福尔摩斯探案全集.4(txt+pdf+epub+mobi电子书下载)


发布时间:2020-05-11 09:2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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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阿瑟·柯南·道尔

出版社:中国纺织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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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尔摩斯探案全集.4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4试读:

前言

阿瑟·柯南·道尔(Arthur Conan Doyle)1859年生于英国苏格兰的爱丁堡,他青少年时代在教会学校上学,后在爱丁堡大学获得医学博士学位,1902年封爵。他从1886年写作《血字的研究》开始,到他1930年去世,共创作过60篇以私人侦探福尔摩斯为主人公的中短篇小说。这些小说集结出版时,取名为《福尔摩斯探案》。除此之外,他还曾写过多部其他类型的小说,如科幻小说、历史小说、爱情小说等。柯南·道尔在29岁时创作出了《血字的研究》,次年出版。两年之后,他出版了《四个签名》。从1891年至1894年的三年中,柯南·道尔先后创作出了《波希米亚丑闻》《红发会》《身份案》《波斯科姆伯溪谷的秘密》《五个桔核》《歪嘴男人》《银色马》等24篇短篇小说,并结集出版。1894年年底,柯南·道尔在《最后一案》中让福尔摩斯死去。在读者的呼吁下,他又在1901年创作出《巴斯克维尔的猎犬》。1903年,柯南·道尔创作出了《空屋》,让福尔摩斯死而复活,再次活跃在读者面前。并先后创作出了《归来记录》《

恐怖谷

》《最后致意》《新的探案》等侦探故事。柯南·道尔创作的关于福尔摩斯的故事,一共有56篇短篇和4篇中篇小说,这些故事在40年间陆续在《海滨杂志》上发表。故事主要发生在1878—1907年,最晚的一个故事是以1914年为背景。这些故事中两个是以福尔摩斯第一口吻写成,还有两个以第三人称写成,其余都是华生的叙述。柯南·道尔在创作侦探小说中取得的文学成就,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第一,小说结构严谨。柯南·道尔在构思与布局上都加入曲折离奇、引人入胜的情节。看似不可思议,但一经推理分析,结果出人意料而又入情入理。在写法上,并非单线发展,而是几条线索相互交织,在悬念中掀起高潮,在高潮中得出结论,有很强的逻辑概念。第二,塑造了鲜明的文学典型。福尔摩斯这一私人侦探形象的塑造,柯南·道尔写出了他独特的个性。毫无疑义,这给了读者一个强烈而鲜明的印象,华生医生与其他罪犯也成了文学画廊中的人物。第三,把犯罪与政治制度、道德观念结合起来。柯南·道尔创作的侦探小说,从多方面反映了英国社会当时存在的问题,如谋财害命、行凶作恶、巧取豪夺、背信弃义……这些社会犯罪现象,无一不与政治制度与道德观念有关,揭示了英国法律当时存在的漏洞和不合理。这类作品还宣扬了人道主义、善恶报应与“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的理想主义观点,无疑受到了读者的欢迎,也显示了柯南·道尔小说的社会意义。第四,在情节与语言方面,形成了侦探小说的独特风格。柯南·道尔的文笔十分流畅,交代细腻而不拖沓,对话扣住中心,把一些破绽巧妙地放在读者面前,又用扑朔迷离的情节把读者引入歧途。这些文学手法,可以说开创了侦探小说的基本模式,也形成了柯南·道尔侦探小说的独特艺术风格。柯南·道尔还把社会学、病理学、地理学、心理学和逻辑学引入侦探艺术之中,显示了侦探小说的社会性、科学性和文学性。柯南·道尔的作品谴责了各种犯罪和不道德行为,宣扬善恶有报和法网难逃的思想,在普通公众中引起心理共鸣,福尔摩斯作为一个文学形象已经深入人心。本系列收集了福尔摩斯的经典故事,以柯南·道尔最初发表在《海滨杂志》上的文章为参考,并在翻译时保持原版的原汁原味,完整地展现出小说中跌宕起伏、惊险离奇、扣人心弦的故事情节,带给“侦探迷”们快乐的享受!恐怖谷

密码信

线人皮尔洛克给福尔摩斯寄来了一封古怪的密码信——534 C2 13 127 36 31 4 17 21 41DOUGLAS 109 293 5 37 BIRLSTONE26 BIRLSTONE 9 47 171当我和福尔摩斯正为如何破译这封密码信而大伤脑筋的时候,皮尔洛克的另外一封信又到了。他在后面这封信里不仅没有提醒我们破译密码的方法,反而让我们把密码信给烧了,他说,即使破译了也无济于事,何况大恶魔莫里亚蒂已经怀疑他背叛了组织。福尔摩斯并没有立即把密码信给毁了,我们继续想方设法破译起来,终于,我们把它破译出来了,密码信写的是:伯尔斯通村伯尔斯通城堡的富绅道格拉斯有生命危险,十万火急。“糟了!”我惊叫道,“皮尔洛克说即使我们破译出来了也无济于事,难道道格拉斯已经——”一阵敲门声打断了我的话。听差毕利拉开门后,伦敦警察厅的麦多纳警官走了进来。麦多纳是伦敦大名鼎鼎的警官,以前,他曾请福尔摩斯帮忙侦探过几个案子,麦多纳对福尔摩斯非常尊重,福尔摩斯也喜欢这位能干而又谦虚的警官。福尔摩斯把桌上的密码信译稿拿起来递给麦多纳说:“你是为这个事来的吧?”“天啊!”麦多纳吃了一惊,“你是从哪儿得到消息的?!我刚得到消息说道格拉斯今天凌晨被人暗杀了。我正想请你和我一起去伯尔斯通呢!”“麦多纳先生,”福尔摩斯说,“还是先请你告诉我们你知道的消息吧。”“好的,”麦多纳说,“苏塞克斯的地方警官梅森在报告里说,道格拉斯是午夜时分被火枪击中头部致死的,他说案子的性质是谋杀,身份不明的凶犯杀人后潜逃了。他还说这个案子非常复杂和离奇,他希望我把你也请到他管辖的伯尔斯通去。”“麦多纳先生,”福尔摩斯说,“目前我能肯定一件事——道格拉斯的死和伦敦黑社会头子莫里亚蒂有关。我们要做的,就是去伯尔斯通查清事情经过。”

伯尔斯通的悲剧

现在,让我们来看看这个案子的一些背景材料吧,只有这样,读者们才能对此案涉及的一些人物有更深的了解。伯尔斯通原来是苏塞克斯郡北部的一个边远村落,有一片古老的半砖半木的房屋。由于风景优美,这个寂静了一百多年的小村庄从外地迁来了不少有钱人,他们盖了不少别墅,由于人口激增,村里又出现了不少小店铺,繁华热闹的伯尔斯通已经初具大城镇的雏形了。伯尔斯通庄园在镇外半英里,庄园里山毛榉树林立,庄园的中心是伯尔斯通城堡。城堡初建于十字军东征的时候,当时,战功赫赫的坎普司在英王赏赐给他的这片土地的中央建起了他的城堡。1543年,城堡毁于火灾,17世纪初,城堡重新建了起来。城堡的山墙和菱形格窗依稀可见17世纪的影子,城堡外围绕着两条极富尚武精神的护城河。外河已经干涸断流,被辟作了菜地。内河虽然只几英尺深,但还有四十英尺宽的水面。它环绕城堡一周后,流进了不远处的小河,因为它常年流动,所以水质还不错。城堡最下面那层的窗户离水面还不到一英尺高。那座吊桥是进入城堡的唯一的路。吊桥的铁链和绞盘原本锈坏了,不过,城堡的新主人奇迹般把它修复好了,从此,吊桥每天天亮放下,天黑吊起,就跟中世纪一样。天黑之后,这座城堡就成了一座孤岛——这与后来发生的震惊英伦的这个大案有直接关系。道格拉斯先生买下这座城堡时,它已荒芜多年,快要坍塌了。道格拉斯和他太太作为主人住了进去。道格拉斯不管在性格上还是人品上都很不一般。他年龄在五十岁上下,下巴硕大,面容粗犷,胡子灰白,目光锐利。修长结实的体形,其健壮机敏丝毫不减当年。他总是喜气洋洋,平易近人。他的不拘礼仪常常使人觉得他也许经历过那些有钱的邻居从未体验过的下层社会生活。尽管那些目空一切的邻居经常拿好奇而警惕的眼光来看他,但由于他对慈善事业的慷慨解囊,对社区活动的热情,再加上他那副受人欢迎的男高音歌喉,他很快便在当地树立起名望。他看起来很有钱,据他本人说,他以前在美国加利福尼亚淘过金。道格拉斯的慷慨大方和平易近人使他人缘很好,他临危不惧的精神更是让人钦佩——尽管他骑术不高,但所有的狩猎活动他都积极参加,而且还敢跟高手较劲;有一次,教区牧师家不慎着火了,当时连消防队都束手无策,他却勇敢地冲进火海,救出了不少财物。道格拉斯搬到老城堡五年不到,在伯尔斯通却已是深得众望了。在英国,外地人一般是很难融入当地人的生活的,但道格拉斯太太却例外,经常有人去拜访她,人们对她赞不绝口。但她生性不爱社交,她更多的时间是待在城堡里料理家务,照顾丈夫的起居。据说她是英国人,她是在伦敦邂逅当时刚刚失去妻子的道格拉斯先生的。她容貌美丽,身段苗条,肤色较深,她比她丈夫小二十岁,但年龄的差距并不影响他们恩爱的夫妻生活。案发时现场还有一个人也很重要。他是道格拉斯家的常客,名叫巴克。巴克长得高高大大,身手敏捷,伯尔斯通好多人都认识他,但他跟道格拉斯的关系最好。据巴克自己说,他在美国就与道格拉斯认识了,他们的关系相当密切,他可能是唯一知道道格拉斯底细的人。巴克看起来很有钱,但熟悉他的人都知道,他还是光棍一条。巴克比道格拉斯年轻些,顶多四十五岁。他虎背熊腰,脸刮得净净的,眉毛浓密,眼神咄咄逼人,让人望而生畏。他那拳击手般粗壮的双臂更让人不敢轻视。巴克对骑马狩猎没什么兴趣,他喜欢叼着烟斗,在这个古老城镇的大街小巷到处闲逛。有时候,他或者和道格拉斯一起,或者和道格拉斯太太一起,驾着马车游览美丽的乡村风光。尽管巴克是个性情随和的绅士,但管家艾姆说:“尽管这样,可我们谁也不敢冒犯他。”巴克和道格拉斯亲如手足,与道格拉斯太太也有很深的友情,但这种友情经常使道格拉斯发火——这点,仆人们都察觉到了。巴克是这个案子中很有干系的人物。城堡里头的其他人只提艾姆和艾伦太太就足够了。管家艾姆生性拘谨、古板,但非常能干。领班艾伦太太是个健康、快乐的人,她帮女主人管理家务。其余的六个仆人和一月六日晚上的案子毫无干系,所以略去不提。那天晚上,十一点四十五分,巴克气喘吁吁地跑到伯尔斯通的警察所门前,拉响了警钟。他上气不接下气地报告说,城堡里出命案了,道格拉斯被人谋杀了。然后,他又匆忙赶回了城堡。几分钟后,警官威尔逊也赶到了城堡。威尔逊是伯尔斯通警察所的主管,他向上级苏塞克斯郡警局通报完后,急急忙忙往城堡赶,他到的时候才十二点刚过。威尔逊赶到城堡时,吊桥早已放下了,城堡内外灯火通明,人们神情紧张地彼此紧挨着站在大厅里,惊恐不已的管家神经质般站在门口不停揉搓着双手。只有巴克还沉得住气,他打开门,把警官领了进来。一起进来的还有伍德先生,他是伯尔斯通非常有名的医生。他们三人一同走进了死了人的房间,吓坏了的管家也跟着进来了,他进来后把门关上了,他怕女仆们看到案发现场惨不忍睹的情景。死者四脚朝天地倒在房间中央。他穿着睡衣睡裤,还披了件桃红色睡袍,一双软毡拖鞋在他脚上套着。医生举起油灯在死者旁边蹲下身看了一眼,便断定死者死于枪击。一支造型奇特的双管火枪在死者胸部横放着,火枪的枪管被锯短了很多,两个扳机用铁丝绞到了一起——这样,火枪便可以双弹齐发,杀伤力更大了。从死者的头部几乎被炸成碎片这点来看,射击距离是非常近的。从未经历过这种大事的警官不敢随便行事。他心慌意乱地看着那颗可怕的脑袋,轻声说:“我们都别乱动,一切等我长官来了再说。”“到目前为止,”巴克说,“我们把现场保护得很好,我敢保证,你们现在看到的和我当时看到的一模一样。”“案子是什么时间发生的?”警官掏出笔记本问。“十一点半,当时我还没上床睡觉,正坐在卧室的壁炉前烤火,忽然听见枪响——响声不大——像是被什么捂住了。我赶到这间书房时,桌上的蜡烛还燃着,一分钟后,我把油灯点亮了。”“你看到什么人没有?”“没有。当我听到道格拉斯太太下楼时便赶紧跑了过去,把她挡在门外,不让她看到这副可怕的景象。艾伦太太赶来后,我让她把道格拉斯太太扶走了。艾姆先生赶来后,我和他一起进了这个书房。”“城堡的吊桥是整夜都吊着的吗?”“是的,吊桥是我拉上的。”“那凶手根本逃不出去!道格拉斯先生或许是自杀。”“当初我们也这样认为。不过,你看看这里吧!”巴克把窗帘撩起,让警官看那大开着的玻璃窗。“你再看看这儿!”他又把灯放低,照着木质窗台上的一摊血迹,血迹上有一个长筒靴的靴底印痕,“他是从这里逃走的。”“你认为凶手跳窗后又游过了护城河?”“对。”“那么,你在枪响之后没半分钟就赶到现场了,而那时凶手刚跳到河里不久。”“确实这样。唉,要是我当时跑到窗前看一下就好了!可惜,当时窗帘是闭着的,我根本没想到这一点。后来我听到道格拉斯太太的脚步声,我不敢让她进来,这里的一切太恐怖了!”“实在很恐怖!”医生看着被炸碎的死者头部和周围的血迹说,“自从那次伯尔斯通火车相撞事故以来,我还是第一次看到这么血肉横飞的场面。”警官威尔逊没见过什么世面,脑筋有些迟钝,他还在关注那个打开着的窗户:“你说得对,他确实是跳窗从河里逃走的,不过,奇怪的是,既然吊桥没放下,他是怎样走进城堡的呢?”巴克:“这的确让人想不通。”“吊桥是什么时候吊起来的?”管家艾姆:“傍晚六点钟。”警官:“听说你们的吊桥通常是太阳一落山便吊了起来。现在这个季节太阳是四点半左右落山的,吊桥怎么到六点钟才吊起来呢?”管家艾姆:“当时太太还在和来访的客人喝茶,客人没走我不能吊起吊桥。后来,桥是我亲手吊起来的。”警官:“你是说,要真有外人进入城堡,他们必定是六点钟前进来的,他们一直潜伏到十一点钟,而那时道格拉斯先生走进了这个书房。”管家艾姆:“我的意思正是这样。先生上床睡觉前总怕有起火的隐患,所以他每晚都要亲自在城堡四周巡视一番。他来到这里时,凶手早就等着了。凶手开枪杀人,然后扔下凶器,跳窗逃跑了。我想,事情就是这样。”警官从死者身旁的地板上拾起一张纸片,上面有两个用钢笔写的大写字母V·V,字母下边的数目字是341。字迹很潦草。警官举起纸片问:“这是什么?”“我还没发现有这么个小玩艺儿,这可能是凶手留下来的。”巴克好奇地盯着纸片说,“V·V·341,这是什么意思?”“V·V,可能是人名的缩写。医生,你找到了什么吗?”警官用粗壮的手指把纸片转来转去,问道。“我在壁炉前的地毯上找到一把铁锤。这是一把坚固耐用、做工精细的铁锤。”巴克指着壁炉台上的一盒铜头钉子说:“我昨天看见道格拉斯先生站在椅子上挂墙上那幅油画,铁锤是他钉钉子用的。”警官的头脑转不过来了,他不时用手搔着脑袋:“把铁锤放回原处吧。我是束手无策了,我们还是等伦敦的人来了再说吧。”警官举着油灯,不停地在屋子里踱步绕圈。突然,他像想起了什么似的,兴奋地把窗帘拉向一旁,大声问道:“喂,窗帘是什么时候拉上的?”管家艾姆:“点灯时拉上的,那时四点刚过。”警官放低油灯,查看着墙角。那里有很明显的长筒靴留下的泥污印,“巴克先生,你的推测现在可以证实了。凶手是躲在这里的。我想,凶手是四点到六点之间溜进这里的,那时吊桥还没吊起,而窗帘已经拉上。他之所以选中这间屋子,是因为这是他潜入城堡后看到的第一间屋子。他发现没地方藏身,便躲到了窗帘后面,这一切看起来很明显。依我看,他是来偷金银财宝的,但他碰上了道格拉斯先生,所以他下了毒手,然后逃之夭夭。”巴克:“我也这么认为,不过我想我们别浪费宝贵的时间了,我们应该趁凶手还没逃远,把伯尔斯通村的远远近近都搜一遍。”警官想了想说:“早晨六点之前是没火车的,所以他不可能坐火车逃走,他也不敢从大路逃跑,因为他身上湿漉漉的,很容易引起别人注意。在没有人来和我交接之前,我是不能离开现场的,而且我得申明,在案子还没查清之前,你们谁也不要离开这里。”伍德医生还举着油灯,仔细检查尸体。“这是什么记号?会不会和案子有什么关系呢?”死者的右臂手腕到臂肘那截是裸着的,上面烙着一个奇特的图案,一个圆环,里面套着个三角形——图案的线条都是凸起的,褐色的图案在灰色的皮肤上十分醒目。伍德医生把近视镜戴上,重新察看这个图案:“这不是针刺的文身,这种图案我也没见过。这可能是那种烫在牲口身上的烙印烙的。这是怎么回事呢?”巴克:“我也不知道,不过他手臂上的这个标志我十多年前就看到有了。”管家艾姆:“我也看见过。以前主人每次挽起衣袖,我就看见了这个标志,我一直不知道这标志的来历。”警官:“那么,它可能和本案没什么关系。不过,它有点怪怪的。这个案子有很多地方都怪怪的。”管家艾姆突然指着死者的手惊讶地说:“看那,这是怎么回事,先生的结婚戒指被凶手拿走了!”艾姆说话时上气不接下气。“你说什么?”“真奇怪!先生的左手小指上总戴着他的结婚戒指,结婚戒指上面再戴着一枚天然金块戒指,中指上戴着盘蛇形戒指,这两个戒指都还在,唯独结婚戒指被拿走了!”巴克:“管家说得没错。”警官:“你的意思是那只结婚戒指原来一直是戴在另一只戒指下面的吗?”管家艾姆:“是的,是这样的。”“那就是说,凶手或者别的什么人,他先把那个天然金块戒指取下,然后拿走了那个结婚戒指,再把这个天然金块戒指套回原处?”“是的,是这样。”这位忠于职守的警官摇了摇头:“看来,我们必须尽快把案子移交给伦敦方面,越快越好。我看梅森警官能接手这个案子,他对地方警所上交的案子从来都全力以赴。他很快就会来了。我把案子全盘移交给他算了。说老实话,这个案子我还办不了。”

黑暗

凌晨三点,苏塞克斯郡警察署侦探长梅森,在接到伯尔斯通村警察所威尔逊的紧急电报后,快马加鞭地赶到了案发地,然后他通过早晨五点十分的那趟火车把报告送到了伦敦警察厅。中午十二点,侦探长梅森在伯尔斯通车站接到了我们一行三人。梅森穿着件宽松的花呢外套,刚刮过脸,神情文静、和蔼,他有些发福,个子矮小,不怎么像一个专门负责刑事重案组的警官。我们去旅店的路上梅森一直唠叨:“麦多纳,这案子非常复杂。报社的记者知道消息后,会像苍蝇一样蜂拥过来的,但愿他们不要把现场给破坏了。我们得全力以赴。这样的案子我还是头一回接手呢。福尔摩斯先生,不是我拍您马屁,这案子,我们警方还得多听听您的高见。我给你们订的是本地最好的旅店,阿姆兹旅店,非常干净。你们把行李交给旅店的伙计吧。先生们,请跟我来,好吗?”梅森真是位风趣健谈、善解人意的警官。走了不到十分钟,我们就到了阿姆兹旅店。大家在阿姆兹旅店的会议室里坐好,听案情报告。听完案情汇报后,福尔摩斯情不自禁地说:“这案子真不寻常!我也是头一回碰到这样的案子。”梅森一听,高兴了:“福尔摩斯先生,我知道你会这么说的!这回我们可以在伯尔斯通大干一场了!我凌晨三点接到这个案子后快马加鞭地赶到了案发现场,其实我不用那么急匆匆,因为警官威尔逊已经掌握了全部情况,我只要核实一下就可以了,当然,现在我多少有了些自己的看法。”福尔摩斯好像急于要知道:“你的看法是……”“我首先仔细地检查了那把铁锤,我原以为死者有可能使用过那把锤子进行自卫,结果,我并没有在铁锤上找到施用过暴力的痕迹。”警官麦多纳插言道:“没有痕迹并不能证明什么,有很多案子里的铁锤尽管确确实实是凶器,但都没发现什么痕迹。”“你说得对,我的意思是:没有痕迹并不能证明它没被使用过,但有痕迹的话,就会有助于我们的侦破工作。接着,我又检查了那把火枪。那是一把大号铅弹火枪,它的双发扳机被绑到一起了,所以,只需把扳机扣动一次,双筒枪管就会同时发射。看来,凶手这么改装火枪,为的是确保谋杀万无一失。这支被锯短的火枪只两英尺长,可以很好地藏在上衣里,枪上没标生产厂家,只在枪管的凹槽里发现了‘PEN’三个字母,其他的字母看来是在被锯掉的那截枪管上面。”“它的生产厂家是美国一家很有名的公司,公司全称是:美国宾夕法尼亚小型武器制造公司。”梅森很感激而又很惊奇地看了福尔摩斯一眼,说:“对,应该是这个公司,我记起来了,先生,你的记性真好,难道世界上所有兵工厂的名字你都记住了吗?”福尔摩斯打了个手势,表示别把话题扯远了。梅森继续说道:“显然,这枪是美国货,我从有关报道上了解到,美国正流行这种锯短了的火枪,我想,凶手很有可能是美国人。”麦多纳不赞成他的看法:“兄弟,你的结论下得太早了,目前还没有确凿的证据表明这个案子是外人闯入城堡干的。”“窗户被人推开、窗台上又有血迹、奇怪的名片、墙角的长筒靴印和这支火枪,证据多着呢!”“这些证据都可以伪造!道格拉斯先生是个美国人,或者说他曾长期居住在美国。巴克先生也一样。火枪很有可能是他们哪一位的,他们都有嫌疑。”“至少管家艾姆——”“他怎么样,他可靠吗?”“他曾经在查多斯爵士手下干过十年,为人可靠。他是五年前来城堡供职的,当时道格拉斯先生刚刚买下这座城堡。他说他从未在城堡里见过这支火枪。”“这支火枪就是为了便于隐藏而改装的,这么短的枪任何箱子都可以装得下,他没见过并不表明这支枪不是城堡里的。”“他确实说他没见过这支枪。”麦多纳那股苏格兰人特有的犟脾气又来了,他用他那南方口音说:“你并不能摆出足够的证据让我相信凶手是城堡外的。你说枪是从外面进来的,作案的是城堡外的人,但我奉劝你再好好考虑一下,我想你的推论不符合逻辑。福尔摩斯先生,你来裁判吧,看我们谁对。”“行,麦多纳,现在你说说你的见解吧。”福尔摩斯真的摆出要公正裁决的架式。“假定凶手存在的话,那他绝不是普通的盗窃犯,那枚戒指和那张纸都说明这是出于报复的蓄意谋杀案。好,就假设凶手存在,起码的一点,他肯定知道城堡周围全是水,他逃跑起来是很困难的,再说,他会选择什么样的武器呢?他肯定会选世界上声音最小的武器,这样,事成后,他能够不慌不忙地跳窗,蹚河,从容逃脱,他绝不会选择这种响声最大的武器,枪一响,全城堡的人就会蜂拥而来,他还来不及跳到河里就会被逮住。是这样的吗?福尔摩斯先生?”“嗯,你的话很有道理。”福尔摩斯若有所思地说道,“许多问题需要我们到实地去验证。梅森警官,我想问你,你当时到护城河的对岸去查过有没有人蹚水上岸的痕迹吗?”“我查过,福尔摩斯先生,没有痕迹。不过河岸是石砌的,即使有也看不出来。”“连一点足迹或手印都没找到吗?那么,梅森警官,我想我们应该立刻到城堡去,说不定我们能找到些新线索,得到些新启示。”“福尔摩斯先生,你说得对,我这么做是想让你到现场前先把所有的细节都了解清楚,如果你认为这样……”梅森犹豫起来,没继续往下说。麦多纳警官把话接了过去:“我和福尔摩斯先生办过好几起案子,他一向都是公事公办的。”福尔摩斯微笑着说:“公事公办是我的原则。我协助警方办案是为了伸张正义,如果我不跟警方合作的话,那一定是因为他们首先不与我合作。我从来不与人争功。所以梅森警官,我有权要求完全按我自己的思路去办案,并且有权只在我认为是适当的时候交出我的成绩。这一原则要贯穿办案的始终,而不只是办案的某个阶段。”梅森警官很热诚地回答道:“能与你一起办案,我深感荣幸,我保证与你通力合作。华生医生,也请您和我们一块去城堡。我们都希望将来能在您的大作里占有一席之地哩!”我们沿着古朴的小镇街道往前走,街两边是剪过枝的铜钱榆。街尽头有两根年代久远的石柱,它们经过很多年的风吹雨打,如今斑斑驳驳,长满了苔藓。据说,石柱上头以前各蹲着头石狮子,但现在只能看见两个线条模糊的石球了,街上的车辙歪歪斜斜,沿街往前走不远,就看见一片长满了青草和栎树的旷野,人们只有在英国的农村才能看到这样的景致。一个急转弯把我们带到了极富17世纪风格的伯尔斯通城堡。我们眼前是一片暗褐色的砖石结构的房屋,宽阔美丽的护城河和木质的老式吊桥。眼前这座历尽沧桑的、有三百年历史的城堡,它那怪异的屋顶、阴森的高墙、黑黝黝的窗户以及离底层窗台只几英尺的护城河水的寒气让我们不由感觉到:在这个地方发生这么一件惨案,实在是没什么可奇怪的。梅森指着吊桥右边那扇还开着的窗户说:“那就是出事那间房子的窗户。”“那么窄的窗户,人怎么钻得进去呢?”“可能那人并不胖。你看,福尔摩斯先生,换了是你或者我,都可以比较自如地钻进钻出呢。”福尔摩斯走近护城河边,望了望对岸,又开始查看脚下的石砌河岸和河岸旁边的草地。梅森:“福尔摩斯先生,这一带我都仔细看过了,没发现有人爬上岸的痕迹。而且即使有人从护城河里爬上来,也不一定会有什么痕迹留下。”“确实这样。河里的水总是这么混浊吗?”“对,老是这样混浊,因为水里泥沙较多。”“这河有多深呢?”“河两侧大概是两英尺深,中间大概有三英尺。”“就是说,如果有人蹚水过河,是不会被淹死的。”“河水这么浅,就是他不会游泳也淹不死。”我们边说边走过了吊桥。管家艾姆满脸愁容,颤颤巍巍地把我们迎了进去。一直在现场守护着的威尔逊警官已经疲惫不堪了,而伍德医生早就走了。“辛苦你了,威尔逊警官,有什么新情况吗?”梅森问。“没有,梅森警官。”“那么,你可以回去休息了,有事我会派人去叫你的。管家先生,请你把巴克先生、艾伦太太还有道格拉斯太太叫来吧,我们有些话要问他们。先生们,我先说说我的看法,然后,再听听你们的。”我对这位地方警官有很深的印象。他专业知识丰富,头脑冷静,实事求是,我相信他将来一定会大有作为的。福尔摩斯正专心致志地等着听他的见解。“首先我们得弄清这个问题,道格拉斯是死于自杀,还是他杀。如果他是自杀的话,那我不得不这么想象:死者先摘下结婚戒指藏好,再披上睡袍,走到这里,在窗帘后面的墙角踩上泥印,以便让别人误以为有人躲在这里袭击他,然后他推开窗户,把血迹弄到……”“事情怎么会是这样呢?”“事情确实不会是这样的,所以我说,这一定是他杀。我们所要确定的是,凶手是城堡外的人,还是城堡内的人。”“你继续说吧,我们听着。”“要确定这个问题是很困难的,但,可以肯定的是,凶手不是城堡里的,就是城堡外的。我们先假定凶手是城堡里的某个人或某些人,他们伺机制服了道格拉斯先生,然后,用这支枪管锯短了的,世界上最古怪而声音最响的火枪杀害了他,他们之所以选择在夜深人静的时刻下手,是特意想惊动城堡里所有的人。请问诸位,这有可能吗?”“是的,这不可能。”“据查,听到枪响后,最多过了一分钟,城堡里所有的人都到了现场——巴克先生是第一个赶到的,接着管家艾姆和其他仆人也赶来了。就在这么短的时间里,罪犯居然来得及做那么多事情——在墙角流下脚印,打开窗子后又在窗台上留下血迹,从死者手上取下那枚结婚戒指。这绝不可能!”“你分析得很有道理,我同意你的看法。”福尔摩斯深有同感。“好,让我们看另外一种可能——凶手是从城堡外闯入的。要确定这是事实,比较难,但这种可能性最大。凶手在下午四点到六点间潜入城堡——这段时间,吊桥还没吊起,城堡里还有人进进出出,城堡里的门窗也没落门上锁,所以他没怎么费劲就溜了进来。他可能是来偷东西的,也可能是来寻衅报仇的——道格拉斯先生在美国生活了很多年,而且这支火枪又是美国人常用的武器,因此,很有可能是复仇。凶手溜进这间他首先看到的屋子,并在窗帘后一直隐藏到深夜十一点后。这时,道格拉斯先生走进了这间屋子。他们也许说了几句话——只有几句,因为道格拉斯太太说她丈夫离开没几分钟,她就听到了枪声。”福尔摩斯听到这里插话说:“这支蜡烛可以证明这一点。”“对,蜡烛是新的,烧了还不到半英寸。凶手一定是在道格拉斯先生把蜡烛放到桌上后才实施袭击的。否则,死者一跌倒,蜡烛就会掉到地上。这也说明他刚走进屋时并没有遭到袭击。巴克先生赶到现场后,把油灯点上,吹熄了蜡烛。”“这点我也同意。”“好,现在让我们设想一下当时的情形吧。道格拉斯先生走进屋子,放下蜡烛。凶手从窗帘后面转出来,拿枪对准道格拉斯。他向道格拉斯先生要那个结婚戒指——我还不知道他为什么要戒指。道格拉斯给他了,然后,凶手杀死了道格拉斯先生,当然,凶手开枪前,可能有一场搏斗,死者可能拿起过我们在地毯上找到的那把铁锤。凶手行凶后,丢下枪和那张写着‘V·V·341’的卡片——卡片上写着的东西不知道是什么意思——然后他跳窗逃跑。巴克先生赶到现场的时候,凶手正在蹚涉护城河。福尔摩斯先生,你说是这样吗?”“你的想象很丰富,不过,说服力不是很强。”“老兄,你简直瞎说了一通,一点道理都没有。”麦多纳警官大声喊道,“我同意这是他杀,但不管凶手是城堡外的还是城堡里的,他的作案过程和方式绝不是这样的,他不会愚蠢到这个程度,竟然用响声那么大的火枪作案,这不是自己切断自己的退路吗?他应该用发声很小的武器啊!除非他是个疯子——福尔摩斯先生,既然你也说梅森警官的推理说服力不是很强,你何不把你的看法说出来呢?”福尔摩斯一直是边听边思考的,这时他两眼放光,欲言又止。“麦多纳先生,我想再找些事实,然后才能进行推论,”福尔摩斯边说边走到尸体旁边,蹲了下去,“哎呀!这些伤口太恐怖了!请叫一下管家……艾姆先生,听说你经常看到你主人的前臂上有个奇特的烙印图案,一个圆圈里套着三角形的烙印,是吗?”“是的,先生。”“你从没听道格拉斯先生说起过这个图案的含意吗?”“没听说过,先生。”“烙这种烙印时,是要受很大的痛苦的。艾姆,我注意到道格拉斯先生的下巴后部有一小块药膏。在他死之前,你注意到了吗?”“注意到了,先生。他昨天早晨把脸刮破后贴上去的。”“他以前经常刮破脸吗?”“不,他有很久没刮破过脸了。”福尔摩斯说:“这里头肯定有些名堂!你们看,他偏偏在事发前刮破了脸,这说明他很紧张,他已经感觉到危险正向他逼近。艾姆先生,昨天你有没有发现你的主人有什么反常的举动?”“他好像坐立不安似的,情绪看上去也不太好。”“看来道格拉斯确实预感到会发生这样的事了。我们的调查又有新的进展了,是吗,麦多纳先生?”“是的,先生,还是你厉害一些。”“嗯,现在我们来研究这张卡片吧。艾姆先生,你在城堡里见过这种粗硬的卡片吗?”“我没见过,先生。”福尔摩斯走到写字台前,用吸墨纸检查写字台上每个墨水瓶里的墨水。“卡片上的字不是在这里写的。这里的墨水都是黑的,而卡片上的字略呈紫色。另外,这卡片上的字是粗笔尖写出来的,而这儿的笔都是细笔尖。艾姆先生,你知道卡片上这些字母和数字是什么意思吗?”“不知道,先生。”“麦多纳先生,你知道吗?”“我想这是某个黑社会团伙的标志,就像死者手臂上那个烙印一样。”梅森警官点了点头。“那么,我们就这么认为吧。那个黑社会团伙派出的凶手溜进了城堡,用火枪击中了道格拉斯的脑袋,然后蹚过护城河跑了。凶手为了让他的同伙能从报纸上看到复仇成功的消息,便特意扔下这张卡片。不过,令人不解的是,那么多武器,为什么凶手偏偏选中这种火枪呢?”“是啊。”“还有,那枚拿走的结婚戒指又怎么解释呢?”“是啊。”“另外,我想,天亮后警察肯定在方圆四十英里内撒下了天罗地网,到处搜寻一个浑身湿淋淋的外地人,但现在都下午两点了,凶手还没抓到,这是怎么回事呢?”“嗯,这个……”“除非他早就在附近准备好了藏身的地方和替换的衣服,不然凶手应该早就落网了。但现在,凶手一点消息都没有。”福尔摩斯说着,走到窗旁,用他的放大镜仔细察看窗台上的血印,“很显然,这是鞋印,尺码很大,皮鞋的主人大概是八字脚,鞋底花纹的式样挺好看。哎呀,这张桌子底下摆的是什么?”“那是道格拉斯先生的哑铃。”管家艾姆说。“哑铃应该是成双的,另外那个呢?”“我不知道,先生。可能原先就只一个吧。我有好几个月没注意到哑铃了。”“一只哑铃……”福尔摩斯严肃地说,可话没说完就被一阵很急的敲门声打断了。一个身材高大、皮肤晒得黑黑的、看起来很精明的人走了进来。我一看就知道,他就是巴克先生。他用傲慢的目光看着我们。“很抱歉打断了你们的话。不过,诸位,我想告诉大家一个最新的消息。”“凶手抓住了吗?”“不,不是,不过有人找到他的自行车了。凶手把他骑来的自行车扔下了。请你们随我出去看看吧,我请人把它拿到大厅门外一百码的地方了。”我们跟他走到大厅门外。只见有三四个仆人和几个看热闹的闲汉正站在一辆马车旁对自行车指指点点。自行车是从一簇常青树丛里找到的。这是一辆破旧的拉奇·惠特沃思牌自行车。车上溅了不少泥巴,好像骑过相当远的路。车座后面有个工具袋,里面有扳手和油壶。但没发现有什么线索能证明车主是谁。“虽然我们还不知道车主是谁,但这确实是个很重要的线索。”梅森警官说,“因为这车子应该登记、编号过。我们一定能查出些什么的。不过,凶手为什么不骑车逃跑呢?福尔摩斯先生,我真弄不懂了,这案子可能真的很难破!”“真的难破吗?”福尔摩斯若有所思地答道,“我看不一定。”

剧中人

我们重新回到城堡后,梅森警官问道:“书房还要再检查一遍吗?”“不用了。”麦多纳说,福尔摩斯也跟着点头同意。“那么,现在让我们来听听城堡里有关人员的证词吧。嗯,这个餐厅蛮不错的,我们就在这里好了。艾姆先生,你先说吧。”管家艾姆的叙述简单、明了,给人诚实可靠的感觉。五年前道格拉斯先生刚买下伯尔斯通时,他就在这里当管家了。他认为主人不仅是一位有钱的绅士,而且是一个平易近人、善于体贴人的好人——起初,艾姆还对这有些不习惯。在艾姆的印象中,道格拉斯素来临危不惧,从不胆小怕事。道格拉斯先生每晚叫人吊起吊桥,只是沿袭旧时的传统而已。道格拉斯先生是典型的循规蹈矩之人。他很少去伦敦,也难见他离开伯尔斯通。不过,案发前一天,他曾去过滕布里奇维尔斯镇买东西。案发当天,艾姆发现他的主人有些坐立不安,情绪反常,焦躁易怒。案发时,艾姆还没睡,正在餐具室里收拾银质餐具。他只听到了急急的铃声,枪声并未听到,因为餐具室是城堡最靠里的部分,与前厅隔着几重关着的门和一条狭长的走廊,即使有枪声也很难听到。艾伦太太听到铃声后也急忙跑了出来。他们一起跑到了前厅。跑到楼梯时,正碰到道格拉斯太太下楼。不过,艾姆觉得道格拉斯太太走得并不急,神色也不是很惊慌。她刚下楼,巴克先生就从书房里冲了出来,极力把道格拉斯太太阻在门外,央求她回到楼上去。“看在上帝的分上,你还是回到自己的房间去吧!”巴克先生大声喊道,“他已经死了,你也无能为力了。看在上帝的分上,你回自己房间去吧!”巴克先生劝说了一会儿,道格拉斯太太就在艾伦太太的陪同下转身上楼了,她既没痛哭流涕,也没痛不欲生。艾姆和巴克走进书房,那时烛光已经熄灭,油灯已经点上。他们从窗户往外看,但外面漆黑一片,什么也看不见。随后他们冲出大厅,艾姆刚刚放下吊桥,巴克就急匆匆去警所报案了。以上是管家艾姆的简要证词。艾伦太太的证词和她的同事艾姆的大同小异。当时她正准备上床睡觉,忽然听到铃声大作,虽然她的卧室到前厅的距离要比餐具室到前厅近些,但她有点耳聋,而且她的卧室毕竟离前厅还是有那么远的一段距离,所以,她也没听到枪声。不过,她说,她记得在警铃拉响半小时前,她听到过一声像是很重的“砰”的关门声。后来,她和艾姆同时赶到了前厅。她也亲眼看到巴克先生脸色发白,非常激动地从书房里冲出来。巴克先生不让道格拉斯太太进书房,劝她回楼上去。他俩还说了一些话,但她耳聋,听不清道格拉斯太太的回话。她在巴克先生的吩咐下把道格拉斯太太扶上了楼。她把太太扶进卧室后,竭力宽慰她。太太又惊又怕,浑身发抖,但没表示要下楼去看看。只是紧裹睡袍,双手捂头,坐在卧室的壁炉旁。艾伦太太当晚陪了她一个通宵。城堡里其他仆人因为早已睡熟,并未受到惊吓,直到警察到来才知道城堡里头出事了。他们都睡在城堡最里头的房子里。是听不到什么声响的。艾伦太太的证词中,大部分是对她的悲伤和恐惧的叙述,没补充什么新内容。接下来轮到巴克先生了。他除了重复那些已经告诉给警察的情况外,也没什么新的补充。他坚持认为凶手是跳窗逃走的,窗台上的血迹很清楚地证实了这一点,而且,吊桥早已吊起,凶手只有蹚河逃走。不过,他对凶手不骑自行车逃走表示很奇怪,同时,他认定凶手绝对没有淹死,因为护城河最深处也只有三英尺。据巴克先生说,道格拉斯先生不怎么爱说话,很少谈起自己的过去。他只知道道格拉斯先生很小的时候就从爱尔兰移居美国,巴克是在美国加州和他认识的,当时道格拉斯就很有钱了。后来他俩合伙在卡隆开矿,收益相当好,没想到道格拉斯竟突然中止合作,回到了英国。后来,巴克也变卖了产业,迁到伦敦。他们的友谊又重新开始了。他觉得道格拉斯是在某种危险的威胁下突然离开加州的。他躲到英国乡下的这个城堡,可能与这种危险有着必然的联系。一定有股什么黑道势力对他不依不饶,非要把他杀死不可。尽管他从未吐露过这方面的事,但巴克还是隐隐约约感觉到了。巴克断定那张卡片上的东西肯定和那股黑道势力有关。麦多纳警官问:“请问,你在加州和道格拉斯先生交往了多长时间?”“一共五年。”“那时的他独身一人吗?”“是的。”“你听他说过他的前妻吗?”“几乎没有。他只说过她是德裔。我见过她的相片,是个绝色美人。她在我和道格拉斯先生认识的前一年患伤寒病死了。”“道格拉斯先生是否同美国的某一地区关系比较密切?”“他去过美国很多地方,但他经常提起的,就只有芝加哥。他曾经在那里做过事,似乎对那里挺了解的,我还听他说起过一些产煤区和产铁区。”“他有没有从政?”“没有,他从不关心政治。”“他有犯罪记录吗?”“不,你问错问题了。他是我遇见过的最善良、最正直的人。”“他在加州时,生活上有令人起疑的事吗?”“他时常到我们矿区来住些日子,有时还找点活干。我们矿区在大山里头。他不大到有很多生人的地方。所以我想,他是在躲避别人的追踪。他突然离开矿区返回欧洲,更让我确信他是受到了某种威胁或警告。他离开还没一星期,便有五六个人向我打听他的去向。”“他们都是些什么样的人呢?”“嗯,他们一看就知道不是好人,一个个表情冷酷。他们到矿区找我,问道格拉斯去了哪里,我告诉他们,我只知道他去了欧洲,至于具体的地方我就不知道了。我看得出来,他们没安好心。”“他们是加州本地人吗?”“我不清楚他们是不是加州人,但,可以肯定的是,他们绝对是美国人,另外,他们不像矿工。我当时并不想知道他们是什么人,我讨厌那些人,巴不得他们早点滚蛋。”“那是六年前的事吧!”“快七年了。”“你们在加州还生活了五年,算起来这事从缘起到现在,至少都有十一年了,对吗?”“是这样。”“这里头肯定有不共戴天的仇恨,形成这种仇恨的原因也绝非什么小事,要不然,隔了这么多年,怎么还念念不忘呢?”“我想,这正是道格拉斯的心病所在。”“奇怪的是,他明知有难,为什么不去寻求警方的保护呢?”“可能他认为警方也保护不了他。有件事你们可能不知道,他是不带武器不出门的,他的手枪总在口袋里放着。遗憾的是,他昨晚穿睡袍时,把手枪留在卧室里了,也许他认为吊桥吊起了他就安全了,结果……”麦多纳警官说:“我想把时间表列得更清楚些。道格拉斯离开加州已经六年了,你是在他离开的第二年到英国来的。是吗?”“是的。”“他再婚有五年了。你回来的时候他已经结婚了吗?”“我是在他结婚前一个月来到伦敦的。我有幸当了他的伴郎。”“他们结婚前你就认识道格拉斯太太了吗?”“不,不认识,我回英国时,已经离开英国整整有十年时间。”“他们结婚后,你和她经常见面吧?”巴克十分严肃地瞥了一眼麦多纳:“是的,我们常常见面。因为你去拜访一个朋友,不可能不与你朋友的太太见面。如果你认为这里头有什么……”“巴克先生,你别介意,我没有别的意思,我只是例行公事,我有责任查问与案件有关的所有事情,如果有些地方冒犯了你,还请你原谅。”巴克已经开始生气了:“你有些问题问得太不礼貌了。”“为了你和大家的清白,警方需要掌握所有的情况。再冒昧地问一下,你和道格拉斯太太的友情,道格拉斯完全赞成吗?”巴克的脸色变得铁青了,一双大手也痉挛似的紧握在一起。他大声喊道:“你无权问这个问题,这和案子没一点关系!”“我一定要弄清这个问题。”“那么,我拒绝回答。”“你可以不回答,但你得明白,你实际上已经回答了,如果你没做什么亏心事的话,你是不会拒绝回答的。”巴克紧绷着脸,眉头紧皱,沉思了起来。终于他的脸色好了一些:“嗯,我知道,不管怎么说,你们毕竟是在执行公务,我无权不配合你们。我只想恳求你们,别再让这事去烦扰道格拉斯太太了,她现在已经够难受的了,跟你们实说吧,惨遭不幸的道格拉斯只有一个缺点,那就是喜欢吃醋。他对我非常好,我们就像亲兄弟一样,他也很爱他的太太,他希望我经常在他身边,经常派人把我叫到城堡来。但只要我和他太太在一起交谈,或者发现我和他太太有点接近的时候,他就会醋劲儿大发,闹脾气,说难听的话。我曾多次为这些发誓再不到他的城堡去了。但事后,他总是写信向我道歉,我也只好不去计较。不过,请你们一定要相信,道格拉斯太太是天底下最忠诚于丈夫的妻子,而我,是天底下对朋友最仗义的人。”巴克的这番话说得感人肺腑,但麦多纳警官丝毫不为之所动,穷追不舍地问道:“你知道死者的结婚戒指被凶手取走了吧?”“好像是吧。”巴克没好气地说。“‘好像是’,哼,你明明知道这是事实,为什么还要说‘好像是’?”巴克被这一问问得有些心慌了,过了一会儿才犹犹豫豫地说:“我说‘好像是’,意思是,戒指有可能是他自己取下来的。”“不管是谁取走的,反正事实是戒指不见了,谁都会由此想到这么一个问题:这个案子会不会和他的婚姻有什么关系呢。”巴克耸了耸厚实的肩膀说:“别人怎么想我管不着,但你如果认为这个案子和道格拉斯太太的人品有关,那你就大错特错了。好了,我的话说完了。”看得出,巴克尽了他最大的努力去控制自己的感情,否则他会气爆的。“我想,现在我也没什么要问你的了。”麦多纳冷冷地说。“还想请教你一个小问题,”福尔摩斯说,“你走进房间时,是不是只有这支蜡烛在桌上点着?”“是的。”“你是借着烛光看到这可怕的现场的?”“嗯。”“你马上就拉响了警铃吗?”“是的。”“他们很快就赶来了吗?”“是的,大概一分钟吧,他们就赶到了。”“可当他们赶到时,看到的是亮着的油灯,而蜡烛已经熄灭了。我觉得这里头有些问题。”巴克又犹豫了一会儿才说:“福尔摩斯先生,这里头会有什么问题呢?烛光比较暗,我首先想到的是让房子更亮一些,而油灯正好就在桌上,所以我就把灯点上了。”“蜡烛是你吹灭的吗?”“是的。”福尔摩斯没再问下去了,巴克很镇定地扫了我们一眼转身走了出去。我觉得他对我们有些不满。麦多纳警官写了张便条让人送给道格拉斯夫人,说他想到卧室去看望她。可她回复说,她要在餐室会见我们。过了一会儿,她来了。她三十岁上下,身材苗条,容貌秀美,神情极为沉着冷静。我原以为她肯定悲痛欲绝,憔悴不堪,谁知却完全不是这样。她面色虽然跟其他受惊吓的人一样的苍白,但她的举止却镇静自若。她按在桌上的纤纤手指,看不出有半点颤抖。她那双眼睛虽然有些悲伤,但更多的却是哀怨,她略带怀疑地看了我们一眼后,突然问道:“你们发现什么线索了吗?”“天哪!为什么她问话的语气充满恐惧而不是祈盼呢?”我暗想,“或许是我太敏感了吧。”“道格拉斯太太,你放心好了,我们已经采取了很多措施,绝不会让凶手逍遥法外的。”麦多纳警官说。“别担心开支问题,”她面无表情,口气平和地说,“我希望你们全力以赴。”“或许你能给我们提供一些破案线索。”“真的吗?说吧,我能做些什么?”“巴克先生说你实际上并没进入现场,是吗?”“是的,巴克坚持让我回到楼上的卧室去。”“你一听到枪声就往楼下跑,是吗?”“是的,我穿上睡衣就往楼下跑。”“从听到枪声,到巴克先生在楼下阻拦你,中间隔了多长时间呢?”“大概有两分钟吧,在那种时刻谁都没想到去计算时间。巴克先生恳求我别进去,他说我进去了也无济于事。后来,我就在艾伦太太的搀扶下上楼了。我真像是做了一场噩梦。”“你能否大概估计一下,你在你丈夫下楼后多久听到的枪声?”“这点我说不清楚,因为他是从更衣室出去后下楼的,我没注意到他是什么时候下去的。他老担心失火,每晚都要在城堡里巡视一圈,我知道,他唯一害怕的就是火灾。”“道格拉斯夫人,我正想谈谈这方面的问题。你是在英国和你丈夫认识的,对吗?”“对,我们结婚有五年了。”“你听他讲过在美国有什么人在威胁他的事吗?”道格拉斯太太认真思索了一会儿后说:“在这方面虽然他什么也没跟我说,但我总感觉有某种危险时刻威胁着他。顺便说一句,我们夫妻俩一向很恩爱,彼此推心置腹。他不跟我说这事,是不想连累我,怕我担惊受怕。”“那你是怎么感觉到的呢?”道格拉斯太太的嘴角掠过一丝笑容:“丈夫心里的秘密是瞒不住深爱着他的妻子的。我是根据很多方面的情况推断出这个情况的——他对他在美国那几年中的某些片段从来都是避而不谈的;他每时每刻都像是在防范着什么;和我交谈时,他偶尔流露过一些奇言怪语;他对陌生人的戒备和警惕——我可以肯定地说,他的仇人势力非常强大,他知道他们在到处找他,所以他时刻防备着。正因为我知道这些,所以这几年来,只要他回来得比预料的晚,我就很担心。”“我可以问一句吗?”福尔摩斯说,“他的哪些话引起了你的注意呢?”“恐怖谷,”道格拉斯太太说,“每当我追问他时,他就提到这个词,他说他一直陷在‘恐怖谷’中,至今还未摆脱掉。我问他是否我们永远都摆脱不了‘恐怖谷’,他说有这种可能。”“你想必问过他‘恐怖谷’是什么意思吧?”“问过,但他一听就脸色阴沉,不住地摇头说:‘我不想让你也担惊受怕,我宁愿一个人承受它的折磨。’他还经常求上帝保佑,不要让灾难落到我头上。我想,一定有某一个真正的山谷,他曾经在那里生活过,而且经历过非常恐怖的事情。关于这方面,我知道的就这么多了。”“他有没有提起过某个人的名字呢?”“提起过。三年前,他打猎出了点意外,高烧不止,他说胡话时反复念叨一个名字——‘大头领莫金蒂’,这个名字让他既愤怒,又恐怖。他退烧后,我曾问他,他提起过的这个人是否是他亲戚,他大笑着说‘谢天谢地,我可没这样的大爷’,他虽然这么轻描淡写地一笔带过,但我感觉,大头领莫金蒂和‘恐怖谷’一定很有关系。”“还有一点,”麦多纳警官说,“听说你是在伦敦一家公寓里认识道格拉斯的,你们订婚也在那里,是吗?在你们的恋爱和婚姻中,有没有发生不愉快的事?”“没有。”“他有情敌吗?”“没有。”“你肯定已经知道,他的结婚戒指被人拿走了,这事会不会和你有什么关系呢?如果说凶手是他过去的某个仇人,他把仇报了就行了,但为什么偏偏只拿走道格拉斯先生的结婚戒指呢?”这时,道格拉斯太太的唇边又飞快地掠过一丝笑意。“这我怎么知道呢?”她回答道,“我也觉得非常奇怪。”“好了,我们不再多耽搁你了,在这种时刻打扰你,真是不好意思。以后遇到别的什么问题,到时我们再来打搅你。”她站起身,像进来时那样,又用轻捷而带有疑问的目光扫视了我们一下,说:“诸位先生对我所说的话还有什么疑问吗?”她说话的语气让人觉得任何回答都是多余的。她见我们谁也没吱声便微微鞠了一躬,裙裾轻扬,飘然走了。“绝代佳人,真是绝代佳人。”道格拉斯太太带上房门后,麦多纳警官若有所指地说,“难怪巴克先生经常到这里来。巴克可能是个很讨女人喜欢的男子。巴克说死者很爱吃醋,这点并非空穴来风。现在,我想,结婚戒指是个很重要的线索。福尔摩斯先生,你对戒指的失踪有什么看法?”我的朋友坐在餐桌旁,两手托着下巴,一直在沉思着。这时,他站起来,拉响了唤人铃。“艾姆先生,”管家进来后,福尔摩斯问道,“巴克先生现在在哪里?”“我马上去看看,先生。”过了一小会儿,艾姆就回来了,他说:“巴克先生在花园里。”“艾姆先生,昨晚你和巴克先生到现场时,你有没有注意他穿的是什么鞋?”“注意到了,福尔摩斯先生。他趿拉着一双拖鞋。后来他要出门报警,我便让他换了一双长筒靴。”“那双拖鞋呢?”“在大厅的椅子底下放着。”“谢谢,艾姆先生。拖鞋对我们搞清哪是巴克先生的脚印,哪是凶手的脚印很重要。”“我知道,先生,不过,我得告诉你,他的拖鞋,还有我自己的鞋子,都沾了不少血。”“在那种情况下,沾血是很自然的。好了,艾姆,谢谢你了,有事我们会再找你的。”几分钟后,我们重新到了书房。在去书房的路上,福尔摩斯顺便把那双拖鞋给拿上了。这双拖鞋跟艾姆说的一样,鞋底沾满了已经变黑了的血迹。福尔摩斯走到窗前,就着阳光仔细察看手上的拖鞋,自言自语地说:“怪事,这真是怪事!”接着,福尔摩斯突然俯下身,把一只拖鞋放在窗台的血迹上。拖鞋跟窗台上的鞋印完全吻合。他回过头,向我们微笑着。麦多纳警官见状高兴地大叫起来:“这下看巴克怎么说!鞋子和鞋印都明摆在这里。福尔摩斯先生,我记得你说过凶手是八字脚,果然,被你说中了。不过,巴克玩的是什么把戏呢?把鞋印留在窗台,把鞋子丢在前厅,真是让人费解!”“是啊,他为什么这么做呢?”福尔摩斯又沉思起来。梅森警官搓了搓他那双肥大的手,很高兴地说:“我早说过这案子挺有意思,怎么样,是吧?”正当大家认为凶手是巴克的时候,福尔摩斯却提出了不同看法,他说,如果这的确跟大家所猜测的一样,是一宗凶杀案,那,下面的事实就无从解释了——(1)他们为什么要选中那支火枪,难道他们以为别人是聋子,听不到枪声吗?(2)如果真是他们,他们得逞后会把结婚戒指取走吗?难道他们唯恐别人不知道这是一宗情杀案?“那巴克的拖鞋和窗台上的血印怎么解释?”麦多纳问。福尔摩斯沉思了一会儿,说:“我想,艾伦太太听到的重重的关门声很有可能就是枪声,真正的案发时间要早半个小时。这案子无疑是复仇性质的谋杀案,道格拉斯可能有犯罪前科,凶手与他是在他第一次结婚时结下仇的,所以他拿走了结婚戒指。凶手开枪行凶后,巴克和道格拉斯太太闻声赶到现场,把凶手堵在了现场。凶手威胁他们,如果他被捕,他就要把一件耸人听闻的丑闻公之于世。所以,巴克在凶手的威胁下,放下吊桥让凶手逃跑了。凶手逃跑时,认为步行比骑自行车还要安全些,所以他把自行车丢下了。而巴克和道格拉斯太太在凶手逃走之后,才意识到自己很有可能被人怀疑,处境非常危险。因为他们既不能证明自己不是凶手,又不能证明凶手不是他们请来的。所以他们连忙笨手笨脚地伪造现场,巴克用他沾了血的拖鞋在窗台上做了脚印,伪作凶手逃走的痕迹。他们弄好后,便拉铃报警,不过这时距案发已经有半个小时了。”麦多纳与梅森对福尔摩斯的分析表示认同。“现在我们有两个线索可以找到凶手,”福尔摩斯说,“一是自行车,二是失踪的另一只哑铃。”

谜底

当他们在古堡里对案子的一些细节进行调查和核实时,我一个人回到了乡村旅店,在回旅店之前,我很吃惊地在古堡旁边的花园里看见了谈笑风生的道格拉斯太太和巴克先生。福尔摩斯是下午五点多钟才回到旅店的,我叫人把晚餐送了上来,福尔摩斯饿极了似的狼吞虎咽地吃着。“案子有很大的进展了吗?”我问。“嗯,差不多了,不过还得进一步证实,”福尔摩斯拿起了盘子里最后一个鸡蛋,“我跟艾姆说好了,今晚我得到现场去待一晚,我想,死去的道格拉斯也许会告诉我哑铃的下落。”“哑铃?”“对,你不觉得哑铃是破案的关键吗?”福尔摩斯说着,像记起了什么似的,“今晚我得借你的伞用一下,行吗?”“当然行,不过,你要是想用它防身那可就……”“我不会有危险的,否则,我会叫你一起去的。好了,我这就走了。”半夜时分,我模模糊糊地感觉到福尔摩斯回来了。第二天,我们吃过早饭便赶到了当地的警察局。警官麦多纳和梅森正在小会议室里商谈着。他们面前的桌子上堆了许多书信和电报。“自行车的主人有下落了。”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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