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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5-12 20:3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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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美)格伦·库克

出版社:江苏凤凰文艺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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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色佣兵团 卷三,白玫瑰

黑色佣兵团 卷三,白玫瑰试读:

版权信息书名:黑色佣兵团 卷三,白玫瑰作者:(美)格伦·库克排版:KingStar出版社:江苏凤凰文艺出版社出版时间:2017-09-01ISBN:9787559410009本书由北京九志天达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授权北京当当科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制作与发行。— · 版权所有 侵权必究 · —第一章惶悚平原

茫茫大漠,空气凝滞,如棱似镜。一队骑马人像是跟随时间静止了,虽能看见移动,却几乎未近分毫。我们轮流数人数,却始终莫衷一是。

微风如泣似诉,自珊瑚丛中掠过,搅扰着先祖树的叶子,银铃般的脆响,同风声交织合鸣。北境,惊雷乍现,闪电扫掠而过,勾勒出一道银色的地平线,仿佛天神震怒、雷霆交战。

我听到脚踏沙砾的声音,于是转过了身。沉默正望着一座会说话的巨石出神。这石头不久之前蹿了出来,着实害他吓了一跳。鬼祟的石头,就像在玩游戏。“荒原上有陌生人。”它说道。

我蹦了起来。巨石咯咯直笑。在暗黑童话里,巨石的笑最不怀好意。我嘴里骂骂咧咧,躲进它的阴影。“外头都热出海市蜃楼了。”“那是独眼和地精,从塔纳回来。”

它说对了,我说错了。都怪我神经过敏。向外派遣侦察队已经超过原定时间一月有余。我们为此坐立不安。近来,夫人的军队在惶悚平原边境上的活动也越发频繁。

巨石那儿又传来一阵咯咯嘲讽。

说起这块石头,高度远远凌驾于我之上,竟足有十三英尺。然而在同类里边,还只是普通尺寸。那些十五英尺高的,极少挪窝。

骑士们渐渐靠近,却仍相距甚远。都怪紧绷的神经作祟。眼下,黑色佣兵团所面临的艰难处境可谓前所未有。我们再也承受不起任何损失。任何牺牲都意味着相知多年的老友离去。我又开始数数。这次似乎数对了,但里头有一匹马,上面没有骑手……天气炎热,可我分明在打冷战。

他们走在一条顺势而下的小径上,小径一直延伸到一条距离我们三百码开外的小溪,溪水隐蔽,汩汩流淌于巨大的礁脉当中。浅滩旁的树精缓步徐行,虽然没有一丝风,树叶却在摩挲作响。

骑士们催马前行。只是那些牲畜精疲力竭,虽知即将到家,却还心不甘、情不愿,终于踏入小溪,水花飞溅。我咧嘴一笑,重重地拍了沉默的后背。人都在。每一个人,他,还有他。

沉默收起以往的冷酷,报之以莞尔微笑。老艾滑过珊瑚,迫不及待地要和久违的战友重逢。奥托、沉默和我赶紧跟了上去。

在我们身后,朝阳宛若一轮巨大的血球,刺刺沸腾。

大家纷纷下马,畅怀大笑。尽管看上去状况很糟。地精和独眼尤其不妙。不过,终究算是摆脱了危险,回到了劫将们鞭长莫及的庇护所。因为宝贝儿在附近的缘故,劫将可不比我们强大多少。

我往回瞟了一眼,宝贝儿已经踱至隧道入口,通身如同一只雪白的鬼怪,矗立在自己的阴影之上。

人们相互拥抱,老惯例,大家装作没事人一样,对彼此的经历不闻不问,好似家常便饭。“那边不太好过吧?”我边问独眼,边细细打量那个和他们同行的人。这人似乎并不面善。“没错。”这个干瘪的小黑人比我预想的还要瘦削。“你还好吧?”“挨了一箭,”他揉了揉自己的肋骨,“皮肉伤。”

独眼后面的地精怪声尖叫起来,“他们差点儿就逮到我们了哩,追了咱们整整一个月,甩都甩不掉。”“先把你抬进地堡里头吧。”我告诉独眼。“别慌,没有感染。我自己清理过。”“那也得让我看看,”自我升任佣兵团医官以后,他就是我的助手了,对伤情的判断自然有理有据。但是,确保兄弟们的健康是我的首要职责所在。“他们在等着咱们呢,碎嘴。”宝贝儿从隧道的入口跑来,回到我们固若金汤的地堡。风暴过境后,只剩下如血的太阳依旧高挂东方。某个巨大的东西从它表面拂过。鲲鲸?“中了埋伏?”我瞅了后面的斥候一眼。“并非针对我们。专找麻烦的。他们很在行。”斥候的任务有二:与我们在塔纳的盟友保持联系,以确认夫人的爪牙在长久的销声匿迹之后,有没有再度复活;再来是突袭那里的驻军,以此证明我们尚有反手之力袭击横跨半个天下的雄雄帝国。就在我们走过巨石时,它又开始低语:“荒原上有陌生人,碎嘴。”

为什么碰上这档子事的总是我?巨石对我说的话比对其他人说的要多得多。

是什么金石良言,值得它说两次?我不免留了个心眼。巨石之所以翻来覆去地絮叨,说明它认为这个信息至关重要。“那些满世界追着你们跑的尾巴呢?”我问独眼。

他耸了耸肩。“总之不会善罢甘休。”“外面到底发生了些什么?”在这荒原里东躲西藏的我,还真像是被活埋了一样,闭塞懵懂。

独眼那张死脸依然深不可测。“一会儿科勒会说的。”“科勒?你带来的那个家伙?”名字我倒是听说过,只是从未得幸,面见本尊。他可是我们最优秀的密探之一。“对啊。”“不是什么好消息吧,嗯?”“不是。”

我们滑入通往杂院的隧道,回到了我们散发恶臭、腐朽不堪、潮湿紧凑的狗窝——地堡。这地方看似腌臜恶心,却是新白玫瑰叛军的核心与灵魂所在,也是在那些饱受蹂躏的国家中,人民窃窃私语的所谓“崭新希望”。可在我们这些九死一生、苟活于此的人看来,不啻为笑话。这里和任何一个老鼠横行的地牢没有什么两样——只是关在这里的人随时可以离开。前提是他敢冒天下之大不韪,回到一个满世界找他算旧账的帝国。第二章惶悚平原

科勒是我们在塔纳的耳目,他的眼线遍布天南地北。他自己也是数十年如一日,处心积虑提防夫人卷土重来。旧叛军在查姆惨遭屠戮时,他是为数不多的逃出夫人毒手的人之一。很大程度上,这件事佣兵团负有责任。往事不堪回首,我们也曾是夫人得力的左膀右臂,不断诱骗她的敌人进入陷阱。

有二十五万人死在了查姆。历史上,从来没有过如此悲壮的战役,也从来没有过如此一锤定音的斗争结果。哪怕是帝王在古森林遭遇灭顶之灾,伤亡人数也只不过是查姆的一半。

惨烈的事实迫使我们改旗易帜——曾几何时,我们连并肩战斗的盟友都找不到。

独眼的伤口和他说的一样干净。我也就放他一马,挪步回自己房间去了。过不多时,口令传来,宝贝儿想在听取报道之前,好好让斥候队伍休息一下。我料想不祥,寒战连连,害怕听见外头风紧。

现在的我,老拙迂腐,身心疲惫,意气风发早已不复当年。从前的熊熊烈焰,从前的不竭动力,从前的勃勃野心,如今哪儿去了?曾经,我也有过梦想,辗转流年,却又悉数遗忘。在失意的日子里,我拂去蒙在岁月上头的厚厚尘埃,留恋地爱抚连连,感佩怀念当初那个怀揣梦想、浪漫天真的弱冠少年。

我的住处满是古物。这是我的伟大事业。有八十磅重的古代文献——这是我们还在为夫人奔走效劳时从叛军私语的后花园里挖出来的。也许在这里头,隐藏着打败夫人和劫将的钥匙。可眼看六年过去,依然一无所获。真真失败透顶,叫人郁闷。现在,这些古籍我也只是随手翻翻,马上又捣鼓我的编年史去了。

自打从杜松城劫后余生,编年史就成了我的私人日记。佣兵团的遗黎故老对它一点儿兴趣没有。外边的消息又诞妄不经,我也懒得记录在案。甚至有谣言说,在杜松城击败自己的丈夫以后,夫人似乎变得比我们还要慵懒散漫,几乎原地踏步。

当然了,这都是表面的假象。更何况夫人擅长的就是疑兵之计。“碎嘴。”

我从读过逾百遍的泰勒奎尔语索引书上抬起了头。原来是地精站到了门口,活像一只老蛤蟆。“咋?”“上面出了点事。带把剑。”

我抓起弓和皮革胸甲。要说近战,那可是难为我这把老骨头了,如果非要上场战斗,我宁可站得远远的,胡拉乱射一通。我跟在地精后头一边寻思,这把弓的来头可不小。查姆战役时,夫人亲手将它赐给了我。噢,往事岂堪回首。正是在它的帮助下,我杀死了搜魂——那个把佣兵团诱至夫人手下的劫将。现在想起来,就好像上古神话。

我们飞奔到阳光下,其他人也纷纷跑了出来,消散在丛丛仙人掌和珊瑚之中。至于那个沿着小路下来的骑手——那里是唯一的进出通道——他是不会看到我们的。

此人单骑闯关,胯下的骡子老态龙钟,没有武装。“折腾了老半天,就为了个骑骡子的糟老头子?”我不免唠叨抱怨。可那老头却一溜烟从珊瑚和仙人掌之间碾出一条小道,一片风生水起。看来这老家伙知道我们就在附近。“咱们最好悄悄离开这里,再安静一些。”“没错。”

我吃了一惊,还有点儿眼花缭乱。老艾站在我身后,一只手遮住了眼睛。看上去和我一样老气横秋,一样心力交瘁。每一天,时间匆匆流过,提醒着我们不复青春。见鬼,自打穿过苦痛海,涉足北境以后,青春这个词就跟我们彻底绝缘了。“我们需要补充些新鲜血液啦,老艾。”他闻言冷笑。

没错,等这码子事完了,我们又会变得更老,前提是还能活下来。这感觉,就如同和时间讨价还价。只是希望,这次能够侥幸再买个几十年。骑手蹚过河流,停了下来,接着举起了双手。

大伙儿渐次显形,武器凌乱地拿在手里。孤老头子一个,还跑到了宝贝儿的掌控地带,一点儿威胁也没有。

老艾、地精和我也溜达过来。我边走边问地精:“你和独眼在外头找些乐子了吗?”他们两个活宝可算宿怨已久。但是宝贝儿在场,他们的巫术戏法就没有了用武之地。

地精露齿而笑,咧开的嘴角都勾连到了双耳,“我帮他疏通了一顿筋骨哩。”

我们踱到了骑手旁边。“一会儿再跟我说说。”

地精咯咯痴笑,像极了开水壶烧开时的咕咕声。“好嘞。”“来者何人?”老艾问那个骑骡子的人。“象征。”

那不是个名字,而是在遥远西方信使们所惯用的通行口令。我们很久都没有听到这个词了。西方的信息要想到达荒原,势必经过夫人治下最为俯首称臣的省份。“啊哈?”老艾说,“那啥?干吗不下来说话?”

老人从骡子上翻下身,以示诚意。老艾觉得这可以接受,听他娓娓道来:“这儿有个二十磅的包裹。”他轻拍了下挂在鞍上的箱子,“每过一个该死的城镇就又加一分负担。”“你一个人走完全程的?”我问。“一步一步从木桨城走来。”“木桨城?那可是……”

离这超过一千英里。我居然都不知道,在那里都有我们的人。即使在眼皮子底下,我对宝贝儿的领导组织也是知之甚少。谁让我把大多数时间都花在那些该死的文献上,试图厘清些言外之意、弦外之音。

老人直视我的眼睛,似乎在称量我的灵魂。“你是那个医官?碎嘴?”“嗯,所以呢?”“有东西给你,私人的。”他打开了信箱。所有人霎时间警戒了起来——毕竟谁都保不齐有个万一。但他只是取出了个油布包裹,感觉像是为世界末日特别准备的。“来这一路上一直在下雨。”他一边解释,一边递给了我。

我估摸了一下。如果掀开油布,可能没有想象那么重。“谁寄的?”

老人耸了耸肩。“你从哪儿弄来的?”“我的分队队长那儿。”

这回答毫无新意。宝贝儿对组织策划十分严密,夫人顶多能摧毁一个分支部落,却难以撼动全局。这小鬼头简直就是个天才。

老艾收下了余下的信件包裹,对奥托说道:“带他下去,找个铺子。去打个盹儿吧,老家伙。一会儿白玫瑰会去找你。”

这下子,整个下午也许会变得格外有趣,毕竟有科勒和这老家伙双双报到。我举起那个充满谜团的包裹,对老艾说:“我得去看一眼这玩意儿。”会是谁送来的?在这荒原之外,我一个人都不认识了,除了……但夫人也不至于纡尊降贵,千里迢迢地给一个地下组织寄信吧?难道不是吗?

恐惧在我心中蹿上跳下。离上次经历已经过去好长一段时间了,但她曾许诺会“保持联系”。

说话的巨石早就警告过我们,有信使伫立在小路旁边。当我经过时,它又说道:“荒原上有陌生人,碎嘴。”

我停下脚步。“什么?还有人?”

它恢复了本性,不再多说。

永远别想搞清楚这群老顽童版的石头。见鬼,我就不明白了,它们为啥要站在我们这一边。它们厌恶一切外人,和这儿所有的怪诞物灵一个样儿。

我灰溜溜回到住处,解开弓,挂在土墙上,接着坐回到工作台,打开了那个包裹。

笔迹我不认识,信的末尾也没有署名。我开始读了起来。第三章昔日往事碎嘴:

那个婊子又在发牢骚。波曼兹揉了揉太阳穴。头痛止也止不住。他遮住了眼睛。“萨伊塔,萨塔,苏塔。”他低语连连,齿擦音格外愤怒,像嘶嘶作响的吮血毒蛇。

他咬了下舌头。没人会对自己的妻子下咒。毕竟,他要强抑自尊,为年轻时的愚蠢忍气吞声。可叹!这多么叫人心痒!又多么让人震怒!

够了,傻瓜!继续研究这该死的地图吧。

但是,不论是茉莉,还是头痛,都没有息事宁人。“倒了他妈的血霉!”他把地图一角的镇纸拍到一边,再将这薄薄的丝绸纸绕玻璃棒卷起,滑进古矛赝品的长柄里。长柄连同握把锃光发亮,彼此交相辉映。“贝桑不出一分钟就能找到它。”他发着牢骚。

突发的溃疡几乎让他把牙齿咬碎。越接近终点,就越接近危险。他的神经已经脆弱不堪,生怕自己倒在最后一道关口,害怕不期而至的懦弱吞噬自己,此生从此虚度。

对一个始终活在刽子手刀斧阴影之下的人来说,三十七年不啻一段漫长而又煎熬的无情岁月。“茉莉,”他喃喃抱怨,“妈了个有眼不识金镶玉。”猛地将门甩开,向楼下喊,“这回又咋了?”

就和过去一样,没有丝毫改变。因为心存芥蒂,她永远喋喋不休,唠叨些有的没的,想借此作为报复,打搅他专心研读。只因为在她眼里,是他让两人的生活沦落到碌碌无为的窘迫境地。

他本可以成为木桨城呼风唤雨的大人物。本可以让她住进琼楼玉宇,身边围满点头哈腰的仆从。本可以让她穿金戴银。本可以让她每餐有鱼有肉、大快朵颐,养她个雍容华贵。可他偏偏选择了学士般苦海无涯的生活,隐姓埋名,连她一起,卷入这暗无天日、晚上还得提心吊胆的古森林里。对她,他什么都无法给予,除了这肮脏邋遢的环境、凛冽彻骨的寒冬,还有永恒守卫的不断骚扰。

波曼兹一步一顿地从吱吱呀呀的狭窄楼梯迈下来,嘴里咒骂着那女人,啐了口唾沫在地上,拿出一枚银币,交到她干枯的手上,差遣她出门去,张罗一顿像样的晚餐,哪怕就这么一次都好。什么叫不堪其扰?他暗忖。我来告诉你什么叫作不堪其扰,你个老家伙。我来告诉你,和一个成天悲号哀怨的人一起生活是个什么感觉,还有那破旧行囊,里面包裹着索然无趣的年少梦想。“就此打住吧,波曼兹,”他低声自语,“她毕竟是你孩子的妈。给她应得的报偿吧。她又没有背叛你。”别的不说,至少他们还曾经因为那张丝绸地图,有过念想、有所企盼。只是在她看来,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等待着实艰难。不论是否取得进展,在她眼里,只看到将近四十多年的大好流年,如同付诸东流,没有任何实质性的回报。

商店店门的铃铛响了。波曼兹勉强抖擞起一副店主人的架势,疾跑上前,看到一个大腹便便、脑袋谢顶的矮个儿男人。此人双手叉在胸前,手上的蓝色血管清晰可见。“托卡。”他微微鞠躬,“没想到你这么快就来了。”

这个托卡是木桨城一个商人,也是波曼兹的儿子斯坦西尔的一个朋友。他有一副虚张声势、正直而又不拘礼节的性格。波曼兹总是自欺欺人,觉得这人跟自己年轻时的模样简直如出一辙。“也没打算这么早回来的,老波。但是啊,这年头很流行古董玩意儿。真叫人弄不懂。”“你这就想买其他的货啦?这么快?你都快把我的存货一扫而空啦。”

来人并不说话,无声地抗议:波曼兹,我的意思是说,你该准备补充货品了。把当初因为苦读钻研而流失的时间弥补过来。“今年流行帝王时期的宝贝。别他妈到处瞎刨了,老波。赶紧海捞一把。明年啊,行情就会跟葬身于此的劫将一样,一片死寂。”“他们可没有……也许我太老了吧,托卡。跟贝桑的唇枪舌剑也让我觉得没意思了。见鬼。十年前我还亲自找上门。针锋对麦芒般的雄辩真是解乏的利器。可是成天挖东掘西的,这把老骨头也快经不住了。我累极了,只想弓着背,舒舒服服地坐着,笑看世事随风变迁。”波曼兹一边叨唠个没完,一边拿出了自己店里上好的古董宝剑、铠甲和士兵护身符,外加一个保存得天衣无缝的古盾,一盒上头刻有玫瑰的箭镞,以及一对儿宽刃长矛,那矛头年代久远,严丝合缝地安在长柄复制品上。“我可以派几个人过来。你告诉他们往哪儿挖就成。钱我照给。你啥事都不用做。这斧头真他妈带劲啊,老波。这是泰勒奎尔语吗?真恨不得能卖他个一驳船!”“老实说,应该是尤齐特语。”溃疡又开始发作。“不,不要帮手。”他真的不需要。他可不想要一帮子年轻有为的家伙在他做实地勘探时,黑压压地站在肩头上监视自己。“权当建议嘛。”“对不起。别介意。今儿早跟茉莉生气来着的。”

托卡轻声问道:“有找到些劫将的东西来吗?”

几十年了,扮起惊吓恐惧的样子,波曼兹可说是信手拈来。“劫将?他妈的我疯了吗?我碰都不敢碰,更别提要瞒过茔长了。”

托卡鬼祟地莞尔一笑。“那当然了。永恒守卫咱们可惹不起。更何况……木桨城有个人,愿意出大价钱买有关劫将的物品。若是能得到夫人的东西,他甚至不惜出卖自己的灵魂。他爱她爱得发狂。”“她的确有这股魔力。”波曼兹回避着眼前这个年轻人的注视。小斯究竟透露了些什么?这会不会也是贝桑请君入瓮的盘问把戏?随着年岁的增长,波曼兹对这样的猫鼠游戏已经越发腻味了。他的神经不堪重负,受不了这份双面人生了。时间诱惑着他坦白从宽,早日求得解脱。

才不,见鬼!更何况他倾尽所有。三十七年的岁月,无时无刻不在挖掘。鬼鬼祟祟,还要掩人耳目,同时忍受着不名一钱的艰难处境。不。他不会轻易言弃。现在还不到时候。何况他离终点如此之近。“说实在的,我也爱她。”他坦言,“但还没有到抛弃良知的地步。如果发现了些什么的话,我会大声喊着,叫贝桑过来的。那声音之大,哪怕远在木桨城,都能原原本本地听到。”“那好吧。随你怎么说吧。”托卡咧嘴而笑,“我也不卖关子了。”他取出一个皮夹子,“斯坦西尔寄来的。”

波曼兹一手拿过皮夹子。“从你上次来这以后,我就再没收到他的音信了。”“我能开始装货了吗,老波?”“当然可以。装吧。”波曼兹有些心不在焉地从分类架里取出库存清单。“把你要带走的都勾掉吧。”

托卡轻声一笑。“这一次我全要了,老波。给我个痛快价。”“全要了?这里有一半都是垃圾啊。”“跟你说了,帝王时期的玩意儿可火了。”“你见着小斯了?他咋样了?”他快要读完第一封信了。其实他儿子在信上也没什么可说的。上头全是流水账,写信权当是完成任务。和每个儿子寄给父母的书信别无二致,要想从里头丈量其中的沧海桑田,简直痴人说梦。“身体健康极了。在大学里厌学了。接着读下去。惊喜在后头。”“托卡来过这里。”波曼兹说道。他露齿笑了,两只脚轮换舞动。“那个贼?”茉莉沉下了脸。“你没忘记管他要钱吧?”她那张胖乎乎、面部下垂的脸永远一副横眉冷对的表情。就连平常开口说话时,大概也是这副模样。“他捎来了小斯的信。这里。”他献出包裹,几乎都快抑制不住自己。“小斯要回家了。”“回家?才不会哩。他还得待在大学里学习吧。”“他请了假。夏天回来。”“为什么?”“就为来看看咱们。帮忙照顾照顾生意。找个清静地儿,好写论文。”

茉莉闷声嘟囔。还没有看那些信。心里还因为儿子和他父亲一样沉迷于帝王时期的那些破烂玩意儿而耿耿于怀。“他来这里,就是来帮你在不该刨的地方大兴土木的吧?”

波曼兹偷偷摸摸地瞥了一眼窗外。“今年是彗星之年。劫将的阴魂余孽必来吊唁帝国逝去。”

帝王覆灭之日,曾有彗星显现。今年夏天正值彗星十载轮回。对十劫将的感应势必大大增强。

波曼兹来到古森林的那个夏天就目睹过凌日景象。长久以来,大坟茔一直流传着群鬼游荡、群魔乱舞的风言。

激动之情让他肚子一紧。茉莉自然不会理解这个夏天的意义。它标志着漫漫征途的句点。只是,他还差一把关键钥匙。找到它,就能和某人取得联系,找到它,就能终结投入,开始产出。

茉莉冷笑一声。“凭什么我要搅和进来?我妈老早就警告过我。”“我们是在为斯坦西尔考虑,娘们儿。我们的独生子。”“噢,老波,别骂我是个无情无义的娘们儿。他回来我当然是欢迎的了。难道我不爱他?”“那就表达出来,藏着掖着算什么。”波曼兹看了看搜刮过后的遗留品,“除了最糟糕的垃圾,一个都没给我留。一想到又要去挖坑,我这把老骨头就痛得慌。”

话虽如此,心里却情绪高涨。外出补货可以成为他游走于大坟茔边缘的正当借口。“此时不开挖,还更待何时呢?”“你这是要赶我出去?”“我可不会有半点恻隐。”

波曼兹叹了口气,审视了下自己的店子。还剩几把锈蚀的长矛,连同破破烂烂的武器,还有一个辨别不清年代的头骨,因为那上头没有帝王时期军官所特有的三角锲入物。收藏者们对无名小卒或者白玫瑰拥趸的尸骨可是一点儿兴趣都没有。

真挺讽刺,他心里暗想。为什么人们总对邪恶之物兴致勃勃?比起帝王和十劫将,白玫瑰的英雄事迹更值得歌颂才对。可事实却是,除了茔长及其手下,几乎所有人都淡忘掉了她。任何一个乡巴佬都说得出一半劫将的大名。大坟茔,这个暗流涌动的邪恶之地,护卫森严。反倒是白玫瑰的坟墓,早已湮没在岁月的长河之中。“不是这里就是那里,”波曼兹顾自沉吟。“该出发刨地了。这儿。就是这儿。铁锹。地灵尺。行囊……也许托卡说的没错。是该找个帮手。刷子。帮我提这些家伙。经纬仪。地图。这些都不能忘。还有啥?边界标识。别忘啦。那狗日的门福。”

他把行头收拾得满满当当,浑身上下挂满了各式装备,手里拿起铁锹、耙子和经纬仪。“茉莉!茉莉!快把这该死的门给我打开!”

她透过卧房的幕布,望了一眼。“一开始就该把门先打开的,笨蛋。”她踱步穿过店子,“老波,总有一天,你要学会有条理。也许是我出殡下葬后的那一天起。”

他步履橐橐,沿街而行,嘴里不停念叨:“是的,等你一死,我就有条理了。你最好他妈的相信。真巴不得在你改口以前,先送你入土为安。”第四章不久的过去:乌鸦

在白玫瑰的传奇故事里曾有记载,大坟茔坐落于古森林之中,远在查姆之北。帝王意欲从杜松城卷土重来的计划失败后,乌鸦于当年夏季抵达了大坟茔。反观夫人的部队,士气正盛。帝王陵中潜藏的邪恶已不足为惧,叛军的残余也是溃不成军,帝国势力盛极一时,无可匹敌。而灾难的先兆——大彗星——在数十年内,也不会有再度显现之虞。

只有一个孤零零的抵抗势力存在——一个自称白玫瑰转世的孩子。只不过,她充其量只是一个亡命徒而已,和黑色佣兵团的叛徒残渣日夜奔逃、风餐露宿。在帝国面前,犹如螳臂当车,不足为惧。过不多久,夫人的压倒性优势必能以摧枯拉朽之势,将他们一网打尽。

乌鸦背包拄杖,独自一人从木桨城跛行而来。他自称是一名伤残老兵,原属瘸子驻扎在福斯博格的部队,想找一份工作糊口。这世道,只要不自视甚高,满世界都是不体面的工作。永恒守卫的佣金很高,雇些苦力还能减轻他们的负担。

有一个团的兵力在大坟茔驻守。数不清的平民住在营地附近。乌鸦也和这里的芸芸众生融为一体。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部队换防更迭不断,只有他一个人,化作这里一成不变的风景线。

刷碗、洗马、清理马厩、传信、拖地、帮厨,能赚钱的活计他都干。他个子高,皮肤黝黑,寡言阴郁,没有朋友,也没有仇敌。几乎不过社交生活。

几个月后,他申请住进一幢破败的房子里。房子曾经属于一个来自木桨城的法师,因此长期闲置,无人居住。只要一得闲,手头又有资源,他就会装点门面,将住处逐渐修葺一新。正如之前那个法师一样,在这里,他继续着自己一路北行而来的秘密任务。

乌鸦每天在镇上工作十到十四个小时,返回住所后,又继续自己的工作。人们怀疑他从来不用休息。

几乎没有什么事情能干扰他,然而,乌鸦还不能完全接受他的身份。少有杂役未受到过侮辱虐待,但乌鸦是根硬骨头,从不妥协。要是受到不公正待遇,他的眼神就会寒若镔铁。历史上,只有一个人胆敢无视这种警告,结果乌鸦狠狠地揍了他一顿,残忍而无情。

没人疑心他还有另一重身份。在自家屋外,他是托名为乌鸦的帮工,仅此而已。全身心投入工作,尽心尽责。到了自家屋内,他又成了名为乌鸦的装修工,修缮旧屋。待到夜深人静,众人皆睡,只有夜巡队守夜放哨,他才成为一个身怀使命的乌鸦。

在法师厨房的墙壁里,装修工乌鸦得获至宝。他不动声色地将其置于楼上,变成了那个使命在身的乌鸦。

残页上的笔迹颤颤巍巍,却对解密至关重要。

那张不苟言笑的瘦削阴郁之脸褪去了刺骨寒意。幽暗的双眸竟跃动着火花,双手激动地挑灯细看。乌鸦正襟危坐,纹丝不动,目不斜视,之后,又面带笑容,从容走下楼,踱步入夜,还向路上碰到的夜巡队举手致意。

他已为人熟知,没有人会阻止他跛足夜行、观测星轮。

冷静下来以后,他返回了住所。今夜注定无眠。他展开残页,开始工作:研读、解码、翻译、记录,然后书写一封短期内无法到达目的地的信。第五章惶悚平原

独眼串门告诉我说,宝贝儿要面见科勒和那个信使。“她憔悴了许多,碎嘴。你最近有照顾过她么?”“当然有。我给出建议,她视若无睹。怪我咯?”“距离彗星下一次出现,还有二十来年呢。她也没必要往死里干,是吧?”“你找她说去。反正她跟我说,这堆烂摊子要赶在下次彗星出现以前尽早处理掉,还说我们在跟时间赛跑。”

她对此深信不疑。但我们却无法理解。在惶悚平原,我们与世隔绝。有时,与夫人的战斗都变得无足轻重,这片荒原就足以让我们应接不暇了。

我突然发现,我的状态要比独眼好上十万八千里。过早的“入土为安”、转战地下对他毫无益处。使不上法术也在逐渐消磨他的身体,岁月的痕迹逐渐显露。我放缓脚步,等他跟上。“你和地精耍得开心么?”

他做了个哭笑不得的表情。“又输了?”这俩人从黎明就开始了。挑事儿的总是独眼,地精负责一锤定音。

独眼嘟囔了几句。“啥?”“哟!”有人喊道,“所有人注意!警报!警报!”

独眼啐道:“一天两次?搞什么鬼呢?”

我知道他的意思。最近两年,拉响警报的次数总计还不到二十次。今天一天居然就放了两次?难以置信。

我往回跑去取弓箭。

这次我们不再慌乱。老艾逢人便一脸痛苦地怨声连天。

日出东方。地堡出口向西。待到人群会合,阳光直射入眼,双目难睁。“你们这群笨蛋!”老艾吼道,“到底在搞什么鬼?”一个年轻的士兵站在空地,遥指远方,我随之眺望过去。“真他妈糟糕”,我说道,“倒了八辈子血霉一样的糟。”

独眼也看到了。“是劫将!”

远处的小点飘扬着升高,在我们的藏身之处打转。圈子越兜越小,突然又开始摇晃。“没错,是劫将。私语还是陌路?”“不是冤家不聚头。”地精也加入了我们。

自打来到惶悚平原以后,就再没见过劫将。可是从杜松城到荒原这一路上,劫将们追了我们四年,没少给我们惹麻烦。谁让他们是夫人的走狗,是夫人的恐怖化身。曾经,他们一共十员。在帝王时期,夫人和帝王奴役了同一时代最伟大的一众法师,收归己用。四百年前,白玫瑰击败帝王以后,劫将也跟着他们的主子遭了殃,被封印在地底下。后来,趁着两个彗星季的工夫,他们又随夫人复活了。不过,在劫将内部,彼此山头林立,争斗不休——因为其中一部分劫将仍对帝王效忠——所以,大多数都因为内耗而将星陨落了。

但夫人又找来了新的奴役,填补空缺:飞羽、私语和陌路。飞羽,连同一个老劫将瘸子,在杜松城同我们一起阻止帝王东山再起时,死于非命。如此一来,还剩两个:私语和陌路。

飞毯之所以剧烈颠簸,是因为靠近了宝贝儿免疫结界的边缘,浮力随之渐渐消失。劫将操纵飞毯转向,往外降落,退回到足够远的距离,完全夺回了操控权。“可惜没有冲进来摔死。”我说道。“他们可没那么蠢”,地精说,“这只是一次试探。”他摇了摇头,不寒而栗。他知道一些我不知道的事,在荒原外的时候,应该打探到了些什么情况。“局势更紧张了?”我问道。“是啊。你干什么呢,蠢货?”地精冲独眼嚷道,“注意点儿!”

小个儿黑人无视劫将,反而注视着南面的风蚀悬崖。“我们的任务是保住小命,”独眼语透自负,有些飘飘然,像是抓住了地精的把柄,有意惹他生气,“也就是说,别中了声东击西之计。”“你他妈胡说什么呢?”“意思是你们眼巴巴地看那边的小丑时,另一个劫将在悬崖后头偷偷运过来一个间谍。”

地精和我望向红色断崖,什么都没发现。“晚了,”独眼说道,“早跑了。但我觉得应该去找找那个间谍。”

我相信独眼。“老艾,找几个人过去。”我跟老艾解释了一下。“准备出发,”老艾说道,“还以为他们把我们给忘了呢。”“那不可能,”地精说道,“肯定没忘。”我觉得他肯定知道些内情。

老艾又检查了断崖那边的情况。他对这片区域驾轻就熟。我们全都是。总有一天,比敌人更了解这片荒原将成为我们生存下来的希望寄托。“好了,”他自言自语道,“我明白了。见过副团长后,我会带四个人过去的。”

警报响了以后,副团长并没有上来。他和其余两个人驻守在宝贝儿的门口。要是敌人胆敢靠近宝贝儿半步,首先得跨过他们的尸体。

飞毯向西飞走了。我不明白荒原上的生物为什么没有攻击它。我找到了之前跟我说话的巨石,向它诉说了我的疑问。但它没有正面回答,只是说:“开始了,碎嘴。记住这一天。”“是啊。”那一天的确是个开始,尽管很多年前就已经开始了。那一天,第一封信、劫将、摄踪以及猎狗——蟾蜍杀手都来了。

巨石又提醒了我一遍:“荒原上有陌生人。”然而,这番说辞并不能为那些没有反抗劫将的飞行生物做辩护。

老艾回来了。我对他说:“巨石说还有其他访客。”

老艾皱了皱眉,“你和沉默站下两趟岗?”“嗯。”“小心点儿。地精、独眼,过来。”他们一起商量着什么。之后,老艾带着四个年轻人出发了。第六章惶悚平原

轮到我上去站岗了。老艾和他的人还没有回来。日渐西沉。巨石早已离去。万籁俱静,唯风声袅袅。

沉默坐在珊瑚丛的阴影里。阳光穿过珊瑚扭曲的枝干,映射出斑斓的色彩。珊瑚是很好的掩护。没有几个荒原居民胆敢以身尝试珊瑚的毒性。对值守的人来说,本地出没的野兽远比我们的敌人更危险。

我左闪右避地穿过珊瑚剧毒的枯枝,来到沉默身旁。沉默是个高高瘦瘦的老头儿,双瞳乌黑,似乎总是聚焦在早已逝去的流连幻梦之中。我放下武器,问道:“有什么情况?”

他摇了摇头,简洁明快的否定动作。我捯饬好护具。珊瑚环绕在我们四周,枝丫高达二十英尺,狰狞可怖。在这里,视野并不开阔,只能看到面前的那条小溪、几个死去的巨石,还有远坡上的树精。一棵树精正站在溪水边,主根扎进水里,过不多久,像是察觉到了我的视线,又渐渐隐去了。

目之所及的惶悚平原是个不毛之地。一般的沙漠生物,如地衣、灌丛、蛇、蜥蜴、蝎子、蜘蛛、野狗、地松鼠虽有分布,但很少见;反倒是遇到麻烦时,经常同它们不期而遇。这就是在惶悚平原上生活的大致模样。只有在最不恰当的时机才会邂逅真正意想不到的陌生情形。副团长说,想自杀的人要来了这儿,准会浑身不自在地耗上个一年半载。

这里的主色调是红色和褐色。锈色、赭色、血红色和酒红色的砂岩,状如绝壁,散布装饰着橙色的地层。礁石上星罗棋布地点缀有白色和粉色的珊瑚。真正的翠绿色是不存在的。不论是步行树,还是灌丛植被,清一色都是灰绿色。至于巨石,不管死活,都是死气沉沉的灰褐色,与荒原本地的石头截然不同。

有个臃肿的影子从悬崖四周的碎石滩漂浮了过去。面积很大,又很暗,却又不像是云。“鲲鲸?”

沉默点了点头。

鲲鲸扶摇直上,在太阳和我们之间的云层里翱翔高飞,但我找不见它。好几年都没见过这玩意儿了。上次见,还是老艾和我奉夫人之命,协同私语,一起穿越惶悚平原的时候……真有这么久了?光阴似箭,日月如梭,人生苦短。“逝者如斯啊,逝者如斯……”

沉默点点头,未作答复。还真是人如其名。

自从认识他起,还没听他张口说过话,佣兵团里的其他人也是。然而独眼和我的前任史官都一致声称,沉默并非哑巴。根据多年来搜罗的蛛丝马迹判断,我推测在他年轻气盛、加入佣兵团之前,曾发过毒誓要永远缄口。窥探成员入团前的历史过节是团里的大忌,但我总是无法释怀。

有那么几次,当他被激怒,或被异常滑稽的事情逗乐时,沉默几乎就要开口,却总在最后一刻忍住。一直以来,大家相互打赌,不断诱惑他破这个戒,但大多数人很快就放弃了。沉默有很多种方法让你放弃,比如把你的床上弄得满是虱子。

日落影斜,薄暮暝暝。最后,沉默站起身,从我身旁跨过,返回地堡,通身漆黑似暗影一般,挪步走入黑暗。沉默,宛如一个陌生人,不仅不说话,也从不飞短流长。这样一个人,你怎么跟他打交道呢?

但他的确是我相识最久、关系最亲近的老伙计。挺叫人费解的吧?“晚上好啊,碎嘴。”这声音迷离空旷,好似鬼魂。我吃了一惊。珊瑚礁里传来不怀好意的连连笑声。一个巨石悄悄地摸到了我的身后。我转身一看,只见它十二英尺高,品相丑陋,站在沉默行经的路上。在所有的巨石里,它只能算个侏儒。“你好啊,石头。”

它只顾看我的笑话,现在却无视我。跟个石头一样安静,哈哈。

巨石是我们在荒原上的主要盟友。它们是其他感知生物的喉舌。然而,只有等它们觉得合适,才会告诉我们究竟发生了些什么。“老艾怎么样了?”我问道。

没有回答。

它们是魔法生物么?估计不是。否则,它们无法在宝贝儿的免疫结界之内生存。那它们到底是什么?秘密,如同其他生活在此的奇幻生物。“荒原上有陌生人。”“我已经知道了。”

夜行生物开始出没。光点在空中盘旋飘动。鲲鲸已向东飞出很远,下腹闪耀发光。过不多时,它就会垂首下降,伸展卷须,缠住能够抓到的一切生物。微风渐起。

青草的芳香在我鼻间流淌。微风穿过珊瑚礁,声音似轻笑,似低语,似浅吟,又似口哨。远处,先祖树的枝条正沙沙作响。

先祖树独一无二。至于是前无古人,抑或后无来者,那就不是我能说清楚的了。它矗立在溪水边,高二十英尺,直径十英尺,散发出可怖的气息。先祖树根植于惶悚平原的地理中心。沉默、地精和独眼都试图研究它的秘密,然而一无所获。荒原上的土著对它顶礼膜拜。他们声称,先祖树自鸿蒙时代就傲立于此了。在它身上,的确有种历尽沧桑的感觉。

月亮升起,懒洋洋地挂在地平线上。我好像看到什么物体穿了过去,是劫将,还是荒原的生物?

地堡的洞口传来了一片聒噪。我叹了口气。这可不是我现在想看到的——地精和独眼。有那么一会儿,我真希望他们没有回来。“别嚷嚷了,我可不想听你们胡扯。”

地精疾步溜到珊瑚礁外,满脸坏笑看着我,向我挑衅。他看起来已经休息好了,气色恢复得不错。独眼说道:“碎嘴哟,心情很差咧?”“可不是么。你们到这儿干嘛?”“透透气呗。”他扭回头,望向悬崖。他在担心老艾。“他不会有事的。”我说道。“我知道,”独眼说,“我撒了谎。宝贝儿原本是派我们去的。她感觉免疫结界的西侧边界有异状。”“哦?”“我不知道那是什么,碎嘴。”他突然语带防备,透着一丝痛苦。如果不是宝贝儿,他本来可以知道的。他这种处境我感同身受,就如同我失去了自己的医药箱。他没法使出自己的看家本领。“你打算怎么干?”“生火。”“啥?”

火焰熊熊燃烧。独眼也是雄心勃勃,收集了足够半个团使用的柴火。火光驱逐黑夜,溪流五十码外的景色都让我尽收眼底。最后一株树精早已离去,可能是嗅到了独眼。

独眼和地精拖来了一棵普通的枯木。我们通常不去招惹树精,除了那些被自己的根绊倒的蠢货。但这种事情很少见,毕竟它们很少活动。

他俩在为谁偷了懒而喋喋不休。然后,两人放下了枯木。只听地精一声“消失”,刹那之间,竟双双不见。我大惑不解,四顾黑暗,却什么都没有发现。

我萌生睡意。为了找点事情做,便开始劈柴。我觉察到些许古怪。

我停下来。不知从何时开始,巨石开始在周围聚拢。一共十四个,围绕在火光周围,身影幽长。“怎么啦?”我问道,略微紧张。“荒原上有陌生人。”

连腔调都一模一样。我背对着篝火坐下,把柴火往后扔了进去。火烧得更旺了。又多出来十个。我说道:“就不能说点儿新鲜的吗?”“有人来了。”

这话倒新鲜,而且,语气中竟带着些我之前没注意过的情绪。一下,两下,我感觉我看到了个什么东西在移动,但无法确认。火光很容易让人目生迷惑。我加了更多柴火。

的确有东西在活动。就在溪水那边。有个人影慢悠悠地朝我这边走了过来。我装作百无聊赖、不以为意的样子。他靠得更近了。在他右肩上,背着个马鞍,左手拎着个毯子,右手则提着一个长木箱。箱子被精心打磨过,在火光下闪闪发亮,大概七英尺长、四寸高。我很好奇里面装了什么。

蹚过溪水时,我发现有只狗跟着他。杂种狗,又脏又丑,全身污白,仅一只眼上及两肋部位有若干黑斑。前爪受伤离地,一路跛行。火光照见它的双眼,透着亮红如血的色泽。

这人身高超过六英尺,三十来岁。看起来筋疲力尽,动作却依旧优雅。他肌肉发达。破损的衬衫无法遮住前胸和双臂上的伤疤。脸上面无表情。靠近火堆时,与我四目相对,眸中既无善意,也无恶意。

我有几分惊惧。看起来,他是条硬汉,不好惹,但也并不足以独自面对荒原。

现在要拖延时间。奥托马上就要来换班了。篝火会引起他的警觉,然后他会看到这个陌生人,再偷偷潜回地堡,叫帮手过来。“你好。”

他停下脚步,看了看他的杂种狗。狗不紧不慢地靠近,鼻子不停嗅探,一边检查四周。它在几英尺开外停了下来,好像湿身沾水了一样,抖了抖身子,又匍匐在地。

陌生人也停在了那里。“来这儿歇会儿吧。”我发出邀请。

他卸下马鞍,放下箱子,席地而坐,只是动作僵硬,腿盘不起来。“马丢了?”

他点了点头,“腿也摔断了。在西边五六英里的地方。迷路了。”

荒原上是有路的。有些路是安全的。不过安全也只是暂时的,因为这儿的本地生灵有自己一套规矩。只有身陷绝望或者傻到无药可救的人才会独自擅闯。眼前这人可不像傻瓜。

狗发出哧哧的声音。那人挠了挠狗的耳朵。“你要去哪儿?”“要塞。”

那是地堡的别名,传说中的名字,用于宣传,为远方部队打气。“你叫什么名字?”“摄踪。这是猎狗——蟾蜍杀手。”“很高兴认识你们,摄踪,还有蛤蟆杀手。”

狗低吼了一声。摄踪说道:“你得把名字叫全了,猎狗——蟾蜍杀手。”

他块头大,面相冷酷而坚韧,因此我尽量装出一副诚实坦率的样子问道:“要塞算个什么地界儿?没听过。”

他从那狗的身上抬起头,目光漆黑,却炯炯有神。莞尔笑道:“我听说要塞靠近象征。”

一天两次?今天是怎么了?不。这他妈不可能。再说了,这人这模样我也不喜欢。他让我想起了曾经的兄弟渡鸦,坚如钢铁,冷似冰霜。我摆出困惑的表情,自认为装得还挺像,“象征?这可是头一次听说。保不齐在东边。你去那边儿干嘛?”

他又笑了。狗睁开眼,凶狠地瞪着我。他们不相信我。“送信。”“原来如此。”“是个包裹。给一个叫碎嘴的人。”

我咽了口唾沫,缓缓检视周围。火光弱了很多,但巨石一个没少。我在想独眼和地精去哪儿了。“这人我认识,”我说道,“一个瞎看病的。”狗又瞪了我一眼。这一次,我觉得是在讽刺。

独眼从黑暗中现身,出现在摄踪背后,手握长剑,随时准备偷袭。见鬼,不管有没有用巫术,他居然一点动静都没有。

我眼中的惊异出卖了他。摄踪和他的狗回过头,惊讶地发现有人在那儿。狗站起身,颈毛倒竖,之后匍匐在地,不断扭动调整身躯,以便同时监视我和独眼。

但之后地精出现了,同样悄无声息。我笑了。摄踪环视一周,双眼眯缝。他陷入了沉思,就好像在牌桌上,发现对手比他想象的更加难缠。地精低声轻笑,“他想加入,碎嘴,我觉得咱们应该砍了他。”

摄踪把手伸向箱子。杂种狗在咆哮。摄踪闭上了眼。睁开时,他冷静下来,以笑容回应,“碎嘴么?这下要塞还是让我给找着了。”“是找着了,老兄。”

摄踪不想刺激任何一个人,所以动作缓慢地从鞍袋里取出一个油纸包裹。跟我半天以前收到的那个一样。然后他递给了我。我接过来收入衣衫中。“你从哪儿拿到的?”“木桨城。”与另一个邮差的说法一模一样。

我点了点头。“一路下来可不轻松啰?”“差不多吧。”“我看咱们应该带上他。”我向独眼示意。他明白了我的意思。我们要让大家一起瞧瞧这个邮差。看看能不能擦出新的火花。独眼咧嘴笑了。

我看了看地精。他也同意了。

不知道为什么,我们仨儿总觉得摄踪有点不对劲。“走吧。”我手里握着弓,撑起了身子。

摄踪看着我的弓,说了些什么。我让他闭嘴了。好像他认了出来。我微笑着折回身。也许,他还以为自己这次是被夫人抓了个正着。“跟我来。”

他照做了。地精和独眼跟着他,没人帮他拿行李。他的狗跛行在边上,鼻子蹭着地面。进地堡之前,我又眺望了一眼南境,心里有些担心老艾。他究竟啥时候能回来?

我们把摄踪和他的杂种狗扔进了牢房。他们并未反抗。我叫醒了奥托,他迟到了,然后回到我的隔间。试着想睡觉,可见鬼,桌子上的包裹是那么诱人。

我拿不定主意,该不该瞧瞧里头装的是啥。

好吧,它赢了。第七章第二封信碎嘴:

波曼兹的目光穿过经纬仪,凝滞在帝王陵的一角。他退了几步,观察着角度,翻了翻简略的野外地图。这是他发现泰勒奎尔战斧的地方。“奥克莱斯的描述能再清楚些就好了。这里应该是他们方阵的侧翼。方阵的中轴线应该相互平行。化身和其他骑士应该在那边。真是意想不到!”

那头的地势略微隆起。这样很好。地下水不会对遗迹造成多少伤害。但植被过于繁茂了,矮栎树丛、野玫瑰、毒藤遍布,特别是毒藤。波曼兹厌恶这种毒草。一考虑要如何清理,他就感到浑身痒。“波曼兹。”“嗯?”他边转过身,边扬起了手里的耙子。“喔!别紧张,老波。”“你干嘛呢?偷偷摸摸的。一点儿都不好玩儿,贝桑。当心我一耙子下去,叫你再也傻笑不出来。”“哈哈,天儿真不错,不是么?”贝桑是个瘦老头,年纪与波曼兹相仿。他佝着肩,头向前探出,好似条寻踪的猎犬,手背遍布淡蓝色的静脉,皮肤上满是老年斑。“你想干嘛?藏在树丛里好吓唬我?”“树丛?哪有什么树丛?莫不是你心里有鬼,老波?”“贝桑,从天地分家以后,你就一直在找我的茬,设计害我。你怎么就是不肯放弃?先是茉莉烦我,再来是托卡的订单,害我不得不出来挖点新货,现在还得对付你?滚。没心情跟你胡搅蛮缠。”

贝桑咧嘴一笑,露出一嘴烂牙。“老波,我是没抓到过你,但你真是无辜的么?你的运气可不会一直好下去。”“我要是有问题,那你就是个蠢到家的白痴,四十多年了,居然都没抓到过我的把柄。真见鬼,老兄,干吗非得让咱俩都活得不自在?”

贝桑笑道:“没几天啰,马上我就不会再来烦你了。上头调我去管牧场了。”

波曼兹倚着耙子,打量着贝桑。贝桑苦着脸笑了笑。“真的?我很抱歉……”“希望如此吧。没准儿我的继任者足够聪明,能逮你个正着。”“得了吧。你想知道我在干嘛?我在找泰勒奎尔骑士的坟墓。托卡想要点儿好货。这也是我的极限了。我可没精力逾越雷池半步,好让你有借口吊死我。把那地灵尺递给我。”

贝桑递给了他。“打着盗墓的旗号?是托卡的想法吧?”

波曼兹脊背一凉。这可不像是随口一问。“又来这套?我们都认识这么久了,有必要这么套我的话么?”“老波,我可是乐在其中哟。”贝桑跟着波曼兹走到小土坡旁,“而且,不能再拖下去了,得赶紧把你的问题解决掉。现在缺人手,还缺钱。”“就不能一边凉快去么?你站在我要挖的地儿了。毒藤。”“噢,当心毒藤哟,老波。”贝桑窃笑不已。每年夏天,波曼兹都会对这些植物怨声连连。“那托卡……”“我不跟违法的人打交道。这一直是我的底线。没人会来烦扰我。”“有点可疑。”

波曼兹的地灵尺颤了颤,“我会掉下去的。我们踩在正中央了。”“真的?”“看这地势,起伏太大。肯定埋了一个大坑。”“托卡……”“他到底哪里招你惹你了?想吊死他就请便。不过最好在我找到下一个买家之前留他一命。”“我没想吊死谁。只是想提醒你。木桨城有传言,说他是个召亡师。”

波曼兹扔掉地灵尺,倒抽了一口凉气。“真的?召亡师?”

贝桑仔细地打量着他,“只是谣传,类似的还有很多。以为你会想知道。在这鬼地方,我们俩真像是惨遭禁足的难兄难弟。”

波曼兹点头认同,“嗯。说实话,他一点儿形迹都没露出来。嚯,这里的东西还不少,我一个人可拿不动。”回去必须好好研究研究这块遗迹。“千万别跟其他人讲,尤其是那个小贼门福……”

贝桑又笑了笑,只不过有些阴沉。“看来你很喜欢这份工作,是吧?尤其喜欢招惹那些不敢反抗的人?”“老波,小心点儿。我是有权力抓你回去审问的。”贝桑转身走了。

波曼兹冷笑着目送他离去。贝桑当然会喜欢他的工作。他可以无法无天,对任何人做任何事。没人追究他的责任。

帝王和他的走狗饮恨失败以后,白玫瑰用当时最厉害的魔法将他们封印在坟墓中。之后,白玫瑰下令建立一支部队——永恒守卫——来保卫这片区域。这支部队不须服从任何人,他们的主要任务是想尽一切办法,确保坟墓下的不死人永不见天日。白玫瑰太了解人类的本性了,她知道总会有形形色色的人,为了一己私利,不惜利用或者效忠帝王,总会有崇拜邪恶的人甘愿为他们的神明脱去枷锁。

坟头上的草还没长出来,召亡师就已经出现了。

托卡是个召亡师?还嫌我麻烦不够多么?贝桑这下肯定会紧盯着我不放了。

波曼兹对复活古老的恶魔没有丝毫的兴趣。他只想与其中的一个建立联系,解决一些古老的奥秘。

贝桑终于从视野中消失了。应该是回他的营区了。终于有时间做观测了,虽然这是违法的勾当。波曼兹重新调校了经纬仪。

乍看上去,大坟茔似乎并没有什么邪气,甚至不怎么起眼。距离建成已有四百多年,已是沧桑变化。坟茔和一些神秘的建筑早已迷失在杂草和树丛中。永恒守卫也挤不出足够的财力和人力来维持大坟茔的保养和修葺。茔长贝桑的处境恰如困兽犹斗,因为他的敌人正是时间本身。

在大坟茔这里,草木萧索,难以生长。这里的植物阴暗扭曲,长势极差。话虽如此,却足够将那些与劫将有关的坟墓、石柱和雕刻尽数掩藏。

波曼兹穷尽毕生精力,整理得出了每个坟墓的主人、各个劫将的方位以及石柱和雕刻的位置。他的地图即将绘制完成。距离成功仅差最后一步,几乎足以穿过重重迷宫。尽管还未充分准备好,但他分明按捺不住,迫切要从最邪恶的奶牛腹下,挤出最甘美的乳汁。但他不能冲动,更不敢犯错。一方面因为贝桑步步紧逼,另一方面则是因为即将面对古老而狡诈的邪恶凶灵。但是如果他成功的话……倘若能够成功建立联系,并发掘出秘密来……他就能获得难以企及的智慧,摇身成为最高强的法师。美名成就传遍四野八荒。茉莉也会得到梦寐以求的荣华富贵。

前提是他能成功建立联系。

见鬼,他当然能做到!无论是恐惧还是衰老都无法阻止他。再过几个月,他就能获取最后那把钥匙。

波曼兹活在谎言里的日子太久了,一直心存侥幸、自欺欺人。即便最诚实的时候,他也从未承认过自己最大的动机其实是他与夫人柏拉图式的感情。是夫人诱惑他走上了这条道路,让他魂牵梦绕、日思夜想,甚至能为文献古籍平添迷人色彩。在帝王时期所有的当权者里头,夫人最不为人知,拥有最多秘密,历史记录也最少。一些学者认为她是有史以来最美丽的人,还扬言只须看她一眼,顷刻便会被她奴役。一些人甚至认为,她才是帝王时期的实际推动力。一些人承认有关她的记录与神话传说无异,抛开华美辞藻的修饰,并没有任何事实架构。还是学生的时候,波曼兹一直觉得这些观点荒谬可笑。

回到阁楼里,他展开了丝绸地图。今天不完全是白费功夫。他发现了一个之前未知的巨石的准确位置,以及附着在巨石上的咒语。除此之外,还发现了泰勒奎尔的一处遗址,可以靠这些个文物过上几天日子了。

他盯着地图,好像仅凭意愿,就可以标志出需要的信息。

有两个示意图。上面那张图是一个五芒星,外套一个稍大一点的圆。这是大坟茔最开始建造好的形状。五芒星由石灰墙搭砌而成,墙高一英寻左右。外围的圆圈是沟渠的堤岸。从沟渠挖掘出来的土就用来建立坟墓、五芒星以及五芒星内部的五边形。现如今,沟渠差不多已经成为一汪沼泽。在大自然面前,贝桑的前任们已经无法跟上变化的节奏。

五芒星内的五边形墙比外围五个芒角又要高出一英寻。一样倾颓,一样野草丛生。五边形南北走向的轴线中心,就是帝王陵所在,也即帝王沉睡的地方。

在地图上,从五芒星顶部顺时针向下,波曼兹给每个芒角分别标了一到九以内的五个奇数。每个数字都对应一个劫将的名字,分别是搜魂、化身、夜游神、风暴使、噬骨。外侧五个芒角的坟墓主人已经确定。内侧还有五个角,从指向北方角的右侧开始,以偶数编号。四号是狼嚎,八号是瘸子。还剩三个坟墓无法确认主人。“六号位置到底是谁?”波曼兹自言自语。他捶了一下桌子,“见鬼!”四年过去,仍然一点线索都没有。遮掩在墓主人身份上的面具,是他仅存的几大障碍之一。其他的障碍都可以在技术层面上解决,比如解除一系列的屏障咒语,然后与墓穴中心的人建立联系。

白玫瑰的法师们留下的典籍,大部分都是对他们自己的歌功颂德,而对他们敌人埋葬在哪里,却只字未提。这就是人类的本性。贝桑每次都在炫耀他钓的鱼多么多么大,用的鱼饵多么多么考究,可从来没有出示过哪怕一座奖杯,以此佐证他的高超技术。

在五芒星图的下方,还有一张中央墓室的地图。墓室呈矩形,坐落于南北走向的中轴之上,墓室内外画满了各种符号。矩形的每个角落都有一根石柱,每根石柱高十二英尺,石柱上方全都雕刻着双面猫头鹰,一张脸盯着墓室内部,另一张脸望着外部。四个石柱上附有守卫帝王陵的第一道符咒网。

矩形四边上绘有小圆圈,代表着一个个木刻柱。大多数已腐朽泯灭,上面的咒语也随之消亡。永恒守卫的法师没有多余的资源对其进行修复或替代。

墓室中还有若干符号,构成大小不一三个矩形。最外层符号是士兵,中间为骑士,最内层是战象。帝王的墓穴让那些为了封印他不惜牺牲生命的人重重包围。在古老的邪灵以及可能唤醒他的外在世界之间,便是这些游荡的鬼魂。在波曼兹的设想中,鬼魂倒不足为惧。他认为,那不过是用来吓唬一般盗墓贼的纸老虎。

在三个矩形的内部,波曼兹画了一条嘴里衔着自己尾巴的龙。传说一条巨龙守卫着墓穴,沉睡了数个世纪。它作为最后一道防线,阻拦着一切胆敢前来释放邪灵的不法之徒。

波曼兹没法搞定那条龙,但没关系,反正他并不须要这么做。他只是要和沉睡在墓穴中的某人沟通,而非打开墓穴。

见鬼!如果他能弄到老守卫的护身符就好了……很久以前,守卫们会佩戴护身符,前去大坟茔中进行日常维护。这些护身符依旧存在,只是没人再使用。贝桑就戴着一个。其他的护身符都被他藏了起来。

贝桑,那个疯子,虐待狂。

波曼兹细细想来,发觉贝桑才是他最熟悉的人——却又不是朋友,永远不会。多么悲剧的人生写照,想想看,人世间,最熟悉的人居然同时也是那个不惜一切代价、一逮住机会就会突然蹿出来把你送上绞刑架的人。

他说的退休是怎么回事?这与世隔绝的森林之外还有人记得大坟茔?“波曼兹!你还吃不吃饭!”

波曼兹嘀咕了些什么,收起了地图。

那一晚,他又做梦了。女妖般的声音呼唤着他。他再度焕发年轻,孑然一身,在自家门前散步。一个女人冲他招手。那是谁?他不知道,也无所谓。但他爱她,欢笑着向她跑去……脚步轻盈。但两人却越离越远。女人黯然神伤,渐渐消失……“别走!”他呼唤道,“求你了!”但她却消失不见,太阳也随她离去。

广阔无垠的黑夜将他的梦境一口吞噬。他飘浮在森林某处陌生的空地。渐渐地,漫散的银色光芒照映出树的轮廓。光芒来自一颗银色的流星。他望着那颗流星逐渐靠近,尾迹滑过夜空。

莫名的恐惧狠狠揪住了他。“流星是冲我飞来的!”他双手捂住脸,瑟瑟发抖,却无处躲藏。银色的火球填满了夜空。火球上分明有张脸,那个女人的脸……“老波!别闹了!”茉莉又给了他一下。

他坐立起来,“呃,怎么了?”“你叫唤个不停。又是那个噩梦?”

心脏还在剧烈地跳动不停,他叹了口气。还能坚持下去么?毕竟年纪大了。“还是那个。”时不时他就会做那个梦。“只不过这次更可怕了。”“你要不要去看看解梦的医生?”“在这儿?”他嫌恶地哼了一声,“我才不要什么解梦医生呢。”“的确不需要。兴许是你良心发现。谁让你把斯坦西尔从木桨城给叫回来的!”“我可没叫他回来……赶紧睡吧。”茉莉翻了个身,没有继续争执不休,一反常态。

他凝眼望着无尽黑暗。梦越来越清晰了,几乎清晰得过了头。梦里的那声警告是否别有深意?

慢慢地,慢慢地,梦境之初的感觉又回来了。是那种被召唤、一踮脚便能随心所欲的美好感觉。他不再紧张,微笑着酣然入睡。

贝桑和波曼兹看着守卫们清理遗迹上的草木。波曼兹突然骂道:“别烧!你这个笨蛋!贝桑,快阻止他们!”

贝桑摇了摇头。拿着火把的守卫退了几步。“孩子,不要烧毒藤。毒素会进到烟里。”

波曼兹挠了挠头。天晓得贝桑什么时候变得这么通情达理了。贝桑只笑了笑,“你想不通吧?”“是的。”“你想不通的地方还多着呢。”他边说边指了个方向。波曼兹看到他的竞争对手门福正躲在远处窥望。他不禁低吼:“我还从没记恨过谁,可他一而再再而三地惹我。没规矩,没良知,没道德。小偷,骗子!”“老波,算你运气好,我了解他。”“问你点儿事,贝桑。贝桑长官。你怎么就不烦他去呢?运气好是啥意思?”“他说你有召亡师的倾向。我不理他是因为他是个懦夫。违法的事儿他没胆子做。”“召亡师?那小畜生竟敢诽谤我!还是掉脑袋的重罪!要不是老子一把年纪了……”“公道自有命数。老波,你很有种,我不过是从来没有抓你个现行而已。”“又来了,莫须有的指控……”“并不是莫须有。你道德观念松懈,不愿意接受邪恶的存在。感觉就跟尸臭一样,显而易见。只要你敢有所动作,我一定会逮你个正着,老波。心里有鬼的人都很狡猾,但狐狸的尾巴终究是藏不住的。”

一瞬间,波曼兹觉得他的世界崩塌了。随后,他意识到,这不过是贝桑故技重施似地甩饵——茔长贝桑,精明的渔夫。他反唇相讥:“我受够了,你这个虐待狂。如果你真的有所怀疑,那你可找错人了。对你们这些守卫来说,法律算什么?关于门福的事儿,你可能是故意诳我的。为了骗我上钩,你是不是连你老妈都敢牵扯进来?真是个浑蛋,贝桑!你知道吗?变态。这儿!”他指了指自己的太阳穴,“你要是还有良心,就绝不会把我和犯罪扯在一起。”“瞧,你又在玩火了,老波。”

波曼兹的怒火退了。刚刚他太冲动了。奇怪的是,贝桑对他异常宽容。

好像他是一剂维持茔长心理健康的不可或缺之药。贝桑须要找到这么一个人,让自己束手无策,这个人还不能是守卫。对他百毒不侵的人会带给他内心中的自我认可……这么说来,我倒成了他重点提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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