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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5-13 16:1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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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德)胡塞尔 著,倪梁康 译

出版社:商务印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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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作为严格的科学

哲学作为严格的科学试读:

汉译世界学术名著丛书出版说明

我馆历来重视移译世界各国学术名著。从20世纪50年代起,更致力于翻译出版马克思主义诞生以前的古典学术著作,同时适当介绍当代具有定评的各派代表作品。我们确信只有用人类创造的全部知识财富来丰富自己的头脑,才能够建成现代化的社会主义社会。这些书籍所蕴藏的思想财富和学术价值,为学人所熟知,毋需赘述。这些译本过去以单行本印行,难见系统,汇编为丛书,才能相得益彰,蔚为大观,既便于研读查考,又利于文化积累。为此,我们从1981年着手分辑刊行,至2010年已先后分十一辑印行名著460种。现继续编印第十二辑。到2011年底出版至500种。今后在积累单本著作的基础上仍将陆续以名著版印行。希望海内外读书界、著译界给我们批评、建议,帮助我们把这套丛书出得更好。商务印书馆编辑部2010年6月译 者 前 言“哲学作为严格的科学”是当代德国哲学家、现象学创始人埃德蒙德·胡塞尔(Edmund Husserl,1859—1938年)于1911年发表在德国哲学杂志《逻各斯》(第一期,第289—341页)上的一篇长文(也被简称作“逻各斯文”)。这里的中译本是根据原文译出,同时参照了以后收录在由耐农(Thomas Nenon)和塞普(Hans Rainer Sepp)主编的《胡塞尔全集》第二十五卷:《文章与报告(1911—1921年)》(多德雷赫特等,1987年,第3—62页,以下简称“全集本”)中得到考证校定的同篇文字。胡塞尔本人以后在他的逻各斯文的私人自用本中还附加了一些评注性的文字,它们在全集本中作为“版本注”而得到标出。这些评注性文字在中译本中也一同被译出,作为“作者以后加入的边注和补充”附在正文的后面。同时一并译出的还有《胡塞尔全集》第二十五卷编者所写的与“哲学作为严格的科学”文字产生背景有关的部分引论,题为“全集本编者引论”。

除此之外,中译本还参照了威廉·斯基拉奇(Wilhelm Szilasi)于1965年所编的第一个单行本:《哲学作为严格的科学》(法兰克福/美茵,1965年,共107页,以下简称“单行本”)。斯基拉奇为此单行本所撰写的“内容分析”与“后记”也一同被译出,以“单行本编者内容提要”和“单行本编者后记”(留有海德格尔痕迹的“后记”!)为题附在正文后面。斯基拉奇还撰写了“生平”和“文献选要”附在单行本后,这后两份文字虽然因写得较早而不能反映当今胡塞尔研究的最新状态,但仍然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尤其是作者本人在“生平”中加入了对胡塞尔回忆,从而使之超出了单纯资料的范围。是故在此仍将它们译出。

这样,书后的“附录”便共有六篇,分别涉及:1)作者的修改意图;2)文字的产生背景;3)内容提要;4)内容解释;5)作者生平;6)有关文献。

于是译者的话便不得已而被放到了前面。它不想成为一个导读,充其量只是译者在翻译过程中以及在翻译前后的一些随想,读者尽可以将它放到最后去读,假如那时仍还想读的话。

本世纪初,胡塞尔《逻辑研究》两卷本的发表(1900/01年),使现象学得以突破并得以滥觞。这时胡塞尔在哲学界的声誉斐然,他被看作是一个里程碑式的人物。这从他的同时代人如狄尔泰(W. Dilthey)、那托普(P. Natorp)等以及后一代人如海德格尔(M. Heidegger)、伽达默尔(H.-G. Gadamer)等的评价与回忆中已可见一斑。现象学揭示了一个新的研究领域。如莱维纳斯(E. Levinas)所说,这个领域是德国古典哲学的思辨目光所无法达及的。现象学的意向分析和描述方法几乎使现象学成为一门与逻辑学或心理学相并列的特殊学科。甚至在今天通行的学科分类中还可以清楚地看到这种影响的存在。

在《逻辑研究》发表的同一年,胡塞尔便在一封信中预告说:(1)“十年后再出一卷新的!” 果然,在此后的十年里,胡塞尔基本上是歇笔不发。直到1911年,他才应李凯尔特(H. Rickert)之约而拿出“哲学作为严格的科学”。我们在后面斯基拉奇所写的胡塞尔“生平”中可以读到:“在《逻辑研究》发表后处在显赫声誉之中的胡塞尔能够沉默十年之久,尔后才认为‘哲学作为严格的科学’值得发表,这个事实赋予了这篇论文以无法充分估量的重要意义。”如今它已基本上被看作是一份带有胡塞尔签名的“现象学宣言”。《哲学作为严格的科学》在当时思想界所产生的影响至少可以概括为以下两个方面:

从批判性的角度来看,在《逻辑研究》完成了对心理主义的有力抨击之后,《哲学作为严格的科学》仍然需要在两条战线上作战:一方面是与自然主义,另一方面是与历史主义。前者主要表现在当时盛行的实验心理学的各种学说之中,后者则主要是指为狄尔泰等人所倡导的历史学派。胡塞尔的批判在很大程度上是《逻辑研究》中对心理主义批判的继续,他仍然在坚持不懈地揭示这些学说的相对主义和怀疑主义之最终结局。而这个结局对于当时的自然主义与历史主义来说并非是不言自明的。对于胡塞尔在这方面的努力,非现象学哲学家科拉克夫斯基(L. Kolakowski)曾确切地评价说:“他比任何一个人都更多地迫使我们认清知识的窘迫境况:要么是彻底的经验主义连同其相对主义、怀疑主义的结论,它被许多人看作是一个令人沮丧的、不能被接受的,并且事实上会给我们的文化带来毁灭的立场;要么就是先验主义的独断论,它实际上无法论证自身,并且最终仍然还是一个随意性的决定。我不得不承认,尽管最终的确然性是一个在理性主义范围之内无法达到目标,但如果没有那些不断努力试图达到这个目标的人们,我们的文化就将会是贫乏而可怜的;而且,如果我们的文化完全落入怀疑主义者们的手中,那么它将几乎无法继续生存下去。我相信,人类的文化永远不可能达到对它的各个杂多而不统一的组成部分的完善综合。然而,恰恰是它的各种成分的不统一性才有助于它的丰富多彩。而使我们的文化得以保持其生命力的,与其说是各种价值(2)之间的和谐,不如说是各种价值之间的冲突。” 实际上,许许多多的当代人之所以能够从容地游弋于相对主义和绝对主义的夹缝之间,既带有怀疑主义的警觉,又仍抱有对健康的理性的最终信念,恐怕在很大程度上要归功于胡塞尔们的孜孜求索。

除此之外,由于胡塞尔在这篇文章中公开表露了他与狄尔泰思想的分歧,因而这篇文字对后人理解现象学与解释学之间的关系也不无启迪作用。

而从建构性的角度来看,可以笼统地说,在《逻辑研究》中,胡塞尔试图将哲学定位于逻辑学和心理学之间,而在《哲学作为严格的科学》中,他是努力在自然科学与精神科学(历史科学)之间找到哲学的位置。虽然在这篇文章中,现象学尚未带有“先验”现象学的标记——“先验”一词在这里从未出现过——,但胡塞尔的意图在这里已经十分清楚地得到表露:通过对哲学的新的论证,严格的哲学将以构造现象学的形态出现,它将为经验的自然科学和精神科学奠定基础,因为现象学所探讨的不仅是“意识构形的本质联系”(意识的“心理”方面),而且也探讨“与它们相关的本质相属的被意指性”(3)(即被意识所构造出来的“物理”方面) ;这两个研究方向(“所有的意识一被意指者”)在他两年后发表的《纯粹现象学与现象学哲学的观念》第一卷中也被称作“意向活动”(Noesis)和“意向对象”(Noema)。所以,《哲学作为严格的科学》实际上已含有胡塞尔先验构造现象学的第一次公开预告。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海德格尔日后曾合理地指出,这篇文章“通过《纯粹现象学与现象学哲学的观(4)念》才获得了对其纲领性论题的充分论证” 。

值得一提的是:对胡塞尔在文章中所宣示出的这种努力趋向,海德格尔既表示赞同,也持有批评:他赞同胡塞尔所提出的“面对实事本身!”的口号,赞同“研究的动力必定不是来自各种哲学,而是来(5)自实事与问题”的主张 ,赞同现象学的直观性原则与中立性原则;但他拒绝对“实事本身”作“意识的主体性”的理解,并且认为胡塞尔在此文中表现出向近代哲学,尤其是向康德主义的转向,从而背离了现象学的原则,放弃了对思的实事(原现象、原实事)的真正(6)思考 。——对此,读者可以对照胡塞尔的原文而得出自己的评价。

这里无须再重构胡塞尔在上述两个方面(批判性方面和建构性方面)的论述。读者或者可以在正文中完整地读到它们,或者可以在后面的“单行本编者内容提要”以及“单行本编者后记”等附录中获得对它们的大致了解。

需要强调的是胡塞尔的哲学观。根据胡塞尔本人的回忆,他首先是在布伦塔诺(F. Brentano)的讲座中获得一个坚定的信念,这个信念使他有勇气将哲学选择为终生的职业:“哲学也是一个严肃工作的(7)领域,哲学也可以并且也必须在严格科学的精神中受到探讨” 。这个信念不仅时常在他的研究手稿中出现:“哲学就是指向绝对认识(8)的意向” ,而且也在《哲学作为严格的科学》这篇文章中得到第一次公开的表露:“哲学本质上是一门关于真正开端、关于起源、关(9)于万物之本的科学” 。胡塞尔一生从未放弃过这个哲学观。

将这个哲学观加以展开,它便意味着,一方面,向最终论证、最终奠基的回溯被理解为向认识主体的“意义给予”之成就的回溯(10) ,这种回溯是直接进行的,是自身负责的,任何间接的中介都必须被排除在外。另一方面,在获得了经过最终论证的真理之后,哲学的任务还在于,将这种真理付诸实践并且根据这种真理而承担起主体性的责任与义务,这也是一门哲学伦理学和价值论的中心任务。在对哲学的这一理解中无疑包含着胡塞尔对理论与实践的奠基关系的理解。

在20世纪末的今天,凡略晓当今世界“哲学行情”的人都会认为这种哲学观已经属于过去。当代人会乐于坦然地面对怀疑主义和相对主义的指责。虽然各种不同派别的哲学思潮如今还在“理性”或“合理性”的总体标题下进行着各种独白或对话,但“告别原理”,亦即告别逻辑中心主义意义上的理性,已经成为或多或少可以被一致接受的口号;世界不再被视作一个可以根据某个或几个公理而推导出来的统一而有序的系统。笛卡尔曾在他的时代以“有序的”哲思者作为(11)其沉思对话的基本前提对象 。时至今日,“有序”本身已经不再成为哲学思考的公认标准。“有序”连同“无序”一起,被一些哲学家(12)视为人类社会所面临的两大危险 。胡塞尔所做的那些对心理主义、自然主义、历史主义等各种形式的相对主义和怀疑主义的批判已经明显与流行意识相背,而他对确然性之苦苦追求更是被视为不明生活形式和价值系统之杂多与间断的真谛。

然而,就像苏格拉底或康德还在对一些当代人产生着活的效应一样,今天仍然有人——译者也算是其中之一——不懈地在胡塞尔留下的博大精深的思想宝库中寻找精神生活的动力或支点,究其原因至少可以找到以下两个方面:

首先,虽然作为严格科学的哲学仍然还是一个“无限遥远的点”,胡塞尔的哲思方法却仍然直接而具体地向我们指示着严格性的实例。就面前的《哲学作为严格的科学》而言,尽管它在胡塞尔的现有文献中属于纲领性的方法论述,本书单行本的编者斯基拉奇因此而将它比作笛卡尔的《方法谈》,但即使在这里也可以处处感受到胡塞尔现象学论述和操作的严格性。另一位非现象学的哲学家施泰格缪勒(W. Stegmüller)也曾公正地承认:“胡塞尔的研究对哲学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对于那些在原则上接受他的思想并将他的方法运用在其研究中的人来说,一个无限广阔的、新的工作领域展现出来。对于对立阵营的哲学家来说则形成了一种必然性,即:更清晰明白地阐明他们自己的立场并使他们的论据的无懈可击性与胡塞尔学说的高度科学水平相吻合。因此,像所有伟大的思想家一样,胡塞尔对朋友和敌人都发挥(13)了促使他们进行创造性活动的影响。” 对于施泰格缪勒所做的这个特征描述,读者可以从《哲学作为严格的科学》一文的字里行间获得直接的感受。

但比他的严格方法影响更为深远的或许是胡塞尔在理论研究方面的执着精神。斯基拉奇认为,“胡塞尔的伟大从根本上带有这样一种特征:他能够长达数十年地以一种顽强的精神并且在一种宁静退隐的状态下一再地献身于新的问题。”这种甘于寂寞的个性恐怕是每一个“理论人”都应具备的一个基本素质前提。理论研究者应当可以看到:他们的宿命就在于追求独立的思想而避开流行的时尚。胡塞尔在世纪初所呼吁的“我们切不可为了时代而放弃永恒”与王元化在世纪末一(14)再倡导的“为学不做媚时语”实际上是一而二、二而一的 。过强的功利目的和实用心态或许是中国近现代学术困境的一个主要根源。正如文德尔班(W. Windelband)所说:“知识的金果只有在不被寻求(15)的地方才能成熟” ;而从近年来学术研究的整个趋势来看,胡塞尔在这篇文章中所做的警告在今天仍然有效:“正是在一个实践动机超强地上升的时代里,一种理论的本性也可能会比它的理论职业所允许的更为强烈地屈从于这些实践动机的力量。但在这里,尤其是对我(16)们时代的哲学而言,存在着一个巨大的危险。” 就此而论,《哲学作为严格的科学》可能会给我们的学术研究以一定的启发与教益。

自80年代中期以来,胡塞尔哲学的中译本一直在缓慢而有序地进行着。如果我们将胡塞尔的前现象学时期称作早期,那么,从《逻(17)(18)辑研究》(1900/01年) 和《现象学的观念》(1907年) 到《哲学作为严格的科学》(1911年)、《纯粹现象学与现象学哲学的观念》(19)(20)第一卷 和“弗莱堡就职讲座”(1916年) 中译本的发表,胡塞尔中期的所有重要著述都已经进入到汉语语境之中。读者通过对这些著作的研读,可以把握到他这个时期思想的基本脉络。《哲学作为严格的科学》在1988年便由吕祥从英文译成中文出版(中国国际出版公司,1988年);此后,在1993年选编两卷本《胡塞尔选集》(上海三联书店,1997年)时,我曾将吕祥的译文选入集子并作过大致的校对。此次从德文再译,也参考了吕祥的译文,在此致谢!但吕祥的译文由于各种原因而含有较多的错误,这也是促使译者从原文重译此书的动因之一。当然决定性的动因则来自“哲学作为严格科学”这篇文章本身所具有的重要意义,尤其是对我们这个时代!

借此还要感谢学友陈小文的理解、信任与支持!

译文中有缺失与欠妥之处,还望方家随时指正。    倪梁康1998年6月10日记于南京【注释】(1)《胡塞尔书信集》第五卷,第77页。——《胡塞尔书信集(Briefwechsel)共十卷,作为《胡塞尔全集——资料》(Husserliana-Dokumente)第三集,由舒曼(K. Schuhmann)编辑出版,多德雷赫特等,1994年。(2)科拉克夫斯基:《寻找失落了的确然性》(Auf der Suche nach der verlorenen Gewiβheit),斯图加特,1977年,第96—97页。(3)参阅“哲学作为严格的科学”,第317页(边码,下同)。(4)海德格尔:《面向思的事情》,陈小文、孙周兴译,商务印书馆,1996年,第80页。译文略有更动,下同。(5)参阅“哲学作为严格的科学”,第317页;海德格尔,同上书,第65页。(6)参阅海德格尔,同上书,第47页、第65—68页、第79页等。(7)《文章与报告(1911—1921年)》,《胡塞尔全集》第二十五卷,第305页。(8)手稿BII 19,第42页。(9)“哲学作为严格的科学”,第341页。(10)《纯粹现象学与现象学哲学的观念》第一卷,《胡塞尔全集》第三卷,海牙,1976年,第55页。(11)参阅笛卡尔:《哲学原理》(Principia Philosophiae)I,7,10。(12)参阅《今日哲学》(Philosophie heute),法兰克福/纽约,1997年,第51页。(13)施泰格缪勒:《当代哲学主流》(Hauptsrömungen der Gegenwartsphilosophie),第一卷,斯图加特,1978年,第81页。(14)参阅胡塞尔:“哲学作为严格的科学”,第337页;王元化,“近思录”,载于:《学人》第十辑,南京,1996年,第37页。(15)文德尔班,《哲学史教程》(Lehrbuch der Geschichte der Philosophie),图宾根,1956年,第322页。(16)“哲学作为严格的科学”,第334页。(17)《逻辑研究》第一卷:《纯粹逻辑学导引》,倪梁康译,上海,1994年,台北,1994年;第二卷:《现象学与认识论研究》,上、下部分,倪梁康译,上海,待出,台北,待出。(18)《现象学的观念》,倪梁康译,上海,1986年,台北,1987年。(19)《纯粹现象学通论》,李幼蒸译,北京,1994年。(20)“纯粹现象学及其研究领域和方法”,倪梁康译,载于《哲学译丛》,1994年,第5期。哲学作为严格的科学

自最初的开端起,哲学便要求成为严格的科学,而且是这样的一门科学,它可以满足最高的理论需求,并且在伦理—宗教方面可以使一种受纯粹理性规范支配的生活成为可能。这个要求时而带着较强的力量,时而带着较弱的力量被提出来,但它从未被完全放弃过。即使是在对纯粹理论的兴趣和能力处于萎缩危险的时代,或者在宗教强权禁止理论研究自由的时代,它也从未被完全放弃过。

哲学在其发展的任何一个时期都没有能力满足这个成为严格科学的要求。即使是在最后一个时期,当哲学在各种哲学流派杂多而对立的情况下仍然遵循着一个本质上统一的自文艺复兴至当代的发展趋向时,它也未能做到这一点。尽管近代哲学的主导习俗(Ethos)恰恰在于,它不愿幼稚地投身于哲学的本欲,而宁可通过批判性反思的手段,在对方法的日趋深入的研究中,将自己构建成一门严格的哲学。但这些努力的唯一成熟结果是严格的自然科学和精神科学的建立与独立,以及各门新的纯粹数学学科的建立与独立。在这种现在才凸现出来的特殊意义上,哲学本身却仍然一如既往地缺乏严格科学的特征。甚至连这种凸现的意义也始终没有得到科学可靠的规定。哲学与自然科学和精神科学的关系如何,它的那些与自然和精神本质相关之工作的特殊哲学性是否原则上要求有新的观点,特殊的目标和方法是否原则上随这种新观点而一同被给予,哲学是否可以说是将我们引入到一个新的维度,或者它仍然与那些关于自然和精神生活的经验科学在同一个层次上游弋:对这样一些问题至今仍有争议。它表明,甚至连哲学问题的真正意义都还没有得到科学的澄清。

因此,虽然哲学的历史目的在于成为所有科学中最高的和最严格的科学,它代表了人类对纯粹而绝对的认识之不懈追求(以及与此不可分割的是对纯粹而绝对的评价与意愿之不懈追求),但哲学没有能力将自身构建成一门真实的科学。这位在人性之永恒事业方面具有天职的教师根本不能进行教授:不能以客观有效的方法进行教授。康德喜欢说,人们无法学习哲学,而只能学习哲思(Philosophieren)。这无非是对哲学之非科学性的供认不讳。在科学、真实的科学伸展的范围内,人们可以教授和学习,并且始终是在相同的意义上。科学的学习从来都不是一种对精神以外材料的简单接受,而始终立足于自身的活动,立足于一种内部的再造,即通过创造性精神而获取的、按照根据与结论而进行的理性明察的内部再造。人们无法学习哲学的原因在于,在这里还没有那种得到客观领悟和论证的明察,而这也就意味着,在这里还缺乏那些在概念上得到明确界定、在意义方面得到完全澄清的问题、方法和理论。

我并不是说,哲学是一门未完善的科学,而是就干脆说,哲学还不是一门科学,它作为科学尚未开始,而我在这里是以那些得到客观论证的理论学说内容的哪怕很小一部分来作为评判标准的。所有科学都是不完善的,即使是那些备受颂扬的精确科学也是如此。它们一方面是不完备的,面对着众多未解答的问题的无限视域,这些问题使得认识的欲望永远无法得到安宁;另一方面,它们在已经构造出来的学说内容中带有某些缺陷,在这里或那里会表露出在证明的系统秩序和理论方面的不清晰和不完善。但无论如何,一个学说内涵已经形成,它不断地增长并且一再产生出新的分支。任何有理性的人都不会怀疑数学和自然科学的美妙理论的客观真实性或客观论证了的或然性。在这里——从总体上说——没有为私人的“意见”、“观点”、“立场”留下栖身的场所。但只要这些私人的东西还个别地存在着,那么科学就不是、并且一般也不被看作是已经形成的科学,而是、并且一般也(1)被看作是正在形成着的科学。

刚才所描述的这种为所有科学所具有的不完善性完全不同于哲学的不完善性。哲学不仅不具有一个不完备的和仅仅是在个别方面不完善的学说系统,而是根本就不具有任何学说系统。这里的一切都是有争议的,任何一个表态都是个人信念的事情,都是学派见解的事情,都是“立场”的事情。

至于那些古代和现代科学的哲学世界文献为我们所提供的设想,它们或许是建立在严肃的、甚至是宏大的精神工作之基础上;不仅如此,它们或许在很大程度上是在为科学严格的学说系统在未来的创建做准备:但在这些文献中,暂时还没有任何东西可以被看作是哲学科学的基础,而且还不存在任何希望,诸如用批判的剪刀在这里或那里裁剪出一块哲学的学说。

哲学是严格的科学,这个信念必须再一次得到鲜明而真诚的表(2)述,并且恰恰是在这里,在《逻各斯》的起始阶段 ,它将会为哲学的一个重要变革提供见证,并且为未来的哲学“体系”奠定基础。

因为,随着对所有至今为止的哲学之非科学性的鲜明强调,一个问题随即被提了出来:哲学是否仍然要坚持这个目的,即成为严格的科学,它是否可以坚持以及是否必须坚持这个目的。这个新的“变革”对我们来说应当意味着什么?例如意味着告别严格科学的观念?而那个为我们所期盼、在我们研究工作的低谷中应当作为理想而先示给我们的“体系”,它对我们来说又应当意味着什么?一个在传统意义上的哲学“体系”,就像是从某个创造性天才的大脑中蹦出来的一个装备齐全的密涅瓦女神——以便在将来与其他同类的密涅瓦女神一起被安放到寂静的历史博物馆中去?或者是一个哲学的学说系统,它在经过几代人的充分准备之后,以一个确定无疑的基础开始,像任何一个出色的建筑物一样,自下而上地耸入高空,因为一块块的砖石乃是依据引导性的明察、作为确定的构形而被砌入到这个稳固的建筑之中?正是在这个问题上,各种精神必定会分道扬镳。

对于哲学的进步来说至关重要的“变革”是这样的一种变革:在这种变革中,通过对以往哲学所遵循的那种被误认为是科学进程的批判,这些哲学要求成为科学的主张便得到瓦解,而在严格科学意义上彻底地重新构建哲学,这个充分被意识到的意愿现在便是主导性的意愿,并且是决定着工作顺序的意愿。所有的思维力量首先都集中在这样一点上,即:通过系统的思考来彻底地澄清为至今为止的哲学所幼稚地忽略了或误解了的严格科学之条件,尔后再去尝试新建一座哲学的学说大厦。成为严格的科学,这样一个充分被意识到的意愿主宰着苏格拉底—柏拉图对哲学的变革,同样也在近代之初主宰着对经院哲学的科学反叛,尤其是主宰着笛卡尔的变革。它的推动力一直延续到17世纪和18世纪的伟大哲学之中,它以极端的力量在康德的理性批判中更新了自己,并且还主宰着费希特的哲学思考。研究的方向一再地指向真正的开端,指向关键性的问题表述与合理的方法。

只是在浪漫主义哲学中才发生了一个变化。尽管黑格尔坚持其方法和学说的绝对有效性,他的体系仍然缺乏理性批判,而正是这种批判才使哲学的科学性得以可能。但与此相关的是,黑格尔哲学与整个浪漫主义哲学一样,它在此后对严格的科学哲学之构造所起的作用就在于,它或是削弱、或是篡改了这个原初的本欲。

就后者而言,即就篡改的趋向而言,如所周知,黑格尔主义随着精确科学的强大而引发起诸多反应,这些反应的结果便是,18世纪自然主义获得了强有力的推动并用它那放弃一切绝对观念性和有效客观性的怀疑论以风靡一切的方式规定着最近时期的世界观和哲学。

另一方面,在对哲学的科学本欲之削弱的意义上,黑格尔哲学通过它的这样一种学说还在发挥着持续影响,这种学说主张每一门哲学只具有对其时代而言的相对合理性,这种学说在这个被声称的绝对有效性体系之内所具有的意义当然完全不同于它被后代人接受时所带有的历史意义;后代人随着对黑格尔哲学之信念的丧失也失去了对一门绝对哲学的总体信任。黑格尔的形而上学历史哲学反转为一种怀疑的历史主义,这种反转本质上规定了新的“世界观哲学”的兴起,这种哲学如今似乎正在迅速地传播开来,而且,除此之外,这种哲学本身以其常常是反自然主义的、有时甚至是反历史主义的论战而根本无意成为怀疑哲学。然而,只要它在其整个意图与操作中不再表明自身还受到那种成为一门科学学说——即一门构成近代直至康德的哲学之主要特征的科学学说——之彻底意愿的主宰,那么,关于对哲学的科学本欲之削弱的说法便尤其与这种世界观哲学有关。

下面的论述带有这样的思想:人类文化的最高兴趣在于要求造就一门严格科学的哲学;因此,如果在我们这个时代的一种哲学变革是合理的,那么它无论如何必须从这样一个意向中获得活力,即:对一门在严格科学意义上的哲学进行新论证。这个意向对于当代来说绝不是陌生的。它恰恰充分地活跃在流行的自然主义之中。自然主义从一开始便极为果断地遵循着对哲学进行严格科学改造的观念,自然主义甚至始终相信,它已经用其早期的和现代的形态实现了这个观念。但是,从原则上看,所有这些都是在这样一种形式中进行的,这种形式在理论上是根本错误的,正如它在实践上对我们的文化来说意味着一种增长的危险一样。如今,对自然主义哲学进行彻底的批判是一件重要的事情。相对于那些从结论中得出的单纯反驳性的批判而言,这里尤其需要一种对基础和方法的积极批判。只有这种积极的批判才能够不间断地保持对一门严格科学哲学之可能性的信心,而这种信心现在正在受到威胁:受到这种建构在严格的经验科学之上的自然主义背谬后果的认识之威胁。本文第一部分的论述便被用来进行这种积极的批判。然而就我们这个时代的引人注目之变革而言,虽然这个变革——而这是它的权利——本质上具有反自然主义的趋向,但它似乎在历史主义的影响下仍然想偏离开科学哲学的路线而流入到单纯的世界观哲学中去。本文的第二部分将致力于对这两种哲学之区别的原则性阐释以及对它们的相对权利的思考。自然主义哲学

自然主义是对自然之发现的结果现象,自然在这里是指一个按照精确的自然规律而在空间、时间存在的统一之意义上的自然。随着这个观念在不断更新的自然科学中、在奠基于大量严格认识上的自然科学中逐步得到实现,自然主义也一再地得到扩展。与此完全相似,在此之后,作为“历史的发现”和不断更新的精神科学之建立的结果现象,历史主义也得以形成。与流行的理解习惯相符,自然科学家趋向于将一切都看作是自然,精神科学家将一切都看作是精神,看作是历史构成物,并且据此来错误地解释那些不能被如此看待的东西。因此,就我们这里尤其所要关注的自然主义者而言,他所看到的只是自然并且首先是物理的自然。一切存在的东西,或者本身是物理的,隶属于物理自然的统一联系,或者虽是心理因素,但却只是依赖于物理因素而发生变化的东西,至多是一种派生的“平行的伴随性事实”。所有存在者都具有心理物理的自然,这是根据确定的规律而被明确规定了的。即使是在实证主义的意义上(无论这是一种依据于受到自然主义解释的康德的实证主义,还是一种对休谟进行改造和贯彻的实证主义),物理的自然以感觉主义的方式消融在感觉复合之中,消融在颜色、声音、压迫等等之中,而且与此相同,即使所谓心理因素也消融在同样的或其他的“感觉”之补充复合之中,以上所说的这种观点也不会发生一种对我们来说根本性的变化。

所有形式的极端而彻底的自然主义,从通俗的唯物主义到最新的感觉主义和唯能主义,它们的特征都在于,一方面是将意识自然化,包括将所有意向一内在的意识被给予性自然化;另一方面是将观念自然化,并因此而将所有绝对的理想和规范自然化。

就后一方面而言,自然主义将会不知不觉地扬弃自身。如果我们以形式逻辑为所有观念性的范例标志,那么,如所周知,形式逻辑的原则被解释为所谓思维规律,即被自然主义解释为思维的自然规律。(3)我在其他地方已经详细地证明 ,这种解释本身带有那种为所有确切意义上的怀疑理论所特有的背谬。人们也可以对自然主义的价值学、实践论,包括伦理学,进行类似的彻底批判,同样可以对自然主义的实践进行这种批判。因为在理论背谬性的后面不可避免地会跟随着在现时的理论的、评价的、伦理的行为中的背谬性(明见的不一致性)。总而言之,自然主义者在其行为中是观念主义者和客观主义者。他满怀着这样一种追求,即:以科学的方式,也就是以对每一个理性的人都具有约束力的方式去认识:什么是真正的真、真正的美和善,应当如何根据普遍的本质来规定它,可以根据哪一种方法在个别的情况中获得它。自然主义者相信,可以通过自然科学和自然科学的哲学而大致地达到这个目的,而且,带着由这种意识所引发的兴奋之情,他现在是作为教师和实践改革者来倡导这种“自然科学的”真、善、美。但他是一个提出理论并误以为论证着理论的观念主义者,而这些理论恰恰否定了他在观念主义行为中所预设的东西,无论这种行为是对理论的构建,还是同时对作为最美的和最好的价值或实践规范的论证与推荐。即是说,只要他进行理论活动,只要他客观地提出评价所应遵循的价值,并且只要他同样提出每个人的意愿与行动所应遵循的实践规则,那么他便在进行着预设。自然主义者在教诲、在布道、在训导、(4)在改造 。但他否认那些为每一个布道、每一个要求本身按其意义所预设的东西。他只是并不会像古代的怀疑论那样用明确的语词(expressis verbis)来进行布道:唯一理性的事情就是否认理性——无论是理论理性,还是价值理性和实践理性。他甚至会让自己远离这类说法。在他那里,背谬是不公开的;他自己并没有看到,这个背谬就在于他将理性自然化。

就这方面来看,争论实质上已经决出,即使实证主义的洪水以及在相对主义方面超出它的实用主义的洪水还在继续上涨。当然,这个状况恰恰表明,从结论中所得论据的实践有效力量是多么微不足道。成见使人盲目,谁要是只看见经验事实,在内心只承认经验科学的有效性,他就并不感到自己会受到那些背谬结论的干扰,这些结论不能在经验中被证明为是与自然事实相悖的矛盾。他会将这些结论当作“经院哲学”而弃之不顾。但是,从结论中得出的论据在另一方面,即在那些能感受到其冲击力的人那里,却非常容易产生错误的影响。由于自然主义想将哲学建立在严格科学的基础上,并且想将哲学作为严格科学构建起来,而它看起来又显得完全不可信,因此,它的方法目的本身也就显得不可信;而且,另一方面有一种倾向蔓延开来,即认为严格的科学只能是实证科学,并且科学的哲学只能建立在实证科学的基础上,而这时,自然主义的这个方法目的就尤其显得不可信。然而这也只是一种成见而已,而为此便想要偏离严格科学的路线,这种意图是根本错误的。自然主义竭其精力而试图在自然和精神的所有领域中、在理论和实践中实现严格科学的原则,它竭其精力而追求对哲学的存在问题和价值问题作出科学的——在它看来是“精确科学的”——解决,而自然主义的这些精力也恰恰就是它的功绩所在,同时也是在我们这个时代中它的主要力量所在。也许在整个近代生活中都没有任何观念比科学的观念更强大地、更不可阻挡地向前挺进着。没有什么能够阻挡它的凯旋。事实上,就其合理的目的而论,它是无所不包的。如果设想它得到了理想的完善,那么它也就是理性本身,在它之外、在它之上也就不再可能有其他的权威。因而在这个严格科学的领域中肯定也包含着所有那些理论的、价值的和实践的理想;在对这些理想进行经验的重新阐释的同时,自然主义也歪曲了这些理想。

然而,一般的信念是无足轻重的,如果它们得不到论证的话,对一门科学的希望也是无足轻重的,如果通向其目的地的道路无法被认清的话。即是说,如果作为严格科学的哲学之观念不应对这里所标识的问题以及其他本质相关的问题始终束手无策,那么我们就必须清楚地看到实现这个观念的可能性,通过对问题的澄清、对其纯粹意义的深入,必定会有这样一些方法以完全明晰的方式涌现给我们,这些方法是上述问题的特殊本质所要求的,因而适用于这些问题。我们必须做到这一点,而且,我们必须与此一致地获得对科学的生动—活动的(lebendig-tötig)信任,并且同时获得科学的真实开端。在这方面,只是从结论出发而对自然主义进行这种虽然有用而必要的反驳仍然是远远不够的。与此完全相反,我们还必须对自然主义的基础、它的方法、它的成就进行必要的积极的批判,而且始终是原则性的批判。由于这种批判在进行着区分和澄清,由于它迫使我们去追究那些大都含糊而多义地作为问题而被表述出来的哲学动机之本真意义,因而这种批判可以唤醒我们对更好的目的和道路的想象,并且积极地推动我们的意图。带着这个目的,我们要更详尽地来讨论这门被反驳的哲学所具有的、在上面已经得到特别强调的特征,即:将意识自然化。它与已涉及的怀疑结论所具有的更为深入的联系将会在下面自行显现出来,同样,我们所提出和论证的第二个指责,即与观念的自然化有关的指责,它所具有的范围也会自行得到理解。

我们当然不会将我们的分析批判与哲学的自然研究者所进行的那些毋宁是通俗的反思联结在一起,相反,我们所要探讨的是在真正科学设施中出现的有学识的哲学。但我们尤其要探讨这门哲学所具有的一个方法和学科,它相信已经通过这个方法和学科而最终攀缘到了精确科学的等级之上。它确信已经可以轻蔑地俯视任何其他的哲学思考。即是说,其他的哲学思考与它的精确哲学思考相比,就像文艺复兴时期的浑浊的自然科学面对某个伽利略的青春勃发的精确力学,或者就像炼金术面对某个拉瓦锡的精确化学。如果我们现在来探问这门精确的、虽然还只是有限地得到扩展的哲学,探问它与精确力学的相似之处,那么人们会向我们指出心理物理的心理学,尤其是实验心理学,没有人能够否认它具有一门严格科学的地位。它被认为就是那门寻找已久,现在终于产生出来的精确科学的心理学;逻辑学和认识论、美学、伦理学和教育学通过它而终于获得了各自的科学基础,它们甚至已经充分地处在一个将自己改建成为实验学科的进程之中。此外,严格的心理学不言而喻地是所有精神科学的基础,同样也是形而上学的基础。当然,就形而上学而言,心理学并非是被偏好的基础,因为物理的自然科学也参与了对这门最普遍的现实性学说的奠基。

对此我们要提出如下的指责:首先,只要略作考虑便可以明察到,心理学作为事实科学根本不能为那些与所有规范化的纯粹原则、即纯粹逻辑学、纯粹价值论和实践论的原则相关的哲学学科提供基础。我们无须进行更为详尽的阐述:这种阐述必定会将我们带回到那些已经讨论过的怀疑的背谬性上去。但就认识论而言——它有别于在纯粹的普全数理模式(Mathesis universalis)意义上的纯粹逻辑学,后者本身与认识无关——,我们可以针对认识论的心理主义和物理主义作出一些陈述,而在这里应当大致地说明以下几点。

所有自然科学就其出发点而言都是素朴的。对它来说,它所要研究的自然是简单地在此存在的。不言自明,事物存在着,作为静止的、运动的、变化的事物而存在于无限的空间之中,并且作为时间性的事物而存在于无限的时间之中。我们感知它们,我们在素朴的经验判断中描述它们。自然科学的目的就在于,以客观有效的、严格科学的方式来认识这种自明的被给予性。类似的情况也适用于在扩展了的、心理物理的意义上的自然,或者说,也适用于那些研究着这种自然的科学,因而也就尤其适用于心理学。心理因素不是一个自为的世界,它是作为自我或自我体验(此外,这个词的意义有着很大的差异)而被给予的,而从经验上看,这类东西常常表明自身受到某些被称作身体的物理事物的束缚。这也是一个自明的在先被给予性。现在,心理学的任务便在于,在心理因素自明地在此所处的心理物理之联系中,科学地探究心理因素,客观有效地规定心理因素,发现它们的构成与变化、形成与消失的合规律性。所有心理学的规定都显然是心理物理的规定,亦即在最宽泛意义上的心理物理规定(我们从现在起便坚持这个意义),以至于它们具有一个永远不会缺少的物理共同含义。即使心理学——经验科学——的意图在于规定单纯的意识事件,而不在于通常的较为狭窄意义上的心理物理的依赖性,这些事件本身仍然被看作是自然的事件,即被看作是从属于人的或动物的意识,这些意识本身又具有与人的身体或动物身体的自明而共晓的联结。对自然关系的排斥将会使心理因素失去在客观时间上可规定的自然事实的特征,简言之,失去心理物理事实的特征。因而我们坚持:每一个心理物理的判断自身都包含着对物理自然的实存设定,无论这种包含现在是明确的,还是不明确的。

据此而得到表明:如果有这样一些关键性的论据可以证明,物理的自然科学不是特殊意义上的哲学,它们永远不能被用作哲学的基础,并且只有根据先行的哲学才能获得为形而上学目的而进行的哲学评价,那么所有这些论据必定都可以直接运用在心理学上。

而现在我们绝不缺乏这类论据。

只需回忆一下“素朴性”便可;根据以上所述,自然科学是带着一种素朴性而将自然作为被给予的接受下来,这是一种在自然科学中可以说是不朽的素朴性,例如,每当自然科学在其进程中达到一个向素朴经验回溯的地方时,这种素朴性都会一再地重复自己——而所有经验科学的方法最终都恰恰会回归到经验之上。诚然,自然科学在它自己的方式中也是极具批判性的。单纯分散的经验即使众多,自然科学也远远不会满足。在对经验的方法排列和联结中,在经验与思考之间具有逻辑确定之规则的相互作用中,有效和无效的经验得到区分,每一个经验都获得其分等的有效价值,而客观有效的认识、自然认识便得以形成。我们只要还处在自然科学之中,并且还在它的观点中思考,这种经验批判便能够满足我们。但尽管如此,一种完全不同的经验批判仍然是可能的,而且是不可或缺的,这是一种对整个经验一般提出置疑并且同时对经验科学的思维提出置疑的批判。

作为意识的经验如何能够给予一个对象或切中一个对象;经验如何能够通过经验来相互证明或相互纠正,而不仅仅只是主观地扬弃自身或主观地加强自身;一个经验逻辑意识的游戏如何会意味着客观的有效,意味着对自在、自为存在事物的有效;意识的游戏规则为何对事物并非无关紧要;为什么自然科学应当在任何一个方面都是可以被理解的,只要它以为在其每一个步骤中都设定了并认识了自在存在的自然——相对于意识的主观河流而言的自在存在——一旦反思严肃地朝向这些问题,它们便都变成了谜。如所周知,认识论这门学科想要回答这些问题,但至今为止也没有在科学上清晰地、一致地、决断性地回答这些问题,虽然那些伟大的研究者们在这些问题上已经进行了所有那些思维劳作。

如果我们维持在这个问题的水准上,那么只需要严格地保持前后一致(而所有至此为止的认识论显然缺乏这种一致),我们就可以明察到一门“自然科学认识论”的背谬,也就是说,我们同样可以明察到任何一门心理学认识论的背谬。一般说来,如果自然科学的某些谜是原则上内在的,那么不言而喻,对它来说,根据前提和结果而进行的解谜就原则上是超越的。如果我们想期待自然科学本身来解决任何一个附着于自然科学本身的问题,即一个完全贯穿地、自始至终地附着于它的问题,或者甚至只是认为,自然科学可以为解决这样一个问题提供某些前提,那么这都将意味着我们置身于一个背谬的循环之中。

很明显,在一门应当保持其一致意义的认识论中,任何一种对自然的科学设定与任何一种对自然的前科学设定都必须始终被排斥,并且因此,所有隐含着对事物性连同空间、时间、因果性等等的理论实存设定的陈述也必须始终被排斥。这一点显然也延伸到所有那些与研究者的此在、他们的心理能力等等有关的实存设定上。

此外,如果认识论仍然想要研究意识与存在的关系问题,那么它就只能将存在看作是意识的相关项(Correlatum),看作是合乎意识地“被意指之物”:看作是被感知之物、被回忆之物、被期待之物、被图像表象之物、被想象之物、被认同之物、被区分之物、被相信之物、被猜测之物、被评价之物,以及如此等等。人们尔后便会看到,研究的方向必须朝向一种对意识的科学本质认识,朝向意识本身在其所有可区分的形态中按其本质之所“是”的东西,但同时也朝向意识所“意指”的东西,以及朝向那些各种不同的方式,意识便以这些方式——根据它的各种形态的本质,时而清晰、时而含糊,时而当前呈现地、时而当前化地,时而符号性地、时而图像性地,时而素朴地、时而经过思维中介地,在这种或那种关注式中,并且如此而在无数其他的形式中——意指着对象之物,并且有可能将它“表明”为“有效”、“现实”的存在之物。

任何一类对象,如果它想成为一种理性话语的客体,想成为一种前科学认识、尔后是科学认识的客体,那么它就必须在认识中,也就是在意识中显示自身,并且根据所有认识的意义而成为被给予性。所有意识种类,只要它们在认识的标题下受到所谓目的论的调整,并且更进一步说,只要它们根据不同的对象一范畴而得到分类——作为与它们特别相符的认识功能类型而得到分类——那么它们就必定可以得到研究,即在它们的本质联系中以及在它们对其所含的各种被给予性意识形式的回溯中得到研究。这样,所有认识行为都会面临的合法性问题的意义便必定可以不言而自明,被论证的合法性证明之本质以及观念的可论证性或有效性的本质便必定可以得到澄清,而且这是对所有认识阶段而言,在最高阶段上则是对科学认识而言。

对象性存在着,并且在认识上表明自身存在着,而且是如此地存在着;这样一种说法必须纯粹从意识本身出发而成为明见的,并因此而成为完全明晰的。为此而需要研究整个意识,因为意识会以它的所有形态出现在可能的认识功能之中。但只要任何一个意识都是“关于……的意识”(Bewuβtseinvon),那么对意识的本质研究也就包含着对意识之意指和意识之对象本身的本质研究。根据其普遍的本质来研究某一类型的对象性(这种研究可以去关注那些远离认识论和意识研究的兴趣),这就意味着,探讨这些对象性的被给予方式,并且在从属的“澄清”过程中穷尽它们的本质内涵。哪怕这里的观点不是那种朝向意识方式及其本质研究的观点,澄清的方法也会带有这样的结果:即使在这里也无法缺少对被意指方式和被给予方式的反思。但反过来,对于意识的本质分析而言,对所有对象性的基本种类的澄清无论如何是不可或缺的,这种澄清因此而一同包含在意识的本质分析之中;而在认识论的分析之中就更是会包含着这种对象性澄清了,认识论的分析甚至将相关性的研究就视作自己的任务。据此,我们将所有那些即使是相对可分的研究都纳入到现象学的标题下面。

我们因此而涉及一门科学——我们的同时代人还无法想象它的巨大范围——这门科学虽然是关于意识的科学,却不是心理学,它是一门与关于意识的自然科学相对立的意识现象学。由于这里所涉及的不是一个偶然的歧义,因而事先就可以预料,在现象学与心理学之间必定存在着密切的关系,只要它们两者都与意识有关,虽然是以不同的方式,以不同的“观点”;我们以此而想表达的是:心理学与“经验意识”有关,与经验观点中的意识有关,这种意识是自然联系中的此在者;相反,现象学则与“纯粹”意识有关,即与在现象学观点中的意识有关。

如果这是正确的,那么就会有这样的结果产生出来:尽管心理学实际上不是哲学并且也不可能是哲学,但出于根本性的原因,心理学必然与哲学相距较近,并且它的命运就在于,它必然始终与哲学最紧密地结合在一起。最后,我们可以预见到:任何一门心理主义认识论之所以得以形成的原因必定在于,在偏离开认识论问题之本真意义的情况下,它对经验意识与纯粹意识作出一种或许是易于理解的混淆,或者换言之,它将纯粹意识“自然化”。

实际上这就是我的看法,在下面还会对它进行若干阐释。

诚然,刚才在泛泛的提示中、尤其是就心理学与哲学之间亲缘性所谈到的那些东西,很少适合于现代的精确心理学,这种心理学对于哲学来说实在不可能更陌生了。但是,纵使这种心理学凭借实验的方法而将自己看作是唯一一门科学的心理学,并且可以自上而下地去俯视那些“书桌—心理学”,我仍然不得不声明:若以为它就是那种心理学,即完全意义上的心理学科学,那么这种看法将是一个有严重后果的错误。贯穿在这门心理学中的基本特征是撇开任何直接的和纯粹的意识分析——即对那些在不同的可能的内在直观方向中呈现出来的被给予性所进行的系统“分析”和“描述”——,只去进行所有那些对心理学的或在心理学上相对重要之事实的间接确定,而这些事实在不经上述意识分析的情况下具有一种至少可以外在地得到理解的意义。就它对心理—物理规则所进行的实验确定而言,这门心理学所依据的恰恰是粗糙的类概念,诸如:感知、想象直观、陈述、计算与误算、测度、再认、期待、保留、遗忘等等;当然,它们用于操作的这些概念的基础反过来也限定了它所作出的各个确定以及它所能达及的各个确定之范围。

或许可以说,实验心理学与原心理学的关系就类似于社会统计学与原社会学的关系。这样一种统计学收集着珍贵的事实,在它们之中发现珍贵的规则,但却是那种极为间接的事实和规则。唯有一门原社会学才能对它们进行阐发的理解、真实的解释,这种原社会学也就是指一门使社会学现象直接地被给予,并且根据这些现象的本质来进行研究的社会科学。与此相似,实验心理学是一种方法,它可以确定珍贵的心理物理事实和规则,但如果没有系统的、对心理因素进行内在研究的意识科学,这些事实和规则便不可能得到更为深入的理解和最终科学的评价。

精确心理学并没有意识到,这里便是它的运作的一个巨大缺陷所(5)在,而且它越是激烈地反对自身观察的方法 ,越是竭力想通过实验方法来克服这种方法的缺陷,它也就越是意识不到这一点;但对于这里所要做的工作来说,可以证明,这种实验方法是无能为力的。这里的实事恰恰是心理的实事,然而它的压迫过于强大,以至于这里时而也会有意识分析进行。只是这些意识分析通常带有现象学的素朴性,它与那种无可置疑的严肃性形成奇特的对照,心理学正是带着那种严肃性来追求精确,并且在某些领域中(如果就其目的而言说得谦虚的话)也达到了精确。后一种情况是指:那些实验性的确定涉及一些主观感性的现象,对这些现象的描述和标识完全可以像对“客观”现象的描述和标识那样进行;即:无须将任何可过渡到本真意识领域之中的概念与澄清纳入进来;此外,后一种情况还意味着:那些实验性的确定关系到一些大致得到界定的本真心理因素的类型,它们无须更为深入的意识分析而从一开始就可以充分地呈现出自身,只要人们愿意放弃对这些确定的本真心理学意义进行追究。

但所有彻底的心理学在偶尔进行分析时都会发生偏差,其原因在于,只有在一门纯粹的和系统的现象学中,这里需要做的工作的意义和方法才会表露出来,同时得到表露的还有在意识差异方面的巨大财富,而对于那些没有方法经验的人来说,这些意识差异是毫无区别地交融在一起的。以此方式,现代的精确心理学恰恰是因为它已经将自己视之为方法上完善的和严格科学的,从而实际上也就成为不科学的,无论它怎样想去追究那些出现在心理物理规则中的心理因素的意义,也就是说,无论它怎样想努力去获取真实的心理学理解;这一点反过来也表现在所有这样一些情况中,即:在人们努力获取更深入认识的过程中,对心理因素的未澄清的表象之缺陷将会导致含糊不清的提问,并因此而导致单纯的虚假结果。只要涉及对交互主体的事实联系的确立,实验方法便是不可或缺的。但它预先设定了一个无法由实验来完成的东西,即对意识本身的分析。

少数几个心理学家,如施顿普夫(K. Stumpf)、利普斯(Th. Lipps)以及其他一些与他们相近的人,已经认识到实验心理学的缺陷,他们能够尊重由布伦塔诺所作出的在伟大意义上的划时代 4推动,并且努力去继续由他开始的对意向体验的分析描述研究;但他们或是没有得到实验方法的狂热信徒们的充分承认,或是只有当他们进行实验活动时才仅仅在这方面得到尊重。而且他们还一再被攻击为经院学者。未来的人们将会感到十分惊奇:近代第一次严肃的、以唯一可能的内在分析方式,或者我们可以更明晰地说,以本质分析的方式对内在进行研究的尝试,何以会被斥作是经院学者,并且被撇在一边。这里的原因无非在于,这些研究的自然出发点是对心理的通俗语言标识,尔后,在这些标识的含义得以成活的过程中,问题便会指向那些与此种标识首先是含糊而歧义地相关联的现象。当然,经院论的本体主义也受语言的引导(这并不是说,所有经院论的研究都是本体主义的研究),但它的失误就在于从语词含义中得出分析判断,在于认为以此便获得了对事实的认识。现象学的分析家根本不从语词概念中获取判断,而是看入到那些由语言借助于相关的语词而唤起的现象中去,或是深入到那些构成对经验概念、数学概念等等完全直观之实现的现象中去——难道为此也应被打上经院学者的烙印吗?

需要考虑的是:所有心理因素,只要它们作为心理学以及现象学的第一研究客体是在完全具体的情况中被接受,它们便都具有一个或多或少复合的“关于……的意识”的特征;这个“关于……的意识”具有各式各样的丰富形态;所有那些在研究初始被用来进行自身阐述和客观描述的表述都是流动的和多义的,因此,不言而喻,最初的开端只能是对那些首先可见的、最粗糙的歧义作出澄清。对科学语言的最终确定以对现象的完备分析为前提——这是一个遥远的目标。而只要这个分析尚未完成,那么从外表上看,研究的进步便还是在一个大范围中进行,并且是以这样一种形式进行,即:证明那些在以往研究中被误认为已确定下来的概念所具有的新的、现在才可见的多义性。这显然是不可避免的,因为它根植于实事的本性之中。尔后便可以去评判,那些心理学精确性和科学性的天职维护者们是带着什么样的理解深度和蔑视方式在谈论“单纯字面的”、单纯“语法的”和“经院的”分析。

在激烈反对经院学说的时期曾有这样的战斗口号:抛弃空洞的语词分析。我们必须探问实事本身。回到经验,回到直观,唯有它们才能赋予我们的语词以意义和合理的权利。这是完全确切的!但什么是实事,什么是我们在心理学中必须回溯于其上的经验?难道我们在实验中通过提问而从受实验者那里获得的陈述就是实事?而对他们的陈述的阐述就是关于心理的“经验”?实验主义者们自己会说,这只是派生的经验;原生的经验是处在受实验者本身那里,而在实验着、解释着的心理学家这方面,原生的经验则处在他们自己以往的自身感知之中,这些自身感知完全有理由不是自身观察,完全有理由可以不是自身观察。实验主义者们非常自豪的是,他们在对自身观察的批判方面以及在对那种仅仅建基于自身观察之上的书桌—心理学的批判方面占了上风,他们如此地构建了实验方法,使它只是“在偶然的、非(6)预期的、非有意引入的经验的形式中”利用直接的经验 并且将那些受到恶意中伤的自身观察完全排斥出去。撇开这里的强烈夸张不论,即使在这同一个趋向上还无疑地存在着好的东西,但另一方面也必须指出这门心理学的一个在我看来是原则性的失误,即:它将那些在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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