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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5-13 23:0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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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英】约瑟芬·铁伊

出版社:新星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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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来特·法拉先生

博来特·法拉先生试读:

版权信息书名:博来特·法拉先生作者:[英]约瑟芬·铁伊排版:昷一出版社:新星出版社出版时间:2012-10-01ISBN:9787513308915本书由新星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授权北京当当科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制作与发行。— · 版权所有 侵权必究 · —第一章碧姑姑“碧姑姑,”简一边大声地喝着汤,一边问道,“你说是诺亚厉害,还是尤利西斯厉害?”“简,别就着勺子尖吃东西。”“我不会用汤匙横着挑出面条来吃嘛。”“人家露丝怎么就会。”

简看了一眼坐在对面的孪生姐妹,她正自鸣得意地将面条摆弄得服服帖帖。“她就是比我能吸呗。”“碧姑姑的脸长得很像一种名贵的猫。”露丝用眼角余光扫了一眼姑姑说。

其实,碧心里觉得露丝的这个比喻很贴切,但又不希望她那个小脑袋瓜里生出什么稀奇古怪的念头来。“好了,他们俩到底谁最厉害啊?”简回到自己的那个问题上,她就是这样一个爱在一件事上较真儿的人。“你应该说‘谁更厉害’。”露丝纠正着她的语法。“到底是诺亚还是尤利西斯?西蒙,你觉得呢?”“当然是尤利西斯厉害。”西蒙盯着报纸,头也不抬地回答妹妹。

碧觉得,西蒙这孩子就是这样,一面读着报纸上的赛马手名单,一面往汤里撒胡椒粉,却从不会错过餐桌上的对话。“为什么,西蒙?怎么就是尤利西斯呢?”“诺亚有天气预报这个信息来源呀。你还记得上次‘心火’的比分那件事吗?”“好了,别扯得太远了。”碧姑姑插嘴道。“成人礼会不会有点像婚礼呢,西蒙?”这次问话的是露丝。“总体来说会比婚礼好点儿。”“真的吗?”“至少在成人礼上你可以留下跳舞到半夜,婚礼可不行。”“我偏不,我就要在我的婚礼上跳舞到半夜。”“你怎么样我可管不着。”

哦,天哪,碧暗想,真不知道别人家是怎么调解餐桌上的拌嘴的,这几个小家伙弄成这副样子大概是我管教不严吧。

碧看了看桌面上三人低垂就餐的小脑袋瓜,埃莉诺的座位空着,不知道她当初是怎么应付这几个孩子的。哥哥比尔和嫂嫂诺拉会满意自己对孩子们的管教吗?假如这时奇迹发生,他们俩突然走进家门,一如他们生前的样子:年轻、帅气,欢快。他们会不会说:“啊,没错,这正是我们心中理想的样子,就连简这副乱糟糟的德行也很好。”

碧看了看简的样子,会心地笑了。

这对孪生姐妹快十岁了,外表相似得难以辨别,当然,这不过是理论上的说法而已。二人相貌虽说一样,却秉性迥异,判断哪个是露丝、哪个是简并非难事。同样的亚麻色直发,同样瘦小的脸蛋和白皙的皮肤,连目光迎着看你时的挑衅模样也一般无二。不过二人的相同点也仅此而已。简穿着邋邋遢遢的马裤,松松垮垮的上衣外面套着一件长毛衫。这个小家伙梳头都不照镜子,就那么随意地绾起头发,用一个圆形发夹强行扣住,那个发夹也早已退了颜色,露出铁片的本底。简的眼睛有点儿散光,遇到“重要人物”时,才会戴上她那副角质镶边的眼镜。这副眼镜大多数时候塞在她马裤的屁股兜儿里,几年下来,数不清有多少次,她总是一屁股就在什么东西上躺下去、坐下去,或者靠上去,就这样把好好的眼镜压坏了。而每每压坏了眼镜,她都要拿出零用钱去修,这使得可怜的简总是处于破产的边缘,入不敷出。简去牧师家上课,总是骑着那匹叫“四柱子”的白色老马往返。她的两条小腿像两根麦秸一样,分跨在马肚子两侧。“四柱子”越来越像个运输工具了,倒忘了自己本来是做骑乘运动之用的,所以任由简把它宽阔的脊背当成羽毛垫子一般蹂躏,也听之任之了。

露丝完全是另外一副样子。她穿着一条粉红色的棉布连衣长裙,从清早骑着小自行车去牧师家上课开始,一切都整洁、清爽。她的双手干干净净,指甲整整齐齐,还用一根不知道从哪里找到的粉色丝带,把头发从两边拢起,束在头顶,并打了个漂亮的蝴蝶结。

八年了。碧沉吟着,回想着自己这八年来为这个家绞尽脑汁而度过的日日夜夜。再有六个星期,她在这里的监管任务就要结束了。再过一个多月,西蒙就满二十一岁了,可以继承他母亲的遗产。到那时,这段艰苦的日子就见到曙光了。阿什比家从不曾大富大贵,但哥哥在世时,“莱切特”这个房产和周围的三处农场一直管理良好,使得家用充足。他突然死亡之后的这八年里,全家人的日子过得颇为拮据。如今碧打定主意,待西蒙下个月到了年龄,就将嫂子的遗产完整无缺地转交给他。这些年来,他们一直没有欠下什么外债,虽说他们的律师——柯瑟诺律师所的桑杜先生——早已承诺愿意在危难时伸出援手,但碧认为“莱切特”必须依靠自己维持生计。好在现在看来,“莱切特”一直能够自给自足。

碧的目光越过侄子的头,望向窗外,她看到南边围场的白色横杆围栏,老“列吉娜”的马尾在阳光下闪闪发亮。真正挽救他们的正是这些马儿。养马原本是哥哥的一个嗜好,有谁会料到在他离去之后,养马会成为这个家赖以生存的手段呢?年复一年,尽管它们也得过病、受过伤、遭过天灾,但这些马一直给他们家带来不少利润。进账总比支出多一点。哥哥出于爱好而饲养的小小马群成了种马。后来,碧又给孩子们买了一批小马,冷清的牧场热闹了起来。埃莉诺将那些不怎么出色的马儿驯养成“女士的安全坐骑”,然后卖掉大赚一笔。如今隔壁庄园改成了寄宿学校,她便到那里去教学生骑术,按小时收费,收入颇丰。“今天埃莉诺下课挺晚的,是吧?”“她不是去帕斯洛家上课了吗?”西蒙问道。“没错,就是帕斯洛家的女孩们。”“可怜,那匹马会被折磨死的。”

西蒙起身撤走汤盘,又帮忙将餐台上的肉端了上来。碧用挑剔却又非常赏识的眼光观察着这个侄子。还好,她没有把西蒙宠坏。过度宠爱除了教会他自私,不会有其他好处。西蒙这孩子颇有自己的一套处事方式,从小他就能运用一种说不出的诱惑力,让不少人上了他的小当,而让他占了便宜。每每看到西蒙的小把戏,碧有时觉得很有趣,甚至有些佩服。假如她拥有西蒙这些小聪明的话,也难保不会像西蒙一样耍弄别人。不过她可得小心留意,不能让西蒙的把戏在她身上得逞。“要是成人礼和婚礼一样有伴娘就好玩了。”露丝一边用叉子挑剔地翻动盘子里的食物,一边说。

不过没人搭腔。“牧师说尤利西斯在家里恐怕是个糟透了的家伙。”简固执地回到最初的话题上。“哦?”碧对这个古典文学的八卦话题倒是颇感兴趣,“牧师是怎么说的?”“牧师说尤利西斯‘毫无疑问喜欢搞些小发明’,他老婆珀涅罗珀一定乐得摆脱他几日。这道牛肝煮得太软了。”

这时埃莉诺走了进来,和往常一样从容沉默地从餐台上取来食物。“呀!好重的马厩味儿!”露丝脱口而出。“内尔,你今天怎么晚了?”碧跟她寒暄道。“她是没法子学会骑马了,”埃莉诺说,“到现在连上马鞍都不行。”“大概白痴都学不会骑马。”露丝附和了一句。“露丝,”碧斥责了一声,“那边庄园里的孩子不是白痴,也不是低能儿,他们只是有点学习上的‘障碍’。”“专业术语是‘智能失调’。”西蒙在一旁插了一句。“不管怎么说,他们的行为就像白痴。假如你表现得像个白痴,别人怎么知道你不是呢?”

没人接露丝的问话,午餐桌上一下安静下来。埃莉诺头也不抬地吃得飞快,像个饥饿不堪的小学生。西蒙则拿出铅笔,在报纸边缘空白处计算着什么。露丝的食物在盘子里堆成了城堡,而肉汁就如同护城河一样,她上课时偷了牧师家里的三块饼干,在厕所里吃掉了。只有简勤恳而愉快地享用着她的食物。碧悠闲地望着窗外的景致。

远处的山脊那边,地势向海边和西镇的密集屋顶处倾斜而下,绵延好几英里,而这边的山谷相对来说地势要高很多,背面避开了海峡吹过来的海风,正面又迎着阳光,大树挺拔伟岸,安静地伫立于明媚的阳光中。这景致有种完美而沉静的神秘气质。

这是一份很好的产业,那么富足。碧希望西蒙能好好经营它。有那么几次,不,不是害怕,大概是一种隐忧吧。西蒙性格多面,如同水银一样变化多端,这不大像是一个农场继承人该有的品性。在四周的产业中,“莱切特”是唯一这样代代相传的。碧希望在未来的几百年里,肤色白皙、骨架精致、脸颊修长的阿什比家人都能一如既往地受其庇荫,就像此刻围桌而坐的这几个孩子一样。“简,你非得把果汁溅得满桌子都是吗?”“人家不喜欢切成小块的大黄嘛,碧姑姑,我喜欢煮成泥一样软软的。”“好好好,那你就小心点,把它压成泥好了。”

碧记起自己像简这么大的时候,也是喜欢这样将大黄捣成泥,而且也是在这张桌子上。不知有多少阿什比家的人曾经围坐在这里,他们中有的在印度害热病死了,有的在克里米亚受伤死了,有的是在昆士兰饿死的,有的是在海角染上伤寒死的,再有的就是在海峡殖民地患了肝硬化死的。但无论怎样的情境,在“莱切特”里,一直都有阿什比家的人居住、生活着。他们在这块土地上耕种生养。当然,时不时地,也会出现一个不肖子孙——比如她的堂弟沃尔特——好在上天有眼,这些挥霍成性的家伙大都排行较小,没有继承“莱切特”的权利,也就不会危及这份家业。

当然,迄今为止,女王不会来这儿就餐,也不会有落难的骑士来这儿寻求庇护。但三百年来,它就一直这样矗立在草原上,滋养着这一方的农人。而在三百年间,阿什比家人居住在这里已有两百年了。“西蒙,亲爱的,看着点儿科纳。”

也许就是这里的单纯使之绵延存留下来。它不伪装,不慕虚荣;它踏踏实实地植根于土地;它用汁液浇灌自己的根基。山谷的另一端,白色绵长的“克莱尔”家端坐期间,犹如一位贵妇般优雅不凡,可惜它的主人莱丁厄姆家已经不在了。莱丁厄姆一家将才智和家产挥霍殆尽,“克莱尔”不过是他们的靠山、他们的钱包、他们的装饰,和他们的避难所,他们从不曾将那里当成自己的家来热爱。几百年来,他们如同孔雀一般不可一世,他们中有的是总督,有的是冒险家,有的是王宫里的弄臣,有的是浪子,也有的是革命分子,“克莱尔”一直供他们恣意妄为、索取无度。如今那里留下的只有他们的画像,而花园中的大房子则成了那些思想进步、存款富足的富人子女的寄宿学校,住着些娇生惯养的孩子。

然而,阿什比家与“莱切特”仍然不离不弃。第二章美丽是公共财产

碧姑姑倒咖啡的时候,那对孪生姐妹早不知跑到哪儿玩去了,今天她们有半天的假。埃莉诺匆匆地喝完咖啡又回到马厩忙活去了。“今天下午你要用车吗?”西蒙问,“我答应老盖茨先生把拖车借给他去镇西买头小牛回来。他们家的牛不中用了。”“我不用车。”碧一边答应,一边纳闷西蒙怎么会有兴致管这种事,但愿他不是为了讨好盖茨家的女儿。那不过是个模样好看,却不怎么机灵的普通姑娘。盖茨是三个农场中最小的维舍尔农场的租户。西蒙平素很不喜欢老盖茨投机取巧、见缝就钻的毛病。“你真那么好奇的话,”西蒙站起身来说道,“告诉你也无妨,我想去帝国大剧院看琼·凯恩主演的新电影。”

西蒙的坦白别人听了可能会信以为真,可这蒙不了比亚特里丝·阿什比。她非常了解她的侄儿常会言不由衷,顾左右而言他。“要我给你带什么东西吗?”“如果你有时间的话,去西部港和村公所给我弄张新的公共汽车时刻表。埃莉诺说他们现在开辟了围绕克莱尔村的新线路。”“碧,”从厅里传来个声音,“你在吗,碧?”“哦,是派克夫人。”西蒙说着迎了出去。“请进,南希,”碧说,“来和我一起喝杯咖啡吧。其他人都喝过了。”

牧师的妻子进了屋,把空篮子放在橱柜上,高兴地长舒了口气,坐下来说:“那我就喝点儿。”

当人们提到派克夫人的名字,总会略带敬佩地加上一句:“你知道的,她就是南希·莱丁厄姆。”她甘愿下嫁给乔治,过这种平凡的牧师家庭生活,这在当时让社交界十分震惊,即便过去十年了,人们对此还是津津乐道。想当年,南希·莱丁厄姆不仅仅是“初登银幕”的新星,而且是国有财产。出版署用她的形象替换掉莉莉·兰特里的头像,印制了明信片,所以她的美丽是公共财产。她风光的时候,如果驾临某地,一定会导致交通拥堵,民众只有站在凳子上才能一睹她的容颜。如果她作为伴娘出现在婚礼上,那些崇拜她的权贵们在婚礼前一个星期就开始浮想联翩,激动不已。她那沉静、完美、可爱的气质甚至可以击败任何一个恶意的诽谤者。真的,民众唯一关心的好像是最终赠予她的花冠里是否会有草莓叶。那些著名的媒体不止一次要加冕于她,但这都被认为仅仅是一相情愿的想法,公众则更希望给她戴上那顶有草莓叶的花冠。

当人们还在“杂谈”栏目上为此喋喋不休地争论时,毫无预示地——可以这么说吧,她下嫁给了乔治·派克。震惊的媒体尽最大力量安抚希望破灭的公众,他们动用电台大肆诋毁乔治,但乔治最终还是抱得美人归。乔治是教区的牧师,个子高高瘦瘦的,有一张很聪明,颇像漂亮猴子一样的脸。更有甚者,那个《克莱恩日报》社会部的编辑说:“你这个道貌岸然的牧师!你是用什么手段把南希骗到手的!我觉得一个水泥搅拌机都比你要浪漫得多!”

既然她做出这样的决定,人们只好由她去过自己选择的生活了。她的姑妈——原本一直负责她初次进入社交界的事宜,此时也剥夺了她的财产继承权。她的父亲经不住失败的懊恼和债务的沉重打击,去世了。她的老家克莱尔——那座雄伟的白色庄园——已经成了学校。

但是经过十三年的牧师家庭生活,南希一点儿也没变。她依然那么端庄美丽。人们看到她时依然会说:“你知道的,那就是南希·莱丁厄姆。”“我来弄点儿鸡蛋。”她说,“但是不急,是吗?坐在这儿什么都不做多好啊。”

碧微笑着斜眼瞟了她一眼。“你这张脸可真漂亮,碧。”“谢谢。露丝说我长得很像一只名贵的猫。”“胡说。至少——不是毛乎乎的那种。哦,我明白她的意思了!是长长的脖子,短短的毛,露出动人的小下巴的那种。传令猫。是的,碧,亲爱的。你长着一张像传令猫一样的脸。特别是当你歪着头看人的时候。”南希放下杯子,愉快地长叹了一口气说,“哎,我想不明白,那些保守的教徒为什么就不能接受咖啡的好处。”“是吗?”“是的,他们把它看成是一种极具诱惑、容易上瘾的东西。可它的作用远胜过酒。还没有人宣传它或是发誓戒掉它。咖啡这东西真奇妙,你只要喝上五口,立刻就会感觉这个世界都变成了玫瑰色,是那么美好。”“以前你觉得这世界很灰暗吗?”“就像昏暗的泥浆色。这个星期我挺高兴的,因为我们的起居室第一次不必再生火了。我原以为也就不必再清扫壁炉了。可是说了乔治不知多少次,叫他不要再往壁炉里扔火柴头,他还是陋习不改。他点燃烟斗差不多要用十五根火柴。这房间里到处都放着废纸篓和烟灰缸,可乔治就是不用,偏往壁炉里扔。他甚至不瞄准了再扔,该死的。手腕就那么潇洒地一甩,他倒是方便了,可这火柴扔得从炉围到远处煤堆里到处都是。我不得不把它们从里面一根根地拣出来。“他还强词夺理,说我为什么不能不理它们呢。他居然这么说,你说气不气人。好了,现在我有咖啡,决定再也不管他,随他去吧。”“可怜的南。这些基督徒们。”“成年礼庆祝会准备得怎么样了?”“邀请信就要送去印了,已经准备得差不多了。亲近的朋友就在这儿聚个餐,然后在谷仓那儿举办舞会,大家都可以参加。你知道亚力克的地址吗?”“我一下子想不起来他的新地址,回头帮你查一下。他几乎每次写的地址都不一样。我想可能他常付不起房租被赶出来吧。当然,最近我很少接到他的信。因为我没嫁个好人家,他一直不能原谅我,所以我只好由着他。他是我唯一的弟弟,只能由着他胡闹着过日子。”“他还在演舞台剧吗?”“不知道。前些日子他在赛维尔剧院一个很荒诞的喜剧里饰演一个角色。但仅演了几个星期。他那副样子能扮演的角色实在有限。”“是的。我也这么认为。”“他只能扮演些很本色的角色。碧,你不知道你有多幸运,可以照料阿什比家的人,毕竟阿什比家族的孩子很少捅娄子。”“沃尔特可没少惹事。”“他不过是只在荒野中孤独号叫的狼,不会影响大局。库辛·沃尔特出什么事儿了?”“哦,他死了。”“是正常死亡吗?”“不,是中毒。我猜是死在感化院的病房里。”“沃尔特也没那么坏,你知道,他就是喜欢喝酒,而且一喝就醉,然后就胡闹。相比之下,莱丁厄姆家的浪子才算是坏透了。”

她们无拘无束地静静坐在那里,想着各自的家人。碧比她的朋友年长一些——相差十几岁吧,几乎比她年长一辈。但在她们的记忆里,两人好像从未分开过。莱丁厄姆家的孩子在莱切特庄园进进出出,就好像在自己家里一样无拘无束;阿什比家人在克莱尔庄园也如同是在自己家一样轻松自在。“最近我常想起比尔和诺拉。”南希说,“如果他们还活着,现在不知该有多开心。”“是啊。”碧嘴上应着,眼睛不禁转向窗外。外面的景色仍和那次事情发生时一样。那天天气也是这样好,好像也是在这个季节。当时她正站在起居室窗前想着:这里的一切是多可爱,多美好啊!正在欧洲旅行的比尔和诺拉会不会觉得他们在欧洲看到的不及这里的一半。她很想知道诺拉的身体是不是恢复得差不多了。自从生了双胞胎后,她的身体就被拖垮了。她很希望自己对他们来说是个好帮手。然而,一想到明天就可以回到伦敦,恢复自己的生活,她心中又有点儿高兴。

一对小双胞胎姐妹还睡着。大些的孩子在楼上梳洗打扮,等着迎接爸爸妈妈回来,和他们一起吃晚饭。所以她们才得到允许,可以玩到这么晚。再过大约半小时,接他们的车就会从种满菩提树的林荫路开过来,停在大门口。他们将在那儿相聚。到那时他们一定会一片欢声笑语,热烈地拥抱,赠送礼物,互相问候。

她心不在焉地打开了收音机。这时从收音机中传出一个冷冷的声音:“今天下午两点,一架从巴黎飞往伦敦的飞机在刚刚飞过肯特海岸后坠毁。机上九名乘客、三名机组人员全部遇难,无一生还。”

无一生还。没有一个人幸免于难。“他们把心思都用在孩子们身上了,”南希说,“近来我总是想起他们,现在西蒙都快二十一岁了。”“我一直特别想念帕特里克。”“帕特里克?”南希听起来好像有些茫然,“哦,是的,当然。可怜的帕特。”

碧好奇地看着她说:“你几乎已经把他给忘了吧,对吧?”“哦,那已经是很久以前的事了,碧。我想人们总是倾向于忘记那些不堪忍受的事。比尔和诺拉的遭遇已经很可怕了,但那毕竟是生活中可能发生的事。我的意思是说,生活中经常会遭遇到这样的危险,但是帕特的事就不一样了。”她坐在那儿沉默了一会儿,“我极力压抑着把它深埋在心里,甚至不太记得他的长相了。他和西蒙,就像露丝和简这对双胞胎姐妹一样长得那么相像吗?”“哦,不那么像。他们不是同卵双胞胎,长得就和一般的兄弟差不多。可是很奇怪,他们俩总是形影不离,比露丝和简待在一起的时间多。”“西蒙好像已经淡忘了那个噩梦。你认为他还经常想起那事吗?”“应该是,近来他一定经常想起那件事。”“我也觉得是。但是十三岁到二十一岁毕竟是很长一段时间,我想即便是孪生兄弟也会淡忘的。”

这句话让碧的心里咯噔一下,她会淡忘了那个善良严肃的小男孩吗?他本该在下个月继承遗产的。她试图在眼前勾画出他的轮廓,但却是那么模糊。就他的年龄来说,他长得有些矮小,不够壮实。不过他是阿什比家的后代,长相当然像,只是个性有点儿不像这个家族的人。现在她真正能记起和想到的就只有他的严肃和善良。

他的善良在小男孩中可不常见。

西蒙在不牵扯个人利益的时候,会表现得很慷慨;然而,帕特里克是那种发自内心的善良。在别人需要他时,他不仅会慷慨地给予而且会倾其所有。

碧伤心地说:“我一直在想,当初在卡斯尔顿沙滩找到那具小尸体时,我们是否不该让他们就地掩埋掉。那真是个再简单不过的贫民式的葬礼。”“但是,碧,可别那么想,那具尸体在水里已经泡了好几个月,不是吗?他们甚至连性别都无法分辨了。而且卡斯尔顿离这儿有几英里远。毕竟,他们是从大西洋打捞物中搜寻所有尸体的。我是指近处的那些。为那些很难辨认出身份的尸体担忧是没有意义的……”她沮丧的声音越来越小,最后再也说不下去了。“是的,当然没有意义!”碧故作欢快地说,“我刚刚是有点儿不对劲儿,你别在意。再喝些咖啡吧。”

她一边倒咖啡,一边暗暗决定:等南希一走,她就打开她桌子的私人抽屉,把帕特里克那张可怜的字条拿出来烧掉。留着它实在是一种病态。其实她已有很多年都没再去看它了,但又不忍撕掉它,因为她总觉得那好像是帕特里克的一部分。当然这很荒唐。帕特当时心里一定充满了绝望,才会那样写:“对不起,我再也忍受不下去了。不要生我的气。帕特里克。”她要把它拿出来烧掉。当然,即使烧掉它,也抹不掉她对这孩子的记忆。可除此之外,她又能做些什么呢?这圆圆的学生字体将永远印在她的脑子里。他是用最喜爱的细自来水笔写的,那字体圆圆的,工工整整。这很像帕特里克的做事方式,就连结束自己的生命也不忘向人道歉。

南希注视着朋友脸上的表情,心里思量着该怎样说些安慰的话。“你知道,据说一个人如果从很高的地方跳下去,几乎瞬间就会失去知觉。”“我认为他不会用那种方式自杀,南。”“不是那样自杀的!”南希听上去有些茫然无措,“但字条就是在那儿找到的。我的意思是,口袋里有字条的大衣。在悬崖顶上。”“是的,但我认为他是顺着小路走下去的。顺着那条通往峡谷的小路可以到达海岸。”“那么你认为——”“我认为他是游过去的。”“你的意思是他游得一去不复返?”“是的。以前有一次,比尔和诺拉正在度假,我过来照顾孩子们——我带他们一起去了海峡几次,在那里游泳、野餐。一次我们又去那儿,当只有我和帕特里克单独在一起时,他对我说,最好的死法——我记得他管那叫最可爱的死法——就是在海里一直游,游到累得再也游不动了。他说这是个确实可行的办法。当时我认为他只是随便说说而已。我指出那样会淹死人的,他说:‘可是,你知道,你游得那么累就什么也不在乎了。那片水会接纳你。’这孩子很喜欢水。”

她沉默了一会儿,突然说出私下里困扰她多年的噩梦。“我一直在想他当时是不是后悔了,可为时已晚,再也游不回来了。”“哦,碧,千万别再这么想了。”

碧从侧面看着南希漂亮的脸,上面满是不赞同。“这样想是有些不对劲儿。我知道,请原谅我说这些话。”“我不知道我现在怎么会忘记了。”南希说,也感到惊奇,“最糟糕的是,一件深深嵌入你潜意识里的恐怖的事突然冒出来,而且就像刚刚放入冰箱里储存时那么新鲜,你都来不及理清头绪,把它们一点点想清楚。”“我想很多人都几乎已经忘记了西蒙有个孪生兄弟。”碧深表赞同,“否则他未必就是继承人。在成年礼庆祝会准备期间,的确还没有人和我提起过帕特里克。”“为什么帕特里克对他父母的死一直都不能释怀呢?”“我不知道。没有人知道为什么。当然,事情刚发生时,所有的孩子都伤心极了,非常难过,大家的情况都差不多。只是,帕特里克好像更困惑,而不是极度悲伤。记得他曾经问我:‘你的意思是,莱切特庄园现在属于我了?’好像那是件很奇怪,很令人难以理解的事一样。我记得西蒙好像对他很不耐烦。西蒙总是显得更聪明些。我想这一切都让帕特里克难以承受。这一切都来得太突然了。本来突然失去了父母就让他感觉飘忽不定,失去了依靠,紧接着,莱切特庄园的重担又压在了他肩上。这责任太重大了,他实在无法承受。他难过极了,以至于自己找到一条摆脱的出路。”“可怜的帕特,可怜的孩子。我真不该把他忘了。”“好了,别想了。我们去拿鸡蛋。你可别忘了给我找亚力克的地址,好吗?莱丁厄姆家的人一定都要得到邀请的。”“不会忘的,我一回去就找,找到就打电话告诉你。你新找的那个白痴仆人能记下电话内容吗?”“可以吧。”“那么放心好了,我会找到的。别忘了他在舞台剧方面的名号是亚力克·洛丁。”她从橱柜上拿下篮子后又说,“我也不知道他究竟愿不愿意来。他已经好久没回克莱尔庄园了。他过不惯乡村生活。但是阿什比家的孩子成年礼庆祝会他可能会有兴趣参加。”第三章绿人饭店

亚力克对阿什比家的成年礼庆祝会岂止是感兴趣,他甚至想把它搞得天翻地覆。事实上,此刻他正积极地着手在幕后操纵这次行动。

更确切地说,是试图在幕后操纵这件事。可现在进行得并不顺利。

此刻,他正坐在“绿人饭店”后面的房间里,面前还摆着吃剩的午饭。在他旁边坐着个年轻人。也许看相貌说他是个男孩比较恰当,可他的冷静、自持又不怎么像一般的少年。洛丁给自己倒了些咖啡,又加了很多糖,还时不时地瞥一眼同伴。这孩子一直在不停转动桌上那只几乎空了的啤酒瓶。这动作应该是故意而为,因为他转了许久都不觉得烦。“想好了吗?”洛丁终于开口说。“不行。”

洛丁喝了一口咖啡。“害怕了?”“我可不是个演员。”

这无意的一句话好像恰好刺到了洛丁的痛处,他的脸稍稍红了一下。“假如你觉得这一点你做不到的话,我可没要求你表达什么真情实感。你知道,并不需要你对她假装孝心,毕恭毕敬什么的。只要你对将近十年不见的姑姑表现出一种应有的感情就可以了——只要表达出那种爱就好,不需要你表现得多么挚爱深情。”“不行。”“你这个小白痴,我可是在给你一个挣得巨额财富的机会。”“那只不过是一半的财富。而且你并没有给我任何东西。”“如果我不是在送你一笔财富,那我是在做什么?”“你是在教唆犯罪。”年轻人说。他慢慢转动着酒瓶,连眼皮都没抬。“那好,就按你的说法,我是在教唆你犯罪,这个建议有什么不对吗?”“简直是疯狂。”“对财富疯狂怎么了?你拥有这个得天独厚的条件。”“没人能装得那么像。”“不久前,一个演员在光天化日、众目睽睽之下假扮一个家喻户晓的——请原谅我这个比喻——著名将军,可是相当成功啊。”“那可不是一回事。”“我同意。我并不要你去假扮什么人,你只要做你自己就行。这可容易多了。”“不行。”年轻人说。

看得出,洛丁在努力控制自己不发脾气。他粉红色的脸上肌肉松弛,满是皱纹,让人不禁想起新鲜蘑菇的背面。脸上的肉和原本莱丁厄姆家族漂亮的骨骼分离开来,有气无力地耷拉着。新冒出来的眼袋也让他不容置疑的聪明大打折扣。那些过去让他演快乐的年轻浪子角色的经理现在只好让他演一些名声不好,放浪形骸的人。“上帝啊!你的牙!”他突然说。

年轻人对这话完全无动于衷,脸上没有一点儿吃惊的表情。他只是破例第一次抬眼,毫无兴趣地盯着洛丁,问:“我的牙怎么了?”“如今,人们都是通过牙齿来识别身份的。你知道,牙医都保留着病历记录。我得弄清楚那些孩子去哪儿看牙。嗯,得去查一查。门牙是你自己原来的吗?”“中间的两个装了牙套,牙齿是被踢掉的。”“我记得很清楚,他们是去城里某家诊所看牙。他们每年会去伦敦看两次牙:一次是在圣诞节前;一次是在夏天。他们一般上午去牙医诊所,下午去看表演——冬天是看哑剧,夏天是在奥林匹亚看赛马。告诉你,这些可都是你应该知道的事。”“是吗?”

这孩子那漫不经心的敷衍口气,简直快把洛丁气疯了。“瞧,法拉,你有什么好怕的呢?担心他身上会有个什么草莓样的胎记吗?放心吧,我光着身子和他们一起洗过很多次澡,他身上连一颗黑痣都没有。他是那么普通,你从英国任何一个预科学校都能找到几十个像他这样的孩子。现在你的长相比那孩子小时候更像他的兄弟,尽管他们是孪生兄弟。我告诉你,有那么一刻,我真以为你就是小阿什比。难道这对你来说还不够好吗?如果你来和我一起住上两个星期,到结束时,我保证你会对克莱尔庄园和它继承人的事了如指掌。对莱切特庄园的一切也会知道得清清楚楚。我甚至熟悉庄园里过去的每个储藏室,熟悉阿什比家族的历史和现在。顺便问一句,你会游泳吗?”

年轻人点点头,又继续摆弄那个酒瓶。“游得好吗?”“嗯。”“难道你没有做过资格鉴定吗?“没这个必要。”“那小家伙可游得像鳝鱼一样自如。嗯,耳朵的问题也要考虑。你看起来够普通的。他一定也很普通,否则我会记得的。任何学过救生课的人都会注意到耳朵。但是我一定要看看他现存的照片。耳朵前面没关系,真正近距离看才会露出马脚。我一定得去一趟克莱尔,想办法找到些有用的东西。”“别在我身上白费力气了。”

洛丁沉默了一会儿,然后心平气和地说:“告诉我,你相信我的故事吗?”“你的故事?”“你相信我说的话吗?你相信我来自一个叫克莱尔的村子,那里有一个人长相就是你的翻版,你相信吗?或是你认为这只是我哄你和我一起回家的招数?”“不,我没那么认为。我相信你的故事。”“哦,谢天谢地。至少你相信这一点。”洛丁一边说,一边怪异地挑了挑眉,“我知道我长得大不如从前了。但我这是为生活所累才弄得这般狼狈,看着有点儿不像好人。哦,那么,就这样。你相信我说的,你长得很像小阿什比?”

这孩子没回答,把瓶子转了一圈后,才开口说:“我还是怀疑。”“为什么?”“照你说的,其实你也有很长时间没看见他了。”“但是你不必就是小阿什比啊,只要像他就够了。我的上帝,真的很像!只有亲眼看见才会相信天下竟真有这样的事。我原以为这种事只会出现在书里。就凭这一点你就可以得到一笔财富,你只需伸出手来接受它就行啦。”“哦,不,我不能这么做。”“我只是在打个比方。你有没有意识到除了第一年前后的事,你过去的经历都可以如实地告诉他们?那都是你自己的经历,能经得起任何调查。”他的声音怪怪的,好似在演喜剧,“你讲的那些自己的经历都是真实的吗?”“哦,当然是,你可以去查证。”“哦,那很好。你只要说,当年你是从西部港偷偷上了艾拉·琼斯号船离开的,而不说是到迪耶普去做一日游就可以了。”

迪耶普(Dieppe),法国一港口城市,曾为印象派的社交中心,现在是法国家庭度假的首选之地。这里拥有距离巴黎最近的海滩,法国画家马蒂斯评价说:“迪耶普的阳光就如同漂亮的首饰。”“你怎么知道那时候在西部港有一艘叫艾拉·琼斯的船?”“‘那时候!’朋友,你终于说了句公道话。在那个孩子失踪的那天,在西部港的确有那么一艘叫这名字的船。我知道这一点,是因为我当时差不多一整天都在给那艘船画画。在帆布上画,不是在船甲板上。这艘旧的大平底船还没等我画完就出发了,开往海峡群岛。我每次画船,所有的船都是在我画完前就开走了。“

又是一阵沉默。“法拉,幸福就在你的膝头。”“我的膝盖上放的是我的餐巾。”“拜托,我不是说什么在你膝盖上。我是说,幸福近在眼前。一小笔迷人的房产,安定的生活,以及——”“你是说安定?”“当然,在通过了开头的赌博之后。”洛丁答得滴水不漏。

那浅色的眼睛盯着他看了一会儿,带着那么点儿得意。“洛丁先生,难道你一点儿也没想过那是你自己在赌博?”“我?”“你提供给我的是一个前所未有的欺骗人的好机会。我接受你的指导,通过测试,然后把你甩掉。到那时,你可拿我一点儿办法也没有。你想过怎么查我的底细了吗?”“我不必查。长得像阿什比家人的没有一个会是骗子。阿什比家都是正直的大好人。”

这孩子推开了酒瓶。“这正是我不愿接受你的主意去欺骗他们的原因。谢谢你的午饭。如果我早知道你的意图,你请我一起吃饭,我是不会——”“好了,好了。不要道歉。不要急着走,我们一起走。你不喜欢我的建议也没关系,它的确不怎么样。但是,另一方面,你倒真让我好奇。我几乎不能把目光从你身上挪开,要么就得相信任何神奇的事都有可能存在。即使你认为我提的建议不适当、与你无关,我们一起走到地铁站这总还可以吧。”

洛丁付了饭钱。一起走出饭店时,他说:“我不会问你现在住在哪儿,以免你认为我想找你。但是我把我的地址留给你,希望你会想来见我。哦,不,我可不是为了刚才那个建议。如果某样东西不该是你的,那就不是你的。你即使想要,也肯定得不到。不,不是关于那个建议的事。我家里有些东西,我认为你一定会感兴趣。”

当他们等着过十字路口的时候,他很优雅地停了一下。“当我的老家——克莱尔庄园——在我爸爸死后被卖掉时,南希就把我的东西捆在一起寄给了我。那真是一箱子垃圾。我实在没有精神去清理它。其中绝大部分是我和儿时玩伴的照片,抓拍和摆拍的都有。我想你也许会对那些东西感兴趣。”

他斜眼瞟了一下沉默不语的同伴。“告诉我,”当他们停在地铁口时,他说,“你打牌吗?”“不和陌生人玩。”年轻人轻松地说。“我只是想知道。今天我真是碰上了好运,遇到这么一张近乎完美的扑克脸。如果把它浪费在一些禁欲者身上,那可真太可惜了。哦,好了。给你我的地址。如果碰巧我不在那里,那么去剧院也可以找到我。你不买我的账,不接受我的主意——作一个阿什比家的人——我真的感到很遗憾。我觉得,你会是很棒的莱切特庄园的主人。你会成为一个了不起的熟悉马性,又习惯户外生活的人。”

扑克脸(Poker face),在英语里指冷冰冰、毫无表情、一本正经的面容。

这个年轻人原本做了个告别的手势,正要转身离开,听到这话立刻停下来问:“马?”“是啊。”洛丁稍稍有些吃惊,说,“一大群马。我明白,你是得好好想一想。”“哦。”对方停了片刻,然后转身走开了。“我好像错过了什么,”洛丁看着他沿着街道走远,心里暗自思忖,“一种可以让他动心上钩的诱饵,可惜我错过了。为什么他会念叨马这个词?他一定是厌恶它们。”

哎,就这样吧,也许他会来看看和他相像的人到底是什么样的。第四章“孪生兄弟”

这孩子在黑暗中和衣躺在床上,眼睛直勾勾地盯着天花板。

外面街上没有路灯可让这石板瓦的后屋借些光亮,但是笼罩在伦敦夜色中淡淡的光雾,伴着百万电弧、汽灯和石蜡灯的余光如鬼魂般映在天花板上,使斑驳的裂缝和污迹看起来就像一幅世界地图。

这孩子也在看一幅地图,但不是天花板上的。他在回想自己以往长期流浪的生活经历;清点着记忆里残存的点点滴滴。今天的见面使他心里很乱。好像在某个地方真有个和他长得这么像,以致常会被误认为是对方的人。对于长期一个人生活的他,这是件令人惊喜的事。

真的,这是他二十一年的生活中发生的最值得惊喜的事。它以这样的方式出现——好像过去这些独自四处闯荡的岁月都是为了等待这一刻到来似的——那个演员在街上突然截住他说:“喂,西蒙。”“哦,对不起!”他立刻说,“我以为你是我的一个朋友。”然后他停在那儿,若有所思、目不转睛地盯着他看。“有什么要我帮忙的吗?”因为这个人没有要走的意思,这孩子只好问他。“是的。请你和我一起吃午饭。”“为什么?”“到午饭时间了,而且我最喜欢的饭店就在你身后。”“但为什么要请我?”“因为你让我感兴趣。你长得特别像我的一个朋友。顺便告诉你,我叫洛丁。亚力克·洛丁。我在那边那座又老又破的剧院里,在一个烂滑稽剧里扮演一个小角色。”他头朝街对面扬了扬说,“但是,上帝保佑,他们还算公平。我的劳动还可以得到最微薄的报酬。所以我想说的是,就我演的角色来说,这点儿酬劳还算不错。你可以告诉我你叫什么名字吗?”“法拉。”“法拉尔?”“不,是法拉。”“哦。”他的眼中带有一丝玩味、若有所思的神色,“你回英国来很长时间了吗?”“你怎么知道我离开过这里?”“你的衣服,我的孩子。我对服装最在行了。我演过那么多的角色,穿过各种各样的戏服。一看你的衣服,我就知道这是在美国裁剪的。甚至知道这是很棒的老裁缝的手艺,你穿着很合身。”“那么是什么让你觉得我不是个美国人?”

听到这话他咧嘴笑了。“哦,这个嘛,”他说,“可就是英国人永恒的奥秘喽。在意大利,当你看到一群僧侣走过去,你一眼就可以挑出一个说,‘哈!这个是英国人’;在威斯康辛,你偶然遇到五个披着遮雨的破麻布袋的流动工人,你注意到第五个时就会想,‘天哪,那个家伙是英国人’;你看到十个被剥得精光,让外国军医一个个检查鉴定的人,你会说……不过,我们还是先去吃午饭。我们可以悠闲地慢慢探讨这个话题。”

就这样,他们一起去吃午饭了。这个人一直在不停地说,却不讨人嫌。但是在他那生动、鼓胀的眼睛里总是带有那么一种玩味、惊异、难以置信的神色。这种眼神比他随后任何争论都更具说服力。这孩子想:我——博来特·法拉——一定是与他说的那个人太像了,才会让这人眼里透出这种半信半疑,万分惊异的神色。

他躺在床上想着这件事,想着这突然被赋予的不属于自己的身份。他有种强烈的愿望,想见见他这个“孪生兄弟”,这个叫阿什比的男孩。阿什比,哦,不错的姓,一个挺体面的英国姓氏。他也想去看看那个地方——莱切特庄园。当他在这个世界上颠沛流离、四处奔波的时候,他这个“孪生兄弟”在属于他的家里平静地长大。而他从孤儿院到在伦敦街头与这个人相遇之前,从没有家,没有亲人,也不属于任何地方。

至于那所孤儿院,他没有留在那里并不是孤儿院的错。那是一所非常好的孤儿院。它比至今他经历过、见到过的许多家庭都幸福得多。那里的孩子都很爱那所孤儿院。当到了必须要离开孤儿院的时候,他们都会难过得掉眼泪,并且以后会经常回来拜访。他们有人还会寄来捐助资金。结婚时,也会邀请工作人员去参加他们的婚礼。孩子出生时还会带着孩子回来看望他们,期盼得到他们的赞许。每天,孤儿院门前都会乱糟糟地挤满了原来在这儿生活过的男男女女。那么,为什么他不想要这种生活呢?

因为他是个弃儿?那是他不愿待在那里的原因吗?因为从没有人来看他,没有人送包裹、信件和邀请函?其实在这方面那些管理人员非常明智,他们决意要让他树立起自尊心。由于他的身份,工作人员对他照顾得更加周到。他记得,每年圣诞节他都会收到院长送给他的礼物,这让其他孩子既羡慕又嫉妒。因为他们只会收到叔叔婶婶送的礼物——那是他们仅有的亲戚。当年是院长把他从门口台阶上捡回来的。他一直听人说,院长总是给他穿戴得体,对他照顾有加。(十五年来,他时时处处听人提到这些事情,但他从没真正感到满足。)院长借助一个别针和电话本给他取了名字。她抛起别针,正好落在“法拉尔”这个词上。院长对这名字很满意。很久以前她也用过这种方法,当时那枚别针恰好落在“棺材”这个词上,她觉得很晦气,于是作弊重试一次。

自从他到圣·巴塞洛缪孤儿院那天起,他对自己的名字就从没有产生过任何疑问。他从一开始就叫“博特”。但是大些的孩子总叫他“博来特”。不久,连工作人员也这样叫他。也许这个名字更常见吧。(可能院长有意避免让他产生“与众不同”的感觉。)这个名字就这样一直跟他到上小学。

哎,那所文法学校。为什么他在那儿,仍觉得与别人格格不入呢?

文法学校,十一岁到十八岁孩子就学的公立学校,学生成绩一般都比较优秀。

是因为他的穿着有些不同吗?当然不是。他小时候并不是很腼腆,只是有些不太合群。因为他得了奖学金吗?当然也不是,有一半像他这类型的孩子学习都很好。那他为什么认为这所学校不适合他呢?当他提出要离开学校出去工作时,院里所有的老师都意识到这个孩子主意已定,根本无法改变,也就都不说什么,最终同意他出去工作了。

可他不喜欢这个工作,这当然也可以想见。他这份办公室的工作是在五十英里开外的地方,由于租不起近处的普通住房,他不得不住在当地的“少年之家”。直到在“少年之家”住过之后,他才知道他原来的那个孤儿院有多好。这时,他只能要么坚持这份工作,要么忍受住在“少年之家”,不能两个同时兼顾。而这份办公室工作让他感觉更糟些。事实上,办公室工作很舒服自在,的确也很体面。如果从长远看,算是很有前途的。但是对他来说,它就像座监狱。他逐渐意识到时间在他身边飞快逝去,他在浪费青春。这不是他想要的。

他几乎是在出其不意的情况下告别办公室生活的,毫无预谋。一天,他路过一家旅行社,看到窗户玻璃上贴着“到迪耶普一日游”的广告,上面用大红色的字写着价格,这正是他所有的积蓄——两个半先令。即使是这样,如果不是赶上老亨德瑞先生的葬礼,他也不会想到这么做。亨德瑞先生是他的一个退休的同事。在他葬礼那天,为了表示哀悼,他们停止办公放一天假。因此,他口袋里揣着整整一个星期的薪水,利用这一整天的假,带着他的积蓄到“国外”游玩去了。他在迪耶普玩得痛快极了。在那儿,一年级学的那点儿磕磕绊绊的法语并没有妨碍他游玩的兴致。但是在回家的路上,他突然产生了留在那儿的念头。他一到海港,就做出了个惊人的决定——留下来。

他盯着皮姆里克区小房间的天花板回想着:是他天生就诚实,还是在孤儿院养成的良好教养让他为还有个洗衣账单没付这点小事而感到惴惴不安?照理说,一个身无分文,连个栖身之所都没有的孩子似乎不该为一笔两三便士的洗衣账没付而良心不安。

那个从海港驶来的四轮马车是他的救星。当时,他朝车的方向竖起大拇指。车上的那个皮肤黝黑、汗流浃背的家伙看见他这个国际通用的搭车手势,咧开嘴笑了。司机将车速放慢,开到他身旁。他跟着移动的车一边跑,一边攀住陡立的车板,最后那人把他拖上了车。他就这样把过去的一切都抛在了脑后。

他本来是计划留在法国工作的。在漫长的开往哈维尔港的路上,他一直在盘算着,怎么才能赚到足够的钱维持生活,一边又和司机比比画画地打着手势询问,可这司机操着一口浓重的方言,他一句也听不懂。后来在哈维尔港小酒店里吃饭时,他邻座的那个人点醒了他:“我年轻的朋友,”这个人注视着他说,眼神忧郁得像一只西班牙猎犬,“在法国,仅凭你是个男子汉可不一定能找到工作。你必须有证明身份的文件。”

他问:“哪个国家不用证件就可以找工作?我是说,我可以去任何地方。”他突然意识到在这个世界上,他很自由,可以想去哪儿就去哪儿。“天知道,”那个客人说,“人们怎么一天天变得越来越胆小了。只管去海港找艘船,搭上就走。”“哪艘船?”“哪个都没关系。你们英国人不是常玩那个游戏——”他比画了个描述的手势。“你是说那个点兵点将的游戏?哦,好吧。‘伊妮,米尼,玛尼,默。’”“对。就到港口去,然后数:‘伊妮,米尼,玛尼,默。’趁没人注意,你就溜到‘默’那艘船上。但是你要小心,在船上,他们都很热衷查验证件,甚至到了疯狂的程度。”

他点到的就是那艘巴夫勒尔号船。在那艘船上,恰好不需要任何证明。他就像是上天恩赐的礼物——这艘船多年来一直在寻找厨师的助手,所以他一上船立刻就被雇用了。

可爱的老巴夫勒尔号!那肮脏的绿色厨房总是散发着经年积累的油味,浑浊的海水常常激起如山的巨浪,他们奇迹般地一次次闯过险关危难。船上的厨师每周都喝得酩酊大醉,使他成了不拿报酬的厨师;他学会了吹口琴和水手们的行话暗语。可爱的老巴夫勒尔!

当他离开那艘船时,收获不少。但最重要的是他有了新名字。当他给老船长写他的名字时,老博迪船长误以为他姓氏的最后两个字母L是一个R,就把它抄做FARRAR。他索性将错就错地继续用了下去。法拉尔(FARREL)出自一个电话本;而法拉(FARRAR)这姓氏源于一个船长的错误。他觉得姓什么都无所谓。

后来呢?

在墨西哥的坦皮科上岸后——这里总是弥漫着动物油脂味儿——一个瘦高的生意人问他:“你是英国人?想在海岸上工作吗?”

他就去那儿工作了,原以为是洗盘子之类的活儿。

想不到却是给一个老先生读英报纸报。直到现在,一想到他也许仍然住在那个老贵族家带天井的安静的大房子里,地上铺着光滑的瓷砖,鲜艳的花,阴凉的房间,配有漂亮的家具,过着舒适奢华的生活,而不是躺在皮姆里克破烂的床垫上,那感觉还有些怪怪的。那个老人很喜欢他,还说过要收养他之类的话。但是他觉得那里不是他的“归宿”。他很享受每天给老人读两次报纸的时光。每当他读报时,老人就会用他那枯黄的食指点着报上的字跟着“读”。(当第一次人家向他说明要做的工作时,他问:“如果他不懂英语,我给他读报有什么用?”他们告诉他这个老人“懂”英语,他靠字典学过。他只是不知道怎么发音,想听听英国人怎么讲英语。)

但他觉得这工作不适合他,这不是他要找的生活,好像生活在电影的布景里一样。于是他离开了老先生家。

接着,他又去给一帮植物学家做厨师。最后当他打点行装打算离开时,那个男管家安慰他说:“谢天谢地,幸好你要走了。如果你留下来,女主人会毒死你的。”

他还是第一次听说那里还有个女主人。

后来,他又一路给人做饭,顺利地到达了新墨西哥边境。从这儿进入美国是最容易的。那里没有河流阻隔,你很容易偷偷进入美国边境。他喜欢这个荒唐而又辉煌的国家,那里的人都很有胆识。

那之后他慢慢有了些满足感。

在拉斯克鲁斯,他在一家小公司做帮厨。那里的人不能容忍任何熟悉的食物用其他烹饪方法烹制,还以模仿他的口音为乐(“再说一遍,小英国佬。”然后他们笑得更大声了)。

他一路做饭,后来去斯内克河放牧。在那里,他发现了很多马匹,和马儿相处,让他找到了久违的“回家”的感觉。他来到圣塔克拉拉牧场,在那里骑马放牧。他发现那些所谓“顽劣的”马,其实并不那么顽劣。那些马在他这个英国孩子手里可以变得服服帖帖的。

之后,他在维尔森牧场和马蹄铁匠一起工作了一阵子。在那里,他交到了第一个女朋友,但更令他兴奋的是,他制服了那些“没有希望的”马。每当遇到难以驯服的马时,老板会说:“没办法,只有把它们处理掉。”当他建议再想些办法时,老板则毫无热情地说:“去试试吧,但如果因此受了伤,可别指望我付你的医疗费。雇用你是为了让你帮马蹄铁匠的忙。”“烟儿”是从那群没有希望的马里挑出来的。他漂亮的“烟儿”。因为他制服了那些难缠的马,老板为了犒赏他,就把“烟儿”送给了他。后来他去“懒人”牧场时,便带着他心爱的“烟儿”一起去了。

为懒人牧场驯马的那些日子真是快乐。让马全身直立起来,然后信马由缰地狂奔上一阵,真是幸福极了。这样快活的日子,他过了差不多两年。

没想到那件事却发生了——生活的节奏一瞬间慢了下来。也许是天气太热了吧,或是要怪太阳晒得人头昏眼花——总之,他只觉得头晕了一下,整个人就从奔跑的马背上摔了下来,昏过去之前,还清楚地听到大腿骨断裂的声音。

他住进了位于埃奇蒙特的医院,那家医院根本就不像电影里那样:既没有漂亮的护士,也没有英俊的实习医生。病房的墙是灰绿色的,设备很陈旧,到处都脏兮兮的。护士们都在超负荷工作。那些护士要么对他漠不关心,要么就是过分纵容。

牧场那些男孩们的来信突然停了。

不知流了多少汗水,他才又学会了走路,并且慢慢认识到他的伤腿被修“短”了。他将永远一脚高一脚低的走路,终生是个瘸子。

老板来信告诉他,懒人牧场的工作也不再需要他了。

石油。他们在钻探石油。第一架起重机已经开到距离工房两百码的地方了。老板算是很好心了,附上的支票可以维持到他完全康复。但是,该怎么处理“烟儿”呢?

一个瘸子带着一匹马能做什么呢?

躺在黑暗的病房里想起“烟儿”,他哭了。这是他第一次不是为自己而哭。

他可能会行动迟缓,再也不能驯马了。但是他不会去侍候那些油田。总会有其他办法找到和马儿有关的差事做。

那个观光牧场也不像电影里那样。

那些笨拙的女观光客一直在惩罚着已经精神崩溃的马,穿着也不合时宜,他真担心他的马儿是不是已经被他们折磨死了。

然后,他遇到了那个想和他结婚的女人。

她根本就不是人们印象里那种会愿意“倒贴男人”的女人。她不胖、不笨,也不妩媚。她很瘦弱,一脸倦容,略有姿色。她在观光牧场附近有自己的产业,愿意帮他把腿治好,算是她主动提供的“交换”条件吧。

实际上,在那个观光牧场工作最大的收获就是赚到了钱。在这之前,他从没有过这么多钱。他计划往东走,把钱花掉。这时他有了新的想法。在东方这个更小、绿意更浓的乡村,春天花园的芬芳,唤醒了他内心对英国的某种思乡之情。这么多年来,他还从没有要回英国的打算。

几个星期来他一直心神不宁,一直在和这种渴望抗争——回家,那是不懂事的孩子才做的事——然后又突然投降了。毕竟他从没去过伦敦,去看看伦敦是回英国一个相当合适的理由。

这样,他才来到了皮姆里克的后屋,又发生了在街上巧遇。第五章驯马

他起了床,从挂在门后的大衣兜里取出香烟。

洛丁提出那些建议时,他为什么没有感到太震惊?

因为他猜到对方会提出一个建议?因为这个人的表情足以提醒他,他想做的事是不可告人的?还是因为这事确实和他无关,他完全不可能去做?

他对这个人谈不上气愤,也不会说:“你这个恶棍,居然妄图欺骗朋友,霸占他即将继承的遗产。”或是诸如此类的话。但那时他对其他人的事从不感兴趣:他们的罪恶、他们的痛苦,或是他们的幸福都与他无关。然而,吃了人家的饭再那样对待人家,总归不太合适。

他走到窗前,站在那儿看着远处在闪光的雾气里朦胧的烟囱顶。他虽然还没到身无分文的地步,但也的确有很长的时间一直在期盼找份工作。求职并不顺利。好像在英国,对在马厩工作感兴趣的人远比需要的多。驯马这一行是随着爱马人的增多来扩大规模的。过去那些当过骑兵的人吃了败仗后,对生活失去了兴趣。但他们现在仍旧强壮活跃,仍旧喜欢马。只要嗅到哪个马场有一个空缺,他们就会蜂拥而至,把马厩的入口围个水泄不通。

除此之外,他不想混日子。即使对修路工程感兴趣,你也不愿意日复一日只做铺路的活儿吧。

他试着联系了几个地方,但没有一个地方会对一个既没有推荐信、腿又有些瘸的陌生人感兴趣。他们怎么会对他感兴趣呢?他们有权选择英国最优秀的人为他们做事。当他提到他在美国驯马的经历时,好像更没希望了。“哦,那种放牧的马!”他们说。但说到那种马时,他们的语气还是很和蔼、很有礼貌的;当他再次回到英国,才想起他家乡的人有多么礼貌——他们想方设法地想告诉他:这种西部牛仔训练马的方式并不是他们想要的。但既然他们不公开说,他也不便解释说他们的方式也不是他喜欢的。总之,没有任何用处。在这个国家,他们必须先了解你的背景,才会决定是否录用你。在美国,这方面是不同的,人们经常搬家。但是在英国,一份工作可以做一辈子。你是否会被看重取决于你有多大能耐。

当然,解决这个问题的办法就是再次离开这个国家。但是真正难以逾越的障碍是他不想走。现在他既然已经回来了,他认识到当初他漫无目的地流浪的时候,他所想的就是,无论道路有多漫长也要重回英国。现在他回来了,不是经由迪耶普,而是经由拉斯克鲁斯一直向东。就是这样。当他发现了马,他已找到了他想要的。但是在新墨西哥州和文法学校,他都没有这种“归属”感。他只是比较喜欢新墨西哥州,仅此而已。

现在他看着窗外,感觉自己还是更喜欢英国。他想在英国的草地上,在英国葱翠的环境里和马儿待在一起。

无论如何,如果你破了产身无分文,那么离开这个国家,远比进来要困难得多。有一天,他在肯文街里奥饭店和一个人同桌吃饭——这个人十八个月来试了很多地方,希望弄到身份卡。“身份卡!”这个小个子模仿着那些人吼道,“这就是他们要说的所有的话。你的身份卡在哪儿?如果你碰巧不是‘餐馆业联合工会’的会员,你甚至都没资格帮服务员摆餐台。我就等着看这艘船在他们手里沉没,就因为船上没有哪个伙夫有身份卡,没人能做抽水的活儿。”

他看着这个英国人愤怒的蓝眼睛,想起了在哈维尔港的那个人。“一个人必须有身份证明。”是的,这个世界充斥着五花八门、各式各样的身份证件。

很可惜,洛丁的建议是犯罪。

如果洛丁早些提到马,你会更有兴趣听他的建议吗?

不,当然不会;那太荒唐了。这是犯罪,他碰都不会碰。“你知道,这事相当安全。”他心里有个声音说,“即便他们查清楚了,也不会起诉你,因为这是丑闻。洛丁这样说过。”“闭嘴,”他说,“做这种事是在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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