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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5-14 02:4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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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庄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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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瞳杀人案

白瞳杀人案试读:

第一卷白瞳第一章楔子

这是一间冰冷的地下室,气温直逼零度,一台启动着的冰柜嗡嗡作响,天花板上悬吊着一盏白炽灯,墙壁和粗糙的水泥地板上满是污迹。白炽灯下,摆着一张面上盯着铁皮的长桌,铁皮桌面上躺着一具浑身赤裸的尸体。

很明显,这具尸体是个女人,苍白的身体早已僵硬,靠近桌面的部位隐隐泛着黑,那是血液沉降后形成的尸斑。曾经挺拔的胸部,如今仿佛两堆正在融化的雪球,即使尚保持着一点点依稀的美丽,但再也无法激发出旁人的欣赏冲动。

最可怕的,是这具女尸的脸。平心而论,她的脸型很美,鹅蛋脸,还带点婴儿肥,但可惜,在她的鼻梁两侧,眼睛的位置,却有两个赫然的血洞,血污沾染在她的脸颊上,她的头发上,甚至连铁皮桌面上也滴下了点点斑斑的鲜血。她的眼睛被人剜了出来,只剩下这两个触目惊心的血洞,幽深无比,即使没有眼球,也让人感觉怨气冲天,似乎那双看不见的眼睛睁潜藏在深邃的黑暗中,目不转睛地盯着,盯着,盯着。

在地下室的一角,有一个洗手槽,水龙头没拧紧,时不时发出一声“滴答”。

洗衣槽旁,搁着一张小圆凳,凳子上摆着一杯水。水杯里有东西,那是两枚泡在水里的球状物,都裹连着一根带状物——这就是那两枚从女尸脸上被剜下来的眼睛!带状物是连在眼睛上的血管和神经!

水杯里的水,并不浑浊,只在接近杯底的位置有一点浅浅的红。浸泡眼球的水,大概已经换过很多次了吧。“吱呀”一声,地下室的门被推开了。门轴的呻吟声,打破了这间房里已经保持许久的寂静。一个穿着白大褂的人走进屋里,这个人戴着一顶帽子,帽檐的阴影恰到好处遮住他的脸。白大褂上,毫无规律地遍布着星星点点的血迹,显得肮脏无比。

穿着白大褂的人瞟了一眼躺在铁皮桌上的女尸,旋即默不作声走到角落的洗手槽边。他端起浸泡着眼球的水杯,举到比头更高的位置,对准白炽灯望了望,喉头发出不满的呜咽声,似乎有点厌恶。随后,他把手伸进水杯里,小心翼翼取出了两枚还粘连着血管神经的眼球,摊在手心里,打开了水龙头。

水龙头的水流开得并不大,穿白大褂的人把手心放在水龙头下,水流温柔地落到眼球上,向四周分开,再从他的指缝中落下,呈逆时针方向缓慢旋转进下水道里,消失无踪。

穿白大褂的人关闭了水龙头,用另一只手的拇指和食指,轻轻从摊开的手心里拾起一枚眼球,举起来对准白炽灯,仔细地端详着。他的喉头再次发出呜咽声,但与上次的呜咽声有着明显的不同,这一次,他的呜咽声充满了喜悦与满足。

他又检查了一下另一枚眼球,同样发出满意的呜咽声。

随后,他走到铁皮桌前,伸出手,伸向了女尸的脸。他将一枚眼珠活生生地摁进了女尸脸上左边的黑窟窿里,又将另一枚眼珠摁进女尸脸上右边的黑窟窿里。这一下,女尸脸上的两个血洞,顿时有了填充物,如果从远一点的地方望过来,眼珠旁的血迹,就像两片偌大的黑眼圈一般。

穿白大褂的那个人,像小孩一样兴奋了起来,他伸开双臂,在这间冰冷的地下室里旋转着身体,恍若舞蹈一般,但体态却极笨拙,就像只白色的乌鸦。在他口中,还哼着一首语调不明的歌,嗓音甚是沙哑,仿佛刚喝下了一口灼热的硫酸。

还好,勉强能听出歌词。

那是你的眼神/明亮又美丽/啊……/有情天地/我满心欢喜……

如此美妙绝伦的歌词,和不成语调的干涩嗓音交缠在一起,顿时形成鲜明的对比,令整间地下室也充满了古怪的氛围,既像精神病院的病房,又像吟诵着佛经的佛堂大殿。

穿白大褂的人,足足唱了五分钟,终于停了下来,屋里恢复寂静。他定了定神,思索片刻,似乎犹豫了一下,但还是下定决心,弯腰钻到了铁皮桌下。当他再出来的时候,手里多了一个瓶子。瓶子是黑色的,看不到里面装着什么。在他的另一只手里,则握着一枝头很尖的毛笔。

他把毛笔放在铁皮桌面上,紧靠着女尸的脚踝,然后拧开瓶盖,再拾起毛笔,将笔尖插入瓶子中。

瓶里装的是墨水吗?还是颜料?

他要干什么?是要在女尸的身上写字?还是要画一幅画?第二章头号影迷(1)

这是一家灯光昏暗的小镇网吧,有人戴着耳机狂敲键盘大骂三字经,有人脱下旅游鞋一边抠着脚丫一边对着耳麦说着甜言蜜语。大部分的男人都赤裸着上身,小部分的女孩全都把头发染得五颜六色,几乎所有人的手指都夹着燃到一半的香烟。

林小染就是这时候走进网吧的。她四下梭巡,寻找着自己想找的人,但很快眼中就流露出失落的神情。她要找的人不在这儿。

吧台后坐着林小染的三姨,她是这家网吧的老板,嘴里也叼着一根燃到一半的香烟。三姨瞄了一眼林小染,冷冷说道:“今天,他不会来的。他走了,再也不会来了。”林小染的眼泪倏地就流了下来。“他不属于我们这儿。小染,你早就应该知道了。他本来就不该在这里!他不配在这里。”三姨没心没肺地继续说道,同时“呸”了一口,把只剩过滤嘴的烟蒂吐在地上。林小染咬咬牙,转身,毅然决绝地想要走出网吧,就在这时,一个文质彬彬的年轻男人埋头走进网吧里,林小染正好一头撞在了这个年轻男人的胸口上。“啊!”林小染发出一声惊呼,抬起头,却看到这个看似清清爽爽的男人脸上露出恐惧的神情。与此同时,林小染听到一声脆响,好像有什么东西掉到了地上。低下头,林小染看到了一把匕首,落在年轻男人的脚边。“啊……”林小染再次发出一声惊呼,怯生生地回头,网吧里的所有人都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根本没人在意杵在门口的林小染,唯有三姨疑惑地探起身,朝外张望。林小染赶紧踏出一只脚,裹到脚踝的裙边正好遮住了那把掉落地上的匕首。

年轻男人顿时长吁一口气,两个字脱口而出:“谢谢……”

林小染却笑了:“你撞了我,明明应该说‘对不起’才对呀!”“对不起……”

林小染继续微笑:“只说声对不起,是不是不太有诚意呀?请我吃串烧烤怎么样?我的胃口很小的。”

吧台后,传来三姨一声咒骂:“这小骚蹄子。”

见年轻男人似乎有点犹豫,林小染用脚尖轻轻踢了一下躺在地上的那把匕首。匕首“哧溜”一声,从地面划过,年轻男人表情复杂地转身看了一眼躺在网吧门外的匕首,咬了咬牙,退出了网吧。林小染则眼波流转,嘴角上翘,露出一丝神秘莫测的笑容。

老刘烧烤,是泪湖镇上味道最好的一家烧烤摊,昼夜不休,整条街都能闻到浓郁的烤肉香味。不过,这儿最好吃的,却是烤茄子。烤茄子前,老刘会先烤上很多肉串、鸡翅、猪腰,让各种肉滴下来的油,汇聚在一块铁板上,最后再来烤茄子。茄子吸油,吸干铁板上所有肉油后,老刘再撒上孜然、辣椒粉、花椒粉、盐、味精,再把烤熟的茄子放在一个水瓢里,一边在里面加切碎的泡菜,一边用剪刀把茄子剪成碎块。最后把剪碎的茄子倒在盘子里,撒点香菜,就能端上桌,供食客一享美味。

老刘总是自豪地说,在泪湖镇,任何人都无法抵御烤茄子的美味。但是,今天晚上老刘把这盘刚烤好的茄子送到林小染的桌前时,却看到坐在林小染对面那个年轻的外乡人,连眼睛都没眨一下,只是愣愣地盯着桌面。

老刘觉得有点奇怪,在他的世界观里,如果谁不喜欢他亲手烤出来的茄子,不是傻子,就是疯子。但看那年轻外乡人,年龄虽不大,但却穿得衣冠楚楚,白衬衫,黑皮鞋,深棕色的西裤上连泥点都没有一滴,应该不是傻子疯子吧?不过,那林小染也不是什么正常人,是正常人,就不会……咳咳。

老刘很想偷听一下林小染会和这个陌生男人交谈什么,可他刚一靠近,林小染就侧过脸来狠狠瞪了一眼,眼神如锥子一般。老刘禁不住浑身哆嗦了一下,赶紧退回烧烤摊后,嘴里喃喃说道:“你们吃好,你们吃好。”“说说吧,你到泪湖镇来干嘛?千万别给我说,你是来旅游的。没有哪个游客,会带着匕首走进网吧的。”林小染用筷子夹起一块茄子,放进对面这个年轻人的一次性塑料碗里,然后又补充了一句,“对了,你叫什么名字?我叫林小染。”“我……我叫曹辉。”“说,继续说。”林小染脸上露出笑容,仿佛一切都在她的掌握之中。“我要杀人,杀一个在网吧里的人。”

林小染的笑容顿时凝固了:“真的?杀人?杀谁?泪湖镇上的人,我每个都认识。网吧里都是些笨蛋,别看人五人六,把头发染得五颜六色,其实都是些没见过世面的土鳖,身上摸不出十块钱。他们当中,谁惹了你?”“他们没惹我,但却惹了我的女人!”曹辉斩钉截铁狠狠答道。他的声音蓦的变得洪亮,引来了老刘的注目礼,他赶紧埋下头,把林小染夹来的那块茄子塞进了嘴里。“酷!”林小染发出一声赞,“为了心爱的女人,血溅当街,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太酷了!”“还好吧……”曹辉答道,但此刻他的神情不再坚毅,反而有些萎顿,好像对自己刚才的冲动有点后悔。“你女朋友一定很漂亮吧?你一定很爱她吧?可是,泪湖镇上的土鳖少年,怎么会惹到她呢?你女朋友以前是不是这个镇子里的人呀?告诉我,她叫什么名字?说不定我认识她哦。”

曹辉抬起头,冷冷答道:“她以前不是你们这儿的人,但你一定听说过她的名字。她叫薛冰冰。”“啊!”林小染发出一声惊呼,然后伸直了腿,隔着饭桌,狠狠一脚踢在了曹辉的膝盖上。“你说什么?你说薛冰冰是你的女人?哈哈哈哈哈滚!你在开玩笑吧?”“我没骗你,她就是我的女人。我喜欢她三年了,虽然她根本不知道我的存在,但我相信,总有一天她成为我的女人!”曹辉眼中,出现了一道憧憬的光芒,他抬起头,望向夜空,仿佛在黑暗中有一尊圣洁的神正在与他对视。

而林小染则忍不住哈哈大笑了起来,笑得差点从椅子上摔了下去。

但瞬间,林小染便敛住笑容,面无表情地说道:“好,我支持你!告诉我,镇里究竟是谁惹了你的女神薛冰冰?”第三章头号影粉(2)

薛冰冰的名字,想必各位都曾经听说过吧?

在最近上映的一部狂卷7亿票房的惊悚电影中,薛冰冰是当仁不让的女主角,她有着玲珑的曲线,无辜的双眼,清纯的脸蛋,更有出神入化的演技。要怎么来形容薛冰冰的美呢?总之,在大学寝室里,在民工宿舍中,在宅男的硬盘中,在男影星的梦中,都能找到她的倩影。薛冰冰三个字,公认就是票房的保证,她来到哪个城市做宣传,这个城市就会万人空巷,她乘坐的轿车开到哪里,后面都会跟着一群狂奔的追星族。

毫无疑问,曹辉是薛冰冰的粉丝,而且还是所谓的脑残粉。

不是脑残粉,也不会因为有谁惹到了自己的偶像,特意带着一把匕首来到偏远的小镇,冲进网吧想要杀人。

林小染撇撇嘴,问道:“你怎么知道惹了薛冰冰的人,就在这家网吧里呢?”

曹辉从裤兜里摸出手机,手指在屏幕上滑动着,很快手机屏幕上出现了一个网页,从页面排版上来看,是一个讨论版。林小染接过手机,定睛看了一眼,不禁笑出了声。这张帖子的标题竟是,“如果薛冰冰没隆过胸,我就吃一斤热shi!”帖子里还图文并茂,贴出薛冰冰刚出道时的全身照,还有最近的一张照片进行对比,发帖的人还列出种种数据,甚至物理学、生物学上的一些公式、定理,证明薛冰冰确实隆过胸。

看着帖子正文内容,林小染忍不住赞了一句:“看起来,好像还真有道理呢。”“胡说!”曹辉怒容满面地狠狠瞪着林小染,紧握拳头,“你再说一遍试试?”“好吧,好吧,我不说了。”林小染吐吐舌头,继续滑动手指,下拉网页。

在帖子后,有许多无聊的人符合着发帖人的观点,还找来了更多图片证明薛冰冰确实隆过胸。当然,反对的人也很多,其中有一个ID为“阿辉”的发言,引起了林小染的注意。这个阿辉几乎没有什么观点,这是一直在咒骂发帖人,说他是另外某个女明星请来的枪手,为了赚钱而诋毁薛冰冰。阿辉不停复制粘贴长段的粗口脏话,发在这张帖子里,发帖人祖宗十八代的全体女性成员都逐一被问候。

这个阿辉,大概就是曹辉吧?

一开始,发帖人似乎并没在意阿辉的回复,但当阿辉开始攻击他家里的全体女性时,他终于也按捺不住,用同样的粗口进行反击。到了后来,整张帖子就成了发帖人和阿辉的对骂,内容不堪入目,林小染简直就看不下去了。

看到林小染皱眉,曹辉伸手收回手机,用手指继续下拉网页,直到网页上出现了一句话后,再重新递给了林小染。

这句话是发帖人发的,“来泪湖镇光速网吧信不信我一刀砍死你?”

光速网吧,就是林小染的三姨开的那家网吧,整座泪湖镇上,也只有这一家网吧。

林小染笑了,帖子里的阿辉,自然就是曹辉,难怪他会凭着这句话,带着匕首找到泪湖镇来。

不过,打打杀杀总是不好的,林小染笑着说道:“你如果真杀了人,会偿命的。曹辉你多大了?心智成熟了没有?”

曹辉脸上再次出现怒容,他瞪着眼睛,答道:“我十七岁了!只要能为薛冰冰报仇,就算偿命,我也愿意!”

林小染不禁哈哈大笑:“还是以理服人比较好一点吧?不如你揪出那个发帖的人,我给你组织一场辩论赛,你想办法证明薛冰冰根本没隆过胸,全身都是正品。”

曹辉啐了一口,狠狠答道:“这哪里需要证明?薛冰冰这么年轻,出道到现在才三年,她一直还在发育好不好?”

林小染笑得花枝乱颤,腿踢到桌子上,差点把桌上的烤茄子都掀翻了。

就在这时,林小染蓦的发现四周突然变得一片寂静。她止住笑声,抬起头,看到曹辉的脸色竟莫名其妙变得严肃起来,直勾勾地望向自己身后。林小染侧过脸,看到摊主老刘也同样望向自己身后,面无表情,嘴巴张开,一丝唾液挂在他的嘴边,仿佛呆了一般。

林小染诧异地回过头,她身后是泪湖镇上最长的一条长街,直通镇口。

就在这条长街上,不知什么时候停靠了一辆奔驰轿车,车门已经打开了,一个身穿白色长裙的女人正将一只踏着高跟鞋的脚跨出车门,踩在地上,然后优雅地下车,站在烧烤摊外。

虽然已经是晚上了,但这女人依然戴着一副宽到足以遮住半张脸的墨镜。她有着修长而又丰满的身材,曲线玲珑,颈子上戴着一串晶莹闪烁的项链,从她的气质,还有乘坐的奔驰轿车来看,项链绝对不会是地摊货,绝对是货真价实的钻石!

见到烧烤摊内不管男女老少,所有人都在向自己行注目礼,这女人微微一笑,摘下墨镜,礼貌地向摊主老刘说道:“麻烦给我烤一盘茄子,少放辣椒,多放泡菜。”“啊——”曹辉突然发出一声撕心裂肺的尖叫。

林小染诧异地望向曹辉,只见曹辉浑身剧烈地颤抖了起来,“咚”的一声,他竟从椅子摔了下来,倒在地上,身体蜷曲,勾得像只虾子一般,身体继续剧烈地颤抖着。“啊,这傻小子怎么了?别是生病了吧?”林小染正暗忖,老刘则一个箭步冲了过来,手里抓着一把韭菜,嘴里还大声唠叨着:“羊癫疯!这是羊癫疯!发作了,就跟羊一样,给他吃把草就行了。”一边说,老刘一边把韭菜朝曹辉的嘴里塞。

林小染耸耸肩膀,这曹辉也真是的,明明有羊癫疯,还为了心目中虚幻的偶像,带着匕首来泪湖镇杀人。幸好自己之前收缴了那把匕首,否则羊癫疯发作时刺杀了他,那才叫自作自受呢。

可就在这时,老刘却突然发出一声惨叫,站直身体,扔掉手中的韭菜,捂住自己的虎口,咒骂了起来:“你这混蛋,怎么咬我?”

而曹辉则放声大笑了起来,笑得合不拢嘴,然后一个旱地拔葱,竟然站了起来,满面红光,口水也从嘴里流了出来。

这家伙,疯了吗?

曹辉擦了一下唇边的口水,双膝又突然一软,跪在了地上,但他的眼中却充满了肃穆之情。他望向林小染,视线却穿越林小染,投向了她身后那个刚走下奔驰轿车的高挑女人。“女神,我的女神!我终于看到你了!薛冰冰,我爱你!”曹辉迷蒙着双眼,刹那间泪流满面。

而林小染再回过头,望向那个穿着白色长裙的女子。果然,她的脸蛋和电影海报上的薛冰冰一模一样,只是身材看起来,胸部似乎又高耸了一些,腰肢似乎又变细了一点。

薛冰冰?!她竟出现在了这个偏僻的小镇上了?

林小染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她怎么会到这里来呢?就算附近有一个叫泪湖的风景区,但那儿也一向名不见经传,连省级地图都没有收录。薛冰冰总不至于是来旅游的吧?再说她身为一线明星,报纸上说她有接不完的片约,日理万机,哪有工夫到这儿来旅游?

薛冰冰倒是早就习惯了粉丝的热情,哪怕有粉丝躺在地上颤栗打滚,仿佛羊癫疯一般,她也宠辱不惊,只是淡淡地笑了笑,扭过头朝奔驰车的驾驶室做了个手势。驾驶座的玻璃缓缓摇下,里面坐着一位身穿黑西装戴着墨镜的精壮男子。那男子立刻伸出手,递了一张照片和一支签字笔。薛冰冰飞快地在照片上签了自己的名字,手若兰花状,将照片递给了曹辉,款款说道:“谢谢你对我的支持。以后,要继续支持我哦。”

曹辉接过照片,幸福得几乎快要晕倒了。

而薛冰冰则对着目瞪口呆的老刘说道:“还愣着干什么呢?我要吃这里最出名的烤茄子。”“好嘞!”老刘这才反应过来,拾起一串茄子,放在堆满肉油的铁板上,铁板顿时滋滋作响,空气中弥漫着一股浓郁的肉香与茄香。“她……她太美丽了……”曹辉喃喃说道,口水再次从唇边滴落。

林小染也不禁对这位美丽的女子产生了好感,平时在电视电影上看到的明星,总让人感觉高高在上,但薛冰冰却站在放下身段路边吃烧烤,平易近人,还送签名照片给陌生影迷,不卑不亢,实在是难得。

但林小染还是想不通,薛冰冰为什么会来泪湖镇?

幸好,当老刘烤好茄子,送到薛冰冰面前时,替林小染问了这个问题。“薛大明星,我儿子是您粉丝,我能不能也替他要张签名照片呀?还有,您老人家怎么到泪湖镇来了呀?这可真是百年难得一遇的奇迹呀!”

这老刘真不会说话,居然说薛冰冰是老人家,喂,难道你不知道女明星最怕别人说自己老吗?

果然,薛冰冰眼中掠过一道阴霾,但转瞬即逝,依然和颜悦色地说:“谢谢你儿子的支持。稍等,等我吃完了您做的烤茄子,再来给他签名,好吗?”“好,好,好,当然没问题啦!”老刘笑逐颜开地答道。

林小染不由得撇撇嘴,暗自嘲笑老刘。这家伙,单身一辈子了,哪来的儿子?他多半是想骗到一张签名照片,以后再加价卖给薛冰冰的粉丝。

曹辉依然在那儿自言自语,林小染对薛冰冰的印象越来越好,她忽然想到,曹辉不正是为了偶像的名誉来到泪湖镇来的吗?还差点以身犯险酿成大祸。如果薛冰冰能帮着劝劝他,哪怕只有一句话,说不定就可以把一个站在悬崖边缘的孩子就回来啊!

林小染酝酿了一下情绪,想主动与薛冰冰打个招呼,可当她刚侧过脸的时候,却忽然看到在奔驰车后出现一道阴影。那是一个目光阴鸷的男生,大约十七八岁。林小染认识他,他叫郑龙俊,在泪湖镇高中读高三,成绩似乎不太好,但却一直很刻苦。据说他与他的家人就住在泪湖中的一座孤岛上,每天上学放学都要划着一艘小木床,所以平时很早就回家了。今天这么晚了,他怎么会在这里?

正当林小染疑惑之际,郑龙俊已经绕过了奔驰车,赤红着一双眼睛,走到薛冰冰身后不远的地方。而在他的手里,好像有一道明晃晃的光亮闪过。林小染定睛一看,不由得发出“啊”的一声短促尖叫。她看清了,在郑龙俊手中,握着的竟是一把匕首。

郑龙俊的眼中,似乎喷出了一道火焰,他恶狠狠地盯着薛冰冰的后脑,一步步向薛冰冰走去,越走越近,越走越近。他扬起手臂,匕首紧握在他的虎口之中,毫无疑问,他即将用尽全身气力,将这柄匕首扎入薛冰冰的身体!

林小染正要警告薛冰冰,可说时迟那时快,从她身边突然掠过一道白影——那是身穿白衬衫的曹辉,他一直都注视着薛冰冰的一举一动,当薛冰冰身后出现一道来历不明的黑影时,曹辉立刻就冲了上去,他要保护自己的偶像!

等林小染再反应过来的时候,薛冰冰发出一声凄厉的尖叫,而曹辉扑在郑龙俊的身上,两人在地上滚过来滚过去,当他们停止扭打的时候,地上出现了一滩血迹。

郑龙俊躺在地上,一动不动,那把匕首,已经扎进了他的左胸之中。他还在喘息,但气力越来越衰弱。

曹辉则叫了起来:“冰冰,冰冰,你没事吧!”第四章头号影粉(3)

林小染作为目击证人,被随后赶来的警察带到小镇派出所中——出了命案,按道理说应该由市里刑警进行调查,但泪湖镇距离城市太远,只能暂时由派出所进行先期处置。和林小染一起来到派出所的,还有薛冰冰、烧烤摊主老刘,以及薛冰冰的司机兼保镖龙哥。

面对警方的询问,龙哥显得很是自责,认为薛冰冰来到偏僻的小镇上,只是在路边吃盘烧烤,不会有什么危险。他已经开了一整天车,太累了,所以才没下车,坐在驾驶室内小憩了片刻,没想到却发生了这样的事。他再三对调查民警说:“那个叫曹辉的小伙子,是见义勇为啊!他不扑上去,匕首就捅进冰冰的身体了!”

毕竟有那么多目击者,曹辉并没遭到太多不礼貌的质询,只在派出所里待了两个小时,薛冰冰和龙哥就为他办理了手续取保候审。当然,警方要求曹辉这段时间内不得擅自离开泪湖镇,必须随时接受调查。

曹辉走出派出所的时候,薛冰冰、龙哥都等在泪湖镇的长街上,另外,他还看到林小染那个古怪女孩,也站在不远处一棵巨大的榕树之后,冷冷地看着他。“小辉,今天真是谢谢你了。如果没有你见义勇为,可能我已经死在这鸟不生蛋的鬼地方了。”薛冰冰感激地说道。

听了偶像的话,刷的一下,曹辉的眼泪就流下来了。“哎哟,怎么说哭就哭呀?这不科学!”薛冰冰打趣道,“你是不是没有泪湖呀?”“泪湖?你说泪湖镇外的那个旅游区吗?”曹辉没听懂偶像这句话的意思。“不是啦,不是这个意思。”薛冰冰解释道,“泪湖是人体眼睛中的一个部位。你知道吗,人产生眼泪的地方是泪腺,当泪腺分泌出眼泪的时候,并不是马上就流出来的,而是在眼窝里先储存一下,再流淌出来。所以,眼窝暂时储存眼泪的地方,就叫泪湖,很诗意的名字吧?所谓的‘热泪盈眶’,就是对泪湖充盈泪水时的描写。”

曹辉听得目瞪口呆,愣了好一阵,才喃喃说道:“冰冰小姐,您的知识真是太渊博了!”

他的赞美惹得薛冰冰哈哈大笑,笑过之后,薛冰冰才说道:“其实,我也是临时抱佛脚的。我刚找台湾著名的音乐人邀了一首新歌,那位大师级音乐人写的歌,恰好就叫《泪湖》,意思是,忧伤先要在内心存储一段时间后,才能倾泻而出。有了歌,自然要考虑拍MV的事,我在网上随意搜索‘泪湖’这两个字,便搜到了这个泪湖镇,还有镇外的泪湖风景区,所以就马不停蹄带着龙哥到这儿来了。”“您真是太敬业了!”曹辉由衷地赞叹道,“真不愧是我的偶像!我会继续支持你的!”“谢谢你的支持。”薛冰冰优雅浅笑道。

龙哥则插嘴问道:“小辉,今晚你住哪儿?好像你不是泪湖镇的居民吧?”

曹辉露出局促的表情,确实,他还不知道自己今晚住哪儿。

林小染踢着一块石头,沿着镇里长街,回到了自己家中。

泪湖镇上唯一的一座客栈,就是林小染的父母开的。她刚溜进客栈大堂,站在吧台后的母亲就一个箭步冲了出来,一把揪出她的头发,把她狠狠拽到吧台边。“哎哟,轻点,轻点!疼!”林小染叫了起来。

她母亲却不由分说,抡起手臂就给了林小染一巴掌。“你这小骚蹄子,半夜不回家,还被抓到派出所里去了?我们林家这辈子就没人进过派出所,你是破天荒第一个,丢不丢脸?”

林小染哭了起来,早知道这样,她就不该回这个家。可哭也没用,就算她哭得再凄厉,母亲也继续抡着胳膊,扇着她的耳光。“咳咳,咳咳……”从大堂侧面的楼道传来了男人咳嗽的声音,林小染的父亲,一位五十多岁的削瘦男人,扶着墙壁走了出来。不过,他的到来,并没让林小染的母亲消停,她依然继续抽着林小染的耳光。只是短短几分钟,林小染的脸已经肿了起来。

林小染委屈之至,但母亲根本不给她反驳的机会,她挣扎着抬起头,看到吧台上摆着一把明晃晃的玩意儿,是把剪刀。

林小染伸出手,使劲向吧台桌面伸过去,终于在耳光声中,抓到了那把剪刀。当然,她不敢拿剪刀扎自己的母亲,她只敢抓着剪刀抬起手,向自己的头发剪去。咔擦、咔擦,一把头发被她剪了下来,空中飘扬着一缕缕乱发,四处飞舞。母亲原本揪着她的头发,头发这下被剪下来了,林小染终于恢复了自由。趁着母亲还愣着,她把剪刀朝地板上一扔,“吧嗒”一声,她便一溜烟冲出了客栈。“小骚蹄子,跑出去了有种就不要再回来!林家的脸都被你丢尽了!”客栈里传来母亲恶毒的咒骂声。

林小染蹲在客栈外的小树林边,手抱着长裙裹着的膝盖,幽幽凄凄地抽泣着。

树林外传来了轿车驶过的响声,抬起头,林小染看到一辆奔驰轿车停在自家客栈的门口。随后,薛冰冰、龙哥,带着曹辉下车,走进客栈之中。林小染止住哭泣,沉吟片刻,走出小树林,绕过客栈,来到客栈背后的窗台。窗户没关,林小染扒着窗台,轻轻蹬地,便翻进了客栈之中。

林小染钻进厨房,厨房正好在吧台之后,隔着一扇门,可以清楚听到前台的对话。“真是抱歉啊,薛小姐,李先生,你们的两间单人房,我都留着的。现在是旅游旺季,这位小伙子的房间,确实没法再安排了,整个客栈都住满了。”这是林小染母亲的声音,虽然她在自己女儿面前,凶得像只母老虎一样,但在客人面前还是很谦卑的,毕竟是生意人嘛。“那,那怎么办呢?”薛冰冰问道。

曹辉赶紧说道:“没关系的,我可以到镇里那家光速网吧熬一夜。玩玩游戏,看看电影,一晚上很快就过去了。”曹辉说完,就转身想要离开客栈。“喂,小辉,等一下!”薛冰冰叫住曹辉,拉开提包的拉链,从里面抽出一叠百元大钞递给了曹辉。“这怎么可以?我不能要这个钱的!”曹辉努力推辞着,而站在吧台后的林小染的母亲,看到这叠钞票,眼睛都快绿了。

但最终这叠钞票还是塞进了曹辉的衣兜里,因为薛冰冰撒娇般说,如果不把钱收下,就再也不让曹辉靠近自己了。躲在厨房里的林小染也不禁暗笑,这位大明星也蛮懂得心理学的嘛。不知不觉中,林小染又对薛冰冰产生了更多的好感。

厨房的后窗外,忽然传来急促的脚步声,好像有很多人正从客栈外经过。

林小染警觉地回到窗边,只见一群人正急匆匆绕过客栈,其中一个男人大声说道:“杀死我们家小俊的那混蛋,已经从派出所放出来了,在泪湖镇里,他没其他地方住,肯定只能住在林家的客栈里!我们快去收拾他!”林小染清楚地看到,这群人中,有人握着砍刀,有人拎着锄头,还有人拎着汽油桶。“不好!”林小染发出一声惊呼。她已经认出来了,这群人是住在泪湖孤岛中的郑龙俊家里的亲戚,大概叔伯兄弟、七大姑八大姨,全都来了。今晚郑龙俊在烧烤摊前被曹辉杀死了,虽然是见义勇为,但死者的父母显然不会这么想,他们只知道自己的儿子被一个外来的陌生年轻男人杀死了。他们现在只想做一件事,那就是为自己的儿子报仇雪恨!将杀人凶手碎尸万段!

如果让这群人冲进客栈抓住曹辉,后果不堪设想!

意识到这一点之后,林小染立刻冲出厨房,来到吧台之后。母亲看到她之后,也不顾面前还有客人,顿时破口大骂:“你这小骚蹄子,跑出去了有种就不要回来,你看我不打死你?”母亲伸出手,想要再次揪住林小染的头发。

林小染赶紧低头,躲过母亲的魔爪,钻出吧台,一把拽住曹辉的手腕,叫道:“快跑,再不跑,就来不及了!”“怎么回事?你怎么在这里?”曹辉有些不解。“郑龙俊的家人,就是你杀死那个人的家人,已经来到客栈门外了,马上就要冲进来了。他们要杀死你,给郑龙俊报仇!”林小染简明扼要地说完,曹辉马上就变了脸色。在这人生地不熟的偏僻小镇里,他只是个毫无势力的外人,还杀了个本地人,虽然是见义勇为,但死者的家属如果冲进来扣押他,乃至滥用私刑杀了他,他根本就无法反抗,即使报警,警察也不可能这么快就赶来。“怎么办……怎么办?”曹辉四下张望,想要找个地方躲起来,可客栈大堂里哪有什么地方可躲?

而林小染的母亲听到女儿的话后,立刻张嘴叫了起来:“你给我出去,不准待在客栈里!要是一会儿见了血,我可没工夫打扫!”

林小染鄙夷地看了一眼自己的母亲,拽着曹辉的手腕,冷冷说道:“别怕,跟我走!”她挺起胸膛,拉着曹辉穿过吧台,走进了吧台后的厨房中。这一次,母亲看着林小染坚毅的眼神,也愣住了,不敢再打骂她。

走进厨房,厨房的后窗还开着,窗外就是背街的小巷。郑龙俊的家人刚从小巷经过,现在想必已经绕到了客栈正面的长街了吧。果然,吧台那边传来了有人说话的声音,似乎还很激烈,“那个杀了我家小俊的凶手住哪间房?快把他交出来!老板娘,要是你敢窝藏他,当心我们一把火,把你的客栈点燃了!”

林小染指了指厨房后窗,说:“快,快跳出去!”曹辉也知道不能再留在客栈里了,否则难逃一死。恐惧令他肾上腺素急剧分泌,他赶紧扒着窗台跳到了客栈外的小巷中。紧跟着,林小染也跳了出来,再次拽住曹辉的手腕,“来,跟我走!我带你去个安全的地方!”第五章头号影粉(4)

这是一幢破旧的老宅,残破的墙壁上攀满墨绿色的爬山虎,锯齿般的叶片迎风翻卷着,发出扑簌簌的细微声响。

这幢老宅伫立在湖边,这面湖,就是泪湖,整面湖从空中鸟瞰下来,形状仿佛一只眼睛,眼角的位置,一条细细的小溪向外流淌,就好像一道泪痕,所以才有了泪湖这个名字。

深夜的湖面,平静得纹丝不动,倒映出一轮弯月。隔着湖水,可以看到湖中央有一座孤岛,孤岛呈圆形,恰好犹如眼睛中的一枚眼仁。“那是睛岛,因为形状像眼珠,所以才叫这个名字。郑龙俊家,就在岛上。”林小染指着孤岛,说道,“郑家,是个大家族,全都住在睛岛上,大概有六七十人。”刚才她拽着曹辉,横穿泪湖镇,又穿过了一片小树林,才来到了这座破旧老宅前。

曹辉还有些惊魂未定,他颤栗着身体,望着湖面上那座孤岛,问道:“这儿离睛岛那么近,你为什么要带我来这里?是越危险的地方,越安全吗?”

林小染笑了:“你这笨蛋,是不是侦探小说看多了?越危险的地方,当然就是更危险了,怎么会越安全?”她顿了顿,又道,“我带你到这里来,是有原因的!”

这座破旧老宅,已经废弃很多年,摇摇欲坠,几乎每扇窗户的玻璃都碎裂了,没留一点残存的碎片。这个地方看似离睛岛很近,但靠近岸边的湖水中有许多暗礁,水也深,木船根本无法靠岸。要想过来,就必须穿越如原始森林一般的密林,而林子中,有许多鸟,有人穿越的时候,就会惊起飞鸟。刚才林小染带着曹辉过来的时候,走了足足半小时,虽然也惊起许多飞鸟,但那时郑家的人,还在泪湖镇里搜寻曹辉的踪影,不会有人留意到镇外树林里有惊鸟飞起。别忘了,郑家的人认为曹辉是个外来的陌生人,根本不可能知道穿过树林,还有这么一幢废弃的老宅。事实上,就连在泪湖镇里住了很多年的居民,也不知道这儿有一幢老宅。“来,跟我走,这里是我的秘密花园!”林小染推开老宅大门,门上顿时扑簌簌地落下了一蓬灰,落在林小染的头发上。她使劲甩了甩脑袋,灰尘飞扬了起来。

老宅里一片漆黑,曹辉犹豫了一下,但还是跟着林小染走进了屋。

半夜三更,总不能在屋里开灯吧?只要一开灯,隔着湖水的睛岛上,就能知道有人来到了这幢废弃老宅里。再说,这老宅废弃那么多年了,多半早就没有电力供应了吧。

等曹辉进了屋,林小染立刻关上门,屋内顿时陷入无可救药的黑暗之中。

曹辉努力让自己的眼睛适应屋内的黑暗,但即便如此,他眼前还是一片漆黑。突然之间,一道不知从何而来的光亮出现在曹辉的面前。哦,那是一面镜子,正对天花板。而在天花板上,有一扇天窗,一点依稀的月光射入天窗中,被一扇镜子反射到另一扇镜子上,另一扇镜子又把月光发射到地上,屋内凹凸不平的地面上,出现一道呈直线的光带。虽然黯淡,但在漆黑的屋内,却显得格外清晰。

第二扇镜子,是挂在进门处的墙边,刚才一定是林小染在墙上摸索着调整了一下镜子的方向,才把月光反射到了地面上吧。“跟着我,沿这条光带走。”林小染在曹辉耳边轻轻说道,然后先迈出一步,向这间屋的另一侧走去。

曹辉点点头,跟着林小染向前走。

在屋子的另一侧,有一扇小门。推开门,门内仍是一片漆黑。林小染先进屋,再让曹辉跟了进来。林小染关上小门,同时点燃了一个打火机。在里面这间小屋里,墙壁上挂着一盏烛台,林小染用打火机点燃了烛台——这间小屋,没有窗户,只要关上门,就算点燃了烛台,从外面也看不到任何光亮。

这就是林小染的秘密花园吗?这也未免太狭窄了一点吧?再说,也没看到有花呀?

林小染忽然神神秘秘地笑了笑。她脸上高深莫测的笑容,令曹辉对面前这个古怪的女孩更加看不懂了。

这到底是怎样的一个女孩?看上去年龄也不是太大,在网吧里用裙角遮住曹辉的匕首,在烧烤摊请曹辉吃东西,在客栈里又救了他,林小染似乎有着一种与她年龄不相称的成熟。而她对这幢废弃老宅竟然如此熟悉,她应该经常到这里来。可是,她为什么要到这里来呢?

林小染似乎看出了曹辉的疑惑,但她却保持缄默,一言不发,她默默端着烛台,走到这间小屋的正中间,突然弯下了腰。她在地上摸索了一下,从地板上抠起一根圆环,又朝上拽了一下。

刹那间,一块地板被林小染揭了起来。原来,在这间小屋下,还有一个地窖!

这个地窖,才是林小染的秘密花园吧?曹辉揣测。

沿一道木梯,曹辉跟着林小染来到了地窖之中。

当他们走下木梯,头顶上的地窖入口合上了,但地窖里的空气却相当新鲜,应该有换气扇之类的设备吧。“哇,好多花!”在摇曳的烛光中,曹辉发出一声惊呼,令他感到惊讶的是,老宅底楼的两间屋都如此逼仄,但地窖却相当宽敞。地窖正中间,有一张长桌,桌上摆满了小盆,盆里栽满了植物,仙人掌、仙人球,各种仙人掌、仙人球,大的,小的,胖的,瘦的。“什么花呀,这是多肉植物,哪有什么花?”林小染拍了一下曹辉的脑袋。

曹辉继续梭巡地窖,在地窖一隅,有一个洗手槽,洗手槽边摆着一个小柜子,柜子上搁着一些瓶瓶罐罐,所有瓶罐都是空的,不知道以前曾经放过什么东西,看上去有点像读中学时做化学实验时使用的器具。在地窖另一隅,则有一个稍微大一点的柜子,柜子旁摆着一个破旧的沙发,沙发罩早就破得不像样子了,但却很干净。“看吧,这里就是我的秘密花园。”林小染笑着说道,一屁股坐在了沙发上。沙发的弹簧有些年久失修了,发出“嗤”的一声身影。“仙人掌、仙人球,不算花吧?”曹辉梭巡四周,找到了一个话题。“不要这么吹毛求疵嘛。这里没阳光,除了仙人掌仙人球,什么花都养不活的。”林小染在沙发缝里摸索了一下,翻出了一包皱皱巴巴的烟。摸出一根,塞进自己嘴里之后,林小染问曹辉,“要不要一根?”

曹辉赶紧摆手:“谢谢,冰冰两年前做过一款戒烟公益广告,从那之后,我就戒烟了。”“哈哈,你可真是头号影迷呀!”

林小染刚说完这句话,突然闭嘴,仰头朝上张望。曹辉愣住了,循着林小染的视线向上张望,这时,一蓬灰从天花板落了下来,正好落到曹辉的眼睛里。他忍不住叫唤了一声:“哎哟——”

而当他呻吟时,也听到楼上地板传来了清晰的脚步声。踢踏,踢踏,踢踏。

曹辉的心脏骤然剧烈跳动,有人侵入老宅!现在就在他俩的头顶上。第二卷失去双目的可怜人第一章失去双目的可怜人(1)“吱呀”一声,地窖天花板上的那道挡板微微朝上掀开了一丝罅隙,林小染眼疾手快,立刻吹熄了手中的烛台,地窖陷入一片漆黑。但她刚才吸的那根烟却出卖了他们,整个地窖里都弥漫着微微的烟味,而打开入口的人肯定也嗅到了地窖中的异味,只开了一点点,立刻就关上了挡板。紧接着,林小染和曹辉听到天花板上传来吱吱嘎嘎的摩擦声。

不好!是拖动家具划过地面所发出的摩擦声!

天花板上的人,此刻正试图把家具拖过来,压在地窖入口的上面,要把躲在地窖里的人困死。

曹辉顿时急了,冲到木梯顶端,使劲推着挡板,但却晚了一步,挡板纹丝不动,家具已经压在了上面。“混蛋!”曹辉如野兽一般咆哮,他陷入绝望,他清楚地听到挡板上方传来一个人脚步远去的声响。那个用家具挡住入口的人,现在已经优哉游哉地离开了,他和林小染被困在这该死的地窖里,也许永远无法再逃脱,他们会饿死在这地窖之中,而且也没有任何人知道他们死在这里,来为他们收尸。

不过,林小染似乎并没有露出太多恐惧之色,她再次点燃烛台,平静地看着曹辉,问道:“上面的人走了?”

曹辉不耐烦地答道:“走了走了!走了又怎么样?我们也出不去了!都怪你,干嘛要把我带到这里来?我们再也出不去了,会死在这里的!”

林小染笑了,她从沙发缝隙里摸了一根烟出来,点上。曹辉不满地说道:“你还抽烟?这里的空气会越来越稀薄!”

林小染没有理会曹辉,径直走到洗手槽旁的柜子前,弯下腰打开下方的柜门,然后从里面取了个箱子出来。

那是一个工具箱。“你知道吗?我第一次来到这幢废弃的老宅时,到处都破败不堪,地窖的入口挡板早就碎裂了。是我找来了一块木板,用锯子锯成入口大小,再配上铆钉、插销,重新做了这扇挡板——既然我有办法做出这块挡板,就有办法把挡板拆掉。”林小染一边说,一边打开工具箱,从里面取出一把螺丝刀和一把钢锯。

其实,拆掉挡板的方法,真的很简单,只要踩在木梯上,用螺丝刀把挡板内侧的几颗铆钉逐一扭下来,再用钢锯把挡板稍微改小一点,就可以让挡板掉落到地面。曹辉显然只是个埋头苦读的高中生,估计连电灯泡都不会换,只能呆呆地撑着烛台,眼睁睁看着林小染卸下铆钉,又眼睁睁看着林小染使用钢锯,把挡板改小。锯末在地窖里飞扬着,曹辉忍不住打了好几个喷嚏,烛光也摇摇欲坠,差点熄灭,林小染气得抛了好几个白眼给他,心里暗暗骂道:“真是狗屎做的鞭子,文也文不得,武也武不得。”

挡板终于被拆了下来,但上面还真有个巨大的柜子,挡在入口上。林小染伸出手,没好气地说道:“把烛台给我,你力气比我大,去把柜子推倒!”

曹辉只能无奈地递过烛台,林小染撑着烛台,曹辉在烛光中攀上木梯顶端,用力推着柜子。还好,曹辉的力气还不算小,使劲推了好几下后,柜子终于微微颤动,然后向一侧倒了下去。“啪”的一声闷响,柜子碰到了一侧的墙壁,斜倚着,并没完全倒下,地窖之上的这间小屋实在太逼仄,没法让柜子完全倒下,但露出的空隙,已经足够两个人顺利逃出生天。

曹辉先钻了出来,又接过烛台,让林小染爬出了地窖。

林小染走在前面,推开了小屋的木门。门外就是他们最早进入老宅时的客厅,拉开一条门缝的时候,门外射入了一道微弱的光芒。是阳光——为了打开地窖入口的挡板,两人竟然奋战了整整一个通宵。

林小染推门的时候,忽然觉得有点不对劲,门开到一半的时候,好像门外有什么软绵绵的东西挡住了门板。幸好门缝已经足够让她溜出去了,就算溜不出去,她也能用工具箱里的螺丝刀和钢锯,把门拆下来再出去。

林小染探出半个脑袋,小心翼翼钻出门缝,然后转过身,想看看究竟是什么东西在门外挡住了门板。当她回过头,看到躺在门外地上的那个东西时,顿时爆发出一声尖叫,然后双膝一软,瘫坐在地上,大口大口喘着粗气。

曹辉有些不解,完全搞不清楚发生了什么事。他也跟着侧身挤出门缝,他是直接面向门后侧身的,所以只探出了一只眼睛,就看到了门后躺着的那个东西。紧接着,他也发出一声短促的尖叫,浑身的血都朝脑袋涌了上来,脑子里顿时“嗡”的一声,脑海一片空白。

那是一具仰躺着的尸体,胸口处赫然有一个血洞。从尸体身上的衣服来看,正是前一夜死在烧烤摊旁的郑龙俊!可是,让人万万没有想到的是,郑龙俊脸上,也有两处赫然的血洞——他的眼睛不见了!他的两枚眼珠被人活生生地剜掉了,而且剜得很深很深,连眼窝里的白色神经和红色血管,也一起被剜了下来。眼珠不见了,但还有半拉的神经血管耷拉在眼眶外,看上去触目惊心,无比恐怖。“有人……有人偷走了郑龙俊的尸体……把尸体扛到了这里来……还剜掉了他的眼珠……”林小染这次真的感觉到恐惧了。

之前,在烧烤摊旁亲眼看到曹辉杀死郑龙俊,林小染没有感觉到恐惧,因为那是曹辉见义勇为,她甚至还为曹辉叫过好。

昨晚郑家的人带着砍刀、锄头、汽油到客栈来围堵曹辉,林小染也没有感觉恐惧,因为她知道,可以从厨房后窗带走曹辉。

刚才有人用家具把地窖入口堵住,林小染更不用恐惧,因为挡板是她亲手装的,自然有办法亲手卸掉。

但现在,她真的感觉到恐惧了,仿佛有只手从她的嘴里伸进去,一直探到她的胃,并狠狠揉搓。“啊——”林小染弯下腰,开始了第一波猛烈的呕吐。第二章失去双目的可怜人(2)

郑龙俊到底惹到了什么人?竟然会有人把他的眼珠给剜了出来,还企图把尸体扔到废弃老宅的地下室里?如果那个人得逞了,没有任何人能知道尸体藏着这么一个偏僻的角落里。

林小染生在小镇上,泪湖镇是个宁静的小镇,从来没发生过类似的凶案。以前,最多只是偶尔会有人失踪,但后来派出所也逐一查清,那些失踪的人只是没给家人打招呼就到外地打工去了。镇子里只有一个小小的派出所,加上所长,一共才四名警员,没有停尸房之类的地方。郑龙俊大概是最近十年来第一个死于谋杀的受害者。林小染也知道,按照泪湖镇沿袭已久的规矩,人死后应该在屋里停尸三天,接受亲朋好友吊唁,然后再入土为安,所谓的火葬,在这偏僻的地方几乎没人遵守。郑龙俊死于非命,尽管事实清楚,但尸体应该还没有归还他父母,而是暂时存放在镇里的某个地方。而镇子里有冰棺的地方,唯有一家出售花圈和香蜡纸烛的寿衣店里。

剜去郑龙俊眼珠的凶手,一定是从寿衣店的宾馆里抬出了尸体,再扛着尸体穿过密密麻麻的树林,来到湖畔的这幢废弃老宅。而这个人穿越树林的时间,大概与林小染和曹辉穿过树林的时间相差无几——原因很简单,林小染和曹辉来到老宅后,一直很警惕,他们并没听到树林里传来惊鸟离开枝桠的声响,这说明那个扛着尸体的人穿过树林时,被林小染他们惊起的鸟还没回到树上。

想到这里,林小染不禁感到一阵阵后怕,身上泛起一层层密密麻麻的鸡皮疙瘩。要是他们稍微走得慢一点,岂不是要和那个扛着尸体的人在树林中不期而遇吗?

林小染抬起头,望向老宅外那面平静的湖水。

天已经大亮,太阳挣扎着从泪湖对面的山峦后跳了出来,湖面波光粼粼,煞是壮观。而湖中央的那座睛岛,则显得黑黢黢的。那座岛属于郑氏家族的私产,林小染和其他镇里人一样,从来没上过岛,郑家也不欢迎游客登岛参观。对于泪湖镇的居民来说,睛岛完全是个陌生而又神秘的地方,如果不是郑龙俊到了上学的年龄,而泪湖镇又只有一所中学,也许郑家不会与泪湖镇的居民们扯上半点关系。

林小染忽然想起,自己似乎并没见过郑龙俊小时候的样子,好像他是到了读中学的年龄,才从外地回到睛岛上去的。当然,也有可能他从来没读过小学,中学以前一直是待在岛上,由家里人对他进行教育的。嗯,完全有可能,难怪郑龙俊在中学这么用功,成绩却一直跟不上。

林小染正陷入沉思的时候,曹辉突然发出一声惊呼:“喂,你看——”

林小染循着曹辉的视线朝湖面望去,湖面不知何时生起了一团乳白色的薄雾,悬浮在湖水上,视野朦朦胧胧的。而在乳白色的薄雾中,传来了马达的清脆声响。刹那间,一艘快艇钻出薄雾,出现在两人的视线之中。

快艇的船舷边,站着一个中年人,年约四十,穿着一袭黑衣,像只伫立着的巨大乌鸦一般,正手搭凉棚,朝老宅这边张望。

黑衣,不正是丧服吗?这个男人,一定是郑龙俊的家人吧。意识到这一点,林小染连忙拽了一下曹辉的胳膊,两人一起蹲了下来,躲在窗台之后,避开那个男人的视线。

瞬间之后,快艇的声音远去。再探出头张望,湖面上那片乳白色的雾气,似乎变得更浓了。“他们一定发现郑龙俊的尸体不见了,正在四处寻找……”林小染惊魂未定地说道,“而最大的嫌疑人,就是你和我!因为只有我们俩,昨晚行踪不明。”“我们真是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曹辉狠狠咬着自己的牙齿。

林小染却道:“我们没做亏心事,半夜不怕鬼敲门。”但她说得一点底气也没有,郑龙俊被剜去眼珠的尸体现在还躺在他俩身边呢,如果现在有人出现在这里,不把他们当做虐尸狂才怪。“我们必须离开这里!以后遇到调查,还不能说我们曾经来过这幢老宅。”林小染深吸一口气,镇定地说道。她知道,曹辉还是个没长大的小孩,如果自己不镇定一点,曹辉肯定早就崩溃了。“那么,如果有人问起,我们应该说昨晚躲到哪里去了?”曹辉问道。

林小染抬起头,望向湖中那座黑黢黢的睛岛,沉吟片刻,说道:“就说,我们昨晚躲到那座岛上去了。你不是说过,越危险的地方,就越安全吗?”

没错,昨晚曹辉确实说过这句话。

不过,曹辉也不是傻子,立刻问道:“万一有人问,岛上是什么样子的,我一回答,就会穿帮呀。”

林小染微微一笑,答道:“所以,我们得想办法上岛去。”

上岛,也不是一件太困难的事,只要找到一艘小船,两人合力划桨,穿过泪湖,就可以上岛。而泪湖是个旅游景区,本来就有供游人使用的船坞码头,码头外停靠着许多木船。虽然木船都有铁链锁在船坞上,但那只是防君子不防小人,再说又有哪个游客会来偷木船呀?所以要搞到一艘船,只是小事一桩。

而避开郑家人的耳目,更简单,现在湖面上的雾气已经越来越浓了,只要划桨的声响小一点,就没人会发现他们。

离开老宅前,林小染又下了一趟地窖,然后从里面拿出一个小箱子。当曹辉询问箱子里装着什么时,林小染打开箱子,向曹辉展示了里面放着的指南针、矿泉水、打火机、瑞士军刀和压缩饼干。

曹辉不禁咋舌道:“小染,你到底是干什么的呀?为什么会在地窖里藏着这些东西?”

林小染苦笑道:“本来我以为去年的12月,会迎来所谓的世界末日,所以在秘密花园里准备了这些东西,这样就可以多活几天了。”

曹辉撇撇嘴,嘲笑道:“你怎么会相信这样的无稽之谈?就算真有世界末日,我也情愿马上就死掉。多活几天又能怎样?明知道最后还是要死,活着更是一种煎熬!看着食物越来越少,就会越来越绝望,那种压力会逼得人疯狂的,而疯狂的人,往往会做出更加疯狂的事……”

呵,他到泪湖镇来,不就是一件很疯狂的事吗?

林小染笑了笑:“你还太小,不懂的。如果多活的那几天,你正好是和心爱的人在一起,能多活一秒,就可以多幸福一秒。”说完这句话,林小染突然沉默了,眼神也黯淡了下去。

两人间,顿时陷入一种尴尬的寂静之中。

曹辉知道,有些话不能问得太透,否则会让大家都不好过。林小染一定是个有故事的女孩,心里藏着秘密。

突然间,屋外的树林中响起扑棱棱的响声,一声接着一声。抬眼望去,只见林梢上窜起无数飞鸟,在空中盘旋鸣叫,黑压压的,仿佛世界末日到来了一般。“不好!有人钻进树林了!”林小染发出惊呼。

她的话音还没落下,就听到树林里传来隐约的呼喊声:“小染,你在那边吗?小染,你在哪里?”

那是一个男人的声音,听起来并不算太年轻,但绝对不是林小染那个懦弱无助的父亲。

刹那间,曹辉发现,林小染的眼中闪烁出异样的光亮,眸子亮得仿佛一枚暗夜里用手电筒照着的玻璃珠。“谁来找你了?”曹辉忐忑不安地问道。

林小染嘴角上翘,露出一丝微笑:“是他来了,是那个世界末日与我一起在秘密花园里待了三天三夜的男人来了。”然后她猛一蹬地,冲出老宅,一头扎进密林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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