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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5-15 05:2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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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英)D.H.劳伦斯著

出版社:中央编译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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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爱中的女人(劳伦斯三部曲)

恋爱中的女人(劳伦斯三部曲)试读:

《恋爱中的女人》自序

1913年这部小说草拟于梯罗尔。1917年在康沃尔重写后杀青。因此可以说,这是一部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成形但与大战本身无甚关系的小说。不过,我希望不要把小说置于一个特定的时间段中。这样一来就可以把小说人物的痛苦看做是战争所致。

这本书曾投给一些伦敦的出版社,他们最终的回答几乎都是:“我们对出版这本书甚有诚意。但若因此被起诉,则不敢冒此风险。”《虹》的厄运仍教他们记忆犹新,不得不慎之又慎。而这本书潜意上又是《虹》的续篇。

在英国,我从不企图在任何指控面前替自己辩解。但对美国人,我似乎可以自辩一二。在美国,我被指控为“不洁”和色情(pornography)。我不认错,也不理会它。对我最主要的指责是“情欲狂”(Eroticism)。这就奇了,实在教我困惑。它指的是哪种情欲?是那种逍遥自得的情欲还是圣洁的情爱女神爱洛斯(Eros)?如果是后者,为什么要责难?为什么不敬重?甚至崇拜之?

让我们毫不犹豫地宣称:肉欲的激情与神秘同神的神秘与激情同样神圣。谁还会对此加以否定?唯一不可容忍的是糟践我们身上活生生的神秘之物,这纯属堕落。

让男人深怀敬重地认识自己吧,对我们体内那富有创造性的灵魂所张扬的一切甚至要报以敬重,因为它是上帝的神话。这样一来我们才能身心健康,自由自在。淫猥是可恨之物,它戕害了我们的正直与高尚。

富有创造性的自然冲动之魂激荡起我们体内的欲望与渴求,这是我们真正的命运,有待于我们去满足并实现之。而来自外界的指令如来自理念和环境,是虚幻的命运。

这部小说自诩为作者自身欲望之渴求与抗争的记录。一言以蔽之,是自我至深经验的记录。举凡来自灵魂深处的东西均无不良可言。所以,本作者毫无歉意可表,除非这小说背叛了自家灵魂。

男人为其即将生出的欲求而挣扎并寻求满足。如同蓓蕾在树木中挣扎而出,新的欲求之花在磨难中生自人的体内。任何一个真正有个性的男人都会试图认识并了解他身心中正在发生什么,他要挣扎,以得出语言上的表达。这种挣扎绝不应该在艺术中被忽略,因为它是生命之重大部分;这绝非理念强加于人,而是为获得意识生命而进行的激情抗争。

我们正处在一个危机的时期。任何一个敏感的活生生男人都在激烈地与自己的灵魂抗争。能够生出新的激情和新的理念,这样的人才能坚忍下去。而那些禁锢在旧理念中的人,会因着新生命扼死在体内不能出生而灭亡。男人们必须相互吐露心声。

论及文体,书中常有稍作变动的重复之处,往往被视作败笔。唯一的解释是:对本作者来说这纯属自然。因为,情绪、激情或领悟上的每一个危机都来自这种搏动着摩擦中的往复,只有这样才能导致其高潮。D.H.劳伦斯1919年9月12日于Hermitage

荒原上的苦难历程——《恋爱中的女人》译序

张爱玲在自己的一本小说序言中曾说:“时代是仓促的,已经在破坏中,还有更大的破坏要来。有一天,我们的文明,不论是升华还是沉浮,都要成为过去。如果我最常用的字是‘荒凉’,那是因为思想背景里有这惘惘的威胁。”

我以为D.H.劳伦斯正是以这种心境写作这部巨著的。小说留给读者的,只能是荒芜的寂寥。至于那心灵荒原上的情、欲、爱,真可以用大诗人迈克尔·德雷顿的几行诗来描摹:爱在吐出最后一丝喘息,忠诚跪在死榻一隅,纯真正在双目紧闭……

小说伊始,我们已经看到这样一个女人:她面色苍白,衣着华贵,举止高雅,其实是一个性变态的女人。她凶狠、狡诈,一心要占有男人的灵魂。她为变态的强烈情欲所驱使,对男人可以竭尽温情,一旦遭到挫败,她又会像疯子一样报复,大家闺秀的高雅此时会丧失殆尽,只露出魔鬼的本来面目。她是一个疯狂的刽子手,她就是贵妇人赫麦妮。

小说向我们展示出的伦敦城,一片黯淡阴冷,庞巴多咖啡馆更是乌烟瘴气。一群行尸走肉般的男女,无望地及时行乐,鬼混度日。他们心灵空虚,万念俱灰,烟酒也无法排遣心中无端的苦闷与孤独,情欲的放纵只能加深心灵的痛苦。好一幅世纪末的群像!

小说以“恋爱中的女人”做了书名,这个书名表达的或许只有小说一半的内容,实则劳伦斯用更多的篇幅描写伯金和厄秀拉、杰拉德和戈珍这两对情人苦涩的恋情,写他们的追求。他们身处在一个悲剧的氛围中,心头笼罩着总也拂不去的阴影。他们试图用爱——异性的及同性的来填补心灵的孤独,可陌生的心总也无法沟通。他们甚至失去了生的意志——爱不起来、活着无聊、丢弃不忍、结着幽怨、系着压抑。郁闷的心境令人难以将息。

伯金是一个天生的悲剧之子,他有着过于纤弱的灵魂与羸弱的体质,这些足以铸就他悲剧的气质。这样一个痛苦的精灵在冷酷无情的工业文明时代只能活得更累,苦难更为深重。他冷漠、忧郁、绝望,总在痛苦地思索人类的命运与人生的意义,但得出的都是悲剧性的结论:人类已日暮途穷,机器文明将导致人类的彻底毁灭。

这个悲剧之子在爱情上同样苦苦地求索。贵妇人赫麦妮在千方百计缠着他,那强烈的变态情欲令伯金厌恶,可他又舍不得与她断绝关系,最终自食其果,险些被赫麦妮杀死。他追求着才女厄秀拉,他们双双追求着一种灵与肉和谐的性关系。可他们始终达不到这个崇高的理想境界。冥冥中的忧郁、陌生与苦楚阻隔着他们,时有情欲的放纵也成过眼烟云。与此同时伯金无法抵抗杰拉德的魅力,他需要杰拉德的同性友谊做他爱情生活的补充。他与杰拉德时有冲突,无法达到亲同手足的程度。这又是一种折磨。

由此可见,伯金是一个现代的悲剧浪漫者。他预感大难临头,对社会和世界早已绝望,因此要追求一个个人圆满的结局了此一生。伯金是不幸的,个性悲剧与社会现实的黑暗只能把他一步步推向苦难的深渊。他的爱、他的思索与追求,是现代工业文明条件下知识分子的痛苦写照。欲哭无泪、欲罢不能、不堪回首、前景叵测,此乃伯金的苦难历程。

杰拉德·克里奇是一个值得深思的人物。他是一位工业巨子,劳伦斯称之为“和平时期的拿破仑,又一个俾斯麦”。他一心只想发展企业,增加利润,像一台高精密的机器不知疲惫地运转。他对工人冷酷无情,毫无人性与人道可言;他信奉科学和设备,不知不觉中自己却成了机器的奴隶。随着企业的大发展和资本的大幅度增加,他突然发现自己已经异化为非人。他心灵空虚,毫无情感,空有一具美男子的躯壳,深感疲乏无力,生的欲望早已丧失殆尽。他时而会在梦中惊醒,在无限的孤独中瑟瑟发抖,生怕有朝一日变成一具行尸走肉。他是一个精神上的阉人,心早已死了。

为了寻回真实的自己,他想到了爱,想借此良方起死回生。他先是与女模特米纳蒂厮混,后又追求良家女儿戈珍。可是死人是无法爱的,他身上那股死亡气息只能令戈珍窒息。

最终戈珍弃他而去,投入一个德国雕塑师的怀抱。杰拉德气急败坏,精神错乱中死在冰天雪地的阿尔卑斯山谷中。一具心灵冰冷荒芜的躯体葬在冰谷中,这儿是他最恰当的归宿。

如果说小说里还有什么亮点和纯粹的温暖和感动,这应该说来自杰拉德的父亲老矿主克里奇先生。这是个淹没在喧嚣与骚动的浪潮中时隐时现的人物,似乎游离于主体和主题,但似乎又是不可或缺,起着某种平衡作用。这绝不是劳伦斯有意无意中的闲笔,他像长久阴天的寒冬里偶尔透过乌云闪烁一下的太阳,其光芒稍纵即逝,却能令整部小说富有温暖色调。这个老父亲的角色似乎是劳伦斯理想中最好的父亲,是最理想的企业家,他经过资本的原始积累后良心未泯,内心充满了原罪感,对苦难中的矿工充满同情和怜悯,多有善举。他甚至认为从事劳动的矿工们是最高尚的,这些穷人比他更接近基督,如果不是为了扩大生产,他甚至想要把财产全分给他们。几个不同的章节里时而出现濒死中不断反思生命和生活的老克里奇,同时将果断刚毅与矿工为敌的工业巨子的儿子杰拉德随时置身于与父亲的对比中。最终,生活的逻辑战胜了理想,老克里奇必须死去,虚幻的基督教的爱必须让位于残酷的工业文明的发展逻辑。而且,让他死去的还有那些他自叹不如的比他接近基督的矿工们,他们对他的仁慈并不领情,他们生活在“民主”时代,要求的是生来平等。可是“一旦人们开始为财产的平等而斗争,如何分得清哪是为平等而战的激情、哪是贪欲的激情”?于是,老克里奇先生抑郁而死。劳伦斯的笔是那样残酷,他让老克里奇缓慢地在心灵与肉体的病痛中抽丝般地死去,多少章过去了,老克里奇一直在背景中隐现,不肯死去,枯竭的身躯和枯槁的病容一再如幻影出现,似乎在用游丝般的温暖平衡小说的残酷,又似乎是用自己的磨难昭示着现实的残酷无情。小说的逻辑遵从了现实的逻辑,老克里奇必死,这个理想人物必须让他遭到现实最残酷的扼杀——恨他如绊脚石的杰拉德们和他深爱着的穷人们一刀一刀地将他处以剐刑,这是文明发展的利刃,掌握在看似对立的两个不同的阶级手中,但都对准了他。但就是这盏风中的蜡炬,给《恋爱中的女人》荒芜的高原增添了难得的亮色。

关于这部小说,学术界的论文与专著汗牛充栋,几乎穷尽了全部可以研究的话题和角度。因为这是劳伦斯最重要的小说之一,从时序上说,估计是英语文学中首部现代主义小说。小说肇始于战前和平时期,是工业革命如日中天的发达期,背景是轰轰烈烈开发中的煤矿区与矿区附近依旧田园诗般的旧英国乡村,但却重写并杀青于第一次世界大战中期,应该说是少有的“战争”小说。它又像劳伦斯同时期的很多中短篇小说一样,反倒没有战争场景,没有前线的惨烈杀戮,其故事和人物经历的是内心的战争和两性之间的战争。其荒芜和荒谬的内心世界与外部场景都令人把它比作小说中的《荒原》。事实是,如果不是因为受它的姊妹篇《虹》在1915年遭禁的影响完稿后拖延4年才于1920年在美国出私人征订版并在次年才在英国出版,它会比广为人知的现代主义作品《荒原》和《尤利西斯》早出版几年。即使拖延4年出版,也和后两部作品在同一时间段面世。所以萨加说它是英语世界里的首部现代主义小说。同时,按照文化批评大家霍加特的观点,它是英国小说中的高峰之一。

既然是如此的高峰之作,其成就自然是有目共睹,并且如霍加特所说,这样的书不可重复,不是别人写小说的模仿物,它更该被看成是丰富的矿藏:任何做小说者必读它,并且会在某种程度上受到它的影响。

劳伦斯曾在《查泰莱夫人的情人》一书中借康妮之口道出对好小说的看法,说:“小说,如果写得恰到好处,可以揭示生命之最为隐秘地带。”

从写实的表象上看,劳伦斯将《虹》中两个英国小镇上的新派女性通过恋爱关系与采矿业的工业巨子和郡政府的教育官员发生接触,很快把小镇的女性婚恋话题转向国家、民族、民主、欧洲和世界的问题上。劳伦斯继承了传统英国小说中对风光绮丽的小镇生活的热爱,刻画了形象各异的小镇人物,这是因为从根本上说英国是一个小镇组成的国家,令人想起《米德尔马契》《傲慢与偏见》《弗洛斯河畔的磨坊》《苔丝》,甚至《简·爱》。但他大大超越了哈代、爱略特和奥斯汀们,很快就让两个新女性走入男人的世界,走向了无比广阔的空间,从伦敦走向了欧洲。这种令人眼花缭乱的场景的蒙太奇般的组接和切换,伴随着人物激烈的争吵和情欲的释放,令读者在紧张的节奏中迅速感受到英国社会的动荡变迁,感受到工业文明的乱象丛生,人们的内心活动紧张跌宕,在残酷的现实面前无论有产阶级、无产阶级还是夹在中间的知识分子和艺术家们,都无所适从,世纪末的黑云压在每个人心头,看不到乌云的任何金边。生活的镜头迅速切换着,心灵的窗口迅速打开,戏剧冲突犹如一场场祭奠的仪式,场景都笼罩在浓重的甚至是浓艳的色彩下,令人感到有古希腊悲剧的音乐和鼓声在奏响,有上帝的彩笔在涂抹着浓艳的色块。这就是最典型的表现主义写法了,可以称之为戏剧诗。英国现代小说到了这里,算是真正达到了一个高峰,而且是独具一格的高峰,无可比拟。因为它如此凝练、紧张地揭示了太多的现实和心灵的隐秘之处,手法如此反传统,这样的杰作竟然出自一个如此年轻的作家,其价值肯定是要被无情地埋没多年才能被后人认识。特别是劳伦斯在此表现出了超阶级意识,把有产阶级和无产阶级写成一个硬币的两面,让他们中间仅仅隔着利益,实则都是文明的牺牲品,这样石破天惊的揭示只有在后现代主义的视野里才能得到响应。所以劳伦斯受到来自左右两方面的攻击就是再正常不过的了。但真理总是要有先知来揭示,先知往往是要上十字架和火刑柱的。就是在这个意义上说,《恋爱中的女人》是一部非凡的启示录式的作品。

作为文学作品的这本新的启示录意象纷呈,光影迷离,于无声处时而惊雷阵阵轰鸣,似有神的宣判。不错,厄秀拉和戈珍的名字本身就隐含着神话悲剧的启示:一个是历史上的烈女,带领1100个处女出使匈奴,惨遭杀害;另一个是条顿传奇中尼伯龙根国王的公主,杀了自己的丈夫。而在小说中,厄秀拉以新女性的姿态义无反顾地进入与伯金的危险的性关系中,一面体验自己所爱之人的男性神话,也体验性关系中彻底的赤裸和爱到极点时彻底忘却羞耻的极端情色感受,同时明知无望,还是竭尽全力将伯金拯救出同性情爱的迷惘苦海,其实她是在扮演烈女的角色,烈女并非只出现在战场,也出现在情场。戈珍则同样与杰拉德一起体验了彻底的放纵,又遵循自己激情冲动的引领与杰拉德分道扬镳,首先从精神上杀死了杰拉德,最终杰拉德在变成行尸走肉的情况下自己倒毙在雪谷中,他其实是被神话中的戈珍公主杀死的,从一开始就注定是自投命运的罗网。所以两对恋人的性爱体验总是像一场场宗教仪式,令人感到那不是做爱,而是在把他们自己献给神的祭坛。劳伦斯这个时候已经开始将隐含的神化原型与现实世界嫁接,为现代主义和后现代主义文学批评视角审视他的作品埋下了因子。

这书里展开的就是一场没有硝烟的性战争,没有刀枪剑戟,但字里行间战火纷飞,人性的隐秘地带一一得到触动。两对情人历经感情折磨,历经疯狂的爱欲宣泄,历经感情和性爱的暴力,最终以杰拉德变疯而死为结束;但故事远没结束,厄秀拉和伯金并没有达到完全和谐,故事的结局是开放式的,结尾是伯金对死去的杰拉德冥冥中的倾诉:那死去的和正在死去的仍然可以爱。

劳伦斯在为这部小说写下的自序中表白道:“男人为其即将生出的欲求而挣扎并寻求满足。如同蓓蕾在树木中挣扎而出,新的欲求之花在磨难中生自人的体内。任何一个真正有个性的男人都会试图认识并了解他身心中正在发生什么,他要挣扎,以得出语言上的表达。这种挣扎绝不应该在艺术中被忽略,因为它是生命之重大部分;这绝非理念强加于人,而是为获得意识生命而进行的激情抗争。”这段听似与“恋爱中的女人”关系不大的话是在昭示生命新的隐秘地带。故事远没有结束甚至是刚刚开始。

所以“文化研究”的开山鼻祖霍加特才把这本小说推崇为英国小说的一个高峰,霍加特还说,这样的小说能改变读者:读了这样的小说,我们对自己人格潜流的感觉从此变了:改变我们看待自己的方式,看待我们与他人之间关系的方式,看待社会的方式,看待时间与代际、家庭与地域和空间的方式。总之这部小说完全符合劳伦斯自己给小说下的定义:“闪光的生命之书。”这是因为,作为小说,它揭示的是生命的全部,甚至是劳伦斯所说的人性最隐秘的地带,这是任何哲学、宗教或伦理学都无法在一本自己领域里的书里能揭示的。所以劳伦斯说他感觉作为小说家,他比圣人、哲学家、科学家和诗人都优越,因为那些人只能主宰人的不同部分,却不能获得人的整体,而小说家的小说却能让人全身战抖。第一章姐妹俩

一天早上,在贝多弗父亲的家里,布朗温家两姐妹厄秀拉和戈珍坐在外飘窗的窗台上,一边绣花、绘画,一边聊着。厄秀拉正绣一件色彩鲜艳的东西,戈珍膝盖上放着一块画板在画画儿。她们默默地绣着、画着,想到什么就说点什么。“厄秀拉,”戈珍说,“你真不想结婚吗?”

厄秀拉把刺绣摊在膝上,抬起头来,神情平静、若有所思地说:“我不知道,这要看怎么讲了。”

戈珍有点吃惊地看着姐姐,看了好一会儿。“这个嘛,”戈珍调侃地说,“一般来说指的就是那回事!但是,你不觉得你应该,嗯,”她有点神色黯然地说,“应该比现在的处境更好一点吗?”

厄秀拉脸上闪过一片阴影。“应该吧,”她说,“不过我没把握。”

戈珍又不说话了,有点不高兴了,她原本要得到一个确切的答复。“你不认为一个人需要结婚的经验吗?”她问。“你认为结婚是一种经验吗?”厄秀拉反问。“肯定是,不管怎样都是,”戈珍冷静地说,“可能这经验让人不愉快,但肯定是一种经验。”“那不见得,”厄秀拉说,“也许倒是经验的结束呢。”

戈珍正襟危坐,认真听厄秀拉说这话。“当然了,”她说,“是要想到那个。”

说到此,她们不再说话了。戈珍几乎是气呼呼地抓起橡皮,开始擦掉画上去的东西。厄秀拉则专心地绣她的花儿。“有像样的人求婚你不考虑接受吗?”戈珍问。“我都回绝了好几个了。”厄秀拉说。“真的呀!?”戈珍绯红了脸问,“是什么值得你这么干?你真有人了吗?”“有,年薪上千镑,而且人很棒,我太喜欢他了。”厄秀拉说。“真的呀!是不是你让人家引诱了?”“可以说是,也可以说不是,”厄秀拉说,“一到那时候,压根儿就没了引诱这一说。要是我让人家引诱了,我早立即结婚了。我受的是不结婚的引诱。”说到这里,两姐妹的脸色明朗起来,感到乐不可支。“太棒了,”戈珍叫道,“这引诱力也太大了,不结婚!”她们两人相对大笑起来,但她们心里感到可怕。

这以后她们沉默了好久,厄秀拉仍旧绣花儿,戈珍照旧画她的素描。姐妹俩都是大人了,厄秀拉二十六,戈珍二十五。但她们都像现代女性那样,看上去冷漠、纯洁,不像青春女神,反倒更像月神。戈珍很漂亮、皮肤柔嫩,体态婀娜,人也温顺。她身着一件墨绿色绸上衣,领口和袖口上都镶着蓝色和绿色的亚麻布褶边儿,长筒袜则是翠绿色的。她看上去与厄秀拉正相反。她时而自信,时而羞赧,而厄秀拉则敏感、充满期望。这小地方的人让戈珍那泰然自若的神态和毫无掩饰的举止吓着了,说她是个“精明的女人”。她刚从伦敦回来,在那儿住了几年,在一所艺术学校边工作边学习,过的是出入于画室的生活。“我现在在等一个男人的到来。”戈珍说着,突然咬住下嘴唇,做了个奇怪的鬼脸儿,一半是狡狯的笑,一半是痛苦相。这模样把厄秀拉吓了一跳。“你回家来,就是为了在这儿等他?”她笑道。“得了吧,”戈珍尖声叫道,“我才不会上赶着去找他呢。不过嘛,要是真有那么一个人,相貌出众,又收入颇丰那——”戈珍有点不好意思,话没说完。然后她盯着厄秀拉,好像要看透她似的。“你不觉得你都感到厌烦了吗?”她问姐姐,“你是否发现什么都无法实现?什么都实现不了!一切都还未等开花儿就凋谢了。”“什么没开花就凋谢了?”厄秀拉问。“嗨,什么都是这样,自己啦,一般的事情啦,都这样。”

姐妹俩不说话了,都在茫然地考虑着自己的命运。“这是够可怕的,”厄秀拉说,停了一会儿又说,“不过你想通过结婚达到什么目的吗?”“那就是下一步的事儿,不可避免。”戈珍说。

厄秀拉思考着这个问题,心中有点发苦。她在威利·格林学校教书,工作好几年了。“我知道,”她说,“人一空想起来似乎都那样,可要是设身处地地想想就好了,想想吧,想想你了解的一个男人,每天晚上回家来,对你说声‘哈罗’,然后吻你——”

谁都不说话了。“没错,”戈珍小声说,“这不可能。男人不可能这样。”“当然还有孩子——”厄秀拉迟疑地说。

戈珍的表情严峻起来。“你真想要孩子吗,厄秀拉?”她冷冷地问。听她这一问,厄秀拉脸上露出迷惑不解的表情。“我觉得这个问题离我还太远。”她说。“你是这种感受吗?”戈珍问,“我从来没想过生孩子,没那感受。”

戈珍毫无表情地看着厄秀拉。厄秀拉皱起了眉头。“或许这并不是真的,”她支吾道,“或许人们心里并不想要男人和孩子,只是做做表面文章而已。”戈珍的神态严肃起来。她并不需要太肯定的说法。“可有时一个人会想到别人的孩子。”厄秀拉说。

戈珍又一次看看姐姐,目光中几乎有些敌意。“是这样。”她说完不再说话了。

姐妹两人默默地绣花、绘画儿。厄秀拉总是那样神采奕奕,似一团被压抑的火焰。她自己独立生活很久了,洁身自好,工作着,日复一日,总想把握住生活,照自己的想法去把握生活。表面上她停止了活跃的生活,实际上,在冥冥中却有什么在生长出来。要是她能够冲破那最后的一层壳该多好啊!她似乎像一个胎儿那样伸出了双手要冲出母腹。可是,她不能,还不能。她仍有一个奇特的预感,感到有什么将至。

她放下手中的刺绣,看看妹妹。她觉得戈珍太漂亮、实在太迷人了,她柔美、丰腴、线条细腻。她还有点顽皮、淘气、出言辛辣,真是个毫无瑕疵的本色人儿。厄秀拉打心眼儿里羡慕她。“你为什么回家来,傻孩子?”

戈珍知道厄秀拉羡慕她了。她直起腰来,线条优美的眼睫毛下目光凝视着厄秀拉。“问我为什么回来吗,厄秀拉?”她重复道,“我自己已经问过自己一千次了。”“还不知道吗?”“知道了,我想我明白了。我觉得我退一步是为了更好地前进。”

说完她久久地打量着厄秀拉,目光询问着她。“我知道!”厄秀拉叫道,那神情有些迷茫,像是在说谎,好像她不明白一样。“可你要跳到哪儿去呢?”“哦,无所谓,”戈珍说,口气有点超然。“一个人如果跳过了篱笆,他总能落到一个什么地方的。”“可这不是在冒险吗?”厄秀拉问。

戈珍脸上渐渐掠过一丝嘲讽的笑意。“嗨!”她笑道,“不过是说说而已!”她又不说话了,可厄秀拉仍然沉思着。“你回来了,觉得家里怎么样?”她问。

戈珍冷漠不语然后冷冷地直白道:“我发现我完全不是这儿的人了。”“那爸爸呢?”

戈珍几乎有点反感地看看厄秀拉,有些被迫的样子,说:“我还没想到他呢,我不让自己去想。”她的话很冷漠。“好啊,”厄秀拉吞吞吐吐地说。她俩的对话的确进行不下去了。姐妹俩发现自己遇到了一条黑洞洞的深渊,很可怕,好像她们就在边上窥视一样。

她们又默默地做着自己的活儿。一会儿,戈珍的脸因为控制着情绪而通红起来。她不愿让脸红起来。“我们出去看看人家的婚礼吧。”她终于说话了,口气很随便。“好啊!”厄秀拉叫道,急切地把针线活儿扔到一边,跳了起来,似乎要逃离什么东西一样。这么一来,反倒显得刚才气氛紧张了,令戈珍感到不快。

往楼上走着,厄秀拉注意地看着这座房子,这是她的家。可是她讨厌这儿,这块肮脏、太让人熟悉的地方!她内心深处对这个家是反感的,这周围的环境,整个气氛和这种陈腐的生活都让她反感。这种感觉令她恐怖。

两个姑娘很快就来到了贝多弗的主干道上。这条街很宽,路旁有商店和住房,布局散乱,街面上也很脏,不过倒不显得贫寒。戈珍刚从切尔西区和苏塞克斯来,对中部这座小煤镇子十分厌恶,这儿真叫杂乱丑陋。她朝前走着,穿过长长的砾石街道,到处都混乱不堪、肮脏透顶、小气十足。人们的目光都盯着她,让她感到很难受。真不知道她为什么要回来,为什么要尝尝这乱七八糟、丑陋不堪的小城滋味。她为什么要屈从于这些毫无意义、丑陋不堪的人的折磨,为什么要屈从于这座毫无光彩的农村小镇呢?为什么她仍然要向这些东西屈服?她感到自己就像一只在尘土中蠕动的甲壳虫,这真令人反感。

她们走下主干道,从一座黑乎乎的公共菜园旁走过,园子里残剩的白菜沾满了煤灰,不知羞耻地支楞着。没人感到难堪,没人为这个感到不好意思。“这真像地狱中的乡村,”戈珍说,“矿工们把它带到地面上来,是用铲子挖上来的。厄秀拉,这可真太好玩了,太好了,真是太妙了,这儿是另一个世界。这儿的人全是些食尸鬼,这儿什么东西都沾着鬼气。全是真实世界的鬼影,是鬼影、食尸鬼,全是些肮脏、龌龊的东西。厄秀拉,这简直跟疯了一样。”

姐妹俩穿过一片黑魆魆、肮脏不堪的田野。左边是散落着一座座煤矿的谷地,谷地对面的山坡上是小麦田和森林,远远的一片黢黑,就像罩着一层黑纱一样。白烟柱黑烟柱拔地而起,像在黑沉沉的天空上变魔术。近处是一排排的住房,顺山坡逶迤而上,一直通向山顶。这些房子用暗红砖砌成,房顶铺着石板,看上去不怎么结实。

姐妹俩走的这条路也是黑乎乎的。这条路是让矿工们的脚一步步踩出来的,路旁围着铁栅栏,出口上的阶梯让矿工们的厚毛布工装裤磨亮了。现在姐妹俩在几排房屋中间穿行,这里可就寒酸了。女人们戴着围裙,双臂交叉着抱在胸前,站在街角上窃窃私语,她们用一种未开化人的目光目不转睛地盯着布朗温姐妹;孩子们则在叫骂着。

戈珍继续走着,被眼前的东西惊呆了。如果说这是人的生活,如果说这些是生活在一个完整世界中的人,那么她自己那个世界算什么呢?她意识到自己穿着青草般嫩绿色的长筒袜,戴着草绿色的天鹅绒帽,柔软的长大衣也是绿的,颜色更深一点。她感到自己腾云驾雾般地走着,一点都不稳,她的心缩紧了,似乎她随时都会猝然摔倒在地。她怕了。

她紧紧偎依着厄秀拉,后者对这个黑暗、粗鄙、充满敌意的世界早习以为常了。尽管有厄秀拉,戈珍还感到像是在受着苦刑,心儿一直在呼喊:“我要回去,要走,我不想知道这些,不想知道还有这些东西存在。”可她不得不继续朝前走。

厄秀拉可以感觉到戈珍是在受罪。“你讨厌这些,是吗?”她问。“这儿让我吃惊。”戈珍结结巴巴地说。“你别在这儿待太久。”厄秀拉说。

戈珍朝前走着,手似乎还牵着姐姐。

她们离开了矿区,翻过山,进入山后宁静的乡村,朝威利·格林学校走去。田野上仍然笼罩着一层浅浅的黑煤灰,林木覆盖的山丘也是这样,看上去似乎泛着黑色的光芒。这是春天,春寒料峭,但尚有几许阳光。篱笆下冒出些黄色的地黄连花儿来,威利·格林村舍的园子里,一丛丛的黑豆果已经长出了叶子,伏种在石墙上的香雪球,灰叶中已绽出些小白花儿。

她们转身走上通向教堂的主干道。在最低的转弯处,教堂墙根和树下站着一群等着看婚礼的人们。这个地区的矿业主托玛斯·克里奇的女儿与一位海军军官的婚礼将要举行。“咱们回去吧,”戈珍说着转过身,“全是些这种人。”

她在路上犹豫着。“别管他们,”厄秀拉说,“他们都不错,都认识我,没什么大不了的。”“我们非得从他们当中穿过去吗?”戈珍问。“他们都不错,真的。”厄秀拉说着继续朝前走。

这姐妹俩一起接近了这群躁动不安、眼巴巴盯着看的人。这当中大多数是女人,是矿工们的妻子,更是些混日子的人。她们脸上透着警觉的神色,一看就是下层人。

姐妹俩提心吊胆地直朝大门走去。女人们为她们让路,可让出来的就那么窄窄的一条缝,好像是在勉强放弃自己的地盘儿一样。姐妹俩默默地穿过石门踏上台阶,站在红地毯上的一个警察盯着她们往前行进的步伐。“这双长筒儿袜子咋样?”戈珍后面有人说。一听这话,戈珍浑身就燃起一股怒火,一股凶猛、可怕的火。她真恨不得把这些人全干掉,从这个世界上清除干净。她真讨厌在这些人注视下穿过教堂的院子沿着地毯往前走。“我不进教堂了。”戈珍突然做出了最后的决定。她的话让厄秀拉立即停住脚步,转过身走上了旁边一条通向学校旁门的小路,学校的院子就在教堂隔壁。

出了教堂的院子,来到学校里的藤架下,厄秀拉坐在月桂树下的矮石墙上歇息。她身后学校高大的红楼静静地伫立着,假日里窗户全敞开着,面前灌木丛那边就是老教堂淡淡的屋顶和塔楼。姐妹俩被掩映在树木中。

戈珍默默地坐了下来,紧闭着嘴,头扭向一边。她真后悔回家来。厄秀拉看看她,觉得她漂亮极了,自己感到自惭形秽,脸都红了。可她让厄秀拉感到紧张,有点累了。厄秀拉希望独处,摆脱戈珍给她造成的透不过气来的紧张感。“咱们还要在这儿待下去吗?”戈珍问。“我就歇一小会儿,”厄秀拉说着站起身,像是受到戈珍的斥责一样。“咱们就站在球场角落里,从那儿什么都看得见。”

阳光明晃晃地照着教堂墓地,空气中淡淡地弥漫着树脂的清香,那是春天的气息,或许是墓地里紫罗兰散发着幽香的缘故。一些雏菊已绽开了洁白的花朵,像小天使一样漂亮。空中山毛榉上已经酿出了血红色的叶子。

十一点,四轮马车准时到达。一辆车驶过来,门口的人群拥挤起来,产生了一阵骚动。出席婚礼的宾客们徐徐走上台阶,踏着红地毯走向教堂。这天阳光明媚,人们个个兴高采烈的。

戈珍不偏不倚、好奇地仔细观察着这些人。她把每个人都整体地观察一通,把他们看作书中的一个个人物,一幅画中的主体或剧院中的活动木偶,总之,把他们看成是一件完成的作品。她喜欢辨别他们不同的性格,将他们还其本来面目,给他们设置自我环境,在他们从她眼前走过的当儿就给他们下了个永久的定论。她了解他们了,对她来说他们是些定型了的人,已经密封、打上了烙印。在克里奇家的人开始露面之前,再也没有什么未知、悬而未决的问题了。克里奇家的人一到,她的兴趣才被激发起来,她发现这里有什么东西是不能提前下结论的。

那边走过来克里奇太太和她的长子杰拉德。尽管她为了今天这个日子明显地修饰装扮了一番,但仍看得出她这人是不修边幅的。她脸色苍白,有点发黄,皮肤洁净透明。有点前倾的身体,线条分明,很健壮,看上去像是暗暗鼓足了力气要去捕捉什么。她一头的白发一点都不整齐,几缕头发从绿绸帽里掉出来,飘到罩着墨绿绸衣的褶绉纱上。一看就知道她是个患偏执狂的女人,狡猾而傲慢。

她儿子本来肤色白净,但让太阳晒黑了。他个头中等偏高,身材很好,穿着似乎有些过分讲究。但他的神态却是出奇的警觉,脸上神采飞扬,像是泛着光晕,那神情让他看上去似乎与周围的这些人根本不同。

戈珍立即打量起他来,他身上某种北欧人的东西迷住了戈珍。他那北欧人纯净的肌肤和金色的头发像透过冰凌的阳光一样在闪着寒光。他看上去是那么新奇的一个人,毫不做作,像北极的东西一样纯洁。他或许有三十岁了,或许更大些。他风采照人,男子气十足,恰像一只脾气温和、微笑着的幼狼。但这副外表无法令她变得盲目,她还是看得出他的静态中蕴含着危险,他那扑食的习性是无法驯服的。“他的图腾是狼,”她心里重复着这句话,“他母亲是一只毫不屈服的老狼。”想到此,她一阵狂喜,好像她有了一个全世界都不知道的令人难以置信的发现。一阵狂喜袭上心头,全身的血一时间猛烈激动起来。“天啊!”她自己大叫着,“这是怎么一回事啊?”一会儿,她又自信地说,“我会更多地了解那个人的。”她要再次见到他,她被这种欲望折磨着,一定要再次见到他,这心情如同恋旧一样。她要确定自己没有错,没有自欺欺人,她的确因为见到了他才产生了这种奇特而振奋人心的感觉。她实实在在地弄清楚了他,深刻地理解他,“难道我真的注定是他的人吗?难道真有一道淡淡的金色北极光把我们两人笼罩在一起了吗?”她问自己。她无法相信这个,她仍然沉思着,几乎意识不到周围都发生了什么。

女傧相们来了,但新郎官还迟迟未到。厄秀拉猜想可能出了点差错,这场婚礼弄不好就办不成了。她为此感到忧虑,似乎婚礼成功与否是取决于她。主要的女傧相们都到了,厄秀拉看着她们走上台阶。她认识她们当中的一个,这人高高的个子,动作缓慢,步态矜持。她长着一头金发,脸型狭长,脸色苍白。她是克里奇家的朋友,叫赫麦妮·罗迪斯。她走过来了,昂着头,戴着一顶浅黄色天鹅绒宽檐帽,帽子上插着几根天然灰色鸵鸟羽毛。她飘然而过,似乎对周围视而不见,苍白的长脸向上扬起,并不留意周围。她很富有,今天穿了一件光滑的浅黄色软天鹅绒上衣,亮闪闪的,手上捧一大捧玫瑰色仙客来花儿;鞋和长筒袜也是灰褐色的,颜色很像帽子上羽毛的颜色,但发型显得沉重。她走起路来臀部收得很紧,这是她的一大特点,步态出奇的矜持。她的衣服由浅黄和灰褐色搭配而成,衣服漂亮,人也很美,但就是有点令人生厌。她走过时,人们都静了下来,看来让她迷住了,继而人们又激动起来,想调侃几句,但终究不敢,又沉默了。她高扬着苍白的长脸,样子颇像罗塞蒂画里的人物,似乎有点麻木,似乎她黑暗的内心深处聚集了许许多多奇思妙想令她永远无法从中解脱。

厄秀拉出神地看着赫麦妮。她了解一点她的情况。赫麦妮是英国中部最出色的女人,父亲是达比郡的准男爵,是个旧派人物,而她则全然新派,聪明过人且有着深谋远虑。她对改革充满热情,心思全用在社会事业上。可她终归还是嫁了人,仍然得受男性世界的左右。

她同各种身份的男人都有过从。厄秀拉只知道其中有一位是学校监察员,名叫卢伯特·伯金。倒是戈珍在伦敦见到过别的一些男人。她同搞艺术的朋友们出入各种社交圈子,已经认识了不少名流。她与赫麦妮打过两次交道,但她们两人话不投机。她们在伦敦城里各类朋友家以平等的身份相识,现在如果以如此悬殊的社会地位在中部地区相会将会令人感到异样。戈珍在社会上一直是个佼佼者,与搞点艺术的小贵族们交往密切。

赫麦妮知道自己衣着得体,知道自己在威利·格林可以平等地同任何她想认识的人打交道,或许想摆摆架子就摆摆架子。她知道她的地位在文化知识界的圈子里是得到认可的,她是文化思想的传播者。无论在社会上还是在思想意识方面甚至在艺术上,她都处在最高层次上,木秀于林,与这些方面的先锋们很是默契。没谁能把她比下去,没谁能嘲弄她,因为她总是高居一流,而那些与她作对的人都在她之下,无论在等级上、财力上或是在高层次的思想交流、思想发展及领悟能力上都自愧不如。因此她是冒犯不得的人物。她一生中都努力不受人伤害或侵犯,令世俗无奈。

但是她的心在受折磨,暴露在外。别看她在通往教堂的路上如此信步前行,确信庸俗的舆论对她毫无损伤,深信自己的形象完美无缺、属于第一流,但是她忍受着折磨。自信和傲慢只是表面现象而已,其实她感到自己伤痕累累,受着人们的嘲讽与蔑视。她总感到自己容易受到伤害,她的盔甲上总有一道隐秘的伤口。她不知道这是怎么回事。其实这是因为她缺乏强健的自我,不具备天然的自负。她心里有一个可怕的空白,缺乏生命的底蕴。

她需要有个人来充溢她生命的底蕴,永远。于是她极力追求卢伯特·伯金。当伯金在她身边时,她就感到自己是完整的,底气很足。而在其余时间里,她就感到摇摇欲跌,就像站在沙子上,像建在断裂带之上的房屋一样。她表面上安富尊容,但任何一位自信、脾气倔犟的普通女佣都可以用轻微的嘲讽或蔑视举止将她抛入无底的深渊,令她感到自己无能。但是,这位忧郁、忍受着折磨的女人一直在用美学知识、文化、处世见解和无私公正来为自己设置保护墙。可她怎么也无法越过这道可怕的沟壑,总感到自己没有底气。

如果伯金能够同她建立起密不可分的关系,赫麦妮在多愁多忧的人生航行中就会感到安全。伯金可以让她安康,让她成功,让她战胜天使。他要是这样就好了!可他没有。因此她担惊受怕受尽折磨。她把自己打扮得很漂亮,竭力达到能令伯金相信的美与优越的程度。可她总是感到差强人意。

他也是个变态之人。他把她击退了,总击退她。她越是要拉他,他越是要击退她。可他们几年来竟一直是恋人。天啊,这太令人厌倦痛苦了,她太累了。可她依然很自信。她知道他试图离她而去,知道他努力要摆脱她以最终获得自由,但她仍然自信有力量守住他。她对自己高人一筹的智识深信不疑。她在智识上高人一筹是真理的试金石,她要的是伯金跟她一条心。

他像一个有变态心理的任性孩子一样要否认与她的联系,否认了这个就是否认了自身的完美。他像一个任性的孩子,要打破他们两人之间的神圣联系。

他会来参加这场婚礼的,是来当男傧相。他会早早来教堂等候。她一来,他就会知道。赫麦妮走进教堂大门时又怕又期待,心里打了一个寒战。他会在那里的,他肯定会看到她的衣服是多么漂亮,他肯定会明白她是为了他才把自己打扮得如此漂亮。他肯定会明白,他能看得出她是为了他才把自己打扮得如此出众,无与伦比。他最终会认可自己最好的命运,不会不接受她的。

渴望令她疲倦地抽搐了一下。她走进教堂后左顾右盼着找他,苗条的躯体不安地抽搐着。身为男傧相,他是应该站在祭坛边上的。她缓缓地把目光投过去,但心中不免有点迟疑。

他没在那儿,这让她感到一阵风暴袭来,似乎自己要沉没了。毁灭性的失望感攫住了她。她木然地朝祭坛挪过去。她还从来没有经历过这样彻底毁灭性的打击,它比死还可怕,那种感觉是如此空旷、荒芜。

新郎和伴郎还没有到。外面的人群渐渐乱起来。厄秀拉感到自己似乎该对这件事负责。她不忍心看到新娘来了却没有新郎陪伴。这场婚礼千万不能失败,千万不能。

新娘的马车来了,马车上装饰着彩带和花结。灰马雀跃着奔向教堂大门,整个进程都充满了欢笑,这儿是所有欢笑与欢乐的中心。马车门开了,今天的花儿就要从车中出来了。路上的人们稍有不满地窃窃私语。

先走出马车的是新娘的父亲,他就像一个阴影出现在晨空中。他高大、瘦削、一副饱经磨难的形象,下颌上浅浅的一道黑髯已经有些灰白了。他忘我而耐心地等在车门口。

车门一开,车上落下纷纷扬扬的漂亮叶子和鲜花,飘下来白色缎带和蕾丝边,车中传出一个欢快的声音:“我怎么出去呀?”

等待的人群中响起一片满意的议论声。大家靠近车门来迎她,眼巴巴地盯着她垂下去的头,那一头金发上沾满了花瓣。眼看着那只穿着白鞋的娇小的脚儿试探着蹬到车梯上。随着一阵雪浪般的冲击,一团雪白的新娘呼地一下,拥向树荫下的父亲,面纱中荡漾出笑声来。“这下好了!”

她用手挽住饱经风霜、面带病色的父亲,荡着一身白浪走上了永恒的红地毯。面色发黄的父亲沉默不语,黑髯令他看上去更显得历经磨难。他步履僵硬地踏上台阶,似乎头脑里一片空虚,可他身边的新娘却一直笑声不断。

可是新郎还没有到!厄秀拉简直对此无法忍受。她忧心忡忡地望着远山,希望那白色的下山路上会出现新郎的身影。那边驶来一辆马车,渐渐进入人们的视线。没错,是他来了。厄秀拉随即转身面对着新娘和人群,从高处向人们发出了一声呐喊。她想告诉人们,新郎来了。可是她的喊声只闷在心中,无人听到。于是她深深为自己畏首畏尾、愿望未竟感到惭愧。

马车叮叮咣咣驶下山来,愈来愈近了。人群中有人大叫起来。刚刚踏上台阶顶的新娘惊喜地转过身来,她看到人头攒动,一辆马车停了下来,她的情人从车上跳下来,躲开马匹,挤进人堆中。“梯普斯!梯普斯!”她站在高处,在阳光下兴奋地挥舞着花束,滑稽地喊叫着。可他手握着帽子在人群中钻来钻去,并未听到她的叫喊。“梯普斯!”她朝下看着他,又大叫一声。

他毫无意识地朝上看了一眼,看到新娘和她的父亲站在上方,脸上掠过一丝惊奇。他犹豫了片刻,然后使尽全身力气跳起来去追她。“啊哈!”她反应过来了,微微发出一声奇怪的叫喊,然后惊跳起来,转身跑了。她朝教堂飞跑着,白鞋噼噼啪啪敲打着地面,白衣服飘飘欲仙。这小伙子像一条猎狗一样追上去,跳跃着从她父亲身边掠过,丰满结实的腿和臀部扭动着,恰似扑向猎物的猎狗一般。“嘿,追上她!”下面那些粗俗的女人突然凑过来逗乐儿,大喊大叫着。

新娘手捧鲜花跑着,一路上花朵纷纷震落。她稳稳地转过了教堂的墙角,回头看看身后,挑战般放声大笑着转过身来站住,随后就转到灰色的石扶墙后边去了。这时新郎前倾着身子跑了过来,一手扒住那沉默的石扶墙墙角,飞身旋转过去,随之他的身影和粗壮结实的腰腿都在人们的视线中消失了。

门口的人群中立刻爆发出一阵喝彩声。然后,厄秀拉再一次注意到微微驼背的克里奇先生,他茫然地等在一边,毫无表情地看着新郎新娘奔向教堂。直到看不到他们两人了,他才转回身看看身后的卢伯特·伯金,伯金忙上前搭话:“咱们殿后吧。”说着脸上掠过一丝笑。“好的!”那位父亲简短地回答。说完两人就转身走上了小径。

伯金像克里奇先生一样瘦削,苍白的脸上露出些许病容。他身架窄小,但身材不错。他走起路来一只脚有些故意拖地。尽管他这身伴郎的装束一丝不苟,可他天生的气质却与之不协调,因此看上去稍嫌滑稽。他生性聪明但不合群,对正式场合一点都不适应,可他又不得不违心地去迎合世俗。

他装作一个极普通人的样子,装得惟妙惟肖。他学着周围人讲话的口气,能够迅速摆正与对话者的关系,根据自己的处境调整自己的言行,从而达到与凡夫俗子毫无区别的程度。他这样做常常可以一时博得旁人的好感,从而免遭攻讦。

现在,他一路走一路同克里奇先生轻松愉快地交谈着。他就像一个走绳索的人那样对局势应付裕如,尽管一直走在绳索上却要装出一副悠然自得的样子来。“我们这么晚才到,太抱歉了。”他说,“我们怎么也找不到纽扣钩了,花了好长时间才把靴子上的扣子都系好。您是按时到达的吧?”“我们一般来说总是遵守时间的。”克里奇先生说。“可我却常迟到,”伯金说,“不过今天我的确是算好时间的,却出于偶然没能准时到,太抱歉了。”

这两个人也走远了,一时间没什么可看的了。厄秀拉在琢磨着伯金,他引起了她的注意,令她着迷也令她心乱。

她想更多地了解他。她只跟他交谈过一两次,那是他来学校履行他学校监察员的职责的时候。她以为他似乎看出了两人之间的暧昧,那是一种自然的、心照不宣的理解,他们有共同语言哩。可这种理解没有发展的机会。有什么东西让她躲他又要接近他。他身上有某种敌意,隐藏着某种无法突破的拘谨,冷漠得让人无法接近。

可她还是要了解他。“你觉得卢伯特·伯金这人怎么样?”她有点勉强地问戈珍。其实她并不想议论他。“我觉得他怎么样?”戈珍重复道,“我觉得他有吸引力,绝对有吸引力。我不能容忍的是他待人的方式。他对待任何一个小傻瓜都那么正儿八经,似乎他多么看重人家。这让人产生一种受骗的感觉。”“他干吗要这样?”厄秀拉问。“因为他对人没有真正的判别能力,什么时候都是这样,”戈珍说,“跟你说吧,他对我、对你跟对待任何小傻瓜一样,这简直是一种屈辱。”“哦,是这样,”厄秀拉说,“一个人必须要区别待人。”“非得区别对待不可,”戈珍重复说,“可在别的方面他是个挺不错的人,他的性格可好了。不过你不能相信他。”“嗯。”厄秀拉有一搭没一搭地说。厄秀拉总是被迫同意戈珍的话,甚至当她并不完全与戈珍一致时也这样。

姐妹两人默默地坐着等待参加婚礼的人们出来。戈珍不耐烦谈话了,她要想一想杰拉德·克里奇了,她想看一看她对他产生的强烈感情是否是真的。她要让自己有个准备。

教堂里,婚礼正在进行。可赫麦妮·罗迪斯一心只想着伯金。他就站在附近,似乎他在吸引着她过去。她真想去抚摸他,如果不摸一摸他,她就无法确信他就在附近。不过她总算忍耐到了婚礼结束。

他没来之前,她感到太痛苦了,直到现在她还感到有些眩晕。她仍然因为他对她漫不经心而感到痛苦,神经受着折磨,她似乎在一种冥冥的幻觉中等待着他,精神上忍受着磨难。她忧郁地站着,脸上那狂热的表情让她看上去像天使一样,实际上那都是痛苦所致。这副神态显得楚楚动人,不禁令伯金感到心碎,对她产生了怜悯。他看到她垂着头,那销魂荡魄的神态几乎像疯狂的魔鬼。她感到他在看她,于是她抬起头来,美丽的灰眼睛目光炯炯地射向他。可是他避开了她的目光,于是她痛苦屈辱地低下头去,心灵继续受着煎熬。他也因为羞耻、反感和对她深深的怜悯感到痛苦。他不想与她的目光相遇,不想接受她的致意。

新娘和新郎的结婚仪式举行完以后,人们都进了更衣室。赫麦妮情不自禁挤上来碰一碰伯金,伯金容忍了她的做法。

戈珍和厄秀拉在教堂外倾听她们的父亲弹奏着风琴。他就喜欢演奏婚礼进行曲。瞧,新婚夫妇来了!钟声四起,震得空气都发颤了。厄秀拉想,不知树木和花朵是否能感到这钟声的震颤,对空中这奇特的震动它们会做何感想?新娘挽着新郎的胳膊,显得很娴静,新郎则盯着天空,下意识地眨着眼睛,似乎他无所适从。他眨着眼睛竭力要进入角色,可被这么一大群人围观感觉上又不好受,那副模样十分滑稽。他看上去是位典型的海军军官,有男子气又忠于职守。

伯金和赫麦妮并肩走着。赫麦妮一脸得意表情,就像一位浪子回头重做天使,可她仍然有点鬼气。现在,她已经挽起伯金的胳膊了,伯金面无表情,任她摆布,似乎毫无疑问这是他命里注定的事。

杰拉德·克里奇过来了,他皮肤白皙,漂亮,身体健壮,浑身蕴藏着未释放出来的巨大能量。他身架挺直,身材很美,和蔼的态度和幸福感使他脸上泛起奇特的微光。看到他,戈珍猛地站起身走开了。她受不了了,想独自一个人品味一下这奇特强烈的感受,它彻底改变了她的脾性。第二章肖特兰兹

布朗温家两姐妹回贝多弗家中去了,参加婚礼的人们则聚集在肖特兰兹的克里奇家。这座狭长的宅第坐落在窄小的威利湖岸上一面山坡的顶端,房子又矮又旧,很像一座庄园宅第。肖特兰兹下方那片舒缓下斜的草坪上长着几株孤零零的大树,算是其庭园了,草坪前是狭窄的湖泊。草坪和湖泊对面与肖特兰兹遥遥相望的是一座林木葱茏的小山,那山遮住了那边的煤矿谷地,可挡不住煤矿里上升着的黑烟。但不管怎样,这幅景象颇有点田园风味,美丽而宁静,这座宅第自有其魅力所在。

现在肖特兰兹挤满了克里奇的家人和参加婚礼的宾客。父亲身体不好,先退出去休息了,这样杰拉德就成了主人了。他站在简朴的客厅里迎接男宾们,态度友好,举止潇洒。他几乎在社交中获得了快乐,笑容可掬,十分友好。

女人们让克里奇家三位出嫁了的女儿驱使着忙东忙西,把场面搅得很乱。你总能听到这个或那个克里奇家的女儿那特有的命令:“海伦,到这儿来一下。”“麦泽莉,我让你到这—里—来。”“喂,我说惠特曼家的——”厅里裙裾窸窣,衣着漂亮的女人们匆匆而过,一个孩子在厅里跳舞般地穿梭,一个女仆刚进来又匆匆出去。

男宾们三五成群默默地聚在一起,边吸烟边聊天,装作对女人世界那热闹的场面不屑一顾。可他们并不能真正地谈话,因为那些女人的冷笑声和不停的说话声响成了一片。他们等待着,焦躁不安,心里很恼火。可杰拉德看上去仍然那么和蔼可亲,那么幸福,不知道他是在等人还是清闲无事,只知道他是这个场合的中心人物。

突然,克里奇太太无声无息地进到房里来,表情刚烈、线条分明的脸向四周探视着。她仍旧戴着帽子,穿着罩有褶绉纱的蓝色绸衣。“有事吗,妈妈?”杰拉德问。“没事,没事!”她含糊其辞地答道。然后她径直朝伯金走去,伯金此时正跟克里奇家的一位女婿谈天。“你好啊,伯金先生。”她声音低沉,似乎她根本不把客人们放在眼里。说着她向他伸出手来。“哦,克里奇太太,”伯金随机应变与她搭讪着,“刚才我都没机会见您呢。”“这里有一半人我不认识。”她声音低沉地说。她的女婿趁这当儿不自在地躲到一边去了。“你不喜欢生客吗?”伯金笑道,“我就不明白一个人为什么要重视那些偶然碰到一起的人,干吗要去认识他们?”“对!对!”克里奇太太压低嗓门,有些紧促地说,“可他们来了,就在这里呀。我并不认识厅里这些人。孩子们向我介绍说:‘妈妈,这位是某某先生。’我再也不知道别的了。某某先生和他的名字是什么关系?我跟他及他的名字有什么关系呢?”

她说着抬起眼睛看看伯金,这一看把伯金吓了一跳。她能过来跟他说话,这令他感到受宠若惊,要知道她可不是把什么人都放在眼里的。他低下头看着她那张表情紧张、轮廓分明的脸,但他不敢凝视她那双凝重的蓝眼睛,于是他移开视线去看她的头发。在她漂亮的耳际上方,头发马马虎虎、松松散散地盘着,头发并不怎么清爽。她的脖颈也不怎么清爽。尽管如此,伯金还是觉得自己跟她更亲近些,而不是跟别人。不过他心里想,自己可是常常洗得干干净净,至少脖颈和耳朵总要洗净。

想着这些事,他微微笑了。但他仍然很紧张,感到他和这个陌生的老女人像叛徒和敌人一样在别人的营帐里交谈。他就像一头鹿一样,一只耳朵抿到后面,另一只耳朵则向前伸着探寻着什么。“人其实无所谓,”他有一搭无一搭地搭讪着。

这位母亲猛然带着深深的疑问抬起头看看他,似乎怀疑他的诚意。“你怎么解释‘所谓’?”她尖刻地问。“很多人并不那么重要,”他回答,被迫把话题引申了。“他们还说说笑笑呢,最好让他们全滚。从根本上说,他们并不存在,就没他们。”

她在他说话时一直凝视着他。“我们才不想象他们的存在呢!”她刻薄地说。“没什么好想象的,所以说他们不存在。”“哼,”她说,“我可不会那么想。他们就在那儿,不管他们是否存在,他们存在与否并不取决于我。我只知道,他们别想让我把他们放在眼里。不要以为他们来了我就得认识他们。在我眼里,他们跟没来一样。”“没错儿。”他答道。“是吗?”她又问。“就跟没来一样。”他重复道。说到这儿他们都停下来不说话了。“可他们的确是来了呀,真讨厌,”她说。“我的女婿们都来了,”她有点自言自语地说。“如今劳拉也结婚了,又多了个女婿,可我真分不清哪个是张三哪个是李四。他们来了,都叫我妈妈。我知道他们要说什么——‘你好,妈妈。’我真想说,‘我怎么也算不上是你们的妈妈。’可有什么用?他们来了。我有我自己的孩子,我还是能分辨出哪个是我的孩子,哪个是别的女人的孩子。”“应该是这样吧。”伯金说。

她有些吃惊地看看他,或许她早忘了是在跟谁说话。她找不着头绪了。

她漫不经心地扫视了一下房间,伯金猜不出她在找什么,也猜不出她在想什么。很明显她是在注意自己的儿子们。“我的孩子们都在吗?”她突如其来地问他。

他笑笑,吃了一惊,也许是害怕。“除了杰拉德,别人我不怎么认识。”他说。“杰拉德!”她叫道,“他是孩子们当中最没用的一个。你没想到吧,是不是?”“不会吧。”伯金说。

母亲远远地凝视了自己的长子好一会儿。“喂。”她令人不可思议、嘲弄地吐出一个字来。这一声让伯金感到害怕,他似乎不敢正视现实。克里奇太太走开了,把他忘了,但一会儿又顺原路走回来了。“我很愿意他有个朋友,”她说,“他从来就没有朋友。”

伯金低下头盯着她那双蓝色的凝眸,他理解不了她的目光。“我是我弟弟的看护人吗?”他轻声地自言自语道。

他记起来了,那是该隐的叫声,他微微感到震惊。如果说谁是该隐,那就是杰拉德。当然他并不是该隐,但他确实杀害了他的弟弟。那纯属偶然,他也不必对杀害弟弟的后果负责。那是杰拉德小时候,在一次偶然事故中害死了自己的弟弟。不就是这么一档子事吗?为什么要给造成事故的生活打上罪恶的烙印并诅咒生活呢?一个人靠偶然活着,也因偶然而死,难道不是吗?一个人的生活是否取决于偶然因素?难道他的生活只与种族、种类和物种普遍相关联吗?难道不是这样吗?难道就没有纯粹偶然这一说吗?是否发生的任何事情都具有普遍意义?是吗?伯金站在那儿思忖着,忘了克里奇太太,正如她也忘记了他一样。

他不相信有偶然这回事。在最深刻的意义上说,一切都交织在一起。

就在他得出这个结论时,克里奇家的一个女儿走上前来说:“亲爱的妈妈,来,把帽子摘掉吧,嗯?咱们就要坐下用餐了,这是个正式场合,不是吗,亲爱的?”说着她把手伸进妈妈的臂弯里,挽着她走了。伯金随后立刻走过去同最近的一位男士聊起来。

开宴的锣声响了,人们抬头看看,但谁也没向餐厅移动脚步。屋里的女人们似乎感到这锣声跟她们无关。五分钟过去了,老男仆克罗瑟焦急地出现在门道里,求助地看着杰拉德。杰拉德抓起架子上的那只弯曲的大海螺壳,没跟任何人打招呼就吹出了振聋发聩的一声。这奇特的海螺声令人心颤。这一招儿可真灵,人们纷纷动作起来,好像听到同一个信号指挥一样一齐向饭厅挪动。

杰拉德等了一会儿,等妹妹来做女主人。他知道他的母亲是不会尽心去尽她的义务的。可妹妹一来就急急忙忙奔向自己的座位去了。所以只好由他指引客人们入席了,他做这件事时显得有点太专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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