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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5-15 06:2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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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安

出版社:长江文艺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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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疲惫生活的正面交锋

与疲惫生活的正面交锋试读:

版权信息书名:与疲惫生活的正面交锋作者:简安排版:HMM出版社:长江文艺出版社出版时间:2015-04-01ISBN:9787535478603本书由北京慢半拍文化有限公司授权北京当当科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制作与发行。— · 版权所有 侵权必究 · —PART1我对你的眷恋,都是很小的事

自由犹如开始生锈的年轮擦拭出的光亮,无关年龄,是最适合我的生命状态。对世间的离别,深信不疑

两三个月前,我忽然与一个朋友失去了联系。我知道他没事,只是忽然不再出现在原来属于我们的那个朋友圈。回国前,我想过打一个电话跟他道别,却根本不知道他在哪里。我第一次遇到这样的人,忽然间,他毫无征兆地就从我的生活里消失了。

别的朋友也是一样,他们告诉我,打电话、发短信、发邮件统统都没有找到他。我知道他没事,却不知道他为何忽然斩断了与我的联系,我竟然都没有机会跟他告别。

去年我在波士顿看了《Life of Pi》(《少年派的奇幻漂流》)。在这部电影里,我常常想起来的一个镜头就是孟加拉虎Richard Parker(理查德·帕克)头也不回地跑向雨林深处。不知道是小说作者还是李安这样处理离别,没有刻意残忍或者古典,真的是一个挺懂离别的人。今天早晨我在北京醒过来,又想起我的那个朋友,忽然就明白了,也许,他就是那只孟加拉虎。

人世间的离别,大多都是不动声色的。

我的这位朋友,只是让我感知到了那份不动声色。他就是那只头也不回跑进丛林的老虎。时间催促他往别处迁徙,他头也不回地飞奔而去。

别的人,也消失过,却是缓缓走的,以至于我根本没察觉到。

在波士顿的最后一个周末夜,和朋友Jasmine(贾斯敏)一起去吃韩国菜。我点得不如意,吃完饭,拍拍肚子说:“Jasmine啊,以后我们两个点一个鸡肉配上豆腐汤就行了,白饭还是比石锅饭更好吃。”Jasmine抬头悠悠地看了我一眼,没说话。

是啊,下一次,在波士顿跟她在这家餐厅吃饭,还不知道是什么时候。

我搬到纽约的那天她送我去车站,说了一句“以后我不逛街了,一逛街就会想起Jane(简安)”。哎,我的心都要碎了,提着箱子头也不回就上了车。

她说:“可你看起来一点不伤感,要去纽约了,肯定很期待。”

离开上海去美国的时候,妈妈说,“妈妈会想你的”,然后抱住我。她和爸爸都哭了,我也想哭,但是我笑嘻嘻地把嘴巴歪到一边,跟她说:“我又不是不回来。”

我去过五个大洲,却从未真正离开过他们,连租房子这种事都没有经历过。我没有让他们去机场送我,关了门,深吸了一口气,目送他们开车离开。在他们眼里,我也许也是一只头也不回跑进丛林的老虎。

你以为你会充满形式感地去告别,其实早已来不及,或者无从进行。有些用来离别的力气,在内心预演过无数遍,正式时刻,却殆尽。

与相遇一样,那些我们以为终究还会见面的人,其实一生都没有机会重逢。离别也是,郑重其事的告别,到最后其实都是仓促和茫然的。有些人人间蒸发;有些人没有回头看一眼;有些人说好的,要给你一个拥抱,但他没有。

最有形式感的告别,大概是葬礼。可这是没有互动的告别,往往生者一片茫然,死者更是毫无回应。

离别是一件复杂的事。我看《时间旅行者的妻子》时,看到所有的离别都是猝不及防的,留下一地的碎盘子,只有最后一次,他知道这是最后一次了,于是选择在家里,让很多人陪伴她。

现实生活中,大多离别都是无法从长计议的,就算从长计议,情绪都永远不可及。许多离别,比时间上界定的要早很多,有一些,却要迟到许久。我跟很多很多人说过“see you”(回见),可是有多少人有缘分再在这大千世界遇见?

我的朋友消失了,我知道他没事。他会遇见新的人,遭遇新的事,与我们曾经交会的旧的格局,就再也回不去了。然而,每一秒,我们其实都在跟旧的时光说再见。了解了这一点,我就不再有遗憾,也更加对所有猝不及防的“不再相见”感到释然。

我的朋友佳佳有一天说:“真想不通,曾经很好的朋友忽然不再联络我了,难过极了。”我跟她说:“有些人会永远陪着你走,有些人,走着走着就去了别处,我们总是要允许有些人走散的。这不是你的错。”

很多人,都将从我们的生活里退场,无论你留没留意,是不是愿意。

孟加拉虎Richard Parker,它没有如Pi预想的那样回头看一眼,再缓缓地离开。我想它也与我一样,懂得离别无须一步三回头。

而我也与它一样,对世间的离别,深信不疑。只有孤独的人,才在酒店里过一生

有一次从洛杉矶开车去圣地亚哥,朋友专程带我去了趟科罗拉多酒店。

这个海边的红顶白墙建筑,因为梦露和肯尼迪频频在此幽会而闻名遐迩。我坐在酒店外沙滩的躺椅上,远远望着这个梦露常常来住的酒店。游客络绎不绝,但很少人是真的下榻在这里,大多都是拿着相机拍照,都在谈论着梦露。

我想起在网上看过一张年轻的梦露穿着白色比基尼的照片。她大大方方展示着丰腴的身材,笑容暖过了太平洋的风。我跟朋友说,梦露呼风唤雨,就是活得太梦幻短暂。

也有人活得很长。香奈儿女士带着她的中国屏风在巴黎丽兹酒店住了30多年,她活了80多岁却“拒绝安定下来”。旅客们去巴黎丽兹酒店,都会谈论起可可·香奈儿。至于站着写作的海明威,古巴和佛罗里达他曾常住的酒店,都变成了热门旅游景点。还有邓丽君,很多人去清迈专程到她常住的酒店缅怀她。长期住在酒店里的人,还有J.K.罗琳,她独自在酒店里写完了《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

我的朋友前几天在北京柏悦酒店的“北京亮”举起杯子跟我说:“永远住在酒店里,不知道是什么感觉?”听到这句话,我忽然就想起那些人。永远住在酒店里的人,不会check out(离店),那里是他们的家,却又不是家。

我想起第一次去纽约,住了一次华尔道夫——曼哈顿park avenue(公园大道)上的老牌酒店。出租车在地下一层放人,上了年纪的门童会殷勤地来帮忙拿行李。每一道门都金灿灿的,推起来要很用力。穿着裘皮大衣的客人们,多半安安静静地办完入住手续,高跟鞋踩在厚重斑斓的地毯上,完全听不见声音。那个酒店的地毯极为好看,每一处都不重复花纹。这个酒店那么贵,但有很多神秘的人长年住在这里。

那个场景,在几个月前我去看《The Great Gatsby》(《了不起的盖茨比》),看到Gatsby(盖茨比)先生那一整层挺括而粉嫩的衬衣时又重现于我的脑海。

昨天晚上我和朋友又谈论起那些常年住在酒店里的人。他说,他们一定很艰难,比贫穷更艰难。多住一个城市,总是好的

去年深秋,有一天夜里,我和一个小有名气的摄影师朋友闲聊。

他说,特别想放下手头的所有工作,明年5月去纽约大学进修。有时候,“害怕改变”,这样不好。

我说:“对啊,经常做些痴狂的梦,比如你,绑架林志玲;比如我,找个安静的地方写个悲剧什么的。人生很短,要尽量干些不擅长的。我看了毛姆的《刀锋》,想要晃晃膀子,所以来了美国。”

他说:“毛姆啊!毛姆不是凡人!其实,马尔克斯、亨利·詹姆斯、菲茨杰拉德、朱丽亚·巴恩斯、伊恩·麦克尤恩,哪一个是凡人?”

我觉得他嗨了,就怂恿他,纽约此时此刻正在遭遇飓风Sandy(桑迪),疾风骤雨,中、下城全部都没电了,等飓风过境,冬天一来就该暴风雪了,你要争取“改变”,来体验体验纽约疯狂的生活,离开墨守成规(成规往往也不一定适合自己),才算是珍惜时光。

他说好,还祝我变成疯子。

后来,他没有去纽约。至今还未去,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害怕改变。

其实在成年人的世界,害怕改变,再正常不过。每个人都有自己惯常的路线,在哪儿加油,在哪儿吃饭,在哪儿逛街,在哪儿看戏,在哪儿喝酒,在哪儿消遣,要在另一个地方重新摸索出这一套来,大概也不太容易。如果没有去美国,我恐怕也不会来北京。

刚到波士顿那天,我提着两个大箱子,打车打得心惊肉跳,大清早找到地方安顿下来。夏天房间里只有一个大风扇,简单的几样家具,去洗衣服要跑下五层楼,洗完要烘干还得再跑一次。我真的不认识任何人。后来跑去日本火锅店吃了一顿好的,才缓过来。之后我学会了坐公车、搭地铁,在陌生的城市寻找惯常的路线,与那里的人们培养感情。

后来我又离开波士顿搬到了纽约,再一次找房子、搬家、寻找路线、培养感情。

纽约的过程比波士顿容易些,汽车到站,已经有朋友开着车来接,上西区比波士顿生活的街区便捷不少,生活越来越丰富。但还是只有一间小小的卧室,夏天来的时候,我真担心没冷气会不会热死,好在纽约夏天二十几度的天,风扇足够了。

要离开的时候,行李又重新打了包,从uptown(上城)拖到midtown(中城)寄回国。过程真的是披头散发,我倒是没问过自己为什么要放弃上海安逸的生活跑到美国来吹电扇。

多住一个城市,总是好的。

变化的成本真的很高。房价太高了,连搬到另一个城区住都难以实现。可是,人怎么能够只住在一个地方?并不是所有人都有机会“颠沛流离”。经历了迁徙,再一次迁徙就不再如此难以说服。真是魔法的盒子。

为什么旅居的人不会觉得上路伟大而麻烦,时间久了就此加入了游牧民族,因为离开过一次,心态就轻便起来。任何身外物都会无端端捆住自己,只有爱与梦、见与识,如轻风加冕。

于是,我从纽约回来,在炎热的上海待了一个月,又拖着两个行李箱,去了北京。

我开始在这里工作、生活,要搞清楚南北,获得新社交,还有必须适应北京的雾霾、交通、服务。最后的三点,基本是排斥的人们不愿意来这个城市的原因,可是,我总是想,都没来住过,就难以了解北京的好与坏。就好像纽约,让人又爱又恨,只有住过了,才能发现那只109街的老公寓里的老鼠,能在余生获得回味。

其实,北京下过雨的夜晚,特别迷人。我还看见了真正多云的天气,北京城在浓厚的云层之下,不是雾霾,是真正的云,有种凝重祥和的美。望京有极好的美式brunch(早午餐),东单破旧不堪的胡同深处,有特别正宗的越南小馆。超市里,营业员会豪爽地跟你调侃,甚至被出租车司机挤兑一番。这都是过往生活没有经历过的,没有经历过的一切,都吸引人。

我在北京的朋友上周末对我说,真想要离开北京,放下工作,去德国的小城市生活一段时间,哪怕半年也好。我真想捏住她的肩膀对她说,不要想一想就算了,要付诸行动!

我跑步的时候,常常听Bob Dylan(鲍勃·迪伦),他摇头晃脑地唱道:

How does it feel (这感觉如何)?

How does it feel(这感觉如何)?

To be on your own (孤身一人),

With no direction home (无家可归),

Like a complete unknown(无人问津) ,

Like a rolling stone(像一块滚石)……

生活好像一颗rolling stone(滚石),不害怕改变,也许就拥有了第二个人生。“拥有第二个人生的方法很简单,放弃现有一切,包括你熟悉的语言,去完全陌生的地方住上一段时间,在那儿开始你的生活,所有事物将重新洗牌。不要害怕未知,因为人从来不是被恐惧养大的,理解这点,就能勇敢。” 微博上有人这样说。你是我面包上的黄油,生命里的呼吸《玫瑰的故事》里,有句不起眼的台词 :“啊,唯有微醺时候最开心!”说得真是对极了。

暴风雪来袭,哪儿都不能去,所以我买了很多酒来喝。波尔多的喝,十元美金的也喝;葡萄酒喝,啤酒也喝。为了喝酒,我去寻了很多做菜的方子,从葱烤大排、烤鸡腿到芝士焗饭,每天晚餐的时间格外长,直至睡觉前,吃得很欢,喝得醉意盎然。

我以前从来没有亲自动手料理食物的瘾,也不嗜酒,认为自己这辈子都不可能分得清迷迭香和罗勒叶,现在倒是觉得全世界最值得逗留的地方就是傍晚的厨房。准备工作的时候就喝一点,做饭的时候整个人已经很松弛,洋葱、胡椒、黄油铺满厨房,发挥得总是超常。Recipe(食谱)里面,要搁多少分量的调味料,我都不太在意,按照自己的掌握来挥洒,倒也没有出过大乱子。

有个叫“一人食”的微信号很迷人。每一次更新,都是记录一个热爱食物的人,花一些不喧闹的时间,独自精心地做一道食物,有关东煮,有牛肉汉堡包,有港式煲仔饭,有川式水煮鱼……做完倒一杯酒,心满意足地吃完。

一人食,特别好。即使一个人,也要享受食物。我以前不懂,不喜欢厨房,花几千块买鞋,但不会好好买口锅、买把刀,甚至觉得煮饭浪费时间,一口气就吃完了,哪里有精力耗费在制作食物上?

我看电影《Julie & Julia》(《朱莉与朱莉娅》),纽约小白领Julie和自己的老公Eric(埃里克)搬到旧旧的公寓里,她想要把Mastering The Art of French Cooking(《掌握烹饪法国菜的艺术》)这本书里的524道法兰西菜都做一遍,再用博客记录下来。这个设想令她格外投入,甚至晚上躺在厨房地板上大哭——因为一只塞满失败馅料的鸡。此外,十几磅肥肉也上了身。当初看电影的时候,我不是很理解,觉得Julie如此偏执就是因为工作太平庸,生活太没劲了,只能在厨房里发泄情绪。做成功一道勃艮第炖牛肉真的有那么重要吗?

现在我觉悟了,真的很重要很重要。设立一个目标,勃艮第炖牛肉好了,没有睡过头把牛肉做成木炭。那种自己动手,把食物煮成与Mastering The Art of French Cooking里看起来和尝起来都竟然一致的欣喜,真的比搞定个上千万大单更让人激动啊!

Julie的偶像——外交官夫人Julia——半个世纪前戴着珍珠项链在厨房里把洋葱切成了山,Julie的丈夫也在她生日的时候送了一串珍珠项链给她,虽然珍珠是假的,但跟她的偶像Julia戴的那条看起来一模一样。那种鼓励,对一个煮妇来说,就好比半个世纪以前,外交官Paul(保罗)对自己无所事事的妻子说:“You are the butter to my bread,you are the breath of my life(你是我面包上的黄油,生命里的呼吸)。”

无论是一人食,还是身边有个人不断对你说“patient(耐心),patient,你是我面包上的黄油,生命里的呼吸”,煮饭,其实是心中有爱意的人,才会沉迷的事。煮给自己吃还是煮给那个爱的人,甚至煮给陌生人吃,都是一样的。

我认得一个美食家。所有的食材,都是他亲自去全世界各地去挑选来的,一年有九个月他在寻找食材,下了飞机第一件事,就是去当地的菜市场。没有菜谱,没有规则,尽情想象。他跟我说,这道牛肉是在日本宫崎找到的,世界上99.9%的人没吃过。他托人从日本带回来,价格不菲,海关没收了就只能没收了,若是能带进来,他就拿来宴请朋友。煎牛肉的石板是鹿儿岛火山石,他亲自去捡的。把牛肉放在火山石上煎,从一成熟吃到七成熟,口感竟然一致!最点睛的,是洒在肉上的酱油——日本天皇的御用厨师特酿,他与天皇厨师每年碰面两次,切磋技艺。

我问他:“草莓可以怎么吃?”他不假思索地说:“可以配葡萄牙波特酒酒浆呀!”之后,问及的每一款创意,都出其不意。他用极好的食物,让客人们的账单得其所,回去之后心服口服。他在客人赞叹不已的时候离席,听他说,是去附近一个老婆婆家里吃手擀面。最简单的食物,最难满足。

食物是有魔力的,为足够喜欢的人待在厨房里,是一种心意。一人食,更是心意。我喜欢喝一点酒,然后慢慢开煮,把微醺的快乐融进食物里。梅丽尔斯特里普在《Julie & Julia》也一直是醉醺醺的,煮饭的确就是种沉醉。

今天,你晚上吃什么呢?我对你的眷恋,都是很小的事

旧金山去得仓促。我连夜买了张机票,从东岸到西岸,整整飞了五个钟头。

抵达时,金色斜阳正照耀在镶嵌于旧金山大街小巷的那些起起伏伏的斜坡上,高耸绵延的斜坡,真的与《盗梦空间》里的一模一样。听说这时候应该是旧金山的雨季,雨多得车子都开不动,一查天气,倒是整个星期都是异常晴朗的。

我遇到一个也是从纽约去旧金山旅行的上海男人,比我早来一天。他半夜站在联合广场的比萨店门口跟我说:“来陌生地方,通常就是胡乱走走,景点都不用去,渔人码头说不定也不会去。”我俗气,还是问酒店前台要了地图,一路爬坡,爬到了渔人码头,看了一个小时海狮以后坐着城市里著名的cable car(有轨电车)折回。

我还认真地跑去filmore(费尔默),找一家叫delfina pizzeria(德尔菲娜比萨店)的餐厅,喝了杯酒,接着去mission(教会区)找craftsman& wolves(工匠与狼)蛋糕店,搭了一回49路,车上遇到神经兮兮的大妈们,下车对着你大喊:Happy new year(新年快乐)!

有了google map(谷歌地图)和yelp(美国最大的点评网站),一个人旅行就真的不再艰险了,除了吃饭不能点很多,北还是基本能找到的。

第三天去Napa valley(纳帕谷)的路上,忽然就想到写点什么,拿起手机就在记事本里写起来:“我对你的眷恋,都是很小的事情。他乡打不着车了,拧不开一个水瓶子了,车没油找不到油站了,煮菜盐搁多了,跑步踩到狗屎了,该买白色的还是黑色的围巾?我都想要打个电话给你。而要不要念PhD(博士)、降落的城市、写本怎样的书或者我的终点,我都不知道要不要问你。”

这一年,只写了两万字,但有时候在巴士上、地铁里就写了起来。廖一梅的一本书里有这样的句子:“爱情是不长久的,追求爱情才是长久的。”劳伦斯先生跟我说,怎么写都觉得不如从前了。倒是应验了那句话:创作是不长久的,追求创作才长久。

旅行的时候,把看到的一切嚼巴嚼巴吞进去,日后总是会反刍的,也许变成文字。先旅行着,途中的一切见闻,日后会慢慢反映在生活里,特别是无趣的生活里,会忽然浮现,影响一些决定。一个人旅行,总是有些寂寞,比如一整天都没有人跟你讲话,但是好的旅行都是孤独的。

好像我在比萨店门口见到的那个上海男人M,他也是一个人,眼睛透亮透亮的,状态无比优越。他在巴黎住了十年,现在待在纽约,既不是念书也不工作,就是待着。这样的人,只有在独自旅行的时候,上帝才会把他派出来与你攀谈。他还教了我怎样连贯地吞下盐巴和龙舌兰酒。

去Napa(纳帕)就是从早喝到晚,各种各样的酒尝一遍。我去过全世界很多酒庄,也给很多杂志写过酒庄,但其实还是一知半解,就是觉得橡木桶很好闻,葡萄园被金色阳光包裹着,有种神秘的在云间的气氛,叫人开心。

第四天就搭了个莫名其妙的车去了San Jose(圣何塞)——毛豆子家。毛豆子知道我是搭陌生人的车来的,都没敢告诉她家马克。看来我真的是不靠谱又运气好。陌生人怕把我送错地方,一定要毛豆子开门确认是那条对的Jackson street(杰克逊大街),他才安心地开车离开。不过毛豆子说了,善意的人总是遇到善意的人。

终于见到传说中的马克。毛豆子说马克最近买了台喷气式飞机,螺旋桨飞机已经无法满足驾驶瘾了。我问她担心吗,老公每星期都在天上乱飞。她说,也担心啊,但是飞行是他的生命啊!

看到毛豆子和马克的家,我也终于知道了她为什么总是能写出温暖幽默又少女感的文章。她早晨在电话里稳稳地对马克说:“Thank you.Have a nice day(谢谢,祝你有美好的一天)。他们都结婚十年了。”

你自己是什么样的人,总是会遇到怎么样的人,所有的破碎也许都是因为自己还不够好,或者还不清楚自己要什么。

晚上在她家书房睡下,一翻身发现床垫上有个小盒子,以为是铺床的时候不小心落下的,就把它放回了书架上。第二天,毛豆子说:“看到你的礼物了吗?”我大叫:“啊?我放回去了!”她说:“哎呀呀,你这种慢三拍的人,求婚戒指也会被扔掉的吧?”克莱斯勒大厦,是纽约的钻石

半夜有人发了张照片给我,是雨夜的纽约,拍摄人在横道线这端,克莱斯勒大厦在横道线那一端的远处,寂静地矗立在云雾中。整个街道都是湿漉漉的,克莱斯勒大厦透过雾气折射出冷调的光芒。我最喜欢克莱斯勒大厦了,它拥有一目了然的杰出。晚上去帝国大厦,每一次都在密密麻麻的星光中,一眼找到它。

前几天晚上,在北京住了四年的K同学跟我吃饭,他说,这一次回北京,竟然找不到一丝归属感。他在纽约住的时间远不如北京那么久,可是,这次回来,北京陌生到让他只能又转身去了澳大利亚,在昆士兰考出了一张潜水执照。K说,海底寂静极了。然而陌生比孤独寂静更难以忍受。

109街的施诗给我发来上西区那个家里的照片,提醒我回去做顿饭。我不再继续待在上海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已经对另一个地方产生了感情,所以需要搬到一个更新的地方,以抵抗旧事物的陌生。

去年圣诞节,有天去Soho(纽约下城的街区),差点被雨雪刮跑。整个纽约,在雪中变得说不出的昏暗。本来楼就高,本来街道就挤,午夜看到地面上偶尔排出的白色烟雾,地铁里都是昏沉沉的各色人等,这城市群魔乱舞,一言难尽。我被风顺势刮进歌舞升平的Victoria Secret(维多利亚秘密,内衣品牌),我看到一个男人淡定地拿起一条丁字裤端详,倒是搞得我不好意思。

好像没有一个城市像纽约那样,在寒冷天气里那样不甘心。那种年末气氛,在意大利南部,来点自然阳光就足以了,可纽约是一个因为太多高楼,有大片阴影区的地方,又因为纬度高,需要打了鸡血一般地装点自己。

那种年末的繁华看似透支,看似又取之不尽。我去时代华纳中心喝酒,Stone Rose(石玫瑰)洗手间里遇见漂亮的女招待,真是美极了,胸是胸,腿是腿,都不知道是打哪儿来的,她们在讨论这个月的房租,眼里藏不住的无奈。看吧,纽约就是一个残酷的地方,适者生存,不适者将带着各种情绪跑路。

克莱斯勒大厦,是纽约的钻石。在中城抬头都能看到它,又遥不可及。我常常想,幸亏我不用在纽约奋斗,在这个地方待两年,有些东西一直在人生里闪耀就已足够。

可有时候我还是会想起Bryant Park(布莱恩公园)里一个初夏的夜晚,那天天气好得让人就想喝醉,那种自然风我至今还能感受到,还会感到有些遗憾。跑步是与疲惫生活的正面交锋

最近一年,我经常跑步,每天跑足一小时,约四英里。有时候在健身房跑,有时候在路上跑。去年在麻萨诸塞州,我忽然变成了一个爱跑步的人。这种热爱,当然经历过过程。我以前是个工作奴,下班东倒西歪,从一个车库到另一个车库,一条路都走不完。

真的从未想过,32岁那年,我会开始跑步。

这应该与环境有着莫大的关系。美国是一个跑步的国家。我有一次去华盛顿世界银行找人吃午饭,大中午路上竟然都是跑步的人。朋友告诉我,很多都是在附近工作的官员,美国人连中午的时间都不放过,永远在跑步。后来,我看《纸牌屋》,的确看到政治家白天斗智斗勇,夜里还得在家里的地下室拼命做运动,要不然会被强势的老婆嫌弃。

波士顿也是跑步的地方。很多人在Charles river(查尔斯河)边跑,波士顿的秋天有种不可思议的美,可以在户外一直跑到下雪时节。

村上春树有很长一段时间在麻萨诸塞州的剑桥镇跑步。他在书里这样描述:“新英格兰那独特的短暂而美丽的秋,便忽进忽退地来了。那周遭尽是直人满眼的深绿色,一点一点,将位子让予了依约而来的金黄。继而到了在跑步时穿的短裤外再加一条宽松运动裤的时候,枯叶随风起舞,橡子敲打在沥青路面上,发出咚咚的声响,那坚硬而干燥的声响传向四方。此时,勤勉的松鼠为了过冬的食粮四下奔忙,累得连神色都变了。”

我后来从波士顿跑到纽约,从家门口出发,跑几个街区就是中央公园。下午四五点,都会去中央公园跑。有时候,从109街跑到59街,有时候,从西边跑到东边。

我以前看过一部电影《Shame》(《羞耻》),很喜欢里面的一个长镜头,男主人公下班换上运动衣裤,在纽约的街道上跑步。他一个人跑,速度均衡,跑步的时候听巴赫。那个镜头,是电影里我最爱的场景。纽约这样的大城市与跑步这项运动,其实有种感性的关联。大城市人跑步,除了追求健康的体魄,应该还有别的原因。

一开始我参不透,后来,我看到村上春树写道:“写小说乃是不健康的营生。当我们打算写小说,打算用文字去展现一个故事时,藏身于人性中的毒素一般的东西,便不容分说地渗出来,浮现于表面。作家或多或少都须与这毒素正面交锋,分明知道危险,却仍得手法巧妙地处理。倘若没有这毒素介于其中,就不能真正实践创造行为。写作恐怕都不能说是‘健康的营生’。如欲处理不健康的东西,人们就必须尽量健康。这就是我的命题。甚至说,连不健全的灵魂也需要健全的肉体。”

这么说来,大城市的人,这样需要跑步,一定是因为需要与“疲惫、憔悴”交锋,用体力战胜毒素。村上说:“眼下我暂无‘憔悴’的闲暇工夫。正因如此,即便人家说我‘那样的不是艺术家’,我还要坚持跑步。”这是他的参透。“人有一日总会败北。不管愿意与否,伴随着时间的流逝,肉体总会消亡。一旦肉体消亡,精神也将日暮途穷。此事我心知肚明,却想把那个岔口——即我的活力为毒素击败与凌驾的岔口——向后推迟,哪怕只是一丁半点。”这是小说家跑步的理由。

对于我,跑步一开始绝对不是欣悦的过程。这是一种漫长的自我搏击。战胜了自己,就跑出了海阔天空,不跑反而浑身难受。来北京以后,我也经常夜跑。跑步,和潜水的感受很相似,只听得到自己的呼吸,没有什么杂念,也可以没有边际地孤立思考。

我的朋友许饼干跟我说,她的一个朋友去布拉格跑了一个全程马拉松,跑完号啕大哭。身体里面的毒素被全部带走的时候,我们也许真的是会抑制不住号哭的。我问饼干,你朋友以前爱运动吗?饼干说,她呀,从复旦前门跑到后门都夯死了。看吧,不是人人都有跑步的天分,但是跑步这事情,坚持一段时间,就很容易上瘾。

你先是爱上大汗淋漓后的轻松,接着会爱上自己渐渐紧致的身体,然后爱上自己变得纯净的发肤,跑步带来身体的变化微妙而强烈。这种变化,真的会抵消精神上浓烈的疲惫。

天气真好,纤云也无,还不赶快去跑步!超大城市与寂静星空

2013年5月,我在纽约下城Chelsea(切尔西) Danziger Galley(丹齐格画廊)看摄影师Thierry Cohen(蒂埃里·科恩)完成于2010年的拍摄作品《Darkened Cities》(《没有光亮的城市》)时,第一次见到我生活过的两座城市前所未有的模样。

出生于巴黎的Thierry Cohen创作了包括巴黎之内的,全球数十个超大城市的星空图——繁星与银河通过摄影制作的手法出现在超大城市上空。摄影师通过真实摄影、后期处理、同纬度星空合成这样超现实的方式,为城市铺上肃静夜空,那些标志性城市建筑灭了灯、平日里川流不息的街道被清空,我们熟悉的城市出现在静谧银河下,变得极具想象力。

Cohen将两张照片结合,创造出充满启示的画面。美妙而不真实的城市星空正在发问:人类究竟做了什么,让星空从城市上空消失了?为了寻找真实纯净的天空,Cohen去往阿他加马沙漠、莫哈韦沙漠、西撒哈拉拍摄,通过他的创作,“永不休眠”的超大城市终于与纯净大自然得以重获关联。而照片里的城市与顶上的那块星空,绝不是随意拼接的。

上海的星空,是Cohen利用同纬度未经污染的地点(摩洛哥的梅尔祖加村西侧)所拍摄的夜空重叠而成(这个确切的地点,是我在互联网上查到的)。我在Danziger Galley官网上有关这个展览的新闻稿里还看到一句充满警示的话:“灯光污染阻断了我们与自然世界的关联。‘永不休眠的城市’,其实是无数个被破坏的自然循环组成的。失去与天空的联系,人类也变成了试验室里的白鼠。”

在Cohen的照片里,遥远浩渺的星空得以重现,而那些超大城市,在烟花一般的星空下,更是死寂般存在着。所有的建筑都没了灯光,所有的道路都没了车,更没有人。我忽然间很迷惑,这样的繁星与城市,哪个更不真实?

我是一个浪漫的星空爱好者。这个世界上,有很多很多浪漫的星空爱好者。画家梵高曾说:“I often think that the night is more alive and more richly colored than the day(我常常觉得黑夜比白昼更生动、斑斓)。”我认定他也是。夜晚之所以更生动与多彩,因为梵高一定曾置身于一个世界,那个世界尽收于镶满碎钻般无尽繁星的苍穹之下。

我自己对于星空的极致记忆——青海的小镇都兰始终保持着无法替代的地位。往后的很多年,我仰望过日喀则珠穆朗玛峰锅盖式的漫天星空,见过无垠大堡礁的深蓝色海面映射过的夜空,领略过世界尽头南非好望角的银河,还有黄石公园火星一般的广袤星空,然而那么多年所受的震撼,都无法与1999年青海小镇都兰的夜空相提并论。

我想,这个世界,只有我的朋友小白能够感同身受那种哑口无言的惊鸿一瞥。

回上海以后,我和朋友李攀聊起这个星空展览,我说我还是很受触动,我19岁在都兰第一次见到真正的繁星满天,大城市里的小孩子以后唱起“一闪一闪亮晶晶,漫天都是小星星”时,不知道是否脑海里也能有一幅澄澈的画面。

李攀说,这是一种带观点的艺术。“带观点的艺术”,我久久回味这句话。BryantPark(布莱恩公园)陌生人的钢琴声

6月的有天夜里,我和朋友去Bryant Park喝啤酒,纽约今年的夏天,似乎就是从那个夜晚开始的。

Bryant park里聚集了很多正在“享受下班”的人们,白领男士举起一瓶啤酒,解开了领带,在晚风里就聊开了。天气刚一热,年轻的女孩们就都不约而同地穿起了吊带衫,也不管手臂多粗,裙子能不能把大腿遮住,她们把手脚的指甲修剪得很漂亮,每个人都毛茸茸的,闪着金光。

还有一起来的一对中年夫妇,聊到开心的时候,戴着钻石戒指的左手亲热地按在对方的肩上。那天晚上,风没有一丝黏腻,属于初夏的云,在中城的天空中翻卷,非常明亮的月光散在Bryant Park的草地上。周围高耸的办公大楼都还亮着白灯,只是Bryant Park已经完全是初夏舒展的气氛,每个人都那么开心,连公共厕所边打扫的黑人大妈都会向走过的人搭讪:“Do you wear pink(你身上穿着粉色吗)?”被询问的人,也不吃惊,耸一耸肩,看一看自己,回应道:“Yes, I' m wearing pink(对,我穿着粉色)!” 公园里的每个人看起来都微醺着,正在神气活现地迎接着一个美妙的新季节。“我今后无论在哪里,都会想念Bryant Park的。”喝完啤酒经过public library(公立图书馆)往地铁站走的时候我这么说:“喂喂,你听到钢琴声了吗?”我的朋友开心地问。“真的是钢琴声!”那个夏天正式来临的夜晚,我听到中城public library外的台阶上,有人在温柔的月光下弹钢琴。

一个名为Sing for Hope(为希望而歌)的组织,在纽约街头放置了各式各样的免费钢琴,这些钢琴大多都是艺术家们的私人捐赠,钢琴都是旧的,放置在纽约的大街小巷,曼哈顿有,布鲁克林有,五大区都有。

那个晚上,我从Bryant Park走出来,看到一个陌生人,坐在一架钢琴前,旁若无人陶醉地演出,琴声穿透无尽的夜色。这家钢琴几尺外的大街,就是纽约白天最热闹的第五大道。夏天正式来临以后,Bryant Park会播放露天电影,下了班大家会跑来喝个啤酒,看上一部梦幻的露天电影。

这就是纽约的好。那种好,住得越久发现得越多。

还有一天黄昏,我从地铁钻出来,看到夕阳就洒在百老汇大街上,光线冲破空气,肆无忌惮地直射着,就好像纽约这个又脏又乱城市的自由。

我的朋友Maggie(麦姬)一直在纽约工作,她跟我说,纽约的好,还包括我们这样年纪的人还可以在这里“继续折腾”。想约会,就出去约会,若是单身,周围40岁单身的,还有大把大把的人在,没有太多人在意你。

我在哥大认识的西班牙姑娘Izsa(伊萨),她放弃economist(经济学家)的头衔,把帅哥小男友扔在西班牙,38岁了还不亦乐乎在红十字会做intern(实习生)。

这个不同角落摆放着钢琴的城市,没有连累本应该还能肆意折腾的人们,在这里,永远有耐人寻味的事情在发生。我在地铁里,看到一个姑娘肆无忌惮地哭,旁边的姑娘默默递给她一包纸巾,然后拍拍她,两人相视点头,尽在不言中。

前几天,我看到朱潇的blog(博客)上有这样的一段话:“晚上下班时通常已经是万家灯火,偶尔在回家路上看着高举iphone拍照的游人,顺着镜头扭头望向灯火辉煌的中央火车站,一边感叹纽约不是不美的,一边感叹脖子可是越来越僵了。

有时会回想起Sandy来袭大停电的那几夜——四十街之下,一片漆黑,只有红色的燃烧棒发出微弱的光芒,车辆缓慢地行驶,路人们相互点头致意;城市像是一个暂停演出但是道具布景都还在的舞台,黑暗中有紧张却又奇幻的气息。

在一个城市经历过这样的时光,就像是与一个人共度了一段不平凡的岁月,一定会生出些许感情吧。上周五晚上,在另一个六十小时的工作周之后,我居然还是和龚同学去入夜的中央公园跑步。夏夜的公园植物香气丰盛,有萤火虫忽隐忽现。大水库旁晚风颇劲,水生植物的清香混着泥土气息扑鼻而来,我看着近处的水波,和远处中城幻影般的天际线,觉得那一刻的纽约是如此的温柔。”

我在办公室摸摸僵直的脖子,又想起了那晚在月光下弹着钢琴的陌生人,总觉得我的魂好像还留在纽约的Bryant Park。Don'teatalone(不要一个人吃饭)

一月一号那天,我一个人在中城逛街,一逛逛到夜里六七点,便打算下个馆子。新年第一天,必定要吃顿好的。后来我在upper east(上东区)选了家日本菜,yelp上评价不赖,而且新年第一天,还十分感人地照常营业,便钻了进去。

这家餐厅装修得特别简约精致,不是典型的日本风格,但灯光十分讲究,空间宽敞,桌子上摆满了酒杯、刀叉,爵士音乐营造了朦胧的杯盏交错之感,好像高档的法国餐厅。服务生领我入座,他问,“一个人吗?”我说:“是啊。”他微笑地倒了杯煎茶给我。我点了海鲜牛油果色拉和热腾腾的牛肉寿喜锅,一碗米饭,我打算就吃这些,他说:“足够了。”一小会儿,服务生说:“你的菜上齐了,”我喝完一杯煎茶就埋头吃了起来。

没过多久,我右手边的桌子,又被服务员领来了一位金发的年轻姑娘,穿着质感很好的黑色毛衣和黑色马靴,指甲修剪得漂亮干净。她入座就点了单,一个人握着手机,睫毛忽闪忽闪。很快,她的菜也上齐了,她还点了杯白葡萄酒,就着生牛肉片,独自享受地吃了起来。

大概是我一个人跑到一家像模像样的餐厅吃饭的机会太多了,一个人面对一张华丽餐桌的场面,早已不觉得不妥当或者无颜面,但是隔壁也坐着这样一个姑娘,也这样吃着饭,再看看餐厅里,绝大多数的桌子都是两个人以上,还有很多是朋友聚会,忽然就觉得这种我曾经浑然不觉的场景有些怪异。

这是新年的第一天,这个隔壁桌的姑娘,也一个人吃着饭,没有人陪啊。放眼望去,整个餐厅,只有我和她的这个角落里,是独自吃饭的两个人。如果她没来,就只是我一个人。我们都跟服务生说,一个人。都坐定了就开始点单,都点完就吃了起来,谁都没有等待另一个谁。我们两个相视一笑,各自吃着新年里的第一顿一个人的晚饭。

哎,我到底是从什么时候开始一个人下馆子的呢?想不起来了。大概是从一个人逛街、一个人看电影、一个人旅行开始的。我年轻时候肯定对自己说过,什么?一个人吃饭?也太凄惨无味了吧?!可以一个人干很多事,但是绝对不能一个人吃饭!也不知道从哪天开始,我就一个人斗胆走进了一家像模像样的餐厅,一个人点单,一个人若无其事吃了起来。想起来,在北京,有时候下班以后,也会特意跑到利苑去,一个人点上份咸鱼鸡粒煲仔饭,犒劳饥肠辘辘的自己。

啊,我已经变成无人作陪的金刚女芭比,要一个人吃晚饭的孤寡女士了吗?也不是啊,只是怕麻烦,图方便,有时候怕应酬,懒得没话找话,又不想吃泡面,便开始不再惧怕一个人面对一张餐桌。我都一个人开着车,独自在南半球旅行过几个月,还跑去一个人都不认识的波士顿生活,我早就不是怕孤独的小女孩了,还怕一个人吃饭不成?

Stella(史黛拉)跟我说,每天晚上放倒孩子们,倒杯酒,一个人待会儿是世界上最舒坦的时光。也有人经常对我表示,很想一个人待一会儿。其实我十分理解并享受一个人的时候,与太阳系里面某一颗遥远陌生的行星可以对上一会儿话的惊喜,我们很多时候极度需要一个人的时空。但是这种期待与惊喜,需要有勇气经历莫大的喧闹,或者经历一个人走进山谷。自己与自己说话,如果不是性格使然,有时候就如同溺水的人挣扎一般。只有经历过这个世界的闹与静,才能在浩渺夜空里,找到那颗星。

那天还剩下半碗饭的时候,隔壁桌的姑娘吃完了。她挥手买了单,喝了余下的煎茶。那种程序与动作,不就是另一个餐桌边的我吗?姑娘挺拔地站起来,穿上大衣,拿上雨伞,临走的时候再次跟我相视一笑,不过她忽然对我说:“Happy new year. Don't eat alone(新年快乐,不要一个人吃饭),”然后她推门走进了中城星光点点的街道。

那一刻我竟然忽然感动又感伤,新年第一天的纽约,我为了庆祝新年,一个人下了馆子。我的身边坐着一个同样独自吃饭的姑娘。她喝着酒,吃着生牛肉片,看起来生活得很好的样子。我并不是真的找不到人陪伴,只是觉得没有什么奇怪,所以一个人就来吃了饭。邻桌同样一个人吃饭的陌生人对我说:“Don't eat alone.”

小年夜在上海家里,妈妈对我说:“爸爸妈妈要老的,还是希望你寻到一个伴儿。”我爸妈知道我好静,一个人也不怕闷,但是人最终还是怕孤独的,年纪渐长,就越是担忧无人陪伴的时光。我爸我妈,结婚以后就形影不离,我自然特别理解那种善良的提议。我说:“好啊,现在我都能一个人去足底按摩,一个人去烧烤店点一份烤大蒜呢!但是,以后肯定拖个人一起去。”

在地球上独自生活了400年的外星人都敏俊教授,也是一个人吃饭,他一个人心生尘埃地生活了400年,每天望一望太阳系里那颗遥远的行星,肯定都习惯孤独了吧?但是,他还是买了两份乌冬面,跟唧唧歪歪、疯疯癫癫的千颂伊小姐一起吃了起来。他说,习惯了两个人吃饭以后,忽然觉得两个人吃饭也挺好的。

我不怕独自面对一张华丽的餐桌,但是我也会对你说:“Don't eat alone. ”熄于人潮

飞到纽瓦克我就被关进了海关小黑屋,出来以后跟朋友说到此事。他说:“一定是纽瓦克吧?”谁知道呢?反正我在机场遇到过很多事,伦敦希思罗紧急疏散事件便是搁浅小说的开篇。

纽约还是那个纽约,地铁里的味道很熟悉,快要腐烂了。我到50街下了地铁,洛克菲勒滑冰场里很多人。克莱斯勒大厦还是在那里,中城还是那个中城。

我还是回了上西区的公寓住,楼下west side(西区)超市还是琳琅满目,哥大的年轻人还是神气活现。我补了个觉,去41街与第五大道口上的the shop(餐厅名)吃了顿饭,the shop的食物一般,好处就是可以看一下午第五大道上的汹涌人潮。纽约的人们,还是那么好看,那么疯狂和自在。

我认识的很多人在纽约住了几年之后就选择了离开,这个城市总是致命吸引,也容易厌倦。第五大道上著名的珠宝店,从Harry Winston(海瑞温斯顿)到Van Cleef & Arpels(梵克雅宝),无不使尽浑身解数让自己梦幻,倒是只有Tiffany & Co(蒂芙尼),门口也不着灯。

纽约还是那个孤独的城市。孤独的人,藏身在狂欢的街道里,灵魂熄于人潮。

仿佛一切都没有变。举杯致无尽温柔岁月

纽约今年的冬天格外寒冷。下过雪以后,街道都变成了灰色,踩在湿漉漉的残雪里,实在不是很浪漫的事。去年我几乎感受不到这种严寒,从家到学校,步行几条街,下课去west side买菜,然后去中央公园跑个步。回家煮一锅清秀的汤,有时候还会包顿馄饨,把各种各样的菌菇切成碎丁,耐心十足,时间永远都够,一整个漫长冬天的夜晚都关在厨房里。那时候,我与从前的自己,保持着甚远的距离。

刚开始的时候,还会定时定刻看邮件,没有什么事情,比回邮件更重要,真的是没有了。去华盛顿,看到早班飞机里的商务人士,涂着淡紫色的眼影,西服高跟鞋一丝不苟,还会有一丝青睐。后来邮件越来越少,电话也渐渐没了,只有信用卡的提示信息。除了念书,煮饭就成了重要的事情,排骨怎么烤最好,去唐人街买各种调料,经常请人来家里吃饭。

夏天回国重新成了每天上班下班的人。这半年在北京,有时候我想起美国的生活。那种日子,就是我人生里的一碗汤,让我缓一缓,让我暖一暖,让我静一静。

之前在上海大概是真的工作成“工伤”了,繁忙的大城市是个旋涡,每天早晨浦西到浦东的隧道里,都是黑压压的汽车。每天都带着起床气上班,疲惫不堪地回家,一句话都不想多说。感情也是不可捉摸,喜欢的人若即若离,内心根本没有支柱。我不开心的时候就想,很多人大概都跟我差不多,生活得并不算称心。

前一段时间,我在上海见到J小姐。她说,每次失恋都要花很多钱。上一次一口气给自己买了台车。她开着这台好车送我去虹桥机场,潇洒地打着方向盘,爽朗地大笑。我说其实我们都是非常幸运的人,虽然工作辛苦,感情不稳,但最起码,还是可以有很多方式取悦自己,或能一鼓作气换个环境。

前天晚上,纽约零下十七度,我买了个出名的Magnolia Bakery(白玉兰烘焙店)的香蕉布丁跑到Ellen(埃伦)家。因为暴风雪,她一整天都没出门,在家练瑜伽、喝热汤、敷面膜。她也是去年辞去上海投行的工作跑到哥大来念商学院,估计也“工伤”过。这个姑娘,在12月30号丢了个包,把所有的随身家当都丢了。我带Ellen、青青去stone rose喝酒,给Ellen压压惊,同时迎接新的一年。Ellen说,旧日子都丢了!

念完商学院,她要回国创个业,做点自己喜欢的事,完全不想在纽约继续为投资银行打工。她还说,以后要住在一个有大大落地窗的房子里。我跟她碰了个杯,希望我们都可以在工作里找到满足,也获得独立的资本,拥有自己希望的生活方式。虽然Ellen看起来是那种迷糊懒散的姑娘,爱打扮会享受,她说来念MBA纯粹是因为MBA对她来说最容易念,但是在过去的很多天里,她经常会问我如何营销一个初创品牌,怎么样定价、如何利用社交媒体平台……我和她同年出生,看起来都是非常折腾的女人。

Ellen今天去加州考察,结果东部暴风雪,航班取消,她沮丧地从机场又回了曼哈顿。我写了一下午文章,因为家里暖气不足,跑到咖啡馆去写,服务生跑来三次问我要不要再吃点甜点。我晚上从韩国超市里买了点炒粉丝,用微波炉热了热吃,Ellen去超市买了点蔬菜汤,各自打发奔波又寒冷的一天。而青青还在13个小时的长途班机上。折腾的人,总是会辛苦一些。

青青说,记得Carrie(凯莉)新年夜穿越半个曼哈顿一路跑去陪伴Miranda(米兰达)吗?我捧着个布丁,零下十七度去Ellen家也想起了这个片段。Ellen和青青花一晚上时间布置了一个照片墙,上西区的公寓虽然没有落地窗,但是有圣诞树、玫瑰花、一面崭新的墙壁,还是非常精致惬意。

我们拿出瑜伽垫一起做plank(平板支撑),分享心仪的护肤品,谈论商学院毕业以后回国创业的打算,还有人生的种种选择和爱情。我们会丢包,会胖了瘦瘦了胖,会失恋,会因为失恋买台车,会觉得交往着的男人总还是有些不对,会面对男朋友忽然的沉默,会经历工作非常辛苦的日子,会不停奔向人生的一个个中转站,一直还没有机会真正安定下来,但我们都还是找到了让自己好过的方式,也拒绝抱怨自己选择的生活。

几天前,我在饭局上遇见一个刚从上海来纽约工作的姑娘,她一坐下就问我:“能在纽约找到男人吗?在上海被父母逼得不行,就找了个机会调到纽约来,我今年都30了!”我说:“你这样多好啊,很多人都没有机会住到那么精彩的城市来,无论能不能找到男人,你都应该从现在开始享受纽约自由自在的生活,这是多么珍贵的‘喝汤’的机会啊!”

多少姑娘就是在一坐下就呼喊“我怎么还找不到男人呢”的时刻失去了一些些可爱与潇洒,更重要的是,失去了让自己静一静的机会。

人生里,静一静的时光,其实并不多。

在异国他乡布置一堵墙,在冰天雪地开了一瓶酒,丢了包还是兴致勃勃跑去时代广场倒数,我忽然发现,这样的岁月,也都是我们人生里的一碗汤,无法预见前程,但所有的日子围着自己转,可以静一静,做一些事。青青说,新的一年,要学习Ellen,勤于锻炼;学习Jane,坚持写作。我们终将变成更fit(轻盈)更靠谱的人,而在尚未收获爱情、依旧漂泊的日子里,请允许我对你们说,世界属于单身女郎!冷山

水星逆行以后,坏掉的东西很多。先是洗手间的灯,再是客厅的灯,后来电视也找不到信号了。前几天,我在飞机上打盹,忽然感到耳膜一阵强烈的疼痛,下飞机后,发现耳朵堵住了。一个星期以来,耳朵持续嗡嗡嗡地堵着,由于越来越强的耳鸣,听力不足过去的一半。接着,我发现我讲话有了点障碍,偶尔会变成“大舌头”。因为外界的一切都变得朦胧,说话声量也不太好控制。除了我妈这个医务工作者一如既往淡定地告诉我,用鼻炎药水喷一下之外,所有人都强烈建议我去看医生,告诉我飞行中耳炎有失聪的可能。礼拜五,我终于去了趟医院,检查结果是:耳膜积液。

上一次耳朵患疾,是四五年前。我那时候是个狂热的潜水爱好者,满世界找地方潜水。胆子又很大,不知道地有多厚,总是跟潜水长要求再深潜一些。回上海以后,有一阵耳朵也堵塞,没去看医生,过了几天就恢复了。后来,我开始写小说,把女主角也写成了听力有障碍的人。可是男主角的人生根本无法接受讲不通的逻辑,把她的话当成了吹牛皮,听力不好还当同声传译,你当我是傻子吧?

耳朵有恙,也让我想起康涅狄格州。距离纽约一小时火车车程的寂静新英格兰,冬天冰天雪地,春天山里有鹿出没。那地方其实并不是真正的山脉,属于丘陵,我总是习惯称康州为山里。我人生里,最不知日月的日子,不在瑞士,不在西藏,不在世界的尽头,而是在康涅狄格。这个世界的所有喧闹都因为我去到那里,暂时被阻隔,就好像是一段失聪的光阴。我记忆里的康州,是寂静无声的,连汽车的引擎声都没有,只有大片白茫茫的雪花从天空坠落。再冷的天气,路上总有人在跑步。

天气冷得刺骨,零下十几度是家常便饭。早晨的Stamford(斯坦福)火车站总是很热闹,天蒙蒙亮就已经有很多人乘车去中央车站。天气很冷的时候,早晨头发要是没吹干,瞬间就结冰了。Stamford车站候车室里,dunkin donuts(邓肯甜甜圈)门前总是有人在排队买咖啡和甜甜圈。康涅狄格,到冬天就变成了冰天雪地的山林,可是那地方不萧索。康州人大多都是体面的,穿得保守又整洁。早晨有满满一火车的人去纽约上班,傍晚再回来。

到了春天和夏天,汽车行驶在公路上,路就穿过山林,积雪化去之后,整个天地焕发出盎然的生机。越洋旅行的人,会去迈阿密,去纽约,很少人会去康州。康州夏天的海,总是有些冷清,没有比基尼的美女,也没有摩托艇。游轮和快艇安静地停泊在码头上。海边的餐厅,偶尔有海鸟盘旋而过,有钱人的太太们在那里喝气泡水吃午餐,她们打扮得优雅端庄,钻石很大颗,只是不知道她们绝不绝望。

从波士顿坐巴士去纽黑文,我遇见过一个耶鲁的学生,他对我说:“康州真是太闷了,太闷,太闷了,纽约多好啊,真羡慕你。”今年冬天Ellen陪我从纽约去过一次康州,我们坐在去往Danbury(丹伯里)的火车上,望着窗外无边无际的冬夜,她对我说,这里真是乡下啊!温暖加州的大农村能接受,这样的冷酷仙境还真是受不了。

可是我却喜欢康州,也许是我能够了解它的诗意,也许是因为别的原因。在我部分听力受损,对外界的感知能力退化的时候,便格外想念康州。那里冬天漫天风雪,是不言无语的静默天地。小镇Ridgefield(里奇菲尔德)走几步就逛完了,小镇中心的树上一直点缀着灯光,那点点的光,还有不远处的街灯,与渐渐暗下去的深蓝色的天空相配,好像繁星镶嵌,真是非常美。静谧的美,与欢腾的美比起来,总是在我心里更有地位。

世界忽然不够清晰的时候,竟也是一段清醒的时光。这个世界的大多数的声音排除在外,这个时候,我就格外思念康涅狄格,还有那个住在冷山里,读着《百年孤独》的人。钻石与陈锈

刚来波士顿的时候,还是夏天。我穿着简单的衣裳,破洞牛仔裤,两只手提三个箱子,东倒西歪。要当“无业游民”了,越简单越好。

忽然离开旧生活,就好像换季。四季不动声色转换,人呢,可能会过敏。我有时候涂NARS(化妆品名)那款名叫Tokyo(东京)的眼影,好像又要去开会。从波士顿到华盛顿的飞机上,看到商务人士穿着西服,涂着淡紫色的眼影,还是会怀想起疯狂工作的日子。

刚到美国的时候,在床上躺了整整三天,看着三个躺在地上的箱子——我在异国他乡的一切,开始质疑自己的决定。我这样一无所有、三十岁出头的人,竟然要在陌生的地方开始生活,简直是脑袋进了水。

后来,开始锻炼身体,开始出门走走,参加校友饭局,穿梭于公共交通系统。总之,以前在上海那个从电梯到车库,一个白天走路不超过200米的自己,终于渐渐身影模糊。

当然,旧习惯还是残留着, 我还是没法天天穿着A & F(美国的一个休闲品牌),一件件又买了起来,依然雷打不动每个星期去修指甲,宁愿每天早起一小时,也要拾掇自己。

茉莉小姐是我的室友,漂亮的大阪姑娘,有众多不同国籍的追求者。25岁的她,忽闪着圆圆的眼睛问我,30岁出头的日子,应该是怎么样的呢?30岁,好可怕! 茉莉跟我格外合得来,我们饭后经常去百货公司试指甲油,面对另类的颜色,我比她更有兴趣尝试。有一天她忽然说,如果30岁,也像你这样乐观精致不邋遢,那么那么爱自己,我觉得倒也挺好。

30多岁,在25岁女孩子的心中是什么样的时段,我不太好把握。我20岁时,大致觉得30多岁气数已尽,人竟然会变得那么老!不知不觉,我自己就晃到30多了,而30岁到来的时候,我发现自己想往西,竟然就直接往西了。更年轻的时候,并没能力或者坦荡的心情真的选择自己的方向。这种坦荡,也包括失去后,不会担心忧虑,是否还能重新拾起。

有一天我去Target(塔吉特百货)买棉被,抱着被子回家的路上无意中看到一条野河,深秋的波士顿太美好了,我忽然感到无比幸运,放下市场总监的职位,换一个城市,以一无所有的心情生活,简直是我做过最棒的决定。而自由自在,无关年龄,是最适合我的生命状态。

茉莉生日前,我们去Prudential Center(保城中心)的Tiffany & co看首饰,她围着星光熠熠的柜台绕了好几圈,选中了一条细细的黄金手链,嵌着一颗小小的钻石,好看极了。茉莉说:“选好了,生日的时候,要男朋友送我。”我问:“何不自己买呢?”她惊讶:“什么?Tiffany都要自己买?”“喂,我的Tiffany都是我自己买的。”而我这些年里遇见的那些自由自在飞行着的姑娘们,也都是自己买Tiffany的。她们努力工作,懂得钱的重要,在百货公司看上什么,就自我犒赏。她们不轻易沧桑,毫不松懈保持着身材和样貌,又不在意眼角有纹,笑得大幅。她们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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