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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5-15 13:5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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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读书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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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一个人要多长时间

爱一个人要多长时间试读:

简介

一直在心里想着这句话,爱一个可以爱多久?是一生?还是一瞬?我不知道,因为我还在爱,因为我还没有忘记,爱一个人到底要爱多久,需要多久,才会在想起时,不会心痛?需要多久,才会在想起时不再流泪呢?爱一个人,到底可以爱多久?忘记一个人,到底要到什么时候?我无从证明,因为我还在爱着,因为爱在继续,因为心仍在痛。

不知道在多年后,还会不会在明月升起时想你,不知道那时候再想起你时会不会心痛?如何能让我知道,能爱你多久?如何能让我明白,这种痛能持续多久?如果能让我知道自己的爱将持续到何时,那有多好。我会让自己在你时,全心的爱你,让我不在爱你时,就完全的放下你,可是,我不能穿越时空,我无法去到将来,我无法知道要到何年,才会不在爱你,我不知道,要到和何年,才能完全放下你。

第一章

橱窗里的模型

6年前,她在一家电台主持夜间热线节目,节目有一个很好听的名字——《相约到黎明》。那时,她只有23岁,年轻漂亮,青春逼人。每天清晨,她从电台的石阶上走下来,然后就在28路车的站台上等车。

很多次他和她都在这里相遇。那年,他刚刚来到这个城市,他是她忠实的听众。最初打动他的是她的声音,闪电一般击中了他孤独的内心。

28路车的第一班车总在清晨的6:30开来。他选了她后排的一个位置,他默默地看着她,就像听她的节目。

对此,她却一无所知。她的男朋友刚去日本,男朋友24岁,一表人才,在一家日资公司做策划,能说一口流利的日语和韩语。他去日本时,她送他,飞机从虹桥机场起飞,然后在天空中变得像一只放在橱窗里的模型,呼啸的声音还残留在她的耳边,她才把抑制了许久的泪水释放了。她不想让他看见她的脆弱,却有一种只有自己才能体会的痛。这是她第一次爱情中的分别……她得恪守着自己的诺言,她对他说:“不管你什么时候回来,我都会等你……”她不是那种爱许诺的人。因为她真的很爱他才说了这句话。她不需要他对她承诺什么,既然爱一个人,就应该给他最大的空间和自由。

28路早班车从城市的中心穿过,停停走走。她下了车,他也下了车,他看到她走进一栋20层的大厦,然后看到第11层楼的一扇窗粉红色的窗帘拉开了,她的影子晃过。他想,那些初升的阳光此时已透过她的窗户,然后落在她的脸上,一片绯红。

有一天,他拨通了她的热线电话。他问她:我很爱一个女孩子,但我并不知道她是否喜欢我,我该怎么办?她的答案就通过电波传到他的耳际:告诉她。爱不能错过。

第二天清晨,28路车的站台上,他早早地出现在那里。她从电台的石阶上走下来,他又坐在她的后排。车又在那栋20层的大厦前停了下来。他跟着她下了车,但还是眼睁睁地看着她进了大门。因为没有说话的理由,没有戏剧化的情节。他是那种很谨慎的男孩。他不想让她认为他很鲁莽。

终于有一天,车晚点了。后来他们才知道车在路上出了点故障。那时已是冬天,她在站台上等车,有点焦急。因为风大,她穿得很单薄,她走过来问他:几点了?他告诉了她准确的时间。站台上只有他们俩。她哈着寒气。他对她说:很喜欢你主持的节目。她就笑:真的?他说:真的,听你的节目已有一年了。他还说:我问过你一个问题的,但你不会记得。于是他就说了那个问题。她说:原来是你。就问他:后来你有没有告诉那个人呢?他摇摇头说:怕拒绝。她又说:不问,你怎么会知道呢?她还告诉他:我的男朋友追我时,也像你一样。后来他对我说了,我就答应了。现在他去了日本,三年后他就回来……

车来了,乘客也多了。在老地方,她下了车,这次他却没有下,心中的寒冷比冬天还深。

故事好像就这样该结束了。但在次年春天的一个午后,她答应他去一家叫“惊鸿”的茶坊。因为他说他要离开这个城市,很想和她聊聊,聊完之后,他就会遗忘这个城市。她觉得这个男孩子满腹心思,有点痴情有点可爱,只是她怎么也没有想到他会说他爱的人是她。她确实惊呆了,但还是没有接受。她说:不可能的,因为我对男朋友说过:不管他什么时候回来,我都会等他……我们是没有可能的。他并没有觉得伤心。很久以前他就知道会有这样的结局。“我走了,爱情留在这个城市里。”他说。

午后,冬天的阳光暖暖地洒在大街上,他像一滴水一样在人群中消失了。

爱情有时候就是这样:相遇了,是缘;散了,也是缘,只是浅了。她继续做她的热线节目。

她的男朋友终于回国了,带着一位韩国济洲岛上的女孩。他约她出来,在曾经常见的地方。他神不守舍地说了一些不着边际的话。“我想和你说一件事……”他终于说。无奈的荒凉在那一刻迅速蔓延,像潮水一样,她只恨到现在才知道。痴心付诸流水,只是太晚了。覆水难收。

她请了一段时间的假,呆在家里,只是睡,太疲倦了。一起走过的大街,看过的街景,说过的话……爱过、疼过的故事都淡了。她心如止水地上班去。

其实,他并没有离开这个城市,只是不再乘28路车。他依旧听她的热线,是她最忠实的听众,甚至于有点迷恋从前的那种绝望。

有近一个星期,他没有听到她的声音,以为她出差了,或举行婚礼了……有些牵挂。

三年后,一个很偶然的机会,他读到她的一本自传——《晚上醒着的女人》。

书中写了她失败的初恋;也写了一个很像他的男孩,还有那家叫“惊鸿”的茶坊……那时他结婚刚一年,妻子是他的同事,一个很听话的女孩。

有时候,最美最美的爱情,我们往往看不到,因为它被心灵珍藏着,我们自己都无法把它展开。永恒

一杯红酒,一盒香烟,坐在窗前,仰望夜空,星光淡淡,一切是那样的安静,穿越时空,忘记时间,把自己疲惫的心升华,感觉到自己是始终笑着的,今晚的夜色真美。

在这漫漫的冬夜,寻着昨日岁月留下的印迹,忆起曾经走过的路,其实那不是叹息,而是需要笑容弥漫在你脸上,对与错都要肯定,没有什麽,因为那是你曾经走过的路,记忆也不再尘封……

自从我们毕业,回忆便成了一种习惯;自从18年后的短暂相叙,在心底珍藏的是什麽?只有你我知道。星夜里,重温你的柔情,高山流水的音符,舒缓着我的心灵,就象你在身边呢喃私语。细细品味着美好的记忆,如同拨动心弦,让我如痴如醉,不愿醒来。

机场一别,安检把我们相隔在好象两个残酷的世界里,留给我的背影,深深烙在我的脑海里,那个样子是我这段时间的永恒。真想让这份记忆,与嫦娥一起融入太空,融入生命的星河,滋润着我的心田。

我能感觉到,你的笑容还是那样灿烂,那么绚丽,永恒藏于心间,走不出我的视线。聆听你的声音,不是希望你说什麽好听的话,而是为了想听到你的声音而去听,让我拥有了片刻的温馨,就像一首经典的老曲,充满了憧憬,温柔而甜美,捕获着我的心;就象一只精灵的燕子,放飞你的心情;虽然是那样的遥远,可旋律很动人,还是久久回味,让我心醉,让人释放一天的劳累。感谢你。

你清澈的眼神,透着一丝的忧郁,跃动着灵光,让我心动,让我担忧。像一弯柔美的月光,洒落一地的光辉,传递着爱意,静静的流淌,没有任何语言,没有任何装饰,我知道,那是心与心的相会。

感受你的气息和不安静的心跳,我辛酸苦涩,心灵震撼;不管过去多少年,还是那样的清晰,那样的自然,永存心间。这种感觉一辈子也忘不了,也不愿意去忘,那是希望,那是支持。曾试着醉倒自己,也曾试过让心平静如水,但不管走多远,无论走到哪里,怎样去逃避,都无法欺骗自己,我不再骂自己是一混蛋。

我不相信缘分,可佛说:“五百年的回眸才能换来今生的擦肩而过”。在茫茫人海中,能够遇见你,真的是一种缘。即使带着尘世的俗,但那是扎在心底的不可也不能抹去的,随着彼此潇洒的挥挥手,对与错,得与失,已不再重要,那最真的情怀,已深深的埋在记忆里,想忘也忘不了,想再有也不会。

人生的道路上,你我来去匆匆,为谁来?为谁去?似乎早有定数。仰望星空,总有一颗是你的,也会有一颗是我,在闪烁,在发光,在运动,但不一定就会相聚,那便是我们最后的归宿。让永恒的宇宙,慢慢洗涤我们的过失,老了,再次挥挥手,互相祝福,我们不再遗憾。

就这样,我醉在没有你的日子里,就像你匆匆的来,又匆匆的去……

第二章

网恋始终留下的是伤痕

注意到清晚,是她在博客里写的一段文字。“在孤灯下,守着爱情,开一朵凋零的花,落在臭水沟旁,街道路口有冷冷的灯光,空灵的声音像断的弦的旧破吉他,某时总是让一个灵魂陪着影子浮走在黄昏与黎明之间……”

总觉得她是一个内敛绝美,思想深刻,感情细腻的女子,有超群的资历与干净利索的肢体语言,经常会有些片刻会像数着黄叶般撒开自己的伤田暗暗的欣赏,而我有一种欲望就是能听到她疼痛的声响。

开始有了戏剧似的变化,只是我是白天的主角,而她是属于黑夜的配角,如果我是温暖的春天,她就是寒冷的冬天,若离若近,忽明忽暗的处理彼此的关系,直到有一次说到了海,她才说得有些动情。“海是深夜里灵魂飘零处的舞台,而自己却可以在海岸处找寻寂寞的归属的贝壳,那浅浅的渔光,那浅搁的渔船,那浅显的渔帆,渺茫处总可以看到某处关于希望的所在。”我想她是海的女儿,保留处总有一份执着的力量,虽微弱,却永恒。

直觉告诉我,我爱上了寂寞,爱上了虚幻,同时爱上了如嘴唇上香烟般的女人,明显的她对我有了依赖,或以天气咨询,或以工作的解剖,或平淡生活的述聊,或以感情的吐露,只是不张扬热烈,也不冲动盲目,简单自然却让我无法再安稳度日,理智早已像洪水浩浩淼淼冲垮了保护的心墙,落了一支飞来飞去的蝴蝶,总在我梦的路口,相约,我决定去她的城市,再没有任何理由可以阻止,带一颗狂热的心飞奔过去,只是在站台看到的是轮椅上的躺体,空荡的裙子飘在我的视野里,她只是轻轻的说“遇见你,真好。”

然后转过身,如一支没有翅膀的蝴蝶,越飞越远,不见了,消失了,病了,刚像很长时间与命运的挣扎,看到药水一滴一滴进入体内,窗外的阳光斑斑驳驳的,像灰尘般在我的世界里跳动,而同时我看到了海的女儿最后一滴泪,终于听到了她疼痛的声响……

当我没有追过去的一刹那,注定了那一句话,这一辈子只能装在心的最底层,用一个精致的玻璃缸装起来,让时间来落一层层蜘蛛网,网住红尘里过多的错过。

网恋,总会留有一道疤痕,似水年华后,愈久愈香醇,愈沉郁,愈清优。爱情,拒绝沉默

梅子是我苦恋六年的女友,在九月的母校,我遇见了盛开的她。人如其名,一袭白裙将她衬托得亭亭玉立,仿佛一朵迎风而立的雪梅花。后来,又恰巧做了同桌。由于爱好相同,在紧张的学习之余,我们愉快地度过了生命负荷最重的日子。她是一个心细如发的女孩,算题的草稿纸完了,她会及时地塞给我一叠。上午我刚打了一个喷嚏,下午她就递过来了一盒感冒药。在一起时,彼此有说有笑兴高采烈,一旦半天不见便会烦躁不安魂不守舍,会惆怅得注意到屋角又结了一个蜘蛛网。我们明白了,彼此已深深地走进了对方的内心世界。

可我不敢表白,因为我是一个农民的儿子,一无所有,而她出生在高干家庭,也就是说我们之间隔着一道鸿沟。要跨过这条鸿沟,我唯一的办法就是考上大学。我当然不怀疑自己的实力,但这必须有所牺牲。我只有把这份感情深深地埋进心灵的地壳里,化作奋发拼搏的动力。没有承诺,没有表白。这并不影响她对我一往情深的关注。

毕业时,她送给我一份特殊的礼物,是我发表的所有的文章的剪贴。在扉页上她写道:就让我长成一棵树,站在你必经的路口吧。

后来,她考上了省城的一所著名医科大学,而我则携笔从戎,一纸志愿,顺江而下,进了一所军校。我满以为这时可以对她说:我爱你。

然而,舍身卫国是军人的天职,慷慨赴边是军人的责任。我可以毫无怨言地驻守天涯海角,但她不行啊,她那柔嫩的双肩怎么扛得动三万里地的风和沙、八千里路的云和月?我又岂能忍心让她承受人生太多太重的负荷?爱情是风花雪月,婚姻是柴米油盐啊。我咽下了这句话。

大学的通信,充满了沮丧和苦涩,也充满了期待和甜蜜。我们不再回避谈论爱情,只是很小心地回避着自己。好多次,她都哀怨地提及室友们在护花使者的宠爱下是如何的如沐春风如浴朝露。唯有她,孤苦又伶仃。一到双休日,别人都双飞了,而她只能躲进冷清的宿合,一遍又一遍地呼唤着我的名字读我的信。她说,自己孤独得像一个修女,为了心中的神灵,关闭了所有的门窗,贴上了我的标签,拒绝了别的春天。

整整四年,每一个飘着风雪的夜晚,我的梦都会翔过她黛色的枕际。爱是不灭的,正如地底的岩浆,在沸腾在涌动地冲突,企图夺路而出,压抑得愈久,喷发得愈猛烈。所以尽管她多次盛情邀请我以同学的身份去看看她,我都没有去。不是没有时机,每次我都路过她们学校。但我没有停留,我只能透过车窗对它投去深情的一瞥——我担心,见面时岩浆会过早地冲破了地壳。

二十一岁生日,我收到了她邮来的礼物:一盒陈淑桦的歌带。我听时惊奇发现,里面只剩下了陈淑桦那如泣如诉的、反反复复的呼唤:“说吧,说你爱我吧。”一刹那,我泪流满面,冲动地拿起了电话,想说声:“梅子,我爱你!”可军人的理智截留了这缕苍白的柔情。

只要不去戍边,我发誓,一定非她莫娶。

四年的大学生活终于结束了,我真的要分回省城了。我立即用颤抖的手指拨通了电话,把这一消息告诉了她。那头一片沉歇——除了急促的呼吸。如愿以偿,我想,她一定是激动得说不出话来。那句在口头冲撞了千百次的话刚要脱口而出时,她打断了我,无限哀怨无限深情地说,这句话,她已等了六年,等得好苦。只是这次我姗姗来迟了,她已接受了那个有耐心的男孩子。他唯一比我出色的是——勇敢,大胆地拥住她只说了声:I Love you。但这已经足够了,那声梦寐以求仿佛远隔千山万水的呼唤,叩开了她深闭的情感之门,温润了一个女子被时间风干的心花。说到这里她已泣不成声。六年的苦恋构筑的感情基础被一句“我爱你”击得粉碎!

女友上了别人的感情快车。

爱情马拉松,我倒在了离终点一步之遥的地方……

我多想做一次车匪路霸,攀上去把她劫下来。可我知道,严禁扒车,这是最起码的爱情规则。我只好迟到路边,以军人的宽容挥手——进行,祝她一生幸福平安。

六年的初恋天折了,馈赠给我一笔菲薄的遗产,那就是:爱情,拒绝沉默。

爱的太深,容易看见伤痕

有时会有一些荒唐的念头从内心深处浮起,或许是因为看了某部文学作品,或许是因为听了某人的情感故事。有时就会傻傻地想,什么事情都有一个度,太过了往往适得其反,这爱情是不是也存在着一个度呢?俗话都有“爱之深痛之切”,看来爱与痛是成正比的。本来爱应该让人感到幸福快乐,为什么反而会与痛连在一起呢?可能就是因为感情太深了反而更容易造成伤害!想世间的痴男怨女总是不能在红尘中活得轻松,或许就是因为被爱所累,被爱所伤吧!爱太深,容易看见伤痕,很多爱情故事似乎都在印证着这句话。

看金庸的小说《倚天屠龙记》时,常常有感于殷素素与张翠山的爱情。两个人一个是名门正派,一个是明教邪派,不只出身不同,就是两个人的性格也相差甚远,一个正直宽厚,另一个下手狠毒。本来在江湖上这两个人是水火不相容的,但由于某种机缘,他们两个有了交往的机会,并一起被金毛狮王谢逊掳走。原本两个人就互有情愫,在一起相处更加深了感情,很快爱情在他们心中萌发,而且越来越难以抑制。谢逊带走他们两人只是为了防止二人说出屠龙刀的秘密,没想到却成就了一段姻缘。但张翠山不愿意被谢逊所挟,一直想办法逃走,但苦于自己的功力,只好寻求殷素素帮助。他在船上与谢逊内力相搏时,本在事前已与殷素素说好,让她发银针帮忙。但在危急关头,殷素素竟不肯出手,好在张翠山是个忠厚君子,当时以为是殷素素怕伤了自己,也就没对她怀疑。但后来两人心意相通后,殷素素告诉张翠山,她当时不肯出手只是因为她希望自己与张翠山永远不分开,如果他们从谢逊手中逃走了,张翠山可能就会离开她,所以她不能出手帮他,她想永远与他在一起,不论到哪里,只要不分开就行。看来殷素素对张翠山的情太深,她为了不与心上人分开,而甘愿受制于人。只是她当时没有想到,如果她不肯出手相帮,万一张翠山出了什么意外,可能就后悔莫及了。但情在深处,陷于爱中时,人可能就失去了理性。情太深,更容易造成伤痕,只想到怎么才能完全地拥有对方,而不考虑各种实际情况,往往在受伤后,才知道自己错了,可很多时候过失却无法弥补,那已形成的伤痕将永远在心中隐隐作痛,而这伤,正因为爱太深啊!

世上的事就是很怪,明明非常相爱的两个人,却总会互相伤害,从而让爱变得伤痕累累。或许正因为爱之深,才会要求对方更苛刻,才会更容易造成伤害。现实中哪怕就是一个无知的孩子,也只会在深爱自己的父母面前撒娇,就是因为孩子知道父母永远不会伤害他们。深深相爱的两个人,彼此越是明了对方的心,越会对爱人挑剔,越容易造成伤害。

因为深爱着对方,才会变得分外敏感。或许一个动作,一个眼神感觉不对自己的心思,就会在心海掀起风浪,就会觉得对方没有把自己放在心上,就会忍不住发火。而对方呢,还没弄明白是怎么回事呢,就被无端的抢白一顿,自然心里也会不痛快。觉得自己并没做错什么,还口口声声说怎么怎么爱自己呢,没有什么理由就对自己乱发脾气,全没有一点柔情蜜意,爱哪里去了?因为深爱对方而想要对方娇宠自己,因为想要对方娇宠自己而对对方苛求,因为苛求而伤害对方,因为伤害对方而最终伤害了自己。爱太深,容易看见伤痕,而这伤因为彼此深爱,而疼在双方的心中,爱了,也就会伤了,也就会痛了,爱怎么会不与痛相连呢?

深深地相爱真的很不容易,因为这不仅要求两个人付出一片真诚,还要求能承受这爱的疼痛,能直面这爱的伤痕!

哪对有情人都想给对方最深最真的爱,总以为有了爱就能让两个人过上天堂一样的生活,只是从没想过爱也会有伤害,也会有痛苦,也会留下伤痕。相爱让人有了更多的机会伤害对方,因为双方心的大门是对彼此敞开的,因为没有任何提防,因为把最柔软的地方暴露给了对方,才会更容易互相伤害。

深爱一个人而永远不去伤害他(她),每对相爱的人都会这么想,但却几乎没有人能做到。相爱与伤害永远都是一对挛生兄弟,因为爱而伤害,因为爱而受伤。但我们永远没有必要担心这伤会成为致命伤,因为只要真爱还在,这伤只会让人更深地记住曾经的感情,别有一种刻骨铭心的滋味。只是如果没有真情在里面,那伤才会永远淌血,永远不会愈合。爱能造成伤害,爱也自会痊愈,永远没有必要担心,而这带着伤痕的爱,因为经历了磨砺,反而愈加牢固。这就如殷素素与张翠山的爱情,当张翠山听到殷素素说出不肯相帮的原因时,只感到她对自己那份深深的爱,更为震动,于是两人的感情愈为深厚了。

爱太深,容易看见伤痕,但只要真爱还在,那伤痕也就成了爱的纪念币。当一个人回顾自己的情感历程时,那爱的伤痕会在记忆深处闪烁,成为心海深处的珍贝!

最爱的人结婚了,伴娘竟然是我“11年了,我爱一个男子刻骨铭心。他也爱我,却不是情人之间的爱,他待我,像兄长对小妹,承诺可以在我任何需要他的时候挺身而出,却不愿与我厮守一生。”秋叶的样子就仿佛飘落在这个冬日里的树叶一样凋零而凄迷。

我是他婚礼的伴娘

两个多月之前,我出席了他的婚礼,我的身份是伴娘。非常奇怪,那一天,我的心情并不是多么沮丧,反而兴奋不已,因为看到新娘子很漂亮,看到他笑得很开心。所以,相信我对他的爱是至高无上、毫无杂质的那种,如果我爱的人能幸福,我就心满意足。

婚礼那天,我帮他们挡了不少酒,我不想让那些频频劝酒的人破坏他们的月圆花烛之夜。我代替他们一桌桌地敬酒,我最要好的朋友也在婚宴席上,我把酒杯迎向她时,她的眼睛有点红,我知道她在为我难过,知道她想参加的并不是他的婚礼,而是我和他的。

婚礼上出了一点小插曲,都怪我,我上台给新娘送花的时候一不小心踩到了她的裙裾,她脚一移,一块白纱撕裂了一大块,我的脸通红,他对我怒目而视,难道他认为我是故意的?我至于这样吗?我心里委屈不已。感谢爽朗可爱的新娘,她连忙安慰我说没事,用手将那段纱一挽,一直提到腰间,居然扎出个飘飘欲飞的蝴蝶结来。他的眼里满是赞赏,抱住她用力一吻,站在台上的我手足无措,像个做错事的孩子一样,在那片震耳欲聋的掌声中,我仿佛听到自己的心在一小块一小块裂开的声音,清晰不已。

我终于没能忍受到婚礼落幕的时候,我流着泪掩面而逃。我哪有书上、电影里描述的那么伟大,我看着自己所爱的人娶了别人,我哪里能为他的幸福心满意足?他的心满意足其实是我真实的痛苦。我永远是他的倾听者

18岁那年,走进大学校门的第一天,我认识了Tommy,他是作为高年级的代表来迎接我们这群新生的。我从小娇生惯养,独立能力极差,父母为了锻炼我的自理能力,在溺爱了我18年之后,决定让我在大学里好好锻炼一下,他们做的第一步就是不送我到学校,不帮我办任何手续,什么都让我独立完成。

我当然做不到,所以看到高高大大、一脸沉静的Tommy时,我理所当然地像株菟丝草一样依附上他这棵松树。Tommy几乎帮我做完了所有该做的事,帮我铺床,挂帐子,我看着他用大拇指将图钉一粒粒按进床框时,忍不住笑了,我问他:“你是吃什么长大的?”他一脸严肃地回答:“菠菜”。他也知道大力水手是吃菠菜长大的,我对他的好感又增加一分。他忙得不亦乐乎,我却手足无措地站在一旁,他问我:“你是不是该自己去打两瓶开水呢?”他为我指明开水房的方向后,我只拿了一个开水瓶出门,拿两瓶多重啊,还不如走两趟呢!结果我空手而回,我的开水瓶在水房里摔成了碎片。Tommy听我描述完整个过程后开始微笑,我说,我还是做对了一件事,幸亏只拿了一个开水瓶出去。他哈哈大笑。从此,在大学的四年里,用他的话说,我是在一直缠着他。

Tommy父母双亡,他由叔叔婶婶抚养长大。他叔叔是个的士司机,婶婶承包了一家幼儿园的食堂,原本抚养家里两个孩子是绰绰有余的,可是加上他之后,就有些吃力了。Tommy生长的速度太快了,初中的时候就长到175厘米,所以比他大3岁的堂哥还得捡他的衣服。

Tommy一身傲骨,虽然叔叔婶婶待他不错,他却总有寄人篱下的压抑。所以,他一直非常自觉,学习成绩永远保持优秀,家里的事总是抢着做。高中那年,他找到份夜间工作,拿着高压水龙头和清洗剂为人洗车,凌晨出动,天亮时收工,收入居然颇丰。因为有这个便利条件,他把叔叔的车打理得光可鉴人,也会把劳动所得一大部分都交到婶婶手里,说:“您自己去买些衣服吧,我又不会挑。”所以,叔叔一家是极疼他的。

不想离开Tommy

我大二那年,Tommy大四,在他快离校的那段日子里,他第一次带我到他叔叔家。他叔叔婶婶都不在家,我只见到他的堂哥理想,非常瘦,眉宇间有股阴郁之气,四下打量我的眼神让我极不舒服。理想跟我打了个招呼之后就出去了,我到处看着,发现他们家的环境比我想像中还要差,墙上到处都是黑油油的,好像是被油烟熏的,墙上刷的绿油漆已经斑驳,一块一块向下剥落,厅里的灯还是个大大的灯泡,开了灯屋子里也是暗暗的,卫生间的水龙头故意没关紧,水滴嗒滴嗒地流到一个塑料桶里,墙角有个古老的木盆,想到Tommy以前也会用这个黑漆漆的大木盆洗澡,我的心就一阵阵的疼。Tommy的房间实际上是一个封住的阳台,很小但起码是个独立的空间。我用手抚着他的床单,就像轻抚他的脸一样,感觉温暖而干燥的。

理想突然回来了,手里拎了一大串葡萄,他也在床沿上坐下了,不停地让我吃葡萄。我们就这样三个人坐在床沿上,Tommy坐中间,理想隔着他不停地跟我说话,我不记得他说了些什么,也没兴趣听,但我走的时候,理想说的那句“你一定要经常来”我是听进去了,我当然愿意,这是Tommy的家。

后来,我就常去了,Tommy的叔叔婶婶非常喜欢我,他们文化程度都不高,但待人却真诚热心,我也喜欢他们。慢慢地,我看到了理想眼中的热情,开始害怕……

我家境优越,总想帮Tommy做点什么,而且因为理想炽热的眼神,我也不想再经常去他家了,所以我瞒着Tommy在学校附近帮他租了间房,这样他就可以搬出来住了。我想他会高兴的,他为了方便照顾我,连找工作都要选地点离学校近的,帮他租间房不是更方便吗?事实上,Tommy非常生气,他说,“你什么时候变得会拿主意了?我最讨厌喜欢自作主张的女人!”我只得亏掉订金,把房子给退了。

还是天天去找他,但他却不常在家了,他说他工作忙,所以我遇到的永远是理想那张笑意盈盈的脸。日子久了,也就不忍心了,伸手还不打笑脸人呢!何况接触久了,我发现理想也并不那么讨厌,他内心善良。

发现Tommy开始有意撮合我和理想时,我愤怒了,质问他:“你凭什么?有什么资格这么做?”他说他没有,是我多心,我一拳头打到枕头上。我不再常去Tommy的家,但理想开始常来学校找我,我给他冷脸,冲他发火,他永远不会生气。我在这种不冷不热的相处中熬了两年,终于毕业了。父母的意思是让我去上海,但我离不开Tommy,即使他常常对我避而不见,我也要和他离得更近一些。

他选择欠我一生

工作后,Tommy和我的关系亲近了些,我会找他谈谈工作上的

试读结束[说明:试读内容隐藏了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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