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规范通论(第2版)(txt+pdf+epub+mobi电子书下载)


发布时间:2020-05-16 09:4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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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叶继元等

出版社: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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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规范通论(第2版)

学术规范通论(第2版)试读:

第二版前言

《学术规范通论》于2005年出版,被认为是当时国内首部系统性论述有关文科和理科学术规范的著作。承蒙广大读者不弃,该书已全部售罄,加印的书籍也已没有库存,而目前读者对该书仍有需求,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多次来函催促再版。考虑到近些年国内外对学术规范问题有不少新的研究和思考,又考虑到学界对该书有一些评论,尽管该书获得了充分肯定,也曾获得了一些奖项,但我对书中的一些不足和评论者指出的“瑕疵”,一直存有修订的愿望,因此,出版社动议,我也就乐观其成。《学术规范通论》涵盖文科与理科共同的一些规范内容,实际上,除了共性的规范外,文科和理科还有各自的个性规范,而文科中的各学科除了文科共性规范外,又有各自的个性规范。自2012年以来,我从“通论”深入到“专论”,一直从事文科及其所属各学科规范的研究,目前正在主编一套丛书。该丛书由人文社会科学16个学科分册组成,丛书名为《学术规范与各学科方法论研究和教育丛书》(系教育部重大课题)。2014年我与我的研究团队出版了《图书馆学学术规范与方法论研究》一书,以供其他学科分册作者在写作时参考。目前丛书中的五个分册已经出版,即哲学、马克思主义理论、法学、管理学、政治学五个学科的分册,其他分册仍在撰写和编辑中。无疑,这些研究对《学术规范通论》的修订是有助益的。

此次修订是在第一版基础上进行的,各章节结构基本没动,仍为9章。原先准备加写一章“科学数据规范”为第10章,但写好后发现,数据规范的内容和文字与其他9章不大协调,需要较多时间修改和打磨,故只能忍痛割爱,最终第二版仍为9章。各章节由初版原作者和目前团队中合适的人员修订。具体修改的内容大体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增补国内外最新研究成果。例如,在学术规范概述中,精练了有关学术规范的定义,增加了对学术创新含义的解释与分类,强调了学术创新与学术规范的辩证关系的内容。在研究方法规范中,增加了扎根理论、民族志、焦点团体、社会网络分析、结构方程模型、共词分析、内容分析法、大数据分析方法等相对较新的一些研究方法。在引文规范中,关于参考文献著录的国家标准,以最新的版本,即2015年版的《信息与文献参考文献著录规则》GB/T 7714—2015代替了原来的国家标准。在学术论著撰写规范中增加了论著发表规范的内容。在附录部分,增加了近些年有关部门颁布的较新的重要文件。在参考文献部分,增加了一些研究成果,包括台湾宋楚瑜先生的《如何写学术论文》(北京大学出版社,2014年简体版)一书。二是适当增加新的、更恰当的实例。三是更正一些差错或易误解之处。四是精练文字,力求深入浅出,删除了一些晦涩、难懂的文字,行文尽量通俗化,以增加可读性。

参加第二版的人员分工如下:第1章学术规范概述,叶继元;第2章学术研究基本规范,郑德俊;第3章学术研究程序规范,谢欢;第4章学术研究方法规范,魏瑞斌;第5章学术论著撰写规范,刘宇;第6章学术引文规范,陈铭、叶继元;第7章学术署名及著作方式标注规范,宋歌;第8章学术评价规范,叶继元;第9章学术批评规范,范佳佳。书后索引编制:王雅戈;书稿校对:冯康、高仪婷、张彤。

本书第二版初稿于2016年11月完成,由袁曦临、谢欢通读初审,后由我通读再审,于2017年4月交给出版社,6月出版社返回打印稿,7月我又通读再审,并进行适当修改。

感谢广大读者,感谢为第一版写过书评、评论的作者,感谢所引用、所参考的国内外著作的作者,感谢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范耀华、袁子微女士,没有他们的大力支持和热情帮助,本书的修订再版是不可能完成的。

学术规范研究在国内是个新兴的研究领域,有许多问题需要深入研究。由于水平有限,修订本中难免仍有差错,敬请读者指正。叶继元2017年7月于南京大学和园

第1章 学术规范概述

自从人类有了学术活动以来,实际上就存在着学术规范问题。不过人们有意识、专门、系统地研究学术规范问题,则是近几十年间的事情。在西方,科学哲学家、科学社会学家、未来学家、科学学家和科学史学家都曾对学术规范问题有过间接或直接的论述。在中国,古代学问家也有过学术规范的传统,尽管这种传统的学术规范与今天的学术规范有很大的不同。中国学者正式关注学术规范问题,则要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算起。经过20余年的探讨,中国学术界对有关学术规范的一些基本问题已有了一些共识。本章将介绍学术、学术规范的概念、主要内容、研究学术规范的目的和作用,以使读者对学术规范问题有一个总括性了解。

1.1 学术规范的界定

在解释何谓学术规范之前,有必要先对学术、学者、学派、学术共同体、规范、规则、法、道德等概念做一介绍。

所谓学术,是中国传统语词。到21世纪初,许多学者还是把“学”与“术”二字分开来解释,认为学有理、知之意;术有用、行之意。对于“学术”,《辞海》(2010年版)释义:“指较为专门,有系统的学问。”《现代汉语词典》(2012年版)中释义:“有系统的、较专门的学问。”有的学者认为这种解释过于宽泛。现代意义上的“学术”这一概念,实际上是从西方引进的。学术一词包含的意思并不只是“较为专门、有系统的学问”。在英语里,学术(academic)一词含有在高校中探索哲理、主张非实用性的意思,即:“学术是由受过专业训练的人在具备专业条件的环境中进行非实用性的探索。”[1]

从字义上解释,“学术”含二层意义:一是指学问、道理、真理,是认识的对象和目标;二是指获得学问、道理、真理的过程、方式。现代意义上的“科学”、“思想”,都包括在传统“学术”概念中。从目前人们实际应用看,“学术”这一词语通常指的是科学,或者指的是高深知识。因此,从广义上说,学术涉及到整个知识领域,既包括自然科学,也涵盖人文社会科学。从狭义上讲,学术有时特指人文社会科学领域,这与中国传统观念视文章典籍的研究为学术,科技活动为“雕虫小技”不无关系。本书中学术的概念,采纳广义之说,即指自然科学和人文社会科学等所有学科知识。学术研究则是指对文、理各学科知识的探讨,是对有意义的问题,“试图得到概括性知识的科学调查”,“没有普遍适用性的个体信息的随意收集,不能称为研究[2](research)”。

学问者,知识也,或学习与问难也。专门做学问的人,或学术上有一定造诣的人,通常被称为学者。在学术研究中,由于学说师承不同或以共同的学术观点为核心而形成的派别则被称为学派。学派的存在与竞争是学术自由的具体体现,也是学术发展的一个必要的条件。同一学派的成员大抵有较为一致的学术旨趣、信念、概念体系、研究范式或方法,比如芝加哥学派、学衡学派等。有着共同学术目标、有着专门学术训练、以学术研究为职业或志业、大体自治的学者群体被称为学术共同体,亦称科学共同体(scientific community)。学术共同体是学术活动主体,其是否具有自主性是衡量学术研究水平的一个重要标准。此概念比学界、学人等词具有更多的内涵和意义。

中国有五千多年的文明史,做学问,或曰进行学术研究有着良好的传统。《论语·子张》节中云:“博学而笃志,切问而近思。”《礼记·中庸》云:“博学之,审问之,慎思之,明辨之,笃行之。”儒家将学术活动中的六个关键阶段“学、问、思、志、辨、行”有机地结合起来,并作为人生修养的重要方法。今人对这些言论更有许多新解释,认为它们注重培养学生严密、独立的思考能力和自由精神,学习要广博、坚定,并且要有敢于质疑的精神。学子在科学突飞猛进的今日世界,研究学识的步骤,必须由通才而转向专才,“博学是从各方面广博地去学习,以开拓知识的范围,笃志是向远处大处立志向,立了志向,就要坚定不移,切问是切切实实地问,近思是由近及远地想”。著名学者南怀瑾在《论语别裁》中就说:“博学不一定有用,博学要笃志,有一个中心,意志坚定,建立人品,那么知识渊博,有如一颗好的种子,意志的坚定是肥料,培养出花和果来。”“切问就是经验,多听多问。……切问包括了经验,所以有了经验还要近思,要真正有思想学问,去体会人生经验就好了。近思有两个意义,一个是思想要有中心,一个是不要想得太虚玄太高远,要切近的平实的思想。”[3]博与专的结合,学、思、悟、行的联动,乃真学问之道。[4]

在现代,做学问的人,即学者,通常又被称为知识分子。知识分子主要是通过脑力而不是体力进行工作,他们主要借助笔、纸、计算机、通信工具等,用文字、符号、思想等生产出精神产品。因此,做学问,或曰学术研究,是一种生产知识或信息的创造性活动。在信息社会或知识社会,知识分子的这种活动的数量和规模及作用都是以前各种社会所不能比拟的。

所谓规范,意为标准,既指衡量事物的准则,也可指作为准则的事物,如语言规范。规范化则是指使事物合乎规定的标准的过程。规范与规矩、典的含义接近,规和矩,本来是画圆形和方形的两种工具,后引申为一定的标准行为准则。典也有标准之意。规范与规则、规定的意思大同小异。规则是指大家共同遵守的具体规定;规定则是事先对事物在数量、质量或方式、方法等方面定出要求。规范对于认识事物、评价事物、从事有意义的活动具有重要作用。比如,艺术是“戴着镣铐的舞蹈”,就是说艺术产生于限制,有规矩或规则才有艺术。诗词必须有音律、节奏、平仄等规则,必须有易记、朗朗上口等限制或要求,如此才能产生感人动人的美感。体育比赛也是如此,没有规范或规则,体育活动就无法开展。那么规范或规则是如何产生的呢?它不是天生的,而是从实践中产生,并逐渐完善起来的。下面以100年前奥运会撑竿跳高规则为例子来说明这个问题:

1904年,美国圣路易斯堡举行了奥运会。比赛正常进行着,但在进行撑竿跳高比赛时,却发生了意外。

日本运动员佐间代富士在试跳时,他从容不迫地慢慢走进沙坑,把手中的撑竿用力插到沙土里,把一端搭在高处的横梁上,固定好后,他顺着竿子往上爬,一直爬到最高处,然后越过横梁后,从另一边顺着竹竿滑下来。所有人看得目瞪口呆:怎么会有这样的撑竿比赛方法?全场嘘声一片。裁判们十分为难。因为按照比赛规则,日本选手并没有违反规则,只不过他投机取巧了而已。经过裁判组的讨论,结果还是取消了他的成绩。

日本选手据理力争,认为自己并没有违反规则,他可以这样做。于是裁判补充了撑竿比赛的规则,要求运动员必先有一段助跑过程。

日本选手在第二次试跳时,有了助跑动作。但跑到沙坑附近,他又抓住撑竿,顺着竿子往上爬。这一次他又取得了好成绩,这让裁判莫名其妙,又不得不承认他钻了规则的漏洞。于是,裁判组再次召开紧急会议,确定了撑竿比赛要有助跑,并且不能交替使用双手的动作。[5]这项规则确定下来之后,一直沿用到现在。

从这则近乎笑话的真人真事中可以看出,规则不是天生的,一开始总是有缺陷的,需要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同时它也说明,不遵守规则而获得的成绩是不算数的,创新也是要讲究规则的。尽管学术活动不同于体育比赛,且比体育比赛复杂得多,但是有关规则的建立与完善是有相通之处的,因为从某个角度讲,学术规范也是一种“社会构建”,是学者之间不断互动的产物。

所谓法是指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以权利义务为主要内容的,体现国家意志,受国家强制力保证的法律、法令、条例等行为规则的统称。这里“国家制定”、“国家强制力”是法的核心。

道,意为法则、规律。道者,万物之所然也,万里之所稽也。道与器相对,朱熹云:“形而上之道也,形而下之器也。”德,是立身根据和行为准则。所谓道德是指以善恶、正义非正义、诚实虚伪等概念评价的方式以调整人与人之间及个人同社会之间关系的行为规范的总和。它主要通过教育和社会舆论的力量,使人们逐渐形成一定的信念(良心)、习惯、传统而发生作用。这里“社会舆论”、“信念(良心)”等是理解“道德”的关键。图1.1 规范与法、道德逻辑关系示意图

规范有法的一些因素,但不完全等同于法,其强制性较法为弱。规范也有道德的成分,或者说包含道德的含义,但其强制性则是道德所没有的。规范与法、道德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它是介于法与道德之间的概念。三者的逻辑关系如图1.1所示。

理解了什么是学术、规范等概念,这就为较正确地理解学术规范的概念提供了条件。

据学者考证,“学术规范”之说,最早出现在20世纪40年代,著名科学学创始人之一R·K·默顿于1942年在《论科学与民主》一文中提出了其著名的构成“科学精神”的四大规范:一是普遍性。即科学真理的标准到处一样,只要是科学真理,不管其来源如何,都应服从于不以科学家个人意志为转移的普遍一致性标准,且这种非个人属性的标准与先前证实的科学标准是一脉相承的。二是公有性。所有科学的重大发现都是科学家群体合作的产物,归科学共同体所公有。三是无私利性。要求从事科学活动、创造科学知识的人不应以科学谋取私利,科学家从事科学活动的唯一目的就是发展知识而不是其他,科学家不能因为个人的其他原因来决定接受或者拒斥一种科学思想或科学事实,科学家热衷于探索和发现科学真理的真正动力主要来自于内在兴趣。四是合理的怀疑性。研究科学的人不承认在神圣的、不能批判的同非神圣的、可以进行批判的二者之间存在着固定的界限,对所有科学知识都要严格地加以检验。默顿认为上述四大原则不仅是约束科学家的基本价值规范,也是科学共同体社会结构的基本准则。科学是求真之学,追求真理、为真理而献身的精神是科学精神的核心内涵,而无私利性就是“为真理而求知”,是学术研究的灵魂或最高价值取向,真正的学者应淡泊名利,为“科学自身的目的”做研究,以科学知识的创造为己任,以追求真理真知为最高利益,切不可以科学研究[6]作为谋取功名利禄的手段或者将科学研究作为谋取私利的敲门砖。诚然,研究人员依靠其成果、增进知识而获得专业晋升、奖励和合理的个人利益是正当的。关键在于,首先要实现求真知的最高利益,在实现最高利益之中或之后,实现个人利益或价值。

从默顿的学说以及一些西方学者有关学术规范的论述中,可以发现这些学者所提的学术规范一般是以自然科学研究为主要对象的。但随着科学的发展,人们逐渐认识到,自然科学与人文社会科学既有共性的一面,亦有各自个性的一面。从反对假科学与伪命题上看,自然科学学术规范与人文社会科学学术规范在本质上应是一致的,自然科学学术规范中有许多内容也适用于社会科学,也可供人文学科参考。当然,由于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与自然科学研究之间在研究对象、研究内容、研究方法、研究组织、研究成果的表现形式及其社会影响方式等诸多方面存在着差异,因此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应该有一些不同于自然科学的学术规范。当本书提到学术规范时,如没有特别说明,均是指自然科学和人文社会科学在内的所有学科的共性规范。这种学术规范首先要解决的是各个学科的共性问题,至于各个学科的具体、特殊的规范问题,还要有赖于各个学科自己去总结和概括。

20世纪80年代,中国人文社会科学界首次提出了学术规范的问题。目前,学术规范这一词组已被中国学术界约定俗成、普遍使用。但是,综观近年来许多学者对学术规范的讨论意见,发现学者们对学术规范的概念、特点、作用等理解不一。比如,有的认为,学术规范是整治学风的根本对策;有的则认为学术规范是双刃剑;有的则认为那些学术规则不利于学术创新;也有的认为,整顿学风的关键不在严格学术规范和反对抄袭剽窃,而在于缺乏创新精神和兼容并包的精神。学术规范的灵魂是学术创新,有的用足球规则作比喻,认为遵守规则再好不进球总不行,不时犯规但进球多就是好球员;有的则认为越位进球总不可取,应该在遵守规则基础上多多进球,如此等等。实际上,学术规范的核心是倡导做真学问,真学问的精髓是创新,创新又必须有规矩,必须建立在前人和他人成果的基础上。当需要突破原有规范(范式、规矩)才能创新时,新的规范(范式、规矩)的出现就是创新的标志,因此科学、合理的学术规范不仅不会阻碍学术创新,而且能更好地促进创新。

所谓学术规范是指学术共同体根据学术发展规律参与制定的有利于学术积累和创新的各种准则和要求,是长期学术活动中的经验总结和概括。从上述定义可以看出四层含义:一是学术规范的目的或精髓是要求学术积累和学术创新;二是学术规范必须是学术共同体的产物;三是学术规范的表现形式是条文化的、简明扼要的各种要求、规则等;四是学术规范的研究对象是学术活动的全过程,即研究活动的产生、结果、评价等。

学术规范是学界制定的具有约束性的条款,如果违反学术规范,则应受到舆论的谴责、良心的审视,或受到相应的惩处。如果故意造假或侵权,那就不仅仅是学术规范的问题,而且是违法行为,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加以处理。[1] 李伯重.论学术与学术标准[EB/OL].(2005-04-12)[2005-05-12].http://www.acriticism.com.[2] 斯丹尼克.科研伦理入门:ORI介绍负责任研究行为[M].曹南燕,等,译.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5:35.[3] 南怀瑾.南怀瑾著作珍藏本·第一卷[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0:739—740.[4] 有的论者认为,学者与知识分子有区别,知识分子除具有专业知识外,还要具备“公共情怀”。[5] 陆勇强.规则不是天生的[N].深圳商报,2003-03-06.转引自:报刊文摘,2003-03-17(3).[6] 曹聪.默顿科学社会学研究的集大成——重读《科学社会学——理论与实证研究》[N].中华读书报,2004-04-14(15).

1.2 学术规范的内容

目前学界对学术规范的内容看法不一。有的认为学术规范只能对学术研究的形式进行规范;有的认为学术规范不能对学术自由、学术质疑(批判)、学术积累、学术创新、学术责任等进行规范;有的则持相反的观点,认为学术规范的核心恰恰是学术创新。复旦大学葛剑雄教授认为:“学术规范包含两方面的含义。一是学术研究中的具体规则,比如引文出处,对引用成果的说明,重要的文章应对学术史有所交待等等。如果你参加学术交流,就要遵守这一规则,就像遵守足球比赛的规则一样。这种具体的规则比较容易建立。另一方面是高层次的规范,包括学术制度和学风。学术制度包括的内容很多,如职称评定制度、各种评奖制度、课题申报制度、成果评审制度等等。如果[1]没有这种高层次的规范,具体的规范再好也没用。”俞吾金教授认为:“学术规范的灵魂是学术创新。换言之,只有把学术创新理解为[2]学术规范的本质内涵,这样的学术规范才值得我们加以肯定。”

实际上,从上述学术规范的含义来看,学术规范的内容相当广泛,它至少包括学术规范的概念定义、特点、作用等基本问题的研究,也包括对学术及学术研究本质内容的一些要求和研究成果形式上的要求。这些内容和形式的要求,可以用条文化的“规范”来概括表述。例如,学术研究必须要求独创性、批判性、质疑性,必须坚持学术自由、学术独立、学术平等、学术民主,必须强调求真致用、学术积累、学术创新,这些要求或重要的理念可以归纳成学术研究的基本规范。凡是在实践中证明是有利于学术健康发展的传统、惯例等,都可以概括成相关的规范,以便推广、执行。目前能概括出的其他规范还有:学术研究程序规范、学术研究方法规范、学术论著撰写规范、学术引文规范、学术论著署名与著作方式规范、学术评价规范、学术批评规范等。这些规范都是学术共同体在长期学术活动中总结出来的经验和办法,是学术规范的重要内容。因此,完整意义上的学术规范既包含对学术活动的人文关怀,又包括对学术活动的具体要求;既涉及学术制度和学术体制,亦关注学术具体运行机制;既注重学术研究本身的规范,又强调学术评价系统的科学合理;既要求严谨和求实,亦倡导创新。[1] 李向军.关于“学术研究规范”的思考——访葛剑雄[N].光明日报,1999-04-20(2).[2] 俞吾金.学术规范的灵魂是学术创新[N].中华读书报,2004-11-24(9).

1.3 学术规范的目的

上文讲述了学术规范的定义、内容,也涉及到学术规范的目的等一些问题。现归纳起来,学术规范主要有三大目的。1.3.1 开展学术交流

学术研究是一种探索未知、推进认识的艰苦活动。由于研究问题的复杂性和研究者自身条件、所处环境的局限性,每个研究者要有所作为,都必须借助于他人的研究成果。因此,学术的进步依赖于学者之间的广泛交流,交流越充分,学术发展越快,尤其在当前各门学科既不断整合又不断细化的情景下更是如此。然而,学术交流的前提条件是要有学术规范,即学术共同体认可的一套可靠的基本概念、基本范畴、论著的撰写要求等,否则就会“自说自话”,交流便无法进行。比如,目前有许多论文不遵守规范,题目大而空,没有他人研究情况的交代,不提供必要的文献注释,数据不考证,没有详细的论证,没有一定的研究方法,结论陈旧或无意义。这样的论文实际上不能称为论文,广大同行,尤其是国外同行弃之不阅读不引用,这就达不到交流的目的。据报道,近些年中国科技论文数量增长较快,但同行阅读及被引用次数较低。这从一个侧面反映出国内外的学术交流不大充分,究其原因,许多论文不规范无疑是其中一个主要原因。因此,提倡学术规范,可以促进学术交流。1.3.2 增进学术积累

学术研究需要长期的积累。对于学术群体而言,学术积累就是一步步接近客观真理的过程;对于学术个体来说,学术积累是指取得学术成果的必经阶段。大凡真正的学术研究,必须进行文献及材料积累、经验积累、知识积累,不能研究虚假或无意义的问题,不能炒冷饭,必须厚积薄发,做到“没有新意不要写文章”,“文章不写半句空”。其研究成果,不论大小巨细,不论从哪个方面,都要能为整个学术知识大厦添砖献瓦。有了学术积累的基础和条件,才有可能出现学术创新。然而,如果没有学术规范,那就不可能有学术积累。比如,研究中不遵守关于选题应选有意义的问题的规范,就不可能产生有价值的研究成果,也就没有了学术积累。下面的报道就是一例:

20世纪70年代,美国陆军提出了陶瓷发动机的概念,最初得到了极高的评价,因为用陶瓷材料来制作发动机,可以减少燃烧时向外传出的热量,从而把整个冷却系统去掉。1980年,美国人认为这个概念是完全不对的,德国科学家基于实验结果,也认为这个概念是彻头彻尾的错误。到了20世纪80年代中期,海外华人向中国透露,美国还在继续这一研究是为了误导日本人。

基于各种政治因素的考虑,国际上在重大科技决策方面进行误导是完全有可能的。但中国在知道了这个信息是误导的前提下,还是在20世纪80年代开展了这方面的研究。一些院士、教授拿到了很多科研经费,结果最后这些钱都扔掉了,对外宣布的科研成果是,用陶瓷发动机驱动的车从上海开到了北京。但并没有说明这辆车中途修了多少次,并没有说明用了多少油,更没有说明共花了多少天才从上海开到北京。这个项目最后评审的时候,请了某大学的一位教授去,那是[1]因为这位教授与项目的科研人员有师生关系,方便照顾。

同样低水平重复的研究也不能增进学术积累。比如,中国目前不少论著研究内容重复、结论雷同。据《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报道,有一篇关于经济管理方面的文章重复发表了16次之多,研究内容差不多的文章就更多。因此,提倡学术规范的一个主要目的是能进行有效的学术积累(参见第2章学术研究基本规范中有关学术积累的内容)。1.3.3 加强学术创新

所谓创新就是“有中生新”,即必须在原有的基础上有所发现、有所创造,强调对良好传统的守护、传承后的“新”,而创造的语境则是“无中生有”。创新与创造有相近的意思,人们经常互用,但两者同时并举时,则有不同的含义,创新可包含创造之意。从字义上看,“创”意为开始,开始做,如创造、创制、首创、开创、创立,这是创新、创造均有的含义。“新”意为刚有的,刚经验到的;初始的,没有用过的,与“旧”“老”相对,如新生、新鲜、新奇、新贵。如果说创新是指以现有的知识和物质,在特定的环境中,改进或创造新的事物(包括但不限于各种方法、元素、路径、环境等等),并能获得一定有益效果的行为的话,那么学术创新则是指在前人或他人研究基础上和现有研究资料和环境中,提出新观点、新学说、新数据、新材料、新证据、新方法,新思路、新方案,并在一定程度上获得验证和同行认可、促进学术增长的言行。学术创新可以分为基础性或原创性创新和应用性创新,两种创新按照重要程度又可分成不同层次的大大小小的创新。诸如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协同创新、应用创新、教学创新、移植创新;学科(体系)创新、学派创新、领域创新;学术观点创新、理论创新、研究方法创新等。然而,无论何种创新,都必须在前人或今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进行,必须有传承、有规矩、有新意、有拓展,都必须对“学术知识大厦”有贡献。如果说学术积累是量变的话,那么学术创新就是量变基础上的质变。如上所述,学术积累离不开学术规范,同理,学术创新亦如此。比如,近几年,中国科技界不少机构和个人有意无意地忽视了学术研究的最高境界是追求原创性创新的规范,过多关注应用性或改良性创新,从而导致近年来没有影响国际学术界的重大成果产生,中国自然科学一等奖几年空缺即是一个证明。人文社会科学界也有类似情况。盲目跟风,一味追逐热点,急功近利是突出现象,例如,2001年底,中国正式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一时间有关WTO的论著几千篇(部),但真正有新意或有创新的凤毛麟角。因此,建立和执行学术规范最根本的目的是学术创新(参见第2章学术研究基本规范中有关学术创新的内容)。[1] 马重芳.科学研究期待完善的管理机制[N].科学时报,2005-02-02(A4).

1.4 学术规范的作用

当今世界已进入信息社会或知识社会,中国按照国家信息化战略将于2020年左右全面进入信息社会。学术即知识的重要性日益突出,知识生产的人数、经费、成果以及出现的问题都越来越多,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但缺乏清晰、完善的学术规范是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因此,加强学术规范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具体说来,具有下列六大作用。1.4.1 有利于整治学术生态

目前在我国学术界,尽管不乏甘坐冷板凳真做学问的学者,但是学风不正乃至学术腐败已是不争的事实,如粗制滥造、急于求成、蓄意炒作、抄袭剽窃、东拼西凑、夸夸其谈、言之无物、违背事实、不求实证、缺乏评价准则、评奖评项目弄虚作假、以权谋私、管理体制落伍等等现象已屡见不鲜,学术生态严重恶化。从根本上看,这些现象都是违反学术规范的。因此,明晰学术规范,坚决地贯彻学术规范,对于防止学术失范、学术不端和学术腐败现象,对于整治学术生态具有重要作用。1.4.2 有利于培养学术新人

目前许多学术失范、不端和腐败现象,除有些是明知故犯外,是由相当一部分学者,尤其是青年学者和青年学生对什么是学术规范,什么是抄袭、剽窃、拼凑,怎样做学问,如何有原创,如何做注释、引文等所知不多或根本不知造成的。因此,将散见于各种书刊中,零碎且表述不一的大家公认的最重要最基本的一些规范(底线规范)的内容,以一种类似于“法”的条文形式和简明扼要、易于理解的文字系统表述出来,对于高等教育,尤其是研究生教育就显得至关重要。“有章”才能“可循”,先要有比较完善明确的、较为完整的规范,然后才好执行。本书作者于前些年在全国率先为全校文理科研究生开设《学术规范与知识积累、创新》的新课程,收到良好效果。普及学术规范知识对于加强青年学者和青年学生的基本学术训练和促其成才具有重要作用。1.4.3 有利于增强学术自主自律意识

衡量学术界是否成熟的一个重要标志是学术界是否有自主的意识、独立的品格。由于各种原因,长期以来中国学术界学术自主意识淡薄,缺乏独立性。20世纪50年代发生在苏联的“李森科事件”对中国学术界造成的危害就是一个明证。学术研究是一项复杂劳动,只有依靠学者本身来完成。建立学术规范的一个重要任务就是明确学术及学者的地位、责任和义务,设置必要的“门槛”,避免非学术因素的过多干扰。因此学术规范对增强学术界学术自主性、自律性具有重要作用(参见第2章学术研究基本规范中有关学术自由的内容)。1.4.4 有利于提高学术研究水平

近年来,无论是自然科学还是人文社会科学,中国发表的论著数量都有显著增长,如2003年中国科技人员被国际著名检索工具《科学引文索引》(SCI)、《工程索引》(EI)和《科学技术会议录索引》(ISTP)收录的论文共93352篇,比2002年增加15957篇,增长率为[1]20.6%。在快速增长的论著中不乏力作,如2005年2月出版的《中国植物志》,有312位科学家历时80余年、撰写5000多万字,这是继苏联在1934—1959年出版的25卷《苏联植物志》之后,世界上种类[2]最多、最完整的植物志。个别领域成果被引用量有所提高,据美国《科学观察》介绍,1999—2003年期间11个热门学科领域论文引用总量排序,中国科学院在化学和材料科学领域的排名升至全球第二。但从总体上看,我国的论著质量有待提高,研究成果被引用率与发达国家还有很大的差距,平均被引用率低于世界平均水平。据瑞士洛桑国际管理开发研究院统计,中国科技竞争力从1999年在47个国家中排列第25名,2003年下降到在51个国家中排列第32位。在1999—2003年的4年中,各学科被引用最多的前20篇论文中,无一篇出自中国科学家之手。在前100篇被引用的论文中,中国只有2篇。2005—2016年,中国在国际科研领域的影响力和地位有所提高。2017年2月27日,爱思唯尔(ELSEVIER)发布2016年中国高被引学者榜单,供收录1700余名最具世界影响力的中国学者。计算机科学、材料科学、化[3]学三个学科继续保持前三位置。又据中国科学院科技战略咨询研究院、文献情报中心的《2016研究前沿》报道,在所选的180个前沿中,整体上中国与美国仍有相当大的差距,但在个别前沿,中国也有出色

[4]表现。但从总体上看,科研质量的提高仍然是中国科研的重中之重。提倡学术规范,即要求厚积薄发,在高起点上精选课题,讲究研究方法、研究思路、研究材料等方面的创新,要求匿名专家评审,要求学术批评,要求拒绝庸品,多出精品。无疑,这些规范对提高中国学术研究的整体水平具有重要作用。1.4.5 有利于提高学术国际化水平

学术乃天下之公器,其成果应能与国际学者交流,得到国际学术界认可并能与其合理竞争。讲究学术规范,不仅要求论著格式、引文注释、署名方式、文摘、关键词等符合或大体符合国际标准或习惯,而且要求论著的内容具有国际水准。据报道,在一些国际学术会议上,中国某些学者提交的论文由于在内容和形式上不合规范而受到质疑。前些年,中国出版的学术图书,许多书后没有“索引”,对学术图书“走出去”产生不利影响。因此,高度重视学术规范是直接关系到中国学术在国际学术界的地位和影响力的大问题。1.4.6 有利于提高学术研究的效率

学术研究贵在厚积薄发、“十年磨一剑”,但这并不意味着“磨剑”的时间越长越好。学术积累有个适度问题,学术研究也有个效率问题。假如一项研究需要10年时间,那么就应该10年完成,而不应该借口提高效率用5年完成;假如一项研究需要10年左右时间,而你用了20年完成,那么就存在效率问题。当然,在实际研究中,真正的学术探索是很难准确预计多少年一定会出成果的,无法预计可能恰恰是研究的魅力所在。这里主要强调应将有限的时间、资源用在最关键的事情上,讲究资源、时间、精力等合理配置,在实事求是的基础上,力争多出和快出成果,同时应根据学术研究的规律,善于吸收他人的经验与教训,避免“撞车”,少走“弯路”,节省有限、宝贵的研究时间,这于公于私都有意义。讲究效率与急功近利、短期行为要严格区别开来,表面上都强调快,但前者是实事求是的快,而后者则是以损害长远利益为代价的快,那是要坚决反对的。

遵守学术规范,有利于提高研究效率。例如,引文规范规定了被引用文献作者、题名、出处等信息著录的方式、格式、符号等,如果作者、编者、出版者等都统一遵守,不仅可以便于读者阅读、查证,而且可以节省作者为应付各种不同引文格式而多花的时间。正如美国现代语言协会论著写作规范《MLA文体手册和学术出版指南》前言所指出的那样:“形成标准化使你不用为非本质的事物而焦虑,其结果[5]就是你可以把精力集中于真正对学术做出贡献的写作。”中国有的学者也主张学术论文不妨格式化,以便在研究内容上多下功夫。有的学者则担心这样会出现论文“麦当劳化”,或者文章的可读性下降。实际上,论文的格式化并不意味着研究内容的雷同;学术论文与非学术论文在形式上要求是不同的,学术论文要求内容的叙述简单明了,论点、论据和结论突出,采用格式化有方便之处;而非学术论文,如小说、散文等,则要求内容引人入胜,文字动人,讲究不同的形式、结构。

思考题

1.什么是学术?学术有哪些类型?

2.什么是学术规范?目前关于学术规范的定义有几种代表性观点?

3.学术自由、学术质疑能否规范?

4.为什么说学术规范的灵魂和本质是创新?

5.《规则不是天生的》一文中有关撑竿跳高规则不断完善的例子能说明规范与创新的关系吗?

6.默顿有关学术规范的论述有何意义?

7.学术规范能规范什么?不能规范什么?[1] 叶莎莎.中国科技论文总量稳居世界第5[N].中国教育报,2004-12-08(1).[2] 王静.80年心血凝聚 人类共享资源——写在《中国植物志》出版完成之际[N].科学时报,2005-02-03(1).[3] 爱思唯尔(ELSEVIER).2016年中国高被引学者榜单发布[EB/OL].[2017-03-01].http://news.sciencenet.cn/htmlnews/2017/2/369029.shtm.[4] 中国科学院科技战略咨询研究院,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Clarivate Analytics.中国科研实力何时赶超美国?中美科研实力大比拼![EB/OL].[2017-03-01].http://mt.sohu.com/it/p/127370543_505837.[5] 约瑟夫·吉鲍尔迪.MLA文体手册和学术出版指南[M].沈弘,何姝,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343.

第2章 学术研究基本规范

学术研究基本规范是指所有学科的研究都必须遵守的一些公认的主要准则和要求。这些准则和要求是从长期的学术活动的经验和教训中总结出来的,既吸收了西方学者有关科学规范的内容,也包含了对学术研究有着至关重要影响力的基本理念和原则。为了便于理解和掌握,在此将这些理念和原则都纳入基本规范中。这些准则包括学术自由(学术独立、学术批判)、学术积累、学术创新、学术平等、学术合作、学术求真、学术致用、学术道德等。其中有的准则已耳熟能详,有的曾被淡化,有的则不很明晰。贯彻这些准则有助于保证学者进行真正的学术研究,有助于营造良好的学术生态和促进学术的健康发展。

2.1 学术自由

学术研究最重要的就是要具有自由的意志、独立的精神和批判意识。陈寅恪认为:“士之读书治学,盖将以脱心志于俗谛之桎梏,真[1]理因得以发扬。”没有自由思想,没有独立精神,没有实事求是作风,就不能发现真理、发扬真理,也谈不上真正的学术研究和学术创新。学说观点的对错是可以商量的,但学术研究中的独立精神和自由思想及批判意识是断不可缺少的。它是学术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也是每一个学者应该坚持的基本研究规范。长期以来“大一统”、过左、过右思潮的影响使得学术自由这一基本观念在中国学术界并未明确和深深扎根,只是近几年才得以彰显。但是如何才能真正地理解和贯彻这一基本规范,还有待于长期、艰巨的努力。2.1.1 学术自由概念的含义

学术自由思想的起源最早可追溯到古希腊哲学家的教育思想和活动。苏格拉底早在2500年前就明确主张学者必须有权利探索一个论点到它可能引向的任何地方。柏拉图在其于公元前387年创办的阿加德米学园、亚里斯多德在其于公元前335年创办的吕克昂学园中,也提倡过自由研究和自由讨论。古希腊的许多哲学家都主张自由探索的精神,认为追求真理是人的天职。苏格拉底更是因坚持真理而获罪,最终被处以极刑。中世纪以后,学术自由的理念得到了学者的进一步的认同,并随着大学自治运动的发展,逐渐被提倡为一种学术的法则。1670年,法国著名哲学家斯宾洛莎提出“探讨的自由”(libertas philosophandi)。他认为,根据最高的自然法则,人为其思想的主人。他的这一主张在启蒙运动中被广泛接受。德国是最先将“学术自由”写入宪法的国度。德国著名教育家威廉·冯·洪堡于1810年创办柏林大学时提出了学术自由的原则,即大学在政府或教会许可的范围内有教学、研究和学习的自由,大学的教师和学生在探求真理的过程中可以自主解决学术上的事情,而不受学术范围以外的政治、宗教等社会因素的干扰。当时的普鲁士王国接受了洪堡的思想,在法兰克福保罗教堂宪法草案的第152条明确规定:“学术及其教学是自由的。”如今,德国国家基本法同样明确了学术自由。基本法第5条第3项规定:“艺术与学术、研究与教学均是自由的。教学自由不得免除对宪法的忠诚。”2012年,为了预防国家操纵科研,德国联邦政府又立《学术自由法》,强化大部分公共科研系统的自治权。这种精神认为,研究者[2]应该可以决定他们研究的内容,且研究结果不受操纵。

美国在19世纪中叶前后,将德国的学术自由的观念引入美国大学。1895年,约翰·穆勒就在其《论自由》(On Liberty)一书中,专门讨论了言论自由和思想自由与知识进步之间的关系。他认为,知识的探究活动,必须在一个自由自在的、不受外界干扰与强制的环境中进行,否则,在思想、言论都受到禁锢环境中的所谓学术是不能达到真理的高度的,更不会有真正的创造。在中国,传播学术自由思想的主将当推先贤哲人蔡元培,他于20世纪二三十年代在北京大学实行“循思想自由原则,取兼容并包主义”,后被概括成“兼容并包”原则,至今还被学人们大书特书。随着时代的发展,学术自由的概念不断深化和发展。到了近现代,学术自由成为学者们在探索真理的过程中所追求或遵循的原则。目前对学术自由的涵义阐释多样,《简明不列颠百科全书》把它解释为:指教师和学生不受法律、学校各种规定的限制或公众压力的不合理干扰而进行讲课、学习、探求知识及研究的自由。英国的《大英百科全书》将其定义为:“教师的教学与学生的学习,有免受不合理干扰和限制的权利。包括讲学自由、出版自由及信仰自由”。著名学者迈克尔·博兰尼对于学术自由的定义是:“从事学术工作的人有选择自己研究问题的权利,在研究的过程中不受外界的[3]干扰与控制,并同时根据自己的意见教授自己研究的课题。”

但无论怎样解释,以下的理解是共同的,即学术自由指人们在学术的问题上可以自由思想、自由研究、自由讨论、自由发表、自由争鸣。这种自由既为着学术的发展,也源于学术的发展;既为着知识,又源于知识。这种自由就是并将继续是使创新与创造活动成为可能的指导性中心价值与首要条件。学术自由对于学术活动之重要,已经得到广大学者的认同。学术自由与学术规范并不对立,而可相统一,因为二者的目的,即促进学术创新、追求真理的目的是一致的、相通的。2.1.2 坚持学术自由的必要性(1)学术自由是学术繁荣的客观需要

伟大的思想无不来源于自由的探索。我国古汉语中就有“君子和而不同”的说法。德国著名教育家洪堡认为,高级知识系统一个突出特点,是它们认为科学和学术是要处理永无止境的任务:这意味着一种永不停止的探索。在中国历史上,春秋战国时期的“百家争鸣”,曾带来了中华民族学术文化的空前繁荣。而长期的“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给中国知识分子带来了极大的压抑和创造力的摧残。清朝的“文字狱”使得知识分子只敢埋头于考据,而五四时期我国人文社会科学的繁荣是得益于“兼容并包”的学术自由的提倡。从1898年建校到辛亥革命后的一段时间,北大的发展状况并不乐观,学术气氛沉闷,学术水平很低,而且封建腐朽思想蔓延。1917年蔡元培来到北大后,推动北大进行了一系列重要变革,领导这所大学实现了一个伟大的跨越发展。他借鉴德国的洪堡思想和世界各国大学的办学经验,主张“学术自由”和“兼容并包”,这在当时旧思想占统治地位的情况下具有重要的进步意义。特别是在用人体制上,蔡元培上任之初就辞掉很多没有学术才能的人,并在很短的时间内把李大钊请来任图书馆馆长,陈独秀任文科学长,理科学长夏元瑮是中国第一个懂得相对论物理学的人,还有著名科学家李四光等人。陈独秀等人在当时是呐喊“民主”、“科学”最响的人。从办学理念到管理体制再到用人机制上的跨越,不仅推动了学校的改造,也推动了整个社会的改造与进步,使北大成为当时我国新文化运动的中心、五四运动的策源地和最早在中国传播马克思主义的基地。

林毓生认为学术自由有助于学术成果产出,因为在学术自由的环境中,学者们可以将自己的兴趣、想法、直觉(灵感)与别人的想法进行自动、自发的调节,这是一个无需外在权威介入的过程,学者们[4]彼此交流、协调、合作、相互刺激。这必将促进学术的繁荣。

如前文所述,学术自由的意义在于学者们可以更好地探索真理。自由的学术空气能激发学者追求真理的灵感与勇气,使他们更主动地承担为社会服务的责任。如果没有这样的空气,大学的生命就会枯萎。学术自由开阔了学者的视野,增强了学者的判断能力和责任感,并且它能为国家和社会保存一支校正力量,去校正那些在政治和社会上形成了但未必正确的东西,将社会引向相对健康的方向。学术自由和国家的利益实际上是一致的,因为学术自由能促进科学的繁荣,而繁荣的科学正是国家的根本利益之所在。(2)学术自由是学者的学术追求和独立人格的体现

学术在本质上是独立而自由的。哲学家贺麟在《文化与人生》一书中写道:“不能独立而自由的学术,根本不能算是学术。”“假如一种学术,只是政治的工具,文明的粉饰,或者为经济所左右,完全为被动的产物,那么这一种学术,就不是真正的学术。因为真正的学术是人类理智和自由精神最高的表现。它是主动的,不是被动的,它是独立的,不是依赖的。”同时他进一步强调,“学术失掉了独立自由[5]就等于学术丧失了它的本质和它伟大的神圣使命”。

学者的使命和社会的责任道义相连。学者的职责是优先地、充分地发展他本身的社会才能、敏感性和传授技能,肩负起特定社会所赋予的时代使命。每个学者都要有自己独立的人格。蔡元培当年就曾告诫青年学生:不要将读书当成升官发财之阶梯。著名物理学家吴大猷认为,在科学发展史中,各种基本性的原理发现发明,没有一项是出自有实用目标的研究的。在人文社会科学中,凯尔森的《纯粹法学》、哈特的《法律的概念》、德沃金的《法律的帝国》、哈贝马斯的《事实与规范》等都是学者坚持学术自由而成功的范例。陶渊明不愿为五斗米折腰,毅然决然退隐田园成就了其不甘为世俗功利而扭曲的超凡诗性风骨。

对学者来说,研究的对象是客观事物(包括人类社会及其精神世界),是学术,是科学,目的是成就学问,发现真理。他必须保持一种为学术而学术、为学问而学问、为科学而科学、为真理而真理的坚定信念。研究不以功名利禄、升官发财为目的,而以求学发现真理为己任。亚里士多德认为,为求知而从事学术,并无任何实用目的。若是为功名利禄而学术,必不能成就学术,至少不是真学术。古人云“正其义不谋其功,明其道不谋其利”,这“道”与“义”便是学者的目标,“功”与“利”只是副产品。若是本末倒置,便是缘木求鱼,必不能“正其义”、“明其道”。

学术应与错误的政治和权力相分离,才能保持学术研究的独立性。学术研究只有从客观公允的立场出发,才可能得出一个科学结论。正如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所写的那样:“我的见解,不管人们对它怎样评价,不管它多么不合乎统治阶级的自私的偏见,都是多年诚实探索的结果。但是在科学的入口处,正像在地狱的入口处一样,必须提出这样的要求:‘这里必须根绝一切犹豫,这里[6]任何怯懦都无济于事’。”如果让错误的政治来干涉学术,或者说受错误政治干涉后而从事学术研究,只能导向错误的结果。这种研究没有益,且有害。20世纪30年代发生的苏联“李森科与遗传学研究”案例就是一件受错误的政治干涉后学术研究面目全非的典型案例。

李森科1898年9月29日生于乌克兰,1925年毕业于基辅农学院,随后受聘到育种站工作。他的父亲老李森科把在雪地里过冬的乌克兰冬小麦种子在春天播种,结果获得了好收成。在此基础上,李森科提出了所谓“春化作用”的概念。在当时的乌克兰,霜冻造成过冬作物的大幅度减产,也由其他复杂的人为因素而造成严重缺粮。正当苏联共产党和政府为此感到忧虑时,李森科提出的“春化作用”似乎给战胜大灾和解决缺粮问题提供了一个解决办法。乌克兰农业部和苏联农业部立即决定在敖德萨植物育种遗传研究所创立专门研究春化作用的机构,由李森科负责。

1931年8月3日,苏联政府曾要求瓦维洛夫在四年内用温室育成为不同地区所需要的谷物品种,并且要求这种品种具有高产、均匀、不倒伏、抗寒、抗旱、抗病虫害、烘烤性能好等优良性质。瓦维洛夫本着科学家应有的实事求是态度,对这样不切实际的要求提出了质疑,而李森科却接下了这个任务。李森科的“春化作用”理论就成为他要价的资本。他被政府重用,当上了农业科学院的院士和植物育种遗传研究所的所长。他把自己搞出来的理论称作“米丘林遗传学”,以此与西方的基因理论抗衡。他宣布孟德尔—摩尔根主义是烦琐哲学,“遗传物质”学说是不可知论,而米丘林学说是科学的生物学基础。当他的“春化作用”在农业实践中连遭败绩并受到遗传学家的批评时,他把阶级斗争引了进来,声称是阶级敌人的破坏,要打退阶级敌人的进攻。当学术中的不同观点及其争论被纳入政治斗争的轨道后,一切都非理性化了。凡与李森科观点对立的人均被冠以种种罪名,或是被离职,或是被流放。苏联科学院主席团扩大会议做出决议,撤消细胞遗传学等有关实验室,因为它们是摩尔根主义的“温床”;高教部部长号召全国大学要迅速、彻底地消灭反动的摩尔根主义和它的媒介物;医学科学院也大步紧跟;某些政府部门还发布了许多带有威胁性的命令,如关闭实验室、开除工作人员、销毁教科书和专业文献、消灭果蝇等等。全苏列宁农业科学院院长莫拉洛夫因没有无条件地支持李森科而遭被捕。这一显赫的职位自然地落入了李森科之手。在强大的政治势力下,他的对手(与他观点相左的)瓦维洛夫也不可能逃脱厄运。瓦维洛夫,这位在国际遗传学界备受尊重的院士1940年在西乌克兰考察工作的途中被捕了,被称为“资产阶级伪科学家”、“科学上的反动派”。最高法院军事委员会宣判他有罪。1943年,根据苏共中央委员会的决议,瓦维洛夫在萨拉托夫被枪毙。

20世纪30年代以后的苏联遗传学始终笼罩在意识形态的阴影中。二战一度使斗争得到平息,可战后李森科又卷土重来,而且变本加厉。当科学院与李森科意见相左时,赫鲁晓夫指责科学院干预政治,甚至打算取消科学院。这一状况直到1964年赫鲁晓夫的下台而告结束。1965年2月,李森科被解除了苏联科学院遗传研究所所长职务,他维持了多年的“科学”生命此时才算了结。但按照苏联法律的规定,李森科依然有三个院士(苏联科学院、全苏列宁农业科学院和乌克兰科学院)的头衔,享有社会主义劳动英雄的称号和九次列宁勋章获得者的荣誉,终身享受着这些头衔、称号和荣誉所给予的一切特权。1976年11月20日,李森科结束了实为可悲的一生。

在近30年的时间里,李森科的“新生物学”对遗传机制的阐明没有丝毫进展,关于遗传性的定义不知重复了多少次,还通过学校教育等途径灌输给许多学子后人,并迫使人们理解它,但却没有给人们提供任何新知识。李森科每提出一个新建议,就总会有那么一些人习惯于趋炎附势。李森科周围的一伙人与其说是学派,不如说是政治上和组织上的宗派或帮派。他们掌握了领导权,控制了舆论。一般公众既不知道现代遗传学的卓越成就,也不清楚李森科主义给苏联科学和农业等方面所造成的危害。受苏联的影响,当时社会主义阵营的国家不论在建设模式还是在社会思潮方面也照抄照搬了苏联的经验和做法,在科学问题争论上也打上了意识形态的烙印。李森科凭借政治力量的支持,拉起“米丘林学说”的大旗,打着“反对资产阶级科学的旗号”招摇过市,在当时所谓社会主义阵营风行一时,给这些国家的生物学、农学、林学和自然科学的其他领域以及社会风气造成了极大的危害。

当时的中国也在全国范围开展了批判基因学说的运动,科学真理成为错误政治干预的牺牲品。科学研究难以保持自由独立,科学家的人格和良知为强权所践踏。中华人民共和国刚成立不久,李森科的《论生物学现状》一文就在中国大量印行,成为大学生物系和农业院校的必读典籍。1952年,中国开展知识分子思想改造运动,遗传学家们都受到了批判。1952年6月29日,《人民日报》发表了题为《为坚持生物科学的米丘林方向而斗争》的文章,认为“米丘林生物科学是自觉而彻底地将马克思列宁主义应用于生物科学的伟大成就”,是[7]“生物科学的根本变革”。著名生物学家、复旦大学教授谈家桢也违心地为自己坚持摩尔根的学说而作了检讨,写了《批判我对米丘林生物科学的错误看法》的文章。于是,遗传学课程在各大学基本被取消,真正的遗传学研究被停顿。遗传学家们虽然一般仍留在原单位,但全部被改行从事其他方面的教学或研究工作。即使到了1955年,李森科在苏联已遭到批评,而在中国仍然对之视若神明。中国科学院植物研究所研究员胡先骕在这一年出版的《植物分类学简编》一书中,因对李森科“创造性达尔文主义”的一些观点提出异议,导致该书被全部销毁。1955年10月底在北京召开的纪念米丘林诞生100周年大会上,胡先骕还受到了批判。

然而正是在这段时间里,生物学研究在苏联阵营以外出现了突飞猛进的发展:遗传物质的确立,DNA双螺旋结构的发现,三联体密码的揭示,中心法则、操纵子学说被提出等等。遗传学研究中分子遗传学得到建立和迅速发展,遗传学理论随着科学实验的发展大踏步前进了,基因学说逐渐被大多数遗传学家所接受。

科学有其自身的发展规律。只有坚持学术自由,才能促进科学研究的顺利发展。作为曾亲身经历过这段历程的于光远先生,在我国著名植物学家胡先骕先生遭批判时当面肯定了他。事隔50年后,他在接受《科学时报》记者采访时谈到李森科主义在苏联能得以成长,又得以在中国和其他一些社会主义国家大行其道的原因时认为这种原因就在于“错误的政治干涉了学术。而且这种错误的干涉,还有错误的‘理论’为根据,那就是把科学作为一种意识形态来看待,说什么科学有阶级性。其实不但自然科学没有阶级性,就是社会科学也没有阶级性。说科学有阶级性,本身就是违背马克思主义科学的。李森科之所以得势,就是苏联有掌握国家大权的人的大力支持。而这些人就没有真正把马克思主义当作科学,用不科学的自己的意识形态强迫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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