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梦寄空山——唐诗背后的豪情与隐逸(txt+pdf+epub+mobi电子书下载)


发布时间:2020-05-16 03:2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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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远慕

出版社:上海市华文创意写作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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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梦寄空山——唐诗背后的豪情与隐逸

好梦寄空山——唐诗背后的豪情与隐逸试读:

作品简介

请略微停一下脚步,回首张望下唐朝诗人们的世界吧。你会感到一股暖流跋涉过人世千年的沧桑,抵达你心中最柔软的地方。汩汩流动的暖流,洗涤着你疲惫的容颜。那儿有一个声音传来,寻声而去,你会发现一处真正的桃花源。

在唐诗鉴赏美文集《笑看云起共潮生》中,作家远慕倾力梳理了唐诗中红玉髓一般的精华,进行了优美而细腻的赏析。在他笔下,唐诗背后的青史与赤心、侠骨与柔情、豪情与隐逸,都浪漫纯真,唯美多情。翻开这本书,唤回诗如雨下的唐朝,寻回那一处藏在中国人心底最敏感的风景。

卷五 寄梦天涯醉铮鸣

豪情万丈是男儿

——杨炯·《从军行》烽火照西京,心中自不平。牙璋辞凤阙,铁骑绕龙城。雪暗凋旗画,风多杂鼓声。宁为百夫长,胜作一书生。——杨炯《从军行》

在唐朝诗人们的血液中,有一种桀骜不驯的情愫始终奔流着。这是一种和边关塞北的旷远苍凉、衔枚行军的迅疾凌厉息息相关的独特豪迈。每当远在天涯尽头的战鼓轰鸣时,潜藏在诗人血液中的豪迈便跨越时空、生死,仿佛受到神力召唤似的瞬间沸腾,与万马相齐喑。生命的韵律和渴望与天地日月一同撼动,男儿纵马疆场的万丈豪情,与历史的尘埃一起飞扬。

能在大范围内激发这样的情愫,和唐朝独特的历史环境是分不开关系的。唐初年,帝国军队所向披靡。于内,破瓦岗定四海,于外,逐突厥灭高丽。战场上屡战屡胜,鲜有败绩。异族不敢入侵,疆土无比辽阔。贞观十七年,已经进入暮年的唐太宗,命阎立本在凌烟阁为二十四功臣画像。而在这二十四个功勋盖世的臣子里,有十五人是纵横沙场的武将。

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开拓了当时唐人的眼界、胸襟。驰骋马背,扬鞭四海,金戈铁马,气吞万里如虎的生活,成了不少热血男儿的殷切向往。杨炯的《从军行》,就颇能代表这种时代愿望。“烽火照西京”,杨炯可谓惜字如金。这五个字中,仅用一个动词“照”字连接“烽火、西京”两个意象,就勾勒出一个画面壮阔的军事图景。即使是在冷兵器时代,军情谍报对战局的影响也是毋庸置疑的。但是,因通讯工具的简陋,往往士兵快马加鞭依旧传递不及。于是烽火报军情应运而生。烽火的使用,讲究地理、气象、时机,是一种把战争放置在天地之间,借天地之力断人间纷争的战争艺术,体现着古人对战争哲学的理解深度。所以,“烽火”一词,是战争的最佳代名词,远胜连篇累牍的描述战争场景。

当战争爆发后,人们的选择大致会有两种,一是躲避战火,远离前线,寄希望于正浴血奋战的将士们。二来挺身而出,手擒长枪,期图斩敌人于马下。杨炯的选择是后者,“心中自不平”,诗人听到战鼓轰鸣,热血早已沸腾,是无法按捺住自己的性情的。

南朝范晔曾在《后汉书·班超传》里记载,“超家贫,常为官佣书以供养。久劳苦。”尝辍业投笔叹曰:“大丈夫无他志略,犹当效傅介子、张骞立功西域,以取封侯。安能久事笔研间乎?”

班超尚可在太平无事时投笔从戎,何况诗人身处“烽火照西京”的危机时刻?

激情澎湃的杨炯随即展开了美妙的联想。“牙璋辞凤阙”是写远征的军队、军威。牙璋,本是一种兵器,后来演变成为帝王调遣军队的符信。重大军情、人事更迭,皆需凸凹两块牙璋相符后,才能执行。这里,杨炯用牙璋代指军队,凤阙代指皇城。这句诗整饬的对仗,也暗示了远征的军队军威齐整。随后,诗人想象部队千里奔袭,星月兼程,弹指一挥间,竟然就“铁骑绕龙城。”了。

诗歌行文至此,人们仿佛听到了万马齐喑;看到了冲车云梯前赴后继。杨炯若是荡开笔墨,细细描绘响彻塞外夜空的刀剑争鸣之声,或是工笔刻画敌方尸首漫山遍野,血流成河,以映衬我方军威浩荡,也是顺水推舟,情理之中的事。

不过,被誉为“初唐四杰”之一的杨炯,显然更善于别出机杼,使诗文跌宕起伏。“雪暗凋旗画,风多杂鼓声。”这几乎是完全避开战争实况的写法,从战争的环境,以及战争中的代表物入手,杨炯着实辟开了一道属于自己的幽径。

塞北的天气变幻莫测,不一会,就大雪飞舞,天昏地暗。青天白日里,仿佛日近黄昏,军旗上的图腾都无法看清,而三军将士,就是在这样的环境下和敌人搏命厮杀,浴血奋战。狂风呼号,充塞天宇,人们连站立都很困难,更何况身披铠甲,手拿兵刃?正在这个时候,雄壮、急促、紧密的鼓点,穿过风的帷帐响彻耳边。给疲惫的人们再次注满了无穷的力量……

这样的画面,震撼、决然、一往无前。

这样的幻想,激越、豪迈、气壮河山。

这样的诗文,刚健、轩昂、整肃雄浑。

若是这些全由一人引出,那么,当这个人拍案而起,发出“宁为百夫长,胜作一书生”的声音时。我们是可以相信他的真情的。

行至塞上始散心

——王维·《使至塞上》单车欲问边,属国过居延。征蓬出汉塞,归雁入胡天。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萧关逢候骑,都护在燕然。——王维《使至塞上》

中国古代长城以北的辽阔疆域,是游牧民族的天堂。骑在马背上的众多少数民族,赶着如同星云般密布的羊群,唱着嘹亮清扬的动人牧歌,逐水而栖,傍日而作。在马蹄能够到达的所有远方,用自己所独有的怡然自乐统治着塞外的广袤空间。

也正是因为这种独特、漂泊的民族特性,塞外民族的政权,一直不具备中原政权的稳固性和建设性。而对草甸、土地等生存资料的饥渴,游牧民族的军队,经常挥师南下。加之游牧铁骑多是膘肥马壮,来去如风。他们发动的掠夺性战争危害极大。纵观中国整个封建时期,中土农耕军队和塞外游牧军队的交锋,也是胜少负多。在这种情况下,开元二十五年,河西节度副使崔希逸大胜吐蕃一事,就更值得庆贺了。

这就是王维写《使至塞上》的大背景。“单车欲问边”,指的是唐玄宗命王维任监察御史出使边塞,慰问边疆将士一事。“属国过居延”,写的是诗人的行程。属国,一种说法是少数民族政权附属汉族朝廷,但是保留国号的附属国。二是指一种和少数民族息息相关的官职。不管取哪种解释,在这里,王维都是用来代指自己的身份的。

不过王维似乎并不快乐。“征蓬出汉塞,归雁入胡天。”这两句诗,已经是近乎自怜自叹了。征蓬和胡雁,一正一反,都是诗人自比。但这两个比喻落差非常大。古人写蓬,多是取意凄苦。“转蓬去其根,流飘从风移。芒芒四海涂,悠悠焉可弥?”(何晏《言志》)这是感叹人生无根,随风而去。“嗟余听鼓应官去,走马兰台类转蓬。”(李商隐《无题》),这是感叹生活飘零,四处奔波……

本是朝廷命官,却拿“转蓬离本根,飘飖随长风”的征蓬做比。整句诗中,浓厚的伤感情调挥之不去,楞是把胡雁初回的春天,染色成了抑郁肃杀的秋天。这是为何?

王维并非一个为赋新词强说愁的三流文人。也并非一个随时可以“触景伤情”感叹人生的无聊墨客。他的悲伤,或许从开篇一句中的“单车”一词上,可以找出一丝痕迹。

古代犒赏三军,是提升军队士气的盛事。钱财、米粮,各归其位,来不得半点马虎,有一套与之相符的礼节、仪式。而朝廷竟让王维“单车”前往,不仅摆明了朝廷对戍边将士的不重视,更近乎一种怠慢了。敏感的诗人,似乎由这件事情上想起了更多。王维在仕途上的恩公,丞相张九龄早在去年被撤职。而口蜜腹剑的李林甫掌握了朝政。整个唐朝的天空,已经开始聚集乌云,暗无天日了。

当时的王维,正想在仕途上大展宏图。扶危济困,还是王维认定的职责。眼看国道中落,奸人当道,王维的郁郁之气,恰是由此而来。

至于第三联,那是千古佳句。王国维曾称之为“千古壮观”。诗人把自己的悲凉之感,融入到自己擅长的誊模画面之中,是天衣无缝的。“大漠孤烟直”,塞外的沙漠是一个奇观,不管是春夏,还是秋冬,浩瀚的沙漠无论怎么变化,在人眼里看来,都是小之又小,似乎没有变化。形容沙漠,一个“大”字已得其精髓。这时再写烟时,沙漠成了画中的布景、底色。苍凉的基调已经定好音了。孤烟大约是指唐朝边界燃放的平安烟。据《六典》记载:“唐镇戍烽候所至,大率相去三十里,每日初夜,放烟一炬,谓之平安火。”孤烟,连天接地,远远看去,仿佛不是人间物,让人啧啧称奇。

以沙漠做底色,是没有层峦叠嶂的树林的,这个背景已是足够空旷。也只有在这种空旷的背景下,自然界的景物才会更为惹人注目。黄河是长的,落日是圆的。本是很平常的描绘。可是若是闭眼一想,昏黄的落日映在河里,河水粼粼而动自插天际,岸边的沙漠也变成了一片金黄,天地在视野中无尽蔓延着,或许还能听到悠扬而至的阵阵驼铃声……

可是不得不说,第三联的出色,对于整个诗文来说,是过于突兀的。这句诗对颔联的承接,更多的是从地理环境、视野范围上进行的。而对颔联中体现出来的落寞和激愤,却是转化成整个塞外风光对自己的压迫感。甚至这种压迫感也并不明显,更像一种对塞上风光单纯的把玩、欣赏,一种把心情付与塞上美景的意气之作。哪怕它美妙无比。

所以,当诗歌跋涉至第三联的精彩后。至于王维是否在最后一句只是略微交代了一下由于首将在燕然前线,诗人无法犒赏的无关痛痒的结局,就已经毫不重要了。

美若塞上雪梨花

——岑参·《白雪歌送武判官归京》北风卷地白草折,胡天八月即飞雪。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散入珠帘湿罗幕,狐裘不暖锦衾薄。将军角弓不得控,都护铁衣冷难着。瀚海阑干百丈冰,愁云惨淡万里凝。中军置酒饮归客,胡琴琵琶与羌笛。纷纷暮雪下辕门,风掣红旗冻不翻。轮台东门送君去,去时雪满天山路。山回路转不见君,雪上空留马行处。——岑参《白雪歌送武判官归京》

在唐朝诗人中,靠写军旅题材扬名的诗人为数不多。诗歌源于生活,优秀的边塞诗歌尤其如此。若只是一味的靠想象作诗,比如李昂、崔国辅等人,诗作未免流于轻浮。若是仅仅游历边疆,或是只是短时间身处边境,比如陈子昂、崔颢等人,那也不过是浮光绿影的勾勒,还未触及本质。对于岑参来说,这些问题都不存在,因为岑参曾于天宝八年和天宝十三年两次出塞为官。前后在边塞生活的六年。恰是这宝贵的六年时间,让岑参成了中国有史以来最杰出的边塞诗人。

岑参在出任塞北之前,可谓命运多舛。诗人早年丧父,家境贫困。学成出关后,又屡屡碰壁。直到三十岁的时候,才勉强考取了一个进士。做了个小的不能再小的官职:兵曹。但是,也正因为这个官职,才让岑参有了第一次出塞的机会。这对于胸怀“功名只向马上取,真是英雄一丈夫”的岑参来说,其实是山逢绝路又一村的快事。他在《初过陇山途中呈宇文判官》里这样写到:“侧身佐戎幕,敛任事边陲。自随定远侯,亦着短后衣。近来能走马,不弱幽并儿。”颇有些志得圆满的味道了。天宝十三年,当诗人以安西北庭节度使判官身份再次出塞时,就留下了这篇令人称奇的妙文。

诗歌是被狂风吹来的。这股劲风没有“吹面不含杨柳风”的温柔,也非“暖风熏得游人醉”的颓靡,是一股就连“大风起兮云飞扬”的气势也无法抗衡的塞外北风。在岑参的笔下,这风已经具备物态,冲、刺、扫、卷皆不在话下。“白草”是我国西北地区的一种野草。据《汉书·西域传》里描述,这种草经霜、冻后草质变脆,风大则断。但是不管怎么说,树大招风,因而经常被吹断。而小草贴地生长,就是再怎么变的硬脆,风不大的话,还是万万折不断的。用草写风,可见诗人的观察细微。

随风而来的,是暴雪。“胡天八月即飞雪”这句诗里包含这诗人对大自然的惊叹。岑参家在荆州江陵,是温暖的南方,大雪本就少见,后来游历关中,所见到的大雪也绝不会有在胡地见到的雪更大,而且下雪是在冬季,又怎会八月天见飞雪呢?在中土,雪是优雅的。或者“故穿庭树作飞花”,或者“白天碎碎堕琼芳”,娇羞百态,任人玩赏。而在这里,是布满整个天际的“飞雪”,是被强劲的北风席卷着,颠簸着,横着飞来的大雪!岑参的感叹,是有足够的理由的。

杜甫曾评价“岑参兄弟多好奇”,沈德潜也说:“参诗能作奇语。”这样的评价是中肯的。岑参善观奇物,善用奇语,善作奇文。诗人之所以能成为诗人,很大程度上是因为诗人在观察世界的时候,有着特殊的角度,能见人之所不见,想人之所不想。边塞在岑参的眼中,犹如与诗人两情相悦的情人,太多的美好只向诗人展示。就连别人躲之不及的“轮台九月风夜吼,一川碎石大如斗,随风满地石乱走”的灾难场景,在他的眼里也别有风采。

诗人眼前的这场雪,也是如此。

雪迹一但出现在岑参的笔下,就和这篇诗文不离不弃了。“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用南国温暖的花景,来比这苦寒之地的大雪,原本温暖是寒冷的反义,花开的恬静和暴雪的肆虐也没什么联系。但是诗人仿佛神台点兵一样,把这两个意向牵在了一起。初读来感到惊诧,但细细品来,又感觉非常贴切,无物可出其左。再咀嚼片刻,会发现这句乃是真正的性情之笔、神来之笔、回春之笔。确实不可多得。

岑参得此佳句,自然不会轻易放过,于是追随着雪花的足迹,来到了军营内。“散入珠帘湿罗幕”,这句诗里,是藏有“散入芦花皆不见”的俏皮的。因为有人烟,帐内温度自然足以融化雪花,不过也仅仅是刚巧融化雪花的温度罢了。“狐裘不暖锦衾薄”读起来令人直打寒战。狐裘、锦裘尚不保暖,那么金属质地的兵器拉不开,铠甲裹难眠,就是毋庸置疑的事了。

不过这毕竟是一首送别诗,离别前的饯别宴是少不了的。“瀚海阑干百丈冰,愁云惨淡万里凝。”是从单纯的景色描写转入到人事情长的必要铺垫。像是诗人正在思索交接事宜,无意中在宴会开始前抬头看了下天,于是随口拈来,很是自然。瀚海是沙漠,为塞北特殊的地理景观。连浩瀚无边的沙漠和万里飘移的白云都冻住了,这样的场景端的是壮阔非常,气势磅礴。而在这种场景下送别,也只会是忧而不伤。“中军置酒饮归客”以下八句,岑参采用的是移步移景的转换视角。先是酒宴之上,胡琴、琵琶、羌笛都是胡人乐器,代指音乐。而三个乐器名连用,则写出军中饮宴上别具塞北风情的欢闹。

饮宴结束,岑参和武判官终需一别。送武判官出军营大门时,突然发现虽然外面朔风凌烈,可是军营门口的红旗却一动不动。定睛细看,原来红旗已经被冻住了!风的动衬托旗的静,是用静止来刻画流动;雪的白对上旗的红,是用冷色调衬托暖色调。是非常具有视觉冲击力的。这里岑参写塞上的寒冷,却没有直接写寒物寒气。只用画面铺陈,乃高笔也。

诗人送到轮台东门,或许军务在身,已经不能再送了。也只在这个时候,岑参的惆怅才跃然纸上。雪满天山,本该是拥马不前。如今武判官就要千里走单骑,这路途遥远,会不会一路平安呢?这塞北的苦寒,今日初见感觉新奇,若是过段时日,自己会不会无法忍受呢?是能建功立业呢,还是蹉跎岁月?南国那温暖的家乡,又何时得以回去……

武判官已经消失在山峰的回转处,雪地上,散乱的马蹄印还清晰可见。他或许不知道,在那个早已查不出具体年月的日子里,他这一走,就走到了历史深处。

军旅里的浪漫

——王翰·《凉州词》葡萄美酒夜光杯,欲饮琵琶马上催。醉卧沙场君莫笑,古来征战几人回?——王翰《凉州词》

若想在地图上找寻边塞的痕迹,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沿着山脉起伏,顺着江河流动的笔,往往只能在岁月的风尘中停顿、干枯。即便历尽艰辛,找到了先人们曾经戍守的边关、要塞、烽火台,也会茫然于这些明确标记之外的无垠广袤。那种几乎让人无所适从的苍茫,被秦朝的月亮照过,被汉时的风沙吹过,被唐朝的兵刃削过,从而孕育出的悲壮和豪迈,又怎么可能在没有任何诗意的地图上找到呢?

或许,从王翰的笔下接近唐代的边塞,才是最稳妥的方法吧。

王翰生于武则天垂拱三年。一个大唐国力蒸蒸日上的年代。据新旧唐书本传记载,王翰少年时豪健恃才,性格豪放,倜傥不羁。喜好饮酒。是个个性颇为张扬的人。个性张扬虽然不是成为诗人的必要条件,但无疑对作诗作文帮助很大。当时王翰的诗名甚高,有着“王翰之文,有如琼林玉”的美誉。当时有个学士名杜华,他的母亲居然这样和他说到:“吾闻孟母三迁。吾今欲卜居,使汝与王翰为邻,足矣!”由此可见,王翰写出这首脍炙人口的《凉州词》,并非运气使然。

这首诗,是曾被明代的王世贞推举为唐人七绝的压卷之作的。究其原因,恐怕和整首诗扑面而来的浪漫气息脱不开干系。

首句破空而来,没做任何铺垫,直接就把一场觥筹交错、开怀畅饮的酒宴场面横空托出。酒,是西域盛产的葡萄酒。中国葡萄酒的历史,大约可以追溯到汉武帝时期。而那个时期,也正是国力昌盛,大破匈奴的鼎盛时期。杯,是夜光杯。据周穆王时的《十洲记》记载,夜光杯是白玉之精,光明夜照,是稀世珍宝。两件宝物交相辉映,虽是写实,但意境已跨越千年。

你看那明月高悬,血一样鲜红的葡萄酒,盛满了晶莹剔透的夜光杯,壮士们一饮而下,轰然应喏,那是什么样场景啊!豪爽、痛快、神采飞扬。真让人忍不住希望跨越时空,回到那个晚上,和众将士们煮酒论英雄!

单是喝酒,这还不够。王翰抖笔一挥,为将士们召来了军中丝竹——琵琶,前来助兴。塞北的人们演奏琵琶,是骑在马上演奏的。断然没有江南青楼里的胭脂颓靡之气。军中的琵琶急促、欢快,有兵刃相克之声,若有人高歌相和,也须是虬髯大汉,击节而歌。饮酒本就需要豪气。一盅一盅的品酒,那是公子王孙们的惺惺作态。出征在外的汉子们,有的是血气,有的是豪情。如今在急切的琵琶声中一醉方休的情态,读来一想便知。

因为毕竟身在军旅。部队行军打仗随时都有。随时都会直面生死。或许有人还没被整个欢宴的气氛感染,饮酒还有些保留。这个时候,是需要有人来劝酒,进一步的抬升酒宴的气氛的。于是,王翰在此亮出了杀手锏。“醉卧沙场君莫笑,古来征战几人回。”这句劝酒词——如果把它看成是劝酒词的话,那它一定是中国历史上最伟大、最豪迈的劝酒词了。在这里,王翰把醉卧沙场和战死沙场同等看待,甚至在某种程度上,诗人对醉卧沙场的推崇,还要胜过战死沙场。

酒是生活提炼出来的神品。王翰好酒,做官后,每日与豪杰义士饮酒作乐。在王翰看来,饮酒并非陶潜那般是对生活的逃避。盛唐的酒,由强盛的兵力和看得见摸得着的国泰平安酿成。是平日生活中的快意、精彩、飘逸的最好提炼物。唯有酒,才能让世间凡夫俗子们,更加接近天宇苍穹。在将士们的饮酒中,弥漫着一种把生死置之度外的自信和浪漫:喝吧,兄弟,管他什么南征北战?大丈夫马革裹尸,我们早就看淡生死,眼下,还有什么比一干而尽更重要的呢?

清代蘅塘退士曾评价这首诗:“作旷达语,倍觉悲痛。”真是迂腐透顶,试问,敢于向死而生的汉子们在饮酒作乐时,会“倍觉悲痛”吗?

战场之外的冷静和悲悯

——高适·《燕歌行》

开元二十六年,客有从御史大夫张公出塞而还者,作《燕歌行》以示适,感征戍之事,因而和焉。汉家烟尘在东北,汉将辞家破残贼。男儿本自重横行,天子非常赐颜色。摐金伐鼓下榆关,旌旆逶迤碣石间。校尉羽书飞瀚海,单于猎火照狼山。山川萧条极边土,胡骑凭陵杂风雨。战士军前半死生,美人帐下犹歌舞!大漠穷秋塞草腓,孤城落日斗兵稀。身当恩遇恒轻敌,力尽关山未解围。铁衣远戍辛勤久,玉箸应啼别离后。少妇城南欲断肠,征人蓟北空回首。边庭飘飖那可度,绝域苍茫更何有!杀气三时作阵云,寒声一夜传刁斗。相看白刃血纷纷,死节从来岂顾勋?君不见沙场征战苦,至今犹忆李将军!——高适《燕歌行》

据《旧唐书·高适传》记载,“有唐以来,诗人之达者,唯适而已。”确实,历数唐朝诗人,仕途顺利的本就不多,偶尔有些诗人历尽千辛万苦,谋得一官半职,不是官位小的可怜,就是屡遭贬谪,最后郁郁而终。像高适这样平步青云,最终封侯的诗人,大唐三百年,还真的就只此一家。

高适身为高官,但诗名很盛,其中以边塞诗写的最好。这恐怕和他多次“策马自沙漠,长驱登塞垣”的出塞经历有关。《燕歌行》一首,乃是高适的扛鼎之作。《燕歌行》是古乐府《相和歌辞·平调曲》的旧题。以该题作诗的,多是描绘思夫怨妇之类的内容。比如曹丕就曾用此诗题,写过一首“念君客游多思肠”的缠绵之作。但是在高适笔下,《燕歌行》“悲壮而厚”(《带经堂诗话》),倒是另劈开了一方天地。“开元二十六年,客有从御史大夫张公出塞而还者,作《燕歌行》以示适,感征戍之事,因而和焉。”这个序言大致交代了这首诗的写作背景。据《资治通鉴》记载,开元二十四年,幽州节度使张守珪命安禄山抗击奚族、契丹,但“禄山恃勇轻进,为虏所败。”开元二十六年,乌知义出兵攻打奚族、契丹。又败。高适于是用此篇感叹。“汉家尘烟在东北”八句,是诗歌的起笔。写的是我军的出师。以“汉”代指“唐”是唐朝诗人在避讳时所通用的手法。故此,汉家,就是唐家。汉将,就是唐将。开头两句,着重点明了战争的性质:“汉将辞家破残贼”。由此可见,这是一场正义的保卫战。

古人用兵,讲究出师有因,方可大获全胜。据《汉书·高帝纪上》记载,新城三老董公遮说汉王时曰:“臣闻顺德者昌,逆德者亡。兵(师)出无名,事故不成。”而这次的抗战是抵御外族,保卫家园而战。出师“有名”。是值得人们期待胜利的。不过,这里却是高适为下文埋下的伏笔。暂且按下不表。“男儿本自重横行,天子非常赐颜色。”这句话表面上是赞扬汉将出征前的荣耀,实质上却是辛辣的讥讽。“横行”一词出自《史记·季布传》。据其记载,樊哙曾在吕后面前说:“臣愿得十万众,横行匈奴中。”但是以汉初的军事实力而言,这是不可能的。所以季布便斥责樊哙当面欺君罪当问斩。横行一词也就从此等价于自大轻敌了。

高适在这首诗里是紧扣时间顺序的,“摐金伐鼓下榆关,旌旆逶迤碣石间”两句,是写部队行军的状况:敲着锣打着鼓,过了山海关。各种旗帜迎风飞扬,满山遍野,好不气派。不过,这样拉风的行军,到底是去打仗呢?还是去显摆?而统领这支耀武扬威的军队的将领,是否真的不知道骄兵必败?

然而战争期间是没有时间回答这些问题的,那本该是战争之前就应明了的事。“校尉羽书飞瀚海,单于猎火照狼山。”整首诗的气氛在这一句突然提升了不少。军情如火,战斗来了。“山川萧条极边土”八句,是整首诗的核心部分,高适用白描、对比描绘出的战争画面,揭示了汉军失败的原因,是上文的延伸,也是下文感叹的基础。首先是战局吃紧。胡人从小就是在马背上长大,个个善骑射。在草原或空旷之地上作战,骑兵机动性可以得到最大的发挥,可以声东击西,冲散合围,可以神出鬼没,来去如风。与之相反,中土军队的灵活性就远不如胡人的骑兵,而且精心演练的队列,阵法,在胡人看似没有章法的攻击下,往往只能疲于奔命。中土军队善守,可是塞外辽阔空旷,无险可依。两军的特点,本来就已经决定了汉军长途奔袭身陷塞外的不利地位。那么,统帅三军的将领应当浴血奋战,才会抓住胜利的契机吧?

完全不是这样。“战士军前半死生,美人帐下犹歌舞!”这简直是令人发指的行为,在没有部队不占任何优势的情况下,在“矢交坠兮士争先”的惨烈战争中,当士兵死伤大半时,将领的行帐里居然歌舞升平!这样的战争哪里还有不败之理?

这样昏聩的将领,在现实中是有其对应的。天宝十四年,安史之乱爆发,唐玄宗曾任命哥舒翰守潼关,又让宦官李大宜做监军。哥舒翰体弱多病,李大宜又根本不懂军事——若仅仅是不懂军事或许还略微好点——李大宜整日饮酒作乐,丝毫不体恤军情,将士们连饭都吃不饱,如何不败?这恐怕才是让唐军加速落败的根源。而高适写《燕歌行》的时候,是开元二十六年,李大宜兵败之事还在几年之后。历史惊人的相似,证明了高适卓越的战略眼光,即使这样的证明透着无法言传的酸涩。

战争惨败了。曾经“天子非常赐颜色”的将领,看着夕阳下疲惫、惊惧、越来越少的兵士们,知道战败已成定局,这时候会悔恨自己的轻敌吗?但是被围困的士兵们,在面对悄然逼近的死亡时,已经没有多余的力气去埋怨什么了。他们有着更为重要的痛苦,去咀嚼。有着更为诚挚的思念,去惦记。“铁衣远戍辛勤久”四句,就是写士兵们的思念。“玉箸”比喻妇人的眼泪。夫君远征戍边,一去几年,生死未卜,这样的思念是人之常情。也恰是因为人之常情,想来才会“欲断肠”啊。在士兵们想象中描忆出来的画面里,没有劳燕分飞,没有生离死别,或许还留有几分地可供耕耘、收获;一家老小在火光前围坐,有一搭没一搭的唠着家常,那是多么温暖呵,绝对不会有塞北的苦寒……

可是“边庭飘飖那可度,绝域苍茫更何有!”目光看的再远,哪怕比道路的尽头还要遥远,也无法穿过这茫茫绝域,也无法触及万里之外的边庭关塞。如今又被围困在此孤城。不知道生死何期,只见杀气如云。多想在梦里回去呵,但是夜里塞北的寒风呼号,如咽如泣,夹在凄凉的打更声中钻入耳鼓,是没有人可以成眠的啊。

拼死一战不可避免。在敌人久困城池后,粮草终会用完,与其饿死,不如战死。“相看白刃血纷纷”,战士们是有着拼死一战的觉悟和勇气的。这样的勇气来的悲壮、苍劲,令人忍不住涕泪而下。尤其他们是“死节从来岂顾勋”,拼上了姓名,只是为了国家的安宁,从没有想过个人建功进爵之事!而如今,却深陷死途……这又是为何?

其实从前文的讽刺里,就已经能看出高适早就准备呈现出来的答案了。高适在一步步铺垫、紧逼、深化后,终于用最后一句揭出了这首《燕歌行》的主旨:将领的骄傲轻敌、不能体恤士兵等过失,是造成战争失败,把士兵推向死亡的主要原因。如果飞将军李广还在人世,统兵杀敌的话,沙场征战,是一定会减少很多悲苦的。

可是,拥有飞将军就够了吗?

骑射的风采

——韩愈·《雉带箭》原头火烧静兀兀,野雉畏鹰出复没。将军欲以巧伏人,盘马弯弓惜不发。地形渐窄观者多,雉惊弓满劲箭加。冲人决起百余尺,红翎白镞随倾斜。将军仰笑军吏贺,五色离披马前堕。——韩愈《雉带箭》

在乌拉特中旗昂根苏木西南三十公里处的阴山岩壁上,有一副新石器时代留下的岩画。图中的猎人们有的在张弓引箭,有的疾走呼喊,有的挥矛奋进。被围住的长角鹿,露出惊恐万状、不知所措的神态,其余幼鹿、山羊、岩羊纷纷夺路而逃……这幅栩栩如生的阴山岩画,描绘的就是中国古人早期的狩猎活动。

狩猎在人类农业和畜牧业没有得到充足发展的时期,是种很重要的食物来源和谋生手段。而当中国进入封建时期,农业得到长足的发展后,狩猎所承载的性质就发生了彻底的改变。有的只是单纯的娱乐,比如像《汉书·旧仪》上记载,汉武帝建上林苑,“苑中养百兽,天子春秋射猎苑中,取兽无数。”有的则具备了政治功能,比如《三国志》记载,曹操举许田狩猎,目的就是:“朝廷股肱尚多,未可轻动。吾当请天子田猎,以观动静。”而有些是为了展现英勇,以尚武力。韩愈的这篇《雉带箭》,便是此类咏武的佳作。“原头火烧静兀兀,野雉畏鹰出复没。”这是开门见山式的写法,交代了所为何事,所为何物。“原头火烧”和“野雉畏鹰”都是田猎的方法。古人打猎,是先用围、吓、烧等方法把猎物向某地集中,猎物集中完成后,再动手捕杀。“火烧”就是其中“烧荒”的办法。鹰指猎鹰,原本是胡人物,唐朝时传入中原,训练好的猎鹰,不仅能帮助打猎,还能在战争中担任侦察的作用。鹰眼敏锐,野雉自然不敢轻举妄动,被火烧出来,又马上狼狈的找地方躲藏着,一动也不动。所以整个显现出“静兀兀”来。

不过,这种静只是暴风雨来临之前的短暂安静,随时都能打破。而能打破这种安静到令人精神绷坏的局面的人,正是徐州武宁军节度使张建封、张将军。

大约韩愈是想好好的描画下自己上司的神武风采的,随后几句诗很是下了一番功夫。“将军欲以巧伏人,盘马弯弓惜不发。”落笔在虚处。诗人不写将军如何纵马驰骋,如何牵黄擎苍,如何精密组织,只轻描淡写的先交代一句“欲以巧伏人”首先澄清田猎的对象非野鸡之类的猎物,而是将军要秀其射术。“盘马弯弓惜不发。”是展示技巧前的必要准备,既然是秀箭法,肯定是没有比一击致命更好的了。将军踌躇满志,静待时机,引弓的瞬间须臾便来。

野雉慢慢的被火焰和人群,逼到绝境。“地形渐窄观者多”,这是化用了曹植《七启》中“人稠网密,地迫势胁。”两句。这只惊慌失措,命在旦夕的可怜儿,已经丧失了任何明智的判断,躲无可躲,藏无可藏,只剩最后一搏了。“雉惊弓满劲箭加”,野雉惊飞的瞬间,就是最好的狙击瞬间,蓄谋已久的将军是不会放过这样的机会的。“弓满”“劲箭”一个起落的瞬间,将军的射技尽显,充满力度的阳刚之美,也自然而然的点出了。

若是诗歌在这种“会挽雕弓如满月”的高妙处停笔,整个诗歌不免流于平直。显然不是韩愈的风格。于是韩愈回笔再写受伤的野雉。濒临死亡时,任何生命都会迸发出惊人的力量。这只野雉也是如此。“冲人决起百余尺”——至少野鸡的生命力值得惊叹。“红翎白镞随倾斜”是这只野雉生命尽头的挣扎。红的是血,白的是箭,红白相和,“短幅中有龙跳虎卧之观”(清汪琬《批韩诗》),再次衬托了将军的绝妙箭法。

随着猎物的捕获,这次围猎也渐进尾声了。因为有所斩获,而且还大大露了一手,性情豪迈的将军心情大爽,“仰笑”着接受手下军吏的称赞、祝贺。“五色离披马前堕。”手下的兵士已经把死去的野雉呈到将军马下。可想而知,随着猎物的呈现,整个猎场又会欢腾一片了吧。

踏着你的忧伤,跳吧

——李端·《胡腾儿》胡腾身是凉州儿,肌肤如玉鼻如锥。桐布轻衫前后卷,葡萄长带一边垂。帐前跪作本音语,拈襟摆袖为君舞。安西旧牧收泪看,洛下词人抄曲与。扬眉动目踏花毡,红汗交流珠帽偏。醉却东倾又西倒,双靴柔弱满灯前。环行急蹴皆应节,反手叉腰如却月。丝桐忽奏一曲终,呜呜画角城头发。胡腾儿,胡腾儿,家乡路断知不知?——李端《胡腾儿》

在中国各民族之间的交往历史中,虽然充斥着无数的刀光剑影、战火纷飞,但是这大多都并非出自黎民百姓自己的愿望。战争是征服与被征服、毁灭与被毁灭的游戏。它的发起,往往来自于君王将相们不可告人的意愿。用诸如“建功立业”、“开边阔土”等幌子掩饰贪婪和欲望,以为能因此而青史留名,殊不知只换来更多的血肉横飞。

不过,旷日持久的战争,也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中国各民族之间的融合。像东汉、魏晋战乱时,匈奴、鲜卑、羯、氐、羌等少数民族就不断内迁,积极融入汉族人的生活。若是当时局稳定,君主开明的时候,各民族之间的经济、文化就能得到更好的交流。北魏孝文帝有迁都洛阳,提倡通婚之壮举,唐朝太宗则有“自古皆贵中华,贱夷狄,朕独爱之如一”的良言。于是在这两个时期,中国都出现过一股强劲的民族融合之风。也正因为如此,才有了“落花踏尽游何处?笑入胡姬酒肆中”的诗句,才有了李端这篇描写西北少数民族舞蹈的优秀诗文。“胡腾”是一种以“腾跃”为主要动作的,少数民族民间的舞蹈,多由少年表演。“胡腾身是凉州儿,肌肤如玉鼻如锥。”四句,是李端给出的演员外貌描写。凉州,乃是今天的甘肃武威,是胡腾儿的原籍所在。“肌肤如玉”、“鼻如锥”说的是胡腾儿的人种特征。这个可人儿身穿镶着宽边儿的桐布舞衣,系着一条葡萄花纹的长的垂在地上的腰带。虽然不侍华贵,倒也素净利索。言辞见,可见这个卖艺的人儿虽然落魄,可是自有尊严。

江湖卖艺,在开演之前是需要说几句惹人的话,造个势,暖个场的。李端没有放过这个情节,“帐前跪作本音语”,胡儿流落到中土,还不会操习汉族语言,只能用家乡话念开场白,至于说的什么,诗人没有详细复述,但是从下文“安西旧牧收泪看”一句,可以推断出胡儿说的大致是流亡的原因,身世的悲惨,这些遭遇让刚巧能听懂胡语的安西旧官员涕泪满襟。虽然语言不通,可是从胡儿的跪诉表情中,围观的人们似乎也能猜中个七七八八。“拈襟摆袖为君舞”,一举一动都扣人心弦。洛阳的词人,不禁把自己写的歌词免费赠予胡儿演唱。——不管是旧牧还是词人们,都希望以自己的热诚温暖胡儿落魄的心灵。

胡儿是因战争祸害,才流亡中土的。唐代宗时期,河西、陇右一带二十多个州都被吐蕃占领。吐蕃烧杀无度,当地幸存的居民只得背井离乡,另寻生路。这个胡腾儿只是众多逃难者中的一个。或许他是幸运的,因为异国他乡那些同样来自底层人们的真诚,已经点燃他心中的火焰。

该如何回报呢?作为艺人,献给大家高超的舞蹈,就是最好的礼物了。“扬眉动目”是未有曲调先有情。花毡一踏,舞蹈就正式开始了。他是努力的、辛苦的,不信你瞧他“红汗交流珠帽偏”。飞速的旋转中,舞者的灵魂也在起舞,胡儿恣意忘情,随着音乐,踏着鼓点,全部身心的投入其中。忽而舞步如醉如痴,似乎身在在云海之巅,飘忽不定,刚柔相生。忽而双腿交替跳跃,靴子随之而动,反射出来斑斑日光,仿佛是灯火跳动时闪烁的光圈。忽而蛮腰扭动,环转下腰,赢得满堂喝彩。胡儿越舞越美,越舞越癫,似乎要把所有的激情,所有的不快,所有的酸楚都融化在舞姿里,一泄而出……

突然,音乐于高潮处,戛然而止。胡腾儿猛然收住了动作,喘息未定。舞蹈结束了。这个时候,围观的人们才从凝神屏息的深深感动中回过神来,才听到“呜呜画角”在城头哀鸣。“丝桐忽奏一曲终。”这两句诗,写的真是妙不可言。是整首诗中写的最出色的两句。画角是军中用的号角,大多用牛角制成。声音高亢洪亮。如有军情时,会定时吹响以示警戒。胡腾儿在跳舞的时候,画角肯定有吹过,但是只在曲终之后,舞蹈结束,人们才听到画角的声音。足见胡儿技艺高妙,引得围观之人们全情投入,心无旁骛。

然而画角之所以会响,还是和战争之事有关。时局不稳,边境告急。画角之音,几乎就是时代之音。不管是跳胡腾的胡儿,还是观胡腾的汉人,全都是被画角的悲凉所笼罩的芸芸黎民。是被无穷无尽的战祸驱赶逃生的人。即使他们有着跨越种族的善良、宽容、同情、怜悯,也丝毫没有力气去改变社会上层力量的无道肆虐。呜呜然如饮泣,画角之音给在场的每个人涂抹了一层悲凉。这是李端对胡腾儿同情的起点,却远远不是终点。

是啊,胡腾儿,胡腾儿,你找到回家的路了吗。

且把快意满弓刀

——卢纶·《塞下曲》月黑雁飞高,单于夜遁逃。欲将轻骑逐,大雪满弓刀。——卢纶《塞下曲》

唐武德九年,颉利可汗趁唐朝立足未稳之时,举十万精锐挥师南下,一口气打到渭水河畔,离长安不过四十余里。唐太宗无奈,只得大摆空城计,仅带六个随从赶到渭水河畔质问颉利。后来签订了对大唐而言相对屈辱的渭水之盟。事后,唐太宗亲自下校场锻炼兵将,发奋图强。到了贞观二年,恰逢北方草原连年灾祸,而国内各种准备已经充足了。于是,唐太宗委任开国大将李靖为兵部尚书,领大军讨伐骄矜猖獗的突厥。

这一战,创下了一个传奇。中国汉族政权,历来饱受北方少数民族的搅扰。周朝有猃狁,汉代有匈奴,晋时有五胡乱华,唐朝有突厥,宋朝有辽金,明朝有蒙古女真。这些少数民族的入侵,多是掠夺、破坏,让边境人民苦不堪言。而李靖这次对突厥一战的完胜,让唐朝的边境安宁了上百年。

卢纶的《塞下曲》,或许并不是单为这次战役而写,但是,把诗歌和李靖大破匈奴一事对照来看,却有着惊人的相似之处。“月黑雁飞高,单于夜遁逃。”月黑,是指没有任何光亮、伸手不见五指的黑夜。雁飞高,则是写众鸟高飞,无声无息的夜。暗示着我军衔枚疾走,推进神速,意在攻其不备、浑水摸鱼。而单于的溃逃,就是我军奇袭所收到的绝佳效果。

反观李靖用兵,正是善于行险用奇。贞观三年,唐军初与突厥交兵。李靖就仅率领三千兵马,轻装简从,趁颉利可汗没有任何防备之时,自马邑连夜进军,直逼突厥在恶阳岭的营地。当突厥众将士发现后,无不大惊失色。以为李靖这三千兵马只是先头部队,必有大部队跟随而至,否则,这大漠深处,突厥兵马众多,三千兵马不是白白来送死的吗!自乱阵脚的突厥立刻溃不成军。李靖趁此良机巩固战果,于次年攻占定壤,突厥最高首领颉利“仅以身遁”!

当李靖带着捷报班师回朝时,唐太宗龙颜大悦,赞叹到:“昔李陵以步卒五千绝漠,然卒降匈奴,其功尚得书竹帛。靖以骑三千,喋血虏庭,遂取定襄,古未有辈,足澡吾渭水之耻矣!”

这时,真正的全胜似乎也指日可待了。

颉利丢了定壤后,退守铁山。想出了一招用诈降以缓兵之计。派遣使臣到唐朝谢罪。好等来年春天草青马肥之日再起东山。李靖假装中计,却在唐使入突厥安抚的时候,帅一万精骑,只带二十日的口粮长途追击,又命部将苏定方率领二百轻骑,乘夜雾悄然前行。待到突厥前哨发现敌情时,唐军离颉利营帐只有七里远了。

这正是“欲将轻骑逐,大雪满弓刀。”敢于夜袭突厥营地的,定是些热血好汉。也只有在塞北大雪天气里,依然能根据命令默不出声的士兵,才会有慷慨的胸襟和威武的气概,才能胜任长途奔袭,收获最后的胜利。这是一个扣人心弦的场景,仿佛宝剑刚刚出鞘,弓弩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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