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民族论丛(第14辑)(txt+pdf+epub+mobi电子书下载)


发布时间:2020-05-16 18:59:38

点击下载

作者:周伟洲(主编)

出版社: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格式: AZW3, DOCX, EPUB, MOBI, PDF, TXT

西北民族论丛(第14辑)

西北民族论丛(第14辑)试读:

特约稿

《畏兀儿村读书记》四则

贾敬颜 遗作一 《泰和题名石》跋

良弼之名,见《金史》卷17《哀宗纪上》,正大二年(1225年)十月癸亥;又卷38《礼志十一》“朝辞仪”项,而《礼志》较详,今录其文如下:图一 《泰和题名石》释文及拓本

正大元年(1224年)十月,夏国遣使修好。二年九月,夏国和议定,以兄事金,各用本国年号,定拟使者见辞仪注云。盖夏人自天会议和,臣属于金八十余年,无兵革事。及贞祐之初,小有侵掠,以至构难十年,两国俱敝,至是,始以兄弟之国成和。十月,遣礼部尚书奥敦良弼、大理卿裴满钦甫、侍御史乌古孙弘毅为报成使。《哀宗纪》云:“国书称兄。”尤明确。

此石(见图一)旧藏于罗振玉家,今售与历史博物馆。汉文颜体楷书四行,署泰和六年(1206年)二月十一日,“自泗上还都”者,使宋还也。契丹小字三行,似以女真字当之,今从金光平先生说改正。署大安二年(1210年)七月二十日,当系再度奉使报命后旧友重宴,迁石作志。良弼以权臣先使宋,而后使夏,盖善于邦交,娴于仪文之人。1966年8月14日更改旧稿二 金二十九章令

徐元端《习吏幼学指南》称金令二十九章,并条列其目曰:

官品、职员、祠令、户令、学令、选举、封爵、封赠、官卫、军防、公式、禄令、仪制、衣服、仓库、厩牧、田令、赋役、关市、捕亡、赏令、医疾、假宁、狱官、杂令、释道、营缮、河防、服制。

此《泰和律义》之《律令》,20卷。《金史》卷45《刑志》:(泰和元年)十二月,所修律成,凡十有二篇:一曰《名例》、二曰《卫禁》、三曰《职制》、四曰《户婚》、五曰《厩库》、六曰《擅兴》、七曰《贼盗》、八曰《斗讼》、九曰《诈伪》、十曰《杂律》、十一曰《捕亡》、十二曰《断狱》。实《唐律》也,但加赎铜皆倍之,增徒至四年、五年为七,削不宜于时者四十七条,增时用之制百四十九条,因而略有所损益者二百八十有二条,余百二十六条皆从其旧;又加以分其一为二、分其一为四者六条,凡五百六十三条,为三十卷,附注以明其事,疏义以释其疑,名曰《泰和律义》。自《官品令》《职员令》之下,曰《祠令》四十八条,《户令》六十六条,《学令》十一条,《选举令》八十三条,《封爵令》九条,《封赠令》十条,《宫卫令》十条,《军防令》二十五条,《仪制令》二十三条,《衣服令》十条,《公式令》五十八条,《禄令》十七条,《仓库令》七条,《厩牧令》十二条,《田令》十七条,《赋役令》二十三条,《关市令》十三条,《捕亡令》二十条,《赏令》二十五条,《医疾令》五条,《假宁令》十四条,《狱官令》百有六条,《杂令》四十九条,《释道令》十条,《营缮令》十三条,《河防令》十一条,《服制令》十一条,附以年月之制,曰《律令》二十卷。

两相校勘,《习吏幼学指南》“官卫”乃“宫卫”之误。《公式令》《禄令》在《衣服令》之后。惜但举《律令》之名,而条文不具见,不免为憾事。三 金世宗、章宗塑像

吴长元《宸垣识略》卷10《外城二》称今北京牛街东之圣安寺有金世宗、章宗二朝像。朱竹垞考宋显夫《城南俚歌》:“停骖惆怅圣安寺,后堂空祀李宸妃。”则寺中所留像不独二帝矣。[1]四 北王甸与北王淀、北望淀《圣武亲征录》曰:“甲戌,上驻营于中都北王甸。”“北王甸”原作“北壬辰”。

王国维《圣武亲征录校注》注云:《秘史》作“失剌客额儿”,华言“黄甸”。盖始讹为“王甸”,又转讹为“壬甸”耳。钮、涵、沪、京、傅、涉六本作“壬旬”,赵、翁二本阙“旬”字,潘本原作“壬旬”,校人改“壬”为“五”,不言所据。浙、张、汪、陈、徐、何、王七本作“壬甸”。史本与《元史·太祖纪》作者以其不可通,则混言“北郊”而已。按:“北壬甸”误“北壬旬”,再误“北壬辰”。《史集·成吉思汗纪》亦称中都境内。考郝经《郝文忠公陵川文集》卷10《居庸行》曰:“北王淀里骨成山,官军城上不敢望”,则谓此地。北壬甸者,北王甸误也。《金史》卷6《世宗纪》大定八年(1168年)五月甲子曰:“北望淀大震、风、雨雹,广十里,长六十里。”卷32《五行志》记此事,亦称“北望淀”。据卷24《地理志上》,抚州柔远县有得胜口,旧名北望淀,大定二十年更。《元一统志》卷1《大都路》载,按《大都图册》,昌平县北二十里有得胜口,按《上都图册》野狐岭下亦有得胜口。张德辉《纪行》(《玉堂嘉话》卷8)则载,出得胜口,抵扼胡岭。扼胡岭即野狐岭。《金文靖公前北征录》记永乐八年(1410年)二月二十五日,过万全城北,入德(得)胜口。北王甸即北王淀,亦即北望淀,后改得胜口。(贾敬颜:中央民族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教授)

[1] 贾敬颜《圣武亲征录斠本》(1980年油印本)旧云:“甲戌,上驻营于中都北。壬辰,金丞相高琪与其主谋曰。”贾敬颜以“北壬辰”三字为是,并考证成吉思汗驻营中都北,盖即顺义之牛栏山。本文所据诸版本及其简称,参见《圣武亲征录斠本·缀言》。——整理者注

略论“一带一路”与新疆——兼谈新时期我国的民族工作

杜荣坤

提要:本文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60周年为切入点,论述了自治区的成立来之不易,是与两种倾向进行较量的结果。而60年来新疆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既印证了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正确性,是我国解决民族问题的基本政策及伟大创举,又为新疆发挥独特的区域优势、打造成“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提供了雄厚的物质条件和人文基础。为了“一带一路”愿景的实现,我们必须搞好民族工作,加强民族团结,使边疆地区长治久安,国防巩固稳定。因而本文在论述习近平同志于第四次全国民族工作会议讲话精神的基础上,指出我国民族问题迄今并未得到彻底解决,事实上,历史造成的经济方面的不平等仍然存在。故当前加速少数民族地区物质和精神文明建设、走经济跨越式发展道路是十分正确和必要的。

关键词:新疆 “一带一路” 经济 民族

2015年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60周年,并且是西藏自治区成立50周年。这两个自治区成立数十年间,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生态等诸多方面都取得了很大成就,社会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2015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乃至全国都进行了大规模的欢庆活动。自治区之成立及其所取得的成就代表了新中国成立后我国民族工作之辉煌成就,充分反映了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民族工作经历了两个黄金时期,即毛泽东时代的黄金时期,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时代的黄金时期,并正在进入第三个黄金时期。

笔者长期从事新疆问题之研究,下面以新疆地区为例略做讨论。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成立来之不易

1955年10月1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正式成立,截至2015年已60周年,这是一个意义深远、值得纪念庆贺的日子,是来之不易的。说其来之不易,不仅是从一般意义上讲,而且于新疆实现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在当时是经过了一番激烈斗争才得以实现的。此制度在苏联没有实行过,在20世纪建立的整个社会主义阵营亦未实行过,只有新中国实行了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它是马克思主义和我国民族问题实际情况相结合之产物,是毛泽东思想的一项创举,是我国解决民族问题的基本政治制度之一。但是,在当时它并非为所有人所接受,阻力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是有些人认为,既然新疆自古以来就是中国领土的一部分,新疆维吾尔族人民是中国多民族家庭成员之一,全国就应实行统一政策,不分彼此,不应分自治民族和非自治民族,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政策,而给予他们特殊的民族自治权利和优惠政策及倾斜政策,认为这使其他民族吃亏了。有些人则认为,此制度是向苏联学习,照搬苏联模式。其实这是一种误解。二是由于新疆毗邻苏联及其所属加盟共和国,受它们的影响比较深,故在新疆少数民族知识分子中,有一部分人甚至包括少数领导干部在内,要求效法苏联的国家体制,在新疆实行加盟共和国制或联邦制。他们认为,中国和苏联都属于无产阶级革命取得胜利的国家,都是社会主义国家,那么在中国亦应实行这种制度。此论提出后当即遭到新疆各族劳动人民的坚决反对和批驳,此论及其活动才有所收敛。

中国实行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与苏联实行的加盟共和国制和联邦制是有本质区别的。中国和苏联虽同属社会主义国家,但由于国情不同,对民族问题处理的原则、方式和政策也就不一样。如果在中国实行加盟共和国制或联邦制,这无异于把新疆作为一个独立的国家从中国分裂出去,这是中国人民包括新疆各族人民绝对不能接受的。中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与苏联的加盟共和国制或联邦制是两种完全不同的模式,苏联根据其国情实行民族自决制,中国根据自己的国情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这是无可非议的。

在新疆实行民族区域自治主要考虑到新疆的历史情况、民族分布、人口结构比例以及新疆民族地区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诸多因素的特点和需要,而赋予新疆少数民族必要的和应有的民族区域自治权利,既维护了祖国的统一和民族的团结与边疆的安全稳定,亦有利于全国及新疆地区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发展,这是中国解决民族问题的一项伟大创举。因此,我们今天来总结和研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成立及其所取得之成就,不仅具有一般的意义,更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政治意义和理论学术价值。二 60年来新疆社会经济的发展

新疆面积为160万平方千米,约占中国国土总面积的1/6,与8个国家接壤,有5600余千米边界线,位于欧亚大陆中心,是中国陆地面积最大的省级行政区。新疆自然条件多样,各种资源(包括气候资源、地理资源、生态资源、民族资源、旅游资源等)很丰富,具有发展农业、畜牧业、手工业、工业等行业的优越条件。但是在1949年新中国成立前,新疆大部分地区却给人一种贫瘠荒凉的印象。

新疆新中国成立前处于前资本主义社会形态(究竟是何种具体的社会形态存在着分歧,只好先这样提。依据20世纪60年代自治区党委政研室的调查,有学者认为新中国成立前新疆处于半封建半资本主义社会),经济很落后,几乎没有现代工业,仅有的还是清代开采所遗留下来的零星矿窑。这些矿窑设备陈旧,操作原始,产量极低。还有一些极为粗放的手工业作坊和一些落后的、规模很小的商业机构。交通方面亦极为落后,1955年自治区成立时,还不通火车,至1958年中国科学院民族研究所成立并组织了一百多人到新疆进行社会历史大调查时,仍未通火车,农牧区之间的交通工具主要是驼、马。当时,由北京去新疆只能坐火车到甘肃柳园,再乘军车到乌鲁木齐,在路上要走三天。如去南疆喀什一带调査,还要继续坐七天车。到喀什后去和田地区调查,又要坐三天车。总之,由北京到南疆和田调查,前后需要花十几天。若下牧区调查,另要骑马或骆驼走好几天,路途遥远,十分辛苦。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后得到历届中央政府的关心和重视。在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中,中央以新疆为重点,多次发文和召开新疆工作会议,研究新疆问题并做出重要指示。近几年,先后两次召开新疆工作会议,对新疆经济跨越式发展及社会稳定的问题做出重要指示和决定。60余年来,在国家和兄弟省份的大力支持帮助下,在自治区历届党委和政府的精心组织领导下,新疆各族人民及生产建设兵团广大战士发扬了艰苦奋斗、奋发图强和开拓创新的精神,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等方面都取得了很大成就,各族人民的生活有了较大提高,新疆已今非昔比,其变化主要表现如下。

第一,生产总值飞速增长。根据有关部门统计资料,1955年自治区成立时,新疆的生产总值只有12.3亿元,截至2014年,新疆的生产总值已增长到9273.46亿元,较1955年增长752.9倍,排除价格因素,为115.6倍。人均生产总值已由1955年的98美元上升至2014年的7032美元。人均年收入也大幅增长,2014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1881元,比1978年增长67.6倍;农村居民人均收入为8114元,比1978年增长67.2倍。

第二,农业经济大发展。农业是广大农牧民赖以生存和生活不断改善的物质基础,是国家经济发展的基础。60年来,自治区首先大力抓农业经济的发展,除积极组织农牧民精耕细作、改善经营管理、不断提高单位面积产量外,采取挖井开渠、兴修水利、实行机械化操作等多种措施,大规模地开荒造田,变戈壁、盐碱地为绿洲,取得很大成就。经过几个“五年计划”的实施,粮食生产得到快速发展。1955年新疆粮食总产量只有147.02万吨,截至2014年,总产量已增长到1414.47万吨,增加了近8.7倍。特别是在农业经济方面,自治区进行了彻底的农业生产改革,改变了过去“以粮为纲”的单一结构生产方式,实施以发展特色农业、优势农业为主的多种农业经济发展战略,大力发展具有民族和地区特色且具有优势和竞争力的瓜果园艺业等农产品种植业及其加工业,这就大大促进了新疆农村经济的发展。以新疆特色产业棉花生产为例,由于新疆的自然条件和气候条件等适于种植棉花,棉花属国家一级品牌,经济效益高,总产、单产和外调均居全国之首,很受国内外欢迎,被大量收购,且价格较高,使农民收入大幅度增加,生活得到很大改善,亦有利于新疆纺织工业的发展。1955年新疆棉花产量只有2.51万吨,随着播种面积的不断扩大,2014年,棉花产量已达到451万吨,增长了178.7倍。2014年新疆的纺织生产规模达到760万枚纱锭。

第三,畜牧业生产大幅增长。经过几个“五年计划”的实施,畜牧业生产条件不断得到改善,使新疆的畜牧业生产大幅增长,截至2014年,新疆各类大牲畜总量已达到575.88万头,比1955年的402.90万头增长42.9%。新疆畜产品加工业的生产水平已处于全国和国际优势地位。

第四,建立了完整的现代工业体系。工业在国民经济发展中居主导地位,要想彻底改变过去新疆经济落后的面貌,发展经济、振兴新疆,使新疆跨入先进地区的行列,还要依靠工业经济的发展。60年来,新疆在国家和兄弟省份的大力支援和帮助下,在制订和实施的几个“五年计划”中,又大力发展工业经济。在现代化工业方面,建立起以石油、冶金、煤炭、有色金属、机电、化学、纺织、制糖等为主的完整的现代工业体系。特别是关系到新疆经济命脉的水利、交通、能源、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已得到全面的蓬勃发展。

第五,改变了落后的交通面貌。交通是国民经济发展动脉,现在新疆不仅开通了火车,还建立了以乌鲁木齐市为中心的交通网络,火车已通到伊犁地区和南疆偏西的喀什、和田等地,并与中亚邻国相接。公路亦已在新疆畅通无阻、四通八达,公路里程现已超过17万公里。新疆的航运事业也得到不断发展,在南、北疆都开通了航线,并向国外发展,建立了多条国际航线。据相关报道,新疆是全国拥有航线最长、支线机场数量最多的省份,有17个机场,联通171条航线。已连接62个国内城市、31个海外大城市,并正在不断增加,成为中国连接中亚和西亚的中转站。目前新疆已建成以国家级经济开发特区为载体,以境内外展洽会为平台,以口岸贸易为依托,以铁路、公路、航空为通道的全方位对外开放格局。

第六,60年来,随着新疆社会经济的发展,新疆的文化、教育、科技、卫生、体育等也得到全面发展,这有力地推动和促进了新疆社会经济向更高水平的调整发展。三 “一带一路”与新疆

2013年9月和2015年4月,习近平同志根据国内外经济发展形势,不失时机地在造访中亚哈萨克斯坦和东南亚印度尼西亚期间提出愿与各国联合建立“丝绸之路经济带”和进一步发展“海上丝绸之路”的构想。习近平之后在国内外有关会议上多次进一步谈到新倡议,引起了世界轰动,得到了世界各国和我国各族人民的好评与积极响应。2015年3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外交部、商务部联合发布了《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公布了“丝绸之路经济带”的基本构想和实现途径,把“丝绸之路经济带”作为一项国家发展战略公布于世。“丝绸之路经济带”是我国古代丝绸之路的延伸和发展,是经由我国沿边民族地区伸展到新疆周边中亚、南亚、西亚诸国,与欧洲经济圈和亚太经济圈衔接,而“丝绸之路经济带”的中心是在我国的新疆与福建,辐射范围很广,包括我国西部大部分地区和南方沿海诸多民族地区及其相邻国家,其辐射范围达到60多个国家,涵盖世界30多亿人口。因此,“丝绸之路经济带”对我国民族地区,特别是新疆地区、福建沿海地区,以及广西、云南等民族地区创造了有利的发展条件。政府发布的战略计划对新疆的发展提出了具体要求,要“发挥独特的区位优势,将新疆打造成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故在此战略背景下,这对我国西部地区,特别是新疆地区加速经济、文化、社会、生态等方面的大发展是最好之契机。在国家实施此项伟大战略的指导下,新疆发展远景可以逐步实现。据相关报道,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书记张春贤同志已为新疆描绘出一片鼓舞人心的前景,那就是在经济发展过程中,“新疆将加快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上的重要交通枢纽、商贸物流、文化科教中心和区域性金融中心、医疗服务中心,着力打造‘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一是打通向西通道,拓展发展空间;二是深化全方位开放,增强发展活力;三是密切人文交流,夯实民心相通基础;四是加强安全合作,维护地区和平稳定”。

要实现“丝绸之路经济带”计划,关键是要充分发展新疆的交通事业,建成区域性交通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未来新疆将会是一个主要的中转枢纽港,这样才能为中国和中亚各国开辟新的合作空间,才能充分发挥新疆的战略地位和作用。现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已积极投入大通道的建设,据相关报道,“新疆有望在未来七八年内形成三条战略性国际铁路大通道”,其中中吉乌铁路和中巴铁路即将全面开工,预计于“十三五”期间建成,建成后将全面向西开放。此三大通道,即北通道、中通道和南通道,将分别从新疆直达连云港、上海港、防城港、北海港、秦皇岛港等多个港口和口岸,这些通道的建设与开通将迎来新的铁路建设高潮,不仅为已经掀起大发展热潮的新疆注入提速发展的动力,而且为“丝绸之路经济带”之发展与繁荣起着重要作用。

必须指出的是任何事物的发展都是在曲折中前进而非一帆风顺的,要将发展战略的计划变成现实一定会遇到很多困难、挫折和意想不到的事件。故作为社会科学工作者和研究新疆问题的学者,我们一定要有充分的思想准备,一定要有忧患意识,预见到这些困难和问题,我们有责任去调查研究,收集新情况,研究新问题,解决新问题,提出对策性建议,为实现国家“丝绸之路经济带”的战略目标和加速新疆社会经济的发展,实现新疆长治久安,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丝绸之路经济带”战略计划之实施为我们提供了一系列的研究课题,为我们今后研究新疆问题指明了方向。此问题将作为我们研究新疆的重点之一。

笔者认为当前至少有两大方面的问题值得大家来探讨,我们应认真研究,提出对策性意见,为党和国家及自治区领导们决策时提供参考。

第一,关于“丝绸之路经济带”战略问题研究。关注“丝绸之路经济带”作为国家发展计划的现实意义、政治意义和理论学术价值,“丝绸之路经济带”对加速新疆社会经济发展的作用和影响,“丝绸之路经济带”实现途径问题研究。

第二,古代“丝绸之路”与“丝绸之路经济带”有何异同点的研究,包括通商目的、通商范围、交通、通商手段、贸易内容和通商途径、民族关系、国际关系等。“丝绸之路经济带”是古代丝绸之路的延伸和发展,它与历史上之丝绸之路既有共同点,又有差别,且差别很大。“丝绸之路经济带”在许多方面与古丝绸之路都有不同之处。如在经营目的上,古丝绸之路一方面是为满足封建王朝统治阶级的需要,另一方面亦是个体经营,自负盈亏,互相竞争。而今之“丝绸之路经济带”,通商目的是进行相互合作,实现共建双赢和多赢,目的性质不一样。又如在通商范围方面,古丝绸之路主要是中国四省区(陕西、甘肃、宁夏、新疆)和中亚南亚几国,而今之“丝绸之路经济带”几乎涉及中国西部之大部分及中亚、南亚、西亚乃至欧洲及非洲诸国,涉及我国南方福建沿海民族地区和广西、云南及毗邻的东南亚诸国,辐射范围达六十多个国家。再如在通商之商品,古丝绸之路主要是丝绸、瓷器、茶叶、香料、药材、珠宝、金银器等,而今之经济带主要是以能源为中心及资金、技术、人才和信息。交通方面也有不同,古丝绸之路主要靠驼马队运输货物,而今之经济带之发展,驼马队已完全为快速、高效的公路、铁路、飞机以及网络平台所替代。此外,对国内外民族关系和对外关系、中西文化交流等研究,都关系到“丝绸之路经济带”发展计划之实现(含能否实现)和发展问题等。

由于“丝绸之路经济带”之通商包括国内各省和相邻国家,故有关课题研究不单仅限于新疆,而且要进行多学科、多专业、多地区、多国家等综合协作研究,这就需要各级学术单位统一组织协作,才能完成国家交给的任务。四 对我国今后民族工作的体会

2014年9月,中央召开第四次民族工作会议(亦即习近平担任国家主席之后的首届民族工作会议),习近平同志就我国当前民族问题和民族工作做了重要报告。笔者认为会议起到了承前启后、开拓创新的作用,可以说具有划时代的意义。习近平同志从我国多民族国家历史演进的规律和国情出发,强调民族问题和民族工作在我国的重要性、长期性和迫切性,并通过正面论述,有针对性地对当前我国民族问题和民族工作方面所存在的一些模糊认识和错误思想进行了澄清,充分肯定了新中国成立六十多年来党和政府在解决我国民族问题理论和政策方面的正确性,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道路的正确性,以及我国民族工作所取得的伟大成就;全面论述和深刻分析了我国民族工作所面临的国内外形势和新特征;论述了新时期解决好民族问题和做好民族工作的大政方针、目标任务、实现途径及诸多举措;提出了很多新问题、新思想、新理论、新见解。该报告融理论性、思想性、政策性与法制性于一体,是新时期做好民族工作的纲领性文献,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近几年来,社会上和学术界,包括民族学界的一些学者,提出一些需引起我们注意的言论。如认为“不要突出民族,应该淡化民族”;一些人则认为应以西方民族学理论来取代我国的马克思主义民族问题理论;有人认为应取消“中华民族”的提法;还有人认为20世纪50~60年代制定的民族政策,包括民族区域自治政策,已不适用于今天的新形势,在新时期应予以废止,政府应重新制定新的民族政策,等等。在这次民族工作会议上,习近平同志针对这些问题做了必要的澄清和正面的论述。

习近平同志从我国多民族国家演进的规律和国情出发,指出多民族是我国的一大特色,亦是我国发展的一大有利因素。他指出,在我国,各民族共同缔造了祖国的历史和文化,造就了我国民族之间的“三个离不开”,形成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谁也离不开谁”的多元一体格局。中华民族和各民族的关系是一个大家庭和家庭成员的关系,各民族之间的关系是一个大家庭里不同成员的关系。处理好民族问题、做好民族工作是关系到国家稳固和边疆稳定的大事,是关系到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大事,是关系到国家长治久安和中华民族繁荣昌盛的大事。这里有两点值得我们关注:第一,习近平同志强调了民族问题在我国存在的长期性和解决民族问题、做好民族工作的重要性与迫切性,在实现“两个一百年”目标后,民族问题还会继续存在,故我们在任何时候都不应该忽视它;第二,我们要时刻牢记国情,即我国不仅是一个多民族国家,而且是一个在历史上长期形成的统一的多民族国家,是一个“多元一体”格局的多民族国家。习近平同志指出的这一点很重要,这是我国区别于世界上其他国家的主要标志。仅是多民族国家还不足以说明问题,因为今天世界上大多数国家是多民族国家,单一民族国家是少数。我国历史是按照一条多民族且具有多元一体格局的规律而发展的,从历史上看,我国与世界上某些多民族大国具有不同的发展特点。历史上出现过的大国,如罗马帝国,虽有过一时的统一,但最后还是分裂为很多独立的国家。而我国多民族历史之发展,虽然也出现过分裂时期,但总的发展趋势是“三个离不开”,是一次又一次走向统一,由小统一到大的统一,由局部割据政权之统一到全国的统一。至清代前期,最后奠定了今天我国多民族、多元一体大家庭的雄姿伟貌。

习近平同志的报告充分肯定了新中国成立后的六十多年中党和政府解决我国民族问题理论和方针政策的正确性,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道路的正确性,充分肯定了我国民族工作所取得的伟大成就。习近平同志在报告中明确指出: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是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他在充分肯定我国的民族政策和民族区域自治政策的同时,亦清晰地指出:当前我国正面临着新情况和新的阶段性特征,需要从实际出发,开拓创新,并指出,在具体做法上需注意顶层设计要缜密,政策统筹要到位,工作部署要稳健,要强化对祖国、中华民族、中国文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等的认同。在讲到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重要性时,他强调要坚持民族因素和区域因素相结合,把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规定落实好,关键是要帮助自治地方发展经济,改善民生。这就意味着,当前不是取消民族区域自治政策,去另外制定新的民族政策,而是在原有政策已取得的成就的基础上,做好上述一系列工作,使民族区域自治政策进一步完善和发展。

习近平同志的报告强调当前民族地区必须加快发展,要实现跨越式的发展。根据我国“三个离不开”的国情,中国的现代化建设离不开民族地区的现代化建设,民族地区的现代化建设亦离不开全中国的现代化建设,二者是相辅相成、缺一不可的。会议在充分肯定新中国成立以来民族地区所取得的巨大成就的同时,亦指出了当前民族地区发展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当前民族地区要想同全国一道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难度较大,必须加快发展,实现跨越式发展。这一分析完全符合我国和民族地区的实际情况。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我国进入以发展经济为中心和实行改革开放以来,民族地区的经济、文化、社会、生态等发展取得了很大成就,各族人民的生活水平有了很大提高,少数民族地区的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与过去不可同日而语。但是,民族问题迄今并未得到彻底解决,历史上所造成的经济发展不均衡依然存在,民族地区生产力落后,经济基础薄弱,在交通、能源、技术、资金等诸多方面都还落后于中原地区和沿海地区,如不采取积极措施,将会影响到民族地区乃至全国社会、经济的发展,故当前加速民族经济发展、走跨越式发展道路是十分必要和正确的。民族工作会议还提出,支持民族地区加速发展经济是中央的基本方针,要同时发挥中央、发达地区、民族地区的积极性;要深化改革,充分调动广大干部和群众的积极性与创造性,把政策动力和内生潜力结合起来;要激发市场活力,不断释放民族地方的发展潜力;要充分发挥本地资源优势,抓好重点设施建设,解决好“路”和“水”的问题;要加强基础设施、扶贫开发、城镇化和生态建设。会议还提出要紧扣民生抓发展,抓教育,抓就业,抓民生,促进社会公平,加强对口支援和帮扶;要把改善民生放在首位。会议强调,要想解决好民族问题,除改善物质条件外,还要改善精神状态,要使爱国主义和核心价值观教育深入人心。总之,会议提出了一系列加快民族发展的计划和举措,内容全面而具体,对民族地区实现加快发展和跨越式发展将会起到促进和推动作用。

有关加快发展和跨越式发展的问题,归结为一点,实际上是指经济发展速度问题。前几年,我国强调经济高速发展,GDP指数达到11%,虽然有其积极的一面,但也带来了一些负面影响。经济的高速发展使全国国民经济各部门发展不平衡,导致许多原材料和能源供不应求,产品质量降低,物价飞涨,货币贬值。新一届党和国家领导人注意到了这个问题,改变了高速发展战略,实现了稳中求进的新局面,使GDP指数由11%左右降为7%左右,我国经济整体上已趋于正常发展的状况。全国的情况虽是如此,但对于民族地区来说,则另当别论。民族地区要想加快发展和实行跨越式发展,不应效法全国把GDP指数降为7%,而应根据本地区原来的基础和实际情况,尽可能地超过此速度,奋起直追,才能逐步赶上全国经济发展水平。那么,民族地区的GDP指数要超过多少才算合适呢?这已有先例可资证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发展即为一例。新疆地区的GDP指数已达到10%,其经济发展水平名列全国第十,值得全国其他民族地区学习和借鉴。

总之,第四次民族工作会议和习近平同志的报告中我们要学习的内容和方面很多,不胜枚举。正如这次会议所指出的:“习近平的重要讲话,是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系统阐述了民族工作的方向和道路,理论和政策,制度和法律,工作和实践等重大问题,思想上的深刻性、政策上的鲜明性非常突出,是做好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纲领性文献。”笔者相信,我国民族问题之解决和民族工作之开展,在经历了毛泽东时代的第一个黄金时期和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时代的第二个黄金时期后,在新时期第四次民族工作会议纲领性文献的指引下,定将迎来第三个黄金时期。(杜荣坤: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学与人类学研究所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荣誉学部委员)

中古中国的民族与民族关系研究专栏

前秦苻氏的民族认同——兼谈其史书编撰

吴洪琳

提要:十六国时期前秦政权的统治阶层把自己的民族身份定位为“胡”或“夷狄”是一种非常普遍的现象,但又将其祖源追溯至有扈氏,与华夏民族联系在一起,似乎在努力淡化、模糊与华夏民族的界线,但祭拜的却是自己的真实先祖。不仅如此,氐族又经常自外于其他非华夏民族,以“胡”“戎”称呼其他非华夏民族,凸显了他们之间的不同,因此,氐族苻氏在民族认同上比较矛盾和混乱。这种现象可能与氐族对于其他民族的认识有关,同时也是氐族在中国传统史书编纂体系及话语体系影响下的具体体现。

关键词:前秦 苻氏 民族认同一

十六国政权中的前秦是氐族建立的政权。氐人“其自相号盍稚”,[1]“氐”则是华夏民族或其他民族对其之称号,即“氐”是一种他称。但是,魏晋以来“氐”也逐渐成为一种自称:仇池氐族杨难敌曾说“使君初来,大荒之后,兵民之命,仰我氐活,氐有小罪,不能贳[2]也”。

关于氐族的起源,学界主要有两种意见:氐、羌同源而异流,[3]“金行气刚,播生西羌。氐豪分种,遂用殷疆”,当代学者则进而指出,氐族是汉化了的羌人。氐族最终形成单一民族,是由于有些羌人部落从高原迁徙至河谷,由游牧转向农耕,并在与周围汉族日益频繁的接触中,受汉族先进经济与文化的影响,使其语言、经济、文化发[4]生变化。另一种看法是氐、羌虽自古关系密切,然而从来都是两个不同民族。氐有自己的语言、风俗习惯、心理状态,与羌不同,故自[5]古就是两个独立的民族。

前秦建立者苻氏的祖先,初居于武都(今甘肃陇南市武都区),[6]时人以其家池中生五丈长的蒲草,称之为“蒲家”,因以为姓。曹魏时,由武都迁于略阳郡临渭县(今甘肃省秦安县东南),世为部落小帅。晋永嘉四年(310年),蒲洪被宗人拥推为盟主,自称“护氐[7]校尉,秦州刺史,略阳公”。大兴二年(319年),刘曜在长安称帝,[8][9]以苻洪(即蒲洪)为宁西将军、率义侯,曾徙居于高陆(今陕西省高陵县西南),进氐王。东晋咸和八年(333年),降后赵石虎,拜冠军将军、泾阳伯。永和六年(350年)春,苻洪遣使至江东,东晋以洪为征北将军、都督河北诸军事、冀州刺史、广川郡公,“时有说洪称尊号者,洪亦以谶文有‘艸付应王’,又其孙坚背有‘艸付’字,[10]遂改姓苻氏”,后自称大将军、大单于、三秦王,改姓苻氏。永和七年(351年)苻健即天王、大单于位,国号大秦,改元皇始,史称“前秦”。

古代学界很早就认识到各个民族之间的不同,并在此基础上将民族进行分类,不仅将所认识到的周边各民族按照方位分为南蛮、北狄、西戎、东夷,同时将这些民族与华夏民族区分为“夷”与“夏”两大类,并确立了夷夏对立、夷卑夏尊的政治原则,这就使得中国古代的众多边疆民族都被归入“戎狄”“胡人”即所谓“夷”的概念范畴。按照中国这种传统的“夷夏之辨”观念,相对于华夏民族,氐人是处于边疆的“夷狄”“胡人”。因此,在历史久远的“夷夏之辨”观念影响之下,华夏民族的民族观念通过儒学的传播反射到氐人自身,因此,氐人是“夷狄”“胡人”的观念,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是氐人的主体民族意识。

苻坚八岁时,“请师就家学”,其祖父苻洪曾对苻坚说:“汝夷狄[11]异类,世知饮酒,今乃求学邪!”由此可知,氐族早在苻洪之时就清楚地知道自己是属于非华夏民族的“夷狄”,在其民族认同上是认同“夷狄”的。这种民族身份的认同,即使到了前秦快要溃灭的时候仍旧存在。苻坚想发动伐晋战争,苻融对其进行劝阻,苻融的主要理由是前秦“戎族也”,因此,相对于地处江南的东晋王朝来说,在人心向背上是不占优势的:“坚既有意荆扬,时慕容垂、姚苌等常说坚以平吴封禅之事,坚谓江东可平,寝不暇旦。融每谏曰:‘知足不辱,知止不殆,穷兵极武,未有不亡。且国家,戎族也,正朔会不归[12]人。江东虽不绝如,然天之所相,终不可灭。’”在建立前秦政权30多年之后,苻氏一族中还有人将自己的民族归属认定为戎族,不仅苻融如此,苻坚也曾明确地将自己的族属定位为“胡”。淝水之战前秦战败后,苻坚为羌人首领姚苌所俘,姚苌以“苌次膺符历,可以为惠”为由向苻坚讨要传国玉玺,但是苻坚坚决拒绝,其理由是[13]“五胡次序,无汝羌名”。无论“五胡次序”是什么含义,然而与胡人有关是毫无疑问的,从中可知,在苻坚心中氐人是属于“五胡次序”范围之内的,是有资格承受天命的。因此,苻坚在民族身份的认同上也认可自己的胡人身份,亦可见“夷狄”或胡人的身份认同在前秦统治集团核心成员中是普遍存在的。

在祭祀祖先的明堂里,苻坚祭拜的是自己的真实先祖:“坚起明堂,缮南北郊,郊祀其祖洪以配天,宗祀其伯健于明堂以配上帝”,[14]与刘元海祭祀的祖先有明显的不同。刘元海建立“汉”政权时,祭祀的是其攀附的先祖,即刘氏先祖:“追尊刘禅为孝怀皇帝,汉高[15]祖以下三祖五宗之神主祭之。”当然这也许与苻坚等氐族对先祖的攀附略远而详细的谱系还没有完全建立起来有关。

虽然在前秦即将溃灭之时,氐族在民族属性仍将自身归于“戎族”,但是到苻坚统治后期,前秦统治集团核心人员的民族意识还是发生了一些悄然的转换。一方面苻坚等氐族豪贵都有过自称为“胡人”或“夷狄”的事例,但是另一方面,他们又常常理直气壮地指斥周边其他民族为“胡人”或“夷狄”,似乎自己已经不是“胡人”或“夷狄”了。将前秦政权归为“戎族”的苻融向苻坚上书说:“臣闻东胡在燕,历数弥久,逮于石乱,遂据华夏,跨有六州,南面称帝”,苻坚进而说:“黎元应抚,夷狄应和,方将混六合以一家,同有形于[16]赤子。”可见,在民族归属上,苻坚将慕容鲜卑归于“夷狄”,而他自己所代表的前秦则显然被置于夷夏关系的另一端,自以为代表华夏,因而摆出一副“夷狄应和”的高姿态。

非华夏民族不仅有“胡”和“夷狄”之称,同时也有“虏”“戎”之称。如苻坚称匈奴刘卫辰部为“戎”,“时匈奴左贤王卫辰遣使降于坚,遂请田内地,坚许之”,并说:“朕方修魏绛和戎之术,不可[17]以小利忘大情”。在此,苻坚明显将匈奴左贤王刘卫辰置于“戎”[18]族之地,而且史书明确记载“秦人呼鲜卑为白虏”,不仅如此,史书中有具体事实证实。苻晖屡为冲所败,坚让之曰:“汝,吾之子也,[19]拥大众,屡为白虏小儿所摧,何用生为”;苻坚命吕光征西域时曾称西域各族为“戎”,吕光发长安,坚送于建章宫,并对吕光说:“西戎荒俗,非礼义之邦。羁縻之道,服而赦之,示以中国之威,导[20]以王化之法,勿极武穷兵,过深残掠。”这些事例说明,在苻氏的心目中,周围的民族都是“胡”、“戎”、“虏”或“夷狄”。这表明氐族对于自身民族属性的认识是有变化的,已经开始自外于其他非华夏民族,当然,这并不能说明氐族自身的民族认同在苻坚统治后期发生了彻底的改变。

总之,在苻坚统治后期,前秦统治集团核心人员虽然仍保留着本民族为“胡人”或“夷狄”的历史记忆,同时也开始大大方方地以华夏自居,而把“夷狄”“胡”这样的名称送给了周边其他民族和政权。氐族既自外于华夏民族而自认同为“戎”或“胡”,同时又自外于其他非华夏民族,并以“戎”“胡”称之,这种混乱和矛盾反映了苻氏在民族认同上的纠结。这种状况的出现也许与氐人对于“胡”“夷”的认识有关。鲜卑、羌等是华夏民族对于非华夏民族的认识,非华夏民族之间如何认识彼此,史书对此描述得并不十分清楚,但是在华夏民族的文本书写模式之下,也只能以华夏民族思维模式中的“华”“夷”去认识与己不同的其他非华夏民族了。在氐人的观念里,此时的“胡”“夷”等称谓在不同的语境中有了不同的含义,与华夏民族观念中的“胡”之含义有所不同。在氐人的观念中,“胡”“戎狄”之类的称谓含义大致有两种:一种是对民族种属的客观叙述,不具有贬损意义,如前文所引苻洪对苻坚的称谓,以及苻坚所说的“五胡次序”中的“胡”应该属于这一类,否则对“胡”无法做出合理的解释;一种是与华夏民族相对、带有贬损含义的称谓,如称呼其他非华夏民族的情况。

虽然前秦政权统治阶层在民族身份的认同上普遍存在同“胡”“夷”联系在一起的状况,但是,在祖源追溯上,前秦统治者氐人又同其内迁民族一样,似乎力图模糊、淡化自己的胡人身份。为此,苻[21]氏君臣创造了苻氏先人为“有扈氏之苗裔”的传说:“苻洪,字广[22]世,略阳临渭氐人。其先有扈氏之苗裔。”有扈氏,《史记》记载:“禹为姒姓,其后分封,用国为姓,故有夏后氏、有扈氏、有男我、[23]斟寻氏、彤城氏、褒氏、费氏、缯氏、辛氏、冥氏、斟戈氏。”苻氏君臣制造这个传说是为了论证苻氏的先人是华夏之苗裔,从祖源、族源上淡化苻氏家族的氐人身份,在舆论宣传上将苻氏家族族源向华夏先祖族系靠拢,以使苻氏家族先祖与华夏民族先祖建立血缘、族源联系,从而巧妙地模糊了苻氏家族的胡人色彩,实现前秦政权统治集团整体民族意识由“夷狄”向华夏的转换。也许正是在这种思路的引导之下,这种祖源追溯的书写方式才成为十六国时期史书编纂的一种普遍现象。二

十六国时期,非华夏民族趁中原地区风云际会之机纷纷建立政权,但是在传统的“夷夏之辨”思想的影响下,建立政权的非华夏民族的政治权威和话语霸权并没有被完全建立起来。中原地区很早以来即是华夏民族活动的主要地区,历史上尽管朝代递嬗、沧桑迭变,但从未在这一地区建立过异族政权。故当十六国胡族政权相继入主中原时,视中原汉族世袭旧王朝为正统、胡族部落政权为僭伪的政治观念,也就在华夏民族中自然生发而成。这一正统观念不仅已深入南北华夏民族人心,同时也深刻地影响着十六国胡族政权的绝大部分统治者。困扰中国多年之久的传统政治文化的一个核心观念即正统性问题,同样也困扰着十六国时期建立政权的诸多非华夏民族。

氐族建立政权之后也面临着其政权合法性的解释问题,因为从血统上说,与西晋一脉相承的东晋具有毋庸置疑的政治合法性,同时代的十六国政权也普遍认同东晋的华夏宗主身份。东晋虽然衰弱不堪,但毕竟是汉民族正统王朝,上合天命,下附人心,非轻易可灭。当时在前秦政权中,许多人持有这种观点。淝水战前苻坚欲亲率百万大军征讨东晋,其太子左卫率石越加以劝阻,曰:“吴人恃险偏隅,不宾王命,陛下亲御六师,问罪衡越,诚合人神四海之望,但今岁镇星守斗牛,福德在吴,悬象无差,弗可犯也。且晋中宗,藩王耳,夷夏之情,咸共推之,遗爱犹在于人。昌明,其孙也,国有长江之险,朝无[24]昏贰之衅,臣愚以为利用修德,未宜动师。”太子的劝告虽较苻坚之弟融的劝解委婉,但他也清醒地看到了东晋汉民族政权的正统地位和“夷夏之辨”观念的潜在影响,故而力阻苻坚铤而走险、用兵东晋,而且在前秦政权中一直积极协助苻坚的大臣汉人王猛也持这种观点。王猛病重之时苻坚亲临省病并询问以后之事,王猛曰:“晋虽僻陋吴越,乃正朔相承。亲仁善邻,国之宝也。臣没之后,愿不以晋为图。[25]鲜卑、羌虏,我之仇也,终为人患,宜渐除之,以便社稷。”在王猛的心目中,地处江南地区的东晋王朝才是正统之所在。其实在苻坚的心里,东晋王朝也是正统之所在,当姚苌向苻坚讨传国玉玺时,苻坚以“王胡次序,无汝羌名”为由拒绝,同时告知姚苌“玺已送晋,[26]不可得也”,言下之意是东晋王朝是有资格得到传国玉玺的。

因此,面对这种正统性的尴尬,十六国时期的非华夏民族使出了浑身解数。首先在选择政权体制时,基本无一例外地选择了传统华夏民族的政权或国家体制形式,这种体制形式是“建立和完善一个华夏[27]帝国式政治体的过程,可以称为政治体的华夏化”。除此之外,一个在传统“夷夏之辨”思想中处于与华夏相对的非华夏民族要实现对各民族,尤其是对占绝大多数的华夏民族实行统治,必须在思想文化领域给本朝政权寻找更为有力的合法性依据,因此强有力的宣传尤为必要,这是与其武功相辅而行的一种文治手段。“在文化领域,政治体首先关注的是对其统治合法性的论证。袭用汉晋帝国模式的政治体,面对着一套写满华夷秩序符号的政治文化传统,他们要论证自身的统[28]治合法性,最终不得不牵涉到华夏或非华夏的身份认同问题。”

在中国古代,史学一直肩负着这种政治使命,一方面,统治者以史学为经世致用之学,把历朝的兴衰成败作为经验教训,从以往的历史事件中借鉴为政的得失,汲取治国驭民的方略、争霸称雄的权谋。另一方面,史学又是表述先民历史、宣传帝王伟业的工具。基于此,在中国古代,史学一直受到统治者的重视,并得以提倡:“在华夏的政治文化传统中,修史关系到本政权的历史形象和现实合法性,是一[29]个帝国必须进行的事业之一。”

在中国历史上,很早就有关于周边民族的记载,而有关民族史的撰述,《史记》在体例和内容上有着开创性的贡献,对后世史书的书写模式与书写内容有着非常深远的影响。《史记》写于汉代建国的百年之后,汉帝国正处于一个蓬勃发展、大有作为的时期,国内实现了空前的统一,与周边民族之间的交往也日益频繁。正是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在大一统思想的支配下,《史记》对各民族史事的记载为我们展开了一幅内容生动、丰富的画卷。《史记》不仅记载了以汉族为中心的历史,而且在列传中记有《匈奴列传》《南越尉佗列传》《东越列传》《朝鲜列传》《西南夷列传》《大宛列传》,这与先秦史书记载只局限于一个民族或几个民族的有关事迹是大不相同的。《史记》设置各民族列传时,已经注意到把周边各民族纳入“中国”通史这一大范围的概念。不仅如此,司马迁还把当时中国境内的许多民族与黄[30]帝子孙联系在一起:“匈奴,其先祖夏后氏之苗裔也,曰淳维。”勾吴与中国之虞为兄弟:“余读《春秋》古文,乃知中国之虞与荆蛮[31]勾吴兄弟也。”楚之先祖出自帝颛顼:“楚之先祖出自帝颛顼高[32]阳。高阳者,黄帝子孙,昌意之子也。”越王勾践为禹之苗裔:[33]“越王勾践,其先禹之苗裔,而夏后帝少康之庶子也。”东越王为勾践之后:“闽越王无诸及越东海王摇者,其先皆越王勾践之后也,[34]姓驺氏”,间接地将东越与华夏民族联系在一起。如此一来,当时在华夏民族认知范围内中原地区周边的非华夏民族在《史记》中都直接或间接地与华夏民族的始祖黄帝或其子孙联系在一起,虽然这是为了适应当时政治形势所做的一种民族一统的宣传,但是这种认知方式被后世的史家所继承、沿袭。因此,《汉书》对某些周边非华夏民族的祖源记载与《史记》如出一辙:“匈奴,其先祖夏后氏之苗裔,曰[35]淳维。”《史记》《汉书》《后汉书》对于周边民族的书写方式,“完成了对两汉已知的所有异族的分类,并为其中的绝大部分建构了族源和谱系。此后的纪传体王朝史在撰定夷狄传之时,大多只需将其渊源上溯至两《汉书》的记载的某族,即完成了与上古以来诸异族谱系的对接”,“《史记》和两《汉书》奠定的叙述模式,加上此后诸正史对这一叙述模式的继承,不仅在华夏知识世界建立起源远流长、纵横交错的夷狄谱系树,也让非华夏诸族群本身接受了这种分类和谱系,提供[36]了族群凝聚可以借用的认同方向”。在这种状况下,华夏民族的史书编纂传统深深影响了内迁的各个民族。因此,每个内迁民族建立政权之后,都积极促进史书编纂工作。

前秦统治者是与华夏民族同居共处已久的非华夏民族,在与华夏民族相处的过程中,他们早已接受了汉文化,在心理上、习惯上易于承袭汉族的统治方式,为了巩固统治,效法汉、魏,亟须利用史学为他们制造理论依据,表彰先族;能否灵活借鉴汉文化的种种思想观念为之所用,尤为当时少数民族政治家安身立命的当务之急。随着非华夏民族汉文化水平的提高,一些人习诵经史,潜心向学,出现了一些本民族的史学家,与汉族史家一样秉笔作史。前秦梁熙,氐人,与兄梁傥并有文名,时有“关中堂堂,二申两房;未若二梁,环文琦章”之语,梁熙曾任史职,参与撰修前秦国史。此外,有关前秦修史的情况,史书中也有简单的记载:

前秦史官,初有赵渊、车敬、梁熙、韦谭相继著述。苻坚尝取而观之,见苟太后幸李威事,怒而焚其本。后著作郎董谊追录旧语,十不一存。及宋武帝入关,曾访秦国事,又命梁州刺史吉翰问诸仇池,并无所获。先是,秦秘书郎赵整参撰国史,值秦灭,隐于商洛山,著书不辍,有冯翊车频助其经费。整卒,翰乃启频纂成其书,以元嘉九年起,至二十八年方罢,定为三卷。而年月失次,首尾不伦。河东裴[37]景仁又正其讹僻,删为《秦纪》十一篇。

前秦所著史书,恰好又是崔鸿撰写《十六国春秋》中前秦史的主要来源:“鸿字彦鸾,……弱冠便有著述之志,见晋魏前史皆成一家,无所措意。以刘渊、石勒、慕容儁、苻健、慕容垂、姚苌、慕容德、赫连屈孑、张轨、李雄、吕光、乞伏国仁、秃发乌孤、李暠、沮渠蒙逊、冯跋等,并因世故,跨僭一方,各有国书,未有统一,鸿乃[38]撰为《十六国春秋》,勒成百卷,因其旧记,时有增损褒贬焉。”《十六国春秋》又成为《晋书·载记》最主要的资料来源,但是在修史的过程中,华夏民族史书的书写方式仍是其最重要的参考与模仿对象。

十六国时期各个政权主持撰写的史书,大多将其先祖与华夏民族联系在一起。北魏鲜卑拓跋氏宣称:“昔黄帝有子二十五人,或内列诸华,或外分荒服,昌意少子,受封北土,国有大鲜卑山,因以为号。[39]……黄帝以土德王,北俗谓土为托,谓后为跋,故以为氏”;铁弗匈奴赫连勃勃则标榜自己为“大禹之后,世居幽朔”,“自以匈奴夏[40]后氏之苗裔也”,“我皇祖大禹以至圣之姿,当经纶之会,凿龙门[41]而辟伊阙,疏三江而决九河”;鲜卑慕容氏传“其先有熊氏之苗裔,[42]世居北夷,邑于紫蒙之野,号曰东胡”。

不仅如此,这些史书会有意识地掩饰非华夏民族野蛮落后的一面,对统治者涂抹称颂。在史书写作中,史家运用语言文字时,“讳[43]彼夷音,变成华语”,“妄益文采,虚加风扬,援引《诗》《书》,宪章《史》《汉》,遂使沮渠、乞伏儒雅比于元封,拓跋、宇文德音[44]同于正始。华而失实,过莫大焉”。前秦苻坚时,“(苻)坚母少寡,将军李威有辟阳之宠,史官载之。至是,坚收《起居注》及著作所录而观之,见其事,惭怒。乃焚其书而大检史官,将加其罪。著作[45]郎赵泉、车敬等已死,乃止”。由此可知,前秦统治者也有了史书应该为尊者讳的概念。在这种情况下,虽然十六国时期各个政权史书叙述的对象是非华夏民族,但其采取的方式却是华夏民族的史书编纂模式与话语体系,因此在这种叙述体系下,非华夏民族在某些方面开始华夏化,祖源的追溯也许即是其中的一个具体体现。

前秦政权建立之后,随着政治实力的增强,氐族的代表人物苻坚对本民族的政治定位也发生了一些变化,开始有了一统天下的观念。苻坚为了统一中国,于晋太元七年(382年)召集群臣商议南征之事,曰:“吾统承大业垂二十载,芟夷逋秽,四方略定,惟东南一隅未宾王化。吾每思天下不一,未尝不临食辍,今欲起天下兵以讨之。”[46]一些大臣认为攻打晋朝时机不成熟,苻坚又以“非为地不广、人[47]不足也,但思混一六合,以济苍生”为由加以驳斥。后来苻坚南游灞上时对群臣曰:“轩辕,大圣也,其仁若天,其智若神,犹随不顺者从而征之,居无常所,以兵为卫,故能日月所照,风雨所至,莫不率从。今天下垂平,惟东南未殄。朕忝荷大业,巨责攸归。岂敢优游卒岁,不建大同之业!每思桓温之寇也,江东不可不灭。今有劲卒百万,文武如林,鼓行而摧遗晋,若商风之陨秋萚。朝廷内外,皆言不可,吾实未解所由。晋武若信朝士之言而不征吴者,天下何由一轨![48]吾计决矣,不复与诸卿议也”,希望大臣支持他征讨东晋,完成统一大业。

史书记载,苻坚有比较高的汉文化水平,对于这一点唐人也比较认同:“永固(苻坚字)雅量环姿,变夷从夏,叶鱼龙之谣咏,挺草付之休征,克翦奸回,纂承伪历,遵明王之德教,阐先圣之儒风,抚[49]育黎元,忧勤庶政。”这说明,苻坚的汉化程度比较深并深受中国传统儒家文化的影响,是一个执着于一统思想的非华夏民族首领,在一统思想引导下的司马迁的史书撰写方式正好满足了其需求,也可以为其实现一统而服务,故而前秦的史官在撰写前秦国史时,自然也将其祖源追溯到了黄帝。考虑到十六国时期的文化大背景,以及前秦统治集团对汉文化情有独钟的实际情况,我们有理由做这样的推断。

无论是从史书撰写本身还是书写模式、书写内容以及为尊者讳的痼疾等,都被前秦统治者所承袭,因此我们在史书中所看到的苻氏在民族归属上的混乱与矛盾也就顺理成章了。这既是非华夏民族政权的需要,同时也是由华夏民族史书书写模式影响所致。

综上所述,苻氏氐族在中国传统史书编纂体系及话语体系的影响下,在编撰史书时将自己的祖源追溯至有扈氏,与汉人联系在一起,但是,在民族身份的认同上,其统治阶层认同自己是“胡”或“夷狄”仍是一种普遍现象,故而其在民族认同上体现出非常矛盾的一面,由此可见,苻氏氐族在当时并没有构建起非常清晰或明确的谱系。(吴洪琳:陕西师范大学中国西部边疆研究院副研究员)

[1] 《三国志》卷30《魏志·乌丸鲜卑东夷传》裴松之注引鱼豢《魏略·西戎传》,中华书局,1959,第858页。

[2] 常璩撰,刘琳校注:《华阳国志校注》卷8《大同志》,巴蜀书社,1984,第653页。

[3] 《后汉书》卷87《西羌传》,中华书局,1965,第2902页。

[4] 李绍明:《关于羌族古代史的几个问题》,《历史研究》1963年第5期。

[5] 参见马长寿《氐与羌》,上海人民出版社,1984,第9-22页;黄烈《中国古代民族史研究》,人民出版社,1987,第123-126页。

[6] 《晋书》卷112《苻洪载记》,中华书局,1974,第2867页。

[7] 《资治通鉴》卷87,晋怀帝永嘉四年条,中华书局,1976,第2751页。

[8] 《魏书》卷95《临渭氐苻健传》,中华书局,1974,第2073页。

[9] 《资治通鉴》卷91,晋元帝大兴二年条,中华书局,1976,

试读结束[说明:试读内容隐藏了图片]

下载完整电子书


相关推荐

最新文章


© 2020 txtepub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