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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5-18 03:5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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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杰克·伦敦

出版社:浙江教育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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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爱生命;野性的呼唤

热爱生命;野性的呼唤试读:

热爱生命

野性的呼唤

作者:杰克·伦敦排版:Cicy出版社:浙江教育出版社出版时间:2018-06-01ISBN:9787553665467本书由天津博集新媒体科技有限公司授权北京当当科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制作与发行。— · 版权所有 侵权必究 · —热爱生命

所有的一切都逝去,只剩下这一点——尽管输得一无所有,甚至没了赌下去的本钱,也别管他们生活困苦,经历过多少颠沛流离,能做到这些就是胜利绽笑颜。

两个身影,一瘸一拐地走下河岸。他们眉头紧锁,又累又乏,脸上泛着咬牙苦撑的神情。甚至有一次从乱石上走过的时候,前面的那个人一失足,身子还摇晃了一下。包袱用毯子包裹起来,沉重地压在他们的肩上。如果没有勒在额头上的皮带帮忙吊着,毫无疑问,他们疲惫的身子是无论如何也扛不动这包袱的。两个人弓着腰,肩膀冲着地面,艰难地向前挪着步子,手里还拎着来复枪。他们的目光总是呆滞地不离地面,脑袋耷拉着。

后面的那位开口说:“那些子弹藏在地窖里多可惜,要是有三两发带在身上就好了。”

他冷冰冰地嘀咕着,音调阴沉沉的,没有一丝感情。前面的那位不做任何回应,只是朝从岩石上流过、还激起一片片泡沫的小河走去,他一瘸一拐的,显得无比决绝。

后面的那位紧紧追随着他。河水冷得刺骨,他们被水流冻得双脚麻木,脚踝疼痛难忍。尤其是每次水流击打他们的膝盖的时候,两个人更是摇摇晃晃,难以立足。跟在后面的那位踩在一块光滑的石头上,眼看就要摔倒,他号叫一声,用力一挣,好不容易站稳了。他身子摇晃着,一只手伸出来四处攀抓,竭力想扶着什么东西来保持平衡。他稍一站稳,就向前挪步,但随着一阵摇晃,又差点儿掉进河里。没办法,这个人只好原地不动,眼睁睁地看着前面那位。那人头也不回,只顾自己低头走路。

后面的这个人站在原地,犹豫了足足有一分钟。说服了自己后,他喊道:“喂!我扭伤脚踝了,比尔!”

比尔没有回头,仍然踉踉跄跄地在白茫茫的河水里走着。

看着他这漠然的样子,后面的那位脸上虽然不露声色,眼睛里却流露出小鹿受伤般的神色。

前行的那位一副充耳不闻的样子,依旧一瘸一拐地走着,并且登上了对面的河岸。站在河里的那个人嘴唇在抽搐,乱棕似的胡子也随之抖动。他眼睁睁地看着已经登岸的那位,下意识地伸出舌头舔着嘴唇。

他高声喊道:“比尔!”

这是面对磨难,一个坚强的人发出的需要救援的呼唤,但那个叫比尔的人仍然没有回头。他不顾腿脚的伤痛,依旧前行。他艰难地登上一片还不算太陡的斜坡,向低矮的山头走去,渐渐消失在阴暗的天际。河里的那个人眼睁睁地看着这一幕,知道无可挽回,就掉转目光,慢慢回味比尔留给他的消逝了的身影。

因为脚踝受伤,这个人只好单腿立着休息。他看了一下自己的表,表上显示是四点钟。这个时节应该是七月底到八月初,他说不好现在到底是礼拜几。为了辨别方向,他特意看了看太阳,地平线附近的太阳快要被浓重的大雾遮没了,像是一个即将熄灭的火球。这个火球变得如此暧昧,让人觉得是一个轮廓模糊的东西,显得那么不可捉摸。这个人知道现在太阳的位置大概在西北方。确定这一点后,他又朝南望去。他明白那些荒凉的小山背后就是大熊湖。他知道,那里是加拿大的冻土地带,已经越过了北极圈的禁区线。而他脚下的河,是铜矿河的一条支流,铜矿河的主流则通向北冰洋和加冕湾,是朝北去的。他记起来了,有一次在哈得逊湾公司,他在地图上看见过那个地方,但是自己一直没有去过。

他无奈地打量着周遭的世界。到处是模糊的天际线,低矮的小山上,没有灌木,没有树木,甚至连一棵草也没有,什么都没有,这里只是一片笼罩在恐怖氛围里的辽阔荒原。看着这些,他心头升起一丝恐惧,并且迅速弥漫开来。

他开始一次次地喊着:“比尔,比尔——”声音微弱无力。

这个无比广阔的世界似乎正在残酷地展示着摧残一切的威力,得意地调用所有不可抵挡的力量挤压着他,似乎要在顷刻间摧毁他。突然,河里的人像发疟疾似的哆嗦起来,“哗啦”一声,他手里的枪掉进了水里。这响声终于使他警醒了。他鼓足勇气,不停地告诉自己别害怕,手不停地在水里摸索。好不容易,他找到了枪。为了减轻脚踝的疼痛,他把包袱朝左肩挪了一下,接着他握紧枪,忍住疼痛,慢慢地挪开脚步,朝河岸走去。

他一抬眼,看到了伙伴消失的那个山头,心里似乎受了什么刺激。他发疯似的拼命走了起来,不顾任何疼痛,急匆匆登上了那片斜坡。他这副样子,比起一瘸一拐的比尔,看上去更加古怪。他登上山头,朝下面一看,竟然是个寸草不生、充满死亡气息的浅浅的山谷。恐惧又开始在他的脑海翻腾,他一个劲儿地鼓励自己要战胜它。经过这段路程,他的脚踝更加疼痛了,他只好把包袱朝左肩又挪了几下,然后趔趄着走下了山坡。

这片谷底很潮湿,厚且浓密的苔藓紧贴在水面上,像海绵一样。他每走一步,就从脚下溅起来一些水。潮湿的苔藓紧紧吸着他的双脚,这样,只要他一抬脚,就发出“吧唧吧唧”的响声。他只好顺着比尔的踪迹,仔细地挑好走的路,从一片沼泽地走向另一片沼泽地,从这片苔藓海里突出的一堆堆岩石上走过。

虽然只是孤身一人,但是他并没有迷失方向。他明白,再走一段路,就会到达一个被当地人叫作“提青尼其利”——意思是“小棍子地”——的地方。这个地方,确切地说,是在一个小湖旁边。这里有许多枯死的细小的枞树。有一条小溪通向小湖里,溪水也不再是白茫茫的。他清楚地记得,小溪里没有树木,却有灯芯草。他可以顺着溪流一直走到溪水的尽头,那里有道分水岭。他将翻越分水岭,找到另外一条小溪的源头。那条小溪是朝西边流的,最终注入狄斯河。他将在溪流和狄斯河交汇处找到一条翻了的独木舟。舟下面有个小坑,坑上堆着好多石头。搬走石头,他就能获得补给了。坑里有钓鱼、打猎获取食物的所有工具,有钓钩和一张小渔网,甚至还有他空枪里急需的子弹。他还能找到一块腌肉和一点儿豆子,以及为数不多的面粉。

他相信,比尔会在那儿等着他。然后,他们会沿着狄斯河向南划船,一直到达大熊湖。在大熊湖里他们会继续朝南方划行,到达麦肯齐河。接着他们还要向南方走,一直走到那个温暖的哈得逊湾公司的站点,那儿物产丰富,不仅树木繁茂高大,而且可以食用的东西也数不胜数。他不由得高兴起来,那样的话,即使天气更加寒冷,即使水结成冰,也没什么值得担心的了。

这个人竭力往好处想,他觉得比尔不会丢下他不管的,比尔一定在藏东西的那个地方等着他。他就这样一边挣扎着前行,一边这样猜想。

也难怪,他不得不这样想。不然的话,他早就坐以待毙,而不会拼命前行了。在西北方向,太阳依旧像一团模糊的圆球,缓缓沉下去。他反复盘算着冬天来临之前,他和比尔向南逃去的每一段路。他已经将近两天没吃东西了,要是从他没吃到自己想吃的东西算起,那何止两天!有时候,他能看到沼泽地上那种灰白色的浆果,他把它们放进嘴里,忍着难吃的味道,咀嚼几下,就咽下去了。也难怪他吃东西这么痛苦,因为这种浆果外面只包着一丁点儿浆水,里面只有一小粒种子。明明知道这种浆果不会有什么养分,但他还是满怀着一丝莫名的希望,耐心地咀嚼着。种子又苦又辣,浆水一入口就化了,但他全然不顾。

九点钟的时候,因为无比疲惫和衰弱,他被一块石头绊了一下,只是摇晃了一下,他就栽倒在石头旁了。他歪着身子,静静地躺在那里一动不动。等着体力稍微恢复了一点儿后,他就从捆绑包袱的那条皮带中挣脱出来,费了很大的力气才坐了起来,看上去动作很笨拙。这时候,夜幕并没有把天完全涂黑,借着那丁点儿微弱的光亮,他在乱石中仔细搜寻着。他需要一些干枯的苔藓来生火。费了好半天工夫,他终于堆好了一堆干苔藓,生起了一小堆看上去随时都会熄灭但还冒着黑烟的火。他放了一个白铁罐子在上面烧水。

他小心地打开包袱,首要的事情就是去数他的火柴。总共六十七根。为了确认这个数目,他反复数了三遍。这些火柴被分成了几份,然后用油纸包了起来。一份放在了他已经空了很久的烟草袋里,一份放在他那破破烂烂的帽子的帽圈里,最后一份放在了紧贴胸口的衬衫口袋里。放好以后,他突然感到一阵恐慌,又迫不及待地把那些火柴全部拿出来,重新数了起来。没错,还是六十七根。

火边,他开始烘烤湿透了的鞋袜。鹿皮鞋已经被泡成了碎片,袜子也磨破了,两只脚皮开肉绽,都在流血。其中一只脚的脚踝肿得像膝盖一样粗,上面青筋暴露。他从仅有的两条毯子中的一条上撕下一段,用力勒紧脚踝。然后,他又撕下了几段,缠在脚上,之后就把原来的袜子和鹿皮鞋扔掉了。他喝完了铁罐里滚烫的水,上好了手表的发条,爬进那两条毯子里去了。

午夜前后那短暂的黑暗匆匆来,又匆匆离开。但他睡得很死,根本没有察觉。

不知不觉,太阳从东北方向升了起来。它被乌云遮住了,只留给大地一缕破晓的光芒。

六点钟的时候,他醒了。他静静地仰望天空,饥肠辘辘。当他支着胳膊肘挣扎着想要翻身的时候,突然身边传来一种很大的呼噜声。他吓了一跳,定睛一看,原来是一只公鹿,它正用警惕和奇怪的眼睛审视着他。他估量了一下,他和这公鹿之间的距离也就五十英尺左右。他禁不住自己肚子的召唤,脑海中突然浮现出了鹿肉被烧烤得咝咝作响的情景。他本能地抓起了那支空枪,瞄准准心,扣动了扳机。公鹿哼了一下,就跳着跑开了,留下蹄子穿过山岩时踏着石子发出的嘚嘚声。

他无奈地咒骂了一句,扔掉了空枪,一边高声哼哼着,一边慢慢地站了起来。他的关节好像生锈的链条一样动作迟钝,让他疼痛万分,似乎每一次身体的屈伸他都得咬着牙才可以做到。终于,他站起来了。但是又花了大约一分钟的时间,他才挺起了腰板,像个人一样笔直地站立着。

他缓慢地爬上了一个小土包,观察了一下周围的地形。这里没有树木,也没有草丛,只有那望不到边的灰色苔藓。那零星的灰色岩石,几条灰色的小溪和几片灰色的小湖,就算是一些点缀了。天看不到一点儿太阳的影子,笼罩在一片灰蒙蒙的乌云中。他不知道北方在哪儿,他甚至已经忘记了自己昨晚是怎样来到这里的。不过,他并没有迷失方向。

他深信这一点。再过不久,他就会到达那块“小棍子地”。他觉得它就在左方的什么地方,不会太远,也许翻过下一座小山的时候就能到达。

因此他回到原地,收拾好包裹,准备出发。他又摸了摸那三包分开放的火柴,还在,他就没有再去细数。但是,他还是犹豫了一下,这次是为了一个厚实的、足够用两只手完全遮住的鹿皮口袋而合计。他很清楚这口袋的重量,它足足抵得上包袱里所有物品重量的总和——应该有十五磅重。最后,他下定决心把它放到一边,开始卷起包袱。卷了一阵子,他又停了下来,紧盯着那鹿皮口袋,他又慌忙地把它抓在手中,还用一种警惕的目光扫向四周,好像这片荒原要把它从他身边抢走一般。他摇摇晃晃地站起来,准备开始这一天的路程时,这个口袋还是留在了他背后的包袱里。

他转而向左边走着,偶尔会停下来吃一些沼地上的浆果。他瘸得更明显了,因为他那扭伤的脚踝已经僵直了。但是,相对于饥肠辘辘的痛苦来说,脚上的疼痛根本就不算什么。饥饿是不能忍受的,它不停地发作,好像在一点点吞噬着他的胃,让他不能专心地走在通往“小棍子地”的路线上。那些浆果也不能减轻这样的疼痛,反而刺激得他的舌头和口腔火辣辣的。

他来到了一个山谷,那里有许多松鸡。它们在岩石上和沼泽地里飞来飞去,发出“咯——咯——咯”的叫声。他想打下几只来,但是总是失败。他放下了包袱,像只猫一样悄悄走过去,地面上留下了一道道血迹,锋利的岩石已经划破了他的裤子和腿。但是相对于饥饿给他带来的痛苦来说,这根本就不算什么。他在苔藓上爬着,弄得浑身湿透,也减轻不了他要吃东西的欲望。那些松鸡总是在他面前转悠着,有时也会飞起来。渐渐地,他感觉那些松鸡发出的“咯——咯——咯”的叫声,像是对他的嘲笑。然后,他就对着它们叫骂。伴着松鸡的叫声,咒骂的声音越来越大。

一次,他爬到了一只睡着的松鸡旁边。他一直没有瞧见它,直到那只松鸡从附近的岩石中惊慌地朝着他飞了起来。他也像那只松鸡一样,惊慌中本能地抓了下去。他看了看他手上的战利品——三根松鸡尾羽,眼睁睁地看着松鸡逃走了。一种痛恨的感觉油然而生,倒像是那只松鸡对不起他似的。过了一会儿,他又返回原来的地方,背起了行囊。

时间慢慢地流逝,他走进了一片绵延的山谷,也可以说是沼泽地。相对于他走过的其他地方,这里的野生动物多一些。一群有二十多头的驯鹿从离他不远的地方走过,那完全是在他来复枪的射程之内。他想追它们,这个疯狂的念头悄然而生。他对自己有信心,它们是跑不掉的。一只嘴里叼着松鸡的黑狐狸朝他走来,他发出一种可怕的喊声,那只黑狐狸立刻跑得不见踪影,但是没有丢下松鸡。

天快要黑的时候,他顺着一条河走去。河水因为含有石灰而呈乳白色,淙淙穿过稀疏的灯芯草。他抓紧了灯芯草的根部,拔起了一种看上去很嫩、像是刚长出的葱芽、和木瓦上的钉子差不多大的东西。他迫不及待地把这种东西放到嘴里,拼命地咀嚼起来。那东西吃起来感觉很好,只是所含的纤维很难嚼烂。它和浆果一样,一点儿养分也没有,都是由一丝丝充满了水分的纤维组成的。他放下了包袱,冲进灯芯草丛里,牛嚼似的大口大口地吃了起来。

他太累了,总是希望能好好地睡一觉。但是他必须继续向前走,当然这并不是因为他急着赶往“小棍子地”,只是他太饿了。他试着用手指在土中抠小虫,在水坑中找青蛙。但是他很清楚,在这么靠北的地方,这么做自然是徒劳的。

他找遍了所见的每一个水坑,一无所获。等到夜幕降临的时候,他在一个水坑中找到了唯一的一条像鲦鱼般的小鱼。他把胳膊伸进去,当水漫到他的肩膀的时候,迫不及待地抓了下去,但那条鱼溜走了,他不停地抓,把整个水坑都搅浑了,关键时刻,他又掉进水里,混浊的水让他看不清鱼的位置。没办法,他只好等着水澄清的时候再去抓。

没多久,他又抓了起来。一会儿他就把水又搅混了。他忍不住用身上的白铁罐子拼命向外舀水,不小心把水溅到了自己的身上,估计是泼出去的水太近了的缘故,水刚被舀出去就又流了回来。渐渐地,他冷静了下来,开始小心翼翼地往外舀着。他的手在颤抖,因为现在的他心跳得特别厉害,但还是告诫自己要冷静些。这样,半个小时后,坑里的水只剩下了不到一杯。

坑里根本就没有鱼,那条鱼已经从石头的一条暗缝里钻向了旁边的一个大坑,如果用他那个白铁罐子的话,一天一夜也舀不干。如果他知道那个坑里有裂缝的话,一定会毫不犹豫地把它牢牢堵住,那条鱼自然也逃不掉了。他就这样想着,疲惫地倒在了潮湿的地面上。刚开始,他只是低声地哭泣,渐渐地,他对着把他无情围住的荒原放声大哭;后来,他又抽噎了好久。

荒原的夜仿佛永远都是那么冷。他喝了几罐子热好的水,还像昨天晚上那样,准备在岩石上睡。他又一次检查了一下那些火柴,看它们是不是已经潮湿了,然后拿出表上好发条。他忘记了毯子的湿冷和脚腕的疼痛,现在对他来说唯一的感觉只是饥饿。晚上,他做了一个美梦,梦境中一桌桌的酒席上那各式各样的食物也许就是这不安的夜中唯一的慰藉了。

一觉醒来,他感到极不舒服。灰色的天空与大地越来越阴晦。太阳也没出来,他直打哆嗦。山顶上白雪皑皑,寒风凛冽,周围的雾气越来越浓重,不一会儿变成了白茫茫的一片。他点着火,烧了一罐子水。天空中的雨夹雪越来越大,雪片大而湿冷。雪片开始时一落地就消融了,但后来铺天盖地地下着,毫不留情地熄灭了火。显而易见,他当作燃料的干苔藓也被糟践了。

这无疑是老天对他的警告,他赶紧背起包裹,重新起程。他一瘸一拐地一直向前走着,也不关心去哪儿。无论是那“小棍子地”,还是比尔,又或者是狄斯河边独木舟下面的地窖,他已经毫不牵挂了。现在,他被饥饿逼得快要发疯了,满脑子就是“吃”这个字眼儿。对他来说,只要能出了谷底,到哪儿都行。他不停地在湿雪里摸索,终于走到沼泽地浆果那儿,虽说那些灯芯草的根没有味道,也不能充饥,但是他还是沿路一边拔着,一边摸索着前行。

终于,他找到了一种蔓生野草,并不多,还带着酸酸的味道,并且很容易就让雪盖住,但他依旧是把能找到的全部吃掉了。那天夜里,他没有热水也没有火,经常被饿醒。这时节,雪变成了灰蒙蒙的雨点。他仰着头睡着,雨点毫不留情地落在他脸上,把他弄醒了好几次。第二天上午,天空与大地还是灰蒙蒙的一片,太阳依旧没露头。上帝好像是发了善心,雨停了,他也不饿了。这是因为胃中的绞痛已经让他失去了进食的欲望。除了胃疼得厉害,他并不过分难受。在渐渐清醒的大脑里,又浮现出了“小棍子地”与狄斯河边的那个地窖。

为了给这一天的行程做好充分的准备,他把那条被他撕破的毯子撕成一条条,把脚踝重新裹紧,接着又裹好了他那满是鲜血的脚。他想了很久,在整理包袱的时候,还是带上了那个厚实的鹿皮口袋。

也许是因为前几天的迷路,他在这将近两天的时间里前行的方向有些偏左了。现在太阳出来了,虽说大部分的雪已经被雨水淋化,但山顶上还是白雪皑皑。为了找到正确的方向,他开始靠右边前进。

这时他虽然已经不是那么的饥饿,但是虚弱感渐渐地明显。拔灯芯草或是采集浆果的时候,他常常要休息一会儿才能继续前行,身体内的不良反应也让他有些吃不消,那烦人的剧烈心跳,总是让他昏沉沉的,喘不过气来。这种情形,每隔几分钟就会发作一次。

很快,到了中午。他在一个很大的水坑里发现了两条鲦鱼。如果把坑里的水舀干了捕鱼,那根本是不可能的。他想了个办法,用白铁罐子把那两条鲦鱼从水坑中捞了起来。鱼太小了,只有他小手指那么长,但他现在倒不是觉得特别饿。他的胃已经麻木了,没有了特别想吃东西的欲望,像睡着了一样。他费劲地咀嚼着那刚刚入嘴的生鲦鱼,理智促使着他去吃这些东西。虽然他并不情愿,但是他很清楚,要想活下去,就必须吃。

傍晚时分,他又抓到了三条鲦鱼,吃了两条,留下一条作为第二天的早餐。零散的苔藓已经被太阳晒干,他也能烧些水来暖和一下身体了。这一天当中,他只走了不到十里。第二天,他想只要身体允许,他就会一直不停地向前走,但是只走了五里左右。他的胃好像睡着了一般,没有一丝的饥饿感和疼痛感。

他走到了一个陌生的地方,周围的驯鹿多了起来,狼也出现在他的视野范围内。有一次,他看到前面的路上有三只狼穿过。荒原里的狼嗥此起彼伏。

又过了一夜。第二天早晨,趁着头脑还算清醒,他解开鹿皮口袋,倒出了一堆黄澄澄的粗金沙与金块,分成了差不多等量的两堆,一堆用毯子包了起来藏在一块突出的岩石下,另一堆依旧放进口袋带在了身上。随后,他从那条仅存的毯子上撕下几条,把脚裹好。他没有把枪丢下,因为他知道子弹就在狄斯河边的地窖里。

这是一个弥漫着大雾的日子。这天,他倒是有了饥饿的感觉,但身体的虚弱使得他不住地头晕眼花,什么都看不清,摔跤也成了家常便饭。当然有时候摔跤也不是什么坏事。有一次,他被绊倒的时候,就碰巧摔到了一个松鸡窝里。四只刚刚出生一天的小松鸡活蹦乱跳地出现在了他的面前,虽说只够他吃一口的,但他现在可是饥不择食。他像嚼蛋壳一样,大口吞咽着小松鸡。母松鸡大叫着向他扑来,他拿枪当成棍子来打它,母松鸡躲开了。然后他又用石子砸它,倒是碰巧打伤了它的一只翅膀。母松鸡拍打着受伤的翅膀逃跑了,他在后面紧紧地追赶。

小松鸡的味道勾起了他的食欲。他追赶着母松鸡,时不时地用石子丢它,有时候会大声地呼喊,有时候一瘸一拐不声不响地追着,摔倒了就咬着牙爬起来,体力不支的时候就揉揉眼睛。

追着追着,他竟然穿越过了那个谷底,并且发现了一些留在湿苔藓上的脚印。这一定是比尔的,他看得出来。虽然有了这些蛛丝马迹,但是他不能因此停下来,因为他要先把那只奔跑在前面的母松鸡抓住,才能再回来仔细地研究。

他累坏了,当然那只母松鸡也已经疲惫不堪。他和母松鸡都歪着身子躺在地上喘着粗气。他们之间的距离只有十多英尺,但他没有力气爬过去。每次当他积聚好精力,伸手想尽力抓住它时,母松鸡也休息好了,扑棱着翅膀退到他够不着的地方。这样的追逐似乎不停地上演。天色变黑了,这场追逐战也有了最终的结果——松鸡跑掉了。而他因为全身软弱无力,又不小心被绊了一跤,就一下子头重脚轻地摔倒在地,包袱重重地压在他身上,脸也被划破了。好一会儿他才翻过身子,在地上侧躺着,上好手表的发条,筋疲力尽地躺在那里,直到第二天的早晨。

又是一个雾天。他仅剩下的那条毯子已经有一半用来绑脚了。他还是没有发现一点儿比尔的行踪,对于现在的他来说,这件事情已经没太大的意义了。也许比尔也找不到路了,他这样想着。现在他最关心的,还是食物问题。中午时分,身体的虚弱和包袱的重量已经压得他难以呼吸了,于是这次他又把金子分出一半,只带着另一半上路。下午的时候,剩下的金子也被他丢掉了,他的身上现在只剩下一支枪、一个白铁罐子和被他撕得只剩下半条的毯子。

他开始产生了幻觉,总是觉得那支枪里还剩下一颗子弹,之所以没发现,是因为自己一直疏忽没有检查。但是他清楚地知道,那支枪早就没有子弹了。他在这两种念头中徘徊了几个小时后,为了验证心中的想法,挣脱这种幻觉,他打开了枪膛。枪膛里什么都没有。面对这样的结果,他难过极了,他非常想找到那颗从来没有过的子弹。

经过半个小时的艰难跋涉后,关于子弹的幻觉又出现了。这个念头不停地纠缠着他,他又打开枪膛检查了一遍——还是没有。就这样,他的脑子里两个念头反复地纠缠着、斗争着。现在的他只是靠着一种本能在前行,一些乱七八糟的思想好像附骨的毒虫一样,在慢慢地咬食着他的脑髓。当然这种荒谬的思想也是暂时的,因为这种脱离现实的思想维持不了多久,饥饿总会一次次把他唤醒。他迷迷糊糊地走着。有一次,一只硕大的东西出现在了他的面前,几乎把他吓晕,像醉汉一样,他摇摇晃晃,力图保持着自己的平衡。一匹马!在他面前站着一匹马!他觉得眼前金星乱迸,继而一片漆黑。他又狠命地揉着自己的眼睛,好仔细辨认这东西到底是什么。他这才发现,这东西不是马,而是一头棕熊。没错,棕熊对他这个不速之客有点儿好奇,它摆出一副好斗的样子仔细观察他。

他本能地举起了枪,可是举到一半,突然记起来里面根本没有子弹,就又放了下去。然后他从屁股后面镶嵌着珠宝的刀鞘里抽出了一把猎刀,他不放心地用大拇指试了试,刀刃和刀尖都很锋利。他面对着的是生命和肉体,他必须有所作为。

他本来想扑上去把那笨家伙杀掉,但心脏开始剧烈地跳动,那是对他的警告。这种心跳一个劲儿地往上猛顶,他的头传来一阵剧烈的疼痛,剧烈的心跳都快让他窒息了。

在这样危险的处境下,如果那个大家伙攻击他,脆弱的他该怎么办呢?豁出去了,他这样想着,反而把那些恐惧给冲散了。

他手拿猎刀,摆出了一副自认为很威风的样子,狠狠地盯着那头熊。而那头熊则是试探性地对着他咆哮,并向前挪动几步,最后直立起来。

如果他现在逃跑的话,那个大家伙肯定会毫不犹豫地追上来。但是他没有跑,由恐惧而激发出来的勇气,让他的身子不停地颤抖,他也发出了一阵剧烈的咆哮声,声音十分凶蛮可怕,声音中含着一种在生死关头的恐惧。

他把棕熊吓住了。大家伙被他这个笔直站立、没有任何惧怕神色的神秘家伙给吓住了,它缓缓地向旁边移动着,紧盯着他并发出威胁的咆哮声。他站在那里一动不动,等那只熊走了很长时间以后,才像一尊石像一样,失魂落魄地瘫在稀疏的湿苔藓上。

他现在又积聚勇气,重新站起来,继续前进了,但新的恐惧又一次袭来。饥饿的恐惧没有把他打倒,但是凶残的狼嗥声把他吓得够呛。这声音在荒原上游荡着,像是织成了一个充满危险的大网,似乎触手可及,他被吓得下意识地举着双手,像是要把这声音向后推走。

零星有几只狼从他的身边走过,但是都会避开他,这是因为一来它们数量不多,二来它们只想吃那些不会反抗的驯鹿。它们并不想招惹眼前这个站着的奇怪动物。

不知道为什么,他很不甘心死去。他也知道只有活着才能感受到痛苦,死了相当于睡觉,意味着休息和结束。天黑的时候,看着走过的路边有许多散乱的骨头,那上面还透着一种细胞没死透的粉色,他知道这儿肯定刚死过一只小驯鹿,也许之前这只小鹿还是活蹦乱跳的,一边叫着一边飞跑着。他仔细端详着骨头,慨叹生命的无常,琢磨自己在天黑前是不是也会变成这个样子。生命真是一种倏忽而逝的空虚东西,他感慨地想着。

他并没有为了这些感慨而浪费太长时间。他蹲在苔藓地上,把那些散乱的骨头放进嘴里,吸吮着那些还未死去的细胞。肉有点儿微微的甜味,这久违了的气息像弥漫开来的回忆,缥缈无常,难以捉摸,但把他勾引得快要疯了。他使尽了全身的力气去咬着,也许可以咬下一些碎骨头来,当然有时候也会把牙齿崩碎。后来他开始把骨头用石头砸成碎沫,然后咽进肚子里。他是那么着急,以至于有时会砸到自己的手指,却没感到有多疼痛。

接下来的几天又开始下起了让人恐惧的雪。现在的他已经没有了痛苦的感觉。他不想死,生的渴望在逼迫着他前行。各式各样的神奇和美妙的幻觉充斥了他的整个脑海,使得他身体的协调性越来越差,也越来越麻木了。雨雪也让他分不清时间,不知道什么时候该休息,什么时候该前行,他依靠着本能,跌倒了就睡,爬起来就走。

他老是在吸吮着那些碎骨的残屑,还把剩余的碎骨包好随身带着。现在他不再去翻山越岭了,而是顺着一条流过宽广浅谷的小溪走去。他虽然还在前进着,但没看见山谷,也没看见溪流,只有幻觉伴随着他。他的灵魂和身体虽然并排前行,却像是已经分家了。

一次,他醒过来了。那是个晴朗的天气,他神志清醒地躺在一块石头上。不远处传来一些小驯鹿叫唤的声音。时间的概念已经在他的脑袋里渐渐远去了,只偶尔留下了一些模糊的记忆。天气的恶劣让他忘记自己被折磨了多长时间,也许是两天,也许是两个星期,他不能确定,只是脑海中不时浮现曾经出现过的风雨和大雪。

这是一个晴天,他知道。他直挺挺地躺着,暖暖的阳光洒在他那受尽苦难的身上,让他感觉到了身体的温度。

也许,他有办法确认自己的位置。他艰难地使劲儿转过身子,看到下面有一条很宽又很陌生的河。他顺着这条缓慢流淌的河流望去,看到了这条河流在许多光秃秃的小荒山之间流动,那些山比他见过的任何一个小荒山都要光秃和低矮。于是他从容地向着这条河流的方向望去,河流汇聚到一片明亮的大海中。他依旧没有什么感觉,这应该又是幻象吧,也许是海市蜃楼,他这样对自己解释着。接着又看到了一艘大船在海面上停泊着。这次他认清了,这肯定是幻象,只是这幻象为什么这么真实。他为了验证这件事情,把眼睛狠狠地闭了很久,再睁开眼睛时,发现它依旧存在。他不相信这个荒原中会出现大海和船只,如同他不相信枪里会有子弹一样。

一种类似喘不上气又或者像是咳嗽的声音出现在了他的背后。因为太虚弱了,他慢慢地翻转过身子,但还是没有看到什么,也只能耐心地等着。

那咳嗽和吸鼻子的声音又出现了,这次是在两块石头之间,距离他不到二十英尺远。他模模糊糊地看到一只特别狼狈的狼,它双目无光,脑袋无力地耷拉着,两只尖耳朵也不再直竖着。在阳光的照射下,那只狼又发出了那种类似喘不上气的声音。

他知道这肯定是真的。可是他在转身的时候以为可以看破原来被幻象遮住的景象,但远处仍然是一片大海,那艘大船也特别明显地出现在他的视野内。他不断地回忆着这一切,他知道了:他为了校正路线,所以一直都在朝着东北方走,现在已经到了铜矿谷,刚才的那条河就是铜矿河,而这大海就是北冰洋。这艘停泊的船本来就是一艘捕鲸船,目的地是麦肯齐河口,只是航行得太偏东了所以才停在了加冕湾。他现在知道这一切完全合情合理,因为他很久以前曾经看到过一张哈得逊湾公司的地图。

他坐了起来,想着现在的处境。脚上的毯子已经被磨烂了,脚掌也被磨得血肉模糊。毯子已经用完,枪和猎刀找不到了,帽子也不知道丢在了哪里,放在帽圈里的火柴也丢了,幸好胸前的火柴还在,而且还是干的。他看了一下表,现在十一点了。是的,表还在,而且他一路上都没忘记上发条。

他现在对于食物的欲望已经接近于零了,身上没有什么痛苦的感觉,就算是身体已经虚弱到了极点,但是他依旧很冷静、很沉着。

现在的他,完全依靠理智来支配现在他所做的一切,他在向那艘船行进之前,准备先烧点儿热水。还好,那个白铁罐子总算是在这一路艰辛的旅程中保住了。他已经预感到,剩下的这一段路会很难走。所以他准备先喝点儿热水,然后再向那艘船走去。

他像是半身不遂似的哆嗦着,动作很慢。在准备去搜集干苔藓的时候,他发现自己站不起来了。反复试了几次后,他死心了。他用手和膝盖支撑着缓慢爬行。在他爬到那只病狼附近的时候,那只狼张着大口,用快弯不下去的舌头舔着牙床,好似威胁着,但又不情愿离开那个地方。他看到它的舌头好像蒙了一层暗黄色的粗糙而半湿的黏膜,和健康的红色差别很大。

他喝了一些热水后,发现自己麻木的身体注入了新的活力,甚至可以像他想象的那般——像是个行将就木的人那样走几步。虽说速度不是很快,每走一两分钟,他就要休息一阵子。他走路的样子像是那只跟在他屁股后面的病狼一样,一瘸一拐的。当夜色降临的时候,大海和他的距离也只是缩短了不到四英里。

晚上睡觉的时候,他总是听到那只病狼咳嗽的声音。有时,他的耳边也会传来一群小驯鹿欢快的叫声,这些叫声都是那么富有生命力。他明白,这只病狼之所以要跟在他的身后,是希望他可以早些死去。每一天清晨,寒风总是来得那么猛。那只病狼忍不住打了个哆嗦。每天早晨,他都能看到这只病狼狠狠地盯着他。不过它也奄奄一息了,夹着尾巴蹲在那里,样子倒像是一条倒了霉的狗。那个人很讨厌,因为有的时候他会对它发出吆喝声,每一次都会引着它去用全身的力气无精打采地龇牙咧嘴。

这天的早晨,天气非常好,太阳放着灿烂的光芒冉冉升起。只是这高纬度区域特有的晚秋总是短暂得让人捉摸不透。它可能是一两天,也有可能连着一个星期都是这样。他跌跌撞撞地朝着那艘停在明亮大海上的船走去。

下午时分,他发现了一个人停留过的痕迹,那不是走,而是爬的痕迹。也许是比尔的吧,他是这样想的。但是他没有在意,因为比尔的行踪现在对他来说已经没有任何意义了,他也不再好奇了。他的神经和胃好像熟睡了一般,只剩下求生的意念在支配着他前行。就算是继续吃鲦鱼、吃难以消化的浆果,他也不愿死去。他喝了些热水,眼睛死死地看着那只病狼,提防着。

他顺着那个人挣扎过的痕迹前行着,一个和他的一模一样的鹿皮口袋出现在了他的面前,早已经被尖锐的牙齿咬破了,旁边还有几根被啃得光秃秃的骨头,附近满是狼的脚印。他那双没有力气的手已经抓不起这只袋子了,它是那么重。哈哈,他嘲笑着比尔,因为比尔临死前都带着那袋金子。

他能活下来,可以带着那袋金子走到那艘躺在明亮大海的船上。他的笑声是那么可怕,像乌鸦在怪叫。那只跟着他的病狼也是一阵惨嗥。但是他突然间又停止了大笑,因为如果这些被啃光的骨头真的是比尔的,那他又怎么能嘲笑他呢。

这么想想,他就转身走了,心里想着,如果现在死了的是他,比尔一定会拿走他的那袋金子,还会边走边吸吮他的骨头。但是他没有,他没有拿走那袋金子,也没有去碰那些骨头,即使他很清楚是比尔抛弃了他。

他来到了一个水坑前,在弯腰找鲦鱼的时候,看到了自己苍白又憔悴的脸,当时把自己都吓了一跳。惊吓之余,他发现自己的身体开始有一些知觉了。这个坑中有三条鲦鱼,但是坑太大了,用那个铁罐子舀了好几次都没有成功。索性他也不去再试了,他怕自己抓鲦鱼的时候,虚弱的身体不听使唤掉了下去,当然这也是他没有爬上漂在河里的木头顺流而下的原因所在。

这一天,他和那艘船的距离只缩短了三英里。第二天,又缩短了两英里。速度之所以这么慢,是因为他现在和比尔先前那样,一直在爬着往前挪。到了第五天快结束的时候,他知道他离那艘船还有七英里,可是他现在每天连一英里都爬不了。多亏了这几天的天气很晴朗,他虽然时常晕倒,但是只要是醒着,他就会毫不犹豫地前行。他的膝盖已经和他的脚一样,磨得鲜血淋漓。虽然他把身上的衬衫扯下来包住膝盖,但沿途路过的地方还是留下了一道道血迹。那只饿得发慌的病狼,仍然在一瘸一拐地舔着他的鲜血前行。他知道,如果继续这样下去,他就可以料想到自己的结局了,除非这只病狼被他杀死。他继续爬行着。就这样,一个虚弱的人,和一只生病的狼,在这荒原上上演着一幕生命消耗战。

如果这只狼健壮的话,自己成为它的食物也无所谓。可是这只病狼是那么令人恶心,看起来就快要死了,把自己喂它实在是让人作呕。他是这样想着,脑中的幻象不停地交替着,他清醒的时间越来越少。

有一次,他被那只病狼的喘息声给惊醒了。那只病狼一瘸一拐地走了回去,因为太虚弱了,还摔了一跤。它的样子让人想笑,但是他一点儿也不觉得有趣。因为身体的情况,现在的他对于这只狼已经谈不上害怕了。趁着这一阵子清醒,他开始考虑后面即将发生的事情。

四英里,只剩下大约四英里的路程了。他擦干净眼睛,可以看到那艘船。并且,他还能看到在宽阔大海里游荡的小船的白帆。但是他也知道,不管怎样,他都爬不完这四英里路。他现在的身体如此糟糕,连爬半英里路都不可能完成。尽管知道爬不完,但是他依旧很冷静。他要活下去,如果经历了那么多的磨难还是会死,那么命运对他就太不公平了,虽然现在他已经快要不行了,但他依然不想死。他有种疯狂的念头,如果死神真的要他死的话,他也会毫不犹豫地反抗下去。

他闭上了眼睛,小心翼翼地让自己冷静下来。疲倦疯狂地冲进了他的大脑与身体,这种可怕的疲倦,像是一涨再涨的潮水,一丝丝地吞噬他的意识。他不能休息,如果他现在睡着了的话,意识就会渐渐离开他的身体。有时,他感觉到自己好像是掉进了一个无尽的深渊,每次都是靠着那无力的双手划动着。有时,他也会靠毅力来支撑着。

他静静地躺着,可以听到那只病狼的喘息声,那声音正在慢慢地朝他逼近。他知道,那只狼离他越来越近了。像是过了无尽的时间,但他还是没有动。病狼已经走到了他的耳边,用它好似砂纸般干涩的舌头舔着他的脸颊,他猛地伸出双手,却什么也抓不到。速度和准头是需要力量的,可是他实在是一点儿力气都没有了。

这只狼和这个人的耐心一样可怕。

这天,一半的时间里,他都是在那里一动不动地躺着,用尽全身的力气和昏迷抗衡。他在等,等着那个他想吃掉也想把他吃掉的家伙,尽管这样的安静让他昏昏欲睡。疲倦的潮水涨上来的时候,他甚至可以做个长长的梦。但是不管是醒着或是睡着,他都在等着那喘息声临近,等着那条恶心的舌头来舔他。

虽然这次没有听到喘息声,但他感到了狼的舌头向着他的手舔去。他在等,等病狼那尖锐的牙齿用微弱的力量咬住他的手掌。病狼用尽了最后的一点儿力气,它咬住了,咬紧了。这个人猛地用被咬破的手抓住了那只病狼的牙床。那只狼在虚弱地挣扎着,他的手也在无力地掐着。他的另一只手也挪过来,把病狼足足抓了有五分钟。然后,这个人把自己的全部重量都压在了那只狼身上。他知道,以他现在的力气是掐不死这只狼的。所以他的牙死死地咬住了那只狼的咽喉,嘴里塞满了狼的毛。大约半小时后,他渐渐感觉到,有一小股温暖的液体缓缓流进了他的喉咙。这液体像是被生硬地灌进他胃里的铅液,可真难吃。但他还是生生地喝了几口。最后,不知道什么时候,他翻了个身,仰着头躺着睡着了。

有个看起来像是某种动物的东西正在缓慢地向着沙滩下面的水面移动,这个现象被捕鲸船“白德福”号上的科学考察队员发现了,但他们无法分辨它究竟是哪一类动物。他们很是好奇,就乘着另一艘捕鲸船向着这个东西出发了。靠近的时候,他们才发现这是一个活着的家伙,但是他看起来并不像个人,倒像是一条大虫子。他已经没了任何知觉,眼睛也看不到东西了,但还是一边摇晃一边向前挪动着。他爬行的速度并不快,也就是一个小时二十英尺左右,但他还是不停地前进着。

三个星期以后,“白德福”号的一个铺位上躺着一个特殊的客人,他一边讲述着自己的遭遇,一边不停地流泪。泪珠从他那干瘦的脸颊上滑落,嘴里还语无伦次地说着他的母亲,他还谈到了美丽的南加利福尼亚,那里有他难以忘怀的家——伫立在橘树和花丛中的家。

身体好得差不多的时候,他就可以和船上的科学家、船员一起坐着吃饭了。他饥渴难耐地望着眼前的食物,焦急地看着人们把美味送进嘴里时,他就会为了别人咽下的一口饭菜而觉得可惜。他总是用深沉的、惋惜的眼神注视着别人吞咽的动作。现在的他,神志非常清醒,但就是这种清醒,让他在每次吃饭的时候情不自禁地去恨吃饭的这些人。他实在是被饥饿的恐惧吓坏了,总是担心食物坚持不了几天。他总是去向厨子、船长和水手打听食物的储备量,尽管船上的人已经对他保证过了无数次,但是他依然会狡猾地、悄悄地跑到储藏室里查看。

他变胖了,并且每天都会以缓慢的速度变胖一些。科学家无可奈何地摇着头,纷纷提出他们的观点。他们提出限制他的食量,但这好像没有一点儿用处,他的体重依旧在倔强地增加着。

水手们对此心中有数,看着他发福的样子,都开心地笑了。他每天的饮食量都被人监控着,这样的日子并不好受。每当吃完早饭的时候,他就会精神萎靡地在甲板上走着。每当碰见一个水手,他就会像乞丐一样伸出手。那些水手会笑着塞给他一块硬面包,他总是贪婪地抓住,并且像守财奴看见金子一样紧紧地盯着,然后迫不及待地塞进衬衣里。

这些科学家很慎重,他们并不过多地干涉这个人的行为,但他们经常暗地里去检查他的床铺,那上面塞满了面包,就是褥子里也被硬面包塞满了。他们知道他的精神很正常,只不过是为了预防下一次的饥荒而已。科学家们也知道他会恢复正常的。确实如此,在“白德福”号还没在旧金山湾里抛锚的时候,他就同常人一样了。野性的呼唤第一节 初入荒原

壮志本来真,跃跃出凡尘。

酣沉一梦后,野性又随身。

巴克有麻烦了,不过他还不知道,因为他从不看报。如果他习惯浏览报纸就会知道,不只是他,从皮吉特海峡到圣迭戈,海边每一条体格健壮、拥有保暖长毛的狗,都有大麻烦了。这都是因为轮船和航运公司正在拼命鼓吹的一项发现——人在北极圈的黑暗地带找到了一种黄色金属。成千上万的男子正满心兴奋地涌向北方。这些人需要狗,而且只需要那种强壮耐劳、毛皮厚实耐得住风寒的大狗。

在阳光明媚的圣克拉拉谷地,有一座大宅子,人们叫它米勒法官的宅子,巴克就住在这里。四周树木掩映,宅子远离大路,想要到达那里得穿过宽阔的草坪,草坪上纵横着几条弯曲的石子路,石子路旁长着高高的白杨,枝叶横斜,树冠大如华盖。宅院后面要比前面大一些。这里有绵延的葡萄架、成片的草莓、各类果树和绿油油的草场;有几座宽敞的马厩,需要十几个用人与马夫照管;一排房屋外面爬满了青藤,这些房屋是供用人住的,数量极多的下房排列得井然有序;这里还有一方混凝土做的水池以及一座泵房,除了晨间嬉水,在炎热的下午,米勒法官家的男孩子还会在这里乘凉。

四岁大的巴克在这里出生,在这里长大。虽然这里还有其他的狗——这么大的一块地方当然还有其他的狗,可是巴克在这里说了算。其他狗都不中用,他们要么睡在拥挤的狗窝,要么住在不见天日的房间,到处瞎逛。这些全是跟墨西哥无毛狗伊莎贝尔和日本哈巴狗“娘儿们”学的。这群怪物别说出门,几乎连屋都不出。更有那二十多只用来猎狐的獍狗,每次一群女仆拿着扫帚护着伊莎贝尔和“娘儿们”在窗内望向外面时,他们就狂吠不止。

巴克在这片领地自由奔跑,他可不是窝中犬或者屋中犬。当法官的孙子在马厩前野游时,巴克得照看着,甚至远到草莓园和围场时也一样,他还驮着他们在草地上打滚儿;清晨或黄昏时,法官的两位千金莫莉和爱丽丝出门散步,他也负责护驾;冬日夜里,书房的壁炉里火焰熊熊燃烧,他就卧在法官脚边。在米勒法官的领地,所有天上飞的、地上爬的,包括人在内,都归巴克管。走过獍狗群时,他大模大样,从没正眼看过他们;他更加看不上伊莎贝尔和“娘儿们”,因为他是君王。

巴克的父亲名叫埃尔莫,是只圣伯纳德种巨犬,以前一直跟在法官身旁,巴克注定要像父辈一样辉煌。巴克体型不算太大,体重只有一百四十磅,这都因为他母亲谢普是只苏格兰牧羊犬。虽然体型不算太大,但是在养尊处优的环境中养成的威严加上一百四十磅的体重,足以让他显露出王者风范。从出生到现在的四年时间里,他都过着优裕的贵族生活,这使他有点儿自高自大,甚至说得上刚愎自用,就像某些没见过世面的乡绅,可毕竟还没有堕落成为一只只懂得吃的屋中犬。喜欢戏水是他补身子的良药,所有热衷冷水浴的物种都因此受益;户外运动,比如狩猎一类,也让他筋强骨健,不长赘肉。

1897年秋季,当天下的男人都被克朗代克的发现吸引到北方冰原的时候,巴克正在过这样的日子。巴克不看报,也不知道园丁助手曼努埃尔是个面慈心狠的家伙。曼努埃尔有一个无可挽救的嗜好——爱玩中国式赌博。一个园丁助手的薪水,只能让老婆和一群孩子勉强度日,而他赌起来的那个改不了的坏习惯——一条路走到底,得有大钱才能办到,这让他不可能不吃亏。

巴克没法忘记曼努埃尔成为叛徒的那个晚上。那天谁也没看见曼努埃尔和巴克穿过果林出去,当时男孩子正忙于运动会的筹备工作,法官去提子种植园协会参加一个会议,巴克只当是去散散步。只有一个人见到他们来到学院公园的招手停车站,这个人在和曼努埃尔交谈,手上的钱币叮当作响。

巴克的脖子被曼努埃尔用双股的粗绳在项圈底下套住。陌生人非常粗鲁:“怎么可以这样就交货呢?”“要是绞紧,他就喘不上气来了。”

陌生人接受了,嘟嘟囔囔的。

巴克不失身份地认可了这根绳子。这件事有些稀奇古怪,可是他已经习惯了信赖熟悉的人,因为这些人拥有比他更高的才智,所以巴克信赖他们。不过,陌生人接过绳子的时候,他仍然威吓地叫了一声,这仅仅表明他不太开心,他确信这样的表达是有效的。没想到,那根绳子紧紧地勒住了他的脖子,让他连气都喘不上来。他大为恼怒,正想扑上去,那人却死死掐住他的脖子,动作娴熟地把他掀翻到地上,无情地把绳子收紧了。巴克发疯似地挣扎,舌头向下耷拉,无助地喘着粗气。活到今天,从来没人这么狠毒地对待过他,他也从没生过这么大的气。慢慢地,他感到眼前发黑,没有力气了。在他失去意识的时候,那两个人把他弄到火车上,扔进了行李车厢。

他清醒过来时,发觉舌头很疼,朦胧中感到自己在一辆晃晃悠悠的车子里面。他知道自己在什么地方了,因为他听到了火车通过岔道时发出的尖利的汽笛声。他常常跟随法官外出,但是坐行李车厢的难受劲儿还从没尝过。他像一名被劫持的君王,睁开双眼,喷出两股抑制不住的怒火。那人跳了过来,要掐他的脖子,却被他抢先一步,一口咬住那人的手,直到被勒昏过去才把嘴松开。

听到打斗的声音,行李员走了过来。那人把被咬得鲜血淋漓的手放在背后说:“哼,犯病了,老板让我送他去旧金山,那里有个医术高超的兽医能治这个病。”

来到旧金山,在海边的一家酒馆后面的小屋里,那人装腔作势地描述了这一天的经历。他非常不情愿地说:“我一共拿到五十块钱,下回哪怕给我一千块钱我也不干。”

他的右裤腿被撕开了,从脚腕直裂到膝盖,包在他手上的手绢也渗出血来。

酒馆老板追问道:“那家伙拿到多少?”

那人回答:“一百块,没办法,一点儿都不能少。”

酒馆老板盘算着:“值,总共一百五十块,要是值不了一百五十块,我就是白痴。”“要是不得狂犬病……”绑架者解开带血的手绢,看着皮肉皆烂的手说。“肯定得,你本来就是个要被绞死的家伙。”酒店老板嘎嘎地笑着,“行啦!滚蛋之前先帮我一把。”

巴克被勒得半死,舌头和喉咙疼得要命,晕晕乎乎的。他想要反抗,欺负他的人连勒带打,折腾得他生不如死。到最后,他们还是弄断了巴克颈部的粗铜做的项圈,解开了绳子,把他扔进一个条板箱。这个条板箱活像兽笼。

巴克感到自尊心被伤害了,他非常愤怒,在箱子里熬到天明。他想不出来这些是怎么回事,为什么要将他关在这个小木笼里面,这些陌生人想要做什么。他模模糊糊感觉到大难临头了,虽然还不知道这些事的前因后果,他心里感到很憋屈。这天晚上,每当小屋的门发出嘎吱的响声,巴克就猛地站起来,还以为能看见走进来的人是法官,或者至少是法官家的男孩子也行。但是每回都是那个酒馆老板,酒馆老板满脸都是肥肉,举着一支牛油蜡烛,烛火不停闪烁。巴克还没来得及开口欢快地吠叫,就转为愤怒地号叫。

酒馆老板不搭理他。清晨,四名男子架起了箱子。这四个人满脸凶恶之相,头发乱糟糟的,衣衫破烂。巴克认为他们很坏,就在围栏里面对他们一通狂吠。他们一边笑,一边把棍子伸进来胡乱戳着,巴克连咬带撕。可后来他生气地卧倒了,因为他发现那些人正想引他撕咬。箱子被装进一辆货车,此后,囚笼和囚笼里的他开始不断地被倒手。首先在托运处的人的管理下上了另一辆货车,后来上了一辆敞篷车,他和一堆行李包裹堆放在一起,被送到了轮船上,板车又把他从船上运送到一个铁路大站,最后他被运到一辆快车上。

这辆快车被火车头拉着走了两个昼夜,火车头呜呜地鸣叫。在这两个昼夜里,巴克没吃一点儿东西,水也没喝一滴。一开始车上的邮差过来攀交情,满心愤怒的巴克对他们狂吠。邮差开始报复,合伙来逗弄他。巴克颤抖着身子,喷溅着唾液,反复地撞到栏杆上,逗得那群人时不时地发出辱骂和嘲笑的声音。他们一会儿学狗儿汪汪地叫,一会儿又边扑腾着胳膊边学鸡叫,一会儿又模仿猫喵喵地叫。巴克明白这种场景非常令人作呕,这更加伤他的自尊,他越来越愤怒。没饭吃也就算了,干咳让他受尽折磨,让他怒火中烧。这样的折磨让巴克敏感的神经绷紧了,他口干舌燥,全身燥热,又肿又痛。

唯一让他高兴的是,脖子上没有那根绳子了。那些人在有绳子时得了便宜,现在绳子没有了,他就要好好整治他们了。他们没法再拴上另一根绳子了,他下定了决心。他已经两个昼夜水米未进,积蓄了两个昼夜的怒火,谁先碰上了谁就倒霉。他变成了恶魔,两眼通红,就算是法官大人,现在恐怕也认不出他了。车停在西雅图,邮差们把他从车上卸下时,都松了一口气。

四个人把箱子从车上搬下来,动作十分小心,又将箱子抬进了一个小院,小院四周围着高高的墙。一个矮胖子走了出来,他身着一件红绒衣,领口又松又垮。他给车夫签好一张单子。这又是一个敌人,巴克心想,于是恶狠狠地扑向围栏。那人冷笑一声,把一根巨大的棒子和一把斧子拿了出来。

车夫问:“要不要现在把他弄出来?”“好吧。”那人回答,用斧子劈向箱子缝,开始撬。

四个把箱子抬进来的人立刻四散开来,各自在墙头上找到安全的地方,等着好戏上演。箱子快要散架了,巴克在里面又撞又扑,胡乱撕咬。外面的斧子朝哪儿砍,他就朝哪儿扑。他连吠带嚎,急不可耐地要脱离囚笼,可是穿红衣服的人神色如常,坚定沉稳地要把巴克放出来。“行了,你真是个红眼鬼。”那家伙说。箱子被他劈开了一条巨大的裂缝,巴克从里面钻了出来,那人把斧头扔掉,换右手拿大棒。

巴克这个时候已经红了眼。他双眼血红,凶光外露,口喷白沫,鬃毛倒竖,他用尽全力,带着被囚禁两个昼夜所积攒的怒火,跳起来扑向那个人。可是巴克还没等咬到那人就先在半空中被打了一棒。这一下击退了他的进攻,他痛得上下牙直打颤,打了个滚儿,侧着身子摔倒在地。活到今天,巴克没被棍子打过,没尝过棍子的滋味。他刚发出的吠声成了一阵尖叫。他站稳后又跳起来,却又被打翻在地。这回他知道大棒不好惹了,可他的锐气没被挫掉。他冲上去一次就被打回来一次,连着被打了十几棒。

最后,他被重重打了一棒,打得晕头转向,虽然他勉强爬了起来,却没力气扑了。他摇摇晃晃,七窍流血,血沫溅到了美丽的毛皮上,弄得哪里都是。这时候,那家伙走过来,狠狠地在他脸上击了一棒。比起巴克以前挨过的数不清的打,这是最厉害的一次。他发出了一声像狮子般的吼声,再次扑过去。那人换用左手拿大棒,好整以暇地用空出的右手捏住巴克的下巴,向下拧了一下,又向后拧了一下,拧得巴克在空中转了一圈半,栽倒在地上。

巴克最后一次扑了上去。那家伙使出压箱底的损招,打得巴克摔倒在地,蜷缩着身体,失去了知觉。

墙头上一个看热闹的人嚷嚷:“他可是训练狗的专家啊,我早就和你们说过。”

车夫爬上棚车,一边去赶马一边说:“还不如每天去训练马呢,礼拜天还能来两次。”

巴克在被打倒的地方趴着,盯着那个穿红衣服的人。现在他逐渐恢复了知觉,却仍然浑身无力。

那个人念叨着酒馆主人给他的信里说的话:“这狗叫巴克。”信里说把箱子里的所有东西和箱子都给他了。他安慰巴克道:“嘿,巴克老弟,别记仇,咱们刚才不过是有点儿小摩擦。你我有什么看家本领,现在都清楚了,好了老弟,好狗自然会有好报,我劝你还是做一条好狗吧。你听清楚了没有,要是不想当好狗,我一定把你的下水打出来。”

他拍着自己刚刚毒打过的巴克的耷拉着的脑袋,没有一点儿害怕的神情。那人一个劲儿地摸着,巴克身体上的毛难以克制地竖立起来,但他强忍着没有发作。红衣汉子递给巴克生肉,巴克就一块接一块地大口吞咽下去;红衣汉子端水给巴克,他就拼命地喝。

巴克清楚自己遭到了毒打,但并没消极低落。通过这件事,他明白了:如果对方手拿大棒,你一点儿办法也没有。大棒打醒了他,让他大致理解了“胜者为王,败者为寇”的道理,起码他接受了一半。现实生活向他展示了极其残酷的一面,他毫不退缩地接受了这惨烈的现实,同时又唤醒了全部的聪明才智来应付,那是他的本能。在以后的日子里,他牢牢地记取了这些深刻的教训。

随着时间的推移,一条条狗被带进来。有的就像巴克当初进来时那样狂躁暴怒,有的逆来顺受;有的被绳索牢牢地拴着,有的被紧紧地关在牢笼里。他们逐个儿被红衣男子收拾得服服帖帖的。这一切巴克看在眼里,记在心里。残酷的驯兽表演一幕幕落下,带血的教训一丝丝地浸入巴克心里。巴克知道,手拿大棒的人说出的每一句话都是法律和戒条。对于这样的主人,不一定要谄媚,但一定要服从。许多狗摇着尾巴,一副谄媚样舔着红衣汉子的手,巴克不卑不亢,问心无愧。曾经有过一条狗,既不服从也不谄媚,结果在争斗中丢了性命。那一幕巴克永远也忘不了。

总是有陌生人过来,他们巧舌如簧、心怀鬼胎,涨红了脸和红衣男子讨价还价。交了钱,这些陌生人就把一条或者几条狗带走了。巴克十分好奇那些狗的去向,但更为自己的命运担忧。只要没被选上,他总是觉得十分庆幸。

这次的买家是个瘦弱的男人,还讲着极不流利的英语,粗俗不堪地大呼小叫,巴克听不懂他磕磕绊绊地到底说了些什么。

这人看到巴克,眼里放出光芒,大声喊了起来:“真他妈的棒!我的天!这狗卖多少钱?”

红衣汉子急忙说:“只要三百!简直就像白给你一样。佩劳,你不会斤斤计较吧?总之是花公家的钱,又不用你掏一个子儿。”

佩劳撇了撇嘴。佩劳可是个行家,只扫一眼,他就瞧出巴克是条千里挑一的好狗,他暗自揣度:“这狗说是万里挑一都不过分啊!”他明白得很,现在的狗供不应求,价格不住地快速上涨,只花三百块就能买到这么好的一条狗算是捡了便宜。不过,加拿大政府也不想花冤枉钱,但也不想让公文慢腾腾地在路上旅行,他们要的是效率。

两人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巴克被这个瘦小干枯的男人牵出了门,不出巴克意料,好脾气的纽芬兰狗科莉也被一起带走了。这可是巴克最后一次见到红衣汉子。在“纳华”号甲板上,巴克和科莉最后看了西雅图一眼,他们可能再也见不到温暖的南方了。到达目的地后,巴克和科莉被佩劳牵下甲板,一个黑大个儿过来把他们牵走了,这人名叫弗朗索瓦。佩劳是法裔加拿大人,皮肤黝黑;弗朗索瓦则是混血的法裔加拿大人,他的皮肤比起佩劳来黑很多。但在巴克眼里,他们毫无分别,他们是新的一种人(巴克命中注定要和这种人打许多交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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