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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5-18 04:2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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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海青

出版社: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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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不知的美国史

不可不知的美国史试读:

版权信息COPYRIGHT INFORMATION书名:不可不知的美国史作者:李海青排版:Clementine出版社: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出版时间:2012-07-01ISBN:9787560977508本书由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授权北京当当科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制作与发行。— · 版权所有侵权必究 · —第一章移民:被上帝眷顾的第四棒

大邱田径世锦赛上,博尔特率牙买加众兄弟勇夺4×100接力冠军,但前三棒的选手你能说上哪个?美国是而今世界上最强大、最富庶的国家,但这一切,不能简单归因于立国二百多年,也不止包括一百多年的殖民地生涯,还要看到她的前三棒之基础:大西洋彼岸的欧罗巴。正如中国社科院美国所前所长资中筠先生所言, 美国历史并非很短,而是欧洲历史的一种接力。第一节  与天斗、与地斗、与人斗

美国是怎么来的?应该把哥伦布发现“新大陆”看成是第一张多米诺骨牌。之后的一系列连锁反应史学家已经说得够多了,我们只说与美国相关者:庄园绅士们抵抗不住大量美洲金银输入而带来的通货膨胀,只好移身北美;宗教自由的追求者抵挡不住天主教或英国国教的迫害,毅然背井离乡,并致力建立一个信仰自由的“山巅之城”;身无分文的下层人为了拼一个前程,卖身为契约奴,希望给主人白干三到七年后能赢得一个自由身,外加几十英亩肥沃的土地;欠了债的,犯了罪的,甚至纯粹就因为在家乡待腻了的流浪者,也都争相渡海,来到大西洋西岸。这里虽然看起来一无所有,但至少有机遇,还有自由,当然这么说要除了黑奴。

1620年9月16日,一艘叫“五月花号”的小船载着102个欧洲人从英国普利茅斯起航,之所以叫小船是因为它跟我们的明代大船相比实在是一个地下一个天上。但就是这艘小船,在每年最不利于航行的秋季,在不是很称职的船长掌舵下,偏离航线900海里,中间两次几乎沉没,最终在一个无名港湾抛锚靠岸。历经65天航行,一人死亡,但同时一个新的生命在惊涛骇浪中降生,所以行时一零二,到时五一双。

本来要去弗吉尼亚的他们知道走错了,但他们肯定都不愿再回到大西洋中去了,即便他们想,那艘乘风破浪后的破船也不想了。这时,他们感到再不抱成一团,就无法存活下去,于是其中的41位自由成年男子签订了公约,即历史上赫赫有名的《五月花号公约》。

今天,“五月花号”复制船静静地停泊在美国普利茅斯港湾,不远处,有一块刻着1620的石头,被美国人称为“圣石”。其实,“五月花号”那些人下岸后的普利茅斯并不是第一块北美殖民地,即使不算西班牙人早就到了的佛罗里达,英国人1607年已经在弗吉尼亚的詹姆斯城落脚了。弗吉尼亚原意是童贞女王,这个美丽的名字是为了纪念终身未婚的女王伊丽莎白一世,而詹姆斯城很明显是为了纪念接替伊丽莎白女王即位的那位混世魔王詹姆士一世。须知,在“五月花号”起航的前一年,弗吉尼亚都已经有议会了。

但就后世的知名度而言,詹姆斯城远不如普利茅斯,这都是《五月花号公约》的功劳。虽然这一公约实际上第二年就不再起什么作用了,但美国每次需要重印法律条文时,都会再印一遍《五月花号公约》。公约很短,译作汉字,不过百余,但其中一句“自愿结为一个民众自治团体”至今读到,仍令人心潮澎湃。 

还有,离“五月花号”登陆处不远,就是莱克星顿,当年反抗英王的第一枪,就是在这里打响的。

早期殖民北美者,无论是在詹姆斯城还是普利茅斯,生活都异常艰苦。1609—1610年的冬季,詹姆斯城几乎没有任何食物,殖民者吃掉了任何能塞进肚皮的东西,猫狗老鼠都没有漏网。有的去挖尸体,有的把怀孕的妻子肢解,没吃完的用盐腌起来,500人锐减为60人。当然,普利茅斯也好不到哪里去,抛锚上岸后有102人,但新家的生存条件太恶劣了,一年后,百人团就只剩下50人了。签署《五月花号公约》

除了与自然抗争,他们还要学会与印第安人处好关系。这方面普利茅斯就比较出色,他们到后的第一个冬天就面临饥寒交迫,眼看快撑不住了,善良的印第安人雪中送炭,带来了吃的,还教会他们怎样狩猎、养火鸡、捕鱼和种玉米、南瓜等。之后,他们喜获丰收,于是请来印第安人,欢聚一堂,点起篝火唱起歌,虽然两边谁也听不懂谁唱的什么鸟语,但第二天和第三天他们又聚在一起,摔跤、赛跑、载歌载舞。这种庆祝方式流传了三百多年,是谓感恩节。只是不知道今天的美国人在吃火鸡的时候,会不会虔诚地忏悔,当年教会祖先养火鸡的印第安人,已经被他们迫害得没剩多少了。

弗吉尼亚人就没这么幸运了,1622年3月,弗吉尼亚的印第安人觉得摆脱移民统治的时间到了,假装交易接近村庄,发动突袭,杀死347名移民,其中包括女人和孩子。詹姆士一世下令调查,一气之下收回特许状,将弗吉尼亚变成国王财产,直到《独立宣言》发布,弗吉尼亚才重获自由。移民和印第安人欢度第一个感恩节第二节  伟大的新英格兰,光荣的哈佛

皮纳布斯高人、阿布纳基人、万帕诺亚格人,看到这些你是不是懵了,或者猜到可能是印第安原住民,是的,这些部落原来安乐祥和地生活在今日美国大陆东北角,直到欧洲的殖民者到来。

话说1607年,英国国王詹姆士一世授权成立伦敦公司和普利茅斯公司,开展殖民贸易。伦敦公司很快占据了弗吉尼亚等地,普利茅斯公司当然不甘示弱,他们于北部的缅因地区建立了第一块殖民地,从此站稳脚跟。七年后,传奇的约翰·史密斯船长来到这里,给它起了一个美丽的名字——“新英格兰”。 

六年后,“五月花号”到达普利茅斯,又经过八年,马萨诸塞湾殖民地在波士顿正式成立。在来自英格兰萨福克郡的庄园主约翰·温斯洛普的带领下,马萨诸塞迅速繁荣起来。但后来因为政见不和,罗杰·威廉姆斯率众南下,成立罗德岛殖民地,同年,罗德岛西邻的康涅狄格殖民地也正式成立。加上之前已经建立的新罕布什尔,新英格兰地区渐成气候。这四个州,在美国历史上,那都是赫赫有名的。

先来说马萨诸塞人,可以说是他们引领着北美的自治和自由。庄园主出身的温斯洛普因为在殖民地实行独裁统治,英王的特许状规定大议会一年要召开四次,他只召开一次,被忍无可忍的殖民地自由民公开罢免。此事发生于1634年,这是北美历史上第一次政变,比英国革命还早好几年,而且这种手段的实现,不是凭借剑与火的拼杀,没有硝烟的味道,而是依靠辩论和演说,所依据的,是民主法制。

罢免温斯洛普后,马萨诸塞已经形成了比较稳定的自治局面,总督和助理都由居民选举产生,当选官员和每个村镇推选的两名代表共同组成“大议会”,负责立法。

1639年,斯蒂芬·戴在马萨诸塞的坎布里奇印了美国的第一份印刷品,题为《自由民的誓词》,抨击了所有殖民者都必须宣誓效忠英国国王的效忠誓词。

1641年,“马萨诸塞自由团体”成立,相关文件包含一百多条闪耀着法治和理性光辉的规定:无理由不征税原则,陪审审判权,以及未经法律程序不可剥夺个人生命、保护自由或财产。在尚未实现男女平等的年代,马萨诸塞还禁止殴打妻子,除非妻子太过河东狮,丈夫认为有必要采取自卫行动。

说到对法治的引领,康涅狄格也毫不示弱。1639年康涅狄格河沿岸的三个城镇殖民者共同制定了《康涅狄格基本法》。作为世界上第一部成文宪法,它规定康涅狄格实行自治,居民选举产生总督、副总督和其他12名殖民地官员,任期为1年,还废除了选举权的宗教资格限制。就是根据这部基本法,康涅狄格跟母亲马萨诸塞分离了,这无疑给殖民地树立了一个很好的标杆。一百多年后,美国13块殖民地以震惊世人的《独立宣言》宣布脱离英国而自治,那不是凭空想出的。

说到新罕布什尔,那更是激动人心,独立战争时,它第一个宣告独立,反抗英王,高呼“Live Free or Die(不自由,毋宁死)”。在众人皆观望的情况下,是新罕布什尔州人站了出来,振臂高呼,也不枉“花岗岩之州”的绰号了,其坚韧不屈,又岂是花岗岩可比?

作为美国本土最小的州之一,罗德岛在这方面也毫不示弱,被称为是美国宗教自由的故乡。

17世纪,为了躲避宗教迫害,殖民者从英格兰来到美洲,以期能实践自身的宗教信仰。罗杰·威廉斯就是其中之一,他在1631年2月5日抵达波士顿。作为英国国教圣公会的牧师,威廉斯先是要改革英国国教,后来更要完全脱离国教。这么激进的想法不被大多数教区居民所采纳,他就前往普利茅斯,同样不受欢迎。最终,他向纳拉干西族的印第安人买下了罗德岛,这里立刻成了人们躲避宗教迫害、实践宗教信仰自由的避难所。浸礼教会、贵格教派、犹太教等,都移民来这里,就宗信仰教而言,这里是美国精神最早最好的践行者。花岗岩之州——新罕布什尔

新英格兰的四大金刚,各有所长,无论是居民自治、法治践行、高呼独立还是宗教自由,均是前人所未行,新英格兰人称得上是时代的骄子。

法治是社会的底线,教育是腾飞的基石。说到教育,也不得不提新英格兰地区,而今美国常青藤盟校的8个成员里,有4个就位于新英格兰地区,其中的两个,叫做耶鲁和哈佛。

1636年,哈佛的前身剑桥学院就成立了。次年,移民约翰·哈佛来到北美,但只在新家乡待了一年就去世了。临终时他把自己一半的财产和全部400本图书尽数捐赠给剑桥学院,这对一所建校只有两年、第一届只有9位学生的学校而言可不是一笔小数目。为纪念这位伟大的捐赠者,剑桥学院改名哈佛学院,从此发展起来。

今天哈佛大学里先生的雕像其实不是他本人,由于哈佛先生没有留下任何的影像资料,后人为他修建雕塑时,只能在当时哈佛大学的男生中找一位帅哥做模特,顶替哈佛先生。所以我们其实永远无法得知先生的大致相貌,但他开创的捐赠办学模式,影响了全美,也令其他国家的大学羡慕不已。

1640年,剑桥大学牧师邓斯特出任哈佛学院院长,把剑桥的语法、修辞、逻辑三科和算术、几何、天文等四艺引入哈佛。虽然是牧师出身,每天挂在嘴边的都是“祈祷,然后去读书”,但邓斯特主持设计了哈佛的校徽,上书拉丁文“以柏拉图为友,以亚里士多德为友,更要以真理为友”。有赖于这一理念指引,这里先后诞生了8位美国总统、40位诺贝尔奖得主和30位普利策奖得主,其中就有“美国独立的巨人”、华盛顿的继任者——约翰·亚当斯总统。

其实不光新英格兰地区,从殖民地时期开始,美国人就一直为世界上最高的成人识字率而骄傲,这甚至超过了学院林立、以书为友的德国。

由于以上种种,我们可以不夸张地说,早期的美国跟欧洲世界是并驾齐驱,在很多方面甚至是走在了其前面的。约翰·哈佛先生像第三节  十三块乐土

大英帝国当时有55块殖民地,其中13块在北美。虽然绝大多数都是英国人,但与英伦三岛相隔三千英里,久而久之,13块殖民地离心自治的想法越来越重。他们看英国越来越不顺眼,在他们眼里,他们的肥猪比英格兰海德公园的公爵夫人吃得都好。

实际上,北美13块殖民地如果说有什么成绩的话,那绝对是站在了英国巨人的肩上的缘故。1688年英国光荣革命后,殖民地立即分享了这一胜利,纽约、马萨诸塞和马里兰这几个殖民地都推翻了詹姆士二世的皇家政府,代之以平民自治。当新国王威廉三世试图按照老方式重组殖民地的时候,发现已经覆水难收了,于是不得不承认殖民地议会的权力。

要知道,北美殖民地的议会甚至比英国的还要先进和民主。英国议会的上院是由国王任命大贵族和主教组成的,而北美则完全由选举产生;英国参加议会选举的选民只占成年男子的一成,北美的比例要更大些,很多地方都达到了半数。 

本来殖民地都有个总督,可以否决殖民地议会的立法,但18世纪的前30年,各殖民地议会都发起了宪法之争,强化了自己的权力。他们手握殖民地的钱袋子,北美大陆成了地球上课税最少的地区。即便如此,还有人不满,边境的居民声称,他们起着保护全美利坚的作用,所以不应该缴税,真是蹬鼻子上脸啊,英国国王一听,肺都要气炸了。

殖民地的政权建制,实际上也是受英国思想家洛克等人指引。在殖民地,乡镇成立于县之前,县于州前,州于国家前,自下而上。言下之意,成立国家是因为州觉得有必要,对自己有利方建国,否则大可不必。以此类推,如果殖民地的母国英国对自己不利,也大可推翻之而独立。

13块殖民地的移民,享有的权利比在英国本土时还要多。在马里兰,最晚从1650年开始,所有自由民就都拥有了投票权;在北卡罗来纳,如果你拥有50英亩土地,你就自动获得了选举权,不过要想获得被选举权,则需要500英亩。而在欧洲,拥有50英亩土地的都是社会下层的人,根本没有资格参与选举。这种普遍的权利甚至遭到了精英分子的抱怨,马里兰的总督经常抱怨被选为法官或县治安官的人,甚至连自己的名字都不会写。连不会写字的人都有被选举权,这叫三千英里外的母国民众该作何想呢。

北美殖民地的社会结构也比母国更接近中产社会,到1720年,北美殖民地有12万余人,其中最上层的官吏和最下层的黑奴只占少数,商人、作坊主、农场主和种植园主占了多数,而卖身求地的白人契约奴几年后即摇身一变,获得自由的同时还拥有了数十英亩土地,获得选举权,变成中产的一分子。一个以中产阶级为主的社会是最稳定、最有活力的社会,他们为维护自己适当而不断增长的私产,可以不惜拼命,而独立战争的主力,也就来自这些中产阶级。

1689年,英国刚刚驱逐了暴君詹姆士二世,北美的殖民地宾夕法尼亚已出现了一群颇具实力的社会精英,逐渐控制了本地的政治实权,中产政治和精英政治玩得尤其熟练,叫自称绅士的英国人都自叹不如。

论有钱,北美殖民地虽然不能跟母国相比,但也是后起之秀,不可小视。到1750年,费城已经成了整个大英帝国中仅次于伦敦的第二大城市。1752年,巴尔的摩还只有25幢房子,200个人,不出20年,已经成了美国第四大城市,傲慢的法国贵族夏多布里昂也承认:进入巴尔的摩,就像“驶入了一座公园”。

论宗教自由,那英伦三岛绝对会自愧不如。除了宗教乐土罗德岛,马里兰也通过了宗教方面的《宽容法案》,每个人都可以自由信教,这里成了母国英格兰宗教信仰不自由时移民的首选,之前马里兰人口增长很慢,到1660年才突破2500人,还不如中国一个大规模的村子,但接下来的20年却增长了两万人。

言论自由权利,美国也早早确立。1734年,美国尚未独立,《纽约周报》的一个编辑因猛烈攻击殖民地政府而被逮捕入狱,但他奋力反抗,经过上诉,次年被判无罪,这是美国真正确立新闻自由传统的开始。

实际上,殖民地真的要感谢英国,英国对本土民众的宗教控制相对更严,对殖民地的异教徒则宽容得几乎到了前所未有的程度。在这种不合常理的偏袒之下,北美殖民地获得了绝佳的成长空间和发展机会,在资源和财富上与英国不相上下,社会更加稳定和有序。在宽松有序的环境下,殖民地自治不断强化,北美社会的独立和自主意识增强,从某种意义上说,独立运动是这种英国的宽容和溺爱发展到极致的结果,而宣告美国脱离英国自立的《独立宣言》,其主要思想也来自英国思想家洛克。

英国有的,北美基本都有;北美有的,英国却未必有。北美土地更广阔、政治更自由、宗教更宽容,潜力更巨大。而且,虽然北美的主要移民是英国人,但也融合了其他民族的优点。看看美式英语吧,“大草原”一词来自法语,“大牧场”来自西班牙语,“老板”来自荷兰语,至于“帐篷”和“臭鼬”,则来自原住民印第安人的语言。融合了的东西,总是更有活力吧。英属北美的13块殖民地第二章征税:一张接一张的多米诺骨牌

一位弗吉尼亚的年轻人在美洲的荒蛮森林里射出的子弹把整个世界置于烈火之上,一烤烤了七年。七年战争后,法国惨败,英国惨胜,1.3亿英镑的外债, 让议会和财政部都头疼不已。这时你会想起税,可拿谁开刀呢,当然是北美,你要有个亲儿子、一个养子,要征兵,当然是养子上战场了。第一节  华盛顿引发了七年战争

1756—1763年,欧洲乱成了一锅粥,丘吉尔甚至称这才是第一次世界大战,这当然有道理,因为虽然主要是英法之间的较量,但这一较量的主战场其实是在北美以及亚洲的印度,有点类似于一百多年后的日俄战争,主战场是在中国的东北。

如果允许我们稍微扯一点的话,这场剪不断理还乱的战争,居然能怪到美国国父华盛顿头上。

从1753年开始,法国人在印第安部落的支持下,在弗吉尼亚的俄亥俄谷地建立了许多堡垒,以阻止英国人向西扩张。当时弗吉尼亚的总督是罗伯特·丁威迪,他委托担任少校的华盛顿向法国指挥官递交最后通牒书,叫法国人抓紧滚蛋,遭到拒绝。

双方磨蹭了一年,丁威迪决定出击,他又一次点了华盛顿的将。刚升迁为中校的华盛顿率领一支弗吉尼亚民兵和印第安人组成的部队赶到俄亥俄谷地,他的任务是在俄亥俄河支流上修建一个要塞。但到了那里华盛顿才发现,法国人早到了,还修好了杜肯要塞,等着华盛顿往枪口上撞。

当时,22岁的华盛顿并没有因为升迁而多高兴,相反他正为军饷和补给跟总督丁迪威打一场拉锯战,本来就郁闷得紧,又不敢去啃眼前的军事要塞,几乎要崩溃。正在此时,眼前经过一支执行和平外交任务的法裔加拿大人小分队。

有道是两国交战不斩来使,可不知华盛顿当时脑袋是不是撞树上了,竟下令开火,可还没等他下完开火命令后做个优雅的Pose,兴奋的印第安人已经抄起斧头,砍翻了十几个法国人,其中还包括指挥官朱蒙维尔。

华盛顿知道这下惹事了,立刻派人修筑堡垒,以防法国人报复。果不其然,法国人很快赶来,要塞陷落,华盛顿无奈,被迫投降。法国人拿出一张纸,当然是法文写的,华盛顿看都看不懂就签了字,事后才知道那张纸上写着英国殖民地弗吉尼亚的华盛顿中校派人“刺杀”了法国指挥官朱蒙维尔,法国人将这份文件递给了巴黎,这直接导致了法国人的大规模报复,引发了那场世界性的七年战争。

战败后,法国在西半球只保留了加勒比海的三个小岛、两个渔场和可以忽略不计的圭亚那的三分之一,就这三个小岛的保留还是因为英国的无知。话说七年战争后英法签订《巴黎和约》,鼠目寸光的英国和法国都没领会到北美大陆将来的重要意义,他们把大部分精力耗在了加勒比海产糖诸岛的讨价还价上,而英国的糖业公司担心如果生产过剩反而不利,反对抢占所有岛屿,游说了半天,议会终于答应归还给法国三个岛屿。战败的法国人受宠若惊,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他们向英国交出了几乎整个加拿大,同时放弃了俄亥俄河谷,也就是当年华盛顿奉命进驻之地,也是他战败投降的伤心之地。

七年战争后,大不列颠真正成为日不落帝国,他们迅速膨胀,尤其是他们傲慢自大、愚蠢固执的年轻国王乔治三世。最令美国人不能接受的是,国王食言了。本来他答应把20万英亩土地分给参加反法战争的殖民地民众,正是因此华盛顿才积极参战的,但战争结束后,英国却颁布《魁北克法案》,将俄亥俄河以北的土地划归加拿大魁北克省。光华盛顿一个人就丧失了3万多英亩。身高6.2英尺的华盛顿怎能受此戏弄之辱,大概从那一刻开始,华盛顿心里就在想着怎么反英的事了。第二节  二十先令的印花税

历史就是一笔算不清楚的罗圈账,华盛顿把英法拉进了七年战争,七年战争又把英国钱袋子给掏空了,国王分析来分析去,又把账算回到华盛顿头上:既然赖你,本王就得跟你征税了。

战争结束后第二年,英国议会就通过了《食糖法案》,对从北美进口的糖、酒、咖啡等征税,还事先打招呼说,印花税马上也要收了。不过不出一年,对美印花税问世,规定北美殖民地从英国购买的任何纸质印刷品都必须交税,也就是说,每张报纸、每份文件甚至每张扑克牌都逃不掉。当然税不多,只有区区二十先令。 

钱不在多少,而在于交得值不值。当时殖民地一句广为流传的话是“征税而不许选举代表是暴政”,言下之意,这个税要是殖民地议会征的,那就没事,因为那里有我们的代表,但如果是英国议会征的,那就不合法,因为我们没有代表在伦敦。英王很纳闷,哪有那么多为什么,闭上嘴纳税就是,可殖民地的移民不这么想,伟大的英国议会他是有权啊,可是这跟我有什么关系呢,税我就是不交。

为了反抗,殖民地人民纷纷抵制英国商品,上层社会的妇女都宁愿穿自纺的外套也不愿意购买英国货。有的报纸在应该贴印花的地方贴了一幅大小一样的骷髅图案。普利茅斯人最有戏剧天分,他们举行了一个葬礼,棺盖上写着“自由,享年145岁,因印花税而亡”。大胆的纽约人上街游行,还焚烧了一个仿制的英国政府官员的画像。

各地的抵制运动各具特色,但大家还是感到有必要联合,于是9个殖民地的代表齐聚一堂,召开反印花税法案会议。就是在这次会议上,有个叫加兹顿的人第一次提出了美利坚人的概念。英国商人首先撑不住了,因为殖民地差不多有一千家商户签署了抵制进口英货协议。他们向英国议会和政府施压,迫使英国议会第二年取消了这项对54种日常生活品课税的法案。讽刺印花税的骷髅 

英国几乎要气炸了,不蒸馒头争口气,我堂堂日不落帝国能受这窝囊气?于是《汤森税法》又被推出,规定殖民地进口玻璃、茶叶、铅、油漆、纸张都必须交税。虽然数额依然很少,但至少是个象征,要不北美还反了天了,山高你还能遮住太阳不成?

马萨诸塞最早站了出来,他们给其他各殖民地的议会寄去了一封信,称《汤森税法》已经严重侵犯了殖民地居民的权力。信传到伦敦后,英国政府决定给予强硬回击,下令解散马萨诸塞殖民地议会,进而派遣四千名英国士兵进驻马萨诸塞最大的城市波士顿。

强盗进村,如同一个饥饿的人冲进面包店,冲突是在所难免的。1770年,驻扎在波士顿的英国士兵遭到当地市民嘲弄,英国士兵开枪回击,市民5人死亡,史称“波士顿大屠杀”。

殖民地的火药桶又一次被点燃了,英国只好让步,废除了《汤森税法》里的大多数,只保留一项茶叶税,1磅征收3便士,一年你能喝几磅茶叶啊,这与其说是英王对殖民地统治权的象征,毋宁说是最后一块遮羞布。

后来的结果我们都知道了,兵来将挡水来土掩,征印花税我们就烧印花,征茶叶税我们就倒茶叶。1773年12月16日,一伙波士顿市民乔装成印第安人闯入海港,偷偷登上东印度公司的货轮,把它运载的茶叶一箱又一箱地丢到海里。最后一块遮羞布被扯掉,英王的面子实在挂不住了。英国议会决定给殖民地一点颜色瞧瞧,英国军队封锁了波士顿港,废除了殖民地居民除年度市镇聚会外的所有集会,还派兵进驻居民家中,居民要向驻军提供日用品,每人每天五品脱啤酒,或四分之一品脱糖蜜酒。你当你是钢七连啊,喝液体手雷不花钱呢?殖民地居民称之为“不可容忍法案”,殊不知,英国也觉得不可容忍了呢。死了五个人的“波士顿大屠杀”第三节  手段家和道德家

双方都已忍无可忍,战争一触即发,那么,面对庞然大物大不列颠,13块弱小的殖民地做好准备了么?我们先来看看当时美国人的想法。

人都是实际的,人也都是不同的,在与英国彻底翻脸前,可以把美国人分为三类:三分之一支持独立,三分之一保守,三分之一骑墙。历史的发展为什么有时候有偶然性,如果英王能把三分之一的骑墙者软硬兼施争取过来,则什么事没有。但如果下手晚了,或者下手太重,这三分之一被什么野心家煽风点火吸引过去,那战争就不可避免了。而北美当时不乏这样的野心家和有野心的组织,比如塞缪尔·亚当斯和他的秘密组织“自由之子”。

塞缪尔·亚当斯,约翰·亚当斯的堂兄,出生于富人家庭,求学于哈佛学院,但对父母期望他从事的牧师和当时最时髦的律师职业都没什么兴趣。他最大的兴趣就是革命,推翻英王在北美的统治是他的第一愿望。

在反印花税运动中,塞缪尔·亚当斯一战成名,他率众焚烧印花,还抢劫海关官员的家,这让他立刻成为激进组织的核心领袖。他不怕夸大事实,只要能挑起人们对大洋彼岸的仇恨情绪,他可以不择手段。后来有评论家称“塞缪尔的反英宣传,给波士顿惨案搭好了舞台。他制造的有关英军强奸、污辱美国人的事件是造成流血事件的直接原因”。“波士顿大屠杀”的前一天晚上,塞缪尔就散发了很多有着英军士兵签名的传单,声称英军即将对波士顿市民动手。市民读后大为激动。次日,英军一名哨兵与市民起了口角,市民们向英军扔了许多雪球、冰块和棍棒。最后英军开枪,打死了5人。几小时后,塞缪尔掌控的《波士顿纪事报》在城内的大街小巷四处散发,渲染此事。事后人们根本说不清是谁开的枪,但在后来的审判中,一位叫保罗·里维尔的银匠一口咬定是英军故意开枪,连谁开了几枪都说得清清楚楚。因为保罗·里维尔是塞缪尔派去现场专门记录情况的。这个人后来更有名,下章再说。 “独立革命之父”塞缪尔·亚当斯

在塞缪尔煽风点火下,殖民地反英情绪高涨,英国无奈取消诸税,只留茶叶一项,而且在很多眼光长远的英国茶叶商游说下,英国议会都决定六个月后取消茶叶税了。但塞缪尔并没有错过最后闹事的时间。1773年12月16日,他带上化装成印第安人的“自由之子”成员,手执印第安人的板斧和绳索,爬上东印度公司的茶叶运输船,三下五除二,把三百多箱茶叶全部沉入海底,史称“波士顿倾茶事件”。

倾茶事件后,塞缪尔的堂弟约翰·亚当斯就直言,要是不干点引人注目而又令人震惊的事儿,人民是不会揭竿而起的。可以说,北美殖民地是被塞缪尔绑在箭弦上,不得不发了。 

倾茶后次年,塞缪尔觉得有必要召开北美所有殖民地会议,这一提议得到弗吉尼亚认可,两地的英国总督办事都很得力,立刻解散了当地议会。于是在马萨诸塞和弗吉尼亚的号召下,除佐治亚以外的十二个北美殖民地的代表于1774年9月在费城召开了第一届大陆会议。马萨诸塞派出了亚当斯兄弟,弗吉尼亚则派出了乔治·华盛顿。

说完手段家,我们来说说美国的三位国父,他们都是当之无愧的道德家。

相比塞缪尔所在的北部的马萨诸塞,出生于弗吉尼亚的华盛顿显得贵族化了很多。他总是很在意自己的外表,从不戴假发,会小心翼翼地梳理头发,撒上香粉,用一根整洁的天鹅绒丝带系住。如果不带上9件衬衫、6件亚麻背心、7顶帽子、6条衣领和4根领带,他是不会去森林探险的。他拒绝接受美国人见面握手的新习惯,坚持代以鞠躬。他练就一手漂亮、整洁、清晰的书法,为了改进自己的风度,他曾抄写110条格言,比如“不要哼哼唧唧地自吟自唱,也不要用手指和脚敲出咚咚作响的声音”等。

要论风度和底蕴,那还得要说托马斯·杰斐逊。作为弗吉尼亚数得着的大种植园主,他拉小提琴的水平也相当不错,喜欢法语和意大利语歌曲,那句话怎么说来的?不会拉小提琴的种植园主绝不是一个好歌手!而杰斐逊明显属于这种情形。

他在16岁那年去威廉与玛丽学院念书的时候,已经通晓了拉丁语和希腊语,对骑马、打猎和跳舞都很擅长。他的作品集包罗万象,多得让人眼花缭乱。有人说他几乎找不出任何缺点,所以在第二届大陆会议上,他成为当之无愧的《独立宣言》主笔人,代表北美13块殖民地喊出了对生存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权的向往与决心。

因为家庭经济缘故,本杰明·富兰克林只上了两年学,但他是一个终生的自学者,自学了法语、意大利语、西班牙语、数学和科学以及其他许多学科。他的一生最真实的写照就是他自己所说过的一句话:“诚实和勤勉,应该成为你永久的伴侣。”在他的自传里,富兰克林写道:“我的目的是养成所有代表美德的习惯……目前养成了十三种,它们是:节制、寡言、生活秩序、决心、俭朴、勤勉、诚恳、公正、适度、清洁、镇静、贞节和谦虚。”

当作为日不落帝国的母国日趋傲慢自大、固执呆板时,在大洋彼岸的北美,却成长了一群精英,堪称美国历史上最杰出的群体之一。他们理性明智,气量宏阔,受过良好的教育,多才多艺,成熟稳重,目光远大,闪耀着天才之光,华盛顿、富兰克林、杰斐逊……尤其难能可贵的是,他们的优势和弱点互相弥补。就人力资源角度而说,美利坚已经具有了跟英国叫板的实力。 

道德家永远值得大家尊敬,但手段家发挥的作用也不该被忘记。独立战争前后,手段家自始至终扮演着重要甚至是决定性的角色,数以百计的颇具煽动性的文章与议会里那些道德家言辞犀利、热情似火的演说一唱一和,一出双簧最终让美国民众听得如痴如醉,最后揭竿而起。

殖民地在进行“刺刀大战”之前,已经赢得了“情感大战”、“眼泪大战”。第三章独立:世界因你而变得不同

莱克星顿枪响后,战争已经无法避免。在威廉斯堡,有两个美国人在聊天。一个说:“太可怕了, 我打算回家去。”另一个说:“我已经在家里了。” 十三块殖民地最终经过八年抗战,在这块自由美丽的土地上,赶走了母国侵略者,翻身做了自己的主人。第一节  请愿还是战斗:美利坚做了一个艰难的决定

烧了印花,倒了茶叶,双方都知道战争可能一触即发,殖民地人民开始储存炮弹和火药。英国人得知后开始向康科德进军。这时,“波士顿大屠杀”中的“见证者”、银匠保罗·里维尔得到了情报,其实,他的身份是一个间谍。

里维尔派出一个探子,约定如果英国人走水路,就在北教堂挂两盏灯笼,如果走旱路,就挂一盏。1775年4月18日晚上,银匠看到两盏灯笼后,就知道英国人将顺着波士顿河坐船到康科德,他立刻跳上马,向所有乡村的人发出警告:英国人来了!莱克星顿的农夫们因此也做好了战斗的准备。

艾萨克·戴维斯是四个孩子的父亲,最小的孩子只有15个月大。大清早他就接到了警报。那天早上,他默不作声,临行前对妻子说了一句话:“好好照顾孩子们!”下午的时候,他的尸体被送回了家,享年仅30岁。

戴维斯只是莱克星顿牺牲的八位民兵之一,但他们干掉了两倍的英国红衫军。当然关键不在于伤亡人数对比,而是这里打响了武装反抗英王统治的第一枪。其意义之大,无须赘述。

三周后,第二届大陆会议在费城召开,会议聚集了当时美国最有才华、最具理想的天之骄子——华盛顿、杰斐逊、亚当斯兄弟……会上,约翰·亚当斯提议来自弗吉尼亚的大个子华盛顿担任大陆军总司令,获得一致认可。华盛顿答应担任,但有一个前提条件,那就是他将不领取任何薪水。

当华盛顿准备率军出发时,心情应该很纠结,因为大陆会议的多数成员仍然不赞成与英国完全决裂,他们给国王乔治三世上了《最后的请愿书》,解释莱克星顿的枪声只是走火,希望能恢复之前的和谐。连华盛顿麾下的军官就餐时还要为乔治三世的健康干杯。大陆军虽然成立了海军,但旗帜上挂的还是米字旗。殖民地给了英国国王一个台阶,但乔治三世却不想借坡下驴,而是决定奋蹄踏平北美这块不够驯服的土地。

历史又一次在呼唤手段家,与塞缪尔并列“独立革命三支火炬”之一的托马斯·潘恩站了出来。

潘公出生于英国一个穷苦的胸衣匠人家庭。他幼年失学,相继当过店员、胸衣匠、教员和税吏,屡遭失业和饥饿的威胁。他两度结婚,一次悼亡,一次离异。目睹和经历了种种社会不公和不满后,他毅然把自己名字由paine改为pain(痛苦),以示对英国社会的抗议。

潘公愤世嫉俗,在英国无法立足,只好流亡北美。抵美后,他凭借富兰克林的推荐信,找到了撰稿人和编辑的营生。1776年1月10日,潘恩在朋友的鼓动下,匿名发表了他那篇惊世骇俗的小册子《常识》。全书不过50页,处处充满真知灼见和惊人言论:

乔治三世只不过是大不列颠皇家畜生,英王始祖是某一伙不逞之徒中的作恶多端的魁首。 

英国属于欧洲,北美属于它本身,现在是分手的时候了。 

推翻国王这一称号,把它分散给有权享受这种称号的人民。 

……《常识》一出,发聋振聩,犹如划破黑夜的枪声。不出三个月,发行12万册,总销售量达50万册以上,当时200万北美居民中几乎每一个成年男子都读过或者听别人谈起过这本书。当时在许多乡村茅舍,如有谁拥有一本藏书,那自然是《圣经》,可是如果拥有第二本,那就是《常识》。在许多大陆军士兵的背囊中,都有一本读得皱巴巴的《常识》。其实,在《独立宣言》中强调的那些民主原则早已为《常识》以更酣畅淋漓的

语句阐述过。《独立宣言》的执笔人杰斐逊也曾坦率承认,他引用过《常识》,并对此引以为荣。

虽然发行量仅次于《圣经》,但潘公依旧清贫,因为他出书时不收任何版税,他只有一个目的,让大家都知道革命的必要,让美国早日脱离英国的殖民统治。后来,他的墓碑上只写着一句简介:托马斯·潘恩,《常识》的作者。

伟哉,潘公。

携《常识》之余热,杰斐逊受第二届大陆会议委托,开始起草《独立宣言》。他字斟句酌,撰就不刊之论,字里行间,全是惊世之语,激励着每一个热爱自由的人拔剑战斗。出于对先贤的敬仰,这里我们再重温一下它那段举世震惊的开头。

我们认为以下真理是不言而喻的:人人生而平等,造物主赋予他们若干不可剥夺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为了保障这些权利,政府才得以建立于人类之中,而且必须经被统治者同意,才能获得其正当权力。当任何形式的政府试图破坏这些权利时,人民便有权改变或废除它,以建立一个新的政府。

当大陆会议通过《独立宣言》的时候,这个地球上没有人会相信这一实践行得通,毕竟,远古传说中的民主制度只存在于古希腊的城邦小国中,大者如雅典也就人口四五万,甚至不如北京天通苑小区的十分之一。而《宣言》倡导的“社会契约”理论,即政府对己不利时民众可以推翻之,鼓舞了二十年后的法国大革命以及无数争取民主自由的仁人志士。

当代表们签署好《独立宣言》时,有人叹了一口气:终于可以离开这群可恶的苍蝇了,下次开会能不能找个离马车行远点的地方啊!

此时,富兰克林却说了一句:好了,先生们,如今我们必须拧成一股绳,否则的话,肯定被人用绳子分别吊死。 联合,或者死亡《独立宣言》刚印好,还带着热气,就被塞进马鞍包里,迅速送往13个殖民地,最后送到华盛顿的士兵那里。士兵阅读后,欢呼着把帽子扔向空中。在纽约宣读后,成群的市民冲到广场上,捣毁了乔治三世的塑像,然后把它熔成1.8吨铅,再制子弹,他们要把乔治三世的碎铅送给来犯的每一个英国红衫军士兵。第二节明犯美利坚者,虽远必诛

由于分工不同,有人负责振臂高呼,有人负责赤膊上阵,华盛顿和他的士兵们明显属于后者。但弗吉尼亚种植园主看到他的军队后,显然没料到会有这么惨:兵员不足,未经训练,军装都不齐,而且缺乏弹药,全军弹药只有32箱,人均9发子弹,不够发起一次战役。许多新兵的武器只是一把铁锹、铁镐,或者是一把绑在木杆上的镰刀。这仗,怎么打?

战至11月,华盛顿丢盔卸甲,连纽约也丢了,原本19000人的部队只剩下不到三分之一。到年底了,大多数士兵根据契约将回家,绝望情绪弥漫。这时,又是潘恩站了出来,写了一篇《美国危机》,美军士气大振。在军队将要解散时,华盛顿发动大胆反攻,在寒冷的圣诞之夜,破釜沉舟,率领2400名官兵横渡特拉华河。穿着破旧单衣的士兵们在寒风中疾行,有两人被冻死。

战局一开始就一边倒,美军两千勇士如神兵天降,英军毫无准备,被俘千余,而美军的代价只是2死5伤,伤者就包括后来成为美国第五任总统的詹姆斯·门罗。当时门罗中尉拼死夺取英军炮兵阵地,令英军胆寒。后来那幅著名油画《华盛顿横渡特拉华河》中居中执旗者就是门罗。华盛顿率军横渡特拉华河

可能有人不解,国家正当危难之时,那群士兵怎得如此不识大体,什么契约不契约的,国家需要你,你就当战斗到最后一刻。我不知道该如何回答,但可以与有疑问者分享一个故事。“二战”临近胜利,丘吉尔却在英国大选中败下阵来。斯大林很是不解,问丘吉尔:“是你领导英国打赢了战争,他们怎么能这么对待自己的民族英雄呢?你看在苏联,谁敢罢免我?”丘吉尔很淡定地回答:“斯大林先生,我带领英国人民打赢战争,就是为了让英国人民能够继续拥有罢免我的权力!”

华盛顿为何要抛下种植园主的优越生活,来打这场毫无把握的战争?无非是为了保证民众基本的权利,因为这种权利被英王限制与剥夺,他们有权推翻之,这就是《独立宣言》中所谓的社会契约精神。

在北美大陆上冉冉升起一颗耀眼的将星,犹如一道闪电划过北半球的夜空。而在大洋彼岸,一位年轻时就抓住过闪电的科学家,年届七旬的富兰克林,正奔走于法国宫廷和权贵之间,为美利坚寻求当时世界上最有力的援助。这个老印刷工在金碧辉煌的凡尔赛宫赢得了尊重,历经一年多谈判求援,1778年2月6日,《法美友好条约》终于在巴黎签订。就力量对比而言,这一条约对战局的扭转无疑具有决定性的意义。

早年,他从天空抓住过雷电,晚年,当国家有难时,他不辞辛劳,不计荣辱,目的只有一个,从专制统治者手中夺回权力。欲与天斗,敢从虎口拔牙,有此担当者,唯富兰克林耳。

说到这里,我们再来算算那笔不清不楚的罗圈账:华盛顿伏击法军小分队引发七年战争—七年战争拖垮英国经济—英国向北美殖民地征税—征税刺激了殖民地独立—法国援助北美殖民地—援助战争后来拖垮法国经济—法国国内爆发大革命—法国大革命时英国组织同盟对付法国……

此时,但凡有点良心,美国也当支援法国,但事实却不是这样,当然,那是后来的事情了。

即便有华盛顿的军事才能和坚忍不拔的意志,有富兰克林的纵横捭阖和人格魅力,但还是没多少人看好美国最终能胜利。当战争真正朝着美军胜利的方向发展时,许多分析家、评论家大跌眼镜。这里,我们不想分析过多的战术和国际形势,我们来共享一段亨德里克·房龙先生的话,也许就可以明白了:

一场战争,一方的士兵如果知道自己一旦战败了,农场就会被敌人烧毁,牲畜会被他们抢去,妻子儿女可能发配到加拿大某个冰天雪地的地方;而另一方的雇佣军,为了7英镑参加战争,而且这些钱大多数还装进了他们贪婪主人的口袋,自己只拿到勉强够活命的干粮和偶尔一罐啤酒,战争的结果可能就在情理之中了。

军功章里有你的一半,也有我的一半。参加战斗的也不止男性,女人们照管农庄和生意,为士兵缝补衣服,帮助制造火药和炮弹,有的甚至还亲自扛起了枪杆子。黛博拉·桑普森乔装打扮成男子,在军中服役三年,两次受伤,为了不让人知道,她都是自己包扎伤口,服役结束后,衣服里面血迹斑斑,早成硬块。

孩子们也参加了战争,帮着制作弹药筒、军包,还送个鸡毛信啥的。另有至少五千名黑人男子和男孩参战,三百名黑人组成皇家埃塞俄比亚团,佩戴白色绶带,上写“解放奴隶”,你可以说他们很单纯,但他们也为北美的解放出了自己的一份儿力。第三节  天翻地覆慨而慷

1778年6月,法国向英国宣战,同时向美国提供了大量的军事装备和补给。

1780年,另外两个曾经是英国手下败将的西班牙、荷兰向英国宣战。

英国变成众矢之的,美利坚独立的前景越来越明朗。1781年,华盛顿率法美联军取得约克镇大捷,英军投降,投降队伍长达两公里,队列中的英军泪流满面,他们奏起了一首流行歌曲:《世界变得天翻地覆》。这首歌很像我们一部琼瑶剧里面的经典歌曲:

如果金凤花嗡嗡叫着追逐蜜蜂;如果船只在陆地上航行,教堂建在海上;如果马儿骑着人,青草吃着牛奶;如果猫咪也被老鼠赶进洞里;如果妈妈为了半克朗把宝宝卖给吉普赛人;如果夏天变成春天,四季逆转循环;那么世界将会天翻地覆。

两年后,英美正式签订了《巴黎和约》,英国承认美国独立。签约两个月后,美国大陆军总司令华盛顿解甲归田,辞行前,将军发布告别辞,热泪盈眶地喊出一句“我们的独立和主权已经得到了确认”。

1783年圣诞节的前一日,马里兰州安纳波利斯的邦联(注意,不是联邦)国会会议厅,华盛顿要解甲归田了。他简单说了几句话,向议会交出了大陆军的权力。好友兼弗吉尼亚老乡杰斐逊设计的整个仪式简单而隆重,让在场的所有人都热泪盈眶,因为如果华盛顿都不当国王,那么美利坚将永远没有国王,这是自人类诞生以来超过80万平方千米的土地上从来没有过的事情。美利坚人做到了,在付出了八年的战斗之后。华盛顿纪念碑

弗农山庄多了一个老翁,人类历史上多了一位英雄。解甲归田的将军异常高兴,他给朋友写信道:“我终于成为波托马克河畔一个普通老百姓了,在自己的葡萄架和无花果树下休闲纳凉,看不到军营的喧闹和公务的繁忙。我期盼能独自漫步,心满意足地走完我的人生旅途,我将知足常乐。”

华盛顿没有过多停留,当天就返回弗农山庄。傍晚抵家时,他的眼睛模糊了。自从1775年因战争离家后,他一直没有机会回家。4个已经能够走路的孙子孙女在门口迎接,这是华盛顿第一次看到他们。

他曾跟妻子许诺,八年内自己一定回来,如今他做到了。但他也对妻子有愧,因为战争夺走了继子约翰的性命,这个华盛顿异常疼爱的孩子在战争即将胜利时,在行军营中发烧过世。

国父为这个国家付出的够多了,两鬓爬上斑白的华发,他已年过五旬,身心俱疲,是到了颐养天年的时候了,但当国家和人民需要他的时候,他还是会鞠躬尽瘁,毫不犹豫。

另一位国父富兰克林此时已经是77岁高龄,他为美利坚辛勤耕耘了数十年,胜利后还要因为13个各自独立的州的你争我夺而心力交瘁。1787年,他已年过八旬,还不辞高龄出席制宪会议,凭着自己的高德厚望将13个州拢在一块。看到美利坚诞生了人类历史上第一部大国民主宪法,看到美利坚并非通过血统或枪炮,而是依靠选举诞生了人类历史上第一位民选总统华盛顿后,他终于放心了,第二年安然而逝。

1790年,富兰克林老人在费城的富兰克林庭院逝世。按他生前的要求,他的墓碑上简简单单地写着一句话——“印刷工富兰克林”。第四章制宪:合众国的立国之本

你知道么,李鸿章跟八国联军及其背后三个小兄弟签署的《辛丑条约》的参与国有12个,但宣布美利坚正式独立的《巴黎和约》,在英国人看来,那就是他们跟13个各自独立的国家签订的,比《辛丑条约》 还狠。这样13个各自为政的“小国”,后来怎么变成一个强大而团结的国家的呢?第一节  不给力的邦联

独立后,13个州使用同一枚印章,这可以在每张美元钞票上看到,两面分别用拉丁文印着“合众为一”和“时代的新秩序”,但果真能如此么?“合众为一”时,到底是强调“众”还是侧重“一”,结果差之千里。

刚刚推翻了英王统治的13个州,虽然深知是联合让它们战胜了世界上最强大的国家,但正是为了权利不被剥夺,才冒着九死一生的危险奋力反抗的。如今,再组建一个强大的国家,会不会又出现新的英国和英王?谁知道呢,还是保险点,把主权留给13个州好了。

拥有主权,也意味着各州可以为所欲为。之前因为打仗,欠了很多债,怎么办?别的州的货物要到我这儿来,我就可以对它们征收关税,想征多少征多少。你能征,我也能征,最后的结果是大家都只能老死不相往来了。弗吉尼亚和马里兰相邻,竟然没有正常的贸易联系,弗吉尼亚的庄园主动不动几万甚至几十万英亩的烟草、玉米和小麦卖不出去,只能烂在地里。

这个时候很多州就去找组织,因为虽然松散,但毕竟还有个邦联的国会,你该给主持公道啊。邦联说你们委屈,我更是欲哭无泪啊,我征税权都没有,没法给当兵的发饷,都被自己的军队从费城赶出来了,落脚点都没有。

自己人看不起自己人,就别指望外人能看得起你。当约翰·亚当斯作为美国第一任驻英大使抵达伦敦时,英国外交部的一位官员讽刺他:“阁下怎么一个人来了?应该有13位大使才对呀!”亚当斯当时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

不光嘴上占便宜,在外贸上英国也欺负13个不团结的穷兄弟。美利坚想以牙还牙,可手里有什么?靠13张税单么?各州议会发行了数以百万计的不负责任的对内对外债券,众多小政客倒是在其中倒来倒去大发横财,但饥寒交迫的退伍老兵拿到的都是一些白条,上面写着美利坚政府,可美利坚政府在哪儿呢?只能是左一层、右一层,左一层、右一层,村头厕所算是有的用了。

有一个叫谢斯的老兵,就拿到了这样的白条,结果谢老兵连烙饼都买不起。但你不要以为美利坚的兵都是大字不识的莽夫,谢斯还是颇有现代意识的,他觉得现在的州议会肆意制定税法,已经跟刚被他们推翻的英国议会半斤八两,不是他们的代表组织了,按照《独立宣言》的精神,大可推翻之。

1786年8月,马萨诸塞州数百名荷枪实弹的农民,在谢斯领导下向波士顿进军,到年底,起义军发展到 1.5万人,占领马萨诸塞州许多小城市。起义者占领一个城市后的第一件事你猜是什么,就是当众焚烧只能用来糊墙的债券。

纽约州的士兵打了好几年仗也没得到任何报酬,也准备策划起义,他们看到谢斯最后失败了,知道没有绝对有威望的领导人,就无法聚拢更多人心,于是委托一名军官给华盛顿写信,建议其拥兵自立,成为美国的恺撒。当然你知道,华盛顿拒绝了,但万一不拒绝呢?美国今天会是什么样,谁都不敢说。

其实,总司令华盛顿虽然绝对不会拥兵造反,但对当前现状也绝对不会满意,他给友人写信道:“要么美利坚在一个领导之下成立联邦而结合成为一个国家,要么我们就保持13个独立的主权国家,永远互相争吵!”他甚至怀疑美利坚民族能否生存下去,他在另一封信中说:“如果不建立一个赋予控制整个合众国权力的政权,我认为,我们作为一个民族,其灭亡将指日可待。”

各州也觉得再如此下去,只有死路一条,于是陆续同意派代表前往费城开会,修改一下《邦联条例》,能不修尽量不修,能少修就不大修,谁也不想自己独立完整的州权被限制。结果与会代表讨论了116天,修来修去,大家发现,这哪里是修补,简直是颠覆,彻头彻尾的颠覆!第二节  伟大的妥协

1787年5月13日,华盛顿将军驱马赶到费城。这里他太熟悉了,第二次大陆会议就是在这里任命他为大陆军总司令的,也诞生了伟大的《独立宣言》,而今,大家都觉得各州群龙无首,而英国集权统治的阴影又挥之不去,到底美利坚该何去何从,他心里没有主意。

其余54位代表心里也没底,但这些已经是除了去法国担任公使的杰斐逊外,美利坚所能挑出的最好的五十多个人了。他们平均年龄42岁,其中有6个人曾是《独立宣言》的签字人,有商人、银行家、律师、农场主,以及州议员、州长,等等。远在法国的杰斐逊后来说,这次会议是“一次神人的集会”,因为他们试图解决的问题,是有史以来从未有过的,没有任何经验可循。

一开始,大家纷纷亮出底牌,尽量争取自己的利益,于是只能是争来吵去,你怪我发纸币发多了,我怪他抢了我的地盘。即便他们请华盛顿坐在最显眼的位置上主持大局,也起不到什么作用。这让八十多岁的老富兰克林终于失去了信心,他从城里找来一位牧师,领着55个人每天开会前向上帝作晨祷,才安静了一些,因为大家发现,毕竟我们拥有共同的信仰。后来大家慢慢清楚了,我们还应该拥有同一个能凝聚大家的国家。

为了会议能顺利进行,老富兰克林动用了自己全部的威望与才能、经验与智慧。会议进展顺利时,他爽朗的笑声是最好的伴奏,当争论似乎无法调和时,他会插科打诨,努力缓和气氛。

将军的沉着,发明家的练达,另外五十几人的理性和包容,使得大家虽然近四个月里一直吵来吵去,但最后都找到了平衡点,我们不妨称之为伟大的妥协。互相妥协,是为了共同的目标。而这种妥协与平衡,如果没有深邃的思想、渊博的学识、绝伦的智慧、丰富的经验,则绝无可能。

举两个例子,如果要组成一个代表整个国家的国会,13个州有大有小,名额该如何划分,大州主张按人口比例,小州自然希望诸州平等,这种对立似乎是不可调和的,这时,罗杰·谢尔曼站了出来。“美国宪法之父”麦迪逊

大家都让一步,可以,但平衡点在哪里,这需要智慧。谢尔曼主张国会整两个院,参议院满足小院的要求,每州两位,众议院则满足大州想法,按照人口比例设置。

实际上,这里我们要看到大州的风度和气量,弗吉尼亚的人口占当时13个州总人口的五分之一,前五个总统有四个是此州人,为了大局,他们也妥协了。这里,我们要再一次向他们致敬。

新的《联邦宪法》把各州的经济大权收归中央,各州不能乱征关税、胡印钞票、不负责任地乱签白条。

还有一个,人们最担心的事情是,中央政府权力变大了,州权和人民的权利如何保障。此时,“美国宪法之父”詹姆斯·麦迪逊又站了出来,他提出了一个历史上从未有过的权力架构,即行政、立法、司法三权分立,每一种权力都可对其他权力起到制约和平衡的作用,没有任何权力不被制约。

权力的制约有多大力量,我们不妨举一个例子,来自英国政治思想家詹姆斯·哈林顿的《大洋国》。

话说有两个小姑娘,要分一块蛋糕,如何能分得完全一样多?1787年前大多数都是一个叫君主的小姑娘把蛋糕切成一块大的一块小的,自己拿大的,把小的给另一个叫做民众的小姑娘。但如今这个问题解决了,只因一个小姑娘对另一个说了一句话:你来切,我来挑。

可能你会说,相比一人拍板的机制,三个人的领导小组是做不成什么事情的,除非甲比较有威望,而凑巧乙又拉肚子,而丙因为路上堵车今天到不了。但制度的优劣比的不是谁的长板更长,而是谁的短板更不短,犹如那个盛水的木桶,道理显而易见。

所以,无论是大州与小州之间的博弈权衡,还是人民自由权和强效中央政府间的适当调适,合众国最精英的一群绅士历经116天的争吵和妥协后,终于找到了那个最完美的黄金分割点。这是充满了理性的妥协,是不背离原则的明智机变,是高瞻远瞩的同进共退。

妥协后形成的文字虽然不是尽善尽美,但已经是当时所能取得的最优结果了,于是他们把每一个单词工整而潇洒地抄在4页羊皮纸上。其间有13人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离会了,剩下的42人中有39人在《联邦宪法》上签了字,少数服从多数,通过,接下来就要看各州是否批准了。

1787年12月7日,特拉华州第一个批准了宪法,成为美国第一州。说起来,特拉华州算得了便宜卖乖了,原来修宪开会时,作为小州的特拉华州的代表布兰克福为了给自己的州多争取一些权益,以小博大,曾叫嚣如果大州做出对不起小州的事情,就让外国势力来更加公平地解决。

直到第二年,各州议会才陆续通过这部与之前截然不同的宪法。这部宪法远非完美,4页中只字未提平等一词,因为它根本没法给予黑人应有的地位,这些都是七十多年后的事情了,林肯此时还没有出生。

下一步的任务是选举美利坚第一任总统,乔治·华盛顿毫无争议地当选。但欧洲大陆并不看好大西洋彼岸这群移民上演的一幕幕闹剧——做一些压根没有任何经验的事情,设计人类历史上从未有过的制度。但历史的讽刺其实来得很快,美国全民欢呼着选出自己敬爱的华盛顿将军做总统后四个月,凡尔赛宫里的路易十六就听到了自己的臣民攻打巴士底狱的枪声。第三节  有一种伟大叫做乔治·梅森

制宪会议的55个代表,今天走一个,明天溜一个,最后剩下42个,其中有3个人没有在伟大的《联邦宪法》上签字,但我们想说,他们同样伟大,其中一位叫乔治·梅森。

作为制宪会议代表,梅森是个完败者,他提出的意见全部被否决:宪法规定只要有半数议员以上同意就可以制定贸易法律,太过容易,应该需要三分之二同意;总统权力过大,应该加以制约,而副总统一职毫无意义;总统身边应该有个顾问团,且顾问团不能都是总统的自己人;废除或停止奴隶制,即便梅森自己就是奴隶主;宪法中加入民众的权利条款。

最惨的是最后一条,居然是10票反对,0票同意,就连自己的家乡州都没有支持他。

作为当时最有势力的州——弗吉尼亚派来的代表,梅森十分服膺法国启蒙思想家的学说,在他看来,宪法就是一种社会契约,人们要其对自己有利才会打算组织政府,所以在通篇规定民众义务之前,首先要保证把哪些权利保留给人民。因此,评断一部宪法的好坏,人民的权利得到多少保障,是第一标准。但遗憾的是,制宪代表们,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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