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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5-18 15:3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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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曾纪鑫

出版社:花城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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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流的驼哥

风流的驼哥试读:

第一章

闲得发慌时,我常常独自一人顺着那条像鳝鱼一样细长,像蟒蛇一样缠绕,像鬼火一样明灭的山间小路往上爬。爬到那片绿绒绒毛毯似的山坡上,仰面八叉地往草地上一躺,两眼望天。高远的天空除了棉絮般飘浮的白云,难得见到几只鸟儿,就更不用说矫健的雄鹰了。于是,心随一朵朵白云在无尽的蓝天飘呀飘,飘得越远,就想得越多;想得越多,心里就越乱;心里越乱,脑里就晕晕乎乎地像塞了一团丝瓜瓤子;丝瓜瓤子将脑袋一塞满,结果自然是无法想象、昏昏欲睡。于是,我就闭上眼睛酣睡如雷,一直睡到红日西沉才喝醉了酒似的摇晃着身子打道回府。

如果不是天生驼背,我就不会有那么多的想象,我会像村里的其他人一样,一天到晚盯着脚下吃喝拉撒,悠得自得安于现状。

正因为我是一个驼子,与常人不同,所以我不能像别人那样。

我总是向往着村外花花绿绿的广阔世界,总是想干一点与众不同的事儿。

我家隔壁住着一位七十多岁的姓马的小脚太太,她一辈子连十里之外的集镇上都没去过一回,日子却过得有滋有味。我问马婆,你老人家想不想到外面去见见广呀?你猜她怎样回答?她说外面有什么看头,还不跟俺村一样,不是两条腿的人和鸡,就是四条腿的猪和牛,难道还会倒过来不成么!我一听这话就好笑,笑过后仔细一想,的确也就这么一回事儿,不管世界多大,绝对不会在哪块地盘上长出一些四条腿的人和鸡,两条腿的猪和牛。

可事情却并非那么简单。

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儿,我一时半刻也理不出个头绪,只觉得这里头肯定包含着不少深奥的东西。

世界上深奥的东西实在是太多了,比如我为什么一打娘肚子钻出来就生成是一个驼背?老天爷为什么要这样安排?想达到一种什么样的目的?这些事情,哪怕我想破脑壳,也悟不出半点道道。而我又喜欢动脑筋想一些稀奇古怪的问题,结果免不了自寻烦恼。

最让我烦恼的是既不能回避,又无法掩盖,一天到晚不得不面对观众的一幅“尊容”。老天爷在造我时可能喝多了酒,再不就是跟老婆吵了一架心烦意乱,工作时毛毛糙糙,一不小心,竟迷迷糊糊地把本应安在胸前的一堆肉挪到背后,弄得我鸡胸驼背,外表甚是不雅。此外,老天爷还有偷工减料之嫌,不管我怎样踮起脚尖量身材,总是超过不了一米四公分。脑袋大,身子矮,后背鼓凸,前胸凹陷,形象如何,一望便知,有时连我自己都替老天爷的失职感到脸红害羞、抱愧万分。

刚开始,我感觉不到什么差异,以为跟别人一样,是世界上最为尊贵的动物,胯下还长着一根小棍棍、两粒小豆豆,是一位名副其实的、传宗接代的男子汉,便一天到晚跟在哥哥李老大身后,在村子里东奔西窜,得意非凡,尾巴都快翘到天上去了。

那是一个秋高气爽的日子,哥哥李老大在村头刚修不久的一座水泥小桥上向来往行人表演他自个儿琢磨出来的绝技,这绝技也真有点儿“绝”,那就是站在高而窄的栏杆上,光着脚丫从南走到北,又从北走到南。栏杆比我个子还高,窄得没有一脚宽,大人上去后肯定连站也站不稳。李老大小心翼翼地爬上栏杆,慢慢站直腰身,挪动碎步往前走,身子左一摇右一摆,看得人心惊肉跳。稍有不慎,就会一头栽到桥下的河水之中。这绝技要冒风险,有一定的刺激性,也就显得相当精彩。

哥哥刚只走了一半,就有不少小伙伴跑来看稀奇,在我的带动下,大家拍着小巴掌一个劲地给他加油鼓劲。好些大人见了,除一两人说这游戏危险得很,劝他快点下来外,其余的都大声喝采不止。

李老大风头十足地耍了几个来回,也就见惯不惊了,一些跑来看稀奇、看热闹的大小观众慢慢散去,我们顿时兴味大减。兴味一减,就觉得肚子叽哩咕噜地饿得不行。其实,李老大表演的目的,无非引起别人的注意与称赞,获得小小的虚荣与满足而已,并没有什么功利思想,不会有谁帮咱施舍一番,肚子的事儿,还得另寻出路自我“解决”。

哥哥好半天想不出该上哪儿去弄点吃的来,我眼珠一转,吐出两个字:“红薯。”

哥哥一听,高兴地叫道:“对,红薯!”

于是,我又像尾巴一样跟在哥哥李老大身后,两人一前一后地走在窄窄的田埂上,走向一片刚掘过不久的红薯地。太阳斜斜地挂在高远的蓝天上,照在人身上暖暖的,空中阵阵微风吹过,像有一双看不见的大手抚摸脸颊,真是舒服极了。

红薯地大都集中在村子西边,有的大,有的小,一块接一块,连在一起广阔无边。我们来到挖得坑坑洼洼的地头,翻过的黄土十分打眼,散发着一股泥土特有的醇香味儿。我翕动鼻子,使劲地吸了几下,感到肚子饿得更加严重了。到处都是红薯叶子红薯藤儿,就是找不见“漏网”的红薯。我把眼睛瞪得大大的、圆圆的,恨不得一眼看穿地底。找了半天,好不容易寻了两条瘦长的红薯根儿,顾不得擦洗,赶紧送入口中狼吞虎咽。瞧一眼身边的哥哥,他比我强不了多少,也只寻了几个红薯根儿,可他却比我斯文得多,先将红薯根儿放在衣袖上揩擦一番,再放进嘴里细嚼慢咽。

寻了一阵,就见前面一块地里,蹲着七八个姑娘,她们一个个手拿小铲,挖一个小坑,然后将一棵棵油菜秧儿塞入其中。那是一块最先挖出的红薯地,被铁犁耕过、铁耙梳过几遍,泥土给盘弄得细碎平坦。栽油菜的姑娘见到我们,全都直起腰身,像看猴把戏似地朝我们走过来的方向指指点点,相互叽叽喳喳地说着什么有趣的事儿。

我望一眼李老大,他在离我挺远的另一块地头正撅着个屁股寻得十分专注,再看那些栽油菜的姑娘,明显地感到她们的目光与指头与我密不可分。我这人生来好奇,总想把周围的一些事儿弄个究竟,探个明白,就大着胆子一步跨过田埂,走向那块栽了一半的油菜地,稚声稚气地问道:“你们是不是在说我呀?”

一个剪运动头的姑娘说:“这小家伙真是个精怪,你怎知咱们说的就是你呢?你老弯着个腰在找什么呀?”

我立时答道:“寻红薯呀。”“是吗?那你没寻红薯时,为啥还要一天到晚弯着个腰在地上找来找去呀?”运动头又问,然后挤眉弄眼怪怪地笑个不停。

我辩解说:“平时?我平时哪里弯腰找什么东西了?你肯定看走眼了!”

话音刚落,所有女人全都哄地一声笑开了,不少人还真的笑弯了腰。

等她们笑得差不多了,我便有意模仿大队周支书的派头,背剪双手,昂首挺胸,扯开嗓门大声嚷道:“你们瞧瞧吧,我本来就没有一天到晚弯腰找什么东西嘛,怎么睁着眼睛说瞎话呢?”

她们见状,笑得更开心了。

一个漂亮得像朵花的姑娘捂着胸口笑得上气不接下气地说:“你看你看,还嘴硬呢,都快弯成虾米了,还说没有弯腰找什么,唉哟哟,这个小驼哥真是有趣得很,可要笑死俺了。”

还一个姑娘笑道:“李老二,你天生的勾腰驼背,无论怎么努力,都是白搭呢。”

阵阵笑声像锥子般地钻入耳内,搅得我肝火直往上冒。我站在原地,不由得颤声骂道:“你们才一个个勾腰驼背呢,你们欺负我,要不得好死的!你们都是……都是一些苕货……一堆苕货……要不得好死的……”

红薯又称苕,苕是骂人的话,愚蠢之意,苕货即蠢货。我将红薯与苕巧妙地联系在一起,不觉出了一口闷气。

而她们的话却更刺耳了:“这个小驼子可真聪明,他还晓得骂苕货呢。”“是啊,他找红薯就是找苕,本身不就一个苕货么!”

我气得泪水涌上眼眶滴溜溜地转个不休,正想着该用什么法子报复对方时,哥哥跑过来了,他大声叫道:“你们欺负小娃儿,有什么本事呀?都是些牛鸡巴日的!”他开口就是脏话丑话,骂得那些没有结婚的姑娘噤若寒蝉,半点声也做不得。哥哥得理不饶人,骂还不解恨,又从地上捡起两块土疙瘩使劲砸向对方。

我学哥哥的样子,也从地里捡拾土块乱扔一气。

姑娘们虽然砸得惊慌失措东躲西逃,但没有一人还手。

突然间,一块土疙瘩正好打在运动头的胸前,只听她“啊”地一声尖叫,马上伸出双臂做出一个抓人的动作,不顾一切地向我们扑了过来。

哥哥赶紧攥住我的小手转身就逃。

气喘吁吁地跑过一阵,感觉着跑了好远好远,这才慢慢停下脚步。回头一看,那些姑娘们并没有追赶我们,而是继续蹲在地上,好象什么事情都没发生似的,继续栽她们的油菜去了。

后来,我才知道那位剪运动头的姑娘叫刘英,漂亮得像一朵花的姑娘叫雷敏敏,正如我骂她们的那样,结果都不得好死。刘英嫁到外村不久,跟她男人吵架呕气,一时想不开上吊自杀;雷敏敏突然染上一种叫不上名字的怪病,两腿肿得水桶粗,一掐就有一个大大的凹痕,不到半月便不治身亡。

后来,只要想到她们的死,我心里就愧疚得没法,恨不得将自己的脑袋敲成两瓣。我想肯定是我那些恶毒的诅咒骂死了她们,其实她们都是些老实巴交的善良人,只是寂寞得不行才拿我开心逗乐,她们瞧得起我才跟我开开玩笑呢,要是把我看成一个怪物不理不睬那才悲哀呢!唉,千不该、万不该,我不该不明事理地乱骂一通,结果弄得她们红颜早凋。如今想来,我还得感谢她们才是呢,是她们使我第一次直面人生,弄清了与众不同的本来面目。

当然这些都是后话,暂且搁下不表,单说那天我跟哥哥逃离“战场”,就多了个心思,缠着他问道:“哥,难道我真是一个勾腰弯背的驼子吗?”

哥哥莫名其妙地从上到下望了我一阵,叹一口气道:“难道驼子还有假的不成?”

我不信,索性蹲在地上,让刚才那些曾在眼眶内滴溜溜打转的泪水放肆地哗哗流淌不已,一时间,我的脸颊两边竟突然冒出了两条涓涓小溪。

哥哥板着个脸,将我的胳臂使劲往上一扯道:“老二,哭有什么用?总归是个驼子罢了。不信的话,你好好瞧瞧自己就知道了。”

我对哥哥李老大简直有种依赖与崇拜,听他这么一说,就抻抻衣袖,胡乱地将满是泪水的脸面抹了一把,盯着自己的胸部出神地看,又跟哥哥的进行比较。真是不瞧不知道,一瞧吓一跳,我的胸部真的凹陷很深,就像被谁剜去一块似的,缺少那么一坨人肉。

然后,哥哥又带我来到一口堰塘边,对着绿如碧玉的池水前前后后地照了又照。我背转身子对着池水,扭头瞧那倒映水中的身影,虽然看得不是那么真切,但那一堆拱起的赘肉还是让我感到难乎为情。

为了让我彻底弄个清楚明白,我们回到家中,哥哥从里屋搬出一张梯子搭在门口,将挂在门框上的那块用于避邪的镜子取下,双手捧着,围着我前前后后地照了一遍又遍,一边照一边嘱咐我自个儿好好地看个够,牢牢地记在心里头。

哥哥照了几个回合,我的眼珠就寸步不离地盯着镜子看了几个回合。这下我才完全死心塌地了,我真的跟我所见过的人不同,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名副其实的驼子。

村里那么多的人,为啥就我一人天生是个驼子呢?我问哥哥,哥哥随口说道:“这我咋知道呢?只要我不是个驼子就行了。”

是啊,爹妈不是驼子,哥哥不是驼子,还在地上爬来爬去的弟弟李老三也不是驼子,全家人都生得好好的,为啥就生出我这么一个驼子出来呢?

不明白,真不明白,这个世界,让人琢磨不透的事情实在是太多太多了。

好在我的脑袋瓜子格外发达灵活,比一般人的要灵光得多,这多少给了我一点安慰,就觉得老天爷在一些大是大非的问题上到底还是比较公平的。

既然无法将腰伸直把背扯平,我只得狠心咬牙地承认事实。驼子就是驼子,没什么大不了的,再驼也不能将我拉回娘肚子重新脱胎退化为低级动物。也就是说,不管多驼多丑,我也是个人,是人类中的一员,并且还是一个裤裆里头长着真家伙的男人呢!

一旦想深想透想明白,就算不得什么了。此后,不管人家叫我驼子、罗锅,还是驼背、驼哥,我总是声叫声应,回答得格外脆嘣响亮。这些名号中,人家叫得最多的还是驼哥,“驼”后面加一个“哥”字,也有不少尊敬与善意包含其中。其实,人家每叫我一声驼哥,就像在我伤口抹一层细盐,抓一下结痂的伤疤。尽管我心里头在滴血,可表面上不得不装出一副无所谓的样子。那些想拿我开心的大人小孩见我不当回事儿,反倒怏怏地没了兴趣。世上一些事情就是这样,你越忌讳越护短弄得越神秘,人家就越好奇越触犯,直到戳穿公开为止。“世上本无事,庸人自扰之。”老祖宗们古时候说过的一些话语即使今天看来,也没有过时呢。

时间一长,驼哥驼哥的叫得我耳膜生茧、心头生茧,也就真的没有什么了。驼哥就驼哥吧,与叫我的小名李老二、学名李治国又有什么两样呢?半点区别都没有。它们就是我,我就是它们。

要是还有人问“驼哥,你弓着个腰一天到晚在找些什么呀?”我就迎合着答道:“寻金银财宝呢。”随后便是一串哈哈大笑,我也夹在其中陪笑不止。

我的这副长相能给他人带来乐趣,让人家开心,用庙里和尚的话说,也算是一种功德呢。这样一想,自我感觉好得不行,心头不禁涌出几分得意,为老天爷赐我这副“尊容”而豪情满怀。

然而,这种感觉良好的时候毕竟少之又少,不过是自我安慰、自我平衡的一种方式而已。而有时候,人生便需要这样的鸦片。如果每时每刻眼睛睁得太大,看得太清楚,过得太清醒,我恐怕早就自暴自弃、痛不欲生了,哪能一口气活到今天!

虽然我天生是个驼子,长相丑陋,本事不大,力气又小,自卑多于自信,但有哥哥李老大卫护,谁也不敢欺负我、怠慢我,日子倒也过得十分快活。

我的年岁一天天地往上长,个子也在一天天地往上窜。有人说我就像一棵歪脖子柳树,虽然不能做材料当不得正用,可生命力格外旺盛,还能长出一片绿荫。

这话一点也不假,我这人除外表不佳外,什么东西都能吃,忍耐力特强,无病无疾,就连感冒似乎也没患过一次。我的个子一直要长到一米四,一米四是一个坎,我过不了这个坎。一旦接近一米四,我就停滞不前了,往上长的力量受到压抑,结果变成横向发展。我是在小学快毕业那年长到一米四的,小学还没正儿八经地毕业,我就走向社会,结果只顾长心眼去了。

说到上学,我仍清楚地记得当年斜背一个靛青染就的蓝布书包,跟着哥哥一道去报名读书的情景。

在我心中,读书是一件十分神圣而有趣的事情,像我这样一个驼背,压根儿就没想到还有机会能上学读书。每天望着哥哥背着书包上学的身影,我就羡慕得不行,有时也可怜巴巴地求他带我到学校去玩,跟在他身后像一只活蹦乱跳的小狗。

新学年开始,大我两岁的哥哥李老大读完二年级,准备着升三年级了。可他私下里却对我说,他挺讨厌读书的,那些要背诵的课文记得他头痛死了,还有做起来没完没了的作业,他说他真想跟我一样呆在家里无所事事地四处游逛。而我说我真想读书,读书是一桩有出息的高级事儿,到时候,能够识字看书,还能凭着一身本事去闯荡外面的世界,这该多好啊!李老大就说,那咱们俩换好啦。我说,行,拉勾上吊,一百年不变,变了的是小狗。他犹犹疑疑地伸出右手,弯着食指,突然又缩了回去,摇摇头道,不行,咱们俩换肯定是不行的,不过你想读书,倒是可以办到的,你自己跟爹妈说一说就是了。于是,我惊喜地问道,我真的能读书吗?学校会收我?哥哥说,又有哪个说你不能读书呢?学校敢不收,爹会跟他们扯皮的,关键是爹点头。

爹爹李光明、妈妈王昌桂都是老实巴交的农民,他们一天到晚似乎没有半点空闲,白天在生产队出工,早晨晚上忙着几分田的自留地,也不知他们哪来的这多精力,还一口气生下了我们兄妹五人,在哥哥、我之后,紧接着又增添了三张嘴巴——四岁多的李老三,两岁半的李老四以及没满周岁的李幺姐。

晚上,乘爹将一双臭脚泡在一盆热水中,点燃一锅叶子烟悠然自得地享受时,我轻手轻脚地走到他身边,唤一声道:“爹——”“啊?”他吐出一口烟雾,不认识似地瞧着我,看得我心里直发毛。“爹——”我又叫了一声,尽量把声音弄得甜甜地。“哦,是驼……老二呀!”他也差点跟人家一样叫我驼哥了,“有么事啵?”“嗯,是的,我……我想读书……”“你也想念书?”乍一听,他愣了一下,继而就点点头说,“哦,你看我,差不多都忘了你呢,其实你也能读书的,也应该念几句狗屁文章才像话,日后算点账、写个单据什么的也用得着。”

我低眉顺眼地听着,心里欢喜得不行:“学校明天开学,那我……是不是明天就可以跟哥哥一起去念书了?”

爹将袅着烟雾的烟锅往旁边椅子上一放,拧了一把毛巾说:“去吧,明天老大带你一起去报名吧,狗日的,又要糟蹋老子几块钱了。”

那时读小学,从一年级到五年级,每学期的报名费为五元。五元钱虽然不多,但对没有外来收入的我们家庭来说,就是一笔不小的开支了,一个鸡蛋能卖五分钱,要从鸡屁眼里抠出100个蛋来,才能凑上我的一笔学费。全国农村,到处都在割“资本主义尾巴”,在我们村子,每人只能养一只鸡,也就是说,我家最多能养七只鸡。七只鸡不可能全是生蛋的母鸡,母鸡也不是每天都生蛋,据我估算,咱们家里的母鸡至少得生上两个月的鸡蛋,才够得上我跟老大两人的学杂费。有时想来,就觉得我们人类对鸡类实在是忘恩负义残忍了一点,不仅榨取它们的鸡生价值,连死后的尸身也不愿放过,必得大块朵颐才心满意足。唉,人类就是这么一副德性,又有什么办法呢?就是我也不可能放弃鸡肉这种美味,只在这里空发议论图个嘴巴快活而已。

当天晚上,母亲翻箱倒柜地找出一个布包,拿着针线剪刀,凑在昏暗的油灯下修修剪剪地缝了大半夜,才为我改出了一个书包。

吃过早饭,母亲将一大把充作学费的硬币、角票用一个对角手巾包了,塞进李老大的书包里,千叮咛,万嘱咐,把我们送出门了还一个劲地嚷着要老大注意包里的钱,要他照顾我,要我听老师的话表现好一点。

我心里的高兴劲儿真是没法说,以前总是像根尾巴一样跟在哥哥身后,这回呀,我一溜小跑冲在他的前面,嘴里还哼着不知从哪儿偷学来的两句歌儿:“小呀么小二郎,背着那书包上学堂……”

哥哥一声不吭地走在后面,也不知是怎么回事,只要去上学,他的情绪就比较低落。后来我才知道了一点他不愿读书的秘密,原来他学习成绩极差,每次考试都排在倒数一至三名之间。老师只要提到差生,他就成了典型。一次他跟我交心,说每天都免不了要挨一顿老师的批评,不是班主任训,就是科任老师剋,弄得他心灰意冷,觉得读书半点意思都没有。

他是他,我是我,他没有意思的事,我却兴味盎然,真是各有各的造化。

学校离家并不远,约两华里的样子,座落在村子的正中间。我一直想说说咱们的村子,硬是没有合适的机会,现在既然提到了村子,我就说上它几句。

村子名叫李家坪,村名的由来,据老人们讲,是因为几百年前迁来的第一户人家姓李,就叫李家坪了。如今村里的杂姓人虽然挺多,但姓李的还算一个大姓。李家坪位于湖南、湖北两省交界之处,三面环山,形状酷似一把向北敞开的撮箕。撮箕顶头的那道高大山梁将湘鄂两省截然分开,两旁缓缓起伏的山岭与外村分界,敞开的一面迎向坦荡无垠的江汉平原,有一条名为新港的小河流沿撮箕口擦边而过。如果说李家坪是一把大撮箕的话,那么村里的学校就是一把小撮箕了。三栋土砖机瓦平房与三道山岭平行,分别耸立在东、西、南三面,围成一个大大的操场,敞开的北面修一道围墙,砌一座校门,教师、学生每天都从北边的校门进进出出。

走在上学的路上,我就听得有人笑话我:“嗬,驼子都凑热闹上学啦?”“驼哥读书,真是新鲜事儿。”李老大跟在后面,握着拳头警告说:“哪个要是再笑话我弟弟,老子就要教训他,让他尝尝铁拳的味道!”他一警告,那些笑话我的同学不敢明目张胆地嚷叫,就挤眉弄眼偷偷地对我做手势。李老大可以制止低年级学生,而高年级的学生嘲笑我,他就一筹莫展了。一个脑瓜灵光、高我哥一头的学生竟编出几句顺口溜拿腔捏调地唱了起来:“身子矮,脑袋大,腰背驼,从小生来是罗锅,罗锅里头炒饭菜,灶门突然熄了火,炒来炒去背更驼。”

一进校门,我的心更是悬在了嗓子眼上,要是学校不收我这个驼哥怎么办?这种可能性不是没有啊!我把这种忧虑跟哥哥一说,只见李老大眼睛一横说:“敢!”哥哥告诉我,伯伯李光宗是贫下中农的管校代表,如果拒收,就找他告状,让学校吃不了兜着走,他也可以借此出出对老师的一肚子怨气。

学生分年级在班主任手里报名,一年级新生的班主任是樊老师。樊老师是村里的资深教师,他一见到我,不仅不拒绝,反而热情非凡,大声叫道:“哦嗬嗬,李老二也来了呀,欢迎欢迎,我这两天正在排名单呢,看村里哪些孩子到了入学年龄,也想到了你,怕你不来,还准备上你家去做动员工作呢,没想到报名第一天你就来了,来了就好。”

樊老师这么一说,我顿时感动得热泪盈眶,要不是忍着,肯定会像几年前知道我是一个驼背真相的时候那样,两边脸颊又要冒出两条涓涓小溪了。

对樊老师的热情,哥哥似乎感到几分意外,不过他很快就感觉到了樊老师的真诚,从书包里掏出包着钱钞的手巾,一番清点后,一年级新生花名册上就要写上我的大名了。可我除了李老二、驼哥、驼背等几个小名、诨名外,却没有堂而皇之的大名。我急得不行,怎就没想到要父母给取上一个呢?这样的正经大事都给忘了,可怎么办呀?

李老大见我急得额上冒出了细密的汗珠,不由得安慰道:“这有什么呢,让樊老师跟你取一个不就是了。”

其实,父母也没给哥哥李老大安排学名,也是报名时老师给临时取的,李姓传到我们这一代属“治”字辈,又因为他喜欢动手动脚调皮捣蛋,就送他学名为“李治武”。

那么,我该叫李治什么呢?

我求救似地望着樊老师,他问了我们李姓这辈的排行,稍稍沉思,便舞动钢笔,在花名册上一笔一画地写下三个大字说:“李治国!”

李治国?我真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就我这副样子,连家都治不了,还能治国吗?樊老师有没有搞错呀?“不错,”樊老师像回答我似地说道,“就是它,我就是要给你取这么一个挺有气势的大名。人活一生,首先要自信!人一自卑就委琐,一委琐就低级,就不成其为人了。有自信,才有自立,才能自强。只要想想你的学名,心里的腰杆就直了,就会活得有志气,活得像个人样!”

樊老师一席话说得我热血沸腾,让我一辈子铭记在心。恍惚间,我感到自己顿时长得高大伟岸,似乎真的成了一名治理国家的大臣与能手。

从这天起,我就正儿八经地成了一名小学生,每天早晨上学、放学回家,与哥哥形影不离。班上要是哪个同学欺负了我,只要我嘴巴一歪,找哥哥告上一状,他就会找到那个肇事者,耀武扬威地教训一番。因此,即使同学们瞧不起我这个勾腰驼背的李治国,也不敢对我动手动脚瞎胡来。而时间一长,我的聪慧更是让他们对我另眼相看。

我说过我的脑袋瓜子格外灵光,这可没有半点吹牛夸张,背诵课文,我只要读上三五遍,就能记个大概;而算术呢,脑子稍微一转,得数就出来了,既快又准。每次考试,我在班上的成绩都是第一名。班主任樊老师与教算术的陶老师都说我是一个天才,说他们教了这多年的书,还从来没见过像我这样聪颖的孩子。我的智慧总算给我争了一口气,多少弥补了一下外在的缺陷与不足。

成绩一好,我就真的想“治国”了。“治国”先从“治班”做起,就想弄个班干部当当。当班长不够格,也没有我的份,而拔尖的成绩让我当个学习委员应该不成什么问题吧?没想到樊老师将它安排给了一个叫丁大鹏的男生。丁大鹏也有几分聪明,可跟我相比,自然是小巫见大巫了。老师选他,同学们也服他,就我一个人不服气。

不服气也不能公开说,只能闷在心里头自个儿地琢磨。琢磨来琢磨去,我想主要还是我外表不佳的缘故。是啊,让一个驼子当学习委员,那不是有损班格吗?再说我除了语文、算术外,劳动、体育、文艺课都不咋的。搞劳动扫个地还可以,但要抹窗户、搬东西就不行了;体育课没一样值得称道,跑步老落后,跳高跳不高,跳远蹦不远,打乒乓球人家只要发几个边角球,吊我的矮子,我就只有抓瞎的份儿了;文艺课呢,我嗓门格外地粗,唱歌往往成了吼歌,要是放在现在,吼几首“西部大回响”,弄两曲摇滚,说不定还可以出名,可唱过去那些革命歌曲,总让人听得头皮发麻……

唉,这样地一琢磨,对没有当上学习委员我心里也就慢慢地想通了。一想通人就顺畅得不行,憋了好些天的闷气变成响屁从肛门溜了出来,一个接一个地连成一串,十分响亮,听起来竟有几分悦耳的味道。

更开心的事情还在后头呢,我说过我记忆力好得不行,那时候轰轰烈烈地开展“活学活用”的大运动,时兴背诵毛主席语录,篇幅短一点的有什么《为人民服务》、《纪念白求恩》、《愚公移山》啦,长一点的有什么《论人民民主专政》、《反对党八股》、《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等等等等一大堆。党员要背,老师要背,学生要背,背得越多,得分越多,荣誉也就越多。背诵文章这活儿,主要靠天赋。天赋不行,哪怕再刻苦,再拼命,也是白搭。

有些文章我连字都认不全,可只要老师领读几遍,我就差不多记下来了。于是,在村里我比任何一个人背的篇章都要多。

一时间,我成了“活学活用”的典型人物,被樊老师带着到全村各生产队及各种场合做示范表演。我站在各式各样的讲台上,这些讲台有的是一座土墩,有的是一张饭桌,有的一条凳子,还有的是一个草台,望着黑压压的人群,我一点都不怯场,在有关领导的安排与指点下,开始背诵毛主席的雄文大著。我摇头晃脑地背着,一字一句,从不间断。有人不相信我真能一字不漏地一篇接一篇地背下来,竟拿着个语录本,逐字逐句地对照,想在鸡蛋里面挑骨头,结果大失所望。失望之余,他们对我的记忆力不得不心服口服。因此,每一篇语录背完,台下都要自发地响起一阵暴风雨般的掌声。刚开始,那“噼哩啪啦”如鞭炮般的声音吓得我站在台上直发抖,恨不得一头冲下讲台找个地方躲一躲。慢慢地就习惯了,就安之若泰了,甚至有点飘飘然了。

每次背诵表演完毕,主持人,还有一些领导都要拿我说事,他们说你们看一个发育不全的小娃娃把毛主席的著作都背得滚瓜烂熟,我们这些正常的大人们难道连小娃儿也不如吗?关键是态度问题,是思想问题,要狠斗私字一闪念,不能有私心,要一颗红心献给党,献给人民公社,只要你全心全意了,千难万险都可以克服,把毛主席的主要语录读熟背熟就更不在话下了。

那段时间,我真是出尽了风头,仿佛成了一个小明星。于是,不管我认识的人,还是不认识的人,都对我翘拇指,说我实实在在地不简单。有说好的,自然就有说歹的。于是,说我是一个大怪物的人也冒了出来。他们说我不仅长得怪,心眼也怪,不像个人,倒像个魔鬼似的。我本人没有听到这种议论,是哥哥李治武转述给我听的。我听后心头像被一粒砂子硌了一下,怪怪地不舒服。这种不舒服也就那么一瞬,当我再一次听到村里大人对我的恭维与赞扬时,我又找到了良好的感觉。

我一篇接一篇地背下来,一背就是一两个小时,免不了口干舌燥,而我又不好意思提出茶水的要求。干忍干熬过两回,我就学乖了一点,上台前先咕噜咕噜地喝上一气,以解后顾之忧。没想到新的问题又来了,水一喝多,就大感内渍,而我又不能中途溜下讲台上厕所,只得夹紧双腿,大憋而特憋。憋尿的念头时时干扰背诵的思路,这样一来,免不了要影响背诵的质量与进度,不是断断续续,就是丢三拉四,给我出色的表演大打折扣,蒙上了一层看不见的阴影。

终于有一天,樊老师找我谈话了,说我以前都背得挺流利顺畅的,如今几场怎么漏洞百出了?怎么越背越转去,越背越回头,是不是掌声冲昏了头脑,赞誉带来了骄傲,开始翘尾巴了?我有苦难言,有口难辩,只好低着脑袋不做声,听任樊老师将我训了个狗血淋头。

干渴与憋尿,两相权衡,我最终选择了干渴。上台前不再大喝茶水,背得口干舌燥时,就一忍再忍,忍得我上下嘴唇像干枯的田野,裂出些细密的口子。我这人一辈子敢于忍耐善于忍耐,恐怕与这样的刻苦磨炼不无关系。

在全村各生产队的大会、小会上表演一番,我的名声越来越大,就有人怂恿着要把我推向公社。

为此,李家坪大队党支部专门开会讨论研究,支书周志明、大队长李厚松等人议来议去地议了大半夜,怎么也拿不定主意。让我上公社表演,肯定能大获成功,弄不好还会引起一定的轰动效应,问题的关键是,让一个“半成品”似的驼子代表李家坪大队,人家会怎么看?会不会嘲笑咱们人才奇缺,偌大一个村,连一个正常人都找不出来,只好抬出一个驼子?日后,如果外村人将李家坪与驼子划上等号,说咱们是驼子村可怎么办啊?这种可能性不是没有,搞不好就会弄巧成拙呢!与其惹出一些意想不到的非议与麻烦,不如莫出这个风头,忍疼割爱算了。

于是,一段具有传奇色彩的背诵毛主席语录表演就此寿终正寝,我又回到学校按部就班地上学念书。有时我想,要是支委会决定将我推向公社,公社又决定将我推向全县,一级级地往上推,那可真就了不得啦,我的人生,肯定会是另一种精彩与写法了。而人生是不好假设的,我只有老老实实地回村上学念书。

不管怎么说,有过一番背诵表演,我在村里已经成了一位大名人。其实呀,我这人随便往哪儿一站,都很惹人注目,吸引不少眼球。我不论置身何等场合,那独具特色的外在形体在人们心中会不约而同地唤起相同的感受——驼哥!只不过有的人说出了口,有的人闷在心中自个儿消受。只有当我的背诵表演大获成功,独特的形体配上人们认可的独有聪颖,名人二字才算没有滥用。

哪怕我名声在外,可回到班上,同学们对我的态度跟以前没有半点变化。上课听讲做作业,下课休息做游戏,还是原来的老样子,生活又恢复了过去的常态。

从一年级到五年级小学毕业,我们班总共三十多号人,都是些老面孔,既没有休学退学的,也没有转学插班的,老师也是跟班上,樊老师一直是班主任,陶老师总教我们的算术。五年时间回头一看过得真快,精彩动人的事情少得可怜,都是些平平常常的流水账,说起来不仅没人听,我也没有兴趣说,好在有几个同学还值得一提。

学习委员丁大鹏,从一年级到五年级,都是他一人承包了学习委员这一职务,他后来的确也有几分出息,恢复高考后连读三个补期,是我们班上唯一一个凭真本事考出去的大学生。大学毕业后读硕士,硕士学位拿到手后又考博士,后来分配在北京一家什么研究机构工作,专门研究古代历史,整天钻故纸堆挖祖坟,跟一些死了的古今中外名人打交道。

小名牯牛,学名叫马立昌的同学是班上个头最大、力气最大的调皮佬,他倔强起来,真的像一条牯牛,鼓着两只眼睛横冲直撞,谁也劝不转,连樊老师拿他也没法,总是说道:“唉,马立昌呀马立昌,你真让我头疼呀马立昌,我看你今后不是一条龙,就是一条虫。”樊老师好象一个先知先觉的预言家,真的让他说了个准。马立昌先是成了一条龙,那年验兵穿上军装不久,就参加了对越自卫反击战,作战勇敢顽强,立了二等功,成为一名光荣的作战英雄。于是,一些好事全让马立昌给摊上了,火线入党,晋级提干,回家探亲更是威风凛凛,神气十足,好多学校请他去给学生作报告,铺天盖地的赞誉与暴风雨般的掌声将他差不多给淹没了。没想到的是,他后来转业到一家单位当了个不大不小的头头,因贪污腐化锒铛入狱,判了十五年徒刑,眨眼间就由一条龙变成了一条虫。

而跟我结下不解之缘,对我影响最大的,却是一名漂亮的女同学——咱们的班花黄秀莲。

我对女人产生朦胧的兴趣,第一个对象就是黄秀莲,或者说是黄秀莲启发了我心中一直潜藏着的对女人的内在本能,她当之无愧地称得上是我人生另一半的启蒙老师。

我们班上的女同学本来就不多,长得漂亮的就更是凤毛麟角了。掰着指头数过来数过去,女生也只有五个,五个女生,除黄秀莲外,个个都长得不敢恭维,不是五大三粗,就是过于小巧节约,总之不那么匀称顺眼。只有黄秀莲长得眉清目秀,楚楚动人,脑后还梳着一条黝黑发亮的粗辫子,左一甩,右一摆的,搅得人心旌摇荡。其他四位女生的存在,仿佛就是为了衬托黄秀莲的美丽。民谚说得好,不怕不识货,就怕货比货,将黄秀莲与她们一比较呀,我的乖乖,她就真有点天仙下凡的味道了。在我眼里呀,黄秀莲不仅是一朵班花,也是一朵校花、村花,要是生在时兴比美的今天,黄秀莲往台上一站,夺个最佳上镜小姐的称号,那可真是小菜一碟。

黄秀莲不仅长相漂亮,心灵也美,她说话柔声柔气,性格温顺,也懂得尊重人,比如说她从来就没喊过我的绰号,叫过我一声驼哥,总是李治国长,李治国短的,听得我心花怒放。不知怎么回事,我总想寻找一切可能的机会与她接触。

那时候,男生与女生分得非常明显,相互不在一起玩,连话也很少说。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在男生与女生间体现得格外充分,男生是一个类,女生是一个群,几乎不搭界儿。

因此,我与黄秀莲的所谓接触,大多都是我的一厢情愿。比如说一有机会,就将眼光粘在她的身上;绞尽脑汁,跟她套套近乎说两句话儿;还想过要送她什么好吃好玩的东西,可惜我一直没有什么格外拿得出手的好东西,这计划也就从来没有实现过。

不管怎么说,我的努力没有白费,据我的多次统计,在她跟男生说话的次数、长短与比例中,我要超出他人,名列前茅。我还发现,她跟其他男生说话、接触时,还显得遮遮掩掩、躲躲闪闪、扭扭捏捏、含羞带涩,可跟我半点这样的感觉都没有,颇有一点理直气壮的味道。在她眼中,可能把我当成了一个中性人,既不是男生,更不是女生,所以不担心人家笑话与嫉妒。那些与她套近乎献殷勤的男生,也没有把我看作竞争对手。

是的,他们根本看不到我内心的“小九九”,想不到我这个不起眼的驼哥具有这么一番雄心壮志,一旦窥破,他们肯定会笑掉大牙,将“癞蛤蟆想吃天鹅肉”之类的损人话如冰雹般的向我砸来。

其实,我也说不清为什么会对黄秀莲具有如此情感,更没有什么明确的目的与意图。就像一首朦胧诗,无法进行透彻的分析,恐怕这就是我作为一个男人所具有的一种对女人的原初本能与欲望吧。我只要一想到她,一看到她,心情就好得不行,仿佛整个世界都变成了鲜花烂漫的春天。

黄秀莲坐在教室中间,与她同桌的是一个名叫王显林的男生。男生与男生、女生与女生之间上课喜欢讲小话,分座位时樊老师就尽可能地将男生与女生交叉搭配在一起。于是,我就特别地羡慕王显林,觉得这小子不知几百年前就开始走苕运,竟让他一整天一整天地跟黄秀莲坐在一块。

尽管如此,这家伙却不懂得珍惜,总是跟黄秀莲两人闹矛盾,他在课桌中间用小刀划出一条竖线分成两半,那条划出的界线就成了一条鸿沟,两人互相不准越位,有时黄秀莲写字不小心将胳膊肘拐过了河界,拐到了他这一边,王显林就毫不客气将她挤回去,有时还动用拳头维护他立下的规矩。这样的事,也不好向老师告御状,黄秀莲只得忍气吞声。同学们知道了,也不好管这样的闲事,要是哪个出头,大家肯定会笑他跟黄秀莲有一手。尽管不少人想得巴肝巴肚,可谁也不会做得如此露骨。

我自然也看不过去,也想管一管,我不怕人家笑话我,可我根本不是王显林的对手。如果动手打架的话,他一只左手就可把我撂倒在地。

可我总得为心中的偶像做点事儿,帮她出一口恶气才对呀!就凭她给我带来的快乐,凭一股正义之气,我也要帮帮黄秀莲才是。

我虽然没有力气,但脑瓜子特别好使,可以用智慧打一场赢仗嘛。

这样一想,我就紧张地琢磨开了。几天后,我突然来了灵感,想出了一个不错的点子。

点子琢磨成熟,就开始付诸实施。

总是人多眼杂,没有绝妙的机会。

这天上午有一节体育课,体育老师将我们赶到操场上进行军事训练,学习卧倒、投掷、匍匐前进等基本要领。以我的身体“硬件”,做这样的动作实在是有点苛刻,因此,体育老师对我说:“今后就是全民皆兵要打仗,也用不着你来凑热闹。”于是,就将我撇在了一旁。其实我对这些富有刺激性的训练极感兴趣,我大名叫做李治国,连这样的军事本领都不具备,今后如何“治国”呀?可是,既然老师不让我训练,我也无法硬凑其中,只好站在一旁心里痒痒地瞧着同学们倒地蹬腿伸胳膊。

看了一会,突然想到教训王显林的事儿,就觉得机会是再好不过的了。大家训练得十分认真,一个个累得气喘吁吁,根本就没注意我在干些什么。

于是,我一溜烟小跑着进了教室,以最快的速度,将黄秀莲放在课桌里面的语文课本一把塞进旁边王显林的书包里头。然后,我又一溜烟地跑出教室,跑进厕所,从厕所出来后慢慢地踱回操场。同学们发现我时,还以为我上了一趟厕所回到原地,谁也没有想到我干了一桩见不得人的栽赃事情。

体育课后,紧接着就是语文课。樊老师走进教室,说了一声“上课”;班长喊“起立”,我们以军事化的速度,全都唰地站了起来;班长叫“坐下”,大家就规规矩矩地坐了下来。

樊老师说:“请大家打开语文课本,翻到第37页……”

他的话还没说完,黄秀莲就不顾一切地带着哭腔叫了起来,她颤声说道:“樊老师,我的语文书……语文书不见了……”

樊老师一听,不觉十分生气:“你怎么连课本都忘了带?”

黄秀莲委屈地说:“带了,上朝读课时我还拿出来读了的,后来……我……我把它放在课桌里头,不知怎么就不见了……”“你找了吗?”“找了,刚才把书包、桌底全都翻遍了,就是没有,不知……它跑……跑哪儿去了……”

樊老师说:“这就怪了,放在教室里都不见了?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大家都找找看,清清自己的课桌与书包,是不是哪个同学拿错了?”

只有我知道是怎么一回事儿,于是,我就一个劲地盯着王显林,看他有些什么反应与表现。我个矮坐在第一排,只有扭过头来观望才有所发现。大家的视线都集中在黄秀莲的方向,因此,我的张望与观察没有任何特殊可疑之处,根本不必担心出现任何纰漏。

黄秀莲虽然心地善良,人长得漂亮,可这并不能给她的学习成绩带来任何起色,每次考试,她的成绩都属中下等。她胆子格外地小,女生一般都是如此,丢了语文课本的她站在座位前急得六神无主,两眼可怜巴巴地望着樊老师,像一只陷入危险境地的兔子,求援的目光刺得我心口好一阵紧缩,没想到我为她报复的仗义之举,带来的第一个后果是让她最先受到伤害。

我不敢继续看黄秀莲的模样,赶紧将目光移开,移到一旁的王显林身上。老师让我们翻翻是不是把课本拿错了,王显林与黄秀莲虽然同桌,但他与黄秀莲以“鸿沟”为限,两人从来就没有出现过将东西弄混的时候,因此,王显林根本就想不到课本长了腿似地跑进了他的书包。只见他将书包拿到桌上草草地翻了两下,又低下头看看桌柜里面,就算完成了樊老师布置的清查任务,然后歪着脑袋盯着黄秀莲幸灾乐祸地看热闹。

教室里乱哄哄地一片嘈杂,同学们一边查桌柜翻书包,一边七嘴八舌地叫道:“没有,我们没有拿。”

突然,樊老师扬起教鞭,对准讲台“啪”地敲了一下,大声吼道:“都没拿,难道黄秀莲的课本长翅膀飞了不成?”

教室里顿时鸦雀无声,只有樊老师的声音在耳畔嗡嗡直响:“互相查,同桌的交换书包互相查,然后班干部分组查,要是还查不出来,我就亲自动手查,这么大一本书,竟在教室里不翼而飞,这还了得!”

与同桌交换书包,我装模作样地翻了几下,又将头扭了过去,看黄秀莲检查王显林的书包,会有什么惊奇的反应。

黄秀莲可以检查王显林的书包,而王显林却不必检查黄秀莲的书包,他一会儿望望全班同学,一会儿盯着黄秀莲翻动他书包的一双玉手。

黄秀莲翻着,突然从中抽出一本书来,王显林眼疾手快,一把抓在手中大声尖叫道:“哎呀呀,这就怪了,黄秀莲的书怎么跑我书包里来了?”

黄秀莲舞动双手要抢书:“给我,我的书,我的语文书!快点还给我!”

樊老师见状,一个箭步冲下讲台,如老鹰捉小鸡般地扑到王显林身边,伸出右手,一把揪住他的耳朵,气得声音直颤抖:“到了这种时候,你还舍不得把书还给人家?”一边说着,一边将他拉出座位,拉进走道,直到拉上讲台,樊老师的右手才从王显林的耳垂上松开。樊老师的手一松开,我就发现那只小小的耳垂已经变得红艳艳如一朵盛开的鲜花。

短暂的惊慌失措过后,王显林一边呜呜呜地哭着,一边大声喊冤:“我没拿,我真的没拿,我肯定没拿黄秀莲的书,是她有意诬陷我……故意把书塞进了我的书包……”

黄秀莲闻言,顿时吓得脸色惨白,只听她怯怯地用蚊子般的声音分辩道:“没……我没有故意,我……我……”

樊老师一言不发,冷冷地瞧着他们俩。

再也不能忍耐等待了,我把心一横,顾不得人家怀疑我从中做了手脚,从座位上站起来义愤填膺地说道:“报告樊老师,王显林跟黄秀莲长期不团结,这偷书的事一定是他干的!”“没有,我没有偷!”王显林站在讲台上不顾一切地大声叫道,“我自己又不是没有课本,为啥要偷黄秀莲的?驼哥李治国,你冤枉我,我不服气,看我不好好地教训你……”

我继续说道:“我没有说假话,王显林一直欺负黄秀莲,全班同学都可以作证。”

这时,不少同学附和着我叽叽喳喳地说了起来,他们说王显林不老实,总是跟黄秀莲过不去,不知有多少次,黄秀莲气得偷偷一人抹眼泪。

一旁的樊老师早已气极,他板着个脸,手指点到王显林脸上:“铁的事实,你还狡辩,还警告揭发你的同学,太猖狂了,把手伸出来!”

王显林愣了片刻,不得不乖乖地伸出右手。

樊老师抡起教鞭,“啪啪”就是两下,那清脆的响声与杀猪般的惨叫在我心头经久不息、缭绕不绝地回响了几十年……

如今想来,总觉得那场恶作剧实在是闹得太过分了点。而当时,我心头那个喜呀,那个乐呀,真是无以言表。

体罚过后,樊老师又要王显林在全班同学面前作检讨,给黄秀莲道歉,保证克服小偷小摸的不良行为,不再欺负她,也不准报复我。樊老师再三强调,王显林日后一旦违犯,将更加严惩。

此后,王显林见了我,总是怒目相向,但他又不敢动我一指头,半点也奈何我不得。

这次仗义所带来的一个最为明显的成果,就是黄秀莲每次见了我,都要露出一副灿烂的笑脸,笑得我心里像喝了一罐蜜。一次,她趁人不注意,从口袋里突然掏出两粒糖果,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塞在我的手中。我敢说,我还从来没有吃过这么甜的糖果,以前没有,此后似乎也没有过。

然而,要是黄秀莲知道了整个事情的真相,晓得是我做了手脚无中生有地栽脏,又会怎样对待我呢?也许会更加看重我感谢我,也许会说我不地道而冷脸相对,也许会因为从中受过伤害而迁怒于我……唉,结果可真说不准呢。于是,我将最关键的真相一直埋在肚里,谁也不说,没有事时,就自个儿让它涌出来反刍一番。然而,最终我还是对黄秀莲吐露了真相,不过那已是好多好多年后的事了。

第二章

我第一次深切地感到人生的悲哀与无奈,是哥哥李老大的惨死。

那是一个暑假的下午,太阳烤得大地滚烫滚烫,蝉儿哑着嗓子长一声短一声有气无力地鸣叫着,狗儿伸出舌头坐在树荫下喘个不停。热,天气出奇地热,热得我们恨不能将身上的皮剥下一层来。

我夸张地闭着眼睛,大声嚷道,这热的天,简直把人都要热死了,实在是受不了啦!哥哥说,我也热得不行,咱们打扑泅去吧。

打扑泅是我们当地的方言土语,意思就是游泳。父母正热火朝天地忙着在生产队搞“双抢”——抢割早稻,抢栽晚稻,李老大就在家里负责管理、照看我与三个弟妹。因此,李老大的话就是圣旨,而他的话又正合我们心意,我首先举双手赞成,老三、老四直叫好,就连只有五岁的小妹妹李幺姐也吵着闹着要跟我们一同出门去看热闹。

一阵喧嚷过后,由李老大打头,我们按年龄大小一个接一个地鱼贯走出家门,向河边走去。

隔老远就听到了哗哗的水响,来到村头小桥边,只见清亮的河水中,已有几个黑黑的小脑袋在隐约浮现。嗬,原来生产队里的梅生、狗巴、吹火筒、张歪嘴、黑鱼等几人早就泡在水里在尽情地享受呢。见我们兄妹五人倾巢出动,他们高兴得不行,不由得大声鼓噪道,下来,快点下来!

哥哥迫不及待地脱去衣裤,赤条精光的身子往上一跃,扑嗵一声跳入水中。

我脱掉短裤,露出跟人家没有两样的鸡鸡与蛋蛋。但我没有脱掉上身的背心,我不好意思让人家一览无余地观赏我的凹胸与赘肉。我的畸身使我不能像其他小伙伴那样鱼儿般自如地游来游去,我费了不少劲儿,也只学会了几招狗刨式。因此,我不敢游入深水,只好趴在河边,让整个身子浸在水中,感受河水难得的清凉。

然后是九岁的李老三脱得光光地下到水中,已经游过河心的李老大以家长的派头安排道:“老三不准往河中游,只能跟在老二身边。老二,你要管好老三,听见没有?”“听见了!”我与李老三忙不迭地答应着,生怕回答迟缓了李老大赶我们上岸。“老四、幺姐不准下水,只能蹲在河边看,听见没有?”李老大一边往对岸游一边继续吩咐道,“你们要是不听话,就滚回家去,不准站在河边看热闹。”

李老大这么一说,老四、幺姐便很听话地蹲在河坡上。不一会儿,他们就移动着躲在桥下的一片阴影中,避免太阳晒得汗爬水流。

李老大很快便与先来的几个小伙伴融为一体,他们变换着各种游泳姿式,仰游,蛙游,侧游,扎猛子……相互追逐着,嬉闹着,水声、叫声与笑声汇在一起,空中充满了夏日乡村独有的欢乐。

这时,不仅站在桥底下的老四、幺姐,就连我与老三也成了观众。我们静静地泡在水中,手脚不再划动,津津有味地望着哥哥李老大跟生产队里的其他小伙伴们在一起角逐竞赛。

七个小伙伴一溜排站在南岸,晶亮的水珠与黝黑的身子在阳光的照耀下,发出一股股奇异的光泽。“预备——跳!”随着一声叫喊,一条条身影跃动着划过空中,身子与水面相触激起一阵阵飞溅的水花。每一片盛开的水花中,都闪现着一颗黑色的头颅,像耕牛牵引着一张张犁铧,翻起一条条白色的犁沟,直向对岸犁去。到了对岸,他们又往回游,几番往复,就角逐出了名次,吹火筒名列第一,而哥哥李老大,却只夺了个第四名。赢了的想保住胜者地位,输了的不服气,比赛一轮接一轮没有了结,而名次的变化却十分微小,吹火筒不是第一,就是第二;无论哥哥李老大再怎么努力,一次也没有坐上过第二把交椅。

看得出来,其中怨气最大、最不服气的要数李老大。若在平时,他可能不会过于计较比赛的结果。可这次却不同,他不得不考虑到他的弟妹等四名特殊观众。他在家里是老大,除了爹妈外,就是最高权威,有时候我们怕他比怕爹妈更厉害。不过老大对他的弟妹,总是关爱多于严厉。他在弟妹们那殷殷期盼的目光与呐喊助威中没有赢得响当当的名次,觉得一点面子都没有。如果继续比赛,凭着哥哥的现有实力,估计难以超过个子高出他一头的吹火筒,可他又不服输,觉得不夺取第一就对不起我们几个弟妹似的。

拼死拼活地游过一气,那些小伙伴们全都爬上岸来,懒洋洋地躺在小桥的阴影底下直喘粗气,然后有滋有味地讲说刚才的比赛。嗓门最大的就数吹火筒,因为几次比赛平均算下来,他得分最高,赢得了第一名,他说一句就要打一个哈哈,那个得意劲呀,简直把牛皮都快吹破了。其他人不服输也不行,因为他们的本事的确要逊色一筹。输了就输了,不过一场游戏么,大家玩玩乐乐而已,若在平时,哥哥也会这样想,可今天不!今天他仿佛钻进了牛角尖,一定要换个法子占占上风才罢休。小伙伴们仰面八叉地躺着胡吹神侃,就哥哥一人情绪低落,紧闭嘴唇闷着不出声。“咱们搞一次跳水比赛吧!”突然,哥哥像一个充足了气的皮球,指着头顶的水泥小桥大声叫道,“从桥栏杆上往下跳,你们敢不敢?”

大家一愣,很快就明白了哥哥的意思,立时响应道:“跳就跳,这有什么不敢的?”

话虽这么说,可从来没有人往下跳过,哥哥如果不是自己逼得没有办法,也不会发明这一新的点子。

听说要搞跳水比赛,我与老三、老四、幺姐比哥哥他们行动还快,我从水边跳上岸将短裤衩一套,撒开脚丫就往桥上跑,我知道走桥栏杆是李老大的拿手好戏,如今他已娴熟得快步如飞了,村里伙伴哪个也没他的速度快。而从桥栏杆上往下跳,我推想李老大肯定会有更加不俗的表现。而最最关键的是,我还从来没见哪个从桥上往下跳过。从那高高的空中跃入河水,那是该一副怎样动人的情景啊?只要想想都刺激得不行,我恨不得他们像游泳比赛那样一溜排地站在桥栏杆上,叫一声“跳”,同时跃入小河,让我好好地开开眼界。

我第一个跑上小桥,站在栏杆边往下一望,哎呀呀,这高这险,桥下的河水还一个劲地流淌着流得我头晕目眩。一想到要往下跳跃,我的腿肚子就软乎乎地变成了纺车纺出的一根棉条。

弟妹们跟上来了,哥哥、吹火筒、狗巴、梅生、张歪嘴、黑鱼等人也一个个赤条条地走上来了。我望望桥下的流水,吓得紧紧地抓着桥栏杆,生怕有谁将我一掌推下桥去。我虽然极想看看惊心动魄的跳水场面,可还是希望哥哥他们不要冒这样的危险,我想劝说他们,又担心话一出口成为嘲笑的对象。天然的生理缺陷闹得我敏感极了,总是担心人家会嘲笑我,哪怕不是冲我而来,免不了也要疑神疑鬼。有时候,明明是我看着不可能的事情,而在正常人眼里,平淡得不过一碟小菜。犹豫一阵,我决定管住自己的嘴巴,将劝说锁在心中。

哥哥第一个勇敢地站在河中心的桥栏杆上,然后回过头来说:“是不是跟打扑泅那样,站成一溜排同时往下跳?”

跑到桥上一看,他们心虚胆怯了,没有一人回应。

我眼珠一错不错地盯着哥哥,发现他站在桥栏杆上的腿肚子也在微微颤抖,我想他肯定也有点胆怯了,不过跳水比赛是他提议的,现在哪怕就是一堆狗屎,也只有硬着头皮吃下去的份了。

吹火筒再也不讲狠称雄了,而是低声低气地说道:“栏杆上一下不好站那多的人,还是一个个地往下跳吧。李老大,你先跳,我接着跳,你看这样好不好?”“我先跳,名次怎么摆?那我不成了第一名?”李老大逼视着让吹火筒表态。“第一轮就算你第一吧!”吹火筒只好让步。“你们呢?”哥哥又咄咄逼人询问其他几个伙伴。

他们自然只有唯唯诺诺的份儿。“好,那我就跳了,”哥哥说了这么一句,然后转过身去,扯开嗓门拉长声音大声叫道,“一、二、三——”“三”字刚刚出口,哥哥就往上一跃,矫健的身影闪着黝黑的光亮在空中划过一道美丽的弧线,紧接着就是“扑嗵”一声巨响,河水腾起一股高大的水柱,水柱在下落的过程中散成一片片映着阳光的明晃晃的水花。

哥哥的身子沉入河底,河面漾起一圈圈波纹,波纹被水流扯成一个个变形的怪圈。

大家静静的,全都伏在桥栏杆上低头望着缓缓流淌的河水,等待着哥哥那黑乎乎的脑袋从水中突然钻出。

波纹渐渐消失不见,河水恢复了本有的常态,我的耳边不住地回响着哥哥最后喊出的那声拖长了的“三”字,焦灼的目光恨不得将河水洞穿。

好半天哥哥都没有露出水面,他会不会被水冲过桥底浮在下游了呢?我从左边跑到右边,伏在桥栏杆上往水流的下游望去,没有,小河上除了流水,除了偶尔漂过的木块、水草等物什外,没有半点哥哥的影子。

哥哥就这样被河水无情地吞没了!

当他于黄昏时分被乡亲们在两里开外的下游给打捞上来时,一条活蹦乱跳的生命,已然变成一具僵硬直挺的尸身。

快要落山的夕阳将大地、河水、堤岸、小桥,还有哥哥的尸体涂抹得一片血红,这血红刺疼了我的目光,以致好些天里,眼前总是不依不饶地浮现出一片铺天盖地的惨惨血红。

哥哥带领我们从那间歪歪斜斜的土砖茅草屋走出,就再也没有回屋过。我是多么希望爹妈将他的尸体能够抬回屋中,跟我们最后相处一个晚上啊。可是不能够,大人们说那样做不吉利、会犯煞。

于是,在朦胧的夜色下,哥哥的尸身被人用凉席一裹,就匆匆忙忙地葬在了山上。一片如馒头般起伏的墓地,又多了一座小小的黄色土包包。

李老大在我人生之初对我的帮助与影响实在是太大太大了,我似乎是他的一个影子、一条尾巴、一颗零件,“皮之不存,毛将焉附?”本体不复存在,可以想象,作为影子与尾巴的我,将陷入一种怎样痛苦的境地。哥哥刚刚逝去的那些日子,人家只要一提起李老大、李志武,我只要一想到他,心头就会不由自主地引起阵阵抽搐。没有哥哥,我仿佛失去了生命的根基,感觉着无法活下去了。我像一片晒蔫的树叶,经过长时间的雨露滋润,才慢慢地舒展经络,恢复正常。而留下的心灵创伤却一直无法痊愈,即使今天,我仍不能平静而坦然地接受哥哥的早逝。

应该说,哥哥的死与我没有多大关系,但我总是固执地认为负有不可推卸的重大责任,要是我不喊热得受不了,哥哥就不会提议要去打扑泅。要是不去打扑泅,肯定不会发生那幕凄惨的悲剧。

埋葬哥哥的那天晚上,大人们没让我跟着上山,后来,我才偷偷地一人爬到山上的那片坟地,找着了哥哥小小的新坟,独自一人痛痛快快地哭了个天昏地暗。

那几天,哭得死去活来的还有妈妈,爹爹只是铁青着脸一言不发地抽闷烟,而妈妈可以说是以泪洗面了。她一边哭,一边悔恨不已,说对不起他,没有让他吃好穿好,还一个劲地诉说着李老大的好处,说他来人世投胎走一遭不容易,还只有十三岁,年纪轻轻地怎么就那么狠心舍得抛下爹妈呢?曾有两次,她还哭着说该死的又不死,不该死的却死了。

第一次我以为耳朵听错了,等又一次听她这么哭诉时,我的心突然一沉,就想不该死的自然是哥哥李老大,而该死的肯定是我这个驼子了。不会是其他三个弟妹,只能是我。

平时,父母对我也不多说什么,但从神色、表情看得出来,他们对我并不怎么“感冒”。我天生的勾腰驼痛不仅让我自己难堪,肯定也使他们感到一定的尴尬。是啊,一切都正常,怎么就弄出一个不正常的驼哥来了呢?他们有这种想法也是正常的,我并不计较,只是……只是……怎么说呢?母亲的哭诉还是让我万分伤感,我不仅是一个畸人,也是一个多余的人啊!在家里是多余的,在社会上是多余的,恐怕在整个世界上也是多余的,那么,我的安身立命之地到底在哪里呢?我惶惑不已,难道说唯一的途径就是步哥哥的后尘,永远地离开人世?

可我又死不掉,无病无疾,无灾无祸,仿佛老天爷事后发现了自己的疏忽要补救似的,对我格外眷顾。当然,真正要死也是死得掉的,比如说我也可以像哥哥那样爬上桥栏杆,闭上眼睛使劲地往下一跳;可以在哪儿挂一根麻绳打一个索套,将脑袋伸入其中;还可以把爹妈从生产队拿回家放在墙角杀虫的农药“六六六”吞进肚中……总之,想死是一件极容易的事,法子多得不可胜数,可我没到伤心绝望的地步,硬是下不了决心。人们常说,瞎子都舍不得过“奈何桥”呢,哪怕我的身躯七弯八拐、扭扭曲曲,总比瞎子还是要强几分吧!这样一想,我的心头就像阴云密布的天空吹过一阵长风,顿时豁然开朗。

于是,我决定继续活下去,并且还要好好地活下去,不到万不得已,是不想、也不会拿自己的生命开玩笑的。

李老大一死,首先面临的一个最现实的问题,就是家里人尽管还“老二”、“老二”地称呼我,但我已从老二的地位一跃而成为实际上的老大。

既然成了老大,就得有一个老大的样子才行。我像哥哥李老大那样关爱我手下的三个弟妹,可弟妹们对我的关爱似乎并不领情;我像男子汉一样勇于承担家里的一些事务,而爹妈似乎并没有把我当成一个可以值得信任、能够委托重任的老大;哪怕我在心底一个劲地寻找扮演老大这一角色的感觉,可找来找去,总是找不到那种俨乎其然的味道。

唉,连我自己都唤不起应有的自信,人家就更不会买账了。

说来说去,我只能是一个驼哥,只能想驼哥之所想,做驼哥力所能及的事情。

于是,我就不刻意打肿脸充胖子想扮演家中老大了,自寻烦恼,何苦呢?

可是,我不自寻烦恼,烦恼却自寻上门,像一条粗大的蟒蛇一样缠住我的腰身。

漫长而黑色的暑假终于度完,新学期就要开学了。我已经是五年级的学生,还一学期,就要小学毕业了。凭我的成绩,上完小学上中学,上完中学上大学应该是不成半点问题的,因此,如果说我对什么事情最感兴趣的话,那就是上学读书。它可以使我获得一个正常人应有的待遇,而我的智慧与成绩更是使我超乎一般人之上,弥补生理上的缺陷与不足。我六岁就发蒙读书,不到十一岁,还一学期,小学就要毕业了,想想都让我陶醉不已。我工工整整地做完老师布置的暑假作业,将书本文具收拾整理一番,就眼巴巴地盼着报名那一天早日降临。

没想到突如其来的变故击碎了我的美梦。

那天晚上,父亲抽完一袋烟锅,将叫到他的身边,吭吭吭地咳了一阵,然后断断续续地对我说:“老二,你也不小了,也该为家里挑挑担子了。”

我正为爹妈不让我承担家庭的担子而感到失落呢,父亲这么一说,我当即高兴地答道:“我也想为家里做事呢。”“好,有你这句话就好!”父亲说着,脸上露出难得一现的笑容,以一种从未有过的亲热摸着我的脑袋,让我感动得鼻子发酸,“咱们家里的情况你是晓得的,家大口阔,所以呀,想让你在生产队里挣几个工分,好给家里减轻一点负担。”

在生产队挣工分?我不到十一岁,加之又是一个驼子,怎么个挣工分法?父亲有没有说错呀?“事情是这样的,生产队的刘老汉前天晚上得病死了……”刘老汉的死我也知道,他昨天出葬,我与弟妹还去他的葬礼上看了一番热闹,捡了好几个没有燃响的鞭炮回家放得噼啪直响,他的死与我的命运会有什么关系呢?我张着耳朵,紧张地听着父亲继续往下说,“刘老汉一死,他放的一条老牯牛就没人管了,我费了好大的劲儿,跟生产队李队长软磨硬缠,才把这个差事跟你拢到了手。我想放牛最适合你了,今后不愁没有事干饿肚子。李队长说了,刘老汉放牛每年在生产队记工分一百二十个,只要你把那条老牯牛放好,也跟刘老汉一样每年记工分一百二十个。一百二十个呀,老子干一年也只记三四百个工分,都快老子一半,了不得呀老二……”

父亲越说越高兴,我虽然越听越明白,却越来越沮丧了。念不成书,我所有的理想都将成为梦想,变成一个个飘在空中的肥皂泡,炸得屁屁直响。我低着个头,可怜巴巴地站在原地,不争气的眼泪一滴接一滴地往下掉,差不多都要连成两根晶莹透亮的泪线了。“啊?怎么了,你好象不高兴是不是?”父亲见状大感惊诧,他以为我听到这个消息肯定会爽快地答应并喜笑颜开的,因为哥哥小学毕业后就再也不想读书了,他说读书半点意思都没有,要回家在生产队出工干农活。父亲说公社正在普及中学教育呢,不到年龄,生产队是不会,也不敢接收的;又说你不念书能干什么?难道一天到晚跷着个二郎胯子在家当老爷不成?后来,在父亲的再三喝斥与催责下,哥哥才老大不情愿地背起书包进了公社办的初级中学。他以为我会跟哥哥李老大一样不想念书,却不知我跟他的情况恰恰相反。

我尽量控制自己,轮流着抬起左右臂揩擦眼泪,开动脑筋想了好半天才想出一条理由道:“公社正普及中学教育,我小学都没念完,生产队敢接收我吗?”“敢,怎么不敢呢?”父亲肯定地答道,“你么,不过一个驼子,普不普及无关紧要呢,谁也不会当个事的。”

我的心顿时往下沉,越沉越深,沉向那不可见底的深渊。我虽然活在人世,可周围的社会与世界却将我视为一个怪物,无法享受正常人所能享受的一切权利。我是一个驼子,是一个残废,是一个另类,是一个介于人与兽、人与妖、人与魔之间的怪物。一句话,我在正常人眼里,不是一个真正的人,我不能有正常人的生活,不能有正常人的思想。如果我像正常人一样过日子思考,正常人就会将我视为怪物;而一旦像怪物那样生活思索,在人们眼里反而会变得正常起来。

这就是我的命!

我无法挣脱宿命,就像无法摆脱老天爷自我呱呱坠地的那一瞬间便强加给我的残疾躯壳一样。

我只有认命的份儿!

于是,我摇身一变,从一个读书郎成了一个自食其力,在生产队记工分的放牛娃。

我与鲁迅在《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一文中描写的情况截然相反,他不愿离开百草园去上学,而我呢,则不愿下学走进社会的“百草园”。于是,我将鲁迅那篇文章中的一段话稍作改动,不由得拉长声音凄凉地唱道:“总而言之,我将不能常到学校了。Ade,我的老师们!Ade,我的同学和书本文具们……”

每天鸡叫三遍,我就自觉地从床上爬了起来,跑到队屋牛棚去牵牛。放牛的全是老头,就我一个细伢。老头被人称作牛倌,我虽然跻身放牛这一职业,却没有资格充当牛倌,被人叫作放牛娃是也。等到鱼肚白与翻卷的朝霞在东天显露,我们就得将吃饱肚子的耕牛交给生产队的社员使用;然后在田埂、路边或山坡砍上一捆嫩嫩的青草,让耕牛中午食用;晚上收工,我们从用牛人手中接过缰绳,一直放到夜色深沉,让牛吃饱吃够,这才将它赶进牛圈歇息过夜。

这样的放牛生活,时常使我想起樊老师教我们学过的《半夜鸡叫》这篇课文。我与文章中描写的那些长工一样,都得起早摸黑地干活,但仔细一想,又觉得有着本质的区别,长工们生在暗无天日的旧社会,而我呢,则长在欣欣向荣的新中国;他们听到的鸡叫是周扒皮冒充公鸡打鸣而引出的一片假叫与错叫,而我听到的鸡叫绝对不会有人从中弄虚舞弊,掺水作假;他们是在周扒皮的斥责下不情愿地从床上爬起,而我虽然有点赖床想多睡一会儿,但没有谁来催逼我,我的心头,总在公鸡的第三遍喔喔啼叫中充满了一种强烈的责任感,是责任感使我从梦乡中觉醒,从疲劳中复苏。

到底是一种什么样的责任感呢?想来想去,我像那些喜欢嗯嗯啊啊作报告的领导一样归纳总结了一番,不外乎三点:一、不能辜负了父母对我期望,我一定要放好牛像死去的刘老汉那样每年挣上一百二十个工分;二、不能辜负了生产队的期望,他们信任我这个驼子才肯将老牯牛交给我,如果我不放好牛,他们就不会给我记满刘老汉的一百二十个工分;三、我不能辜负了老牛对我的期望,老牛一辈子也不容易,它将青春与精力完全献给了生产队的农田,是一条可以像英雄一样戴上大红花的功臣之牛,我岂能亏待它让它对我们人类失望?不喂好它,我每拿一个工分都受之有愧呀!

颠来倒去地说了一通,好象总是围着一百二十个工分在打转。不错,说白了就是拿足一百二十个工分的责任与动力使我成了一名任劳任怨、名副其实、尽职尽责的放牛娃。

其实,一天之中,起早摸黑的时候并不很多,这种时候只是出现在农忙季节耕牛一天到晚忙活的时候。到了农闲,耕牛不用了,我们这些放牛的差不多就解脱了,再也不必起早摸黑了。于是,我就可以一觉睡到大天亮,在一片艳红的朝阳中骑上牛背,缓缓地走在田野上,走向长满青草的山坡。

这时候,总是引得前去上学的我过去那些伙伴、同学们羡慕不已。他们说我不必读书,真是一种福份,放牛轻松自在,几舒服哟,还记工分,真是一举两得。我说我真想读书呀。他们就说驼哥这家伙是吃西瓜甩皮,占了便宜,还要说上水话。我说我真的想读书,说假话了的不是人,我真想跟你们换过来。换吧,咱们换吧!我的话还没说完,他们就全都嚷叫着要跟我换。我说换,不换的是小狗,是牛鸡巴日的。我一打赌一说肮脏话,他们一个个就蔫了,说想换也换不成,便唉声叹气地感慨自己命苦,要像我一样是个驼子就好了,就可以逃学放牛了。

瞧他们的神情,一个个说的都是真话,并非有意捉弄戏耍我。由此我发现我们这个世界真怪,想得到的得不到,不想得到的总是不庸置疑地塞给你,这可能就是现在人们常常挂在嘴边的什么错位吧。唉,人与人之间为什么要错位呢?要是全部归位该有多好啊,那么我们这个世界又会是一副什么样的情景呢?

无法想象。我也不愿费心尽力地去想。我得脚踏实地想法解决生活中一个接一个不断向我涌来的问题。不如此,如果老想一些与己无关、又空又大的事情,就只有饿肚子活不下去的份了。

如果我不是太爱读书,放牛这活儿确实不错。特别是冬天一到,就更自在了。冬天寒风怒号,雪花飘飘,大地一片灰白,夏日那绿得油汪汪的青草不是枯萎在地,就是凋零得只剩纤细的草根。没有青草,自然无法放牛了。无法放牛,并不等于牛不吃东西。牛不能像蛇呀、青蛙之类的动物一样冬眠,它跟人一样,一顿不吃就受不了。生产队准备了稻草码在队屋外面,冬天一到,只须从那小山般的草堆上扯出一捆捆稻草,丢进牛圈,让它自个儿细嚼慢咽就行了。具体程序如下:早晨将里面的牛粪、杂物清除一番,给一次稻草,将老牛拉到水边让它长饮一通;晚上再给一次稻草,让它再喝一次清水。往牛圈跑上两趟,总共两个多小时,一天的任务就算完成了。

生产队总共十多条耕牛,每条都有一个名字,名字按牛的性别、大小、颜色称为牯牛、母牛,小牯牛、小母牛,老牯牛、老母牛,黄牯牛、黄母牛,花牯牛、花母牛等。名字虽然笼统,但放牛的、用牛的一般都不会弄错。

我放的是一条老牯牛,名如其牛,它是队里资历最老、年纪最大的耕牛。老牯牛上了一把年纪,身子瘦弱得跟我差不多,所不同的是,它那一头高大的骨架外面披着的是一张牛皮,而我则是一根弯弯曲曲的脊骨外面撑着一张人皮。想到我有好几个名字,而它只有一个,感到太不公平,就琢磨着给它起了一个跟人差不多的名字,叫做旺旺,意思十分明了,希望它在老迈之年,保持旺盛的精力与旺盛的生命。我们人喜欢起动物的名字,比如村里的狗巴、黑鱼等,而对动物,又喜欢取一些人的名字,比如我起的这个旺旺就是;更有趣的是,有时候动物像人,人像动物,含混不清。这算不算一种错位呢?我心头虽然常起这样的疑问,却从没有去深究它。

时间一长,我与旺旺——就是我放养的那条老犄牛产生了感情。套用一句当时的时髦话语,可以称得上是深厚的无产阶级感情。为什么说是无产阶级感情呢?因为它一无所有,我也一无所有,都属于无产阶级,我们相互之间的感情,自然就是无产阶级感情了。

当然,感情的建立得有一个过程,我与旺旺之间,也如梁山泊的英雄好汉——不打不相识。

刚开始放养旺旺,它似乎对我有着一股严重的抵触情绪。分析原因,一是它长期归刘老汉放养,我才接手,比较陌生;其二,看我年轻,又长得勾腰驼背的,不放在眼里;三呢,牛跟人一样,上了年纪,资历一高,免不了倚老倚卖,甚至动不动就要发点上不得桌面的脾气,这也是很正常的事情。

我一心一意地想着要放好老牯牛,对它那可以理解的抵触情绪,除了隐忍外,就是迁就。没想到它得寸进尺,在邪路上越滑越远,令我忍无可忍。

那天傍晚,旺旺吃饱了肚子,我牵着它到堰塘边去饮水。它低下头来喝了两口,索性将脑袋埋入水中长饮,牛头两边不禁冒出一串串咕噜咕噜的水泡来。喝过一气,它抬起头,喷着牛鼻,回头望了我一眼。我以为它已经喝饱喝足,就扯动牛绳,想将它扯离堰塘,在天黑前赶回生产队的牛圈。

扯一下不动,又扯第二下,旺旺还是不动。待我扯第三下时,它不仅不动,反而将头一摆,身子往前一跃,滚进堰塘的池水之中。我猝不及防,随着紧攥的牛绳一下子栽入堰塘。两口池水呛得我眼前金星直冒,要是再呛几口,我想今天肯定得完蛋。

一旦明白危险的处境,便赶紧寻找自我解救之策,我踢蹬双脚一个劲地挣扎着,总感到一股强大的力量将我拉向堰塘中心。我终于弄清了,这是老牯牛与那根攥着的缰绳在作怪,它想游向堰塘中心痛快地戏水,而我则想将它拉回岸边。两相坚持,吃亏的肯定是我。我的一条小命虽然不怎么值钱,但想想就这样葬送在老牛之手,实在有点于心不甘。于是,在一片手足无措的挣扎与忙乱中,我找准症结所在,果断地松开了缠在右手手腕上的牛绳。

牛绳一松开,我就从深深的池水中从浮了上来。幸而我跟李老大学过游泳,会几下狗刨式,不然的话,可真要成为老牯牛的牺牲品了。我双手在水面一阵乱扒,拼命向池塘边游去。

我狼狈不堪地拖着湿漉漉的身子爬上堰岸,翻着白眼喘了一会粗气,才从惊吓中恢复正常。

一旦恢复正常,我就气得肝火直冒,这老牯牛今天也太不像话太做过分了,是可忍,孰不可忍?得好好地教训教训它才是!它今天可以不顾一切地将我拉入堰塘,明天说不定就会用牛角向我示威了,而后天呢?后天我实在无法想像。长此以往,真是牛将不牛,人将不人,国将不国,天下会乱套了。

不以规矩无以成方圆,得让老牯牛尝尝无产阶级专政的铁拳,让它知道我这个小驼子的厉害,从此老老实实服服帖帖,再也不敢乱动乱来胡作非为才是!

我围着堰塘跑了一圈又一圈,想将老牯牛赶上岸来。可它半点也不买账,跟我捉迷藏似的四处躲避。我肚皮气得鼓胀鼓胀的,又不敢下水捉拿,只好听凭它得意洋洋地昂着个脑袋,惬意地在水中游来游去。

我围着堰塘跑得大汗淋漓,全身流淌的汗水与湿透衣衫的池水内外夹攻,弄得我比落汤鸡还要落汤鸡。跑着赶着,突然双腿一软,我立时瘫坐在地,半点力气也没有了。

这时,夜幕撒网似地开始从头上降临,周围变得一片朦胧模糊。老牛在水中“老夫聊发少年狂”地游过一阵,大概觉得闹够了玩够了,这才主动爬上岸来。

老牯牛刚刚上岸,趁它立足未稳,我像一个充足气的皮球,从地上一跃而起,扑上前去抓住缰绳,将它使劲地拉往一棵歪脖大柳树下,牢牢地系在上面。

然后,我跑回牛圈,找出一把清理垃圾的铁锹,张牙舞爪地挥动着,对准老牛的脑袋、身子、大腿一气胡砍。一边砍,一边大声叫骂不止。

老牛受到前所未有的打击,变得狂躁不安,它四肢跳跃着,脑袋摆动着,全身挣扎着,可那根粗粗的缰绳一头栓着它的鼻子,一头系在粗壮的柳树上,无论它怎样努力,都无法逃避我一下接一下的狠命打击。

牛不会说话,不会叫嚷,只知默默地忍受。它喷着响鼻,徒劳无益地挣扎了一阵,索性躺在地上,任我击打。

一阵虚火发过,我的心头渐渐平静下来。说句老实话,我这辈子还从来没有发过那么大的火。其实,人发火总要看对象的,如果对手比你强大,再大的火也只能隐忍不发;一旦觉得对手比你弱小,是一碗可以下饭的“菜”,才会将满腔火从肚里发泄出来。想想看,如果对方不是一条牛,而是一个不费吹灰之力就可将我打倒在地的壮汉,我会对它发火并不自量力地主动出击吗?

说来说去,人在某些方面确实可卑,配不上大写的“人”字。此后,每当我想到暴虐地惩罚老牯牛旺旺的情景,就羞愧得恨不能钻进树洞躲起来。

却说那天晚上我打着打着,突然发现老牛歪着个脑袋,正可怜巴巴地望着我,似乎在向我求饶认错。我的心头一软,铁锹顿时从手中滑落在地。

从此,老牯牛变得比以前规矩、老实多了。

牛跟人一样,一旦转过弯来,把一些事情弄懂想通,就一通百通了。一顿暴打,我原以为老牯牛虽然变得比过去听话,但也可能与我产生冷漠与疏远。此后,没想到它只要一见到我,就摇头摆尾,对我的要求、举动尽量配合,还露出几分讨好的味道。

看来哪怕是一头水牛,你对它一昧软化迁就,还不如一顿铁拳立竿见影。而我们人类就更是如此了,说上一千句好话,不如一次专政管用。唉,我真不明白,为什么老天爷在创造生命时不把他们或它们设计得尽量完美一些呢?

老牯牛年纪大,对牛道、人道比其他牛自然懂得更多一些。时间一长,它对我的话语、手势、命令都理解得十分透彻,差不多达到了默契的程度。

慢慢地,我就发现牯牛颇通人性,它默默地注视着、观察着我们人类,将一切看在眼里,放在心中。而我们总是高高在上地将它视为哑巴畜生,是一坨没有灵魂的行尸走肉。事实并非如此,牛也有五情六欲,明事理,会思想。

很多时候,我将旺旺赶到山上,然后跳下牛背,躺在绿茵茵的草地上,呆呆地想心事。旺旺看出我的孤独,也躺在我的身边,并将它那前凸的牛鼻挨挨擦擦地往我身上蹭。我呢,就默默地将它脑袋抱在胸前,感受着它那热乎乎的难得的体温。然后,我对它挥挥手道:“旺旺,吃草去吧,莫老蹭在我身边。”听我这么一说,它就乖乖地站起身,自个儿挑选着最肥美的野草,吃得嚓嚓直响,像一台别致的割草机。

草地像一床巨大而厚实的毛毯,躺在上面舒适极了。我默默地望着天空,望着蓝天上那一朵朵飘浮的白云,心儿随着白云一起飘呀飘,一直飘到那遥远的天边。令我最为烦恼的是,不论我的心飘出多远,最后都得回到生我养我的这个偏僻小山村,都得回到躺着的草地。有时仿佛风筝,飘得正有趣正带兴呢,就有一双放风筝的手儿开始收线了,回到放飞的原地。是的,我无法挣脱我的家乡,无法摆脱驼背这一铁的事实。

我不甘心,我有超于同伴的心智,怎就不能上外闯荡世界呢?我时常感到我的肉体容纳不了我的心智,它们俩常常在一块打架斗殴不已。心智说就因为受你拖累,害得我壮志难酬;躯体说你不要瞧不起我,离了我你就什么也没有了;心智说只要你放开我,我就可以实现我的理想;躯体说你真是忘恩负义,没有我这么个美好的港湾为你泊航,你就是一团成不了形的气体,风儿一吹,弥漫得到处都是,还谈什么理想,真是自欺欺人……

它们吵着,有时竟动起手来,搞得我头疼难禁。不过它们都还听我指挥,只要我一出面,不将它们二者分离,它们就不吵不闹、和和气气了。

躺在草地仰头望天,最让我羡慕的是那高高飞翔的雄鹰,我们又将它称为老鹰、苍鹰。它翅膀一展,像一架飞机,直冲云霄,实在是太威风了。而它的勇武更是让我惊叹不已,它飞在空中,一双锐利的鹰眼仿佛可以看透山岭间的沟沟洼洼、一草一木,一旦发现目标,它就从高空以凌厉的速度俯冲而下,翅膀搅得空气呼呼作响,它冲向那些圈定的野兔、野鸡、松鼠,不可思议的速度、力度、尖喙令那些可怜的动物防不胜防,难以反抗,只有被乖乖叼走吞食的份儿。

有时,它还跑到村里抓食乡亲们喂养的鸡鸭。一次,一只老鹰趁着没人的空档,竟忘乎所以地飞到村中,扑向那些不知安危的家禽,赶得鸡飞狗跳,一口气吞吃了五只小鸡、叼走了一只母鸡。村人气极,可望着老鹰飞在高空中的身影,却半点也奈何它不得。

那只得手的老鹰尝到甜头,似乎被胜利冲昏了头脑,竟一连三天对村子的动物实施突袭。第四天,大队干部安排山上守林的猎人李兵厚带着一杆双管猎枪守候,那天老鹰却没有飞来。人们被老鹰搅得人心惶惶,一直要求李兵厚继续坚守。守了一个星期,那只老鹰又来村中抓捕鸡鸭了。老鹰在空中盘旋的身影无法逃过优秀猎人李兵厚的双眼,当它盯住一个目标俯冲而下时,李兵厚抬起猎枪,轰地就是一枪,霰弹击中了它的左翅。老鹰哇地一声惨叫,凄厉的声音传遍整个村庄,听得人毛骨悚然。它左翅下斜,身子失去了平衡,在空中像扭秧歌似的左一摆右一扭。李兵厚移动枪管,那剧烈晃动的身影总是让他无法捕捉准确瞄准的机会。眼看老鹰艰难地拍扇着双翅逐渐远去,他急了,扣动扳机又是一枪。霰弹射向空中,老鹰又是一声惨叫,身子突然往下坠落。正当人们高声欢呼,李兵厚吁了一口长气脸上露出一抹灿烂无比的微笑时,快要跌落地面的老鹰忍着伤疼,拼出全身力气,像一架脱离跑道上升的飞机,利箭般地射向蓝天。枪膛已经打空,仓猝间无法填充弹药,李兵厚只有眼睁睁地瞧着那只受伤的老鹰越飞越高,越飞越远。“老鹰不仅勇猛,也实在是太狡猾了!”李兵厚总结教训说,“他受了伤,故意扭动身子不让我瞄准。因此,第二枪根本就没有打中。它担心枪弹继续射来,就伪装着受了要命的重伤往下落,麻痹我们猎人。其实,它一边往下落,一边暗暗鼓劲,调整自己。然后不顾伤口痛裂,拼出全身力气,突然远走高飞,弄得我手忙脚乱……唉!这家伙,比狐狸还要狡猾……”

其实,将狡猾换一种说法,就是聪明。正因为老鹰那次急中生智的脱离危险,使我对它留了深刻而难忘的印象。后来,每当我躺在草地望天,瞧着它那无拘无束飞来飞去的矫健身影,心中涌起的就不仅仅是印象深刻了,还有佩服与羡慕。慢慢地,我就恨不得自己立时变成一只雄鹰。是啊,要是我能够像雄鹰那样外形美丽、内心聪明、本领高强、自由自在,那该有多好啊!

我不住地琢磨雄鹰,就有了一种歌唱的感觉。一天,一只雄鹰又打我眼前掠过,我不由得从草地上一跃而起,突然伸开双臂,扯着五音不全的嗓子尽情地吼道:“雄鹰展翅冲云霄,飞在好高好高的蓝天上——”

空谷传音,遥远的山岭传来一阵阵“天上”、‘“天上——”的回声,像波涛般涌动着连绵不绝。

我不知怎么就想出了这两句歌词,后来分析,第一句是借用的“革命斗志冲云霄”,第二句呢,简直就是大白话。有了开头两句,我不禁兴味盎然,就想着一定要将这首赞颂老鹰的歌词写完才像话。我绞尽脑汁地想呀想,毕竟只读了那么几年书,才识有限,挖空心思,我的脑袋都快想破了,才结结巴巴地往下又凑了一句。

第三句是我内心的真实想法——“我想变成一只雄鹰,”;变成雄鹰干什么呢?于是,第四句也就自自然然地蹦出来了——“自由自在地飞呀飞”;除了“飞呀飞”之外还想干些什么呢?想了几天,实在是想不出来,那就还是继续飞吧,这样地就有了第五句——“飞向老远老远的好地方”……

凑成这么几句词儿,我一边野腔野调地唱呀唱,一边手舞足蹈地乐呀乐。

通人性的老牛旺旺吃饱青草,不用我呼唤,更不用寻找,总是自个儿地甩着尾巴回到我身边。也不打搅我,就那么默默地躺地一旁,不时地喷着响鼻。

一天的光阴耗得差不多了,我就来到老牛身边,喊一声“起”,它便站起身来,对我低下脑袋。我扶着牛脖子站上牛角,旺旺头一抬,我就势爬上牛背,在阵阵清爽的山风中,缓缓走回村庄。

我对赞美雄鹰的几句歌词相当满意,不管怎么说,我的几年小学算是没有白读呀。晚上,我找出丢在旮旯的笔纸,回忆着一字一句地写了下来。写完后,又摇头晃脑地念了好几遍,自我感觉好得无以复加。

过了几天,我抽空跑到学校去找樊老师。这是我下学后第一次回校,一进校门,鼻子就酸得不行,费了好大的劲儿忍着,才没让泪水吧嗒吧嗒往下掉。

我找到樊老师,他一见是我,愣了一下,赶紧叫道:“呀,是李治国呀,今日有空上学校来哒,难得,真是难得。其实呀,你休学我蛮惋惜的,你是一块读书的料哇,只要一个劲地读下去,肯定会有出息的呀,可是……可是……唉,只怪我人微言轻,爱莫能助呀……不说这些了,它们都成过去了,无法挽回了,你今天来学校找我肯定有什么事吧?”“是……有事儿……”我嘴唇嗫嚅着,就往裤子口袋里面掏,掏出一张从算术本上撕下来的白纸,递给樊老师道,“写了几句破东西,想请您帮我修改修改……”“下学了还坚持学习,好,有志气!”樊老师随口表扬着打开折成正方形的纸张,戴上眼镜看了一会继续道,“嗯,像歌词,还是那么回事,看来我跟你的名字没有白取,李治国,你志向远大得很呀,要是……咳,我该怎么说呢,要是你……还长得周正一些,将来可了不得呀!只是……只是……可惜了一块读书的好材料……”

樊老师说得闪闪烁烁,我听得疑疑惑惑。材料不材料的我已无所谓,关键是他对歌词会怎样评价呢?我现在看重的只有这一点了。

看着看着,樊老师将那张纸往办公桌上一放道:“李治国呀,我这会儿还有课,你写的东西就先搁我这儿吧,不错,有基础,我想把它寄给在县文化馆工作的我的一位同学,他是专门作曲的,争取能跟你谱一首曲子……”

我听说,幸福得简直要晕倒在地了,就那么胡思乱想凑出来的几句破词儿,还真的能正儿八经地谱成曲子唱诵吗?我该不是做梦吧?樊老师该不是在敷衍我说假话吧?不会,肯定不会,自己的启蒙老师怎么会骗他的学生呢?当时,我那个激动劲呀,只差举起拳头高呼“毛主席万岁”了。

临走时,樊老师又一个劲地鼓励我,他说我虽然辍学了,一定不可自暴自弃,反正已经有了一定的基础,放牛也不是一件太重太忙的事儿,一有空闲,可以多读几句书。肚里有货,说不定什么时候就用上了,即使用不上,也会活得充实一些。还说有不懂的东西,尽可找他来问就是了。

那段时间,我觉得自己活得格外地滋润,不为别的,主要是心里充满希望,有了盼头,我一天到晚都在眼巴巴地等樊老师的回音呢。只要想想那几句歌词给谱成曲儿被人们传唱,哇噻,我驼哥可就是一个大名人了,那些势利之人,一个个就得对我刮目相看。那种美妙的前景呀,我只要想想,就高兴得恨不能在地下打滚。要是真的变成现实,我还不知该怎么办才好呢。

记得有一首歌唱道,盼星星,盼月亮,只盼那深山出太阳。是的,我也是日日盼,夜夜盼,只盼那词儿谱成歌曲的幸福时光早日来到。

没想到这时刻说来就来了,那天傍晚,樊老师托一个学生捎话给我,说我的歌词给谱成曲子了,要我明天抽时间到学校去一趟。

听见这个消息,我恨不得当夜就赶往村子西头离我家三里多路的樊老师家中。

好不容易熬到第二天天亮,我将老牛旺旺草草地安排一番,就迫不及待地来到学校。

樊老师一见我就说:“祝贺你,李治国!瞧,你的词儿真谱成曲子了呢。”说着,递给我一张稿纸,上面赫然写着“向往雄鹰”四个大字,我想这就是歌曲名了。紧接着,就看见了“词作者:李治国,曲作者:熊远佳”等字样;然后是哆来咪发嗦拉西的简谱,简谱下便是一句一句的歌词。我最关心的是歌词,赶紧一行接一行地往下看:

雄鹰展翅冲云霄,

飞在美丽的蓝天上。

我想变成一朵白云,

伴着雄鹰自由地翱翔。

雄鹰展翅冲云霄,

飞在美丽的蓝天上。

我想化作一缕清风,

伴着雄鹰飞向那远方。

我看了一遍又一遍,总觉得它们不像是我的东西了。第一句是我的原词,第二句将“好高好高”变成了“美丽的”,再往下,内容也变了,因为我是想直接变成一只雄鹰在天上飞,而不是变白云化清风伴在雄鹰的身边。

我问:“樊老师,是您给我改动了是不是?”“我一字没改,是我那同学改了,这一改,才像一首真正的歌词呀,你瞧,既押韵,又有意境,多好啊!”

我也觉得是比我的好多了,但总觉得它们不是我的东西了。

樊老师知道我不识简谱,就说:“来,我唱给你听听吧。”

他一边打拍子,一边抒情地唱了起来。

说句老实话,这曲儿谱得也好,但不知怎么回事,我听来听去,硬是不像我当时野腔野调吼着那么有滋有味。“怎么样?”樊老师问。

好自然是好,却跟我当时的心境、想法有着很大的距离,但我不能不尊重、肯定专家的劳动啊,于是,我只得多少有点违心地连连点头不已。“来,我教你唱几遍,把它记在心里头,这可是你了不得的成果啊!”

于是,樊老师唱一句,我跟着唱一句,唱过几遍,我就会个大概了。然后,樊老师将这张稿纸递给我说,这是我那同学寄来的原件,我抄了一份留着,原件就交你保存吧。

我伸出双手,神情庄重地接了过来,一直珍藏到今天。

梦想成真,歌词真给谱成歌曲了,可没有想象的那么高兴,更没有想象的那样广为传唱。它的影响,主要在于我与樊老师之间。樊老师后来告诉我,据他同学所言,《向往雄鹰》这首歌曾在县文化馆办的一份内部刊物《彩虹》的封三上发表过,变成了正儿八经的铅字。不过我没有见着那份刊物,也不知他跟樊老师寄过没有,樊老师不说,我也不好询问。

不管改动多大,不管是不是我的原意,只要署着我的名字,就是我的东西。有事没事时,我就哼哼自己参与创作的这首《向往雄鹰》。日子一长,不知的,只要唱上两句,再大的苦痛、再深的孤独、再多的不满就在这自得其乐的哼唱中消溶了。

第三章

我记住了樊老师的话,一有空闲,就真的开始读书了。当然,我所谓的读书,不像在学校读书那样背课文、做作业,纯粹是一种消遣而已。只要能找到、借到的书,我都捧在手中翻翻读读。

最能吸引我的是一些小说,我看得最多的是《水浒传》。那时候,古典小说属于封、资、修《即封建主义、资本主义、修正主义》的东西,是查禁的对象。而当时却出版了三种不同版本的《水浒传》,主要是作为反面教材供广大工农兵群众批判使用。正因为如此,我才有机会读到原汁原味的《水浒传》。

读过《水浒传》,我就去找樊老师,问他还有没有类似的小说。于是,他郑重其事地为我从家中找来《三国演义》、《西游记》、《红楼梦》等古典名著,看完一部换一部。每次樊老师都要再三叮嘱,一定要谨慎,不能让人家发现这些书籍,更不能损坏弄丢。我总是保证了又保证,只差没跟他赌咒发誓了。

书上好些字我不认识,反正我不搞研究,就将那些字跳过,或是根据前后文推测那些字的意思。书中不时出现的古典诗词,刚开始看得我头皮发麻,后来发现它们跟内容、情节的关系不是很大,并不影响阅读,就索性跳过不管。

在所有看过的古典小说中,我最不喜欢的就是《红楼梦》。许多人都说它好得不行,把它捧到了天上,仿佛中国文学只要一部《红楼梦》,就可包括一切了。不知怎么回事,我总看不出它的好来。我也承认它有价值,是一部了不得的作品,只是它写的那些内容跟我的生活离得太远太远了。我能不能吃一顿饱饭都要看日子,能不能穿一件遮羞的衣服都要提心吊胆,哪有什么兴致看那些公子王孙、大户小姐们吃饱了撑着没事干整天寻乐子找岔子、争风吃醋惹事生非呢?

我硬着头皮将《红楼梦》草草地翻过一遍就迫不及待地还给了樊老师,而《西游记》、《三国演义》、《水浒传》则看了一遍又一遍,里头好多故事情节,我差不多都可以背诵下来了。

慢慢地,我就打心眼里喜欢上了放牛这一活路,玩也玩了,书也看了,还可挣得一份工分,觉得真是一举多得的幸福事儿。

然而,就在我过惯了放牛生活,准备安心安逸地继续过下去时,新的变故找上门来,不由分说地横亘在我的面前。

这天早晨,我发现老牯牛旺旺突然死在牛圈!

直到今天,它是病死的,还是老死的,我也没有弄清。

前一天晚上,我像往常一样让它吃饱喝足后牵入牛圈,系在里面的一根牛桩上。当我往外走正要关上栅栏门时,旺旺突然哞了一声,伸出嘴唇,咬住我衣服的后摆。我回头望它一眼,它马上松开了牙齿。没有发现什么异常,我又向门外走去。刚刚起步,旺旺又是一声哞叫,一下咬住我的衣角。我回到牛圈,大惑不解地望着老牯牛。它呆呆地望着我,不知怎么回事,眼角竟流出两滴浑浊的泪水。我痛惜地摸摸牛角,又摸摸它的头顶,不禁感叹道,老了,旺旺可真的老了,就跟人一样,老了眼角会不由自主地涌出一些泪水,还有眼屎呢。旺旺也是,瞧,眼角粘着两堆绿糊糊的眼屎,呀,看着简直让人恶心死了。我想为它揩拭一番,又怕弄巧成拙,擦坏了它的眼珠,只得让它继续糊着。

我一边抚摸,一边跟老牛,也像是跟自己说了几句话。我说人跟牛、跟动物还真的能建立感情呢,往后去呀,我可要重新认识它们才是,不能把它们简简单单地看成是一些哑巴畜生,它们可真是通人性得很呀!

有一次,要不是牯牛通人性,我差点见了阎王呢,是旺旺为我捡回了一条小命。那天,我趁着旺旺吃草的时候,独自一人跑进山间树林,爬上一棵桑树,摘了鼓鼓两荷包红得发黑的桑椹,躺在山坡上吃了个够。吃完不多会儿,肚子突然疼了起来,疼得越来越厉害,豆大的汗珠从额角冒出,痛得我一声声地哀嚎着在地上滚来滚去。

老牯牛不知什么时候回到了我的身旁,我想骑上牛背,让它将我驮回村中。可我无法起身,更没有劲儿爬上它的脊背。没想到的是,旺旺竟低着个脑袋偏着牛角往我身子底下戳。它戳来戳去,总是不得要领。我看出了它的用意,忍住疼痛配合着一滚,一下子滚进它的脖颈。老牛将头一昂,我那凹进去的鸡胸正好卡在它的脖子上,身子卡得牢牢实实的,根本不必担心掉落在地。

老牛就这样驮着我,缓缓的牛步变成了一路小跑。我在牛脖上给颠得哼哼唧唧、哎哎哟哟地惨叫不已。

老牛跑下山坡,又跑了好一阵,才见到几个下田的农民。隔老远,我便哭喊着大声呼救。他们慌忙火急地跳上田头,把我从牛脖上抬下。然后,又轮流背着我向大队卫生室跑去。而刚刚放下我的老牛,则累得趴在地下风箱般地呼呼直喘粗气。

吃了几片药丸,打了一瓶吊针,疼痛才给止住。

卫生员说:“驼哥呀,你真是人又生得丑,病又来得陡,要是再耽搁一会儿呀,这条小命保不保得住,可就说不准了。”

于是,我认为是老牛救了我一命,对它感激得不行。

回忆往事,我动情地抚摸着旺旺的身子,看看天色不早,又在它的头顶拍了两拍,这才坚决地走出牛圈,将门关上。

没想到第二天清晨牵牛时,旺旺已经变成了一具躺卧在地的尸体。

粗心的我没有发现半点征兆,只一夜时光,旺旺就撒手离开了它所生活的人类世界。

无论我怎么呼唤、拉扯,老牛旺旺再也站不起来了。

哦,旺旺不仅通人性,还通神性呢,连自己的最后归期,原来它也知道得一清二楚呀!只是它不会说话倾诉而已,不然的话,跟我沟通沟通,我就不会傻乎乎地麻木不仁、不知不晓了。

只有到了这种时候,我才明白了昨晚旺旺在我离去时那反常的举动,原来它是在向我作着最后的道别啊!

我伏在旺旺的尸身上,忍不住哇哇哇地哭了起来。

其他几位放牛的老倌子被我的哭声惊动,全都跑了过来。

很快地,社员们全都知道了老牯牛旺旺死去的消息。

老牯牛为生产队劳累一生,死了也不能全身而葬。牛皮被人剥下,拿到镇上卖掉,钱款记在了公家的账上;而牛肉及所有内脏,则按人头分给了生产队的每家每户。

我虽然无法阻止生产队对老牛剥皮分尸,却可以拒绝吃它的肉、喝它的汤。无论放在我面前的一碗牛肉散发出多么令人馋涎欲滴的扑鼻香味,无论爹妈、弟妹们吃得怎样舔嘴咂舌有滋有味,也动摇不了我的意志,诱惑不了我的决心。

当我将本应吞入肚中的一碗旺旺牛肉倒入屋后为它专门挖出的一个土坑时,我又一次觉得我们这些长着两条腿的人实在是太卑鄙太无耻了,真的连禽兽都不如!

我握着一把小铁铲将牛肉埋了,堆起一个小小的土包,垒起一座别致的坟茔,烧几张黄色的糙纸作为纸钱,然后插上一块小小的木牌,木牌上面工工整整地写上“老牯牛旺旺之墓”几个钢笔字。

做完这一切,我的心灵才多少得到了一点安宁。

随着老牯牛的突然死亡,我不得不面临一个严酷的事实——失业下岗,赋闲在家。

我仿佛回到了儿时像影子一样跟在哥哥李老大身后在村头巷尾串来串去的情景,读书读不成,放牛牛老死,而种田呢,不说我还不到十四岁,就是上了一把年纪,从我这副勾腰驼背身子的发展趋势来看,能干点什么呢?插秧割谷,耕田使牛,肩挑重担?这些,我肯定一样也做不来。

尽管我一天到晚无所事事,可不容乐观的未来前景令我心头闲得发慌,玩得一点都不尽兴。

干点什么,总得干点什么才是啊!这样的话一天到晚在我心底轰响不已,晚上说梦话,我竟将它喊出了声。把跟我同床睡得鼾是鼾、屁是屁的弟弟李老三、李老四全都惊醒了,吓得他们俩将我蹬醒,迷惑不解地问道:“哥,你想干点什么啊?像鬼一样嚷嚷的,喊得好吓人呀!”“鬼!你们才是两个小鬼呢!”我骂了一句,懒得跟他们多说,翻一个身又睡,却半点睡意也没有了。

其实,父母也在为我的失业着急,谁让他们俩弄出我这么一个驼子来的呢?烦心、恶心而外,还得为我操心、尽心。

家里的负担是越来越重了。

我失业在家,每年一百二十个工分的收入完全泡汤;而弟妹们一个个渐渐长大,都开始上学了,老三李治文小学就要毕业了,他脑袋瓜子虽然比我还差那么一点点,但在班上给人的感觉,却是聪明得不行,照这势头,他升初中、读高中是半点问题也没有的;老三李治家读三年级,幺姐李治凤读一年级。全家六张嘴巴吃饭,就父母两人在生产队挣工分,困窘可想而知。

尽管如此,他们也不能眼睁睁地看着我像个二流子一样整天无所事事地荡来荡去呀!如果不趁着年轻学点糊嘴的真本领自谋生路,我将成为他们一辈子的心疼与累赘。

俗话说得好,家里万罐金银,不如薄艺在身,何况我家连一两金银都没有呢?于是,父母合计来合计去,决定让我学一门手艺,即使拉债借款,也在所不惜。

学什么好呢?凡是讲究形体耗力的活路,与我概不沾边。铁匠、木匠、篾匠、裁缝、剃头匠、补锅匠等农村诸多手艺中,适合驼子的,似乎只有裁缝、剃头匠与篾匠这三行。三行中学哪样,也有一定的条件,一是周围有没有这样的师傅,二是师傅肯不肯带我、价钱谈不谈得拢,三呢,还要看我的意愿,喜欢哪一行。

父亲又跟我谈话了,让我感到欣慰的是,他这回将烟锅一磕,没像上回那样专制,而是拉长了脸不高兴地问我愿意学哪一门手艺。尽管脸色难看,毕竟还讲了一点民主,晓得征求我的意见,不是先订好盘子将东西塞在我怀里。看来老头子也有了一点进步,有人说,进步是人类《当然包括我们伟大的中国》的发展趋势,这一点,我在父亲身上多少看到了一点希望。“就三样,裁缝,剃头匠,篾匠,先挑挑吧。”父亲又补了一句道。

我偏着脑袋望了他一眼说:“让我想一会好吗?”“废话,不让你想,老子会让你挑吗?”

于是,我就站在原地开动脑筋飞快地想了起来。我想它们都是走村串巷的活儿,只是当裁缝做一套衣服、当篾匠织一件篾器,没有一定的时间是完不成的;而剃头匠呢,工作的周期就不那么长了,剃一个头,少则几分钟,最多也就个把小时吧,不像裁缝、篾匠那样在一个地方一做就是一整天或是好多天,累得腰弓背驼。剃头的被人称作剃头匠外,还叫待诏、理发师傅。乡里人若拿剃头匠开涮,便说“十个待诏九个懒,一个不懒睡桥眼”,唯一不懒的竟睡在桥洞里,不也是懒得抽筋吗?当个剃头匠,活儿清闲,悠然自得,此乐何极!

此外,剃头时对准一颗黑乎乎的脑袋,挥动锋利的剃刀,啊哈,就像一个拥有生杀予夺大权的国王,那些曾经笑话我的家伙,嚓嚓嚓,将全都不在我的话下!我虽然是一个驼子,人称驼哥是也,但我可以随意盘弄、修理你们的脑袋,这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啊?真是太棒了!天底下还有比剃头更适合于我的职业吗?没有,再也没有了!

我得意非凡地想着,压抑不住内心的高兴与激动,不觉嘿嘿嘿地笑出声来。

父亲说:“笑什么呀老二,到底想好了没有?”“想好了爹,我想……想学剃头……”尽管心底想得很美,但担心父亲说我没出息,笑话我挑一个剃头匠的职业,便小心犹疑地回道。“嗯,不错!”父亲一边双手搓着又一袋烟卷,一边点头赞许,“跟我想一块去了,一说起剃头师傅呀,人家总是有点瞧不起,不放在眼里头,可剃头这行当看起来低贱,干起来实惠呢。”“是不是跟臭豆腐差不多?”我怯怯地说。“就是呢,哈哈哈,闻起来很臭,吃起来很香呢,哈哈哈,还真这么回事儿,像块臭豆腐,让你说了个准。”父亲突然爽朗地笑了起来,家里负担重,生产队里活儿重,他一天到晚就像人家借了他的米却还了糠似的很少露笑,像这样的哈哈哈大笑就更其少了。

我受到感染,想到即将到手的美好职业,也咯咯咯地笑了起来。

母亲、弟妹们见我与父亲两个笑得不行,虽然弄不清我们在笑些什么,平时家里少有笑声,难得这样一种和谐融洽的氛围,也不禁跟着开心地笑了起来,构成一部李家特有的笑声交响曲。

笑过一阵,父亲便对我说道:“前天遇到熊待诏,我跟他打了声招呼,我说让我二儿子,就是背有点驼的那位跟你学手艺怎么样?熊待诏说,你那二儿子我又不是不晓得,他的背不是有点驼,而是驼得很厉害,都像一只虾米了,但他人聪明,是块剃头的料。他这么一说,我心里也就有了底,算是答应咱们了。过两天我抽个时间再跟他正儿八经地去谈谈盘子,把一些事情定下来,你就可以跟他学一身手艺,长大了糊张嘴巴,有口饭吃,不至于让我跟你妈操心一辈子了。”

哦,原来父亲已经有了一定的意向呢,要是我不肯学剃头,而是弄个裁缝、篾匠什么的干干,他又会怎样说呢?

唉,我这人也是,想这多干什么?要知道,我是一个驼子,一个残缺的“废品”,只要不再无所事事、游手好闲地晃来晃去,有份像样的活干,有口饭吃就蛮不错了。我要学会知足,要知道认命,满腔热血,一肚子理想又有屁用,它们当不得饭吃,当不得衣穿。活着,最现实的,首先就是为的一张嘴巴,它要吃饭呢,没有饭吃,连我自己都感到恶心抱愧的这副驼背臭皮囊就得全部报废,驼哥将不复存在。

两天后,父亲果然找熊待诏谈了一番,将我跟他学徒弟的一应事项全都谈妥了。根据口头协议,我学徒时间为三年,每年的学习费用为二十四元人民币,也可折合成谷子大米等实物计算。一年二十四元,平均下来,就是每月两元。两块钱,以现在的眼光来看,当然只是象征性地收点小费而已,可按当时的生活水平计算,一斤大米用粮票购买只需一角多,一斤肉的价格是七角多,就算是高的了。此外,还有出师《相当于实习》期一年,这年不收学费,熊待诏也不付我费用,实行两不找的政策。

父亲回家一说,我在心头一算,四年下来,我还不到十八岁。嗯,不错,十八岁不到,就可自立门户,跟熊待诏一样成为一个像模像样的李待诏,这当然是一桩想着就美的好事。啊哈,我终于多多少少可以把握一点自己的未来了,套用一句俗不可耐的话儿,就是可以见得到一点希望的曙光了。只是当我成为一位名副其实的剃头匠后,人们又将给我起一个什么样的新诨名呢?驼待诏,还是驼师傅?总之是离不开一个驼字吧。不过那时还远着呢,唉,我这人也真是的,遥不可及的一个绰号,干嘛自个儿迫不及待地瞎操心呢?

协议定下来后,父亲就请熊待诏来我家喝师徒酒。这不是一顿普通的酒宴,而是一个拜师仪式,颇具象征意义,所以搞得很隆重,母亲将一只生蛋母亲都杀了,又在代销店打来一斤散装白酒。

我双手虔诚地为熊待诏敬上一杯倒得差不多快要筑堤防汛了的白酒,他仰脖一口喝下。于是,我就成了他的徒弟儿,他就成了我的老师傅。

喝过拜师酒的第二天,我就正儿八经地“上班”了。

当然,我的上班没有工厂、公司、单位那么严格,但也得早出晚归。我在自家吃过早饭,就挺着背上的一坨赘肉,往前一冲一冲地向熊师傅家走去。我家住西头,熊师傅家住东边,穿村而过相隔三里多路。

来到熊师傅家,并非一门心思地学手艺,还得帮他做家务事。熊师傅的老婆卧病在床,说句不客气的话,他家里乱得简直像个狗窝,没有半点收拣。他还有一个名叫熊翠花的女儿,刚满四岁,整整小我十岁,只有我年纪的一个零头。熊翠花是一个典型的有娘养无娘管的姑娘,一天到晚四处乱跑,像个男孩、野孩一样疯疯闹闹。除了一应的家务事外,师傅还把看管熊翠花这一重大责任也托付给了我。这样一来,我这个学剃头手艺的徒弟更多时候就成了一个男保姆。“徒弟儿,你来了好,来了好,”师傅毫不隐瞒地对我说,他既不叫我的学名李治国,也不称呼诨名叫我驼什么,就只“徒弟儿”三个字,听上去倒蛮亲切的,“徒弟儿,你晓得我这两年过的是什么日子吗?又当爹来又当娘,不是个滋味哟。我给全大队的人理发,一多半时间要在外面跑,既没时间,也没心情料理这个乱糟糟的家。我早就想招个徒弟哒,可人家瞧不起剃头的,谁也不愿跟我学艺。现在好了,你终于来了,我也算是解脱了。徒弟儿,帮我好好地干吧,我会把一身真本事全都教给你的。”

不说熊师傅对我掏心儿说话,就冲他要把一手真本事全部教给我,我就得好好地干才是。

男保姆就男保姆吧,我一个半成品似的驼子,还能挑七拣八地做事儿吗?于是,我帮着熊师傅劈柴、扫地、洗衣、做饭、带小孩,家务事几乎全给包下了。

师傅看我这人虽然生得丑,只要不干什么重活累活,总是做得又快又好,就不断地表扬我,说我心灵手巧,刻苦耐劳,这回真是选准了接班人。

中午,我一般都在师傅家吃一顿午饭。这顿饭是免费的,可以白吃不交钱,算是对我做一个男保姆的犒赏。对此,父母自然是高兴万分,我在外多吃一顿,在家里就会少吃一顿,节约一顿饭的粮食,这样的账谁都会算。只有我感到这顿午饭吃得实在不轻松,“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可真是一句了不得的至理名言呵。

傍晚社员们快要收工时,我也离开东边的师傅家往西边的自己家走去。当然,我每天的收工不必像社员们那么严格守时,只要我把当天的晚饭做好,早一点或晚一点离开都行,跟师傅打声招呼就是了。我为师傅家做晚饭,却回到自家里吃晚饭。一顿饭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情,谁也不敢马虎。

我在熊师傅家一连干了一个星期,也没见他教我半点手艺,只是那天闲着时给我说了说剃头匠、理发师、待诏的区别、联系及相关的一些事儿。

他说,剃头是过去的说法,也是乡村的说法,现在城里人都兴叫理发。理发这叫法是打倒满清皇帝后开始叫的,解放后城里人格外时兴,为了尊重理发这行职业,既不称理发的叫理发匠,也不叫理发师傅,而是叫做理发师。理发师,多么地了不得呀,就跟工程师、讲师、军师、导师一样,堂堂正正得很啦!咱们这个职业很特殊,也很伟大,所以说呀,徒弟儿,咱们剃头的首先要自己瞧得起自己。你自己看不起自己,人家就更不拿你当回事了;你自己干得堂堂正正,人家就不敢小觑咱们了。当然了,咱们乡村里头,对剃头的免不了说七说八,每人都长了一张嘴巴,除了吃饭就是说话,咱们饭吃得不饱,话就说得多一些。你总不能让人不说话,越不让说,就说得越厉害,即使不在嘴上说,也会在心底说个不停呢。说,让人家说去就是了。徒弟儿呀,你只记住我一句话,一定要拿自己当回事儿。就拿你来说吧,人长得不怎么讲究,加上又学了一个剃头佬的手艺,人家肯定不拿你当回事儿。可在心里头,你一定要神气十足才行,人活一口气,就是这个理!

然后,他又向我解释,为什么又将剃头匠称为待诏呢?这也是有一番来历的。

待诏,是古时候的一种官名。待诏这种官呀,历史可长着啦,在汉朝就设立了,都一两千年时间了,够长的吧。待诏,就是等待皇帝诏书、重用的人,这样的人,自然学问深厚,本领高强。所以说呀,古时候的待诏,都是些很有身份的要人。汉代时,那些待命供奉朝廷的待诏,都是些文人学士,一个个满肚子的学问,派头大得不得了。到了唐朝,待诏的供奉之人,除了饱读经书的人士,还有占卜师、医生、画家及其他各行各业的工匠。慢慢地,待诏就分成了两类人,一类在瀚林院任职,是一种九品级的事务官,专门掌管一些文章经书之类的校对工作;再一类呀,就是有技术的手艺人,什么医待诏、画待诏等等等等。

说到这里,师傅问我:“徒弟儿,你看过《水浒传》这本书没有?”“水浒传》?我当然看过,看得可认真可有味呢。”“你还记不记得第四回写鲁智深的事儿?”“记得记得。”“第四回里有一段话写道,”师傅说着,竟对我摇头晃脑地背了起来,“鲁智深走到铁匠铺门口看时,见三个人打铁。鲁智深便问道……徒弟儿,你还记不记得他问了句什么话吗?”

我虽然看了好多遍,哪能看得那样仔细,连鲁智深的话都记得住呀,只得摇摇头表示记不得了。“咳,这句话太重要了,你今后一定得记住才是。你道鲁智深怎样问那打铁的,他说道:‘兀那待招,有好钢铁么?’记住了吧徒弟儿?”见我点点头,他才继续往下说,“鲁智深那时候说的待诏,当然不是我们现在剃头的待诏,而是铁待诏。《水浒传》讲的是北宋的事儿,说明那时候待诏这词儿就蛮流行了,这是对当时手艺人一种很尊敬的称呼啊。到后来,就变成我们剃头这一行的专利了。如今,再也不会有人将行医的、打铁的、画画的称作待诏了。一说待诏,就晓得是专指我们剃头这一行了。”

哦,原来待诏是这么一回事呀,真是大有讲究,我也算学到了一点知识与学问呢。

一个星期后,熊师傅便带我开始正儿八经地学艺了。

整个李家坪生产大队,下属六个生产小队,总共一千来号人口,就只我师傅熊待诏一人理发。他的理发对象主要是男人,女人一般是不兴剃头的,她们全都留着长发扎着辫子。当然也有例外,一是刚出生的婴儿,不分男女,都要剃一个胎头,再剃一个满月头,满月头剃过后,女孩就可撇在一边不管了;二是个别妇女,她们将头发剪成当时流行的运动头。农村男多女少,除开女人,我师傅所剃之头,据我初步估算,约在700个左右。师傅只管剃,他是从来不统计人数什么的。因为统计也不起什么作用,他剃头不拿现钱,跟普通社员一样在生产队记工分。不管多少人,只要将六个生产队的所剃之头全部剃到,每月两次,月半一次小修小理,月头月尾一次大剃大剪就行了。完成了这样的任务,他每年就可以比照一个男劳力的上等工分记下。

从师傅身上,我既看到了光明而远大的前景,又产生了一股难以名状的忧郁。四年学艺出师后,我一个驼子,就可拿一个上等男劳力的工分,也就是说,我要超过下等、中等的男劳力,比他们都要能干,这是何等惬意舒畅的事啊!可是,四年我出师后该上哪儿剃头去呢?师傅今年还只五十挂零,那时正当壮年呢,我能抢他的活儿干吗?他会分一半的男子在我名下让我接替他吗?一块蛋糕两个人分着吃,我们不都只能拿半个劳力的工分吗?我把他的手艺学到家,不就成了他的竞争对手吗?他是我的师傅,我好去抢他的饭碗吗?

唉,这可真是一件两难的事情啊!

一天晚上,我不得不将内心的担忧跟父亲说了。

没想父亲听后,嘴角一撇道:“你这娃儿,不长个子,专门长心思去了。让你去学你只管好好地学就是了,想那么多干嘛?跟你说吧,熊待诏既然接纳了你,今后就会给你一口饭吃。他剃六个生产队的头,都好些年前应承下来的事了,如今人口差不多翻了一番,早想撇一半让给他人了。你四年后出师,还怕没事干吗?再说呀,熊待诏这人有病,说不定哪天眼一闭腿一蹬就死了……”“他有病?什么样的病这厉害?”我打断父亲问。“老二你想想,要是无病无疾的,哪个愿当待诏呀?你要不是生就的驼子,会去学剃头么?他一死,这地盘儿就更是你的啦。”父亲没说他到底得了什么病,我也不好深究,就想日后得留个心眼,弄个清楚明白才是,“还有呢,咱们隔壁严家嘴大队那个剃头的张跛子,今年六十好几了,收不到徒弟,没接班人呢,到时候,你也可以上那边剃头去的。老二呀,你莫想那么多,只管一门心思地学艺就是了。艺不压身,有一门好手艺,心里踏实着呢,不管走到哪儿,都有一碗饭吃。”

父亲一番话,很快打消了我学艺出师后找不到饭碗的顾虑,“毕业”与失业,跟我是扯不上边的。

刚开始,我以为剃头没什么可学的,其实啊,只有深入进去,才发现经络深得很,差不多都可以称得上是一门深奥的学问了。

师傅的行头很简单,一眼瞟去,就一个木箱而已。可那木箱里头呀,装的东西可多了,有剃刀、推子、大剪刀、小剪刀、剔剪、耳勺、荡刀布、刷子、梳子、篦子、布巾、毛巾、肥皂、香粉、雅霜……举凡剃头使用的一应工具,全都装在其中,差不多都成一个百宝箱了。

师傅办事讲究顺序,剃头从第一生产队开始,挨家挨户地剃,有的在田间地头上工,就派我或队里的其他人去叫。一户不拉,一人不漏地剃下来,一个轮回大约需要十天时间。每月两个轮回,也就是说,尽管人口比过去翻了一番,将整个大队的头剃完,二十多天也就够了,还可在家休息近十天。剃头跟在生产队出工卖苦力相比,真是轻松自由多了。

自从带上我这个徒弟,有了一个帮手,师傅比过去又轻松了几分。他箱子不用自己提了,只管空着双手甩来甩去风摆柳似地往前走。

我拎着装满杂七杂八物什的剃头箱,跟在后面紧赶慢赶,累得吭哧吭哧喘粗气,有时一只手提不动了,就双手攥着往上拎。实在走不动了,便将箱子放在地下歇口气。师傅有时看不过去了,就自己亲手提提。当然,这样的时候少得很。他总觉得带了徒弟,自己再来拎箱,好象有失身份似的。就跟现在的领导差不多,皮包总是像哈巴狗一样跟在后面的秘书呀、部下呀、小姐呀之类的人拎着。这就是派头,中国人就喜欢玩这样一种味,一代又一代继承下来的传统,你无法改变呀!

刚开始,我跟师傅在一起,人家都要说,哟,熊师傅呀,这就是你带的徒弟?好高级呀,是咱们村的大名人呢,可以把《毛主席语录》背得滚瓜烂熟,哪个人都赶不上呢,这不是大材小用吗!然后又对我说,嗬,驼哥呀,现在升级了呢小伙子,专门管咱们的脑袋呀,不成半神仙了吗!这种时候,我总要尖牙利嘴地回敬他们几句,免不了惹得大家一阵哈哈大笑。于是,他们就都指着我说,这个驼哥,这个驼哥,真不是吃素的,脑袋瓜子就是灵光,可惜长得歪脖颈扭,要是咱们有他的脑筋呀,那可就绝了!

剃头时,自然还是师傅操刀主理,我给他打下手。需要什么,就叫一声。他说梳子,我就拿梳子;他说推子,我自然不敢拿刷子;他说水,我就往下传让人家给打一盆水来,半点不敢怠慢。

有一次,他要我拿剔剪,我听错了给拿成大剪,他看也没看就往人家头上剪,“咔嚓”一声响,脑袋顶上的头发差不多给剪去了一半。师傅见状,当时不好发作,他要是一嚷,人家知道头顶上的毛发给误剪了一半,不找他扯皮才怪呢,那就真成了屎不臭挑起来臭,吃不了兜着走。于是,只好在心中暗暗叫苦不迭,回头狠狠地横了我一眼,自个儿走到剃箱边,将大剪往里一丢,麻利地换上剔剪,然后对准那个剪得缺头洼脑的后脑勺,左一看,右一瞄,焦急地寻找对应之策、修补之法。

好不容易才默默地平息了一场可能惹出的麻烦,事后师傅对我一声大吼,伸出右手,一个丁凿打在我的头顶,让我的脑细胞大受损伤,隐隐约约地疼了一天一夜还感觉着怪怪地不舒服。

跟了师傅一段时间,我虽然没有亲手操刀,但也悟出了不少道道,晓得剃头从哪儿开始,过程如何,怎样结束了。并且对不同年龄、不同性别、不同形状的脑袋,比如说什么大头、小头、扁头、圆头、方头、歪头、犟头等,我都晓得用怎样的方式来处理。不过,这都是我闷在心里头的一套纸上谈兵的理论,要付诸实践,还得等一段时间。不到一定的火候,师傅是不会让我操刀上阵的。

师傅一边让我当下手留神揣摸技艺,一边抽时间给我讲述剃头这一行当的有关历史事实、掌故轶闻。他再三再四地交待我说,徒弟儿呀,学待诏的,除了一手好技艺外,我讲的这些东西呀,你也要牢记在心才是呢。这样的东西,一般人是不晓得的,但我们一定得记住,你将来带徒弟时也要记得讲给他们听,一代一代地往下传,才不会忘了根本。

师傅说,虽然待诏这词儿历史悠久,来头不小,可古人是不兴理发的,既然不理发,也就没有咱们这一行当。古时男女,都把头发蓄着,你看古装戏里头的那些男人,盘着一个发髻,高高地堆在头顶,就知道是怎么一回事了。剃头这职业,是清朝才开始的。清朝是异族入主中原你懂不懂?懂得一点?那就好!这异族叫满族,老家在东北,老早老早的时候,他们也归顺了咱们中原汉人。后来闹独立,在明朝的时候跟官兵作对。后来,趁中原内乱的时候,从关外闯了进来,攻占北京,又用武力占领了全中国。其实呀,满清总共不到一百万人口,而我们汉人呢,那时就有了一亿多,他们一个人统治咱们一百个,唉,羞呀,我熊某人只要想起那段往事,就羞得不愿做一个汉人呢。哎,你莫问,别打岔,你搞不清楚的事情,我会一五一十地告诉你的,你只管慢慢听我道来就是了。一个满人管一百个汉人,你以为是满人本事大?不!是咱们汉人不争气,汉人里头老是出汉奸。这些汉奸呀,真是恨人呢,他们帮满人出谋划策,怎样攻打汉人,怎样瓦解汉人,怎样统治汉人,给人家当帮凶,当走狗,这样一来,汉人虽多,一个个地都往满人那边跑,国家就玩完了。唉,说句丧气的话,咱们汉人就是不争气呀,抗日战争时,投降日本的汉人更多,光伪军就有好几十万。这些伪军是日本人帮着组织起来的,里头清一色的中国人,他们干些什么呢?主要是帮日本人打中国人,都是些吃家饭拉野屎的家伙。

唉,不谈这些了,一谈我就气不顺又要咳个死去活来了,反正咱们国家多汉奸,一产一大堆。俗话说,一娘养九子,九子九个样,这也是没办法的事。咱们还是言归正传说剃头吧。

那时候,咱们汉人不兴剃头,剃头的是满人。满人为啥要剃头呢?这也是有一定讲究的。我说过,满人老家在东北,东北是个怎样的地方?那里气候寒冷,冬天一到,冷风一天到晚刮个不停,刮得天地间就只剩了呜呜呜的吼叫,那个冷呀,据说鼻涕一流出来,就结成冰条;尿一拉出来呀,就冻成一根棍棍。而那里总是冬天多,夏天少。因此呀,满人是不兴种田的,他们全都骑在马上狩猎,专门靠吃野物活命。你想想,他们一年四季骑在马上飞奔,要是留着长长的头发,那儿的风又大,吹来吹去的,不仅遮住了目光,还遮住了手脚,相当碍事,那怎么行?不行就剃掉,怎么个剃法?当然跟咱们现在不一样的,他们把脑袋前面的头发全部剃去,刮成半个光头,只在中间留一撮长长的顶发,再把顶发编成一条长长的辫子垂在脑壳后头。他们为啥要留一撮头发编成长辫呢?据说是先人留下来的一种原始崇拜。满人一辈子在马背上生活,马是他们的依靠,是他们的命根,是他们的图腾。嗯?图腾是个么东西,我也闹不太清楚,总归跟咱们汉人拜神拜仙差不多。他们信任马,认为马了不得,是他们心中的神,可能就这么一回事吧。他们把马看作神灵,所以就把头顶那撮最关键最重要的毛发编成了一根马尾巴似的辫子。

满人剃发留辫,汉人大度得很,咱们汉人祖先征服他们、统治他们时,并不要他们跟汉人一样蓄发。可满人一得志,一统治中原,就没有这样的气度了,清兵在占领北京的第二天,就颁布了一条剃发令,要咱们所有汉人,不论官员军人,还是普通百姓,统统剃发留辫,要是不从,按逆贼处理,一律斩首。斩首,就是砍掉脑袋,这你该知道吧!

说起这剃发令呀,又跟咱们汉人大有关联,真是羞愧得很啦。

其实,清兵刚入关时,并没有强迫汉人剃发留辫,就因为有汉人拍马屁,摇头摆尾当走狗,迎合他们,才使得清人下了这道稀奇古怪的命令。

你道这迎合清人的大汉奸、大罪人是谁?他叫孙之獬。对,孙之獬,一个罪人么,当然没有什么名气,汉人恨不得让他遗臭万年,恨不得他没有从娘肚子出来过似的,当然不会让他留名于世了,就是臭名,也不能让他远扬呀!

孙之獬是山东淄川人,装了满肚子的四书五经,都是些孔孟之道的玩意儿,学问不错,可人品不行呀,只能打个零鸡蛋。他考中过进士,在明朝做过22年的大臣。按说明朝有恩于他,可清兵刚一打入北京,他就举手投降了,半点骨气都没有。满清皇帝上朝时,大臣分列两排,一排是满人,一排是投降的汉人。我不是跟你说过么,汉人里头出的汉奸格外地多,投降满清的大臣当然就不只孙之獬一人了。一朝天子一朝臣,投降也就罢了,可孙之獬偏偏学满人的样,第一个将帽子丢了,头发剃了,扎一根辫子。那些投降了的汉人大臣,不少人出于无奈,心里本来就羞着恼着呢,一见孙之獬这副样子来上朝,就不愿接纳,一个劲地将他往对面的满人那边赶。孙之獬本来就不是满人么,满人班子自然也不会收留他。于是,他又厚着脸皮回到汉人班,汉人班的大臣说你这副打扮明明是一个满人嘛,怎么能往汉人班里跑呢?硬是不让他挤入其中。

孙之獬受了羞辱,回到家中,气得几天几夜睡不着觉,为了讨好主子,为了报复汉人班,索性写了一篇上奏,奏请皇上下令汉人一律剃发留辫。

孙之獬的马屁正好拍在点子上,当时的顺治皇帝福临一见上奏,大笔一挥,颁下一条“剃头令”,并限定了严格的时间,京城内外,十天为限;其他各省呢,自诏令到达之日起,也是十日为期。若有迟缓者,不从者,那就八格牙鲁,拉出去死啦死啦地。

没想到这剃发令一颁布呀,全国上下,马上掀起了一股反抗的风暴。

咱们汉人跟满人不同,受孔夫子的影响很深,认为身体发肤,受之父母,如果轻易损伤乱动,那就是对父母的不敬,是轻上、违上、反上,要受老天爷处罚的。所以呀,咱们汉人孩童,都披散着头发,盖着颈项,垂到肩背;到了成年,就绾了盘在头顶,称作“总发为髻”。清人要汉人剃发,喊出的口号是“留头不留发,留发不留头”,他们将汉人的剃发看成是一种标志,剃发就是归顺,可以看作满清的顺民;不剃呢,就是怀有二心,是一个叛贼逆民。要么剃头,要么丢头,当时的汉人呀,两种只能选择一种。清兵占领了汉人祖先的地盘,咱们打不过,只有隐忍,而剃头令一下,简直就是逼民造反了。汉人刚一听到剃头令的消息,又惊又恐。他们不愿剃头,那就只有被砍头;反正要砍头,不如起来反抗,在天地间留下一股英气。

一时间,汉人怒火万丈,到处都是反抗的呼声与行动,他们发誓:“宁为束发鬼,不作剃头人!”可恶的清廷赶紧派兵镇压,凡是不剃头的,喀嚓,脑袋就要割下,他们杀了无数无数的汉人,刀口砍卷了,手上身上全部都是我们汉人祖先的鲜血呀!

其中最悲最惨的,要数“江阴十日”。江阴人为了保住脑上头发,起兵反抗清廷。清兵南下,将整个江阴城围得铁桶一般。清兵天天攻打,江阴义兵日夜坚守,杀死敌人7500多人。清兵越围越多,越到后来,他们就越难坚守了,81后,城池终于被清军攻破。那些禽兽不如的清兵呀,攻进江阴城后举起屠刀,杀了整整10天,直到将全城人杀完杀绝才住手。这10天里,他们一共杀了17万多手无寸铁的普通百姓,加上在守城时战死的6700人,整个江阴,共有近24万汉人被杀,遍地都是人头、胳臂、大腿、腰身、鲜血。唉,那个悲呀、惨呀,真叫人回想不得。

据我师傅的师傅讲,咱们这一带也有百姓起来反抗剃发令,清兵大举围剿,杀的男男女女呀,把我们村子旁边的牛浪湖水都给染红了,一到晚上,到处都是冤魂的幽幽哭声,还有鬼火一闪一闪。

除了“江阴十日”大屠杀,著名的还有“嘉定三屠”,也是杀了好多好多的汉人……唉,不讲这些屠杀汉人的事了,一讲都丧气得很呢,还是讲点开心的事吧。

那场反对剃发令的起义,在全国各地持续了好多好多年,就像在水里按葫芦似的,这里镇压下去了,那里的百姓又起来了。最让人感到开心的是山东淄川的汉人起义,那一年……唉,让我想想,那一年到底是哪一年呀?师傅当年给我讲时说了一个年份,还要我好好地记下来,咳,你看我,年纪一大,就硬是想不起来了。反正那一年离现在已经有了三百多年,那一年离孙之獬向顺治皇帝奏请剃头令已经过了三年。剃头令颁布三年后,汉人还在孙之獬的老家起义,可见他们对孙之獬这个汉奸、败类是多么地恨之入骨了。他们人多势众,横下一条心,拼着一条命,终于攻进了淄川城,将躲在老家的孙之獬当场捉住。

嘿嘿嘿,徒弟儿,你看你看,老天爷长眼呢,这个败类无处逃跑呢。所以说呀,恶有恶报,善有善报;不是不报,时候不到;时候一到,全部都报。不管你作恶还是行善,老天爷都盯着你呢,人呀,做事一定得讲良心才是呢。

唉,又扯远了,还是讲孙之獬吧,反清义兵将他抓到后,就在他那剃得油光发亮的脑袋上用锥子钻了一个洞,然后在那洞里给他栽上一撮头发。孙之獬痛得鬼哭狼嚎,一个劲地磕头求饶。他们才不吃他这一套呢,听他嚷叫得实在刺耳,就找来针线,将他的上下嘴唇缝了个严严实实。这一来,他想叫也叫不出声了。义兵们瞧着他那副样子,想到清朝皇帝的剃头令全是因他而起,不禁越看越恨,最后把他拉到大街上示众,用刀劈成了八大块。剁八块,这是骂人话里诅咒最重的一句,而孙之獬最终就落了个“剁八块”的下场。

那时候,清人实在是太强大了,虽然持续了好多年,全国各地反抗剃头令的起义,最后还是全给镇压下去了。唉,人的脖子硬不过钢刀呀!所以毛主席教导我们说,枪杆子里面出政权,这才是千真万确的真理呀!

表面的反抗是没有了,汉人不得不奉行剃发令,一个个头皮剃得发青发光,脑后留一条像狗尾巴一样的辫子,想想都让人恶心呢。可在内心里,祖先们还是不服。

怎么见得呢,咱们这儿一直流传着这样一首俗谣:“正月不剃头,剃头死己舅。”农历正月是不兴剃头的,为什么呢?理由是剃头了就会犯忌,自己的舅舅可能要死去。其实并不是这么回事,正月剃头,跟舅舅哪有半点关联呢?这“死舅”呀,就是“思旧”的谐音。正月是一年的开始,一年的开始不剃头,为的什么,是思旧,思什么旧?思念过去的明朝,思念汉人千百年来的传统。

不管怎么说,清朝皇帝的剃头令一颁发,才有了咱们这一新的行业——剃头。

刚开始,剃头的都要在街道、路口、村头搭个简陋的棚子,表示那是理发店。棚子旁竖一根旗杆,上面悬一条清朝皇帝颁布的“剃头令”,还挂一颗血淋淋、肉糊糊的死人脑袋。意思自然是再明白不过的了,有谁胆敢不遵从皇上圣旨,旗杆上的人头就是下场。

日子一长,剃发成了习惯,那根旗杆上就不挂皇上的圣旨昭示众人,也不必挂人头威胁大伙了。但旗杆总得竖,竖起的旗杆不能像个光杆司令,总得挂点什么才像话。于是,圣旨与人头就换成了毛巾与荡刀布。

当然,这是一些固定的理发点,还有像我们这样无法等客上门,必须走村串巷流动的,那又是一种打扮了。

怎么一种打扮呢?比咱们今天可要复杂多了。首先,他要用热水给人家洗头,像我们是半固定的,按时每家每户转,就不必准备脸盆热水,可那时候的流动摊子要招揽生意,没有一套行当就不行。所以呀,他们得准备一副挑子,一头是烧着炭火的铁罐,铁罐上放一个洗头的铜盆,铜盆里头的水烧得热气腾腾,外面安着一个木板做成的套筒,旁边竖着木架,架上安有肥皂盒,晾着毛巾,挂着荡刀布;挑子的另一头呢,则是一个长方形的小柜子,柜子上头放一个为顾客准备的凳子,柜子下面的抽屉里放着剃刀、剪子、梳子、篦子等一应的理发工具。那时候,像我们这样的剃头匠就挑着这副家当,走村串巷,四处吆喝,招揽生意。

不论什么时候,也不管什么地方,人们看到待诏师傅挑着的担子,总有一头放着铜盆,盆里烧着热水,冒着腾腾蒸气,这样一来,民间又多了一条歇后语:待诏师傅的挑子——一头热。

剃头令由顺治皇帝颁布,才有了剃头这一职业。剃不剃头是归不归顺清朝的一个标志,所以满清朝廷对剃头业、剃头师傅相当重视,就将过去人们称呼百工技艺的待诏这一尊称赐给剃头师傅。此后,什么郎中呀、铁匠呀、补锅匠呀、木匠呀等等等等什么的都不能再称待诏了,它成了剃头师傅的专利。可汉人恨清朝,恨剃头令,于是,老百姓对剃头这一行当在心底总是瞧不起,将剃刀师傅称作剃头匠,看作下三烂,一般也不让自己的子弟去学这么一个职业。像我们,是没得办法,才端了剃头这一饭碗的。

师傅说到这里,我不禁发问,我说我是因为一个驼子学不来别的,才学了剃头,而您呢,长得周周正正,人又聪明,怎就入了这一行当呢?

那天父亲不告诉我师傅得了什么病,我总算找到了一个解惑的机会。

师傅听后,长叹一声说,徒弟儿,你莫看我现在还过得去,我小时候呀,活脱脱就是一个病窝子。不是这里疼,就是那里不舒服,最厉害的是哮喘,喘得真像一只风箱。好几次都喘得背过气去,父母以为我都在阎王爷那里报到了。没想到我命大,阎王爷说我的阳寿没到,不肯收留,硬是将我赶了回来。没想到的是,我一到十五岁,哮喘病竟慢慢地好了。可直到今天,还是干不得重活,如果一急,一受凉什么的,就咳,就喘,弄得我死去活来。唉,徒弟儿呀,你莫看我外表上威威风风,一副打得死老虎的样子,其实呀,身体虚着呢。唉,我是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呢。这不是悲观,我的身体,我的情况,我自己晓得最清楚。

好了,不讲这些了,咱们还是接着说剃头。咳,天不早了,没想到一说就是大半天,今天就讲到这里为止吧。咱们明天接着讲,明天没有空闲就后天吧,反正时间长着呢,我要把我们这行的一些东西原原本本地跟你讲个透。

师傅断断续续地差不多讲了四五次才讲完。他慢慢地讲,我一点一滴地记。我小时候记忆力惊人,这已是有目同睹并得到乡亲们公认了的。长大后,我身上也没出现什么“小时了了,大未必佳”的不良倾向,所以师傅讲的一些东西我至今仍记得一清二楚。

他说光我们乡村这一块地方三百多年来,围绕剃头蓄发就发生过好多好多的大事。可惜都没有文字记载,只在一代又一代的汉人待诏间口头相传。

那年过“长毛”,师傅继续对我说,什么是长毛,你肯定不晓得,就是太平军呢。我一说洪秀全领导的太平军,你肯定就清楚了。为什么说太平军叫“长毛”呢?这是满清骂人的话,因为太平军的战士都是汉人,他们起义,就是要推翻清朝统治,所以呀,一个个全都蓄着满头黑发,而清人就骂他们是“长毛”、“发贼”了。

太平军每攻下一地,发布的第一道公告就是“蓄发令”。“蓄发令”说“剃发令”让我们汉人的脑后拖着一条长长的尾巴,把人变成了畜牲,“蓄发令”就是要让汉人割掉尾巴,由畜牲重新变人。“蓄发令”跟“剃发令”一样的严厉,若有违犯不剪长辫不蓄头发者,格杀勿论。太平军打到哪里,哪里的辫子就割下一地。有些汉人因为头上长疮流脓,或是生出虱子难以蓄发,这样的人只要被太平军抓住,不管三七二十一,照样斩首不误。

当年,太平军跟清军在咱们这地方展开了拉锯战,有时候太平军获胜,有时候则是清兵占据上风,老百姓夹在其中,真是无所适从,苦不堪言啊。今天太平军打过来了,不蓄发就要掉脑袋,老百姓只得将那根马尾似的辫子剪掉;刚一剪掉,第二天清兵又打过来了,没有辫子怎么办?唉,就为这脑袋上的几撮毛发呀,好些百姓不是被太平军杀了,就是让清军给斩了,他们真是死得冤枉呢。好在那年过太平军的时间不是太长,所以咱们这儿的老百姓才没有因为剃发、蓄发的事儿给斩尽杀绝。

最后一次闹得最厉害的是辛亥革命胜利后的剪辫运动,那一年,咱们终于推翻了满清皇帝,汉人夺回了政权。汉人的后代自然打心眼里高兴,他们再也不必留着一条被人视作马尾巴、猪尾巴似的辫子了,他们可以剪得嚓嚓直响扬眉吐气了。

可是呀,有着老一辈人六十年前太平军与清军反复拉锯后传下来的经验,不少人担心清朝再打回来,就留了一手,辫子是剪了,可不扔掉,一有风吹草动,就准备拿出重新接在脑袋后头。

唉,徒弟儿呀,这就是我们汉人聪明劲呀,提不得,真是提不得,一提心里就不舒服呢。老百姓无权无势,因为要活命,耍点小聪明,这倒好理解,可还有比这让人不可思议的事儿呢。据我师傅的师傅讲,革命军的信徒前来剪辫时,好多百姓不愿剪,不是假不愿,不是怕清廷打回来,而是真的不愿剪。为啥呢?他们说一生下来就留辫,梳了一辈子的辫子,早就习惯了,要是剪掉,一下子弄不惯,日子可怎么过呀?那不是活要命吗?这些不肯剪辫的人里头,大多有一把年纪了。自己不肯剪,你要动手跟他剪,他就跟红着眼睛跟你拼命呀!

唉,真是的,怎么会有这样的事情呢?他们连一点汉人的血性都没有了,简直就是杂种、孽种呢。徒弟儿呀,咱们这儿不肯剪辫的人毕竟不多,还是闹得不怎么厉害的。师傅的师傅告诉我,当年不肯剪辫闹得最凶的是山东省的昌邑县。

你看你看,又是山东呀,那儿可真是一个怪地方,出了一个圣人孔夫子,又出了一个亚圣,亚圣你懂不懂?就是比圣人稍微差一点的人,那就是孟子;奏请皇帝剃发的汉奸孙之獬是山东人,将这个民族败类打杀解恨的也是山东人;反抗剃头坚持时间最长的是山东人,而抵抗剪辫蓄发造成惨案闹得最凶的还是山东人……

那一年,山东都督特派宣传员到属下的昌邑县去宣传新的政策,劝导民众剪辫。当地百姓不仅不从,反而于当天夜里秘密联合,决定以城隍庙的钟声为信号,举事反抗。第二清晨,城隍庙的钟声一响,无数百姓敲锣打鼓,呼朋引伴,口喊“打”“杀”,冲向特派员的临时居所。在一片混乱中,这群愚民打死了包括特派宣传员在内没有辫子的人共27个,还将他们的尸体扔到街上让野狗抢吃……结果呢?结果是法不责众,只惩办了几个为首的杀人凶手,百姓的辫子只得听凭他们的主张,留了下来。

你问后来?后来当然是全给剪掉了,肯定不会留到今天。但是啊,直到今天,还有不少人为那条狗尾巴似的辫子歌功颂德呢,说那是一条了不得的“神鞭”啊,可以抵挡洋人的枪炮子弹呀。唉,咱们汉人里头怎么尽出这样的混账东西,真是没治呢!辛亥革命首先是革满人的命,满人的命一革,汉人头上的那根像猪尾巴、牛尾巴、马尾巴、狗尾巴一样的耻辱标志就没了。剃头业因为满清皇帝发布的剃头令才逐渐兴起,辛亥革命胜利,剃头令成了一张废纸,不少剃头师傅暗暗叫苦不迭,觉得学错了行要失业了要丢饭碗了,没想到剃头这行当反而更红火了。

辛亥革命不仅要革满人的命,还革皇帝老子的命。汉人的辫子是剪了,可再也回复不到过去皇帝统治下的那种“总发为髻”的古怪装扮了。辫子剪后要蓄发,蓄发只能蓄短发。想想看,一个大男人的,将头发蓄得长长的,一天到晚还要像个女人一样在头上盘来绾去的,那不是太嗲了吗,哪有半点男人味呀!不仅浪费时间,办事也不方便嘛。于是,都兴留短发。不仅男人蓄短发,一些妇女也时兴剪短发。这蓄短发的风气一传开一流行,待诏师傅的生意呀,可真是日新月异、蓬勃发展、繁荣昌盛了。

当然啦,过去满清对剃头、待诏的称呼也要变,变得革命化,变得有新时代的气息,称作理发。可不是嘛,一说剃头,就让人想到削脑袋,仿佛飘着一股血腥的味道,让人惨兮兮的头皮直发麻;称待诏呢,那是封建社会的幽灵在作怪,在死灰复燃;只有叫理发,听着才舒服,修理头发、清理头发,理好头发,一个“理”字呀,真是说到了点子上。不过人们剃头、待诏的叫惯了,一下子改不了口,改不了口也不能像封建皇帝那样动不动就杀人家的脑袋,一个人的脑袋毕竟只有一个,砍掉就没有了,就再也生不出来了。

从辛亥革命一直到现在,人们就剃头、待诏、理发的掺杂着叫了六七十年光景,看来以后还得这样继续叫下去。

剃头的生意一兴旺,花样就越来越多,一般分“男活”、“女活”、“武活”。“男活”、“女活”就是男女分别对待的理发招数,重心点在于头发,比如“男活”里头,就可将头发剃成光头、平头、巴巴头、葫芦头等。

最绝的要数“武活”,这武活不是一般的待诏师傅能担当得了的,要懂点武术、医道才行。前来享受“武活”的顾客,理发倒在其次,主要是来推拿按摩、舒筋活络的。懂“武活”的师傅,主要运用手掌与手指,在顾客身上的各个穴位,施展敲、拍、揉、搓等技巧,让他们浑身麻酥酥的,闭着眼睛陶醉得像个活神仙。经过剃头师傅一番“武活”整理,还可达到诊治腰部扭伤、背部酸疼、颈部落枕等多种疗效。“武活”中最精彩的项目是端腰,顾客坐在一张窄凳上,剃头师傅站在背后,双手夹在顾客的胳肢窝下,将顾客的身子弄得左一摇右一晃的,晃上好多遍,晃得有点晕晕乎乎的,趁顾客不留意时,剃头师傅用膝盖抵住顾客屁股,突然发功,将顾客往上一提,同时大叫一声“嗨”。顾客正一晃一摇地享受着呢,根本没有防备,头皮一炸,身一挺,腰一直,一股从未有过的感觉从腰部弥漫全身,简直快活死了。

第四章

我的师傅熊待诏说他跟他的师傅只学了几手简单的“武活”,但“男活”样样都会做,“女活”也懂得个八九不离十。

我认为在咱们这山高皇帝远的偏僻村子里,有一手“男活”就够了。可师傅却鼓着眼睛对我说:“徒弟儿,你咋能不学‘女活’呢,‘女活’才关键才难学呢,你不学,将来肯定要落伍的。为什么说要落伍呢?现在有一句口号,那就是‘妇女能顶半边天’。你不懂‘女活’,那半边天就不是你的了。往后去,说不定‘女活’比‘男活’还吃香赚钱呢。咱们这世道,谁能说个准呢?艺不压身,学会了,放在肚子里,一不要饭吃二不要衣穿,你怕个么子?所以说啊,徒弟儿,你要有眼光呢。你虽然长得矮,背又驼,但只要有远大的眼光,就能弥补你又矮又驼的缺陷。你只要记住我这句话,肯定会受益一辈子。”

有些事还真让师傅说准了,如今的“女活”啊,可真比“男活”还时兴还赚钱。这是后话,暂且不表。却说我师傅让我既要学好“男活”,又要学好“女活”,还准备毫不保留地把他只懂得简简单单几下招数的“武活”也要教给我,在他的督导下,我就作古正经地开始学了。学这些技术活路前,师傅让我做的第一件最重要最见功夫的事,就是在石头上磨刀,既磨剃刀,也磨剪刀。

在磨刀前,师傅一本正经地对我说,这是一项最重要的基本功,如果把刀磨不快磨不好的话,你这剃头的艺就不必往下学了。他还让我记住什么“石头磨得两头低,走遍天下无人欺”,“石头磨得两头翘,走遍天下无人要”之类的顺口溜。

于是,我就撅着个屁股天天学磨刀。刚开始,我真的纳闷不懂,我又不是学杀猪,把刀磨得那么快那么好干什么?甚至还有一股子抵触情绪呢!后来才知道,“磨刀不误砍柴工”,不仅不误砍柴,更不误剃头。如果刀子钝,在人家的脑袋上磨磨蹭蹭,搞得缺头洼脑,大半天也弄不出个半点名堂来;要是刀子快,锋利无比呀,嚓嚓嚓,唰唰唰,不仅动作潇洒,灵活自如,剃出来的头呀,也一个赛一个,简直就是呱呱叫。

师傅丢给我一块磨刀石,交待两句磨刀法:“下力得法,轻重均匀。”然后就让我自个儿既琢磨又使劲地一天到晚磨。他说看我磨得好不好不必每次试刀,只要过段时间看那磨刀石就行了。如果磨刀石中间被磨平而两头稍低一点的话,这就是“石头磨得两头低”,说明我磨刀的功夫到家了;如果磨刀石磨成了两头翘的凹形,便是“石头磨得两头翘”,那就说明我磨刀还没入门。

刀磨好了,我却不能操着磨得锋利的剃刀上阵,师傅担心利刀伤人。

师傅第一次让我捉刀,将满肚子的理论付诸实践,递给我的竟是一把缺了口的钝刀子。给我充当实验品的也不是大人,而是一个五六岁的小男孩。小男孩对剃头本身就不怎么愿意,一见是我,马上带哭腔嚷道:“不要驼哥跟我剃,俺不要驼子剃……”

我第一次出手会弄出个什么花样来,本来就惴惴不安呢,又拿着把钝刀,心跳顿时加速,而小男孩糊着一把鼻涕哭天哭地叫来嚷去,弄得我更像一只遇到了刺猬的狗,畏畏葸葸,无法下手。没想到师傅亮出了他的绝招,掏出一粒糖果递给小男孩说:“乖,驼哥剃头有糖吃,要是老子给你剃呀,屁都没有一个呢。”小男孩见到稀罕之物,不禁破涕为笑,就跟我小时候一模一样,伸出袖子揩了一把鼻涕,又抹了一把眼泪,就驯顺地将脑袋低在那把缺而钝的剃刀下。

我学师傅的样子,围着那颗小小的脑袋鼓足干劲、排除万难、认认真真地大干一番,流了一身臭汗,也不知这汗是急出来的,还是累出来的,反正剃完后背心湿溻溻地一大片,风一吹,凉飕飕地打了一个哆嗦。

剃完后师傅既没表扬我也没批评我,我感到了一种从未有过的冷落,不管怎么样,无论好歹,评说一番,总比屁都不放一个让人心里要舒服一些呀。

后来师傅才告诉我,不做声就是批评,而他担心我第一次操刀就受到批评会影响今后的工作,就闷在心里不做声,让我自个儿去咂去品。

最有趣的要算那个小男孩了,以后每次剃头,都指定要我,然后“糖糖”地叫个不停。师傅哪有那么多的糖果给他吃?只有不让我剃,由他亲自上阵。

有一就有二,自从给小男孩剃过第一次头后,一有机会,师傅就把我推到第一线,让我理论联系实际地大干一番。刚开始,他呆在一旁还不放心地看着我,后来,索性不管不问,放手让我干下去就是了。这样一来,他比原来轻松省事多了。

其实呀,剃头这行尽管有学问,精路深,可让我一学就是三年,还要搞个一年的出师实习期,这时间也太长了一点。以我的聪慧,不是吹牛,四年的学问与功夫,一年绝对拿得下来,并且还可以干得轻轻松松、漂漂亮亮。后来,我将这憋在心头的话忍不住跟师傅说了,师傅听后沉默了一阵对我说道:“这是规矩你知道吗?徒弟儿,家有家规,行有行规,不由我说了算,大家都是这个样子,乱不得套的。乱了套,就无法收场了。”我心里仍然不服,难道只让我学一年或两年的艺,天下就会乱套?还无法收场?什么东西、什么事儿无法收场?鬼才相信这样的屁话呢!当然,这些话我只能憋在心里自个儿说,站在师傅的角度想一想,也能理解他的一番苦衷。

在我学艺、出师的四年时间里,一直卧病在床的师娘就再也没有爬起来过,只是将躺卧的地方换了一下位置,由土砖垒砌的床铺换成了几块木板拼成的简易棺材,然后从师傅的家搬到了高高的青山上与松树为伴。

而在这四年时间里,外面的世界,更是接二连三地发生了许多了不得的大事,最重要的有三件,一是打倒了“四人帮”,二是恢复了高考,三是农村分田到户。“四人帮”跟我隔山隔水,我跟他们从来就不熟,只晓得他们四个人的名字,叫做什么王洪文、张春桥、江青、姚文元,简称王张江姚“四人帮”,所以他们是上台,还是倒台、垮台、塌台,对我来说,兴趣都不大,他们的事儿我知道得少,也懒得关心懒得说。

我最感兴趣的是恢复高考,再也不兴公社、大队推荐上大学了,只要你有本事,考试成绩好,就可以读大学。只要一想到这点我的心里头就滴血,如果我不休学,而是继续读下去一直读到今天,我驼哥哪怕再驼再不美观,只要成绩好,一样可以上大学,一样是国家的栋梁之材,说不定真的应了我的大名之意——治国安邦呢。只可惜,只可惜呀,我小来失学,长大无用,唉,空有一腔报国之志,空怀一腔聪明之才,这不仅是我个人的损失,严格地说,是我们社会、我们国家的一大损失呀!既然国家、社会都损失得起,对我个人来说,又算得了什么呢?这样一想,我就想穿了,不再痛苦得寻死觅活了。

对我影响最大的,可能就是分田到户这一政策的开展与落实。

家家户户,分田分地,不禁使我想想了背得滚瓜烂熟的毛主席诗词《清平乐·蒋桂战争》中的两句:“收拾金瓯一片,分田分地真忙。”三十年河东,四十年河西,就那么多土地,分来又分去。世事如棋局局新,天没变地没变,可地上的人却不住地白云苍狗、变幻莫测,不是生老病死,就是换了主人。

李家坪以生产队为单位,重新测量田地,按照人头,将田地分等列级,平均分配到户。我自然也分得了一份,可我肯定是无法下田种地的,只有沾父母的光让他们代劳了,但我也不会白吃白占白花,我有手艺,艺不压身,我就要出师独立了。一旦自立门户,白花花的银子、金闪闪的票子,就会源源不断地流进我的荷包呀、口袋呀。每每想到这里,我就禁不住咧开嘴巴笑。

一天,我心悦诚服地对父亲说:“爹,还是你看得远,我出师后真的不担心没有活干失业了。”父亲嘿嘿嘿地笑道:“可不是么,都不兴在生产队记工分了,也不一年结一次账了,你跟人家剃头,就是一手交货一手交钱的买卖了。”我说:“是的,我最担心的就是怕跟师傅划范围,闹得伤和气,现在好了,人家可以自由选择待诏师傅了,凭本事吃饭,人家找我,瞧得起我,就给他剃;不找我,拉倒,我也不勉强。那些顾客,再也不必局限在我们李家坪村了,隔壁的严家嘴村、支家口村、排闸村,只要他们愿意,我都可以跟他们剃了,嘿嘿嘿,我不必担心没有饭吃饿肚子了。有一份手艺,感觉可真好。”

于是,我就一天天眼巴巴地盼望着早日出师,自立门户。

四年光阴,说慢真慢,过的时候一寸光阴一寸光阴地捱,像一条蜗牛似的在地下爬呀爬的,慢吞吞地人都等得快长霉了。要说快呢,也真快,一晃悠就到了头,回头一看呀,怎么喝拜师酒的事儿就像昨天才发生似的呀?是的,一眨眼,我跟师傅,就要喝出师酒了。

出师酒的酒宴还是摆在我家,比四年前的拜师酒还要隆重。这回不仅杀了鸡,还秤了肉,买了鱼,准备了一瓶包装精美的“黄山大曲”高档酒。

上次拜师我敬了师傅一满杯散装白酒,只敬没喝。这回呀,我敬师傅时跟他碰杯,当地一声响,他喝了,我也喝了,都是脖子一仰,一饮而尽,这是我平生第一次喝酒,辣得我喉咙像冒火,但我心里高兴呀,也就不在话下了。后来师傅倒过来敬我,我不敢承当,他说今后我们都是平起平坐的同行了。父亲在一旁道:“一日为师,终生为父。”我也赶紧说道:“就是呀,一日为师,终生为父!师傅呀,您老永远都是我的老师傅!”师傅一听这话,更高兴了,说:“就冲你这句话,我也要敬你一杯。”我只好做出一副无法承当的难受样子,其实呀,我心里那个乐呀,要不是憋着,差点都要笑出声了。跟师傅碰得当地又是一声脆响,我又是一饮而尽,师傅自然也是一口干清。两杯下肚,脸上开始发烧了,脑袋有点晕乎了,我不敢再喝了,再喝就真的要失态露出我的一副真实嘴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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