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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5-18 17:5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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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读书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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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那虫咬的苹果叫爱情

原来那虫咬的苹果叫爱情试读:

简介

他和她是大学同学,也是一对恋人,是让同学们很羡慕的一对儿。他们很相爱,那时候他很穷,手上也没几个钱,她最喜欢吃苹果,他就跑市场上给她买让虫咬的苹果,被虫咬的苹果很便宜。苹果上布满虫子咬过的小窟窿,像长满了可爱的小眼睛。他也想买好的,但好的太贵了。

当他把让虫咬的苹果送到她跟前的时候,她很生气,认为他也太小气了,买这么孬的苹果,让她在同学面前没有面子。他笑着说,带虫眼的苹果没打农药,说着,就拿把水果刀把那些虫眼全部仔细地挖掉。然后,他开始削苹果皮,削得很认真很执著。她看得愣住了,因他竟然能把苹果皮削得很长,薄得像面片,一直削到最后都没断开。当他把一个削好的给她时,根本就看不出来苹果让虫咬过,苹果都像脱了一层外衣一样。

后来,她渐渐地迷恋上了让他削苹果,因她喜欢看他削苹果的样子,像是在制作一件艺术品。一次学校搞文艺活动,他给同学们表演了削苹果。当他把一条薄薄长长的苹果皮拉开的时候,全场的同学们都惊愕住了。同学们向他提出疑问,为什么能把一个苹果削这么好?他简单地回答:“用心和爱去削。”全场的同学立即爆出热烈的掌声。

第一章

剪爱

柳如烟长的很一般,圆圆的脸蛋儿带点婴儿肥,小小的眼睛和那短短的睫毛,是永远不会有电流产生的,个儿蛮高的,但是十分的丰满。向柳如烟这样的女生走在大街上绝对没大有回头率。她在学校不爱学习,上课开小差,好不容易混完高中,结果可想而知了,自然在打工妹的行列有她的身影了。如烟性格十分豪爽,虽然不是绝对美女,但是由于性格原因她却拥有许多异性朋友,他们把她当作哥们儿。如烟喜欢留短发,因此比较熟悉她的人都称呼她“假小子”,对于这些她全然不在乎,她在乎的是如何快乐安心的生活。过自己喜欢的生活,吃自己喜欢的食物,大声的谈笑,大声的歌唱。

在柳如烟二十三岁那年她遇到了自己的真命天子,杰林。自从他出现后如烟的快乐在一点点的消沉。

八月十八日是如烟的好哥们几天翼的生日,他举行了圣诞的生日宴会,如烟也参加,和很多故事的情节一样在聚会上她认识了杰林。那天如烟已一席红色运动装扮出现,给人一种充满热情的感觉。那晚她玩的很开心,照例拼命的喝酒,仿佛要不醉不归,杰林坐在她对面,被她这种豪爽热情的太度所吸引。因而他竟然不自觉的打量起如烟来,虽然如烟相貌频频,也许她开朗的性格为她加分弥补了容貌的缺陷,杰林居然对这个初次见面的女孩儿产生了好感。于是他主动向如烟敬酒,如烟大大咧咧惯了,不管什么用意二话不说一饮而尽,她还反过来敬杰林,就这样二人推杯换盏谈喝在一起。聚会完毕后杰林要求送如烟回家,不知道是酒喝太多神智不清了,还是想和他交朋友,如烟答应了,这是她第一次让陌生人送自己回家。把她送回家后杰林要下了她的手机号码,如烟也就给他了。杰林称心而归。

第二天醒来的时候如烟打开手机发现有好多未接电话,但都是陌生号码,她在纳闷儿何人所为,刚想打回去问个究竟,电话再次响起,还是那个陌生号码。如烟按下了接通键,“你好,请问是谁?”如烟顺眼朦胧的问,那边传来了杰林充满磁性的声音。“如烟小姐你好,不记得我了,我是杰林。”杰林好熟悉的名字,可是一时间却怎么也想不起,如烟挂掉了电话仔细的回忆,慢慢的理清了思绪,明白了,杰林就是昨晚在天翼生日聚会上认识的呀,他是个不错的男孩儿,有长被天使妒忌的脸孔和那带有磁性的好声音,“这是我遇到的最帅的男生了,他昨夜还送我回家,我可是第一次让陌生人送我回家呀,就是因为他太帅了所以我才让他送我回来的”如烟在想着,越想越激动,便拿起手机按照他刚才打来的号码给他发短信。“对不起,我刚醒来神智不清楚居然没有把你认出来,”她毫不犹豫按下了发送键,信息飞驰而去。一眨眼,短消息如跳动的蝌蚪在如烟的手机上闪现,“没有关系啦,记得我就好,很高兴认识你,希望和你做好朋友,意下如何?”,“我也很想和你这样的大帅哥做朋友啊,”,“我也很愿意和你这样可爱清纯的女孩儿做朋友”,两颗心在慢慢的靠近。

如烟每天最快乐的事情就是跟杰林聊天,听他的声音,他的笑声,仿佛杰林成了如烟生活中不可缺少的调味料,虽然才刚认识不久。

通过和如烟的接触杰林对她越发的有好感,他交往很多女孩儿,但是没有一个向如烟这样清纯可爱的。他发现自己真的爱上了这个不是美人的可爱女孩儿。

杰林是个**,父母是金融界风云人物,他生活在让所有人羡慕的富贵之家,而老天仿佛特别眷顾他,除了给他富足的家庭还给予他天使般的容颜。他是绝对的少女杀手,身边不缺乏爱慕着,他也是走马灯似的换女朋友。他的女友大多都是美人儿,个个如花似玉,向如烟这种相貌一般,性格有点男性化儿的女生他第一次遇到,因此他想把她追到手体验一下和美女恋爱以外的滋味。

时光飞逝,不知不觉已到了圣诞节,如烟是不怎么爱过这个节日的,因为她太爱国了,不重洋内外。可是杰林却邀请她出去吃饭,好好过一下这个节日。如烟答应了,在他面前她不会拒绝。

平安夜那晚杰林把如烟接到了他的私人别墅,准备向她示爱。当如烟看到杰林豪华的别墅后大吃一惊,没想到他住在这么漂亮的房子里,因为她一直不知道杰林的真是情况。在她心里他就是个帅帅的打工仔,怎能预料到他居然是个富家子弟。看到如烟吃惊的样子杰林趁机问;“喜欢吗?”她点点头,他笑道;“喜欢就坐我女友,永远住在这里,怎么样?”对于这个问题,如烟楞了,她是喜欢杰林的,但是她知道自己的情况,要地位没有地位,要容貌没有,要学历更没有,怎配做他的女友,在如烟心目中他是最完美的男孩儿,不论他过去多龌龊。杰林仿佛看出了她的心思,温柔的一笑说;“在别人看来你不是优秀的,但是在我心目中你是最好的,不要怀疑我对你的心意,虽然我们相识不久,但是我已经深深的爱上你了,也许从第一次看到你,相信我,在我心中你是唯一的,你是最好的。为什么?”如烟俏皮的问道,杰林呵呵一笑;“因为我爱你呀,傻丫头。”如烟竟然情不自禁的主动拥抱住杰林,而且脸上挂出了泪水。

杰林紧紧地拥抱著如烟,并且深情的吻住她,那样的热烈。也许杰林真的爱上了这个平凡的女孩儿。

一阵激烈拥吻后,杰林柔声道;“答应我,从今天开始留长发,让我们的爱情在你发间一天天长起,我要永远抚摸你的长发,就等于抚摸我们的爱,当我不再抚摸你的长发的时候就是我们的爱不存在的时候,我不要。如烟像个孩子似的撒娇道;我答应你留长发,你不在抚摸我的长发的时候是你不爱我的时候,我会永远爱你,当你离开的时候我会把长发还给你,因为我要让你因为背叛我而感到罪恶感。”

从此后如烟开始留长头发,她的头发如他们两个的爱情在一天天生长,杰林每天都会亲吻她的长发,抚摸她的长发,那样的深情。自从和如烟恋爱后杰林再也没有去过娱乐场所,以前那玩世不恭的太度也没有了,**的美名仿佛不曾属于过他。他真的爱上了如烟。从如烟身上他看到了女性的善良,女性的魅力。如烟不像他以前交往过的女友,处处向他索取,她什么都不曾向他索取,虽然她知道他富足的家事,她依然愿意当个打工妹,因为她是有原则的,她不能让别人说她是个攀龙附凤的女孩儿,她是善良的,纯洁的。

在他们恋爱六个月后杰林带如烟回家见他父母,结果可想而知了,他父母嫌弃如烟长相平平,没有高学历,家境于之不符,坚决反对他们连个在一起,尽管杰林拼命夸耀如烟的善良,落落大方,想以此说动父母,但是父母硬是不答应,尽管父母拼命反对但是如烟和杰林感情依然坚贞。为了对抗父母,杰林让如烟辞去工作搬进了他的私人别墅,而且经常带她出席各种活动,虽然这些都不适合如烟。杰林亲朋好友和他父母一样,反对他们在一起,对于这些他全然不顾。

圣诞的如烟

又到了圣诞节,他们恋爱一周年纪念日,如烟的头发也长到了肩膀,乌黑浓密,充满光泽,使她显得更加可爱。如烟向爱惜生命一样呵护着这头秀发。圣诞本来打算她和杰林一起过的,一起庆祝这个特别的日子,可是杰林被他父母弄回家了,如烟独自徘徊在宽大的房间里。

杰林回到家里后心里一直想着如烟,他恨不得自己长出一对翅膀飞到如烟身边,和她一起过圣诞节,过这个特别的日子,可是父母死活也不肯放过他。更令他意想不到的是父母居然把他比较欣赏的一个从选秀节目脱颖而出的女明星……杨丹云请到了家里。杨丹云是参加《东方星秀场》一夜成名的。她有一张如三月桃花的脸庞,一对如秋水般明朗的眼睛,那如春柳的身段和那副天籁般的好声音,自从她出现就成了全国男生关注的焦点,可谓是少女杀手。除了较好的容颜她还有惊人的才气。是个唱作型歌手,她在比赛中演唱的曲目都是自己作词作曲的,真是堪称完美也。杰林和大多数男生一样也成了她的粉丝,云彩,在他心目中杨丹云就是个女神,今天能够见到他心中有中不能用言语形容的愉悦和激动。

杰林母亲看到儿子对杨丹云痴迷的神态笑呵呵的说;“杰林,你不是说你喜欢杨小姐吗,今天把她请来了,还不敢进表示一下你的热情。”他这是才豁然开朗赶忙上去给杨丹云一个大大的拥抱,他脸上挂着那无法言语的兴奋,早把刚才不开心跑到九霄云外去了。

杨丹云看到让天使都妒忌的杰林心中也开心的不得了。因为她早就听说过杰林,知道他是天下少有的俊男,能够见到他自然也十分激动。

杰林父母为了让他不再和如烟来往,他们知道唯一的方法就是让杨丹云出马。于是他们花了大价钱给杨丹云买了一套别墅和一辆豪华轿车,还配备了四名训练有素的保镖。有这么好的事情送上门儿杨丹云怎能不答应,其实只要能够嫁入他们家即使让她放弃歌唱,放弃闪光灯包围的生活她也愿意。杰林是天下少有的俊朗男子,他的父母是在金融界的风云人物,无论黑道白道都能说上话的,这样的家庭哪个人不向往。她慨然应允了杰林父母的要求。

杰林母亲告诉杰林;只要他能够不和柳如烟交往他就可以拥有杨丹云。对于这个要求他真的很为难,放弃如烟,怎么可能,他毕竟那样用心的爱过她,如果不放弃如烟他就不可能拥有他的女神。此时杰林陷入了两难境界。

自此后杨丹云住进了杰林家里,杰林父母对她是百般疼爱,杨丹云幸福不得了,于是她推掉了发行新专辑的日期全心全意的投入到追求杰林的“斗争中”。因为她的原因杰林也每天呆在家里,听杨丹云唱歌,看她跳舞,或者他给她用吉他伴奏,杨丹云歌唱,给外人一种夫唱妇随的幸福画面。

虽然杰林沉浸在杨丹云的温柔乡里,但是他没有忘记如烟,每天给她发信息,让彼此心灵能够保持通话。如烟问他为何不回去看她,他就说公司业务太繁忙没有时间,因此如烟也就不再深追。因为如烟知道他自己管理一个很大的公司,肯定许多事情等着他处理。以她单纯的性格是不会考虑到他要背叛她的。

为了能够打倒柳如烟,杨丹云竟然在她博客里写到自己和杰林正在恋爱,因为她是名人因而在网上掀起了一阵旋风。无论她的粉丝还是其他一些与之不相干的人都向她表示祝贺,称他们是天造地设的一双。因此关于杨丹云嫁入豪门的新闻铺天盖地的在网络和各大电视台娱乐新闻中出现。自此后人们最爱讨论的话题就是杨丹云嫁给杰林会继续唱歌还是到幕后当贤妻良母,已及他们如何认识的,等等。杰林知道后非常的不悦,他不想让如烟知道这件事情,他还很在乎她,可是经不住杨丹云的温柔引诱,慢慢的心也就软下来了。

杨丹云更加肆无忌惮了。经常和杰林手牵手走在大街上,引来路人无数羡慕的目光。而且在她做一期娱乐类节目的时候还专门带着杰林参加,在观众面前大秀恩爱。

每天和自己的女神在一起杰林对如烟的爱也渐渐淡了。他不再每天给她发信息,不再闲暇时刻去想她,他的眼前不再浮现如烟那长单纯的脸庞和那飘逸的秀发,取而代之的是杨丹云美丽的身影,耳边回荡的是她美妙的歌声……他已经深深的陷入了对杨丹云的爱里。

柳如烟从电视上看到了杰林和杨丹云恋爱的新闻,她无法置信,她最深爱的男人居然背叛了她。她已经好久没有来看她了,宽大的房间了充满了孤独的空气。

阳春三月,风和日丽,莺歌燕舞,到处充满了生机,杰林和杨丹云的婚期也即将来临。如烟的天空却下着伤心的冬雨。她最爱的人要结婚了,可惜新娘不是她。

她的头发已经长的很长了,可是自从杰林告诉自己他不再爱她后她就不再打理那头秀发,因为他们的爱情已经不复存在了。可是她还在幻想杰林会回到她的身边,抚摸她的长发,抚摸他们的爱情。可是一切已经成了定局,她是无法挽回的。

在杰林和杨丹云结婚的前一天,杰林来到了如烟的住处,他们曾经的爱巢,他要和如烟告别,如烟是他第一个用心爱过的人,那段刻骨铭心的爱情是他终生难忘的。

如烟把那头乌黑的秀发一刀剪下,交到了杰林手中,说;“祝你幸福,既然我们的爱情已经结束了那就把我们的爱情剪断吧;是你背叛了我,这被剪断的爱情属于你,因为做错事情的人是你,我要让你有罪恶感,从今往后我再也不会留长头发了,因为我的爱已经被剪断了。”如烟泣不成声。杰林握着那被剪下的长发回忆起曾经的点点滴滴,也同样伤心不已,他拥抱住她说;“对不起,我背叛了我们的爱情,杨丹云是我的女神,能够拥有她是我今生最大的心愿。自从我在电视上看到她我就被她的完美所折腰,对不起,我背叛了我们的爱情。我会永远保留你的长发,保留我们曾经的爱情。”就这样他们紧紧地拥抱在一起,他们的拥抱那样的炽烈。

杰林和杨丹云结婚那天,仿佛是因为杰林背叛了如烟上天对他们的惩罚,天空下起了大雨,那大雨仿佛是如烟伤心的泪水。

当爱情被剪断了,如鸟儿折断了翅膀,永远失去了飞翔的权利,爱情被剪了,也就失去了爱的权利,失去了快乐的权利。自从和杰林分手如烟脸上失去了往日的欢颜,被阴云取代,她搬出了杰林私人别墅早已送给她了,离开了他们曾经的爱情小窝。她离开了那座城市,去了一个更加豪华的城市去给有小孩儿的人家当保姆,因为她很爱孩子,她和杰林有过一个孩子,就在他们恋爱一周年的时候,为了给杰林一个惊喜她没有告诉他,可是后来他背叛了她,于是她要把这个秘密带进坟墓里,自己去医院忍住剧痛把孩子给做掉了。

杰林和杨丹云婚后十分幸福,杨丹云依然在从事歌唱事业,她并没有向其他女明星那样一旦结婚人气就下降,她依然是大众偶像,少男杀手。在她的带动下杰林也进了娱乐圈,当起了演员加导演,只要是他和杨丹云出演的影视剧收视率绝对高。他们成了被无数人羡慕的模范夫妻。

如烟在没有杰林的城市孤独的徘徊着,虽然爱被剪断了,可是她无法忘记杰林,会上网看他的消息,看他和杨丹云出演的电视剧。每每看到他们幸福的样子她的心如刀割。

有一种关系叫同桌

从此以后不会再有同桌了。大学,是一个偏过头就看见陌生人的地方。每次都是不同的角度,不同的侧脸。一个人坐着这慢慢回忆,回忆从小到大的同桌。身边坐着个人,就觉得好安稳。他们总是能第一个察觉到我的喜怒哀乐。如今,再不会有人和我分享一包干脆面,在我上课睡觉时帮我放风,在我被老师提问不知所措时在草稿纸上写下答案然后指给我看,走上讲台替我领作业本……

再不会有人在我不开心的开导我,上课时一起顶风作案切切私语,讨论到底是贾静雯漂亮还是刘亦菲美丽……

再不会有人把课本放在中间一起看,提醒我每天的作业是什么,替我检查那该死的数学卷子,在请假条上添上我的名字一起翘课去打网络游戏……

再不会有人在我站起来回答问题的时候故意挪开我的凳子,趁我不在的时候往凳子上洒水水然后看着我匆匆忙忙地坐下去,每天来了第一件事就是踩踩我的凳子,让我养养成了擦桌子凳子的习惯,甚至连你的一起擦……

再也不会有人和我争抢一支铅笔一块橡皮,故意藏我的东西等我着急,把脚搭在我凳子边上系鞋带,偷偷把废纸扔到我抽屉里,在我的后背上贴上“我是乌龟”的字条……

再不会有人一脸坏笑的求我非要抄我的作业,恐吓我要是再拿他的橡皮擦我的橡皮的话就把我打成残废……

再不会有人那样喝水还耍和我比帅,非要模仿王力宏扔矿泉水瓶子的样子,拿着笤帚和我追打,走廊上故意伸腿拌我摔倒……

再不会有人在下雨天我狼狈不堪进教室时帮我整理雨具,自习课听音乐时一人一只耳塞,借我一摞书挡在前面我好上课的时候补昨天的作业……

再不会有人在上课时候和我在纸上一人一句的“笔谈”,在边上用唇语提醒答案,帮我收全班的作业本,用一只胳膊帮我压住那本总是自动合上的书的书角……

以后再也不会有种关系叫同桌了……

第二章

玫瑰爱情

可风是在去参加凌子的生日晚会的路上,看到那朵玫瑰的。

那是六月底的黄昏,玫瑰季节已近尾声。花便谢得很干脆,很彻底。那一朵,却开得热烈而泼辣。便是在薄暮之中,可风也嗅到了那馥郁的香气。他被那朵玫瑰钉住了脚和心。“要是能给凌子送束花去,作为生日礼物,她准会非常高兴。”昨天,可风得知凌子今晚过生日时,就曾这样想过。“最好是玫瑰。”因为凌子的“花肖”,就是玫瑰;而他们,又是在玫瑰初放的五月结识的,玫瑰有着特殊的含义。但学校离城太远,买玫瑰很难;加上期末考试在即,很忙。可风就只在校饮食服务公司,订做了一个特大的生日蛋糕。“何不将这朵摘下来,送给凌子呢?”

可风这样想时,就看到了那块牌子。“严禁攀摘花草,违者罚款5—10元!”白底黑字,在晦冥之中,也看得清清爽爽。可风知道那是校护花队所为。可风也知道,校护花队神出鬼没,行动诡秘,而黄昏时分,又盯得特别的紧。前天晚上,经过中心花园时,可风就看见他们抓住了一个,西装革履的,罚了10元钱。

但可风的犹豫只持续了一瞬,便消失了。“只要动作快,也许不会的。”可风就存了这份侥幸。可风有点儿喜欢冒险,而且总是侥幸成功。和凌子的交往,就是这样。那时凌子刚好失恋,心情不好受。可风从与凌子同寝室的老乡那儿知道后,就立刻给凌子送去了一束玫瑰和勇敢的爱情。凌子高兴地接受了。当然不仅是玫瑰。——只是,凌子对可风,似乎总有些朦胧,虽然他们认识已快两个月了。

晚风轻拂,可风就又闻到了那浓烈的花香。那花,实在太美了——就像凌子。可风似乎已经想见到了凌子捧着花时激动而甜蜜的神情。可风就陶醉于这想象之中,并在环顾四周,确信真的无人时,激动地伸出手去。

尽管手指被扎得很难受,而且他感觉到了花刺窜进皮肉时的胀麻和流血的疼痛,但花终究还是到手了。可风痛苦地微笑了一下,并得意地轻轻唿哨了一声。可这唿哨仿佛暗号,可风背后,立时就有了异常沉重的脚步声。“同学,没看见那牌子吧?”

可风心中一紧。随着那严肃而冷峻的声音,可风就看到了两个铁塔似的人影。妈的,怎么这样不走运呢?可风还没想明白,两尊铁塔已到了面前。“罚款!”冷硬的声音像冰块,落到可风耳里,令他禁不住惊怔了一下。另一个,则递过一张收据:“10块!”“妈的,凶什么凶?”可风暗骂了一声,手却不由自主地伸进了衣袋。

用10块钱买了一大堆幼儿园阿姨般的教育后,可风悻悻然地提着生日蛋糕和那一朵玫瑰,去参加凌子的生日晚会。想到凌子该有的激动和笑容,可风心中的不快顿时消去了不少。“可我他妈怎么也没想到,那朵花里会有那么大一只虫!”

可风对我讲这事时满怀懊恼,满脸悲愤。那时候,他与凌子,已经互道珍重了。“凌子还说,我他妈是故意要吓唬她,羞辱她!”

我知道,这实在太冤枉可风了。借他十二个豹子胆,量他也不敢的。但我想见到了凌子青白的脸色,和在那被虫蚀了的花前的惊惶。似乎还听到了她的那一声尖厉的惨叫。

女孩总是怕虫的。尽管是花虫。而且那朵玫瑰,开得是那么地艳丽。

寂寞女子的前世今

然而,我就是如此这般认识了朱盛阳。那天,外面悠扬的华尔兹曲子里,我们是两个躲起来编织寂寞的人,一起安静地坐,看外面一对对的神仙眷侣。末了,他站起身,取一杯干红递到我面前。“穿红裙的女子拿一杯红酒最是妩媚。”他这样说。

一句简单的话,却似过尽千帆之后的阳光,冲破层层岁月浓重的帘幕,于顷刻间骤放。舞会终场,同去的苍梅惊叫着拍我脸上潮红的晕:纤云,你是恋爱了!

爱?我以为我早就不相信小女孩时代的一见钟情。

认识杜剑,也是在大学时代最懵懂的时候。老乡会,杜剑是人人眼中的骄子,样貌好、功课好、人缘好、家世好,初识时的陌生挡不住小女生一句“一见钟情”的借口。于是,处心积虑要与他相遇:阅览室的“偶然”撞见,篮球场边的“碰巧”经过,水房里的“突然”邂逅……连杜剑自己都不得不相信我与他是真的有缘分。

于是在旁人艳羡的目光里我们走到一起,无非是一起在食堂吃饭,一起去自习室学习,花前月下,你侬我侬。可是,两年过去,他即将毕业,为保研选择了副书记的女儿,我顿时成为众人眼中的笑柄。那段日子的灰暗不堪,是我直到今日都不欲提及的旧事。也是那段日子里,让我看到了本来不熟悉的苍梅的善心:她小心翼翼地护着我,陪我吃饭,陪我自习,陪我在每一个月亮好的晚上看花园里迷离的光。

然而,如何才能走在杜剑不会出现的路上?如何才能不与他新的女友相遇?如何才能不被别人指指点点地笑我是权势之下的牺牲品?我在这样躲闪的日子里渐渐变得沉默,渐渐地,我成为穿着华丽的寂寞外衣的女子。直到大学毕业,到一家中等规模的医院做医生,习惯了每晚加班。我对苍梅笑,我说在夜的笼罩下,我是寂寞的蜉蝣。说这话的时候,我语调里有掩不住的凄凉,苍梅低头不语。

因为,我以为我终是知道,可以打造的“偶然”与“碰巧”终不是真的缘分。而是,纤云弄巧,飞星传恨。

那么,朱盛阳呢?他是不是来了又走了那个人?其实我知道,朱盛阳在我面前清楚得像是透明。他平静地告诉我:他有未婚妻,名叫砚竹,三年前去了加拿大。他还告诉过我,他曾经对那个叫砚竹的女子承诺过:无论你何时回来,我都给你一个婚姻。

有隐隐音乐的茶室里,我捧一杯碧螺春愕然看他,他镇定自若。他说是的,我就这样承诺了我的一辈子,我用一生做赌注,等她回来。

所以,从一开始,朱盛阳,他就告诉我,他永远不能给我一样叫做婚姻的东西!

可是,他的诚实让我爱上他。我不知道未来在哪里,可是我知道在砚竹没有回来的日子里,他呵护我,疼我,迁就我,除了婚姻已经把一切给我。尽管,我在这样的等待中一天天憔悴下去。

这期间苍梅也恋爱了,时常深更半夜打电话来我家,声音里都是小女人的雀跃。她给我讲她的伟大蓝图:买什么样的房子,什么时候结婚,什么时候要孩子,送孩子去哪里读书……

我笑:苍梅你真是贤妻良母。又问:他长什么样子?

苍梅讷讷:改天让你见见不就好?又敌不住我一遍遍的追问,半晌:我觉得他长得像臧天朔。我愕然,继而暴笑。

是许久,都没有这样放肆的笑了吧。

接着就是周末,苍梅来我家。看见我的样子,幽幽叹口气:纤云,和我们一起出去转转吧,你不出去,不知道外面春天来了呢,姹紫嫣红,有的是好看的花。

她就这样连拖加拽把我从房子里拖到外面,屋外停着小小的“奥拓”,旁边还站着她的“臧天朔”。我仔细看看,忍不住地笑:稳稳重重的样子,一看就是居家好男人。

是真的羡慕苍梅了:她没有我漂亮,没有我成绩好,甚至她挑的男人都没有我挑的男人出众。可是这又怎样呢?她善良、宽容、真诚、细心,她挑的男人,对她一等一的好。

又想起那个叫砚竹的女子。她和朱盛阳在一起的时候,有没有这样刻骨铭心的幸福?为什么这么久了她音信全无?难道她真的连一点眷恋都没有?

朱盛阳生病的时候,我一点点精心为他熬皮蛋瘦肉粥。站在他的厨房里,听抽油烟机的响,以为这就是一生。可是出得门去,却不得不直面现实:这房子在等它的女主人,而女主人不是我。

这样的日子,我们过了两年。两年里,我陪他等砚竹的一个答案。直到炎热的七月里,砚竹从大洋彼岸真的寄来一封信。她说她考虑了许久,仍是决定嫁给他。

八月,朱盛阳去了加拿大。走之前的机场,洒着铺天盖地明亮的阳光。他小心翼翼的捧起我的脸,还是那样温柔地说话:纤云,你要记住你是我这辈子最爱的人。只可惜,你来得晚了。

飞机滑翔,飞机起飞,飞机飞远了,我看不见了,泪如雨下。

之后过了半年,我认识了陈佑。他是我在夜间急诊时收治的急性阑尾炎病人,职业是心理医生。他是好的聆听者,总是安静地听我讲故事。从住院时到出院后,听我讲我爱上的那个男人如何对我说:纤云,你要记住你是我这辈子最爱的人。只可惜,你来得晚了。

不能否认,陈佑的声音很好听。他总是在我讲完故事后给我一杯温水,轻声说话,把一些看来很浅显的道理,一点点说到我心里去。

他是个出色的心理医生,因为我知道我的脸不再苍白。

彼时,苍梅已经结婚,然而总是放心不下我。她时常来我的小屋做饭,还是陪我吃饭,陪我看星星。她喜欢抓住我的手看手相,喜欢说:纤云,你看你小手指下面这里,有三道纹呢,这说明你生命中的第三个男人将会是你的丈夫。我微笑,她欣欣然。

此后的日子,我和陈佑一起,我们的生活平淡而幸福。那样的幸福,是憩于安静树枝上的蝶,隽永地,关乎柴米油盐。

偶尔的,周末还是会与苍梅夫妇一起,四个人都像孩子一样笑闹。在我小小的屋子里,把厨房弄得天翻地覆,只是为了做一锅“全家福”。屋子是凌乱不堪了,快乐却如此地清晰。

就这样,在我医好了陈佑的腹痛之后,他渐渐医好了我的心痛,让我一天天开朗起来。2003年7月,我们决定登记结婚。然而,在去登记前那晚,一封From Canada的信翩然而至,署名:ShengYangZhu。

那封信,静静地躺在餐桌上。

白的信封,漂亮的邮票,流畅的手写体文字。我不知道,原来朱盛阳的英文书写也如此漂亮。

我呆呆地看着它,信封在手里有一阵轻微的颤抖。在橘色的灯光下,我想起我们过去的时光。想起舞会上我红的裙和他手里红的酒,想起他拥我在怀一遍遍说爱我,想起我出差几日无声无息他的惊慌失措,想起他牵我的手,目光停留在我没有戒指的手指上。想起,他说他最爱的是我,可惜在我之前,他已经用自己的一生承诺了另一个女子一场婚姻。

我知道我羡慕,砚竹是个多么幸福的女子呵。毕竟,在这个世上,有那么一个男人肯为她注册一个商标,从此,是她的就谁也抢不走!

我掂一掂那封薄薄轻轻的信,突然想起不久前也是这样一个白色轻巧的信封,载着砚竹的那份高贵的应允,碾碎了我卑微的期待。只是早一步与晚一步,从此就是云泥之间。

那么,朱盛阳的这封信是要说什么呢?是告诉我砚竹变了他要回来?还是要告诉我他生活得很幸福问我好不好?

然而,无论是什么样的答案,都代表着一个本不该出现的人与事,是走了的,就不要回来。不回来最好。因为留下的人,疗好伤还要继续生活。

这时,陈佑走过来握住我的手:纤云,不管你做出什么样的决定,不管你是去找他还是留下,记得我也用我一辈子的寂寞为你承诺一个婚姻。随时随地,我都可以履行我的诺言。

如此熟悉的一句话,清晰而熟悉。我微笑了。我站起身,牵起他的手下楼。我拉他走进马路对面的一家招商银行,我把那封信,轻轻地,塞进碎纸机。

我没有说话,然而在陈佑紧紧抱住我的刹那,我知道他懂了。

他一定懂了:寂寞女子的前世,是一只泥土下寂寞的蛹。她眼睁睁看春天烂漫的花,然而不是为它开。而寂寞女子的今生,是一只花枝上翩跹的蝶,因为总有那样的花,前世里同样寂寞地放弃了开放,只为等今生的她。

原来,寂寞女子与寂寞男子的所谓错过,只不过是为了一场前世今生里崭新的遇见。

十二点的灰姑娘

那个时候,我很喜欢学校话剧社那个叫周哲的社长。他那时读高中三年级,长我一级,曾是我所在班班主任的得意门生。没有人知道我藏在心里的这个秘密。因为那时人们只会说:看见前面那个穿白长裙的女孩没有?她叫陈星儿,很优秀,但是傲气逼人。

因为在我认识了周哲之后,周哲就对我说过:陈星儿,女孩子不可以这么傲气。

我说:我没有,我从来不知道别人在这么看我,我只知道我不过是个灰姑娘。

周哲看看我,很怜惜的揉揉我的头发:小丫头,你是在用外表的高傲来掩饰你的自卑么?

不是!我一口否定,脑袋晕晕的,长发上残留着他手的温度。

周哲笑了。很亲切地看着我,那种笑就像一个大哥哥纵容小妹妹偷吃了一支雪糕……

那时,我已考上了话剧社。只是知道自己没有花容月貌,故而心甘情愿地做一名小编剧。周哲整天忙于高考,于是话剧社的负责人就成了副社长安妤。安妤是个很漂亮的女孩,曾经在一幕短剧中因为饰演简·爱而誉满校园。我有点嫉妒安妤,不仅是因为她漂亮、多才,还因为那句经典的对白——饰演简的安妤曾经很深情地望着“罗切斯特”,Edward,她说,I will marry you(爱得华,我要嫁给你)。记得当四周的掌声响起的时候,我正喝一杯可乐,味道苦苦的。

陈星儿喜欢周哲。我在心里对自己说。然后我看看手中只有107分的语文卷子,欲哭却无泪。

那次考试,我在年级里的名次由第8名退到第48名。班主任很生气。陈星儿,她说,你真让我失望。

于是我知道了:除了天才,没有人可以在高中时代喜欢一个人、关注他、惦念着他,却对自己没有任何的影响。然而我陈星儿不是天才,所以,我只能放弃。

况且,我只是一个灰姑娘,不是么?高考的铃声就仿佛十二点的钟声:当午夜钟声敲响,我将永远离开周哲。那些飞舞的裙裾、那些笑声,都将是以后浓酽的生活中一缕淡淡的记忆。故事的结尾无非是这样:以后的舞会上,王子牵着一位公主的手,幸福地,快乐地,沉浸在他的甜蜜里。当熟悉的曲子响起,他会隐约记起一个昔日的灰姑娘——只是一个淡淡的影子,是美好的记忆却不是永远的相守。

于是我交了退社申请。三天后,周哲收到了南方一所名牌大学的保送录取通知。他是优秀的,一个优秀的王子,却不属于灰姑娘。我去话剧社收拾东西那天,就是那种十分十分落寞的心情。

南瓜马车,快带我离开。我在心里说,在我爱上他之前,我们回家。

我高三了,周哲走了。南方的棕榈树在等着他。一起等他的,该还有美人蕉吧。

什么?美人蕉?电话那头的周哲满头雾水。

祝福你。我说,心里有一点点的不舒服。

可是“美人蕉”是什么意思?傻乎乎的周哲傻乎乎地问。

没什么意思。祝你和安妤快乐、幸福。我说。

哦!周哲突然大笑:陈星儿你误会了,我们没什么的。而且我们不在一个系,根本连面都很少见,她在哲学系呢。“误会”?“没什么的”?有对我解释的必要么?我只是个灰姑娘,是稍纵即逝的灰姑娘,以后王子的舞会上不会再有我的裙角飞扬。

那年秋天话剧社为了欢迎新社员加入而演出了经典剧目《灰姑娘》。没有人知道那实际上是我的剧本。但是演出很成功。**是在王子与灰姑娘共舞的时候,负责旁白的女孩用很好听的声音说:南瓜马车要来了,我,要走了。我的王子,我是多么的爱你。可是,你要留在你的王宫。而我,是你永远都无法找到的灰姑娘,我住在你永远都注意不到的地方。

再后来就是为高考而战了。许多许多的书堆在桌上,许多许多个挑灯夜战的日子,许多个晨昏颠倒,许多次边吃方便面边温习功课。直到把自己折腾进了医院。

躺在病房里,很无助地看着天花板,很委屈、很委屈地想哭。安妤来信,说陈星儿你要好好读书呀,考一所好大学,风风光光的。看你周哲师兄,现在每天被一群漂亮女孩围着,才子佳人啊!

才子佳人?周哲是才子,我却不是佳人。我只是一个灰姑娘,“轻轻的叹息声,吹熄了上帝脚前的蜡和光。”

那么,就去北京吧。我轻轻地叹息一声,艰难地收拾着关于周哲的一切记忆:既然无法拥有王子,那么灰姑娘不如去远方寻找幸福。

出院那天是“五·一”节。天气很好,很蓝的天,满街都是花与气球。我站在医院门口,暖洋洋的阳光照着我,竟有一点点的晕眩。

晕眩中我惶惑:街对面的那个人,可是周哲?

他大大方方的走过来,恭恭敬敬地与我的父母打了招呼,然后把目光转向我:“陈星儿,我刚知道你生病了。恰好我有七天假,就来看你。这么好,遇上你出院,恭喜你康复。”他的语气是那样的平和,目光是那样的纯净。又是那种怜爱,那种大哥哥对小妹妹的情怀,却激起我心中隐隐的痛。

所以,故做镇定地致谢,客套中有一点点的冷淡,同样落落大方的道别,绝尘而去的汽车后窗里渐渐变小的周哲的脸,还有隐隐的属于灰姑娘的心伤:这一切构成了我18岁那年关于周哲的最后的记忆。

两个月后,我走进了高考考场。这期间,我没有任何关于周哲的消息。只有一次,安妤说,周哲正在忙着打工,瘦了许多。

无须讳言,听到这句话时,我很心疼。可是在那时,除了用功读书,我真的别无选择。因为我想,我只有努力使自己成为公主,那么将来有一天,我才会遇上我的王子。因为与王子共舞的,只能是一位公主。

幸运的是,我的高考成绩是815分,文科年级第一名。

新入校的师弟师妹们后来看到高考录取榜后问:陈星儿是谁?

老师们说:是从我们学校毕业的一个十分优秀的女生。

再后来,如果有人问:陈星儿是谁?就会立刻有人答:你连陈星儿都不知道?那么你去看杂志吧,总会找到陈星儿的名字。

有一些夸张,但总的说来,除了我自己,没有人相信我是灰姑娘。

北京的天空有一点低,但是校园很大,来来往往的全都是天之骄子。仅仅是我所在的班里就有两位省高考状元和两位地区高考状元。我依然写我的文章,依然很努力很努力地想要忘记舞会上的王子。

舞会结束了,王子没有来。是因为我没有遗失我的水晶鞋么,还是因为他没有听到我留下的心碎的声音?

为了那个高考,为了家人的期望与自己肩上的责任,为了许多个我们不得不承担的理由,我放弃了我的初恋。如今,高考过去了。我究竟是失去的多,还是得到的多?

十月的时候,一个高中时的同学带来了三朵玫瑰花。我没有收。因为在我心里,始终惦念着那个远在南国的周哲。

终于忍不住写了一封信给周哲,却没了下落。其实信不长,只有一句话:“南瓜马车,快带我回家。在回家之前,我已经爱上了他。”

信发出去十五天了,依然没有周哲的消息。不知道当年灰姑娘的等待是否也如此漫长?也或许,灰姑娘并没有经历过所谓的等待。因为,灰姑娘知道自己的身份,故而并不奢望幸福。

接近傍晚的时候,我一脸憔悴地从图书馆里走出来。为了校际辩论赛,我已经在图书馆里像蚂蚁一样钻了三天的书堆。

路过喷泉的时候,有人喊住了我。那个声音熟悉而亲切,我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了。可是,我不能不相信我的眼睛——周哲,他站在我对面的光影中,长长的围巾垂在他胸前:真的是一路风尘,却又神采奕奕的周哲!

星儿,他说,圣诞快乐!

哦,我恍然大悟:今天,是12月24日,也是我的生日。明天,就是圣诞节了。

谢谢,我笑说,师兄,也祝你圣诞快乐。

他没有说话,只是用一只手在大衣口袋里摸索着。然后,他掏出了一个小锦盒。

夕阳中,他把锦盒放到我手中。“打开它。”他说。

我轻轻的打开锦盒,夕阳下,一条白金项链闪闪发光,项链坠则是一只晶莹剔透的小水晶鞋。“太贵重了,师兄,”我有点惊惶,“我不能收。”

他看着我,抓住了我的手:“星儿,我打了一年的工,才凑足钱买这条项链。我只是想让你知道,如果你执意认为自己是灰姑娘,那么我手中的这只水晶鞋,也只有你能戴得上!”他轻轻的取出那条项链,小心的为我戴上。我只是呆呆地站着,因为幸福来得太快,我有些手足无措。

那个晚上,我们在一家通宵营业的咖啡馆里度过了平安夜,也迎来了我的20岁。就这样,大学一年级的冬天,灰姑娘等来了她的王子。或许,故事本来就该是这样的结局:既然是灰姑娘,怎么会等不到王子呢?

第三章

难说的那句话

有一个男生名字叫石克朗,同学们都叫他“屎壳郎”天知道他多么喜欢他的这个名字,他常常自豪的对他的哥们说:“如果因为一个名字就能够吸引女生注意的话那叫狗屎也无所谓”。

想吸引女生注意并不说明石克朗是一个常常倚红偎绿的**,正相反石克朗天生就不会与异性打交道,尽管在男生中他也是个硬角色有很多的铁哥们,但和女生一接触就丢盔弃甲败下阵来,话也说不利索了脑袋也不好使了,全身的零件都短路了,所以他的哥们常常取笑他是银样蜡枪头,中看不中用,关键时刻硬不起来,正因为如此从小学开始石克朗跟女生说过的话加起来掰着手指头都能数过来。

上了大学后石克朗想改变自己,把琼瑶姐姐的小说统统浏览了一边,又在网上咨询了心理专家,终于黄天不负有心人他能正常跟女生交流了,但仅局限在很狭窄的层面上,在人类赖以生存的伟大事业情爱方面一点进步也没有。

石克朗有一个很要好的哥们兼同班同学叫大青山,那是个恣意花丛十几年的风云人物,在情爱方面那是翻手为云覆手为雨,实在不忍看在大学这块谈情说爱的沃土上出现一个千年老光棍,就想出手祝他一臂之力。一天上数论分析课大青山拉着石克朗坐在阶梯教室的最后排郑重其事的对他说:“小子,兄弟实在看你可怜介绍一个女孩给你认识,她曾经可是我的同桌我暗恋好几年还没舍得自己追呢,特纯情,今天便宜你了,如果到手了你得请客”石克朗甩开大青山的手故作清高的说:“去你的吧,哥哥要什么样的女生没有,还用你介绍?”大青山嘿嘿笑道:“别在兄弟面前装了,你那两把刷子全系的男生女生都知道了,男生面前吹的跟个人物似的,女生面前什么也不是,只会像个查户口似的问问人家的生辰八字祖宗八代,然后就没下文了”。石克朗脸红了一下反驳道:“谁说的?”,大青山摆了摆手说道:“行了快下课了,你做好准备吧。刚说完下课铃就响了。”

大青山拉起石克朗迅速跑到阶梯教室前门等候,所有的学生都走光了大青山说的女孩还没出来,大青山又拽着石克朗从前门进了教室来到一正低头写着些什么的女孩跟前说道:“还用功呢”,女孩抬头看是大青山,微微一笑说道:“是你啊,什么事?”大青山说道:“介绍个朋友给你认识”女孩忙站起来。大青山指着女孩对石克朗说:“这是我高中同学王阳阳”又对王阳阳说:“这是我哥们屎壳郎”。石克朗推了一把大青山呐呐的对女孩说道:“我……我……叫石克朗”说完眼神就飘向别处不敢看人家半眼了。女孩笑了笑说:“你好我叫王阳阳”说着伸出手去,大青山用肩碰了碰石克朗,他才看见女孩伸出的手,赶紧拉了一下马上放开了。大青山打趣石克朗说道:“石克朗第一次见面能和女生说话的句数是与女生的漂亮程度成反比的,人越漂亮他说的话句数越少,哥们这次是最少的吧?”说的石克朗满脸通红,王阳阳也有些不好意思起来,大青山赶紧说道:“王阳阳一块吃饭去吧,反正到点了”,王阳阳点点头说道:“好吧”。于是三人一起往餐厅进发,吃饭期间石克朗恢复了一半神智终于能和王阳阳正常交流了,不过翻来覆去就是:“多大了?属什么的?生日几号?爸爸妈妈干吗?爷爷奶奶干吗?姥姥姥爷干吗?”。

其后三天,大青山、石克朗、王阳阳经常在一起上自习,吃饭,三人越来越熟,石克朗的话题范围也扩大了些,可以谈论数学分析了,高等数学了,大学英语之类的高深话题了,于是在第四天大青山拍了拍石克朗的肩膀说道:“哥们,兄弟我撤了,以后就看你自己了,别给咱哥们丢人啊!”。

从那时一直到寒假考,石克朗用了半年的时间终于和王阳阳彻底混熟了,也几乎到了无话不谈的地步了,这时的他们已经比好朋友这个层次要高出很多了,可惜石克朗还是没胆说“我爱你”“我喜欢你”“我在乎你”“我稀罕你”诸如此类的话。一次王阳阳似乎不经意的提到了男女朋友的话题,于是问石克朗:“你喜欢什么类型的女孩啊?”,石克朗不加思索的就按照王阳阳这个模板说道:“清纯,漂亮,温柔,大方,阳光”王阳阳又追问道:“你看我怎么样?”石克朗几乎就要脱口而出:“我就喜欢你这样的”可话到嘴边却变成了:“还凑活”。

说出这句话的同时,石克朗真后悔的想扇自己两巴掌,紧紧把嘴巴闭上用力咬了嘴唇一下,那个血马上就出来了只是没有流到嘴巴外面,全让他吞肚子里去了。王阳阳讪讪的一笑再也没说什么,不过从那以后石克朗明显感觉王阳阳在刻意疏远自己。

其实石克朗心里早已满满的都是王阳阳了,石克朗没有跟其他女孩交往的经历,只这一次他开始也许只是找到了一个异性朋友,再然后就是知己,现在完完全全是男女朋友的那种感觉了,她高兴的时候他也高兴,她不高兴的时候他也不高兴,每天的二十四小时每时每刻都牵肠挂肚,一天没见到她就会担心她不会出什么事吧?石克朗很喜欢被她欺负的感觉,她有时会让他帮忙去打水,帮忙买东西,帮忙打饭,他都心甘情愿,他最喜欢就是她叫自己时从来都是喊“屎壳郎”他认为这是很亲昵的叫法,都到了这种地步了他都怀疑自己是不是有病,精神病,他也不明白为什么那些话那些表情那些动作自己就是做不出来呢,并且越喜欢越做不出来,有时他自己都在想也许自己前几辈子都他妈是和尚放寒假的时候,石克朗提着王阳阳的行李送她到了汽车站,看她上车的时候他觉得自己应该说些什么可惜终究没有说出什么来,只挥了挥手就算了。

寒假回来后王阳阳更是刻意的与石克朗保持距离了,几天都说不了一句话,偶然碰到就是打几声招呼,大青山看出问题后替石克朗出了一个注意,就是运用现代化,具体就是用网络的力量拯救爱情,并提供了王阳阳新换的QQ号,并提醒石克朗也换个QQ换种身份和她聊聊,石克朗听到这个注意后,垂死的机体终于焕发了新的生机,也许现实中他不会与女生交流,但在网络世界里他也是迷死万千网络小美眉的女孩杀手,骗人骗的风生水起,他最爱装的就是“道上的人物”他觉得那很酷很神秘,很容易吸引美眉的注意!

一个星期的日日等待,终于有一天让石克朗等到王阳阳上线了,还是视频上线,幸好自己没有视频否则一露馅,七天的等待可能就被她一句正忙给打发了,石克朗的网名叫狗屎,王阳阳的网名叫一帘幽梦。

狗屎:“小姐好啊”。

一帘幽梦:“你怎么叫狗屎啊?”

试读结束[说明:试读内容隐藏了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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