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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5-19 12:2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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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法)维克多·雨果

出版社:译林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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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面人

笑面人试读:

前言

英国的一切都是伟大的,包括不好的东西,甚至寡头政治。英国的贵族是十足的贵族。没有较之更出名、更可怕、更根深蒂固的封建制度了。毋庸讳言,这个封建制度在当时是有用的。要研究贵族统治这种现象应当去英国,正如应当在法国研究君主政体一样。

这部书的真实书名应是“贵族”。下一部的书名则应叫做“君王”。这两部书如果作者有幸撰写完毕的话,那么,由它们引出的第三部书将命名为“九三年”。1869年于渥特维尔寓中

第一部 大海与黑夜

两章开卷之言

第一章 乌苏斯

乌苏斯和奥嫫是亲知密友。乌苏斯是人,奥嫫是狼,他俩意气相投。人给狼取了名字,很可能人的名字也是自己取的。他既觉得自己叫“乌苏斯”挺合适,又觉得把那畜生叫做“奥嫫”也很好。这个人和那条狼的结合便在集市、节日的堂区、行人麇集的街头巷尾应运而生,因为到处都有人喜欢听怪话、鬼话,喜欢买水货假药。那条狼很驯良,并且俯首帖耳充任下属,所以很讨观众的喜欢。看到野兽乖乖地听话总是件赏心悦目的事儿。观望各种各样驯服了的动物列队而过能给予我们最大的满足。这便是王家随从护卫经过时一路上有那么多人看热闹的缘故了。

乌苏斯和奥嫫从一个十字路口到另一个十字路口,从阿伯里斯威恩的那些广场到耶得堡的那些广场,从这个州到那个州,从一个郡到另一个郡,从一座城市到另一座城市,到处奔走。当一个集市上没有生意可做了的时候,他们便到另一个集市上去。乌苏斯住在一辆篷篷车里,驯养有素的奥嫫白天拉车,晚间守车。路不好走,上坡、路面车辙太多或泥泞太厚的时候,人便把车套扣在自己的脖子上,同狼亲密地并肩拉车。就这样,人和狼上了年岁。他们到处都能歇脚,一片荒野、林中空地、岔道路边、村口、市镇城门旁、菜市场、公共棒球场上、公园墙脚下、教堂前的广场。当那辆破车在集市空地上停下,嫂子大娘们便张着嘴巴跑来了,看热闹的围成了一个圈,乌苏斯开始海阔天空,奥嫫在一边随声附和。狼嘴里衔一只木钵,彬彬有礼地向观众收钱。他们便以此谋生。狼是有识之士,人也是。狼是人调教出来的,或者它自学成才。它那么亲切,那么殷勤,使他们的收入大有增益。它的朋友常对它说:“你千万不可退化成人啊!”

狼从不咬人,人有时却要咬一下。至少,乌苏斯有咬人的意图。乌苏斯愤世嫉俗,正是为了表现他对人世的厌恶,他才街头卖艺。当然还为了谋生,因为肚子要吃,不容讨价还价。另外,也许是为了自我丰富,或者为了自我完善,这位愤世嫉俗的卖艺人还是个医生。当个医生还不够,乌苏斯还会腹语。人家听到他在说话,却没有看到他动嘴巴。他能模仿任何人的发音和腔调,惟妙惟肖让人分不清是谁,还以为是被模仿人在说话。他独自一人能做到仿佛有一群人在低声说话。他名正言顺地称得上是“腹语专家”。他接受了这个称号。他学百鸟鸣叫,如斑鸫、鹪鹩、云雀(也叫啾啾鸟)、白胸脯的乌鸫、所有像他一样总在迁徙的鸟的鸣叫。因此,有时候,他兴致一上来便能让您听到广场上喧闹的人声,或者牧场上各种牲口的叫声。有时声动如雷,好似千军万马;有时纯净清冷,犹如黎明。再者,这类技能虽说罕见,却是存在的。18世纪有个叫图才尔的人,能模仿人畜混杂的喧嚣声和百兽的叫声,他曾为布封亲随,专管动物。乌苏斯精明能干,生性奇特怪诞,喜作不落俗套的解释,即我们称之为奇谈怪论者。他仿佛一本正经地相信这些鬼话。如此厚颜正是他狡猾的表现之一。他察看别人的手,随意打开几本书便下结论,预言未来,告诫道,遇到黑牝马则有危险,正要出门之际听到有人叫唤,叫他的人不知道他上哪儿去,这样更是凶多吉少,他自称是“迷信贩子”。他常说:“我和坎特伯雷大主教有所不同,我直言不讳。”以至有一天,大主教正在气头上,便让人把他叫了去。然而乌苏斯机智聪明,把自己编的圣诞讲道词背了一遍,化干戈为玉帛,大主教听得入迷了,把它暗暗记住,作为自己所著在讲台上当众宣讲一通。他宽恕了乌苏斯,以此为报。

乌苏斯作为医生好歹也能应诊下药。他常用辛香类药物。他熟知草药的药性。他能利用潜在于许多人家不屑一顾的草木中的效能,如连枝榛子、白色的泻鼠李、接骨木、荚、刺李、铁线莲、鼠李。他用毛毡苔治肺痨。至于蓖麻叶,他采底部的作泻药,采上部的作催吐药。他用人称“犹太耳朵”的树木瘿瘤治咽喉疼痛。他知道哪种灯心草能治牛瘟,哪种薄荷能治病马。他了解曼德拉草的内秀外慧,这种草谁都知道有雌雄两性。他记得一些偏方。他用蝾螈毛治疗烧伤,据普林尼说,尼禄就有一条蝾螈毛编成的餐巾。乌苏斯有一只曲颈甑和一只长颈甑。他用它们炼药。他出售万灵药。据说他曾被关进贝德拉姆大牢,因为有人说他精神失常,可没多久人家发现他无非是个诗人,便把他放了。这段历史很可能并不确凿,诸如此类的无稽之谈我们谁都领教过。

事实上,乌苏斯是个三脚猫。为人风雅,还是拉丁语老诗人。他在两个方面颇有才学:他既行希波克拉底之道,又务品达罗斯之实。在文笔浮夸方面他可与拉潘和维达媲美。他要写作耶稣会教义悲剧定能获得布胡神父那样的成功。他熟悉前辈古老的诗歌节奏和格律,从而他既有独创的形象化比喻,又拥有全套经典性的隐喻。一位母亲走在两个女儿的后面,他说这是长短短格;一位父亲后面跟着他的两个儿子,他说这是短短长格;一个小孩走在他的祖父母之间,他说这是长短长格。可叹如此博学却落得食不果腹。萨莱诺派说:“少吃多餐。”乌苏斯则是少吃少餐,从而对此箴言服从一半,违抗一半。然而这是公众的错,并不总有那么多公众前来,来者也并不常买他的东西。乌苏斯说:“一句话说出口便轻松些。嗥叫使狼得到慰藉,羊毛使羊得到慰藉,森林里有莺,女人有爱情,哲学家则有感叹性的结语。”需要时,乌苏斯也炮制些喜剧,像模像样地自己演一演,使他的药品销路好一些。在他的作品中有一篇英雄牧歌,歌颂胡格·密得尔登骑士,这位骑士在1608年把一条河流引入伦敦。这条河原来在离伦敦六十英里的哈特福德郡静静地流淌,密得尔登骑士前去把它占了。他率领六百人,带着铁锹、鹤嘴锄,开始动土,这里挖深,那里填高,填得多时高达

十尺,挖得深时则挖地

十尺,还在空中架起一条条木制导水管,沿途各地造八百座石桥、砖桥、厚木板桥。有一天早晨,河终于流入缺水的伦敦城。乌苏斯把这些普普通通的细节变成了泰晤士河和蛇盘亭河之间一首美丽的牧歌。大河把小河请到自己家来,让出自己的床,还对小河说:“我年事已高,难以取悦那些女人,但我有的是钱,足以酬答她们。”手法巧妙而高雅,借此表现胡格·密得尔登如何自筹资金完成全部工程。

乌苏斯独白的本领非同小可。他生性既不合群,而又十分健谈,既希望不要见到任何人,又需要与人说说话,于是只好用自言自语来解决这个矛盾。大凡曾经历孤独生活的人都知道,自言自语是情理中的事情。话不说出来心里痒痒的。对着空间发一通议论也是发泄的方法。独自大声地说话,仿佛在同心里的神对话。

我们都知道,这是苏格拉底的习惯,他常常对自己高谈阔论。路德也这样做。乌苏斯向这些伟人学习。他能把自己一分为二,自己当自己的听众。他自问自答,既褒亦贬。街上的人听到他在篷篷车里自言自语。来往行人对才智之士自有他们的判断方法,他们说:“这是个傻子。”有时候他骂自己,我们刚才已作了交代;但有时候他也还自己以公道。有一天,在对自己所作的一次演讲中,有人听到他振振有词地说:“我研究过植物全部的神秘之处,茎、芽、萼片、花瓣、雄蕊、心皮、胚珠、子囊、孢子囊、子囊盘;我曾钻研染色素、渗透性,还有乳糜,也就是说深入研究了颜色、气息、味道的形成。”在这份由乌苏斯发给乌苏斯的鉴定中或许会有妄自尊大之处,然而率先向他发动攻讦的却是从不研究染色素、渗透性和乳糜的人。

幸亏乌苏斯从未到过荷兰。那里的人肯定会提出要他称一称,看看他的体重是否正常,过重或是过轻便说明他是个巫师。荷兰人明智地用法律规定标准体重。再没有比这更简单、更聪明的办法了。这是一种检验方法。把您放在一只秤盘上,如果平衡被打破了,那便真相大白:过重,您将被绞死;过轻,您将被烧死。今天我们还能在奥德瓦特看到这种称巫的天平,只是今天它被用来称乳酪,宗教真是今不如昔啊!碰上这种天平,乌苏斯才够戗。还好,在流浪生涯中他避开了荷兰。再说,我们相信他绝没迈出过大不列颠的疆域。

不管怎样,由于他既一贫如洗,又贪心不足,在林子里结识了奥嫫之后,流浪生活的兴致便油然而生。他把那条狼当合作伙伴,从此带着它

处奔波,听天由命,过着风餐露宿的生活。他心灵手巧,并且还熟知用药、动刀、治疗某些疾病的方法,也曾有过几次妙手回春。人们认为他是善良的江湖艺人,好医生。同时他还被当成魔术家,这是可以理解的。他算得上魔术家,却并不太是。因为当时被人认为是魔鬼的朋友并不光彩。说实在的,乌苏斯出于对药物学和植物的偏爱,经常到茂密的矮树丛中去采草药。鉴于那地方都是路济弗尔的生菜,谁去那儿就有可能像德·兰克尔参议员所指出的,在朦胧的夜色中,碰上一个人从地底下出来,他“瞎一只右眼,不带披风,腰悬长剑,跣足趿拉着一双凉鞋”。然而,乌苏斯举止诡谲、脾性古怪,却是个高尚文雅的人。他不会让冰雹招之即来,挥之即去;不会装神弄鬼,折磨一个人,让他跳舞跳得累死;不会让人做清清楚楚的梦或充满恐怖的凄凄切切的梦和使公鸡长出四个翅膀。他没有这种坏心眼,有些卑劣行为他是做不出来的。比如德语、希伯来语或希腊语,有人没学过就会讲,这是该诅咒的恶毒行为的征兆或是由性情抑郁引起痼疾的表现。而乌苏斯说拉丁语,那是因为他会说拉丁语。他绝不会允许自己说叙利亚语,况且他也不会叙利亚语。此外,叙利亚语是巫魔夤夜相会的语言。在医学上,他喜欢加良,而不喜欢卡丹,这是正确的,卡丹虽然博学,与加良相比只是条爬虫。

总之,乌苏斯不是个让警察放不下心的人物。他的篷篷车又长又阔,使他能在车里睡觉,睡在一只存放他那些算不上华丽的旧衣服的木箱上。他拥有一盏手提灯,好几顶假发和一些日常用具,这些用具都挂在钉子上,其中有几件乐器。他还有一张熊皮,每逢获得巨大成功的日子,他便把熊皮披在身上。他把这叫做穿上化装服。他常说:“我有两张皮,这一张才是真的。”说着他让人看他的熊皮。带轮子的木棚属于他,也属于狼。除了他的篷车、曲颈甑和狼,他还有一只笛子和一只低音古提琴,他能用这两种乐器演奏出动听的乐曲。他为自己炮制药酒。凭他的才能有时还能混餐把晚饭。篷车顶上有个洞,生铁炉的烟囱就从这洞里穿出去。炉子与木箱靠得很近,把木箱都有些烤焦了。这个炉子上分两个灶,乌苏斯在一个灶上熬丹药,另一个灶上煮土豆。夜晚,狼便睡在篷车下,松松地拴上条链子。奥嫫身上的毛是黑色的,乌苏斯头上的毛是灰白的。乌苏斯

十岁,反正还不到花甲。他安于天命,前[已经提到,竟至吃起了土豆,这种喂小猪和囚犯的垃圾。他吃着土豆,愤愤不平却又无可奈何。他不魁伟,是细长条儿身材。他弯腰曲背,神色忧郁。老人伛偻的身躯是生活重负的结果。大自然造就他悲惨的命运,使他难以启齿一笑,也总是哭不出来。他缺少这种令人得到缓解的眼泪,也得不到暂时抛开痛苦的欢乐。老人是有思想的枯枝败叶,乌苏斯便是如此。江湖郎中的饶舌,预言家干瘪的身躯,装了火药般易怒的性格,这便是乌苏斯。他年轻时曾作为哲人寄居在一位爵爷门下。

这是1820年以前发生的事情,当时人身上属于狼的东西比现在多一些。

但并没有多很多。二

奥嫫不是条随便哪儿都能见到的狼。从它爱吃欧楂和苹果的劲儿看,它像条牧羊狗;从它黝黑的毛色看,它像非洲的四趾猎狗;它那轻成吠声的嗥叫使它像智利狗;可谁都没细细察看过这条智利狗的眼睛,以肯定它不是只狐狸,而奥嫫是条真正的狼。它身长五尺,即使在立陶宛,它也算得上是条大狼了。它力气很大。它总是斜着眼睛看人,但这怪不得它。它舌头柔软,有时也舔舔乌苏斯。它脊背上长着一条狭长的短短的硬毛。它很瘦,瘦得不失森林野兽的本色。在认识乌苏斯,拉上那辆四轮车之前,它轻轻松松一晚上可以跑四十法里。乌苏斯是在荆棘丛里,一条活水溪边上见到它的,看到它抓虾子时那沉着、谨慎的样子,不禁对它颇有好感,认定它是一条真正的纯种库帕拉狼,这种狼别名食蟹狗。

乌苏斯觉得奥嫫拉车比驴子合适。他反对用驴子拉他的木棚,认为这是大材小用。另外,他注意到驴子是鲜为人知的四只脚的思想家,有时,当哲学家胡说八道的时候,它会不安地竖起耳朵。生活中多一头驴子,便是在我们和我们的思想之间多个第三者,令人窘迫。乌苏斯还觉得,作为朋友,奥嫫比狗好,因为狼的友谊更为难得。

因此,奥嫫使乌苏斯感到心满意足。奥嫫对于乌苏斯不只是个伙伴,还是个同类。乌苏斯拍着它瘦削的肋部说:“我找到了我的第二。”

他还说:“我死之后,谁要是想了解我,只消研究奥嫫就行了。它是我留在世间的与原文无误的抄件。”

英国的法律对森林中的野兽不大容情,它会找这条狼的碴儿,平白无故地指控它胆大妄为,竟敢随随便便走进城镇。但是,奥嫫得益于斯图亚特四世的一条法令授予“奴仆们”的豁免权:“随主人而行的任何奴仆来去自由。”另外,在最近的几位斯图亚特治下,由于宫廷贵妇中流行着养狼不养狗的风气,对狼的控制也便略有放松。她们养起一种别名“阿第夫”的柯尔萨克狼,体格大小如猫,是花大钱从亚洲弄来的。

乌苏斯把自己的部分本事传授给奥嫫:保持直立,把愤怒淡化为情绪恶劣,变嗥叫为低吠,等等。同样,狼则把它所会的教给人:不避风雨,不吃面包,不必烤火,宁肯在林子里挨饿也不在宫廷里受奴役。

篷车,也就是木棚车有四个轮子,它走过各种各样的路线,却不曾跑出过英格兰和苏格兰。另外,它还有给狼拉车用的车辕和一根给人拉车用的横木。遇上路况恶劣,这根横木才派上用场。车厢尽管是用薄板钉的,看上去像只鸽笼,却挺结实。车厢前部有个玻璃门,门外是个小阳台,演讲时好站在上面,讲台兼阳台。车后一扇实木门,上面开个气窗。气窗门外钉三格踏脚,靠铰链翻转,从此处进入车厢。这扇门晚上关得严严的,插上门闩,再用锁锁上。风霜雨雪,年深日久,车子原来上过漆,现在却已经看不大出是什么颜色了。春去夏来对四轮车来说犹如臣子遇上改朝换代。车子前部朝外,在一块木匾似的东西上,以前能辨认出白底黑字的铭[,现在字迹已渐渐混淆和模糊不清了:

黄金体积每年因摩擦而减少一千四百分之一。这便是所谓的“磨损”。据此推算可知流通世上的十四亿黄金每年要损耗一百万。这一百万黄金化作尘埃,飞扬飘荡,变成能吸入呼出的原子,一定量地充斥、装填吸入者的意识,使之沉重,并与灵魂化合,使富人的灵魂变得傲慢,使穷人的灵魂变得凶狠。

幸亏这段铭文已被雨水洗去,上苍慈悲,把它擦得不可卒读。因为这段关于吸入黄金的哲言似隐似露,与郡长、警长、元帅和其他法律界的衮衮诸公的口味大相径庭。那年代英国的法律可不是闹着玩儿的。从座上客到阶下囚,说变就变。法官们传统的心狠手辣,凶残的人和事司空见惯。宗教裁判所的法官多如牛毛。杰弗里斯可谓后继有人。三

在车厢里面还有两篇铭文。在衣箱上面,用石灰水洗过的板壁上,用墨水手写着下面这些话:

处世须知:

英国的世卿男爵冠

珠。

子爵以上戴冕。

子爵戴珠冕,珠数不限。伯爵冕珠饰于帽尖,莓叶杂之,以莓叶托珠。侯爵冕珠与莓叶同高。公爵戴无珠花叶饰。王族公爵戴十字冕,饰以百合花。威尔士亲王冠国王冕,唯冕围不完全合拢。

公爵为“至高和权势显赫的亲王”,侯爵和伯爵为“至贵和有权势的老爷”,子爵为“尊贵和有权势的老爷”,男爵为“真正的老爷”。

对公爵应称“殿下”,对其他世卿应称“阁下”。

爵爷们是不可违犯的。

世卿位列庙堂,组成贵族院与法院,掌管立法与司法事宜。“最尊敬的”地位高于“可尊敬的”。

世卿勋爵应视作“正当的勋爵”,非世卿勋爵则是“出自礼貌的尊称勋爵”。只有世卿才是真正的勋爵。

世卿对国王和在法庭上都不必起誓。只要他许诺,说:“以我的名誉担保。”

下议员是平民,下议员被传到贵族院去时应免冠谦恭地站在戴着冠冕的世卿们面前。

下议员如有议案呈交贵族院时当派四十名议员送去,递呈时应深深三鞠躬。

贵族院发送下议院的议案则派一名文书去就行了。

两院出现分歧时则在彩色大厅内议决,贵族院议员坐着、戴着冠冕,下议院议员站着、免冠。

根据爱德华六世的法令规定,勋爵有权于一般的杀人,只限杀个把人的勋爵不予追究。

男爵的地位相当于主教。

要当世卿男爵,必须由国王诰封一块完整的男爵采邑,baroniam……integram。

完整的男爵采邑由十三又四分之一块贵族封地组成,每块封地值二十英镑,总金额达四百马克。

男爵采邑的首封地建有如英国般世代相袭的城堡一座,也就是说,除非没有男性子孙才能转归女儿,在这种情况下,传给长女,尽可能照顾到其他女儿。

男爵有勋爵资格,撒克逊语称拉福德,上流拉丁语称主人,下层拉丁语称“勋都”。

子爵和男爵的儿子都是王国首选的骑士侍从。

世卿的长子有获得嘉德骑士勋位的优先权,幼子没有。

子爵的长子地位在男爵之后,从男爵之前。

勋爵的女儿皆称“夫人”,其他英国女孩皆称“小姐”。

法官的地位一律在勋爵之下。执达吏穿羔皮披肩,法官穿小松鼠皮衣minuto……vario,用许许多多除白鼬皮外的各种白色的小块裘皮拼成。只有世卿和国王能用白鼬皮。

不得对勋爵发出拘捕状。

不得约束勋爵的人身自由,除非在伦敦塔狱中。

国王召见的勋爵有权在王家花园内杀一两头黄鹿。

勋爵可在自己的城堡里设立男爵公堂。

勋爵不宜只穿大氅、带两名仆人上街,他露面时应有大队贵族侍从相随。

世卿依次乘四轮马车入议会,下议院议员不得乘用。某些世卿可乘四轮敞车入西敏寺。敞车和马车均饰有纹章和冠饰,其形式只准世卿使用,为他们尊严的一部分。

只有勋爵可对勋爵科以罚款,除对公爵外,罚款不得超过五先令,对公爵的罚款可达十先令。

勋爵家中可收留六个外国人,一般英国人只准收留四名。

勋爵可有八桶酒不纳税。

只有勋爵可不应出巡郡长的传唤。

勋爵不纳兵役税。

勋爵愿意时也可招兵买马,将之献给国王,如阿索尔、汉密尔顿和诺森伯兰三位公爵殿下都曾如此行事。

勋爵只受勋爵管辖。

在民事利益争讼中,若法官中连骑士都没有,勋爵可要求停审。

勋爵任命其小教堂的神父。

男爵可任命三名神父,子爵四名,伯爵和侯爵五名,公爵六名。

不得对勋爵进行拷问,即使其犯有叛逆罪。

勋爵手上不得加烙刑。

勋爵均知书达理,尽管他不识字。他理所当然是识字的。

公爵随时随地都能使用华盖,只要国王不在场。子爵在家里用华盖。男爵用象征性盖子一个,喝酒时用它托酒杯。男爵夫人在子爵夫人面前,有权用一男子为她提裙裾。

每天八十六位勋爵或勋爵的长子奉王命在宫中主持八十六场宴席,每场五百人,费用由宫廷周围地区支出。

平民殴打勋爵者剁手。

勋爵仅次于国王。

国王仅次于上帝。

四海之内莫非勋爵领地。

英国人叫上帝为“我的爵爷”。

在与此相对的板壁上另有一篇铭文,以同样方式撰写,全文如下:

当令一无所有者满意的事

格兰达姆伯爵亨利·渥佛柯克在贵族院中的席位介于日尔赛伯爵和格林威治伯爵之间,他年收入为十万英镑。著名的格兰达姆台地宫便归爵爷所有,这座宫殿全部用大理石建成,回廊曲尽其妙,俨然迷津,蔚为奇观,其中有萨兰高岭大理石的肉红色走廊,有阿斯特拉坎贝壳大理石的棕色走廊,有拉尼大理石的白色走廊,有阿拉盘达大理石的黑色走廊,有斯达兰玛大理石的灰色走廊,有海斯大理石的黄色走廊,有梯洛尔大理石的绿色走廊,有波希米亚红纹大理石和科尔都贝壳大理石各半的红色走廊,有热那亚大理石的蓝色走廊,有加泰罗尼亚花岗石的紫色走廊,有默维德罗黑白纹理板岩的黑灰色走廊,阿尔卑斯云母大理石的粉红色走廊,诺奈特贝壳大理石的珠钿色走廊。用角砾大理石七拼八凑起来的杂色走廊,又叫廷臣走廊。

朗斯代尔子爵理查德·劳瑟在威斯特摩兰有一座劳瑟宫,周围环境十分豪华,层层石阶似在恭迎君王驾幸。

斯卡巴勒伯爵、伦莱子爵和男爵,爱尔兰的沃特福德子爵、诺森伯兰和达勒姆郡长、海军副司令,在城里和郡里拥有新旧斯坦斯特德两块领地。领地上有一个用十分华丽的栅栏呈半圆形围起来的喷水池,可叹为观止。他另有伦莱城堡。

霍尔德奈斯伯爵罗伯特·达希拥有霍尔德奈斯的领地,领地上建有一座座男爵塔和一个个法国式的花园。花园极大,可供他乘坐六骏大马车在园内遛弯儿,车前按英国世卿仪仗,由两名侍童骑马开道。

圣奥尔本斯公爵、伯福德伯爵、赫连登男爵、驯隼大臣查理·博克勒克在温泽有一幢房子,其王家气派不亚于国王的宫殿。

洛巴特勋爵、特鲁罗男爵、博德明子爵查理·博德维尔在剑桥有一块叫温普尔的领地,其上建三座宫殿,一座拱形门楣,另两座三角形门楣。门前植树四行。

至尊和权势显赫的勋爵、卡埃尔迪夫子爵、蒙哥马利伯爵、彭勃洛克伯爵、坎达尔、马米荣、圣坤丁和丘兰的世卿老爷和领主,科诺威依郡和德文郡的锡矿监督、耶稣学院的世袭巡察、菲利普·贺贝尔拥有胜似仙境的威尔顿花园,花园里两座喷泉水池修得比笃信基督的路易十四国王的凡尔赛宫还美。

萨默塞特公爵查理·塞穆尔在泰晤士河边有一座萨默塞特家院,此院堪与罗马的庞菲里别墅相媲美。在它的大壁炉上可见到元朝的两只瓷瓶,它们在法国可值五十万法郎。

在约克郡,因格拉姆勋爵、欧文子爵阿瑟有一座纽山庙,入口处一座凯旋门,宽阔的平顶仿佛摩里斯科人的平台。

费勒斯·德·恰特雷、布其埃和洛文勋爵罗伯特在莱斯特郡有一个斯托恩顿·哈洛尔德别院,其按实测平面图建造的花园形状如一座带三角楣的神庙。水池旁带四方形钟楼的大教堂也是这位老爷的。

在北安普敦郡,枢密大臣、森德兰伯爵、查理·斯本塞拥有奥特罗浦宫,宫门口一排四个石柱,柱上顶着一组组大理石雕像。

罗彻斯特伯爵洛伦斯·海德在萨里有一座新苑,园内景观豪华,有雕刻饰像,绿树围边的圆形草坪、森林,森林尽头一座小山,山头用人工修得圆圆的,顶上一株大橡树,远远的就能看到。

切斯特菲尔德伯爵菲利普·斯坦贺浦在德比郡有一座布莱德比宫,宫内有富丽堂皇的钟楼一座,放鹰台、猎兔林若干及几处美不胜收的水池,长形、方形和椭圆形的,有一处平静如镜,池中两道喷泉,水喷得很高。

阿埃男爵康沃利斯勋爵有一座布罗姆大厦,是始建于14世纪的宫殿。

莫尔登子爵、埃塞克斯伯爵、至尊的阿尔杰侬·卡佩尔在哈福德郡有一处卡肖培里城堡,其形状如一个巨大的工字,那里有些狩猎场,猎物甚多。

奥苏尔登勋爵查理在米德尔塞克斯有个道里别墅,沿途经过数个意大利花园。

索尔兹伯里伯爵詹姆士·塞西尔在离伦敦十公里处有个哈特费尔德宫,宫院内有四座气派非凡的楼阁簇拥着中心的钟塔和铺着黑白相间的方石,如圣日耳曼大殿般的正厅。这座宫邸正面宽二百七十二英尺;由詹姆士一世朝的财政大臣、现伯爵的曾祖父建造。宫内有某一位索尔兹伯里伯爵夫人用的床,价值连城,床整个儿用巴西木做成,这种木头是治蛇咬伤的万灵药,人称千影木,也就是千人木。床上用金字镂刻:“心术不正者当蒙耻辱。”

沃里克和荷兰伯爵爱德华·利什有座沃里克堡,堡里的壁炉烧的是整棵整棵的橡树。

在七橡树教区,伯克赫斯特男爵、克兰费尔德子爵、多塞特和米德尔塞克斯伯爵查理·萨克维尔有一处诺尔宫,宫邸之大宛若一座城池,它由三座宫殿组成,一一平行,仿佛步兵行列。宫邸正面十座人字墙楼梯,有四座角塔的主塔楼下开一扇门。

韦默思子爵、伐明司脱伯爵托马斯·廷恩拥有朗里特堡,堡内几乎有与法国国王的香堡宫一样多的壁炉、挂灯、凉亭、哨亭、楼阁和角塔。

萨福克伯爵亨利·霍华德在离伦敦五十公里的米德尔塞克斯拥有奥德林宫,其恢弘壮观不比西班牙国王的艾斯居理亚尔宫稍逊。

在贝德福郡有一处雷斯特花园别墅占了整整一隅,周围是城墙和护城河,里面有一片片树林、一条条河流和一座座山冈,此处属肯特侯爵亨利所有。

在赫里福德的汉普顿宫属柯宁斯比勋爵托马斯所有,筑有雉堞的主塔楼高大坚实,一片池沼隔开它的花园与森林。

在林肯郡有一座格林姆索夫城堡庄园,正面拉得很长,中间隔八座尖桩形小塔,堡内有许多花园、池塘、养雉场、羊圈、滚球场、按梅花形栽种的树林、槌球林荫道、乔木林、大块地毯似的方形和菱形、花团锦簇的花坛,赛马场和壮丽的环形道,马车在进入城堡前先自绕道而行,这座城堡庄园属林赛伯爵,沃尔哈姆森林世袭勋爵罗伯特所有。

在苏塞克斯有一座四方形的上园城堡,在正院两侧有两座带钟塔的对称的楼阁,这座城堡为格雷勋爵、格伦代尔子爵、坦卡维尔伯爵十分可敬的福特所有。

在沃里克郡有座纽纳姆帕多克斯庄园,庄园内有两个四方形的鱼塘,一堵山墙四面都是彩绘玻璃窗。这座庄园属本拜伯爵所有,他在德国为赖因费尔顿伯爵。

在伯克郡有座怀达姆庄园,它是法国式花园。它有四个凿成的半圆形拱顶,在它巍峨的雉堞塔两翼还修了两堵高墙,形状如古战船。这庄园属于蒙泰格勋爵、阿宾顿伯爵,他还有个赖考特男爵庄园,大门上刻着一句箴言:美德强似羊头撞锤。

德文郡公爵威廉·卡文迪舍有六座城堡,恰茨渥斯是其中之一,这座三层建筑拥有最美的希腊型柱子。爵爷在伦敦还有他的大楼,楼里有一只狮子,屁股对着王宫。

基纳尔米凯子爵也是爱尔兰的考克伯爵,他在皮卡第莱拥有柏林顿别院,院里一个个宽广的花园一直延伸到伦敦郊外。他还拥有奇齐克庄园,九幢住宅十分华丽。他还有伦代斯堡,这座新建的大楼就在陈旧的王宫边上。

波弗特公爵拥有领地切尔西,包括两座哥特式城堡和一座佛罗伦萨式城堡。他在格罗斯特还拥有巴德明登庄园,许多林荫道通往那里,使这座府邸像颗明星。至尊的权势显赫的亨利亲王、波弗特公爵同时也是伍斯特侯爵和伯爵、拉格兰男爵、波瓦尔男爵、切普斯托的赫伯男爵。

纽卡斯特尔公爵、克莱尔侯爵琼·贺莱斯有一座名叫博尔索佛的城堡,方形主塔楼气势雄伟。另外在诺丁汉还有座城堡叫豪顿,那里的池塘中央仿照巴别塔矗立着一座圆圆的金字塔。

克拉文勋爵、汉普斯特德的克拉文男爵威廉在沃里克郡有一所府邸叫篦子寺,院里有英国最美的喷水池。他在伯克郡还有两块男爵领地,一块叫汉普斯特德·马绍尔,正面墙上附着五盏哥特式壁灯;另一块叫阿斯唐恩公园,是一座城堡,坐落在十字路口和森林相交的地方。

凌诺·克兰夏理勋爵、克兰夏理和恒克维尔男爵、西西里岛的科列奥奈侯爵的世卿资格基于克兰夏理城堡,该城堡是老爱德华在914年抵御丹麦人时建造的。另外,他在伦敦还有个恒克维尔别院,这是座宫殿;在温泽又有另一座宫殿叫科列奥奈行宫;还有八块领地,一块在特伦特河的布吕顿,有雪花石膏采石场的课税权,其余七块叫根德莱特、洪勃尔、摩里坎布、特伦瓦德莱特、有一口极佳的水井的赫尔·克特、皮林摩尔和它的泥煤沼泽、在瓦格尼亚克古城附近的雷库佛、在莫尔恩利山上的温考恩顿。另外还有十九个设有裁判所的村镇和整个儿的彭斯奈特恰斯,这些产业每年为爵爷带来四万英镑的收入。

詹姆士二世治下一百七十二位勋爵每年总收入达一百二十七万二千英镑,合英国总收入的十一分之一。

在最后的那个名字,凌诺·克兰夏理勋爵边上,乌苏斯亲手加上了这个眉批:造反,流放,财产、城堡和领地被查封。干得好。四

乌苏斯挺赏识奥嫫。惺惺惜惺惺,这是条法则。

胸中总有无名之火,这是乌苏斯的心境,动辄呵斥便是他的表现。乌苏斯老爱怨天尤人,他生来就是个反对党,净从坏的地方去理解天地万物。不管对什么人还是事,他从不给一句好话。蜜蜂酿蜜,可它蜇人罪莫大矣。太阳使玫瑰绽放,可它难逃传播黄热病、导致呕吐黑色血液的罪过。乌苏斯心底里对老天爷的意见恐怕不少。他说:“显然,魔鬼身上有发条,上帝错便错在打开了发条上的保险。”除了君王们他难得有表示赞成的时候,即使赞成,方式也很特别。有一天詹姆士二世向爱尔兰一个天主堂的圣母献了一盏实心金灯,乌苏斯带着较之更无动于衷的奥嫫从那里经过,他当着大众的面突发赞叹,大声嚷嚷道:“圣母需要金灯,现正光脚丫子的孩子们需要鞋子,相比之下,圣母的需要当然更急迫些。”

法官们容忍他四处流浪,还跟狼这样的东西关系密切,恐怕不少得益于他如此经得住“忠诚”的考验和明显地尊敬当局的表现。有时在晚上,出于一时的溺爱,他还让奥嫫舒展舒展四肢,在篷车附近自由地转一转。狼也不滥用信任,表现出“乐于社交”,也就是说厕身于人类之中,像鬈毛狗一样地懂事。然而如果遇上心情不好的治安法官,则仍难免惹来麻烦。因此,乌苏斯尽量把这只老实巴交的狼锁起来。就政见而言,车头的那段关于黄金的题铭本来就不大好懂,现在已辨认不清,让人看上去只是乱糟糟一片,也便无从发难了。既在詹姆士二世之后,在威廉和玛丽的“贞观”之治下,英国各州郡各城镇仍能看到他的小车太平无事地悠悠而行。他自由自在地从大不列颠的一头跑到另一头,兜售他的春药和用小瓶装的药,一面和他的狼搭档表演街头郎中的闹剧。当时警方为了搜捕流窜的匪帮,尤其是为了拦截儿童贩子,在全英国撒下天罗地网,乌苏斯却仍然能轻松地在网眼里穿行。

再说,这也没错,乌苏斯不属于任何帮派。乌苏斯只跟乌苏斯过日子,他只有自己跟自己对话,还有一条狼文文气气地加入这种密谈。乌苏斯的野心是当个加勒比人,既然当不成,那就暂且独来独往吧。孤独的人是文明所允许的野蛮人的缩影。正因为四处漂泊使他能更加孤独,他才不断地更换地方。他觉得留在一个地方便是驯服。他的一生便在跋涉中度过。城市景象使他更留恋荆棘、丛林、带刺的小树和岩洞。森林才是他的家。广场上人声嘈杂,颇似林木的飒飒声,使他并不太感到离乡背井。人群一定程度上能满足我们对荒原的癖好。那辆篷车使他不喜欢的是它有门有窗,像幢房子。如果能把个岩洞搁在四个轮子上,躲在洞穴里旅行,那就太理想了。

他不微笑,这我们已经说过了,但他有时大笑,甚至经常大笑,苦笑的笑。微笑中有赞许的成分,而苦笑却往往是表示拒绝。

他的大事是仇恨人类,他恨得不共戴天。鉴于他看清楚了人生是件可怕的事情,注意到天灾人祸层层重叠:国王骑在人民头上,战争压在国王头上,瘟疫压在战争身上,饥荒压在瘟疫上面,愚昧压在一切之上;鉴于他认定只要活着便难免于经受某种程度的惩罚,从而确认了死亡便是解脱,所以,一旦有病人前来,他便治病救人。他有强心活血的药,有使老年人延年益寿的饮剂。他能使双腿残缺的人自己站起来,而后挖苦道:“你那两只爪子又能站起来了,那就在万愁谷里再多走些日子吧!”当他看到一个穷人快饿死的时候,便把身上的铜子儿全掏给他,一边嘀咕道:“活下去吧,混蛋!吃吧!多活些日子,我反正不来缩短你的苦役期。”然后,他搓着双手说:“我在尽量地害人。”

透过车后的小窗洞,过路人能看到篷车天花板上有这么个招牌,写在里面,但外面也能看到,是用木炭写的六个大字:“哲学家乌苏斯”。

第二章 儿童贩子

现在谁还认得comprachicos这个词?谁知道这个词是什么意思?

Comprachicos或者comprapequecos是游民中一个极其丑陋而又怪诞的分支,17世纪时家喻户晓,18世纪时被人遗忘,今天已不为人知。Comprachicos像“连环炮”一样,是古代社会颇具特色的一个细目,陈腐的人类丑态的一部分。纵观历史全局,Comprachicos附属于极为广泛的奴隶制度。约瑟被他的哥哥们卖掉了,这是comprachicos丑史中的一个章节。这些儿童贩子在英国和西班牙的刑法里留下了痕迹。在杂乱无章含糊不清的英国法律里,我们还可以见到这种骇人听闻的事实的印迹,仿佛森林里能见到野人的足迹一样。

Comprachicos或是comprapequecos是西班牙语复合词,意思是“买小孩的”。

Comprachicos买卖小孩。

他们买进,也卖出。

他们绝不拐骗小孩。拐骗儿童是另一种行当。

他们把这些小孩变成了什么?

把他们变成了怪物。

为什么把他们变成怪物?

好逗人发笑。

老百姓需要笑,君王们也需要笑。十字街头少不了耍把戏的,罗浮宫少不了侍从小丑。十字街头叫他“吐吕潘”,王宫里叫他“特里布莱”。

人类为寻欢作乐而下的工夫有时还真值得哲学家们留意。

在这开卷的几页中我们究竟打算勾勒出什么图像?这是一部极可怕的书中的一个章节,书名竟可以叫做“幸福的人剥削不幸的人”。二

变儿童为玩具人,此事古已有之(现在还有)。在朴实而残忍的时代,这是一种专门的行当。被称做伟大的世纪的17世纪就是这样的时代之一。这是个十分拜占庭式的世纪,它结合腐朽空洞的朴实和过于精细的残忍,是文明罕见的变种。一只故作高雅的老虎。塞维尼夫人一谈到火刑和车轮刑便矫揉造作。这个世纪大肆盘剥儿童,把这个世纪吹得天花乱坠的史学家们却掩盖了这个创伤,但他们谈到了治疗这个创伤的良医:保罗的味增爵。

要制作玩具人,就得及早做起。侏儒必须从小开始。他们玩儿童。可是一个身板挺直的儿童并不那么好玩。驼子才有趣。

从而产生一种艺术,产生专门的饲养人。他们取一个正常人而把他变成怪物,取一张好端端的脸面把它变成尖嘴猴腮。他们阻碍正常的发育,揉捏出一个怪相。这种畸形的人为制作有其一定的规律。它是一门完整的科学。您可以把它理解成颠倒了的矫形外科学。上帝安得好好的眼睛,这种艺术把它变成斜视。天生和谐的地方被弄得奇形怪状。本来已臻完善,却把它变成毛坯。而在行家眼里,这种毛坯才是完善的。也有人对动物作这种改造,他们发明出有花斑的白马,蒂雷纳的坐骑就是这么一匹花斑马。我们今天不是还有人把狗染成蓝色或绿色吗?大自然是我们的画布。人总想为上帝增添些什么。人修改创造物,有时改好,有时改坏。宫廷侍从小丑无非是使人退化为猴子的尝试。逆转的进步。倒退的杰作。与此同时,有人试图创造出猴人。克雷芙兰德公爵夫人、苏萨姆顿伯爵夫人芭布曾用一只卷尾猴当她的侍从。在狄德雷男爵夫人、第八位有男爵爵位贵族院女议员弗朗索瓦兹·萨登家里,喝茶是由一只穿上绣金锦缎衣服的狒狒侍候的,狄德雷夫人称它“我的黑人”。道切斯特伯爵夫人卡特琳·希德莱坐标有纹章的马车去国会开会,车后站着三个身穿号衣、鼻孔朝天的狒狒。有一位梅迪娜·克利公爵夫人,红衣主教保罗斯看到她起身时让一头猩猩给她穿袜子。这些得到提拔的猴子与被粗暴地动物化了的人平分秋色。贵人们喜欢这种人兽杂处,侏儒与狗的情况尤为突出。侏儒与狗形影不离,狗比侏儒高大。狗是侏儒的伴侣。那就仿佛有两只连在一起的颈圈拴住了人与狗。这种人畜并列现象在家庭遗物中能找到一大堆证据,最突出的是杰弗雷·赫德孙的画像,此人是亨利四世的女儿,查理一世的妻室法兰西的亨利耶特的侏儒。

降低人的品位导致人的丑化。湮灭身份罪以毁容而达到全部完成。当时有些善作活体解剖的人能够十分成功地把神的形象从人脸上抹去。阿们街教团成员、伦敦各化学用品商店法定检察官康奎司特博士用拉丁文写过一部关于这种逆天道而行的外科手术的书,书里描写了这种手术的进行过程。如果卡里克·费古斯的杰司特斯没弄错,这种手术的发明人是一个叫阿汶·摩尔的僧侣,这个爱尔兰名词的意思是“大河”。

选侯倍可的侏儒,那形象就似从赫德尔堡地窖的玩偶盒里蹦出来的玩偶,或者说像幽灵,这个侏儒算得上是那种在实际运用中变化繁多的科学的一个值得注意的标本。

它选出了一些人,这些人的生存法则简单得吓人:允许受苦,命令逗乐。三

当时畸形人的制作规模巨大,品种繁多。

这种畸形人苏丹需要,教皇也需要。苏丹用他们看守女人,教皇用他们诵读祷文。这是与众不同的品种,他们不会传宗接代。这种似人非人的人们对肉体的享受和宗教信仰都有用处。苏丹的后宫和教皇的经堂消费同一种类的畸形人,这边是残酷的享受,那边是美好的追求。

那时人们善于制造出一些我们今天已不再制造的东西,我们没有他们的那种能耐,怪不得那些才智之士大喊大叫说人类在走下坡路。我们已不会在人的肌肤上刻花,这是因为折磨人的艺术已经失传。从前的人们对这类事技艺精湛,我们不行。有人简化了这种艺术,简化到在不久的将来这种艺术可能完全销声匿迹的程度。砍掉活人的四肢,剖开他们的肚子,掏出他们的肠子,从而造出各种畸形人,对此,我们不得不放弃了,刽子手使外科技术取得的进展,我们被褫夺了。

过去的那种活体解剖并不只限于为公众场所制造畸形人,为宫廷制造侍从小丑,夸大了的媚臣,为苏丹和教皇制造阉人。它制造的品种真是花样百出。它的拿手好戏之一便是为英国国王制作“鸡人”。

在英国王宫里按规矩有一个会像公鸡般打鸣的夜行人。这个守夜人当大家睡觉的时候在宫中转悠,每小时发出一阵子鸡棚里的声音,取代时钟的位置,按时重复一次。这个被提拔为公鸡的人为此在童年时接受一次喉头手术,这种手术便是康奎斯特博士所描述的那种艺术的一部分。在查理二世时代,由于朴茨茅斯公爵夫人看到鸡人因手术引起的淌口水感到恶心,但是又不能有损王冠的光辉,于是保留了这一职司,只是由一个没有割掉部分喉头器官的人来承担。这个光荣的职司一般选用一名退职军官承担。在詹姆士二世时代,出任鸡人的那个人名叫威廉·山普逊,每年打鸣的酬劳是九镑二先令六便士。

据叶卡捷琳娜二世的回忆录记载,近一百年前,在彼得堡,当沙皇或女皇对哪位王爷不满的时候,便命令他蹲在王宫候见厅里,规定他蹲上几天,学猫叫,或者像个孵蛋的母鸡那样发出咯咯的叫声,并且用嘴啄取地上的食物。

这种风尚已属过去,但并不像我们以为的那样消失殆尽。今天,廷臣们谄媚的声调不过略作改进罢了。他们吃的还不如地上捡的,甚至是污泥里捡的东西呢。

幸运至极的是国王们是不可能搞错的。因此,他们之间的矛盾绝不会让人为难。在不断的赞扬中,我们可以肯定自己一直没错,这倒是挺惬意。路易十四绝不愿意看到在凡尔赛宫里有学公鸡啼的军官,或者装成火鸡的亲王。在英国和俄国能为王家或皇家尊严增添光彩的东西,大路易却认为它不堪与圣路易的王冠相称。我们知道,有一天晚上,亨利耶特忘了自己的身份,竟至在梦中看到一只母鸡,这对一位王室贵妇来说大大的有失体统,她为此而很不高兴。作为一个高贵的人是不该梦见下贱的东西的。我们记得波舒哀在这一丑闻中与路易十四所见略同。四

我们刚才已予说明,买卖儿童在17世纪因为配有一种工艺而万事俱备了。儿童贩子做这种买卖和实施这种工艺。他们购进儿童,在这种原材料上稍事加工,而后再把他们卖出。

出售儿童的人五花八门,从企图减轻家庭负担的不幸的父亲到利用奴隶配种的奴隶主。再没有比卖人更简单的事儿了。今天有人还在为维护这个权利而斗争呢。我们记得,距今不到一百年,海斯的选帝侯曾把自己领地里的附庸百姓卖给英国国王,因为后者需要一批人去美洲送死。到海斯的选帝侯那里去,就像上肉店买肉。海斯的选帝侯手里有人肉供作炮灰。这位亲王把他的子民挂在他肉店的货架上。您给个价,这是卖的。英国,在杰弗里斯治下,蒙默恩惨变后,曾有许多爵爷缙绅被斩首或四马分尸。这些受刑戮者留下妻子女儿,詹姆士二世把这些孤女寡母赠送给他的爱妻王后。王后又把这些贵妇卖给纪尧姆·佩恩。很可能国王也从中拿了百分之多少的回扣。令人奇怪的不是詹姆士二世卖出这些女人,而是纪尧姆·佩恩把她们买进了。

佩恩做这笔买卖的借口或原因是他有一片荒原,他想在那里播下人种,所以需要女人。女人是他要用的部分工具。

王后陛下从这些贵妇身上捞了一大笔。年轻的卖了好价钱,而老公爵夫人们很可能被佩恩贱买了,想到此我们总因复杂的耻辱感而不安。

儿童贩子也叫“乞拉”,这是个印度词,意思是“拐卖儿童的人”。

儿童贩子久久地处于半公开状态。有时社会秩序中出现一片阴影,有利于这类邪恶行当,它们便被保留下来了。即在当代,我们还看到西班牙有过一个诸如此类的帮派,头儿叫“搅混天”拉蒙·赛莱斯,这个帮派竟从1834年持续到1866年,使巴伦西亚、阿利坎特、穆尔西亚三省恐怖不安三十年之久。

儿童贩子在斯图亚特王朝时期的宫廷中处境并不坏。需要的时候,还能以国家利益为名用上他们。对詹姆士二世而言,他们竟可以说是一种统治工具。那时候,人们正要砍掉一些碍手碍脚、违抗命令的家族,需要断其子嗣,或者冷不丁使他们没有了继承人。有时这一支要侵占那一支的财产。儿童贩子有易容妙术,使他们颇得政治的青睐。破相比杀人好。当然,还可以用铁面具,但这是笨办法。总不能弄得欧洲到处都是戴铁面具的人,倒是那些街头艺人,破了相,走南闯北,绝对可靠,因为铁面具可以除掉,肉面具拿不下来。用你自己的血肉做成你自己的面孔,没有比这更巧妙的了,你得一辈子戴着。儿童贩子在人身上加工,中国人在树身上加工,如出一辙。他们有他们的奥妙,我们已经说过了,有他们的窍门儿,失传的艺术。出自他们之手的是某种奇异的发育不良。真是又荒唐又深奥。他们对一个小人儿略施手段,匠心独运,竟能使小孩的父亲都认不出来。有时,他们让脊柱保持挺直,只是重做一个面孔。他们除掉儿童脸上的特征,就像我们揭掉手绢上的商标。

用于将来当街头艺人的产品,关节全都先高明地弄脱臼,使他们变得简直柔若无骨。体操家便是这样造就的。

儿童贩子不仅剥除孩子的面容,还毁掉他的记忆。至少尽其所能地使之记忆消失。孩子对他所接受的毁形毫无意识。这种可怕的手术在他脸上留下痕迹,却没在他心里留下痕迹。他最多只记得有一天人家抓住了他,后来他睡着了,再后来人家给他治好了。把什么治好了?他不知道。硫黄烧的和铁器割的伤口,他一点儿都不记得了。儿童贩子在施行手术的时候用一种麻醉药粉使接受手术的小孩昏迷不醒,它能神奇地使人失去疼痛的感觉。这种药粉的使用在中国早已为人所知,目前中国人还在用它。中国人比我们早些有了我们发明的东西,像印刷术、火炮、气球制造和驾驶术,以及蒙汗药。只是他们发明的东西一到欧洲便获得了勃勃生机和发展,变成奇迹和妙不可言的东西,而在中国,它却依然处于胚胎状态,停滞不前。中国是个保存胎儿的大口瓶。

既然我们说到了中国,不妨费点儿事,再说几句。中国一直都在钻研这样的艺术和窍门,那就是活人造型。他们把一个两三岁的小孩放进一只多少有点怪模怪样的瓷坛子里,瓷坛上面没盖子下面没底,好让头和脚伸在外面。坛子白天竖起,晚上横倒,让孩子睡觉。孩子在坛子里长大不长高,挤得紧紧的肌肉和扭曲的骨骼塞满瓷坛每个鼓起来的地方。像这样在坛子里过上好几年,到一定的时候这种生长便无法挽回了。当他们断定那已经定型,怪物已经长成的时候,便打破坛子,孩子出了瓷坛,于是他们便有了坛子型的怪人。

这办法挺方便,你想要什么形状的侏儒都可以预订。五

詹姆士二世允许儿童贩子存在。出于一条很重要的理由,那便是他有用得着他们的地方。至少这种事不止发生过一次。瞧不起眼的东西却不能总是不予理睬。这种下贱的行当有时也能成为被称做政治的那种上等行当的上上策,所以政界人物甘愿任其下贱,而绝不加以追逼。不予监视,稍事注意而已。这可能有用,法律闭上一只眼睛,国王睁开另一只。

有时,国王甚至承认自己与他们是同谋。这说明君主恐怖统治的肆无忌惮。被破了相的人脸上打上百合花烙印,他们给他去掉上帝的标记,给他打上国王的标记。弥尔顿爵爷、骑士,从男爵、诺福克郡警官雅各布·阿斯特雷家里有个已售出的孩子,警官卖主在他前额上用烙铁烙上了一朵百合花。有时候,买主出于某个原因,要求处于新环境的孩子有个王家出身的真实凭据,于是便运用这种方法。承蒙英国人一贯地给我们面子,即在私人事务中都喜欢使用我们的百合花徽。

儿童贩子们因为带有某种狂热的色彩而不同于任何行业,他们倒像印度的勒人教。他们成帮结派地生活在一起,走江湖卖艺,但卖艺是个幌子。这样便于流动。他们在这里那里扎营,严肃、井井有条,与其他游民截然不同,不干偷鸡摸狗的勾当。有很长一段时间,老百姓弄错了,把他们和西班牙的摩里斯科人、中国的摩里斯科人混为一谈。西班牙的摩里斯科人铸造伪币,中国的摩里斯科人是扒手。儿童贩子既不造伪币,也不是扒手。那都是些诚实人。不管你信不信,他们有时确实十分谨慎。他们推开门,进来,讨价还价,付钱,然后把孩子带走。事情做得无可指摘。

他们中各国人都有,在comprachicos这个名词下,亲密地聚集着英国人、法国人、卡斯蒂利亚人、德国人和意大利人。同样的思想、同样执著的信念、共同经营同一种职业造成了这些融合。靠这种帮派义气,来自地中海东岸的人代表东方,来自地中海西岸的人代表西方。许多巴斯克人和许多爱尔兰人在那里交谈,巴斯克人和爱尔兰人能互相听懂对方的话,他们讲的是古代的腓尼基土话。除此之外,还有天主教爱尔兰和天主教西班牙之间的亲密关系。这种关系差一点儿断送爱尔兰的一位国王,差点儿把勃拉尼的威尔士人勋爵送上伦敦的绞架,这位勋爵国王虽说没被吊死,却让英国多了个莱特林郡。

儿童贩子们与其说组成一个移民部落,不如说是个帮会,与其说是个帮会,不如说是些残渣余孽。他们是靠犯罪为生的下三烂集合体,仿佛是由各种各样破衣烂衫组成的小丑群。多收个把人只是多块把破布。

流浪是儿童贩子们的生存法则。出现,然后消失。人家只是暂时容忍,你当然生不了根。即使在有些王国里,他们的行当能为朝廷出力,甚至必要时为王权辅弼,他们照样会遭到突然的打击。国王们利用他们的艺术,却把艺术家送去服苦役。好恶无常全凭着国王的心血来潮。因为,此乃朕所欲也。

滚动的石头不长藓,流浪的行业不发财。儿童贩子都很穷。衣衫褴褛、瘦骨伶仃的巫婆在火刑台上望着烈火燃起,叹道:“得不偿失!”他们也能这么说。他们的头儿,大批买卖儿童的承揽人也许,甚至很可能富得流油。这一点,两百年过去了,却仍难以弄清楚。

我们说过,那是个帮会。它有它的规矩、它的誓言、它的一套程式。它几乎有它的魔法咒语。今天,有谁想更详细地了解儿童贩子的情况,只要去一下比斯开和加利西亚就行了。那里有许多巴斯克人,山里留有他们的传说。在奥亚尔松、乌尔比斯东多、雷索、阿斯蒂加拉加现在还有人提起儿童贩子。那地方的母亲吓唬孩子时便说:别闹了,再闹儿童贩子要来了。

跟茨冈人、吉卜赛人一样,儿童贩子也不时聚会,头儿们进行秘密会谈。他们在17世纪主要有四个碰头地点:西班牙的潘科博隘道;德国迪基尔舍附近一片叫“母夜叉”的林中空地,那里有两座令人猜不透是什么意思的浮雕,一个有头的女人和一个没有头的男人;法国波旁纳雷班附近神圣的博尔沃·托莫纳老林,那座矗立着巨大的普罗梅斯大棒雕塑像的小山冈上;英国约克郡的克利夫兰,在吉斯布劳的贵人威廉·恰洛那的花园墙外,方塔和开着尖拱形圆门的山墙之间。六

英国对游民的法规历来十分严厉。英国哥特式的立法仿佛受这一原则的启发:流浪汉比转悠的野兽更坏。它有一条特别法规称无家可归的人“比眼镜蛇、龙、猞猁、蛇怪还要危险”。有很长一段时期,英国人对狼和吉卜赛人总是放不下心来,狼被他们肃清了,他们还要把吉卜赛人也摆脱掉。

在这方面,爱尔兰人与英国人不同,他们把狼叫做“我的教父”,祈求圣者保佑它身体健康。

然而,英国的法律,犹如我们刚才看到的那样,既接受了被驯化得与家犬没什么两样的狼,也容忍了已变成其臣民的正宗流浪汉。对街头卖艺的杂耍、到处跑的剃头师傅、江湖郎中、穿街走巷的小贩和萍踪浪迹的学者他们是放心的,因为他们有谋生之道。他们都是例外,除此而言,一个流浪汉再加上无拘无束确实使法律害怕。一个过路人可能就是公众的敌人。当时人们不懂闲逛这种时髦的玩意儿,却知道不怀好意的转悠这种古老的说法。“神色可疑”这个词不知为什么大家都懂,却没人能说个透彻。只要你“神色可疑”,人家就能揪住你的领子。你住哪儿?你是干什么的?如果你答不上,残酷的刑罚就会加到你身上来。铁与火是法律上规定了的。法律用烧灼治疗流浪。

在英国国土上,用以对付流浪汉尤其是对付吉卜赛人的真正的“嫌疑法”便由此而生,不过话说回来,这种人随时随地都会作奸犯科。西班牙驱逐犹太人、摩尔人,法国驱逐新教徒可不能与英国驱逐吉卜赛人相提并论。至于我们,我们绝不把搜赶猎物和迫害人类混为一谈。

我们在这里要强调的是,儿童贩子和吉卜赛人毫无共同之处。吉卜赛人是个民族,儿童贩子却是由各民族人等乌合而成,我们说过,是残渣余孽,盛上污泥浊水的可憎的盆子。吉卜赛人有自己民族的语言,他们没有,他们的行话是各地方言的大杂烩,各民族的语言拼拼凑凑变成他们的语言,他们讲的是一种混沌语。临了,他们也像吉卜赛人那样形成一个群体,在各民族中间游来游去,只是把他们联成一体的是帮会,不是种族。在人类的洪流中,各个时期,我们都能看到那几股有毒的细水在一侧流淌,毒害着它们周围的人。吉卜赛人组成了一个大家庭,儿童贩子却似共济会,只有秘密联系,而且是没有崇高目标的共济会,只有个可憎的行当。最后的区别便在于宗教。吉卜赛人是异教徒,儿童贩子则是基督徒,甚至是优秀基督徒。这个帮派虽说由来自各国的人组成,却诞生在西班牙,虔信宗教的地方,这是一个帮派所应有的。

他们比基督徒还正宗,是天主教徒;比天主教徒还正宗,是罗马派教徒。他们在信仰上是那么谨慎和纯洁,甚至拒不与佩斯省的匈牙利游牧部落交往,这个游牧部落由一位老人率领,老人的权杖上有个银球,球饰上站一只有两个脑袋的鹰。这些匈牙利人确实也是分立派,他们竟把圣母升天节改在8月27日庆祝,真是罪大恶极。

在英国,只要是在斯图亚特王朝统治期间,儿童贩子的帮会几乎是得到保护的,理由何在,我们已略作交代。詹姆士二世是个虔诚的天主教徒,他迫害犹太人,围捕吉卜赛人,对儿童贩子却是个好君王。我们已经知道这是为什么。儿童贩子大量收购人,国王是销售商。他们擅长使人不知下落。国家的利益不时地需要有些人不知下落。一个碍手碍脚的继承人,在他还很小的时候便把他带走,做些手段,他便失去了原来的模样。这就便利了财产的没收。把爵位转移给得宠的人也简单多了。再说,儿童贩子十分谨慎,从不多嘴多舌,一旦发誓保守秘密,便信守诺言,这对国家事务是不可或缺的。我们几乎找不到一个泄漏国王机密的例子。这其实也与他们的利益有关。倘若失去了国王的信任,那他们就很危险了。因此,他们在政治上还是挺有本事的。此外,这些艺术家为教皇提供唱诗班歌手。儿童贩子有用于《上帝怜我》等祷文乐曲。他们特别虔信圣母马利亚,这些都很讨教皇主义的斯图亚特王朝的喜欢。詹姆士二世不能仇视笃信宗教、虔诚得为童贞圣母制造阉寺的人。1688年,英国改朝换代。奥兰治取代斯图亚特,威廉三世取代詹姆士二世。

詹姆士二世不久在流亡中驾崩,他的墓上多次显现圣迹,他的遗物治愈了奥顿主教的瘘管,这是对这位君王天主教信德的报偿。

威廉的想法和所作所为与詹姆士不同。他对儿童贩子十分严厉,他下了很大的决心要消灭这种害人虫。

威廉和玛丽统治初期颁布的一道法令严惩收购儿童的帮会。这是对儿童贩子的致命打击,从此他们一蹶不振。法令条文规定,这个帮会的人被抓获和得到证实后,应用烙铁在其肩上烙一R,即rogue,意思是无赖;在其左手烙一T,即thief,意思是贼;右手烙一M,即manslay,意思是凶手。帮会头目“虽然样子像乞丐,当推定为富人”,科以枷刑,并在额上烙一P,财物充公,他们树林里的树木当连根拔除。知儿童贩子之情不报者,以隐匿罪论处,“罚没家产,终身监禁”。这种人里的妇女将受到cucking stool的惩罚,这是一种捕鸟装置,这个词的意思是“妓女的椅子”,由法语的“荡妇”和德语的“板凳”复合成。英国法律的寿命特别长,这种惩罚迄今仍被使用来对待“喜欢吵架的女人”,他们把cucking stool悬在河流或池塘上,把受罚的女人放进笼里坐好,让这把椅子掉进水里,然后再拉上来,像这样把那女人没入水中三次,诠注家张伯伦说:“好让她消消火气。”

第一卷 人心比夜黑

第一章 波特兰岬头

凛冽的北风一个劲儿地刮着,1689年12月和1690年1月,在欧洲大陆上整整刮了两个月,刮到英国更是砭人肌肤,由此导致灾难性的严寒,以至伦敦“不肯宣誓服从国教”的长老会小教堂内,有人在那部旧《圣经》的白边上写下了这是个“令穷人难忘的冬天”。幸亏君主制时期用于正式登记的古羊皮纸很结实,当时登录的因无衣无食冻饿至死的穷人名单今天在许多地方志里仍然能读到,这些名单都很长,尤其在南华克镇自由法院、必跑得法院(“必跑得”的意思是沾满尘土的脚)、设在斯太卜内村由领主裁决的白教堂法院的清册上的那份。泰晤士河百年难得一见地结了冰,这在寻常岁月里由于海水冲击是结不成的。马车行驶在冰冻的河面上,泰晤士河上支起了帐篷,形成了集市,有斗熊,还有斗牛,还在冰上烤整头的牛。厚厚的冰层持续了两个月。艰难的1690年的冬天比17世纪初期冷出了名的那几年还要冷。那几年冬天的情况杰戴翁·德隆博士作过极为细致的观察,伦敦城还为这位詹姆士一世国王的药剂师塑造了一尊带小台座的胸像。

1690年1月一个最寒冷的傍晚,在波特兰许许多多无法停靠的小海湾之一,发现了一件罕见的东西,使海鸥和海燕盘旋在海湾口,鸣叫着不敢回它们的栖止地。

起风的时候,这个小海湾在附近所有的小湾里形势最危险,因而也最荒僻,甚至就因为这里危险,更适合于隐匿船舰。那天,小海湾里几乎就贴着悬崖停泊着一条小船,缆绳系在一个岩尖上。其实我们不该说夜幕降临,而应该说暮色升起,因为天穹顶上还有日光,停泊在海湾里的小船,走近了看,我们就会认出来,那是条比斯开单桅船。

被雾霭遮蔽了一整天的太阳刚刚落山,人们感觉到那种难忍的、深切的焦虑不安,所谓没有太阳的惶惑。

由于风不是从海上刮来的,海湾里的水面很平静。

那真是个幸运的例外,尤其是在冬天,波特兰的小海湾里几乎总有些沙洲。天气不好的时候,海湾里波涛汹涌,须有熟练的技巧和丰富的经验才能安全通过。它们看似是港口,其实不能用,进港危险,出港可怕。那晚居然太平无事,实在难得。

比斯开单桅船是一种目前已废弃不用的仿古船。这种单桅船曾立过汗马功劳,甚至在海军里服过役。它船体结实,只有小船那么大,却有军舰那么坚固。即在无敌舰队里,它都有一席之地,单桅战船的吨位实际很高,像洛帕德·梅迪那指挥的旗舰大格里封号,达六百五十吨,并配有四十门火炮。然而,经商或走私用的单桅船却是构架很轻的小船。颠簸海上的人看好这种单桅船,只是觉得它单薄了些。单桅船的索具是用大麻绞成的,有的在麻绳心子里穿上铁丝,这么做虽说没有多大的科学依据,却在很大程度上表明希望在磁场较强的时候获得一些迹象的企图。然而除这种精巧的帆缆索具之外还得有颇具耐力的粗缆,西班牙双桅战船上的那种绞车和罗马三层桨战船上的舵,舵柄很长,使之具有杠杆力臂较长的优势,只是应力弧度小是它的缺点,因而在舵柄末梢的两个滑车孔里装两个滑轮,以此纠正这个缺点,并稍稍弥补力的损失。罗盘安装在一个四四方方的罗经柜里,并且用两只万向灯里的那种螺栓使之保持平衡。单桅船制作精妙,又符合科学原理,然而,只是愚昧的科学和野蛮的精妙。单桅船是个原始的东西,就像平底炮艇和独木舟,但它稳如平底炮艇,快如独木舟,而且像出于海盗和渔民的本能制造的所有船只,具有非凡的航海性能。它既适用于内河,又适用于海洋,它的支索帆十分特别,操纵得法能使它穿行在西班牙阿斯图里亚斯堵塞的小海湾里,这些小海湾小得像水池子,例如帕索里斯湾那样;也能使它飞驶在汪洋大海。它既能行驶湖泊,又能周游世界;奇特的两用小舟,既能用于浅水池塘,又能应付大海上的风暴。船舶中的单桅船犹如鸟雀中的白鹡鸰,虽然极小,却极为大胆,白鹡鸰栖息在芦苇上,芦苇弯都不会弯一下,它腾身而起,却能飞越大洋。

比斯开的单桅船,哪怕是最简陋的,也都镀金漆花。这种种文身对尚未完全开化的可爱的民族而言正是他们的天才表现。在他们五彩缤纷的高山上,那一块块皑皑白雪和茵茵草地至少为他们揭示出装饰的难以抵御的魅力。他们一贫如洗,却装饰华丽。他们给茅屋镶上纹章,给驴脖子挂上铃铛,给牛头戴上羽冠;他们的四轮运货车在二法里外都能听到车轮叽叽嘎嘎的声响,却全都有彩色装饰,雕着花儿,缠着彩带。补鞋匠门上也有浮雕,雕着圣克雷平和一只破鞋,只不过是只石头鞋子。他们给皮上衣镶饰带。他们衣服破了不是缝上算数,而是绣上花,无比的快活,绝妙的快活。巴斯克人和希腊人一样是太阳的儿子。瓦伦西亚人则一脸苦相地用红棕色羊毛毯裹着赤裸的身子,毯子上捅个窟窿眼儿,好让脑袋伸出来。加利西亚人和比斯开人乐于穿上被水漂白的好看的布衬衣,他们从门口、窗口一球球玉米棒下伸出盈盈笑脸,金色的脸上容光焕发。安于淡泊,引以为豪的淡泊表现在他们朴素的艺术、行业、习俗、姑娘们的服饰和歌曲里。山,这幢破败的广厦,在比斯开通体发亮,光线进出在每个山口。远离尘嚣的哈依兹奎威尔洋溢着田园的诗意,比斯开是比利牛斯山脉的胜境,犹如萨瓦是阿尔卑斯山的福地。圣塞巴斯蒂安,雷索和丰塔拉比附近情势凶险的海湾上,戴着玫瑰花冠的船娘出没在暴风雨、云块、飞过岬角的泡沫、呼啸的海风和惊涛骇浪、恐怖和爆裂之中。凡是到过巴斯克的人总想再去看看。这是块乐土,每年收获两次,热闹欢乐的农庄,贫穷但很骄傲,星期天从早到晚就听到吉他弹唱、跳舞、响板和谈情说爱的声音,屋子里窗明几净,钟楼上栖止鹤群。

让我们回头再来说说波特兰,这苍海绝岩。

从实测平面图上看,波特兰半岛就像一只鸟头,喙朝海洋,领背朝向韦默思,地岬便是它的颈项。

今天的波特兰已不复荒凉,岛上兴起了工业。18世纪中叶采石工和石膏匠发现了波特兰海岸的价值,从那时起,他们便用波特兰的岩石烧制所谓罗马水泥。这一开发既繁荣了当地的经济,又改变了海湾的模样。两百年前,这片海岸坍塌成断崖绝壁,今天它们坍塌成一片采石场。鹤嘴锄小口小口地啃着,波涛大口大口地吞着,美丽的风景便这样被吞噬掉了,大海的狼吞虎咽加上人类有规律的开采。这种开采已经把那条比斯开单桅船停泊过的小海湾切割掉了。这种被毁坏的小锚地,现在要想找到它的遗迹,只有跑到半岛东海岸,在靠近岬角的地方才能见到,过福来码头和窦德尔码头,甚至过威克汉,在那两个叫霍帕教堂和叫南泉的地方之间。

这个小海湾四周是悬崖壁立,悬崖之高更胜于它们之宽,黑夜步步逼近,雾霭朦胧,渐趋浓重,这是黄昏本色,仿佛黑暗是从井底升起的。海湾出口似一条狭隘的过道,从几乎已经入夜的波涛翻动的湾内望去,好似一条灰白的裂缝;那条停泊在悬岸边的单桅船,仿佛藏在悬岩阴影的大氅下,要走得很近才能看见,从船舷到崖边一块低矮平整的突起石头搭了一条跳板,这是唯一能落脚的地方,从而接通了小船和陆地。黑黝黝的人影有来有去地走在这摇摇晃晃的桥上,黑暗中还有人上船。

小海湾因为北面有高耸的岩石屏障,比在海上暖和,虽则如此,那些人却仍冻得直打哆嗦,他们急急忙忙地走着。

朦胧的暮色无限夸大地勾画出那些人影。他们锯齿状的衣服边缘有的还显然可见,说明这些人在英国是属于那种叫ragged一类的人,也就是衣衫褴褛的人。

在起伏的绝壁上隐隐可见一条蜿蜒的小路。这种山间绝壁上的小路弯弯曲曲就像个小女孩随意搭在椅背上的鞋带。海湾里的小路上尽是山结和急转弯,自上而下几乎垂直,适于山羊蹦跳却不适于人类行走。小路通往平台,跳板便搭在那平台上。绝壁上的小路一般都很陡,它们看上去不像是路,倒像是瀑布;它们像是崩塌下来的,不是缓缓降落的。这一条仿佛是平原上哪条道路的分支,看上去让人胆寒,太陡了;从底下往上看,它呈之字形爬上绝壁的一层层台阶。它从这些石阶间穿过崩塌的乱石堆,经一道岩口到达绝壁顶上的台架。搭乘这条等在湾里的小船的旅客肯定是经这条小路下来的。

海湾里旅客们正在登船,显然又惶恐,又紧张,除此之外,一片僻静。听不到脚步声,听不到任何声音,连呼吸声都没有。在停泊场的另一头,铃斯泰湾的入口处,勉强可见一个捕鲨船队,他们很可能迷失了航向,这些走北极的船被喜怒无常的大海从丹麦水域赶到了英国水域。北极风尽跟渔民开诸如此类的玩笑。他们刚躲进波特兰的锚地,这是海上将有暴风和危险的信号,他们正忙于抛锚。领头的船按挪威船队的古风泊在最明显的位置上,它的帆缆索具在大海均匀单一的白色衬托下黑糊糊的,船头可见渔具叉架,架着各种各样用于捕捉水鲨、叶板角鲨和多刺角鲨的渔钩、渔叉和捕捞翻车鱼的渔网。除了这几条被刮到同一个角落里来的小船,在波特兰这片广阔的地平线上,肉眼再也见不到任何有生命的东西。见不到房屋,见不到船舶。那个时代的海岸还没有人住,而这个季节的海域也不可住人。

不管天气状况如何,搭乘这条比斯开单桅船的人们仍在催促起航,他们在海边上形成一个忙乱的人群,步履急迫。要把他们一一分辨出来是很困难的,根本就看不出他们是老人还是青年。昏暗的夜色把他们搅成一团,使他们一片模糊。他们的脸上戴着阴影这个面具,那是黑夜中的几个人影,他们总共有八个,其中很可能有一两个女人。这些人全都披挂着破布片破布条,奇装异服,滑稽古怪,不分男女,所以看不出哪个是女的。破衣烂衫是没有性别的。

有一个人影矮小一些,来往在高大的人影之间,那大概是个侏儒,或者是个小孩。

那是个小孩。

第二章 遗弃

就近观看,我们就能发现以下情况:

这些人全都穿着长披风,虽然破洞加破洞,补丁摞补丁,却打着裥,需要的时候,这种披风可以蒙到眼睛底下,既能挡住北风,又能挡住别人好奇的目光。他们穿着这种披风,行动灵活。大多数人头上缠一条手帕,西班牙的缠头巾就是从这种简陋的装束发展起来的。这种头巾在英国却并不罕见,当时南方的东西在北方挺流行。也许这是因为北方在打南方吧,北方赢了南方,但却欣赏南方。西班牙的无敌舰队被击败后,他们的卡斯蒂利亚方言却成了伊丽莎白朝宫廷使用的优雅语言。在英国女王的宫中讲英语几乎听来“刺耳”了,把法律强加于人,同时却接受人家的某些风俗,这是野蛮的战胜者遇上文明的战败者时常出现的情况,例如鞑靼人欣赏和模仿中国人。所以,卡斯蒂利亚人的时尚深入英国,而英国人的兴趣却渗透了西班牙。

登船的人群中有一个仿佛是头儿。他趿拉着一双麻制的凉鞋,身上套着一件又一件镶金边的破衣烂衫,一件缀金属片的背心,在披风下粼粼闪烁,活像鱼肚皮。另一个人戴一顶压得低低的宽边遮阳毡帽,毡帽上没有穿烟斗洞,说明他是个文人。

成年人的上装可以给孩子当大衣穿,那个孩子便是按照这个定律,在他破破烂烂的衣服外面怪里怪气地加上一件水手的破褂儿,下摆一直垂到膝盖。

看他的个头估摸他有十到十一岁,他光着脚丫子。

这条单桅船的船员包括一名船主和两名水手。

它仿佛是从西班牙来的,现在要返回西班牙。毫无疑问,它从一个海岸到另一个海岸,进行的是偷渡活动。

正在登船的人低声细语。

他们低声交谈,使用的语言是东拼西凑而成的,有时冒出个卡斯蒂利亚单词,有时又是德语或者法语,一会儿又是威尔士语,或者巴斯克语,他们说的不是黑话便是土语。

他们中间仿佛各个国家的人都有,但他们却属于同一个帮派。

船员很可能是他们一伙的,他们的上船动作配合默契。

这群衣着零乱的人看来是一个团伙,或是一伙共犯。

如果光线亮一些,看得更仔细一些,你还能看到这些人的破衣烂衫下还藏着念珠和天主圣牌。人群中有一个,好像是个女人,佩着一大串念珠,一颗颗珠子大得像伊斯兰教苦行僧佩戴的那种,并且不难认出那是串爱尔兰念珠,拉宁斯弗莱,或者也叫拉南迪弗莱出产的。

如果天色不那么黑,你还能发现单桅船船首上的镀金雕像,圣母抱着耶稣。那大概是巴斯克的圣母,颇似古康大布里人的至圣圣母。此时,这座船首神像下的风灯却没点燃,这种过分的小心说明他们极怕被人瞧见。这盏风灯显然有两个用处,它点上后既是圣母像前的供灯,又能照明,是兼当供烛用的信号灯。

船首斜桅下的破浪角很尖,很长,呈弧形突起在船头就像一弯月牙儿。破浪角顶端,圣母像座下,背靠船首柱跪着一个天使,他收拢翅膀,正用望远镜观望天边。天使同圣母像一样是镀金的。

破浪角上开了些洞,留了些空隙,好让海浪通过,还方便了镀金和雕花。在圣母像底下,用大写字母烫着金字“玛图蒂娜”。这条船的船名,此时因为天黑看不清楚。

绝壁脚下乱七八糟地放着这些旅客要带走的东西,他们行色匆匆,七手八脚地把这些东西从岸边搬到船上,亏得有那块架起的木板,搬得倒还爽利。几袋子饼干,一桶鱼鲞,一箱汤料,三个大桶:一桶淡水、一桶麦芽、一桶柏油,四五瓶淡色啤酒,一只用皮带扣起来的旧旅行箱,几只大木箱,一些小箱子,一大捆用来扎火把或点信号灯的废麻,这便是在装船的东西。衣着褴褛的人带着手提箱子,这说明他们过惯了流浪生活。四海为家的浪子也不得不带一些东西。他们有时候很想像鸟儿般高飞远飏,可他们至少不能把借以糊口的家什丢下。不管是哪一种浪迹天涯的行当,总少不了装工具、装干活用的器具的箱子,他们拖着这样的行装,也少不了感到累赘。

把这些东西搬到绝壁下肯定不是件容易的事。这更说明他们一去不复返的决心。

他们抓紧时间,络绎不绝地穿梭于海岸和小船之间,各干各的活儿,有的提口袋,有的扛箱子,混杂中有两个可能或者很可能是女人,她们也同大家一样忙碌。他们让那孩子所搬的东西完全超出了他的体力所及。

人群中是否有那孩子的父母,实在难说。因为看不出谁对他有丝毫怜惜。他们让他干活,仅此而已,他不像是随家人在一起的孩子,倒像是部落里的奴隶。他伺候每个人,却没有谁同他说话。

再者,他也在加紧干,并且,同这群来路不明的人一样,仿佛只有一个念头,赶快装船。为什么?很可能他并不知道。他下意识地急急忙忙。因为他看到别人都在急急忙忙。

单桅船的甲板已铺好,行李很快便装进了货舱,出海的时候到了。最后一只箱子已搬上甲板,剩下的便是让大家上船。那两个好像是女人的旅客已经在船上,另外六个,包括那孩子,还在绝壁下的平台上。船上在做开船的准备,船主把着舵柄,一名水手拿起斧头准备砍断缆绳。从砍缆绳可见其仓促,时间来得及的话,他们解缆,六个人中破衣服上缀着闪光片的那个头儿模样的人低声说:“走。”孩子冲在前头,打算第一个过跳板,就在他一脚踩上去的时候,有两个人扑上前去,差一点儿把他撞落海里,他们在他前面走上跳板,第三个用手肘把他顶开;第四个挥舞拳头推了他一下,紧紧跟上第三个,第五个是那个头儿,他差不多是跳上船的,就在一蹦上船的当口儿,他一脚把跳板蹬进海里,然后砍断缆绳,舵柄转个向,船便离了岸,孩子留在了陆地上。

第三章 孤独

孩子两眼凝望着前方,一动不动地伫立在岩石上,他没有叫唤。他没有抗争,虽说事出意外,他却一句话都没有说。船上也同样的一片沉静。孩子没有向那些人发出一声呼喊,那些人也没有向孩子道一声别。他们之间的距离越拉越远,然而双方都在默默地接受这个事实。那就像是在长恨河边的离别。潮水开始涨上岩石,孩子却仍像被钉住在那里似的,他望着小船远去。他心里好像明白。什么?他明白什么?明白阴影。

一会儿,单桅船便到了海湾狭小的出口,驶入那条水道,水道蛇行在仿佛用巨斧劈开的、两堵大墙般的绝壁间。绝壁上明亮的空中可见单桅船的桅尖。这个桅尖游动在岩石间,仿佛是插在石缝里的。桅尖看不见了。完了,小船驶入了大海。

孩子望着它消逝。

他惊讶,是感到迷惘的惊讶。

他的愕然中带着人生渺茫的发现。这个刚步入命途的生灵仿佛已历尽沧桑。也许他已经在判别?有时,过早降临的考验会在孩子们混沌的思维深处架起何等可怕的天平,这些可怜的小人儿便在这架天平上称一称上帝的分量。

他感到自己是无辜的,所以也便随它去了,毫无怨言。无可指责的人也不指责他人。

人家这么突然地把他撇下,他对此毫无表示。他的内心仿佛已经僵化。在命运突如其来的打击下,他几乎还没开始的人生仿佛就已经有了结局,孩子却没有屈服。他挺立着,接受了这次雷击。

他惊讶,却并不沮丧,谁见了都看得出来,那群把他撇下的人一点儿都不爱他,他也一点儿都不爱他们。

思想中,孩子忘记了寒冷。海水突兀地打湿了他的双脚,潮水在往上涨,一股气流拂过他的头发,北风越刮越猛。他一阵寒战,浑身哆嗦,从思想中醒来。

他环顾四周。

孤零零只剩他一个人。

迄至此日,除了单桅船上的那几个,在这世上他再没有认得的人了,而那几个刚才也已隐没。

让我们作个补充,说来也怪,他唯一认识的这么几个人,对他来说却依然陌生。

他说不出他们是何许人。

他的童年是在他们中间度过的,但他并不觉得自己同他们是一伙。他与他们共处,各自为政,仅此而已。

他们现在已经把他忘掉了。

他手头没钱,脚下无鞋,身上只有一件衣服,衣袋里连块面包都没有。

那是在冬天,冬夜,他得走上好几法里才能见到有人居住的地方。

他并不知道自己是在什么地方。

他一无所知,就知道那些人把他带到这海边,然后撂下他走了。

他感到自己被逐出了生活。

他感到无依无靠孤立无援。

他才十岁。

孩子在这荒无人烟的地方,夹在眼下越来越深沉的夜色和耳边越来越深沉的浪涛之间。

他舒展一下羸弱的手臂,打了个呵欠。

接着,仿佛突然拿定主意,他不再发呆,而是大胆地,灵活得像个松鼠或者像个丑角一样转过身,背向海湾,开始沿着绝壁往上爬,他攀登小路,离开小路,然后又回来,敏捷又冒险。他现在急急地朝陆地走去,好像他有路线,其实他不知何去何从。

他毫无目的地赶路,像个躲避厄运的人。

登高的时候,攀是人的行为,爬是动物的行为,他连攀带爬。波特兰的陡坡朝南,所以小路基本上没有积雪。况且,严寒已把这些雪冻成粉末,令走路人颇为不便。孩子要从这里走出去。他那大人穿的上装,又宽又长,碍手碍脚,给他增添不便。在悬岩突起处或斜坡上,他不时踩上点儿冰块,滑在地上。他在悬崖上吊了一会儿后,抓住一根干枯的树枝或一块凸出的石头。有一次,他遇上一道裂隙,脚下的石头突然崩塌,使他也跟着滑下去。这种崩塌实在凶险。孩子像从屋顶上滚下来的瓦片一样滚了一阵子,一直滚到塌方的边缘,幸亏抓住一丛野草,他才逃脱厄运。面对深渊,就像在那些人面前一样,他没有叫喊。他稳定一下情绪后,重又默默地往上爬,陡坡很高,他像这样反复过几次。黑夜使绝壁更险峻。这块陡峭的悬崖高不见顶,它在孩子面前仿佛直插天穹。孩子往上爬,岩顶仿佛也随之往上升。他一面爬,一面打量这黑糊糊的顶盖,它挡在那里,仿佛是他与老天之间的一道屏障。他终于爬到了顶。

他跳到高地上。我们简直可以说他是登陆,因为他走出了深渊。

他一登上绝壁顶便开始颤抖起来。他感到北风刮在脸上,像黑夜的噬啮。凛冽的西北风一直在刮着,他把他那件水手穿的粗麻布上衣裹紧一点儿。

那是件好衣服,按照船上人的说法,叫它“油布衣”。因为这种粗布工作服是西南方刮来的雨水淋不透的。

孩子到高地上后,站住,把他那两只光脚丫子在冰冻的地面上站稳,然后望了望。

他背后是大海,面对着陆地,头顶着天穹。

然而是个不见星星的天。浓雾遮掩着天顶。

上了石壁顶,他才算是回到了陆地,他细细打量,陆地平坦、冰封,覆盖着白雪,展现在他面前,一眼望不到边。几丛欧石楠在风中战栗。看不到路。空旷。连牧羊人的小屋也没有。时而可见这里那里出现一些白色的旋涡,那是旋风卷起地上的细雪,在空中飞舞,时起时伏的地面转瞬变得茫茫一片,重叠在地平线上。灰暗的大平原消失在白色的浓雾下。沉寂,涵盖着一切的沉寂,坟墓般的沉寂。

孩子转身朝向大海。

大海同陆地一样白茫茫,地上是白色的雪,海里是白色的泡沫。没有比这双重的白色反射出来的光线更惨淡的了。有些夜晚的光线非常清冷,大海仿佛是钢铸的,绝壁是乌木的。从孩子所在的地方俯瞰波特兰海湾,那样子就像是地图里画的,起伏的山峦呈半圆形围着一汪苍白的海水,夜景犹如梦境。一个淡淡的圆嵌在一道阴暗的月牙儿里,有时月亮就是这种形状。从一个岬角到另一个岬角,这一带的海岸线上完全看不到一点儿火光,说明没有生着的炉子和点着的灯,说明没有人居住着的房子。地上一片黑暗,犹如天上黑暗一片;下面没有灯光,上面没有星星。宽阔平坦的海湾这里那里会突然翻腾浪花。风儿骚扰着这种平静,吹皱一湾海水。海湾里还能看到仓皇驶去的单桅船。

那是滑动在青钢上的一个黑色的三角形。

远处,一望无际的波涛翻滚在凶险的半明半暗之中。

玛图蒂娜号走得很快。它显得越来越小,再没有比海面上的孤帆远影消逝得更快的了。

有一时,它点起了船头灯,很可能是因为包围着它的黑暗浓重到了令人不安的程度,船老大认为该用灯光照亮波涛了。这一点火光远远望去眨巴眨巴的,凄怆地附着在单桅船高耸的细长黑影上。好像是块高挂的殓尸布,在海面上行走,殓尸布下有个人转来转去,手里拿着一颗星星。

空中大有风暴欲来的势头。孩子对此并不了解。换上个水手早就胆战心惊了。在这危险将临的不安时刻,宇宙四行仿佛即将化作人形,我们不久就要看到风变成风神的神秘变容。大海将变成汪洋;各种力量肆意暴虐,被我们当成物的东西有了灵魂。我们不一会儿就能看到了。恐怖产生于此。人类的灵魂便惧怕与大自然的灵魂的这种较量。

天地即将进入混沌。风儿冲破雾障,在身后立起了浓云,为我们称做暴风雪的这场可怕的悲剧布置背景。

船只出现回航的苗头。一段时间以来,海湾水道开始热闹。从那些岬角后不时冒出小船,不安地朝停泊地急急驶去。它们有的绕过波特兰岬角的那个鸟喙,另一些绕过圣阿尔班岬头。还有些帆影从极远的地方驶来,无不争先恐后躲避风暴。南面的天色越来越暗,带着浓重夜色的乌云朝海面压来,悬在头顶的风暴压平了波涛,海面上阴森森的。这时候可不该出海。那艘单桅船却出海去了。

单桅船朝南驶去。它已经驶出海湾,来到海上。突然刮起一阵阵北风,玛图蒂娜号(现在还能看得很清楚)把船帆张开,仿佛下决心利用暴风的力量。刮的是西北风,当时人叫它西北西风,凶险狂暴的风。西北风当即开始扑向单桅船。单桅船侧面着力,船身倾斜,但它没有犹豫,继续朝大海驶去。可见它不是在旅行,而是在逃跑;它怕大海,但更怕陆地;它担心暴风的追逐,但更担心人类的追逐。

单桅船逐步地在缩小,钻进了地平线。它拖曳着的那点星光在黑暗中也越来越黯淡。船跟黑夜渐渐融合到一起,消失了。

这一回是永远都看不见了。

孩子至少是仿佛明白了这一点,他不再向海面眺望。他的目光转向平原、荒野和山峦,转向也许有可能碰上活人的空间。在这未知之中他迈开了步子。

第四章 问题

这伙抛下孩子仓皇出逃的是什么人?

这些逃亡者是儿童贩子吗?

威廉三世经议会投票通过对那些儿童贩子、comprapeque·os、乞拉采取措施的详情,上面我们已经看到了。

于是产生了一些驱而逐之的法律。这种落到儿童贩子头上的法令最终导致了普遍的逃亡,不仅有儿童贩子,还有三教九流的游民。他们争先恐后地躲避灾难,坐船逃离英国。大多数儿童贩子返回西班牙。我们说过,他们中有许多是巴斯克人。

这条保护儿童的法律导致第一个奇怪的后果:一些儿童突然被遗弃。

这条刑法很快便导致出现大批捡来的孩子,也就是迷失的孩子。再没有比这更容易理解的了。任何带有孩子的流浪人群均在可疑之列。单就带着孩子这一事实便暴露了他们的身份。因为他们很可能是儿童贩子,州长、市长、警长乍一上来就会作此想法,从而便逮捕之、追究之。一些无非因为贫困而不得不流浪乞讨的人也怕被当成儿童贩子,虽说他们并不是,但法院有可能判错,弱者总有些提心吊胆。况且,没有定居的家庭一般都受过惊吓。儿童贩子之所以受到指责,是因为他们不择手段地利用别人家的儿童。然而贫穷的人又往往不幸,使当父母的很难说清楚孩子是他们自己生的。这孩子你们是从哪儿弄来的?如何证明他是上帝所赐的呢?孩子竟成了祸根,于是便把他抛掉。只身逃跑比较方便,当父母的下狠心把他撂下,有时撂在树林里、海滩上,有时扔在井里。

而水池里便发现了溺死的孩子。

再说,整个欧洲仿效英伦,从此儿童贩子便到处遭到追杀,追捕儿童贩子的行动已然发轫。无非就像挂上个警铃罢了。各国警方争相逮捕他们,西班牙的老总和英国的警官一样毫不懈怠,23年前,在奥特罗城楼的一块石头上我们还能见到一段难以解释的铭文,字里行间的法规颇不合情理,但却以明显不同的刑律标出买卖儿童的人和拐骗儿童的人之间的区别。这段有些残忍的卡斯蒂利亚语铭文是这样写的:在出海赴劳役前,儿童贩子须留下耳朵,儿童拐子须留下钱包。可见,他们在耳朵等东西被充公后仍不免去服苦役。因而,流浪汉们四散溃逃。他们惊恐不安地上路,到哪儿都心惊肉跳,在全欧各处的海岸上,每每有人监视偷渡登陆的人。对一个团伙来说,带孩子上船是不可能的,因为带着孩子登陆十分危险。

倒不如把孩子丢掉。

我们刚才在昏暗荒僻的波特兰瞥见的那个孩子是谁抛下的?

从各种迹象来看都是儿童贩子。

第五章 人类发明的树木

大约是晚上七点钟光景,风势现在在减弱,这是不久又要肆虐的朕兆。孩子在波特兰岬角南端的高地上。

波特兰是个半岛,可孩子不懂什么叫半岛,他连波特兰这个地名都不知道,他只知道可以往前走,直至倒下为止。有概念就有方向,他没有概念。人家把他带到这儿,然而却把他留在这儿。“人家”和“这儿”,这两个谜便概括了他的全部命运,“人家”便是人类,“这儿”便是整个宇宙。宇宙间除了他光裸的双脚踩着的这一小块又硬又冷的土地再无任何支点,在这四处开阔的苍茫暮色中,有什么东西能为他所用?一无所有。

他向这一无所有走去。

周围是被人类遗弃的广漠。

他斜向穿过第一块高地,接着是第二块,第三块。在每块高地的尽头,孩子都会遇上一道断口,下坡路有时很陡,但都不长。波特兰岬头光裸裸的一层层高地就像一块摞一块渐次嵌入一半的大石板,南端仿佛插入前一块高地下,北端则压在另一块高地上,这便形成了一个个断层。孩子的身影轻捷而过,他时而停下步子,仿佛在作一番考虑,夜变得漆黑一片,能见的范围也越来越小,他已经只能见到几步路以外的地方了。

突然,他站住,听了一会儿,然后微微颔首,急剧右转,朝他隐隐瞥见的一个不高的山丘走去。山丘在这片高地离石壁边缘最近的尖尖上。山丘上有一黑影,雾里看去好似一棵树。孩子听到那边有个声响,不是风声,也不是海浪声,也不是野兽的叫声,他以为那边有人。

他迈出几步便到了山丘脚下。

那地方确乎有人。

山丘顶上刚才还看不清楚的东西现在却清晰可见。

那仿佛是只巨大的手臂,笔直伸出大地,手臂顶端横戳着食指,下面撑着拇指。这只手臂,这只拇指和食指映在空中,像一把角尺。在这食指和拇指般的东西的接合点上悬一根绳子,绳子上挂着个黑糊糊的重物,那根绳子在风的吹动下,发出链子般的声音。

孩子刚才听到的便是这个声音。

就近处看,那根绳子正如它发出的声音所宣示的,是根链子,半实心的铁环扣起来的锚链。

出于自然界总有许多表象叠合在现实事物上的这条混合法则,地点、时间、雾霭、悲惨的大海和天际嘈嘈的异象全都加到这个黑影上,使之显得十分庞大。

挂在铁链上的那个块垒像把刀鞘。它像襁褓中的孩子那样包裹着,却有大人那么长,它一头环绕着铁链,铁链上是个圆圆的东西,刀鞘下部已然破裂,从破裂的地方挂下干瘪的条子。

轻轻一阵微风拂动链子,吊在链子上的东西便晃动起来,这个随着大小不等的弥散运动而摇晃的块垒给人一种莫名的恐惧感。使事物丧失比例的恐怖剥夺了它的尺寸大小,只给它留下轮廓。那是凝聚起来的黑色,带有某种外形而已,上面有黑夜,里面也是黑夜,这世界仿佛正要被迅速扩大的坟墓包容进去;暮色、月亮的升起、坠落在绝壁后面的星座、天水粘连处,云和整个罗盘方位标最终地全部都成了这有形的虚无的一部分,这种悬挂在空中的什么块垒具有弥散在遥远的大海上、天空中的非人格性,而黑暗完成了这个东西的非人格化,这曾是一个人的东西。

这是个已经死去的人。

是一具残骸,这已经难以用人类的语言说清楚了,不复存在却又继续存在,既在深渊里面又在深渊外面,重现在死亡之中,仿佛它是不可沉没的。在这样的现实里,有一定量的不可能性。说不清楚的便在于此。这个人,能说他是个人吗?这个黑色的见证是一具残骸,一具可怕的残骸。谁的残骸?首先是大自然的残骸,其次是社会的残骸。零和全部。

风雪严寒任意摆弄着它,荒野上深深的遗忘包围着它,它不知道会遭遇多少风霜波折,对肆意胡为的黑暗毫无抵御能力,它永远只是被动的了。它忍受着,飓风刮在它身上,这一阵阵风刮得只能是阴森森的。

这躯壳听任劫掠。它忍受着可怕的暴行,在光天化日下的腐烂,没有棺材的保护,不得安宁地化为乌有,夏天落而为灰,冬天落而为泥。死后当得到遮掩,坟茔应有个遮拦,这里却既无遮掩又无遮拦,肆无忌惮,暴露无遗的腐烂,死亡炫示它的作品是可耻的,当它在它的实验室——坟墓外面工作的时候,它是在无视阴影的宁静。

这个咽了气的人被剥夺殆尽,剥夺一具遗体,残酷之最。它的骨头里面已经没有精髓,它的肚子里已经没有肺腑,它的喉咙再也发不出声音,一具尸体便是一副皮囊,死亡已把它翻过来,掏空了。如果它曾有过一个“我”,现在这个“我”在哪儿呢?也许还在那里,想起来真叫人伤心。一件游移不定的东西围着一件被链子拴起来的东西。试想,黑暗中能有比这更凄惨的模糊形象吗?

人世间存在着一些现实,它们仿佛是通往未知的门户,使思想仿佛有可能从那里逸出,从而急急地产生假设。猜测也在“催人进去”。有时,我们经过有些地方,见到有些东西,会情不自禁地站下来,浮想联翩,让我们的智慧深入其中。一些幽暗的门扉半掩在冥冥间。而这个死者,谁见了都会沉思默想。

广阔的弥散默默地销蚀着它。它有过血,被喝光了;它有过皮,被吃完了;它的肉也早被偷走了。凡经过这里的无不从它身上拿走一些东西。十二月借走它的寒气,午夜借走它的恐怖,铁器借走它的锈蚀,瘟疫借走它的疫疠之气,鲜花借走它的芳香。它缓慢的剥蚀便是在交纳过路税。尸体向狂风、雨露、蛇虫、鸟雀交纳过路税。夜晚贪婪的黑手全都曾在这具尸体上搜寻好处。

那是个不知有多怪的居民,黑夜的居民。它在一片平川里,一座山丘上,它又不在那里。它可以触知,却已荡然无存,它是阴影,补足了这一片黑暗。白天过后,在广阔的沉寂的黑暗中,它变得凄切切地同天地万物相融合。它即以它的存在使风暴更加哀伤,使星辰更加静寂。荒漠上说不清楚的东西都凝结在它身上,不知其遭遇的人残留的躯壳,它增添了黑夜愤世的沉默。在它的不可捉摸中隐隐反映出各种各样的莫测神秘。

我们感到在它周围的生命仿佛渐趋衰落,直至深渊。确信和自信在四周的原野上也渐趋稀少。索索战栗的灌木丛和野草,遭受蹂躏的忧伤,仿佛带有意识的惶惑,使周围的景物与悬挂在铁链上的那个黑糊糊的形象凄戚戚地紧密配合。一个幽灵的存在只能使这片土地更加冷僻。

它便是个幽灵。一阵阵风不停地刮在它身上,它却无动于衷。不住的抖动使它形象可怖。它仿佛是这个空间的一个中心,这说来吓人,有个广大无边的东西压在它身上。谁知道?也许是时隐时现于我们的法律之外的凛然正气。在它滞留墓外的这段时间里,有人类的报复,也有这种正气对他的报复。在苍茫暮色中,这片荒漠上,它进行着某种证明。它是令人不安的物质的证据。因为这个令人战栗的物质便是灵魂的毁灭。死亡的物质之所以令我们局促不安,那是因为它曾经有过灵魂,它向上苍的法则揭露人世的法则。它被人放在那里,便在那里等候上帝。异乎寻常的阴影的幻形飘浮在它身上宛若苍莽奔腾的乌云和波涛。

在这个异象中,不知道有什么灾难性的蕴含。在这个死者的周围既没有树,又没有房屋,又没有过路人,困囿无限的却是乌有。内在把天穹、深渊、生命、坟墓、永恒悬挂在我们头上,当这种内在变得十分明显的时候,正是在这种时候,我们会感到处处是绝路,什么都禁止,大墙封闭了一切。在无限敞开大门后,再没有比它的关闭更可怕了。

第六章 死亡与黑夜之战

孩子站在这东西的前面,两眼直愣愣地盯着,惊讶得说不出话来。

对成人而言,这是个绞刑架,对小孩来说却是个幻象。

在成人看到尸体的地方,孩子看到的是鬼怪。

再说,他感到莫名其妙。

深渊吸引人的地方很多,那座小山丘上便有其一种。孩子朝前跨出一步,接着又跨出两步。他心里想下山,实际却在上山;心里想退却,实际却走上前去。

他哆哆嗦嗦壮着胆子走上前去察看那个鬼怪。

走到绞架下,他抬头观望。

那鬼怪全身涂着柏油,这里那里闪闪发亮,孩子辨认出他的脸,脸上涂着柏油,那似乎黏糊糊、滑腻腻的假面显现在夜晚的反光中,孩子看到那嘴巴是洞,鼻子也是个洞,两只眼睛是两个洞,身体被包裹在浸透了石脑油的粗布里,仿佛还用绳子捆绑起来。粗布已霉烂破裂,露出一个膝盖。从裂缝处还能看到肋骨。有几个地方可以看到皮肉,另一些地方只见白骨。脸上是泥土色,鼻涕虫在上面爬过,留下几道又白又亮的痕迹。粗布紧贴着骨头,凹凹凸凸,仿佛覆在雕像上的衣袍。头盖骨已经撕裂炸开,像一只腐烂开裂的水果,牙齿依然完好,保留着嬉笑的样子。张得大大的嘴巴仿佛还带有呼喊的余音,腮帮子上有几根胡子。耷拉下来的脑袋带着专注的神色。

这具尸体最近刚刚修过,脸上的柏油是新涂的,从粗帆布里露出来的膝盖和肋骨也都涂上了柏油,两只脚从下面穿了出来。

就在尸体下面的草丛里有一双鞋,既经雨水冲洗,又遭白雪埋没,它们已变得不成样子。那双鞋是从死者脚上掉下来的。

光脚丫的孩子望了望那双鞋。

风越刮越厉害,有时停息一会儿,却是在为风暴做准备。它刚才完全停下来了,尸体不再晃动。铁链一动不动像条垂线。

就像所有初涉人世而又已经意识到为其特有的命途压力的人一样,孩子心里毫无疑问地也有与他年龄相应的意识的觉醒,犹如一下一下正要啄破蛋壳而出的小鸟,他力求开窍。然而此时此刻,他那幼小的心灵里的一切全都化作了惊愕。过于强烈的感受往往就像过多的油,非但不能润滑,反而堵塞了思维,成年人会对自己提出一些问题,孩子不会,他观望着。

柏油使那张脸看上去湿漉漉的。凝结在原来是眼睛的地方的几滴柏油好像是泪珠,再者基于这层柏油的作用,死亡的破坏即使不能说被完全制止,也明显地放慢了速度,最大程度地减少了尸体的腐败。孩子眼前的这个东西是有人仔细保存下来的,这具尸体显然挺有价值。他们不想留住他那条命,只想留住他的尸体。

绞架虽然坚固,却已经旧了,长了蛀虫,用过好多年了。

英国人在走私犯身上涂柏油的惯例历史悠久,他们把走私犯绞死在海边,在他们身上涂上柏油让他们挂在那儿,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用他以儆效尤,涂上柏油可以保留得长久一些,这种柏油有人情味。这么做可以少吊死一些人。他们在海岸线上每隔一段距离便立一个绞架,就像我们今天安装的路灯,只是吊着的不是灯,而是被处以绞刑的犯人。他以自己的方式为他的伙伴们照亮道路。走私犯在海上打老远就看到了绞刑架,看到那里有一个,第一次警告;接着又一个,第二次警告。然而,走私还是照样进行,而像那样绞吊也无非是照章办事罢了,这种方式在英国一直持续到本世纪初。1822年,在道弗尔城堡前,我们还看到过三个涂了漆的人吊在那里。再者,这种保存尸体的方式也并不局限于用在走私犯身上。英国对强盗、纵火犯、杀人凶手用的也是这种办法。琼·本脱放火烧了朴茨茅斯的海军仓库,1776年他被处以绞刑后涂上了柏油。科耶神父把他叫成了“漆匠”琼,1777年,又看到了他。琼·本脱身系铁链被挂在由他造成的废墟上,每隔一段时间便给他重上一遍柏油。这具尸体保存了,我们几乎可以说是活了近十四年。1788年,它还好好地在那儿“当班”。可1790年他们不得不把他换下来了。埃及人珍惜国王的木乃伊,而老百姓的木乃伊看来也挺有用。

小山头上风吹得紧,雪全都被刮跑了,野草重又露了出来,零零落落还夹有几棵矢车菊。小山丘便被这种又短又密的滨海草坪覆盖着,使崖顶上仿佛铺着绿色的毡毯。绞架下,即在受刑者双脚下的那一小片地方,野草长得特别高,特别肥,在这贫瘠的土地上茂盛得出人意料。几个世纪以来,从尸体上掉下来的碎皮肉屑便是它茂盛的原因。土地也吃人。

这惨不忍睹的景象把小孩吓住了,他目瞪口呆地伫立在那里。他只低过一下头,因为一棵荨麻扎了他的脚,他以为是虫子在咬他,然后他又抬起头来,他望着头上的那张脸,那张脸也正望着他。那张脸正因为没有了眼睛,更如在望着他。目光从那里流出,难以描述地凝注着,有闪光又有黑暗,它不只是从空眼窝里射出来的,还是从头盖骨和牙齿上射出来的。死人用整个的脑袋观看,真令人害怕,眼珠没有了,却让人觉得它仍在注视,恶鬼般的可怖。

孩子自己也渐渐变得可怕了。他昏昏沉沉不再动弹。他并没有发觉自己在失去意识。他渐渐麻木了,关节僵硬了。寒冬悄悄把他交给了黑夜。冬天也有背信弃义的时候,孩子几乎都已成了石雕,石头般的寒气进入他的骨髓,黑暗这条毒蛇正钻入他的体内,从白雪而来的睡意在人身上像潮水般暗暗地往上漫,孩子慢慢僵化,越来越像具尸体,他要睡着了。

在昏睡的手上长着死亡的手指,孩子感到这只手已把他攫住。他马上就要倒在绞架下,他已经不知道自己还站着。

结局总是说来就来的,生死之间没有过渡,返回熔炉,随时都可能发生的一落千丈,这个深渊便是创造。

再过一会儿,孩子和死者,刚开始的生命和已经毁灭的生命便要殊途同归于消亡了。这个幽灵看似已理解这一点,并且不愿有这个结局。突然,它蠕动起来,好像在向孩子示警,那是风又刮起来了。

尸体在动,这并没有什么可奇怪的。

这具吊在铁链上的尸体,在看不见的阵风推动下,歪了过来。它向左边扬起,然后落下,又朝右边扬起,然后又落下,缓慢阴郁地一来一回精确得像个钟摆。恶狠狠的摆荡。简直让人觉得是在阴曹地府,看到的是永恒的钟摆。

像这样持续了一会儿。孩子看到尸体在动,一下清醒过来,而由于他全身发冷,相当明显,他害怕了。铁链每摆动一次便有节律地发出令人毛骨悚然的嘎嘎声,它仿佛每嘎嘎一次便要缓一口气,那声音颇似蝉鸣。

狂风欲来先有气流的猝然膨胀,微风突转为凛冽的北风,尸体的晃动戚戚然加剧,它已经不再是在摆荡,而是振颤。刚才嘎嘎作响的铁链,此时是在大喊大叫了。

这种喊叫仿佛已被听到。如果这是一阵呼唤,那也已有应召而来者:从遥远的天边,传来轰然的哗哗声。

这是翅膀扑动的声音。

变故陡起,这是在坟地和荒野上才看得到的景象,一大群乌鸦飞来了。

飞动的黑点插进乌云,穿透雾霭,越来越近,越来越大,黑压压混成一团,挤作一堆,呱呱叫着,直扑小山丘,就像开来一个军团。这群黑暗的飞行歹徒扑到绞架上。

孩子吓得往后一退。

大凡成群结队的鸟兽都服从命令。乌鸦们全聚集在绞架上,没有一只停到尸体上去。它们仿佛在交换看法,呱呱声难听极了。狼嗥,蛇嘶,狮吼,那是生命的呼声。乌鸦呱呱叫却是对腐烂满意的表示,令人以为听到沉默的坟墓破裂时发出的声音,呱呱声里有黑夜的嗓门,孩子冻麻木了。

不只是因为寒冷,更是因为害怕。

乌鸦不叫了,其中有一只跳到骷髅上。这是个信号,一只只乌鸦全扑了上去,好似一片乌云,然后全都收起了翅膀,似躜动在黑暗中的黑色的灯泡,把绞死者的尸体遮住了,此时尸体抖动了一下。

是它在抖动,还是风儿吹的?它狠狠地一震。越刮越烈的风暴前来相助,尸身似在抽搐。那是鼓足了劲的阵风攫住了它,把它乱摇乱晃。它变得极为可怕,开始乱蹦乱跳。吓人的木偶,绞架上的铁链便是牵动它的细线。暗中有个木偶戏演员抓住了这根线,让这具木乃伊手舞足蹈。它转身,它跳跃,仿佛自愿四分五裂。乌鸦们受到惊吓,飞了起来,这些卑贱的畜生仿佛是从尸身上飞溅而起的。过后它们又飞了回来。于是一场搏斗开始了。

那具尸体仿佛得到了邪魔的活力。阵风把它刮起来,好像要把它带走,而它则像是在挣扎,竭力逃脱,然而铁项圈把它扯住了。乌鸦们随着它的一举一动作出反应,后退,然后扑上去,胆怯,却又紧钉不放。这一边竭力在作奇特的逃脱,那一边则是紧追不放过一个被铁链拴住的人。尸体被阵阵痉挛的北风推动,或惊跳,或撞击,或怒不可遏,来来去去,上上下下,把那群乌鸦赶得四处乱飞。尸体像根大头棒,乌鸦群则是飞灰。凶残的鸦群攻击着不肯罢休,越斗越顽强。死者在鸦群追逼下仿佛被啄疯了,加倍地往空中乱扑乱打,就像系在投石器上的石头。有时,那些利爪和翅膀全都落到它身上,有时却一个不剩,有时这乌合之众仿佛烟消云散,可不一会儿它们又气势汹汹地飞回来。人都死了还要受这么可怕的酷刑。鸟儿们似乎发了狂。这样的鸟群简直是从地狱的通风窗里放出来的。用爪子抓,用嘴巴啄,呱呱地叫喊,撕下已不成其为肉的肉条条,绞架的叽嘎声,骷髅的瑟瑟声,铁链的撞击声,阵风的吼叫声,喧嚣声,再没有比这更阴森的搏斗了。灵魂对魔鬼之战。那种幽冥界的战斗。

有时,北风刮得紧,吊着的尸体旋转起来。同时对付四面扑来的鸟群,仿佛想追赶它们,他那些牙齿似乎竭力想咬它们。风为他助战,铁链则反对他,仿佛黑色的天神也介入了战斗。风暴好斗。尸体在扭动,鸟群绕着他旋转,就像在旋风里飘转的落叶。

下面传来广阔的轰鸣,即是大海。

孩子望着这梦景,突然他四肢颤抖,一股寒栗流过他全身,他一个踉跄,一阵哆嗦,差一点儿摔倒在地。他转过身,双手抱着脑袋,好像脑袋是个支点。而后,他合上双眼,惊慌失色地大步跑下山冈。头发在风中飘拂,他自己几乎也成了幽灵。他逃跑了,把那场酷刑留在身后的黑夜里。

第七章 波特兰北端

他慌不择路,疯狂地跑在积雪里、平原上,跑向空旷,直跑得上气不接下气。这一逃跑反使他身上暖和了,他需要的正是这个,没有这场跑,没有这番惊吓,他便没命了。

他跑到喘不过气来的时候,便停住脚步。但他绝不敢回头看一看。他觉得鸟群会追赶他,而那尸体大概也已解开铁链,很可能正朝他这个方向走来,也许连绞架都走下山丘,跟在那死人后面飞跑。他怕自己一回头便会看到这景象。

他稍稍缓了口气,便又奔跑起来。

了解事实真相如何非儿童所能。那孩子所得到的印象已被恐惧夸大,可在他的头脑里,却并没有把这些印象连接起来,从而作出判断。他慌不择路,也不择方式,他跑着,带着梦境中的惊恐和艰难。自他被抛弃之后,他走了几近三个小时,并不知何去何从,但目的却变了,最初他曾是寻觅,现在他是在逃跑,他不再感到饥饿、寒冷,只是感到害怕。一种本能取代了另一种本能。逃跑是他心里唯一的想法。逃避什么?逃避一切。生命仿佛从四面八方包围着他,像一堵可怕的大墙。倘若他能摆脱这些东西,那他早就这样做了。

可是孩子们并不知道还有被我们称做自杀的那个牢墙缺口。

他奔跑着。

就这样,他不知道跑了多久,然后,力气跑完了,恐惧也消失了。

突然,他仿佛产生了智慧和力量,他止住脚步,好似为逃避而羞愧,他挺起胸,一跺脚,毅然昂首,转身观望。

小山看不见了,绞架和鸟群也看不见了。

天边重又弥漫着浓雾。

他不再奔跑,他走着。要说这一次见到一具尸体便使他变成了大人,这便局限了他所获得的模糊而繁复的印象。他的印象所蕴含的内容多得多,也少得多。那绞刑架,在他尚属雏形的理解力,即他的思维中十分模糊,仍然是个幻象,只是他感到自己更加强壮,克服了恐惧感后他更加自信。如果他已到了会自询的年龄,即他就会发现自己心中已滋生千百种思虑。然而,孩子们的思虑是无定形的,对于那种被后来的成年人称做愤慨的难以理解的东西,他们最多只能感到它苦涩的回味。

再者,孩子的感觉消失得很快,这是他的天赋。远处标出那些痛苦事物一纵即逝的轮廓,孩子是看不见的。正是这种局限,他的弱点保护他免遭复杂情感的荼毒。他看到某个现象,很少注意旁的事物。能得到一些局部的概念,孩子很容易就满足了。人生纠纷的成败要到将来积累起经验后,才有能力判断。那时便能把一组组所遭际的事实进行对照,有了阅历、已经成长的智慧作出比较,幼年时代的回忆像画了杠杠的隐迹羊皮纸本在情感的作用下重新显现,这些回忆是逻辑思维的基点,在孩子脑海里曾是幻象的东西到成年人脑海里变成了三段论。另外,各人有各人的阅历,它还会按不同阅历向好的或向坏的方向转变。善者发展成熟,恶者腐烂变质。

孩子足足跑了一公里,然后又走了一公里。突然他觉得饥火中烧,他想到了吃,这个念头来得迅猛,当即压倒了山丘上那可怕的幻象。幸好人身上有这么一种兽性,能把他带回到现实中来。

然而吃什么?到哪儿去吃?怎么弄吃的?

他摸了摸口袋,下意识地,因为他很清楚,口袋是空的。

接着,他加快脚步。他并不知道自己去哪儿,他加快脚步往前走。前面可能有安身之处。

这种对安身之处的信念是上天扎在人类身上的根子之一。

相信有安身处便是相信上帝。

然而,在这片雪原上连一片瓦棱的影子都没有。

孩子走着走着,前面依然是荒野,光秃秃一望无际。

高原上从来没住过人。以前的原始人住在绝壁底下的岩洞里,因为他们没有木料造棚子。他们用投石器作武器,用干牛粪当燃料,竖立在多尔切斯特一片林间空地上的海尔是他们顶礼膜拜的偶像,他们的营生是捞灰色的假珊瑚,威尔士人称之为Plin,希腊人称之为isidis plocamos。

孩子竭尽所能辨认方向。命途上不断地出现十字路口,选择方向最令人为难。这小人儿却早就在难以理解的厄运中碰运气了。他往前走着,然而,虽说他两条腿仿佛很有劲,此时,他还是开始感到累了。平原上没有路。即便有也已叫大雪掩盖。他本能地继续偏向东方。锋利的石块划破了他的脚底,如果天光亮堂,就能看到他留在雪地里的足印,沾着淡淡的血痕。

他根本就辨认不出自己的道路。他从南到北穿越波特兰高地,和他一起来的那伙人,为了避人耳目,很可能走的是自西向东的路,他们十之八九是从乌杰斯康伯海岸的某地,例如圣卡特琳海峡,或者斯万克莱之类的地方出发,坐渔船或走私船来波特兰找那条等候他们的单桅船。路上,他们大概在威司顿的某个海湾上岸,然后到艾司登的一个小海湾里上船。这个方向同孩子现在走的路正好成十字交叉,他不可能认得道路。

波特兰高地上随处可见高耸的土墩墩,它们在海岸边突然坍塌,临海一侧形成刀削般的陡壁。孩子胡走乱跑来到了最高的一个点上,他停了下来,希望居高临下,看得远些,获得更多的迹象。极目望去,却只见一片苍茫。他仔细察看,在他凝注的目光下,景物才稍稍清楚一点儿:东方,一片苍茫下,远远的一道地沟深处,好像有一面陡坡,它变幻不停,色泽黯淡,像是黑夜中的绝壁,那里飘飘荡荡仿佛挂着些黑布条,弥漫着拔地而起。这苍茫的一片是雾,而那黑色的布条却是烟。有烟就有人在,孩子朝那个方向走去。

他隐隐看到不远处有一道下坡,坡脚下,因雾霭而变得朦朦胧胧的奇形怪状的岩石间有一道沙洲或狭长的半岛,这很可能便是连接他刚穿过的高地和远处地平线上平原的通道。显然,他非从这里走不可。

其实,他已走到了波特兰地岬,这是个洪积地带,被称做棋盘坨。

他走下高地。

坡面崎岖难行,然而这条走出海湾的下坡道,比他刚才上坡路的另一侧却起伏得好一些。有上坡便有下坡,他刚才爬了坡,现在该往下冲了。

他冒着摔伤或掉进无底深渊的危险,从一块石头跳到另一块石头。他大把抓住荒漠山藤和长满刺的荆豆,以免从岩石、冰块上滑下去,刺全都扎进他的手指。有时坡面稍微平坦一些,他便边下坡,边缓一口气,继而又是悬崖峭壁,每走一步就得变换新招式。从悬崖上往下爬,一举一动都得三思。身手必须灵巧,否则便会断送性命。这些难题,孩子带着令猴儿佩服的本能和让走钢丝艺人惊叹的技巧一一解决了。下坡路又陡又长,但他总算走了过来。

渐渐地,他快走上刚才隐约瞥见的那个地岬了。

他一面在岩石间跳上跳下,一面不时地侧耳细听,像一头谨慎的鹿。他谛听着左侧远方一个微弱模糊的声音,犹如深沉的军号。实际上那是出现在可怕的北极风之前的气流激荡,它从北方滚滚而来,好似一队号兵。同时,孩子感到自己前额上、眼睛上、脸颊上不时有一股凉意,好似冰凉的手掌。那是一片片鹅毛大雪,雪片开始时缓缓飘落,接着便旋转飞舞,预示着暴风雪的降临。白雪覆盖在孩子身上。已经在海上刮了一个多钟头的暴风雪开始登陆。它慢慢地侵入平原,它是从波特兰高地的西北部斜插进来的。

第二卷 海上的单桅船

第一章 人力不及的法则

海上暴风雨是一种不为人知的事物。这是最不可测定的风云,不管从何种意义上来说,都是如此,这是雾气和风暴的混合物,即使今天,我们对这种自然现象仍弄不清是怎么一回事。许多海难便因此而起。

有人想用风和波浪把它解释清楚。然而,在空气中还有不是风的力量,在水里还有不是波浪的力量。这种力量在空气中和在水里一样,便是流。空气和水是两种流体,它们几乎属于同一种物质,通过凝结和膨胀互相转化,吸气就像喝水。风和浪无非是力的突发,有流才使其成为流动体。从云的流动能看到风,从泡沫的起伏能看到浪,流却是不可见的。然而,它却在不时地宣告:我在这儿。它那“我在这儿”便是一声霹雳。

暴风雪提出的是与干雾相似的问题。如果说西班牙人的卡利那和埃塞俄比亚人的科巴尔有可能解释清楚,那肯定是通过对磁流的仔细观察才做到的。

没有磁流,许许多多现象便将始终是个谜。有时,在暴风雨中,风速变化,从每秒三尺猛增至二百二十尺,这便说明平静的海面为什么会从三寸掀起三十六尺高的海浪,化出汹涌的怒涛。有时风,即使只是阵风,是从水平方向刮来的,这便使我们懂得,为什么一个三十尺高的大浪能长达一千五百尺。可是为什么同一个太平洋上的波浪,在美洲附近会比在亚洲附近,也就是说在西方会比在东方高四倍呢?为什么在大西洋的情况又恰好相反?为什么在赤道上的海浪又是中部的最高呢?海洋突起的这种移位是怎么形成的?这只有用磁流结合地球自转和星体引力才可能说得清楚。

例如,1867年3月17日暴风雪降临之前风向的变化,它从西风开始,风向变为东南转向东北。接着突然转上一大圈,从东北又转向东南,结果它在三十六小时内不可思议地竟转了五百六十度。这番变化不正是要用上述神秘的复杂内涵才能解释得通吗?

澳大利亚附近的浪峰高达八十尺,这是因为靠近南极。在这一纬度上的风暴不大会是风向混乱的结果,而是因为海底持续放电。1866年间,大西洋海底电缆每到中午十二点到下午两点便出现通讯紊乱,有规律的一天两小时,就像发间歇热。这种现象是由力的合成和分解造成的,对此估计不足的海员会有灭顶之灾。今天已成为常事的航海,当有朝一日变得像数学般精确的时候,到有一天,我们力求了解,例如在我们这儿,为什么北方有时会刮来热风,而南方有时会刮来寒风的时候;到有一天,人们终于懂得气温降低与海洋深度成正比的时候;那一天,当人们明白地球是无限中的一块极化的大磁石,它有两个轴,一个是自转轴,另一个是磁流轴,两个轴在地球中心相交,磁极围绕着地极而转;当想去冒生命危险的人能科学地冒险,航行在经过研究的莫测风云上,当船长是一位气象学家,领港是一位化学家,那时候,许许多多的灾难就能够避免了。海就像有水一样富有磁性。许许多多的力波动在海洋里,不为人所知,竟可以说是随波逐流而去。只看到海里有大量的水等于没看到海。犹如潮水的涨落,海里也有流体的来回。海况变得复杂,各种引力的作用也许更胜风暴。在其他种种现象中,表现为毛细引力的分子附着,我们觉得微乎其微,在海洋里其作用却十分巨大。磁流波与气浪水波时而通力协作,时而又相互抵抗。谁不懂电的法则,也便不懂水的法则,因为这两种法则互相渗透。确实,没有哪种学问比它更艰涩,更难懂了。它颇似经验论,犹如天文学之与显象学。然而,没有这种学问干脆就别出海。

闲话少说,言归正传。

雪暴是大海最可怕的复合物之一。它特有磁性。地极产生雪暴,就像它产生北极光,它在这片雾里,就像它在那种光里一样。而磁流,在雪片里和在火焰里一样都能看到它的存在。风暴是海洋的神经病发作谵妄。海也犯偏头痛。我们可以把风暴视作疾病。有的病致命,有的则不然。遇上不致命的能安然脱身,遇上致命的便在劫难逃了。雪暴通常被认为是致命的。为麦哲伦当过领港的赫拉比哈称它是“魔鬼作恶时喷吐的云”。

絮尔库夫说:“这种风暴急如霍乱。”

西班牙航海家们把挟雪片的风暴称做“奈瓦达”,而把挟冰雹的风暴称做“海拉达”。按照他们的说法,下雪的时候还有蝙蝠一起从天上掉下来。

雪暴是两极纬度上特有的现象。然而有时,它也会滑落到,甚至可以说是倾塌到我们所处的气候带里来,风云变幻同灾难的关系何等密切。

我们已经知道,玛图蒂娜号离开了波特兰,毅然闯入充满危险的黑夜中的大海,由于风暴将临,这种危险更加严重了。它敢于冒这样的风险,胆子大得凄怆。而且,我们需要再次说明的是,它对这种危险事先全然清楚。

第二章 始时剪影

单桅船只要还在波特兰海湾里,便算不得出海,水面几乎可以说是波平浪静。海里虽说是黑糊糊的,天色却还算明亮。微风吹拂,对行船妨碍不大。单桅船尽可能地贴近绝壁行驶,这对它是一堵很好的挡风的墙。

在这条比斯开斜桅小帆船上一共有十个人,三名船员,七位旅客,其中两个是妇女。黄昏的海面反射天光,在海面的光照下,一张张脸现在全都清晰可见。况且,他们已不用再遮遮盖盖,不再拘谨,从此自由自在,大叫大喊,露出自己的脸,起锚开船便是得救。

于是这群人的混杂便一下子暴露无遗。两名女子看不出年龄,流浪生涯令人过早衰老,贫穷便是衰老的皱纹。她俩一个是比利牛斯山山口的巴斯克人,另一个佩戴着硕大的念珠,是爱尔兰人。她们脸上都带着惯于贫困的满不在乎的神态。一上船,她俩便蹲在桅杆下的箱子上。她们交谈着。爱尔兰语和巴斯克语,我们说过,有亲缘关系。巴斯克女人的头发上沾着洋葱和罗勒草的气息。船主是吉普斯夸的巴斯克人。一名水手是比利牛斯山北麓的巴斯克人,另一名是南麓的巴斯克人,所以,虽属同一民族,前者却是法国人,而后者则是西班牙人。巴斯克人并不承认官方的国界。赶骡子的查拉娄士常说:“大山便是我的母亲。”跟那两个女子一伙的那五个男子,一个是法国的朗格多克人,一个是法国的普罗旺斯人,一个是热那亚人,那个戴没有烟斗洞的宽边遮阳帽的老头好像是德国人,第五个便是那个头儿,他是朗德省比斯卡罗斯的巴斯克人。就是他,在孩子要跟着上船的时候把跳板一脚蹬进了海里。此人强壮,善变通,动作敏捷,我们记得,他身披金丝绦带和金属片,使他那一身破烂金光灿灿,他坐立不安,一会儿弯腰,一会儿挺身,不停地从船头走到船尾,又从船尾走到船头,仿佛为前事不安,又为后事担忧。

这个帮派头儿和船主,还有那两个船员全都是巴斯克人。他们四个一会儿讲巴斯克语,一会儿讲西班牙语,一会儿又讲法语,因为这三种语言在比利牛斯山两麓都流通。再者,除了那两个女人,大家都会讲法语,帮会的黑话便是从法语变来的。从那个时期起,法语开始为几个国家的老百姓选作偏重辅音的北方语言和偏重元音的南方语言的中介。在欧洲,商业上用法语,偷盗也用法语。我们记得伦敦的窃贼吉拜懂得卡尔图什的话。

这条制作精巧的单桅船走得挺快。然而,十个人,再加上那些行李对这条小船而言实在负载太大。

一伙人搭乘这条船逃命,并不一定说明船员与这伙人是同党。只要船主是巴斯克人而帮主也是巴斯克人就行。在这个民族内,互帮互助责无旁贷。一个巴斯克人,我们刚才说了,既不是法国人,也不是西班牙人,无论在何时何地他都是巴斯克人,他不能不救助巴斯克人。这便是比利牛斯山脉的义气。

当单桅船还在海湾里的时候,老天爷尽管板着脸,却仿佛还不那么令逃亡者们担忧。他们逃命,他们得救,他们乐得粗犷。这个笑,那个唱。笑声虽然干瘪,却自由自在;歌声虽然低沉,却无忧无虑。

那朗格多克人叫着:caoucagno!“科卡涅”是纳尔榜人心满意足时的欢呼声。此人是半个水手,他出生在克拉帕山南坡格雷桑的一个水乡,与其说他是海员,不如说他是个船夫。但他倒是惯于摆弄巴热湖上的小艇,把满网的鱼拖到圣吕茜的咸滩上。他们那里的人喜欢戴红帽子,复杂地画着西班牙式的十字,咂着羊皮囊喝酒,啃火腿骨头,跪着辱骂神明,恶狠狠地求他们的主保圣人:“大圣啊,把我要求的东西给我吧,要不我要把石头扔到你的头上了(ou te feg un pic)。”

需要的时候,他可以加入船员的行列,不无用处。那个普罗旺斯人则在破舱里,用泥煤生火,用一只铁锅煨汤。

这种汤像瓦罐煨汤,只是用鱼代替了肉,普罗旺斯人还丢了些鹰嘴豆在里面,还有切成小方块的肥肉和几只红辣椒,这是吃惯普罗旺斯海鲜汤的人向爱吃西班牙大杂烩的人作出的让步。他身边放着一只打开的食品袋。在他头上点着了一盏滑石板罩子的铁灯,铁灯挂在这破舱天花板的一个钩子上晃来晃去。旁边另一只钩子上挂着一只翠鸟风标,也在晃来晃去。这是当时流传民间的一种说法,把一只死翠鸟嘴巴朝天吊着,它的胸脯总是朝着风的方向。

普罗旺斯人一面煨汤,一面不时地就着水壶喝一口白兰地。他那水壶又宽又扁,套在柳条编的套子里,套子上有几个耳朵,穿上皮带可以挂在腰间。当时人称之为“腰壶”。他喝上一口,然后便哼哼唧唧地唱着山歌。这种山歌毫无内容,一条凹陷的路,一道篱笆,从灌木丛空隙看到牧场上一辆车和一匹马被夕阳拉得长长的影子,篱笆上时隐时现的叉上干草的叉子。一首歌里有这些东西也就够了。

踏上旅途,按照各人心里感受或脑子里想到的,是件轻松的或是件沉重的事情。他们仿佛全都很轻松,只一人例外,那个戴不插烟斗的遮阳毡帽的老头。

那老头虽说是一副令人摸不到底细的脸相,脸上已看不出他的国籍,但还是明显地比较像德国人。他秃顶,神色严峻,使他像个剃发修士。而他每从船头走过,便要在圣母像前脱帽致敬,此时我们便能瞥见他青筋暴突的衰老的头顶。他穿一件多尔切斯特棕色哔叽长袍,这件长袍样的东西又破又旧,遮不住里面窄小的齐膝紧身外衣,外衣一直扣到领子,像教士穿的道袍。他伸出双手,手指交叉握在一起,无意识地摆出习惯的祈祷姿势。他脸色可谓苍白,其实脸色首先是心灵的反映,说思想没有颜色是错的。这脸色显然就是一种奇特心态的表现,矛盾复合的结果,其中既有行善的愿望,又有作恶的想法,仔细察看,还可以发现一种几近人性的东西,它可堕落到比老虎更凶残,也可伟大到超凡入圣。这种心灵的混沌状态是存在的。在这张脸上还有难以辨认的东西,神秘得深奥莫测。我们可以理解为此人曾尝到过想象中的邪恶的滋味,即预谋的滋味和回味,即子虚乌有。在他那也许是唯一显现的无动于衷的表情里,铭刻着有两样东西已经僵化的标记,一是感情的僵化,这是刽子手的需要;另一个是心灵的僵化,这为当官的所特有。鉴于妖魔鬼怪都有其趋于完整的方式,我们可以肯定,他什么都是可能的,甚至动感情,大凡学者都有点儿像死人,这个人就是个学者。只要看见他,便能揣摩出在他的举手投足之间和大袍褶皱里隐藏着学问。他外表像化石,然而,这位通晓多种语言的人变幻不定的皱纹使他的脸几近怪相,与化石的严肃性大相径庭,尽管如此,他还是个严酷的人。毫不虚假,但也不是厚颜无耻。一位悲剧性的好遐想的人。是罪孽使这个人陷于思虑。他眉毛又粗又短十分凶狠,可目光却温柔得像大主教。他的浅灰色头发稀稀落落,两鬓已然苍苍。在他身上有基督徒加之土耳其宿命论者的气息,瘦骨嶙峋的十指歪歪扭扭鼓着痛风结。高大的身材僵直得可笑。他在摇晃的船上行走如常,他慢慢地在甲板上踱着,谁也不看,神色自信和阴森可怕。他两眼隐隐充斥着一种呆滞的目光,这是受到再现的良心的制驭而小心翼翼走在黑暗中的灵魂的反映。

这伙人的头儿既粗暴又警觉,他在船上急急地来回走动,不时到老头耳朵边嘀嘀咕咕。老头只答之以颔首,好像闪电在征求黑夜的看法。

第三章 不安的海上不安的人

单桅船上有两个人全神贯注,这个老头和那位船主,是船主,不是帮主,不可混为一谈。船主专注于海,老头关心着天。前者目不转睛地盯着波涛,后者则监视着云层的变化。船主心挂着海水的流向,老头好似在揣摩苍穹。他守候着露出云隙的星星。

此时天色尚未暗透,寥寥落落已开始有星星以其微弱的光芒刺破夜空。

天尽头的情景煞是奇怪。那边云雾缭绕,形状各异。

陆地上的雾越浓,海上的云越多。

即在单桅船驶出波特兰湾之前就在担心遇上风浪的船主首先极为细心地检查了索具。他不愿等船驶出海峡再做准备。他逐一察看桅索,看看下桅索捆扎妥当与否,压紧桅楼的连接索,这是一个打算冒险急驶的海员采取的预防措施。

单桅船的船首比船尾吃水深一尺,这便是它的缺点。

船主一会儿看看操舵罗经,一会儿看看磁偏罗经,用两块觇板瞄准岸上的目标,以看清与它们对应的风向方位。单桅船最初遭遇突起的微风,它切风行驶,算不上大挫折,虽说他偏离航路五个点。他尽可能自己掌舵,显然他只相信自己能利用一切自然力量,舵把得好就能保持最高航速。

航速越快,真实罗经方位与表面罗经方位的差别就越大,单桅船看似驶向风源,实际上却并非如此。单桅船没有后侧风,也不能逼风航行,但是也只有顺风航行的时候才能直接知道真实罗经方位。如果他们能在云层中看到一条条云带所通向的那个在天边的共同点就好了,那个点便是风源。然而,那晚,八面来风,罗经方位十分混乱,所以船主对单桅船的前景颇不放心。

他把着舵,大胆而又往往举棋不定。他视风向转动帆桁,注意猝然的偏差,小心船首左右摆动,不让主体摇晃。他观测偏航,记住舵柄上每一轻微的震动,不放过航行中遇到的每个迹象,留心航速变化和方向不定的风。由于怕发生意外,他让船沿着海岸走,并且与海岸刮来的风保持一定向位,尤其是现在,风标与龙骨的夹角大于帆角,而由于驾驶罗经很小,罗盘上标出的风向罗经方位一直是靠不住的。他不时低下眼睛,审察海水的形状变化。

但是有一次他朝空中抬起双眼,寻找猎户座腰带上的那三颗星。人们称之为三王星。从前西班牙的领港们有一句老话说:“见了三王星,离救世主就不远了。”

船主观望天象的这一瞥与站在小船另一头的老头说的话正相吻合,老头正低声咕哝说:“我们连北极星都看不到,连平时红彤彤的天蝎座α星也看不到。没有一颗星看得清楚。”

其他逃亡者都无忧无虑。

然而,当逃出牢笼带来的最初的那阵欢欣过去之后,他们又不得不注意到现实,那是在一月份的大海上,北风呼啸,寒气砭骨。舱里太小,无法待人,况且还塞满了行李和小包。行李是旅客的,小包是船员的,单桅船绝不是旅游船,它还走私。旅客们不得不在甲板上安身,让这些惯于浪迹天涯的人将就着过并非难事。露天生活的习惯使流浪汉很容易安排过夜;星星闪光是他们的朋友,寒冷帮助他们入眠,有时是长眠。

再说,那晚,我们刚才看到了,天上没有星星。

朗格多克人和热那亚人蜷缩在桅杆下那两个女人身边,头上顶着船员扔给他们的盖舱帆布,等待着晚餐。

秃老头仍站在船头上,一动不动,仿佛并不觉得冷。

船主从他把舵的地方发出一种喉音很重的叫唤,同美洲人称做“喳喳鸟”的叫声挺像。听到这叫声,那帮人的头儿走了过去。船主向他招呼道:“Etcheco jaüuna.”这两个词的意思是“山里的庄稼汉”,是坎塔布里人之间谈话将进入正题,请对方注意时用的传统的开头语。

说着,船主指一指老头,用西班牙语对这伙人的头儿说话。他们用的是山里人的西班牙语,并不很正确,下面便是他们的一问一答。“山里的庄稼汉,那是个什么人?”“一个人。”“他说什么语?”“什么语都会。”“他会干什么?”“什么都会干。”“他是哪国人?”“哪国人都不是,哪国人都是。”“他的上帝是谁?”“上帝。”“你叫他什么?”“疯子。”“你说你叫他什么来着?”“智者。”“他在你们这一伙里是什么?”“是什么就是什么。”“头儿?”“不。”“那他是什么?”“是灵魂。”

头儿与船主分手,各人又去想各人的心事,不一会儿,玛图蒂娜号就驶出了海湾。

大海洋上的颠簸开始了。

夹在一堆堆泡沫间的海水看上去黏糊糊的在苍茫暮色的逆光中仿佛一摊摊胆汁。海浪乍起,继而平伏,露出道道沟痕,闪烁点点星光,犹如有人往一块玻璃上丢了把石头。在这些星光中央的旋涡里颤动着一点磷火,颇似猫头鹰目光敛拢后眼珠里尚剩的狡黠的反光。

玛图蒂娜号,像个勇敢的弄潮儿,骄傲地穿过叫人心惊肉跳的尚堡滩。尚堡滩是隐伏在波特兰水道出口的障碍,它不是一道坝,而是一个圆形剧场。由沙砾堆成的水下竞技场,它那一排排雕花的阶梯座位是一圈圈波浪冲击出来的,一个匀称的圆形竞技场地,它的高度如荣福禄剧场,但淹没在水里。潜没在水中的人隔着异样的透明隐隐所见似大西洋中的科里塞剧场,那便是尚堡滩。七头蛇在那里苦斗,海中怪兽在那里聚会,传说在那巨大的深渊下还有沉船残骸,那是只名叫克拉肯的大蜘蛛或章鱼精把它们抓沉的。大海深处便可怕如斯。

人类不知这些鬼怪的真实情况,唯见海面上的波涛阵阵战栗。

19世纪,尚堡滩已经坍塌,最近修建的防波堤借拍岸浪的冲击力摧毁了这高大的海底建筑,就像1760年在克洛瓦西建造的码头,改变了二分潮高潮形成时间达一刻钟之久。潮汐是永恒的,然而,永恒的东西往往比我们想象中的更听话。

第四章 怪云登场

那位开始被这伙人的头儿称为疯子,继而管他叫智者的老人再没有离开船头,船过尚堡滩,他的注意力一半在天上,一半在海里。他俯视,继而又仰望,他特别注意东北方。

船主把舵交给一名船员掌管,跨过缆绳舱舱口,穿过上甲板来到船头。

他走近老头,但不是从正面走上去。他在老头身后稍稍保持一定距离,双肘紧靠髋部,手掌张开,歪着脑袋,睁大两眼,扬起眉毛,一侧嘴角带点儿笑意,这是好奇的表示,介于嘲弄和尊敬之间。

老头或者因为有时爱自言自语,或者因为感到身后有人,一边望着寥廓海空,一边独自说起话来。“从子午线可以推算赤经,本世纪子午线上应当有四颗星:北极星、仙后星、仙女星和飞马座的壁宿星。可现在一颗星也看不见。”

这些话一句接一句仿佛是自动说出口的,含糊不清,吞吞吐吐,竟可以说他本人并未介入,这些话从他口中悠然吐出,飘拂,而后消散。自言自语是心灵的火冒出的烟。

船主打断他的话说:“老爷……”

老头也许是耳朵有些聋,同时又沉浸在思考之中,接着说:“星星太少,风儿太大。风总是刮离它的轨迹,扑向海岸,而且直扑而下。这是因为陆地比海上热,陆地上的空气比较轻。海上较重的寒风直扑陆地取而代之。所以天上的风从四面八方刮向陆地。必须在估计纬线和推定纬线之间戗风航行,只要观测纬度和推定纬度之间的差别每三分钟不超过十法里,甚至每四分钟不超过二十法里,航路便没有问题。”

船主敬了一礼,可老头根本就没看见。老头穿着仿佛是牛津大学或戈丁根大学教授的长袍,保持着傲岸乖僻的姿态一动不动。他好似熟知波涛和人类的专家观察着大海,他研究海浪,然而却似乎是要请求它们停止喧哗,让他也说几句,教它们一些什么东西,他既像教师,又像卜者。他仿佛是深渊里的学究。

他继续自言自语,最终大概还是想说给别人听听。“如果不是舵柄,而是舵轮的话,我们还可以搏一搏。以每小时四法里的速度论,在舵轮上加十五公斤的力,在转向系统上就能产生十五万公斤的效应,甚至更多。因为有时缆绳可以多绕上两圈。”

船主又行了个礼,说:“老爷……”

老头把眼光盯在他身上。他回过头来,身体却没有动。“叫我博士。”“博士老爷,我是船主。”“嗯。”“博士”答道。

博士——我们从此就这么称呼他——显然愿意同他讲话了。“船主,你有英国的八分仪吗?”“没有。”“没有英国的八分仪,你无法测定船前船后的高度。”“在英国人的八分仪之前,巴斯克人就会测高度了。”船主强辩说。“小心逆帆!”“必要时我放松帆索。”“你测量过船速没有?”“测过。”“什么时候?”“刚才。”“用什么办法?”“用计程仪。”“你检查了计程仪上的木架没有?”“检查了。”“沙漏走三十秒钟的时间是不是准确?”“准确!”“你能肯定两个小瓶之间的洞没有被沙磨坏吗?”“能肯定。”“你有没有用悬挂的火枪子弹震动对沙漏进行反证?”“用一根浸过的麻拉直的扁平线吊住子弹吗?当然做过。”“你给线上了蜡没有?要不然它会拉长的。”“上过。”“你给计程仪做过反证没有?”“我用火枪子弹给沙漏做反证,用炮弹给计程仪做反证。”“炮弹直径是多少?”“一尺。”“重量足够了。”“这是我们的老单桅战舰卡斯·德·帕格朗号上的旧炮弹。”“无敌舰队的战舰?”“是的。”“载有六百名士兵、五十名水手和二十五门大炮的那艘?”“现在只有海底知道了。”“你怎么测量水对炮弹的冲击力?”“用一杆德国标尺。”“你把海水对悬挂炮弹的绳子的推力算进去没有?”“算进去了。”“结果如何?”“水的冲力为八十五公斤。”“也就是说船速为每小时四法里。”“或者三荷兰里。”“可这只是航速与海水流速之差。”“正是。”“这艘船往什么地方开?”“开往我熟悉的一个小海湾,在洛约拉和圣塞巴斯蒂安之间。”“你赶快把船驶到目的地的纬线上。”“是,尽量不要偏离。”“小心风和水流,水流正受着风向的影响。”“两个背信弃义的家伙。”“别骂,海听得到,不要亵渎任何东西。留心观察就行了。”“我观察过了,现在还在观察。这时候的潮水是逆风的,可用不了多久,它跟着风跑,我们就没事儿了。”“你有海路图吗?”“没有,我的海图不是这片海域的。”“那是两眼一抹黑在行船。”“不,我有罗盘。”“罗盘是一只眼睛,航海图是另一只眼睛。”“独眼龙也能看见。”“航线和龙骨的交角你怎么测量?”“我有标准罗盘,我还可以猜测。”“猜测固然好,知道就更好了。”“克里斯多夫就是靠猜测航行的。”“一旦风向出现紊乱,方位标乱转,那时候就不知道怎么对付风暴这匹烈马了,既找不到估算船位,又找不到校正船位。一头有海路图的驴子都比带着神谕的占卜者强。”“现在的北风还没有乱,我看不值大惊小怪。”“船在海里就像蜘蛛网里的苍蝇。”“目前的风浪情况都还正常。”“人在大海洋里只是漂浮在波浪上的一个黑点。”“我估摸今晚不会出岔子。”“也可能出现那种说不清楚的事情,让你吃不了兜着走。”“到现在为止还都顺利。”

博士的目光凝望着东北角。

船主接着说:“只要能到达加斯科涅湾,我就可以保证不出问题了。啊!那就像回到了我自己的家。我对加斯科涅湾了如指掌。那是个水池子,也常常发火,可我对那里的水深、水底有些什么玩意儿,一清二楚,圣西帕里亚诺前面是泥淖,西扎尔克前面是贝壳,佩尼亚斯海峡是沙子,米米赞的布料是小石砾,每块石头的颜色我都知道。”

船主戛然止住,因为博士不再听他说话了。

博士正凝望着东北角。在这张冷若冰霜的脸上出现了异常的表情。凡是能在石头面模上堆起来的恐惧在这张脸上全都表现出来了。他脱口说道:“还好!”

他观望着空中的某个点,两眼因为惊愕而瞪得圆圆的,完全变成了猫头鹰的眼睛。

他又说:“这是正确的,我也同意。”

船主望着他。

博士重又自言自语,或者在同深渊里的人说话:“我说是的!”

他止住声,把眼睛睁得更大,倍加注意地凝望着他看到的那个东西,接着又说道:“这东西从遥远的地方过来,可它会过来的。”

博士全身心地投入的那一块天空,由于正对着太阳沉落的地方,所以被黄昏的反光照得如同白昼。这一小块极有限的空间被包围在一片片灰蒙蒙的蒸气中,只有它是蓝莹莹的,然而蓝得接近于铅色而不是蔚蓝。

博士整个身子转向大海,再也不去看船主,他用食指指着那小块天穹说:“船主,你看到没有?”“什么?”“那个东西!”“什么东西?”“那边!”“蓝色的,看到了。”“那是什么?”“一块天空。”“对于要上天去的人是一块天空,”博士说,“对于到别的地方去的人,那是另一回事。”

博士在说这句隐语的时候,两眼射出可怕的光芒,然而这道目光消失在黑暗之中了。

沉默了片刻。

船主想到那头儿称呼这个人的两个名字,心下考虑:这是个疯子?还是位智者?

博士瘦骨嶙峋的手指僵直地始终指着挂在天边的那个隐隐的蓝角,仿佛被定住了。

船主细细观望了一下那个蓝角,嘟嘟囔囔地说:“确实,那不是天空,那是一块云。”“蓝云比乌云更坏!”博士说。接着他又加上了一句:“这是雪云。”“Le Nube de la nieve,”船主把它译成了西班牙语,仿佛为了更好地理解这个词的词义。“你知道雪云是什么吗?”博士问道。“不知道。”“待会儿你就知道了。”

船主又观望天边。

他一面观望着蓝云,一面咬牙切齿地说:“一个月风暴一个月雨,正月里咳嗽二月里哭,这就是我们阿斯图里亚斯人的冬天,我们的雨是热的,只有在山里才下雪。啊,小心雪崩,雪崩不认人。雪崩是头猛兽。”“那龙卷风就是妖怪了。”博士说。

停了一会儿,博士又说道:“瞧它过来了!”

他接着又说:“好几种风同时干了起来。西风强烈,东风缓慢。”“东风是伪君子。”船主说。

蓝云越来越大。“如果说从山上崩下来的雪可怕,”博士继续说,“那么,你说,当它从北极崩下来的时候会可怕到什么程度?”

他的目光呆滞无神,地平线上越积越多的云仿佛也堆上了他的脸。

他用神不守舍的口吻接着说:“最后的时刻一分钟一分钟接近。上苍的意旨已见端倪。”

船主心里重又提出这个问题:这是个疯子?“船主,”博士目不转睛地盯着那边的蓝云,又说道,“你经常在英吉利海峡航行吗?”

船主答道:“今天是第一次。”

博士全神贯注于那块蓝云,就像海绵唯一的能耐便是吸水一样,他也只剩下忧心忡忡的份儿,对船主的这个答复,他充其量只是轻微地耸了耸肩。“怎么会是这样的?”“博士老爷,我平常只走爱尔兰航线。我从丰塔拉比亚出发,驶向黑港,或者到阿基尔岛,阿基尔岛是由两个岛屿组成的。有时我去布雷希波尔特,那是威尔士的一个海角,可我总是从西里群岛外面绕过去。我不熟悉这片海域。”“这就问题严重了。拼不出海字的人活该倒霉!英吉利海峡该是本能流利阅读的书才行。英吉利海峡,它是斯芬克斯啊!你得注意水深。”“这一带水深二十五寻。”“我们应当到西面的五十五寻处去,避开东面的二十寻。”“我们边走边测吧。”“英吉利海峡不同于一般的海域。大潮上涨五十尺,小潮上涨二十五,这里,退潮无回流,回流不落水。啊!看来你紧张了。”“我们今晚就测定水深。”“要测就得停船,你办不到。”“为什么?”“船欲停而风不止。”“我们试试看吧!”“风暴是顶在腰眼上的剑啊!”“我们一定要测,博士老爷。”“你连把船身横过来都不可能。”“相信天主。”“说话要小心。不要随便提那个令人敬畏的名字!”“对您说吧,我一定要测。”“谦虚点儿,狂风马上会刮得你够戗。”“我是说我将尽力测一下。”“由于水的冲击力,铅弹沉不下去,绳子也会被崩断的,啊!你是第一次来这个海域?”“第一次。”“那就听我的吧,船主!”

他那个“听”字说得不容置喙,使船主不由得敬了个礼。“博士老爷,我听您的。”“左舷调向,左舷紧帆脚索。”“您这是要干什么?”“船头向西。”“见鬼!”“船头向西。”“不行!”“随你的便吧!我说这话是为了别人。至于我,我无所谓。”“可是,博士老爷,船头向西……”“对,船主。”“这是逆风行船呀!”“对,船主。”“船会颠得像中了邪似的!”“别用这样的字眼,会颠簸的,船主。”“这是赶着船儿上拷问架呀!”“是的,船主。”“桅杆也许会折断。”“也许吧!”“您还要我朝西开!”“是的。”“我不能这么做!”“那就只好让你去跟海争了。”

试读结束[说明:试读内容隐藏了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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