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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5-20 01:3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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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呢喃的火花

出版社:北京联合出版公司

格式: AZW3, DOCX, EPUB, MOBI, PDF, TXT

我有很多心事要告诉你

我有很多心事要告诉你试读:

少年们的屋顶

做一只寂静森林里的大象,

只是安全感,

无关于体积的,无关于力量的。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脆弱,

即便掩藏起来,

也有被射中的一刻。

因为包括你自己,

都在觊觎着那些美。

关于青春,关于年少,关于爱。1

亮子在大四的时候还是被退学了。

那天我去帮他收拾东西,他坐在阳台上抽了一根烟,他突然跟我说在离开前准备把刘柳叫过来给办了。

刘柳是蓝天的同班同学,一直都喜欢亮子,但是亮子不喜欢她。

亮子是个说干就干的人,他说完这句话就给刘柳打了个电话,刘柳就过来了。

刘柳过来后,他让我和蓝天先出去,晚上他再打电话找我们一起去学生街的酒吧喝酒。

蓝天走的时候恶狠狠地把门给甩上了,也不搭理我,径自走了。2

我和亮子同年级,我中文,他传播。在学生街上打“97拳皇”的时候认识的,我们整整单挑了一个下午最后也就打成平局,严格说来,最后那盘他的八神庵用葵花三段打死我的草薙京的时候也就剩下一滴血,所以我们就共同分享着“学生街街机王”的称号。蓝天比我们低两届,美术系。他和亮子是从小一起长大的玩伴,也是我们学校有名的天才少年,十七岁考上了大学。最为人所熟知的是他的叛逆性格。他妈妈是我们学校音乐学院的博士生导师,一个异常古板的女人。

蓝天十五岁就成了我们现在这个乐队的主唱。亮子是理所当然的吉他手,他自己号称是我们这个城市里的第一快手。这个乐队也是亮子一手组建出来的,我很喜欢之前的那个键盘,莫莫,音乐学院,也是亮子的前女友。我是这个乐队的鼓手。贝司是小杰,独立学院的富家子弟。

摇滚在这个时代早已经过时了。现在大家只喜欢电视选秀,听含糊不清或者软绵绵的歌。我们几乎没有什么演出,最多去某个学校的迎新晚会串串场,搞搞假高潮。

大多数情况下,我们都只是自己玩。场地名义上是我们几个人一起租的废厂房,实际上都是小杰出的钱,不过他来的时候最少,他只喜欢开他那改装过的越野车带不同的女朋友出去玩。搞乐队对他来说只是个比较过瘾又可以增加在女孩子面前炫耀的资本而已。

本来我们也没什么野心。应该说,整个乐队里有摇滚理想的就亮子和蓝天两个人,他们一开始也就对我们这些人没什么指望。

或者他们曾经对莫莫有过指望。3

亮子被开除也就意味着我们这个乐队的正式解散,他自己倒觉得没什么,因为这样他就可以早点带着他的摇滚梦去北京闯荡了。他已经这样号叫了好几年。但是近来我们都认为他做那么多会被学校开除的事主要是为了去北京找莫莫。蓝天说过,亮子要是去了北京还真的去找莫莫他们两个就绝交。

我想,可能为了让蓝天不担心自己是个为情所困的人,所以在离开之前,亮子决定把刘柳给办了。当然,也可能只是我想太多。

刘柳算得上是我们乐队的铁杆粉丝,也是唯一的。我们每次演出或者排练她都会风雨无阻地出现,而且她的声音甚至可以盖过那些破烂音响,或者这和她以前当着足球队的啦啦队队长有关。自从她和足球队队长分手后她就没去啦啦队了,可能是为了不埋没她的这种天分,她就跑过来对着我们宣泄她的高分贝了,

然后她就爱上了亮子。

可惜亮子不爱她,他只是在要离开的时候想把她叫过来给办了,算是给这个城市留下一点纪念。因此蓝天很生气。刘柳是他的同学,表面上疯疯癫癫又爱憎分明的女生,很有自己的性格,在得知自己被足球队队长劈腿之后,当着数百观众的面,大大方方地走到正在和外校踢比赛的场地中间的他的面前,甩了他一巴掌,然后又大大方方地走了。蓝天很欣赏她。

蓝天只欣赏过三个女人。

一个是他妈妈。

一个是莫莫。

一个就是刘柳。

亮子现在要把刘柳给办了,刘柳也真的就过来了。蓝天很生气,直接甩门走了。4

我和蓝天都不接亮子的电话。我也觉得这次他做得太过分了。看来他真的是存心要把身边所有的朋友都得罪完了才好甘心离开。

蓝天是我见过的最大的酒鬼,而且他都是喝威士忌,我常怀疑他老把自己当成生活在英国街头,穿着一件风衣,手里拿着一瓶威士忌,边走边喝,喝高了就随便在哪个墙角坐下。

他和我说,他喝醉酒后就会做同一个奇怪的梦。在梦里他所认识的每个人都在不停地盖着一栋属于自己的房子,每个人都孤独地坐在自己的屋顶上。谁的房子盖得越高,谁就越孤独。他说,他看到阿杰和莫莫都已经盖完了他们的房子,整天坐在屋顶上发呆了,只有我和他还有亮子还在不停地盖房子。但是奇怪的是,我们的房子盖得比任何人都歪歪扭扭,因此我们也就离得越来越远了。

他问我是不是还有什么理想要去实现的,我说我其实一直在寻找一只大象。

大象?那可真奇怪。为什么是大象?

我也不知道。反正就是有这么一个感觉,好像哪一天醒来突然就想起,我活着的意义就该去寻找到那只属于我的大象。

这种感觉挺熟悉的。

就像你每次喝醉酒之后总梦见大家都在盖房子一样。

哈哈。蓝天又喝了一口酒,然后就倒在墙脚根了。

我看他今天已经喝得差不多了,就半扶半拖着他去了他家,就在我们学校的教师公寓里。在他上小学的时候父母就离婚了,我一直都不知道他爸爸是干什么的,现在在哪里。他也从不提他的爸爸。只是听亮子说过,蓝天跟他爸爸的长相和性格都很像。

他妈妈经常到处出差开研讨会。

今天也不在。

蓝天鞋子也不脱就倒在床上睡了。我在陌生的床上睡不着,半夜起来找水喝,然后顺手打开了他的电脑。

他的电脑里基本上都是各种现场演唱会的视频。他睡着了就跟死猪一样。我先用他家的那个高档音响HIGH了一下。因为住在隔壁的都是租老师房子的学生,他们也早已经习惯了蓝天这个迷人的疯子,他们知道要是他们敲个门什么的,蓝天会做的事情绝对是把音量调到最大。

迷人的疯子,是学生街上的人给他起的外号。我从来没有见过比蓝天瘦又比他更好看更英伦的男孩子了。连女孩子也没几个比得过他的,特别是他的那双眼睛。我想起来能媲美的只有张国荣在《霸王别姬》里的那双眼睛。

迷人的疯子,这个外号是大有来历的。据亮子说,在蓝天十四岁那年,他跟妈妈大吵了一架,一怒之下,光着身子穿着妈妈的黑奶罩在人流如潮的学生街上狠狠地走了一趟。那一天,他让整条学生街为之疯狂高潮迭起。

关于蓝天的传说数不胜数。亮子的自然也不会少。因为他总说,蓝天是他一手带出来的。他和蓝天是什么都能共同分享的兄弟。亮子比蓝天大五岁。

蓝天从小就是个特别倔强的人,因为父母离异的缘故,在小学的时候他就常被人欺负,是亮子主动出来当了他的大哥。之后就一起逃学,玩街机,喝酒,追女生,打架,淘打口CD……一路先后进了同一所大学。有时候我觉得蓝天对亮子的爱已经超过我所能认识到的兄弟之情。

我在蓝天的电脑里看到了一段视频。5

蓝天大一下学期十八岁生日那天,为了庆祝自己正式成年,他决定在学校附近的江滨公园边上刚修好不久的柏油大马路上裸奔。

一大早他就把所有的衣服都脱掉放在我的自行车篮里,穿着一双拖鞋在马路上裸奔,亮子坐在莫莫的电动车后拿DV给他拍。路上的人要么鼓掌要么吹口哨,也有女人的尖叫和清洁工大妈大叔骂神经病。有开车的人也会停下来摇开车窗看他,亮子就用DV去拍他们的表情和车牌号码,那些人溜得比什么都快。

我再没见过有比蓝天更爱裸体的男人,每次排练他都要在那废厂房里脱光自己,然后晃荡晃荡地走。阿杰骂他,让他穿点衣服,因为他经常会带不同的女人来。蓝天就说,我从我妈妈肚子里出来就什么都没穿,我还没骂你们穿衣服呢。

看到镜头里的蓝天,亮子、莫莫还有我自己,突然觉得有些感动。

只是相隔了一年。当时的我们如今都去了哪里呢。

我想念莫莫。

莫莫比我和亮子高一届,是蓝天妈妈的得意门生。

在她毕业后,蓝天妈妈推荐她去了北京的一所重点音乐学院念研究生,但是有一个条件,不许她再和蓝天以及亮子联系,自然也不能和我联系。

蓝天妈妈和蓝天两个人从蓝天读小学开始时就不停地斗争,自然也把我和亮子列入了敌方阵容。

莫莫走后,果然就真的和我们断了联系,连QQ也不上了,好像一下从我们的世界里消失了一样。

有一段时间我们特别不适应,我们都差点集体上北京去寻找莫莫。

当然,那是大半夜喝酒时的冲动。醒来后太阳一晒,人又懒散了。

那个晚上学校停电了,我们就幻想全世界都停电了。我们坐在学校最高的文科楼的楼顶上喝酒。本来是想要静静地欣赏黑暗世界。那个晚上的月亮难得地明亮,又圆又大,风吹得格外忧伤。我们算过,就我们所知的,从我们所坐的那个位置跳下去的人总共有十一个,七男四女。除了一个是喝醉酒失足外,其他都是为情自杀。喝醉酒的那个也是因为被抛弃才喝酒的。

亮子坐在天台边缘处抬头看着月亮:能不能帮我打听到她的一点儿消息啊?零星的八卦的都行……我好想她,不知道她怎么样了……

我:你们就一点儿办法也没有?问问她的同学家人什么的?

亮子:她有哪些朋友,我根本不知道,我也不认识她家里人,我现在唯一了解的,就是有她的QQ号码。

蓝天一直不说话,一口一口地喝酒。

亮子:也不知道怎么回事,突然就不给我任何消息,我一直很忐忑。

蓝天:担心也没有用,你真想她,你去北京找她啊。

我:有些人有些事要顺其自然,她不想见我们了,找她也没用。

亮子:我欠着她的,一直说要一起去北京,几年了……

我:她想和你联系的话自然会找到你。她要是突然不和你联系了,你着急也没用,就让她这样消失也好,不要太着急。

亮子:我不是那么淡泊的性格呀,事情半吊着就总觉得发慌,不踏实,放不下,如果不要和我在一起,告诉我,不要忽然消失,用这种方式,我一辈子都不能释怀……

我:我有一个朋友在上海,有一次很想以前经常在一起玩的朋友,于是托我四处去打听他,好不容易打听到了。人家和我说,已经决定完全告别过去的人和生活,这样去寻他,对他来说,反而是一种打扰了。

亮子也不说话了。

我:她一定找到了最适合自己的生活。

亮子:唉,好吧!我放不下是我的事。她终究是她,随她生活去吧。我只是留着一点期待吧,不做强势的要求。

蓝天突然说:是我妈让她不要再和我们联系的,她们有交换条件的。女人都这样。

亮子骂了一句粗话,然后说:我就猜是你妈干的好事。

蓝天站起来说:你说什么都可以,就是不准说我妈。

亮子也站起来:说你妈怎么了,没见过比你妈更卑劣的。

没等亮子说完,蓝天就掐住了他的脖子,然后两个人在天台上扭打了起来。

我早已见惯他们这样的场面。自己一个人坐在屋顶边缘处,慢慢喝着酒,看着那轮慢慢被乌云吞噬的圆月。

风从底下吹上来,像是有很多只手在召唤我一样。6

自从妈妈把莫莫带到家里来的时候,蓝天就喜欢上莫莫了,那时候他才十六岁。莫莫也很喜欢蓝天,不过她不爱他,因为她不爱比自己小的男生。莫莫和亮子同岁,比我大一岁。因此,我们三个人里面只有亮子够年纪做她的男朋友。

我一直不知道蓝天到底有多爱莫莫,因为他从来没有表现出来,而且他在我们面前也从来没有主动和莫莫说过话。我之所以知道蓝天喜欢莫莫,是因为亮子一直盯着莫莫的时候,蓝天突然和我们说他很喜欢她我也不知道亮子和莫莫的感情有多深厚,他们一直没有说他们之间的事给我们听。

有时候我会单独和莫莫在一起,名义上是为我们乐队写自己的歌词。

我们在一起的时候,谈到最多的还是关于蓝天和亮子。

莫莫说她从来不懂得男孩子间的感情。她说她没见过什么感情比蓝天和亮子之间的那种感情更深刻更奇怪的了。她说,他们明明喜欢的都是异性,但是他们找对方喜欢的女孩又只是为了刺激对方,可能是不想在彼此的生命里有比自己更重要的人出现,也可能是把这种行为当作了他们两个人共同的生活方式。

她说,他们太在乎对方了,到最后能避免彼此伤害的方式唯独绝交。

我说那是小孩子间的游戏。她说人长大后在感情方面最值得依赖最有效解决问题的只有小孩子间的游戏。

有时候她也会像个大姐姐那样来谈论我们这些人。那种口气总让我会想起蓝天的妈妈,她是莫莫最敬重的老师。她说,其实,你们并不是异类,每个人的青春岁月都有自己的故事,不,是一篇小说,没有结局的,谁也不知道自己会走到哪里,只是一直坚持着走路,从我们学会走路开始,我们就不会停止。

她也常常在我面前感叹自己越来越老了,对很多事情越来越力不从心。

我跟她说,年纪这回事,你越在意它越狰狞,你不刻意去想,不在乎,也就没什么可怕的了。

她说,因为你是男人,所以你不懂女人。7

蓝天叫我的时候,我才发现自己趴在电脑前睡着了。

他在我面前一边刷牙一边说,他昨天梦见亮子也盖好了自己的屋顶,不过他跳下去了。

我们还是和亮子见了面,蓝天依然不和亮子打招呼,只是用眼睛斜着他。

我问亮子昨天的事办得怎么样了。

亮子说没办成。

我说:什么?没办成,是不是人家不愿意,你这德行,换谁都不会愿意,大家都知道你是个马上就要滚蛋的人了,这下丢人了吧,整天搞得自己是个万众偶像一样,想办谁就办谁。女人再怎么痴情,喜欢你的叛逆也好,喜欢你的忧郁也好,她总能分得清楚现实利害的。

我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一口气说了那么多,这些原本都是和我无干的事,像是在替蓝天出恶气一样。说完我才发现,最近我们三个人的脾气都不对劲。

亮子完全没有了昨天那种不把一切放在眼里对什么都不屑一顾的高昂气势,一副无精打采的样子。

不是,是她来了我自己就不想办了。太没意思了。人家多好一姑娘,不该由我来糟蹋。

那该谁来糟蹋。

亮子瞪了我一眼又假装无意地看了看蓝天。她昨天过来问我有什么事,是不是要走了才想起她的好,舍不得她了。我直接和她说,我想办你。然后她问我,你爱我吗?我就软了。

亮子停了停又说,她见我没说话,就和我说,要是我只是想办她她不会拒绝。不过她又马上告诉我,其实她还是处女。然后我就和她说办了之后我在北京等你。其实我纯粹只是在为自己找台阶下。她就说如果我要等她的话,那就不要办了,她不想让我因为这个对自己有负疚感。我那时就松了一口气,就和她说,那你走吧。

亮子又停顿了下。她问我怎么不想办她了。我烦了,我就和她说,因为我不想办了,太无聊了。然后她也不说话,就自己开始脱衣服了。

蓝天听到这里,脸色变了变,他不想听了,转身要走人。

亮子说,我真的没办她。

蓝天冷笑了一下,人家都脱衣服了你还没办她?

那种情况下,你办得了?亮子说。

无耻。蓝天朝地上吐了一口痰。

亮子骂了一句脏话。我做什么事关你屁事,你要是喜欢她你自己去和她说啊,不要搞得好像每次都是我抢了你女人一样。

我不想他们两个在大庭广众之下又开打。我假装打趣拦在他们中间对着亮子说,你这人也太不地道了,叫人家来了,人家都脱了你还不办她,你也太侮辱人了吧。

亮子红了红脸,说后来我送她回宿舍,她跟我说我被她骗了,她说她怎么可能是处女。8

亮子去北京前一个晚上,我们三个在江滨公园边上那空旷的大马路中间游荡,空气很好,绿化很好,路很大,我们很飘忽。

我总觉得自己会死在马路上,有几次,我丢失了自己的灵魂,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而行走,要到哪里去,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而思考,我不知道这种思考的意义,我又什么都不愿说,我也说不清楚,我永远表达不清楚自己,我总是变得太快。对于很多人来说,我像一个黑羽毛的乌鸦,放肆而不知所云。对于自己来说,我怀疑自己,热爱自己,不知道自己,看不见自己在哪里。

我们三个人都很少说话,我看着他们,突然就开始感觉到陌生,感觉有些东西正在失去,不可挽回。一切变得缓慢而疲惫,失去信心和动力,没有一个可以支撑的人。每次喝酒都会过敏,背后起了很多的斑点,看上去,很奇妙。“有些感觉和想法不必说出来,彼此都明白。

那么就这样,一直保持沉默。这样,或许最好。

有点开始明白,却在瞬间更加迷茫。彼此对坐,沉默不语。这样很好,看穿什么。

就这样吧,时光在流逝,我们无法逃避。就好像我们无法逃避彼此的习惯,空间,性格,情感的脆弱,彼此的不了解,彼此的自以为是,彼此渐渐遗忘的过程。”

这是蓝天写在BLOG里的一段话,我不知道他是要写给亮子看,还是要给莫莫看,但肯定不是给我看。说实话,我和他们两个之间的感情并没有多深刻。

说离开就能好聚好散地离开的普通朋友,而已。9

莫莫新找了个比她大十岁的男人订婚了,这些是蓝天的妈妈告诉我们的,言下之意自然是要我们对她死心,其实我们知道她这么做的一切都是为了蓝天,她已打算好等蓝天毕业了就送他出国去读书。好像就在亮子被开除、乐队正式解散后,刘柳找了新的男朋友后的这段时间,蓝天似乎一下变得很听妈妈的话了。有一次他醒来和我说,他梦见他的下半辈子一直都在为他的妈妈盖房子。他这个时候才满十九岁,可是他已经开始梦见他的下半辈子了。

莫莫的未婚夫是个有财之士,当然,我不赞同蓝天和亮子所说的所有有财之士都是浑蛋,我说他们那是嫉富,他们说我没人格。我说我相信莫莫的审美。他们说审美不等同于生活。我说我相信莫莫的生活品位他们说他们也相信,但是她现在的生活品位更多体现在对物质的要求上。

我说莫莫把她最美好的青春都给你们了,你们还想怎么样。一个女人追求最基本的稳定生活有什么错,有什么必要陪着你们一起假极端,我就不信你们以后只靠自己的梦想吃饭。我说,你们是男人,你们还年轻,还可以孩子气,她已经老了,一个女人已经老了,你们懂不懂。

他们说莫莫听不到我说的这些话,不会感激我的理解的,不用这么激动。

我说我也爱她。

他们无话可说。

我也无话可说。

那个晚上是我们三个最后在一起喝酒。

喝完酒我们一起整夜游荡在空旷的江滨公园边上的马路上,我们三个人全部脱光了一起裸奔。

我们一起大声唱着我给乐队写的最后一首歌。“很多年前,我觉得她和所有的女孩都不一样。

多年以后,她跟任何一个女人都没有什么不同。”

跑着跑着,我像是看到一个熟悉的影子一闪而过,像是我一直在寻找的大象,我停了下来,却什么也没有看到。再回过头去,蓝天和亮子也都不见了。

在空旷的大马路上,只有我一个人,在明亮的路灯下,赤裸着身体,四处张望。

无边无际的远方的黑暗,以及天边刚刚露出的一丝朦胧的白,像是一只缓缓走来的大象。10

在写下这篇小说的半个月前,我从一个朋友那里听说从北京回来的亮子和刚要大学毕业的蓝天绝交了,好像是因为一个女人的事情。亮子为了那个女人放弃了他的摇滚梦,从北京回来并打算和她结婚的。其实我们都知道,亮子在北京混得很狼狈。

从此他们两个再也没打算要相见了。

其实有时候我想要去问问蓝天,我的屋顶要盖在多高的位置,才能看到我的大象。

我有一把枪

我总是梦见一只大象,

走在一把枪的瞄准镜里。1

不知道这是第几次我和大头鬼被林清华打趴在地上了。

这次的原因是他要我们去偷一辆自行车,我们不肯。

等林清华和他的那些狗腿子走远了,我们才放下抱着脑袋的双手从地上爬起来,大头鬼吐了吐嘴巴里的沙子,用手指比出手枪的姿势半眯着眼睛对着林清华的背影“砰”地开了一枪。“狗日的,早晚我要用那把枪崩了他。”大头鬼咬牙切齿地说。“我有一把枪。”这是大头鬼在第一次被林清华打之后偷偷和我说的,让我不许告诉别人。他说,以后要是有谁敢再欺负他,他就回去拿枪来崩了那个人。

那次被打是因为林清华让大头鬼去山上偷西瓜,结果他偷来西瓜后自己吃了大半个,林清华很生气,不仅给了他一个左勾拳和一个36度后转身鞭腿,还让他顶着半个西瓜皮站在校门口给放学的学生看。

我去拿掉他头上的西瓜皮骂他没出息的时候,他说大丈夫能屈能伸他大头鬼要么不出手要出手就会出人命。因为他有一把枪。2

大头鬼和我是从初中开始认识的。那时候我坐在他的后面,他个子矮但是脑袋却特别大,挡在我面前很碍眼,所以我总是在他的脑袋后面贴王八之类的,我也把自己学习不好的原因都归罪在他的那颗大脑袋上。可是后来大头鬼让我和他换座位的时候我又不让,因为在他那颗大脑袋的掩护下,我才可以明目张胆地看小说画王八睡懒觉。

后来不知不觉我们就成了死党,自称红山双鹰。

我们学校就在那座红山的山脚下,有时候会看到一两只在空中翱翔的大鸟。我们都管它叫鹰。

大头鬼在我们的学校里算是个怪胎,他的爸爸妈妈都去外地打工了,常年不回家。和他一起住的爷爷是个聋子,因此他基本属于是没人管教的野孩子。脑袋大又营养不良特别瘦显得有点小畸形,在还没有和我成为朋友之前,他经常被人欺负,也没人会找他玩。无聊的时候,他会跑到山上去抓山鸡、兔子和蛇来玩。玩够了再放回山上去,想玩了又去抓。红山就像他家的后花园一样。他最擅长的就是抓兔子。他每次都是大半夜的时候跑到山上去,我们念初二那时候,突然冒出好多采石场,把整座山炸得乱七八糟的,有很多墓穴露了出来。他跟我说,只要看到墓穴里有红色的光,跳进去就能抓到兔子,因为那红光正是兔子的眼睛。

这都是他说的,我自己从来没尝试过,也没半夜跟他上过山,我很怕鬼。不过我还是挺佩服他的,因为每次他都能抓到兔子。

不过他从来不杀自己抓来的那些小动物。有一次他甚至抓来了一只小山鹿,被学校保卫科的科长看到了,出一百块跟他买他都不卖,还是把它放回山上去了。要知道那时候一百块钱对我们来说是好几个月的零花钱了。

我想起来了,我之所以会和大头鬼成为朋友是因为有一次我在课堂上睡着了,不知道为什么就梦到一只大象,醒来后我把那只大象刻在桌子上,然后敲大头鬼的脑袋问他红山上面有没有大象。他迟疑了一下然后说:应该有吧。

就这样,我们就成了朋友。3

大头鬼和我成为朋友之后,两年的时间里几乎没有什么人敢欺负他了。因为我的表哥是这个学校里有名的小霸王。

不过等我和大头鬼上了高一的时候,我表哥就高中毕业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接替他成为这个学校小霸王的是以前我表哥的死对头——高二的林清华。他能成为学校的小霸王最大的原因是他的爸爸刚刚当选这个中学所在的村子的村长。

我自然而然被他划入了黑名单。本来大头鬼是可以避免和我一起遭殃的,因为他们是同村。但是大头鬼却坚持要做我的朋友,成了他们村的叛徒,受到更加多的欺辱。

林清华总是会逼我们去做一些事,偷西瓜或者偷自行车之类的,很多时候我是不甘屈服的,因此难免会挨揍,还好我皮厚肉糙骨头硬,在这方面我有点看不起大头鬼,因为他的骨头不够硬,比如偷西瓜这样的事他还是会去干,每次被揍的时候他是从来不会还手的。只是会在每次被打完之后,狠狠地用手比出手枪的姿势瞄准他们的背影对我说“我有一把枪”。

除此之外,他大抵上是我最喜欢、最亲近的一个人了。

后来大头鬼抓到了一只小鸟,这是唯一一只他抓完之后带回家的动物。它是跌落在路边的草丛里被他发现了,大头鬼跟我说,那是被其他小鸟排挤出来的。

他跟我说,那是一只鹰,越想自由,生活环境就越残酷。

他说他要训练它,以后要站在那个英雄纪念碑上,鹰停在他的肩膀上,手里拿着那把枪。

下面的操场上站满了人,他要是看到自己不喜欢的人,就会用那把枪对准那个人,射出一颗愤怒又悲伤的子弹。

当时我的脑袋里都是那样的场景,觉得他真像个诗人。4

自从有了那只小鸟后,他就没有再上山去抓其他的动物了,所有的心思都放在了那只鸟的身上。我甚至怀疑,他已经忘记了要和我一起去山的最深处寻找大象的事了。

我和他提起过这个事,他跟我说等他的鸟成长为真正的鹰之后就和我一起去寻找大象。他说那时候,他的鹰飞在空中可以很容易就帮我找到大象,他说得很认真很坚定,我也就信了,跟着他一样期待那只鸟的成长。

我经常去大头鬼的家里,他爷爷什么也不管,每天不是蹲在门口的那棵大树下打盹儿,就是蹲在自己门口的台阶上打盹儿。

大头鬼的家是祖上传下的一座土木结构的房子,总共就一间,支了两张木板床,在屋檐下隔出了一个阁楼,上面架着一具棺材,是他爷爷提前给自己做好的。大头鬼就把那只小鸟养在那棺材里。

以前我也来过几次他家,主要是想找到那把枪。不知道为什么,我一直相信他真的有一把枪,可能是他爷爷以前打过仗的原因。

他家里除了那两张床,一个灶台,一张桌子,几把破凳子之外就只有一个旧衣柜和那具棺材以及那只上阁楼的竹梯子。我一直怀疑他把那把枪藏在那具棺材里,因为那里是我唯一没找过的地方了。我不敢独自爬上阁楼去查看那具棺材,虽然大头鬼跟我说过在小学的时候,他经常是睡在那里面的。

他把那只鸟养在那棺材里面之后,我倒是和他一起上过那阁楼,不过我并没有看到那把枪,因此我又怀疑,他可能把那把枪藏在了更隐秘的地方。

反正他肯定有一把枪。我宁愿相信他真的有一把枪。5

林清华从来没有那么客气地和我们说过话,还主动递给我们烟,我没有接,大头鬼倒是接了过来,抽了一口就被呛得在那边直咳嗽。

他不再让我们去偷什么,而是想让我帮他写情书,给一个叫左左的女生。

谁让我的舅舅是个有名的老秀才,从小就让我背熟了唐诗宋词各三百首,不过我更喜欢的是他藏在箱底的那本古代情诗三百首。我从小就有去偷翻别人东西的毛病。后来我知道那也叫窥私癖。

左左和我是隔壁班同学,或者这也是林清华找我来帮他写情书的原因之一,这样会更方便交流。左左的容貌自然是不必说,按我们那个语文老师的话说,比所有的玉兰花都要娇嫩芬芳。她的学习也很不错,更是我们学校广播站的播音主持,一向都是骄傲地抬着自己那颗小小的头颅,总是摆出一副和我们这些人早晚会同途殊归的样子,因此她几乎也没有什么朋友。

可能因为她的骄傲,所以林清华会以给她写情书这样的方式来追她。我一眼就看穿了他的阴谋,如果能追到她,他自然会把一切都归为自己的魅力,如果被拒绝了,又可以把失败归到我的身上来。当林清华跟我说出这件事的时候,我从他的眼里看出了他的自卑,当时我就特别想笑。我自然也毫不掩饰地笑了出来。

我的笑让林清华变得很尴尬,大概是不知道我到底在笑什么,到底要不要帮他写情书。渐渐地,他的那种尴尬变成了一种愤怒,一个被看穿了小把戏的小人的愤怒,他的脸色一变,他身边的那个马屁精马上就挥起拳头要朝我打来。

要是平时,我早一脚踹过去了,可是这次我连眼皮都不眨一下,停住笑,定定地看着林清华不停眨着的眼睛说:“好。”

不得不说林清华毕竟是有跟他的那个浑蛋老爸练过几年拳头,反应特别快,我刚停下笑还没开口说话的时候,他就已经一脚把那个要打我的马屁精给踹飞了。

他拍了拍我的肩膀说:“以后你就是我的好兄弟了。”

我轻轻地笑了笑,他也跟着笑了笑。

等他走远后,大头鬼朝着他的背影开了一枪,很不解地问我:“你怎么会答应帮他做这么缺德的事,人家左左可是个好姑娘。”“我也是个好小伙子啊。”

大头鬼皱着眉头更加不懂得我在说什么了。

我已经有了一个好主意,不过我并不打算告诉他,以他的智慧,我要解释到让他明白估计我们高中都毕业了。6

在课堂上除了睡觉看小说之外,我干得最多的事情就是对着窗外发呆。

那天,班主任把我叫起来,让我独自站在教室的后头。仅仅因为我看到窗外飞过一只鸟,目光跟着它飞翔了好久。

趁他转身在黑板上写字的时候,我慢慢移到了窗边。

我看到了正在操场上上体育课的学生们,我们的操场在学校的围墙外面,那个大水坝的下面,水坝上立着那座高大的纪念碑,在水坝的另一边就是一片被改建成水库的湖泊。

那个穿粉色运动裤的女生特别显眼,扎个歪歪的小辫子在一群人的后面跑步。她就是左左。然后我又看到了那只鸟,从学校东面的小树林里飞起,飞过操场、国旗、围墙、电线杆、小湖泊,最后又飞入了西面的小树林里。

过了一会儿之后,它又飞了出来,向东面的小树林飞去。

我忍不住轻轻地吹起了口哨,那是我最快乐的一种表现,在很多年后我基本忘记了如何吹响那种又长又脆的哨声。

老师索性把我请到了班级门外边的走廊上,说是等放学后再收拾我。

多么自由,风儿轻轻拂面,阳光洒满肩头。我背靠着墙壁,看着不远处的草坡和那座郁郁葱葱的山。

我们班主任习惯性地开始拖堂。他们上完体育课陆陆续续回到教室里来了,左左依然是一个人,抬着她那小小的头颅,脸上微微发红,脖子后那有点湿的细小毛发在阳光中泛着柔和的金色光芒。

她从我身边走过的时候,我朝她吹了声短而脆的口哨。

她没有看我,但是我看到了她的眼神飘了一下,眼睫毛很长,像是一个贪睡的娃娃才有的眼睫毛。

我也假装没有去看她,学她的样子,微微抬高自己的头颅——实际上比她抬得更高。“什么时候一起去爬山吧。”我说完开始吹一曲妈妈教给我的小调子。

她已经走进教室里去了。7

再一次和她有所交流,是在语文老师的宿舍里。

语文老师叫王大伟,刚分配过来不久,是从外省来支教的。不知道为什么,他似乎特别喜欢我,可能是因为在所有的科目里面,我只有语文算是比较好的,虽然在他的课堂上我几乎也都是在睡觉、看小说或者发呆。

他经常会叫我到他的宿舍里去,和其他老师一样,但是他从来不会像其他老师那样摆着一副大人训小孩的臭脸,也从不指责我上课不认真听讲,虽然偶尔也会要我好好听课,说只有念好了所有的科目才能考上大学。他从来不是强迫的命令语气,更多的是一种平等交流的感觉,或者说,像是一个哥哥在和他的弟弟谈心,很真诚,在说“我觉得”之后常会跟着说“你觉得呢?”“我知道其实你是有自己的想法”这样的话。

我有点喜欢这个家伙,因为打篮球的时候我抢断他的球后他还会朝我竖起大拇指而不是觉得自己很没面子,非要摆明他是老师我是学生因此绝对不能比他厉害。总的说来,除了在课堂上他是老师外,在私下他从来不会觉得自己什么都比我们好,有时他还会主动向我们请教,比如怎么吹口哨,比如怎么去抓一只鸟。

那次他找我和左左,是和我们谈创办一份文学刊物的事。他说虽然他是老师,但是我会更明白学生们的喜好,所以想让我来当主编,而他主要负责和学校老师以及领导们的沟通。他找左左来,是想把刊物和广播站结合起来,除了可以把广播站的那些稿件提供给我之外,还可以把杂志做成有声读物,提高互动性。

那天我们三个聊得还算投机。后来趁他去倒水的时候,我悄悄跟左左说:“什么时候一起去爬山吧。”

左左没回答我,但是这次她很认真地看了我一眼,可能是在揣摩我说这话的意思。

我没想到王老师的耳朵那么尖,他把水放在我们的面前:“爬山?爬山好啊,又能锻炼身体又能呼吸新鲜空气,还能采风。你们也带我一起去爬吧。”8

爬山的时间定在周末,我还叫上了大头鬼,因为对于这座山,最好的领路人莫过于他了。他还带上了那只小鸟,在他的照顾和训练之下,那只小鸟已经羽翼丰满,不时能扑腾着翅膀飞上几十米,不过最多的时候还是乖乖地站在大头鬼的肩膀上,一如他跟我描绘过的那样。

左左异常喜欢那只鸟,因为它也肯站在她的肩膀上,它从来不肯站在我的肩膀上。因为那只小鸟喜欢左左,这让大头鬼比往常更加兴奋,并且自信了许多,刚开始的时候他甚至连看都不敢看她一眼。当左左因为那只鸟而主动跟他亲近的时候,他说起话来就滔滔不绝了,左左完全被他那些神奇的故事迷住。我暗自骂大头鬼重色轻友,害得一路上我几乎就没什么插嘴的机会,因为在他的那些故事里,我一直充当的都只是配角。

大头鬼跟他们说那是一只鹰。王老师就和我说,要不我们的杂志就叫“鹰”吧。我不是很满意,但也想不到更合适的了,虽然我一直想起的名字叫“大象”。

王老师还提议说,以后就用这只鹰做杂志的封面。一个月一期,他来负责摄影,拍下这只鹰茁壮成长的过程,象征着我们杂志的自由和成长。这个主意倒是很不错,只是我当时想到的是,这只鹰早晚会死,死了后我们的杂志是不是就停了。我一贯是想到什么说什么。

我呸,你这个乌鸦嘴。大头鬼骂我。

你这个悲观主义者。这是左左那天主动说我的一句话。

那一天我们都过得很愉快,王老师用他的那台老“凤凰”给我们拍了不少的照片,其中也有我和左左的合影,不过她非要那只鹰也出现在相片里面。王老师也教我怎么使用他的那台相机,并给他和左左拍了合影。

那是我见过的左左最美好的样子。按下快门的时候,我的心跳了跳,说不出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有点疼。

自从这次登山之后,左左也算是和我们成了朋友。

可能是因为那只鹰的关系。

我想着或者以后我该和她说说我的大象,她应该也会对大象感兴趣的。

关键是,在那之前,我必须先找到我的大象。9

林清华每天都会来找我问关于替他给左左写情书的事。

开始的几天,我说我正在想怎么写。然后告诉他说我必须先对她有所了解,知道她的喜好才可以写出能打动她的话来。再然后,他实在等不及了,我就跟他说,我已经给她写了,还没回信呢。他怪我写完都不先给他看一下。

我说他当时没让我要先给他看一看,他有点儿不爽但还是没说什么。

后来的一段时间,因为杂志的事,我和她走得比较近,还有大头鬼以及他的那只鹰。大头鬼又经常去抓来一些兔子什么的想要送给她,但是她听我说那些兔子是从墓坑里抓出来的之后,吓得抓住我的手,躲在我的背后,好像那只兔子会开口跟她说“你好”一样。

因此我们最经常做的,还是三个人一起去那大坝上训练那只鹰。

那是我记忆里最美好的一段时光了,那个巨大的纪念碑见证了我们三个人和一只鸟的快乐时光。

那些撒落在我们肩膀上的阳光,那浓厚的可以完全把我们隐藏起来的纪念碑下的阴影,那大坝两边随风摇曳的狗尾巴草,那笨拙的连蹦带跳才能起飞的小鸟以及跟着它在后面在大坝上奔跑的少男少女。那座大坝好高好高,那学校以及所有的一切都离我们好远好远,在记忆里,好像所有的一切都已经不存在了。只剩下了云、蓝天、风、草丛以及少女的裙摆,少男们萌动的爱。

还有草丛中那些零落生长的野草莓,我们一起躺在草丛里,能看到地球在缓慢地旋转,那么慢那么慢,像是会随时定格下来一样,随手摘一枚带刺的野草莓放在嘴巴里,酸酸的,甜甜的。

……10

林清华终于意识到不对劲,还是来找我了。那时候我正和大头鬼在纪念碑下等左左一起来训练那只鹰。

他二话不说,一拳就打在了我的脸上:“你敢耍我。”

我吐了口带有血丝的口水,没有像以前那样反抗,倒是笑了起来,这让他更加恼怒起来了,他身边的那些狗腿子也迅速地把我们包围了起来。

大头鬼挡在我的面前和林清华说:“他真的帮你给左左写情书了,不信,一会儿左左过来了你自己可以问她,她不喜欢你,我们也没有办法啊。”

林清华推了他一下,骂了一句脏话后说:“你们还真把我当傻瓜了,好你个陈晓明,亏我还把你当兄弟,原来你早就想好要趁这个机会给我难堪啊,说是要帮我写情书,你倒是自己上了,呸,你们这两个狗男女,别以为我什么都不知道。”“不是这样的。我们只是好朋友。”大头鬼依旧挡在我的前面,试图说服他。“你这个死大头鬼,你也有份,刚才我说错了,你们是三个狗男女。今天不把你们打废了,我就不叫林清华了。”说着林清华挥起拳头朝大头鬼打去,这个时候那只在草丛里的鹰突然扑腾着往林清华的脸上飞去,一下在他的脸上抓出几道血痕来。

林清华惨叫了一声,双手乱飞,打到了那只鹰,摔落在地上,大头鬼突然跳起来,用他的脑袋把林清华撞倒了,然后拼命朝那只鹰喊:“你快飞走啊。”

可是那只鹰扑腾着就是不肯飞走,反而飞回到大头鬼的肩膀上,任他怎么赶就是不肯离开他。

林清华爬起来和他的那些狗腿子一拥而上,我和大头鬼拼命反抗还是被打倒了,那只鹰在抓伤了几个人之后还是被他们按住了。

林清华一把抓住它的脖子把它提了起来:“我听说你最近养了一只老鹰,一直很好奇。我呸,原来不过是一只乌鸦啊。”说完和那些狗腿子一起哈哈大笑起来。

大头鬼挣扎着想去夺回那只鹰,却又被林清华一脚踹在脑门上躺在地上,紧接着他扬起那只手,狠狠地把那只鹰摔在了地上。

它在大头鬼的面前扑腾了几下,嘴巴张了张,眼珠子慢慢上翻,再也不动了。大头鬼的眼睛瞪着老大,布满了血丝,他的喉咙吼不出声音鼻涕和血丝一起流了出来。

他像是不要命地爬起来朝林清华冲去,被打倒又冲过去又被打倒又冲去……

我抱住了他,可是他还是拼命挣扎着要和林清华拼命。

我突然对林清华说:“左左不喜欢你,因为他喜欢的是王老师。”

所有人都愣了,林清华吐了一口痰在我的身上表示不信我的话,认为我又想要骗他。

我从书包里拿出那张那天我拍的他们的合影递给他。

林清华接过照片,慢慢地捏成一团。

大头鬼已经意识不清了,可是他还是挣扎着要爬起来去和林清华拼命,我死死地抱着他。

不知道是林清华信了我的话,还是被大头鬼不要命的样子吓到,他和那群狗腿子离开了。11

大头鬼在县里的医院住了一个星期,是林清华的爸爸出的钱,他还出钱让学校压住了这件事。

至于大头鬼的爷爷,他连大头鬼是不是他孙子都已经分不清楚了。

在大头鬼住院的这几天,我和左左一起把那只鹰埋葬在那个纪念碑前的草丛里,我从来没见过一个女孩子那样失声痛哭过。

在大头鬼昏迷的时候,手还比成手枪的姿势,一直在说着胡话:“我有一把枪,我有一把枪……”

在这几天里,出了一件更大的事情。

王老师来医院看大头鬼的时候,被林清华打了,按照目击人的说法是,他骑着自行车刚出校门口不久,林清华提着一根棍子,对着他的脑袋就是一棍,当场就从车上摔下去,昏迷过去了。

不管林清华的爸爸花了多少钱,他还是被抓了起来。不过他拿出了那张王老师和左左的照片,说是因为一直愤怒于老师的这种无耻行为才犯下这样的错。

不管后来我怎么解释,怎么为他们做证,王老师还是被辞退了。

因为王老师自己承认,自己确实不该和一个女学生过于亲近。他认为所有的事都是因为他引起的。

在临走前,他把他的那台相机和书都留给了我,但是他没有再见我一面,也没给我留下任何的话。那本叫“鹰”的杂志始终没有办起来。

左左不堪那些流言,也转学了。

她只和大头鬼一个人告别。12

很长的一段时间里,大头鬼都不和我说话,他甚至搬到教室的最后一排。他不跟任何人说话,很多人都以为他被林清华打傻了,变成他爷爷那样。

有一次我去他家里找他,他就睡在阁楼上的那具棺材里,一动不动眼睛睁得大大的,看着屋顶。

屋顶上一扇小小的天窗,上面有阳光。有一只鸟,扑腾着翅膀落下来又飞走。

在高考结束后,我在纪念碑下看到了他。

那里野草疯长,我已经忘记曾经的那只鹰埋在了哪里。

他主动开口跟我说了话。“其实在林清华要你帮他写情书的时候,你就已经计划好了一切,是不是?”

我看着他,没有说话。

时间好像停顿了,那些荒草快要把我们湮没。我跟他说:“我要去寻找我的大象,你会帮我一起去找我的大象吗?”“我会一枪杀了它。”大头鬼说得很慢,很认真,每一个字都像一颗子弹。

我转身,沿着长长的大坝朝那座山走去,两旁的狗尾巴草依旧在风中摇曳,像海浪一样,拍打着我前行的脚步。

我从来没有觉得这座大坝这么高,这么长,山就在大坝的尽头,我却永远也走不到那里一样。

我感觉到大头鬼在我的背后慢慢地举起了他的那把枪。

一颗悲伤的子弹顺着大坝向我飞来。我停下了脚步,微微抬起了自己的脑袋,像骄傲的左左那样,微微地抬着自己的脑袋。

蓝天、白云、风、荒草遍地的野草莓,阳光依旧明媚。我闭上了眼睛,在子弹穿过我心脏的一瞬间,眼泪滑落了下来。

从滚热到冰凉。

迷影

你见过我的大象吗?

它有很大的耳朵,很长的鼻子,很好的牙齿。

是的,它和其他的大象没有什么区别。

但是这对我来说,有什么重要?

大象只是我的大象。

在我森林一样的心里,慢慢行走的大象。1

一直以来,我都喜欢一个人走路,这是一种习惯,就像我喜欢孤独一样。

其实孤独的人太多了,孤独本身并不会说话,它只会静静地跟随在你的身后,在你无所不在的地方看着你。

我是个大一的学生,他们叫我小西。曾经有个女孩子问我:“如果你的口袋里只有两块钱了,你怎么过完一天?”

我想了半天,然后说:“坐20路公车到火车站,然后在那边画几张速写,然后再坐20路公车回来。”

而我,也确实这么做过。问我这个问题的女生叫牙牙,后来我叫她女小孩,一个我永远也画不像的女小孩。

那个时候已经是秋天了,我习惯性地上街闲逛。戴着毛帽子,背着大旅行包,我喜欢把全部家当都带在身上,即使只是逛街。这样子我就觉得自己永远是个陌生人,从不怕把自己给弄丢了。

或者我一直只是在寻找,寻找我的大象。

那天我走了很长的路,在很多个地方坐过——公车停靠站,广场台阶,街心公园里的欧式长椅。我喝了几瓶矿泉水,走得毫无目的。

太阳从街道的尽头落下的时候,我看着红灯,默数着数字,过斑马线,然后看到了她——牙牙。我隔壁班的女孩,从来没有打过招呼的,长得美。她走了过来,跟我擦身而过,在我背后站定了,轻轻地说了一声“Hi”。我愣住了,没有回头。她也没有再说什么,径自走了。这事竟让我不能忘怀。在以后游荡的时候,在每一个街口,我脑海里总会浮出她的影子,以及那声浅浅的“Hi”。

我本人一直认为所谓的艺术家和流氓之间只有一线之隔,也一直强调自己只是流浪于其间的一个什么都不算的二流子。除了狂热和狂想,我什么都没有。我上着这所不好不坏的大学。

我不喜欢这所大学。我为中央美术学院已经奋斗了4年。我觉得我有理由变得消沉,留着长长的头发,稀疏的胡茬子。每天拼命地画画,常常被颜料和松节油熏得筋疲力尽,还要再爬上这六楼。每次上来,我都觉得这条走廊阴冷潮湿。

那次我又画完画回来,筋疲力尽地爬上六楼。

不经意一抬头,看见她也从对面楼梯上来。扶着扶手,在长长的楼梯尽头对我挥着手说“Hi”。窗外是秋天的阳光,从窗口射了进来,照在她的身上,有着动人的光芒。

那时候我觉得我背后也有大片的阳光降临,打在我的身上,格外的暖和。我也挥着手对她说了一声“Hi”,我确定我是笑了。

她是个非常可爱的女孩子,是的,非常可爱,至少我是这么觉得,认识她的人都叫她“牙牙”。她喜欢像小孩子那样笑,一笑就有两个深深的酒窝,她的舍友远远地见到她就会挥着手叫:“哎,牙牙!”她也就老远地挥着手说:“是啊,是啊,牙牙,牙牙啊!”2

我不知道什么时候就开始和牙牙熟悉起来了。

可能是因为某一天我无意识地叫了她一声“女小孩”吧,这让她感到很惊讶。她说她好喜欢这个称谓,为了表示赞赏,她决定以后经常陪我出去闲逛,决定叫我“男小孩”,决定给我当免费的模特,虽然她一直叫嚷着我画得一点也不像她。总之,她一下做了很多的决定,那种口气和神情一点都不容许我拒绝。虽然,我更喜欢“老男孩”这个称呼。

那时候,我们开始上摄影课。我去二手市场买了一架老式的凤凰相机,还外带一个长角镜头。从那之后,我挎一个有着红星的绿色小书包里面放我的速写本和水笔,脖子上一直挂着那台凤凰相机,搞得学校摄影协会的会长以为我是一个走极端路线的发烧友,一度极力邀请我入会而他没有想过,用凤凰相机,即使我想发烧,也只能烧到37度5。

上完索然无味的摄影基础理论课,终于是皆大欢喜的放鸽子运动(美术系的自由写生)。

我带着我的凤凰相机还有女小孩几乎走遍了这个城市市区的所有角落。我带着她穿过一座座有着古老风火墙的牌楼,一条条左右门洞里黑暗潮湿的三坊七巷。我让她站在我的镜头里。

她天真地问了我一个问题:“你不喜欢说话,你是不是在寻找什么?”

我不假思索地回答说:“我在寻找我的大象,如果哪一天你发现了,请一定告诉我。”

她很疑惑地看着我,却很坚定地说:“我一定会告诉你。”

她真是个女小孩,她比我小3岁,3岁就是一个代沟。有时候我会考虑一个问题,如果哪一天我带她去看烟火表演,要不要把她架在自己的脖子上,然后身边有个人脖子上也架着一个小女孩,他和我打招呼:“你女儿真好看。”

每个爸爸都会得意自己有个好看的女儿。我这么想,在行动上也表现得很到位,很诚恳地扮演着一个既放纵又爱护的长辈角色。

比如我陪她看过很多场有校篮球队队长的比赛,陪她跟踪过音乐学院那个最高最帅头发最飘逸的小提琴手,一无例外地替她向他们索要过签名,调整好光圈快门给他们拍下灿烂无比的合影。

我总是在心甘情愿的状况下完成这些动作,也只有在一个人对着空白的油画布发呆的时候考虑我为什么要这么做,而且心甘情愿。

然后对着一面镜子沉默地画着一只沉默的大象。

蓝色、黄色,绿色、红色,紫色、橙色。

虚构的对比空间。3

我们这个城市有个地方的人口密度位居全国第一,那就是学校旁边的那条狭窄的学生街,从早上7点到晚上12点,这里总挤满了人,一对一对比南京路、王府井还繁华。

其实我挺不喜欢这里,人都要像螃蟹那样横着走,一点儿也没有自由感,而且这里卖的东西基本都是假冒的便宜货。

但是牙牙给我的理由是,这里碰见帅哥的概率大,也有不少美女,可以提高我的平民意识。我说我本来就是草根阶级,她表示不屑,她硬说我是狗尾巴草,草就草了,还硬要装出那么点不甘平凡的假忧郁。

每次陪牙牙逛街就好像赶赴战场似的。不,确切地形容是,战争来临前的大采购。她把所有东西往我身上一挂,就冲了出去,买了一大堆的东西交到我手上后又冲出去,好像晚一点就没有东西买了一样。

我不喜欢进那些小店,所以通常情况下我都是站在店门口,手里提满了她的东西,像她的保镖那样子木然地站着。她的手机时常会有短信息来,我不得不把手机拿进去给她。

我受不了,“为什么有这么多的短信息啊?”“你不知道有好几个男生追我?”她很吃惊的样子。哦,我的天,瞧她那无辜的眼神。“那为什么没有女孩子喜欢我?因为我长的黑,很抽象?”“抽象,还立体呢。哪里,黑是健康嘛,不过确实长得不帅,但也不是很难看,起码不是野兽派的啊。”她邪邪地笑着,“而且还真的有人喜欢你呢,想不想知道?”“有吗?我怎么不知道。”我装作不在乎的样子。“当然。”接着她说出几个女生的名字。“神啊,救救我。”

她大笑。我对她直翻白眼。

元旦的时候,她一定要拉我去参加学院的化装假面舞会。我没有面具,她就跑到服装班那边给我弄来了化妆颜料。她问我想要画成什么样的面具,我想了一会儿说:“把我画成大象吧。”

牙牙很认真地在我脸上折腾着,我和她的脸第一次靠得这么近,她呼出的气就像是软筋散,让我有点晕乎乎的感觉,还有她的眼睛,因为认真显得格外有神,眼睫毛那么长,就像是两只黑蝴蝶一样在我瞳孔里飘着。她的嘴唇没有涂唇彩,看上去像粉红色的旱地。

我突然间觉得很尴尬,因为我听到了自己咽口水的声音。我不好意思地闭上了眼睛,心里兵荒马乱的。

在舞会上,她一直嚷着叫我教她跳舞,不过到后来我发现她跳得比我好很多,还在那边装傻,被我发现了她就吐着舌头鬼鬼地笑。化装比赛的时候,我们挽着手一起绕着舞台走了一圈,还很一本正经地往下面扔玫瑰花瓣,台下的同学们就拼命地鼓掌欢呼吹口哨。我们很容易就拿到了第一名。“我们挺有夫妻相的是不是?”我打趣她,她就踩我的脚。牙牙很喜欢踩我的脚,特别是在吃饭的时候,她对我翘鼻子我就知道她又要在桌下踩我的脚,可不知道为什么她踩我的脚的时候,我会觉得很舒服。

新年钟声响起的时候,我对牙牙张开我的双臂。她愣了一下:“我就吃亏一点儿,让你占一次便宜。”然后我们抱在一起又叫又跳。我第一次感觉到她的身体原来是这么的柔软,也第一次发现她是个充满诱惑力的异性。这让我觉得迷茫。

在回宿舍的路上,很多人一起唱起了歌,路过每栋宿舍楼就大喊“新年快乐”。

狂欢过后,我觉得整个人有点虚脱,便悄悄地脱离了人群,默默地走在后面,我想起了我以前的生活,又想起自己暗藏在心中的可怜的理想,我一直想再去考中央美术学院,可时间越来越紧迫了,这一学期我到底做了些什么?我觉得这种希望真的很渺茫。

牙牙跑过来问我什么了,我强挤出一点笑容告诉她只是有点儿累。她能明白我吗?她永远也不知道我为什么一直在寻找我的大象。

一路上她和她的那群死党们打打闹闹,很快乐地唱着歌,天真无邪的一个女小孩。我对自己说我不能喜欢她,她只是一个可爱的小女生。我们不适合的,因为我不快乐。

回到宿舍的时候,我照了下镜子,想洗去脸上的油彩,我才发现她在我脸上折腾了半天,只是写了“大象”两个字。这个可爱的女小孩。4

元旦节过后,牙牙神经兮兮地跑去买了一大堆的铜戒指,然后拉着我到处游荡。“今年是指环年,只要有陌生的人送你戒指你就会好运七十年。”她说,“我们看到好人就送给他一个戒指怎么样?”

我不知道什么样子的才算是好人,所以我只有待在一旁看她很快乐地送出她的祝福。“好了,这是最后一个了,送给你怎么样?”她跑到我身边。

我从街边的栏杆上跳了下来,“不要了,我又不是好人。再说,你看我的手,光光的,什么都没有,我不喜欢戴这些东西的。”牙牙的嘴马上就嘟了起来。“生气了?我们本来就不是陌生人啊。”我低下头看牙牙生气的样子,她的鼻子也翘起来,还是乱糟糟的短头发,她每天早上起来都要把自己的头发弄乱。“不跟你说了。我送给我自己,反正也没有人送戒指给我。”我第一次看到她生这么大的气,不理我直往前走,我不知道该怎么办,只有默默地跟在她的后面。晚秋的叶子一片一片地落,我的头发也不停地在风中飘。

第二天,我碰到牙牙,以为她还在生我的气,刚想给她赔个笑脸,她就已经“咯噔咯噔”地跑过来拉住我的衣服:“小西,听说学生街那边又来了很多好东西,下课后陪我去好不好?”看她涎着的笑脸,我无法拒绝。

去学生街的途中有个岔口,一条是直下的水泥路,然后左拐。一条是先拐到地理系门口再顺着台阶下去,汇在一起。每次走到这里她都要和我分开走,然后再碰面,她说她喜欢这种相遇的感觉,很惊奇。

而我在听她这么说的时候,开始以为,我曾经和我的大象一起走进一片森林,我们站在两条分岔路上约定,彼此选择一条路走下去,说不定哪一天就能突然相遇。

我路过很多分岔路口,也失去了很多走另外一条路的机会,我不知道接下来还有多少条分岔路要走。

学生街只有一家店我们都喜欢进去,那就是总统俱乐部,这里有各种各样跟足球篮球有关的东西,我们的爱好是如此的不同。她挚爱足球,而我却是个篮球迷,在那家店里面我觉得我们就是陌生人,各自顾着挑自己喜欢的东西,我竟有点失落。

我依然会经常带她出去游荡,慢慢地毫无目的地到处晃荡。看着别的男生把后架拆掉,然后载着女孩子出去兜风,我就对她说:“嘿,我们这样子也很浪漫啊。”“是啊,又烂又慢。”话虽这么说,可是常常在礼拜六的一大早,她就背着包戴着网球帽把我们宿舍的门敲得砰砰响。对此,我的舍友们非常地愤慨,认为是我破坏了他们难得可以光明正大睡懒觉的时间,为此他们一顿吃掉了我一个礼拜的伙食,并要求我必须每个礼拜六的早上主动早起,开好门等她。

下午没有课的时候,我都会去打篮球。每次打完球,我都会看到牙牙提着一瓶矿泉水站在夕阳里。我笑她像极了安格尔的那张《泉》,女孩和水是最动人的组合。

刚开始的时候,我以为牙牙很善良,然而她根本不给我一点儿快乐的理由,特别打击地对我说只不过因为要去看足球队踢球,顺道感动一下我。我这才知道原来自己还是不受女生喜欢——尽管我一直强调她只是我的一个女小孩。

而打死其他人他们也不会相信,我和牙牙居然没有恋爱关系,还说是一朵鲜花插在牛粪上。我真的搞不懂,我不迟到不早退不抽烟不喝酒不闹事不染头发不穿耳洞,为什么在别人的眼里就是流氓一个?我告诉她,跟我这个不求上进的流氓混在一起没有什么好处,会没人要,而且我也不想毒害祖国花朵的健康成长。

我以为很善良、很纯真的牙牙,一定会大受感动,然后来安慰我其实我还很不错,只是那些人看走了眼嫉妒我才这么说。她居然一脸不在乎的表情:“你不要担心,我不会叫你负责,等哪天我想谈恋爱了,我随便说一声肯定会让一大堆的人兴奋得睡不着觉。再说了,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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