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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5-20 13:5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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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夏商

出版社:江苏凤凰文艺出版社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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乞儿流浪记

乞儿流浪记试读:

前言

熟悉我创作的朋友,都知道我特别看重《乞儿流浪记》,无论公开还是私下,都对这部长篇小说不吝溢美之词。宁愿被奚落为王婆,也要自卖自夸。

这部小说最早由作家出版社于2004年1月出版,收入“中国作家文库”丛书,好像要赶一个书展,掐着时间推出,出版时间先于我约定的一家文学杂志的发表时间,按行规,杂志刊登应先于单行本,只能忍痛放弃直接出书,它就成了我目前完成的四部长篇小说中唯一未能在杂志上发表的一部,至今引为憾事。

初版时易名为《妖娆无人相告》,很像一本散文集的名字,后来才知道,不是我一人享受到这个待遇,而是这套丛书的责任编辑有喜欢替作者改书名的癖好,乃至于五年后将此书纳入文集时恢复其原名,不明就里的读者还以为我新写了一部长篇,其实只是订正了一个“赝名”而已。

此次出版的是第三个版本,也是一个修订版。利用一个长假,我逐字逐句加以润饰,改完的那晚,在微信朋友圈卖萌:“十八万字符的长篇,修订后成十六万字符了,美人不老叫逆生长,我这叫逆写作,还搭进去一个假期,亏死了。”

我不止一次讲过,写小说是中年人的事业,好小说是改出来的。近两年,确实在打磨旧作上花了大量时间精力,譬如出版了《东岸纪事》修订版,再譬如,干脆将一部旧中篇推倒重来,写成全新的长篇小说《标本师》。

与重写《标本师》不同的是,对《乞儿流浪记》的修订不是结构性的,主要是语言的提炼与精修,去掉了不需要的主语、副词、助词、形容词,以及不准确的修辞。

剔除了多余的废话,篇幅少了两万字,书会薄一些,定价会低一些,版税也会少一些,却丝毫不觉得惋惜,毕竟,作家的理想是写出满意的文本,而不是堆砌陈词滥调。

至今让我颇为得意的是,这个故事读起来仍像当年写它时那样激动人心,情节设置完全不必更动,某些精妙处令我会心一笑,不禁为那位十五年前伏案写作的年轻小说家叫起好来。

本已忘了写此书的初衷,修订过程中,思绪渐渐被梳理整齐,想起来了,这是一部写本能的书,写生命的初始:饥饿、性欲、疼痛以及幻觉。

所以笔下的那些人物才会那么无法无天,是人,是兽,是人中兽,也是兽中人。

没有主角,那些看似主角的角色照样会在中途离场,那些一看就是配角的角色突然又变得重要起来。这才是生活的本来面目。

感谢出版人黄小初先生,感谢责任编辑张黎女士,感谢江苏凤凰文艺出版社,去过几次该社所在地南京,爬过旧城墙,吃过盐水鸭,逛过总统府,喝过雨花茶,不知美龄宫前过往的美女,为什么被叫作“大萝卜”。

2

017年8月16日凌晨

妖娆地展现弱势群体

陈晓明《乞儿流浪记》讲述一群底层劳动者混乱不堪的氓流生活。小说从一场地震灾难开始,一个长着尾巴的女婴出世具有象征意味,在小说后来的情节发展中,这个长尾巴的女婴被命名为鬈毛,她无疑是苦难生活的全部聚集,其程度超过《雾都孤儿》中的奥列弗,她像个精灵或鬼魂一样在故事中四处游荡,使整部小说充满了诡异怪诞之气。她历经磨难,经受无数的凌辱践踏,她的存在无疑是折射出生活最丑恶的那些面目和本质。来福并不是一个贯穿全书的人物,但他与鬈毛一度相依为命,使髦毛的生活还透示出些许温情。随后是一批鲁蛮险恶质朴粗鄙家伙相继登场:阿旦、赵和尚、王老屁、蔫耗子、黑杠头、国香……这些人组成一个浩浩荡荡的流氓无产者的队伍,用今天的话来说,就是一个十足的“弱势群体”。生活下去对于他们成为第一要义,但绝对没有悲壮感,只有本能。凭着本能活着,干点事情,就成为这些人的生活状态。整部小说并没有明确的贯穿始终的故事,它主要是由一系列随时发生的事件与行动来推动故事发展。在本能支配下的生存行动主要以铤而走险的方式推向极端,生活在极端贫困的边缘就是生活在危险的边界,当希望失去之后,就不再有仁慈发生的可能性。于是残忍、仇恨、报复、凶杀、犯罪就成为生存活动的基本样式。夏商令人惊愕的笔触不再把他们写成一群可怜虫,而是一个个自以为是、无法无天、无所畏惧的亡命徒。他们是恶棍、凶汉、泼妇、地痞、无赖组成的敢死队,虽然没有视死如归的英雄气节,但有视生命如草芥的胆量。夏商对这些人的心理性格的把握出奇的敏锐,个个性格鲜明,怪癖突出,他们动作鲁莽无不显得可笑,行为草率却充满了乐趣。反讽与黑色幽默流宕在叙事的各个环节,使整部小说的修辞性叙事具有饱满的张力。小说后半部分的篇幅描写国香办起了窑子,这使小说的叙事找到了一个停顿的场所,这个场所显然不是一个最佳的选择,其停顿也显得有些呆板,夏商显然是为了获得一个寓言性的效果才做此选择。这个窑子成为传播病毒的一个超级场所,在这里,女人出卖肉体,男人施展凶恶,灾难与祸害四处横行。这些人最后都死于非命,只有鬈毛,经历过致命的疾病,大难不死,脱去了那个尾骨,获得新生,“如同一个来自风中的传奇,一朵吊诡的蒲公英”。这是一段惨烈绝望的人生,像是一种寓言,也是一种谕示,最后透示出的希望,指向了茫茫人海的城市,这是乡土中国的“弱势群体”历经所有的磨难唯一可以逃奔的去处。《乞儿流浪记》就是这样一部小说:用语言的华丽外衣去包裹丑陋的身体。夏商花费那么多的修辞,那么多比喻与形容,象征与隐喻,目的是为了强行把高浓度的文学性品质挤进弱势群体,挤进中国本土原生态的生活。尽管用“丑陋”这样的词汇来形容这部小说所表现的对象,有歧视底层劳动人民之嫌,但夏商这部小说确实是把底层的生活状态推到丑陋的极端,“审丑意识”与对语言的千锤百炼这两种绝对偏激的处世态度,在这部小说中相遇并结合得天衣无缝,这是令人惊奇的文学行动。“审丑”并非什么大逆不道的举措,不过是很长时间以来已经销声匿迹的现代主义死灰复燃而已。早期的现代主义者如波德莱尔、艾略特就热衷于描写“死亡”“裹尸布”等东西,而批判现实主义笔下的流浪汉经常扮演主要角色,中国先锋派小说家如余华,他的前期的作品也热衷于写作丑陋病态与暴力混合的人类生活。书写“丑恶”在很大程度上是先锋派的行为,在把生活撕碎的场景中,看到生活最令人绝望的时刻,由此去展现人类生命存在的极限状态。夏商这部小说显然可以划归在先锋派名下,他把已经断裂的二十世纪八九十年代之交的先锋派的语言实验及其对存在绝对性的探究顽强连接起来,这是对已死的一种文学传统和记忆的唤醒,它的矫枉过正无不透示出末路英雄的倔强。

对“弱势群体”的关注成为近年来中国社会日益高涨的新“主旋律”。这是九十年代以来,中国社会唯一达成的集体共识,原本分裂的主导意识形态、知识分子话语、民众诉求又一次重新粘合。在文学界,描写底层劳苦大众的作品也骤然增多,悲悯与同情慷慨地从笔端流出,流向人民大众的心田。已经不用怀疑,一种“新人民性”正携带着新的审美伦理在当代文学中展现。在这一纲领底下,中国终于有了名副其实的后社会主义时期的本土化文学。事实上,这一新事物的诞生,并不是作家们突然间大彻大悟,也不是“新左派”思潮深入人心,它依然是文学群体边缘化的自然延伸。作家群体不再能以高大的历史主体姿态反观现实,或者以充沛的人道主义激情抒写悲悯情怀,而是以更加单纯的写作者的立场,以更加单纯的文学性视点看待普通民众弱势群体,没有把他们观念化和意识形态化,在语词接近人性和人的存在的时刻,去展现生活的文学性意味。这依然是在回到文学本身的路上,当代文学的“新人民性”具有了审美伦理的内涵。中国文学的本土性,后社会主义时代的弱势群体,可以享用文学语言的盛宴,它使现代主义或后现代主义的文学成就,可以不再有障碍地推广到中国本土原生态的生活中去。在这一意义上,夏商的“语言妖娆”无疑是一次果敢的亮相,一次公开的宣誓,它预示着中国当代文学突然开启的一片妖娆之地。

“岛屿”的寓言

郜元宝

夏商的长篇小说《乞儿流浪记》写的是现代都市旁边一个荒凉小岛的传奇,这里面发生的一切无不令人触目惊心——在蔑视、敌意和极度贫困中顽强生存的弃婴,原始的乞讨,同样原始的海边渔猎生活,被跨海大桥工程从四面八方吸引过来的野兽一般尚未开化的民工,他们的野蛮、欲望、犯罪、疾病、死亡,以及随之而来的集自杀与谋杀于一身的疯狂卖淫,无不以极端直观的摄相呈现在你面前。你或许可以很自然地将夏商笔下的这些人物命名为“底层”或“弱势群体”,但所谓“底层”和“弱势群体”乃是历史形成的相对概念,这些卑贱者们本来自然栖息于无名小岛,和外界不发生联系,也就失去了和当代中国其他社会群体之间的任何可比性,仅仅因为连接大陆和小岛的跨海大桥开工以后,他们才在不经任何预告和商量的情况下被迫而盲目地卷入不可逆转的都市化进程,沦为“底层”和“弱势”。他们的命运,从本来封闭而落后的悲惨突然变换为开放和进步的悲惨,悲惨的形式改变了,悲惨的无法解释的本质却前后一贯。

无法解释也无从解脱的悲惨才是真正的悲惨,这种悲惨故事并没有随着民工和妓女们大面积的死亡和小岛原生态生活彻底消失而结束。当他们中间唯一的保存着小岛全部记忆的幸存者混迹于陌生的城市之后,真正属于他们的当代生活才刚刚开始,但小说到此结束——作者并不打算将他的视野超出小岛,投向这以外的大千世界;他只想用一种合适的语言写出今天正在不断消失的无数诸如此类前现代“岛屿”之中独特的一个。

值得注意的是,作者并没有站在我们所熟悉的同情者和拯救者的高度来俯视这个群体,而是从人性的基本方面来打量他们,看他们面对生活的变化时如何自然地做出反应。作者不缺乏同情心,但既然不是为这个人群生活状况的改善探索现实的道路——他知道这几乎是不可能的——他也就有理由满足于如实地写出这个群体在都市化进程中迅速覆灭的过程,由此清晰而完整地勾勒出现代都市的一部隐秘的前史。

小说中人物一个接一个出现,也一个接一个迅速地死去,没有一个人物(包括那个作为灾祸的象征出现的鬈毛)可以充当主角。主角是历史本身,人物的粗糙的生和卑微的死只是历史戏剧开场之后必要的道具而已。在历史强健的步伐和巨大的喘息声中,人的哀鸣实在微不足道。“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或许正是夏商所要追求的效果。所以他只描写人物的身体遭遇,并不顾及其心理反应;只计算历史巨人每跨出一步的尺寸,却无意细述被踩碎在地上的卑微的灵魂内部所发生的一切。

由于回避了人道主义者的视角和语言,夏商的叙事笔法就因为中性而显得残酷,又因为残酷而显得遒劲有力。这力量也来自历史本身,因为这历史没有理性,没有目标——也许吞噬渺小无知的个人正是它唯一的理性与目标?在它面前,人的挣扎与反抗无济于事。如果说他们有过挣扎,有过反抗,那照例的失败就更好地反衬了不讲道理的历史的崇高与强悍。

这部篇幅不大的长篇在描写大量卑贱的生命一个接一个失败和死亡时,不仅回避了人道主义式的同情者和拯救者的语言,也回避了基于人道主义历史哲学对社会进程的展望,所以你读完之后马上会问:作者为什么要写这些?他为什么要这样写?在他笔下的生活的底部和外围为什么没有解释性的框架结构?他的故事为什么没有可以将自己安放在其中的某个现成的宏大叙事?

我想这大概就是夏商的特点所在。他自己知道参不透造化的把戏,也就索性匍匐在造化的巨灵的脚掌之下,以自己的卑污来衬托造化的庄严。他的小说因为将人物完全融化于历史而显示出历史的狞厉之力,和今天的意识形态用以解释历史的一系列观念和话语无关。

夏商生于上海,长于上海,工作、生活、写作于上海,却并不刻意用上海作为他文学上的招牌,更不想随便屈服于不断被制造出来的各种上海神话所包含的虚假而强硬的逻辑。夏商不属于九十年代中期醒悟过来之后急急忙忙梳妆打扮一番就粉墨登场的“上海文学”——我们在这样的“上海文学”中只能看到上海的招牌而看不到文学——他甚至和所谓的“都市文学”也没有什么关系,因为他很少刻意在作品中炫耀自己有关都市的知识。他也许喜欢描写所谓“城乡结合部”的生活,但这也是一个灰暗暧昧的地带,无法作为标签贴在他的作品之上。

大概就因为他拒绝了许多外在的文学规训,才得以潜心揣摩他经历过的世界,写出这部狞厉而怪异的《乞儿流浪记》。我相信,以这样一副笔墨,如果介入当代都市生活,肯定也会写出另一种有趣的景象。

第一章

1

如果你向本能屈服,你将变成一只丧家犬。如果你向本能挑战,你同样会变成一只丧家犬。

写完这个警句,地震就开始了——墨水变幻成的鼹鼠、蝙蝠和蜥蜴在稿纸上快跑乱飞,很快突破页面,布满书桌,把咖啡杯、书籍和摆件撞翻——惊骇之余,我把纸捏成一团扔掉,手忙脚乱重新换上一页。可它们又折回来,带来了破坏力更强的飓风和暴雨,就像神笔马良,笔尖触及之处,摇晃中的岛屿在远方浮现出来,在更近的画面中,她诞生了。

这个女婴的出世具有象征意味,人们将她与灾难联系起来。她来了,所以她母亲死去,还有那么多人同时殉葬,整个街镇,因为她的光临而变成了废墟。在幸存者眼中,她是一个多余的孽障,她固然是多余的,如同那截从脊椎骨延伸出来的尾巴,可她不可思议地活了下来,这又使大家对她充满了敬畏。

现在,她在风雨中赤裸着身体。她的母亲,一个贫困的货担小贩由于失血过多在最后喘息。地震发生在凌晨,睡梦中的人来不及反应就被埋进了倒塌的房屋。这个比瞬间还要短促的时分,来自地狱的排山倒海的力量拆碎了整个岛屿。

与周围砖瓦结构的建筑相比,她降临人间的这个老木屋倾覆得更迅速一些。她来自一个居无定所的家庭,没有人知道她的姓氏。她没有名字,脐带刚与母体脱离就成了孤儿。这个场景里弥漫着浓郁的煞气,如同伸了一个懒腰,腐败的老木屋夸张地舒展开来,所有的骨骼交错到一起,互相抵制然后产生木头的骨折,最后它像骆驼般倒在地上,轰地一声,尘土中飘着菌蕈及其孢子的霉味。一个过路的醉汉在阴霾的背景中看见了这一幕,他被吓醒了,一栋残屋像黑色巨兽扑来,在距离数米之遥的地方他摔倒了。

这个人开始奔跑,他完全清醒了,求生的欲望使他想快速逃离,他足下生风,希望能一步踏进空旷的野地。可他没有成功,他跑得再快,也比不过死亡之光。陷落与崩塌使更多的建筑消失了,一只巨大的手掌推倒着一切,他被一棵树击中了,那棵树摆脱了泥土,在风中摇摇摆摆地翱翔,用一根锋利的桠杈挑开了他的肚皮。

此刻,如果用灵异的眼光看,无数灵魂正在从废墟里飘出来,熙熙攘攘,在砖垒和断梁间成为孤魂野鬼。

而轰然倒塌的老木屋下面,除了苟延残喘的产妇之外,还有一只在夹缝里挣扎的狗。

侥幸脱身的接生婆惊叫着坐在了地上。

产妇的下半身完全被束缚住了,折断的右臂耷拉着,只能用左臂搂住女婴,让她匍匐在胸前。这个姿势定格于地震发生的刹那,完全出于母性的本能。女婴试图吮吸乳汁,但很快从慢慢变冷的母亲身上滑落下来,掉在一旁。

那只狗努力从夹缝里挤出来,得到自由的代价是腿瘸了,扩大的伤处在流血。它的叫声听起来更像是哀鸣,它来到母女俩旁边,看了眼女人,她已没有了呼吸,两只眼睛瞪得很大,看着塌陷下来的天穹,或者别的什么。

狗小心翼翼衔起女婴,余震还在继续,它的每一步都隐藏着重重危机。它一直朝南走,那里是镇中心,如果完美如初的话,会有广阔的草坪和漂亮园艺,是大人们唠嗑和儿童放纸鹞的地方。狗知道这个去处,是因为常去那儿逛逛,有时独自前往,有时跟在陌生人身后。狗眼湿漉漉的,它知道过去的好时光永不再来。

镇中心聚集着惊魂未定的人们,大多衣不蔽体,是掀开被窝奔出来的逃生者。风声凄厉的雨夜,哭声由此及彼。可怜的狗叼着女婴来到一个人群中间,很幸运,有人注意到了它的出现。他们围上来,从它嘴里接过了女婴,因为寒冷和饥饿,她已冻得发紫,也许再过一秒钟,她就会断气。可她活了下来,好心人把她裹进一块珍贵的毛毯,贴在胸口用体温把她焐暖。她就这样活下来了。她没有名字,也许是因为是滞产儿,她生下来就有了柔密的褐色头发,恍如麝香的软痂浮在发丝间,她的头发异常弯曲,像一蓬乱草摇曳舒张,我把她叫作鬈毛。

从这一刻起,鬈毛戏剧般的传奇拉开了帷幕。我们不能将她今后岁月中所历经的苦难都视作不幸,那只是她生命中应当承受的部分,所有苦不堪言的回忆都是美好人生的赠予,甚至可以这样说,人生的真谛正是隐藏在悲剧之间。

刚摆脱了死亡威胁的鬈毛被再次遗弃,那一小截盲肠般多余的尾巴在她尿湿毛毯之后露了馅,这使周围陷入了一片恐慌,鬈毛被放回了地上。大家看着她,如同看着一个鬼魂,造成这个局面是与正在发生的劫难休戚相关的。假如没有这场地震,鬈毛的小尾巴就仅仅是返祖现象或遗传变异,与六指头和多毛症没有区别。然而地震使大家成了惊弓之鸟,哪怕黑暗中飞来的一只蝙蝠都可能被视作死神的使者,何况一个长了尾巴的婴儿。所有的人都吓坏了,他们躲得远远的,只有那只忠诚的狗守在鬈毛身旁,呜咽地悲鸣直到力竭而卒。

毛毯包裹着娇弱的女婴,使她不至于立刻被冻死,使她的生命能够维系到救星出现。她来了,一个鹑衣百结的以乞讨为生的老太婆,拄着一根竹杖,趿着破损的布鞋,头上有一块褴褛的纱巾。她看上去灰蒙蒙的,不知道是皮肤的黑还是身上的龌龊,也许两者兼而有之。对鬈毛来说,她是没有选择的,一个来历不明的不祥之物,能够被收留已是最大的运气,她不能决定自己的未来和不可知的命运,就像她不能决定自己的出生一样。

老太婆俯下身,将鬈毛抱起,放在随身携带的一只大篮子里,对她来说,捡到这个女婴和捡到别的什么被人遗弃的东西没什么不同。在颠沛流离的生涯中,她捡到过的活物并不少,狗和猫最常见,有时还有从耍猴人那儿逃出来的猴子。老太婆对待它们的办法很简单——杀了吃掉。她有一件御寒的袍子,就是用那些可怜的畜生的毛皮做成的。因为没经过硝化,皮板又硬又僵,散发出令人窒息的气味。但对老太婆而言,它是重要的财产,可当棉衣穿,又可当被子盖,紧急关头还可以作为储备粮,撕一片煮烂聊以充饥。

她把鬈毛放进大篮子,拎着离开了中心广场,周围的人看着她消失,暗自松了一口气。毕竟,女婴没有在他们的冷漠中死去,使他们良心受到的谴责要少一些。虽然那是个长尾巴的女婴,被赋予了不祥的意味,可那是被强加的,是人在突如其来的灾难中由于极度惶恐而强加给自己的暗示。事实上,女婴是无辜的,如果她真的在熟视无睹中夭折,那么现场每一个有良知的人都会产生负罪感。而眼下,女婴被带走了,虽然带走她的是一个流浪的乞丐。但至少她有了活下去的可能,或者换一种说法,即便仍将死去,至少在离开时是活着的。她日后的命运已在这些人的视野之外,毫无疑问,老太婆的背影让他们在心灵上得到了解脱。

老太婆拎着女孩,如同拎着一篮子残羹剩饭。这样说,不是一种暗示,不过是指出了老太婆对女婴的态度。尽管如此,我们也不必有过多忧虑,鬈毛是一个女婴,而非猫狗,老太婆尚不至于吃人。她之所以要捡回鬈毛,不过是要一个乞讨时的道具罢了。

穿过残垣断壁的镇中心,穿过一个已不复存在的市集,老太婆来到了田野。这里有她的栖居地,一座废弃的碉堡。

一路上,突如其来的倒塌与瘫陷让老太婆心惊胆寒。整个世界就像纸糊的一样弱不禁风,每一次余震都会增加新的废墟,废墟中传来的鬼哭狼嚎与风声交织在一起,听起来就像把黑暗撕成了一片片布,挥散在无边的绝望里。

而跟前这座战争遗留下来的固执而封闭的水泥军事设施,却在飘摇中像癞蛤蟆一样匍匐着,丝毫没有要一跃而起的样子。

老太婆爬进顶部的正孔,顺着一把竹梯来到碉堡内部。她虽已老迈,身手仍然利落。碉堡外壁原本有数个洞,打仗时可供伸出枪管。老太婆住进来后,保留了一个洞,剩余的都用泥巴封死了,这样做的好处是空气不能对流而过,冷天可以御寒。而到了夏季,只需将那些泥巴推倒,风就可以长驱直入,吹掉闷热与暑气。

老太婆将女婴从篮中取出,搁在她的那件毛皮袍子上。一支点燃的蜡烛使碉堡内有了光明,因为雨水的濡湿,鬈毛身上的毛毯有些发潮。老太婆将它展开,从鬈毛身下抽走。赤裸的女婴暴露出来,她牙关紧咬,已陷入昏迷。老太婆用手指摁住她人中,少顷,终于令她啼哭。老太婆松了口气,女婴哭声不止,用这种方式提醒老太婆自己正饥肠辘辘。

老太婆将毛皮袍子两边一搭,盖住了鬈毛。看一眼四周,狭小的空间里没有转身的余地,各式各样的垃圾见缝插针地拥挤着。也有几件生活用品,一只陶质的缸,上面架着木头的圆盖子,放了一个显眼的台式煤油炉。炉上架着一口通体墨黑的铝锅,老太婆蹲下来,往一个暗处掏着什么,起身时手里捧出了一些米。她小心翼翼把米丢进铝锅里,移开圆盖的一部分,直接用铝锅去舀里面的水。离碉堡不远的地方,有一个水库,老太婆隔几天去那儿一次,拎回一桶水。她有一块明矾,用它打一会儿,水就变清了。此刻,老太婆点燃了煤油炉,她要熬一些米汤给啼哭中的女婴喝。

可鬈毛等不及了,她饿极了,只是还有力气哭,她居然把毛皮袍子踢开了,四肢朝天如同一只挣扎的青蛙。

老太婆回过头来,对女婴说,别闹了,以后有你饿的日子呢。

鬈毛毫不理会,声声不断大放悲歌。蹬动的双腿中间,粉红色的尾巴滑稽地抽搐起来,老太婆吓了一跳。

哎哟,你怎么还长着这么个东西。老太婆将女婴抱了起来,举到头顶看那截肉做的细绳子。她被这个发现逗得笑了起来。

鬈毛被放回毛皮袍子上,老太婆把煤油炉点燃。相比于外面,碉堡内要暖和很多,蓝色火焰仿佛舞蹈的梦魇,投影在斑驳肮脏的墙上,与浓郁的霉味混合出陈腐的气息。

老太婆一边咳嗽一边卷着烟卷,烟丝是从捡来的烟头里剥出来的,去掉烧焦的烟蒂,剩下的收拢到一块,积少成多,搁在薄纸片里,一推一卷沾上唾沫,就是一支烟了。

烟的造型呈锥形,一头大一头尖,并不影响口感。老太婆叼在嘴上,吞云吐雾的神情中,可以看出她的陶醉。

女婴仍然在不屈不挠地哭,老太婆望了一眼通体墨黑的铝锅,火舌正舔着它的底部。揭开锅盖,米粒沉积在透明的水中,距离煮成米汤的乳白尚远。女婴的啼哭让老太婆有点心烦,她活了那么多年,最大的经验便是饥饿,她也有些为手舞足蹈的女婴着急,可总不至于喂凉水给她喝吧。

老太婆烦恼地坐在地上,看着毛皮袍子被女婴再次踢开,女婴屁股上那根调皮的肉绳子红蚯蚓般扭动。老太婆一边咳嗽一边笑个不停,这时她看见有个脑袋从上面探下来,老太婆直起身子,把笑停住,来福,你干嘛呢?

来福跳下来,双脚落地后,一张哭丧着的脸转向老太婆。这是个男孩,八九岁光景,穿着破衬衣,袖子捋得很高,下摆拖至膝盖,身上手上血淋淋的。面对着老太婆的吃惊,他把嘴一歪,眼泪流下来了——

鼻涕虫给砸死了,我把她拖回来了。

老太婆腮部哆嗦了一下,踩着梯子上把头探出洞外,看了看,又将头颈缩了回来——

人都死了,把她拖回来又有什么用?

我们把她埋了吧。来福红肿着眼睛,毛皮袍子上的鬈毛引起了他的注意,哪儿来的小毛头?

老太婆说,路上捡的,先养着玩吧。

来福说,外面都给毁了,死个人跟死个老鼠一样,要不是逃得快,我也给压在房子下面了。

老太婆说,炉子上烧着米汤,待会儿熟了,你喂给她吃吧。

来福说,我可不会,怎么喂呀?

老太婆说,没见过喂小孩么?

来福说,我是说我没弄过。

老太婆说,那就让她饿死吧。

来福说,好吧,我试试看。

老太婆说,我出去看一下,待会儿回来。

来福说,鼻涕虫怎么办?

老太婆说,现在黑灯瞎火的,等天亮了再说。说着,爬出方孔,来到黑夜里。

鼻涕虫瘦小的尸体离开碉堡仅五六米之遥,满身血污仰面而卧,差点绊倒了老太婆。远处传来的号啕声和建筑物轰然倒塌的声音依稀可辨,周遭的世界已变成了地狱。老太婆看了鼻涕虫一会儿,其实看得并不真切,雨一直在下,野地变得十分泥泞。在灰暗的光线下,看到的毋宁说是一具人形泥塑,但她确实是鼻涕虫,一个永远处于伤风之中的小女孩。这个小女孩是个天生的乞讨高手,她摆出一副要把鼻涕往人身上蹭的姿势,让不愿施舍的人乖乖就范,当然,也曾因此被揍得鼻青脸肿。

如今她死了,不必再冒着被毒打的危险去行乞了。

老太婆踩着稀烂的泥巴重新来到中心广场,她两手空空,披着那条毛毯,目的是为了找到那条狗,那条在女婴边上死去的狗,那可是美味丰饶的大餐。在损失惨重的天灾之后,尾随而来的就是食物短缺。作为一个从未离开过岛屿的人,老太婆对地震并不陌生,地震带来的破坏对她生活产生的影响是微乎其微的。她原本就一无所有,也不至于失去什么,她要做的唯一的事就是囤积食物。虽然这是个地震频繁的岛屿,这一次爆发出的摧毁力仍是空前的。老太婆虽饱经沧桑,看着悲惨的景况,鼻子也不禁一阵发酸。如此大规模的灾难,必然会产生饥荒和瘟疫,很多无助的人将在无助中死去。只有早做准备,才能避免成为野地里的饿殍。

雨比方才小了些,威武的风却未丝毫减弱,老太婆蜷缩着身体出现在镇中心。此刻,这块广阔的平地成了最好的避难处。老太婆像一张单薄的剪纸,佝偻的轮廓比黑暗的背景还要深一些。她来到那只死去的狗跟前,提起一对前爪,从背后驮起它。毛毯趁她不注意的时候滑到了地上。她握住两只耷拉在胸前的狗脚,背很低地弯着,狗尾巴垂在地上,脑袋随着老太婆的步伐颠簸甩摆。远远看去,像一只后面偷袭的狼在啃老太婆的脖子。

很多人在沉默中注视着老太婆,有一个声音响了起来,喂,你不能拿走那只狗。

老太婆慢慢把头转过去,一个中年男人正踩水而来。

你不能拿走它。那人道。

这是你的狗么?老太婆问道。

不是我的,可狗肉是大家的。中年男人道。

这条狗死在这儿好长时间了,你们怎么没去捡?老太婆道。

中年男人拦住去路,骂道,臭要饭的,我让你把它放下。

老太婆冷笑道,从一个臭要饭的嘴里讨食吃,你算什么?

说着,让死狗从背上滑落在地,直视着中年男人,狗在这里,你来拿啊。

老太婆口气阴森森的,眼光里潜伏着杀机,中年男人暗自掂量着对方的决心,最后败下阵来,转身走了。

老太婆离开之后,来福也爬出了碉堡。鼻涕虫的死让他伤心极了,他们是行乞的搭档。因为比他小,鼻涕虫叫他哥哥。他们是老太婆捡来的弃儿,彼此没血缘关系,看上去和真正的兄妹也没什么不同,时常斗嘴赌气,却把对方视作最亲密的人。然而一块飞翔的瓦片就把他们分开了,拉着鼻涕虫逃命的来福突然发现掌中的小手离开了他,他回过头,看见鼻涕虫扑倒在地上,天灵盖被瓦片掀开了,可怜的小女孩连叫都没叫一声就死了。

虽然蝙蝠般暗藏的危险仍会扑棱棱飞来,来福还是倔强地把鼻涕虫拖回了碉堡旁。不知他从何而来的力气和决心,眼泪、汗水和雨滴交织在他脸上,泥泞的拖力没有让他放弃,他不愿让鼻涕虫横尸街头,最后像垃圾一样被处理掉。

来福守在鼻涕虫身边,碉堡内鬈毛在嘹亮地啼哭。老太婆对鼻涕虫死亡表现出的冷漠让来福暗生怨恨,老太婆是收养他的人,也是这个世界上对他最刻薄的人。她把任何好吃的东西都留给自己,稍不顺心就会拳脚相加,他和鼻涕虫没少挨她揍。有一次,他偷抽了老太婆卷的烟,差点被老太婆用毛皮袍子闷死。还有一次,他和鼻涕虫得到了半只烧鸡,经不住馋虫的诱惑私下吃了,老太婆从他们嘴巴里闻出了真相,把他们捆住,直到用一盆脏水把饿死过去的他们泼醒。

来福知道鼻涕虫和自己在老太婆眼里不过是一文不值的破烂,鼻涕虫死了,她连一滴眼泪也没落下,真是铁石心肠。可又能怎么办,他是寄人篱下的小要饭花子,老太婆至少给了他一个遮风避雨的地方住,使他看上去有家可归,不至于像个孤儿。

来福开始挖土,他要在肥沃的田野上挖出一口天然的棺材,把鼻涕虫放进去。他用来挖掘的是把断柄的破铲,在空旷而死寂的夜色中他认真地掘着,进度很慢,一刻不停。

碉堡内鬈毛的哭声干扰了他,从来福的主观来说,他懒得理会那个不知从何而来的婴儿。他沉浸在刚刚失去密友的悲痛中,哪有心情去管一个陌生女婴。

但他心肠硬得并不彻底,终于扔下手里的破铲,朝碉堡走过去。因为他听到女婴的哭声越来越细微,他人性中基本的同情心被唤醒了,他钻进碉堡,闻到了久违的香味。米汤已熬好多时,可惜由于无人看管,溢出不少,也因此浇熄了煤油炉,没让火苗将锅底烧穿。

借着奄奄一息的烛光,女婴嗷嗷待哺的嘴巴让来福犯了愁,他见过女人用奶子喂婴儿,他是男孩,用什么来喂呢?

来福拿了一枝蜡烛,将那枝快要用完的换掉。这些基本的生活用品是来福和鼻涕虫合作后得来的。镇上的杂货店他们都曾光顾过,在这方面从未失过手,蜡烛每次可以捞上两大盒,火柴亦是。比较费事的是煤油,因为它贮藏在大铁桶里——岛上常停电,家家户户都备有煤油灯——可难不倒来福,他借助一根橡皮管,用虹吸法将煤油传输到店外的鼻涕虫那儿。他们的分工就是这样,一个在内,一个在外。大功告成之后,来福还会顺手捞上些米饼或糖果,在回程中与搭档一起解解馋。不过他们不敢吃完,要把大部分留给老太婆,老太婆就像可怕的女巫,什么都别想瞒过她。

来福用筷子挑了些米粒嚼起来,一边往下咽一边想,平时老太婆看得最紧的就是她的米。今天舍得拿出来,真是西边出了太阳。端起铝锅喝了一口米汤,将鬈毛抱起来,搂在怀里,用嘴堵住她饥饿的嘴,让滑溜的液体慢慢流进女婴的喉咙。女婴止住啼哭,翕动双唇,来福的嘴一离开,她便咧开嘴摆出又要哭的架势。来福往嘴里续了口米汤,再去喂她。女婴娇嫩的舌头用力吮吸着,那种湿乎乎的吮吸使来福全身痒酥酥的。一丝来历不明的温柔使他的皮肤浮起了颗粒,他哆嗦了一下,又喝了一口米汤,去迎接女婴迫不及待的嘴巴。

这一口还没喂完,听到老太婆气喘吁吁的叫唤,来福,快,出来。

将嘴巴从女婴唇上移开,攀上梯子把头探出洞外,他没看见老太婆,老太婆的声音在稍远处的一块黑暗里,他把米汤咽下去,大声问,你在哪儿?

女婴的哭声几乎同时响起,来福把她放在毛皮袍子上,女婴四肢乱蹬,哭得要背过气去。这一刹那,来福看见了她的尾巴,他傻了一下。老太婆又在催促他,他不敢多加懈怠,爬到外面,左右巡视着往前走。

他终于看见了老太婆,她被什么压着。走近一些,是一头毛茸茸的狼将老太婆扑倒了。他吓坏了,撒腿往回跑,跌跌撞撞爬进碉堡里,找了根木棒,紧攥在手,任凭老太婆呼喊再不敢出声。他畏缩在角落,确实被吓坏了。他想一定是丘陵上的狼被震下来了。老太婆叫了一阵,声音越来越轻,最后没了动静。这更肯定了来福的猜测,老太婆肯定是被狼咬死了。在这个过程中,女婴的哭声没终止过。来福十分惶恐,他担心把狼招来,紧张得真想把女婴掐死。可他一动不敢动,警惕地盯着碉堡入口,怕一闪身狼就会瞬间扑进来。就这样在女婴的啼哭声中熬到了天色泛白,直到近处传来嘈杂的人声,才爬出碉堡向外张望。有不少警察在走动,一只庞然大物伸出铁爪挖着泥土,地上正在形成一只大坑,来福来到田野上,在拐弯处看见了老太婆。

老太婆匍匐在地,身上是一条死去的狗,脑袋耷拉在老太婆肩上。地上一大片血,早就凝结了,分不清是老太婆的还是狗的,像一大片紫红色的霞光蔓延在草叶间。

来福走到老太婆跟前,蹲下身子,导致老太婆死亡的是一块带钝角的石头,上面血迹斑斑。来福直起腰来,脑海里浮现出这样一幅画面——黑暗中老太婆背着死去的狗往回走,沉甸甸的负重使她体力不支,终于在邻近碉堡的地方跌倒了,她的脸遭到了躲在草丛中的石头的致命一击。她当即昏厥过去,鲜血顺着石头汩汩地往下流,她醒来的第一件事就是对着碉堡大声呼救,但压在她身上的狼形狗尸吓跑了赶来的来福。因为失血过多,她没力气把狗掀下去,在绝望的哀号声中慢慢断了气。

泪水在来福眼眶里打转,在过去的这个夜晚,死神带走了他最亲近的两个人。朝夕相处的鼻涕虫自不用说,平日里凶神恶煞的老太婆也让他难过。老太婆纵然万般可恶,至少让他在生活中有了一个背景,一个类似于家长的角色。有了这样一个背景,就不再是无根浮萍。而眼下,他重新成了孤儿。来福嘴一咧,脸歪成了秋后的茄子,眼泪夺眶而出。

碉堡内的哭声让来福惊觉,这才想起了饥饿的女婴。那种嘴对嘴的柔软使他皮肤浮起了颗粒。他回到碉堡,米汤已凉,点燃炉火将它回热。这一次,他喂得更专心致志一些。嘴对着女婴的嘴,让热乎乎的米汤流进她喉咙。怀中微凉的身体在回暖,他眼泪不知不觉下来了。就这样,他一边哭一边喂着女婴,表情有点迷离,有点木知木觉。他用这样奇特的方式将女婴哺育长大,使她从婴儿变成女孩,这个奇迹是难以想象的。然而,鬈毛确实活下来了,除了那条已转成肉色的尾巴之外,与正常小姑娘没什么不同。她整天跟在来福后面,就像当年的鼻涕虫一样。对这对小乞丐而言,生活是动荡的同义词,他们离开了那座碉堡,在岛上到处流浪,不再有固定居所。他们时隐时现,是自己的主宰与俘虏。2

时至今日,来福仍对那座碉堡的失去耿耿于怀。那是一个夏日的午后,他遭到了两名警察的驱逐。他们没有让来福作任何准备,就勒令他立刻放弃碉堡。来福抱着鬈毛离开的时候,屁股上还被踢了一脚。慌乱中,他只抢出了那张狗皮。然后就失去了苦心经营的安乐窝,开始了流浪生涯。

来福像一头被扫地出门却十分恋栈的家畜在碉堡附近转悠了几天,希望还有回去的机会,因为他觉得警察占领一个废弃的碉堡并不会长久。

事情的发展超出了他预测,碉堡被拆除了。拆除的过程很辛苦,用上了机械锤和炸药。不过也就是一个上午的时间,坚固的碉堡就不见了,如同一颗牙床上多余的牙齿,被连根拔掉了。来福从市井传言中知道了事情的真相,这里要在包括碉堡在内的一整块土地上建造一座寺庙。多年前的那次空前的浩劫造成了无数死亡,成为岛上有史以来最大一次灾难,当时大批无法处理的尸体被集中深埋,成为居民心中恒久的伤痛。而今,重建后的小镇准备用一座寺庙来祭奠亡灵,于是这块地被圈中了。

来福眺望面前的田野,他是那次集体埋葬的目击者。此时此刻,眼前飘起了阴霾之雨,凄凉的场景在寒意中浮现出来。那些记忆宛如发作的癫痫,将他捆住丢进冰窖般刺骨的噩梦之中——

从碉堡顶上望出去,那只伸缩着铁爪的庞然大物正将大地刨开,使堆在一旁的泥形成巨大的土包。雨一直在下,来福被淋得精湿,他没躲进碉堡避雨,而是张大嘴巴,将雨水与悲伤一起吞进肚子。眼前的画面令人心碎,那么多死人源源不断被运抵过来。衣衫不整甚至裸露,被随意放下,横七竖八,消散的生命毫无尊严可言。活着的人在哭泣,距离远,看不清悲怆者的面目,从他们的捶胸顿足或掩面号啕中,可以嗅出分泌在空气中的绝望。来福抹了把脸,自上而下,抹去咸涩的雨水。

埋葬开始了,警察维持着秩序,将那些泪人与死者分开。尽管动用的是规劝的方式,可在情感战胜了理智的家属眼中,他们就像是死神的帮凶,要把亲人活埋似的。在这样的情况下,局面产生了一些混乱,由于警民力量悬殊,警察们明显处于劣势。被悲痛冲昏头脑的民众形成人墙,阻止接下去要进行的程序,此起彼伏的哭喊与谩骂声中有人操纵了那只庞然大物,让它停止了挖掘。

来福静观事态的发展,他是旁观者,也是当事人。这样说因为他是一个无牵无挂的小叫花子,却有两个与他关系亲密的人也在尸体中间。

鼻涕虫与老太婆的尸体是在来福昏昏入睡时被搬走的。经过一夜担惊受怕的防备,狼终于没来。因为高度紧张而一宿没合眼的来福乏极了,以至于在喂女婴的过程中睡了过去。当他醒来的时候,看见女婴趴在胸口上,眼睛与他的眼睛靠得非常近,潮湿的嘴巴蹭来蹭去,搞得他满脸都是口水。

来福直起腰,焦黑的铝锅里还剩些米汤。端起来喝了一口,冷若凉水。懒得去热,将米汤含着,去喂她。这一顿耗时较长,因为米汤要在口中沾点体温。女婴撒了泡尿在来福腰腹间,热腾腾的液体让他吓了一跳,他又看见了那根尾巴,忍不住用手去拨了一下。他奇怪极了,不能理解人为什么会长尾巴。同时他又觉得很有趣,因为他自己没有。他也有一个尾巴似的东西,不过长在前面,是一根软塌塌的玩意儿,根本不能和女婴灵活的尾巴相比。他拨了一下尾巴,它蚯蚓一样扭动起来,他那个东西怎么比得了。

女婴腿间的那个凹塘来福却不陌生,虽和来福的不一样,却跟鼻涕虫没什么不同,鼻涕虫蹲下来撒尿时来福都要嘲笑她。当然他的姿势确实要漂亮一些,他用脏兮兮的手指将玩意儿一夹,挺起肚子,尽可能射远,有时故意甩两下,让淡黄色的虚线挥洒自如地舞动,看得鼻涕虫目瞪口呆。

女婴始终喂不饱,米汤没了。来福把她放在毛皮袍子上,她声嘶力竭哭起来。由于久未进食,来福早已饥肠辘辘,他将锅底的米粒吃了,想起了什么,就爬出了碉堡。

老太婆和鼻涕虫不见了,此刻,雨不大不小地飘在天空,来福眺望着那只长着铁爪的庞然大物。他看了很久,虽没亲眼看到老太婆和鼻涕虫,但知道去了何处——那些横陈在泥泞之中的尸体,那个越来越深的大坑,以及后来争执起来的警察和民众让他明白了一切。

年少的来福面对如此庞大的死亡,悲伤被雨水浸透,幸好那只死去的狗还在,他钻出碉堡首先是为了它,对他这样的小叫花子来说,食物永远是第一位的。他饿了,想起了这只狗,这是顺理成章的事。

当然,他本想为鼻涕虫和老太婆各造一座坟,不过那要先填饱肚子,否则怎么有力气挖两个坑。另外还要等雨停,干活的效率可以高一些。

眼下,他的计划没必要实施了,已经有一个巨大的坟可以把鼻涕虫和老太婆装进去了。对此,他有些庆幸又有些负疚。不用费劲挖两个坑了。可这样一来,又觉得有点愧疚。他宁愿让雨淋着,目送他们入土。那样的话,虽没有亲手做坟,也算为鼻涕虫和老太婆送过行了。

集体埋葬进行得并不顺利,争执中庞然大物被人强迫停止了挖掘,自发形成的人墙将警察隔离在大坑外侧。对峙令空气变得稀薄,一个身披袈裟的僧人出现在视野里,来福抹了下脸上的雨水,使自己看得更清楚一些。那个僧人站在停滞不动的庞然大物上,人已老迈,胡子又白又长挂在胸前,手中拿着筒形喇叭,清了一下喉咙,四周的骚动平静下来。空旷的田野上,他嘶哑的声音具有某种撼动人心的力量——

不要再吵了,我理解大家的心情。地震来势凶猛,令生灵涂炭,余震还在继续,破坏也会加大。死去的人都是我们的父母儿女兄弟姐妹,我们庙里的和尚也有不少罹难。照理说,人生一世,死后该有一个像样的仪式。但目前的情况确实非常糟糕,地震把火葬场也毁了,这么多的尸体如果不及时处理,很可能造成大瘟疫。我是出家人,更明白你们的心情,所以把寺庙里的弟子都带来了,在这里诵经念佛,为死去的人超度亡灵,好让他们早日去往极乐世界。

老和尚说完,一下子从来福眼中消失了。这不是幻觉,真实的情况是,雨更猛烈地倾泻在来福面门上,使他一下子睁不开眼睛。

大坑四周的民众疏散开来,三十多个僧人围成圆圈,双手合拢,如同幽灵在田野上移动。人群里哭声又起,群葬开始了。老和尚的话起了作用,没人再来拉扯警察,他们只是哭着,越哭越响,汇成江河般汹涌的伤心合唱。

来福从碉堡纵身跃下,跑到了那只死狗跟前。他是瘦猴精,却有一股蛮劲。抓住死狗的两条后腿,就将它抬起来了。因为雨水的作用而有点浮肿的狗尸被搞到了碉堡里。

女婴依然在哭,她一直在哭。来福不去管她,他有自己的事要做。他脱掉衣服,抖开搭在悬空的木棍上。手里出现了一把刀,蹲下来一甩头,水珠从头发间飞洒而出,掌中刀阴森锋利。在狗颈部抹了一圈,让毛皮从狗的身首之处分开,随即踩住了它头部,扒开伤口,双手往下使劲,慢慢将狗皮揭了下来。

来福吃了小半个月狗肉,吃得都有点反胃了。灾难来临的时候,食物的珍贵高于黄金,失去家园的人们想方设法囤积食物。相比较,来福还是幸运的,老太婆生前在碉堡里囤积了几十斤米,加上一堆狗肉,使他能挨过食物短缺的日子。

岛外救援碍于自然条件的制约而困难重重,这座孤僻的岛屿与大陆相距甚远,两者间有一条不固定的航线,风平浪静时船耗费一个多小时可抵达彼岸。只是这段水域常有奇怪的巨涡出现,航行事故较为频繁,眼下是汛期,大风大浪成了家常便饭,涛水拍打堤岸,船只很难靠上码头。

飞机成了光临岛屿的首选,空投物资成了受灾民众的福祉。起飞数和载货量是有限的。余震尚在继续,灾情在加重。除了最迫切的食物和药品,遮风挡雨的帐篷和衣物也极为短缺。整个救援工作不间断地持续了十多天,直到岛屿上的秩序基本恢复正常,那些轰隆隆的大鸟才渐渐不见了。

来福大部分时间守在碉堡里,这是相对安全的地方。他也曾出去碰碰运气,以不至于坐吃山空,在这个过程中,他听到了街头小巷的一个传闻,是与他有关的——他收养的长尾巴的女婴是可怕的妖孽。因为弯曲的头发人们叫她鬈毛,是她带来了这场地震,很多人对此坚信不疑。在神秘兮兮的描绘中,有一个版本让他着迷——鬈毛口吐蓝色火焰披着白光,骑着一只神犬奔出黑暗,大地的颤抖就开始了。

尽管如此,来福对鬈毛并无惧意。依然用嘴巴喂她米汤、狗肉汤或者乱七八糟的其他流汁。

有个插曲,发生在地震之初。某一天晌午,两名不速之客把头探进了碉堡,看他们的模样是流浪汉或云游的手艺人,他们很远就闻到了刺鼻的香气,要来福交出狗肉。来福被他们凶神恶煞的模样吓住了,撕了一条狗腿递出去。其中一人刚要接,突露惶恐,骇道,你看那是什么?另一人顺着指引去看,目光刚好停留在女婴身上,她躺在老太婆留下来的毛皮袍子上,不哭不哼,赤裸着舞动四肢,似乎在冲他们笑。

那人懊丧道,传说中的鬈毛吧。

另一人道,看那条尾巴,不是明摆着,真是晦气,快走吧。

连到手的狗腿也没要,就溜之大吉了。

来福瞥一眼鬈毛,她的尾巴成为如此大的禁忌让他始料不及。他将头伸出洞外,那两人已经不见了。在他眼中,只有那座高耸的巨大土丘,那是集体坟墓。想到鼻涕虫和老太婆也葬在里面,来福略感宽慰,能够和那些平日里趾高气扬的人葬在一起,让他这个小叫花子感到公平。

地震给来福带来的直接后果是失业,一个以行乞为生的人,面对自身难保的社会,唯一的生存之道就是偷盗。可治安机构已贴出告示,在非常时期将实行宵禁。来福不识字,听到人们私底下说,宵禁的时候干坏事罪加一等,甚至可以当场乱棍打死。

来福不想被乱棍打死,只好在碉堡内待着,实在耐不住寂寞,也会出去逛一圈。一个野惯了的男孩,面对无边无际的孤独,他病了。

祸不单行的是,鬈毛也来凑热闹,上吐下泻,变得极为虚弱。没有治疗没有药,两个小孩被逼入了困境。来福用温开水来冲刷自己和鬈毛的肠胃。温开水是天然的退热消炎药,这是老太婆生前告诉他的。大量喝,蒙头睡出几身汗,就会慢慢缓过劲来。

温开水对来福疗效不错,他很快康复了。鬈毛却没好转,相反加重了。她全身蜡黄,蜷缩成一团,小小的五官一抽一抽,像被魔鬼控制住了。

来福觉得鬈毛活不了了,他从未见过这么黄的人。她的眼珠,她的尾巴,还有哇哇大哭时露出的舌苔,都像涂上了花粉,黄极了。

来福依然嘴对嘴喂鬈毛,她口腔中有发霉的味道。他坚持用温开水喂她,他想和死亡赌一把,他一遍遍摸着她的尾巴。觉得这样做奇迹就会出现,这说明鬈毛的尾巴在他心中同样具有神奇的力量。

他的办法并不奏效,鬈毛皮肤上的黄色并未褪去。她不再接受来福给她喂水,来福的嘴巴一离开,液体就从她嘴角往外流。这个局面维持了一宿,终于促使来福下了狠心。

来福拿来那张狗皮,把鬈毛包进去。狗皮原准备给鬈毛冬天御寒的,来福把它揭下来后,做了简单加工,剪掉四个爪子,把前胸从中间撕开,弄成了对襟。又将毛茸茸的狗尾断开,把破绽处撑大,天然的开裆就有了。鬈毛穿上它,样子应该是这样的——手脚分别钻进狗皮的前后足,头从颈部外露出来。对襟用细绳襻好,鬈毛立着腰,蹒跚地往前爬。从后面看过去,就是一只人面兽身的怪物。唯一欠缺的是,鬈毛体形尚小,这件外衣并不合体,待她长大些,与它吻合了,就会产生滑稽的效果。

可惜鬈毛没有长大的一天了,她奄奄一息,活不过今晚。来福像裹尸布一样用狗皮将她包好,放在田垄旁的沟渠里,咬咬牙走了。

如果来福的铁石心肠更牢固些,鬈毛就很难再有存活的机会。幸运的是,当天色暗下来时,鬈毛若隐若现的啼声钻进了来福的耳朵,他眼泪唰地流了下来,他一直在与自己较量,虽然一直躺着,却翻来覆去无法入眠。这会儿,鬈毛的哭声终于把他从内疚中挽救了过来。

他把鬈毛抱了回来,决定不再抛弃她,纵然死,也要让她死在碉堡里。借着烛光,他把目光投向女婴。她哭得声嘶力竭。也许是光线的错觉,他觉得鬈毛不再像原来那样蜡黄。凑近了些,鬈毛的肤色真的接近了常人,不再像一个垂死的生命,好像把她抛到野外,她反倒拯救了自己。来福转过一个念头,也许是尾巴起了作用,自己一遍遍摸它,当场没反应,事后灵验了。他这样想着,把鬈毛从狗皮中抱出来。裸露的鬈毛让他吓了一跳,她肚皮与手臂上吸附着五六只水蛭。来福熟悉这种暗绿色的虫子,饥饿的时候像一张摊开的叶子,一旦吃饱了血,就会鼓起来,肥壮如纺锤。

听老太婆说,蚂蟥是医生,最爱吸病人的血,它吃饱了,人的病也治好了。

来福用火柴去点蚂蟥,让它们从鬈毛身上掉下来,踩上一脚,它就变成了一摊血。过去不小心被蚂蟥叮上了,老太婆也会如法炮制。老太婆虽然刻薄,也让来福明白了很多生存之道,来福对她的厌恶中残留了些许依赖,依赖中对她的霸道又恨得咬牙切齿。

3

从收留长尾巴的女婴,到被警察赶出碉堡,来福与鬈毛已经共同生活了四个春秋。时值小发育阶段,他个子蹿高了不少。虽然仍是瘦猴精,看上去比原先要壮实些。相比较而言,鬈毛的年龄是准确的,她四岁了,来福只有大致生辰,十一岁或十三岁,连他自己也答不上来。

由于警察催得急,仓皇而逃的来福只抢出了那张狗皮,鬈毛已经可以大致合身地把它撑起来。眼下系盛夏,套在身上要焐出痱子。到了冬季,却是保暖又挡风的盔甲。鬈毛穿上它,果然是来福想象中的人头小兽。她已与鼻涕虫死去时差不多大,随着岁月流逝,面目特征也慢慢清晰起来。她有一双大眼睛,鸡窝般的弯曲蓬松的乱发。脸型略有点方,下巴却是尖的。令人印象深刻的是她的牙齿,又白又齐,与她脏兮兮的形象反差很大。由于长期营养不良,她的肤色显得十分暗淡。和所有乞丐一样,她很消瘦。奇怪的是,那次濒死经历之后,她再也没有被病魔袭击过,好像水蛭把体内毒素都吸尽了,使她有了万疾不侵的躯壳。这使来福百思不得其解,与鬈毛比起来,他可谓伤风大王,咳嗽发烧是家常便饭,照理很容易传染给鬈毛,至今他仍嘴对嘴喂她。这并非来福所愿,他早就让鬈毛独立进食。但鬈毛好像丧失了咀嚼功能,任何食物不经来福的口腔就无法下咽,她的那副好牙倒成了摆设。此事慢慢成了来福的负担,有一次他恶狠狠对鬈毛道,我们活在世上最重要就是把肚子填饱,你连吃都不会怎么活?鬈毛委屈道,我从小就是这样吃的,我喜欢你喂着吃。来福怀疑鬈毛故意要这样,他很矛盾,因为吃居然要成为他生活中一件私密的事。他已是一个朦胧的男孩,知道了异性之间的禁忌。对嘴喂食就是男女亲嘴的翻版。虽然鬈毛尚小,毕竟已不是婴儿。不知从哪一天起,他觉得这种喂食方式该结束了。因为他吮吸到鬈毛湿滑的舌尖时,脸一下子红了。这个瞬间是重要的,它迟早会出现。在那一刻,它如约而至,像熟了的榆钱砸在他脑门上。他把头一回,走动的过客中有人用异样的目光盯着自己,他发现置身于众目睽睽的岔道口,嘴贴在鬈毛的嘴上。他慌忙把口中的东西咽下去,萌生了羞耻。

他决定让鬈毛学会自己吃,为此软硬兼施费了不少心血。他的办法并不奏效,杀手锏也在倔强的鬈毛面前折断了,他整整三天没喂鬈毛,而鬈毛也跟在他屁股后面绝食了三天,直到把自己饿昏过去。

来福道,我们要长大的,不能一直这样吃东西的。

鬈毛道,为什么?

来福道,别人看到要骂的,会以为我是个小无赖,这么小就学会亲女人的嘴。

鬈毛道,我看到大人也这样的。

来福道,他们不是在吃东西,是在对啃,因为女的是男的老婆。

鬈毛道,那我做你老婆吧。

来福笑了,好的呀,不过你现在太小了。

鬈毛道,那我就做你的小老婆。

来福拿鬈毛没辙,败下阵来。从此有了禁忌,不在有人的地方进食。碉堡内当然没关系,若在外,则必是偏僻处。偶尔喂鬈毛的画面仍会撞破,就拉着鬈毛飞快跑开,找更偏僻处把自己和鬈毛的肚皮填饱。

这种把食物与唾液混合在一起的亲密接触有着显而易见的负面作用,撇开来福的心理障碍不谈,交叉感染等于完全不再设防。只是看似绕不过去的潜在的危险从未发生过,来福家常便饭的伤风并未成为鬈毛的感染源。鬈毛神奇的免疫力如同雨衣,挡住了腐蚀她肌体的雨丝般的疾患与病痛。

失去碉堡的来福带着鬈毛开始了流浪生涯。由于没有目的地,他们的行踪是随心所欲的。一开始沿着公路跑,有时也跳上长途汽车搭一段路。经过一段时间的旅程他们重新会回到启程的地方。当这种现象第三次出现的时候,夏日的酷暑已成强弩之末。来福终于相信了岛上流传的一句话——如果你没有一只船,只配绕着岛一直走到死。

来福不知道以后会不会有只船,一个夏季的流浪至少让他了解到身处的岛屿究竟有多么大。在此之前,他生活的半径不会超过十公里,那个可供归巢的碉堡羁绊了他的远行。怀着男孩顽劣的天性,来福早就有远走高飞的憧憬,真正实现心愿却是安乐窝被没收之后的被迫之举。这说明人的秉性是相通的,一个小要饭花子也要被现实的鞭子猛抽一下,才不得不与原来的生活决裂。

在汗流浃背的环岛流浪中,来福和鬈毛被毒辣辣的太阳烤得黝黑发亮。两个赤膊的小要饭花子将裤腿卷到膝盖,晕头转向地走着。来福斜挎着一只长歪了的野葫芦,木色,很脏,体积很大,是从一个打瞌睡的小贩那儿偷来的。在这方面,来福无师自通,天生是把好手。可这好像也不值得炫耀,哪个乞丐不精于此道呢?就连鼻涕虫活着的时候,都能给他当下手。而现在,鬈毛变成了另一个鼻涕虫,甚至比鼻涕虫更加高明,无论是顺手牵羊还是深入虎穴,都能手到擒来。更重要的是,她从未失手过,瘦小的身影有如神助,眨眼间完成了探囊取物,连来福都对她的敏捷感到了惊奇。

没有目的地的流浪是寂寞的流浪,时间多得仿佛永远用不完。一路上,来福干了不少寻开心的事。譬如把面孔贴在人家的窗玻璃上装鬼,譬如用包着牛粪的荷叶包袭击漂亮的村姑。他甚至还纵了一次火,烧塌了几间房子,还使一个瘫痪的中年女人被烟熏至死。他的劣迹花样百出,给他带来快乐,打发掉空虚。他渐渐成了这方面的行家里手,走到哪里都留下危险的杰作,耳濡目染的鬈毛也加入到游戏中来。潜伏在人体深处的破坏欲在两个小乞丐身上膨胀,他们并没有意识到后果的严重性,或者说,他们根本无所谓。这说明人的天性假若不受到任何约束是不堪设想的。对两个没有大人监护的小要饭花子来说,能够活下来已属奇迹,如何让他们去遵守社会的规条?他们血管里流淌着人类所有的清洁与肮脏,消极与宿命,枯萎与芬芳,罪孽与迷惘。

只有时间才是唯一的答案。

试读结束[说明:试读内容隐藏了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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