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企业家精神——创造性地破解社会难题(txt+pdf+epub+mobi电子书下载)


发布时间:2020-05-21 10: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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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毛基业 赵萌 等

出版社: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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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企业家精神——创造性地破解社会难题

社会企业家精神——创造性地破解社会难题试读:

前言

中详细阐述了什么是社会企业,希望有助于界定和理解社会企业这一新生事物,助力其发展。本书的主体是10篇有代表性的最新案例。对于实务工作者来讲,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这些案例反映了不同的模式、行业和企业家对解决社会问题的探索,能够激励更多的后来者投身于社会企业运动。对于研究人员来讲,案例是理论与实践的桥梁,案例研究是从实践中归纳理论的有效方式和科学方法。通过对多个案例的研读和分析,可以找到代表共性的一般规律。我们的团队可以发挥学科优势和案例研究专长,通过对中国社会企业典型案例的研究,提炼理论。

本书的一个不足是缺乏跨案例分析与比较,以及缺少与现有文献进行对话。希望后续的研究中,他们能够深入进行跨案例比较,进而发现规律,指导实践,做出理论贡献。我们的目标是通过教学、研究和社会实践,致力于推动中国社会企业的发展。

感谢赵萌和王建英两位老师带领人大商学院团队的领导作用和不懈的努力。没有他们锲而不舍的坚持,本书就不可能问世。他们对社会企业有极高的研究热情,为书中的案例开发做了大量的组织协调工作。感谢参与此书编写的同事们的探索和辛勤工作。感谢接受调研和访谈的所有企业和社会企业家们,他们是真正的先行者,在不确定中奋力探索前行,披荆斩棘为后来者开辟一条新路,照亮前进的方向。

衷心希望本书能够对中国的社会企业发展做出贡献。我坚信,对于中国社会企业而言,前进的方向已经明确,最难的第一步已经迈开,随后的脚步将会更加坚实。毛基业 教授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院长序三让企业成为善的重要载体

当代世界的经济领域,有三个重要的趋势正在迅猛发展并逐步走向融合,它们就是:企业向善,社会企业,公益金融。这三个趋势,客观上是在改变三者长期脱离甚至对立的倾向,促成企业、公益与金融的深度结合,以善引领企业与金融的发展,我将这样的趋势称为善经济时代的来临。

在这样一个时代,最为需要的,是社会企业家精神的弘扬。所谓社会企业家精神,就是从事社会企业的实践者所具有的社会情怀和致力于运用商业工具来推进社会进步的理念。这样一种精神,能够既促成公益慈善事业与商业工具的结合从而使之更有效率,也会促使商业成为向善的力量,推动商业文明的提升。《社会企业家精神》一书所记录的,是中国社会企业的最佳实践。所有这些案例,既反映出中国当代公益慈善事业与世界接轨并在不少方面有所创新的趋势,又展现了中国社会企业发展所具有的特殊结构与态势。

从多个维度看,中国社会企业的发展具有四个重要的特征:

第一,中国社会企业的社会基础深厚。在中国的文化中,“善财”是一个专有名词,有很长的历史。可以说,善与财的结合,已经深深植根于中华文明之中。在中国相当普及的神话人物中,“善财童子”就是一个典型的代表。

第二,中国社会企业起步很早。这也许是时势所迫的一个选择。因为如何解决改革开放之初政府所面临的一些十分紧迫的社会问题,包括贫困与残疾人就业等,在缺乏资金又不得不做的情形下,政府的自然选择就是,在鼓励民营企业发展的同时,政府自身也在建立社会福利企业和采取社会扶贫行动。而运用企业的办法解决迫切的社会问题,恰恰是社会企业的基本定义。

第三,中国社会企业总体上发展较为缓慢。除了本书所列举的一些社会企业取得了较大的成功外,就一般意义而言,社会企业还没有成为国家的重要政策关注点,因而缺乏总体性的制度安排,整个社会对于社会企业还相当陌生。即使是政府所举办的社会福利企业,也由于多种原因渐渐无声无息。对于社会性的扶贫,还没有纳入政策性的社会企业支持框架。

第四,中国社会企业的支持体系薄弱。前些年,有关单位曾经进行过社会企业的认证,通过努力,全国范围内认证了7家,而随后一年的认证,也是十多家,2017年的更进一步认证,达到了上百家。比较英国的情形,它们开展社会企业认证之时,立即就认证了7万多家。可以说,认证之初,中国与英国差距为一万倍。这绝不是说两国的实践真正有这么大的差距,实际上,是两国在认证理念上存在巨大的差距,是知识支持系统的差距。

面对中国的现状,应该怎么办?转变理念是根本。《社会企业家精神》的出版就是一个重要的推动力量。在整个社会对于社会企业还相当陌生的情况下,最为实在的行动是在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介绍一些生动的案例,让大家通过这些案例获得感性认识,从而逐步达成社会共识。

感谢本书的各位作者,他们通过辛勤的劳动,精心汇集一些典范案例,其中有不少案例是公益慈善界都很熟悉的。希望这些案例能够推动社会企业家精神发扬光大!王振耀 教授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公益研究院院长深圳国际公益学院院长前言

亲爱的读者朋友,如果你翻开本书,说明你希望对社会企业有所了解。本书不会令你失望。本书以及后续的系列案例集将通过生动的案例故事和严谨的理论框架,向读者展现在中国蓬勃兴起的社会企业、社会企业家群体以及他们身上流淌着的社会企业家精神。本书由中国人民大学尤努斯社会事业与微型金融研究中心(简称人大尤努斯中心)和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简称人大商学院)的十几位老师、同学共同完成。历时10个月,我们深入调研了10家在各自领域具有代表性的社会企业,共进行了70小时以上的正式和非正式访谈,收集了丰富的二手数据。本书比较深入地回应了中国社会企业领域两个最基本,却长期以来存在争议、难以形成共识的问题。首先,什么是社会企业?本书提出了一个基于社会企业家精神要素的中国社会企业界定框架,并通过10个案例对这一框架进行具体阐述。其次,早期发展较好、较快的社会企业长什么样子?本书通过案例勾勒出中国优秀社会企业的基本画像。

2017年6月11日,人大尤努斯中心和人大商学院联合15家国内主要社会企业推动机构发布了《中国社会企业发展北京倡议》 ,包括:北京大学公民社会研究中心、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公益研究院、北京师范大学社会治理与公共传播研究中心、深圳国际公益学院、深圳市中国慈展会发展中心、社会价值投资联盟、中国小额信贷联盟、友成企业家扶贫基金会、億方公益基金会、北京博能志愿公益基金会、恩派公益组织发展中心、世青创新中心、社创之星、深圳市社创星社会企业发展促进中心和善达网。倡议的目的在于建立一个基于专业分工的工作网络,系统推进中国社会企业领域在认证、教学、研究、赋能、品牌建设、投资、政策支持等方面的发展,以促进业界对社会企业的概念与实践形成必要的共识,以及制定社会企业行业发展路线图。本书的出版是倡议的落地项目之一。

我们期待本书能激发读者探究社会企业并投身社会企业运动的兴趣。本书的目的不是介绍社会企业概念的历史沿革,不是讨论社会企业的发展现状,也不是对社会企业领域的争议和分歧盖棺论定,而是通过提出基于理论研究和案例分析的社企界定框架,为在中国更加深入地讨论、研究和实践社会企业提供较为严谨的话语基础和认识基础。中国的社会企业发展还处于早期阶段,人们对社会企业内涵和边界的理解不尽相同。为了提出适合中国的社会企业界定框架,我们必须从现有纷杂的知识当中梳理出一些理论模式,找到中国社会企业与这些模式之间的关系,进而结合中国社会企业实践的具体情况,提出既能与现有理论对话,又能满足中国实际需要的对社会企业的认识方式。

本书提出了中国社会企业的界定框架,包括判定什么是社会企业,以及区分不同社会企业类型。该框架的提出基于144篇国际主流文献、对国内外案例的分析,以及研究团队对中国社会企业实务的观察和调研。研究团队分析了几十家被国际上主要的社会企业支持机构,如阿育王(Ashoka)、施瓦布基金会(Schwab Foundation for Social Entrepreneur-ship)和斯科尔基金会(Skoll Foundation)等所认可的组织的特征,以及46家被广泛认可的国内社会企业的特征。通过分析发现,首先,仅仅通过判断一个组织的社会属性和商业属性之间的关系是无法准确理解多样化的社会企业实践的。这对人们通常使用社会属性和商业属性二元分析来界定社会企业的思路提出了挑战。其次,现有研究没有形成统一定义,且有学者认为多样化的定义反映了复杂的社会企业发展现实,形成统一定义的尝试不利于社会企业研究和实践的发展,但我们发现已经出现了几个界定社会企业的流派。换句话说,已经出现了几种围绕类似元素来定义社会企业的倾向。再次,现有界定流派均使用了社会和商业元素以外的元素来判定社会企业。如果仅从社会属性和商业属性二元分析来认识不同的界定流派,就无法完整理解现有研究成果。基于这些发现,我们提出对社会企业的判定和分类需要从社会-商业二元分析视角转向企业家精神视角。具体来说,一种对社会企业的界定框架不应满足于了解一个具有社会目标的组织是否采用商业模式或是否通过市场交易收入实现财务可持续。更符合实际的框架是分析一个组织是如何把包括但不限于社会属性和商业属性的企业家精神元素组合在一起来解决社会问题的。

本书是国内第一本整合了理论框架和翔实管理案例的社会企业读物。本书适合多元化的读者群体:社会企业的从业人士可以从案例中学习实战经验和教训;学者既可以将案例用于课堂教学,也可以从界定框架和案例中获取研究思路;政策制定者、认证机构、专业支持机构和投资机构可以从书中发掘识别和评估优秀社会企业的要素。

书中的10家社会企业都成立于近10年间,集中在中国社会企业发展迅猛的五个城市(北京、上海、深圳、成都、杭州)。它们大部分是在工商部门进行公司注册,大部分创始人具有商业领域的从业背景。表1总结了案例的背景信息。这10家社会企业致力于解决10种不同的社会痼疾。我们基于对上百家中国社会企业发展状况的观察认为,本书收录的企业是在各自领域发展较快、较好的有代表性的组织。我们充分认识到社会企业发展的复杂性,所以无意也无法预测案例企业的未来状况。但是我们有理由相信这些社会企业经过几年的摸索,逐渐形成或正在形成有潜力、可持续、规模化解决社会问题的商业模式。与此同时,我们在每家企业身上都识别出某些线索,如制度设计、策略选择、组织文化和行为倾向。这些线索有助于防止这些组织的社会使命产生漂移。或者说,防止这些组织因为对财务和市场业绩的追求从而损害了其社会使命。表1 案例中的社会企业的基本信息

本书收录的社会企业无一例外地为具有广泛影响且棘手的社会问题提供了创新的解决方案。它们大都是各自领域第一个吃螃蟹的人,或是行业的开拓者。碳阻迹开发了中国第一个碳管理软件和线上低碳教育系统;佰特教育研发了中国第一个针对弱势儿童的财商教育项目和课程;乐朗乐读研发了创新性的读写困难教育课程和产品;分享收获首倡新农人愿景并通过打造全国性的联盟组织推进“社区支持农业”模式;老爸评测采用自主评测+网络商城的模式推动行业改进和产品安全;米公益首创了通过个人良好生活行为撬动大规模企业捐赠的网上游戏+公益体系;成都朗力整合了养老服务、社会工作服务和适老化服务平台以系统推进社区和居家养老;梦想骑行首创了救援、保险、食宿、公益等综合服务体系,用来保障和丰富进藏骑行者的旅程;喜憨儿洗车创立了心智障碍人士洗车服务标准、流程和培训体系,帮助其变受助者为助人者;零分贝开拓了大数据保障精准扶贫的信息服务模式。

纵观国内外的优秀社会企业,它们的共同特征是用可以清晰测量的社会使命描绘出一个更加美好的未来。如果本书的社会企业能够实现其使命,那么未来的中国社会将会是这个样子:消费者对食品安全和产品质量高度信任;来自农村的年轻人自发返乡创业,成为一代新农人;人们对公益慈善项目充满信任,并且经常参与公益活动;老年人在家或外出时不用担心意外跌倒或不方便行动的情况;贫困和缺少教育机会的儿童可以接受促进人格全面发展的素质教育;人们有意识而且有能力在生活中量化碳排放和减少碳排放;当子女患有心智障碍或读写困难,父母不再为他们的生计和人生幸福担忧;政府和民间机构能够精准地识别、追踪和扶助最贫困的人群;骑车进藏展开精神之旅的人们不再为生命安全担心。

本书是系列案例集的第一部。我们希望,当越来越多社会企业的故事像花朵一样在读者面前绽放时,人们终究能够感受到,一个问题重重的社会因为社会企业家的存在,而呈现出一幅充满活力和希望的图景。对于社会企业家来说,社会问题不是灰心的理由,而是奋起拼搏的号角。赵萌 副教授中国人民大学尤努斯社会事业与微型金融研究中心主任社会企业理论框架采用二元分析视角时,我们会看到什么?

通过一个组织的社会属性和商业属性的相互关系来判断该组织是不是社会企业是当下较多采用的一种做法。我们称之为二元分析视角。一个常见的说法是:社会企业就是用商业手段来解决社会问题。当我们专注于一个组织的社会属性和商业属性时,会发现形式多样的组织,如承担企业社会责任的商业企业、开展经营活动的社会组织、开展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福利企业、国有企业似乎或多或少都具备社会企业的某些特征。这些组织都采用某种商业手段解决某种社会问题。那么它们都是社会企业吗?社会企业是一个具有区分性特征的新型组织形态,还是一种对所有通过商业手段解决社会问题的做法的统称呢?这可能是二元分析视角带来的第一个困扰。我们认为,二元化的理解方式还会造成其他更大的问题,具体原因会在后文中阐述。这里我们首先想知道,如果通过二元分析视角来理解主流文献会得出怎样的结论。我们发现现有研究可以分为三种流派:社会目标优先派、社会商业均衡派、社会目标唯一派。

社会目标优先派认为社会企业的商业属性是必要的,但其社会目标应该优先于商业目标。商业行为居于服务社会目标的从属地位。已有文献中的典型表述包括:社会企业通过商业手段解决社会问题,但是社会问题永远是企业的核心;社会企业是依据主要社会目标从事商业活动,而不是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公司;社会企业是解决社会问题的一种社会创新,可以开展提供商品和服务的经济活动,但是经济活动必须服务于社会活动。社会目标优先派所认定的社会企业组织形态包括:合作社(co-operative)、协会(association)、交易型非营利组织(trading NPO)、社区企业(community enterprise)、发展信托公司(development trust)和公平贸易组织(fair trade organization)。

社会商业均衡派认为社会企业的社会和商业目标处于同等重要的战略地位,共同构成社会企业的核心目标。典型的表述包括:社会企业是结合且平衡商业和社会两种逻辑的企业,在企业中经济活动和社会活动同等重要;社会企业是平衡社会价值创造和项目可持续的一类企业,强调的是创造一种可持续的均衡;认为社会和商业两种目标在社会企业中应该“平起平坐” 。这种观点主要是基于对美国情境中的共益企业(B-Crop)、低利润有限责任公司(L3C)、灵活目标公司(flexible purpose corporation),以及对英国社区利益公司(community interest company)的研究。例如,共益企业由于统一了社会逻辑与商业逻辑,从而被认为符合对社会企业的界定。少数社会商业均衡派的学者认为企业社会责任在具体项目层面也可能是社会企业的一种形态。他们认为企业社会责任可以是一种在项目层面采用混合价值(blended value)来实现社会目标的方法,即通过在传统企业内部进行社会创业(social venture)或者与外部机构合作来实现社会目标。从这个意义上讲,企业社会责任可以均衡地创造商业价值和社会价值,从而具有社会企业的特征。

社会目标唯一派认为社会目标是唯一的组织目标,对社会企业的界定应该弱化甚至不包括商业目标。这一流派认为社会企业并不一定采用商业手段实现社会目标,也不一定从事商业活动,而是可以通过稳定的捐赠或外部资助来实现组织的财务可持续。社会企业可以销售产品或服务,也可以通过政府项目、基金会和作为母机构的非营利组织来获取外部资金。社会目标唯一派认为社会企业组织形态可以包括非营利公司(non-profit corporation)。美国法律体系中的社会组织包括慈善组织(charitable organization)和非营利公司(non-profit corporation)。美国政府将非营利公司与营利公司都交由州秘书长(secretary of state)下设的公司部进行注册和管理。非营利公司要像营利公司一样具备清晰的运营机制、管理体系和公司治理结构,但不以盈利为目的,利润不能分配,要明确解散后的资产分配方式,在指定社会领域工作享受税收优惠以及政府的专门资助。与传统的非营利公司相比,社会企业具有显著的创新性。

可以看到,即便只是分析社会和商业两个元素,学者对社会企业的理解已经十分不同,甚至彼此矛盾。社会目标优先派和社会目标唯一派认为企业社会责任是企业追求利润最大化目标的一种手段,所以不能算是社会企业。而社会商业均衡派则不介意把企业社会责任项目看作平衡社会和商业逻辑的社会企业。社会目标优先派和社会商业均衡派强调商业模式和经营活动的必要性,但社会目标唯一派却不认为获取市场经营收入是成为社会企业的必要条件。那么问题来了,当人们说社会企业就是通过商业手段解决社会问题时,到底指的是什么呢?是说商业手段要始终服务于社会目标,还是二者同等重要,要维持一种均衡状态?是说社会企业必须依靠经营收入自给自足,还是社会企业不必如此但需要采取类似商业企业的经营和管理方式?那么企业社会责任、创造显著社会价值的商业企业、依靠稳定外部资助的公益组织是不是社会企业呢?二元分析视角给出的答案是:可以是,也可以不是。这一视角看似简单明了,实际上却为人们依据经验和利益诉求采取不同解读敞开了大门。二元分析视角的局限性

除上述困扰外,二元分析视角还有四点局限性。

第一,透过二元分析理解社会企业,会使我们对已有研究成果的理解过于简单化。二元分析可以帮助我们大致了解学者们的基本立场,但是当我们更加深入地探究现有研究的逻辑时,我们会发现学者最有理论洞见和最具实践启发性的论述,实际上都包含了超越社会和商业元素的其他元素(如后面会讲到的能力元素和保障元素)。即使是社会元素和商业元素,三个流派的认识也有所不同。在社会元素上,社会目标唯一派强调社会企业的非营利与公共利益属性,而社会目标优先派和社会商业均衡派强调的则是解决具体社会问题和具有清晰的社会使命。在商业元素上,社会目标优先派要求社会企业开展具体的商业活动和取得经营性收入。社会商业均衡派则强调社会企业应该像传统企业那样具有清晰的商业模式和竞争性的经营策略。这些细致的区别对界定社会企业所造成的困难是二元分析视角所无法解决的。

第二,二元分析视角看似提供了一个对社会企业简单清晰的界定,却在事实上造成了人们对社会企业理解上的分裂。人们在社会和商业属性的关系上争执不下,纠结于社会企业是否必须在市场上赚钱?一个看似“过于商业化”的组织就不该是社会企业?在大部分社会企业还没有取得利润,而且即使有利润也通常不会分红的环境里,人们还在为社会企业可以分红的比例而争论。如果依赖“通过商业手段解决社会问题”这种理解来界定社会企业,将无助于区分真正意义上的社会企业和虚假的社会企业。纠结于社会和商业属性的相互关系妨碍了我们更加深入、全面地理解对于界定社会企业同等重要的其他元素,妨碍我们形成一种对社会企业更加细致和完整的理解。

第三,二元分析视角无法帮助我们理解社会企业群体的内部差异。社会企业的形态复杂多样。例如,在同一个社会领域工作的不同社会企业,在推动社会变革的模式和效果上可能显著不同。二元分析视角无法帮助我们理解这种精细的个体差异。也就是说,二元分析对于社会企业的区分度很低。我们需要一种能够从多个维度对社会企业进行界定的框架,这就需要引入社会和商业以外的界定元素。

第四,二元分析视角试图用社会企业内涵中的部分元素来完全界定社会企业,这不利于社会企业实践的生态多样性。例如,可能会造成对某些社会企业类型的排斥,以及对不同类型社会企业资源分配的不均衡,也可能人为限制对多样化的社会企业发展模式和社会创新模式的识别与支持。只有通过对社会企业多维度、多类型的认识框架,才能有效推动这一复杂多样的事物的发展。以企业家精神视角,我们会看到什么?

考虑到二元分析视角的局限性,我们提出理解社会企业的企业家精神视角。我们认为,用社会企业家精神的元素补充社会和商业元素对社会企业进行界定是必要的。相对于“用商业手段解决社会问题”这样的认识,“用符合企业家精神的手段解决社会问题”和早期学者提出社会企业概念的初衷更加吻合。我们对中国社会企业的界定正是要回归到当初人们所倡导的社会企业的企业家精神内核。2006年,格雷格·迪(Greg Dee)在《基于两种实践和思想流派来构建关于社会企业家精神的理论》(Framing a theory of social entrepreneurship:Building on two schools of practice and thought)一文中认为,社会企业家精神是社会企业不同于传统解决社会问题方式的核心特征。社会企业是一个运用企业家精神解决社会问题、创造社会价值的组织。企业家精神在社会问题上的运用产生了社会企业家精神的概念。社会企业家精神是指一种识别和追求解决社会问题机会的创新性组织过程。研究认为,社会企业家精神包括创新性、机会识别、问题解决能力、资源利用能力、承担风险等内涵,也包括保障社会使命不发生漂移的治理结构、利润分配模式、身份认同等内容。我们将这些与社会企业家精神相关的元素总结为能力元素和保障元素。前者描述一个组织解决社会问题的不同能力,后者描述一个组织用来保障社会使命不会轻易产生漂移的行为和机制。

企业家精神视角不同于用商业手段解决社会问题的观点。商业手段可以理解为通过获取经营性收入和基于市场的经营策略保障组织持续发展。社会企业家精神并不一定要求一个组织具有经营性收入,它允许一个组织通过稳定的外部捐赠或资助来保障组织持续发展,同时运用机会识别、创新、风险管理等能力解决问题。大量加入社会企业家精神的元素可能会使判定社会企业变得过于复杂。因此,我们需要一种平衡的视角,既能够在对事实复杂性的解释上比二元分析视角做得更好,同时又易于理解和操作。企业家精神视角并不是否定学者或从业者用社会和商业元素来描述社会企业的尝试,而是为了更加准确和完整地理解复杂的社会企业现象。

企业家精神视角通过社会企业核心元素的组合模式来判定社会企业内涵,同时识别社会企业的类型。与二元分析视角相比,该视角对社会企业的理解方式兼具内涵上的一致性、组织类型上的包容性以及个体差异上的区分性。从业者通过企业家精神视角对社会企业的分类探索,符合自身价值取向和能力特点的创业路径。第三方支持机构可以通过这一视角识别符合自身需求的支持对象,并且通过组织在企业家精神元素上的表现来评估其发展水平。同时,企业家精神视角的包容性使得各种已有组织形态(如民营企业、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等)能够看到自身向社会企业转型的可能性和切入点,从而有选择、有步骤地开展转型工作。我们希望基于企业家精神视角提出的社会企业界定框架,能够为中国社会企业群体的持续、稳健发展提供理论基础。

不同学者在界定社会企业时可能偏重不同的企业家精神元素。我们提取每一篇论文中用来描述社会企业概念的关键词,并加以归类和抽象,形成四个核心元素类型和13个子元素类型。表1总结了这些元素类型。表2总结了每种社会企业定义流派的文献中采用企业家精神元素的情况占比。例如,“社会-商业元素组合”占比指在某流派中只用社会和商业元素界定社会企业的论文占该流派所有论文的比例。可以看到,三个流派都有50%或更高比例的论文采用超越社会和商业元素之外的企业家精神元素来定义社会企业。社会目标优先派比其他流派更倾向于用“社会-商业-保障元素组合”界定社会企业。社会商业均衡派更倾向于用“社会-商业-能力元素组合” 。社会目标唯一派则倾向于用“社会-能力元素组合”定义社会企业。相较二元分析视角,企业家精神视角能够更加完整地识别不同流派之间的本质区别。表1 已有文献界定的社会企业的企业家精神元素表2   社会企业界定流派的多元素组合分析基于企业家精神视角的中国社会企业界定框架

我们研究了主要的国外社会企业认定标准,包括英国社会企业徽章(Social Enterprise Badge)、英国社会企业标志(SE Mark)和英国社区利益公司(Community Interest Company)对社会企业的认证标准。英国社会企业徽章的认证标准包括:社会或环境目标、机构独立运作性质、商业性收入比例、利润分红比例、认证机构性质。英国社会企业标志的认证标准包括:社会或环境目标、机构独立运作性质、商业性收入比例、利润分红比例、资产锁定和认证机构性质。英国社区利益公司的认证标准包括:社会或环境目标、机构独立运作性质、利润分红比例、资产锁定、公民权治理模式和认证机构性质。我们认为,上述标准并不能恰当地对中国社会企业进行判定。在梳理现有标准的基础上,我们依循企业家精神视角加入了与能力元素和保障元素相关的标准。

中国的社会企业界定框架包括判定性标准和区分性标准两部分。前者回答一个组织是不是社会企业的问题,后者回答该组织是哪种类型社会企业的问题。判定性标准包括社会导向的组织使命、变革机会的识别能力、社会问题解决模式的创新性以及社会使命的稳健性。只有当一个组织同时满足这四条标准时,它才能被判定是社会企业。区分性标准包括组织形式标准、收入模式标准和分红政策标准,用来区分已经进入社会企业范畴的组织类型。

我们对中国的社会企业的简短定义是:“社会企业是用符合企业家精神的手段解决社会问题,同时社会使命不会轻易产生漂移的组织。”更加完整的定义是:“社会企业是以解决社会问题为组织使命,具有识别由政府和市场双重失灵带来的变革机会的能力,具有不同于传统公益慈善的创新的问题解决模式,并且具备行为或机制来保障对商业目标的追求不会损害社会使命的组织。”

社会导向的组织使命这一标准是指一个组织优先用社会使命而非经济目标来指导组织决策与活动。该标准强调一个社会企业必须具有清晰的社会使命、明确要解决的社会问题以及明确期待产生可以测量的社会影响力。社会使命的优先性决定了一个组织的决策方式和增长路径。当一个组织的使命是商业导向而不是社会导向,当该组织解决社会问题的成本高于收益时,该组织很可能放弃转而投入可以产生更高收益的活动中。当一个组织的使命是社会导向的,在遇到上述情况时,该组织会努力改造和创新现有的商业模式,从而最大限度地做到可持续地解决社会问题。从根本上说,一个组织是否具备社会使命优先性,只有通过追踪观察该组织在较长时间内的决策过程才可能比较准确地判定。在组织初创期或不具备追踪观察条件时,可以暂时通过组织的社会使命清晰度,该组织对所解决社会问题和所产生社会影响的测量情况,以及后面要说明的社会使命稳健性指标进行综合的初步判断。

变革机会识别能力强调一个社会企业是否具有识别政府和商业企业尚未有效解决的社会问题的能力。该标准防止组织所解决的社会问题同政府与商业机构已经比较有效解决的社会问题重叠。例如,一个以销售安全食品为组织目标的有机食品商店并不能满足机会识别标准,因为传统商业企业已经在大量经营有机食品。一家提供传统医疗服务的民营医院不能满足机会识别标准,因为这是公立医院和营利性民营医院正在大量提供服务的领域。社会企业要解决的社会问题是指由于政府和商业双重失灵而尚未被有效解决的问题。例如,在粮食种植和供应商管理环节所产生的食品安全隐患,尚未得到政府和商业企业的有效解决。如果一个组织专注于解决这些问题,就能更好地满足机会识别标准。

社会问题解决模式的创新性标准是指一个社会企业采用不同于传统公益慈善模式的社会问题解决方案,包括财务可持续性和新颖性两个维度。财务可持续性指一个社会企业必须或者能够获得稳定的外部资助;或者具备能够产生持续市场经营收入的社会问题解决模式。例如,采用现有研究所识别的九种常见的社会问题解决模式中的一种(表3总结了这九种模式)。新颖性是指一个社会企业必须在产品/服务、过程或应用情境等方面具有明显区别于传统公益慈善活动的特征。需要说明的是,创新性判定标准在本质上是一种“排除标准”而非“择优标准” 。一个组织符合创新性标准是指它具有足够的财务可持续特征和新颖性,从而能够排除以下两种创造社会价值的情况:(1)依靠不稳定捐赠或一次性项目投入,从而缺乏财务可持续能力;(2)能够获得稳定捐赠,但在产品/服务、过程、应用情境等方面缺乏新颖性。前者的典型情况是不定期的捐赠行为、志愿者活动、修桥补路等善举。后者的典型情况是获得企业或政府持续资助的传统捐资助学活动。创新性作为判定标准不是用来比较不同组织间哪个更加创新,而是用来识别组织是否符合上述最基本的财务持续性和新颖性标准。在社会企业界定框架外,我们也在开发社会企业发展水平的分级标准。创新性在区分不同发展水平的社会企业时可以起到择优的作用,这与它在界定框架中的判定作用是不同的。表3 社会企业常见的社会问题解决模式续前表

社会使命稳健性标准是指一个社会企业具有明确的行为或机制保障社会使命不会发生漂移,或者说该组织的社会使命不会因为对商业目标的追求而受到损害。它包含保障元素中的治理结构和利润分配模式子元素。治理结构子元素要求社会企业通过公司治理结构的设计来防止社会使命产生漂移。例如,通过机制保障多元利益相关方参与决策,或对组织管理者可能损害社会使命的决策进行监督和限制。利润分配模式子元素要求社会企业限制将利润分配给股东的比例,并且持续地将部分或全部利润重新投入到解决社会问题的工作中去。

需要注意的是,在我们提出的社会企业界定框架中,利润分配被作为判断社会使命稳健性的众多依据之一。也就是说,一个组织是否以及在多大程度上分配利润并不构成对社会企业的判定因素。最终的判定要综合四条标准做出。这种处理利润分配的方式不同于许多已有的认证标准。除了基于文献分析发现的上述两个保障性子元素外,我们还根据对中外案例的分析增加了以下指标用来判断社会使命的稳健性:资产锁定形式、对投资人的选择、对目标市场/客户的选择、业务增长方式、产品开发方向、高管团队对组织的认识、组织成员的身份认同以及决策者对组织愿景和未来发展方向的认识等。这些指标的适用性根据具体组织情况产生变化。这些指标不具备“累加性” ,即不能仅仅因为一个组织在更多指标上显示出组织发展不会偏离社会使命,就断定该组织比另一个满足指标较少的组织更具有社会使命稳健性。对稳健性的认定需要结合每个组织的具体情况,在调研团队中形成共识。

区分性框架通过组织形式、收入模式和分红政策三项标准来鉴别不同的社会企业类型。在组织形式上,中国的社会企业可以包括依法设立的社会组织和公司。在收入模式上,中国的社会企业可以通过获取稳定的外部捐赠或资助,或通过产生经营性收入来实现财务可持续。在分红政策上,中国的社会企业可以采取自由分红、自愿部分分红、自愿完全不分红或依据法律规定不分红的政策。

在满足了判定性标准后,区分性标准识别出两类核心社会企业类型:公益型社会企业(charity-based social enterprise)和市场型社会企业(market-based social enterprise)。市场型社会企业又分为以下三种类型:创收公益组织(revenue-making NPO)、社会目的公司(social purpose company)和社会事业(social business)。创收公益组织是民政注册,同时通过在市场上销售产品和/或服务取得收入的机构。社会目的公司是中国社会企业的最主要形式。它是工商注册,全部或主要依靠市场经营收入的机构。需要注意的是,一个社会企业可以同时经营完全依靠外部资助的非营利组织和工商注册的社会目的公司。这种情况下,是社会目的公司决定了这家社会企业的身份。社会目的公司还包括一部分共益企业。共益企业是满足严格的社会和环境绩效标准,保障广泛利益相关方利益,不以追求股东利益最大化为唯一目标的商业企业。共益企业的企业家精神通常很清晰。也有一部分企业并不以解决社会问题为优先目标,或者它们并非解决双重失灵领域的社会问题。它们是在创造股东价值的同时保障广泛利益相关方不会受到损害,甚至为了保障其他利益相关方的利益而牺牲一部分股东利益。尽管它们是“做好事”的企业,而且比开展企业社会责任活动的商业企业更进一步,超越了对股东利益最大化的追求,但不能判定它们为社会企业。同时,也存在一些共益企业以社会目标为优先组织目标,在双重失灵领域工作,而且具有清晰的行为或机制来保障社会使命不会轻易漂移,可以判定它们为市场型社会企业,并且属于社会目的公司。

社会事业是由2006年诺贝尔和平奖得主、小额贷款之父穆罕默德·尤努斯教授提出的。社会事业指不亏损,即实现财务的持续增长;不分红,投资者只取回本金,把全部利润用于解决社会问题的经营性企业。在法律形式上它是公司而不是非营利组织。它的经营管理方式、商业模式和市场竞争性与一般商业企业没有区别,但股东不从利润中获取收益,而是全部投入社会目标上。尤努斯教授认为,社会事业是广义社会企业的一个分支,是一种更加纯粹的社会企业。社会事业本质上是为了解决社会问题,而不是为了赚钱而存在。在我们的框架中它属于市场型社会企业中的社会事业类。目前全球十几个国家有至少600家社会事业,但在中国还没有找到可以清晰确定的社会事业,因此它目前在中国主要是一个理论概念。表4总结了符合本书界定框架的社会企业类型,及其与其他产生社会价值的组织形式的关系。

本书一方面采用上述社会企业判定和分类框架分析案例企业,另一方面通过案例研究来详细阐述理论框架如何帮助理解和分析社会企业实践。表5总结了案例企业的社会企业类型。表6~表9梳理了案例企业在四条判定标准上的表现。表4 社会企业分类框架表5 案例中的社会企业类型表6 社会使命优先性标准参考信息续前表续前表

说明:1.判定标准信息为初步参考依据,是否严格符合判定标准需进一步追踪考察;2.系统变革是指通过积极改变具体业务之外的政策、社会认知、投资、行业生态等外部环境来解决社会问题。表7 机会识别标准参考信息续前表

说明:1.判定标准信息为初步参考依据,是否严格符合判定标准需进一步追踪考察;2.机会识别是考察机构要解决的社会问题是否处在政府和市场双重失灵的领域。表8 创新性标准参考信息续前表

说明:判定标准信息为初步参考依据,是否严格符合判定标准需进一步追踪考察。表9 社会使命稳健性标准参考信息续前表

说明:1.判定标准信息为初步参考依据,是否严格符合判定标准需进一步追踪考察;2.社会使命稳健性是考察可能减小社会使命漂移风险的组织机制和安排。结 语

我们基于文献和案例分析认为,通过一个组织的社会目标和商业模式(包括盈利模式、收入分配方式等)之间的关系,即二元分析视角,理解和判定社会企业具有局限性。我们主张从企业家精神的角度理解和判定社会企业。通过把现有研究识别出的能力元素和保障元素加入到对社会企业的界定中,把企业家精神而不是盈利模式放到界定的核心位置,重新回归到社会企业概念缘起时对企业家精神的强调。本书认为,如果只强调社会企业的商业手段,恰恰忽视了社会企业真正核心的特征:社会企业家精神。社会企业的实质与其说是通过商业手段解决社会问题,不如说是通过企业家精神最大化解决社会问题。社会企业家精神,或者说基于坚定不移的社会使命和社会目标、持续创新、结果导向解决社会问题,应该是一个社会企业的必要特征。

具体来说,本书提出以社会导向的组织使命、聚焦双重失灵的机会识别、创新的社会问题解决模式以及稳健不轻易漂移的社会使命作为中国社会企业的四条判定标准。一个组织只有同时满足了这四条判定标准,才是社会企业。当一个组织的使命不是为了解决社会问题;当一个组织聚焦的社会问题不属于政府和市场双重失灵的领域;当一个组织解决社会问题的方式不具有财务可持续性或不具有和传统公益慈善行为明显区分的新颖性;当一个组织缺乏清晰的行为或机制来保障它对商业目标的追求不会损害社会使命时,这个组织就不是在以符合企业家精神和保障社会使命稳健性的方式解决社会问题,它也就不能被判定是社会企业。

我们在判定性标准的基础上,采用三个区分性标准来识别不同社会企业类型,包括:组织形式标准、收入模式标准和分红政策标准。根据这三个标准,社会企业分为公益型和市场型。公益型社会企业是依靠稳定的外部资助实现财务可持续的社会组织。判断公益型社会企业的核心不在于它是否能够取得市场经营收入,而在于它的创新性和社会影响。市场型社会企业是全部通过市场经营性收入或通过经营性收入与外部资助的混合来实现财务可持续的社会组织或公司,包括创收公益组织、社会目的公司和社会事业。

本书提出的社会企业界定框架对“什么是社会企业”这个问题给出了一个完整的回答以及一个更加简要的回答。完整的回答是:社会企业是以解决社会问题为组织使命,具有识别由政府和市场双重失灵带来的变革机会的能力,具有不同于传统公益慈善的创新的问题解决模式,并且具备行为或机制来保障对商业目标的追求不会损害社会使命的组织。简要的回答是:社会企业是用符合企业家精神的手段解决社会问题,同时社会使命不会轻易产生漂移的组织。这一框架具有一致性的内涵(判定性标准)和包容性的外延(区分性标准)。我们希望这个框架能够促使各种形态的组织机构看到自己与社会企业之间的关系;帮助有志投身于社会企业运动的人清楚地看到努力的方向;帮助社会企业的支持机构和投资机构更加准确地评估社会企业的社会和经济价值;帮助政策制定者理解社会企业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为这个群体提供切实有效的政策和资源支持。(赵萌)分享收获:从社区支持农业到乡村复兴

有机农业是我们的信仰,我们只生产有机标准的产品,不是为了我们自己长命百岁,而是为了改良环境,保护土地等自然资源,让更多农民有尊严地从事农业,也让乡村可以因此而复兴。——分享收获创始人石嫣

民以食为天。然而在城市化和工业化的快速发展过程中,食物安全危机成为备受关注的社会问题之一。以工业化、化学化为表征的农业耕作形态正逐渐取代几千年来传统的农业耕作形态,我们也越来越远离无污染的空气、水和土地这些地球自然资源。与此同时,那些提供食物的农民在整个现代化进程中难以获得有尊严的收入,农药、化肥的滥用及养殖业的污染在影响食物安全性的同时也危害着农民自身的健康,农业已成为当今中国最大的面源污染源。石嫣和她的农场

当日益严重的食品安全危机摆在人们的面前,农业生产的出路自然就成为反思的主题:我们能否摆脱农业对化学药剂的依赖,在保留现代科技带来的生产技术进步的同时,收获健康、无害、安全的农畜产品?我们能否在保障农民收益的同时,保障餐桌食品安全,还能让自然环境保持良好?我们应当如何重建农产品产消之间的互信?针对这些问题,以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石嫣博士为首的一群年轻人用他们的亲身实践做出了回答:“社区支持农业(community supported agricul-ture,CSA)可能是一种可行的解决方案。”“三农”问题之困

毋庸讳言,中国农业正面临严峻的农产品安全危机、环境污染以及产消互信缺失等多重问题的挑战,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一是农药和化肥等的大量使用导致农业土壤污染和其他环境污染。由于绝大部分种植者不重视施用有机肥料、大量使用化肥,以及缺少适合农民使用的科学施肥技术,农业耕地土壤基础地力不断下降,土壤养分供应失衡,作物病虫害严重。而农药用量的大幅度增加导致农药残留和土壤污染问题十分突出。资料显示,我国受农药污染的耕地土壤面积达上亿亩,而农业面源污染还会通过降水或农田排灌时产生的地表径流或经土壤渗透进入水体,造成严重的水污染等环境污染。2010年的《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公报》表明,农业污染源已经成为超过工业和生活污染源的最大面源污染源。

二是农产品和食品安全危机导致产消互信缺失。一方面是消费者对农产品和食品安全的担忧,对生产者的不信任。另一方面,从生产者角度来看,激烈的竞争和消费者对低价产品的偏好,使有机农业生产者无利可图,造成了“劣币驱逐良币”的市场失灵现状。与此同时,政府面对上亿农户的交易和监督成本过高,出现了政府失灵。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发展,在城乡二元体制下,非农产业大量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农业劳动力成本上升,使得采用更多劳动力的有机农业缺乏市场竞争优势,要么价格偏高,无法获得市场认可;要么价格偏低,农民收入空间受到挤压,打压农民有机耕种的积极性,转而大量使用化学品来替代劳动。

三是缺乏农业污染和农产品安全健康的系统性解决方案和机制。早在2007年中央一号文件就强调发展现代农业,鼓励发展循环农业、生态农业。2017年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并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将解决“三农”问题提到了空前的高度。然而几十年来,与农业污染和食品安全问题相关的投入品和产出品的加工、贸易、技术、宣传媒介等产业资本已经形成了复杂的利益关系,为此,如何低成本地调整现有的利益格局、建立有利于生态农业发展的利益导向是解决问题的难点之一。此外,构建城乡之间的新型公平贸易框架,鼓励消费者的环境友好型购买决策,形成生产者-消费者-环境之间的正反馈环,所有这些改变都需要来自政府、企业、消费者各方的协同努力。CSA模式的中国试验

针对中国“三农”问题的困境,2008年,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的石嫣博士及其团队首次将国际上成熟的“社区支持农业”(community supported agriculture,CSA)模式引入中国,并于2012年创办了分享收获(北京)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简称“分享收获” ),开启了CSA模式的中国试验。

石嫣说:“我希望通过一种商业运营模式,寻找一种解决中国食品安全问题和农业污染问题的切实可行的办法。一旦这个商业模式能够成立,很多人都可以借鉴,作为其投资或者经营的一条道路、一个办法。通过这种商业模式的推广赋予更多人力量,就可以快速、大范围地解决食品安全问题、农业污染问题。”

作为一家采用CSA模式的新型有机农场,创立以来,分享收获一直将推广和践行CSA理念作为最重要的工作,并通过构建生产者(农民)与消费者(市民)之间彼此承诺、共担风险的信任关系,推动生产者不施农药化肥、在保障土地健康基础上提供有机农产品,同时消费者通过预付费用的方式与生产者共担风险,并基于公平贸易以合理价格获得农产品,由此实现社区的食物安全和农业的可持续发展。经过六年的探索和实践,分享收获围绕CSA模式,运用联盟和平台思维,逐步达成了在全国范围普及和推广CSA理念的目标。石嫣及其团队不仅成功运营了一家遵循有机标准生产、配送农产品的CSA农场,而且通过食农教育、CSA联盟、新农人合作和培训、农村社区的人才吸引和环境再造等,为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探索出一条有前景的发展道路。回顾石嫣及其团队的整个创业过程,颇有些传奇色彩。

1.在美国“洋插队”

2007年年末,正在攻读博士学位的石嫣偶然得知美国农业政策与贸易研究所同意接收一名愿意去当地农场蹲点半年的学生,系统学习美国在CSA方面的经验,她欣然提出申请。但是,她申请的第一家农场因其没有户外工作经验而且又是大都市女孩而拒绝了她。之后,该研究所帮她找到了一家更侧重教育但规模比较小的农场,只是更偏远。经过一系列考核,石嫣最终获得了这次机会。

2008年4月,石嫣奔赴美国明尼苏达州的地升农场(Earthrise Farm)实习,这次经历被她的导师温铁军教授笑称为“洋插队” 。该农场在2004年已申请成为一家非营利组织,以CSA模式运作。半年时间内,石嫣几乎每天都在农村跟土地和农民打交道,参与了农场的整个生产、生活过程,对CSA这种新型农业运营模式有了深刻的体会。后来石嫣把这段经历写成了一本书,书名就是《我在美国当农民》 。

地升农场绝大部分的播种、除草等工作都只能用人工方式,农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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