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概念一等奖获奖者作文精选.散文卷(txt+pdf+epub+mobi电子书下载)


发布时间:2020-05-23 21:5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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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黄兴

出版社:企业管理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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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概念一等奖获奖者作文精选.散文卷

新概念一等奖获奖者作文精选.散文卷试读:

【作者简介】

●陈培峰

1982年出生于中国大陆最南端徐闻外罗,现居世界客都梅州。外罗人在梅城,生活还在别处。现实生活中沉静思考,文字世界里狂热书写。人之所以能,是相信能。

第四届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一等奖获得者。

●邓华

湖南娄底人,现居星城长沙。曾用十年时间走过大半个中国。

第四届、第七届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一等奖获得者。

●丁威

喜欢安静看书、晒太阳的日子。志向颇高,天分不足。矛盾、敏感、脆弱、失眠、瞎琢磨构成生活的全部。作品常见于《萌芽》《美文》等杂志。

第十二届、第十三届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一等奖获得者。

●甘世佳

填词人、独立撰稿人。代表填词作品有上海世博会开园仪式主题歌《世界在这里相聚》,上海游泳世锦赛开幕式开场曲《上善若水》,2011上海春晚主题曲《我爱上海2011》;出版有作品《十七岁开始苍老》《云和山的彼端》《往生阙》等。

第三届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一等奖获得者。

●贺伊曼

1990年4月生于河南新乡,月亮落在双鱼的土象金牛座。现居上海。作品散见于《萌芽》《意林》《格言》等杂志。

第十二届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一等奖获得者。

●金国栋

昵称果冻,浙江台州人。最爱足球,喜欢拜仁,曾与卡恩竞技,罚进点球一。最自豪的是自己的体重,平均每厘米重0.65斤。未婚。忠于足球的同时喜欢写字。

第十二届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一等奖获得者。

●刘卫东

青年散文家。曾在终南山居住过一段时间,关注终南山隐士的日常生活与修行。著有“中国风”散文系列,出版有《汉语春秋》《花落烟云梦》《白云深处》《指尖流水》5部作品。

第四届、第五届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一等奖获得者。

●陆俊文

90年代初出生于广西南宁,现就读于厦门大学中文系。典型射手男。养有一只蓝尾斗鱼和三只猫头鹰。喜欢太宰治、郁达夫,喜欢费里尼、伯格曼,喜欢林青霞、王菲。爱生活,爱文学。

第十三届、第十四届、第十五届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一等奖获得者。

●刘雪

山东青岛人,9岁起发表作品。典型摩羯座,沉默固执。热衷新鲜与多变,从事互联网营销行业,万千北漂中的一员。

第七届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一等奖获得者。

●任晓雯

小说家。1978年生于上海,复旦大学新闻学院毕业,获硕士学位。出版长篇小说《她们》《岛上》,短篇集《飞毯》,作品见于《人民文学》《上海文学》《钟山》《天涯》《大家》等文学期刊。大学期间参加了一至四届新概念作文大赛,获一等奖一次,二等奖三次。

第二届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一等奖获得者。

●魏春亮

1986年生于安徽北部的一个小村庄。热爱读书,它让我了解世界;热爱写作,它塑造现在的我。重口味的爱好者,励志小清新的死敌。南京大学中文系硕士。

第七届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一等奖获得者。

●萧若薇

毕业于上海交通大学信息安全工程学院。现就读于日本庆应义塾大学媒体与设计研究生院。

第八届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一等奖获得者。

●辛晓阳

喜欢用自己偏激近乎愚蠢的思维评析时事,关注台海时事,最得意的事是能背出台湾省每个县市级首长的名字与其政治经历。喜欢体育比赛,奥运会、世界杯每届必看。喜爱卡卡至癫狂状态。

第十二届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一等奖获得者。

●徐嘉妮

笔名彻朗。上海小拧,商科学子,享乐主义狮子座。武术爱好者,多年练习空手道。爱武侠,爱围棋,爱古琴,爱清净有趣的生活。

第十届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一等奖获得者。

●徐衎

介于巨蟹、狮子之间,热爱阅读、游泳、排球、音乐、电影,小说的忠实演练者,作品见于《最小说》《上海文学》《青年文学》等刊,出版有长篇小说《小米村断代史》。

第十一届、第十二届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一等奖获得者。

●晏宇

仲夏季节的双子座人,性格宜动宜静,亦庄亦谐,以书为业,文史双修,好读书不求甚解,怀旧情结与轻微收藏癖,喜爱小说这种形式,喜爱事物古老的一面,并热爱神话与幻想。

第十一届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一等奖获得者。

●杨雨辰

生于20世纪80年代末,长于北方小城石家庄。金牛座,但缺少金牛座所有特性。热爱生命但极度缺乏安全感,偶尔神经质与歇斯底里和妄想症,被爱情蚕食却依然相信温暖美好的承诺。

第九届、第十一届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一等奖获得者。

●张晓

山东梁山人,1990年出生的男生。别的什么特征都没有了。

第十届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一等奖获得者。

●张炎佳

出生在周云蓬待过半年多的北方城市,温暖却不失潮湿。像松鼠渴望在语言的森林里,用双手采摘繁星,文字犹如印章盖满大地。喜欢散步和乱语,在美好和变更好中寻寻觅觅。

第十届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一等奖获得者。

●赵丹盈

1992年生人,天秤座。爱好一切新鲜的东西,也容易厌倦,做事情多半途而废。热衷星座、命理,有点小迷信。曾文科生,后转理。擅长叙事性散文和贴近现实的小说,性格善变。

第十四届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一等奖获得者。

第一章 不曾看见的眼泪

冰糖葫芦

贺伊曼

记事起我一直住校,住了好多好多年。小学一年级时我才五岁,就过着每周只能回家一次的日子。那时我妈当班主任,每天待在学校照顾别人的孩子,自己的孩子只好送出去让别人来照顾。而她列出的另一个极为重要的理由是,我家中那个英俊倜傥、背书一流的老爸啊,其实连只煮饭的锅子都不会用,袜子也从来不会洗。“你爸连自己都没办法照顾,我怎么放心把你交给他!”每当我每周日晚上哭丧着脸返校的时候,她都要这么跟我说上一遍。也就是在这么一遍一遍的复述中,我升入了小学四年级。那一年我转入一所离家车程只有半小时的学校,从此开始了短暂的走读生涯。

其实我妈说得一点也没有错,我几乎没见过我爸做过一样完整的家务。我曾亲眼见到他大清早在厨房砰砰咣咣大半个小时,然后捧出一盘黑压压煤炭一般的东西来。我问他那是什么,他说:“煎鸡蛋呀,你妈交代你每天都要吃两个。”我又问他:“那你以前煎过鸡蛋吗?”他低头看看手里乌黑的一团,说:“好像煎过,也好像没有,但这不是很简单吗,你看我一上手就会。”

那一阵子我妈出差频繁,他因此没少让我饿着肚子去上学。但说起来奇怪,那段时间我每日上课因饥饿而精神抖擞,但每个躺在床上的夜晚,却总因肚子里塞得太满而无法入眠。那些难以消化的食物,事实上都是我爸在接我放学回家的路上买给我吃的。

我爸他竟然也有过每日骑自行车接我放学的时候。事隔多年,要不是亲身经历我一定不会相信。如今他出门走两步便觉得累,体态早已发胖,自己会开车却总要坐车,养生心切却始终不愿意运动。我每次跟他讲:“当年你接我下学,我那么重的一个胖子坐在自行车的前杠上乱晃,你的手却一点也不会抖哦。”他低头想了想,说:“有吗,你那时候才那么点儿大,再胖能重到哪里去。倒是……我很年轻是真的。”

我又问他:“那你还记得当时路过解放桥,你总要给我买一个冰糖葫芦么?”

他说:“你这不是瞎说吗,我怎么可能让你吃那么不干净的东西!”

我只好不作声。其实比冰糖葫芦更油腻更不健康的东西,当年只要我想吃,他每一样都帮我买。有一次我非要吃街边的炸串,他说:“那么我们吃了以后回家要假装没有吃过,把你妈做的饭和平时一样吃光,不然会被骂死。”我说:“好。”于是我们连着吃了两天油腻腻的炸物,第三日早晨起床,我的嗓子便突然说不出话了。对于引发我惯性喉炎的原因再熟悉不过的老妈为此大怒,大骂了我爸一通为何带我吃垃圾食品,当时我躺在床上,我爸站在床边挨骂,时不时还冲我挤眼睛。后来病好再去上学时他嘱咐我:“我们要吃些健康的东西,而且回家时肚子最好还是饿的。”我说:“好,但我们要吃什么呢?”

他说:“你不是一直爱吃冰糖葫芦吗。”

解放桥是每天上下学都要经过的地方,坡度很陡,有时脚下无力还要跳下来推车上桥。后来高中的时候那座桥就拆了,改修了立交,路旁干干净净的什么摊子也没有。但十年前这里曾挤满小商贩,光是冰糖葫芦的摊位就有好几个。我爸总爱去一个陕西老头那儿买,觉得“干净,而且老乡不会骗我们”。我爱吃红薯夹心的,他吃原味。每晚我们都要买上两串,推车上桥,然后在桥上把冰糖葫芦塞进嘴里,一路冲下坡去。

那时他没有多少钱,刚刚因为得罪了领导从学校的教务科调到保卫科,中文系出身的他每晚要拿着电警棍在黑漆漆的校园里巡逻,闲下来则和人挤在值班室的小床上下象棋。有一次在路上我突然问他:“我们每天这样吃,很贵哎。”他背对着我卖力蹬车,“想那么多干吗,既然你爱吃,每天买给你一个月也才六十块。别小看你爸,虽然……虽然啊……是吧,但这些钱我还是付得起。”

那瞬间我心里好得意,觉得每天能够豪掷两块钱给我买冰糖葫芦的老爸真是个英雄。

不过如今这些他都已经忘记了,我也没再说给他听。我猜,他可能真的只是记性差而已。像小时候他唯一一次打出租车送我上学,下车时把我的书包落在车上。或者有一次他载我经过火车道,突然毫无预警双手腾空,我俩连人带车翻在地上。我从地上爬起来,他帮我拍净身上的土,问他怎么回事儿,他指指一米外摔在地上的冰糖葫芦笑嘻嘻地说:“只顾着吃,忘记在骑车。”

这么多年过去,我早已习惯了这样一个事实:他看书可以过目不忘,生活上的事却从来不记得。这后来也成了每每得知他早忘了和我一起经历过的那些场景时,我用来劝慰自己的理由。

上高中时我一个月回家一次,三年间他从没有去学校看过我。那时他已换了工作,总说忙。高三有一次临返校的清早,他心血来潮说要送我,我坐进车里一路无言,开了很久他突然把车停在路边,扭过头支支吾吾地问我:“你学校……要怎么走?”

我大脑空白了一阵,他看我一直不说话,便尴尬地笑了笑:“你知道,我一直记性不好的。”我点点头,说:“我知道。”

但我也知道,总有什么和从前不大一样了。

这些年我早已成长,大学毕业后去外地工作,但无论何时看到街边卖冰糖葫芦的摊子,总会想起他载我放学的那段日子。即便多年后那已成为记忆里模糊的、难以成形的一团雾气,但始终还是没有散掉,挥之不去。那次我从车上下来,他让我拦辆车去上学,还塞了钱给我,我没有接。坐公车回学校的路上我想,这些年他看起来好像没有大变化,十年过去甚至没有变得更老,而有些时候,却觉得他仿佛已经变成了另外一个人。

而在这一点上,我和他是多么的相像。

张炎佳

我没有享受过太多的父爱,仅有的记忆也像敞大的家里面那盆娇弱的牡丹一样,由于受不了寒冷而凋零了。凋零了一地的粉红色花瓣,我偶尔会数一数,奇数,但下次可能就会是偶数。就这样奇偶奇偶地轮回颠倒,犹如我的残破记忆——只是断裂而缺憾。

我的脑子里有这样一种潜意识。拉妈妈回家。在十岁以前。

我害怕那酒酣耳热过后的痛哭声和打骂声。我也始终记得多少个漫漫长夜泪水打湿嘴咬的被角,咸味一直从嘴中的味蕾蔓延到肚中的胃里。咽下去是我唯一信奉的准则。

又或者在某个白天。某个他出差归来的白天。他用那扎人的胡子扎着我娇嫩的脸颊下方,有点疼,有点凉。疼的是那短而硬的胡须,须尖上冒着水珠,水珠是凉的,从外面带来的凉气,沾到我的脸上,我闻到淡淡的香气,淡淡的不可名状的香气。然而终于一天,他离开了我们。暴力的君主自掘坟冢。这是我后来知道的他过得不好。不愿再提起,因为只是空白。

八年以后。有一个人走进了我们的世界,国度里有了少有的温暖。我从我们家冬日里一贯开的空调换成了不停歇供暖的天然气,从炒菜锅的把手上缠了一层厚厚的隔热布,从经常会漏水的梳妆台前看不到一丝水印,从进门的寒冷直逼我的鼻尖到关门时衣角还带着的余温,从她脸上淡淡的红晕越发明显,偶尔支吾着说不清话的语调中我猜测,我们家有了座山。

相遇之前总会有感觉,仿若知晓,如同我喜欢把那种感觉,那种由感觉延伸到实实在在的人,称之为山。

母亲很巧妙地让我和他相见。他很高,和蔼,总是笑着。还总是对我说,多吃点,多吃点。我们吃的第一顿饭上,他一直在重复这句话。结果是我在那顿饭上一直吃,最后撑得肚痛。

吃完饭后我们三个并肩走回家。说是到路口分手各自回家。在路旁高高的梧桐树的掩映下,他的影子在路上摇曳,很修长很匀称的身形把我挡得密实不留一丝缝隙。母亲也是一样的娇小。我躲在他们身后,看着这个山一样的男子和这个水一般的女子,笑了。

那个夜晚,东风萧瑟。吹得满脸灰尘和沙粒,头发全乱了,衣服似乎也不保暖,但我却喜欢上了他。我在保护了母亲八年后终于可以放心地松手了,放手的同时,我牵起他的手和母亲的手,一只手陌生的温度传遍我全身的每个关节和经脉,一只手熟悉地融入我全身的血液和组织。就那样,我像一个连通器一样。就像天平的平衡靠支点,我希望我们三人的爱靠共同的相互力。

那一刻,那一时,那一分,那一秒。我转头侧脸看见母亲脸上的笑容。从未有过的祥和和安宁,是一种会心的笑,是逃避过苦难,走过了经年,迈向了幸福的笑。我知道,我的世界到了。

孤寂的暗夜停止。

灿烂的世界开启尘封的时光。

他很执拗。有好些时候我们是不很和的。就像母亲说,他爱吃生的红心萝卜,却不爱吃熟萝卜。他爱吃韭菜馅的饺子,却从来不吃韭菜炒鸡蛋。他是个怪人,我从那刻清晰地感到这一点。

他也很爱讲话,有时我们吃饭,他便会一讲就是很久很久。往往是我们都已经到客厅看电视了,直至困倦到睁不开眼之时,他还在喋喋不休地讲什么是“剩余价值”。往往最后一个听的都是我。

我喜欢听他讲话。同时也听他的话“多吃点”。和他坐在一起吃饭吃到最后似乎已经是我潜意识里的一种规定。看着他面前的透明印花玻璃杯里的同样透明的液体渐渐减少到一滴也流不出来。同时听他嘴里吐出最后一个字尾音的结束。我知道,这餐饭结束了。

收拾菜盘和碗筷时,满桌就我一个突兀的漂亮的鲜黄色瓷碗尤其乍眼。这是我买的,也是我一个人用的。当拿起这个碗时,他总是会很认真很小心地单独先洗这个碗,而后再去洗别的。那一抹黄在他的指间流动,滑过来又穿过去。我站在背后偶尔会偷笑,忘记了那些曾经感伤的过去,不再想起。眼前浮现出我们家古旧墙上的那幅山水画,远处的高山,雾缭着烟雨,山下一湾浅水,浅水环绕着高山,绿水旁有一棵小树,向上生长。

时间过得真快。距我和他第一次见面已经一个月了。又是晴美的午后,又是晴美的一天。我在书房里,听到钥匙转动锁眼的声音,开门,脚步声,却并不熟悉。我听到母亲说,雨潇来了……

我跑出书房。看到他身后的小男孩,同样地在他那个年龄算得上高的个子,腼腆得像个小姑娘,直愣愣地微笑地站在那看着我。

我脑海中涌现出那天我在房门口听见的话语,什么时候把雨潇带来让两个孩子见面啊,这个,我再想想吧……

这是他儿子,这是我弟弟。第一眼我就认定了。

我的大脑快速转回到现在。走上前握住他的手,也同样微笑着,我说,长得真高,真好。说完看着也在微笑的母亲和他。

一切都是那么好,在这个一月的某个晴美的下午。

雨潇是他的名字。我听到这个名字的瞬间就喜欢上了这个他。一直以为自己的名字古板而没有新意,便渴望而欣羡那些拥有美丽名字的人。觉得叫那种名字,不仅对本人而言,甚至对说的人而言都是一种享受。口与舌,唇与声的和谐。

上帝突降一个精灵,带给我另一种温暖。

我忘记了是哪一天我曾热切期盼上天眷顾我一个高大英俊的哥哥。然而却在某年某月某一天突降给我一个精灵般的弟弟,在这之前,还给了我绝巅的风采。

雨潇的话很少,少得让我有时会忘了他的呼吸和眨眼。只有在我问他的时候他才会和我笑和我交谈。我想对他好,我想一个11岁的少年从此进入另一个家庭,离开一个至亲的人,面对两个从未谋过面的陌生人,该是怎样的一种距离感。他小小的心里面到底藏着多少说不出道不明的话语,应该很多很多。

那种沉重,在他心里应该不知道这种感觉叫作什么的无奈。我能试想得到。犹如一个人站在空寂的屋里面,四面孤立无援,到处都是黑的墙,浓的阴郁。直到天亮,天窗打开,才发现,其实四面不是墙,只是他的双眼被陌生蒙蔽了。看不见周围的笑,也看不见阳光的明媚。

因此我极力地对他好,想要打开他的心扉。他对我笑,他和我说话。

我会问他学校里的情况,几点上课几点下课几点上学几点放学。老师好吗,同学关系如何等等的等等。在这些问题的化归中,一问一答之下,雨潇的笑容越来越美好,如同我们相见的那个晴美下午的阳光一样。宛若色散——缤纷。

偶尔我自己在家。我坐在客厅的红木沙发上,没有硬的感觉。只是柔软,垫子的厚实柔软黏着我的双腿,我抱着绒线靠垫,双腿随意地一条搭在一条上盘着,眼睛流光恣意地四散,聚焦到墙上的那幅山水画上。

还是巍峨的高山屹立画中,一湾浅水绕山而生,浅湾旁的一棵小树依水而滋养着,但随着我眼神的迷离和下降,似乎远处的丘陵上还有一棵矮一些的小树。我连忙转移了视线,收回迷离的眼神。我希望是有两棵树的,我希望我上次的浮现是不清楚的,我希望事实确是有两棵树的。

从渐渐熟悉的陌生到彼此挂念的亲人,这点点滴滴都似美好时光。

一切似乎都是上天安排好的。没有波澜和掠过的青鸟,家里一切照旧。他和母亲也依然照顾着彼此,体恤着相互。我习惯过这种日子,像一颗话梅糖,入口即是顷刻的酸甜。又好像酒糟巧克力,回味悠长,绵延不绝到耳后都不消沉。

我也习惯喝他泡的山楂,不放茶叶的。我也喜欢喝母亲冲的茶,不放山楂的。但往往我是将两种混起来喝的,这样泡出来的味道既有山楂的浓郁厚重,又有茶的清香爽口,宛若他和母亲。交融得是如此曼妙、生姿。

雨潇却不喜欢喝用热水冲泡出来的东西。他觉得那种味道是难以接受的刺鼻,较之他更喜欢雪碧。所以我每次回家都会给他买“晶晶亮”的透明液体。有时是大瓶装的2.5L的,有时是易拉罐装的355mL的。总之绿色的瓶子一直映照着我干涩的脸,伴我归家的路。我经常会把它们买来后放进冰箱上层,让它们变凉,变凉的时间大约是四小时,彻彻底底的凉。打开冰箱门取出时,瓶壁上带着冷藏后的凉度和放进去的橘皮味,一拿,手里也沾上了这种气味,有时还会有青菜的泥土味或者他炖的东北三样,又或者是母亲煎的春卷味,也可能是我最爱的香草蛋糕。总归瓶壁上带着家的味道和他们的气息。

其实我买得更多的是600mL一瓶的。比草绿更凝重,比森林更肤浅的颜色,上面有50个凹下去的小坑槽,我曾一度不知道这是干什么用的,乃至什么原理。后来还是某一天我拿着瓶子摩挲着,并看着那些小坑槽发呆时,雨潇在喝下一口冰镇雪碧后说,这是防止瓶子在手里会掉下去才弄的。原来是为了增大摩擦力。

我和雨潇相视一笑。很可爱的笑容,很羞涩的笑容。在朝向对方的时候,都是发自肺腑的真诚。

时间不会逆流而上,只会顺流而下。

普度众生的荣光和华发,我知道的,他们都会老。

我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意识到他们变老的。我在回想的时候找到了答案。是从那时起,从他提重物时间歇的频率和上楼时渐重的喘气声中,从他挺直的腰板偶尔会酸疼时我察觉到了。我看到他脱落一地的头发。苍凉的幕景下,一个孤单的人在灯下渐渐缩小成屏幕上一个小小的光点,谢幕的凄哀。

但似乎一切又都是假象。他还是会在吃饭时坚守到最后,我也会,雨潇偶尔也会,母亲倒大部分时间都会坐在桌前。他和我们还是像以前一样喋喋不休地讲中国的先秦和NBA精彩的灌篮。

随之,我会冲一杯山楂茶。握在手心里,鼻尖感受热水呛人的气息,手里却是异样的热度。坐在他跟前,继续看他面前的杯中酒。

我一直以为他喜欢喝酒已经成为一个难以根除的瘾。每天每顿饭那个杯子必然是满满的,不留一丝缝隙的黏合让我不止一次地劝他少喝点少倒点。他微醺地告诉我,今天菜多。而每次的理由都是量变质不变的菜多,有时多几个字有时少几个字。不过着实红木餐桌上也七七八八零零散散摆了一满桌子。其实我是知道他喝酒的原因的,因为他高兴。

在他的目光中,我看到真诚,在雨潇的言谈中,我亦听到友善。

我所表达不出的踏实感和半夜有时起来倒水喝不再有的畏惧感,这些我词不达意的感觉像攀缘时用的工具深深扎根于岩石的同时也生长于我的心。

这是我八年来从未感受到过的温暖。或许在我生命的终结也会记得经年前的那个夜晚,一个我喜欢称其为山的男子,用他手心的温度给我父亲般的暖意,让我的双手在萧瑟的季节更迭时不再那么寒冷。至此我懂得。

山,是街头巷尾那声声吆喝给我的久违感,

山,是庭前院落初展粉黛的夹竹桃带来的欣喜感,

山,是让我的手心不会再出现零度的那个永恒的句点。

过后,便是完美的弧线划过的美丽。

斜阳归不归

陆俊文

那条河从脑海深处汩汩涌出,河的源头是连绵青山,毛茸茸的深浅不一;它流过山的腰,如银蛇轻舞,流过丛林,流过石桥。我站在桥上眺望,曲折小径的深处,在一株小叶榕下,新旧两座依偎的老宅,还有那个笑盈盈的白发老人。

她不知道什么时候眼早已被白翳遮了光,看不见来人的脸;不知道什么时候耳早已模糊了声感,万籁皆寂;不知道什么时候那一口结实的牙松落入泥,咬不了字嚼不动米。她往日喜欢坐在树下摇晃着蒲扇同人闲说的习惯渐渐隐去,明知眼前有人,却仿若隔一堵无门厚墙,声音挡在了那里,进出两难;她也不再手握弯镰钻进大片绿密的甘蔗地里,吆高曲,踏黄泥,仰着被阳光晒得微醺着脸。

我远远看见她,佝偻着背,坐在老宅红木门前,静静。

我猜她一定是在思念我死去的外公。

母亲说二十年前她和她五妹大着肚子从县城坐一小时的汽车再转乘牛车驶在那条羊肠道上,坑坑洼洼,腹中的我又上下翻腾,牛慢悠悠地走,母亲心急如刀割。过了那条河,过了那座桥,榕叶在斜阳的余晖中盘旋掉落,静止无风,一声细长的哭腔从老墙根里撕拉开来。

之后二十年,冷清、寂寞。

外公是一介书生,新中国成立前念的是革命大学,读书多却木讷不善言辞,懂画画,懂作诗。新中国成立后调至百色任职,几年后因父亡归家,再度前往却又因误了车而不得不作罢。乡人有劝其徒步行去的,但那时西南边境山匪猖狂,携妻带子不便,也打消了这念头。一留下,在大山里面朝黄土便是数十年。那些年教过书,当过会计,种田犁地是家常事;子女多,负担重,总是久病缠身却不肯医治。

1992年修葺老宅,外公架梯上爬,失手坠落,重摔于地,一坠便卧床不起,直至医生查出有肝癌,不久即逝。

我从未见过外公,但却总是翻读他遗留下的书,听母亲讲他的故事。在老宅的阁楼里藏着许多大红箱子,灰尘早就铺满了盖子,蜘蛛网结在四角、头顶和地板,铜锁松动。十岁那年我第一次架了梯子爬上去翻捣,没有电灯,只好手持一盏煤油灯,微光在泛黄书页前掠过,惊起四窜的衣鱼,我抖了抖,它们从空中坠落,又一溜烟钻进了地缝里。《隋唐演义》《水浒传》《三国演义》这类书都是那时从里面翻出来读的,后来还翻出一些诗词集。蓝黑墨水的钢笔字迹时常跳脱在段落空隙,我知道那一定是外公的笔迹。有时会翻出外公给舅舅写的信,督促他读书,这时候我便会召集弟妹们围起来哈哈大笑;倘若翻出外公年轻时候的照片,总不觉惊叹他的眉目俊朗。“翻箱倒柜”成了我每次回外婆家的必修课,而外婆每每总是坐在一旁不发一语,她知道那些都是压箱底的旧时光了,睹物更思人,亦更伤心。

那日因为父辈们饮酒甚酣,都醉醺醺的,栽头便睡,无人驾车归去,便只好留宿在外婆家。这间松松垮垮的老宅子已经很久没有在晚上接待过客人了——我想我们俨然已成了客人,从小到大都未曾睡在此处过。母亲在木板上铺上竹席同垫子,认出了那张破旧挂满补丁的红褥子正是自己儿时用过的具物,她孜孜不倦同我讲那时候的事情。床头红木桌上搁置一盏煤油灯,火苗有些散了,她就用镊子夹起束作一根,灯罩如水晕过一般朦胧不已。

正堂的瓦顶掀起的三道口子打下清幽而白的月光,悄然移动,我拉了藤椅坐下,不安分地折根竹枝摆弄它。周遭沉寂,弥漫有陈腐的酒香。小舅因为住在镇上,路途不远,晃晃悠悠开着摩托车驶过小道回去了。

有时候我问母亲,为什么小舅住得那么近却不常来看外婆。母亲支支吾吾。我倒是从旁人对话中得知原来外婆竟被舅妈赶出过门好几次。外婆这一生育有三子,前面两个在大饥荒的年代都不幸夭折了,后来又一连生了三个女儿,等小舅出生的时候,自然欣喜不已,从小就宠着惯着他。姐妹们都把大姐的衣物打了补丁往下传着穿时,小舅穿自己的新衣裳;念书到最后供不起那么多人大家又都放弃了机会让给小舅。那时候家里就只有一个孩子念着书了,可外婆却还是如旧坐在宅前小叶榕下等着他放学回来。积年累月成了习惯,纵使是多年后儿女们纷纷都离开了“那界”这个小地方,走得远了,更远了,她仍旧在那里等。

生活的盼头总是同日升月落一齐轮回,明明灭灭却希冀仍在。

最后一个生的小女儿远嫁海南,她十多年都未见一面算是情有可原;然而住在不到十公里开外的小舅却总推托事忙,把外婆一个人丢弃在大荒宅子。

老牛死了,稻田死了,河水死了,天空死了。

我害怕看到外婆的影子——在月光下,她是那么的佝偻而孤独。

人老了像是枚爬满锈迹的钉子,年轻时扎进深墙里,同红砖长到了一起,若年晚拔出,则瓦屋塌,锈迹离。

事实上我总共和外婆并没有说过多少话。我小时候在城里长大,每年回来两三趟,春节一趟,清明一趟,中元节一趟。而每次回来总是午后至黄昏归,匆忙忙吃顿饭便离去。齐聚一堂的时候总是热闹非凡的,可四散之后的冷清只有外婆一个人默默承担吧。

而外婆的汉语不好,我以前用壮语同她交流又显吃力,所以总是她在用壮语说我在听,我在用汉语讲,她也在听。我不知道她到底听懂了多少,亦如她也不知道我听懂了多少。

记忆中同外婆接触最多的那段日子是我还在念小学的时候,母亲把外婆接到家里来短居一周。很少离山的外婆在城里总分不清路况,每天放了学后母亲便让我陪外婆四处转。其实哪里是我陪外婆,分明是外婆陪着我。我奔到体育场前玩秋千,又到田径场边爬云梯,外婆一看我在高处,总露出担忧的神情,佝偻着背,两只手在下面预备着随时接住我。我在空中大笑,儿时最想有人疼爱,愈溺爱,我则愈张狂。后来玩累了要外婆背我,我一跳,跃上她弓起的背,仿若驾着一匹嶙峋老马,我笑,她比我笑得更开心。

我指着前面一家商店说:“M dai, gou yi gwn pinkgilin!(外婆,我要吃冰激凌)”外婆抿住嘴笑笑:“gwn、gwn、gwn。(吃、吃、吃)”那是我第一次用壮语同外婆说话,蹩脚的腔调像是学舌鹦鹉,两个人一路上互相被对方逗笑了。现在想起来,其实那个时候外婆并不知道冰激凌是什么东西,她听我吐出那么一个词大概也有些莫名其妙。我领着她往前走,翻箱倒柜摸出一只香芋味的冰激凌,外婆则从腰间细绳拴着的红蓝纹壮锦荷包中掏出皱皱巴巴的零钱,一角两角地递过去。我掰开上面的圆纸片,用舌苔整个抹过去,将纸片上沾上的冰激凌舔舐干净。外婆看着我笑,我也笑。冰激凌连续吃了一周,即是外婆短居的时日。

那段时光太值得回味——除了有冰激凌,每天晚上还能吃到肉。因为家境潦倒,母亲常常抱回一个大南瓜,一个吃三四天,完了,再买一个。有时候能在南瓜中夹出一点油渣来嚼,都觉得满腹惊喜。平日里连饭都吃不饱,又何谈什么零食。但是因为外婆的到来,母亲每天都买两三块钱的猪肉,并嘱咐我让外婆先吃。但事实上外婆很少吃那些肉,全都夹到碗里头给我。

最后一日外婆在给我买好冰激凌后又偷偷从荷包里拿出一沓整钱给我,足足有四十元。我那时大抵是想要而又不肯要的,撇撇嘴嘀咕:“妈妈说不能拿。”外婆便硬塞到我的小口袋里。她咯咯地笑着,摸我稀疏的头发,说以后多吃些有营养的,水果啊,鸡蛋啊。我点点头。年幼如我并不懂得外婆这四十块钱攒了多久,但我猜想一定来之不易。我便一直留着,藏在枕头缝里,衣柜侧角,直到有一天母亲整理家务时发现责问我,我才道出了实情。母亲看着那沓钱哭了。

泪水里是满目的歉疚,以及无奈的悲凉。

母亲问我,是否还记得我从咿呀学语到跑跳自如都是外婆一手带着的。我说,不可能吧,我怎么没有一点印象。母亲说,那时候我整天哭闹啼叫个不停,见到外婆,马上就安静下来了;还老喜欢笑,露出两只小酒窝,外婆就抱着我给邻居们看;每天不离手地抱着、背着我,哄我睡着,给我换尿布;小时候我又常病,她整夜整夜地守着我。我自嘲记忆真是个贱东西,总把别人对你的好与恩惠忘掉,抛入大江大河,流逝入海。

这些年因为读书忙,见到外婆的次数愈加的少了。那天我在黄昏前乘大巴回外婆家。路并不长,天光大好,乡村公路的静谧同炎夏蝉鸣的惊闹大异。在小镇楼层的窄巷后深藏着另一个世界,那里有一大片稻田,我沿着那条路走,黄土漫天,窄如羊肠,一切同二十年前的丝毫未变吧。两旁青黄的谷子在风中摇曳,我看到远处连绵清瘦的山和大片云彩,天是澄澈的蓝,风扑面驱炎。我走过那条干涸的溪流,那片鹅卵石铺满的枯竭河床,再走过破旧石桥,栽着小叶榕的屋前坐着一位老人——她面容恬淡,看着日光淡薄的投影从眼前红壁高墙上渐次升起,是黄昏要来了——我猜想她在怀念,怀念自己曾年轻时孩子们上学念书归来,她坐在门口等着,男人在屋中劈柴;我也在怀念,怀念那个时候外婆在院子大门等我归来,然后我踏着斜阳下自己的影子,奔跑、跳跃,融化了夏天的冰激凌和旧时光。

我说:“我回来了!”

但她未曾听见。

童年的池塘

邓华

童年的那口池塘如今回想起来其实充满了智慧与启迪,尽管记忆的手已经在很远的地方温柔地摇曳,但许多事情,需要静静地想起与祭奠,即使它走过我很远!

当一个人如一口池塘一样敞开且思想着时,那么他一定是一个与睿智十分接近的人,他一定有着池塘一样的柔和、静谧,深藏着无限的融洽与体谅。

生于农村的孩子,大概心中都藏着那么一口或深或浅的池塘。砌着一个小码头,旁边歪歪地长着几棵小树,一到夏天,狂躁的知了就会趴在上面拼命地叫个不停,世界都被光亮所隐藏,只剩池塘里的云,跟着风的脚步,走走停停。

不知道你的心中有没有一口童年的池塘,反正在我心里就藏着这么一口,一到特别的夏日,带着外祖母慈祥的笑容一般,在心里晴朗地反射,它永远藏在我6岁的记忆里,怎么都长不大。6岁,6岁那年我已懂得怎样去接受一口池塘的快乐,接受它那些与自己或深或浅的心事。6岁前的我,寄养于外祖母家,终日带着少年老成的表情,有着与那口池塘一样的恍惚与天真。

一直到我20岁,那口池塘都守在外祖母家那栋老式青砖屋的下面,与那座老屋一样,无私奉献着全部,它与老屋、外祖母一样,青春了许久,然后在发现我们长大的一瞬间,飞速老去,然后,是外祖母被年龄收回,老屋被推倒,那口池塘,也终于荒废。

6岁之前,那口池塘是被外祖母形容住着“水猴”的邪恶之地,专拉小孩下水,的确,有过几个小孩掉进去后,很久都没有出来,等捞上来之后,脸,白得跟天上的月亮一样。

只要我一接近池塘,外祖母总会不失时机地从某个角落冒出来,尖叫着颤抖着小脚以百米冲刺的速度,一把揪住我捉回堂屋,是的,我还太小,小到无法独自面对一口池塘、某个事物,当一个人用自己的狭隘去面对另一个事物的辽阔时,请相信,那是人的悲剧!

在此之前,我永远只能趴在外祖母的肩上远远地看着那口池塘,看外祖母在码头口挑水、洗衣,简单而朴素地活着,看村里三三两两的小孩黄昏时欢快地游乐,看夕阳的光如何一点点在水里隐没,那些小伙伴湿漉漉地从水中爬起,大呼小叫着甩着膀子冲回家中,人生,的确有过那么纯粹而快乐的时光!

常常想起,某个童年的夏夜,有白月亮的晚上,外祖母带着我去老屋前的芭蕉树下乘凉,四周一片寂静,只有风掠过树叶碎碎的响声,天上月色清凉,散发着莹莹的光,纤尘不染地洒在枝叶上,呈现出斑斑驳驳淡青的光,而那口池塘,就在不远处,盛着满满的星辉,像打碎了一地的白玉,清的光与白的玉交织在一起,那是天河落在人间的时刻,是人间最为安静的岁月。

在池塘还比较丰盈的时候,在水还是可以称之为水,鱼可以叫鱼的时候,一口大池塘其实就是乡下孩子最好的游乐场,最天然浴池。在秋夏之季,傍晚时分,小孩们会三三两两把自己丢进水里,光着屁股,在水里游来蹿去,头顶上可能是提前升起的蓝白的月亮。我们在池塘里仰望天空,偶尔可以看到小小的飞机带着巨大的声响从头顶飞过,猜测着飞机里的人和事,大部分时间里,只有百看不厌却司空见惯的云彩。我们把耳朵藏在水里,听到与这个世界不一样的声响,岸上的事物都似乎远离,你突然更加接近于另一个世界——水下的世界,偶尔听到水里鱼虾惊慌失措的摆尾声,有一闪念的快乐。

只有当你学会了游泳,池塘才真正接纳了你,接纳了一个孩子简单的心。

我是在学会游泳后才真正深入那口池塘,发现其中的丰富,它简单的表面下原来藏着无数的孩子般的快乐,那些丰富对于一个孩子而言无比奢侈,那种深层的快乐,它躲在水的暗处,或者沉睡,或者呼吸,直到被触摸被发觉。

你会偶遇一尾红色的小鱼,当然,有时候会是一只傻傻的肥白虾,也有可能是一只敦实的水螺,或者什么都不是,只是一些清凉的水,这些水让你感受到一条鱼的幸福和存在,就像快乐和幸福的关系,它是充实而纯粹的。面对那口池塘,你发现许多东西是需要依赖的,比如,天空依赖大地,大地依赖土壤,土壤依赖种子,种子依赖发芽,再比如说,泪水离不开心灵,心灵离不开灵魂,灵魂离不开高洁!

常常在放完牛的午后,会偷偷和伙伴溜进池塘享受一下水的乐趣,最喜欢的是夏末黄昏,雷雨的前奏,躺在水面上,就可以看到天幕中一团一团的黑往村庄压下来。时间突然变得很快,天上雷声隆隆,雨水夹杂着闪电。趁着黄昏的光,突地连着线往下面赶,几个小伙伴自然大呼小叫,把自己从水中捞起,捡着几块钱的破拖鞋匆忙往家跑,豆大的雨水略带冰冷砸在光溜溜的皮肤上,是纯粹的童年的快乐味道!

我跑回家后,总会遇上外祖母拿着早已准备好的竹杖在堂屋外门口等我,她竭力装出的恐怖表情我至今难忘,每次都维持不到10秒,她吓唬我的时候每次都只会让竹板把老饭桌拍得砰砰作响,到最后,落到我头上的往往是一块干净温暖的白毛巾,外祖母就像那口池塘一样,给我疼爱也给了我最多的包容!

有时候,午后下起一场太阳雨,雨很大也很急,我就会一个人搬起一个雕花木椅,坐到老屋的屋檐下,看那巨大的水珠在池塘里开出一朵朵洁白而又美丽的花,看屋檐下滚落的水滴一串串地串出晶莹的珠帘,居然有点滴无端的感伤,然后,雨一停,我就赤足跑出去看对面山头的彩虹,我的小脚飞快地踩过水洼,踩过泥地,感觉水与软泥挤过脚趾滑溜溜的快感,无比兴奋,那个过程恰好是经历一次忧伤到快乐的全过程。

多少个日子,就那么在一片懵懂的背后,打量着这些生活的悲与喜,就像那口池塘,打量着天上掉下的雨一样,或乐或忧,直到长大!

只是你知道,等你长大了,这种快乐就永远留在了童年,是的,那些纯粹就只留给了童年的世界。

如今我困在几百万人口的城市,深入其中,发现霓虹灯的光辉盖过了星辉,那最安静的快乐你永远都找不到,游泳池巴掌大,扎猛子被当成健身锻炼是一项收费项目,姑娘和小伙们穿得无比性感在两米深的水池里折腾几下后便不知去向,剩下的是表情深不可测的岸边的肌肉发达的所谓“救生员”。

我们开始有了无菌泳池,有了许多更高级的生活,永远适宜的水温,我们在泳池上盖起了盖子,为的是不用淋雨,我们很自然地抛弃了一些自然的东西,我们习惯了更多浅薄的快乐,我们有了更多坚硬而舒适的生活,却是更短暂的停留,因为,再也找不到内心柔软的理由。

只有这个时候,你才发现,那口记忆中童年的池塘,越来越荒废,那些年永远唠叨慈祥的外祖母,那些年一场又一场的夏雨,那些漂浮在池塘上的无忧时光,最终,都被时光留在童年的黄昏里,再没有人比外祖母更疼我,她不再从下雨后的黄昏递给我一块干净温暖的毛巾,她不会再用竹板拍得老饭桌砰砰作响,再没有了她黄昏后夕阳下和着炊烟唤我回家的乳名声,她不再从她贴身的兜里掏出那5分钱一颗的硬果糖了!她和那口池塘一样,被时光带走,留在黑暗里,终于再也找不回!

给妈妈的“情书”

金国栋

上大学,给我妈妈买过两次礼物,一次是用信用卡,一次是用稿费,都是一千元的礼物,信用卡最后还是妈妈给钱填坑,稿费的话,是自己赚的,但是彼时,生活费没了仍旧是问妈妈要。故,是用妈妈的钱,帮妈妈买了礼物,借花献佛,还是从佛身上刮下来的金子,空手套白狼。妈妈脸面上是责骂,心里还是高兴的,我能看得出来。但是,她要我将礼,都转送给一路对我照顾有加的阿姨、师长了。她是真正领了心意就够。我似乎从来没有在她面前说过以后要如何如何,我觉得有些理所当然的事情,无须赘言,比如说,我一定要做个孝子之类,还有什么老婆不孝顺,一巴掌打下去。这句话,我听人说过,看人做不到过。总是有些可笑。妈妈倒是常常自嘲,以后老太婆不要见了生厌哦。我这时候就不说话了,以我的功力,逗她开心,不是难事。然而我有些小男生一样的赌气了,不说话了。

然而想想,不说多年以后,便是过去二十年,我这副脸孔,从咿呀学语,到蹒跚学步,再到出落成人,更多时间,不都是带着生厌母亲的神色吗,特别是懂事以后。我能想起来,一桩桩,一件件,有时候心里都恨得发痛,因此真不敢生子,知子莫如父,我的儿子,势必与我一样,是用伤害来应对最亲最近的人,我不知道人对我好,可以到什么地步,总让我不知道如何招架,慌忙出招,利剑出鞘,天下最利的剑,就是无知的儿子反戈一击,天下最薄的盾,就是慈悲的老母肉身相迎。妈妈一点点受了下来我的乖戾、嚣张、飞扬跋扈。我曾经亲眼看到她哭,一个儿子将母亲逼到这个地步,真是尤甚豺狼。我是一个暴君,暴行却施加于一人,你所看见现在的我,有多温文尔雅,亦能料想旧时的我对母亲是多凶残蛮横。她对我的感化,现在想来便是,你的十万支恶箭,终于是要射光,她不想儿子对这个社会,对其他人不好,她只能是自己承受下来了。那之后,儿子应当会好起来。黎明前的黑暗,亦可以比作是另一个十月怀胎,这一次,是十年。

十年,青丝换白发,妈妈真的老了。我只有在相片里看见她年轻过,她戴着墨镜的那种霸气,早就佝偻了,伏在某夜暗暗地哭泣。她曾经是一个有为的设计师,新婚宴尔,她为了事业,也是为了不让我漂泊,毅然决定不追随爸爸在外经商,她事业的巅峰,亦有自己的服装公司,爸爸的亏损,妈妈填补,我只是不知道,那几年妈妈正盛的年华,是谁补了去,难道是我,乳臭未干却已经深谙伤害之道的我来平衡了这份异地之思?那长达十年,甚至是十多年,爸爸一年只是回来两次。少见多爱,我觉得那时候我是爱爸爸更甚的,妈妈亦没有吃醋,亦没有波澜,她已经全心做了我的母亲,而不是妻子,于妻子的道义,她是对不住她的丈夫的,我就是证据。我这样的顽石,没有母亲的打磨,现在肯定无有人形。

而后,我初三,妈妈做了改变她一生的决定,她放弃了她的事业,她从一个女强人、女老板,变成了我的仆人,家里一直有保姆,她不会烧饭,为了我,于校旁租屋,当我的厨师,到现在,她能烧得一手好菜,是一天一天,她练就出来。我想起那时候有一次生病,她睡到我床上,我叫着难受,说着话不吱声了,她摇了我一下,我实在没有力气回应,感觉到她又叫了我一声,之后腾地坐了起来,那时我真是感应到了她的万火攻心的焦急,她的心跳与呼吸,我都能一一顺应,我终于睁开眼睛,她铁青的脸上再有血丝。她怕失去我而折射出来的爱,让我热泪盈眶。电影里我瞧见太多撕心裂肺的呼喊,都是苍白,演员难以再现母亲,光影无法表达母亲,就是我现在运用的文字,也是难以感恩母亲。

后来我研究星座,才知道妈妈是金牛座,唠叨,精算,是两个特点吧。她是很简朴,我小时候常常觉得,我自己是穷苦人家,万分心酸的那种,因为整个童年,我的衣服都是妈妈做的,那时候不知道这是最大的骄傲,只在心里恨,看见别人店里买来的新衣,俗气得很,却带着我所想要的那种境地。因为我的衣服,是妈妈亲手做的,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那个年纪的我,怎么能懂得这样一句话的分量,直到上大学,我有一次穿了妈妈针织的衣服上课,与每一个同学,与老师,自豪地告诉,这是我妈妈做的,温暖牌的!她顶好的朋友,常常花费无数于衣着,她从来不羡慕,也不学样,她在朋友圈子里受尽尊重,因为她的本事与大度,我小时候不懂事,常要闹,这个阿姨欠着你钱,你为什么还要笑脸相迎!我爸爸有时候也昏头会说一句,她是自己吃苦,钱给别人用的。爸爸说这话,也是没有多少良心,因为他生意的黑洞,到底还是妈妈补的,我呢,更是没有发言权,因为我的这二十多年,耗用了妈妈太多。她的钱,是一分一厘,勤劳赚得,省吃俭用,到了我手上,却是如流水,飞纸鹞。

她到底是一个自尊心强大的女人,为了我,小学,初中,高中,与班主任都成了好友,这样的友谊,之后是真正的,之前,却也是因为我的出发。到了大学,我告诉妈妈,不许你再给老师送哪怕一分钱,我还不起,而且,儿子也大了。妈妈后来告诉我,为了见老师,她去重金着装,不能让人家看轻了。她道道地地是一个俗人,并没有多少高尚,为了儿子所做,也都是世界上大多数人会去做的,可是我却自私地仍然觉得,我的母亲是亮丽的。她不会唱歌,只爱哼几句越剧,她不会化妆,幸好天生肤质上佳,很是白皙,看起来大概也算得上是细腻的。她不好赌,不怨妇,不长舌,身体弱弱的,个子也不高(我高182一直是她的骄傲),她因为是我的母亲,为我做了那么多,让金国栋这三个字不至于流散于庸碌的母亲,她是一个满分的母亲,我则是一个负数的儿子。

妈妈说,儿子,你快乐,身体好,妈妈就开心了,她所做一切,都是要我成才成龙,但是她亦不趋于功利,我之所以在乎名利,淡薄得失这样的平静,多少也是她的传授。

妈妈说,儿子,毕业了,给你三年时间,用心去做梦想,可以吗。她的潜台词是,亦可以再养我三年,不要过早为生计而放弃了梦。我的梦,是自己做的,却也是她一路支撑的。我很早前,小时候,看见电视机前别人获奖,说感谢妈妈,我扭头对妈妈说,以后我上电视,我不会感谢你,我会说我爱你,2010年7月12日,我在湖南卫视《天天向上》的舞台上兑现了这个承诺,妈妈打电话说,谢谢你,我说什么,她说谢谢你对我说我爱你。她那时候,就像是一个小女生,被我一句情话,骗得动心。

妈妈说,儿子,写作有出路吗?我摇摇头,但是这是我想做的事情,我说妈妈,只有写作,可以在图书的扉页上写着,献给妈妈。她笑而不语。2010年9月,我的第一本小说面世,我履行了我的承诺,近来亦有新书,我仍旧要求在扉页上写着,献给妈妈。其实仍旧是借花献佛,我敲下的一个个字,都是母亲辛勤养育的。这一次,妈妈认真受用了。

我写过许多情书,给妈妈,这是第一封。妈妈,我从男生变成男人了,以后谎话不连篇,也会说不少,诺言不全成空,大多也难实现,但是妈妈,请,相信我,每年母亲节,我写一封信,给你,亦写给所有你儿子的读者们,让他们看见我对你对我的爱的感动,亦让他们监督,这份爱,要开花,要结果啦。

有一些事我们只能被迫去相信

杨雨辰

有一些事,我们只能被迫去相信,比如,亲人的离开。

12月7日下午两点多,妈妈打电话给我的时候我还在睡觉,迷茫中接起电话听到妈妈在那边说:你爷爷没了。我以为是做梦,挂上电话之后翻了身继续想睡下去,缓了很长时间终于反应过来,我不是在做梦,不是揉揉眼睛打个哈欠就可以置之一笑继而弃之脑后的噩梦。

我下床洗了把脸,换下了睡衣,心里越来越难过,却哭不出来。当我把手上平时戴的戒指、镯子一件一件褪下来的时候,眼泪就大颗大颗地砸在手腕上,拼命想要忍住,却有更多的泪水从眼眶里面涌出。止不住的悲伤就开始漫延,像是一滴墨水掉进了水杯里,一点一点,整杯水都被浸染成了黑色。终于渐渐明白了这么一件事:爷爷不在了。而这短短的一句话,我却很长时间都读不懂它是什么意思。

妈妈在一刻钟之后回来,我们打车去奶奶家。路上,天空开始阴霾,视界里大片大片都是灰色,被泪水浸泡成模糊的景象。我们在小区门口下的车,冷风吹在潮湿的脸上,生疼。楼下摆了一排色彩明丽的花圈。奶奶家门口里面一层的木质门上,贴着黑底白字的“奠”,触目惊心。所有的所有,都像置身于梦境之中那样虚幻,抑或是我一直不敢告诉自己这是真的。

姑姑姑父们都在,忙着置办后事。我在主卧和小屋都寻了一遍,没有找到爷爷。我没敢问,他们把他送到了哪里。小屋,妈妈站在那里跟奶奶一起哭,三个姑姑眼圈都是红的,我不敢哭得太大声,我怕奶奶更加伤心。妈妈平静下来之后,就跟姑姑们一起折叠大张的纸钱,我坐在凳子上,不说话,眼泪也停不下来。

小姑说,别哭了,给你把这纸钱散开。一沓沓密密匝匝的圆形纸钱,中间是镂空了的,因为经过机器重砸而粘连在一起。我一张一张地捻开,把零散的纸钱放在黑色的塑料袋里。感觉心也被自己一片一片地捻碎了。

后来我一直在椅子上呆呆地坐着,什么都不去想,也什么都不敢去想。来吊唁的人拿着一匹匹的白布,上面写着永垂不朽之类的话。只言片语的安慰对于痛失了亲人的人来说,更像是锥子,一点一点锥入心里,本来好不容易止住的眼泪,轻易地又重新在脸上恣肆开来。

四点多的时候爸爸给上班的姐姐打电话,让她下班了回来一趟,并没有告知她爷爷去世的事情。所以当姐姐回来时,看到了楼下的花圈,完全蒙了。她一推门进来就开始放声大哭,一边哭一边说“为什么你们不早点告诉我”。小屋里正在忙碌的姑姑们眼圈又红了。我也从来不知道我原来还有这么多眼泪可以流。

晚上吃过饭,大人们安排我和姐姐跟小姑和小姑父走,剩下的人守灵。我们坐在车上,尽量不去提及这件事情。然后到二中门口去接要放学的妹妹。十点多她才出来,看到我和姐姐在车上,她很高兴,也很惊讶我们为什么会出现。我们没有人告诉她为什么。后来姐姐说,上楼的时候,妹妹一直在盯着我左臂上的黑纱看。回到家,妹妹没说话,自己一个人进到屋里,开始做作业。小姑推门进去告诉她。我和姐姐在客厅,听到屋里妹妹的哭声,也默默地一起落泪。

第二天早上姐姐去上班,妹妹去上学。我跟着小姑和小姑父一起去奶奶家。

小爷爷和小奶奶从老家来了,我进屋的时候,奶奶和大姑刚好把爷爷的衣服拿出来,分一些给小爷爷,剩下的就给爷爷烧掉。枣红色的薄毛衣,深色的保暖裤,还有鞋子,一件一件的衣服,看得我心酸。又不敢当着大家的面哭,我把自己锁在厕所,眼泪一颗一颗砸在红色的地板砖上。

晚上我们留在奶奶家。老家又来了一批人。我一个人站在厨房阳台的窗口前,往楼下看,隐隐约约的灯光照射在支撑起来的花圈上,被眼泪晕成了一团团的光影。一个人哭了很久,玻璃被我的呼吸蒙上了一层细小的水珠。我始终觉得整件事情像是众人联合起来制造的一场巨大的谎言。我不相信。

爷爷握着我的手,教我写自己的名字;我第一天上学的时候是爷爷骑着大二八的车子载着我去的;小的时候发坏,把爷爷养的小鸟尾巴上的毛拔下来,被爷爷狠狠地训斥;我小时候上手工课不愿意完成的作业,都是爷爷帮我做好的,用小纸盒拼接成的小汽车,或者是机器人;夏天天热,爷爷给我零钱让我去买冰糕吃;爷爷的眼睛,爷爷的脸,爷爷的微笑……眼前清晰地浮现出的一幕幕场景,历历在目,却又遥不可及。回忆总是在这个时候以锯齿的形状出现,切割着心中最柔软的一块地方。

12月9日是爷爷出殡的日子。爸爸走在我前面,我从没见过爸爸哭得这样伤心。我抱着冰凉的石质牌位跟在后面,眼泪摔碎在上面。在车上的时候我一直在抽泣,直到我看到前面的车上载着满满的花圈,撒下一片片的纸钱,悲伤终于如同海啸一般漫天席卷而来。

殡仪馆在桥西。天气干冷。下车后我一直在发抖,牙根紧咬,咬得脖颈酸疼。遗体告别签到处写着爷爷的名字——杨士俊。这三个字越看越熟悉,又越看越陌生。与镶嵌在相框里的黑白照片和离开的爷爷都对不上号。

大姑父说,看到爷爷不能哭,这是最后一面,要看得清清楚楚。我知道我一定做不到。还没踏进大厅就已经哭得不成样子了。

爷爷的遗体被几个工作人员推出来,他穿上了寿衣,闭着眼睛,脸颊深深地凹陷下去了,病痛汲取了他生命中最后一点光泽,但是爷爷面容安详,就像是睡着了那样。最后的日子里,爷爷经常整夜整夜地睡不着觉。我们都知道,这回,爷爷已经不会再醒过来。我不再忍耐,终于歇斯底里地放声大哭了出来。好像这一年的眼泪都集中在这个时候决堤,连胸腔似乎都被哭声燃烧了起来。

我们在等候室里等候爷爷的骨灰时,众人已经渐渐地平稳下来,开始聊一些家事。大概我总是反应慢半拍,只有我站在角落,抱着牌位,轻轻地流泪却不敢再哭出声。笑又笑不起来的。那些天我摆出的最多的表情大概就是面无表情。

置办完爷爷的后事,家人在小区附近的饭店里订了五桌。前面吃的什么我都忘记了,只是记得有一道菜,做得很像京酱肉丝。我便想起了以前上小学时,爷爷中午经常给我和姐姐做一盘京酱肉丝,被我们两个人抢着吃完。于是,我嘴巴里面含着肉,又哭起来。妈妈问我哭什么,我说我想起来爷爷给我做的京酱肉丝了。姐姐也抹眼泪。哥哥说,妹子,你别伤心,世界上没有快乐的地方,只有快乐的人。其实我还是不太习惯他咬文嚼字的样子,他却总是喜欢对我咬文嚼字。最后,那盘肉终究没什么人动,剩下了很多。

回到奶奶家后,爸爸又哭了。我从来没有见过这样脆弱的爸爸,仿佛一个迷途的孩子那样,站在客厅偷偷地抹眼泪,被人劝慰。我把纸巾递给爸爸,抬头时猛然看到他的胡楂已经变成了灰白色,爸爸是什么时候不知不觉这样老去的呢,我一直都没有发现。我站在边上一阵心酸,不禁又流泪。

12月11日,早上给爷爷烧纸,一期。

之后几天,我躺在自己的床上,生了一场病,打了几天的吊针。我望着天花板,眼睛干涩得流不出一滴眼泪。身心俱疲。残忍的一句话是生活还在继续,我们被生活的轮轴卷动着,被迫前进,被迫忘记与被忘记。但是我不会忘记爷爷,我也不会哭了。爷爷如果看到,也会欣慰的吧。

因为我们都知道,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但愿如彼。

谨以此,记悼爷爷。

第二章 睡在回忆里的风景

没有名字的人

陈培锋

那年夏天,我的父母要去外地做工,家里没有人照顾我,我就被安排到镇上的小学读书,成为学校里年纪最小的寄宿生。当时各村的小学都是四年级、五年级以上才需要寄宿。

在新的学校,有一个瘸腿的中年男人,大家都叫他“敲钟人”。那时的学校还没电子铃,上课下课都以“敲钟人”敲响的钟声为准。“敲钟人”没有妻儿,一个人住在学校的旧教室里,那是一间破旧的老瓦房,一张床,一个砖砌的灶台,他做饭、睡觉都在这间屋子里。

年少的我们经常拿“敲钟人”开玩笑,比如,编儿歌嘲讽他一辈子娶不到老婆,将他用报纸贴起来的窗户捅破,把他煮饭的锅藏起来等,反正只要看到“敲钟人”一脸的沮丧和无奈,我们就很开心。但是,不论我们怎样捉弄和取笑,“敲钟人”似乎都不与我们生气,他每天准时敲响代表着上课下课的钟声,还将校园打扫得干干净净。

南方的夏天酷热无比,中午总是难以入睡。那天中午,我和几个高年级学生爬过学校的围墙,到旁边的果园偷摘李子吃。我们骑在树枝上,一边摘李子,一边玩耍,兴致勃勃,忘乎所以,直到上课的钟声响起,我们才慌忙从树上下来。因为着急和紧张,我一脚踏空,直接从树上摔了下来,右脚脚后跟剧痛无比,不能动弹。高年级学生们因为害怕,扔下我就爬过学校的围墙,快步跑回教室去了。我满是委屈和恐惧,感觉自己就像一个被抛弃的小动物。后来,竟然是“敲钟人”出现了,他背着我,一拐一拐地绕过学校围墙回到校园里。我的脚肿痛得厉害,不能下地走路,而我在镇上没有亲戚,“敲钟人”就把我“安置”在他的那间破旧屋子里,与他同住。我有些内疚,因为在那些捉弄和取笑“敲钟人”的事情中,总是少不了我的份,但“敲钟人”对此却并不在意,似乎从不将那些事情放在心上。“敲钟人”每天都去码头找冰块给我敷脚,又自己磨草药为我治疗。在他的细心照料下,我的脚伤恢复很快,十天左右就可以自己走路了。在那段时间里,“敲钟人”给我留下最深刻的印象,还有那美味的南瓜饭和炒田螺。

从那以后,我不再参与捉弄“敲钟人”的事情,但也没有勇气阻止别人捉弄他,因为如果那样的话,我也会成为被捉弄的对象。

我开始留意起“敲钟人”的行踪:他识字不多,但非常爱惜书本,在他打扫校园时,总是带着两个麻袋,一个装被学生们扔掉的书本和废纸,一个装生活垃圾,他将这些废纸和垃圾卖掉,换来的钱用以买作业本和文具,然后交给教务主任,“奖”给那些买不起文具的学生。那时我们学校,还有一些学生的家里是交不起学费的,经常拖到学期末才把学费交完,买文具和课外书更是较为奢侈的了。

但是那时,少年们只看到“敲钟人”的瘸腿和孤身,不能了解他的内心,包括我。

转眼间,小学毕业了。拍毕业照那天,我们都穿着白色的校服,意气风发,都认为自己长大了。我们拉着校长拍照,围着老师合影,兴奋得有些忘乎所以。“敲钟人”站在校道旁边,远远地看着我们,我看不清他的表情,只看到一个孤寂的身影。这个身影,竟然是我对“敲钟人”最后的印象。

初中,高中,大学,工作,十几年的光阴中,我偶尔会想起“敲钟人”。随着年龄的增长,每次想起他,我的心中总是充满内疚和酸楚,不知道是因为自己曾经的年少无知,还是因为“敲钟人”那孤寂的身影。

去年春节,我终于决定回母校看望“敲钟人”,但是,等待我的,却是他已经于前年离世的消息。母校的老师告诉我,虽然后来学校安装了电子铃,但“敲钟人”成了学校的清洁工和保安员,他是学校的职工,是有工资的。生前,他的工资大多都用于帮助那些贫穷的学生。去世时他才五十八岁,他将自己的所有积蓄都交给学校,他的心愿是希望学校在教学楼中间建一座时钟,“让孩子们抬头就看见时间”。

这个夏天,如同那年的夏天酷热无比,我坐在电脑前,回忆起“敲钟人”,这时才想起,我们一直都不知道“敲钟人”叫什么名字,仿佛从一开始,他就是一个没有名字的人。正是这个没有名字的人,这个看似“微不足道”的人,给予我们许多终生难忘的帮助,甚至改变着一些人的命运。该用什么样的词汇来赞美他呢?我想不到,也许,心中常怀感恩,尽己之力帮助他人,就是对他最好的赞美。

晚安乌托邦

杨雨辰

乌托邦(Utopia)本义为“没有的地方”或者“好地方”。献给不存在的好地方,献给我们的乌托邦。

2009年的冬天格外冷,下了一场大雪,几乎快要没过膝盖,全城的交通都瘫痪了。雪过了很久都没有化,整座城市一片惨白。退学之后,我进行了一次远行,旅行结束后,我回到我的二线小城市,半年之久,无所事事,蜗居在家。

我第一次见到乌托邦这帮人,是在2009年最后一天的地下丝绒。这场演出就是告别2009。

其实那天我特别不高兴,本来跟一个朋友说好了一起去吃晚饭,结果他和他朋友,还有他朋友的女朋友,让我等了足足一个多小时。他们一来,我脸上就不好看了。吃完饭,我们四个去打台球,结果我又输给了他朋友的女朋友,这件事情让我觉得更气愤了。他说,你要不要去看演出嘛,我说不要。他好求歹求,求了我半天。我说,那好吧。

我勉为其难地跟着朋友去了地下丝绒。一进门我就皱眉头,灯光昏暗,环境嘈杂,乌烟瘴气,地方还特别小。我看到一群人站在台前挥舞着双手,摇头晃脑,还有个长头发的傻逼,搭着边上人的肩膀,把头发像拖把一样甩来甩去。我们挤到人群前面,刚好一首歌唱罢,又重新换了一个乐队上来。后来很多次我回想起来,如果我没有遇见他们,或者我现在又会过着不一样的生活。

我记得当时还是吐出哈气就能结成冰的季节,大源穿着一件短袖格子衬衫就上来了,脖子上还打着骚情的玫红色小领带。灯光打在他脸上,他眼睛眯成一条缝,说:“大家好,我们是欢喜妈妈乐队,2009年要过去了,房价涨没涨跟我没什么关系,奥巴马访华跟我没什么关系,我只知道,路边摊的板儿面涨了一块钱。”

那是欢喜妈妈第一次的演出,就这么好巧不巧地被我看到了。不知道是大源太紧张还是灯光太热,他满头满脸的都是汗,眼圈有点红红的。我听到旁边有人赞叹道:“我X,这哥们太牛了,弹得太棒了,一定很用心啊!把自己都感动哭了!”后来大源很多次跟我说:“我X,别听丫胡说!我那是汗流眼睛里了!”

不知道怎么回事,当时我看着大源越来越觉得眼熟,心想这人我肯定见过,在脑海里的人脸识别系统里苦苦搜索了十几分钟,突然我脑袋上就亮起来了一个大灯泡。这厮是我初中隔壁班的!我被班主任拎出去训话的时候,曾经看到他在窗台上写检查!那么此后的一切都顺理成章了,我从一个认识他的同学那里要来了他的QQ,平时有一搭没一搭地胡扯。

此后的几天我还是像往常一样宅在家里,活得像一头没有理想的猪,整日混吃等死,我妈天天唠叨我“你懒死了酱油瓶在你跟前倒了你都不带扶的”“以后谁娶你谁倒霉”“哪个婆婆愿意要你这样的儿媳妇”诸如此类的话。而我依然厚着脸皮在家待着安心做蛀虫。吃吗吗不剩,吃完就不动。直到接到大源的电话。他说,你来乌托邦看看吧。我说,好啊。

那个时候我正拉着窗帘伏在床角抱着笔记本看电影,天昏地暗昼夜不分,好久不晒太阳感觉自己身上快要长蘑菇了。挂了电话我一个鲤鱼打挺就从床上翻起来了,翻箱倒柜找衣服,然后洗漱化妆。我是一个在外人面前很注重形象的人,但是自己在家的时候就蓬头垢面各种猥琐。我爸经常说我是驴粪蛋,表面光。

我打了一辆出租到了东开发区。彼时正值夜晚十二点,我是个路痴都能感觉到这个司机带我七拐八拐绕了好远的路。大源在小区门口接我,看我下车,问我花了多少钱,我说二十多吧,大源就要跟司机理论,我拽住他,说算了算了。大源说,他肯定带你绕路了。我说我知道我知道。大源看着我无奈地叹了一口气,然后我才发现他边上还站了另外一个男生。“这个是大新,这是雨辰。”大源说。我和大新还示意性地握了一下手。两个人带我去了初具规模的乌托邦。那时候,他们搬进去已经有大概两个月了。

所谓的乌托邦,不过是这帮吃饱了没事儿干的不靠谱青年在我们这座城市的东开发区租赁了一个便宜到死的LOFT进行群居生活和不定期小聚会的云集之地。当时我们就是一帮即将投入社会和已经投入社会的小青年们,挺着自己还不那么硬邦的小腰杆,大力晃着代表光明的旗帜呐喊理想不死,觉得自己特清高,特不流俗,其他浑浑噩噩庸庸碌碌的人都傻逼极了。这就是我现在关于乌托邦给出的非官方解释,如果当时的我读到这一段,一准得激愤地挥舞着笔杆子要反驳。呵呵,可惜现在我连这点血性都没有了,我只是想知道当初谁给我们这个团体起名叫“乌托邦”,真想揍他,这不是一语成谶是什么。

那时候的乌托邦还只是刚刚粉刷过的一个类似毛坯房的LOFT,但是我特别喜欢,我觉得特文艺,多好。大源就说,文艺又不能当饭吃,你知道一度电多少钱吗,你知道你电脑每小时耗电多少吗,你知道现在大白菜多少钱一斤吗?四毛!我说我还真不知道。跟大源和大新两个人聊了一个晚上,第二天早上乘公交车回家,天上开始下起了小雪。我决定入住乌托邦。

那天晚上我和爸妈吵了一架,背着包拎着箱子就出来了,还抱着我的大熊。这只大熊后来被别人托付给我们代养的一只苏牧咬坏了,整个肠子肚子都掏出来了,棉絮散了满地都是。大源和大新下楼来接我,一人一件就搬上去了。上楼之前帮我拖着行李箱的大新惊呼被阴了,大源说,谁让你不懂得可持续发展了,就知道挑带轮的拿,再说了,你不是扛水泥都扛得动的吗。

我睡的一张床是一个破旧的沙发床改的,摇摇欲坠的样子特没安全感,果然在半夜的时候,它轰然倒塌,我竟然就那么歪斜着睡了一晚上。后来大源他们把沙发床的四条腿连着框卸掉了,盖上一个门板做成了客厅的茶几,这便是劳动人民智慧的结晶。而我就一直睡在没有腿的沙发床上,感觉就像睡在厚床垫上。

那个时候,我们弹琴,我们唱歌,我们有理想,我们有朋友,我们有花不完的大把时光。那时候我还很羞涩,大源带我跟乌托邦的其他朋友吃饭,兔子是我见过的第一个女生,我对她那身屎黄色的羽绒服记忆犹新,她带了一包零食,挨个给我们发QQ糖吃。我们一起去了八元自助小火锅,全是廉价的菜,我坐在兔子身边,装矜持装食量小,我说我不吃饭。看着大家吃起的时候,其实内心焦灼好想加入,无奈端着架子,只好坐在边上装雕像。吃到一半的时候,穿着皮衣的刘斯文推门进来,摘下手套,大源介绍我们认识。刘斯文说:这就是雨辰啊。很久之后,刘斯文跟我说,我第一次见你的时候,多好,特文静,就坐在那也不说话,多好。

天气逐渐开始回暖,大家也不停地往我们这边跑,一到傍晚,下了班的放了学的就从这座城市的四面八方汇集而来,我们一起去菜场买菜,回来做饭,一起看电影。然后开始玩杀人游戏,玩腻了就玩真心话大冒险,问没有下限的猥琐问题,说不靠谱的笑话。有时候出去喝酒,喝到半夜作鸟兽散,回去之后时不时有人跑到厕所里吐,折腾到很晚才睡。

有段时间我总是做噩梦,每每入睡,就会担心晚上又会遇到什么样的诡谲梦境。但是自从搬到乌托邦之后,大部分时间一夜无梦,睡到天亮,睡眠质量通常很好。内心温暖富足,就觉得踏实安全。

后来我们还养了一条金毛,叫它巴得儿,被大源装在兜里带回去的,前段时间见到巴得儿,俨然一条大狗的模样,小时候能钻到帽子里睡觉,拿着东西逗它,它一边哭叫一边满屋子追我。现在巴得儿跑得飞快,拉屎比人都多,抬起爪子踩谁一脚都觉得痛,一扑就能把人扑倒。而我们一个个也跟叔叔阿姨似的,看着自己的小孩长这么大,备感欣慰。

哈士奇是在四月初开始跟我们一起玩的,这个哈士奇不是狗,是个人。初次见他,我穿着睡衣从屋子里跑出来,以为又有人带回来好吃的。只见一个胖子穿着花衬衫,牛仔裤,看着像土大款,只差一条大金链。大源介绍说,这是个鼓手,叫他哈士奇就行了。转而又对他说:这是雨辰,作家。我看到桌上没有吃的,悻悻地回到房间里继续看书。

后来哈士奇经常出现在我们那里,再后来干脆就搬过来跟大源一起睡。有一天他找到我,说,雨辰,我这儿有个曲子,你写东西好,帮我写写歌词吧。我说行啊,然后我们就坐在阳台上,他弹吉他,我给他写歌词。阳光正好打在我们身上,有风吹过,不太热也不太冷。后来这首歌叫《雨辰》,他在地下丝绒唱过一次,可惜那天下雨,我嫌路途泥泞,懒得过去。大源跟我说,当时哈士奇唱得很深情,说下面这首歌送给雨辰,这首歌没有名字,就叫《雨辰》吧,因为歌词是她写的。

千好万好,我却不在。仅此一次,后来我再也没有帮别人写过歌词。

5月我有朋友来我的城市找我玩,带她到了我们经常去的酒吧,那酒吧有个特恶俗的名字叫“爱尚酒吧”,一个朋友在里面做侍应生,老板不在,客人也少,只有我们几个朋友时不时从外面拎两捆啤酒过来喝,还要问他要一碟下酒的小食。现在这酒吧已经重新翻修,改名“坚果”,只去过一次,找个熟人,酒吧很热闹,人声鼎沸,逗留不久就离开了。再也找不到当初的影子。

2010年5月,是我们一帮人占领了这个酒吧,坐在窗台前的桌子上喝酒聊天,在台上弹琴唱歌。众人玩闹到凌晨两点多,大家都喝了不少,我更是不停跑厕所。我再回来的时候,哈士奇突然拉住我的手,然后又抱住我的腰。大源一脚踹到他身上,说:干吗呢干吗呢。哈士奇借着酒劲不松手,当时只觉他真是喝大了。

回到家,接到哈士奇的短信,他说,我可以喜欢你吗。当晚做了一个梦,梦到世界末日,哈士奇一直拉着我不停地跑,仿佛永远不会松开我的手。那条短信我还一直留着,我们分手之后我曾无数次地翻回去看,常常觉得时过境迁物是人非,然后就一阵心绞痛。还好这手机后来好死不死地坏掉了,现在扔在我抽屉里,从不充电,也再不敢打开。

跟哈士奇谈恋爱那一整年的时间里,我基本上消失在乌托邦。偶尔与大源他们一起喝酒,也是心情极差,借酒消愁,愁上加愁,大哭一场。第二天醒来我就立刻又屁颠屁颠去找哈士奇了。大源他们总会骂我狼心狗肺重色轻友。

失恋之后,几乎天天买醉,有时大醉天明,吃不下饭,清减十几斤。能让我轻轻松松甩掉曾经令我一筹莫展的肥肉,是失恋带给我的唯一好处。坏处自是不用说,悲观消极,精神疲惫,身体抱恙……总之在这样尴尬的情况下,我终于重新回到乌托邦。大源说,你总会在你难过的时候想起我们,不过乌托邦就是这么一帮人,你以为他们早就走远了,可在你难过的时候,回头发现他们还在,就在离你很近的地方从来没有离开,只是你一直没有发现而已。

2011年七夕那天晚上,大源带着我到公园去,跟几个久违的朋友一起在河边喝酒唱歌,还有几个我从来没有见过的朋友。其中有一个猥琐男,坐在我边上,说自己手机找不到了,之后就在草地上摸啊摸,结果摸到我腿上,我赶紧站起来,以为是谁的朋友,忍着没有发作。之后一起去路边摊吃宵夜,又坐在我边上。刚上来一盘炒鸡蛋,猥琐男挑了一大筷子,一边吃一边说话,把鸡蛋喷到我杯子里。我重新换了一个杯子,猥琐男要给我倒酒,结果倒在了我腿上,又忍。最后他开始往马路中间扔啤酒瓶。我说就不能淡定点,非要整出这么大动静。大源说,想扔就扔吧,生活就不能淡定。我说,砸到车了怎么办。猥琐男说,大不了抓进去,我有钱。拿着瓶子一甩手把我酒杯打翻了,酒洒了我一身,终于忍不了,愤然离席。刚到家,大源打电话给我,说我走之后他们把那男的打了一顿,打得浑身是血了。大源说,我觉得很有必要给你打个电话。我说,我靠我又错过精彩一幕。后来大家发现没人跟那个男的熟,也不知道他自己怎么过来的。

我终于找到了点回归组织的感觉。那时他们已经集体从东开发区那个LOFT搬了出来,房东极不情愿地把大源赶走,还勒令他把房子重新粉刷一遍刷成白色。因为屋子里的墙,已经被我们涂满了希望与梦想。

年底与大源去云南之前,我们一些朋友一起吃饭。大源喝大了,突然哭了起来,像个孩子,他说,乌托邦都没有了,我真的后悔当初没有坚持下去,你们都走了,就剩下我和巴得儿,那天我拎着油漆桶,自己把墙刷干净,一遍遍的,觉得特别残忍。整桌人都不说话,悲伤的情绪是会传染的,然后就变成了集体的放声痛哭。

从云南回来之后,大源就不再跟我们一起经常出来,他找到了新的工作,我们以前总揶揄他说,大源要是工作了,就离世界末日不远了呢。大源不再像从前那样时不时就说自己还有理想。一个朋友有次跟我说,大源有天晚上给他打电话,哭得很厉害,好像是工作上的事情。我笑了笑,放在以前,他是会不屑的吧。

最近一次见大源,是在几日前,去他工作的酒吧。一进门他便热情迎接,说:“来,过来喝点茶吧。”然后匆匆去洗茶具,慌忙之间还摔碎了一个,一副勤快热络阳光大男孩的样子。对此我感到非常惊奇,大概人都是会变的吧。也说不上是变好变坏,也许有一天我们变成了我们曾经不屑的那类人,然后会觉得,这样生活,也没那么讨厌。

现在跟乌托邦剩下的几个朋友时不时小聚,吃饭,或者打麻将,再也不喝酒,不谈论关于理想之类的事情。一个朋友跟我说过,都这么大人了,还说什么梦想啊,早晚都要面对现实的。

其实,现在这一切也没什么不好的。

行走,在城市的最深处

晏宇

许多年后,我站在苍茫的天空下,听着风从灵魂中呼啸穿过的声音,才发觉自己是那样的孤身一人。

在我读高二的时候,有天放学回家,路过街头的转角,发现那里新开了一家CD店。我的目光与架子上摆放着的光怪陆离的CD封面相遇,却总觉得它们似曾相识。它们仿佛都指向一个我所从未知晓的远方,也许我曾在梦中遇见过,然而回归到平凡生活之后却再也无法去追寻的——一个不属于这个世界,奇异而孤独的漂流仙境。

只有孤独似曾相识,而生活遗落在别处。

高考前夕,我在那里买了一张CD,名叫《凯尔特神话》。封面是一种独有的,宛如苍山或者云母一样的碧翠。画中的女子双目微合,背朝西逝的落日,在巨大如卵的天空下,她的身躯如同岩石,膝盖上搁着史前巨蛋的鸟巢。脸上带有一种凝固了几个世纪的沉静,任凭蛋从巢里滚滚跌落海中。她垂曳的长袍没入脚边的波涛,脚下仿佛传来潮水拍击崖岸终年不息的声响……

那张CD陪伴我度过了期末考试之前那段最压抑时光。听着的时候,我总觉得自己仿佛被急速地从人世间抽离,化身为一缕气息,或者是一道稍纵即逝的烟云,感到自己不过是滚滚红尘当中仓促的过客,一闪而掠的身影。那时我明白生活不会永远像现有这样存在下去,对于一些人仿佛性命攸关的一切,在另一些人的眼中或许平淡无奇。而那些欢乐、悲喜、眼泪与苦楚,即使在同一个人的生命中上演,也必然在岁月的洗刷下逐渐失去重量。在时光中一切无足轻重,即使是最珍贵的回忆,也只能够让人偶尔想起,浅浅怀念,却不再去执着和纠缠……

只是偶尔走过熟悉的道路,会感到那远去的风里还唱着,唱着,逝去的声音,逝去的歌。

我就是从那时候开始喜欢上了凯尔特,喜欢那苍茫大地,旷野和草原上的凛冽风音。宿命般交织缠连的花纹,喜欢那个古老神秘,竖琴与风笛交错吟唱的国度,从歌曲里渗出旷古的忧伤和悲凉。时而我会想象自己骑马纵驰在日落的草原上,朔风猎猎掠过身旁,然而在现实中,我不过是个平凡的学生,每日风尘仆仆地徘徊于学校和回家的路上,夜晚则坐在15度的日光灯下,艰难地记下大量的概念和公式,掺杂的思绪在脑海中如放电影般喧嚣地掠过,从中有所选择地写入试卷的空白,犹如一只井底之蛙,蹲伏在高楼与电线杆架空的天底下,不知所措地仰视四面通天的高墙。

这样的生活过去许多年以后,有人问我,想不想到远方去流浪?不知何年何月,这个问题似乎一度格外流行。遇到这个问题的时候,我呆愣了三秒钟,然后说我不知道流浪还能成为一种爱好。

在我心目中,流浪者们总是无所归依而又心甘情愿地选择了漂泊。泰戈尔曾经写过,世界是一队旅行者的脚印。许多人总认为漂泊就是把家安在四海,而从不知什么时候起,我却开始觉得,真正的漂泊是家时刻装在心里,却永远逃离那个世间真正属于自己的角落。

我向往远方,但我永远不知道靠什么方法才能够走向那里。即使我背上行囊,穿上旅行鞋,迈过千山万水,那样地走遍了世界后,我是否就能真正接近内心深处的那个角落?或许我在行走和追寻中经过了所有的土地,也无法抵达心中真正的故乡?

在很长一段时间,那家CD店成为我逃离现有世界的地方。放学后我总把漫长的时光消磨在那里,寻找来自世界另一角落的各种声音,痴迷一种表面如同打磨过的黑耀石一般的碟片(当年这样的黑色CD还非常稀少)。

但是,当高考结束之后,我再一次回到那里,却发现那间店已经人去楼空。

后来我迷上了走路,在成长之前最后的荒芜岁月里。长年累月,我曾漫无目的地漫游过城市许多角落,那时我感到自己不受约束。

走路的人其实最自由,方向和行程全都掌控在自己脚下。能带走的只有自己,能去他想去的任何地方,可以深入各种城市细枝末节的角落。有时候,面朝来往湍急的人流和车流,头顶是遮天蔽日的楼群,天空仿佛是一个深渊,充满了城市内心深处的空虚。

有时我不由得会对自己的无拘无束感到一阵自得,但下一步就陷入完全不知该往哪里去的困惑之中。其实无论不受拘束的行走和流浪之间本质,有多少差异,人在其中仍旧是孤独的。

不想去听来自身后的回音,想用脚印去把它装满,却只能换来更浩大的回音,那回音填不满周围的虚空。

我走着,却并没有意识自己将要走到什么地方去。没有预感,没有目的,只是凭着本能,脚步继续地迈向前。然后再停下来,打量着它们把我带来的一个从未到过的什么地方。

我曾走过市内最繁华地段,也曾在人迹罕至的时分悄悄穿过那些湮没不闻的街巷与楼宇,这对一个女孩子来说似乎有点不可思议。我发现世间许多所谓的名胜和美景都是对陌生人而言的。就像有一次,我在西安跟一个总是在景点外兜客的出租车司机聊天,他问我新开的大唐芙蓉园如何,又说他从来没有进去过,还说连大雁塔他上一次去也是二十多年前,而他的半生都是在城墙底下度过。

就像我走过的地方大都不为人所熟知,但却刻下了城市底层最真实的印记。我能够听见各种人间烟火的声音,看到窗口伸出的晾衣杆,看见出生不久的孩子穿着开裆裤,匍匐学语的微笑,从沧桑的墙壁和砖瓦上感受城市逝去的年月,看到从那上面,无数往事正被光阴洗涤而慢慢在从这个世界上退却。

我不知自己为什么没有到远方去体验真实流浪的勇气,我所能展现出的最叛逆的姿态,也不过是孤身一人毫无目的地在城市身边的大街小巷里穿行,尽可能寻访那些隐秘而不为人知的角落,从中去发现一些令内心觉得新奇的东西。经历了无数生活的细枝末节之后,往日的梦也许会一点点消褪,也许将一天天地变得更加清晰和真实……“三生石”是少数几个和我有着共同爱好的朋友之一。“三生石”的QQ原名是“猪头”,取这个名字的初衷大概出于自嘲。“三生石”的确是个不折不扣的吃货,给他送礼那绝对不用多想,除了送吃的送什么都是自作多情。周围若有人去天南地北旅游,归来后他必先不问美女问美食。广东人对饮食口腹的追求天下闻名,“三生石”是土生土长的草根,深得真传。只有熟悉他的人才知道他年幼失怙,长年来都是靠自己过活,对食物如此执着多半事出有因。

我直到认识他很久以后才知道他除了好吃之外,还偏好走路,用句俗话说就是爱到处闯荡。“三生石”是我上大学时班上的才子,他曾写过一首律诗,当中暗藏心上人姓名,后来被不明就里的古文教授拿去课堂宣读,产生了意料之外的轰动,从而在年级里名噪一时。当然那女孩已经有了公开的男友。后来,也只有我知晓,他曾在大年初一夜晚到附近张灯结彩的村落孤独游荡,并未曾透露路遇几条野狗。

他最令我羡慕的壮举是一个人骑单车穿越半个市区外加半个夜晚,一直来到江边,在那里喝着啤酒吹着晚风幕天席地坐上一整夜,累了便倒头而睡。对此我极其内心神往却无法效仿,他一大男人孑然一身地横陈在那里,我若照搬则后果难以预测。

不知什么时候,我和他在QQ上聊熟了之后,就相约一起出来走路。我们尝试过到处搜索这座城市中风景独特的地点,在小街深巷中寻找卖旧书的流通小摊,将收获互相比较切磋一番。我们曾经一起坐地铁坐到城郊没有站了为止,然后就在最后一个站下车,那里连空气都仿佛带着不同于往日的陌生。我们于是再从那里向所来的方向往回走,沿着道路地走下去,直到走不动坐上车为止。大学的时光就这样消磨在持久不息的双腿运动当中,我们十分自得其乐。

我那么偏爱和“三生石”一起走路的理由,恰恰是因为他已经有了心上人。那样会给我这样孤身一人行走的女孩巨大的安全感。

我曾在街头请他喝啤酒,并且告诉他不知从哪里听来的男生喝啤酒的惯例:遇见美女喝百威,丑女喝喜力。说话时我一脸高深莫测地笑着望他,问他,要喜力呢还是百威。电光石火的三秒后,他搔搔头,说:“我要芝华士。”

于是我们又继续走路。

在临近毕业的时候,“三生石”终于从这种漫无边际的闲逛中挣脱出来。他告诉我他要到外地旅行几年,然后回来考研找工作。我知道他其实就要去流浪。当年他走遍大街小巷都对现有的生活心满意足的模样,我不知道原来他心中还盛着一个未知的远方。

在此之前,他曾经忽然说要我做他女友。我对这种公开背叛诗歌心上人的行径感到义愤填膺,并且觉得“三生石”破坏了我们之前的合约与默契,也背离了他在我心中情义忠贞的形象。在我心目中,我们的行走就应该像两条平行线一样延展下去,如同两条铁轨深入天边相随却不相交。但是“三生石”率先出轨,把一切都弄得无法收拾。

我问他从哪里搞来的旅费,他默然无语,然后又说要把我寄放在他那里的书还给我。我心里一惊,着急地说你该不会是想把房子给卖了吧?那家伙嘿嘿一声干笑之后避而不答,我却真的担心起来,那房子珍藏着他与父母最珍贵的记忆,难道他却要放弃这一切到远方去追寻一个不可知的幻梦?然而,我知道他内心渴望着的地方,是我永远无法抵达的。他终于有勇气去做我曾经梦想过,但却未曾真正下定决心去做的事。

暑假依然在过,“三生石”行踪不明,而我开始为前途担忧,写各种三头六臂的简历到处发送。很长一段时间里,扑面而来一种巨大的眩晕感。就像有一次,我坐在建筑工地楼层上升的电梯里,看着大地在脚底很深的地方越来越远,那种头晕目眩的感受。

那段时间我喜欢去走铁路。有时火车经过,霎时整个心都鼓满了风,风里有来自大地的震动。其间我不再等“三生石”,自己开始考研。在去补习班的路上,有一座横穿铁路的巨大天桥。经过铁路的时候,每次都会看到落日,在高楼与高楼之间,远远的,像一个通红的球,一点点地向天尽头沉落下去。看着这太阳使人产生一种奇异的感觉,似乎只要伸出手就能抓住一般,只要伸出手……这令我想起以前曾读到过的诗:“梦想,就像一只彩球,抓在孩子的手中。”但我再也不是孩子,每次我都感到那灼热的颜色近在咫尺,但我只能看着它慢慢地下沉,慢慢地冷却。

后来我和“周期表”走在麓湖那山清水秀的高速公路下,那时我们刚刚才从展场走出,倚靠栏杆,远眺湖水波光粼粼,周围的绿树将微风轻轻摇碎。

不远处有一棵大树撑起浓荫,旁边还有几张长凳,树枝缝中落下交错的光影……我总是感到这样的景致里藏有一个故事,一个以往生活过的故事,就像电影的一幕镜头,就像安徒生写的一座古城,一处老房屋般娓娓道来。如果真是这样,那么我愿意长久地住在这个地方,生活在这个太阳在长凳角落安静等候傍晚的时光,记录下那些故事,然后在这样平静得仿佛什么都不曾发生的光阴里渐渐老去。

然而当我将这种愿望表示出来,“周期表”微微地笑,说这只是小女生的梦想而已,他笑的时候,我脑子里飞快地随风生出个词儿:“鹤发童颜”,神了!“周期表”总是比真实年龄显得要老成,一副岁月蹉跎的模样。此人很有些传奇色彩,我最初认识他是在南越王墓博物馆当义务讲解员的时候。

当时他自愿去守古墓。他也真有一种别人没有的能力。每当我下去墓道的时候,总看到他身旁环绕着一群早被侃得七荤八素的游客。他们竟然心甘情愿地面朝墓中的一堆黄土,海市蜃楼般听他不厌其烦地描述其中的珍宝,而不愿自己多花几步走上陈列馆去看。面对这种公然强占游客资源的行径,我们驻守上面展馆的人不满了,说就算你不为我们着想,也要为参观的人想想,整天被迫在底下呼吸墓道内的千年细菌,面前陈列的是一堆尸骨,还得对着你这三分像人的活人,你这不有损人家身心健康吗?后来我们干脆封了他一个绰号“古墓派”,他笑纳之后也就明目张胆地我行我素故态不改。

事实上“周期表”比我们想象的还要更贴近古老,大学期间他就不间断地在外头奔波劳碌,而毕业之后在某协会做一个跑腿的工作,租着简陋的房子,拿着菲薄的薪水,做一些别人看来不知所谓的事情,所有的一切都是为了一个理想:复兴民间传统艺术。

他曾邀我出入各种民间工艺的展览。我那时因为“三生石”走后百无聊赖,也就乐得作陪。我听他讲述那些老工匠的故事,还有他为此付出的半生的青春却仍感无力的彷徨。然后我们爆发了一场争论,我说那些民间艺术需要随着时代更新,因为自然界中不能进化的生物终将灭绝成为化石。他却希望匠人能原封不动地保存它们的原状分毫不改,无论外面的世界如何变革。

他说虽然他奔走呼告了好几年,但越来越多地感到一种强烈的无奈,因为知道所做的一切最终都将变得无用。他宁愿看到它们保有原先的样子而衰亡,也不希望它们为了媚俗而变得面目全非。面对这样的执着我无言以对。然后我们就在川流不息的高架桥底下分手,他要再度赴一个约会,寻找任何一个可能的支持者。望着他离去的背影,我突然感到他在流浪,虽然每次匆匆行途都有目的地,但真正属于他的地方却已经不再存在,也许过了许多年,他也依旧是那个为了自己的理想不断漂泊着的人。

我们行走都是为了寻梦,不管有目的,还是无目的。

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我都在漫无目的地思索,自己也不知道自己思索的是什么。我不再期望有人相陪,总是一个人行走,一个人散步,一个人越过高架桥,看日光在城市的上空如同钟表一般缓慢移动。

我曾经因为搭错车而来到陌生的地点,陌生的风景使人内心隐约不安,但又随时都能找到似曾相识的痕迹。那横贯的高架桥,雨后灰色伫立的电线杆,有牵牛花朝天空爬升。偶尔有风从地平线上吹来。路边的“黄振龙”凉茶店、卖茶叶蛋的小摊,鲜果铺里成堆的荔枝前竖着标价牌,狭小的文具店里插满圆珠笔的笔筒……错觉往往就这样产生,仿佛此地并不是偶然路过,而是自己很久以前生活过却又遗忘了的地方——而现在人要做的只是回来。

午夜0点,我毫无睡意地坐在QQ前,注视着那只小企鹅左顾右盼,然后接到朋友SUSAN的消息,她邀我去一个地方。她说,你一定不曾见过那样的地方。

隔江对岸,有片地方叫作石围塘,宛如大江中流一片孤零零的沙洲。那儿却有着一座古老的火车站,古老得几乎要被繁华的日新月异的城市遗忘。只有我和SUSAN这样一对奇异的组合才会特意乘船渡江前往那儿。她学的是艺术,而我,自以为是写字的,却往往跑来充当拍照的下手并乐此不疲。我和SUSAN渡江时要买船票,我发现那票价惊人的便宜,仿佛令人看见时光倒流,20年前昏黄镜头里才能出现的画面。在城市喧嚣的世界里,难道还隐藏着这样一片触手可及的古老吗?

行驶在江面的时候,天空突然宽阔了,头顶有浮动的云层穿行来往,我们置身滚滚江流之中,逐渐远离对面繁华的闹市江岸。而如今,它已经隐没在鳞次栉比的楼宇之中,如同一幅笼罩在灰色雾霭中的水彩画,阳光从乌云背后露出,为画框边缘镀上纯金的颜色。

在水的另一侧靠岸的时候,心底忽然升起一种从未有过的空寂。仅仅是一水之隔,就仿佛与尘嚣完全脱节一般。这是一片格外安静的土地。踏上陆地,迎面而来是一幢废弃已久的平房,完全地朝外界敞开着,从一端可以通透地望见另一端,所有的窗户玻璃都残缺不全,残缺却带着格局严整的姿态,依旧朝着这个世界敞开着。这是一片城市中央的奇异孤岛,仿佛在时间中被遗落了许多许多年,却仍然不慌不忙地坚守着一抹昏黄的旧色,宛如年老妇人对镜严妆那一抹沉着的气度。

走下去,眼前令人讶异地现出一个安静的小镇,店铺和民居都斜倚在江风之中。四周环绕春深似海的树木。我在一家店铺中找到了小时候最喜欢的糖果,还有消失已久的彩色玻璃弹珠。似乎有陈年的老阳光,如贮窖很久般在四周静静地流动着,周围年深日久的气息如同潮水般袭上我的内心,我突然感到,一种突如其来的巨大的感动,强烈地震撼着我,仿佛在对我诉说,要唤醒一种始终沉睡在我自身,曾经尘封而又牢牢抓住我的记忆。

我想,那些离开的人,也许终究会在世间的某个角落找到这样一个地方,以一种原封不动的古老和怀旧回应他们心中的疑问,也许他们所经历、所追寻的一切,也不过是生活本身,那些世世代代之前早已发生过的故事。很久以后,他们终究会在一片墙根下驻足,读取上面的沧桑痕迹,从而在前人的足迹前,理解生活想要告诉他们的事情。

来到江边的时候,很多人站在江边放风筝,有些风筝落到水里去,但新的风筝很快又升起来,飞上天空,代替老旧的那些。我忽然感到自己终于结束了长久以来的寻找,也许我所希望的就是这样一个安静毫无纷争的世界,能够让我放下以往的所有执着与烦恼,而融入其间。我询问SUSAN是否愿意留在这里,这个世外桃源一样的地方。

她说:“我愿意再回去,回江的对岸。”说的时候她的脸很沉静,然而却充满了被阳光照耀一般明朗的力度。然后我们都不说话,望着江背后尘世喧嚣滚滚人流。那时我突然感到心里有什么正一点一点复苏。说话间,天空突然纷纷扬扬间下起了细雨,在我的脸上如同洗涤一般淌下道道水迹。这让我想到有一次走在路上遇到一场太阳雨,也是如此突然而猝不及防。

我知道,它们终将回来,我那寻找的逃避的迷惘孤寂的年月,我过去一直不断追求而又不断逃离的过往,我的不愿正视却始终怀有的,对生之热望。

经过漫长的岁月之后,它们终于都回来了。

与你一起的青春

辛晓阳

高中的时候惊奇地发现小区里还有两个同校的女孩子,偶尔我们同时穿着红蓝的校服甩着钥匙玩着手机到车区取车,却从来没有彼此交谈过。快步走到自己车前,麻利地插进钥匙,然后飞快地离开,好像这个不大的空间里除了自己仅剩空气。

有时在偌大的校园里走了个对脸,也像完全的陌生人一样瞟一眼便走开。很多时候我会看到其中一个短发的女孩子跟周围的女生手舞足蹈地比画着什么,然后笑得很大声。我皱眉,嬉皮笑脸地侧身对身边的好友“抱怨”,她平时可不是这样的,每天在小区里碰到她时她的表情就像每个人都欠她五百万一样……

唔……可是你也很开朗啊!搞不好摆张臭脸出来,她也会觉得欠了你五百万……

我用手随意地抓下刘海,刻意忽略掉好友的话,却总是在上学路上傻傻地想,我现在的表情有问题吗?看起来也会很冷漠吗?

还有一个女生梳着服帖的齐刘海,看起来娇小可爱,只是脸上依旧毫无生气。可能是磁场吻合的缘故,我总是能在瞄一眼表发现就要迟到的时候在车区里碰到她。有时候我想冲她笑笑,说不定之后就会开始问你是哪个班的呀?然后开开心心一路飙车去上学。但是每当笑容腻在嘴窝里,就要绽放开来的那一刻,我突然不自觉似的沉下脸,扫一眼塞着白色耳机哼着小曲面无表情的她,匆匆推出车子跑掉。

高二的时候我们依旧彼此陌生,我和那个短发女孩同选了文,班级也只有一墙之隔,甚至跟她的好友都聊得火热,却从来没有跟她开过口,哪怕是微微地笑一下,证明我们彼此是熟络的。她亦如此。

后来我拿了一个国家级文学比赛的一等奖,喜报和照片在校园里疯狂地流传开来。照片很模糊,完全看不清楚我的脸,不过这不能怪学校,因为敝人实在不好意思拿着让人折寿的照片刺激同学的眼睛。好像所有的热情与掌声只是一夜之间的事,我开始被人关注起来,包括我发表的文章我月考的单科成绩甚至是我今天穿了什么衣服,说得再夸张一点,在某些人眼里我电话里的联系人除了韩寒就是郭敬明。

偶然间得知她也在打听我。天气很好的初春,我一个人趴在教室门口的走廊上呆呆地往下望,突然间余光里出现了她瘦削高挑的影子。哎你知道谁是辛北吗?我很喜欢她的那篇《日若年华》,想认识下……

我的心猛然间漏掉了几拍,脑袋顺着走廊壁耷拉下来,期待着她身边的好友拉着她走向我,然后我抬头,相视而笑,了然于心。

但是没有。

跟我有些交情的女孩站在我们班前门望了又望,始终没有搜索到我的身影,于是便无奈地耸耸肩,示意她今天没机会了。心情一落千丈,甚至比起她们,我更蔓延着说不出的失落。

约莫一个月后的早晨,我下楼便看到她推着车站在小区门口来回张望,好像在等什么人。几秒之后,一道狭影掠过我的眼睑,我定睛,看到那个齐刘海的女孩子远远地从车区方向飞驰而来,然后两人打打闹闹地离开了。心突然变得拧巴起来,好像自己就是被世界抛在脑后的那一个。我忖度着,她们俩究竟是谁先张的口呢?如果我选择搭讪的话,也不会沦为落单的这一个吧?

想着想着竟然感觉有些凄惨,于是在下一次碰到她们飞过身边时,只好塞着耳机装模作样满不在乎地哼着蔡旻佑的那首《翻不完的夏天》:我爱你一页又再一页,翻不完你我的夏天……

突然感觉前所未有的孤独。

再后来便很少看到两人的影子,直到完全沉溺在世界尽头。某一个周末我打开电脑,QQ上突兀地闪现出一条验证信息,嗨,辛北,我们同校,可以加你吗?聊着聊着我才发现,正是那个梳着齐刘海的乖乖女。她显然还在状况之外,当我用私人号码再次加她的时候,她很不耐烦地问,你是谁!

我盯着屏幕愣了一会儿,重新用她加我的号码说了一些无关紧要的话题,她好像很开心的样子,总是打出一大段来。最后我问,明天可以一起上学吗?

心突然跳得很快,像是一个期待很久的事情就要在一瞬间尘埃落定。你家在哪?可是我住校呀!

我刚想

回答

第一个问题,窃笑着或许事实对她来说是个大惊喜,但是看到第二句话,才惊觉为什么很久都没有见到她们,原来两人相约着住校去了。这下真的就剩我一个人了,只剩下我。

之后的无数个早晨我顶着温暖的浮云或是凛冽的寒风快步奔去车区时,总是感到世界前所未有的安静。不会有人跟我对着脑袋开车离开,不会有人在我对面塞着白色的耳机哼哼哈哈,不会有人摆出一张臭脸让我精神阴郁……突然很想回到从前,哪怕我们依旧没有任何交谈,甚至要看着你们相携而去,至少那条冰冷的路,不会因为落单的单车痕印显得太过孤独。

上高二的时候突然意识到体育学业水平测试的严肃性,拉了一群狐朋狗友一起练习八百米,因为小组织内胖子过多的缘故,美其名曰跑步减肥团。于是渐渐习惯并且爱上了晚自修后几个人吵吵闹闹奔赴操场的感觉。同行的全部是比我年纪小的男孩子,又全部不同班,更多了些平日里难觅的乐趣。

两圈之后大家打道回府,除了我之外全部是住校生,于是我只得在宿舍楼的十字路口就跟他们说拜拜,然后一个人继续剩下来的没有光亮和尽头的路。

团体里有个很高很瘦的竞赛班的男生,是与我关系最好的异性朋友。我们相识半年多的时候,依旧时刻迸发出相见恨晚的感情。但绝不是爱情,只是彼此没有秘密,完完全全的亲人。

偶尔他要到校门外面吃夜宵,便顺道陪我去取车,然后两个人侃天说地地走过校园的漫漫长径,在校门口挥手告别。有的时候突然会萌生一种热恋期幸福的感觉,但是却从没想过会有什么更加不同的交往。谈恋爱对我们来说是种友谊的倒退,如果某一天不得已选择分手更会让我觉得不值。

之后的每个分别的时刻,他都会跟在我旁边,跟那些小胖子暂时告别。我们在一起可以有着说不完的话,即使是短暂的沉默也不会产生任何尴尬之类的感觉,他就像我的亲弟弟一样,从来不会让我觉得孤单,即使在校门分开后我还是要自己骑上好长一段伴着月光的路回家,心里也总是充实的。

渐渐地同班的好友开始陆续加入我们的跑步减肥团,只是多半都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男孩再同我一起离开的时候不会再陪我走到车区,靠在氤氲着雾气的路灯下扯着卡夫卡和村上春树,然后我们一起开心地大笑。他早早地冲我摆手,脸上挂着单纯和些许的无辜。我和好友一边开车一边大声讨论着偶像剧和综艺节目,丝毫没有注意到他究竟是走向哪个方向,去了哪里,还是不是一个人。

回家的路上多了许多欢声笑语,女孩子之间总是流通着无数从地道里挖来的八卦,班里实在挖不出什么新闻的时候,就一起嚷嚷着演艺圈谁谁谁又嫁入豪门啦!生孩子啦!小baby可爱不可爱啦……偶尔我会无意地提起简·奥斯汀或是博内特,又恐怕她们觉得我装,只好在脱口的瞬间慌乱地转移话题,好像自己做了一件多么不光彩的事情。

当所有人对于跑步的热情都减下来的时候,减肥团又恢复到了创立时的规模,两个小胖子天天开心地打闹,关系极好的男孩不停地在抱怨迂腐的班主任和东野圭吾的作品间转换着角色。然后依旧陪着我走过那一段人群散尽后清冷的水泥路,一路上眉飞色舞地讨论着代数几何中的浪漫。

车区早已空空荡荡,他皱眉,讪笑着说你真是越混越惨,没人陪你跑步就算了,连个等你的人都没了。然后突然严肃一下,说自己回家不会害怕吗?

我撇撇嘴,其实想说一个人走反而比较自在,可以在街边麻辣烫的香气间穿梭着哼歌,可以在一段没有路灯的大道上白痴一样地自言自语,可以突然骑很快又一瞬间慢下来,可以不用在联想到让人神伤的文字时强迫自己叽叽喳喳说着没完没了的八卦。

一个人,很清静,也很好啊。

再后来他实在受不了学校宿管老师变态的苛求,坚决地迈入了走读生的行列。面对每天单程半小时的囧境,他只得无奈地摒弃了跑步。第一次意识到以后真的要变成一个人的时候突然感觉分外伤感,跑了两圈之后惊奇地发现他正踩着自行车站在操场边缘等着我,那一刻的感觉无可言喻。然后我们一起骑车回家,他一直把我送到楼下。

不过都是最后一次。以后的以后,真的变成了一个人。并且逼着自己去习惯。

南是与我很好的女孩子,我们从四岁在一起开始,到现在已经共度了十多年的时光。她是这个世界上最了解我的人,无论遇到了什么事情,只要同她在一起便会觉得安心。

也许是连老天爷都嫉妒我们这种连体婴儿似的美好,从小学起便把我们生硬地分开,小城虽然不大,一个南干道一个北干道也是一段不短的距离。我曾经至死不渝地坚信着我们可以一辈子走到彼此的终点,就这么相携相依,即使是同性恋也好呢,至少永远都可以在一起啊。

刚上初中的时候我们分别进了小城顶级的两所省重点中学,急于在新的环境里找到自己的位置。可是不知道为什么,闲暇时突然莫名地怀念小时候在一起念书时我坐在她们班门口写作业等她下课的满足感。所有的一切都变成了回忆里的斑斓光线,我们就像是突然从彼此的生命中消失了一样。她的外公去世的消息是外婆转告我的,同作为一个单亲的孩子,我很清楚那位拉扯她长大的善良老人对她全部的意义,可是那段最难熬的时光里,我却没有尝试着给她一个肩膀,哪怕是站在她身旁。

重新变得亲密已经是初二时候的事了。我们一起追星,在偌大嘈杂的批发市场穿梭着搜寻他们的廉价海报,然后像宝贝一样揣在怀里,到十几分钟车程的路边摊吃冰。后来我们养成了习惯,每逢节假日便背着作业到快餐店里边喋喋不休边转动着手中的笔,看着花花绿绿的优惠券不住地咽口水,憋到最后掏出揉得皱皱的钱买两只半价的甜筒,满足得好像上了西天。

我们的外公外婆是邻居,我们的母亲是同学,我们俩是挚友,这一切似乎都是多么理所当然的事情。命运的一切好像都是重叠的碎影,我们都曾悄悄地为了十几年未曾谋面的父亲而落泪,为了母亲的辛苦而难言。对于家长来说,我们的交往几乎是最让他们省心的事情,互相照顾似乎也是情理之中。

无数个夜晚,我们盖着一床被子,在凌晨时分注视着对方的瞳仁感慨着自己的心事。青春期的杂乱无章乱七八糟的感情,与学校里的朋友之间发生的点点滴滴,还有关于同一种未来的无数假设。那个时候我想,这个世界上没有比她更重要的人了,多好啊,无论发生了什么,我都不是一个人。

偶然间发现我们之间的联系越来越单薄,似乎很久都没有通过一通电话,更没有再手牵着手到偶像代言的店里冲着大大的壁画打招呼:“嘿,六棒!”我写的日志她很少认真地看完,我们也几乎没有再过多地了解彼此的生活。一切就像是静止了一样,好像根本就没有什么差别。彼此都是。

我以为,终究是败给距离了。多么令人悲伤啊,青春到底是一个人的旅程,多一个人都只是风景,毋论那个既定却遥远的终点。

直到外婆病倒的那一刻,站在医院的走廊里,消毒水像锥子一样狠狠地刺痛了我的嗅觉。暖气开得很足,我却像置身南极一样不住地打战。直到听到她的声音,然后被她拥住。只听得到时钟嘀嗒而过的声音,还有她的那句棉花糖一样缥缈的“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我把眼睛贴在她的肩膀上,轻巧地抑制住了眼泪的奔涌。那一刻的感觉无可言喻,后来她对我说,我始终坚信,只有在困难面前,我们的友情会迸射出抵挡一切的强大力量,至于那些触摸不到的天空,就让离你比较近的那些人帮你撑起来吧。

那一刻我才明白,原来我并非一个人,原来我并非不快乐。回答张晓

时常地,会有一些年轻的孩子,找到我的联系方式,尝试着跟我说话,告诉我说,她们读过我写的故事。我自己也常常惊诧,竟然还有人,记得作为一个隐没的写作者的我。

对着这样的探访,我多半只会回复一些温暖的表情,因为我知道,她们也并不期许,能从我这里得到什么值得惊喜的答复。只是我的感激,不知道你们能不能感觉到。

最近一篇出现在纸面上的文字,是在去年五月的一份文摘读物上。几乎已经完全忘记了自己为什么要写字,曾经想要写什么样的字。过去的这一年里,都是在做着让自己都觉得莫名其妙的事。利用所有能利用的假期到远方行走,巨大的登山包和通向铁路尽头的廉价车票。有时候却卧在住处,抱着电脑混混沌沌就是一天。一个字一个字地誊写正体字的《国史大纲》。读莫名其妙的专业书,宏观经济学和财务管理。跟传统与红尘的束缚斗争了好多年,十几二十岁终于活出了一种完全分裂的姿态,一半为他人,一半为自己。两方都是满满的怨念。

写写画画仍旧缓慢而肤浅,我也越来越不喜欢有人跟我讨论文学什么的那么假大空的话题,我也从来没有把写出点什么来当自己人生的最高目标。王小波叽咕过一句说立志写作是个减熵过程,而我活着明显是为了给这世界添乱。我不可能平心静气趴着写字,也做不成学问,我甚至很怕自己跟“知识分子”接触太多,谁谁谁说的来着,知识分子是社会的渣滓。我深以为然。当然原作者说这话的语境大概是不同的。

年少时,曾经很喜欢安妮宝贝的《蔷薇岛屿》,不算厚重的一本书,都是一些零碎的旅行片段,现在看来,也并不存在什么可以点拨人生的醍醐箴言。你甚至很难从那样的文字中分清,哪些是真正让作者痛过的人生履历,而哪些是出于杜撰。一个写作者越成熟,关于她的真相便变得越难以捉摸。

可是那曾经是让我如此欢喜的一本书,我一次一次地把它带上通往远方的旅途,塞在行囊的最深处,放在长途列车狭窄的卧铺床位上,压在远方陌生城市旅舍的枕下。我甚至已经记不清,我对它的那种依赖,是在哪一天就突然淡了。有一天我开始独自上路。

中国有4个直辖市、23个省、5个自治区、2个特别行政区,这些年,我走过了22个。

以前的自己真蠢。时常这样感慨,多了便猜到现在的自己恐怕也不可靠。乐观主义的心态作祟,总安慰自己能进步还是好的。

想来我也曾经傻傻地追着王安忆要签名,我也曾经矫情地与朋友谈理想抱头痛哭,我也曾经怨愤世人不幸不争,我也曾经以为生活是囚笼英雄该有一死了之的觉悟。现在不会了,现在我抱着一碗没有浇头的面也能吃得很开心。

至今为止我仍旧无法诠释或者定义我所追求的强大,这么多年的挣扎也只是拨开了一些错觉,真正的强大不是拥有与一切的不臣服与不爱戴决一死战的决心。至少不仅仅是。

花一整年的时间,想要把自己从环境中独立出来,当我对周遭不满意时,这是我常用的方法,厌倦了,无归属之心,我便不承认这环境对我的意义。

我一贯活得疏离,但又排斥模仿“自外于××”矫揉造作的名士姿态,迎来送往,还是要的,只是不一定出于真心,多劝自己宽容,便也相安无事。偶尔遇到一些人,让我有众人国士之感,就勾搭结党。我没办法过太孤单的日子。

诗人说没有人是一座孤岛,可以自全。我给自己修了好多跨海大桥,又造了满坞的船。

年末最后一天了无心看跨年晚会什么的,一个《中国好声音》已经把我一年对于综艺与娱乐的热情全部透支干净了。想要捕捉就近的记忆,竟然是空网。痛恨自己,竟然对这个刚刚过去的秋天毫无印象。翻过微博才回想起一二。我不爱秋天,也不恨,也不像古人对它伤神,已觉秋窗秋不尽那堪风雨助凄凉秋风秋雨愁煞人什么的。

可是年关了我想说点喜庆的话。爱抱怨是人自古流传的毛病,也大概真的助力过文学艺术,古往今来看开的不多,多的是不敢,所以在大众的感官上敢抱怨也成了美德,媚曰直言。媚曰敢谏。我有时候会苛责古人,觉得可笑,说什么贫者贫富者富造命奚为的酸话埋怨起造化来。老子老早就说了头上脚下的东西靠不住,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

年后回到杭州,湿冷阴寒的气候让人不自觉又蜷缩起来。原本有很好的设想,新的一年里要坚持素食、慢跑,背完TEF要求的词汇,翻着LP提前制订五个月后去河西走廊的旅行计划。最后却又被这料峭的春寒和无法治愈的拖延症逼进了被窝里,抱着电脑,动漫一看就是一天。

最近,莫名地,连锁反应般地,开始有好多人问我到底什么时候出书。妹妹在新西兰,刚刚入大学,很骄傲地在社交网站上发状态吐槽学生会给的袋子里那个夜光的安全套。前面还有状态@我:哥,我想有生之年看到你出书。

突然惭愧得不得了,我都已经快忘记了,你们竟然还在等。

One Piece里,为了营救被世界政府挟持的Nico Robin, Luffy带领海贼团攻陷司法岛ENIES LOBBY,站在高处呼喊Robin的名字。Robin含泪喊道:“我想活下去,把我也一起带去大海吧。”作为对伙伴们的回答。

我想对那些惦念我的人说,我会坚持写下去,有一天我要成为中国最好的小说作者。喏,这就是我给你们的回答。

青春啊,它就如同绽放在瞳仁里的蔷薇,枯荣只在很短的年岁,却留给你一世的刺痛与隔泪的清醒。我记得我年少时许下的誓愿,抖落这满身的风尘与霜痕,我要用新的荣光向你们致以温暖与谢意。

青春,是一次伤感的梦遗

邓华

没有人知道,对我而言,每一次重返时光,只是残忍地将自己又一次陷入一场往事的灭顶之灾中,也没有人知道,事实上,我仅仅希望这样的描叙只是一场简单的回忆,它不深入,也不要抒情,需要的只是直白。

似乎只有这样,我才有理由,在面对排山倒海过去的同时,可以暂时背对那些让人崩溃的疼痛。那些属于时光背后的所有的青春绽放。假装我什么也没有看见过。

2004年9月8日,大地阳光普照。我再次背起我陈旧的睡袋,提一个小行李箱,匆匆地踏上了远赴上海的火车。

似乎并没有太多理由,我匆匆辞去现有的工作,开始了像城市流浪狗一般的生活。

1362普快,重庆到杭州,整整20小时,然后在清晨8点转道上海。

那一天,在13号硬卧车厢的某个下铺,我蜷缩其中,如一只丧家之犬一般无所适从。

当故乡在火车的背后越来越远,我极力忍住内心的彷徨,装出了一副平静如水的表情。

记不清多少次这样独自上路了,我以为我应该早以习惯如此了无牵挂,习惯一个人走在路上,只是不知道为什么,一到这样的离别,内心却还是那样汹涌澎湃。

跟两年前一样,当我作别曾无数次播撒梦想和希望的大学时,我甚至头也没回,没人知道,我脆弱的内心就在那一刹那,碎成一片。

无论如何,我所有的青春岁月,漫长而又短暂的昨天,在我走出校门的那一刻,随着那扇门,轰然关闭。

时光再倒退三年,2001年9月,我还是一个喜欢看三毛的书,听BEYOND唱歌的理想愤青。

一转眼,四年过去,四年之后的今天,我依然是我,遗憾的是,几年时光到最后证明的结果是:得到的尚未得到,失去的却已经失去。

四年,很多人见证了我的荣耀和踌躇满志,同样四年,也有很多人看到了我最后的绝望堕落与无比失望。四年,很短,只是一瞬间,永远却都成了过去。

很多时候,我就是这样,像个勇敢的孩子,极力向生活张开稚嫩的臂膀,带着对美好未来的憧憬义无反顾地扑向现实的荆棘,直到遍体鳞伤。

其实,我只是想明白,在命运的旅途中,一个男孩究竟要走多久才能成为一个真正的男人。现在想想,那个时候,能给我最多回忆的大学生活无非就是个人生活的平凡点滴。

那时天总是很蓝,日子过得太慢,校园里好像总是夏末秋至的感觉,大把大把的梧桐叶不停寂寞地掉,掉在寂寞的地上就像掉进寂寞的心里一般。

风好像总是很大,我常常顶着风,抱着一个足球,耳里塞着耳线,路过一条落满梧桐叶的小路,到9号楼听几个老人讲课,然后在下课的第一时间去小操场跟不认识的学友踢球。

常常省下饭钱去“外文书店”淘CD,顶着太阳跟小C踢球,窝在寝室看碟,然后就是花一整天的时间睡觉,坐在寝室6楼的阳台上看着天空发呆。

跟一帮狐朋狗友一起吃饭、逃课、聊天,心情不好就去KTV,高兴的时候去看电影,在冬天就着冷饮吃很辣的火锅,跟瘦瘦的杨过喝酒逛街……

在无数个深夜,在那些冷清的深夜的街道,我和杨过喝着手中冰冷的啤酒谈着各自的理想和女人,无休无止地沿街游荡,在把整个世界都抛在脑后,冷风吹过,一些迷茫心情就在心间开始变得走投无路。

那样的日子,要多开心就有多开心,同样,要多难过就有多难过。教室里那惨白的日光灯,讲台上教授们古板的脸,楼上女孩难猜的心事,还有一周就要大考的课程,以及未来的未来……

常常在昏暗的寝室里,在黑夜的深处,趁着微弱的灯光,带着内心古井般的寂静在复杂的情绪里写下或激昂或悲观的理想,用一支笔,一次次把自己从忧郁带向高潮,如青春期的梦遗一般,喷射我全部的不为人知的秘密。那个时候,智慧的深渊是种诱惑,而我却心甘情愿投入其中,即使真的因此而万劫不复。

是的,对于20岁的我来说,乐观的总是生活,绝望的总是想法。人生还刚开始,却已懂得不可回避的命运。那根唯一拯救自己的绳索,有时候并不在自己手里。

大学时光,大部分就交给了我这帮朋友,最大快人心的事情,莫过于逃过最讨厌的K教授的课,整整几个星期跟排骨、小丫、亮妹、嘉猫天马行空地到外地旅游。

几个天真灿烂的人背着背包去凤凰,在漆黑的晚上点着风灯坐船游驼江,就着虹桥上悠扬的“对歌”吃着美味的“血板鸭”。

3个人打两张火车票去冒着被赶下车的风险坐几十小时的车到漓江,吃3块钱一碗却终身难忘的桂林米粉。在漓江的岸边碰到高个子的瑞典SWETTER,翻着小英汉字典边找单词边比画着痛苦地交流,学着外国人在西街“红星公社”吃只有六成熟怎么也咬不动的牛排……

这些记忆曾经是多么的美好,可如今,昔日的好友早已各奔东西,在各自的天空下悲欢离合,很多已被人遗忘,但更多被记起。

D去年9月一个人去了很远的山区教书,过年的时候收到他的一条短信,看了让人痛彻心扉,他说:怎么办,我没了出路。

L一不小心爱上了个有妇之夫,正一个人痛苦地背负着三个人的煎熬,我还记得某个夏日,在学校的小花园,对着灿烂星空聊起爱情到深夜的场景。我想我们大概都没有想到,有一天,我们曾经为之憧憬过的生活会变成今日苦涩的回忆。

小丫到了福建,每个月拿千元不到的工资,QQ上视频的时候,我看到这个平日总在笑着的女孩明显多了几分无奈,看着依稀的笑容,不知怎么,心疼得厉害。

军到了长沙,工作不好找,撞得头破血流之后跟我说还是继续考研为好。女友毕业之后就嫁了人,新郎当然不是他,本市一个有钱的主用现实换走了军三年的爱情。

生活是什么?是你心爱的女人终于嫁给了别人。生活是什么?是命运突然从背后给你猛的一记黑拳。是来自北方的一场突然霜降。世界的脸,莫名地肃默而孤单起来。

有一天,你终于发现,原来,跟你一直生活的人,就只有你自己。我们曾以为永远唱不完的歌,终于发出了悲怆的尾声。那些曾经念念不忘的人,还没说再见,就已经消失不见。

真的消失了,你的青春、你的和你一样的一群人、你与生俱来的激情以及通宵达旦的爱情、你的音乐、你思念的女孩和初恋,他们好像就从未出现过一样。

一切都在后退,退到生命里最隐秘的某个角落,退到你再也看不清他们的脸庞,听不到她们的笑声。

而我却只能停留在原地,只有继续前行,不去在乎寂寞的路上,同行者越来越少……是谁说过,我知道时间不多了,我要挺着胸勇往直前地向前走。

未来的路,似乎很长很长,我总是告诉自己,如果有一天,朋友都已离开,散落天涯,我也要一个人勇敢地走,即使哭泣,即使受伤,即使曾经我们无数次一起在黑夜里仰头凝视的月亮如今已经支离破碎。

如果结局无法挽回,那么,面对生活,我会闭上眼睛,矫情而又痛苦地享受它对我的暴戾,天知道,这是我唯一的选择。

而我现在在上海,这个矗立在东方最大的游乐场一开始就在诱惑我,我看着周围来来去去忙碌的人群,不知怎么就有种错失时空之感,我不住地问自己,我这是在哪里?我在哪里?也许并没有人会回答你,而我所需要做的,也许只是尽快找到出口,迅速地朝自己的方向走去。

依然还在黑夜写作,却再也没有了曾经的天荒地老。站在高高的写字楼上,却怎么也看不到,我们曾一起拥有过的方向。如果真的懂得人生,那么,像我这样的伤感是不是就是一种过错,可如果你能理解一个人全部的青春,你是不是就能理解,站在残余青春的废墟上,我心里全部的眼泪。

是的,总有一天,我们会长大,在长大的同时,会给昨天一个很好的解释。或者无须解释。总有一天,我们会习惯,习惯遗忘最初青涩的美好,迅速而彻底。

是的,时光搞乱的不只是生活中的浪漫细节,还有理想,还有信仰。我们都知道,在上帝的目光里,谁也无处可逃。如果这个世界注定需要这样一种理想的浪漫主义的话,我是说如果。

不知道这条路要走多久?人生还有多少路要走?又还要多久才会找到那个出口?也许要一直寻找,也许明天就能达到彼处。只是无论长短,到最后,生活总会给出某个它自己的答案,总有一天,我们会理解并接受这个答案。

就像那只宿命的鸟,它终于得到了它最想要的答案,在它临死之前,它的一生,都在追寻的路上,结局是死亡,这就是它给我们所有还在路上的人某种生活的真相。

每天,这座城市都有人在激烈的厮杀中受伤到底,然后孤独地离去,也有人坚强地站起,继续前行。

常常觉得,人生就好比网络里的CS,最常见的是受伤和地上随处可见的弹壳,都是记忆。

幸运的,有人会懂,不幸的,就那么轻易地被忽视。很多时候,追求的代价跟宿命一样大,这个世界,除了自己,到最后,谁又记得谁?

总有一天,我们都会看清现实,看清自己,这些上帝的可怜儿女,都只不过是在一片血泊中匍匐前行的一分子。

当青春飞走,现实失落,我们能做的,只能是缄默不语。

试读结束[说明:试读内容隐藏了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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