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开·90后新概念·初梦(txt+pdf+epub+mobi电子书下载)


发布时间:2020-05-24 09:2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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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方达

出版社:湖北教育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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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开·90后新概念·初梦

盛开·90后新概念·初梦试读:

版权信息书名:盛开·90后新概念·初梦作者:方达排版:Lucky Read出版社:湖北教育出版社出版时间:2014-08-01ISBN:9787556405886本书由北京磨铁数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授权北京当当科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制作与发行。— · 版权所有 侵权必究 · —PART1专题·初梦,暖心

我们站在,此时此刻。前方是那个我们一心奔向的梦想,回身望去,后方,是昨日的,前夜的,昨日的前夜的……无穷无尽的梦,在身后徘徊。

最初的那个梦想,是否遗留在身后。昨日的前夜的梦,又是否暖了你我的心房。最重要的是,前方和身后的梦……——弋里亚new初梦Choosing Life文/刘宝儿

刘宝儿

1992年出生于深圳,射手座,现就读于深圳大学师范学院附属中学。由于高度近视,索性装傻充愣,B型血,天生的马虎性格。闲暇时间爱好音乐、文学、色彩摄影等一系列与艺术沾边的东西。

最欣赏的作家是鲁迅,梦想成为一位能治病救人的白衣天使。笔名很多,时常更换“马甲”,在各大论坛上挖坑行恶。认为写字与呼吸一样是生命中不可缺失的东西,尝试抓住每分每秒来感受这个大喜大悲的世界。第十一届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二等奖获得者。

今天来说说我师父。

师父是文武学校出身,随手拎个扫把都能耍得虎虎生威。我们的第一次见面是在一朋友组织的饭局上,当时我坐在他旁边。席间只见他一直勤劳地闷头吃菜,所以到了饭局尾声的时候,我基本上已经忽略掉身边有这个人了。准备撤退的时候,我起身拿包,结果毛手毛脚地把桌上的手机给扫了下来。我一着急便伸手去捞,身子却撞到了桌子,桌上的餐具跟着一抖,我面前的那一杯水顺势就倒下来了。

当时,我脑袋里电光火石般地一闪——放弃吧,悲剧已经酿成了,不要再做垂死挣扎了……

结果等我缓过神来的时候,我的手机正好端端地被身边这个其貌不扬的男生握在手里,同时他的另一只手,正稳稳地拿着我的茶杯。

如果这是武侠剧,那我接下来应当抱拳一喝“少侠好俊的功夫”;如果这是悬疑剧,那我接下来应该是一脸中弹的表情连连后退指着他问“你你你你你你你到底是什么人”;如果这是《走进科学》,那我接下来估计是冲着隐藏的摄像机一招手,然后话外音起:“是什么让这个少年练就了如此超凡的反应能力?是后天的训练,还是天赋异禀?让我们一同走进今天的《走近科学》。”

不好意思,这里写跑题了。

真实情况是,当时我十分狗腿地哈着腰接过了我劫后余生的手机,并且拐弯抹角地打听了一下这位高手的来历。一来二去大家也熟了,而我始终忌惮于他高深莫测的武功,坚持不敢跟他称兄道弟,坚持喊他“师父”。虽然后来我师父说,我是他收的徒儿当中啥也没学啥也不会说出去最丢脸的一个。

不过这有什么,那个哈什么的不就说过,做不了最好的,总可以做个唯一的嘛。

我师父,说白了,不是个主流里上道儿的人。

师父的爹娘都是公安,级别都不低,向来下班没正点,所以从幼儿园起,师父就被送到了文武学校,食宿教育一体化,一个月回家一次,谁都省心。结果后来,师父在学校里头打出了一片天,带着手下的一帮兄弟欺凌弱小,被学校劝退。公安爹娘没办法,只好花钱跑路子给他在重点中学里买了个学位。可是依着师父那时候的劲儿,重点中学算个屁,照样给你闹个底朝天。又一次被劝退之后,他爹娘寻思着这也不是个办法呀,又跑到私立中学给他买了个学位,提前打好招呼说:“老师们也别管他了,最后能给他混出来个毕业证就行,高中毕业就送他出国。”

于是师父几乎就不去学校了,反正之前他也没怎么在学校里待过。他的生活彻底转移到了高墙之外,鼎盛时期他曾三天两头提着西瓜刀去跟人抢地盘。跟他比起来,我周围那些逃课去网吧打DOTA最后还被班主任抓回来写检讨的同学都弱爆了。

知道师父的底细之后,倒也没怎么影响我跟他之间的关系。一来他从不跟我提跟他混有肉吃,在我面前连烟都不点;二来他身上有股子我身边人没有的江湖气,不痞,纯豪迈,纯仗义。

那时候我上寄宿制高中,一周有六天要饱受学校食堂乱炖的折磨。师父要是在附近办事情,一准儿会带个外卖过来给我开小灶,档次差一点的是麦当劳,好一点的有份“大家乐”,甚至有一次给我送了个超巨型比萨,我带回宿舍6个人才把它吃完。后来有一段时间学校明令禁止叫外卖。有一次师父给我送外卖的时候,被门口的保安抓住了,说什么都不让他带进去。我到门口的时候师父已经跟保安吵得脸红脖子粗了,见我来了就一跃而起,指着保安说:“不要以为我不知道你们所谓的没收之后是干吗,老子买给自己徒弟的东西凭什么喂你们了!来,小徒弟,他们不让带进去,咱就坐在这门口吃!”

于是,那天我就跟师父俩人坐在保安亭门口,地上铺一张报纸,尴尬又幸福地解决了一份肯德基套餐,以致直到现在回到母校,还有保安能认出我就是“当初那个坐在门口吃外卖的”。

我一直都知道师父是混道儿的,但我其实对这事儿一直没有一个明确的概念。反正师父对我问起这些事的态度,一直都是“重点高中的娃娃问这些干什么?读你的书去”,更不要提拉我参与什么的了。结果有一天晚上,我刚下晚自习就接到师父的短信,要我立刻去南山医院。

我吓了一跳,打电话过去没人接,短信更是没人回,最后情急之下借了同学的走读卡,出校门拦了辆的士就直奔医院。刚进医院大门我就看见了师父,他坐在急诊室内走廊的长椅上,头上裹着一件绿色的T恤,满头是血。

我顿时吓得腿都软了,跑过去的时候感觉自己的身子都是轻飘飘的。师父见我来了,一手扶着自己的脑袋,一手拉过我,问:“小徒弟你看看,这要怎么治?”

我说:“师父您老人家现在在医院啊!你问我干吗?找医生去啊!”

师父说:“你不是想学医吗?你看看你能治不?能治咱就回去,不挂号了。”

我当场就爆粗口了,从我这个角度都能看见那件T恤衫下咕噜噜冒出来的血,已经止不住了。我说:“我是‘想’学医,但我他妈半点都还没学呢!你找我有什么用啊!快点挂号啊!这是要死人的啊!”

师父咕哝了一句什么,白了我一眼,把社保卡拿出来递给身边的人去挂号了。

我当时觉得不管是谁把我师父打成这样,师父一定是把他打成脑残了。

那天我和师父的几个小弟守在急诊手术室外整整三小时,师父的脑袋上缝了十七针。我利用这三小时对那几个小弟软磨硬泡,总算是知道了点真相。

首先,师父这脑袋,是被人砍的。是菜刀还是西瓜刀这种细节大家就不要追究了,反正不是水果刀。

其次,师父不肯挂号,是因为他真觉得被人砍两下没什么,缝两针就没事儿了,所以他觉得作为他徒弟的我是可以帮他缝起来的,那样他就不用刷他爹的医保卡,还不用被他爹拷问了。

最后,师父之所以会被人砍,是因为他跟踪了一个姑娘。

说到这个姑娘,还得从师父他爹娘给他选的那一所私立学校说起。这私立学校里头有两个艺术班,一个班专攻绘画,一个班专攻乐器。都说学艺术的女孩贼有气质,这话必须是对的。

话说我亲爱的师父,一个月都不会在学校出现一次,某天却突发奇想,决定去学校看看。私立学校建得跟花园似的,对于一个没怎么踏入过校园的人来说,是很容易迷路的。正如大家所想的那样,我的师父他光荣地迷路了,一迷还迷到琴房去了。

根据师父口述,当时是正午,他被迷路和烈日折磨得一路爆粗口,好不容易看到一扇开着的门,里头还有冷气,一伸脖子就钻进去了。进去之后才发现,原来是艺术班学生练琴的地方,每个房间里都有不同的乐器,钢琴、提琴、长号、双簧管,还有爵士鼓。这些乐器在房间里安安静静地摆着,好像不用出声就是一篇悠扬的乐章。当然啦,我师父对这一切,那是一点兴趣都没有的。

师父参观了两下子,颇感无聊,拔腿正准备走,突然听见琴房的最后一个隔间里头传来一阵——据他说——像杀鸡一样的声音。

出于好奇,师父走上前去看了一下,谁会在这种地方杀鸡呢?

一看才知道,原来是一个漂亮的姑娘在拉小提琴。“你是不知道,”师父拽着我语重心长地说,“她拉的那个琴,实在是太——难——听——了。”

我看着师父头上裹着的厚厚的纱布,还是觉得他是被砍成脑残了。

不管那姑娘拉的琴到底是不是那么像杀鸡,姑娘本人还是很漂亮的,姑娘拉琴的背影也是很曼妙的。师父说,他看过那么多穿校服裙的妹子,就没有一个能像这个姑娘一样,穿出一股真贵族的气质来。

自从那天的琴房一遇后,师父开始打听这个姑娘。姑娘家离得不远,所以不住校,每天晚自习后都会按时回家。根据探子来报,姑娘回家的路上有一段路的路灯不怎么好使,时而亮闪闪的时而又灭了。师父听后,英明地做出决定,要每晚亲自护送姑娘回家,当然,是在姑娘不知情的前提下。

护送了三个礼拜之后,也不知道老天爷是不是听到了师父的祷告,姑娘回家路上的那个路灯,彻底坏了。

路灯坏了两天之后,师父照例跟得远远的送姑娘回家,就在走到道路尽头快拐弯的时候,剧情有了飞一般的发展。

一个黑影从角落里蹿了出来,快步向姑娘靠近。

混迹江湖多年的师父一下就看出了不对劲儿,他从后面一个箭步扑倒了那个黑影,带着黑影一个翻身滚进了旁边的草丛。

凭师父的身手,制住这种小混混本不在话下,一个过肩摔之后,小混混被撂倒在地。就在这个时候,已经平安走过这段危路的姑娘突然一声尖叫,师父一急,以为还有同伙,赶忙冲出去看,眼睛聚好了焦才发现姑娘是被路过的老鼠吓没了魂儿。师父松了口气,决定在这个英雄救美之后的瞬间来一次正式的自我介绍以及处心积虑的邂逅,没想到后面被撂倒的小混混突然站了起来,冲着师父的脑袋就一刀劈了下去。

然后,然后我亲爱的师父就被砍成了脑残,在医院躺了十几天。

师父出院以后,为了保证伤口的愈合,很长时间剃的都是光头。我撺掇师父去跟那姑娘表白,最次也得正式认识一下,好歹我家师父免费护送了她大半个月还替她挡了一场大灾,认识一下总不过分吧?可是师父始终不肯。

我说:“这算怎么回事?你为了她头破血流就差肝脑涂地了,怎么连认识一下都不敢呢?”师父说:“我是觉得没必要,小孩子家家的不要管大人的事。”

可是打那以后,师父就像变了一个人似的。他开始回学校上课了,虽然上课的大部分时间是跟邻座的人斗地主甩炸弹,但他再也没像之前那样,接一个电话拎起家伙就跟着出去打群架。期末考的时候,除了数学——根据师父自己的说法,基础差得太多实在学不会了——其他学科基本都可以保持在及格线以上了。

师父说,他想考大学了。

相信我,我听到这话的时候,受到的惊吓不比看见了活恐龙要小。

我问他:“就因为那个姑娘吗?”

师父说:“也不全是吧。人活到一个阶段,总会停下来看看这是不是自己想要的。我在道上混了这么多年,现在觉得没意思了。人哪!总得回归到那些很俗很俗的东西里头去,什么房子啊车子啊贷款啊、大彩电、保险金、家庭聚会、妻儿、父母。这些很俗,但你总得回到那里头去。像我这样混下去,不是个事儿。”

而且——师父说到这里的时候低下头笑了笑——而且那姑娘,也看不上我现在这样的。

高考结束后,师父考上了内地的一所三本院校,这个成绩已经让他原本只期待高中毕业证的父母喜出望外了。姑娘考上了中央音乐学院,到头来只是我师父没有艺术鉴赏能力,其实人家拉的小提琴,很好听。

姑娘走的那天,师父要去送她。凌晨五点的时候师父给我打电话,活生生把我给折腾醒了。师父说:“小徒弟,来陪你师父一起送她好不好?”

我说:“你俩离别关我什么事儿啊?好师父,你让我回去睡觉吧。”

师父在电话那头静了一下,说:“小徒弟,你说对了,其实你师父我,真的不敢。我觉得我现在的模样,还不够好,还不够格站在她面前,跟她说我喜欢她。所以你过去,给你师父我壮壮胆,好不好?”

我躺在床上,鼻子悄悄地就酸了。

那天去机场,师父把他的光头理得干干净净的,后脑勺上的疤还隐约可见。师父买了一束小玫瑰,捧在手里,从左手换到右手,又从右手换到左手,就站在安检口等。我站在他后头,小心翼翼地问:“等会儿那姑娘能认得出你来吗?”

师父咽了口口水,说:“不知道。”

我跟那姑娘压根就没打过照面,光听描述知道是个美女,但模样是完全不晓得的,所以站在那里看着来往的人潮也帮不上什么忙。我就陪着师父站在安检口,从航班起飞前一个半小时,一直站到指示牌上显示“飞往北京的××号航班已经起飞”,师父手里的小玫瑰花,还在他手里捧着。

我听到广播的时候吓了一跳,扑过去摇着师父的胳膊问:“怎么回事啊?那姑娘不坐这趟航班吗?”师父摇摇头说:“我看见她了,她早就进去了。”

我俩站在人来人往的机场大厅里,身旁人群川流不息,操着各地的口音,推着大大小小的行李,穿梭,往来,在我们的身边升腾起一股名为“生活”的气息。我看着师父,他已然不是当年我认识他时的模样,有那么一些线条在他的脸上,柔软了,也更坚硬了。

我问他:“师父,你后悔吗?”他知道我问的不仅仅是姑娘这件事。

师父摇摇头:“这辈子来不及后悔了,要有下辈子,绝不这么活。”

曾经在网上看到过这样一段话:你不约会不谈恋爱不出去玩不喝酒不逛街不疯不闹不叛逆不追星不暗恋不表白不聚会不K歌不撒野,因为你要学习要工作,请问你的青春被狗吃了吗?且不论这样的青春狗愿不愿意吃吧,终有一天我们要回归到当初我们觉得很俗的那些东西中去。终有一天我们会知道该放下那些狗屁的叛逆与无道理的倔强,跟随这个世界的主流,就是大多数人最终会选择的生活。一种比过去好,现在也不错,未来会更好的生活。【I'm cleaning up and I'm moving on, going straight and choosing life. I'm looking forward to it already.Gettingby, looking ahead, to the day you die.

我要改变,我要洗心革面,向前走,选择生活,选择人生,我已经在期待了。一直向前走,只往前看,直到你死去的那天为止。】new初梦转发微博文/刘宝儿

刘宝儿

1992年出生于深圳,射手座,现就读于深圳大学师范学院附属中学。由于高度近视,索性装傻充愣,B型血,天生的马虎性格。闲暇时间爱好音乐、文学、色彩摄影等一系列与艺术沾边的东西。最欣赏的作家是鲁迅,梦想成为一位能治病救人的白衣天使。笔名很多,时常更换“马甲”,在各大论坛上挖坑行恶。认为写字与呼吸一样是生命中不可缺失的东西,尝试抓住每分每秒来感受这个大喜大悲的世界。第十一届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二等奖获得者。

棍子之所以叫棍子,是因为他长得高。

这丫穿个厚底的篮球鞋,身高直飙一米九,上大学第一年回来还整了个“飞机头”。同学,不要太高哟!进个电梯都得弯腰。

我是在高中军训时认识他的。当时我们班休息,我正在小卖部买糖,突然从旁边伸过来一张五块钱,我一扭头看见一大高个儿,他指指自己的喉咙又指指摊位上的水,把钱直接塞到了我手里。

我心想我们学校还收聋哑人哪,真了不起!把水递给他之后才发现人家发音器官正常,只是口令喊多了一时说不出话来。

我问他:“喊口令不是教官的事儿吗?怎么落你头上了?”他喝了口水说:“教官偷懒呗!说我是全班最高的,抓我出来当临时体育委员。”

我不屑地说:“你们教官真肤浅,以貌取人。”他居然厚着脸皮说:“还可能因为我是班里最帅的吧,他看着顺眼一点。”我说:“同学你慢喝,我先走了。”

正式开学后,他在我隔壁班的隔壁班,果不其然,被他们班主任任命为正式体育委员。

绝对是因为高。我看着他一米八八的个头,压根想不到其他理由。

但是多年后的今天,棍子还是自我感觉良好地表示:“当年就是因为我帅呀,班主任和教官都争着让我当体育委员。”

谁说体育委员的必要指标是帅呀!

我真的跟棍子熟起来,是因为他看上了我们班的一姑娘。

我对那姑娘,至今没什么印象。就记得是一特文静的主儿,跟我这种咋呼闹腾的挨不上边,所以一直没什么交集。当时棍子问我要了那姑娘的芳名、QQ及微博,给了我一盒“好多鱼”作为回报。后来周末回家的时候我问他情况怎么样了,他发过来一个大哭的表情,说那姑娘把他的验证消息给拒绝了。我说:“你发的验证消息是啥?”他说:“我就发‘能做个朋友吗’。”我大喊:“你二啊!这种消息一看就像那种没事做的失业青年在网吧挂QQ,一旦加成功就发视频邀请,谁看到这种消息能加你啊。”他又大哭:“那我咋办啊?”我说:“你发她名字过去试试,记住别再发别的了。”他那边小一会儿没动静,继而又大哭,我说,“你干吗?”他说:“加成功了,我激动的。”

我受不了了:“好歹你一个一米八几的大老爷们儿,失败了哭成功了也哭,能不能别这么没出息?”他发了个“拜拜”的表情说:“我家女神Q我了,再聊啊……”

我垂死挣扎道:“就冲这个,你下礼拜得请我一顿饭。”

高中事儿多,接下来的很长时间我都没跟棍子联系,偶尔在走道里打个招呼也来不及问他的进展。不过根据眼线来报,文静姑娘的感情状况持续空白,从而得知棍子一直没得手。

终于有一天,我在微博上碰见棍子,他刚转发了一条贼矫情的微博,大意就是:人一生总能碰见那么一个人,无论早晚,你遇见他,你就知道那个是他了。不能是别人,只能是他。

我不怀好意地跑去留言:“遇见也没用,得追得到手啊。”

不到一分钟棍子给我私信,俩字,“你妹”。

我哈哈大笑,问:“战况如何啊,将军?”

棍子说:“战况个毛线,闷炮算战况吗?”

我说:“那不就是没追上嘛!没事儿,我们班还有,我再给你介绍。”

棍子说:“你没看懂我刚才转的那条微博吗?”

我隐约觉得这语气不大对,发了个星星眼过去。

他没再回我,屏幕上只剩下我那个动态的星星眼表情,一闪一闪的。

再后来高二分班了,我跟棍子一个班,文静姑娘去了文科班,跟我们隔着一条长长的走廊。

棍子开始变得特勤快,尤其是上厕所特勤快,专门跑到走廊那头的厕所去。我毫不留情地揭穿他说:“老大,你进的是男厕所,怎么样都见不到你的女神的好不?”他说:“出来洗手的时候不还是有机会见到的嘛。”

说实在的,我一直没把棍子这情绪当回事,至少没当成这么严重的一件事。我总觉得,那个年纪,见着一两个秀色可餐的异性,心情荡漾一下是可以理解的,漾个两下子涟漪也该散了。可是棍子这情绪,好像是站在水边打水漂,一个接一个地打,反正河岸边的石子捡不完,所以涟漪从来就没散干净。

高三的时候,眼线来报,文静姑娘谈恋爱了。

这下把棍子急得,好像满脑子都是解不开的数学题,成天皱着眉头挠后脑勺。我说:“你不去打听打听敌军什么来头,知己知彼才有胜算啊。”棍子扭脸就冲我吼:“胜算什么呀,她现在高三了啊,还谈什么恋爱,考不上大学怎么办!”

我被他吼得一愣:“喂喂喂!又不是我让她去谈恋爱的,你跟我急什么啊!”棍子鼓着脸说:“下午给你买包‘好多鱼’,我现在烦着呢!赶紧走开,以免伤及无辜。”我说:“你等会儿,你这情绪我有点小费解啊!照你这意思,你不是急她男朋友不是你,而是在急她谈恋爱耽误学习?”

棍子拿起笔往我脑门儿上一戳:“不然呢!”

我捂着脑门说:“哥们儿,你这境界有点高,但求详解。”

棍子不理我,继续走到一边去抓耳挠腮了。

后来棍子琢磨出了一个方案。他去找了文静姑娘的现男友,跟他说,要好好对文静姑娘,在一起就珍惜着,千万不能闹分手,否则对姑娘的影响太大。搞得对方莫名其妙,估计当成笑话给文静姑娘讲了。当天晚上,文静姑娘转发了一条微博,大意是:这个世界其实很美好,因为有很多善良的人在用自己的方式呵护你。棍子拿着手机冲着这条微博直傻笑,连班主任进来了都没发现,从此那手机就进了班主任的抽屉,直到毕业都没拿回来。

我说:“那条微博说什么了呀?你乐成这样。”棍子说:“她知道我对她的好了,她领情了我就特高兴。”我说:“人家就转发了条微博,啥都没写,‘转发微博’四个字你能看出来这么多内容啊?”棍子说:“傻了吧你,世界上最有内涵的四个字就是‘转发微博’了,想说的都在里头,懂的人自然懂。”

高考结束后我们才知道,那男生终究是没听棍子的,在高考前夕跟文静姑娘分手了。

知道这事儿的时候我们正在外面唱歌,我坐棍子旁边,他拳头一下就握紧了,手指关节啪啪作响。

我说:“哥们儿冷静,千万冷静。”棍子说:“怎么冷静!”“唰”的一下站起来就出去了。

那天,我们一伙人跟在棍子后面走了好几条街,他当然不知道要去哪里找那个浑蛋的天杀的男生,也所幸如此,事情没向坏的方面发展。棍子一路走一路捏拳头,我远远地跟着,就着路灯都能看见他泛白的关节。暴走了几条街之后大伙纷纷表示快不行了,将近一米九的巨人腿太长,走路太快了,群众的步伐实在跟不上了。我对他们说:“那我去跟着吧,打不过我会记着先跑的。”

我朝那个一米八八的大个子跑过去。他还保持着暴走的状态,隔了两步远就能听见他喘粗气的声音。我上前去拽他胳膊,他甩开了,在昏黄的路灯下他泪流满面。

我说:“棍子你停下,你要有点出息你就停下,这样有意思没?”

棍子不理我,继续往前走,我拽不动他,就一路小跑跟在后面。一边跑我一边数落他,我说:“棍子你一个大男子汉,个头一米八八,吓死个人的模样,有本事你继续走,走到那姑娘家楼下,跟她喊你就是喜欢她,那个人渣甩了她还有你。你就这样闷着头哭,实在是没意思。”

棍子突然一个回身,差点把我撞到一边。他眼睛通红,额头上的青筋都看得见了。他说:“你不知道我现在什么感觉。我现在的感觉是,我最珍惜、最宝贝的一样东西,被人扔到地上踩了一脚,还说,这什么破玩意。”

我说:“那你去跟她说啊,你去告诉她你宝贝她啊,你跟我说有什么用!”

棍子不说话了,一屁股坐到马路牙子上。来往的车呼啸而过,车灯扫到棍子的脸上,惨淡淡的。

高考完后的这个暑假,棍子几乎没再跟我们联系。文静姑娘高考彻底考砸,听说家里人准备让她出国,暑假里头都在准备托福雅思。棍子的志愿填了北方的一所大学,老早就坐上了北上的火车。走之前他好歹找了我一次,让我陪他去买些生活必需品。一路上我都没敢提那个话题,到了最后,棍子自己说了:“你是不是觉得我特傻特没用?”

我说:“没有,我只是,还不能理解你的这种情绪罢了。”

棍子把手伸过来摁了摁我的脑袋,说:“有一天你会懂的。只想为那个人好,只想让那个人开心,哪怕让她开心的人不是你,只要她好,你就什么都好。”

只要你等到那个人,你就懂了。

后来的某一天,我还真遇到这个人了。我回去翻棍子的微博,看到他当年转发的那条:这世间总有这样一个人,你遇见他,不论早晚,你遇见了,就是这个人了。不能是别人,只能是他。

翻开棍子的微博,里面清一色全是“转发微博”,从高二开始,他几乎没有发什么原创的内容。我一条条看过去,一些励志的短文、正能量的图片,还有就是大量关于出国留学的各种资讯。

转发的内容上方永远都只有四个字——转发微博。

我突然想起当年棍子说的,世界上最有内涵的四个字就是“转发微博”,想说的都在里头,懂的人自然懂。

不知道文静姑娘懂不懂。

我问棍子:“当年你为什么不跟文静姑娘表白,能像你这样对她的,全世界找得出第二个也绝没有第三个了。”

棍子说:“我表白过了,但我知道我这款不是她想要的。所以她对我来说,永远只能是橱窗里最完美最珍贵的一件宝贝,我在橱窗外头看着,随时给她除除尘扫扫灰,努力让她一直是最好的模样,然后嘱咐将她带走的人好好对她,这样就够了。”“对于她,不打扰就是最好的方式。”

今年夏天,文静姑娘出国了,临走前封了自己的微博,说了一堆道别的话,意思是要去那个国家开始新生活了,有事邮件联系,末了加了一句,“谢谢你”。

我看懂了,我也知道棍子这个时候正在电脑屏幕前直乐呢。

那么多个日夜的“转发微博”,换回来这句“谢谢你”,棍子说,值了。

茫茫人海,长久人间,你总能碰到这么一个人,不论早晚。你遇见他,就知道,就是他了。不能是别人,就是他了。

逃是逃不掉的,躲也是躲不过的,你总会陷进去,心里头就像永远散不干净的涟漪,一圈接着一圈,晃得你心神不宁。

可是对于那个人来说,你未必就是那个“他”。

那能怎么样呢?想尽一切的办法,对他好,为他好,想到最后甚至可能连自己都忘了。最后你发现,原来不打扰,才是对他最好的方式。

我就在橱窗外,看着你,为你除除尘扫扫灰,不打扰任何一束照射过去的光线,不打扰任何一个打量过去的目光,不打扰任何一个愿意同样珍惜你的人。

而我想对你说的话,都在“转发微博”里,你若能懂,那便什么都值了。new暖心静止的远方文/朱磊

朱磊

1994年10月出生于江苏省泰州市兴化,就读于周庄高级中学。

180厘米的他站在老师面前经常给老师带来莫大压力,性格如猫般温和,

至今仍未和身边的任何一个朋友、同学争吵过。

生活中如猫般贪睡,从初中至今包揽了班级迟到第一的宝座,

并有望一直保持到高中毕业。

第十四届全国新概念作文一等奖获得者。*1

2011年的初春,在这个美好的季节里,我终于和我从高中开始到大学相恋三年的男朋友分手了,准确地说,是我被无情地甩了。

顺带一提的是,这是我的初恋。

寝室里的姐妹们一个接一个地来安慰我,一边数落着我前男友的狼心狗肺和身上的种种不好,一边信誓旦旦地向我打包票,说我马上就可以找到更好的男生。

不过令我感到郁闷的是,就连我上厕所或者洗澡时她们都会不放心地派上一个人来看着我,生怕我一个想不开就如同某些港台言情剧中那些为情所困的女主角一样来个割腕殉情什么的。

她们也不想想,我唐霜霜怎么会是那种经受不住失恋打击的人。为了证明我没有因为失恋而对生活感到悲观绝望,在我们去食堂吃饭,我当着她们的面狼吞虎咽地连吃了三大碗饭之后,她们终于相信了我,相信我已经变得完全不正常了。

没错,她们觉得我作为一个女人已经完全失去理智了,失恋过后的我就连对于女生而言“保持身材重于天”的至理名言都抛在了脑后。从那顿饭之后,她们看向我的眼神越发如同精神病院里看护员看向被关押的精神病人的一样,生怕一不留神我就香消玉殒与世长辞了。

寝室里像水果刀、指甲刀、圆珠笔之类尖锐的东西都被她们小心地收了起来。如果你以为这样就结束了那就大错特错了,她们甚至连沐浴露、洗面奶、洗发液之类的也给收了起来。收刀具什么的以我正常人的思维还可以理解,但是收这些洗浴用品我就真心搞不明白了。

好奇地一问才知道,她们说怕我一时想不开趁她们不注意把这些东西当毒药给喝了。

对这群想象力足以去写侦探小说的无良室友我简直无语了。这个时候,我只能以至少她们还没有连肥皂也收走来安慰自己了,要是在她们心里觉得我已经变态得无可救药到连肥皂都要抓起来啃的地步,我就真的要崩溃了。

好吧,我承认,在刚被甩的那段时间里我情绪确实是有些激动,但也只不过是摔碎了几个印着我们俩照片的杯子,发疯似的撕坏了几个生日时他送我的毛绒玩具,还有深更半夜喝了几瓶青啤,然后借着酒疯穿着睡衣站在女生宿舍门外,对着那些送女朋友回寝室的其他人的男朋友大声哭骂“负心人”而已。

就其他方面而言,我感觉自己还是挺正常的。更何况经过了一段时间的缓冲,我自认为已经从失恋的阴影里走出来了。当然,我说了也没人会相信我,每一次和寝室里的姐妹们说诸如“我已经完全忘记那个贱男”之类的话,她们总会用一种如同对待受了创伤的宠物一样的态度,摸摸我的头,用一种怜悯的目光看着我说:“霜霜,你不要老把那负心男人放在心上,忘了他吧,将来你一定会遇到更好的人的。”

这算辩解不成反加深了误解吗?知道再多的辩解也是无用的我,后来也不再提起那个负心汉的名字了,每天按部就班地上课、吃饭、逛街和睡觉。一段时间之后,寝室里的姐妹们终于相信我已经想开了(弱弱地插一句,我从来都没有过寻死的念头啊),对我放松了看管。

重获自由的我顿时无比地欢快,虽然“重获自由”这个词怎么听怎么奇怪,不过这一切都无所谓啦!我唐霜霜决定要努力变得优秀,变得耀眼,要过得比谁都好,让那个有眼无珠的负心人后悔一辈子!

对于自己未来的奋斗目标,就这么愉快地决定了!*2

接下来的时间里,我开始拿起厚厚的英文版《辞海》努力攻读起来,与此同时,我还主动报名参加了学校里的许多活动。

我甚至已经把未来的美好蓝图都给构思好了:将来的某一天我变得光芒四射,那个负心人看到了之后,连肠子都悔青了,然后他在某个人流密集的道路上像一条哈巴狗一样在我面前苦苦哀求我重新做他的女朋友,我高贵得看也不看他一眼,像电影里那些女主角一样轻轻一笑,然后优雅地从他旁边走过去。这样的情节在我脑海里无数次地出现过,嘻嘻,每次就算是想想都有点小激动。

好了,已经是万事俱备,只欠东风了,就等着本小姐努力奋斗然后变成学校里的“万人迷”了。

我立志做学霸的日子只有短短的三天而已,当一开始的豪情壮志消退之后,每次看着英文版《辞海》里那些仿佛是催眠咒语的长长的英文词条,我就觉得有一阵忍不住的困意袭来。这件事之后我终于明白,对于我这个学渣来说,要翻过学渣和学霸之间那道几乎是天堑的障碍,简直是不可能!

就算是成为学霸也不能成为“万人迷”啊,我还是老老实实安心做我的学渣享受生活好了!我为不愿努力、偷懒的自己找了个合情合理的借口。

暖春的季节,在大学外的街道两旁出现了许多摆摊的小贩,从衣服、台灯,到图书、饰品,种类繁多,应有尽有。其中有些小摊贩还低价回收一些八九成新的二手物品。

当初那个负心汉送我的礼物还有很多留在寝室里,原本我是想把它们全都当作垃圾扔掉的,可是寝室的姐妹们说扔了也是浪费,倒不如卖掉换钱,大家还能用这些钱出去聚一次餐。好吧,我知道她们话语的重点其实是最后一句话,谁让我们寝室里的六个都是合格的吃货呢。

于是在那个凉风习习的春夜里,我独自一人背着一个大大的旅行包,在大学外多如牛毛的小摊上寻找着一家收购二手物品的小摊。

这家小摊的老板看起来一副贼眉鼠眼的精明商人模样,估计像我这种初出茅庐的女生会被坑价坑到哭;嗯,这家小摊的老板是个中年妇女,话说女人最会杀价了,而且还是做了这么多年生意的女人,还是换别家吧……就这样,我背着大包在街上游荡了许久,都没有找到一家合我心意的,此时的我已经快累坏了,后背的衣服也被汗水浸透了。

要不等明天再卖吧,把寝室里的姐妹们一起叫过来帮我。就在我打着这样的主意,准备掉头回寝室时,突然看到街道转角处有一家小摊上面竖着一块写着“收购二手物品”的小牌子,而且摊主看上去还是个年纪很轻的男生。

我略微踌躇了下,后来心里一想:看我一个女孩子,这年轻的小贩应该不忍心故意压低我的价格吧。抱着这样的念头,我背着包走了过去。“卖二手的东西。”我把旅行包放在摊位前,朝着那名年轻的摊主说道。“嗯,好的,你先把东西拿出来给我看看吧,我再给你估价。”他放下手里的书,抬起头来对我说。

我偷偷瞄了下那书的名字,叫《孤独星球》,真是个很奇怪的名字,我完全没听说过。然后我对上了那个摊主的眼神,当即,我就被他的眼神吓到了,那是怎样的凶神恶煞,就像是将要择人而噬的猛兽的眼神一般。

我当时就想拿起脚下的包逃跑,可我毕竟是唐霜霜,立志要成为学校里的万人迷女生,怎么可能被这些困难给吓倒,更何况我要是就这么被一个眼神吓得抱头鼠窜,被寝室里的姐妹知道了,指不定要被笑到什么时候呢。

似乎是察觉到了我的异样,对面的他有些歉意地说道:“对不起啊,我的眼睛天生就是这样,无论什么时候眼神看起来都是那么凶恶。”

他的语气温和而真诚,顿时让我不那么害怕了。我蹲下身从包里一件一件掏出负心汉曾经送我的礼物,让往事一幕幕在我眼前重演。

这个水蓝色的手链是他在向我表白时送我的,当时我怕戴在手上会磨损,还特意找了个盒子在里面铺上海绵小心放好;这个黑色的小木雕是在高考之后和他一起去云南旅游,路过一家木雕店时他送给我的,之后每次睡觉我都要把它放在枕边;这个银色的戒指是他在去年的情人节送我的,上面有着半心形状的缺口,戒指是一对的,他也有一枚,当两枚戒指合在一起时便能拼出完整的心形……这些礼物所承载的无数美好回忆,一幕幕在我眼前重演。

一直以为我已经完全忘了他,但是此时此刻,望着掌心中他曾赠予我的礼物,回想起收到礼物时他对我说的那些甜蜜承诺,我的眼泪终究是不听话地流了出来。

蹲在地上哭了好久我才忍住悲痛,赵明朗,我一辈子都不会原谅你的。

在这期间,那名有着凶恶眼神的年轻小贩一直有些尴尬地站在那里,看到我止住了眼泪,他终于如释重负地叹了口气。“这些东西,嗯,你还要卖吗?”他有些不确定地问我。“卖!为什么不卖!我要把所有的东西都卖了!”“你确定?”“确定一定以及肯定!”“这些东西三百块可以吗?”“可以!”我一口答应,当初在寝室里她们帮我计算过了,这些东西能卖上两百块已经算是很不错了,现在能拿到三百,简直可以说是捡了大便宜了。“好吧。看得出来这些东西是曾经对你很重要的人送给你的,这些东西我会为你留上几天,要是这段时间里你后悔了,随时可以来这里找我。”说着,他从皮夹里掏出三百块钱塞到我手上。

就在这时异变突生,远处突然有人大声吼叫了一句:“城管来啦!快跑哇!”

我看到一辆白色的印着“城管”“执法”两个词的面包车开了过来,几名身穿制服的城管手里拿着警棍之类的东西从车上走了下来。整条街像是被煮沸了的开水般顿时热闹了起来,每个摊主都在快速收拾着自己摊位上的东西,有的甚至连顾客的钱也不收了,忙不迭地朝外面跑去。不例外地,那个刚刚和我完成了一笔交易的年轻摊主也正快速地把自己摊位上的东西往他带来的一个大大的旅行包里塞着。“快跑!”

就在我准备慢慢欣赏这难得一见的场景时,耳边就传来这样两个字。我还在想他这是对谁说的时,我的右手被那名眼神凶恶的年轻小贩紧拉着朝外面跑去,奔跑时耳边是呼呼而过的尖锐风声。

于是,当不成学霸的我,只好无可奈何地和这个眼神凶恶的小贩一起进行惊心动魄的大逃亡。*3

印象中那天晚上我们似乎跑了很长一段时间,穿过了繁华的街道,穿过了曲折的巷弄,飞快地把身后所有的一切都甩在脑后。还好,自从和赵明朗分手之后我就再也不穿高跟鞋了,不然估计我连跑都跑不起来。“他们应该不会再追来了。”空荡无人的小巷弄里,那个小贩把整个后背靠在墙壁上大口地喘着气说道。

我弯着腰喘着气,胸腔里的心脏像是在不满我对它的暴政似的,“咚咚咚咚”如同打鼓般狂跳着。稍微恢复了点力气之后,我抬起头打量了一下周围的环境,顿时整个身体就因为害怕而僵在了那里。

这种几乎废弃的小巷里,平日里几乎都没有行人,而此时又是孤男寡女独处,更何况那摊主的眼神那么凶神恶煞,看起来就不像什么好人。要是他此时来侵犯我,我辛苦坚守了二十一年的贞操可就不保了,然后他为了保守秘密再杀人灭口。我的个天啊,我唐霜霜怎么这么命苦!“花季少女浑身赤裸被抛尸小巷,罪恶的背后是道德的沦丧还是人性的扭曲?”此时的我甚至好心地替报社的编辑把明天报纸的头条新闻都给想好了。

不过我唐霜霜毕竟不是那么容易屈服于罪恶势力的人,对,我要反抗,我要努力逃脱魔掌!就在我考虑要不要先下手为强先给面前这个小贩来一记雷霆万钧的“撩阴腿”时,他却突然转过身来看着我说:“现在外面应该已经安全了,你出去也应该没事了。”

我大脑顿时有些转不过弯来,小心翼翼地问他:“你肯放我走了?”“什么放不放的啊,我又不是城管,要不是担心你一个女孩子被城管抓住罚款,我才不带着你一起逃跑呢。”“可我又没有摆摊,城管怎么可能抓我呀?”我疑惑地问道。

他指了指我身后背着的那个大旅行包,说:“你随身带着这么大一个和我们摆摊的一样的大包,你觉得你和城管说你只是一个出来卖东西的大学生,他们会相信吗?他们肯定以为你和我是一起摆摊的共犯,然后把你抓过去罚款什么的,到那时候你就是身上长着一百张嘴也解释不清楚。”

黑暗中我的脸不由得红了红,真是无比羞愧啊!就在几分钟之前我还在怀疑人家是个变态强奸杀人犯,还在考虑着要不要给他一记“撩阴腿”呢!我发现我简直就是传说中的“狗咬吕洞宾,不识好人心”,满腹充满对世界恶意揣测的心理阴暗的典型。“如果没事的话我就先走啦!你要是后悔了想赎回自己的东西随时来找我就好了。”他微笑着朝我挥手道别,然后背着大大的旅行包朝弄外走去。

虽然眼神凶神恶煞了点,但是人还是蛮不错的,我在心里给他下了定义。

摸了摸口袋里的三百块钱,我也心满意足地准备打道回宿舍了。这么多钱,今晚我们宿舍里的六个吃货可以放开肚皮大吃一顿了。至于赎回那些东西,开玩笑,我唐霜霜是那种舍弃不掉过去的人吗?

就在我朝外面走去的时候,脚下好像踩到了什么软软的东西,掏出手机来一照,竟然是一只黑色的皮夹,这皮夹我认识,正是刚刚那摊主掏钱给我时拿出来的那个。我翻了一下,里面除了一沓一千多元的钞票之外,还有几张银行卡,其中竟然还有一张我们学校的学生证,照片中确实是那个年轻的小贩,那一双凶神恶煞的三角眼简直太有辨识度了。

虽然在某一瞬间确实有着把这钱包据为己有的阴暗想法,但是我唐霜霜本质上毕竟是一个聪明(2B)、勤劳(懒惰)、开朗(没大脑)并且诚实善良的人,于是我决定明天把钱包还回去。

第二天,打听到大三中文系在阶梯教室有大课的我,老早就等候在阶梯教室门口,并顺利地把钱包还给了钱方志,也就是那个小贩,这是他学生证上的名字,还是大我一届的学长。

收到钱包时他很是惊讶,如果非要让我无节操地形容的话,就像是看到一只狗和一只猫在那里调情一样。好吧,原谅我这低俗又下流的形容,不过在这样一个金钱当道、物欲横流的时代,能够遇到像我这样拾金不昧的好人,算是他三生有幸了。

他最后硬要请我吃顿饭表达谢意,不过我唐霜霜岂会是那种做好事求回报的人,我学着电视里的女主角那样优雅地一笑(虽然很久后他才告诉我,那天我笑得就像脸上的肌肉抽搐了一样难看),然后转身离开了。*4

我终于明白,回忆这种东西,并不是只要舍弃销毁掉他曾经赠予你的礼物,就可以完全遗忘的。

当一个人躺在无边的黑暗里的时候,我还是会不由自主地回想起他向我表白时的场景,晚自习后他送我回家牵住我时掌心的温度,第一次吻上我的嘴唇时他急促的心跳,为我戴上戒指时他甜蜜的承诺……

我承认,我很没骨气的,在仅仅事隔两天之后,我就重新回到钱方志的小摊前赎回了我曾经卖出去的那些他送给我的礼物。不过钱方志没要我还回的钱,说这些东西就当作我送回他钱包的谢礼送给我了。

东西在我来之前就被他精心打包好了,他说早知道我会来赎回这些东西的,因为我在卖出这些东西时,脸上浓浓的眷恋与不舍都被他看在眼里了。“你们这些女生啊,都是这样口是心非,口口声声地说着不爱了,心里却还是爱得死去活来。”最后他还下了一句这样的定义。

时节缓慢进入春末夏初,我怎么也没想到,我会在这样的情况下,在人海茫茫的大学里再一次见到赵明朗,这个我曾经深爱过的恋人。

食堂里许多正在吃饭的学生都围了过来,饶有兴趣地看着这幕不要钱的“闹剧”。“唐霜霜,我看你是蓄意报复吧,自己抢男朋友抢不过我,就故意把汤汁往我的衣服上洒,我这外套可是昨天刚买的GUCCI,价值一万块呢。”说着,她还从身上掏出一张发票在我面前晃啊晃的,发票单上9999的价格有些刺疼了我的眼睛。

我知道,站在我面前的这个叫孙素珍的女人完全是在我打完菜之后故意往我身上撞的,她是在报复我当初发现她是小三时甩给她的那两巴掌,不然的话谁会闲着没事把衣服的发票带在身上。

只是让我无比寒心的是,赵明朗此时就站在孙素珍身边一言不发地看着,我不相信他会看不出这是一个针对我的陷阱。或许,这陷阱也有他的一份功劳也说不定。又想起当初分手时他对我说的那些话:“唐霜霜,你是个很好的女孩,可我现在遇到了孙素珍,她不仅人长得漂亮,而且家里很有钱,和她在一起,我可以拥有别人奋斗几辈子都不一定能得来的财产。”

明明早就说过再也不会在人前流泪,可我却抑制不住胸口的绝望和难过,眼眶酸涩得马上就要掉下泪来。“就算你在这里演苦情戏我也不会同情你的,唐霜霜,赶紧给我赔钱,不然我就打110了。”她继续不依不饶地说着,手里握着手机,做出就要报警的样子。

望着她脸上精致的妆容和得胜似的快意笑容,此时的我恨不得直接冲过去再狠狠地抽她无数个耳光,把她的脸抽成猪头。可是我最终还是没有这样做,出生在普通家庭的我终究是拿不出这么多的钱的。

我又看了一眼赵明朗,他依旧没有站出来为我说些什么,甚至连半句劝解孙素珍的话都没有说,一脸事不关己的淡漠表情。我现在是完完全全对这个男人死心了。

我缓慢地低下了头,弯下沉重无比的腰,准备对孙素珍说声“对不起”来祈求她的原谅。这样的屈辱再加上对曾经无比温情甜蜜的恋人赵明朗的彻底死心,使得我再也忍不住眼泪,酸楚而滚烫的泪水从我的脸颊上流下去,在地面上留下一小块潮湿的水渍。

话还没有说出口,一双温暖而有力的手将我轻轻扶起来。“不就是一万块吗?赔给你好了。”耳畔传来这样一句话,这声音我有点耳熟,抬起头来,映入眼帘的是一张熟悉的脸,那双独一无二凶神恶煞的三角眼,竟然是钱方志!

他先是从口袋里掏出纸巾轻轻擦干了我脸上的泪水,然后转过身去从那个黑色的皮夹里掏出一张银行卡扔在了孙素珍的脚下:“这卡里有一万块,密码是‘136791’,拿了钱就赶紧滚吧,随身带着发票,你的演技也真是够拙劣的了。”

对面孙素珍的脸一阵红一阵白,吃了瘪的她脸上的表情煞是精彩,她气愤地跺了跺脚,捡起地上的银行卡就准备和赵明朗两人离开食堂。“衣服呢?钱都赔了,你衣服还不脱下来?”钱方志又冒出这样一句。周围唯恐天下不乱的学生们都很配合地叫嚷起“脱衣服”“脱衣服”。

孙素珍的背影僵硬了一下,然后脱下了那件GUCCI的外套甩在了钱方志的身上。“算你们这对狗男女狠!”她留下这句话,便拉着赵明朗赶紧离开了食堂。“这么好的衣服,扔了也是浪费呢。反正我除了唐霜霜你之外也不认识其他女生了,这件衣服就送你好了,反正你们身材也差不多,回去洗一下就可以穿了。”他把外套放在我手上后,便朝食堂的大门走去。

当他的背影消失在大门处的时候,我才缓过神来。我连忙朝他离开的方向追去,还好他并没有走得太远,很快我就看到了他单薄的背影。

我朝着他的背影大声喊道:“钱方志,你给我站住!”“嗯?有什么事吗?”“你是富二代吗?那可是整整一万块啊!而且为什么要对我这么好?我们只不过是见过几面的陌生人而已!”“我家境还算好吧,但不是富二代,那些钱是我这几年在学校外摆摊挣来的。至于为什么要帮你嘛,因为唐霜霜你是个很好的人,连捡到的钱包都可以还给我,而且我也看不惯那人低劣的嫁祸手段。你放心吧,这钱不用你还的,反正离实习时间还长,我再多摆摆摊就可以挣回来了。”

他说完,微笑着朝我挥了挥手作为道别。在那一瞬间,我仿佛看到他那双看起来无比凶神恶煞的眼眸里沉静着的一片温暖的海。“钱方志,以后你摆摊的时候我也一起去吧,去给你打杂!”我对着他离开的背影大声喊道。*5

如果你在南方的某个名称以H开头的城市里,如果你又恰好在2011年初夏到寒冬的时间段里,在某个名称以J开头的大学外面逛夜市,那你一定可以看到一对奇怪的组合:一个有着凶神恶煞眼神的消瘦男生和一个能把街坊大妈都忽悠到自己摊前的笑口常开、性情开朗的女生。

如果你观察的时间再长一些,那你经常可以看到那位女生会揪着那个男生的耳朵面红耳赤地说些什么;要是哪天你来的时候正巧遇上城管抓人,那你肯定会欣赏到男生紧握着女生的手在街头巷尾上演的一出堪比好莱坞大片的大逃亡戏。

如果你看到了,就算不买东西,也可上前和我们打个招呼,我唐霜霜可是很好客的,说不定还会送你一些好玩的纪念品呢。对了,都忘了介绍我的老板了,他叫钱方志。跟你们分享个秘密啊,别看他一副凶神恶煞的模样,但本质上却是一名非常非常非常温柔体贴的很好的男生。嘘!这个秘密千万不要告诉其他女生,就我唐霜霜一个人知道就好。哼哼!你们可别以为我是害怕,我唐霜霜对自己可是很有信心的,只是啊,有时候再有信心也架不住人多啊!

只是我们依旧没有在一起,就算是到了最后分别的时候彼此都没有把喜欢说出口。

2012年的冬末春初,钱方志迎来了大四下半年的实习期,我把钱方志送上了将要驶向远方的长途列车。

还记得第一次见他时他正在看的那本《孤独星球》吗?我一开始还以为那是什么高深玄妙的外国名著呢!后来他告诉我,这本书只不过是一本类似于旅游指南的书。他还说,他从小就一直向往着能够去远方,所以在上大学后,他就在大学外面的夜市上摆摊挣去远行的路费,准备在大四实习期的时候到比远方还要更远一些的远方走一走看一看,见一见不一样的风景,感受一下不一样的心情。

其实,平心而论,我还是蛮同情钱方志这个天生凶神恶煞的苦逼的孩子的,他说从上学开始,就因为眼睛而一直被人当作不良少年来看待,连女生都不敢与他接触。送走了钱方志后,我走出了火车站,外面正飘着小雪,世界一片银装素裹的模样。

终究还是只留下自己孤身一人哪!男人啊钱方志啊什么的,真是讨厌极了,远方的远方又没有什么好玩的东西,干吗要去!

我一脚踢开地面上的易拉罐,仿佛脚下的这个易拉罐就是钱方志的化身,而我此刻正将身体里的所有怒火都发泄在它身上。

又是一个人了,我在心里重复着默念这一句。突然间就觉得眼眶有些酸酸的,我蹲下身,把脸庞深深埋进臂弯里轻声哭泣起来。我也不想去理会火车站外那些行人的异样目光,想哭我就哭了,有什么不好意思的。“嗯?怎么蹲在这里哭起来了?”耳畔传来无比熟悉的声音,然后就像之前在食堂那次一样,一双温暖而有力的手将我从雪地里扶了起来。“钱方志?你不是上火车了吗?怎么还没走?”我一边擦拭着脸上的泪水,一边疑惑地问道。“刚刚就在火车要开的时候,坐在火车上的我突然想明白了一件很重要的事,然后我就从车窗跳下来了。”“什么事啊?”“一个人背着行囊去远方未免也有些太孤单无趣了吧?要是能和喜欢的人一起去远方,那该多好啊!”他一边目不转睛地看着我,一边故意把“啊”的尾音拉得很长很长。

听着这样近似于表白的话,再加上被他这样看着,我想我现在的脸肯定红得跟猴子屁股一样。“可是我还要上学啊?”我变相地算是接受了他的表白。“没关系啊,我可以等你,我就继续在大学外面当小贩摆摊,等到你升上大四迎来实习期的时候,我再和你一起去比远方更远的远方走一走看一看。”

我一下跳到了他的背上双手环绕住他的脖子:“我突然不想走路了,今天就特别允许你背我回去。”“遵命,我的唐大小姐!”他话语里是满溢的宠溺和笑意。

回去的路上,我把整个脸庞都紧贴在他温暖而坚实的后背上,问道:“钱方志,你说远方的远方的再远方究竟是什么地方呢?”“你问我我也不知道,不过啊,我觉得吧,远方什么的已经无所谓了,其实在这世上最美好的风景莫过于一直陪伴在你的身旁。”new暖心水之物语文/李媛

李媛

笔名李佳利,1994年9月生于北方。

爱文字,爱画画,经常去南锣鼓巷各种码字和淘宝,

心情不好时会去后海遛弯儿。熟络起来玩得很high,

沉默时也会沉默得吓人,事实证明我还是个孩子。

我只是个孩子。

第十四届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二等奖获得者。*1

芥一回大阪的那天,日本刚刚进入冬天。

芥一的座位是机舱中部靠窗的位置,登舱之后他便安静地坐着,虽说出入不方便,可连手脚都无法施展开的芥一只打算盖着毛毯蜷缩在那里休息,哪还有闲心来回走动。周围大多数都是白皮肤蓝眼睛的澳洲人,芥一多希望有一个日本人出现啊,如此他才觉得自在。

他从小就喜欢和别人一起做事情,这样他就觉得大家把注意力都放在了别人身上,而自己那张怪怪的国字脸也就变得隐形了起来。芥一一意识到这个问题,就又开始觉得周围有齐刷刷的目光向他射来,还有些人嘴里似乎在讨论为什么这个人的脸怪怪的,想到这里,芥一把那张怪怪的国字脸埋了起来。

到目前为止,芥一还没找到适合自己的目光。其实芥一长得除了国字脸外其他还说得过去,或许是基因问题,他母亲所有天生的美好都在他身上延续了下来,不仅是外表,还有智商、道德和感情。当然那张国字脸除外,那是父亲丸尾泽的标志性特征。

在芥一的印象里,他从来都是因为母亲所传授的东西而受到表扬,比如学生时期的考试高分或者是工作以后社长对于他勤奋的肯定,每到事务所开年会时,社长总拍着芥一的肩膀说:“芥一君的家教非同一般,简直可以比拟成出好人才的学校。”这时候芥一对母亲的敬佩和肯定总会油然而生,可是他从来没有对父亲有过这种感觉,因为没有哪个老师或是社长会因为他的国字脸而夸奖他。

刚想到这里的时候,坐在芥一旁边座位上的人出现了。首先映入他眼帘的是一双看起来有40码的缩口式及踝棕色软皮鞋,接着是浅灰色粗线的打底裤和棕色的高腰裙,再往上呢,是粗棒的针织披肩和亚洲人的面孔。可芥一这时不知道为何,无法判断这个年轻的女子究竟是中国人、韩国人、东南亚人,还是他所企盼的国人。这时,女孩冲芥一笑了笑,芥一一愣也礼貌地笑了笑,当然芥一没有蠢到去问她是哪国人的问题。

女孩坐下后将随身携带的小包打开,芥一有些好奇地往里瞅了瞅,PSP,稀奇古怪的小玩意,还有各种化妆品。这些正是二十几岁年轻女子的真实写照,她们常常把包弄得乱七八糟,搞不好还会经常丢一些重要的东西。像他们这种律师事务所怎么可能雇用这种年轻的女孩呢?假若丢掉一些重要的文件怎么能打赢官司?所以这样的情况导致事务所的男女比例严重失调,即使有女生,也是被称为已婚妇女的大龄女人。于是事务所的单身男人完全嗅不到任何爱情的味道,只好常常在周末去涩谷寻些乐子。

记得有一次事务所的男士一起去涩谷玩乐,同行的久泽给芥一找了一个可爱的女孩。虽然芥一喜欢可爱的类型,而且这个女孩身材也好得没话说,纱质的薄衣再加上有些昏暗的灯光总是能隐约看到薄衣里紧裹着的起伏的胸脯,女孩总是用很嗲的声音叫着芥一君,可惜芥一君还是无动于衷。其他同事都玩得很愉快,芥一也不敢说什么提前退场的话,只好在那里静静地坐着。让芥一真正忍受不了的是这个女孩居然说她很喜欢他的脸型,因为长得像高仓健的。这句话在芥一听来简直是侮辱,恶心得要命。无论女孩怎样挑逗,芥一始终像块石头一样无动于衷,最后两人不欢而散,而芥一也因为这件事被同事说成有怪癖的男人。*2

现在想想那女孩的面孔,似乎还有些印象,大概是齐齐的刘海,眼睛很大,嘴唇像樱桃般水嫩饱满,脸型也是自己喜欢的类型,唯一不足的是鼻子,有些像洋葱。芥一有些奇怪自己居然还可以这么清楚地记得一个陌生女孩的面孔。芥一在座位上挪动了一下身子,偷偷瞄了一眼旁边的女孩,在补妆。有点像她吧。

同事都说芥一除了自己的母亲之外,对其余的女性已经完全没有了感知,他觉得所有的女人长得都是一样的,就算把自己刚刚交的女朋友扔进十个人里,芥一也会分辨不出哪个是自己最爱的人,这真是一件奇怪的事情。事实上,后来现在他身边坐着的这位女孩告诉他,他只是没有记住爱的味道。

再回到现实世界时,这个庞然大物已经平稳地与地面隔绝。而存在于芥一周围的那团像黑雾般艰难移动着的东西,也像冬眠的兽慢慢地潜伏下来。不过还是有一些人在小声地议论着什么,漂亮的女孩、让人讨厌的工作,或者是这次愉快的旅行。每个人都有每个人感兴趣的事情,所以他们愿意浪费自己有限的时间去完成,每一次的完成带给自己的除了身心的快乐还有极大的满足感,这样你就可以和别人说,瞧,我完成了一件多么棒的事情。如今这些对于个体来说或是悲伤或是快乐的事情,在芥一看来都成了打扰他睡觉的坏东西。

他随手扯下毛毯盖在自己单薄的身躯上,还有那个距离嘈杂声音最近的耳朵上,整个人像是被包菜裹起来的饭团,只留下眯缝着的细长眼睛,整张板块的国字脸也快被掩盖了。芥一叹了口气闭上眼睛,这时的他没有注意到他旁边这位年轻的少女正用一种奇怪的眼神看着他,类似目不转睛。

芥一闭着眼像是在冥想,总之看起来是很不舒服的。可那嘈杂的声音还是没有停,反而叫得越来越响亮,还伴有几声看似不友好的笑声,他总是将这些笑声归为嘲笑自己的。说到底他还是自卑得不得了。芥一准备开始想自己母亲的温柔,可是还没有进入画面,就被一阵又一阵的嬉笑声拽离了那个世界。真是惹人讨厌的家伙啊!芥一在狭窄的座椅上辗转了两下,蒙住了整个头。“或许,或许您可以选择不睡觉,和我聊聊天也是可以的。”

日本话,不厚重,倒是有些清脆,关西口音。芥一内心有些欣喜,他将自己的遮面帘拉开,正要寻找这个声音的来源时,看到座位旁那个穿40码鞋的小姐正认真地看着他,也许是认真而又充满疑惑的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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