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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5-24 17:2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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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周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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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雨淋湿的爱

被雨淋湿的爱试读:

内容提要

再回首,四周空荡荡的,只有蒙蒙的细雨,微寒的风中,缓缓落下,一切已经结束,可你似乎还在身旁……

一个人

一个人背着一个空荡荡的书包,漫漫地摇啊摇啊!不知道何时才能到达我心中的目的地,在这样深秋的季节,落叶不舍枝头的挽留,离别了枝头,早空中作出美丽的狐仙,去追寻属于自己的梦想,而我,一个人漫步在落叶满地的路上,遥望着前方,就这样默默地一个人走下去。

一个人撑起一把黑漆漆的雨伞,在雨中徘徊不前,天空一片灰蒙蒙,在天空的边际是可怕的黑色的乌云,向我拢来,突然风一吹,手中的伞吹走了,我一个人在雨中任凭雨水的鞭打,雨水顺着我的头发,脸庞向下流淌,不知不觉,汇成了我的悲伤与寂寞,而我,一个人站在密密的雨中任凭雨水洗刷我的烦恼,不知道什么时候才会有天晴的一天,享受和煦的阳光。

一个人推着一辆破烂的自行车,不自觉的来到了海风徐徐的海边,海面上泛着金黄的光泽,太阳慢慢地从西边缓缓地落下,就在那一瞬间,一切变得如此地黑暗,曾经地光芒就这样消失在眼前,一种莫名地伤感涌上心头,而我,一个人,依旧推着自行车,企图走出黑暗,可怕地夜幕。

自己选择的路,跪着也要把它走完,即使只有自己一个人,还是要坚强的走下去,走下去……

火之舞者之神圣使命

如果说生命是一种人生的升华,那我们便不再会倍加珍惜;如果说死亡是一种失去的方式,那我们便不再会轻视它的意义。

害怕死亡,害怕失去,是人类的共同弱点。可是,在衡阳大火中牺牲的21名消防战士的笑容,我们再也无法看到了。难道他们不畏惧死亡,不害怕失去生命吗?不!他们面对的是如此尖锐的问题!可是,在他们看来比生命更重要的还有职责,作为一名消防员应有的职责。为了群众的安全,他们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为了群众的利益,他们不惜付出自己的青春。

如果说命令只是一种随意的笑话,那我们便不再会言听计从;如果说职责只是口头的承诺,那我们便不再会重视它的存在。

当消防战士收到命令,奔赴火场前线的时候,他们冲锋在前,无所顾忌,面对熊熊烈火,他们不顾个人安危,救出伤员,扑灭顺势蔓延的火焰;当人民需要他们的时候,不论是大事小事,无关有关,只要群众需要,他们都会奋不顾身,勇往直前。

他们工作在火的热浪,焰的盛舞之中。面对灼烧的印记与伤痕,他们从不退缩,直到夜色弥漫的天空露出东方的鱼肚白……

当兵难,当个优秀的兵更难,当个优秀的消防兵更是难上加难。

在人民危难关头的时候,你必须冲在最前头,不论黑夜白昼。哪怕是你正睡着觉,刚刚梦到自己久违的故乡;哪怕是你正饿着肚子,刚刚准备吃一顿简单的饭;哪怕是你正吃着年夜饭,刚刚想打个电话给亲人道个平安……因为你一刻也不能停留,时间不等人,救火更是速度与时间的较量。

在人民安定祥和的时候,你还必须刻苦训练,不论严寒酷暑。哪怕是滂沱大雨,雷鸣电闪,全身湿透,雨水和汗水混着从面颊滑下;哪怕是烈日当头,饥渴难耐,汗流浃背,晒伤的皮肤已经开始蜕皮;哪怕是大雪纷飞,天寒地冻,十指僵硬,战士的双手生满冻疮……因为只有这样你才不会辜负人民的期望,社会的使命。也只有过硬的本领,扎实的技术,才能更好的保护我们的群众。

也许他们一身的伤痛,一身的辛酸,但他们无怨无悔。他们满怀激情,满怀赤诚,所以无畏无惧。火一样的热烈,风一样的亲切,那是性情;钢一样的坚韧,石一样的顽强,那是品格。

我们的消防战士是保卫平安的使节,是战胜艰险的勇士,是所向披靡的王者之师!

恋情发生在青少年时期

其实题目可以有一个词完全概括“早恋”,但是我为什么不用早恋这个词,而偏偏要选用这么长的句子呢。原因无它,我个人认为“早恋”这个词,本身就包含贬义的感情色彩,但是我还什么都没说呢,上来就贬低它,也没有什么立足点,不是吗?待我说完后,大家自己用自己的眼睛看,用自己的嘴巴说。

从小到大接触过不少类型的这种“恋情发生在青少年时期”例子,注意我用的是“恋情”而不是“恋爱”,“恋爱”这个词已经牵扯到爱的,在我还没弄懂,爱这个东西是哪个器官,或是神经的反应之前,先不谈。好了进入正题了。我把这种例子,大致分了一下类。

其中的一个类型是,“锦上添花”型。当然这种锦上添花中就包含了卖弄的意味。我有两个朋友,两人在比赛中互相结识,一见如故。分别是双方学校的尖子生,不仅学习好,简直无可挑剔的那种。本来是不太可能擦出火花的,纯粹就是知己类型的,换句话说就是不来电的那种。可是有一天觉得生活太无聊了,想制造点快乐。结果两人一拍即合,就由知己转变成为了情人关系。其实还有一个原因,两人都是骄傲至极的人。听到人们说,唉!看人家谈恋爱,又不耽误学习,真是样样都好。两人纯粹是为了好玩也没什么实质的进展,也许因为双方都比较理智,两人无论在精神上,还是在物质上都属于独立。这种关系维持到现在,两人都差不多忘了自己还有一个男(女)朋友存在。可以说是另一种形式的分手。所以依我之见,俩人之间的关系和朋友也差不了多少,就是在一起的时间多了一点,应该称不上是恋情。

第二种类型就是“迫不得已”型,其实这种东西还真不是强迫就行的。在种类型里,有两个例子。其一是,女孩子很优秀,各方面都比较闪光,男孩子属于默默无闻的类型。典型的粉红男孩,人很细致。暗恋女孩,暗恋了很久。总是无微不至的照顾女孩。知道女孩家离学校远,来不及吃早饭,就天天给女孩子买早点。夏天为女生排队买冰激凌。女孩子认为不好意思拒绝而且男生也没摆明了要追自己,觉得不要太显小家子气了就欣然接受了。但是后来男生表白了,女生“迫于”同学的压力,又觉得这人对自己不错就答应了。结果是,由于开始的双方地位的不平等,女孩觉得欠男生的,男生觉得女生在敷衍自己。最后就不了了之了。另外的事例,是女孩追男孩的故事,没甚新意,最后也是以分手结局。这种不平等的关系,或者说牵扯到了经济上面的关系,在恋情发生在成年人身上也是不少见的。所以说,如果对对方没有什么好感,不要轻易接受人家的东西,否则到头来都是债啊!

某影星说过“爱情的好处,就是在轰轰烈烈的时候戛然而止。”当她说完这句话立刻有人反驳她,如果能做到戛然而止的就不是真正的爱情了。我觉得双方的话都有道理,只不过是站在不同的立场,如果非要争出谁的更有理,未免太无聊了。上述两种情况都没有轰轰烈烈也没有戛然而止,所以应该称不上恋情。

第三种类型:互相慰藉型。关于这一点我可是深有体会啊。初中毕业后,大家分道扬镳。一部分同学没考上理想的学校,就选择的择校,又有一部分被家长送去了外地。背井离乡,孤独的时候,总会想找什么东西来慰藉一下自己那颗寂寞的心。在最脆弱的时候,比较容易发展恋情。于是我就发现了,在初中两方根本没有什么交际,到了高中闪电般的,到了不可分割的地步,令人惊叹。这种类型的接触的比较多,我也觉得这样类型的恋情是最有意义的。有些话不能和家长说,不能和朋友说,只能和那个人说。于是那个人也就诞生了。但是仔细想想究竟什么事,是不能对别人说的,而不说出来又会觉得难受呢。祖国的花朵们没事别把自己弄的那么复杂。只求简单,不求深刻。这样互相慰藉,直达对方的心底,正是双方共有的孤独感成为了感情的基础。如果这种基础消失了,那么房子是不是就塌了呢?

说了这么多费话,事实我还是蛮向往这种早期恋情的,起码也是一种人生经历,一笔财富。

看了这么多,我想有人该想问了,到底有没有成功的例子。首先我不知道这个成功的定义。如果说结婚是最终的成功我还真知道一例。

这种类型叫它:修成正果。这是九十年代的事了。男生和女生初中就认识,但是那时的两人没有想那么多,只是亲密的友情。后来到了高中两人同班同学,最后由朦胧的感情发展了下去,爱情长跑了十余年,在05年结婚了。两人都是浪漫的人,天天见面但是经常传传自己写的小诗之类的东西。男孩曾经作过一首古体诗,诗中不仅包含了双方的名字,而且记录了两人恋爱中的点点滴滴。传为佳话。这样的眷侣必然还在少数。我还记得男孩曾经引过一个电影中主人公的话来概括他们之间的感情:我不想因为时间不对,或者说自己没准备好,而错过自己今生的挚爱,没有什么时机不对,只有对象不对。在感动之余我不禁在想,我们到底要怎样确定他(她)是不是自己今生的挚爱呢!我们会不会遇到更好的呢。

还有一种类型的我想在某种程度上也可以成为成功。恋情依然是发生在青少年时期。具体过程不详加介绍,可以说是一见钟情。十余年过去了,当要步入婚姻的殿堂时,男士变心了。或者不能称之为变心。女士是男士的初恋,男士觉得一辈子只交一个女朋友有点太冤了。所以想暂时分手,让对方在寻找一段时日,如果没遇到合适的再结婚。女人听到过后,毫不犹豫的和男士分手了。觉得对方不负责任,青春一耽误就是十三年。分手之后,一齐吃饭,聊天,度假。双方都觉得对方已经变为自己的亲人,融入了自己的血液,但是都清醒地认识到这辈子两人是不可能走入婚姻的殿堂了。这辈子不行,那等下辈子呀!下辈子在那里还不知道呢,而且都不知道会不会有下辈子。别想那么多了,过好这辈子吧!

把恋爱当作玩闹的人也不是没有,换男朋友,换女朋友的速度快的连光速都比不上,当然这是夸张的说法。也有人是为了好奇。当然也有人是因为真的喜欢对方。既然喜欢就别犹豫了,前提是你是真的喜欢。而且一定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当你真的谈恋爱了,就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你已经在干大人眼中,大人们才干的事了,所以你一定要负责。

看看你到底属于那种类型,如果真的喜欢,条件准许就没什么好犹豫的。由于本人的经历有限,能力有限。只总结出这么多类型。但是我希望不要是我总结出的五种类型中的任意一种。

洞庭水暖

在柳毅传里头,我喜欢洞庭君。

好吧,一开始我是被钱塘君吸引住的,谁叫他敢爱敢恨,但是,等到读第二遍的时候,我就发现不喜欢他了,我不喜欢不爱惜生命的人。

然后就开始看到洞庭君。让我们这样说,他是个知识分子,一个谦虚的知识分子。想想,身为龙王,放下架子,认识到自己的缺陷,去向一个凡人道士取经,虚心地和他谈论火经,多不容易?一个人当他站在高出的时候,通常就会不愿俯首,不愿弯腰。洞庭君不一样。他很谦虚,王庆瑞说,“低头吃草的牛吃得最多。”

接下来和柳毅的谈话,洞庭君,很有礼貌,不骄傲,也不焦躁。不要埋怨他送自己的女儿去火坑,在这之前他一定以为他的女婿是一个大大的好人、君子,看看他多紧张女儿就知道,最多只能算他识人不明。即使是龙王,被人蒙骗的可能性还是存在的,所以,不能怪他。他知道女儿的悲惨之后,掩面痛哭,他那么疼她的女儿,可以看出,他是个好父亲。而之后他试图不让钱塘知道也可以看出他的性格。在极端的悲痛当中也不是冷静,能够想到一些事情的后果。虽遭大变却不慌乱,我喜欢这样的沉稳。

最终还是晚了一步,被钱塘知道了,在怒火中离开。这个时候,洞庭又展现了他一家之主的风范,先是安抚柳毅,接着准备宴席。注意,他并没有对钱塘的行动有何说法,比如担心。因为他相信自己的兄弟,这种信任,我也喜欢。

在救回女儿之后,来研究他和钱塘的对话。洞庭有三问,一问人死伤,二问农作物,三问无情郎。为什么是这样的顺序,想过吗?洞庭很善良,很体恤民情,所以一问人,他担心钱塘杀了太多的人,二问庄稼,古时候重农轻商,庄稼就是很多人家一年的希望。到了最后,才为他自己和女儿,问那无情郎。天下在洞庭心中的轻重,由此可见。所以洞庭很善良,很以大局为重。他埋怨钱塘杀了太多的人,这样的胸怀才是一个龙王该有的。我不喜欢钱塘就在这里,你吃掉无情郎就算了,干吗杀那么多人,干吗破坏那些个庄稼,他们有罪吗?我不喜欢这样的人,不珍惜生命。

之后洞庭重谢了柳毅,他在说,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这样的人,重情重义。我在想,钱塘的一番劝婚的说辞也是他的主意,毕竟身为龙女的父亲不好亲自出面。他看准了柳毅是一个君子,只得托付,所以才想让自己备受苦难的女儿嫁给他,又或许以他的阅历看出女儿喜欢柳毅,总之,这个好父亲,在为自己的女儿打算,可惜未成。

看着柳毅拒绝,洞庭想让女儿走出前次婚姻的阴霾,所以才又想让她嫁给濯锦江的龙王之子,但最后还是从了龙女的心愿,这在媒妁之言父母之命的古代,洞庭他们多开明?后来还同意龙女下凡寻柳毅,还不是为了女儿的幸福。

现在看来,突然发现因为我喜欢,所以把洞庭的一举一动安上了一个正义的名头,未免片面了。

但是洞庭,包蕴宏富而广大平正。

风笛悠扬

他叫风,她叫笛。

他们的爱情开始的很玄妙,很离奇,或者说很意外,很猝不及防。不管是对于我们这些旁观者还是对于他们自己,都是这样。

那天是外教课,玩男女配对的游戏。很不幸或很幸运,风被选中,由他提出三个问题,然后回避。接着选三个女生来回答这三个问题,很不幸或很幸运,笛在我们的起哄声中也被选中。笛是这样的一个女孩子,如果她听到我叫她“女孩子”,她一定会挥拳相向,这样说,很明白吧?所以说当初的起哄,本意只是起哄而已,无论是我们或者她自己都不会想到,这是怎样的一个开始。风并不知道笛是被选中的三个女生之一,就算知道他也不会想太多,他们同学一年多却没有擦出火花。但就那么巧,三个女生的答案中,风,选中了,笛。教室里一下子炸开了,可笛很安静地坐着,而风也没有说话,径直走下去,敏感的我们嗅到了不同寻常的气息。

这两个人被扯到一起就是从这里开始。原本大家只是图个开心,想借此机会看看他们敢怒敢言的表情,可是,事情没那么简单。不管和风说什么,他几乎都不会有反应,可不可以当作一种,默认。其实本来笛也是这样,后来就调侃她“变得淑女了”,她才幡然醒悟,和我们打打闹闹,可以她的性格和智商,做不好掩饰。时间一天天的过去,慢慢地就发现他们之间原来真的怎么怎么样。

好吧,我承认,我是不够敏锐,或者说我太不敏锐,他们之间的暧昧,还要别人说我才看得出。那天豆突然跟我说,“你发现没?笛今天穿的鞋子很淑女。”我低头一看,果然,很美的一双粉红色的鞋。有句古话是不是叫做,“女为悦己者容”?风喜欢蓝色,笛也喜欢蓝色,后来我才发现,他们都有意无意地,一起穿蓝色的衣服。我还记得,一直都很喜欢闹笛,喜欢看她气急败坏的样子,哪怕要遭到追打。后来才发现,原来这个不叫气急败坏,这个,叫做害羞,或者脸红。

我在想啊,去年笛生日的时候,我送了她,一个缘分玩偶,Triangle。传说中爱神有两支箭,一支金箭,一支银箭,金箭是用来帮助有缘分的人们,而银箭则是专门用来破坏缘分的,于是爱神派出了一个天使来阻止银箭,守护人与人之间的缘分。这个天使就是“爱之神”(Triangel)。据说拥有这个Triangel娃娃的人,就能找到和她最有缘分的爱人。只要把娃娃放在自己房间的任何一个地方,这份缘分就会随之而来,永远不离开你。我问过笛,她把玩偶放在书架,我想是不是……笑。

风的兴趣课选的是校史馆讲解员培训,笛的兴趣课选的是乒乓球。校史馆是中午上课,下午的两节兴趣可改为自习。后来就听到有人说,风喜欢打乒乓球。原本是没有联想到什么的,直到他们两个被扯到一起,我才幡然醒悟。笛很喜欢乒乓球,她那么固执的爱好,不可能动摇,所以,在一起,只有风去迁就她吧。原来是这样。

笛住校,风住在老师家。所以,他们还会在一起晚自习。笛晚自习的时候正正经经地,写作业,偶尔和Angel她们打打闹闹,简单。风晚自习的时候总会坐在最后一排。笛的活泼他知道,他也知道他不能掌控,但至少,坐在最后一排可以看到她。笛其实是一个强势的女孩子,有的时候会有些霸权主义,所以,她要一个人,来包容他。而风正是这样的人,随性让他学会包容,特别是对笛。

上回,谁听到笛这样对风说,“她们又在策我们。”“她们”是指的我们,“我们”是指的他们,看懂了吗?“我们”,都已经把他们两个人化做一个世界的,而我们是另一个世界的人。那是我第一次听到她说这样的话,我想,风是很开心的吧?

其实笛有的时候也很……恋爱中的女孩子总会自觉不自觉地变得娇媚。那天,在QQ上,她突然向我推荐几支曲子,《勇敢的心》《黑玫瑰》《纯音乐》和专辑《画眉》。我还很好奇,调侃了她一下,“画眉哦,你就是敏敏,某某就是无忌。”笛喜欢武侠,风也很喜欢,他们经常在一起讨论,个中情景,不足为外人道也。再看看“黑玫瑰”,什么时候笛喜欢玫瑰这种东西了?是不是觉得风太不够勇敢,都没给她送花,所以还要加上《勇敢的心》。只是在调笑,查了这些曲子,才发现这些都是风笛曲,于是很疑惑,“你以前学的不是长笛吗?怎么一下子对风笛这么感兴趣?”笛没有说话,很快下线了。后来我才发现,风笛。原来笛也会这么浪漫的表达。

他们之间的故事,其实很平平淡淡,或者说他们的轰轰烈烈都不在人前?我不知道,我只知道,风包容着笛的强势,他们也许会很快乐,很幸福。

于是,祝福他们,风笛悠扬。

真人真事……我想是的。看我对你们多好……

没有人追杀我,没有人追杀我。

我在自我催眠,见者勿扰……

蝴蝶

一蝴蝶呵拥有绚丽的翅膀人们为之而欢喜可曾记得你——结茧自缚的痛楚二如此“愚笨”的人唯有你了——我的母亲一生奔波的艰辛全是为我而付出三诗人呵无须抱怨上帝赐予你的愁丝是凡人不能拥有的四魚儿呵看似无忧无虑的你的泪——早已化身为海洋五冠军呵摘下头上光环你——也只是个凡人并无可炫之处六誓言呵原來——你是谎言美丽的化身七“完美”呵少了“残缺”你——谈何“完美”八年轻人用求知的欲望去填满你贪婪的心吧九白云呵我该如何填补你的空白十黑暗呵人们厌恶你,驱逐你可曾想到你原是光明的来源十一我的心呵生活此般的潦倒为何——生存欲望无限大?十二亲爱的伙伴安睡吧现实的残酷与不公睡梦中都将平息的十三年轻人。未来是怎般回忆是怎般你正在描绘着呢十四花开——人欢喜花落——人憔悴生活,就如此般?十五最艰难的步伐——站立之后行走之前

滴酒入诗文

每个人,都是一位调酒师。

没有配方,一切单凭自己的感觉。

你可以摔掉酒杯。

或者继续下去。——题记

什么是酒?

一种液体,五味杂陈。

整个世界都在里面。

想要拥有,就得不停地喝下去。

钟鼓馔玉不足贵,但愿长醉不愿醒。

这是酒最诱惑之处。

有什么比忘却更加解脱呢?诗仙一生仕途不畅,甚至可以说无仕。“仰天大笑出门去”,结果是入京写乐作辞。从此诗仙成酒仙。

这种官,不当也罢!只愿长醉,忘了这个污浊的世界。

这是酒最残酷之处。

现实,在酒醉之后更加现实。就像鸵鸟一般,把头埋进沙坑的时候,危险,变得更加危险。

一如鲁迅先生说过的:“真的猛士,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敢于正视淋漓的鲜血。”那么礼拜在一定程度上是懦夫吗?不是。在那前年的封建时代中,天地君亲师的教诲下,才华横溢而无仕,将饮恨终生。李白是牺牲品之一,于是他转向诗酒,让酒把他带离尘世,却至死含愤。

可,我们是不一样的。

晚来天欲雪,能饮一杯无?

国人喜欢以喝酒的多少来“测量”友情的坚固与否。虽颇为偏激,但我欣赏那古时文人之间的,酒杯感情。

摆席迎客,喝酒饯行。酒所暖的不仅仅是天寒地冻中的身子,还有那颗即将飘落异乡的心灵。桌上只需几碟小菜,何须野味山珍。剪烛把盏,对诗诉衷肠。酒后吐真,这化不假,却只在友情面前奏效。没有相互攀比炫耀,面对老友,更多的是谈论忧烦点点。一杯下肚,算作这一事的了结,另一事的开始。于是,浓浓的情感在杯中发酵,愈添醇香。

那么,所谓的“感情浅,舔一舔;感情深,一口‘闷’”,绝不是酒杯酒量来说话。那些真挚的感情,并非下酒,而是入酒。

三杯两盏淡酒。

清酒为圣,浊酒为贤。淡酒几无味,却为友。

现代的人将独饮作为一种情调。随意靠在家里的软椅中,手边放一杯淡淡的酒。酒杯、液色映衬着徐缓柔和的灯光,轻啜一口,犹如最亲密的朋友陪伴在侧。

而古人独酌,往往因愁苦孤寂。李太白落寞得“举杯邀明月”而“对影成三人”易安亦然。国破家亡之恨,孤苦伶仃,因而手持“三杯两盏淡酒”,却“怎敌他、晚来风急”。空屋独饮,只能是酒入愁肠化作泪,愁上加愁。

既然独饮闷酒易醉,那么就来几杯淡酒,多喝几杯罢。有酒味而无醉感,最是舒服。因为此时,早已不是饮酒,而是饮愁。

现代的“摩登人类”们,难道不是因为寂寞,而自斟自饮的么?

酒淡淡,愁思理更乱。原来,自古至今,从未变过。

酒确实是个奇怪的东西,它自己敲开人们的大门,却被人们赋予了一切的感情。它是酒精和水的结合,但酒精与水混合后却不是酒。祖先们谁能想到,这澄澈晶莹的、颜色不同却都能让人类为之醉倒的液体,到底为什么找上门来。

我们仅能微微一笑,把酒问青天:为何?“古来圣贤皆寂寞,唯有饮者留其名。”“诗酒趁年华。”

有的人摔碎了酒杯。

有的人一生都在不断的调试着,直到生命的终结。

其实,

这杯酒,是调给你自己品味的。——尾声

关于《雷雨》中的冲突,矛盾

《雷雨》是我读过为数不多的中国名著之一。我想,它强烈的戏剧冲突是让这本书如此经典的原因之一。

就从我们书上的两个例子看,首先是周朴园和侍萍的相认。两人虽然说曾经十分相爱(不过个人认为十几岁的孩子不一定就是爱情,不过总得找出点理由来发展情节嘛。)但在几十年后,他们之间的矛盾开始放大。周朴园是一个遇事希望妥协、缓冲、敷衍,而在别人面前又想树立封建权势形象的复杂的人。介于自己的社会及家庭,他是不会轻易跟侍萍相认的,尽管他口口声声地说还保留着这样那样侍萍的习惯。而侍萍,一个苦命的女人,年少无知的时候爱上了阔少爷周朴园,于是有了一生的坎坷,但她依然忘不了周朴园。如今与周朴园相见,嘴上说自己受的苦是周朴园用钱弥补不了的,但始终还是希望周朴园的承认。这样,老一备的恩怨变得格外的扯不清。而当后来侍萍知道四凤怀了周萍的骨肉时,这种对立的矛盾冲突则更显尖锐。

在说周朴园和鲁大海。他们的主要矛盾是阶级之间的矛盾冲突。鲁大海是罢工的工人,而周朴园是个资本家,两人本来就有很深的矛盾,再加上他们复杂的私人情感……献上两个字——纠结!再说周朴园这种没心没肺的资本家,在这种关系到她利益的时候是根本不会考虑到他们的父子之情的(尽管我个人认为他们好像没有血缘关系,但大家都这么说就当作他们又好了),于是对大海的态度十分粗鲁!而大海又不知道他与周朴园的关系,所席对周朴园也只有烟骨,憎恨的情感,这也让两人的矛盾迅速飙升到不可收拾的地步!

这仅仅是语文书中的两个片断,就写出了很深的戏剧冲突,纵观全书,我们会体会到更多更深的戏剧矛盾。

快节奏的刺激—《促织》中动词的妙用

蒲老先生的《促织》是不可多得的好文。其中动词的运用更是独具特色,其妙就妙在不断地连续使用,使文章的整体节奏加快了不少。

我们都看过动作片,大部分的打斗片段用的是大量的短镜头。这使得影片的节奏变得很快,成功地渲染了动作片应有的紧张刺激的气氛。同理,文章中大量动词的频繁出现会在我们脑海中反映出一段变化迅速的镜头,其感觉不亚于一段精彩的打斗。“方共瞻玩,一鸡瞥来,径进一啄。成骇立愕呼。幸啄不中,虫跃去尺有咫。鸡健进,逐逼之,虫已在爪下矣。成仓猝莫知所救,顿足失色。旋见鸡伸颈摆扑;临视,则虫集冠上,力叮不释。成益惊喜,掇置笼中。”这是一段十分出彩的动作描写。不足百字便表现了鸡啄虫不中反被咬的清节。迅速的动作转换可以牢牢吸引住读者,这对一篇小说是很有裨益的。这也可以体现蒲老对动作的捕捉和描写已臻化境。想象一下,如果我们按照所谓的80后“忧郁”文风来写,千字还只开个头,动作的描写早被大堆形容词和没有主语的句子给淹了此乃饭后催睡之必备。如果蒲老破土而出改行做导演,拍出的片子总要比某些所谓的动作片好。

相似的段落我们可以在〈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中找到:“扫开一块雪,露出地面,用一支短棒支起一面大的竹筛来,下面撒些秕谷,棒上系一条长绳,人远远地牵着,看鸟雀下来啄食,走到竹筛底下的时候,将绳子一拉,便罩住了。”此段与上段风格类似,动词连贯出现,转换节奏极快。可见鲁迅先生在动作描写方面也是好手。

总之,在〈促织〉这样一篇严肃而跌宕起伏的小说中,连贯快速的动作描写使小说节奏提升不少,读者也容易被小说吸引,从中找到如同观看动作片的刺激。此小说的情节之于动作描写如同小毛之于吉他,小毛是“根”,吉他让小毛“枝繁叶茂”。

也说早恋

最近兄弟写了一篇《说说早恋》,既然这样,作为刘星驰这个名字的拥有者,我也写一篇吧。

首先说一个题外话。大家知道年轻的男生在一起都喜欢干什么吗?扯淡阿。大家都知道两个人之所以成为朋友是因为有相同爱好。比如说聊一聊足球啊篮球阿,聊一聊电影啊什么的。女生呢,聊内心世界啊。

当然,更多的时候大家都是通过把老朋友的秘密卖给陌生人来结交新朋友的。此言一出是不是有很多人与我心有戚戚焉但是又不好表态呢?

当朋友之间扯淡扯到山穷水尽的时候会出现什么情况呢?总有那么多人喜欢卖弄自己的情感经历的。有人卖弄的时候也总有那么多人感兴趣和附和的——比如说我。所以一扯一扯就成了现在这个样子了。

其实卖弄这个没什么,就好像有的人喜欢丢法语——比如说我和某些酒店的看门的,有的人喜欢扯神话故事或者典故什么的来显示自己的有学识——比如说我和李敖和于丹之类的,有的人喜欢装球迷,有的人喜欢标榜自己家里有钱,有的人喜欢表现自己对时事政治的了解程度等等等等。这都是爱好而已,谁又管是不是真的呢?

好,现在开始扯正题。我的第一个观点是,早恋,这个提法就有问题。

恋这个东西有什么早不早的呢?有的话也是文化氛围开放不开放罢了。比如说有一个电视剧叫做《北京人在扭腰》,里面那个女学生到了扭腰之后啊,有一天放学回家书包里一盒避孕套。她老爸就发飙了。这女学生生气地说,全班就我一个处女了。这种事情就很戏剧性地讽刺了这些伪善的正人君子们的面目——我不知道真不真实啊,因为我没去过扭腰。

确定真实的事情也有,比如说俄罗斯14岁就可以结婚,而我国,如果谁和一个没有满十六岁的初中小妹妹或者高一小妹妹发生了什么,一个奸幼就出来了。——顺便提醒一下各位各个年龄段的兄弟姐妹们,这一点很多人是不知道的,现在告诉大家了,不要违反法律!

既然是文化的原因,问题就不在当事人身上,也就没有早不早这个时间概念了。同时,早恋的人们也就没有什么理由和你的家长老师什么辩论了。这就好像我的一个葡萄牙网友认为台湾不是中国一部分,中国一直在侵略西藏并且加之军事占领,而我一直坚持中国的郑和首先发现美洲大陆一样,这种交流等于鸡同鸭讲。

第二个观点就是,放眼望去,正在谈恋爱的有几个算是恋过的呢。我认识一个雅礼的女生,(是大才子苑亿的小学同学,有人可考,绝非杜撰)就作出一个纵欲过度的样子,并且发动他的妹妹也来向我标榜这两姐妹是多么纵欲过度的。经了解,此二人都系童子之身,并无任何出格活动。

这种事情就经常发生。想当初柏拉图发明了精神恋爱,现在人发明了视频裸聊,然后长江后浪推前浪发明了意淫纵欲法,还向世人标榜自己的调凯子丰功伟绩,这是多么幼稚的一件事情。

屈指一算,高一高二才满十六岁吧。按照我前文的那个年龄规则,那些初中小妹妹小弟弟们都在干什么呢?你们也配叫做“恋”?

很多人不同意了,说,刘星驰你这人没意思啊,为什么一定要把爱情想象得那么肉体呢?为什么要把我们纯真的感情想象的那么龌龊呢?

关于这个问题的答复嘛,只要有人提出这样的问题,我就觉得已经失去了我回答的必要了。这是多么幼稚的一个不经过大脑思考的问题啊。你继续柏拉图吧。否则大家都会觉得,原来这家伙的男(女)朋友和平时扯谈的同桌没有区别啊。

第三个观点是,为什么早孕女学生,小妈妈什么的问题这么严重,是因为教育系统对性的问题讳疾忌医。

各位读者,大家都知道,性是本能啊,是不需要教的啊,看过《尘埃落定》的都知道。但是避孕是需要学习的啊!读者朋友们,你的父母老师告诉过你避孕措施的请发邮件给我eric-1@tom.com。

也就是说,一个需要学习的东西得不到学习的时候,才让一个本能就能够造成的问题如此严重。难道解决问题的方法就是校规上面最后一行的莫名其妙的一句话?防人之口甚于防川啊!(防说话的那个口,不是别的什么口,不要乱想,这里是探讨,不是黄色笑话。)

好,就说这么多。这个问题太值得探讨了,我这个人比较恶俗,再说下去就要把谁都骂个遍了。算了。

诗意地生活

诗意地生活就如同走过斑斓的四季。

萌芽青草的春天,烈日林荫的夏天,落叶金实的秋天,寒风白雪的冬天。

我们都曾经这样踏过,生活过。『走向枝头的季节』

那一瞬间,阳光穿过封冻,芬芳弥漫大道,云朵开满蓝天。

一月,交织着喜庆的大红色与极致般的银白色。我的2007年的一月是属于城市的,寒气未尽,春日未归。垂直于钢筋混凝土的铁幕之上,啼叫的炮竹直入云霄,想以它最美丽的姿态绽放,直至漫天洒满烟花,最后充耀着流星的光华如此落下。火热被锁城的大雪再次吞没,纵使被期末考试所抑郁纵使脚一次又一次要落在面无表情的大雪之上,随后的日子,聆听过鸟鸣晾晒过心情,仍要希望地生活。

二月,青翠的绿色直逼而来。转瞬之间带着芳香披着绿芽的风悄然来袭。二月给我的唯一记忆,只是一个阳光格外明媚的下午。那天下楼后又再次来到了路口,2006年9月之前的日子,我曾经在这里左转,整个校园里充满了熟悉十多年的气息,9月以后的日子,我习惯了右行的下坡,然后宽阔的马路,拥挤的车站。当我再次选择往左,闻到春天的气息夹杂着塑胶球场的味道。就这样我在这里度过了回忆的一个下午,至此难忘。随后的日子,只要再听到球入网的声音,就是愉悦地生活。

三月,复杂的褐色绕来绕去。小时候有在颜料盘里乱搅,一旦红色和绿色浓浓地交织在一起就是这个三月的颜色,而小时候并未幻想过有这样的三月。寒假的结束,四处寻觅才买到的篮球鞋,第一次配的眼镜,还有还有夜空中为元宵节再次升起的焰火,此情此景已渐模糊,唯有生活要继续。

站在枝头翘首以盼的鸟儿,和站在路上的我们一样,在这个季节里诗意地生活着。『爬满阳光的季节』

那一瞬间,阳光无畏闪耀,绿叶涨满枝头,天空清澈见底。

四月,翠绿欲滴。这个是属于植物园的绿色,献给四月的郊游时光。找遍整个城市都不见踪影的林荫大道毫不保留地出现在那里,四周望不到底的树林里,动物总会有它们自己的快乐,蝉的合唱鸟的独奏,声声入耳。映入阳光透过绿叶的耀眼光线和我们疯狂的游玩深深映入心目,要轻松地生活。

五月,消沉迷乱的灰色。首先是燥热的7天假期,干净的天空,得寸进尺的太阳,和关在机房上课的苦闷心情,母亲节送给亲爱的妈妈那个笑不停的娃娃,最后,冲动之下的樱木花道头,感觉被太阳嘲笑,不过,要宣告苦闷地生活到此结束。

六月,最闪耀的金色。被气球娃娃花朵玩具巧克力糖果包裹的六一儿童节告别了,充满幻想的金色总是会带来好运,时间一转却又是从前,2006年此时此刻,时间仍在追随着我埋头奋斗,为了现在。那个时候的太阳和现在一样年轻,因为,我们就是要奋斗地生活。

身披阳光的藤蔓,和绿荫下的我们一样,在这个季节里诗意地生活着。『亲吻落叶的季节』

那一瞬间,阳光披挂果实,红叶浸染山间,晚霞遮蔽蓝天。

七月,永远充满期待的青色。热火仍未褪去,秋风蓄势待发。2006年七月寄给大战刚过四处忙碌的我们,那个静待中考成绩的夜晚,那个欢呼雀跃的凌晨,和10A的毕业证书。而这个七月,掐指可数的日子,带着一丝临别的忧愁,不论如何,都应该满怀期待地生活。

八月,扬帆着喜庆的橘红色。游山玩水的时光,永远充斥着新奇的味道。2005年八月定格在天安门广场,长城脚下,清华园之前。2006年八月定格在在南京秦淮河畔,中华门城楼之上,中山陵石阶之下,定格在上海黄埔江上,科技馆前,东方明珠之下。行者无疆,也是生活。

九月,再次掀起波浪的蓝色。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开始习惯在假期期待开学,9月的伊始似乎更加特殊。2006年九月第一次正式在郡校生活,面对崭新的一切,开始习惯开始明白,高中是某种不经意地改变,也是某种不经意地成长,我要掀起更大狂潮,就要适应地生活。

舞着华尔兹的落叶,就像不断成长着的我们,在这个季节里诗意地生活着。『摇落雪花的季节』

那一瞬间,阳光躲回角落,雪花散落人间,天空银装素裹。

十月,完全忘记的白色。这个时候回忆是空白的,为什么闪过那么多时间留不下十月的脚步,也许那时是在等候周杰伦《十一月的肖邦》又也许是在关注某些赛事,总之有时,漫无目的地,也是生活。

十一月,柔弱的浅紫色。雪花和天空在这个时候往往显得过于暧昧,迟迟不肯分离。突然想到有实习老师的生活,一声简单的极富搞笑色彩的“大家好,我姓王(wang)”至今还留在心里,也许有些人路过自己的生活,留下的是总是影子或是回忆。开始试着习惯,这充满留恋地生活。

十二月,充斥着光彩的过渡色。阴沉的天空有细小的雪籽来访大地,玻璃又开始劈里啪啦乱叫,可是仍然庆幸这个时刻,铃儿闹响的圣诞节一旦过去,十二出悲欢离合的剧本也终于要落幕,日历的笔迹将和逝去的一起不复存在。而那时,谁又在眺望不远的春天?永无休止,这就是生活。

寒风中眺望着的枯枝,和张望着的我们一样,在这个季节里诗意地生活着。

春夏秋冬,无论花开,枝繁,叶落,雪舞,我们都曾诗意地生活着。

而闪耀着四季光华的生活,永远是属于我们青春的诗。

《罗密欧与朱丽叶》与《梁祝》

这种比较很讽刺。两篇东西仅有的几点相同点就是都是爱情故事,而且主要人物都殉情了。这简直不能够叫做共同点——这种东西太多了,只是这两篇东西被大家都看烂了,而且人往往有“分析欲”,于是大家都来分析一下,分析的结果是这两篇殉情的东西太像了。于是就以讹传讹地传开了——追根究底只不过是大家的阅读量还没有达到读过《特里斯丹和绮瑟》(恶心的人们又写出了类似《特里斯丹和绮瑟与梁祝之比较》之类的文章,可见评论者们的恶心。随便说一句,这个东西被皮尔卡丹做成音乐剧了。——没错,皮尔卡丹,就是那个时尚奢侈品的牌子,那个教科文组织的大使,和那个贵的只能够“window shoping”的香水,他们是同一个人。)或者《俄尔普斯与欧律狄刻》(出自希腊神话,题目是作者瞎编的——作者注)。

既然要比较,我着重说不同点。

首先背景就不同,延伸出来的主题思想就不同。这两者是一脉相承的,就不分开说了。当然,都是歌颂爱情。但是自古歌颂爱情都要贬低一些别的。于是《梁祝》是反抗封建礼教的束缚,而《罗密欧与朱丽叶》是反抗中世纪的禁欲主义。礼教束缚和禁欲主义完全不是一回事,大家想想都知道,事实上东方比较纵欲,从三妻四妾这件事情就看得出来。(西方有人认为人类文明应该从一夫一妻制出现开始,可见中国人什么时候才进入文明社会。)所以说这是文章的第一个不同,背景不同,主题不同。

第二点不同是《梁祝》是彻底的悲剧,而《罗密欧与朱丽叶》不能够算是完全意义的悲剧。细心的人都会发现,作者写这篇东西的时候压根就没有想过要像写什么《俄狄浦斯》啊《爱琴海》啊或者前文提到的《特里斯丹和绮瑟》这样的极悲的悲剧一样写《罗密欧与朱丽叶》。因为文章最后说两家人因为这对情侣的死而握手言欢了。换句话说,作者的意思是说,这两个人的浪漫爱情溶化了两家之间的坚冰,象征着化解了笼罩在西方人们心头良久的禁欲思想啊。这怎么能说是一个悲剧呢?

第三点不同是作者的写作手法不同。《罗密欧与朱丽叶》全剧有两处地方用的是巧合发展剧情。不要跟我说什么“巧合和命运只有一线之差”之类把自己当作上帝或者绝地武士一样的言论,巧合发展剧情不是不可以,别太多巧合重叠就行了,否则就成了一个叫做《越狱》的比较恶俗的连续剧了。而《梁祝》则没有这样的地方。我个人认为,《梁祝》在构思上比《罗密欧与朱丽叶》要成熟。而且梁山伯祝英台的人物形象构思,花费的时间应该要多一些。否则就只能够说莎翁构思人物没有效率了。

好了,个人看法,不足为凭。不加注释刚刚好老师要求的字数吧。

传神刻画《柳毅传》

《柳毅传》是唐十二传奇之一,以其幻想的形式艺术地表现人生。而其中的最高峰,莫过于钱塘君。

柳毅义愤填膺传书,洞庭龙王软弱谨慎,只知掩面而泣,随后通过其口先对钱塘君做侧面烘托渲染,他勇气过人,发起怒来,使尧天下遭洪水九年,与天将不和就阻塞五山,刚猛异常,极具暴力。古代人对钱塘涨潮的震慑化为了文中钱塘君鲜明的性格特点。听闻侄女受苦,钱塘君义愤填膺,以真龙之身出场,“大声忽发,天拆地裂。宫殿摆簸,云烟沸涌。”俄有赤龙长千余尺,电目血舌,朱鳞火鬣,项掣金锁,锁牵玉柱。“千雷万霆,激绕其身,霰雪雨雹,一时皆下。”乃擘政青天而飞去。一出场便极具气势。顷刻之间便归。已至泾阳,午战于彼,未还于此。中间驰至九天以告上帝。帝知其冤而看其失。前所谴责,因而获免。粗中有细,可见一般。而他和洞庭龙王的三问三答,简短直接,与其个性相合。而其杀六十万,伤稼八百里,食负心子,其心澎湃,其行亦澎湃,虽深得我心,但终归过于暴躁,一个栩栩如生的猛将不禁跃然纸上。

白兰花

前些日子偶得了一朵白兰,随手搁在书桌上,那幽香是极缱绻的。之后我因忙于温书,很快也就遗忘了它。

大约也不过三五天之后,我在清理书桌的时候听见“啪”的一声脆响,原来是花上的别针掉落在地。花呢?我仔细一看,焦褐的干枯的、萎缩到难以寻觅的花静静地躺在地上。已经死去多时了。

我从没有这样直观地看见一朵花的死亡,跳过了它的憔悴和衰老,跳过了年华消逝的段落。再不是那朵灵气蕴秀、饱满洁白的白兰花儿,此刻它成了什么也不值的、被时光抛弃的累赘。近来正在细细重温《红楼梦》的我,看惯了闺中女儿们的娇柔可喜,乍见这枯枝败叶一般的花尸,不由得悲从中来了。似乎有些理解黛玉葬花的心思,凋零在地的花,多半还是好的,她是不忍看到它们悲惨的境地罢!被践踏,被侵蚀,是真个不如一抔黄土掩了干净。

它正盛极的时候,被人从枝头摘落,又辗转到了我的手中。它亦芬芳了一两日,洁白了一两日。逐渐身体里的水分一点一点地被夺去了,芳香一缕一缕地散失了,它的魂儿呢?是流泪哀叹苦苦挽留着,还是早在这之前,在第一点枯黄爬上它洁白的花瓣之前,就已经悄然飞离了呢?我真愿意是后者,如此方能稍稍弥补我对它的愧疚之情。我还不曾好好地玩赏它,也不曾悉心地赞美它的洁白和芬芳,它已匆匆死去,形容枯涩悲凉地死去了。这当真是香消玉殒也不能形容的一种凄怆!

对于一朵花来说,最大的意义是什么呢?生就了一段风流袅娜,是愿意盛开在白堤留园与游人爱赞,还是愿意在那荒野的山林里,悄声曼妙地来,又高洁清静的去?倘若是那样,它的盛开和凋谢,它的美好与悲伤,都与人无关了,花儿也得以静静地感受自己的美。

还有谁,能比自己更懂得自己的美呢?不听诗人的赞美之词,不要彩蝶的青睐,独独地在山野里自开自败,也未尝不是一件乐事。凄苦的清静的一生,恐怕能更让它内敛和幽娴。

可由我口中说出这些话,难免有逃脱内疚洗刷罪责之嫌。

我家也曾有过两棵白兰,用大的青色陶盆栽着,养在院子里,又兼有桂花、迎春、一串红、玻璃翠、月季等许多家常花卉,还有铁树、文竹、芦荟、仙人掌之类。秋天里桂花撩人,可以摘下来晒干泡茶,春时迎春花也开得极美极盛,花期又长,搬家后我再没在别处看过那样好的迎春花。白兰却是短命的,只有头一年开得好,往后要么闹虫,要么索性不开,一年也只得寥寥几朵。搬家之前,那两棵树都已先后死去了。原来我从来就对不住白兰的。

犹记得在白兰花尚好的时候,香味能一直沁到房子那头。把花摘下来置于案上,或者送人,都是极欣喜快活的,仿佛给自己赋了几分山野花农的味道。动物养久了生情,它会黏着你缠着你,要你的宠爱,花草也生情,姿态却更加傲慢些,尤其是那些生得娇弱优美的花,就像人索要爱情,是知进退懂冷暖的。如此,当你怀着饱满的喜悦和爱惜把它从花枝上摘落,便是它的爱情的鼎盛,也是终点。用爱情泡出来的茶、得出来的芬芳心情,自又是别有情致了。

往后我却是再不忍摘花的。觑着那花瓣儿蜷缩委屈的模样,本早该回归泥土的它,静静地躺在地板上干枯,必定难受得很。活过了,盛开过了,是不是就一定有意义了呢?

我看落霞二妙

“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一句千古流传,其妙处自然是被人品了又品。我却最为欣赏其中两点:色彩搭配和“我”的存在感。

其一,绝妙的颜色搭配。落霞的颜色是极绚烂的,是以丰富的橙色为主色调,夹上红,蓝,青,黄,紫等诸般妙处,肆意在空中游览,是向上的天的延伸。而孤鹜则为麻黑色,远远飞去,正是一丰富的黑点。于大片灿烂之间得见一沉着色彩,配色方面,原已极为好看。而下句又提到秋水、长天二景,本是明净清冷的蓝,此时业已在落霞的倒影和渲染中变得格外娇艳,分外引人遐思。用色之妙,可见一斑。

其二,奇妙的“我”的存在。诗句中未提一字“我”,但我们却可处处感受到王勃的存在。这一句的绝妙景致,自然是由他观察而得;而其中夹杂的复杂情感,也是他的自然流露。此句遣词,用“落”“孤”“秋水”“长天”,无不有明净却寂寥之感。通过整个句子,我们也仿佛能看到王勃一人伫立在滕王阁上向外望去,心中赞叹造化这钟灵毓秀,却不自觉带出少不得志的悲凉;但他用心观察这个世界,却看见更广阔的景致:“秋水共长天一色”。王勃虽未出现,但却有一种奇妙的存在感。

这落霞二妙,妙!妙!妙!

重生

我接触蓝天大概是三年前,那时的蓝天还是个初生的婴儿,于是附中的语文老师们就开始大力宣传。我那时虽然对文学感兴趣,但对写作还是一种朦胧的感觉,当然,我已经知道写作不同于学校的作文练习,这两者有很大的区别,写作大多数时间是主动的,而作文大多数时间是被动的,除非你的想法和突发的灵感与老师布置的内容完全一致。

关于上蓝天写东西,我的动机是非常功利的。因为写文章有分,班上有些同学在上面有几百分了,被老师表扬了一番。于是乎,抱着一种不示弱的心态,我也上去写。什么最容易写完?古诗!既然日产量高,得分自然多,于是我开始写诗了。

写诗跟读诗又是两回事,写的应该是自己的,而读的总是别人的。怎么把别人的变成自己的,这是个值得思考的问题。我开头追求的是韵律,觉得读上去朗朗上口,像那么回事,别人不懂的也跟着附和说好,说什么才子啊之类的。其实写了什么自己都不知道。拿出以前的诗一看,就两三首还知道写什么的,就一首写得还过得去的。那时自己纳闷,怎么没人给我评星啊,同学都有两首诗有星级了。于是我又重新开始阅读,开始思考,觉得以前写的东西羞死人了。这就是进步,一种功利的心态却让我进步了,我在反复的思考,反复的练习,每每写完了一个作品,都会像倒可乐一样,被喷出的泡沫所迷惑,感觉这杯满了。其实过了几天再去看那个作品,就会觉得不好,不完美。我在现实中并不是个完美主义者,但唯独对写作,我是追求完美的,现在,我也在不懈努力,因为我知道完美的距离有多远。写作无止境,所以我很反感某些人封笔封笔搞得自己一个什么鸟样,好像是完美谢幕。封笔就只能代表你在追求完美的路上停下了,累了,倒了。这不是什么值得纪念的事,值得纪念的应该是你的降生,你的初恋,你当父亲的那一天,你当爷爷的那一天,你的世界观觉悟的那一天。

现在我写下这篇文章,或许几天后再来看,就不会满意了。但是我从来不否定过去的作品,因为没有它们给我的警醒与鞭策,我无法向上攀登。

我并不喜欢同学追潮流一样的阅读习惯,在什么所谓的八零后中,我觉得极富才华的只有一人,蒋峰。

从我初三放假写的那篇《以逆时针前行》就可以看出我在受蒋峰的影响。他的小说是受西方文学的影响的,其中意识流对他的影响颇深。在他的长篇处女作《维以不永伤》中,可以看到时间,空间,人物,人称不断的跳跃转换,而且矛盾冲突把握得很和谐,蒋峰就像一个面蒙黑巾的隐者,用一种来自另一个时空的声音在向我们叙述他年少的一些心绪及思想。而此书的开头也像极了他所崇拜的威廉·福克纳的《圣殿》开头。卡夫卡在日记中向我们表达了这么一个意思,凡是读到好的小说,就像比死了心爱的人还痛苦,但却如一把巨斧劈开了心中坚固的冰山一样。我读《维以不用伤》时就是这样,因为从未有过这样的感觉,像大病一场。使我在第二部开头便终止了阅读,放下了几个月。再看,有种柳暗花明又一村的快感,如同余华所说的,阅读的过程就是作者把你带走的过程。我跟随着蒋峰,一步一步的小心的走着,生怕遗漏了什么,直到尽头。看完后我便开始回味这段旅程,感觉自己像被放逐了一样,是的,这本书就是很好的诠释了我与生俱来的流浪感。

在中国古典文学,诗词,西方文学中,我选择了西方文学,因为在他们那儿我学会了对细节的处理,小说的技巧。而阅读中国古典文学与诗词,则使我的文字变得美丽精练起来,使文章丰厚。很高兴在今年遇到了余华的小说与散文,有种他乡遇故知的感动。他乡就已经很遥远了,能与故人一见更是难得,而这个故人还是个知己,这样的事怕是世间少有了。看他的文字,让我痴迷,让我发笑,让我发出一声声感同身受的赞叹,他的经历仿佛是我经历过的,也仿佛是我将要经历的,我如此地激动,对未知世界的神秘保持着兴奋与恐惧。如果说蒋峰开启了我写小说的梦想之门,那余华则是路上一位与我侃侃而谈的导路师。

今天,我从宁乡回来,因为别人要高考,我们放假。我又回到了附中,我在路上走着走着,看着没太多变化的学校,变化了的面孔,陌生了的感觉。我想起了我的写作之路的启蒙老师,杨晓春老师,是她介绍了蓝天,是她不断给予了我们鞭策与鼓励。如果谁问我附中的语文老师哪个最好,我可以毫不犹豫但很负责任的告诉他,杨晓春老师。对于我这样一个矛盾,孤僻,倔强,叛逆的人来说。能让我欣赏的人并不多,能让我欣赏的老师可能就一两个而已吧。杨老师可能在学问方面比不上众师,但是她开启了我们的心灵,让我们飞翔。

记得那时初二为了当上蓝天的编辑,我和古博多次与汤正良老师联系,在某个星期二,我们奔赴电教中心(是这个名字吧?反正就是上电脑课的地方)。在坐了十分钟之后,汤老师看到了两个陌生人。

他问,你们是版主?

我答,不是。

他问,那你来干什么的。

我答,学怎么编辑的。

他说,不是每个学生都能来的,这里人够多了。

我知道他是怕我们混进来玩游戏的。

他说,你在蓝天的账号是什么。

我说,怜雪,他是楚云飞。

汤总一笑,原来是你呀,让你久等了。说着向旁边的几个老师说,他就是怜雪,才子类。

旁边有个老师问,那个什么侃侃中国人是你写的不?——好重的常德口音。

我说,是。

之后汤老师手把手地教我们怎么编辑。

后来因为某些原因,我从初三开始,一直到现在,都没上蓝天发过文了,账号也是朋友黄锦周代为保管。快高三了,我却想着回来了,蓝天一直是我一个家,出走了这么久,我想家了,于是回来了。家,就是一个给我撒泼,给我哭泣,给我发泄,让我温暖的地方。我重新看了以前的评论,赞扬还是占大多数的,有些恭维也过了头,而中肯的批评很少,这也是整个蓝天缺乏的。我说的中肯的批评,不是骂人,不是攻击,而是像福克钠、鲁迅的文字一样,是一颗子弹直接命中你的心脏,让你警醒,让你剧烈的不安,从而觉悟,从而进步。

今天回家路上看到很多带有黑帮性质的高个大汉在殴打一个生意人,旁边有很多人在观看,其中有的麻木不仁,有的拿出手机报警。这种事情见多了,我不会恐惧。但是有种悲伤从心中蔓延开来。这世界上美好的东西本就不多,又何必在这个王小波所说的无性、无智、无趣的世界上,平添那么多的肮脏与黑暗呢?写文章也是如此,即使处于残酷、悲颓的生活,我们也应该用笑容去面对,应该用笔,写出美好的东西(这里所说的美好并不是一味的赞美,比如说岩井俊二笔下的杀人也是种美,古龙笔下对酒的迷恋也是种美),而不应该像市面上那些青春小说一样,为赋新辞强说愁,弄得我们的青春就像是乌云密布一样。读完了这种小说能有收获吗?它能将我们带走再让我们走回来吗?它留给我们的顶多是像屁一般的感叹。当我看到班上许多女生哭得稀里哗啦的时候,我在想,她跟着情节进去了,却再也走不出来了。

夕阳无眠

你把忧伤画在眼角我将流浪抹上额头你用思念添几缕白发我让岁月雕刻我憔悴的手然后在街角我们擦身而过漠然地不再相识——题记席慕容《邂逅》

他恐惧的读完了那封刚刚接到手的短信,默然的趴在桌上,像品味死亡的气息,只是木然不动……

他想说什么,那张纸让他的手有些颤……但是,没有,那种眼神好像是平静的深湖,看不到边际的深邃;但分明有着释然的晶莹,包容着理解、尊重,或者哀伤的愁容。

他趴在桌子上,闭着眼,想睡,想在睡梦中找寻未破碎的梦,寻找她,然后憔悴的望着,等她回答——他想知道的一切;但是,他无法入梦,当记忆板结成这锋芒的文字,他便痛起来,表情却被漠然蒙骗,隐隐中被心潮吞噬。

终于挨到了回家的时刻,他步履蹒跚,急切却又沉重。突然,眼际一道光——是她?他还未做出举动,便见她,她们已转了弯,走向他们所不熟悉的车站。他没有过多的凝视,只是自然地眨了一下眼,在好友的轻语中,朝着回家的车站迈了看似很重的一步。

回家了。坠了一天的心似乎有了解脱,但坐在饭桌前,却没有胃口:分明有些饿,一种失落却塞满愁肠……勉强喝了一碗粥,径自走向自己的屋子。

他本来打算痛哭的,为了祭奠突然的失去,为了抚慰不堪碰触的心;然而,他没有。他望着窗外的夕阳,望着金色的风景和轻柔的风,立刻显得不安,紧皱起额头、皱着眉。同样的时间,同样的风景,却不能用同样的感受去欣赏……那几张回忆的图册在眼睛中变的刺眼、变的黯淡,她的笑、她的轻盈、她的淡雅忧伤一并褪了色,消失在无声的世界……

他捂着胸口,静静地躺着。他闭着眼在自我的世界寻找答案,他忘了一直以来追寻的梦是什么,像喝醉的人忘了哪一杯让他变的不清醒;他简直不知道自己要的是什么——炽烈的爱或者感伤的诱惑?他是渴望爱的,他的骨子里积蓄了诸多的矛盾、痛苦想要她分享;但他有不能否认“雨巷”的淡雅惆怅对他有致命的诱惑,无以抗拒!

他有着诗人的情怀,有着对忧郁不同的诠释,他追求纯洁、完美,却被生活的破碎而险在痛苦中挣扎~他渴望逢着“一个丁香一样的姑娘”,渴望难遇的邂逅,渴望在紫夜凝香的梦中获得永生……于是,当初为了这些无穷无际的渴望,在徘徊与选择中,他勇敢的迈了一步,踏进了他梦幻的诗画之中,一切近世那么虚幻、完美、真切而又自然,他被迷惑住了,从未曾想有梦就会醒,假象遮掩了夕阳。

只是谁也不会料到这让人心醉的夕阳竟悄然落幕,像陨落的星火,如此之快!“哦,也深了”,他的思绪断了。他很累、满身疲惫,他睁开眼洞察一切的黑暗,却被窗外的路灯投射的刺眼。他不敢入梦,那张纸已将梦折断,埋设一个陷阱,造出一个深渊;倘若进去,他无法躲闪,无处容身,他将在痛苦中垂情凄美的感伤。

他终于无力去想这些,外面的灯灭了,微微的闭上了眼,那一瞬间,有两处流打湿了深夜……

由陈丹青想到“请你安静地说话”

一退再退,所谓者何?退到历史的深处,借一双眼,邀请我们更清晰的照看今日种种文化情境。知道陈丹青不是因为他的画,不是因为他的新闻,而是因为他在2004年《上海文学》中发表的一篇叫做《长度》的文章,准确地说不是一篇文章,类似于谈话性质的文字。当时对他的认识就是这个上海人闲不住哦。没看过《退后集》的一整本,但是在杂志上已经大概的了解了其中的主要篇幅。再加上一时间觉得关于他的新闻漫天飞,更加确信,此人是个不甘寂寞的人。

打开书的自序,看了没有两三行就已确信不喜欢此人。我一直比较欣赏那些安静说话的人,或者是不说假话的人。要知道从不说假话到只说真话还是差很远的距离的。一面的谦称自己在这方面够不上专家没有发言权,另一方面又会大张旗鼓地发表言论,还声称“保持说话,这是最后一点的权利”。拜托您,这是想说呢,还是想说呢,还是想说呢!是想成名呢,还是想成名呢,还是想成名呢!

说话本来无可厚非,想成名我也没什么好说的。大家各凭本事呗。但是误导我们可爱的国民,误导我们祖国可爱的花朵就是您的不对了。不是没有见过尖锐的批判家,也不是没有见过骂脏话的作家。看《退步集续编》的感觉就是此书没什么文学价值,可是话又说回来了,什么样的东西才有文学价值。出来吼两声就行了吗?想起一句话——三条腿的人不好找,会喊的人还不好找。您会说了,我这是喊出的人民的心声,“言人之所不敢言”,我这是“呐喊”。这都是P话,只能拿您自己的话来堵您的嘴了。您曾说过“我们的表达固然受到种种阻碍,压抑,扭曲;另一方面,我们周围又充满过度的表达,拙劣的表达,鸡零狗碎的表达,还有,粗暴的表达。”这话我可爱听极了,既然这样,换句话说就是我们每人都总是处于“表达”的困境中,那您就歇歇吧!别出来哗众取宠了。(其实这些话,也可以反过来堵我的嘴,堵任何表达不当人的嘴。)

与上本《退步集》相比这本《退步集续编》从对教育,城市的议论逐渐转移到对艺术的剖析。写鲁迅,写文艺复兴回顾往事。退步这个名字本身就有着浓厚的嘲讽意味,作者的一些语言不难看出深受鲁迅先生的影响,要说他是刻意的模仿鲁迅先生我也没意见。应试教育,应试教育,批判吧,批判吧,言论自由嘛。面对“高智低能”这种尴尬的场景,似乎说什么都不过分,所以您只要骂应试教育,身后就会立刻挤满了粉丝。管你是不是有理,这样做就是为了千千万万‘受苦受难’的孩子,生活在‘水深火热’中的孩子说话。偶尔在做出请辞清华这样的举动,这样下来受到众人的膜拜也是理所应当的吧。不过说到请辞清华这样的事还真不是一般人能干出来的。“我只是一滴清水,不是肥皂水,不能吹泡泡”,杨绛面对出版社的邀请时曾经这样说到。简直精辟到极点了。那些肥皂水们,醒醒吧,说到底只不过是肥皂水。到底在愚弄谁,恐怕到最后受伤的还是老百姓,还是那些生活在“水深火热”当中的孩子们。

安静地说话吧,已经够浮躁了。安静地说说心里话,看看疾苦。既然知道言多必失,就少说两句吧。想一想怎样才能解决问题,而不是时时都拿着放大镜去发现问题,然后吼出来。发现问题固然重要,但是穷嚷嚷,提不出任何有价值的建议。洋洋自得说,瞧我又发现了社会的一大漏洞,看那些愚蠢的人。这只会彰显你的无知,或者也是我的无知。解决问题,安静地说话吧。给自己给大家留下一个思考的空间。

究竟是谁利用了谁。

一场离恨,何计再相随

语已多,情未了。——题记

最初,是那一只精致小巧的家传凤钗,订下一门幸福和美的姻缘。陆游和唐婉,这一对青梅竹马的璧人终于正式结为连理。从此,只羡鸳鸯不羡仙。

彼时,他是玉树临风的才子,她是善解人意的佳人。

婚后,二人情投意合,日日在花前饮酒,月下吟诗,忘却尘世的繁杂,忘却功名的劳形,不知今夕何夕。

这终于引起了陆游母亲的不满。陆游的母亲虽然在血缘上就是唐婉的姑妈,却自小与唐婉的母亲不合,因此对唐婉也有着忿意。眼看着儿子沉迷儿女私情而不致力于光耀门楣,陆母大为不满,对唐婉大声呵斥,指责她耽误了陆游的前程。最后,陆母给陆游下了一道冰冷的旨,命他离开唐婉。“速修一纸休书,将唐婉休弃,否则老身与之同尽。”

晴天霹雳一般,陆游惊呆了。这一边,是授予自己血肉发肤的母亲;另一边,是让自己懂得幸福是什么的爱妻。这个有着旷世才华的诗人,在这样艰难的舍取之间左右为难,不知如何抉择。

母亲从小待自己恩重如山,他终究不敢忤逆母亲。可是对唐婉的深情厚谊,他也不能割舍。思虑很多天,陆游终于痛苦万分地答应了母亲,但又不忍就此和唐婉分别,于是悄悄另外安置了一个院落让唐婉居住。后来,陆游常在母亲严厉的管制下偷偷出来与唐婉相会。

二人的藕断丝连终于还是被陆母发现。这一次,陆母采取了更为强制的手段:为陆游续娶了一名姓王的女子。不久之后,唐婉也被嫁给了同郡士人赵士程。

王氏是性格纯良的窈窕淑女,赵士程亦是温柔体贴的名门之后。可是,对于陆游唐婉来说,又如何抵得当初清贫简单的执手时光?

陆游只能将自己淹没在书海之后以遣愁绪。他考取了功名,背井离乡,踏上了坎坷不平的仕途。

就这样,十年过去。

十年后,陆游已经不是当初那个意气风发、笑指天下的年轻男子。无常的命运和复杂的人事,将他的棱角打磨。陆游背负一身痛楚回到故乡,景物依然如旧,人面却已翻新。

在一个阳光明媚的春日,陆游去鸟语花香的沈园游览。不料,竟然巧遇唐婉和赵士程。就在不远处的水榭上,唐婉正在给赵士程斟酒。她嘴角的浅浅微笑和眉头的淡淡愁绪,是那么熟悉,熟悉得宛如昨天。昔日情今日景,无不让陆游内心绞痛。他失神地伫立在花丛之中,正是——“峰回路转又何如,繁花深处更踌躇。”

抬头之间,赵士程看到了几步开外的陆游。通情达理的赵士程对唐婉说:“你的表兄在那边呢,去敬一杯酒吧。”

于是,唐婉手捧一杯酒,迈着沉重的步子走向往日的丈夫。红酥手,黄籘酒。二人相顾无言,中间隔着一道名叫时间的鸿沟。春日和煦的阳光静静洒下,他没有醉,他又如何能醉。久别重逢,有着千言万语要诉,却都变为一声叹息,固执地哽咽在喉头,说不出,咽不下。

杯酒既尽,唐婉就要回到赵士程身边。步步莲花,步步心惊。她没有回头,又如何能回头。

分别之后,陆游在沈园的粉墙上,题下了这首《钗头凤》:

红酥手,黄籘酒,满城春色宫墙柳。

东风恶,欢情薄,一怀愁绪,几年离索。

错!错!错!

春如旧,人空瘦,泪痕红浥鲛绡透。

桃花落,闲池阁,山盟虽在,锦书难托。

莫!莫!莫!

红酥手,即红润、柔软的手。手最能表现出女性的仪态,陆游用“红酥”来形容肤色,其中便寓有爱怜与疼惜之意。籘,原来是指一种绳子,作动词用时指用绳子捆扎。黄籘酒,即黄封酒,在酒坛的坛口上加封黄色的丝绢,是当时的官酒。“宫墙柳”虽然是写沈园的真实景色,但杨柳青青却也被宫墙阻隔,含有可望而不可即之意。“泪痕红浥鲛绡透”,意为痛哭得太多,眼里都流出了血,把手帕都浸透了。

人生的重逢,总是那样的出其不意。在我已将往事尘封十年之后,却又遇到了你。

其实,我一刻也没有忘记过那些与你厮守的日子。因为有你,我贪恋人间,不羡神仙。少年游,夜阑梦。柔情似水,佳期如梦。我们一起吟过的诗,一起作过的画,都是不曾斑驳的壁画。我的心是重叠的宫殿,盛放着往日的那些色彩与光泽。

你的纤纤红酥手,如今却和别人牵斟小饮;你的盈盈如花笑靥,如今却盛放在他人的身侧;你的三千青丝,如今也只能由另一个人来绾。而我,只能独立一旁,用含泪的眼来看宫墙那边的柳,用轰鸣的耳来听这沈园的鸟语。

你咽泪装欢,我黯然不语。在十年前,我们怎样也想不到居然会有相逢却无言的一天吧?世事难料啊,在十年前和你把酒篱下、共守灯烛光的时候,又怎么会想到,彼此的身边会换上另一个人?

十年的刻意回避、远走他乡,抵不上短短几瞬的无语凝噎、相看泪眼。就在那么短短的目光交会间,十年的冰封在我心里立刻分崩离析。十年啊,无论我走到哪里,心里总有那么一个个挥之不去的影子,穿着春衫的你、手拿蒲扇的你、追逐戏蝶的你、安然沉思的你……

爱,从来就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在这复杂流离的人世间,并不是有了爱就能相守一生。我们都受着来自多方的牵绊,无法迈开步子奔跑到对方身边。山重重,水迢迢,人渺茫,情难忘。

在重逢你的那一刹那,我便老了。

被雨淋湿的记忆

今天因为签证材料的问题我又回到了学校。

因为只是要做一点修改所以很快任务便完成了。

突然间,想到处走走。

篮球场。

今天下了好的雨,场上空无一人,湿漉漉的一片。

我闭上眼睛静静的走,静静的回忆。

我还记得向东右手边靠阶梯的篮球场有我三步上篮得满分的那个篮筐。

而我和BJ,炯和鸡曾在右手边靠向田径场的那个场地打过羽毛球,我们的球还曾经飞到树上不愿下来。

我们曾饶半个篮球场跑步,曾在它旁边的空地上跳过皮筋。这里还有我立定跳远N次不及格的记忆。

我和珊煜也曾在这里上过篮球兴趣课。对了,还有抖抖。我们三曾在某个瑟瑟的秋天坐在篮球场边看天空中群鸟迁徙。我还帮忙拿过抖抖的衣服,上面有到现在都还很喜欢的阿迪达斯沐浴露的香味。

今天的篮球场格外开恩啊~平时都紧闭着的通向田径场看台的大门打开了。站在两者之间回头,我仿佛看到了那个睡眼惺忪、头发都来不及整理的女孩从宿舍跑出来,踏着永远不变的进行曲,翻过篮球场的栏杆,跳下一级级阶梯后奔向田径场,只为了在最后几分钟赶到那里做打死都不情愿的早操。

我闭上眼,张开了右手。那一瞬间我仿佛碰到了奔跑过的她的手,就像碰到了离我不远的旧时光。

顺着她奔跑的方向看去,是我们大大的田径场。

我曾在向东右手边看台上独自歌唱。曾在中间主席台的游戏室里和朋友玩五子棋也曾和大家跑过800米,得了第七。更是在这里有我100米从来没及过格的光辉历史(体育只有仰卧起坐最行)。

每个星期一的早上这里都有周会,让贪睡的我连早饭都吃不上。

每次周会都只关注于升旗手有没有恰好在放完国歌或校歌时将红旗升到顶端。

在这里,我参加过从初中到高中6次体育节的田径运动会,每次都主动请缨当后勤是因为这样可以不必在教室自习,可以在田径场里到处跑。

到现在田径棚内似乎都还飘荡着松节油的特殊气味。

田径场的走边,抖抖曾在那参加跳高比赛。结果真的跌破眼镜,差点伤到眼睛。

田径场的右边,我们曾在那里看兵哥跳远。

田径场和田径棚之间的空地上,我们曾在体育节最后一个项目“50米迎面接力”中一举夺魁。

当然,还有跑道中间的足球场。那是我们文科班足球比赛得年级第一的地方~O~

往回走,是宿舍。宿舍前是学校特地划出的锻炼身体的地方。我们曾在这里练习排球,打到手腕处变得红肿。也就在这里,排球比赛我们班一场都没有赢过(唯一的一场是在体育馆里赢的~)

哦,还有那四棵大樟树,是我们学校最引人注目的标志。多少年过去了,愈见挺拔苍翠。

我轻轻的怀抱上去。多少年了,我们在一起。

再往前走,左拐。林荫大道。

初中的时候是邱。高一时是一排女生手挽手;高二时是山芋和婵。有时还有抖抖或者鸡都曾陪我在这条路上留下深深浅浅的足迹。

路的一边的科学楼的某个实验室里我们曾做过各种各样的实验。报告厅里我傻傻的没有发现山芋和尿片牵着的手。

另一边是图书馆。我曾跑到阅览室去自习其实是为了看《米老鼠》,也曾在一楼的会议厅里听过报告,上过公开课。

还有国际部。我们曾在这里学炒菜。青椒炒肉,土豆丝,以及被我炒得黑乎乎的茄子。还有它前面的草坪上我和山芋懒懒的午睡。

教学楼自不必说,琐碎零乱的回忆多如牛毛。

再那边的艺术楼。我们曾在这里上音乐课;上可怜的老师(从没人听他讲课)的美术课。

教学楼前的公告栏,我们曾驻足,因为某个搞笑公告然后自娱自乐笑得发狂。也曾兴奋地去收发室取过信件和包裹。

还记得自己站在教学楼三楼的阳台上看到抖抖从收发室里出来,于是狂奔着下去找他让他带我去玩。

还有新建的校史馆,我曾在那里看到朱镕基爷爷的成绩单,也找到了自己初中班级的毕业照。还有它旁边那个自己死都不愿意去的医务室,怕遇到咱们的“兽医”。

再往下走是一段长长的阶梯,通向学校大门。

想起我不喜欢一个人吃饭,要找人陪。所以每次午饭和晚饭时间这条路就会特别热闹。高一是老婆老公们;高二是益,山芋,抖抖(勉强算一个),BJ还有婵。

学校大门旁还有一条坡道。

时间多的时候我喜欢走这边。走到上面后常常让我有滚下去的冲动。

自己也调皮又可恶。曾在这里吓唬隔壁理学院花园里约会的情侣。

虽然走得很慢,可是路还是有尽头。

校门口。

再回头去。我仿佛看到那个女孩在微笑,在奔跑。那时的她曾抱怨过篮球场的阶梯落差太大;抱怨过该死的早操;抱怨过学校一成不变的伙食;抱怨过每天两次的眼保健操;抱怨过老师的不人道;抱怨过课间10分钟太短,40分钟的课太长;抱怨过满是粉尘的黑板,满是垃圾的工具房,抱怨过没有空调的教室,没有隔板的厕所那时的她,一定不知道自己有多幸福。

常相守——语录《士兵突击》

在进入老A之后。

袁朗说,以后要常相守了,常相守是个考验,随时随地,一生……可我敢肯定,我会让你们过的每一天,都会不一样。

以后就要常相守了,常相守是个考验,随时随地,一生……

感性的袁朗,用寥寥数笔,轻轻易易地勾勒出一幅绝美的画卷,让人遐想无穷,同时也,抓住了我的心。

常相守。我要去找你,去见你,去和你在一起。我决定去当老师,教书授业,做我从未设想会做的事情,因为那天,你说,“是,我是X老师。”从踏上征程,走进校园的那一刻起,我就在想,我们是半个同事,在想我们的常相守。

常相守。在教务处,我的左顾右盼,就是为了看你在不在。在路上突然碰到了你,我假借摆弄头发,侧着身子看着你。你不认识我,径直走过。然后对面的交谈者就发现我笑得莫名其妙。从这里开始。

常相守。授课的日子,简单,也复杂。简单的是我教的东西,颇有几分得心应手。复杂的是我的学生,基础不一。我对野战出身的有特殊好感,他们黝黑的面庞会让我想到你,你以前是不是也是这样?他们在训练场上生龙活虎,我很开心地看着,遥想。他们在我的课上打盹儿,千斤的头如鸡啄米,我想笑,又想骂。你不会是这样的吧?

常相守。日子在适应之后变得淡定起来。我学会不再苛责,学会在前半节课假装看不见那些呼呼大睡的人,在后半节课敲敲桌子把他们震醒,才开始正式上课。学会在看他们跑完五公里之后不再笑得太开心。学会抛弃愧疚感而心安理得地看他们的训练。偶尔在路上碰到你,我总是目不斜视,然后恨眼角的余光范围怎么那么小。

常相守。时间过得很快,有你,现在又加上我的学生。我的学生们成绩开始转好,我也开始受到表扬,偶尔会骄傲一下,然后期盼地想,你是不是有时听说过我的名字。想,又不想。

常相守。第一个考验在猝不及防中来临,接到一个课题组的邀请,我在犹豫。接下这个联合课题,我就势必要去北京,还不知道要多久,学术是很难说得清的。最终在领导的劝说下,我还是接下了。完了就在思考,是不是想让你知道我,虚荣。我要走了,你不知道。可我一定不会背弃常相守,我站在第一次见你的地方这样说,你还是不知道。

常相守。回来之后你果然知道了我,是你给我办的交接。你夸我,你说我“干得真不错”,你说我给你们“长脸”。你知道吗?我在飞,飞得很高很高。在你身旁。我近乎小心翼翼,不敢大声说话,甚至不敢用力呼吸。你很细心,你把这当作了我的旅途劳顿,你很体贴地让我中午回去补个觉。那天就像在做梦,一直恍惚到晚上,坐在新分配的房子里,看着天上的星星,傻笑。

常相守,我开始有事没事在校园里乱逛,期盼着说不准哪一秒就会撞上你。偶尔擦肩而过,和你点头致意,一走出你的眼界就开始美美地陶醉。日子过得安安静静。

常相守。我的第一批学生要离校了,恰好离校由你负责,可惜我们没有交集,我不是区队长。他们走之前跟我道别,也不知道有没有在暗自庆幸终于可以摆脱那些繁琐的数字。人走人留。你和他们一起狠狠地吸烟,整间教室烟雾缭绕;你陪他们喝了一晚上酒,喝得酩酊大醉。我真想狠狠地骂你。

常相守。第二次考验令我永生难忘。特大的洪灾拉响了一级战备的警报,他们每天都在等待上级的命令。每晚都在紧急集合,时刻准备着。那个站在队列前的,是你。突然有一天,一早醒来发现很安静。异常地安静。心慌了起来。我几乎是被极端的安静吵醒的,没有号令声,没有出操的声音,一切安静得近乎死寂。我站在窗前,操场上一个人也没有,空荡荡的。打开电视机就看到了你,那么从容不迫,那么云淡风轻。还有你的兵,在你面前集结。你们那么有条不紊地列队,那么气定神闲。我甚至恍然觉得那是你们的早操,整齐而坚定。我甚至跑出去,一个操场一个操场地找,一间宿舍一间宿舍地找,可是除了哨兵都没有人,偌大的校园空旷寂寥。我很想蹲下来大哭一场,我很害怕,害怕会再也看不到你们,害怕你们回时脸上带着悲戚……

常相守。我一直在颤抖,我不知道我能做什么,我什么也不能做,我只能机械地吃饭,睡觉,等待。这样的日子似乎没有尽头。我突然痛恨起我的无神论,不然现在我还可以向我的上帝祷告,祈祷这只是个梦,很恢弘很漫长的梦,在下一个眨眼就会醒来,或者祈祷你们的平安。我不敢看,但我搜寻着电视上的每一则新闻,从一个台换到另一个,网页也始终停留在抗洪专栏。我知道你,知道你有多好胜,知道你毫无疑问会去抢任务。终于发现我害怕失去。我怕你会背弃我们的常相守,虽然你不曾知道它。我一直都不敢睡,怕再下雨,怕涨水,怕噩耗,甚至怕你们突然回来我不知道,患得患失。

常相守。当你们最终回来的那天,我悄悄地看着你们,泪流满面地看着你们的满脸疲惫,看着你几分凌乱的胡子拉碴。你也在看着你的兵,深深地看着这群人,累到极点却依然笔直地戳在那儿的一群人,低声嘱咐他们立刻去休息。我听到你的声音很沙哑,心疼了一下。你看着他们解散后才转身回走,步子很慢,很重。我可以想到你有多累。我目送着你上楼,然后坐在楼梯口,头埋在双臂间,又想大哭,又向大笑。你知道吗?这就是我的生离死别。

常相守。开始懂得这样的日子不易,开始懂得珍惜。每次踏进院子里,都会下意识地抬头看着你的窗口,然后回家,坐在桌前,看着院门,看着你走进来,看着你上楼。你窗口暖暖的灯光就会漫过来,浸到我心底。而每天早晨,你总是在我还睡着的时候就离开了。

日复一日,让每天的幸福累加起来,这就叫常相守。我不畏惧随时随地的考验,因为我知道你我都不会轻易被击倒。最大的考验贯穿一生——你永远都不会知道我的常相守。

常,相,守……

听,是谁在唱歌

有人说,吟听音乐的全部秘密在于三重性:梦,生命,以及爱,梦成为想象力的源头,当想象力像水流一样流过我们整个生命时,我们的生命便因为充满爱的感触而成为现实,而我的生命,在自己的哭声中开始,又在别人的歌声里延续。

初中的时候,迷恋周杰伦节奏明快却又吐词不清的歌声,和他标志性的小眼睛,鸭舌帽,作为一个张开双臂拥抱世界,而又无所顾忌的小女生,对于新鲜事物是不会产生抗体的,从《八度空间》到《依然范特西》,他的歌声伴我走过中考,又携我跨向高考,经过了多少个年头的锤炼,早已不是新鲜的面孔,却在时光洗涤中沉淀出一条青春成长的道路来,一路走来,短短的学生头长成了飘然秀发,婴儿肥的脸庞也刻上了时光磨蹭的棱角,听歌的人已经改变,而唱歌的又何尝不是呢?

如今的周杰伦,已不再是当年那个穿着简单的T恤,戴着低低的鸭舌帽,站在舞台中央会羞涩微笑的大男孩,然而我看到他被众星捧月的姿态,是镁光灯对准的焦点,和绯文缠绕的艺人,刚出道时简单明朗的模样,只是活跃在CD里的回忆缩影,连同我最喜欢的那首《回到过去》:“一盏黄黄旧旧的灯,时间在旁闷不吭声,寂寞下手毫无分寸,不懂得轻重之分,沉默支撑跃过陌生

试读结束[说明:试读内容隐藏了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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