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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5-25 00: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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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季羡林

出版社:浙江人民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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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精装珍藏版)

红(精装珍藏版)试读:

做真实的自己(代序)

在人的一生中,思想感情的变化总是难免的。连寿命比较短的人都无不如此,何况像我这样寿登耄耋的老人!

我们舞笔弄墨的所谓“文人”,这种变化必然表现在文章中。到了老年,如果想出文集的话,怎样处理这样一些思想感情前后有矛盾,甚至有天翻地覆的矛盾的文章呢?这里就有两种办法。在过去,有一些文人,悔其少作,竭力掩盖自己幼年挂屁股帘的形象,尽量删削年轻时的文章,使自己成为一个一生一贯正确,思想感情总是前后一致的人。

我个人不赞成这种做法,认为这有点作伪的嫌疑。我主张,一个人一生是什么样子,年轻时怎样,中年怎样,老年又怎样,都应该如实地表达出来。在某一阶段上,自己的思想感情有了偏颇,甚至错误,决不应加以掩饰,而应该堂堂正正地承认。这样的文章决不应任意删削或者干脆抽掉,而应该完整地加以保留,以存真相。

在我的散文和杂文中,我的思想感情前后矛盾的现象,是颇能找出一些来的。比如,对中国社会某一个阶段的歌颂,对某一个人的崇拜与歌颂,在写作的当时,我是真诚的;后来感到一点失望,我也是真诚的。这些文章,我都毫不加以删改,统统保留下来。不管现在看起来是多么幼稚,甚至多么荒谬,我都不加掩饰,目的仍然是存真。

像我这样性格的人,我是颇有点自知之明的。我离一个社会活动家,是有相当大的距离的。我本来希望像我的老师陈寅恪先生那样,淡泊以明志,宁静以致远,不求闻达,毕生从事学术研究,又绝不是不关心国家大事,绝不是不爱国,那不是中国知识分子的传统。然而阴差阳错,我成了现在这样一个人。应景文章不能不写,写序也推托不掉,“春花秋月何时了,开会知多少”,会也不得不开。事与愿违,尘根难断,自己已垂垂老矣,改弦更张,只有俟诸来生了。季羡林第一辑物喜海棠花

早晨到研究所去的路上,抬头看到人家园子里正开着海棠花,缤纷烂漫地开成一团。这使我想到自己在故乡院子里的那两棵海棠,现在想也正是开花的时候了。

我虽然喜欢海棠花,但却似乎与海棠花无缘。自家院子里虽然就有两棵,枝干都非常粗大,最高的枝子竟高过房顶,秋后叶子落光了的时候,看到尖尖的顶枝直刺着蔚蓝悠远的天空,自己的幻想也仿佛跟着高爬上去,常常默默地看上半天;但是要到记忆里去搜寻开花时的情景,却只能搜到很少几个片段。搬过家来以前,曾在春天到原来住在这里的亲戚家里讨过几次折枝,当时看了那开得团团滚滚的花朵,很羡慕过一番。但这已经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事情,现在回忆起来都有点渺茫了。

家搬过来以后,自己似乎只在家里待过一个春天。当时开花的情景,现在已想不真切。记得有一个晚上同几个同伴在家南边一个高崖上游玩。向北看,看到一片屋顶,其中纵横穿插着一条条的空隙,是街道。虽然也可以幻想出一片海浪,但究竟单调得很。可是在这一片单调的房顶中却蓦地看到一树繁花的尖顶,绚烂得像是西天的晚霞。当时我真有说不出的高兴,其中还夹杂着一点渴望,渴望自己能够走到这树下去看上一看。于是我就按着这一条条的空隙数起来,终于发现,那就是自己家里那两棵海棠。我立刻跑下崖头,回到家里,站在海棠树下,一直站到淡红的花团渐渐消逝到黄昏里去,只朦胧留下一片淡白。

但是这样的情景只有过一次,其余的春天我都是在北京度过的。北京是古老的都城,尽管有许多机会可以做赏花的韵事,但是自己却很少有这福气。我只到中山公园去看过芍药,到颐和园去看过一次木兰。此外,就是同一个老朋友在大毒日头下面跑过许多条窄窄的灰土街道,到崇效寺去看过一次牡丹;又因为去得太晚了,只看到满地残英。至于海棠,不但是很少看到,连因海棠而出名的寺院似乎也没有听说过。北京的春天是非常短的,短到几乎没有。最初还是残冬,要是接连吹上几天大风,再一看树木都长出了嫩绿的叶子,天气陡然暖了起来,已经是夏天了。

夏天一来,我就又回到故乡去。院子里的两棵海棠已经密密层层地盖满了大叶子,很难令人回忆起这上面曾经开过团团滚滚的花。长昼无聊,我躺在铺在屋里面地上的席子上睡觉,醒来往往觉得一枕清凉,非常舒服。抬头看到窗纸上历历乱乱地布满了叶影。我间或也坐在窗前看点书,满窗浓绿,不时有一只绿色的虫子在上面慢慢地爬过去,令我幻想深山大泽中的行人。蜗牛爬过的痕迹就像是山间林中的蜿蜒的小路。就这样,自己可以看上半天。晚上吃过饭后,就搬了椅子坐在海棠树下乘凉,从叶子的空隙处看到灰色的天空,上面嵌着一颗一颗的星。结在海棠树与檐边中间的蜘蛛网,借了星星的微光,把影子投在天幕上。一切都是这样静。这时候,自己往往什么都不想,只让睡意轻轻地压上眉头。等到果真睡去半夜里再醒来的时候,往往听到海棠叶子窸窸窣窣地直响,知道外面下雨了。

似乎这样的夏天也没有能过几个,六年前的秋天,当海棠树的叶子渐渐地转成淡黄的时候,我离开故乡,来到了德国。一转眼,在这个小城里,就住了这么久。我们天天在过日子,却往往不知道日子是怎样过的。以前在一篇什么文章里读到这样一句话:“我们从现在起要仔仔细细地过日子了。”当时颇有同感,觉得自己也应立刻从即时起仔仔细细地过日子了。但是过了一些时候,再一回想,仍然是有些捉摸不透,不知道日子是怎样过去的。到了德国,更是如此。我本来是下定了决心用苦行者的精神到德国来念书的,所以每天除了钻书本以外,很少想到别的事情。可是现实的情况又不允许我这样做。而且祖国又时来入梦,使我这万里外的游子心情不能平静。就这样,在幻想和现实之间,在祖国和异域之间,我的思想在挣扎着。不知道怎样一来,一下子就过了六年。

哥廷根是有名的花城。来到的第一个春天,这里花之多就让我吃惊。雪刚融化,就有白色的小花从地里钻出来。以后,天气逐渐转暖。一转眼,家家园子里都挤满了花。红的、黄的、蓝的、白的,大大小小,五颜六色,锦似的一片,都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开放的。山上树林子里,更有整树的白花。我常常一个人在暮春五月到山上去散步。暖烘烘的香气飘拂在我的四周。人同香气仿佛融而为一,忘记了花,也忘记了自己。直到黄昏才慢慢回家。但是我却似乎一直没注意到这里也有海棠花。原因是,我最初只看到满眼繁花,多半是叫不出名字。“看花苦为译秦名”,我也就不译了。因而也就不分什么花什么花,只是眼花缭乱而已。

但是,真像一个奇迹似的,今天早晨我竟在人家园子里看到盛开的海棠花。我的心一动,仿佛刚睡了一大觉醒来似的,蓦地发现,自己在这个异域的小城里住了六年了。乡思浓浓地压上心头,无法排解。

我前面说,我同海棠花无缘。现在我不知道应该怎样说好了。乡思并不是很舒服的事情。但是在这垂尽的五月天,当自己心里填满了忧愁的时候,有这么一团十分浓烈的乡思压在心头,令人感到痛苦。同时我却又有点爱惜这一点乡思,欣赏这一点乡思。它使我想到:我是一个有故乡和祖国的人。故乡和祖国虽然远在天边,但是现在它们却近在眼前。我离开它们的时间愈远,它们却离我愈近。我的祖国正在苦难中,我是多么想看到它呀!把祖国召唤到我眼前来的,似乎就是这海棠花,我应该感激它才是。

想来想去,我自己也糊涂了。晚上回家的路上,我又走过那个园子去看海棠花。它依旧同早晨一样,缤纷烂漫地开成一团。它似乎一点也不理会我的心情。我站在树下,待了半天,抬眼看到西天正亮着同海棠花一样红艳的晚霞。1941年5月29日于德国哥廷根枸杞树

在不经意的时候,一转眼便会有一棵苍老的枸杞树的影子飘过。这使我困惑。最先是去追忆:什么地方我曾看见这样一棵苍老的枸杞树呢?是在某处的山里吗?是在另一个地方的一个花园里吗?但是,都不像。最后,我想到才到北平时住的那个公寓;于是我想到这棵苍老的枸杞树。

我现在还能很清晰地温习一些事情:我记得初次到北平时,在前门下了火车以后,这古老都市的影子,便像一个秤锤,沉重地压在我的心上。我迷惘地上了一辆洋车,跟着木屋似的电车向北跑。远处是红的墙,黄的瓦。我是初次看到电车的,我想,“电”不是很危险吗?后面的电车上的脚铃响了,我坐的洋车仍然在前面悠然地跑着。我感到焦急,同时,我的眼仍然“如入山阴道上,应接不暇”,我仍然看到,红的墙,黄的瓦。终于,在焦急,又因为初踏入一个新的境地而生的迷惘的心情下,折过了不知多少满填着黑土的小胡同以后,我被拖到西城的某一个公寓里去了。我仍然非常迷惘而有点近于慌张,眼前的一切都仿佛给一层轻烟笼罩起来似的,我看不清院子里的什么东西,我甚至也没有看清我住的小屋。黑夜跟着来了,我便糊里糊涂地睡下去,做了许许多多离奇古怪的梦。

虽然做了梦,但是却没有能睡得很熟,刚看到窗上有点发白,我就起来了。因为心比较安定了一点,我才开始看得清楚:我住的是北屋,屋前的小院里,有不算小的一缸荷花,四周错落地摆了几盆杂花。我记得很清楚:这些花里面有一棵仙人头,几天后,还开了很大的一朵白花。但是最惹我注意的,却是靠墙长着的一棵枸杞树,已经长得高过了屋檐,枝干苍老勾曲像千年的古松,树皮皱着,色是黝黑的,有几处已经开裂了。幼年在故乡里的时候,常听人说,枸杞是长得非常慢的,很难成为一棵树,现在居然有这样一棵虬干的老枸杞树站在我面前,真像梦;梦又掣开了轻渺的网,我这是站在公寓里吗?于是,我问公寓的主人,这枸杞有多大年龄了,他也渺茫:他初次来这里开公寓时,这树就是现在这样,三十年来,没有多少变化。这更使我惊奇,我用惊奇的太息的眼光注视着这苍老的沉默着的枝干,又注视着接连着树顶的蓝蓝的长天。

就这样,我每天看书乏了,就总到这棵树底下徘徊。在细弱的枝条上,蜘蛛结了网,间或有一片树叶儿或苍蝇蚊子之流的尸体粘在上面。在有太阳和灯火照上去的时候,这小小的网也会反射出细弱的清光来。倘若再走近一点,你又可以看到有许多叶上都爬着长长的绿色的虫子,在爬过的叶上留了半圆缺口。就在这有着缺口的叶片上,你可以看到各样的斑驳陆离的彩痕。对着这彩痕,你可以随便想到什么东西,想到地图,想到水彩画,想到被雨水冲过的墙上的残痕,再玄妙一点,想到宇宙,想到有着各种色彩迷离的梦影。这许许多多的东西,都在这小的叶片上呈现给你。当你想到地图的时候,你可以任意指定一个小的黑点,算作你的故乡。再指定大一点的黑点,算作你曾游过的湖或山,你不是也可以在你心的深处浮起点温热的感觉吗?这苍老的枸杞树就是我的宇宙。不,这叶片就是我的全宇宙。我替它把长长的绿色的虫子拿下来,摔在地上,对着它,我描画给自己种种涂着彩色的幻想,我把我的童稚的幻想,拴在这苍老的枝干上。

在雨天,牛乳色的轻雾给每件东西涂上一层淡影。这苍黑的枝干更显得黑了。雨住了的时候,有一两个蜗牛在上面悠然地爬着,散步似的从容,蜘蛛网上残留的雨滴,静静地发着光。一条虹从北屋的脊上伸展出去,像拱桥不知伸到什么地方去了。这枸杞的顶尖就正顶着这桥的中心。不知从什么地方来的阴影,渐渐地爬过了西墙,墙隅的蜘蛛网,树叶浓密的地方仿佛把这阴影捉住了一把似的,渐渐地黑起来。只剩了夕阳的余晖返照在这苍老的枸杞树的圆圆的顶上,淡红一片,熠耀着,俨然如来佛头顶上金色的圆光。

以后,黄昏来了,一切角隅皆被黄昏占领了。我同几个朋友出去到西单一带散步。穿过了花市,晚香玉在薄暗里发着幽香。不知在什么时候,什么地方,我曾读过一句诗:“黄昏里充满了木樨花的香。”我觉得很美丽。虽然我从来没有闻到过木樨花的香;虽然我明知道现在我闻到的是晚香玉的香。但是我总觉得我到了那种缥缈的诗意的境界似的。在淡黄色的灯光下,我们摸索着转进了幽黑的小胡同,走回了公寓。这苍老的枸杞树只剩下了一团凄迷的影子,靠了北墙站着。

跟着来的是个长长的夜。我坐在窗前读着预备考试的功课。大头尖尾的绿色小虫,在糊了白纸的玻璃窗外有所寻觅似的撞击着。不一会儿,一个从缝里挤进来了,接着又一个,又一个,成群地围着灯飞。当我听到卖“玉米面饽饽”戛长的永远带点儿寒冷的声音,从远处的小巷里越过了墙飘过来的时候,我便捻熄了灯,睡下去。于是又开始了同蚊子和臭虫的争斗。在静静的长夜里,忽然醒了,残梦仍然压在我心头。倘若我听到又有窸窣的声音在这棵苍老的枸杞树周围,我便知道外面又落了雨。我注视着这神秘的黑暗,我描画给自己:这枸杞树的苍黑的枝干该更黑了吧;那匹蜗牛有所趋避该匆匆地在向隐僻处爬去吧;小小的圆的蜘蛛网,该又捉住雨滴了吧,这雨滴在黑夜里能不能静静地发着光呢?我做着天真的童话般的梦。我梦到了这棵苍老的枸杞树。——这枸杞树也做梦吗?第二天早上起来,外面真的还在下着雨。空气里充满了清新的沁人心脾的清香。荷叶上顶着珠子似的雨滴,蜘蛛网上也顶着,静静地发着光。

在如火如荼的盛夏转入初秋的澹远里去的时候,我这种诗意的又充满了稚气的生活,终于也不能继续下去。我离开这公寓,离开这苍老的枸杞树,移到清华园里来。到现在差不多四年了。这园子素来是以水木著名的。春天里,满园里怒放着红的花,远处看,红红的一片火焰。夏天里,垂柳拂着地,浓翠扑上人的眉头。秋天里,红霞般的爬山虎给冷清的深秋涂上一层凄艳的色彩。冬天里,白雪又把这园子安排成为一个银的世界。在这四季,又都有西山的一层轻渺的紫气,给这园子添了不少的光辉。这一切颜色:红的、翠的、白的、紫的……混合地涂上了我的心,在我心里幻成一幅绚烂的彩画。我做着红色的、翠色的、白色的、紫色的……各样颜色的梦。论理说起来,我在西城的公寓做的童话般的梦,早该被挤到不知什么地方去了。但是,我自己也不了解,在不经意的时候,总有一棵苍老的枸杞树的影子飘过。飘过了春天的火焰似的红花;飘过了夏天的垂柳的浓翠;飘过了秋天的红霞似的爬山虎,一直到现在,是冬天,白雪正把这园子装成银的世界。混合了氤氲的西山的紫气,静定在我的心头。在一个浮动的幻影里,我仿佛看到:有夕阳的余晖返照在这棵苍老的枸杞树的圆圆的顶上,淡红一片,熠耀着,像如来佛头顶上的金光。1933年12月8日雪之下午荷之韵

世人宁有不爱荷花者乎?梅兰竹菊,旧称四君子,然以吾视之,则荷花实凌驾四者之上,诚君子中之君子也。周濂溪《爱莲说》之所以成为千古名篇,厥因其在兹乎?盛夏之时,炎阳如燃,红花映日,绿叶接天,清香流溢,翠满尘寰,诚大千之胜景,乃宇宙之伟观。世之人宁有不爱荷者乎?然而西风起于青萍之末,碧叶落于千山万山,金秋下临,荷塘凋残,昔日之绿肥红肥者,转瞬渺然。值此之时,世之人宁有不悲伤者乎?吴君瑛南救之有方,君擅摄影之术,尤喜为荷写影写像,盛夏酷暑,竟日伫候于荷花池旁,窥伺时机,极尽苦难;探幽搜玄,尽态极妍,窥绿魂于镜头,揭红魄于机端。如此虽四时变幻,风光不同,而荷花神魄则永存于摄像之中,无论春夏,不计秋冬,坐对红绿,情动乎衷。

世之人宁有不爱荷花摄影者乎?1988年10月13日晨写初稿1999年4月8日写定稿芝兰之室

我喜欢绿色的东西,我觉得,绿色是生命的颜色,即使是在冬天,我在屋里总要摆上几盆花草,如君子兰之类。旧历元日前后,我一定要设法弄到几盆水仙,眼睛里看到的是翠绿的叶子,鼻子里闻到的是氤氲的幽香,我顾而乐之,心旷神怡。

今年当然不会是例外。友人送给我几盆水仙,摆在窗台上。下面是一张极大的书桌,把我同窗台隔开。大概是由于距离远了一点,我只见绿叶,不闻花香,颇以为憾。

今天早晨,我一走进书房,蓦地一阵浓烈的香气自透鼻官。我愕然一愣,刹那间,我意识到,这是从水仙花那里流过来的。我坐下,照例爬我的格子。我在潜意识里感到,既然刚才能闻到花香,这就证明,花香是客观存在着的,而且还不会是瞬间的而是长时间的存在。可是,事实上,在那愕然一愣之后,水仙花香神秘地消逝了,我鼻子再也闻不到什么了。

这是什么原因呢?

我又陷入了想入非非中。

中国古代《孔子家语》中就有几句话:“与善人居,如入芝兰之室,久而不闻其香,即与之化矣。”我在这里关心的不是“化”与“不化”的问题,而是“久而不闻其香”。刚才水仙花给我的感受,就正是“久而不闻其香”。可见这样的感受,古人早已经有了。

我常幻想,造化小儿喜欢耍点“小”——也许是“大”——聪明,给人们开点小玩笑。他(它,她?)给你以本能,让你舌头知味,鼻子知香。但是,又不让你长久地享受,只给你一瞬间,然后复归于平淡,甚至消逝。比如那一位“老佛爷”慈禧,在宫中时,瞅见燕窝、鱼翅、猴头、熊掌,一定是大皱其眉头。然而,八国的“老外”来到北京,她仓皇西逃,路上吃到棒子面的窝头,味道简直赛过龙肝凤髓,认为是从未尝过的美味。她回到北京宫中以后,想再吃这样的窝头,可普天之下再也找不到了。

造化小儿就是使用这样的手法,来实施一种平衡的策略,使美味佳肴与粗茶淡饭,使帝后显宦与平头老百姓,等等,都成为相对的东西,都受时间与地点的约束。否则,如果美味对一个人来说永远美,那么帝后显宦们的美食享受不是太长了吗?在芸芸众生中间不是太不平衡了吗?

对鼻官来说,水仙花还有芝兰的香气也只能作如是观,一瞬间,你获得了令人吃惊的美感享受;又一瞬间,香气虽然仍是客观存在,你的鼻子却再也闻不到了。

造化小儿玩的就是这一套把戏。从南极带来的植物

小友兼老友唐老鸭(师曾)自南极归来。在北大为我举行90岁华诞庆祝会的那一天,他来到了北大,身份是记者。全身披挂,什么照相机、录像机,这机,那机,我叫不出名堂来的一些机,看上去至少有几十斤重,活灵活现地重现海湾战争孤身采访时的雄风。一见了我,在忙着拍摄之余,从裤兜里掏出来一个信封,里面装着什么东西,郑重地递了给我。信封上写着几行字:

祝季老寿比南山

南极长城站的植物,每100年长一毫米,此植物已有6000岁。

唐老鸭敬上

这几行字真让我大吃一惊,手里的分量立刻重了起来。打开信封,里面装着一株长在仿佛是一块铁上面的“小草”。当时祝寿会正要开始,大厅里挤了几百人,熙来攘往,拥拥挤挤,我没有时间和心情去仔细观察这一株小草。

夜里回到家里,时间已晚,没有时间和精力把这一株“仙草”拿出来仔细玩赏。第二天早晨才拿了出来。初看之下,觉得没有什么稀奇之处,这不就是一棵平常的“草”嘛,同我们这里遍地长满了的野草从外表上来看差别并不大。但是,当我擦了擦昏花的老眼再仔细看时,它却不像是一株野草,而像是一棵树,具体而微的树,有干有枝。枝子上长着一些黑色的圆果。我眼睛一花,原来以为是小草的东西,蓦地变成了参天大树,树上搭满鸟巢。树扎根的石块或铁块一下子变成了一座大山,巍峨雄奇。但是,当我用手一摸时,植物似乎又变成了矿物,是柔软的能屈能折的矿物。试想这一棵什么物从南极到中国,飞越千山万水,而一枝叶条也没有断,至今在我的手中也是一丝不断,这不是矿物又是什么呢?

我面对这一棵什么物,脑海里疑团丛生。

是草吗?不是。

是树吗?也不是。

是植物吗?不像。

是矿物吗?也不像。

它究竟是什么东西呢?我说不清楚。我只能认为它是从南极万古冰原中带来的一个奇迹。既然唐老鸭称之为植物,我们就算它是植物吧。我也想创造两个新名词:像植物一般的矿物,或者像矿物一般的植物。英国人有一个常用的短语:at one’s wits’end,“到了一个人智慧的尽头”,我现在真走到了我的智慧的尽头了。

在这样智穷力尽的情况下,我面对这一个从南极来的奇迹,不禁浮想联翩。首先是它那六千年的寿命。在天文学上,在考古学上,在人类生活中,六千是一个很小的数目,没有什么值得大惊小怪的地方。但是,在人类有了文化以后的历史上,在国家出现的历史上,它却是一个很大的数目。中国满打满算也不过说有五千年的历史。连那一位玄之又玄的老祖宗黄帝,据一般典籍的记载,也不过说他约生在公元前26世纪,距今还不满五千年。连世界上国家产生比较早的国家,比如埃及和印度,除了神话传说以外,也达不到六千年。我想,我们可以说,在这一株“植物”开始长的时候,人类还没有国家。说是“宇宙洪荒”,也许是太过了一点。但是,人类的国家,同它比较起来,说是瞠乎后矣,大概是可以的。

想到这一切,我面对这一株不起眼儿的“植物”,难道还能不惊诧得瞠目结舌吗?

再想到人类的寿龄和中国朝代的长短,更使我的心进一步地震动不已。古人诗说:“人生不满百,常怀千岁忧。”在过去,人们总是互相祝愿“长命百岁”。对人生来说,百岁是长极长极了的。然而南极这一株“植物”在一百年内只长一毫米。中国历史上最长的朝代是周代,约有八百年之久。在这八百年中,人间发生了多么大的变动呀。春秋和战国都包括在这个期间。百家争鸣,何等热闹。云谲波诡,何等奇妙。然而,南极这一株“植物”却在万古冰原中,沉默着、忍耐着,只长了约八毫米。周代以后,秦始皇登场。修筑了令全世界惊奇的长城。接着登场的是赫赫有名的汉祖、唐宗等一批人物,半生征战,铁马金戈,杀人盈野,血流成河。一直到了清代末叶,帝制取消,军阀混战,最终是建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两千多年的历史,千头万绪的史实,五彩缤纷,错综复杂,头绪无数,气象万千,现在大学里讲起中国通史,至少要讲上一学年,还只能讲一个轮廓。倘若细讲起来,还需要断代史,以及文学、哲学、经济、艺术、宗教、民族等的历史。至于历史人物,则有的成龙,有的成蛇;有的流芳千古,有的遗臭万年,成了人类茶余酒后谈古论今的对象。在这两千多年的漫长悠久的岁月中,赤县神州的花花世界里演出了多少幕悲剧、喜剧、闹剧;然而,这一株南极的“植物”却沉默着、忍耐着,只长了两厘米多一点。多么艰难的成长呀!

想到这一切,我面对这一株不起眼儿的“植物”难道还能不惊诧得瞠目结舌吗?

我们的汉语中有“目击者”一个词儿,意思是“亲眼看到的人”。我现在想杜撰一个新名词儿“准目击者”,意思是“有可能亲眼看到的人或物”。“物”分动、植两种,动物一般是有眼睛的,有眼就能看到。但是,植物并没有眼睛,怎么还能“击”(看到)呢?我在这里只是用了一个诗意的说法,请大家千万不要“胶柱鼓瑟”地或者“刻舟求剑”地去推敲,就说是植物也能看见吧。孔子是中国的圣人,是万世师表,万人景仰。到了今天,除了他那峨冠博带的画像之外,人类或任何动物决不会有孔子的目击者。植物呢,我想,连四川青城山上的那一株老寿星银杏树,或者陕西黄帝陵上那一些十几个人合抱不过来的古柏,也不会是孔子的目击者。然而,我们这一株南极的“植物”却是有这个资格的,孔子诞生的时候它已经有三千多岁了。对它来说,孔子是后辈又后辈了。如果它当时能来到中国,“目击”孔子不是轻而易举的事情吗?

我不是生物学家,没有能力了解,这一株“植物”究竟是什么东西,我也没有向唐老鸭问清楚:在南极有多少像这样的“植物”?如果有多种的话,它们是不是都是六千岁?如果不是的话,它们中最老的有几千岁?这样的“植物”还会不会再长?这样一系列的问题萦绕在我的脑海中。我感兴趣的问题是,我眼前的这一株“植物”,身高六厘米,寿高六千岁。如果它或它那些留在南极的伙伴还继续长的话,再过六千年,也不过高一分米二厘米,仍然是一株不起眼儿的可怜兮兮的“植物”,难登大雅之堂。然而,今后的六千年却大大不同于过去的六千年了。就拿过去一百年来看吧,科技发展,日新月异,过去连想都不敢想的事情,现在做到了;过去认为是幻想的东西,现在现实了。人类在太空可以任意飞行,连嫦娥的家也登门拜访到了。到了今天,更是分新秒异,谁也不敢说,新的科技将会把我们带向何方。一百年尚且如此,谁还敢想象六千年呢?到了那时候人类是否已经异化为非人类,至少是同现在的人类迥然不同的人类,谁又敢说呢?

想到这一切,念天地之悠悠,后不见来者。面对这一株不起眼儿的“植物”,我只能惊诧得瞠目结舌了。2001年7月2日喜雨

我是农民的儿子。在过去,农民是靠天吃饭的,雨是绝对不能缺少的。因此,我从识之无的时候起,就同雨结下了剪不断理还乱的深厚的感情。

今年,北京缺雨,华北也普遍缺雨,我心急如焚。我窗外自己种的那一棵玉兰花开的时候,甚至于到大觉寺去欣赏那几棵声名传遍京华的二三百年的老玉兰树开花的时候,我的心情都有点矛盾。我实在喜欢眼前的繁花。大觉寺我来过几次,但是玉兰花开得像今天这样,还从来没有见过。借用张锲同志一句话:“一看到这开成一团的玉兰花,眼前立刻亮了起来。”好一个“亮”字,亏他说得出来。但是,我忽然想到,春天里的一些花最怕雨打。我爱花,又盼雨,二者是鱼与熊掌的关系,不可得而兼也。我究竟何从呢?我之进退,实为狼狈。经过艰苦的“思想斗争”,我毅然决然下了结论:我宁肯要雨。

在多日没有下过滴雨之后,我今天早晨刚在上面搭上铁板的阳台上坐定,头顶上铁板忽然清脆地响了一声:是雨滴的声音。我的精神一瞬间立即抖擞起来,“漫卷诗书喜欲狂”,立即推开手边的稿纸,静坐谛听起来。铁板上,从一滴雨声起,清脆的响声渐渐多了起来,后来混成一团,连“大珠小珠落玉盘”也无法描绘了。此时我心旷神怡,浮想联翩。

我抬头看窗外,首先看到的就是那一棵玉兰花树,此时繁花久落,绿叶满枝。我仿佛听到在雨滴敲击下左右翻动的叶子正在那里悄声互相交谈:“伙计们!尽量张开嘴巴吸吮这贵如油的春雨吧!”我甚至看到这些绿叶在雨中跳起了华尔兹舞,舞姿优美整齐,我头顶上铁板的敲击声仿佛为它们的舞步伴奏。可惜我是一个舞盲,否则我也会破窗而出,同这些可爱的玉兰树叶共同蹁跹起舞。

眼光再往前挪动一下,就看到了那一片荷塘。此时冬天的坚冰虽然久已融化,垂柳鹅黄,碧水满塘,连“小荷才露尖尖角”的时候还没有到。但是,我仿佛有了“天眼通”,看到水面下淤泥中嫩莲已经长出了小芽。这些小芽眼前还浸在水中。但是,它们也感觉到了水面上正在落着雨滴,打在水面上,形成了一个个的小而圆的漩涡,如果有摄影家把这些小漩涡摄下,这也不失为宇宙中的一种美,值得美学家们用一些只有他们才能懂的恍兮惚兮的名词来探讨甚至争论一番的。小荷花水底下的嫩芽我相信是不懂美学的,但是,它们懂得要生存、要成长。水面上雨滴一敲成小漩涡,它们立即感觉到了,它们也精神抖擞起来,互相鼓励督促起来:“伙伴们!拿出自己的劲头来,快快长呀!长呀!赶快长出水面,用我们自己的嘴吮吸雨滴。我们去年开花一千多朵,引起了燕园内外一片普遍热烈的赞扬声。今年我们也学一下时髦的说法,来它一个可持续发展,开上它两三千朵,给燕园内外的人士一个更大的惊异!”合着头顶上的敲击声,小荷的声音仿佛清晰可闻,给我喜雨的心情增添了新鲜的活力。

我浮想联翩,幻想一下飞出了燕园,飞到了我的故乡,我的故乡现在也是缺雨的地方。一年前,我曾回过一次故乡,给母亲扫墓。我6岁离开母亲,一别就是八年。母亲倚闾之情我是能够理解一点的,但是我幻想,在我大学毕业以后,经济能独立了,然后迎养母亲。然而正如古人所说的:“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大学二年级时,母亲永远离开了我,只留得面影迷离,入梦难辨,风木之悲伴随了我一生。我漫游世界,母亲迷离的面影始终没有离开过我。我今天已至望九之年,依然常梦见母亲,痛哭醒来,泪湿枕巾。

我离家的时候,家里已穷得揭不开锅。但不知为什么,母亲偏有二三分田地。庄稼当然种不上,只能种点绿豆之类的东西。我三四岁的时候曾跟母亲去摘过豆角。不管怎样,总是有了点土地。有了土地就同雨结了缘,每到天旱,我也学大人的样子,盼望下雨,翘首望天空的云霓。去年和今年,偏又天旱。在扫墓之后,在眼泪迷离中,我抬头瞥见坟头几棵干瘪枯黄的杂草在风中摆动。我蓦地想到躺在下面的母亲,她如有灵,难道不会为她生前的那二三分地担忧吗?我痛哭欲绝,很想追母亲于地下。现在又凭空使我忧心忡忡。我真想学习一下宋代大诗人陆游“碧章夜奏通明殿,乞借春阴护海棠”。我是乞借春雨护禾苗。

幻想一旦插上了翅膀,就绝不会停止飞翔。我的幻想,从燕园飞到了故乡,又从故乡飞越了千山万水,飞到了非洲。我曾到过许多国家,我爱那里的人民,我爱那里的动物和植物。我从电视中看到,非洲的广大地区也在大旱,土地龟裂,寸草不生。狮子、老虎、大象、斑马等一大群野兽,在干旱的大地上,到处奔走,寻找一点水喝,一丛草吃,但都枉然,它们什么也找不到,有的就倒毙在地上。看到这情景,我心里急得冒烟,但却束手无策。中国的老天爷姓张,非洲的老天爷却不知姓字名谁,他大概也不住在什么通明殿上。即使我写了碧章,也不知向哪里投递。我苦思苦想,只有再来一次“碧章夜奏通明殿”,请我们的老天爷把现在下着的春雨,分出一部分,带着全体中国人民的深厚情谊,分到非洲去降,救活那里的人民、禽、兽,还有植物,使普天之下共此甘霖。

我的幻想终于又收了回来,我兀坐在阳台上,谛听着头顶上的铁板被春雨敲得叮当作响,宛如天上宫阙的乐声。1998年2月1日写初稿1998年4月23日写定稿听雨

从一大早就下起雨来。下雨,本来不是什么稀罕事儿,但这是春雨。俗话说:“春雨贵如油。”而且又在罕见的大旱之中,其珍贵就可想而知了。“润物细无声”,春雨本来是声音极小极小的,小到了“无”的程度。但是,我现在坐在隔成了一间小房子的阳台上,顶上有块大铁皮。楼上滴下来的檐溜就打在这铁皮上,打出声音来,于是就不“细无声”了。按常理说,我坐在那里,同一种死文字拼命,本来应该需要极静极静的环境、极静极静的心情,才能安下心来,进入角色,来解读这天书般的玩意儿。这种雨敲铁皮的声音应该是极为讨厌的,是必欲去之而后快的。

然而,事实却正相反。我静静地坐在那里,听到头顶上的雨滴声,此时有声胜无声,我心里感到无量的喜悦,仿佛饮了仙露,吸了醍醐,大有飘飘欲仙之概了。这声音时慢时急、时高时低、时响时沉、时断时续,有时如金声玉振、有时如黄钟大吕、有时如大珠小珠落玉盘、有时如红珊白瑚沉海里、有时如弹素琴、有时如舞霹雳、有时如百鸟争鸣、有时如兔落鹘起,我浮想联翩,不能自已,心花怒放,风生笔底。死文字仿佛活了起来,我也仿佛又溢满了青春活力。我平生很少有这样的精神境界,更难为外人道也。

在中国,听雨本来是雅人的事。我虽然自认还不是完全的俗人,但能否就算是雅人,却还很难说。我大概是介乎雅俗之间的一种动物吧。中国古代诗词中,关于听雨的作品是颇有一些的。顺便说上一句:外国诗词中似乎少见。我的朋友章用回忆表弟的诗中有“频梦春池添秀句,每闻夜雨忆联床”,是颇有一点诗意的。连《红楼梦》中的林妹妹都喜欢李义山的“留得枯荷听雨声”之句。最有名的一首听雨的词当然是宋蒋捷的《虞美人》,词不长,我索性抄它一下:

少年听雨歌楼上,红烛昏罗帐。壮年听雨客舟中,江阔云低,断雁叫西风。

而今听雨僧庐下,鬓已星星也。悲欢离合总无情,一任阶前,点滴到天明。

蒋捷听雨时的心情,是颇为复杂的。他是用听雨这一件事来概括自己的一生的,从少年、壮年一直到老年,达到了“悲欢离合总无情”的境界。但是,古今对老的概念,有相当大的悬殊。他是“鬓已星星也”,有一些白发,看来最老也不过50岁左右。用今天的眼光看,他不过是介乎中老之间,用我自己比起来,我已经到了望九之年,鬓边早已不是“星星也”,顶上已是“童山濯濯”了。要讲达到“悲欢离合总无情”的境界,我比他有资格。我已经能够“纵浪大化中,不喜亦不惧”了。

可我为什么今天听雨竟也兴高采烈呢?这里面并没有多少雅味,我在这里完全是一个“俗人”。我想到的主要是麦子,是那辽阔原野上的青青的麦苗。我生在乡下,虽然6岁就离开,谈不上干什么农活,但是我拾过麦子,捡过豆子,割过青草,劈过高粱叶。我血管里流的是农民的血,一直到今天垂暮之年,毕生对农民和农村怀着深厚的感情。农民的最高希望是多打粮食。天一旱,就威胁着庄稼的成长。即使我长期住在城里,下雨一少,我就望云霓,自谓焦急之情,决不下于农民。北方春天,十年九旱。今年似乎又旱得邪行。我天天听天气预报,时时观察天上的云气。忧心如焚,徒唤奈何。在梦中也看到的是细雨蒙蒙。

今天早晨,我的梦竟实现了。我坐在这长宽不过几尺的阳台上,听到头顶上的雨声,不禁神驰千里,心旷神怡。在大大小小、高高低低,有的方正、有的歪斜的麦田里,每一个叶片都仿佛张开了小嘴,尽情地吮吸着甜甜的雨滴,有如天降甘露。本来有点萎黄的,现在变青了;本来是青的,现在更青了。宇宙间凭空添了一片温馨、一片祥和。

我的心又收了回来,收回到了燕园,收回到了我楼旁的小山上,收回到了门前的荷塘内。我最爱的二月兰正在开着花。它们拼命从泥土中挣扎出来,顶住了干旱,无可奈何地开出了红色的、白色的小花,颜色如故,而鲜亮无踪,看了给人以孤苦伶仃的感觉。在荷塘中,冬眠刚醒的荷花,正准备力量向水面冲击。水当然是不缺的,但是,细雨滴在水面上,画成了一个个的小圆圈,方逝方生,方生方逝。这本来是人类中的诗人所欣赏的东西,小荷花看了也高兴起来,劲头更大了,肯定会很快地钻出水面。

我的心又收近了一层,收到了这个阳台上,收到了自己的腔子里,头顶上叮当如故,我的心情怡悦有加。但我时时担心,它会突然停下来。我潜心默祷,祝愿雨声长久响下去,响下去,永远也不停。1995年4月13日听雨

我大概对雨声情有独钟,我曾写过一篇《听雨》,现在又写《听雨》。

从凌晨起,外面就下起小雨来。我本来有几张桌子,供我写作之用,我却偏偏选了阳台上铁皮封顶下的一张。雨滴和檐溜敲在上面,叮当作响。小保姆劝我到屋里面另一张临窗的大桌旁去写作,说是那里安静。焉知我觉得在阳台上,在雨声中更安静。王籍诗:“鸟鸣山更幽。”有人以为奇怪:鸟不鸣不是比鸣更为幽静吗?山中这样的经验我没有,雨中这样的经验我却是有的。我觉得“雨响室更幽”,眼前就是这样。

我伏在桌旁,奋笔疾书,上面铁皮上雨点和檐溜敲打得叮叮当当,宛如白居易《琵琶行》的琵琶声,“大珠小珠落玉盘”,其声清越,缓急有节,敲打不停,似有间歇。其声不像贝多芬的音乐,不像肖邦的音乐,不像莫扎特的音乐,不像任何大音乐家的音乐。然而谛听起来,却真又像贝多芬、像肖邦、像莫扎特。我听而乐之,心旷神怡,心灵中特别幽静,文思如泉水涌起,深深地享受着写作的情趣。

悠然抬头,看到窗外,浓绿一片,雨丝像玉帘一般,在这一片浓绿中画上了线。新荷初露田田叶,垂柳摇曳丝丝烟,几疑置身非人间。

我当然会想到小山上下我那些鲜草间花的植物朋友们,它们当然也决不会轻易放过这样天赐良机,尽量张大了嘴,吮吸这些从天上滴下来的甘露,为来日抵抗炎阳做好准备。

我头顶上滴声未息,而阳台上幽静有加,我仿佛离开了嘈杂的尘寰,与天地万物合为一体。1997年6月3日火车上观日出

在晨光熹微中,我走出了卧铺车厢,走到了列车的走廊上。猛一抬头,我的全身连我的内心立刻激烈地震动了一下:东方正有一抹胭脂似的像月牙儿一般的红彤彤的东西腾涌出来。这是即将升起的朝阳,我心里想。

我年逾古稀,平生看日出多矣。有的是我有意去寻求的,比如泰山观日。整整五十年前,当时我还是一个青年小伙子,正在济南一个中学里教书。在旧历八月中秋,我约了两个朋友,从济南乘火车到泰安。当天下午我们就上了山。我只有23岁,正是精力旺盛的时候,我大跨步走过斗姆宫、快活三里、五大夫松,一气登上了南天门,丝毫也没有感到什么吃力,什么惊险。此时正是暮色四垂,阴影布上群山的时候,四顾寂无一人,万古的沉寂压在我们身上。在一个鸡毛小店里住了一夜。第二天,摸黑起来,披上店里的棉被,登上玉皇顶。此时东天逐渐苍白。我瞪大了眼睛,连眨眼都不敢,盼望奇迹的出现。可是左等右等,我等待的奇迹太阳只是不露面。等到东天布满了一片红霞时,再仔细一看,朝阳已经像一个红色的血球,徘徊于片片的白云中,原来太阳早已经出来了。

从那以后,过了四十多年,到了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初,我第一次登上了“归来不看岳”的黄山。在北海住了三天。我曾同小泓摸黑起床,赶到一座小山顶上,那里已经黑压压地挤满了人。我们好不容易挤了上去,在人堆里争取了一块容身之地,静下心来,翘首东望,恭候日出。东天原来是灰蒙蒙一片,只是比西方、南方、北方稍微显得白了亮了一点。但是,转瞬间,亮度逐渐增高,由淡白转成了淡红,再由淡红转成了浓红,一片霞光照亮东天。再一转瞬,一芽红痕突然涌出,红痕慢慢向上扩大,由一点到一线,由一线到一片,一轮又圆又红的球终于跳出来了。

就这样,我在泰山和黄山这两个在全中国甚至全世界都以能观日出而声名远扬的名山上,看到了日出。是我自己处心积虑一意追求而得来的。

我现在是在火车上,既非泰山,也非黄山。我做梦也没有想到会同观赏日出联系起来,我一点寻求的意思也没有。然而,仿佛眼前出现了奇迹:摆在我眼前的是不折不扣的日出。我内心的震惊不是完全很自然的吗?

这样的日出,从来没有听人说观赏过,连听人谈到过都没有。它同以前处心积虑一意追求看到的不一样,完完全全地不一样。不管在泰山,还是在黄山,我都是静止不动的。太阳虽然动,也只是在一个地方动,她安详自在,慢条斯理,威严端庄,不慌不忙。她在我眼中是崇高的化身,是威仪的重现。正像印度大诗人泰戈尔每天早晨对着朝阳沉思默祷那样,太阳在我眼中也是神圣不可侵犯的。

然而现在却是另一番景象。火车风驰电掣,顷刻数里,一刻也不停。而太阳也是一刻也不停,穷追不舍。她仿佛是率领着白云、朝霞、沧海、苍穹,仿佛率领着她那些如云的随从,追赶着火车,追赶着车上的我,过山、过水、过森林、过小村。有时候我甚至看到她鬓云凌乱,衣冠不整。原来的端庄威严,安详自在,一点影子都没有了。是她在处心积虑,一意追求,追求着火车上的我,一定要我观看她的出现。此时我的心情简直是用任何言语也形容不出来了。

太阳一方面穷追不舍,一方面自己在不停地变幻。最初我只看到在淡红色的云堆中慢慢地涌出了一点红色月牙儿似的东西。月牙儿逐渐扩大,扩大,扩大,最初的颜色像是朱砂,眼睛能够直视。但是,随着体积的逐渐扩大,朱砂逐渐变为黄金,光芒越来越亮。到了最后,辉光焜耀,谁要是再想看她,她的光芒就要刺他眼睛了。等到太阳高高升起的时候,她在天空里俯视大地,俯视火车,俯视火车中的我,她又恢复了她那端庄威严,安详自在的神态,虽然是仍然跟着火车走,却再也没有那种仓促急忙的样子了。

这短短的车上观日出的经历,对我来说,简直像是一次神秘的天启。它让我暂时离开了尘世,离开了火车,甚至离开了我自己。我体会到变中有不变,不变中又有变;我体会到变化与速度的交互融合、交互影响。这种体会,我是无法说清楚的。等我回到车厢内的时候,人们还在熟睡未醒。我仿佛怀着独得之秘,静静地坐在那里,回想刚才的一切,余味犹甘。一团焜耀的光辉还留在我的心中。1984年10月17日在烟台写初稿1992年7月10日在北京写定稿黄色的军衣

我是多么爱那黄色的军衣啊!这黄色,正如我们国旗的红色一样,是世界上最美丽的颜色。我爱琥珀的黄色,它黄得透明,黄得发亮。我也爱花朵的黄色,它黄得娇艳、黄得鲜嫩。但是,我却更爱这军衣的黄色。它并不透明,也不发亮。它当然更不娇艳、更不鲜嫩。然而它是朴素的,像真理那样朴素;它是动人的,像真理那样动人。

我一看到这黄的颜色,心里就思绪万端,想到许许多多事情。我想到我们的党,想到毛主席,想到八一起义,想到两万五千里长征,想到爬雪山、过草地,想到艰苦的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想到抗美援朝。一连串地想下来,一直想到今天的铜墙铁壁般的国防和人民的安居乐业。

我更喜欢想到一件小事。

1949年春的一天,中国人民解放军进了北京城。我冒着大风,到离我的住处不远的东四牌楼去欢迎他们。这些人我从来没有见过面,但是他们的事迹我却是十分熟悉的。在“万家墨面没蒿莱”的黑暗的年代里,我曾经不知道有多少次从报纸的字里行间读到他们胜利的消息,因而感到无限的振奋。现在看到他们雄赳赳气昂昂地开进北京城,我仿佛是碰到了久别重逢的故人。我跟着群众鼓掌、喊口号。有时候内心激动,热泪盈眶。剧烈的风沙似乎被人们的热情压下去了,一点也显不出平常的那种威风来了。

当天下午,我到西城去看朋友,走到什刹海桥上,正巧有一个解放军在那里站岗。他背着背包,全副武装,军帽下一双浓眉,两只炯炯发光的眼睛。从远处我就看到他那一身厚墩墩的黄色军衣,已经不新了,但洗得干干净净。我陡然觉得这个士兵特别可爱,觉得他那一身黄色的棉军衣特别可爱。它仿佛象征着勇敢、纪律、忠诚、淳朴;它仿佛也象征着解放、安全、稳定。只要穿这样军衣的人在这里一站,各行各业的人就都有了保障,可以安心从事自己的工作。工厂的工人可以安心生产,拖拉机手可以安心耕地,学生可以安心上学,小孩子可以安心在摇篮里熟睡。只要他在这里一站,整个北京城,整个新中国就可以稳如泰山,那一群魑魅魍魉就会销声匿迹。我左思右想,一时万感集心,很想走上前去,用手摸一摸那一身黄色的军衣。我是多么爱那黄色的军衣啊!

当然,我没有真的走上前去摸,我仍然走我的路。可是,我又真舍不得那一个年轻的士兵。我回头看了又看,一直到我眼中只留下一个隐隐约约的黄色的影子。这影子就永远镌刻在我的心头。

从那以后,我在北京城,在祖国的其他城市和乡村里、在火车上、在电车上、在公共汽车上、在马路上、在公园里、在商店里、在市场上,不知道有多少次碰到了解放军的军官和士兵。他们当然不会就是我在什刹海桥头碰到的那一位,但是我觉得他们都同样可爱。在电车上和公共汽车上,我愿意同他们挤在一起。即使是在三九严冬,朔风凛冽,他们站在我哪一边,我就觉得哪一边温暖。即使车里面摇摇晃晃,他们站在我哪一边,我就觉得哪一边有了依靠。我有时候故意去摸一摸或者碰一碰他们那黄色的军衣,心里感到无限的幸福和愉快。

曾经有好多年,每到“五一”和“十一”,我就在天安门前观礼台上看到人民解放军的官兵的代表们。在金水桥后面台上的是将军们,制服一片亮蓝色。在桥前面台上的是军官和士兵,制服一片草黄色。在这时候,天安门广场上,万紫千红,五彩缤纷,万头攒动,一片花海。在这样彩色如绘的炫目的花海里,亮蓝色和草黄色应该说并不突出。然而,在我眼里,这一片淳朴的亮蓝和草黄不但没有相形见绌,给那些绚烂的颜色压住,而且十分引人注目。这两种颜色仿佛给整个花海、整个广场增加了色彩与光辉,使它显得更美、更可爱。

难道这仅仅是我一个人的偏爱吗?不是的。这样的想法和看法许多人都有,连小孩子也不例外。今天早晨我乘无轨电车进城。我前面坐着一个五六岁的小孩子和她的母亲。小孩子透过玻璃窗子看到外面车站上站着几个解放军在那里排队等车,小小的黑眼睛立刻亮了起来,似乎是对着解放军,又似乎是对着母亲,高声喊道:“解放军叔叔!”

母亲问:“解放军叔叔好吗?”

小孩子立刻用清脆得像银铃一般的声音回答说道:“解放军叔叔好!”

接着她就拍着小手唱起了《我是一个兵》。我真是从心里羡慕这幸福的孩子。我像她这样大的时候,看到当兵的那一副手里提着皮带、斜愣着眼、满脸杀气的样子,就像是老鼠见了猫,远远地躲开,哪里还敢同他们说什么话呢?

我自然而然地就想到了雷锋。他不也是一个穿黄色军衣的解放军,而且又是儿童义务辅导员吗?我相信,小孩子们也管他叫“解放军叔叔”,或者“雷锋叔叔”。他怎样进行辅导,我不清楚。但是,他一定会把他那些优秀的品质在潜移默化中传给孩子们,他那光辉灿烂的人格一定会照亮儿童们的心。孩子们看到他,也一定会眼里闪出亮光。

雷锋同小孩子们在一起的时候,穿的当然也就是这样的黄色军衣。为了穿上这一身军衣,他经过了许多波折,做过很大的努力。最后终于偿了夙愿。他在当天的日记上写道:“这天是我永远不能忘记的日子,这天是我最大的荣幸和光荣的日子。我走上了新的战斗岗位,穿上了黄军服,光荣地参加了中国人民解放军。我好几年来的愿望在今天已实现了,真感到万分的高兴和喜悦,这是我一生最大的幸福。”我能想象,当他穿上这一身黄色军衣的时候,他的心情是多么激动,他会用手抚摸它,感到它比丝绸还更柔滑,比世界上一切美的东西都更美。从此,这黄色的军衣就同雷锋结了不解缘。他驾驶汽车执行任务的时候,穿的是这黄色的军衣。他去医院看病的路上,看到工地上有人劳动,因而脱下自己的衣服参加到里面去,他脱的是这黄色的军衣。他在火车上当义务服务员的时候,穿的当然也是这黄色的军衣。黄色的军衣穿到雷锋身上,难道会是偶然的吗?

我因此就又想到许许多多的事情。我不但像以前那样想到过去,而且更多地想到将来。我相信,像雷锋这样的人将来还会不断地出现,数目会越来越多。他们就像是报春的燕子,从他们身上我们可以看到人类最美好的社会的影子。这样的人,穿黄色军衣的人们里面会出现,穿别的颜色的衣服的人们里面也会出现。可是我偏又把他们同黄色的军衣联系在一起,难道这也是偶然的吗?我是多么爱那黄色的军衣啊!1963年5月1日咪咪二世

凌晨四时,如在冬天,夜气犹浓,黑暗蔽空。我起床,打开电灯,拉开窗帘,玻璃窗外,窗台上两股探照灯似的红光正对准我射过来。我知道,小猫咪咪二世已等我给她开门了。

我连忙拿起手电筒,开门,走到黑暗的楼道里,用电筒对着赤暗的门外闪上两闪。立即有一股白烟似的东西,蹿到我的脚下,用浑身白而长的毛蹭我的腿,用嘴咬我的裤腿,用软软的爪子挠我的脚,使我步都迈不开。看样子真好像是多年未见了。实际上昨天晚上我才开门放它出去的。进屋以后,我给它极小一块猪肝或牛肉。它心满意足了,跳上电冰箱的顶,双眼一眯,呼噜呼噜念起经来了。

多少年来,我一日之计就是这样开始的。

我养过一只纯白的波斯猫,后来寿限已到,不知道寿终什么寝了。它的名字叫咪咪。它的死让我非常悲哀,我发誓要找一只同样毛长尾粗的波斯猫。皇天不负有心人,后来果然找到了。为了区别于它的前任,我仿效秦始皇的办法,命名为“二世”。是不是也蕴含着一点传之万世而无穷的意思呢?没有。咪咪和我都没有秦始皇那样的雄才大略。

不管怎样,咪咪二世已经成了我每天的不太多的喜悦的源泉。在白天,我看书写作一疲倦,就往往到楼外小山下池塘边去散一会儿步。这时候,忽然出我意料,又有一股白烟从草丛里,从野花旁,蓦地蹿了出来,用长而白的毛蹭我的腿,用嘴咬我的裤腿,用软软的爪子挠我的脚,使我步都迈不开。我努力迈步向前走,它就跟在我身后,陪我散步。山上、池边,我走到哪里,它跟到哪里。据有经验的老人说,只有狗才跟人散步,猫是决不肯干的。可是我们的咪咪二世却敢于打破猫们的旧习,成为猫世界的“叛逆的女性”。于是,“小猫跟季羡林散步”,就成为燕园的一奇。可惜宣传跟不上,否则,这一奇景将同英国王宫卫队换岗一样,名扬世界了。1993年12月13日兔子

不记得是什么时候,大概总在我们全家刚从一条满铺了石头的古旧的街的北头搬到南头以后,我有了三只兔子。

说起兔子,我从小就喜欢的。在故乡的时候,同村的许多家里都养着一窝兔子。在地上掘一个井似的圆洞,不深,在洞底又有向旁边通的小洞。兔子就住在里面。不知为什么,我们却总不记得家里有过这样的洞。每次随了大人往别的养兔子的家里去玩的时候,大人们正在扯不断拉不断絮絮地谈得高兴的当儿,我总是放轻了脚步走到洞口,偷偷地向里瞧——兔子正在小洞外面徘徊着呢。有黑白花的,有纯黑的。我顶喜欢纯白的,因为眼睛红亮得好看。透亮的长耳朵左右摇摆着。嘴也仿佛战栗似的颤动着,在嚼着菜根什么的。蓦地看见人影,都迅速地跑进小洞去了,像一溜溜的白色黑色的烟。倘若再伏下身子去看,在小洞的薄暗里,便只看见一对对的莹透的宝石似的眼睛了。

在我走出了童年以前的某一个春天,记得是刚过了年,因为一种机缘的凑巧,我离开故乡,到一个以湖山著名的都市里去。从栉比的高的楼房的空隙里,我只看到一线蓝蓝的天,这哪里像故乡里锅似的覆盖着的天呢?我看不到远远的笼罩着一层轻雾的树。我看不到天边上飘动的水似的云烟。我嗅不到土的气息。我仿佛住在灰之国里。终日里,我只听到闹嚷嚷的车马的声音。在半夜里,还有小贩的叫声从远处的小巷里飘了过来。我是地之子,我渴望着再回到大地的怀里去。当时,小小的心灵也会感到空漠的悲哀吧。但是,最使我不能忘怀的,占据了我的整个的心的,却还是有着宝石似的眼睛的故乡里的兔子。

也不记得是几年以后了,总之是在秋天,叔父从望口山回家来,仆人挑了一担东西。上面是用蒲包装的有名的肥桃,下面有一个木笼。我正怀疑木笼里会装些什么东西,仆人已经把木笼举到我的眼前了——战栗似的颤动着的嘴,透亮的长长的耳朵,红亮的宝石似的眼睛……这不正是我梦寐渴望的兔子吗?记得他临到望口山去的时候,我曾向他说过,要他带几个兔子回来。当时也不过随意一说,现在居然真带来了。这仿佛把我拉回了故乡里去。我是怎么狂喜呢?笼里一共有三只:一只大的,黑色,像母亲;两只小的,白色。我立刻舍弃了美味的肥桃,东跑西跑,忙着找白菜,找豆芽,喂它们。我又替它们张罗住处,最后就定住在我的床下。

童年在故乡里的时候,伏在别人的洞口上,羡慕人家的兔子,现在居然也有三只在我的床下了。对我,这简直比童话还不可信。最初,才从笼里放出来的时候,立刻就有猫挤上来。兔子仿佛很胆怯,伏在地上,不敢动。耳朵紧贴在头上,只有嘴颤动得更厉害。把猫赶走了,才慢慢地试着跑。我一转眼,大的早领着两只小的躲在花盆后面了。再一转眼,早又跑到床下面去了。有了兔子以后的第一个夜里,我躺在床上,辗转着睡不沉,听兔子在床下嚼着豆芽的声音,我仿佛浮在云堆里。已经忘记了做过些什么样的梦了。

就这样,我的床下面便凭空添了三个小生命。每当我坐在靠窗的一张桌子的旁边读书的时候,兔子便偷偷地从床下面踱出来,没有一点声音。我从书页上面屏息地看着它们。——先是大的一探头,又缩回去;再一探头,走出来了,一溜黑烟似的。紧随着的是两只小的,都白得像一团雪,眼睛红亮,像——我简直说不出像什么。像玛瑙吗?比玛瑙还光莹。就用这小小的红亮的眼睛四面看着,走到从花盆里垂出的拂着地的草叶下面,嘴战栗似的颤动几下,停一停,走到书架旁边;嘴战栗似的颤动几下,停一停,走到小凳下面;嘴战栗似的颤动几下,停一停,忽然我觉得有软茸茸的东西靠上了我的脚了。我知道是小兔正伏在我的脚下。我忍耐着不敢动。不知怎的,腿忽然一抽。我再看时,一溜黑烟,两溜白烟,兔子都藏到床下面去。伏下身子去看,在床下面暗黑的角隅里,便只看见莹透的宝石似的一对对的眼睛了。

是秋天,前面已经说过,我住的屋的窗外有一棵海棠树。以前常听人说,兔子是顶孱弱的,猫对它便是个大的威胁。在兔子没来我床下面住以前,屋里也常有猫的踪迹。门关严了的时候,这棵海棠树就成了猫来我屋里的路。自从有了兔子以后,在冷寂的秋的长夜里,我常常无所谓地蓦地醒转来。——窗外风吹着落叶,窸窣地响,我疑心是猫从海棠树上爬上了窗子。连绵的夜雨击着落叶,窸窣地响,我又疑心是猫爬上了窗子。我静静地等着,不见有猫进来。低头看时,兔子正在地上来回地跑着,在微明的灯光里,更像一溜溜的黑烟和白烟了,眼睛也更红亮得像宝石了。当我正要蒙眬睡去的时候,恍惚听到“咪”的一声,看窗子上破了一个洞的地方,正有两颗灯似的眼睛向里瞅着。

第二天早晨起来,第一件要做的事情,就是伏下头去看,兔子丢了没有。看到两个小兔两团白絮似的偎在大的身旁熟睡的时候,心里仿佛得到点安慰。过了一会,再回到屋里来读书的时候,又可以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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