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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5-25 17:4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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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读书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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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静的夜空

静静的夜空试读:

简介

静静的夜空有圆月静静的。陪伴,一切似乎是那么的幽雅与祥和。我在床前静静的数着星星:一颗、两颗……静静的数着想念~

我想。学会用工作或是什么来忘记想念,忘记他说过的每一句誓言,忘记他对我的好。一切似乎是那么的容易又似乎的那么难,我在等待什么?等待他简单的一个电话却有着不简单的伤害还是似乎有着永远的等待?

如果说爱可以创造一个完美的幸福那么爱也是在创造一颗颗完美的眼泪,我把自己交给了爱交给了他,清楚的相信他就是我今生数不尽的幸福,而当那一颗颗从眼角流出的泪让我更清楚的知道:我的幸福犹如雨后的彩虹——短暂而美丽。尽管我不愿相信这一切都真的。“为什么我一想到他的时候,你就悄悄的流出来?”我静静的用心问着泪。“因为我在你伤心的时候才能静静的流出来。”“为什么人会伤心呢?”我静静的数着似乎跟我一样无助的眼泪。“因为有爱才有泪……”

一滴、一滴的泪花掉在我手心里,却掉在了心里,我抬头望着静静的夜空,心里有着数不清的难过,不经意间泪已消消流到了嘴角……咸咸的,我想~我应该谢谢“泪”陪我度过这慢长而又难过的一夜。

第一章

刺骨的冷

冬天的风吹到那儿都是刺骨的冷。正午时分,当我出乘坐的列车缓缓到达这个名叫紫霞的小站时,尽管车厢里沉闷依旧,却仍然没有人打开车窗换换空气。我的目光透过厚厚的车窗倦态地打量着外面,看起来,这是一个很荒僻的小城。列车在此停站五分钟。哗!车刚停稳,我对面冬天的风吹到那儿都是刺骨的冷。正午时分,当我出乘坐的列车缓缓到达这个名叫“紫霞”的小站时,尽管车厢里沉闷依旧,却仍然没有人打开车窗换换空气。我的目光透过厚厚的车窗倦态地打量着外面,看起来,这是一个很荒僻的小城。

列车在此停站五分钟。“哗!”车刚停稳,我对面的中年男子突然利落地打开了车窗。也许实在是不能忍受车厢里带浑浊,他居然将头伸出了窗外,风卷着细尘肆无忌惮地吹了进来,我不由得竖了竖衣领。“小——菲!小——菲!”他忽然大喊。我被他吓了一跳。周围的乘客也都惊奇地看着他。

很快,一个妇人气喘吁吁地跑过来,在车窗外站定,她四十岁左右的样子,皮肤粗糙,但是是健康的黑红色,微微有些发福,不过可以清晰道推测出她年轻时的娟秀。

两人一时间居然没说话。男人似乎有一点儿不敢看她。他下意识地把脸转向车厢,顿了一顿,方才又转过去:“今天没课吗?”“有四节课,我请了假,放到星期天给孩子们补。”女人说。“工资能开得出吗?”“经常拖欠着,不过四百多块也够花了。粮食和菜都是自己种地,平日花不着多少钱。”夫人又说,“你呢?你能开多少?”“没多少,和你差不多。”男人说。从他的衣着透露出的信息,他的工资显然不是妇人所能比的。但他却是那么含糊着,似乎他比她富有对他而言是一种难堪的羞愧。“我们一起教过的那个学生王有强清华都毕业了,现在是北京一家大公司的副总经理了。”女人说,“他年年给我寄贺卡。”

男人点点头。“返城时偷偷给你盖过章的那个老会计去年死了。得的是肝癌,今年他老婆也死了,得的也是肝癌,你说多巧。”

男人垂下眼眸,沉默着。他一个个地剥着手中的橘子,但是一瓣也不吃。“你是骑车来的吗?”男人终于问。“是的,还买了一张站台票呢。”女人笑道,“想给你煮一些鸡蛋吃,可是火不旺。好不容易煮熟了,我紧赶慢赶,还是差点儿迟了。”——一袋热气腾腾的煮鸡蛋递了上来。袋子还滴着水。然而男人毫不犹豫地吧它放在了制作精良的裤子上。

发车的铃声响了。“回去的路上,你慢点儿。”男人说。”“你也慢点儿。”女人说。“我没事,火车最安全了。”男人笑道。这是他第一次笑。他从窗口递出一大袋剥好的橘子。女人跷着脚尖接过去,眼圈红了。

火车启动了,慢慢,慢慢。

女人转身往回走,一边用袖子去抹眼睛。男人没哭。他剥开一个鸡蛋,打开蛋白,圆圆的蛋黄像一枚太阳,一滴泪,终于落在他的手上。

这是我亲眼目睹的一场二十年的爱情在五分钟之内的完整汇集。从始到末,没有一句精彩的台词,没有一声热情的问候,没有一点像样的表达,没有——我们习惯想象和看到的那一切。

爱情维修工

杜松是我同事中的爱情专家,他的潇洒外表和幽默才能使他周围总有花枝招展的女孩绕着他转。可是他私下里对人说,他对其中的任何一个都未曾动心,他喜欢我这一类富有艺术气质的女孩子。我只是把他的话当作开玩笑,我对他有几次将玫瑰花带到我的办公室里来也毫无反应。

杜松是我同事中的“爱情专家”,他的潇洒外表和幽默才能使他周围总有花枝招展的女孩绕着他转。可是他私下里对人说,他对其中的任何一个都未曾动心,他喜欢我这一类富有艺术气质的女孩子。我只是把他的话当作开玩笑,我对他有几次将玫瑰花带到我的办公室里来也毫无反应。我知道我心目中的白马王子决不是杜松这种玩世不恭的男人,不过,这并不妨碍我和他之间几乎无话不说的“友谊”。

我闪电般发生的初恋故事让杜松大吃一惊。因为他发现我爱上的竟是一个看书摊的“小贩”。在他眼里,这种相识也缺乏起码的浪漫色彩。

那天,我对杜松说,我到单位附近的一个书亭去买两个月前出版的一份杂志。卖书的是一个戴眼镜的男孩子,他正捧着一本厚厚的书在读。我“喂”了一声,那个男孩抬起头来,很英俊的一张小生脸。我说出那期杂志的名字,他说没有,可看到我脸上失望的表情,他又问:“上面有你的文章吗?”我点点头。他说:“要不我给你找找看?”没想到这个叫江峰的男孩子竟骑着自行车几乎跑遍了大小书摊,终于为我找到了那本杂志。杜松用一种很奇怪的表情看着我,嘲弄地说:“就这样,你被他的小恩小惠感动了?”我急急地表白说:“不是!他还说他喜欢读我的散文,像晚秋在月亮下听琴的那种感受,我就觉得他是我的知音!”杜松眼里莫名其妙地闪过一丝妒意,嘴上却继续笑话我说:“你一个大学生怎么跟小书贩是知音!”我抗议说:“你不要有那么多偏见,好不好?他也是大学刚毕业,还学的国际贸易呢,他想念研究生,因为母亲生了病去年没考成。他现在暂时还未找到合适的工作,就利用上班前的这段日子帮家里打理书亭。”杜松“哦”了一声,对我作了一个鬼脸,酸酸地说:“这个书呆子也有呆福哟!”没有事的时候,我总去江峰的书亭看书。有读者来买杂志,他就会热情地拿出有我文章的杂志:“买这本吧,刚来的,里面有我女朋友的文章呢,给你打九折。”我笑他傻,他歪头看我一眼:“给你做广告呢!等有一天你也来签名售书,我就可以坐在这里坐享其成了。”我发现我真的爱上这个聪明又勤奋的男孩子了。很快,我们开始约会。夏夜的晚风温暖而多情,我们在一起也好像总有说不完的话题。有一天他突然说:“我觉得有了你的爱我就够了,不想再考研,再说,要是我考上了,你怎么办呢?”“我会等你的。”我说,“你还是考研吧,要不然你会后悔一辈子的。”他终于又开始专心复习功课了。

江峰家里很穷,一家四口挤在一间不足15平方米的小屋里,他晚上便跑到书亭学习。我就天天晚上做了夜宵送给他吃。一个下着大雪的傍晚,我给江峰去送刚炖的鸡汤,不小心在结冰的马路上摔了一跤。爬起来顾不得擦破的手掌心流了许多的血,首先想到的是我给江峰炖的汤。江峰接过保温壶的时候看到我流血的左手,他握着我的手流了泪,说:“你是世界上对我最好的人,我一定会好好爱你的。”那一刻,尽管天寒地冻,我心里却升起一片温暖。知道江峰考上青岛大学研究生的那一晚我们去了台湾酒楼庆贺。那一晚我们喝了许多酒。在昏暗的灯光下,我望着他那张热切地谈论着他个人梦想的脸,突然觉得有些陌生。记得杜松开玩笑地说过:“小心呀,书呆子一出门很容易变成花心的。”江峰会不会对我变心呢?我心里隐隐有一些失落和担忧,但我不敢说。送江峰去上学的那一天,在火车站他旁若无人地紧紧拥抱着我,笑着大声说:“等着我,三年很快就会过去的。”我泪眼婆婆地使劲点点头。火车张狂地鸣叫着,很快地抛下我轰隆隆地走了。

暮色四合,我站在月台上,竟想起看过的一部外国电视剧《悲情城市》:有个叫丽迪妞的女人为了爱情抛弃了家产,只身一人去陌生的城市寻找所爱的人。可最后的结局是:丽边妞站在落满飞雪的大街上,看着她心爱的公爵奥维尔坐在一辆豪华马车上,从她身边飞驰而过,他怀中拥着一个漂亮的女人,笑声极放纵极响亮。丽迪妞站在悲凉的风中,泪水从眼角慢慢滑落,望着渐渐远去的马车,忍不住悲从中来……不知不觉,我的眼眶也蓄满了泪水,昏暗的天空开始飘起了雨丝。最初的半年,江峰的信总是如期一封,每封信末尾他总不忘加上一句话:“等着我。”我尽量省吃俭用,将省下来的钱寄给江峰让他多加些营养和买书。并且,对我来说给江峰回信是一件最快乐的事情。因为他说读我的信是一种享受,他是我信的唯一的读者。

但第一个寒假江峰没有回来,他说要在那里打工挣钱。而且,江峰的信像珍稀动物也渐渐地少了,从最初的两天一封到现在的两个月一封信,而且信写得越来越简洁。我想他一定是学习太忙。然而一个落雪的冬天,我却收到江峰的绝交信,信中说他爱上了一个同校的女孩,还说他不回这座小城了,请我千万要原谅他。两天后,又收到厚厚的一个邮包,里面是我寄给他的所有信件,如今被江峰全部地退了回来。被退回来的还有我的爱情,我一下子就变得失魂落魄。我的几篇言情散文陆续发表了,可我却再没了欣喜,因为江峰不会再拥紧我,轻轻地对我耳语:“你知道我有多喜欢你、多喜欢你的文章吗,我会一生一世好好珍惜你。”

不知道杜松是怎么知道我失恋的,他调侃地对我说:“别再折磨自己了,你去青岛一趟吧!去找那小子,告诉他你有多爱他!”我接受了杜松的建议,在春寒料峭的一天请假去了江峰所在的那座城市。坐在车上、我一遍遍地幻想着我对江峰的爱情能够打动他,让他重新回到我的身边。

我永远也无法忘记江峰看到我的那一刻眼神的冷淡:“你怎么来了?”他甚至没有请我进他的宿舍坐一坐。走廊里学生来来往往,我强忍着自己的眼泪,告诉自己千万不能在这里流眼泪,不能让他难堪,我的声音低了又低:“江峰,我们到外面去说吧。”

站在校园的林荫路边,他不带一丝感情地看着我:“我在信中不是说得很明白吗?感情的事不可以勉强,我已经不爱你了,你觉得我们在一起还会快乐吗?”“可是我爱你呀,我爱你……”'带着最后一点点希望,我哭了起来,蓄了许久的泪这一刻终于流了下来。我们也有过快乐的时光,谁又能否认呢?他看了我一眼,轻轻地说了一句:‘毕业后我不准备回烟台了,我会留在这里和她结婚。”那么我呢,我想问,你不是说过会一生一世好好珍惜我吗?望着他无动于衷的脸,我愣愣地一句话也说不出来……第二天我又回到了烟台。下午我面色苍白地去单位上班,我有意避开了杜松,我知道我的痛在心里,除了江峰,谁也无法分担。

傍晚,我第一次一个人走进了酒吧。酒吧里光线金黄柔和、音乐轻漾如波,我坐在角落里低头喝着一大杯血一样红的葡萄酒汁。这时,杜松推门进来,坐在了我的对面,他嘻嘻笑着说:“你在借酒浇愁吧?”我望着他,不争气的眼泪又涌了出来。他又笑着说:“你怎么这样悲观呢。如果你真爱他的话,就振作一点,说不定他只是一时糊涂,你还会赢回他的心。爱情就像一辆汽车,跑长了路总有抛锚的时候,只要维修好了还可以继续奔跑。”我像在黑暗中看到了一线光明,睁开朦胧的醉眼间:“你说吧,我的爱情该怎么‘维修'呢?”杜松半真半假地说:“你若雇我作你的爱情维修工,你给我什么报酬呢?”“请你在冬天吃冰淇淋。”我以为他只是想逗我开心,回敬了他一句。没想到他却一脸认真地说:“一言为定,你可一定要在冬天请我吃冰淇淋哟!”然后,他跟我讲了三条“锦囊妙计”,尽管我颇不以为然,但为了找回我所爱的人,死马就当活马医吧。杜松跟我讲的第一条妙计是“包装爱情”。他要我在江峰眼里不要像个忧郁的灰姑娘,更不要像个受害者。要装得像什么事儿都没发生一样,继续与江峰保持冷静的联系。按照此计,我第一次跟杜松去了时装店和美发屋,将自己从头到脚打扮得像个公主。奇怪的是,我阴郁的心情随之明朗起来,青春也好像真正地焕发了亮丽的光彩。我把自己崭新形象的相片和一封情意缠绵的情书一起寄给了江峰,并照样每月寄钱给江峰。尽管我知道这钱他可能拿去跟新女友“打牙祭”。没想到,不到十天,我就又收到了江峰的来信,他说他很吃惊我的变化,就像他刚开始认识我一样新鲜,他表示愿意与我再做“一般”的朋友。

当我把这一“喜讯”告诉杜松时,他要我一定得沉住气,并给了我第二条妙计:“情火攻心”。我于是把最近写的文章寄给他,有意提醒他往日的美好时光,动情地叙述我们最初怎样相爱,两人如何在夏日夕阳西下时,沿着荒凉的海岸线去看镀金的大海。在无垠的金色沙滩上赤足嬉逐,在月亮升起时,相依相偎地倾听着海浪合奏的摇篮曲……我重温着往昔的这一切,心中充溢着无法言喻的伤感,我想江峰即使是铁石心肠也会被打动的吧。我的文章寄给江峰一个星期后,他竟打电话给我了。他说,他更喜欢我现在的文章,让人读了心弦怦动。他还开始抱怨他的新女友太俗气,整天只知道跳舞看电影,腻歪死了……我把这些信息及时地给了杜松,杜松说这正是他第三条妙计中的“爱情游戏”。要给他一种暗示:没有他,我一样可以活得很快乐,从而引起他爱情的忌妒。

这是最后一招“杀手锏”了。杜松让我给江峰打电话时按下免提键,故意让他听见我和杜松低声的“甜言蜜语”,同时又对江峰平淡地说些不关痛痒的事情。我知道敏感的江峰听了那些“情话”后定会如蜂螫心的。果不其然,当天深夜,江峰就打电话给我,他说他已经跟他那个俗气的小女孩分手了,他问我还爱不爱他。听着他的表白,我泪流满面,可是我却抑制住了我的哭声。最后他说一放寒假就会回来看我。

第二天傍晚,我第一次约杜松出去散步。深秋的月亮像满怀心事地位足在半空。我们坐在海边的石凳上,我长久地沉默着,杜松讲着一个笑话,我心不在焉地听着,笑不起来。他又说了句什么,我只是淡淡地应着,杜松转过头来认真地看我:“我刚才在问你,海面上的渔火和港里的探照灯哪一个更远?”“啊,”我看着暗夜的海面,惊觉地转过头来看他:“你说什么?”咸湿的海风拂面而来,杜松的眼底闪过一丝落寞,他轻轻地问:“怎么,他还没有回心转意?”“不,不是。”我心慌意乱地说,“他说他寒假会回来看我。”“那我应该祝贺你啊!”杜松笑着说,“你可别忘了冬天请我吃冰淇淋哟!”我觉察出他的笑有些苦涩,我的心也酸酸的。我轻声说了句:“谢谢你!”就躲开他灼人的视线,低下头去。杜松没再说什么,转过头去,清凉的海风刮得强烈起来,要涨潮了……

最后一批大雁南飞以后,天气骤然凉了下来。离江峰放假的日期越来越近了,我期盼着见到他,可心里又隐隐有些秋叶纷落的怅然。

突然听说杜松要辞职去深圳工作了。那天晚上,同事们为他在森林餐厅饯行。外面下着大雪,我穿上大衣正准备出门时,母亲叫住我说江峰来过电话,说他回来了。我顾不得杜松还在餐厅等着我,就去了江峰的家。

他家的小屋里亮着灯,透过小窗,我看见消瘦的江峰坐在火炉边烤火。我站在街的斜对面,静静地看着我久别的爱人,直到雪花落了我一身……江峰出来时,我的脚竟发酸地挪不动了,嘴也张不开了。江峰看见我,向我飞奔过来,那一刻我的泪水又流了出来,我无条件地轻易地原谅了他。我想起了那部电视剧,我想我终究比丽边妞幸福多了,不是吗?我终于等回了我最爱的人。而这得归功于——杜松。我很晚才回到家,母亲说我走后杜松给我打了五六个电话。第二天我到车站送杜松时,他已经提前走了。我听同事说昨晚他喝醉了,一直不断地叫着我的名字,要我给他送冰淇淋去……我一下惊呆了,我现在才知道杜松一直在深深地爱着我。可是,为了我一生的幸福,他竟痛苦地充当了我与江峰之间的“爱情维修工”。

站在寒冬的冷风中,漫天的雪花正纷纷扬扬地包裹着这座寒冷的城市。想着逝去了的那份真挚的无价情义,我忍不住怆然泪下……

第二章

满满一捧的幸福

如果人人都有满满一捧的幸福的话,我不要那么多,我只要一点点,我只要指缝间那么一点点的幸福就可以了。

学校的平台,像所有的平台一样,处在教学楼的最高层,一片空地,以及围绕着的护栏,很干净,连墙壁都白得惊人,不像自己教室里那样不时有手印、脚印或者是各种各样的签名。林小年站在护栏边上,抬头看楼下的人群,感到一阵眩晕感,所有的人都是盲目的灰白色,她把手伸出去,好似打量一般观望,浮云漂浮在指缝里,阳光倾泻在额上,寂寞而美好。

林小年喜欢在午休的时候爬上学校的平台,看书或是打瞌睡,有时,她也会望望楼下的人,从平台上能够看见整个操场,花坛和学校的主席台,男孩子们抓紧时间打球,女孩子们在一旁讨论哪个男孩长得更好看。林小年漫无目的地搜寻着操场上挥洒汗水的人,莫明,林小年的心狠狠跳了一跳。

莫明,莫明,那个男孩,把衬衫袖子卷上去,露出一段手臂,刘海打湿了贴在额上,漾开一个极灿烂的笑容。林小年突然觉得眼晕。

林小年“你要玩吗?”我永远记得莫明说的这句话。

虽然很多年过去了,有些人,有些事已经远去了,青春如同隔夜的红蔷薇,渐渐枯萎,但是,那句话依旧坚持而固执的埋藏在我的心间。

我想,我会用一生来怀念它。

那是一个早春的下午,我记得那时我还没有上学,那本是童年最快乐的时候,可以与小伙伴们游戏,可是我害怕,因为从来没有人邀请我一起玩。

我没有朋友。

我像雕塑一样站在院子的一边,看着别的孩子们成群结队的说笑着,忽然觉得自己既委琐又可耻,恨不得来一场地震,山崩地裂的把我的狼狈掩埋掉。

彼时,迎春花的枝条爬满了鹅黄色的小花,把春天衬得慵懒又淡漠。“你要玩吗?”我忽然听见有人远远的喊。我寻声望去,看见一个眉目清秀的男孩挥着乒乓球的拍子。

我不能确定他是不是在和我说话,我睁大了双眼望着他。“来玩吧!”男孩又喊了一声。我这才如梦方醒一般跑到乒乓球台边,不安的等待其他人的裁决。“你会打吗?”他们问我。“会的!”我小心的说,努力做出一个讨人喜欢的笑,可是我笑得过于张惶又有些卑微,简直是漏洞百出。

那个男孩说:“就让她来一个吧。”

然后男孩子们开始打球。我谨慎的打着乒乓球,3球制。我不太相信他可以和他们一起玩。我表现的很努力,球滚到远处的时候她就抢先跑去给他们拣。我告诉自己,以后要好好练习一下。

这一天,我都有些飘飘然。

后来,我知道那个男孩叫做莫明。

那一年,我7岁,莫明8岁。

我9岁的时候,在税务局的父亲因为伪造发票以及受贿被逮捕了。爷爷倾家荡产的筹了钱来赔偿。父亲后来在监狱自杀了。他计划的很周详,先是藏了一把牙刷,然后把它磨尖。找了个好机会,把牙刷插进了自己的喉咙。在我的想象中,父亲的血潺潺的流出,在身上开出一个嫣红的花树,极艳丽的色彩。

不久后,母亲也走了。那个夜晚,她烧了很丰盛的菜,给我买了新衣服,是那种有洁白蕾丝的公主裙,我迫不及待地穿起来,她给我盘了头发,她说,我漂亮得像一个小公主。那天晚上,我很高兴,因为,那是我第一次穿那么好看的裙子。第二天,她再也没有出现,于是,我把那条裙子放在衣柜最下面,永远也没有再穿过。

我只好和爷爷一起生活,我很爱爷爷,虽然爷爷并不爱我,他说我长得像极了我那没有良心的母亲,他只是把我当成必须承担的义务。我很清楚这一点,可是我没法放弃对爷爷的爱,只有他一个人肯收留我。我会长时间的,絮絮叨叨的把自己遇见的事情和感想没完没了的和爷爷说。爷爷并不理会我,任凭我一个人说下去。我从来不觉得那有什么。爷爷是我唯一的亲人和朋友。可以坐在一边,听我说话。后来,我都会在院子里和莫明他们打乒乓球。我每天都在刻苦练习球技,只是为了和他们打球。如果那天不巧下了雨,我就会很失望。

莫明是班长,就是那种学校里学习好,人缘好,深得老师器重的人。不像我,学习糟糕透顶,一副潦倒像,人生才开始,就是一败涂地。

莫明和我其实住的很近,是一个小区的。有一次放学,我们在路上相遇了,莫明和我打了个招呼,两个人说着话,就一起回家了。

再放学的时候,我就开始有意的等莫明,然后假装是偶然的碰上了。有一次,爷爷给了我一点钱买午饭,我没有吃,把它省下来,在放学的时候,买了两串糖葫芦。

我站在学校的附近徘徊着,郑重其事的拿着糖葫芦,等莫明出来。那天,莫明正被老师留下开班会,拖了一阵子。我很有耐心,安静的等他。有一点点雀跃。

莫明和朋友走出来了,我假装刚好路过,拿着糖葫芦,对莫明说:“我刚好买了两串,吃不掉了,给你吃吧。”

莫明道了谢,从我手里拿过糖葫芦。

糖葫芦的颜色那样红,有一点刺眼。

大约是吃了别人的东西,那一路,莫明显得很健谈。“以后我们也可以一起上学的呀。”莫明在分手的时候随意说了一句。

我听了,由衷的笑起来。我吃得满嘴的红色糖渣,粘粘的,散发着糖和山楂的香味。

我回到家,对爷爷说:“莫明说可以和我一起上学。”

爷爷在看报纸,并不抬头看我,可是我还是兴致勃勃:“我和莫明是好朋友……”

那天之后,我就一大早在莫明的家门口等他。莫明看见我很吃惊。他并不记得自己说过的话了。但是我们还是心情愉快。

然后,我每天都去莫明家门口等他。风雨无阻。

后来,我们都升了初中,莫明开始不再打乒乓球,他迷上了篮球,每日都要在操场上打到很晚再回家,我便一个人呆在学校的平台上,看浮云和那个迅速跑动着的男孩。

云朵不时变幻着,天空是渐深渐浅的蓝,明明灭灭,我闭上眼,听见楼下传来的喝彩声,那个莫明,拥有着我羡慕不来的一切的男孩子,那么骄傲那么自负,他如此耀眼,如同太阳般耀眼。

傍晚,我们一同走过开满蔷薇的小院子,红色的蔷薇开的很妖娆,一簇簇,爬满枝芽,多的一枝有十来朵,那是我曾数过的。

那年中考,莫明不出意料的考上了一所重点高中。我则上了职高,学美术。

我老早就想,要给莫明买一件礼物庆贺他的录取。我想买好一点的东西,可是我没有钱。那时我认识一个男孩子,我的邻居,路子很宽。他介绍我到饭店帮忙。他们嫌我年纪太小,又是女孩,可是我很坚持。于是他们就让我在厨房洗碗,或者是把消毒过的筷子放到包装纸里,有一天遇上暴风雨,老板要所有的人抢救他放在院子里的货。我也被喊去了,我在瓢泼大雨里来回的奔跑着。

雨里满含清新的气息,我看见天地淹没在雨的怀抱中。干净,自由。

那天,我被雨淋得发了烧。爷爷给我头孢和白开水。我并不难过,我顶着烈日跑到商场给莫明挑礼物。

商场里人山人海。我看见爸爸妈妈带着孩子吃香蕉味的冰淇淋,有一点心酸。可是,我告诉自己,不要这样,今天是来给莫明挑礼物的。

我走到一个卖表的柜台,仔仔细细的考虑着。

给莫明买一块表吧,我想。

然后我慎重的挑选了一会儿,最后决定买一块银色的石英表。上面有淡蓝色的小宝石。一共是209块,我所有的工钱,还贴了9块。服务小姐看我年纪小又寒酸,招待得很不耐烦。可是我心里很快乐。

我跑到莫明的家想要把礼物交给他。一鼓作气到了门口,又紧张起来。我整理整理自己的头发和衣服,按了门铃。莫明的妈妈给我开了门。

莫明的妈妈很漂亮,穿着白色的裙子。

我把手表交给莫明,莫明说:“这怎么好意思!”

我说:“是别人送的,送了两块,很便宜,我自己有一块,另一块与其放着,不如给你。”我面不改色的撒着谎。

莫明跑到房间,拿出一个盒子,盒子里放着一支铁锈红色的钢笔。

莫明说:“买东西的赠品,送先给你吧。以后补一个好的给你。”

我拿着钢笔,有些手舞足蹈了。我把钢笔放在口袋里,总是想要去摸一下。

莫明的妈妈留我吃了一顿晚饭。是凉面,面条上铺满了黄瓜、肉片和豆芽。豆瓣酱拌得很均匀。我把一碗吃得光光的。“下次来玩啊。”莫明的妈妈在我走的时候说。“好的。”我笑着说。然后慢慢的走了。

夏天的夜晚弥漫着白兰花的清香,还有隐约的蛙鸣。晚风凉凉的。我在夏天夜晚的梧桐树下开始呕吐,吐得翻天覆地。我一个人晕倒在路上。

因为持续的高烧,我被送进医院。爷爷交了医药费以后就没来看过我。我穿着蓝白条纹的病人服,躺在床上,不出一声。

有时候幻想也许莫明会来看我。也许,莫明知道我住院了,就买了水果来探病。然后,我会对莫明说,小事情,你干嘛还要跑一趟。我会叫莫明一起吃水果。

可是,没有人来看我,一个也没有。

隔壁床的小孩子,拿了一个桃子到我床边。“姐姐,给你吃。”孩子说。

我接过桃子,受宠若惊的说:“谢谢。”尔后我细细的把桃子吃完。

那年,我是16岁。

莫明

我上了高中以后就很少和林小年见面了。偶尔林小年会给我写一封信。字很整齐,小年在信里告诉我,她开始画石膏了。

我在高中依然是出类拔萃的。长高了很多,有英俊的面孔。永远是学校的第一名,大家都喜欢我。尤其是女孩子。我知道她们议论我,偷看我。可是我不理会她们。我不想过早的掉进情爱的纠葛里,那会阻隔我的前进。

曾有人对我说,有一种人,他们知道自己要什么,不要什么,他们表面温和却深藏着冷漠态度。我想,我就是这种人。我不太记得林小年了,那种孤独的少女,每个学校里都会有一两个。她们有这样那样的问题,活得总归是不如意。

我一直带着林小年送我的表,因为我正好也没什么表带。看时间的时候,偶尔会想起那个人。

可是有一次,突然就想去看看林小年现在怎么样了。那天是定期的考试结束。成绩出来了,我还是第一名。大家都羡慕我能够在那么难的考试里取得如此耀眼的成绩。

可是我只是感到疲倦。我并不讨厌周围的人,但仅仅是不讨厌。我对他们温暖的微笑,开幽默含蓄的玩笑,接受他们的友善,可是我一点也不喜欢他们。

于是心血来潮的想去看看林小年。

我穿过小区,来到林小年的家。林家没有锁门,我喊了一声,屋子里没有人应。于是试探性的走了进去。厨房传来抽油烟机轰隆隆的响声——原来林小年在做饭,她没有听见我喊了她。

我站在厨房的门口,不小心碰到凳子,小年已经关了抽油烟机,她听到声响,以为是爷爷回来了,于是说:“爷爷,你等一下,我们晚上吃藕盒子。藕盒子很好吃,我最近和厨艺班的人学的,那个人个子很矮,一个男的,我看只有1米65左右,很悲惨吧。他做菜很好吃,可是他讨厌做菜,他不喜欢当厨师,他想当一个飞行员,可是飞行员最起码要1米8吧?好像是……”

我没有机会答腔,只是听着林小年滔滔不绝的说着话,后来,我索性坐在椅子上,静静的听。

林小年说到她同学,说到她最近画的画,说到昨天的电视剧,她只是说,并不期望有人回应。我记得,林小年在我面前的时候话并没有那么多。她的背影单薄削瘦,带着围裙,穿琥珀色高领毛衣,黑色牛仔裤。

望着林小年的背影,我突然有一点心疼她。突然有一点心疼眼前这个寂寞瘦弱的女孩子。

林小年在厨房忙忙碌碌的,菜香诱人的四散。过了一会儿,小年说:“可以开饭了。”她解下围裙,回过头。

四目交会。

林小年长得很清秀,是那种淡淡的清爽的样子。有一点苍白。柔软的头发和顺的垂着。脆弱、柔顺、安静。

我们彼此望着对方,很长时间,小年才说:“你怎么来了?”“路过,就来看看。”我说。

林小年有些手足无措。我想她没想到我会来她家。她告诉过我她住在这里,可是像她这样的人必然从没想到我真的会来看她。

她请我坐下,我说我还没有吃饭,林小年就请我吃晚饭。她嫌菜太微薄,又到楼下买了半只烤鸭。我们等了一会儿,她爷爷没有回来,就决定先开饭。

我吃到了“藕盒子”,那是藕糊上面,中间夹了肉炸的。除了藕盒子与烤鸭,还有一个炒鸡蛋和炒青菜,西红柿鸡蛋汤。

林小年的手艺很好,我想,比妈妈做的还要好。

林小年的家几乎是一贫如洗的,这个我也能够料到。初中的时候她就穿得很落魄。我看到林小年的房间贴满了练习的作画,有素描和水彩,其中一幅是一个人像。

铅笔画的人像,大约是摆得太久,有些黯淡模糊。可是人脸又很熟悉,是谁呢?我暗自琢磨着。

我们吃完饭,她的爷爷还没有回来,两个人决定出去走走,林小年把饭菜留好,又写了条子。

我们在春风沉醉的晚上顺着夜市一路走下去。小贩的吆喝伴随着广场喷泉的水流声,竟也有一些嘈杂的悦耳。孩子们欢天喜地的尖叫着。春天,始终是那种慵懒的冷漠。

我们聊着学校见闻和一些琐碎的事情,路过一家小音像店,我们踱进去看了一圈。

老板在音响里放了一首歌,一个女子,忧伤的,淡淡的唱着:“许我向你看,向你看,再看一眼……”

我和林小年都立在那里,仔细的听起来。舒缓轻柔,带着早期台湾流行音乐的柔软的风格。真是很好听。我们不知道那是什么歌,但觉得它一定叫《许我向你看》。我们听得有一些痴了。春风漫不经心的抚弄着路人的脸庞。

这以后,我常常的来找林小年玩。

我们一起散步,聊天,到附近的体育场打乒乓球。有时候,什么也不做,我就那样静静的看着林小年画画。她严肃的,认真的在纸上涂涂抹抹,她画风景,画静物……我就坐在一边。觉得非常安定。

很喜欢和小年在一起的感觉。诚然,我在学校有许多朋友,志同道合的也有,可是我始终不能够喜欢他们。可是和林小年在一起就不同,她是那么柔和安静。林小年是那样一种人,知道自己应该要什么,不应该要什么,知情识趣的让人有些心疼。

和林小年在一起,我从来不想带面具,真真实实的,比如我们在街上毫没风度的大吃臭豆腐,这个,我是不会和任何人做的。

林小年

有一次,莫明问我:“那张旧的人物素描是谁啊?”

我说:“照书上画的,不像。”

其实我在撒谎。那是我第一节素描课后开始画的莫明的像。我画了一年。我没有莫明的照片,单单靠记忆一笔笔的画出来的。

我想,这些,还是不要说出来的好。

18岁那年,莫明考上了一所著名的学府,要离开这个城市。上火车的那天,我去送他,我在火车站看着莫明踌躇满志的离开,火车呜咽的鸣笛,像一个人在号啕一样。

莫明在临走的时候说:“有空到我们学校玩啊。”

我在那一年开始找工作。爷爷已经失去了劳动能力,我要来养他。可是,我找不到工作,晚上我常常一个人坐在家里的凉台上静静的叹息,夜晚的天空透着钴蓝色,看不见星星,心里凉凉的,有一些害怕。

未来是一件不可捉摸的事情。

虽然我知道,莫明在离去时说的那句话可能只是随便说说而已,就像小时候,他说要和我一起回家时自己却忘了一样。可是,我依然去了他们学校。那时,我已经有一份在酒店宣传部的工作。我存了一些钱,和同事调了班,决定在莫明生日的时候去莫明的学校给他一个惊喜。

我告诉爷爷,我要出去几天,爷爷不吱声,他从不管我,有时我想,也许他只是把我当作家里的一件摆设,放在哪里,都无关紧要。我把家用放到桌子上,背着包出发了。我用了很长的时间画了莫明的一幅大大的油画,放到画筒里,打算带到莫明那里找地方裱起来,送给莫明。那时候,我手上已经有了一张和莫明的合照。我到了莫明所在的城市,辗转找到他的学校。我在这所全国一流的学府门口踟躇着不敢进去。那里进进出出的都一张张充满生命力的脸,光彩照人,从不畏惧明天。

我知道莫明在学校依旧是十分受欢迎。有种人是生来就要被人们喜欢的。莫明的作风并不锋芒毕露,只有种淡定和从容不迫的风度,却很耀眼,不容动摇。他从小便是这样,学习非常好,课外活动也做的出色。

我底气不足的走进校门,拿着地址,怯生生的问莫明宿舍的方位。到了宿舍楼下一打听,原来莫明已经去了食堂。我又去找食堂。

我在食堂那里看到莫明,穿着淡蓝色棉衬衫,英俊干净,已没了少年时的稚气,带着有些早熟的沉稳。他和一群衣着得体,气质高雅的男女坐在一起吃饭,几个人一边喝啤酒一边聊天。

他们说:“莫明,别不承认了,你和欣宁在谈恋爱吧。”

莫明淡淡的笑,叫欣宁的女孩微微低下头。她是一个很漂亮的女生,有漆黑笔直的长发。

我当时很想喊一声莫明,可是我终究没有,我躲在角落里,看看莫明,看看自己,一种无限的颓唐涌上心头。

我们到底已经不是一个世界的人了,我想。我不敢喊他,不敢在那些大学生面前喊莫明,我看到厚厚的壁障横亘在我与莫明之间。

我把所有的勇气都失掉了。以致于不能够喊一声,莫明。

我看了莫明很久,远远的看着他,看得很仔细。我在心里说,谢谢你,莫明,你在小时候喊我去打乒乓球,让我不再像个白痴一样一个人站在一边。还有你和我一起上学放学。

莫明,你是我唯一的朋友。我在心里说。

然后我逃出了大学,一个人在南方繁华的城市流落。

我没有钱住旅馆,就去看通宵电影。午夜场的电影,极少会放新片,大都是些老片子来回反复的放。电影放的是“伤逝”。我看到那对男女年纪轻轻辛辛苦苦走到一起,我看到鸡毛蒜皮中两个人的爱情终于被消磨殆尽,我看到所谓牢固不破的爱情在日复一日的争吵和绝望中伤痕累累,两败俱伤,我看到最后终于走到绝路的女子,消失得干脆利落。在黑暗的影院里我抱着我的画筒,看得浑身发抖。

试读结束[说明:试读内容隐藏了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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