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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5-26 08:4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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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沈石溪

出版社:浙江少年儿童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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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狼灰满

残狼灰满试读:

牝狼

它绝望了,彻底绝望了。

凶猛的洪流使江面拓宽,浑浊的锈红色的江水翻卷着一尺多高的浪头,在浪与浪之间稍微平静的水面,激流回转,形成一个个深不可测的黑洞洞的旋涡。它虽然会几下爬泳,但毕竟是陆地上的猛兽,水性很一般,在这样险恶的江水里,跳下去无疑是条死路,不被旋涡吞掉,也一定会被急流冲得粉身碎骨。

它只好紧紧抱住树干,任凭命运摆布。

澜沧江里,常常能见到从上游漂浮下来的被洪水连根拔起的大树和竹篷。有时,几棵树或竹纠缠在一起,枝桠搂抱,浩浩荡荡地顺江而下,像座绿色的浮岛。此刻,它就被困居在这样的浮岛上,对于它来说,与其说是座浮岛,还不如说是座活动的坟墓。

湍急的江水把它栖身的这座浮岛飞速冲向下游。唉,都怪那头肚脐眼下长着麝香腺的香獐,竟然拼命从日曲卡山麓的树林逃到澜沧江边!它尾追不舍,好不容易将猎物赶进乌伊基峡谷延伸进江心的葫芦半岛,赶进一条绝路,突然,那头该死的香獐腾空一跃,跳到从岸边漂过的这座浮岛上。

它不能眼看着到嘴的猎物在它鼻子底下逃遁,也跟着跃上浮岛。它在高耸出水面的迷宫似的树冠间困难地钻行,逼向惊慌失措的香獐。它看见香獐蜷缩在浮岛边缘那根弯曲成S形的树杈上,背后是江水,已没有退路,眼睛里流露出惊骇、凄凉、绝望的神情,这是弱小而又善良的动物遭受劫难濒临死亡的神情。在狼的观念中,这无疑是胜利的镜子。

它贪婪地一步步逼近香獐,它想先用尖利的犬齿和爪子将香獐胸膛撕开,美美地饱餐一顿。它天性喜爱血腥的内脏。就在它前爪落到香獐肩胛的一瞬间,那只愚蠢而又顽固的香獐,掉头一蹿,扑通,江里冒起一股水柱。它趴在S形树杈上,流着口涎,眼睁睁望着香獐在浪谷中升沉挣扎。几条模样丑陋的江豚得意地摆动着尾鳍,在肥嫩的香獐四周游弋。它恨不得跳下江去把江豚也一口咬成两段,可惜,它没这本事。

一个浪头盖过来,把香獐压入江底。它等了一会儿,再也不见香獐黄白两色毛相杂的橄榄形的脑壳露出来。便宜了那些该死的江豚,它恨得牙龈流酸水。它怎么也弄不明白,那头香獐为什么不肯老老实实被它咬断喉管喝血啖肉,而要往江里跳?任何喝澜沧江水长大的动物都知道,洪水季节的澜沧江,比两只脚行走的人还要厉害得多。被江水溺死,被江豚吃掉,难道比被它白莎吃掉滋味更好受些吗?

愚蠢而又可恶的香獐,它狠狠地诅咒道。

也许,这是头衰老而又患病的香獐,它缩紧空瘪的肚子,悻悻地想,血是苦的,肉是酸的。它无可奈何地叹息一声,回头钻进树冠,想回岸上去。

但走到浮岛的另一端,它不由得倒吸了一口冷气,浮岛被一股洪流裹挟着,已远远离开江岸。也许,是它和香獐跃跳时产生一股冲力,才将浮岛推离江岸的;也许是潮水把浮岛牵拉离江岸的。鬼才晓得到底是怎么回事,反正,浮岛氽在江心,向下游疾行。

它大声嗥叫起来,向它的同类,横断山脉日曲卡雪山山麓的狼群呼救。不一会儿,江隈黄沙滩上,出现一群活蹦乱跳的小黑点,小黑点渐渐显大,它看清楚了,是它朝夕相处的伙伴,领头的是大公狼匹克。狼群沿着江岸狂奔,大公狼匹克甚至冲进江来,溅起满天水花,但立刻又被凶猛的浪头击退。

它趴在浮岛的树冠上不断地哀嚎,满心希望狼群能把它救出险境。但让它伤心的是,狼群在江岸与浮岛并行地撵追了一阵后,攀上一座峭岩,不再追赶,一起蹲在地上,朝着澜沧江凄厉长嚎,声音刺耳得就像在出殡送葬。

它无可奈何地望着狼群离自己越来越远,最后在天空的映衬下,蹲在峭岩上的狼群像散落在蓝缎子上的几粒黑芝麻;嗥叫声也越来越小,终于消失在隆隆轰响的浪涛声中了。

它孤独地待在浮岛上。

开始,它还存有一线希望,也许,神秘的江流会突然将浮岛冲回江岸,只要离开了深不可测的江心,只要浮岛漂进浅水区,它就能跳下江去,泅水回岸,溯江而上,能走回日曲卡山麓,回到狼群中去。可是,浮岛始终在江心漂流。有那么一两次,在河道曲拐处,浮岛蹒蹒跚跚似乎朝江岸漂去了,但一眨眼,又被潮水裹回江心来了。命运似乎在跟它白莎开着恶意的玩笑,希望像水中的泡沫般一次又一次破灭。

它栖身的浮岛变得越来越脆弱。本来,几棵树只是靠枝桠纠缠才联结在一起,结构松散,说是浮岛,还不如说是漂浮物更确切些。在凶猛的浪头的冲击下,浮岛嘎嘎作响,仿佛骨头架子就要被咬碎了。

翌日黎明时分,漂过独龙峡,两岸万仞峭壁,浮岛从陡立的河床飞速冲向山涧,白莎头晕目眩,像跌入万丈深渊,轰的一声巨响,浮岛猛烈地撞在一块竖立在江心的礁石上,好多根碗口大的树枝被撞得断裂,木屑飞迸,浮岛东摇西晃,发出痛苦的呻吟。白莎被震得眼冒金星,虽说是铁石心肠的狼,也心惊胆战。完了,它想,浮岛立刻会四分五裂,它会跟着碎片沉入江底,成为丑陋江豚的可口点心。它闭上眼睛,等待死神降临。幸运的是,浮岛奇迹般地避开了礁石,闯过了独龙峡。

又是一个夜晚。

它觉得饿,饿得想把高悬在宝石蓝夜空中的月亮当馅饼吞掉。浪花不时卷上浮岛,劈头盖脸地浇在它身上。它又冷又饿,只好嚼树叶充饥。树叶又苦又涩,勉强吞下去,一会儿就肚子疼得慌,呕出一大堆绿色的秽物。这样受折磨,还不如死了好,它想,往江里一跳,一切惊恐和痛苦就都无影无踪了。它完全是凭着动物的求生本能才没自杀。

月亮升起来了,太阳沉下去了;月亮沉下去了,太阳又升起来了。四天、五天……它已记不清究竟过了多少天,浮岛仍然顽强地在江心漂流。离日曲卡山麓越来越远了,真的,太遥远了,它悲伤地想,现在即使浮岛靠岸,它也无法再回到伙伴中间去了。

它在水里浸泡的时间太长,全身的筋骨已变得麻木;它已衰弱到极点,趴在树枝中间,连嗥叫的气力也没有了。恍惚间,它觉得太阳变成了蓝色,高山冰雪融化成的澜沧江水似乎变得像温泉。奇怪,被猎人剥了皮的公狼杰莫怎么跑来舔它的脊背了?哦,不幸被大公鹿的琥珀色犄角挑通了肚肠的格格儿也来了……

砰,一声巨响把它从半昏迷状态中惊醒,它费劲地睁开眼皮,面前竟然是一片藤萝交错、大树参天的林莽。

原来,浮岛漂进西双版纳的勐罕森林,在一个之字形的陡急的江湾,浮岛被一股激流冲出江心,撞到岸边,陷在一片淤沙里。

靠岸了!获救的兴奋使它生出些力气来,它颤抖着地爬下浮岛,踩着没过膝盖的浅水,走上岸来。

金沙滩上,躺着一具野牛的尸骸,只留有一张皮囊和一副白骨,大约是几天前被老虎吃剩的,散发着一股恶臭。它走过去,驱散叮在野牛皮囊上的一大群嗡嗡叫着的绿头苍蝇,连嚼带吞地饱餐了一顿。然后,迈着摇摇晃晃的步子,钻进密不透风的林莽。

金色的柔软的沙滩上,留下一行清晰的狼的足印,不过,很快被潮水抹净了。二

白莎大病了一场,但终于活了下来。

狼的生存能力是极强的。它并不知道自己已经漂流到了西双版纳,它不懂人类的地理概念。它只觉得自己现在生活的土地和遥远的日曲卡山麓是完全不同的两个世界:这儿离太阳更近些;这儿没有高山积雪,也没有弯曲的雪线;这儿中午简直没法在沙滩上走,烫得像踩着火;这儿植物疯长,芭蕉树一天就可以长半尺高;野兔、沙雉、田鼠……各种动物繁殖比死亡快得多;这儿没有饥馑,也没有寒冷。只要它愿意,什么时候都能吃得饱饱的。

日曲卡山麓就不同了。那儿气候寒冷、食物匮乏,特别在冬天,白雪盖住了整个山麓,许多动物都冬眠了,有时会一连几天都找不到可以充饥的东西。在那种时候,要是狼群中有一头老狼病死了,或者谁中了猎人的铅弹倒毙了,饿极了的狼群便会一拥而上,把同伴的尸体抢吃干净。这没有什么不道德的,反正是死了,与其遗弃在雪地里送给雪豹当晚餐,还不如自家享用。对于狼来说,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就是它们的道德观。生存竞争确实是很严酷的。人是逼出来的。狼也是逼出来的。

尽管如此,它却更喜欢日曲卡山麓的生活。饥饿的滋味虽然不好受,但为了获得有限的食物,迫使它将爪子磨砺得更锋利些、筋骨更坚硬些、行动更敏捷些、噬咬更残忍些,和猛兽争食时,也要表现得更勇敢些。这里简直不费吹灰之力便可猎获食物,虽然再也尝不到肚皮贴着脊梁的饥饿滋味,但它很快觉得自己的筋骨在软化、肌肉在松弛,甚至连听觉和嗅觉都在退化,整天处于一种懒散慵倦的状态中。

自然界充满了辩证法。

日曲卡山麓终年不化的积雪固然可怕,有时一场暴风雪来临,冷得狼群夜里挤在一起,互相用体温取暖,冷得狼群们在皑皑雪野里凄声哀嚎。但是,寒冷迫使狼快追猛跑,血液沸腾,生命之火熊熊燃烧,抵御大自然的严寒。

狼是冰雪精英。柔软的雪花把全身的狼毛摩擦得浓密厚实、油光闪亮,像涂了一层彩釉。现在的这块土地,整天热气腾腾,像一个大火炉。狼没有汗腺,它只能张大嘴伸长舌头来散热。炎热的气候使它懒得动弹,行动明显迟钝了,紧凑的狼毛松张开来,失去了光泽。它很担心这样长久下去,它会退化成一条狗的。

狼的最大天敌不是虎豹熊象,而是太阳和火。

在远古时代,狼和狗是同宗,后来,人类靠太阳和火,还有可以和太阳媲美的人类的温情把某些狼驯化成狗。太阳和火,还有人类的温情,会融化狼的冰一样冷酷的心肠,会软化狼的铁一样坚硬的意志;太阳和火,还有人类的温情,把狗的尾巴烤软了,烤弯了,能卷得像朵菊花,这便于狗向人类摇尾乞怜。

狼的尾巴永远是竖直的。

为了避免落到狗的下场,它在背阴的山崖里找到一个阴暗潮湿的山洞。白天它躲在山洞里睡觉,太阳落山了,才出来觅食。

最难忍受的是孤独。气候可以逐渐适应,但孤独却无法排遣。病好后,白莎就开始寻找自己的同伴。一连几天,它转遍了山洞周围几十座高山和所有的深箐,都没发现狼的踪迹。在山坡上放牧的牛和马,在水塘里嬉戏的鸭和鹅,都把它误认作狗,见了它既不惊慌,也不逃避。有天傍晚它经过山寨旁那块水田,迎面碰上一伙人,不仅没撵着打它,还惊叹道:“谁家养的狗,这么漂亮!”

西双版纳确实没有过狼。

它弄不明白这块丰腴的土地上为什么没有狼群。也许是惧怕太阳。其实,太阳也是可以征服的,它想。在人的脑袋里,这世界和宇宙是人的;在狼的眼睛里,这世界和宇宙是狼的。狼群应当征服一切,统治一切。

可惜,这片火热的土地上它是唯一的狼。

它太孤独了。

在日曲卡山麓,多热闹啊!几十条狼生活在一起,是个大家庭。虽然为了争食、争宠和争偶,大家庭中也免不了会发生吵架、斗殴、角逐甚至自相残杀,但毕竟是内部矛盾,总比孤独好受些。再说,在狼群中,没有哪条狼敢欺负它白莎。它白莎是大公狼匹克最宠爱的母狼。匹克是头狼,狼群中至高无上的皇帝;它白莎就是皇后。

用狼的审美标准来衡量,白莎确实长得漂亮:蜂腰宽肩,四条腿修长美丽,毛色金黄,狼牙雪白,爪子尖利,尾巴蓬松,胸脯富有弹性。与众不同的是,在挺拔的鼻梁和饱满的额角间,有一道白斑,像一弯银月,使它显得妩媚异常。

如今,妩媚失去了欣赏对象。山洞里,只有冷冰冰的石壁和它做伴。那时候,匹克每天都要用还沾着血腥的舌头把它全身舔个遍,野蛮而又深情。其他母狼都用充满嫉妒的眼光看着它,这使它感到快活。

这种惊心动魄的快活今生今世恐怕不会再有了。生活中剩下的唯一消遣,就是猎取食物。为了增加乐趣,那次,它猎到一只马鹿,不再像过去那样一口咬断猎物的喉管,而是先咬伤马鹿的一条腿,看着它一瘸一拐在灌木丛里哀嚎逃命,自己不紧不慢地追撵,把整个山谷搅得凄凄惶惶。

还有一次,它逮到只黄麂,拖进山洞,看着黄麂在惊恐与绝望中倒毙。

这似乎多少能减轻点寂寞。

但久而久之,残酷的游戏也失去了乐趣。它想起在日曲卡山麓猎食时狼群你争我夺的紧张场面、围攻大型动物时那种殊死的拼搏。野猪凭着犀利的獠牙,非要和狼群咬个你死我活;熊瞎子厚实的巴掌扇得风快,几乎每只熊瞎子在临死前都能把一两只狼嘴巴掴歪,头皮撕掉。

血腥的厮杀才能刺激狼的神经。

特别使它难以忘怀的,是攻击牦牛群。牦牛皮厚,狼牙也很难咬穿。牦牛锐利的禾杈似的那双牛角,轻轻一下就可以捅破狼的肚皮。牦牛也是成群结队,而且一遇到狼群,公牦牛便尾朝内角朝外,在雪地里围成个圆圈,把母牦牛和牦牛崽围在圈内。狼群很难攻破用锐利的牛角形成的坚实的围墙。

每逢这种时候,狼的血液便沸腾了。

强攻,双方都会斗得头破血流;智取才是上策,以最小的代价获得最大收益。多亏智慧出众的大公狼匹克,把狼群分为两队,匹克率领一队强壮的公狼埋伏在东隅那条枯竭的河床里;而它白莎则带领老弱妇孺,在西路佯攻。西路的狼队嚎得天昏地暗,虚张声势地盯着一头年老的公牦牛穷扑猛咬,似乎立刻就要将圆圈撕开口子了。母牦牛在圈内不安地呜呜叫唤,牦牛崽惊慌地在母牦牛肚皮底下钻来钻去。

狼就是要制造这样的恐怖气氛。

终于,圆圈东端有三五头年轻气盛的牦牛被西路狼队嚣张的气焰激怒了,冒冒失失离开自己的岗位跑到西端来助战。

圆圈东端暴露出缺口。

于是,白莎把嘴拱进土里,发出人类婴儿啼哭般的呼哨声。立刻,匹克率领强壮的公狼从枯竭的河床里箭一般飞奔过来,那些冒冒失失离开岗位的公牦牛发现上当,想赶回去补救,但已经晚了,匹克已带着公狼旋风般地冲进缺口。于是,雪地里展开一场血腥的屠杀。于是,随着牦牛崽的惨叫,一串串殷红的热血滴落在冰凉的白雪上。

哦,那才叫生活!

而今,它形单影只、茕茕孑立,无法去攻击大型的成群的动物。它只能捕食草兔、麂子、田鼠这类毫无反抗能力的小动物,填饱肚子罢了。

生活没有了兴奋、激动、战栗、冒险,于是,生活也就失去了意义。

太阳西坠。白莎又在回忆中度过了漫长的一天,回忆往事成了它唯一的乐趣。

该觅食了,虽然觅食变成枯燥的例行公事。它钻出洞,在莽莽的草地里行走,夕阳把它孤寂的身影拉得又细又长。三

它早就看见它了,只不过装着没发现罢了。

你不应该顺风朝我走来的,早在一公里之外,风就把你的腥臊味送到我鼻子里来了;你应该顶风朝我走来,这样,你的气味就会被风刮散,即使离我咫尺,我也嗅不到你的味道。白莎很想去教教那个愚蠢的家伙,但它没有动弹,仍然静静地卧在山洞口那块蛙形的岩石上,头耷拉着,佯装睡着了,眼睛眯开一条缝,想看看这愚蠢的家伙究竟想干什么。

它早就看出那是条狗,瞧这尾巴,卷得像朵菊花。它断定,这愚蠢的狗家伙绝对还没看出它是条狼来。在日曲卡山麓,那些讨厌的牧羊狗、猎狗、看家狗,一旦发现狼,远远地便会狂吠乱叫,招引来手握猎枪的主人。这儿的狗从来没见过狼,它想,这狗家伙一定把它误认作同类了。这倒挺有趣的,起码可以打发掉一些无聊的时光。

这狗家伙终于悄悄地摸到山洞口来了,离它白莎三步远时,三角形的尖尖的耳朵机警地竖起,后腿微屈,前腿收紧,龇牙咧嘴,突然汪汪汪朝它吠叫起来。白莎觉得好笑,何必摆出一副气势汹汹的架势来吓唬我呢?真要打架,你就该趁对方麻痹的机会,不声不响地猛扑上来,朝致命的喉咙咬!

真是一位狗绅士!

白莎仍然懒洋洋地躺卧着。别看这条大公狗个头跟狼差不多,但它白莎丝毫不觉得紧张。你在雪线徘徊过吗?你咬开过雪豹的肚皮吗?你挨过狗熊的巴掌吗?你的筋骨早就被人类的火塘烤酥软了!你的犬牙早就被人类的残羹剩饭腐蚀得失去了锋利!你的爪子早就退化了,只差没像人类那样穿上鞋!这狗家伙绝对不是自己的对手,它想,只要这狗家伙再走近一步,它就扑上去从狗脊梁上叼口狗毛,让狗家伙夹紧这条软绵绵的尾巴滚蛋。

大公狗叫了几声,见白莎毫无反应,便不再叫唤,摇动尾巴,伸长鼻子,在地上嗅嗅闻闻,围着白莎兜圈子。白莎晓得,狗摇动尾巴是表示友谊和亲近,这怪好玩的,它忍不住仔细打量了一下大公狗:除了尾巴,体形跟狼差不多,也是长长的嘴吻、尖尖的竖得笔直的耳朵;腹部以下的毛色呈土黄色,腹部以上是黑毛……大公狼匹克也是半黑半黄的……不知怎么搞的,白莎心里突然咯噔了一下,莫名其妙地产生了一种温情。它本想跳起来咆哮一声把大公狗吓得屁滚尿流,现在竟温柔地躺着不动。可能是天气太热了,感情也会自动升温。

大公狗终于站定在它面前,一双火热的狗眼直视着它。它眨巴着狼眼,装出一副娇弱的媚态来。这玩笑开得怪有趣的。

大公狗眼睛越来越明亮,呼吸也变得越来越急促。突然大公狗一扭腰,转身离开山洼,在那条被猎人和野兽践踏出来的山野小径上猛跑,不一会儿又顺着原路跑回来,嘴里叼着一根肉骨头,重新回到它白莎跟前,把肉骨头吐在它面前。

白莎一闻就知道,这是一根家猪的肋骨,被火烧熟过,被人类的牙齿啃过,只剩下一星半点肉渣和半圈乳白色的软骨,还不够塞牙缝呢。再说,它刚吃掉一只红腹角雉,肚子饱饱的。但是,它还是装出极饿的样子,津津有味地啃起肉骨头来。

大公狗高兴得呜呜低声叫唤。

白莎像一切雌性动物一样,也喜欢雄性向它献殷勤。

大公狗变得越来越激动,伸长湿淋淋的舌头,试探着在它脊背上舔了一下。它打了个哆嗦,不知道是兴奋还是厌恶。要是此刻是大公狼匹克在舔它就好了,可惜,匹克在遥远的日曲卡山麓。狗,狼最看不起的狗呀!

但它忍住了,没躲闪。

大公狗试探成功,变得越来越癫狂,舔它的腹部,舔它的腿,舔它的脖颈,终于,舔起它的鼻梁和耳朵来了。

大公狗的下巴在它额眉间深情地摩挲着,毛茸茸的狗脖子完全暴露在它的狼嘴下。它尖利的狼牙已触摸到狗皮下那根突出的颤动的喉管了。喉管里有狗血在流动。它天性喜欢听喉管被咬断的那声脆响;喜欢又烫又黏又腻的血浆喷射到自己的脸颊并顺着凹陷的鼻翼漫流;喜欢闻那股浓烈的血腥味;喜欢欣赏被咬断喉管的猎物在地上翻滚挣扎,这会让它产生一种奇妙的快感。它心里突然涌起一股强烈的野性,张大嘴,将狼牙准确地咬向大公狗的喉管。

可是,一种更为强大的力量迫使它放弃这种野蛮的企图。

它太寂寞了。它是一头年轻的母狼,和包括人在内的一切雌性动物一样,更不能忍受孤独,更需要伴侣,更需要爱抚。

大公狗得寸进尺,尾随着它进入山洞,与它缠缠绵绵。

虽然狗和狼是死敌,但在远古时代,它们毕竟是同宗。它们是可以结成伴侣的。

从此以后,大公狗每天深夜都到山洞和它幽会。大公狗名叫帕帕,是勐罕大森林小凤山山脚下槟榔寨龙柯老爹豢养的家狗。

狗是狼的退化,这绝对没错。光是狗的谄媚,就让它腻歪得要命。

看见它,帕帕老远就拼命地摇动尾巴;每次来山洞,都要衔只鱼头或一块肉骨,用小礼物来巴结讨好它。日曲卡山麓的公狼们可没有这样迂腐,即便是和宠爱的母狼在一起,争起食来也毫不相让。

温驯的狗脾气也叫它反胃,只要它一生气,帕帕就乖乖地让到一边。有时它野性冲动,咬掉好几口狗毛,但帕帕总是忍让着,不跟它打架。它早已习惯了日曲卡山麓公狼们粗野的举止了,对狗的文质彬彬的行为很反感。狗长期和人类厮混在一起,在人类的长期熏陶下,也沾染了人性。这就是人类的文明吗?这就是人类的爱情吗?它是狼,还不习惯这一套。它喜欢在征服和反征服中被公狼咬得遍体鳞伤。

让大公狗做自己生活的伴侣,白莎觉得很委屈。但没有办法,至少,帕帕能帮它排遣寂寞和孤独。

渐渐地,它习惯了狗所模仿人类的酸溜溜的爱。有时,它也把吃剩下的麂子腿或角雉翅膀留给帕帕尝个鲜。

动物也是讲感情的,哪怕是十恶不赦的狼。

两个月后,白莎怀孕了,纤细的腰围变粗了,腹部迅速膨胀,连乳房都胀鼓得难受。小宝贝淘气地在它肚子里伸腰蹬腿,它心里产生了一种即将头一次做母亲的喜悦和兴奋。它不再是孤独的了,它想,它将有狼儿狼女们陪伴。这块炎热、丰腴、神奇的土地将结束没有狼的历史,它会繁衍出狼的子孙,形成狼群,在勐罕森林里驰骋、闯荡、称霸。

它相信它将生出标准的狼崽来,它自己就是一条顶呱呱的母狼嘛。

帕帕衔着一条缅瓜鱼跑来了。这家伙,准是偷了主人晾在院子里的鱼。自它怀孕后,帕帕怕它撵山追猎发生意外,禁止它走出山洞,一切食物都由帕帕供给。帕帕含情脉脉地瞧着它吃完缅瓜鱼,极其温柔地舔它隆起的腹部。这在日曲卡山麓狼群中是无法想象的。只有狗,只有受人类文明熏陶的狗才会如此温存,才具有这样忠贞的品性、这样强烈的责任感。

它很感激帕帕。

可是,当帕帕的舌头舔着它隆起的腹部的一瞬间,它心里既感到甜蜜,又充满了恐惧。它害怕帕帕温良的脾性和可悲的绅士风度会像瘟疫一样传染给它的狼儿狼女;它害怕由于帕帕的影响,它的狼儿狼女们最终会蜷伏在人类脚跟前摇尾乞怜;它害怕狗父亲会把它的狼崽教养演化成狗。

它是狼,它要的是狼种!它要的是能征服这块土地,能在森林里称王称霸的狼的子孙、狼的家族!它要建立一个庞大的狼群!

虽然它在感情上有点喜欢帕帕了,但是,在心底里,它仍然鄙视狗。人类喋喋不休地颂扬狗,夸奖狗,把狗喻为人类最忠实的朋友,但它却固执地认为,狗是人类的奴仆。人类需要狗的时候,随便扔几块啃过的肉骨头,便要狗付出沉重的劳役,甚至卖命;不需要了,便宰杀了吃狗肉,红烧、清炖、宫爆、清蒸……花样翻新,吃得满嘴流油。狗浑浑噩噩,永远不会觉醒,死到临头也不会反抗。在狼的眼睛里,狗是可怜虫,是悲剧角色,是野性的叛逆,是森林的败类,是食肉动物的耻辱。它憎恶狗,无法容忍狗的种种弱点。

为了快要出世的狼崽,它要摆脱帕帕。也许,可以跑到远远的荒山野岭藏匿起来,它想,但不行,狗的嗅觉十分灵敏,会寻着气味跟踪而来的。也许,可以借故和帕帕闹翻,恶狠狠地吵一架,从此一刀两断,但也不行,狗是弹簧性格,你越压,它越软。

唉,要是帕帕的主人突然搬家,迁徙到遥远的地方去就好了;要是帕帕来山洞的途中碰到土豹子就好了;要是帕帕的主人突然想吃狗肉,把它塞进汤锅就好了……但这些都是不切实际的幻想,帕帕仍然每天落日后准时到山洞来陪伴它。

它一定要设法摆脱狗的阴影。

它想得头都快炸裂了,仍然想不出一个绝妙的主意来解决这道难题。

帕帕用下巴摩挲它的额头,柔软的狗的颈窝抵住了它的狼的尖嘴。它听到喉管里狗血的奔流声。蓦地,一个念头跳了出来。咬死帕帕!这虽然很残忍,却是一劳永逸地解决难题的好办法。要么让它生出来的狼崽退化成狗,要么咬死帕帕,它没有其他选择。

但它总觉得下不了口。好几次,它尖利的狼牙已叼住了帕帕在狗皮下滑动的富有弹性的喉管,只要再用点力,喉管便会发出断裂的脆响。就在这关键的一瞬间,一种不祥的温情像电流似的击中了它的心灵,它立刻全身瘫软,觉得自己已虚弱得连脆嫩的狗的喉管也咬不断了。

帕帕善良得对它没有一点提防。

帕帕待它那么好、那么忠贞;帕帕叼来的肉骨头虽说只剩下一星半点肉渣和软骨,但毕竟体现了一种关怀和爱护;帕帕曾解除它的孤独,慰藉它的寂寞;帕帕舔它隆起的腹部时,那么深情、那么柔软……

它实在舍不得咬死帕帕。

它恶毒地诅咒人类。它恨狗从人类那儿熏陶来的人性,简直比魔鬼更可怕!

它觉得自己的灵魂和肉体快要分离,它痛苦得快要发疯了。它不明白自己为什么变得如此伤感。

犹犹豫豫的,一晃两个月又过去了。

那天,它腹里的小宝贝比往常更剧烈地躁动起来。凭着一种动物本能,它预感到自己快要临盆了。它已没有时间再动摇彷徨了。当帕帕再次用下巴摩挲它的额头时,它拼足全身的力气,闪电般地咬断了帕帕的喉管。

它要让帕帕死得没有痛苦。

可怜的帕帕,死了还不明白是怎么回事呢。

它舔净了帕帕身上的血迹,然后,拖着帕帕僵硬的尸体,找到一个猎人挖竹鼠后废弃的土洞,把帕帕塞进洞去,然后用土结结实实地掩埋起来。

它第一次没有将咬死的动物撕开胸膛,掏出内脏。这完全不符合狼的行为规范。它实在不忍心吃掉帕帕,虽说帕帕已经死了。它觉得自己慈悲得简直像狗绅士——不不——是像狗淑女了。

掩埋了帕帕,它已累得精疲力竭,只觉得腹部一阵阵抽搐。它拖着疲惫而沉重的身子刚回到山洞,就开始宫缩,腹部阵痛得厉害。

出来吧,小宝贝,这里已经没有狗了。四

白莎生下三只小狼崽。

舔干第一只狼崽身上血腥的胎衣,露出了金黄的茸毛。黄色象征着土地,唔,可爱的黄黄。

舔干第二只狼崽身上血腥的胎衣,露出又黑又亮的茸毛。黑色象征着征服,唔,可爱的黑黑。

舔干第三只狼崽身上血腥的胎衣,露出黑白分明的茸毛。它倒吸了一口冷气。这绝对不是狼,全世界所有的狼都是黑黄两种毛色,只有狗为了取悦于人类,才玩出花色来。它不知道花花是怎么钻进它肚子里来的,帕帕虽说是狗,但毛色与狼是一样的呀。

其实,帕帕的祖母是条大花狗,帕帕的身上有四分之一花狗的基因。在帕帕身上这花花毛色是隐性的,由于奇妙的隔代和交叉遗传的规律,到第三代,隐性基因就有可能变成显性的了。

白莎自然不懂科学奥妙,它只是愤慨,它要的是狼种,它不要狗崽子!

瞧这讨厌的花花,不但毛色是狗的,连耳朵都肥肥大大,像晒蔫的蒲葵叶,上半片耷拉在脑门上,肉感很强的耳皮盖住了耳孔,主人任何厉声咒骂都会过滤成甜言蜜语。这绝对是哈巴狗的耳朵。狼的耳朵都是又尖又细的,像剑麻那样挺得笔直,俗称立耳,站在树林里,能听得出任何可疑的细微的动静。还有花花的尾巴,虽然刚刚生下来,却已像小花蛇那样蜷曲成团了。

恶心!它为自己生下只狗崽子感到羞耻。

不能让花花与黑黑、黄黄厮混在一起,狗的德行会软化狼的意志。狼毕竟也是有母性的,作为母亲,它还是挺可怜花花的。但是,为了黑黑和黄黄健康成长,成为真正的狼种,它不得不狠起心肠一口咬碎花花的脑壳。

可怜的花花,在这阳光明媚的世界里,只来得及像被蛇咬住腿的鸟似的急叫了一声。

它三口两口便把花花吞进肚去。花花是从它肚子里出来的,又回到它的肚子里去,这没什么不道德的,对于狼来说。

它在黑黑和黄黄身上倾注了全部的母爱。

每天清晨,它便到树林里去觅食,专门捕捉活蹦乱跳的麂子。麂子血补奶,麂子肉补神,它的乳汁又白又稠,即使小青蛙喝了也会长出狼的力气。没多久,黑黑和黄黄就长出几颗乳牙。两个小家伙贪婪而淘气,吮奶时咬得它乳头滴出血来。它不气也不恼,为了养育出真正的狼种,它甘愿忍受任何痛苦和牺牲。

两个月过去了,黑黑和黄黄被它丰盛的乳汁喂得毛色油亮、壮壮实实,爪子已长出尖利的爪尖,嘴里已长出锋利的狼牙。它们已能跑出山洞,在草坪上捉青蛙、捕蝴蝶、追蜻蜓。

这是小狗的玩意儿。小狼需要的是另一种残忍的游戏。

那天,它闯进鹿群,叼起一头脐带那儿还滴着黏液的小马鹿,跑回山洞。小马鹿没有死,瑟瑟缩缩挤在洞旮旯发抖,呜呜呻吟。

黑黑和黄黄围着小马鹿转来转去,嗅嗅闻闻,眼睛里闪烁着兴奋的光芒。

——咬呀,宝贝,狠狠地咬,用你们狼的尖爪和狼的利牙,咬断小马鹿的喉管,喝温热的鹿血;撕开小马鹿的胸膛,吃还在跳动的鹿心。

白莎在一旁不断地催促着。

黑黑和黄黄仿佛傻了似的,只顾围着瞧稀奇。

黑黑的胆子还稍大些,举起前爪轻轻触碰了一下小马鹿的屁股,但随即便跳开了;黄黄简直像只宠坏了的小狗崽,小马鹿稍一动弹,它便惊慌地扭身逃窜。

——唔,小宝贝,你们还不习惯血腥的杀戮,瞧吧,我给你们做个示范。

白莎腾空一跃,稳稳地扑到小马鹿身上,一口咬断喉管,然后麻利地扒开小马鹿的胸膛……

白莎发现在它表演的过程中,黑黑瞪着好奇的眼光,自始至终观看着;黄黄则在它咬断小马鹿喉管的一瞬间,突然垂下眼睑,不敢看。

狗的恻隐、狗的怜悯、狗的假正经。白莎心里掠过一道不祥的阴影。

在日曲卡山麓的狼群里,小狼崽出生没几日,便钻进被母狼撕咬开的动物的胸膛里鼓捣,弄得满身血污。狼是伴着血腥味成长起来的。

它一定要给黑黑和黄黄造成一种血腥的氛围,一个带着强烈血腥味的生态环境。

在一个伸手不见五指的漆黑的夜晚,它潜进后山的槟榔寨,捉来一只吱吱乱叫的猪娃。狼捉活猪简直是一场精彩的马戏表演。

不知是出于一种本能的恐惧,还是出于一种天性的怯懦,它潜进猪圈时,满圈的猪都缩在栅栏下瑟瑟发抖,不吭一声。它不慌不忙地走上去,咬住一只猪娃的耳朵,猪娃就像中了魔法似的,乖乖地站起来跟着它离开猪圈。一路上,它那根像扫帚似的狼尾无情地抽打着猪屁股,猪娃顺着它的意志紧赶慢跑,走向死亡深渊。

早晨,金色的阳光透过竹篷的缝隙,千丝万缕涌进山洞。黑黑和黄黄醒了,饿得嗷嗷叫。它把猪娃放出洞去,猪娃在开满野花的草坪上东奔西突。

上吧,宝贝,让你们经历一次血的洗礼。

黑黑和黄黄兴奋地追撵着猪娃,拦截着猪娃的逃路。有两次黑黑把猪娃撞翻了,但又跳开让猪娃起来。这是在玩捉迷藏,这不是生死拼搏。白莎将细长的狼眼高高吊起,威严地嗥叫了一声。

黑黑怔了怔,猛地扑到猪娃身上,笨拙地将嘴伸向猪娃的喉咙。猪娃侧身躺在草地上,胡乱踢蹬着腿,吱吱怪叫着,一口啃咬在黑黑的肩胛上,咬下一撮狼毛。

黑黑怪模怪样地吼了一声,仍然死死按住猪娃。

好样的,不愧是狼种,白莎在心里由衷地赞叹道。别说给敌手咬掉几根毛,即使被咬破狼皮,咬掉狼肉,咬出狼血,也要和敌手周旋到底,以牙还牙,以血还血,这就是狼的本色。

黄黄瞪着一双说不清是惊讶还是兴奋的眼睛,蹲在一旁呆呆地望着鏖战中的黑黑。

没出息!白莎暗暗伤心。你应当扑上去帮助黑黑的,你应当扑上去和黑黑争夺,看谁的牙齿能咬断猪娃的喉管。

黑黑已经将稚嫩的狼嘴咬住猪娃胖嘟嘟的颈窝了。用力咬,狠劲地咬呀!温热的猪血将洗净你身上虚伪的仁慈!

黑黑显露出狼的暴躁凶猛的性子,不顾一切地用狼脑壳抵住猪娃的下巴颏……

突然,黄黄“汪”地叫了一声。是的,是狗吠的“汪”,而不是狼号的“”,它不会听错。它愣住了,黄黄竟然叫出了狗的声音。狗的吠声圆润而嘹亮,带着对人类的谄媚;狼的号声干涩而嘶哑,带着对人类的仇恨。这是有原则性差别的。

这“汪”的一声狗叫,把黑黑也镇住了。黑黑脑壳从猪娃颈窝处探出来,惶惑地望望白莎,又望望黄黄,不知该怎么办才好。

白莎愤慨地呜呜低吼着,龇牙咧嘴威胁着黄黄。但愿能把黄黄身上的狗魂吓掉。

黄黄根本没觉察到,仍然像条讨厌的狗崽子似的汪汪乱叫,眼睛里还流露出一种哀怨凄婉的神情,像个大慈大悲的狗菩萨。狗娘养的!不,明明是它自己生出来的。坏了,黄黄竟然跑到黑黑面前,使劲摇动尾巴,像是在乞求,对,是乞求黑黑放弃猪娃。

摇尾巴,这纯粹是狗的习惯;狼是不摇尾巴的,狼的尾巴永远像扫帚那样拖在地上。

谁也没有教过黄黄,黄黄是无师自通。

黄黄的血管里有一半狗的血液。

黑黑从猪娃身上跳了下来。猪娃撒开四蹄,像阵烟似的朝山洼左侧一片葛藤密缠的灌木林钻去。白莎赶紧追上去,重新叼住猪娃的耳朵,狼尾巴像鞭子似的驱赶着,把猪娃赶回黑黑面前。

黑黑望着黄黄,踟蹰着不敢扑咬。

黄黄一个劲儿摇尾巴,一个劲儿汪汪汪学狗叫。黑黑一定是受到了感染,好奇地模仿着黄黄的样子,也开始摇尾巴。黑黑尾巴摇得极不自然,扑腾扑腾,像条快僵死的蛇。汪——,汪——,黑黑也模仿着学狗叫,叫得拙劣,叫得难听。

白莎气得差点没晕过去。它凶猛地蹿到黄黄背后,咔嚓一声将黄黄的尾巴咬了下来。

宁肯没有尾巴,也不能要一条狗尾巴!

这一招真绝,黑黑的尾巴立刻停止摇动,像真正的狼尾巴那样耷拉在地上。

黄黄尾根那儿鲜血淋漓,委屈地汪汪乱叫。

白莎毫无怜悯之心,又在黄黄脊梁上狠狠咬了一口,威逼黄黄朝猪娃扑去。黄黄惊骇地连连后退。

脓包,没出息的狗崽子!

它撇下黄黄,嗥叫着在黑黑背后督战。黑黑拼命往黄黄身上靠,仿佛是要靠到狗性上去。

猪娃趁机从包围圈里逃脱出去,钻进高高的斑茅草丛,一转眼便无影无踪了。

白莎伫立在山洞口一块岩石上,怒火中烧。它绝对没想到,黄黄空长着狼的身躯。假如任其发展下去,黄黄会把黑黑也演化成一条狗的。必须让血的教训唤醒黑黑狼的意识,压抑它狗的意识。与其两只狗崽子,还不如要一个狼种。

黄黄还在惟妙惟肖地模拟着狗的叫声和动作,白莎再也无法忍受了,猛扑上去,一口咬断黄黄的喉管。

黄黄倒在血泊中翻滚挣扎。

黑黑浑身颤抖,眼睛里蒙着一层晶莹的泪花,有一种大祸临头的恐慌。

白莎伸出血腥的舌头,怒视着黑黑。

——记住这血的教训,你应当永远是条狼!

——你想演化成狗吗?狗是没有好下场的!

——你不愿和你兄弟落到同样下场,那你就应当扑上去!

突然,黑黑疯了似的扑到黄黄身上,用锐利的爪子,用锋利的牙齿,狠命地扒开刚刚断气的黄黄的胸膛,大口大口吞吃着温热的狗心狗肝狗肺,弄得满身都是血污。

终于,黑黑从掏空的黄黄的胸膛里抬起头来,白莎发现,黑黑眼睛里的泪水早已干涸,稚气可爱的神态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凶狠残忍的眼光,阴沉着脸,用干涩的嘶哑的嗓子发出悲泣苍凉的狼嚎。

黑黑经历了这次血腥洗礼,变成一条真正的狼了。

黑黑走到它面前,神态严峻,冰凉的眼光盯着它柔软的腹部,眼睛里放射出贪婪的目光。

假如有可能,黑黑会把它的胸膛也撕开的!它不禁打了个寒噤,但立刻,它又感到一种狼母亲特有的自豪。敢于吃掉母亲,敢于咬死父亲,这才是真正的狼!

它历尽千辛万苦,它咬死帕帕,吃掉花花,现在又牺牲黄黄,不就是为了培养出这样的狼种吗?

是的,它生了三个狼崽,如今只剩下一个了。数量是减少了,但质量提高了。它消灭了狗的幽灵,它塑造了一个真正的狼的灵魂。付出如此惨重的代价,它觉得还是值得的。它深情地舔着黑黑身上的血污。哦,在这块炎热的从来没有狼的土地上,今天,真正的纯种的狼诞生了!

从此,白莎就带着半大的狼种外出捕食。它要把黑黑训练成匹克那样本领高强的大公狼。

那天,它们追逐一头岩羊,岩羊逃上一座悬崖,已无路可逃,黑黑勇敢地朝岩羊扑上去。就在黑黑的前爪搭上岩羊脊背的一瞬间,被死亡逼疯了的岩羊凌空一跃,带着黑黑滚下悬崖。

悬崖有数十丈深,底下是一片绿色的林涛。白莎悲愤地长嚎一声,急忙转身沿着山脊绕到悬崖下面去。

这是一座雄浑巍峨的大山,从山顶到山箐,少说要绕道十多里,等白莎赶到悬崖下那片树林时,只见绿草地上有几摊殷红的血迹,黑黑和岩羊不见了。它顺着残留的气味向山垭口寻找,不料遇到一场暴雨,把仅剩的那点气味冲刷得干干净净。五

芭蕉寨梭罕老爹和孙子农炳亨到小凤山来打猎。农炳亨刚考上初中,是个半大小伙子,对打猎简直入了迷。

一老一少今天运气不佳,在山里转了大半天,只打到一对斑鸠。太阳西沉了,梭罕老爹提议回家,但农炳亨央求道:“爷爷,再转道山梁吧,兴许能碰到头马鹿什么的。猎人空着手回去,多丢人哪!”

转到小凤山主峰下,农炳亨眼尖,一眼看见绿莹莹的草地上躺着两只血肉模糊的动物。他奔过去,尖叫起来:“爷爷,快来看哪,一只小狗,还有一只岩羊!”

岩羊撞在一棵大树上,脑袋开花,已经撞死了。那只小狗从悬崖上摔下来时,正巧落在凤凰树柔软的树冠上,弹了一下,落到地上,伤得不轻,但还有口气。“多勇敢的小狗,它奋不顾身地扑向岩羊,宁肯冒摔得粉身碎骨的危险,也不放过猎物,这才是真正的猎手呢!”农炳亨抬起头望望高耸在紫气祥云中的悬崖顶,赞叹道,“爷爷,我要这条小狗。”

梭罕老爹含笑点了点头。

于是,这一老一少扛着死岩羊,抱着负了伤的黑黑,回寨子去了。

半路上,一场暴雨把他们的踪迹冲刷得干干净净。

黑黑是在农炳亨的怀抱里苏醒过来的。它想起母亲白莎曾告诫过它的,两足行走的人类是狼的死敌,人捉到狼后,要剥皮抽筋的。它产生了一种本能的恐惧,拼命一跃,从农炳亨的怀里挣扎出来。

它想逃离人类。

它刚落到地上,左前爪和右后腿钻心似的疼,才跑了两步,浑身便软得像棉花,瘫倒在地。农炳亨赶紧奔过来,重新把它抱起,疼爱地说:“别害怕,小宝贝,我不会伤害你的。让我们做好朋友吧。”

它虽然听不懂人类的语言,但农炳亨温柔的语调,在它背上抚摸的深情的手,使它明白眼前这位少年对它没有恶意。“爷爷,小狗醒了。”农炳亨欣喜地朝竹楼上叫,“快拿稀饭来呀,我来喂。”

它确实饿了,一天没吃东西,早饿得肚皮贴在脊梁上。

农炳亨把它抱在大腿上,然后用竹勺一勺一勺将稀饭喂进它嘴里。热乎乎的稀饭吞进肚去,身上立刻有一种热酥的快感。它从来没有吃过用火烧热的熟食。狼怕火。想不到火还有如此奇妙的好处,热的熟食毕竟比生肉生血可口,而且会使吃者产生一种宁静的心绪。

它一口气吞下半盆稀饭。

肚子饱了,它呜呜叫了两声,身上和腿上的伤口仍然疼得厉害。农炳亨把从山上采撷来的金钱子、接骨风等伤药放在石碓里舂成糨糊状,然后小心翼翼地敷在它的左前爪和右后腿上,再用夹板夹住,用白纱布缠牢。奇怪,伤口的疼痛立刻减轻了许多。

它冰冷的残忍的狼眼里闪过一道热光,就像冻土下的地热、冰层下的暖流。它感激地望着农炳亨,明白眼前这位少年是它的救命恩人。“好了,该睡觉了。”农炳亨轻轻把它抱进房柱下用砖砌起来的小狗窝,“好好睡一觉,明天再见!”

狗窝里铺着一层柔软的稻草,散发着馥郁香味,又暖和又舒服,它简直要陶醉了。

它成了梭罕老爹大家庭中的成员。

梭罕老爹家是芭蕉寨西头一幢金色茅草盖顶的竹楼,楼上住人,楼下养着猪牛鸡鸭,比人还高的带刺的仙人掌筑成一道密匝匝的绿色的围墙。围墙内的动物和人都互不侵犯,和睦相处,气氛和谐。

每天上学前和放学后,农炳亨便会把它从狗窝里抱出来,抚摸它,脸蛋贴脸蛋地亲它,给它换药,还给它端来盛着热菜热饭的瓦钵。它早已习惯了农炳亨身上那股气味,远远闻到,就会条件反射似的产生一种亲切感,高兴得呜呜叫起来。

在农炳亨的悉心照料下,它伤好得很快。那天,它终于除掉腿上的夹板了,兴奋得一溜小跑,在围墙内转了好几圈。“哎呀,爷爷,快来瞧吧,我的小宝贝伤好啦!”农炳亨高兴得大叫起来。听到这熟悉的声音,它撒开腿向站在屋檐下的农炳亨跑来,一边跑还一边摇起了尾巴。它不想摇尾巴,但控制不了自己,好像是一种自然的情感流露,是激动的情绪达到白热化的表现,是对主人表示感激、尊重、顺服,向主人讨好、献媚、邀宠最好的礼节。

这是地道的狗性。

它甚至学会了狗吠,汪汪汪。

它身上本来就有二分之一狗的血统,只不过在白莎的威逼下,狗性被压抑了,农炳亨用人类特有的温情唤醒了它身上潜伏着的被压抑了的狗性。

从此,每天下午,它都要跑到寨口去接放学回家的农炳亨。老远一看见主人,它的尾巴就不由自主地摇晃起来,越摇越娴熟,越摇越漂亮,像朵美丽的矢车菊。“爷爷,我们给狗起个名字吧。”农炳亨提议道。“行啊。你念书识字,你给起一个吧。”“瞧它的毛色,又黑又亮,就叫黑黑吧。”“黑黑,不错嘛。”梭罕老爹说。

农炳亨一把搂住它的脖颈:“好宝贝,你有名字了,黑黑,记住没有,黑黑。”

它作为狼的名字叫黑黑,它作为狗的名字也叫黑黑。也许,这只是一种偶然。

从灵魂到体魄,它都有一半是属于狼的。所以,当它完全像一条狗那样生活时,它总觉得有点拘束。

譬如说吃饭吧,瓦钵里装的是主人的残羹剩饭,里面只有白米饭和烂菜帮子,偶尔才有两根已啃光了肉的骨头。虽然熟食比生食吃起来有滋味,吃惯了还会产生一种温柔的情怀,但它是食肉兽,它不是吃素斋的和尚。它想扑食在院子里嬉闹的鸡群,但它明白主人是不会允许它这样干的。它很想能饱餐一顿肉食,还有被咬断的喉管里汩汩泉涌出来的带着浓烈咸腥味的血。

未泯的野性引诱它干出了一件荒唐事。

它选择了中午。农炳亨上学去了,梭罕老爹有午憩的习惯,院子里静悄悄,没有人影。它守在瓦钵边等待机会。一只五彩尾翎的茶花鸡摇晃着肥胖的身子走过来,贪婪地瞅瞅瓦钵里的狗食,又胆怯地望望它,不敢靠近,又舍不得离开。它卧在离瓦钵两步远的沙土上,装出一副慵懒憨厚的神态,闭起眼睛,但比雷达还灵敏的耳朵却高高竖起,捕捉微弱的声息。

鸡爪子踩着土屑逼近了;鸡喙试探性地磨蹭了两下钵沿;终于传来了啄食饭粒的声音了……它知道又愚蠢又狡猾的茶花鸡仍紧张地瞅着它的眼睛,它只要一睁开眼,就会把茶花鸡吓走的。它仍然闭着眼,凭声音传导,选准方向,然后暗暗屈腿用力,猛地蹿上去——嗬!准确地扑到茶花鸡身上,然后,敏捷地一口咬断鸡脖子。好极了,茶花鸡来不及发出一声哀鸣,便离开了这个世界。

它津津有味地吮吸着鸡脖子里泉涌出来的血。

都怪那些饶舌的母鸡,看见茶花鸡扑棱着翅膀倒下了,竟一起骚乱惊叫起来,真是少见多怪!它龇牙咧嘴,做出一副地道的狼的凶相,企图警告它们别吭声,但这些被人类宠坏了的家伙,反而嚷嚷得更凶了。

终于,被吵醒的梭罕老爹走下楼来。

梭罕老爹在一丛金竹背后找到了正在对茶花鸡开膛剖腹的黑黑。一把明晃晃的钢叉毫不留情地叉住它脖子,卡得它眼冒金星,然后,它被一条铁链子结结实实拴在房柱上。叭的一声,它脊梁像被火烙了似的疼,惊跳开去一看,梭罕老爹手持一根牛皮鞭,气势汹汹地叱骂道:“该死的畜生,竟敢到家里来撒野!”

梭罕老爹的妻子,一位头发花白的老太婆,也拖着哭腔嚷道:“赔我的宝贝茶花鸡!赔我的宝贝茶花鸡!”“不教训教训它,怕会把牯子牛也咬死哩。”

鞭子雨点般落在它身上,脖颈上的铁链子使它无法躲闪。鞭子在空中尖啸,狼毛飞旋,皮开肉绽。它蜷伏在地上呜咽。

母鸡们都幸灾乐祸地望着它。

它又被暴怒的梭罕老爹取消了午餐,感觉自己像被关在囚笼里,失去了自由,又饥又痛。

下午,农炳亨放学回家,解开它脖子上的铁链,把它抱进怀里,轻轻抚摸它身上的鞭伤,流着泪,伤心地说:“疼吗?很疼的。唔,把你揍成这样,坏爷爷!不,不是坏爷爷,爷爷是为你好。唉,你干吗要去咬茶花鸡呢?你晓得自己做错了,是吗?老师说的,知错就改,就是好孩子,不,是好狗。”

黑黑拼命摇动尾巴。它不希望爱它的主人伤心,它不希望自己挨饿,它不希望再被鞭笞一顿。“你认错了,你真是我的好宝贝。”农炳亨抹干眼泪,高兴地笑了。随即,他端来热腾腾的温馨的米饭,米饭里还有好几块肉呢。

它懂得了,和人类在一起生活,必须遵守严谨的生活秩序,不然就要受到惩罚。对于狗来说,人类手中的锁链和鞭子就是法律。

也许在远古时代,人类也是这样一手拿着鞭子,一手拿着美食,调教和驯化了包括狗在内的许多野生动物。

从此,它把野性收敛起来,变成一条温驯的狗。

半年后,黑黑长成一条健壮的好狗,细腰、长腿、尖耳,那副牙齿,连铁块都能咬出印痕来,真是人人见了人人夸。看家护院、撵山打猎,远远超出一般的草狗。

它成了和农炳亨形影不离的伙伴。

渐渐地,黑黑把白莎遗忘了,有时候更深夜静时回想起来,也觉得像个遥远的梦。

却不料那天中午,在澜沧江边,白莎突然出现在它面前。六

白莎满世界寻找黑黑的踪迹。

要是没有那场可恶的暴雨,凭着它狼的灵敏的嗅觉,即使黑黑藏到天涯海角,它也会找到的。唔,这绝对是人类干的。它想,要是被豹子拖走了,总会留下一副皮囊和骨骸。它不愿意自己用三条生命换来的狼种就这样在世界上神秘地消失了。狗有七条命,狼有九条命,它不相信黑黑会死。不,一定还活着,被人类捉走了。黑黑是它唯一的希望,它要不惜一切代价找到黑黑。一连两个月,它天天在山道上转悠守候,夜里还悄悄摸进小凤山周围好几个村寨,但都没找到。

白莎也曾到过芭蕉寨,但恰巧那天黑黑被农炳亨带到区政府舅舅那儿过夜了,阴差阳错,没碰着。

白莎把满腔怨恨都发泄到人类身上。当然,它对付不了人类本身,于是就迁怒于人类豢养的家猪身上。它一个寨子一个寨子进行扫荡,深夜悄悄潜进猪圈,用嘴拨开竹门的插销,钻进去,专门扑向养得满身膘肉的大肥猪,用尖利的狼牙咬断猪喉管,咬死一头再扑一头。直到满圈的肥猪骚动嚎叫,引来报警的芒锣和螺号,引来无数通红的火把,引来狺狺狂吠的狗群,它这才怀着报复后的暂时的满足感撤离现场。

没多久,小凤山传开一个恐怖的流言,说深山密林里出现了一条狗精,专门残杀家畜。人心恐慌,猪心恐慌,牛心恐慌,马心恐慌。好出风头的猎手则摩拳擦掌,入山围剿,设伏保寨,遗憾的是两个月下来连狗精的毛也没捉到一根。

梭罕老爹富有狩猎经验,在芭蕉寨西头的荒草滩上埋设了一只祖传的捕兽铁夹。冤家路窄,那天半夜,白莎想偷袭芭蕉寨,途经荒草滩,不幸踩上了铁夹子,一条后腿被具有无限韧性的弹簧夹夹得皮开骨裂。它拼命挣扎,无奈铁夹子结实得就像生了根,怎么也拔不脱。它用狼牙啃咬铁夹,狼牙咬断了两颗,仍无济于事。

这种铁夹子厉害得能逮住金钱豹呢!

四足行走的兽最终还是斗不赢两足行走的人。

启明星无情地升上来了,东方冷酷地出现了鱼肚白。白莎晓得,猎人很快就要来查看捕兽铁夹,很快就要来收拾它这条倒霉的狼了。

果然,梭罕老爹背着猎枪,提着一根沉重的铁力木棍,踏着洒满露珠的青草,走来了。

白莎急中生智,想出个绝妙的主意来。它翻起白眼,口吐白沫,屏住呼吸,四腿蹬直,浑身僵硬,像死了似的。这是狼最拿手的逃生伎俩。要是在日曲卡山麓,人们经常和狼打交道,已熟悉狼的装死把戏,一般是不会轻易上当的。但西双版纳历史上没有过狼,所以,像梭罕老爹这样富有狩猎经验的老猎人也被白莎的假象迷惑住了。“嚯,逮着狗精啦!”梭罕老爹老远就高兴地大声嚷起来,走到铁夹前。他朝白莎身上啐了一口:“死啦,活该!看你还敢不敢来寨子捣乱!”但他毕竟是老猎人了,谨慎地摘片草叶放在白莎鼻翼下试探。白莎尽管憋得差一点就要胀破狼肺了,仍顽强地不吐一丝气息。草叶纹丝不动,梭罕老爹自言自语道:“没气啦,死绝啦!”但他仍不太放心,顺手挥起那根铁力木棍,一棍敲在白莎腰眼上。

狼是铜头铁腿麻秆腰。铁力木沉得丢进水里浮不起,这一棍结实有力,它觉得腰断裂了,疼得直想在地上打滚。要是没有找回狼种这个坚强的信念支持着它,它会发疯般地一跃而起,咬住梭罕老爹的手腕,与他同归于尽。但它忍住了,浑身的肌肉没有一丝颤动,面部没流露出半点痛苦的表情。咚,仿佛打在一堆没有生命的肉体上。

为了后代,兽的忍耐力并不亚于人类。

梭罕老爹终于放心了,松开铁夹子上的插销。就在弹簧收缩的一瞬间,白莎闪电般蹦起来,拖着那条鲜血淋漓的伤腿,仓皇钻进草丛,逃入深山。梭罕老爹被突然复活的白莎惊得跌坐在地上,半天合不拢嘴,唾液从嘴角溢出,像条米线挂在下巴。“狗精,真是一条狗精啊!”直到白莎在对面山梁变成小黄点消失在树林里,梭罕老爹这才如梦初醒地赞叹了一句。

梭罕老爹这一棍打得很厉害,白莎腰椎下陷,本来挺直的脊梁凹得像驼峰,还跛了一条后腿。捕食不方便了,它只好靠捉田鼠、青蛙这样的小动物充饥。没多久,它就变成一条形容枯槁、举止猥琐的跛腿狼了。

它失去了昔日的风采和威严,但它昔日的理想并没有泯灭,反而被伤残的身躯和痛苦的经历煽动得更加炽热。它仍然四处流浪,寻找宝贝黑黑,寻找能实现它理想的狼种。

皇天不负苦心人,也不负苦心狼。

那天,它沿着澜沧江边被太阳晒得灼烫的沙滩盲目而又孤寂地走着,猛然瞥见前面有一群少年脱衣裳准备游泳,其中一位眉清目秀的少年对带来的一条健壮的黑狗柔声说:“黑黑,替我们看着衣裳。”

它定睛一看,这不是它朝思暮想的黑黑吗?虽然阔别半年多,黑黑已长成一条雄壮漂亮的大公狼了,但它还是一眼就认出来了。

皱起鼻子嗅嗅,顺风送来亲切的狼儿的气息。它恨不得立刻奔上去和它的宝贝狼种拥抱亲吻。但那群少年使它发憷,它明白自己半残的身体绝不是他们的对手。它克制住冲动,潜伏在一块礁石后面等待最佳时机。

少年们脱光衣裳,呐喊着冲进江去。黑黑蹲在隆得像小山似的一堆衣裳后边,忠诚地尽着自己的职责。少年们游远了,还分成两个阵营,打起了水仗,江面涌起一堆堆喧嚣的浪花。

白莎从礁石后面钻出来,跛着腿朝黑黑奔去。它流着泪,呜呜欢呼着。

黑黑竟然朝它凶猛地咆哮起来。

宝贝,我是你的妈妈呀,你认不出来了吗?你妈妈衰老了,残疾了,丑陋了,但我确确实实是你的妈妈呀!

黑黑像飓风似的把它扑倒在地,牙齿触碰到它颈窝的最后一秒钟,才认出它来。立刻,黑黑孝顺地跳开了,跪卧在它面前,将脑袋伸到它腹下,呜呜叫着,表示久别重逢的激动。

白莎心里涌起一股暖流。

泡在澜沧江里的农炳亨发现了白莎,高呼起来:“狗精来啦,狗精来啦!”那群少年齐声呐喊,奋臂划水,向岸上赶来。

白莎用狼头顶着黑黑的臀部,催促黑黑跟着自己回森林去:走吧,我是来救你出火坑的——对于狼来说,人类社会就是火坑。

黑黑表现得比大姑娘上轿还忸忸怩怩,留恋地频频回首朝江中的农炳亨张望。“黑黑,回来!快,狗精要把我的黑黑拐跑啦!”农炳亨哭丧着脸叫道。

黑黑发疯般地在沙滩上兜圈子。它心里矛盾极了:一边是含辛茹苦生它养它的母亲,一边是恩重如山的主人,它不知该跟谁走。

没时间再磨蹭了。白莎叼着黑黑的肩胛,像押解逃犯似的把黑黑拖离沙滩,跑进森林。

它终于找回了心爱的狼种,但黑黑在澜沧江边犹犹豫豫的表现,却在它心里投下了一道很难抹去的阴影。七

黑黑特别乖巧,一回到白莎身边,狼的气味立刻唤醒了它沉睡半年多的记忆。它想起弟弟黄黄血淋淋的教训,因此不敢摇尾巴,不敢像狗那样汪汪吠叫,不敢流露出具有人性的温柔的情怀。它似乎摇身一变,成了一头真正的狼,像狼那样尾巴僵直得像把破扫帚,像狼那样发出凄厉的长嚎,像狼那样咬断猎物的喉管,撕开猎物的胸脯。

它觉得它已把狗性严严实实地掩盖起来了。

它觉得自己已变成一条地地道道的狼了。

但白莎的感觉却并不尽然。

虽然白莎经过仔细观察,也没有看出黑黑暴露出半点狗的破绽,但不知为什么,它总觉得黑黑身上有一种可怕的狗性,它相信一定有的,不过是潜藏得很深罢了。唔,黑黑那双眼睛,乍一看,是狼眼,冰冷冰冷,没有半丝怜悯和温情,像十年冻土层。但它总觉得在冻土层下面,有一股炽热的火。它害怕什么时候火焰喷射,会融化冻土。

它只剩下黑黑这条宝贝狼种,它别无选择。

它只有带着黑黑拼命走村串寨,去扑咬人类豢养的家畜。这种野蛮的袭击,早已超越了觅食充饥的性质,变成一种流血的戏谑、一种变态的快感、一种恶毒的报仇。它要使黑黑与人类结下血海深仇,彻底斩断黑黑与人类情感上的联系;它要用鲜血洗净黑黑狼的灵魂。

就这样过了一段时间,它相信自己的目的已经达到了。

由于白莎疯狂地厮杀家畜,小凤山四周的村寨简直像蒙受了一场浩劫。十几个寨子的猎手联合起来,进山大规模围剿狗精。

那天傍晚,白莎正在洞里睡觉,猛听得洞外灌木林里传来窸窸窣窣的声响,随即,人类所特有的一股温馨的体味飘进洞来。它急忙轻轻咬黑黑的耳朵,把黑黑从半睡眠状态中咬醒。母子两条狼躲在一块扇形的溶岩后面,紧张观望。不一会儿,明亮的洞口出现一个两足直立的人,下巴光溜溜的显得很年轻,手里端着一支猎枪。

白莎知道猎枪的威力,会闪电喷火,会发出霹雷似的轰响。人类就是凭借猎枪,降服其他野生动物的。

白莎看得清清楚楚,那人就在洞口,皱起眉头,使劲耸动鼻子。这位不高明的猎手,直到现在才嗅出洞内的气味有些异样吗?白莎鄙夷地想,要换成狼,离洞口半里就能嗅出洞里住着什么野兽、此刻在不在窝里。人类在嗅觉方面真是笨得可以。那人耸动了很久鼻子,这才自言自语地说了一句:“嚯,一股野狗臊味,说不定我运气好,摸到狗精窝来了。”说着,他一手端枪,一手按亮电棒,猫着腰小心翼翼地进洞搜索。

电棒明亮的光柱刺得白莎睁不开眼来。

看来,这位猎手一定是有意进山捕猎所谓的狗精的。令白莎费解的是,他没有伙伴,也没有猎狗,也许,这是一个血气方刚心高气傲的猎手,想独占鳌头,所以才只身闯荡山林;也有可能他本来有条猎狗,不幸被蟒蛇吞吃了,或者正在生病……

阿弥陀佛!狼如果会像人类那样面对无法避免的灾祸突然出现一线转机而祈祷冥冥之神的话,它白莎绝对会双手合十诵出这么一句来的。多亏是碰上了单人猎手,不然的话,它白莎还有宝贝狼种就会死无葬身之地了。

两条狼,对付一个不高明的猎手,那是绰绰有余的。关键是要弄掉他手中的猎枪和腰中的长刀。

寂静的山洞里叩响跫然足音。

走近了,那位该死的的猎手走近了。白莎精确地从声音中判断出那位猎手离扇形的溶岩只有两步远了,便猛地从溶岩后面蹿出来,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扑向那支让狼心惊胆战的猎枪。

他本来应该立即扣动扳机的,但黑暗中猛然出现的一对狼眼像绿莹莹的灯笼,把他吓蒙了。仅仅是迟了半秒钟,手中的枪和电棒被一股飓风一般的力量撞得飞起来,砰的一声不知掉到哪个石旮旯里了。

白莎是用脑袋去撞猎枪的,上颚被枪筒上的准星划出一个口子,弄得满嘴鲜血。

那位猎手惊叫了一声,转身想退出山洞,但白莎又一次凶猛地蹿上去,把他扑倒在地。那位猎人一手捂住喉咙,一手去抓腰间佩带的长刀。白莎急忙叼住那位猎手的手腕,长刀咣当一声掉在地上。那位猎手趁机抓住白莎两条前腿,把它扒开,仓皇逃出洞去。

白莎知道,倘若让那位猎人活着逃走,很快便会引来狗群或人群。现在,必须用鲜血和生命捍卫狼的生存权利。于是,它颠着一条跛腿,紧跟着蹿出洞去,终于在洞外那块开着五彩缤纷野花的草坪上追上了猎人。

这真是一场殊死的搏斗。

白莎被铁力木砸断过腰,被捕兽铁夹夹断过腿,力气锐减。猎人赤手空拳,缺乏肉搏的经验。一人一狼打了个平手。猎人的衣裳裤子被白莎撕得稀烂,浑身皮开肉绽;白莎一只眼珠子被猎人抠瞎了,一条前腿被猎人掰断了,一只耳朵被猎人咬掉了。人类在无可奈何的情况下,也会使用牙齿这个最原始的武器。

它和他拥抱着在草坪上打滚。野花被碾碎了,翠绿的草叶上洒着斑斑的血迹。

要是黑黑此刻能扑上来帮它一把,立刻会打破力量均衡,立刻就能把这位不高明的猎人置于死地,白莎想。从洞中扇形溶岩后面跃出来的那一瞬间起,它就盼望黑黑来帮忙。黑黑是它的狼儿,儿子和母亲是血脉相连的天然同盟者,黑黑来帮它,是理所当然天经地义的事。它不断地呼唤、乞求,奇怪的是,黑黑竟然没扑上来帮它。

黑黑的表现太令它惊诧了,从山洞里跟出来,在它和他的身边腾挪扑跃,又撕又咬,但撕咬的是风,动作逼真,仿佛是在与一个无色透明的强敌厮杀。一会儿,黑黑又像受了致命伤,哀嚎呻吟,在草地上打滚。

它很担心黑黑会变成一条疯狼。

黑黑沉浸在巨大的痛苦中不能自拔。跟着母亲从扇形溶岩后面跃出来的一瞬间,它就认出那位不高明的猎手正是它的主人农炳亨。农炳亨在与白莎拥抱翻滚时,突然叫起:“黑黑!黑黑!”主人认出它来了吗?不,主人忙着搏斗,无暇左顾右盼。主人一定是在危急关头思念起忠诚勇猛的它来了。

人类在潜意识中是渴望出现奇迹的。

白莎也在急切地呼唤着它。母亲拖着伤残的身体,一定快支持不住了,希望它能去助战。

它只要再向前跨一步,就能轻而易举地结束农炳亨的生命。它是白莎的狼儿,它有这个责任的。它脑子里跳出农炳亨给它包扎伤口、把它搂在怀里、喂它用火烧过的热食的情景。

它只要再向前跨一步,就能轻而易举地把农炳亨救出困境。它是农炳亨精心豢养的猎狗,它有这个责任的。但是,它能咬断自己母亲的喉管吗?白莎含辛茹苦把它养大,它忘不了那芬芳的乳汁、那血脉亲情,它也没法儿忽视那为了寻找它而塌陷的腰、被铁夹子夹瘸的腿。

它无法既扮演一条忠诚的狗,同时又扮演一条孝顺的狼。

它本来就是狗和狼的结合,血液里有一半狗性,一半狼性。此刻狗性和狼性在互相搏斗,在互相噬咬。狗性和狼性把它的灵魂给撕裂了,它变成一条精神分裂的狼。为了排遣那难以言状的痛苦和巨大的矛盾,它只能跟风、跟空气、跟臆想的无形的对手拼杀。

这是一场势均力敌的搏斗。白莎和农炳亨谁也没法占上风,谁也没法把对方置于死地。夕阳西坠,如血的残阳给草地涂上一层凄艳的色彩。

终于,它和他都精疲力竭了,又僵持了一会儿,不约而同地松了手。

白莎卧在地上,连站立起来的力气都没有了;农炳亨则像喝醉酒似的,摇摇晃晃站起来,跌跌撞撞向山垭口走去。他的腿软得像棉花,走几步便咕咚屈膝跪倒在地,又挣扎着站起来再走。他被一个强烈的求生念头支配着,要逃离这座陌生的、恐怖的、死亡的、属于狗精的山崖。

要是让他走出山崖,便会引来成群的猎人和成群的猎狗。

要是它白莎还有一点力气,它会不顾一切与他纠缠到死的。可惜……它呜呜哀嚎起来,并用乞求的眼光看着黑黑。狼儿,求你了,追上去,扑上去,你能轻而易举把他咬死的。你刚才的一切软弱便能得到宽宥和原谅,你便超越血统和遗传,成为了真正的狼种。

追上去,为了你,为了我,为了那个黑色的幽灵般的狼的理想,追上去,扑上去!

黑黑追上去了。不,这不像是在追。追击应当全身肌肉绷紧,腹部收缩,步履沉稳有力,快速如飞,尖利的狼牙冲射出一股阴森森的寒气。可此时的黑黑,步子轻快,粉红色的舌头拖得老长,浑身肌肉松弛,腹部下坠,好像是在为消食而散步溜达。

黑黑追到那位猎人身后,没有扑,也没有咬,而是突然摇起了尾巴。那条蓬松而僵直的狼尾巴,玩魔术似的突然变成狗尾巴了,摇得那么娴熟、那么麻利,绝不亚于哈巴狗的尾巴,要不是它白莎亲眼看见,是绝对不会相信的。“汪!”黑黑发出一声地道的狗吠声。

那位猎人精神恍惚,也许没听见狗叫,也许听见了还以为是一种幻觉,他没有回头望一眼,摇摇晃晃地走出山洼,走进一片野芭蕉林。

黑黑紧跟在那人的脚后,不住地摇尾,不住地柔声吠叫,像是在欢送一位英雄。

这是对狼的嘲弄,对狼的亵渎!

暮霭垂临,山林一片灰暗。天的尽头,刚才还有几抹红霞,此刻也消退了,露出一片虚幻的苍白。

白莎仍然一动不动地卧在草丛中,木然凝视着北方,凝视着遥远的日曲卡山麓。它的视线仿佛穿透重重山峦,望见了强大的狼群在皑皑雪野上奔驰——不,没有狼群,只有弥漫着死亡气息的白雪,白得真干净。

奇怪的是,此刻白莎显得比任何时候都平静。狂怒已冷却,像一座冰山压在灵魂上。它的理想幻灭了,一颗火热的狼心沉沦了、破碎了。过去的一切就像做了一场梦。现在梦醒了。

黑黑终于停止了狗的把戏,恢复了狼的面目,尾巴又变得像扫帚似的拖在地上,来到它面前,像狼那样呜咽着,眼睛里明亮的热情也隐匿起来了,泛出一片狼的残忍和冰凉。

现在,白莎再也不会相信黑黑是条狼了。其实,它早就看出黑黑狼的外表下流露出来的狗的破绽,它是爱子心切,看见了只当做没看见,自己欺骗了自己。唔,自食其果,好一枚苦涩的果子。

黑黑讨好地在它身边兜着圈。

它凛然地卧在草丛中,一只眼珠被猎人抠了出来,悬吊在眼眶外。狼血已凝固,痛感已消失,变得麻木。

天空变成铅灰色,沉重的夜色压得山峰扭曲变形,像巨大的狰狞的怪兽。

漫长的黑夜又要开始了。

也许是要表示一种慰问,也许是要表示一点依恋,黑黑依偎在它身边,下巴在它额眉间摩挲着,毛茸茸的脖颈完全暴露在它的狼嘴下。它尖利的狼牙已触摸到黑黑那根微凸颤动的喉管了,喉管里血液在流动,那不是狼血,那纯粹是狗血!猛然间,白莎狠劲一合狼嘴,黑黑的喉管发出一声断裂的脆响,腥热的血浆喷射出来。黑黑痛苦地呻吟一声,踢蹬翻滚,垂死挣扎。白莎用尽最后一点力气,死死咬住黑黑的喉管不放,直到黑黑四肢僵冷……

小凤山静谧的夜里,响起了凄厉的狼嚎,一声比一声悠长,一声比一声哀怨,整整嚎了一夜,嚎得整个森林凄凄惶惶。黎明前,这令人毛骨悚然的狼嚎才逐渐衰竭。

翌日清晨,农炳亨引着一群精壮的小伙子和一群威风凛凛的猎狗,来到勐罕森林那个隐秘的山洞前。

只见一条黑狗被咬断喉管倒在一摊早已凝固的血泊中;那条戕害了无数生灵的狗精则面朝北方,卧在草丛中,仅有的那只狼眼瞪得溜圆,神情凄凉而绝望。

农炳亨害怕有诈,朝狗精的脑袋上开了一枪,半个脑壳被炸飞了,但没淌一滴血,它一腔狼血早已停止了流动。

狗精就是狼。

母狼死了,唯一的狼种也死了,西双版纳没有狼了。西双版纳本来就是一块炎热的土地、和平的土地、没有狼的土地。

残狼灰满

灰满侧卧在浅浅的雪坑里,举起身体右侧那条后腿,在空中蹬了蹬,膝盖下那截两寸长的脚爪就像被风折断的芦苇穗一样,左右晃荡了两下,滴下一串血珠,火烧般的疼。它绝望地长嚎了一声——假如仅仅被臭野猪咬裂了腿骨,它还可以爬到箐沟去用尖尖的嘴吻挖几株龙血丹的根,嚼得糜烂,和到稀泥里,敷在伤口上,是有希望把腿重新接好的。狼也有自我救治的传统医术。但是,现在它的脚爪不是一般性的折裂,而是彻底断了,不仅骨头断成两截,筋脉血管也都被咬断,只连着薄薄一层皮囊。它明白,即使它把整个身体都埋进龙血丹的药泥里去,也救不了这只脚爪了。

它凝望着日曲卡雪峰渐渐西坠的太阳,一颗狼心剧烈地颤抖着,有一种在千仞绝壁上不慎踩滑了一块石头失足跌了下去的恐惧。

狼是以刚强和凶悍著称的动物。日曲卡山麓的猎人都说狼是老树根做的神经、花岗石雕刻的骨肉,以此来形容狼坚韧不拔的意志。狼不像人那样娇嫩,也不像羊那样脆弱。假如灰满只是断了右后腿那截脚爪,它不会绝望的。狼可以用三条腿走路,也可以用三条腿奔跑。狼撒尿时会跷起一条腿来,其实就是对跛脚生活的一种演练。快速奔跑时,四条狼腿里也总有一条闲置不用,靠三条腿运动向前,这也是一种防患于未然的措施。狮虎熊豹这样的猛兽一旦断了一条腿,就会走路趔趄,严重影响狩猎的速度。这方面它们比狼差得多了。

狼的这三条腿行走的天赋,既非老天爷的特殊照顾,也不是造物主的慷慨恩赐,而是在严酷的丛林生活的压力下进化而来的一种生存技巧。

狼是凶猛的食肉兽,但和狮虎熊豹相比,体格就显得太小了。羚羊马鹿这样的食草动物面对孟加拉虎或雪豹会闻风丧胆魂飞魄散,但遭遇到狼,特别遭遇到离群的孤狼,虽然也会害怕也会惊恐不安,却不肯放弃死里求生的幻想,即使狼牙狼爪无情地落到身上,也困兽犹斗。

老虎咬住猎物的后颈椎,强壮的虎腭用力一拧,就可以在瞬间把猎物弄得窒息昏死,而狼就要麻烦得多。狼牙虽然尖利,但狼腭不够有力,无法一下子就把猎物的颈椎拧断,于是免不了要有一场殊死的拼杀。最终当然是狼获胜,却不能排除在搏杀过程中狼自己也受到某种程度的伤害。被咬断一只脚,是狼身上最常见的报应。犬科动物的爪子不像猫科动物那样有副锐利如尖刀的指甲,狼脚又细,穷途末路的猎物情急之下,极有可能就咬住了狼脚,即使是只啃食浆果和草莓的松鼠,在这种时候鼠牙也变得锋利起来,能活生生把含在嘴里的狼脚咬下来。

殊死的搏杀,谁也不会客气地口下留情。

在人类的想象中,野生动物尤其是食肉类猛兽各个都健壮漂亮,浑身上下没有缺陷。这是一种幼稚的误解。丛林里的野生动物生活的环境比人类严酷得多,因伤致残的比例也要比人类大得多。瞧瞧古戛纳狼群就知道了,成年大公狼起码有一半是挂过彩的:宝鼎的嘴就是被鹿蹄蹬豁了一个大口子,再也闭不紧了,什么时候都露出白亮亮的犬牙,滴淌着透明树脂般的又黏又稠的口水,成了豁嘴狼;哈斗和飘勺左前腿都短了一截,哈斗的脚爪是被猎人的捕兽铁夹夹断的,飘勺的脚爪是被一只愤怒的母山猫咬断的;还有老公狼库库,右脸和右耳以及右边的半块头皮,都被狗熊的巴掌撕掉了,露出灰白的头盖骨,从右侧望去,简直是一具骷髅。

这算不了什么,生活嘛,总要付出代价的。

灰满是古戛纳狼群中的现任狼酋。在以弱肉强食为唯一法律的狼群里,只有最强壮最勇敢的大公狼才能当上狼酋。灰满身坯高大,从鼻尖到尾尖全身毛色灰紫,就像天上一团蓄满雷霆蓄满闪电蓄满暴雨蓄满冰雹的乌云。假如此时它仅仅是断了右后腿那截脚爪,它会连哼都不哼一声,弓腰曲背蜷缩起身体,用自己的狼牙把自己腿上那截毫无希望的脚爪噬咬下来,免得成为累赘。它会忍着断肢的疼痛,照样站在狼群的前列,率领众狼在日曲卡山麓闯荡猎食。它有足够的勇气显示狼酋非凡的风采!

恼火的是,灰满本来就是一匹三只脚的跛狼!

那是一年前一个秋天的早晨,狼群遭到猎人和猎狗的围捕。灰满正逃着,突然背后传来轰的一声巨响,它顿时觉得右前肢一阵发麻,似乎身体的重心有点失衡,奔跑起来别别扭扭。猎狗快踩着狼尾巴了,它逃命心切,顾不上去看看究竟发生了什么事,一头钻进密匝匝的灌木丛。摆脱猎狗的纠缠后,它这才觉得右前腿疼得慌,低头一看,原来猎枪里射出来的滚烫的铅弹把它右前腿下那截两寸长的脚爪削掉了,山泥糊住了伤口,倒也没流多少血。身上少了点东西,它当然有点懊丧,却没有消沉。三只脚的狼在狼群中并不罕见。刚受伤的几天里它走路还有点儿颠簸,等到伤口脱痂疼痛消退,也就慢慢习惯了,行走奔跑几乎和受伤前同样平稳利索。半年后,老狼酋波波老眼昏花掉进猎人的陷阱被竹签子扎死了,灰满凭着三只脚战胜了竞争对手肉陀,荣升为狼酋。

原来就只有三只脚爪,现在又断了一只,三减一等于二,又都断在身体右侧的两条腿上,灰满明白,它是真正残疾了。

在狼群社会里,谁不幸残疾了,没有疗养院,也没有残疾狼协会,只能是被生活无情地淘汰掉。记得去年冬天,古戛纳狼群在猛犸崖附近把一头正在冬眠的狗熊从一个山洞里引诱出来,十几匹饥饿的大公狼和愤怒的狗熊在洞外的雪地里激烈周旋。大公狼甩甩躲过了熊掌的拍击,扭动狼腰刚要从狗熊的胯下溜走,不幸踩在一块薄冰上,吱溜,滑了一跤,急红了眼的狗熊趁机一屁股坐在甩甩身上。狗熊的屁股又大又沉像磨盘,坐在对手身上用屁股慢磨细碾是狗熊克敌制胜的独门手法。而狼是铜头铁腿麻秆腰,狗熊的屁股恰恰坐在甩甩的腰上,甩甩惨嚎一声,腰椎被坐断了。虽然狼群最后还是吃掉了那头蠢笨的狗熊,但甩甩的腰耷拉在地上,只能像蜗牛那样缓慢地爬行。狼群是不可能为了甩甩而停止在森林里游荡觅食的。半个月后,狼群又经过那片雪地,甩甩早就变成一具骨骸,几只饥饿的秃鹰还在天空盘旋。

甩甩的结局还不算是最悲惨的。也是在一个风雪弥漫的冬天,被饥饿严重困扰的古戛纳狼群铤而走险去袭击日曲卡山脚下小村庄里的一个马厩,马肉没吃着,那匹名叫驼峰的母狼肚子被子弹洞穿,逃出村庄后,驼峰的肠子拖出好几米长,趴在雪地上再也起不来了。饿绿了眼的狼群受到驼峰漫流在外的肠子那股甜美的血腥味的刺激,突然一拥而上,眨眼间就把驼峰撕成碎片。

灰满现在想的是,自己会怎么个死法,是甩甩第二,还是驼峰第二?二

古戛纳狼群就在离灰满几十米远的马鞍形山洼地里分食着那头该死的野猪。山洼一片红光,分不清是猪血还是夕阳。几丛衰草,几片残雪,早春的日曲卡山麓,荒凉而寒冷。狼群已经两天没觅到食物,无论大狼小狼公狼母狼都饥肠辘辘,谁肯放过眼前这顿美味可口的野猪肉?以死野猪为轴心,围着四五十匹狼,你抢我夺,不时传来争食的嗥叫。

很快,山洼的雪地里只剩下一副被肢解开了的奇形怪状的野猪残骸。

狼们吃饱了,三三两两朝灰满躺卧的雪坑溜达过来。灰满朝狼群瞄了一眼,每一匹狼的肚子都胀鼓鼓的,有的打着饱嗝,有的舔着嘴角的血丝,显得心满意足。它松了口气,看来自己不会成为驼峰第二了。狼虽然还保留着同类相食的陋习,但这种惨不忍睹的事一般都是在饿得眼睛发绿丧失理智的时候才会发生,只要胃里还有内容,狼对同伴的肉就不会有食欲。

狼群散落在灰满四周的树底下和草丛里,有的蹲坐,有的躺卧;没有奔跑,没有喧闹,也没有嗥叫,安安静静,似乎在等待着什么。

灰满心里很明白,狼群是在等待新狼酋的产生。它报废了,站不起来了,当然也就不再是狼酋了。狼是社会性群居动物,不能没有首领,不然就会变成一盘散沙。

好几匹成年大公狼的眼睛闪闪发亮,比饿着肚皮在雪地里瞧见了小羊羔还要兴奋。人类把费尽心机往上爬的家伙比喻为野心狼,并非凭空栽赃诬陷。狼群中经常爆发为争夺地位而战的血腥厮咬,可以这么说,所有的公狼都是社会地位的角逐者。灰满知道,此时此地觊觎狼酋高位的大有狼在。

灰满躺卧的浅浅的雪坑旁,有一座隆起如龟甲的雪包。登高是权力的象征,按照古戛纳狼群的行为规范,一匹大公狼只要跳上雪包傲视众狼,长嚎三声,没有谁扑上来争抢,就算是新狼酋了。

豁嘴宝鼎朝象征着狼酋高位的雪包跃了两步,突然猛地刹住脚,扭头跑回树林,似乎撞着了一堵无形的墙;跛脚哈斗围着雪包绕了小半圈,也一甩狼尾返回原先的位置,似乎雪包背后有一支猎枪正瞄准它;骷髅库库一口气蹿上雪包,在顶上才逗留了几秒钟,不见谁来撵它,却连滚带爬地撤了下来,似乎上面太陡太滑站立不稳。还有几匹大公狼你瞧着我我瞪着你,忸忸怩怩的似乎不好意思跳出来逞能。

这些家伙怎么变得谦虚起来了?不,谦虚这两个字在狼的生存字典里是永远找不到的。灰满当过半年狼酋,对手下的臣民了如指掌,这些家伙之所以在做梦也垂涎三尺的狼酋高位面前踟蹰不前,唯一的原因是害怕肉陀。

肉陀是古戛纳狼群中出类拔萃的大公狼,上半身毛色焦黑如炭,下半身毛色洁白如雪,集黑夜恐怖与冰雪冷酷于一身。这家伙肩胛上长着鹅蛋大小一块疙瘩肉,活像瘤牛隆起的鬐甲,这一生理特征使它得了肉陀这么个奇怪的名字。它身坯比普通草狼要高出半个肩胛,壮实整整一圈,同灰满不相上下。

灰满和肉陀同年出生,各有各的绝活:灰满善扑,曾从几丈高的山崖上扑倒过一头藏在绝壁间的岩羊;肉陀善咬,曾一口咬断正在疾跑中的公鹿的喉管。

老狼酋波波还在世时,灰满和肉陀就是古戛纳狼群中并驾齐驱、平分秋色的双杰。个体雄性之间社会地位越接近,其紧张度就越高,它灰满和肉陀当然也就不可能和睦相处,都恨不得一口把对方吞了,因有狼酋波波管束,谁也没敢轻举妄动。波波一死,恶斗立即开始。谁都想自己去填补波波留下的狼酋空缺,谁都想把对方踩到脚底下。好险哪,灰满虽然体格、胆魄和争夺高位的意志都不亚于肉陀,但那时它已经断了一只前爪,扑咬起来到底受点影响,在肉陀凌厉的攻势下,差点就被咬翻了。

它和肉陀在古戛纳河西岸边展开了恶斗,那段河岸的地势特别险峻,没有平缓的金沙滩,而是怪石陡立、水流湍急。它的腿弯和脖子均已被咬伤,流着血,在河岸的怪石间且战且退,眼看做狼酋的美梦就要破碎,突然,发生了意外,肉陀取胜心切,穷凶极恶连续扑咬,最后一下没扑准,踩在一块长满青苔的圆石上,咕咚一声滑进河去——狼不是两栖动物,狼是陆上猛兽,不谙水性不善泅水,河水又深又急,水面还有旋涡,肉陀在水里吃力地划动四肢,企图爬上岸来。

灰满才不是那种会给对手以喘息机会的大傻瓜。两雄相斗,没有君子,它赶到肉陀企图登岸的地方,以逸待劳地守着,等到肉陀嘴爪并用好不容易上半个身体爬上岸来,它照着那只水淋淋的狼头毫不客气地就是一口。肉陀立足未稳,为了躲过致命的噬咬,不得不松开爪子跌回河里去。形势发生了戏剧性的逆转,它灰满占尽上风,轻松得就跟玩儿似的。肉陀在河里泡了三五回,野心泡湿了,傲骨泡酥了,威风泡没了,灌了一肚子凉水,再也没有胃口来争勇斗狠了,终于像条死狗似的趴在河边的一块卵石上,呜嗬呜嗬朝它发出求饶的哀嚎。

可以这么说,半年前在古戛纳河西岸那场狼酋高位的争斗中,灰满能赢肉陀,起码有一半属于侥幸。现在它报废了,狼心一杆秤,谁心里都清楚,这狼酋高位非肉陀莫属了。

肉陀就在灰满正面十多步远的一丛枯萎的牛蒡里,后肢盘拢蹲坐着,一会儿舔舔前爪,一会儿梳梳腹毛,神情闲适安详。这家伙刁钻得很,肯定在心里头仔细掂量过了,古戛纳狼群中没有一匹大公狼是它的对手,料定谁也不敢跳出来同它争抢狼酋位置,所以才从容不迫,一点也不着急。

半个太阳沉落到日曲卡雪峰背后了,肉陀这才不慌不忙地站起来,在众狼迎候的眼光中,迈动轻盈的步子蹿上雪包,仰天长嚎三声。——————声音尖厉高亢,具有很强的穿透力,久久地在山谷回荡。

狼们一个赛一个地发出嗥叫,欢呼新狼酋的产生。有好几匹母狼携带着狼崽登上了雪包,谦恭地舔肉陀的体毛,表达自己对新狼酋的心悦诚服。

这家伙不费吹灰之力就当上了狼酋,白捡了个便宜。三

狼群在新狼酋肉陀的率领下,以灰满为轴心,围成一个不规则的圆,缓慢地绕着圈。这是狼的告别仪式。它们很快就要离去了,这里不是野狼谷,狼群不可能为了一匹废狼在这里长久逗留的。灰满心里很清楚,狼群一旦离去,它即使侥幸不被虎、豹、豺、狗、猞猁这类猛兽吃掉,也会变成一具饿殍的。狼群向它告别,等于是在向活的遗体告别。

灰满用眼光召唤着狼群中那匹叫黑珍珠的母狼。

黑珍珠两岁半龄,长脖细腰、体态婀娜,尖锥形的唇吻光洁无斑,一身漆黑的狼毛柔软细密、闪闪发亮,真像一颗黑珍珠。灰满当上狼酋后,黑珍珠忠诚地跟随在它身后,形影不离。它也打心眼里喜欢黑珍珠,宁可自己挨饿,也要设法让黑珍珠吃饱。古戛纳狼群中每一匹狼都晓得黑珍珠是它灰满已经号准了的配偶。要不是眼前这场灾难,等到春暖花开的发情季节,黑珍珠必定成为它灰满的终身伴侣。

灰满并不奢望黑珍珠会打破常规离开狼群长久地陪伴在自己身边,这是绝对不可能的,道理就像不可能把月亮当陷饼吃进肚里去一样简单。狼是很现实的动物,除非太阳从西边升起,甭指望一匹青春娇美的母狼会为一匹已经报废的公狼牺牲自己,不管它们之间过去的感情有多深。

但灰满只希望黑珍珠能从队列里走出来,走到它身边,用黑缎子般的狼尾巴轻轻拍打它还在流血的右后腿,用温暖的狼舌舔舔它的额头,表示出一点悲悯和爱怜,给它一个依依惜别的眼神,它就满足了。它落难了,它报废了,它马上就会成为甩甩第二,它比任何时候都更需要同情、安慰和爱抚。

它死死地盯住黑珍珠,眼珠都望酸了,黑珍珠却像什么也没感觉到似的,既没跨出队列向它靠近,麻栗色的瞳人里也没表现出特别的惋惜与眷恋。

灰满委屈地冲着黑珍珠嗥叫了一声。

它之所以会被臭野猪的獠牙咬断脚爪,主要是为了救黑珍珠。它已跳到了野猪背上,咬住了肥嘟嘟的猪脖子,这时,黑珍珠也蹿了上来,搂住一只猪后蹄拼命啃噬。公野猪长着一副狰狞的獠牙,脾气暴躁,凶蛮无比,使劲摆动硕大的猪头,龇着獠牙朝黑珍珠咬下去。在旋风般激烈的厮杀中,黑珍珠只顾啃噬猪蹄,浑然不知大祸临头。假如听任疯狂的公野猪咬下去,即使不能一口咬掉黑珍珠半个脑袋,也起码报销半张狼脸,刹那间一代绝色美狼就会变成惨不忍睹的丑八怪。灰满趴在公野猪背上,这一切它看得清清楚楚,来不及多想,在野猪獠牙触碰到黑珍珠的一瞬间,伸出自己右后爪闪电般地捣进凶光毕露的猪眼,一只猪眼像鱼泡泡似的破碎了。公野猪怪叫一声,放弃了去咬黑珍珠脑壳的意图,猛一抬头,擎着锋利的獠牙朝灰满还扎在野猪眼窝里来不及拔出的狼爪咬来。这臭野猪动作出奇地敏捷,灰满想缩回爪子已经来不及了,只听咔嚓一声响,右半边身体变得麻木,整个身体从野猪背上栽落下来。这时,后面的狼群已追赶上来,起跳扑蹿,在空中编织一张恐怖的大网,罩向臭野猪。

要是早知道黑珍珠会这般寡情绝义,它根本就不该冒险去捣野猪的眼窝的,就让野猪獠牙啃掉黑珍珠半张脸好了,少了半张脸的丑母狼与骷髅库库倒刚好配成一对。它灰满身为狼酋,还愁找不到年轻美貌的小母狼吗?

唉!现在后悔也晚了。四

古戛纳狼群离去了,山洼一片寂静。暮色苍茫,凛冽的寒风吹得枯叶和积雪在地上打转,仿佛是一群群白蝴蝶和一群群黄蝴蝶在约会。

灰满躺在浅雪坑里,一动不动。伤口还在流血,按理说,它可以爬到山洼去寻找能止血疗伤的草根,也好使自己少流点血,但它不愿白费这点力气。伤口养好了,也难逃一死。这血要流就流吧,也许早点流尽了更好,可以缩短痛苦的苟活时间。

它静静地躺卧着,任凭越来越浓的暮色覆盖自己。

突然,通往山外的牛毛小路上传来一阵窸窸窣窣的声响。在一片青烟似的暮霭中,一条细长的身影急匆匆往山洼赶来。灰满耸动鼻翼,嗅到一股同类稔熟的气味,心忍不住一阵悸动——极有可能是古戛纳狼群中心肠特别歹毒的家伙,想来这里捡顿夜宵。它下意识地往雪坑里缩了缩身体。

转眼间,影子迅速飘到面前。圆月从山坳口升起,一束清辉照在来者身上,灰满认出原来是名叫黄鼬的小母狼。

它一颗悬吊着的心平稳地放了下来。

黄鼬是古戛纳狼群中最卑贱的角色,光听这名子就不难揣摩出它丑陋的长相:酱黄色的皮毛,黯淡无光;四肢奇短,差不多只及它灰满一半高;粗腰窄臀,按狼的审美标准看,猥琐得就像一只臭鼬。它的唇吻和正常的狼比较起来,轮廓线圆得有点滑稽;一双狼眼也不是高高吊向眉际,而是平平地长在额前,缺少一种白眼斜视世界的风采。它是公狼察察和母狼飞飞的后代。察察和飞飞都是古戛纳狼群中其貌不扬、地位低贱的草狼。这是一次错误的结合、退化的遗传,低贱加低贱等于双倍的低贱。

在灰满的印象里,黄鼬的年龄和黑珍珠相仿,不,它好像要比黑珍珠大好几个月呢,却发育得羸弱瘦小,像枚长僵了的酸杏子。黑珍珠是高贵的公主,两者相比,黄鼬则像是苦命的婢女;黑珍珠像身后已黏着一串崇拜者,而黄鼬却无狼问津,属于被生活遗忘的角落。

当察察和飞飞在一次同雪豹争抢一只羚羊的搏斗中双双死于非命后,黄鼬活得就更悲惨了:每次进食,都要等其他狼吃得差不多了,才轮到它去捡食吃剩下的骨渣和皮囊;每次宿营,它毫无例外地睡在漏风滴雨的最差位置。狼在群体中的地位是要靠力量去争取的,但黄鼬每次跟着狼群巡山狩猎,从不敢冲锋陷阵向猎物猛撵猛追猛扑猛咬;当狼群旋风般地和猎物扭成一团时,它只会和未成年的狼崽一起待在圈外,噢呜噢呜嗥叫助威。这德行,也只能做匹贱狼了。

灰满不相信这么个角色会有胆魄敢把它当一顿候补夜宵。

果然,黄鼬弓着脊梁,嘴缩进胸窝,一副卑躬屈膝的模样,那条毫无特色的狼尾像把破扫帚一样在雪地上来回扫动,急切地表达着友好与善意。

黄鼬不是来害它的,灰满彻底放心了。

黄鼬跳进雪坑,站在灰满面前,后肢直立前肢弯曲,从尾尖到后脑勺形成一条水平线,整个身体像波浪似的颠簸起伏,一张嘴,吐出一坨还没来得及消化的肉糜。灰满立刻闻到了一股扑鼻的野猪肉香,它明白了,黄鼬是在喂它进食呢。狼虽然不像骆驼和牛那样是天生有两个以上胃囊的反刍动物,但在特殊的情况下也有反哺的功能——母狼养育狼崽其间,一旦断奶,就是靠反刍出肉糜来哺养自己的宝贝的。

灰满刚才同臭野猪搏斗了一番,又流了许多血,早饿坏了,既然是免费送上门来的佳肴,不吃白不吃。它一口把肉糜吞进肚去。

黄鼬浅灰色的眼睛里一片温柔,又反刍出好几坨肉糜来,灰满不客气地照吃不误。

遗憾的是,这小贱狼大概刚才争抢野猪肉时没能吃饱,吐了几口便再也吐不出来了。

不管怎么说,这几口肉糜使灰满冰冷的身体暖和了起来。

黄鼬疾风似的奔走了,大概是追赶狼群去了。灰满弄不太懂这匹小贱狼干吗要大老远地踅回来喂它几口肉糜,难道是一种欠债还情?

那是两个月前的事了。正值隆冬,日曲卡山麓天寒地冻,山野铺着厚厚一层白雪,对于古戛纳狼群来说,隆冬就是鬼门关。有迁徙习性的食草类动物斑羚、崖羊、马鹿等都到温暖的尕玛尔草原过冬去了;冬眠的动物狗熊啦、蟒蛇啦,都躲进狼鼻子休想闻得到的地洞里不再出来了;雪雉和雪兔这类动物依托着白皑皑积雪的掩蔽,极难发现踪迹。饥饿召来了黑色死神,像幽灵似的残酷地笼罩在古戛纳狼群上空。每年这个时候,狼群就争食得更加厉害了。有时逮到一只小蜜狗,几秒钟之内就会被分食得干干净净,地位低下的草狼和行动迟缓的老狼经常吃不到东西。黄鼬是地位和能力双重低下的狼,境遇也就可想而知。

在其他季节里,黄鼬还能捡食到众狼吃剩下的骨渣皮囊,进入隆冬后,好几次进食只勉强饱了饱鼻福——站在争食的狼圈外闻到点血腥气和肉香。终于有一天,黄鼬饿得头晕眼花支持不住了,在风雪弥漫的山道上走着走着,四肢一软,咕咚一声瘫倒在雪地里,怎么挣扎也站不起来了。每年在暴风雪肆虐的隆冬季节,都要饿死几匹草狼老狼,这并不稀罕事,更何况是黄鼬呢?这小贱狼饿倒在雪地里非但没狼理睬,有几匹大公狼还居心叵测地用唇吻在其绵软的身体上探索,那贪婪的模样就像在嗅闻一坨快到嘴的肥肉。

黄鼬软耷耷的脖颈垂在雪地上,无力地哀嚎着。

就在这时,灰满在山岬的拐角望见前面不远处的一棵老橡树下躺着一头被暴风雪冻死的黄牛,它兴奋地狂叫起来。狼群拥向死牛,对黄鼬不再感兴趣。

黄鼬侥幸地躲过了被同类吃掉的劫难。

也许这又丑又蠢的小母狼以为它灰满是有意相救。这倒不错,等于白捡了一笔感情债。

其实,灰满当时并没想到要救黄鼬,在这节骨眼上见到冻死的黄牛,纯属偶然;兴奋地狂叫起来,也是在饥饿时喜遇食物的一种常态。至于后来整个狼群饱啖了一顿冰冻牛肉后,它衔了一根吃剩的牛尾巴,送到奄奄一息的黄鼬面前,纯粹是做了一次顺水狼情。这根牛尾巴多少还有点肉,吃不了扔掉怪可惜的。

一根牛尾巴使得差不多饿晕的黄鼬重新有力气站了起来。

从此,灰满觉得黄鼬对它的态度很有点古怪,黏黏糊糊的总爱在它身边转悠,好几次它跟黑珍珠玩耍,正在兴头上,黄鼬在一旁莫名其妙地发出一声又一声凄厉的嗥叫,这真令灰满败兴。

后来,这不知趣的小贱狼越来越惹它心烦了。就是前两天吧,它在刚解冻的小溪边用细长的舌头卷食清凌凌的溪水时,小贱狼又来了,厚脸厚皮地跳到它站立的那块岩石上想同它共饮。假如跳上来的是黑珍珠,它灰满会欢天喜地地把位置让出来的,这溪水会变得像掺进了蜂蜜般甜,但跳上来的是黄鼬,这溪水就像掺进了马尿般酸臭了。它忍无可忍,朝刚刚落到岩石上还立足未稳的黄鼬猛力顶撞,黄鼬猝不及防,跌进冰凉的溪流里,嗥叫着漂出好几十米远才挣扎着爬上岸来,水淋淋像只落汤鸡,冻得浑身哆嗦,打了两天喷嚏。

这是咎由自取,灰满连表示歉意的眼光都懒得施舍给黄鼬。

这以后,黄鼬算是有了点自知之明,不再涎着脸往它身边钻了,而是离得远远地瞅着它。

没想到,当它伤残落难时,黄鼬却会从远遁的狼群中踅回山洼来反哺给它肉糜。

假如此时从狼群跑回来看它的是黑珍珠,灰满会欣喜若狂感激涕零的。遗憾的是,来者是众狼不屑一顾的黄鼬,意义显然就打了对折。五

灰满又吃了一惊,因为半夜黄鼬又回来了。

皓月当空,灰满看见,黄鼬衔着一蓬野马追的根。这是一种狼经常使用的治疗跌打损伤的草药。野马追的根有一股潮湿的土腥味,显然是刚刚从山洼挖来的。不是狼就很难体会在早春寒冷季节挖野马追根的难度与艰辛。这玩意儿长在茂密的灌木丛,四周绕满荆棘藤萝,还有划破皮肤后就会使狼皮溃烂的毒刺,既不易寻找,更不易接近。要是在夏秋两季,只要寻找到并接近了,采撷倒方便,只消把开着粉红色小花的枝条咬断就行。但早春野马追还没抽枝发芽,只有根可以利用。正在融雪的山土冷得彻骨,爪扒牙啃,会累脱一层皮,会冷酥几颗牙。瞧黄鼬,狼毛凌乱不堪,身上沾满枯枝败叶,一只耳朵让毒刺划破了,唇吻也被磨烂了,还滴着血。

黄鼬千辛万苦找来野马追,显然是要给它灰满疗伤。这伤治不治其实都没什么意思,灰满想,可黄鼬一片好心,自己若一味拒绝,实在有点不近狼情了。唉,治就治吧,不管怎么说,生命都是宝贵的。

黄鼬认真地咀嚼着野马追,绿色的汁液顺着嘴角滴淌下来,嚼一口,就用舌头把浆状药泥敷在它的断腿上,再继续嚼。灰满尝过这嚼药的滋味。它右前爪被猎人的铅弹打断后,就曾为自己嚼过野马追,满嘴苦涩,恶心得直想呕吐,比死还难受。狼的味觉器官都是相同的,黄鼬不可能把苦涩嚼出一片香甜来。果然,黄鼬嚼了几口后,四肢平趴在地上,难受得腹部一阵阵搐动,呕出一大摊酸水来。但呕吐完后,黄鼬又接着嚼药,直到药泥把它的伤口全敷严实了为止。

夜深了,灰满昏昏沉沉地睡去。一觉醒来,太阳已跃上树梢。黄鼬还没走,依偎在它身旁,与它共同抵御雪地的寒冷。

看样子,黄鼬是决心要陪伴在它身边了,灰满想,它此刻拖着伤腿行走不便,孤立无援,离群索居,寂寞难忍,有一匹小母狼在身边照顾,倒也不错。六

灰满身体健壮,才敷了两次药,伤口就止血结痂,那截像被折断了芦苇穗似的废脚爪也脱落了。黄鼬在山洼附近找到一个树洞。那是一棵遭了雷击的老榆树,已烧成黑色焦炭的枝桠刺向蓝天,像个张牙舞爪的怪物。树洞一半埋在根部一半高出地面,十分隐蔽。黄鼬叼着灰满的颈皮在前面拖拽,费了好大劲儿才双双爬进洞去。它们总算有了个遮风挡雨的窝。

每天清晨,黄鼬便踏着熹微晨光外出觅食。黄鼬的狩猎技巧也实在太差劲了,常常是在森林里奔波忙碌了一天,才带回来两只山老鼠。在狼的食谱里,山老鼠排列末等,就好比人类的五谷中地瓜的价值。不是饿得慌了,即使山老鼠跳进狼嘴,也不耐烦去品尝的。

已经到了桃花流水鳜鱼肥的春天,日曲卡山麓热闹非凡,冬眠在地下的动物被惊蛰雷声惊醒了,南迁的鹿群羊群和候鸟们开始陆陆续续返回老家,嫩绿的草地上随处可见新鲜的鹿粪,闻到浓重的羊膻味。日曲卡山麓变成品种繁多货源丰盈的肉食仓库,对于狼来说,这是一年里头最好的黄金季节。

春天是没有饥饿的,狼在严酷的冬季被熬瘦了的身体全指望在桃红柳绿的春天里进补。可是,灰满几乎顿顿都吃这倒胃口的山老鼠。有时偶然运气好,黄鼬捡回一块被冰雪整整冻了一个冬天的陈年腐肉,算是改善伙食了。

一个月下来,灰满瘦了整整一圈,肩胛和肋骨都支棱出来,看上去就像一张狼皮裹着一堆狼骨。浓密的狼毛大把大把脱落,色泽也由乌紫褪成淡灰,不再像蓄满雷霆蓄满雨雪蓄满冰雹的乌云,倒像一柱轻飘飘的炊烟。

伤口倒是彻底痊愈了,断碴触碰到地面,也渐渐不觉得疼痛。它能站起来了,站起来却比不站起来更尴尬:右边的两条腿比左边的两条腿短了两寸,整个身体不由自主地朝右边歪斜,不雅观就不说了,一迈步就摇摇欲坠,走不到三步就跌倒在地。这四只长短不齐的狼腿,要是走在陡峭的山坡上,利用地势的落差与斜面,右边这两条腿倒正好与左边这两条腿一样整齐,走起来也不会趔趄,可它没法让世界所有的路都变成右斜坡的。狼就是再进化一千年也不可能为自己制造假肢。它只有将四只膝盖跪在地上,身体才平衡,才不会跌倒。但这样一来,肚皮很难做到不摩擦地面,走起路来比乌龟爬还慢。

那天,黄鼬到山下的草甸子觅食去了,灰满在树洞里憋得难受,便爬出洞去呼吸新鲜空气。树洞旁有一小片野荨麻,泡在嫩黄的荨麻丛里晒晒春天的太阳,既隐秘又惬意。就在这时,一头母崖羊领着一只小羊羔从老榆树背后转出来,跑到离荨麻二三十步远的草地里。这是一片碧绿鲜嫩被羊视为珍馐佳肴的马鹿草。野荨麻挡住了母崖羊的视线,背着风母崖羊也嗅不到灰满身上那股刺鼻的腥臊味。

灰满处在下风口,那股迷狼的羊膻味钻进它的鼻孔,馋得它直流口水。要是它四肢完好,不,只要它三只爪子是完好无损的,凭着现在这个有利地形,这只长着一身浅棕色绒毛,肚皮上那根黑色脐线还没脱掉的小羊羔子绝对就是送到狼口的肉!它只要突然从荨麻中猛跃上去,朝母崖羊狂嚎一声,趁母崖羊惊骇愣神的当口,来个声东击西,就可以轻而易举地收拾掉羊羔。

羊羔的头顶没有让狼头痛的尖角,柔嫩的喉管就像是用油脂做成的,一咬即化。等母崖羊反应过来是怎么回事,小羊羔早就倒在血泊里了,说不定还可以来个顺手牵羊,把母崖羊也扑倒了。可现在,除非把小羊羔捆绑起来,它灰满是连根羊毫也捞不着的。

羊羔大概吃饱了,黏在母崖羊身上,细柔的脖颈在母崖羊背上厮磨,又磨出许多容易让狼想入非非的羊膻味。看得鼻馋嘴馋眼馋心馋,却无法捉来解馋,对灰满这样心高气傲的大公狼来说,这真是一种难以忍受的折磨、一种天底下最严厉的酷刑。

既然自己没能耐咬断羊羔的脖子,干脆把它们吓唬走算啦,灰满想,眼不见心不烦嘛。它歪歪地站起来,一颠一颠地走出野荨麻丛,地朝那对羊母子嗥叫一声,同时也喷出去一股野狼血腥的气流。

对于哺乳类动物来说,声音是一种形象,气味也是一种形象。

咩——母崖羊惊跳起来,撒腿就跳。小羊羔惊慌地跟在母崖羊屁股后面。母崖羊跑出十几丈远,突然急遽转身低头亮出一对弯刀似的羊角做抵抗状。这是母崖羊遭遇野狼的一种经验性反应。一般情况下,此时野狼差不多快扑到小羊羔身上了,母崖羊要用羊角遏制狼残忍的噬咬,以掩护羊羔逃遁。

灰满既不会扑,也无法咬,还站在荨麻地前。荨麻地平平坦坦,它身体倾斜,无法掩饰自己歪仄的站立姿势。

母崖羊的眼神由惊慌变得惊奇,滴溜溜在它灰满倾斜得十分厉害的身体上打转。灰满火冒三丈,又扯紧脖子嗥叫了一声。这头善于察言观色的母崖羊只是条件反射地朝后跳了一步,整个身体呈一种拔腿逃窜的姿势,羊头却扭转过来向着它,那双贼兮兮的羊眼上下左右全方位地打量它失衡的身体,大有看不穿秘密决不罢休之势。

灰满又声嘶力竭地发出一连串嗥叫。

这次更糟糕,母崖羊索性收起了拔腿欲逃的姿势,羊头扭正,面对面伫立在离它十几步远的地方。这长着大弯角的山精灵,一定是看出它残疾的缺陷来了。瞧那双羊眼,已没有惊恐惶惑,宁静得就像一潭秋水。

你是什么玩意儿,狼的食物,闻见血腥味就会晕倒的羊,竟敢在狼面前不逃之夭夭!灰满气得狼血冲上脑门,一瞬间忘了自己是匹四条腿长短不齐的残狼,猛力一蹬,扑蹿过去想教训教训这头不自量力的该死的母崖羊。它确实也蹿出去了,却十分可怜地才蹿出两尺远,更糟糕的是,由于两条腿长短参差不齐,力量不均匀,扑蹿的角度歪得离奇,身体在空中不由自主地旋了半个圈,不像是直线扑向母崖羊,倒像是在跳歪脚舞。四爪落地后,又没办法站稳脚跟,翻了两个跟头。它那残疾的缺陷和尴尬在羊的面前暴露无遗。

母崖羊褐色的瞳人里闪过一道讥诮的光,用沉稳的咩叫声把小羊羔唤到身边,大模大样地走回那块翡翠般碧绿的草地,得意地啃食着马鹿草。

对于灰满来说,这无疑是一种挑畔、一种忤逆、一种食草动物对食肉动物的犯上作乱。它觉得自己作为狼的尊严受到了极大地伤害,它咆哮着连滚带爬地追赶母崖羊。

母崖羊似乎是有意要践踏它的自尊心,羊脸似笑非笑,没有一点儿恐惧的表情,待灰满气喘吁吁地滚到羊蹄前,母崖羊便轻盈地踏着碎步避开,好像在玩捉迷藏的游戏。连小羊羔也似乎学会了怎样戏弄它,静静地卧在草丛中,不急不躁,等它屈着四只膝盖爬到面前,突然一个鱼跃从草丛中蹦起来,跳到它可望而不可即的地方。

不一会儿,灰满累得筋疲力尽,口角泛着白沫,像坨稀泥似的瘫倒在地上。

母崖羊在草地上吃得肚子溜圆,才领着小羊羔从容不迫地离开了山崖。七

黄鼬嘴里叼着一圈肠子,踏着夕阳兴冲冲地回窝来了。这圈牛肠虽然颜色泛白,已不那么新鲜了,但还没有腐烂发臭。这是近两个月来最好的伙食。天晓得这小贱狼是怎么弄到这圈牛肠的,也许是山民剽牛后扔弃不要的垃圾,也许是虎豹吃剩的下水,小贱狼得意扬扬地把牛肠举到灰满嘴边。

灰满把头扭开了。

它不想吃,它气都气饱了!可恶的母崖羊和小羊羔让它明白了这样一个残酷的事实:它的伤口虽然养好了,但它这一生还是完蛋了!它只能靠黄鼬捉来山老鼠或捡来腐肉苟活,它只能窝在这个黑黢黢的树洞里过一辈子!它不是蚯蚓不是蝼蚁不是地狗子不是土鳖虫不是土拔鼠不是穿山甲,不习惯整天窝在洞里头;它也不是鬣狗不是秃鹫,只要有一点腐肉就满足了。它是狼,它天生喜欢瞪着那双让食草动物心惊胆战的白眼,到广袤的草甸子追逐鹿群,到陡峭的山崖去造访羊群!它喜欢看羊被狼牙叼住喉管后的蹦跶蹿跳,那是鲜活的生命被卸成肉块前的最后辉煌,如舞如蹈,惊心动魄;它喜欢嗅闻被浓烈的血腥味熏醉的空气,如兰如麝,赏心怡神!可是,这样的生活跟它灰满是彻底绝缘了。唉,连母崖羊和小羊羔都敢讥讽它戏弄它,它还算是匹狼吗?这样窝窝囊囊地活着,真还不如死了好。

一颗狼心正在沉沦,还会有食欲吗?

不知趣的黄鼬以为它是在客气谦让,又朝前跨了一步,把牛肠子再次移到它的嘴边。——灰满背毛耸立,朝黄鼬嚎了一声,吃,吃,吃什么吃!

黄鼬真是天底下最笨的狼了,还想要炫耀自己今天的好运气,拼命晃动嘴里的那圈牛肠子。

一股无名火突然蹿上灰满的心头。都是这小贱狼害的,它想,要不是黄鼬节外生枝地来给它敷药疗伤,它早就冻死或者被虎豹咬死了,死了就一了百了,什么烦恼也没有,也不会被母崖羊和小羊羔奚落了。都怪这小贱狼多管闲事!它怒从心头起,恶向胆边生,冷不防朝黄鼬肩胛上咬了一口。这可是真咬,狼牙刺穿皮囊撕裂肌肉。

黄鼬哀嚎一声,扔下牛肠子,惊慌不安地望着灰满。它肩胛上滴下一串红玛瑙似的血珠。

委屈什么!灰满从喉咙深处吐出一串低嚎,这就是你多管闲事的下场。滚,快滚吧,这里不需要你,滚得越远越好!

黄鼬真是匹怪狼,非但没有夹着尾巴滚蛋,还涎着脸一步步靠拢来,神情悲壮,像是要与它共生死同患难。狼嘴里叽里咕噜,仿佛是在说,我知道你心里苦,假如咬了我能给你解气,你就咬吧,使劲地咬!那条湿漉漉的狼舌也伸了过来,像是要给它灰满舔去胸中的块垒。

灰满将狼嘴猛地朝黄鼬颈窝探去,角度正好,叼个正着。想来找死吗?来吧,最好的陪伴就是陪葬。有个垫背的也省得担心做了狼鬼后孤魂寂寞。

灰满尖利的狼牙紧紧压住黄鼬柔软的喉管,感觉到了里面热血在奔流,只要再用点力,喉管就会发出破裂的脆响。小贱狼不挣扎,也不反抗,比兔子还乖顺,直挺挺地让它咬。灰满突然泄了气,咬不下去了。狼虽然不是容易动感情的动物,但恩恩怨怨粗浅的道理还是懂的。它无法否认,黄鼬所做的一切都出于好意。它不是人类字典里形容的十恶不赦的狼,可以恩将仇报胡咬一气。再说,咬断了黄鼬的喉管,也不能让它两条腿重新生长,于事无补,干吗那么狠毒?

它松开了嘴。

黄鼬抖抖凌乱的体毛,似乎很能理解它的所作所为,仍偎在它身边。

赶不走的小贱狼,那就看着我绝食身亡好啦。灰满不再理睬黄鼬,静静躺卧在榆树洞外的野荨麻里。

灰满不吃牛肠子,黄鼬也不吃,便宜了一群嗡嗡叫着的绿头苍蝇。

日落日出,星转斗移,一晃两天就过去了。八

一开始,灰满脑子拐不过弯来,不明白黄鼬一个劲儿地卧倒在它身体右侧是什么意思。黄鼬急切地叫唤着,它也茫然不知所措。狼与狼之间互相交流,靠的是叫声和肢体语言。狼的叫声虽然变幻莫测,能表达惊喜、恐惧、沮丧、绝望等复杂的感情,却不能像人类那样准确无误地叙述事理。狼能用摆甩尾巴、摇晃头颅,以及四肢、脖颈、脊背有节奏地定向动弹,来表达自己内心的意愿,但肢体语言毕竟是一种含混不清需要费心去破译的低级语言。

它听着聒耳,看着也心烦,便爬开去。黄鼬又黏糊上来,顽强地绕到它右侧,继续趴卧,继续叫唤。

灰满实在忍无可忍了。它是匹穷途末路等待死神降临的残狼,哪里还有心思来猜哑谜!它侧躺在地,扬起右侧的两条残肢,猛力朝黄鼬踢蹬,是在呵斥,是在驱逐。黄鼬被蹬得翻了个驴打滚。

奇怪的是,小贱狼不仅不恼,那双忧愁的狼眼还欣喜地亮闪着,没等它灰满把两条残肢收缩回去,就嗖的一声蹿过来,矮小的身体钻进它的两条残肢下,倏地站立起来。灰满身不由己,也被拉扯着站立起来。

刹那间,一阵狂喜像电流般传遍灰满全身,它发现,自己奇迹般地平平稳稳地站立起来了!它身体右侧的两条残肢跨在黄鼬背上,残肢的碴口到膝盖约有一寸多长,就像两只弯钩,钩住黄鼬的软肋。黄鼬矮小的身体刚好像块合适的垫脚石,使它的身体左右保持了水平状,它不再是站不稳的歪狼,倾斜的世界重新又方正了。它恍如梦中,简直不敢相信这是真的。

黄鼬在它身体底下地发出一声欢叫。它现在懂了,黄鼬之所以一个劲儿地趴卧在它右侧,踢也踢不走,就是想让它跨在它的背上平稳地站立起来。看来小贱狼还不算太愚蠢。

黄鼬的身体轻轻蹭了一下,灰满会意到,它准备向前跨步走动了。它紧张地瞅着黄鼬的脚,跟着黄鼬的节拍,朝前迈动自己左侧那两条健全的腿。它和黄鼬身体贴着身体,六条腿跨向前去。一步、两步、三步,它和它在平整的草地上顺利地走了三步。到底是刚刚起步,六条腿难以协调一致,才走出三步,黄鼬一步跨得太急了些,灰满呼啦一下从黄鼬背上滑脱下来,世界又倾斜得不忍卒看。

然而,灰满的情绪并没受影响,不管怎么说,它找到了使自己重新平稳地站立起来,并重新平稳地向前迈进的办法。良好的开端,往往就是成功的一半。

突然,灰满觉得自己肚皮咕噜咕噜叫,难以忍受的饥饿感袭上心头。它有希望活下去了,它要进食啦。它大口大口吞咽着两天前黄鼬捡回来的那圈牛肠子。牛肠子被太阳晒苍蝇叮的,已经腐臭了,但它却吃得十分香甜。

黄鼬高兴得呜呜直叫。九

练习两匹狼头并头身贴身六条腿协调一致地走路,比想象的还要艰难一百倍。

双双平稳地站立起来很容易,在平整的草地上用六条腿溜达也不算难。但这是远远不够的。狼不是绅士,可以永远悠闲地在平地上踱方步。是狼就要奔跑,要跳跃,要扑蹿。日曲卡山麓有平整的草地滩涂,更多的却是崎岖的山路和凹凸不平的山坡,还有隐没在荆棘里的鹿道和挂在峭壁上的羊道。从某种意义上说,狼的世界没有平坦大道。灰满知道,自己必须学会在坑坑洼洼的荒漠纵横驰骋,必须学会在险象环生的山道疾速奔跑,才算是真正平稳地站起来了。

为此,它和黄鼬吃尽了苦头。

在缓坡上疾速奔跑,两个个体很难配合得天衣无缝,稍不留神,节奏就不合拍,它就不仅仅是从黄鼬背上无伤大雅地滑脱下来,猛烈的惯性使它参差不齐的四条腿无法及时地刹住并站牢,它像块石头似的抛出去,摔得鼻青脸肿。也不知失败了多少次,两个多月后,它们总算可以在缓坡上奔驰了,但陡峭的悬崖又像鬼门关耸立在它们面前。

开始攀登悬崖,六条腿艰难地在高低不平的陡壁间跃动,双方弹跳的力度难免有些差异,灰满一下子被黄鼬从背上颠下来,滚下陡壁,背上被锐利的岩角挂破了一条口子,流了不少血。狼如果攀不上悬崖,永远也休想喝到滚烫的羊血。

伤口还没愈合,灰满又咬咬牙去登悬崖。这次是走挂在山腰上的一条羊肠小道。它贴着绝壁,黄鼬沿着边缘走。小道太窄了,只有一头羚羊宽,双狼并行,拥挤不堪。黄鼬右侧那两只脚爪尽量往里收缩,才没踩空掉下去。它们小心翼翼地并肩行走着,突然,绝壁一丛野紫槿中飞出一只斑鸠,冷不防从灰满眼前掠过,它一惊,本能地躲了一下,身体在绝壁上蹭了蹭,黄鼬立刻就被挤出羊肠小道,跌了下去。幸好悬崖不太深,只有两三匹狼叠起来那么高,不然的话,准摔成一堆肉酱。但就这样高,悬空掉下去,也着实摔得够戗,砰的一声,黄鼬身体砸在板结的山土上,好半天叫不出声来。

钻灌木丛,更是一种残酷的折磨,双狼并行面积扩大了一倍,也就招来成倍的毒刺。狼毛拔脱、狼皮撕碎,身上还会钉满毒刺,犹如被黄蜂蜇叮,红肿疼痛十分难受。有两次灰满在灌木丛中被棘刺扎破了眼皮,眼眶里满是血,世界都变成了模糊的红。

灰满虽然是意志坚韧的狼,也受不了这份磨难。失败、失败、再失败,它的信心终于垮了。它怀疑自己跨在黄鼬背上,是否真的能恢复正常狼的活动能力。假如千辛万苦后,仍然不能攀悬崖钻刺窠走羊肠小道,还是一匹残狼废狼没用的狼,这一切苦不等于白吃了吗?在又一次从陡坎上滚跌下来后,灰满彻底心灰意冷了。它觉得自己的努力已经达到了极限,黄鼬充其量不过是义腿假肢,再怎么努力也不可能改变自己残狼的命运。罢罢罢,莫莫莫,休休休。它躺在地上,任凭黄鼬怎么叫唤,怎么伏卧在它右侧用肢体语言招呼它跨上背来,都不予理睬。它累极了,不愿再作徒劳的努力。

黄鼬的叫声渐渐粗鲁起来,低嚎咆哮,用狼爪不停地推搡它,催促它站起来。它索性合起眼皮,装睡耍赖。突然,它觉得腿弯一阵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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