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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5-27 06:2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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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名,李勇,黄浩明

出版社: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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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非营利组织

美国非营利组织试读:

海外NPO丛书序

为了更好地借鉴国外非营利组织发展和管理方面的经验,近年来我们在出访考察和实践研究的基础上陆续编写了有关国家和地区非营利组织方面的著作,得到了各方面的好评。为使这项工作能够持续开展下去并取得更好的推广效果,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从2009年起推出这套丛书,一方面集中出版我们今后陆续编写的这方面的著作,另一方面也在可能的范围内将已有的几个出版物汇集起来,努力形成一个集中介绍海外非营利组织发展和管理实践的图书系列,以利于国内的相关研究和实践。

非营利组织是遍及全球的社会现象。尤其是20世纪80年代以来,一个被称为“全球社团革命”的非营利组织发展浪潮在世界各地广泛兴起。相对而言,处在转型期的中国的非营利组织不仅起步晚,且受已有体制和社会转型的影响,在发展和管理上有很多局限。发展中国的非营利组织,不仅需要深入研究我们的体制特点、法律环境、社会需求、文化背景、组织运作等诸多方面,也要更多地了解海外非营利组织的历史和经验。近十年来,国内对非营利组织的研究逐渐升温,越来越多的人有越来越多的机会出国考察和调研,不仅搜集到相关国家非营利组织方面的大量资料,也从国人的视角提出了许多有益的见解。在此基础上,我们选择若干有代表性的国家和地区,拟用几年的时间,陆续出版一批关于这些国家和地区非营利组织方面的介绍性读物,这些国家主要包括美国、英国、德国、日本及其他国家和地区,其中《德国非营利组织》一书和《日本非营利组织》一书,分别于2006年1月和2007年12月由清华大学出版社和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发行。2009年以后转为社科文献出版社统一出版发行。目前已出版《英国非营利组织》(2009年),今后我们将继续与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合作,陆续出版后续的著作。从主编的角度看,这些书主要有如下特点:一是入门性,都是关于相关国家非营利组织发展和管理的入门性质的介绍读物;二是客观性,都包括了相关国家非营利组织发展和管理方面大量客观并具有实用性的资料和信息;三是政策性,都突出了相关国家非营利组织发展和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监管体制、优惠政策等方面的政策性介绍,以利于国内更好地学习和借鉴;四是鉴赏性,都是基于访问和考察,从国人视角进行观察、分析和研究所形成的具有比较意义和鉴别意义的体系架构,以益于较为直观地把握和认识,提升国人关注非营利组织的国际视界。

感谢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对出版本丛书所提供的诸多便利。我们将不懈努力,使这套丛书越办越好,和中国的非营利组织及其研究事业一起成长壮大。王名 李勇 黄浩明2009年3月21日 北京

序一

国家民间组织管理局局长 孙伟林

自20世纪60年代以来,社会组织在全球范围内迅速崛起,蓬勃发展,成为与政府、企业并列的第三部门。社会组织具有民间性、非营利性、志愿性等特点,在整合社会资源、参与社会管理和提供公共服务方面具有独特优势,对解决当前全球所共同面临的环境、人口、贫困、教育、卫生等社会发展问题具有重要作用,在国际社会上获得了普遍认同,受到了多国政府部门的大力推动。

社会组织的发展是经济社会发展到一定程度的结果,是社会文明进步的表现。综观世界各国,尽管政府与社会组织的关系是在各不相同的经济、政治、社会与文化背景下形成的,采取的对策也有差异,但对社会组织的态度大多经历了由怀疑到接受,从消极接受到积极鼓励的转变过程。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社会各界对社会组织的认识也在逐步提高,党和政府越来越重视社会组织的发展,社会组织稳步发展,已遍布全国城乡,涉及社会生活各个领域,基本形成了门类齐全、层次不同、覆盖广泛的社会组织格局。社会组织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繁荣社会事业、参与公共管理、开展公益活动和扩大对外交往等方面显示出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已成为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成为我国社会建设的生力军。

与此同时,社会组织的研究也逐渐成为热门话题,经济、管理、法律、社会等领域的学者纷纷关注社会组织理论,不断推动社会组织理论研究的深入,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其中,分析国外发展经验,拓宽发展视野,扬长避短、为我所用,对于推动我国社会组织发展具有积极的参考价值。

美国是现代非营利组织起步较早的国家,无论是非营利组织的自我成长还是政府建立的各项制度,均较为完善,形成一定的规模体系。在美国,非营利组织数量庞大,经济实力雄厚,社会影响广泛,从业人员众多,在文化教育、医疗卫生、权益保护、消除贫困、就业、移民、环保、预防犯罪、社区改造、帮助少数族裔等方面,都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美国非营利组织的蓬勃发展,既是社会与经济发展宏观背景下的产物,也与政府对非营利组织的支持和监管密不可分。特别是税收优惠与资金支持政策,制度清晰、体系健全,实现了激励与约束的双向作用,成为推动非营利组织优胜劣汰、发展壮大的有力手段。了解美国非营利事业的发展与运作,比较分析相关的制度与经验,可以为我国当前的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改革提供借鉴,为推动社会组织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中发挥积极作用出谋划策。

本书的著者均是从事社会组织管理实践和理论研究多年的资深专家,曾经多次合作将德国、日本、英国的非营利组织分别著书进行详细介绍,填补了国外经验和国内研究的空白,开启了非营利组织研究国际比较的先河。本书不仅全面展示了美国非营利组织的发展现状,还详细介绍了登记管理体制、税收优惠制度、志愿组织发展、商业和慈善活动监管等重要内容,并特别列举了美国非营利组织发展的典型案例,兼顾理论和实践,凸显了时代性和现实性,对于我国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改革具有积极的借鉴意义。

当前,我国正处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社会组织的发展也迎来了新的机遇,面临着新的要求。进行社会组织理论研究、完善社会组织法规体系、推动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改革,必须围绕创新社会管理体制机制和加强社会管理能力建设的大局,坚持培育发展与监督管理并重,不断完善税收优惠政策,建立政府资助机制,实施社会组织孵化培育工程,健全社会组织劳动保障制度,完善综合监管体系,推动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发挥社会组织在社会管理服务中的协同作用,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贡献应有力量。2012年8月于北京

序二 民间组织与可持续发展

美国环保协会副总裁 杜丹德

联合国在巴西里约热内卢举行的“Rio+20”环境与发展大会刚刚结束。我可以用自己的亲身经历证明,20年前的里约可持续发展大会标志着世界环保乐观主义的顶峰:环保为世界勾画了新的发展模式;国家们找到了解决人类面临的全球环境威胁的方法和手段;气候变化框架公约正式成立,包括避免人类受到气候变化威胁的控制目标和有效的实施系统。

我们从过去纠结的20年领悟到了一些东西,包括国际谈判的良好愿景和各国政府的积极斡旋并没能有效遏制温室气体排放量的增长,包括对细节达成共识比喊口号难得多。还有一条重要的启示是:不管条约和协议最终是如何表述的,公民社会可以为实际的改变发挥巨大的作用。

一些具体的事例包括:17年前,美国环保协会所倡导和大力推动的利用市场的手段降低二氧化硫排放的方法为美国国会和联邦政府所接受,清洁空气法中排污权交易的实施使得酸雨控制变得“又快又省”;7年前,中国国际民间组织合作促进会等6家民间环保组织开始提倡的“26度行动”,要求用电大户自愿在夏季把室内温度控制在26℃以上,避免过度使用空调,节约用电,节约排放,并节省资金,这个简单并有效的想法为中国政府所接受,2007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出通知,要求所有公共建筑内的单位夏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得低于26℃,以实现全社会节电节能,低碳环保。

民间组织的作用并没有受到国界的限制:从2008年奥运会开始,中国国际民间组织合作促进会和美国环保协会一起推动绿色出行理念,从推动各个单位鼓励员工绿色出行从而降低道路堵塞、减少交通排放和改善空气质量开始,绿色出行的理念已扩展到温室气体减排和碳交易,并且和从奥运会开始的中国的每一场重大活动相结合,成为一个家喻户晓的环保标志行动。

从“寂静的春天”到“绿色出行”,从纽约到北京,从1972年的人类环境大会到2012年的“Rio+20”,那些已经和即将推动我们走向可持续发展的社会和经济手段在不停地被设想着,讨论着,实验着,重复着和进化着。如果我们对自己刻薄一点的话,我们会认为“Rio+20”更多的是在提醒我们那些还没有被实现的环保理想,但它对民间组织和公民社会参与环保变革的激励作用,是有目共睹的。

越来越多的政府意识到,它不可能解决社会发展过程中的所有问题,而民间组织的参与是对政府有限资源的有效补充。美国的经验充分证明了这一点,同时对中国的民间组织发展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利用市场手段来解决环境问题从来不是一个显而易见的选择,它的成功需要大量的能力建设工作,而这一点恰恰是民间组织所擅长的方面。民间组织可以帮助建立起必要的环境基础设施,其中包括有效和准确地实施监测和报告的方法,而这一点是所有环境政策实施的基础。

环境市场的建立需要边学边做的精神来保证建立起足够的信任度和实际的效果,而这最直接的体现就是为环境市场活动的参与者创造最优的条件,最大程度上降低实施过程中与生产、销售、认证、登记和销售有关的交易成本,从而使买家和卖家的利益得到最大的保证。民间组织由于其不以营利为目的的使命使得它们成为最合适的既保护环境又降低成本的排头兵。

环境市场和相关的方法手段建立起来以后,会产生一个对认证工作的巨大需求,从而保证环境权益的买卖双方的利益。民间组织可以通过有效的有针对性的培训帮助建立起一支专业的队伍来完成这一使命,直到最终认证体系的行程。这一过程已为其他类似的市场体系的建立过程所印证,而环境市场恰恰是最有前景的新兴市场行为。

这些是一些民间组织如何参与建立有效的环境管理体系的例子。它们为美国环保民间组织的发展过程所证实,而对未来世界可持续发展更重要的是它们在中国也能成功。当经济增长放缓成为现实的时候,政府和企业开始更仔细地审视它们各项支出的时候,动员一切可以动员的力量来保护环境就显得愈发重要。政府的任务是制定规则并监督它们的实施,企业的使命是遵守规则并尽力降低成本,民间组织正是可以使各方利益联结在一起,督促和培育创造性力量的地方。

今年的里约会议告诉我们,过去20年环境保护的发展还有很多不尽如人意的地方,我们需要得到我们可以得到的所有帮助。美国民间组织的发展过程证实了这一点,中国也不例外。《美国非营利组织》一书即将出版。作为美国环保协会,我们很乐意支持公益教育理念的传播和中美民间合作成果的展示,同时希望有更多的社会贤达关注中美民间交流和合作,希望这本书成为中美民间交流和国际合作的典范。2012年8月于美国华盛顿第一章美国概况作为当今世界上唯一的超级大国,美国拥有目前世界上最为发达的非营利部门。无论就其组织数量而言,还是就其组织类型而言,甚或就其法律规则而言,都是世界上至为领先的。而其如此发达的非营利部门正是深刻地根植于美国独特的历史、政治、经济、文化之上。本章以极其简略的形式梳理美国概况,试图从多个角度勾勒美国非营利组织发展的外部环境之概要。1.1 基本情况

美国位于北美洲中部,其领土还包括北美洲西北部的阿拉斯加和太平洋中部的夏威夷群岛。北与加拿大接壤,南靠墨西哥和墨西哥湾,西临太平洋,东濒大西洋。面积962.9万平方公里,本土东西长4500公里,南北宽2700公里,海岸线长22680公里。

在幅员辽阔的国土上,承载着的是一个包括多种肤色、多种信仰的庞大人口。美国是一个移民国家,其中大部分是欧洲移民的后代,此外有黑人、印第安人、墨西哥裔、波多黎各裔、华裔等。印第安人、因纽特人和夏威夷人是最早安居在美国土地上的原住民。美国早期的移民多半来自欧洲,但到美国独立战争前后,大批移民由各地蜂拥而至,他们分别是分布在宾州的德国人、分布在纽约的荷兰人、分布在路易斯安那的法国人及分布在佛罗里达与加州的西班牙人,同时南方有许多由非洲输入的黑人奴隶。几个世纪以来持续不断的移民,使美国居民的种族和民族成分日趋复杂。据美国人口普查局2011年7月1[1]日统计,美国共有人口3.12亿左右,其中白人约占78.11%,黑人约占13.09%,亚洲裔人口约占5%,美国印第安和阿拉斯加原住民约占[2]1.22%,夏威夷原住民和太平洋岛民约占0.22%。美国成年人多数信仰基督教,基督教徒占76%,福音派教徒占1%,多信仰教徒占3.5%,犹太教徒占1.2%,穆斯林教徒占0.6%,佛教徒占0.5%,其他[3]教徒占2.2%,无信仰者占15%。正是这种人口上的多元性,信仰上的多样性,促成了美国多样化的非营利组织的发展。丰富多彩、复杂多样的非营利组织为不同类型的人群提供了找到同类伙伴的机会,也为他们提供了参与公共事务的空间。1.2 美国历史

美国的历史始于印第安人。1607年,英国移民在北美建成第一个永久性殖民地——位于切萨皮克海滩的詹姆士镇。18世纪中叶,13个英国殖民地逐渐形成,英国移民大批到来,愈来愈多的非洲黑人被贩运到此,一个新的民族——美利坚民族开始形成。

1775年爆发了反对英国殖民统治的独立战争。1776年7月4日正式宣布建立美利坚合众国。1781年取得独立战争胜利。1783年美英签订和约,英国承认美国独立。1787年通过宪法,1789年成立联邦政府。

这一时期的美国历史为美国非营利组织的发展奠定了思想基础。美国人的新教徒传统以及盎格鲁撒克逊人的思想渊源,为美国非营利组织烙下了深刻的美国印记。从那时开始,非营利组织成为了美国社会改革的积极开拓者。

19世纪初美国开始产业革命,同时领土从大西洋岸扩展到太平洋岸,面积达772万平方公里。1860年美国工业总产值仅次于英、法、德三国,居世界第四位。但是,南、北部社会经济制度和经济发展差异很大。1894年,美国工业生产总值已跃居世界首位,从1890年到1917年的近30年间被称为所谓“进步时期”。二战后初期,美国经济处于巅峰阶段。

美国经济的发展对非营利组织的发展作用很大。大资本的出现有助于非营利组织的形成,并且奠定了其非营利资本主义的个性。政府综合实力的增强,既有条件更多地向非营利组织购买各种社会服务及公共服务,也有助于推进美国非营利组织向海外输出。

从20世纪50年代起,美国经济增长速度已落后于日本和多数西欧国家,这时美苏两国关系日趋恶化,进入“冷战”时期。1960年以来,经济方面周期性的不景气不断膨胀,种族矛盾成为美国国内最主要的问题。70年代初期,由于能源危机而导致经济萧条。到70年代中期,经济一度复苏;70年代末期又出现通货膨胀。从90年代中期开始,美国步入了一个持续的经济景气期,一直延续到“9·11”前夕。近十多年来,由于受“反恐”、金融危机等的影响,美国经济进入周期性调整阶段。1.3 美国政治

美国是一个三权分立的共和制国家。其政治的基本结构奠基于《美利坚合众国宪法》及其修正案。该《宪法》及其修正案不仅确立了美国的基本政治结构,还确立了美国人结社的基本权利。这正是美国非营利部门发展的基石。

美国的三权分立,指的是立法、行政、司法三大国家权力分别由国会、总统和法院各自行使,且相互独立、相互制衡。这种三权分立的基本政治结构为非营利组织的发展营造了一个宽松的政治环境,避免行政权力过大或立法机关滥用权力,限制非营利组织的发展。

美国采用两党制,即民主党与共和党。两党制在美国成立联邦初期就已萌芽,到南北战争后,两党制正式形成。民主党和共和党两党长期轮流执政。美国政党除两大党外,还有其他一些政党,但它们都无法影响两大党轮流执政的地位。其中,民主党倾向于推行中间派经济政策和具有改革性的社会政策,并认为政府应在减贫和社会救助等问题上发挥作用。反对一味减税,赞成改革税收结构,以便提供更多公共服务。共和党支持低税收,在经济议题上主张限制政府规模和支持商业发展;在一些社会议题如堕胎上共和党则支持政府介入。在对外政策和国家安全方面,共和党立场强硬。两党制导致了美国在非营利组织上存在观念轮换的现象,而这种轮换配合着美国社会环境的变化,对美国的非营利部门所起到的作用有时积极,有时消极,但总体上有利于非营利部门的独立发展。

美国共有十个大区,即新英格兰地区、中央地区、中大西洋地区、西南地区、阿巴拉契亚山地区、高山地区、东南地区、太平洋沿岸地区、大湖地区、阿拉斯加与夏威夷地区。有50个州及1个特区,即首都所在地华盛顿哥伦比亚特区。有3042个郡或县。联邦领地包括波多黎各自由联邦和北马里亚纳;海外领地包括关岛、美属萨摩亚群岛、美属维尔京群岛等。各州的历史背景不同,文化环境不同,法律政策不同,这些都导致美国各地的非营利组织呈现一种多样化的特色。1.4 美国经济

在产业革命和多次技术革命的浪潮推动下,美国经济从19世纪后期开始一直处于世界领先地位,构建起了一套高度发达、高度健全、高度成熟的现代市场经济体系。其劳动生产率、国民生产总值和对外贸易额均居世界第一。

美国是世界最大的工业生产国,其制造业占全国生产总额的3/4,以技术先进、门类齐全、资源丰富、生产实力雄厚、劳动生产率高而著称于世。美国钢产量占世界1/5,汽车产量占世界1/4,肉类产量占世界1/5,铝产量占世界1/3。在乳酪、衣服、化学品、纸张、纸板、纺织品及其他许多制造品上,美国都居世界首位。在印刷业与出版业上,美国也是首屈一指的国家。其最大的生产工业首推机械制造,其次是食品制造业。其他占领导地位的制造工业包括运输装备、化学品、电器与电子器材、基本金属、印刷业、出版业、纸张制造业以及金属产品制造业等。

美国有着世界上最为发达的服务业。从1990年开始,美国服务业的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超过50%,到90年代中期,便已取代钢铁、汽车、建筑等传统支柱产业,成为支撑美国经济的主要产业。目前,美国服务业的就业人口占全国就业人口的3/4,是吸纳就业人口的主力。美国的服务业主要集中在银行、保险、通信、物流、咨询、广告、会计、餐饮和娱乐等领域。这些服务领域的发达,不仅对美国经济的发展起到了直接的促进作用,还对美国其他产业的发展起到了推动作用。如美国物流产业的发展极大地促进了美国小微企业的发展,令其能够更为灵活地满足市场的需求。

美国是当今高新技术产业和IT产业高度发达的国家。高新技术和IT产业对美国经济做出了重要贡献。高新技术产业和IT产业对美国其他产业的发展起到了强力的拉动作用。高新技术产业和IT产业利用高新科技和信息技术改造其他产业,提高了企业的生产效率。并且,一些高新科技产品和IT产品被作为中间要素投入到制造业、农业等各个领域之中,推动了各个行业的快速发展。同时,高新技术产业和IT产业对美国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起到了积极的引导作用。美国高新技术产业和IT产业的发展推动了新技术、新生产模式在各个产业中的渗透。

进入21世纪,以云计算、物联网、移动互联为核心的新一代高新技术产业和IT产业不断崛起,成为美国经济持续高速增长的原动力。在谷歌公司,谷歌“云”由几十万甚至上百万台服务器组成,在瞬间可满足数十亿的搜索请求,创造的效益达到几千亿美元。苹果公司从一家车库里的小型创业公司做起,通过“微创新”在短短的时间内就成为世界最成功的公司之一。2010年,苹果公司市值3370亿美元,营业收入达到650亿美元,超过了伊拉克、克罗地亚、利比亚、厄瓜多尔以及其他100多个国家的GDP。

美国同时是世界上最大的农产品生产国和出口国。美国的农业主要有畜牧业和耕作业两大部分。畜牧业以养牛为主,养猪及家禽次之。农作物以玉米、小麦、大豆、棉花为主,其次为烟草、马铃薯、燕麦、稻子、柑橘、甜菜等,粮食总产量约占世界总产量的1/5。

美国国土辽阔,交通运输业高度发展,建立了由铁路、公路、河运、海运、管道和航空构成的庞大运输网,运量和设备数量除商船队外,都占世界首位。交通运输业在美国经济中占有重要地位,产值超过农业和矿业,其本身又是重工业的重要市场。运输业消耗的能源约占能源总消费量的1/4。

美国是世界上进出口规模最大的国家,而且是世界上最大的贸易逆差国。美国最重要的贸易对象是加拿大,其他的贸易对象依次为中国、墨西哥、日本、德国、英国、韩国、法国。美国主要输出品包括机械、通信器材、食品、野生动物、加工品及原料(如棉花、大豆、矿石等),主要输入品则为燃料、机械、通信设备以及加工品。

所以,美国雄厚的经济实力为本国非营利部门的发展奠定了极为深厚的经济基础。也正是依托这一经济基础,美国的非营利部门才得以问鼎世界。1.5 美国文化

美国文化的主要内容是强调个人价值,追求民主自由,崇尚开拓和竞争,讲求理性和实用;美国公众注重成就,仰慕英雄,有深厚的成就崇拜和英雄崇拜的心理积淀。个人成就是所有美国人价值观中评价最高的价值之一。成功是所有美国人的追求,前进的动力。这些在美国的文学中都有体现。

美国文学富有平民化、多元化的气息,富于阳刚之气,热爱自由,追求以个人幸福为中心的美国梦。19世纪前期,美国形成民族文学,第一和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美国文学两度繁荣,并产生世界影响。已有的知名文学家包括剧作家尤金·欧尼尔,小说家索尔拜娄、海明威等。

个人主义的元素在美国的美术中也有体现。19世纪上半叶,浪漫主义的风景画被引进来,美国艺术家通过广袤自然表现了一种崇高的精神。美国南北战争后工业化的进展,使美国艺术开始走向全面成熟的时期。1913年在纽约举行的军械库展览会上美国画家的立体派和抽象派绘画引起了轰动,标志着美国现代派艺术的诞生。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美国的绘画呈现出一种多样化的特色。其融合了各个画派的风格,从而成为世界现代美术的策源地。

正是在上述这些多元主义、个性张扬的文化的综合熏陶下,美国的非营利组织才体现出一种契合现代公民社会精神的情状。所以,可以说美国的多元主义的文化为美国非营利组织的发展构建出了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1.6 总结

美国的非营利部门发展至今,已有数百年历史。在这数百年的历史进程中,其向前迈出的每一步,无不与其身处之社会、历史、政治、经济、文化等诸方面的因素交融在一起。美国的社会培养了其公民热爱结社的公民性;美国的历史为美国非营利组织变革社会的热情订立了标杆;美国的政治为非营利组织营造了一个宽松的外部环境;美国的经济为非营利组织提供了殷实的经济基础;美国的文化促成了美国非营利组织的特性。概而言之,没有美国独特的社会、历史、政治、经济和文化,就不可能有美国高度繁荣和发达的非营利部门。注解:[1] 数据来源:美国人口普查局(总数)http://www.census.gov/popest/data/national/totals/ 2011/index.html。[2] 数据来源:美国人口普查局(分类)http://www.census.gov/popest/data/national/asrh/ 2011/index.html。[3] 数据来源:美国人口普查局(宗教分类)http://www.census.gov/compendia/statab/cats/population/religion.html。第二章美国非营利组织的发展及其规制演变在先有社会、后有国家的美国,非营利组织与这个移民社会的历史一样悠久。根深蒂固的结社精神与丰富的结社生态,普遍的志愿服务与广泛的公众参与,深厚的慈善传统与巨大的捐赠资源,在此基础上形成的世界上独一无二庞大的非营利组织部门及其相应的制度演进,构成了美国非营利组织独特的发展历史。同时,美国是一个法治国家,非营利组织的每一步发展都离不开相应规制的保障与规范。可以说,一部美国非营利组织发展史,归根到底就是与之相应的规制演变史,是在不断积累和逐步完善的法律规制框架下走向繁荣的非营利组织发展的历史。2.1 美国非营利组织的发展过程

从历史的视角看,“美国(America)”一词首先是一个地理的、社会的概念,其后才逐渐成为一个政治的、主权的概念;从研究的视角看,“美国”一词首先具有历史学的、社会学的含义,之后才成为政治学的和法学的概念。从哥伦布发现新大陆、早期的殖民者先后来到“美国”伊始,社会意义上的“美国”便开始出现。而这个社会最初的原点就是形形色色的结社。在距今大约180多年前,一位法国青年来到美国这片民主的热土,他敏锐地觉察到在其庞大的国家机器和烦琐、精致的民主政治机制背后,有着根深蒂固的结社精神与丰富的结社生态,从而构成美国社会独特的民情。这位名叫托克维尔的法国青年后来成为鼎鼎大名的政治学者,他在其不朽巨著《论美国的民[1]主》中这样写道:

美国人不论年龄多大,不论处于什么地位,不论志趣是什么,无不时时在组织社团。在美国,不仅有人人都可以组织的工商团体,而且还有其他成千上万的团体。既有宗教团体,又有道德团体;既有十分认真的团体,又有十分无聊的团体;既有非常一般的团体,又有非常特殊的团体;既有规模庞大的团体,又有规模甚小的团体。为了举行庆典,创办神学院,开设旅店,建立教堂,销售图书,向边远地区派遣教士,美国人都要组织一个团体。他们也用这种办法设立医院、监狱和学校。在想传播某一真理或以示范的办法感化人的时候,他们也要组织一个团体。在法国,凡是创办新的事业,都由政府出面;在英国,则由当地的权贵带头;在美国,你会看到人民一定会组织社团。

美国的居民从小就知道必须依靠自己去克服生活的苦难。他们对社会的主管当局投以不信任和怀疑的眼光,只在迫不得已的时候才向它求援。他们从上小学就开始培养这种习惯。孩子们在学校里游戏时要服从自己制定的规则,处罚由自己制定的犯规行为。这种精神也重现于社会生活的一切行为。假如公路上发生故障,车马行人阻塞不通,附近的人就会自动组织起来研究解决办法。这些临时聚集在一起的人,可以选出一个执行机构,在没有人去向有关主管当局报告事故之前,这个机构就开始排除故障了。假如是事关庆祝活动,则自动组织活动小组,以使节日增辉和活动有条不紊。而且,还有反对各种道德败坏行为的组织。比如,把大家组织起来反对酗酒。在美国,为促进公安、商业、工业和宗教,也建有社团。人们的愿望一定会通过私人组织的强大集体的自由活动得到满足。

的确如此,美国人的结社精神与生俱来,使得美国社会的结社生态丰富多彩,各种形式的非营利组织成为美国历史上最为璀璨、最具生命力的风景线。

从美国非营利组织发展的思想脉络演进、组织类型变迁、数量规模增长以及相应的法律法规等制度建设和演进等视角来看,可以将美国非营利组织发展的历史大致划分为四个主要阶段。下面依照历史顺序,极为粗线条地对这四个阶段进行简要分析。2.1.1 第一阶段:从“新世界”到19世纪中晚期

殖民者来到北美大陆后,社会意义上的“美国”开始出现。而这个“美国”最主要的特质之一就是“自治”。正如1620年的《五月花号公约》明确提出的那样,最早抵达新大陆的人“自愿结为民众自治团体”。而自治的形式就是结社。早期的殖民者在政府建立之前已经成立了诸多慈善和其他类型的志愿团体以满足经济、社会、教育等领域的需求。

在非营利领域,最先出现的组织是深受宗教影响、早期也主要由宗教机构运营的慈善组织。作为英国的殖民地,殖民时期美国的慈善思想主要受到英国的影响,而英国的慈善思想则起源于古老的希伯来人。希伯来人教义教导人们为贫穷的人提供帮助是正义社会的一部分,人们有道德义务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而那些需要帮助的人也有道德义务接受这些帮助。早期的犹太教强调犹太教堂最重要的功能就是组织慈善捐助。犹太教因此成为早期基督教慈善概念的起源。当罗马皇帝君士坦丁在公元311年信奉基督教之后,他把地方税收的一部分给予教堂来支持后者进行慈善活动。由于耶稣教导人们必须把爱、仁慈和正义刻在自己心上,因此那时的慈善捐助成为与神合一的精神行动。至公元4世纪,慈善的概念已经在基督徒中很好地建立起来了。罗马帝国衰弱以后,罗马教堂成为欧洲慈善活动的主要机构。在公元6世纪到中世纪早期,天主教修道院成为慈善活动的中心。11世纪封建制度成为英国社会的主要组织模式,拥有土地的贵族开始承担一定的扶贫责任。但修道院仍然是对病人和穷人提供帮助的主要机构,直到宗教改革时期。13~14世纪是英国法律和慈善文化的过渡期。英国1349年颁布《劳工法》禁止乞讨和流浪,在理论上禁止私人提供所谓的“混淆施舍”,因为这会鼓励懒惰和放荡,这成为后来英美等国进行慈善管理的法律渊源。慈善从净化人们心灵的手段逐渐变成了[2]一种社会工程。

新大陆两个方面的因素影响了美国慈善的发展。一是新大陆社区在强大的政府建立之前已经存在,自治与互助成为文化乃至政治的核心部分;二是新大陆新教教徒的禁欲主义对慈善产生了重要影响。这些新教教徒们相信财富是上帝给予的美德和选择,而贫穷不是。每个人在上帝之下都是自己的主人,每个人的道德义务直接赋予他自己而不是同胞。在这种信念下,慈善的宗教重要性逐渐褪色。政府和社会只对个人福祉承担有限责任。因此,在独立之后,美国的慈善更为关注的是支持穷人寻找工作。启蒙运动也支持了这样的观点:穷人应该为其贫困负责。此类观念导致19世纪美国很多组织掀起了反贫穷运动,他们中的大多数期望提供精神指导并进一步让人们从事工作以消[3]除贫困。到19世纪,美国的非营利组织在发展中涌现出一些具有社会运动色彩的类型,如互助社、改良运动组织、社会服务组织、教育文化机构等。在那以前,非营利组织往往与营利性组织如企业、合作社、同业公会等混为一谈。到了19世纪中期,随着各种非营利组织及营利性企业的发展,美国大多数州开始制定成文法,规定三种不同类型的法人:商事法人、非营利法人及合作社法人。之后,非营利组织主要以非营利法人的形式存在。在各个领域包括银行、保险等领域,服务于会员的各种互益型协会大量出现。同时,劳工组织和农民协会也在全国范围内发展起来。

这一时期,美国非营利组织具有如下特点:一是大多数非营利组织均为接受捐赠开展服务的组织,基本上属于传统意义上的慈善组织;二是除了互益型非营利组织如会员俱乐部,非营利组织的主要活动是开展慈善活动;三是非营利组织整体及个体规模均比较小,基本上停留在社区层面;四是诸多慈善组织并没有采取慈善信托的形式,而是采取了非营利法人组织形式;五是这个时期的慈善理念主要还是自助,也就是慈善不是给穷人提供捐助而是提供同情和建议,尤其是在19世纪中期,“友善访问”或“友善建议”成为慈善活动的主要组[4]成部分。这种慈善理念对美国非营利事业的发展产生了重要作用,只有在美国内战时期和大萧条时期才短期出现了对穷人的大规模公共救助,因为这两个时期的贫困并不是由个人原因——懒惰或不道德——引起的,而是由社会动荡和社会结构失衡引起的。2.1.2 第二阶段:从19世纪末到20世纪30年代

19世纪末20世纪初,美国已成为崛起的新兴世界大国,经济发展突飞猛进,财富空前积累。随着资本集中和垄断组织的发展,美国的社会、经济、文化等各个领域都发生了剧烈变革。巨大的转变带来复杂的难题,诱发深刻的社会矛盾和危机。其时,工人运动风起云涌,民众要求改革的呼声日益高涨,并在20世纪之交汇集成一场声势浩大的全国性改革浪潮,这就是美国历史上著名的所谓“进步主义运[5]动”。

经济社会的巨大发展、财富的高度集中引致的社会变革潮涌,同样冲击着美国非营利组织的发展。一批有远见的、掌握着巨大财富和大量社会资源的企业家加入到社会改良的潮流之中,成为推进美国非营利组织发展和转型的重要力量。其主要形式,就是19世纪末20世纪初,在美国兴起了一场兴办私人基金会的捐赠浪潮,一种新型非营利组织——现代基金会——开始成为美国非营利组织中最具特色和影响力的类型。在这个时期,规模最大的所谓“三大基金会”是:1907年成立的塞奇基金会、1911年成立的卡内基基金会和1913年成立的洛克菲勒基金会。

当时美国的首富、钢铁大王安德鲁·卡内基后来倾其几乎全部财富创办了卡内基基金会。他曾撰文分析了富人创办基金会、致力于慈[6]善事业的理由:

富人对社会不可推卸的责任:树立一种简朴、不事张扬的生活方式的榜样,避免炫耀奢华;满足他的家属恰如其分的合理的需求。完成这一任务后,应该把其所有的财富都视为别人委托自己管理的信托基金,并且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把这笔钱用于他经过深思熟虑的、断定能够对全社会产生最佳效果的事业。……人类已发展到了这样一个阶段,最优秀的头脑意识到,最好的处理剩余财富的方式就是常年用于公众的福利事业。……一个人死后留下巨额遗产,不论用于怎样的公益用途,都不如生前就处理好。总有一天,公众会给带着巨额财产死去的人刻上这样的墓志铭:“拥巨富而死者以耻辱终”。……长期实行的一般慈善布施有害无益,足以鼓励游手好闲和各种恶习,真正有尊严、有出息的人非到万不得已是不会请求施舍的。……最重要的原则是,财富的捐赠绝不能使接受者堕落,进一步陷入贫困,而是要激励最优秀和有上进心的那部分穷人进一步努力改善自己的境遇。那些穷极潦倒、毫无出息的懒汉已经有救济院来管他们的食宿,而且应该把他们隔离起来,免得带坏了那些勤劳上进的穷人。一个能够靠乞讨而获得很舒服的人对人类进步造成的障碍,胜过几十名滔滔不绝的社会主义宣传家。方今百万富翁的罪恶不在于缺乏捐赠,而在于滥行布施。从这个意义上说,在神圣的慈善外衣下漫不经心地胡乱挥霍的百万富翁比一毛不拔的守财奴对社会的危害更大,实际上是他们制造了乞丐。……(因此)剩余财富应该投向的最佳领域如下:建大学,建免费公共图书馆,建立或扩大医院、医学院、实验室以及其他与减轻人的病痛相关的机构,特别应以预防为重点,建立公园、美化环境,建公共游泳池,捐赠教会。

另一位美国的首富、石油大王洛克菲勒经历了与卡内基类似的心路和实践历程。当洛克菲勒的资产像滚雪球似的飞速膨胀增加的时候,他的顾问弗里德里克·盖茨多次提醒他要“压碎”家族财产:“你的财产越滚越多,一场雪崩就要发生,你必须设法阻止它,否则他将压扁你和你的子孙!”在这种近乎危机的散财理念引导下,洛克菲勒及其家族不断将其巨大财富用于社会公益,著名的洛克菲勒基金会由此诞生。洛克菲勒基金会所从事的慈善事业有着强烈的理性主义色彩。老洛克菲勒认为健康乃人类福利的根本,因此大力支持医学教育、医疗服务、现代医院等医疗事业的发展;在扶贫方面,老洛克菲勒认为最重要的事情是改良农业,增加粮食产量,从根本上解决贫困的问题,因此洛克菲勒基金会投入巨资用于农业技术开发和改良。

不仅卡内基和洛克菲勒,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美国,有一批如这些工业巨头一样的富人投入了创办私人基金会的热潮中。这些新的基金会有着更加明确和确定的公益目标,在资产受托管理的规模方面,管理方式方面,运作机制方面,运用这些资产开展公益服务方面,等等,进行了许多探索和创新,建立了许多包括卡内基研究院、洛克菲勒研究院、理事会、委员会等在内的各种机构。现代基金会作为非营利组织的一种新形式开始涌现出来。

美国学者史密斯对此分析道:现代基金会使得慈善事业“不仅可以是大规模的、组织结构良好的、有广泛前景的,而且还应该是更科学的”。它不仅“考虑组织和效率”,而且“痴迷于19世纪伟大的科学进步”,希望在慈善领域也能取得“像生物学和医学那样的成[7]功”。他由此断言,在20世纪初的美国,发生了一场以科学慈善为标志的“慈善革命”,现代基金会使传统法律意义上的古典慈善步入了科学慈善。

因此,这一时期,美国非营利组织在总体上呈现出迅速发展的一次高潮。其主要特点表现为:

第一,美国的非营利组织中出现了一种新“贵族”——现代私人基金会,其资产规模与传统的非营利组织不可同日而语,不是以几万或十万美元计,而是以千万美元即相当于现在的数亿美元计。

第二,现代基金会引领非营利组织新的公益宗旨,将其使命定位在人类的未来上。例如,卡内基基金会的使命是“增进和推广知识与理解”;洛克菲勒基金会则是“促进全球的人类幸福”。

第三,现代基金会引领非营利组织在治理结构上的变革,它们建立了具有类似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使其具有对新的社会需要和时代变化的应对能力,并以创造高效率的赠款途径带动受赠机构同样高效率地运营。

第四,现代基金会引领美国慈善事业的发展模式,使其逐渐从传统的个人行为,转变为更有组织、更大规模、更具有专业性的社会活动。

第五,现代基金会改变了慈善依附于宗教的传统,逐渐形成独立于宗教的公民意识。尽管其中一些捐赠者究其动机依然与基督教的慈善观念有关,但基金会的运作越来越独立于宗教和教派之外,融入整个社会之中。

第六,现代基金会拓展美国慈善事业和非营利组织的活动范围,将其从一个社区、一个城市或一个地区,发展到全国范围乃至全球范围。2.1.3 第三阶段:从“新政”到20世纪70年代

1933年至1939年,美国陷入了前所未有的“大危机”。为克服经济萧条,罗斯福政府接受凯恩斯主义的主张,开始对经济进行全面干预,形成所谓美国“新政”。“新政”的核心内容之一就是大规模救济失业者和贫民的“福利国家”政策。1936年国会颁布施行《社会保障法案》后,美国的社会福利制度逐步建立健全起来。福利国家及其后大规模社会福利制度的建立,在相当程度上挤压了非营利组织和慈善事业的发展空间。在包括现代基金会活跃的如学校、医院、济贫院、孤儿院、图书馆等领域,国家直接投入的比重大幅度增加。许多非营利组织只好转向基层社区开展活动,或者到海外开展活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美国的一些致力于济贫、救灾、伤员救助、难民救助等公益活动的非营利组织活跃在世界各地,发挥了重要作用。二战结束之初,许多美国非营利组织积极参与联合国筹备活动,在1945年4~6月间,50多个国家的代表齐聚旧金山召开联合国宪章起草会议,非营利组织开始参与其中。共有42家美国非营利组织应邀作为美国代表团的顾问,另有160家非营利组织作为观察员参会。在这些非营利组织的积极参与和影响下,《联合国宪章》增加了关于教育、[8]健康和人权等条款,并规定NGO在经社理事会享有“谘商地位”。

二战后,美国各大基金会和一些大型非营利组织,很快将其工作重点转向第三世界的发展中国家,如福特基金会、洛克菲勒基金会、亚洲基金会等。它们与世界银行、联合国开发计划署、美国国际发展署密切配合,在亚非拉各国开展了大量援助项目,领域涉及扶贫、农业发展、教育、卫生、人权、社区发展等。在美国国内,1964年,时任美国总统约翰逊发表演说称:“美国不仅有机会走向一个富裕和强大的社会,而且有机会走向一个伟大的社会。”这个“伟大社会”的目标之一就是向贫困宣战。在这个时期,联邦和各州政府积极探索与非营利组织合作,开始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推进“反贫困”计划的实施。这使得非营利组织又有了新的发展空间。直到20世纪70年代,美国非营利组织在数量、规模、活动范围上都有显著增大。这一时期正好是美国服务业蓬勃发展的时期,非营利组织作为服务业的发展主体,特别是在医疗卫生领域和教育领域,非营利组织的医院、学[9]校,开始成为引领非营利组织发展的主力军。

在这一时期,美国开始出现大量商业型非营利组织。同时,非营利组织商业化现象也越来越普遍。1965年《医疗保险和医疗补助法》出台后,作为非营利组织的医院成为面向公众提供收费医疗服务的主要机构,而在那之前其主要目的是为穷人提供医疗补助。与此同时,政府向非营利组织购买服务的范围和数量越来越大。1974年通过的《社会保障法改革法案》允许政府利用联邦资金支持那些它们认为需要的社会服务。州政府和地方政府迅速利用“购买服务条款”向私人慈善组织购买服务以执行州的社会福利政策。这导致了非营利组织的数量和类型的大量增长。由于政府尤其是联邦政府成为非营利组织资源的更加重要的来源,其对非营利组织的要求和监管也逐渐增加,这促进了非营利组织的专业化。

总之,这一时期美国非营利组织的发展呈现出如下特点:

第一,现代基金会和大型非营利组织开始成为国际性的非营利组织,其活动领域扩展到美国之外特别是发展中国家,开始提供全球公共物品。

第二,美国各级政府与非营利组织合作趋势加强,许多非营利组织加入到“反贫困”等国家计划中,通过购买服务参与社会服务与公共服务的供给。

第三,非营利组织的活动领域从传统慈善服务延伸到更加广泛的社会服务领域,乃至公共服务领域。

第四,开始出现大量商业型的非营利组织,非营利组织发展呈现出更加强烈的商业化倾向,非营利组织逐渐进入与营利组织平等竞争的环境中。

第五,非营利组织数量和规模显著增大,影响力也不断增强,逐渐成为美国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2.1.4 第四阶段:从20世纪80年代至今

20世纪80年代,美国陷入以“滞胀”为特点的结构性经济危机。长期经济停滞加上通货膨胀的压力,带给美国政府不断累积的巨额财政赤字。为突破这一困境,里根总统掀起了一场新公共管理运动,大力收缩政府经济职能,改善政府与社会的关系。随着联邦政府财政支出的缩减,流向非营利组织的资金减少,一些积极参与公共服务的[10]非营利组织面临生存困境。

在美国,经济危机往往会为非营利组织提供更多的活动空间,政府也会将更多的社会福利支出用于对慈善组织的支持。里根政府则在经济困难时期削减联邦支出,包括对慈善组织的资金支持。在美国的慈善法律和文化中,尽管一直允许非营利组织开展商业活动以支持慈善事业,但并不鼓励非营利组织的商业活动。然而在里根政府时期,[11]出台了历史上第一个促进慈善组织参与商业活动的法律和政策。这种做法刺激非营利组织主动做出改变以适应形势的要求。尽管部分非营利组织在新法律和政策下无法运转而萎缩乃至消失,但大部分非营利组织还是实现了成功转型,非营利组织的商业活动空前活跃,不仅慈善事业由此得到了大量来自市场的资源,获得了前所未有的发展生机,也涌现出了社会企业和公益创投等许多创新模式。

从20世纪80年代以来,美国非营利组织在数量、规模、活动领域、影响力等诸多方面都实现了空前增长。非营利部门的年均增长率远远超过国民生产总值年增长率。2004年在IRS(美国国税局)登记的慈善组织的资产总额为2.5万亿美元,比1985年增加了222%。2004年的收益比1985年增加了171%。2004年的慈善支出比1985年增加了182%,年均增长率接近6%。同期国民生产总值增长率为3%。在IRS获得税收豁免的公共慈善机构从1985年的33500个增加至2004年的93300个。这其中不包括大量的教堂和宗教组织,也不包括年收入总额低于25000美元的组织。1985年至2004年,美国私人基金会数量增[12]加了两倍多。

由于非营利组织的类型、数量和规模的急剧增加,非营利组织商业化导致的使命与手段之间的矛盾以及政府法律缺陷、监管手段的缺乏,使得非营利部门中各种丑闻不断,非营利组织的公信力明显下降。例如1992年的“联合之路丑闻”、2001年的“美国红十字会丑闻”[13]等。据报道,从1995年到2002年期间,非营利组织的各种丑闻涉及的资金总额达12.8亿美元。一项调查显示,2001年至2002年间对非营利组织的信任度从90%下降到60%。2006年调查显示,71%的受调查人认为非营利组织大量滥用捐款。30%的受访者认可慈善组织的活动,仅有11%的受访者信任慈善组织的支出。这使得人们较多地选[14]择建立私人基金会,而不是信任和支持已有的非营利组织。同时,由于1984年通过的《赤字削减法案》进一步扩大了向非运作型私人基金会捐赠的税收减免幅度,1986年至1999年间私人基金会迅速增加。1985年填写990-PF表的私人基金会有31170个,2004年为76897个。私人基金会的总支出从1985年的97亿美元增加至2004年的[15]321亿美元。

总之,这一时期美国非营利组织的发展呈现如下特点:

第一,美国非营利组织在数量、规模、领域和影响力等方面,呈现出前所未有的发展势头,已成为美国经济社会生活中一个重要的部门。

第二,由于法律和政策环境的变化,非营利组织的商业化越来越普遍,非营利组织被完全推向了自由市场,服务收费成为美国非营利组织的主要收入来源,慈善捐助只占非营利组织收入的一小部分。[16]

第三,在非营利组织商业活动的实践中涌现出了许多创新形式,社会企业和公益创投成为社会创新最有代表性的新形式。

第四,由于一系列非营利领域的丑闻以及税法的影响,公众对非营利组织的信任度下降,支持和参与方面都受到一定影响,相反私人基金会的数量大大增加。

第五,联邦和地方政府在非营利组织监管、问责的法律法规、监管手段上存在的问题越来越突出,制度建设和监管方面的变革呼声日高,推动着美国非营利组织相关法律制度的改革创新。2.2 美国非营利组织的规制演变

美国非营利组织的发展伴随着相应的规制演变。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说,在法治国家的美国,非营利组织发展史也是相应规制演变的历史。

纵观美国非营利组织相应规制演变的过程,可以说并无明显的规律可言。直到现在,虽然不断有关于非营利组织的新的法律出台,但法院在使用这些法律时仍在试图寻求基本法律原则,在非营利组织是什么、如何分类等基本问题上仍远远未达成一致。翻开美国组织法律发展史可以看到,非营利组织在美国组织法中就像一个“后娘养的孩子”,在历史上,法律对待非营利组织就像格林童话里的继母对待灰姑娘一样:她总是在接受其姐姐们——商业组织剩下的、现成的衣

[17]服。直到1979年,美国法学院协会的商业组织部才开始把非营利组织作为年度会议的主题之一。非营利组织法文献在20世纪60年代以前都是很缺乏的,到70年代迅猛增长,70年代后期已经达到相当大的规模。虽然本科和商业学院经常针对此类组织开设课程,但在[18]1978年,仅有约12所法学院将非营利组织法作为选修课程。2.2.1 从慈善信托到非营利法人法的转变

慈善信托制度早在17世纪的英国就已经出现,它是宗教改革以来英国慈善活动的主要组织形式和规制手段。作为英国的殖民地,美国建国以前对非营利组织尤其是慈善组织进行规制主要依靠慈善信托制度。1601年的《慈善用途法》成为殖民地时期美国规制非营利组织的主要法律。

在革命时期及刚刚独立之后,美国大多数州对慈善保持沉默。1780年马萨诸塞州宪法才第一次在州宪法层面上规定立法者和地方法官有责任支持并引导人类仁慈的、公共的和私人的慈善。宾夕法尼亚州、佛蒙特州和新罕布什尔州也相继在州宪法中明确规定了对慈善的支持和鼓励。但在建国后,由于日益高涨的政治和文化民族主义加上对废除英国教堂的政治需要,许多州如弗吉尼亚州对慈善采取了限制的态度。同时,美国很多州开始限制或废止英国法在该州的适用。此类行动的影响之一就是包括弗吉尼亚州在内的七个州对慈善信托制[19]度的放弃。认为由于缺乏普通法的规定而使慈善信托制度无效的观点在Trustees of Philanthropic Baptist Association v. Hart’s Executors一案中获得支持。在本案中,立遗嘱人Silas Hart把遗产以慈善信托的方式给予浸信会以为其培养年轻牧师,但遗嘱执行人拒绝执行遗嘱,费城浸信会起诉至弗吉尼亚州衡平法院。美国最高法院判决由于弗吉尼亚州已经废止了英国慈善用途法,且在普通法中不能找到慈善信托的起源——虽然英国出版的案例汇编已经显示慈善信托在慈善用途法之前已经存在,因而Hart的慈善信托不成立。这反映了那个时期反对慈善、反对教会干预政治的氛围。最高法院在1844年[20]的吉拉德案中纠正了这一历史错误。但该案的判决也未能让南方几个州改变态度,它们仍然拒绝实施慈善信托制度。1829年的纽约州立法规定了四种类型的信托,但未提及慈善信托,在整个19世纪纽约州法院对信托进行严格解释,排除慈善信托制度的适用。[21]1790年纽约州立法机关对很多宗教、文学、科学、仁爱及慈善目的的组织颁发法人特许状。直到1840年纽约州立法机构通过法案授权个人可以将不动产捐给任何登记的大学或其他慈善机构。

19世纪,包括营利组织和非营利组织在内的私人组织迅猛发展,仅靠立法机关授予特许状已经不能适应非营利组织发展的新形势。于是在19世纪中期之后大多州开始制定法人法用以规制非营利组织。依靠法人法而不是特许状对非营利组织进行规制,使得成立非营利组织成为公民的一项权利而不再是政府的特权。1848年纽约州通过了《一般法人法》,适用于所有慈善组织。1895年纽约州立法机关通过了《会员制法人法》,把与慈善法人相关的医学会、校友会、兽医协会、图书馆及其他几种类型的慈善组织纳入到统一的法律之中。这部法律适用于除宗教法人和教育法人外的所有不追求经济利益的法人。这部法律虽然经常进行修改以使法人理事的责任与商业法人类似,但它一直适用至1970年的《非营利法人法》的颁布。19世纪中期其他州也把慈善法人纳入到一般法人法中。1850年加利福尼亚州也通过了类似法律——《有关法人行为法》,允许慈善组织进行注册。1931年加利福尼亚州通过了《一般非营利法人法》,放弃了对慈善法人的诸多限制。这些州采用慈善法人而不是慈善信托的另一个原因是州的立法机构或行政长官可以赋予其很多特权,且由此能够对慈善法[22]人进行更大的控制。

虽然非营利法人的发展远早于商业组织的发展,且在商业组织发展早期,政府主要通过类推适用非营利法律来管理商业组织,但随着商业组织在经济、社会中的作用日益增大,商业组织法的发展全面超越了非营利组织法。19世纪美国对非营利组织的规制开始类推适用商业组织的若干法律规定。

在这个阶段,对非营利组织的规制权力主要存在于州政府层面。且无论是基于宗教理由,还是基于传统和道德的理由,各州法律普遍对非营利组织提供了诸多特权和优惠,虽然这种特权和优惠的基础往往不存在明确的、理性的法理基础和逻辑基础,更多的是出于一种对慈善组织和其他非营利组织从事事业的道德期望。在这个阶段,非营利组织几乎在所有针对商事法人的新税收和管理措施中得到豁免待遇,免于缴纳企业所得税和销售税,且大多数非营利组织免于缴纳财产税的传统实践也得以保留并普遍化。同时,非营利组织也在下列有关联邦法律规则中得到豁免:强制性破产、集体谈判、证券登记、社会保障、失业保险、最低工资以及不公平贸易实践,且在版权法和垄断法方面也得到优惠对待。19世纪末,法律对非营利组织的“偏爱”达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甚至创造出了一个普通法从未有过的所谓侵权责任“慈善豁免”原则。尽管这些待遇并不是针对所有的非营利组织的,如1935年的社会保险法规定,那些服务“宗教、慈善、科学、文学或教育目的”的非营利组织才能得到税收优惠。但在实践中,[23]这个法律经常被自由解释以对大多数重要非营利组织适用。

这个时期美国非营利组织的规制呈现如下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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