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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5-27 12:3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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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潘云贵

出版社:金盾报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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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活着真好,就努力活着吧》

《既然活着真好,就努力活着吧》试读:

既然活着真好,就努力活着吧

》作者:潘云贵排版:KingStar出版社:金盾报出版社出版时间:2016-10-01ISBN:9787518609819本书由北京黑瓦文化传媒有限公授权北京当当科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制作与发行。— · 版权所有 侵权必究 · —既然活着真好,就努力活着吧文/李尚龙1

昆明,是一个宁静的城市,虽有些堵车,却总能在这个城市的角落发现一些安静美好。

我想写一个关于这个城市的故事,不为谁,只为那些被时代伤害过却依旧坚强的你们。

五华区书林街59号,金马碧鸡坊附近有一家格调很高的客栈,它的名字,叫书林别院。开这家店的老板姓邓,是一个80后姑娘。邓小姐说话声音很低沉,时常点上一根烟,用两只手指捏着烟,一根下来,仅抽几口,任凭烟着完,呆呆地看着远方,不说话。

邓小姐曾有一份稳定的工作,却厌倦了朝九晚五的生活,自己用所有积蓄开了这家客栈。客栈安静复古,门闩是木头的,进入每一个房间映入眼帘的是一个能泡澡的木桶,房间里没有电视机,却有书房和茶室。露天的地方,有几张桌子,摆上几瓶酒,既能听到鸟叫,又能感受到春意,加上酒和故事,让人心旷神怡。就这样,我和她认识了。

人们说,一家客栈的装饰就是一个老板的灵魂,我看到的书林别院,是邓小姐的孤独冷傲,或许,又是她的热情奔放。总之,是这个有故事女人的世外桃源。

我有一群云南的朋友,他们与这个俗世的世界格格不入,但他们一直笑着,微笑幸福地活着。

那天晚上,我们哼着歌,听着民谣,喝着黑啤。在天地之间,我听完了小云的故事,听完了老牧的传奇,也看到了邓小姐的泪水……那个春天,在书林别院,一个旅人的栖息地,一个喧闹的世外桃源,与一群热血青年席地而坐,我喝着酒,听着他们的故事,眼泪不停地流下。2

一年前,我的好朋友小南从部队退役,一个人奔去云南边境处当志愿者支教,那个“学校”没有教室,没有黑板、课桌,只有几个来自四面八方的热心的老师。他们用雨衣、塑料袋搭了一个教室,石头、木块组合了课桌,教室里零零散散地坐着80多名学生,他们大多数6岁到10岁。

此时,挨着云南边境的邻国,战火纷争。

我的兄弟小南、小云,和老牧都是在那个地方认识的。

他们在那个地方,吃着野菜,采野蘑菇,白天教孩子认字读书,晚上住在一起侃大山。

几天后,因为粮食短缺,小南和老牧几个人越过一座山采蘑菇,却不小心越过了邻国的边界。他们翻过山,只为找到维生的粮食,忽然遇到邻国军队,想跑已经来不及了。

邻国以为他们是间谍,于是把他们关了起来。在那个见不得阳光的日子里,他们清汤白水地数着每一天。他们期待地看着外面,希望有好消息来,却迟迟没有任何声音。

他们被关在一间小屋里,看不见阳光,只能从一个小窗户看到一丝亮,有光时是白天,无光时是夜晚。日日夜夜,数不清过了几天。

小南问老牧:“你为什么要来这里支教?”

老牧叹了一口气,说:“为了去找最自由的自己。”3

老牧坐在我的面前,杯子里满满的酒。他喝得满脸通红,边上坐着的是他的老婆。

老牧住在云南的一个小村庄里,那个村里治安差,教育跟不上。他在最年轻的日子里进过两次警察局,每次都是跟人打架。他出手狠,从不考虑后果,每次下手,对方必定倒下。

一次,一群男生正在欺负一个姑娘,他看不下去,冲了过去,一个人和一群人搏斗。那群人不是他的对手,打到最后,都跑了。

回到家,才发现他身上全是伤,左边衣服肩膀处已经被血染红。他的老婆哭得稀里哗啦,骂他浑蛋,他却冷冰冰地说:“别哭了,我又不是死了。”

他和妻子十多岁定的亲。在那个小山村里,十多岁定亲是一件正常的事情。可是,自己都还单纯得像个孩子,根本不知道如何承担男人的责任。很快,他有了两个孩子,虽忙碌,但对自己的将来充满着疑惑。

久久的疑惑和莫名的压力,终于让他崩溃了,他决定来这偏远的地方支教。他说,或许,这种刺激,才是最自由的。

老牧讲完这段话,疑惑地问了我一句话:“尚龙,你读书多,告诉我,什么是自由?”

我说:“我想,我认为的自由,应该是先经济独立,再灵魂自由吧。”

他说:“你觉得你自由吗?”

我点点头,说:“还行。你呢?”

他说:“我一开始以为自由就是无拘无束,后来,我开始明白,真正的自由是相对的,它也伴随着责任和爱。”

他们三个被关了45天,经过多方努力,被批准回国。老牧回国时,老婆带着孩子在村口迎接他。

两人刚见面,嫂子冲过去边打边哭,嘴里不停地说要离婚,而老牧只是一把抱过她,搂着她说:“我再也不离开了。”

老牧喝完杯中的酒,我问他:“你还会去这么远的地方寻找自由吗?”

他说:“应该不会了。”

我问:“为什么?”

他说:“不想再漂了,想回家了。”

然后,他抓住妻子的手,说:“她在的地方,就是家;有她的地方,才有自由。”

我转身看着这个女人,她的眼睛里充满着幸福的泪水。她笑着,仿佛在说:“不要再说这段你不堪的日子了,咱们好好幸福地生活吧。”

此时,夜已深,春天的风吹得人很清醒,这些故事下,我想,谁也不会被酒精弄醉。我打开手机,放起了赵雷的《南方姑娘》,大家随着音乐哼着歌。邓小姐再次点燃了烟,老牧搂着妻子闭上眼,小云忽然哭了。

我笑着问她:“你哭什么?”

她说:“我南哥哥也喜欢这首歌。”4

小南被放回后,就跟小云在一起了。

小云喜欢撮合别人,支教那几天,她给大家做饭,给大家洗衣服,教孩子语文。除此之外,她总笑嘻嘻的,一副没心没肺的样子,把周围的人互相撮合。她不停地撮合着小南和另一位老师,每次他们三个人在一起时,小南都嫌弃地看着小云,说:“你不要整天神经病好吗?”

小云说:“我怎么神经病了?”

小南不好意思地说:“我已经有喜欢的人了。”

小云疑惑地说:“她有这个姑娘好看吗?”

小南说:“我不知道,但她是这个世界上最善良的姑娘。”

小云没读过太多书,除了一般的汉字,也就会汉语拼音了。可她不喜欢循规蹈矩的生活,当她看到这里80多个孩子无家可归,需要帮助的新闻时,就毅然决然地来了。

小云不知道小南在暗示她,她还以为小南在北京已经有了一个订过婚的姑娘陪着,于是,小云不再问了。

45天后,小南被放出来,小云哭着去接他,小南一把搂住她,说:“小云,今天是我被关押结束的日子,但是,也是我们爱情开始的时刻。你愿意当我女朋友吗?”

小云泣不成声,不知道该哭还是笑,眼泪滴到边境干旱的土地上,感动融化着震天的枪炮声。她不停地点头,仿佛一直在等这份来之不易的爱情。

小云讲到这里,指着锁骨上的文身,跟我说:“龙哥,你知道这个文身是什么意思吗?”

我摇头。

她说:“这是反战标志,我刻的时候,是希望这个世界不再有战争,希望世界永远都是和平的。你知道每次别人看到这个文身怎么说吗?说你怎么刻了一架飞机?还有人说,你怎么刻了一个奔驰标志?我真的无奈了。”

我说:“别难过了,毕竟,不是每个人都像你们一样经历过这么多故事。”

小云翻开手机,昏黄的灯光下,她给我看那时的照片。手机里有一年前孩子的笑脸,有那时孩子写得歪歪扭扭的日记,还有她和小南的合影。小云边给我看,边嘻嘻哈哈地笑着。她像一个孩子一样,一直单纯着,幸福着,就像从来没有被这个世界伤害过。

我想,还是小,没有经历什么事情,才会有这种发自内心的笑。

她喝完了面前的酒,安静地说:“龙哥,现在我和小南都分手了,战争还没结束。你说,是不是很造化弄人哟?”

我问:“你想小南吗?”

她说:“想啊,我特别想我南哥哥,不过,有些人这辈子不见比见更有意义。我希望他一切都好,找到自己喜欢的姑娘,幸福着就好。”

那天晚上,邓小姐故意把书林别院的亮灯都关掉,只留下我们这里的灯光。那光照在小云的脸上,我清楚地看到两行泪流了下来。

邓小姐说:“尚龙,我这家客栈可能过段时间就要被拆了。”

我说:“这么美的客栈,你花了这么多钱和精力去装修,不可惜吗?”

她说:“不可惜啊,因为,它毕竟曾经存在过,曾经壮丽过,没结局比有结局或许更有意义,更永恒。”

我点点头,说:“就像爱情一样。”

她说:“对,就像爱情一样。”5

那段日子后,小南回到了北京。

我在北京看到已经瘦到脱水的他,每次喝酒,小南都会讲这些故事。他最喜欢说到的人是小云,最喜欢说的一句话是:活着真好。

我问过小南:“这么单纯的姑娘等着你,你会回云南娶她吗?”

小南说:“不知道,但我知道我这辈子,只爱她了。”

进入社会后,我很少再见到那种至死不渝的爱情,大多数的爱情不过是快餐,短暂如昙花,肤浅像小溪。在这个节奏飞快的世界里,甚至说喜欢谁,都慢慢地变成了被人耻笑的天真。

小南说:“我和小云有一个约定,如果我们分开这几个月里没有分手,我们就一起去厦门,我剃发,她陪着我剪光头。”

我笑着说:“你们城里人真会玩。”

几个月后,小南朋友圈里,发了几张两个光头的合影,地点,在厦门。

照片里,小南亲着小云的头,小云笑着,幸福地这么笑着。其实,她永远都这么笑着。

之后,他们很少打电话,也就是喝了酒或日子发生很大的变动时,彼此才会有些联系。小南说,他和小云不知不觉就分了,他也不知道为什么,直到有一天小云跟他说:“我们这样见不到,会不会很累?”

小南在忙,没有回复。

小云说:“要不,我们就不要在一起了,好吗?”

许久,小南看见微信,才回答:“嗯,好。”

他们分手后,小南也见过几个姑娘,但我一直听他说,自己最爱的,还是这个叫小云的姑娘,她单纯,执着,乐观,美好。虽然不能在一起,但在那段生命和爱情相连的青春岁月里,那段爱情早就成了永恒。

那天,我们喝了很多酒,小云告诉我,她一点儿都不恨南哥哥,她说南哥哥是她的男神。虽然她的手机里,放的是宋仲基。我笑着说:“那宋仲基算是什么?”

她说:“因为他在《太阳的后裔》里面穿了军装,所以我才把他放在屏幕里。要知道,南哥哥穿军装时比他帅多了。”

我说:“你一点也不恨他?”

小云说:“当然不恨,我能理解南哥哥为什么不会跟我结婚,能理解。”

我问:“为什么?”

她说:“因为我没办法生育。”6

小云20多岁时,在家里的安排下被迫出去相亲。那里的农村,如果女孩20岁多岁还没有结婚生子,是一件很丢人的事情。

于是,正当她花容月貌,对这个世界一无所知时,生活闯进来了一个比他大10岁的男人。

后来,小云怀孕了,双胞胎,一个宫外,一个宫内,宫外的必定保不住,只能想办法保住宫内的。

小云知道后,没哭,只是怕。此时,她还没有结婚。

很快,因为两个孩子都逐渐变大,她不得不接受剖腹产手术。我不敢想象一个20多岁的女孩,经历的这一切,那些痛苦,是一般人无法忍受的。更可怕的是,就在这紧急的关头,那个男人始终没有出现。

手术在台上进行了3个小时。当地医疗条件差,医术不好,3个小时后,两个孩子没有一个被保住,一番折磨后,小云再也无法生育。

20多岁,正值花季年龄,本应追求诗和远方,却被生活推到悬崖。她的父母知道后,以最快的速度跑到病床前。当看到女儿的眼泪时,他们不仅没有后悔曾催女儿结婚,反而变本加厉,要求她必须马上结婚,嫁给这个男人。

压力下,那个男人终于决定和小云结婚,只可惜,小云的脸上,再也看不见笑容。

两人结婚一年,小云提出离婚。在离婚当天,小云笑着跟自己说:“从今天起,我要乐观地去看每一天。”

小云讲到这里,一直在笑,笑得那么甜,笑到让所有人都觉得她只是在讲别人的故事。

而我,早已经泪流满面。我把手搭在小云的肩膀上,说:“别怕,至少以后有我们,我们不会再让你受欺负了。”

而她只是笑着,给我满上一杯酒,说:“龙哥,估计南哥不爱我是因为我不能生育吧。”

我喝完杯中的酒,想说,他一直爱你。

可是,我没说,一些爱,就让它们保留自己本来该有的样子吧。7

那天夜晚,我感动了很多次,喝了许多酒,缓过来后,已经是凌晨4点多,虽然昨天跑了很多路,也上了好久的课,却无半点困意。

书林别院里格外安静,我闻到了春天早上的气息,听到了鸟儿伸懒腰一般的鸣叫。

我举起杯中最后的酒,喝完,世界安静了。

谢谢你们告诉我这么多故事,谢谢生活,谢谢你们,活着真好。愿我们都一样,无论世界对我们多残忍,我们都要乐观地活着。

邓小姐点燃了最后一根烟,老牧的老婆靠着他的肩膀睡了,小云呆呆地傻乐着看着远方,就像看着自己的未来。邓小姐起身,她的脸上没有表情,依旧那么冰冷。她转身走进房间,手里拿着一把吉他,弹奏起一首曲调缓慢的歌。

她说,这是写给一个人的。

我问他是谁。

她说:“不重要,你们先听。”

她弹了很多遍,结束时,已经是天亮。我和小宋要乘最早的航班回北京,预订的车已经停在这家客栈。

我起身,笑着跟每一个人说再见。

我问邓小姐:“这次很可惜,没听到你的故事,要不加个微信,你写给我看。”

她说:“不加了吧,我期待我们还会再见,再见的那天,我想把我的故事讲给你听。还会有机会吗?”

我没有回答,看了看书林别院周围精致的装潢,然后拥抱了每一个人。

他们送我上车,上车前,我转身,跟邓小姐说:“放心吧,我们还会见的。”

邓小姐笑了,那是我整晚第一次看到她笑,笑得很温暖,充满希望那般。

我想,我不一定会听到邓小姐的故事,或许我们再也不会见,但我会记住这群人。这个世界上,一定有人过着你想要的生活;也一定有人,用最坚强乐观的心,去面对这个世界最残酷的外壳。

谢谢你们,让我云南之行变得完美。

愿这世界没有战争,只有和平。

愿这世界所有善良的人,都配有动人的美好。

愿我们能再见,那时,把彼此的故事兑着酒,微笑地洒到生活里。

愿我们每个人都好。

有些梦想就是用来放弃的

文/王宇昆1

我总能在电视上各种各样的歌手选秀节目上看到L,每次他都是弹着吉他唱着同一首歌,每次都会情到深处就听到评委的按铃声。

结果基本上都是在第一轮被淘汰,原因很简单,L唱歌跑调。要不是知道电视上那个深情款款的小伙子是L,我可能下一秒就会立即转台。

L参加过大大小小不下十次的选秀节目,可是没有一场比赛让他的事业起死回生。我记得最后看到他上台的那次,他那台破吉他音都不准了。

那时候,我不知道L在坚持些什么,他一个长相一般、音准也一般的非专业选手为什么那么想要成为一个歌手。2

L是个北漂,在北京住着一间一年四季看不到阳光的出租屋。唱歌对于他来说是赔本买卖,支撑音乐梦想的每一项都需要支出大量的金钱。更令人沮丧的是,这个梦想还无法为他赚取继续生存下去的费用。

所以L的另一个身份是烤冷面师傅。

这份职业虽说听起来没有歌手来得光彩夺目,但可以支撑着L在北京这座城市中活下去,还能顺便让他再去参加一些比赛追求自己的梦想。

去年我去北京出版社开会间隙,找过L。那天有点晚了,他在胡同里已经在收摊了,我哈着冷气哆嗦着蹦到他的面前,跟他打招呼,他吓得一哆嗦,透明盒子里的钢镚儿掉了一地。

这是自从L毕业后,我第一次见到他本人。

比上学那会儿成熟了许多,还是像大学时候那样留着中长发,皮肤更白了。L穿着厚厚的棉衣给我做了一份烤冷面,我就跟他一边推着车一边聊天,吃了一路。

我逗他说:“你烤冷面烤得可是比你唱歌好得多啊。”L直摇头,接着就给我在马路上现场来了一首。

真的很难听。但我没再说出口。3

L一直想当一个歌手,实现他的音乐梦想。

这颗追梦赤子心在他上大学的时候就时时刻刻表露在他的生活之中。L比我大两届,之前在同一个社团,所以结识,也不知道哪里来的志同道合,我们成为特别聊得来的朋友。在他现在手边拿着的这把破吉他之前,还有一把乌克丽丽。他喜欢20世纪80年代的乡村民谣,从大一就开始参加学校的校园歌手大赛,一参加就是四年。最好的成绩是进了决赛,决赛是在学校最大的礼堂里,隆重又华丽,他却来了个大走音,什么名次也没拿上。

L是学机电工程的,身为理工男的他如果不是因为这个梦想,估计这辈子和音乐八竿子打不着。他经常跟我抱怨他专业学习生活的枯燥无聊,说只有唱歌才是能救赎他的伊甸园。

我之前跟他袒露过他唱歌很难听这件事,为此我们还大吵过一架,好在后来和好了,不然我可能还不知道下面的故事。

我曾经问L到底为什么那么喜欢唱歌,他说他出生在农村,自己是村子里唯一考出来的人,他的同龄人不是在家务农,就是进到村子附近的小镇子打工。上高中的他就喜欢唱歌,没事就去田垄里喊两嗓子,村子里的人都说他是神经病。

他大胆地跟父母提出来要艺考,考进音乐学院去学唱歌,但父母一万个不准。“考上大学不过是帮他们完成一个光宗耀祖的梦想,他们说就我这破锣嗓子还唱歌,大学毕业赶快回来帮父母收拾庄稼。”

L讲到这里的时候,空气里满是苦涩,那一刻,我突然有些同情他。再后来,我很少提及这些事情,也从不说他唱歌难听。

他时不时就会自弹自唱他新创作的歌给我听,给我讲每首歌里的故事。在他面前,我善于做一个聆听者。毕业那段时间,他拿着学校的那点补助金,已经做好了只身一人去北京追求梦想的准备。

我问他,不回家了吗?他斩钉截铁地说了声“不”,然后便踏上了开往北京的火车。4

在北京的那几天,我目睹了他最真实的生活,潮湿的房间,艰难的日子。他说这张床是他这辈子睡得最糟糕的,比他老家的土炕还硬。

他又给我弹唱他新创作的曲子,然后一边说着之前参加选秀时听到的明星八卦,一边准备着晚上出摊时需要的烤冷面材料。

他在烤冷面上的造诣远远超过他唱歌的才华,他的生意是这条小吃街上最好的,每天买烤冷面的人都会排起长长的队。算下来,一个月也能赚点钱,我跟他说换个稍微好一点的房子住,他说不行,这些钱要攒下来换把新吉他。

我彻底被他打败了,当他跟我说着过几天又要去参加一个什么歌唱选秀比赛的时候,我已经在克制自己心里面那莫名其妙的怒火了。最终,那个选秀他依旧落败。回来后,他反复练习那首歌,最后得出是因为这把吉他的问题。L朝我看过来,问我明天是否方便,要我陪着他去买新吉他。

我终于按捺不住自己的情绪,朝他歇斯底里地吼叫。我说:“别再自欺欺人了,就不能放弃这个不切实际的梦想吗?北京城那么多唱得好的,你的梦想最后只会死在他们的身后。”

吼完,我摔门而出,离开那个泛着异味的出租屋。5

剩下的那几天,我们都没有再联系,直到我离开北京的那天。L在我临走前请我吃了一顿肯德基。

那天他正好买了新吉他,在肯德基里,他准备再弹一首,被我硬生生地拒绝。

他说,他其实早就想过要放弃了,只不过还没有做好放手的准备,因为他不甘。坐在我对面的他啃了一大口汉堡包,冒出一颗泪来。“我不想回到那个破旧的村庄,我不想像他们一样平庸地生老病死。我只不过想要向他们证明,我的梦想没有他们说得那么不值一文。其实我知道自己唱得很难听,我每个月在北京城从东跑到西,唱无数首歌,见无数个评委,无非只是想给那些漠视我的人一个耳光。我也有坚持不下去想要放弃的时候,但我必须为我的梦想而吃点苦。”“不是所有梦想都值得你耗尽大好青春去坚持的,这样的努力对于你来说,就算付出了别人的一万倍或许也不会成功。因为你的梦想从一开始,不是战胜自己,而是战胜别人。”

我朝着L说道,像是在费力叫醒一个春天到了,却还在冬眠的人。

最后,L还是为我弹了一曲,用他的新吉他,歌是大学里他最喜欢的那首。他说,这把新吉他或许就是梦想的终点了,然后唱了起来。

但这一次,或许是看到了那个内心深处最脆弱的L,我竟觉得他的歌声是如此真挚迷人。6

有些梦想就是用来放弃的,这种放弃不是人生的不圆满,而是对自己的一次成全。

离开北京后的一个月,我在那个最新的选秀节目上看到了L,他在舞台上说,这可能是他人生中最后一次上台唱歌了。

我看着电视屏幕中的他,眼神柔软却又是那么坚定。

我想起了大学时那个每天抱着吉他练歌的他,想起了北京冬日收拾着烤冷面摊哼着歌的他,想起了所有关于他追逐梦想的时光。

从来没有转过台的我,最终还是转了台,因为我怕看到最后被淘汰时的L,眼泪会流下来。

南方伤风,北方雪

文/陈不染1

不过是暮秋时节,北方就已飘起白雪。殷转晴的朋友圈里都被这场初雪刷屏了。而此刻的她,却孤身漂泊在热浪不减的南方——香港,她一边看着朋友圈里的雪景,一边把宿舍的冷气调到最低温度。

殷转晴盛夏八月而来,那时香港如同一个大蒸锅,又闷又热。但初来香港的一切都让她感觉新鲜,布满楼宇间的广告牌,车水马龙的拥挤街道,不时过往的叮叮车,沿街喧哗的美食店与珠宝店,交织成这座金融中心的繁华,于是,她很快忽略了高温带来的郁躁。不知不觉,转眼已经十一月,距离立冬不过还有几天,室外还是高达30摄氏度。想起东北老家,那里四季分明,春有春的温暖,秋有秋的飒爽,夏有凉风,冬有雪。那才是大自然该有的姿态。

刷新了一下朋友圈,看到闺蜜发来家乡落雪的小视频,那翩翩白雪,如同一个个从天上下凡的小精灵,那么可爱,那么灵动。在积着薄雪的地面上,闺蜜写着几个字:“晴晴,我想你了!”

此刻周遭都是晦涩难懂的粤语,只有视频里的一切是那么熟悉,贴心贴肺的感觉。就在这一刹那,殷转晴鼻子酸了。离家三个月,她第一次感到如此想家,原来自己是那么孤独。关了手机,她竭力忍住已漫上眼角的泪水,在心里对自己说:自己选的路,再苦再难也要走完!

第一次离乡背井的殷转晴,注定要度过人生里第一个没有雪的冬季。2

在那个黑夜到来之前,殷转晴一直觉得自己是世上最幸福的人。她从小在富裕的家庭里长大,父母都视她如掌上明珠,尽心尽力地疼爱着她。20岁,从幼儿园到大学,都在哈尔滨,她从来没有独自远行过,更未想过会有一天离开父母。

犹记得,那天是和同学们约好外出游玩,原计划要在野外露营过夜。所以殷转晴提前跟父母说晚上不回家,哪知到了野外,大家被蚊子咬得遍体鳞伤,决定当天就打道回府。殷转晴早早地回了家,躺在床上看书,隐约听到父母相继回来,她想着自己身上伤痕累累,还是不要让父母知道为好,所以一直没有出去。

客厅沉寂了一阵,听到父亲说:“离婚协议我已经找律师拟好了,明天抽空一起到律师事务所签了吧。”母亲久久没有说话,空荡荡的别墅里沉寂得有点可怕。父亲又说,“这件事先别跟晴晴说,我怕她接受不了。”母亲终于开口,然而是殷转晴从来没有听过的高分贝:“你什么都可以拿走,但是晴晴和公司,你休想。”父亲怒斥:“晴晴可以跟你,但是公司是我辛苦创立的,怎么能给你?房子和车都给你,我还会给你一大笔钱,你这辈子都无忧了,何必要和我争公司?”双方争执不休,愈吵愈烈,丝毫没有停下来的意思。

此刻,殷转晴在卧室如晴天霹雳一般,她从来没有想过,在她面前那般恩爱的父母,竟然已经到了分道扬镳的地步。

客厅里的声音越来越大,还伴随着玻璃破碎的声音,一发不可收拾。殷转晴用力拉开卧室的门,满脸泪水,大声地质问:“爸爸妈妈,你们真的要离婚吗?”

突如其来的一幕让父母都呆住了,他们万万没有想到,自己的宝贝女儿都已经听到了这一切。母亲轻搂着她,柔声说:“晴晴,对不起。”

父亲也低着头,完全没有了刚才的戾气:“晴晴,爸爸妈妈之间,早已没有了感情。有些事情你迟早会知道,不过,你要相信,我们会一直爱你的。”

殷转晴拼命地捂着耳朵,她宁愿自己是在做梦,她一点儿也不想听。3

可终究不是梦。

从那以后,父母经常因为财产分割的问题肆无忌惮地争吵。

殷转晴觉得在这个家实在待不下去了,恰好彼时学校里有到香港交流学习的机会,她想也没想就报了名。品学兼优的殷转晴,很顺利地拿到了名额。为期一年。

殷转晴走的时候只留下一张纸条,上面写着:“你们不知道我有多爱你们。希望你们也回到从前,可以吗?”

纤弱的背影,那么孤独,那么忧伤。谁又能看得见?

或许是性格使然,或许是文化差异,安静内向的殷转晴来到香港学校里,两个多月来始终无法融入周围的人与事。或许是心情抑郁,她并无心交友,心里都是家庭破碎的阴影。她独来独往,加上听不懂周围的粤语,唯一的乐趣就是看家乡的朋友晒朋友圈。

那段时间里,她一个人逛遍了香港的大小景点,还有港片里出现的大街小巷。她从来不知道独行是一件如此美好的事,旅途的新鲜和疲惫可以让她心中的忧伤暂停播放,她感到前所未有地自由。

尽管没有朋友,可殷转晴觉得自己一个人的生活别有洞天。离开了温室的花朵,在自由的空气里也会绽放得更美。她慢慢接受了父母离婚的现实,只是,不再相信爱情。小时候,父母多么恩爱,举案齐眉,那些历历在目的记忆是真真实实地发生过。不知道从什么时间开始,他们的爱情,在时间面前节节败退,不能再退时,就要争个你死我活。

殷转晴想,所谓爱情,不过是服下一包迷药,药效尚在时便爱得你死我活,天不怕地不怕;一旦药效过了,便反目成仇,相互厮杀。这药效终究是浅薄的,只能迷倒一阵,而能迷一生的人少之又少。

20岁的殷转晴,没真正经历过爱情,却已不相信爱情。4

立冬。

前一天还是骄阳似火,不过日暮时分刮了一阵风,一夜之间却又降温十多摄氏度,冷得让人猝不及防。殷转晴觉得香港的气候太不可理喻了。

殷转晴感觉头痛鼻塞时,感冒已经悄无声息地侵袭了她。她躺在床上,后知后觉地明白出香港是没有秋天的,从夏天到冬天,只需一阵风。

单人间的宿舍,是殷转晴费尽心思才申请到的。可是此刻生病了,她非常渴望身边能有一个人。然而放眼四周,陪伴她的,只有四面雪白的墙壁。她唯有拖着沉重的身子爬起床,照常梳洗去上课。对于初来乍到的她来说,港大的学习任务很重,她不想错过每一节课。

这一节课是应用传播学研究。殷转晴来到课室里,已经坐了六成的同学。她找了一个靠后的空位坐下,压抑着难受的鼻塞头痛,心里想着:上完这一节课,就要去看医生了。

西装笔挺的教授踱步进来,依旧是用英文点名。每个同学都有属于自己的英文名,唯有到殷转晴时,教授顿了下,才念出“ZHUANQING YIN”。殷转晴大声答应“到”,才发现自己的声音如鸭子叫声般沙哑。

整节课听得昏昏沉沉的,课间休息十分钟时,殷转晴便趴在桌子上抬不起头来。刚要进入睡眠时,一句清亮的男声在耳边响起:“同学,这个药给你,赶快吃了。”虽然也是不太标准的普通话,可殷转晴觉得,这声音真适合唱暖心的情歌。

殷转晴循着声音抬起头,坐在她前面的是一位穿着白衬衣的少年,戴着一副黑框眼镜,面容有着无法形容的干净。眼见他把一盒药和一瓶水放在她的桌面上,她连忙说“多谢”,男生只是淡淡地说了句“That's all right”,便起身走出了教室。

殷转晴定睛一看,这盒药的名字叫“幸福伤风素”,是治疗伤风感冒的西药。她心里想,这名字起得可真奇怪,伤风感冒怎么还能幸福呢?

她吃了一粒药,继续强打着精神上课。一节课下来,鼻塞竟然好了大半。这是她在香港遇到的第一份温暖,她想着怎样好好感谢一下那位男同学。可是一下课就再也找不到他的身影了……5

吃了“幸福伤风素”,不出两日,感冒便痊愈了。这已经足以让殷转晴的心情阴转晴了,从前在家也是经常感冒,可是都要十天半月才能好起来。大概是一个人的时候,连细胞也跟着坚强了吧。

感冒康复的那一天,殷转晴心情大好。她突然觉得,她不应该封闭自我,应该要走出作茧自缚的阴影,她要学习粤语,要和更多的人接触,于是,她主动报了粤语辅导班。

万万没有想到,粤语班的老师,竟然就是那位送药的男同学。

造化弄人,有时候你千方百计地去寻一个人,不会有结果,而偏偏在踏破铁鞋无觅处时,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

男孩叫钟鸣,是义工老师。这位爱笑的大男孩,粤语课教得生动又精彩。

殷转晴从前就非常喜欢听粤语歌曲,喜欢看粤语电影。打开心扉的她,对学习粤语产生了强烈的兴趣。兴趣是最好的老师,才一个多月的练习,她就可以听得懂粤语了。钟鸣跟她说,她很有天赋,只要勤于练习,不出半年就能说流利的粤语了。

他是老师,她是学生,一个认真地教,一个投入地学。慢慢地,他成了殷转晴最好的朋友。其间钟鸣还介绍了好几个同学与她认识,殷转晴也第一次真正融入了本地人的圈子,她的入门级粤语水平,常常引得大家哈哈大笑。钟鸣带着殷转晴加入了义工团体,他们一起到旺角街头募捐,一起到老人院探望。这些日子,殷转晴感到前所未有地快乐。

岁月与交情渐长,钟鸣对殷转晴暗生情愫。在他心目中,她也是率真的小姑娘,她的一颦一笑都是那样可爱。他们是无话不谈的朋友,然而近水楼台可以先得月,也容易先掉进水里。钟鸣迟疑着不敢表白,他觉得殷转晴也只是把他视为好朋友,并无其他意思,他怕一说破,连朋友也做不成了。

他不想失去她,只能默默地陪伴她,对她好。

自从认识了钟鸣以后,殷转晴不再感觉孤独了,她格外珍惜这段友谊。她觉得,有一个无视地域、忽略性别、跨越语言障碍的好朋友,真好。她没想到在香港可以拥有如此纯净的友谊,她觉得他们能做一辈子的好朋友。6

一年的时间很快,快到还没有好好感受香港生活就结束了。一年的时间也很慢,慢到父母离异的阴影还没有从心头彻底抹去。

交流学习结束,殷转晴请钟鸣等几个好友吃饭。大家以为是普通的聚餐,直到殷转晴宣布次日离港回家的消息,大家都依依不舍。殷转晴说,以后还会来香港的,也欢迎大家到哈尔滨看冰雪大世界。

大家依依不舍地给她饯行。而钟鸣听到这个消息,心里更加不是滋味,整顿饭都食不知味,心不在焉。

饭毕,钟鸣一如既往地送殷转晴回学校。夜已深,紫荆花未眠。他们走到校园小路上,钟鸣的心忐忑不安,他知道,这是最后的机会了。不知不觉已到了殷转晴的宿舍楼下,殷转晴跟他说再见。在她转身的片刻,他还是叫住了她。他直视着她,深情地说:“晴晴,我喜欢你,喜欢你好久了。做我女朋友好吗?”

殷转晴万万没有想到,最好的朋友竟然向她表白。她不知道该做何回应,钟鸣说:“明天我来接你到机场,你明天再给我答复吧。”殷转晴依旧没有说话,点点头。

回到宿舍,殷转晴回想起这一年来与钟鸣的一幕幕,是的,香港生活因他的出现而精彩,就连伤风感冒也是幸福的。可是,她觉得他们之间的只是友情,并无半点爱情的成分。有又如何?她想起父母曾经多么恩爱,最后都是反目成仇。爱情,会摧毁他们的友谊。在被摧毁之前,她想到的就是逃离。

她连夜收拾好行李,把下午的航班改成最早的一班。天刚亮,她就匆匆出发,作别了香港的云彩。

当钟鸣到达她的宿舍时,已经人去楼空了。他迫切地打她的手机,一直提示着已关机。他知道,她已经在飞机上了。纵有千般不舍、万般惆怅,她还是离开了。她只留下一封信:“如果没有爱情,我们还是最好的朋友。”7

为了把最纯净的友谊定格在心中,殷转晴已经决意与香港的一切告别。原本就是异乡人,因此消失是一件很轻易的事。她的香港手机号并没有开通国际漫游,而在香港使用的社交软件到内地也是不可用的,香港的朋友只知道她是哈尔滨人,并不知她的具体地址,她就这样轻易地人间蒸发了。

回到家,早已是物是人非。父亲已经另结新欢并搬走了,而母亲执管了公司,两人都忙得不可开交。她住在熟悉又陌生的别墅里,在那个比香港宿舍大几十倍的屋子里,孤独也被放大了几十倍。

而此时,钟鸣也大学毕业了,他拒绝了很多公司的offer,接受了一个港企驻哈尔滨分公司的职位。他要去她的城市,他一定要找回她。

在哈尔滨这座充满着俄罗斯风情的城市,不管是诱人的红肠,还是浓烈的伏特加酒,都抵不过思念的攻城略地。钟鸣一有空就会上网发帖,寻找殷转晴。走在积雪时常没过膝盖的路上,他始终会觉得这曾是殷转晴走过的路。吃着哈尔滨的小吃,会觉得殷转晴也在同一家店点过相同的点心。他努力适应着比香港温度低30摄氏度的哈尔滨冬天,可觉得一切都是熟悉而温暖的,因为就算是寒风刺骨,也带着她的气息。

他去过哈尔滨大大小小的学校,好恨自己当初没有问过她学校的地址,甚至没有来得及过问,她便消失得无影无踪。他只记得当她对他说起校园里的雪景时,眼睛都带着异样的光芒。而今,他就置身于她踏过的那片土地,雪也落得掷地有声。站在每一座学校的教学楼门口,身边是匆匆而过的学生,却始终没有见到她的身影。

他也去过她曾经提到的每一个地方:熙熙攘攘的中央大街、神圣庄严的索菲亚广场、浩浩汤汤的松花江、银装素裹的冰雪大世界,那么美的风景,他却无心留恋。每去一处,都会留下一张照片,发在社交软件里。他甚至为她开通了微信、微博等内地所有热门的社交软件。还记得,她最爱刷朋友圈,尽管不知道她还用不用以前的账号。他坚信,如果她看得到,她一定会知道,他在等她,也在找她。8

一年过去了,殷转晴时常想起,她曾在那样炎热的城市里,生过一场令她终生难忘的感冒。更加不会忘记,那个给她递药的男生,那阳光的笑容。那盒药,治好了她的感冒,也治好了她孤独的境遇。

冬末时分,暖阳总会让人心感悦意。

哈尔滨的中央大街人来人往,殷转晴买了一支马迭尔冰棍,转身的片刻,却被撞掉。“不好意思。”随着带着歉意的话语,那是她期待已久的声音。撞到她的人竟然是钟鸣!

而此刻,钟鸣惊喜,激动得讲不出话来,上下嘴唇不停地颤动。

殷转晴好大一会儿才回过神:“嘿,你也在这里啊!”“是啊,你也在这里,不早不晚,终于遇见了。”

殷转晴终于知道钟鸣为她而来,在哈尔滨这条最繁华的路上,他每天都会来回不停地走,冥冥中,他仿佛知道,总有一天会遇见。

殷转晴相信爱情了。

此刻,她告诉自己,压抑了这么久的思念,全是为他。他在找她,她也在等他。他所有的付出,都是值得的;他所有的等待,都换回了结果。他们忘我地相拥在北方的落雪里,这个拥抱,融化了所有。

南方的一场伤风,北方的一场落雪,幸福自有天意,或许那一粒伤风素,就是爱情的端倪。

花火

文/辜妤洁1

去千叶的火车两日一列,下午4点出发,第三天清晨抵达。

沿途经过一望无垠的绿色梯田,也经过一段很长的隧道,之后一直是森林。树荫遮蔽太阳,零碎的日光漏进来,混合着车厢内笼罩着的奶白色灯光,暖暖的,一圈一圈地漾着。眼下虽时值暑假,但车厢内稀稀疏疏地坐着几个人,送餐饮的小推车好几小时才来一回。

穿过两个夜晚,机械的声音将静谧的时光拉回。列车门打开的瞬间,卷入清新而陌生的气流,那一刻便泫然欲泣。火车从身后晃悠悠地继续前行,小春提着小小的行李箱站在千叶清晨的站台上。

天色已明,灰色的站台一眼看到底。红色顶棚下挂着几盏壁灯,狭长的过道两旁是陈旧质朴的木质长椅,灯懒洋洋地亮着。小春按照指示箭头走向出口,检票闸口的工作人员是和蔼可亲的老爷爷,笑容爽朗,身体却相当瘦弱,以至于制服看起来像是挂在他的身上。“小姑娘是哪家的亲戚呀?”他问。

小春摇摇头,笑答来旅行,然后得到“很少有人来我们这里旅行呢”的答复。

千叶站——门口墨绿色的牌匾上端端正正地刻着这三个字。周围是陌生的气息,低矮的建筑和绿色的树,缝隙间隐约透着海的边缘。即使21岁也在做任性的事,可是……女生看着周围的景色,耳边传来叫她名字的声音:“小春。”

那低沉温柔的嗓音,总是轻易击中她的心脏。

小春茫然无措地转身,身后只有空荡荡的晨光。2

沿着灰白色的石子路一直向前走,前方不远处有一处住所。

房子和镇上的其他木质建筑一样的和式风格,干净清爽。院门口有一棵很大的樱花树,花期已过,紫褐色的枝干上流淌着乳白色的树胶,像是透明的琥珀。有个八九岁的小男孩正光着脚丫趴在那里用树枝划着泥土。不知道他在找什么,看起来很无聊。但小男生的脸上满是兴奋,鼻下拖着动作迟缓的鼻涕,即将掉进嘴里时,他猛吸了一下,鼻涕消失了。小春笑起来。小男孩注意到面前的陌生大姐姐,喊道:“外婆!外婆!有客人!”

小男孩从地上跳起,兴奋地来牵小春的手。他穿的白色背心和小裤衩被泥土搞得脏兮兮的,黝黑的小胳膊伸出来,在小春的白裙子上留下几处小手印。小春的心情豁然开朗,任他牵着往里走。“小智,不许胡闹。”从屋里出来的老妇人满怀歉意地看着小春。

小春摸摸小男孩被汗濡湿的小脑袋。小智吸吸鼻涕,冲外婆做了个鬼脸,躲在小春身后咧开嘴笑。老妇人也跟着笑起来。

受了那抹笑容的鼓励,小春迟疑着开口:“请问……我能不能在这里借住几日?”

房间内只有简单的床铺和桌椅,蓝色的被褥折叠得很整齐。长长的麻花绳从房屋中间坠下来,白色的灯罩下是最原始的灯泡。像一根细细的藤蔓,尾巴上挂着一颗瓜。用架子支起的窗户外能清晰地看到蓝天大海。

未来的一周,会在这里度过。

放下行李回到客厅,阿婆去准备糖水,小春坐在茶几前打量周围。视线里是古朴的桌椅、茶几、柜台、电视、木制的落地窗户,再远一点,三双鞋摆放在玄关处,最小的一双歪歪斜斜,左脚那只翻了个底朝天。视线晃了一圈又一圈,最后忍不住停留在柜子上的照片上,隔了一定距离,内容看清一半,是阿婆和小智,还有一个少年。他的眉眼模糊在白色的镜面光线里。虽然只看到轮廓,却已被温柔的气息包围。

小春双手撑着膝盖,直接上前太过唐突,只好忍下。倒是小智很机灵,指着照片问她:“姐姐,你想看那个吗?”小春点点头。“那你猜猜我的小名是什么,猜对了我就拿给你看。”小智神气地抱着脏兮兮的胳膊,扬扬得意地看着她。“面包。”小春说。

小智一脸震惊,鼻涕也忘记吸,“嗖”地掉下来。他急忙伸手去抹,结果糊得到处都是,年纪虽小,倒也有了在女生面前出丑后的窘态,于是双手捂脸大叫着“惨了惨了”,冲出去洗脸了。“小智很调皮,让你见笑了。”端着糖水过来的阿婆微笑着说。“小孩子嘛。”小春善解人意地回答。“小春以前来过千叶吗?”“没有哟。”“那怎么知道小智的小名呢?”

想必是刚才听到了两人的对话,面对阿婆的疑问,小春说了谎:“我们家有只猫叫面包……没想到能猜中呢。”为了转移话题,小春端起杯子低头喝了一口,唇齿间被香甜沁满,“好好喝!”“加了一些冰糖、雪梨和大枣之类的,夏天喝对身体好,喜欢的话就不要客气,多喝一些。”阿婆笑盈盈地端起茶壶,把小春的杯子加满,然后回头望了望柜子上那张照片,“以前我孙子也很爱喝,可惜……”

接下来的话小春比任何人都清楚。

——可惜以后他喝不到了。

难过细细密密地从心脏溢出来,小春仰头又喝完一杯糖水,冰凉香甜的液体在她的肚子里,还要再多喝一些才能代替你,阿光。3

只是普通的海滨小镇,夏日午后的街道人迹缺缺。

被小智拉着去甜品店吃了一份名叫“夏日狂欢”的超大冰淇淋,又去游戏厅玩了半小时电动游戏,甚至还去街边玩了扔一元钱硬币抓娃娃的机器。小智说是要给小春做导游,却一直都是自己在神采奕奕地玩。最后玩累的小男生像初见时一样趴在沙滩上找起好玩的东西来,被阿婆叮嘱了很多遍要穿的凉鞋早已远远甩到一边。

来之前对如何度过这几日隐隐不安,现在却手里提着两只小鞋子行走在千叶的海滩上。太阳已沉下大半,蓝色的海面涌动着粼粼波光,是打碎的宝石,耀眼又漂亮。像你的眼,阿光。

茶褐色短发,瞳仁宛若黑宝石的眼。五官是少年特有的棱角分明又呈现出柔和的线条,侧面是能融化人心的宇宙第一温柔,瘦,高,腿很长,一米五八的自己只能达到他的胸前。阿光的样子。

这个世界上是有奇迹的。被琐碎和庸碌的日常填满的大脑,苦闷和悲伤肆意蔓延的心脏,黑色的因素日趋占满自己的思维,无数个日夜从睡梦中哭着惊醒。连自己的手机号也常常背不出来的迟钝大脑,可无论什么时候想起阿光都如此清晰。

跨过拥挤的人群,他拉着自己跳上公交车的瞬间,牵过的手的温度,熨进肌肤,融入血液,他当时低头微笑着说“不用谢”的表情……记忆穿过一条一条长廊,跳过黑板和桌椅,跳过操场和林荫小路,跳过流动的风和滴落的雨,抵达温柔的你。

和你有关的细枝末节,回忆起来全是爱慕。小春曾以为阿光是自己生命里一颗永恒的明亮的星,最后才知道只是一团耀眼的花火,很快就会消失。如果时光可以重回,一定不会错过你。一定。

在千叶的第五日,小春已渐渐习惯这里的生活。阿婆做的饭菜总是很香,每天被小智拖出去玩到很累才回来,盖着被阳光晾晒过的被褥很好入眠。无论家里、镇上还是海滩,每一处都是阿光生活过的地方,也许某一刻他和自己踩过相同的土地,触摸过相同的树干,听过相同的海潮声……小春忍不住嘴角上扬。

带来的一点行李依旧搁在房间的角落,身上穿的宽大衬衫是阿婆从柜子里找出来的。小春没有问衣服是谁的。那几颗褐色的扁扁的小纽扣,在毕业前夕,她曾计划过很多次,去偷一颗。是在学校走廊意外撞倒阿光时顺手牵羊的一颗,还是在社团办公室趁他午憩偷偷摘掉的一颗……想过很多次。

很久以后想起来,那时的阿婆一直是笑着的,从未问过小春来千叶的缘由。或者说,她早已从女生的神情里看透了吧。

离别前一晚赶上镇里的夏日祭,有露天电影和花火会。海滩上拉起巨大的架子和帷幕,前面放了很多小板凳。小春第一次见到这么多镇上的人,一路过来,很多人跟阿婆打招呼。小春遇到熟人——站台检票闸口的老爷爷,他换下制服,摇着蒲扇在管理秩序。尽管头发已经花白,但总觉得他还可以活上好几十年。

尽管只有几日的接触,但无论是去吃冰、买菜、骑自行车,抑或是打游戏、散步、摘水果,小春一直都被千叶的人们善待着。“小姑娘21岁了呀,看不出来呢。”“毕业旅行为什么要来我们这样的小地方?回去之后就工作了吗?”“小春有没有男朋友?我家儿子可是很不错哟!”……渐渐地能聊很多,独独来这里的缘由无法诉说。但完全能感受到那种淳朴的和善,就像吹来的清凉海风,让她有满满的舒心感。也因此明白了,只有这种地方,只有在这种地方长大的阿光,才会有那种发自内心的温柔笑容。“阿光前年夏天还一起来看电影了呢。”有人遗憾地说。“是啊。”阿婆笑着回答。“真舍不得……”4

那是他们仅有的一次去登山,也是最后一次。一行六人,因大雪走散。

缠绕在周围遮挡视线的浓雾,草木的身姿是张牙舞爪的怪兽,白色的六角花瓣覆盖一切,深深浅浅的脚印踩踏枯萎的褐色的干草。裸露的皮肤被冰冷吞噬,以及……望不到尽头的眩晕。“阿光……”

牢牢抓紧的两只手,却预示着分别。小碎石不断地从他们身边跌落,跌入那无尽的深渊。冷,好像那儿下了无数日夜不停歇的雪,冷到骨子里,冷到绝望。“阿光……不可以放手……”

小春满脸是泪。被树木和雪覆盖的深渊,没有任何可以让她将阿光拉上来的力量。手里握着的那棵手臂大小的树也开始摇摇欲坠。“好想再回去一次,阿婆做的糖水真的超好喝。”阿光仰望着她,脸上恢复了平静的表情。他侧了侧头,望着千叶的方向。“我也很想见见呢,阿光长大的地方一定超好玩。”小春哭着说,“所以不要放手,我们将来一起去吧……我想和阿光一起去。”“小春。”阿光笑起来,“已经够了哟。”

下一秒,他松开了手。

现在想来,或许当时的自己完全搞错了,说着鼓励他不能放弃的话语,站在对方的角度考虑,明知已像癌症患者到了不能维持的期限,哪有什么“等病好了”而言?如今的小春已然明白,对绝望的人说希望,是最残忍的事。

对不起,阿光,当时的我寄希望于奇迹,忘了你有多么舍不得,自以为是地将你推入更加痛苦的深渊。

小春很沮丧,跟着一群孩子疯玩的小智也累得趴在她腿上睡了过去。夏日祭提前回家。小智在小春背上睡得很香,过了一会儿,他偏了偏头,口水就晃晃悠悠地滴落在小春的衬衫上。女生无奈地笑了笑。

途中灯光暗淡,稍有近视的女生视界里模模糊糊,怕她摔着,阿婆牵着她走。年近七旬的老人的手,皮肤干燥粗糙,但小春被握紧在手心里的手,全是温暖。

最后一次的记忆排除,除开公交车那次,小春从未和阿光牵过手。阿光的手指骨节分明,细长,非常漂亮。有几次小春去社团时,男生在睡梦里,她是胆小的女生,坐在那里只敢细细地看他的手。如果再勇敢一点牵起你的手……小春摇摇头,怎么可能?

把小智放到床上,小春陪阿婆在院子里纳凉。

天空是墨蓝色,黄色的星星一颗一颗,远处的海在月光下静谧地沉睡。小木桌上放着一排切好的西瓜,那是下午和小智去地里摘回来的,阿婆用冰水镇了一会儿,咬入口里沁沁凉凉地甜。“小时候阿光也常常像现在一样跟我在这里纳凉。他外公去世得早,阿光的父母孝顺,怕我寂寞,就把孩子送回来跟我一起生活,托他的福,我过得很快乐。”阿婆摇着蒲扇,慢悠悠地继续讲,“小春是为了阿光来千叶的吧?”

夏夜的蚊虫很多,小春蹲在地上用剪刀挑着蚊香,听到阿婆的话时顿了顿,然后继续手下的动作,嘴里轻轻回答了一句:“嗯。”5

小春喜欢上阿光,也许是看到他在学校里和流浪猫相处的样子。

干净爽朗的少年,每日都买猫粮去喂食,他坐在花坛边上微笑着将食物分成一小块一小块去喂那只快要死去的猫。轻柔的动作和神情,让阳光都为之失色。但那只猫在几天以后还是死了,死亡最让人无望。

那以后的很多个午后,窗头的秃枝长出绿叶,远行的燕子归巢,只有阿光不再回来。耳朵里却是阿光的声音,脑海里也是阿光的微笑。小春愈加少言,常常一个人躺在家里。风吹开帘子,阳光探身而进。光亮熨帖着她薄薄的眼睑,刺眼得很,躺在地板上的身体忍不住翻了翻。于是整个夏天开始倾斜。

她心里空落落地痛着。她知道,她是失去了,永远失去了,阿光。

然而此刻,在他长大的小镇,在他长大的家里,在他的家人身旁……静静地吃着刚摘回来的西瓜的人,是自己。

很久以后想起来,阿光大概知道小春一定会去千叶,在那个地方,所有伤痛都会被治愈。这是阿光的温柔。

阿婆拿出相册,里面有很多阿光小时候的照片。在海里活力游泳的阿光,在樱花树下腼腆笑着的阿光,在客厅里调皮倒挂的阿光,摸着刚剪完的头发苦着脸的阿光……那么多阿光。“虽然要听话很多,不过还是很像呢,阿光和小智。”阿婆看着小春翻阅那些照片,脸上一如既往地温柔慈祥。“阿婆。”小春靠着阿婆的肩膀,老人身上散发出的岁月的味道,安详宁静,即使说着悲伤的事,难过的种子也似乎不能在她心里发芽抽条,那些翻涌的情感,好像天边被吹散的乌云,“阿公过世时你怎么熬过来的呢?如果也能做到像阿婆这样总是微笑就好了。”

阿光,一想起你,我的世界就是雨天。“一起埋掉了。”阿婆说到这里笑起来说,“把以后一个人的孤寂和困难装进了老头子的骨灰盒里,负气地想:你丢掉我一个人去过好日子了,那我也要好好生活下去。”“哈,是这样?”“还有时间……也放进骨灰盒里了。在一起虽只短短七年,却很感谢他,以后的时间也想要一起度过,把时间也拜托给他带走了,所以我不觉得寂寞。”“嗯。”“不是所有的离别都要用眼泪说再见。我们每个人都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和这个世界告别,为了没有遗憾,所以一直微笑着面对,那么即使下一秒就不再见面了,留在彼此回忆里的也全是幸福的回忆。生命有时就像花火一样短暂,微小的光却能带给某些人幸福。像阿光那么温柔的孩子,这世界上一定有他觉得幸福的存在,也一定有因为他而幸福的存在,即使到了天上,他也会温柔地看着我们,所以我们更应该好好地生活下去,将来还会在另一个世界见面的……我这把年纪,也快了。”“阿婆会活一百岁……不,两百岁……不不,阿婆才不会死。”“傻孩子。”阿婆怜爱地摸摸小春的头。

嘭——嘭——

远处的海滩传来欢笑的声音,无数朵烟火升入夜空,将黑夜点亮。应该是电影结束了,花火会开始了。无数朵花火让黑夜变成白昼,是光的力量。小春依偎着阿婆,静静地看着那动人的景色。如果我们爱的人是花火,既然留不下,就永远记住那瞬间的美。是这样吧。

这就是你的千叶呢,阿光。我也会全部记下来。6

笛声鸣起,小春提着箱子进入车厢。“你以后还来吗?”难得穿着整齐的小智依旧吸着鼻涕,可怜巴巴地望着小春。“嗯。”小春看看阿婆,笑着点点头。

明年来,后年还来,每年都来。阿光,我想,我明白了你爱这里的理由。因为这里,有我们爱的人。

他们不是恋人,自始至终,她只是他众多暗恋者中最普通的一个。

那份感情像阿光,花一样美好,火一样短暂。她放弃了好不容易找到的工作,不顾家人劝阻,毅然只身来到他长大的海滨小镇。“将来一起去吧”,为了完成这个不算约定的约定,为了……找到能有他气息的地方。只为了这片刻的靠近,不惜所有。

她的生命因他的离去而进入一个长长的黑暗隧道,想念太美好,也太绝望。然而此刻小春终于明白,无论这条路多长,在另一头一定都有一个明晃晃的晴天。樱花谢了还会再开。松软的海滩有潮湿的海风拂来,黑暗的夜空因光重回白昼。

他不经意的温柔是燃放在她心间的一小簇花火,随着他的离去,那一朵光亮却愈发美丽明亮,直到真正变成一颗星,挂在她的天空里,永不坠落。

因为爱,短暂亦是永恒。

调皮的小智和慈祥的阿婆,宁静的千叶和香甜的糖水。

你不能再看到的、听到的、尝到的、感受到的……一切的一切,由我来帮你完成。

由我来帮你完成吧。

阿光。

不如我们从头来过

文/居经纬1

Q小姐告诉我,如果一个人离开你,别问为什么,因为你能想到的所有理由,都是对的。

我吸了一口刚点着的烟,像咽东西似的想将气流吞进肚子里,然后再从鼻孔里喷出来。我看惯了香港警匪片里刘德华吸烟的镜头,觉得帅气十足,而且不难模仿,但就在我第一次尝试的时候,我才明白并非想得那么简单。

很多时候,你不自己尝试一下,就永远不会知道这件事对于自己到底有多难。

失恋也是。

我明白Q小姐的意思。2

我认识Q小姐是在微博上,Q小姐是我的一个读者,有一天,她跑来问我,能不能约我吃顿晚餐,她请客。那时候我已经在学校连续待了一周,心情不是很好,想着出去走走也好,索性就答应了她的请求。

没想到,她把饭局约在了跨年夜。

后来我才得知这不是一次简单的跨年,而是一次躲避,或者是救赎。

在我跟她前去世贸天阶的路上,她的手机响个不停。在她N次无动于衷之后,我说:“要不你接吧,不然他会打个不停的。”

不用猜也知道,打电话的那个人肯定不会是简简单单找Q小姐问候新年,即便是问候新年,也只是长时间电波传输的开启页罢了。我说:“是你男朋友吗?”“不是,分手了。”她回答得很干脆。

铭心刻骨的失恋大多难以释怀,往往是一方还在描绘未来版图的时候,却被对方告知game over。

这种深情满满与恨意绵绵的错综复杂的心境,我是体会过的。我看着坐在我旁边的Q小姐摇下的士的后窗,看了看远处天空的烟花,若隐若现,忽明忽暗。

我想缓和一下气氛,我说:“这你忒不厚道了呀,约我出来吃饭,原来是在躲避前男友呀。”

Q小姐摇上窗户,满怀歉意地对我说:“其实我想把我的故事讲给你听,你看我该怎么办?”

说实话,在微博私信里把我当作情感分析师问我诸如“失恋”“疗伤”之类问题的人不在少数,但Q小姐这种以美食诱惑先斩后奏的案例还是头一次碰到。一般情况下,这种问题我不会一一回答,我想她们根本不在乎什么行之有效的措施,她们需要的只是找一个人说说话。

Q小姐的故事并没有什么太大的特殊性,无非是男朋友劈腿后再乞求复合。

Q小姐说,这是他第二次乞求复合了。

我不知道说什么好。我想,这种男的她居然能忍受一次,现在又希望能给自己一个理由原谅他。我想起了《春光乍泄》中的何宝荣。我突然明白,为何何宝荣可以一次又一次地毫不顾忌地离开黎耀辉,去外面的世界花天酒地、任性胡来。只是因为他知道,自己总有个地方可以回去,总有个人等他回来。

我仿佛看到了她前男友一副何宝荣的嘴脸:不如我们从头来过。然后Q小姐就跟黎耀辉一样,拥抱“满脸血迹”的他。

我毫不顾忌Q小姐的颜面,我说:“你是想让我告诉你浪子回头金不换吗?可是他不是第一次回头了。劈腿这种事是可以养成习惯的。”

Q小姐没有说话。

节日似乎只是一个巨大的屏障,它将那些藏有心事的人也置身于一片欢乐之海的浪潮中。它的本意是好的,但在当事人心中,未免滋生出凄凉的感觉来。

外面的烟火继续璀璨在夜空,透着一丝丝光亮,我仿佛看到了Q小姐泛着泪花的眼眸。

手机依旧在振动着。3

到达目的地后,世贸天阶的跨年活动果真如微博中所说的那样——抱歉,取消。

我对Q小姐说:“抱着侥幸心理是要不得的。”

Q小姐明白我的言外之意。

她说:“喜不喜欢,合不合适,能不能在一起,根本就是三件不同的事。没办法,我放不下。”

是呀,她说得不无道理。喜不喜欢,合不合适,能不能在一起,根本就是三件不同的事。但不可否人的是,时间在静止中消散以后,我终究还是会想起你来。

好像每个人都会有段超级马里奥的爱情,不断地升级打怪,但是总是在半路功败垂成。我曾经有个海誓山盟的女友,我爱她爱得出格,恨不得钻进她的身体里。她是我的重心,是我的万有引力,是我不可救药的梦想,可是有一天她跑来告诉我——我们分手吧。“为什么?”我第一反应就是这句话,“我哪里做错了吗?”

经验不足,每个人都是傻子。Q小姐说:“是呀,为什么呢?我也这么问他。”

可是哪有那么多为什么,喜欢一个人不需要理由,不喜欢的时候什么都是理由,但什么都不是理由——不喜欢就是不喜欢了。

嗯,问“为什么”的都是傻子。

那天我送Q小姐回到学校,她远远看到她的前男友在宿舍楼下等她。“他只会这招。”Q小姐没有继续向前,转身对我说,“他追我的时候,也是天天早上在我宿舍楼下等我。”

我听出了她的自嘲。

Q小姐并没有回宿舍。那天晚上,她带我去她学校附近的咖啡厅坐了一夜。咖啡厅的设施还算人性化,柔软的沙发,古典轻音乐。我忘记我们聊了些什么,只记得我很快躺在沙发上睡着了。

试读结束[说明:试读内容隐藏了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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