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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5-28 08: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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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英)阿瑟·柯南·道尔 著

出版社:南京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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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课标经典名著 学生版 福尔摩斯探案集

新课标经典名著 学生版 福尔摩斯探案集试读:

新课标经典名著·学生版福尔摩斯探案集(英)阿瑟·柯南·道尔 原著南京大学出版社图书在版编目(CIP)数据福尔摩斯探案集/(英)柯南·道尔(Conan Doyle,A.)著;沈慧红改写.--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2013.5(新课标经典名著:学生版)ISBN 978-7-305-11507-3Ⅰ.①福… Ⅱ.①柯… ②沈… Ⅲ.①侦探小说-英国-现代-缩写 Ⅳ.①I561.45中国版本图书馆CIP数据核字(2013)第110413号出版发行 南京大学出版社社  址 南京市汉口路22号 邮 编 210093网  址 http://www.NjupCo.com出 版 人 左 健丛书名 新课标经典名著·学生版书 名 福尔摩斯探案集著 者 (英)阿瑟·柯南·道尔改 写 沈慧红责任编辑 谭 天 蔡冬青照 排 江苏南大印刷厂印 刷 南京玉河印刷厂开 本 880×1230 1/32 印张7.375 字数134千版 次 2013年5月第1版 2013年5月第1次印刷ISBN 978-7-305-11507-3发行热线 025-83594756 83686452电子邮箱 Press@NjupCo.comSales@NjupCo.com(市场部)*版权所有,侵权必究*凡购买南大版图书,如有印装质量问题,请与所购图书销售部门联系调换目录CONTENTS

血字的研究 第一章 歇洛克·福尔摩斯先生第二章 演绎法第三章 劳列斯登花园街的惨案第四章 警察菜斯的叙述第五章 广告效应第六章 葛莱生的活动第七章 一线转机第八章 真相大白

四签名 第一章 蒙斯顿小姐的案情陈述第二章 寻求解答第三章 秃头人的故事第四章 本迪邱利山庄的惨案第五章 福尔摩斯所得的证据第六章 木桶的插曲第七章 贝克街的侦探小队第八章 线索的中断第九章 凶手的末日第十章 阿克拉宝物第十一章 史毛尔的供状

巴斯克维尔的猎犬 第一章 精心的来客第二章 古邸的故事第三章 疑案第四章 亨利·巴斯克维尔的故事第五章 三条线索的中断第六章 巴斯克维尔爵邸第七章 荒原第八章 惨死第九章 布网第十章 巴斯克维尔的猎犬第十一章 最后的解释

最后一案

归来记血字的研究第一章 歇洛克·福尔摩斯先生

1878年,华生在伦敦大学获得医学博士学位,后来顺利地成为了一名军医。在第二次阿富汗战争爆发时,他参加了战争,在一次战役中,很不幸地中弹了,差一点因为动脉被打穿而死去。由于长时间饱受枪伤之苦,他的身体虚弱不堪,医务部里的人看他的身体日渐消瘦,便将他送回英国,给了他九个月的长假,让他好好调养身体。

回到伦敦,在乡间的克列提利安酒吧的门前,华生竟然遇到了过去的助手小斯坦福。华生很开心地邀请斯坦福共进晚餐,吃完饭后,他对斯坦福说:“斯坦福,我刚回到伦敦,现在急需一个便宜而舒适的房子,但不知能否找到。”

斯坦福闻言说:“你太幸运了,我认识一个人,他今天早上还在嘀咕着,说他找到了一处很棒的房子,却找不到和他合租的人,他一个人住又嫌贵。”

华生欢呼道:“真的吗?太好了,那我跟他合租吧。”

斯坦福透过酒杯,看着华生说:“你还不认识歇洛克·福尔摩斯,否则,你也许不愿意和他长期相处。”“为什么?难道这个人品性不良?”“哦,我没说他品性不良。他是个好人,但是有时行为非常奇怪。他精于解剖学、化学,还有多种异乎常规的知识。一般人一直猜不透他究竟要干什么。他是一个守口如瓶的人,但他在高兴的时候,也一样能和人家尽情谈笑。他似乎很冷血,我记得他曾经拿一撮最新发现的植物碱给他的朋友尝试,想知道服了这植物碱后,会有什么结果。你将来如果和他合租不投机,可不能怪我。”

华生答道:“他这种钻研的精神很不错啊!”“是不错,但有时太过了也不好。他不是学医的,可却在解剖室里棒击尸体,只是要证明,人在死后受伤会造成怎样的伤痕。啊,我们到了!”

华生和斯坦福下车后,先转入一条小胡同,然后通过侧门进去,直达医院旁边的一间屋子。上了台阶后,通过一条很长的甬道,甬道尽头直通化验室的门口。化验室非常宽敞,四壁摆满了药瓶。又低又宽的桌子上,摆满了蒸馏器、玻璃管和点着绿色小火的煤气灯。

屋内只有一个人,他坐在一张较远的桌子旁边,正在那里孜孜研究着什么,一听到脚步声,便转过头来,并发出一声欢呼:“我成功了!我成功了!我又得到了一种试剂。完全是从‘血红素’中沉淀而成的,别的物质完全不行。”

斯坦福为他们引见:“这是华生,这是歇洛克·福尔摩斯。”

福尔摩斯很热情地说:“你好!”接着,他对华生说:“你到过阿富汗?”

华生诧异地问:“你怎么知道的?”

福尔摩斯含笑说:“先不谈这个。我们现在应该先谈‘血红素’的问题。这可是近代医学上最了不起的发明之一。它可以辨别血迹的真伪!”说着他取了一根小针,刺破自己的手指,挤了一滴血,滴在小玻璃管里,接着说:“你看,现在把这一滴血溶在一公升的水中,血迹就很清了,看起来完全像是清水,这是因为血太少,混合之后只占了液体百万分之一的比例。但是,如果有了‘血红素’就不一样了,我就能够使这滴血复原。”

福尔摩斯边说边取出几粒白色的结晶物,投入刚才已溶了一滴血的小玻璃管中,然后又加入数滴透明的液体。过了一会儿,那水立即变成了暗红色,另有一些棕色的颗粒沉淀在玻璃瓶底。

华生惊讶地说:“这实在太神奇了!”

福尔摩斯自豪地说:“那是当然!古老的树脂测验法既笨拙,也不准确。用显微镜检验的方法,也同样有其不准确的弊病。因为只要血迹干了,这些检验方法便完全不适用了。如果一个人在犯罪数个月后,才开始被人怀疑,他的衣服或手帕被警探们取出来检查,查到了几个棕黄色的斑点。但这些斑点究竟是血迹、泥迹、铁锈还是其他的东西呢?警察不能确定,因为没有可靠的测验方法。现在有了我这种测试剂,以后自然不必为此发愁了。譬如,去年法兰克福发生的冯·比绍夫案件,要是这种测试剂早一点成功,那他铁定要上绞台了;还有布莱德福的梅森一案;恶名昭彰的茂勒和罗弗尔二十多起案件——论理,都该用这个方法来验证。”说着,福尔摩斯随手取了一小块胶布,贴在他刚刺破的手指尖上,说道:“我不能不谨慎些,因为我时常和毒药接触。”

他边说边伸出手来,他的手几乎贴满了药布,两只手的颜色也变了,应该是受到化学药剂浸蚀的缘故。

斯坦福在一张三角凳上坐下,说道:“福尔摩斯,今天早上听说你在找人合租,我这个朋友正好也有此意,所以我领他到这里来见你。”

歇洛克·福尔摩斯听说华生要和他合租,似乎很快乐。他说道:“我在贝克街找到了一处房子,很适合我们俩住。”他们俩沟通了一下彼此的优缺点,觉得还能接受,于是一拍即合,决定合租。约好了第二天上午十二点一起去看房子,房子很合意,所以当天傍晚,他们就搬了进去。

刚开始的几个星期,华生对福尔摩斯充满了好奇,他全部的精神都专注在他的伙伴福尔摩斯身上。经过这段时间的观察,他得出了以下结论:

歇洛克·福尔摩斯的知识范围:

1.文学知识——无。(不知道文学家托马斯·卡莱尔)

2.哲学知识——无。

3.天文学知识——无。(甚至不知道哥白尼的日心说)

4.政治知识——浅薄。

5.植物学知识——不全面,对莨菪、鸦片和一切毒性植物很有研究。实用的园艺学则完全不知道。

6.地质学知识——偏于实用,但也有限。他一眼就能分辨出是哪里的泥土。有一次他散步回来,裤子上沾了些泥巴,他事后从泥土的颜色和成分上分析,便指出那泥痕沾于伦敦何处。

7.化学知识——很精深。

8.解剖学知识——准确而没有系统。

9.关于惊险文学的知识——很广博。他似乎对近一个世纪中所发生的一切恐怖事件都深知底细。

10.小提琴拉得很棒。

11.擅使棍棒,也精于刀剑拳术。

12.具备充分实用的英国法律知识。

可是写完后,华生又很失望地把这张纸丢进火中。因为他虽然已列举出福尔摩斯的种种所长,却仍不能判断出他从事何种行业。第二章 演绎法

搬家后的一两个星期里,没有人来拜访,所以华生猜福尔摩斯大概也和他一样形单影只。不过,渐渐的,华生发现福尔摩斯的交友面很广,并且社会各个阶层的人都有。经常有人来拜访他,有穿着非常入时的年轻女子,有像犹太小贩的老头,有白发的绅士,还有穿绒质制服的铁路侍者等等。

每逢客人们来访,歇洛克·福尔摩斯总要求借用客厅,华生也往往会退回卧室中。福尔摩斯担心华生感到不便,常因此向华生道歉。他解释说:“我必须把这一间房当作我的办公室,这些人都是我的主顾。”

华生很想乘机问问福尔摩斯他是干什么的,但觉得不应强迫别人告诉自己他的私事,只好作罢。然而不久后,福尔摩斯竟主动把自己的工作性质向华生说明了。

一天早上,华生与福尔摩斯一起吃早饭。用餐时,华生从桌上取出一本杂志,随意消遣,福尔摩斯静悄悄地,只管嚼他的面包。杂志上有一篇文章,标题下面有铅笔标记,文章的标题叫作,“生活宝鉴”。文中论述了一个精于察言观色的人,对于接触的任何事物都能进行有系统的观察。作者声称,从人们瞬间的表情,例如肌肉的牵动,或眨一眨眼睛,便能察知对方内心的想法。想在观察和分析上受过训练的人面前伪装,实在是不可能的。他观察的结论会和欧几里得的几何学定律一样精准。

文章还称:“世间的一切就像一根链条,万事万物环环相扣,我们只需瞧见其中一环,就可知全体的性质。一个逻辑学家从一滴水中便可推知大西洋或尼加拉瀑布的存在;同样的道理,演绎学也能做到。演绎学和分析学像其他的艺术一样,必须经过长时间的研究才能掌握。但这一学科的最高境界,虽尽毕生能力,也未必能够达到,故而在研究精深的难题以前,不妨先练习解决较浅显的问题。譬如看见一个人,在一眼之间,就能判断出那人的历史背景和所从事的职业。这种事看起来好似没有意思,但实际上却能锻炼人们的观察力,让人从中学会如何观察。从一个人的指甲、衣袖、鞋子、裤子上的膝盖部位,大拇指和食指上的肉茧、衬衫上的硬袖口和脸部表情等等,都可以演绎、分析出那人的职业。如果从以上特征中,仍不能得到推理的结果,那实在是不应该的。”

华生读到这里,不禁将杂志向桌上一丢,大声道:“真是无稽之谈!我从没有读过如此荒谬的文章。”

歇洛克·福尔摩斯问道:“什么事呀?”

华生一边坐下来用餐,一边用盛鸡蛋的汤匙指着杂志,说:“就是那一篇论文。我想你一定已经读过了,我承认那文字很生动,但我觉得很荒谬,这种理论,是不切实际的说法。我很想把他关在地铁的三等车厢里,叫他把同车人的职业一一指出来,我愿下一千比一的赌金,和他赌一赌。”

福尔摩斯很平静地答道:“那你一定会输的。因为那篇论文就是我写的。”“你?”“是。那篇论文所发表的理论,你认为荒谬无稽,其实却绝对实用。现在我每天吃的面包、奶油,就是靠着这理论得来的。”

华生很小心地问道:“你靠此生活?”“是的,我是一个顾问侦探。在伦敦,有无数官家侦探和私家侦探,他们有时遇到困难,便到我这里来请教,我就设法把他们引向正轨。他们把一切证据都告诉我,我凭着所拥有的犯罪史上的知识,解决他们的疑难。我在这方面有几种特别的知识,应用时常奏奇效。论文中所说的推断定律,你虽认为很荒谬,但在我的工作中,却非常实用。而且我的观察力很强,我们初次见面时,我曾说你是从阿富汗来的,还记得吗?”“肯定是有人告诉你的。”

福尔摩斯道:“不是,你一进门,我就对你进行了分析:‘此人行为很像医生,但气概上却像军人,由此可知他是一个军医了。他的皮肤黝黑,很显然是刚从热带回来的。因为他皮肤的本色并不黑,瞧他腕上的白皙皮肤便是明证。他的面容憔悴,显然受过伤。尤其是他的左手,这是从那只手不灵活的状态下观察到的。试想一个英国军医,会在热带历险受伤,这究竟是什么地方呢?那自然是阿富汗了。’通过这些思考过程,我确信你是从阿富汗回来的。”

华生对他的判断非常的佩服,但还是想考考他。他向街上指了一指,问福尔摩斯:“这个人不知要找什么?”此时,街的对面有一个穿便服的体格壮硕的男子,正慢步仰望各屋的门号,他手里有一个蓝色的大信封,很显然,他是一个送信的人。

歇洛克·福尔摩斯说:“你是在问那个退休的海军上校吗?”

华生暗自忖度道:“他好狡猾啊!他知道我无法叫这个人来证明,竟故意卖弄本领。”哪知道那人从街的对面向他们急奔过来。那人走进来后,将手中的信交给福尔摩斯,说:“这信是给歇洛克·福尔摩斯先生的。”

这时华生暗想,现在有机会证实福尔摩斯的判断了,就问道:“先生,请问你是什么职业?”那人用粗鲁的声音答道:“我在政府机关当差,我的制服拿去修补了。”华生向福尔摩斯瞅了一眼,又问道:“那么,你以前做过什么呀?”那人回答:“我从前是皇家海军轻步兵队的上校。先生,没有回信吗?再见。”他问了一句,便立正举手行了一个军礼,转身走了。

华生心中充满了疑问,急忙问道:“你是怎么推究出来的?”

福尔摩斯反问:“推究什么?”“你为什么说他是一个退休的海军上校。”

福尔摩斯回答说:“刚才那个人虽然隔着一条街,我却仍能瞧见他手背上刺着一个蓝色的大锚,这就是海军的明证。此外他留着络腮胡子,气宇轩昂,带有一种发号施令的神气,这可从他行走时头部上仰和他挥动手杖的姿势上得知。他的年纪已近中年,神情庄严而可敬。所以根据这些,我断定他至少曾做到上校。”

华生赞叹道:“好奇妙啊!”

福尔摩斯答道:“这其实也没什么。”但他的表情却显得很乐意接受别人的称赞。他继续说:“我刚才说没有犯罪事件发生,这句话我说错了,你瞧瞧这封信,我又有事可做了。”说着,他把那封信递给华生。

信是这样写的:

歇洛克·福尔摩斯先生:昨夜三点钟,勃力克斯顿路的尽头,劳列斯登花园街三

号发生了一件凶案。那屋子本是空的,巡逻的夜警于两点时

曾瞧见那里有一线灯光,因而怀疑出了什么岔子。他见那屋

子的门开着,里面有一具尸体,衣着整齐。尸体的口袋里有

几张名片,印着“依拿克·兰勃,美国俄亥俄州,克里夫兰

人”。死者身上没有被抢劫的迹象,也没有致命的伤痕。屋

中有几处血迹,但身体上并无伤痕。我们实在查不出他为什

么会进空屋去。这件事简直太奇怪了。今天十二点以前,希

望你能够到这屋子一趟,我随时在那里等你,我此刻仍保留

了完整的现场,准备等你到后再动。如果你不能来,那我也

当将详情奉告,若能指教,不胜感激。葛莱生敬上第三章 劳列斯登花园街的惨案

福尔摩斯等华生念完,说道:“葛莱生算是苏格兰场警探中最聪明的人了。他和雷斯瑞德是警界中的佼佼者,都敏捷而勤奋。但这两人彼此嫉妒,暗中互相较劲。这案子如果让他们俩一块儿合作,那一定是要闹笑话的。”

见福尔摩斯一副悠闲的样子,华生有点诧异,说道:“你怎么还不走呢?这事可不能耽误!”

福尔摩斯说:“这又与我有何相干?即使我破了这案子,功劳也不归我——只因为我并不是官方人士。”

华生说:“但他此刻是来求你帮助的。”

福尔摩斯说:“正是,他知道我的才能在他之上,所以向我求助,然而成功以后,他们是绝不会承认功劳是我的。虽然如此,我还是去瞧瞧吧,也许可以凭我个人的能力解决这案子。即使我在破案后得不到什么,至少也可以让他们自愧不如。我们出发吧!你跟我一起去吧。”“你要我一同去?”“是啊,你如果没有别的事,不妨同行。”

华生觉得与其在屋子里无事可做,还不如一起去看看,于是跟着福尔摩斯上了一辆马车,急速朝勃力克斯顿路前行。在距离发生命案的屋子一百码左右的地方,福尔摩斯就要求马夫停了车,坚持下车步行。

劳列斯登花园街三号的外表看上去很可怕。那里有四幢屋子毗连着,离街道略远,两幢有人居住,两幢空着。那幢空屋靠近街道,有几排紧闭的窗户,玻璃上贴着字迹模糊的“招租”牌子。每座屋子的前方,各有一个小园子与街道分隔开来,园中还有些枯树。一条黄色的小路,是黄泥和石子交砌而成的。昨天晚上曾下过雨,所以小路很泥泞。园子的外面,围着三尺高的短墙,墙头装着木栅。有一个高大的警察靠着短墙站着,他周遭围着几个看热闹的人,都伸着脖子朝屋子里瞧。

华生以为歇洛克·福尔摩斯势必要立刻奔进屋去展开侦查,可是他并不急,反而在屋子外面的小径上踱来踱去。他先瞧瞧地上,又仰起头来看看天空,接着又瞧瞧房子和那短墙上的木栅,这样观察了一会儿,才又缓缓地走上小路,眼睛盯着路两旁的草地。路上有不少的足印,他停下来几次,有时他脸露微笑,并发出满意的欢呼声。

在屋子的门口,一个白脸细发的大个儿,手中拿着一本小册子,奔出来和福尔摩斯握手,那人高兴地说:“你真的来了!一切东西,我都没有移动。”

福尔摩斯指着小路说道:“那地方就除外了!如果有一群水牛从那里经过,也不会比现在更混乱。葛莱生,我想你在答应别人践踏以前,一定已做了记录吧?”

葛莱生道:“我在屋里面忙着。我的同事雷斯瑞德先生也在这里,外面的事全归他管。”

福尔摩斯向华生瞧了瞧,他的眉毛扬了一扬,露出轻鄙的神情,说:“有你们二位在,第三个人当然不可能再找出什么了。”

葛莱生搓着双手,答道:“我想我们已各尽所能了。这实在是一件奇怪的案子,我想一定合你的胃口。”

歇洛克·福尔摩斯问道:“你是不是坐车子来的?”“不是。”“雷斯瑞德也没有坐车子吗?”“正是,先生,他也没有。”

福尔摩斯道:“那么,我们到里面去看看吧。”

他问了这两句莫名其妙的话后,便进屋去了。葛莱生跟在后面,脸上满是不解的表情。

屋中有一条短甬道,直通厨房和办公室,地板上没有铺地毯,却积满了灰尘。左右两旁各有一扇门,一扇似乎已有好几个星期没有开过了,另一扇是进入餐厅的门。凶案就发生在餐厅里。福尔摩斯跨步进去,华生也跟着一同进去。

那是一间宽大的方形屋子,没有任何摆设,显得非常宽敞。墙壁上糊着廉价的花纹壁纸,有不少霉点,有几处已剥落,露出黄色的墙。在门的对面有一个壁炉,炉壁外框是用大理石砌成的。炉台的一角放着一根红色的蜡烛,那里只有一扇污暗的窗,所以室内的光线显得十分昏暗。

尸体仰面躺在地板上,眼睛好像凝视着那褪色的天花板。这人约四十三、四岁,体格中等,肩膀很宽,一头黑色的鬈发,下巴上还有些短硬的胡子。他上身穿着礼服和背心,下身穿一条淡色的裤子,硬领和袖口都十分干净。他身旁的地板上有一顶礼帽。他的两手握着拳头,手臂张开,但两条腿则交叠着,似乎他死前曾受到惊吓,脸上才露出这种恐怖的表情,害怕中似乎还带着怨恨。死者的面容很恐怖,低削的额头、扁圆的鼻子、高突的颚骨,他不自然的姿势,都让他看起来像一只猿猴。

这时,雷斯瑞德走到餐厅门口站住了,并向福尔摩斯打招呼:“先生,这案子一定会成为骇人听闻的怪事。我也不是新手,但竟一点头绪也没有。”

歇洛克·福尔摩斯走到尸体旁边,跪下来仔细查验。他瞧了一会儿,便指着四周的血迹,问道:“你们确定尸体身上没有伤痕?”

那两个侦探同声回答:“确定没有。”

福尔摩斯道:“那么这血迹一定属于第二个人了。”

他边说手指还不停地在这里触触,那里摸摸,然后又解开死者的衣纽,仔细检查。突然,他的眼中又露出茫然的眼神。最后,他用鼻子嗅了嗅死者的嘴唇,又瞧了瞧他的靴底,问道:“这尸体一点儿也没有被移动过吗?”“我们只在检验时略略动过。”

福尔摩斯道:“你们可把他送走安葬了,此刻已没有再查验的必要了。”

葛莱生早已预备好一副担架和四个抬担架的人,来将尸体抬出去。当他们抬起尸体时,忽然“叮”的一声,一枚戒指滚落在地板上。雷斯瑞德忙拾了起来,很惊讶地看着。

他喊道:“这是一个结婚戒指啊!一定是有一个妇人到过这里。”

福尔摩斯问:“现在你这样呆瞧着它是没有用的。你在他衣袋里查出了什么东西?”

葛莱生答道:“一只金表,号数九七一六三,伦敦白劳特公司制造;一条贵重的艾尔伯特金链;一枚金戒指,镌着‘共济会’的徽章;一枚金扣针,上有狗头图案,狗的眼睛是两颗红宝石;另有一个俄国皮的名片匣。名片上印着‘依拿克·兰勃,美国,俄亥俄州,克里夫兰人’的字样。这名字和他衬衫上E.J.D.三个缩写字母恰好相合。此外,没有钱包,但有些零钱,约七英镑十三先令;另有一本薄伽丘的《十日谈》,扉页上签着约瑟夫·史坦格逊的姓名。另有两封信,一封是写给死者的,一封是寄给史坦格逊的。”

福尔摩斯问道:“什么地址?”“寄到河滨路美国交易所,由本人自取。这两封信都是从戈恩轮船公司发出的,内容是通知他们轮船从利物浦开出的日期。可见这个不幸的人正准备回纽约去。”

福尔摩斯问:“你可曾打听过那个史坦格逊?”

葛莱生答道:“我已立刻朝这方面进行了,一边在各报登载广告,一边派人到美国交易所打听,但到现在还没得到回复。”

福尔摩斯问道:“你有没有问一些你觉得和这命案有特殊关联的事情?”

葛莱生悻悻然道:“我所要问的事,都在电报中说明了。”

歇洛克·福尔摩斯笑了笑,正要说什么,忽见雷斯瑞德搓着双手,很得意地从刚才陈尸的房间里出来。“葛莱生先生,我发现了一个最重要的物证。假如我没有在墙壁上仔细查验,这一点也许要被错过了。”他的两只小眼睛闪闪发光,好像他已抢在他的同事之前先下了一颗棋子,禁不住洋洋得意。“瞧这里!”他欢呼道。

只见,在墙纸的破损之处写着一个血红的“RACHE”字。雷斯瑞德得意地说:“你们认为怎样?这要点之所以被忽略,就因为这屋角是全室最黑暗的地方,因此没有人到这里来查看。想必是那凶手用他自己的血写的,看,这里还有血滴落下来的痕迹!我想这一定是那人想写一个女子的名字——瑞契尔(Rachel),但还没来得及写完。这肯定与一个名叫瑞契尔的女子有关。”

福尔摩斯闻言就从口袋中拿出一卷软尺和一面圆形的放大镜检查起来。他在室内踱来踱去,有时站着,有时跪着,更有一次他竟趴在地上。他一会儿低呼,一会儿微叹,有时又吹着口哨,以表示他的得意和失望。他大约检查了二十多分钟,几次用软尺测量地板上一些痕迹的距离,然后又去量墙壁。在一处地板上,他很谨慎地用镊子取起一小撮灰色的尘土,放入一个信封中。最后又用放大镜查看那面墙上的血字,仔细查验了每一个字母。查验完毕他似乎很满意,便将软尺和放大镜又放进口袋。

葛莱生和雷斯瑞德两人见了福尔摩斯的种种举动,都很诧异,并带着几分轻视的表情,同声问道:“先生,你认为怎么样?”

福尔摩斯答道:“现在我要和那位发现尸体的警察说几句话,你们可以把他的姓名、住址告诉我吗?”

雷斯瑞德瞧瞧他的笔记簿,答道:“他叫约翰·莱斯,此刻已下班了。你可以到肯宁顿公园路奥特兰场四十六号找他。”

福尔摩斯将住址记在小册子上,对华生说:“走吧,我们去找这个人。”然后又回头向那两位探员说:“我告诉你们一件事,对于这案子应该有些助益——这是一件谋杀案。那凶手是一个男子,他的身高在六尺以上,应是个壮年人,他的脚很小,穿着粗皮的方头靴子,抽一种印度的雪茄。他和那个被害人是同乘四轮马车来的,拉车的马,蹄铁有三个是旧的,前面一个是新的。我猜想那凶手的脸色赤红,右手的指甲特别长。这些线索虽还不算完备,但对你们办案多少有些助益。这个人是被谋杀的,中毒死亡。”他走到门口,又回头说道:“还有,雷斯瑞德,那‘Rachel’一字在德文中是复仇的意思,因此,你不必费工夫去找那位瑞契尔小姐了。”

说完,他便匆匆走了,任那两个探员张大了嘴,目送他离去。第四章 警察菜斯的叙述

离开劳列斯登花园街三号后,歇洛克·福尔摩斯带华生到距离最近的电报局拍了一封长途电报,接着他雇了一辆马车,吩咐车夫送他们到雷斯瑞德所说的那个地址。福尔摩斯说道:“探案最重要的就是直接证据。这件事我已有了破案的把握,但既然还有可以取证之处,我们当然也不能放过。”

华生问:“福尔摩斯,你真使我诧异。你是怎么得出刚刚的结论的呀?会不会有错啊?”

福尔摩斯答道:“不,我的话绝不会错。当我到那里时,第一眼便看到路旁的石头下面,有两道车轮的痕迹。而这里已一个星期没有下过雨了,直到昨夜才下雨,可见那轮迹一定是在昨夜下雨过后才留下来的。此外,在马蹄的印子中有一只蹄印比其他三只更清楚,由此可知那一只蹄铁一定是新换上去的。又据葛莱生说,天亮的时候,并没有看到马车,便知那马车必是在夜里去的。而马车之所以在那里停顿,不用说就是送那两个人去的。”

华生又问道:“这样听来,似乎就很简单了。但那个人的高度,你是如何知道的呢?”

福尔摩斯说:“人的身高,十之八九可从步伐的大小上计算。这是很简单的算法,我应该不用将算式写给你瞧了。我在外面的小路上和屋子里面的灰尘印上,得到了那人步伐的距离,略一推算,便知他的身高。此外另有一证,一个人在墙壁上写字,高度大半都和他的眼光成平行线。那墙上的血字高度,从地板上量起,足足有六尺,因此便知那人的身高肯定在六尺以上。”“那么,他的年龄呢?”“如果一个人能一步跨出四尺半,而且毫不费力,那他绝不是个老人。那园径是由泥和石子砌成的,靴印虽然已经模糊不清,但那方头的靴印却仍在上面。依据这几点,他是个壮年人当然就没有疑问了。此外,你还有疑惑吗?”

华生接着说:“你之后又说了有关那人的指甲、印度雪茄等的推测,我还是弄不明白。”“那墙壁上的字,是那人用食指沾血写的,从放大镜中,我瞧见写字处有些擦痕。如果那人的指甲修剪得整齐,势必不会如此。我又在地板上收集到一些烟灰——灰黑色,成片屑形,这是印度雪茄的特征。我自夸只需看一眼烟灰,就能立即分辨出那烟草是什么牌子。对于这种细节,葛莱生、雷斯瑞德之辈是看不出来的。”

华生又问道:“关于那人脸色赤红的问题呢?”“这一点是我大胆猜测的。但我自信也不会有错。你现在不要再问了。”

华生惊叹道:“福尔摩斯,你真了不起!你差不多已将侦探术变成一门精确的科学了。”

他的脸红了一下,但似乎很乐意接受别人的赞赏,高兴地说道:“我再告诉你一件事。那穿漆皮靴的人是和方头靴的人坐车同去的。他们到了屋内之后,便在室中往来踱着步。可能在穿方头靴的人往来走动的时候,那穿漆皮靴的人只是静立不动,这种种迹象是我从灰尘印上看出来的。穿方头靴的人越走越恼怒,这是从他的步伐间距增大上推测而知的。他边走嘴里边咕哝着,最后狂怒起来,那惨剧便发生了。此刻我已把我所知道的全告诉你了,其余的我也只是在揣测之中。”

说到这里,他们的车子已经进入一条幽暗而肮脏的街道,在一条最污秽的巷口,车夫将车子停住,说:“到了。”

奥特兰场真是个杂乱的地方。福尔摩斯他们从那狭窄的通道进入了一个院子,地上铺着石块,两旁是许多低矮简陋的屋子。他们从无数衣着肮脏的小孩中穿行,又从一堆被太阳晒得褪色的衣物下面经过,方才找到了四十六号。

那个叫菜斯的警察正在睡觉,因为福尔摩斯打搅了他的美梦,他有些不高兴,便悻悻然答道:“我已向局里报告过了。”

福尔摩斯拿出一个半磅的金币,在手中玩弄着,说道:“我们想再听你亲口说一遍。”

那警察的目光停在小金币上,答道:“我很愿意把我所知道的一切详告之。那天,我值班的时候,除了在白哈德街有人打架之外,一切都很正常。一点钟时,下起雨来。我遇见在荷兰树林区巡逻的同伴麦契,于是就站在亨利德街的转角上闲谈了一阵。大约两点钟,或两点稍过一点,我打算再巡行一圈,看看勃力克斯顿路上是否完全安宁。那里既冷清又污秽,一路上也没有遇见一个人影,只有一两辆马车从我身后经过。我边走边想,要是能够饮上一杯杜松子酒,身体不知将有多舒服。就在这时,忽见一缕灯光从那屋子的窗口透出来。我知道劳列斯登花园街有两间屋子是空着的,那是因为最后的一个租户患了伤寒,死在屋子里,在那以后便没有人再住了。这时我骤见灯光,不觉大吃一惊,怀疑出了什么事。等我走到那屋子的门口……”

福尔摩斯忽然插嘴说道:“然后你站定了,又走回花园门口,这又是为什么?”

那警察说:“先生,正是。但你是怎么知道的呢?我当时走到屋子的门口,觉得屋中冷清万分,很想找一个人和我一块儿进去。我并不是怕什么歹徒,只怕那患伤寒而死的冤魂此刻出现。我一想到这儿,便退了出来,我希望能够瞧见麦契的灯光,但没瞧见任何人。”

福尔摩斯问道:“那时街上没有其他人吗?”“先生,不但没有人,连一只狗都没有。于是我振作起来,重新推门进去,里面静悄悄的,我走进了有灯光的那一间屋子,见壁炉上点着半段红蜡烛,我从烛光中瞧见……”“好了,你所瞧见的情形,我都知道了。接着,你在室中踱了几个圈子,便跪在尸体旁边。后来,你又跨过他,去推开厨房的门,然后再……”

那警察听到这里,忽地跳起身来,眼中露出又惊讶又怀疑的神情。他惊呼道:“这种种情形你是在哪里瞧见的?你怎么会知道的?”

福尔摩斯纵声大笑,随即拿出名片给那警察,说:“你可不要把我当成坏人,我不是狼,是只猎犬,葛莱生先生或雷斯瑞德先生都可以证明的。现在继续说下去,这之后你又做了什么?”

那警察坐了下来,但仍然很诧异。他继续说:“接着我退出来,到花园门口吹响警笛,麦契和其他两个同伴随之应声而来。”

福尔摩斯问:“那时街上仍空无一人吗?”“就算是吧,因为这时候街上实在没有正经的人了。”

福尔摩斯睁大眼睛问:“这话是什么意思?”

那警察笑了一笑,答道:“我生平所见的醉汉不少,但没有像那人烂醉如泥的。当我走到花园门口时,那醉汉正靠在门外短墙的木栅上面,他的身体分明已支撑不住了,嘴里却还嘟嘟哝哝地唱着。”

歇洛克·福尔摩斯问道:“他是一个什么样子的人?”

那警察很不耐烦地回答:“他是一个烂醉如泥的醉汉……”

福尔摩斯又很急切地问:“他的衣服、面貌,你注意过吗?”“他的身材很高大,赤红的脸,下边似绕着……”

福尔摩斯惊呼:“够了,够了,这个人后来如何了?”

那警察悻悻然道:“那时我们忙着那件凶案,没工夫理他。我估计他是自己回家去的。”

福尔摩斯道:“他穿什么衣服?”“一件棕色的外衣。”“他手里拿着一根鞭子吗?”“鞭子?没有。”

福尔摩斯自言自语道:“那他一定已经把鞭子扔了。”接着问道:“之后你可曾瞧见或听到马车声?”“没有。”

福尔摩斯站起身来取他的帽子,说道:“这半镑给你。先生,我认为你永远没有升迁的希望了。你的脑袋不开窍,否则,昨夜你完全有升作警长的希望。那个你扶起来的人,就是这案子的关键人物,也就是我们此刻正要设法寻觅的人。真是太可惜了。华生,我们走吧。”那个警察听后愣住了。

当马车驶回贝克街寓所的时候,福尔摩斯懊恼地说:“这个笨蛋!他遇到这样一个好机会,竟会轻易放过。”

华生说道:“我却还是一头雾水!那警察所说的醉汉形貌,和你所猜的案中那个人的外貌相合。但凶手既已离开了屋子,为什么还要再回来呢?这不像是犯罪人应有的举动啊!”

福尔摩斯道:“他之所以回来,应该是为了那枚戒指。我们可用这戒指做诱饵,我一定可以捉住他。现在我们先去吃午餐,然后再去听诺曼·聂鲁妲的演奏。”第五章 广告效应

福尔摩斯去听音乐会后,华生打算横在沙发上小睡一两个小时。可是他一闭上眼睛,那可怕而丑陋的尸体就浮现在他脑中。案件的种种疑问没有被解决以前,他根本不能安睡。但瞧福尔摩斯镇定自若的神态,显然他已胸有成竹,只不过别人一时还猜不到罢了。

福尔摩斯回来的时候天色将晚,华生早已将晚餐放在桌上。福尔摩斯在餐桌旁坐下,说:“这是今天的晚报,你先瞧瞧这段广告,那是我在今晨勘验现场以后送往各报社的。”他边说边将报纸拿给华生看。

晚报的“失物招领栏”中有一个广告。上面写着:“在勃力克斯顿路、白哈德街和荷兰树林之间,拾到一枚纯金的戒指。若要领回,可于今晚八点至九点间,到贝克街二二一号B座,与华生医生接洽。”

福尔摩斯等华生看完,说道:“请恕我擅用你的名字。我如果自己具名,这些人一定会明白我的用意,那反而坏了事。”

华生答道:“无妨。不过要是真有人来领戒指,我怕自己没法应付。”

福尔摩斯说:“你不用担心,我自然有法子应付的。”说着,他拿了一枚戒指给华生,“这是仿造的,不过足以应付。”

华生问:“那么,你觉得什么人会为了这广告而来呢?”

福尔摩斯说:“就是那个穿棕色外衣和方头靴的红脸人。即便他不来,也会差同党来的。我自信我的假设不会有误。我料定那人宁愿冒风险,也不愿失去这戒指。我估计,那戒指是他弯腰时掉下来的。但当时他并没察觉,直到离开后,才发现戒指不见了,因而又回去了一次。但因他临走时太大意,没有吹灭蜡烛,所以惊动了警察。不过,他既要再次回去,为避免嫌疑,便装成醉鬼。但他或许也会以为那戒指是出屋后掉在马路上的。若是如此,他将会怎样呢?我想他必会心急翻阅晚报,希望在失物招领栏中得到什么消息。因此,他一旦看到广告,势必欢喜无比,这时他又怎么会疑心是个圈套呢?大概一小时内,你一定会见到他。但是一个不怕死的家伙,我虽想乘他不备时动手,但还是准备一下为好。你有什么武器吗?”

华生回到卧室,将自己的一把旧手枪准备好。等他带了手枪出来时,餐桌已收拾干净,福尔摩斯又在那里拉他的提琴了。

当华生走进去时,福尔摩斯对华生说:“这案情越来越有眉目了。我刚才接到美国的回电,和我先前所料的完全相符。此刻已八点钟了,他也许就在这几分钟内到来。你把手枪藏在口袋里,等那人来时,你只要随随便便和他谈话,不要把他吓走。别的事让我来处理!请你把门略略打开,再把那钥匙插在门上。谢谢你,华生。”

果然,过了一会儿,门铃声大作。歇洛克·福尔摩斯轻轻地站起身,把他的椅子移向房门口,接着又听到开门的声音。一个清晰而粗鲁的声音问道:“华生住在这里吗?”接着,有人走上楼来,那脚步缓慢而模糊。福尔摩斯一听,脸上露出惊异的神色。那脚步声缓缓地过了甬道,接着传来轻微的叩门声。华生高声应道:“进来!”

应声进来了一个老态龙钟的妇人,她进来后便一直盯着福尔摩斯。她哆哆嗦嗦地在口袋中摸索了半天,取出一张晚报,指着上面登的广告,说道:“先生们,我是为了这事来的。先生是不是在勃力克斯顿路上拾到一枚金的结婚戒指?那是我女儿赛丽的。去年她结婚时丈夫送的,她的丈夫是个船员。如果他回来的时候知道我女儿的结婚戒指已经丢失,他的态度会怎样,我实在不敢去想。他的脾气很坏,醉后更是可怕。我女儿昨夜去看马戏团表演,跟她的……”

华生拿出戒指,问道:“就是这枚戒指吗?”

老妇惊喜道:“谢谢上帝,就是它。今夜赛丽一定会高兴得不得了。”

华生随手取出一支铅笔,问道:“你的住址在哪里?”

老妇道:“在红兹杰池区,邓肯街十三号,离这里很远呢。”

歇洛克·福尔摩斯忽然冷笑道:“但是,勃力克斯顿路并不在邓肯街和什么马戏团的中间啊?”

那老妇转了转小眼睛,凝视着福尔摩斯,说道:“刚才这位先生问的是我的地址啊!我女儿赛丽住在贝克罕区,梅非尔得公寓三号。”

福尔摩斯道:“那么,你姓什么?”

老妇道:“我姓萨雅。我女儿姓汤尼斯,她的丈夫就叫作汤姆·汤尼斯。他在船上的时候,同伴都和他相处得很好。但一到岸上,他就沉湎在酒色中……”

华生得到了福尔摩斯的暗示,赶紧插口道:“萨雅太太,你把戒指拿回去吧!这本来就是你女儿的东西,我很高兴这东西能物归原主。”

那老妇又说了许多模糊不清的感谢话,便将戒指包好,放进口袋,转身下楼去了。

福尔摩斯等老妇一出门,便跳起来回到自己的卧室。数秒钟后,他已穿了一件长衣,裹着一块领巾出来。他急匆匆地对华生说:“她一定是他的同党。我此刻要跟踪她,你等着。”说话间福尔摩斯已从楼梯下去了。那老妇在街对面缓步前进,福尔摩斯在她身后不远处悄悄地尾随着。

直到午夜十二点左右,福尔摩斯才回到贝克街,从他脸上的神情可以看出,懊恼和喜悦正在他心里交战。他坐下来,说道:“我上当了,那老妇走了一会儿,好像脚痛的样子,就叫了一辆刚好经过的四轮马车。我本想走近去听她所说的地点,谁知她声音很大,隔着马路也可以听见。她对车夫说:‘红兹杰池区,邓肯街十三号。’竟和她告诉你的一样,因此我便信以为真。等到她上车以后,我就悄悄地攀附在车后。我们一路前进,并没有停过。我在车子到达以前,轻轻跳下,在街对面远远盯着。那车子停下,车夫跳下来打开车厢的门,不料车厢中空无一人,我又到十三号屋子去探问,知道住的人名叫肯司卫,是一个规矩的裱糊匠。至于萨雅和汤尼斯的名字,他却从来没有听说过。”

华生惊异地问:“奇了!你说那个步履蹒跚的老妇,竟能在车子行进的时候跳下来,并使你和车夫都没有觉察吗?”

福尔摩斯骂道:“哼!我们俩才是老妇呢!那一定是一个健壮的年轻人,他的乔装术很高明,也可能是一个杰出的名伶。他一定发现了有人尾随,因此用这个方法脱身。现在知道我们所要缉捕的人,并非像我之前所料的是单独一人,而是有许多同党在为他冒险尽力。华生,我看你已非常疲惫了,现在快睡吧!”

当华生起身回卧室的时候,福尔摩斯仍坐在熊熊的炉火前……第六章 葛莱生的活动

第二天的报纸上,载满了勃力克斯顿路奇案的新闻,几乎都是长篇累牍,有几份报纸还加上了评论。华生正跟福尔摩斯讨论着案情,突然听到楼下通道中传来一阵杂乱的脚步声,其中还夹杂着房东太太的埋怨声。

华生惊讶地说:“这是什么声音?”

福尔摩斯回答:“这是侦探机关的贝克街分队。”说话间,六个衣衫褴褛的小孩冲了进来。福尔摩斯厉声喝道:“立正!”话音间这六个小流氓立刻像石像般地站在那里。福尔摩斯又说:“以后你们让韦金斯一个人上来报告就可以了,其他的人在街上等候。韦金斯,你找到了吗?”

其中有一个少年答道:“先生,我们还没有找到。”

福尔摩斯说:“我也料你还没找到,但你还须继续找。这是你们的工钱。”说着,他给每人一个先令,又道:“现在去吧!下次我希望能听到好消息。”他挥一挥手,这些小孩便纷纷退下,真像一群小老鼠一般。不一会儿,便听到他们的喧闹声传到了街上。

福尔摩斯道:“这些小乞丐的工作成绩,比官方的警探还要好。人们一见到警方的人,大多数会闭上嘴。这些小孩却到处可去,什么都可以打听到,并且他们很机灵,很好差用。他们所缺少的只是组织罢了。”

不久,门铃声大作,数秒钟后,葛莱生探员已三步并作两步地走上楼来。他一进入221B的起居室,便紧紧地握着福尔摩斯冰冷的手,兴奋地说道:“我的朋友,你该恭喜我!我已将这案子弄得水落石出了。”

福尔摩斯脸上微露出一种急切的神情,问道:“你说你已找到正确的办案方向了?”“当然!先生,我已把这个人捉住了!他的名字叫奥瑟·查本蒂,是我们英国皇家海军的一个少尉。”

福尔摩斯吐了一口气,似乎放心了些,微笑着说:“你请坐,试一试这种雪茄。我们很愿意知道这件事的经过,你愿意给我们讲讲吗?”

葛莱生得意地答道:“你们是否还记得尸体旁边的那顶帽子?”

福尔摩斯答道:“记得。那是从康波威尔路二二九号,恩特屋父子商店里买的。”“我在恩特屋商店的账簿上查了查,查出那帽子是兰勃先生买的。他们曾将帽子送到住在陶贵里的查本蒂太太那里。接着我就去见了查本蒂本人,我发现她脸色苍白,心事重重。她有一个女儿,长得很美,当时也在旁边。我见那女孩子也眼睛红肿,当我和她说话的时候,她的嘴唇微微地颤抖——这一点也没有逃过我的眼睛。于是我便打起精神,像一只捕鼠的猫一般。当时我问:‘你可听说你们的房客兰勃先生惨死的事?’查本蒂太太点了点头,似乎说不出话,她女儿却流出泪来,因此我越加觉得这两人跟这案子有关。在我的一步步询问之下,查本蒂太太终于交代,兰勃是一个凶恶而且粗鲁的人,他到这里的第一夜就喝得酩酊大醉,直到第二天十二点钟都还没有清醒。他对待女仆们的行为非常下流,不久后他竟以同样的态度对待她的女儿爱丽丝,好几次对她说无礼的话,甚至有一次,他竟张臂将她抱住。后来查本蒂太太实在受不了,就通知他搬走。那时查本蒂太太的儿子恰好放假回家,刚开始他并不知道此事。谁知兰勃搬走还不到一个小时又回来了,他的眼神很涣散,显然又喝醉了。他当着查本蒂太太的面,叫爱丽丝和他一块儿走。那时可怜的爱丽丝吓得慌忙逃走,但他却一把将她捉住,要拉她出去。在这时候,查本蒂太太的儿子奥瑟走进屋里,两人就撕打起来,查本蒂太太和女儿吓得连头都不敢抬。后来等她们抬头瞧时,只见奥瑟正站在门口笑,手中还拿着一根棍子,他说:‘我想他再也不会来打扰我们了。我现在跟他去,瞧他还有什么举动。’随后,就取了帽子从屋中出去。到了第二天早晨,她们便听到兰勃先生的死讯了。”

歇洛克·福尔摩斯打了一个呵欠,说道:“这番话确实很动听。那后来呢?”

葛莱生接着说:“我听完了查本蒂太太的话,便觉得这件案子的重心完全归结在一个要点上——奥瑟。我调查后发现,奥瑟有两个钟头在外面,不知干了些什么。之后我查到了查本蒂少尉的行踪,带了两个警察去将他捉住。当我的手拍在他的肩上,警告他安静地跟我们走时,他大声答道:‘你们抓我,想必就为了我牵涉到兰勃流氓惨死的事吧?’当时我们还没向他说起这一回事,他却先招认,这不是一个最大的疑点吗?而且,我们抓他的时候,他手中仍拿着一根粗重的棍子,我瞧那棍子是橡木做的,木质非常坚硬。所以我认为查本蒂少尉跟在兰勃背后,一直到勃力克斯顿路,那时他们又争吵了起来,查本蒂少尉举起棍子在兰勃的心窝上击了一下。兰勃虽受击而死,却没有留下什么迹象。那晚既是雨天,路上又没有人,所以他就将尸体拖进空屋里去。至于屋中的蜡烛,地板上的血,墙壁上的血字和戒指等等,无非是故设疑阵,要叫警察们的侦查走错方向罢了。”

福尔摩斯鼓励道:“很好,葛莱生,你真有进步。我们希望你未来能成功。”

葛莱生很得意地答道:“这件事进展还算顺利。可是,那少尉辩称,他跟在兰勃后面,走了一会儿,兰勃便已觉察,于是就跳上一辆马车,避开他的跟踪。他只好折回,在路上遇见一个船上的同伴,就一块儿散步去了。但问他那个同伴住在哪里,他又回答不出来。我觉得谜团已解,只是可笑的雷斯瑞德,此刻却走进了迷途,我想他绝不会有什么进展。”

正在这时,雷斯瑞德推门进来。他满脸困惑,衣服也污秽不整,心情沉痛地说:“史坦格逊已于今天早晨六点钟在好利得旅馆被人谋杀了。”第七章 一线转机

雷斯瑞德带来的消息,相当出人意料,屋内的三个人一下子全都哑口无言了。葛莱生从椅子上猛然跳起,竟将加水的威士忌打翻了。

福尔摩斯说:“我们正在听葛莱生讲述对于这案子的见解。现在,你可以将你所见所做的事告诉我们吗?”

雷斯瑞德坐了下来,说道:“可以。老实说,我起先以为史坦格逊一定和兰勃的死有关系。有人曾看见他俩那日晚间八点半左右一块儿出现在伊司登车站,直到半夜两点钟,兰勃的尸体在勃力克斯顿路的空屋中被发现。因此,我觉得有两个疑点,那就是八点半之后到凶案被发现之前,史坦格逊在什么地方?之后他又去了什么地方?所以我拍了封电报到利物浦,在电报内说明了他的相貌,并叫他们留心检查开往美国的轮船,接着我又去伊司登车站附近的各旅馆和私人寓所探问,我料定史坦格逊既已和兰勃分开,很可能要在附近耽搁一夜,等第二天早晨再去赶车。于是我在昨天傍晚四处查问,但毫无所得。今天早晨八点钟时,小乔治街的好利得旅馆的人告诉我,是有这样一个人住这里,现在还在楼上睡觉呢。于是,我赶紧跑上楼去,想杀他个措手不及,也许可以套出几句话。但等到他门口时,我发现那房门下面有一道血水流出,像一条红带子,弯弯曲曲地汇在一处。屋子的门从里面锁着,我拼命把它撞开。窗户开着,窗边有一个穿睡衣的人蜷曲着不动,他的手足已经僵冷,显然已死了很久。当我们把他的身体翻转过来时,那侍者便认出这人就是史坦格逊。他左胸口有一个很深的刀痕,已深及心脏,这是他致死的原因。还有最奇怪的一点是,那死者的脸上竟然用血写着‘Rache’。”

雷斯瑞德继续道:“有人见过那凶手。有一个送牛奶的孩子从旅馆后面的小巷子经过时,他看见有一个平时常横在地上的梯子,那时却竖了起来,搭在二楼的一个窗口。他走过时,瞧见一个人正从梯子上下来。据那孩子描述,那个人身材高大,脸色赤红,身上穿着一件棕色的外衣。那人行凶以后,还在室内耽搁过一阵子,因为我们在洗脸盆中见有血水,分明是他曾在盆中洗过手,此外,被单上还有抹拭凶器的痕迹。”

福尔摩斯很平静地问道:“有没有发现任何可以捉拿凶手的线索?”

雷斯瑞德答道:“没有。我们在史坦格逊的口袋中找到兰勃的钱包,钱包里有八十多镑现款,并无遗失的迹象。死者的衣袋中还有一张电报,电报是一个月前从美国克里夫兰发出的,信中只有一句话:‘J·H·在欧洲’,但上下都没有署名。床上有一本小说,似乎是史坦格逊在临睡前读的。他身旁的椅子上有一个烟斗,桌子上有一杯水,窗台上有一个小药箱,里面有两粒药丸。”

歇洛克·福尔摩斯从椅子上跳起,兴奋地叫起来。他大声说:“这就是最后一个环节!现在真相大白了。这案子中种种复杂的线索此刻都掌握在我手中了。雷斯瑞德先生,你可以把那两粒药丸拿来吗?”

雷斯瑞德说:“在我这里。”

福尔摩斯说:“好,请拿给我。”又回头对华生说:“医生,现在可否请你下楼把那只可怜的小猎狗捉上来。这狗病了很久,昨天我们的女仆还请你把它弄死,以免它再受痛苦。你记得吧?”

华生依言走下楼去,把狗带上来。那狗眼光呆滞,呼吸也很短促,显然不可能再活很长时间了。

福尔摩斯拿了一粒药丸,将之一分为二,一半再放回箱内,预备将来使用,一半放在这玻璃杯里,加入一茶匙水,再加了些牛奶进去,然后把玻璃杯内的东西倒在一个浅盘中,又将盘子放到狗的面前。那只狗慢慢地舔着,不一会儿,它就将牛奶喝光了。我们都全神贯注地盯着那狗,但过了好一会儿,那狗仍趴在垫上,短促的呼吸和先前一样,很显然,它虽吃了那半粒药丸,却毫无影响。

福尔摩斯手中拿着表,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却不见有什么动静。他的脸上露出烦躁和失望的表情。他咬着嘴唇,手指在桌上轻敲着。最后,福尔摩斯在室中踱了一圈,喃喃自语道:“怎么会这样?我的推理不会有错误的!但是这狗为何又没有动静?哈,有了!有了!”他欢呼了一声,又奔到药箱旁边,把另一粒药照样切开,溶化了加入牛乳,仍然喂给小猎狗吃。那可怜的狗,舌头刚在盘里舔了一下,四条腿马上痉挛,好像被电到了一般,刹那间便倒地而死。

歇洛克·福尔摩斯呼了一口长气,抹去额头上的汗珠。

他说:“原来是这样,那箱中的两粒药丸,虽然一模一样,但一粒是烈性的毒药,一粒却毫无毒害。”

葛莱生问:“福尔摩斯先生,现在不必多说了。我们早已承认你是一个聪明人,并且你在办事的时候,总有你自己的方法。但现在我们的目的是要抓到案中的凶手。我冒昧问一句,你对于此案究竟有多少把握?你知道凶手是谁吗?”

雷斯瑞德也说道:“先生,葛莱生这几句话,我也赞成。我们两人已努力过,却都失败了。自从我进来以后,已听你说过好几次,你对于案子已了然于心。现在我想你不至于要再保守秘密了吧。”

华生也附和道:“如果不早点把那凶手捉住,也许他还会继续作恶。”

三个人这样一说,福尔摩斯反倒犹豫起来,他继续在室中踱来踱去,低着头,眉毛也紧皱在一起,这就是他深思时的样子。

最后,福尔摩斯停了下来,对华生说:“我敢说绝不会再有谋杀案发生了,这一点我可以保证。你们问我是否知道那凶手的名字,我是知道的。但比起如何逮捕那个凶手,姓名只能算是个小问题了。我希望不久就可把这人捉住。不过这件事要谨慎处理,因为他非常狡猾,而且另有一个很机敏的人在保护他,所以很难对付。他目前还不知道已有人掌握了凶案的线索,我们还有机会可以逮捕他。如果他一生疑心,那他势必隐姓埋名,一旦他躲入这座拥有四百万居民的大城市之中,那就很难抓到了。我不是瞧不起你们,但这两个人实在不是官家侦探能够对付的,因此,我没有请你们相助。如果我也失败了,那我自然要负责任,但我早已准备好了。现在我答应你们,一旦时机成熟,我一定会通报你们的。”

葛莱生和雷斯瑞德听了这番轻视警探的言论,都觉得不满。葛莱生满脸通红,一直红到他的耳根;雷斯瑞德瞪着他的小眼睛,露出一种惊讶而怨恨的神情。

这时,小韦金斯已推门进来。他把手举到额头行礼,说:“我已让马车在楼下等候了,先生。”

福尔摩斯点头道:“好孩子!”接着,他从抽屉中取出一副手铐,又对两位探员说:“你们为什么不把这种手铐介绍到苏格兰场呢?瞧这弹簧多灵活,轻轻一触,立刻就可锁上。”

雷斯瑞德说:“只要捉得到人,旧式的手铐也就够用了。”

福尔摩斯笑道:“好,好。韦金斯,你叫那车夫上来帮我把箱子拿下去。”华生觉得很诧异,听他的话好像是要出远门,但之前却一直没说过。福尔摩斯正在忙着收拾皮箱的时候,车夫已走进屋来。

福尔摩斯俯跪在皮箱前面,没有回头,只说道:“车夫,你来帮我扣一扣带子。”那车夫慢慢走过去,似乎不情愿,他走到皮箱边,伸手帮忙扣那皮带。这时,只听见“锵”的一声,接着福尔摩斯已站起身来。

他两眼炯炯有神,大声说:“先生们,现在我为你们介绍——这是杰弗逊·霍波先生,也就是杀死依拿克·兰勃和约瑟夫·史坦格逊两人的凶手!”

这瞬间的变化使大家都没有机会思考。那车夫野蛮的脸上露出一种惊讶的表情,他瞧着腕上的手铐,似乎还搞不清是如何套上去的,紧接着,他大吼一声,挣脱了福尔摩斯的手,向窗口奔去。窗口上的木框和玻璃霎时都被他打坏了。但他的身体还没有钻出去,葛莱生、雷斯瑞德和福尔摩斯便像一群猎狗般冲上去。他们把那人拖到室中,但他还在极力抵抗。屋内的四个人合力想把他制服,但好几次都被他击退,足见他蛮力之大。他的脸和双手因为被玻璃割伤,流了很多血,直到雷斯瑞德扼住他的咽喉,使他透不过气来,他才不再挣扎了。但还是不能完全叫人放心,直到把他的手脚紧紧绑住,这时大家才站起来喘了口气。

福尔摩斯微微一笑,向那两位探员说:“先生们,现在这件疑案已结束了。我现在可以把推理的步骤说给你们听:一开始,我走到那空屋前面,先查验街道,就瞧见了车轮的痕迹,经过研究,断定这痕迹是前一夜留在那里的。我又发现那车轮与车轮的间距很窄,便马上判定不是私人自备的马车,而是伦敦街头载客的四轮马车。接着,我走进园径里去,那里恰好是泥地,最容易留下足印。我看见除了警察们沉重的靴印外,另有两个人的足印比他们更早在园中经过。这足印的先后是很容易辨别的,先踏的印子被后来的人所践踏,所以都比较模糊。因此,我又得到了第二个判断,知道最初到这屋子的共有两人。一人很高,这是我从他步伐的长度上推算出来的;另一人衣着很时髦,这是从他尖小精致的鞋印上知道的。进屋以后,这个推想果然立即得到证实了,因为那个穿美靴华服的人正躺在地上,于是我就知这案子若是一件谋杀案,那么,那凶手一定是个高大的汉子了。那死者身上并无伤痕,但他脸上恐怖的样子告诉我,他在临死以前,必已知道他将死的命运。凡是心脏病,或其他任何突然发生的疾病,死者脸上绝不会有这种表情。我在那死者的嘴唇上嗅了嗅,略有些酸气,于是我认为这人是被迫服毒而死的。此外,他脸上怨恨和恐怖的样子,就是被强迫的明证。我经过种种的推想,便得到了这个结果,因为除此以外,没有其他更理想的假设可以与之吻合了。这时最重大的疑问来了,就是为什么要强迫这个人服毒呢?抢劫分明不是这案子的目的,因为那里什么东西都没有缺少。也许这是件政治案?或是情杀案?关于这一点一时还不能确定。后来,我偏重于第二个假设。凡因政治案件行凶的人,一旦成功,势必急忙逃走。这件凶案,却干得非常缓慢,室内又印满了那人的足迹,显然罪犯在那里逗留了很久。因此,这一定是报仇的案子,不是政治案件。后来又发现了墙上的血字,于是我便更加肯定了,因为那字迹一看就知道是一个幌子。等到发现那枚戒指之后,所有的疑问便完全消除了。那戒指应该是给死者看的,让他追忆某个已死或不在场的女子。所以我才问葛莱生,他拍电报去克里夫兰时,是否问及死者兰勃生前有无特殊的情感历史,他却回答没有,这件事你应该还记得的。由于室中没有打斗的迹象,我料想那地板上的血迹,也许是凶手在惊惶之中,从鼻子里流出来的。这一点我也有实际的证据,因那血点滴落的地方,他的脚印也跟着前进。我想,要不是那人的血液过于旺盛,绝不致有此现象的,所以我就假设这凶手是一个强壮、红脸的人,最后这假设果然也被证实无误。我拍电报给克里夫兰警察局,他们很快回了信,信上说,兰勃有一个旧时的情敌,名叫杰弗逊·霍波,这时也正在欧洲。于是前后的线索都已在我的掌握之中,最后的步骤就是捕捉凶手了。开始我假设,那个陪兰勃一同进屋子的人就是那个马车的车夫。因为街道上另有一种异样的车轮痕迹,显示那马曾自由行动过一阵子,可知停车的时候,车上并没有车夫,否则,绝不会如此。如果真是这样,那车夫当时若不是一同进屋,又能去哪里呢?除此以外,还有一个充分的理由,如果有人计划要干这件凶案,又不想让第三个人瞧见。那么,如果另有一个车夫在场,那不是和这假设相抵触了吗?还有一点,如果一个人要在伦敦城中寻找他的仇人,最快的方法就是做车夫。因此,我得到一个明确的结论,杰弗逊·霍波一定会在伦敦的某个租车所中。我又料定他起先既做了车夫,犯案之后,也不会马上停止,否则,他这种突然改变的举动,反而更容易引起人家的注意。所以我料他事成以后,一定会继续他的驱车生活。我又认为他不会隐姓埋名,因为在这城市中,没有一个人知道他本来的姓名,他又何必更改呢?因此,我就把街上的那些流浪儿组织成一个小侦查队。后来他们怎样成功,我怎样利用他们来破案,你们都是亲眼瞧见的。至于史坦格逊被杀,却是出乎我意料的,但我从史坦格逊一案中得到了两粒药丸,因此也就明白一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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