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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5-28 04:1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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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学习小组

出版社:吉林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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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肯传

林肯传试读:

序言

语文新课标指定了中小学生的阅读书目,对阅读的数量、内容、质量以及速度都提出了明确的要求,这对于提高广大学生的阅读写作能力,培养语文素养,促进终身学习等具有深远的意义。

现代中、小学生不能只局限于校园和课本,应该广开视野,广长见识,广泛了解博大的世界和社会,不断增加丰富的现代社会知识和世界信息,才有所精神准备,才能迅速地长大,将来才能够自由地翱翔于世界蓝天。否则,我们将永远是妈妈怀抱中的乖宝宝,将永远是温室里面的豆芽菜,那么,我们将怎样走向社会、走向世界呢?

世界文学名著是世界各国社会和生活的结晶,是高度艺术化的精神产品,具有永久的闪光魅力,非常集中、非常形象,是中、小学生了解世界和社会的窗口,是走向世界、观摩社会的最佳捷径。这些世界文学名著,伴随着世界各国一代又一代的青少年茁壮成长,具有广泛而深远的影响。我们青少年只要带着有趣的欣赏的心态阅读这些美丽的世界名著,非常有利于培养积极的和健康向上的心理、性格、思维和修养,有利于了解世界各国的社会和生活,并不断提高语言表达和社会交往的才能。

由于许多世界文学名著卷帙浩繁,而广大中、小学生时间又有限,我们便在参考和借鉴以前译本许多优点和长处的基础上,在忠实原著的基础上进行了高度浓缩,保持了原著的梗概和精华,使之便于我们全面而轻松地阅读。

为了全面提高广大中小学生的知识基础,培养阅读的兴趣和爱好,这套课外读物还收编了大家喜闻乐见的广博知识,把阅读名著与掌握知识结合起来,扩大阅读的深度和范围,这正是设计本套读物的最大特色。因此,本套课外读物有着极强的广泛性、知识性、阅读性、趣味性和基础性,是广大中小学生阅读和收藏的最佳版本。

林肯传

懂事的孩子

1809年2月12日天刚亮的时候,在美国肯塔基州哈丁县的霍詹维尔附近的一间小木屋里,助产婆为产妇南希·汉克斯接生了一个婴儿。这个婴儿就是五十二年后成为美利坚合众国第十六任总统的亚伯拉罕·林肯。

1803年,亚伯拉罕·林肯的父亲托马斯·林肯在肯塔基州哈丁县的米尔河畔购置了一块面积为二百三十八英亩的田地。他一边耕作,一边做点小买卖,往哈丁县和新奥尔良贩运一些货物。

托马斯·林肯是二十八岁时与二十二岁的南希·汉克斯结婚的。婚后,托马斯·林肯以做木匠活为生。第二年,他们生下了第一个孩子,取名为萨拉。

亚伯拉罕·林肯出生后不久,托马斯·林肯很快就搬了家,从离霍詹维尔不远的农场搬到了离此东北方向十英里的诺布溪畔,托马斯所买的二百多英亩土地就在诺布溪畔附近。相比之下,来这里安家的人特别多,在邻居的帮助下,托马斯修建了一所带阁楼的房子,这时亚伯拉罕快三岁了。

又过了两年,在南希的坚持下,两个孩子就要入学了,托马斯当然是不太情愿的,他觉得对他那样的拓荒者家庭来说,读书是没有多大用处的,他们只要勤快、会做事就行。事实上两个逐渐长大的孩子也确实成了他们父母的好帮手。

学校离家有两英里远,孩子们在那里读书并练习写字。当时的课本是韦伯斯特编写的缀字课本,而做练习则通常是用木炭东涂西抹。当亚伯拉罕拿起一根木炭写出自己的名字的时候,托马斯相当得意,因为当地的传教士也有不会签名的。

寒冷的冬天到了,凛冽的寒风横扫过平原,参天大树的枝干被吹得左摇右摆,有些树枝已被狂风吹断。一座低矮的小木屋也被怒吼的狂风无情地摇动着,好像马上就要被连根拔起。刺骨的冷风呼啸着钻进屋里,令人瑟瑟发抖。然而,这一家人好像什么都没有听到,对这一切他们早已习惯,劳累了一天,他们实在太疲惫了,都沉沉地睡着了。

狂风掀起壁炉上的一块砖头,把它甩到墙角,只有四岁的小林肯被惊醒了。他和姐姐并排枕在一个用装满树叶的口袋做成的枕头上。他看到黑暗中有什么东西在离自己很近的地方发着光。是那只铁皮桶吧,男孩心想,妈妈每晚都要用它到河边打一桶水。那边墙上还有个东西,在闪闪发亮,那肯定是爸爸的斧头。他就这样漫无边际地遐想。好冷啊,好想躺在妈妈温暖的怀抱里,他越是这样想就越觉得浑身打颤。可是他不想叫醒妈妈,她睡得多香甜啊,辛苦劳作了一天,这个时候是妈妈惟一能休息的时候。于是,他决定自己想办法。他从木头架子上拽下了一条围巾,把它塞进了墙上的裂缝里,这下暖和多了。他钻进狐狸皮做成的被子里,一会就进入了甜美的梦乡。

他醒来时,妈妈生起的暖暖的炉火已经赶走了从墙缝里钻进来的寒气,屋里顿时暖洋洋的。姐姐还在睡着。妈妈这时站在炉火边,往牛奶锅里兑热水。男孩知道,家里的牛奶显然不够了,原来的三头奶牛,已经死了一头,妈妈不得不这么做。小林肯总是这样细心地观察周围发生的一切。可是无论生活多么艰难,妈妈从来没有抱怨过,她只是默默地干着活。他穿上了妈妈一针一线缝起来的皮衣、皮裤还有皮袜子,这些皮子是爸爸从水牛身上扒下来的。他们一家人都穿这种衣服,非常暖和。牛奶热好了,可以喝了。妈妈伸手从那个孩子们够不到的木板上小心翼翼地拿下最后一块面包,切下一小片递给小林肯。他也很小心地接了过去,生怕掉下一粒面包渣,他把面包一点一点地蘸到牛奶里去,细细地品味着这难得的香甜。男孩吃完后,期待着妈妈能再给他一片。

但是他看着妈妈那样难过地望着他,眼中流露的净是怜爱与无奈,他终于没有说出口。从那时起,林肯已经学会了忍耐,他已经长大了。

吃完早饭后,两个孩子就开始帮大人们干活了。别看他们年龄不大,却已经能干许多孩子都干不了的活了,比如怎样区分新伐的木头和干木头,硬木头和软木头。他们很能干,一会的时间,他们就干完了活。但是,他们并没有去玩耍,而是帮着妈妈开始做午饭。他们帮妈妈把野菜放进粥里,如果不放点野菜的话,那些粥可是无法下咽的。这里的生活越来越贫困,原来无边无际的树林也被人们砍光了,父亲只好改行做了猎人。一到中午,身材高大、面色黝黑的父亲就回来了,他身上穿着自己打猎得来的兽皮。看着忙碌的妈妈日渐憔悴,小林肯突然觉得妈妈每天做的家务活要比爸爸打猎更辛苦,他想尽自己最大的力量帮妈妈多做些家务活。

1814年初,托马斯被哈丁县议院任命为乔纳森·约瑟夫的财产估价人,因而他已逐渐成为这一带受人尊敬的人。然而好景不长,他的满意状态没能维持多久,1816年冬天来到的时候,一份收回土地的公文引起了他的迁徙欲望,因为他付了钱的土地没有地契,最后被当做擅自占地者。于是托马斯一家便举家迁往印第安纳州。

八岁的林肯对这次搬家旅行感到新奇而艰辛。从三岁起,他的足迹便从来没有踏出过诺布溪畔。当他们一行渡过俄亥俄河的时候,他们就离开了肯塔基而踏上了印第安纳的土地。印第安纳很快就成了美利坚合众国的第十九个州,一个不蓄奴的自由的州。1811年,“新奥尔良”号在匹兹堡下水,这艘蒸汽动力船开始了俄亥俄河与密西西比河的轮船时代,尽管平底船仍大量地在河上来往穿梭。

大量的移民向西涌来,1817年一个英国来访者甚至感到“旧美国似乎正在解体并且开始向西迁移”。一些印第安人部落的土地大量地割让给政府,那种每一棵树后随时可能冒出一个印第安人来杀害开拓者的情况没有了。每英亩土地也只要两美元,而且可以赊帐购买。一些人甚至不等庄稼成熟就把他们的家当撂上马背,雄心勃勃地向西而去,而将他们耕种的成果留给别人收获。在汤姆逊渡口,轮船上突然冒出的白色蒸汽使亚伯拉罕和萨拉欢呼雀跃,这个拓荒者的集居地人来人往,是他们所见过的最热闹的地方,他们是该高兴一下的,而很快他们将要面对的是一段令人倍感艰难和恐怖的路程。

他们不得不披荆斩棘,清除岩石,甚至还要砍倒那些高大的橡树、榆树之类,因为必须将路弄宽点以便行车,好在这时丹尼斯·汉克斯来了,他是林肯的表叔,南希的姨妈的儿子,比林肯大十岁左右,因而成为开路的主力。

晚上,即使燃起了篝火,美洲豹或者狼也在不远处嗥叫。

他们到达鸽子溪后,紧张的神经才松弛下来。12月初,冬雪开始纷纷扬扬,托马斯选择了一个开阔地带搭起了一个帐篷,四周只有一面敞开,他在敞开那面燃起篝火,用以御寒并抵御猛兽。然而风霜雨雪日夜侵袭着这个拓荒者简陋的新居。他们的居住地离水源较远,加之食物很少,没有水果,没有蔬菜、没有……没有的东西太多了,这更使人感到艰辛。

开路的时候那辆巨大的挂车现在看起来实在太小了,它实在没能装下多少东西。幸好托马斯颇有些狩猎的本领,而林子里的野兽显然是比他们的粮食多得多了,它们几乎成了主要食物。鸽子溪野鸽众多,野鸡、野鸭成群,还有鹿,甚至可以打到熊。春天来了,他们的木屋盖好了,忙碌的日子也来到了。

托马斯把在这里购买的一百六十英亩土地都种上了玉米。

一年过去了,全家的辛勤劳动获得了丰硕的成果。这一年,他们为所购土地付了一部分账,而且申请了购地证明书,再不会像在肯塔基那样为土地打莫名其妙的官司了,这使他们感到快慰。而尤其令南希觉得快乐的是这年秋天,她的贝特西姨妈一家也来到了这里,他们是对她最为关心而使她感到最亲的亲人。生活在逐渐增加亮色,他们满怀信心。

秋天快要过去的某一天。“南希,你出来看看,我打到一样好东西了。”

父亲托马斯从外面回来大声嚷道:“你用手指头摸摸这野兽的毛!你看,这毛有多厚!”说着,把那头鹿“砰”的一声从肩头上丢到地上。“真的!这简直像狐狸毛,怎么长得这样厚啊!”“你可懂得是什么道理吗?看这样子,今年这个冬天,恐怕会冷得不容易熬吧!”跑了过来。“爸爸,鹿怎么会知道今年的冬天会特别冷呢?”“这——,鹿当然不会知道!”“那么,它既然不会知道,为什么在身上会预先长出一身那么厚的毛来呢?”“这,归根到底,就是所谓动物的本能。”“什么?‘本能’是什么?”“那就是神在无形中让鹿知道了的,知道今年的冬天会特别冷,除了神以外,再没有第二个能先知道的。”“原来是这样。不过,爸爸,如果我们人跟鹿一样,身上会长出毛来,那就好了。”“哈哈,人身上长不出那么长的毛,所以,就得趁早做种种防寒的准备。”

从这天起,林肯全家,不管是妈妈南希,还是林肯自己也好,大家都在那里砍树、劈柴。

这一年的冬天,果真比往年冷得多。呼呼的北风,一阵阵地掠过河边的平原,从荒野里一直刮到小木屋来。接着,鹅毛般的雪片,漫天飞舞。到了晚上,雪下得更大了。一夜之间,所有的森林、田地、道路、旷野,到处都是白皑皑一片。

狼叫的声音,从远处一阵阵地传来,可以听得很清楚。

拴在马圈里的那匹马,突然“不安”地跳了起来。“林肯,别出去,看样子是熊来了!”

父亲说着,一只手提着枪,跑了出去,借着灯笼的光亮,向外面偷偷地望了望,只见雪地上很清楚地留着一个个熊的脚印。因为下雪,找不到东西吃的熊就跑来打那匹马的主意。“哎呀,真可怕!”林肯一面说,一面躲到母亲怀里。

不过,这讨厌的冬天,并不怎么长。1月过去,就是2月。

一到了3月里,雪就逐渐融化了,小草也慢慢地探出头来。“呦,你来得这么早!丹尼斯。好,等一会就去。林肯,快吃,吃好了,带我们到那个鹿常来喝水的水潭那去!”父亲向丹尼斯打着招呼。一听,知道这下糟了,父亲又要去打猎了!而且,父亲一说完,就马上站起身来,取下了挂在墙壁上的一支枪。知道已推托不过去,只好懒洋洋地跟在他俩的后面走。

这是一个月明如昼的夜晚。池沼里的水,像镜子般地发出闪烁的光芒,清清楚楚地映照出河岸边杨柳树的影子。三个人躲在草丛里,耐着性子守候着。

一会,一只母鹿带着小鹿走了过来。林子里是那么静寂。全身笼罩着月光的鹿群,比图画还美。“哎,那大概是一只母鹿。”亚伯拉罕这样想。

那只母鹿竖起耳朵,迎着风,伸出它的鼻子,在那里嗅着。他们三人躲在下风的位置,所以母鹿没能发现他们。亚伯拉罕很想出其不意地大吼一声,使那只鹿逃走,可是已经来不及了!“砰!砰!”

枪声一响,躲在树阴里的雄鹿,就一溜烟似的逃进树林里去。那只母鹿在跌跌撞撞地摇晃了一阵以后,就翻身倒在地上了!那只小鹿也吓得急忙逃走。可是,它因为舍不得母亲,又在母鹿旁边出现了。

亚伯拉罕看见丹尼斯和父亲两个跑了过去。父亲手里的一把刀,在月光下闪闪发光。

这时,亚伯拉罕低下头,拔腿就跑,他觉得仿佛有一只铁臂扼紧他的胸口。“那是头母鹿!”他一面跑,心里一面这样想。“咦,亚伯拉罕呢,跑到哪里去了?”

父亲一面把那只倒在地上的母鹿背了起来,一面向周围探望。“跑掉了啊,这家伙心肠软得很呢!”“是啊,他的心肠越来越软了。看来要他动手杀鹿的话,他是不肯干的,他还是情愿吃蔬菜的好。”“这样说来,他是不会吃鹿肉的了?”“没有别的东西好吃的时候,他还是会吃的。像他这样怕见流血,实在少见。他一定是在这头小鹿被打中的时候逃掉了的。”“我自己何尝不觉得难过。可是,吃的东西是少不了的!而且,皮裤也不能不做。像亚伯拉罕那样软心肠的话,那一切都完了!”肩上扛着小鹿的丹尼斯这样说。“就因为这个缘故,我老替他担心。要是不能打猎,怎么能够做庄稼汉呢?而且,每到晚上,他总爱在烤火堆旁边练习写字。他喜欢捡那些烧剩的木炭,在木板上写字。”“这样说来,他大概是要当牧师吧?”“哪里?他读《圣经》,是为了要认字。因为除了《圣经》以外,再也没有别的书好读了。”“那么,就让他读点书,将来到学校里去教书,这也是个办法。”“哈哈,这种乡下地方,从哪里学得到这教书的本领呢。

我的意思是让他当个樵夫,天天去打柴算了。这孩子虽然年纪不大,力气倒着实有一点。斧头在他手里,使用起来倒满在行呢。”

两个人把猎物扛在肩膀上,一路说说笑笑地回去了。

一天,从山边的小路跑来一个穿着鹿皮短裤、满脸雀斑的孩子。这孩子的年龄,要比亚伯拉罕大两三岁。“亚伯拉罕在家吗?我们到林子里运河玩呀!”“奥斯丁,你等我一下,我去告诉妈妈一声就来。”

亚伯拉罕走进了小木屋,一下子就跑出来。“好,走吧,妈妈答应让我去了。”

两个孩子手牵着手,跌跌撞撞地跑下山去。

这时已是5月。沿着林子的小路边上,开满着紫罗兰,那景色像夕阳映照下的的彩云一般。田野里也到处开满着各色花朵。亚伯拉罕很喜欢花,可是,他更喜爱小鸟。花是不会动的,小鸟却会蹦蹦跳跳,还会在枝头上飞来飞去;花总是保持沉默,小鸟却会唱出好听的歌来。“别做声!”亚伯拉罕忽然捂住奥斯丁的嘴巴,可是,已经来不及了,枝头上一只红色的小鸟飞走了。“亚伯拉罕,算了,捉什么鸟,到河边去玩吧。”“不行!在没有到6月以前,河边是不能去的,因为河水太凉。”“没关系。我昨天还到河里去了呢,河水一点也不凉。”“真的不凉吗?”“当然是真的。”

他们一路说说笑笑,来到了小河边。河水在碧绿的树阴的笼罩下,从雪白的小石子上流过。“真的,这河水一点也不凉。”“怎么样,很痛快吧?”

两个人正在小河里玩得十分起劲的时候,隐约看到对岸的岩石上,有个银白色的东西在动。“嘿,四脚蛇!”“啊,在哪里?”亚伯拉罕抬起头来张望,可是并没有看到,只听见从对岸的草堆里,传过了一阵声音。“亚伯拉罕,我们到对岸去看看,好不好?”“可是,这一座独木桥……”“你怕这座独木桥?胆小鬼!你看着,就这样爬过去。”

奥斯丁说着,就把身体趴在桥上,慢慢地爬过桥去。“亚伯拉罕,没有关系,赶快爬过来!”“嗯。”亚伯拉罕迟疑了一下,最后还是下了决心,照着奥斯丁的样子,也爬了过去。

可是,当他快要到达对岸的时候,双脚一滑,“扑通”一声,就跌下河去!这可真把奥斯丁吓坏了!“亚伯拉罕,喂,往这边来,这边!你抓紧这个!”

奥斯丁急忙从岸边的石头上,伸过去一根竹竿。亚伯拉罕拼命抓住那根竹竿。不过,奥斯丁也站立不稳,两只脚老是往河边滑来滑去。所以,两个人都在那里拼命挣扎。结果,总算一个也没有淹死。可是,两个人都已成了落汤鸡!“糟糕透了,这可怎么办呢?”“这样回去,一定会挨骂的……”“要是只挨一顿骂,那倒也没有什么……你家里的人,会不会打你?”“难说,我爸爸好严厉呀!”“这样,我们就只好找一个晒得到太阳的地方,去把衣服晒干。走,亚伯拉罕。”

两个人就沿着小河,往下走去,一直走进一片砍掉了树的空地。这里,温暖的阳光,把整个草原照射得十分耀眼。于是,两个人赶忙把那湿透了的衬衫和短裤,一件件挂在树枝上去晒;两个人都脱得赤条条的!“我说,咱们爬到树上去玩一会,好不好?”“好啊!你打算玩什么?”“爬到树上的,当然是野猫了。”“我可不喜欢野猫。有一天,我看到一只野猫咬住一只兔子,弄得胡须和爪子上全是鲜血,真可怕!”“那么,你就装做老鹰吧!老鹰很厉害呀。”“奥斯丁,你为什么老是想当这些带着血腥的动物呢?”“若不,就装蛇算了,蛇不会流什么血的。”“可是,我曾经看到过一条吞下了青蛙的蛇,因为它吞的那只青蛙,实在太大,弄得上气不接下气,简直快要憋死了!所以,蛇我也讨厌,还不如做枭鸟好呢。”“可是,枭鸟的窝很臭呢!

好啦,我想到了一样好东西!你就装做松鼠吧。”“松鼠的确很可爱,不过它是个大傻瓜!老是竖起那条大尾巴,很容易被人发现,叫人家给弄死……我想,我还是做青蛙吧。”“不错,青蛙很聪明,老藏在树底下,谁也找不到它。”“而且,它还会叫出那好听的声音来。好吧,我们两个都变做青蛙。”

这两个赤身裸体的孩子,就这么决定了。“不过,这件事,我们必须绝对保密!”

商量妥当以后,这两个赤身裸体的“青蛙”,就在树上玩起来,一直玩到衬衣短裤晒干了才回家。

这一桩“青蛙”事件,谁也不知道。等到后来亚伯拉罕死后,那个奥斯丁老伯,才在别人面前提起。这尽管是一个幼年时代保密的约定,却能保持那么长久,的确不容易呢!林肯的童年时期还发生了一件有惊无险的事情。他在河边玩耍时,因为想看清楚河里漂着的一件东西而不小心掉了进去,幸好被邻居发现了,把他救了上来。当时这位邻居根本无法知道,他不只是救了林肯,而且还挽救了千千万万的黑奴。就这样,林肯在肯塔基州度过三年平淡无奇的童年。

亲母与新妈

这样快乐的时光对亚伯拉罕来说不多了。上帝仿佛对林肯一家心怀恶意,秋天到来的时候,这个九岁的孩子,就不得不开始面对生活的捉弄了。

首先是他们的牲口得了一种怪病,莫名其妙地死掉了。

在鸽子溪的牲口死得差不多的时候,同样的情况开始出现在人身上。在那个时候,这种怪病无药可医,只要头晕恶心、腹痛口渴,那就死神缠身、在劫难逃了。有时甚至全家乃至整个村子的生命一并消逝。这种神秘的病因到本世纪初才被人们找到。有一种植物名叫白蛇根草,它含有佩兰毒素,牛马等动物吃后即会患病,而通过牛奶,这种毒素就暗暗地传到人的身上,只需要一周的时间就可以夺去人的性命。

这种病被通俗地称做乳毒病,它在鸽子溪一带肆虐,夺去了许多人的生命。9月南希的贝特西姨妈病死,她的丈夫随后也离开了人间。南希悲痛欲绝,尽管如此,她仍耐心地照顾着那些身遭此疾的人们。她的善良让死去的人们感到平静,而最终她也不能幸免,在送走了布伦那太太(一个猎人的妻子)之后,她也被乳毒病袭击了。1818年10月5日,这是亚伯拉罕·林肯终身难忘的日子,他善良的母亲魂归天国。

生活开始把重担压在了两个孩子身上。好在不到十二岁的萨拉非常能干,做饭、洗衣、纺纱、织布都能做得井井有条,林肯则负责饮水,那要从一英里以外打来。

自从妈妈死后,家里就突然冷清起来。

一天,亚伯拉罕在林子里拾完了柴,正背着柴往回走,走到泉水旁边时,突然听到萨拉高兴的叫喊声。“怎么了!萨拉,发现了什么?”“发现了一个不平常的脚印。”萨拉边说,边伸着手指头指着地下。“哎,是不是发现了鹿的脚印?”

亚伯拉罕一面说,一面弯着腰往地下看,等看清楚时,他高兴地跳了起来。“啊,是妈妈的脚印!”“所以,我想,我们把这脚印想法子给留下来。妈妈留下的就只有这个脚印了!”“是的,我们在这脚印的周围,用石头把它围起来吧。”

这样一说,两个人就急忙去搬了些石头来,在两个脚印的周围,堆起了石墙。

从这天起,姐弟两个每天都要去看这石墙。

一天,萨拉独自一个人在煮东西,亚伯拉罕在外面劈柴。

父亲说是出门去几天就回来的,可是,这次出去了好几天,还没有回来。所以,他们姐弟两个就只好一天又一天冷清清地在家里看家。

萨拉听到从老远的地方传过来一阵声音。“亚伯拉罕,有什么人往这边来了,你听!”

亚伯拉罕放下手里的斧头,对着声音来的方向,侧着耳朵倾听。“不错,那是马车在石子路上经过的声音。”“不知道是不是往这边来的?”“除了到这里来以外,没有别的地方去了。”

马车慢慢地越来越近了,这是一部两匹马并拖着的布篷马车。坐在驾车台上的那个人,一手拿着马缰绳,一手挥舞起他的帽子来了。看,他一面还不住地微笑呢。“啊,是爸爸回来了!”

亚伯拉罕和萨拉两个人都跑到了门口。在那部大马车上,装着满满的东西。另外,还有人从布篷的缝隙里,探着头不断地往外看,那好像是三个小孩子的脸孔。

不大一会,那辆布篷马车。就在这座小木屋的门口停了下来。父亲从车上轻快地跳下来,接着,他从车上又搀扶下一个女人。“萨拉、林肯,一起到这里来。这一位,就是你们的新妈妈。”林肯第一次见到所谓继母,他吓了一跳,目不转睛地看着那个女人。这时,那个新来的女人微笑着说:“我在心里想,我要做一个你们真正的母亲!不过,不知道你们能不能真心喜欢我,如果我喜欢你们的话。”“我正在想,最好我们能够像别的孩子们一样,有一个妈妈。”萨拉这样回答。

可是,林肯的回答可不像萨拉那样清清楚楚地说出来,只是说:“嗯,我也要尽量做个好孩子。”“这孩子真老实。”新妈妈说着就笑了。

这个时候,父亲正在卸马车上的东西。“喂,萨拉、林肯,你们两个也来帮忙。哦,对了,这几个是你们新妈妈的孩子,还没有向你们介绍呢。你们以后要好好地在一起过日子,像亲生的兄妹一样。这男孩是约翰,这女孩叫莎丽,还有一个是——哎,跑到哪去了?”

正说着,那个年龄最小、有着满头蓬松金发的可爱小女孩,从马车背后探出头来:“我是倩蒂,请多多指教!”

大家笑起来。

一个半新半旧的衣柜,从马车上卸了下来,还有床,羽绒被,厚厚的羊毛毯,各种厨房用具以及碗橱。一面帮着把东西搬进家里,一面问父亲:“爸爸,这是什么?”“是枕头。”“枕头?”“是的,晚上睡觉时用来垫在头下面的。”“原来是这样!”林肯还是头一次看到。

这天晚上的晚餐十分热闹,孩子们很快地就成为朋友了。在这些孩子里,人缘最好的是倩蒂,她跟林肯特别好,几乎不肯离开一步。

父亲这晚也非常高兴。他看看围坐在桌边的家人,微笑着说道:“开始吧,大家都到齐了吧。”

倩蒂站了起来,说:“让我数数看!林肯和我是两个,萨拉和莎丽是六个,再加上约翰哥哥是十七个,还有爸爸,这刚巧是一百个人——所以我们家里的人,都到齐了。”

这种糊涂算法使小屋里充满了笑声。

到了就寝的时候,林肯低声地向呆站在屋角的萨拉说:“现在,我们这个家,成了很有钱的人家了!”“是呀。不过,我要问你,林肯,这个新来的妈妈,你真的喜欢吗?”“嗯,我想我会喜欢她。她那笑声,我听了实在高兴呢!”

对于小小年纪的林肯,这实在是一个莫大的幸福。因为新来的妈妈,的确是真心爱林肯的;而林肯自己,也的确是一个很乖的孩子。

后来,林肯当选总统的时候,还非常怀念他的少年时代。他认为他之所以能够当上总统,完全是母亲的教诲。有人问他:“你说的是哪一位母亲?是你的亲生母亲,还是抚养你长大的那个继母呢?”听了,连笑也不笑,很严肃地这样回答:“我的母亲只有一个!当我的生母去世,继母未到我家前的半年中,我们的确很惨!而这个继母和我的生母完全一样,所以,我也把她当做是自己的亲生母亲。”

求学1820年,小林肯十一岁时,父亲和继母又给了他上学的机会。不过,那时的鸽子河畔地处荒僻,校舍和师资条件都很差。学校开学只能是在冬季农活不多的时期,偶尔有本身文化素质就很差的教师来到鸽子河,也只能给孩子们教一些读、写、算之类的基础知识;待老师一走,学校也跟着关门了。多年之后,亚伯拉罕·林肯回忆道:“这一时期,我全部上学的时间加在一起还不到一年。”

少年时代的林肯在学校的时间虽然还不足一年,但他却养成了勤奋好学的习惯。他酷爱读书,几乎见书就读,孜孜不倦地刻苦学习。由于家境贫困,实在买不起书。家里除了有一本《圣经》外,再也没其他的书籍。有时他不得不步行好多里路去向人家借书看。

同龄人对小林肯如此热中于读书、沉醉于涂写都大惑不解,大多数农村男孩甚至认为他的个性“古怪”。他不仅埋头看书,用木炭涂涂写写,而且在念过《肯塔基教师》这本书后,还提出疑问:“谁最有权利进行控诉?是印第安人还是黑人?”随后他便在玉米地里大发议论,滔滔不绝地说个没完没了。离开学校后,他就再没有长时间地在学校里读书了,他的知识归功于他长期勤勉不倦的好学,另外贝利所编的一本《辞源》也起了重大作用,他是从他的伯父的大儿子那里得来的,这本字典对他早年的知识产生了相当大的影响。

1847年他上国会要填报一份履历表格的时候,他碰到一个问题:“你的学历如何?”他以一句话回答:“不完全。”

在他被提名竞选总统以后,他说:“当我成年时,我所知不多。然而,多多少少,我还能够读书写字,并计算比例式第四项,也不过如此罢了。我从未上过学校。我目前在知识资历上仅有的一点进步,可以说是我随时在急切需要情况下获取的。”读书的才干终于为他展现出一个新奇的世界,这是他从未梦想过的世界。它拓宽了他的智能范围并给予他洞察力,而且,读书成为他生平中最大的嗜好。他的继母随身带来的一套五卷册的文库:《圣经》、《伊索寓言》、《鲁滨逊漂流记》、《天路历程》和《辛巴特水手》。这位少年竟都阅读过这些无价之宝。他尤其把《圣经》和《伊索寓言》放置在身旁方便的地方并经常阅读,因此它们大大地影响到他的作风、他谈话的态度以及他辩论时的方法。

他渴望读更多的书,但没有钱。他开始借阅书籍、报章以及任何印成的东西。

后来他到新来的乔赛亚·克劳福德家工作,克劳福德和他的妻子很快成为这一带小有名气的医生,林肯倒是不怎么注意这一点,因为他早就被那医生家的藏书给吸引住了。他是在这里靠自己的劳力,得到了真正属于他的第一本书。

那是帕森·威姆斯所写的《华盛顿传》,林肯读得爱不释手,甚至带回家过夜,他读至眼睛再也睁不开的时候,就将书塞在圆木缝隙里。不幸的是半夜里下了一场雨,书被雨浸得皱巴巴的。为此他多做了三天工,而书和书中的故事就是他的了,他不免暗地庆幸自己因祸得福。

这段时间他读到的书还有威姆斯的《富兰克林的生平》、《哈姆雷特》、《裘里斯·凯撒》等,同时,他还设法读到了杰克逊总统的首次就职演说、莫里斯在亚历山大·汉密尔顿葬礼上的发言,长达近五百页的印第安纳州修正法典也使他读来津津有味,对他有重大影响的还有司各脱所编的《演说法教程》,这使他用心揣摩起语言表达的精髓。常常步行十五英里路,到河边市镇上去听律师们辩论。后来,当他在田野间和其他人们工作的时候,他有时会丢下锄头或干草叉,骑上围篱,而复诵一些他在洛克坡特或布恩维尔所听到的律师们的讲词。

有时,他会模仿着礼拜天在小披奇盎河教堂传道的人大声叫嚷。林肯时常带着一本叫做《奎因的笑话集》到田野里去。

而当他跨坐在木头上高声朗读当中一部分时,树林中他的听众常捧腹大笑而连连作响。然而,田垄间的杂草却日益蔓延,田里的麦子也变黄了。

那些雇用林肯的农夫们都埋怨他太懒惰,而他也承认了。“我的父亲教我工作,”他说,“但他从未教我爱它。”

老托马斯·林肯严格地命令:所有这一类的愚蠢行为都必须禁止。但林肯还是继续讲笑话和演讲。有一天,当着许多人的面,他父亲突然给了他一记耳光,并把他打倒了。他哭了,却一言不发。父子之间开始有了隔阂,这一直延续到他们生命的尽头。虽然林肯在他父亲年老的时候,在经济上给以照顾,但1851年老人家临死时,这个儿子并没有去探望,“如果我们现在相见,”他说,“会不会苦多乐少,这是难以预料的。”

谋生期间

十六岁了,他已长成一米八的高个子。大家都说他是附近村子里使用斧子的第一好手。他虽然没有什么特殊技巧,但是,力气大,工作起来就比别人强。

一天,他父亲用木头给他做了一只平底船。他就把自己田里收获的粮食,装在船里,沿着俄亥俄河往下划,到外地做生意。这是他有生以来,第一次离开他那孤立在田野中的小木屋,到广阔的外面世界去。

到了傍晚,河岸两边时隐时现地闪耀着灯光。这些初次见到的景物,使林肯心花怒放,十分惊奇。

每到闲着无事的时候,林肯就把他的那只货船,停靠在安德逊河边,等候人家来雇他的船。他把头斜靠在帆索上,很安心地在船里看他的书。

对这个工作非常喜欢,因为有充分的时间可以看书。“呜,呜……”抛锚在河中心的一艘轮船,喷出了一阵白茫茫的水蒸气来,这是船只将要启锚的信号。

就在这时,从街上蹿出了两个黑影,飞也似地跑了过来。“哎呀,糟糕,船就要开了。喂,小孩,船是谁的?”“是我的。”“那就请你送我们到那只轮船上去,还有这几件行李,也给一起送上船去。”“行。”“很着急,请你快一点。喂,就是这几件行李,赶紧搬到船上去。”毫不费力地伸手接过那两个绅士递给他的行李,一起放在他那只平底船上。那两个绅士也跟着上了船。“放心,一定让你们赶上那艘轮船,先生。”把他那只小船从岸边拼命划了出去。“呜,呜……”那艘轮船又拉响了第二声汽笛。林肯把全身所有的力量,都放在他手里的那只木桨上,木桨打在水面上的声音越来越急。

黄豆般的汗珠,一颗颗挂在林肯的额角,从他嘴里喷出来的气息,热得像烈火一样。可是,他还是咬紧着牙根,拼命地划着。“呜,呜……”轮船上,又响出了第三遍汽笛。“喂,等一等!让我们上船!”那两个绅士,拼命挥舞着手里的礼帽,大声叫嚷着。平底船终于靠近那艘轮船了。“好了,总算赶上了!”

沉重的起锚声,从轮船那边响了过来。林肯把行李递上轮船,那两个绅士就慌慌张张地跳了上去。“喂,先生,你们还没有付渡船钱哪。”林肯大声一喊,那两个绅士就笑着说:“哎,不错,竟忘记给钱了。好,你看好!”

只见两个五角的钱币在眼前一闪,就扔进平底船里了。

轮船马上发挥出惊人的威力,冲破了波浪前进。林肯的小船也给波涛掀得摇摇晃晃的,离开了那只轮船。“哟,这是银币!可是,我没有钱找呀!”“不必找了。这两个银币是我们给你的,请你收下吧。”。“这么多钱,真谢谢你们。”把有生以来第一次赚到的这一块钱,紧紧握在手心里,一面打算着这笔钱的用途。“今天真是好运气,有了这笔钱,不但可以买到我所喜欢看的书,同时,姐姐们想买的那种锋利的剪刀,也可以买给她们了。”

接着,他又深深地感到:“是的,一个人,不论干什么,只要能够老老实实地拼命干,总是不会吃亏的。”

这一天,林肯还是横躺在平底船里看他的书。

一会,从对岸传来声音说:“喂,渡船的,把船划到这边来!”林肯跳起身,把船划向对岸去。那边有两个身材高大的年轻人,等着他把船划过去。“你们是要渡河吗?”“你到岸上来一下,有话跟你说。”就上了岸。“喂,小鬼,你为什么来抢我们的生意?这个渡口,是我们弟兄两个向肯塔基州申请到的特许权利。”“是这样的吗?对不起,这我倒一点也不知道。”很坦白地当场就道歉。可是,对方却不肯罢休。“说声对不起就行了吗?你这个莫名其妙的家伙!喂,兄弟,你去揍这家伙一顿!”“好,让我来。”那个弟弟就握着拳头走过来。一时愣住了,垂着双手,一动也不动。“你这个混蛋!”那个比较年轻的像一头恶狗般地猛扑了过来。霎时间,林肯那只瘦小的胳膊,向着对方的鼻尖,挥了过去。林肯这一拳打得实在够劲,那家伙“砰”地一声,倒在河岸边上。“喂,怎么样?还要不要再来一下?我最讨厌打架了,可是为了自己,也就不得不如此了!”林肯用镇静的语调说道。

弄得满身污泥的那个人,抚摩着他那跌痛了的腰,勉强挣扎了起来。两个人鬼头鬼脑地商量了一阵,然后,那个挨过打的人说:“老大,这不行。这家伙可不是一个好对付的东西呢!我看还是到法院去,分个青红皂白才好。”“嗯,这也好。喂,小家伙,跟我来!”于是,他就抓住林肯的手腕,拉着他一起到法院去了。

虽说是法院,可到底是在乡下,所以,审判官的住家,也就是法院。走出来一个叫彼得的法官,是个酒糟鼻子的矮胖老头,态度还和气。“我先要问原告,你要提出的控告,是什么事由?”“我的名字叫做约翰·狄尔,在这里的俄亥俄河上,已取得了渡船的专利。可是,这个高个子家伙,却也在这里做起渡船生意来了。所以,我把他抓了来。”“你是在犯罪现场抓住他的,是不是?”“是的,我们隔着河一叫,这家伙就把船划了过来,本来打算两个人合起来揍他一顿算了,哪知道,这家伙虽然还是一个小孩子,可力气倒着实不小。所以,只好把揍他的问题放在后面,就把他带到这来了。”

法官一看他满身污泥的样子,差一点就要笑出来。他勉强忍住笑,装出一副一本正经的样子,拿出一本法令书来。“不错,根据肯塔基的法律:凡是侵犯别人的营业权的,要处五元罚金。现在,被告还有什么要辩明的吗?”“狄尔所讲的话,完全是事实,我没有什么要说的。不过,有一点,我要问个明白。”“你要问的是哪一点?”“狄尔根据肯塔基州的法律,是不是从印第安纳州的河边,把船划到河中心去也要禁止?”“这不能禁止。因为发生在印第安纳州内的事,肯塔基州无权取缔。”“既然这样,我就要说明,我承认曾经把客人送到停泊在俄亥俄河中的轮船上去,我的确做过几次这样的生意。不过,我从来没有到过对岸。”“啊,事实是这样的吗?”

那法官说完,点点头。接着,他又打开法令书来,在那里东翻西看。不一会,终于把书“啪”的一声合上了,庄重地说:“现在宣告判决:原告狄尔兄弟所取得的权利,只是两岸之间的渡船的权利,被告林肯无罪!宣告闭庭。”

这出乎意料的判决,使得狄尔兄弟两个嘴里叽里咕噜发着牢骚走了出去。这时,林肯跟在他们后面,也正要走出去时,突然从背后传来法官的喊声:“喂,请你等一等。”“什么事?”林肯回头问。“你叫林肯,是不是,你可曾研究过法律吗?”听了,脸立刻红了起来。“没有。我虽然也曾经打算研究法律,可是,我是个乡下种田人,邻近村子里借得到的书,都已经读完了,实在再没有办法来满足自己的愿望。”“你虽然没有研究过法律,可是你今天所提出的申辩,是一个不懂法律的人不容易想到的。你的头脑的确很适宜研究法律。你曾读过什么法律方面的书籍?”“我读的是一本《印第安纳法令全集》。”“这倒很难得。你还是继续研究下去。像你这样的头脑,一定可以成为一个出色的法律学家……你看!”

彼得指了指背后书架上的一大堆法律书:“这里有这么多的书,有空的时候,你尽管来看。每星期二下午,是这里开庭的日子,你也可以来旁听。”

由此亚伯拉罕感到了法律的严肃和重要,他开始在法院开庭的时候旁听律师的辩论和法官的审理,这使他常常要跑很远的路,而且要过河到肯塔基州。

对于美国政府,亚伯拉罕所讨论的是关于维护宪法和使联邦永葆青春活力的问题,这是一个当时为人们关注而且一直谈论了几乎四十年的问题。1789年批准的美国宪法存在着一些历史缺陷,它在此后引发了无数麻烦,甚至导致联邦分裂的危机。1830年韦伯斯特在他著名的被称为《韦伯斯特对海恩的回答》的那次演讲里说,“自由和联邦,现在而且永远密不可分”。林肯关于戒酒的文章也在俄亥俄的一份报纸上刊登出来,推荐它的是一个浸礼会传教士。

这个小伙子现在笑话更多了,他有很多听众,总是笑痛肚子,他关于奴隶制、关于国家等等所说的一些观点也使他们由衷钦佩。

后来,詹姆斯·金特里找到他,那时他在俄亥俄河上的经历已使他小有名气,金特里认为他能胜任驾一条平底货船至新奥尔良的工作。

新奥尔良当时已有四万人口,热闹而繁华。现在亚伯拉罕在这个大都市繁忙嘈杂的码头,看着远方的轮船静静靠岸,听着启航的轮船汽笛长鸣,他开始激动,这个城市给了他新的感受。他看见了种类众多的热带出产的物品,也看见肤色各异的不同人种,白色的有昂首阔步的北方佬,高谈阔论的英国人,骄傲的法国人,骄横的西班牙人;红色的是墨西哥人和印第安人,他们就不那么神气了;最惨的是黑奴,他们一大串连锁着,悲伤而丁丁当当地走在街上,其后跟着手执鞭子的残忍的奴隶贩子。

两个月后,亚伯拉罕告别了新奥尔良,他有些恋恋不舍了。他渴望到新世界里闯荡,而不希望在偏僻的乡村默默无闻,而且在那里,他知道,他是多么不合时宜啊!托马斯常常看不惯他的儿子老是随身带着一本书,他认为多做点事更重要些,何况即使是做事,亚伯拉罕也总是到那些有书可读的人家里去帮工,这就常常不能听从托马斯的安排。训斥和拳头使得亚伯拉罕日益疏远他的父亲,他尽可能出外帮工,这样回家的时候就少了,而那时他带回来的钱也会让父亲高兴些。又回到詹姆斯·金特里农场。1829年一年,他帮金特里先生做工。

1830年,林肯已经二十一岁了。父亲又决定西迁,将全家搬往亡妻南希的堂弟约翰·汉克斯落脚的伊利诺伊州梅肯县,理由是为了寻找那“老是回避他的好运气”。

那年的3月1日清晨,托马斯·林肯收拾好简单的行装就启程了。经过两百英里的长途跋涉,林肯一家终于到达了目的地,并找到约翰·汉克斯。约翰领着姐夫一家人去梅肯县迪凯特西南十英里处的桑加芒河北岸。那里约翰为他们预先选定的新农场,夹在草原和森林之间,附近又有河水流过,真是个理想不过的小天地。他们利用约翰早就伐好的圆木,动手盖起了一栋住房、一间牲口棚、一间熏肉房,还有厨房等一应附属设施。又在房屋四周围上栅栏,种上玉米,再就是开垦了十五英亩土地,这样,新居算是初具规模了。家就在伊利诺伊州靠近迪凯特、可以俯视桑加芒河的断崖边上的一片林地里定居下来。帮助砍树,建造木屋,清理地面,开拓耕地,种植玉米,用栅栏把家围起来。

第二年他在邻近地区做工,替农夫们干些杂务:耕田,捆扎干草堆,劈栅栏木,宰猪。

林肯在伊利诺伊所度过的第一个冬天,是该州历年来最寒冷的一次。大雪在大草原积下十五英寸厚,牛群死去,鹿和野火鸡也几乎灭绝,甚至人们也被冻死。未曾有过什么土地,而且他从来没想过要拥有土地。他已在农场生活了二十年,而他对于垦荒农耕已尝尽辛酸了。他厌恶那种过分劳碌和单调无味的生活,而那种渴望要得到声望以及和其他社会人士交际的欲望,促使他想要得到一份工作,能使他见到人们并吸收一些听众,并让他们对他的故事拍手喝彩。

在印第安纳州的时候,有一次林肯帮忙划一只平底船,顺着河流到新奥尔良去,而他的遭遇是多么有趣啊!一天晚上,当船只在杜杰司尼夫人的大农场边停泊时,有一群黑人,带着刀棒,爬上船来。他们打算把船员杀掉,将尸首投进河里,然后把船开到新奥尔良的贼窝去。抢了一根木棒,用他长而有力的手打得三个强盗滚进河里,然后追击余党上岸。但是在搏斗中,一个黑人用刀在林肯的额头划了一下,使他在右眼上留下一个伤疤,一直到他死去。

到了新奥尔良后,林肯就为自己谋得另一份河流上的工作。以一天五角的价钱,并加上奖金为工资,来雇用他的异母兄弟及他的第二个表兄弟砍树,伐圆木,将它们漂浮到一所锯木厂,建造一只八十尺长的平底船,再装上腌肉、玉米和生猪,然后顺着密西西比河漂流下去。

雇用林肯的商人是丹顿·奥法特。三年前令林肯魂牵梦绕的俄亥俄河此时只是一闪而过,令他难以忘怀的是新奥尔良的黑奴,当他经过一个奴隶拍卖所并看见一次黑奴大拍卖时,他愤然感到一种难以遏止的厌恶。一个黑白混血的漂亮姑娘被拴在一根木桩上,她要忍受前来挑选者的掐捏,这不免使她疼痛难耐而又蹦又跳。出价购买者还以对待牲口的方式令她在一个小房间里像马一般跑来跑去。他们挑剔着,仿佛她是货物或者动物。这时,林肯说,他将来如果有机会,那么他所给予这个制度的惩罚一定是致命的。他们卖掉平底船然后乘轮船沿密西西比河至圣路易斯,之后步行回到柯尔斯。这次与家人的团聚是短暂的,很快林肯就到了纽萨勒姆并在那里生活了近六年。

闯荡纽萨勒姆离斯普林菲尔德约二十英里,是一个命名还不到两年的村子。林肯以前的老板丹顿·奥法特在这里拥有一块土地并开有一间店铺,他非常喜欢年轻的林肯,就让他在店里售货。

店里面堆满着各种杂货和酒桶。这是一家乡村杂货店,从盐、糖、茶叶、鸡蛋,到布匹、帽子、手套、袜子、皮鞋等,样样俱全。在店铺的柜台外边,放满了农家用的犁、锄头和铁锅等用具,墙壁上还悬挂着旧式的长枪。

亚伯拉罕是一个很诚实的人,工作也很卖力;不但体力很强,而且还很有学问。此外,他说话也十分风趣,所以很讨人喜欢。“那个奥法特老板店里的一个叫做亚伯拉罕的掌柜,真想不到竟是一个那样诚实的人!有一次,我在这家店里买了一袋茶叶,到了晚上有人来敲门,我很奇怪,马上出去看,原来是亚伯拉罕。他说事后一查,发觉那一袋茶叶斤两不足,特地补送些茶叶来。他又再三向我道歉,才放下茶叶回去。

我并不是重视那一点点茶叶,而是被他的诚实感动了。”“是啊。有一次,他少找了三分钱给一个从乡下来买东西的顾客,竟在晚上,走了六公里的夜路,把那三分钱送还,这实在使人敬佩。”“而且,他很喜欢孩子,我家里的孩子,每天一吃过晚饭,连嘴也不擦,说声听故事去,就跑了。”

不论到什么地方,都可以听到“亚伯拉罕真老实”这一类夸赞。店里的生意也非常好。奥法特坐在沙发椅上,不住地从那大烟斗里喷出烟来,那副得意的神情,实在滑稽。

这老板总是说,这店里卖的东西,比波士顿或华盛顿的货品,都要高出一筹。不管是酒、糖、苹果、纸烟,一样的货物,只要是摆在他店里,就变得特别好。“总而言之,我这店里卖的都是第一流的货色,而价钱却是最便宜的,对待顾客特别亲切,你只要看看我们这个掌柜!这样能干的掌柜,在全美各地去找,怕也找不出第二个来呢!”“就在两三天以前,那么大的一桶威士忌酒,运到了店里来。用两头马很吃力地拖来的一桶酒,说起来简直要吓坏人,亚伯拉罕却很轻松地独自抱了起来,而且举得比眼睛还要高些!在你们之中,力气这样大的人,我想找不出一个来吧?只要他伸出小指头来一摸,包管叫你们的肩胛骨粉碎!”“老板,你说得不错,亚伯拉罕力气大,我们是知道的。

可是,你说在我们的同伴中,没有一个像亚伯拉罕那样有力气的人,这句话,我们却听不进去。”“你们是说,你们这群人里面,还有力气比亚伯拉罕要大的人,是不是?”“当然有了。单说约克·安斯屈伦就挺好,他是邻近一带有名的摔跤选手呢。”“真的吗?这倒很有意思,我们就叫那位安斯屈伦和亚伯拉罕两个人来较量一下。要是亚伯拉罕输了,那我就再也不夸口了。”“可以。那么,老板,我们就这样一言为定!”“当然可以。明天是星期天,比赛时间就定在下午两点,地点是村里的广场。”

奥法特就在亚伯拉罕有事外出不在店里的时候,决定了这场没有名堂的比赛。亚伯拉罕回来,一知道这件事情就拼命摇头,奥法特却一面摸着他那个秃头,一面不住地劝说,最后,亚伯拉罕也只好接受了下来。“今天这场比赛,你看怎么样?”“这当然是约克赢了。你看他那副身材,实在名不虚传。

人家叫他‘野牛’,到底没有错。”“不过,最近来到这里的那个叫做亚伯拉罕的,看样子也着实有一手。尽管瘦巴巴的,可是骨架很粗壮呢。所以,要是给他那只铁腕一把抓住,恐怕连一只公牛也要倒下来呢。”“听说,他在印第安纳的荒野里工作时,有一只野牛就被他活活地扭死了!”“怪不得他把一大桶啤酒拿在手里,如同玩耍一般。”

不一会,被大家那样重视着的亚伯拉罕,拖着他那两条特别长的腿,慢条斯理地来到广场上。奥法特兴奋地说:“亚伯拉罕,要使足力气干一下呀!要是败了下来,以后我的嘴就说不响了。”“好吧。可是你也用不着急成这个样子,慢慢地瞧就是了。”

比赛的时间到了。“约克,你把那个高个子好好地教训一顿!”

村子里一些急性的人这样在旁边大声呐喊。“不能失败!亚伯拉罕,要留神!”奥法特站了起来,为亚伯拉罕打气。

那个安斯屈伦的确不愧为一个摔跤选手,他那个向前略略弯曲着的、像牛一般的身体,使劲地伸出两只胳膊的姿态,简直像一座铜墙铁壁。亚伯拉平却是呆站在那里,仿佛风一吹就会倒似的。

最先两三分钟的时间,双方都鼓着眼珠直瞪着对方,突然,“野牛”约克凶狠地向亚伯拉罕猛扑过去。亚伯拉罕很快伸出他那只特别长的大手,一把抓紧约克的肩膀,再用双手把对方高大的身体,没命地推过去。约克也使出全部力气回推过来。看热闹的人都捏了一把冷汗,不声不响地站在一旁。老爱说话的奥法特老板,也把他那个大烟斗塞进了口袋,张着嘴巴目不转睛地看着。突然,亚伯拉罕的左手往对方的腰窝里一推,就像开动了一架起重机一样,约克那个公牛般的身体,立刻离开了地面!“亚伯拉罕,整垮他,把他打倒!”

可是,亚伯拉罕从一开始就没有怀着胜败的心理,他不想把对方摔在地上,免得对方在众人面前出丑。

他慢慢地把约克按下去,认为这已经分了胜负,所以就绽开笑容,打算走开,结束这场无意义的比赛。

想不到约克从他背后反扑上去,一面伸出腿来狠命地向林肯踢去,这是摔跤比赛中禁止使用的一手。

亚伯拉罕的身体被踢得摇晃了几下,可是,他的脚还是站得很稳。“这太卑鄙了!好,重新来,来一次光明正大的比赛。”

亚伯拉罕说着,双手卡住了约克的喉咙,用力把他举起来,一直举到头顶上面,还在空中将他摇了两三下。“哎呀!”观众大声惊叫了起来。“砰”的一声,约克巨大的身体被摔倒在地上!亚伯拉罕的力气实在大得惊人。“这还得了!”

七八个约克的伙伴,也是当地青年集团的成员,七嘴八舌地跳了出来。亚伯拉罕一声不响地站在那里,镇静地看着他们。这时有人大叫:“要替约克复仇!”

另外又有七八个人,也这样嚷了起来。于是,就有十五六个青年,把亚伯拉罕包围了起来。

可是,亚伯拉罕还是非常镇静:“大家不要误会,今天是摔跤比赛,不是打架。”

不过,亚伯拉罕的态度越是镇静,那些青年越来得凶狠:“你在说什么!我们的同伴挨了打,就不声不响放你过去吗?大家来,揍他一顿!”“真的要干吗?我最讨厌打架,今天实在没有办法,就只好打吧!”亚伯拉罕不慌不忙地把腰里的皮带系紧。“等一等!等一等!”

被摔得几乎昏过去的约克突然大声嚷着,站了起来:“架是打不得的!刚才做出卑鄙举动的,不是他而是我!这次是我的不对!”

约克一面这样说着,一面从人丛里挤进去,和亚伯拉罕握手。这个安斯屈伦倒真是一条好汉。

亚伯拉罕也伸出手来,紧紧地握住对方的手。“约克,我刚才一时气愤,把你摔得那么厉害,真对不起!痛不痛?”“不,没有什么。不过,你的力气的确大得惊人。这里有了你这样一个人,今后我们就宽心多了。从今天起,咱们做个朋友吧!”“好!我们做个朋友吧。今晚有空的话,请到店里来玩玩。”“一定去,一定!”

于是,那些一直担心眼前这个局面不知如何收拾的村民,这才放下了心。

经过这场比赛以后,亚伯拉罕成了被大家器重的人了。

同时,从这件事以后,亚伯拉罕和安斯屈伦真的成了最知心的朋友。在纽萨勒姆林肯终于找到几年来一直所追求的一个机会,就是克服他的胆怯以及学习公开演说的一个机会。自从在印第安纳州时,他在这一方面仅有的机会,就是对田野里的一小群工人们讲话而已。然而在纽萨勒姆有个组织叫“文学会”,每逢星期六夜晚就会在罗特利基酒店的饭厅里聚会。林肯极为踊跃地参与并且在其组织中取得领导地位,讲故事、朗诵自撰的诗歌、发表即席的演说、谈论桑加芒河航行一类的问题,或者辩论一些当天发生的各种事件。

这些活动是极其宝贵的。它扩充他的心智领域并且唤醒他的志愿。他发现他有非凡的才干:用他的言词去影响别人。这样的认识增强了他的勇气和自信力,这是从来没有其他事物所能促成的。

店里的工作并不很多,这使得林肯有时间看书,并对政治开始着迷,这使他更有兴趣钻研法律。在纽萨勒姆,每逢星期六晚上罗特利基酒店的饭厅就会热闹起来。羞怯的林肯非常活跃,在这里他讲的笑话、他即兴的演讲和他的政治见解,甚至他的因缩水而紧贴在腿肚上的熊皮裤,无不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他曾向学校老师门特·格雷厄姆求教,格雷厄姆告诉他要想在法律和政治上出人头地必须精通文法,他因而设法借来柯卡姆的《英文文法》读了又读,很快就学会了如何清楚、明白地表现自己的思想。

现在林肯的自信心日渐增强,小店使得他认识了不少的人,他们常拿他难看的地方开玩笑,来这里的人都知道丑陋的亚伯拉罕并对他的笑话着迷。

仿佛一个“怪人”

很喜欢去一家新开的磨坊,因为那里总是挤满了人,从他们口中可以听到最新鲜的消息。在他还没有学会忍受寂寞时,和那么多人在一起聊天显然是最愉快的事。他们正在热烈地讨论着政治,为自己拥护的总统和政党喊哑了嗓子也在所不惜。他们谈论最多的是奴隶制的废与立。林肯的父亲认为那些希望废除奴隶制的观点是正确的,父亲和林肯的关系很微妙,林肯无疑是爱父亲的,因为父亲有时会放下手中的活计,留在家里眉飞色舞地给他们讲故事。父亲经常给林肯讲一些在法庭上听到的真事。父亲对政府征收土地税特别反感,他想不通,土地明明是自己辛辛苦苦开垦出来的,为什么要交钱给一点力气也没花的官僚。除了倾听父亲的谈话,还时常观察父亲,看他如何为人处事,如何对待继母,也许他是想在父亲的言行中找到成为男子汉的秘诀吧。

当时,牧师被认为是最有学问的人。一到冬天,牧师借着教堂里炉火的光辉,大声地朗读《圣经》,为整日辛劳的人们描绘虚幻的天堂美景。人们受到宗教的感染,情不自禁地高唱赞美诗。可是林肯却有着超乎他年龄的冷静,他更为关注人类的内心世界,人类的命运比神的启示更牵动他的注意。他常常在家人做祈祷时走神,父亲为此不止一次呵斥过他。他思考时的神情是如此的专注,即使是一位见多识广的长者看见他,也一定会误认为他是一位小哲学家,全然不会想到面前的少年竟然没受过多少教育。林肯对诗歌也很有兴趣,他经常把自己做的诗读给朋友们听。

他既勤奋又聪明,凡是他读过的、听过的和看过的,都会在他的脑海中留下深刻的印象。他无时无刻不在默默地倾听别人谈话,当他不能完全理解其中的道理时,他就会独坐沉思,从别人的谈话中理出自己的观点。他不放过任何一片写着文字的纸片,每一个认识的人都是他的老师。“林肯是通过一切感官来学习的。”后来他的表哥这样描述道,“我们尽情地交流着思想,往往聊到东方发白。”而林肯自己则谦虚地宣称,他的学问都是“顺手捡来的”。

从别人丢弃的旧报纸中,林肯了解到美国正在面临一项重大的选择,奴隶制的废立决定了美国将要走向何方;报纸使他熟悉了许多伟大的政治家;《独立宣言》的起草者杰克逊成了林肯心中的英雄。他越来越关心南部的奴隶制问题。每当人们在小教堂里讨论有关的话题时,林肯都是最热心的听众。他会骑马好几个小时到根垂维尔城去,只为了能在商店的桌子上拿起一份报纸,读那些关于选举的最新消息。林肯经常做出这些在别人看来很奇怪的举动,大家都笑话他是个怪人,除了他继母以外,没有人能真正理解他心中那份燃烧着的激情。他时常会莫名其妙地突然走神或者无缘无故地笑出声来,那是因为他头脑中忽然闪现出奇思妙想,丰富的思想愉悦了他平淡的生活。他喜欢在大庭广众面前进行演讲,渴望有人倾听他的心声。为了像一个真正的演讲家那样挥洒自如,亚伯拉罕经常走三十英里路,去法院听律师们唇枪舌剑的辩论。律师们口若悬河、绘声绘色的辩护和配合得体、雄浑有力的手势令林肯十分着迷。他情不自禁地模仿律师们的法庭辩护,有时还学得惟妙惟肖,但是人们却不理解他,经常指着他哈哈大笑。有时他还模仿牧师的样子对大家讲话,神色很庄重,但那些临时听众们却误以为林肯在和自己开玩笑,每个人都笑得不可开交。一天,他正在演说时被父亲撞上了,父亲一把将他拽过来大骂了一顿,说他懒惰,不务正业。父亲怎么能理解林肯真正的志向呢。

林肯的继母曾说过,林肯真诚地对待生活,面对不公正的人生从不怨天尤人。他曾经历了许多不公平的事情。命运的坎坷没有让他成为心胸狭窄、自私自利的人,反而让他更加宽厚、富有同情心。只要有人遭受了不公平的待遇,他就会出来打抱不平,假如有谁仗着人多围攻弱者,他总会不顾安危挺身而出。所有人都不愿成为他的敌人,因为无论是跑还是跳,长着两条长腿的他总是赢家;摔跤时,他身高力大也总占上风。渐渐地,大家都知道这个行为古怪的年轻人非常热心,时刻准备着去帮助那些处于困境的人们。这时林肯已经意识到,比起拳头来,笔杆子可能是更为有力的武器。他开始记录各种民歌小调,把歌词中富有乡土气息的、或是有意思的部分全都写下来。

他认为,只有勤写勤练才能有效地提高写作水平,锻炼逻辑思维能力。

磨励与追求

1832年4月,美国伊利诺伊州边界上空战云密布,一场以美国移民为一方,土著印第安人为另一方的种族灭绝战正在酝酿中。根据一次签约,原先被强行集中到密西西比河以西特定地区的红种人又在饮马密河驻扎。4月6日,印第安人索克和福克斯部落的军事首脑已率领着三百六十八名面涂油彩、头插鹰翎的战士和四百五十匹战马,以及近千名妇幼跨过密西西比河,杀向伊利诺伊州。这位67岁的“黑鹰”军头断然宣称,他的子民近百年来一直是在罗克河沿岸渔猎种植,后来白人耍阴谋,用烈性酒灌醉了他们,才错误签约,被迫退居河西地区的。如今他们卷土重来,要重建家园。声明条约作废。

黑鹰军团引起了伊利诺伊州的恐慌。这一情况忽然使林肯从无事可做、无钱可赚的饿肚子的境地解救出来。他应征前往,借了一匹马同他的朋友到达里奇兰河,成为一个匆忙组成的连队的连长。

黑鹰战争之初,白人部队损失惨重,然而林肯和他的部队却从来没有正面接触过任何一个印第安人。

战争耽搁了他拉选票的机会,然而却丰富了他的经历,他更利用此事大做文章。退伍后他风尘仆仆地到处宣扬他的政见。他穿着一件极为短小的混纺牛仔上衣,一条亚麻长裤,戴着一顶草帽四处奔波。只要有几个人聚在那里,他就会走过去和他们闲聊,有时是帮他们做事,趁机介绍他的观点。他最终还是落选了,但他的一番努力并没有白费,在桑加芒选区大家都喜欢这个诚实而平易近人的青年,在该区的二百零八票中有二百零五票是投在他的名下的。

选举结束后已临9月,他入伍的饷银还要等很久才能到手,现在他失了业,总是心事重重的,他必须要填饱肚子,所以只好去找一个稳定的工作。

他购买了一家商店的股份,成为商店另一位股东威廉·贝里的合伙人。这是他最容易找到的事业,因为他做过生意,当过店员。后来因为生意不好做,他们考虑开间酒店,零售日常用品和酒类。1833年3月时,他们领到营业执照,而该酒店是贝里以他和林肯两人的名义开办的,但其营业时间却只有十二个月。

为了谋生他找错了地方,但难以理解的是生活总是好坏纠缠在一起,充满着矛盾。但从另一方面来看,林肯需要的也许就是这种地方。

贝里是个酒鬼,他日日夜夜浸泡在酒里,他们做生意及后来酒店里来不及卖出的酒多数都流进了他自己的肚子里。是个书迷,从早到晚迷醉在书中,反正生意冷清,时间多的是,倒是书不怎么多。他从一堆废物里找到一本印刷精美的英国法学家威廉·布莱克斯通的一本法律述评,立即如获至宝地读了起来。之后,他又跑了二十多英里路到斯普林菲尔德去找约翰·托·斯图尔特,他是黑鹰战争时林肯的上级,是一名律师。林肯一认识他,就知道他是帮助自己学习法律的最好人选。除了借阅斯图尔特所藏的法律著作外,他还读过吉本的《罗马帝国的衰落》、洛林的《古代史》,还在那个纽萨勒姆懒散的渔夫杰克·凯尔梭的影响下,阅读了彭斯的诗、莎士比亚的戏剧,还有潘恩的《理性时代》,甚至还有伏尔泰的著作。

他尽可能地多找一些书来读,因为他实在不愿意向那些可怜的人们销售酒,他一直主张节制饮酒甚至戒酒。当酒店营业后,他的良心一直不安,随后他就找了个机会,将酒店的股份让给了贝里。

1833年5月7日,林肯被委任为纽萨勒姆的邮递员,他的年薪为五十美元,从邮务所的收入中提成。这一工作一直延续到了1836年。

每周一次的收发邮件工作并不很累,更重要的是,在分发报纸之前,林肯可以先睹为快,这样,他就读到了许多此前难以问津的内容,还养成了从读报中观察政治动向和钻研的习惯,知识也由此日积月累。有份《国会环球报》,登载了美国国会议员们的大篇演说全文。他读着读着,不由大开了眼界。

那时候,要找个零活干是极不容易的。为了谋生,林肯对任何重活累活一概来者不拒。他做过拓荒伐木工人,劈过栅栏木条,给磨坊打过短工,在农场干过活,在商店当过帮手。

这期间的惟一烦心事是债台高筑,他欠下了许多人的债务,尤其是老搭档威廉·贝里于1835年1月猝死,身后没有留下任何遗产,而且俩人的债务全都落到了林肯一人身上,金额多达一千一百美元。这的确使他痛苦不堪。

因为这一千一百美元的债务而成为他长达十四年的负担,甚至他的马和他后来做测量员所使用的测量工具都在他离开纽萨勒姆时被公开拍卖,以偿付一个猴急的债主,他实在太不了解林肯了,因为林肯已经答应以后会连本带息还清,而他是诚实而且说话算数的人。

1833年秋,林肯应桑加芒县测量员之邀,同意当他的测量助手。这是个技术性高、责任心强的工作,不容有丝毫的马虎。为了称职,林肯特意买了指南针和测规,研读了一些测量学专著,工作中虚心讨教,兢兢业业,全力以赴,一丝不苟,工作成绩较为显著,总算有了可以糊口的工作了。

1833年秋,林肯沉浸于三角、几何之中,遇到不懂的问题就向格雷厄姆求教,使格雷厄姆感到惊异和骄傲的是,他的这个学生掌握那些知识只花了六周时间,而且很快地,林肯又赊购了一匹马和一个罗盘,就极纯熟地将那些知识玩得飞转。林肯自然不满足于既有成就,他要求的是测量工作能精益求精。对于从未受过正规教育的他来说,要啃下大部头测量学专著,绝不是一件易事。这时他那顽强刚毅和无坚不摧的性格帮了大忙。他在研读吉布森的《测量的理论与实践》和斐林特的《论几何、三角和矩形测量》两本书时,几乎达到了废寝忘食的程度,硬是不畏艰难、夜以继日地苦读冥思,在格雷厄姆的帮助下,林肯终于读通了这两部专著,掌握了书中的要旨。因而他也就以其测量工作中的准确无误和认真细致而誉满全村了。不少人还登门求助请求帮忙解决有关地界纠纷。

技术上的长进,邻里间的信任,更使得林肯在工作中自强不息。一次,他在设计彼得斯堡的一条街道时,竟然打起了一个大弯,违反了街道笔直的原理。众人大惑不解,纷纷质问林肯,林肯无奈,只得做了一番解释。原来,把街道打直,就势必把寡妇杰迈玛·埃尔摩家的房子划进街心,从而一举拆毁,而她拖儿带女,只有一个小小的农场。

律师经历

不久,林肯在伊利诺伊州最高法院两名法官的主持下接受了律师业务考试。同年9月9日,林肯取得了在伊利诺伊州所有法院里开展律师业务的许可证。此后,林肯与约翰·托·斯图尔特合办了一家律师事务所。

在当时的美国中西部新开垦地区,所谓法院,是采取一种到各处巡回工作的组织方式。所有检察官、律师、书记官,都一起到乡下去,在所到的各市镇上,开庭审理。

贫穷的林肯,起初是骑一匹从朋友那里借来的马,到后来才自己买了一匹坐骑。不过,他并没有雇佣马夫,所以,一到投宿的地方,就得自己动手为马洗澡,还得切草料喂马。

这个高个子的大汉,手提着一只大旅行包和一把布伞,昂然骑在一匹瘦马上的样子,简直是堂·吉诃德再世!当时的法庭,往往设在较大人家的木屋里,有时设在学校或教会里。如果一时找不到这种场所,就只有露天开庭了。这样多少带着原始的情调,可是,也因此充满着温暖的人情味。每次休庭,到了傍晚,大家就一起回到投宿的地方。乡下菜的味道,简直使他们难以下咽;有时候,因为没有床,就在地板上打开铺盖来休息,真是吃尽苦头。可是,每当吃过晚饭,点上灯后的这段时间,因为镇上的人们都出来玩,所以倒也相当热闹。

每当大家聚在一起聊天的时候,被称为“华盛顿口才第一”的林肯,总是成为大伙的话题。

当时的美国中西部地方,是民性强悍的新开垦地区,所以,血腥的凶杀案、酒醉杀人案,层出不穷。一天,林肯听人家谈论着一桩奇异的杀人案件。“在梅松乡的一个村子里有一群青年,在酒店里喝醉了酒以后,就开始他们家常便饭的打架。打过架以后,第二天早晨,他们之中的一个名叫墨凯的,竟在家里死去了。”“这样说来,大概当天晚上,有人溜进了那人的屋子里,对不对?”“没有,一点也找不出有人溜进来的痕迹。大家的猜测是,曾跟他在酒店里斗殴的人,埋伏在半路上,下了毒手。”“不过,这说法也不合情理。如果有人埋伏在路上下手的话,尸体不是应该留在现场才对吗?墨凯怎么还能回到家里呢?”“听说是骑马回去的。说起来这的确可疑。不过,在马圈里,的确拴着一匹满身污泥的马。”“这样说来,怕是那个喝醉了酒的墨凯,半路里从马上跌下来,跌破了头,回到家里以后,才死去的吧?”“也可以这样推测。不过,现在有一个在现场看到了墨凯被杀的证人,出来做证呢。”“哦,看来这案子倒有点可疑。那个杀人嫌疑犯,是一个怎样的人呢?”“是个叫威廉·安斯屈伦的年轻人,外号‘大火’,是他和墨凯吵了一架。”

安斯屈伦!当林肯失业,欠了人家1100元债务,弄得走投无路的时候,曾经很亲切地收留并照顾他的,不就是安斯屈伦吗?那时候,林肯还常常为他照看孩子。那孩子的名字,就叫威廉,现在已经长得那么大了吗?屈指一算,那已是二十年前的往事了。“无论如何,我非去救威廉不可!”立时站起身来,到房间里写了一封信。

这个时候,安斯屈伦已经去世了。正当威廉和母亲正为无法洗清冤枉苦恼的时候,他们接到了林肯的来信:“听说你们遭遇了一场不白之冤,你的孩子蒙受杀人嫌疑而被捕了。这个孩子,我绝对不相信他会闯出那样无法无天的大祸来。这案子一定要受到公正无私的审判。同时,为了报答你们过去给我的长期帮助,我要无代价地来为这个案子辩护。”

审判的日子终于来了。在经过一番事实的调查以后,先把查理斯·亚伦——这个自称亲眼看到了行凶的人传上法庭。那人就把安斯屈伦在树林边空地上,怎样杀死了墨凯的经过,活灵活现地在法庭上述说了一遍。

承办这个案子的检察官,是个很有名气的人。林肯站起来,对着证人所作的供词,开始提出反问:“我先要问证人,是不是在安斯屈伦杀了人离开以后,被害人墨凯才倒在地上的?”“不是的。在不到三十分钟以后,墨凯爬了起来,就由五六个人,把他扶上马,驮回家去。”“这样说来,墨凯当时并没有死。”林肯笑着,把放在证物台上的一根细长的棍棒,高举在手里:“这是打架时所用的棍子,是不是?”“是的,没错。”“有一点,检察官似乎问漏了,打架是发生在什么时候?”“是在十点半以后。”“打架的时间,怎会这样清楚,是不是证人在那时曾看过钟表呢?”“并没有看,不过因为酒店总是在十点半关门的。在打架开始以前,大家就闹哄哄地从酒店里出来。我是看到了大家回去的。”“好,我还要问证人,他们打架的时候,你站在离现场多远的地方?”“十米左右的地方。”“不过还是看得很清楚的,是不是?”“是的,看得很清楚。因为那晚的月亮照耀得像白天一样。”“月亮是在哪一边?”“刚巧在头顶上。正像正午时的太阳。”“那么,我还要问明白一点:证人知不知道,在法庭上故意做伪证,是要受伪证罪的处罚的?”“知道……不过,我所说的话,都是实在的。”“好……现在,请传讯奈尔逊·瓦特金斯。”

这时候,林肯就盘问另一个证人。他是一个农村青年。又把刚才那根棍子拿过来,举在手里给他看。“证人有没有看到过这根棍子?”“看到过,这是我的棍子,是我亲手做的。”“没有错吧?”“没错。大约一年前,因为我要捉麻雀,才做了这根棍子的,你看。”

接着,他伸出手来,指着那根棍子的柄说:“在这里,还刻着我姓名的缩写字母。可是,这根棍子太重,用起来不太方便,所以,就把它扔掉了。那是在听到墨凯被杀的消息以后。”“这样说来,当他们打架的时候,这根棍子还放在你家里是不是?”“是的,放在我家衣柜的抽屉里。”“好,这样就够了。”

接着,林肯又把所有各种证据,仔细看了一遍,又站了起来:“各位陪审员,最后,我还要提出一个证据来。这证据,就放在我的衣袋里。”

说着,就从口袋里掏出一个小本子来。“在这个小本子里,记载着各种有趣的事情,实在是一本很方便而有用的书。因此,这本书可以证明检察官所传的证人,所说的话都是假的——你们看!”把封面给大家看了看,然后说:“这是一本历书。在这本历书里,关于1月25日的夜月,是这样描写的,让我读出来:在中西部各州,月亮在十点十七分整落下去。”

旁听席上,响起一阵惊异的声音,因为这是一个意想不到的反证,而且,是无法动摇的铁一般的事实。证人亚伦脸色发青,身子摇晃得几乎要倒下来!林肯斜着眼睛望着他,说道:“各位,那天晚上,月亮早在十点三十分前就沉下去了,这是无法变动的科学事实。而且,那个所谓行凶的现场,是在深谷底的树阴里。在十点半以前,月亮早就被那参天大树的树阴遮蔽了起来,在距离十米的地方,说是看得非常清楚,那是不可能的。所以,结果证明证人亚伦是随便捡来一根棍子,做了一篇虚伪的证词。”

接着,林肯又对着旁听席,不慌不忙地发表他的意见:“各位!法律是公正无私的。我早就相信安斯屈伦无罪。可是,要找出反证来,推翻这个撒谎的证人所作的证词,的确是费了不少苦心。我正在那里研究这案子的时候,昨天半夜里,挂在半空中的月亮,给了我一个启示,所以我才去查查历书。”“啊!我还不曾有过这样高兴的事情。因为,这个可怜的冤屈者,是我的大恩人的后代。”“我曾经在新撒伦村子里,弄得身上一个钱也没有,像叫化子一样的时候,收留我的,就是这个孩子的父亲和今天也坐在这里的这位亨纳夫人。我抱着这个孩子,唱催眠曲的那一幕往事,到今天还历历在目。”“这个恩人,现在已经离开人世了,而他的太太和儿子,正被冤屈折磨得苦恼万分。我能够帮助他们,总算报答了我所受到的大恩的万分之一。”的这番话,使在场的人们都深深地受到感动。这时从西面窗口射进来的一道夕阳的红光,照在他的身上,他显出一副庄严的神态!“各位陪审员,夕阳马上就要下山了。我希望趁着晚霞的光芒还没有消退以前,对这个遭了诬陷的被告,宣告无罪!”林肯脸上,挂满了热泪。那些听众,也一个个泪水纵横!审判长在获得了陪审员的答复之后,很庄严地站起来宣告:“被告威廉·安斯屈伦无罪!”

初涉政坛

1836年12月5日,伊利诺伊州第十届州议会开幕。邓肯州长致开幕词,他敦促州议会对“运河和全部铁路建筑工程”予以财政上的支持。据此,新议员斯蒂文·阿·道格拉斯代表内陆交通建设委员会提出了一个募款一千万美元的提案。林肯这时已是辉格党的议会领袖兼议会财政委员会主席,他对本项提案表示支持。最后州议会以六十一票对二十五票的绝对多数通过了这一千万美元的筹款法案。经过林肯及其桑加芒县同事的多方游说,州参众两院联席会议还以多数票通过了把伊利诺伊州首府从万德利安迁往斯普林菲尔德的决议。斯普林菲尔德的市民们为此狂欢,载歌载舞,欢庆州议会迁移州府法案的通过。但实施这一法案,却是1839年的事。1837年2月,林肯再一次觉得有一只拳头打了过来,那是命运之拳。林肯感到一种强大的力量,像角力中遇到一个极具实力的对手,有点难于招架,但又必须接住。林肯就是这样开始与奴隶制较上了劲,他知道他现在还没有力量扭开它,但他一旦缓过力来,他的另一只手就会打倒它。注视着奴隶问题,那是年轻合众国的一块心病,在其成立之初就曾困扰过它的创始者们,但被他们巧妙地避开了,而他们的后代们却再难回避,现在两种对立的力量愈演愈烈。1831年1月1日,这个新的一年的头一天因加里森的《解放者》报的创刊而显得斗志昂扬,威廉·L·加里森向世界宣告:“我要像真理一样铁面无私,像正义一样毫不妥协。关于这个问题,我不想温和地去思考、谈论或写作了。不,决不!……我是认真的,我决不含糊其词,我决不借故推托,我将寸步不让。我要让大家听到。”加里森是一个激进的废奴主义者,1833年,他与西奥多·韦尔德及塔潘兄弟等发起了“美国反奴隶制协会”。他们认为奴隶制是一种丑恶,必须坚决铲除,不能与之妥协。这使得他们的信徒不断受到袭击,不断被南部驱逐或关进监狱,他们的印刷品经常被暴徒抢走或烧毁,南部邮局不保护废奴主义者的邮件安全。

美国南部各州以种植园经济为主,那里盛产棉花、稻米、甘蔗、烟草等作物,因为那里的气候适于这些作物的生长,黑人奴隶就在这片土地上为奴隶主耕种着,默默地为南部的繁荣而流淌着血汗。南部经济对奴隶劳动的依赖使得南部像一只充满了气的皮球,只要废奴之手伸来就会弹跳起来。在南部看来,新英格兰靠奴隶贸易赚了钱、发了财,现在它金盆洗手后,却来反对南部的种植园奴隶制度,意图抽去其繁荣的基石,这样做是令他们难以忍受的。

一方面是激进的废奴主义者声嘶力竭,煽起大众狂热的废奴激情,一方面是南部蓄奴各州照样我行我素,甚至变本加厉,拿着他们的搜查证到北部追捕其逃奴,这些逃奴被视为奴隶主的私有财产。一方主要是北方少数人,一方则差不多是整个的南部。1837年2月,伊利诺伊州议会召开了一次特别会议,一个委员会被召集起来讨论南部诸州提出的一个抗议北部鼓动反对奴隶制的提案,正是在这个时候,林肯感到了一种颇难招架的力量。

这个委员会的报告指出,他们尊重由废奴主义者的误导和激烈运动所引起的蓄奴诸州的焦急和惊奇情绪;废奴运动将严重影响奴隶主的利益,而废奴组织也只会增加奴隶制的严重状况;废奴主义者的教义主张血洗奴隶制的罪恶,也只会导致联邦分裂。在这个报告的基础上经修改而提出一个决议案,该议案指出,州议会不赞成组织废奴团体,不赞成宣传废奴教义。依照联邦宪法蓄奴州对奴隶的所有权是神圣不可侵犯的,而如果不经其同意,这种权利也不能被剥夺。

现行政府也不得逆华盛顿特区人民之意废除特区的奴隶制度。这个决议案还要求伊利诺伊州州长将这个报告和决议案的副本送达弗吉尼亚、密西西比、纽约和康涅狄格诸州。实际上在这之前不久,康涅狄格和纽约已采取了类似的举措,谴责废奴团体。感到安慰的是对这个决议案持不同或反对意见的还有另外五人,尽管投赞成票的达七十七人。五天之后,即1837年3月3日,林肯与决议案的反对者、他的朋友北方佬丹·斯通一起提出一个详细的陈述,对该决议案的通过表示抗议。他们认为,奴隶制是“建立在非正义和错误政策基础之上的,但是废奴主张的传播却只会导致增加其邪恶”。也就是说,奴隶制尽管邪恶,而攻击这种邪恶也不太明智。在力量不够之时,林肯是极为理智的,他一方面谴责奴隶制,却又不主张激进废奴方式。他接住命运之拳不自觉地用上了东方式的太极推手,这使他很长时间里就这样处于胶着状态。

1837年4月15日,林肯背着简单的行囊,离开了纽萨勒姆村,来到了初具城市规模、拥有一千四百名居民的斯普林菲尔德市。

他在他的马鞍袋子里装进他所有的财物。他仅有的东西便是几本法律书籍和几件衣服。他同时也带着一只旧的蓝色短袜,里面装着一些铜板。这些就是从前在纽萨勒姆邮局任职时,他所收集的邮费。他本来可以花掉这些钱的,但是他觉得那样是不诚实的举动。所以当邮局查账员前来清理账目的时候,林肯非但将全部的账目交还给他,并且还交还了前一两年间他当邮政局长时所收集的铜板。

他骑着借来的马在4月15日到达斯普林菲尔德,在公共广场的西北角勒住马,走进约书亚·斯庇德开的百货商店。

他需要的家具得花十七美元,那的确不贵,但他没有现金,他便说:“如果你能让我赊账到圣诞节,同时我在此地做律师开业顺利的话,我会在那时如数偿还。万一我不走运,那就只好继续欠下去了。”斯庇德听见这么哀伤的声音时,不觉得抬起头来。然后他看见了他这一辈子从来不曾见过的一副忧郁哀伤的面孔,他便大起恻隐之心。

他向林肯说:“假使这么小的一笔债都能如此地影响你,我想我能够提供一个建议,使你不致招来任何债务,而且也能够达成你的目的。我有一间很大的房间和一个很大的双人床,如果你愿意的话,你尽可与我共床。”林肯问道:“你的房间在哪里?”“在楼上。”他边说边指着那个通至斯庇德卧房的楼梯。林肯二话不发就将马鞍皮袋放在手臂上,然后走上楼去,将它们搁置在地板上,再下楼来,高兴地叫:“实在太好了,斯庇德,我太感动了。”

就这样,林肯和斯庇德一起睡在商店的楼上,而且不付任何房租,直到斯庇德五年后卖掉他的商店。而后,他的另一个朋友威廉·巴特勒,便接林肯到他家里去,不但供给他四年食宿,并且还替他购置了好多衣服。

志同道合是林肯结交朋友的基础。他到斯普林菲尔德后除了结交商人斯庇德和文书巴特勒之外,还与欧文·拉夫贾伊成为患难中的一对好友。拉夫贾伊的胞兄伊莱贾·帕里·拉夫贾伊是废奴主义者中的温和派,亦即主张用非暴力手段去废除奴隶制度。就是这样一个非暴力主义者,只因为阻止暴徒破坏他的印刷机而遭到枪杀。欧文·拉夫贾伊跪在他哥哥的墓前发誓,决不背弃哥哥为之洒尽鲜血的事业。后来他跟林肯结识,并成为林肯终生不渝的“最忠实的朋友”。

1838年,林肯在斯普林菲尔德的青年学会发表了一篇题为《永葆美国政治制度之青春》的演说,阐述了一些极其重要的思想精髓,表达了他对美国的未来、人身自由和个人义务的热爱。他向年轻一代听众指出:“不管什么时候,听任一小撮歹徒滋事生非,听任他们烧毁教堂,抢劫仓库,破坏印刷机,枪杀编辑,随心所欲地吊死或烧死他们所讨厌的人,听任他们逍遥法外,那我就可以断言,这个政府必定短命。”

他呼吁大家行动起来,保卫革命先驱者用生命所赢得的权利,不让这一权利受到侵犯。这是林肯二十九岁时所持政治观点的倾情直露,演说的内容是精辟的,扣人心弦,言近旨远。1838年夏,林肯再次参加州议员的竞选。8月6日投票结果表明,林肯在十七名候选人中名列榜首。同年12月,州议会在万德利安开会时,辉格党人提名林肯为州众议院议长候选人,结果落败,林肯仍然担任州议会中的辉格党领袖。

1839年3月4日,州议会休会,林肯从万德利安返回斯普林菲尔德,重操他的律师旧业。

这一年,根据林肯的倡议,在斯普林菲尔德举行了全州辉格党首届代表大会。林肯在会上被选为州的辉格党中央委员会委员。

未婚妻

1839年,有一名女子来到城里追求林肯还决意和他结婚。她就是玛丽·托德。

玛丽·托德家世显赫,她的祖上曾出过将军和州长,父辈中有一位后来做过泰勒总统的海军部长。她的父亲当过肯塔基州参众两院议员,做了二十年肯塔基州列克星敦银行总裁。她比林肯差不多小九岁,是个急脾气的人。尽管曾在列克星敦一所贵族学校受过教育,却只使得她举止高傲,目中无人,自信心过度膨胀,总以为自己有一天必定会做总统夫人。这个野心勃勃的二十一岁女子就在1839年的某一天怒气冲冲地离家出走,来到了斯普林菲尔德,因为她没法控制脾气而与她的继母吵了一架。

在林肯面前的这个女人美丽大方,高度适中而略胖,圆圆的脸蛋,深褐色头发,蓝灰色的眼睛,说话则时常带点法语,因为她的法语很好,并且是正宗的巴黎口音。现在,她面带微笑,和蔼而迷人。

玛丽·托德睁着迷人的双眼悄悄地扫视着,她在林肯身上一晃而过,却停在光彩四射的斯蒂文·阿道格拉斯身上。

他衣着整齐,举止优雅,嗓音宏亮,而且礼貌周全、善解人意,更重要的是他前程似锦。他的舞跳得很好,他的话说得很动听,但他就是长得不高。

现在道格拉斯搂着这位丰满的女人旋转在优扬的乐曲声中,他注视着她,对她说着恭维话,她快活地笑着,笑声在大厅中回荡着。道格拉斯感到那笑声颇有些刺耳,他那饱经世故的智慧立即判断出她的任性、肤浅,他看到了任何男人都难以忍受的一些性格,于是他借酒装疯,跳上桌子,合着乐曲节拍,将酒杯和碗盘刀叉踢得乱七八糟的。林肯自从结识了玛丽小姐,就被她的风采和妩媚所吸引。这位泼辣而又有才的少女在“上流女校”受过教育,会讲一口流利的法语。她体态丰盈,容光焕发,性情活泼,善于交际。

1840年,在林肯和玛丽·托德认识一年之后,双方订了婚。这时,她的姐夫和胞姐双双反对,认为她和林肯出身不同,不是门当户对的佳偶,还指责妹妹屈身下嫁,是自暴自弃的表现。玛丽·托德听了大不以为然,她理直气壮地说,林肯很有前途,是她所接触到的人中“最中意的对象”。尼尼安·沃·爱德华兹夫妇了解妹妹的倔强性格,也只好作罢。

她有做总统夫人的野心,她要使他成为举止讲究、风度翩翩的绅士。她的心中常常浮现他父亲的影子,那个衣着整洁、头戴礼帽、脚套长靴、手执金杖的气度超卓的绅士,她希望林肯也能如此表现。

啊,穿上那身新衣的林肯先生多么神气呀!玛丽陶醉地看着,仿佛自己在总统夫人之路上又更近了一站。的确没有辜负她的期望。虽然他在社交场合常常不知如何是好,在女性面前他的长胳膊、长腿也成为他的累赘,常令他不知所措。然而,当他站在大众之前,在大众的烘托之下,他的长腿使他显得如同鹤立鸡群,他的长胳膊有力地挥动,指引着大众的激情,他们被他才华横溢的演讲所激动,他们吹着口哨、抛着帽子,向他表示欢呼及拥戴,他们使林肯沉浸在成功的喜悦之中。为哈里森竞选总统而到处演说,几乎跑遍了伊利诺伊的每一个角落。终于,林肯与道格拉斯为各自的政党而拔刀相见。1840年7月,他们在斯普林菲尔德召开了一个两万人的大会。针对民主党批评威廉·哈里森将军像个住小木屋饮苹果酒的老妇女,自由党则用三十头牛拖着一个特制简陋木屋,走在斯普林菲尔德人群拥挤的街上,大众争先前来打开木屋边上一个大桶的水笼头,倒上烈性苹果酒来豪饮。自由党将自己民众化的活动办得相当成功,而同时林肯也极为精彩地告知大众他初到伊利诺伊时的困苦经历。最后自由党有了自己的第一个总统。

玛丽也沉浸在成功的喜悦之中,他们已订了婚,她仿佛感觉到林肯有一天一定会做上总统,而她就理所当然地实现了自己的总统夫人之梦。

奇特的婚礼

玛丽·托德和亚伯拉罕·林肯订婚后不久,她就想改造他。因为林肯在热天里从来不穿上衣,通常仅穿一条背带吊着的裤子,若有钮扣掉了,他就削一根木钉把衣服缀起来。

他还在帽子里摆上一些乱七八糟的东西。

他这种粗俗的穿戴使玛丽·托德很生气,而她也照样地向他唠叨个不停。可是一而再,再而三,她的大小姐脾气再也控制不住了,便常常让林肯很难堪。

玛丽像是一匹马,她希望迅速抵达目的地,她的急躁脾气也使她快人快语,而林肯像牛一般慢吞吞的反应令她发狂。林肯开始收回他恍惚的目光,手执他仅剩的一根背带,安静地说不出话,他难以理解她为什么会莫名其妙地发火。

玛丽小姐是怎么了?上帝(God)就只有一个d,而她托德(Todd)家却有两个。这就能使她如此这般放肆地对待他吗?他觉得她越来越没有耐心,而他也逐渐对她失去了爱意。他的牛脾气使她的马脾气失去控制。她吃惊地发现,他已不介意她在舞会上与别人共舞,他宁愿独自待着或找别的女人闲聊。他觉得他们的前景暗淡,而这种关系再继续下去只是凶多吉少。他开始明白为什么道格拉斯会放弃她。鼓起勇气打算告诉她他们应当解除婚约。最后,他决定用笔将自己的感情明明白白地写在纸上。他告诉她,他现在仔细地考虑后,才发现自己爱她并不充分,所以不能和她结婚。写完了信,他便去找他的老友斯庇德,要他替自己送去,如果斯庇德推辞不去,那么他将去找另一个愿意效劳的人。斯庇德接过信却把它扔进火炉,并告诉他白纸黑字将是永远的证据,而话则如风过耳,或许会被听到,或许会被误会,或许会被遗忘。他慎重地告诉林肯,如果他是个男子汉就应当亲自前往,当面向她说清楚,并叮嘱林肯说完就走,别逗留。林肯扣上外衣走出门,走进斯普林菲尔德夜晚的黑暗,街上行人稀少,寒风凛冽,他下定决心不再拖延。他来到爱德华兹议员的住宅,告诉她,他不再爱她。她一听即放声大哭,痛苦万分,她绞着手,骂他是个骗子,并说骗子终会受骗。来不及告退,便被她的举动吓得不知所措,他最怕的就是女人的眼泪。他看着她痛苦万分,发现自己也泪流满面。然后,他们情不自禁地拥抱在一起。一个冷冰冰的决意告别却变成情意绵绵的意外约会。

经过这番举动,解除婚约看来是不太可能了,林肯看着结婚日期渐渐逼近,真正体会到爱尔兰人怕绞索的滋味。他解除不了婚约而他却不想和她结婚,但他现在已无法再拖延,他沉入更深的忧郁之中,即使他久经风霜的神经也难以忍受时光飞逝的重压,而那一天终于来了。

1841年1月1日,爱德华兹的私宅焕然一新,房间里鲜花烂漫,壁炉里火光熊熊,孩子们嬉笑追逐,大人们谈笑风生。

这新年的第一天天气格外晴朗,阳光分外灿烂。这一天,斯普林菲尔德最有前途的辉格党领袖的婚礼正在如期举行。玛丽·托德等待着新郎前来迎娶。大蛋糕摆上了桌子,客人们纷纷前来致贺。黄昏来临,夜幕降临,该来的都来了,只有新郎没有来。寻找的人们找遍了斯普林菲尔德的大街小巷却不见他的踪影。客人们告别了爱德华兹的房子。玛丽跑进了自己的房间,她伤心地扯掉婚纱,扑倒在床,羞愤而绝望。

这一天,林肯的好友斯庇德卖掉了他的商店而打算搬到肯塔基的路易斯维尔。林肯无家可归,人们最后找到他时发现他在自己的律师事务所内喃喃自语,他立即被宣告神经失常,用以解释他为什么不去迎娶新娘而为玛丽·托德挽回脸面。而后他陷入狂乱之中,他乱喊乱叫,威胁着自杀。他的朋友们照顾他,不准他用刀。医生劝他多参加活动以分心,但即使是正紧张进行的州议会也不再吸引他了。

他的内心在挣扎。他是一个言出必行的人,而事实上他食言了,他在最后一步抽身而使整场戏因缺少主角而失败。

他在感情与理智的激流中挣扎,理智告诉他,他必须兑现承诺,感情告诉他,他丝毫不喜欢她,而且与其结婚而忍受她的火爆脾气还不如逃掉。最后他分不清到底哪是理智哪是感情,他感到极端压抑,濒临崩溃。

逃婚后三个星期,林肯在收到斯图尔特的信后,回信给他,这封信写得悲惨至极。他写道:“我现在是世界上活着的最不幸的人。假如将我所感受的平均分给全人类,那么地球上再也找不到一张笑脸……要我保持现状是不可能的。在我看来我不是选择死亡,就是要把自己的精神控制好。”

斯庇德怕他去寻死,所以林肯就被带往路易斯维尔附近的斯庇德母亲家中。在这里,他得到一本《圣经》并被安顿在一间幽静的房子里,窗户朝着一弯清溪。溪水蜿蜒地流过草原,通往一英里外的森林。每天早晨都有个黑奴为林肯送咖啡来。爱德华兹夫人,即玛丽的姐姐,说是玛丽为了要保持她的体面又要使林肯安心,就写了一封信给林肯先生,说她愿意准许他解除婚约。但是要他解除婚约时,据爱德华兹先生说,玛丽还是允许林肯只要愿意,随时有权和她再行订婚。

然而这件事却是他决不愿去做的。他再也不想见到她了。甚至在林肯逃婚后一年,他的好朋友詹姆斯·马赛尼还以为他会自杀。

就在此后的两年内,林肯完全不理会玛丽·托德,只希望她把他忘了,并希望她能改嫁别人。但她始终不肯,因为这与她的面子有关,主要是因她的自尊心所使然。她决定要对她自己和那些轻蔑或怜悯她的人们证明,她是能够并且一定会和亚伯拉罕·林肯结婚的。

而林肯也是下定决心不和她结婚的。

事实上,林肯心意非常坚定,所以在一年之内就向另一个女子求婚了。她叫做萨拉·李卡德,是巴特勒夫人的妹妹。曾经在他的好友威廉·巴特勒家住过四年。

一天,林肯跟她谈论《圣经》,说在《圣经》里亚伯拉罕跟萨拉结婚,现在他们的名字正意味着天意,于是林肯向她求婚。她却毫不犹豫地拒绝了,理由很简单,他们的名字也许天造地设,但是他们的年龄却天差地别。她才十六岁,根本很少考虑结婚这类事。而林肯三十二岁,他迫切需要结婚,只要不是玛丽·托德,谁都行。为当地的《桑加芒报》写社论。而主编西蒙·法兰西斯是他的一位密友及支持者。只是法兰西斯的妻子涵养不够,常爱管闲事。因为年逾四十而膝下无子,所以她以斯普林菲尔德的月下老人自居。

一天,林肯应法兰西斯夫人之邀前往她家,他不知道她同时还邀请了玛丽·托德小姐,于是冤家路窄,他们再次有了接触。林肯对婚姻生活颇为担心,遂致函斯庇德,希望他立即回答自己关于他婚后是否快乐的提问,越快越好。斯庇德告知那比他所想像的要快乐得多。林肯无法逃避,硬着头皮再次向玛丽求婚。她终于等到了挽回脸面的一天,她一直不肯嫁人,一直希望他回心转意,并曾说只要林肯先生愿意随时可再次向她求婚。她知道林肯出于维持他的名誉不得不和她结婚,他这头牛被安上了辔头,在她的牵拉之下不吃回头草才怪呢!而她作为马却从来不曾离开那片草地。

1842年11月4日,这天是星期五,在林肯有点迷信的心中是个不吉利的日子,他似乎有点期望同样迷信的玛丽·托德小姐拒绝他的求婚,而使他震惊不已的是他下午刚提出求婚,迫不及待的玛丽便设法使婚礼在晚上举行了。

一切都匆匆忙忙地进行,而匆匆忙忙烤做的蛋糕上的奶油却不能匆匆忙忙地冷却。林肯匆匆忙忙地穿上新衣、擦着皮鞋,巴特勒家的小儿子以为他要出门,问他上哪,林肯冲口而出:“我想是到地狱去罢。”

想到婚后的恐怖,他不禁有些颤抖。他脸色苍白地出现在婚礼上,无法掩饰内心的紧张,看上去简直像去屠宰场。

婚礼终于结束,他和他的新婚妻子住进环球酒店,食宿费每周四美元。

烦恼的家庭

玛丽既然成为林肯太太,她就得夺回她的尊严。她不停地抱怨他的衣冠不整、仪容欠佳,他的手太大,他的腿太长,他有时竟然一条裤管扎在靴内,而另一条则套着靴子。玛丽有一次大怒之下,竟将一杯热腾腾的咖啡浇在林肯脸上,而且是当着其他房客的面前。林肯则一声不响地坐着一动也不动。斯普林菲尔德有十一个律师,而他们不能全在那里谋生。于是他们常常就骑着马从一个乡镇转到另一个乡镇,总是随着大卫·戴维斯走遍第八司法管区里许许多多不同的地点出席法庭。别的律师们总是设法在每个星期六赶回斯普林菲尔德,与家人共度周末。

惟独林肯没有。因为他害怕回家,所以总是在春季的三个月,以及秋季的三个月里一个人逗留在外边巡回,从不走近斯普林菲尔德。

玛丽总是在抱怨,因为当她的朋友们走进房子时,林肯从不起身相迎,也不会走过去接她们的外衣表示欢迎,甚至当访客离开时,他也不会到门口送客。

他喜欢躺着读书。下班回家后,他就即刻脱掉他的上衣、皮鞋以及领带,并把他前边的背带解开,再把走廊上的一把椅子翻倒在地,在它斜背上放枕头,然后将他的头和肩头靠过去,四肢舒展地躺在地板上。

一位妇人曾和林肯家人同住两年,她说:有一天晚上林肯正好躺在走廊上读书,恰巧有客人来。不等仆人去开门,他就跳起身来,穿着衬衫就走过去,把客人们引进客厅里,还说他愿意为她们引路。林肯夫人在隔壁房间看见妇女们走进来,又听到她的丈夫如此开玩笑的话后,她便大发雷霆,说要给他好看,他却高兴地溜出屋外。直到夜深人静时才回来,而且是由后门悄悄地溜进来。

林肯夫人常常因为花园里没有花草树木而抱怨。于是林肯就种了一些玫瑰花,但他一点也不关心它们,不久它们便因失去照料而枯死。即使后来她催促他布置一个花园,其结果还是长满了野草。

虽然他不大喜欢劳动,但他还是喂养并刷洗一匹名叫“老白”的马。他也喂养自己的牛并亲自挤奶而且也锯家用的木材。林肯时常心不在焉,总是沉溺在出神的状态中,看起来就好像已经忘却了这个世界和其中的事物。在星期日,他总是把婴儿放进一部小推车里面,然后在家门口那崎岖不平的人行道上推着来回地走。有时小孩子会突然跌出车外,但是林肯还是依然推着,而他的双眼盯着地上,一点都听不见他背后那种号啕大哭的声音。他根本不晓得到底发生了什么事,直到林肯夫人从门口探出头来,以尖锐的声音向他大骂。有时他在办公室劳碌了一天,回到家来,看到她却视而不见,也不说话。他对食物很少感兴趣,她将菜肴准备好后,经常要费一番力气才能把他叫进餐室。尽管她叫着,他却好像没有听见。他总是坐到餐桌边,望着天花板直发呆,直到她再催促他。夫人常批评他从来不管教孩子。因为过分疼爱他们,所以就看不见他们的过失。但他却从不忽略称赞他们的好行为。林肯曾说过:“我喜欢我的孩子们自由快乐,且不受父母专制的管束。爱才是把孩子和父母连接起来的原动力。”他纵容他的孩子们有时又显得太过度了。一次,当他和最高法院的一位法官在下棋时,罗伯特来通知他的父亲吃饭时间已到。林肯回答:“好,好。”但是因为下棋太专注了,所以他又忘记了,然后又继续下棋。

孩子第二次来,说母亲已催促他们。林肯又答应说快好了,但仍然忘记。

第三次罗伯特又来喊,而林肯也第三次答应了,但仍然继续下棋。于是,这孩子突然地一下子把棋盘踢得比玩棋人的头还高,棋子到处乱飞。

但事后,林肯显然还是未曾想到要教训他的儿子。有时在星期天的早晨,林肯就带着小孩子到自己的办公室去。在那边,他们被获准可以捣乱,所以他们就在书架上乱翻,接着搜抽屉,又乱倒盒子,还把铅笔丢进痰盂中,甚至把墨水瓶翻倒在纸上,也将信件散落一地,并在上面乱跳。

而林肯却从来没有责怪过他们,也没有向他们露出一个父亲常有的厌烦表情。夫人难得一次到办公室去,但当她去时,总是会被吓一大跳。因为那地方可说是没有秩序,到处堆满着东西。甚至将好多文件卷成一束,并在上面写着“如果在别处找不到,请翻翻这一束吧”。

1844年,林肯付了一千五百美元买下查利·德列塞牧师的住宅,那位牧师曾在两年前为他们举行过婚礼。这栋房子有客厅、厨房、起居室、寝室;而在后院里,有柴堆、外屋和谷仓以供林肯喂养他的牛和马。

起初那地方在玛丽看来就像是个乐园,因为比起她刚搬离的宿舍里那些凄凉而空无一物的房间,实在好多了。然而不久以后,那些完美的感觉也开始消失,她就不时地指责着这房子的缺点。她的姐姐住在一栋两层的大厦里,而这房子却仅有一层半的高度。她有一次和林肯说,任何有出息的人是决不会住在这种一层半高的房子里。

通常,她向他要求任何事物时,他从不过问,不过就在这一次,他却持反对立场:家庭人口少,这房子是够住的,而且他又是个穷光蛋,当年他们结婚的时候,他才只有六百美元,而后他一直没有增加积蓄。他晓得他们是无法扩充房子的;而她也知道,但她还是一味地催促和抱怨。最后,为了要叫她安静下来,他便叫一个人来估价,这只是林肯想告诉她价钱很昂贵。她听后愕然失措,所以他以为如此就能了结这件事了。

可是他太乐观了,因为在他下一次上路巡回的时候,她另外请了一个木匠,做了较低的估价,并吩咐立即开工。

当林肯回到斯普林菲尔德走上第八街时,他几乎认不出他自己的房子来。遇见一位朋友,他就半开玩笑半认真地询问:“对不起,你能够告诉我林肯先生住在哪里吗?”的一个朋友创办一种小型报纸,而林肯订阅了。当第一份报纸送到门口时,引起玛丽·托德大怒,她又说又骂。为了要安抚她,只好说他没叫人送报纸。真的,他只说他要付钱订阅,可是他没有说他要叫人送报来,这是律师的机智啊!那天晚上,瞒着她的丈夫,玛丽·托德写了一封极为愤怒的信,将她对于该报的看法写给编辑,并要求它停刊。

由于她过分地辱骂,所以编辑就在报上公开地答复她,并且写信给林肯,要求他说明。林肯因这事闹得满城风雨,而大感苦恼,以致生病。他极为无奈地写信给编辑,说明那全是一场误会,并尽他可能地加以说明。

玛丽·托德很轻视长辈们,也十分瞧不起托马斯·林肯一家人,她以他们为耻辱。所以林肯怕即使他们来了,她也不肯接待他们进门。所以二十三年来,他的继母住在离斯普林菲尔德七十里以外的地方,只有他去看她,而他的继母却从来没有到过他家。

在他结婚以后,惟一到过家里的一个亲戚,是个远房的堂妹,叫哈烈·杭克斯,是个性情温和且头脑清晰的女子。林肯很喜欢她,所以当她在斯普林菲尔德就学期间,就邀请她来住在他家里。但是林肯夫人却把她当做佣人来使唤。林肯大为反对,无法容忍像这样无理的事,结果又演变成一场大闹剧。就是这样,林肯夫人一直很爱发脾气,事后总是不断地刺伤人或惹起别人的恨意。有时她的举止宛似疯狂状。

托德家族中原有一些怪癖,再加上玛丽的双亲是堂亲关系!也许太近的血统反而更加强这种怪脾气。许多人当中,连她的家庭医生在内,总是怕她有轻微的精神疾病。本着基督一般的忍耐来容忍这一切,很少去责难她。她越闹越厉害,次数也愈多。林肯的朋友们都为他难过。他没有家庭生活,也从不邀请他最亲近的朋友来家里吃饭,就连横登或戴维斯法官都没有请过,而他自己也是尽可能地避开玛丽,晚上就在律师图书馆和其他律师们闲聊,或是在迪勒药房里跟大家讲故事。

进取与忧伤

1846年5月1日,自由党人提名林肯为国会议员候选人。

他的竞争对手是民主党人彼得·卡特莱特牧师,他曾在1832年击败林肯而当选为伊利诺伊州议员。

卡特莱特的手下散布流言,大造舆论,说林肯是基督教的公开嘲笑者,甚至还讲过“耶稣是私生子”,指责他对信仰有偏见。为此,林肯在一份传单中说:“我不属于任何基督教教会,这是事实,但我从来不否认《圣经》中的真理,在我的谈话中也从来没有有意亵渎宗教的地方,更没有冒犯过任何基督教派。”在这份传单中,林肯还说:“我只觉得任何人都无权去伤害他可能生活于其中的公众的感情和伦理。”站在大众这一边,尊重他们,至少不冒犯他们,可以说是林肯一贯奉行的信条,除非不得已。有一次专程前去聆听卡特莱特牧师的布道。只听牧师叫道:“那些愿把心献给上帝的人,那些想进天堂的人,请站起来。”但见一些人站了起来。牧师又叫道:“所有那些不愿下地狱的人,请站起来。”这次只见除了林肯外,全体都起立。

于是卡特莱特牧师说话了:“林肯先生对上天堂和下地狱都没有做出反应,那么请问,林肯先生你想到哪去呢?”没料到会被点名,这次他站了起来,说:“我认为对待宗教问题必须严肃。对于卡特莱特牧师所提的问题,我承认都很重要,但我觉得我并不需要像其他人那样回答问题。

卡特莱特牧师很关切地问我要到哪去,我必须坦率地回答:‘我要到国会去。’”到投票日那天,林肯落选了。

两年后他又去竞选终于得到胜利,玛丽·林肯欣喜若狂,以为他政治上的胜利已经开始了。她订制一套新的晚礼服,并忙着温习她的法语。当她的丈夫一到首都,她写信时便称他为“敬爱的林肯大人”,然而他立刻制止了她。进入国会时,美国早已和墨西哥交战二十个月了,这是一场不体面的侵略战,全是由国会中那些主张蓄奴的人们有计划地闹出来的,为的是要国家多取得一些蓄奴的地域,并且多选举一些赞成蓄奴制度的议员出来。

在那一次战争中,美国成就了两件事。德克萨斯州以前是属于墨西哥的,而后脱离了。美国便强迫墨西哥放弃对德克萨斯的一切权益,并且处心积虑地抢夺了墨西哥原有领土的一半,并划分为新墨西哥州、亚利桑那州、内华达州及加利福尼亚州。

格兰特说过,那是有史以来最邪恶的战争,而自己曾经参战是永不能宽恕的。在国会挺身发言,他抨击总统发动了一场抢掠谋杀的战争,一场强夺和不义的战争,又声称天上的上帝居然忘记保护弱小无辜的人民,竟允许这些强悍的杀人者和地狱里上来的魔鬼尽情地杀戮,使得正直人的土地荒芜且遭受浩劫。

他的讲话尽管在国会并没有造成太大的震动,却在他的家乡伊利诺伊州激起了巨大震荡。卑鄙、怯懦、无耻、叛徒等等恶意称呼被加在林肯头上。

他如今害怕回家去面对怨恨的选民,于是他设法找个职位好让自己留在华盛顿,便开始活动要弄个地政局局长的位子来坐,但他失败了。然后他又尝试要当俄勒冈边境的州长,也希望在这一州加入联邦时,他可以当上第一届参议院议员,然而他又失败了。

于是,他重新回到斯普林菲尔德,继续他的律师工作,重新在第八审判区巡回,成为全伊利诺伊州中最凄惨落魄的人。

他决心要把政治全盘放弃,专心从事律师工作。

在乡间的小旅馆中,他总是点一根蜡烛放在床头的一把椅子上面,再将他那长长的脚搁在床脚上。然后就以这样的姿势读书,直到凌晨两点钟。

从这段时间直至去世为止,亚伯拉罕·林肯最显著的特征,是那深刻又无法以笔墨形容的忧伤形象。

有时他在街上走着,也会因为他太消沉,而忽略了在路上碰见或向他打招呼的人们。偶尔他会和人握手,却不知自己在做什么。

在上布明顿法庭的时候,林肯总会在某一时间内,无论是在法庭、事务所或是街上,谈笑风生使别人高兴;也会在别的时候陷入深思以致无人敢去惊动他。他总是坐在一把椅子上,斜靠着墙,双足搁在踏脚上,腿弯曲而膝盖和下颔靠齐,双手托着膝部,双眼显露出无穷的哀愁。

熟知林肯的人们都承认,他那无底的忧伤是有两个原因的:他在政治上的失败和他不幸的婚姻。

黑奴林肯对奴隶制深恶痛绝。他曾说:“劳动是我们人类的共同负担,而有些人却竭力要把他们分内的负担转嫁到别人头上,这是造成人类连续不断的灾祸的根源。”

大量的黑人从事着繁重的劳动。令林肯惊讶的是,这些黑人没有愤怒、没有怨言,他们只是安安静静地接受被奴役的现实。林肯对这种现象百思不得其解,他想弄清楚是谁在用道义做幌子,从上帝的“福音”里捞更多的好处。看到奴隶主们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想出各种各样的理由来欺世盗名,他疑惑地问自己,难道上帝的使者们,还能拿出什么正当理由来解释黑人们的悲惨命运吗?当然,南方奴隶主们有他们一套冠冕堂皇的理论来为这种现实辩护。听听奴隶主们是怎样唱高调的吧:“对黑人们来说,难道这样的生活不比流浪好许多吗?”为了避免直接提到臭名昭著的“奴隶制度”字眼,这些顽固的南方奴隶主们“亲切”地称之为“我们的体制”。在奴隶主们看来,“奴隶们的自由是令人费解的麻烦事”,如果奴隶们获得了自由,世界就会为之崩溃。

在这些白人奴隶主的观念中,对黑人奴隶的控制、奴役是一件天经地义的事情。他们认为让白人们在田间辛苦耕种、操作机器、砍柴伐木、追捕野兽,是无法想像、违背常理的。他们甚至认为,奴隶制度是他们从祖辈那里,经历了几个世纪继承下来的精华所在,也是他们最明智的选择。对奴隶主们的谬论大为不解。没有黑人的艰辛劳作,美利坚合众国怎么能有今天的繁荣景象?就拿棉花的生产来说,黑人种植、收获了棉花,而后这些丰收品被当做原材料源源不断地被输送到英国的工厂。没有黑人的劳作,那些道貌岸然的大爷们在英国如何保持“体面”的生活?谁能想像那些满嘴仁义道德的奴隶主们,愿意起早贪黑地在毒太阳底下种植麦子?强壮的黑人奴隶在白人奴隶主的役使下艰苦劳作,然而可笑的是,他们的劳动换来的是比白人小姐、太太佩戴的项链更为“精致”的锁链,也许这些黑人的父辈们是无论如何也想像不到此情此景的。相比之下,白人奴隶主们却心安理得地享受着一切:在炉火旁品味着威士忌,在教堂享受神圣的洗礼,憧憬着自己死后进入极乐天堂。

带着这诸多疑问,林肯决定到现实生活中看看黑人的生活。平原上,低矮破旧的黏土茅舍一间挨着一间,屋内空空如也。门前的小火炉旁,上了年纪的女奴们正在用破旧的锅煮着玉米糊糊,偶尔还会看到有的锅里零星地点缀着几粒豆子,林肯觉得这和奴隶主们吹嘘中的供给奴隶的“美食佳肴”显然有着天壤之别。他听说,也有极少的黑人奴隶在加班加点地劳作之后,会得到极为有限的几美元作为奖励,然后买些自己渴望已久的烈性酒。但是很明显,这种情况实在罕见,只有指望某一天高贵的奴隶主突然心情极佳,甚至是头脑一热,才能有这样的仁义之举。走到田间去观察这些黑奴的劳作状况。在夏天炽热阳光的无情照射下,这些大多用锁链拴着的黑奴赤裸着上身,每天必须干足十四个小时。即便是在风雪交加、寒冷刺骨的冬天,他们每天最少也得干十个小时,才能满足奴隶主们剥削的欲望。每一天,他们都是拖着沉重的步伐忙碌着。

即便如此,他们的劳动强度仍然不能满足奴隶主的胃口,为了得到更多的“剩余价值”,代表奴隶主们行使权力的监工们可谓“尽职尽责”。在黑奴和马匹之间站着手持长鞭的监工,不时地大声吆喝着什么。一旦哪个黑奴稍有松懈,就会招致他们的毒打。长长的皮鞭子在空中飞舞着,继而落在黑奴的身上,这个奴隶顿时就会大声地惨叫,痛苦地蜷缩起来。黑奴们艰难地熬过白天的劳作时间,在日暮时分,他们会带着沉重的锁链,一个接一个地排着队伍,疲惫不堪地收工了。然而,奴隶主仍然不忘在此时巩固自己的权威。在回住地前,黑奴们必须先跟着监工到一处空地,接受肉体的再次洗礼。黑奴们站成一个半圆,冷酷的魔鬼监工便阴森森地喊出几个黑奴的名字,命令他到体罚场上来。被叫出来的黑奴一定是在白天劳作的时候触犯了奴隶主立下的诸多规矩。

就连监工的鞭打技术也是经过了训练的。监工的职责就是既要把奴隶打得皮开肉绽,疼痛难忍,又不会伤及他们的骨头,确保他们在明天早晨还可以照常劳作。经过在黑奴身上长期的训练,这些监工能够很好地把握鞭打的“技巧”,他们就像保护艺术品那样躲避着奴隶们的脑袋,却用皮鞭疯狂地抽打他们裸露的脊梁。

经过这场暴风骤雨之后,黑奴们才被允许回到各自的茅屋,他们个个神情沮丧、表情呆滞,如果说,还有什么是他们生活中的期待,似乎也只有那盛在破锅中的有限的玉米糊糊了。对于黑奴们来说,感情是个奢侈品。即便是彼此情投意合的青年男女黑奴偷偷见面,被奴隶主或他们的爪牙们发现了,也难逃残酷的惩罚。奴隶们的一切都由奴隶主支配,包括生与死,就更不必说感情了。倘若有不甘忍受折磨的奴隶想要逃离苦海,这会是一件非常冒险的事情,奴隶主们豢养着专门追捕奴隶的爪牙。他们会像围捕野兽那样把逃跑的黑奴围起来,把他逼到无路可退的地方,让他饱受痛苦之后再把他杀掉。在阅读过一本哲学论著后,就有关逻辑学写下了他那著名的推理,并将奴隶问题引入了这种思路:“既然甲确证他有权奴役乙,那么乙就不能抓住同一论据证明他也可以奴役甲吗?你说因为甲是白人而乙是黑人,那么也就是根据肤色了。难道肤色浅的人就有权去奴役肤色深的人吗?那你可要当心。因为按照这个逻辑,你就要成为你所碰到的第一个肤色比你更白的人的奴隶。你说你的意思不完全是指肤色吗?那么你指的是白人在智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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