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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5-29 01:1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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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史(十四)

宋史(十四)试读:

志第一百二十一

职官八(合班之制)

建隆以后合班之制

中书令侍中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已上为宰相。亲王、枢宏使、留守、节度、京尹兼中书令、侍中、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已上并为使相。尚书令太师太尉太传太保司徒司空旧仪,太师、太传、太保为三师。太尉、司徒、司空为三公。太尉在太保下。国朝以来,自太傅除太尉,今依此次序。其三师、三公之称如旧仪制。枢密使知枢密院事参知政事旧在枢密使下。枢密副使旧在知院之上。同知枢密院事宣徽南院、北院使签书枢密院事参政以下班位临时取奏裁太子太师、太传、太保左、右仆射太子少师、少傅、少保诸府牧开封、河南、应天、大名、江陵、兴元、真定、江宁、京兆、凤翔、河中。又有大都督、大都护,今皆领使,无特为者。御史大夫观文殿大学士旧无此位。六尚书吏、兵、户、刑、礼、工。左、右金吾卫左、右卫上将军门下、中书侍郎旧在尚书下。

节度使泰宁、武宁、彰信、镇海、天平、安化、武成。忠武、镇海、可阳、山南东道、武胜、崇信、昭化、保康、天雄、成德、镇宁、彰德、永清、安国、威德、静难、彰化、雄武、保大、淮南、忠正、保信、保静、集庆、建康、宁国、镇南、昭信、荆南、宁海、武昌、安远、武安、镇东、平江、镇江、宣德、保宁、康国、威武、建宁、益州、安静、武信、山南西道、昭武、安德、武定、宁海、宁江、武康、清海、静江、宁远、建武、高州定南、密州静海、凉州西河、沙州归义、洮州保顺、应州彰国、威城、昌化、丰州、天德、朔州振武、云州大同。观文殿学士旧曰文明殿,若学士官尚书者自从本班。资政殿大学士三司使与观文、资政班位临时取裁。玉清昭应宫、景灵宫、会灵观副使与三司使、翰林学士班位临时取裁。翰林学士承旨翰林学士资政殿学士翰林侍读、侍讲学士龙图阁学士天章阁学士枢密直学士龙图直学士天章直学士左、右散骑常侍旧在诸卫上将军下。六统军左、右龙武左、右羽林、左右神武,诸卫上将军左、右骁卫左、右武卫左、右屯卫左、右领军卫左、右千牛卫。太子宾客太常、宗正卿御史中丞权中丞立中丞砖位。内殿起居日止立本官班。左、右丞诸行侍郎节度观察留后给事中左、右谏议大夫中书舍人知制诰龙图阁待制天章阁待制观察使秘书监光录、卫尉、太仆、大理、鸿胪、司农、太府卿内客省使国子祭酒殿中、少府、将作监景福殿使延福宫使客省使开封、河南、应天、大名尹太子詹事诸王傅司天监诸卫大将军太子左右庶子引进使防御使齐、济、沂、登、莱、郑、汝、蔡、颍、均、郢、怀、卫、博、磁、洺、棣、深、瀛、雄、霸、莫、代、绛、解、龙、和、蕲、舒、复、眉、象、陆、果。团练使单、濮、潍、唐、祁、冀、隰、忻、成、凤、海、鼎。三司盐铁、度支、户部副使官至谏议大夫已上,从本官。玉清昭应宫、景灵宫、会灵观判官太常寺、宗正少卿秘书少监光录等寺七寺少卿宣庆使四方馆使国子司业殿中、少府、将作少监开封、河南、应天、大名少尹太子少詹事、左右谕德太子家令太子率更令太子仆诸州刺史淄、赵、德、滨、保、并、汾、泽、辽、宪、岚、石、虢、坊、丹、阶、乾、商、宁、原、庆、渭、仪、环、楚、泰、泗、濠、光、滁、通、黄、真、舒、江、池、饶、信、太平、吉、袁、抚、筠、岳、澧、峡、归、辰、衡、永、全、郴、邵、常、秀、温、台、衢、睦、处、南剑、汀、漳、绵、汉、彭、邛、蜀、嘉、简、黎、雅、维、茂、资、荣、昌、普、渠、合、戎、泸、兴、剑、文、集、壁、巴、蓬、龙、施、万、开、达、涪、渝、昭、循、潮、连、梅、英、贺、封、南雄、端、新、康、恩、春、惠、韶、梧、藤、龚、象、浔、贵、宾、横、融、化、窦、高、雷、南仪、钦、郁林、廉、琼、崖、儋、万安。诸王府长史、司马司天少监枢密都承旨如客省使以下充者,依本职同班。如閤门使充。即在閤门使之上。如自见任内客省使以下转南班官充。亦与同班,仍在旧职之上。如自客省副使以下转南班官充者,并在閤门使之上。宣政使昭宣使东上、西上閤门使枢密承旨枢密副都承旨诸军卫将军起居郎起居舍人知杂御史侍御史诸行郎中左右司吏部兵部司封司勋考功职方驾部库部度支户部金部仓部刑部都官比部司门礼部工部祠部主客膳部屯田虞部水部。

皇城以下诸司使皇城洛苑右骐骥尚食左骐骥御厨内藏库军器左藏仪鸾南作坊弓箭库北作坊衣库庄宅六宅文思东作坊内苑牛羊如京东绫锦香药崇仪榷易西京左、右藏毡毯西绫锦西京作坊鞍辔库东染院酒坊本染院法酒库礼宾翰林医官供备库。枢密院副承旨、诸房副承旨如带南班官者,在诸司使之下;不带南班官者,在皇城副使之上。殿中侍御史左、右司谏诸行员外郎客省引进、閤门副使左、右正言监察御史太常博士皇城以下诸司副使诸次府少尹大都督府左、右司马兖、徐、潞、陕、扬、杭、越、福。通事舍人国子博士《春秋》、《礼记》、《毛诗》、《尚书》、《周易》博士都水使者开封、祥符、河南、洛阳、宋城县令太常、宗正、秘书丞著作郎殿中丞内殿承制殿中省尚食、尚药、尚衣、尚舍、尚乘、尚辇奉御大理正太子中允、左右赞善大夫内殿崇班閤门祗候太子中舍、洗马太子诸率府率左、右卫左、右监门左、右清道左右司御。枢密院兵房、吏房、户房、礼房副承旨东头、西头供奉官太子诸率府副率诸卫中郎将左、右金吾左、右卫左、右千牛左、右羽林。郎将左、右金吾左、右卫。左、右侍禁诸王友诸王府谘议参军官高者从本官。司天春官、夏官、中官、秋官、冬官正节度行军司马、副使秘书郎左、右班殿直著作佐郎大理寺丞诸寺、监丞大地评事太学、广文博士太常太祝、奉礼郎秘书省校书郎、正字御史台、诸寺、监主簿国子助教广文、太学、四门、书学、算学博士律学助教书、算学无助教。司天灵台郎、保章正、挈壶正三班奉职、借职防御、团练副使留守、京府、节度、观察推官节度掌书记观察支使防御、团练判官留守、京府、节度、观察推官军事判官防御、团练、军事推官军、监判官诸军别驾、长史、司马司录、录事参军司理参军三京府军巡判官在诸曹参军之下。诸州诸司参军军巡判官诸县令赤县丞诸县主簿、尉诸军文学、参军、助教。

元丰以后合班之制

诸太师旧制,太尉为三公,在太传上,政和改为三少。太传太保侍中中书令政和二年,改左辅右弼,靖康后复。尚书令少师少传少保旧太尉、司徒、司空,政和二年改。尚书左、右仆射政和二年,改太宰、少宰,靖康复旧,元丰令王在左右仆射下。开府仪同三司知枢密院事门下、中书侍郎尚书左、右丞同知枢密院事签书枢密院事元丰罢,元祐复置,政和入杂压。太子太师大傅太保特进观文殿大学士太尉旧为三公,政和二年,改为三少,复以太尉为武选一品,位节度使上。太子少师少傅少保冀、兖、青、徐、扬、荆、豫、梁、雍州牧元祐复置,政和入杂压。御史大夫观文殿学士资政、元丰令在节度使下。

保和政和五年,置宣和殿大学士、学士,宣和元年,改为保和学士。待制同。

殿大学士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尚书金紫、银青光禄大夫左、右金吾卫上将军节度使翰林学士承旨翰林学士资政、保和、端明政和四年,改为延康。殿学士龙图、天章、宝文、元丰二年,增置直学士,待制同。

显谟、元丰元年增置。徽猷崇宁二年增置。阁学士左、右散骑常侍御史中丞旧在直学士下,元丰八年升。

开封君崇宁三年升。尚书列曹侍郎枢密直学士政和四年,改为述古殿直学士。龙图、天章、宝文、显谟、徽猷阁直学士宣奉、光祐,左光录大夫。正奉、元祐,右光录大夫,并大观二年改置。正议、通奉大夫殿中监旧在秘书监下,崇宁二年升。大司成崇宁二年增置。左右骁卫、武卫、屯卫、领军卫、监门卫、千牛卫上将军太子宾客、詹事给事中中书舍人通议大夫承宣使旧节度观察留后,政和七年始改。左、右谏议大夫保和殿待制龙图、天章、宝文、显谟、微猷阁待制太中大夫太常卿大司乐崇宁二年增置。宗正卿秘书监殿中少监崇宁二年升。观察使中大夫光录、卫尉、太仆、大理、鸿胪、司农、太府卿中奉、元祐,左中散大夫,大观二年改。中散、通侍大夫旧内客省使,政和二年改,横行、正使、副使、大使臣、小使臣并改。

枢密都承旨国子祭酒太常少卿典药崇宁二年增置。宗正少卿秘书少监正侍、旧延福宫使,政和二年改。宣正、履正、协忠、三阶系政和六年增置。中侍、中亮大夫旧客省使。太子左、右庶子中卫、旧引进使。

翊卫、亲卫大夫政和六年增置。防御、团练使诸州刺史左、右金吾以下诸卫大将军附马都尉集英殿修撰政和八年置。七寺少卿朝议、奉直大夫元祐,右朝议大夫,大观二年改置。尚书左、右司郎中右文殿修撰旧集贤殿修撰,不入杂压,政和六年改,增入。国子、辟雍司业崇宁元年增置。少府、将作、军器监都水使者入内内侍省都都知政和,改知入内内侍省事。内侍省都都内知政和,改知内侍省事。拱卫大夫旧四方馆使。太子少詹事、左右谕德入内内侍省副都知内侍省副都知政和并改同知省事。左武、右武大夫旧东、西上閤门使。入内内侍省押班内侍省押班政和并改签书省事。管干殿中省尚舍、尚药、尚酝、尚辇、尚衣、尚食局崇宁二年增置。

枢密副都承旨起居郎起居舍人侍御史尚书左、右司员外郎秘阁修撰政和六年增置。开封少尹崇宁三年升。尚书吏部、司封、司勋、考功、户部、度支、金部、仓部、礼部、祠部、主客、膳部、兵部、职方、库部、驾部、刑部、都官、比部、司门、工部、屯田、虞部、水部郎中开封府司录事旧录参军事在两赤县令之上,崇宁三年升改。直龙图阁元丰、元祐令,并不入杂压,政和增入,馀同。朝请、朝散、朝奉大夫直天章阁政和六年增入。殿中侍御史左、右司谏左、右正言旧在监察御史上,政和升。符宝郎大观元年增置。殿中省尚食、尚药、尚酝、尚辇、尚衣、尚舍典御崇宁三年增置。内符宝郎大观元年增置。枢密副承旨元丰令,有知上州在此下,元祐以后并去。武功、旧皇城使,自此以下,并政和六年改。武德、旧宫苑、左右骐骥、内藏库使。和安、成和、成安、成全、旧翰林、尚食、军器、仪鸾使。武显、旧左藏、东西作坊使。武节、旧庄宅、六宅、文思使。平和、旧绫锦使,初改保和,政和五年,以犯殿名,改保痊;宣和六年,又改为平和。武略、旧内园、洛苑、如京、崇仪使。保安、旧榷易使。

武经、旧西京左藏库使。武义大夫旧西京作坊、东西染院、礼宾使。翰林良医旧翰林医官使。武翼大夫旧供备库使。尚书诸司员外郎直宝文阁政和六年增置。开封府司六曹事崇宁三年增置。枢密院诸房副承旨朝请、朝散、朝奉郎直显谟阁政和六年增入。少府、将作、军器少监诸卫将军太子侍读、侍讲正侍、宣正、履正、协忠、自宣正至协忠,并政和六年增置。中侍、中亮、中卫、翊卫、亲卫、拱卫、左武、右武郎,旧横行、副使、政和六年改。监察御史元丰令,有知中州在此下。殿中丞旧秘书丞下,崇宁二年升。直徽猷阁政和六年置。承议郎武功至武义郎翰林医正武翼郎诸司副使。太子中合太子舍人亲王府翊善、赞读、直讲旧侍读、侍讲,政和改。太常丞大晟乐令崇宁二年增置。太医令宗正、大宗正秘书丞直秘阁政和六年置,元丰令,知下州在此下。奉议郎大理正著作郎太史局令直翰林医官局殿中省六尚奉御旧在大理正之上,政和改。太医丞元祐增置。閤门宣赞舍人旧閤门通事舍人,政和六年改。两赤县令太子左右卫、司御、清道、监门,内率府率七寺丞秘书郎太常博士陵台令元祐中增置。著作佐郎殿中省主簿崇宁二年增置。

国子监丞辟雍丞崇宁二年增置。宗子、崇宁元年增置。国子博士大理司直、评事敦武、旧内殿承制,政和六年改,下同。通直郎修武郎内殿崇班。内常侍元丰令,上州通判在此下。太史局正少府、将作、军器、都水监丞开封府参军事崇宁三年增置。太医局正秘书省校书郎、天字亲王府记室元丰,元祐令,有“参军”字,政和三年除去。太史局五官正御史台检法官、主簿元丰令在监丞上,元祐在监丞下。九寺、大晟府崇宁三年增置。主簿閤门祗候枢密院逐房副承旨元丰令,中下州通判在此下。供奉官旧内东头供奉官,政和六年改,下同。从义郎东头供奉官,左侍禁内西头供奉官。秉义郎西头供奉官,太子诸率府副率干当左、右厢公事崇宁中增入。右侍禁左班殿直殿头高品。忠训、忠翊、左、右侍禁。宣教郎旧宣德郎,政和四年改。太学、辟雍、崇宁元年增置。武学、律学开封府大观元年置。博士太常寺奉礼郎大晟府协律郎崇宁二年增置。太常寺太祝、郊社、籍田令光录寺太官令元丰、元令,在太学博士上。五监、辟雍崇宁元年增置。主簿宣义郎成忠、保义、左右班殿直。承事。承奉、承务郎宗子、崇泞元年增置。国子、太学、辟雍正武学谕崇宁元年置。律学正崇宁元年置。太医局丞京府、诸州司录事承直郎崇宁三年,以留守节度判官改,凡选人七阶,儒林至迪功。京畿县令两赤县丞三京赤县令右班殿直高班。黄门内品承节、承信郎旧三班奉职、借职。京府、诸州司六曹事元丰、元祐令,并六曹参军。政和三年,除去“参军”字,为司录事,司仪曹事,馀曹放此。儒林、旧掌书记。文林、从事郎三京畿县令京畿县丞三京赤县、畿县丞两赤县主簿、尉诸州上、中、下县令丞从政郎旧司录事参军、县令。京府、诸州掾官修职郎旧知录事参军、知县事。京畿县主簿、尉诸州上、中、下县主簿尉城砦主簿马监主簿迪功郎旧巡判官、司理、司法、司户。诸州司士文学助教旧参军事。

唐令,定流内一品至九品,有正从上下阶之制。其后,升侍中、中书令为为正二品,御史大夫、散骑常侍、两省侍郎为正三品,御史中丞正四品。谏议大夫分左、右,改将作大匠为监,太史局为司天监,置大监正三品,少监正四品上,丞正六品上,寺簿正七品上,主事正八品下,五官正五品上,副正正六品,灵台郎正七品下,保章正从七品上,挈壶正八品上,五官监候正八品下,司历从八品上,司辰正九品上。又置国子、五经博士为正五品上,左、右金吾卫上将军为从二品,左、右龙武、神武军大将军为正三品,将军为从三品。又置内侍监为为正三品,少监从四品,改诸州府学博士为文学,在参军上。五代复置尚书令为一品,升右丞为正四品上,降谏议在给事之下。

宋初,并因其制,唯升宗正卿为正四品,丞为从五品。其军器监、少监,甲弩坊署令、丞、监作、录事,昭文馆校书郎,司辰、司历、监候,殿中诸署监事、计官,太常诸陵庙、太医、太公庙署令丞,医针博士、助教,按摩、呪禁博士,卜正,卜博士,宗正崇玄署令、丞,大理狱丞,鸿胪典客,太府寺平准、左右藏、常平署令丞,都水监舟楫、河渠署令丞,官苑总副监牧监副、丞、主簿,诸园苑司并百工等监、副监及丞,诸仓、诸冶、诸屯、温汤监及丞,掌漕,诸军卫录事诸曹参军、司阶、中候、司戈、执戟、校尉、旅帅、队正、队副、正直长、长上、备身、左右备身,左右亲、勋、翊卫府中郎将,兵曹三卫,折冲、果毅、别将、长史、兵曹参军、校尉、旅帅、队正、队副,镇军司马、判司,太子詹事府丞、主簿、司直,司议郎,舍人,文学,校书,正字,崇文馆校书,侍医,通事舍人,左、右春坊录事、主事,三寺丞、主簿,诸署令、丞,典仓署园丞,厩牧典乘,内坊典内及丞、典直,率府长史、录事诸曹参军、司阶、中候、司戈、执戟、校尉、旅帅、队正、队副、直长、千牛备身,亲、勋、翊府中郎将,兵曹三卫,王府文学,东西閤祭酒,掾、属、主簿、录事诸曹参军、行参军、典签,典军、执杖执乘亲事、校尉、旅帅、队正、队副,国令,大农尉、丞,公主邑令丞、邑司录事,河南应天及诸次府都督都府功曹、仓、兵曹参军,诸州司功、司仓、司兵参军,诸县丞,京县录事,诸镇仓曹、兵曹参军,戍主、戍副,关津令丞,并门下省城门、符宝郎,太常寺协律郎,军器监丞、主簿,太常寺郊社、太卜、廪牺,光禄寺太、官珍羞、良酝、掌醢,卫尉寺武器、守宫,太仆寺乘黄、典厩、典牧、车府,鸿胪寺典客、司仪,司农寺上林、太仓、钩盾、导官,太府寺诸市,少府监中尚、左尚、右尚、织染、掌冶,将作监左校、中校、甄官署令丞、监膳,殿中省六局直长、食医、侍御、医司、医佐、掌辇、奉乘、司廪,太子典膳、典药、内直、典设、宫门郎并局丞,皆存其名而罕除者,绵不禄,惟常命官者载之。诸司主事、事皆存,而无士人为之。别置中书、枢密、宣徽院、三司及内庭诸司,沿旧制而损益焉。

建隆三年三月,有司上《合班仪》:“太师,太传,太保,太尉,司徒,司空,东宫三太,嗣王,郡王,仆射,三少,三京牧,大都督,大都护,御史大夫,六尚书,常侍,门下、中书侍郎,太子宾客,太常、宗正卿,御史中丞,左、右谏议大夫,给事中,中书舍人,左、右丞,诸行侍郎,秘书监,光禄、卫尉、太仆、大理、鸿胪、司农、太府卿,国子祭酒,殿中、少府、将作监,前任、见任节度使,开封、河南、太原尹,詹事,诸王傅,司天监,五府尹,国公,郡公,中都督,上都,护,下都督,庶子,五大都督府长史,中都护,副都护,太常、宗正少卿,秘书少监,光禄等七少卿,司业,三少监,三少尹,少詹事,谕德,家令,率更令、仆,诸王府长史、司马,司天少监,起居郎、舍人,侍御史,殿中侍御史,补关,拾遗,监察御史,郎中,员外郎,太常博士,五府少尹,五大都督府司马,通事舍人,国子、五经博士,都水使者,四赤县令,太常、宗正、秘书丞,著作郎,殿中丞,六尚奉御,大理正,中允,赞善,中舍,洗马,诸王友,谘议参军,司天五官焉,凡杂坐之次,以此为准。”

诏曰:“尚书中台,万事之本,而班位率比两省官;节度使出总方面,其检校官多至师傅、三公者,而位居九寺卿监之下,甚无谓也。其给事中、谏议、舍人,宜降于六曹侍郎之下;补阙次郎中、拾遗,监察次员外郎、节度使,升于中书侍郎之下。”乾德五年正月朔,乾元殿受朝,升节度使班在龙墀内金吾将军之上。

淳化三年八月,有司重定《合班仪》,诏升尚书令三师之上。四年,节度使升常侍之上,观察使在秘书监之上,防御、团练使在庶子之下,刺史在太子仆之下,又升诸行郎中于殿中侍御史之上,至道三年七月,令节度观察留后在给事中之上。大中祥符元年八月,升两省侍郎班常侍之上。

天禧三年十一月,令节度使班中书侍郎之下。其序班及视品之制,枢密使、副使、参知政事、宣微使并班宰相后。枢密使不兼平章事者,立参知政事前,在宣微使下。至道三年升在上。大中祥符九年九月,诏自今参知政事、枢密副使并以先后为次。宣徽使同。资政殿大学士立文明殿学士之上。旧文明殿学士在枢密副使之上,太平兴国五年移在下。资政殿学士、翰林侍读学士在翰林学士下。建隆三年,令翰林学士班诸行侍郎下,官至丞、郎者在常侍上,至尚书者依本班。淳化五年,升丞、郎之上。枢密直学士同。龙图阁学士在枢密直学士上,龙图直学士在其下,仍少退。待制在知制诰之下。景德元年,初置待制,赴内朝,其五日起居,止叙本班。大中祥符二年,升侍知制诰,仍在其下。权三司使立知制诰上。带学士职者从本班。三司副使立少卿、监上。官高者从本班,并为内品职。宫观副使立学士班。在翰林学士上,其学士为者,止本班。判官立三司副使之下。知制诰以上为者,从本班。给、谏权御史中丞者,令正衙立中丞砖位。馀就本班。凡起复,皆如初授,在本官之末,亦有特旨令叙旧班者,内客省使视七寺大卿,景福殿使、客省使视将作监,引进使视庶子。宣庆使、四方馆使视少卿,宣政、昭宣、閤门使视少监。客省等副使视员外郎。皇城使以下诸司使视郎中,副使视太常博士。内殿承制视殿中丞,崇班及閤门祗候视赞善大夫,供奉官视诸卫率,侍禁视副率。殿直视著作佐郎,奉职、借职在诸州幕官上。枢密都承旨在閤门使下,副承旨、诸房副承旨在诸司使下,逐房副承旨在洗马下。金吾卫、左右卫上将军并在节度使上,六统军、诸卫上将军在常侍下,乾德二年,令上将军在中书侍郎之下。淳化四年,升金吾、左右卫在尚书之下,仍于节度使之上叙。大将军在大监下,将军在少监下。仍在合门使之下,金吾立本班上。谓中郎将。诸卫率、副率在洗马下。凡内职,视朝官者在其下,视京官者在其上。

皇亲之制:开宝六年,诏:“晋王位望俱崇,亲贤莫二,宜位在宰相之上。”太平兴国八年,楚王、广平郡王出閤,令宰相立亲王之上。天禧四年七月先天节,群臣上寿,宰相阙,命泾王元俨摄太尉。

景德中,皇侄武信军节度惟吉加同平章事。时驸马都尉石保吉先为使相,史馆引唐制,宗室在同品官上,遂升惟吉焉。大中祥符元年正月,有司上《都亭驿酺宴位图》,皇从侄孙内殿崇班守节与从侄右卫将军惟叙等同一班。上曰:“族子诸父,膊可同列?”乃命重行设位九年正月,兴州团练使德文言:“男侍禁承显赴起居,请在惟忠子从恪之上。”时从恪虽侄行,而拜职在前,遂诏宗正寺定《宗室班图》以闻。宗正言:“按《公式令》:朝参行立,职事同者先爵,爵又同者先齿。今请宗子官同而兄叔次弟侄者,并虚一位而立。”天禧四年五月,左正言、知制诰张师德言:“奉诏知颍州,缘皇弟德雍见任本州防御使,其署衔望降规式。”中书门下言:“据御史台称,每大朝会立班,皇亲防御、团练、刺史次节度使下,稍退序立。”诏师德序署位德雍之下。其外官制置、发运、转运使副使,不限官品,著位并在提点刑狱之上。旧止从官,大中祥符七年,诏定其制。朝官知令、录在判官之上,京官在判官之下、推官之上。长史、司马、别驾在幕府官下、录事参军上,见长史庭参。监当朝官殿直以下,在通判、都监之下,判官之上。其通判与都监并依官次。京官奉职、借职监当者,依知令、录列在判官之下。元丰制行,参以寄禄官品高下,更革既多,别为班序。其后元祐、崇宁、大观、政和,复有增益更革者,别附于其下云。

至道二年,祠部员外郎主判都省郎官事王炳上言曰:

尚书省,国家藏载籍、典治教之府,所以周知天下地理广袤、风土所宜、民俗利害之事。当成周之世,治定制礼,首建六官,汉、唐因之。自唐末乱杂,急于经营,不遑治教,故金谷之政主于三司,曹名虽存,而其实亡矣。谨按:吏部四司,天官之职,掌文官选举,周知天下吏功过能否,考定升降之类;户部四司,司徒之职,掌邦五教,周知天下户口之数;礼部四司,宗伯之职,掌国五礼,辨仪式制度,周知天下祠典祠祀之类;兵部四司,司马之职,掌武人选举,周知天下兵马器械之数;刑部四司,司寇之职,掌国法令,周知天下狱讼刑名徒隶之数;工部四司,司空之职,掌国百工,周知天下封疆、城圻、山泽、草木、川渎、津渡、桥船、陂池之数。凡此二十四司所掌事务,各封图书,具载名数,藏之本曹,谓之载籍;所以周知天下事,由中制外,如指诸掌。

今职司久废,载籍散亡,惟吏部四司官曹小具,祠部有诸州僧道文帐,职方有诸州闰年图经,刑部有详覆诸州已决大辟案牍及勾禁奏状,此外多无旧式。欲望令诸州,每年造户口税租实行簿帐,写以长卷者,别写一本送尚书省,藏于户部。以此推之,其馀天下官吏、民口、废置、祠庙、甲兵、徒隶、百工、疆畎、封洫之类,亦可以籍其名数,送尚书省,分配诸司,俾之缄掌;候期岁之后,文籍大备,然后可以振举官守,兴崇治教。望选大僚数人博通治体者,参取古今礼典及诸令式,与三司所受金谷、器械、簿账之类,仍详定诸州供送二十四司载籍之式。如此,则尚书省备藏天下事物名数之籍,如秘阁藏图书,太学藏经典,三馆藏史传,皆其职也。

太宗览奏,嘉之。诏尚书丞、郎及五品以上集议。

吏部尚书宋琪等上奏曰:“王者六官,法天地四时之柄,百官之本,典教所出,望委崇文院检讨六曹所掌图籍,自何年不击都省,详其废置之始,究其损益之源,以期恢复。既而其议亦寝。”

大中祥符九年,真宗与宰相语及尚书省制,言事者屡请复二十四司之制。杨砺尝言:“行之不难,但以郎官、诸司使同领一职,则渐可改作。”王旦曰:“唐设内诸司使,悉拟尚书省:如京,仓部也;庄宅,屯田也;皇城,司门也;礼宾,主客也。虽名品可效,而事任不同。唐朝诸司所领,惟京邑内外耳,诸道兵赋各归藩镇,非南宫一郎中、员外所能制也。朝廷所得三分之一,名曰上供,其他留州、留使之名,皆藩臣所有。今之三司即尚书省,故事尽在,但一毫所赋皆归于县官而仰给焉,故蠲放则泽及下,予赐则恩归上,此圣朝不易之制也。”

咸平四年,左司谏、知制诰杨亿上疏曰:

国家遵旧制,并建群司,然徒有其名,不举其职。只如尚书会府,上法文昌,治本是资,政典攸出,条目皆具,可举而行。今之存者,但吏部铨拟,秩曹详覆。自馀租庸筦榷,由别使以总领;尺籍伍符,非本司所校定。职守虽在,或事有所分;纲领虽存,或政非自出。丞辖之名空设而无违可纠,端揆之任虽重而无务可亲。周之六官,于是废矣,且如寺、监素司于掌执,台、阁咸著于规程,昭然轨仪,布在方册。国家虑铨拟之不允,故置审官之司;忧议谳之或滥,故设审刑之署;恐命令之或失,故建封驳之局,臣以为在于纪纲植立,不在于琴瑟更张。若辨论官材归于相府,即审官之司可废矣;详评刑辟属于司寇,即审刑之署可去矣;出纳诏命关于给事中,好封驳之局可罢矣。至于尚书二十四司各扬其职,寺、监、台、阁悉复其旧,按《六典》之法度,振百官之遗坠,在我而已,夫岂为难?如此则朝廷益尊,堂陛益严,品流益清,端拱而天下治者,由兹道也。

又以唐、虞之时,建官惟百,夏、商官倍,秦、汉益繁。

施及有唐,六策咸在,自三公之极贵、九品之至微,著于令文,皆有员数。《传》云:“官不必备,惟其人。”盖阙之,斯可矣,若乃员外加置,苟非其材,故“灶下”、“羊头”,形于嘲咏,“斗量车载”,播厥风谣,国体所先,尤须慎重。窃睹班簿,员外郎及三百馀人,郎中亦及百数,自余太常国子博士、殿中丞、舍人、洗马,俱不下数百人,率为常参,皆著引籍,不知职业之所守,多由恩泽而序迁。欲乞按唐制,应九品以上官并定员数。

又念昔者秦之开郡置守,汉以天下为十三部,命刺史以领之。自后因郡为州,以太守为刺史,降及唐氏,亦尝变更,曾未数年,又仍旧贯。今多命省署之职出为知州,又设通判之官以为副贰,此权宜之制耳,岂可为经久之训哉?臣欲乞诸州并置刺史,以户口多少置其奉禄,分下、中、上、紧、望、雄之等级,品秩之制率如旧章,与常参官比视阶资,出入更践,省去通判之目,但置从事之员,建廉察之府以统临,按舆地之图而区处。昔者兴国初,诏废支郡,出于一时;十国为连,周法斯在,一道署使,唐制可寻。至若号令之行,风教之出,先及于府,府以及州,州以及县,县及乡里。自上而下,由近及远,譬如身之使臂,臂之使指,提纲而众目张,振领而群毛理。由是言之,支郡之不可废也明矣。臣欲乞复置支郡,隶于大府,量地里而分割,如漕运之统临,名分有伦,官业自举。

又睹唐制内外官奉钱之外,有禄米、职田,又给防閤、庶仆、亲事、帐内、执衣、白直、门夫,各以官品差定其数,岁收其课以资于家。本司又有公廨田、食本钱,以给公用。自唐末离乱,国用不充,百官奉钱并减其半,自馀别给一切权停。今君官于半奉之中已是除陌,又于半奉三分之内,其二以他物给之,鬻于市廛十裁得其一二,曾餬口之不及,岂代耕之足云?

昔汉宣帝下诏云“吏能勤事而奉禄薄,欲其无侵渔百姓难矣。遂加吏奉,著于策书。窃见今之结发登朝,陈力就列,其奉也不能致九人之饱,不及周之上农;其禄也未尝有百石之入,不及汉之小吏。若乃左、右仆射,百僚之师长,位莫崇焉,月奉所入,不及军中千夫之帅,岂稽古之意哉?欲乞今后百官奉禄杂给,并循旧制,既丰其稍入,可责以廉隅。官且限以常员,理当减于旧费,乃唐、虞之制也。”

凡品官,各设资考,课其殿最,归于有司,或历阶以升,或越次而补。国朝多以郊祀覃庆而稍迁官,考功之黜陟不行,士流之清浊无辨。陛下深鉴其弊,始务惟新。昨有事于明禋,但篇加于阶爵;虽矫前失,未振旧规。并乞依旧内外官各立考限,复令考功修举其职,每岁置使考校,以表尽公,资秩改迁,赏罚惩劝,一遵典故,以振滞淹。

又西汉以来,用秦武功之爵,惟列侯启封,或逾万户,至关内侯,或有食邑,不过数百家。自是因循,以至唐室,但食邑者率为虚设,言实封者岁入有差。迨及圣朝,并无所给,至于除拜之际,犹名数未移,空有食采之称,真同画饼之妄。欲乞依元和中所定实封条贯支给,削去虚邑,但行实食,以宠勋臣。又国家每属严禋,即覃大庆,叙封追赠,罔限彝章。乃至太医之微,司历之贱,率荷蓼萧之泽,亦疏石窌之封,恩虽出于殊常,职不循于经制。

又官勋之设,名品实繁,今朝散、银青,犹阙命服,护军、柱国,全是虚名,欲乞自今常参官,勋、散俱至五品者许封赠,官、勋俱至三品者许立戟。又五等之爵,施于贤才,虽有启封之称,曾无胙土之实。苴茅建社,固不可以遽行,翼子诒孙,亦足稽于旧典。内外官封至伯、子、男者,许荫子;至公、侯者,许荫孙;封国公者许嫡子、嫡孙一人袭封。

又当今功臣之称始于德宗,扈跸将士并加“奉天定难功臣”之号,因一时之赏典,为万世之通规。近代以来,将相大臣有加至十馀字者,尤非经据,不可遵行,所宜削除,以明宪度。昔者讲求典礼,晋国以清,考核名实,汉朝称治。当文化诞敷之际,是旧间章咸秩之时,跂见太平,正在今日矣。

论者嘉之,然以因袭既久,难于骤革。

既而言者继请复二十四司之制。神宗既位,始命馆阁校《唐六典》,以摹本赐郡臣,而置局详定之。于是凡省、台、寺、监领空名者,一切易之以阶,元丰三年,详定所上《寄禄格》,会明常礼成,即用新制,迁近臣秩。初,新阶尚少,而转行者得以易。及元祐初,朝议大夫六阶以上始分左、右,绍圣中,罢之。崇宁初,自承直至将仕郎,凡换选人七阶,又增宣奉至奉直大夫四阶。政和末,自从政至迪功郎,又改选人三阶,文阶始备;而武阶亦易正使为大夫,副使为郎。其横班十二阶使、副亦然。继又增置宣正、履正大夫、郎,凡十阶,通为横班其后,复更开封守臣为尹牧,而内侍省悉仿机廷之号,六尚局之修,三降郎之建,及左辅、右弼、太宰、少宰之称,员既滥冗,名益繁杂,由是官有视秩,元丰之制,至此大坏。及宣和末,王复请修《官制格目》,而边事起,讫不果成。

初,太平兴国八年五月,太宗作《戒谕百官辞》二通,以付閤门。一戒京朝官受任于外者,一戒幕职、州县官,朝辞对别日,令舍人宣示之,各缮写归所治,奉以为训焉。大中祥符元年,真宗以祥符降锡,述大中清净为治之道,申诫百官,又作《诫谕辞》二道,易旧辞,赐出使京朝官及幕职、州县官,其后,又作《文》、《武七条》。《文》,赐京朝官任转运使、提点刑狱、知州府军监、通判、知县者:一曰清心,谓平心待物,不为喜怒爱憎之所迁,则庶事自正。二曰奉公,谓公直洁己,则民自畏服。三曰修德,谓以德化人,不必专尚威猛。四曰责实,勿竞虚誉。五曰明察,谓勤察民情,勿使赋役不均,刑罚不中。六曰劝课,谓劝谕下民,勤于孝悌之行、农桑之务。七曰革弊,谓求民疾苦而厘革之。《武条》赐牧伯洎诸司使而下任部署、钤辖、知州军县、都监、监押、驻泊巡检者:一曰修身,谓修饬其身,使士卒有所法则,二曰守职,谓不越其职,侵挠州县民政。三曰公平,谓均抚士卒,无有偏党。四曰训习,谓训教士卒,勤习武艺。五曰简阅,谓察视士卒,识其勤惰勇怯。六曰存恤,谓安抚士卒,甘苦皆同,当使齐心,无令失所。七曰威严,谓制驭士卒,无使越禁。仍许所在刊石或书厅壁,奉以为法。又以《礼记儒行篇》赐亲民厘务文臣,其幕职、州县官使臣赐敕戒砺。令崇文院刻板模印,送閤门,辞日分给之。

淳化元年,国子祭酒孔维上言:中外文、武官称呼假借,逾越班制,伏请一切禁断。太宗命翰林学士宋白等议之。白等请:“自今文武台省官及卿、监、郎中、员外并呼本官,太常博士、大理评事并不得呼郎中,诸司使、诸卫将军未领刺史者、及诸司副使不得呼‘太保’,供奉官以下不得呼司徒,校书郎以下令、录事不得呼员外郎,判、司、簿、尉不得呼侍御,待诏、医官不得呼奉御,其文武职事州县官,如有检校、兼、试、同正官者,称之。”

太宗时,郊祀行庆,群官率多进改。真宗初,右司谏孙何上言曰:“伏见国家抚有多方,并建众职。外则郡将、通守,朝士代行;关征、榷酤,使者兼掌;下至幕府职掾之微,或自朝廷选补而授。用人既广,推择难精。贡部上名,动逾千计;门资入仕,亦及百人。稍著职劳,即升京秩;将命而出,冗长尤多。每躬祀圆丘,诞敷霈泽,无贤不肖,并许叙迁。至使评事、寺丞,才数载而通闺籍;赞善、洗马,不十年而登台郎。窃计今之班簿,台、省、宫、寺凡八百员,玉石混淆,名品猥滥。异夫《虞书》考绩、《周官》计治之法也。有唐旧制,郊禋庆宥,但进阶、勋而已,今若十年之内,肆赦相仍,必恐京僚过于胥徒,朝臣多于州县,岂惟连车平斗之刺,亦有败财假器之失。况禄廪所赋,皆自地征所来,须从民力,何必空竭公藏,附益私人。已授者朘削既难,未迁者防闲宜峻,古人所谓‘损无用之费,罢不急之官’,正在此也,伏愿降诏书,自今郊祀,群官一例不得迁陟,必若绩用有闻、才名夙著、自可待之不次,岂俟历阶而升。至于省并吏员,上系与夺。”时左司谏耿望亦以为言,故咸平二年亲郊,止加阶、勋,命有司考其殿最而黜陟之。然三年差遣受代,率皆考课引对,多获进改,罕有退黜,而官籍浸增矣。

绍兴以后合班之制

诸太师、太传、太保左丞相、右丞相少师、少传、少保王枢密使开府仪同三司知枢密院事参知政事同知枢密院事枢密副使签书枢密院事太子太师、太传、太保特进观文殿大学士太尉太子少师、少傅、少保冀、兖、青、徐、扬、荆、豫梁、雍州牧御史大夫观文殿学士资政、保和殿大学士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尚书金紫、银青光禄大夫光禄大夫左、右金吾卫上将军左、右卫上将军殿前都指挥使节度使翰林学士承旨翰林学士资政、保和、端明殿学士龙图、天章、宝文、显谟、徽猷、敷文阁学士左、右散骑常侍权六曹尚书御史中丞开封尹尚书列曹侍郎枢密直学士龙图、天章、宝文、显谟、徽猷、敷文阁直学士宣奉、正奉、正议、通奉大夫左、右骁卫、武卫、屯卫、领军卫、监门卫、千牛卫上将军太子宾客、詹事给事中承宣使中书舍人通议大夫殿前副都指挥使左、右谏议大夫保和殿待制龙图、天章、宝文、显谟、微猷、敷文阁待制权六曹侍郎太中大夫观察使太常卿宗正卿秘书监马军都指挥使步军都指挥使马、步副都指挥使中大夫光禄、卫尉、太仆、大理、鸿胪、司农、太府卿中奉、中散大夫内客省使通侍大夫枢密都承旨国子祭酒太常少卿宗正少卿秘书少监正侍、宣正、履正、协忠大夫中侍、中亮大夫太子左、右庶子中卫、翊卫亲卫大夫知閤门事殿前都虞候马军都虚候步军都虞候防御使捧日、天武四厢都指挥使龙、神卫四厢都指挥使团练使诸州刺史左、右金吾以下诸卫大将军驸马都尉集英殿修撰七寺少卿朝议、奉直大夫中书门下省检正诸房公事尚书左、右司郎中右文殿修撰国子司业少府、将作、军器监都水使者入内内侍省、内侍省都知宣政使拱卫大夫太子少詹事、左右谕德入内内侍省、内侍省副都知昭宣使左武大夫同知閤门事右武大夫入内内侍省、内侍省押班枢密承旨枢密副都承旨起居郎起居舍人侍御史带御器械尚书左、右司员外郎枢密院检详诸房文字秘阁修撰开封少尹。太子侍读、侍讲尚书吏部、司封、司勋、考功、户部、度支、金部、仓部、礼部、祠部、主客、膳部、兵部、职方、驾部、库部、刑部、都官、比部、司门、工部、屯田、虞部、水部郎中开封府判官、推官直龙图阁朝请、朝散、朝奉大夫直天章阁殿中侍御史左、右司谏左、右正言符宝郎内行宝郎枢密副承旨武功、武德、和安、春官、成和、夏官、成安、中官、成全、秋官、武显、武节、平和、冬官、武略、保安、武经、武义、武翼大夫尚书诸司员外郎直宝文阁开封府司禄参军事枢密院诸房副承旨朝请、朝散、朝奉郎直显谟阁少府、将作、军器少监诸卫将军正侍、宣正、履正、协忠、中侍、中亮、中卫、翊卫、亲卫、拱卫、左武、右武郎监察御史直微猷、敷文阁承议郎中郎将翰林良医武功、武德、和安、成和、成安、成全、武显、武节、平和、武略、保安、武经、武义、武翼郎太子中舍人太子舍人亲王府翊善、赞读、直讲、太常丞判太医局宗正、大宗正秘书丞直秘阁左右郎将奉议郎大理正著作郎閤门舍人宣赞舍人翰林医官翰林医效翰林医痊两赤县令太子左右卫、司御、清道监门、内率府率七寺丞秘书郎太常博士枢密院计议、编修官敕令所删定官陵台令著作佐郎国子监丞诸王宫大小学教授国子博士大理司直、评事训武、通直、修武郎、内常侍、少府、将作、军器、都水监丞监尚书六部门开封府功曹仓曹户兵曹法曹士曹参军事、左右军巡使、判官主管太医局秘书省校书郎、正字亲王府记室太史局五官正御史台检法官、主簿九寺主簿閤门祗候枢密院逐房副承旨从义、秉义郎太子诸率府副率干办左、右厢公事忠训、忠翊、宣教郎太学、武学、律学博士太常寺奉礼郎、太祝、郊社令、籍田令光禄寺太官令五监主簿宣义、成忠、保义、承事、承奉、承务郎国子、太学正武学谕国子、太学录律学正太医局丞京府判官京府司录参军承直郎京畿县令两赤县丞三京赤县令承节、承信郎节度、观察判官节度掌书记观察支使防御、团练判官京府、节度、观察推官军事判官防御、团练、军事推官军、监判官节镇录事参军京府诸曹参军事军巡判官儒林、文林、从事郎京畿县丞三京赤县丞上、中、下州录事参军事三京畿县丞。

两赤县主簿、尉诸州上中下县令、丞从政郎诸府司理、诸曹参军事节镇、上中下州司理、司户、司法参军修职郎京畿县主簿、尉三京赤县、畿县主簿、尉诸州上中下县簿、尉城砦主簿马监主簿迪功郎诸州司士、文学、助教为官职杂压之序。

官品绍兴、乾道、庆元。先后修定,间有官、勋已从罢省,而令仍不废,今具载焉。

诸太师,太传,太保,左、右丞相,少师,少传,少保,王,为正一品。

诸枢密使,开府仪同三司,特进,太子太师、太传、太保,嗣王,郡王,国公,为从一品。

诸金紫光禄大夫,知枢密院事,参知政事,同知枢密院事,太尉,开国郡公,上柱国,为正二品。

诸银青光禄大夫,签书枢密院事,观文殿大学士,太子少师、少传、少保,御史大夫,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尚书,左右金吾卫、左右卫上将军,冀、兖、青、徐、扬、荆、豫、梁、雍州牧,殿前都指挥使,节度使,开国县公,柱国,为从二品。

诸宣奉、正奉大夫,观文殿学士,翰林、资政、保和殿大学士,翰林学士承旨,翰林学士,资政、保和、端明殿学士,龙图、天章、宝文、显谟、徽猷、敷文阁学士,枢密直学士,左、右散骑常侍,权六曹尚书,上护军,为正三品。

诸正议、通奉大夫,龙图、天章、宝文、显谟、徽猷、敷文阁直学士,御史中丞,开封尹,尚书列曹侍郎,诸卫上将军,太子宾客、詹事,开国侯,护军,为从三品。

诸通议大夫,给事中,中书舍人,太常卿,宗正卿,秘书监,诸卫大将军,殿前副都指挥使,承宣使,开国伯,上轻车都尉,为正四品。

诸太中大夫,保和殿、龙图、天章、宝文、显谟、徽猷、敷文阁侍制,左、右谏议大夫,权六曹侍郎七寺卿,国子祭酒,少府、将作监,诸卫将军、轻车都尉,为从四品。

诸中大夫,马、步军都指挥使,副都指挥使,观察使,通侍、正侍、宣正、履正、协忠、中侍大夫,开国子,上骑都尉,为正五品。

诸中奉、中散大夫,太常、宗正少卿,秘书少监,内客省使,延福宫使,景福殿使,太子左、右庶子,枢密都承旨,中亮、中卫、翊卫、亲卫大夫,殿前马、步军都虞候,防御使,捧日、天武、龙神卫四厢都指挥使,团练使,诸州刺史,驸马都尉,开国男,骑都尉,为从五品。

诸朝议、奉直大夫,集英殿修撰,七寺少卿,中书门下省检正诸房公事,尚书左、右司郎中,国子司业,军器监,都水使者,太子少詹事、左右谕德,入内内侍省、内侍省都知副都知,宣庆、宣政、昭宣使,拱卫、左武、右武大夫,入内内侍省、内侍省押班,枢密承旨、副承旨,骁骑尉,为正六品。

诸朝请、朝散、朝奉大夫,起居郎,起居舍人,侍御史,尚书省左、右司员外郎,枢密院检详诸房文字,右文殿、秘阁修撰,开封少尹,尚书诸司郎中,开封府判官、推官,少府、将作、军器少监,和安、成和、成安大夫,陵台令,飞骑尉,为从六品。

诸朝请、朝散、朝奉郎,殿中侍御史,左、右司谏,尚书诸司员外郎,侍讲,直龙图、天章、宝文阁,开封府司录参军事,枢密副承旨,枢密院诸房副承旨,武功至武翼大夫,成全、平和、保安大夫,翰林良医,太子侍读、侍讲,两赤县令,云骑尉,为正七品。

诸承议郎,左、右正言,符宝郎,监察御史,直显谟徽猷、敷文阁,太常、宗正、秘书丞,大理正,著作郎,崇政殿说书,内符宝郎,正侍至右武郎,武功至武翼郎,和安至保安郎,翰林医官,閤门宣赞舍人,太子中舍人、舍人、诸率府率,亲王府翊善、赞读、直讲,判太医局令,翰林医效、医痊,武骑尉,为从七品。

诸奉议、通直郎,七寺丞,秘书郎,太常博士,枢密院计议官、编修官,敕令所删定官,直秘阁,著作佐郎,国子监丞,诸王宫大小学教授,国子博士,大理司直、评事,训武、修武郎,内常侍,开封府诸曹参军事、军巡使、判官,京府判官,亦畿县令,两赤县丞,三京赤县、畿县令,太史局五官正,中书、门下省录事,尚书省都事,为正八品。

诸宣教、宣议郎,御史台检法官、主簿,少府、将作、军器、都水监丞,寺、监主簿,秘书省校书郎、正字,太常寺奉礼郎、太祝,太学、武学、律学博士,主管太医局,閤门祗候,枢密院逐房副承旨,东、西头供奉官,从义、秉义郎,太子诸率府副率,亲王府记室,节度、观察、防御、团练、军事、监判官,节度掌书记,观察支使,京府、节度、观察、防御、团练、军事推官,诸州签判,节镇、上中下州录事参军,京府诸曹参军事、军巡判官,承直、儒林、文林、从事、从政、修职郎,京畿县丞,三京赤县、畿县丞,诸州上中下县令、丞,两赤县主簿,尉,诸府诸曹,节镇、上州诸司参军事,节度副使、行军司马,防御、团练副使,太史局丞、直长、灵台郎、保章正,翰林医愈、医证、医诊、医候,三省枢密院主事,守阙主事、令史、书令史,为从八品。

诸承事、承奉郎,理亲民资序者,从八品,承务郎准此。殿头高品,郊社、籍田、太官令,国子太学正、录,武学谕,律学正,太医局丞,忠训、忠翊、成忠、保义郎,挈壶正,京畿县主簿、尉,三京赤县主簿、尉,诸州别驾、长史、司马,枢密院守阙书令史,为正九品。

诸承务郎,高班,黄门内品,承节、承信、迪功郎,中、下州诸司参军,诸州上中下县主簿、尉,城砦、马监主簿,诸州司士、文学、助教,翰林医学,为从九品。

志第一百二十二

职官九(叙迁之制)

群臣叙迁 流内铨 流外出官 文散官 武散官 爵勋 功臣检校官兼官 试秩 绍兴以后阶官

文臣京官至三师叙迁之制

诸寺、监主簿,秘书省校书郎,秘书省正字有出身转大理评事,无出身转太常寺奉礼郎。内带馆职同有出身,后族、两府之家转太祝。

太常寺太祝,奉礼郎有出身转诸寺、监丞,无出身转大理评事,内带馆职同有出身。

大理评事有出身转大理寺丞,第一人及第转著作佐郎;无出身转诸寺、监丞。内带馆职同有出身。后族、两府之家,审刑院详议,刑部详覆、详断、检法、法直官,转光录寺丞。

诸寺、监丞有出身转著作佐郎,无出身转大理寺丞。内带馆职同有出身。

大理款丞有出身转殿中丞,元出身转太子中舍。内带馆职同有出身,或转太子中允。后族、两府之家,审刑院详议,刑部详覆、详断,中书堂后官,转太子右赞善大夫。

著作佐郎有出身转秘书丞,内第一人及第太常丞;无出身转太子左赞善大夫。内带馆职同有出身。特旨转秘书郎、著作郎、宗正丞。

太子左右赞善大夫、中舍、洗马转殿中丞。内带馆职转太常丞。太子中允转太常丞,特旨转秘书郎、著作郎、宗正丞。太常、宗正、秘书丞,著作郎,秘书郎转太常博士,特旨转左、右正言,监察御史。宗正丞,无出身转国子博士。

殿中丞有出身转太常博士,无出身转国子监博士。内带馆职同有出身。

太常、国子博士转后行员外郎,特旨转左、右司谏,殿中侍御史。

左、右正言转左、右司谏,带待制已上职转起居舍人。

监察御史转殿中侍御史。

后行员外郎转中行员外郎,特旨转起居舍人、侍御史。

左、右司谏转起居郎、起居舍人,带待制已上职转吏部员外郎。

殿中侍御史转侍御史。

中行员外郎转前行员外郎。

起居郎,起居舍人转兵部员外郎,带待制已上职转礼部郎中。

侍御史转同封员外郎。

前行员外郎转后行郎中。

后行郎中转中行郎中。

中行郎中转前行郎中。

右常调转员外郎者转右曹。内有出身自屯田,无出身自虞部,赃罪叙复人自水部转。

水部司门库部虞部比部驾部屯田都官职方任发运、转运使副,三司、天封府判官,侍读,侍讲,天章阁侍讲,崇政殿说书、开封府推官、府界提点,三司子司主判官,大理少卿,提点刑狱,提点铸钱监,诸王府翊善、侍读、记室,中书提点五房公事堂后官转左曹。内有出身自祠部,无出身自主客,堂后官自膳部转。膳部仓部考功主客金部司勋祠部度支司封任发运、转运使副,三司、开封府判官,左曹转左名曹。内无出身只转祠部、度支、司封,有出身合转右名曹,准此。任三司副使,知杂,修撰,修起居注,直舍人院,转左名曹。工部刑部兵部带待制已上职,左右曹、右名曹转左名曹,仍隔一资超转。中行郎中转左、右司郎中。

户部转左司,刑部、度支、金部、仓部、都官、比部、司门转右司。礼部户部吏部前行郎中有出身转太常少卿,无出身转司农少卿,内见任左曹卫尉少卿,带待制已上职转右谏议大夫。

左、右司郎中带待制已上职转谏议大夫。左司转左谏议,右司转左谏议,带翰林学十者,转中书舍人。

卫尉、司农少卿转光禄少卿,带馆职转光禄卿。

光禄少卿转司家卿,带馆职转光禄卿。

太常少卿转光禄卿,任三司副使、修撰,取旨。

司家卿转少府监,带馆职转光禄卿。

少府监转卫尉卿,带馆职转光禄卿。

卫尉转光禄卿。

光禄卿转秘书监。

秘书监转太子宾客。

中书舍人转礼部侍郎。

谏议大夫转给事中。

给事中转工部侍郎,带翰林学士己上职转礼部侍郎。

太子宾客转工部侍郎。

工部侍郎转刑部侍郎,两府转户部侍郎,宰相转兵部侍郎。

礼部侍郎转户部侍郎,宰相转吏部侍郎。

刑部侍郎转兵部侍郎,两府转吏部侍郎,宰相转礼部尚书。

户部侍郎转吏部侍郎,宰相转礼部尚书。

兵部侍郎转右丞,两府转左丞,宰相转礼部尚书。

吏部侍郎转左丞,宰相转礼部尚书。

左、右丞转工部尚书,两府转礼部尚书。

工部尚尚书转礼部尚书,两府转刑部尚书。

礼部尚书转刑部尚书,两府转户部尚书。

刑部尚书转户部尚书,两府转兵部尚书。

户部尚书转兵部尚书,两府转吏部尚书。

兵部尚书转吏部尚书,两府转太子少保,宰相转右仆射。

吏部尚书转太子少保,宰相转左仆射。

太子少保转太子少傅。

右仆射转左仆射。

太子少傅转太子少师。

左仆射转司空。

司空转司徒。

太子少师转太子太保,

司徒转太保。

太子太保转太子太傅。

太子太傅转太子太师。

太子太师转傅太保。

太保转太傅。

太傅转太尉。

太尉转太师。

太师太师、太傅、太保谓之三师,太尉、司徒、司空谓之三公。凡除授,则自司徒迁太保,自太傅迁太尉,检校亦如之。治平三年,翰林学士贾黯奏:“近者皇子封拜,并除检校太傅。臣按官仪,自后魏以来,以太师、太傅、太保为三师,太尉、司徒、司空为三公,国朝因之。《六典》曰:‘三师,训导之官也。’盖天子之所师法。今皇太子以师傅名官,于义弗安,莫甚于此,盖前世因循,失于厘正。臣愚以谓自今皇子及宗室卑者除官,并不可带师傅之名,随其叙迁改授三公之官。”诏候将来因加改正。自此,皇子及宗室卑行,遂不除三师官。

宋初,台、省、寺、监官犹多莅本司,亦各有员额资考之制,各以曹署闲剧著为月限,考满则迁,庆恩止转阶、勋、爵、邑。建隆二年,始以右监门卫将军魏仁涤为右神武将军,水部员外郎朱洞为都官员外郎,监察御史李铸为殿中侍御史,以仁涤等掌麹蘖、领关征外有羡也。自是,废岁满叙迁之典。是后,多掌事于外,诸司互以他官领之,虽有正官,非别受诏亦不领本司之务。又官有其名而不除者甚众,皆无定员、无月限,不计资品,任官者但常食其奉而已。时议以近职为贵,中外又以差遣别轻重焉。

武臣三班借职至节度使叙迁之制三班借职以下,亦有磨勘转官法,缘未受真命,今不具录。

三班借职转三班奉职。

三班奉职转右班殿直。

右班殿直转左班殿直。

左班殿直转右侍禁,

右侍禁转右侍禁。

左侍禁转西头供奉官。

西头供奉官转东头供奉官。

东头供奉官转内殿崇班。

内殿崇班转内殿承制。

内殿承制制转供备库使,有战功转礼宾副使,特旨东西染院、西京作坊副使,有战功,并谓曾经转官酬奖。

供备库使转西京左藏库副使,有战功转如京副使。

礼宾副使转崇仪副使,有战功转洛苑副使。

西染院副使转如京副使,有战功转内园副使。

东染院副使转洛苑副使,有战功转六宅副使。

西染院使转如京使,有战功转内园使。

东染院使转洛苑使,有战功转文思使。

西京作坊使转文思使,有战功转庄宅使。

西京左藏库使转六宅使,有战功转西作坊使。

崇仪使转六宅使,有战功转西作坊使。

如京使转庄宅使,有战功转东作坊使。

洛苑使转西作坊使,有战功转左藏库使。

内园使转东作坊使,有战功转内藏库使。

文思转转左藏库使,有战功转右骐骥使。

六宅使转内藏库使,有战功转左骐骥使。

庄宅使转右骐骥使,有战功转宫苑使。

西作坊使转左骐骥使,有战功转宫苑使。

东作坊使转宫苑使。

左藏、内藏、左右骐骥、宫苑使并转皇城使。

皇城使转遥郡刺史。凡已上使、副,除皇城系东班,馀并西班。其东班翰林以下十九司使、副,虽有见在官及迁转法,并授伎术官。

遥郡刺史转遥郡团练使,特旨转正刺史。

遥郡团练使转遥郡防御使,特旨转正团练使。

刺史转团练使。

团练使,遥郡防御使转防御使。

防御使转观察使。

观察使转节度观察留后。

节度观察留后转节度使。

节度使

武臣自通事舍人转横班例,

通事舍人转西上閤门副使。其东上閤门副使,非特恩不迁。

东、西上閤门副使转引进副使。

引进副使转客省副使。

客省副使转西上閤门使。

西上閤门使转东上閤门使。

东上閤门使转四方馆使。

四方馆使转引进使。

引进使转客省使。

客省使

右内客省使至閤门使谓之横班,皇城使以下二十名谓之东班,洛苑使以下二十名谓之西班,初犹有正官充者,其后但以检校官为之,或领观察使、防御使、团练使、刺史。景祐元年诏:“副使自今改正使,于本额下五资迁之。”旧无定员,庆历四年诏:“客省、引进、四方馆使各一人,东、西上閤门使共四人,閤门、引进、客省副使共六人,閤门通事舍人八人。”治平二年,枢密院奏:“嘉祐三年诏:非军职当罢、横行岁满当迁及有战功殊绩,皆不得除正任。当迁,则改州名,或加检校官、勋、封,食邑。自降诏以来,正任刺史以上绝升进之望。今欲因知藩要州郡,或路分总管,如再经改州名或加检校官、勋、封食邑已及十年者,与迁官,至节度观察留后止。又客省、引进、四方馆旧置使三员,东、西上閤门旧置使四员,今并增为六员。閤门、引进、客省,旧制副使六员,今并增为八员。閤门旧通事舍人八员,今增为十员。凡所增置,须见任官当迁及有阙乃补。其皇城使改官及七年,如曾历边任、有本路监司总管五人已上共荐者,欲除遥郡刺史至遥郡防御使止。”诏:“自今皇城、宫苑副使当磨勘者,各于本班使额自下升五资改诸司使。其自左藏库副使已上因酬奖及非次改官者,听如旧。馀皆从枢密院之请。”初,英宗谓执政曰:“诸司副使改转使,当从供备库使始,今对行升五资,太优。”于是合议条奏而为此例。

宗室自率府副率至侍中叙迁之制,

太子右内率府副率转太子右监门率府率。

太子右监门率府率转右千牛卫将军。

右千牛卫将军转右监门卫大将军。

右监门卫大将军转遥郡刺史。

遥郡刺史转遥郡团练使,继诸王后、见封国公及特旨,即转正刺史。

遥郡团练使转遥郡防御使。继诸王后、见封国公及特旨,即转正团练使。

刺史转团练使,

团练使转防御使,

防御使转观察使。

观察使转节度观察留后。

节度观察留后转节度使,特旨转左、右卫上将军。

左、右卫上将军节度使转节度使同中书门下平章事。

节度使同中书门下平章事转节度使兼侍中。

节度使兼侍中。

内臣自皇城使特恩迁转例合该磨勘,并临时用例,取旨改转。

皇城使转昭宣使。国朝亦有外官为昭宣使者。

昭宣使转宣政使。

宣政使转宣庆使。

宣庆使转景福殿使。

景福殿使转延福宫使。

延福宫使凡不转昭宣已上五使者,并转遥郡。

入内内侍省内臣叙迁之制。

祗候班虽有转官法,近年无迁转之人,惟叙官者一级当一官,内侍省同。

北班内品转后苑散内品。

后苑散内品转后苑勾当事内品,

后苑勾当事内品转后苑内品。

后苑内品转把门内品。

把门内品转入内内品。

入内内品转贴祗候内品。

贴祗候内品转祗候小内品。

祗候小内品转祗候内品。

祗候内品转祗候高班内品。

祗候高班内品转祗候高品。

祗候高品转祗候殿头。

祗候殿头

右系责降及责降人保引。

内待班转黄门。

黄门转高班。

高班转高品。

高品转殿头。

内侍殿头转内西头供奉官。

内西头供奉官转内东头供奉官。

内东头供奉官东头供奉官已上转官,依外官。

内侍省内臣叙迁之制。

祗候班

后苑散内品转散内品。

散内品转北班内品。

北班内品转后苑勾当事内品。

后苑勾当事内品转后苑内品。

把门内品、后苑内品转内品。

内品转贴祗候内品。

贴祗候内品转祗候内品。

祗候内品转祗候高班内品。

祗候高班内品转祗候高品。

祗候高品

右系责降及责降人保引亦有非卖降由奏荐而除者。入内内侍省同。

内侍班

黄门转高班。

高班转高品。

高品转殿头。

殿头转内西头供奉官。

内西头供奉官转内东头供奉官。

内东头供奉官东头供奉官已上转官,依外官例。

右宋初以来,内侍未尝磨勘转官,唯有功乃迁。至景祐中,诏:“内臣入仕三十年,累有勤劳,经十年未尝迁者,奏听旨。”犹无磨勘定格也。庆历以后,其制渐隳。黄门有劳至减十五年,而入仕才五七年有劳至高品已上者,两省因著十年磨勘之例,而减年复在其中。嘉祐六年,枢密院始议厘革。乃诏:“内臣入仕并三十年磨勘,已磨勘者,其以劳得减年者毋得过五年。”

选人选京官之制

有出身:

判、司、簿、尉,七考除大理寺丞。不及七考,光禄寺丞。不及五考,大理评事。不及三考,奉礼郎。

初等职官,知令、录,六考除大理寺丞。不及六考,光禄寺丞。不及三考,大理评事。

两使职官,知令、录,六考除著作佐郎。不及六考,大理寺丞。不及三考,光禄寺丞。

支、掌、防、团判官,六考除太子中允。不及六考,著作佐郎。

节、察判官,六考除太常丞,不及六考,太子中允。

无出身:

判、司、簿、尉,七考除卫尉寺丞。不及七考,大理评事。不及五考,奉礼郎。不及三考,守将作监主簿。

初等职官,知令、录,六考除卫尉寺丞。不及六考,大理评事。不及三考,奉礼郎。

两使职官,知令、录,六考除大理寺丞。不及六考,卫尉寺丞,不及三考,大理评事。

支、掌、防、团判官,六考除著作佐郎。不及六考,大理寺丞。

节、察判官,六考除太子中允。不及六考,著作佐郎。

吏部流内铨诸色入流及循资磨勘选格入流

有出身:

进士、明经入望州判、司,次畿簿、尉。《九经》入紧州判、司,望县簿、尉。

诸科、《五经》、《三礼》、《三史》、《三传》,今虽无此科,缘见有逐色人。明法入上州判、司,紧县簿、尉。

学究、武举得班行人换授,入中州判、司,上县簿、尉。

无出身:

太庙齐郎旧室长同。入中下州判、司,中县簿、尉。

郊社齐郎、旧掌坐同。试衔白衣送铨注官,司士、文学、参军、长史、司马、助教得正官,并班行试换文资,入下州判、司,中下县簿、尉。

三色人:

摄官入小县簿、尉。

进纳授试衔,入下州判、司,中下县簿、尉。

授太庙齐郎,入中州判、司,中县簿、尉;流外入下县簿、尉。

已上并许超折地望注授。

循资

常调:

判、司、簿、尉有出身两任四考,无出身两任五考,摄官出判、司三任七考,并入录事参军。但有举主四人或有合使举主二人,并许通注县令,流外出身四任十考,入录事参军。内系驱使官、沿堂五院人,只注大郡判、司,大县簿、尉。进纳出身三任七考,曾省试下第二任五考,入下州令、录,仍差监当。

酬奖:

判、司、簿、尉初任循一资入知令、录,次任二考已上入正令、录。

知令、录循一资入初等职官,正令录入两使职官。

初等职官循一资入两使职官,两资入支、掌、防、团判官,三资入节、察判官。

恩例:

判、司、簿、尉用祖父五路及广、桂知州带安抚。并知成都府、梓州及川、广转运提刑等恩例陈乞,循入试衔知县,仍差监当。

奏荐:

判、司、簿、尉。

举职官,有出身四考、有举主三人,移初等职官,仍差知县。有出身四考、无出身六考注初等职官。有出身六考、无出身七考注两使职官。

举县令,有出身三考、无出身四考,摄官出身六考、有举主三人,进纳出身六考、有举主四人,流外出身三任七考、有举主六人,并移县令。内流外人入录事参军。

令、录系举人入,任内有京官举主二人,循两使职官、知县。

初等职官、知县系举人入,任内有京官职举主二人,循两使职官,如愿知县者听。

磨勘:

判、司、簿、尉七考,知令、录、职官六考,有京官举主五人,内一员转运使、副或提刑,并磨勘引见,转合入京朝官。两使职官、知县系举人入,并因举循入,任内有京官举主二人,磨勘引见,转合入京官。

令、录流外出身,系举人入,任内有班行举主三人,磨勘引见,改换班行。

差摄:

长史、文学两举进士三举诸科特恩与摄官已上,广南东路长史、文学与举人,中半差摄;西路长史、文学七分,举人二分,特恩摄官一分。

试补:

正额及额外摄官并试公案,以合格名次高下差摄。内试不中及不能就试者,并在试中人之下。

解发:

入额人一任实满四年与解发。如差监当、监税,即以二年为一任,理两摄,并解发赴铨。海北摄官差往海南,减一年。犯公罪展摄二年,监当亏少课利罚半月奉者,添摄一任,罚一月奉者添摄两任。

流外出官法

尚书省书令史、都省二十四司、礼部贡院、吏部流内铨、官诰院七选,都省敕库、兵部甲库八选,诸司驱使官、都省散官十九选,贡院散官十八选:并补正名后理,或酬奖,减一等出簿、尉。

门下省白院令史七选,画头、书院、甲库令史赞者八选,并补正名后理;驱使官九选,授勒留官后理:并出簿、尉。中书省白院令史七选,甲库令史八选,并补正名后理;驱使官九选,授勒留后理,并出簿、尉。学士院录事补正名后理,三年出奉职。孔目官遇大礼,从上出一名,不遇大礼七选;驱使官遇大礼,从上三人并出簿、尉,不遇恩十选,并授勒留官后理。

御史台令史七选补正名,驱使官九选授勒留官,并出簿、尉。引赞官补正名后,遇大礼出录事参军。试中刑罚人充主推,五年出奉职。书史五年,出借职。系诸处取到人充主推,八年出借职。书史出三班差使。

三司三部都孔目官三年出西头供奉官;前、后行入仕三十年已上,遇大礼,从上各出二人,前行出奉职,后行出借职;子司勾覆、开拆官五年出左、右班殿直,前、后行出二人。同三部衙司都押衙三年出奉职,衙佐三年出借职;通引官行首司五年出奉职:并补正名后理。

开封府孔目官补正名后理,五年出右班殿直。左知客押衙六年、通引官左番行首七年的出奉职,并补正名后理。支计官、勾覆官、开拆官、接押官出奉职,诸司行首前行出借职,并遇大礼,以入仕及三十年已上者三人出职。

殿前司孔目官五年出右侍禁,通引官行首三年出奉职,并补正名后理。

马步军司孔目官五年出右班殿直,通引官行首三年出借职,并补正名后理。

入内、内侍两省前、后行补正名后理,三年出奉职。

大宗正司勾押官补正名后理,三年出借职。

三班院勾押官补正名后理,五年出奉职。

审官院令史授勒留官后理,七年出簿、尉。

九寺府史,太常、大理寺七选;宗正、光禄、太府、太仆、卫尉、鸿胪、司农寺十选;驱使官十九选;宗正司楷书八选:并补正名后理,出簿、尉。

诸监都水监勾押官补正名后理,三年出奉职。少府、将作监府史十选,国子监八选,司天监礼生、历生选,少府,将作监驱使官十九选:并补正名后理,出簿、尉。

群牧司都勾押官补正名后理,三年出奉职。

客省行首补正名后理三年,勾押官五年,并出奉职。承受并驱使官授勒留官后理,七选出簿、尉。

四方馆书令史补正名后理,八选;表奏官、驱使官授勒留官后理,九选,并出簿、尉。

閤门行首补正名后理,三年出右侍禁。承受授勒留官后理,七选出簿、尉。

太常礼院礼直官自补副礼直官后,六经大礼,出西头供奉官。礼生补正名后理,六选出簿、尉。

审刑院充本院书令史后理,六选出簿、尉。

秘书殿中省令史、楷书并补正名后理,八选出簿、尉。

起居院楷书八选、驱使官十九选,并补正名后理,出薄、尉。

崇文院孔目官补正名后理,遇大礼,出奉职。

三馆孔目官、四库书直官八选,楷书七选,书直、书库、表奏官九选,守当官十选,并授勒留官后理;楷书补正名后理:并出簿、尉。

秘阁典书、楷书并补正名后理,七选出簿、尉。

军头引见司勾押官补正名后理,五年出右班殿直。

皇城司勾押官补正名后理,三年出奉职。

内东门司押司官补正名后理,三年出借职。

管勾往来国信所勾押官补正名后理,三年出奉职。

翰林司专知官三年界满,大将,出奉职。

内藏库专知官三年界满,出借职。

御药院押司官补正名后理,三年出借职。

御书院待诏五年出左班殿直,书艺十年出右班殿直,御书祗候十五年出借职,并补正名后理。

进奏院进奏官补正名后理,十五年遇大礼,无过犯,从上五人出职。有过犯经洗雪,曾经决责,出借职。人数无定限。

进厨勾押官补正名后理,三年出职。

金吾街司、仗司孔目官,表奏、勾押、驱使官,并补正名后理,十九选出簿、尉。文臣换右职之制秘书监换防御使。

大卿、监换团练使。

秘书少监,太常、光禄少卿换刺史。

少卿、监换皇城命名、遥郡刺吏。

带职郎中换閤门使。

前行郎中换宫苑使。

中行郎中换内藏库使。

后行郎中换庄宅使。

带职前行员外郎前行员外郎并并换洛苑使。

带职中行员外郎,起居舍人,侍御史,中行员外郎并换西京作坊使。

带职后行员外郎,左、右司谏,殿中侍御史,后行员外郎并换供备为使。已上并带遥郡刺史。

带职博士,左、右正言,监察御史换閤门副使。

太常博士换内藏库副使。

国子博士换左藏库副使。

太常丞换庄宅副合,

秘书丞换六宅副使。

殿中丞,著作郎换文思副使。

太子中允换礼宾副使。

太子左右赞善大夫、中舍、洗马换供备库副使。

秘书郎,著作佐郎换内殿承旨。

大理寺丞换内殿崇班。

诸司监丞,节度、观察判官换东头供奉官。

大理评事,节度掌书记,观察支使换西头供奉官。

太常寺太祝,奉礼郎换左侍禁。

初等职官,知令、录并两使职官,防御、团练判官,令、录未及三考换左班殿直。

初等职官,知令、录未及三考换右班殿直。

判、司、簿、尉换三班奉职。

试衔齐郎并判、司、簿、尉未及三考换三班借职,已上京官至太常丞带职,加一资换。

右文官换右职者,除流外、进纳及犯私罪情重并赃罪外,年四十以下并许试换右职。三班使臣补换及三年、差使及五年,方许试换。已上并召京朝官或使臣二人委保。其文臣待制、武臣观察使已上原换官,取旨。

绍兴复修试换之令,淳熙增广尚左、尚右、待左、侍右换官之格,列而书之,以见新式。若中大夫而下文臣换官。仍政和旧制,则不书。

诸训武郎至进武校尉,不曾犯赃私罪及笞刑经决而愿换文资者,听召保官二员,具家状连保状二本,诣登闻鼓院投进乞试。外任人候替罢就试。文资换武者听。准此,即授小使臣后未及三年,授进武校尉后未及五年,三省、枢密院书令史以下授使臣、进武校尉;若保甲及试武艺并进纳、流外出身,不用此令。诸武臣试换文资,于《易》、《诗》、《周礼》、《礼记》各专一经,仍兼《论》、《孟》;原试诗赋及依法官条试断案、《刑统》大义者,听。

换官:尚右,训武、修武郎换宣教郎。侍左,承直郎换从义郎。文林、从政郎奏举职官、知县同。换忠翊郎,未满三考成忠郎。从事、修职换成忠郎,未满三考保义郎。迪功郎换成节郎,未满三考承信郎。将仕郎换承信郎,侍右,从义郎换宣义郎。秉义郎换承事郎。忠训郎换承奉郎。忠翊郎换承务郎。

成忠郎换从事郎。保义郎换修职郎。承节、承信郎换迪功郎。

进武校尉、进义校尉换将仕郎。荫补换使臣。承奉郎换忠翊郎。

承务郎换成忠郎。文林郎换保义郎。从事、从政、迪功、通事郎换成节郎。登仕、将仁郎换承信郎。

文散官二十九

开府仪同三司从一特进正二光禄大夫从二

金紫光禄大夫正三银青光录大夫从三正奉大夫正四上阶

中奉大夫正四太中大夫从四上阶中大夫从四

中散大夫正五上朝奉大夫正五朝散大夫从五上

朝请大夫从五朝奉郎正六上承直郎正六

奉直郎从六上通直郎从六朝请郎正七上

宣德郎正七朝散郎从七上宣奉郎从七

给事郎正八上承事郎正八承奉郎从八上

承务郎从八儒林郎正九上登仕郎正九

文林郎从九上将仕郎从九

右朝官阶、勋高,遇恩加八大夫。

武散官三十一

骠骑大将军从一辅国大将军正二上镇国大将军正二

冠军大将军正三上怀化大将军正三云麾将军从三上

归德将军从三忠武将军正四上壮武将军正四

宣威将军从四上明威将军从四定远将军正五上

宁远将军正五游骑将军从五上游击将从五

昭武校尉正六上昭武副尉正六振威校尉从六上

振威副尉从六致果校尉正七上致果副尉正七

翊麾校尉从七上翊麾副尉从七宣节校尉正八上

宣节副尉正八御武校尉从八上御武副尉从八

仁勇校尉正九上仁勇副尉正九陪戎校尉从九上

陪戎副卫从九

右文散官阶上经恩加一阶,郎阶上京朝官加五阶,选人加一阶,武散官冠军大将军、使相、节度使起复,改授游击将军,虽中书主事、诸司吏人加授,亦无累加法,馀不常授。已上文武三品已上服紫,五品已上服绯,九品已上服绿。《元丰寄禄格》以阶易官,杂取唐及国朝旧制,自开府仪同三司至将仕郎,定为二十四阶,崇宁初,因刑部尚书邓洵武请,又换选人七阶。大观初又增宣奉、正奉、中奉、奉直等阶。政和末,又改从政、修职、迪功,而寄禄之格始备。自开府至迪功凡三十七阶。

新官旧官

开府仪同三司使相谓节度使兼侍中、中书令、或同平章事

特进左、右仆射

金紫光禄大夫吏部尚书

银青光禄大夫五曹尚书

光禄大夫左、右丞

宣奉大夫大观新置。

正奉大夫大观新置。

正议大夫六曹侍郎

通奉大夫大观新置。

通议大夫给事中

太中大夫右、右谏议大夫

中大夫秘书监

中奉大夫大观新置。

中散大夫光禄卿至少府监

朝议大夫太常卿、少卿,左、右司郎中

奉直大夫大观新置。

朝请大夫前行郎中

朝散大夫中行郎中

朝奉大夫后行郎中

朝请郎前行员外郎,侍御史

朝散郎中行员外郎,起居舍人

朝奉郎后行员外郎,左、右司谏

承议郎左、右正言,太常、国子博士

奉议郎太常、秘书、殿中丞,著作郎

通直郎太子中允、赞善大夫、洗马

宣教郎著作佐郎,大理寺丞

元丰本“宣德”,政和避宣德门改。

宣义郎光禄卫尉寺、将作监丞

承事郎大理评事

承奉郎太祝,奉礼郎

承务郎校书郎,正字,将作监主簿

承直郎留守、节察判官

儒林郎节察掌书记、支使,防、团判官

文林郎留守、节察推官,军、监判官

从事郎承直至此四阶,并崇宁初换。防、团推官,监判官

从政郎崇宁通仕,政和再换。录事参军,县令

修职郎崇宁登仕,政和再换。知录事参军,知县令

迪功郎崇宁将仕,政和再换。军巡判官,司理,司法,司户,主簿、尉国朝武选,自内客省至閤门使、副为横班,自皇城至供备库使为诸司正使,副为诸司副使,自内殿承制至三班借职为使臣,元丰未及更,政和二年,乃诏易以新名,正使为大夫,副使为郎,横班十二阶使、副亦然。六年,及增置宣正、履正、协忠、翊卫、亲卫大夫郎,凡十阶,通为横班。自太尉至下班祗应,凡五十二阶。

新官旧官

太尉政和新置,以太尉本秦之主兵官、遂定为武阶之首。

通侍大夫内客省使

正侍大夫延福宫使

宣正大夫履正大夫

协忠大夫并政和新置。

中侍大夫景福殿使

中亮大夫客省使

中卫大夫引进使翊卫大夫

亲卫大夫

拱卫大夫并政和增置。

左武大夫东上閤门使

右武大夫西上閤门使

正侍郎

宣正郎

履正郎

协忠郎

中侍郎并政和增置。

中亮郎客省副使

中卫郎引进副使

翊卫郎

拱卫郎并政和增置。

左武郎东上閤门副使

右武郎西上閤门副使

武功大夫皇城使

武德大夫宫苑、左右骐骥、内藏库使

武显大夫左藏库、东西作坊使

武节大夫庄宅、六宅、文思使

武略大夫内园、洛苑、如京、崇仪使

武经大夫西京左藏库使

武义大夫西京作坊、东西染院、礼宾使

武翼大夫供备库使

武功郎皇城副使

武德郎宫苑、左右骐骥、内藏库副使

武德郎左藏库、东西作坊副使

武节郎庄宅、六宅、文思副使

武略郎内园、洛苑、如京、崇仪副使

武经郎西京左藏库副使

武义郎西京作坊、东西染院、礼宾副使。

武郎翼供备库副使

敦武郎内殿承制

修武郎内殿崇班

从义郎东头供奉官

秉义郎西头供奉官

忠训郎左侍禁

忠翊郎右侍禁

成忠郎左班殿直

保义郎右班殿直

承节郎三班奉职

承信郎三班借职

下班祗应殿侍

元丰官制定,有请并易内侍官名者,神宗曰:“祖宗为此名,有深意,岂可轻议?”政和二年,始遂改焉。凡十有二阶。

新官旧官

供奉官内东头供奉官

左侍禁内西头供奉官

右侍禁殿头

左班殿直高品

右班殿直高班

黄门黄门

祗候侍禁祗候殿头

祗候殿直祗候高品

祗候黄门祗候高班内品

内品

祗候内品

贴祗候内品已上三名仍旧不改。

政和初,既易武阶,遂改医官之名,凡十有四阶。

新官旧官

和安、成和、成安、成全大夫军器库使

保和大夫西绫锦使

保安大夫榷易使

翰林良医翰林医官使

和安、成和、成安、成全郎军器库副使

保和郎西绫锦副使

保安郎榷易副使

翰林医正翰林医官副使

凡除职事官,以寄禄官品之高下为准:高一品已上为行,下一品为守,下二品已下为试,品同者否。绍圣三年,户部侍郎吴居厚言:“神宗官制,凡台、省、寺、监之制,有行、守、试三等之别。元祐中,裁减冗费,而职事官带行者第存虚名而已,请付有司讲复旧制。”从之。四年,翰林学士蒋之奇言:“所谓试,则非正官也。今尚书、侍郎皆正官,而谓之试,失之矣。如以其阶卑,则谓之守可也。臣请凡为正官者皆改试为守。”崇宁中,吏部授选人差遣,亦用资序高下分行、守、试三等。政和三年,诏选人在京职事官,依品序带行、守、试,其外任则否。宣和以后,官高而仍旧职者谓之领,官卑而职高者谓之视,故有庶官视从官,从官视执政,执政视宰相。凡道官亦视文阶云。

爵一十二

王嗣王郡王国公郡公开国公开国郡公开国县公开国侯开国伯开国子开国男右封爵,皇子、兄弟封国,谓之亲王。亲王之子承嫡者为嗣王,宗室近亲承袭,特旨者封郡王,遇恩及宗室祖宗后承袭及特旨者封国公。馀宗室近亲并封郡公。其开国公、侯、伯、子、男皆随食邑:二千户已上封公,一千户已上封侯,七百户已上封伯,五百户已上封子,三百户已上封男。见任、前任宰相食邑、实封共万户。嗣王、开国郡公、县公后不封。

勋一十二

上柱国柱国上护军护军上轻车都尉轻车都尉上骑都尉

骑都尉骁骑尉飞骑尉云骑尉武骑尉

右骑都尉已上,两府并武臣正任已上经恩加两转,文武朝官加一转。武骑尉已上,京官加一转,朝官虽未至骁骑尉,经恩亦便加骑都尉。

功臣

推忠佐理协谋同德守正亮节

翊戴赞治崇仁保连经邦

右赐中书、枢密臣僚。宰相初加六字,馀官初加四字,其次并加两字,旧有功臣者改赐。

推忠保德翊戴守正亮节同德

佐运崇仁协恭赞治宣德纯诚

保节保顺忠亮竭诚奉化效顺

顺化

右赐皇子、皇亲、文武臣僚、外臣初加四字,次加两字。

拱卫翊卫卫圣保顺忠勇拱极护圣奉庆果毅肃卫

右赐诸班直将士禁军初加二字,再加亦如之。

检校官一十九

太师太尉太传太保司徒

司空左仆射右仆射吏部尚书兵部尚书户部尚书刑部尚书礼部尚书工部尚书左散骑常侍

右散骑常侍太子宾客国子祭酒水部员外郎

右皇子初授官加太尉,初授枢密使、使相及曾任宰相、枢密使除节度使加太传,初除宣微、节度加太保。宗室初除使相加尚书左仆射,特除并换授诸司使已上加工部尚书,诸司副使加右散骑常侍。除通事舍人、内殿崇班已上,初授加太子宾客;副率已上并三班及吏职、蕃官军员,该恩加国子祭酒。四厢都指挥使止于司徒,诸军都指挥使、忠佐马步都军头止于司空,军班都虞候、忠佐副都军头已上止于左、右仆射,诸军指挥使止于吏部尚书。其官止,遇恩则或加阶、爵、功臣。

兼官四

御史大夫侍御史殿中侍御史监察御史

右通事舍人、内殿崇班已上,初除加兼御史大夫。宗室副率已上,初授军头等,经恩加兼监察御史,馀经恩以次迁入。

试秩

大理司直大理评事秘书省校书郎正字寺、监主簿助教

右幕职,初授则试秘书省校书郎,再任至两使推官,则试大理评事。掌书记、支使、防御、团练判官则试大理司直、评事,又加则兼监察御史。亦有解褐试大理评事、校书郎、正字、寺监主簿、助教者,谓之试衔。有选集,同出身例。

绍兴以后阶官

元丰新制以阶易官,定为二十四阶。崇宁、大观、政和相继润色之。绍兴举行元祐之法,分置左右:文臣为左,馀人为右。浮熙初,因宗室善俊建言,阶官并去“左”“右”字,今任子、杂流,惟纽转通直郎、奉直、中散二大夫如故,若带贴职,则超资。自开府至迪功,序次于后。

文阶

开府仪同三司

特进

金紫光禄大夫银青光录大夫

光禄大夫宣奉大夫大观新置

正奉大夫正议大夫

通奉大夫大观新置。通议大夫

太中大夫以上旧为侍从官中大夫

中奉大夫大观新置中散大夫

朝议大夫以上系卿、监。奉直大夫大观新置。

朝请大夫朝散大夫

朝奉大夫以上系正郎。朝请郎

朝散郎朝奉郎以上系员外郎。

承议郎奉议郎

通直郎宣教郎

宣义郎承事郎

承奉郎承务郎以上系京官。

右四年一转,无出身人逐资转,有出身人超资转,至奉议并逐资转,至朝议大夫有止法,仍七年一转。内奉直、中散二大夫有出身人不转。

承直郎儒林郎

文林郎从事郎以上崇宁新置。

从政郎修职郎

迪功郎以上政和更定,并系选人用举状及功赏改官。通仕郎

登仕郎将仕郎以上系奏补未出身官人。

武阶

武阶旧有横行正使、横行副使,有诸司正使、诸司副使,有使臣。政和易以新名,正使为大夫,副使为郎,横行正、副亦然,于是有郎居大夫之上。至绍兴,始厘正其序。

太尉

通侍大夫正侍大夫

宣正大夫政和新置。履正大夫政和新置。

协忠大夫政和新置。中侍大夫

中亮大夫中卫大夫

翊卫大夫亲卫大夫

拱卫大夫自翊卫至此,并政和新置。左武大夫

右武大夫以上为横行十三阶。

右并政和新置。内通侍大夫旧为内客省使,国朝未尝除人,自易武阶,不迁通侍沿初意也。转至中侍,无磨勘,特绋除。

武功大夫武德大夫

武显大夫武节大夫

武略大夫武经大夫

武义大夫武翼大夫以上系旧诸司正使,八阶。

正侍郎宣正郎

履正郎协忠郎

中侍郎自正侍至此,并政和新置。中亮郎

中卫郎翊卫郎

亲卫郎拱卫郎自翊卫至此,并政和新置。

左武郎右武郎以上,旧为横行副使,

政和更新,增益共十二阶。

右自正侍至右武,旧在右武大夫之下,武功大夫之上,今从绍兴厘正书。

武功郎武德郎

武显郎武节郎

武略郎武经郎

武义郎武翼郎以上旧诸司副使,八阶。

训武郎修武郎以上为大使臣。

从义郎秉节郎

忠训郎忠翊郎

成忠郎保义郎

承节郎承信郎以上为小使臣。

右并五年一转,至武功大夫,有止法。

进武校尉进义校尉

下班祗应进武副尉

进义副尉守阙进义副尉

进勇副尉守阙进勇副尉以上无品,二校尉参

吏部,下班参兵部,以下并参刑部。

内侍官十二阶,并政和旧制。

医官政和既易武阶,而医官亦更定焉,绍兴因之,特损其额。旧额和安大夫至良医二十员,绍兴置五员;和安郎至医官三十员,置四员;医效十员,置二员;医痊十员,置一员;医愈至祗候、大方脉一百五十员,置十五员。

和安、成和、成安、成全大夫

保和大夫保安大夫

翰林良医和安、成和、成安、成全郎

保和郎保安郎

翰林医正翰林医官

翰林医效翰林医痊

翰林医愈翰林医证

翰林医诊翰林医候

翰林医学

右医正而止,十四阶,并政和制,馀续增焉。

志第一百二十三

职官十(杂制)

赞引 导从 赐 食邑 实封 使职 宫观 赠官 叙封 致仕 荫补

赞引

旧中书门下、翰林学士、御史中丞并绯衣双引,仍传呼。开宝中,学士止令一吏前导,亦罢传呼,惟谢恩初上日,双引传呼云。使相、仆射、两省五品已上,一吏前引。枢密使兼相者,二吏,不赞引。大中祥符五年,止令于本厅赞引。不带相及副使,止令本院紫衣吏前赞引之。

淳化四年,令东宫三少、尚书、丞、郎入朝以绯衣吏前导,并通官呵止。二品已上用朝堂驱使官,馀用本司驱使官,宰臣、亲王仍令紫衣二吏引马。

导从

中书、枢密、宣微院、御史台、开封府、金吾司皆有常从。景德三年诏:“诸行尚书、文明殿学士、资政殿大学士,给从七人;学士、丞郎,六人;给事、谏议、舍人,五人;诸司三品,四人。于开封府、金吾司差借,每季代之。”中书先差金吾从人,自今亦令参用开封府散从官。宰臣、参知政事、仆射、御史大夫、中丞、知杂,皆通官呵止行人。淳化四年,令东宫三少、尚书丞、郎,并通官呵止。

大中祥符五年,以群官导从不合品式,命翰林学士李宗谔、龙图直学士陈彭年与礼官详定。宗谔等请:自今除中书、枢密、宣徽使、御史中丞、知杂御史、金吾并摄事清道如旧制呵导外,仆射已上及三司使、知开封府,止四节;尚书、文明殿学士、资政殿大学士,三节;丞郎已上、三司副使,两节;大两省、卿、监,一节;小两制御史、郎中、员外、诸司四品,三司、开封府判官推官,二人前行引,不得过五步。合于金吾借从人者,以诸军剩员代之。又外任节镇知州、都监,从军士七十人;通判,十五人;防、团、军事知州都监,五十人;通判,十人;河北、河东、陕西见泊兵处,第镇知州、都监百人,防、团、军事知州都监七十人。转运使,三十人;咸平二年,诏节度、观察、防、团、刺史,或别镇、他镇,其给使者,止令本使给之。景德六年,令牧守以州兵随行者以一年为限。副使,二十五人;提点刑狱官,亦给军士;副留守、节度行军副使、留守两使判官,给散从官十五人;小尹、掌书记、支使、防御、团练副使、两使推官,十人;两浙推官、防团军事判官推官、军监判官,七人;录事诸曹,给承符人;县令、簿、尉、手力、弓手,其代还者,给人护送有差。

赐六

剑履上殿诏书不名赞拜不名入朝不趋紫金鱼袋绯鱼袋

右升朝官该恩。著绿二十周年赐绯鱼袋,着绯及二十周年赐紫金鱼袋。特旨者,系临时指挥。

食邑

一万户 八千户 七千户 六千户 五千户 四千户 三千户 二千户 一千户 七百户 五百户 四百户 三百户 二百户

右宰相、亲王、枢密使经恩加一千户,两府、使相、节度使七百户。宣徽、三司使,观文殿大学士以下至直学士,文臣侍郎、武臣观察使、宗室正任以上、皇子上将军、驸马都尉加五百户。宗室大将军以上加四百户。知制诰、待制并文臣少卿监、武臣诸司副使、宗室副率已上,并承制、崇班、军员等,初该恩加三百户;承制、崇班、军员再该恩二百户。二千户以上虽有加例,缘无定法,亲王、重臣特加有至万户者。

食实封

一千户 八百户 五百户 四百户 三百户 二百户 一百户

右宰臣、亲王、枢密使经恩加四百户。两府、使相、节度、宣徽使、皇子上将军,并宗室驸马都尉任观察使已上加三百户。观文殿学士并宗室正任已上,骑都尉加二百户。武臣崇班、宗室副率已上加一百户。五百户已上虽有加例,缘无定法。亲王、重臣有特加至数千户者。《三朝志》云:检校、兼、试官之制,检校则三师、三公、仆射、尚书、散骑常侍、宾客、祭酒、卿、监、诸行郎中、员外郎之类,兼官则御史大夫、中丞,侍御、殿中、监察御史,试秩则大理司直、评事、秘书省校书郎。凡武官内职、军职及刺史已上,皆有检校官、兼官。内殿崇班初授检校祭酒兼御史大夫。三班及吏职、蕃官、诸军副都头加恩,初授检校太子宾客兼监察御史,自此累加焉。厢军都指挥使止于司徒,军都指挥使、忠佐马步都头止于司空,亲军都虞候、忠佐副都头以上止于仆射,诸军指挥使止于吏部尚书。其官止,若遇恩例,则或加阶、爵、功臣。幕职初授则试校书郎,再任如至两使推官,则试大理评事。掌书记、支使、防御团练判官以上试大理司直、评事,又加则兼监察御史,亦有至检校员外郎已上者。行军副使皆检校员外已上。朝官阶、勋高,遇恩亦有加检校官,郎中则卿、监、少监,员外郎则郎中,太常博士以下则员外郎,并无兼官。其解褐评事、校书郎、正字、寺监主簿、助教者,谓之试衔。有选集,同出身例。

使职

兼领者:亲祀南郊,则有大礼、礼仪、仪仗、卤簿、桥道顿递五使,藉田、泰山封禅、汾阴奉祀、恭上宝册、南郊恭谢皆如之。自馀行礼,或止有大礼、礼仪使。建隆中南郊,置仪仗都部署、副都署。经始大礼,则有经度制置使、副。巡幸,有行宫都部署,行宫有三司使、副使、判官、行宫使、都监。旧,南郊止有御营使,咸平中,置行宫使。又有车驾前后、行宫四面、阑前收后、郊坛巡检巡阑仪仗勾当,编排卤簿。其百司皆有行在之名。旧巡幸,百司皆称随驾。大中祥符初,并同行在某司。京师居留,则有大内都部署、皇城都点检、巡检及增新旧巡检。大阅亦置。征行,则有招讨使、招安使、或云捉贼、招安、安抚使名者。排陈使、都监,前军、先锋、大陈、行营、壕砦、头车、洞子、招收部署、钤辖、都监,策应之名。又有拐子马、无地名马,选武干者别领之。亲征,则冠以驾前之号。廉访民瘼,则有巡抚大使、副大使,字抚使、副使、都监,采访使、副使。或官卑者止云巡抚、安抚,无使字。加礼外国,则有国信、接伴、送伴使副;吊祭,大帅若是;又有翻译经润文使,宰相为使,以翰林学士为润文官。伸达冤滥,则有理检使。劝课农桑,则有劝农使。讲修马政,则有群牧制置使。最后明堂祫飨,置五使,如南郊。其一时特置者,则各具志传。或临事更制才者,事毕即停。内外名务繁细者,犹不具载。

叙阶之法开府仪同三司至将仕郎为文散官,骠骑大将军至陪戎副尉为武散官。太平兴国元年,改正议大夫为正奉,通议大夫为朝奉,朝议郎为朝奉,承议郎为承直,奉议郎为奉直,宣义郎为通直。京朝官、幕职自将仕郎至朝奉郎,每加五阶;至朝散大夫已上,每加一阶。朝散、银青者须已服绯紫者。入令录、判司簿尉,每加一阶;并幕职计考当服绯紫者,皆奏加朝散、银青阶。诸司使已上,如使额高者加金紫阶。内殿崇班初授则银青阶。三班军职、使职遇恩检校,兼官,并除银青阶。丁尤者起复,使相则授云麾将军,使相仍加金吾上将军,同正节度使,大将军同正留后,以下无之。其胥吏掌事而至衣绯者,则授游击将军,千牛备身则授陪戎副尉以上。

改赐功臣勋官,自上柱国至武骑尉。五代以来,初叙勋官,即授柱国。淳化无年诏:“自今京官、幕职州县官始武骑尉,朝官始骑都尉,三班及军员、吏职经恩并授武骑尉。”又诏:“古之勋爵,悉有职奉之荫赎,宜以今之所授与散官等,不得用以荫勋。”封爵之差,唐制:王,食邑五千户;郡王、国公,三千户;开国郡公,二千户;县公,千五百户;县侯,千户伯,七百户;子,五百户;男,三百户。又有食实封者,户给缣帛,每赐爵,递加一级。唐末及五代始有加邑特户,而罢去实封之给,又去县公之名,封侯以郡。宋初沿其制,文臣少监、少卿以上,武臣副率以上,内职崇班以上有封爵;丞、郎、学士、刺史、大将军、诸司使以上有实封。但以增户数为差,不系爵级。邑过其爵,则并进爵焉,止于郡公。每加食邑,自千户至二百户,实封自六百户至百户。亲王、重臣或特加,有逾千户者。郡公食邑有累加至万馀,实封至数千户者。皇属特封郡公、县公或赠侯者,无“开国”字。侯亦在开国郡公之上。又采秦制赐爵曰“公士”。端拱二年,赐诸州高年一百二十七人爵公士,景德中,福建民有擒获强盗者,当授镇将,以远俗非所乐,并赐公士,自后率为例。

功臣者,唐开元间赐号“开元功臣”,代宗时有“宝应功臣”,德宗时有“奉天定难元从功臣”之号,僖宗将相多加功臣美名,五代浸增其制。宋初因之,凡宣制而授者,多赐焉。参知政事、枢密副使、刺史以上阶、勋高者亦赐之。中书、枢密则“推忠”、协谋,亲王则“崇仁、佐运,馀官则”推诚,保德、翊戴,掌兵则”忠果、雄勇、宣力,外臣则”纯诚、顺化。宰相初加即六字,馀并四安,其累加则二字,中书、枢密所赐,若罢免或出镇,则改之。其诸班直将士禁军,则赐”拱卫、翊卫等号,遇恩累加,但改其名,不过两字。

宫观

宋制,设祠禄之官,以佚老优贤。先时员数绝少,熙宁以后乃增置焉。在京宫观,旧制以宰相、执政充使,或丞、郎、学士以上充副使,两省或五品以上为判官,内侍官或诸司使、副政和改武臣官制,以使为大夫,以副使为郎。为都监,又有提举、提点、主管。其戚里、近属及前宰执留京师者,多除宫观,以示优礼。时朝廷方经理时政,患疲老不任事者废职,欲悉罢之。乃使任宫观,以食其禄。王安石亦欲以此处异议者,遂诏:“宫观毋限员。并差知州资序人。以三十月为任。”又诏:“杭州洞霄宫、毫州明道宫、华州云台观、建州武夷观、台州崇道观、成都玉局观、建昌军仙都观、江州太平观、洪州玉隆观、五岳庙自今并依嵩山崇福宫、舒州灵仙观置管干或提举、提点官。”奉给,大两省、卿、监及职司资序人视小郡知州,知州资序人视小郡通判,武臣仿此。四年,诏:“宫观、岳庙留官一员,馀听如分司、致仕例,人便居住。”六年,诏:“卿、监、职司以上提举,馀官管干。”又有以京官为干当者。又诏:“年六十以上者乃听差,毋过两任。”又诏:“兼用执政恩例者,通不得过三任。”

元丰中,王安石以左仆射、观文殿大学士为集禧观使,吕公著、韩维以资政殿学士兼侍读、仍提举中太一宫兼集禧观公事。元祐间,冯京以观文殿学士、梁焘以资政殿学士为中太一宫、醴泉观使。范镇落致仕,以端明殿学士提举中太一宫兼集禧观公事。三年,诏:“横行使、副无兼领者,许兼宫观一处。”六年,诏:“横行狄谘、宋球既领皇城司,罢提点醴泉观。元符元年,高遵固年八十一,乞再任宫观,高遵礼年七十六,乞再任毫州太清宫,又从其再任之请,以待遇宣仁亲属故也。大观元年,赵挺之以观文殿大学士为佑神观使。政和六年诏。”措置宫观,如万寿、醴泉近百员,更不立额。靖康元年,诏内外官见带提举、主管神霄玉清万寿宫并罢。大抵祠馆之设,均为佚老优贤,而有内外之别,京祠以前宰相、见任使相充使,次充提举;馀则为提点,为主管,皆随官之高下,处以外祠。选人为监岳庙,非自陈而朝廷特差者,如黜降之例。

绍兴以来,士大夫多流离,困厄之馀,未有阙以处之。于是许以承务郎以上权差宫观一次,续又有选人在部无阙可入与破格岳庙者,亦有以宰执恩例陈乞而与之者,月破供给。非责降官并月破供给,依资序降二等支。理为资任,意至厚也。然初将以抚安不调之人,末乃重侥求泛与之弊。于是臣僚交章,欲罢供给以绝干请,变理任以抑侥幸,严按格以去泛滥。上并从之。自是以后,稍复祖宗条法之旧。又有年及七十,耄昏不堪牧养而不肯自陈宫观者,复申明旧法,著为定令以律之。旧制,六十以上知州资序人,本部长官体量精神不致昏昧堪厘务者,许差一任,兼用执政官陈乞者加一任。绍兴二十二年,臣僚言:“郡守之职,其任至重,昨朝廷以年及七十,令吏部与自陈宫观,乞将前项指挥永为著令。”从之。盖不当请而请,则冗琐者流竞窃优闲廪稍;或当请而不请,则知进而不知退,识者羞焉。一祠馆之与夺,不可不谨如是。故重内祠,专使职,所以崇大臣之体貌,一次以定法,再任以示恩,绍熙五年庆寿赦,应文武臣宫观、岳庙已满,不应再陈者,该今来庆寿恩,年八十以上,特许更陈一次。京官以上二年,选人三年,凡待庶僚者,皆于优厚之中寓闲制之意焉。

赠官

建隆已来,凡有恩例,文武朝官、诸司使副、禁军及藩方马步都指挥使以上,父亡皆赠官。亲王赠三官,可赠者赠二官,追加大国。皇属近亲如之。追加封爵。服疏及诸亲之服近者赠一官。宰相、枢密使赠二官。使相、参知政事、枢密副使、尚书已上、三司使、节度使、留后、观察使、统军上将军、内臣任都知副都知者,赠一官。此皇族及臣僚薨卒赠官之法也。其官秩未至,而因勋旧褒录或没王事,虽卑秩皆赠官加等者,并系临时取旨。至于母后、后族、臣僚,录其先世,各有等差。太皇太后、皇太后、皇后并赠三世,婕妤二世,贵人止赠其父而已。宰相、本师、三公、王、尚书令、中书令、侍中、枢密使副、知院、同知院事、参知政事、宣微使、度签书同签书枢密院事、观文殿大学士、节度使,并赠三世。东宫三师、仆射、留守、节度使、三司使、观文殿学士、资政殿大学士,并赠二世。馀官或见任,或致仕,并赠一世。有兄弟同赠者,赠官加一等,父在止一资,文臣有出身,赠至秘书监,无出身,至光禄卿。武臣至金吾卫上将军止。

凡赠官至三世者,初赠东宫三少,次陈宫三太,次三公,次中书令,次尚书令,次封小国,自小国升次国,自次国升大国,已大国者移国名而已。亦有不移者。若父、祖旧官已高者,自从旧官加赠。凡追封,不得至王爵。两省官及待制、大卿监、诸卫上将军、观察使、正任防御使、遥郡观察使、景福殿使、客省使,若子见任或父曾任此官,并赠至三公止。父子官俱不至者,文臣赠至诸行尚书止,武臣赠至节度使、诸卫上将军止,即父曾任中书、枢密使、使相、节度使并一品官者,无止限。待制已上持服经恩,服阕亦许封赠。

尚药奉御至医官使曾任文资,许换南班官。司天监官赠不得过大卿、监,仍不许换南班官。凡赠至正郎,许以所赠官换朝散大夫阶,大卿、监以上许换银青阶,赠至二世者即除朝散大夫阶,三世则金紫阶。咸平四年,诏舍人院详定。知制诰李宗谔等请:“追赠三世如旧。其东宫一品以下虽曾任宰相,止从本品。文武群臣功隆位极者,特恩追封王爵亦如旧。若因子孙封赠,虽任将相,并不许封王,仍须历品而赠,勿得超越。”从之。宰相初拜,有即赠三世者。其后签书枢密以上皆即时赠,他官须经恩,学士及刺史以上,内侍都知、押班皆中书奉行,馀则有司奏请。

叙封

唐制,视本官阶爵。建隆三年,诏定文武郡臣母妻封号:太皇太后皇太后皇后曾祖母、祖母、母并封国太夫人;诸妃曾祖母、祖母、母并封郡太夫人,婕妤祖母、母并封郡太君;贵人母封县太君。宰相、使相、三师、三公、王、侍中、中书令,旧有尚书令。曾祖母、祖母、母封国太夫人;妻,国夫人。枢密使副、知院、同知、参知政事、宣徽节度使,曾祖母、祖母、母封郡太夫人;妻,郡夫人。签书枢密院事曾祖母、祖母、母封郡太君;妻,郡君。同知枢密院以上至枢密使、参知政事再经恩及再除者,曾祖母、祖母、母加国太夫人。三司使祖母、母封郡太君妻,郡君。东宫三太、文武二品、御史大夫、六尚书、两省侍郎、太常卿、留守、节度使、诸卫上将军、嗣王、郡王、国公、郡公、县公,母,郡太夫人;妻,郡夫人。常侍、宾客、中丞、左右丞、侍郎、翰林学士至龙图阁直学士、给事中、谏议大夫、中书舍人、卿、监、祭酒、詹事、诸王传、大将军、都督、中都护、副都护、观察留后、观察使、防御使、团练使,并母郡太君;妻,郡君。庶子、少卿监、司业、郎中、京府少尹、赤县令、少詹事、谕德、将军、刺史、下都督、下都护、家令、率更令、仆,母封县太君;妻,县君,其馀升朝官已上遇恩。并母封县太君;妻,县君,杂五品官至三任与叙封,官当叙封者不复论阶爵。致仕同见任。亡母及亡祖母当封者并如之。父亡无嫡、继母,听封所生母。伎术官不得叙封。自宰相至签书枢密院叙封与三世同,他官惟品至者即时拟封,馀皆俟恩乃封。咸平四年,从舍人院详定群臣母、妻所封郡县,依本姓望封。天禧元年,令文武升朝官无嫡母者听封生母,曾任升朝而致仕,即许叙封。令给谏、舍人母并封郡太君,妻,郡君。四年,又令翰林学士至龙图阁直学士如给、舍例。封赠之典,旧制有三代、二代、一代之等,因其官之高下而次第焉。凡初除及每遇大礼封赠三代者,太师、太传、太保、左右丞相、少师、少傅、少保、枢密使、开府仪同三司、知枢密院事、参知政事、同知枢密院事、枢密副使、签书枢密院事。凡遇大礼封赠三代者,节度使。三代初封,曾祖,朝奉郎;祖,朝散郎;父,朝请郎签书枢密院事降一等,谓如父与朝散郎之类。凡封父、祖系武臣者,视文武臣封赠对换格。封赠一代亦如之。初赠,曾祖,太子少保;祖,太子少傅;父,太子少师。封赠曾祖母、祖母、母、妻国夫人。执政官、签书枢密院事,郡夫人。凡遇大礼封赠二代者,太子太师、太子太傅、太子太保、特进、观文殿大学士、太子少师、太子少傅、太子少保御史大夫、观文殿学士、资政、保和殿大学士、金紫光禄大夫、银青光禄大夫、光禄大夫、左右金吾卫上将军、左右卫上将军。二代初封,祖,通直郎,父,奉议郎。初赠,祖,朝奉郎;父,朝散郎。封赠祖母、母、妻郡夫人。观文殿学士,资政,保和殿大学土,并淑人。凡遇大礼封赠一代者,文臣通直郎以上,武臣修武郎以上。一代初封赠父,文臣承事郎,武臣、内侍、伎术官、将校并忠训郎,母、妻孺人。

凡文臣赠官

通直郎以上,寺、监官以上未升朝者,杂压在通直郎之上同。每赠两官,至奉直大夫一官。有出身不赠奉直大夫、中散大夫。太子太师、太子太傅、太子太保、特进、观文殿大学士、太子少师、太子少傅、太子少保、御史大夫、观文殿学士、资政保和殿大学士、六曹尚书、金紫光禄大夫、银青光禄大夫、光禄大夫、翰林学士承旨、翰林学士、资政保和端明殿学士、龙图天章宝文显谟徽猷敷文阁学士、左右散骑常侍、权六曹尚书、御史中丞、开封尹、六曹侍郎、枢密直学士、龙图天章宝文显谟徽猷敷文阁直学士,每赠三官,至奉直大夫二官,至通议大夫一官。有出身人不赠奉直、中散二大夫。

凡文武臣封赠封换诸文武臣封赠对换,以所加官准格对换,并听从高。

承事郎换忠训郎,宣义郎换从义、秉义郎,宣教郎换训武、修武郎,通直郎换武义、武翼郎,奉议郎换武节、武略、武经郎,承议郎换武功、武德、武显郎。朝奉郎换武义、武翼大夫,朝散郎换武节、武略、武经大夫,朝请郎换武功、武德、武显大夫。朝奉大夫换遥郡刺史,朝散大夫换遥郡团练使,朝请大夫换遥郡防御使。奉直、朝议大夫换刺史,中散、中奉大夫换团练使,中大夫换防御使,太中大夫、通议、通奉大夫换观察使,正议、正奉、宣奉大夫换承宣使,光禄人夫、银青、金紫光禄大夫换节度使。

凡文武官父任承直郎以下赠官

承直郎,留守、节察判官——留守府判官、节度判官,承议郎。儒林郎,支、掌、防、团判官——节度掌书记、观察支使、防御判官、团练判官,奉议郎。文林郎、从事郎、从政郎,两使初等职官、令、录——留守推官、观察推官、军事判官、军事推官、司录参军、录事参军,团练推官、军监判官、防御判官,县令,通直郎。修职郎,知令、录——知司录参军、知录事参军、县丞,宣教郎。迪功郎,判、司、簿、尉——军巡判官、司理参军、司法参军、司户参军、主簿、县尉,宣义郎。

致仕

凡文武朝官、内职引年辞疾者,多增秩从其请,或加恩其子孙。乾德元所,太子太师致仕侯益来预郊祀,太祖优待之,因诏曰:“群官列位,自有通规,旧德来朝,所宜加礼,且表优贤之意,用敦尚齿之风。自今一品致仕官曾带平章事者,每遇朝会,宜缀中书门下班。”二年,令藩镇带平章事求休致者亦如之。

咸平五年,诏文武官年七十以上求退者,许致仕,因疾及有赃犯者听从便。牧伯、内职、三班皆换环卫、幕职、州县外官。景德元年三月,诏三班使臣七十以上视听未衰者与厘务,其老昧不任及年七十五以上者,借职授支郡上佐,奉职、殿直授节镇上佐,不愿者听归乡里。凡升朝官遇庆恩,父在者授致仕官,其不在者,文官始大理评事,武官始副率,再经恩累加焉。祖在而求回授者亦听。皆不给奉,亦有子居要近加赐章服者。

天圣、明道间,员外郎已上致仕者,录其子试秘书省校书郎。三丞已上为太庙齐郎。无子,听降等官其嫡孙若弟侄一。景祐三年诏曰:“致仕官旧皆给半奉,而未尝为显官者或贫不能自给,岂所以遇高年养廉耻也。其大两省、大卿监、正刺史、閤门使以上致仕者,自今给奉并如分司官例,仍岁时赐羊酒、米面,令所在长吏常加存问。”其后,又许致仕官子孙免选除近官。四年,臣僚有请致仕,未及录其子孙而遽亡者,命既出,辅臣皆谓法当追收,仁宗悯之,竟官其后。侍御史知杂事司马池言:“文武官年七十以上不自请致仕者,许御史台纠劾以闻。”庆历中,权御史中丞贾昌朝又言:“臣僚年七十而筋力衰者,并优与改官致仕;虽七十而未衰及别有功状、朝廷固留任使者,勿拘此令。在京若尚书工部侍郎俞献卿、少府监毕世长、太常少卿李孝若、尚书驾部郎中李士良,在外若给事中盛京、光禄卿王盘、太常少卿张效、尚书兵部郎中张亿,皆耄昏不可任事,并请除致仕。”诏:“在京者令中书体量,在外者下诸处晓谕之。”

皇祐中,知谏院包拯、吴奎亦言:“愿令御史台监察年七十已上,移文趣其请老不即自陈者,直除致仕。”朝廷未行。奎复言:“国家谨礼法以维君子,明威罚以御小人。君子所顾者,礼法也;小人所畏者,威罚也。繇文武二选为士大夫,是皆君子之地也,傥不以礼法待之,则是废名器而轻爵禄。七十致仕,学者所知,而臣下引年自陈,分之常也,人君好贤乐善而留之,仁之至也。自三代以来,用此以塞贪墨、耸廉隅,近者句希仲、陆轸等,皆以年高特与分司,初欲风动群臣,而在位殊未有引去者,是臣言未效也。请详前奏施行。”于是诏:“少卿监以下年七十不任厘务者,外任令监司、在京委御史台及所属以状闻。尝任馆阁、台谏官及提点刑狱者,令中书裁处。待制已上能自引年,则优加恩礼。”

然是时言事之人,竞欲击劾大臣,有高年者俱不自安。仁宗手诏曰:“老臣,朕之所眷礼也,进退体貌,恩意岂不有异哉!凡尝预政事之臣,自今毋或遽求引去,台谏官勿以为言。”其风动劝励之方又如此。至于因事责降分司,或老病不任官职之事,或居官犯法,或以不治为所部劾奏,冲替而求致仕者,子孙更不推恩,虽或推恩,其除官例皆降等,若耆老旧臣体貌优异,赏或延于子孙,奉或全给半给。岁时问劳,皆有礼意。

治平四年,神宗即位,龙图阁直学士兼侍读李柬之、李受相继致仕。旧制,閤门无谢辞例,帝特召柬之对延和殿,命坐赐茶;以受先朝藩府旧僚,升其子一任差遣,并录其孙。皆宴饯资善堂,命讲读官赋诗,御制诗序以宠其行,示异数也,是岁,又以果州团练使何诚用、惠州防御使冯承用、嘉州团练使刘保吉、昭州刺史邓保寿皆年七十以上至八十馀,并特令致仕,以枢密院言,致仕虽有著令,臣僚鲜能自陈故也。熙宁元年,以定国军节度使李端愿为太子少保致仕。故事,多除上将军,帝令讨阅唐制,优加是命。二年,以观文殿学士、吏部尚书赵概为太子少师致仕。故事,再请则许;概三乞始从,优耆旧也。三年,编修中书条例所言:

人臣非有罪恶,致仕而去,人君遇之如在位时,礼也。近世致仕并与转官,盖以昧利者多,知退者少,欲加优恩,以示劝奖。推行既久,姑从旧制。若两省正言以上官,三班使臣、大使臣、横行、正任等,并不除为致仕官。致仕带职者,皆落职而后优迁其官。看详别无义理,但致仕恩例不均。如谏议大夫不可改给事中,并转工部侍郎,乃是超转两资;工部尚书并除太子少保,乃是超转六资,若知制诰、待制官卑者除卿监,缘知制诰、待制待遇非与卿监比。今他官致仕皆得迁官,此独因致仕更见退抑。供奉官、侍禁八品,除率府副率,盖六品。诸司副使、承制、崇班七品,除将军,乃三品。至于节度使除上将军,防御、团练、刺史并除大将军,缘诸卫名额不一,至有刺史除官高于防御使者。今若令文武官带职致仕人许仍旧职,上转一官,及文臣正言、武臣借职以上皆得除为致仕官,则无轻重不等之患。

若选人令、录以上并除朝官,经恩皆得封赠,荫及四世,旁支例得赎罪、免役。又京官致仕亦止迁一官,若光录寺丞致仕,有出身除秘书省著作佐郎,无出身除大理寺丞,而令、录职官乃除太子中允或中舍,殊未为当。若进纳出身人例除京官,至有经覃恩迁至升朝官者,类多兼并有力之家,皆免州县色役及封赠父母。如京官七品,除衙前外,亦名馀色役,尤为侥幸。条例繁杂,无所适从。如录事参军或除卫尉寺丞,或除大理评事,或除奉礼郎恩例不同,可以因缘生弊。

今定:凡文臣京朝官以上各转一官,带职仍旧不转官,乞亲属恩泽者依旧条。选人依本资序转合入京朝官,进纳及流外人判、司、簿、尉除司马,令、录除别驾。在京诸司勒留官依簿、尉以上,亲贤劳旧合别推恩者取旨。历任有入已赃,不得乞亲戚恩泽,仍不迁官,其致仕官除中书、枢密院外,并在见任官之上,致仕及三年之上,元非因过犯,年未及七十,不曾经叙封及陈乞亲戚恩泽,却愿仕宦,并许进状叙述。若有荐举者,各依元资序授官。其才行为众所知,朝廷特任使者,不拘此法。

从之。自此宰相以下并带职致仕。

四年,以端明殿学士、尚书右丞王素为工部尚书、端明殿学士致仕,观文殿学士、兵部尚书欧阳修为太子少师、观文殿学士致仕。带职致仕,自素始也。五年,守司空兼侍中曾公亮迁守太傅致仕,特许入谢。以公亮逮事三朝,既加优礼,仍给见任支赐。十月,诏两省以上致仕官毋得因大礼用子升朝叙封迁官。先是,王安石言,李端愿、李柬之叙封,中书失检旧例,法当改正。帝曰:“如此,则独不被恩。”安石曰:“叙封初元义理,今既未能遽革,庸可承误为例?如三师、三公官,因子孙郊恩叙授,尤非宜也。”帝从之。

元丰三年,诏:“自今致仕官遇诞节及大礼,许缀旧班。”以礼部侍郎范镇居都城外,遇同天节,乞随散官班上寿,帝令镇班见任翰林学士上,故有是诏。又诏:“致仕官朝失仪,勿劾,并著为令。”又诏:“自今致仕官领职事者,许带致仕,该迁转者转寄禄官,若止系寄禄官,即以本官致仕。其见任致仕官,除三师、三公、东宫三师三少外,馀并易之。”六年,以守太尉、开府仪同三司、知河南府文彦博为河东、永兴节度使、守太师致仕。彦博辞两镇,止以河东旧镇贴麻行下。彦博又言:“前辞阙下之日,尝奏得致仕后,当亲辞天陛,今既得请,欲赴阙廷。”降诏从之。七年,诏文臣中大夫、武臣诸司使以下致仕,更不加恩。元祐元年,枢密院奏:“诸军年七十,若以疾假满百日不堪医治差使者,诸厢都指挥使除诸卫大将军致仕,诸军都指挥使、诸班直都虞候带遥郡除诸卫将军致仕,诸班直上四军除屯卫,拱圣以下除领军卫,并有功劳者为左,无则为右。”从之。四年,诏:“应乞致仕而不原转官者,受敕后,所属保明以闻,当与推恩。中大夫至朝奉郎及诸司使,本宗有服亲一人荫补恩泽。横行、诸司副使见有身自荫补人,及内殿承制、崇班、閤门祗候见理亲民,并承议、奉议郎,许陈乞有服亲一人恩例。中大夫、中散大夫、诸司使带遥郡者,荫补外准此。即朝奉郎以上及诸司使,虽未授敕而身亡,在外者以乞致仕状到门下省日,在京以得旨日,亦许陈乞有服亲一人恩例。”六年,监察御史徐君平言:“文臣致仕以年七十为断,而使臣年七十犹与近地监当,至八十乃致仕,愿许其致仕之年如文臣法,而给其奉。”从之。三省言:“张方平元系宣微南院使、检校太傅、太子少师致仕。元丰官制行,废宣微使,元祐三年复置,仪品恩数如旧制,方平依旧带宣微南院使致仕。”绍圣三年诏:“文武官该转官致仕,依旧出告外,其馀守本官致仕者并降敕,更不给告。内因致仕合该乞恩泽人更不具钞,令尚省通书三司入熟状,仍不候印画。”又诏:“应臣僚丁忧中不许陈乞致仕。”

建中靖国元年,尚书省言:“臣僚在忧制中不得陈乞致仕,其间有官序合得致仕恩泽之人,合行立法。”诏:“臣僚丁忧中遇疾病危笃,其官序合该致仕恩泽者,听以前官经所属自陈。”大观二年,诏致仕官年八十以上应给奉者,以缗钱充。政和六年,提举广东学事孙璘言:“诸州致仕官居乡者,乞许令赴贡士宴,择其年弥高者而惇事之,使长幼有序,献酬有礼,人知里选之法,孝悌之义。”从之。宣和四年,诏六曹尚书致仕遗表恩泽,共与四人,其馀侍从官三人,立为定制。

建炎间,尝诏:“文武官陈乞致仕,朝廷不从,致有身亡之人,许依条陈乞致仕恩泽,及陈乞致仕而道路不通,不曾被受敕命,亦许州、军保明推恩。”时强行父博学清修,不缘事故疾病,慨然请老,叶份言之,许令再仕。王次翁年未六十,浩然全退,吕衤止言之,落致仕,特令再仕。凡类此者,盖因其材而挽留之也。直秘阁致仕郑南挂冠已久,年德俱高,大臣言之,诏除秘阁修撰,仍旧致仕。优其恩不夺其志也。吕颐浩以少保乞除一寄禄官致仕,诏除少傅,依前镇南军节度使、成国公致仕;韩世忠以太傅、镇南武安宁国军节度使充醴泉观使、咸安郡王乞身,诏除太师致仕。因将相之知止而优其归也。杨惟忠、刑焕皆以节度致仕。臣僚言:“祖宗时,节将、臣僚得谢,不以文武,并纳节除一官。”以今日不复纳节换官为非。诏今后依祖宗典故,盖不以私恩胜公法也。昭庆军节度使、开府仪同三司、充万寿观使韦渊乞守本官致仕,诏免赴朝参,仍依两府例,合破请给人从。优亲之恩而异之也。

隆兴以后,因臣僚言年七十不陈乞致仕者,除合得致仕或遗表恩泽外,并不许遇郊奏荐。已而复诏:郊祀在近,未致仕人更许陈乞奏荐一次。可以不予而予之,示厚恩也。执政在谪籍者陈乞致仕,虽许叙复而寝罢合得恩泽,只据见存阶官荫补。淳熙十六年,宁武军承宣使、提举佑神观王友直复奉国军节度使致仕,臣僚论列,仍守本官职致仕。可以予而不予,严公法也。抑扬轻重间,可以见优老恤贤之意,可以识制情抑幸之术,故备录于篇。

文臣荫补

太师至开府仪同三司:子,承事郎;孙及期亲,承奉郎;大功以下及异姓亲,登仕郎;门客,登仕郎。不理选限。

知枢密院事至同知枢密院事:子,承奉郎;孙及期亲,承务郎;大功以下及异姓亲,登仕郎门客,登仕郎,不理选限。

太子太师至保和殿大学士:子,承奉郎;孙及期亲,承务郎;大功以下,登仕郎;导姓亲,将仕郎。

太子少师至通奉大夫:子孙及期亲,承务郎;大功亲,登仕郎;异姓亲,登仕郎;小功以下亲,将仕郎。

御史中丞至侍御史:子,承务郎;孙及期亲,登仕郎;大功,将仕郎;小功以下及异姓亲,将仕郎,中大夫至中散大夫:子,通仕郎;孙及期亲,登仕郎;大功,将仕郎;小功以下,将仕郎。

太常卿至奉直大夫:子,登仕郎;孙及期亲,将仕郎;大功小功亲,将仕郎。

国子祭酒至开封少尹:子孙及小功以上,将仕郎。

朝请大夫、带职朝奉郎以上:理职司资序及不带职致仕者同。子,将仕郎;小功以上亲,将仕郎;缌麻,上州文学。注权官一任,回注正官,谓带职朝奉郎以上亡殁应荫补者。

广南东、西路转运副使:子,登仕郎;孙及期亲,将仕郎。提点刑狱:子,将仕郎;孙及期亲,将仁郎。

武臣荫补

枢密使、开府仪同三司;子,秉义郎;孙及期亲,忠翊郎;大功以下亲,承节郎;异姓亲,承信郎。

知枢密院事、同知枢密院事、枢密副使、太尉、节度使:子,忠训郎;孙及期亲,成忠郎;大功,承节郎;小功以下及异姓亲,承信郎。

诸卫上将军,承宣使、观察使、通侍大夫:子,成忠郎,孙及期亲,保义郎;大功以下,承信郎;及异姓亲,承信郎。

枢密都承旨、正侍大夫至右武大夫、防御使、团练使、延福宫使至昭宣使任入内内侍省都知以上:子,保义郎;孙及期亲,承节郎;大功以下亲,内各奏异姓亲者同。承信郎。刺史:子,承节郎;孙及期亲,承信郎;大功以下,进武校尉。

诸卫大将军、武功至武翼大夫、枢密承旨至诸房副承旨:子,承节郎;孙及期亲,承信;郎大功以下,进武校尉。

诸卫将军、正侍至右武郎、武功至武翼郎:子,承信郎;孙,进武校尉;期亲,进义校尉。

枢密院逐房副承旨;子,承信郎。

训武、修武郎及閤门祗候:子,进乂校尉。

忠佐带遥郡者,每两遇大礼荫补,子:刺史,进武校尉;团练使、防御使,承信郎。

臣僚大礼荫补

宰相、执政官:本宗、异姓、门客、医人各一人。东宫三师、三少至谏议大夫:权六曹侍郎、侍御史同。本宗一人。

寺长贰、监长贰、秘书少监、国子司业、起居郎舍人、中书门下省检正、沿书省左右司郎官、枢密院检详、若六曹郎中、殿中侍御史、左右司谏、开封少尹:子或孙一人。

致仕荫补

曾任宰相及见任三少、使相:三人。曾任三少、使相、执政官、见任节度使;二人,太中大夫及曾任尚书侍郎及右武大夫以上,并曾任谏议大夫以上及侍御史:一人。

遗表荫补

曾任宰相及见任三少、使相:五人。曾任执政官、见任节度使:四人。太中大夫以上:一人。诸卫上将军、承宣使:四人。观察使:三人。

志第一百二十四

职官十一(奉禄制上)

奉禄匹帛 职钱 禄粟 傔人衣粮 厨料 薪炭诸物

奉录自宰臣而下至岳渎庙令,凡四十一等。

宰相,枢密使,月三百千。春、冬服各绫二十匹,绢三十匹,冬绵百两。枢密使带使相,侍中枢密使,春、冬衣同宰相、节度使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已上及带宣徽使,并前两府除节度使及节度使移镇,枢密使、副、知院带节度使,四百千。

参知政事,枢密副使,知枢密院事,同知枢密院事,及宣微使不带节度使,或检校太保签书枢密院事,三司使,二百千。春、冬各绫十匹,春绢十匹,冬二十匹,绵五十两。自宰相而下,春各加罗一匹。检校太保签书者,春、冬绢二十匹,绵五十两。节度观察留后知枢密院事及充枢密副使、同知枢密院事,并带宣徽使签书枢密院事,三百千,绫、绢、罗、绵同参知政事。

观文殿大学士,料钱、衣赐随本官。资政殿大学士,料钱、衣赐随本官。

翰林学士承旨、学士,龙图、天章阁直学士,知制诰,龙图、天章阁学士,绫各五匹,绢十七匹,自承旨而下加罗一匹,绵五十两。已上奉随本官,衣赐如本官例,大即依本官例,小即依逐等。三师,三公,百二十千绢三十匹。东宫三师,仆射,九十千。绫各五匹,绢二十匹。东宫三少,御史大夫,尚书,六十千。门下、中书侍郎,太常、宗正卿,左、右丞,诸行侍郎,御史中丞,五十五千。春、冬各绫五匹,绢十七匹,惟中丞绫七匹,绢二十匹。权御史中丞者给本官奉。太子宾客,四十五千。绫、绢同中丞。左、右散骑常侍,六十千。给事中,中书舍人,大卿、监,国子祭酒,太子詹事,四十五千。谏议。四十千。春、冬绫各三匹,绢十五匹。旧志:太常宗正卿、左右丞、侍郎充翰林承旨及侍读、侍讲,各绫七匹,绢二十匹;中书舍人若充翰林学士,绫五匹,绢十七匹;他官充龙图阁学士、枢密直学士,并淮此。龙图阁学士知制诰,同谏议之数。权三司使,并权发遣使公事,料钱、衣赐并同本官。副使,五十千。春绫二匹,冬绫五匹,春、冬绢各十五匹。自三师以下,春各加罗一匹,冬绵五十两,权者同。判官并权及发遣,以至子司主判,河渠勾当公事,同管勾河渠公事,料钱、衣赐并同本官数。

左、右谕德,少卿、监,司业,郎中,三十五千。左、右庶子,起居郎、舍人,侍御史,知杂事同。如正郎知杂,即支本官奉料。左、右司谏,殿中侍御史,员外郎,赤令,三十千;丞,十五千。如京朝官愿请本官衣奉者,仍支米麦。少詹事,二十九千。春、冬绢各十三匹,惟赤县令衣赐随本官。左、右正言,监察御史,太常博士,通事舍人,国子五经博士,太常、宗正、秘书、殿中丞,著作郎,大理正,二十千。太子率更令、中允、赞善中舍、洗马,殿中省六尚奉御,十八千。太常博士以上春、冬绢各十匹,谕德以下春加罗一匹,冬绵三十两,馀各绢七匹。太常博士、著作、洗马旧各有增减。

司天五官正,十三千。春、冬绢各五匹,冬绵十五两。秘书郎,著作佐郎,十七千。春冬绢各六匹,冬绵各二十两。五官正以下春罗各一匹。秘书郎旧无奉,兼三馆职事者给八十千;至道二年,令同著作佐郎给之。大理夺丞,十四千,诸寺、监丞,十二千,春、冬绢各五匹。大理评事,十千。春、冬各绢三匹。自大理寺丞以下冬绵各加十五两。诸寺、监丞,大理评事,旧有增损不同。太祝,奉礼,八千,司天监丞,五千,春、冬绢各五匹。主簿,五千,春、冬绢各三匹,丞,簿各绵十五两。灵台郎,三千,保章正,二千。春、冬绢各三匹,惟灵台郎冬随衣钱三千。

节度使,四百千。管军同。如皇子充节度使兼侍中、带诸王,皇族节度使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并散节度使及带王爵,奉同节度使。惟春、冬加绢各百匹,大绫各二十匹,小绫各三十匹,罗各十匹,绵各五百两。节度观察留后,官制行,改承宣使。三百千。管军同。两省都知押班、诸司使遥领者准此。如皇族充留后及带郡王同,惟春加绢二十匹,冬三十匹,大小绫各十匹,春罗一匹,冬绵百两。

观察使,二百千。管军同。两省都知押班、诸司使并横行遥领者,奉准此。春、冬加绢各十匹,绵五十两。如皇族充观察者,即三百千,仍春、冬加绢各十五匹,绫十匹,春罗一匹,冬绵五十两。防御使,三百千。管军、皇族同。其皇族及两省都知押班、诸司使并横行、诸卫大将军将军遥领者,百五十千,皇族春、冬加绢各十五匹,绫十匹,春罗一匹,绵五十两。两省都知押班并横行,诸卫大将军领者,春、冬绢各十匹,绵五十两。团练使,百五十千。管军及皇族并军班除充者同。其皇族及两省都知押班、诸司使并横行、诸卫大将军遥领者,百千。皇族春、冬加绢各十五匹,绫十匹,春罗一匹,绵五十两。两省都知押班并横行、诸卫大将军将军领者,春、冬绢各十匹,冬绵五十两。

六军统军,百千,诸卫上将军,六十千。春、冬绫各五匹,绢十匹,绵五十两,如皇子充诸卫上将军,二百千,春、冬绫各十匹,春绢十匹,罗一匹,冬绢二十匹,绵五十两。左、右金吾卫大将军,三十五千。诸卫大将军,二十五千。春、冬绫各三匹,绢七匹,冬绵三十两。将军,二十千。春、冬绫各二匹,绢五匹,绵二十两。率府率、副,中郎将,十三千。春、冬绢各五匹,冬绵十五两。自诸卫上将军以下,春衣罗一匹。

内客省使,六十千。客省使,三十七千。延福宫、景福殿、宣庆、引进、四方馆、宣政、昭宣、閤门使,二十七千。皇城以下诸司使,二十五千。春绢各十匹,冬十匹,绵三十两,惟客省使春、冬绢各一十匹。

客省及皇城以下诸司副使,二十千。内殿承制,十七千,崇班,十四千。春绢各五匹,冬十匹,绵三十两。带閤门祗候并同。供奉官,十千。閤带閤门祗候者,十二千。春绢四匹,冬五匹,绵二十两,侍禁,七千。带閤门祗候者,一十千。殿直,五千。带閤门祗候者,九千。并春、冬绢各四匹,冬绵十五两。三班奉职、借职,四千。春、冬绢各三匹,钱二千。下茶酒班殿侍,一千。春、冬绢七匹,冬绵十五两。下班殿侍,七百。春、冬绢各五匹,二项并蕃官并土人补充者。

皇亲任诸卫大将军领刺史,八千;将军刺史,六十千。春、冬绫十匹,春绢十二匹,冬十三匹,绵五十两,旧志:春、冬绫十匹,绢十五匹,各加罗一匹。将军,三十千。春、冬绫三匹,绢五匹,罗一匹,冬绵四十两。

率府率,二十千;副率,十五千。春、冬绫各二匹,绢五匹,罗一匹,绵四十两。

旧志:诸卫将军有五十千、四十千、三十千三等。一等春、冬各绫五匹,绢十匹;一等绫二匹,绢五匹。春并加罗一匹,冬并绵二十两。诸司使有四十千、三十千二等。副使以下与异姓同,并给实钱。自诸司使至殿直,春、冬各罗一匹,绫一匹,绢各五匹,冬绵各四十两。

入内内侍省都知、副都知、押班,不带遥郡诸司使充者,二十五千。春绢七匹,冬十匹,绵三十两。副使充者,二十千。春绢五匹,冬七匹,绵二十两。入内内侍省供奉官,十二千。春绢五匹,冬七匹,绵三十两。

殿头,七千。高品、高班,五千。春绢各五匹,冬六匹,绵二十两。黄门,三千。春、冬绢各五匹,绵十五两。祗候殿头,祗候高品,祗候高班内品,祗候内品,祗侯小内品,贴祗候内品,入内内品,后苑内品,后苑散内品,七百。春、冬绢各五匹,绵十五两。云韶部内品,七百。春、冬绢各四匹,绵十五两。入内内品管勾,二千。奉替祗应,一千五百。打牧祗应,一千。春、冬绢各五匹,绵各十五两。

内侍省内常侍,供奉官,十千,春、冬绢各五匹,内常侍春加罗一匹,冬绵十五两。供奉官冬止加绵二十两。殿头,五千。高品、高班,三千,春、冬绢各四匹,冬绵各二十两。黄门,二千。春、冬绢各四匹,冬绵十五两。殿头内侍,入内高品,二千。春、冬绢各三匹,钱二千。高班内品,一千五百,衣粮带旧。黄门内品在京人事,一千。春、冬各碧罗、碧绫半匹,黄绢、生白绢各一匹,绵八两。寄班小底,二千。春、冬绢各十匹。入内小黄门,前殿祗候内品,北班内品,外处拣来并城北班、后苑、把门内品,扫洒院子及西京内品依北班内品,依旧在西京收管,七百。西京内品,五百。春、冬绢各五匹,绵各十五两,惟入内小黄门、前殿祗候内品,春、冬绢各四匹。郢、唐、复州内品,三百。春、冬绢各二匹。布半匹,钱一千。旧志载内官不详,奉料皆减少。

枢密都承旨,四十千。副都承旨,副承旨,枢密院诸房副承旨,逐房副承旨,已上如带南班官同。中书堂后官提点五房公事,三十千,都承旨以下春、冬绢各十五匹,春罗一匹,逐房副承旨绢各十三匹。都承旨、承旨春加绫三匹,冬五匹,绵五十两。副都承旨以下,绵各三十两。中书堂后官,二十千;特支五千。已上如带京朝官同。中书、枢密主事,二十千。录事、令史,二千。春、冬绢各十匹,春罗一匹,主事已上,冬绵五十两,录事、令史三十两。主书,七千。守当官,书令史,五千。春、冬绢各二匹。主书书令史春钱三千,冬绵十二两、钱一千,守当官春钱一千。

自中书、枢密并曾任两府,虽不带职,曾任两府而致仕同。宣徽,三司,观文、资政、翰林、端明、翰林侍读侍讲、龙图、天章学士,枢密、龙图,天章直学士,知制诰,中书舍人,待制,御史台,开封府,节度使至刺史,三馆,秘阁,审刑院,刑部,大理寺,诸王府记室、翊善以下至诸王宫教授,知审官院,勾当三班院,纠察刑狱,判吏部铨、南曹,登闻检院、鼓院,司农寺及国子监直讲、丞、簿,河北、河东、陕西转运使,皇子亲王,诸卫大将军至率府副率,两省都知、押班,不带遥郡诸司使、副,两府供奉官以下至内品,惟内品特给一分见钱。及枢密都承旨以下,并给见钱。馀官并防御使以下诸卫将军、横行、诸司使遥领者,悉一分见钱,二分他物。其两省都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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