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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5-29 06:5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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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美)苏珊·桑塔格

出版社:上海译文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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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山情人:一个传奇

火山情人:一个传奇试读:

中文版序

戴维·桑塔格·里夫

访谈中,朗诵会上,常常有人问小说家他们最喜欢自己的哪部作品。这个问题大多数作家都答不上来,至少在他们到达写作生涯的最后几个阶段之前是这样;至此,一个作家即使仍然活跃,他/她还是在走下坡路了。而即使到了这个节点,要说出哪部作品自己更喜欢,依然很难。贝克特会断言《等待戈多》就一定比他后期的《看不清道不明》和《最糟糕,嗯》好?好像几乎不可能(当然,谁又会冒冒失失,去问他这种问题……)。连写出“再尝试,再失败,败得不那么惨”这句话的作家都做不了的事情,性格更为温和的作家面对这种问题,恐怕要逃之夭夭了。没错,为自己的作品在自己身后的命运所困扰,这是艺术家标志性的职业病之一。但是,画画的时候,或者写书的时候,只有全神贯注地干好手头的活儿才行。按照乔治·奥威尔的说法,写一本书就像生一场病,只有完稿方能痊愈。对同样的问题,有人给出了较为乐观的理解,其中,简·奥斯丁就说过,对作家而言,作品是他们的孩子。都是自己的孩子,你怎么可能说喜欢哪个,不喜欢哪个呢?

然而,很多父母都会偏心,这个秘密也没什么可指责的;同样,大多数作家也都有自己偏爱的作品,尽管他们不愿意承认。就我母亲而言,在她自己的作品中,她最喜欢的是她的第三部小说,即你现在手上拿的《火山情人》。我想,这么说是公正的。

她最喜欢的作品是一本小说,这对于了解她的人来说,一点也不惊讶,即使在她一生当中,以及在她二〇〇四年十二月去世之后,她都更以随笔作家而非小说家而闻名,也因此受到更多好评。当然,甚至在她的崇拜者当中,都有人会说——屈尊俯就地说(我一直都无法完全明白,从我母亲写作生涯开始到结束,她怎么会造成屈尊俯就的),她误解了自己才华的本质。但从一开始,她的梦想就是成为小说家,其次才是评论家。她的第一本书是小说——《恩主》,一九六三年出版;就是说,比令她成名的评论集《反对阐释》早了三年。出完集子,她马上就又回到小说上来,很快就在翌年,一九六七年出版了第二本小说——《死亡匣子》。

出于各种我在这里不打算展开的原因,只说它们包括机遇(生活不都是如此吗?)、内心迫切的需要,甚至是各种杂志向我母亲约写理论文章的频繁程度,这就够了。这使得写那些文章更像是轻轻推开一扇虚掩着的门,而不太像登一座非常陡峭的山——过了十一年,她的短篇小说集《我,及其他》才出来,又过了十四年,到一九九二年,她才出版《火山情人》。

我相信,即使是还在写《火山情人》的时候,她就很清楚它远远胜过她的其他小说。尽管她在写她的第四部,也是最后一部小说——《在美国》——的时候,在它出版的时候(一九九九年),她非常喜欢(一个作家在写的时候不是这种感觉,那是写不下去的,也极不可能写出什么高质量的作品),但是,我一直有种感觉,《火山情人》绝对是她作为小说家的最成功的作品。《恩主》开了个好头(套用某评论家评论福特·马多克斯·福特的《好兵》的话,《恩主》也许是当时用英文创作的最佳法国小说)。《死亡匣子》出版后,遭遇到极大的敌意,我觉得,连我母亲都渐渐对其产生了怀疑。而尽管《在美国》是她非常喜爱的书,但哪怕有人给她打一针硫喷妥钠,我都还是怀疑她会声称它与《火山情人》旗鼓相当。

我同意这个判断,也非常喜欢这本书,毫无保留地喜欢,这个事实倒也没什么特别有趣之处。我并不会自称对她的作品有什么特别的洞见,我只是还算比较了解她这些书是以什么样的态度写出的。在《火山情人》里,我母亲加进了自己的元素,这在其他地方都没有出现过。像该小说三大主角之一的“骑士”威廉·汉密尔顿爵士一样,她也是个充满激情的收藏家,建起了全美最大的私人图书馆之一,并收集了大量精挑细选的十八世纪意大利建筑画。像那个那不勒斯革命者爱勒纳拉·德·芳斯卡·皮明特尔一样(小说以她的独白结束),她也是热情洋溢、激情澎湃地参与政治,尽管她政治参与的性质和倾向在她生命的历程里发生过巨大的变化。

关于我母亲,有人曾经说过,她是道德家中的美学家、美学家中的道德家。我认为说得太对了。我觉得,在她的大多数作品中,要么道德家占上风,于是美学家黯然退场,要么相反。她写的最后一本书《关于他人的痛苦》是前者最好的例子,而她早期的论文,如《反对阐释》和《关于“坎普”的札记》,则是后者的典型例证。但是,除了《论摄影》这个可能的例外,《火山情人》则是这样一本书,其中,我母亲本性的这两个方面都得到了充分而丰富的表达。她成功地让两者在她的故事里都发挥作用,这是小说成功的关键。《火山情人》大体上是一个关于三角关系的故事。三角指那个美学家、他妻子埃玛·汉密尔顿——那个舞女和妓女,以及埃玛的情人、杰出的英国海军上将霍雷肖·纳尔逊勋爵。而背后涌动的是——或者是小说第一部分似乎是——在法国革命的鼓舞下,理想主义的青年贵族和资产者反抗残暴而腐败的那不勒斯国王的故事。这一反抗迫使国王一度流亡在外。但是,读者更多地把注意力集中在收藏对生活(骑士是这方面的例子)、美对诱惑(埃玛),以及名声(纳尔逊)这些问题上了。

换言之,《火山情人》看起来是一本关于文明——你甚至可以说是过度文明——的问题与矛盾的书。不过,话又说回来,最后的情况是,为那不勒斯国王复位的任务落到了纳尔逊的肩上;国王原来承诺让那些革命者安全到达法国,可是一旦复位,他立刻食言;他下令处死了包括爱勒纳拉·皮明特尔在内的大多数人。在她的独白里,爱勒纳拉·皮明特尔对汉密尔顿夫妇和纳尔逊作出评论,并加以指责,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猛烈。这样,《火山情人》令人惊讶之处,终究还在于它是一部道德家的作品。“他们自以为是文明人,”她在小说最后几行里说,“他们是可鄙的。让他们全见鬼去吧。”这个道德家的控诉——毫无疑问,这也是我母亲的控诉,而不仅仅是她笔下人物的控诉(她们四人身上都有一些她的影子)——是无法辩驳的,也是极具震撼力的。于是,这本书变得高尚起来,就这么简单。

又及:爱勒纳拉的独白,完全接近于我母亲在心理层面描写自己时所能达到的深度。我发现这一点令人非常感动。我想读者也会发现,尽管我当然是相关的当事人。二〇一一年八月于纽约献给戴维爱子、战友

多拉贝拉(旁白):我的心中仿佛维苏威火山在喷发。《女人心》,第二幕

序幕

这是一个跳蚤市场的入口。不收费。免费入场。懒散的人群。狡黠、闹腾。为什么进去?你指望看到什么?我正在看。我在查看世上有些什么。留下了什么。丢弃了什么。什么不再受到珍爱。什么东西不得不亏本出售。某人原以为什么也许能让另外某个人感兴趣。但它是垃圾。就算那里——这地方——有,它也已经筛选过了。但那里边或许有某件有价值的东西。未必是有价值。不过是我想要的某样东西。想抢救的。引起我注意的东西。打动我的东西。打动,提及。啊……

为什么进去?你有那么多闲工夫吗?你会看。你会迷路。你会忘记时间。你以为你有充足的时间。实际上花的时间总比你以为的多。然后你就会迟了。你会生自己的气。你会想留下。你会受到诱惑。你会心生不快。物品肮脏不堪。有的破裂了。胡乱修补一番或根本没修。它们会对我讲述我无需知道的一个个激情故事,种种奇思妙想。需要。啊,不。我根本不需要听这个。有些东西我会深情地看一眼。有些我肯定得拿起来,抚弄。此时会受到卖主很内行的注视。我不是小偷。很可能,我也不是个买主。

为什么进去?只是玩玩。一种识别的游戏。去了解它是什么,了解它以前是什么价,应该是什么价,以后又会是什么价。但可能不去出价、讨价还价,不去买下。只是看看。只是逛逛。我现在感觉轻松愉快。我没什么心事要想。

为什么进去?像这种地方多得很。一块地,一个广场,一条有顶篷罩着的街道,一个军械库,一个停车场,一个码头。任何地方都可以有跳蚤市场,只不过它正好在这里。任何地方都充斥着这种地方。但这里的这个我要进去。一九九二年春天,在曼哈顿,我穿着牛仔裤、丝绸衬衫,脚上是网球鞋。对纯粹的可能性的一次丢脸的体验。这个人有影星明信片,那个人的盘子里是纳瓦霍人戒指,这个人衣架上挂着二战的短夹克,那个人有刀具。他的汽车模型,她的雕花玻璃器皿,他的藤椅,她的大礼帽,他的罗马钱币,还有那边……一块宝石,一件珍品。这种情况可能发生,我能看到它,我可能想要它。我可能会买下作为礼物,是的,送给其他人。至少,我就会知道它存在过,出现在这儿。

为什么进去?难道已经有足够的了吗?我可能看出它不在这里。不管它是什么,我每每不能肯定,我都会把它放回到桌子上。欲望驱使着我。我告诉自己我所想听到的。是的,有足够的了。

我走进去。

一场绘画作品拍卖会结束了。一七七二年秋,伦敦。置于凸金叶框内的这件作品靠在大厅前面附近的墙上,这幅画名为《拿起丘比特之箭的维纳斯》,被认为是柯勒乔的作品,对此,画的拥有者寄予了极大的希望——未售出。误认为是柯勒乔的作品。房间的人渐渐散去。一个四十二岁、面部轮廓分明的高个男子(在那个时代他称得上是高个子了)缓慢地走上前来,身后不远处恭恭敬敬地跟着一个年龄只有他一半、长相酷肖一家人的年轻人。他们俩都是瘦削的身材,苍白的肤色,一脸冷峻的贵族表情。

我的维纳斯,年长的男子说。我当初就相信它会出手的。很多人感兴趣。

但是,唉,年轻的男子感叹了一句。

难以理解,年长男子思忖,这幅画的杰出似乎是不言而喻的。他真的迷惑不解。年轻男子在倾听,眉头皱了起来。

因为与她分手我很悲痛,所以,我想它没有卖出去,我倒也应该很高兴,年长的男子继续说。但是,需要卖出,况且,我认为我的要价并不太高。

他盯视他的维纳斯。最困难的,年长的男子继续说,现在,他所指的不是难以理解画为什么没有卖出去(也不是指阻止债主们向他逼债的艰难),而是指做出卖画的决定;因为我把这幅画当宝贝,他说道。当时,我知道我应该卖了它,所以,我就让自己准备好舍弃它;现在,没有人肯出我明白它所值的价,于是它还是我的,应该一如既往地爱它,可是不会了,我打赌。为了把它卖了已经不再爱它,我现在无法同样地喜爱它了,但是,如果我卖不掉,我的确希望再爱它。假如因为这次运气不佳就觉得它的美受到了损毁,那我就显得小器了。

怎么办?爱它几分?他思忖。现在怎么爱它。

我倒觉得,爵士,年轻男子说,惟一的问题是把它存放在哪里。肯定会找到一个买主的。你是否允许我替你在你也许不认识、而我熟悉的收藏者当中试着找找?你离开后,我会很高兴慎重地探查一番的。

行,该走了,年长的男子说。

他们走了出去。

这是火山口。是的,口;以及熔岩舌。一个身体,一个可怕的活体,既是男性的,也是女性的身体。它喷,它射。它也是个山体内部,一个深渊。某个活着的东西,可能会死。是个时不时会被激活的惰性物。只是间歇性存在。一个永恒的威胁。如果可以预测,通常也未被预测到。反复无常,桀骜不驯,臭气熏天。所谓原始是不是就这意思?内华达德鲁兹火山,圣海伦斯火山,苏弗雷火山,培雷火山,克拉卡托火山,坦博拉火山。会从休眠状态醒过来的庞然大物。将注意力转向你的那个行动笨拙的庞然大物。金刚。喷吐,吞噬一切,然后又沉入昏睡之中。

我?可我什么都没干。我只是碰巧在那里,陷在自己乡村日常事务中一筹莫展。我该住在别的什么地方啊,我就在这里出生的,那个皮肤黝黑的村民悲叹。人总得住在什么地方吧。

当然,我们可以视之为一场壮观的烟火秀。这完全是个方法问题。一个足够远的景观。有些迷人的美景只适合远距离观赏,约翰逊博士说;没有什么景致比熊熊火焰更炫丽了。隔着一段安全的距离,这是绝顶的景致,既激动人心,又给人教益。在某某爵士的别墅里用完茶点后,我们走上架好了几台望远镜的露台,去观看。白烟袅袅,轰隆隆的声音常被比作远处急促的定音鼓声:序曲。接着,场面宏大的演出开始,缕缕白烟变红、弥漫开来,升腾而上,一根灰柱越爬越高,直到在平流层的压力下朝水平方向弥漫开(运气好的话,我们会看到一股股橙色和红色的熔岩沿斜坡开始流下)——这样持续数小时、数天。然后,渐慢渐弱,它平息下去。但是,上面靠近之处,里边惊心动魄。这喧嚣声,这令人窒息的喧嚣声,是你永远都无法想象,无法消受的东西。不断发出的密集、巨雷般的声音,仿佛音量一直在增大,但又不可能比已经达到的音量更大;一种响彻云霄、震耳欲聋、令人作呕的吼声让你的骨髓都要冒出来,令你魂飞魄散。即使自认为是目击者的那些人,也无法逃避向他们阵阵袭来的厌恶和恐惧的感觉;这些你以前从未感受过。在山下的一个村子里——我们可以冒险前往——从远处看似激流的东西是一片不断奔涌而来的黏黏的黑色、红色岩浆,是一堵堵向前推进的墙,它们刚刚还竖立着,可转眼间便令人战栗地轰然倒下,投进前面喷涌的熔液之中;冲进、吸入、吞噬、彻底冲散房屋、汽车、货车、树木,一个又一个。所以,这是不可阻挡的。

当心。用一块布捂住你的嘴。闪开!观看一座温和、如期喷发的活火山的夜间喷发是一次了不起的游览。我们跋涉而上,到了火山锥一侧上面时,就站到火山口的唇缘(是的,是唇缘),往下窥视,等待着最里面燃烧着的内核炫耀自己。它就是如此,每隔十二分钟一次。别太靠近!它这就开始啦。我们听见一名最低音歌手发出欢乐的咯咯声,灰色火山岩渣的外壳开始发出光热。巨人要呼气了。令人窒息的硫磺的臭味几乎难以忍受。熔岩淤积起来,但没有漫溢。炽热的岩石和熔渣飞飘上来,不是很高。这种危险,尚不太危险时,极其迷人。

一九四四年三月十九日下午四时,那不勒斯。别墅里那座英国大摆钟的指针又一次在致命的时刻停下。又一次?它已经安静了这么长时间了。

像激情,它就是激情的象征,它也会死。大体上现在已经清楚,被视为一种疗法的缓解何时应该开始,但是,专家们犹豫不决,不敢轻易宣称一座长期不活动的火山是死火山。哈莱阿卡拉火山上次喷发是一七九〇年,现在,官方仍将其归为休眠火山。平静是因为嗜睡?抑或是因为死了?几乎和死了一样——如果它没有死。火龙吞噬了它一路经过的一切,将成为黑石巨流。树木永远都不会在这里生长,永远不会。山成为它自己暴虐的墓地:火山造成的废墟也包括其自己在内。每次维苏威火山喷发,山巅就会削去一大块。它变得不那么巍峨,变小了,也更荒凉。

庞培被埋在大量落下的灰烬下面,赫库兰尼姆则被埋在以每小时三十英里的速度顺着山坡冲下的泥流之下。但是,熔岩吞噬一条街的速度很慢,一小时才几码远,每个人都来得及逃开。我们也有时间抢出我们的物品,一些物品。带有神像的祭坛?没吃完的鸡肉?孩子们的玩具?我的新上衣?所有手工制品?计算机?坛坛罐罐?手稿?母牛?我们需要重新开始的一切就是我们的生命。

我不信我们处于危险之中。它往那边去了。看。

你要走吗?我准备留下来。除非它到……那里。

这种情况已经发生。它过去了。

他们逃跑。他们悲悼。直到悲痛也变得坚硬如石,于是他们又回来了。他们对这种彻底的毁灭望而生畏,凝视着那块肥沃的土地,地下,他们的世界成了坟墓。他们脚下的灰烬,仍然温热,但不再烤焦他们的鞋子。它进一步冷却。种种犹豫不决不见了。公元七十九年后不久——当时他们的这座香气充溢的山上爬满了藤蔓,山顶浓荫覆盖,正是在这里,斯巴达克斯和数以千计加入他的奴隶设法躲过那些追赶他们的古罗马军团,这座山第一次呈现为一座火山——大多数幸存者开始重建家园,重新开始生活;就在那里。现在,他们的山顶上有个丑陋的洞。树林也焚烧得精光。但是,它们也还会重新生长。

一种灾难观。这已经发生。谁会料到这种事情。绝不会,绝不会。没人会。这是最糟的。如果是最糟的,那么也就是惟一的。这意味着是不可重复的。我们把它抛到身后吧。我们别当灾难预言者吧。

另一种观点。现在看是惟一的:发生过一次就会发生第二次。你会看到的。就等着瞧吧。可以肯定,你也许得等好长时间。

我们回来。我们回来。

第一部

他第一次回国的假期结束了。从今往后在那不勒斯上流社会将被称为骑士的这个人,开始了漫长的旅途,回到他的职位,回到“熔渣王国”。他伦敦的一个朋友就这么说来着。

他抵达时,被认为看上去老多了。他还是那么瘦:窄窄的脸一副聪明相,鹰钩鼻,浓眉毛,吃多了通心面和柠檬糕点而使身体发胖的话,就会显得极不协调。但是,他已经没有了他这个社会阶层的人有的苍白肤色。七年前他离开时的白皮肤现在已经变黑,对此大家不以为然。只有穷人——也就是说,大多数人——是晒黑的。公爵的孙子,勋爵最小的儿子,国王本人儿时的玩伴则不会。

在英国九个月下来,他那张瘦削的脸恢复了让人愉悦的白,他一双纤细的、精通音乐的手被太阳晒得皱巴巴的地方也白了起来。

几个大行李箱,新的亚当式壁炉架,三箱子家具,十箱书,八箱子器皿、药品和家用食品,两小桶黑啤酒,大提琴,以及凯瑟琳那架重新磨过光的苏蒂大键琴,两星期前就已经装上一条军需船运走,两个月内到那不勒斯,而他要搭一艘雇来的三桅帆船,把他和他的物品在布伦放下,在陆地上旅行差不多同样长的时间——分别在巴黎、费尔奈、维也纳、威尼斯、佛罗伦萨和罗马停留,游览和参观画展。

骑士的外甥查尔斯在国王街那家旅馆的院子里倚着手杖,过去的几个星期在伦敦的忙碌中,他舅舅、舅母就住在这里;查尔斯在闷闷不乐地照应着最后两辆旅行马车装车。生活在国外那些苛求的长辈亲戚探访结束的时候,大家全都松了口气。但是,没人喜欢有人离开自己。

凯瑟琳已和她的女仆坐到了那辆大驿递马车上,她正在喝鸦片酊和铁盐矿泉水,打起精神来应付这接下来的艰难的旅程。后面那辆更宽敞、底盘更低的马车已经装好大部分行李。骑士的一个个男仆,不愿意弄皱他们旅行途中穿的褐红色制服,退缩着、一遍又一遍检查他们自己牢牢扎紧的物品。爬上马车,确定一打左右的小箱子,盒子,旅行皮箱,装亚麻衣服和床上用品的箱子,带抽屉的乌木写字台,最后还有装着仆人用品的布包全都用绳子和铁链在上面和后面仔细系牢,这种事情留给了旅馆的行李搬运工和查尔斯雇用的一个仆人来做。只有那只扁长的板条箱捆在第一辆马车的车顶,以确保最最稳当地运到多佛的那条三桅帆船上,板条箱里边装着骑士上星期刚买的三幅画。有个仆人在装模作样地从下面作彻底检查。坐了骑士那患哮喘病太太的马车路上可不能挤撞。

在此期间,还有一只大皮箱差点忘掉,有人从旅馆跑着拎过来,硬塞进马车那一摞摞箱子中间,马车摇晃起来,陷得更厉害一些。骑士最喜欢的那个亲戚心里想着那条军需船,载了他舅舅的一箱箱物品,比这多得多,这会儿可能都已经开到加的斯了。

那个时代,人们通常认为一个人社会地位越高,他出门时所带的必需品就越多、越重,即便如此,骑士这次旅行所带物品也算是多得出奇。但是,与他来时总共带了四十七只大箱子相比,还是少了一些。骑士此行的目的,除了探亲访友、看望他喜爱的外甥,让他想家的妻子高兴,恢复与王室有益的联络,确定国务大臣们会更加欣赏他在那个完全不同的王室代表英国利益时所表现出的机敏,参加皇家学会会议,监督以书的形式出版他论述火山问题的七封信,等等等等,还有一个目的是要带回他收集的大多数珍宝——包括七百只古玩(被误称为伊特鲁里亚的)花瓶——并把它们卖掉。

他探访了几圈亲戚,很高兴和查尔斯在一起待了好长时间,其中大部分时间是待在凯瑟琳在威尔士的庄园里;现在,查尔斯为他打理这座庄园。不止一个大臣对他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或者他自认为如此。国王接见了他两次,单独和他用餐一次,国王现在仍旧称他为“义兄”,还在一月份授予他巴思爵士爵位,这个排行老四的人大胆地视之为靠自己的才能而成功地爬上爵位阶梯的第一步。皇家学会的其他会员祝贺他在那个怪物完全喷发的状态下那么近距离观察的壮举。他也参加了几场画作的拍卖会,很有眼光地买下一些作品。不列颠博物馆悉数买下他的伊特鲁里亚花瓶,还有几件小画作,以及来自赫库兰尼姆和庞培这两座古城的金项链和耳环,一些铜标枪和头盔,琥珀和象牙骰子,小雕像和护身符,博物馆出价为八千四百英镑(略高于凯瑟琳继承的庄园的年收入),让他十分满足,当然,他寄予了最大希望的那幅画还是没有出手。这幅画他开价三千英镑,现在,他要把画留给查尔斯,留在威尔士,这个淫荡的赤身裸体的维纳斯,她正耀武扬威地把丘比特的弓高举过头顶。

现在,他回去时,人更白些,也更轻些。

在院子的一个角落里,骑士的男仆和厨师鬼鬼祟祟地在他们中间把一个瓶子传来传去,一边和行李搬运工聊天。九月的太阳有一圈光晕,越发明亮。一阵东北风朝白厅大道刮过来一片烟云和煤味儿,盖过了清晨通常飘着的恶臭。街上能听到其他马车、小车、手推车以及起程的驿递马车发出的咔嗒声。拉第一辆马车的一匹小马急躁地走动着,马车夫勒住辕马的缰绳,劈劈啪啪地挥着鞭子。查尔斯到处找他舅舅的贴身男仆瓦莱里奥,以便在仆人中间恢复秩序。他皱着眉掏出了表。

几分钟后,骑士从旅馆走了出来,和他一起走出来的是点头哈腰的旅馆老板和老板娘,还有瓦莱里奥;瓦莱里奥拿着骑士最喜欢的小提琴,琴放在一个华丽的皮箱子里。仆人们立刻安静下来。查尔斯站在那里等待示意,他的长脸表情显得更加警觉,让他们俩看上去长得越发相像。骑士停住脚步,抬头看了一眼灰色的天空,呼吸着恶臭的空气,心烦意乱地掸去他衣袖上的一个污渍,大家这时毕恭毕敬,一声不吭。接着,他转过身去,朝他外甥淡淡地一笑,后者快步走到他身边,两人便手挽手,朝马车走去。

查尔斯挥手示意瓦莱里奥让到旁边,他伸手打开门,让他舅舅上去,弯腰,进去,然后,他跟着递过去那把斯特拉迪瓦里小提琴。骑士在铺有绿色天鹅绒的座位上坐好时,查尔斯朝里面倾过身体,带着真诚的爱与关切,问他舅妈感觉如何,同时,最后与他们道别。

车夫和左马驭手各就各位。瓦莱里奥和其他仆人上了那辆大一点的马车,这辆车发出叽叽嘎嘎的响声,离地面又近了几英寸。查尔斯,再见。对着充斥着煤味的空气(这种空气对哮喘病人十分危险),在一声声出发和催促声中,窗子关上了。一扇扇大门都开着,物品和牲口,仆人与主子全都一窝蜂地涌上街头。

骑士脱下琥珀色手套,漫不经心地弹拨手指。他即将返程,事实上,他盼望着这一旅程——他是靠发愤努力才飞黄腾达的——盼望着回程会给他带来新的邂逅和收获。他跨上马车的那一刹那,离别的焦虑就已经消失,变成离开的兴高采烈。但是,他是个体贴的人,至少对他妻子如此,他喜爱她,一如他一直喜爱任何其他人一样,所以,他们坐在窗子紧闭的马车里,慢慢地经过越来越忙碌的街道所发出的喧闹声,他感到越来越快乐,但他不会说出来。他会等凯瑟琳,她闭着眼睛,半张着嘴巴在浅浅地呼吸。

他咳嗽一声——代替一声叹息。她睁开眼。她太阳穴青色的静脉在跳动,但这不是讲话。女仆坐在角落里一张矮凳上,红润的脸低着,在看女主人给她的艾岚的《给未曾归正者的警告》,别人跟她讲话的时候才允许她讲话。他伸出一只手,找他屁股后面的一个箱子,里面放了折叠的皮革封面的旅游地图册、文具盒、手枪和一本他已经开始阅读的伏尔泰的作品。骑士没有理由叹息。

这样一个温和的日子这么冷,真奇怪,凯瑟琳嘟哝了一句。我怕——想要极力讨好,她会先说一句克制的话,然后再自我驳斥一句——我怕我是已经习惯了我们那些个热死人的夏天了。

你这次旅行可能是穿得太暖了,骑士高声说了一句,带着点儿鼻音。

我祈祷我不要生病,凯瑟琳说着,拉过一条驼毛披肩盖在腿上。能不生病,我可不愿生病,她又自我更正了一下,她笑着抹了抹眼睛。

和我们的朋友,尤其是和我们亲爱的查尔斯分别,我也感到很伤心,骑士轻轻地回答道。

不,凯瑟琳说,我回去不是不开心。尽管我害怕飘洋过海以及接下来的艰难——她摇摇头,停顿下来——我知道,很快我呼吸起来就会更容易些。那空气……她眼睛闭了一会儿。对我来讲,更重要的是,回去你很高兴,她补充了一句。

我会想念我的维纳斯的,骑士说道。

尘土、臭味、喧闹都在外面了——一如他们驶过的马车投在店铺前门的门窗棂玻璃上的阴影。在骑士眼里,伦敦成了个景致,时间退入空间之中。马车摇晃,挤撞,吱嘎作响,东倒西歪;摊贩、推车叫卖的小贩和其他车夫喊叫,但是和他将会听到的叫喊声相比,是另一种腔调;这些还是他同样熟悉的街道,他可能横穿马路去参加皇家学会的一个会议,顺路去看看某次拍卖,或者去拜访一下姐夫妹夫什么的,不过他今天不是要横穿,而是穿过这条街——他已经进入了一系列辞别、了结、特许的最后的观望的王国之中,它们倏忽之间便写入旅行日记成为记忆;期盼的王国。每条街,每个喧闹的拐角都传达出一种信息:曾经的,将要的。他此刻在两种强烈的欲望中间摇摆不定,既想观看,仿佛要将所见铭刻在脑海之中,又欲将他的所有感觉都限制在凉爽的马车里,好好想一想自己已经离开(他的确如此)。

骑士喜爱怪人怪事,可能在不断增加的人群中找到了许许多多,成群的乞丐、女仆、小商贩、学徒、顾客、小偷、兜售者、挑夫、差役,他们在移动的障碍物和车轮边或之间来回穿梭,非常危险。在这种地方,甚至连那些个倒霉蛋都是一路小跑。他们不会聚众,不会成群,不会蹲占一个地方,也不手舞足蹈,自娱自乐:这里的人群与他正返回的城市的人群有诸多的不同,其中的一个区别可以记下、加以思考——如果尚有理由记下的话。但是,思考伦敦的喧嚣与拥挤可不是骑士的习惯;一个人不大可能认为自己的城市有什么独特。他的马车在吵吵闹闹的推车水果摊贩和脾气暴躁的磨刀师傅的车子之间停了一刻钟时间,在此期间,他没有注视那个红发盲人,后者胆大妄为,横穿马路往前走了几码,他的棍子戳在他面前,根本就不管那些开始向他逼近的车辆。移动着的马车里面香气四溢,层层叠叠堆满了专门配备的足够的物品,让五官应接不暇,似乎在说:别看。外面根本就没有什么值得一看。

假如他不知道拿他那双饥渴的眼睛怎么办才好,那么,他还有一样总放在车内手边的东西可看:一本书。凯瑟琳已经打开一本关于教皇之残忍的书。女仆则在看令她惊吓不已的训诫。骑士看都没往下看,拇指就滑向一本华丽的皮革封面的书,书名和他喜爱的作家名都是烫金凸饰。一辆马车超过那个乞丐,他大吃一惊,跌在一个步履艰难的桶匠的手推车轮下面。骑士不在看。他在看别处。

书中:老实人,此时在南美,他用他那支西班牙双筒枪,骑士般地及时救下两个赤身裸体的姑娘,他看见她们正缓缓地在旷野边跑着,后面紧跟着两只猴子,在咬她们的屁股。随后,这两个姑娘一下子扑倒在那两只猴子的尸体上,情意绵绵地亲吻它们,泪水弄湿了尸体,凄婉的哭声响彻空中,老实人这才明白,这追逐,是出于爱,完全是受欢迎的。把猴子当情人?老实人不只是惊讶不已,而且极为生厌。但是智者加刚菩人情练达,洞察世事,他充满敬意地说,如果他尊敬的主人接受过一种合适的、世界性的教育就更好了,那样,他就不会总是被所有事情搞得惊讶不已了。所有事情。因为世界是广阔的,有足够的空间来容纳各种风俗习惯、各种趣味、各种准则、各种各样的习惯礼仪,而这些东西,一旦你将其置于它们所产生的社会里,就都是有道理的。仔细观察它们。比较它们,为提升自我而为之。但是,不管你自己有着怎样的趣味,你都无需放弃,尊敬的主人,请你千万别将它们与普遍的戒律视为一体。

凯瑟琳轻声笑了笑。面带微笑的骑士,正想着光屁股——先是女人的,然后是猴子的——抬起头来看看。他们俩经常非常和谐,即使是出于不同的原因。你感觉好些了吧,他问。骑士没有娶一只猴。马车继续往前滚动。开始下雨了。伦敦消失在他们身后。骑士周围的环境都一路回到他的激情——主要的激情——当中。骑士继续看老实人和他的贴身男仆去黄金国,凯瑟琳低下头去看她自己的书,女仆的下巴低得靠到了她的胸口,气喘吁吁的马卖力地拉车,免得挨鞭子,后面那辆马车上的仆人们格格地笑,还喝上了酒,凯瑟琳仍然吃力地喘着气,很快,伦敦仅仅成了一条路而已。二

他们结婚十六年了,一直没有孩子。

和众多痴迷的收藏家一样,骑士天生就是一个单身汉,如果他娶了彭布鲁克郡一个富有的乡绅的独生女,是希望为他一身戎装随波逐流混了十年之后开始的政治生涯获得经济上的支持,这个理由可不充分。下议院让他做了四年代表苏塞克斯郡一个市镇——一个他连去都没去过的地方——的议员,结果较之军队也没给他提供更大的空间,让他施展其独特的才能。一个充分点的理由是:它带给他购买画作的款项。他也有比金钱更富有的东西。屈服于娶妻的必要性——多年后,他会对他的外甥,另一个一文不名的非长子说,有点违背我的本意——他找到了他所谓的永恒的安乐。结婚那天,凯瑟琳将一只含有他头发的手镯戴到了手腕上。她卑躬屈膝地爱他,却丝毫不感到自怜。他慢慢地有了一个听上去不可思议然后却有充分根据的名声,即他是个溺爱妻子的丈夫。时间流逝,金钱永远都需要,种种安乐不期然地找到,激动也在荒凉地带发掘出来。

他不会知道我们对他的了解。对我们而言,他是过去的一部分,扑了粉的假发、风度翩翩的长外套、有带扣的鞋子,鹰钩鼻子,高高翘起的侧面轮廓,充满智慧,看着、注视着,完全是一副超然的神态,凡此种种,均质朴地体现出来。他看起来冷淡吗?他只是在设法应对,应对得非常精彩。他为他所见所吸引并感到愉悦——他被派往国外接受一个如果说不是最重要,也是很重要的外交职位——他让自己忙忙碌碌。他的异常活跃是重度抑郁症患者的症状。他对一件又一件事情表现出狂热之情,令人感到惊讶,他就此躲过了一个接一个忧郁的旋涡。

他对一切都感兴趣。他生活的这个地方其奇特性——历史的、自然的、社会的——之多几乎是无法超越的。它比罗马大,是意大利半岛上最富有,同时又是人口最稠密的城市,仅次于巴黎,是欧洲大陆第二大城市,它是天灾之都,它有着最不合礼节、最低俗的国王,有最好的冰冻甜食,最快活的二流子、最无动于衷的麻木,还有,在年轻一代贵族当中,未来的雅各宾党人为数最多。它那无与伦比的海湾既有寻常的物产,又有奇特的鱼类。它的街道铺着火山岩石,离开几英里远,是最近发掘的两座死城丝毫无损的遗迹。它的歌剧院是意大利最大的,不断地为观众送上阉割歌手销魂的歌声,这是又一个具有国际声誉的地方产物。外表英俊、性欲亢奋的贵族每晚聚在相互间的一个个庄园打牌;这种聚会称为会话,其实是一种误导,常常要到天亮才会结束。大街上,人声鼎沸,川流不息,一派热闹的景象。皇家的某些庆典包括在皇宫前建造一座假山,用肉、野味、糕点和水果装饰起来,礼炮齐鸣后,饿极了的下层民众冲上去攻克山头,假山就此土崩瓦解,阳台上,酒足饭饱的那些人鼓起掌来。一七六四年春天大饥荒期间,人们将长刀藏在衬衫里,冲向面包店,需要时就把他人砍杀、打残,就为了得到一点点配给的面包。

那年的十一月,骑士抵达,走马上任。头戴荆冠、身背十字架赎罪的妇女的队伍已经走了过去,抢劫的人群散去了。达官贵人和外国外交家们取回了他们藏在女修道院的银子。逃到北面十六英里外位于卡塞塔那巨大、令人压抑的低矮长排住所的王室成员,回到了城里的王宫。空气中弥漫着让人极其兴奋的大海、咖啡、金银花,还有人和动物粪便的味道,而非街头数百具腐烂尸体的臭味。饥荒过后的瘟疫中死掉的三万人也掩埋了。在不治之症患者医院,数千名垂死的流行病患者不再以每天六七十人的数量在病逝前就先饿死。国外提供的玉米让粮食缺乏的程度恢复到可以接受的状态。穷人们又开始打着手鼓,欢呼雀跃,引吭高歌,但是,很多先前把长刀藏在他们穿在身上的衬衫里去搜寻面包的人,现在更加频繁地为了一些普普通通的民事纠纷而互相谋杀。春季聚集在城里的瘦弱的农民逗留着不愿离开,在此生儿育女。“天堂”会再一次建起、被野蛮攻克土崩瓦解、吞噬。骑士把国书呈交十三岁的国王及其摄政王,用当地货币一年一百五十镑租了一栋三层的宽敞的大楼;从大楼望出去,由海湾、卡普里岛和那座沉寂的火山构成的令人惊心动魄的美景尽收眼底;接着,他开始为他旺盛的精力安排尽量多的事务。

在国外生活容易让人把生活视为一个景观——这是有钱人移居国外的原因之一。那些为饥饿、残暴和政府反应不力震惊得目瞪口呆的人,看到的是永无休止的惰性、昏沉和一块变硬的火山岩般的无知,而骑士看到的却是一种流动。侨民心目中翩翩起舞的城市到了当地改革者或革命者那里,却成了死水一潭、管理糟糕、崇尚非正义。距离不同,城市不同。骑士从未像现在这样活跃,这样兴奋,这样思维敏捷。这样快乐的超然。在教堂,在狭窄、很陡的街道,在宫殿——这里有这么多的表演。在海湾奇异的海洋生物中,他欣喜地发现(对这个勇敢的鉴赏家而言,艺术与自然之间是没有冲突的)一种长着极小的脚的鱼,这是超常进化的物种,尽管如此却从未能游走出水面。太阳无情地直射下来。他踩在滚烫的、软绵绵的地面上,鞋底下热乎乎的。高低不平的地面到处镶嵌着珍宝。

那么多人出于责任感都要抱怨他的社交生活中的人情债,维持一个有大约五十个仆人,还包括几名乐师的大家庭,使得他开支直线上升。他的全权公使的薪金几乎不足以支付那些铺张浪费的宴请款待,而要收到效果让那些重要人物对他有深刻印象,这些铺张又是必要的,是其工作的一个必要的组成部分;难以满足他资助的画家们的期待;也不足以支付他为了必须和一大帮对手收藏者竞争而购买的古玩和画作。当然,他最后是要准备卖掉他买下的最佳作品——他还真卖。收藏大多数东西需用钱,但是话又说回来,收藏品本身能变成更多的钱——一种令人感到满意的平衡。尽管钱是其激情的一个不太体面、却又必需的副产品,但是,收藏仍然是一种男人的消遣:通过把物品纳入自己的收藏,不仅是了解它们的价值,而且还赋予它们价值。这源于一种高贵的自我感知,而凯瑟琳——事实上,绝大多数女人——都不可能有。

骑士作为鉴赏家和有学问的人的声誉,他的和蔼可亲,他在王室逐渐享受到的任何其他全权公使都无法与之相比的宠爱,使他成为这座城市最显要的外国居民。凯瑟琳颇感自豪的是,她不是朝臣,用不着阿谀奉承,国王是个粗俗得令人瞠目的年轻人,举止荒唐可笑,她很反感,同时,王后则势利,生了一堆孩子,聪明,独揽大权,她也很反感;而让骑士感到自豪的却是他能够逗乐国王。没有理由让凯瑟琳陪他去参加宫廷里举行的食物大战的宴会;他则每星期要被召去三四次。和她在一起,他从不觉得厌烦;但是,他一个人也开心,一整天一整天地在户外,阳光下,头脑平静时,就在海湾划着小船用鱼叉叉鱼;要不就在他那凉爽的书房或储藏室,盯视着、察看着、逐一清点他收藏的珍宝,要不就翻阅他从伦敦订购来的鱼类学、电学和古代史方面的新书。一个人懂得再多,看得再多,总还是不够。总有许多憧憬。在他的婚姻里他没有这样的感觉,他的婚姻是一次完全成功的婚姻——其中,一切允许出现的需要都得到了满足。没有挫折感,至少他没有,因此,不憧憬,也不企盼两人尽量多地待在一起。

就他所能想象得到的一个完美的妻子而言,他觉得他娶的似乎就是这样的,她宽宏大量,而他则愤世嫉俗;她病恹恹的,而他却身强力壮;他会忽略而她却总表现得体贴温柔,就像她那六十件全套餐具一样丝毫不差——这样一位和蔼可亲的、长得不太难看的演奏大键琴的女继承人。大家都觉得她值得钦佩,这让他心里喜滋滋的。她不软弱,而是真心实意地顺从,她并不缺乏自信心。宗教信仰让她生机勃勃;她对他不虔诚感到惊愕,这有时使她似乎高人一等。除了他自己及其生涯之外,音乐是他们共享的主要爱好。两年前,利奥波德·莫扎特及其神童儿子造访这座城市,凯瑟琳坐下来为他们演奏时,她表现出的战栗非常得体,随后的演奏一如既往的出色。英国公使的官邸每星期举办音乐会,当地所有的社交名流都渴望受到邀请;在音乐会上,那些在演出季节每场歌剧演出中都大声喧哗、嘴里吃个不停的人这时变得鸦雀无声。凯瑟琳震住了他们。骑士自己则是个技艺精湛的大提琴手和小提琴手——二十岁时,他曾在伦敦拜大师基阿蒂尼学习提琴演奏——不过,他坦承,与他相比,她是个更出色的音乐家。他喜欢有种种理由去赞许她。他喜欢夸奖人,甚至胜于希望被人夸奖。

尽管他有适度的意淫,但是,他认为,自己的性情是温和的。在那个时代,享有他这样特权的男人到三四十岁时一般都发福了。但是,骑士一点都没有失去他年轻时体力充沛的欲念。他为凯瑟琳娇弱、缺乏锻炼的体质而担心,她热情地迎接他定时的拥抱时,他都会局促不安。他们之间几乎没有了性的热情。他没有找情妇,当然,他并不为此而感到什么遗憾——不管旁人认为怎么会有这种咄咄怪事。偶尔,莫名就会冲动起来;热情高涨;他发现自己潮湿的手心摸到层层叠叠的衣服,然后是宽衣解带,用手指拨弄触摸,推动。但是,这种举止会让他失去继续动作下去的欲望;他会被吸引去关注获得、占有其他东西。幸好,凯瑟琳对他的收藏品充其量也许不过是善意地表现出感兴趣。对于爱音乐的人来讲,欣赏合作,合奏,是件自然的事情。做合作收藏者却是非常不自然。一个人总想独自占有(和被占有)。

收藏是我的天性,他有一次对妻子说。“画疯子,”他年轻时代的一个朋友这样称他——一个人的天性另一个人认为是疯狂;是无节制的欲望。

小时候,他集硬币,然后集机械玩具,然后是乐器。收藏表达了一种与收藏本身相依恋、再相依恋的自由自在的欲望——它是一连串的欲望。真正的收藏家不是受收藏品的吸引,而是受收藏本身的吸引。骑士二十出头时,为了还债已经习惯而且被迫卖出了他收藏的几件小画作。

刚到任全权公使职位,他就又开始了收藏。骑马不到一小时的路程,便可以到庞培和赫库兰尼姆了,这两处正被挖掘、开采、拣选;但是,不懂行的挖掘者挖出土的任何物品都应该直接送往位于波蒂奇的王宫附近的收藏室。他设法买下罗马一个贵族之家的一大批希腊花瓶;这批花瓶在这个家族已传了好几代。收藏就是把物品,有价值的物品抢救出来,使其免受忽略、不被遗忘,或者就是让它们摆脱在别人手里而非自己手里的悲惨命运。但是,购买一整批收藏品而非努力地一件件寻找自己猎取的目标——这着棋并不优雅。收藏也是一种娱乐,其困难是给予收藏以荣光与快乐的一部分。一个真正的收藏家不喜欢大批地获得(就像猎人不喜欢猎物只是被赶着从他们身边经过一样),靠收藏另一个人的收藏品,他没有成就感:仅仅获得或积累并不是收藏。可是骑士没有耐心,不仅仅是内心的需求和迫切的需要。他是希望快一些看到他的第一件那不勒斯的收藏品。

他一到那不勒斯,就继续收集画作或者搜求古玩,对此,英国没有人感到过惊讶。但是,他对火山产生兴趣展示了他天性中一个新的层面。为火山而疯狂比为画作而疯狂更加疯狂。也许是阳光冲昏了头脑,也可能是传说中南方的放纵。接下来,这一激情很快合理解释为一种科学兴趣,同时也是一种美学兴趣,因为说得牵强点,火山喷发可以称为美丽的。他晚上和应邀而来的客人从他火山附近的乡间别墅的露台上观看那壮观的景致,这没什么奇怪,就像日本平安时代的朝臣们一起赏月一样。奇怪的是他想离火山再近一点。

骑士发现自己喜欢与阴曹地府有点关系的东西。他带着一个马夫,骑马出发去城西那块硫磺地,然后脱得精光,在淹没于水中的死火山火山锥形成的湖中沐浴。在那头几个月,走上露台,远眺阳光下表现良好的火山是会想入非非的,幻想着大灾过后会有平静。火山的袅袅白烟、偶然响起的隆隆声和蒸汽的喷发似乎是那样的常见、没有威胁性。一六三一年,拖勒·德·哥勒科一万八千村民丧命,这次火山喷发的破坏程度甚至比埋葬了赫库兰尼姆和庞培,以及众所周知的让罗马舰队博学的海军上将老普林尼丧命的那次还要大,但从此以后,就没有什么称得上灾难了。

这座山要引起这个忙忙碌碌、自得其乐者全部的注意,就得苏醒过来、开始喷发。他抵达后的那一年,还真这样了。从山顶飘浮而上的烟雾越来越浓、越来越高。然后,黑烟和蒸汽云混杂在一起,夜间,火山锥一圈着上了红色。迄今为止,他一直都着迷于寻找花瓶以及他能够从出土文物中顺手牵羊的小玩意儿,但他现在开始爬山、做笔记了。他第四次登山一直爬到上面的斜坡时,他经过了一座六英尺高的硫磺小山丘,而这小山丘前一个星期并不存在。接下来一次爬上白雪覆盖的山时——时值十一月份——山丘顶正冒出蓝色火焰。他又靠近些、踮起脚尖,接着,他头顶上——还是身后?——一种炮火般的声音让他心头一紧,他往后一跳。往高处四十码的样子,在火山口,一柱黑烟腾空升起,接着是石头成弧线飞出,其中一块石头在他附近落下。是的。

他在目睹的是某种他一直想象、一直想知道的东西。

翌年三月,一次真正的火山喷发开始的时候,当一个巨大的金松状的云团——和普林尼的侄子在一封致塔西佗的信里描述的一模一样——从山上往上喷涌的时候,他正在家里拉大提琴。那天晚上他从屋顶看去,只见烟冒着火焰。几天后,发出一声巨雷般的爆炸声,火红滚烫的岩石喷涌而出,当晚七点,滚烫的熔岩开始漫溢出山顶,朝波蒂奇一路流淌而去。他只带上贴身男仆、马夫和当地导游,就骑马出城而去,整个晚上都待在山坡一侧。火红的溶渣像船一样在嘶嘶作响的液态金属上面漂浮而过,液态金属在离开他仅有二十码远的地方瀑布似的落下。这次亲历让他觉得自己是个无畏的人,这一直是一个令人愉快的幻觉。破晓时分,他开始下山。往下走了一英里,他赶上了前面的熔岩流。熔岩流淤积在一个深坑里,不继续淌了。

从此,这座山永远都冒着烟团,偶尔还抛出炽热的火山渣,喷出火,落下熔岩。现在,不管什么时候爬山,他都知道做什么事了。他把冷却的熔岩标本收集在衬了铅的皮袋子里,他把他从火山口滚烫的裂缝中取到的盐和硫磺(深黄色、红色、橙色)样本装在瓶子里。在骑士身上,任何激情都寻找收藏的形式,而且还真因成为了收藏而变得非常合理。(很快,其他人爬上来捡走一块块新近令人感兴趣的火山石;但是,聚积纪念品并不是收藏。)这才是纯粹的收藏,不考虑赢利的可能。这里根本没有什么买卖。他只能将火山作为一个礼物,为了他的荣耀,也为了火山的荣耀。

火再次在山顶出现:这座山正在酝酿显露它更大的威力。它一会儿发出隆隆的响声,一会儿又格格作响,然后是嘶嘶声;它喷射出的石头不止一次地迫使这个最无畏的观察者也不得不撤离山顶。第二年一次巨大的火山喷发发生时——一六三一年以来第一次最大规模的喷发,他收获了更多的战利品,这是一批火山岩石,大且各式各样,完全值得送往不列颠博物馆,他自费把它们运回了。收藏火山物品是他无私的激情。

那不勒斯被添加到了大旅行观光的城市名单上,每个来的人都希望在有学问的英国全权公使的讲解下,惊叹一下那些死城。既然这座山显出有可能再次出现险情,他们就想来一次不寻常的、令人惧怕的体验。这就此成为又一个吸引人的景象,并且为穷人创造了工作的机会;导游、垃圾搬运工、挑夫、食品饮料供应商、马夫,如果登山是在晚上的话,还有提灯的人——晚上是观看最可怕情景的最佳时间。拿真正的山,比如阿尔卑斯山,甚或几乎有它三倍高的埃特纳火山的标准来看,维苏威火山太容易被征服了,它充其量不过是业余登山者费点力的一次运动而已。这个终结者谁都爬得上去。对骑士来说,这座火山是个知交。他没有觉得登山非常艰难或者种种危险有多么可怕,而大多数人,由于低估了登山要花的气力,结果,攀登的艰难吓得他们魂不附体,对它可能带来的伤害惊恐万状。他们一返回,他便会听到讲述他们所经历的冒险故事,螺旋状喷出的火,冰雹(或阵雨)般落下的石块,伴随着的喧闹声(炮声、雷声),讨厌的、恶臭的硫磺味。地狱之口啊,地狱之口就是这样!所以,人们相信它就在这里,他会说。哦,我说的不是字面意思,游客(如果是英国人,因此一般就是新教徒)会这样回答。

然而,即使他希望火山别为发出喘息声、超重以及沾沾自喜所亵渎,他依然渴望——像所有收藏者一样——展示它。而且他还不得不这样做,假如游客是来自英国的一个朋友或亲戚,或是一位外国显要,只要是维苏威火山还继续炫耀其表达力。他们还指望他陪着一起上山。他学生时代在威斯敏斯特的一个有怪癖的朋友弗雷德里克·赫维快要当主教了,他来待了漫长的一个月;他在一个复活节带他上山的,结果,赫维的一个膀子被一点点火山喷出的东西烫伤了;骑士想这下他要跟人吹嘘一辈子了。

难以想象一个人对这座火山竟会产生一种主人的感觉,这个传奇般的威胁物、这座双峰火山,约五千英尺高、离城里约八英里远,展示在所有人面前,实际上就是当地的地标。没有什么东西比它更难以据为己有的了。很少有什么自然景观比它更有名气。外国画家蜂拥而至,来到那不勒斯:火山有很多的崇拜者。通过他面面俱到的关注,他开始把这座山弄成了他自己的。他对它的关心比谁都多。我亲爱的山。把一座山当作一个深爱的人?一个恶魔?有了花瓶或者画作或者硬币或者雕像,他得以指望获得某些传统的认可。这种激情关涉总是让人感到惊讶、让人惊吓的东西;出乎所有意料之外的东西;从未引起骑士想要的反应的东西。不过,话又说回来,对痴迷的收藏者而言,别人的鉴赏似乎总是不恰当的、藏着掖着的,他们的欣赏从来都不到位。

收藏品联结。收藏品分离。

它们联结热爱同样物品的人。(但是,没有人爱我爱的东西;够啦。)它们将没有同样狂热爱好的人分离。(天哪,差不多每个人哪。)

因此,我尽量不谈我最感兴趣的东西。我谈你感兴趣的东西。

但这也时常提醒我,哪些是我无法与你分享的东西。

哦,听着。你难道看不见。你难道看不见这有多美啊。

不清楚他天生就是一个老师,一个解说员(庞培和赫库兰尼姆之行的导游没有人有他解说得好),还是因为很多与他关系密切的人都比他年轻,几乎没有人有他这样的修养而学会成为了这样的一个人。确实,骑士命中注定一辈子要拥有所有重要的关系,和比他小得多的人往来,包括或不包括凯瑟琳在内。(凯瑟琳是惟一一个能料到的比他年轻的人,小他八岁;人们希望妻子比丈夫小。)他儿时在王室的玩伴比他小七岁半;那不勒斯国王比他小二十一岁。比他年轻的人被吸引到骑士的身边来。他似乎总是对他们很感兴趣,希望进一步增长他们的才干,无论是什么样的才干;那么的自信。慈爱的叔伯般的,而非父亲式的——他从未想过要小孩——他会对他们很关心,甚至负责任,而并不指望有太多的回报。

他妹妹伊丽莎白的儿子查尔斯到他大旅行最南一站的时候,二十岁。骑士以前匆匆见过他几次,那个脸色苍白的、自信的小男孩已经长大成人,变为一个非常聪明、挑剔到干不成事情的地步的年轻人,他收藏了一些价格不高的画作和古董,同时也收藏了一批价格昂贵的宝石和矿物。他想给他舅舅留下深刻印象,他做到了。骑士在他身上一眼就看出了收藏者的那种出神发呆、迷离恍惚的极其亲切的神情——矿物学无疑要成为查尔斯一生中最大的爱好——马上就喜欢上他了。查尔斯执着地追求寻欢作乐,得到当地一个名叫楚迪夫人(是那个制作大键琴世家的远房亲戚)的交际花的性服务,坐在他舅舅的包厢里听了几个晚上的歌剧,从托莱多路上的小商贩那里买冰淇淋和西瓜,并公开表示他发现那不勒斯既不迷人,风景也不漂亮,而是邋遢、乏味、肮脏。他虔敬地听他舅妈演奏大键琴(库瑙、罗耶、库佩林的作品)。他诚恳地听他舅舅讲话。他带着羡慕的目光,察看着他舅舅收藏的画作、雕像,还有花瓶;但是,里面嵌有火山岩块或海洋贝壳的粗糙的凝灰岩块,火山爆发后的碎片,或者给他看的鲜黄色和橙色盐块,却只能让他激动万分地想起他的晶体红宝石、蓝宝石、祖母绿、钻石——这些可以称为美丽的东西。他洗手很勤。他坚决不爬山。

一个慈爱但令人畏惧的舅舅,如果没有某种大怪癖让人觉得有点保护作用的话,那他就太可怕了。骑士第二次邀请他陪他爬山时,查尔斯还是婉言拒绝了,借口说自己胆小,缺少去面对危险的兴致。他希望如果他让人产生了那明显而经典的联想(骑士在英国的许多朋友就是这样),那他还是希望他的话被看作是一种恭维而非无礼:请记住,我不想听到你遭受到老普林尼的同样命运。骑士现在刚刚有一个他最喜欢的外甥,对他的恭维话,他会回答说:那你就会是小普林尼,向世人报告我的死讯。

和现在一样,当时登一次山也有几个阶段。那条路,在我们这个世纪已变成一条高速公路,可当时还不存在。但已经有条小路,人们能走到三分之二的距离,一直可以走到中心的火山锥与索马山之间的天然的低谷。这个山谷现在已经被一九四四年喷发的黑火山岩所覆盖,生长着树木、有刺灌木和高高的草。在这里,可以把马匹留下吃草,而火山朝圣者则徒步继续朝火山口攀登。

骑士把马交给马夫,抓起手杖,把袋子向肩上一撂,就迈开稳健的步伐,沿着山坡向上爬去。重要的是要把握好一种节奏,使其不知不觉,仿佛在做白日梦一样。像呼吸一样行走。使其如身体所需、空气所需、时间所需。今天早上就是这样的情形,这次是清晨,除了天冷,除了他耳朵里疼痛,他戴着大帽子还是抵御不了寒冷。对于不知不觉的事情,不该有任何疼痛。他穿过树林(早一个世纪,这些山坡上还是森林覆盖,动物密集),越过林木线,这里,风刮得更猛。过了黑火山岩道和一块块矗立着的火山巨石,小路变得越来越昏暗、越来越陡。现在感觉真的是爬山了,他的步子慢了下来,开始能够舒服地感觉到肌肉的伸展了。他没必要停下来喘口气,但是,他确实停下来几次扫视那红褐色的地面,寻找着有彩色矿层的尖石。

地面变成灰色,松散,泥泞——每跨出一步都让你觉得有阻力。风对着他的头吹。快到山顶时,他两只耳朵痛死了,他便用蜡把它们塞住。

到了四面围满巨石的山顶,他停下来,擦擦柔软、冰冷的耳朵。他朝海湾彩虹蓝外层以外以及下面凝望。接着他转过身来。每次他靠近火山口,他心里都不无恐惧——部分是怕有危险,部分是怕自己感到失望。如果山吐出火,喷向空中,变成火焰和移动的灰墙,就会诱惑人看。山在自我展示。但是,山像这几个月以来一直都相对平静的时候,当它诱惑人更近距离去看时,他在察看是否一切如旧的同时,又在寻找某些新的东西。这种窥探希望得到回报。即使是在最平和的人心里,火山还是照样会激发起一种一睹毁灭性面目的强烈的欲望。

他攀爬到火山锥顶,朝下看去。只见深达数百英尺的大洞四周仍然弥漫着晨雾。他从袋子里取出榔头,四处寻找裂口边缘上的一种彩色层。阳光温暖着空气,这时候,雾开始散去。每当清风吹过,往下能看见的景致就远一点,但是还看不到火。混浊的白色蒸汽从延伸的火山口洞壁里的裂缝处飘浮上来。最深处燃烧的内核藏匿在溶渣表层下面。一点点火光也没有。整个一大块——灰色的、无活力的。骑士一声叹息,把榔头放回袋里。无机物给我们留下了非常忧郁的印象。

也许,最让人高兴的并非是火山的毁灭性,尽管人人都爱看大火喷发,而是火山对每种无机物都逃脱不了的万有引力定律的藐视。看到植物世界,首先令人感到高兴的是其垂直向上的趋向。这就是我们喜欢树的原因。也许,我们关注火山是因其向上提升,像芭蕾一样。熔融的岩石飞多高,高出蘑菇云多少。令人震撼的是山自身爆炸,即使是随后还得回到地面,就像舞者一样;即使它并非只是下降——它是落下来,落在我们身上。但是,它先上去,它飞起来。而一切都在拉扯,往下拽。往下。三

夏天。八月二十四日——公元七九年火山大喷发的纪念日,其实,是毫无意义的巧合而已。天气:感觉粘糊糊的不透气,苍蝇乱飞。空气里弥漫着硫磺的臭味。高高的窗户面向整个海湾。鸟儿在御花园里鸣叫。一缕淡淡的烟柱在山尖上飘来飘去。

国王在上厕所。裤子褪到了脚踝处,他在用力的时候,皱着眉,大便噼里啪啦就下来了。虽然才二十四岁,但他胖,很胖。他的肚子和他妻子一样全是一圈圈的赘肉(她一辈子总共怀孕十七次,现在已经怀过六次了),他坐在那个巨大的陶瓷便器椅上晃来晃去。他笨手笨脚地吃了顿大餐,有猪肉和通心面和野猪肉和西葫芦花和果子露,这顿饭两个多小时前就开始了。他已经把酒吐到一个他最宠爱的贴身男仆身上,把面包块扔到他那干瘪的、好争辩的首相身上。骑士吃得很少,即使没有这些令人厌恶的场面,也已经觉得胃里撑了。接着,国王宣称,享用了一顿美味佳肴后,他希望同样好好地排泄一下,愿意由桌上一位贵宾陪同,这位贵宾也是他的朋友,以及打猎的好伙伴,即英国全权公使。

哦,哦,我的肚子!(一阵哼哼、响屁、叹息。)

骑士身上饰有星和红缎带的宫廷盛装因汗水而越来越湿,他倚墙站着,薄薄的嘴唇吸进恶臭的空气。幸好不是更糟,骑士心想,这个想法他已经用来自我安慰了大半辈子。这次他的意思是,国王本来可能要腹泻的。

我感觉它快下来了。

国王玩的酗酒男孩的把戏,令人作呕、试图吓人一跳。英国骑士玩的则是不予理睬、不动声色的贵族游戏。如果我出汗不像他那么多,骑士想,场面会好看些。

不,没下来。我没有!我下不来!哦,我怎么办啊?

如果国王陛下独自一人,也许能更加集中思想出恭。

我讨厌独自一人待着!

骑士的汗已经淌到眉毛下面的眼皮上,他眨眨眼睛,把汗珠掀了回去,心想这是不是国王玩的一个讨厌的恶作剧啊。

这可能不是一顿好饭,国王说。我肯定它是顿好饭。味道这么好,又怎么可能不是一顿好饭呢?

骑士说饭菜味道很好。

国王说,给我讲一个故事。

一个故事,骑士说。(弄臣:某个把你说过的最后一个词或几个词又对你说的人。)

是的,给我讲讲巧克力山。一座全是巧克力的大山。那正是我想要爬的。

从前有座山,像夜一样黑。

像巧克力一样!

里面全是白的,有洞穴,还有迷宫,还有——

里面冷吗,国王插话。热的话,巧克力会化掉。

里面是冷的,骑士边说,边用一块溢满夜来香精油香味儿的丝手帕擦擦额头。

它像座城市吗?整个世界?

是的。

但是个小世界。非常惬意。我不会需要这么多仆人。我喜欢一个小世界,里面有人,也许人也是小小的,他们愿意做我想做的一切。

他们已经这样做了,骑士说。

不是这样,国王反驳道。你知道我是怎么被王后、被塔努奇、被所有的人使来唤去的,除了你,我亲爱的好朋友。是的,我需要一个巧克力世界!那是我的世界。我要的一切。所有的女人,不管我什么时候要。她们也能成为巧克力,我要吃她们。你难道从来都没有想过吃人会是什么情形?

他舔了舔自己白白胖胖的手。呣,我的手是咸的!他悄悄地把手塞进腋窝,接着说:它得有个大厨房。王后会帮我做饭,她会恨这件事情。她得剥蒜头,数以百万的一瓣瓣亮闪闪的蒜头,我要将它们塞入她的体内,然后我们就会有蒜头宝宝了。人们会追着我,央求我喂他们,我会把食物朝他们扔过去,我会逼他们吃。

眉头一皱,他的头耷拉下去。一阵猛烈的噼里啪啦声在排泄系统的深处达到了高潮。

好啊,国王说。他伸出手去,用力拍打骑士瘦瘦的屁股。骑士点点头,觉得自己的肠子也在搅动。但这就是朝臣的生活,不是吗。骑士不是这个世界的一个统治者。

帮我,国王对站在开着的门边的王室寝室总管说。他站不起来了,他那么胖。

骑士考虑着人对令人作呕的事情产生种种反应的差距。在一极,凯瑟琳,她对国王的疯狂的粗俗,正如对王宫里许许多多情况一样,感到惊愕不已。在另一极,是国王,对他而言,令人作呕的东西是一种快乐源泉。他本人则处于两极中间,这也是一个朝臣必须待的位置,他是既不气愤,也不麻木。气愤本身就是粗俗的,是软弱的标志,是缺乏教养的标志。必须容忍伟人身上的古怪习性。(先前,骑士难道不一直是另一个国王童年时代的玩伴吗?那个国王小他七岁,时常表现出十足疯狂的行为来。)人的本性难移。没人改得了,大家都知道。

这位粗俗的国王一下子就对瘦弱的英国骑士的沉着冷静印象深刻,几乎同样令他印象深刻的是他十七岁时迎娶的维也纳哈布斯堡王室家族的妻子的聪明;自从他们的长子出生之后,王后就坐镇国家议会,现在是这个王国真正的统治者。要是孩子的父亲是个像骑士这样的人,而不是坐在马德里的国王宝座上的那个令人畏惧、傲慢、阴郁的人,那该多么令人愉悦啊!骑士热爱音乐,不是吗?国王也是;音乐对他而言,就如食物一样。骑士不也是个运动健将吗?除了总是要去登那座凶险的山,他还喜爱垂钓、骑马、打猎。打猎是国王生活中主要的爱好,他打猎是要把劳累、困难和偶尔的危险等因素排除掉的;这一危险限制同时又被认为是给予屠杀动物以热情和合法性。助猎者把数不胜数的一群群野猪、野鹿和野兔赶进围栏,然后驱赶着它们从国王身边经过,国王则站在行宫御苑内一个坚固的、砖石砌的无顶岗亭内,或者在牧场中央骑在一匹马上。他在那里射击,几乎是百发百中。然后,他就走下来,或者下马,把袖子卷到肘关节处,开始动手干活,用刀切开那些还冒着热气、淌着血的身体。

国王喜欢动物尸体中流出的血的味道,喜欢肚子或通心粉在大锅里变粘稠的味道,喜欢闻他自己和他小孩的排泄物的味道,还有松树和茉莉醉人的味道。让他得了个“大鼻子国王”绰号的那长长的又肥又圆的器官既丑得吓人又显得专横。刺激性的味儿吸引他:辛辣的食物,要死没死的动物,一个顺从、梨花带泪的女人。不过,还有他那让人恐怖的父亲的味道,忧郁的味道。(他在骑士身上几乎闻不到这一味道,在骑士身上,这种味儿要淡得多,抑制住了。)他妻子身上令人安心的动物般的味道会吸引他进入她的身体,但完事之后,他倒头便睡时,另一种味道(或是一个关于味道的梦)会唤醒他。刺鼻的小颗粒抚弄着他大鼻孔的内侧,飞向他的脑子。他喜欢一切杂乱、丰富的东西。气味聚集、散开。气味粘附、跟随。它们散开、弥漫。一个气味的世界是无法统治的——人主宰不了气味,是气味主宰你——而且国王并不真的喜欢统治。哦,要是有个微型王国该多好啊!

他只知道追求感官刺激;他父亲故意让他几乎成为文盲,他被有计划地培养成一个软弱的统治者。因为他喜欢和城里一大帮游手好闲之徒称兄道弟,所以,他还有个绰号叫乞丐王,不过,他相信的种种迷信是这里所有人都相信的,而非仅仅是未受过教育的人才信。除了恶作剧还有打猎这两样他经常干的事情,仆人们的种种消遣也让他不去想王室装模作样的仪式的束缚。骑士到达卡塞塔那雄伟的王宫时,有一次发现国王在忙着把墙上的灯取下来擦拭。当一支精锐部队驻扎在波蒂奇王宫所在地的时候,国王便在营地开了个小酒馆,卖酒给士兵。

国王举手投足不像个国王(太令人失望了!),他没有扮演自己完全与众不同的角色:没有机智,没有高贵,没有距离。只有粗鄙和欲念。但是,那不勒斯常常让人震惊,即使是在它令人销魂的时候,也是如此。来自外乡的、在信仰方面极其坚韧的萨尔茨堡虔诚的天主教徒利奥波德·莫扎特,看到贵族的异教徒迷信行为以及礼拜仪式中极其荒唐的偶像崇拜,感到不胜惊愕。英国游客对庞培城那些下流的壁画和阳物感到愤怒。人人都鄙视这个幼稚的国王的异想天开。一个人人都感到震惊的地方,就是一个人人都编故事的地方。

和每一个外国的外交官一样,骑士也有大量添油加酱的关于国王能够如何如何肆无忌惮的故事,可以讲给贵客听,让他们开心。让国王非同寻常的不是他出恭方面的幽默,骑士这样说着就开讲了。关于排便的笑话在意大利大多数王室里是司空见惯的,我听说。真的,他的听众会说。

如果骑士以他陪国王上厕所的版本开讲,那么,他可能接下来会讲另一个故事,在这个故事里,巧克力扮演了一个角色。

这个故事他给许多客人讲过了,是关于他作为全权公使来到这里三年后所发生的事情。西班牙的查理三世——这个那不勒斯国王的父亲——和奥地利的玛丽亚·特里萨达成了协议,双方王朝结盟,女皇从她众多公主中钦定了一个,备齐了价值昂贵的嫁妆,眼泪汪汪的新娘和她众多侍从已经准备出发——在那不勒斯,穷奢极侈的王室婚礼已达到了事先精心计划的状态(公共场所的布置,颇有寓意的烟火和糕点的设计,为迎亲队伍和舞会而作的曲子),贵族和外交官一个个都已经为宴会和新服饰的额外花销作好了准备……对哈布斯堡王宫来的黑衣特使没有人会有心理准备,他带来了丧气的消息,十五岁的大公主就在她启程的前夜,死于肆虐维也纳的天花,这一疾病几乎也让女皇丧命。

当天上午得知噩耗,骑士便全副王室盛装,坐上他最好的马车前往吊唁。一进宫殿,他便要求带他去见国王,但他没有被带到国王的房间,而是带到了通向一个大展览厅的高高拱门里的一间凹室,展览大厅长约三百英尺,两边都挂了狩猎图;在这里,某某圣王子——国王的家庭教师,站在那里沉思。不,不是沉思。是发怒。远远的在展览厅另一头,一列人闹哄哄的、散发着香味儿,手执火把和蜡烛浩浩荡荡地朝他们走来。

我来表达我真诚的——

王子不屑的神情。

正如你看到的,陛下悲痛不已,王子说道。

六个小伙子合扛一副覆盖着深红色天鹅绒的灵柩朝他们走来。一个牧师手舞香炉跟着。两个标致的仆人手捧插满花朵的金花瓶。十六岁的国王跟在后面,一袭黑衣,一块黑手帕捂着脸。(你知道这里人们是如何看待葬礼的,骑士会插上一句,总是急于说出来。怎么表露悲痛之情都不为过。)

队列走近了骑士。把她放下,国王说。

他朝骑士跳过来,一把抓住他的手。来,你可以是一个悼念者。

陛下!

看!国王大声咆哮。他们不让我打猎,他们不让我乘船出去钓鱼——

就一天,老王子打断他,怒气冲冲。

全天——国王气得直跺脚——我都得待在屋子里。我们玩了一会儿跳蛙游戏,然后就玩摔跤,但是,这个更好玩。好玩多了。

他把骑士拉到灵柩跟前,棺材里躺着一个身穿饰有蕾丝花边白袍的年轻男子,双眼紧闭,睫毛柔软,脸颊红润,双手交叉放在胸口,上面斑斑点点有一些浅褐色的小疙瘩。(国王最年轻的侍从,因为他长得女孩般面容姣好,而常常被人取笑;这次他被召来装扮已故的公主,骑士加以解释。停顿片刻。还有巧克力糖豆……你们猜得到它们意味着什么。真的猜不出,他的听众说。这些,骑士解释说,是天花的脓疱。)

这个男孩的胸口轻轻地上下起伏。

看,看,非常逼真!

国王从一个侍从的手上夺过火把,摆了个歌剧中的造型。哦,我的爱。我的新娘死了!

护柩者窃笑。

别,你们千万别笑。我生命之光!我心之欢乐!这么年轻。还是个处女,至少我希望如此。竟然死了!美丽白皙的手我本来要亲吻,美丽白皙的手她原本会放在这儿——他一番演示,表示放的位置。(骑士没有接着说他已经不止一次地看到过国王的腹股沟——看到过国王本人很白的皮肤,上面斑斑点点都是疱疹,御医认为是身体健康的标志。)

你难道不为我感到伤心吗?国王对骑士喊叫。(骑士也没有说最后他是怎么脱身的,但他倒是提到这场闹剧从头到尾有一个侏儒样的牧师一直在为死者做弥撒。并不真的是牧师,他的听众会说。当然是国王的另一个侍从,不过是穿上了牧师的衣服而已。考虑到牧师也会参与这种胡闹,骑士会这样回答,这个牧师倒也很有可能真是个牧师。)

躺在棺材里的年轻人在冒汗,巧克力糖豆开始化了。国王,强忍着笑,把手指放在嘴唇上。我要委托演一场这个题材的歌剧,他宣称。

等等,等等,等等,骑士最后说。

也许,歌剧这个词让骑士想起最近和凯瑟琳在圣卡洛亲眼目睹的一幕,发生在帕伊谢洛一部新作的首场演出期间。那是狂欢节的最后一个夜晚。国王和他们隔着两个包厢,他过一会儿就来看看,哼哼唱唱,大呼小叫,吃吃喝喝;国王不坐在自己的包厢里,而经常随意霸占更上面的包厢,而这些包厢的常客认为这样鹊巢鸠占是件荣耀的事情。那天晚上,国王命令让人给他送来一份通心面,他先是让他附近的人闻到了油、奶酪、蒜头和牛肉汤的香味儿。接着,国王又趴在护栏上,开始用双手把滚烫的食物朝下面的乐池扔过去。(骑士停顿一下,等大家的反应。这些可怜的观众当时怎么办呀,他的听众问道。你们也许认为他们会介意的,骑士说,但在场的每个人似乎都欣赏国王的恶作剧。)

尽管有一些人显得颇为狼狈,他们被油腻腻的污物天女撒花似的洒了一身,他们穿的可是他们最漂亮的衣服——他们想方设法要把衣服擦干净,这让国王狂笑起来——但是,许多人认为国王泼洒通心面是一种恩宠的标志,所以,他们没有去躲闪,而是互相推搡,去抢回一点来享用。(真叫人惊讶,他的听众会说。有点像这儿的狂欢年。但毫无害处,我觉得。)

我来告诉你们,骑士可能会继续讲下去,国王惹起的另一次食物争抢,这次可不那么好玩。这次发生在我给你们描述过的假葬礼后的那年,那时,那个死了的未婚妻的妹妹被指定替姐姐嫁人。她一知道自己跟什么样的人订婚,哭得个泪人似的,比她姐姐还伤心,但还是被人从维也纳送过来;开心的是,这个公主毫发未损地抵达了,接着就成婚了。现在,我必须解释的是,骑士解释说,这里王室所有重大的庆典活动都包括一项内容,即造一座堆满食物的假山。(一座山?他的听众会问。)

是的,一座山。由一队队木匠在宫殿前的大广场中央用一根根大梁和板子搭建起一个巨大的金字塔形台架;然后又将它装饰、雕塑成一个让人啧啧称赞的小公园,有铁栅栏围着,还立了一对有寓意的雕像守护着大门。(我可以问一下多高吗?我不太肯定,骑士说。至少四十英尺吧。)

山一造好,许多伙食承办商及其帮手便开始爬上爬下。山麓小丘上的面包师在摞巨大的面包棍子。农民则把成箱成箱的西瓜、梨子和橘子往上拖。家禽贩子则把活鸡、鹅、阉鸡、鸭和鸽子的翅膀钉在通向山顶的小路两旁的木栅栏上。数以千计的人来到广场安营扎寨,这时的山堆满了层层食物,山上花团锦簇,旗帜飘扬,全副武装的士兵骑着焦躁不安的马团团围住日夜守卫着。到了宫内盛宴的第二天,人群增加到十倍之多,可以清楚地看见他们的刀、匕首、斧头和剪刀。中午时分,传来一阵吼叫,屠夫们拖着一长串公牛、绵羊、山羊、小牛、猪,进入广场。他们用缰绳把它们绑在山底部的时候,人群顿时安静下来。(为了制造效果骑士停了下来,他的一个听众说,我明白我得坚强点才能接受下面的事情。)

接着,国王挽着他的新娘,来到了阳台上。又响起一阵吼叫,跟动物队列出现时没有多大不同。在国王接受群众的喝彩声和欢呼声时,王宫其他阳台上以及上面的窗口很快地涌满了王室的主要成员、一些更重要的贵族,以及非常受宠的外交使节团成员——(我听说没有人比你更受国王的宠了,听众打断了他。是的,骑士说,我当时在场。)

接着,圣埃尔莫堡顶上响起炮声,表明进攻可以开始了。极度饥饿的人群回应了一声嚎叫,然后冲破士兵防线;士兵们只好把他们扬起前腿的马骑到宫墙的安全处。用肘关节推、膝盖顶、拳头打、互相推搡着,身体最棒的男孩和年轻男子冲到前面,开始登山;山上旋即就人山人海,有人往更高处爬去,有人则拿着战利品下山,还有人停在中间,将家禽切成块,生吃,或者扔几块给下面那些伸着手的女人和孩子。与此同时,其他人则把刀一下子就捅进用绳子拴在山脚下的牲畜的身体。很难说一个人的哪一种感官在受到更猛的冲击:鼻子,受到血腥味和受惊牲畜拉下的粪臭味的冲击;耳朵,受到被宰杀的牲畜的惨叫声和人从山上什么地方掉下来或被推下来时发出的尖叫声的冲击;冲击眼睛的则是,放眼望去,四处乱窜的痛苦而可怜的牲畜,或者某个不幸的人,所有这些情景令人疯狂,而且还有来自那些窗户和阳台的喝彩和表示鼓励的喊叫,以至于他没有把刀捅进猪或山羊的肚子,而是捅进了他边上一个人的脖子。(我相信,我并不是在让你们以为这里的下层社会太糟糕,骑士插话说。在大多数情况下,他们非常和蔼。没错,他的听众喊道——想到人类的野蛮而非不公平,没再说什么。)

你们会觉得奇怪,骑士接着说,抢劫这座山怎么只需花这么短的时间。现在抢起来更快了。因为那是最后一年活杀分割牲畜了。我们年轻的奥地利王后对那种场面厌恶极了,她恳请国王对这一残暴的风俗做出一些限制。国王就颁布法令,公牛、小牛和猪必须先由屠夫宰杀、然后分成四块挂在栅栏上。这种做法延续到今天。正如你们看到的,他最后会说,即使是这里,在这座城市,同样也有进步。

骑士怎么才能向他的听众表达国王是多么的令人作呕呢。无法描述。他不能把国王发出的臭气装在瓶里,送到听众的鼻子底下让他们闻,也不能像他经常把从火山获得的硫磺和盐寄回皇家学会那样,把臭味寄给他在英国的朋友,他讲的故事他们听了很开心。他也不能吩咐仆人拿一桶血来,然后把自己的双臂放到桶里,一直没到肘关节,以演示给大家看国王在他称之为打猎的一天杀戮下来亲手剖开数以百计猎物的情景。他也不愿模仿国王日落时站在港口市场卖他一天捕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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