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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5-30 02:3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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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夏菡

出版社:四川数字出版传媒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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岁月微凉

岁月微凉试读:

版权信息书名:岁月微凉作者:夏菡排版:辛萌哒出版社:四川数字出版传媒有限公司出版时间:2016-06-01本书由四川数字出版传媒有限公司授权北京当当科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制作与发行。— · 版权所有 侵权必究 · —

活着,意味着什么?体验生命的过程?有人说,活着是为了繁衍后代;有人说,活着是为了享受人生;有人说,活着是受苦;有人说活着是无奈。我说,活着是每天在镜子里看着岁月从脸上拂过,留下的一地眼泪。

不知道,我的灵魂离开身体的那一瞬间,是痛苦还是快乐的?至少,现在只有想象,任凭思想在空气中遨游。第一章年少岁月

天是昨夜雨刚洗过的,整个城市被阳光笼罩着,只留下了一片影子。太阳穿窗棂影,散落在飘窗上的花间;玫红色的仙客来花瓣,透散着一种妩媚与妖娆,感觉到一种灵动和柔美。

看着街面上忙碌的行人和车流,站在窗前的我不明白生活和梦有着怎样的牵连。

收到大学的入学通知书,没有任何激动和兴奋,因为不想离开家,离开一个人.....

上高中,我是成绩不算好的女孩,每天趴在堆得高高的参考书后面看课外书。课间总是和几个同学跑到天台上聊天。

每天早上都到学校外面的“快乐点心屋”买蛋糕,放学去买珍珠奶茶;从到这个学校上学,就开始买,都是熟客了。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几乎每次去,总能看见一个穿着校服的男生在店里帮忙,长得眉清目秀,玉树临风;看见他我总脸红。后来才知道他是外地转来的插班生,在同级的六班叫古沐阳,没想到的是此人在以前的学校是个学霸,还是个校草级人物。

周日的下午,闲着无聊,准备提前去学校。出发前,看见镜子里的自己,粉刺冒出了脸,T恤上有一滴油,惊慌失措,换了一条白色的连衣裙。第一次跑到母亲的梳妆台前,在脸上抹了一点粉底,让自己的皮肤看起来顺眼一点,最后还是忍不住偷偷地擦了一点淡淡地唇膏。

下了公交车,路过点心屋,径直走了进去。推开门,店里人很少,店面里只有他一个人。挺拔的他,穿了一件浅色的体恤和牛仔裤,看起来很潇洒。他说:“要点什么?”“我最喜欢你家的水果蛋糕和奶茶。”他听后满脸喜悦:“马上就来。”

坐在临窗的桌前,看见窗台上叫不出名的小花开得极其可爱,忍不住摸了又摸。每次走进点心屋,我都想着有一天自己穿着围裙,亲手在每一个烘焙出的蛋糕上制作出美丽图案。从小就很羡慕那些糕点师,每天都能围着这些可爱的食物工作。

奶茶,香气不怀好意的在整个屋子里蔓延。

他从里屋拿了一个刚出炉的蛋糕,然后再上面放了一些奶油和两颗草莓,端着一杯奶茶然后走到面前,轻声说:“这是草莓蛋糕,我觉得很适合你。”我瞟了他一眼,他脸红得像苹果。

我和他的正式来往,从这个夏季开始。

放暑假的第一天,他约我去动物园。我去买了一袋花生准备去喂动物,但却不小心摔倒,磕破了手肘。他一言不发把我搀扶到了椅子上然后让我不要动,自己跑出去买来碘酒和包扎伤口的东西,动作很轻柔。找不到合适的词来形容当时的他,只觉得和其他男生不一样。

我们还是一起参观了整个动物园,很开心。直到在去车站的路上,他问我:“你有朋友吗?”“又两三个吧!”“那我也算其中一个可以吗?”我笑了笑,看了他很久,点了点头。

这个暑假,我和他时不时,一起逛书店,看电影。每次他都会给我带一块草莓蛋糕,蛋糕香甜可口,温暖四溢,一直舔到心扉------这就是初恋的滋味吗?

在认识古沐阳之前,觉得自己的天总是灰蒙蒙的,惨淡的青春期好像没有尽头。为了和他大学上一个学校,抱着这个念想,我像打了鸡血似的,每天精神十足,扔掉了所有的课外书;认真地上每一节课,晚上经常开夜车。期末考试,我居然在全班排名十一,所有人都大跌眼镜。

最重要的是,我和他开始的恋情。每天中午放学和下午放学都会在点心屋见面;因为不方便,很多时候都没有机会说话,只是彼此用眼神交流。但感觉很开心!

十一月的一天,路过一家叫“紫色夏日”的小铺里,古沐阳看见了一只用特殊材料手工做的哆啦A梦,看上去很酷。而那个月底正好是我的十八岁的生日,讨价还价最后还是卖给了我们。老板说,可以给机器猫脖子上的铃铛上刻字,我们想了想最后决定在上面刻一个G和F。G代表古沐阳,F代表本人方怡希。

这个哆啦A梦成了我的护身符,随时都在身边,哪怕睡觉。

降温了,漫天的飞雪落在窗前。我双手哈着气,又走进了那个叫“紫色夏日”的小铺。墙上挂着两双毛线手套,一个是我最喜欢的宝蓝色,还有一个是古沐阳喜欢的灰色,手套都配有一条同色的围巾。经过我的软泡硬磨,老板终于卖给了我,口袋里只剩下了可怜的五毛钱。

迫不及待的把围巾缠在了脖子上,戴上手套,一路小跑进了点心屋。他正好在收拾桌子,我给他使了一个眼神,两个人到了僻静的地方。从口袋里拿出围巾,系在了他脖子上,把手套戴在他冰冷的手上,他戴着围巾和手套样子有些呆萌。随风飞舞的雪花中我只看见他傻傻地笑。

春节,古沐阳跟着父母回苏州老家过春节。回来见面,看见他手里抱着一条一个月大的小狗,说是小区门卫大爷捡到的一只怀孕的流浪狗,当了妈妈,生了六只养不了想送人。忍不住,看见小狗模样太可爱,就抱了一只。

我把小狗抱回了家,取名节儿。他说,我这下有个伴了!我母亲有洁癖,死活不想养,最后还是抵不过我撒娇卖萌,留下了;还给小狗做了一个很舒服的窝。隔一段时间,我总会找借口带着小狗和他约会,每次他都说小狗长得胖嘟嘟,很可爱。

高考时我觉得自己考得很不尽人意,查完成绩,报完学校后,他让我一起出去,我摇头,眼底闪过一丝黯淡。他说:“以后的事情,统统留给明天。”

两个人坐在一颗大树下,相互依靠着,日光让树叶变得很清亮。我在他耳边低语着,见他没反应,起身摇他,原来他装着睡着了。我们谈论着看过的一部电影。“故事的结局不应该是那样的?对不对?”我摇了摇他的手。“只是一个故事,一部电影,用不着较真。”随后我和他骑车出去玩。两个人不知疲惫的在阳光下骑行,一阵疾风出来,腹腔里灌满了风,目光所及之处都是温润的田野和远处的风景。他安慰着我。我们在大自然中尽情挥洒着心情,我们沉溺于这样的日子和岁月里。

为了这个最后的假期,我和他同时去报名参加了一个书法培训班,基本上有三分之二的时间,见面在一起。整天神采飞扬,心中都开满了花,散发着淡淡的清香。

时间就像炉灶上沸腾着的开水壶中冒出的水蒸气,转眼就消失了。

昨晚,和几个同学临行前的最后一次聚会。回家的路上,在街口的转角处,遇到了等我的古沐阳。“怡希,你要好好照顾自己,一定要好好的,记住了吗?”他紧紧地把我搂在怀里,我感觉到他的心跳,从他哽咽的声音中,完全感受到他内心的酸楚。我留着眼泪,拼命地点着头,那一刻真才第一次体会到什么是离别的滋味!我和他从此天各一方,因为他要去美国上大学,而我要去的地方是一个南方海滨城市!

火车开了,古沐阳目送我踏上火车,顺着铁轨一路远行,那只是电影的情景。我为了让他送我到火车站,死活都不愿意让父母送,可父母还是坚持送我进车厢。火车驶出站台,我一双模糊的双眼,望着窗外呼啸而过的山川田野,江河村落,如鲠在喉。第一次离开家,离开父母,第一次单独出门,我的心情就像一个迷离的孩子。

火车上的那个夜晚,我梦见他骑着车四处寻找,在每片落叶上都写上我的名字。第二章青葱岁月

坐了十几个小时的火车,拖着重重的行李箱来到了新学校。校园里四处都是人,南国校园的美,根本来不及欣赏;就在口干舌燥站在新生报到处苦苦等待的时候,突然感到天旋地转,人顿时失去了重心,倒在了地上......

等我再次醒来时,一个穿着白色体恤,浓眉大眼的异性脸庞出现在我模糊的视线里。“终于醒了!”对方声音低缓而温和。“我在哪里?”“医务室,你晕倒了,是我和几位同学送你过来的。我叫梦乔,是大三经济管理系的。”“谢谢你!”我试着爬起来,身子还有些不给力,只好继续躺着。“怡希,怡希,你怎么样了?”不知道什么时候欧展从哪里冒了出来,她是我的高中同学,也考上同一所大学,但不同系。开学前她和他父母去香港玩了一趟,昨天直接来的学校。 第一天到学校就出了这样的糗事,我感觉有些丢人。

刚到学校的那几天日子,燥热地让人有些睡不着,靠画动漫人物与黑夜周旋。

上课之余,我再次拿起长笛,开始一遍遍的重复熟悉的旋律。很多时日不曾吹奏,感觉自己很清楚。俗话说:“拳不离手,曲不离口”,现在拿起长笛,依然像个新手的感觉。任性的我,自从没收到音乐附中的录取通知书,发誓不再吹响长笛。还是走之前,父亲放在了行李里,说音乐是个好东西,高兴,忧愁,寂寞都可以陪伴。

那时,我是个梳着小辫的小小孩。经常独自穿过车流,去街对面的老师家上课,每次踩着他家单元楼的楼梯,我都觉得像是去赴约。有时候我觉得就像在做梦,因为那些年的笛声,都散在无风的日子里。到现在,我才知道,父亲所谓的陪伴是什么意思。“方怡希,你还好吗?”没想到过了一周,在学校的餐厅再次相遇这个叫梦乔的男生。老远,就和我打招呼,邀我一起吃饭。

那天我穿着一条淡绿色连衣裙,白色的帆布鞋,扎了个马尾,看起来很清新范。

我们选择了一个靠窗的位置,阳光透过落地的窗洒进来。后来梦乔说那一刻的我整个笼罩在阳光里,看起来很温柔甜美。那一刻的我完全符合了他对摄影模特的所有要求。

混迹于摄影圈给杂志社拍照的梦乔,最近在为一家杂志社拍一组关于校园风的照片。正需要一个模特。他对我说出了自己的想法。我不敢相信地看着梦乔,自从上次知道他的名字之后,我觉得他很熟悉,就去翻了杂志,发现他是杂志的摄影师。所以,在听到他说请自己做他的模特,有些不敢相信,觉得是在开玩笑;因为太意外了,我居然能上杂志做模特。

欧展听了此事,眼睛都大了:“怡希,运气不要太好哦!这个帅哥是不是看上你了?”我说:“本人已经心有所属,哪能还有其他人的位置?”而此时,欧展才知道我的恋情。接下来只要有时间,她就会来找我,打听关于我和梦乔的一切。她说,喜欢自己能有一段难忘的大学恋情,哪怕明知道不会有结果。

这女孩个子高挑,就是脸庞略有些婴儿肥,五官组合在一起还不错。生性很活泼,爱唱歌跳舞,最新流行的歌曲,一边放一边跟着哼,哼几遍就敢大声唱。大概知道自己的嗓音不错,即使看到有人望着她,也绝不终止。 欧展从来未让任何男孩不瞧自己一眼就走,可她却遭到了狠狠地拒绝,就像腊月的寒风,冰寒彻骨。而这件事,她一直瞒着我,直到有一天......

幸福也许是缥缈的,也许是真实的,就靠自己如何看待! 而后面所发生的一切,是谁也没有预想到的。

欧展第二次和梦乔见面,是我一起在图书馆门外。欧展告诉梦乔自己是谁,在哪个系什么专业,说自己特别喜欢照相。梦乔有些不耐烦,打断她:“你的服装搭配得有些奇怪。”欧展总是喜欢公主打扮,喜欢粉粉嫩嫩,带荷叶蕾丝的衣服。

有点太直接了吧?欧展脸色有点难看:“你懂什么,这叫可爱,公主型”。梦乔愣了,完全没想到她如此牙尖嘴利。梦乔看了看了她,然后说:“其实这样的我也觉得很好看,可不太适合你的气质和个子。我学过六年的美术和几年的摄影。”

欧展毫不客气的接过他手里的矿泉水,喝了一大口:“那你说我适合什么?”梦乔把自己的想法说了出来,当时的我只觉得很好玩,两个人就像小孩一样。

过了几天,欧展穿了一件紫色的短袖连衣裙,一改常态,让人有些眼晕。第一眼,我完全没认出来,真的不一样了。

她非要我去找梦乔,给他拍照。可那天,正好梦乔出去了,欧展很失落。我感觉欧展暗恋上了梦乔,我当着梦乔的面开玩笑:“干脆让欧展做你女朋友算了!”他笑了笑:“她不是我喜欢的类型。”

古沐阳,我的男朋友,按时都会给我写信,只不过是电子邮件而已。每次我都反反复复地看,每封信都倒背如流,我觉得他会和我一样的思念对方。

我和梦乔,自从两个人合作,基本都在一起吃饭。我其实不胖,就连梦乔也觉得我身材已经很完美了,可还是坚持减肥,希望镜头下的自己更好看。每顿都只吃一点点,他觉得有些心疼。知道我喜欢水果,特别是芒果,基本上隔一天就会去学校外面的芒果摊上买上两个给我,说芒果含有很多维生素,对皮肤好。其实,他是不想我饿肚子。

第一次,梦乔看见我吹长笛,吹得是《艾莉娜之歌》梦乔好吃惊。他说:“长笛音色清冷高婉,宛如一位冰雪美人,低调中透着活泼明丽,圆润而绚丽,甜美而光华!”而古沐阳从来没听见过我的笛声。

我觉得梦乔很努力。两个月过后,照片给了杂志社,里面有我画漫画的样子,还有站在树下吹长笛的身影,编辑发现故事场景和照片很吻合,得到很高的评价。当第一次我的照片刊登在杂志上时,梦乔高兴得像疯了一样,拉着我在校园里奔跑,那一刻,我觉得自己在风里飞!

周末他骑着车,带着我,四处游玩,带回来很多不同风格的照片。他说,要让我成为最美丽的杂志模特。

一次,两个人去学校不远的海边,我穿着淡黄色的长裙,戴着一顶宽沿草帽,海风吹来,裙裾飞扬。他让我坐在一个大礁石上,坐在上面摆弄着各种姿势,时而远眺,时而沉思,时而闭目仰天,时而吹长笛,引得许多人驻足观看。他拍得出其的带劲,那是发挥到了极致,没有任何后期修改和加工,美得让人不敢相信。

天空下着雨,他打电话说突然想拍一组关于雨的照片,我想都没想就出去了。那时的五月,树木葱茏,绿草茵茵,柳绿花红。南国校园,在一片雨雾里,高大挺直的椰子树,苍翠碧绿的榕树,以及红灿灿的木棉花,在那一刻都变得朦胧起来。开始还打着伞的我,最后把伞扔一边,完全在雨中欢畅。奔跑,跳跃,水花溅湿了鞋子,裙子,头发上全是雨水,全然不顾。他跟着后面追逐着我的身影,那一刻我俩像在雨中飞翔的小鸟。

而一次辩论赛上,梦乔舌瓣生莲,让人既饱耳福又捧腹,下来不时有女生在楼下等他,还有人打电话示爱,更有人为他痛哭流涕,但他都不为所动。偶尔有点花边新闻,但梦乔装着洒脱,说自己从来就是寂寞的,无人能陪。

假期时,他去了云南,每天都给我发短信,给我说每天的所见所闻;拍了很多风景照,说是要回来一起和我分享,说也是一种随性洒脱的生活态度,我说有一天我也会看遍各处的花开。梦乔就是哥们,我一直这样认为。

大二的那个寒假,古沐阳回来了。天下着小雪,我穿了一件有毛绒帽子的羽绒服,头发服帖地垂着,特意围了那宝蓝色围巾,戴了宝蓝色手套,抱着小狗节儿。远远地看见他还是站在街口推着自行车。他围着那条灰色的围巾,也带着同色的手套,穿着白色的羽绒服,蓝色的牛仔裤很有气质。走到身边,不知道说什么,他伸手抱过节儿,两个人只是一同笑了起来。

路上湿漉漉的,雪落在地上即刻没了踪影。我坐在后座上,悬着的双腿乱晃。戴着手套的手搭在他的腰间,冷冽的风在耳边挂过,我却不觉得冷。经过一个下坡,他起了一个坏心眼,脚下一用力,自行车飞速地往下冲去,把毫无防备地我吓得一声尖叫,前面车筐里节儿,也吓得叫了起来。古沐阳哈哈大笑起来。那一刻,听着他的笑声,我的心都飞了起来。

而我送他走那天,却在机场碰到了一个漂亮女孩在门口等他,两个人见面说着流利的英文,原来是他的同学。有几分失落的我,匆匆忙忙离开了!

回去的车上,车厢里播放着一只忧伤的歌,我慢慢地闭上了眼睛,眼泪不知不觉地流了!

回到学校的我,依然重复着过去的日子。 心却泛着深不见底的幽蓝,不知是心里作用还是太敏感,总觉得古沐阳突然离我好远好运。那个说着英文女孩的眼神总是在脑海里闪现。

暑假,古沐阳没有回来,我感到百般煎熬。节儿扭动着胖乎乎的身体,整日跟在我的身后,我总是对着它说一些话,觉得它能听懂,而它却用略带忧伤的眼睛看着我,让我有些心伤。

刚回学校,收到了一封来自遥远国度的信。和他一路走来,觉得彼此坦诚交付了最美的时光,心里已经没有什么人,可以替代彼此在生命里留下的青春印记和愉悦时光。没想到,他还是放下了我。人生还有比这更悲惨的事?移情别恋,他爱上了那个女孩。

梦乔一回来就接到我的电话,电话里我泣不成声。他握着手机一路奔到女生宿舍楼下。我正蹲在花坛边泪眼婆娑,他递过来纸巾,听我断断续续地说我和另一个人的故事。 梦乔看得出来我很喜欢那个人。他安慰着我,喜欢一个人不一定就要在一起。其实,他也是在安慰自己。

准备开始新的生活,将古沐阳的影子连同彼此在一起的那些时光都封存起来。我把那个刻着G和F的哆啦A梦扔到了海里。电话里死活让母亲把那只叫节儿的狗送人,母亲觉得很诧异,问我为啥?我说不送,我下次回来就把狗扔河里,反正不想再看到那只叫节儿的狗。可看到行李箱里那双根本在这个地方用不上的手套和围巾,在黑暗里还是忍不住哭了起来。

那天晚上,我一个人去看电影,实在太难过了。我独自坐在电影院里,七窍生烟地哭,无比地生气。就这样,我的初恋就像老梧桐树上的一片秋叶,高高地从树枝上坠落,无声无息。后来想了想,终于明白,喜欢这种事,毫无逻辑和章法可寻。近在咫尺?天各一方? 爱情里随性自然,不争不抢,得之我幸,失之我命。梦乔是这样,我也是。

那件事之后,两个人很默契地疏远了。我觉得我在他面前很狼狈,如果再像以前一样很尴尬,毕竟他一直觉得我自我感觉是个无坚不摧的女汉子。而梦乔觉得自己知道了我的秘密,也无法再告诉我自己喜欢过我。两个人就这样默契的各自忙碌着,他没有再拍照。我很多时候都梦见自己坐在海边的礁石上,只是身边没有一个人。

每次吃饭,我都下意识的看我们常常坐的地方,可一次都没看见他的身影,他就像消失了一样。周末和节假日,总要收到他祝福问候的短信。

毕业前,梦乔约我出去。要分别了,他不想气氛太沉闷,就主动开起了玩笑,说自己要去旅拍,看尽世界的风光,拍尽帅哥美女。 简单的祝福后,我就离开了。他一个人咖啡店坐了很久,而我在街头拐角的一个花坛边也坐了很久。

毕业典礼上,他代表全系毕业生到台上接受文凭,当时我就站在礼堂门口,远远的看着。这两年我们的友谊在平静中进行着,但夹杂着一种别样的滋味。

临走前给我留下了一封信,说要去离太阳最近的地方,希望心会感觉到温暖,他去西藏做志愿者。那一刻,我茫然了,不知道该说什么!

一个周末的下午,像往常一样,骑车去做家教。一样熟悉的街道,我怀着与平日一样的心情,骑着车,夹在人流中。

上坡了,虽然坡度不大,却让骑车人分明地感到有几分吃力。一边使劲蹬车,一边估摸是时间,打算蹬快一点,早点通过这段上坡路。忽然间,听到几声:“加油,加油”的叫喊,循声望去,原来是路边背着背包,穿着一身运动装的梦乔。“怎么是你?梦乔!”好突然的出现,我猛然从车上跳了下来。“西藏回来一直忙着出国的事情,说来看你,一直没时间。”他快速的走到我面前。出国?他真要去旅拍?“刚才在出租车上看见你,就没有给你打电话,跑到前面下来等你。”梦乔替我推着车,他的皮肤,没有以往白皙,但感觉人结实了许多,成熟了不少。“怎么也不打个电话提前通知我?我好去接你呀!”我依然哥们的口吻。“想搞个突然袭击,看你这个丫头在做什么坏事。”他顽皮的在我鼻子上拧了一下,两个人相视一笑。

那天下午,他在楼下坐着,直到家教结束。下课后,他骑着车带着我,就像回到了过去,两个人都快乐地不行了!那天晚上,他要我带着长笛。我们去海边公园的长椅上,海风吹拂着,在我的笛声里一起回忆着往日的时光,一切犹如昨天!

之后,我和他开始频繁地联系,网络联系成了生活很重要的部分,但依然没有任何人捅破那层纸。彼此关切着对方的一切,在国外的他,每到一处,他都会寄给我一张明信片。让我感觉到他的忙碌和充实。欧展说,梦乔第一次给他的感觉,就觉得我和他会有故事,我不信。

毕业考试在即,寝室里的所有人,都很用功,常常一起开夜车,但很多时候,一过凌晨就困得像个喝醉的人,晕沉沉的倒在床上。考试过后,又各自忙着买各种行头,裙子,衣服,裤子,皮鞋,化妆品和所有可以用在身上装扮自己的东西。准备毕业典礼。

晚上寝室里的灯也熄了,我却和欧展坐在校园的大树下,没有一点睡意。“我总觉得在这里还没呆够,就要离开了!”欧展的一丝悠悠哀愁在晚风中飘荡,我不敢说话,怕把谈话带到一种凄凉的气氛中。说实话,这里到处都是我和另外一个人的回忆,我又何尝不是感觉没呆够呢?只是此时的我,觉得心中有万般伤感和茫然。大学生活就结束了,我的学生生涯就此画上句号,从此走上人生的另一个长巷。未来的一切就是一个大大的问号。

就要离开这个城市了,把所有的东西收拾打包,用胶带封好。突然,我看到了一个纸箱,让我想起来了他。我把所有的记忆都打开,然后又一一整理封存,准备新的生活。

没想到,离开学校的头一天,梦乔绕了大半个地球从开普敦回来为我庆祝。那天晚上,我们俩拍了一个合影。他吐着舌头搞怪,而我翻着白眼,咧着嘴。这是我们唯一的合影。第二天,他送我到车站,特地买了一箱芒果,说这是最后一次给我买当地的芒果,希望我回去好好享用。我感动哭了!他却笑我,还像个孩子!临走时,他给了我一个轻轻地拥抱。

几天之后,我收到了来自异国的明信片,是我和他的合影,照片后面写着:我带着一个人的理想和笛声去流浪,请她带着我的惦记照顾好自己。

我打开邮箱,给他发了一封邮件:“一直追求的都是内心的妄念,以为这就是我要的,可是到头来发现,最长久的莫过于陪伴,我现在一无所有,想重新开始,拥抱自己,拥抱自己爱的人和爱自己的人,你带着的不仅是我的理想,还有彼此的态度。有没有觉得自从我们分开后,生活都有些枯燥了呢?你想要生活重新精彩起来吗?”

地球的那边,很快回了信:“从来心就不曾离开过,每一张照片串起每一个回忆。生命总是在最好的季节,让我遇见最好的人,感念上苍。让我带着你去游走,走遍各地,看尽人间繁华与沧桑!”

幸福的到来,让我心情如水般清澈,每天都期待着他的消息。

三个月之后的一天,我如约带着飞一样的心情,去机场迎接我爱的人。但时间过了一个小时,又一个小时,却没有等到那个期待拥抱我的人,我如游魂一般离开了!

过了几天,我收到了梦乔的电话,说话的不是梦乔而是他的朋友,说梦乔在去机场的路上死于车祸。当时,我就傻了,说什么都不相信。那天晚上,站在21层的屋顶上,在风里拼命地喊着梦乔的名字,声音传得很远!那一刻,我真想从楼上纵身一跃。

生命就像故事一样,正在被诉说着,可令人揪心的,当最重要的时候,突然嘎然而止。

带着满心的伤痛,带着我和梦乔所有的记忆回到曾经的校园。从相识的那一个地方开始,沿着记忆,按着时间的先后,走过每一个我和他曾经去过的地方,用这样的方式去奠念失去的人。

海边公园,咸咸的海风亲吻着脸颊,吹干了孤独苦涩的眼泪。只有大海目睹无尽的痛苦,希望它能让痛苦的感觉在我的体内安睡,直至遗忘。

忽然远处站着一个身穿白色体恤的男生,“梦乔”不禁呼喊,可再腚眼一看,只是一个幻影,四下除了波涛撞击海堤的声音,没有任何一个人。那天,独自站在海边,一遍遍的重复吹奏着梦乔最喜欢的那首曲子《艾莉娜之歌》,笛声依旧,而我泪如雨下。

欧展打电话来问我:“和梦乔怎么样了?”我不知道怎么回答,怎么样?能怎么样?面对现实里那份握在手上的幸福,顷刻就没有了,能怎么样?除了流血的心,剩下的就是刻骨铭心的痛。

回去我才告诉欧展梦乔死了,欧展没有说一句话,她哭了,哭得很伤心。欧展最遗憾的是,她和梦乔之间的故事,还没开始,就结束了!梦乔是她大学时代最深的痛。

三年我常常不知的陷入思念。遗忘,是个漫长的过程,没人知道我经历了多长时间的折磨。

记得,我和他经历的一切,走过的路,拍过的照,说过的话,还有那些信的内容。在这以后,世界依然活着,而我已不再是我,在过往的回忆里拖着沉重的躯体,缓缓前行。

我很难接受,真的再也见不到梦乔,像服用了麻醉剂一样对自己重复千万遍:你再也不会遇见他那样的人了!我知道我是看上去多么的不快乐,最惨的是,我毫无掩饰。

在灵魂深处,梦乔是心底的一条清澈小溪,永远在流淌。第三章婚姻岁月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感情归宿,看着身边的人都用自己的方式活着,自己的世界还在落单。

工作了介绍的不少,追的也不少,但真正恋爱过的还没有。因为我一直都接受不了其他人,我觉得没人能代替梦乔。

被父母逼得去见面。有人介绍了一个,两个人连手都没牵过,就分了手。原因是:他是个很不喜欢收拾的人,第一次带我去他住的地方,我被一屋子的脏、乱吓跑了。有收拾强迫症,略有洁癖的我,怎么也接受不了这种生活习惯的男生。

在我心里,我的男人必然是个穿着很讲究,很注重生活细节的人。还有洁白的牙齿,见人礼貌而不失幽默,风度翩翩,稳重内敛,重感情且又责任感,可以不需要太多的钱,但一定是个很有上进心的人!当然如果外表还很帅,那就太好了。

也许很多人会说,简直是做梦,找的不是男人是男神。可我觉得这个男人一定会出现,他也许就在下一个拐角处等我。

人生总是在不经意之处,给人一个意外和惊喜,让人措手不及。

加班到深夜,带着一身的疲惫,晕头转向的坐着出租车回到了位于西门的公寓,三下五除二用最快的速度洗澡上床。躺在自己最干净,整洁的被窝里,才是属于这个季节最幸福的时光。当窗帘被风吹起,打在窗台上那盆已经初绽花蕾的杜鹃花上。睡衣正浓,却被一个熟悉的音乐声吵醒。临睡时忘了关上闹钟,今天不上班。

周末总是不想起床,经常睡到日上三竿,一天二十四小时,至少有十个小时在床上。人生三分之一的时间都在床上度过,对我这种不喜欢出门的人来说,再正常不过。经常睡得浑身酸痛,才不情不愿地勉强爬起来。甚至连三餐都变成一餐,全当减肥了!

其实,这两天心情一点都不好。认识了一个男人,除了个子偏瘦,其他的还算过得去。接触一个月彼此感觉都不错,一天周末去金沙博物馆回来的路上,他却说还没准备好选择婚姻,至此仓皇而逃。鬼才知道他想什么,要走不留,这个世界谁离开谁都能活。拿闺蜜欧晨的话来说:除了人民币,其它的,都他妈的滚蛋吧!

男人、女人,除了生理特征不一样,身体里的荷尔蒙、染色体不同,剩下的就是称呼不一样。在社交中,男人是先生;女人是小姐、女士;在家庭中,男人是父亲、儿子、丈夫、女婿;女人是母亲、女儿、妻子、媳妇。

从小到大,男人,最早出现在眼前的就是祖父,外祖父,伯伯、叔叔、舅舅、姑父、姨夫、一大堆的表哥、表弟;还有其他的男邻居、亲戚;再后来就是男同学、男老师;一直到离开学校。继而出现的就是男老板、男上司、男同事。直到那个第一次把自己从女孩变成女人的男朋友,也是丈夫。

认识他,是在一个朋友聚会上。确切地说,是欧展生日那天,一大堆狐朋狗友在一起,吃喝玩乐。

他外套领口露出深枣红色的针织衫的高领吸引了我。第一次看见一个男人把高领衫穿得如此好看。浓密而干净的短发,很有型的休闲外套,修长而白净的双手,戴着一只腕表;无不显露着男人特有的魅力和品味。他牙齿很白,笑起来很健康;对于我这个典型外貌协会成员,总是关注时尚的人而言,自然尽收眼底。在桌上侃侃而谈的他,亦然是见过市面的人。此时的我感受着这个男人外表带给人视觉的一种舒适。

酒吧里,人头攒动,在灯光下各种人气蓊蓊郁郁,所有的人都随着音乐摇摆着,我但却冷冷地看着,不为此动。“怎么不去跳舞?”一个充满磁性而熟悉的声音在耳边响起,完全能感受到来自口腔喷发的热气;第一次与一个陌生男人如此亲近地对话,脸不自觉地有些发烫。“不想跳”。一颗爆米花被扔进了嘴里,浓浓的奶油味顿时在唇齿间化开。身边的男人,用他那修长的手指,端起装着浅黄色液体的酒杯向我示意。不禁抬头,浓眉大眼,黑黑的眉毛,高高的鼻梁,一张很有棱角的嘴唇。“不要太帅”心里不禁暗暗说了一句。

试读结束[说明:试读内容隐藏了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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