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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5-31 04:5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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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赵莹波

出版社: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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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宋元东亚关系研究

唐宋元东亚关系研究试读:

前言

本书依据中、日、韩三国的历史文献,尤其是通过对日本史料《大宰府·大宰府天满宫史料》(下称《大宰府史料》)的整理与研究,来探讨唐宋元时期的东亚关系。日本作为生存状态较为特殊的岛国,历史上虽出现过“脱宋”“抗元”之类的特殊状况,但作为一个海洋国家,它对外界的情况始终是予以高度关注的。关于这一点,我们可以从日本对中国和朝鲜半岛细致入微的史料记录中得到证实。《大宰府史料》为日本九州大宰府天满宫所珍藏的史料,分为上世编、中世编、续中世编共计17卷,时间涵盖了从日本飞鸟时期到德川幕府时期(约公元536—1599年),除大宰府天满宫本身所珍藏的原始史料外,还几乎囊括日本各个时期的史书和寺庙馆藏文献。如《日本纪》《日本后记》《日本纪略》《帝王编年记》《扶桑略记》《善邻国宝记》《吾妻镜》《朝野群载》《类聚三代格》和《小右记》等。不仅包括与唐、宋(金)、元、明,甚至新罗、高丽等国家在各领域交流的第一手史料,还收有《宋史》《金史》《元史》和《明史》中有关中日交往的中文史料,可谓一部日本历史和东亚交流史的百科全书。尽管有些史料在中国文献中也有载录,但因原件遗失或保存在日本等因素,造成在版式、行文断句、年号等诸多方面都与《大宰府史料》有明显差异。无疑《大宰府史料》更加接近历史原貌,是研究中国与东亚关系的珍贵史料。因此,通过对其中的有关宋朝与日本、高丽交往史料的整理与研究,无论在历史文献学上还是在语言学上都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和应用价值,甚至对东亚海域史和中日交通的研究也均有价值。

本书共分为十一章,主要以贸易和涉外文书两方面来研究唐宋元时期我国与东亚各国的关系。本书以唐宋元为时间轴、东亚地区为历史空间背景,以穿梭于其中的商人和僧人为研究对象。唐朝商人到达日本后,曾一度被日本安排在指定的国宾馆“鸿胪馆”,但到在宋日(1)贸易初期,宋商的商船靠岸后,需要经过海关“存问”,然后才能(2)进行“和市”贸易,宋商们住在由日方所指定的宾馆里,在有限空间里开展贸易活动。日方所指定的宾馆究竟是专门接待外国使节的国宾馆“鸿胪馆”还是普通的宾馆?后来宋商走出了“旅馆”,自建(3)“唐房”,由“旅馆贸易”转变为“唐房贸易”,这其中的变化既涉及日本对唐宋商人态度的变化,也涉及唐宋时期中日关系变化等一系列政治、经济问题。

本书通过对宋商所携带宋、日、朝鲜半岛国牒加以解读和整理,研究继“册封体制”之后,中国与日本、朝鲜半岛在无邦交的情况下,如何以宋商为推介开启一种新型的国际关系模式“准外交关系”模式。“准外交关系”模式是继“册封体制”之后又一种国际新秩序。宋朝面对脱离了“册封体制”的东亚世界,被迫主动探索建立东亚新秩序,由此中国与东亚的关系从传统的“册封关系”模式转为相对平等的新型“准外交关系”模式,具有历史必然性。“准外交关系”模式也可看成元明重建东亚新秩序的过渡阶段。宋朝与日本、高丽这种“准外交关系”模式,为元、明在处理与日本、朝鲜的关系时提供了有益的历史经验,是历史的过渡阶段和重建东亚新秩序的前奏。

通过这种“准外交关系”模式,宋朝在与日本、高丽的交往中,通过宋商即可完成国家间的高层互动,能避免使国家关系复杂化。在当时国际关系“无序”的情况下,三国同时利用宋商作为推介和桥梁,充当其“代言人”开启“准外交关系”模式进行政治博弈。

本书把宋元时期出现的中日“涉外伪文书”乱象定位为“非国家性集团行为”。所谓宋元时期中日“涉外伪文书”乱象,是指日本对宋、元遣使“持金不持国书”、入元僧使用“涉外伪文书”、日本对马蕃主对朝鲜伪造国书泛滥,以及宋商入关“公凭”中有“易名”“年号混乱”等现象。本书认为由于两国间政治关系的滞后造成了经济文化交流的障碍,正因为日本对华方略上的“脱宋”“抗元”外交策略,导致了这种“非国家性集团行为”的出现。同时,又显示出日本国内地方势力对两国政治经济文化交流的焦虑。“涉外伪文书”的现象正是对这种“非国家性集团行为”的必然反应。因此,本书把这种现象认定为“非国家性集团行为”。“涉外伪文书”现象是日本在中日之间实施的一种特殊外交博弈模式。“涉外伪文书”也是“遣唐使”中断以来特殊背景下的产物。

另外,笔者在研读中日两国史料时,发现一些有关台州的重要史料并没有引起中日学者的足够关注,甚至被忽略。但是令人难以置信的是,“入唐僧”“入宋僧”甚至“偷渡僧”大都从台州开始进入中国,而且台州还拥有完备的海上通关检查机构,唐、宋商船常由此出发驶入东海,来往于日本和朝鲜半岛。台州商人时常搭载“入唐僧”“入宋僧”来巡礼,并受他们委托向天台山传递书籍和奉品。台州商人甚至还担任百济国国使,活跃于日本和朝鲜半岛政府之间。可以说,台州在中日交流的历史地位和作用完全可以与明州(宁波)相媲美。

本书通过大量史料对台州古代海上交通以及台州商人的研究,把唐宋元时期中国东南沿海与日本乃至朝鲜半岛间的关系,概括为“商人外交”或“僧侣外交”,也可归纳到中日两国乃至东亚各国之间开展的“准外交关系”的学术范畴。

本书以史料为依托,研究揭示中国、日本及朝鲜半岛在特殊历史时期展开“准外交关系”博弈的历史真相。中国一方仍以大国自居,力图将日本纳入传统的东亚册封体系,在无实效的情况下,乃抓住日本对中国经济的依赖性,尽可能通过商人达成彼此间的正常交往,进而通过商人携带国牒迫使日方“返牒”以造成双方官方实质性接触,以此为政治上的“代言人”,开启以宋商为推介的“准外交关系”模式。日本一方从“崇唐”向“脱宋”转折,但至少从经济和文化两个方面看,完全独立自存又不可能,于是逐步接受这种“准外交关系”模式,但原则上坚持“脱宋”其基本方略是不以正式国使相往来;朝鲜半岛一方基于对中国经济文化乃至政治方面对中国的高度依赖,而力图周旋其间,力图自存、发展。正是在这样的复杂背景下,逐步演化出商人和僧侣为媒介的东亚特殊交往模式。

值得关注的是,明朝与日本的外交关系也是率先由僧侣开启和恢复的,因此是否可以把东亚此时国与国之间的关系定位为“僧侣外交”?这或许是今后探讨东亚关系的一个重要课题。其实这种外交手段,早在元朝就开始了,可以说是宋朝时期宋商携带国使推动所谓“准外交关系”,为这种“僧侣外交”打下基础。明朝时期民间贸易逐渐减少并被禁止,商人无法穿梭于两国,而僧侣却不受约束,成为代替商人的最佳传递国书人选。同时,这一时期日本政府以及九州地方政府、当地豪族、寺院不断地向朝鲜求《大藏经》、佛钟甚至印章,频繁开展官方和半官方的涉外活动,或许可以把日朝间这种现象定义为“大藏经外交”。

综上所述,从两国关系乃至东亚关系历史脉络来看,唐朝与日本之间可谓“平等外交”,宋朝与日本之间可谓“准外交关系”,元朝与日本之间可谓“伪文书外交”,明朝与日本之间可谓“朝贡外交”或“勘合贸易”(前期为“僧侣外交”),日本与朝鲜之间可谓“大藏经外交”。(1) “存问”,相当于现在海关检查,系国家公权力。宋商船靠岸后,首先由大宰府把作成的“存问记”(入国管理、检查报告书)报送太政官,简言之,宋船到达后,完成“存问”检查,由“警固”或者郡作成“解”呈送大宰府。(2) “和市”是贸易前提,宋日之间的价格协定,必须由国家参与决定,比价不能由民间来定。“和市”一词源于汉语,指调整贸易的意思,是政府在交易之际,为了衡量物价贵贱和公平对所在国的物价而制定的规则,相当于现在的货币兑换汇率。(3) “唐房”:唐人街。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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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中所出现的如上方框同原版纸书。第一章从“旅馆贸易”到“唐房贸易”看唐宋时期中日关系

在宁波博物馆里珍藏着三块石碑,上面记载了乾道三年(公元1167年),宁波(明州)在修某座寺庙的大道时,有三位居住在日本九州博多的宋朝商人分别捐了10贯钱。作为回报,寺庙在路边竖立(1)三块石刻,石刻上面分别刻有“日本国大宰府博多津居住弟子丁渊捨”“日本国大宰府居住弟子张宁”和“建州普城县寄日本国孝男张公意”等文字。其中前两块刻着“居住”的字样,而另一块碑刻上则使用了“寄”的表述方式,还特别注明捐献者张公意的籍贯“建州普城县”。这说明张公意只是一时“寄寓”住在日本。他们三人都是以博多为中心从事贸易的在日宋商,由此可见,在日宋商又分“寄寓”和“居住”两种贸易活动方式,或者说两个阶段更为恰当。而在“寄寓”的贸易形式中,宋商们究竟是临时“寄寓”日本政府所提供的指定宾馆还是普通宾馆?值得关注和研究。一、唐代:“鸿胪馆”功能向兼商务性的转化

宋商到达日本,经过“存问”后,如果没什么问题,就会被安置在日本官方所指定的宾馆里,按照政府制定的价格开始交易,也称作“和市”。有日本学者认为:“宋朝以后海商被安置在大宰府所指定的(2)“鸿胪馆”内居住,由政府支付滞留费。”那么宋商真的是在“鸿胪馆”内开展“和市”贸易吗?

日本“鸿胪馆”原本是模仿中国“鸿胪寺”而建,其功能也大体和唐代差不多。“鸿胪寺”是由北齐的“九寺”转化而来,唐代时期其称谓传入日本。其中“鸿”字由“大鸟”转化而来,表示“大”的意思,“胪”字有“腹”的意思转而表示传送之意。而“鸿胪”则表示报告有外交使节来访之意。

在唐朝,鸿胪寺是唐朝设置的管理蕃客的专门机构,是唐朝与太常寺、光禄寺、卫尉寺、宗正寺、太仆寺、大理寺、司农寺、太府寺齐名的九寺之一。鸿胪寺担负着接待周边诸蕃入朝使者的繁重任务。诸蕃派往唐朝的使者,主要有朝贡、和亲、告哀、求请、贸易、献捷(3)等。这些使者到长安后,各类活动都由鸿胪寺负责安排。

贞观四年(公元630年)至开成三年(公元838年)的二百余年间,日本派“遣唐使”来唐十三次,加上“迎入唐使”“送客唐使”,共有十九次之多。又据朝鲜《三国史记》记载,从武则天长安三年(公元703年)到昭宗乾宁四年(公元897年)的一百九十五年间,新罗以“贺正”“朝贡”“谢恩”“入宿卫”等各种名义,向唐朝派遣使节团次数共八十九次,平均每两年就派一次,有时候甚至一年就派二至三次。据日本学者木宫泰彦考证,日本在唐太宗贞观四年(公元630年)到昭宗乾宁元年(公元894年)期间,随十三次遣唐使入唐的留学僧和学问僧就有149人。

日本“鸿胪馆”建造于平安时期,是用于外交的迎宾馆,设置在平安京(京都)、难波(大阪),以及筑紫(福冈)3个地方。文献上最早的记载是持统二年(公元688年),以“筑紫馆”的名称出现,平安时期以后改名为具有中国韵味的“鸿胪馆”。从7世纪后期到11世纪的约400年期间,迎接遣唐使、新罗使节团等。

公元872年5月,渤海国使者杨成规出使日本,被安置在“鸿胪馆”并在那里接受日本大宰府牒和敕书。据日本史料《日本三代实录》记载:

贞观十四年五月廿五日甲午,勅遣参议右大辩从四位上兼行赞岐守藤原朝臣家宗于鸿胪馆,赐勅书,大使已下再拜舞踏,大使杨成规膝行而进,北向跪守,勅书太政官牒函、勅书曰:天皇敬问渤海国王。(4)

公元883年,日本文章博士菅原道真在“鸿胪馆”设宴接待渤海国大使裴颋,并赋诗以文会友,“(元庆)同七年四月廿一日,缘饗渤海客,權行治部大辅事,是时道真與渤海大使裴颋文赋赠答诗数首,(5)文章載紀,使称曰:道真文筆似白乐天也”。公元895年,菅原道真奉旨在“鸿胪馆”设宴款待渤海大使裴颋,“宽平七年五月七日癸亥、渤海客來、著鸿胪馆,十五日辛未,參议左大辩菅原(道真)朝(6)臣向鸿胪馆赐酒馔于客徒”。由此可知,“鸿胪馆”作为日本国宾馆承担着接受、递交国书以及接待外交使者的重任,代表着国家的尊严。

除此之外,“鸿胪馆”还是“遣唐使”以及“入唐僧”的出入之地。公元837年3月,遣唐大使藤原常嗣和遣唐副使小野篁在出发前就临时住在“鸿胪馆”里,“承和四年三月壬午、遣唐大使藤原常嗣(7)出自鸿胪馆、发向大宰府”。公元858年,日本入唐僧圆珍回国,先被大宰府安排在“鸿胪馆”里,然后再返回京都,“十九日平明、傍山行至本国西界肥前郡松浦县管美旻乐埼、天安二年六月二十二日、(8)回至大宰府鸿胪馆,十二月二十七日、达帝都”。另外,公元862年10月,入唐僧高岳亲王、宗睿等乘坐唐朝翻译张友信的船也是从“鸿胪馆”出发起航抵达明州扬扇山的,其史料如下:(贞观三年)十月七,仰唐通事张友信造船一只。四年五月,造船已了,时到鸿胪馆。七月中旬,率宗睿和尚并船头高岳真今(岑)等,僧俗合六十人,驾舶离鸿胪馆,赴遠值嘉岛。八月十九日,著于远值嘉岛、九月三日,从东北风飞帆、其疾如矢。……七日,午尅遙(9)见云山、未尅著大唐明州之扬扇山。

以上事例说明,“鸿胪馆”当时主要是以其国家的政治功能而存在,它具有接待安置外国使节,以及国家政要出访前后的下榻之地等功能,而且“鸿胪馆”作为国家的国宾馆是不允许外国客商居住的。

那么日本政府又是如何安置外国客商的呢?我们可从公元842年8月颁布的“太政官符”中略见一斑:

太政官符

应放还入境新罗人事

右、大宰大贰从四位上藤原朝臣卫奏状称,新罗朝贡其來尚矣,而起自圣武皇帝之代迄于圣朝,不用旧例,常怀奸心,苞茅不贡,寄事商贾,窃国消息,望请一切禁断,不入境内者,右大粮臣(源常)宜奉勅。夫德泽洎遠,外蕃归化,专禁入境,事似不仁,宜比于流来,宛粮放还,商贾之辈飞帆来著,所带之物,任听民间令得回易,了即放却,俱不得安置鸿胪,以给食品。(10)

承和九年八月十五日“商贾之辈飞帆来着,所带之物,任听民间令得回易,了即放却,俱不得安置鸿胪”,简言之,当时日本政府对待外国客商有两种态度:一种是不允许他们入国,原因是担心他们从事“窃国消息”搞间谍活动;另一种是可以在境内自由地和民间进行贸易,但不允许住在属于迎宾馆级别的“鸿胪馆”。

不过,到了公元865年,“鸿胪馆”的功能似乎开始逐渐兼有经济功能。据《日本三代实录》记载:公元865年7月,大唐商人李延孝等六十三人来到日本,大宰府奉朝廷之命把他们安置在“鸿胪馆”之内,“贞观七年二十七日丙午,先是大宰府言,大唐商人李延孝等六十三人驾船一艘,來著海岸。是日,勅安置鸿胪馆、隨例供给”(11)。《日本三代实录》还记载,大唐商人张吉等四十一人,于第二年9月乘船靠岸后,大宰府依旧奉旨,将其安排到鸿胪馆,“九月一日大唐商人张吉等卌一人驾船一艘来著大宰府。是日,勅大宰府安置鸿(12)胪馆,隨例供給”。这表明“鸿胪馆”的功能其实在唐朝后期就开始转变,由政治功能蜕变为兼具商业功能。

那么,是什么原因使得日本政府转变态度,把来自海外的客商集中安排在一起居住,而不再“任听民间令得回易,了即放却”呢?笔者认为其原因不外乎两点:(1)便于对商人的统一管理。据《日本三代实录》记载:“日本贞观六年(公元864年),大宰府言,大唐通事张友信渡海之後,未知归程,唐人來往亦无定期,请友信来归之间,留唐僧法惠,令住观(13)音寺,以备通叓、太政官处分、依请。”意为:唐朝翻译张友信回国,不知其回程,而他的行程也实无定期,于是就把唐朝僧人法惠安排在观音寺里居住,以等待翻译张友信再次来日。可见,政府统一安排驻地便于提高效率、掌握商人情况。(2)维护国家安全。日本政府担心大量的外国商人不断往来日本会危及其国家安全,据资料《日本三代实录》卷十二记载:“关司出入,理用过所,而今唐人入京,任意经过,是国宰不慎督察,关司(14)不责过所之所至也,自今以后若有惊忽,必处严科。”显然,担心国家的安全才是最主要原因。

但是,没过多久,同样是出于国家安全的需要,日本又取消了这种把外国商人安置在“鸿胪馆”的做法。公元868年,日朝廷接到大宰府报告,新罗海盗乘船袭击博多,掠夺了丰前国的年贡绢锦然后逃窜,“宰府言,去月廿二日夜,新罗海贼乘艦二艘來博多津,掠夺丰(15)前国年贡绢绵,即时逃窜,发兵追之,遂不获贼。”日本清河天皇深感:博多是邻国入侵的跳板,军事要塞,而且距离“鸿胪馆”只有两站之遥,所以必须在“鸿胪馆”部署重兵,以防不测,“博多是邻国幅輳之津,警固武卫之要,而墎与鸿胪馆、相去二驿,若兵出不意,(16)仓卒难备,请移置统领一人·选士卌人·甲胄卌具于鸿胪。”

从此,“鸿胪馆”又变成重兵把守的军事禁区,甚至成了看押外国漂流民的地方。公元873年12月,大宰府把从新罗漂流到对马岛的33位新罗人,押送到“鸿胪馆”里实施看管:

贞观十五年十二月廿二日癸丑,先是,大宰府言,去九月廿五日,新罗人卅二人,乘一只船,漂著对马岛岸,岛司差加使者送府,即禁其身,著鸿胪馆。是日,勅曰;新罗人挾奸年久,凶毒未悛,疑亦流(17)之体,构候隙之谋,冝重加搜捡,审覈情状,早令放归。

就此,“鸿胪馆”这种兼有接待外国客商的商业功能又被慢慢削弱了,日本政府把外国商人集中安排在“鸿胪馆”里这种做法到了宋朝,逐渐演变成了让宋商集中住在指定的普通宾馆里的形式。

综上所述,“鸿胪馆”的历史演变,其功能有三个不同阶段。第一阶段:专门负责接待安置外国使者和国家政要;第二阶段:转变为接待安置外国客商;第三个阶段:不再接待外国商人。从不接待外国商人到接待、最后又恢复到不接待,这种U形的变化,也说明日本国家海外贸易政策在不断调整,同样都是为了国家的安全。

日本“鸿胪馆”在唐朝时期的功能几经变化,也反映了日本对唐朝的政策变换。“安史之乱”后,唐朝国力衰竭,日本对唐政策也发生了一系列微妙的变化。公元894年,日本右大臣菅原道真被任命为下任遣唐使,但菅原道真以“大唐凋敝之具矣……度度使等或有渡海不堪命者,或有遭贼逐亡身者,唯未見至唐,有难阻饥寒之悲”为由,上书请求中止“遣唐使”。第二年,日本朝廷采纳了菅原道真的建议,中止历经200多年的“遣唐使”,“同年(宽平)九月十四日,上状请(18)令诸公卿议定遣唐使进止,同七年五月十五日,敕止遣唐使。”

废除“遣唐使”后,日本统治者对唐宋政策变得消极,采取的是政治回避、经济上积极融入的对华政策。可以预见,废除“遣唐使”后,日本“鸿胪馆”的政治功能以及地位更加每况愈下,加上大量宋商的涌入,其居住的经济功能也远远满足不了宋日贸易的需要,因此日本“鸿胪馆”就渐渐退出了历史舞台。二、宋代:“唐房”的形成

宋代以降,宋商们不再被安排在“鸿胪馆”里,而是被安排在普通的宾馆。公元986年,宋商周文德到达博多后,就被安置在普通宾(19)馆。日本僧人源信闻讯后赶到博多,希望委托周文德把自己所著的《往生要集》以及他老师良源撰写的《观音赞》献给宋朝天台山国清寺。由于他们之间语言不通,于是源信就给住在宾馆内的周文德写了封信函表明来意。周文德收到信函后,就在宾馆里给源信复函,并(20)委托大宰府官员贯首丰岛才人转交给源信。信中表达了对源信要献三卷《往生要集》给天台山国清寺一事表示敬意,并向其介绍有500名男女弟子结缘为天台山国清寺施财修建五十间廊屋事宜。周文德的回信内容如下:

大宋国某宾旅下

返报

大宋国台州弟子周文德谨启,仲春渐暖,和风霞散,伏惟法位无动,尊体有泰,不审不审,悚恐悚恐。唯文德入朝之初,先向方礼拜禅室,旧冬之内喜便信,启上委曲,则大府贯首丰岛才人附书状一封,奉上先毕,计也经披览欤,郁望之情朝夕不休,驰愤之际,遇便脚重启达,唯大师撰择《往生要集》三卷捧持,诣天台国清寺附入既毕,则其转当僧请领状予也,爰缁素随喜,贵贱皈依,结缘男女弟子五百余人,各各发虔心,投舍净财,施入于国清寺,忽饰造五十间廊屋。彩画柱壁,庄严内外,供养礼拜瞻仰庆赞,佛光重光法灯盛朗,兴隆佛法之洪基,往生极乐之因缘,只在于斯,方今文德忝遇衰弊之时,免取衣食之难,仰帝皇之恩泽,未隔诏敕,并日之食甑重欲积尘,何避饥馑之惑,伏乞大师垂照鉴,弟子不胜愤念之至,敬表礼代之状,不宣,谨言。

二月十一日大宋国弟子周文德申状(21)

谨上天台楞严院源信大师禅室法座前

周文德让大宰府官员转交信函一事说明:其所住的宾馆是归大宰府管辖,而且他的行动可能受到某种限制。换言之,宋商是被大宰府(22)安置在指定宾馆内居住,并由政府支付滞留费。宾馆的封闭空间起着隔离宋商的作用,但这也是政府先买的前提,政府先买下必要的货物,剩下的再委托给民间交易。当然必须由政府事先制订交易价格,这对于贸易商人来说具有很大的制约性。(23)

宋商孙忠曾状告大宰大贰藤原经平在“和市”的时候,对自己所带“唐货”进行肆意估价,巧取豪夺,“唐物多被推取条者,经(24)平陈申云,件估价者,为彼府例日久者”。由此判断,说明大宰府对宋商的货物进行估价已成为惯例,而宋商们似乎已经习惯了这种政府优先定价的行为,只能被迫接受政府的定价以及官吏的盘剥压榨,而不能随意和其他人交易和往来。

以上事例表明,宋商所居住的宾馆未必就是“鸿胪馆”。不过下面这件事或许更能说明问题。公元1046年11月,大宰府抓获四名放火烧毁宋商所住宾馆的罪犯,“永承二年十一月九日,大宰府捕进大宋国商客宿放火犯人四人,依宜旨禁狱。”这件事恰好告诉人们,宋商所居住的宾馆肯定不是“鸿胪馆”,因为如果有人随便在拥有国宾馆地位的“鸿胪馆”纵火,那在当时肯定是一件轰动全国的大事。同时这也进一步表明,宋商在博多的确是被安排在宾馆里,他们是被限定在一定的空间里,开展着封闭式的“宾馆贸易”。

公元1027年,宋商周良史来日,他父亲是宋朝人,母亲是日本人,曾常年跟随父亲如随阳之鸟,穿梭于宋日之间。尽管如此,周良史作为宋商来日后,也必须住在指定的宾馆里接受管理,由于思母心切,他就在所住的宾馆里上书日本朝廷,希望能留在日本以尽孝道并希望日方授予自己爵位,为此,他还向当权者日本关白藤原赖通献上名贵书画。不过他的申请后来被拒绝,藤原赖通为此专门致函给宾馆里的周良史,随信还送上砂金三十两以表彰其孝心。此事详细收录在史料《宇槐记抄》里:

仁平元年(公元1151年)九月二十四日,今日关白殿遣唐人返事,先是大内记孝信承仰作之,件唐人献名籍于相府,申请当朝之爵,而被纳彼籍,不被敍爵,只作此仰书,副砂金三十两遣之,件唐人父大宋人,母当朝之女也云云。

被关白左丞相尊阁严旨云,商客周良史如上状者,父是大宋之人,母则当朝之女也,或从父往复,虽似随阳之鸟,或思母稽诣,可谓怀土之人,令(今)通其籍,知志之至,砂金三十两附便信,还虽颇轻尠、古人之骏骨之意也者,严旨如此,悉之。

万寿三年六月日 权辨章信 奉(25)

周良史 旅馆

由此可见,宋商周良史尽管母亲是日本当朝之女,却也只能住在政府指定的宾馆里,不能擅自离开宾馆随便与人交易交往,甚至也不能回家看望自己的母亲。日本政府对宋商以及本国国民管理依旧甚严,(26)也说明唐朝时期日本“延喜制”等一系列限制海外商人的禁令在宋朝时期影响依然很大。“鸿胪馆”在宋代已经失去了官方的色彩,大宰府也不再把宋商统一安排在那里居住,但是也并非完全不许宋商居住。据《炽盛光佛顶大威德销灾大吉祥陀罗尼经》记载:“宽治五年(公元1087年)八月,于鸿胪馆,以大宋商客季居简模本,或比较之,即右墨字是居简(27)本耳。”这表明直到1087年,“鸿胪馆”依然是宋商的活动场所。1987年“鸿胪馆”的遗址在福冈市被发现,出土了基石、瓦和大量中国陶瓷,并复原了“鸿胪馆”的整体平面图,据考证,这里曾作为(28)贸易场所的功能一直贯穿11世纪。

由大宰府对宋商进行“存问”后,决定双方是否能“和市”交易,然后负责把宋商安排指定的宾馆。后来,随着日本政策的变化,宋商的贸易方式从宾馆开始走向城区,开始建立属于自己的房子“唐房”。宋商还与日本人通婚,娶妻生子,最终完成了由“宾馆贸易”到“唐房贸易”的转变,这种贸易形态在中国历史上叫作“住番贸易”,据说是华侨源流的一个分支。

史料中第一次出现“唐房”的字样,是在日本史料《两卷疏知礼记》上卷中的注释里,上写有“筑前国博多津唐房大山船龚三郎船头房”的称呼。另外在《观音玄义疏记》里也有关于“唐房”的记载:

永久四年岁次丙申,五月日,筑前国博多津唐房大山船龚三郎船头房,以有智山明光房唐本移书毕云云。承安二年(公元1172年)十二月五日以彼本书写之了。求法沙门成豪,二十四岁。永正十一年(公元1515年)甲戌秋九月十七日,右本自水院觉林房兼顺僧都请出(29)之,遂书功了。(30)

由此可知,博多津有“唐房”这个地方,这里的大山寺和有智山是同一个意思。大山船是指龚三郎,属于大山寺的船头(纲首)。资料中的“以有智山明光房唐本书毕”意为,此乃从大山寺所属明光房僧侣所有的唐本中抄写过来的,并且是由乘坐贸易船来往于宋日之间的僧人携带过来的。而驾驶这艘贸易船的很可能就是像“龚三郎”这样的“在日宋商”。虽然“三郎”这个名字中国人和日本人都有,但“龚”姓却只有中国人才有。这位龚三郎宋商所居住的“唐房”,属于大山寺的管理之下。龚三郎“唐房”即有表示中国人居留区的意思,也表明博多存在像这样的街区。

日本禅宗的代表人物荣西,曾两次入宋学习禅宗,仁安三年(公元1168年)二月荣西先来到博多的“唐房”,四月从博多出发赴宋。(31)而在这之前的两个月,据说荣西在向宋人学习汉语。史料《兴禅护国论》中记录,荣西在博多津遇到了宋人李德昭,是一位历经两朝的中日翻译,并向他请教禅宗:

仁平三年癸酉秋,十三岁,登睿山得度,讳曰荣西,……二十七岁,在耆州大山,勤修一夏,偶然有得唐本《法华经》,则自以为渡海之祥,遂告父母而赴筑州,会遇宋国通事李德昭者于博多津,闻彼地禅宗之盛,发布有思,时二十八岁,仁安三年(1168)戊子四月十八日,乘船放洋,二十五日到宋国明州,五月十九日登天台山,二十四日到万年寺,二十五日,供茶罗汉,瓯中现应真全身,遂渡石桥,忽见青龙二头,于是有所感悟,自知前身梵僧而在万年,二十七日复(32)返明州,六月十日育王山,……九月归朝,在宋半岁。

以上表明,李德昭是宋朝的翻译,荣西于仁安三年四月十八日出发,二十五日到明州,五月十九日到天台山,在宋巡礼求法半年有余。虽然没有迹象表明荣西向李德昭学习过语言,但下面的史料或许能够说明一些问题。据《兴禅护国论》记载:

荣西于日本仁安三年戊子春有渡海之志,到镇西博多津,二月遇两朝李德昭,闻传言有禅宗弘宋朝云云,四月渡海到大宋明州。

这份《兴禅护国论》清晰地表明,荣西在二月遇到李德昭,四月才出发去明州。也印证了前面提到的博多津“唐房”确实存在,这证明博多确有宋人长期居住。而前面讲过的那三位在乾道三年,向明州捐助巨资的“日本国大宰府博多津居住弟子丁渊捨”和“日本国大宰府居住弟子张宁”,他们二人也应该就住在博多津“唐房”。

从永久四年第一次史料出现“唐房”到荣西渡宋的仁安三年,再到乾道三年已经过去了五十年了,所以,可以肯定“在日宋商”居住的地方就是博多津的“唐房”。明末天启元年(公元1611年)完成的《武备志》里有一些关于“唐房”的记载:

花旭塔津为中津,地方广阔,人烟凑集,中无不聚,此地有松林方长各十里有百里松,土名法哥杀机乃厢先也,有一街名大唐街,有(33)一条街名曰大唐街,唐人居彼,相传今尽为倭也。

这份史料表明:在一个叫作“花旭塔津”的地方,是一座很多人聚集的大都市,中国海商到了日本,都要聚集到这里,另外还有个地方叫作“法哥杀机”也叫作“厢先”,这条“大唐街”和12世纪的“唐房”大概具有相同意义。据说这些宋人的后代慢慢都被同化为日本人了。而“花旭塔津”其实就是“博多”(はかた)的发音,这里地广人稀,慢慢变成了中国海商聚集的地方;而“法哥杀机”是福冈的“箱崎”(はこざき)的日语发音,距离博多大概几千公里。

日本学者服部英雄在《日宋贸易的实态―和“诸国”来的客人们―“唐房”》一文中指出,九州海岸线上有叫“唐房”的地名,又叫“唐坊”或“当房(姪浜:旧唐房)”。福冈县的博多和箱崎也都有叫“唐房”的地方,宗像郡津屋崎町,福冈市西区姪浜,下山门等也同样如此。

另外,佐贺县的唐津市,长崎县的松浦市大崎,口之津町和失上,都有宋人住的“唐房”。平户、松浦(肥前国松浦郡柏岛)、唐津市不仅是到博多的中转站,而且还是独立的贸易港。(34)

宋商陈文祐到达的港口就是肥前的国松浦郡柏岛。日僧诚寻(35)也是从这里乘唐船入宋;另外,日僧寂昭是从日本西海出国的(36)。可见到唐津湾的唐船比较多,在它对岸九州本土一侧形成了唐人(宋人)的居住区“唐房”。

在千石湾(橘湾)、有明海(岛原湾)和长崎的矢上或者口之津有“唐房”。这些和到肥前国神崎庄(神崎郡、筑后川河口)以及杵岛庄(杵岛郡、回江津川河口)的航道重叠。有学者主张在有明海一(37)带也存在宋日贸易。神崎庄具有像有明海这样的有优势的特殊地理位置,从宋商船来到神崎庄、杵岛庄以及从橘湾岸、长崎矢上有明海岸、口之津的“唐房”来看,表明有明海和玄界滩一样有可能是另一个宋日贸易的场所。有明海的西北部最接近大宰府,所以后院领(天皇家领)的神崎庄尤其是筑后川的河口蒲田津成了大陆和日本的窗口。

引人注目的还有,在万之赖川流域也有叫作“唐房”“唐人原”的地名。有学者指出这些地方可能和博多的“唐房”一样,也是“在(38)日宋商”居住和从事贸易的地方。从山口县到九州的沿岸也残留很多名叫“唐房”的地方,如果这些都是宋人居住区的话,那么,宋日贸易的景象就会发生更大的改变。另外在鹿儿岛县的西、南海岸的川内市五代町和加市田市别府也有“唐房”。

以上所言的“唐房”均在海边。那么,宋商和宋人为什么能在这些地方建立“唐房”,并能在这里繁衍后代呢?

日本建保六年(公元1218年),政府在箱崎宫二十六町实施了“宋人御皆免田”的制度,制度规定:免除平时的年贡,取而代之的是纳高价的唐绢。箱崎田地很少,把各地的田分给宋人,让他们纳献五倍于国产绢的大唐绢。在箱崎出土的大唐绢带有中国人喜欢的“牡丹”花纹,可作为有宋人居住在箱崎的证据。关于“宋人御皆免田”的情况,《石清水八幡宫所藏类聚国史里文书》有详细记载:

筥崎宫寺调所

注进 建保六年轻物御年贡物结解事

一宋人御免田二十六町

所当准绢二千六百匹 町别百匹

前留守行遍先纳

一千七十匹

三百三十六匹

四百三十六匹    建保七年正月十六日送文在御返抄

尚残

七百六十九匹

青地锦一段  代四百匹

巳御唐鞍三口用途内宛之,

大唐绢七段  代二百二十四匹

大神殿御箦子十一间

若宫殿御箦子五间

已上十六间倍利增额之

未进

百八十匹  席内院御皆免田以町八段

丁别百匹

一大捡校田五町

代地子米二十五石 町别五石 巳轻物纳

钟楼田四町

代地子米二十五石 町别五石 巳轻物纳

傔仗田五町

代地子米二十石  町别四石 巳轻物纳

鸟饲定田十町

所当地子米三十石 町别三石 巳轻物纳

已上米九十五石

前留守行遍先纳

九石六斗

残米代轻物

一米代轻物

白大木锦绫七段 分米十八石九斗 段别二石七斗

大显文沙三段  分米八石一斗  段别二石七斗

白样绫一段   分米三石二斗

女吉绫二段   分米五石四斗  段别二石七斗

十一月十九日付脚力恒时运上之  在送文

尚残

四十九石八斗内

当进

白大木锦绫十段 段别二石七斗

分米二十七石

大唐绢七段   段别一石五斗

分米十石五斗

定未进十二石三斗

傔仗田地子米九石二斗  领主忠家

钟楼田地子米三石一斗  领主

右建保六年宋人御免物代米结解 大略注进如件(39)

承久元年六月 日  调所公文“宋人御皆免田”的实施,使得宋人在日本耕者有其田,免去后顾之忧。在日宋商既能居有其屋,也能开展贸易,不用再居住由大宰府提供的宾馆,完成了由“宾馆贸易”到“唐房贸易”的转变。“唐房贸易”的出现标志着宋商对日本的贸易进入了一个新阶段,宋商开始全面走进日本社会,开始影响和融入日本社会,不过,这样的全面融入也使得三、四代以后的“在日宋商”完全被同化。“唐房贸易”也可以说是北宋和南宋时期宋日贸易以及宋商的重大区别。

在史料《朝野群载》里可以找到有关在日宋商从“宾馆贸易”转变为“唐房贸易”的证据。北宋末年,宋商李侁向大宰府投书,报告去年家中遭强盗,唐牌、簇子等书画财物失窃,而且至今也没有破案,请求尽快侦破。李侁的投书如下:

宋朝李侁稽首再拜谨言

言上

右,先年宰府御馆见参之日,进献拙诗数首,一览有答有和,以为面目,又为家宝,侁往岁遭于强盗,竟无裁报,申文一通,经大府被施行否,唐牌以簇子二损进,幸恕率易,惶恐惶恐,侁顿首再拜谨言。

天仁三年(公元1110年)四月二十六日     宋朝李侁申(40)文

在日宋商家中失窃这件事表明,北宋末期在日宋商们已经不再在指定宾馆里进行“和市”交易,他们不但拥有自己的家,而且家中还拥有大量财物。这也说明,南宋以后唐房式的“唐房贸易”已经开始,宋商们已经拥有自己的“唐房”,拥有了中国的“唐人街”。就像本文开头所提到的在日宋商已经从“寄寓”阶段进入“居住”阶段。

博多由此成为宋商“唐房贸易”的最大基地,虽然“鸿胪馆”衰落了,但是大部分宋商还是一成不变地从博多进出贸易,由“宾馆贸易”走向“唐房贸易”。三、小结

综上所述,宋商由居住国宾馆级的“鸿胪馆”变为普通宾馆,再由“宾馆贸易”到“唐房贸易”,表明了贸易方式由封闭转为开放,这折射出了日本对宋关系的变化。其中,日本建保六年(公元1218年),政府在箱崎宫二十六町实施了“宋人御皆免田”的制度使得宋商的贸易形式由“宾馆贸易”转变为“唐房贸易”成为可能,是在日宋商真正融入日本社会以及日本完全融入宋朝经济的关键。宋朝还曾多次利用宋商,让其携带国书出使日本,企图把日本纳入自己的政治(41)和贸易体系。而日本则极力回避和宋朝建立正式的国家关系,仅(42)和高丽、渤海等极少数几个国家有官方往来。从此,两国就处于一种没有国家邦交的状态,直到明朝,才恢复其正式的国家关系(43)。这充分表明日本统治者对宋采取的是政治上回避、经济上积极融入的消极政策,而这种政治冷淡、经济热络似乎也成为以后中日关系的一个常态。(1) 大宰府:是古代设在筑前国筑紫郡的政府机构,负责管辖九州以及壹岐、对马两岛兼防卫外敌入侵以及外交事务。(2) 大庭康時、佐伯弘治:中世都市博多を掘る[M]中榎本渉的“日宋、日元贸易”一节,海鸟社,2008年,第71页。(3) 《唐会要》卷66,鸿胪寺。(4) [日]竹内理三:《大宰府天满宫史料》卷二,《三代实录》卷二十一,大宰府天满宫,1964年,第236页。(5) [日]竹内理三:《大宰府天满宫史料》卷二,《菅家御傳記》,第332页。(6) [日]竹内理三:《大宰府天满宫史料》卷三,《日本紀略》,第89页。(7) [日]竹内理三:《大宰府天满宫史料》卷一,《续日本后记》卷六,第37页。(8) [日]竹内理三:《大宰府天满宫史料》卷二,《園城寺文書》第36页。(9) [日]竹内理三:《大宰府天满宫史料》卷二,《入唐五家传》头陀亲王入唐略记,第98页。(10) [日]竹内理三:《大宰府天满宫史料》卷一,《類聚三代格》十八,第420页。(11) [日]秋山谦藏:《日支交涉史研究》.东京:岩波书店,1939年,《日本三代实录》卷十三,第213页。(12) [日]竹内理三:《大宰府天满宫史料》卷二,《日本三代实录》卷十三,第140页。(13) [日]秋山谦藏:《日支交涉史研究》,《日本三代实录》卷二六,第212页。(14) [日]秋山谦藏:《日支交涉史研究》,《日本三代实录》卷十三,第213页。(15) [日]竹内理三:《大宰府天满宫史料》卷二,《日本三代实录》卷十三,第160页。(16) [日]竹内理三:《大宰府天满宫史料》卷二,《日本三代实录》卷十六,第180页。(17) [日]竹内理三:《大宰府天满宫史料》卷二,《日本三代实录》卷二十四,第243页。(18) [日]竹内理三:《大宰府天满宫史料》卷三,《日本书纪》,第74页。(19) 源信:(942—1017)平安中期的天台宗学僧。通称,惠心僧都。师从良源,著有《往生要集》。(20) 贯首:统领;藏人头(秘书)的异称;天台座主的异称。各宗本山以及诸大寺住持的敬称。(21) [日]竹内理三:《大宰府天满宫史料》卷四,《往生要集》卷下卷末,第169页。(22) [日]村井章介:《东亚中的日本文化》,放送大学教材财团法人放送大学教育振兴会,2005年,第523页。(23) 大贰:按律令制,大宰府的次官。官位在少贰之上,帅之下。正五位上,后相当从四位下。(24) [日]竹内理三:《大宰府天满宫史料》卷五,《帅记》,第139页。(25) [日]竹内理三:《大宰府天满宫史料》卷五,《宇槐记抄》,第47页。(26) 公元842年,唐朝海商在日本以贸易对手身份出现。日本延喜年间,王公大臣经常不经政府定价,就争先抢购唐物。出现了“唐人商船来著之时,诸院诸宫诸王臣家等,官使未到之前,遣使争买,又郭内富豪之辈,心爱远物,踊直贸易”的景象。为此,政府专门颁布了一条禁令,禁止王宫大臣,未经政府定价,私自交易,这条禁令也叫“类聚三代格”。(27) [日]竹内理三:《大宰府天满宫史料》卷五,《炽盛光佛顶大威德销灾大吉祥陀罗尼经》久原文库本,第429页。(28) [日]榎本渉:《明州市舶司和东支那海交易圈》,日本历史,640,2001年。(29) [日]竹内理三:《大宰府天满宫史料》卷五,《观音玄义疏记》,第263页。(30) 大山寺:在福冈县大宰府市内山宝满山的一个巨大的天台寺院。也叫龙门山寺、有智山寺。(31) [日]榎本渉:《中世都市研究会报告》,2004年。(32) [日]竹内理三:《大宰府天满宫史料》卷七,《兴禅护国论》,第61页。(33) [日]服部英雄:《日宋贸易的实态―和‘诸国’来的客人们、‘唐房’——》,九州大学21世纪COE计划)东亚和日本——交流和变化》2005年,《武备志》卷231,日本考。(34) [日]竹内理三:《大宰府天满宫史料》卷五,《小右记》,第61页。(35) [日]竹内理三:《大宰府天满宫史料》卷五,《新罗神明记》,第289页。(36) [日]竹内理三:《大宰府天满宫史料》卷四,《扶桑略记》,第310页。(37) [日]服部英雄:《日宋贸易的实态―和‘诸国’来的客人们、‘唐房’―》,九州大学21世纪COE计划)东亚和日本—交流和变化》2005年。(38) 赵莹波:《宋代对日贸易中宋商易名现象探析》,《中州学刊》,2012年5月,第3期,第161页。(39) [日]森克己:《日宋贸易的研究》,国立书院(1975年国书刊行会新订版),1948年,第246页。(40) [日]竹内理三:《大宰府天满宫史料》卷六,《朝野群载》,第55页。(41) 赵莹波:《宋代对日贸易中宋商易名现象探析》,《中州学刊》,2012年5月,第3期,第158页。(42) [日]竹内理三:《大宰府天满宫史料》卷三,《朝野群载》“高丽国向日本发国牒求医师,日本很快回牒”,第324页。(43) [日]田中健夫:《善邻国宝记新订续善邻国宝记》.东京:集英社刊行1995年,第109页。第二章从“涉外文书”看唐宋时期中日关系

在宋日贸易中,宋商要携带市舶司颁发的“公凭”才能通关,“公凭”里含有“形体衣裳色绘图”。日本自宋代以来所沿袭的是延(1)喜年间颁布的禁止国民出国的“渡海制”等政策,由于日商当时还不具备远航宋朝的能力,所以并没有发现日方所颁发的有关宋日贸易方面的通关文书。日本的入宋“派遣僧”通关时,须有日方的“大宰府官符”,而“偷渡僧”则只需自己写一份表明身份的“表文”即可通关。宋商经常作为宋朝国使向日本传递国书,日本则鲜有回复,官方也多采取“遣人贡方物,而不持本国表”的通关方法。这反映了自宋以来,日本一直对中国采取政治上回避、经济上融入的政策。

唐末,由于“安史之乱”和“黄巢之乱”,唐朝元气大伤、国力衰竭。日本于公元894年采纳菅原道真的建议,中止了历时200多年(2)的“遣唐使”。从此中日两国处于没有国家邦交的状态,一直到明朝,才恢复正式的外交关系。

笔者在研读宋朝时期中日两国的通关文书时,通过对两国史料中有关宋商的“奉国军市舶司公凭”和“提举两浙路市舶司公凭”研究与考证,发现日本史书里记载的宋代“公凭”与原件多有出入,需要去伪存真,纠正日本史料所记载的错误,以还原宋商通关文书的原貌。为了更全面地了解和解析宋日两国之间的通关文书,还将把这些市舶司“公凭”与日本僧人入宋时通关文书“太政官符”等进行横向对比,多角度地深入把握两国间通关文书的全貌。另外,唐朝时期,日本入唐僧圆珍的“大宰府公据”和他们在唐朝境内所使用的,由唐地方政府为他们开具的“福州牒”“温州牒”和“台州牒”等通关文书,也为我们研究宋朝中日之间通关文书提供了史料依据。通过对唐宋时期与日本通关文书进行纵向对比,揭示唐宋以来两国交往中的通关文书的特点和发展规律。一、宋日贸易中的涉外文书(3)

宋商在日本经过通关“存问”时,必须出示由宋朝市舶司开具(4)的“公凭”,即“官方身份证明文件”(有时也称“官牒”)。日方对“公凭”进行严格检查,如果发现“公凭”上年号错误或者有涂(5)改,以及来日年限不够,都将受到专门针对宋商的“年纪制”禁令的惩罚,并面临被遣返的危险。(6)

公元1017年9月14日,宋商纲首文囊商船靠岸,经过通关“存问”后,日方发现他不仅违反了“年纪制”,而且所持“公凭”上年号两次前后不一样,前一次注明的是宋朝年号,后一次把宋朝年号误写为唐朝年号,前后矛盾。据日本史料《小右记》记载:

宽仁四年九月十四日壬午,参上殿上,……诸卿复阵,定申大宰言上解文并大宋国商客解文等事,纲首文囊,定申云,年纪不及参来,须从回却,而申感当今之德化参来之由,宜被安置也,件定依内内气色,皆所定申也,但公凭年年验书,不进正文进案文,府司之愚顽也,(7)又商客解文,初注大宋国年号,上注唐天禧四年,前后相违,又不(8)图进人形衣□,件等事等,可被载符,只以定申词,付藏人左少辨章信(藤原)被奏,不令书奏,闻也,……章信云,依诸卿定申可给(9)报符者。

文囊不仅“公凭”上年号前后矛盾,而且也没有携带船员的“人形体衣绘图”。如此重大的违纪行为,理应把文囊遣返回国,但是经(10)公卿合议“阵定”后,认为文囊是“感当今之德化参来之由”,最后被安置接待。

还有的宋商由于携带多份“公凭”也遭到遣返。公元1068年10月23日,宋商孙忠以及同船来的两位宋商潘怀清、王宗随身携带有两张“公凭”,而且他们在接受“存问”时,闪烁其词、备受怀疑,“内大臣被申云,邻国商客任意参来,非无其恐,慥可被从回却,又怀清所陈公慿(凭)二通之事,如左大辨定申,尤多其疑者欤”(11)。据日本史料《帅记》记载:

……同商客怀清、王宗所进公凭一船之中也,有二通,存问之间,虽有所陈,其旨不慥,疑殆尚多,仍尤奉之被回却,至于待海安条,可同孙□(吉),左大辨(藤原泰宪)申云,怀清所进公凭二通也,非先例,何况存问之时陈申,怀清与他商相约示,忽依违约弃王宗舟,此词有疑,其故者,依人违约,何弃我舟乎,但相待海安,早可放回,(12)府司不从府(符)旨,进止任意之由,可被诫仰欤。

一艘船有两张“公凭”,这就好像一个人有两本护照或者两张不一样的身份证。孙忠在“存问”时解释道,他和潘怀清事前原打算乘坐另外一位宋商王宗的船来日本,所以备有两份“公凭”。理由显得非常荒唐,最后“相待海安,早可放回”,遭日本遣返。1.奉国军市舶司公凭《小右记》里有日本万寿四年(公元1027年)八月,大宋国福州商客陈文祐来朝的存问记录。日本关白藤原赖通在接到大宰府送来的存问记录后,立刻召开公卿合议会议讨论“阵定”。其相关史料如下:

万寿四年,四月三十日丁酉,……头中将显基传下大宰府解、肥前国解文,大宋国商人解文云,可定申可安置哉否事,大宰府解文,大宋国福州商客陈文祐等参著事,一枚肥前国所进宋人陈文祐等到来解文一通,存问同文祐来由日记一通,同文祐所进大宋国奉国军市舶司公凭案一枚,同文祐等所进船内徒交名一枚,新人宋人六十四人形体衣裳色绘图一枚,同文祐等所进货物解文一枚,同文祐等所进和市物解文,文祐等申云,文祐诚虽假名宋人,从幼小之时,存买卖之心,数度参来,经回当朝,深蒙德化,去年八月十三日离日本岸,解缆之后,欲早入唐之处,于途中遭逆风,数日漂流,同九月九日强罢著大(13)宋国明州,其后无止经留,中心所思,只欲皈参之志也。

在这份大宰府提交朝廷的“存问记”里,附有“大宰府解、肥前国解文和大宋国商人解文”等三份文件,上面还详细写着“肥前国所进宋人陈文祐等到来解文”。这表明陈文祐商船是在肥前国(今佐贺县、长崎县的一部)松浦郡所部柏岛靠岸的,对他进行“存问”的是当地肥前国衙官员,他们通过翻译把“大宋国商人解文”作成“存问”,上面有常驻肥前府使的画押,和奉国军市舶司公凭一起呈送给朝廷。

从这份“存问记”可知,陈文祐商船在接受大宰府的通关“存问”检查时所提供的有关文书材料包括:①大宋国奉国军市舶司公凭案一枚。②船内徒交名一枚。③新人宋人六十四人形体衣裳色绘图一枚。④所进货物解文一枚。⑤和市物解文。

其中①~③份文书都是和船员有关。“新人宋人”,应该指从前没有去过日本的新船员,因此他们需要有“形体衣裳色绘图”,即画有个人特征的图形。此次和陈文祐一起来的新船员共有64位,他们携带有“大宋国奉国军市舶司”发给的通行证“公凭”,“公凭”相当于现在的护照。

明州在北宋建隆元年(公元960年)开始称为明州奉国军,到了宋神宗赵顼熙宁七年(公元1074年),隶属于两浙东路府。《宋史》记载有:“庆元府,本明州,奉化郡,建隆元年,升奉国军节度。”(14)所以宋商船要去日本,必须持明州奉国军市舶司“公凭”才能通关。当时奉国军节度使为王德用,这点可以在《宋史》里得到印证:

仁宗阅太后阁中,得德用前奏军吏事,奇之,以为可大用,拜检校太保、签书枢密院事。德用谢曰:“臣武人,幸得以驰驱自效,赖陛下威灵,待罪行间足矣。且臣不学,不足以当大事。”帝遣使者趣入院,遂为副使。久之,以奉国军节度观察留后同知院事,迁知院,历安德军,加检校太尉、定国军节度使、宣徽南院使。赵元昊反,德(15)用请自将讨之,不许。

由此可知,德用是被宋仁宗任命为奉国军节度使的。这位奉国军节度使德用,他姓王,父亲王超为怀州防御使,德用十七岁开始就随父亲出征,英勇善战。有关他的情况《宋史》中有如下记载:

德用,字元辅。父超为怀州防御使,补衙内都指挥使。至道二年,分五路出兵击李继迁,超帅兵六万出绥、夏,德用年十七,为先锋,将万人战铁门关,斩首十三级,俘掠畜产以数万计。进师鸟白池,他将多失道不至,虏锐甚,超按兵不进,德用请乘之,得精兵五千,转战三日,敌势却。德用曰:“归师迫险必乱。”乃领兵距夏州五十里,绝其归路,下令曰:“乱行者斩!”一军肃然,超亦为之按辔。继迁蹑其后,左右望见队伍甚严整,莫敢近。超抚其背曰:“王氏有(16)子矣。”

另外,从《宋史》还可以推断出,当时奉国军的判官可能是叶祖洽:

叶祖洽字敦礼,邵武人。熙宁初,策试进士,祖洽所对,专投合用事者,考官宋敏求、苏轼欲黜之,吕惠卿擢为第一。签书奉国军判(17)官、判登闻检院,由国子丞知湖州,留为校书郎。

由此可以断定,王德用和叶祖洽就是为陈文祐签发“公凭”的奉国军市舶司的官员。十分巧合的是,就在陈文祐到达日本的前一年,日本大宰府也曾派人到宋朝送贡物,但是他们却没有携带任何官方证件,因此遭遣返回国“不持本国表,诏却之”。《宋史》中有关史料记载如下:(18)

天圣四年十二月,明州言日本国大宰府遣人贡方物,而不持本国表,诏却之。其后亦未通朝贡,南贾时有传其物货至中国者。(19)“不持本国表”反映了当时日本对宋朝的态度,即避免与其建立正式的外交关系。也说明日本官方代表向宋朝献贡品,不带国书,不仅不符合外交礼仪,也是不能被接受的。(20)

另外,元丰元年(公元1078年)宋神宗借日本通事僧仲回归国之际,让宋商孙忠送其回日本并赐礼物。日本当朝大臣藤原经平也利用送孙忠回国时,托孙忠送一些杂物类的礼物给宋朝奉国军市舶司,“经平朝臣送孙忠件(仲)回等许下文云,件杂物等可传奉奉国

(21)军者”。可见当时奉国军是与日本联系比较密切的宋朝地方一级的官方机构。2.提举两浙路市舶司公凭

明州奉国军到宋神宗赵顼时期,开始隶属于两浙东路府。日本长治二年(公元1105年),宋商纲首李充商船到达筑前国的那珂郡博多津志贺岛,在接受通关“存问”时,提交的是由“提举两浙路市舶司开具的“公凭”。李充的这份“提举两浙路市舶司公凭”,现收录在(22)日本史料《朝野群载》卷二十里,其内容如下:公凭提举两浙路市舶司据泉州客人李充状,令将自己船壹只,请集水手,欲往日本国,博(转)买回赁,经赴赴明州,市舶务抽解,乞出给公验前去者。一人货船物自己船壹只纲首李充 梢工林养 杂事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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