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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5-31 16:5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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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湖北省劳动就业管理局

出版社:湖北科学技术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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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驾驶员(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职业培训教材丛书)

汽车驾驶员(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职业培训教材丛书)试读:

版权信息书名:汽车驾驶员(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职业培训教材丛书)作者:湖北省劳动就业管理局排版:青杨出版社:湖北科学技术出版社出版时间:2016-08-01ISBN:9787535240361本书由湖北科学技术出版社有限公司授权北京当当科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制作与发行。— · 版权所有 侵权必究 · —序

十七届三中全会明确指出:农业、农村、农民问题关系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解决三农问题,最根本的出路在于城镇化,创造有效的就业岗位,引导农村劳动力向制造业和服务业等非农产业转移。我省是农业大省,农村劳动力资源丰富,做好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就业工作,对统筹城乡发展、建设和谐社会,具有重大意义。

近年来,我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步伐加快,成效明显。但是,由于长期以来的二元经济结构,形成了城乡分割的就业管理体制,致使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仍然面临较大困难。专业技能的缺乏,也在一定程度上成为制约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瓶颈”所在。一方面,随着部分企业生产项目调整、生产方式转变、产品更新换代加快,企业对劳动者的技能要求、管理能力要求有了较大的提高,符合企业用工要求的技术工人、高级管理人员相对缺乏;另一方面,许多农村外出务工人员由于教育培训不足,文化程度偏低,职业素质与专业技能与用工单位的要求还存在—定的差距,导致形成有人无事做,有事无人做的局面。因此,切实加强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对于有效帮助农村劳动力实现转移就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加强农村劳动力的技能培训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重要职责,为提高农村劳动力的职业技能和就业能力,我们针对湖北省的实际情况,组织有关专家编写了—套《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职业培训教材丛书》,涉及服务类、建筑类、机械加工类、电工电子类等适合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50多个岗位,对帮助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有着现实的指导意义。全省各有关机构要适应形式的发展要求,积极引导和保护好农民朋友参加培训的积极性,大力推动我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上新台阶。

我衷心希望,这套丛书为广大农民朋友外出务工时获得理想的工作和收入提供帮助。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长 邵汉生2009年5月31日第一章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及安全行车相关内容一、道路交通法律、法规(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人身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提高通行效率,制定本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本法。

第三条 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应当遵循依法管理、方便群众的原则,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适应。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适应道路交通发展的需要,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制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并组织实施。

第五条 国务院公安部门负责全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交通、建设管理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负责有关的道路交通工作。

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经常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公民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执行职务时,应当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并模范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机关、部队、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应当对本单位的人员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

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将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纳入法律教育的内容。

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有关单位,有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的义务。

第七条 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应当加强科学研究,推广、使用先进的管理方法、技术、设备。(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道路交通安全法》)已经于2003年10月28日在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主席令第八号发布,自2004年5月1日起施行。

·《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立法目的是为了维护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人身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提高通行效率。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道路上通行的道路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

·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应当遵循依法管理、方便群众的原则,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

·国务院公安部门负责全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

·“车辆”是指机动车和非机动车。

·“机动车”,是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

·“非机动车”,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驱动,上道路行驶的交通工具,以及虽有动力装置驱动但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有关国家标准是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

1.机动车

1)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购置的新机动车上路行驶前,必须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领取号牌、行驶证后,方准上道路行驶。机动车号牌和行驶证不准转借、涂改、伪造。

2)未登记领取正式牌照和行驶证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移动或试车的,应当申领临时号牌,移动或试车号牌。

3)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的保险标志,并随身携带机动车行驶证。

4)对登记后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根据车辆用途、载客载货数量、使用年限等不同情况,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5)国家实行机动车强制报废制度,根据机动车的安全技术状况和不同用途,规定不同的报废标准。应当报废的机动车必须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6)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不得上道路行驶。报废的大型客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应当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监督下解体。

7)对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发给检验合格标志。

2.机动车驾驶人

1)机动车驾驶人必须经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考试合格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方准驾驶车辆。驾驶证不准转借、涂改或伪造。

2)驾驶人应当按照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驾驶机动车;驾驶人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时,必须携带机动车驾驶证和行车证。

3)驾驶人在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前,应当对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性能进行认真检查;不得驾驶安全设备不全或者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等具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

4)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

5)机动车的驾驶培训实行社会化,由交通主管部门对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实行资格管理,其中专门的拖拉机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由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实行资格管理。

6)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累积积分制度。对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在一年内无累积记分的机动车驾驶人,可以延长机动车驾驶证的审验期。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7)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不得驾驶机动车。

3.道路通行条件

1)全国实行统一的道路交通信号。道路交通信号包括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和交通警察的指挥。

2)交通信号灯由红灯、绿灯、黄灯组成。红灯表示禁止通行,绿灯表示准许通行,黄灯表示警示。

3)铁路与道路平面交叉的道口,设置警示灯、警示标志或者安全防护措施。无人看守的铁路道口,应当在距道口一定距离处设置警示标志。

4)施工作业单位应当在经批准的路段和时间内施工作业,并在距离施工作业地点来车方向安全距离处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采取防护措施。

4.道路通行规定

1)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驾驶车辆,必须遵守右侧通行的原则。

2)根据道路条件和通行需要,道路划分为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实行分道通行。

3)没有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在道路中间通行,非机动车和行人在道路两侧通行。

4)道路划设专用车道的,在专用车道内,只准许规定的车辆通行,其他车辆不得进入专用车道内行驶。

5)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

6)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车辆、行人必须在确保有序、安全和畅通的原则下通行。

5.机动车通行规定

1)机动车在道路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在没有限速标志的路段,应当保持安全车速。

2)夜间行驶或者在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行驶,以及遇有沙尘、冰雹、雨、雪、雾、结冰等气象条件时,应当降低行驶速度。

3)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

4)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时或前车为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不得超车。

5)机动车在超车过程中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的,不得超车。

6)行经铁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人行横道、市区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没有超车条件及规定时速不准超过30千米的路段、地点,不得超车。

7)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过。

8)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应当减速慢行,并让行人和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

9)机动车遇有前方车辆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不得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不得穿插等候的车辆。

10)在车道减少的路段、路口或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遇到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机动车应当依次交替通行。

11)机动车通过铁路道口时,应当按照交通信号或者管理人员的指挥通行;没有交通信号或者管理人员的,应当减速或者停车,在确认安全后通过。

12)机动车载物应当符合核定的载质量,严禁超载;载物的长、宽、高不得违反装载要求,不得遗洒、飘散载运物。

13)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口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14)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故障,需要停车排除故障时,驾驶人应当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将机动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停放;难以移动的,应当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来车方向设置警告标志等措施扩大示警距离,必要时迅速报警。

15)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以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

16)机动车应当在停车场或规定准许停放车辆的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机动车时,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17)道路养护车辆、工程作业车进行作业时,在不影响过往车辆通行的前提下,其行驶路线和方向不受交通标志、标线限制,过往车辆和人员应当注意避让。

18)洒水车、清扫车等机动车应当按照安全作业标准作业;可以不受车辆分道行驶的限制,但是不得逆向行驶。

6.高速公路的特别规定

高速公路,是指经国家公路主管部门验收认定,符合高速公路工程技术标准,并设置完善的交通安全设施、管理设施和服务设施,专供机动车高速行驶的公路。

1)行人、非机动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铰接式客车、全挂斗车以及其他设计最高速度低于每小时70千米的机动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高速公路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速度不得超过每小时120千米。

2)进入高速公路的车辆有关规定:

①进入高速公路的车辆应当配备故障车警告标志牌;

②规定安装安全带的车辆,其驾驶人和前排乘车人必须系安全带;

③机动车行驶中,乘车人不准站立,不准向车外抛洒物品;

④车辆载物长、宽、高超过有关车辆装载规定,影响交通安全的,应当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路线、时间、车道、速度行驶,并须悬挂明显标志。

3)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速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20千米,最低车速不得低于每小时60千米。

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小型载客汽车最高时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20千米,其他机动车不得超过每小时100千米,摩托车不得超过每小时80千米。

4)同方向有2条车道的,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100千米;同方向有3条以上车道的,最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110千米,中间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90千米。道路限速标志标明的车速与规定时速不一致时,按照道路限速标志标明的车速行驶。

5)机动车进入高速公路起点后,应当尽快将车速提高到每小时60千米以上。

6)匝道是一般道路与高速公路或高速公路之间的连接通道。

7)从匝道口进入高速公路的车辆,必须在加速车道上提高车速,并开启左转向灯;驶入行车道时,不准妨碍其他车辆的正常行驶。

8)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正常行驶时,同一车道的后车与前车必须保持足够的行车间距。正常情况,当行驶时速100千米时,行车间距为100米以上。遇大风、雨、雪、雾天或者路面结冰时,应当减速行驶。

9)机动车行驶中需要超越前车变更车道时,必须提前开启转向灯,夜间还须变换使用远、近光灯,确认与要进入的车道前方车辆以及后方来的车均有足够的行车间距后,再驶入需要进入的车道。超车时只允许使用相邻的车道。驶入超车变更车道的机动车在超车后,应当立即驶回行车道。

10)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变更车道时,要注意观察道路上设置的标志或警示牌,按照标志或警示牌上要求行驶。同时,提前减速并打开转向灯,确认安全后,再驶入指定的车道。

11)在高速公路上,专门设有为驾驶人确认行车距离的行车路段;在此路段上行驶,可以检验并调整与前车的行车间距。高速公路行车中,应注意观察车速表,充分利用车间距确认路段,千万不要只凭感觉估计车速和车间距离,以避免判断错误而发生交通事故。

12)在驶近高速公路隧道前50米左右,打开前照灯、示廓灯、后位灯,以便观察前方情况以及引起后方车辆的注意。

13)机动车驶离高速公路时,应当按出口预告标示进入与出口相接的车道,减速行驶;从匝道驶离高速公路时,必须提前开启右转向灯,驶入减速车道,然后经匝道驶离。

14)救援、清障车必须安装标志灯具并喷涂明显的标志。执行救援、清障任务时,须开启标志灯具和危险报警闪光灯。

15)高速公路行车禁止行为规定:

禁止行为

·倒车、逆行、穿超中央分隔带掉头或者在车道内停车

·骑、轧车道分界线或在路肩上行驶

·在匝道、加速车道或者减速车道上超车

·非紧急情况时在应急车道行驶或者停车

·试车或者学习驾驶机动车

·在高速公路上拦截检查行驶的车辆(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依法执行紧急公务除外)

16)机动车行驶时,因故障需要临时停车检修时,必须提前开启右转向灯驶离行车道,停在应急车道内或者右侧路肩进行检修车辆,同时在来车方向150米以外设置停车标志,并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

7.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见书尾附图)二、安全驾驶相关知识

交通事故90%以上是由于驾驶员、行人、非机动车驾驶者、车属单位有关人员不遵守交通法规和有关安全制度而造成。预防交通事故发生和减少交通违章的有效措施是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提高驾驶员的品德素质、职业道德、技术素质及广大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人人关心交通安全,了解和自觉遵守法规、有关安全制度,培养良好的社会公德,才能改善交通安全。(一)驾驶人安全心理和安全行车知识

1.驾驶人安全心理知识

1)交通安全与驾驶人的心理活动有着密切的联系,驾驶人的心理因素是安全行车的决定因素。

2)驾驶人积极的心理活动能保障安全行车,而消极的心理活动必然导致事故的发生。

3)驾驶人的个性心理特征对交通安全有着直接的影响,良好的心理特征表现在驾驶车辆时头脑清醒,判断准确,反应迅速,操作敏捷,行动果断。

4)驾驶人在驾驶车辆时,只有保持良好的心理特征品质,才能保证行车安全。

5)驾驶人因年龄、性别、身高、经验上的不同而存在着很大的差异;驾驶人只有根据自己个性差异,适时地把握自己,不断努力克服弱点,弥补不足,才能减少行为错误,最大限度地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

6)驾驶人在行车时要有效的控制自己的情绪、情感、养成优良的性格是安全行车的重要条件。

7)驾驶人应具有自觉性、果断性、坚持性、自制性等基本的意志品质和一定的注意转移、分配能力,始终保持良好的心态,安全地驾驶车辆。

8)多血质类型气质的人驾驶车辆时,动作迅速敏捷、胆大心细、机动灵活,对道路条件适应快,应变能力强,但注意力易转移,感情易变化,耐久力较差。

9)胆汁质类型气质的人驾驶车辆时,精力旺盛、胆大心粗、不易疲劳、反应迅速、敏捷,但往往争强好胜、易于冲动、自制力差,表现为强行超车、争道抢行、情绪急躁。

10)黏液质类型气质的人驾驶车辆时,小心谨慎、行动迟缓、遵章守纪,不急不躁、自制力强,但遇突然情况应变能力差、反应迟钝、固执呆板。

11)抑郁质类型气质的人驾驶车辆时,观察细致、谨慎、敏感,能遵章守纪,但处理情况犹豫不决、行动慢,在困难面前优柔寡断,遇危险心慌失意,面临险情时往往极度恐惧。

2.遇行人和非机动车的安全驾驶

1)行车中遇少年儿童在道路上玩耍时,应提前减速,必要时要停车避让。行车中遇到幼童时,应提前减速或者停车,适当鸣喇叭。

2)驾驶机动车遇到盲人时,不能连续鸣喇叭,应注意观察其动态。

3)行车中遇到老年人时,应减速或者停车并注意避让。

4)对突然横穿道路的行人,应紧急制动并鸣喇叭。

5)夏季夜间行车,要注意道路两侧及路堤、桥上乘凉的人员,谨防发生伤人事故。

6)遇有骑自行车人超越行驶或互相追赶时,骑车人因精神过分集中,易失去身体平衡,以致横滑摔倒或与其他车辆相碰撞,此时,须与其错开行驶,避免因并行而发生事故。

7)驾驶机动车行进中遇有骑自行车人横穿道路时,应减速避让。

8)遇有骑自行车人攀扶机动车时,应平稳停车后进行劝阻。

9)行车中遇到较多的自行车时,采取的最佳措施是:注意观察动态,减速缓行,留有足够的安全距离。

10)行车中遇到畜力车时,尽量少鸣喇叭。超越顺行成队的畜力车时,应观察路幅宽窄,和对面有无来车,是否有足够的间距等情况,方可超越。

11)遇畜力车在转弯时,应提前减速,观察畜力车的占位和去向,切不可抢行。

3.危险情况时安全行车

1)行车中突遇对方车辆强行超车,占据自己车道,较好的处理办法是尽可能让出车道。

2)车辆横向翻车是因转弯时速度过快。

3)车辆着火时,应采用二氧化碳灭火器或用棉衣覆盖方法灭火;不得用水去灭火。

4)夜间行车时,突然全车灯光熄灭,应当立即制动,靠边停车。

5)行车中轮胎突然爆裂时,应握稳转向盘,尽快平稳停车。

4.安全行车相关理论常识

1)变换使用车辆时,应了解该车的外廓尺寸、转向、制动装置等技术情况。

2)路面附着系数越小,车辆的制动效能越低;路面附着系数越大时,车辆之间的安全行车间距应适当加大。

3)车速越快视野越窄,车速过高会导致驾驶人观察不全面,视野变窄。

4)利用发动机制动时,变速器挡位越高,其制动力越小。

5)车辆转弯时,车辆内侧前轮转弯半径之差为内轮差;车辆转弯时前轮的转弯半径比后轮大。

6)车辆严重超载会损坏道路、影响车辆操纵性;车辆超载行驶,由于载质量增加,惯性作用增大,制动距离加长。

7)气压制动的车辆下坡时,如果采用熄火滑行,会导致制动气压降低,造成制动失效。普通车辆也会因制动器摩擦部分过热而制动失效。所以一定要使用发动机制动。

5.其他情况下的安全行车常识

1)坚持出车前、行车中、行车后的“一日三检”制度,确保每天的行车安全。

2)车辆起步前应在上车前进行检查,上车后需进一步观察,确认安全后再起步;起步发现后方超越车辆较多时,应沿原方向缓行,再逐步驶入车道。

3)车辆行驶中,道路条件不能保证足够的横向安全间距时,应降低车速通行。

4)借道行驶的车辆当驶回原车道时,应看清路上其他车辆行驶情况,开启转向灯,确认安全后驶回原车道。

5)会车前应选择合理的行驶位置,当预测会车位置不理想时,要立即减速缓行或停车,且勿犹豫不决,更不能抢行和强行。

6)车辆通过视线不良的弯道时,应减速、鸣喇叭、靠右行驶;通过急转弯时,必须降速,四级道路的弯路上,沿外侧缓慢行驶。

7)车辆进入环岛路口应逆时针方向行驶;通过立体交叉路口,应按路口前的指示标志行驶。

8)车辆高速行驶中,遇后车跟车很近时,开右转向灯让后车先行。

9)车辆掉头,应选择道路较宽、交通流量较小的地方;在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不准掉头和倒车。

10)在一般下坡道上临时停车时,应使发动机熄火,拉紧驻车制动器手柄,将变速杆挂入倒挡。

11)夜间,行驶在没有交通民警指挥的交叉路口时,可用变换远、近灯示意其他车辆或行人注意。

12)驾驶人过度疲劳时,不准驾驶车辆;行车中去除困意的最佳办法是停车休息片刻或下车活动。

13)驾驶车辆行驶时,驾驶人不准赤足或赤背;不准将臂肘搭在车窗上;不准戴耳机、耳塞收听广播。

14)车辆通过集市和农贸市场时,应绕道行驶或低速通过。

15)实习驾驶人不得运输危险物品。(二)驾驶人生理状况及驾驶工作环境与安全行车

1.驾驶疲劳对驾驶人的影响

驾驶人长时间坐在固定的位置上驾驶,动作受到一定限制,由于长时间高度集中并忙于判断车外刺激信息,精神状态格外紧张,从而出现驾驶疲劳。疲劳驾驶是引起交通事故的一个潜在重要原因。

1)疲劳可分为一次性(急性)疲劳、慢性疲劳和积蓄性疲劳。一次性疲劳是由于日常劳动所引起的疲劳,经过短期的休息就可以恢复。慢性疲劳是由于长期处于疲劳状态而引起的,这种疲劳使劳动质量下降,影响身心健康。积蓄疲劳是由疲劳时间过长而积蓄起来的疲劳,积蓄疲劳会发展成慢性疲劳。积蓄疲劳严重者也和慢性疲劳者相似,都不宜驾驶车辆。

2)连日行车睡眠不足,家务事多,夫妻不和睦,不仅影响驾驶人休息。而且还会加重精神负担,容易导致疲劳。

3)车内环境差(如车内温度太高或太低,噪声过大,剧烈振动,座椅不合适,驾驶室面积太窄等),路面状况不好,线形不协调或单调,转弯太多而过急,较长时间的上下坡道,交通环境复杂,车辆行人过多,交通拥挤,气候条件不良,雨雪天气驾车时间太久等,都可能引起驾驶人的疲劳。

4)发生疲劳的顺序:首先是眼睛,其次是颈部、肩部、腰部。尤其是眼睛和身体的疲劳为甚。

5)在疲劳的不同阶段采取不同措施:

疲劳的第一阶段,动作不及时,驾驶人应停车休息片刻;

疲劳的第二阶段,操作粗糙,不准确,情绪低落,身体不适,这时应坚决停车,作较长时间的休息;

疲劳的第三阶段,驾驶人呈疲劳状态,爱打瞌睡,此时驾驶人应立即停车,作长时间休息。严禁在过度疲劳的时候驾驶车辆。

强调劳逸结合,讲究科学驾车:要保证有充足、必要的睡眠时间,一般每日睡眠8小时,白天睡眠效果比夜间差,因此白天睡眠时间还要适当增加;一天行车时间不超过8小时为最好;深夜行车不得连续超过两次;如果正副驾驶时,在10小时内一人的实际驾驶时间应为4~6小时为宜。

6)注意休息的方式和环境:驾驶人可以在驾驶室内调整一下局部疲劳部位的姿势,如伸伸手臂,提提腿,活动活动腰部,也可以躺一下,放松全身肌肉,最好不要坐着休息;休息的环境要安静、空气要新鲜,温度最好使人感到凉爽。

2.饮酒、疾病、药物对驾驶人的影响

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不准驾驶机动车。

驾驶人饮酒会影响中枢神经系统导致感觉模糊、判断失误、反应不当,对安全行车是非常有害的。当血液中酒精含量≥1.0‰时,酒精对驾驶行为的影响,包括发现道路标志的能力差,对速度、距离、信号灯和停车标志的错误判断以及知觉能力下降,大脑反映开始迟钝,头脑昏沉、神志不清、眼花缭乱,精神疲乏,失去自控力,如果驾驶车辆则表现为胆大妄为,不知危险;以致发生超速行驶,强行超车等违章行为,甚至有人把加速踏板当制动踏板;此外,饮酒还影响人的注意力和记忆力,判断能力下降,酒后驾车容易发生交通事故,特别是饮酒过量,后果是极其危险的。

特殊的交通环境与正确的驾驶姿势和操作,车辆振动、噪声、复杂的混合式交通,使驾驶人的身心负荷增大,甚至会导致多种疾病,尤其是慢性病,比较常见的有高血压、胃病、腰、肌肉、肌炎、神经根炎、下肢静脉曲张、痔疮等。驾驶人在病态下开车,注意力和反应力会大大降低,动作不协调,准确性和速度也会下降,慢性疾病同样会增加发生交通事故的可能性。

服用对神经系统有影响的药物,如催眠药物、使人恶心和产生变态反应的药物、止痛药物、兴奋剂、治疗癫痫的药物、治疗高血压的药物后,会使驾驶人反应迟钝,降低注意集中能力和工作能力,极易发生交通事故,须引起每个驾驶人员的高度重视。

3.冰雪道路安全行车

1)在冰雪路面上驾驶车辆时,应保持中速或低速行驶;尽量避免猛转转向盘,禁止猛抬或急踩加速踏板,以防侧滑。

2)在冰雪路面上减速或停车,应充分利用发动机的制动作用降低车速,尽量采取预见性制动。

3)车辆在结冰的路面上行驶,由于附着系数很小,极易产生滑移;应在驱动轮上安装防滑链,以增强车轮与冰雪路面的附着力。

4)在雨雪天气或结冰的道路上会车时,应靠右侧慢慢通过。

5)为防止汽车在冰雪路上起步打滑,可将变速杆置入比起步挡高一级的挡位起步。

6)雪路行驶,在途经弯路、坡道、河谷等危险地段行驶时,应特别注意选择行驶路线,必要时停车察看。

7)在冰雪山区道路上行车,遇有前车正在爬坡时,后车应选择适当地点停车,等前车通过后再爬坡。

8)在山区低等级的冰雪道路上行车时,为保证安全,上坡车应当注意让下坡车。

4.复杂道路安全

1)汽车在泥泞路上行驶,出现左右摆滑时,应减速,握稳转向盘。在泥泞的路段行车时,应选择较好的路面行驶,防止产生滑溜,避免发生事故。

2)车辆在泥泞道路上行驶,遇有车轮空转打滑,应挖去泥浆,铺上沙石草木。

3)车辆通过傍山险路等危险路段,应低速行驶;在傍山险路陡坡处转弯前换入低速挡。

4)驾车通过傍山险路时应谨慎驾驶,如发生制动突然失灵,应抢挂低速挡,以减少损失。

5)车辆进入隧道,适当减速行驶,并打开前照灯。

6)车辆在火车行驶区域发生故障不能行驶时,不可以停留,须尽快将车辆移开。

7)通过凹凸横断路时,应提前挂入低速挡,依靠惯性使两前轮平稳降入沟底,再提速上沟行驶;通过较大坑洼或较宽沟槽时,应减速驶入。

8)雨天路面滑湿,车辆制动性能降低。

9)雾天行车,当发现前方路段有障碍物时,应判明情况,确认对面无来车时方可通过。

10)机动车在狭窄路上会车时,先到达宽阔处的机动车让对方先行。

11)通过危险和陌生的桥梁时,应停车查明情况后再通行。

12)机动车行经施工路段时,应依照指路标志和指示牌改道绕行。

13)车辆涉水后,制动盘鼓可能受到水的浸泡,制动效能降低,出水后,驾驶人应该在条件好的路段上使用制动器,排干水分,以确保制动效果良好。(三)危险化学品常识及汽车消防知识

1.危险化学品常识

1)爆炸品在外界作用下(如受热、撞击等)能发生剧烈的化学反应,瞬间产生大量的气体和热量,使周围压力急剧上升,发生爆炸。

2)被压缩、液化或加压溶解的气体,贮存于耐压容器或特别的高强度耐压容器内,一旦泄漏,遇明火、高温或光照,即会发生燃烧、爆炸或毒害人畜。

3)易燃的液体、液体混合物或含有固体物质的液体,一旦包装容器破裂、泄漏,会产生爆炸、燃烧,甚至有的还能产生腐蚀、中毒等后果。

4)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因燃点低,对热、撞击和摩擦敏感,易被外部火源点燃而迅速起火,并可能散发出有毒烟雾或有毒气体。

5)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处于高氧化态,具有强氧化性,易分解并放出氧和热量,遇酸、受热、受潮或接触有机物、还原剂后,即可分解出原子氧和热量,引起燃烧或爆炸的危险。

6)毒害品和感染性物品一旦进入人的机体后,积蓄到一定量,能与体液和组织发生生物化学作用或生物物理变化,扰乱或破坏机体正常功能,引起暂时性或永久性的病理状态,甚至危及生命。

7)放射性物品,能够自原子核内部自行发出,穿透力很强而人的感觉器官却不能察觉的粒子流(射线);放射性比活度达到一定值时,能使人患放射性病,甚至死亡;放射性物品有块状固体、粉末、晶体、液态和气态等多种形态。包括以放射性物品原材料或零部件中含有放射性物质的各种物品。

8)腐蚀品化学性质非常活泼,能与很多金属、非金属及动物机体等发生反应或电化学反应;与人体接触24小时内出现可见坏死现象;具有腐蚀性,能使物质表面受到破坏,甚至变成废品。不少腐蚀品具有毒性、易燃性或氧化性中的一种或数种。

9)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须经运管部门指定的危险货物车辆检测站进行等级鉴定,只有取得车况达到一级标准的“车况等级鉴定书”后方可运行。

10)常见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有栏板货车(厢型车、棚车)、专用罐车(液化气体罐车、轻质燃油罐车、液体化工罐车)和厢式货车。

11)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必须安装排气管火花熄火器,便于驾驶人能随时操作的切断电源的总开关、导除静电橡胶拖地带、危险品标志灯、标志牌、门标字。

2.汽车消防知识

1)行车中车辆发生火灾时,应设法将车辆停在远离城镇、建筑物、树木、其他车辆或其他易燃物的空旷地带,及把事故情况和地点通报给救援机构。

2)发动机着火,应迅速关闭发动机,尽量不打开发动机罩,从车身通气孔、散热器及车底侧进行灭火。

3)篷式挂车或厢式挂车上的货物着火,尤其是当货物中包含有危险品时,应关上货厢门,若打开货厢门,会因进入空气而导致火势迅速蔓延。

4)水可以熄灭木材、纸张、布匹和轮胎引起的火灾,但不能用于熄灭电器、汽油着火;供油系统着火时,应立即切断油源,并用灭火器及其他工具灭火;如无灭火器,可用路边沙土或厚布、棉衣、工作服等覆盖灭火。

5)冬季车辆使用的酒精防冻液着火,可立即用水浇泼着火部位,冲淡酒精防冻液的浓度,从而迫使火势减弱而熄灭。

6)货物着火,尤其是可燃性货物引起失火时,应将车辆迅速开至远离闹市的开阔地带,有条件时,要卸下着火的货物,无法卸下时,则设法扑灭,不得擅离着火现场。

7)救火时,应脱去所穿的确化纤服装,注意保护暴露在外的皮肤;注意不要张嘴呼吸或高声呐喊,以免烟火灼烧上呼吸道。

8)使用灭火器灭火时,要尽量远离火源,瞄准火源而不是火苗,而且人要站在上风处,借风势将灭火器泡沫吹向火源。

复习思考题

1.对于进入高速公路的车辆有哪些规定?

2.人体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达到多少时,对驾驶员行为产生负面影响?

3.正确认识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并能理解其含义。第二章汽车驾驶理论的应用一、汽车驾驶理论的基本知识

汽车驾驶理论的基本知识主要是汽车行驶原理的一般知识,内容有汽车行驶时主要作用力和汽车的使用性能。汽车行驶时,其主要作用力包括:汽车的驱动力、地面法向反作用力、附着力以及各种行驶阻力等。讨论作用在汽车上的这些外力的产生、大小、作用位置和方向,是探讨汽车动力性、制动性、稳定性和驾驶操作的基础。(一)汽车的驱动力

静止的汽车开始行驶,并在行驶过程中保持一定的速度,须有一个与行驶方向相同的推动力,以克服与行驶方向相反的各种阻力。这个推动汽车行驶的外力,称为汽车的驱动力,用“F”表示。t

1.驱动力的产生

如图2-1所示,汽车发动机产生的有效转矩T。经传动系传至驱动轮上,这时在驱动轮上会形成一个转矩T,使驱动轮转动。在T的作tt用下,驱动轮在着地处产生一个圆周力F,路面对车轮同时会产生一o个数值相等、方向相反的反作用力F。F就是汽车行驶的驱动力,当tt驱动力增大到足以克服汽车静止时所受的阻力时,汽车开始起步行驶。图2-1 汽车驱动力的产生

汽车驱动力与发动机转矩、传动系各传动比、传动系的机械效率、驱动轮半径以及发动机功率和转速之间有密切关系。

在驾驶实践中,当需要增大汽车的驱动力时,可以踏加速踏板,增大节气门开度,提高发动机输出转矩,或取得发动机较大的功率;或把变速杆置于较低挡位置,增加传动比,达到增加驱动力的目的。汽车起步时,要克服较大的静摩擦力,用低速挡可以提供克服最大静摩擦力的驱动力,使汽车顺利起步。汽车在行驶途中因故停车后,再起步时,必须换入低速挡,如果仍在高速挡位置,一松抬离合器踏板,就会导致发动机熄火。变速器传动比与驱动力成正比。高速挡变速器传动比较小,所以用高速挡起步,因驱动力不足以克服最大静摩擦力,导致发动机熄火。在驾驶实践中,遇前述情况,应及时变换挡位。

2.地面法向反作用力

汽车的重力,在垂直于路面方向上的分力,经过车轮,施加给路面一个正压力,于是路面会产生一个反作用力,这个反作用力,称为地面法向反作用力。汽车行驶时,作用于前后车轮的地面法向反作用力与汽车静止时是不同的。起步加速时,因前轴的部分负荷后移,前轮的地面法向反作用力减小,后轮增大,制动减速时,情况相反。汽车上坡时,前轮的地面法向反作用力减小,后轮增大;下坡时相反。汽车上、下坡时,地面法向反作用力大小的变化,与道路坡度角的大小及汽车质心位置的高低有关。坡度角愈大,或质心位置愈高,地面法向反作用力的变化亦愈大。

汽车在各车轴的地面法向反作用力,总是与汽车各车轴对地面的正压力大小相等,方向相反。

3.附着力

汽车驱动力的最大限值受轮胎与路面的附着情况影响。在容易打滑的滑溜路面上,如冰雪、泥泞路面,即使增大驱动力,也会出现不能使车辆行驶的现象,即驱动车轮在原地空转或滑转,原因是附着力过小。

所谓附着力,是指地面对轮胎的切向反作用力的极限值。亦称汽车驱动轮的附着力。根据试验,在硬路面上,附着力的大小与驱动轮的地面法向反作用力成正比。

地面法向反作用力愈大,附着力愈大。双轴驱动的汽车,其全部质量都能成为有效的附着质量,增加了地面对驱动轮的法向反作用力,车辆因此提高了附着性能,提高了在不良道路上行驶的通过性。

汽车在水平路面作等速行驶时的条件是驱动力等于滚动阻力与空气阻力之和,如果条件不能满足,应踏加速踏板,加大节气门开度或更换挡位至较低挡来提高驱动力。

在冰雪路面行驶的车辆,应注意延长预见性制动距离,要控制好车速,不能高速行驶,以避免出现紧急交通情况时,制动不力,导致肇事。在刚下雨时,路面的附着系数值下降也很明显,尤其是有雨水的平滑渣油路面,有时会与冰雪路面一样滑,此时驾驶应谨慎。

当汽车在附着系数值较低的路面,如冰雪泥泞路面或雨后平滑路面,起步时容易出现驱动车轮滑转的现象。应避免猛踩加速踏板。企图以增大节气门开度,提高发动机的驱动力来使车辆起步,往往是徒劳的。实际驾驶过程中,因不知道汽车行驶的附着条件,在驱动轮出现滑转时,有时还在继续踩加速踏板,此时应及时停止。如遇驱动力过大时,驱动轮会滑转;而驱动力过小又不能使车辆顺利起步,这时应借助其他手段来使车辆离开滑转区。如用其他车辆牵引,或在滑转的车轮前后铺垫禾草、砂石等防滑材料,以阻止滑转现象的产生。有时也可用中速挡起步。如CA1092型载货汽车可用三挡起步,以减少变速器传动比,不使产生过大的驱动力,然后按起步要领操作,往往能使车辆达到顺利起步的目的,但这样做对离合器损伤较大,一般不宜用。(二)汽车的行驶阻力

汽车的行驶阻力可分为:滚动阻力、空气阻力、坡度阻力和加速阻力四种。滚动阻力和空气阻力是汽车行驶在任何条件下都存在的。坡度阻力和加速阻力,则在一定的行驶条件下存在,如在水平道路上汽车等速行驶时,就不存在坡度阻力和加速阻力。

1.滚动阻力

滚动阻力是指汽车车轮滚动时,轮胎和路面变形造成的阻碍汽车行驶的力。当车轮滚动时,轮胎与路面的接触区域,在车重的压力作用下,使轮胎圆周的各部分不断地被压缩、变形,后逐渐恢复变形。由于变形,轮胎的橡胶分子之间产生摩擦,由摩擦产生的热,不断向大气中散发,使轮胎变形所作的功不能全部收回,这就要消耗汽车的输出功率,形成滚动阻力。

路面的变形,也会形成滚动阻力。当汽车行驶在松软路面时,如土路、沙漠路、泥泞翻浆路等。路面变形很明显。汽车通过时,松软路面会产生永久性变形,出现“车辙”。路面变形时微粒间的机械摩擦也要消耗能量,因此松软路面上的滚动阻力要比坚硬路面上的有显著增大。

图2-2(a)、(b)表示出轮胎与路面变形的一般情况。图2-2 滚动阻力的形成(a)轮胎的垂直方向上变形 (b)松软路面的变形

在驾驶实践中,要知道汽车低速行驶时,构成行驶阻力的主要部分是滚动阻力。表2-1 不同路面滚动阻力系数(F)值

2.空气阻力

汽车行驶时与周围的空气会发生相对位移,使车前的空气不断地被排挤开,形成迎面空气“压力”。车后因空气流动速度不能及时跟上汽车的行驶速度,尤其在高速时,会形成瞬间一定程度的真空,产生涡流,形成“吸力”。空气具有一定的黏度,会与行驶着的车身产生摩擦形成阻力。这些压力、吸力、摩擦力都是空气阻碍汽车行驶的力,称为空气阻力,见图2-3(a)、(b)。图2-3 汽车行驶时的空气阻力(a)空气压力和摩擦力 (b)空气涡流

空气阻力的大小与汽车的迎风面积、行驶速度、汽车外形的流线型程度、风力和风向有关。

空气阻力与迎风面积成正比;与速度的平方成正比。由此可见,高速行驶时,空气阻力将会成为行驶阻力的主要部分。

空气阻力与空气阻力系数成正比,所以改进车身形状设计,提高车身的流线型程度,对于减少空气阻力是有积极意义的。驾驶员应注意不要随意增加破坏车身流线型的机件。货物装载时尽可能使外形平滑过渡,使用篷布覆盖有助于减小空气阻力系数。

3.坡度阻力图2-4 汽车在坡道上重力的分解

当汽车在带有坡度角的道路上行驶时,其重力被分解为两个分力:平行于路面的分力和垂直于路面的分力,如图2-4所示。平行分力的方向与汽车上坡行驶方向相反,在汽车上坡时起阻碍作用,称为坡度阻力。

根据交通部颁布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J01-88)高速公路允许最大坡度为5%(θmax=2.862 4°),四级公路允许最大坡度为9%(θmax=5.142 76°),各级公路最大纵坡见表2-2。表2-2 各级公路最大纵坡

坡度阻力与滚动阻力均属于与道路有关的阻力,都与汽车重力成正比,有时把这两种阻力合称为道路阻力。

汽车在上坡行驶时,其行驶阻力比平路行驶大。所以汽车上坡时往往要减挡,以保证行驶动力。

4.加速阻力

当汽车的驱动力大于滚动阻力、空气阻力、坡度阻力之和时,汽车则加速行驶。汽车起步加速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汽车加速行驶时,需要克服其质量加速运动时的“惯性力”,这种“惯性力”在汽车加速行驶时起阻碍作用,所以叫加速阻力。

汽车的质量分为平移质量(汽车的整体质量)和旋转质量(汽车构造中的旋转部件,如飞轮带离合器、传动轴、主减速器、半轴及车轮等)。总的加速阻力由汽车平移质量和旋转质量这两部分质量惯性力组成。

加速阻力与汽车重力成正比,同汽车的加速度成正比。说明大型车、重车、汽车列车的加速阻力大于小型车、空车、单车。在很短的时间内,要把汽车行驶速度提高,即加速度大,则加速阻力也大;当汽车在加速度为零作等速行驶时,加速阻力即为零;当汽车减速时,加速度为负值,加速阻力也为负值,这时加速阻力方向与行驶方向相同,使之保持原来行驶的惯性,阻碍了汽车的减速,利用惯性滑行的道理即在其中。二、汽车使用性能在驾驶中的应用

汽车的使用性能是指汽车能适应使用条件而发挥最大工作效率的能力。了解和掌握汽车使用性能的目的:根据汽车使用要求和使用条件,利用汽车的使用性能,防止不正确的使用方法,以便发挥汽车应有的工作效率。

汽车使用性能的理论,属于汽车行驶理论基本知识的范畴。了解和掌握汽车使用性能的理论,对于合理使用汽车有着重要意义。

评价汽车使用性能指标很多,这里介绍的是一些汽车的主要使用性能,即汽车的动力性、稳定性、通过性、行驶平顺性、燃料经济性、制动性以及汽车容量等。(一)汽车的动力性

汽车的动力性是汽车各种使用性能中基本的性能。汽车动力性的评价指标主要是汽车的最高车速、最大上坡能力和加速时间。

1.最高车速

汽车的最高车速是汽车满载,用最高挡,在平直、良好的混凝土路或沥青路上行驶可以达到的最高时速。

2.最大上坡能力

汽车满载行驶在良好的混凝土路或沥青路上,一挡所能驶上的最大坡度,表示汽车最大上坡能力。

汽车能驶上的最大坡度是在一挡发动机最大转矩时发生。一挡最大上坡坡度,表示汽车最大通过能力。直接挡的最大上坡度表示在一般坡度不大的坡道上,不用换入低挡就能通过的能力,能力大,可以减少换挡次数,提高汽车平均速度。

3.加速时间

评价汽车加速时间的指标有:原地起步加速时间和超车加速时间。

原地起步加速时间是指在良好、平直的道路上,汽车从一挡或二挡起步,逐级升挡,以最大加速度加速,加速到最高挡位最高车速的80%左右所需要的时间。超车加速时间。是指在最高挡(有超速挡时,包括直接挡)上从某一低车速(15~20千米/小时)开始,以最大加速度加速到最高车速的80%左右所需要的时间。

对于汽车动力性指标的要求,根据不同的行驶条件有所侧重。如经常行驶在平原等道路条件良好的汽车,应以行驶的最高车速为标准;经常行驶在山区的汽车,应以满足最大上坡能力为标准;在城区内运行的车辆则应以加速性能为标准。

4.汽车动力性的驾驶应用

汽车动力性反映了汽车的最高行驶速度、最大上坡能力和加速性能。

汽车的最高行驶速度,是一种汽车动力性的性能指标,在驾驶实践中,车辆的行驶速度与行车安全、燃料消耗、机件使用寿命有直接关系,必须合理掌握。

行驶速度应根据车型、道路、气候、任务、载拖、视线、交通状况等来确定,同时要兼顾驾驶者的技术操作水平和精力状况。

在高速公路上行驶,可以发挥汽车的最高行驶速度,但必须遵守有关法规。在初学者中,宜控制最高行驶速度在50千米/小时左右。

根据汽车的最大上坡能力,在驾驶车辆进入山区上坡道时,应合理地选择所需挡位。汽车上坡行驶时,在滚动阻力、空气阻力、坡度阻力的综合作用下,会使车辆行驶速度降低很快,需要减挡。在减挡操作过程中会损失动力,所以上坡时要适当提前减挡。坡度愈大,提前减挡时机愈早。目的是为了充分利用汽车的行驶动力,保证车辆顺利上坡。

汽车上坡过程中,出现明显的动力不足时,再逐级减挡为时已晚,会出现减下一级挡位后,就得立即再减挡,动作稍一迟缓,会导致汽车驱动力因克服不了道路阻力而使发动机熄火。

进入山区驾驶的最初阶段,学员因对汽车的动力性认识模糊,常会出现换挡不及时和动作迟缓,导致汽车行驶乏力或使发动机熄火的现象发生。在将要进入山区驾驶训练时,学员应对汽车的动力性有足够的理性认识。

在训练中,遇到短而坡度不大的坡道,确无急弯和障碍,又无对面来车时,应适当加速,利用汽车的行驶惯性冲坡,以减少换挡次数。进入长而陡的坡道时,如果条件许可,同样可以利用惯性冲坡,以提高汽车行驶的平均技术速度。

当汽车下坡时,在车辆行驶惯性的助力作用下,会使加速时间缩短,所以下坡升挡动作要迅速,可连续换至所需挡位。空挡位一带而过,不可停留,否则因加速时间缩短,使变速器内主、从动齿轮的转速差急剧增大,导致进挡困难或升不进挡。相反当车辆上坡时,由于坡度阻力作用,会使加速时间比平路长。上坡加速时发动机转速较高,使变速器内主动齿轮转速远远高于从动齿轮,升挡时,脱挡要快,进挡动作也要快,踏加速踏板要及时(俗称跟油要及时),但空挡位置要稍加停顿,尤其是在刚起步后,低速挡区间升挡,空挡位置停顿时间略长,待发动机转速降至接近怠速时,即发动机轰鸣声即将消失时再进挡。如果操作失误,不但会引起汽车的动力损失,而且会导致进挡困难或进挡时发出严重的碰齿声。应根据加速时间,以及变速器内主、从动齿轮的转速,正确操作。

在减挡过程中,两次踏离合器踏板的中间要加一下“空油”,目的是提高发动机转速,通过离合器使第一轴和中间轴的旋转速度随之提高,与较高转速的第二轴达到基本一致,以使在减挡过程中,从高挡位推(拉)出变速杆,进较低挡位时,达到旋转着的一组齿轮能够在动态中顺利啮合。在实际操作中,“空油”应加多少,即将发动机转速提高多少,才能达到无声啮合,这应根据汽车的行驶速度,即第二轴的旋转速度和将要啮合的这组齿轮的速比来确定,须在实践中摸索。

在升挡过程中,由于变速器内第二轴上相关齿轮的转速较低,而中间轴上相关的齿轮转速较高,因此,旋转速度有差异的一组齿轮是难以啮合的。两脚离合法的操作要求,就是为了满足旋转速度有差异的一组齿轮,达到顺利啮合而提出来的。第一脚踏离合器踏板是为了顺利而轻松地将变速杆从低一级挡位中推(拉)出来,当松抬起离合器踏板时,则可利用发动机怠速(约500转/分钟)的牵阻作用,迫使在较短时间内第一轴和中间轴的转速降低,使之与第二轴的转速基本接近。而第二脚踏离合器踏板的意义在于减少第一轴和中间轴的旋转质量(与曲轴飞轮组的质量分离)以减轻旋转速度基本接近的一组齿轮在动态啮合中的碰击程度,达到无声啮合之目的。有同步器的汽车一脚离合法能较为顺利换挡,但作为基础操作应使用两脚离合法。这对延长同步器的使用寿命有实际意义。

在平路行驶需要超车时,应根据所驾车辆加速时间的动力特性和道路交通状况,确定是否超车。加速时间有一个过程,所以距对面150米以内有来车时,避免超车。在会车过程中,需要选择较为安全的地点,会车时应考虑前方动态障碍和静态障碍状况,根据本车的加速性能,来车的车型和车速,确定加速还是减速,以使会车地点在安全区域内完成,尽量避免出现“三车”并齐(一车为障碍物)会车的事故隐患。(二)汽车的稳定性和汽车容量

汽车的稳定性是指抗倾翻和抗滑移的能力,以及汽车能按照驾驶员给定的方向行驶和抵抗外界干扰保持稳定行驶的能力。

汽车的稳定性是汽车安全行驶的主要性能,包括纵向稳定性和横向稳定性。

汽车容量是指能同时运输的货物或乘客数量,它也是汽车使用性能之一。

1.汽车的纵向稳定性

汽车的纵向稳定性是指汽车行驶时不致绕前、后轴倾翻的能力,尤其在上、下坡时,不致发生绕前轴或后轴倾翻的能力。

2.汽车的横向稳定性

汽车的横向稳定性是指汽车抵抗横向侧翻和侧滑的能力。道路的横向坡度、侧向大风、弯道行驶的离心力是引起汽车横向侧翻和侧滑的主要原因。

3.汽车的容量

汽车的容量即装载质量,是指汽车所许可的额定装载质量,常用千克(kg)或吨(t)来表示。

载客汽车是以同时运送乘客的人数或座位数来表示。如长途客车规定以10人(包括行李)折算为1吨。有的制造厂规定有两个装载质量,其中较大的一个是指在好路上运行时最大总质量,较小的一个则为坏路上运行时的最大载质量。

汽车的载货容量主要决定于汽车的最大装载质量和载货车厢的内部容积,并与货物的比重或体积有关。

汽车装备质量,是指汽车完全装备好的质量。装备有发动机、底盘、车身、全部电气设备和车辆正常行驶所需要的辅助设备的完整车辆及加足的燃料、润滑油、冷却水、随车工具和备用轮胎的质量。

4.汽车稳定性和容量的驾驶应用

在驾驶实践中,汽车失去稳定性而使车辆发生纵向倾翻事故很少,但当汽车行驶在山区,上、下坡路,驾驶操作不当,就有可能发生纵向倾翻事故。

汽车在下坡时,车辆质心偏前,如装载过高,下坡坡度过大,车速过高而紧急制动,有可能发生绕前轴纵向倾翻事故。

装载过高,质心偏后,上坡坡度过大,如使汽车猛然起步,或突然急加速,则可能发生绕后轴纵向倾翻事故。

在平路,单车装长料,后端超出车厢过长,致使车辆装载货物的质心位置接近后轴,或正在后轴上。在通过不平道路时,由于前钢板弹簧共振,使前轮离开地面造成车辆纵向仰翘,一般不会发生纵向倾翻。

汽车的纵向稳定性原理表明,在进入山区驾驶时,下坡要注意控制车速,不能高速猛冲,遇障碍物时,应提前减速避让。一般下缓、短的坡路时,挂高速挡,右脚搁在制动踏板上,用制动力的大小变化来控制车速。下陡坡或坡面滑溜时,应使用较低挡位,尽量利用发动机的牵阻作用,并合理使用行车制动器控制车速。如车辆装载过高,质心偏前,下坡坡度过大,严禁高速下坡,避免紧急制动。上坡起步时要注意离合器踏板和加速踏板的正确操作,平稳起步。装载过高,质心偏后,更应注意坡道起步的平稳性。起步后不能猛然加速,踏加速踏板应掌握“轻踏缓抬”的操作要领。

汽车行驶过程中,受有关因素的影响,如:道路横向有坡度,进入弯道行驶,及驾驶操作不当等,会使汽车失去横向稳定性,引起车辆横向侧翻或侧滑。

当汽车在具有很大横向坡度的道路上直线行驶或停车时,由于道路的横向坡度角很大,如图2-5中的β角,致使重力通过一侧车轮的支承线,而另一侧车轮的地面法向反作用力几乎等于零。图2-5中汽车的重力将全部通过右侧轮胎压在路面上,左侧轮胎对地面无压力,这时汽车可能绕右侧车轮的支承线发生横向侧翻。如装载不当,致使车辆质心过高或过多偏右,横向侧翻的危险性会更大。在驾驶中当车辆确需通过横坡角度很大的道路时,空车通过,应双手握稳转向盘,避免换挡,保持直线低速行驶。重车通过还要注意尽量降低载荷的质心高度。图2-5中的β角一般不能小于60°,极限不能小于45°,如横坡道路条件有可能使β角过小的,则不能通行。要通过时应采取措施,或填或挖,保证安全通行。图2-5 汽车在横坡道路上的受力图

汽车进入弯道行驶时,车辆作圆周运动,会产生离心力。离心力与车速的平方成正比。汽车在某一具体的弯道行驶时,该弯道的转弯半径是一个常数,汽车的总质量也是一个常数,此时汽车所产生的离心力大小,就取决于行驶速度。行驶速度愈高,则离心力愈大,使汽车发生在弯道的横向侧翻的可能性也愈大,所以弯道行驶要降低车速。

汽车在弯道行驶时,离心力的大小不但与行驶速度有关,而且与转弯半径、汽车的总质量和转向盘转动速度等也有关。转弯时,转弯半径愈小、汽车的总质量愈大、转向盘的转动速度愈快,汽车产生的离心力愈大,反之则小。在驾驶实践中,遇道路转弯半径较小,车速应控制较低;重车行驶速度比空车行驶速度更低。转向盘转动愈快,会使转弯半径明显缩小,导致离心力愈大,所以当汽车进入弯道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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