阵雨中的车站(川端康成“掌小说”作品,凝聚年轻时代的诗的精神)(txt+pdf+epub+mobi电子书下载)


发布时间:2020-06-01 21:5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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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川端康成

出版社:南海出版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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阵雨中的车站(川端康成“掌小说”作品,凝聚年轻时代的诗的精神)

阵雨中的车站(川端康成“掌小说”作品,凝聚年轻时代的诗的精神)试读:

拾骨

山谷里有两个池子。

下面的池子光灿灿的,恍如蓄满一泓熔化了的银水。上面的池子却呈死一般的深绿,悄悄地把山影沉了下去。

我脸上黏糊糊的。回过头来,只见我踩出一条路的草丛上、矮竹上滴了血。这一滴滴的血,仿佛都跃动起来。

温乎乎的鼻血,后浪推前浪似的涌了出来。

我慌忙用三尺长的腰带堵住鼻孔,仰脸躺下来。

日光不是直射,但承受着日光的绿叶的背面却令人晃眼。

堵塞在鼻孔中间的血,令人不快地往回流淌,一呼吸就怪痒痒的。

油蝉漫山遍野,鸣个不停。知了的鸣声乍响,有点叫人吃惊。

七月晌午前,仿佛落下一根针,又仿佛倒塌了什么。我似乎动弹不了。

我躺着直冒汗珠子,只觉得蝉的喧嚣、绿的压迫、土的温馨、心脏的跳动,都凝聚在我脑子的焦点上。刚觉凝聚的时候,一下子又散发了。

然后,我仿佛飞快地被天空吸走了。“少爷,少爷。喂,少爷!”

从墓地传来呼唤声,我猛然站了起来。

葬礼的翌日上午,我来给祖父拾骨。在来回翻动尚微温的骨灰的时候,鼻血又滴滴答答地流了出来。为了不惊动他人,我用腰带的一端捂住鼻子,从火葬场登上了小山。

听到呼声,我跑下山去。银光闪耀的池子倾斜、摇曳、消失了。去年的枯叶很滑。“少爷真是个乐天派啊。上哪儿去了?刚才我把尊祖父的骨灰都拾好了。请看看吧。”一个经常出入我们家的老太婆说。

我把矮竹丛踩得蓬蓬乱乱的。“是吗,在哪儿?”

我一边为大量出血后的脸色和黏糊糊的腰带而担心,一边走到了老太婆的身边。

她的手掌就像一张揉得皱皱巴巴的柿漆纸,在这手掌中的白纸上盛着约莫一寸长的石灰质的东西,好几个人的目光都集中在上面。

像是喉核。我强作如是想,似乎觉得它成了人的形状。“刚刚好不容易才找到的。唉,尊祖父也就是这么一副模样了。请把它装进骨灰盒里吧。”

这是多么乏味的事啊——祖父失明的眼睛里再也不会洋溢着喜色,来迎接我回家开门的声音了。一个不曾见过面的、自称姨母的女人身穿黑绉绸衣服站在那里。真是不可思议。

身旁的骨灰盒里,杂乱无章地装着脚、手、脖颈的骨灰。

这火葬场只挖了一个细长的洞穴,没有围墙,也没有顶棚。

灰烬的热度很高。“走吧,去墓地吧。这里怪味儿太大,连阳光都是黄色的。”我说。

我头昏脑涨,担心鼻血又要涌流出来。

回首一看,一个经常出入我家的汉子已经抱着骨灰盒走了过来。火葬场上剩下的灰、昨日焚香后参加葬礼的人坐过的草席,都原封不动地放在那里。裹上银纸的竹子,也依然竖立在那里。

走向墓地的途中,我想起了这样一个传闻:据说昨晚守灵的时候,我祖父变成一缕蓝焰的鬼火,从神社的屋顶飞起,又从传染病医院的病房飞过,村庄的上空飘荡着一股令人讨厌的臭味。

我家的墓地不在村庄的坟场,而是在另一个地方。火葬场是在村庄坟场的一个角落上。

我来到了墓碑林立的我家的墓地。

我什么也无所谓了。真想一仰脸就躺在地上,在蔚蓝的天空下,呼吸一口新鲜的空气。

经常出入我家的老太婆把一个从山涧汲满水的大铜水壶卸在那里,说:“老爷有遗嘱,要把他埋在最古远的先祖的墓碑下。”

她非常认真地谈到了我祖父的遗言。

老太婆的两个儿子,仿佛要抢在其他经常出入我家的村里人的前面,先将最高处的古老的墓碑弄倒,翻挖下面的泥土。

掘得相当深,传来了骨灰盒落下去的声音。

死后,虽说将那石灰质的东西埋入先祖的遗址里,但人死一切皆空。他的生,将渐渐被人遗忘。

墓碑照原样又立了起来。“来,少爷,告别吧!”

老太婆向小墓碑上哗哗地浇上了水。

香烟缭绕,可是在强烈的日光下,没有一丝烟云的影子。花儿蔫了。

大家闭目合掌膜拜。

我望着人们黄色的脸,忽然又浮想联翩。

祖父的生——死。

我像上了发条,有力地挥舞着右手。骨头嘎嘎地响。我端着一个小骨灰盒。

归途中,村里人纷纷谈论着祖父的事情,诸如老爷真可怜啦,真是个顾家的老爷啦,村里人难以忘怀啦之类。不用说了。最悲伤的,恐怕只有我自己吧。

留在家中的一帮人,对我失去祖父,今后孤身一人将怎么办,甚表同情。在同情中,令人感到也夹杂着好奇心。

桃子从树上吧嗒掉落下来,滚到了我的脚跟前。从墓地回家,我们是绕着桃山的山麓走的。

这篇作品是我十八岁时(大正五年)写我虚岁十六岁那年发生的事。现将文章稍作修改,抄写出来。我对自己在五十一岁时整理抄写十八岁的作品,多少有点兴趣。光凭还活着,也够有意思的了。

祖父于五月二十四日辞世,但“拾骨”却在七月间进行,看来有些夸张。

我在新潮社发行的《文章日记》里有所记述,中间有一张纸破损遗失了。在“灰烬的热度很高”及“走,去墓地吧……”之间,日记本有两页脱落了。但是,脱落就由它脱落,我还是抄写出来了。

写这篇《拾骨》之前,我还写了一篇《走向故乡》的文章。把祖父所在的村庄唤为“你”,是从中学宿舍寄出的书信体,是一种幼稚的感伤。

现将《走向故乡》中与《拾骨》有关联的一部分摘抄如下:

……曾经向你那样坚决地宣誓过的我,前些日子在叔叔家里竟然同意把房产变卖掉。

还有,前些日子我把仓库、长方形衣箱以及衣柜都交到商人的手里了,你大概也看见了吧。

离开你以后,我家就变成贫穷的外乡人的旅舍。听说旅舍主人的妻子患风湿病作古后,这里就被用作关押邻居疯人的牢房。

不知什么时候,仓库里的东西被盗了。墓山周围渐渐被削掉,划入了贴邻的桃山的领地。祖父三周年忌辰将临近,可佛坛上的灵牌却被耗子的小便弄倒了。

帽子事件

正是夏天。每天清早,上野不忍池里的莲花蓓蕾发出可爱的声响,花朵绽开了。

这是夜间在横跨不忍池的观月桥上发生的事。

凭倚桥栏纳凉的客人密密麻麻,犹如一堆堆念珠。正吹拂着南风。大街上,连一般冰铺的布帘都松弛地耷拉下来,一动不动。就是这种时候,这里也微风习习,好让二尺金鳞的鱼儿看见投影在池子里的月亮。不过,这不是足以把沉甸甸的莲叶吹翻过来的风。

纳凉的客人中,有些是常客。常客熟悉风向。他们快快地过了桥,来到风道,跨坐在金色的桥栏上,探身桥外。然后脱下木屐,打着赤脚,把木屐并排在一起,将身子落坐在上面。而后摘下帽子,要么放在膝上,要么摆在身旁。

广告霓虹灯在池子的南面流闪着亮光。

宝丹

推土机

宇津救命丸

狮子牌牙膏

手艺人模样的纳凉客谈论着这样的故事:“连霓虹灯的字也是宝丹的最大……那是家老字号啰。”“那是宝丹总店吧。”“近来宝丹也冷清了。”“不过,那种药还得数宝丹的最好。”“是真的吗?”“是啊。仁丹是全靠广告推销的嘛……”

这时,有人喊道:“啊,糟了!”

只见一个小伙子在四五米远的前方,双手抓住桥栏瞅着桥下。麦秸草帽漂浮在水面上。

附近的纳凉客不约而同地轻松地笑了。掉落帽子的男人涨红着脸,想要走开。“喂,喂,你!”

传来了严肃的呼喊声。喊人的汉子揪住了掉帽人的和服袖管。“捡起来不好吗?不很费事嘛。”

掉帽人愕然地回头望了望这个瘦削的男人,马上用微微的苦笑掩饰过去了。“算了。这样反而更好,可以买顶新的。”“为什么?”

这是一种特别尖锐的语调。“不为什么。这是去年的旧货,也该买顶新的了。再说,弄湿了,麦秸被水泡涨了。”“趁还没被水泡涨赶紧捡起来不好吗?”“想捡也捡不了啊。算了。”“怎么会捡不了呢?就这样双手抓住桥栏,用脚往下够不就可以够着吗?”

说着,瘦汉子把屁股探出池子,做出一副悬下去的模样。“我从上面拽住你的一只手。”

瘦汉子这副模样逗得大家都笑了。三四个人站起来,走了过去。他们对掉帽人说:“你呀,捡去吧。让池水戴帽子也不顶用嘛。”“是啊。偌大的池子戴上一顶小帽也无济于事。简直是茉莉花喂牛,帽子喂大池啊。还是捡起来吧。”

掉帽人面对越聚越多的围观者,露出了敌意,说:“就是捡起来也不能用了嘛!”“捡起来看看。实在不能用,送给乞丐也好嘛。”“倒不如一开始就落在乞丐的头上好啰。”

在人们的笑声中,瘦汉子显得非常机敏,非常认真。“再磨蹭不就漂走了吗?”

于是,他一只手抓住栏杆,一只手伸向水面。“来吧,攥紧这只手……”“把它捡起来吗?”

掉帽人的口气,仿佛不是自己的事似的。“是捡起来。”“那么……”

掉帽人脱下木屐,做好了准备。“请攥紧我的手。”

围观的人深感意外,笑声戛然而止。

掉帽人用右手攥住瘦汉子的手,将左手搭在桥栏的边缘上,双脚顺着桥桁滑下。而后,将整个身子垂了下去。他的脚够着了水面。他用双脚把漂浮着的帽尖夹住,然后用一只脚的脚趾夹住帽檐,使劲地抬起右肩,将左手肘撑在桥栏边缘上,左手猛拽住右手。

这一瞬间,水柱腾起,他扑通一声沉到池子里了。

原来攥住他右手的瘦汉子忽然把手松开了。“哇!”“掉下去了!”“掉下去了!”

正在拥挤着围观水面的观众这么说着,自己也被后面的人推搡,扑通扑通地掉进池子里了。

瘦汉子的大笑声,仿佛穿过这些喧嚣,清晰地传了过来。“哈哈,哈哈哈……”

那个扬声大笑的汉子倒在地上,像条黑狗似的从白桥向黑魆魆的市街跑去。“他想逃跑!”“他妈的!”“那不是扒手吗?”“是个疯子吗?”“是个便衣警察吧。”

“……”

“……”“那是上野山上的妖怪天狗啊。”“那是不忍池里的水妖啊。”

少男少女和板车

少男少女四五人一组并排分坐在路旁板车的两端,把板车当作跷跷板玩了起来,弄得车轴咯吱作响。他们连晚饭也忘记吃了。男孩儿紧紧搂住女孩儿的肩膀,女孩儿把手扶在男孩儿的膝上或车上,每次脚着地的时候就使劲地蹬,让跷跷板一起一落。夏天傍晚昏暗的光线,让这小小的景物隐约地浮现了出来。行人稀疏,而且脚步是急匆匆的。“咯噔,咯噔——上面是老爷,下面是乞丐……”板车上的孩子们随着跷跷板一上一下,不停地唱和着。

那个眉清目秀的十二三岁的男孩儿冷不防地把搂着两个女孩儿肩膀的双手松开,回过头来喊着:“把小组换换吧!”“干什么!不换也挺好嘛。来,跷快点!”背靠背另一方的一个孩子答道。“不换换太没意思啦。这样,坐在车把上的人太亏了。跷不高嘛。”“瞧你!胡说,胡说。不信,你瞧,不是跷得一样高吗?”一个十二三岁的美貌少女,甩了甩她的披肩发,转过头来说。“百合子,你别说啦。背靠背的伙伴是不知道高低的。可我看见了。坐在车把上的人太亏了。”“就说龙雄你吧,你也不知道嘛。”“不换,我可就不干啦。”“坐在车把上的人也不亏嘛。换来换去多麻烦呀。还是加快蹬吧。”“不干!”“不干就算了。我知道为什么不干。噢,你是想同百合子一个组嘛。”一边搂住百合子的肩膀,一边同龙雄争辩的少年恶口伤人地说。

龙雄从车上蓦地跳下来,双手抓住车把。同一瞬间,他感到自己的视线同回过头来的百合子的视线碰在一起,脸上倏地绯红了。他那潇洒的眉宇间透出了明显的敌意,回答说:“就说你吧,你也想同百合子一个组,才不愿意调换的嘛。”

百合子从车上跳了下来,满脸通红地站立在那里。她不甘示弱,意外地断然冲着与龙雄争吵的对方说:“我讨厌春三这样说!算了,让我同龙雄一组吧。”“什么?女孩子家,玩什么跷跷板,真是好出风头。”春三转过身来说。“不行吗?”“不行,车主一来,女孩子家逃脱不了。挨打我可不管。”“谁打?是车铺的叔叔吗?他经常来我家呢。”“什么,来过什么你家,我也坐过他的车呢。”“哟,真的?什么时候?”

龙雄对春三和百合子的对话毫不在意,他心情平和,像还没玩够似的平静地说:“怎么组合都行,重玩一遍,来!”“嗯,好。好是好,不过我要编在龙雄一组。”

百合子真讨人嫌,男孩儿春三的自尊心被她伤害了,而且完全被她压垮了。“什么呀,我才不愿意跟女孩儿编在一组呢。没有哪个男孩儿是愿意跟女孩儿编在一组的。对吧,龙雄,咱们男孩儿组成一组,好吗?”“怎么都行,快点编组吧!”龙雄老老实实地听从了春三的意见。“好吧。我不同龙雄编在一起,随便跟谁一组都行。”“可是,男女都分开恐怕不行。女孩儿太轻,没意思。”春三脱口而出,说了一句。

百合子把眸子里的火花投向龙雄,仿佛在说:瞧!这不是吗,春三这笨蛋!可是,龙雄并没有回报这位少女投其所好的眼色。所以,百合子说:“女孩儿也不轻嘛。”“你说什么,就是轻嘛,熊蛋包就是轻嘛。”再次受到伤害的春三射出了锐利的目光。“不轻呀。那样就算沉了吧。”

龙雄平和地插进一句:“百合子太逞强。算了吧,你肯定要输的。”“龙雄你这个熊蛋包,我才不会输呢,对吧。”

说罢,百合子回头看了看其他女孩子。数了数,少男五人,少女五人,除了三人以外,其他孩子都比她小两三岁。“吹牛。那么玩吧,玩吧。好吗?龙雄。玩吧。看哪边沉嘛。”

百合子非常可爱地眯缝着眼睛,稍想了想,忽然天真地微微一笑,兴高采烈地摇晃着身体说:“好嘛,好嘛。我不会输的,瞧着吧……嘿,快来呀!”

百合子跑了过去,紧紧攥住车把的前端。然后,她咬着招来的女孩儿的耳朵,哧哧地笑个不停。“滑头,滑头。百合子耍滑头可不行呀。攥住车把的一头,太滑头啦。得攥住车身呀。”龙雄仿佛忘却一切似的叫喊着。“可不是吗,不这样就会输的啊。我倒无所谓,其他孩子都太小了嘛。”

春三再也沉默不了了。“耍滑头就算了吧。女人真滑头。”“男人才滑头呢,不是吗?这样就赢不了吧。你们是男子汉还是熊蛋包?”“当然能赢,别逞能,你这个人真好出风头啊。”

春三虽然没有输,但是攥住车尾的男孩们的脚,不费劲地离开地面跷了上去。远离车轴、在车把这端的百合子和女孩子们都喜不自禁。“赢了,赢了!瞧啊,男熊蛋包,男熊蛋包!”“输个屁。我们是决不会输的!”春三破口骂了一声,就冲男孩们嘀咕了几句,冷不防地发了一声号令:“听着!一、二、三!”

五个男孩儿的胳膊和腹部一齐使劲,一下子就把车子猛压下来。

于是,百合子攥住车把的手被强推了上去,受到一股弹力的冲击,手松开了,她四脚朝天地猝然倒落在地上。她那漂亮的单和服下摆像是被风掀开了,她赶紧合拢起来,一下子翻过身子,用两只袖管捂住了脸面,抽抽搭搭地哭起来,趴在地上不起了。

其他女孩儿没有松开手,幸而没有摔落下来。“哎呀!”

吃惊的少男少女跑到摔倒的百合子身边。春三偷偷瞧了一眼百合子的脸,认定她只是摔倒以后,说道:“就爱哭!所以说女孩子就是熊蛋包嘛,动不动就哭。”

百合子听了这些话,立即站起来,可她依然用两只袖管掩住脸面,呜呜咽咽地断断续续说:“好,等着瞧,我告诉我爸爸去……妈妈早就说了,别跟春三那孩子、那种人家的孩子玩……龙雄你也太狠了,太狠了。”

于是,她转过身去,跑到种着许多梧桐树的半洋式房子门前,把脸贴在门扉上,轻轻地抽动着肩膀。“你说什么!那种人家?你们家才是土包子呢!好像我家不认识你父亲似的。”

春三说着,似乎在鼓励其他孩子要么继续玩跷跷板,要么开始玩别的新游戏。可是,龙雄和少男少女们都惦挂着靠在门上哭泣的百合子,也想家了。

满脸不悦的春三大概看透了靠在门上却不想开门的百合子的心思吧,他抽冷子跑到她身边,把嘴贴近她的耳朵。少女扭身把脸转了过去。他紧跟着转过去,要把少女抱住似的,一味附身窃窃低语。

百合子轻轻地点了点头,正同春三面对面,目光碰在一起。她有点羞答答似的笑了笑,而后又再次点了点头。于是,春三和百合子又返回板车所在的地方。

这回是龙雄、春三、百合子和另一个女孩儿组成一组,板车的另一边则坐着比他年少的六个孩子。龙雄和春三把胳膊搭在百合子的肩上,又开始蹬起跷跷板来了。

约莫过了五分钟,忽然间,大粒的雨点飘落在花落后长出嫩叶的樱树上,点点洒落在大地上,敲打在板车上。这之前,孩子们都忘了仰望一下黑压压的天空。“哎哟,下雷阵雨啦。凉飕飕的。打湿了,打湿了。”“雨点算什么。打湿了也没什么了不起的嘛。”

少年们用胳膊使劲按住想要站起来的少女的肩膀,挤来挤去,加快了跷跷板上下的速度。“不干啦,我说不干了嘛!太冷了。会挨骂的啊!”

傍晚的雷阵雨把市街点缀得更加美了。“要下雨了,回家吧……”春三高呼着跳了起来,男孩子一溜烟似的都跑散了。“哎呀,太狠了!”百合子高声呼喊。

在倾盆大雨中的板车上,仅剩下孤身只影的百合子。

向阳

二十四岁那年秋天,我在海边的旅馆里与一位姑娘相遇。那是初恋。

姑娘抽冷子伸直脖颈,举起和服袖子,把脸面掩藏起来。

看见这般情状,我意识到自己的老毛病又犯了。实在难为情,挂着一副哭丧的脸。“我又盯着你的脸了吧?”“啊……不过,也没什么。”

姑娘的话声非常柔媚,言辞却有点滑稽可笑,我这才稍微得救了。“对不起啊。”“哪里,也不是不能看……你看吧。”

姑娘放下和服袖子,露出一副腼腆的表情,准备接受我的目光。我把视线移开,望着大海。

我有个毛病,总是爱盯着身边的人看,让许多人都忍受不了。尽管我总想改正这个毛病,然而若不盯着身边人的脸,我就觉得十分痛苦。每次我觉察到自己又犯这个毛病时,就非常厌恶自己。我想,我自小没有了父母和家庭,过着寄人篱下的生活,对人习惯察言观色,或许这个毛病就是这样养成的吧。

我曾这样冥思:这个毛病是被别人收养之后养成的,还是以前在自己家里就有的呢?可是,总也勾不起足以弄清这个问题的回忆。

当时,我没盯视姑娘,而是把视线移向大海。海滩向阳,洒满了阳光。这向阳的地方,蓦然唤起了我深深埋藏在心底的往事。

双亲辞世后,我和祖父两人相依为命,在农村老家生活了近十年。祖父双目失明。多少年来,他都是坐在同一个房间的同一个地方,把长方形火盆放在跟前,面东而坐。而且不时晃动脖颈,朝向南方,绝不把脸扭向北面。我留意到祖父的这个习惯之后,祖父总把头扭向一方,便成了我的一桩心事。我时常长时间地坐在祖父面前,闷声不响地凝视着他的脸,观察他会不会偶尔把头扭向北方。祖父活像电动玩偶,每隔五分钟将头向右晃动一次,而且只朝向南方。我感到寂寥可怖。南面向阳。我寻思,难道只有南面才使盲人感受到一线光明?

早已将这个向阳的故事忘却了,此时此刻却又回忆起来。

我一边心想,但愿祖父朝向北方,一边死死地盯着祖父的脸。对方双目失明,自然是我仔细端详他的脸居多。这回忆使我明白了我养成的爱盯视人脸的毛病的由来。我的毛病是在自家时就有的。它并不是我的卑贱心灵的残影,倒是我自己心安理得地自悲自怜而养成的。这么一想,我便欣喜自若了。在我为了姑娘一心美化自己的时候,就越发如是想了。

姑娘又说:“虽说习惯了,总还是有点害臊啊。”

听起来,这话声仿佛包含着这样一层意思:对方可以将目光重新移到她的脸上。打刚才起,姑娘似乎觉得自己露出了欠雅的举止。

我带着快活的表情望着姑娘,她脸上飞起一片红潮,而后又露出调皮的眼神,稚气地说:“我的脸嘛,以后朝朝夕夕都看,也就不会觉得稀奇了。可以放心了。”

我笑了,忽然增加了对姑娘的亲切感。我很想带着姑娘和祖父给我留下的记忆,走向沙滩向阳的地方。

脆弱的器皿

马路的十字路口开设了一家古董店,店铺和马路的接合处,立着一尊瓷观音像,约莫像十二岁的少女一般高。电车驶过时,观音冰冷的身躯,伴同商店的玻璃门一起微微颤动。每次从旁边走过,我总是感到一阵轻微的神经痛,担心这尊观音像会不会倒在马路上……于是,我做了一个梦。

观音的身躯笔直地向我倒将过来。

她那双修长、丰盈而白皙的垂下的胳膊,冷不防地伸出来,搂住了我的脖颈。这两只无生命的胳膊变成有生命的部分,实在令人敬畏;加上接触到冰冷的瓷像的肌肤,我连忙躲闪开了。

观音像倒在地上,粉碎了,却听不见响声。

于是,她把碎片捡了起来。

她缩成一团蹲在那里,忙不迭地收拾散落一地的光闪闪的陶瓷碎片。

她的倩影的出现,使我震惊不已。我抱着近乎辩解的心情刚要开口说话,就猛然惊醒过来了。

这一切好像是在观音像倒下的一瞬间发生的。

我试图给这个梦增添一点什么意义。[1]

待她们有如较为脆弱的器皿。

那阵子,《圣经》上的这句话经常在我的脑海里萦回。“脆弱的器皿”常常使我联想起陶瓷器皿来,进而联想起她。

我是这样想的,年轻女子的确容易毁坏。有一种观点是,恋爱本身也意味着毁坏年轻女子。

在我的梦中,她不是正在忙不迭地收拾自己毁坏了的碎片吗?

[1]见《新约》彼得前书第三章。“她们”指妻子。

走向火海

远方,湖水闪烁着微光。是一片恍如月夜所见的旧庭院浊泉的颜色。

湖水对岸的林子在静静地燃烧。火势眼看着蔓延开去。像是闹山火。

在岸上奔驰的活像玩具似的消防车,鲜明地倒映在水面上。

黑压压的人群从高坡下爬上来,望不见尽头。

我察觉到四周的气氛是明朗的,宁静得像干涸了似的。

高坡下的闹市一带,是一片火海。

她轻快地拨开拥挤的人群,独自走下高坡。从坡上往下走的,唯有她一人。

这是一个不可思议的无声的世界。

看到径直走向火海的她,我感到无法忍受了。

这时,我不是用语言,而是用心灵同她进行实实在在的交谈。“为什么唯有你一人走下高坡?是想烧死吗?”“我不想死。不过,你家在西边,所以我要向东走。”

她的姿影成了一个黑点,跳进了一片火海的我的视野里。我感到犹如针扎眼睛般的疼痛,从梦中惊醒了。

眼角上流淌着泪水。

我早已知道她会说,不愿意向我家的方向走。她爱怎么想都可以。在理性的鞭笞下,我明白她对我的感情已彻底冷却。我表面上已经死心,实际上还是一厢情愿地单相思:在她感情的某个角落里,还有垂青于我的一滴。当然,这与现实的她毫无关系。我也曾无情地嘲笑过自己,然而暗中却依然希望自己这样存在下去。

既然做着这样的梦,难道我自己心灵的每个角落都确信,她对我的好意已经荡然无存了吗?

梦是我的感情。梦中她的感情,是我虚构的。那是我的感情。再说梦中的感情是不会逞强或虚饰的啊!

想起这些,我万分寂寥。

锯与分娩

不知为什么,好歹我知道那里是意大利。山岗上支起像粗条纹阳伞的帐篷。帐篷上的旗子迎着五月的海风飘扬。绿色的森林尽头,就是蓝色的海(酷似伊豆山温泉的海岸)。帐篷里有公用电话亭般的建筑物。这建筑物像是轮船售票处,或是海关办公室。其实,刚才我在那窗口兑换了一大笔外汇。我拿起用黄色厚纸裹着的小包,叭叭地敲了敲左手的手掌。小包里有外汇。这时,一个身穿灰黑色普通西服的女子站在了我的身旁。我想和她搭话。自己明知她是日本人,却以为她不太懂意大利语,凝视着她。

然后,不知怎的,舞台转移到我故乡的农村去了。

约莫十个围观者聚集在某个门面美观的农家庭院里。他们虽然都是家乡的熟人,但醒来时,是谁和谁我全然不记得了。总之,不知什么道理,我和她非决斗不可。

上战场之前,我想去解小手。在人前,我的手依然按在和服上,很是为难。蓦地回首,我已在庭院正中央用闪光的刀刃同她战斗。看到这种情景的此方的我,深感震惊,虽然这是一个梦。“能看到自己的幻影、自己的化身、自己的双重人格者,死也。”

第二个我觉得险些被她砍杀掉。她所持的武器是锯子的形状,像樵夫砍伐大树时使用的宽锯般的刀。

不觉间,我竟忘了解小手,同第二个我合为一体,与她展开白刃战。每次我挡住她那华丽装饰品似的武器时,我的刀就咔嚓一声砍进她的刀刃里。这时候,她的锯形刀刃就一块块崩裂,形成锯齿状,最后完全变成真的锯子了。还清清楚楚地说出了这样的话。“据说自此以后有了锯子。”

就是说,这场白刃战发明了锯子,非常滑稽可笑。尽管是决斗,我却泰然自若,犹如观看电影的打斗。我是以这样的心情来挥刀交锋的。

不一会儿,我一屁股坐在庭院的正中央,只顾用双腿夹住她的锯子,来作弄推拉不动锯子的她。“我刚分娩,身体很弱。”

果然,她的下腹肌肉皱褶多了,松弛无力地耷拉下来。

我在凿岩建造的沿海公路上轻快地跑了起来(那儿很像纪伊汤崎温泉的海滨)。奔跑中的我觉得自己好像是要赶去看她的婴儿。在海角尖端的山洞里,刚生下的婴儿正在酣睡着。海潮的气味恍如绿色的灯火。她美滋滋地微笑着说:“分娩也没什么了不起的。”

我满心喜悦,抓住她的肩膀说:“我去通知。啊,我去通知她吧。”“去通知吧,通知她分娩也没什么了不起的。”

这回她成了双重人格的人。在这里的她说:去通知在某处的她吧。

从梦中惊醒了……我已经五年没见过她了,也不知她的下落。我脑子里不曾掠过她分娩之类的空想。然而,这场梦令人感到仿佛明显地暗示着我和她的什么。我躺在床上,一边欣赏着还残存在脑海里的那份爽朗的喜悦,一边做睁眼梦,自得其乐。她究竟在何处生下了谁的孩子呢?

蝗虫与金琵琶

沿着大学的砖瓦墙步行,一来到远离砖瓦墙的大学预科学校前面,就听见围着白色篱笆的校园里传来了虫声。这是从校园黑漆漆的叶樱下幽暗的草丛中传送出来的。这虫声,使我稍稍放慢了脚步,侧耳倾听。我很喜欢这种鸣声,不忍离开校园,便往右,然后又往左拐。出现在眼前的不是篱笆,而是一道栽着枸橘的河堤。在左侧拐角处,我不禁把闪烁的目光投向前方,匆匆地小跑过去。

前方河堤的尽头,一簇簇可爱的五彩灯笼的火光在摇曳,好像寂静的村庄在庆祝五谷神节。不到近处,也可以明白那是孩子们在河堤的草丛中捕捉虫子。足有二十个灯笼。一个个灯笼不是分别放出红黄蓝绿紫的光彩,而是每个灯笼都可以放出五光十色。有些小巧的红灯笼像是在商店里买来的。但是,更多可爱的四方灯笼都是孩子们自己精心设计,亲手制作的。二十个孩子聚集在这静悄悄的河堤上,摇晃着美丽的灯笼。此情此景,多么像一篇童话啊!

一天夜里,镇上一个男孩儿在河堤上听见了虫声,第二天晚上,他买了一个灯笼,打着它去觅寻鸣虫的所在。第三天,就来了两个孩子。新来的孩子买不起灯笼,找来个小纸盒,将前后剪掉,糊上薄纸,在盒底立一根蜡烛,顶上系上一根绳子,自制了一个“灯笼”。孩子增至五人,后来又增至七人。他们学会了在剪好的纸盒上糊上采光薄纸,画了绚丽多彩的画。这些聪颖的小美术家们还在纸盒上开了许多小洞,有圆的、三角的、菱形的,还有树叶形的。一个个不同形状的小亮洞,糊上了不同颜色的薄纸。还有的孩子在同一个灯笼上装饰了圆的、菱形的、红的、绿的花样。买灯笼的孩子扔掉了店里可以买到的没有特色的灯笼,提着自制灯笼的孩子也扔掉了设计简单的灯笼。昨晚提过的灯笼是透亮的花样,第二天孩子们就不满足了。白天他们又找来纸盒、纸、画笔、剪刀、小刀和糨糊,一心创作别出心裁的灯笼。大概他们是心中想着“我的灯笼啊,做得最珍奇、最美丽”,踏上夜间捕虫的征途的吧。我眼前不就出现二十个孩子与美丽的灯笼了吗!

我伫立在那儿瞠目而视。四方灯笼剪成古代灯笼的式样。不仅剪出花样,而且在上面剪出诸如“吉彦”、“绫子”等制作者的名字。这与在红灯笼上画画不一样,它是把厚纸盒挖了小洞,然后贴上薄纸,烛光只能透过这些挖开的花样小洞照射出来,形成花样的色彩和形状。这二十个灯笼照亮了草丛。孩子们一个个蹲在河堤上,专心致志地搜索着虫声。“蝗虫!谁要蝗虫?”一个男孩儿跷着脚站起来,冷不防地说。只有他一个站在离其他孩子八九米远的地方,窥视着草丛。“给我!给我!”

六七个孩子簇拥过来,一个个摞在那个发现虫子的孩子背上。他们也在窥视着草丛。然后,那孩子扒开这些跑过来的孩子伸出的手,张开双臂,摆好姿势,守住有虫子的草丛。他右手摇晃着灯笼,冲着八九米远的彼方的孩子们又喊了一声:“蝗虫,有人要蝗虫吗?”“给我!给我!”

四五个孩子又簇拥过来,好像再也捕捉不到比蝗虫更好的虫子了。男孩子又第三次喊道:“有人要蝗虫吗?”

两三个孩子又簇拥过来。“我要!我要!”刚跑过来的女孩儿站在发现虫子的男孩儿后面说。

男孩儿灵巧地回转身子,老老实实地弯下腰来,将灯笼倒到左手,然后把右手伸入草丛中。“是蝗虫啊!”“行啊,我要!”

男孩儿旋即站起来,说了声“给你”,便把攥住的拳头伸到女孩儿面前。女孩儿将左手拎着的灯笼绳挂在手腕上,用双手攥住男孩儿的拳头。男孩儿轻轻地将拳头松开,虫子转移到女孩儿的拇指和食指缝间。“哎哟,不是蝗虫,是金琵琶啊!”女孩儿望着褐色的小虫,眼睛里闪烁着亮光。“是金琵琶!是金琵琶啊!”

孩子们扬起了一片羡慕的欢呼声。“是金琵琶!是金琵琶啊!”

女孩儿用那双明亮而智慧的眼睛,向给她虫子的男孩儿瞟了一眼,然后解下挂在腰间的笼子,将虫子放进去。“啊,是金琵琶!”“是金琵琶!”捕到金琵琶的男孩儿喃喃地说。

女孩儿把虫笼子举到眼前,看得入了神。男孩儿举起自己五彩缤纷的灯笼,为女孩儿照亮,他悄悄地望着女孩儿的脸。

原来是这样!我不免讨厌那男孩儿,同时也悲叹自己竟这般愚蠢。我现在才明白方才那男孩儿的所作所为。后来,我更是吃惊。瞧,那女孩儿的胸脯!连那个给她虫子的男孩儿、接受虫子的女孩儿,直勾勾地望着他们两人的孩子们也都没有觉察这一点。

可不是吗?映在女孩儿胸脯上的绿色微光中,清晰地幻化出“不二夫”三个字来。原来男孩儿在举起笼子的女孩儿身边,打着剪成透亮花样的灯笼,靠近了女孩儿的白色单衣。灯笼上剪成男孩儿名字“不二夫”三个字的地方贴上了绿纸,它的形状和色彩原样地映在女孩儿的胸脯上。女孩儿的灯笼仍然挂在她的左腕上,松弛地耷拉下来。虽然不像“不二夫”三个字那样清晰,但在男孩儿腰间却摇曳着红色的亮光,细看可以辨出“清子”二字。这绿色的亮光和红色的亮光在戏耍——可能是戏耍吧,不二夫和清子却全然不知道。

即使不二夫把送金琵琶的事,清子把接受金琵琶的事永远记在心间,他们做梦也不会想到还有这段往事,更是无从回忆。不二夫哪会想到自己的名字透过绿光映在清子的胸脯上,清子的名字透过红光映在自己的腰间呢?同样,清子哪会料到自己的胸脯上透过绿光映出不二夫的名字,不二夫的腰间透过红光映出自己的名字呢?

少年不二夫啊,当你迎来青春期的时候,愿你也能对姑娘说声“是蝗虫啊”,然后将金琵琶送给她,望着她说声“哎哟”,露出喜悦的表情和会心的微笑。或是你说声“是金琵琶啊”,然后将蝗虫送给她,望着她说声“哎哟”,露出哀伤的表情和会心的微笑。

再有,就算你有智慧,独自在远离其他孩子的草丛中觅寻虫子,也不能总是找到金琵琶呀。也许你捕住的是蝗虫般的女人,却完全相信她是金琵琶。

最后,因为你的心蒙上了暗影,你会把真正的金琵琶也看成是蝗虫的。有朝一日,当你感到人世间到处都充斥着蝗虫的时候,我也许会遗憾地认为,那时候你压根儿就无从回忆起今宵你那美丽的灯笼的绿光,在少女胸脯上幻化出光的游戏吧。

手表

一个穷法学学士在一位律师的法律事务所工作,他为一位市议会议员的受贿案做过辩护,意外地认识了一位美丽的女友,还得到了一小笔钱。

他邀请她看了戏。

两人从剧场出来,坐上了小型出租车。坐汽车,他是生平第一次。半年前去温泉的时候,他还是坐带篷的马车,连公共汽车也敬而远之。

在狭窄的车厢里,大气仿佛被切成了小块,他身边笼罩着年轻女子的感触。汽车在没有风声的寒夜中奔驰。毋宁说,他的感情是畏缩在怯懦之中,简直手足无措。忽然,他心不在焉地说:“剧场门口待客的,都是些便宜的出租车啊。天气太冷了,与其走到高级出租汽车公司去,不如凑合坐这种车啰。”“嗯。”

女子简短地应了一声,回过头来像是要探问什么。他却快嘴地补充说:“不过,车身摇摇晃晃,车厢小,却反而冷呢。”

然后,像是要证实自己的什么东西似的,他敲响了没有铺垫的硬座席。“反正就是它了。真够呛啊。”“是啊。”

女子一时找不到适当的话。他有点自我嫌恶,顿时冷场了。

他打算扭转这种局面,忽然冒失地伸过手去,想将女子放在膝上的手翻过来。“现在几点啦?”

不料女子尖叫了起来。“哎呀,真糟糕,这只手表!”

他吓得把手缩了回来。女子脸上飞起一片红潮。“这只手表真讨厌。我手腕细,表太大了,是日本制的。国产货,而且是旧式的。我戴手表,你是什么时候看见的?你一直看到我的袖管里了吧?”

顿时,他呆若木鸡,连奉承的话也说不出来了。“这是家母的遗物,才随身带着。把母亲的纪念品带在身边,是不是脑筋太旧呢?”“这样一来,就可以听见令堂的声音了,对吧。”“家母的声音?嗯,是啊,这是国产货,很像日本女人,声音沙哑而迟缓。”“怎么样?”

这时,他才稍许轻松地握住女子的手,把它凑到自己的耳边。“喏,听见了吧……家母说过,不能和男人一起外出哪。”

女子微笑了。她的手接触到他的脸,她的颤抖从脸上直传遍他的全身。

不能轻率地蔑视这两人的虚荣心。因为虚荣的偶然的结果,将会给像他这样一个对世上的女性感到卑屈和畏惧的人,多少带来一点恋爱的勇气。

总而言之,由此看来,恋爱这种东西,也许是必须利用某种媒介才能成立的无聊之事吧。

然而,这件事也许会给他的生命带来一次飞跃,使他的情感进一步加深吧。为什么呢?哪怕仅仅是因为轻轻地接触了她的肌肤,他也未必不这样思忖:“让我来重新改变这个美丽女子的人生吧,我要让她背上她生育的孩子,戴着这只金手表走进当铺里去!”

戒指

清贫的法律系大学生带着翻译工作来到了山中温泉浴场。

从城里来的三个艺伎用团扇遮脸,在林中小亭子里睡午觉。

他从林子尽头的台阶上,下到了溪流那边。一块大岩石把溪水劈成两半,蜻蜓一群群飞在上空。

一位少女裸体站在温泉浴池边上。溪水穿过岩石涌流而来。

他心里想,她大概是十一二岁吧。他无所顾忌地将脱下来的浴衣扔在河滩上,将身子沉在少女脚边的温泉水里。

似乎闲极无聊的少女,全身泛起蔷薇色,红润的脸做出一副魅人的亲近模样。她微笑了。一睹她的身躯,就明白她是艺伎人家的孩子。她的身体透出一种病态的美,让人很快地感到未来将会给男人官能的享受。

他露出惊讶的神色,他的感觉像扇子似的展开了。

少女忽然举起左手,轻声地说:“哎哟,都忘了把它脱下来,就这样戴着下水了。”

他顺着她迷人的声音,情不自禁地抬头望了望少女的手。“小东西!”

这一瞬间,与其说他怨恨自己不知不觉上了少女的圈套,不如说他心头涌上了一股强烈的厌恶感。

原来她是想让他看戒指——她进温泉时,戒指有没有脱下来,他并不知道,但是中了小孩的计谋则是很明显的。

他露出了一副连自己也想象不到的不悦神色。少女涨红着脸抚弄着戒指。他苦笑地掩饰自己的稚气,若无其事地说:“这是只好戒指啊。让我瞧瞧!”“是蛋白石呢。”

果然,她神采飞扬地说罢,就在浴池边上蹲了下来。她刚将戴着戒指的一只手向他伸去,一个踉跄,就势将另一只手搭在他的肩上了。“蛋白石?”

从她的声音中,他感到她相当早熟,所以重复了一句。“嗯。我的手指很纤细。戒指是请人用金特制的。不过,人家说宝石太大了。”

他抚摸着少女的小手。宝石闪烁着淡黄中带紫的柔和的光,显得异常地美。少女把身子正面靠过去,盯着他的脸,似乎得到了极大的满足。

也许为了让他好好看看戒指,少女这么赤裸着让他抱在膝上也不会吃惊吧。

相片

一个丑陋的人——这么说未免太失礼。不过,唯其丑陋,才成为诗人。这诗人曾经这样对我说。

我讨厌相片,难得想到照相。仅在四五年前与情人合拍过一张订婚纪念照。对我来说,她是我珍爱的情人。因为在这一生中,我没有信心还能不能找到这样一位女子。缘此,这张相片如今成了我的一个美好的纪念。

可是,去年一家杂志社的人来说要刊登我的照片,我从一张和情人、情人的姐姐三人的合影中剪下我的像,给杂志社寄去了。最近,一家报社的记者又来要我的相片。我有点迟疑,最后还是把我和情人的合影剪下一半,交给记者了。我叮嘱用毕务必归还,可最终却没有归还给我。嘿,也就算了。

虽说算了,可看见剩下的另一半、情人独自一人的相片,我实在感到意外。这就是那位姑娘吗?……我声明一下,这张相片上的情人的确可爱,美极了。她当年年方十七,并且在谈恋爱,可是,我看见分开以后留在我手里的她那部分相片,就蓦地觉得:什么呀,她原来竟是这样一个乏味的姑娘吗?过去我一直将它看作一张最美的相片啊!长年的梦顿时索然寡味地惊醒了。我珍爱的宝物全毁了。

这样一来……诗人更加压低嗓门儿说。

倘使她看到报上刊登的我的照片,也一定会这样想:同这样一个男人谈过恋爱,纵令是短暂的,自己也是暗自悔恨的——至此,一切都宣告完结了。

然而,我想,假使报上将两人的合影原封不动地刊登出来,她会不会从某处飞回我的身边,嘴里念叨:啊,他真是……

结发

一位姑娘想梳头。

是在深山的一个小村庄里。

这姑娘来到梳头铺,大吃了一惊。村里的姑娘都已聚集在那里了。

姑娘们将散乱的桃瓣形发髻梳理一新的当天晚上,一中队的士兵开到这个村庄来。村公所把他们分派在各家各户借宿。总之,全村没有一户没有客人。接待客人简直成了新鲜的事。姑娘们总是惦记着把头发梳妆一番。

当然,姑娘们和士兵之间没有发生任何事情。翌日一大早,中队就开拔,离开村庄,越过山头了。

然而,梳头妇已经累得精疲力竭,她以为有四天可以完全空闲了。干完活,心情愉快,与军队开拔同一个早晨,她乘马车越过同一个山头,和她的男人幽会去了。

一到达山那头那个大一点的村庄,村里的梳头妇就对她说:“啊,真高兴。你来得正好,帮个忙吧。”

这里也聚满了村里的姑娘。

她在这里也为别的姑娘梳起桃瓣形发髻来,傍晚时分才到她男人干活的村庄的小银矿山去。一见她的男人,就说:“要是我跟着大兵走,准会赚大钱的。”“跟着走?别开玩笑。你以为那帮穿黄色军服的小毛孩子好吗?浑蛋!”

男人狠狠地揍了一下梳头妇。

梳头妇累得身心交瘁,浑身瘫软。她以娇媚的目光瞪了那男子一眼。

……大兵像是从山上行军下来了,他们那嘹亮的充满力量的喇叭声,响彻笼锁在薄暮中的村庄。

金丝雀

夫人,我不得不违约再次给你写这最后一封信。

去年你送给我的金丝雀,我无法饲养了。因为这对金丝雀一直是妻子替我喂养的。我的任务只是观赏。观赏之余,不免想念夫人你……

夫人曾经说过:你有妻室,我也有丈夫。咱们分手吧!哪怕你没有妻子也好……这对金丝雀是送给你作纪念的。瞧,这金丝雀是夫妻成对的啊,但这不过是我从一家鸟铺随便抓来的一雄一雌,放在一个笼子里而已,不是金丝雀自愿的啊。总之,看见这对鸟就想起我吧。也许将生物作为纪念品馈赠,有点滑稽可笑吧。可是,我们的回忆也是活生生的啊。金丝雀终有一死。倘使我们对彼此的回忆到了不得不死的时候,也只好让它死去吧。

这对金丝雀将要死去。因为饲养的人已经不存在了。像我这样一个画家,贫穷且懒散,是饲养不了这种娇弱的小鸟的。说得更明确些吧,一直喂养小鸟的妻子与世长辞了。说什么妻子死了,金丝雀也将要死去。这样看来,夫人,让我保持对你的怀念的,莫非是我的妻子吗?

我曾经考虑是不是把金丝雀放回天空。然而,自从妻子过世以后,这对小鸟的翅膀忽然变得软弱无力,而且也不认识天空了。因为在这城市里,在附近的森林里,都没有与这对夫妻合群齐飞的鸟友。假如让这两只金丝雀分别飞上天,恐怕会全都死去吧。夫人曾经说过:这不过是我从一家鸟铺随便抓来的一雄一雌,放在一个笼子里而已……

尽管如此,我也不愿意卖给鸟铺。因为这是夫人馈赠的金丝雀。同时,我也不愿意还给你,因为是妻子喂养的。而且,也许夫人早已把这金丝雀忘却了,岂不是给夫人增添麻烦了吗?

再多说一遍。妻子在,金丝雀才能活到今天,才得以作为对夫人的怀念。所以,夫人,我想让这对金丝雀为妻子殉葬。再说,这也不仅是怀念。为什么我会爱恋夫人呢?难道不正是因为有妻子在的缘故吗?妻子使我完全忘却了生活的艰辛,使我能不去盼顾另一半的人生。不然,在像夫人这样的女子面前,我一定是要么把视线移开,要么低下头来。

夫人,我可以把这对金丝雀杀掉,埋在妻子的坟墓里吧。

港口

这港口是一个饶有兴味的港口。

良家妇女和姑娘到旅馆里来,而且在住着客人的房间里过夜。早晨起来,同客人一起用午餐,一起散步,很像是一对新婚旅行的夫妇……

尽管如此,一旦客人提出:我带你到附近的温泉浴场好吗?女子就会歪着脑袋,落入沉思。但是,客人说:在这港口租间房子好吗?倘使这女子是个姑娘,一般都会高兴地说:“倘使时间不太长,不是半年、一年,就可以给你当太太。”

……一天早晨,他要乘船离开,急忙打行李的时候,帮忙收拾的女子说道:“喏,帮我写封信好吗?”“什么?到这会儿才……”“我已经不是你的太太了,总可以吧?你在,我始终陪伴在你的身旁,从不干坏事。可如今我已经不是你的太太了,对吧?”“是啊,是啊。”

说着,他帮她给一个男子写了一封信。这男子似乎也曾在这旅馆里,与这女子同居达半个月之久。“你也会给我写信吗?当某个男子要乘船离开的早晨,当你不是某个男子的太太的时候。”

白花

近亲结婚在世世代代地重复着。她的家族因患肺病而渐趋灭绝。

她也长着很瘦小的肩膀。倘若拥抱,男子是会吃惊的吧。

一个亲切的女子说:“结婚可要留神啊!找身体强壮的可不行。要找看似瘦弱却没有任何疾病,肌肤白净却又与肺病无缘的……要找总是正襟危坐,不喝酒,且笑容可掬的……”

但是,她还是喜欢幻想强壮男子的胳膊,渴望着有力的胳膊一拥抱自己,就可以使自己的筋骨挤出声音来。

她长着如花似玉的容颜,却令人觉得不时现出自暴自弃般的姿态。她闭上眼睛,仿佛纵身投入人生的大海,任其漂浮。这风韵使她更加妖媚了。

表兄来鸿——终于患了肺病。这不过是早在童年时代就有了思想准备的、命运安排的时刻到来罢了。是静悄悄的。然而,唯有一桩憾事,那就是为什么不趁尚健康的时候,哪怕是仅有的一次,对你说声“让我亲吻你”呢?但愿你的双唇没有受到结核病菌的污染。

她飞奔到表哥的身边。而后不久,她被送进海岸边的肺结核疗养院了。

年轻的医生好像疗养院里只有她一个病人似的看护着她,每天都帮她将摇篮般的布躺椅搬到海角的一端。远方的竹林总是沐浴着阳光,闪烁着光芒。

旭日东升。“啊,你痊愈了。真的痊愈了。我多么盼望着今天啊。”

说着,医生把她从放在岩石上的躺椅上轻轻地抱起来。“你的生命重新焕发了,犹如那东升的旭日。海上的船为什么不给你扬起粉红色的风帆!能原谅我吧?我抱着两种心情盼望着今天。作为给你治病的医生和作为另一个我——我多么急切地盼望着今天啊!我不能抛弃一个医生的良心,这是多么痛苦啊。你已经康复了。你康复得可以使自己成为感情的工具——为什么大海不为你染上粉红色呢?”

她满怀感激之情抬头望了望医生,然后又把视线移向海面,等待着。

这时候,她蓦地暗自惊愕于自己毫无贞操的概念。从童年起,她就凝望着自己的死。所以,她不相信时间,不相信时间的连续性。如此看来,也就无所谓贞操了。“我满怀感情地注视着你的身体,又十分理智地凝望着你身躯的每个部位。对一个医生来说,你的身体就是实验室。”“啊!”“这么美的实验室啊……倘使我的天职不是医生,也许我的热情早就把你扼杀了。”

于是,她变得讨厌这个医生了。她开始打扮,仿佛是要拒绝他的目光。

在同一疗养院里的一个年轻的小说家对她说:“让我们互相庆贺同一天出院吧!”

两人在大门口乘上一辆汽车驶向松林了。

小说家像是要把胳膊悄悄搭在她瘦小的肩膀上。她像一件毫无分量的轻飘的物体快要倒下似的,依在他的怀里。

两人外出旅行了。“这是人生的粉红色的曙光。你的早晨,我的早晨,人世间竟同时有两个早晨,这是多么不可思议啊。两个早晨快将合而为一。对,很好。我就写一篇《两个早晨》的小说吧。”

她神采飞扬地仰望着小说家。“请瞧瞧这个。这是住院的时候为你写的小品文。那时就是你死了,我也死了,我们两人也还会在这篇小说里活着吧。不过,如今它已变成了两个早晨——没有性格的性格、透明的美。犹如春天原野上芬芳扑鼻的花粉,在人生中飘忽着你肉眼看不见的芳香般的美。我的小说找到了美的灵魂。我如何写它才好呢?请把你的灵魂放在我的掌心上,让我看看吧。就像一颗水晶珠。我要用语言把它速写下来……”“啊?!”“这样美的素材——倘使我不是小说家,恐怕我的热情也就不能使你青春常在,直至永远、永远。”

于是,她变得讨厌这小说家了。她端端正正地坐好,仿佛是要拒绝他的目光。

她独自一人坐在房间里。表哥早已作古了。“粉红色!粉红色!”

她凝望着逐渐透明的白净的肌肤,想起“粉红色”这个词儿,不觉莞尔一笑。

假如有个男人向自己求爱……我就会点头答应。想着想着,她不禁笑了起来。

童贞——这个玩意儿实在糟糕,怪麻烦的,是不值得爱惜的包袱。倘使在昏暗的胡同或桥上行走时,把它扔在垃圾箱或河水里也算不了什么。可是,一旦出了灯火璀璨的铺石路,不是就很难找到垃圾站吗?倘使一个女子好奇地张望着,心里想道:那包袱里装着些什么呢?不是叫人脸红吗?再说,嘿,光凭怀着沉重的心情把它带到这儿,也就不想把它扔在路边喂狗,不是吗?但是像最近那样,从得到许多女子的爱慕这个角度来看,不时更加感到犹如穿着沾雪的高齿木屐走路,很不自在。要是赤着脚在雪地上四处奔跑,心情一定会轻松些吧——他寻思着这样的问题。

方才,一个女子站立在他的枕边,抽冷子粗野地跪了下来,伏在他的脸上,嗅着他的馨香。

另一个女子倚在二楼廊道的栏杆边上,他推了推她的肩膀,佯装把她推下去的样子,她情不自禁地把他搂住,可他一松手,她就把身子后仰在栏杆上,再次佯装要掉下去的姿势,凝视着自己的胸脯,在等待着他。

另一个女子在澡堂里给他搓澡,搓着擦着,抓住他肩膀的那只手,震颤起来。

另一个女子忽然从同他一起坐着的冬日的客厅里,飞跑到了庭院,仰躺在亭榭的长椅子上,用两只胳膊紧紧地抱住自己的头。

另一个女子被他耍戏地从背后抱住的时候,竟一动也不动。

另一个女子在床上佯装睡眠的时候,他握住了她的手,她立即紧闭嘴唇,身子僵硬地仰脸朝天。

另一个女子在深夜他不在房间的时候,带着针线活走进他的房间,像块石头似的坐下一动不动,他折回房间后,她脸上绯红到耳根,用嘶哑的声音说:“借点灯光。”话声仿佛奇妙的谎言堵住了咽喉似的。

另一个女子在他面前的时候,总是阴郁地潸潸落泪。

另有更多的年轻女子同他交谈的时候,渐渐动情地谈到了自己的身世,而后缄口不语,纹丝不动地坐着,仿佛丧失了站起来的力气。

每当这种时刻来临,他总是坦然地默默无言,要么就说:“要不是决心同我一起生活,我是不会接受她的感情的。”

二十五岁上,他邂逅这样的女子越来越多。结果,围绕着他的童贞这堵墙被粉刷得越来越厚实了。

但是,却有个女子脱口说出,除了他以外,她看任何人都觉得讨厌。他就这样迷迷糊糊度日了。他想:倘使不养这女子,她恐怕会饿死的。于是,他察觉到不在一起生活,又不接受感情,却非养不可的女子渐渐增多。他笑了。“这样下去,仅仅这么点财产,自己不用多久就要破产的!”

到那时候,他会不会依然如故地拎着这唯一的包袱——童贞,外出行乞呢?尽管衣衫褴褛,却能跨上只接受不给予、所获感情甚丰的驴子,向着遥远的国家……

遨游这样的幻想境界,他心潮澎湃,他的感情洋溢了。然而,他觉得在这人世上,似乎不可能再找到愿意和自己共同生活的女子了。

抬头仰望,圆月当空。月光皎洁,月沉在苍穹成了孤零零一个人。他将双手伸向月亮。“啊,月亮啊!我把这份感情奉献给你!”

落日

在二等邮局的院子里,一个近视眼的女子在邮筒上急匆匆地奋笔疾书。“电车的窗——电车的窗——电车的窗”,她写了又涂,涂了又写,折腾了三次,“现在——现在——现在”。

负责快件的邮局职员用铅笔搔了搔头。

在大餐厅的厨房里,女招待让厨师帮忙将新围裙的带子系上。“系到背后吗?系到背后不是过去的吗?还是从前面把乳房系上好嘛。”“岂有此理!”

就说诗人吧,也要买白糖。白糖铺的小伙计把一只大勺插入白糖堆里。“不。不回去烤糯米糕了。兜里揣着白糖在大街上走,也许会浮现白色的幻想吧。”

于是,诗人向擦肩而过的人群嘟哝地念叨道:“嘿,诸位!!走向过去呀!我在走向未来。那么,有人和我走相同的方向吗?还是走向未来?啊,真想不到。”

邮局少年的自行车,围绕着近视眼的女子转了一圈。“得了,得了!”“哟,我近视啊。我连白糖铺雪白的白糖都看不见,怎么可以断定他和那女人就坐在电车的窗边呢!他还是会把现在的我……喂,送快件的邮差。”

诗人和女招待在餐厅里微笑了。“是新围裙啊。让我瞅瞅后背,瞅瞅背上新落下来的白蝴蝶。”“讨厌,别看我的过去嘛!”“好吧。倘使我走向未来,就会来到你的身边。”

这时候,从东边爬上来,又一直悬挂在这条街西边尽头处的一家当铺仓库屋顶上的太阳,悄悄地迅速西沉了。

啊——这一瞬间,行走在这条街上的人们都轻轻吐了口气,放慢了两三步。可是,谁也没有意识到。

在这条大街东头玩耍的孩子们,面向西方,各自屈起双腿,纵身跃起,企图用眼睛去捕捉西沉的落日。“看见啦!”“看见啦!”“看见啦!”

简直在撒谎。压根儿就没看见,却……

遗容事件

“请看吧,变成这副模样了。她多么想见你最后一眼啊!”岳母急匆匆地把他领到这房间里来,然后说道。

围在死者枕边的人们顿时张望着他。“同她见个面吧!”

岳母又说了一遍,正要掀开覆盖在他妻子遗容上的白布时,他冷不防地脱口说出了一句连自己也意想不到的话:“请等一等,能不能让我单独见?让我单独在这间房子里?”

这句话引起了岳母和内弟们的某种感动。他们悄悄地把隔扇拉上,离开了。

他掀开了白布。

妻子的遗容带着痛苦的神情,有点僵硬了。骤然消瘦的双颊间,裸露出变色的牙齿。眼睑干瘪瘪地贴附在眼珠子上。显露的神经,把痛苦冻结在她的额头上。

他纹丝不动地跪坐在地上,久久地凝视着这副丑陋的遗容。

后来,他颤悠地把双手放在妻子的嘴唇上,想让她的嘴唇合上。可他一离手,勉强合上的嘴唇又缓缓地张开。他再让它合上,又再张开。如此反复多次之后,他发现只有嘴周围的僵硬线条变得柔和了。

于是,他觉得热情仿佛凝聚在自己的手指尖上。他想让遗容可怕的神经柔和下来,便使劲地搓揉起她的额头。手掌也搓热了。

他又纹丝不动地跪坐在地上,俯视着经过一番搓揉而焕然一新的遗容。“坐火车够累的,用过午餐再歇歇吧。”

话音未落,岳母和小姨子已经走了进来。“啊!”

岳母蓦地扑簌簌地掉下了眼泪。“人的灵魂太可怕了。你旅行归来之前,这孩子不愿意断气啊。真是不可思议。你一照面,她的遗容竟变得这样安详……这就好了。这孩子也心满意足了。”

小姨子以这人世间所没有的美丽而清澄的目光,回顾了他那近似疯狂的眼神,然后哇的一声哭倒了。

屋顶下的贞操

——下午四点,在公园的山岗上等你。

——下午四点,在公园的山岗上等你。

——下午四点,在公园的山岗上等你。

她给三个男人邮寄了同样的快信。一封给拿手杖走路的男人,一封给戴眼镜的男人,另一封给不拿手杖也不戴眼镜的男人。

三月的一个下午,三点的山岗上,她恍如葫芦花般静静地绽开了。她的周围,今早初次让幼嫩的肌肤接触到空气的嫩芽,在林子的树梢上悲伤地等待着有生以来第一次黄昏的到来。

抱着手杖的男人爬上山岗来了。这是手杖的功劳。肯定是手杖嗅到了。嗅到她每天都给几个男人邮寄快信,而且嗅到最早来的男人就是当天同她过夜的人。

试读结束[说明:试读内容隐藏了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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