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有多幸运,才遇到对的你(套装共2册)(txt+pdf+epub+mobi电子书下载)


发布时间:2020-06-05 16:2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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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安乔

出版社:百花洲文艺出版社;山东文艺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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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有多幸运,才遇到对的你(套装共2册)

要有多幸运,才遇到对的你(套装共2册)试读:

余生好长,你最难忘

余生有你,人间值得版权信息图书在版编目(CIP)数据余生好长,你最难忘/安乔著.——济南:山东文艺出版社,2017.5ISBN 978-7-5329-5395-0Ⅰ.①余… Ⅱ.①安… Ⅲ.①故事-作品集-中国-当代 Ⅳ.①I247.81中国版本图书馆CIP数据核字(2017)第007052号作  者:安乔目录

版权信息

自序

此中有真意,欲辨已忘言

01 真希望你在时光里站成永恒

02 还记得第一个弄花你口红的人吗

03 友达以上,恋人未满

04 愿无岁月可回头

05 你长得好像我的一个朋友

06 做我女朋友好吗

07 我还是喜欢你,比爱更久

08 暗恋就是向爱情投降

09 姑娘,你的面具掉了

10 大提琴少女

11 问题学生

12 对不起,没关系

13 拿什么才能与你交换

14 一面之缘的缘

15 像开始时那样

16 你会不会也在等一场初雪

17 挥别时光,我们终将各自幸福

18 走你走过的楼梯,等一场看不到的花期

19 怪爱曾痴心妄想,但终归愿赌服输

20 年少时,曾那样深爱过

写给Ta的&写给自己的情书

喜欢你的名字和你爱笑的样子,

你就是我遇到的那个彩虹般绚丽的人。一生那么长,生命里会遇到很多很多人。可是成长后才明白,人生不在于遇到了多少人,而是,相遇之后,愿意留在你生命里的人。有情人的眼里,对方都是有情的,饶是无情也被解读成有情。年少时遇到爱情,只想着奋不顾身去爱,哪来得及计较自己是不是该被同等珍爱。未来那么遥远,不及脚下的灯影好看。她不曾遗憾,也不曾后悔,愿无岁月可回头,她已知足。莫名地想牵起她的手,陪她走到天亮,看日出东方,对她说早安姑娘。我们失去的都是幻想和侥幸,得到的才是手边真实的人生。自序 此中有真意,欲辨已忘言

某天看到七堇年的一句话,瞬间被击中:“如今只想耐下心来,度过这一生,渡过自己。”

萌生写小说的想法,大抵也是出于此。写作是一种很孤独的方式,留住已逝的美好岁月,汲取这点吉光片羽,温柔余生;写作亦是一种自我疗愈,这世间的欢喜哀愁,说到底我们左右不了旁人,能渡的只有自己。

年少时曾对某个人许下诺言:“未来,不管我们在不在一起,我都会把我们的故事写下来。”是为纪念,那是初初喜欢上一个人的天真与赤诚。或许是说这话时表情太过认真,只惹得他扑哧一笑。

年轻时我们轻易地许下许多个诺言,像是高傲的征战世界的骑士,划下属于自己的领地。成长后才懂得,有些诺言我们拼尽全力也未必能实现,但说出口的那个瞬间,勇气与初心不得质疑。那些说要在一起一辈子的人,是真的都想过一辈子。

这是我的第一本书,短篇小说集。

一直以来我都不认为自己是一个很会讲故事的人,相对来说,我更善于观察和琢磨人们在情感中的渴望及心理。或许因为我是个心理学爱好者,且尤其喜欢研究情感心理,因而在这本小说集成书之前,因缘际会我听过许多爱恨情仇的故事,它们成了我写作的养分和素材。

你将在这本书中看到的故事,它们或多或少在现实生活中都有原型,有的是一个人的故事贯穿始末,有的是几个人的故事杂糅在一个主角身上,当然也不免有想象和演绎的成分。所以它们大多数读来,都会让你觉得真实真切,仿佛就是自己的某一段爱情,或旁观的某个朋友的爱情。没有什么特别荡气回肠或跌宕起伏的剧情,有的只是平凡小人物在这偌大世间对柏拉图之爱的努力寻找,是你我轻触爱情面纱之初,都曾有过的爱情体会。

因此,常常在看到读者留言说“安乔你写的就是我的故事啊”“分手已经很久了,看到你的文字,又让我想起了他”“看哭了,为什么那么虐心”时,心里会涌起一些唏嘘,这些其实都是我们体会过的、想象过的、渴望过的爱情模样。

我固执地认为:我们终其一生都会经历爱情,并在爱情里寻找自己,探索自己的内心。这也是为什么写作者大多爱写情感,想要写尽爱情的各种姿态。在这本书出版之前,我也写,并且写了很多。我写下的第一个故事就收录在这本书中——《真希望你在时光里站成永恒》,那是一个朋友的真实爱情故事。有一天他来找我倾诉,希望我用文字演绎下来,以此在心里做一个了结。那是一个学心理学的朋友,我讶异于很多时候我们明知爱情的残酷与毫无道理,却还是义无反顾。可见,当我们去爱的时候,是多么天真。

年少时我们一无所有,唯有天真,所以才能爱得义无反顾,然而,这样的爱情最后往往也失败于它的天真。爱到最后,我们才发现,在我们最不懂爱情的时候,却遇到了想爱一生的人,这是青春的美好之处,亦是它的残忍之处。可我喜欢这样的爱情,虽然带着一点自我与凄美,但它没有久经情场的老练,也没有太多社会阅历的浸淫,我们不是聪明人,在爱着的时候,我们抛开世界对我们的驯化,甘愿笨拙地、执拗地,甚至是愚蠢地、毫无指望地去爱。

唯有真正经历爱情的人才会懂,爱是爱情的唯一出路,不得不爱,而不是为了求得一个结果。

拿命去爱,怎么也舍不得放手,觉得爱情大过天,胜过一切。我们一个人咬牙坚持走了许久,却在某个瞬间,放弃所有的忍耐与执着。成长教会我们,看清也就看轻了,也许放手是另一种爱的方式,那些曾经生命所不能承受之重,到后来也就无足轻重了。“你想要的就让你拥有,愿我没能给你的,你在别处都已得到。”爱到最后,还能祝福。

人的复杂性缔造了爱情的复杂性,很多时候我们自以为了解自己、了解对方、了解爱情,其实不过是自欺欺人抑或掩耳盗铃,甚或叶公好龙。好在所有的爱情到最后都殊途同归,在那些得到的或得不到的爱里我们终于明白,爱情的内核是,首先我们要好好爱自己。这也印证了开头那句“渡过自己”。

至于这些故事,经人阅读,从他们心上流淌而过,会给他们带来什么体验,不是我能控制的。

这也很像爱情。

爱着的时候,我们其实只能单方面去爱,至于对方是否接收到了我们的爱,或接收了多少,我们是左右不了的。所以我常觉得,爱情是一件听天由命的事,你爱或不爱,结果早已注定。

最后,我要感谢一直支持我写作的家人,感谢对这本书辛劳付出的我的编辑,以及每一个对这本书有过助力的人。

还要感谢亲爱的“荞麦”们,是你们的鼓励与支持,成为我战胜自卑与怯弱的力量。感恩你们陪我走过,并继续和我一起。人山人海里,我想永远有你们。“此中有真意,欲辨已忘言。”这是陶渊明的话,饱含哲理,被我当作人生格言,与君共勉。爱过,不求惊艳岁月,但求曾温柔你我。足矣。

愿诸君阅读愉快。安乔2017年2月01 真希望你在时光里站成永恒

多么希望命运能定格在初见的那一瞬间,你在时光里站成永恒。

就不会有后来的分离,也不会多么惋惜我们没有在一起。1

章鱼在电脑前整理照片和文字,剪切、复制,所有东西都放在一个名为“她”的文件夹里,一百来兆,换算起来不够半部电影。

图片、文本的图标安静地躺在页面上,按照时间顺序排列,不用点开详细查看,光看文件名就知道这一切记录了他当初怎样的心情。

现在,只需要一键delete,就可以干脆利落地和过往拜拜。可是当“删除文件”的对话框弹出来后,他还是没有勇气点“是”。

最后,他把文件存在一个优盘里。看着黑色的优盘,他莫名地觉得那像是一个坟墓,埋葬了所有。

舍不得删除,也不想再记起。

可下一秒,他又想起了初见她时的情景。2

事实上,那个下午和平常的下午并无二致,章鱼和同宿舍的西瓜在篮球场打球,正当两人满头大汗闷热难耐中场休息的时候,西瓜忽然朝篮球场外挥了挥手,喊道:“嗨,麦子童鞋,×××说周三下午话剧社要开个会,让我通知到你。”

章鱼顺着西瓜的声音望去,下午的阳光还是很刺眼,他眯着眼睛看见那个被唤作麦子的姑娘正向篮球场走来:松松的马尾,单薄的外套下是件蓝色的长裙,眉眼间温柔得好似一汪澄澈的湖水。

麦子和西瓜说话,章鱼看着她的侧脸,额头鬓角细细软软的发丝在阳光的照射下亮晶晶的,好像还有彩色的光。

章鱼后来无数次回忆起初见麦子的场景,他并不觉得有多么心动,只是感到前所未有的舒服妥帖,好似心间起了微风,平静的湖水微微泛起涟漪,空旷的幽谷里飘着花香。

谁也没想到,人生中宿命般的相遇就这样毫无征兆地发生了。3

天公作美,初遇之后,某天的下午,章鱼和麦子又相遇了。

还是篮球场,章鱼打完球正准备回宿舍,人群中他一眼看到了麦子,几乎同时,麦子也看到了他,四目相对。章鱼以为麦子并不记得他,谁料,麦子却挥手跟他打招呼。和姑娘的自然大方相比,章鱼倒显得拘谨了些。

一番寒暄后,章鱼得知麦子正要去吃饭。平日里,西瓜常说章鱼是闷骚男,属于有贼心没贼胆型,但那天他也不知道为什么,竟然有勇气开口请麦子吃饭。

那之后,两人就稍稍熟悉了些。麦子还把章鱼拉进了话剧社,一来二去,手机号、QQ号,各种联络方式就都有了。

一切看上去好像进展顺利,却又丝毫没有进展,他们的联络止于普通朋友,就算章鱼心里有想法,也只是想想而已。

西瓜最先发现苗头不对,每每麦子来找章鱼,不管什么事,章鱼都特别积极热情,闷骚男变鸡血男。西瓜几次欲言又止,最后还是没忍住,说:“其实,麦子是有男朋友的,听说是军训时的教官。”

良久,闷骚的摩羯男嘴里才冒出一个字:“哦。”才发现,自以为藏得很好的心事早已被旁人看穿。

他心想,真的有那么明显吗?不知道麦子看出来了没有……不过也都没关系了,明显不明显,那都是别人的女朋友。

戛然而止。

直到大三上学期。4

麦子的室友家里出了急事,买了凌晨的机票。麦子要去送她,可是机场离学校好远,麦子发愁送完室友自己就不知道该怎么回校了,深更半夜的,姑娘家有点害怕。于是麦子叫了章鱼作陪。收到麦子的短信时,章鱼心里还纳闷:你不是有男朋友吗,干吗叫我;不过拉上我,我也很乐意啊,哈哈。

后来麦子曾无意说起过这次拉他作陪的事儿:“把手机里所有人的电话翻了一遍,觉得可靠又不会被拒绝的男生,就你一个了。”章鱼听到这话时,心里一阵喜滋滋,也顾不上去想这话到底是褒还是贬。

这事之后,两人关系开始变得微妙,短信多了,言语间也更亲密了。

章鱼从麦子室友那儿听来不少麦子的事儿:原来大一时麦子并没有男友,那个教官男友纯粹是谣言;原来麦子最近失恋了,特伤心;麦子除了喜欢话剧,还喜欢戏曲……

麦子麦子麦子……那一阵,章鱼满脑子里都是麦子。可是,闷骚的摩羯男纠结了:她有男朋友不知道该怎么下手;她没有男朋友还是不知道该怎么下手……好吧,活该大学三年了还是条单身狗!

就在章鱼已经默认自己注定是条单身狗的时候,老天又给了他一颗糖。

某天麦子给他发了一条短信,没有任何征兆,也没有铺垫,只有一句话:“做我男朋友吧。”

章鱼看着那条短信傻呵呵地笑了半天。等到他笑回过神来后,才想起来这事儿有些蹊跷,可他不敢问,他怕一问这个美梦就碎了。装糊涂得来的幸福也是幸福。

就这样,他们在一起了。和其他的情侣一样,一起上课,去图书馆自习,周末去市里逛……那段时光在章鱼的人生里无比美好,他不知道在麦子看来是不是也和他一样,但在那时他没想过这个问题。年少时遇到爱情,只想着奋不顾身去爱,哪来得及计较自己是不是该被同等珍爱。5

美好的时光总是短暂的。大三上学期过完,寒假快过年的时候,章鱼收到麦子的分手短信,仍然没有任何征兆,也没有铺垫,只有一句话:“我们分手吧。”“为什么?”“下学期我准备考研,不想分心。”

章鱼的眼泪止不住地往外涌,原来,就算装糊涂也有被人拽醒的一天。可转念一想,他又觉得些许安慰,至少她还愿意编个理由来搪塞他,虽然理由那么蹩脚,可他还是愿意去相信,相信她不是因为那个男人。

和章鱼在一起的半年里,听同学说麦子还经常和前男友见面,那个让她伤心的男人现在又来挽回她。可章鱼从来没质问过麦子,他相信她可以处理好自己的感情,又或者,他只是不敢去问。真相总是残忍的,不戳破真相就还可以维持表面的和平。

自欺欺人,想来也是一种蹩脚的维护自尊的方法。

分手后他们就没什么交集了,因为是同一个系,上大课的时候偶尔还会碰到。

以前章鱼看西瓜隔三岔五地失恋,觉得也就那么回事儿,没什么好哭天抢地的,可轮到自己才知道有多难受,他知道自己陷进去了,一时半会儿走不出来了。有时觉得很讽刺,自己学心理学的,失恋了却依旧束手无策。懂得很多道理,却终究难逃这命定的一劫。

麦子要考研,章鱼也就跟去考着玩儿。麦子政治不好,章鱼就去报班,自己先吃透所有的知识点,然后再整理一份详细的笔记给麦子。

麦子要考教师证,章鱼也去报名考……

麦子想干什么,他就去陪着做,他以为不去刻意逃避和抵触,自然得还像个朋友那样去关注她,也许时间久了,心反而就不痛了。

西瓜看在眼里,不忍道破。自欺欺人,是我爱你的幌子。

这个道理,章鱼又何尝不知。6

转眼就到了毕业季。

毕业后大家就各奔东西散落在天涯了,连同那些没说出口的情话和多少次的午夜梦回。章鱼苦哈哈地穷了几个月,买了一条项链,是麦子曾说过的品牌,贵得要死,毕业前一天送给了麦子,据说麦子全宿舍的姑娘都感动得要死。

西瓜也在一边啧啧啧:“我要是个姑娘该多好,这世上从此就少了两条单身狗!”

章鱼苦笑,文艺青年一根筋,他想,既然不能陪在麦子身边,这条项链能,也好。

西瓜曾说犯贱的爱情之所以犯贱,就是因为没有感动对方,最后只感动了自己。这些章鱼都不在乎了,只觉得,在人生最美好的初遇里,一切都该完美,他要尽全力去维系他想象的完美,哪怕最后仍然一败涂地。

毕业后麦子回老家,两人还有联系。麦子在老家工作不顺心,和前男友复合后又分手,伤心郁闷了就会给章鱼打电话,章鱼也有事没事找她聊。

刚毕业那一阵的迷茫和空虚、思念和寂寞,以及麦子的靠近,让章鱼又燃起了一丝幻想:我要去她的城市,我要和她在一起。

不打电话时,章鱼就写信,一封一封地写,上班时写,半夜里写,把心底的想念、对未来的期盼和规划都一一写在信里,那是他梦寐以求的,因为她是他的全世界。

可是,他还没来得及告诉她,他的美梦就碎了。

麦子进了一家船厂,没多久就和以前的中学同学在一起了。

这次,章鱼愤怒了,他觉得自己又被甩了。可深究起来,才觉得悲哀,他算什么呢,又不是麦子的男朋友,谈什么被甩,他连被甩的资格都没有。

章鱼买了机票,他要去见她,带着他那一摞信。可到了麦子的城市,麦子却不见他。

黄昏,章鱼站在陌生的街角,看着来来往往的人和车,孤独得像西边刚升起的半月。他忽然明白:爱就是我爱你,你爱他,他不爱你,我和你也没有在一起。

章鱼把那一摞信丢进海里,回去了。7

像没事人一样,章鱼照旧上班下班吃饭睡觉。

周末偶尔约西瓜去学校门口吃路边摊,西瓜说看着鲜嫩的学妹就好像夏天咕咚咕咚灌冰啤一样爽!章鱼骂他还像以前一样猥琐,活该单身。

夜风拂过微烫的面颊,章鱼莫名地又想起当初遇见麦子的情景来,她穿过树荫,在阳光下站定,微笑。

西瓜骂章鱼犯贱,在躁动的青春里荷尔蒙无处释放,麦子的出现只是一个巧合,让章鱼能恣意展示自己的深情与绝望,却求而不得。“得不到的让我们误以为是爱情,你试试,如果麦子被你得手了,你现在就释怀了。”

在西瓜的理性与直白面前,章鱼总是不占上风,不知该如何回答。

如果,如果麦子说分手的时候他死乞白赖地纠缠挽留,结局会不会不一样?

如果,如果那么多次开房他们不是单纯地聊天而是发生点什么,结局会不会不一样?

如果,如果他把那一摞信摔在麦子面前让她看到自己的真心,结局会不会不一样?

……

可是没有如果,就算时间倒回来,章鱼还是章鱼,麦子还是麦子,麦子最后嫁了人,章鱼至今还单身。

西瓜喝醉了,喃喃地说:“也许现在的你们已经是最好的结局,如果你觉得不是最好的,那就没到最后。”

章鱼大笑,什么是最后,最后不过是爱还是不爱,是相濡以沫还是相忘于江湖。8

在全民岳父的《后会无期》上映时,章鱼一个人去看,当他看到字幕“喜欢就会放肆,但爱就是克制”时,在座无虚席漆黑的电影院里,大家乐得哈哈大笑,章鱼却哭成了傻子。

再也不会有交集了,终于敢承认,你的世界自始至终与我无关。

年轻时,我们以为快意恩仇才是爱,要用尽全力爱得分明,我爱你就是我要和你在一起。成长之后才明白,我爱你和在一起根本是两回事。

也许有一天,我会忘了曾经多么用力地爱过你,却还记得初见时的你,还有你明眸里年轻美好的我自己。

多么希望命运能定格在初见的那一瞬间,你在时光里站成永恒。

就不会有后来的分离,也不会多么惋惜我们没有在一起。02 还记得第一个弄花你口红的人吗

我们要继续光鲜亮丽、声势浩大地爱自己。有没有爱情,都珍贵无比。1

记忆里,那个美妙的夏天是红色的,那抹红色是她第一支口红的颜色。

他是第一个弄花她口红的人。

在偏僻安静的小巷子里,他拉着她的手,轻快地奔跑,夏天的风穿过耳郭,细细痒痒的。

她看着他后背鼓起的白衬衫,还有拉着她的他的手。

嘴角飞扬。

跑到巷子尾,他们停下来,看着对方大笑,眼里嘴角都是一种得逞后的得意。

她桃红色的嘴唇在阳光下色泽闪亮,带着某种奇妙的诱惑。

他眼神明亮地望着她,在他的眼睛里,她看到那个初恋的自己,青春肆意,被爱情甜蜜包围。

他的嘴唇毫无征兆地覆上来,双手环住她的腰。

被抵在墙上的她,大脑一片空白,起初还扭捏挣扎,慢慢地就安静了,连同整个世界。只剩下他的鼻息,自己低低的呻吟,战栗的不知道该放在哪里而怪异僵直的双手,以及远处高树上乐此不疲的蝉鸣。

不知过了多久,他的额头抵着她的额头蹭了蹭,然后他抿了抿嘴,笑着对她说:“我是第一个弄花你口红的人。”

脸红、耳朵红,其实他跟她一样紧张,却总表现出张狂的、恣意的、无所畏惧的样子。

她掏出纸巾,仔细地擦掉他嘴角上的口红。不知为何心下一片肃穆,她伸手轻触他的嘴唇,她看向他的脸,仿佛要把他的模样久久地深深地刻在心上。

那是十七岁的筱蝶,和十八岁的赵星。2

关于初吻,筱蝶后来无数次回忆起来,都想不起具体的细节,尽管她努力回忆,大脑也无法提取出更多细节。她有些懊恼,不都说初吻是最美好的吗?

为什么甜蜜的过程她一点也回忆不起来,记得的全是旁枝末节。

那天她回到家,在镜子前细细端详自己,掏出赵星送给自己的那支口红,一遍又一遍地涂抹,很少女的红色,逐渐就红到了耳朵根。

她喜欢他。

一个学霸,一个学渣,不合常理,却非常合乎青春期的组合。

最初,赵星总是在回家的路上堵她:“我是赵星,我喜欢你,你喜不喜欢我?”直白,无厘头,令人生厌。“你不喜欢我啊,那我过一阵子再来问。”

然后,他果然过几天又来堵她。

执着得好笑。

对赵星有印象还是高二学期末那次的学校晚会,他着一身白衣白裤,在台上抱着一把吉他,自弹自唱。台下闹哄哄的,听不清他在唱什么,但他自我陶醉的样子打动了她。

原来喜欢上一个人,是一瞬间的事。

就像后来听赵星说起他对她的喜欢,竟也不过是,下课铃响起,他睡了一节课醒来,睁开惺忪的眼睛,刚好看到她美好的侧脸;上学路上,他骑自行车总在胡同的拐角遇到她,她戴着耳机慢慢走,嘴里背着英语单词……她的眼睛里总有一种让人瞬间平静的淡然。不像其他那些学习成绩好的人那样,嚣张跋扈,看他们学渣满是鄙夷,唯恐避之不及。

直到某天晚自习后,筱蝶又一次被人堵在巷子口,但这次不是赵星,是小混混。

就在小混混的手快要摸上筱蝶的脸时,赵星拎着板砖出现了,像电影里演的那样,像个帅气无敌的英雄。

小混混被打跑了,赵星也挨了几拳,脸上挂彩,鼻子流血。

他竟然顾不上,劈头第一句还是:“我是赵星,我喜欢你,你喜不喜欢我?”

在那样紧张的气氛下,筱蝶被他没头没脑的这句话,逗得扑哧笑出声来。“我都英雄救美了呢,你好歹可以说‘喜欢不那么多,但喜欢一点点’啊。”

筱蝶凝视着他,默默点点头:“嗯,那就……一点点。”他全然不知,其实她心里已经喜欢他,只是害羞说不出口。她也从来没有想过,会是在那样的情景下,说出来她对他的喜欢。

很久以后,她才敢表露心迹:“笨蛋!女生说喜欢一点点的时候,其实心里就已经是喜欢很多了!”3

在筱蝶看来,赵星跟那些只知道写情书给她的男生都不一样,他胆大包天,他任性自在,他就是那个脚踏七彩祥云来到她身边的守护神。

整个高三平平无奇,赵星依旧上课睡觉,筱蝶依旧排名靠前,作业写不完,熬夜的灯点到天亮。

可是下了晚自习,从学校到家的那段路,是她和他的独处时光。

赵星讲笑话逗她开心,做鬼脸,鬼哭狼嚎地唱歌,她没心没肺地大笑,不急不慢地跟他并肩走在明明灭灭的路灯下,浓重的夜色里,微凉的夏风和哈得出白气的冰天雪地里。“赵星。”一个人的时候,她总是会不自觉地张着嘴巴练习他名字的发音。她想,赵星就是她世界里最亮的那颗星啊。

冬天下了晚自习,他们会在小巷子口的路边摊吃一会儿麻辣烫,隔着白炽灯下氤氲的热气,他望着她傻笑,她每每都有恍惚的错觉,仿佛前世就在这个巷口与他相遇过。

她笑自己痴傻,恋爱中的人果然都是文艺矫情零智商的。

在他捧起她冰冷的手,送到嘴边哈气的时候,她望着他,时间仿佛凝固在那一刻,仿佛在这一瞬间走完了这一生,也走过了下一世。

筱蝶每天睡前在脑海里过一遍白天和赵星之间的点滴,然后情不自禁地笑出声来。

当然,这一切都是不能告诉他的。年少的时候,我们总是怕让对方知道自己有多喜欢他,却又总是默默地在心里增加喜欢的砝码。

某天晚自习后,走在小巷子里。“高考过后,做我女朋友好吗?”赵星抬头问她。

筱蝶一下子被噎住了,低下头,不看他。“你再不答应,我就亲你啦。”“喂!”筱蝶一下子抬起头,大眼睛瞪圆看他。“我亲啦……”赵星继续。“好啦好啦,我答应!”筱蝶忙不迭地回答。“哈哈哈哈哈,我也是有女朋友的人啦。”赵星仰天大笑。

筱蝶哭笑不得,心想:“得意什么,我也是有男朋友的人啊,哼,扯平!”4

然后就是高考过后的那个夏天。

他送给她一支口红,她应允做他的女朋友。“你快涂上,看看适不适合你。”赵星催促。

筱蝶白他一眼,去洗手间仔仔细细地涂上,那是她第一次抹口红,以前都是没有颜色的滋润型唇膏。

出现在赵星面前时,他呆了一两秒:“筱蝶,你真好看,我设想了无数种你抹上口红的样子,可真的看到后,觉得你比我想的还要美。”

那是素颜抹口红也不觉得突兀吓人的年纪。那是他们最好的时光。

很巧,那天在黑暗的小电影院里,他们看的电影就是舒淇和张震的《最好的时光》。出门时却一不小心撞见了不远处迎面走来的筱蝶的妈妈,这才有了赵星拉着筱蝶飞快躲避,也才有了他们的第一次拥吻。“所有的时光都是被辜负被浪费的,也只有在辜负浪费之后,才能从记忆里将某一段拎出,拍拍上面沉积的灰尘,感叹它是最好的时光。”侯孝贤如是说。多年后,筱蝶在网上看到这句话,心下一片感伤。

那时不知有别离,真的以为眼前的人,会是自己一辈子的爱人,从没想过辜负和被辜负。所以那个夏天一次又一次被晕染上色,红成落日的晚霞,铸成回忆里的样子。

白天,他们骑单车去郊外爬山、钓鱼、摘野果子,偶尔和几个关系好的朋友一起野炊;晚上,赵星拖着筱蝶的手压马路,晚风拂面,灯光闪烁,虫子在隐秘的地方鸣叫,他们手心沁出黏稠的汗,筱蝶要缩回手,赵星却怎么也不肯。

夜深了,赵星送筱蝶回家,在巷子尾的路灯下吻她。头顶上飞蛾聚拢在路灯的光亮下,飞蛾扑火般,像极了爱情的样子。

他说:“我要一辈子吃你的口红,是吃一辈子哦。”他笑得狂妄,好似岁月就是他手心的线,他迟早拉着她的手,走到岁月尽头。

筱蝶望着灯下两人重叠的影子,默笑。

未来那么遥远,不及脚下的灯影好看。5

过完了整个夏天,他们就要南北相隔。她在北京,他在广州。

异地恋。

走过难分难舍,打起电话来把电话打得滚烫,月色也变凉的阶段;再走过吵吵闹闹,冷战赌气,说出第一句埋怨、第一句狠话,也就走到脱口而出第一句分手的阶段;就默默地走到了一个礼拜一通电话、几条短信的地步……

筱蝶回想起来,记忆好像也只能这样拉出一条轨迹线,全然不知他们怎么就走到了分手的那一步。如果一定要说大事记,也不过就是两个人变成了三个人,然后又变成四个人。

起初是有人追筱蝶,他们一个话剧社的。某天恰逢赵星给筱蝶打电话,筱蝶的手机又在那人手里,那人礼貌性地接起来,误解就这样产生了。

再后来,赵星被人追。过去他只尝过追人的滋味,从不知道被女孩儿猛追、喜欢的滋味,他没有很快沦陷,但也是迟早的事。当他战战兢兢打电话告诉筱蝶他和那女孩酒后的荒唐时,一切就都无法挽回了。

可倔强的筱蝶不死心。

她跳上南下的火车,清晨到了赵星的学校。她看见那个女孩在赵星的宿舍楼下,凹凸有致的身材,姣好的面容,和高大帅气的赵星走在一起,谈笑风生。躲在一旁的筱蝶感到前所未有的自卑。

没有质问,也没有道别,她仿佛看见赵星手心里的那根线顷刻崩断,他们的未来就分崩离析。

在北上的火车的厕所里,筱蝶哭得撕心裂肺。

为什么那个说会一辈子爱你的人提前退场了,而那个说只喜欢一点点的人,到最后却爱得放不了手,伤得最重?

下火车时,筱蝶才发现随身带的那支口红不见了。那是赵星送她的第一支口红,里面还剩一小截舍不得用完,她就当纪念品收起来了。

她低着头走在汹涌密集的人群里,一边走一边撕掉钱包里他们的大头贴,纸屑在风中很快不知所踪。

那是十九岁的筱蝶,和走丢的二十岁的赵星。6

没有了赵星,人生依然在过。

筱蝶又再恋爱再分手,她再也没有撕心裂肺地哭过,下一个恋人永远都有,只要她想,只要她愿意。

人永远只能往前看,任时光匆匆过去,终会熨平内心的起伏与岁月的皱褶。

研究生毕业后,筱蝶踩着高跟鞋在国贸的一家外企上班。

间或从谈判桌上离开,拿着随身携带的化妆包,去洗手间补妆,筱蝶看着镜子里的自己,大波浪长发、精致的妆容、简洁贴身的套装,化妆包里最多的是口红,随意地拿起一支,娴熟地涂抹,然后再抿一抿……

不上班的时候,她也去三里屯的酒吧,在那里不知道遇过多少或忧郁,或激情,或文艺,或流氓气质的男人,扬言要吃她的口红。每每这时,她都会想起年少时期那个叫赵星的少年,他说:“我是第一个弄花你口红的人。”

她已经记不起他的长相了。

只是她还是会怀念那支口红的颜色,那是初恋少女的颜色,是她回不去的青春。她甚至记不起那个口红的牌子,可能只是赵星随便在哪个柜台买的吧,毫不起眼却涂亮她的青春。

她再也没有遇到过那种颜色的口红,就像她又见过不少人,却再也没有遇到过像赵星的人。

她曾度过一段走马灯般换男人的日子,午夜的路灯下、黑暗的床上,对面那个人面容模糊,她像一只饥饿又可怜的猛兽,不知道在寻觅什么。

每一次,她都痛恨自己,为什么总会想起那两个字:赵星。

那样混沌的日子,后来终于落幕。

就像吸引力法则一样,她在酒吧,终于遇到了他。7

她看到他的第一眼,就认出了他,周身上下仿佛通了电一样,战栗起来。

之前究竟是忘了他的长相,还是只是不愿意想起,回忆被刻意抑制?

昏暗的灯光下,他朝她走来,她嘴角露出复杂的笑,像其他男人一样,此刻他只把她当作猎物。

她强撑着得意的笑,可分明眼眶里慢慢升起雾气,她不能这样狼狈地出现在他面前,于是迅速地转过身去。“哈喽,美女,喝一杯?”熟悉又陌生的声音在她耳边响起。他凑到她身边,多年后,他们终于又那么近距离地对视了。

拜伦的诗如是说:“假若他日相逢,我将何以贺你?以眼泪,以沉默。”“好啊。”她拿起酒杯,碰了一下他的,砰,发出清脆的声响,好像击碎了分开以后那些年的时光。此刻他就站在她面前,这不正是她心心念念的吗?

她喝下一口酒,冰凉的液体在胃里打漩儿,也迅速让大脑清醒下来。

他依照套路那样搭讪她,她心下了如指掌,没有丝毫的抗拒,非常配合地迎合他的意图。酒吧里灯光昏暗,他附在她耳边说话,冷不丁吻她一下,她不以为意,继续笑着回应他。

可她心里却无比难过,这么久,他居然没有认出她来。到底是她如今大浓妆变化太大,还是自己从未在他心里留下深刻的印象?

他提议带她回家,她微笑应允。在胡同里,他就抑制不住地吻她,手伸进她的衣服里,她果断拦住,脸上维持笑容:“别急呀,去你家嘛。”

到了他家,合上门,开了玄关灯,他就汹涌地吻上来。迷乱中,筱蝶恍然觉得自己回到了十七八岁,像是一个轮回。两人赤裸相对的时候,筱蝶眼角还是流下泪来,曾经她少女怀春似的幻想了好多遍这一刻的场景,而这一刻迟到多年,且以如此滑稽的方式来临。

筱蝶并没有退意,反而像是要用尽全部的热情与力气,与他纠缠在一起。所有的不甘心和奢望,这一刻都化作泡影。

曾经十七八岁美好的校园爱情,永远只停留在那天那时。

她爱他,在那一刻改写成“爱过”。8

从洗手间里冲浴出来,她取了他一件白衬衫套上。

站在镜子面前,筱蝶打量自己,卸了浓妆,看上去和十七八岁时并没有太大的差别,可细看,眼角有了细纹,苹果肌不再,婴儿肥也没有了……其实变化还是蛮大的。

他已经在床上睡着。

趁着微弱的灯光,她端详酣睡的赵星。他没有什么变化,帅气依旧,睡着时看不出桀骜不驯,取而代之的是别样的平静与温柔。“赵星。”她轻声唤他,想要叫醒他,又似乎不愿意惊动他。她有满心的话想和他说,想问他当初为什么变心,为什么说好的爱情说不要就不要了,是因为距离,还是移情别恋不再爱她?这些年他想起过她吗?和那女孩分手后为什么不来找她?为什么现在出现在北京?为什么没有一眼就认出她……

是的,他没有一眼认出她来,想到这里,所有复杂的情绪又都戛然而止。她抚摸他的脸庞,这样英俊的脸,早就在当初深深刻在心里,所以才能第一眼就将他辨认。

她始终不愿意承认,最后的最后,她爱他比较多。

这就是爱情荒唐的地方。

她开门离去。不告而别,像上次去他学校找他那样。

筱蝶走在灯光依旧明亮的大街上,眼泪抑制不住地外涌,仿佛要把这几年的委屈和寂寞都哭出来。她累了,不想再背负一份莫须有的爱,折磨自己。

年少时,我们都曾爱过一个平凡的少年,拥有过人生第一支不知名的口红,以及一段下落不明的初恋……他是第一个,不是最后一个,真的没关系,他曾许诺过的那个一辈子,在那个昏黄的路灯下,在那个百转千回的吻里,真实存在过就好。

筱蝶开始认真恋爱,好好生活,戒烟戒酒,还是会寂寞,但眼神里的淡然又慢慢回来了。

也还是会失恋,会痛彻心扉,会懊恼,可是她不怕了。

那个像伤疤一样的名字,慢慢被抹去,伤口愈合。

夜幕坠下来,筱蝶举着咖啡倚在窗户边,脚下是明亮的灯火,人来车往。她揉一揉太阳穴,加班加得眼神恍惚,头昏脑涨。她坐回工位,打开手机里的APP,随意地瞎逛瞎买,习惯性地又看起了口红,她笑,自己怎么买口红上瘾了。

手指在屏幕上滑动,忽然,停在了一张图片上。筱蝶呆呆地看着,那是某品牌的一支口红,是那个记忆中夏天的颜色。那些记忆雪片一样从心里穿梭而过,定格在她拿纸巾擦拭他嘴角的口红,他油滑地说:“我是第一个弄花你口红的人……”

她嘴角浮起笑意。

口红像女人的成人礼,像爱情的符号,涂抹着那刻满怀少女的心事,宣告跌入不一样的成人世界,通晓七情六欲,世界纷繁复杂起来。

成长以后才懂得,当初爱情递给她们的口红,日后成为她们的面具,也是行走于城市森林的武器。有时是在职场上拼杀,在谈判桌上周旋,有时是和闺密聚会,跟喜欢的人拥吻。画个精致的妆容,唇上抹了颜色,就能瞬间切换成一个不一样的自己,旁若无人地美丽着。

有时,即便是一个人独处,随意地抹上口红,世界和心情也会瞬间欢快起来。对女人来说,口红这样的巧物,寓意比爱情更丰富更饱满,所以即便没有爱情,好好爱自己也是一副温柔的铠甲,足以抵挡孤寂,抵御艰难世事。

我们要继续光鲜亮丽、声势浩大地爱自己。有没有爱情,都珍贵无比。03 友达以上,恋人未满

有多少人,他们和爱情其实只差一个告白的距离,或许当他们鼓起勇气去告白时才会知道,当他喜欢她的时候,她恰好也喜欢他。

这么好的爱情,错过多可惜。1“520告白日”那天,身边的几个小伙伴蠢蠢欲动,纠结于到底要不要从友情升级为爱情——

A问:我喜欢上一个人了,可是我不知道他对我什么心思,贸然告白怕被拒绝,我可以从朋友做起,日久生情再告白吗?

B问:最近一个朋友突然对我特别关心,渐渐地,我对他也有了好感,可是我不知道这是出于友情的关怀还是男女之间的喜欢,我要不要去告白呢?

C问:我们做朋友很久了,可是我越来越喜欢她了,我可以告白吗?好矛盾,万一被拒绝了,只怕多年来的友情也要毁于一旦,我该怎么办?

听着朋友们的问题,手捧咖啡杯的沙旗一直面带微笑,原来大家关于爱的小情绪小心思都是一样的:小心翼翼地喜欢一个人,不知道他是否喜欢自己,可是又不好贸然去询问对方对自己的心思,问一个人喜不喜欢自己,听上去就是一件很掉价的事。

可是,我们都忘了,喜欢一个人,心里装满他,茶饭不思手足无措都是因为他,不自觉里,我们就已经仰视他了。问或不问,秘密都从眼睛里泄露了。

不知该如何判断对方是不是喜欢自己,大概也只能从相处的蛛丝马迹里去猜测,去搜寻被爱的痕迹。一时甜蜜,一时怅然,一时欣喜,一时又沮丧……那爱啊,吊着你,你却心甘情愿。

被丘比特射中的人,还特别爱耍些自以为是的小聪明,比如,从做朋友开始,增加接触心上人的机会,一来可以增进感情浓度,二来可以伺机而动,练练自己告白的胆量。

所以,多少人是打着友情的幌子,在苦苦谋着一份爱情;又有多少人在友情和爱情之间徘徊,分不清有好感、喜欢和爱的界限。

日久生情可以吗?当然可以,怕只怕,生出的不是爱情,而是愈发牢固的友情,而且极有可能错失告白的良机。

如果告白失败了,连朋友都做不成,还要告白吗?那就要看在你心里究竟是友情更重要还是爱情更重要。但如果忍得住不告白,就说明时机尚未成熟,或者不够爱、不敢爱。2“沙旗,我喜欢你,却用友情开错了头。”

当微信上蹦出这一行字时,沙旗整个人都呆住了。她咬着嘴唇,在心里一字一字地默念这句话,然后自言自语道:“我也是啊,这是我整个大学做过最后悔的事。”

发来微信消息的是沙旗的同学兼死党、最佳损友,阿良。

身份如此多重,足见两人交情颇深。

沙旗微微抬起头,眯着眼睛回忆。那是大一新生报到的那天,沙旗拖着沉重的行李箱艰难地爬上女生宿舍楼的台阶。忽然,一个温柔的嗓音从后面传来:“同学,我帮你吧。”转头,便看见立在阳光里的阿良,微笑,目光闪烁。

沙旗一见钟情于阿良,心里小兔乱撞,满脸通红。正式开学后才知道,阿良和自己是同班同学,人家大小还是个官儿呢,一班之长。

阿良见着她,特开心地主动上来打招呼:“嗨,居然是你!”“嗨,没想到我们是同班同学,好有缘。”沙旗抑制不住内心的激动。“是啊,昨天走得急,都没来得及问你名字呢,还好又见上了。”阿良摸摸头,略腼腆。

他俩因为前一天的偶遇,很自然地就亲近起来,上课也坐在一起,前后桌。沙旗总拖着她的室友凉生,阿良通常都是一个人,偶尔和室友一起来教室。

刚进入大学,作为对什么都好奇新鲜的大一新生,沙旗兴致高昂地参加了很多社团活动,奇妙的是,总能碰到阿良。他俩一起参加了校话剧团,还超有缘分地一起参演了同一个节目的男女主角。

公演前除了要去礼堂密集排练,平时他俩也会约好在学校的小树林里对戏,念台词的时候,沙旗便觉得那是自己最幸福的时刻。

那些情话从阿良嘴里说出来,沙旗有那么一刻怀有私心,幻想自己就是他的女朋友,他们爱得难舍难分,任别人怎么阻挠也不离不弃。3

几个礼拜后,演出圆满结束,他们代表学校还拿回一个三等奖,学校给了一千块钱的奖励,社团的几个成员很是“腐败”地大吃大喝了一顿。

在KTV,阿良一个人唱陈奕迅的《不要说话》:

……

爱一个人是不是应该有默契

我以为你懂得每当我看着你

我藏起来的秘密

在每一天清晨里

暖成咖啡 安静地拿给你

愿意 用一支黑色的铅笔

画一出沉默舞台剧

灯光再亮 也抱住你

愿意 在角落唱沙哑的歌

再大声也都是给你

请用心听 不要说话

……

阿良唱歌的时候,眼神不自觉地往沙旗的那个角落偷瞄。不知道是不是室友说了什么笑话,沙旗低着头,捂住嘴笑个不停。

看着沙旗傻笑,阿良嘴角也情不自禁浮起笑意。他喜欢看她笑,她一笑他就觉得世界也跟着一起心旌摇曳起来,他的内心有个声音告诉自己:我喜欢眼前这个看似不起眼,却越看越耐看的姑娘。

可是他不知道沙旗是不是也喜欢自己。

这大概就是老天爷开的玩笑吧,一见钟情于阿良的沙旗,此刻也一样困惑,阿良到底喜不喜欢自己呢?她拿不准。

室友凉生在她旁边起哄,小声说:“那个阿良肯定喜欢你,他都偷偷往你这儿看了好多回了,看你的眼神都不一样。”“别瞎说,我们只是普通朋友。”害羞的沙旗连忙否定,可脸上又飞快地起了红晕,她喜欢他,这个秘密她谁也没告诉过,就那样小心地藏在心底,像温柔喂养着的一只小兔子。每次见了阿良,心底的那只兔子就跟见了熟人似的,胀鼓鼓地在心里奔腾,仿佛要脱口而出。

因为参加的社团比较多,他们俩总能见到、待在一起,仔细想来,阿良其实是很关心自己的:不开心时,阿良会给她讲笑话,给她买零食;生病时,阿良会很着急地带她去医院,大呼小叫地教训她不好好照顾自己;寒暑假的时候,阿良每天都会陪她聊天到很晚,然后说晚安;她生日的时候会送她渴望很久的单肩包……

阿良是关心她,可是,好像除了关心,也并没有什么其他特别的。

而且,每当沙旗觉得他们俩稍微靠得近了,以为窗户纸就要被捅破的时候,阿良又莫名其妙地疏远了。

他们的关系比朋友更亲,像哥们儿,像兄妹,唯独不像恋人。4

戏剧化的转折是大二的时候。阿良同宿舍的哥们儿——阿凯,对沙旗发起了猛烈的追求。

原来某天上专业课,阿凯跟着阿良一起到教室,顺便就坐在了一起,就那么一次跟沙旗坐前后桌,一个下午两三个小时的时间,他就喜欢上沙旗了。“人真是奇怪啊,我们同学都一年多了,才发现班里有这么一个姑娘。”阿凯摸着下巴,对阿良说。

阿凯知道阿良跟沙旗关系好,便拜托阿良做中间人,从中传话,约沙旗。

听到阿凯的话后,阿良脊背一僵,自己跟沙旗倒是熟了一年多,从开学报到那天起就打照面,可是,这股热情好像也敌不过阿凯一个下午两三个小时的冲动。

面对阿凯的请求,阿良居然没有拒绝。大概他心里存着一丝愚蠢的好奇,想把这个当成一种试探,如果沙旗答应了阿凯的约会,那就说明她不喜欢自己吧。“如果不答应呢?”阿良心想,“如果沙旗没有答应,我就告白。”

阿良来传话的时候,沙旗很震惊,她难以置信的眼神扫过阿良的脸,那个眼神被阿良捕捉到了,仿佛划过他的心尖,心痛无比。

他隐约感觉到,沙旗应该也是喜欢自己的。

沙旗觉得自己受到了巨大的伤害。她很难过,自己喜欢的人居然介绍另一个人来喜欢自己。

如果说起初沙旗还很困惑,很多次都想试探地问一问阿良究竟喜不喜欢自己,那么现在她只觉得,原来从一开始就是自己一厢情愿,阿良大概只把自己当普通朋友罢了。那些温柔体贴、嘘寒问暖,不过是出于友情。

女人难过的时候就容易钻牛角尖。明明跟阿凯一点也不熟悉,可是,却好像赌气一样,不知道是向谁发泄什么,鬼使神差地,沙旗居然答应了那个莫名其妙的邀约。

听到沙旗的回复后,阿良张张嘴巴,终于还是什么都没说。末了,离开前只说了一句:“好的,我帮你转达给阿凯。”“好的,谢谢你。”沙旗客气地回应。

阿凯拜托阿良约了一两次沙旗,略微熟悉之后,就开始跳过阿良单独约沙旗了。阿凯很热情,人也长得帅,他的用意很明显,也很快就向沙旗告白了。

面对阿凯的告白,沙旗还是婉拒了,因为她知道,自己心里还想着阿良。

可是该死的阿良,自从她跟阿凯走得近了,居然开始躲着她。明明在学校的小路上远远地碰到了,他却立刻掉头就走。

而相比之下,阿凯的热情不减,依旧火热地追求着,每天围着沙旗鞍前马后。三个月后,沙旗被阿凯的诚心打动,答应和他在一起。

答应的那一刻,沙旗觉得心里的那只兔子好像长吁了一口气,然后冬眠了。终于可以不用给自己期待了,没有期待就不会失望、不会心痛,那些关于阿良的记忆,她统统都想忘了。

喜欢的人不喜欢自己,这对一个姑娘来说,大概是一种莫大的失败。5

当阿凯在宿舍高声宣布,终于成功拿下沙旗时,阿良一言不发地拉开门离开。

就像那句话说的,直到另一个人牵起她的手,才分辨出自己对她是什么感情。阿良非常确定,自己是喜欢沙旗的,而且是很喜欢,不仅仅是友情。

然而,一切好像都晚了。

他跑到女生宿舍楼下,望着沙旗宿舍的窗户,他多么渴望沙旗能从里面探出头来看一眼他,可是窗户紧闭,像沙旗从此对他关闭了的一扇心门。

剩下的大学时光再也没有什么稀奇,专业课越来越多,时间越来越不够用,沙旗渐渐退出各种社团,连同话剧社。她和阿良的关系还是很好,还是朋友、哥们儿,然而,总有些东西是悄悄变化了的,他们小心翼翼踩着朋友的界限相处着。

整个大学里,阿良都没有谈恋爱。很多次,沙旗想要给他介绍,都被阿良婉拒了。“我有喜欢的人哪。”有一回,阿良看着沙旗的眼睛说。

那个瞬间,沙旗还是感觉到心里一阵痛楚,好像再一次确认自己从来没有被他爱过这个事实。原来,他真的另有喜欢的人。

大四,他们开始忙实习,忙找工作,忙毕业论文,忙考研……大家都行色匆匆,沙旗和阿良也总要隔好久才能在学校里碰头。

阿良在一家外企实习。

沙旗准备考研,阿凯和朋友组了个乐队,整天无所事事。

偶尔走在校园,路过小树林,看见大一新生排练话剧,沙旗都忍不住停下脚步,看上那么几分钟。她想起和阿良排过的那些话剧、那些台词。她喜欢过他,却从不知道他是否喜欢过自己。“大概从来没有吧,他说他有喜欢的人。”沙旗心想,然后又脚步匆匆地赶去图书馆占座学习。

考研成绩出来后,沙旗如愿考上。阿凯也提出了分手,他说要和乐队去丽江发展,那才是他的梦想。

沙旗并没有很难过,只是觉得很失落。这一场爱情,沙旗心里知道,自己没有全情投入,她爱得很将就。她爱的是阿凯那种说爱就爱的劲儿,她佩服他总能说干就干,说走就走,豪情万丈,潇洒爽快。

她做不到。

阿良也做不到。6

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毕业典礼那天,吃过散伙饭,酒又喝了三巡。阿良醉了,对沙旗袒露心事。

他喜欢她,整个大学时光,他嘴里说的那个喜欢的人,一直都是沙旗。他是从话剧社开始喜欢她的,比她的喜欢晚一点点。可是他不敢告白,他不知道沙旗对自己是什么态度,他喜欢她,却不知道她也喜欢他。

犹豫中,他便想,那就从朋友做起吧,再找时机告白。但没有想到,室友阿凯半路杀了出来。他后悔过,却从心底认输,是自己懦弱,才把爱情拱手相让了。“我喜欢你啊,却用友情开错了头……沙旗,可以再给我一个机会吗?我想对你重新表白。虽然晚了几年,可是在我心里,仿佛已经告白了成千上万次。”

沙旗看着阿良的微信,陷入沉默,所有那些被遮蔽的记忆,又都慢慢苏醒、鲜活起来。

他们就这样错过了整个大学时期。这何尝不是一种惩罚,对他们彼此都羞于面对内心的情感,不敢告白的惩罚。

沙旗很犹豫,迟到了那么久的爱情,到底还是不是当初的模样呢?到底要不要接受?做了那么久的朋友,还能唤醒爱情吗?

当她拾级而上,走在女生宿舍的楼梯上时,又想起第一次见到阿良的情景,以及当时的脸红心跳。

是啊,到底在怕什么呢?

因为他不开口,而她也沉默,所以他们才停留在“友达以上,恋人未满”那么久。勇敢去爱啊,哪怕最后真的把两个人的友情输掉,爱情也不能圆满,那又怎么样呢?他们已经错过了四年,不应该再错过了。7“再有一个路口,我就到啦。”嘀的一声,微信进来一条消息。

沙旗收拾一下单肩包,起身,意味深长地笑着对小伙伴们说:“你们慢慢想吧,我要去约会啦。”“喂……”“有男友没人性的家伙!”“太拉仇恨了吧!”抱怨声此起彼伏。

推开咖啡店的门,沙旗抿嘴笑,如果当初再次错过会怎样呢?她抬头,刚好看到阿良出现在街道的拐角,朝自己走过来。

她笑着迎上去。

当然不能再次错过。于茫茫人海里遇见,互生喜欢,错过之后再次回到原点,这一切都是命运的安排吧,冥冥中他们绕了一圈,错过四年,却更懂得了爱和珍惜。“你说,当初我要是不答应你的告白,我们会怎样?”

阿良捏捏她的鼻子:“也许我们再绕一圈,又错过四年,最后再走到一起吧。”“嗯?”沙旗没听懂。“笨蛋,注定会在一起的人,是怎样都会在一起的。所以,哪怕错过四年、十年,我们最后都会在一起。可是,又何必浪费那么多时间呢,不如早一点相爱。”阿良宠溺地揉揉她的头发,把她揽在怀里。

友情并不是爱情的障碍,不敢爱,才拿友情当挡箭牌。

我常在想,有多少人,他们和爱情其实只差一个告白的距离,或许当他们鼓起勇气去告白时才会知道,当他喜欢她的时候,她恰好也喜欢他。

这么好的爱情,错过多可惜。04 愿无岁月可回头

感情中并不是得不到的才是最好的,而是得到的多少都会发现一些不好。

然而,我们失去的都是幻想和侥幸,得到的才是手边真实的人生。1

有人说:爱情,得不到的才是最好的。

那些赤诚天真爱过的人,多半在歇斯底里中,日渐心生怨恨,渐行渐远;只有那些远远保持距离,暗自思慕的爱人,才永远熠熠生辉,完美无瑕。亲手过招的爱情,最后都难免互相伤害。

所以,得不到的才是最好的?

可得不到的爱情,再华美终究只是一个梦,从未得到,无从失去,从情动开始就是一场幻觉,你爱慕的那个人是自己的想象,他满足你对爱情的全部臆想,可是他却对此一无所知。

而真正的爱情,我们要的不过是俗世里最平常的接吻、拥抱、睡觉,最平凡的眷恋和依靠,触手可及的陪伴,欢喜、哀愁也都带上了另一个人的体温和情绪。真实可依。2

严格意义上说,叶子对海马算不上一见钟情。

毕竟他们同班,海马是班长,叶子按说早见过他八百回了。

可有人说,爱情都是突然降临的,只有没爱过的人才以为爱是感情渐进的过程。从这个角度来说,叶子对海马的喜欢,是在一瞬间迸发的。

那天叶子抱着一摞广播稿急匆匆经过篮球场,完全没注意到球正向她砸过来,海马一个箭步冲了上来,用手奋力一挡,球往别处去了,没有砸到叶子。

惊魂未定的叶子回头看看身边的海马,明亮澄澈的眼睛,满头大汗,仿佛整个人都在汩汩地冒着泡泡,那汩汩的声音又好像是心跳的节奏。

海马冲她微微一笑:“没吓着你吧。”

所有的一见钟情,都跟心跳加速有关。事后叶子回想,竟不知自己究竟是被惊吓得心脏咚咚直跳,还是对高大帅气的海马心生欢喜才心跳加速,脸上绯红。

你知道的,大学里即便同班,若没有这样特别的经历,叶子大概也不会注意到海马。

海马亦如是。

那天之后,叶子开始期盼每天上课,她的眼睛总是无法抑制地搜寻海马的身影,耳朵像雷达一样捕捉海马的声音。更何况,她总有意无意地靠近他,找他帮忙修电脑、修单车,海马也乐意帮忙。

有的人可能天生就比其他人更热情,更善于跟人交流,像是连接这个世界的纽带。海马就属于这样的。

一来二去,两个人混熟了。组织班级活动时,作为班长的海马也经常叫上叶子帮忙,消息灵通的海马还给叶子介绍兼职,拿了兼职酬劳的叶子也不忘请海马吃一顿……总之,两个人走得越来越近,叶子暗自高兴,她以为所有一切都是爱情的前奏。

她喜欢他,在她眼里他哪儿都好,他做什么都完美。他住在她的心里、梦里、眉眼里、微笑里、每一次睡前醒后的思念里。3

可海马迟迟没有进一步的行动。

叶子有些摸不着头脑,按海马的性格,如果喜欢一个人,断不至于害羞而不敢告白;那是为什么呢?他们有来有往,已经走得如此密切,难道是自己会错意了?

她分析了很多种理由,还想过是不是自己不够女人味儿,整天和他待在一起,被他当成了哥们儿……陷入爱情的女人都是阴谋家和幻想家,但爱情一叶障目的地方在于,叶子想了无数个理由,却唯独没有想过“海马已经有女朋友了”这个原因。

爱是独占性的,她喜欢他,所以在她的潜意识里,他不能也绝不允许被其他女人拥有。

可事实是,海马和女朋友是高中就认识的,他们感情很好。

得知真相之后的叶子无比沮丧。

原来一切真的只是自己的误会。多么美丽的误会,叶子差一点以为,她遇到了一个她喜欢,也喜欢她的人。

叶子听着CD,把自己蒙在被子里,呆呆地躺了一个下午。她以为自己会像言情小说里的女配角那样,歇斯底里哭个痛快,可转念一想,其实自己连个女配角都算不上。

一个下午没有想明白,叶子又想了两个下午,当然最后,她决定不想了。他有女朋友又如何,她还是喜欢他,没有办法说服自己放下。

叶子苦笑着说:“我没有告白,没有做备胎,就一个人默默地喜欢着,难道也不行吗?爱真的可以是一个人的事。爱了就爱了,大不了爱到毕业,见不到人,就不会有指望了。”

海马打篮球的时候,叶子就远远地坐在看台的角落,漫不经心地拿一本书看着,可随便一抬眼,她都能快速地在人群中找到海马的身影;上课的时候,她还是会忍不住看向海马的方向,竖着耳朵听他闲聊,偶尔他走到跟前跟她借个橡皮或笔的时候,她仍能感到内心泛起的涟漪……

人真的很有趣,在知道海马有女朋友之后,海马再找叶子帮忙,她一点也不误会了,那真的就只是普通朋友之间的帮忙。但其实他找她帮忙的还是之前那些事,学生会的纷争,班级的评选……但为什么之前会误解为爱情?

说到底,不过是因为她喜欢他,也希望他能喜欢自己。所以,有情人的眼里,对方也是有情的,饶是无情也被解读成有情。

所有的感情都深埋在心底,叶子终于把自己变成了海马的哥们儿,他们关系越来越好,好得离爱情十万八千里。海马遇到什么事都会找她倾诉,乃至感情上的苦闷,叶子尽心尽力当一个好的倾听者和安慰者。

她记得他的生日,每年等着零点第一个给他生日祝福;他打完篮球,她总是无比默契地给他递过去一瓶矿泉水;期末考试的时候,她复印资料,会再多复印一份他的;海马的女朋友来学校,叶子便和她挤在一张床上,聊得很投机,两人成了闺密……

海马女朋友的原话是:“就算海马跟我分手了,和谁在一起,也不会和叶子在一起,因为他们好得像失散已久的亲兄妹。”这般信任,无非是因为海马真的对叶子无意。

男女之间的感情总是太脆弱,轻易就会失去,所以若要珍惜一个人,便一定不能爱他。4

叶子觉得日子就这样平安无事地过下去也挺好。四年为期。

她喜欢他,是真挚的、纯净的、毫无指望的,是天底下最大的秘密。然而,却被另一个人知道了。

许诺经常和海马一起打球,他早就注意到了叶子,海马打球,她大部分时候都在。

许诺住在海马的隔壁,和海马不是一个专业,他是一个内心细腻的工科男。

他曾经开玩笑地打趣叶子:“哎,叶子你是不是喜欢海马啊?”

海马看到叶子涨红的脸,赶紧解围:“你瞎说什么呢,我有女朋友的好吗,而且叶子真的只是我的妹妹……”“谁喜欢他啊,我有男朋友的好吗,我们真的只是投缘,就不允许男女之间有真友情吗?”不等海马解释完,叶子就撒了个谎给自己打圆场。

叶子忽然间意识到,她必须要有一个“男朋友”,他们只有各自有主,在外人看来这关系才正常,否则永远尴尬。“你什么时候有的男朋友,我怎么不知道?”这次轮到海马纳闷了。“没多久啊,网上认识的,算异地恋吧,他说暑假来找我玩。”叶子眼神闪烁,慌忙中继续编谎话。

这下倒轮到许诺有些尴尬了。

海马和许诺打球总能玩到一块儿,所以不知不觉间,许诺和叶子的关系也好起来。

而许诺得知叶子的秘密,是在一次醉酒之后。

那天他们跟隔壁学校打篮球比赛打赢了,俩人一高兴就叫上叶子一起,在学校对面的小饭馆里吃喝起来。

两个男生要了不少酒,叶子看他们高兴,也就跟着一起尽兴。三个人胡吹海聊了好久,叶子醉了,脸通红,趴在桌子上迷迷糊糊的。夏天的夜风轻拂而过,旁边小区门口的蔷薇开得热烈,天上的星星眨巴着眼睛。就在这时,老狼的《同桌的你》不知从哪儿飘来了——

你从前总是很小心

问我借半块橡皮

你也曾无意中说起

喜欢跟我在一起

那时候天总是很蓝

日子总过得太慢

你总说毕业遥遥无期

转眼就各奔东西

谁遇到多愁善感的你

谁安慰爱哭的你

谁看了我给你写的信

谁把它丢在风里……

叶子傻笑,多希望可以就这样一直坐下去,直到地老天荒。叶子趴在桌子上仿佛睡着了,又仿佛没睡着,耳边是许诺和海马的声音,模模糊糊的。

又不知过了多久,海马去结账了。

许诺喝下杯子里最后一口啤酒,看一眼脸还通红的叶子,不知为何叹了口气。忽然像想起什么似的,他推了推叶子:“哎,你男朋友不是说暑假要来上海看你吗,什么时候到?回头领来给我和海马瞧瞧,我们帮你把关啊。”

叶子不回答。

许诺就又推了推叶子:“醒醒,你不会真的睡着了吧,一会儿我们可没法把你送到女生宿舍楼啊。”

叶子睁开迷离的眼睛,望一眼许诺,答:“哦。”

试读结束[说明:试读内容隐藏了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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