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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6-05 23:1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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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罗忆南,李勇男

出版社:新华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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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管理创新与实践

高校管理创新与实践试读:

前言

随着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高校规模的急剧扩张与质量的提升形成严重反差,高校之间的竞争日益激烈;高校内部管理事务及对外交流与合作变得繁多而复杂,各方面的制度都要不断改革创新;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社会思想变化的多样性,以及各种思潮、价值观念和道德观念的激荡,加深了师生思想的复杂性,从而加大了稳定工作的难度。所以在当前和今后相当长的一个时期里,高校人事人才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就是要创新人事管理的体制和机制,建设一支与高校改革发展形势相适应、相协调、相配套的人才队伍,为加快建设人才强国和教育强国做出应有的贡献。为此作者撰写了这本《高校管理创新与实践》,期许本书的出版能激发更多的同仁加入中国高校管理科学化进程中,从而推动该学科的工作进一步发展。

本书立足于中国高校管理的实际,并对学生事务管理、高校师资管理和高校行政管理进行重点思考和探索,总结了高校管理的有效之道,梳理出具有本土味的高校管理的范式、结构、框架,提出了中国高校管理的逻辑体系和实务理念。始终围绕高校改革发展大局,以高校人事制度改革和人才队伍建设为核心,坚持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相结合,为高校深入实施人才强校战略服务,为教育主管部门制定有关政策提供科学依据和政策建议,并就当前形势下如何进一步深化高校人事制度改革提出了下一步的工作思路,指出要以分类指导为抓手,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使人事制度改革各项工作体现预见性、系统性与实效性。目的是为有志从事这一课题的进一步深入研究和实践的同行提供一些可供借鉴的资料,更好地推动高校管理的发展。

本书第一章到第四章主要介绍了高校学生事务管理方面的知识,包括高校学生事务管理概述、内容及管理保障、理念以及模式;第五章到第七章主要介绍了高校师资管理方面的知识,包括高校师资制度改革探索、队伍建设以及分类管理应用;第八章和第九章主要介绍了高校行政管理方面的知识,包括高校行政管理执行力研究和行政法视域下的高校管理。

全书具体工作分工如下:

第一章至第六章第一二节(约10万字)由牡丹江师范学院美术与设计学院罗忆南撰写;

第六章第三节至第九章(约10万字)由牡丹江师范学院美术与设计学院李勇男撰写。

本书在撰写的过程中,参考了许多同仁的相关作品,在此,对相关作者表示衷心的感谢。由于受水平、能力及视野的影响,加之材料来源及实践感悟的局限性,本书的结论不一定全面准确,疏漏之处,敬请专家、同行及广大读者指正,以便今后更加完善。作者2014年9月第一章高校学生事务管理概述第一节高校学生事务管理内涵一、高校学生事务管理的概念

我国高校“学生管理工作”概念,一般指学生非学术性活动和课外活动的总称,具体包括思想政治教育、遵纪守法和行为规范教育、日常管理、学生社团、各种课外活动、文体活动、经费资助、帮困助学服务、学生心理卫生、健康医疗、就业指导与管理、学术支持等多领域。学生事务管理与教学、科研一样,都是我国高等教育中不可或缺的有机组成部分。随着高校学生事务的发展及分化,“学生事务管理”的概念为众多学者及实务工作者所关注。目前,国内外对“学生事务管理”还未形成相对统一的标准概念,呈现出百家争鸣、众说纷纭的态势。蔡国春认为:“学生事务管理是指高等学校通过非学术性事务和课外活动对学生施加教育影响,以规范、指导和服务学生,丰富学生校园生活,促进学生成长成才的组织活动。”云炜恒认为:“学生事务管理是学校承担的有关学生非学术性的或课堂外的工作,是大学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大学生日常生活管理、伦理道德与法制教育、行为规范管理、学习辅导、职业(就业)指导、心理辅导、心理障碍干预、社团及文化建设管理、财政援助管理和特殊学生的管理等。”张书明认为:“学生事务管理是指在以人为本、以学生为本的教育理念下,高校通过灵活的工作方式和多样化、现代化的手段,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与高校自身的教育、管理、服务职能有机结合,从而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实现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活动总称。”储祖旺认为:“学生事务管理是指高校的专门组织和学生事务管理者依据国家的法律、政策和人才培养目标,在一定的学生事务管理价值观指导下,运用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配置合理的资源,提供促进学生发展所必需的学生事务的组织活动过程。”冯培认为:“学生事务管理是指高校通过指导、规范和服务于学生的成长过程,以促进其全面、均衡、可持续发展的非学术性管理活动。”在这些定义中,对学生事务管理的本质并没有很好地把握,忽视了学生事务管理与学生工作、学生管理的区别,较少从中国高校学生事务管理的实际出发进行描述和界定。二、高校学生事务管理内涵“学生事务管理”是指高校对学生事务的计划、组织和领导,是一系列与学生相关的非学术性事务——包括生活辅导、课外活动、身体保健、就业指导、心理咨询、勤工助学、校园秩序、奖励与处分等事宜。高校学生事务最终目的是服务于人才培养,帮助和促进个体全面发展。因此,与教学、科研、服务的有效整合,是当前高校学生事务管理工作发展的重要方向。高校学生事务管理的内涵应该包含教育、服务和管理三个方面:(一)教育

学生事务管理的内涵首先是教育,学生事务管理是高等教育的一部分,也是促进学生身心发展的社会化活动,所有形式的学生事务管理都必须带有一定的教育性。学生事务管理的教育内涵需要对学生进行正面的思想政治教育,帮助学生确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促进其具备健康的心理素质,引导其获得职业生涯规划与就业能力,塑造其优秀的人格品质和个性特质。(二)服务

学生事务管理可能涉及的一切方面,诸如学籍注册、资助活动、住宿管理、社区服务、职业规划、心理咨询、娱乐休闲、社团活动等等许多方面既是管理工作,更体现出服务性。学生事务管理的服务内涵即如何为学生的成长、长才和发展提供必要的服务条件。(三)管理

学生事务管理有自己特定的目标,需要专业的技能和经验,要求科学地组织各种资源。因此,它是一种特殊的管理行为。学生事务管理关注的是学生的成才和发展,主要指对学生正常校园行为的管理,包括校园秩序维护、学生的学习环境管理与课外学习组织、学习效果评价与奖惩,学生班级、社团的领导与组织,学生活动的组织与协调等。第二节高校学生事务管理基础理论一、学生发展理论

学生发展是人的发展概念在高等教育语境下的延伸。罗杰斯将“学生发展”定义为“学生在高等教育机构中,不断地成长、进步,各方面能力得到提升的方式。学生发展理论是基于学生发展导向的高校学生事务管理的重要理论基础,其受到20世纪社会学和心理学发展的深刻影响,重点在于指导高等院校学生个体的成长和发展。基于培养学生全面发展的原则,学生发展理论可分为心理发展理论和道德发展理论两方面,对高校学生事务领域的实践有较强的指导作用,可以用来指导基于发展导向的高校学生事务管理工作。为制定各种有利于学生全面发展的计划和服务方案提供理论依据。(一)心理发展理论

心理发展理论是关于学生发展的内容及性质的理论,关注学生的心理和社会发展。重心在于研究“个体身份”在个人和社会之间的发展。该理论认为“发展”贯穿于人的生命全程,人们能够解决不同阶段面临的问题,这些问题与年龄相关,并且是连续的。心理发展理论及其研究方法论对高校学生事务管理产生了重大影响,其中对于学生事务管理有直接影响的,首推埃里克森的生命周期论、罗杰斯“以当事人为中心”的咨询理论等,强调基于发展导向的高校学生事务管理的责任,是要帮助学生成功地度过每个过渡性发展阶段,促进学生成长、成才。(二)道德发展理论

道德发展理论是在社会需要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由于近代西方社会急速变迁、家庭组织松散、宗教道德教育功能减弱等因素致使道德问题日益显现,社会对学校道德教育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此,皮亚杰、柯尔伯格、班杜拉、马斯洛等一大批教育和心理学家在进行了大量研究的基础上,逐步建立、发展、完善了道德发展理论。道德发展理论揭示了道德教育过程的一般性规律,指出个体的道德不是由教育者刻意培养出来的,而是随着个体人格的成长在社会化历程中逐渐发展起来的。道德教育只有配合学生道德发展的状况才有效。二、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全面发展的理论

新中国成立后,马克思主义教育思想一直是我国教育发展的指导思想。贯穿马克思主义教育思想的一条重要线索是关于人的全面发展。人的全面发展是社会发展的报本问题,也是我国高校学生事务管理的根本目的和价值取向,对于人的全面发展的认识,是做好高校学生事务管理的前提和基础。(一)人的发展是全面、自由、充分的发展

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一书中,正式提出了“个人的全面发展”这一科学概念,此后,又在许多重要著作中做了系统的阐述。马克思关于人的全面发展理论有多种阐述,包含了德、智、体、美诸方面的全面协调的发展。在一些论述中,马克思强调了全体社会成员的智力和体力在生产过程中的多方面地、充分自由地协调地发展,使人们成为“各方面都有能力的人,即能通晓整个生产系统的人”。所谓人的全面发展,是“人以一种全面的方式,也就是说,作为一个完整的人,占有自己的全面的本质”。包括人的需要的满足、能力的提高、社会关系的丰富、自由个性的发挥、主体性的充分发展等丰富的内容,即人的全面、自由、和谐的发展,是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全面发展理论的基本含义。

人的发展是全面的发展。马克思反复强调的“人的全面发展”是指发展的广泛性,并不是指人的发展应该成为“完人”、“超人”。马克思认为,不可能每个人都其有拉斐尔的才能。但社会应为每个人提供这样的条件,以便具有这种才能的人,都有不受阻碍地自由发展和展示自己才能的可能。人尽其才是人的全面发展的真正含义。达到了这种境界,也就实现了人的自由和解放。在这个意义上说,人的全面发展与人的自由和解放是同等程度的概念。

人的发展是自由的发展。自由发展是指发展的自主性。马克思多次强调:“个人的独创和自由的发展”、“全部才能的自由发展”、“每个人都可以在任何部门内发展”、“不受阴碍的发展”等。

人的发展是充分的发展,这是指发展的程度。马克思主张,让“一切天赋得到充分发展”、“自由而充分的发展”。恩格斯曾引用《共产党宣言》中的一句话来说明未来社会的充分发展,“代替那存在着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的,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

马克思最强调“人的全面发展”。人的全面发展是人的发展的最高历史形态和最理想的形式。它不是自然的产物,而是历史的产物;它是以人的历史发展为前提和条件的。首先,它内在地包括了人的充分发展,体现了人的劳动能力及其他活动能力的充分发展,体现了人的社会关系高度丰富和全面完善,体现了人的需要的全面发展和充分满足等。同时,它又内在地包含了人的自由发展,体现了人的自由度的扩大,体现了人对自然、社会以及个人自身控制能力的充分提高,体现了人对自己个性的自主发挥和自由支配时间的大量占有。

个性的发展是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全面发展的本质内容。自由个性的充分发展,是人的全面发展的综合表现和最高目标。这里所谓的“自由个性的充分发展”,是以整个族类或每个个人的自由自主发展为前提,以个人的独特性的性格和行为为特征,以心理品质以及能力素质等的充分发展为主要内容。马克思主义认为,由于私有制产生和社会分工,导致了人们活动的异化,造成了物的力量对人的支配。偶然性对个性的压抑,在资本主义社会已成为最尖锐最普遍的形式。也只有到了共产主义社会,“外部世界对个人才能的实际发展所起的推动作用为个人本身所驾驭”的时候,个人的独特性、整体性和全面性将都能得到充分的展现,每个人都将是充分自由而又各具个性的人,整个社会将是各具个性的自由人的联合体。(二)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发展”理论的中国化发展“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是具有历史特征的概念。不同的历史时期,对之有不同的理解。在中国,马克思主义的继承者,分别从各自时代的特点出发,对全面发展的教育思想进行了解释,它们既是一脉相承的,也是不断发展的。

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全面发展的理论及其在中国的创造性发展,始终是指导我国高校学生事务管理实践的重要思想。高校以培养“全面发展的人”为宗旨,对学生进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教育与引导,使其在各方面和谐发展,同时要将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全面发展的理论贯穿在学生事务日常管理中,重视学生的个性完善和主观能动性的发展,不断改进学生事务管理的方法、方式,促进学生成为“全面发展的人”。第三节中外高校学生事务管理发展及比较研究

高校学生事务管理是由高等教育的性质和宗旨决定的,同时又受国家意识形态、政治经济制度和历史文化传统的深层制约。中外高校学生事务管理的发展有着显著的差异性,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学生事务管理理念上的差异

在国外,自由平等和人本主义思想对学生事务管理具有深远的影响。以人为本是高等教育的基本理念,高校把“以人为本”作为价位取向,强调“以学生为中心”,在服务中体现学校的管理。各高校学生事务管理中都十分尊重学生的自主权,注重平等和沟通,注重学生主体性的发挥、学生个性化的需要和服务的满足,强调学生的高度参与、自我教育和自我管理。

在我国,长期以来,高校学生事务管理理念强调的是“社会本位”。注重社会意识形态的引导,学生的主体性没有得到充分的发挥与关注,管理中侧重学生行为的一致性和规范性,个性化服务不充分,同时,以儒家教育为核心的传统教育以尊师重教为基本理念,强调学生要顺从,要服从整体的价值取向,教师在学生面前有一种天然的居高临下的态势。二、意识形态教育的表现形式不同

国外高校在学生教育方面奉行多元化的价值观念,但在培养大学生的主流意识形态方面却专一而明确。高校十分重视和关心对学生教育所采取的措施和结果。例如,美国大学在具体的教育教学活动中,有着鲜明的政治倾向与德育倾向,并通过课堂教学活动和课余活动的加以体现,在潜移默化中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法制教育、价值观教育、人格教育、文明史教育等。美国高校大学生教育的基本内容和特色体现在实践性和社会服务方面,学校要求大学生能够经常参加社会志愿者的服务活动。

我国高校强调意识形态的教育,这是由我国的国体和政体所决定的。高等学校的基本任务是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社会主义建设所需要的各种专门人才。毛泽东同志早就提出,“我们的教育方针,应该使受教育者在德育、智育、体育几方面都得到发展,成为有社会主义觉悟的有文化的劳动者”,明确规定高等学校学生的培养目标是:具有爱国主义和国际主义的精神,具有共产主义道德品质,拥护共产党,拥护社会主义,愿意为社会主义事业服务,为人民服务;通过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一定的生产劳动、实际工作的锻炼,逐步树立无产阶级观点、劳动观点、群众观点、辩证唯物主义观点;掌握本专业所需要的基本理论、专业知识和实际技能,尽可能了解本专业范围内科学的新发展;具有健全的体魄。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任务是在全体师生中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宣传党的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不断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觉悟和道德品质;团结师生员工,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保证学校的教学工作和其他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三、学生管理工作运行状况和管理效果不同

国外高校学生事务管理部门直接面对学生,管理者多为专家型和学者型,在学业指导、心理咨询、就业指导等方面都能够给予和满足大学生发展的需要,工作效率高,工作效果好。但由于面对的学生多,接触少,了解也不深,所以不利于及时发现问题,进行思想道德教育的效果不明显。

我国高校中的辅导员管理实施的是院(系)两级管理体制,辅导员对学生一般都很了解和熟悉,因此,有利于及时发现学生思想和心理方面的问题,有利于深入地做好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但由于学校层面的各职能部门不直接面对学生,通过院(系)辅导员做各项工作,这样就使得院(系)辅导员的工作形成了“千条线,一根针”的状态。辅导员工作琐碎、复杂,因而没有太多的时间去研究工作中的问题,客观上造成了学生工作专业化的进程缓慢。且由于学生管理工作所设置的中间环节较多,在信息传递的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存在信息滞后和耗损的现象,则所带来的降低工作效率和效果也在情理之中了。由于辅导员队伍专业化和职业化的不强,因此在给予学生学业指导、就业指导、心理咨询等方面的工作就不能达到预期的效果。四、学生事务管理处于不同的发展阶段

长期以来,我国高校学生事务管理强调以管理者为中心,学生事务管理者认为最简约、最有效率的方式就是被管理者的简单服从,通过管理权力的作用,使学生服从管理,以顺利实现管理者预定的管理目标。工作中的管理模式、内容、方式都还是以“管”学生为主。但随着社会、经济、文化的高速发展,学生在专业学习、心理健康、未来发展等方面呈现出新的时代特点,高校学生事务的管理内容也随着高校体制改革的步伐开始日益分化和渐趋复杂化。近年来,我国高校学生事务管理为了适应时代的发展需要,开始向类似美国的“学生人事工作”和“学生服务”模式演变和迈进。高度专业化已经成为美国高校学生事务管理的重要特征,学生事务管理在高校内具有专门、独立的地位,管理机构独立于学术机构专门设置,管理者的知识和技能高度专业化,管理内容和职能也高度整合而又分工精细。目前,我国高校学生事务管理在取得相对独立的地位后,也逐渐迈上专业化道路。

国外高校学生事务管理在发展历程中,形成了以提高“学生服务”为主要内容,以促进“学生发展”为主要目标的模式,已经逐渐形成了模式选择多元化、管理制度规范化、组织架构扁平化、研究领域学术化、职能设置综合化、管理平台信息化、发展保障法治化、运行机制市场化、队伍建设专业化等发展特征。经过百余年的发展,美国高校学生事务管理树立了“为学生学习和发展服务”的先进理念,形成了系统、规范的行业伦理规范和管理的相关规章制度,形成了多样化、丰富多彩的服务内容,建立了直接面向学生服务的高效扁平化的管理机构,实现了教育、管理、服务三种目标的有机结合,促进了学生事务与学术事务的融合,培养了一支专业化、职业化的学生事务管理队伍。五、学生管理工作体制上的差异

国外大部分高校实行一级管理体制,条状运行机制,机构独立设置,管理功能高度分化,管理方式灵活多样。在美国高校中,学生工作的部门建设呈纵向分布,各院(系)不再另设学生事务管理的组织。每个管理部门直接面向学生进行管理和服务,职责非常明确。

我国高校实行两级管理体制。学校层面设学生工作部(处)、团委、就业指导中心等工作机构,院(系)则设以块为主的学生工作办公室。这种自上而下的权力隶属关系有利于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但由于机构层次多,信息沟通不畅,存在信息的耗损和牺牲工作效率的状况。六、学生事务管理机构设置上的差异

国外高校学生事务管理部门比较独立,直接面向学生,几乎所有的高校在学校高层行政领导中设有学生事务管理负责人,学生事务管理负责人下辖若干分支机构,这些机构分别处理不同的学生事务。功能高度分化并且直接面对学生独立开展工作,是一种多头并进的条状运行模式。学生参与度比较大。由社会上行业协会推行的行业规范和职业标准成为学生事务管理的行规和准则。

我国教育的政府行政导向则非常明显,对高校学生事务管理发挥行政领导的主要是教育部、省教育厅等,这些政府部门再通过规章制度及检查、考评、督导、交流来对高校学生事务管理进行行政干预。在高校内部多采用二级管理体制,学生工作在校院两级进行,条块结合、网状运行,行政性比较强,学生多是被动的适应和接受。七、学生事务管理队伍建设上的差异

西方国家对高校学生事务管理人员要求很高,专业要求明确,主要是一支具有相应学历、层次分明的专职队伍。根据其岗位职责,学生事务管理人员分为初级、中级和高级三个层次。通常初级岗位的人员具备心理咨询、学生事务实践、学生发展等方面的硕士学位;中级层次的管理人员拥有相关领域的硕士、博士学位,有的则是学生事务管理专业取得硕士、博士学位的专家,高级管理人员还需有丰富的学生管理实践经验。所有学生事务管理人员都要经过专业协会的职业培训和高校相关专业的学习,对人员的聘任和提升也有明确的要求。

我国的学生事务管理队伍要求思想政治过硬,有一定的学历层次,来自不同的专业,且缺乏系统的培训。学校层面的管理人员专业性知识缺乏,院系辅导员角色过于多样,不利于工作的改进和完善。且现实情况是学生越来越多,而院系专职学生工作干部相对减少。八、学生事务管理制度保障上的差异

国外高校学生事务的一个显著特点就是有法可依,依法管理。学校按照政府的法律,依据本校实际制定学生事务管理的规章制度,并以此规范学生的行为,实现有效管理。美国的主要规章制度有《美国高等学校学生事务管理人员行为规范》、《美国高等学校学生事务管理人员伦理标准》、《高等院校学生事务管理、学生服务手册》等,这些规章制度严格而明确。在美国,高等教育学生事务管理委员会每年召开年会研讨、交流学生事务管理。政府的教育行政法规对学生事务管理的具体实务约束较少,但校方的规章制度相对详细和规范,体现了高校自主办学的基本教育方针;在我国,随着高等教育的不断发展,高校学生事务管理受到政府和学校的高度重视,学生事务管理的规章制度不断得到完善,在学生教育和学生管理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我国的教育行政法规较为详细,对高校约束力较强,涉及高等学校学生管理的法律法规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试行)》、《高等学校校园秩序管理的若干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学生宿舍管理的通知》等,对维护高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体现了在转变管理职能、依法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方面的进步。高校内部根据形势的发展和专业化的要求,也在加强规章制度建设,但规章制度体系不健全,程序不明晰,还需进一步完善。第二章高校学生事务管理内容及管理保障第一节高校学生事务管理内容

我国高校学生事务管理的内容体系典型的情况,应该包括学生奖励、学生资助、勤工助学、心理辅导、日常思想教育、校园文化活动和社会实践、学生宿舍管理和纪律处分等。一、学生奖励

这是我国高校学生工作的重要内容和常规工作,是管理学生和激励学生的有效途径和重要手段。奖励就是从正面来肯定学生思想、行为中的积极因素,以达到鼓励先进、树立榜样、发扬正气的目的。

我国高校学生奖励有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精神奖励包括口头表扬、通报表扬、表彰、发给奖状、证书、奖章或授予荣誉称号。物质奖励包括奖学金和奖品等。现阶段对学生的奖励通常是既有精神奖励又有物质奖励。常规的较为正式的奖励一般依据学生平时思想和行为表现,对照培养目标的要求,按学年或学期依据学生品德考评结果和学习成绩,评出奖学金和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集体等。许多高校还评选优秀毕业生。日常情况下学生做出对社会、集体和他人有益的思想和行为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和产生的影响给予表扬和奖励。基层学生工作者通常对学生进行口头表扬,校级表扬和奖励通常行文或举行集会予以表彰。

奖学金在我国是有特殊意义的。我国高校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改革助学金制度,逐步实行奖学金制度,全国高校普遍推行奖学金制度。所设立的各种奖学金,其出发点在于肯定学生的学业成绩和其他方面的利他行为。从经费来源看,奖学金有国家规定的奖学会,以及社会团体、个人捐赠设置或以社会知名人士名义募集的基金共两种。从经费用途看,通常有三种形式:一是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的奖学金,通常分等级评定发放;二是为某一种活动或某一方面事项而设定的专项奖学金,用于奖励在这些活动或事项中表现突出的学生;三是特别奖学金,一些学校称之为单项奖,具有随机性、用于奖励在某一方面或某领域有特别表现的,或在校内外有积极影响的突发事件中有突出表现的学生。二、学生资助

20世纪90年代,高等教育经费短缺已成为一个世界性问题,随着成本分担理论的提出,由受益者分担高等教育成本成为各国政府的通行做法。但由于社会和不同个体间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性,高校学生的家庭情况也存在着相应程度上的差异,这给部分家庭学生的求学带来了巨大困难。要在相对高额的收费体制下支撑各国高等教育的迅速发展,就需要有成熟有效的学生资助体系,主要包括对各类奖学金、学生补助和教育贷款等的管理。

奖学金是政府、学校和社会资助机构为表彰和鼓励优秀学生而设立的奖励资金,是高校教育管理的一项重要措施。奖学金制度是关于奖学金设立、评定、发放等方面的制度和规定的总称,是国家高校学生资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奖学金设立的目的是为了鼓励先进,鞭策后进,刺激需要、激发动机、诱导行为,使学生充分发挥内在潜力,从而推进学生素质的全面提高。除了政府与学校设立的奖学金,基金会、企业、公司、工厂或私人捐助也是奖学金的重要来源,这些奖学金往往种类繁多,尤其在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数量多达几十万种,金额从几百美元到十几万美元不等,成为学生资助体系的有力支持。

由于奖学金无法惠及每名学生,因此,学生补助等资助手段也是学生资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高校助学措施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库,全面掌握经济困难学生基本情况,增强资助工作的目的性与针对性。(2)对新生开放“绿色通道”。以“减、免、缓”为核心,面向一年级的特困生,实行学费缓交或免交。(3)完善国家助学贷款工作。高校学生事务管理部门要配合发放贷款的银行部门,建立起风险基金和诚信机制,使学费收缴进入良性循环。(4)临时困难补助发放。这是解决学生遭遇突发性困难的应对措施,主要用于帮助由于家庭经济困难或本人的突发性变故等造成的无经济来源或经济来源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线的学生解决临时困难,帮助学生渡过难关。此外,资助体系中还包括教育贷款。在很多国家,大多数金融机构都开设教育贷款业务。我国在近年来,也开始向在校大学生提供无息的国家助学贷款。

总而言之,在目前教育高收费的背景下,如何将上述学生资助体系的内容有机结合起来,并构建成更为有效的资助制度,渐渐成了很多国家高校事务管理工作中所面临的问题。对此,美国作为世界上大学生资助体系比较发达的国家,采取了“资助包”的管理办法,即把所有的联邦政府的、非联邦政府的各种资助,如奖学金、助学金、贷学金等混合成一个“包”,合理统筹,公平、有效地帮助学生解决困难,其核心理念是通过规范合理的配置,使每一个学生都获得与其相称的经济资助。该制度的计算方法简单,程序规范,标准统一,可操作性强,值得借鉴。三、勤工助学

大学生勤工助学活动,也可称为是勤工俭学活动。我国《高校学生工作辞典》中,对其内容范围进行了明确的界定:勤工助学是为了培养大学生的劳动观念、自立精神和创造能力而开展的校内外各种有偿服务活动,是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一种特殊形式。同时,勤工助学活动还能够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获得一定的报酬,顺利完成学业,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高校在其学生事务管理中,要提倡和支持学生在不影响学习的前提下,利用课余时间从事健康有益的勤工助学活动。同时,还要评定勤工助学活动的利弊,检验勤工助学活动的内容是否有利于锻炼学生的社会活动能力,是否有利于促进学生把被动接受知识与主动消化、运用知识结合起来,是否有利于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市场经济观念和法制观念。

高校事务管理部门在理解勤工助学定义时,应注意两点:一是“勤”,必须是诚实、合法、适当的劳动;二是“助”,有助于学生的学业和成长,既能获取经济上的报酬补贴学业,更能从知识上、能力上得到有益的补充,同时还有一定的社会效益。同时,还应适应形势发展,明确其指导思想,在勤工助学活动中培养学生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能力;培养学生热爱科学、热爱劳动、敢于创新、自强自立的成才价值观;培养学生树立正确的市场经济观念、竞争意识和法制观念。此外,负责高校勤工助学的学生事务部门还应该围绕勤工助学的派发程序、社会的投诉处理、奖惩学生等内容来制定规范、合理、切实可行的管理制度,并及时建立人才供需信息库,及时有效地架起供需双方的桥梁,使勤工助学管理走向有序、高效。四、心理辅导

心理健康作为大学生身心健康的一个重要指标,已成为大学生教育一个极为重要的教育内容,越来越得到高校和社会的普遍重视。近年来,关于大学生心理问题的案件频频出现,甚至还酿成惨剧。

鉴于此,各高校纷纷开始设立了大学生心理咨询和辅导机构,如心理咨询部、学习中心、心理协会等。心理辅导机构应在学校大量的人力和资金的支持下,构建全方位与多层次的辅导体系。辅导内容包括心理咨询、心理调试、素质培养、研究调查与海外交流等。辅导方式有个人辅导、小组辅导、心理测试、教育及发展性工作坊、大型训练活动等。提供的培训课程有个人成长、恋爱与约会、应用心理学、身心康泰等。通过小组咨询和个人咨询等方式解答学生在学习、生活等方面遇到的心理问题,如怎样适应新环境、怎样学习,怎样解决教师、同学之间的冲突等。心理辅导的重点除了补救和教育外,也包括预防和研究。此外,心理辅导还应为学生提供各类标准测试。

同时,高校在进行此项事务管理的过程中,应把心理健康教育融入辅导的全过程,并使二者有机地结合起来,并在实际的管理中注重运用心理学规律来处理和分析发生在大学生中的问题,如尽量发挥学生特长,创造条件给每个人表现自己的机会,促使大学生的专长得以发挥,使其感到自身价值及存在的意义,并研究如何将这种激励化作一种可贵的内驱力,促使大学生全面健康地发展。五、日常思想教育

日常思想教育既是我国高校学生工作的特色和传统,也是学生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学生日常思想教育包括党团教育,班级工作,组织开展教育活动,个别学生思想工作、联系学生家长,协调校内各方圆,实施“教书育人”、“管理育人”和“服务育人”等。

党团教育主要依靠基层党团组织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一般由各院(系)党总支副书记负责并指导团总支、学生会进行。通过业余党校、和“双学”(学马列、学党章)小组,加强对大学生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学生党员发展工作,建设以学生党员为核心的学生骨干队伍,发挥学生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依靠院(系)团总支和学生会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教育活动,寓教于乐。班级是日常思想教育的主要阵地,班主任或辅导员通过班会、班级日常工作和集体活动等对全体学生进行日常思想教育工作,并深入细致地做好个别学生的思想工作。需要指出的是,作为日常思想教育的组成部分,新生入学教育近年来受到普遍重视,并呈现出组织化、系统化的倾向,不再是班主任或辅导员所能单独承担和独立完成的一项简单工作。组织化表现在学生入学教育有专门机构主管(一般是学生工作处和学生工作部),校、院(系)两级管理,横向多个部门协作。系统化一是表现在教育内容涉及范围广泛,如学生入学接待、学生生活指导、学习适应、人际交往等。二是在方法体系方面,开设《大学生活导论》,班主任或辅导员的分别谈心和个别关怀,设计新生专门活动,帮助新生尽快适应校园生活。

需要指出的是学生日常思想教育工作在我国高校主要是依靠班主任和辅导员实施的。班主任和辅导员队伍建设也是高校学生工作管理的一项职责。六、校园文化活动和社会实践

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社会迫切需要高等院校培养出更多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人才。作为教育学概念的课外活动,是指学校有目的、有组织、有计划地在不受教育计划、教学大纲、教科书限制的条件下,利用课余的时间和空间在学生中开展的多种多样的教育活动。这些活动对培养具有创新意识与创新能力的人才,推进高校管理者不断自我完善、自我提高,促进高校与国家创新体系的进一步完善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在此基础上,开展必要的课外科技创新激励机制研究,加强管理,充分调动教师和学生的积极性,保证课外科技创新活动的顺利开展;做好宣传激励工作,在科技创新活动中保护学生的创新思维,按人才培养的规律办事,保证课外科技创新实践活动得以健康、持久地开展。高校学生事务管理部门就要尽最大的能力为学生提供活动所需的实验室、图书馆、高素质指导教师队伍,并通过多种渠道筹集活动所需的资金并制定各项制度予以管理与保障。近年来,在国家“教育创新计划”的全面实施的背景下,部分高校通过搭建工程实训平台或创新实践基地,打破了专业实验室封闭式管理运行模式,搭建了一个真正面向各专业领域全面开放的公共平台,并设立基金等形式对学生自主开发项目进行了资助,通过举办讲座、沙龙、组织竞赛活动等,全面培养学生的专业素质与综合素质。

同时,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是离不开社会实践这一环节的。社会实践是学生实现理论与实践、理想与现实、学术与技能相结合并共同发展的重要途径。让学生到实际中去,利用他们的理论与技术专长帮助解决现实生产和生活中的问题,服务回报社会,具有良好的综合教育效果。不仅在劳动中磨炼了意志,创造性地解决了实际问题,而且在与社会的密切交往合作中,增加了社会阅历,提高了与他人交往的技巧与能力。七、学生宿舍管理

我国高校普遍实行寄宿制,学生宿舍对于学生教育的影响作用是不言而喻的。过去由于学工作未设专门机构负责,长期以来学生宿舍功能仅限于提供学生住宿,学生宿舍的管理主要是提供房间、家具、水电供给,即侧重于对物的保障。其后在设立专门学生工作部门的高校开始出现学业工作部门参与管理的情况。这时学生宿舍管理的内存从物扩大到人,学生工作部门的任务是保持学生宿舍的文明整洁和维持一定的生活秩序。进入20世纪90年代,随着高校加强对学生教育管理的力度和整顿校园秩序创建优良校风的需要,学生宿舍的育人功能受到进一步重视,高校纷纷划转学生宿舍的管理权。

目前学生宿舍管理主要打两种情况,一是学生管理部门主管,二是后勤部门主管、学生工作部门参与。最近几年随着学分制的实行,学生宿舍“管理育人”和“服务育人”功能受到重视。一些高校努力改善学生宿舍的物质条件和服务手段,把学生宿舍作为思想教育的重要阵地,开展创建“文明宿舍”和“宿舍文化”活动,一些高校还实施了辅导员进驻学生公寓的工作制度。与此同时,学生宿舍管理不单单只重视对学生行为的监督。在为学生服务方面迈出较大步伐。当前我国高校学生宿舍管理普遍存在的问题是,管理人员素质和物质条件难以满足学生宿舍高级功能的实现。另外,有的省、市正在筹备建设提供社会化服务的学生公寓,在改善物质条件和服务质量的同时,学生宿舍管理的育人功能也应同时受到重视。八、纪律处分

纪律是在特定的社会环境中、在一定的范围里,全体成员必须遵守的规章、制度。高校对学生的纪律处分是指高校依据教育法律、法规或内部规章制度对违反校纪校规的学生给予的惩罚性行为。我国高校的学生纪律处分包括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五种,英美两国学校采用的学生纪律处分形式则要丰富得多,较为常见的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警告;(2)没收;(3)剥夺某种特权;(4)学业处分;(5)暂时离开;(6)留校;(7)记入学生档案的处分;(8)停学和开除。

大学生正处在青春发育中后期,心理发展处于一个走向成熟又未完全成熟的关键时期,身体与心理发展会存在某种不平衡现象,导致他们在处理问题时会出现自律性较差、思量不够周全、忽视学校的规章制度、全凭个人意愿做事的现象。同时,由于社会与经济的快速发展使人们的价值观念呈现多样化的发展趋势,在校学习的大学生也不可避免地会受到一些社会不良习气的负面影响,缺乏法制观念,发生违纪行为,对他人的合法利益、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造成不良影响。而学校为了维护良好的校园和学习秩序,就有必要严肃校风校纪,对这些违纪行为进行处理,给这些行为的主体一定的处分。

高校学生事务管理部门在加强违纪学生的纪律处分管理时,则应注意以下两方面:一方面,加强违纪学生的思想教育管理,对违纪学生进行纪律教育和日常规范教育,提高学生的自觉水平和自我管理水平,使外部规范通过学生的内化,变成学生思想上的规范。在对其加以纪律处分后,为其做心理辅导,来疏导违纪学生的心理压力和心理危机,防止受处分的同学失去自信心,自暴自弃;另一方面,保障学生的申辩权与申诉等救济权利,建立健全听证制度与申诉制度,遵守学生处分的正当程序,以更好地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第二节高校学生事务管理运行保障一、管理体制与机制概述

任何一所学校无论是否是基于某种理论来构建学生事务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的,都有其自身的优点和适应教育环境的特点。也即是说不同历史时期、同一历史时期的不同社会环境都对高校学生事务管理体制的构建有重要影响。

首先我们来界定几个概念。高校中谈及“管理体制”,主要有四个节点:学校、学院(系、所)、学生和社会四个概念。尽管现在不断提高学生自我管理的水平,但作为学校学生事务管理体制构建的初衷,即是将学生作为主要的受众群体之一。所以,我们把学生看作是一个几何的面,把学院、学校和社会看作是与学生层面平行的三个面。高校管理体制的构建无论是否以此作为理论基础,客观上都与学校、学院、学生和社会四个节点所在的层面有依托关系。我们就以此作为基础来探讨学生事务管理体制与机制的特点。

高校学生事务管理体制的范式。基于学校、学院、学生和社会四个层面之上的学生事务管理体制在理论上存在单线平行、多线平行、单线垂直、多线垂直、多线交叉和循环运行六种学生事务管理体制,平行是代表管理机构与学生层面的关系,垂直既是代表管理机构垂直化管理的机制,也代表一种学生自我管理的理念。目前世界上主要存在单线平行、多线平行、多线交叉和循环运行四种学生事务管理体制。二、学生事务管理机制的特点和功能(一)学生事务管理机制的特点

1.教育行政导向明显

教育行政导向明显,领导和指导高校学生工作。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高等教育行政先后经历了中央统一领导、中央与地方(省、直辖市、自治区)两级管理、中央与地方以及中心城市办学的三级体制。中央一级的学生管理行政机构主要是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地方设立高校学生处(德育工作办公室)等,中心城市的教委也有设立学生处的情况。目前来说,对本科院校学生工作发挥行政影响的主要是教育部、省或有关主管部委。高校学生司、处主要任务是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指令,负责高校学籍管理行政和其他有关高校学生事务管理工作。行政影响是通过出台法规和规章规范高校学生管理工作,对高校学生管理工作进行检查、考评、督导,组织校际交流和研讨。在现行情况下,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和省(直辖市、自治区)教委的高校学生处还负责招生和就业制度改革,高等教育学历文凭的统一管理。由此可见,我国高校学生工作是深受教育行政影响的。高校学生管理行政体制表现出强大的约束和控制力,高校学生工作接受中央、省(直辖市、自治区)学生司、处的垂直领导和指示指导。

2.校、院(系)两级管理体制,条块结合

校内横向联合,两级运行,条块结合,形成网络。调查发现,高校普遍成立了校级学生工作委员会,委员主要来自学生工作处(部)、宣传部、团委、保卫处、总务处、教务处、思想政治教研室、社科部、军体部等部门,学生工作处和学生工作部作为其办事机构。在院(系)一级,有的设立学生工作办公室,有的成立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一般由院(系)党总支副书记、副院长(副系主任)、总支秘书和团总支书记等担任。院(系)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接受校学生工作委员会领导,工作上接受学生工作处(部)的指导。大多数学校目前是校、院〔系)两级管理体制,条块结合,以块为主。

3.党政合一的运行方式

这是中国特色。党政合一的体制在我国是有其必然性的。一是学生工作长期附属于政治工作或等同于学校的德育工作(有的高校至今还将“学生工作例会”称之为“政工例会”),加之考虑到大学生在社会政治稳定中的重要作用,这样将学生工作划归党务系统,由政工人员负责学生工作是由来已久的。二是学生工作随着思想教育的专业化、思想政治教育课程列入教学计划,学生事务出现了大量的新情况,导致学生事务中行政事务大量增加,学生工作行政化越来越明显,从而要求强化行政功能。这种情况下,学校一级学生工作由党委副书记和副校长共同负责,党委副书记负总责,或由分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兼任副校长。学生工作处和学生工作部“部处合一”(所谓“一套班子、两块牌子”)或“合署办公”。院(系)学生工作领导小组中实行党总支副书记和副院长(副系主任)共同负责制,院(系)党总支副书记任组长。校、院(系)党委(总支)分别指导校团委、院(系)团总支,校团委、院(系)团总支分别指导校学生会、院(系)学生分会开展工作。(二)学生事务管理机制的功能

1.体现管理理念的功能

学生事务管理理念是学生事务管理的指导思想、价值目标。但学生事务管理的理念要得以体现,并不是通过体制。因为学生事务管理体制仅是管理主体的设置与权限划分,是管理活动活动各种要素的静态关系,管理理念不能通过体制得以实现和体现。但学生事务管理机制是管理活动各种因素之间运行的关系和动态过程,其以一定的管理理念为指导,又以管理理念实现为目标。管理理念是通过运动的过程来体现和实现的。因此,学生事务管理的理念只有通过管理机制才能得以体现和实现。

2.实现管理目标的功能

学生事务管理是按照学校的培养目标对学生进行人生观和价值观等思想政治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培养适合社会需要人才的工作。如果管理体制是配置管理活动各因素的话,管理机制则是各因素的相互作用和运行状态。因素的相互作用和运行才能发挥各因素的功能,最终实现管理目标。因此,高校学生事务管理机制具有实现高校学生事务管理目标的功能。

3.完善管理体制的功能

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认为,内容决定形式,形式为内容服务。形式对内容又有反作用。学生事务管理体制和管理机制的关系就是形式与内容的关系。诚如上文所言,学生事务管理机制是内容,管理体制是形式。学生事务管理机制决定了应当采用什么样的管理体制,管理体制应当为管理机制服务。但是,管理体制对管理机制又有反作用,可能促进,也可能阻碍管理机制的实现。当管理体制阻碍管理机制的运行时,应当变革、完善管理体制,以适应管理机制。实践上,从既有状态来说,学生事务管理体制决定了学生事务管理机制。但从变革的角度,则需要以学生事务管理机制的定位来引导学生事务管理体制的变革。因此,学生事务管理机制可以促进管理体制的完善。三、高校学生事务管理体制与机制的历史演变模式与展望(一)高校学生事务管理体制与机制的历史演变模式

在不同的历史阶段,学生事务管理有着不同的外部环境和影响条件,从而造成了学生事务管理呈现出不同组织结构和管理体制,以实现适应这些外部变化的组织功能和管理机制。纵观我国历史上高校内部学生工作管理体制,以高校普遍设立学生工作处这一专门机构为标志,大体上经历了两个不同的阶段。这两个阶段的学生工作体制分别对应两种不同的模式:一是分散模式;二是专兼模式。

1.分散模式

所谓“分散模式”,是指在校内未设专门学生工作管理机构,学生工作管理的权限分散在学校许多部门,学生工作管理的职能由这些部门分别实施。如学生的教学和学籍管理由教务处负责;学生的生活管理由总务处负责;学生的学籍管理中的招生和分配分别由教务处和人事处负责,其他方面如奖惩有的属于人事处,有的属于教务处,即由设在教务处或人事处内部的学生科负责。学生的课外活动由团委负责。在院〔系)一级,学生工作主要由院(系)办公室负责。年级和班级设立政治辅导员,辅导员承担所有的学生事务,他们融党政于一体,集教育、管理任务于一身,充当起学校最为基层的学生工作的代表。

2.专兼模式

学生工作管理体制的“专兼模式”,是指学校设立了学生工作处(简称“学工处”,也有的学校称“学生处”)和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部)作为高校学生工作管理部门的主体,承担主要的一些学生事务及其管理工作。团委作为另一个相对重要部门主要承担学生课外活动和校园文化活动的组织和管理工作。其他部门继续履行部分学生工作职能。为了协调学生工作处(部)和团委的工作,许多高校团委书记兼任学生工作处(部)的处(部)长,少数学校学生工作处(部)还与团委合署办公。

为了协调全校学生工作的开展,许多高校成立了校党委和校行政领导下的学生工作委员会。学生工作处(部)作为其办事机构,承担高校学生工作管理的主要任务。整个学校学生工作部门分工形成专兼结合、齐抓共管的局面。学生工作处(部)和团委除了有自己专门负责的工作如指导各院(系)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分团委(团总支)开展学生工作外,学生工作处(部)还具有通过校领导和学生工作委员会协调全校学生工作系统内各方面因素(与横向部门的联系)的职能。

这种模式是在“分散模式”基础上发展而来的。学生工作处的普遍设立除了因为学生事务的增加、学校管理部门的职能进一步分化等原因外,其直接的动因是出于加强对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和纪律管理的需要。为了协调行政管理和思想教育两方面工作,一些学校又在学生工作处的基础上设立学生工作部,作为党委的职能部门,领导和协调学生思想政治工作。设立学生工作处和学生工作部的学校大多采取“部处合一”的体制,使学生工作党政齐抓有了组织保证。与此同时,有的学校成立了学生工作委员会,并将学生工作处和学生工作部作为委员会的办事和执行机构。这种制度使得学生工作处和学生工作部的协调功能得以充分发挥,学生工作也得以更好地实现了齐抓共管。在院(系)一级学生工作方面,明确了院(系)党总支副书记对于本单位学生工作的领导责任,吸纳副院长(系副主任)、总支秘书和团总支书记成立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用以指导和协调全院(系)的学生工作。各班配备班主任或年级辅导员,加强日常思想教育和管理工作。高校内部基本形成了分工明确、专兼结合、齐抓共管,校、院(系)两级职责分明、条块结合的学生工作网络和运行机制。(二)学生事务管理机制实现条件的保障创新

高校学生事务管理机制的保障性因素有管理体制、管理主体素质等,高校学生事务管理的纵横统一机制,尤其是未来的服务与接受服务机制的实现条件需要有相应的保障创新。

1.高校学生事务管理体制保障

高校学生事务管理体制是学生事务管理机制实现的载体和保障。要实现命令与服务结合型管理机制和完全服务型管理机制,必须变革现有管理体制,建立新的管理体制。构建学生事务管理体制需要明确三个原则,第一个原则是严格管理制度,依法治校。第二个原则是以人为本,构建特色文化。第三个原则是弹性管理,保障学生权益。因此,高校体制改革应有两个方面的内容:

学生事务管理工作机构扁平化,学校、学院、学生、社会全部参加到学生事务管理的工作中来,在校内与学生有关的工作全部纳入学生事务管理中心,学校主要监管学术事务工作,同时设立学生事务管理监督组织,负责对学生事务管理工作的协调和监督,社会提供学校无法提供的更好的服务直接面对学生,成立的学生事务管理机构成为一种行业,有一定的行业规范,与学校既是合作又是竞争的关系,从而促进校内校外服务更专业化、高效化的发展。

学生事务管理工作目标明确,一是管事和理人要分清,坚持以人为本的观念;二是建立学校直接面对学生的新的学生管理组织模式,对不同学生的特点做针对性的管理和服务工作,避免学生事务管理的泛化;三是以法律为标准,营造依法治校环境,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和自主、自治能力;四是深入提炼学校发展的思路,严格遵循学校发展的目标,积淀学校的文化特色,打造学校的个性发展前景。

2.高校学生事务管理主体素质保障

高校管理主体素质对管理机制具有能动作用。而命令与服务结合型管理机制和完全服务型管理机制对高校学生事务管理者的素质提出了更高要求。新的服务机制的建立,将使管理观念、管理制度、管理方式、学习观念均发生变化,学生的主体地位不断被强化,学分制的不断完善。“而现代的学习观是全方位的学习观,是学做人,学思维。”教师的职责就是教学生如何做人做事,学会自己思考。这对管理主体的素质提出了高尚品格、高学历、创新意识及全面管理统筹能力等的要求。(1)管理主体的专业化

高校学生事务管理主体的素质,首先是管理主体的专业化。“管理主体应该具备的职业素养和职业技能,就像律师、医生等专业化的职业一样。高校学生事务管理是一个多门知识和技能综合又自成专业体系的社会职业岗位,这要求高校学生事务管理者至少应当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有心理学、人才学、管理学、法学、伦理学、政治学、历史学、社会学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有自觉的思想政治工作意识,才能为学生提供专家化的服务。”(2)管理主体的职业化“职业是人们为了获取物质报酬而从事的连续性社会活动,指人们从事的相对稳定的、有收入的、专门类别的工作。”职业化与专业不尽相同,职业化是确定一个职业的专业性质和发展状态处于什么情况和水平,侧重于职业专业化程度的社会认同和制度确认,专业化不一定是职业化,学习了专业等相关知识,但是不是作为终身职业呢?在下一步就是“职业化”了,分工的专业化并不必然导致职业化。为此,必须要有科学的管理机制建立健全队伍主要是辅导员的选聘、发展、考评等工作机制。(1)按师生比配备好师资力量。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要求,学校总体上按师生比不低于1:200的比例设置本、专科生一线专职辅导员岗位;(2)坚持辅导员来源多样化和社会化,规范辅导员准入机制。可从三个途径保证来源,包括刚入校的具有硕士、博士学位的青年教师、社会公开招聘的有辅导员经历的教师、本校推荐免试的优秀学生干部;(3)是强化辅导员的培训机制,加强辅导员培训工作,是提升辅导员政治素质、专业水平和职业能力的重要保障,是加强辅导员队伍培养和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4)注重公平原则,健全考评考核、选拔晋升机制,充分保障辅导员的待遇,解除辅导员生活的后顾之忧,让辅导员岗位不再是流动岗位,而逐渐向专业化、职业化发展。(3)加强管理主体的科研

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受教育者是有独立思想,日益社会化的群体,他们崇尚科学,崇尚理性,因此,思想政治教育科研是思想政治教育教学质量好坏的决定性因素,没有科研或科研不深刻,就没有科学、理性的教学。“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科研应当服务于教学、服务于学生、服务于社会,确立三个方向:一是为教学服务的科研,从教学中发现问题,深入研究,再融入到教学中乃至重要学科理论、教学方式方法的研究;二是与学生发展紧密相连的科研,如学生的心理健康、成才、创业人格、人际关系、友谊与爱情、法律意识与法治观念等问题;三是为社会服务的科研,思想政治教育科学研究也必须服务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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