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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6-08 07:3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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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唐

出版社:北京出版集团北京十月文艺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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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外之海

身外之海试读:

第一章

1

宿醉还未消除,肠胃也不舒服——这当然是老毛病了。

昨晚喝了一种叫作“深海渔夫”的烈酒。据说这种酒是用一种特别的蓝色鲶鱼子与葡萄发酵而成,在第二十天的时候装入瓶中,绑上石头,沉入海底,过大约一年,取出,就可以喝了。这种酒我曾经听说过,但不知哪里去买。尽管这里是一个沿海的小镇,但这种深海酒我从未见到过。几天前,拉松大叔退休那天,把他珍藏的一瓶“深海渔夫”送给了我,当我接班的礼物。据说,这是他死去的妻子在某个结婚纪念日送他的礼物。“我怎么能收这么贵重的东西呢?”我对老拉松说。真的,当时我有些受宠若惊。“没问题的,”他吸了吸那只总是红彤彤的鼻头,“不用担心。”

这两句话是他的口头禅,仿佛不管遇到什么问题,都可以用这两句应付过去。不过,我觉得自己能够稍微理解他的心理。作为他的长期跟班,他好像总是觉得对我有所亏欠——虽然我不知道这亏欠从何而来。“剩下的事情就拜托你了。”他说。

拉松退休后,我就成了镇子上唯一一名警察。我每天穿着那件制服,例行公事地到处巡逻。从我来到这个小镇,我就没有见过什么真正的犯罪。这甚至使我不可避免地有一点点失落,因为我的工作更像是一个摆设。拉松退休那天,本来是要为我办一个交接仪式,但是他生病了,就没有办成。为此他觉得很对不起我。

我还记得那个冬天的早晨,我从家里出来,往拉松家的方向走。天气很冷,是那种硬邦邦的冷。我感到我的脑袋冰冷而麻木。云朵使天空看上去凹凸不平,像一张皱巴巴的蓝色桌布。不时,有细小的冰碴儿掉落下来,落进我的头发里,或者打在我的脸上。

四周没有人,眼前只有光秃秃的小道。我低着头,慢慢往前走。不知为何,在那个早晨,我的心情异常低落。头脑里没有任何灵感。我觉得举步维艰。于是我找到一处长椅,坐了下来,点燃一根烟。冬天已经到来了,而我讨厌自己的这种忧郁。这是一种软弱的表现。当我闭上眼睛,我可以感到时间缓缓地流过我的身体,流过我伸出的手,流过我的前胸。是的,我可以看见时间的形状,但它们难以形容。可以肯定的是,它们也有生命,也有语言,甚至也有属于它们的组织形式。

今早的时间很快乐。我能够听见它们愉快的喃喃低语。它们一路向前,永不停留。如果非要让我形容它们的样子,那它们更像是某种看不见的雾。

拉松躺在床上。显然,他喝醉了。他晃晃悠悠地从柜子里拿出那瓶“深海渔夫”,说什么也要送给我。“最美好的时光已经过去了,我可能明天就会死去。”他坐在床头,盯着地面,认真地说。而我早已习惯了他的这种胡言乱语。这个老酒鬼。

在他的桌子上,摆放着五六个相框,里面都是他妻子的照片。有年轻时的,也有老了以后的,但不管哪一张,里面的那个女人都非常美。“最美好的时光……”他的声音越来越低,最后身子一斜,躺了下去。我为他盖好被子,走出门口,来到外面。

回到家里,我站在唯一的那面镜子前,端详着我的面孔。当然,这张脸太过寻常,没什么可说的。我只是想要确定某件事。几分钟后,我相信我能够确定了:我依然年轻。我离开镜子,洗了一只杯子,自斟自饮起来。第一杯“深海渔夫”下肚,我觉得自己获得了重生。我记不得后来的事,当我再次醒来,恢复意识时,已是第二天的中午。“你还是少喝点吧。”

一只手搭在我肩膀上,打断了我的回忆。我回过头,看到松子笑嘻嘻地站在我身后。今天,她穿了一件黑色短外衣,十指上也涂着深色指甲油,看上去有些冷酷。“今天可是阿福第一次正式演出哦,你可不要搞砸了。”她坐到我身边,依旧是那种笑吟吟的表情,管吧台的服务生要了一杯汽水。

松子是徐福的女朋友。我们组织了一支爵士乐队,徐福负责弹钢琴,我负责萨克斯。这是工作以外的娱乐,今天是我们第一次正式演出,就在这家“犀牛之翼”酒馆。我向四周看了看——大概一半的座位上有客人。小号手李尔正在角落里调试他的设备。“你家徐福呢?”我问道。一整天我都没有看到他的身影。那架钢琴已经摆到了舞台上,静静地沉浸在昏暗的灯光下。“他紧张死了,”松子满不在乎地喝了一口汽水,“可能现在正躲在哪里呢,比如把自己反锁在一个黑乎乎的房间里……他这个人就是这样。”

我离开吧台,穿过一片暗紫色的灯光,来到卫生间。我推开男卫的门。没有一个人。我站在门口,接着就听到从某个隔间里传出的呕吐的声音。我走向那个隔间。“徐福,你还好吗?”我说。“不用管我,”从隔间里传出徐福的声音,“我没事。”然后又是一阵呕吐。

我打开门,看到徐福正趴在马桶上,气喘吁吁。“我没事。”他说,脸上满是泪痕,“我只是太紧张了,你知道吗,什么事情我都会搞砸的,今天的演出也不会例外。”

我轻轻地拍他的后背。“不要想太多,今天我们会很成功。你只要拿出平时排练的百分之二十的水平来,就足够了,不需要更多。”

他笑了几声,但很快,他的表情又恢复成了之前的痛苦状。“你不用安慰我,”他声音很轻,可能是刚才的呕吐让他没有了力气,“我会搞砸一切的。”

我扶着他走出卫生间。再过半个钟头,演出就要开始了。我不停地鼓励他,为他打气。说实在的,徐福是一个厉害的家伙,可能比我认识的所有人都要厉害。如果你见过他排练时的情景,一定会相信我的话。他就是这么一个人,孤僻而古怪。当他一个人的时候,完全没问题,他可以演奏出世间最完美的曲子,但只要有旁人在,他就会像一只软体动物那样缩回自己的壳里。但不能不承认,这次能说服他来“犀牛之翼”演奏,已经是他向外跨出的了不起的一步了。

演出就要开始了。李尔早已等得不耐烦。他一身整齐的灰色西装,利落的短发,消瘦的身躯,手里紧握着金色的小号——就像骑士手中的利剑。我敢保证,当他站到台上,至少有一大半的目光都会集中到他身上。“我说,”李尔开口道,“还要耽误到什么时候?”

于是演出开始了。徐福将自己的身体尽力蜷缩在偌大的钢琴后面,头低得不能再低,仿佛随时要钻进钢琴内部似的;李尔看上去依旧是那种漫不经心的神态,站在舞台中心,像吹响战斗的号角般吹响第一声号声;而我,站在李尔身边,安静地吹奏萨克斯。我的水平在这支小乐队里是最差的,因此我必须保持低调,做其他两人的陪衬。我也乐得如此——像徐福那样私下里不吃不喝苦练技艺于我而言是不可思议的。

我们先用肯尼·多罕的曲子开场,之后又演奏了保罗·德斯蒙德、斯坦·盖茨的名曲,还有我最喜欢的约翰·科川的《星尘》……台下的观众越聚越多了。说实话,我也有些紧张,吹错了好几个音符。其他两人则渐入佳境,尤其是李尔,他的小号声回荡在逼仄的酒吧间里,我相信在所有人心头都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象。徐福的表现比我预想的要好得多,某些时刻,他完全放松下来了。松子站在观众的最前排,眼中闪烁着不同寻常的光彩。

我很幸福。因为我看见了音乐的颜色。音乐也是有颜色的,此时,我们的音乐是蓝色的,是像萤火虫那样的荧光,比灯光黯淡,但比灯光要柔和……

快到最后的时候,酒馆的大门突然敞开了。开门的声音很响,以至于我们的演奏不受控制地停滞了一下。与此同时,观众们的注意力也被吸引到大门那边了。

一个女人站在门口。她身材苗条,站得笔直,给人一种坚定的印象。我认出这是李尔的女朋友莉莉。她慢慢地朝舞台方向走过来。这一幕让我想起以前看过的美国西部片,那些突然而至的杀手,与死神一同降临。这时,只见她忽然从衣服里掏出了一把手枪。想象与现实的重合,使我怀疑这一切都是我的幻觉,是酒精还没有完全从我的脑袋里挥发。我闭上眼睛,使劲摇了摇头。当我再次睁开眼,莉莉已经穿过了震惊的人群,走到了最前面。她的枪口瞄准着李尔。

我们停止了演奏。李尔垂下了他举着小号的手,显得万分沮丧。“那个女人也在这里吗?”莉莉开口道。她的声音有点娃娃音,使眼前的场景变得更加怪异。

李尔四处拈花惹草的性格已经不是什么新闻了,他与莉莉此前也爆发过几次“冷战”,大家其实见怪不怪。但现在不一样,我们的目光都紧张地聚集在那把手枪上面。

她从哪里搞到的手枪?

李尔缄默不言,竟有一种视死如归的架势。对峙在持续,按照烂俗的形容,就是“时间仿佛凝固了”“人们的心都提到了嗓子眼”。这时,我忽然意识到我是一名警察,有义务阻止事态的进一步恶化。于是我稍稍往前走了半步,说:“我觉得……”

我的话还没说完,莉莉就开枪了。只不过从枪口冒出来的不是子弹,而是几簇五颜六色的彩带。

人群中爆发出零星的笑声。但莉莉和李尔依然冷若冰霜。莉莉随手扔掉玩具手枪,转身穿过人群,走出了大门。

由于规定的演出时间还没有到,我们必须继续演奏。但显然观众的心思已不在我们身上,都在悄悄地议论纷纷。我们胡乱地奏了两支曲子,度过了这段难熬的时间。2

肠胃问题长久以来困扰着我,尤其到了冬天。凌晨三点,我醒来,听着外面的风声。胃很难受,因为最近喝了太多的酒。其实我并不是一个能喝酒的人,比起李尔或者拉松,我的酒量就是一个笑话。夜里,我的肠胃在报复我。我起身下床,打开手电筒,翻箱倒柜地找胃药。风透过窗户呼呼地响,仿佛整个世界就只剩下这一种声音。

没有找到胃药。我坐在床头,却怎么也睡不着了。空旷的风声在小镇的夜晚呼号,拍打着门窗,似乎随时都会闯进来。我想起最近小镇上流传的一件可怕的事。几个星期前,有人来到警局,说他在森林里发现了狼的身影。

小镇此前从未发现过狼的踪迹。这个消息使所有人都很紧张。只不过目击者并不确定,它只是在他面前一闪而过,而且他当时喝了酒。又过了几日,第二个目击者来到了警局。那是一个小男孩,他向我们透露了一个更为震惊的消息:那是一头会说话的狼。“没错,它对我说话了。”小男孩扭捏地坐在警局的椅子上,语气很坚定,“嗯……它对我打招呼,还问我叫什么名字。”小男孩说,那天他是逃课去林子里玩的,没想到就遇上了那头会说话的狼。他没有回答自己的名字,而是立刻跑掉了。

但是对小男孩的话,我和拉松都产生了疑问。据小男孩的妈妈说,他平日里就喜欢胡思乱想,曾经也说过“那只鸟对我说话了”之类的话,因此这件事很有可能也是小男孩虚构的。“我没有撒谎。”小男孩反驳说,“我真的听到了,它在对我说话。”

他的眼神很坚定,有一种与他年龄不相称的成熟。现在,那眼神又一次浮现在我眼前。

夜晚漫长,这些事更是让我心烦意乱。我决定留到白天再去想。我站起身,从床底下拿出一只长方形的纸箱子。打开,里面是满满一箱子的爵士乐唱片。我随便抽出一张,放进唱片机里——这是我房间里最值钱的玩意儿了。

杰瑞·穆勒根的小夜曲从唱片机里传了出来。我靠在床头,其实大部分的时间也没有在听,只是想让心情稍稍安静一些。我总是容易烦躁,心神不宁,不知道为什么,尤其是在这么一个狂风大作的夜晚,在一间漆黑的小屋里独自醒来。

我喜欢爵士乐是因为我的父亲。他对爵士乐很是痴迷,甚至可以说有些研究。小时候,他经常带我去听爵士音乐会。那时爵士乐是一个很小众的门类,因此大型的音乐会并不常见。每一次,父亲都会穿戴整齐,梳好头发才出门——平日里他也是一个很注重个人形象的人,甚至注重得有些过分。包括他的言谈举止,非常有礼貌,也可以说很有魅力,但与此相随的是一种拒人千里的客套。似乎没有人能够进入他的内心。母亲在拌嘴时经常说:“你看,你连一个朋友都没有。”

是的,我的父亲,就连对我说话也总是客客气气的。我那时对他的印象很奇怪——我总觉得他是一具空壳。没错,是用彬彬有礼、一丝不苟的穿着、客套的谈吐堆积起来的空壳,真正的核心却不知去向。

我至今仍然记得父亲带我去听音乐会的场景。父亲开着车,我坐在他旁边,行驶在宽敞的大马路上。蓝天白云,空气清爽。他像是没话找话似的问我的学习情况,与其说是交流,不如说只是为了避免沉默的尴尬。到了剧院,父亲停好车,会提前把门票从口袋里拿出来,拉住我的手,朝门口走去。他将票交给门口的验票员时,会下意识地微微点下头,脸上的笑容并不明显,但显得很开朗。我们入座后,父亲便缄默不语,似乎完全沉浸在音乐中,直到演奏完毕。他转过头,微笑着对我说:“我们走吧。”

每一次都是这样,像输入了某种程序,一切都按照程序来运行。

不过,在演奏的间歇我曾偷偷观察过父亲。他总是全神贯注,脸上的表情很迷醉,手指忍不住地在大腿上打着拍子。有时,他会闭上眼,口中喃喃自语,我却听不懂他在说什么。这时的父亲与平日过分追求得体的那个男人判若两人,让我觉得很有意思,好像只有在这种时刻,父亲才脱去了平日的躯壳,变成了有血有肉的人。这也是我每次都会跟着他来听音乐会的原因。那时的我对爵士乐完全不感兴趣,经常在中途睡着。

后来,父亲的生意破产了。准确地说,是被人欺骗了。那个骗我父亲的家伙,我叫他“叔叔”,之前每次来我们家做客都会给我国内买不到的高档巧克力。

父亲负了债,家境从此没落。没了钱,父母之间的争吵越来越多,每一件小事都会成为争吵的导火索。父亲也渐渐有了改变,那种开朗的表情越来越少,有时甚至会爆一两句粗口——这在以前是不可想象的。不过在外人眼里,父亲依然是那个教养良好、温文尔雅的男人。

父亲没有钱再去剧院听演奏会了。但是,他很快找到了一个替代的方案——去酒吧听爵士现场演出。我曾问他为什么一定要去听现场,买几张唱片不也可以吗?而且还省钱。父亲不可思议地看着我,仿佛刚刚发现自己的儿子其实是一个傻瓜:“听爵士乐,当然要去现场啊。”

即使是去酒吧,父亲仍像以前那样,穿戴整齐才会出门,这免不了要承受母亲的嘲讽,但父亲充耳不闻,依旧我行我素。我依然和父亲一起前去,只不过,父亲卖掉了车,因此我们只能乘坐公交,而他也不会再像小时候那样握住我的手——因为我已经长大了。

酒吧的环境要比剧院嘈杂得多。而父亲,坐在酒吧的椅子上,笔直地坐着,就像依然坐在剧院里一样,在周围其他人的衬托下有种怪异的严肃。他还是会闭上眼睛,喃喃低语,手指打着拍子。我听到旁桌的几个女孩在小声议论父亲:“装模作样。”我听得脸上发烧,从此再也没有陪父亲去过。爵士乐也渐渐淡出了我的生活。

后来,母亲与父亲离了婚,我也决定离开家乡。临走的前几天,我问父亲为什么每次去听爵士乐都穿得那么正式。“可能只是出于一种习惯吧,”父亲有些羞涩地用他那种文绉绉的话说,“呃,我想,那么美妙的时间,应该认真对待才是。”

唱片转了一遍又一遍。等太阳升起照亮我的小屋时,已经不知道放到第几遍了。而我知道自己并没有用心去听。我拿下唱片,披上衣服,走出家门。

天空中不知何时飘起了雪花。地面和树木都染上了一层洁白。我是这个清晨第一个留下脚印的人,仿佛是踏入一片未知的土地。一切都像是崭新的,万物还未命名。我使劲地吸了一口冷冽的空气,思考着自己该往何处去。

太阳蒙在一片雾气中。今天应该是一个阴天。我想起了那头狼的事,决定去林子里瞧瞧。走到半路时,我忽然意识到自己忘了带枪,于是赶紧回去拿。我感觉自己四肢冰凉,心脏跳得厉害,鼻息间急促地喷出大团白色烟雾。

这个早晨真冷啊。雪粒直挺挺地打在脸上,我不得不闷头赶路。一路上,我的手不停地摩挲着保险栓。脑海里又浮现出莉莉那天拿枪的情景。只不过,她拿的是玩具手枪,而我的枪是真的。可我从未真正使用过它。

如果那头狼真的存在,并且突然从角落里蹿出来,挡在我的面前,我该怎么办呢?或者说,它埋伏在路旁,当我走过去时就发动突然袭击,我又该如何抵抗呢?想着这些事,我有点后悔自己忘了拿酒了。

远远地,我看到了守林人的木屋。守林人是一个强壮而沉默寡言的中年男人,我跟他接触不多。这个清晨,我突然产生了强烈的愿望,想要跟他说说话。

守林人的屋子比我的还要简陋,一张床,一张木桌,一把椅子,还有书架和一只水壶,除此以外就是光秃秃的四壁了。我掸掉身上的雪,坐在椅子上,他则坐在床边。一时间,我们两个男人相对无言,默默打量着对方。“想不想喝点酒?”最后是他打破了尴尬。

那是当地一种很烈的酒,我小口呷着,不敢多喝。窗外的雪下得更大了。我们不时抬起头,望望外面,然后回过头来继续喝酒。“你最近有发现什么异常吗?”我问道。“没有,”他说,“我没有看到过那头狼。”“看到了立刻向我汇报。”

他点点头,再次陷入沉默。我起身,来到书架前。里面的书几乎全是俄罗斯文学,我抽出一本帕斯捷尔纳克的诗集,随便翻了翻。“你喜欢读书。”我随口说。“啊……”他有点不知所措,“无聊的时候会读一读,我觉得他们写的和我的生活很像。”

听到他的话,我再次望向窗外。大雪纷飞,仿佛那里真的是一望无垠的西伯利亚平原。这时,我注意到他的桌子上放着一个奇怪的东西。那是一个透明的玻璃盒子,顶上蒙着一层黑布,里面则放着大块的冰。我走过去,仔细观察起来。“啊,我给您看看这个!”他忽然大声说道,吓了我一跳。他变得兴奋起来,拿起那只玻璃盒子,走出门外。过了一会儿,回到屋子里。“您看。”他把玻璃盒子捧到我面前。

我看见黑布上落满了细小的雪花。我疑惑地看着他。他把玻璃盒子小心翼翼地放回桌子上,然后拿出一只放大镜。“里面的冰是为了让雪花不会很快融化。”他一边用放大镜观看雪花,一边说。然后他招呼我过来,“您看,多美啊。”

雪花被放大后呈现出不可思议的构造。每一个线条,每一种形状,都完美无缺地彼此镶嵌在一起,坚固而生动。我几乎入了迷。他显然很高兴。“没事的时候我就爱看它们。”守林人说,“它们每一片都是独一无二的,对我来说……它们是一种奇迹,没有人能够制造出这样多的形状。”

那一刻,狼的阴影从我的心中驱散了。我看着守林人冻得通红的脸,那张脸上的微笑还未散去。

我走出木屋的时候,雪势稍稍地止住了。我走在嘎吱作响的雪地里,想着这里会有多少片雪花,多少美丽的形状。3

无所事事的时候,我喜欢去小镇西边的药店消磨时间。药店离我住的地方很远,走路需要将近两个小时。天气好的时候,我慢慢地朝药店的方向走,每次走到一片低矮的灌木林时我会休息几分钟,然后继续走。其间有一段凹凸不平的石子路,那里有一个小小的树荫公园,总是会看到几只野猫,有时蜷缩着身体晒太阳,有时漫无目的地走来走去。这里没有人会伤害它们,因此它们胆子很大,见到人也从不避让。我拿出事先准备好的香肠,放到它们面前。

但是后来发生了一件令人难过的事。其中一只灰色的野猫由于过于肥胖,最后死掉了。确实,它壮得像一头羊,拖着沉重的肚皮,走几步就要停下来休息。它的眼睛很少睁开,从远处看,就像一团蠕动的水獭。

没有人在意这件事,相反,我们觉得它的样子十分可爱,每个走过它身旁的人都忍不住跟它打招呼,即使它很少做出回应。它死的那一天,和往常一样趴在树荫里,像是睡着了。直到阿栗为它洗澡时才发现了这个悲剧——阿栗总是定期为那些流浪猫洗澡,为它们接种疫苗。她喜欢它们。

猫死于肥胖引起的呼吸衰竭。

猫的葬礼是阿栗主持的。一个阳光明媚的上午,小镇上的一些居民,包括我,聚集在它生前最喜欢待的树下。我挖好了土,将铁锹杵在地上休息片刻。抬起头,纯净的阳光从树叶间透出来,闪烁着,晃了我的眼。真是一个好天气啊,在某个瞬间,我几乎忘了自己身处何地,更忘了是来做什么的。

如果我没有记错,那时应该是初春时节。

接着,阿栗抱着猫的尸体,轻轻地将它放入土坑中。“听说猫有九条命,”阿栗轻柔地在它的耳边说,“下一次,可不要吃那么多啦。”然后她看向我,微微朝我点了点头。像她的名字一样,阿栗的瞳孔也是好看的栗色。

我将土倒在猫的身上。不多时,树下就出现了一个小小的猫的坟墓。小镇居民默默地站在那里,在静默中向我们的老朋友告别。我注意到,其他猫远远地躲在树后,不时朝这里张望。这些小家伙,它们似乎吓坏了。

这件事之后,我们商量不能再随便喂野猫食物。并且,我们开启了野猫的健身计划。小镇上的野猫由于生活太过安逸,几乎丧失了野性,同时懒得运动。小镇上的人不会去领养它们,这是一个传统,因为我们都知道猫是有灵性的动物,它们天生热爱自由。

我们请拉松给野猫们制作了跑步器——木笼里放了跑轮,每天都要跑一个小时。起先,跑步器似乎让野猫们感到很耻辱,它们拒不配合,待在里面一动不动。最后还是阿栗,用尽了各种办法,才让它们接受了减肥计划。

阿栗,是我见过的最善良的姑娘。

药店白色的轮廓已经出现在不远处。我有些累了。前几日的积雪使道路湿滑难走,终于来到药店时,我竟已满头大汗。我坐在外面的一把长椅上休息。早知道,我应该骑自行车来的。连日来的宿醉和胃病使我的身体有些虚弱。

我凝视着药店的大门和窗户。时间在我的身边缓缓流淌。

有时,我希望时间能暂时停止一会儿,一小会儿就足够。我想在静止的时间里注视这家美丽的药店,注视药店里那个美丽的身影,以及我的生活。我想要注视这一切,如果允许,我想要注视得更长久一些。

有时,我就是喜欢这样胡思乱想。

一阵风吹来,额头上的汗水瞬间变得冰凉。我不应该忘记这是冬天。我站起身,走进药店。一股浓郁的药材的味道立刻向我涌来,包围住了我。我喜欢这种味道,也习惯这样的味道。小时候,我的身体总是不大好,母亲经常为我买来各种各样的药,调理我的身体,因此我的房间里总是弥漫着药物混合的味道。小朋友们不喜欢我身上的这种味道,尽量躲开我。我的童年是在自己的小屋里和药物一起度过的。“早上好。”

阿栗站在陈列着药品的玻璃柜台后面,向我打招呼。她穿着洁净的白大褂,坐在凳子上,面前摊开着一本书。我走过去,发现那是一本介绍鸟类的动物图册。“今天天气很好啊。”我说。“是啊,”阿栗看向窗外,“下完雪以后空气是最干净的,对人的身体很好。”

我看着橱窗里五花八门的药物。世间竟然有这么多的疾病,它们以药物——这种相反的形式呈现在药店里。真是不可思议。“我想要几包花粉冲剂。”我说。

阿栗犹豫了一下。“花粉冲剂喝多了对人体并不好,”她笑了笑,“容易让人过度亢奋。不过只是几包的话应该问题不大。”

她转过身,从身后的柜子里拿出了几包装在小袋子里的花粉冲剂,放到柜台上。

花粉冲剂本来是用于预防花粉过敏的药物,但是我发现它对于醒酒有着特别的作用,而且还有提神的功效。除此之外,它的味道很好喝,像某种茶,刚入口有一些苦涩,但很快香气会扩散到口腔,大脑里的混沌一扫而光。我对这种冲剂几乎快要上瘾了。

药店里很安静。时间在这里会流动得很慢,以至于使我产生一种时间停止的错觉。窗外的阳光照在玻璃橱窗上,反射着洁净的光。没事的时候,阿栗会反复擦拭玻璃还有地面,这似乎是她的娱乐。

我吸了一口混合着药物清香的空气。“慕医生今天没来?”我看着旁边那把空椅子,问道。“他去查资料了,应该一会儿回来。”阿栗说。

我每次来药店,几乎都能看到慕医生坐在那把椅子上,低头看书。他看的都是一些医学方面的书。这是一个比我年龄大一些(起码看上去)、瘦瘦高高的文静男人,不苟言笑,也不爱说话。“中午我想请你到海鸥餐厅吃饭。”我说。

阿栗合上图册,考虑了片刻。“不行啊,”她说,“我不知道慕医生什么时候回来,药店里不能没人。”“那好吧,等下次……”我低声说。“嗯,下回再去。”

我告别阿栗,走出了药店。

海鸥餐厅,是我几乎每天都要去的地方。它面朝大海,因吃饭时会有海鸥过来争食而得名,原先的名字就被人遗忘了。不过有一个说法是,这家餐厅原本就没有名字。老板当初开这家餐厅时,万事俱备,只有名字怎么也想不好,令他很是苦恼。经过了几个不眠之夜,老板干脆就叫它“餐厅”,不再起别的名字了。

如今,老板已是一个白发苍苍的胖老头。别人问起这个传说,老板笑而不答。“我喜欢海鸥。”他总是这样说。

海鸥餐厅的啤酒是无限量供应的,这让它成了最受欢迎的地方;但与此同时,饭菜的质量实在令人担忧。饭菜的水平受厨师当天心情的影响,差别巨大,同一道菜往往味道如天壤之别。每一次点餐,我们都怀着忐忑的心情,因为不知道吃到嘴里的会是什么东西。所幸,这里的啤酒一直都是不错的,我们这样安慰自己。

松子是这里的服务生,不过她可不太尽职,经常溜出去抽烟,桌子也没人收拾。对于看不惯的客人,松子连个正眼也不会给,当客人表示不满时,她就会满不在乎地说:“怎么,想打架吗?”

这里没人敢惹松子,她之前练过跆拳道。至于说她为何看上了徐福,已经成为小镇的未解之谜。

我、李尔和他的女朋友莉莉同坐一桌。海水的咸味一直飘散到这里。我正在焦虑地等待着我点的那份凤梨炒饭。我跟李尔打了个赌,赌那个变化莫测的厨师会不会把凤梨做出过期榴莲的味道。

李尔和莉莉一边喝啤酒一边打牌。他们不时含情脉脉地凝视着对方,之前在酒馆发生的事早已烟消云散。“你有红桃2吗?”莉莉问。“不能告诉你。”李尔露出一抹坏笑。“告诉我一下嘛,你到底有没有红桃2?”莉莉哀求道。“告诉你我还怎么玩?”

他们为诸如此类的事争执不下,但在外人看来,分明有一种调情的氛围。不得不承认,莉莉很漂亮,那种慵懒与精致,将李尔迷得神魂颠倒。

松子走了过来,将凤梨炒饭放到我面前。李尔和莉莉停止了争吵,一齐看向我。我紧张地拿起勺子(我的手在发抖),吃了一小口。“怎么样?”李尔问。

我大大地松了一口气。看来厨师今天心情不错。“对了。”洗牌时,莉莉忽然问,“那个离家出走的女孩找到了吗?”“哪个离家出走的女孩?”听到她的话,我愣住了。“是一个叫赵柚的女孩,昨天又离家出走了,现在还没回来,你竟然不知道?”李尔故作惊讶地说。不过,他显然并不真的关心这件事。他吹了几声口哨,百无聊赖地驱赶徘徊在头顶的海鸥。

我将勺子放回桌上。我知道那个叫赵柚的女孩,此前我见过她几次,那回猫的葬礼她也在现场,但我对她已经没什么印象了。“没人报案。”我说。“可能她的父亲还在睡大觉吧。”莉莉懒洋洋地说。

我站起身,把钱放到桌子上,离开了餐桌。

第二章

1

女孩的父亲住在半山腰一栋白色的小房子里。当我来到这里时,看见山坡与房子的角度形成了一种不大令人舒服的压迫感,就好像山体随时会倾倒在房顶上。当然,这也有可能是我事后产生的印象,它正如同我走进房子后感受到的一样。

房子里是浓浓的酒味,还有通风不畅的空气的滞涩感。光线很暗,酒瓶、脏衣服和垃圾遍地,总之一切都很糟糕。在这混乱的中心,躺着一个臃肿的中年男人。他将自己裹在分不清颜色的棉被里,双眼紧闭,似乎正忍受着痛苦,但其实他只是睡着了。

我到这里是午后时分,中间迷了路,浪费了不少时间。我将自行车停在房子门前,敲了几下门。我等了一会儿,没有任何回应。于是我加大了敲门的力度,依然没有人。这时我发现门并未上锁。轻轻一推,门就开了。

女孩的父亲就如我刚才描述的那样,蜷缩在一堆垃圾中,正在睡觉。我走过去摇晃了他几下,没有反应。我使劲拍了拍他的脸,然而他就像死过去一样,依然沉浸在梦乡。最后,我接了一杯水,倒在他的脸上,他才慢悠悠地醒了过来。

他睁开蒙眬的睡眼,茫然地看着我,似乎是在问:“我是在哪里?”“你是赵柚的父亲?”我问。

看起来他并不愿意回答这个问题,他把棉被往上拉了拉,蒙住了头。我把被子从他的脸上掀开。“你是赵柚的父亲?”我重复道。

这次他才不情愿似的点了点头。“你女儿现在在哪儿?”

他坐起身,茫然地环顾了一下四周。“我不知道。”他说,“我已经很久没看到她了。”“有人说她离家出走了,你不知道?”

他摇了摇头,接着在身边寻找起什么来。他从床下抽出一瓶还未打开的啤酒,用牙齿磕掉盖子,准备往自己的喉咙里灌。我一把将酒瓶从他的嘴里抢了过来。洒出来的酒将他的胸口淋湿了。我的举动激怒了他,从他的眼中我看到了怒火。“把酒瓶还我。”“你要好好回答我的问题。”“你究竟是谁?”他气呼呼地问。

我告诉了他。他眯起眼睛,仔仔细细地观察我。“我知道你,”他说,“你是接替拉松的那个人。你应该去抓坏人,干吗待在我这里?”“有人告诉我,你女儿离家出走了。”我尽量平和地对他说。“家?”他不可置信地盯着我,“比起这里,林子倒更像她的家。回归自然,对,阳光啊,清泉啊,无穷无尽的……”他胡言乱语了一大通令人费解的话。我感觉自己的耐心正在慢慢流逝。“你是说她在林子里?”“什么?”他忽然又恢复了刚才迷茫的神情,“什么林子?”

我决定离开,让他自生自灭。走到门口,我听到他在我身后大喊:“滚吧!不要踏入我家里一步,我才不管你是谁……”

我骑车离开了这栋令人压抑的房子。路上,我努力回忆赵柚的样子,可我对她的印象真的很模糊。我只记得,偶尔我会看到她给野猫喂食。有一次,我走上前跟她打招呼,她抬起头,疑惑地看了看我,然后一声不吭地走开了。那是我们唯一的一次接触。

说实话,我很担心女孩的安全。流言里那头会说话的狼,即使我没有亲眼看到它,但它的阴影在我心中挥之不去。它是未知的东西,正是未知的事物才真正的可怕。我讨厌未知的事物,正是由于这个原因,我才来到这里,来到这个安宁的小镇,想要让自己完全地平静下来,像一面不受人打扰的湖。而在那之前,每天夜里,我都为明天的事害怕得睡不着觉。是的,当明天的太阳升起,你不知道会遇到什么,它们可能是好的,也有可能是你最不愿碰到的。我曾努力工作,想要借助工作忘掉对未来的恐惧,但最终还是失败了。未知的明天一直在困扰着我。

我骑着自行车,来到森林的边缘。我的职责要求我进去一探究竟,使女孩远离危险。但我知道自己并不敢真的迈入森林,那里面有太多的未知。自从我来到这个小镇,我还从未去过森林里,那里面有让我恐惧、让我回想起往昔的东西。

我站在入口处,踌躇着,像一个盲人站在十字路口。不知犹豫了多久,最终我还是转身离开了。我发疯了一样,骑得飞快。自行车的轮子撞到了一块石头上,连人带车,我摔出去几米远,右腿膝盖重重地砸在了坚硬的地面上。我只好扶着车,一瘸一拐地往家里走。

路过拉松家的时候,我停了下来。拉松正好从窗子里看到了我,他探出头来,让我进去坐坐。“你的腿怎么了?”一进门,拉松就发现了异常。“骑车不小心摔了一下。”我说,“没有大碍。”

他让我坐在椅子上,打开了一瓶啤酒,递给我。我的喉咙发干,连着喝了几大口。“出什么事了?”过了一会儿,拉松敏锐地说。

我放下酒瓶。“什么事也没有,”我说,“能有什么事呢?”“你我共事这么久,有些事你瞒不住我的。”拉松露出狡黠的笑容。“这是什么?”我注意到地板上堆放着许多机械零件,“你又要搞什么发明?”

拉松在机械制作方面有天赋,这一点小镇上的人都知道。他曾经制造了很多稀奇古怪的东西,比如可以靠风力飞翔半个小时的机械鸟,还有全自动切菜机。但是自从切菜机不小心切掉了一位镇民的小拇指后,他的发明就不太愿意公之于众了。“瞎搞。”他往那堆零件上面扫了一眼,漫不经心地说。

拉松家的啤酒总是很好喝,他对酒类的研究不比机械差。我的心终于渐渐平静下来。拉松困惑地看着我。我知道,只要我完全平静下来,拉松就无法判定我有任何异常。“对了,”在闲聊的间隙,我试探地问,“你以前有没有去过森林?”“当然,”拉松点点头,他已经微微有些醉了,“过去经常去。那里,那里还有我的发明呢……”想到这个,他莫名地笑了起来。“发明?”“是的,我找找……”他戴上老花镜,弯下腰打开抽屉,翻箱倒柜地找起了什么。“找到了!”在厚厚一沓稿纸中他抽出了一张,放到我面前。那是一张机械草图,我完全看不懂。“就是一种照明装置,它的原理是……”他试图为我解释清楚。

这时,我又想到了那个女孩,一丝痛苦像一根针横亘在我嗓子里。“我先走了。”我艰难地告别。“你肯定遇到了难办的事。”拉松说。

我没有回答,来到外面。自行车和我身上满是泥泞。我朝拉松挥了挥手,推着车往自己家的方向走。我憎恶自己的心思被别人探查到,即使是拉松——我在这个小镇最亲的人,我也依然心有芥蒂。我不喜欢别人告诉我任何道理。我喜欢独自解决问题,如果解决不了,我也希望独自领受它所带来的后果。

冬天的夜晚总是来临得很快。我吃了两片胃药,躺在床上,却怎么也睡不着。这种情形实在是重复了太多次,连我自己都厌倦了。如果我统计过我失眠的次数,估计结果会很吓人。但遗憾的是,那些由于失眠而多余出来的时间,并没有给我的生活带来多大改变,它们与睡眠一样,都被浪费掉了。

出于某些原因,我憎恶睡眠,或者说,我有点害怕睡觉。至于是什么原因,我现在还不大想说。总之,我现在躺在床上,周围黑黝黝的,仿佛正躺在世界末日之后的一间小木屋里,等待着什么超出我理解的事。有时我会想,就在此时此刻,会有多少人睡不着觉?会有多少人在黑暗中睁大了眼睛,为某些事感到悔恨?

窗外是不断呼号的风。在天鹅绒小镇,只要一到冬天,夜里就会刮风,而当太阳升起来,风也就非常听话地停止了。据说,在很多年以前,有个醉汉曾在夜里看到风吹起了片片雪花,但那个人觉得自己疯了,因为那是夏天。他走出门,使劲揉了揉眼睛,发现雪花依旧大片大片地从天空飘落。他的衣服上也落满了。可是他很快就发现,“雪花”并没有融化。他小心翼翼地从身上拾起一枚,仔细查看,这才发现根本不是什么“雪花”,而是某种动物洁白的绒毛。风将绒毛吹得翩翩起舞,很是赏心悦目。那个人仰起头,朝夜空中看,奇怪的是,根本没有鸟类飞过,而绒毛却源源不断地飘落下来。“这一定是天鹅的绒毛。”那个人自言自语道。

第二天一早,其他人也看到了落满一地的白色绒毛。他们也都同意那个醉汉的说法。“这一定是天鹅的绒毛。”

就这样,自那个神奇的夜晚之后,小镇就由原来的名字改称为“天鹅绒小镇”。

这就是小镇名字的由来。

可我并不关心。

我下了床,披上衣服,走到窗户前。夜色浓重,就算是风也吹不开这紧密的黑夜。我朝窗外望去,除了黑夜什么也没有,更不要提从天空飘落的绒毛了。我倒了半杯“深海渔夫”,一口气喝下去。我回到床上,等着酒劲发作。

我真的很快就睡着了,并且做了一个梦。我好像行走在一个树林里,光线很暗,我分不清是白天还是夜里。我走了很久,越过一棵又一棵枯死的树木,它们横七竖八地纠缠在一起,但我走得很顺畅,没有绊倒。紧接着,我看到了那个离家出走的女孩,她躺在草坪上,身下还铺着一块红色的毛巾。走近了,我才看到那根本不是什么毛巾,而是血液,正从她脖颈的伤口汩汩流出。她仰面躺着,双眼紧闭,脸色苍白。

我抬起头,一个矫捷的身影在不远处倏忽而逝。那是一头狼,它的双眼在黑暗中发出骇人的光芒……

醒来时我的后背上全是冷汗,衣服黏在皮肤上,很难受。我下床,冲了一杯花粉冲剂,一饮而尽。稍微感觉舒服些后,我穿上警服和大衣,带上手电筒、手枪和一小瓶烈酒。噩梦里的画面一次次在我脑中闪现。我深呼一口气,推开门走进夜色中。

这是我第一次真正意义上进入森林。在此之前,我只跟着拉松在林子周边巡查过一段时间,当时谣传有一伙盗伐者偷偷潜入了林子,后来证明他们并没有来到天鹅绒小镇,而是在别的镇子被抓获了。我对森林总是有一种莫名的恐惧,迈入林中,就进入了一个听天由命的偶然世界,这是我无法想象的。所以,每次我都以各种借口推托,不去林子里巡逻。

而这次,我走得很匆忙。梦中可怕的场景一刻不停地催促着我,去寻找那个叫赵柚的离家出走的女孩。我想象着她被狼袭击,或是在黑暗中迷失了方向,或是误食了林中有毒的植物,倒在泥潭里奄奄一息;大风中,她瑟瑟发抖躲在角落里,体温急速降低,身边却没有任何能够取暖的东西……这些想象比梦境还要可怕一万倍。

我膝盖上的伤还没有好。我想也没想,跌跌撞撞地闯入了森林之中。

直到进入林子,我才意识到自己身处何地。四周是黑压压的粗壮的树木,由于是冬天,它们的叶子几乎掉光了,露出了干枯的、奇形怪状的枝杈,伸展到四面八方。我打开手电筒,谨慎地行走在林中小路上。手电光所照之处,像一个个远古时期的遗迹,散发着不祥与恐惧的味道。空气里满是枯叶的涩味。而我脚下,经常传出枯枝被踩断的声响,仿佛踩断了某只早已死去的动物的肋骨。

我喉咙发干,浑身虚弱。晚上我忘记了吃饭,此时肠胃也开始与我作对。我不得不走一会儿就停下来休息一下,再继续往前走。耳边总是传来诡异的响声。

不知走了多久,我已精疲力尽。茫茫森林,我怎么才能找到一个出走的小女孩呢?何况,她真的在这里吗?我对她的所有线索仅仅来自那混账酒鬼父亲,可他的话可信吗?他会不会是在捉弄我?这一连串的怀疑几乎快要将我击倒了,我有些后悔选择晚上来到这里。

我坐到一棵树下,喝光了带在身上的酒。我要不要回去?还是继续朝森林深处进发?如果我回去了,万一女孩真的出了事,算不算我失责?一只鸟突然在我头顶怪叫了两声,我看不见它的位置。我想,如果它的叫声超过五次,我就回去——至于为什么是五次,这只能说是一种心理作用。

在树下,我等待着鸟叫。可它却静默了,好似知晓了我的心思。也有可能它早已不易察觉地飞走了。风吹过树林时会发出巨浪般的瘆人的声音,掩盖了一切,令人不禁想到台风、暗礁、失事的轮船……

这时,我隐隐约约看到远方有亮光。是错觉吗?我扔掉酒瓶,朝亮光的方向走去。亮光固定在一棵树上。我走到那棵发亮的大树下,确信自己找对了地方。

一个女孩正躺在一张吊床上,吊床的两端分别绑在坚固的树杈上。她正在专心致志地读一本书,亮光是从一盏固定在她头顶的灯泡发出的。

电是从哪儿来的?

她读得很认真,没有觉察我的到来。“喂!”我仰头喊了一声。

女孩放下书本,微微从吊床上侧下身,看到了我。“你是谁?”她显得很惊讶,“你怎么会来这里?”

我在树下大声地介绍了我的身份。女孩沉默了很久,说:“你为什么来找我?”“是你父亲叫我来的。”我说。

我听到了几声冷漠的干笑。“那个老家伙才不会让你来找我。”她忽然腾身而起,抱住粗大的树干,从树上慢慢滑了下来。这一连串的动作显示出她很熟练。

她手里拿着那个灯泡,朝我的脸举了过来。

我用手挡住刺眼的光。“它是怎么发光的?”我问。“我见过你。”她说,“在那次葬礼上……”

我知道她说的是猫的葬礼。“你当然见过我。”我说。直到这时,我才真正看清楚了她的脸。那是一张苍白、小巧的脸,最多不过十五岁。她的眼睛显得很大,留着小男孩似的短发。她的表情可以说是极其冷漠的,用那双警觉的大眼睛毫不顾忌地直盯着我。

我感到有些不自在。“你在读什么?”“诗。”她干脆利落地说。

这个回答大大出乎我的意料。“你走吧,”她说,“我要上去了。”说着,她转过身。我这才看到原来从树干上垂挂下来一道软梯。女孩已经爬上了软梯的第一节。她的腿脚细细长长,脊背有着未发育完全的少女特有的瘦削。“等一下。”我喊住她,“你为什么要跑到这里读书?”“安静。”她给了我简短有力的回答,向上爬去。

我只好再次仰着头跟她说话。“可是这样很滑稽,你不觉得吗?”

她没有回答我。风呼呼地在我们之间游荡着。“你应该回家去。”我又说,“这里很危险,你不知道最近关于会说话的狼的传闻吗?”

一阵长久的静默。风猛然间吹得更厉害了。这注定是一个漫长的夜晚。我又困又冷,紧了紧大衣的领子,坐在树下,听着时强时弱的风声。我以为自己不会睡着,事实上,我很快就进入了睡梦中。

当我再次醒来,天色已大亮。我是在哪里?一时间我有点恍惚,过了一会儿才清醒过来。我连忙向树上望去。女孩已不见了踪影,留给我的只有空空的吊床。那截安静地垂挂下来的梯子,正不易察觉地微微摆动着。

而我的身上,不知何时盖了一条毛毯。2

如果要问我冬天最喜欢的地方,我会毫不犹豫地指出码头的种种有趣之处。冬季的早晨,我喜欢去海边遛弯。沿着长长的海岸线,太阳呈现出一种灰蒙蒙的色调,但仍然能够让人感觉到温暖。如果是夏天,海面有时会显得暴躁,而现在,它是宁静的,远处的海鸟在铅灰色的云层里若隐若现,啄食着变得硬邦邦的云朵。

海面也是铅灰色的,不停地涌动着,每一朵浪花似乎都很沉重。我坐在一块礁石上,拿出罐头和酒,作为我的早餐。海水使它们变得有些腥咸。

吃完早餐,我沿着海岸线继续走。我看到有人在海里游泳,露出一个小小的头,很快被海水淹没,几秒钟后,又浮了出来。我将吃剩的罐头放在一块石头上,立刻就有海鸥过来争食。它们的嗅觉总是很灵敏。

我来到了码头。

码头上没几个人,一个船工正在自己的船里打盹,他并不老,但看起来很疲惫。我记起一个老船工曾对我说,如果一个人真的喜欢海,就不要去当水手,因为真正的大海会摧毁掉你所有的浪漫幻想。他说这些话时已经喝得半醉,最后我帮他付了钱。后来我没有再见过他。

在码头,你可以看到形形色色的人,他们为了各种不同的目的来到天鹅绒小镇,短暂地融汇于此。我喜欢看这些行色匆匆的人,他们往往不会注意到我,而我可以尽情地打量他们。毫无疑问,对于他们的生活而言我是一个纯粹的局外人,但在某一个瞬间,我曾出现在他们的生活中,即使很快就会被忘记。这个想法莫名地使我感到兴奋。我有时会故意走上前搭讪,问他们时间,或是假装认错了人,然后立刻离开。突然出现在陌生人的生活中,又突然抽身——我喜欢做这样的游戏,乐此不疲。

此刻,那艘摆渡船正缓缓地驶向码头。

在离码头还有一段距离时,我就认出了陈眠。他站在船头,也看到了我,对着我挥了挥手。船很快就驶进了码头,那个打盹的船工醒了过来,过去接缆绳。

陈眠轻快地跳下跳板,快步朝我走来,并且伸出了手。我和他握了握手。他穿着一件有点夸张的厚厚的皮大衣,上面全是锃亮的黑色绒毛,同时戴着一顶配套的皮帽,像是刚刚从某个冰天雪地的地方赶来。“哥们儿,有没有想念我?”他热情地拍了两下我的肩膀,脸上尽是喜悦的表情。我喜欢陈眠这个人,他的身上总是有一种罕见的活力,而这种活力又有一种梦幻的气质。“你最近怎么样?”“冬天不好过,”他撇撇嘴,“这种季节最应该做的就是睡大觉,我一直不明白,为什么动物可以冬眠,而人却不行!”

我们心情愉悦地聊着天。船工帮把行李抬了过来。两个鼓鼓囊囊的半人多高的箱子。他打开其中一只箱子,从里面拿出了另一个小一点的箱子。“看看里面是什么?”他急不可耐地对我说。

我打开了箱子。是一台崭新的老式打字机。“太棒了!”我忍不住赞叹道。他满意地敲了两下打字机的键盘。“好不容易才搞来的,”他说,“现代人已经不用这玩意儿了,但它们的价格却翻了几百倍,成了收藏品!而且你想要找到货真价实的也很难,必须得是识货的人才行。”“不知道该怎么感谢你。”我衷心地说。“我就知道你会喜欢。”他眨了眨眼睛。“我该怎么报答你?”

他交叉双臂,陷入了沉思。但以我对他的了解,其实他早就想好了自己想得到的东西。果然,没多一会儿,他凑近我,在我耳边说:“我想要查理·帕克的纪念版《地下世界》。”“狮子大开口。”我说。“怎么了嘛,难道一台打字机还抵不上一张唱片吗?”他委屈地说。“那张唱片我只有一张。”“所以我才想要。”他直言不讳地说道,反而搞得我一时间不知所措。他笑了,搂住我的肩膀,“我们是兄弟,打字机你可以先拿回去试用,想好了再告诉我。”“谢谢你。”我说。“对了,”他松开我的肩膀,停顿了片刻,“有个坏消息要告诉你。”“什么?”其实我已经猜到了。“你的那部诗集又被退稿了。”他说,“没办法,现在诗集不好卖。”

我点点头,表示这不是他的责任。“这是第几次退稿了?”

我在心里数了数,“第十一次,要么就是第十二次……”“节哀。”他拍了拍我的后背。“我准备第十五次的时候就放弃了。”我看着平静的海面说道。“为什么是十五次?”“个人习惯。”

他的箱子很重,我们一人提一个,走了没多会儿就气喘吁吁了。我们来到一家小超市,想租两辆手推车。“都租出去了,”超市老板说,“但我们还有几辆婴儿车可以代替。”于是我们将箱子放到婴儿车上,离开了超市,向旅店的方向走去。“你的箱子里都是什么?”“都是新书的种子,”他说,“其中有一包是送给你的,准保你喜欢。”

陈眠的真正职业是书贩,每次他来小镇度假之前,我们都会托他带一些最新的书来,因为小镇的书多少是有些滞后的。“放心,”他每次都这样答复我们,“我一定带最优质的种子来。”“我要请你喝一杯。”我说。“不必了,”他干脆地说,“你好好想想唱片的事。”

我送他到了旅店门口。我们商量好改天喝酒,然后在门口告别。此时阳光比刚才稍强了一些。我推着两辆婴儿车,走在阳光普照的街道上。其中一辆是空的,另一辆装着那台打字机。我不时停下来,忍不住摸摸它外面的箱子,仿佛它真的是我刚出世的宝贝孩子。“这是几本动物杂志的种子。”我把陈眠送我的一小包种子放到柜台上。空气里飘着那种好闻的药材味。“真是太感谢了。”阿栗接过种子,看了看,“这一定是几本不错的杂志。”“是的,都是好种子。我相信它们一定长得很快。”“谢谢你。”

这是一个阳光灿烂的午后。即使到了冬天,仍然会有这种让人恍惚进入春天的好天气。中午,我在海鸥餐厅简单吃了饭。我没有睡午觉的习惯,但午饭后总是感觉困倦。我去旅馆找陈眠,却发现他并不在房间里。他总是很忙。

然后我骑自行车来到药店。路上我看见了那些野猫,它们四仰八叉躺在路旁晒太阳,对一切事物都漠不关心。而那座小小的坟墓置身于树荫中,在这样的天气里,它也会感到舒服吗?

现在,我站在阿栗面前。

慕医生坐在柜台另一侧的椅子上,专心地看一本大部头的医学书,头也不抬。阳光从窗子照进来,照在阿栗身上。她正一边跟我说话,一边用抹布擦拭柜台上的灰尘。我低下头,看到阿栗的面庞映照在柜台玻璃上。

药房里总是暖洋洋的,有一种时间静止的错觉。不知为何,这使我感到些许紧张。为了缓解这种紧张,我故意伸了伸懒腰。“晚上有空吗?”我说得有些磕磕绊绊,“那个,我想请你到海鸥餐厅吃饭。”“真是抱歉,我今天带了水果当晚饭。”她显得很愧疚,连着对我说了好几句“对不起”,而我也在对她说“真是不好意思”。如果现在有人走进来看到这一幕,一定觉得很奇怪。“那就改天。”

我走出药店,骑上车,开始漫无目的地四处闲逛。天很快就黑了,我把车停在“犀牛之翼”外面,径直走了进去。

这注定是一个毫无灵感的夜晚。我要了一杯“宇宙拿铁”,慢吞吞地喝着。“宇宙拿铁”用玻璃杯子盛满。象牙白外加一点黄颜色——据说这就是微缩宇宙的颜色。如果宇宙真是这个鬼样子,那实在很令人失望……

可我为什么要关心这个?

李尔姗姗来迟,这次是他一个人来的,没有带上莉莉。“她说今天不舒服,不想出门。”“哦。”

他看了我一眼,向酒保要了一杯烟啤。当厚厚的烟雾从他的酒杯中升起,我几乎已经看不到他的脸。我很饿,但我什么都不想吃。我有点烦躁。“曲子准备得怎么样了?”我问。“没问题,放心好了。”“没问题是什么意思?”

他大口吞咽着烟啤。那不是我看到的,而是我听见的。李尔的脸全都埋到了烟雾中。“我敢说这家酒吧的烟啤是最好喝的,烟味十足!”他愉快地说。“因为小镇只有这一家酒馆。”“别太刻薄了。”

我无意攻击“犀牛之翼”,相反,我们都对它心存感激。作为小镇唯一的一家酒馆,如果没有它,我们的日子会变得更加无聊。酒馆的老板我们很少见到,他不是当地人,据说一度拥有庞大的买卖,后来由于种种原因(他不愿多透露),他带着最后一点资产,来到了这个小镇,开办了“犀牛之翼”。老板以前当过兵,所以我们喜欢管他叫“长官”。

今晚,“长官”也在。他已经双鬓渐白,跟服务生一起忙活着。他有一大半的时间都不在镇上,想必这次是来小镇参加“无意义节”的。“无意义节”是小镇的传统节日,也是镇上最热闹的一次聚会。

很多年以前,几个小镇居民突发奇想,想要发明一个节日,但具体是什么样的节日,他们完全没有想法。于是他们整日聚在一起,商量应该要一个什么样的节日。他们想了很多方案,比如为野猫设一个节日,或者为松针、啤酒、码头……可是这些都没有让他们达成共识,“你们说的那些实在是没有任何意义。”其中一人说道。没想到,这句话一出口所有人都面面相觑,一下子什么都明白了。是的,他们只是想得到一个节日而已,至于说节日的意义,其实是次要的。“那么我们就管它叫‘无意义节’好了!它没有任何意义,但也可以说代表了一切,不过总体来说还是无任何意义的,它唯一的意义就是它是一个节日。”

这便成了节日的“纲领”。到了今天,它已经成为小镇最重要的节日。

上一次,我们的乐队演出还算成功(尽管出了一点插曲),所以我们受邀参加“无意义节”的演出。这对我们来说是一个重要的鼓舞。“哥们儿,你今天的心情有点低落啊。”李尔喝完了酒,凑了过来,手搭在我的肩膀上,“乐器练得怎么样了?”

烟气还没有完全散去,我烦躁地用手扇了扇。“你的技术进步很大,但还是缺少热情,”只要一说到音乐,李尔就会不自觉地收起他那套玩世不恭的态度,变成一副学者模样,“热情,是最重要的。”“那么,我怎么才能充满热情呢?”我盯着他问道。

他指了指我的胸口,“热情源自内心,这是一切力量的来源。”

我付了钱,走出酒馆。我骑上车,感觉整个人摇摇晃晃的。虽然我滴酒未沾,但在那种地方待久了,就会觉得醉醺醺的。我慢慢地朝住的地方骑。天色已经很晚了,漆黑一片,星星在天空中移动。在路上,我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我叫了他的名字,那个身影果然停下了。“嗨,是你啊。”陈眠提着一盏灯笼,笑着说。我注意到他脸上有一抹尴尬的神色,这令我有些不解。“我去旅馆找你了,可你不在。”“实在抱歉,今天事情比较多。”他将灯笼从一只手挪到另一只手里,看上去有点疲惫,“太晚了,早点休息……呃,对了,别忘了唱片的事。好的,那就再见。”说完,他就急匆匆地走了。我有一个强烈的印象:他好像不愿意让我在这个夜晚看到他。

等到灯笼的光芒消失在夜色中,我重新往前骑。夜晚冰凉的空气使我清醒了不少。我有点后悔,不应该那么对待李尔的,他虽然有时盛气凌人,但确实是一个非常不错的人。热情,他说对了,他是我见过的对音乐最有热情的人。

回到家,我开始思考起“无意义节”的事情。我必须认真对待。找个时间,我准备去徐福家跟他碰碰面。徐福从来不去酒馆这类人多的地方,他喜欢一个人闷在家里,要么就是和松子在一起……总之,明天,我希望一切都步入正轨。

我将一张保罗·德斯蒙德与戴夫·布鲁贝克的四重奏放入唱片机,听着那舒缓的曲子睡去。

第三章

1

一大早,我去找徐福。松子睡眼惺忪地为我开了门。徐福的家建在河边,那条河一直流入森林。我走进去,坐在客厅里,仍然可以听到潺潺的水流声,并且,声音很近,好像河水就埋在脚下的地板里。

徐福家的地板上铺着一层干净的蓝色地毯,踩上去很松软。松子对我说,这是纯手工制作的地毯,里面加入了一点古树的青苔之类的东西,因此会散发出某种植物的清香。“你可以闻一闻。”她说。

我可不想趴在地上闻别人家的地毯。我说:“还是算了……”“开个玩笑而已,打发一下无聊的时光。”她笑了,同时点了一根烟。过了一会儿,她往二楼的楼梯那里望去。“怎么还不下来?”松子皱了皱眉头,然后回过头来对我说:“别担心,我去看看。”

试读结束[说明:试读内容隐藏了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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