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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6-10 05:4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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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读书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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酷爱人生

酷爱人生试读:

内容提要

不管是为人生的文学也好,为艺术的文学也好,文学世界是比外面的世界有味得多。它在柔美风韵之外,还带有一种描写不出奇异的美;甜蜜的,迷人的,最引人发笑的,然而是这样地动人的情绪又会使人心酸,婚姻、家庭和他们的一言一行都是一样,甜美和优美的随感乐在其中。

第一辑 人生闲谈

不管是为人生的文学也好,为艺术的文学也好,写实派,神秘派,象征派,唯美派……文学用的世界是比外面的世界有味得多。

《半农杂文》集自序

刘半农

我在十八九岁时就喜欢弄笔墨,算到现在,可以说以文字与世人相见,已有二十五年的历史了。这二十五年之中,通共写过了多少东西,通共有多少篇,有多少字,有多少篇是好的,有多少篇是坏的,我自己说不出,当然也更没有第二个人能于说得出。原因是我每有所写述,或由于一时意兴之所至,或由于出版人的逼索,或由于急着要卖几个钱,此外更没有什么目的。所以,到文章写成,寄给了出版人,就算事已办完。到出版之后,我自己从没有做过收集保存的工作:朋友们借去看了不归还,也就算了;小孩们拿去裁成一块块的折猢狲,折小狗,也就算了;堆夹在废报纸一起,积久霉烂,整捆儿拿去换了取灯,也就算了。“敝帚千金”,原是文人应有之美德,无如我自己也不知道什么缘故,在这上面总是没有劲儿,总是太随便,太“马虎”:这大概是一种病罢?可是没有方法可以医治的。

我的第二种病是健忘:非但是读了别人的书“过目即忘”,便是自己做的文章,过了三年五年之后,有人偶然引用,我往往不免怀疑:这是我说过的话么?或者是有什么书里选用了我的什么一篇,我若只看见目录,往往就记不起这一篇是什么时候写的,更记不起在这一篇里说的是什么。更可笑的是在《新青年》时代做的东西,有几篇玄同替我记得烂熟,至今还能在茶余酒后向我整段整段的背诵,而我自己反是茫茫然,至多亦不过“似曾相识”而已!

因为有这“随做随弃”,“随做随忘”两种毛病,所以印文集这一件事,我从前并没有考量过。近五年中,常有爱我的朋友和出版人向我问:“你的文章做了不少了,可以印一部集子了,为什么还不动手?”虽然问的人很多,我可还是懒着去做:这种的懒只是纯粹的懒,是没有目的和理由的。但因为他们的问,却引动了我的反问。我说:“你们要我印集子,难道我的文章好么?配么?好处在那里呢?”这一个问题所得到的答语种种不同。有人说:“文章做得流利极了。”有人说:“岂特流利而已(但流利之外还有什么,他却没有说出)。”有人说:“你是个滑稽文学家。”有人说:“你能驾驭得住语言文字,你要怎么说,笔头儿就跟着你怎么走。”有人说:“你有举重若轻的本领,无论什么东西,经你一说,就头头是道,引人入胜,叫人看动了头不肯放手。”有人说:“你是个聪明人,看你的文章,清淡时有如微云淡月,浓重时有如狂风急雨,总叫人神清气爽;决不是粘粘腻腻的东西,叫人吃不得,呕不得。”有人说……别说了!再往下说,那就是信口开河,不如到庙会上卖狗皮膏药去!

虽承爱我的朋友们这样鼓励我,其结果却促动了我的严刻的反省。说我的文章流利,难道就不是浮滑么?说我滑稽,难道就不是同徐狗子一样胡闹么?说我聪明,难道就不是说我没有功力么?说我驾驭得住语言文字,说我举重若轻,难道就不是说我没有学问,没有见解,而只能以笔墨取胜么?这样一想,我立时感觉到我自己的空虚。这是老老实实的话,并不是客气话。一个人是值不得自己的严刻的批判的;一批判之后,虽然未必就等于零,总也是离零不远。正如近数年来,我稍稍买了一点书,自己以为中间总有几部好书,朋友们也总以为我有几部好书。不料,最近北平图书馆开一次戏曲音乐展览会,要我拿些东西去凑凑热闹,我仔细一检查,简直拿不出什么好书,于是乎我才恍然于我之“家无长物”。做人,做学问,做文章,情形也是一样。若然蒙着头向着夸大之路走,那就把自己看得比地球更大,也未尝不可以,若然丝毫不肯放松的把自己剔抉一下:把白做的事剔了去,把做坏的事剔了去,把做得不大好的事剔了去,把似乎是好而其实并不好的剔了去,恐怕结果所剩下的真正是好的,至多也不过一粒米大。我这样说,并不是要叫人丧气,从而连这一粒米大的东西也不肯去做。我的意思却是相反:我以为要是一个人能于做成一粒米大的东西,也就值得努力,值得有勇气。

话虽如此说,我对于印集子这件事,终还是懒;一懒又是两三年。直到二十一年秋季,星云堂主人刘敏斋君又来同我商量,而我那时正苦无法开销中秋书账,就向他说:“要是你能先垫付些版税,叫我能于对付琉璃厂的老兄们,我就遵命办理”。刘君很慷慨的马上答应了,我的集子就不得不编了。但是,说编容易,动手编起来却非常之难:这一二十年来大半已经散失的东西,自己又记不得,如何能找得完全呢?于是东翻西检,东借西查,抄的抄,剪的剪,整整忙了半年多,才稍稍有了些眉目。可是好,飞机大炮紧压到北平来了!政府诸公正忙着“长期抵抗”,我们做老百姓的也要忙着“坐以待毙”,哪有闲心情弄这劳什子?惟有取根草绳,把所有的破纸烂片束之高阁。到去年秋季重新开始作删校工作,接着是商量怎样印刷,接着是发稿子,校样子,到现在第一册书出版,离当初决意编印的时候,已有一年半了。

我把这部集子叫作“杂文”而不叫作“全集”,或“选集”,或“文存”,是有意义的,并不是随便抓用两个字,也并不是故意要和时下诸贤显示不同。我这部集子实在并不全,有许多东西已经找不着,有许多为版权所限不能用,有许多实在要不得;另有一部分讨论语音乐律的文章,总共有二十多万字,性质似乎太专门一点,一般的读者决然不要看,不如提出另印为是。这样说,“全”字是当然不能用的了。至于“选”字,似乎没有什么毛病,我在付印之前,当然已经挑选过一次;非但有整篇的挑选,而且在各篇之内,都有字句的修改,或整段的删削。但文人通习,对于自己所做的文章,总不免要取比较宽容一点的态度,或者是自己的毛病,总不容易被自己看出;所以,即使尽力选择,也未必能选到理想的程度。这是一点。另一点是别人的眼光,和我自己的眼光决然不会一样的。有几篇东西,我自己觉得做得很坏,然而各处都在选用着;有几篇我比较惬意些,却从没有人选用。甚而至于我向主选的人说:“你要选还不如选这几篇,那几篇实在做得不好”,他还不肯听我的话,或者是说出相当的理由来同我抗辩。因此我想:在这一个“选”字上,还是应以作者自己的眼光做标准呢,还是应以别人的眼光做标准呢?这问题没有解决之前,不如暂时不用这个字。说到“存”字,区区大有战战兢兢连呼“小的不敢”之意!因为存也者,谓其可存于世也。古往今来文人不知几万千,所作文字岂止汗牛而充栋,求其能存一篇二篇,谈何容易,谈何容易!借曰存者,在我以为可存,然无张天师之妙法,岂敢作“我欲存,斯存之矣”之妄想乎?

今称之为“杂文”者,谓其杂而不专,无所不有也:有论记,有小说,有戏曲;有做的,有翻译的;有庄语,有谐语;有骂人语,有还骂语;甚至于有牌示,有供状;称之为“杂”,可谓名实相符。

语有之:“文章千古事,得失寸心知。”“千古”二字我决然不敢希望;要是我的文章能于有得数十年以至一二百年的流传,那已是千侥万幸,心满意足的了。至于寸心得失,却不妨在此地说一说。我以为文章是代表语言的,语言是代表个人的思想情感的,所以要做文章,就该赤裸裸的把个人的思想情感传达出来:我是怎样一个人,在文章里就还他是怎样一个人,所谓“以手写口”,所谓“心手相应”,实在是做文章的第一个条件。因此,我做文章只是努力把我口里所要说的话译成了文字;什么“结构”,“章法”,“抑,扬,顿,挫”,“起,承,转,合”等话头,我都置之不问,然而亦许反能得其自然。所以,看我的文章,也就同我对面谈天一样:我谈天时喜欢信口直说,全无隐饰,我文章中也是如此;我谈天时喜欢开玩笑,我文章中也是如此;我谈天时往往要动感情,甚而至于动过度的感情,我文章中也是如此。你说这些都是我的好处罢,那就是好处;你说是坏处罢,那就是坏处;反正我只是这样的一个我。我从来不会说叫人不懂的话,所以我的文章也没有一句不可懂。但我并不反对不可懂的文章,只要是做得好。譬如前几天我和适之在孙洪芬先生家里,洪芬夫人拿出许多陶行知先生的诗稿给我们看。我们翻了一翻,觉得就全体看来,似乎很有些像冯玉祥一派的诗;但是中间有一句“风高谁放李逵火?”我指着向适之说:“这是句好句子。”适之说:“怎么讲法?”我说:“不可讲;但好处就在于不可讲。”适之不以我说为然,我也没有和他抬杠下去,但直到现在还认这一句是好句子。而且,我敢大胆地说,天地间不可懂的好文章是有的。但是,假使并不是好文章,而硬做得叫人不可懂,那就是糟糕。譬如你有一颗明珠,紧紧握在手中,不给人看,你这个关子是卖得有意思的;若所握只是颗砂粒,甚而至于是个干矢橛,也“像煞有介事”的紧握着,闹得满头大汗,岂非笑话!我不能做不可懂的好文章,又不愿做不可懂的不好的文章,也就只能做做可懂的文章,无论是好也罢,不好也罢;要是有人因此说我是低能儿,我也只能自认为活该!

还有一点应当说明,就是一个人的思想情感,是随着时代变迁的,所以梁任公以为今日之我,可与昔日之我挑战。但所谓变迁,是说一个人受到了时代的影响所发生的自然的变化,并不是说抹煞了自己专门去追逐时代。当然,时代所走的路径亦许完全是不错的。但时代中既容留得一个我在,则我性虽与时代性稍有出入,亦不妨保留,借以集成时代之伟大。否则,要是有人指鹿为马,我也从而称之为马;或者是,像从前八股时代一样,张先生写一句“圣天子高高在上”,李先生就接着写一句“小百姓低低在下”,这就是把所有的个人完全杀死了,时代之有无,也就成了疑问了。好像从前有这样一个笑话,说有一个监差的,监押一个和尚,随身携带公文一角,衣包一个,雨伞一把,和尚颈上还戴着一面枷。他恐防这些东西或有遗失,就整天的喃喃念着:“和尚,公文,衣包,雨伞,枷。”一天晚上,和尚趁他睡着,把他的头发了;又把自己颈上的枷,移戴在他颈上,随即就逃走了。到明天早晨,他一觉醒来,一看公文,衣包,雨伞都在,枷也在,摸摸自己的头,和尚也在,可不知道我到那里去了!所谓“抓住时代精神”,所谓“站在时代面前”,这种的美谈我也何尝不羡慕,何尝不想望呢?无如我不愿意抓住了和尚丢掉了我自己,所以,要是有人根据了我文章中的某某数点而斥我为“落伍”,为“没落”,我是乐于承受的。

把这么许多年来所写的文字从头再看一次,恍如回到了烟云似的已往的生命中从头再走一次,这在我个人是很有趣味的;因此,有几篇文章之收入,并不是因为我自己觉得文章做得好,而是因为可以纪念着某一时的某一件事或某一种经验;或者是,因为可以纪念我对于文字上的某一种试验或努力——这种试验或努力,或者是失败了,或者是我自己没有什么成功而别人却成功了;严格说来,这种的试验品已大可扔弃,然对于我个人终还有可以纪念的价值,所以也就收入了。

全书按年岁之先后编辑,原拟直编至现时为止,合出一厚本,将来每次再版,随时加入新文;后因此种方法,于出版人及读者两方,都有相当的不便,故改为分册出版,每三百余面为一册。

承商鸿逵兄助我校勘印样,周殿福、郝墀、吴永淇三兄助我抄录旧稿,书此致谢。二十三年四月十二日刘复识于平寓。

查理斯·兰姆评传

梁遇春

它在柔美风韵之外,还带有一种描写不出奇异的美;甜蜜的,迷人的,最引人发笑的,然而是这样地动人的情绪又会使人心酸——Hawthorne-Marble Faun传说火葬之后,心还不会烧化的雪菜,曾悱恻地唱:“我堕在人生荆棘上面!我流血了!”人生路上到处都长着荆棘,这是无可讳言的事实,但是我们要怎么样才能够避免常常被刺,就是万不得已皮肤给那尖硬的木针抓破了。我们要去哪里找止血的灵药呢?一切恋着人生的人,对这问题都觉有细想的必要。查理斯·兰姆是解决这个问题最好的导师。George Eliot在那使她失丢青春的长篇小说Romola里面说“生命没有给人一种它自己医不好的创伤”。兰姆的一生是证明这句话最好的例,而且由他的作品,我们可以学到很多精妙的生活术。

查理斯·兰姆——Colerideg叫他做“心地温和”的查理斯——在一七七五年二月十八日生于伦敦。他父亲是一个性情慈爱诸事随便的律师Samuel Salt的像仆人不是仆人,说书记又非书记式的雇员。他父亲约翰·兰姆做人忠厚慷慨,很得他主人人信任。兰姆的幼年就住在这个律师所住的院里,八岁进基督学校Christ Hospital受古典教育,到十五岁就离开学校去做事来持家了。基督学校的房子本来也是中古时代一个修道院,所以他十四年都是在寺院中过去的。他那本来易感沉闷的心情,再受这寺院中寂静恬适的空气的影响,更使他耽于思索不爱干事了。他在学校时候与浪漫派诗人和批评家S.T.Colerideg订交,他们的交谊继续五十年,没有一些破裂。兰姆这几年学校生活可以说是他环境最好的时期。他十五岁就在南海公司做书记,过两年转到东印度公司会计课办事,在那里过记账生活三十三年,才得养老金回家过闲暇时光。不止他中年这么劳苦,他年轻时候还遇着了极不幸的事。当他二十一岁时候,他同一位名叫Ann Simmons姑娘生了爱情,后来失恋了,他得了疯病,在疯人院过了六个礼拜,他出院没有多久,比他长十岁的姊姊玛利兰姆一天忽然发狂起来,拿桌上餐刀要刺一女仆,当他母亲来劝止时候,她母亲被误杀了。玛利自然立刻关在疯人院了。后来玛利虽然经法庭判做无罪,但是对于玛利将来生活问题,兰姆却有许多踌躇。玛利在她母亲死后没有多久时候渐渐地好了。若使把她接回家中住,老父是不答应的,把一个精神健全,不过一年有几天神经会错乱的人关在疯人院里,兰姆觉得是太残酷了。并且玛利是个极聪明知理的女子,同他非常友爱,所以只有在外面另赁房子一个办法。不过兰姆以前入仅敷出,虽然有位哥哥,可是这个大哥自私自利只注意自己的脚痛,别的什么也不管,而且坚持将玛利永久关在疯人院里。兰姆在这万分困难环境之下,定下决心,将玛利由疯人院领出,保证他自己一生都看护她。他恐怕结婚会使他对于玛利招扶不周到,他自定终身不娶。一个二十一岁青年已背上这么重负担,有这么凄惨的事情占在记忆中间,也可谓极人生的悲哀了。不久他父亲死了,以后他天天忙着公司办事,回家陪伴姊姊,有时还要做些文章,得点钱,来勉强维持家用。玛利有时疯病复发,当有些顶征时候,他携着她的手,含一泡眼泪送入疯人院去,他一人回到家里痴痴愁闷。在这许从困苦中间,兰姆全靠着他的美妙乐天的心灵同几个知心朋友Wordsworth, Colerideg, Hazlitt, Manning, Rickman, Earton Burney, Carey等的安慰来支持着。他虽然厌恶工作,可是当他得年金后,因为工作已成种习惯,所以他又有无聊空虚的愁苦了,又加以他好友Coleridge的死,他晚年生活更形黯淡,在一八三四年五月二十日他就死了。他姊姊老是在半知觉状态之下,还活十三年。这是和他的计划相反的,因为他希望他能够比他姊姊后死,免得她一个人在世上过凄凉的生活。他所有的著作都是忙里偷闲做的。

人生的内容是这样子绘纭错杂,毫无头绪,除了大天才像莎士比亚这般人外多半都只看人生的一方面,有的理想主义者不看人生,只在那里做他的好梦,天天过云雾里生活,Emerson是个好例,也有明知人生里充满了缺陷同丑恶,却掉过头来专向太阳照到地方注目,满口歌颂自然人生的美,努力去忘记一切他所不愿意有的事情。十九世纪末叶英国有名散文家John Brown医生属于这一类。还有一种人整个心给人世各种龌龊事扰乱了,对于一切虚伪,残酷,麻木,无耻,攻击同厌恶得太厉害了,仿佛世上只有毒蛇猛兽,所有歌鸟吟虫全忘记了。斯夫特主教同近代小说家Butler都是这一类人。他们用显微镜来观察人生的斑点,弄得只看见缺陷,所以斯夫特只好疯了。以上三种人,第一种痴人说梦,根本上就不知道人生是怎么一回事,第二种人躲避人生,没有胆量正正地胰着人生,既是缺乏勇气,而且这样同人生捉迷藏,也抓不到人生真正乐趣,若使不愿意看人生缺陷同丑恶,而人生缺陷同丑恶偏排在眼前,那又要怎么好呢?第三种人诅咒人生,当他谩骂时候,把一切快乐都一笔勾销了。只有真真地跑到生活里面,把一切事都用宽大通达的眼光来细细咀嚼一番,好的自然赞美,缺陷里头也要去找出美点出来;或者用法子来解释,使这缺陷不令人讨厌,这种态度才能够使我们在人生途上受最少的苦痛,也是止血的妙方。要得这种态度,最重要的是广大无边的同情心。那是能够对于人们所有举动都明白其所以然;因为同是人类,只要我们能够虚心,各种人们动作,我们全能找出可原谅的地方,因为我们自己也有做各种错事的可能,所以更有原谅他人的必要。真正的同情是会体贴别人的苦衷,设身处地去想一下,不是仅容忍就算了。用这样眼光去观察世态,自然只有欣欢的同情,真挚的怜悯,博大的宽容,而只觉得一切的可爱,自己生活也增加了无限的趣味了。兰姆是有这精神的一个人。有一回一个朋友问他恨不恨某人,他答道:“我怎么能恨他呢?我不是认得他?我从来不能恨我认识过的人。”他年轻的时候曾在一篇叫做《伦敦人》上面说:“往常当我在家觉得烦腻或者愁倦,我跑到伦敦的热闹大街上,任情观察,等到我的双颊给眼泪淌湿,因为对着伦敦无时不有像哑剧各幕的动人拥挤的同情。”在一篇杂感上他又说:“在大家全厌弃的坏人的性格上发现出好点来,这是件非常高兴的事,只要找出一些同普通人相同的地方就够了。从我知道他爱吃南野的羊肉起,我对Wilks也没有十分坏的意见。”兰姆不求坏人别有什么过人地方,然后才去原谅,只要有带些人性,他的心立刻软下去,他到处体贴人情,没有时候忘记自己也是个会做错事说错话的人,所以他无论看什么,心中总是春气盎然,什么地方都生同情,都觉有趣味,所以无往而不自得。这种执著人生,看清人生然后抱着人生接吻的精神,和中国文人逢场作戏,游戏人间的态度,外表有些仿佛,实在骨子里有天壤之隔,中国文人没有挫折时,已经装出好多身世凄凉的架子,只有稍稍磨折,就哼哼地怨天尤人,将人生打得粉碎,仅仅剩下空虚的骄傲同无聊的睥睨。哪里有兰姆这样看遍人生的全圆,千灾百难底下,始终保持着颠扑不破的和人生和谐的精神,同那世故所不能损害毫毛的包括一切的同情心,这种大勇主义是值得赞美,值得一学的。

兰姆既然有这么广大的同情心,所以普通生活零星事件都供给他极好的冥想对象,他没有通常文学家习气,一定要在王公大人,惊心动魄事情里面,或者良辰美景,旖旎风光时节,要不然也由自己的天外奇思,空中楼阁里找出文学材料,他相信天天在他面前经过的事情,只要费心去吟味一下,总可想出很有意思的东西来。所以他文章的题目是五花八门的,通常事故,由伦敦叫花子,洗烟囱小孩,烧猪,肥女人,饕餮者,穷亲戚,新年一直到莎士比亚悲剧,De-Foe的二流作品,sidney的十四行诗,Hogarth的讥笑世俗的画,自天才是不是疯子问题说到彩票该废不废问题。无论什么题目,他只要把他的笔点缀一下,我们好像看见新东西一样。不管是多么乏味事情,他总会说津津有味,使你听得入迷。A.C.Benson说得最好:“查理斯·兰姆将生活中最平常材料浪漫地描写着,指示出无论是多么简单普通经验也充满了情感同滑稽,平常生活的美丽同庄严是他的题目。”在他书信里也可看出他对普通生活经验的玩味同爱好。他说:“一个小心观察生活的人用不着自己去铸什么东西,‘自然’已经将一切东西替我们浪漫化了。”(给Bernard barton的信)在他答Wordsworth请他到乡下去逛的信上,他说:“我一生在伦敦过活,等到现在我对伦敦结得许多深厚的地方感情,同你山中人爱好呆板板的自然一样,Straed同Fleet二条大街灯光明亮的店铺;数不尽的商业,商人,顾客,马车,货车,戏院;Govent公园里面包含的嘈杂同罪恶,窑子,更夫,醉汉闹事,车声;只要你晚上醒来,整夜伦敦是热闹的;在Fleet街的绝不会无聊;群众,一直到泥巴尘埃,射在屋顶道路的太阳,印刷铺,旧书摊,商量价的顾客,咖啡店,饭馆透出菜汤的气,哑刷——伦敦自己就是个大哑剧院,大假装舞蹈会——一切这些东西全影响我的心,给我趣味,然而不能使我觉得看够了。这些好看奇怪的东西使我晚上徘徊在拥挤的街上,我常常在五光十色的大街中看这么多生活,高兴地流泪。”他还说:“我告诉你伦敦所有的大街傍道全是纯金铺的,最少我懂得一种点金术,能够点伦敦的泥成金——一种爱在人群中过活的心。”兰姆真有点泥成金的艺术,无论生活怎样压着他,心情多么烦恼,他总能够随便找些东西来,用他精细微妙灵敏多感的心灵去抽出有趣味的点来,他嗤嗤地笑了。十八世纪的散文家多半说人的笑脸可爱,兰姆却觉天下可爱东西非常多,他爱着洗烟囱小孩洁白的齿,伦敦街头墙角鹑衣百结,光怪陆离的叫花子,以至伦敦街声他以为比什么音乐都好听。总而言之,由他眼里看来什么东西全包含无限的意义,根本上还是因为他能有普遍的同情。他这点同诗人Wordsworth很相像,他们同相信真真的浪漫情调不一定在夺目惊心的事情,而俗人俗事里布满了数不尽可歌可叹的悲欢情感。他不把几个抽象观念来抹杀人生,或者将人生的神奇化作腐朽,他从容不迫地好像毫不关心说这个,谈那个,可是自然而然写出一件东西在最可爱情形底下的状况。就是Walter Pater在《查理斯·兰姆评传》所说the gayest, happiest attitude of things。因此兰姆只觉到处有趣味,可赏玩,并且绝不至于变做灰色的厌世者,给终能够天真地在这碧野青天的世界歌颂上旁给我享受不尽同我们自己做出鉴赏不完的种种事物。他是这么爱人群的,Leigh Hunt在自传里说“他宁愿同一班他所不爱的人在一块,不肯自己孤独地在一边”,当他姊姊又到疯人院,家中换个新女仆,他写信给Bernard Barton,提到旧女仆,他感叹着说:“责骂同吵闹中间包含有熟识的成分,一种共同的利闪烁——一定要认得的人才行——所以责骂同吵闹是属于怨,怨这个东西同亲爱是一家出来的。”一个人爱普通生活到连吵架也信作是人类温情的另一表现,普通生活在他面前简直变成作天国生活了。

Hazitt在《时代精神》(The spirit of the Age)评兰姆一段里说:“兰姆不高兴一切新面孔,新书,新房子,新风俗……他的情感回注在‘过去’但是过去也要带着人的或地方的色彩,才会深深地感动他……他是怎么样能干地将衰老的花花公子用笔来渲染得香喷喷地;怎么样高兴地记下已经冷了四十年的情史。”兰姆实在恋着过去的骸骨,这种性情有两个原因,一来因为他爱一切人类的温情。事情虽然已经过去,而中间存着的情绪还可供我们回忆。并且他太爱了人生,虽然事已烟消火灭了,他舍不得就这么算了,免不了时时记起,拿来摩弄一番。他性情又耽好冥想,怕碰事实,所以新的东西有种使他害怕的能力。他喜欢坐在炉边和他姊姊谈幼年事情,顶怕到新地方,住新房,由这样对照,他更爱躲在过去的翼底下。在《伊里亚随笔》第一篇《南海公司》里他说:“活的帐同活的会计使我麻烦,我不会算帐,但是你们这些死了大本的数簿——是这么重,现在三个衰颓退化的书记要抬离开那神圣地方都不行——连着那么多古老奇怪的花纹同装饰的神秘的红行——那种三排的总数目,带着无用的圈圈——我们宗教信仰浓厚的祖宗无论什么流水帐,数单开头非有不可的祷告话——那种值钱的牛皮书面,使我们相信这是天国书库的书的皮面——这许多全是有味可敬的好看东西。”由这段可以看出他避新向旧的情绪。他不止喜欢追念过去,而且因为一件事情他经历过那不管这事情有益有害,既然同他发生关系了,好似是他的朋友,若使他能够再活一生,他还愿一切事情完全按旧的秩序递演下去。他在《除夕》那一篇中说:“我现在几乎不愿意我一生所逢的任一不幸事会没有发生过,我不欲改换这些事情也同我不欲更改一本结构精密小说的布局一样,我想当我心被亚历斯的美丽的发同更美丽的眼迷醉时候,我将我最黄金的七年光阴憔悴地空费过去这回事比干脆没有碰过这么热情的恋爱是好得多,我宁愿我失丢那老都伯骗去的遗产,不愿意现在有二千镑钱而心中没有这位老奸巨滑的影子。”他爱旧书,旧房子,老朋友,旧瓷器,尤其好说过去的戏子,从前的剧场情形,同他小孩子时候逛的地方,他曾有一首有名的诗说一班旧日的熟人。

一般旧日的熟人

我曾有一些游侣,我曾有一班好伴,

在我孩提的时候,在我就学的时光;

一班旧日的熟人,现在完全失散。

我曾经狂笑,我曾经欢宴,

与一班心腹的朋友在深夜生饮;

一班旧日的熟人,现在完全失散。

我曾爱着一个绝代的美人;

她的门为我而关,她,我一定不能再见——

一班旧日的熟人,现在完全失散。

我有一个朋友,一个最好的朋友

我曾鲁莽地背弃他像个忘恩之人;

背弃了他,想到一班旧日的熟人。

我排徊在幼年欢乐之场像个幽灵,

我不得不走遍大地的荒原,

为了去找一班旧日的熟人。

我的心腹的朋友,你比我的兄弟更强,

你为什么不生在我的家中?

假使我们可以谈到旧日的熟人——

他们有的怎样弃我,有的怎样死亡,

有的被人夺去;所有的朋友都已分离;

一班旧日的熟人,现在完全失散。

他说他像个幽灵徘徊在幼年欢乐之场。实在由这种高兴把旧事重提的人看来,现在只是一刹那,将来是渺茫的,只有过去是安安稳稳地存在记忆,绝不会失丢的宝藏。这也是他在这不断时流中所以坚决地抓着过去的原因。

兰姆一生逢着好多不顺意的事,可是他能用飘逸的想头,轻快的字句把很沉重的苦痛拨开了。什么事情他都取一种特别观察点,所以可给普通人许多愁闷怨恨的事情,他随随便便地不当做一回事地过去了。他有一回编一本剧叫做《H先生),第一晚开演时候,就受观众的攻击,他第二天写信给 Sarah Stoddart说:“H先生昨晚开演,失败了,玛利心里很难过。我知道你听见这个消息一定会替我们难过。可是不要紧。我们决心不被这事情弄得心灰意懒。我想开始戒烟,那么我们快要富足起来了。一个吞云吐雾的人,自然只会写乌烟瘴气的喜剧。”他天天从早到晚在公司办事,但是在《牛津游记》上他说我虽然是个书记,这不过是我一时兴致,一个文人早上须要休息,最好休息的法子是机械式地记棉花,生丝,印花布的价钱,这样工作之后去念书会特别有劲,并且你中心忽然有什么意思,尽可以拿桌上纸条或者封面记下,做将来思索材料。他的哥哥是个自私的人,收入很好,却天天去买古画,过舒服生活,全不管兰姆的穷苦。兰姆对这事不止没有一毫怨尤,并且看他哥哥天天兴高采烈样子,他心中也欢喜起来了。在《我的亲戚》一篇文中他说:“这事情使我快活,当我早上到公司时候,在一个风和日美五月的早上,碰着他(指兰姆哥哥)由对面走来,满脸春风,喜气盈洋。这种高兴样子是指示他心中预期买样看中了的古画。当这种时候他常常拉着我,教训一番。说我这种天天有事非干不可的人比他快活——要我相信他觉得无聊难过——希望他自己没有这么多闲暇——又向西走到市场去,口里唱着调子——心里自信我会信他的话——我却是无歌无调地继续向公司走。”这种一点私见不存,只以客观态度温和眼光来批评事情,注意可以发噱之点,用来做微笑的资料,真是处世最好的精神。在《查克孙上尉》一篇里,他将这种对付不好环境的好法子具体地描写出。查克孙一贫如洗,却无时不排阔架子,这样子就将贫穷的苦恼全忘丢了。兰姆说:“他(查克孙上尉)是个变戏法者,他布一层雾在你面前——你没有时间去找出他的毛病。他要向你说‘请给我那个银糖钳’,实在排在你面前只有一个小匙,而且仅仅是镀银的。在你还没有看清楚他的错误之前,他又来扰乱你的思想,把一个茶锅叫做茶瓮,或者将凳子说做沙发。富人请你看他的家具,穷人用法子使你不注意他的寒伧东西;他既不是这样,也不是那样,单单自己认他身边一切东西全是好的,使你莫名其妙到底在茅屋里看的是什么。什么也没有,他仿佛什么都有样子。他心中有好多财产。”当他母亲死后一个礼拜,他写信给Coleridge说:“我练成了一种习惯不把外界事情看重——对这盲目的现在不满意,我努力去得一种宽大的胸怀;这种胸怀支持我的精神。”他姊姊疯好了,他写信给Cderidge说:“我决定在这塞满了烦恼的剧,尽量得那可得到的瞬间的快乐。”他又说:“我的箴言是‘只要一些,就须满足;心中却希望能得到更多’”。我们从这几段话可以看出兰姆快乐人世的精神。他既不是以鄙视一切快乐自雄的stoic,也不是沾沾自喜歌颂那卑鄙庸懦的满足的人,他带一副止血的灵药,在荆棘上跳跃奔驰,享受这人生道上一切风光,他不鄙视人生,所以人生也始终爱抚他。所以处这使别人能够碎心的情况之下,他居然天天现着笑脸,说他的双关话,同朋友开开玩笑过去了。英国现在大批评家Augustine Birrell说:“兰姆自己知道他的神经衰弱,同他免不了要受的可怕的一生挫折,他严重地拿零碎东西做他的躲难所,有意装傻,免得过于兴奋变成个疯子。”他从二十一岁,以后经过千涛百浪,神经老是健全,这就是他这种高明超达的生活术的成功。

兰姆虽然使一双特别的眼睛看世界上各种事情,他的道德观念却非常重。他用非常诚恳态度采取道德观念,什么事情一定要寻根到底赤裸裸地来审察,绝不容有丝毫伪君子成分在他心中。也是因为他对道德态度是忠实,所以他又常主张我们有时应当取一种无道德态度,把道德观念撇开一边不管,自由地来品评艺术同生活。伪君子们对道德没有真真情感,只有一副架子,记着几句口头禅,无处不说他的套语,一时不肯放松将道德存起来,这是等于做贼心虚,更用心保持他好人的外表,偷汉寡妇偏会说贞节一样。只有自己问心无愧的人才敢有时放了道德的严肃面孔,同大家痛快地毫无拘管地说笑。在他那《莎士比亚同时戏剧家评选》里他说:“霸占近代舞台的乏味无聊抹杀一切的道德观念把戏中可赞美的热烈情感排斥去尽了,一种清教徒式的感情迟钝,一种傻子低能的老实渐渐盘绕在我们胸中,将旧日戏剧作家给我们的强烈的情感同真真有肉有血生气勃勃的道德赶走了,……我们现在什么都是虚伪的顺从。”所以他爱看十八世纪几个喜剧家Congreve, Farquhar, Wycherley等描写社会的喜剧。他曾说:“真理是非常宝贵的,所以我们不要乱用真理。”因为他宝贵道德,他才这么不乱任用德道观念,把它当作一句不值钱的东西乱花。兰姆不怎么尊重传统道德观念,他的观念近乎尼采,他相信有力气做去就是善,柔弱无能对付了事处处有盾牌的是恶,这话似乎有些言之过甚,不过实在是如此。我们读兰姆不觉得念《查拉撒斯图拉如此说》地针针见血,就是因为兰姆用他的诙谐同古怪的文体盖住了好多惊人的意见。在他《两种人类》那篇上,他赞美一个靠借钱为生,心地洁白的朋友。这位朋友豪爽英迈,天天东拉西借,压根儿就没有你我之分,有钱就用,用完再借,由兰姆看起来他这种痛快情怀比个规规矩矩的人高明得多。他那篇最得所谓英国第一批评家Hazlitt击节叹赏的文章《战太太对于纸牌的意见》用使人捧腹大笑的笔墨说他这种做得痛快就是对的理论。他觉得叫花子非常高尚,平常人都困在各种虚荣高低之内,惟有叫花子超出一切比较之外,不受什么时髦礼节习惯的支配,赤条条无牵挂,所以他把叫花子尊称做“宇宙间惟一的自由人”。英国习惯每餐都要先感谢上帝,兰姆想我们要感谢上帝地方多得很,有Milton可念也是个要感谢的事情,何必专限在饭前,再加上那时候馋涎三尺,哪里有心去谢恩,所食东西又是煮得讲究,不是仅仅作维持生命用,谢上帝给我们奢侈纵我们口欲,实在是不大对的。所以他又用滑稽来主张废止。他在《傻子日》里说:“我从来没有一个交谊长久或者靠得住的朋友,而不带几分傻气的,……心中一点傻气都没有人的,心里必有一大堆比傻还坏的东西。”这两句话可以包括他的伦理观念。兰姆最怕拉长面孔,说道德的,我们却噜地说他的道德观念,实在对不起他,还是赶快谈别的罢。

法国十六世纪散文大家,近世小品文鼻祖Montaigne在他小品文集(Essays)序上说:“我想在这本书里描写这个简单普通的真我,不用大方,说假话,弄巧计,因为我所写的是我自己。我的毛病要纤毫毕露地说出来,习惯允许我能够坦白说到那里,我就写这自然的我到那地步。”兰姆是Montaigne的嫡系作家。他文章里十分之八九是说他自己,他老实地亲信地告诉我们他怎么样不能了解音乐,他的常识是何等的缺乏,他多么怕死,怕鬼,甚至于他怎样怕自己会做贼偷公司的钱,他也毫不遮饰地说出。他曾说他的文章用不着序,因为序是作者同读者对谈,而他的文章在这个意义底下全是序。他谈自己七零八杂事情所以能够这么娓娓动听,那是靠着他能够在说闲话时节,将他全性格透露出来,使我们看见真真的兰姆。谁不愿意听别人心中流露出的真话,何况讲的人又是个和蔼可亲温文忠厚的兰姆。他外面又假放好多笔名同杜撰的事,这不过一层薄雾,为的兰姆到底是害羞的人,文章常用七古八怪的别号,这么一反照,更显出他那真挚诚恳的态度了。兰姆最赞美懒惰,他曾说人类本来状况是游手好闲的,亚当堕落后才有所谓工作。他又说:“实在在一个人所能做的最好的事情是什么也不干,次一等才是——好工作。”他那一篇《衰老的人》是个赞美懒惰的福音。比起Stevenson的《懒惰汉的辩词》更妙得多,我们读起来一个爱闲暇怕工作的兰姆活现眼前。

兰姆著作不大多,最重要是那投稿给《伦敦杂志》,借伊里亚 Elia名字发表的絮语文五十余篇,后来集做两卷,就是现在通行的《伊里亚小品文》The Essays of Elia同《伊里亚小品文续编》The Last Essays of Elia,伊里亚是南海公司一个意大利书记,兰姆借他名字来发表,他的文体是模仿十七世纪Fuller, Browne同别的伊利沙伯时代作家,所以非常古雅蕴藉。此外他编一本莎士比亚同时代戏剧作家选集,还加上批评,这本书对于十九世纪对伊利沙伯时代文学兴趣之复燃,大有关系。他的批评,吉光片羽,字字珠玑,虽然只有几十页,是一本重要文献。他选这本书的目的,是将伊利沙伯时代人的道德观念呈现在读者面前,所以他的选本一直到现在还是风行的。他还有批评莎士比亚悲剧同Hogarth的画的文章。此外他同玛利将莎士比亚剧编作散文古事,尽力保存原来精神。他对伊利沙伯朝文学既然有深刻的研究,所以这本《莎氏乐府本事》,还能充满了剧中所有的情调色彩,这是它能够流行的原因。兰姆做不少的诗同一两编戏剧,那都是不重要的。他的书信却是英国书信文学中的杰作,其价值不下于Cowper Southey, Cray Fitzerald的书牍,他那种缠绵深情同灵敏心怀在那几百封信里表现得非常清楚。他好几篇好文章《两种人类》,《新同旧的教师》,《衰老的人》等差不多全由他信脱胎出来。他写信给Southey说:“我从来没有根据系统判断事情,总是执着个体来理论,”这两句话可以做他一切著作的注脚。

兰姆传以Ainger说做得最好,Ainger说,他是个利己主义者——但是一个没有一点虚荣同自满的利己主义者——一个剥去了嫉妒同恶脾气的利己主义者。这真是兰姆一生最好的考语。

近代专研究兰姆,学兰姆的文笔的Lucus说“兰姆重新建设生活,当他改建时节,把生活弄得尊严内容丰富起来了。”十七年一月,北大西斋

文学与人生

梁遇春

在普通当作教本用的文学概论批评原理这类书里,开章明义常说文学是一面反映人生最好的镜子,由文学我们可以更明白地认识人生。编文学概论这种人的最大目的在于平妥无疵,所以他的话老是不生不死似是而非的,念他书的人也半信半疑,考试一过早把这些套话丢到九霄云外了;因此这般作者居然能够无损于人,有益于已地写他那不冷不热的文章。可是这两句话却特别有效力,凡是看过一本半册文学概论的人都大声地嚷着由文学里我们可以特别明白地认识人生。言下之意自然是人在世界上所最应当注意的事情无过于认清人生,文学既是认识人生惟一的路子,那么文学在各种学术里面自然坐了第一把交椅,学文学的人自然……这并不是念文学的人虚荣心特别重,哪个学历史的人不说人类思想行动不管古今中外全属历史范围;哪个研究哲学的学生不睥睨地说在人生根本问题未解决以前,宇宙神秘还是个大谜时节,一切思想行动都找不到根据。法科学生说人是政治动物;想做医生的说,生命是人最重要东西;最不爱丢文的体育家也忽然引起拉丁说健全的思想存在健全的身体里。中国是农业国家这句老话是学农业的人的招牌,然而工业学校出身者又在旁微笑着说“现在是工业世界”。学地质的说没有地球,安有我们。数学家说远些把Protagoras抬出说数是宇宙的本质,讲近些引起罗素数理哲学。就是温良恭俭让的国学先生们也说要读书必先识字,要识字就非跑到什么《说文》戴东原书里去过活不可。与世无涉,志干青云的天文学者喷喷赞美宇宙的伟大,可怜地球的微小,人世上各种物事自然是不肯去看的。孔德排起学术进化表来,把他所创设的社会学放在最高地位。拉提琴的人说音乐是人类精神的最高表现。总而言之,统而言之,这块精神世界的地盘你争我夺,谁也睁着眼睛说“请看今日之域中,究是谁家之天下”。然而对这种事也用不着悲观。风流文雅的王子不是在几千年前说过“文人相轻,自古已然”。可惜这种文力统一的梦始终不能实现,恐怕是永久不能实现。所以还是打开天窗说亮话罢。若使有学文学的伙计们说这是长他人意气,灭自己威风,则只有负荆谢罪一个办法;或者拉一个死鬼来挨骂。在Conrad自己认为最显露地表现出他性格的书,《人生与文学》(Notes on Life and Letters)里。

北京大学图书馆“文学的创造不过是人类动作的一部分,若使文学家不完全承认别的更显明的动作的地位,他的著作是没有价值的。这个条件,文学家,——特别在年轻时节——很常忘记,而倾向于将文学创造算做比人类一切别的创作的东西都高明。一大堆诗文有时固然可以发出神圣的光芒,但是在人类各种努力的总和中占不得什么特别重要的位置。”Conrad虽然是个对于文学有狂热的人,因为他是水手出身,没有进过文学讲堂,所以说话还保存些老舟子的直爽口吻。

文学到底同人生关么怎么样?文学能够不能够,丝毫毕露地映出人生来呢?大概有人会说浪漫派捕风捉影,在空中建起八宝楼台,痴人说梦,自然不能同实际人生发生关系。写实派脚踏实地,靠客观的观察来描写,自然是能够把生活画在纸上。但是天下实在没有比这个再错的话。文学无非叙述人的精神经验(述得确实不确实又是一个问题),色欲利心固然是人性一部分,而向渺茫处飞翔的意志也是构成我们生活的一个重要成分。梦虽然不是事实,然而总是我们做的梦,所以也是人生的重要部分。天下不少远望着星空,虽然走着的是泥泞道路的人,我们不能因为他满身尘土,就否认他是爱慕闪闪星光的人,我们只能说梦是与别东西不同,而不能否认它的存在,写梦的人自然可以算是写人生的人。Hugo说过“你说诗人是在云里的,可是雷电也是在云里的。”世上没有人否认雷电的存在,多半人却把诗人的话,当做镜花水月,当什么声音都没有的深夜里,清冷的月色照着旷野同山头,独在山脚下徘徊的人们免不了会可怜月亮的凄凉寂寞,望着眠在山上的孤光,自然而然想月亮对于山谷是有特别情感的。这实是人们普通的情绪,在我们生活中占有重要位置的。Keats用他易感的心灵,把这情绪具体化利用希腊神话里月亮同牧羊人爱情故事,歌咏成他第一首长诗Endymion。好多追踪理想的人一生都在梦里过去,他们的生活是梦的,所以只有渺茫灿烂的文字才能表现出他们的生活。Wordsworth说他少时常感觉到自己同宇宙是分不开的整个,所以他有时要把墙摸一下,来使他自己相信有外界物质的存在;普通人所认为虚无乡,在另一班看来倒是唯一的实在。无论多么实事求是抓着现在的人晚上也会做梦的。我们一生中一半光阴是做梦,而且还有白天也做梦的。浪漫派所写的人生最少也是人生的大部分,人们却偏说是无中生有,这也是无可奈何的事。但是我们虽然承认浪漫文学不是镜里自己生出来的影子,是反映外面东西,我们对它照得精确不,却大大怀疑。可是所谓写实派又何曾是一点不差的描摹人生,作者的个人情调杂在里面绝不会比浪漫作家少。法国大批评家Amiel说,“所谓更客观的作品不过是一个客观性比别人多些的心灵的表现,就是说他在事物面前能够比别人更忘记自己;但是他的作品始终是一个心灵的表现。”曼珠斐儿的丈夫Middleton Murry在他的《文体问题》(The Problem of Style)里说,“法国的写实主义者无论怎样拚命去压下他自己的性格,还是不得不表现出他的性格。只要你真是个艺术家,你绝不能做一个没有性格的文学艺术家。”真的,不止浪漫派作家每人都有一个特别世界排在你眼前,写实主义者也是用他的艺术不知不觉间将人生的一部分拿来放大着写。让我们拣三个艺术差不多,所写的人物也差不多的近代三个写实派健将Maupassant, Chekhov, Bennett来比较。Chekhov有俄国的Maupassant这个外号,Bennett在他《一个文学家的自传》(The Truth about an Author)里说他曾把Maupassant当作上帝一样崇拜,他的杰作是读了Maupassant的《一生》(Une Vie)引起的。他们三位既然于文艺上有这么深的关系,若使写实文学真能超客观地映出人生,那么这三个文豪的著作应当有同样的色调,可以细心地看他们的作品,就发现他们有三个完全不同的世界。Maupassant冷笑地站在一边袖手旁观,毫无同情,所以他的世界是冰冷的;Chekhov的世界虽然也是灰色,但是他却是有同情的,而他的作品也比较地温暖些,有时怜悯的眼泪也由这隔江观火的世态旁观者眼中流下。Bennett描写制陶的五镇人物更是怀着满腔热血,不管是怎么客观地形容,乌托邦的思想不时还露出马脚来。由此也可见写实派绝不能脱开主观的,所以三面的镜子,现出三个不同的世界。或者有人说他们各表现出人生的一面,然而当念他们书时节我们真真觉得整个人生是这么一回事;他们自己也相信人生本相这样子的。说了一大阵,最少总可证明文学这面镜子是凸凹靠不住的,而不能把人生丝毫不苟地反照在上面,许多厌倦人生的人们,居然可以在文学里找出一块避难所来安慰,也是因为文学里的人生同他们所害怕的人生不同的缘故。

假设文学能够诚实地映出人生,我们还是不容易由文学里知道人生。纸上谈兵无非是秀才造反。Tennyson有一首诗The Lady of Shalott很可以解释这一点。诗里说一个住在孤岛之贵女,她天天织布,布机杼前面安一个镜,照出河岸上一切游人旅客;她天天由镜子看到岛外的世界,孤单地将所看见的小女,武士,牧人,僧侣,织进她的布里。她不敢回头直接去看,因为她听到一个预言说她一停着去赏玩河岸的风光,她一定会受罚。在月亮当头时她由镜里看见一对新婚伴侣沿着河岸散步,她悲伤地说“我对这些影子真觉得厌倦了”。在晴朗的清晨一个盔甲光辉夺目的武士骑着骄马走过河旁,她不由自主地转过对着镜子走,去望一望。镜子立刻碎了,她走到岛旁,看见一个孤舟,在黄昏的时节她坐在舟上,任河水把她漂荡去,口里唱着哀歌慢慢地死了。Tennyson自己说他这诗是象征理想碰着现实的灭亡。她由镜里看人生,虽然是影像分明,总有些雾里看花,一定要离开镜子,走到窗旁,才尝出人生真真的味道。文学最完美时候不过像这面镜子,可是人生到底是要我们自己到窗子向外一望才能明白的。有好多人我们不愿见他们跟他们谈天,可是书里无论怎样穷凶极恶,奸巧利诈的小人,我们却看得津津有味,差不多舍不得同他们分离,仿佛老朋友一样。读Othello的人对Iago的死,虽然心里是高兴的,一定有些惆怅,因为不能再看他弄诡计了。读 Dickens书,我记不清Oliver Twist, David Copperfield, Nicholas Nickleby的性格,而慈幼院的女管事Uriah Heep同Nicholas Nickleby的叔父是坏得有趣的人物,我们读时,又恨他们,又爱看他们。但是若使真真在世界上碰见他们,我们真要避之惟恐不及。在莎士比亚以前流行英国的神话剧中,最受观众欢迎的是魔鬼,然而谁真见了魔鬼不会飞奔躲去?

文学同人生中间永久有一层不可穿破的隔膜。大作家往往因为对于人生太有兴趣,不大去念文学书。或者也就是因为他不怎么给文学迷住,或者不甚受文学影响,所以眼睛还是雪亮的,能够看清人生的庐山真面目。莎士比亚只懂一些拉丁,希腊文程度更糟,然而他确是看透人生的大文豪。Ben Jonson博学广览,做戏曲时常常掉书袋,很以他自己的学问自雄,而他对人生的了解是绝比不上莎士比亚。Walter Scott天天打猎,招呼朋友,WashingtonIrvings奇怪他哪里找到时间写他那又多又长的小说,自然更谈不上读书,可是谁敢说Scott没有猜透人生的哑谜。Thackeray怀疑小说家不读旁人做的小说,因茶点店伙计是爱吃饭而不喜欢茶点的。Stevenson在《给青年少女》(Virginibus Puerisque)里说:“书是人生的没有血肉的代替者”。医学中一个大难关是在不能知道人身体实在情形。我们只能解剖死人,死人身里的情形同活人自然不大相同。所以人身里真真状况是不能由解剖来知道的。人生是活人,文学不过可以算死人的肢体Stevenson这句无意说的话刚刚合式可以应用到我们这个比喻。所以真真跑到人生里面的人,就是自己作品也无非因为一时情感顺笔写去,来表现出他当时的心境,写完也就算了,后来不再加什么雕琢功夫。甚至于有些是想发财,才去干文学的,莎士比亚就是个好例。他在伦敦编剧发财了,回到故乡作富家翁,把什么戏剧早已丢在字纸篮中了。所以现在教授学者们对于他剧本的文字要争得头破血流,也全因为他没有把自己作品看得是个宝贝,好好保存着,他对人生太有趣味,对文学自然觉得是隔靴搔痒。就是Steele Goldsmith也都是因为天天给这光怪陆离的人生迷住,高兴地喝酒,赌钱,穿漂亮衣服,看一看他们身旁五花八门的生活,他们简直没有心去推敲字句,注意布局。文法的错误也有,前后矛盾地方更多。他们是人生舞台上的健将,而不是文学的家奴。热情的奔腾,辛酸的眼泪充满了他们的字里行间,但是文学的技巧,修辞的把戏他们是不去用的。虽然有时因为情感的关系文字个变非常动人。Browning对于人生也是有具体的了解,同强度的趣味,他的诗却是一做完就不改的,只求能够把他那古怪的意思达到一些,别的就不大管了。弄得他的诗念起来令人头昏脑痛。有一回人家找他解释他自己的诗,这老头子自己也不懂了。总而言之,他们知道人生内容的复杂,文学表现人生能力微少。所以整个人浸于人生之中,对文学的热心赶不上他们对人生那种欣欢的同情。只有那班不大同现实接触,住在乡下,过完全象牙塔生活的人,或者他们的心给一个另外的世界锁住,才会做文学的忠实信徒,把文学做一生的惟一目的,始终在这朦胧境里过活,他们的灵魂早已脱离这个世界到他们自己织成的幻境去了。Hawthorne与早年的Tennyson全带了这种色彩。一定要对现实不大注意,被艺术迷惑了的人才会把文学看得这么重要,由这点也可以看出文学同人生是怎样地融膜了。

以上只说文学不是人生的镜子,我们不容易由文学里看清人生。王尔德却说人生是文学的镜子。我们日常生活思想所受艺术的支配比艺术受人生的支配还大。但是王尔德的话以少引为妙,恐怕人家会拿个唯美主义者的招牌送来,而我现在衣钮上却还没有带一朵凋谢的玫瑰花。并且他这种意思在《扯谎的退步》里说得漂亮明白,用不着再来学舌。还是说些文学对着人生的影响罢。

法朗士说“书籍是西方的鸦片”。这话真不错,文学的麻醉能力的确不少,鸦片的影响是使人懒洋洋地,天天在幻想中糊涂地销磨去,什么事情也不想干。文学也是一样地叫人把心搁在虚无缥缈间,看着理想的境界,有的沉醉地里面,有的心中怀个希望想去实现,然而想象的事总是不可捉摸的,自然无从实现,打算把梦变做事实也无非是在梦后继续做些希望的梦罢!因此对于现实各种的需求减少了,一切做事能力也软弱下去了。憧憬地度过时光无时不在企求什么东西似的。无时不是任一去不复的光阴偷偷地过去。为的是他已经在书里尝过人所不应当尝的强度咸酸苦甜各种味道,他对于现实只觉乏味无聊,不值一顾。读Romeo and Juliet后反不想做爱情的事,非常悲哀时节念些挽歌倒可以将你酸情安慰。读Bacon的论文集时候,他那种教人怎样能够于政治上得到权力的话使人厌倦世俗的富贵。不管是为人生的文学也好,为艺术的文学也好,写实派,神秘派,象征派,唯美派……文学用的世界是比外面的世界有味得多。只要踏进一步,就免不了喜欢住在这趣味无穷的国土里,渐渐地忘记了书外还有一个宇宙。本来真干事的人不讲话,口说莲花的多半除嘴外没有别的能力。天下最常讲爱情者无过于文学家。但是古往今来为爱情而牺牲生命的文学家,几乎找不出来。Trugeniev深深懂得念文学的青年光会说爱情,而不能够心中真真地燃起火来,就是点着,也不过是暂时的,所以在他的小说里他再三替他的主人翁说没有给爱情弄得整夜睡不着。要做一件事,就不宜把它拿来瞎想,不然想来想去,越想越有味,做事的雄心力气都化了。老年人所以万念俱灰全在看事太透,青年人所会英气勃勃,靠着他的盲目本能。Carlyle觉得静默之妙,做了一篇读起来音调雄壮的文章来赞美,这个矛盾地方不知道这位气吞一世的文豪想到没有。理想同现实是两个隔绝的世界,谁也不能够同时候在这两个地方住。荷马诗里说有一个岛,中有仙女(Siren)她唱出歌来,水手听到迷醉了,不能不向这岛驶去,忘记回家了。又说有一个地方出产一种莲花,人闻到这香味,吃些花粉,就不想回到故乡去,愿意老在那里滞着。这仙女同莲花可以说都是文学象征。

还没有涉世过仅仅由文学里看些人生的人一同社会接触免不了有些悲观。好人坏人全没有书里写的那么有趣,到处是硬板板地单调无聊。然而当尝尽人海波涛后,或者又回到文学,去找人生最后的安慰,就是在心灰意懒时期,文学也可以给他一种鼓舞,提醒他天下不只是这么一个糟糕的世界,使他不会对人性生了彻底的藐视。法朗土说若使世界上一切实情,我们都知道清楚,谁也不愿意活着了。文学可以说是一层薄雾,盖着人生,叫人看起不会太失望了。不管作家书里所谓人生是不是真的,他们那种对人生的态度是值得赞美模仿的。我们读文学是看他们的伟大精神,或者他们的看错人生处正是他们的好处,那么我们也何妨跟他走错呢。Marcus Aurelius的宇宙万事先定论多数人不能相信,但是他的坚忍质朴逆来顺受而自得其乐的态度使他的冥想录做许多人精神的指导同安慰。我们这样所得到的大作家伦理的见解比仅为满足好奇心计那种理智方面的明白人生真相却胜万万倍了。十七年二月于北大西斋

写作闲谈

郁达夫(一)文体

法国批评家说,文体像人;中国人说,言为心声,不管是如何善于矫揉造作的人,在文章里,自然总会流露一点真性情出来。《铃山堂集》的“清词自媚”,早就流露出挟权误国的将来;咏怀堂的《春灯》、《燕子》,便翻破了全卷,也寻不出一根骨子(从真美善来说,美与善,有时可以一致,有时可以分家;唯既真且美的,则非善不成)。所以说,“文者人也”,“言为心声”的两句话,决不会错。

古人文章里的证据,固已举不胜举,就拿今人的什么前瞻与后顾等文章来看,结果也决逃不出这一铁则。前瞻是投机政客时,后顾一定是汉奸头目无疑;前瞻是夸党能手时,后顾也一定是汉奸牛马走狗了。洋洋大文的前瞻与后顾之类的万言书,实际只教两语,就可以道破。

色厉内荏,想以文章来文过,只期得一时的少数人而已,欺不得后世的多数人。“杀吾君者,是吾仇也;杀吾仇者,是吾君也。”掩得了吴逆的半生罪恶了么?(二)文章的起头

仿佛记得夏丐尊先生的文章作法里,曾经说起头的话,大意是大作家的大作品,开头便好,如托尔斯泰的《战争与和平》的开头,以及岛崎藤村的《春》、《破戒》的开头等等(原作中各引有一段译文在)。这话我当时就觉得他说得很对(后来才知道日本五十岚及竹友藻风两人,也说过同样的话),到现在,我也便觉得这话耐人寻味。

譬如,托尔斯泰的《婀娜小史》的起头,说:“幸福的家庭,大致都家家相仿佛似的,而不幸的家庭却一家有一家的特异之处”(原文记不清了,只凭二十余年前读过的记忆,似乎大意是如此的)。

又譬如:斯曲林特白儿希的《地狱》的开头,说:“在北车站送她上了火车之后,我真如释了重负”云云(原文亦记不清了,大意如此)。

真多么够人回味。(三)结局

浪漫派作品的结局,是以大团圆为主;自然主义派作品的结局大抵都是平淡;唯有古典派作品的悲喜剧,结局悲喜最为分明。实在,天下事决没有这么的巧,或这么的简单和自然,以及这么的悲喜分明。有生必有死,有得必有失,不必佛家,谁也都能看破。所谓悲,所谓喜,也只执著了人生的一面。

以蝼蛄来视人的一生,则蝼蛄微微,以人的人生来视宇宙,则人生尤属渺渺,更何况乎在人生之中仅仅一小小的得失呢?前有塞翁,后有翁子,得失循环,固无一定,所以文章的结局,总是以“曲终人不见”为高一着。(原载1939年11月19日新加坡《星洲日报星期刊·文艺》)

《我的忏悔》序

郁达夫《我的忏悔》,是弗兰特儿的木刻大家麦绥莱勒Franz Masereel的自叙传式的连环木刻画本,德国原本的书名,叫作Mein Studen buch,是由一百六十五页木刻画连系起来的一册图画小说。原本头上,有德国老大家汤麦斯·曼的一篇序引印在那里,在这中国的翻刻本上的我的这篇短序,当然是抄袭Thomas Mann的了;因为近来抄袭之风,正盛行于中国,在这里,我也落得来学一次乖。

先来讲些关于木刻的一般的话;原来木刻这一种艺术,无论是在中国在外国,老早就发达了,就是在二十世纪的现代,科学昌明,一切的技术都进了步,独有木刻,还保持着十五六世纪的Albrecht Duerer及 Ludas Van Leiden等的古风。这不是说木刻的不进步,不过因为这艺术的遒劲纯美处,是依赖于作者的万能学力的地方多,依赖于器具材料的地方少的缘故。正唯其是如此,所以木刻是一种承古开来的艺术,是可以不借科学的光而独立的艺术。现在僻处在内地,交通不能如意,新式机械材料供给也感着缺乏的扬子江中部有些区域里,全仗着这古风的木刻,在那里宣传文化,代替印刷的所以然,也就在这里了。

Franz Masereel于一八八九年生于Blankenberghe,父母是小有产的市民阶级,在Gent长大成人,当二十五岁以前,所作的Verhaeren, Jauve, Rolland, Duhamel, Charles-Louis Philippe各外国作家作品里的插画,为数已经不少了。二十五岁以后,因受了世界大战的激刺,技艺的进步转向,当然是可以不必说的。胸怀一广,他就由一个地方的作家,变成了一个具有世界的心的欧洲的作家。直到现在,他的年纪还只有四十几岁,而木刻的成绩,却已经有了几千百幅,单从量的一点来说,麦绥莱勒,实在也是为我们所不及的一位勤苦的天才。

这一本《我的忏悔》,是他的许许多多的画本中间的最富于个性的一本,在这画本里,他的遭遇,他的思想,他的对于时代的批判,都忠实简单地暴露得无余。

第一,他是一位木刻艺术家,头上的一张自画像,手里的一块木头,一把小刀,就说明了他的对社会的任务。其次,是他所引用的两位外国作家的言语,美国的那位白发诗人说:“你们注意着!我并不想来说教,我也并不想来施一点小惠;我若有所施给,那就是施给着我侬自己。”罗兰说:“喜悦与痛苦,打击弱点,尝试与愚行,无聊与杂碎,无花果与葡萄,未熟的酸果已熟的甜实,玫瑰与野蔷薇,我所见过读过经验过的种种,我所把握着的生活过的一切事实。”就是他的这一本《我的忏悔》的内容全部,始则对大都会而发生憧憬,汽笛一声,火车就载他出发,到站下来,这一位不戴帽子的主人公,就成了大都会的芸芸众生中间的一个。看尽了种种都市的繁华,也参加身历了许多现代的享乐,争斗,与辛酸,其后就来了几次恋爱。道旁的相遇,街上的追逐,楼头的密约,大愿的成就;一度拥抱裸妇之后,走到街上,他所感到的快乐与光明,甚至对无知的车马,他都想传给一点他所感到的愉悦,而加以抚拍。见到街上的劳苦群众,他也曾动过心,扶老携幼,怜孤恤寡。对天真的小孩子们,他尤其感着有不能自己的热爱。为小孩子们歌唱,和小孩子们玩耍的画面,有七八页之多。他也曾作过工,如做厨子,上电杆,掘泥土之类,可也享乐得不亦乐乎,上咖啡馆,看画展,喝酒读书,胡调闲耍的画面,也着实不少。

见到了社会的不平,他也曾发愤参加过革命运动,听过宣传家的讲演,上图书馆去翻阅过社会主义的书籍,并且自己也上过演坛,率领群众,做过示威运动。但终究他还是一位小市民之子,信仰不坚,主义不定,虽满有革命的热忱,却缺少了贯彻到底的毅力。动摇之后,就又只好恋爱了,于是乎又是一出得恋失恋的悲喜剧。失恋之后,甘心堕落,醇酒妇人,乱来了一阵,但清夜醒来,终觉得性灵未死,悲哀失望之余,忽而却动了一动皈依宗教之心。忏悔过后,尘心涤净了,在街上见到了虐待女小孩的不平,他的义勇心又被激起了。就将这小孩带在身边,又演成了一幕极纯洁极高尚的恋爱神曲。这女小孩由他抚养成人,渐长渐大,他也感到了恋人与父亲的双重的情爱,但好梦易醒,这昙花似的女孩,忽又病了,死了,他在送葬之后的悲哀失望,真使我们看画者,也不得不为他伤心落泪。其后迁地自娱,十几面青天碧海的海洋画面,又使我们能得着一种心旷神怡的快感。衷心悒郁,终因为见到了航海的轮舟而动游兴,万里之行,就从此始了。上轮渡海,这一位无帽的主人公就到了颜色各异的慕尔人的国里。虽则漂流在黑人异国,他也忘不了爱小孩,抱不平的义侠的初心。重返欧洲,他又演了些风流痛快的奇行奇事,也曾救助过跳水自杀的人,也曾身入到森林旷野去贪味过自然的美。终而至于厌倦了物质的繁华,低首俯受了时间的裁判,他的肉体支解了,击碎了他那颗热爱人世的心,清清冷冷,他的骸骨就悠游自在地进入了永久的群星世界。

这是他的这部自传的内容大略,这种复杂纷繁的身世起伏,与夫热情的变幻高潮,他真表现得多么简单诚挚啊!麦绥莱勒自己,虽则并不是一位具有阶级意识的大众的斗士,但他的书却是可以为无产者申诉,使文盲者阅读的为大众的书。他的木刻在中国的翻印,重要的意义,我想也就在这一点上。一九三三年九月达夫序(原载1933年9月1日上海良友图书公司初版《我的忏悔》)

《泪与笑》跋

叶公超

读驭聪的文章每令人想起中世纪时拉丁赞美诗里一句答唱:Media vita in morte sumus。“死”似乎是我们亡友生时最亲切的题目,是他最爱玩的意境。但他所意识到的“死”却不是那天早上在晨光晃耀之下八名绿衣的杠夫把他抬了出去的那回事,那场不了自了的结局原没多大想头,虽然我想他也知道是终不免于一次的,他所意识到的乃是人生希望的幻灭,无数黄金的希望只剩下几片稀薄的影子,正如他自己在《破晓》里所说:“天天在心里建起七宝楼台,天天又看到前天架起的灿烂的建筑物消失在云雾里,化作命运的狞笑,仿佛《亚丽丝异乡游记》里所说的空中一个猫的笑脸。”读者也许因此就把他看做一个悲观者,或相信命运说者,我却不这样想,至少我觉得无需拿这些费解的名词来附会他。从他这集子里我们就可以看出他是个生气蓬勃的青年,他所要求于自己的只是一个有理解的生存,所以他处处才感觉矛盾。这感觉似乎就是他的生力所在。无论写的是什么,他的理智总是清醒沉着的,尤其在他那想像汹涌流转的时候。他自己也说过:“在上帝创造世界之前,宇宙是黑漆一团的,而世界的末日也一定是归于原始的黑暗,所以这个宇宙不过是两个黑暗中间的一星火花……但是了解黑暗也不是容易的事,想知道黑暗的人最少总得有个光明的心地。生来就盲目的绝对不知道光明与黑暗的分别,因此也可以说不能了解黑暗。”惟其心地这样明白,所以他才能意识到“……所谓生长也就是灭亡的意思。”这点他在《善言》、《坟》、《黑暗》里说得最透彻,这里也无需我再来重复。他对于人生似乎正在积极的探求着意义,而寿命却只容他领悟到这生长的意思,不过单就这一点的真实已足够我们想念他的了。

驭聪平日看书极其驳杂,大致以哲学与文学方面的较多。有一次他对我说,他看书像Hazlitt一样,往往等不及看完一部便又看开别部了,惟有Lamb与Hazlitt的全集却始终不忍释手。在这集子里我们也可以看出他确是受了Lamb与Hazlitt的影响,尤其是Lamb那种悲剧的幽默(tragic humour)。以他的环境而论,似乎不该流入这种情调,至少与他相熟的人恐不免有这样想的。我想这倒不难解释。所谓“环境”或“生活”实在是没有定义的东西,因为我们与外界的接触往往产生含有极端复杂的经验,这些经验所引起的反应更是莫测深浅的问题。幼稚的心理学至少可以令我们相信它这一点点的虚心。Wordsworth的 low living and high thinking当然是很可能的,不过也只是一种可能的化合,反之因未尝不可,但亦未必必然。这话,读者要明白,全是活人闲着为理论而说的,其实驭聪的生活何尝真是 high living。他的文章可以说是他对于人生的一种讨论,所谓人生当然是只限于他经验里所意识到的那部分。经验有从实际生活中得来的,有从书本子得来的;前者是无组织的,后者乃经过一种主观情感所组织的。在一个作家的生活中,大概这两种经验是互相影响着。它们如何的互相影响即是一个作家如何组织他的经验的问题。关于这点,似乎没有详论之必要。我要简略的说明这些,因为我感觉驭聪对于人生的态度多半是从书里经验来的,换言之,他从书本里所感觉到的经验似乎比他实际生活中的经验更来得深刻,因此便占了优胜。这种经验的活动也曾产生过伟大的作家,虽然驭聪未必就因此而伟大。所以,我觉得他的文章与他的生活环境并不冲突;他从平淡温饱的生活里写出一种悲剧的幽默的情调本是不稀奇的事。

驭聪作文往往兴到笔流,故文字上也不免偶有草率的痕迹,唯写《吻火》、《春雨》和最后这篇论文却很用了些工夫。《吻火》是悼徐志摩的。写的时候大概悼徐志摩的热潮已经冷下去了。我记得他的初稿有二三千字长,我说写得仿佛太过火一点,他自己也觉得不甚满意,遂又重写了两遍。后来拿给废名看,废名说这是他最完美的文字,有炉火纯青的意味。他听了颇为之所动,当晚写信给我说“以后执笔当以此为最低标准。”Lytton Strachey这篇论文是他的绝笔。他最后那一年很用心的去看了许多近代传记作品,尤注意Strachey和Maurois二人的方法,因为他自己也想开首写一本长篇的传记。Strachey死后,他又重把他的作品细读一遍,然后才写成这篇,前后大致用了三四个月的工夫。悼Strachey的文章,长篇的,我在英法文的刊物上也看过四五篇(大概只有这多吧),我觉得驭聪这篇确比它们都来得峭窍,文字也生动得多。我希望将来有人把它译成英文,给那边Strachey的朋友看看也好。

驭聪的翻译共有二三十种。我听说他所译注的《小品文选》及《英国诗歌选》都已成为中学生的普通读物。我是不爱多看翻译的人,他的也只看过这两种,觉得它们倒很对得起原著人。他的遗稿尚有半本 Lord Jim的翻译及零星随录数十则,其余的他都带走了。二十二年除夕叶公超谨跋(原载1934年6月开明书店初版《泪与笑》)

第二辑 随感录

在人生这幕悲剧的喜剧或者喜剧的悲剧里,我们实在应该旗帜分明地对于一切不是打倒,就是拥护,否则到处妥协,灰色地独自踯躅于战场之上,未免太单调了,太寂寞了。

谈“流浪汉”

梁遇春

当人生观论战已经闹个满城风雨,大家都谈厌烦了不再去提起的时候,我一天忽然写一篇短文,叫做《人死观》。这件事实在有些反动嫌疑,而且该挨思想落后的罪名,后来仔细一想,的确很追悔。前几年北平有许多人讨论Gentleman,这字应该要怎么样子翻译才好,现在是几乎谁也不说这件事了,我却又来喋喋,谈那和“君子”Gentleman正相反的“流浪汉”Vagabond,将来恐怕免不了自悔。但是想写文章时候,哪能够顾到那么多呢?

Gentleman这字虽然难翻,可是还不及Vagabond这字那样古怪,简直找不出适当的中国字眼来。普通的英汉字典都把它翻做“走江湖者”,“流氓”,“无赖之徒”,“游手好闲者”……但是我觉得都失丢这个字的原意。Vagabond既不象走江湖的卖艺为生,也不是流氓那种一味敲诈。“无赖之徒”“游手好闲者”都带有贬骂的意思,Vagabond却是种可爱的人儿。在此无可奈何时候,我只好暂用“流浪汉”三字来翻,自然也不是十分合式的。我以为Gentleman, Vagabond这些字所以这么刁钻古怪,是因为它们被人们活用得太久了,原来的意义早已消失。于是每个人用这个字时候都添些自己的意思,这字的涵义越大,更加好活用了。因此在中国寻不出一个能够引起那么多的联想的字来。本来Gentleman, Vagabond这二个字和财产都有关系的,一个是拥有财产,丰衣足食的公子,一个是毫无恒产,四处飘零的穷光蛋。因为有钱,自然能够受良好的教育,行动举止也温文尔雅,谈吐也就蕴藉不俗,更不至于跟人铢锱必较,言语冲撞了。Gentleman这字的意义就由世家子弟一变变做斯文君子。所以现在我们不管一个人出身的贵贱,财产的有无,只要他的态度是温和,做人很正直,我们都把他当做Gentleman。一班穷酸的人们被人冤枉时节,也可以答辩道:“我虽然穷,却是个Gentleman。”Vagabond这个字意义的演化也经过了同样的历程。本来只指那班什么财产也没有,天天随便混过去的人们。他们既没有一定的职业,有时或者也干些流氓的勾当。但是他们整天随遇而安,倒也无忧无虑,他们过惯了放松的生活,所以就是手边有些钱,也是胡里糊涂地用光,对人们当然是很慷慨的。他们没有身家之虑,做事也就痛痛快快,并不象富人那种畏首畏尾,瞻前顾后。酒是大杯地喝下去,话是随便地顺口开河,有时也胡诌些有趣味的谎语。他们万事不关怀,天天笑呵呵,规矩的人们背后说他们没有责任心。他们与世无忤,既不会桌上排着一斗黄豆,一斗黑豆,打算盘似地整天数自己的好心思和坏心思,也不会皱着眉头,弄出连环巧计来陷害人们。他们的行为是糊涂的,他们的心肠是好的。他们是大个顽皮小孩,可是也带了小孩的天真。他们脑里存了不少奇奇怪怪的幻想,满脸春风,老是笑迷迷的,一些机心也没有。……我们现在把凡是带有这种心情的人们都叫做Vagabond,就是他们是王侯将相的子孙,生平没有离开家乡过也不碍事。他们和中国古代的侠客有些相像,可是他们又不像侠客那样朴刀横腰,给夸大狂迷住,一脸凶气,走遍天下专为打不平。他们对于伦理观念,没有那么死板地痴痴执著。我不得已只好翻做“流浪汉”,流浪是指流浪的心情,所以我所赞美的流浪汉或者同守深闺的小姐一样,终身未出乡里一步。

英国十九世纪末叶诗人和小品文作家斯密士Alexander Smith,对于流浪汉是无限地颂扬。他有一段描写流浪汉的文章,说得很妙。他说:“流浪汉对于许多事情的确有他的特别意见。比如他从小是同密尼表妹一起养大,心里很爱她,而她小孩时候对于他的感情也是跟着年龄热烈起来,他俩结合后大概也可以好好地过活,他一定把她娶来,并没有考虑到他们收入将来能够不能够允许他请人们来家里吃饭或者时髦地招待朋友。这自然是太鲁莽了。可是对于流浪汉你是没法子说服他。他自己有他一套再古怪不过的逻辑(他自己却以为是很自然的推论),他以为他是为自己娶亲的,并不是为招待他的朋友的缘故;他把得到一个女人的真心同纯洁的胸怀比袋里多一两镑钱看得重得多。规矩的人们不爱流浪汉。那班膝下有还未出嫁姑娘的母亲特别怕他——并不是因他为子不孝,或者将来不能够做个善良的丈夫,或者对朋友不忠,但是他的手不像别人的手,总不会把钱牢牢地握着。他对于外表丝毫也不讲究。他结交朋友,不因为他们有华屋美酒,却是爱他们的性情,他们的好心肠,他们讲笑话听笑话的本领,以及许多别人看不出的好处。因此他的朋友是不拘一类的,在富人的宴会里却反不常见到他的踪迹。我相信他这种流浪态度使他得到许多好处。他对于人生的希奇古怪的地方都有接触过。他对于人性晓得便透彻,好像一个人走到乡下,有时舍开大路,去凭吊荒墟古冢,有时在小村逆旅休息,路上碰到人们也攀谈起来,这种人对于乡下自然比那坐在四轮马车里骄傲地跑过大道的知道得多。我们因为这无理的骄傲,失丢了不少见识。一点流浪汉的习气都没有的人是没有什么价值的。”斯密士说到流浪汉的成家立业的法子,可见现在所谓的流浪汉并不限于那无家可归,脚跟如蓬转的人们。斯密士所说的只是一面,让我再由另一个观察点——流浪汉和Gentleman的比较——来论流浪汉,这样子一些一些凑起来或者能够将流浪汉的性格描摹得很完全,而且流浪汉的性格复杂万分,(汉既以流浪名,自不是安分守己,方正简单的人们)绝不能一气说清。

英国文学里分析Gentleman的性格最明晰深入的文章,公推是那位叛教分子纽门G.H.Newman John Henry Newan:纽门(1801-1890),英国红衣主教及作家。的《大学教育的范围同性质》。纽门说:“说一个人他从来没有给别人以苦痛,这句话几乎可以做‘君子’的定义……‘君子’总是从事于除去许多障碍,使同他接近的人们能够自然地随意行动;‘君子’对于他人行动是取赞同合作态度,自己却不愿开首主动……真正的‘君子’极力避免使同他在一块的人们心里感到不快或者颤震,以及一切意见的冲突或者感情的碰撞,一切拘束、猜疑、沉闷、怨恨;他最关心的是使每个人都很随便安逸像在自己家里一样。”这样小心翼翼的君子,我们当然很愿意和他们结交,但是若使天下人都是这么我让你,你体贴我,扭扭捏捏地,谁也都是捧着同情等着去附和别人的举动,可是谁也不好意思打头阵;你将就我,我将就你,大家天天只有个互相将就的目的,此外是毫无成见的,这种的世界和平固然很和平,可惜是死国的和平。迫使我们不得不去欢迎那豪爽英迈,勇往直前的流浪汉。他对于自己一时兴到想干的事趣味太浓厚了,只知道口里吹着调子,放手做去,既不去打算这事对人是有益是无益,会成功还是容易失败,自然也没有虑及别人的心灵会不会被他搅乱,而且“君子”们袖手旁观,本是无可无不可的,大概总会穿着白手套轻轻地鼓掌。流浪汉干的事情不一定对社会有益,造福于人群,可是他那股天不怕,地不怕,不计得失,不论是非的英气总可以使这麻木的世界呈现些须生气,给“君子”们以赞助的材料,免得“君子”们整天掩着手打呵欠(流浪汉才会痛快地打呵欠,“君子”们总是像林黛玉那样子抿着嘴儿)找不出话讲,我承认偷情的少女,再嫁的寡妇都是造福于社会的,因为没有她们,那班贞洁的小姐,守节的孀妇就失丢了谈天的材料,也无从来赞美自己了。并且流浪汉整天瞎闹过去,不仅目中无人,简直把自己都忘却了。真正的流浪汉所以不会引起人们的厌恶,因为他已经做到无人无我的境地,那一刹那间的冲动是他惟一的指导,他自己爱笑,也喜欢看别人的笑容,别的他什么也不管了。“君子”们处处为他人着想,弄得不好,反使别人怪难受,倒不如流浪汉的有饭大家吃,有酒大家喝,有话大家说,先无彼此之分,人家自然会觉得很舒服,就是有冲撞地方,也可以原谅,而且由这种天真的冲撞更可以见流浪汉的毫无机心。真是像中国旧文人所爱说文章本天成,妙手偶得之,流浪汉任性顺情,万事随缘,丝毫没有想到他人,人们却反觉得他是最好的伴侣,在他面前最能够失去世俗的拘束,自由地行动。许多人爱留连在乌烟瘴气的酒肆小茶店里,不愿意去高攀坐在王公大人们客厅的沙发上,一班公子哥儿喜欢跟马夫下流人整天打伙,不肯到他那客气温和的亲戚家里走走,都是这种道理。纽门又说:“君子知道得很清楚,人类理智的强处同弱处,范围同限制。若使他是个不信宗教的人,他是太精明太雅量了,绝不会去嘲笑或者反宗教;他太智慧了,不会武断地或者热狂地反教。他对于虔敬同信仰有相当的尊敬;有些制度他虽然不肯赞同,可是他还以为这些制度是可敬的良好的或者有用的;他礼遇牧师,自己仅仅是不谈宗教的神秘,没有去攻击否认。他是信教自由的赞助者,这并不只是因为他的哲学教他对于各种宗教一视同仁,一半也是由于他的性情温和近于女性,凡是有文化的人们都是这样。”这种人修养功夫的确很到家,可谓火候已到,丝毫没有火气,但是同时也失去活气,因为他所磨练去的火是Prometheus由上天偷来做人们灵魂用的火。十八世纪第一画家Reynolds是位脾气顶好的人,他的密友约翰生(就是那位麻脸的胖子)一天对他说:“Reynolds你对于谁也不恨,我却爱那善于恨人的人。”约翰生伟大的脑袋蕴蓄有许多对于人生微妙的观察,他通常冲口而出的牢骚都是入木三分的慧话。恨人恨得好(A good hater)真是一种艺术,而且是人人不可不讲究的。我相信不会热烈地恨人的人也是不知道怎地热烈地爱人。流浪汉是知道如何恨人,如何爱人。他对于宗教不是拼命地相信,就是尽力地嘲笑。Donne, Herrick, Celleni都是流浪汉气味十足的人们,他们对于宗教都有狂热;Voltaire, Nietzsche这班流浪汉就用尽俏皮的辞句,热嘲冷讽,掉尽枪花,来讥骂宗教。在人生这幕悲剧的喜剧或者喜剧的悲剧里,我们实在应该旗帜分明地对于一切不是打倒,就是拥护,否则到处妥协,灰色地独自踯躅于战场之上,未免太单调了,太寂寞了。我们既然知道人类理智的能力是有限的,那么又何必自作聪明,僭居上帝的地位,盲目地对于一切主张都持个大人听小孩说梦话态度,保存一种白痴的无情脸孔,暗地里自夸自己的眼力不差,晓得可怜同原谅人们低弱的理智。真真对于人类理智力的薄弱有同情的人是自己也加人跟着人们胡闹,大家一起乱来,对人们自然会有无限同情。和人们结伙走上错路,大家当然能够不言而喻地互相了解。当浊酒三杯过后,大家拍桌高歌,莫名其妙地相视而笑,莫逆于心,那时人们才有真正的同情,对于人们的弱点有愿意的谅解,并不像“君子”们的同情后面常带有我佛如来怜悯众生的冷笑。我最怕那人生的旁观者,所以我对于厚厚的约翰生传会不倦地温读,听人提到Addison的旁观报就会皱眉,虽然我也承认他的文章是珠圆玉润,修短适中,但是我怕他那像死尸一般的冰冷。纽门自己说“君子”的性情温和近于女性(The gentleness and effeminacy of feeling),流浪汉虽然没有这类在台上走S式步伐的旖旎风光,他却具有男性的健全。他敢赤身露体地和生命肉搏,打个你死我活。不管流浪汉的结果如何,他的生活是有力的,充满趣味的,他没有白过一生,他尝尽人生的各种味道,然后再高兴地去死的国土里遨游。这样在人生中的趣味无穷翻身打滚的态度,已经值得我们羡慕,绝不是女性的“君子”所能晓得的。

耶稣说过:“凡想要保全生命的,必丧掉生命。凡丧掉生命的,必救活生命。”流浪汉无时不是只顾目前的痛快,早把生命的安全置之度外,可是他却无时不尽量地享受生之乐。守己安分的人们天天守着生命,战战兢兢,只怕失丢了生命,反把生命真正的快乐完全忽略,到了盖棺论定,自己才知道白宝贵了一生的生命,却毫无受到生命的好处,可惜太迟了,连追悔的时候都没有。他们对于生命好似守财虏的念念不忘于金钱,不过守财虏还有夜夜关起门来,低着头数血汗换来的钱财的快乐,爱惜生命的人们对于自己的生命,只有刻刻不忘的担心,连这种沾沾自喜的心情也没有,守财虏为了金钱缘故还肯牺牲了生命,比那什么想头也消失了,光会顾惜自己皮肤的人们到底是高一等,所以上帝也给他那份应得的快乐。用句罗素的老话,流浪汉对于自己生命不取占有冲动,是被创造冲动的势力鼓舞着。实在说起来,宇宙间万事万物流动不息,那里真有常住的东西。只有灭亡才是永存不变的,凡是存在的天天总脱不了变更,这真是“法轮常转”。WalterPater在他的《文艺复兴研究》的结论曾将这个意思说得非常美妙,可惜写得太好了,不敢翻译。尤其生命是瞬刻之间,变幻万千的,不跳动的心是属于死人的。所以除非顺着生命的趋势,高兴地什么也不去管望前奔,人们绝不能够享受人生。近代小品文家Jackson在他那篇论“流浪汉”文里说:“流浪汉如人生命的波涛汹涌的狂潮里生活。”他不把生命紧紧地拿着,(普通人将生命握得太紧,反把生命弄僵化死了)却做生命海中的弄潮儿,伸开他的柔软身体,跟着波儿上下,他感觉到处处触着生命,他身内的热血也起共鸣。最能够表现流浪汉这种的精神是美国放口高歌,不拘韵脚的惠提曼 Walt Whitman。他那本诗集《草之叶》Leaves of Grass里句句诗都露出流浪汉的本色,真可说是流浪汉的圣经。流浪汉生活所以那么有味一半也由于他们的生活是很危险的。踢足球,当兵,爬悬崖削壁……所以会那么饶有趣味,危险性也是一个主因。在这个单调寡趣,平淡无奇的人生里凡有血性的人们常常觉到不耐烦,听到旷野的呼声,原人时代啸游山林,到处狩猎的自由化做我们的本能,潜伏在黑礼服的里面,因此我们时时想出外涉险,得个更充满的不羁生活。万顷波涛的大海谁也知道覆灭过无可计数的大船,可是年年都有许多盎格罗萨格逊的小孩恋着海上危险的生涯,甯顾抛弃家庭的安逸,违背父母的功谕,跑去过碧海苍天中辛苦的水手生涯。海所以会有那么大的魔力就是因为它是世上最危险的地方,而身心健全的好汉那个不爱冒险,爱慕海洋的生活,不仅是一“海上夫人”而已也。所以海洋能够有小说家们像Marryat, Cooper, Loti, Conrad等等去描写它,而他们的名著又能够博多数人的同情。蔼理斯曾把人生比做跳舞,若使世界真可说是个跳舞场,那么流浪汉是醉眼朦胧,狂欢地跳二人旋转舞的人们。规矩的先生们却坐在小桌边无精打采地喝无聊的咖啡,空对着似水的流年怅惘。

流浪汉在无限量地享受当前生活之外,他还有丰富的幻想做他的伴侣。Dickens的《块肉余生述》里面的Micawber在极穷困的环境中不断地说:“我们快交好运了。”这确是流浪汉的本色。他总是乐观的,走的老是蔷薇的路。他相信前途一定会光明,他的将来果然会应了他的预测,因为他一生中是没有一天不是欣欣向荣的;就是悲哀时节,他还是肯定人生,痛痛快快地哭一阵后,他的泪珠已滋养大了希望的根苗。他信得过自己,所以他在事情还没有做出之前,就先口说莲花,说完了,另一个新的冲动又来了,他也忘却自己讲的话,那事情就始终没有干好。这种言行不能一致,孔夫子早已反对在前,可是这类英气勃勃的矛盾是多么可爱!蔼理斯在他的名著《生命的跳舞》里说:“我们天天变更,世界也是天天变更,这是顺着自然的路,所以我们表面的矛盾有时就全体来看却是个深一层的一致。”(他的话大概是这样,一时记不清楚。)流浪汉跟着自然一团豪兴。想到那里就说到那里,他的生活是多么有力。行为不一定是天下一切主意的唯一归宿,有些微妙的主张只待说出已是值得赞美了,做出来或者反见累赘。神话同童话里的世界哪个不爱,虽然谁也知道这是不能实现的。流浪汉的快语在惨淡的人生上布一层彩色的虹。这就很值得我们谢谢了,并且有许多事情起先自己以为不能胜任,若使说出话来,因此不得不努力去干,倒会出乎意料地成功;倘然开头先怕将来不好,连半句话也不敢露,一碰到障碍,就随它去,那么我们的做事能力不是一天天退化了?一定要言先乎事,做我们努力的刺激,生活才有兴味,才有发展。就是有时失败,富有同情的人们定会原谅,尖酸刻薄人们的同情是得不到的,并且是不值一文的。我们的行为全藉幻想来提高,所以Masefield说:“缺乏幻想能力的人民是会灭亡的。”幻想同矛盾是良好生活的经纬。流浪汉心里想出七古八怪的主意,干出离奇矛盾的事情。什么传统正道也束缚他不住,他真可说是自由的骄子,在他的眼睛里,世界变做天国,因为他过的是天国里的生活。

若使我们翻开文学史来细看,许多大文学家全带有流浪汉气味。Shakes peare偷过人家的鹿,Ben.Jonson Marlowe等都是 Mermaid Tavern这家酒店的老主顾,Goldsmith吴市吹萧,靠着他的口笛遍游大陆,Steele整天忙着躲债,Charles Lamb, Leigh Hunt颠头颠脑,吃大烟的Coleridge, De Quincey更不用讲了,拜伦,雪莱,济茨那是谁也晓得的。就是Wordsworth那么道学先生神气,他在法国时候,也有过一个私生女,他有一首有名的十四行诗就是说这个女孩。目光如炬专说精神生活的塔果尔,小孩时候最爱的是逃学。Browning带着人家的闺秀偷跑,Mrs.Browning违着父亲淫奔,前数年不是有位好事先生考究出 Dickens年青时许多不轨的举动,其他如 Swinburne, Stevenson 以及《黄书》杂志那班唯美派作家那是更不用说了。为什么偏是流浪汉才会写出许多不朽的书,让后来“君子”式的大学生整天整夜按部就班地念呢?头一下因为流浪汉敢做敢说,不晓得掩饰求媚,委曲求全,所以他的话真挚动人。有时加上些瞒天大谎,那谎却是那样子大胆子地杜撰的,一般拘谨人和假君子所绝对不敢说的。谎言因此有谎言的真实在,这真实是扯谎者的气魄所逼成的。而且文学是个性的结晶,个性越显明,越能够坦白地表现出来,那作品就更有价值。流浪汉是具有出类拔萃的个性的人物,他们的思想同行事全有他们的特别性格的色彩,他们豪爽直截的性情使他们能够把这种怪异的性格跃跃地呈现于纸上。斯密士说得不错:“天才是个流浪汉”,希腊哲学家讲过知道自己最难,所以在世界文学里写得好的自传很少,可是世界中所流传几本不朽的自传全是流浪汉写的。Cellini杀人不眨眼,并且敢明明白白地记下,他那回忆录(Memoirs)过了几千年还没有失去光辉。Augustine少年时放荡异常,他的忏悔录却同托尔斯泰(他在莫斯科纵欲的事迹也是不可告人的)的忏悔录,卢骚的忏悔录同垂不朽。富兰克林也是有名的流浪汉,不管他怎样假装做正人君子,他那浪子的骨头总常常露出,只要一念Cobbett攻击他的文章就知道他是个多么古怪的一个人。De Quincey的《英国一个吃鸦片人的忏海录》,这个名字已经可以告诉我们那内容了。做《罗马衰亡史》的Gibbon,他年青时候爱同教授捣乱,他那本薄薄的自传也是个愉快的读物。Jeffries一心全在自然的美上面,除开游荡山林外,什么也不注意,他那《心史》是本冰雪聪明,微妙无比的自白。记得从前美国一位有钱老太太希望他的儿子成个文学家,写信去请教一位文豪,这位文豪回信说:“每年给他几千镑,让他自己鬼混去罢。”这实在是培养创造精神的无上办法。我希望想写些有生气的文章的大学生不死滞在文科讲堂里,走出来当一当流浪汉罢。最近半年北大的停课对于中国将来文坛大有裨益,因为整天没有事只好逛市场跑前门的文科学生免不了染些流浪汉气息。这种千载一时的机会,希望我那些未毕业的同学们好好地利用,免贻后悔。

前几年才死去的一位英国小说家Conrad在他的散文集《人生与文学》内,谈到一位有流浪汉气的作家Luffmann,说起有许多小女读他的书以后,写信去向他问好,不禁醋海生波,顾影自怜地(虽然他是老舟子出身)叹道:“我平生也写过几本故事(我不愿意无聊地假装自谦)既属纪实,又很有趣。可是没有女人用温柔的话写信给我。为什么呢?只是因为我没有他那种流浪汉气。家庭中可爱的专制魔王对于这班无法无天的人物偏动起怜惜的心肠。”流浪汉确是个可爱的人儿,他具有完全男性,情怀潇洒,磊落大方,哪个怀春的女儿见他不会倾心。俗语说:“痴心女子负心汉。”就是因为负心汉全是处处花草颠连的浪子,什么事情都不放在心头,他那痛快淋漓的气概自然会叫那老被人拘在深闺里的女孩儿一见心倾,后来无论他怎地负心总是痴心地等待着。中古的贵女爱骑士,中国从前的美人爱英雄总是如花少女对于风尘中飘荡人的一往情深的表现。红拂的夜奔李靖,乌江军帐里的虞姬,随着范蠡飘荡五湖的西施……这些例子也不知道有多少。清朝上海窑子爱姘马夫,现在电影明星姘汽车夫,姨太太跟马弁偷情也是同样的道理。总之流浪汉天生一种叫人看着不得不爱的情调,他那种古怪莫测的行径刚中女人爱慕热情的易感心灵。岂只女人的心见着流浪汉会熔,我们不是有许多瞎闹胡乱用钱行事乖张的朋友,常常向我们借钱捣乱,可是我们始终恋着他们率直的态度,对他们总是怜爱帮忙。天下最大的流浪汉是基督教里的魔鬼。可是那个人心里不喜欢魔鬼。在莎士比亚以前英国神话剧盛行时候,丑角式的魔鬼一上场,大家都忙着拍手欢迎,魔鬼的一举一动看客必定跟着捧腹大笑。Robert Lynd在他的小品文集《橘树》里《论魔鬼》那篇中说《失乐园》诗所说的撒但在我们想像中简直等于儿童故事里面伟大英猛的海盗。凡是儿童都爱海盗,许多人念了密尔敦史诗觉得诡谲的撒但比板板的上帝来得有趣得多。魔鬼的堪爱地方太多了,不是随便说得完,留得将来为文细论。

清末有几位王公贝勒常在夏天下午换上叫花子的打扮,偷跑到什刹海路旁口唱莲花向路人求乞,黄昏时候才解下百衲衣回王府去。我在北京住了几年,心中很羡慕旗人知道享乐人生,这事也是一个证明。大热天气里躺在柳荫底下,顺口唱些歌儿,自在地饱看来往的男男女女;放下朝服,着半件轻轻的破衫,尝一尝暂时流浪汉生活的滋味,这是多么知道享受人生。戏子的生活也是很有流浪汉的色彩,粉墨登场,去博人们的笑和泪,自己仿佛也变做戏中人物,清末宗室有几位很常上台串演,这也是他们会寻乐地方。白浪滔天半生奔走天下,最后人艺者之家,做一个门弟了,他自己不胜感慨,我却以为这真是浪人应得的涅。不管中外,戏子女优必定是人们所喜欢的人物,全靠着他们是社会中最显明的流浪汉。Dickens的小说所以会那么出名,每回出版新书时候,要先通知警察到书店门口守卫,免得购书的人争先恐后打起架来,也是因为他书内大脚色全是流浪汉,Pickwick俱乐部那四位会员和他们周游中所遇的人们,《双城记》中的Carton等等全是第一等的流浪汉。《儒林外史》的杜少卿,《水浒》的鲁智深,《红楼梦》的柳二郎,《老残游记》的补残老是深深地刻在读者的心上,变成模范的流浪汉。

流浪汉自己一生快活,并且凭空地布下快乐的空气,叫人们看到他们也会高兴起来,说不出地喜欢他们,难怪有人说:“自然创造我们时候,我们个个都是流浪汉,是这俗世把我们弄成个讲究体面的规矩人。”在这点我要学着卢骚,高呼“返于自然”。无论如何,在这麻木不仁的中国,流浪汉精神是一服极好的兴奋剂,最需要的强心针。就是把什么国家,什么民族一笔勾销,我们也希望能够过个有趣味的一生,不像现在这样天天同不好不坏,不进不退的先生们敷衍。写到这里,忽然记起东坡一首西江月,觉得很能道出流浪汉的三昧,就抄出做个结论罢!照野弥弥浅浪,横空隐隐层霄,障泥未解玉骄,我欲醉眠芳草。可惜一溪风月,莫教踏碎琼瑶,解鞍枕绿杨桥,杜宇一声春晓。顷在黄州,春夜行蕲水中,过酒家,饮酒醉。乘月至一溪桥上,解鞍曲肱,醉卧少休。及觉已晓,乱山攒拥,流水锵锵,疑非尘世也。书此语桥柱上。八年除夕之前二日于福州

读《兰生弟的日记》

郁达夫

到北京之后,遇到的都是伤心的事情。第一是弟兄之分裂,第二是龙儿的病死,第三是灾民灾官灾教员的惨状。各种苦楚,紧压住我的心身,既不愿意执笔,也不愿意读书。有时清夜醒来,在院子里默坐。仰视苍天,亦复寒噤不敢作一语。在这一种压榨状态之下,得读到装订精美的《骆驼》,自然是一件快事,尤其是读了徐祖正君的《兰生弟的日记》,觉得心里非常愉快。

徐祖正君的神经纤敏,凡见过他一两次的人,都是晓得的。我和他虽不是至交恳友,然而也曾和他谈过好几次天,见过好几次面。有一次因为说话偶不留意,触忤了他的神经的末稍,弄得两人默坐了半点钟,没有一句话讲。我平时虽也是神经过敏的弱者,但如遇见了过于像林黛玉那样的男子,心里也有点难受,所以自那一次以后,直到了此刻、还没有和他见面的机会。现在读了他的作品,回想起他的全人格来,很想做一点东西表白我的心迹,同时也可以致我对他的敬意。《兰生弟的日记》,虽不是徐君的杰作,然而我们都承认是他的一部很诚挚的作品。内容系兰生弟写给董南姊的一封长信。对兰生弟的性格心境,描写得颇周到;然而书函式的小说老犯的一著疾病,这《兰生弟的日记》还依然免不掉,就是董南姊的性格,董南姊的感情,和董南姊的心境变迁的途径,我们一点儿也捉摸不到。

兰生弟的意志薄弱,兰生弟的多愁多病,我们即使是不和作者相识的人,读了这作品,也十分可以感觉得出;所以此书于写兰生弟的内心的Innigkeit一点,是成功的了。然而这一种内心的Innigkeit。又因为著根不深,来源不定的原因,所以很难使一般的读者起共鸣。这大约也是书函告白式的小说,不能使作者有用武的余地,不能使作者得畅所欲言的缘故。

小说里头最怕说带哲理的空话,我对于淮儿特的《杜莲葛莱的肖像》到现在还有点不满,就是因为lord Henry的Paradox太多。兰生弟的日记里,时时也有这一流的语句,我觉得是白璧之瑕。

这一封长信,系根据《兰生弟的日记》而写,所以引日记的长处很多。一件件的错综事迹,都有很详细的日子记载在那里。这是作者使读者容易感到Reality的笔法,凡有过做小说的经验的人,都喜欢用。不过《兰生弟的日记》里,所记的时间很长,错综的事迹太多,前后的倒置太杂,年月日的记载因为太精详了的缘故,反而使读者感到困惑,这也是这小说的一点毛病。

徐君的文体的精强;所以使读者觉得生硬。尤其是头上的三四十页,风骨峻峥,虽则是力量很足,然不能引人入胜。我怕中国的一般读者,遇此都要感觉困难。

人事错杂,性格开展,兰生弟到了北京之后,有许多琐事遇着,这些琐事的描写,若在另一篇小说里叙出,不失为一段妙文,而在这一篇前后结构复杂的小说里出现,容易使读者起一种冗赘之感,因为和前半篇的叙述,不能保持均衡。我在此地,不得不想起Mark Rutherford’s Autobiography Deliverance来了。一样的一部“The Story of my Heart,一样的描写主人公的精神上的动摇苦闷,一样的描写主人公的几个恋爱史,然而我们当读Mark Rutherford时,觉得前后相称,均衡保持得整齐。虽然M.Rutherford的作者也描写几个与Mark Rutherford关系很少之人之事,然而我们却不觉得它们的冗赘。”尤其在Mard Rutherford’s Deliverance的后半部里,觉得他的一节一章,到小说结尾的时候,都有用处,都发生效力,这一部功夫,兰生弟却还没有做到。《兰生弟的日记》的坏处,我都不客气地举出来了。因为徐君是一位贤者,所以我不惜春秋之笔;因为徐君是我的朋友,所以我欲争得一谏友之名。末了我想来谈谈《兰生弟的日记》好处。《兰生弟的日记》是一部极真率的记录,是徐君的全人格的表现,是以作者的血肉精灵来写的作品。这一种作品,在技巧上虽然失败,然若以真率的态度,来测文艺的高低,则此书的价值,当远在我们一般的作品之上。凡爱读Amiel的日记,爱读Mark Rutherford的人,对此当然能有十分的敬意。不过我要在此地说一句预言:“这书决不是Popular的书,这书是少数人的书。”十五年七月二十七日(原载1926年8月28日《现代评论》第4卷第90期)

生的小反抗

张中行

近几个月以来,翻阅送到手头的报纸,连续看到关于安乐死的一些消息,古人云,“死生亦大矣”,因为自己已有生,并将有死,切身之事,难得等闲视之,就一阵陷入沉思。都思了什么?有没有什么知甚至悟?想用定形于文字之法理一理试试。至于能不能理出一点像样的,值得高明的读者惠与慧目的,只好走着瞧。

北大百年讲堂我不只一次说过,生,或缩小范围,说人生,是一,即现实就是这样,人生之道则是多。《易经·系辞下》说:“天地之大德曰生。”这是儒家的看法,其实也是常人的看法。由此看法演绎为行,于是说繁衍子孙是福,说“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直到打倒孔家店之后、批孔之后的今日,还要大力宣讲并推行计划生育。这是想到生就拥护的一派,几乎所有的人,纵使未明说,或简直未想到,都加入了。有少数例外,是约两千年前由身毒(今曰印度)进口的,佛门,说生是四种大苦(生老病死)之一,所以想灭苦,就不当像常人,用欢迎的态度对待生。那么,如何对待呢?就是虔诚的佛门弟子也有坚决和妥协两面。坚决是比丘和比丘尼的不婚,不婚,就断了下代之生。妥协是一,不断自身之生,所以还要托钵化缘;二是四众的另一半,优婆塞和优婆夷,虽然也不能不说生老病死是苦,却仍旧洞房花烛,之后自然就同常人一样。也儿女成群了。妥协,是因为生的力量太大,小躲闪也许有点希望,正面抗就必做不到。但佛门说的生是苦(或说苦之本,因为无生就不会有老病死)也并非向壁虚造,如常人也承认,俗语说苦乐悲欢,不可意的占一半,可以为证。这样胡思乱想的结果,关于生,就成为一笔糊涂帐,至少是不容易理清的帐,比喻为花中之玫瑰,有香味,却又扎手,你说好呢,还是不好呢?

生是怎么回事,看来是说不清了。天上的鹰,抓不着,不吃它也罢,不如算计檐前的麻雀。古人,或“不识不知,顺帝之则”,或学而后思,抽绎为理,几乎都走《中庸》开头说的一条路,“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即顺着走,不抗。其结果,自然还会碰到不少问题,或难题。难有玄远的,如这样作顺民,为己身计,究竟有什么意义?不知道。难还有现前的,更多,都来自率性未必能够顺利。为了减少头绪,用古人举一般以概其余之法,曰饮食男女。饮食,想的是烹对虾,端上桌面的却是清水煮白菜;男女,想的是如意佳人,点头算的却是个既不如意又非佳人。这就又回到佛门,只好承认与生相伴,确是有不少苦。那就如弘一法师,毅然出家吗?我以为,至少是理论上,出家并没有什么难,大难是想到与生有关的诸多问题,根本的,零碎的,能够处理得心安理得。不知别人怎么样,我则很惭愧,自知必做不到。不幸是又不能不识不知,于是有时,或说玄想的时候,就感到生之上,总像是有什么大力压着。什么大力呢?扩一己为大众,集零碎为概括,并取大舍小,就想到有两种,曰天命(指最根本的,即大德曰生,或能活就好),曰礼俗(指未必适当而公认为合情合理的),总是在头上(或心中)动荡,使身心不得逍遥,或者说,思和行难得越雷池一步。因为这样,若干年以来,如果发现,对于这两种大力,有表示反抗的,轻或重,思想或行动,我总是很感兴趣。以下转为说反抗,先礼俗,后天命。

礼俗,如何形成,必要性有多少,内容必是很复杂,因为专就量而论,它也是无限之多,各有各的形质,自然不能一言以蔽之。这里只说,无论哪一种,都有相当强的拘束力。戴上人文主义的眼镜看,拘束有可取的,如不当掏别人的钱包之类;有不可取的,如男的为昏君死、女的为丈夫守节之类。何以不可取?举个最微末的理由,是不平等,如臣死,君还活得好好的,妻死,去了穿红的,立刻来了挂绿的。可是,就是这不可取的礼俗,反也大不易,即以不为昏君死、不为丈夫守节为例,西风东渐之前,就必致招来非议和耻辱。人生于世,有谁肯置非议和耻辱于不顾呢?这需要相当大的勇气,抗礼俗的勇气。我,因为常常想到生的压力,所以对于有这种勇气的人,就会顿生敬仰之心。似乎应该举些例,以求此意能够更加明朗。语云,河里没鱼市上找,纵使稀有,地大时长,也会找到不少吧?为篇幅所限,只举二人二事,又为了不偏不倚,所举为男女各一。逐新潮,女先男后。

女是不待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跟司马相如跑了的卓文君。事最早见《史记·司马相如列传》,是这样写的:

是时,卓王孙有女文君,新寡,好音,故相如缪(装作)与令(临邛县令王吉)相重(要好),而以琴心(抒情之音)挑之(文君)。相如之临邛,从车骑,雍容闲雅,甚都。及饮卓氏,弄琴,文君窃从户窥之,心悦而好之,恐不得当也。既罢,相如乃使人重赐文君侍者,通殷勤。文君夜亡奔相如。相如乃与驰归成都。《西京杂记》卷二也记这件事,多由文君方面下笔,估计喜欢看时装表演的必更有兴趣看,也抄在下面:

文君姣好,眉色(外形)如望远山,脸际(颊部)常若芙蓉(荷花),肌肤柔滑如脂。十七而寡。为人放诞风流,故悦长卿(相如字)之才而越礼焉。

越礼是不管礼俗,提前两千年实行自由恋爱,实现了婚姻自主。这反抗有所得,为她想是生前嫁了如意郎君,死后在《史记》中占了一席地;由我看呢,意义就更加深远,是为娑婆世界的人生吐了一口不平之气。

再说一位男士,也是西汉中期人,陕西的杨王孙。他大概没作过官,班固《汉书》只说他“学黄老之术,家业千金,厚自奉养生”,也许连著作也没有吧?他得在史书中占一席地,是因为干了一件反潮流的事,不只不厚葬,而且坚决实行裸葬。《汉书》是这样记的:

及病且终,先令其子曰:“吾欲裸葬,以反吾真(本来的样子),必无(不要)易吾意!死则为布囊盛尸,入地七尺,既下,从足引脱其囊,以身亲土。”

儿子没有反潮流的思想和勇气,想不听,又不敢,于是请老子的朋友祁侯写信劝说。阻止的理由当然是不合礼俗。依礼俗,就必须“为之棺衣裳”,也就是厚葬。杨王孙仍坚持自己的主张,并复信说明理由,要点是下面这些话:

盖闻古之圣王,缘人情不忍其亲,故为制礼。今则越之,吾是以裸葬,将以矫世也。夫厚葬诚无益于死者,而俗人竞以相高,靡财单(殚)币,腐之地下。……故圣王生易尚(奉养),死易葬也。不加功于亡(无)用,不损财于亡谓。今费财厚葬,留归(土)鬲(隔)至(难于反本),死者不知,生者不得,是谓重惑。于戏(呜呼)!吾不为也。

俗人竞以相高,即成为风,力量就大。大到帝王也在它的下面挣扎,如秦始皇用大量的兵马俑殉葬就是证明。杨王孙却造了反,这就事说不大,意义却是重大的,因为可以表明,在生的大流中,人也未尝不可以以己身为主,我行我素,以争取一些独立和自由。

争取,如果能得到,是胜利。卓文君胜利了,杨王孙也胜利了。但这是对礼俗,世间的;移到天上,对天命,也这样轻易吗?再引《中庸》,“天命之谓性”,这性表现为多种情况,琐碎到忽然大声入耳吓一跳,走累了想坐坐,等等,都是。这里想用擒贼先擒王之法,抓个最大的,或说最根本的,是前面已经指出的,坚信大德曰生,或能活就好。为什么活比死好?我们不知道。不知道而信,至少是觉得如此,是接受天命。与礼俗相比,天命的压力大多了,我们有能力抗吗?记得德国悲观主义哲学家叔本华写过一篇题为《论自杀》的文章,结尾说无妨把这种行动看作向自然的挑战。其意大概是,你(天命)让我这样,我偏偏不这样。在叔本华,这是理论,因为他本人是寿终的,并没有向自然挑战。用实际行动向自然挑战,程度也可以轻,就我一时想到的举两种。一种是世间的,传说的巢父、许由之流,有腾达(必随来富厚)的机会,不干。另一种是出世间的,玄奘、慧能之流,可以从众,饮食男女,生生不息,也不干。这都有点不同于常,对天命而言,可以说是抗。但是与合生相比,这只是动动手脚,还说不上真刀真枪。

真刀真枪是不要命。这有多种情况,为了这里的所需,只说三大类。一大类是孟子说的,“舍生而取义”,是明显地有所为。义是个抽象的道德信念,化为具体的事,就可以是殉国(经常是为某一个滚下宝座的),可以是殉夫,可以是报知己(如荆轲、侯赢之流),等等。另一大类是走投无路,最典型的是项羽自刎乌江、崇帧皇帝煤山自缢、今代运动中跳楼之类。还有一大类性质有点特别,不是为什么义,也不是走投无路(至少由己身以外的人看,是不该寻短见),只是觉得活着没意思,或只有苦而无乐,就下了决心,不再活下去。这最后一类是感到“活腻了”,或活与断苦之间决定取后者,就走了舍生的路,由我看是地道的抗天命。其意与叔本华阐发的相类,是:你(天命)说活着好,如果听你的,我确是还能活些时候;但是我活腻了,不愿意再活下去,所以决定不听你的,自主,死。如果选择死,真就死了,又如果天命有知,看到有人造反,会有何感受呢?天道远,我们不能知道。只说迩的人道,大德曰生是一顶比地富反坏右重得多且更有普遍性的帽子,有人胆敢摘;就人生的意义说,陈胜、吴广揭竿而起一类事就微不足道了。

陈胜、吴广揭竿是抗秦皇,活腻了也揭竿是抗天命,显然,必是前者易而后者难。难还表现为三个等级:初级是有人动了真刀真枪,即活与断苦之间选择了后者;中级是对于这样的选择,很多人由反对变为谅解,或更进一步,认为合理;高级是有的人无苦而也感到活腻了,并动了真刀真枪。先说初级的抗,说它难,是因为有数不清的人,苦至于难忍,而且看来没有好转的可能,却仍旧舍不得死。这是天命的信徒,服从是率性,与胆敢抗的人相比,就次一等吗?也不能这样说,因为人总不当强人所难,所以不如说是道不同。胆敢抗的人走的是另一条路,难,所以一定是少数,或极少数。少不等于无,所以历代,也总有一些人,是在活与断苦之间,毅然选择了后者。这行动的性质是抗天命,其为勇也,我以为,比孟子所谓大勇不知要高出多少倍,因为,只说自我盘算的一点点,是,己身虽然无此胆量,“民吾同胞”,也未尝不可以借光,说“唯天为大”,一旦气从中来,就可以揭竿而起。

再说中级的抗,是多数人的思想上的揭竿而起,比如表现为行动,遇见自裁的,不救,听到自裁之事,不反对,或不表示惋惜。与初级的抗相比,这种抗升了级,因为要求的不只是个人,而且是大众。天命高高在上,众人异口同声,说无妨抗,怎么可能呢?约一年以前,我写《顺生论·死亡》一节,就是这样保守的,那里说:

如果一个人因某种原因确信自己生不如死,他应否享有选择死的自由?以及别人从旁帮助他实现死的愿望,法律和道德应否允许?这个问题很复杂,几乎复杂到难于讲清楚。清楚由讲理来,可惜在生死事大方面,常常像是不能讲理。不信就试试。人,称为人就有了生命,并从而有了活的权利;死也是与生命有不解之缘的,为什么就没有这样的权利?有人也许会说,并没有人这样说,法律也没有明文规定。那就看事实。为什么事,某甲自杀,某己看到,某乙有救或不救的两种自由,他可以任意行使一种自由,法律都不过问;可是道德过问,表现为自己的良心和他人的舆论,即救则心理安然,受到称赞,反之会心不安,受到唾骂。这是除自杀者本人以外,都不承认他有死的自由,甚至权利。为什么不承认?理由由直觉来,不是由理来。近些年来,据说也有不少人想到理,以具体事为例,如有的人到癌症晚期,痛苦难忍,而又确知必不治,本人希望早结束生命,主张医生可以助人为乐,帮助他实现愿望。这个想法,就理说像是不错,可是付诸实行就大难。难关还不只一个。前一个是总的,就是先要有个容许医生这样做的立法。立法要经过辩论,然后表决,推想这是同意一个人去死,投赞成票是很难的。

说很难,不只来于多年来慨叹天命力量之大,还来于见闻,是有些得不治之症的,求结束生命而不得,因为家属和医生都是既不忍又不敢。不忍不敢,就是都如历代祖先之率性,不想抗。事有意外,且凑巧,是近几个月以来,连续看到规模或大或小的关于抗的消息。先说大的,也许老外之国因为没有《中庸》,就不行率性之道吧,先是丹麦,继而荷兰,都通过了允许安乐死的法律。因为新奇,值得重视,抄一点点有关的情节供沉思:

自去年10月起,丹麦实施一项法律,停止延长无可救药的病人的生命以来、迄今已有45000人明确表示愿意接受这一做法。……只要事先立下遗嘱,医生都有义务停止延续其生命的治疗。(1993年2月20日上海《新民晚报》第四版)

2月9日,荷兰议会通过一项安乐死法,允许医生在严格的条件下,可以对病人实施安乐死。……此外,该项法令有些规定还出乎人们的意料,它规定医生无需征得病人的同意可以给处于昏迷状态的病人、患老年痴呆症的病人、神经不正常者以及先天畸形儿实施安乐死。(1993年2月11日,出处同上)

通过法律、是多数人举手了。举手是表示,至少是在某些情况下,活也可以不比死好,这由研讨人生之道的角度看,意义是重大的。老外走在前面了,我们呢?想不到竟能具体而微。也是《新民晚报》,1992年8月1日第十二版刊出无作者署名、标题为《我为什么让母亲“安乐死”》的文章,说母亲史美芸患癌症,痛苦难忍,最后家属和医生也不忍,终于在1990年12月17日,用“人工冬眠”法,经过37小时的“静脉滴注”,病人“平静而安详地死去”。死后怎么样呢?看文章的标题,有辩解意味,也许有些知此事者不以为然吧?这样推想,有来由,是另一件同类的,竟闹到法院。我是在1992年10月16日《南方周末》第三版上看到的。情节平平常常,母亲夏素文,59岁,患肝硬化腹水等症,1986年6月23日住进汉中市传染病院,儿子王明成再三请求为其母实施安乐死,院长拒绝,最后主治医生蒲连升同意,用注射复方冬眠灵法,使病人无痛苦死去。事件的发展和法院的判决却大值得注意。被告是王明成和蒲连升,这是采用了既死不咎的原则,如果咎,就还要加上一个,夏素文,名次更靠前,因为更高而暗藏的原则是“不许死”,除非阎王老爷来请。原告,报道是汉中检察院,推想必有更靠前的,可以不问,总之都是活比死好的虔诚信徒。最值得三思的是中级法院的判词,是:

……蒲连升在王明成的再三要求下同其他医生先后向重危病人注射促进死亡药物,但用药量属正常范围,不是造成夏素文病亡的直接原因,其行为虽属故意剥夺公民生命权利的行为,情节亦属显著轻微,危害不大。故此,蒲、王二人上诉人均不构成犯罪。

戴上逻辑的眼镜看,判词破绽不少,“促进死亡”与“药量属正常范围”,“故意剥夺公民生命”与“情节亦属显著轻微”,都难于和平共处。可是换上世故的眼镜看,措辞就妙不可言,因为,比喻为劝架,一方是旧信,一方是新理,都有大力,惹不起,就只好含胡其辞,以求双方都觉得自己不亏理,乐得放下拳头,满意而去。再换上本文的眼镜看,这场官司及其处理,意义就更加重大,因为它可以清楚地表明,我们的生,也正在由完全听命于天向小反抗过渡;过渡,前行,也许不很久,就会步丹麦和荷兰的后尘,视安乐死(可算作夺天命的一点点权)为合理合法吧?

还剩下高级的抗,不是为断苦而也不要活,至少我看,就没有什么可讲的。原因有表面的,是理论上可能,实际上很少可能;有骨子里的,是天命的力量太强,有了生,爱,不费吹灰之力,视为无所谓,如庄子(还乐得终其天年,可见也未能一贯),大不易,进一步,舍之如弃敝屣,就太难了。

写到这里,回顾一下,起笔时本来是想歌颂造反的,想不到思想追逦而下,还是归结到如孟德斯鸠所慨叹:“帝力之大,如吾力之为微。”但微不等于无,就算作小本钱吧,我的想法,也无妨,哪怕含有幻想成分,做一桩大生意,就是,对于天命的活着就好,或强硬,背道而行,或委婉,怀疑其权威性,算作小反抗,总比孔老夫子的单单“畏”之好一些吧?

随感录(选二、三)

傅斯年

除去遗世独立的狂人而外,世上常见的狂人大约有三类,一是色狂,二是利狂,三是名狂。

色狂的人满脑袋里装着许多生殖器,他的神昏气殆不消说了;利狂的人被一个大钱的孔套在脖子上,上气不接下气,他的可怜也不消说了。社会对这些还不百般地恭维,就是暗地里崇拜,还不见得明目张胆地恭维去。独有名狂一项,大家以为是最好的:得名狂病的人,终是求名得名,如愿以偿。大家看到有这类的妙用,就要群起效法了。他们骨子里面还不是爱名,以为名中自有黄金屋!名中自有千钟粟!名中自有颜如玉!人的事业和学问,全仗着清明的心境,冷透的眼力,安静的态度。诸葛亮说,“非淡泊元以明志,非宁静无以致远”。这话从不好的方面想来,好像有几分道士气,但是其中也有一部分的真理存在。必定心神守得住,才真能有心得呀!

社会中制造各样人形颠倒各个人物的权威就是名,名是一种偶像。把它看破,一文钱也不值了。

社会待人分两等:一等冷,一等热。冷到极处,像冰一般,可不能加了:被冰的人虽难过,还能勉强忍得。热到极处,一被恭维得烙铁一般的热,——这是社会上的常态——可就断难忍住了,还不若一刀杀断的刑罚好受。名的实效是一把红烙铁!——大家认清楚者。

也有好名而无害的人。陶潜好名心重达于极点,却也有超于无数人的成就;因为他求没有名的名,不求生前的名。

必不得已而好名,还是求身后之名。

屈原是中国第一个文人,不特就时代而论他最早,就是就价值而论他也最高。他说“长太息以掩涕兮,哀生民之多艰”。文人的感情,文人的意念,必当如此。

从他以后,文人的出产累累不绝了:其中自然也有几个真可崇敬的,但是下流不堪的占百分的九十九。问他何以下流呢?我答道,为他专门发挥肉欲的缘故。他们不特自己崇拜肉欲,并且把一切肉欲都说得神圣了,引诱无数的人赴狗男女的大壑。譬如狎妓,是人格所不许的,偏偏古今的文人都以为韵事;引诱良家妇人更发生法律问题,文人却深深乐道,毫不以为是自己的耻辱。至于热中的心理,乖戾的气象,一般文人更以为非此不足以为文人。譬如司马相如的《大人赋》,这个“乌托邦”就真不堪了,都是些饮食、男女宫室、车马的愿欲充满到极处的话,没有丝毫理性上的了解。程老大说文人“玩物丧志”其实比“玩物丧志”罪加十等,因为一般文人脑袋里所盛满的都是些酒食、生殖器、皇帝老爷。文人做到手,“人”可就掉了。

文人所最要做的是大官,平日总在那里梦想“相国风流”。“相国”还不威武,又在那里梦想“将军气概”。我曾在唐人律诗里找出四句可以表现文人的中枢意念的:两句是杜甫的“一卧沧江惊岁晚,几回青锁点朝班”;两句是刘长卿的“建牙吹角不闻喧,三十登坛众所尊”。这四句是文人心理上的“入相出将”;——失意的入相,得意的出将。有的人竟是以将相自负,有的人不过口里随便说说,以为不这样不足以为文士;谈说惯了,就不免一阵一阵发昏,忘了天高地厚皇帝远,自己是一副甚样嘴脸。胡闹像杜甫,也在那里以皋陶契稷自负,老着脸儿说,“致君尧舜上,再使风俗醇”。然而“出将入相”的戏台不过在心上过来过去,毕竟还是“功名从此负心初”,一生做人的清客。清客是一方面“便辟,善柔,便佞”无所不至,一方又露出傲骨嶙嶙的像道来。这样热中还不到家,竟有李商隐一流人,老实着说,“君王不得为天子,只为当年赋洛神”。充满这句的意思,直是吴起的杀妻主义了。

名士是文人的别号;我们现在可以说名士是文人的第一位。做名士的不可不发挥肉欲,肉欲里的第一条是男女;所以要做名士的人第一步是想象出一个对手的美人,好来嗟叹、咏歌,“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起初是造想象的美人,后来更进一层,性格(Sex)顿变,居然在文字上给自己擦脂抹粉起来,俨然是一位美人了。美人是文人的第二位。然而宋玉潘岳一流的人毕竟太少,左思罗隐一流人占大多数,用上吃奶的力气弄脂粉,毕竟不像,其结果字里行间不见美人,但见“龙阳才子”的气象。龙阳是文人的第三位。合起名士、美人、龙阳,三件事务来,就成了文人的三位一体。这不是我好骂人,请看古今的文人以妓女自况的有多少,现在更有几位三四等的文人,居然以像姑比喻自己的身世。文人的成就真算圆满了,所恨者“幸而为男,差无床箦之辱耳”。——“幸”该说“不幸”,“辱”该说“荣”。

念上几部诗文集就要这样,自己做几回更是服毒。或者二十岁以下的人不曾受毒气,“救救孩子”!“哀生民之多艰”的文学家——这是我对于未来中国所要求的!(《新潮》第一卷第四号,1919年4月1日)

李大钊

李大钊像胆小的人总是怕死,卑劣无聊的人总是盼反对他的人死,咒反对他的人死,阴贼阴狠的人总是想法把反对他的人置于死地。死是什么东西?死是这样可怕的么?死是这样有用的么?罗素说过:“你可以杀一个艺术家或思想家,但你不能得他的艺术或思想。你可以因为一个人爱他的同类把他置于死地,但你不能由这样的行为得到造成他的愉快的爱。”死不是那样可怕的啊!置人于死,于你不是那样有用啊!造谣咒人死,更是卑劣无聊之极啊!十五年七月二十七日(1919年11月9日《新生活》第 12期)

第三辑 醉中梦话

文学家不但不知道什么是爱情,而且也不懂得死的意义。所以最爱谈自杀的是文学家,而天下敢去自杀的文学家却是凤毛麟角。

五年以来

刘半农

昨天晚上舍我来了个电话,说《世界日报副刊》将于九月一日继续出版,要我做篇文章捧捧场。我想,这大概是因为五年以前,我做过半年的《世副》编辑罢。在这个意义之下,要我做篇文章,我是义不容辞的,虽然“此调不弹已久”,要做也做不出什么东西来。

五年的时间是很短的,眼睛一转就过去了。但若仔细一回想,这五年之中也就有了不少的变化。所以我现在就把五年以来北平社会上的变化,大致写出一些来,聊以塞责。

那时的新闻记者,确不是容易做的:动不动就要请你上军警联合办事处去吃官司,丢失脑袋的恐慌,随时可以有得。记得我办了《世副》一个多月,舍我就在极严重的情形之下被长脚将军捕去了。我因为恐怕遭到池鱼之殃,也偷偷摸摸的离了家到某校的“高能榻”上去睡了几宵,直到舍我营救出来了,才敢露面。现在的情形已大不相同,军警当局时常招待新闻记者,饷之以茶点,甚至于饷之以饭;这回因为讨伐石友三而戒严,所有检查新闻事务,由官方与新闻记者会同办理,这种的幸福,是五年以前的新闻记者梦也不会做到的(日本人办的《顺天时报》的记者自然又当别论)。

那时国立九校还没有合并,北平有九个国立大学校校长。私立大学也比现在多到一倍。却因国立大学的经费积欠至数年之多,私立大学本无固定经费,以致北平的大学教育,整个儿的陷于“不景气”的状态之中:讲堂老是空着,即使有教员上课,听讲者也不过“二三子”而已;牌示处的教员请假条,却没一天不挤的水泄不通。现在的北平各大学虽然远没有整顿到理想的境界,比到从前,已经大不相同了。

那时没有女招待,没有“吃三毛,给一块”的可能。也没有跳舞场,跳舞这文明艺术,还被头等文明的西洋老爷,太太,小姐们关紧在他们的艺术之宫象牙之塔里;我们次文明的中国人,只能在门外打打转,偷眼向里望去,和现在每晚上各跳舞场玻璃窗外围挤着的车夫苦力们一样。啊,多苦闷,多干燥的生活啊!

那时有一位备受崇拜与欢迎的大人物就是哲学博士张兢生先生,现在不知道那里去了。

那时还没有“摩登”这名词,虽然男女交际之风已渐开,却不像现在每一个摩登女子身旁必追随着一个摩登男子,每一个摩登男子手臂上必吊着一个摩登女子。“花王”这名词,似乎在那时已经有了,但说出来似乎没有现在响亮而尊严,受这称号的也不觉的有何等光荣之处,甚而至于有登报声明否认的。就现在的眼光看来,这种人真太不识抬举了。

那时没有登报征求伴侣的。登报声明离婚的已有了些,可没有现在热闹。

那时画报上还时常登载名妓的照片。现在“妓’”之一字,已因不合人道而落伍,所以名妓也者也自归于劣败之一途,不再出头露面了。

那时“普罗”文学一个名词,在北平还不大知道,所以我们这班不长进的弄笔头的人,至多只是落伍而已;现在呢,没落了,整个儿的没落了。

那时向《世副》投稿的,大多数是学生,只偶然有一两个是已经脱离了学生生活而在社会上做事的。所投稿件,以小说杂记为最多,论说诗词较少。稿子的内容,以关于性的苦闷及经济的压迫者为最多,但我并没有尽量选登,因为只是那几句话,翻来复去的说,还是那几句话。投稿者的目的,虽然在于发表,却也并不是不在乎区区千字一元或不到一元的稿费。所以做编辑的人,往往在这稿费问题上也不免受到困难;甚至有一位朋友,因为要想预支稿费而我的能力没有办得到,他就找个题目在别种报纸上做文章骂我,而且把我直恨到而今现在。现在的情形是不是还同从前一样,我不知道。

我做了半年的《世副》编辑,觉得那时的青年,有一部分走错了路头,所以就发表了三篇“老实说了罢”。这篇文章的内容,岂明曾为简单写出,只包括以下五项意见:

一,要读书。

二,书要整本的读。

三,做文艺要下切实功夫。

四,态度要诚实。

五,批评要根据事实。

这不是平常而又平常的么?然而不得了,马上就有许多青年联合了向我总攻击,借着当时阎老西儿所办的《每日评论》,把我刘半农骂到该杀该剐的地步。当然也有许多人是赞同我的,但我觉得在这种情形之下,已大可以自认失败,大可以休息休息了,所以不久,就投笔下野了。现在青年界的情形是怎么样的呢,我不知道。(二十年八月二十一日,北平)

开学问题

刘半农

现在国立九校的开学与否,已成了一个很大的问题了;所以成问题者,无非为了个钱字。

因为我也是九校中一校的教员,所以不免也要说几句话。

照理,付钱就作事,不付钱就不做,这是干脆而又干脆的一句话;而且“前帐未清,免开尊口”,也是我们中国社会中的一条习惯法。

不过,我们中国是有“特别国情”的,尤其是在“此刻现在”。这特别国情四个字无论应用到什么地方,总可以得到些特别的结果,把它应用到首都的教育上来,那就是:

民主楼你要开学么?开你的!谁有闲工夫来管你的钱?

你要不开学么?那更好!破坏教育的是你,我可并没有教你破坏。

瞧!这是多么巧妙,多么玲珑的手腕!

我亲爱的挨苦挨饿的同事先生们,在这种情形下,你可以完全明白:你即使不开学,他们还仍是中怀坦然,昼不愧于人,夜不愧于鬼!如其不信,便看看那位“大磕头儿威灵吞苦”罢,他是被人家推为贤人政治中的一个角色的;他对于政治是很热中的,他对于他将来的政治生命,当然没一时没一刻不在那儿打算的;他在外国人中走进走出,又自以为是风头十足,漂亮万分的,然而——这个然而应当大书特书的——他在中秋那一节,不已经把他贤人政客的真面目,赤裸裸的赏给我们看了么?“春秋责备贤者”,其余衮衮诸公,也就可以不必多说了。

然而,我亲爱的挨苦挨饿的同事诸先生,一班在北京等候开学的学生,也实在太苦了。他们衮衮诸公尽可以辜负我们(手民注意:不要误排作滚滚诸公),我们苟其尚可典卖质押维持了生活去上课,还是替这班枯守北京的青年设身处地想想罢。

如果我们不上课,对于这班青年,当然并无责任之可言。因为负这责任的不是我们。但在这中国特别国情之下,方头靴子且不要穿:且顾念顾念师生间往日的情谊罢。

我说这份话,并不是学着“饭桶先生”之以清高责人。饭桶先生之清高,区区亦尝见之矣:有钱时的总长要做,没钱时拂袖而去,此清高也;没钱的校长死也不肯做,有钱的委员就走马到任,此清高也。呜呼,清高美名也,然而微饭桶其孰能享之?若吾辈者,其为浊低乎,其为浊低乎,呜呼而又鸣呼!(十五年九月廿六日,北京)

醉中梦话

梁遇春

一、“才子佳人信有之”

才子佳人,是一句不时髦的老话。说来也可怜得很,自从五四以后,这四个字就渐渐倒霉起来,到现在是连受人攻击的资格也失掉了。侥幸才子佳人这两位宝贝却并没有灭亡,不过摇身一变,化作一对新时代的新人物:文学家和安琪儿。才子是那口里说“钟情自在我辈”,能用彩笔做出相思曲和定情诗的文人。文学家是那在心弦上深深地印着她的债影,口里哼着我被爱神的箭伤了,笔下写出长长短短高高低低的情诗的才子。至于佳人即是安琪儿,这事连小学生都知道了,用不着我来赘言。总而言之,统而言之,昔日的才子和当今的文学家都是既能做出哀感顽艳的情诗,自己又是一个一往情深的多情种子。

我却觉得人们没有这么万能,“自然”好像总爱用分工的原则,有些人她给了一个嘴,口说莲花,可是别无所能,什么事情也不会干,当然不会做个情感真挚的爱人,这就是昔日之才子,当今的文学家。真真干事的人不说话,只有那不能做事的孱弱先生才会袖着手大发牢骚。真真的爱人在快乐时节和情人拈花微笑,两人静默着;失恋时候,或者自杀,或者糊涂地每天混过去,或者到处瞎闹,或者……但是绝没有闲情逸致,摇着头做出情诗来,人们总以为英国的拜伦,雪莱,济慈是中国式的才子,又多情,又多才。我却觉得拜伦是一个只会摆那多情的臭架子的纨公子。雪莱只是在理想界中憧憬着,根本就和现实世界没有接触,多次的结婚离婚无非是要表现出他敢于反抗社会庸俗的意见。济慈只想尝遍人生各种的意味,他爱爱情,因为爱情可以给我们很大的刺激,内里包含有咸酸苦辣诸味,他何曾真爱他的爱人呢?最会做巧妙情诗的Robert Herrick有一次做首坦白的自叙诗,题目的Upon Himself中间有几段,让我抄下来吧!

Icould never love in deed;

Never see mine own heartbleed;

Never crucify my life;

Or for widow, maid, or wife.

……

I could neverbreark my sleep,

Fold my arms, sob sigh, or weep.

Never beg, or humbly woo

With oaths and lies,(as others do)

But have hitherto lived free

As the air that circles me

And kept credit with my heart,

Neither broke in the whole, orpart

Herrick这么坦白地说他绝不会有什么恋爱,也不会挨求恋和失恋的痛苦,这倒是他心中的话,但是那个爱念Herrick的年轻人不会觉得他是赞颂爱情的绝妙诗人?等到看着这首冷酷的自剖,免不了会有万分的惊愕。然而,这正是Herrick一贯的地方。若使Herrick不是这么无情的人,他绝不能够做出那好几百首艳丽的短短情歌。爱伦·波(Edgar Allan Poe)说:“真挚的情感有种质朴的气味(bomeliness),那是不能拿来做诗材用的。”风花雪月的诗人实在不能够闭着嘴去当一个充满了真挚情感的爱人。欧美小说里情场中的英雄,很少是文学家;情人多半是不能做诗的,屠格涅夫最爱写大学生和文学家的恋史,可是他小说中的主人翁多个是意志薄弱的情人,常带着“得不足喜,失不足忧”的态度。这都是洋鬼子比我们观察得更周到的地方。不过这样地把文学家的兼职取消,未免有点“焚琴煮鹤”,区区也很觉得怅然。

文学家不但不知道什么是爱情,而且也不懂得死的意义。所以最爱谈自杀的是文学家,而天下敢去自杀的文学家却是凤毛麟角。最近上海自杀了不少人,多半都有绝命书留下来,可是没有一篇写得很文学的,很动听的;可见黄浦江里面水鬼中并没有文豪在内。这件事对于文坛固然是很好的消息,但是也可见文学家只是种不生不死半生半死的才子了。不过古今中外的舆论是操在文学家的手里,小小的舞台上自己拼命喝自己的彩,弄得大家头晕脑眩,糊里糊涂地跟着喝彩,才子们便自觉得是超人了。

二、滑稽(Humour)和愁闷

整天笑嘻嘻的人是不会讲什么笑语的,就是偶然讲句把,也是那不会引人捧腹,值不得传述的陈旧笑谈。这的确是上帝的公平地方,一个人既然满脸春风,两窝酒靥老挂在颊边,为社会增不少融融泄泄的气象,又要他妙口生莲,吐出轻妙的诙谐,这未免太苦人所难了,所以上帝体贴他们,把诙谐这工作放在那班愁闷人肩上,让笑嘻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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