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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6-11 02:4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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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马南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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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山夜话(第三卷)

燕山夜话(第三卷)试读:

作者的话

近来有些朋友,十分关切地向我探问:《燕山夜话》的写作计划如何?个人的时间如何支配?这使我感到很惭愧,怎么回答这样热情的询问呢?

说老实话,我平生最大的缺点,就是不善于做计划。写文章也是一样,简直没有什么计划。我很羡慕,许多报纸、刊物的编辑部,以及许多著名的作家,据说他们都有详细的选题计划。并且有的人还根据选题计划,制定阅读资料和写作的进度表。每月有月计划,每年有年度计划。一切按计划办事,到时候要按计划检查总结。这一套做法当然有许多好处,可惜我没有养成这种习惯,一时还做不来。

我的做法基本上是无计划的。除了在报上发表的日期是固定的,这一点算是按计划的以外,从我个人方面来说,全部过程差不多都没有计划。我常常想到、看到、听到一些东西,觉得有了问题,随时就产生一个题目:每一个题目有关的材料和观点,只能利用工作之余的一点时间,就自己现有的水平,有什么写什么;写的时候,基本上是按照自己的思维过程,用文字表达出来。这个写法,似乎对自己的写作比较方便,而读者在阅读的时候,随着这个思维过程,好象也更容易体会问题的来龙去脉。

至于平日工作、读书及其他生活上的具体安排,就跟大家一样,简直“乏善足述”。如果再要勉强说上一点,那就是要抓紧时间,尽量不要浪费时间,能多做一些事情总比少做一些事情好啊!但是,当着一件事情正在进行的时候,必须聚精会神把这件事做好,特别是对于自己本职的工作,一定要集中精力去做,不要分心。做好了一件事,然后再去做另一件事。

对于我这样一个不懂得计划的人,谈起研究学问等等大问题,缺点和错误在所不免。趁着《燕山夜话》第三集付印的时候,我愿再一次向亲爱的读者同志们提出要求:希望大家多给我提问题,并且对我的文章中任何观点和材料,发现有不正确的,就要来信批评,使我有机会改正一切可能产生的缺点和错误。马南邨一九六二年三月二十五日

人穷志不穷

一位青年学生前天来看我,谈起他有一个打算,想把明代黄姬水编的《贫士传》选译成语体文,问我赞成不赞成。我觉得他这个想法很好,当时就表示完全赞成,希望他早日着手选择。我认为这部书如果有人精心加以选择出版,把它弄得好好的,这对于我们后一代的青少年将有很大的教育意义。

为什么古代的《贫士传》对于我们新社会的青少年会有益处呢?这中间的道理很简单。正因为我们的青少年出生于我们的革命已经取得了伟大胜利的新社会中,他们将很难了解旧社会里被压迫阶级所过的穷苦生活,他们甚至将完全不知道贫穷是什么回事,将来他们万一遇到某种意外的穷困,恐怕会无法应付。因此,在这一方面给他们一点教育是十分必要的。

从《贫士传》中可以看到,古来许多有骨气的人,虽然在非常穷困的条件下生活,周围又有恶势力对他们进行威胁利诱,但是,他们坚定不移地表现了崇高的气节,真是象俗谚说的“人穷志不穷”,不能不叫人肃然起敬。

例如,《贫士传》中有一个故事说:“披裘公者,吴人也。延陵季子出游,见路有遗金。公当夏五月,披羊裘负薪而过之。季子呼公取焉。公投镰于地,眼目拂手而言曰:子何居之高而视之下,貌之君子而言之野也。吾五月披裘而负薪,岂取遗金者哉?季子知其为贤者,请问姓字。公曰:吾子皮相之士,何足语姓字也。遂去。”

你看,这个披裘公多么有骨气啊!他虽然很穷,然而他是真正的劳动人民,依靠自己打柴过日子,决不肯去拿别人遗失的钱财。而那个季子显然是为富不仁的伪君子,他竟敢以自己肮脏的思想,去揣度披裘公,企图使披裘公跟他一起同流合污。

象延陵的这位季子之流,现在还没有完全绝迹。他们是旧社会的渣滓,满脑子是剥削阶级的思想意识,不但毫无劳动人民的气味,甚至连封建士大夫的所谓“清高”思想也没有。对于这种人,一方面固然可以耐心地加以改造,另一方面还必须给以实际的教训。当然,更重要的还在于我们大家要进一步普遍发扬人穷志不穷的积极精神。我们要象汉代伏波将军马援所说的:“大丈夫为志,穷当益坚。”我们决不能堕入所谓“人穷志短”的可悲可耻的陷阱中去。

本来所谓“人穷志短”这句话,是从佛教的故事中传出来的。查宋代的著名僧人慧明,在《五灯会元》这部书中写道:“或问法演:祖意教意,是同是别?演曰:人穷志短,马瘦毛长。”

可见这句话最初不过是一个比喻而已。法演和尚用了这个比喻,来说明佛教的基本教义和佛祖的具体解释的相互关系,就好象人穷则志短、马瘦则毛长一样。这些比喻当然未必都很确切。至于宋代诗人陈师道的诗,虽然也用了“人穷令志短”的句子,这却完全不足以证明陈师道的真实思想。

谁都知道,陈师道本人是很有骨气的。他从小就表现了坚苦顽强的精神,勤奋力学,后来因为不满于王安石的经学理论,坚决不肯应试。苏东坡推荐他为徐州教授,后来被召为秘书省正字。《宋史》写他“高介有节,安贫乐道”,年纪不到五十岁就死了。

他是怎么死的呢?原来他平日非常贫苦,冬天没有棉衣。有一次参加郊外祭祀,刚好是冬天。他的老婆给他借了一件棉衣。他知道棉衣是从一个姓赵的家里借来的,而他又很讨厌那姓赵的,就坚决不肯穿,终至受冻而死。

我们虽然不能认为,凡是贫穷的人,就一切都好;但是,贫穷的人如果是勤劳的、正派的,而且是有骨气的,那末,这些好样的就值得我们学习。

“放下即实地”

这几天整理旧书,偶然又拿出明代刘元卿的《应谐录》,翻阅其中有一则写道:“有盲子过涸溪桥上,失坠,两手攀揗,兢兢握固,自分失手必坠深渊。过者告曰:无怖,第放下即实地也。盲子不信,握揗长号。久之,手惫,失手坠地。乃自哂曰:嘻,蚤知是实地,何久自苦耶?”

看了这个小故事,觉得很有启发。有的人自己虽然不是瞎子,但是平常遇到某些事情,实际上却很象这个故事中的瞎子所表现的。这是为什么呢?根本的原因是由于不了解实际情况,心中无数,所以遇事没有把握,不知如何是好。

其实,任何事情都有一个底,不是不可捉摸的。因此,遇事完全可以不必害怕,不要象这个故事中的瞎子那样,生怕坠入深渊,拚命抓住桥揗,不肯放手;尽管放心大胆地撒手,要知道“放下即实地”,又有什么可怕呢?

当然,这个故事的背景和含义也不简单。它大概是编书人根据一些流行的故事,结合了自己的切身经验写出的。因为刘元卿自己在明朝隆庆年间,参加“会试”的时候,“对策极陈时弊,主者不敢录”。有了这一段遭遇,使他深深地体会到当时的官吏们太胆小了。所以,他的思想倾向于大胆放手做事的一面,而不赞成畏首畏尾的态度。

所谓大胆放手是以了解实际情况为前提,这是非常明显的。如果不了解实际情况,那末,无论胆大也好,胆小也好,也无论放手或者不放手,同样都只能是盲目的。假使不了解实际情况,而盲目地提倡大胆放手,其结果可能比盲目地不放手要坏。换句话说,任何盲目的做法都是要不得的。

由此看来,那个瞎子既然不知道桥下没有水,而失手下坠的时候刚好又抓住了桥揗,那末,起初他紧紧地抓着桥揗,不肯放手倒是完全合乎情理的。问题在于后来过路的人已经告诉他说,不要害怕,放下就是实地,这个时候他仍然不相信,还是照旧抓住桥揗不肯撒手,这就太不聪明了。结果他的手一定疲累不堪,终于抓不住桥揗,而失手下坠了。如果桥下真有万丈深渊,他就一定要摔死。幸亏桥下的确是干涸的实地,使他失手之后,立刻脚踏实地,毫无危险。这里又证明了一个道理:人必须经过亲身的实际体验,才能知道事物的真相。从这一点说来,故事的含义就更深刻了。

但是,我现在还觉得对这个故事的含义,作这样的理解仍然是不够的。有时办一件事情的时候,由于调查研究工作做得不够,总觉得自己带有某种程度的盲目性。甚至周围的群众也提出一些有益的意见,反映了苦干正确的情况,只是自己因为心中无数,也无法判断这些意见和情况的正确与否。反而觉得人们议论纷纷,真相不明,不得不把各种不同的意见和情况,暂时都搁在一边,等待以后的事实去做证明。到了事实完全弄清楚的时候,有些问题又事过景迁了,心里感到十分懊恼。这正如那个瞎子说的,早知道放下即实地,又何必自讨苦吃呢?

与此相反,也有一种情形使自己吃了大亏,好比失手下坠,桥下虽非深渊,却也不是干河,以致自己浑身受伤。经过这一次吃亏,后来就胆小得厉害,即便走在非常平坦的路上,每走一步也害怕跌倒。现在想起来,这样也很糟糕,必须克服这种不正常的情绪。

在这里,我又连想到《荀子》的《修身篇》中有两句话很重要。他说:“良农不为水旱不耕;良贾不为折阅不市。”可不是吗?农民怎么可以因为怕水旱灾害就不种地了呢?商人怎么可以因为怕赔钱就不做买卖了呢?

我们对于任何崎岖艰险的道路,都要有胆量走过去,因为我们做着空前伟大的事业。我们是革命者,难道我们害怕危险就不革命了吗?我们在工作中,只要了解实际情况,即便偶然失坠,也不会心慌,因为自己完全知道“放下即实地”啊!

“推事”种种

古代审判案件的官员叫做“推事”,这个职务相当于现在法院的审判员。我们人民的法院现在已经没有“推事”了。这是正确的。因为顾名思义,推事当然不如不推事的好。所以,我们不但不需要“推事”这个职务名称,而且还要扫除“推事”的一切遗风余毒。“推事”在古代,远不只是寻常的小官职,而是很高的官职。比如宋代的封建政府,设有最高的法院,叫做“大理寺”。所有重大的案件都必须交由“大理寺”审判。在“大理寺”中直接审判各种案件的大官,便是“左推事”和“右推事”。可见这个官职在过去多么重要了。

一直到解放以前,以旧中国,推事居然成了一个制度,名目繁多,有什么监督推事、代理推事、署理推事、受命推事、受托推事、首席推事、陪席推事、独任推事、合议推事、学习推事、候补推事等等。光从推事的这许多名目上,就可以看出当时的官僚制度庞大、臃肿、腐败、落后到何等惊人的地步。

本来,推事之“推”包含有推求、推举、推进的意思。但是,它同时又包含有推却、推让、推托、推移的意思。而且,通常这个字更多地被使用在后一类的意义上。因此,一提到推事,人们就会以为是把事情推出去不管。这样,推事越多,事情就越发没有人管,彼此左推右推,谁也不肯负责,岂不糟糕!

特别是在社会分工方面,如果有不合理的地方,那末,推事的人就一定会多起来。他们可以用种种借口,真个是左推事,右推事,力图推卸自己应负的责任。这类事例,实在多得很。大家比较熟悉的明代江盈科的《雪涛小说》中有一段记载,十足地证明了古时推事遗风的为害。请看这一段文字吧!“有医者称善外科。一裨将阵回,中流矢,深入膜内,延使治。乃持并州剪,剪去矢管,跪而请谢。裨将曰:镞在膜内者,须急治。医曰:此内科事,不意并责我。”

不看这段文字的,还不了解古代的人意然有这样严格的分工观念!受箭伤的明明属于外科的范围,而这位外科医生只把箭杆切掉,就算完事;至于箭头深入皮肉之内,则属于内科的范围,似乎与他毫无关系了。这虽然是笑话,但是,说这个笑话的人却表现了一种严肃的批评精神。

显然,这种推事之风,在私有财产制度没有彻底消灭以前,大概是不可能完全绝迹的,正如旧社会的其他坏思想,坏习惯的残余不可能一下子被扫除干净一样。由于私有财产制度的影响,个人主义到处都有滋生的可能。推事之风也不过是个人主义的一种表现形态而已。一切对自己不利的,一切非自己所愿意的,一律不管,这就是极端个人主义者的中心思想。甚至于遇到危险,有的人会象鸵鸟一样,只要把头藏起来就觉得很安稳了,即便身子露在外面似乎也没有什么关系。这不也是极端个人主义思想的一种变态吗?

这里应该提到江盈科说的另外一个故事,可算得是这种思想的又一表现。他说:“盖闻里中有病脚疮者,痛不可忍。谓家人曰:尔为我凿壁为穴。穴成,伸脚穴中,入邻家尺许。家人曰:此何意?答曰:凭他去邻家,痛无与我事。”

用推事的观点看来,这位脚上长疮的人,把脚伸到邻家,当然他的脚痛也就被推出去了,于是,他自己在精神上无疑地可以得到了安慰。然而,这样自欺欺人的把戏又有谁相信呢?

我们现在提倡的是大胆负责的精神,在我们看来,推事之风决不可长。如果在什么地方发现有这种遗风余毒,就一定要把它扫除干净。

涵养

常常听人说,某甲很有涵养,某乙缺乏涵养,如此等等,议论不能说没有一点道理,但是,实际上却往往没有一定的标准。

究竟什么是涵养?符合什么样的标准,才算有涵养呢?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和古人当然有不同的看法。

宋代的大理学家朱熹,提倡人们要学习孔子的涵养工夫。打开《朱子大全》就可以看到,他在好几处主张“平日操持,庄敬诚实,涵养内心,戒矜躁,去嗜欲”。这种主张,一般地说并没有什么错误,不过从他的根本思想上以及后人对这种观点的解释和运用上看来,就都变成了消极的对一切采取无条件容忍的态度,甚至有人主张“逆来顺受”,就更加荒谬了。

我们的看法和古人的这种看法有根本的不同。我们所说的涵养,主要是从政治上着眼,也就是要强调政治上的锻炼和修养。比如,处理任何事情都要有鲜明的立场、坚定的原则、正确的态度,但是不排斥灵活的方式方法。对于那些丧失革命立场、采取无原则迁就的任何做法,我们绝对不能容忍。有一班人八面讨好,谁也不得罪,自以为很有涵养,其实在我们看来乃是典型的“乡愿”,多么卑鄙可耻啊!

然而,这并不是说,对于古人的涵养工夫,我们可以一笔加以抹煞。问题完全不是这样简单。古人有各种各样的涵养工夫,应该加以分析,做出恰当的判断,然后分别对待,有所取舍。

举例来说,宋代林昉的《田间书》写道:“木可雕,而病于越度;金可铸,而病于跃冶。木越度、金跃冶,虽有良工,巧将安施?是故君子养质以成器。”这个道理自然是对的。雕坏了的木头和没有炼成的金子,确实是不能用的,即便你的手艺再好,恐怕也没有法子把它们制成什么好东西。林昉说的“养质以成器”,如果翻译为现时的口语,那末,我们说培养优良的品质,造就有用的人才,难道不正是这个意思吗?

至于有许多古代学者片面地反对性急,一味地赞扬忍耐,简直毫无道理。明代江盈科的《雪涛小说》中写了一个故事说:“一仕宦将之官,其厚友送之,嘱曰:公居官无他难,只要耐烦。仕者唯唯而已。再嘱,三嘱,犹唯唯。及于四、五,其人忿然怒曰:君以我为呆子乎?只此二字,奈何言之数四!?厚友曰:我才多说两次,尔遂发恼,辄谓能耐烦可乎?”接着作者加了几句评论说:“此知耐烦之当然,及遇小不可耐,而遂不能耐者也。余所以信忍与耐烦为难能也。”作者的用意非常明显,就是一味地主张忍耐而已。

假若每个人果真都是无条件地对一切事情采取忍耐的态度,那一定只有害处,决无好处。正如明代刘元卿的《应谐录》中曾经讽刺的于啴子,便是一例。这个故事写道:“于啴子与友连床,围炉而坐。其友据案阅书,而裳曳于火,甚炽。于啴子从容起,向友前拱立,作礼而致词曰:适有一事,欲以奉告,谂君天性躁急,恐激君怒;欲不以告,则与人非忠。惟君宽假,能忘其怒,而后敢言。友曰:君有何陈,当谨奉教。于啴子复谦让如初,至再至三,乃始逡巡言曰;时火燃君裳也。友起视之,则毁甚矣。友作色曰:奈何不急以告?而迂缓如是!于啴子曰:人谓君性急,今果然耶?”象于啴子这样慢吞吞地处理火烧的急事,简直是荒唐至极,谁也不应该赞成他的这种态度。

那末,一个人的涵养如何,到底应该从哪里下判断呢?明代朱袞的《观微子》中说:“君子忍人所不能忍,容人所不能容,处人所不能处。”这里只要加上一定的条件,就是要看什么性质的问题,而不是无条件地笼统对待,意思就比较周全。照这样的意思来谈涵养的工夫,则不但无可非议,而且完全应该加以倡导。

黄金和宝剑的骗局

古来的骗子真不少,他们设下了许多骗局,叫别人上当;而受骗的人大概都有种种弱点,给了骗子以可乘之隙,否则他们纵然有布置周密的大骗局,也不会发生什么作用。因此,研究一下历来著名的骗局,分析骗子施展的各种伎俩和受骗的人所以会上当的原因,我想这将有助于提高人们的警惕性吧。

但是,骗子的故事在历代的笔记中连篇累牍,随手可得,从何谈起呢?我想找一部比较正经的有价值的笔记来看看。于是我选了《唐国史补》。这部书的作者李肇是九世纪初期的人,在唐宪宗元和年间当过翰林学士和中书舍人,参与了李唐封建政府的机密大事。他写的这一部书从来被人认为是唐宋小说笔记中最严正的,对于每件事情的记载都有可靠的事实做根据。从这部书上,我发现了黄金和宝剑的骗局,很有意思。

故事发生在唐代的伊阙,即今之河南洛阳龙门附近,有一家姓薛的,祖上做过大官,是个富翁。忽然来了一个道士到他家里要喝一杯茶,说是走路口渴了,谈吐之间流露出一种高雅脱俗的风度,姓薛的对他的印象很好。这个道士看到谈话十分投机,就顺口问道:“自此东南百步,有五松虬偃,在疆内否?”“某之良田也。”姓薛的回答。

于是道士请求屏退左右,然后密语道:“此下有黄金百斤、宝剑二口,其气隐隐,浮张翼间。张翼洛之分野,某寻之久矣。黄金可以分赠亲属甚困者;其龙泉自佩,当位极人臣。某亦请其一,效斩魔之术。”

这些话深深地打动了姓薛的。道士看看已经入港了,又进一步说道:“然若无术以制之,则逃匿黄壤,不复能追。今俟良宵,剪方为坛,用法水噀之,不能遁矣。”最后道士还再三叮嘱不可漏泄。姓薛的完全被他迷住了,就忙着设坛,准备了几案、香炉、裀褥、缣素甚多。道士却要求摆“祭膳十座,酒茗随之。”并且规定“器皿须以中金者。”

为什么要这么多的东西呢?地下的金子还没有拿到手,就要先拿出一批金器,这不是很容易露出破绽来吗?为了使人信而不疑,道士“又言:某善点化之术,视金银如粪土,常以济人之急为务。今有囊箧寓太微宫,欲以暂寄。即召人负荷而至。巨芨有四,重不可胜,缄鐍甚严”。姓薛的一看这样沉甸甸的四大箱,心中满意,就什么也不怀疑了。

到了“吉日”,道士在那五棵松树的地方,摆下法坛,请姓薛的亲临拜祝,然后“亟令返居,闭门以俟。且戒勿得窥隙。某当效景纯散发衔剑之术,设为人窥,则祸立至。”姓薛的只得遵命回家。当时约定:“行法毕,当举火明召,可率僮仆,备畚锸来,及夜而发之,冀得静观至宝也。”可是,一等就是一个通宵,根本望不见报喜的火光,姓薛的才开始有些怀疑起来。

最后发现这个骗局已经太晚了。姓薛的久候不见火光,不得已开门往外观察,也没有任何影响。跑到五棵松树下面一看,情形就大变了。这个地方已经没有什么法坛了,而是“掷杯复器,饮食狼藉;彩缕器皿,悉已携去;轮蹄之迹,错于其所。”道士竟把全部赃物都运走了。

受骗的人终于懊丧而归,气愤愤地“发所寄之笈,瓦砾实中。自此家产甚困,失信于人,惊愕忧惭,默不得诉”。受骗的人起先妄想会得到黄金百斤、宝剑二口,到头全成了泡影,反而丧头了大批财富,只剩下四大箱瓦片碎石,骗局至此全部揭穿。

这个故事发生在唐代,李肇把它记录下来,目的大概是想警醒后人不要再受骗。可是唐以后的笔记小说证明,后来发生的骗局仍然层出不穷。这样看来,如果没有经过亲身的经验,那末,任何人恐怕都难免于受骗。

文天祥论学

大家都读过唐代韩愈的《进学解》吧,其中有若干名言警句,流传很广。然而,也许有的朋友没有读过宋代文天祥论学的文章吧,现在我想谈谈文天祥的“进学解”。

可能有人马上会提出质问:文天祥何曾用过什么“进学解”这样的题目写文章呢?我看文天祥《题戴行可进学斋》的一篇文章,就可以算是文天祥的“进学解”。而且,他写的这一篇文章比韩愈的还要短,见解却比韩愈的还要高明。我们现在谈学习问题的时候,倒无妨把文天祥在这篇文章中论学的观点,介绍给大家做参考。

读过韩愈的《进学解》的人,应该记得,韩愈对于学习的态度和方法,主要的是说:“业精于勤,荒于嬉;行成于思,毁于随。”他劝告学生们说:“诸生业患不能精,无患有司之不明;行患不能成,无患有司之不公。”尽管韩愈在文章中间掀起了几个波澜,反复论证,而实际上都只是为了说明他的基本论点,想使人立定勤学的决心和成功的信心罢了。

显然,韩愈的文章,并没有很好地解决学与行的关系问题。就是说,他对于学习和实践,哪个是基本的,以及这两者之间的相互关系,缺乏全面的系统的分析,因此,还不能够做出正确的论断。这是韩愈的《进学解》一文的主要缺点。当然,我们也不能以此为理由,而抹煞了这一篇文章的全部好处。

但是,比较起来,文天祥的文章明确地提出了学与行的关系问题,并且给了这个问题以明确的回答。在这一点上说,文天祥就比韩愈大大地前进了。至于文天祥的强烈爱国思想和正气凛然、不屈不挠的伟大风格,永垂千古,更非韩愈所能比拟的了。

文天祥《题戴行可进学斋》全文只有二百四十一字,比韩愈的《进学解》全文七百四十二字要短得多了。但是,我认为文天祥的文章内容,却远比韩文为有力。

为了强调说明学问必须从实践中得来,文天祥首先引证了《易经》的命题,这就是:“天行键,君子以自强不息。”然后他解释说:“君子之所以进者,无他法,天行而已矣。”这里所谓天行,是指的符合于客观自然规律的实践。离开实践,当然无法掌握客观的自然规律;而正确的实践,又必须按照客观的自然规律,才有成果。这个道理非常重要,文天祥可谓一语中的!

接着他又写道:“进者行之验,行者进之事。……地有远行,无有不至;不至焉者,不行也,非远罪也。”道理讲得很清楚。无论什么事,只要努力做去,一定有所进益,一定会达到目的。没有什么做不到的,如果做不到必定是因为不力行。

恰巧戴行可的名字就有一个“行”字,而他的书斋又叫做“进学斋”,所以,文天祥说:“独有一言,愿献于君者,曰:行。行固君字也。……行所以为进也。不行而望进,前辈所谓游心千里之外,而本身却只在此,虽欲进,焉得而进诸!”我们的经验完全可以证明,任何事情,包括学习在内,如果不努力做去,即便有许多很好的计划,也是要落空的,不会有什么结果。

仔细体会文天祥所说的“行”,并不仅仅是狭义的,而应该把它看成是广义的。这里边包含着好几层意思。从做学问这件事情本身来说,无论是初步追求某一项新的知识,或者是进一步探究事物的本质和发展规律,都必须通过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的过程。“行”字就应该概括这个过程的全部。换句话说,整个认识过程也都可以算做“行”的过程。

按着这样的观点,那末,知与行的过程,就是以实践为基础的两者完全统一的过程。这比宋、元、明的理学家,从朱子、二程以至王阳明等人的学说,显然都要进步得多了。那些理学家们不管说“知难行易”也好,说“知易行难”也好,说“知难行亦不易”也好,他们总是把“知”与“行”分割开了。甚至说“知行合”,也没有强调以“行”为基础。殊不知这两者实际上不能不是以行为基础的对立统一的整个过程。他们自命为理学家,而徒尚空谈,毕竟不如文天祥在政治斗争实践中看问题比较切合实际。

我们现在对于文天祥的一生和他的思想,有必要做出新的估价。过去一般人只读他的《正气歌》,我现在提议大家还要读他论学的文章。

选诗和选文

近来读到许多诗选和文选。编选的人有不少是平日相识的朋友,偶然征求我的意见,就不免发表了一些议论。

应该承认,这许多选本的编者用意都是好的。他们煞费苦心,研究了以前各家选本的得失,斟酌取舍,并且详加注释,确实花了很多工夫。在这许多新出版的选本中,有的水平很高,优点多而缺点几等于无。读到这种选本,心里有说不出的喜悦。但是,也有一些选本,缺点尚多,有待商榷。在这里,不可能一一论列,只想提出一个普遍的问题来谈谈。

一般地说,诗和文应该有一个界限,完全可以划分得清楚。然而,这个界限却不是断然分开不能逾越的鸿沟。所谓“诗”,所谓“文”,究竟应该如何区别?它们的体裁和形式又应该怎样分类?实际上这是自古迄今争论未决的问题。《书经》的《舜典》中说:“诗言志,歌永言。”这似乎是大家公认的最古的定义。但是,我们要问:难道文章不是“言志”的吗?《国语》的《楚语》中说:“文咏物以行之。”这又是一个古定义。我们也要问:诗难道不也是“咏物以行之”的吗?

由此看来,诗和文的界限可以区别,又不好区别。《论语》的《学而》篇说:“行有余力,则以学文。”这个“文”字是指的什么呢?是不是光指的文章呢?显然不是。据汉代郑玄的注解说:“文,道艺也。”宋代朱熹的注解说:“文谓诗书六艺之文。”这个范围就很宽广了,差不多把诗、书、礼、乐等以及各种典章制度都包括在内了。

事实上,古人所谓“文”是泛指一切文学,包括诗歌在内,范围很大。这是有道理的。因为古人认为文学的作品必须文字非常精练,结构极为严密和紧凑,决不是我们近代人文字松散的长篇大论所可比。这并不是说,我们的长篇大论一定不如古文,这是文章的体裁和形式的发展,趋向复杂化和多样化的必然结果。问题是我们应该怎样确立一种新的关于诗文分类的方法。

明代万历年间的进士江盈科,在他所著的《雪涛谈丛》这部书中,写过一个故事。“吴中张伯起,刻有文选纂注,持送一士夫。士夫览其题目,乃曰:既云文选,何故有诗?伯起曰:这是昭明太子做的,不干我事。士夫曰:昭明太子安在?伯起曰:已死了。士夫曰:既死不必究他。伯起曰:便不死也难究他。士夫曰:何故?伯起答曰:他读得书多。士夫默然。”

的确,《昭明文选》所包涵的各种文学体裁,十分完备。在这一部文选中,不但有诗,而且有赋,有骚,有赞,有铭,有颂,有辞;也有史论,有符命,有碑文,有对问,有奏记;还有书、启、笺、序、檄、令、表、诏等等。总计《昭明文选》分诗文为三十七类。其中,就以“诗”这一类来说,又分为二十二目。这样的分类到底是科学的呢,还是不科学的呢?我们应该认真地再加以研究,不要以为这都是老问题,而一概加以抹煞。

我们现在的诗文分类,看起来好象比古人科学化得多了。其实有的人却很象江盈科描写的那位吴中士夫,对于诗文的界限似懂又不懂。我们至今还不能提出一个关于文学的正确的科学的分类法。这是最大的遗憾。

由于分类分目不详细和不完善,势必影响到文学的教学和创作等方面,也不免会发生一些混乱。比如,有的明明不讲平仄、不讲韵脚的五言或七言的作品,也被当成了旧体诗。有的是很好的散文诗,却被人当做普通的散文。有许多比最坏的散文还要糟糕的破碎短句,却被看成是一首新诗发表出来。这样的笑话不应该再任它胡闹下去了。我们要拿出比古人更详密的分类法来。

新的诗文分类法,自然要在古来各种分类法的基础上,更进一步加以提高。比如,就“诗”而论,我们要批判地吸取昭明太子的二十二目,加以取舍和提高,并且要使新的分目完全符合于我们时代的需要。再就“文”的分类来说,自从昭明太子分类之后,清代姚鼐的《古文辞类纂》又把文章分为十三类:到了近代,福建人吴曾祺的《涵芬楼今古文钞》又把十三类细分为二百十三日。对于他们的分类和分目原则,我们也要加以批判、吸收。

有人说,我们曾经把文学作品分别为诗、赋、词、典、骈文、散文、小说、戏剧等几大门类,这就够了,何必自找麻烦,搞什么详细的分类分目呢?这种说法不值得赞同。我们不主张过于烦琐的不切实际的分类分目的方法,但是也不能满足于几大门类的粗糙分法,而要提倡一种新的切合实际需要的比较完备的分类法。

这种新的分类法,不必用开会表决的办法来确定,也不可能一下子就达到完善的地步,它只能逐渐形成。因此,文选或诗选的编者无妨自己提出一种分类法。尽管彼此各有不同,慢慢地就会有一种公认为正确的分类法产生出来。

错在“目不识丁”吗?

重视文化学习,这当然是好事情。可是,怎样才算重视?能不能定出一个标准?

一位老年的文化教员向我提出了这样的问题。我不懂得这问题从何而来。问他,他说,他教的文化班有几位学生,常常笑他是老书呆,不听他的话,他们总是念错别字,他指出他们的错误,他们也不改。因此,他很苦闷,认为他们对于文化学习太不重视了。他举了许多例子。我表示对他抱相当的同情,同时,又对他的固执己见提出了适当的劝告。

的确,一般人平常都不免会读错别字,读别字比读错字的更要普遍。比如姓“费”的,别人往往叫他“老肺”,而不叫他“老闭”;甚至于他本人也把“费”字念成“肺”的音,而不念“闭”的音。同样,许多人对于姓“解”的,总是把他叫做“老姐”,而不叫做“老械”,他自己也不例外;甚至于“老姐”、“老械”都不叫,而叫做“老改”。同类的例子还多得很。乍听起来,你会觉得非常别扭,但是,久而久之,也听惯了,不觉得有什么错误,似乎怎么念都可以了。

我们的这位老教员就看不惯这种现象,他认为必须立刻全部纠正这一切读别字的现象,才算重视了文化学习。这样认真负责的态度是很好的,不应该因此而笑他是老书呆。然而,我们又必须劝告他不要过于固执。因为对待语言文字,毕竟还要按照“约定俗成”这一条规律办事。

语言文字本来只是传达人类思想的符号,每个符号当然要有一定的声音,大家才能听懂它的意思。一个字的读音是否正确,主要应该看大家是否听得懂。如果人人都这么读,都听得懂,你又何必一定要怪他们读别字呢?即便一个字最初不是这个读音,可是现在大家都不按最初的读音,而读成另外的声音,并且反倒成了习惯,那末,肯定新的读音是正确的,或者肯定几种读音都是正确的,难道不可以吗?

这当然只是关于读别字的一种解释。至于读错字的又该如何呢?最普通的例子,如“目不识丁”这句成语,明明知道读错了,应该不应该纠正呢?

这就句成语的来历而论,读错的责任不在今人而在古人。大家知道,这句话是唐穆宗长庆年间幽州节度使张弘靖说的。据《旧唐书》列传第七十九载:“弘靖……谓军士曰:今天下无事,汝辈挽得两石力弓,不如识一丁字。”同样,《新唐书》列传第五十二也写道:“弘靖……尝曰:天下无事,而辈挽两石弓,不如识一丁字。”这两部书的字句几乎完全相同,可见宋代的宋祁在编写《新唐书》的时候,大体上是照着五代刘昫的《旧唐书》抄的。他没有想到,这一抄就以讹传讹了。

但是,宋代另一个学者孔平仲,在《续世说》中却认为:“一丁字应作一个字。因篆文丁与个相似,误作丁耳。”还有一位鼎鼎大名的宋代学者洪迈,在《容斋俗考》中也说:“今人多用不识一丁字,谓祖唐书。以出处考之,乃个字,非丁字。盖个与丁相类,传写误焉。”问题很明白,唐书原文如果是“不如识一丁字”,意思显然不够通顺。为什么不说“一天字”或“一人字”呢?其实,不管用什么字都很牵强,只有说“一个字”才最为妥贴、最为通顺。有的人自以为很熟悉古代的汉语,却不一定能够辨别“目不识丁”的错误何在。反之,读惯了“目不识丁”的人,你能说他是错误的吗?

这样看来,现在一般人公认的成语“目不识丁”分明是错了。那末,是不是就应该加以纠正呢?而且,这是不折不扣地读了错字,比念别字还要严重,岂可用“约定俗成”为理由,而轻轻地把它放过去呢!

从前面所引的材料中,我们已经看得很清楚,读错这句成语的责任应该由古人承担。近千年间,人们既然以讹传讹,变成了习惯,大家也完全懂得了这句的含义,那末,这在事实上难道还不是“约定俗成”了吗?如果勉强地加以改变,岂不会使大家反而觉得很别扭吗?

当然,我完全不反对我们的文化教员,把每个字句的原来意义,都向学生讲解得清清楚楚,让他们知道有几种读法,并且懂得它们的演变过程。但是,我们却不能因为学生读了“目不识丁”等等,就批评他们的错误,相反地,应该承认他们这样读也是可以的,不能算做错误。

自固不暇

前次谈论了“目不识丁”的例子以后,得到了各方面的反应。多数朋友都赞成,有个别的仍然表示不大同意。这是很自然的。对于这一类问题的看法,不一致完全没有关系,而且永远可以保持不同的意见,不必强求一致。也许过一些时候,个别同志也想通了,我们的认识就会一致起来。

赞成的朋友们要求多谈大家日常熟悉的成语,指出它的来源,介绍历来都有哪些不同的解释,辨别什么是对的和什么是错的。这种要求不能说没有道理。但是,把普通词典的内容搬到“夜话”中来,似乎大可不必。因此,这里只能举出平时不常见的例子来谈谈。

大家常常会听见“自顾不暇”这句成语。谁会想到这四个字里头有什么问题呢?实际上,问题恰恰最容易发生在人们以为无可怀疑的因而不加注意的地方。如果认真考查起来,“自顾不暇”终于要发生问题了。

究竟这个成语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流行的呢?查了许多古书都找不到确切的答案。《书经》上虽有“罔敢湎于酒,不惟不敢,亦不暇”之句,《诗经》上虽然也有“心之饮矣,惮我不暇”之句,但是显然都不是“自顾不暇”的出处上。

有人说,这句成语的出处,在《五代史》附录契丹传中。原来唐末五代时期的契丹王朝,在“大圣皇帝”安巴坚死后,由元帅太子德光继立,大举南侵,逼使晋少帝投降。德光摆驾入汴京的时候,据《五代史》附录契丹传载:“德光将至京师,有司请以法驾奉迎。德光曰:吾躬擐甲胄,以定中原,太常之仪,不暇顾也。止而不用。”这一段记载是否能够算做“自顾不暇”这个成语的出处呢?恐怕未必。

因为德光的本意无非表示谦逊一些,不要过于盛气凌人。他之所以不暇顾,仅仅是由于他亲身率领着军队,打平了中原的石晋王朝,直下汴京,不好意思就摆起帝王的銮驾,所以借口说顾不上用那十二面飞龙日月旗的“太常”仪节。这里边根本不包含任何消极和被动的意思,与“自顾不暇”这句成语的意思又有多少共同之点呢!

比较起来,这句成语的可靠出处,应该是《晋书》的《刘聪载记》。刘聪是两晋时代前赵刘渊的第四子,继其父自立为帝,攻陷洛阳,生擒晋怀帝,鸩杀之;又陷长安,执晋愍帝。当时晋将赵固攻河东,扬言要活捉刘聪的儿子刘粲,以赎天子。这一场战斗很激烈。晋兵企图偷渡洛水和汭水,袭击刘粲的部队。这时刘粲部下的将官王翼光看到晋兵要想渡河偷袭,把情况报告给刘粲。刘粲分析双方的形势,以为晋兵在河的那一边,惟恐地位不稳固不可能渡河偷袭,因此满不在意。《晋书》上的这一段文字是这样写的:“王翼光自厘城觇之,以告粲。粲曰:征北南渡,赵固望声逃窜。彼方忧自固,何暇来耶!且闻上身在此,自当不敢北视,况敢济乎?不须惊动将士也!”

刘粲因为轻敌,后来终于被晋兵打败,不在话下。光说这一段文字,乃是迄今为止我们能够找到的“自顾不暇”这句成语的唯一出处,这大概是比较可靠的了。

然而,这样追根究底的结果,却使以往所谓“自顾不暇”的成语发生了动摇。看起来这句成语恐怕是弄错了,应该改为“自固不暇”才对。宋代张君房的《云笈七签》中有句云:“神之无形,难以自固。”这里说的“自固”,与刘粲说的意思也很相近,可见后来有更多的人采用这种语气,久而久之,就慢慢地变为成语了。

从此以后,我们是否应该把“自顾不暇”这句成语,普遍地改成“自固不暇”呢?当然没有这种必要性。我们还可以按照“约定俗成”的原则,继续承认“自顾不暇”是一个成语。而对于“自固不暇”,只要知道它在历史上有过这么一回事就可以了。

试读结束[说明:试读内容隐藏了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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