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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6-11 11:3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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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法)福楼拜

出版社:江苏凤凰文艺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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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法利夫人

包法利夫人试读:

上卷

我们正上自习,校长进来了,后面跟着一个没穿制服的新生和一个扛一张大课桌的校工。打瞌睡的同学都惊醒了,大家起立,像是正用功学习被搅扰了似的。

校长做手势让我们坐下,然后转向班主任,低声对他说:“罗杰先生,我给你带来一个学生,先让他进五年级,学习和品行都好的话,就按年龄,把他编到高年级吧。”

新生站在门后墙角几乎看不到的地方。这是一个乡下孩子,十五岁左右,个子比我们谁都高。头发顺前额剪齐,像乡村教堂唱诗班的孩子,神情举止显得十分局促不安。他肩膀不算宽,但身上那件绿呢黑纽扣的上衣,抬肩似乎太紧,袖口露出裸惯的红红的手腕子。浅黄色长裤的裤管被背带吊得老高,穿蓝色袜子的小腿露在外头。脚上一双钉了钉子的皮鞋,非常结实,但擦得不亮。

我们开始朗读课文。他聚精会神地听着,连腿也不敢跷起,胳膊肘也不敢支在课桌上,像听布道一样专心。两点钟下课铃响了,班主任不得不提醒他一声,他才和我们走出教室。

我们有个习惯,一进教室,就把帽子扔在地上,腾出手来好做功课。做法是一到门口,就把帽子扔出去,穿过凳子底下,一直飞到墙根,扬起一片灰尘。这是我们的拿手好戏。

但这新生不知是没有注意到这做法,还是不敢照着做,祷告完了,他仍然把帽子放在膝盖上。他那顶帽子可是颇有特色,既像熊皮帽、骑兵盔,又像圆筒帽、水獭皮鸭舌帽和棉布睡帽,总之不三不

,十分寒碜,它那不声不响的难看样子,活像一个莫名其妙的傻子。它呈椭圆形,里面用鲸鱼骨支撑;帽口有三道环状绲边,往上是由丝绒和兔子皮镶成的菱形方块,彼此交错,中间有红道隔开;再往上,是口袋似的帽筒和硬纸板剪成的多角形帽顶;帽顶蒙着一块图案复杂的彩绣,中间垂下一根过分细的长带子,末梢吊着一个结成十字形花纹的金线坠子。那顶帽子倒是崭新的,帽檐闪闪发光。“站起来。”老师叫道。

新生站起来,帽子掉了,全班笑开了。

他俯身去捡帽子,邻座的同学用胳膊肘把它捅到地上,他再次弯腰才捡起来。“放下你的战盔吧。”老师风趣地说道。

同学们哄堂大笑,窘得这可怜的孩子不知道该把帽子拿在手里,扔到地上,还是戴在头上好。他又坐下,把双手放在膝盖上。“站起来,”老师又说,“告诉我你叫什么名字。”

新生结结巴巴,说出一个听不清楚的名字。“再说一遍。”

他吞吞吐吐又说一遍,引得全班哗笑,还是一个字母也听不清。“大声点儿!”老师喊道,“大声点儿!”

于是,新生下了最大决心,口张得大大的,像喊人似的,扯开嗓门,嚷出这样几个字:“夏包法里。”

整个课堂轰的一声吵嚷开了,越闹越凶,夹杂着尖叫(有人乱吼,有人学狗叫,有人跺脚,有人重复:“夏包法里!夏包法里!”)。吵嚷了好一阵子,才变成零星的嘘叫,好不容易平静下来。但偶尔,一排学生之中,还有人禁不住笑出声,就像没有燃尽的鞭炮,东一声西一声地响起来。

老师一再威胁要重罚作业,课堂秩序才渐渐恢复。他让新生拼音,一个字母一个字母念,再连起来重说一遍,才弄明白他的名字是夏尔·包法利,于是立刻命令这可怜虫坐到讲台前面那条懒学生坐的板凳上。新生站起来,离开自己的座位,但又显得犹豫不决。“你找什么?”老师问道。“我的帽……”新生怯生生地说,不安地四下张望。“全班罚抄

百行诗!”老师一声怒吼,就像涅普君的咒语一样,制止住了另一场风暴。“不许吵闹!”老师怒不可遏,一边继续训斥,一边从帽子里抽出一块手绢擦着脑门。“至于你,新生,给我把‘ridiculus sum’这个动词词组抄写

十遍。”

然后,他把语气放缓和些:“哎!你的帽子嘛,会找到的,又没人偷走!”

整个教室又安静下来,学生们一个个脑袋俯在练习本上。新生端端正正坐了两个小时,尽管偶尔有人用笔尖弹起一个小纸球,飞来打在他的脸上。他只是抬手揩一揩,低眉垂目,纹丝不动。

晚自习时,他从课桌里取出袖套,把文具整理好,然后细心地在纸上打草稿。我们看见他学习认真,每个字都查字典,很卖力气。他大概就是凭着这种顽强的意志,才没有留级,因为他语法掌握得还勉强可以,造句却半通不通。他的拉丁文是村里的本堂神父开的蒙,他父母图省钱,迟迟不送他上中学。

他的父亲夏尔-德尼-巴托洛梅·包法利先生,原本是助理军医,一八一二年左右,在征兵事件中受到牵连,被迫退役,靠自己天生的英俊皮囊,赢得了一位帽商女儿的爱,毫不费力捞到

万法郎的陪嫁。此人是个美男子,爱夸夸其谈,总喜欢让马刺碰得铿锵作响,颊须连着上髯,手指上常戴着戒指,所穿衣服颜色鲜艳,外表颇像一位勇士,见人就打招呼的那股热情却像一个旅行推销员。结婚头两

年,他全靠妻子的财产生活,吃得考究,常睡懒觉,抽细瓷大烟斗,夜里看完戏才回家,是咖啡馆的常客。不料岳丈仙逝,遗产甚少,他一气之下办起了制造业,结果赔了钱,于是退居乡村,希望在那里发起来。可是,他一不懂种田,二不懂织布,几匹马只供自己骑,而不让它们去耕地,苹果酒一瓶瓶喝光,而不一桶桶运去贩卖,最肥的鸡鸭都宰来吃掉,用猪油擦打猎穿的靴子。这样,他很快就发现,一切碰运气发财的念头最好从此打消。

他每年出二百法郎,在科和庇卡底两地区交界的一个村子里,租了一座半像农庄半像住宅的房子。从四十五岁起,他就守在家里不出门,闷闷不乐,懊恼万分,抱怨上天,见人就妒忌,声称自己厌恶尘世,决心清静地过日子。

他妻子曾经对他一片痴情,百依百顺,结果他对她不冷不热。她早年性格活泼,感情丰富,充满爱心,上了岁数,就变得(像酒走了气,变酸了一样)脾气古怪,唠唠叨叨,喜怒无常。她看见他追逐村野的浪荡女人,夜里经常从一个又一个下流地方,被人送回家来,烂醉如泥,酒气熏天。刚开始她心里非常痛苦,但并不抱怨,后来自尊心再也忍不下去了,就干脆不言不语,忍气吞声,就这样过了一辈子。她终生劳碌,东奔西跑,今天去找律师,明天去见商会会长,想起欠款到期,还得去交涉缓付,在家里不是缝缝补补,就是洗洗烫烫,监督雇工,开发工钱。而先生呢,成天无所用心,迷迷糊糊,半睡半醒,还总像窝了满肚子气,坐在火炉边抽烟,往灰里吐痰,就这样不清醒过来还好,清醒过来尽对她说些没心没肺的话。

她生了一个男孩儿,却不得不送到奶妈家喂养。小男孩回到家里,娇宠得像个王子似的。母亲喂他蜜饯,父亲让他赤脚奔跑,甚至冒充哲学家,说他可以像幼畜一样,赤条条地去外面玩耍。对于幼儿教育,这位父亲抱着某种男性的理想,力图排除母性的影响,按自己的理想培养儿子,以斯巴达的方式,让他经受严酷的磨炼,练出一副强健的体魄。他打发孩子冬天睡觉不生火,教他大口喝朗姆酒和咒骂宗教仪式的队伍。可是,这孩子天性温顺,他的努力没有取得预期效果。母亲成天把他带在身边,给他剪硬纸块,讲故事,一讲起来就没个完,一个人喋喋不休,充满忧郁的快乐和闲聊的甜蜜。她日子过得孤单寂寞,对虚荣的渴慕早已支离破碎,便把希望一股脑儿地寄托在孩子身上。她梦想高官厚禄,看见儿子已经长大成人,风度翩翩,才华横溢,当上了土木工程师或法官。她教他读书,甚至弹着她的那架旧钢琴,教会了他唱两三支浪漫小调。可是,包法利先生轻视舞文弄墨那一套,看见老伴所做的这一切,只是说:“白费力气!”难道他们有能力送他上公立学校,给他买一个官职或提供一笔做生意的本钱吗?再说,“一个人只要天不怕地不怕,在社会上就不愁吃不开。”包法利夫人只好咬住嘴唇,让孩子成天在村里野跑。

他跟在犁地的农夫后头,扔土块赶得乌鸦乱飞,沿河沟摘桑葚吃,拿根长竿子看火鸡,在收获的季节翻晒谷子,去树林里乱跑,雨天在教堂廊檐下玩造房子的游戏,遇到重大节日,就央求教堂的杂役让他敲钟,整个身子吊在那根粗绳子上,在空中荡来荡去。

这样,他长得如同一棵橡树,两手粗大,肤色健康。

他十二岁的时候,母亲才争取到让他开蒙,请本堂神父当老师。

可是,上课的时间又短又不固定,效果不是很好。神父不是忙里偷闲,赶在行洗礼和葬礼之间在圣器室里,匆匆忙忙地站着给他讲点功课,就是在晚祷之后,不出门时,打发人叫他过来学习。他们上楼,到神父卧室里坐下,蚊子和蛾子绕着蜡烛飞旋。房间里闷热,孩子很快就昏昏入睡,老头子不一会儿也打起盹来,双手搁在肚皮上,张开嘴,鼾声如雷。有时,神父给附近的病人做完临终圣事回来,看见夏尔在田野里玩耍,就把他叫到跟前,在树荫底下开导他一刻钟,顺便教教动词变位,但往往天上掉下雨点或一个熟人经过,打断他们。不管怎样,神父对自己的学生是满意的,甚至说小家伙记性还不错。

不能让夏尔再这么下去。太太下了决心。先生呢,也过意不去,或者不如说厌倦了,没怎么反抗就让了步,同意再等一年,就让孩子接受初领圣体。

一晃又是半年,第二年总算决定把夏尔送进卢昂中学。是接近十月末,由他父亲亲自送去的,其时正逢圣·罗曼庙会。

夏尔当时的情形,现在我们恐怕谁也不记得很清楚了。总的讲,他是个性情温和的孩子,玩的时候就玩,学习的时候就学习,课堂上用心听讲,进宿舍安静睡觉,在饭堂好好吃饭。他的监护人是冈特里街一位五金批发商,星期天铺子不营业,每月把他接出来一次,打发到码头去散散步,看看船,然后一到

点钟,就赶在晚饭前送回学校。每星期四晚上,夏尔用红墨水给母亲写一封长信,写好之后用三个面团子封好,然后复习历史课的笔记,或者读一本扔在自习室的旧书《阿纳喀尔席斯》,散步的时候,他常和校工聊天。校工和他一样,也是乡下来的。

他靠死用功,在班上始终保持着中等,有一次考博物学,甚至还得了个一等奖呢,可是,第三学年末,父母让他退了学,准备让他去学医,父母深信他靠自学就能达到中学毕业的水平。

母亲到她认识的一位染匠家,在五层楼为他挑了一个靠近洛贝克河的房间,讲好膳宿费,买了一张桌子、两张椅子等家具,又从家里运来一张樱桃木旧床,还买了一个小小的铸铁炉子和一些劈柴,免得她可怜的孩子挨冻。她一直待到周末才离去,临走之前,千叮咛万嘱咐,说从此他一人在外,无人管教,一定要处处学好。

印在布告牌上的课程表,他一看都吓呆了:什么解剖学、病理学、生理学、药理学、化学、植物学、诊断学、治疗学,还有什么卫生学和药学,全是一些闻所未闻的名词,这些词像一座座神殿的大门,黑压压的,森严吓人。

上课他像腾云驾雾,听也白听,半点不懂。然而,他硬着头皮学,笔记记了一本又一本,每课必上,一次实习也不缺,当天的功课当天完成,像一匹推磨的马,两眼蒙住,绕着磨盘转呀转,根本不知道磨的是什么东西。

为了替他省钱,母亲每星期托信差给他捎来一块烤牛肉。他上午从医院回来,一边拿它就午饭吃,一边用鞋底跺墙。撂下碗,又朝教室、解剖室或救济院跑,然后又穿过一条条街,回到寓所。晚上,用完房东准备的简单饭食,便上楼回到卧室,埋头功课,身上汗湿的衣裳被熊熊的炉火一烤,直冒热气。

晴朗夏日的傍晚,暑热消散的街上行人稀少,女佣人们在门口踢毽子,他便打开窗户,趴在窗台观看。从窗下流过的小河,在一座座小桥和栅栏之间,呈现出黄色、紫色或蓝色,给卢昂这个破旧的小区,增添了几分威尼斯的风味。一些工人蹲在岸边洗臂膀。各家阁楼顶伸出的竹竿上,晾着成束的棉纱。越过对面的房顶望去,一轮西沉的红日,辉映着明净、高远的天空。那边该多么舒服啊!山毛榉林子下该多么凉爽!他仰起头想闻到那沁人心脾的田野气息,但什么也没闻到。

他瘦了不少,个儿也长高了,脸上总现出忧郁的神情,让人见了有点觉得他怪可怜的。他原本天性懒散,早先下的决心,终于都抛到了脑后,有次实习缺席,第二天他也没去上,尝到了偷懒的滋味,便渐渐地干脆不学了。

他养成了上去酒吧的习惯,迷上了骨牌。每天晚上,钻进一家肮脏的赌坊,坐在大理石赌台边,投掷带黑点的小羊骨头,觉得这是体现自由的可贵行为,平添了几分自尊。这无异于初涉人世,初尝禁脔。每次进赌坊,一抓住门把手,就感到一种近乎肉感的乐趣。于是,心头被压抑的许多东西膨胀起来,他学会了为女伴们唱几支小调,迷上了贝朗瑞,会调五味酒,最后,懂得了谈情说爱。

由于功夫都下在这些方面,助理医师资格考试他遭到惨败。而当天傍晚,家里人还等他回去,庆贺胜利呢!

他步行回家,走到村口停下来,请人叫母亲出来,向她坦白了一切。母亲原谅了他,把失败归咎于主考人的不公,勉励他几句,负责安排一切。这件事情的真相,直到五年以后,包法利先生才知道,可已经时过境迁了,他也就不再追究,再说,他不能想象,自己生的孩子会是一个蠢材。

于是,夏尔重新埋头苦读,起早贪黑,温习考试科目,事先把所有问题都背得烂熟。这回他通过了,分数还相当高。母亲欢天喜地,全家大摆酒宴。

他到什么地方去行医呢?去道斯特。那里只有一位年老的医生。包法利夫人早就盼着老医生死,没等老头子卷铺盖,就让夏尔在对面安顿下来,准备接替他的位置。

但是,对包法利夫人来讲,把儿子哺育成人,让他学医,并帮他在道斯特挂牌开业,心愿还不算了结,还要给他讨到媳妇。媳妇找到了,是迪普一个小吏的寡妇,四十五岁,每年有一千二百法郎收入。

这位杜布克夫人尽管相貌丑陋,瘦得像根干柴,满脸疙瘩多得像春天的树芽,却不愁找不到男人。包法利夫人为成全儿子的好事,不得不把其他人一个个挤掉。甚至有个猪肉店老板,有教士们撑腰,手段十分高明,也被她巧妙地击败了。

夏尔以为,结了婚,他的地位就会改善,行动更自由,可以我行我素,随意花钱。谁知妻子竟成了一家之主,他在人面前该说什么话,都不能自己决定,每星期五必须吃素,穿衣服得合她的意,对拖欠诊费的病人,得按她的旨意登门催讨。她拆阅他的书信,窥伺他的行动,每当有妇女登门就诊,她就隔着板壁偷听。

她每天早晨要喝巧克力,要求没完没了的照顾,成天不是抱怨神经痛、心口疼,就是抱怨心情烦躁,听到脚步声她都受不了。你走开,她又嫌太寂寞,你回到她身边,那大概是想看她死。晚上夏尔一回来,她就从被窝里伸出瘦长的胳膊,搂住他的脖子,要他在床沿坐下,开始诉说她的苦恼,说他不再把她放在心上,必定另有所爱,本来人家早就说过,跟着他会不幸的!末了,她要求夏尔为了她的健康,给她点糖浆喝,更要多给她一点爱情。二

一天夜里,将近十一点钟,来了一匹马,在大门口停下。马蹄声惊醒了他们。女佣人娜丝塔西推开阁楼窗子,与楼下街上一个男人交谈几句。那人是来请医生的,随身带了一封信。娜丝塔西打着寒战,下了楼梯,打开一道道锁和门闩。来人从马上下来,跟着女佣人,径直进来,从缀有灰色缨子的毡帽底下,取出一封旧布包着的信,战战兢兢呈交给夏尔。夏尔双肘支在枕头上看信,娜丝塔西站在床头掌着灯。太太因为难为情,转身向墙,露出后背。

那封用一小块蓝色火漆封口的信,请求包法利先生即刻赶赴贝尔托庄园,接一条断腿。可是,从道斯特,途经龙格维尔和圣维克多,赶到贝尔托,抄近道也足足有六法里,夜又黑,少奶奶担心丈夫发生意外。这样,便决定让那马夫先走,包法利先生再过三小时,等月亮升起来再动身,让主人派一个小孩子到路口接他,在前面引路,打开庄园的栅栏门。

凌晨四点钟左右,夏尔穿好大衣,扣得严严实实,向贝尔托出发。人刚离开热被窝,意识还有点不清醒,他就安静地坐在小跑的马背上,由它颠动着。马遇到田垄边荆棘圈住的土坑,便自动停下,夏尔身子一晃,惊醒过来,这才想起断腿的事,便开始搜索枯肠,回忆他所了解的全部接骨方法。雨停了,晨曦初露,光秃秃的苹果树枝头,宿鸟栖息,一动不动,短短的羽毛在冷峭的晨风中抖动。平坦的原野,一望无际,村落周围,层层的树木,形成紫黑色的点子,星罗棋布地散落在灰蒙蒙的大地上。天边,大地融进天的灰暗色调。夏尔不时睁一睁眼睛,不久,只觉脑子疲倦,瞌睡又上来了,立刻陷入迷迷糊糊的状态,新的感觉和往昔的记忆混在一起,恍惚中自己似乎变成了两个人,既像刚才躺在床上的丈夫,又像过去穿过一间手术室的学生。在他的意识里,药膏的热香和朝露的清香混淆难辨,他听见床顶铁环在帐杆上滑动,太太睡着了……经过瓦松维尔时,他瞥见一个小男孩坐在沟边的草地上。“你就是医生吗?”孩子问道。

听了夏尔的回答,孩子提起木头套鞋,撒腿在前面跑起来。

路上,医师从小向导的口里得知,鲁俄先生是当地最富裕的农民之一,昨天在邻居家过三王来朝节,傍晚回来时摔断了腿。他的老伴过世已经两年,身边只有一位“千金”,帮助料理家务。

车辙越来越深,贝尔托就要到了。孩子钻进一个篱笆窟窿,不见了,不一会儿出现在一个院子边上,打开栅栏门。马踏着湿漉漉的草地,悄无声息地走去,夏尔不得不俯在马背上,以免树枝碰到头。看门的狗在棚子里扯着链子,汪汪乱叫。跨进贝尔托院子时,马一受惊,往边上闪了一大步。

这是一座看上去很不错的庄园。马厩里,从敞开的门上可以看到几匹高大的耕马在新槽里安安静静地吃草料。沿着房子墙根望去,有一大堆水气缭绕的肥料。在上面啄食的母鸡和火鸡当中,有五六只孔雀,这是科州地区的珍禽。羊圈长长的,谷仓高高的,墙壁像手掌一样光滑。

车棚里放着两辆大车和四架耕犁,还有鞭子、套包和全副马具;马具上蓝色的羊毛垫毡,沾满谷仓顶上落下的浮尘。院子越往里越高,两旁对称地种着树木,池塘旁边,回荡着一群鹅的欢叫。

一个年轻女子,身穿镶三道绉边的美丽奴毛料蓝袍,来到门口,接应包法利先生,让他到厨房里面。厨房里生着旺火,炉子四周大小不同的闷罐里,煮着雇工们的早饭。壁炉里侧烘烤着几件湿衣裳。

火铲、火钳和吹火筒都大得出奇,明晃晃的,像钢一般锃亮。沿墙一字儿排列着整套炊具,大大小小,映着通红的炉火和窗子里射进的曙光。

夏尔上二楼看病人,只见他卧在床上,蒙着被窝发汗,帽子扔得远远的。这是一个矮胖的老头儿,五十岁的样子,白皮肤,蓝眼睛,秃脑门,戴着耳环。床头一张椅子上,放着一大壶烧酒,他偶尔喝一口,给自己提神。十二小时以来,他不停地咒天骂地,可是一见到医生,就再也没有精神了,轻轻地呻吟起来。

骨折伤势简单,一点不复杂。夏尔没想到会这么容易处理。他记起他的老师们在病床边的态度,便用各种宽心的话安慰病人。外科医生的温存,就像抹手术刀的油一样。为了做夹板,他打发人到车棚里抱来一捆板条,挑选一条,锯成小块,用碎玻璃刮光。女佣人拿条床单,撕成绷带,爱玛小姐则设法缝几个小垫子。找针线盒找了好长时间,父亲等急了发脾气,她也不说话,缝的过程她不小心刺破了指头,便放进嘴里吮。

夏尔惊讶地注意到,爱玛的指甲那样晶莹发亮,指尖纤细,修剪成杏仁状,比迪普的牙雕还光洁。然而,她的手并不美,恐怕也不够白皙,关节处略过干瘦,而且太长,线条不够丰腴、柔和。她身上美的地方,是一双眼睛,眸子虽是褐色,经睫毛衬托,倒显得乌黑,向你望过来,毫无顾忌,显得天真大胆。

包扎完毕,鲁俄先生请医生“吃点东西”再走。

夏尔下到楼下的厅房。房里有一张华盖大床,挂着绘有土耳其人物的印花布帐子。床脚一张小桌,摆了两副刀叉和两个银杯。屋里闻到鸢尾草的香味,还有面窗的橡木立柜里散发出来的呢布霉味。墙角地上,整齐地放着几袋麦子。那是谷仓装剩下的。谷仓就在隔壁,门口有三级石阶。厅房壁上渗出墙硝,绿色的涂漆一片斑驳,作为房间的装饰,墙壁正中一个钉子挂着一幅炭笔画,画的是密涅瓦女神的头像,镶在镀金框子里,下面用古体字写着:献给亲爱的爸爸。

话题先是病人,后来扯到天气、严寒和夜晚在田野乱窜的狼。鲁俄小姐在乡间并不开心,尤其是眼下,庄园的管理几乎全落到她一个人身上。房间里寒气逼人,她一边吃饭,一边打哆嗦。这便让人看见了她那显得肉感的嘴唇——平常不说话时,她总是轻轻咬住嘴唇的。

她雪白的颈脖从翻领里露出。她的头发从中间分开,看起来如此光滑,好像两片乌云,紧紧贴住鬓角,又像起伏的波浪,几乎遮住了耳朵尖,盘到后头,挽成一个大髻,头发的分缝纤细,顺着脑壳的曲线由前向后延伸,也消失在发髻里,乡下医生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发型。她的脸蛋红得像攻瑰。她像男人一样,在上衣的两颗纽扣中间挂了个玳瑁的单片眼镜。

夏尔上楼向鲁俄老爹告辞后,又回到厅房,看见小姐伫立窗前,望着园子里被风刮倒的扁豆架。她转身问道:“你找什么东西吗?”“对不起,找我的马鞭。”夏尔答道。

他在床上、门背后和椅子底下到处寻找。马鞭掉在麦袋和墙壁之间的地上,爱玛小姐瞥见了,便俯在麦袋上去捡。夏尔出于殷勤,抢前一步,也伸长胳膊去捡。姑娘俯在他身子底下,他感到自己的胸部微微蹭到了她的后背。爱玛直起腰,脸涨得通红,侧转头看他一眼,同时递过鞭子。

夏尔临走时说好三天后再来贝尔托,但是第二天就来了。此后一星期来两趟,还不算假装路过的探望。

其实一切都很顺利。鲁俄老爹的伤势,按常规日益好转。过了四十六天,已经试着在房间里走路,而不要人搀扶了。人们开始把包法利先生看成一个本领高强的人。鲁俄老爹说,就是请来伊沃托甚至卢昂的一流名医,也不见得痊愈得这样快。

夏尔根本不去想,自己为什么有兴致常去贝尔托。就是想到这方面,他也多半会把自己的这份热心,说成是因为病情严重,或者也许是为了贪图厚利。然而,难道真的是为了这些,到这家庄园出诊,就成了日常兴味索然的业务之中令他迷恋的例外吗?去的日子,他总是早早起床,跨上座骑,快马加鞭,到了庄园门前,滚身下马,在草地上擦干净马靴,又戴上黑手套,才进去。每当发现自己到了那个院子,感觉到肩膀触到转动的栅栏门,看见公鸡在墙头啼鸣,仆人们出来迎接,他就欢欣雀跃。他喜欢那车棚和马厩,喜欢鲁俄老爹拍着他的手喊他救命恩人,喜欢爱玛小姐穿着小巧的木屐,踏着厨房里擦洗得干干净净的石板在他面前走动。木屐的高跟略略增高了她的身材,走起来鞋底快速掀起,摩擦着皮靴帮,发出清脆的嘎吱声。

每次她总是送他到第一级台阶。马还没牵来,她就站在那里。再见已经说过,彼此再无话可说。清风裹住她,吹乱后颈蓬松的短发,或者拂动腰间围裙的带子,好像小旗被舒展开。在一个解冻的日子里,院子里树皮渗着水,屋顶的雪在融化。她到了门口,回转去找来阳伞,撑开来。阳光透过闪色缎子做的阳伞,在她白皙的脸庞上闪烁。

伞底下,她脸上挂着微笑,领略着融融暖意,雪水一滴接一滴,打着紧绷的闪缎,嘭嘭有声。

夏尔头几次去贝尔托,少夫人少不了询问病人的情形,甚至在她记的复式账簿里,专门为鲁俄先生挑选了又白又干净的一页。但当她得知鲁俄先生有个闺女,便四处打听,了解到鲁俄小姐是在乌尔苏拉会修道院长大的,据说受过“良好教育”,自然懂得跳舞、地理、绘画、刺绣,还能弹弹钢琴。这还了得!“怪不得他每次打算去看她时,”她暗自嘀咕道,“总是满面生辉,总要穿上新坎肩,也不怕雨淋坏!啊!这个女人!这个女人……”

她本能地嫉恨鲁俄小姐。为了发泄心头的恶气,起初她旁敲侧击,夏尔听不懂;接着,她偶尔挖苦几句,夏尔怕吵架,不予理会;最后,她公然恶语相加,夏尔无言以对。“既然那鲁老头子已经好了,那家人连诊费也不付,他凭什么还常去贝尔托?啊!原来那里有个人儿,有个会花言巧语、会刺绣的人儿,有个女才子。他爱的就是这个,他要的是城里姑娘!”

她接着数落道:“鲁俄老头子的女儿,一位城里小姐!算了吧!他们的祖父是个羊倌,他们一位表亲同人吵架,大打出手,差点吃了官司呢!她何必那么神气,星期天去教堂,穿件绸袍,招摇过市,活像位伯爵夫人!再说,她爹那个可怜的老头子,去年要不是油菜收成好,怕是一屁股债还不清呢!”

夏尔听得心烦,不去贝尔托了。爱洛伊丝爱情迸发,又是哭,又是吻,发作一通之后,要他把手放在弥撒经书上,发誓今后不再去。

他顺从了。行动上俯首帖耳,欲望叫他胆大妄为,所以格外不甘心,只好自欺欺人,天真地认为,这道不准他去看爱玛的禁令,在他看来无异于是一种爱她的权利。况且,这寡妇瘦骨嶙峋,牙齿还长,一年四季披条黑色的窄披肩,尖角垂在肩膀上,枯瘦的身体,裹件袍子,就像剑插在鞘里一样;袍子又太短,经常露出脚踝和交叉搭在灰色长袜上的宽鞋带。

夏尔的母亲偶尔时来看他们。可是,老太太没待上几天,就仿佛在儿媳的影响下,变得尖酸刻薄起来。于是,婆媳俩就像两把刀,都刺到夏尔身上,对他评头品足,百般挑剔:你看他吃得那么多,成何体统!为什么随便来个人,都要以酒款待?还那么固执,死都不肯穿法兰绒的衣服!

开春,安古维尔的一位公证人,也就是杜布克寡妇的财产保管人,搭了顺水船,将事务所的所有银钱席卷而逃了。不错,爱洛伊丝除了拥有约六千法郎的船股之外,在圣·弗朗索瓦街还有一所房子。但是这笔被她吹得天花乱坠的财产,除了几样家具和几件旧衣裳,半点也没带进这个家门。这件事非得查出个水落石出不可。迪普那座房子,连打地基的桩子,都抵押给了别人,至于她在公证人那里存了什么,只有上帝知道,就是船股也顶多不超过一千埃居。这样看来,她原来撒谎了,好厉害的婆娘!老包法利先生一怒之下,当街把一张椅子摔得稀巴烂,指责老伴祸害儿子,给他套上这样一匹瘦瘪马,马鞍连马皮,分文不值!老两口来到道斯特,要问个明白,结果吵了起来。爱洛伊丝一把鼻涕一把眼泪,扑到丈夫怀里,要求他保护,免受公婆欺侮。夏尔试图为她说话,父母一怒之下,扬长而去。

但是,爱洛伊丝受到了打击,过了一星期,在院子里晾衣服时,突然吐了一口血。第二天,夏尔正拉窗帘,听见她在背后叫道:“啊!天哪!”随着一声叹息,便昏了过去。她就这样死了!真没想到!

下葬之后,夏尔回到家,在楼下没遇到任何人,便上到二层卧室里,看见爱洛伊丝的袍子还挂在床头,便靠着书桌,沉浸在痛苦的思念之中。无论如何,她是爱他的啊!三

一天上午,鲁俄老爹给夏尔送来了医药费,共七十五法郎(全是四十苏一枚的辅币),外带一只火鸡。他已知道夏尔的不幸,极力安慰他,拍着他的肩膀说:“我知道这意味着什么!我和你一样,有过同样的遭遇!我失去可怜的老伴时,经常跑到田野里,一个人坐着,我倒在树底下,号啕大哭,叫天不应,就说混帐话,我还不如树上的田鼠,还不如肚子里长蛆呢,一句话,不如死了拉倒。我一想到别人,他们这时正和媳妇待在一起,亲亲热热,你搂我抱,我就只有拿手杖捶地,死命地捶,我都快要疯了,什么也不想吃,咖啡馆也不想去,说来你恐怕不相信,我想到咖啡都恶心呢!不过,日子慢悠悠地过去了,冬去春来,夏去秋至,一分一秒,一点一滴地过去,离远了,淡忘了,我是说沉下去了,因为总还有点什么东西留在心底里,就像常言所说的,沉甸甸的,留在那里,压在心头!可是,既然我们每个人命该如此,总不能因为有人死了,就糟蹋自己,就寻死觅活……包法利先生,你应该振作起来,一切都会过去的!来看我们吧,你知道,我女儿常常想念你,还说你把她忘了呢。瞧,春天快到啦,我们陪你去林子里打兔子,让你散散心。”

夏尔听从劝告,又去贝尔托。他发现一切依旧,和五个月以前一样,梨树也已经开花了。鲁俄老爹已经痊愈,走来走去,给庄园增添了生气。

老头子考虑到医生痛苦的处境,觉得自己对他应该尽可能殷勤。老头子求他不要脱掉帽子,对他说话细声细气,倒仿佛他成了病人。看到没有为他预备点清淡的吃食,例如奶酪不是小罐精制的,或者梨子没有煮过,老头子还假装生气呢。老头子偶尔讲几个故事,夏尔被逗得哈哈大笑,连自己也感到吃惊,便突然想起死去的妻子,又变得满脸阴云,等到端来咖啡,才把那份哀思抛到脑后。

夏尔慢慢过惯了独身生活,对亡妻的思念也就日渐淡薄。再也没有人处处管束,这种新获得的快乐,使他觉得孤独比较容易忍受了。现在,他可以随意改变用餐的钟点,出入自由,无须向人解释,人累了,就往床上一躺,四肢伸开,尽量舒展。他爱惜自己,贪图舒服,也接受别人的安慰。再说,妻子过世对他的业务不无好处,一个月以来,大家异口同声地说:“这可怜的年轻人!多么不幸!”他的名字传遍乡里,找他看病的人增多了。还有,如今他想去贝尔托,就去贝尔托,心里怀着隐约的希望和模糊的快乐。当他对着镜子理胡子时,觉得自己的脸色也好看多了。

一天下午,将近三点钟,他来到贝尔托。人都下地去了,他走进厨房,但起初没发现爱玛。外面放下了护窗板,从板缝里漏进的阳光,在石板地面投下一道道细长的亮光,碰到家具折角,一折为二,颤悠悠地在天花板上晃动。餐桌上,一些苍蝇顺着用过的玻璃杯往上爬,结果掉在杯底的残酒里,嗡嗡挣扎着。从烟囱里照射进来的阳光,照在炉里的煤烟上,看起来毛茸茸的,让冷却的灰烬也变成浅蓝色的了。爱玛在窗子和炉灶之间缝东西,她没有披围巾,夏尔甚至看得见她裸露的肩膀上冒出的小汗珠。

她按照乡间习俗,请他喝酒。他说不喝,她一定要他喝。最后,她笑嘻嘻地提议:他陪她喝一杯。于是,她从碗橱里找出一瓶橘皮酒,踮起脚尖取下两个小酒杯,一杯斟得满满的,一杯等于没有斟。碰过杯,端到嘴边喝,但酒杯几乎是空的,她不得不仰起头来喝。只见她头朝后,嘴唇前突,脖子伸长,但什么也没喝到,她笑起来,便从两排细齿间伸出舌尖,一点一滴地舔着杯底。

她又坐下,继续织补一只白棉线袜子。她只顾低头织补,也不说话,夏尔也不言语。从门底下进来的气流,微微扬起石板地面的灰尘。他望着灰尘徐徐移动,只听见自己的太阳穴在跳动,还有院子里一只刚下蛋的母鸡在咯咯叫。爱玛不一会儿就张开巴掌摸摸自己发热的脸,然后再摸摸壁炉前铁架上冰凉的小铁球。

她抱怨道,自入夏以来,经常感到头晕,她问夏尔,海水浴对她是否有好处。她谈起修道院,夏尔则谈起学校,两个人的话多起来,便上楼去她的卧室。她让他看她的旧乐谱和她获奖的小书,以及扔到衣橱底层下面的橡叶花冠。她还谈起她母亲、坟地,甚至指给他看园子里的花坛,说她每月第一个星期五,总要摘些鲜花,放在母亲坟头。可是,家里那个花匠,对她这么做一点不理解。这些下人简直是废物!她真希望住到城里,哪怕仅仅去一个冬天也好,虽然夏季白天长,天气又好,但住在乡间,可能更无聊。她说话时,随着内容的变化,声音有时清楚,有时锐利,有时突然又变得有气无力,尾音拖得很长,最后几乎变成喃喃自语;不一会儿,又兴高采烈,睁大一双天真的眼睛,马上却又眼皮半闭,双眼无神,思想不知跑到什么地方去了。

晚上回到家,夏尔一句一句地回味爱玛讲过的话,一边回忆,一边尽量揣测含义,试图想象他们还不相识时她那段生活的情形。不过,他所想象的她,和他第一次见到的她或刚刚离开的她,总是没有什么区别。随后,他又在想她结了婚会变成什么样子。可是,她和谁结婚呢?唉!鲁俄老爹很有钱,而她……又那样漂亮!但爱玛的脸总在他眼前晃来晃去,他耳朵边仿佛有个单调的声音,陀螺般嗡嗡响着:“要是跟你结婚呢!要是跟你结婚呢!”

夜里,他睡不着,嗓子发干,口干舌燥,便起床去罐子边喝水。他推开窗子,满天星斗,吹来一阵温煦的风,远处传来狗吠,他转头向贝尔托望去。

夏尔想,反正不会失去什么,决定等到一有机会就求婚,可是每次机会来了,他那张嘴又像黏住了似的,害怕找不到适当的词句。

要是有人把女儿娶走,鲁俄老爹倒不会生气,因为女儿养在家里,反正也没什么用处。他心里并不怪女儿,只是觉得她有才情,不适合种地,种地是连上天也瞧不起的行当。谁见过这行当出过百万富翁?老头子不但没有发财,反而年年赔本。他精通的是做生意,干那一行,耍耍手腕,他兴致就高。至于实实在在种地,以及田庄内部的管理,他最不在行。过日子又不肯节省开销,一心只想吃得好,穿得好,住得好。他喜欢味道很浓的苹果酒,半生不熟的嫩羊腿,搅拌均匀的烧酒掺咖啡。他总在厨房用饭,一个人,一张小桌,向着炉火,菜由佣人端来、摆好,就像在戏台上一样。

他发现夏尔一接近女儿就脸红,断定他过不了多少天就会来求婚,所以预先把事情盘算了一遍。他觉得夏尔不太出众,不是他理想的女婿;不过,大家都说他品行端正,生活节俭,又很有学问,大概是不太会斤斤计较嫁妆的。鲁俄老爹非要卖掉二十二英亩的土地,才能还清在泥瓦匠和马具商那里的欠债和修理好压榨机。所以对自己说:“他来求婚,我就把女儿嫁给他。”

圣·米歇尔节期间,夏尔来贝尔托待了三天。他一刻一刻往后拖,最后一天像前两天一样过去了。鲁俄老爹送他一程,两个人沿着一条洼路走,都快分手了。是时候啦!夏尔打算,走到篱笆拐角一定开口。最后,拐角处都过去了,他才喃喃说:“鲁俄老伯,我有件事情想对你说。”

两个人停住脚步,夏尔又不说话了。“有话就说嘛!你以为我什么也不知道吗?”鲁俄老爹笑眯眯说道。“鲁俄老伯……鲁俄老伯……”夏尔结巴着。“我嘛,求之不得。”老农接着道,“我的女儿也许和我是一个想法,不过总得问问她本人的意见。好啦,我不送你了,这就把话带回去。如果她同意,你听清楚,你用不着走回头路,免得人家说话,再说,也免得她太紧张。不过,为了不让你等得心急,我把窗子推开,推得贴住墙壁,你从篱笆上探过头,从后面就能看见。”

他说完就回去了。

夏尔把马拴在一棵树上,跑到小径上,站在那里等待。半个钟头过去了。他不断看表,又过了十几分钟。突然,只听见墙壁“砰”的一声响,窗板推开了,挂钩还在晃动。

点钟,他就来到了庄园。爱玛看见他进来,脸一下子就红了,但出于礼貌,她还是勉强露出笑容。鲁俄老爹拥抱未来的女婿。

于是开始谈起了婚事的筹办。不过,这件事并不急,因为要办喜事,也得等到夏尔服丧期满,那才合乎情理,所以要等到明年开春前后。

冬季在期待中度过了。鲁俄小姐忙着预备嫁妆。一部分到卢昂定做,内衣、睡帽之类,她照着借来的图样自己做。每次夏尔来到庄园,他们就谈婚礼的筹划,商量在哪间屋里摆酒席,该上多少道菜,头一道正菜上什么好。

爱玛希望婚礼在半夜举行,点火炬。鲁俄老爹觉得这个想法简直莫名其妙。

婚礼举行了,来了四十三位客人,喜酒吃了十六个小时,第二天接着吃,闹腾了好几天才结束。四

客人们一大早就来了,坐着各种车子:有一匹马拉的小篷车、两条板凳的双轮车、轻便的老式敞篷车、挂皮帘子的游览车。邻近村子的年轻人,一排排站在大车里,手扶住栏杆,以免摔倒,因为马扬蹄奔跑,车颠得厉害。有从十公里以外的戈德维尔、诺曼维尔和卡尼赶来的。两家的亲戚全邀请了,闹翻了的朋友都忘了旧事,也给多年不见的熟人发了请帖。

篱笆外面不时传来鞭子声,栅栏门随即打开,便见进来一辆小货车,径直驶到第一级台阶前,猛地停住,上面的人从四方跳下来,揉揉膝盖,伸伸胳膊。女宾们有的戴着宽边帽,穿着城里式样的袍子,亮出金表链,披的斗篷,下摆扎在腰间;有的披着小花披肩,背后由别针别住,露出后颈。男孩子们效仿父亲,穿了新衣裳(其中不少这一天生平头一回穿上靴子),倒拘束了不少。他们旁边,闷声不响站着一个十五六岁的小姑娘,多半是他们的表姐或姐姐,这些姑娘个儿高高的,身上穿着初领圣体时穿过的白袍子,为了这次来吃喜酒放下了滚边。每个小姑娘都脸蛋绯红,神色不安,头发上抹了厚厚的玫瑰油,生怕弄脏手套。没有足够的马夫帮助卸车,男宾们便卷起袖子,亲自动手。每个人因社会地位的不同,穿的衣服也不同。有的人穿燕尾服、大礼服,有的人穿短外套、小礼服,——讲究的燕尾服,阖家上下敬重,不到隆重场合不从衣柜里拿出来,大礼服有随风飘摆的宽尾垂,圆筒般的领子,大袋子般的口袋;短外套是粗呢料做的,平常搭配一顶帽檐带铜箍的大盖帽;小礼服很短,背后缀两颗扣子,聚在一起,像一双眼睛,对襟像是一整块料子用木匠斧子劈开的。少数人(这种人只能坐在末座)穿着出门时穿的工装,就是说,穿的是翻领的工作礼服,背后皱皱褶褶,腰身的下半部系着一条手缝的腰带。

衬衣在胸部胀鼓鼓的,活像铠甲!人人都新理了发,露出了耳朵,刮光了胡须。甚至有些人,天不亮就起床,刮胡子也看不清楚,要么在鼻子底下开了几道斜斜的口子,要么在下巴上剃掉三法郎金币那么大的一块皮,路上一冻就发炎,使这些笑逐颜开的面孔像大理石上加了一块玫瑰红的斑纹。

村公所离庄园半法里,大家步行前往。教堂的仪式完毕,又步行回来。起初,队伍整整齐齐,在绿油油的小麦之间,沿着田里蜿蜒的小径,迤逦而行,宛然一条彩带;不久拉长了,三三两两,步履款款,边聊边走。乐师走在最前头,小提琴的卷轴上扎着彩带,随后是新郎新娘,再后是随意结伴的亲友,最后是孩子们,边走边玩,不是摘下荞麦秆尖头的小花,就是偷偷搞小动作。爱玛的袍子过长,有点拖地,她不时停下,往上提一提,用戴手套的手指,小心翼翼,除掉草叶和小刺。夏尔垂着双手,站住等她。鲁俄老爹头戴新缎帽,黑色燕尾服的袖子连指尖也盖住了,挽着老包法利夫人的手臂。至于老包法利先生,打心眼里瞧不起这些乡巴佬,来的时候只随便穿了一件一排纽扣的军大衣,却向一个金黄头发的乡下姑娘卖弄风情,好像在小咖啡馆里一样。姑娘涨红了脸,只好点头,不知怎样回答是好。其他参加婚礼的人,有的闲扯各自的事务,有的在背后互相捉弄,提前热闹一下。你要是留意点,就会听见乐师在继续拉琴,咯吱咯吱的琴声在田野回荡。他发现大家落远了,就停住脚步,喘口气,慢吞吞地给弓子上点松香,让琴弦拉得更响亮,然后又举步往前走,琴柄上下晃动,给自己打拍子,琴声远远地惊飞地上的小鸟。

喜筵摆在车棚里。菜肴有四盘牛里脊,六盘烩鸡块,一盘煨小牛肉,三盘羊腿,当中一只油亮亮的烤乳猪,边上拼了四根香肠加酸模菜,桌子角上摆着几壶烧酒,一瓶瓶甜苹果酒,塞子周围泛起一层厚厚的泡沫,所有酒杯早就斟满了。大盘黄澄澄的奶酪,桌子稍动就晃荡不止,光溜溜的表面,点缀着用新人姓名起首字母交织成的奇特图案。从伊沃托请来一位糕点师傅,专做圆馅饼和果仁糕。这位师傅在当地初露头角,做起来特别小心谨慎,上点心时,亲自端上来一盘宝塔式糕点,引起一片喝彩声。糕点的底层,是蓝硬纸板剪成的有门廊有柱子的庙宇,四周神龛里,塑着小神像,上面点缀着金纸做的星星;第二层是萨瓦蛋糕做的城堡,周围是当归、杏仁、葡萄干和橘瓣拼成的玲珑堡垒;最上一层平台,是绿茵茵的一片草地,有蜜饯做的山石和湖泊,榛子壳做的小船,一个打秋千的小爱神,秋千架是用朱古力做的,两边柱头各插一朵真玫瑰花蕾。

喜酒一直吃到天黑。客人们坐累了,就到院子里活动活动,或到库房玩一局瓶塞游戏,然后又回到餐桌边。吃到最后,有几个人睡着了,打起鼾来。不过咖啡一上来,又都来了精神,有人唱歌,有人扳腕子,有人举重,有人攀拇指,有人扛大车,还有人说粗活,找女客人亲嘴。马吃饱了荞麦,吃得鼻孔里都是,夜里动身,横竖不肯套车,又是跳,又是踢,把鞍绳也挣断了,主人有骂的有笑的。整个夜晚,月光照耀的乡间大道上,一辆辆马车,疯狂奔驰,有翻进水沟的,有跳过石子堆的,有撞在土坎上的,妇女们头探出车门,拼命抓住缰绳。

留在贝尔托过夜的客人,在厨房里饮酒消夜,孩子们钻在板凳底下呼呼大睡。

新娘子事先央求父亲,劝客人们免除闹洞房的习俗。不料表亲中有位鱼贩子(此人甚至带来一对比目鱼作贺礼),嘴里含满水,对着锁孔往新房里喷。幸好鲁俄老爹及时赶到,极力劝阻,说他女婿是有身份的人,这样闹不合适。经他好说歹说,那位表亲才勉强统一,但心里怪鲁俄老爹傲气,便溜到一个角落,与另外四五个客人沆瀣一气。那几个人碰巧席间连续几次吃了次等肉,也怪主人刻薄,于是都叽叽咕咕,隐隐约约地咒这一家子没有好下场。

老包法利夫人一天没开口说话,儿媳的打扮、酒席的安排,统统没征求她的意见,她很早就上床睡了。她丈夫非但不陪她一起安歇,反而派人去圣·维克多买来雪茄,一直抽到天亮,同时拿樱桃酒兑热糖水烈酒喝。乡下人没见过这种掺和方式,于是越发敬重他。

夏尔生性木讷,婚礼期间,表现不佳。席间上汤之后,客人们照例对新郎说些俏皮话、绕口令、双关语、恭维话和粗俗话,他只能勉强应付。

但第二天,他仿佛换了一个人,就像昨天的新娘子一样活跃,而新娘子反倒不露声色,讳莫如深,连最机灵的人也琢磨不透。当她从大家身旁走过时,大家心情高度紧张,打量着她。夏尔呢,什么也不掩饰,喊她“我太太”,而且用昵称,逢人问她,到处找她,常常把她拉到院子里。大家远远看见他在树下揽着她的腰,半弯着身子,一边溜达,一边用头蹭她胸前衬衣的花边。

婚后两天,新婚夫妇离去,因为夏尔要看病人,不便久留。鲁俄老爹让他们坐他的小运货马车走,并亲自送到瓦松维尔,最后一次亲了闺女,跳下车,便往回走。走了百十来步,他站住了,目送车子远去,车轱辘在扬起的尘土中滚动,他不禁深深叹了口气。这时,他想起自己结婚的情形,想起逝去的岁月,想起妻子头一次怀孕。那天,他也欢天喜地,当他从岳丈家接回新娘子,让她骑在自己身后,策马踏雪奔跑,因为当时临近圣诞节,田野白雪皑皑。新娘子一只胳膊搂住他的腰,另一只胳膊挎着篮子,风吹动她头上科式帽子的花边飘带,不时扫到他嘴上,他一回头,就见金色帽檐下,她那红扑扑的小脸蛋,紧贴他肩头,默默地微笑。不时,她把手指伸进他的胸怀,让它们暖和起来。这一切竟恍若隔世!他们的儿子如果还活着,现在也该三十岁了!鲁俄老爹想到这里,看一眼身后,路上什么也没看到。他觉得自己活像一所搬空的房子,格外凄凉!酒劲上来了,他头脑里一片雾蒙蒙,充满柔情的回忆和充满悲凉的感慨交织在一起。一时间,他真想到教堂那边去转一圈,但又怕去了会愁上加愁,便径直回了家。

六点钟光景,夏尔夫妇回到了道斯特,邻居们都凑到窗前,看他们医生的新太太。

老女佣人上前见了礼,小心地赔着不是,说晚饭还没准备好,请少奶奶稍候片刻,先熟悉熟悉她的新居。五

住宅正面,一式砖墙,正面朝着街道,或者不如说在大路边上。门背后挂着一件小领子大衣、一副马笼头、一顶黑皮便帽,地上的一处角落,扔了一副沾了一层干泥的皮绑腿。右边是厅房,也就是饮食起居的地方。糊墙用的纸是鹅黄色的,上方带一条褪色花边,由于底布没有铺平,整张墙纸都是颤巍巍的,窗口滚红边的白布窗帘,交叠垂挂;窄窄的壁炉横板上,放着一个雕有希波克拉底头像的座钟,金光闪闪,两侧各一个包银烛台,扣在椭圆罩子里。过道对面是夏尔的诊室,一间六步来宽的小屋,里头有一张桌子、三张椅子和一张带扶手的软椅。一个六层格子的松木书架,几乎被一套《医学辞典》占满了。辞典没有裁开,但几经转卖,装订已经受损。看病时,闻得到隔壁厨房炒菜的油味,在厨房里,同样听得见病人咳嗽和讲述病情。再往里,正对院子和马厩,是一间破旧的大房子,现在当柴房、库房、储藏室用,里头有一个炉子,还有不少破铜烂铁、空桶、废旧农具,以及许多灰扑扑的、摸不清用场的东西。

园子呈长形,夹在两堵土墙之间。沿围墙一排杏树,累累果实垂压墙头,尽头一道荆棘篱笆,将园子与田野隔开。园子中央,一个砖垒的台子上,放置着一个青石日晷。四坛疏落的犬蔷薇,布局对称,环绕着一块较有实用价值的菜地。紧靠花园内侧,冷杉掩映之中,有一座正读经书的神父石膏塑像。

爱玛去看楼上的房间。第一间没有家具,第二间是两夫妇的卧室,靠里有一张桃花心木床,挂着红色床幔。五斗柜上摆了一个贝雕盒子的装饰品,靠窗的书桌上有一个插了一束白缎带扎的橘花的花瓶。这是新娘子的花,以前那位新娘的花!爱玛打量着这束花,夏尔注意到爱玛的举动,于是把这个花瓶拿了放到阁楼上。

爱玛坐在一张扶手椅里(她带来的东西摆在旁边),不禁想到她那束装在纸盒里的新婚花,恍惚之中想到万一她有一天死了,那花又将被如何处理。

初到几天,她琢磨着把家重新布置一番。她撤掉烛台的罩子,请人换上新糊墙纸,用新的油漆把楼梯刷了一遍,加了几条板凳放在园子里日晷四周,甚至筹划修建一口喷水鱼池。丈夫知道她爱乘车兜风,便买了一辆小型双座轻便旧马车,换上新灯和凸纹皮挡泥板,俨然一辆英国式双座轻便马车。

夏尔沉浸在幸福之中,没有半点忧虑。夫妻俩面对面用餐,傍晚在大路上散步,爱玛举手理一理两鬓的头发,她挂在窗钩上的草帽映进他的眼帘,还有许多他过去从来没有兴致的事情,现在都给他带来无穷幸福。早晨,两个人一起躺在床上,他凝视阳光映照着她面颊金色的汗毛,睡帽的花边缀饰半遮住她的脸。挨得这样近看去,他觉得她的眼睛比平常大,特别是当她刚睡醒,一连几次睁开眼睑的时候。她的眸子,在阴影里呈黑色,在阳光下变成深蓝色,仿佛重叠着多层颜色,越往里越深,越接近表面的珐琅质就越淡。他的视线消失在那眸子深处,看见那里面有一个小小的自己,头上围着头巾,衬衫的领口半开。

他起床后,她来到窗前目送他出诊,双肘支着窗台,伫立于两盆天竺葵之间,睡衣松松地披在身上。

夏尔在路旁脚踏路程碑,扣牢马刺;她在楼上继续和他说话,用嘴叼一片花瓣或绿叶,向他吹去。这片花瓣就像鸟儿似的,时而翻飞,时而滑翔,在空中划出一个个半圆,飘到门口安详的白牝马蓬乱的鬃毛上,停了停,这才落到地上。夏尔跨上马背,给她一个飞吻;她点点头,关上窗户。夏尔策马上路,有时行走在尘土飞扬的大道上,那路像一条带子,伸向无尽的远方;有时行走在低洼的小路上,两旁树木探出的枝叶相互交织,形成一条绿廊;有时行走在小麦长到膝盖那么高的田间阡陌上。朝阳照在他的肩上,清晨的空气涌进鼻孔,他心里充满昨夜的欢情,心境恬静,肉体满足,独自咀嚼着他的幸福,就像饭后回味正在消化的香蘑的滋味一样。

在这以前,他的生活什么时候有过什么甜蜜?中学时期吗?那些年关在高墙之间,孤单单一个人,班上的同学不是比他有钱,就是学习比他棒。他们嘲笑他的口音和他的穿戴,他们的母亲来看他们,手笼里总是带着点心。那么,后来学医时期呢?那时钱袋子总是瘪瘪的,请一个小女工跳舞都请不起,还谈什么包养一个情妇?至于后来与那寡妇共同生活的一年又两个月,夜里躺在床上,她那双脚就像冰块一样凉。而现在呢,这样一个窈窕女子成了他的终身伴侣。他实在是太爱她了,在他心目中,宇宙的范围并不比她的丝绸衬裙大,所以他责备自己爱她爱得不够深,一出门就想回去看她,于是飞跑回家,噔噔跑上楼,心怦怦直跳。爱玛正坐在房里梳妆,他悄悄走过去,吻她的后背,惊得她叫起来。

他总是忍不住摸摸她的梳子、她的戒指、她的披巾。有时,他整个嘴贴在她脸上,来一个响亮的吻,或是顺着她裸露的胳膊,从指尖一直小吻到肩头。而她呢,露出半笑半恼的样子,推开他,就像对待一个死缠住她不放的孩子。

爱玛呢,结婚以前,觉得自己心里充满爱情,可是应当从这种爱情产生的幸福,现在却没怎么感受到,她想一定是自己搞错了。快乐、迷恋和陶醉这些字眼,从前在书本里读到,是那样美,但这些在人生中究竟意味着什么,她十分想要弄明白。六

她读过《保尔和维吉妮》,向往那小竹屋、黑人多曼戈和小狗费戴尔。特别是那个好心的小哥哥,他友好温存,爬到比钟楼还高的大树上给你摘来红果子,或者赤脚在沙滩上跑,给你捧回来一个鸟窝。

她十三岁时,父亲亲自带她进城,送进修道院。他们投宿圣·日耳维区一家小客店,晚餐用的盘子上,画着拉·瓦里埃小姐的故事。配画的说明文字赞美宗教、心灵的高尚和王宫的富丽堂皇,但不少地方被刀叉磕碰掉了,连贯不起来。

初进修道院,她不但不觉得乏味,反而乐意与修女们相处。修女们为了让她开心,常常带她从用膳室出去,经过长廊,去看小礼拜堂。她休息时间很少玩,对教理问答记得很熟,教务协理先生提问题,最难的总是由她回答。她终日处在教室的温馨气氛之中,生活在这些佩带铜十字架念珠、脸色苍白的女人中间,加之神坛的香烟、清冽的圣水和煌煌的烛焰创造的神秘氛围,使她渐渐变得怠惰了。她不听弥撒,只看书里面带天蓝色框子的圣画;她喜爱害病绵羊、利箭射穿的圣心,还有背负十字架倒在路上的可怜的耶稣。

为了苦修,她有时试着一天不吃东西,还绞尽脑汁,考虑许一个什么愿。

临到忏悔,为了在那里久待一会儿,她面对口中念念有词的教士,跪在暗影里,双手合十,脸贴在铁栏杆上,编造出一些小过失。修女们在训诫时,反复拿未婚夫、丈夫、天国的情人和永恒的婚姻这些概念进行比较,在她的灵魂深处唤起意想不到的柔情。

黄昏做晚祷之前,总要在自修室里读一读宗教作品。星期一到星期六,读的是《圣史》概要和佛来西鲁院长的《讲演录》;星期日则读几节《基督教真谛》拿来消遣。浪漫主义忧伤的哀诉,回应着尘世和来生的呼唤,其声朗朗,爱玛头几回听得多么入神!大自然充满诗情的感染,我们平常多是通过作家们的传达接受的。如果爱玛的童年是在城市里度过的,这种感染她也许容易接受。可是,她太熟悉乡村,太熟悉羊群的叫唤,太熟悉奶制品和耕犁。不过,正因为她看惯了平静的景物,所以转过来就追求刺激。她爱大海只爱大海的惊涛骇浪,爱草地只爱点缀在断壁残垣的青草。一切事物,她非要从中得到切身利益不可。凡是无助于她的心灵的直接宣泄的东西,她都视为无用,且不屑一顾。她的气质是多愁善感型的,而非艺术鉴赏型的,她寻求的是感情,而非景物。

有一位老姑娘,每个月来修道院做

天针线活。她是在大革命中衰败的一个旧贵族家族的后裔,有大主教保护,所以在用膳室和修女们同桌吃饭,饭后与她们闲聊一会儿,再开始干活。寄宿生们经常溜出自修室去看她。老姑娘记得上个世纪的不少情歌,常常一边飞针走线,一边哼唱。她会讲故事,告诉你各种消息,帮你进城买东西,围裙兜里总是藏有一本小说,私下借给大女孩子们看,而老姑娘自己,也利用歇息的时候,一章一章如饥似渴地读。这些小说中所写的,无非是些恋爱的故事,多情的男女,在偏僻的小屋里晕倒的落难贵妇,每到一个驿站被杀的驿夫,每一页都倒毙的马匹,幽暗的森林,心灵的纷扰、盟誓、饮泣,眼泪与吻,月下扁舟,林中夜莺,还有男人,一个个勇猛如雄狮,温顺似羔羊,人品好得不能再好,总是衣冠楚楚,哭起来又热泪盈眶。就这样,十五岁的爱玛天天双手沾满旧书租阅处的灰尘,足足待了半年之久。后来读瓦尔特·司各特,她迷上了历史事物,向往鞍形屋顶、警卫室和行吟诗人。她真想生活在一座古老的小城堡里,就像那些苗条修长的城堡主夫人,整天待在三叶形的尖顶拱门下,双肘支撑石栏,双手托着下巴,凝望一位白翎骑士,跨着一匹黑马,从原野深处疾驰而来。

那时,她崇拜玛丽·斯图亚特,对出人头地和命途多舛的妇女,都怀着热切的敬意。在她看来,贞德、爱洛伊丝、阿涅丝·索勒尔、美人费罗丽叶和克莱芒丝·伊佐尔就像一颗颗彗星,光彩夺目,掠过历史黑暗的太空,而圣路易和他的橡树、临死的巴亚尔、路易十一的某些暴行、圣巴托罗缪惨案、贝亚恩人的翎饰和人们还记得的吹捧路易十四的彩盘,虽然也在历史的太空闪现,但七零八落,彼此毫无关联,更深地沉入了黑暗之中。音乐课上所唱的抒情歌曲,不外乎是关于金色翅膀的小天使、圣母、环礁湖和威尼斯船夫等,这些曲子格调低下,音调轻浮,使爱玛窥见了诱人而又变幻莫测的感情世界。有几个同学,在节日里收到了图文并茂的画册,还带到修道院来。这种东西必须小心收藏,查出来非同小可,只能在宿舍里偷偷翻阅。爱玛轻轻摩挲着那精美的锦缎封面,看到每幅画下面作者的署名,大多数不是伯爵,就是子爵,她的目光里就流露出赞叹不已的神色。

她微微颤抖,吹开画上面的绢纸,绢纸半折着掀起来,轻轻落在对面一页上。画上要么是一个披短斗篷的小伙子,在阳台栏杆后面,紧紧搂着一个身穿白袍、腰间挂钱袋的少女;要么就是没注明姓名的英国贵妇肖像,一式的金色卷发,戴着圆遮阳帽,一双明亮的大眼睛注视着你。有些贵妇舒坦地躺在马车里,在公园中溜达,驾着马跑的是两个穿着白裤子的小马夫,马前还有一条猎狗在欢腾奔跃。另外一些贵妇坐在沙发里,旁边一封拆开的情书,遥望窗外明月,凝眸遐想,窗户半开,另一半垂着黑幔。天真烂漫的贵妇,脸上挂着晶莹泪珠,隔着古色古香鸟笼的细杆,逗弄斑鸠,要不就是笑眯眯地偏着头,一片片摘着雏菊花瓣,钩起尖尖的手指,像一只翘头鞋。画上面还有吸长烟斗的苏丹,在凉棚底下昏倒在舞姬怀里,还有异教徒、土耳其刀、希腊帽,尤其是酒神故乡色调暗淡的风景,往往还能看到棕榈、冷杉,右边几只老虎,左边一头狮子,天边耸立几座塔塔尔尖塔,近景却是古罗马的断壁残垣,以及几匹卧在地上的骆驼——所有这一切,被一片明丽的原始森林环绕,一大道阳光垂直倾泻下来,在水面闪耀,而青灰色的湖面,或远或近,微漾着几道伤痕般的白色水波,那是几只天鹅在游动。

挂在墙上的煤油灯,正好在爱玛头顶上,灯罩把光聚在她观看的一幅幅图画上面,宿舍里静悄悄的,只有远处偶尔传来辚辚声,那是迟迟未收的出租马车,还在街上行驶。

母亲去世的头些日子,爱玛哭了又哭。她请人用死者的头发粘贴了一幅画,作为悼念,又往贝尔托寄了一封家信,满纸悲痛情思,请求在她死后,将她与母亲安葬在一起。老头子以为她病了,赶来看她。爱玛内心深处未免暗暗得意,因为苍白的人生难得有理想,平庸的心灵永远无法企及,而她一下子就达到了这种境界。因此,她听任自己沉湎于拉马丁缠绵悱恻的诗篇,谛听湖面竖琴的曲子和天鹅临死的哀鸣,以及败叶沙沙飘落、贞女袅袅升天和天父的声音在幽谷中回荡。她感到厌烦了,但又不肯承认,先是哀伤成了习惯,后来是因为面子,就一直哀伤下去,但是到了最后,说也奇怪,她居然觉得自己恢复平静了,心里没有忧伤,就像额头没有皱纹一样。

修女们本来断定,鲁俄小姐会接受神的感召,如今却发现她似乎辜负了她们的关怀,不禁万分惊异。她们的确在她身上花了不少心血,教她念日课经、静修、行九日经礼和听讲道,苦口婆心,一再教她如何克制肉体的欲望和拯救灵魂,岂料她像一匹马,你牵住她,但缰绳拉得过紧,她猛一停蹄,马衔便从嘴里滑了出来。这姑娘的思想,虽然充满热情,但又讲究实际,她爱教堂是爱里面的鲜花,爱音乐是爱里面浪漫的歌词,爱文学是爱里面感情的刺激,面对信仰的神秘古奥,她反抗了,同样,对于与她的天性格格不入的院规,越来越恼恨。所以,当她父亲把她接出来时,谁也不为她的离去而惋惜。

院长甚至觉得,她在最后这段时间,对修道院越来越不虔敬。爱玛回到家里,起初还乐意管管雇工,随后讨厌乡村,又怀念起修道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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