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汁原味青春言情小说(套装共6册)(txt+pdf+epub+mobi电子书下载)


发布时间:2020-06-11 13: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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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兰陵王 等

出版社:北方妇女儿童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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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汁原味青春言情小说(套装共6册)

原汁原味青春言情小说(套装共6册)试读:

总目录

CONTENTS封面版权信息

如果东京不快乐

从来绝色是少年江山谣白雪翠荷公子最青瓷少年

目录

CONTENTS

欢城

锦年

旧事

客人

绿门

满堂花醉三千客

那人独居不好

你说丽江有没有贼

女王号上的荷官

七街

日落之前我从不饮酒

如果东京不快乐

神婆住在鹦鹉镇

诗酒趁年华

十年杯

十三月的雨

世间退却柠檬黄

世界上每一个清晨

睡莲

四川是天下的盐

王不在的秋天

往生记

我这么容易爱人

无意跌落西北方

下一站,天国

夏天还很远

夜航

异乡人

游荡记

有些灯火

原谅我不记得忘记

这里盛开旧蔷薇

众神因此醉了

返回总目录欢城“我的理想是,70岁那年被为我争风吃醋的男人从背后开枪打死。”15岁的暑假,我和阿蒙坐在尘土飞扬的马路边聊天,我啃着玉米沾沾自喜。这是从杂志上看到的死法,我记得深,在甜蜜中猝死,丝毫不痛苦,完美人生莫过于此,生得风光,死得香艳。

阿蒙不理我,踌躇满志地指点着来来往往的公交车:“我的理想是,成为521路公交车司机。”我嘲笑他没出息,他鄙视我虚荣,于是我们不欢而散。魅力臆想狂丁月月挤上一辆呼啸而来的521,公交车爱好者阿蒙孤单地目送那辆车远去。

半个小时后,我跳下车,身后一声清亮的口哨,阿蒙笑嘻嘻地拍拍我的肩:“我坐的是下一趟521。”

在武汉生活的人都知道521路公交车生猛无比,坐在上面看它一辆一辆地超taxi真是壮观,想想看,块把钱换来如此超值的消费多么爽。班里流行的口号是“要想不迟到,请坐521!”阿蒙挥挥手,不屑地说,“521超taxi那算不了什么,最壮观的是521超521!简直是极品飞车!”

阿蒙是个好战份子,玩游戏机一币通关,打桌球一杆全收,学校里大小群架事件他都要插一杠子。他是我的同学,起先并不熟,有回我过生日,关系要好的朋友都来了,他不请自到,当蜡烛点燃时,他一拍手,带头唱起了歌,众人齐声和:“最美不过夕阳红……”

暖黄烛光下,我只记住了那双狡黠的会笑的眼睛。

阿蒙的成绩很差,中考后报考了一所技校学驾驶,四处给人打工积累驾龄换取考证资格,我念高中,考大学,他忙于考证,我忙于考试,联系渐渐地少了。

我念大一那年,阿蒙如愿以偿,在公交公司当见习司机,本朝无战事,那就把521当坦克支使吧,过尽千帆,旁若无人。没多久,他就交了女朋友,我见过几次,他管她叫马子,她看起来也和港片里的那种从背后搂住男人,花枝乱颤地看他打麻将的角色差不多,就像刘嘉玲,明明是俗气的美丽,却又带着可贵的真挚,最信奉的是“我是个简单的人,只要男人好,我就好。”

我以为我和阿蒙心照不宣,我以为他会陪我并肩在命运里驰骋,他杀进我心,我以为从此安城扎寨,原来是为着多日后的攻城掠寨,鲜血四溅。

是我会错意了。可是,人的一生,总要傻这么一回吧。

大三时,我认识了师兄文浩,学校的艺术节上,他和几个同学现场作画,很多人围观,我也凑过去看。他在葡萄架下摆好桌子,铺上宣纸,跳起来摘了一串葡萄,将它揉碎,挤出汁液,尽情在雪白的宣纸上挥洒,再涂点石榴汁,一幅画便成功了。

人群失望地散开:“这也算画?根本是胡闹。”“呵呵,行为艺术嘛。”

文浩神情自若地把手插在兜里,自言自语:“给它取个什么名字呢?”“取不出名字的都可以叫无题,笨蛋。”同学笑道。

两种水果的汁液互相渗透,在纸张上形成奇异的蓝和虾红,我忍不住插嘴:“就叫清晨六点吧。”

我曾经一整晚一整晚睡不着,天黑了就到外面走走,听听街上行人的谈笑声,然后回去,洗个热水澡,想睡一觉,可还是失眠,索性爬起来看天空一点点地变幻颜色,蓝色夹杂虾红色,我记得这是清晨六点的天光。良辰美景,我独自欣赏,阿蒙,你是在梦乡,还是在温柔乡。

名为“清晨六点”的画作被拍卖,文浩将收入捐出去,我们开始交往。两个月后,他发短信给我:“月月,521。”我回给他一个字:“哎。”和他在一起后,我问他的理想,他笑:“就是在阳光明亮的午后和一位特别好看的姑娘畅谈啊。”

他的嘴真甜,可我并不开心。那个以公交车司机为理想的男生,现在平安着吧?他把521开得那样猛,却又那样稳,年年都被评为优质服务列车。功课不忙的时候,我会独自去坐他的车,通常很挤,售票员在人群里穿梭,阿蒙心无旁骛,我猜他看不到我。

他看不到我吧,那些思念和局促,那些隐秘的躲闪和欲言又止,他看不到。有天傍晚,我照例挤上车,站在窗边,然后有个很胖的女人上了521,座位都满了,她只能拉着车上的拉环,不料阿蒙一个急刹车,胖女人把拉环拉断了,并一下子扑到了他面前,不知所措地举着拉环问他怎么办,阿蒙没好气地说:“积满三个,可以兑奖!”满车的人哄笑,说这司机都真有意思,应该给他封个“马路天使”的名号,武汉人民就是这样,有的是小狡黠和小俏皮。

只有周日下午我才能和阿蒙聚一聚,他和他的马子,我和我的凯子文浩,四个人关起门来打一桌小麻将。我只会清一色,阿蒙就不断地给我喂牌,他的马子不乐意了,把桌子一掀:“你什么意思?”

阿蒙说:“我能有什么意思?自家人一起玩,计较那么多干什么?”“我看你是对她有意思!”“你要这么想,就真没意思!”

马子拂袖而去,我和文浩面面相觑,走也不是,留也不是。阿蒙掏出烟,递给文浩一支,他连连摆手,说不客气,阿蒙就自己抽上了:“给你们出一道智力题吧。几辆521路公交车比赛,竞争十分激烈,最后,我超过了第二名,那么我获得了比赛的第几名?”“冠军!”我和文浩异口同声。

阿蒙同情地看着我们:“白读了一场书,智商还不如公交车司机。”

文浩和深圳一家广告公司签了约后很久我才得知,那天下了雨,他请我吃甜点,我质问他,他却给我讲起故事:“清军兵临城下时,钱谦益的爱妾柳如是劝他投水自尽保持气节,钱答:池水冰冷,投不得,因此决意降清。”

这理由多么奇怪,我说不出话,文浩说:“在武汉月入八百就能过得不错,可几时才买得起房子?我不想呆在这里,投身于冰冷的生活,月月,你跟我走吧。”

我挖了一大勺提拉米苏吃下去,真好笑,提拉米苏的意大利原意是pick me up,带我走。就是这个人,他许诺要和我生生世世,可他放弃了我。他说比武汉更好的地方在北京,在上海,在深圳,他义无返顾地投奔,去追求温暖富足。

他不愿意陪我做升斗小民,在我的家乡终老,我也不跟他走。我的东湖,我的江汉路。我的楚天都市报,我的四季美汤包。我的黄鹤楼,我的糊米酒。我的热干面,还有虾球店。我的根扎在武汉,我不想离开它,文浩是人挪活,我是树挪死。我靠在墙角哭,阿蒙拎着鸭脖子来看我,挖苦道:“丁月月,你哭得真难看。”“有多难看?”“太难了,看都不敢看。”他皱起眉,“他不爱你。”“他对我说过,521。”“靠,521+365=886。你自己算算看,白读了一场书。”阿蒙说,“他不爱你,趁早散伙,我和我马子早就散了。”

如果这不算是爱,我有什么好悲哀,算一算,和文浩从相识到分手,还不到365天。所以我笑了起来:“我哭,不过是因为被平生第一个男朋友甩了而已。”阿蒙很诧异地说,“我以为你会说,我是为了我的心。”“切,我才不打15岁时的文艺腔。”“可我老记得你15岁时对我夸下的海口。”

旧梦仿佛重温,记忆复苏:“我的理想是,70岁那年被为我争风吃醋的男人从背后开抢打死。咳,那时我多希望你会顺势说,那我就是其中一个。”“真见鬼,我可不想70岁的时候还不能拥有你。”

我抬起头看着他,有什么能比你喜欢的人正好也喜欢你更好的呢。阿蒙,我们亏欠了彼此,在过去的那么多年。我不想再虚度没有你的时光。我扑上去抱他,趁机问:“那个赛车的答案是什么?”“前面还有个第一名没超过,最后当然只获得了第二名。”阿蒙挠挠头,“我真自卑。你念了大学,我才是个技校生,无论如何,也没办法独占螯头吧。”

可是阿蒙,除了你,我没有爱过别人,装都装不像。成为一名公交车明星司机的女朋友,我觉得一点儿也不丢脸呢。锦年A.

1937年的春天,太阳落得早。太姥爷那年刚满二十,他的母亲已病危,家里早早就为她准备了棺木和寿具,可疾病让她瘦成一把骨头,寿衣得重新做,于是太姥爷到镇东边太姥姥家的缝纫店给母亲定做一套寿衣。

整个散花镇,就数太姥姥的父亲手艺最好,连邻镇的有钱人都慕名而来。生意太好,连伙计都忙不过来,太姥姥就来帮忙,站在柜台的暗影里,轻言细语地说话,记下客人交待的尺寸。她常常穿湖蓝色的褂子,结着油亮的大辫子,太姥爷猜她一定是摘了皂角用井水洗头发,隔得那么远,都能闻见清香。

太姥姥也留意过太姥爷,朴实诚恳的年轻人,有一双忧戚清亮的眼睛,说话向来和和气气的,写得一手好字,她看不懂,但喜欢看。寿衣做好后,她认为黑色太素,便在袖口处绣上了凤凰,有种敦实的吉祥,压住了悲怆。太姥爷拿回家,母亲很满意,他回忆着缝纫店的姑娘,暗暗下了决心。

太姥姥生得美,也有不少达官贵人提过亲,她父亲一概没有应,他知道凭自家的家底儿,送女儿出嫁无非是做小,可是好好的宝贝闺女干吗要受人轻贱?再说乱世里什么都是说不准靠不住的,当权的有钱的一旦失了势,败落起来也轻易。太姥爷家世代从医,太姥姥的父亲对悬壶济世的行当是敬上几分的,手艺人端的是百家饭,总能太太平平地过下去,不至于委屈她了就是。所以太姥爷这边一上门,他就答应了。

次年开春时节,太姥姥就过了门,她爱吃桑葚,太姥爷就和她说,你喜欢哪棵桑树,我们就在旁边盖房子。太姥爷当时年纪虽轻,医术却不俗,医好了很多人,很受爱戴,病人当中的石匠,瓦匠,泥匠都来帮他,不到两个月就建好了一栋石头砌成的房子,结实美观,冬暖夏凉。B.

1941年冬天,散花镇下了很大的雪,半夜时分,有人敲门,开门一看,是太姥爷远房的表兄,前几年一直在太姥爷这里看病的,吃了几年的中药,身体调理好了些,就去东北伐木赚钱,过年时才捎钱回来。

日本在哈尔滨郊外成立731部队后,表兄也被抓了去,成为日本人研究细菌武器的实验动物。他趁着某天的暴雨,打倒看守,逃了出来。长途跋涉多日,一回家就找到太姥爷,恳求救命。经过太姥爷诊断,由于服用多年的大别山药草和鼠疫菌呈相克之势,表兄的体内竟然存在大量免疫血清,让他被注射了鼠疫菌后仍能安然无恙,成功躲过一劫。

太姥爷的父亲因不肯为日寇治病,被直接射杀,国仇家恨令太姥爷早已对日寇恨之入骨。神农尝百草也只拿自己身体力行,华佗研制麻弗散也绝不拿活人做实验,和表兄彻夜长谈后,得知了日寇在东北一带令人发指的细菌实验暴行,太姥爷更是怒不可遏。

没过两天,湖南常德被日军投下鼠疫弹,大量老百姓死亡,消息传到散花镇已是半个月后的事情了。咱中国人不能白白送了命,人不能被人这么欺负,太姥爷决定去一趟湖南。他知道表兄只是一例病患,还得多观察几名病人,根据临床效果才能研制出解救药方。

老话说,“覆巢之下,焉有完卵”,国家的局势风雨飘摇,且不说去湖南是为国出力,就算呆在小镇,也不能预料事态的发展,亡国之人,无家可言。太姥爷远赴湖南是那年腊月二十九,天冷得像在下刀子,镇外的清水河面全部冻住,人可以稳稳当当地在上面走上一个来回。太姥爷喝了白酒,在堂屋里坐了许久,回厨房盛了一碗汤,喂孩子喝下,把碗放在桌上,转身就出了门。

太姥姥拉着孩子将太姥爷送出镇外,太姥爷深吸一口雪后清新的空气,自言自语道,雪下得真好,明年肯定是个丰收年。又回头嘱咐太姥姥,灶火要烧得旺哪,大过年的,烧得旺,明年才好过呢。

太姥爷带着盘缠和草药走远了,在雪地里慢慢地成为一个小黑点,天地空旷,只有那个声音在回荡:等我回来烤火哪。那一年,太姥姥二十二岁。C.

抗日战争胜利是1945年,太姥爷离家已是四年了,他一去杳无音讯。太姥姥盘了一间小店,给街坊邻居做衣服度日,她手艺好,又耐心,维持生计不大困难。她年轻时候,父亲说的那句话当真没有错,能让我们依靠的,只有技艺。

每年冬天,家中的炉火都烧得很旺,可太姥爷始终都没有回来,也没有信。日子一天天过去,太姥姥把老人们都送了终,弟妹们都成了人成了家,连她自己,也有了女婿,有了外孙女,然后外孙女又有了女儿。我在1981年出生,是太姥姥的曾外孙女,这一年,太姥姥六十二岁,距离太姥爷的离开,足足四十年了。

她曾经是个洁净的姑娘,此后则是洁净的老太太,习惯摘皂角洗头发,头发挽成髻,穿布鞋,会用桑葚做成果酱和酒,腿脚灵便麻利,她不肯轻易老去。我记忆里,每到冬天,太姥姥总是穿着藏青色的褂子坐在大灶旁打盹,帮小辈烤点糍粑和红薯,一屋子香味,窗外是飞扬的雪。她不大说话,从清晨到黄昏,总坐在那里。后来我每次想到生命这个词,就觉得应该是个老妇人独坐一隅的情景。

1992年爸爸调动工作,我家搬到城里,想接了太姥姥到家里住,她执意不肯,留在散花镇渡过清淡宁静的晚年。每次回小镇探望她,我都会带些服饰类的杂志给她看,她耳不聋眼不花,虽然没有进过学堂,不识字,对着图片做出的衣服照样赢得惊叹和称赞。

姥姥和妈妈继承祖业,都是从医,但我自小晕血,无法从事医科,每次看到太姥姥,我都很羞愧。她却是不介意,和我说,家有万金,不如一技傍身。我考上大学那年,回小镇看她,得知我学了计算机,她听不大明白,但我解释说可以用它画画,写文章,她就很高兴。

那个暑假天气炎热,太姥姥很早就出门给我摘桑葚,用井水镇一下会是很好的滋味。日头毒辣,我去找她,给她戴上一顶草帽,坐在树下休息,闲话着。她有一句没一句地给我讲起家乡的诸事,谁家的孩子很孝顺,谁家的媳妇心地好。我听着,晃荡着脚哼唱一首童谣:家乡的茶园开满花,妈妈的心肝在天涯,太姥姥忽然想起什么,指着屋后薄刀山上一处的坟地说,还不错吧?修了几年呢,我要是走得早,等你太姥爷回来,就和我合葬,很宽敞的。

那片土坡长满青草,郁郁葱葱,尽头有阳光,天显得极为高远辽阔。太姥姥看着远处油绿的稻田,比划了一个高度说,那年我和你差不多年纪哪。

那是我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知道太姥姥和太姥爷的故事。1937年,她是大辫子的姑娘,会绣凤凰和蝴蝶,1939年她穿月白色的衫子为病人熬中药,1941年她的丈夫远走天涯,而故园的桑树年年枝繁叶茂。D.

2003年,我遇见了想要遇见的那个人,2005年底,我带了那人回到散花镇去见太姥姥。到达时正是午饭时光,小镇落雪了,足有一尺厚,到了下午三时,天就全黑了。

祖屋看起来并无太大变化,只是更陈旧了些,墙角开出小块的青苔,屋檐上结着冰柱,门前的桑树上挂着红灯笼。亲戚们早就自立门户,太姥姥喜好独处,他们便走动得少,逢年过节送些老人适宜吃的水果软糖和藕粉之类,闲时偶尔来坐坐。

我幼年时太姥姥给我缝制的布老虎仍放在毛主席的中堂下面,鸡毛掸子搁在案上,堂屋里的电视是前几年妈妈买回来的,太姥姥终日开着它,说房间里有声音,热闹些,她喜欢听各种各样的响动,那会令她感到有烟火气。

吃过晚饭,我们围坐在火炉前看着电视聊天,太姥姥最爱看《湖南新闻》,看得很专注。在纪念抗日战争胜利60周年的特辑里,播放的是731部队的罪行,黑色字幕上打出湖南常德的县志:日本731部队在华期间,对中国大陆展开细菌战……然后是一长串遇难者名单,有不惜以死抗争的爱国英雄,有无辜受害的平民百姓等,在民间义士那一栏里,我看到太姥爷的名字,在无数名字中间。

我去看太姥姥,她平静地盯着荧屏,我的心落回原地,还好,她不识字。太姥爷早不在人世是意料中的事,但只要未被证实,就还有希望。太姥姥一生都在等他归来,可是,太姥爷其实已经去世64年了。

我出去站了一会儿,小声哭了起来。有孩童在打雪仗,我在雪地里跌了一跤,一点都不想再站起身。回屋的时候,太姥姥拉着我的手说,我昨天梦见屋后的薄刀山着火了呢,很红。

厨房的炉火仍烧得旺,我进去添了一把柴禾,又想,还好,太姥姥不识字。E.

太姥姥是在2006年3月19日去世的,那天离春分不远了。在整理她的遗物的时候,我翻出一本残旧的账本,历经大半个世纪,纸张发黄脆薄,折角的那一页上,赫然有太姥爷的签名。那是1937年春天,他到太姥姥家的缝纫店取寿衣时写下的字迹。

太姥爷是冬天出生的人,名字是童冬来,普通的名,沉痛的字,反复地出现在账本的空白页,起先是笨拙的笔画,渐渐地就书写得流畅了,应该是太姥姥的临摹体,她想等他回来给他看看。她的确不识字,但“童冬来”三个字,她看了那么多回,默念过那么多次,她熟悉它,就像熟悉自己这八十多年的人生一样。她一定在《湖南新闻》里认出了他的名字,可她若无其事地又活了那么多天,她是不想让我们伤心吧。

……我的童年与一个名叫散花的小镇有关,我记得小镇的河流,桑葚和白雪,以及一些久远的味道——光线昏暗的店堂里,中药被分门别类装进一个个小格子里,它们一律有着漂亮得可以直接拎过来入诗为画的名字,字字烁金。很多年了,那种清苦的气味仍在那里。旧事[十四岁时,你从我的窗前经过]

莫卡遇见章小明的那年,还是个孩子,只有十四岁。这个年纪谈恋爱确实太早了些,但是她遇见了他。

章小明则是另一个孩子。

那时莫卡家住在一楼,后窗正对着外面的田野,春天时荠菜和马齿苋齐发,葱绿水嫩,摘一篮子回来,就是一碟爽口小菜。晚上,莫卡在窗前的台灯下复习功课,月考快到了,她的数学成绩不大好,得多加把劲。

窗户半开,清风和草香扑鼻。不远处草丛簌簌地响,行人正路过,莫卡无意识地向外望去,一束强烈的手电筒光直直地照过来,她抬起手试图挡住它,刺目的光线却逼得更近了,她像照妖镜下的松鼠精,无处遁形。松鼠,她老觉得自己是这种小动物,以森林为家,酷爱囤积食物,自得其乐,挖只洞就美滋滋地过一整个冬。明明人畜无害,不过是好奇了想做做人,因此就成了逾越规矩,于是不可以。

男孩笑了,收了手电筒,敲瞧窗,打声招呼:“哎,好用功啊!”莫卡看不大清对方的脸,但知道是章小明,他的影子投射在她的书本上,留下一小块阴影。他是她的同班同学,游手好闲,坐在教室最后一排,老迟到,她和他没有太多交集,路遇时笑一笑,也就过去了。“喂,家里有小桶没有?”章小明说,“借我用一下。”

莫卡站起身:“有。你绕到前面来,我拿给你。”

妈妈在客厅里看电视,看到莫卡在找绿色的塑料小桶,奇怪地问了问,莫卡答:“同学想借。”拎起它就跑出去了。

章小明站在院子外的桔树下,莫卡一出来他就又拿着手电筒照她,她嘴上说:“你讨厌啊!”心里却愉快极了。月亮明晃晃的,这才看清楚他的行头,一双棉纱手套用条绳子拴起来,随意地搭在肩头,右手拿把弹簧刀,凶恶地拿出来晃一晃,月光下,刀光一闪,这杀手却有张娃娃脸,一点儿都不可怕。他穿的是短裤,裤腿挽起,脚上趿双人字拖,接过小桶笑嘻嘻:“都出门才想起忘带桶了,都怪我妈找我说话打了个岔,我就忘了。”

莫卡问:“什么?”“捉螃蟹去啊。要不你也去吧?”

莫卡立刻就说:“好。”她当然知道,若是弄得一身污泥地跑回来,妈妈肯定会责备她,但十四岁的少女被异性的邀请弄得心腔惴惴,顾不上许多。

走了几步,章小明回头看了看:“你穿的是裙子,挺好。”

散花镇少女莫卡内心难明所以地跟在男孩身后,短裙是嫩黄色的,凉鞋是紫色的,在家里自然不讲究,胡乱地穿衣,这身搭配不算高明,颜色犯冲,她知道。但章小明语气平淡地补充了一句:“你穿裙子挺漂亮。”松鼠女生的心就开了花,从一棵树蹦到另一棵树。

桂花树街往西,大概走上半小时,就有一处溪流。天气热,螃蟹们会出洞乘凉,溪水只没脚踝,手电光透过清水照去,小石蟹就傻了,不懂得逃跑和隐匿,呆呆地杵在那里,等着被人捉。

莫卡很喜欢小石蟹,她觉得它们长得像生手打的领带结,笨拙而认真,高高地举着钳子,鼓着眼睛,做出吓人的样子,却不知有双戴着手套的手轻轻一捏,就能抓获它。

它不是对手。

章小明沿着小溪走了半里地,欢欣鼓舞地捉了一小桶石蟹,莫卡亦步亦趋,谨慎地趟水,防止被长满青苔的石头滑倒。她帮章小明拿着小桶,他每捉到一只都冲她一笑,准确无误地扔到桶里去。看着他的笑脸,她想,哦,我原来不是松鼠,而是螃蟹呀,他一照,我就呆头呆脑地束手就擒。

她不是他的对手。[黑猫是会冷笑的]

当天收获甚丰,小桶不够用,章小明也不避嫌,脱掉衬衣,袖子和下摆都打了结,将螃蟹们统统装进去,扛在肩上优哉游哉。“过两天拎只大桶过来,我们捉个痛快。”他将塑料小桶挑在指尖,向莫卡道别,“谢谢你啦,明天再还你!”

他说的是“我们”。莫卡的裙子湿了,用力地拧着它,妈妈准会盘问她干什么去了,但不要紧,章小明教会她撒谎。她有个好友叫李娟娟呢,她就说是上她家请教功课去了。

女孩子的友情,有时候会用于互相打掩护。

电视播的是宫廷言情剧,父母在谈话。莫卡简略地说:“我去李娟娟家问题目了。”趁被识破之前,溜回房间换裙子。她一向乖,妈妈缺乏警惕性,被含糊地瞒过了。

莫卡刚坐下,章小明又来弹她的窗户:“等着吃好吃的吧,晚安!”他的身影一晃而过,哼着歌轻快地走远。莫卡怔忪地翻开日记本,飞快地写起来,她的字匆忙潦草,跌跌撞撞,她生怕遗忘,生怕遗漏,墨水染蓝了手指,她写:我喜欢隔壁家刚出生的婴儿,虽然它的脸皱巴巴的,很丑,我喜欢家里那只养了三年的鹦鹉,虽然连爸爸也不忍心剪它的舌头让它学说话,我还喜欢吃桔子,我还喜欢你,Z。

光线居高临下笼罩在她的脸上,尽头是他的笑脸,她就只能化成一滩泥,臣服膜拜。从一开始,她和他就不是对等的关系,但谁介意呢,爱情其实是很难以绝对平等的姿态存在的,高高在上,更会被人一再追索。

哪怕他只是个贪玩的,没有大志向的农家少年,父母务农,春季挑着韭菜和豌豆到市集卖,夏天卖西瓜,秋天则是白萝卜,他家住在桂花树街东边的章村,竹篱笆后面的红砖瓦房里,养大黄狗,开垦了两亩地,像萧峰许诺给阿朱的幸福。

次日刚走出小区,莫卡就遇上章小明了。他咧开嘴笑,解下书包得意地向她献宝,里头半本书都没有,只有浓郁的香味,他两指一夹,挑了最大的螃蟹给莫卡:“吃吧,我起了个大早,刚蒸好的呢。”

书包里全是昨天晚上捉来的螃蟹,小石蟹用面粉裹了,下锅炸得金黄就能吃了,油香酥脆,毛蟹则用来清蒸,掰开来,羊脂玉般的白肉。章小明是个热心快肠的家伙,沿路都有他的熟人,碰到一个,他就停下来往人家手里塞几只,神采飞扬地解释:“我倒了一点点酒,不腥的,放心吃。”

有人看了看他,又看了看莫卡,促狭地笑:“哎呀,好小子,跟发喜糖似的!”

莫卡的脸腾地红了,章小明也愣了,反应过来拿螃蟹往那人手背上一划,骂道:“就你油嘴滑舌!”

又望见那个女人了,她站在她开的杂货店门口,脚边蹲着一只黑猫。莫卡有次和它对视过,它无动于衷地瞧着她,她心里陡然升腾强烈的惧意,黑猫是诡异的生灵,它是会冷笑的,像它的主人一样,从此她对女人和猫都退避三舍。章小明显然没有她那么细的心思,见女人斜眼瞅他,就走上前,也让她尝尝鲜。莫卡在他后边,低头剥着蟹壳。

女人客气地向章小明道谢,还是似笑非笑的神色,章小明找不到话说,仓皇道:“我得上学去了。”他在女人店里买过烟,她向来给他便宜价,讲一口悦耳的普通话,对他说:“还是学生吧,少给你算八毛。”女人的店叫三颗米,别人就管她叫阿三,阿三,这名字还不错,章小明思忖道。他不晓得身旁的女孩莫卡偷偷地给女人取了个名字叫黑猫警长,所以他也不明白踢着小石子儿走路的莫卡,怎么会扑哧笑出声。

女孩子就是莫名其妙,他转头去看她,她恰好也悄悄地看他,四目相对,都有些赧然了。两人就都失了语,沉默地走着。一到教室,章小明又活过来了,四下分发他的螃蟹,还给班主任留了一小包。

全班同学都被他撩拨起兴致,男生们磨拳擦掌地议论开了,女生们也嚷着要参与。章小明是个人来疯,跳上讲台拿起粉笔画了几个草图,讲解行动方案和路线,忽地瞥见语文老师腋下夹了一大摞试卷向教室走来,哧溜窜回座位。

当晚一行十五个人在校门口集合,李娟娟也被莫卡拉到队伍里,又忐忑又兴奋地出发。每个人都带了工具,章小明将男生分组,每组含有一名女生,是重点保护对象,他警告男生们,美色比美味更重要,不得怠慢。

怕惊动螃蟹,众人都猫着腰,压低声音说话。莫卡如愿以偿地成为章小明唯一的组员,和他配合默契,他探路,她拎着桶跟上。章小明说这回要逮些大的,提着铁锹沿着田埂巡视着,遇有小小的洞口就停下来,拔根狗尾巴草伸进洞里小心试探,抖上几抖,傻乎乎的螃蟹们无论看到什么异物都会用双螯夹住,死心眼地不肯松开,他就轻易地提溜出来,顺手往桶里一甩,从未失手。

莫卡眼红,学着他的样,也接连逮到好几只,干劲更足了,冲附近的李娟娟挥挥手。前面又是一个洞,她两步奔去,径直将狗尾巴草使劲捅,章小明脸色一变,啪地打掉她的手,喝道:“危险!”

第一次肌肤相亲,却无半点浪漫可言,莫卡还来不及体会,就被章小明教训了一顿:“你怎么知道你伸手碰到的,是什么东西?”她被吓住了,他才意识到说得太重了,耐心地给她讲,不是所有的洞里都是螃蟹的,圆而湿滑的一般是黄鳝洞,她刚碰到的,是圆而干的洞口,是不能招惹的,里头有蝮蛇,只有扁而湿滑才是螃蟹洞。

螃蟹洞都不大,章小明随身携带的弹簧刀就派上用场了,把洞口削大再去掏。莫卡越发谨小慎微,却还是被螃蟹把手给夹住了,下意识地将手一抽,顿时传来一阵钻心的痛,脸都白了。章小明也急了,一边示意她别慌,一边按着她的胳膊慢慢地往外抽,一直把螃蟹拽出洞口,螃蟹发现大势不妙,便松开大螯往洞里逃,他沉着稳健地用另一只手按住它,轻松地逮住它扔进桶里。

再一看莫卡的手指,鲜血直流,她不愿在章小明面前示弱,没喊过一声疼。但她的血止不住,滴滴答答地流着,章小明不假思索,抓住她的手就触近自己嘴边吮吸,他的动作再自然不过,没有半分犹豫。莫卡愣住,心脏几乎停止跳动,抬眼只看得到男孩的黑发,她突然很想摸一摸。

血总算止住,章小明放开她的手,和女孩的眼睛劈面相逢,像有什么滑过心头,他惊诧了,慌乱地错开眼神,始觉忸怩了。莫卡也是,不敢再看他,却又舍不得,用余光观察他,只能看到他翘起的衣角,再往上,是他局促的手,和不知所措的脸。

令人窒息的沉默里,章小明头一扬,去拉莫卡的手,攥在掌心。他们就不捉螃蟹了,上了岸,并肩坐在田埂上,对着月亮说话。等李娟娟她们过来时,章小明大大方方地向众人宣布:“我恋爱了。”

男生们就哄地围上来了,七嘴八舌地叫着要章小明请客,莫卡脸红红地拉着他的手,李娟娟向她投去询问的目光,她捕捉到了,坚定地点点头。

蛙鸣和流水声绵延着,植物在夜色里兀自清香,月光静谧。松鼠女生找到了一颗饱满喷香的橡子,它志得意满,它坐立不安,一会儿将橡子枕在头下,一会儿将橡子抱在怀里,欢喜地闻着,欢喜地睡了。

当爱情喷薄而来,空气里全是金黄色的暖香。[可怜九月初三夜,露似珍珠月似弓]

每天都见面,章小明还给莫卡递纸条,哦不,称为纸团更确切些。他常常包上一小把瓜子仁,或是几枚糖果,一块芝麻饼,欢天喜地地穿越几排座位递来,莫卡低下头,装成在抽屉里找东西,三口两口吃完。他的字迹歪歪扭扭,写的是:好吃的人都有动手制造好吃的东西的能力,还特地标注拼音,前者念去声后者念三声。

若干年后莫卡在大学里结识了新朋友,有个姑娘说:“想念一个人就会想给他写信。”为了这句话,莫卡将她引为知己,是这样的,就是这样的,他分明就在眼前,她还是觉得想念,想念得胸腔都要炸裂开了,想念得不懂怎么办才好,只能诉诸笔墨。她买了好多信纸,一律是素雅的底色,没有花哨的图案,她想让他最直观朴素地接收她的心意,不被任何旁支末节所影响。

她在书本里学到过一个词,叫作柏拉图,就自作聪明地套到她和他身上。她相信柏拉图之恋是属于威尼斯的流水和瘟疫的,含情脉脉的十四行,温度跨越我写你读的邮路,从我手传递到你心。

中学里谈恋爱得低调,章小明和莫卡并没有大肆声张,人总是没必要给自己添些多余的麻烦的。只有放学才会心照不宣地一起走,都是学生,手头不宽裕,周末才能奢侈地买大包零食,看场电影,可这也够了,只要天天都能看到彼此,就已经很开心。章小明最喜欢用手电筒笔直地照向天空,然后问:“莫卡你想要天天的星星和月亮吗?我顺着这道光爬上去给你摘!”

喜欢一个人就想把星星和月亮都摘给她,是这样吗。莫卡说:“好啊,我想要初三的月牙儿,夜里就揣在口袋里照明,白天就拿它当耳环戴。”

谈恋爱的时候,十有八九都在说废话吧?就连废话都甜蜜无比,乐此不疲,反复再三。

莫卡家在桂花树街上,一不留神就碰到父母的熟人,在这条街他们就不牵手,一前一后地走路。莫卡自信路人都看不出她和章小明的关系,即使当场撞到父母了也不怕。但她老疑心无法躲开阿三的眼光,就算章小明到她的店里买烟,她离得远远的,都能感觉到那女人和她的猫都在看着她,笑容里有嘲讽和悲悯,或许还有别的什么,但她怯于长久地与她们对视,也就无从得知。

阿三是异乡人,据说在大城市做过事,见过世面,攒了些钱,顺着长江沿线旅游,找了这处顺眼的城镇留下来了。她盘了一家杂货店,卖黄纸、檀香、香烟和啤酒之类。镇上的男人多半都会偷看她,暗暗想上几回,胆大的也会和她搭讪,她问一句答一句,不愿意回答的呢,就瞟瞟对方,飞个若有若无的眼风。男人就不知道该说什么了,搓搓手,讪讪地走开了,背地里和人吹牛时,把她的普通话学给别人听:“啧啧,像《重庆谈判》里的胡慧中!”“我看更像《乌龙山剿匪记》里的四丫头……”

阿三生得那样美,连嘴角的痣都俏皮生动,她是独身,但散花镇没人敢娶她,她看上去多少有些来路不明,她的钱更是显而易见地来路不正。散花镇的男人大多认为自己还算有点见识,既神往她,又不屑地啐道:“瞧那风尘劲,八成当过暗娼!”“嘿,从良了也说不定。”

至于镇上的女人们呢,她们愤恨于她的美貌,但对她都抱定了红颜薄命的看法。女人嘛,说到底还是有个家,守着知冷知热的男人过日子才叫幸福,她年纪也不小了吧,准是心气高,谁都看不上,才蹉跎至今哪。她们虽然也会这么窃窃私语,偶尔指桑骂槐几声,对自家男人还是放心的。因为并无人兴奋地谈起,有谁能被她更为亲近对待,她对谁都一视同仁,她只是散花镇男人集体的意淫对象,得不到,才更具有吸引力。

阿三似乎不在意生意的好坏,下午三点就关店门了,等到夜幕降临,就去电影院看场电影。她爱穿丝绸裙,风一来,裙子就贴在腿上,她蹙眉抬起腿,对着空气若无其事地踢一踢,裙子就又服帖地垂下来了。莫卡经常看见她倚着门懒洋洋地涂着指甲油,神情专注,她偏爱大红色,方形瓶圆形瓶地收集了一大堆。她的黑猫始终如一地趴在她脚边无所事事,眯缝着眼睛打盹,可莫卡老认为它不怀好意。

早有眼尖的少年打着尖利的呼哨挤眉弄眼地闹着:“她穿的是白底儿红花内裤!”“还是三角的!”

阿三开的是杂货店,若是开发廊那就太色情了。不知道她的漫不经心是不是刻意,但总之,杂货店女老板阿三比发廊妹是诱惑人多了。她大约听见少年们的议论了,不以为意地拢拢头发,拽过一只篮子剥起菱角。散花镇出产的大菱角脆生生白嫩嫩,她的指甲鲜红,色彩对比触目惊心,却自有诡秘妖艳的味道,她不端庄,但她就是让人不敢唐突。

小镇少年谈恋爱并没有太多可去之处,下河摸鱼捞虾,在池塘边聊天,打水漂。每到周末,莫卡就借口到李娟娟家做功课,溜出来和章小明看电影。买薯片虾条话梅和两瓶水,中间间隔几个路人,钻进黑漆漆的电影院,再悄无声息地会合。《半支烟》的海报招展着,主演谢霆锋和舒淇的名字格外醒目,吸引了不少人买票。但看到半途才觉察主角是曾志伟,根本不是电影院渲染的那样,是小谢和淇美人的爱恨纠葛。章小明心不在焉直打呵欠,只有陈慧琳和舒淇出场时才多看几眼。莫卡却极投入,剧中的曾志伟身上有种悲怆的力不从心,她无法感同身受,仍然深深被感染。她是喜欢有江湖气的人的,无论是落拓的下山豹,还是她的男孩,他们卤莽,斗恨,冲动,他们像孩子一样脆弱。

这成为她的情结,日后她不管再遇见多少男孩,她总会不由自主地撇开温文有礼的那些。章小明是她的魇,就像阿南是下山豹长达三十年的念想。虽然在看这部电影的当时,她懵懂未明,尚看不到她和他终将陌路的命运。

邓丽君的情歌应景地响起时,莫卡哭了。《半支烟》是个哀愁的故事,女孩的心被钝重地打动了。“如果没有遇见你,我将会是在哪里,日子过得怎么样,人生是否要珍惜,也许认识某一人,过着平凡的日子,不知道会不会,也有爱情甜如蜜。”章小明粗枝大叶,不解其中味,莫卡一哭,他就慌了神,低声哄着,用手背给她拭泪。她停不了地哭着,他一急,俯身亲吻她,她的身子就软下去,呢喃两声,勾住他的脖子,回应着他。

章小明的呼吸急促了,手不老实,试着探进她的衬衫,莫卡浑身一激灵,用力挣脱他。她只有十四岁,她对情爱的想象无非是拥抱和接吻,芙蓉帐暖度春宵的香艳迷离于她不过是个意象,点到为止。每回看电影时章小明都会这样,从一本正经到一肚子坏水,说实话,她觉得他很陌生,也很可怕。她反感他这么做,也说过他好几次,他诺诺地应着,叫他发誓他就发誓,叫他学狗叫他就学狗叫,但下一回,他又动手动脚了,跟电影里的恶少流氓没两样。

她不知道男孩委屈得很,她也不知道后排有人将这一幕全然收入眼底。

电影看完,章小明悻悻地拉着莫卡的手,出了电影院才告别。莫卡回家了,他无精打采地在桂花树街上踱着,被情欲折磨得慌慌张张,就去买了包烟,给他找零钱时,阿三意味深长地看了他一眼,他没留意,蹲在路边吞云吐雾,他喜欢莫卡,所以想和她那个,没什么不对吧,她为什么反应这样大?

莫卡回到家,妈妈在叠衣服,将爸爸长裤的裤裆处细心地抚平,大力地抖几下,她就又脸红了,好在妈妈没发现,头也不抬地说:“你爸下个月就调到市里工作了,市里的教学质量要好些,你未必跟得上进度,不如转过去再读一遍初三吧,到时中考也比别人准备充分些。”

莫卡没好气:“我才不当留级生呢,我照样在散花念初三,再勤奋些就是了,我要直考到市里念高中。”她不想离开散花镇,她不想和章小明分开。“那晚上爸爸回来再说。”《半支烟》仍让莫卡心潮难平,她又摊开日记书写着。章小明十六岁的时候没能遇见眉目如画英气利落的女警陈慧琳,或者红唇卷发眼神凄艳的香烟女子舒淇。他的女朋友不过是素淡单薄学业平平的初三女生莫卡,不晓得他是否会觉得遗憾?

当夜,那男孩没有前来敲她的窗户。她关掉台灯,趴在书桌前发呆,爸爸说了,遵从她的决定,让她自己多多努力,考上市里的高中。这会儿初三才开学呢,也就是说,她还有大半年的时间给自己和章小明,他成绩不好,她得多鞭策他,鼓励他,她想好了,明天一早就要规定他认真听讲,多做习题。她默念着,愿为双鸿鹄,振翅起高飞,想了想,又念了几遍,平添了几分勇气。[別人的滂沱快乐滴在我肩头是不快乐的]

对十六岁的男孩来说,送女朋友回家不见得比看球赛更重要,因此章小明没有如约轻敲莫卡的窗,向她道声晚安。但如果,他的失约,是为着另外的事情呢。

莫卡是到流言四起时,才知道章小明果真是有遗憾的,她不是陈慧琳,也不是舒淇,但阿三是。货真价实,她是。她像陈慧琳那样不苟言笑,像舒淇那样欲说还休,她是令毛头小子方寸大乱的温柔乡,风流夜。

章小明每天都和莫卡呆在一起,递纸条,送小零食,送她回家,看起来和从前一模一样。但莫卡隐隐感到他变了,他看她的眼神闪躲了,她勾勒和他双双考到市里读书的蓝图时,他就搪塞她,心猿意马装模作样地哗啦啦地翻书,他变了。她问他到底是怎么了,他嬉皮笑脸,身在曹营心在汉地和她周旋。她徒劳地看着,日记本里触目惊心的问号划得力透纸背,刷刷好几页都是。

李娟娟欲言又止地凑过来时,莫卡正焦灼地在草稿纸上乱画。李娟娟看着她写一个章字,涂掉,再写个小字,又涂掉,终于忍不住了:“莫卡,我有话说。”

莫卡在章小明逃课的那个下午得知了,她的男孩和别人有染,她不愿相信,但李娟娟告诉她,男生们都在暗地里嚷嚷要他传授经验,连镇上的男人们都想知道独占花魁的臭小子到底是谁。“好像还是个学生哪,阿三可真是老牛吃嫩草,哈哈。”他们都说。

闲言碎语织成一张网,兜头罩下。莫卡联想起章小明一系列反常的行为,心一紧。她回过头,章小明的座位空着,半个月内,他连续逃了好多节课了,她追问过他,他说打电动游戏去了,她恼火地让他将功补过,他就唯唯诺诺地一目十行地看书。

李娟娟见好友快哭了,忙不迭地说:“说不定是他们乱说,你别往心里去,和他好好谈谈……”莫卡听不下去了,推开书,仓促道,“你帮我向老师请个假。”

她跑得都快飞起来了,险险被绊倒,李娟娟后悔万分,自己的嘴怎么就这么碎又这么快呢,换作是自己,肯定承受不了,应该给她打个预防针的,有个过度,大概会好点。她七上八下地想,她是去找章小明了吗,但愿她什么都看不见。

多年后莫卡才会懂,在有些事面前,求知欲不可太强,忽略它,可能是唯一的途径。然而她依然被迫站到了真相面前,或迟或早,她都将看到。看到她的男孩和那个女人赤身纠缠,就在三颗米狭小的店堂里。

阿三的店没开门,窗户紧闭,她来回了好几趟,才找到后门所在,透过门缝向里张望。她也不知是哪儿来的力量,她得搞清楚,一究到底。接着,她就被眼睛伤害得彻底了。男孩尖锐地挺进,身下的女人抬起腿,脚趾也涂了鲜红指甲油,晃人眼,她的内裤大大咧咧地搭在床头,白底红花。

黑猫支棱起耳朵,莫卡打了个冷颤,她疑心它正和她对视,用它一贯嘲讽的眼睛。她猝不及防地离开那扇门,性事原是这样一桩毫无美感的事,而无风不起浪,他们说的,竟是真的。

是真的。她捉奸在床,证据确凿。可是,什么是奸情呢,床上的那两个人,郎未娶卿未嫁,而她莫卡,是不相干的人。她觉得自己是个大傻瓜,傻得蔚为大观一泄千里。她为自己成为偷窥者所羞耻,她的爱情更让她觉得羞耻,羞耻得无人诉说,无可诉说,只能闷头回家,倒头就睡。

她恨。

莫卡熬到爸爸下班,主动说:“爸,我现在就想转学。”

父母都怔住,妈妈发觉她哭了,问她怎么了,她再也撑不下去,放声大哭,她说:“妈,我被人欺负了。”

她是被侮辱了,被损害了。妈妈却以为是她和同学发生了小摩擦小矛盾,拍着她的背嗔怪:“好好好,都这么大人了,还哭,羞不羞啊。”

莫卡转向爸爸,半撒娇半央求:“爸,你明天给我办转学手续好不好?”

她不想呆在散花了,半点不想。

父母认为她在闹小孩子脾气,前些日子还信誓旦旦要考到市里去呢,怎么说变就变了呢?但这世界上什么事情是一成不变的?前些日子章小明也信誓旦旦要和她双宿双飞呢,结果他不过是和别人宿,再敷衍地许诺要和她飞。

莫卡坚持:“爸,散花不是个好的环境,我打听过,去年中考,散花中学的第二名都没能考到市里呢。我现在在班里也只能排到十几名,还只剩几个月了,我怕……我想通了,转到市里读书,才是利大于弊。”

她说得头头是道,爸爸赞许不已:“好,我尽快和市一中那边联系一下,妈妈哪天抽空到你们学校去办转学事项吧。”

妈妈隐约猜到女儿在难过,但十四岁的孩子,能有什么大不了的?过两三天,她就又活蹦乱跳了,女孩子嘛,就是心眼小。妈妈不能体会,莫卡经历的是,摧毁。

十四岁初恋坍塌的摧毁,轰然作响。妈妈也有过十四岁,但妈妈有过十四岁的爱情吗,莫卡好想知道。妈妈是怎么面对的呢,会像自己这么没用,遇事只会逃吗。

莫卡连上学都不愿意去,但妈妈说,在办转学手续之前无故旷课会影响教师对她的观感,意义不大,她就只好磨磨蹭蹭地去了。真没面子啊,又不是她干了坏事,羞愧的居然是她。

章小明又迟到了,上午第二节课快要结束时才从后门溜进来,刚坐下就包了两块巧克力传给莫卡。看着纸团上歪歪扭扭的“给莫卡,谢谢”的字迹,莫卡再也不能如常地感到甜蜜和幸福,她很恼怒。他到底是怎么一个人呢?他瞒着她和别人肉体交缠,转头再来向她示好?他真无耻。

她回想起和他交往的点滴,想起被她逮到的傻螃蟹,它们用双螯夹住的,它们为之丧命的,是一根狗尾巴草而已。人说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但死在狗尾巴草下,又算什么呢?她真不想承认,她爱的人,肮脏丑陋。

但她逼自己正视,她把纸团潦草一揉,扔进角落里的垃圾桶,章小明伸长脖子看着,一下课就来敲莫卡的课桌:“哎,哎……”

莫卡不想理会他,眼睛盯着书,闷声道:“我都看见了。”

章小明笑不出来了,他默默地在她旁边站了一会儿,默默地转身走了。他没有急急地向她解释,没有否认,没有辩驳,他走了。

莫卡心里咯噔,他的表现在她预料之外,她不曾抬头,也就不知道他是否有过羞惭和抱歉,但是……即便如此,她就会立即原谅他吗。他血气方刚,他经不起美艳女子的引诱,是是是,都可以被理解。但她不打算原谅他。

你叫一个十几岁的女孩如何能够容忍自己的男朋友以这般丑陋的方式背叛她。她无以为继。

她只觉脏。

之后章小明和莫卡行同陌路,转学在即,莫卡无心向学,终日和李娟娟腻着,却没有太多话要说,好朋友相对坐着,看大量童话和青春读物,不时碰碰对方,吃上几块饼干。那件事令人尴尬,她们学不会坦白交流,只得刻意不提,再说又能交流什么呢,不论李娟娟是同仇敌忾地骂章小明,还是劝她不必太介怀,都是不妥当。

章小明,我就这般不值得你出言挽留吗。那好吧,我索性离得再远些,不让你找到,你后悔了也找不到。

你会不会后悔呢。你后悔了会不会找我呢。很多很多年后,你是不是偶然想起我呢,想起我时,你是什么心情呢。

你不会想我吧。阿三比我优越太多。我自卑呢。我自卑了也不告诉你。

就要离开散花镇了,临行前,莫卡独自去了溪边。入秋了,溪水很凉,她浑然不觉,无意识地走着,脚趾忽然触到一个硬东西,原来是一只傻螃蟹正把螯露在洞外呼呼睡大觉呢。莫卡蹲下来逗它玩,捏住它的螯,螃蟹被惊醒了,拼命往洞里钻,她捏着它不肯放手,僵持了几秒钟,莫卡只听到喀嚓的声音,像掰断小树枝似的声音,手里一轻。待她回过神,发现手里中剩下一只螯,螃蟹逃了。

夜色深浓,她不曾发觉男孩独坐在岸边。好多天了,他无法启齿向她道歉,他丢尽了她的脸,他都觉得自己实在很该死,他中了阿三的蛊,他又怕又想要,心惊肉跳地明白这样不好,他才发现,莫卡才会让他安心,他天天推敲来推敲去,想找个最恰当的时机和方式,慎重地向她承认错误,想得头痛欲裂也找不到妥善处理的法子,比方说,她近在咫尺,他却怯弱地隐在暗影里。

他不知道她就要走了,他再无法挽回。

她不走,他就能挽回吗?

莫卡难过地捏着蟹螯回了家,她吃螃蟹的时候还不觉得心理不适应,此刻只有一只螯,竟让她悲从中来,她摔了一跤都会疼,螃蟹残疾了怎么办呢,它一定好疼。爸爸笑话她:“傻瓜,螃蟹没有了螯还能再长出来,它要是不舍去它的螯能死里逃生吗?”

莫卡问:“和原来一样吗?”“比原来小,螃蟹都是有很强的再生能力的。”

螃蟹都懂得断螯求生,她呢。莫卡打起精神收拾行李,她要走了,他知道吗?他再没和她说过话,他知道她嫉妒那个女人吗?他们知道她的怨恨吗?她和章小明之间,静下心来也许当真能找到别的冰释前嫌的办法,而不是最蛮横的一拍两散。但这样也好,她不是明知丈夫有外遇还粉饰太平的妇人,她不愿意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她没必要从十四岁起就拖着耻辱的印记。

可要可不要的东西,那就不要吧。这时,她有足够的意气成全自己的完美主义,至少在爱情上,她可以做到,多么庆幸,她眼下可以不妥协。

莫卡和爸爸等车时,在路边摊吃了豆浆和油条,桂花树街人来人往,是她十四年来熟悉的景象。书中的小镇是明朗的,处处皆佳话,义仆救主,学堂先生的衣衫晴好如蓝天,锡店老板的二儿子是革命青年,甚至连风尘女酬落难恩客——都值得朗朗传诵,不似她所目睹的那么不洁,是娼,是淫,是千夫所指。

莫卡心事重重地喝豆浆,把所有能想得到的恶毒字眼都加诸在阿三和章小明身上。阿三的店又开了,她倚在门边剥莲子,黑猫咧了咧嘴,啊,它肯定是在冷笑,莫卡确定。她猛地动了气,心火腾地烧着,推开碗,慢悠悠地晃过去,对准黑猫就是一脚。

黑猫被她踢得一个趔趄,她趁胜追击,拎起它,使劲地往墙壁上摔,黑猫狼狈地打个滚,夹着尾巴跑了。莫卡见惯了散花镇的女人们掐架,披头散发,跳脚大骂,又撕又咬,要多难看就多难看,她不要像她们。可她怎么办呢,她竟然只能和一只猫过不去,很久很久后,她知道有个说法叫虐待动物,会遭人谴责,但十四岁时,她无心顾及,她就是想挑事,冲着冷眼瞧着她的猫。它是她的心魔,先对付了再说。

自始至终,阿三都轻描淡写地看着。莫卡泄了气,她能怎样呢,她从小生长的小镇,是个荒唐的地方,盛产畸恋,奇情,鬼故事和貌美如花的是非女人,镇上大多男人都对她想入非非,章小明只不过是其中之一。

她无可奈何,那就离开吧。即使是高更,所得的遗产花光后,在大溪地都会受到冷遇,他赞美过的花朵与乳房之地,将他遗弃。

莫卡系紧了鞋带,向爸爸跑去,该走了,散花镇。她不要它了,统统的,都不要。

黑猫鬼鬼祟祟地蹭到阿三的脚边,她把它抱起,眯着眼注视着莫卡的背影。小姑娘在撒野,当着她的面踢她的猫,是想示威吗?她不明白小姑娘嫉恨着她,小男朋友舍弃她,奔向她,是说明阿三才是更美更好的所在吧。莫卡嫉恨她。

女人的内心世界都是幽微莫辨的。莫卡同样不明白,阿三羡慕过她,男孩和她的爱情欢喜热烈,哪怕是隐匿在桂花树街的人群里,隔着熙攘和嘈杂,他们都会向彼此眺望,绽放最灿烂的笑脸,浓情蜜意像奶油,甜香可口。她缄默无言,然而她嫉妒。尤其是在电影院里,每一次她都坐在他们的后排,她嫉妒。

极年轻极年轻的时候,她仿佛也是有过爱情的,后来呢,她忘了。她不记得了。初恋的男孩面容早已模糊,她用力地想,迟疑地回忆……他孔武有力,常常逗她笑,他攒钱给她买小零食,巴巴地堆在她面前,看着她吃下去就高高兴兴,对了他是娃娃脸,是个快活的农家少年,赤脚走在田埂上,裤腿上还沾着泥巴。

她日复一日地勾勒,比照,赫然发现,旧事与章小明全然重叠了。他喜欢她,她看得出来,他不敢喜欢她,她也看得出来。他可能一辈子都不敢主动招惹她,但若是她主动,他就招架不住了。

她爱过的男孩子是什么样呢?当章小明在她身上盘旋起伏,累到虚脱,她温存地抚着他的后背,她在想,她忘了初恋的滋味了,但事实上,他应当和章小明丝毫不同,不同也好,只要他是个年轻的男孩子,他迷恋她,一寸一寸地流连她的肌肤,他渴求她,以他十六岁散发着力量和热气的身体。

她想在这罪恶而欢乐的肉欲里享受没顶之灾。[every night is not night enough]

后来的事情乏善可陈,莫卡念高中,考大学,读研。她离开散花镇的第三年,妈妈也调到市里,她回去过一次,协助父母变卖房产,搬家。小镇的风景照旧,但三颗米杂货店改成一家租书铺子,听老板说,阿三去年离开了,以非常低的价格将她的店转手给他,朋友们都夸他运气好,捞着了一个大便宜。“那女人……啧啧……那女人……”老板的言语真惋惜。惋惜什么呢?她莫名其妙地搬到散花,莫名其妙地走了,像《聊斋》里的狐狸精,摄人心魄,空余回音。

镇里的建筑物一如既往,所谓变迁,大抵是和人有关的。李娟娟没考上高中,到南方打工去了,当年的同学要么回乡务农,要么做起了小本生意,有人说起,章小明承包了他家后山的一大块地,种了桑树养了蚕,发了一笔财。发了财了人都警觉,他就养了一条皮毛油光水滑的黑贝看家护院,还引进了母狗,产下一窝小崽子,威风凛凛。

莫卡拿了两百块钱,打发小表弟到章家买了一只纯黑的小母狗带回市里,给她取名为小默,周末的傍晚带它出去散步,无数路人都认定它其实是狼。狼也好狗也罢,反正它和莫卡很亲,会钻圈,会逮耗子,唯一的缺点就是太能吃肉。

莫卡大二的黄昏,梦见过一只吵闹的猫头鹰,蹲在通往阶梯教室的樟树上,她停下来,和它聊了聊天气对农作物的影响,猫头鹰十分有见地,令她很惭愧。醒来的时候,英文教师给同学们放了《毕业生》的片段,她说《The Sound Of Silence》是首经典的歌。

男同学看得亢奋无比,总结剧情时把教师气得够戗:“就是个小处男被老女人引诱的故事嘛,最后他玩腻了。”意犹未尽地继续道,“这个故事教育我们,放野火嘛,一点着就赶紧撤,不然被逮着要罚款,万一熏出一只老虎或是饿狼,就糟了。”

女生们则小资多了:“还是呆在城堡里烤烤壁炉火比较好,看一本英文原版小说,腿上搭条巴基斯坦的手工羊毛毯。”

莫卡又睡过去了。在似曾相识的场景里,她不自在。司空见惯的事情,被她遭逢,就是巨变,她不想多听。过了这么久,她也渐渐有点儿理解男生看A片的心态,也知道有的男人不召妓是有精神洁癖,而有的则是肉身洁癖——害怕染病而已。要是那会儿章小明哭着求她谅解她,发毒誓不再去找阿三,她会半推半就地对事实闭眼,并哄自己,那是男孩都会犯的错误吗?她确定她会不计较,她确定她不会有芥蒂吗?

她没有把握。而往事也不存在如果。她最耿耿于怀并沮丧得要命的,是章小明不肯留恋她,他说走就走。她拿什么和阿三比呢?青涩的黄毛丫头一个,她却如花似玉,风情入骨。章小明,你连道歉的姿势都不给我呢,你真骄傲。那我就比你更骄傲,我一走了之,逃之夭夭。

卧谈会上室友们会追忆初恋,但她说不出口,她的初恋只与丑闻相关,并且没有被深爱过,就已被辜负成疾。下铺的女生说,希望点场大火烧灭初恋回忆。也许她的初恋对象能够在灰烬里成为一枚舍利子吧,晶莹剔透价值连城。而莫卡却只闻见腐朽的尸臭气味,收获爱情的余灰。章小明给了她不堪的感受,她便刻薄了他。

这些年来,看到活力四射的,贪玩的聪明男孩她会关注,也会打听一二,但不肯走近。她喜欢的男孩是同一款,但再不能是他。他知道她还记得他吗,她紧张时会攥紧拳头,被他约出去的那天她在求证相似三角形,刚添了两条辅助线,小卖部的话梅一块二一袋,团支部书记让他帮忙捉只小麻雀给她养。

莫卡再没谈过恋爱。爱情开始得太早,她没有学会怎样才可以让自己不那么痛,她没有经验,也不知道向谁话说从头。所以她就独自痛了好久——好多年。直到她认识季远知。

季远知养的是可卡,莫卡老看到他出来溜狗,和小女儿坐在街心公园的花坛上吃面包,给她读童话,她在旁边听过好几次。季和她住同一片小区,是个中产阶级,有房有车有公司,但他给女儿讲《小王子》,那样温柔宁静又忧伤的故事。

这是个慈爱的父亲。

小默和可卡熟了,一见面就扑向对方,碰碰爪子,勾肩搭背地闹着。莫卡就笑着看它们嬉戏,听一听季讲的童话。季会朝她点头示意,她也会带巧克力派,漫画书,彩色铅笔之类的和他的小女儿分享,小姑娘很喜欢她。

季给女儿讲格林童话里《松鼠的故事》的傍晚,天色暗沉,莫卡玩着钥匙扣,情绪低落。离开散花镇后,每个夏天她仿佛都能闻见故乡的味道,大概是小时候阵雨来临前蜻蜓低飞,植物疯长的速度太过浓烈,荒野上盛开着野花,气息辛辣,无端地叫人觉得焦虑,很期待一场又响又香的暴雨,又害怕它结束。她无法描述她的心情,深吸一口气,正听到季对女儿讲:“在你出生之前,爸爸养过小松鼠……松鼠和橡树是有协议的呢,它埋藏四个左右的橡子之后,就会善意地忘记原先埋藏的预备吃掉的橡子。”莫卡攥紧钥匙扣,有的事解决不了的话,就学会克服吧。她得原谅那些爱所无法原谅的,用尽可能温和的姿态。

雷声轰隆,阵雨就快下了,季朝她看了看:“回家是来不及了,到仙踪林喝点热可可避避雨吧。”小姑娘来拉莫卡的手,她喜欢这个姐姐,自从妈妈过世后,她很少再觉得哪个女人合她的眼缘了,莫卡时时流露出很惊惶的神色,和每一个处心积虑接近爸爸的女人都不同,她们攻击力十足,但莫卡像只惊弓之鸟,她不是猎人。她不是想捕获爸爸财产和地位的猎人。

莫卡在二十四岁的春天嫁给了季,他年长她十几岁,但她不在意。她喜欢他,他懂得太多,但他和她聊天,只给她讲有意思的,她老笑成烂泥。不管他讲什么故事,他都会这样开始:“在你出生之前……”她乐意和这个以传播传说的口吻同她说话的人结婚。在章小明那里,她只能当螃蟹,但她更愿意自己自在些,快乐,热爱粮食和家,看到喜欢的,就想往窝里拖,像松鼠。

她想要的舒适安全,季可以带给她。而他从不知道,在莫卡出生之前,而他正年轻的时日,他赤脚走在乡间小径,下河摸鱼,爬树偷

试读结束[说明:试读内容隐藏了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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