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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6-14 08:4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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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约翰·厄普代克

出版社:上海译文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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兔子,跑吧:兔子四部曲

兔子,跑吧:兔子四部曲试读:

人生迷恋、艺术形象和文学地位

——综评厄普代克和他的“兔子四部曲”(总序)罗长斌

一、现实与耕耘

约翰·厄普代克自1958年发表作品至2006年,至少出版五十七部书籍,包括约二十三部长篇小说、五部诗集、约十二部短篇小说集、四本厚厚的文学评论集、一部戏剧、四部儿童作品,以及无数尚未结集出版的评论、演说和采访录。四十八年的文学生涯中创作了如此数量的作品正是他一生辛劳的最佳报偿;而两次获普利策奖、两次国家图书奖及欧·亨利奖等共十二次不同奖项,足以提高他在当代文学界的重要地位,使他成为同代人中极富天赋的重要作家之一。从而,对于他的介绍也就成了中国无法回避的文学翻译事件。

厄普代克于1932年3月18日出生在宾夕法尼亚州的里丁镇(Reading)并在近邻希灵顿镇(Shillington)长大,时值经济大萧条和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之际。其父为威斯利(Wesley)·厄普代克,原是工人,失业后几经周折终于在本镇当上中学数学教师,此后兼任平信徒传道师(lay preacher),未授神职。其母琳达(Linda)颇有文学修养,常以创作自娱。作为独子,厄普代克至少从两个方面在相对困难的环境中受惠于父母:其一,父亲的中等经济收入和地位使他自小就受到良好的教育,更使他有上哈佛大学的可能,从而为日后创作奠定了厚实的文化基础;其二,父母二人的智慧,特别是母亲对艺术的喜爱对他有重大影响。

在1962年出版的第二部自传《山茱萸树:童年回忆》中,他以惊人的记忆和优美眷恋的笔调再现了他在童年和少年时代的生活,以一个孩子的眼光和心理描绘了小镇的风土人情,还有那少年的觉醒,以及他终生迷恋的三大秘密:性爱、宗教和艺术。在1963年出版的《马人》中,他更是以艺术的笔触描述了一个十五岁男孩彼得(以作者为原型)对其父凯德威尔(一位教师,以作者之父为原型)三天教师生活的细致观察和感受。母亲的影响是他愿意献身艺术创作的潜在情结。然而最终改变并决定了他前途的却是一个奇特原因:他六岁时因患麻疹而留下的牛皮癣病。他在1989年出版的第三部自传《自我意识》中首次向读者披露了这个秘密,并把他一些人生选择的根本原因归于皮肤病。他认为当作家只需通过作品和外界接触,从而避免了和公众见面可能产生的不安和难堪。看来,他承受了一些精神压力,于是被压抑的感情就通过创作了许多书稿发泄了出来。

厄普代克于1954年以最优异的成绩毕业于哈佛大学的英国文学专业,并荣获一笔奖学金去牛津大学的罗斯金(Ruskin)美术学院学习一年。回国后他为《纽约客》杂志撰稿两年,后因城市空气不利皮肤病的调治就离开纽约,搬到麻省的伊普斯威奇(Ipswich)乡下,专门从事文学创作。他在那里居住了十七年之久,直至1974年和妻子分居为止。他们两年后离婚,留下两儿两女,据称这是一场无过失的离婚。他在《自我意识》中为自己辩解说:“我为什么那么年轻就结婚?因为一旦发现了一位原谅我皮肤的可爱女性,我就不敢冒失去[1]她的危险再去另找一个。”第一任妻子名叫玛丽·彭宁顿(Mary Pennington),于1953年在厄普代克尚未大学毕业时就嫁给了他。这二十三年的漫长婚姻生活带给二人感情的影响在《破镜难圆》(Too Far to Go)中有所描述,而“兔子四部曲”的主人公哈利的母亲取名为玛丽,未尝不是在反映厄普代克对妻子的某种情绪。《

兔子,跑吧

》(Rabbit,Run)在1960年一经问世,厄普代克就作为一名文学创作者而获承认。从此,他每部作品的出版问世都受到美国主要杂志的认真评论和研究。他和约翰·契弗、塞林格等人同属“纽约客”派,题材大都描写市郊中产阶级的生活,文风细腻而略带嘲讽。但是他的创作实践显然超越了这个具体派别,从而成为一位颇具独特风格和表现题材的当代作家。

他在1975年出版的《拾零》中写道:“中产阶级的家庭风波,对思想动物说来如谜一般的性爱和死亡,作为牺牲的社会存在,意料之[2]外的欢乐和报答,作为一种进化的腐败——这些就是我的主题。”中产阶级的祖先是英国清教徒,他们拥有中等收入,居住在中等规模的居室里,有权有势,从而代表着美国社会的道德观和价值观。当这个阶级正日益丧失其往日的权力,当往日的生活信念和生活方式无法作为美国文化的标准内容时,他就注视着、研究着这个阶级的生活变化;并用艺术的笔触把人们私生活中那骚动不安的关系(尤其是性关系),描述成为该阶级衰亡的重要症状。他把小说人物置身于白人城镇或郊区,让他们生活在物质上丰裕而精神上痛苦的环境之中。通过他们,厄普代克试图提供美国当代生活那色彩缤纷的画卷,并进而探索人类天性中让人忧伤的成分,以揭示社会生活的奥秘。

二、虚构与阐释

历时三十年而创作完成的“兔子四部曲”是厄普代克天才和智慧的集中体现。第一部《兔子,跑吧》的故事发生在1959年3月至6月,讲述主人公哈利·安斯特朗因不满自己的工作及家庭平庸的生活而出走。他和妓女鲁丝同居近三月之久,最后因他的女儿溺死而又回到了妻子詹妮丝身边。其父厄尔是排字工,其母玛丽为家庭妇女,整天操持家务。上中学时,哈利是该县的篮球名将,两次破县记录而小有名气。他比作者小一岁,属同一时代,但显然缺乏作者所具有的家庭背景。哈利高中毕业时因朝鲜战争爆发而应征入伍,驻守在得克萨斯州:一个物质丰富而文化贫乏之地。此次服兵役的直接后果是失去了女朋友安(Ann),他此后的生活就一直沉浸在失落之中。他找不到中意的工作,或中意的女人。在毫无准备的情况下,他和已怀孕三个月的情人詹妮丝结了婚;这个来自富裕家庭的女人从此就成了他终生难以摆脱的障碍之一。显而易见,战争和富家子女的本性成了他一生灾难的重要根源;然而他又不能像别的受压迫者那样大胆地对抗命运的捉弄,结果只能是以非常柔和的方式去逃避:灾难仍难以避免。

该书及此后的三部书中布满了象征和意象,从而增加了对小说进行多种解读的可能性。在哈利多次进行的探索中,他整个一生的生活及其信仰都得到了充分展现。他只有一种天赋,那就是强调生命本身的重要;因此他一方面惋惜生命的失去,另一方面为满足自己生命的需要而去追(贪)求。他的感觉灵敏,对客观世界,对善恶却仅停留于直觉的认识,缺乏将之深化必需的知性和理性。惟其如此,这个人物才符合他的知识基础和阶级地位,才不具备行大善大恶的本领,并和那些整日谋算他人的有知识、有地位、有权力的中上等阶级人士划清了界限;二者从思想上、行动上难以融合就成为不可避免的事实。《兔子归来》(Rabbit Redux)的故事发生在1969年7月16日至10月31日。作者在前部书中把50年代通用的收音机广播引入书中,以使主人公的生活和时代紧密连接起来。在这部书中,作者又使60年代风行的电视成为主宰全书情绪的媒介,以便更好地展示社会生活的变迁对个人生活的重大干预和影响,从而把个人悲剧和社会、政府挂起钩来。哈利归来后即在一家小印刷厂和父亲一道当排字工,至此已有十年;更加单调乏味的生活早已磨平了他往日追求的勇气。三十多岁的妻子此时正有新想法,见哈利万念俱灰,就私通在其父车行当推销员的希腊裔男子查利。哈利发现后,她就干脆离家和查利公开同居。黑人同事介绍哈利认识了离家出走后流浪的白人姑娘吉尔。代表着一种文化的吉尔给死气沉沉的哈利家带来了安宁和快乐。她不仅帮助哈利恢复和确立了对生命的信念、对良知的追求,也使他十三岁的儿子纳尔逊体验到了家庭生活的乐趣,增长了见识。随着黑人逃犯斯基特的到来,他们展开了一系列的讨论及读书活动,以教育哈利懂得黑人在历史上所遭受的压迫,使他认识到反抗的必然性及白人耶稣的无能。然而,哈利社区里的白人种族主义分子不能容忍斯基特的存在。当哈利和情人佩吉晚上相会之时,两个白人放火焚烧了他的居所,烧死了吉尔;斯基特则被警察误认为纵火犯而遭到追捕。哈利的妹妹米姆从西海岸做妓女回来后,有意勾引查利而把詹妮丝逼回到哈利身边,一个家庭才免遭解体。

该书是四部曲中情节最为复杂、矛盾冲突最为激烈的一部,它通过吉尔、斯基特及其他象征含意而加深了深度。在第一部中,哈利先逃离詹妮丝,后逃离鲁丝,又逃离教练托瑟罗,重逃离詹妮丝,后逃离墓地,再次逃离鲁丝;共逃跑六次。在这部书中,詹妮丝先逃离哈利,哈利从金博友谊娱乐厅里逃走,吉尔逃离母亲来到布鲁厄,斯基特从监护中逃出又从燃烧着的房子逃出,哈利和纳尔逊从佩吉家逃出来目睹火烧家园。纳尔逊因不满哈利未拯救吉尔而逃走;共达七次。表面上看,哈利从先前外部行动上的追求探索转入了内心的精神追求;而实际上,该书的主旋律是来自三个不同家庭背景、三个不同时代的三个女人詹妮丝、吉尔和米姆,反映了她们在骚乱不堪的年代里的三种不同的生活态度、不同个性特点、不同的追求和结局;哈利则成了配角。更为重要的是,作者把妓女鲁丝的形象延展至米姆,并延伸到第四部,以鲁丝之女安娜贝尔来重唤哈利那死去的记忆。值得注意的是,妓女的形象得到正面描述,她们成了最理解哈利心情处境的人,成了敢作敢为、精力充沛、勇于献身、深懂人情、感情强烈、做事理智而又富于牺牲精神的女人形象。这是一种反传统的描写,现实社会中的人是绝不应该仿效的。

哈利和詹妮丝重新和好的最大好处是,可以从岳父斯普林格那里继承一笔财产。哈利当上了汽车行的经理,并因此步入了中产阶级的生活圈,这构成了后两部书的内容。作者因为在这两部书中对中产阶级生活进行的成功描写而两次荣获普利策奖。倘若我们不去计较人物表面上的联系如姓氏地名的一致等,这四部曲和《马人》也许应该同属一个故事而称之为五部曲。再假如由于前两部的兔子和后两部的兔子在生活态度和性格表现上都判若两人,我们就把四部曲看成是一个人的两个不同的阶段或两个人的生活变化,那么作者在前两部书中所刻画的兔子就成了他唯一刻画的下层人物形象。那个兔子相信美国梦的合理内涵和政府的公正,可是追求奋斗了二十年仍一无所获。最后当兔子在遭受一系列打击之后而和社会讲和时,却戏剧性地以继承岳父财产的方式实现了儿时就向往的美国梦。可是这个梦对很多人而言基本上是不存在的,它主要是个幻觉。人往往就需要幻觉,并执着地生活在幻觉之中。《兔子富了》(Rabbit Is Rich)的故事发生在1979年6月最后的一个星期六至1980年元月。此时的哈利腰圆体肥,成了一位阔气的丰田车经纪人,每年销售三百辆小车,收入相当可观。他偶尔也跑步,却绝无以前超验的性质,纯粹是为了减肥。他除了打高尔夫球、游泳、闲聊和浏览《消费者报道》外,就是考虑怎样尽情享乐:买房、旅游和纵欲——典型的当代富人生活。他虽然有支持儿子上大学的经济基础,可纳尔逊从小就缺乏奋斗精神和勇气,只不过是个更加失败的哈利,从而象征性地预示孙辈的彻底失败。这一方面是因为纳尔逊继承了玛丽奶奶所讨厌的斯普林格家庭的因子,另一方面则是由于他那破碎的童年带给他的精神创伤。他无法念完大学却使女友怀了孕;他回家挤走了查利,干起了推销员的工作,但也前景暗淡。尽管青年哈利对女人智慧没有太大的兴趣,但也通过性爱起码证明了他自己的“存在”;可以使无法把握的生活变得更好捉摸一些,同时还可以达到某种沟通;从而获得新生的感觉,成为一种自我解救和反抗的方式!?可此时的哈利,只有机械的性爱,生活和灵魂上的空虚再也无法弥补,而对老之将至的恐惧却挥之不去。也许是意识到了自己的堕落,他突然感到对神圣爱的需要,爱的对象变成了他想象中的女儿。于是他三赴加利利(Galilee,一个和耶稣有密切关系的地方)的一家农场,终于找到了鲁丝,但她拒绝承认哈利是她大女儿的父亲。鲁丝非常成熟,洞察人世,骂他是“一个十足的布鲁厄时髦人物。一个生意人。一个[3]你自己以前所讨厌的人”。共同点消失了,他被抛弃了,最后的一点希望和寄托荡然无存。哈利此时所遭受的物质和精神上的双重打击超过了过去的一切:儿子在生意上的无能暗示了未来的失败,鲁丝的冷淡使他失去了几十年来唯一的心理寄托。

如果逃跑在某种程度上反映着抗争的话,即一种“非暴力反抗”的方式,那么这种精神显然在堕落。第三部中只剩下三次逃离:纳尔逊逃离肯特大学,哈利逃离鲁丝,纳尔逊逃离女友普露;到了第四部就只剩下两次了:哈利逃离无从区别是非的家庭,“老虎”逃离哈利。《兔子歇了》(Rubbit at Rest)的故事发生在1988年圣诞节后的第一个星期二至1989年10月。此间发生了更为剧烈的国际事件,然而麻木不仁的哈利毫无感觉,继续挣扎在每况愈下的生意圈内。他从佛罗里达州度假回来后,发现生意被吸毒的儿子搞得一团糟。日本业务主管发现后把他痛斥一顿,扬言要取消他代销丰田车的权利。这就意味着他的全面失败,因为销售丰田车是他经济收入的主要来源。他越来越被别人牵着鼻子走了,此时就将被人牵到绝路上去。在心力交瘁的情况下,他随着东欧政权的解体一起去见上帝了,时年五十六岁,正值创业盛年。在前三部中,他每部失去一位女性,在这部书中他就干脆失去了他自己。

三、迷恋与创新

厄普代克是一位集小说家、诗人、剧作家、散文家和评论家于一身的文学大师。他按照童年时的迷恋,在作品中尽其所能描写了性爱的重要性,讨论了宗教存在的价值和创立“新宗教”的可能性。同时,他在作品中也充分施展了自己的艺术才华,形成了自己的创作风格。他将意识流、性心理描写、荒诞、原始文化、现代生活等融为一体。“性爱、宗教和艺术”这三大秘密相互交织、补充并相得益彰。象征群和意象群在作品中相互作用,并因其难以捉摸的方式产生了性的联想和宗教的联想。由于对讽刺、幽默和神话技巧的娴熟运用,厄普代克在这种相互关系中使作品既保持了含蓄的语调,又保持了艺术的悬念。他通过把收音机和电视节目以及通俗杂志和当代国内外事件引入书中,以加强身临其境之感;更重要的是用来暗示书中人物生活情感的变化根源及悲剧性结局。他有意选取每十年的最后一年作为故事发生的时间,以加强在末日来临之际孤独的灵魂所经受的烦躁不安、恐惧、失落、异化和死亡的威胁;而这一年中在现实世界里出现的不断加剧的恶劣政治局势,就有效地以象征的方式加强了现代社会的危机感和幻灭感。

厄普代克青年时期(约二十六岁)经历过一次严重的精神危机,并终于在克尔恺郭尔和巴特的存在主义的帮助下得以摆脱。很可能是他在这两位哲人指引下通过和女性的交往治愈了创伤,因此他便在作品中不厌其烦地描写和探讨性爱的价值,肯定妓女的地位和人格。厄普代克笔下的妓女心中总怀有一种愿望:抚慰在现代物质社会压迫下而空虚和无聊的男人,这就是“新宗教”的实质内容。这样,女主人公詹妮丝完全是出于满足她自己肉体渴望而出走的初衷就和妓女的“理想”形成对照。在一次采访中,厄普代克说:“没有堕落的亚当只[4]是头猿。”在他看来,一个真正的人必定是“堕落”了的,否则他(或她)可能就是一架机器;这句话显然反映了他的短视和局限。厄普代克一定是从所钟爱的巴特那里取到了“真经”,因为巴特说过:“女人对男人来说,代表着生命、自然以及他自己造物的神秘。每当男人接触女人,就意味着他寄信仰于造物本身,寄信仰于上帝的契约。女人能使男人表现出善良和责任感。男人只有外向女人(从某种意义上说也就是复归自己),才能达到自我认识——即内向的自我发现,[5]从而掌握造物之神秘。”当然,这也不过是常人之言。如果这就是存在主义哲学,那么这个哲学家也没有什么用。如果你想寻找理论骗术的话,那就到哲学家中间去吧!厄普代克相信他,那正是厄普代克最大的悲剧:他的最大败笔正在于此!!!

现代男人萎靡不振,郁郁不得志。他们没有机会像古代勇士那样在驰骋疆场中表达征服的意志、决心和喜悦,何况现代政治之腐败和卑劣在大肆扼杀男人的个性;于是他们唯一的途径就是征服女人了,并在征服异性中重新回味男子汉的气概和自我生存的意义!?吉尔存在的部分意义就是唤醒了哈利的部分男子汉勇气。被许多人反对的越战大受斯基特和哈利的欢迎,其原因正在于此。斯基特在越战中获得了和白人士兵同等的对待。这本是他及所有黑人三百年来一直渴望的权利;不幸的是,这种权利只有在战争中才能享受到。有白人士兵为他而死更是加强了这种平等,所以他支持越战的潜在愿望是对平等公正的渴望;另外,在战争中他的征战欲望得到了部分实现。哈利对越战的支持则是反映他对失去的男子汉气概的怀念或者是对死的渴望。作为女人,其可爱之处就是能主动抚慰男人。对此,米姆给哈利作了全面解释,认为那是她的一种职业。这是性格坚强的女人的看法,而性格软弱的女人如詹妮丝却需要男人的抚慰。查利似乎专为抚慰女人而生。他终身不愿结婚,表面上是因为他有心脏杂音这种先天疾病,而疾病又未尝不是暗示着一种先天“智慧”:像米姆一样独身:“新宗教”的实践者?作者在进行这种暗示。

对性爱袒露的宣扬和描写常常遭到世俗者的抨击,那是因为他们不懂得性爱在现实和艺术中所具有的特殊意义。生命之圈的形成和递进凝结着两个过程:能量的摄入和释放。否认任何一方都意味着对生命的轻视和扼杀;唯一正确的做法就是在道德的框架内同时肯定、重视和颂扬这两个过程。性爱,作为释放过程中最为重要的环节之一,在正确表现它时,生命存在的意义和价值就得到了肯定。而在黑暗时代,当权者在控制人民之时最先采取的措施便是贬低和扼杀性爱。在小说艺术中,性爱象征着两性关系的最后沟通;并暗示这种沟通,作为一剂良药,在解决精神压力时的重要作用。如果小说只有性描写而别无艺术上的寓意,那么,这本小说毫无疑问就是我们要批判和取缔的色情小说;亦是艺术所要反对的东西。可悲的是,在实际创作中,一些作者常常会滥用这种描写以讨好和迎合读者:他们失去了古典作家所具有的道德责任感。

厄普代克曾辩护说:“小说并非是关于那样的性爱,而是把性爱[6]作为自然出现的宗教,作为唯一余留的东西。”在1968年出版的颇受非议的小说《夫妇们》中,作者借人物之口说道:“我们已经成为[7]彼此的教堂。”性爱上升到教堂的地位恰恰显示了昔日教堂地位的衰落。所谓“教堂”、“宗教”是指“信仰”之意,而哈利、米姆、詹妮丝、斯塔夫洛斯都是这种“新宗教”的“温和”倡导者和实践者,他们可以和平地活下去。吉尔和斯基特是“新宗教”的“激进”倡导者:斯基特选择逃跑和客死他乡,吉尔则成了“新宗教”的祭品。这便是厄普代克“性爱宗教”的四部“福音书”的架构。

作为陪衬,这种有关衰落的过程不断得到描写。在《兔子,跑吧》中,人们进教堂不是听神父之声,而是听魔鬼之声;牧师对哈利的感化丝毫不起作用。在《兔子归来》中,哈利只是在巴士上祈祷,商业广告的光辉早已使教堂黯然失色。在《兔子富了》中,教堂则成了谎言的标石。结果,在一个没有意义(即没有宗教信仰)的世界,性爱就成了探索人类生存内容和意义的方式或象征;它包含着严肃和诗意,常常和寻求自我、实现自我的过程联系在一起。然而在现实生活中,这种不守道德的冒险显然是他们在步入地狱之前的最后表演。

哈利诨号为“兔子”具有多种象征意义,它暗示了哈利善于奔跑的本性及动物性,又暗示他的弱小和善良。哈利进行了许多次的追求,然而每次都以失败告终。面对失败和悲剧,哈利并没有太多的伤感和自责,因为作者把他的哲学观融进他的主人公心中。他认为任何人对悲剧的发生都没有责任,存在本身就是悲剧;因此具体发生在任何人身上的事件就不能增添更多的悲剧性了。当然,悲剧在作品中的作用,不仅是揭示悲剧总是伴随人生这一事实,更重要的是通过悲剧的描写来揭示矛盾冲突的剧烈,深化作品的主题,升华读者的心灵。作者以其极端灵敏的感官和诗人的想象力,配以新颖别致和细致精确的词语,从刻画一个典型美国人的一生来探讨人类的一般处境和人性的一般特点;人物形象生动活泼、栩栩如生。在这部颇有特色的家世小说中,这个反英雄anti-hero, everyman,即常人、凡夫俗子形象哈利起于平凡,又归于平凡。除哈利外,贯串四部曲的主人公还有詹妮丝、米姆和纳尔逊;在单独成篇的各部书中,又有鲁丝、吉尔、斯吉特、斯塔夫洛斯等作为主人公,一起得到恰当的描述。而全套书共涉及的大小人物约有一百五十人,这样就构成了一个逼真的适合哈利一家生存的社会环境。厄普代克惊人的记忆能够把这些人物给予恰当塑造和安排,历经三十年而不混乱,这也反映出作者的艺术天赋。总之,一系列成功的人物刻画,为作者本人在文学艺术的大堂里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修改于2006年6月

[1] 约翰·厄普代克《自我意识》,英文版,纽约诺普夫(Knopf)公司,1989年,第48页。

[2] 约翰·厄普代克《拾零》,英文版,纽约诺普夫公司,1975年,第517页。

[3] 约翰·厄普代克《兔子富了》,英文版,企鹅(Penguin)公司,1989年,第407页。

[4] 约翰·厄普代克《拾零》,英文版,纽约诺普夫公司,1975年,第504页。

[5] 乔治·亨特《约翰·厄普代克和三大秘密:性爱、宗教和艺术》,英文版,密歇根州厄得曼斯(Eerdmans)公司,1980年,第101页。

[6] 约翰·厄普代克《拾零》,英文版,纽约诺普夫公司,1975年,第505页。

[7] 约翰·厄普代克《夫妇们》,英文版,纽约诺普夫公司,1968年,第14页。[1]

神恩的运动,内心的顽固;外界的环境。——帕斯卡尔《思想录五〇七》

[1] 布伦士维格注:基督教的灵魂分裂为“神恩的运动”与“内心的顽固”。(译、注均用何兆武译本,商务印书馆1985年版,第227页。)兔子,跑吧

一根电话线杆上固定着一块木板,有一群男孩正围在这儿打篮球。他们跑着,叫着,“克兹”牌球鞋踩得小巷地面上的松散碎石“吱吱”作响,仿佛将孩子们的叫声高高弹起,越过电话线,抛上那潮湿的三月的蓝天。兔子安斯特朗西装革履地走进小巷,他虽然已经[1]二十六岁,而且身高六英尺三,却止步观战起来。他身材太高,似乎与兔子的形象相去甚远,但那宽大的白脸,浅蓝色的瞳仁,以及将烟叼进嘴里时短鼻子下的神经质颤动,多少解释了这个绰号的由来——这是在他也还是个孩子时叫开的。他站在那里,心里想,小家伙们一个接一个地来到世上,真是挤得你够戗。

他就那样站在一旁,这帮真正的孩子不禁有些纳闷,不时地瞥他一眼。他们打球只是自娱自乐,可不是打给哪个穿着双排扣褐色西服满镇闲逛的大人看的。在他们看来,一个大人竟然走进这条小巷,未免有些滑稽。他的车在哪儿?他嘴里叼着烟,更给人一种不怀好意的感觉。难道他就是那种掏出烟或钱,要他们跟他到制冰厂后面去的人吗?他们听说过这种事,可并不怎么害怕,自己这边有六个人呢,而他只有一个。

球从篮框上弹下来,越过六个孩子的头顶,落在兔子的脚边。就在球反弹而起的一刹那,兔子顺手接住,其动作之快令他们暗暗吃惊。他们一声不吭地看着,而他则透过蓝色的烟雾,眯起眼睛瞄着篮框,在春日午后的天空下,这突然出现的黑色身形犹如一尊烟囱。他小心地站稳身子,有些紧张地在胸前摆弄着球,一只白皙的大手五指张开贴在球上方,另一只手将球托着。他不慌不忙地晃了晃球,体会着其中的感觉。他指甲上的甲晕很大。接着,他双膝微屈,球似乎是从他右侧的衣领旁弹出,离肩而去。乍看之下,这一球好像不会投中,因为尽管他选取了一定的角度,球却没有向篮板飞去。它本来就不是瞄准篮板。它掉进了篮框,将篮网抽得“刷刷”直响,像女人的低语一[2]般。“嘿!”他得意地叫道。“运气罢了,”一个男孩说。“是技术,”他说,接着又问,“嘿,算我一个,好吗?”

孩子们没有回答,只是交换着困惑不解的眼神。兔子脱下西服的上装,整齐地叠好,然后放在一只干净的垃圾筒盖上。在他身后,那群穿工装裤的小家伙重新开战了。他走进混战中心去抢球,轻轻一拨,就把球从一个小家伙力道不足的脏手中打掉,接在自己手中。一接触到那熟悉的绷紧的皮革,他不由得全身紧绷,手臂也轻盈自如起来。这种全身紧绷的感觉仿佛又将他带回到了多年以前。他双臂轻松地一扬,篮球便从他的头顶向篮框飘然飞去。这准是一记漂亮的好球,可结果却连篮框都没有碰上;他眨了眨眼,一时还当是连篮网都没有接触的空心球呢。“嘿,我跟谁一边?”他问。

在不声不响之中,两个孩子被推了出来,成为他的队友,他们以三对四。尽管兔子一开始就主动让步,站在离篮框十英尺之外的地方,但这仍然有失公平。大家都懒得记分。这种不友好的沉默使他有些沮丧。小家伙们彼此只言片语地打着招呼,对他却不敢说一个字。打了一会儿之后,他感觉到腿边的小家伙们渐渐较劲了,想将他绊倒,尽管他们对他仍然一言不发。他可不需要这种尊重,他想告诉他们,长成大人也算不了什么,不会失去任何东西。十分钟之后,一个男孩转到另一边去了,于是只剩下兔子安斯特朗和另一个孩子以二对五。这小家伙是六个孩子中打得最棒的,虽然身材瘦小,但四肢灵活,羞怯中已显出几分自如。他戴着一顶饰有绿色绒球的编织帽,两只耳朵罩得严严实实,眉毛也几乎遮住了,显出一副憨头憨脑的样子。他是个天生的好手,根本不用迈步就能向旁边移动,滑行的姿势非常优美,从这一点你就能看出来。还有他移动前停在那儿的准备动作。如果运气好的话,到中学时,他准能成为一名顶呱呱的运动员,兔子了解这种经历。你一步一步地往上攀登,最后到达顶峰,大家都为你喝彩;你眉毛上挂着汗珠,视线有些模糊,可四周一片欢腾,让你感觉飘然上升。然后,你退场了,起初还没有被人遗忘,只是退场而已,这让你觉得满足、舒爽、自在。你退场了,像冰雪融化一般,但依然在冉冉上升,最后变成这帮孩子眼中的又一小片天空,变成由镇里的大人所组成的笼罩着他们的天空中的一部分,突然莫名其妙地罩在他们头上,来造访他们。他们并没有将他遗忘,而只是压根儿就没有听说过他,这比遗忘更令人难堪。而想当年,兔子在全县可是鼎鼎有名,高二那年,他创造了乙级篮球联赛的得分纪录,高三时又刷新了纪录,这个纪录直到四年之后——也就是离现在四年以前——才被打破。

他一会儿单手投,一会儿双手投,一会儿手不过肩向上投,或者定点投,转身投,跳投,或做好预备姿势再投。球抛出去时平稳轻巧,手还是那么灵活自如,这使得他精神振奋,有了一种从长久的抑郁中解脱出来的感觉。不过,他的身体沉甸甸的,呼吸也渐渐变得急促。他对于自己气喘吁吁而有些懊恼。对方的五个小家伙开始叫苦了,都打得懒洋洋的,其中一个又被他不小心撞倒,灰头土脸地爬起来就走。于是,兔子也趁机下台,说:“行了,老家伙要走了,你们三呼万岁吧!”

接着,他又对跟他一边的那个戴绒球帽的男孩说:“再见了,棒小子!”他很感激这个孩子,当其他人都绷着脸不高兴时,这孩子却仍然不带偏见地欣赏他的球技。天生的好手之间心有灵犀,你凭直觉就能知道。

兔子拾起叠好的西服,犹如一封信似的拿在手中,拔腿跑了起来。他沿着小巷跑去,经过废弃的制冰厂,里面的装卸台已经坍塌,垫木正在腐烂。一路上,随处可见垃圾筒、车库门,还有用方格铁丝网做成的围篱与枯萎的花茎相互缠绕。已经是三月天了,爱使空气显得轻柔,万物正在复苏。透过口中残留的烟味,兔子尝到了空气中清新的生机。他从鼓鼓囊囊的衬衣口袋里掏出那包香烟,一边跑,一边顺手扔进一户人家的敞盖的垃圾筒里。他悠然自得地咬着上嘴唇,脚下那双大皮鞋从碎石乱溅的路面掠过,在小巷里发出“啪嗒啪嗒”的响声。

他跑着。顺着小巷跑到这一街区的尽头后,他拐上一条大街,这是佳济山镇上的威尔勃街,小镇位于宾夕法尼亚州第五大城市布鲁厄的郊区。他沿街朝山上跑去,经过一排高大的住宅,它们就像一座座用水泥和砖砌成的小堡垒,上面开有门窗,门上嵌着斜切的彩色玻璃,窗台上摆有盆栽的花草。他跑着,又跑过半个街区,这里全是三十年代修建的房屋。这些框架结构的住房犹如一溜楼梯朝山上攀伸。每幢房子都住有两户人家,并且总是比前面一幢高出六英尺左右;在高出的部分里,开有两扇间隔很开的阴森森的窗户,像野兽的眼睛一般,而墙上的复合面板则颜色斑驳,有的像人体擦伤后的青紫色,有的如粪便的褐黄色。房屋正面装有满是节疤的护墙板,一度崭新洁白。这里有十多幢三层楼的住房,每幢都有两道门,第七道门便是他的家。通往家门口的木台阶早已破旧,台阶下有个小垃圾堆,一只被人丢弃的玩具在那儿霉烂——那是一个塑料小丑,整个冬天他都看见它躺在那里,并且总以为哪个小家伙会来把它捡回去。

兔子上气不接下气地在没有阳光的门厅里停下脚步。头顶有一盏灯,在大白天里闪出灰蒙蒙的亮光。棕色的暖气片上挂着三个空荡荡的铁皮信箱。在走廊的对面,他楼下的邻居家房门紧闭,犹如一张受伤的面孔。他又闻到了那种经常闻到的气味,但总是说不清道不明,有时像是煮白菜的味道,有时像炉子里发出的铁锈味,有时又像是什么软糊糊的东西在墙内腐烂。他登上楼梯,朝位于顶楼的自己家走去。

门锁着。因为刚才一阵猛跑,他把小钥匙伸进锁孔时,手还在微微发抖。随着一声金属的“咔哒”声,他打开门,却发现他妻子坐在扶手椅里,端着一杯威士忌在看电视,电视机的音量开得很小。“你在家呀!”他说,“那锁门干吗?”

她把目光投向他的一侧,呆呆的黑眼睛由于看电视太久而有些发红。“是它自己锁上的。”“自己锁上的,”他口里重复着,但仍然俯下身去,吻了吻她光滑的前额。她是个小个子女人,皮肤近似于橄榄色,看起来紧绷绷的,仿佛体内有什么东西在膨胀,把她娇小的身体绷紧了。他觉得好像就是从昨天开始,她突然不再漂亮了:由于嘴角多了两道短小的皱纹,她的嘴巴显得贪婪;她的头发也稀疏了,使他忍不住常常想到下面的头盖骨。这些年岁增长的细微迹象都是悄然而至,似乎等到明天,它们又会突然消失,她会重新变成他的小姑娘。他想就此跟她开个玩笑。[3]“有什么好怕怕的?你以为有谁会从门里进来吗?是艾洛尔·弗林吗?”

她没有答话。他轻轻地抖开西装,走到衣橱边,取出一个铁丝衣架。衣橱在客厅里,前面摆着电视机,所以橱门只能半开。他抬脚时很小心,以免踢着插在橱门另一侧的插座上的电源线。詹妮丝怀孕或喝醉酒后总是笨手笨脚,有一次,她的脚被电线绊住,差点儿让这台花了一百四十九美元的电视机摔到地上砸烂;好在当电视机正在金属机架上摇摇欲坠,而詹妮丝还没来得及惊慌失措乱踢乱踹时,他已经及时赶到。她怎么会那样呢?她到底害怕什么?他是个喜欢整洁的人,这会儿熟练地将衣架的两端套进西装的袖孔里,然后长臂一伸,把它与他的其他衣服一起挂在上过漆的挂杆上。他考虑着是否该将促销员的标牌从西装领上取下来,但转念一想,决定明天还是穿这套衣服。除开那套在这个季节穿起来太热的深蓝色西装之外,他就只有两套西装了。他关上衣橱门,听见“咔哒”一声,可紧接着门又弹开了一两寸。这就是锁上的门!他的手捣弄门锁时哆哆嗦嗦的,像个糟老头一般,而她却坐在那里听凭他忙乎,这可真是令人心烦。

他转过身来,问道:“既然你在家里,车呢?不在门口呀!”“在我妈家门口。你挡住我了。”“在你妈家门口?妙极了,那可真他妈的是停车的好地方!”“你这是怎么了?”“什么怎么了?”他从她的视线中移开,站到一旁。

她正在看由一帮所谓“米老鼠剧团”的孩子表演的一个歌舞节目,里面有个叫达琳的,是巴黎的卖花女,丘比是个警察,那尖声怪笑的高个子是位浪漫的艺术家,他和达琳、丘比以及凯伦——她装扮成一位法国老太太,由扮演警察的丘比扶着过马路——正在跳舞。接着是广告,只见七块“小丫丫”牌面包卷从食品袋里钻了出来,接着变成“小丫丫牌面包卷”七个大字,而且也是又唱又跳,最后又唱着钻回食品袋,使食品袋就像回音盒似的响着它们的歌声。狗娘养的,还有点意思。他已经看过五十次了,不过这次却有些反胃。他的心脏“怦怦”直跳,喉咙里也堵得慌。

詹妮丝问:“哈利,你有烟吗?我的抽完了。”“嗯?回来的路上,我把那包烟扔垃圾筒里了,我要戒了。”他真是不明白,他的胃里正在翻涌,居然还有人想抽烟。

詹妮丝终于转过眼来看着他。“你把它扔垃圾筒里了!老天爷!你不喝酒,这会儿又不抽烟了,你是要干什么?当圣人吗?”“嘘!”

高个子米老鼠演员出现了,他叫吉米,是个成年人,戴一副黑色的圆耳朵。兔子专注地盯着他,他尊敬他,希望能从他那儿学到一点于自己的工作有益的东西——他在布鲁厄一带的几家零售店里当厨具促销员,已经干四个星期了。“格言呀格言,道理天下传,”吉米一边弹着米老鼠吉他,一边唱着,“它教会我们如何处事,让我们当好——米老鼠——演员。”

吉米收起笑容,放下吉他,从屏幕上直接对观众说道:“认识自己,一位古希腊智者曾经这样说过。认识自己,这是什么意思呢,孩子们?意思就是说,做一个真实的自己,不要去学隔壁的萨莉、约翰尼或弗雷德,你就是你自己。上帝不会要一棵树成为瀑布,也不会要一朵花成为石头。上帝赋予我们各自的特长。”詹妮丝和兔子异常地安静下来,他们都是基督徒,一提起上帝,他们的负罪之感就油然而生。“上帝要我们一些人成为科学家,一些人成为艺术家,一些人当消防员、医生或杂技演员。他赋予我们成为这各种人的不同特长,但我们必须努力去发展这些特长。我们必须努力,孩子们。因此,认识你自己吧,学会了解自己的特长,并努力去发展它们,这样才能得到幸福。”他撮起嘴唇,眨了眨眼睛。

这方法不错!兔子也试着撮起嘴唇,眨眨眼睛,这样就能让眼前的观众与你一道去对付背后的某个对手,不管是沃尔特·迪斯尼还是魔力削皮公司,你知道都是些骗人的把戏,可管它呢,能讨人喜欢就行。骗人勾当人人有份,不骗人,地球就无法运转,它是我们经济的基础。或者叫“维他命经济”,这是“魔力削皮法节省维他命”的另一种说法,已经成了现代家庭主妇的口头禅。

六点钟的新闻正要开始,詹妮丝却起身关掉电视,电流留下的小亮点渐渐暗去。

兔子问:“孩子呢?”“在你妈家。”“在我妈家?汽车在你妈家,孩子在我妈家,老天,你可真会添乱!”

她站起身来。她怀孕后大腹便便的样子使他感到气恼。她穿着一件胸前裁成U字形的孕妇裙,裙子的褶边下露出一截月牙形的白衬裙,十分显眼。“当时我很累。”“不累才怪,”他说,“那玩意儿你喝了多少?”他指了指威士忌酒杯,杯沿上有她喝酒后留下的糖渍。

她想做些解释。“我要跟我妈去镇上,到她那儿去的路上,我就把纳尔逊留在你妈家了。我们是开我妈的车去的,后来随便逛了逛,看了看橱窗里的春装。她在克劳尔商场买了一条减价的‘丽柏蒂’牌[4]披巾,很漂亮,紫色的佩斯利面料。”她顿了顿,窄小的舌头从张开的唇间伸了出来。

他感到一阵惊恐,詹妮丝一旦糊涂起来,简直就叫人害怕。她蹙着眉头,眼窝里的眼睛变小了,一张小嘴呆呆地半张着。她的头发从光滑的前额向后越变越稀,这使他常常觉得她是一件必须小心轻放的易碎物品,觉得她的皱纹只会越来越深,头发只会越来越少。他结婚相对较晚,当时二十三岁,而她才中学毕业两年,几乎还没成年,乳房很小,躺下时胸部扁平,那片软绵绵的地方就只剩下两个小点。他们在圣公会教堂举行婚礼后七个月,纳尔逊就出世了,当时还出现难产。想起那种恐惧以及此刻的惊恐,兔子的心软了下来。“你买了什么?”“一件游泳衣。”“游泳衣!老天!三月份买游泳衣?”

她的眼睛闭了一会儿。他感觉到她的酒劲正在发作,不禁觉得恶心。“买了它,我就觉得能穿它的日子更近了。”“你到底是哪儿出毛病了?别的女人都喜欢怀孕的感觉。见鬼,你有什么不一样的?跟我说说看,你他妈的有什么不一样?”

她睁开褐色的眼睛,里面已经泪水盈眶,泪珠一滴一滴地掉下来,淌在气得通红的脸颊上。她瞪着他,一字一字地说:“你这个王八蛋!”

兔子走了过来,伸出双臂搂住妻子,又感受到了她真切的存在——那带着热泪的气息,还有那充血的眼白。出于一种亲昵的反应,他双膝微屈,让自己的下腹贴紧她,但被她坚硬的肚皮拦住。他站直身子,低头看着她,说:“好吧,你买了一件游泳衣。”

她依偎在他的胸前和臂弯里,用非常认真的口气——兔子没料到她还会有这种口气——脱口说道:“别从我身边跑开,哈利,我爱你!”“我也爱你。好吧,你买了件游泳衣,接着说呀!”“是红色的,”她一边说,一边靠着他伤心地摇晃。可只要有了醉意,她的身子就显得弱不禁风,像散了架似的,他搂在怀里觉得很不舒服。“有一根带子可以系在脖子后面,下沿有褶边,下水的时候可以取下来。后来,我的静脉血管胀痛得厉害,我和我妈就去克劳尔商场底层喝巧克力苏打水。他们把整个餐饮部都重新装修了,柜台也不在了。可我的腿还是很疼,我妈就把我送了回来,她说你可以去取车,然后去接纳尔逊。我当时想,喝一杯也许能止痛。”“嗯。”“我以为你早该回来的。你上哪儿去了?”“哦,随便逛了逛,在小巷里跟几个小家伙打了一会儿球。”他们这时已经没有搂在一起了。“我想睡一觉,可又睡不着。我妈说我看起来很累。”“你这样很正常,你是一位现代家庭主妇嘛!”“而你那会儿却在巷子里,像个十二岁的孩子似的打球?”

他本来是想说句俏皮话,因为魔力削皮公司要求推销员把产品推销给符合家庭主妇“形象”的人,他只是因此才说到家庭主妇,语气中虽有一丝嘲弄,但主要还是怜爱。可她却听不出来,这让他大感无趣。她真蠢,这看来是无疑的了。他说:“得了,你不也坐在这儿,看那些放给两岁小孩看的节目?这不是一回事吗?”“可刚才是谁在嘘呢?”“唉,詹妮丝,”他叹了口气,“我操。”

她十分清醒地看着他,过了好一会儿,才说:“我去做晚饭吧。”

他不禁满心后悔。“我这就去取车,再把孩子接回来。那小可怜一准以为自己无家可归了。你妈到底是怎么回事,以为我妈成天没事干,只能帮别人看孩子吗?”想到她居然不明白他为什么要看吉米的节目,他心里就升起一股怒气——不都是为了那份工作,为了挣钱,好买糖给她兑进那该死的威士忌里吗?

她进了厨房,有些闷闷不乐,但也不是太生气。她应该要么就与他特别较真,要么就当成耳边风,因为他所说的,只不过是他已经干过一两百次的事情。就算平均三天一次吧,三年了,加起来是多少?三百次。有那么多了吗?可为什么每次都那么难?结婚之前,她倒常常很容易,一下子就可以来劲。那时她还只是个姑娘,神经像崭新的棉线,皮肤的气息像清新的棉花。有位一起上班的女友在布鲁厄有套公寓,里面有铁架床,墙纸上有银色的团花,透过窗户,可以看到西边的河岸上有几个蓝色的大储气罐。他们下班之后常去那儿。他们俩当时都在克劳尔商场工作,她是糖果柜的售货员,穿着白工作服,口袋上缝了个“詹”字。而他则在楼上干活,朝九晚五地搬着扶手椅、枫木桌,或者敲敲打打地拆卸板条包装箱。填充包装用的细刨花上的木屑钻进他的鼻子和眼睛里,感觉痒痒的,而且呛得难受。在电梯后面,又黑又脏的包装箱摆成半圆,地板上满是弯曲的废钉,他的手掌也是黑乎乎的。每个钟头整点时,像个娘们儿似的钱德勒就迈着碎步走过来,要他去洗手,免得弄脏家具。当时用的是拉瓦牌香皂,泡沫是灰色的。因为用多了撬杠,他的两只手长出了发黄的老茧。到五点半,一天的脏活干完了,他们就会在门口那儿会面。门上已经套了链子锁,不让顾客入内。在两组门之间,有一个安静的门厅,地上装有绿色的玻璃,旁边低矮的橱窗内,无身的人头模型戴着羽饰的帽子和粉红色珍珠项链,在侧耳倾听那一声声道别。员工们谁都不喜欢克劳尔商场,可下班离开时,却一个个慢吞吞的,像在游泳一般。詹妮丝和兔子总是在这个门厅会面,那昏暗的光线和绿色的地板给他们一种在水底的感觉。他们推开那扇没上链子锁的门,来到外面,手牵着手,迎着回家的人流,拖着疲惫的脚步,心照不宣地朝那有银色团花的地方缓缓走去。阳光从窗户里平射进来,他们就在这临近黄昏的暮色中做爱。她很害羞,不肯让他看着,一定要他闭上眼睛。随着他的进入,她一阵颤栗,达到高潮,体内软绵绵、滑腻腻的,像要融化一般。完成这最后一件事后,他们并排躺在这张属于另外一个姑娘的床上,墙是银色的,将晚的天色一片金黄,他们有一种怅然若失之感。

厨房很小,在客厅的另一边,实际上只是一条窄小的过道,两边塞满了五年前风靡一时的电器。她失手将一件金属器具掉在地上,不知道是锅还是杯子。“你能行吗?可别烫着自己!”他朝里面喊道。“你还没走吗?”她在里面回答。

他走到衣橱旁,拿出那件刚才挂得整整齐齐的西装。他觉得这儿好像自己才在乎室内的整洁。他身后的房间乱成一团:酒杯里还有脏乎乎的残渍,堆成小山似的烟灰缸放在椅子扶手上,地毯皱巴巴的,旧报纸不成形地东一摊,西一摊,孩子的玩具四处都是,有破了的,有卡壳的,还可以看到玩具娃娃的断腿、贴有从早餐盒上剪下来的图案的折叠纸板、暖气片下裹成绒团的灰尘等,到处都是一片狼藉。这一切就像一张不断收紧的网,罩在他背上。他考虑着是否该先取车再接孩子,要不还是先接孩子吧?他更想早点儿见到孩子。斯普林格太太家离这儿近些,走到她家相对更快。可也许她正守在窗口,只等他一到,就探出身子来对他唠叨,说詹妮丝怎么怎么累,那可如何是好?你这可恶的吝啬鬼,跟你一起买东西,来来回回地挑来选去,谁会不累呢?你这个胖巫婆!你这个老吉卜赛!而如果他带着孩子,可能就不会这样。想来想去,兔子更愿意跟他儿子一起从他妈妈家走出来。纳尔逊两岁半了,走起路来像骑兵似的,虽然步伐不稳,却一副勇往直前的样子。他们可以沿着树下一路走来,然后,像变魔术一般,爸爸的车就出现在路边。不过这样一来,花的时间会更长些,因为他妈妈会拐弯抹角话中有话地埋怨詹妮丝什么也干不了。兔子不喜欢他妈妈这样,她这么做也许不是当真,可他却没法不往心里去。也说不清是怎么回事,她的影响力太大了,起码对他是这样。他最好还是先取车,再开车去接孩子吧。但他又不愿意这样,从心底里不愿意。这个问题在他面前纠缠不清,让他左右为难,心烦意乱。

詹妮丝在厨房里喊道:“亲爱的,帮我带包烟,好吗?”她的声音听起来很正常,说明不快已经过去,就像什么也没有发生一样。

兔子愣住了,站在那里,直盯盯地看着自己昏黄的身影映在那扇通往走廊的白门上,觉得掉进了一个陷阱——这似乎已确定无疑。他走了出去。

外面的天色渐渐暗了下来,空气也凉悠悠的。挪威枫粘腻的嫩芽散发着清香。透过面朝威尔勃街的一家家客厅的大窗户,可以看到电视机的银色亮光,再往里去,厨房里的灯泡暖融融地照着,犹如山洞深处的火苗。他朝山下走去。白天正在消退。他不时地伸出手,摸一摸树木的粗皮或短树篱上的枯枝,稍稍感受着它们的质地。在威尔勃街与波特大道交汇的拐角处,一只信箱在暮色中斜挂在水泥柱上。高耸的复瓣花形街道指示牌、将绝缘子举向半空的凿有扶梯的电线杆,以及金色灌木似的消防龙头高高低低地林立着。小时候,他很爱爬电线杆,攀上同伴肩头,伸手够住扶梯,然后往上爬去,直到能听见电线在歌唱——那是一种静止而可怕的低吟;它总是诱惑你坠落下去,诱惑你松开手中硬邦邦的扶梯,去体会下坠时后背上的空旷感觉,那感觉从脚底一直升到你的脊骨。他还记得,常常是双手扎满了木屑才能够着扶梯,爬到顶后,手心里热辣辣的。听着电线的低吟,你仿佛就能听见人们的交谈,就能了解那隐秘的成人世界的一切,而那些绝缘子,就像风巢中的蓝色巨蛋。

他沿着波特大道走去,电线静静地悬在高空,从散发着气息的枫树冠上钻进钻出。他来到第二个拐角处,制冰厂的废水以前就流到这里,哗啦啦地灌进下水道,再从街对面冒出来。兔子穿过街道,顺着街沟走着,废水以前就是从这里流过,在较浅的一侧浮着一摊摊泛绿的烂泥,只要你敢踏上去,随时都会让你失足滑倒。他记得自己曾经滑倒过,却记不清当初为什么会走在那滑溜溜的一侧了。接着他想了起来,是为了在姑娘们面前出风头,当时有洛蒂·宾格曼、玛格丽特·舒尔科夫,有时还包括芭芭拉·科勃和玛丽·霍耶尔,那还是在小学时,放学后他与她们一起回家。玛格丽特常常无缘无故地流鼻血,她的生活也真够受的,她爸爸是个酒鬼,她父母还让她穿那种鞋带系得很高的鞋子,而别人老早都不穿那种鞋了。

他拐上克吉里斯路。这是一条路面铺着碎石的小巷,从一家小制盒厂后面的空地绕过,在厂里干活的多是中年妇女。顺着小巷往前,有一间水泥砖砌门面的啤酒批发店,接着是一幢颇有年头的石砌的农舍,现在用木板围了起来——这是镇上最古老的建筑之一,用天然褐色沙岩垒成,非常结实,镇上如今占地的一半曾属于这座农舍的主人。在一道破败欲坠的围篱保护下,农舍的院子至今还在,里面横七竖八地躺着腐烂的树干和枯萎的草茎,一到夏天,它们又会不期然地生命勃发,满处都是野草和柔软的绿枝,还有乳白色的果荚里含着毛茸茸的种子,湿漉的花粉粘在黄澄澄的花蕊上。

因此,在旧石屋和阳光体育协会之间就有一段空地。协会是一幢高而单薄的砖砌建筑,犹如一栋城里的住房被误建在乱糟糟的背街小巷之中。每到冬天,它门口就会搭起一个户外厕所般大小的不伦不类的棚子,给里边的酒吧抵挡寒气,从而使协会正门显得阴森怪异。这个俱乐部兔子进去过几次,里面并没有阳光。第一层是个酒吧,第二层摆满了牌桌,镇上的老牌客们坐在桌旁,你一言我一语地斗智斗勇。在兔子眼中,喝酒打牌是一种令人消沉的罪过,是散发着难闻气味的罪过,而且里面还弥漫着一种政客的味道,使他觉得更加压抑。他过去的篮球教练马尔蒂·托瑟罗据说就住在里面,在因为丑闻而被学校开除之前,他对本地事务有一定的操纵能力,而且据说现在仍在操纵局势。兔子不喜欢被人操纵,但他曾经很喜欢托瑟罗,除了他妈妈之外,托瑟罗是对他最有影响力的人。

想到自己过去的教练就藏在里面,他不禁有些畏缩,便沿街往前走去,经过一家汽车修理厂和一个废弃的养鸡场。他一直顺路而下,因为佳济山镇坐落在佳济山东侧的山腰上,而从山的西侧朝下看去,布鲁厄市尽收眼底。在山的南边,有条公路一直通往五十英里以外的费城,小镇和布鲁厄市被它连接起来,但两者永远不会融为一体,因为在它们之间,耸立着一道宽阔的青岭,自北向南绵延两英里,碎石坑、公墓群和新开发区间杂其中,而在一定海拔之上,有几百英亩保存完好的森林,那是这一带的男孩们探索不尽的神秘天地。在森林的大部分地方,常常可以听到汽车用二挡速度沿着风光旖旎的车道爬行的声音,而在一片片一望无际、人迹罕至的松林中,铺着松针的地面不断地向上延伸,四下万籁俱寂,当你在不见尽头的绿色甬道里穿行时,你仿佛已经穿越宁静,而进入死寂之中。接着,如果你来到一处阳光地带——由于树枝的疏忽而未能将阳光阻隔在外,或是一个松松垮垮的堆着石头的地窖口——那是几百年前某个勇敢无畏的居民挖掘的,你一定会毛骨悚然,仿佛这生命的另一种迹象使你自己暴露无遗,而树林的威慑也变得更为强烈。你的恐惧弥漫开来,犹如拉响了一种你关不掉的警报,你弯着腰跑得越快,它就越响,直到不远处突然传来一辆汽车换挡时离合器的清晰响声,而树林尽头也露出了护栏的白色短木桩。然后,你站在坚实的柏油路面上,心里踏实下来,才开始考虑到底是转头回家呢,还是继续上山,到“极顶”酒店去买一块糖,然后看看风景,俯瞰山下像地毯一样铺展开去的布鲁厄。那是一座红色的城市,人们将木料、铁皮甚至红砖都漆成红色,就像橙红色花盆的颜色。世界上再没有哪个城市是这种颜色了,可对这个县的孩子而言,城市就只是这种颜色,所有的城市都是这种颜色。

这座山使黄昏提前降临在小镇上。现在才是春分头一天下午六点过几分,所有的房屋、碎石铺顶的工厂厂房和山坡上倾斜的街道,都笼罩在山影之中,这山影一直渗入东面山谷里的农田。在山影的边缘,有两排低矮的平房,平房里的大窗户映照着夕阳的余晖。随着阳光的消逝,顷刻之间,那些窗户就像熄灯似的一个个暗了下去。阳光从新街区和围起来有待播种的褐色土地上退去,掠过高尔夫球场——远远看去,如果不是沙坑里的黄沙,那球场更像是一片长形牧场。兔子在小巷尽头停下脚步,这里的视野十分开阔。他从前曾是高尔夫球场上的球童。

在一股莫明的迫切感驱使下,他转身踏上左边的杰克逊路。他在这儿生活了二十年,他父母的家就在拐角一幢两家合住的砖房里,可靠拐角的那一半却为他们的邻居布尔格家所拥有,那边有个狭长的边院,让安斯特朗太太一直羡慕不已。布尔格家的窗户光线充足,而我们这儿却不见天日。

自己从前的家周围都是草地,兔子跨过一小簇伏牛花篱和用来阻止人行道上的孩子进入的铁丝网,蹑手蹑脚地走上前去。他悄悄穿过一小溜草地,草地两边有两堵砖墙,墙脚下各有一条水泥走道。他曾在一堵墙后住过,另一堵墙后当时住的是西姆一家。西姆太太相貌平庸,长着一双甲亢病的大鼓眼,皮肤松弛泛青,对只有五岁、本不该那么漂亮可爱的女儿卡罗琳整天叫嚷个不停;西姆先生则是厚嘴唇,红头发。而在卡罗琳身上,厚与薄、红与青、健康与神经质都糅合得恰到好处,那早熟的美貌仿佛只是在别的什么地方——如法国、波斯或者天国——才曾有过,就连比她大六岁、对女孩子一无所知的哈利都能看出这一点。西姆太太成天对女儿大叫大嚷,等西姆先生下班回家,夫妻俩又会吵上几个小时,一开始总是做父亲的护着女儿,接着,那些陈年老账都给翻出来,就像花儿的一层层花瓣在夜间张开一样。这一切都让邻居们听在耳中。妈妈有时说,那男的会杀了那女的,有时又说,那小姑娘会趁他们夫妇熟睡时杀了他们。的确,卡罗琳身上有那么一股冷血意味,到了上学年龄后,每次走出家门,她可爱的小脸上总是堆满笑容,而且一路上蹦蹦跳跳,仿佛她拥有了全世界,而安斯特朗家刚才还听见她妈妈在吃早饭时对她歇斯底里大发作,因为两家厨房的窗子相隔不到六英尺。那可怜的男人怎么受得了?如果卡罗琳和她妈妈再这么闹下去,没准哪天早上一觉醒来,她们会发现自己已经无依无靠了!不过,妈妈的预言从来没有应验过。西姆家搬走那天,是全家一起走的,当他们的半数家具还堆在路边搬家公司的汽车旁时,夫妻俩和卡罗琳已经乘坐旅行车一转眼就不见了。西姆先生在俄亥俄州的克利夫兰找了一份新工作。可怜的人啊,如今不会有人想念了,可当初还真让人惦记过。他们把自己那半幢房子卖给了一对老年夫妇,一对刻板的卫理公会教徒,那老头决不将两家之间那溜草地全部割完;而这事儿以前一直都是西姆先生干的,每到周末,不管天晴下雨,西姆先生总是在室外忙乎,好像那是他生活的唯一乐趣,不过这也难怪。而这位上了年纪的卫理公会教徒却不多不少只割靠他家那一半。他推着割草机走上一趟,然后便沿着自己那边的水泥走道将割草机倒拉回来,而实际上,他完全可以丝毫不用多费事地从另一半草地上推回来,而且不至于将草地弄得不伦不类。一听到那个老笨蛋的机器在他那边的走道上煞有介事地拖回来,我的血压就要升高,耳朵里也嗡嗡响。整个夏天,妈妈都不许他或爸爸去把他们这一半的草割掉,在这一溜没有阳光的地上,草高及膝,麦秆似的草梗冒了出来,还长出几根黄花。到了八月,从镇上来了一个人,说很抱歉,根据条例他们得将草割掉。哈利这时已走到门口,口里说着,当然,好的,可妈妈却来到他身后,说,他这是什么意思?这是她的花圃,她可不想让人给毁了。身为儿子的哈利难堪得无地自容。那人只是看着她,然后从屁股口袋里掏出一本翻旧了的手册,让她看上面的条例。她还是说这是她的花圃。那人将罚款数额念给她听了之后,就从门口告辞了。到了星期六那天,趁她去布鲁厄买东西,爸爸从车库里找出镰刀,一股脑儿将草砍掉,而哈利则推着割草机,在草茬上来来回回地修了几遍,终于将草地修剪得跟卫理公会教徒的那一半同样整齐,只是颜色略黄一些。干活时他有些心虚,担心妈妈回来后会跟爸爸大闹一场。他害怕他们吵架——只要他们气冲冲地绷着脸互相吼叫,他就觉得仿佛有块玻璃挡在面前,隔断了空气,他就会浑身乏力,只得远远地躲到一个角落里。可这一次却平安无事,爸爸只是撒了个谎,这使他大为意外,而让他更惊讶的是,爸爸撒谎时居然还朝他眨了眨眼。爸爸告诉她说,卫理公会教徒终于熬不住了,只好动手将草全割了。妈妈信以为真,却并不领情,在那天剩下的时间以及那整个星期里,她不停地唠叨着要去法院告那个老家伙,她当时真的有些认为这就是她的花圃了。两条水泥走道之间的草地只有一英尺半,哈利走在上面,感觉像是在墙头上似的很不踏实。

他尽量靠近亮着灯的厨房窗户,脚下不出声响地踏上水泥地,踮起脚尖,朝一处明亮的角落里看去。他看见自己坐在一把高脚椅上,一股莫名的妒意在心中骤然涌起,可随即又烟消云散。那是他儿子。厨房里,那些垂有光滑的油布褶边的架子上,摆着各种洁净锃亮的器皿,有杯子、盘子、镀铬的把手和做蛋糕用的铝盒,而他儿子的小脖子光滑放亮,犹如厨房里的又一件器皿。他妈妈伸出略微弯曲的胖手臂,手里举着一勺冒气的豌豆,从桌边她的座位上探身向前,这时她的眼镜在闪闪发亮。她心里一定在担心为什么没有人来接孩子,可她脸上却看不出这种迹象,相反,她的尖鼻子棱角分明,神情十分专注,只是一门心思要孩子吃饭,她的嘴唇绷紧,形成几道白色的皱纹。接着,皱纹平展开去,她笑了,兔子所站之处看不见纳尔逊的嘴,想来是他把豆子吃进了嘴里。桌边的其他人都表扬了几句,他爸爸说出几个含混的音节,他妹妹则嗓音尖细,两人的话语都微弱不清。兔子隔着玻璃,而且太阳穴的血管“突突”直跳,所以听不见他们在说什么。爸爸刚刚下班回家,他穿着一件沾有墨迹的蓝衬衣,表扬完孙子之后,他脸上的笑容消失了,显出一副老态龙钟、疲惫不堪的样子,头发也花白了,他的喉部成了一堆松垮垮的皱纹,一年前新装的假牙使他相貌有些扭曲,脸型比以前稍稍扁了一点。米丽亚姆为周末之夜刻意打扮了一番,这会儿正漫不经心地有一口没一口地吃着。她喂了一勺给小家伙,那修长白皙的手臂上戴着手镯,伸过热气腾腾的桌面,给整个场面加进了一丝庸俗的色彩。她的妆化得太重了,在十九岁的年龄,不描绿眼圈也已经够美了。由于牙齿有点儿突出,她尽量不笑。纳尔逊的脑袋上有一个显眼的螺旋,他垂着头,露出一截发亮的脖子,粉红色的小手伸出去,想从她手中接过勺子。爸爸正要低头吃饭,见此[5]情景,忍不住哈哈大笑。米姆原本斜着眼,会心地看着小家伙,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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