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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6-17 23:2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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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文珍

出版社:北京时代华文书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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柒(华语文学传媒大奖、老舍文学奖得主文珍暌违三年突破之作)

柒(华语文学传媒大奖、老舍文学奖得主文珍暌违三年突破之作)试读:

夜车

1

老宋出院后知道大局已定,表示希望我和他一起到远方去。我没怎么犹豫就答应了。他要求我们坐火车去,我也没嘲笑他是不是打算怀旧。手忙脚乱收拾了包裹,买好票的当天夜里我们就上了车。

坐夜车总有一种驶过陌生人睡梦的感触,因为窗外一闪而过遥远的黄光,像他人的平静生活偶尔倒影在我们早已破碎的波心。趁熄灯前我俩洗漱上床,在卧铺上像两尾分头搁进冰箱的直挺挺的鱼,听着车厢驶过铁轨的轰隆声,闭眼不看窗帘外那些稍纵即逝的幻影。

但是我们的手穿过护栏拉在一起。

这是开往加格达奇的K497,绿皮车。还没到春运期间,破旧的车厢没什么人,车外温度大概零下十五度左右,什么地方的接缝正在悄悄地漏风,和衣盖着被褥还是觉得冷。有时薄窗帘被风吹动,远处的山岭轮廓突兀地逼近,像个张着大口的巨兽。我觉得恐惧,拉着老宋的手使了一点儿劲,突然发现他在黑暗里看我,眼睛闪着光。

他轻声对我说,要不要下床,到车厢连接抽一支烟。

我本来懒得动弹,想了一会,说,好。

连接处有个大爷已经在那里抽烟了。花白头发,看年纪叫大爷也不完全合适,因为我们也是三十出头的人了。但我也不知道该叫他什么。他无比漠然地看我们一眼,继续守着弹烟灰的地方。这边的窗没窗帘,外面黑黢黢的。

我俩也点上了烟,开始抽。一时间三个人喷云吐雾,整个连接处白烟缭绕,厕所里有人突然咳嗽了几声,是个女的。老宋又看我一眼,眼睛很亮。我知道他在想什么。以前一起看过一个国外的黄碟,就是在火车的厕所里。但是这里不行,这里太脏了。而且到处都是人。中国什么都缺,就不缺人,对于那位准大爷来说,我们俩才是突兀的存在,只能希望不大地等我们趁早离开,还他一个人的清静。厕所传来动静巨大的冲水声,就好像什么巨大的力量把整个洗手间瞬间吸了下去,很快就要轮到外面了。又过了一会,一个大姐头发蓬乱地从里面夺门而逃。我认出她来了,她就是熄灯前老坐在我们车厢门口桌前的那个四十多岁的女人,带了个八九岁的男孩子出门,一路上都无聊地望窗外,偶尔低头看看手机,和那个男孩说一两句指令性的话。喝点水。吃个苹果。坐着,别乱动。语气很生硬。

我悄悄和老宋说,这妇女会不会是个人贩子。

他说不会吧,这孩子都这么大了。虽然比一般村里孩子白净点儿,但还是不如城里小孩洋气,看这女的的眼神也不怯。

现在这个疑似人贩子出来了。她已经认不出我俩就是一直坐在下铺不耐烦地等她从桌前走开的人了。厕所的窗户拉开一半,一开门,一股裹挟着暧昧臭气的强冷空气扑面而来,我打了个哆嗦。就这样的厕所还亲热?疯了。

斜觑老宋一眼,他也明白了。掐掉烟,两人沉默地相跟着回了笼罩在脚丫子味和方便面味里的铺位。我先爬进黑暗里,摸了一下包,还在枕头上。背后传来窸窸窣窣的动静,他也上去了。

这次我俩没有手拉手。他轻声说,睡吧。

我把味道复杂的被单拉低一点,不让它靠近我的嘴:睡。

2

第二天早上起来阳光分外灿烂。躺在铺位上没拉窗帘我就断定车厢外一定是下雪了,世界才会这么刺眼,充满了毫无必要的明亮和热暖。有人在连接处大叫:没水了没水了!我看了老宋那边一眼,他正蜷成一团躺着,背对着我。我猛然间怀疑他已经死了,轻轻捅了他好几下,心都凉了,他才睡眼惺忪地回过头:到站了?

我长长呼出一口气:没,就是看你醒没醒。

还有两个小时才到站。夜里途经的那些陌生的乡村和城镇都被远远抛诸身后,好像从未在太阳下存在过,要么就变成了曾经确凿虚度的过去。那个妇女没坐在桌前,大概半夜已经带着孩子下车了。我没脱衣服,一整夜和衣而眠,经过一整晚的暖气发酵,早晨起来车厢里人味特别足,袜子里的脚和背脊都在这闷恹空气里流汗,眼睁睁看着铁皮盒子正在零下二十五度的冰天雪地里蜿蜒而前,却丝毫无法解车厢里的燃眉之急。我想下车在月台上凉快一下,想抓一把雪呼地盖在自己烫热的面颊上。但下一站遥遥无期,窗户也锁死了无论如何打不开,很绝望。

老宋,外面下雪了。

他没理我,起来后一直在窗前兴致勃勃地翻一本地图册:你看看这段。加格达奇区位于黑龙江省西北部、大兴安岭山脉的东南坡,在内蒙古自治区鄂伦春自治旗境内。地理坐标为东经12

3

°

4

5

′至124°2

6

′;北纬50°09′至50°35′。南、西面和鄂伦春自治旗毗邻,北面与松岭区接壤。总面积158

7

平方公里。

我跟着念出声。挺正常一简介啊,怎么?

还没发现问题?

什么问题?

你再仔细念一遍:加格达奇区位于黑龙江省西北部、大兴安岭山脉的东南坡,在内蒙古自治区鄂伦春自治旗境内。

啊这地儿到底归黑龙江还是归内蒙古?我总算明白过来。

这是个非常古怪的城市,从理论上来说基本是块巨大的飞地,明明在内蒙境内,行政上又隶属于黑龙江,是东北大兴安岭地区的首府。

老宋洋洋自得,继续念书:

大兴安岭是至今东北地区唯一的“地区”,首府加格达奇作为地区公署驻地,人口12万多,具备了地级市的规模,但很难撤地设市。究其原因,主要是因为大兴安岭地跨两省区,所辖的加格达奇和松岭二区理应划入黑龙江,但实际上却划属内蒙古。这无形中形成了一种“双管”的棘手格局……由于加格达奇区和松岭区在地理上属于鄂伦春自治旗,为此黑龙江省政府每年都必须支付一定的费用给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基于各种原因,呼伦贝尔市和鄂伦春自治旗纷纷要求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收回加格达奇和松岭两地,加格达奇和松岭当地政府、人大、政协数年来也多次向上级提出要求,但鉴于两地归属同时涉及林区和国家林业局利益,成为短时间内无法得到解决的历史遗留问题……

真复杂。我舔了舔嘴唇。你口渴吗?

老宋陡然从对中国国家地理的新奇大发现中回过神来,虚弱地转过身子,指着嗓子眼说:确实渴。直冒烟儿。

带上车的两瓶矿泉水早喝完了。上大学时每次坐火车还知道带个保温杯接水,现在早不记得了。不过带了也没用。刚才在床上就听见下面喊没水了没水了。如果没有冷水,那也就等于没有热水,这么多人干渴难耐,总有人会想法儿接热水放凉了洗手洗脸或者喝掉,一滴不剩。

等列车员推着餐车过来,再买两瓶矿泉水。我担忧地看着老宋皲裂黑紫的嘴唇,他的脸色比昨天上车前更差了。

为了忘却这脸色的威胁,我想立刻和他躺在同一个被窝里,大开着窗户,让中国北方的新鲜空气大量不要钱地涌入,而我们像两只灰熊一样安全快乐地在被窝里滚来滚去。

轰隆隆的声音由远而近。餐车终于推过来了。3

在加格达奇站下车是下午三点半。月台上特别冷。我一下车先是觉得凉快,刚长吁一口气,厚羽绒服随即被寒意穿透,整个人瞬间变成一个冻僵的铁锚,举步维艰。老宋穿着鼓鼓囊囊的防寒服,倒显得胖了不少。

都说加格达奇是块飞地,可这块飞地占地一千五百多平方公里,十二万人在上面讨生活。他看起来是不冷,下车后还在滔滔不绝:也不知道这里的人和别人介绍时算自个儿是东北人还是内蒙人。

我打断他的畅想:你就这么爱来这三不管的地儿?

也许就因为这儿三不管,像我一样。他兴致很好地高声背诵起那首我们课文里都学过的诗来:有的人活着,却已经死了……有的人死了,却还活着。

去,去去。少来啊。我说。

而且这儿还管着大兴安岭。那么大的森林哪儿都不管,只归这里管。他伸手往虚空信手一指:穿过大兴安岭一路向北,就是漠河了。我们国家最北的地方,有极光。

他之前从来没说过想去漠河。可是我猜他如果可以,也巴不得去看看。

这个火车站很老,月台那边正好停着一辆开往牡丹江的K7108。老宋正滔滔不绝地说着,突然出神地看了一眼K7108。

你又想改去牡丹江了?我说,就因为南拳妈妈那首歌?那还是我们大学时听过的歌吧,也十多年没听过了。

月台上提着包拖着箱子的旅客面无表情地人来人往,就像世界末日的最后一天。说时迟那时快,老宋低头突然开始小声哼:谁在门外唱那首牡丹江,我聆听感伤你声音悠扬,风铃摇晃清脆响,江边的小村庄午睡般安祥……

这个部分的副歌是女声。他憋细了嗓子,很入戏。过一会又自己切换回粗一点的男声:到不了的都叫做远方,啊,回不去的名字叫家乡。

我不理他,随他自嗨。老宋得病后从一个理工科宅男变成了一个旅游迷逗逼,这转变太大了,让我挺不适应的。他好像这一刻才重新发现这个世界的诸多令人留恋之处。也好像在这一刻才突然重新发现了我。

仍然是为了怀旧,老宋特意在网上订了个苏式老房子改造的家庭宾馆。三点半到站,折腾半天住进去以后才发现情调有余暖气不足。从火车上带下来的那点儿燥热早在冷空气里消弭散尽,好在洗澡水够热,我几乎被烫掉一层皮地飞快冲了一个澡,裹着浴巾奔出来一下钻进冰窖样的被窝里,差点儿喊出声。老宋匆匆擦了几把身也过来了,从浴室到被窝才半分钟路,进被窝时浑身的水珠已经冰凉。

这地儿太他妈冷了,到底有暖气吗?实在不行,得换房啊。都冻死人了怎么住啊?我他妈本来就快死了。

老宋的伪京腔愤怒地、色厉内荏地一连串往外蹦,声音发着颤,搂住同样冷得发抖的我。他从上学开始就在北京打拼,十多年了,一个浙江人,现在一开口就是儿话音。我想起他刚下火车时唱的南拳妈妈:到不了的就是远方,回不去的就是家乡。莫名其妙就掉了泪。

他看我哭就害了怕,摸索着,战栗着试图用吻堵住我的眼泪。欲望像冻在冰坨里的动物,渐渐焐化了露出轮廓,旋即冒出热气,开成一锅热腾腾的好汤。暖气也渐渐热起来。大概是宾馆现烧的。之前没住人就关掉,省钱。

饱暖思淫欲。我俩趁势好好地来了一回,事后在床上放松地摊开四肢,心满意足地。

老宋说,以前没发现什么都不干,和你耗在一起这么快活。我们一直不吵架该有多好。还有好多地儿没带你去看呢。漠河,牡丹江,伊斯坦布尔,喀什,柬埔寨,琅勃拉邦。以前太傻了,真的。老以为还有一辈子,慢慢耗。

我头枕着他胳膊,聚精会神地研究天花板上的圆钮到底是灯还是别的什么。我从来都搞不清楚那到底是什么,但每个酒店天花板上都有,简直是标配。

但是老宋一抒完情,立刻阴郁起来:你其实压根没原谅我,就是觉得我快完蛋了,可怜我,让着我,是不是?

我们说好了的,出来不说这个。我蓦地背过身子,不再枕他的手。

有好长一阵子,我其实挺恨你的。他不理我,自顾自往下说。恨你不在意我,恨你老威胁我说要离开,恨你宁愿和朋友发短信,聊天,吃饭,看电影,就是不早点回家。为了气你我什么事都干得出来,可真干了又特别空虚。有时也害怕,觉得对不起你。那阵子跑业务酒喝太多肝疼,就老咒自己:活着没劲,他妈的要死了就好了。我死了,你一定该后悔没好好对我了。很可笑吧,我想法很简单,就是希望你悔断肝肠。结果灵验了才知道,最悔的他妈是我自己。

我不说话。我还在气他刚才说快死了的话。他使劲扳我身子,把我的脸对准他的脸,说:我说的是真的。真的。

哭腔已经有了,眼泪却很慢地涌出来,两者配合有点脱节。男人痛哭的脸原来真的有一点滑稽可笑。我硬起心肠说:我有什么可后悔的?犯错误的又不是我。我一直好好地待在原地又没走。

他沉默着,手慢慢伸过来,想继续让我枕着。我梗着脖子,不动。

他反倒高兴起来:你真生气了。

我说:神经病。

别一下子对我太好。别因为我要死了,才对我好。

我咬着牙说,你就是贱,不习惯人对你好。

我以为这么说他该生气了。说完过一会看老宋,居然在沉思。

他说:你说人是不是都爱犯贱?是不是其实都不知道怎么对对方好?4

加格达奇市区不大,说是兴安岭地区的首府,可到处都破破烂烂,凋敝衰败。一般城市入夜以后总会显得光鲜些,但是这儿路灯一开,照得黄光里的街道高低起伏,狭窄泥泞,更像七八十年代的城市了。听说之前下了好几场雪,今晚还得下。我们在附近的小馆子里随便吃了点卤肉面条,老宋说明天正好可以看雪景,可我想总共才十二万人分散在这一千多平方公里土地上,白茫茫一大片几小处黑点,听上去不免凄惶。

我有点儿后悔陪老宋来这么荒凉的地方。显然对他身体没有好处,那么冷,雪地又潮。但他却一直挺高兴,说这儿发展不好很正常。以前林业管理的旧体制废除了,七十年代内蒙古又外扩了一次,收回了好多原本划给黑龙江的地方,包括加格达奇。现在黑龙江不能完全管自己属地里的城市,内蒙又嚷着要收回,结果哪个省都不愿意给这地区投资,生怕回头发展好了,没准就归别人了。

还是有个归属好,别两头落空。他边走回宾馆边说:没名分到头来也没着落。

我假装没听懂这弦外之音。人都不喜欢名正言顺的,觉得闷。

最后就知道了,得有人管着,有人送。

我知道你就图这个。

也不是。他说,也不全是。

第二天上午在市区里才逛了小半圈我俩就重新回到了僵硬的琥珀昆虫状态。右手插在他羽绒服左兜里,就像上大学那会子刚谈恋爱一样。但是这会儿他的手也像个冰坨子。一碰两人都打哆嗦。

这个城市名字和归属地都离奇,陈升和左小祖咒还在歌里唱过,但实际上却是最乏味不过的一个县级市,地图册里都说了,四五十年了,一直没法撤县设地,没法改变归属性,上面住着的那十二万人,也一直没法明确告诉别人自己到底是东北的,还是内蒙的。其实这也挺酷。我想。没说出口。

问了宾馆前台半天,只有一种东西堪称本地特色小吃:麻酱拌面。在市中心找了个人还比较多的馆子要了两碗,也觉得风味不过如此,酱料太稠面又吸得太快,搅拌不开。老宋挑了几筷子就不肯再吃了,仿佛每一口咽下去都特别困难似的。走前医生和我说过,这种情况很正常,要提前做好心理准备,尽量吃有营养的流食,牛奶每天都不能断,最好喝鸡汤,人参粥。但一则出来熬煮不方便,二则他也不乐意喝稀的,老想吃烤腰子,大棒骨,羊肉串。真要了又吃不下,只能摆在那儿看看,看它们从冒着袅袅热气一点点变凉。

这里也有杨国福麻辣烫,无名缘米粉,真正开遍大江南北。这让加格达奇更像一个平淡无奇的北方城市了,刚走过的街道转过脸就忘了两旁的专卖店名字,最好的牌子也不过就是贵人鸟,以纯,真维斯,劲霸男装。全中国的县城都长得一模一样,连专卖店的女售货员也像是从一个模子里倒出来的,亮色长款羽绒服,黑裤子,站在店面百无聊赖地往外瞅,外面来去匆匆神情黯淡的本地人,绝不往专卖店里多看一眼,生怕被饥不择食的热情店员拉进去。刚过午,烧烤店的生意还没上来,两个大姐靠着门口嗑了一地瓜子壳,用纯正的大碴子味儿话大声聊家常,间或逗隔壁店家跑来跑去穿得圆滚滚的小孩。一排门面房的尽头还藏了个白天基本没生意的小发廊,门口挂的可旋转三色灯箱,也是举国发廊同此形制。偶尔棉布门帘子刺啦一声,走出来一个穿得过于厚实和性感毫无干系的女孩,眯着眼一脸惬意地晒太阳。

他们都在笑着,大人和孩子。他们看上去都像是会在没有温度的阳光里永远活下去一样。长大,老去,买菜,做饭,谈恋爱,逛街,生小孩,有人死了就参加追悼会,回来继续该吃吃,该喝喝。我心里发紧,突然觉得一切好不公平。

老宋平静地说,我这么渺小的人死了,地球照样转。你也一样,要好好活下去,就得想方设法把我忘掉。

我吃了一惊地看他。他怎么知道我在想什么?

他拉着我的手的关节凸起,很瘦。大拇哥轻轻地摩挲着我的手背,一下一下。我垂下眼,不再看那些路人,想说点什么,终究没说出口。

你又不高兴了。老宋呵呵地笑起来。这样不好,讳疾忌医。情况就是这么个情况,该是怎样就是怎样。我对你虽然不够好,有一点还是好的——什么都不瞒你。

我终于说:你就没想过这样对我挺残酷的。不管告诉我什么,都不担心我承不承受得起。

他说,我知道你。其他人我也许不了解,但我至少知道你。你理解力好,承受得起。只要是真实的。你就是不喜欢别人自作聪明骗你。

不知道为什么,这句“我知道你”突然听湿了我的眼眶。

说点别的好不好?我几乎是求他。咱们说点儿高兴的,别老想着这档子事。

其实也没什么放心不下的了。就是陪你溜达溜达,再四处看看。说实话,有时候等得都有点儿不耐烦了。老吃药化疗也挺磨人的,又疼得受不了。有时候还想,做人这么累,上班下班,结婚离婚,怀孕生子,小孩上学,父母养老。本来都是逃不掉的事,我居然中途就当了逃兵,不用一直活到老了。你比较惨,你还得继续熬着。

再给你最后一次机会。我倏地抽出手:你再说这种鬼话最后一次,我就走,立刻,马上。别以为我做不出来!

他笑起来,容忍地看着我,像看一个闹别扭的小孩。我不喜欢他这样看我。这样让我觉得他好像已经是个鬼魂,慈爱地看着还要在人世继续跌爬滚打煎熬数十年的我,而自己已即将超脱了。

路过一个农贸市场,老宋突然馋起来,决定买一斤桔子,金灿灿的,提在手上。得意非凡地举着看。说在阳光下颜色真好,像列宾的画。

我们回去在床上吃桔子吧。

他刻意压低了声音。风流倜傥装不像,就显得有点儿猥琐。但我喜欢这股子蠢劲儿。

还没吃晚饭呢。我故意说。

老宋说:馋不死你。做一回,少一回。

这句话听起来特别耳熟。最早在一起的几年,不停地闹分手。年轻时都特别能作,一不高兴了就威胁他今生缘尽,相忘江湖。他费尽九牛二虎之力把我哄回来,每次和好时都咬牙切齿地说:这么桀骜,谁知道将来你是谁的女人呢。做一回,少一回。

起初几十次他真的数,后来渐渐数乱了,就不数了。架还是吵,只是频率渐渐降低了。这都多少年了。总得超过八年抗战了吧。

我俩约好谁都不提他病的事,我一般不犯,但他老犯。真没想过一个癌症病人会有这么强烈的欲望,也许因为肝离前列腺比较远,不大影响功能。看了诊断书以后我也不太管了,来者不拒。也许我也想着:做一回,少一回。

其实什么都不做,就是搂着这个熟悉的日渐松弛的肉身也挺好。我假装没看到他日渐灰败的脸色,和化疗后大把大把掉在枕头上的头发。除了专门的多吉美索拉非尼片之外,随身还带了些止疼药,只要他一说肝疼就给他吃,饮鸩止渴。老宋爱吃桔子,如果不肯吃药,我就出去给他买桔子,一个桔子送一次药。其实我尝过那药一口,也不怎么苦。他可能就是想撒个娇。那么就惯着他吧——一直也没有这样过。以前一直都是对抗、性、关系。

家里人不太知道这些事。没敢和公公婆婆说实情,只说是良性的,可以控制。否则绝不会让他出院,早哭天抢地奔过来了。哪怕在医院等死呢,也要化疗个一二十次折腾得不像人形毫无尊严了再死。我也没和我爸妈说。其实也帮不了什么忙,平白地让他们担心,犯不上。

这终于变成我俩的秘密,一个天大的,又小得像儿戏的秘密。有时候我觉得我也挺没心没肺的。但是我们遇到的那个医生说,他这病拖的时间太久了,治与不治都差不多了。可我们才刚分居半年多。他一直以为肝疼是被我气的,也没自己去医院看看。后来体检的时候才发现有问题,已经来不及了。

我有时候甚至希望他就这样死在床上。然后我一个人镇静而哀痛地走出去,叫医生,报警。但是这想象最终也没实现。每次事后他都顽强地挺起身子来,甚至有力气下床去拿纸巾收拾残局。

会不会其实搞错了,其实你压根没得病。我说。千年王八万年龟,你还能活亿万年,我都化成灰了,你还在这世上炯炯有神。

老宋说,别骂人啊。你才千年王八呢。确诊了好几次,真没治了。没病前我哪这么流氓。

那个房间的暖气后来特别特别足,又开始像那个火车车厢,干燥闷热得让人发狂。我想尽办法打开了锈死的窗,几朵雪花顺着风斜斜地飘进来,落在皮肤上像一个个冰凉的吻。天色越来越暗,我们吻了又吻。不知道从哪里飞进来一只跌跌撞撞的飞蛾——多半是楼道里飞进来的,不太可能是从户外进来的——我要把它赶出窗外,老宋拦住我说,别,外面零下二十度。

我说,可我最怕蛾子,会掉粉。

会掉粉那也是一条命。放出去它就死定了。

老宋确诊后特别地多愁善感。他都这么说了,我就不说话了。我们衣服齐整地并排靠在床头,看那只蛾子孤独地在屋子里盘旋,想象中翅膀上看不见的粉扑簌簌地一直往下落,落得我浑身发痒,百般不宁,只好设法转移注意力,问老宋:就它一只怎么繁衍后代?就算熬到来年春天也是孤家寡人。

可能有过伴,死了。

实在忍不住,我说:死了也干净。活着的那个更寂寞。归根结底也是要死的。

人活着是不大有意思。他茫然地盯着那只蛾子。你知道吗,我现在特别庆幸和你没要小孩。

以前不是这样。要不上孩子,老宋永远只怪我一个。也拿婆婆的话压我,旁敲侧击告诉我家里人都急得翻墙上树,怀疑我不爱他,偷偷吃口服避孕药。光为这也吵过不少次。后来看病的时候我顺便也让他去查了一下男科,这么多年的沉冤终于得雪:精子活力不足。想想也是,一个病人。

现在万事皆休,终于只剩下我和他两个人,在一个没人知道的飞地,一个无人下榻的小宾馆,没有小孩,没有第三者,没有过去,没有未来,只剩下一只孤零零的蛾子盘旋往复。我很少想到永恒,但这一刻,我的确希望时间可以停止。

他打破了这沉寂。到时候……你别太难过。

我说,你管我呢。

那些影视文学作品不是都说么,人要死了,就得表现得糟一点,那样真死了,活着的人就不会太难受。可是我又不甘心。我还是愿意你多少念我一点好。别太难过,也别完全不难过。别总想我,也别真忘了有这么一个人来过。活过。和你闹过,也好过。我是不是太自私了?我是不是不应该拉着你陪我到处跑,和你说这些莫名其妙的话?

我有点儿警觉:你回头可别犯傻,偷偷跑到我找不到你的地方去死。你别逼我把满世界都翻过来。

老宋说:开什么玩笑。我还想能多看你一眼,是一眼。

说实话我也不喜欢他这么深情款款。为了制止他继续说,我俩就又来了一次,这次我其实没什么欲望。也许他也没有。只是觉得理应如此,否则无法确认对方和自己的肉身存在。但是他的声音明显不对劲了,好几次呼哧呼哧喘息着停下,歇一会再接着来。我说,还行吗。他咬着牙,说,还行。

疲倦漫长的等待中我睁开眼,看见窗外的天渐渐黑了。最后几朵雪花在路灯的黄光里飘进来,轻柔地打了个旋儿就消失了。这一夜就像是和人世间永诀,我好像也已经死了很久了,但是死人们还在徒劳无功地做爱。无休无止。5

我们原本说好一直走到大兴安岭深处的雪乡去。最好能摘到几朵野生雪莲,再抓只野鸡,炖了给老宋补补身体。自从在报纸上看到大兴安岭最后一个伐木人也行将转业、无数间小木屋废弃在冰天雪地里的新闻,他就魔怔了,老说想去森林,挖松茸,抓野兔,自己烧篝火,住小木屋,当野人。也许能从此跳出三界轮回,长生不老。

所以我们才会在这么冷的天气跑出来。我和家里人说是出差,和单位上是说请年假回家。他压根没告诉他家里人生病的事,但把病情诊断书给部门小领导看了,回来笑着对我说:你肯定猜都猜不到,他看我的眼神就好像已经参加了我的追悼会。

老宋对生死如此洒脱是我意想不到的。这说明我自以为很了解他,其实对他了解还是不够。知道那件事之后我们冷战了半年多,病情初现征兆乃至于迅速恶化也差不多是这半年的事。老宋说这是报应,是因为对不起我,立马就现世报。他笑着说,死在你手里也算值吧。谁让我们一开始老赌咒发誓呢。

真的,大学时压根没遇到什么事,就老爱赌生咒死。刚谈恋爱时我就喜欢问他,如果我死了你怎么办?他起初说,你死了我当然就只能跑到教学楼顶上一跃而下。过几年又问,说,最多大哭一场,守两年后再找一个,告诉她自己有多喜欢前面那位,你永垂不朽。再后来,再问,就说,烦不烦啊,老说这个。

为最鸡毛蒜皮的小事也大喊大叫。摔过东西。离家出走。我是一结婚就觉得从此完蛋了,永远陷落到婚姻的泥沼里去不能自拔了,恐惧庸常恐惧得浑身发抖。苟日新,日日新,又日新。对他要求特别特别高,也特别特别容易失望。也是为了气他,让他难受,故意说一些有的没的,又老嚷着要出国读书。其实也就是在地铁里背背托福做样子。哪来那么大的劲头,突破万难跑到别人的国当二等公民?除非是遇到天大的,过不了的坎儿。和平时代,又哪来那么多天塌地陷的事?

但也真就是遇到了过不了的坎儿。还不是老宋生病,是老宋出轨。

我还记得那一年事特别多。开头还挺好的,继续一起开车上下班——我俩单位就隔五站地铁,不算远——节假日还时不时琢磨着团购点什么好吃的改善生活。但还是老吵架。那是结婚的第四年,谈恋爱后的第七年。所以也算某种意义上的七年之痒。他从某一天开始指责我的缺点就是脾气太硬,要强,又不懂服软。我说奇了怪了,你以前也不是这么一个直男癌患者,什么时候好饭好菜养得你这么大男子主义了?

出去遛弯的时候他拉着我的手也发谬论。真奇怪,拉着你的手,就像拉着自己的。

我刚开始以为他是说熟悉亲切,后来才知道是说没感觉。

以前是我老挑他,那一年他特别挑我,各种看不上,习惯,爱好,甚至见识脾气。我真生气了也不哄,打开车门跑下去了,他就自顾自开走。包还留在车上,口袋里就买菜剩的五块零钱,打不起车,只能流着眼泪一路转三趟公交车回家。当时就以为恐怕真得离婚了,但又死活想不通,都提过,但每次总有个人不接招。就这么一直耗着。每天早上醒来想到的第一件事,就是他这么对我,凭什么?恨得咬牙切齿,说实话咒他早死也不是没有。

有时候偶尔两个人都在家,兴致来了做一桌子菜,他也不好好吃,没说几句又呛呛上了,我拉开门请他出去,当他面把没动过的饭菜全扣地上。他就真出去了,我也不打电话。最滑稽的一次,是两个人先后离家出走,结果在市图书馆外狭路相逢。他看见我有点喜悦,说,我准备还完书就到外地去,让你今晚独守空房,悔恨万分这样对我。我说,奇了怪了,你为什么不后悔这么对我?

就这么别别扭扭冷战了一年。过春节时他家里人都看出来他对我不像从前,言不听计不从,甚至于处处针锋相对。忍着过完年我对他说,要不就离了吧。他说,为什么?

我说,这样耗下去,我们对自己的评价越来越低,对彼此的不满越来越多,对未来越来越灰心失望,何必呢。趁没有孩子早点儿离,也算是放彼此一条生路。

摊牌那天正好是情人节。他在灯下注视我良久,我穿的正好是谈恋爱时他给我买的一件睡衣,上面有两只小熊亲亲热热地闻着花,拉着手。老宋表情多少也有点触动。又过了一会儿他说,我怀疑你在外面有人。

我说,神经病。

我去年偷看了你的日记。他像是下了决心,“咻”地甩出一张王牌。

我一震。日记里是有那么个人,可那基本上是个文学形象。我没当成作家,但爱好了文学那么多年,一直还保留了点小资情调,婚姻生活多么平淡,就想象了有那么一个初恋男友对我恋恋不忘。其实我早忘了他,也就是写日记时作为意淫对象发泄发泄对现实生活的不满。

你那么深情款款地怀念他……往事,时间,地点,氛围,都那么真切。我才知道你其实不爱我,一点也不。老宋伤心地说。所以我也在外边找了个人,我觉得她是真喜欢我。我也……挺喜欢她。

后来的事就都不用说了。那个情人节的夜晚基本上就被这一句话给彻底毁了。我日记里那个人是文学形象,这么多年从没联系过。老宋这个“她”可是个实实在在的活人,工作客户,隔几礼拜总有机会见一面。我抢过他手机,发现就在当晚他们还偷偷摸摸发了几条短信,就是那种,故意不直说但留有无限暧昧余地的短信。我看完顺手就把手机从窗户扔出去了。十二楼。还在正月里,正好有人在窗外放烟花,手机掉下去的时候,一大朵烟花轰然升起,配得正好,挺壮观的。

我咬他,踢他,扇他耳光,歇斯底里地尖叫。他架住我,被打急了也回击我,但是手不重。我没想到自己会哭那么惨,那一刻真觉得天塌地陷。跑下去把他手机捡回来,拼命翻他手机里那个人的电话号码,未遂,那个支离破碎的手机被一把夺去,我没有老宋力气大。我质问他:你怎么不继续给她发信息?情人节啊,你发啊,发啊。你怎么不继续发?发一整夜?

老宋简单地说,你疯了。但是不知道为什么,我看到他眼中面露喜色。也许他才是真疯了。

闹了一整夜之后他第二天还得继续去上班。我一边收拾东西一边哭,哭得蹲在厕所的地上直不起身,照镜子的时候发现眼睛红得像兔子。冷战后他一直嫌我心思不在家务上,这次我把家里收拾得特别井井有条,拖地、洗衣服、换床单、刷马桶,目的大概也只是让他回来以后悔断肝肠。不知道为什么,这段关系里我们都发了疯一样想要对方后悔,谈恋爱、结婚全为了这么个目的,为此目的可以不择一切手段,这个目的就是一切结果。

等痛哭流涕地把马桶刷得像刚出厂,我收拾好东西,也就是换洗的几身衣服,几本书,洗漱用品,出了门。和单位请了假,把手机的芯片取出来扔在包里,买了张新卡换上,坐火车到天津,又从塘沽坐船去了蓬莱半岛。渡海的时候我望着茫茫水面流泪,想好了一靠岸找个没人的礁岸就跳下去。

结果上岸我饿了。听说那里的海鲜特别特别好吃。我找了个小馆子,继续流着眼泪一个人自斟自饮,喝了两大瓶青岛生啤,又干掉一大堆海鲜:笔筒鱼、生蚝、海兔子。总共才二百块钱不到。喝醉了摇摇晃晃回到旅馆,一觉醒来觉得好像没那么想死了。为了个渣男,凭什么?但仍然一直躺着流眼泪,无论如何想不明白这七年到底发生了什么,两个人的关系会不可救药至此。

那顿海鲜是我的最后一顿晚餐,此后我在旅馆里整整待了一礼拜没出门。除了偶尔下去吃顿免费早餐之外,一直睡,睡醒以后就哭,哭累了打开电视看一会新闻又睡。七天之后我终于腻歪了这种悲痛的仪式感,忿然决定涅槃重生,再战江湖。换回以前的芯卡,准备回去上班,和这个该死的渣男离婚,迅速回到旧日的秩序。把芯片装上的那一刻收到无数条未读短信。一条条看过去,大部分都是广告信息,也有工作上的事。老宋也发了几十条,无非就是你在哪,快回来,回来以后再说。诸如此类。没说我错了。没说我爱你。

我一条都没回复。

离岛那天再渡海,我异常平静地望着灰蓝色的茫茫海面。这次没有死,将来大概也就不会想死了。我人生的某个分身大概已经死在了岛上,但是新的又开始重生。生生死死,周而复始。不那么恨,也不再相信爱情。或者说,不再相信自己曾以为的爱情。

回北京后我在单位附近租了个小房子。老宋偶尔给我打电话,我不接,他也就算了。过几天再给我打一个,有时候神经质起来,一连打两三个,也都统统不理。他也打我办公室的电话,听出来是他声音,就挂断。

后来也发过短信给我,说对不起。知道自己无法被宽恕,但是希望能够再见一面,好好谈谈。

我删掉信息,从来不回。又过几日,给他寄去了离婚协议书。他那边终于消停了。

消停了八个多月,十月份的时候,我终于可以不吃安眠药安稳入睡、也不会在噩梦中泪流满面地醒来,突然收到了老宋的一条新信息:我马上就要死了。希望死前能再见一面。

还是以前赌生咒死的那一套。我不禁鄙夷地想。

但是过了两天他突然在下班后出现在我单位门口。一看他脸色我就吓了一跳:瘦得像个鬼,而且是个脸色蜡黄的鬼。我好歹也瘦了一些,但他看上去掉的斤两显然更多。如果比拼冷战受折磨程度,那么他这次又赢了。

他站在门口看着我,目不转睛地,像很多年没有见过似的,需要仔细辨认清楚到底是不是眼前这个人。他手里拿着一张纸,远远冲我扬了扬。神情仿佛还有点得意。

我浑身颤抖,走过去,保持尊严地接过那张我以为是离婚协议书的纸:签好了?低头看完以后却笑了:老宋你从哪个医院搞来这么张鬼东西。为了吓我你也真是蛮拼的。

他不答,说,你瘦多了。

不是因为心疼他,只是因为他心疼我,我的眼泪立刻猝不及防地流出来。但表情还是笑着的。抬头看他,泪眼中只见他嘴唇不停哆嗦。

大哥你的戏未免也太足了,不参加奥斯卡角逐影帝实在是可惜了。我说,我服了,你赢了,成不?

他不说话,继续呆呆地看着我,脸色特别难看。

我脸上还依然保持着一个僵硬的笑,但是渐渐笑不动了,变成了哆嗦。哆嗦剧烈得让自己都害怕起来,两个膝盖互相碰撞,像筛糠。拿着那张纸的手也开始抑制不住地抖。我俩一起在十月底深秋的黄昏里比赛发抖,就好像两个害了帕金森病的病人,面对面地站着犯病,说不出话。

那瞬间知道我在想什么吗。我后来对老宋说:生离死别这种事,还真是不能乱赌咒。6

从加格达奇到伊尔施,才到大兴安岭边缘,还没正式进阿尔山森林公园,没想到老宋就彻底不行了。肝疼得特别厉害,最严重的时候手脚发紫,满床打滚,真的就像书里描写得那样,“脸色蜡黄,豆大的汗珠直往外冒”,一点没错。更谈不上再亲热。腹部浮肿起来,不能碰,一碰就淤紫一大片。有一晚他昏过去了几十分钟,醒来以后吐了点血,不多,紫红色,应该是上消化道出血。他说没胃口,但一直腹泻不止,也不知道到底有什么可拉的,都好多天没正经吃饭了。

连夜把他送去当地医院。医生像看见一个鬼:病情这么严重还在外面乱跑?真想死在外头?又骂我:这女的是你家属还是你仇人?她怎么也不管管?

我对医生说,我知道,我们过两天就回北京住院去,也不去大兴安岭了。

医生对我翻了个白眼,大概是从来没见过说话这么不着调的家属。他走后病房就剩下我和老宋两个人。老宋躺在枕头上,对我说,还没带你去看那小木屋呢。只能等下辈子了。

我哭得一时说不出话。他就自顾自地说:以前的时候一起做心理测验,每次选理想中的房子,我都选小木屋,你都选海景别墅。那时候我就想,看来这辈子我们过不到头了,终极目标都不一样。怪不得吵架后你拎上包就去了蓬莱岛。你走那几天,我其实查到了你船票的信息。果然是蓬莱,和我想的一点没错。就知道你什么时候都不会亏待自己。吃海鲜了吧肯定?是不是还喝酒了?

我破涕为笑:吃了。吃了快二百,可撑了。

我以为你再也不会回来了,那时候我才知道我有多……那什么你。妈的,和别人怎么什么乱七八糟的都说得出口。

我当时是想吃完海鲜跳海来着。我说。你不知道那里的虾爬子多好吃。你也不知道你当时有多王八蛋。

他吃力地想伸手捂住我的嘴,不让我说下去,但够不着,只能在昏暗的光线里徒劳地伸出一只瘦骨嶙峋的手。我拿嘴凑过去,让他捂住。他慢慢别过脸,我猜他大概也流泪了。

大学时我们总是坐火车去旅行,也总是上车吵架、下车吵架、在外地吵架。当然要好的时候稍微更多一些。那时经常攒了半天钱,才能买得起两张去程卧铺,返程只能硬座。到现在我还能想起硬座的灯从来不关,惨白的光照得所有人形象灰败不堪,就像此时老宋的脸色。因为担心扒手,我和老宋两个人只能一个人睡,另一个人撑着看行李。有一次他睡着了,靠在我肩膀上流了口水。我掏出纸巾替他擦掉,看他睡着以后松弛下来的眉眼,鼻子,嘴,一样样看过去,突然想,这个人大概就是这辈子最亲的人了。

等他醒来以后我取笑他,他说:你以为你没流过!上次你趴我腿上睡着,我半个裆都湿了,不知道的人还以为我尿裤子了呢。

那次我们嘻嘻哈哈了很久。那一路都没有吵架。所以一直记得,特别好。

在老宋的坚持下,我们回京依然买了火车票。还是那同一趟车的返程,K498。两个上铺。

这次我提前在超市买了个塑料杯子。但是老宋已经喝不太下去了。临睡前他突然说想喝芬达。他一直就喜欢橘子口味的东西。不管是真橘子,还是橘子汽水。

我突然问他,你想过没有,这么多人,这么年轻,为什么偏偏是你?——为什么偏偏是我?我做错了什么?

老宋说,可能是干销售干久了,老得陪客户喝酒。也可能是被你气的。

我说,你到现在还赖我。

是啊,不该赖你。他想想又说。说到底还是我做错了,我对不起你。我一直都特别后悔。

我说,我也有错,我……

他递给我一张纸巾,低头喝芬达。小口小口啜饮,一小瓶喝了好久,很珍惜的样子。我就再也、再也说不下去了。

回去仍然是夜车。仍然不停有一闪而过的光。有时候是黄光,有的时候是白光。还有些时候是绿光,像微暗的磷火。黑暗世界里有很多未知的东西让我害怕,也许老宋也害怕,我不知道怎么才能够让他不怕,除了紧紧地拉着他的手。

也不知道那只飞蛾后来死了没有。老宋和我一起凝视着窗外,突然说。7

老宋追悼会的那天非常忙乱。也许是启动了某种保护遗忘机制:很多事情后来都记不太清了。只记得那天早上我睡得特别特别沉,几乎醒不过来,是被我妈推醒的。那段时间她老一步不离地陪着我,我去厕所她都恨不得跟着,就好像我也变成了一个病人。我想穿橙色,她不同意。她早就给我准备好了一件黑色的衣服。我顺从地穿上了。还顺手化了淡妆。她在旁边看着,没说什么。

追悼会上遇到了一些共同认识的朋友,见我无不面露悲伤之色,然而也许都太年轻了尚未习惯这种场合,我听到最多的话是你瘦了好多,千万节哀啊。可我其实压根没瘦。那段时间我一有压力就偷偷吃巧克力,一开始是牛奶巧克力,后来怕卡路里含量太高,才换成黑巧,吃了总归有十几斤。老宋到最后也有点想吃,我问过医生,医生面露难色,不置可否。我终于也就没同意。事后想起还挺后悔的。

不知道为什么,无数该后悔的事情都忘记了。最后只记得这一件。

他父母也都来了。他的小学同学,初中同学,高中同学,大学同学,同事,朋友,甚至和他处得也还不错的我的闺密,几乎他人生每个重要阶段都有那么一两个代表不辞万难地来了。还有专程从外地赶来的。突然有个男人跑到我面前声音沉痛抑扬顿挫地自我介绍说:我是宋奇峰的部门领导。奇峰的工作业绩非常出色。失去他是我们公司巨大的损失——弟妹,你千万要节哀啊。

这就是老宋说刚看见诊断通知书就跟已经参加追悼会似的那位吧。弟妹这个词他一定仔细斟酌了很久。我第一反应就是想跟老宋说,你领导说话怎么这么搞啊哈哈。但一回头,只见他的黑白照片端端正正地摆在那里。

这句话永远没办法和他说了。

当天早上我本来没想哭。也都是闲来无事看过一点《庄子》的人,真箕踞鼓盆而歌也不至于,就是不太愿意当众表演呼天抢地。最夸张激烈的戏码好像都已经在谈恋爱吵架时预演完了,真正式上场,人早成了空壳。再过几十年反正也都是要死的。这些年,我大概会比任何人都更深地记住这个照片里的人——也许只除了他父母。至少还可以替他照顾他们。我公公婆婆最后也没怪我陪他出去,我就想,不愧是老宋的父母。

最后的三个月所有人都在场,每日忙乱不堪。亲友,医生,护士,探望者。我和老宋单独相处的时间反而不多了。那时候就想,幸好最后一起出去过这么一次。病房光景也和现在情形差不多。无数认识的不认识的人,反复压低声音说出老宋的名字,就像无数只飞蛾同时涌入室内,扑簌簌地一直掉粉。满地都是粉末,碎片,往事尸体。和任何人都不相干的,我自己和老宋互相毁灭的前半生。

突然间我发现自己一直在走神。又想起早上居然还化了妆。茫然地再看了人群一眼,才明白自己是想找一个素未谋面的人。但不认识的女宾那么多,我并不能确定哪个是“她”。在他父亲致辞时我几乎已经锁定一个卷发高挑的目标了,但是等致辞结束我快步走过去,那个陌生姑娘却特别真诚而关切地看着我,自我介绍说,我是老宋上一个公司的同事,黄某某。嫂子,你可千万节哀啊。我就又糊涂起来,被她柔软的手紧紧抓住。能确认的,是她身上的香水味我肯定没闻到过。

也许我唯一可以问的人只有老宋了。但是。

这样我就在追悼会上默然流了第二次泪。这次流泪的时间比上次更久,久到只能找一个角落待着,默默看着眼前所有的人,声音,动作,和走来走去的黑色的人影幢幢,都渐渐变成一些透明的薄雾飘散开去。一切都并不足够真实,而只有那张黑白照片遥远永恒地在那里微笑着。

我泪眼朦胧地对那照片笑道,笨蛋,我今天本来想穿橙色的。我是这么想的,你那么爱吃橘子,我想要你眼睛最后是甜的。

老宋走了很久以后,我有时候还能清楚地看到那个从没去过的林间的小木屋。阳光灿烂,但天上飘飘洒洒地下着雪,天特别蓝。老宋笑嘻嘻地从小木屋后面铺满雪的小路上走过来,手上提着一个什么,有时候是只雪鸡,有时候是个兔子。他在梦里终于长生不老。有时候我也会梦见一个女孩一闪而过,戴着墨镜,看不清楚面孔。关于她到底存不存在、在哪里,老宋最爱谁,如果他不死我到底会不会原谅他等等问题,我们所有人都再也无法知道答案了。也许最后一个问题连我自己也不那么清楚。但是事已至此,爱啊不爱啊赢啊输啊什么的也没那么重要了。就像加格达奇。人世间有些事情往往就是如此。

牧者

“我好奇的事情就在于人在何等情况之下动心起念。”——题记

他和她年纪相差不过七年。但七年时间,已经足够一个禀赋优异的学生硕博连读,顺利留校当助教、讲师,再好一点就像他,一路直升副教授,并且不耽误恋爱、结婚、买房、生子,在人生的各个领域按部就班,攻城略地。她认识他后好像一直在拼了命逾越这看不见摸不着的七年。但也只是好像。

第一次见面是在二教104的阶梯教室里,她上研后的第一堂课,就是他的文学史。没人告诉她他的课有什么特别,她也是看舍友都报了,随大流。从哲学系转来中文,虽然考研分高得惊人,但是毕竟没正经上过什么专业课。

只是没想到选这个孙平的课的人这么多。九月初的北京午后热得让人呼吸困难,上课前的阶梯教室满坑满谷,黑压压一片人头像不断起伏涌动的海浪,窗外蝉鸣维持在一个低音频上聒噪不休,让人有随时站起来发疯逃出教室的冲动。她向来仪式感强烈,特为新学期第一堂课穿了一件崭新的湖蓝色T恤,图案是亮橙色的透明翅膀小仙子,是这一季ebase的迪士尼限量版。配一条军绿色热裤,两条笔直白皙的长腿懒洋洋地伸出去,制造某种日本漫画美少女效果。上课铃响起的那一刻,旁边的一个明显超过三十岁的大叔扭头艳羡地打量她暑假新做的栗色长卷发——上午刚洗过,蓬松随意地搭在肩头——他问:韩国留学生?

古怪愚蠢的问题。来自这个学校第一个对她感兴趣的陌生人。看样子是旁听者,因为听课姿态太郑重其事,面前刻意摊开印有该大学抬头的信纸。

从小到大她早习惯了这种注视。因为太热有点倦,她对那人不甚礼貌地做了个“嘘”,对自己的疑似留学生身份不置可否。

孙老师来了。年轻,貌不惊人。但刚刚平静的海面风云再起,三分之二的学生在底下骚动起来。她敏锐地捕捉到这动静,睡意顷刻去了大半。手机百度一下个人资料很方便。她发现孙竟是她在书店见过没翻开的几本学术畅销书的作者,更是本系明星教师。就在教室她现场打开了一篇他流传最广的文章,一边浏览一边心下暗惊。她很少有机会同时见识一个人的肉身实相及其思想。文字当然是好的,甚至有某种持酒击节的魏晋风度,引经据典的同时不乏幽默;但眼前的真人,却是一个面容相当疲乏的普通青年。在讲台上大部分时候低着头翻书,声音讷讷不可以闻,逼得人非常专注才能抓住他在说什么,如同一个人过度沉浸在自己世界里,每次走上讲台都自成结界,唯有最热切的眼光和最灵敏的耳朵才能攻入这思想的堡垒。

她这才明白为什么读本科时所有人都抢占后排,唯独这门课,一开始前六排就坐满了摊开笔记簿的人。她一开始还以为是研究生普遍自觉,原来只是自己经验不足,坐在后面就约等于逃课,因为根本什么都听不清。她几乎是昏昏欲睡在最后一排混完了两节课,旁边那个旁听大叔一直试图搭讪,没几个字能成功滑进耳内。她意识到这九十分钟将付诸东流,不耐烦地在笔记本上乱写乱画:春困秋乏夏打盹。旁边画一只瞌睡的简笔猫代表自己。间或听到讲台上传来的几个字,又促狭地写:一个蚊子哼哼哼。

孙平。连名字都平淡。会写文章不代表会上课。一切都如此名不副实。

复习考研了那么久,几乎一入校她就感到了某种理想轰然破灭的失望,但那时只有二十一岁的她已经知道:命运本来就没有答应过人什么,一切道路都是自己选的。

第二堂课是一周后。她坐在宿舍里犹豫许久,最终心念一动抄起书包,迟了八九分钟才赶到104。这次人比上次更多,但她幸运地发现第一排有一个被人占的空位。她刚出现在门口望向那空位,那个占座者就看见了她,犹豫片刻,招手示意她过去。

我等的人应该不会来了,她坐下后那人解释说。但话音刚落门口就出现了一张气喘吁吁的男生的脸,额上热汗直淌下来。他一脸疑惑地寻觅着那个已不属于自己的座位,占位者只好尴尬地冲之一笑,摆摆手,他这才明白过来,似笑非笑地转身离去。

四周爆发出一阵低微的笑声。不用听都猜得到:到底是美女啊。美女就沾光,占便宜,吃得开。她假装没听见那些窸窸窣窣的动静,目不斜视地看往前方。

因是第一排,她由此终于可以清楚看到孙平的脸。清瘦的大孩子的脸,表情严肃。每一句话都缓慢谨慎,逻辑无懈可击,对学生的提问反应又极其迅敏。才刚上完半节课她就明白了孙何以得民心:他有能力对自己说的每一个字负责。说出来的每一个字串起来都是好文章,用词考究漂亮,起承转合熨帖。她已经失望了整整一个礼拜,却在第二次听他的课时感到了迟来的惊喜。

下课后她脑子如水龙头扫过,耳边却依然听得到那悦耳的低声,像魔咒。这是天生适合布道的人。一堂课下来,百分之八十得闻福音的人都变成俯首帖耳的子民,切慕溪水的小鹿。在大多数年轻老师哗众取宠、老学者同样“与时俱进”的今日,能遇到真正的传道授业者,好比一个小小的奇迹。

她下单买了他所有的书,三天后送到,剩下四天手不释卷看完一多半,第三次课在几乎焦灼的等待中到来。

她这次提早了半个小时去占位,第一排中央,在讲台斜下方,一抬头就可以看见他微扬起的下巴,看上去没比台下的他们大多少,脸上却有一道不知来自何处的光,将他和大多数他者区分开来。她越盯着那脸,越感到一种不能够理喻的迷惑。是到后来她才终于明白,那体会就像提前置身于某种爱中:

他对他所讲授的,她对她所听到的。

这次课后她终于把他所有的书读完。年轻老师大都课业重,一个星期总要上八节课以上,她几乎可以想象他课后反锁在书房笔耕不辍的姿态,否则不至于刚毕业几年,已出了四本专著。这就是她想象中沉静内敛的学者之风。这就是她向往的清明理性的生活。这也是她遇到的,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让她无限好奇的灵魂。她尤其喜欢他在一本诗歌论著中穿插的诗,应该是自己写的吧,只言片语,却展示了和上课时不尽一致的私人温度:原来他也爱林下美人,黑可可和芝士蛋糕,深夜也会失眠、做噩梦,也曾困惑颓唐。

她先是被他的博学与准确打动;继而被他的诚恳。她从小习惯了被追求,天资又好,因此难免比大多数人更容易骄傲,独来独往惯了。这时她假想他是一个濒临灭绝的年长同类,只是更富有生存智慧。两只猛犸,或者两头长江白鳍豚。这样想过以后,她看他就更觉得亲切。

常有人课后去问问题。她留在位置上不走,悄悄抬头观察他耐心作答,因为上课太久教室缺氧,他课后脸上总泛起奇异的红晕,就好像面对热情的学生害了羞。她静静看着,不觉脸颊也烫热起来,像和他一起发烧。何以至此?她甚至从来没和他说过话。

深秋慢慢地迫近了。

终究吃了本科不是中文的亏,她追赶得相当吃力。女生扎堆逛街,她晚晚自习恶补。课上布置的参考书目太多,去图书馆借了一摞又一摞,到期没看完只好续借加上新的,借不到的只能买,看不完就囫囵吞枣。她最深刻的感觉却是后怕。差一点就因为无端的傲慢与偏见而放弃孙平的课——倘若第二次没有碰巧坐在第一排。后怕之余,才发现大多数老师的课勉力听完,都有可取之处,只是仍然没有一个人及得上他给她的惊艳。“谦谦君子,温润如玉”是熟语,但熟语往往最贴人心。第二节课她就在笔记本上次的“哼哼韵”旁写下了这八个字,表示彻底改观。

她那学期文学史得了惊人的97分,其实未尝没有投其所好的成分:论文写的就是孙平每次上课时反复必提的几个作家。别人即便留意到,也未必真能看完所有指定书目。她猜到分不会低,只是没想到那么高。即使是不那么重要的学期论文这分数也相当罕见,尤其出自一向以严格著称的孙平。

她知道成绩后忍不住微笑良久,像面对面得到了直接表扬。论文基本从他援引的理论出发,但相当巧妙地转换了视角,不无锋芒地提出了个人看法,等于在论文里和他做了一次渔樵问答。她当然知道孙平的沉静表面下有令人吃惊的热烈,但第一次领教仍觉受宠若惊。

更受宠若惊的却在后面。寒假还没开始她突然接到了一个陌生的座机来电。接通却听到熟悉的声音。是他。

徐冰同学吗?我是孙平。你这学期交的论文相当出色,提出的观点对我也有启发。但一些阐述其实还可以再细化拓展。你有空的话,来一趟我办公室,文科楼209。

她甚至都没想起来叫他老师,乱中只问:什么时候可以?

今天下午就行。下午两点以后过来。

上了一学期课,她没和他说过一句话。她甚至都不太确定他是否注意过自己,虽然一直坐在他眼皮底下,但世人皆是灯下黑。一点五十分她就到了文科楼,一直挨到两点整才敢上去敲门。

他很快打开门,像打开冰箱陡然放出一股强冷空气。他的房间竟然比过道温度更低。

她发现正对门的一扇窗玻璃全碎了,可以直接看见窗外发黄的草坪,掉光了叶子的元宝枫,穿着笨重的几个学生正匆匆地抄草坪近道过去。一切都很像一幕文艺电影的开头,她想。呆站在门口。

从他审慎的眼神看不出来是否对她有印象:你就是徐冰?请进。

她猛回过神:孙老师好。一边悄悄打了个寒噤。他敏感道:我这个屋子的窗户坏了,是学生踢球不小心踢坏的,坏了两礼拜了。

一直也没叫人来修?

忘了。他抱歉地笑,就好像是给她造成了麻烦而不是给自己:反正有暖气,玻璃坏了就坏了吧——我是南方人,喜欢房子透气。

知道,孙老师是江西婺源人。她说。

你怎么知道?你哪儿人?他明显吃了一惊。她心想这将不会是她唯一让他吃惊的地方。她早就对他所有公开资料了若指掌。

我老家在福建。来这边读书也觉得暖气太干,受不了。这样敞着窗蛮好的。

他唔了一声,似乎是不知道说什么好。也许是很少和学生这么私下接触,他显得比她更拘谨。飞快打量了一下她,一点笑容都没有:你冬天怎么穿这么少?

她那天衣服确是穿少了——黑色大衣里只穿了一件驼色毛呢连衣裙配长裤袜以示郑重,走进来不久就打了个喷嚏。他皱着眉头说:我去打点开水。你等我一下。

他去水房打开水的时候她趁机打了两个喷嚏,又从桌上偷偷抽了张纸巾,翻开他最近在看的一本齐泽克又飞快按原样放回去。他回来时完全没发现:没想到你年纪小,文笔却老辣。我教书这么多年,第一次遇到论文写得这么出色的——说句托大的话,很像当年的我。

那么他欣赏她也是一种自恋了。她抑制不住地靠在沙发上笑起来,手里紧紧握着那张团起来的纸。

他却没笑,低头在茶几上泡茶:铁观音,没事吧?

没事。我是福建人。从小就喝茶。

哦。并没有接一句:福建哪里。

她渐渐感到找话题的吃力。但他身子往后一仰,打开话匣子开始说起修改论文的思路来。

那天聊到后来也就不觉得冷了。午后的阳光一点点移到房间,虽然有风,但总归带来一点似有还无的暖。她并拢膝盖坐在沙发上,微微向办公桌前的他倾过身,听得非常认真。就像上过的无数节课一样,听得从耳根子慢慢往面颊烧去,热度一直保持,脸都烧红了,唯独鼻尖是冷的,像睡着的小狗。

你自己有什么看法?孙平高谈阔论罢,才发现她一直点头,很少回答。

她迟疑道,我在想您的话。有些地方……不太同意您的意见。

咦,那你倒说说看。他像吃了一惊,好奇地看着她,眼睛里似有笑意。

她受了激,终于下定决心辩解。说着思路打开,竟然滔滔不绝。他用眼神鼓励她说下去。她慷慨陈词半日,最后总结道:所以这一点上没办法再展开论述,说再多也不过重复他人窠臼。我倒觉得提出新问题更重要。人云亦云下结论是容易的,关键是视角够不够独特,有没有意义。

两个小时以来他第一次神情舒展地微笑起来。又低头看了看表。

试读结束[说明:试读内容隐藏了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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