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介舆论学:通向和谐社会的舆论传播研究(txt+pdf+epub+mobi电子书下载)


发布时间:2020-06-17 21:04:31

点击下载

作者:邵培仁

出版社: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

格式: AZW3, DOCX, EPUB, MOBI, PDF, TXT

媒介舆论学:通向和谐社会的舆论传播研究

媒介舆论学:通向和谐社会的舆论传播研究试读:

历史转折关头的明智选择——《21世纪媒介理论丛书》序言

今天的中国,一个发展中的大国形象,已昂然崛起于世界的东方,让人刮目相看。世界惊奇发现,中国社会面貌光彩焕然,已非昔日可比,这似乎只是弹指一挥间。

回首过去,我们看到了辉煌的成就和灿烂的微笑,同时也看到了艰辛的汗水和坚实的脚步。中国的媒介与传播研究,也与我们的时代同命运、共呼吸,演绎出激越曼妙的交响,我们既取得了累累硕果,也面临着重重挑战。作为一名长期从事媒介与传播研究的中国学者,我亲身体验感受到了这些年中国学界所走过的不凡历程,可以说是发展与困惑同在,成就与问题并存,我深深体会到祖国给予的坚强支撑,历史带来的巨大机会。

人至三十当是而立之年,而当中国改革开放迎来他的三十周年之际,中国的媒介与传播研究似乎再一次走到了一个历史的十字路口,正处于一个前所未有的“困惑与选择之中”,面临着“向何处去”的问题。那么,在这一特殊的历史转折关头,中国媒介与传播研究最明智的选择是什么呢?我认为,最明智选择应该是——

首先,要以历史为经,以现实为纬。当一门学科再一次站在十字路口时,最重要的莫过于先静下心来,反思和回顾已经走过的路。我们回顾和总结媒介研究的历史,并不是要沉溺于它、迁怒于它,而是要以史为鉴,从中吸取教训、累积经验,为当下的媒介理论和媒介现实服务。换句话说,我们研究历史,要联系现实,而研究现实,也不要割断历史,继往开来,承前启后,才能使媒介理论有着深厚的历史和现实根基。

其次,要以媒介为经,以社会为纬。新闻是社会的镜子,媒介是社会的大脑。研究媒介需要联系社会,研究社会需要指向媒介。媒介是这一学术研究的起点和终点。因此,研究媒介理论,需要以锐利的学科眼光加以审视和分析,也要用社会的尺度来丈量和称衡;要强调媒介理论思维与话语的主导性,也要向更广阔的社会领域延伸和扩展。以媒介为经,可以确保其学术价值和理论意义;以社会为纬,可以落实其社会价值和实践意义。通过媒介研究,推动社会进步和国家发展。

第三,要以规律为经,以意义为纬。规律所在,科学所托。积极探索和揭示媒介规律,是媒介理论研究的基本宗旨和首要使命。作为一门社会科学,媒介理论研究不应该止步于探索和揭示媒介活动中内在矛盾诸方面的联系和斗争的客观法则和必然趋势,还应该突现和彰显这一过程的价值和意义,进而说服人们自觉遵循媒介规律,主动按媒介规律办事,从而进一步支配、制约和优化媒介活动的姿态、现状与趋势。规律、意义和行动共同构成了学术研究的金三角。

第四,要以中国为经,以世界为纬。中国是媒介理论研究的坐标点,而世界则是它的参照系。如果媒介理论研究不同中国特定的历史一社会一文化条件相结合,不在中国五千年民族文化的土壤上生长出来,不能指导具体的媒介活动,而只是简单地贩卖、照搬和空谈西方媒介理论,那必然会遭到人们的拒绝,甚至反对。但是,要推进媒介理论走出国门、走向世界,同国际学界进行平等的对话和交流,则必须严格遵守学术规范和游戏规则,在坚持中国学术主体性的基础上,使其具有世界元素和全球视野。

正是出于这种思考与选择,我们组织撰写和出版了这套《21世纪媒介理论丛书》。这套丛书宛如一阁雅集,泛着书香,和着墨韵,透着笔力,跳着新意,凝着理性,闪着睿智,翻阅在手,会让人感到亲切可读,不忍释卷。这套丛书绝不泛泛而谈,更不人云亦云,而是深刻专注于一论,以一个特殊的视角来观照媒介万千世界的复杂性的某一侧面或某一问题,如同透过一个视窗看到了万花筒的一次奇妙变换,或者像是随着一位导游进入一个秀丽壮美的旅游胜地,眼前美景让人不由地击节赞叹。

这套丛书中的每一种著作,还都坚持以理论与现实中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为导向,选准研究的切入口,运用国际学术界最先进的理论与方法,最前沿的思想与观念,着力思考问题产生的原因、路径和影响,以及如何科学、合理地解决问题,努力将问题的研究向深度和广度开掘。同时,丛书作者尽力不受媒介理论研究中传统范式和旧有成果的束缚,面向现实,立足交叉,追踪前沿,聚焦集成,努力把内、外两个学术世界的优点和精华收归己用,并积极探索适合课题对象和内容的研究模式、思维方式和理论体系。

这套丛书的作者基本上都是浙江大学传播研究所毕业的博士生,寒窗苦读之后,学术成果斐然,如今他们当中,有的已是教授、副教授,有的已在学术界有一定的知名度。在浙大读研期间,他们利用学校丰富的馆藏资料,阅读了大量的国内外一流的新闻学、传播学、社会学、政治学和媒介学等方面的专著、教材和论文,掌握了一整套先进的科学研究方法和技巧,在通过博士论文答辩的基础上,又积极申报省级以上课题并获得立项,经过进一步深入研究和体系化,最终形成了已达预期目标的科研成果和学术专著。因此,这些成果和专著不仅符合上述要求,而且具有紧追前沿、观点新颖、内容创新、分析深刻、表述精当等特点,具有相当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这套丛书的出版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是对于这批浙江传播学人呕心之作的一次全面检阅。

我们深知任何学术研究,犹如探险,入之愈深,得之愈奇。我们庆幸的是,时代在感召着我们不断求索进步,我们所做的,只是承继了前辈脚步往前多迈了一步,仅仅是负起了这代学人应负的社会义务、历史责任,本不该有“探骊得珠”的奢望,但若这套丛书能为媒介理论研究和媒介运营实践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能为中国媒介和谐与社会和谐的建设稍尽绵薄之力,又能引起媒介学界和业界人士的一些关注和批评,对于我们来说,就是莫大的荣幸和鼓励了。邵培仁2009年11月于浙江大学传播研究所

第一章 和谐社会与舆论传播

舆论是社会信息传播的产物。离开传播活动,就不可能有舆论的产生和存在。不论是个体意识的萌生,还是人际的意见互动,也不论是社会规范的约束,还是社会信息的影响,都不能离开信息的传播。对于现代舆论的形成过程来说,新闻传播在其中所起的作用尤为突出。

舆论与大众媒介关系密切。大众媒介要依靠舆论获得力量,舆论传播通过大众传播媒介来表现自己和发挥自己的影响;大众传播媒介要依靠舆论主体——公众的支持来保证自身的生存和发展,舆论主体要利用新闻媒介发表自己对问题的看法和主张。现代大众媒介的发展对时空概念的改变所带来的一个结果就是,它大大加速了舆论的形成过程,大大提高了舆论监督的威力。

第一节 舆论:公众意见的传播

一、从传播看舆论的含义“舆论”一词在我国古已有之。《三国志·王朗传》中有云:“设其傲狠,殊无入志,惧彼舆论之未畅者,并怀伊邑。”《梁书·武帝纪》再次用“舆论”一词:“行能臧否,或素定怀抱,或得之舆论。”在这里,舆论大体上是“人们的议论”之意,由更早的“舆人之诵”或“舆人之论”直接转化而来。“舆”字出现于春秋末期,义为“车子”。后来“舆”字和人字连用转化为造车的人,称为舆人。再后来“舆人”发展成为普通劳动群众的代称。“舆人”一词出现不久,在表达下层意见的概念中产生了“舆人之诵”、“舆人之谤”、“舆人之论”、“舆人之谋”这些概念,并逐渐广泛应用,表示众人的意向和言论。《左传·僖公二十八年》中就有“听舆人之谋”的记载。

在汉末以后的数百年中,“舆论”与“舆人之论”这两个概念同时被用以表示群臣和老百姓的议政主张。而随后几千年的中国封建社会发展过程中,“舆论”一词形成了多种变体。如“民心”、“民欲”、“民隐”等代表来自广大群众的议论;“清议”、“清谈”指读书人谈论政事、文章典籍等民间的言论活动。到了近代特别是辛亥革命前后,许多革命活动家、政治家和作家开始使用“民意”表达舆论的含义。但“民意”不单纯指“共同意见”,主要指广大人民群众在一定思想理论指导下形成的统一意志。“民意”是社会舆论的主体部分,是社会生活中最有威力的舆论。

西方把舆论称作公共意见或公众意见。1513年,英国布雷德肖的圣徒伯支首先使用了“公众”概念,用来代表广大群众整体。此后公众(Public)和人民或大众(People)成为舆论界常用的概念。人民或大众指政府以外的群众:公众指重大事件发生后局外的各界群众,其中包括政府、党派的首脑人物。人民或大众和公众都是舆论行为的主体。

西方舆论概念的形成以1762年卢梭《社会契约论》出版为标志。卢梭首先将拉丁文字体系中的“公众”和“意见”两个词汇联系在一起,提出了“舆论”的概念。他认为,舆论“既不是铭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铭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们的内心里;它形成了国家的真正宪法;它每天都在获得新的力量;当其他的法律衰老或消亡的时候,它可以复活那些法律或代替那些法律,它可以保持一个民族的创制精神,而且可以不知不觉地以习惯的力量代替权威的力量。[1]我说的就是风俗、习惯,而尤其是舆论。”卢梭论证了舆论的一系列特征与作用,他还使用了与舆论有密切联系的许多新词汇,如公意、众意、公共利益、公共判断等,丰富了舆论的表述范围和方式。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对舆论投以的关注越来越多,舆论概念被使用得越来越广泛。但是,对于什么是舆论却始终没有一个统一的看法。人们从不同的角度得出关于舆论的不同认识。譬如,从舆论主体角度下定义:“舆论是在公众中流行的关于公共事务的意见。”(美国《社会科学词典》)“舆论是社会上值得注意的相当数量的人对一个特定问题表示的个人意见、态度和信念的汇集”。(《大不列颠百科全书》)从舆论的客体角度下定义:“舆论通常是指人们对社会问题的信念和态度。”(美国《政治分析词典》)“舆论是一般人对社会某一事件所发表的最有力而能压倒人的意见。”(布莱斯《美国政府》)从舆论自身角度下定义:“舆论是指当人们是同一社会集团的成员时,对一个问题的看法。”(伦纳德·杜布)“舆论,是公众对社会上有争议问题大体相同的言论。”(林枫《新闻理论与实践》)

在上述定义中,关于舆论主体有公众和相当数量的人之间的区别,关于舆论客体有社会问题和社会事件之间的分歧,关于舆论自身则有看法和言论的不同解说。而对于舆论的一致性和不一致性这一问题,学者们更是旗帜鲜明地分为两方,一方主张“一致论”,包括基本一致、大体一致、趋向一致、共同意见等。德国莱比锡大学教授道比法特认为:“舆论是普遍性的根本意见。”李良荣先生主张:“舆论是在特定的时间空间里人们对于特定问题所公开表达的基本一致的意见。”(李良荣主编《宣传学导论》)另一方则提出“不一致论”,法国的A.吉拉尔在《公共舆论》中提出:“公共舆论不是其总数,而是个人意见的混合物。它从来就不是一致的,更不是同质的。”陈石安则认为:“舆论不一定要有一致的结论,它包含有各方面的意见,正的,反的,多数的,以及少数的,舆论是对某一事件各种意见的集合。”(陈石安《报学概论》)

在此,我们无意对各家观点做出谁优谁劣的评述。从根本上来说,舆论是一种传播现象。无论是产生于公众还是相当多数的人之中,无论其对象是社会问题还是社会事件,无论其是一种看法还是一种言论,也无论其本身是一致的还是不一致意见的一种集合,舆论归根结底是在传播中得以形成的。《大不列颠百科全书》指出:“几乎所有的学者和公众意见的操纵者,都同意舆论的含义至少包括四个因素,即:(1)必须有一个问题;(2)必须有多数个人对这个问题发表意见;(3)在这些意见中至少要有某种一致性;(4)这种一致的意见直接或间接地产生影响。”因此,从传播学的角度,我们把舆论定义为一种公众对共同关心的社会事件或问题公开表达看法最终形成较为一致意见的传播现象。简单地说,舆论即公众意见的传播。二、舆论的性质1.舆论是一种显性传播

没有公开陈述的意见不是舆论。单独一人的自言自语,深藏内心的自我规劝,自我阅读的日记,面对神像的忏悔——由于只是一种隐性的内向传播,其内容不易为大众所知晓,也不会引起公众的议论,而且这里的传播者也不希望、不要求与其他人共享信息,因而它构不成舆论。“传播”既为“舆论”划定了范畴,也揭示了舆论活动的过程——传播过程。没有人类的对话与传播便没有舆论,但没有舆论仍会存在传播活动。舆论的传播过程既是一种不可逆动的公开主动的动态过程,也是一种前后连贯的信息互动过程。2.舆论是公众的议论“公众(the public)是指那些以某种公共事务为共同话题、参与[2]社会议论过程的个人、群体和组织。”公众是舆论的主体。“没有公[3]众,就没有社会舆论,公众一旦形成,社会舆论也就同时出现。”公众是个巨量的整体。一两个人的聚合,形不成声势,构不成压力,未达到巨量人数,不是公众;分散、流动、消极、隐匿又无统一话题的人群,由于缺乏意识的整体汇聚,也不是公众。公众的形成不分性别、肤色、种族,不受地域、国界的限制,但通常都拥有相当数量的人数和相同或相近的话题。3.社会事务是汇聚公众的纽带

舆论不会凭空而起、从天而降,总要起因于并围绕着一定的社会事务。凡是与人们的现实利益、目标密切相关,能够引起大家的共同兴趣,需要人们认真对待的社会事件,都叫社会事务。能够引发舆论的社会事务,通常具有三个特点:一是公利性,即事情与公众的自身利益有某种联系;二是显著性,就是事件重大、人物显赫,引起人们的普遍关注;三是新异性,即社会事务由于突然出现,且新颖、异常,常对公众产生较大的刺激性和吸引力。社会事务包括社会事件、社会问题(尤其是社会热点问题、焦点问题)、社会冲突、社会活动或社会运动,也包括参与社会事务的人和与社会事务有联系的产物。社会事务是舆论形成的触发剂,是联络公众的精神纽带。具有公利性、显著性、新异性的社会事务,能激活亿万人的参与热情,能汇聚五大洲的讨论意见。4.舆论是相近意见的沟通与交流

意见是指人们对特定事物所持的看法或见解。意见是态度的语言陈述。未经语言表达或陈述的态度,只是一种内隐的东西,构不成现实的意见。意见是带倾向性的见解,意见没有倾向性,可能属于报道、实录,但不属于舆论意见。舆论传播中的意见不仅具有陈述性、倾向性,而且具有相近性或趋同性。如果说舆论的表现形态是七嘴八舌、议论纷纷,那么舆论的基本精神则是倾向一致,舆论传播的过程则是各种见解相互交流、沟通、汇聚,逐步趋于相近、综合、划一的过程。可以说不经过沟通、交流,意见难以取得一致,而没有大体一致的意见,也就没有能够产生影响、形成压力的舆论。三、舆论传播的特点

舆论传播的特点不同于舆论的特点,前者是动态的审视,着眼于活动过程的描述;后者是静态的观照,侧重于存在形貌的勾勒。舆论传播主要有以下四个特点。1.说服性

舆论乃公众的议论,议论乃意见的陈述,而陈述意见则必须带有很强的倾向性和说服性。说服他人是舆论传播者的首位目标,也是舆论传播的基本归宿。因此,在舆论传播中,人们对特定事物是赞成还是反对、是褒扬还是批评,往往旗帜鲜明,决不含糊。祝基滢说:[4]“一部人类的历史就是一部说服活动史。”说服是有目的的信息传播。但是,舆论传播中的说服既不是权力谈论,也不是权威谈论,更不是领袖谈论,而是公众之间的影响谈论,他们互相影响,相互说服,无须裁判。2.流动性

流动是舆论传播的基本特征。可以说,舆论传播的过程就是舆论信息经久不息的流动过程。流动性表明了舆论传播的现实存在和进行态势。没有流动,就没有舆论传播。静止和沉寂,只能说明没有舆论或舆论的消失。流动性既表明舆论信息由一地流向另一地、由一人传向另一人的空间运动,也表明舆论信息由过去到现在、由现在到将来的时间运动,同时也表明它是一个由开始、发展、高潮到结束的过程。3.涨落性

舆论传播犹如汹涌的波涛、起伏的麦浪、奔腾的云海,是有涨有落的,涨落是对常态的偏离,是对平静的搅动。从舆论传播的形态看,涨落性既反映了舆论向“临界点”的迅速逼近的形势,也反映了舆论由浪尖滑向波谷的过程;从舆论传播的内容看,涨落性既表明了社会事务为人们所重视程度的变化,也表明了人们参与议论的数量多寡和热烈程度。通常,当舆论传播达到高潮或临界点时,参与议论的人数最多,讨论得最热烈,社会事务也最易引起人们的普遍关注,但离临界点远了(如在开始和结束阶段),情况也就不一样了。流动性和涨落性都是对舆论传播特征的动态描述。4.整合性

舆论传播的整合性,是指众多的议论、意见在传播中趋于相近、一致,会被某种有权威性、号召力和影响力的意见所吸附、引导、整合和同化,从而使被整合过的意见迅速膨胀、扩大,跃升为具有较大社会压力的舆论。整合是一种群体的互动,不是某一人所能左右;整合也是一种随机的互动,没法在时间和空间上进行准确把握;但整合主要是一种意见的互动,即由众说纷纭形成众口一词,由分散混乱达[5]到协调一致,由个人见解跃为群体意见。

第二节 新闻传播与舆论的互动关系

一、新闻传播对舆论传播的影响

自从有了新闻传播活动,尤其是有了报纸这一新闻媒介之后,新闻传播就与舆论结下了不解之缘。新闻传播要依靠舆论传播来获得力量,发挥自己的影响;舆论传播要通过新闻媒介来表现自己,发挥自己的影响。新闻媒介要依靠舆论主体——公众的支持来保证自身的生存与发展,舆论主体要利用新闻媒介发表、声张自己对问题的看法和主张。新闻媒介通过公布重大事件来吸引公众关心和讨论,而舆论传播中的中心话题或热点问题又是具有新闻价值的传播内容。

至于新闻传播是如何影响舆论的?这应从以下四个方面加以具体认识:1.传递舆论

17世纪中叶,咖啡馆在英国牛津、伦敦相继诞生。这种咖啡馆和中国的茶馆一样,它既是人们消磨时间、寻求娱乐的场所,也是多种言论和信息互相交流、互相冲突进而形成舆论的“广场”,同时还是阴谋推翻政府的策源地。市民们在这里“阅读”报纸,不会读的人听别人“朗读”,相互之间谈笑风生,无拘无束。早期的舆论就是在这种具有适当营养和生长条件的“母腹”中着床、成形、长大起来,并走向叱咤风云的战场的。随着报纸的产生,特别是近代报纸首先作为“政论报纸”的产生,报纸开始为公众分担传递舆论的任务。比如王韬等人于1874年集资创办的《循环日报》,即以制造、传递“评论洋务、鼓吹革新”的舆论而闻名海内。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近代“政论报纸”已逐步演变成以向读者广泛传播新闻为目的的现代“报道报纸”,它传递舆论的功能以及影响舆论传播的方式亦随之发生变化。这就是巴黎新闻学院贝尔纳·瓦耶纳写的那样:“不管新闻主观意图如何,它不仅对公开的舆论有影响,而且对人们整个的生活和思想方法都有影响。它不是以改变、劝服的方式,而是以培养和指导的方式去影响人们的生活和思想方法。大众传播工具缺少直接说服的渠道,它是以间接方式进行,以至于公众并没有意识到受影响,这说明它对[6]公众的影响是非常有效的。”“政论报纸”传递的舆论,其中有许多是政治家、社会活动家自己亲手制造出来的,具有直接的劝服性;“报道报纸”传递的舆论,其中大部分是记者对公众相同或不同意见的客观报道,具有间接的指导性。当代的大众传播媒介,正是通过连续不断的新闻、舆论传播,把新的思想(新的政治观念、法律观念、道德观念等)、新的行动规范等等,潜移默化在公众头脑之中,逐步取代传统观念,从而形成新的社会舆论,引导社会舆论不断前进。2.发扬舆论

李茂政认为,新闻与舆论之间的紧密关系,不仅表现为新闻能报道舆论,还表现为新闻能发扬舆论,甚至还能使自己成为公众舆论的[7]一部分。英国的民主革命,建立君主立宪制度;法国打倒波旁王朝,建立第一共和国……哪一个不是思想家的鼓吹、舆论界的激励、公众的奋起斗争所造成的?发扬舆论是指新闻媒介在传播舆论的前提下要注意发展和提倡对国家、对全局、对公众有益的意见和主张,以避免个别野心家利用舆论传播来猎取个人的利益。因为,一旦舆论传播与新闻传播结合,即“具有那种魔鬼般的推翻一个政府、制造一个政府的威慑力量。”我国近代史上的辛亥革命,以孙中山为首的资产阶级革命派报纸曾显示过这种巨大的力量。在当前,新闻媒介发扬舆论的作用也是有目共睹的。常听人说:“不怕上告,只怕上报。”为什么怕“上报”?因为报纸能激发群情,诱发众怒,使舆论哗然,使丑闻家喻户晓,使小事酿成大事,使一地的小问题上升为全国性的大问题。所以,经常有不少“老大难”问题,经报纸一登、广播一播、电视一放,立即万众瞩目,议论纷纷,迫于舆论压力,这一问题马上迎刃而解。3.设置舆论

虽然新闻媒介不能直接决定人们怎样思考,但是它可以为人们确定哪些问题是最重要的,亦即它对某些问题或事件的强调程度与被公众的重视程度成正比。新闻媒介愈是大量报道或重点突出某些问题或事件,公众愈是重点地突出议论、关注这些问题和事件。这就是新闻媒介可以设置舆论的功能。郎·诺顿(1958)写道:“报纸是所在地议事日程安排的最主要的提议者,它在决定大多数人将要谈论什么,以及大多数人对问题的看法和想法。”威尔伯·施拉姆(1964)认为,新闻传播可以集中人们的注意力。不仅来自远方外界的新思想、新观念、新知识大部分来自新闻媒介。“在何者重要、何者危险、何者有趣等一系列问题上,必然有很大一部分意见是来自于媒介。报纸、广播、杂志像山坡上的守望者一样工作着,它们必须决定向人们报道些什么内容。这种选择的行为——选择报道何人,选择拍摄何物,选择引用何人言论,选择记载何事——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人民的所知、所论。”在“文化大革命”期间,我国新闻媒介曾经大量报道国内的阶级斗争问题,公众舆论于是都相信,阶级斗争确实是一个应该常抓的大问题。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新闻媒介又以经济建设为报道中心,于是舆论的议题又转到现代化建设上来。4.引导舆论

舆论之所以可以引导,是因为人性可以塑造和改变。孟子的“求放心”,王明阳的“改良知”,管仲的“予之为取者政之宝”,韩非子的“以术养势”,以及王安石的“新政”,其目的都在塑造人性、改变人性,以求舆论的支持和民众的拥护。既然由许多的个人集合而成的舆论主体——公众的态度和行为可以塑造和改变,那么舆论自然也就可以引导了。但是,新闻(大众传播)引导舆论与宣传(组织传播)引导舆论是不同的。首先,新闻媒介要引导舆论必须顺应潮流,而不可逆潮而动。新闻媒介引导舆论如同科学家指挥大自然一样:首先要遵循自然规律。对于那些不懂规律,只看到现象的人来说,似乎舆论来自新闻媒介,这就如同有人以为太阳围绕地球转动一样。如果新闻媒介在引导舆论时顺民意、得民心、合民情、传民声,公众就会乐意接受、从之如流;相反,如果新闻媒介的言论与公众既定的观点和舆论的潮流背道而驰,公众就会反感和拒绝。其次,与其说新闻媒介可以引导舆论,不如说它只能帮助舆论。或者说,它引导舆论是以帮助舆论的形式出现的。贝尔纳·瓦耶纳认为:“大众传播工具不仅没[8]有制造舆论,实际上是舆论的产物。”作为舆论的产物,新闻媒介即不能阻止舆论的形成,也不能挽救舆论的消亡,它只能在适当的时候去帮助,当舆论倒霉的时候,它们一起哭泣,互相安慰;当舆论得势的时候,它们共同欢呼,互相打气;当舆论彷徨的时候,它可以指点迷津;当几种舆论相持不下的时候,它又可以从中调节。面对严密、强大、有效的组织传播,新闻传播不得不作为次要因素对舆论产生间接作用。最后,新闻传播要引导舆论必须“众口一词”,而不可“众说纷纭”。也就是说,新闻传播要有效地发挥引导舆论的功能,那么在一定国土或区域之内的所有传播媒介或占绝对多数的传播媒介讲话时,口径要相对统一,观点要大体一致。否则,如果各拉各的曲、各唱各的调,议论纷纷,观点杂出,是不能正确而有力地引导舆论的。历次政治运动的实践也告诉我们,当新闻媒介的政治倾向在开始阶段不明朗、摇摆不定或较为消极的时候,那么公众中的舆论状态亦随之呈混乱、消极趋势,但当局势明朗,新闻媒介的口径、观点趋向一致,公众的舆论亦随之平和,并逐步形成共识。同时,舆论的集体转化,也是由许多新闻媒介共同完成的,不可能是一家新闻媒介所能够促成的,尽管这一媒介(如《人民日报》)可能很有权威性。二、参与权:舆论主体对新闻传播的要求

舆论主体——公众要求参与新闻传播,这既是人类言论出版自由的保证,也是人类精神的特权。对此,1776年通过的《弗吉尼亚权利典章》即有规定:“言论出版的自由,是自由的坚强堡垒之一,对此加以限制的,就是专制政府”。在它的影响下于1789年产生的法兰西《人和市民的权利宣言》也宣称:“传播思想和意见的自由,是人最宝贵的权利之一。所以,一切市民都能自由地发言、记录、印刷。但是,如果在法律所规定的场合滥用这一自由,则需负责。”1948年12月10日通过的《世界人权宣言》,第18、19、20条这三条都是同思想、言论、信仰、集社等自由有关的条款,如“人人有权享有思想自由、凭良心办事的自由和宗教自由。”“人人有权享有主张和发表意见的自由……以及通过任何媒介和不论国界寻求、接受、传递消息和思想的自由。”“人人有权享有和平集会和结社自由。”从此,上述条款的基本内容在大多数国家的法律中都有所反映或有不同程度的认同。可是,实际情况到底如何呢?日本传播学者稻叶三千男写道:“仅就言论、表达自由而言,就不属于‘一切市民’,而是极少数言论、表达者的所有物。从而(参与媒介)既是少数人的权利,又是他们的义务。”“对那些市民来说,言论、表达的自由不过是画饼而已。因[9]为他们不是权利的主体。”“在外部力量的压制下只剩下了沉默。”

也许正是出于对政府或法律言而无信、食言自肥做法的不满和愤慨,美国学者J.A.巴伦在1967年的《对新闻媒介的参与权利》一文中指出,为了维护公民言论、表现的自由,保障他们参与和使用信息传播媒介的权利,宪法第一修正案必须承认公民对传播媒介的参与权。恰好在此前后,美国新闻传播界发生了红狮事件和《迈阿密先驱报》事件,从而引发了市民争取反论权、参与权的运动。

红狮事件发生在1964年11月。宾夕法尼亚州的红狮广播电台(WGCB)广播了右翼传教士哈基斯对库库个人的恶毒攻击,对此,库库立即要求电台免费给予反论(反驳)时间,但被电台拒绝了。联邦通讯委员会(FCC)在倾听了库库的申诉后,根据通讯法的公平原则,承认库库的主张,命令电台给予反论时间。电台不服,向州高等法院和联邦最高法院先后提出起诉,都被驳回,维持了FCC的判决。这一判决为美国市民在60年代后期争取参与权的运动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但是,几年后的1974年6月25日,联邦最高法院对《迈阿密先驱报》事件的判决,又给参与权运动当头一盆冷水。事件的起始是这样的,1972年《迈阿密先驱报》在9月20日、28日的两篇社论里,对佛罗里达州议会选举的候选人P·托尼奥进行了个人攻击。托尼奥根据州法规定:“对受到报纸攻击的个人,报纸有义务为他们刊登反论”,提出要该报纸刊载自己的反论文章,可被报纸拒绝了。官司打到州高等法院,托尼奥胜诉,可再打到联邦最高法院,他却败诉了。判决说,反论权法在违反编辑意图的情况下仍然强制登载反对意见,由于它侵犯了编辑的功能,所以是违反宪法修正案第一条的。可见,当时舆论主体——公众要利用少数人把持的大众传播媒介发表自己的意见和主张,往往是很难的。

这股在美国公众中兴起的争取反论权和参与权的热潮,很快波及日本等国。石村善治和奥平康弘主编的《知的权利:大众传播与法律》(1974)一书介绍道:在美国,市民和市民团体“以要求大众传播媒介进行‘公正’的报道为理由,主张利用广播、电视和报纸积极发表自己的见解这一动态”,已发展为市民运动;向新闻媒介要求发表自己的不同意见等请求,已在法庭上引起了争论。随后,奥平康弘、掘部政男、清水英夫等言论法研究家在介绍美国相关情况的同时,也依据日本国情况对媒介参与权问题作了初步探讨。如果说掘部政男的《接近权》(1977)一书的出版在理论界引起了很大反响,那么清水英夫的《以现代社会的言论自由和接近新闻媒介的权利为中心》、浦郭法穗的《围绕大众传播的新权利——以所谓“接近权”为中心》等论文的发表,则使这场讨论进入了高潮。后来,奥平康弘在《知的权利》(1979)一书中讨论了消极接受信息与积极参与传播的异同点:“就同一信息的演变而言,曾经是‘受传者’的国民以知的权利主体的姿态出现;要求成为‘传播者’的国民作为接近和使用传播媒介权利(即提出反对意见的权利)的主体而登场”。就是说,普通公众和公众团体应该既是信息传播中的受传者,也是信息交流中的传播者。作为受传者,他完全有理由要求大众传播媒介对事物作客观、公正的报道,因为他享有利用新闻媒介积极反映自己的处境、发表自己的见解或主张的权利。大众传播媒介应当成为公众舆论的讲坛,而不[10]应当只是少数统治阶级的传声筒。

对于公众的参与权,联合国国际传播问题研究委员会已给予重视,该组织在《多种声音,一个世界》的长篇报告中写道:“不要都把读者、听众和观众当作消息情报的被动接受者,大众媒介的负责人应该鼓励他们的读者、听众和观众在信息传播中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办法是拨出更多的报纸篇幅和更多的广播时间,供公众或有组织的集[11]团的个别成员发表意见和看法。”在这类组织的呼吁下,一些国家的新闻法或广播法中不仅承认公众有信息获知权和免知权或隐私权,还不同程度地承认有告知权和反论权。例如,在法国,反论权已被广播法所承认,但对其他媒介尚无约束力;在原联邦德国,法律虽然承认反论权,但“限于对事实性内容的事实性反驳,对意见、判断、议论的反对意见则不予承认。”

第三节 大众媒介与舆论监督

一、大众媒介的舆论监督功能

舆论监督是社会调控的主要手段之一。所谓“舆论监督”,是指舆论主体在法律所赋予的权力范围内,通过一定的传播媒介和组织形式,表达和传导有一定倾向的议论、意见及看法,对社会权力(包括权力组织和个人)、公共政策进行评价和监督。而从大众传播的角度看,舆论监督是大众传播媒介以舆论个体的身份,对社会生活中存在的有违于党和人民利益以及社会规范的思想和言行进行批判和揭露,以激起舆论,形成指向同一的舆论场。舆论监督是舆论的一种社会调节功能,当舆论主体以一种批评的眼光指向舆论客体时,舆论便呈现出监督的形态。

舆论监督是社会运行状态的一种检测机制。它的目的不仅仅是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社会敏感问题进行公开报道,对各级党政机关和司法部门的消极腐败行为给予揭露,对社会生活中的某些丑恶现象和阴暗面予以曝光,而且要通过这种公开披露,推动人们对有关问题的关注和思考,进而纠正一种社会倾向,推动某方面工作的进步,促进相关问题的解决。舆论监督作为一种权力制约机制、政策检验机制和社会民主机制,它主要是把一切权力作为监督的对象,而监督重点又是权力组织和决策人物,因为他们的所作所为、一举一动关系到国计民生和公众的生存环境的改变。这种监督包括对决策人物产生的监督和对决策人物行为的监督,对决策过程的监督和对决策效果的监督。

作为社会公器的大众媒介担负着“社会守望者”的重要职责,要实施社会赋予它的舆论监督功能。大众媒介实施舆论监督功能的主要形式是新闻舆论监督。新闻舆论监督是社会监督的一种,是社会整个监督体系中一个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新闻舆论监督是广大劳动人民通过新闻媒介实现当家做主的一种方式,所针对的对象主要是权力部门和政党活动。因此,学术界一般认为,新闻舆论监督是指新闻媒介利用其在社会中的地位和优势,代表公众对政府机关、公共机构、党派团体等的活动和社会中的某些不良现象进行监督。新闻媒介通过情况与意见的沟通,反映世界的变化,激起舆论的力量,对政府和社会机构及个人的社会行为进行调节,以促进社会机制正常、健康地运行。

新闻舆论监督的表现形式往往是批评报道,但不是所有的批评报道都是舆论监督。批评报道是对现实中缺点、错误或问题的报道。但是我们应该认识到,因为新闻事业的性质不同,中国的批评报道不同于西方的“扒粪运动”和“调查性报道”。媒介与政府的关系不是敌对关系而是朋友关系,批评报道的目的也不在于“扒粪”、“揭丑”,而在于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在进行批评报道的时候,记者应该从正确的立场出发,客观、公正地报道事实,冷静、全面地分析问题,慎重选择批评对象,灵活掌握批评时机,准确拿捏批评分寸,适当注意批评后果。

大众媒介是新闻舆论监督的实施者,在反映民意和形成、引导舆论的过程中具有决定性作用。近年来,大众媒介的舆论监督功能受到了前所未有的重视,在社会上产生的影响也越来越大。舆论监督被看做是:增强媒介权威的关键、揭露社会弊端的利器、正确决策的先导和民主法制建设的动力。简单地说,大众媒介的舆论监督具有以下几种作用。首先,舆论监督具有规范作用。它与法律监督和行政监督协同运行,能够监视政治、经济运行中的异常现象,监督管理部门或经济领域的官僚主义和腐败现象,监督各种无视或违反市场规则的行为,起到制约、规范的作用。其次,舆论监督具有导向作用。它对社会生活运行中出现的偏差行为进行敏锐地报道、揭露和抨击,常起着敲山震虎、杀鸡儆猴的警示和导向作用。再次,它具有定势作用。舆论监督往往是制定和实施有关法律、法规的重要依据,使有关社会行为成为一种心理定势和行为习惯。最后,它具有保证作用。舆论监督是“社会雷达”,是“人民精神随时睁开的眼睛”,可对社会运行起某种保证作用。舆论监督在我国社会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是不可忽视

[12]的。2002年对足坛“黑哨”的调查、2003年广东孙志刚案的最后解决,都离不开大众媒介舆论监督的推动。二、现代舆论监督依赖大众媒介

舆论作为一种精神性和中介性的社会调控手段,对社会关系的调节作用是反馈调节,即舆论公开向社会行为主体反馈其行为后果的信息,达到调节行为主体行为的目的。所以反馈调节是舆论功能的实现过程,舆论监督就是反馈调节。反馈是一种信息传播活动,离开信息的传播,反馈就无从谈起,而舆论监督也是一句空话。

在传统社会中,社会变动十分缓慢,人们的主体意识不强,涉及全社会的舆论多是小范围的社会舆论和群体舆论,舆论涉及的组织和个人近在眼前,依靠人际传播和群体传播,就能实现舆论的反馈调节功能。而到了现代社会,由于社会关系复杂、社会变动加快,居民的主体意识也大大提高了,涉及全社会甚至全人类利害关系的事经常发生,舆论的形成和反馈调节必须依靠传播速度快、传播范围广的大众传播媒介。

大众媒介是现代人密切相互关系的纽带,所以也就很自然地成了社会舆论的承载物。由于大众媒介拥有庞大的与之认同的受众群体,加上它的公开性和广泛性,使它获得了一种无与伦比的社会权威。而舆论的权威也正在于它的多数性、评价性和公开性。因此,只有借助大众媒介,才能充分发挥舆论的这种权威。大众媒介将舆论向社会广为传播,一方面使舆论的多数性权威得到加强,一方面又代表着权威的社会多数公开向有关社会组织和个人提出批评和要求,这不能不产生一种巨大的社会压力,迫使有关组织和个人接受舆论的批评和要求。

相对于其他舆论形式,如法律监督、组织监督而言,舆论监督既无法律权威,又无行政效力,仅仅是一种评价性意见的群聚状态。然而,就是凭借这种意见的聚集,舆论就能施云布雨,使舆论监督的对象惶惶不安。实际上,舆论并非是一种简单的意见群聚。舆论对象所要承受的不仅仅是言论的频繁袭击,更多是一种社会性的精神压力。这种压力潜藏在意见的群聚之中。(1)意见群聚蕴藏着诉诸行动的意向。“舆论具有明显的实践意识和积极的参与意识,舆论对于公共事务不是超然物外,而是积极干预。”如果没有达到预期目的,干预的程度将会越来越强,直至突破言语的界限,采取必要的行动。而在大多数情况下,舆论强烈到一定程度之后,相应的行动必然会出现。言语过后即是行动。这几乎是舆论发展的一种定势。从心理学上来讲,即将到来的行动比行动本身更可怕,每一个舆论对象都不得不承受这种即将到来的舆论所造成的精神压力。(2)意见群聚即意味着舆论监督对象在心理上的孤立,由此也须承担相应的精神压力。原因很简单,因为人的社会性决定了人人都有一种从众的本能。心理学家E.阿伦森教授指出:“人是社会性的动物,这一事实使得我们生活在准则相互矛盾的状态之中——一种是与个性有关的准则,一种是与从众有关的准则”。当个体处在孤立状态的时候,意味“与个性相关的准则”和“从众相关的准则”失去了和谐,两者的不一致必然回应到个体的内心,成为一种纷扰、一种压力,有可能迫使他顺应“从众”的本能,改变态度。(3)舆论由纷扰走向群集的过程,实际上是一个以舆论对象为中心的巨大的论证过程。它从不同的侧面、不同的层次对舆论对象及其所关心的社会事务进行多方反复的论证。虽然这种论证过程通常是在预定论点的前提下形成,而且论证的形式也不见得明确完整,但是,这一过程一旦展示在舆论对象面前,有可能迫使舆论对象同时进行自我论证。这种自我论证极有可能会遵循舆论所提供的证据、思路,最终达到舆论所需要的论点。自我论证成了一个自我施压的过程。

总而言之,舆论监督实际上是一个把压力从外部传递到舆论对象内心的过程。在人际传播中,这一过程经由人际传播渠道实现。在大众传播中,媒介由于其自身的特点,其介入强化了这一过程,包括这一过程的广度、密度、速度和准确度。

马克思在谈到自由出版物时,曾称之为“无所不及、无所不至”。这种评价可以一字不差地嫁接到大众传播媒介身上。大众传播事业是对世界综合性的反映、全貌式的报道,因而无论何时何地,大至世界风云、国家兴衰,小至生活琐事、花鸟虫鱼,只要有新的变化,而这变化又同群众的需要有关,就有可能进入它的视野,纳入它的传播轨道,并被处理成信息传播出去,密布在人际舆论场的上空。这样就使舆论监督的客体——人际舆论场所及的对象大大扩大。同时,大众传播媒介对多个人际舆论场的同时介入,有可能打通舆论场之间的隔绝,加速舆论场的合并,使舆论监督的主体有膨胀之势。这样一来,媒介在广度上延伸了舆论监督。

大众传播媒介(包括报纸、广播、电视)能聚集成同一舆论监督客体。媒介之间因相互竞争而出现合作,会形成一种言辞上的呼应。言辞的变换并不改变意义上的一致。在意义的轨道上,所见的只是言辞频繁的输送,并在舆论客体周围不断聚集,而聚集又必然会激起人际舆论场上相应言辞的产生和传播,其势如风起云涌,呈现出一种高密度云层。

在现代传播条件下,要使舆论监督对象处于言辞的包围之中,不需花太多的时间,也许一夜就够了。这绝非夸大其词。我们举一个极端的例子:如果舆论监督采取电视直播的形式,那么事件在发生的同时既被信息化或是作为一种舆论化的信息或是作为一种信息化的舆论被输出。即使采取其他任何一种信息输出形式,设想一下其中信息传播的速度,介入人际舆论场的速度,并合舆论场的速度,舆论主体成形的速度,也是惊人的。

舆论监督的过程是一个信息编码的过程,信息编码的准确度直接影响到舆论监督的力度。但是人际舆论场的信息编码过程很难摆脱个人主观上的偏好、偏恶等情感因素的影响,也很难摆脱个人所处的地位、环境、群体的限制,随意性、主观性最终导致编码失去准确性。古人把舆论视为“流言”、“飞语”,正是基于这一点。一旦被扣上此类性质的帽子,舆论自身破绽百出,怎么能去监督他人。大众传播媒介的信息编码准确度远远超出人际传播中的编码,这不仅是因为它的信息编码有一套固定的尺度,更重要的是因为大众传播媒介在社会系统中相对独立的地位,使它有可能摆脱各种关系的缠绕,以一种真实、公正、客观的面目出现。三、被舆论监督的大众传播媒介

大众传播媒介行使舆论监督的特权并不意味着它有置身于舆论之外的特权,无所不包的舆论会迫使它改变自己的角色,由舆论个体变为舆论监督的对象。

这种身份转换表明:即使是在大众传播时期,大众传播媒介的介入并不是人际舆论场运动的唯一决定因素。信息来源的多元化使人际传播渠道上的舆论生成和大众传播渠道上的舆论生成并行不悖,并在某种程度上相对独立,而合拍只是它们关系的一个方面,并不能代表全部。相对独立的地位使人际舆论场有可能摆脱媒介的魔弹,以冷眼来监督媒介的活动。

另一方面,媒介的特权也需要有一种力量来对其进行监控。所谓媒介特权是指媒介选择信息和解释信息的权力以及由此而获得的一种控制社会的能力。这种权力是一种无形的权力,不具备行政权力的那种强制性和明晰性。媒介对权力的使用或滥用,都很难作定量的测算和定性的评判。同样,这一特权的滥用或使用所造成的影响也是无法估测的。如果听任这种特权的滥用,媒介也会出现腐败,比如现在出现的“有偿新闻”。

在舆论监督特权的行使过程中,媒介特权也有可能造成负面影响,因为舆论监督是一个为舆论监督对象定性的过程,它的定性方法却不是完整的。它只截取监督对象的一个断面,但在传播渠道上,这个断面所包含的一切就等于舆论对象的全部,对之进行的解释也必然会附加上去,成为舆论对象的一种定性。对舆论对象来说,这种做法自然有失公正,如果定性错误,必然会对舆论对象造成精神损害。从这一点上来说,对媒介的舆论监督特权进行舆论监督就显得相当必要。

舆论对媒介的监督主要有两种形式:一种是言论反馈,一种是收视率。言论反馈有来自受众的信件批评,也有来自媒介理论家的公开批评,两者的接引构成对媒介的精神压力。收视率高低具有多米诺骨牌的效应,相继影响着广告、效益、经费、节目水平,引出一个危机循环,从而在这个链条上直接影响大众媒介的生存和发展。

总而言之,舆论监督与大众媒介有着天然的亲缘关系,大众媒介即要承担自己的责任,又不能滥用自己的权力。大众媒介实施正确的舆论监督应做到“三个必须”:第一,必须以有利于并促进社会的进步与团结为目的,而不能打着“舆论监督”的幌子,搞乱社会、搞乱人心,也不可像西方的“揭丑”报道那样进行人身攻击;第二,必须真正代表人民的意愿和大多数人的要求,反映真实的情况并形成正确的舆论,而不是利用虚伪的报道和虚伪的舆论,来混淆是非、蒙骗视听;第三,必须是提供事实、平等讨论,而不是把“批判的武器”当成“武器的批判”,给人打棍子、扣帽子,干预甚至代替司法部门或其他部门的作用。

第四节 媒介作为执政的特殊机构

对于现代媒介社会的执政者来说,运用媒介的能力是其执政能力的重要构成部分。就中国共产党的执政能力而言,它是一个由多项能力组成的综合性的系统结构。主要能力包括:发展市场经济的能力、推进民主政治的能力、构建和谐社会的能力、实现科学发展的能力等。上述各种能力互相联系,又或各自或综合地与使用大众媒介的能力密切相关。在某些情况下,执政者的以上各种能力都将在是否善于使用大众媒介的问题上受到严格检验。一个不善于在日常工作中使用大众媒介推进民主政治的领导者,一个不善于利用大众媒介培育社会和谐因素和消除不和谐因素的领导者,一个不善于在危机出现后合理应对大众媒介、借助各种力量包括大众媒介的力量化解危机的领导者,怎么可能是合格或优秀的执政者呢?因此,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介资源提高执政能力,已经成为提升执政者形象和执政公信力的关键因素之一,从某种意义上说,“媒介执政”的能力成为了衡量政府执政水平高低的重要标志。“媒介执政”就是指执政党利用媒介自身的政治属性和政治功能,更有效地实现其权力,达到提高党和政府的执政形象、执政能力和巩固党的执政地位之目的。换句话说,媒介执政的权力主体并非大众媒介,仍然是我们的党和政府,另一方面媒介自身的属性功能决定了它必然会对人与社会产生思想引导、政治控制等作用。一、媒介对人与社会产生思想引导、政治控制等作用

现代媒介社会,媒介无处不在,人们除了工作和睡觉外,用于传播的时间超过其他任何活动。人们无法离开媒介,离开了媒介人们几乎成为瞎子和聋子。现在人们外出少了,同朋友和邻居的闲谈少了,家里看电视、上网聊天的时间却多了。媒介扩大了人们的视野,拓宽了人们的眼界,使人们看到了凭自身无法看到的遥远的地方和远方的人民,并从中取得各种经验,看到一个不同于他们在家庭里看到的或是从身边知道的世界的图画。因此我们头脑中关于遥远的环境的几乎全部形象,都是通过媒介得到的。

李普曼论证说,媒介是“不可触、不可见、不可思议”的。在封闭的社会,个公民必须作出的决定很少超出他们的直接经验。但是现代人并不生活在这样一个世界中,传播媒介的出现打破了这种封闭状态。他们被要求作出判断的问题可能是他们不能够有直接经验的。对于“以自我为中心的人”来说,外部世界已经过于辽阔而无法把握了。在这样一个庞大的社会中,人们只与世界的很小部分有联系,他们还被要求对世界事务作出决断,他们的依据可能大部分依赖于传播媒介。

媒介的传播极为重要,媒介重要性不一定是它的现实性,不一定是它的新闻质量,它的重要在于全国人民把它视为现实,某种意义上说,它比现实本身更接近于现实。媒介是一种公共的感觉器官、神经系统和传播肌肉系统,它代替了个人的眼、耳、鼻、舌,而成为感觉器官的延伸。我们利用它作为个人的雷达,既观察有什么新事物,也寻求涉及我们同周围社会关系的保证和指引,与此同时向别人证实我们的同一性和我们对关系的了解。这些信息告诉我们,社会已作出什么决定并期望我们什么。这些信息储存在头脑中,并据此作为衡量其[13]他信息的标准。

在传播技术高度发达的现代社会里,大众媒介对人与社会的思想引导,政治控制作用还在不断扩大,主要原因即在于:

第一,媒介掌握传播通道和话语权力。在当今社会,媒介是掌握了较多话语权的“人”。大众媒介作为职业化的传播机构,通过现代化机械及电子传播工具向不特定多数人连续进行信息传递的行为和过程,同时,大众媒介本身主要是通过话语表达构成的,共同决定了大众传播媒介所掌握的话语权的社会影响力广泛而深刻。大众媒介是统治阶级用以维护现存制度的工具,是实行社会控制的手段,是社会舆论的助推器和集散地,它通过舆论的力量对政治活动进行广泛的监督。不仅如此,社会的整合、政策的宣传、群众的发动、各种关系的协调、各种议题的讨论等无一不是大众媒介通过对话语权的使用实现的。

第二,媒介有设置和控制议程的功能。所谓议程设置,指的是大众媒介有能力选择并强调某些话题,造成这些话题被公众认可是重要的印象,或者说是大众媒介“确定辩论的范围以适合有权势者利益的[14]过程”。也就是说,大众媒介通过其对信息内容的选择和传播,能够决定什么内容可以讨论,什么内容不能讨论,什么是热门话题,什么会被排斥出讨论的议程之外。许多实证研究表明,大众关于社会议题的次序与大众媒介有着惊人的相似,甚至几乎完全同步。

第三,媒介有监督、批评和审判的功用。权力所以需要监督,是因为它带有一种天然的腐败倾向。“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易的一条经验。有权力的人们使用权力一直到遇有界[15]限的地方才休止。”“要防止滥用权力,就必须以权力制约权力”。大众媒介对政治问题进行舆论监督是“人民的喉舌”功能的体现,是从根本上巩固党和政府的执政地位,提高执政公信力和合法性的有力保障。二、执政者运用媒介实现其政治权力

持媒介控制思想观点的马尔库塞曾在“信息和娱乐媒介”论中说到:“人们真的能将作为信息和娱乐工具的大众媒介同作为操纵和灌输力量的大众媒介区别开来吗?”必须记住,大众媒介乍看是一种传播信息和提供娱乐的工具,但实质上不发挥思想引导、政治控制等功[16]能的大众媒介在现代社会是不存在的。大众媒介即使作为传播信息和娱乐群众的过程,它也是国家权力对群众进行灌输和操纵的过程。说到底,大众媒介是国家的“话筒”,是权力的工具,它的运作过程[17]是受国家控制与操纵的。

尽管这一观点继承了法兰克福学派一贯的否定性、悲观性特点,但不可否认的是,大众媒介对个人和社会所产生的影响受到政治意识形态的软性力量控制。在我国,国家明文规定:“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业既有一般行业属性,又有意识形态特殊性,既是大众媒介,又是党的宣传思想阵地,事关国家安全和政治稳定,负有重要社会责任。无论什么情况下,党和人民喉舌的性质不能变,党管媒介不能变,党管干部不能变,正确的舆论导向不能变。要确保党对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业的领导,确保宏观控制力。始终掌握对重大事项的决策权,对资产配置的控制权,对宣传业务的审核权,对主要干部的任免权。”江泽民同志在视察人民日报社时曾经指出:“舆论导向正确,是党和人民之福;舆论导向错误,是党和人民之祸。”因此,我国社会主义新闻事业必须置于党的领导之下,坚定不移地根据党的统一部署工作,积极、准确、生动地宣传党在各个不同时期的纲领、路线和方针政策,并且组织和引导群众贯彻执行,使党的政策化为亿万群众的自觉行

[18]动。在欧美等发达资本主义国家,说是媒介独立、新闻自由,实际上媒介也还是为政府所控制的。政府总能通过各种途径、方式对大众媒介施加影响。

执政党在获得政权前,借大众媒介的力量,形成于己有利的舆论,以夺取人心的方式辅佐其夺取政权;在取得政权后,借大众媒介的力量,传播自身的执政理念,将路线方针政策传递给广大公众,使自己的意志与人民大众的心声相统一。通过大众媒介的宣传,执政党把自己已经做和正在做的事情公之于众,与公众进行经常性的沟通、交流,以取得理解、支持和拥护,进而塑造自己在公众心目中的良好形象,并消减不利于自己执政的因素。通过大众媒介向公众发布重要的政务信息和公共信息,以正确的导向对社会公众舆论进行引导,使舆论的正面影响力深入到公众心理层面。如果执政党能让大众媒介遵循自身规律,发挥自身功能,采用恰当和有效的方法,发挥其特殊执政资源的作用,那么,大众媒介还可以相对较少的经济投入对社会普遍心理和公众的个体心理形成持续的影响,并推动精神力量向物质力量的转化。三、提高我国媒介执政能力的思考1.积极构建中国特色的媒介执政的框架和思路

媒介执政作为一个新概念新提法,或许还有许多值得探讨商榷之处,但是媒介与政治的交叉,媒介权力的扩大已是一个不争的事实,我们应当正视西方国家把媒介作为“第四权力”的提法,同时,客观冷静地借鉴西方媒介运作的成功经验,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值得国人思考的是,如何使媒介执政法制化、制度化是摆在政府和媒介面前的客观实在。它既是一个理论问题,更是一个实践问题。媒介呼吁“新闻法”,互联网管理法以及与媒介相关的各种法律法规的研究、制定、颁布和实施,这些应当成为我国媒介执政的基石。搭建媒介执政新框架,应当早日列入党和政府的议事日程。2.研究和把握媒介运作规律,最大限度地开发与利用好媒介资源

媒介作为独立特殊的产业,在媒介发展和新闻传播上具有自身的特殊规律和特点。提高媒介运用能力,关键要熟悉和把握媒介运作规律,掌握媒介运用技巧,最大限度地开发好利用好媒介资源。在总结历史经验的基础上,党更要结合现实的发展,探索和实践新的媒介运用方式和策略,深化媒介管理体制的改革和市场化运行机制,降低媒介对党的直接依赖性,党对媒介的控制由直接方式转向间接方式。在这方面,世界上一些政党对媒介运用较为成功的做法和国际惯例对于把握大众媒介运作规律、提高党的媒介运用能力具有较好的借鉴和启示作用。3.积极发挥媒介执政作用,促进和谐社会的发展

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上指出“要构建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坚持党领导下的媒介执政,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强有力的措施。我们应当高度重视媒介执政能力的提升,就是要让媒介议程变成公众议程,把媒介关心关注的问题变成政府关心和思考的问题,同时,把政府关心和思考的问题变为广大公众关心和思考的问题。对当前来讲,就是把关注民生问题,构建和谐社会问题作为大众媒介的主要议程,进一步提高设置议程的能力,达到促进政府执政水平提高之目的。作为政府,如何利用媒介执政这一新的理念在我国教育、医保、住房等关系国计民生的大问题上开辟媒介执政的新思路、[19]新途径,值得我们去研究、分析、实践。

第五节 媒介的当下使命及社会责任

拉扎斯菲尔德和默顿在《大众传播的社会作用》(1948)一书中写道:“大众媒介是一种既可以为善服务,又可以为恶服务的强大工具;而总的来说,如果不加以适当的控制,它为恶的可能性更大。”当下,中国正处在各种大转变的历史阶段,价值多元,观念纷繁,世态万千。因此,中国媒介也面临着更多的挑战、使命与责任。

在现代社会,大众媒介是社会的神经中枢和社会力量的源泉。它不仅以其特有的视角和特定的密码报道社会、解释社会、分析社会,还以它独立的意志和价值标准影响社会、建构社会和引导社会。面对强大的媒介,不仅我们的社会和文化将会改变,而且我们的生活、工作、外观和内心都将被重塑。

正是在这种情况下,中国媒介必须在这个特定的历史阶段肩负起更大的社会责任,履行更崇高历史使命,而不能感情用事,不能跟着感觉走,也不能肤浅地、片面地理解媒介的使命与责任。一、中国媒介必须确立自己的中国身份

最近,国内一些学者对中国媒介的身份认同出现的偏差提出批评,绝不是捕风捉影、无中生有,而是一种切实的感受和真实的存在。重新认识和确定当下媒介的中国身份和属性,要从媒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教育,和谐社会的建设,核心价值的建构,舆论导向的确立,加强媒介素养等方面,进行主动设计和重新定位,从而确立起中国媒介正向、健康、和谐、统一的能够适应社会变化和时代趋势的身份特征。新的中国媒介身份应将国家民族认同、人民认同放在首位,兼顾全球和市场要求。即它应该是党的喉舌,是国家和民族的代言人,是社会正义与公正的守护神,是优秀精神文化的引导者和创造者;是既不受“西方范式”左右,又不被“市场经济”绑架的,具有面向世界、面向社会、面向市场的和谐、丰满与合理身份的自主媒介。二、中国媒介必须确立自己的愿景“愿景”是媒介为之奋斗并希望达到的图景,它是党和政府以及媒介三者共同意愿的表达,是媒介哲学中最核心的内容,概括了媒介的未来目标、使命和核心价值。它就像灯塔一样,始终为媒介指明前进的方向,是媒介的灵魂。愿景就是解决媒介是什么和要成为什么的基本问题。它不仅要求中国媒介对自己身份进行再确认,而且也是对中国媒介现在和未来“应该做什么和如何做”这个当下问题的拷问。作为中国媒介,大家应该既有共同的愿景,又有不同的愿景。因为被反复强调,共同的愿景都是清楚的,而不同的愿景则需要根据各家媒介的不同特质加以分析和认定。但是,不管媒介确立或采用什么样的愿景,愿景都应该是独特的、清晰的、持久的和积极的,既不会混淆、模糊,也不会是暂时的和消极的;同时,愿景还说明着媒介存在与发展的目的和理由,随时激励着媒介中的每一个员工,让所有人都对此充满激情,并愿意为之劳作或奋斗一生。肩负重任的中国媒介都有让人奋发向上的愿景。三、中国媒介必须坚持自己的原则

胡锦涛同志说,在我们的社会主义社会里,是非、善恶、美丑的界限绝对不能混淆,坚持什么、反对什么,倡导什么、抵制什么,都必须旗帜鲜明。现代中国社会总体上是开放和宽容的,但在一些基本问题上依然有自己的底线和准则。面对现代社会生活多样性和众多新闻事件,每一个媒介人自然有选择自己生活方式的自由和进行客观报道的权利。但不论怎样进行选择和报道,都不能离开做人的底线和报道的原则,都不能颠倒是非,以丑为美,以恶为善,以耻为荣,编造谎言,捏造事实,攻击诽谤。因此,在我们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型时,中国媒介在传播信息、报道新闻当中,不仅要坚持真实、客观、公正的报道原则,还应该树立正确的社会价值观和个人人生观,积极、主动地将社会主义荣辱观、包括“八荣八耻”等内化在社会共识、做人准则和媒介伦理之中,使其成为衡量和评估媒介传播信息、报道新闻的重要依据。四、中国媒介既要自律也要他律

在媒介自律方面,《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明确要求,新闻工作者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坚持以科学的理论武装人,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以高尚的精神塑造人,以优秀的作品鼓舞人,牢牢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遵守宪法、法律和纪律;维护新闻的真实性;保持清正廉洁的作风;发扬团结协作的精神。新闻媒介要对自己的崇高威望和崇高称号负责,要对信息公开传播后在社会上所产生的结果负责。它的任务不仅要报道、传播、争论或劝服他人,而且要忠诚与负责地为公众利益去尽力,即站在受众的立场,为受众着想,为受众说话,为受众谋利,为受众作全面、客观、公正的报道,不浮夸,不武断,不造谣,不干不体面的事情,不做见不得人的私人报道,与公众一起同色情、暴力、虚假信息和欺诈行为斗争。同时,还应尊重不同地区和民族的文化传统、风俗习惯和道德准则,一切可能伤害民族感情、引发民族纠纷或带来消极性后果的新闻传播都应在禁止之列。当然,对丑行和毒害不加痛斥而保持沉默,也是不容许的和不负责任的。“他律”就是新闻媒介需要法律来规范,对新闻实行法治,以法律的形式监督新闻媒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媒介不要试图将自己置于法律的界限之外,不受法律的约束和规范。世界上没有完全不受约束和规范的传播自由。法律在保护新闻传播者权利的同时,也规定了他们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例如,几乎所有国家的法律都规定记者不得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污蔑社会制度、煽动民族仇恨、鼓动社会动乱的传播活动;不得泄露国家的政治、经济、外交、军事机密;不得攻击、歧视、侮辱正当的宗教活动及信教人员,等等。

中国媒介运作中最起码的底线应该是“切忌损伤”,即不应对公众或社会产生危害。因为,新闻事业是社会的事业,是为全体社会成员服务的事业。任何个人或团体都没有权利用它来谋取私利、伤害社

[20]会。[1] 〔法〕卢梭:《社会契约论》,何兆武译,商务印书馆1963年版,第73页。[2] 徐向红:《现代舆论学》,中国国际广播出版社1991年版,第199页。[3] 刘建明:《当代舆论学》,陕西人民教育出版社1990年版,第43页。[4] 祝基滢:《政治传播学》,台北三民书局1983年版,第29页。[5] 邵培仁、叶亚东:《新闻传播学》,江苏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47-53页。[6] 〔法〕 贝尔纳·瓦耶纳:《当代新闻学》,丁雪英、连燕堂译,新华出版社1986年版,第278页。[7] 李茂政:《当代新闻学》,台北正中书局1987年版,第376页。[8] 〔法〕贝尔纳·瓦耶纳:《当代新闻学》,丁雪英、连燕堂译,新华出版社1986年版,第292页。[9] 〔日〕竹内郁郎主编:《大众传播社会学》,张国良译,复旦大学出版社1989年版,第116页。[10] 邵培仁、叶亚东:《新闻传播学》,江苏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53~59页。[11]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编:《多种声音,一个世界》,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1981年版,第32页。[12] 邵培仁:《论新时期的舆论监督与法制建设》,《嘉兴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1年第5期。[13] 李青:《对传播媒介权力的思考》,《国际新闻界》1999年第3期。[14] 〔英〕戴维·巴特勒:《媒介社会学》,赵伯英、孟春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89年版,第49页。[15] 〔法〕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上),张雁深译,商务印书馆1995年版,第154页。[16] 〔德〕马尔库塞:《单向度的人》,张峰等译,重庆出版社1993年版。[17] 邵培仁、李梁:《媒介即意识形态》,《浙江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1年第1期。[18] 曹小为:《中西方媒体与政府的关系简述》,《新闻前哨》2005年第4期。[19] 王文馨:《媒介执政:媒介作为当代执政的特殊机构》,《东南传播》2008年第10期。[20] 邵培仁:《媒体的当下使命及社会责任》,《中国广播电视学刊》2006年第6期。

第二章 舆论传播研究的历史、现实与趋势

舆论学是研究社会公众共同意见如何制约人类生活的科学,其研究对象是变动的整体意识,以及人们社会行为和社会交往的语言关系所构成的总体模式。它的研究目的和任务在于探讨舆论的各种规律与法则,从而正确地运用这些规律与法则改造社会。舆论学史则是研究舆论学形成和发展的历史,我们只有在纵向、横向的时空考察中,才能认清我国舆论研究发展的轨迹、规律及其趋势。我国舆论学的历史不长,特别是对理论舆论学的系统研究,只有短短的几十年时间,但随着社会主义民主制度的不断完善和发展,舆论学的前景则是非常广阔的。

第一节 国外舆论研究的演进轨迹

早在古希腊伯利克里时期,西方就产生了人类最早的舆论研究。那时的人们崇尚慷慨陈词、唇枪舌剑的雄辩,有一批像普罗塔哥拉、苏格拉底那样杰出的传授论辩术的舆论旗手。随着资产阶级革命的兴起,资产阶级思想家高度重视社会舆论问题。

西方的舆论学创立于19世纪末、20世纪初。但是,在19世纪初期,西方的报社因为其与舆论的密切关系,率先对舆论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较为科学的研究。他们通过模拟投票来预测选举结果并撰写了相关专题的舆论研究论文。这种建立在民意测验基础上定量性的研究,为舆论学提供了科学的研究方法。19世纪中叶以前,是舆论学步入临产前的活跃期。1762年,卢梭首先将拉丁文字体系中的“公众”和“意见”两个词汇联系在一起,提出了“舆论”的概念。到了19世纪末、20世纪初,一些富于创造性的舆论学研究著作的出版,真正为舆论学的建立奠定了基础,如法国社会学家塔尔德(Jean Gabriel Tarde,1843-1904)写了《舆论与公众》一书,是人类舆论研究史上第一本专著;马歇尔.卡特.特里普的《美国政府》一书第五章,专门论述了利益集团、公众舆论和投票行为及新闻媒介等综合压力之下的舆论体制,分析了舆论的本质和形成阶段、舆论的统治、舆论机关的作用以及舆论的类型和行为,讨论了美国人制造舆论的根本特征;英国人詹姆斯·布赖斯在其《美利坚共和国》一书中探讨了舆论与政府的关系,对舆论的功能进行了客观的评价,认为沉默、冲突、民众控制和人民意志这些阶段是舆论与政府关系的互动过程。这三本著作对后来的舆论学研究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20世纪以来,社会学研究者和社会心理学研究者加入到舆论研究的队伍之中,为舆论学研究的深入作出了重要贡献。社会学研究者从社会控制的角度对舆论加以研究,而社会心理学研究者则侧重于从个人行为和团体行为形成的角度对舆论加以研究。此时,舆论研究生气蓬勃,出现了两项经典之作:一是英国人戴西的《十九世纪英国法律与公众舆论关系讲演集》,书中研究舆论的历史,发掘舆论与法律、舆论与权威的关系。二是本特利的《政府过程》,书中十分突出地分析了有组织的团体在意见形成过程中所扮演的角色,并对压力团体与舆论、公共政策的关系提出了许多独到的见解。

20世纪初,美国人民厉行改革,鼓吹罢免、创制、复决,呼吁直选参议员,都使民意增加了无比的重要性,倡导民意因此席卷美国。1922年,美国专栏作家李普曼出版了人类历史上第一本初具学说体系的舆论学著作——《舆论》,标志着舆论学的诞生。李普曼在《舆论》一书中,对舆论代表“民族的意志”、“集团的意见”、“社会的意图”等观点,对舆论领袖和报刊的作用等作了精辟的论述,为现代与当代的舆论研究提供了许多重要论断。但由于这本书渗透了现代西方哲学、政治学、社会学、心理学等等学科的许多哲理,阅读起来不免晦涩费解。之后,舆论研究队伍不断壮大,人类学家、心理学家、生理学家、历史学家和经济学家都以全新的视角探析舆论的形成,而使舆论研究文献更加丰富。1939年,美国人艾尔贝格出版的《舆论:导论》,是一部比李普曼的《舆论》更专业化的著作。全书分为23章,论述了包括舆论的本质和历史发展,传播、语言、心理过程等对舆论的影响,舆论的地理分布、态度与意见等内容。该书拥有一整套规范细密的概念范畴,明确了舆论学的研究对象和研究范围,形成了体例完整、系统严密的理论体系,不但对舆论概念进行了历史性的考察和追溯,而且试图探索舆论学的独特的研究方法。

1932年,普林斯顿大学首次开设舆论学课程,其他高等教育单位也紧接着设立舆论研究所和在高校中开设相关课程,有关舆论学的教科书也陆续出版。20世纪30年代,舆论研究呈现一片生机勃勃的景象,舆论学研究层面不断增加,压力团体、宣传、政府资讯与宣传、舆论测量与理论、意见心理学等课题成为舆论研究的主流。

19世纪30—50年代,为适应与德日法西斯进行意识领域的斗争的需要,美国舆论和宣传研究机构兴起,舆论、公共关系、宣传分析的研究受到高度重视。1935年以后,美国普林斯顿大学设立了宣传分析研究中心,并创办了《舆论季刊》。《舆论季刊》以其在创刊号上发表的《迈向舆论科学》一文为宗旨,努力对包括广告、电影、市场调查、舆论测量、报刊、宣传、公共关系、广播,特别是大众媒介、意见量化、态度解读和调查研究方法进行了深入而广泛的研究。1948年,《舆论季刊》成为美国舆论研究协会的正式刊物。1956年,《舆论季刊》主编奇尔兹的专著《舆论——本质、形成和作用》的出版,是舆论学创立、发展史上的重要里程碑之一。该书对舆论学的研究历史和主要成果做了全面系统的总结回顾,在广泛吸收了二战前后心理战经验及其众多邻近学科的最新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了舆论研究的程度,拓展舆论研究的视野,并对舆论测量学进行了理论概括,探讨了舆论的识别和调查,以及舆论调查中的理论问题。

曾有一位名人说过:凡是不能运用任何一门数学科学的地方,凡是跟数学没有关系的地方,在那里科学也就没有任何可靠性。也有人说过:数学是科学的大门钥匙,忽视数学必将伤害所有的知识,因为忽视数学的人是无法了解任何其他科学乃至世界上任何其他事物的。民意测验结果的客观性、时宜性和新闻价值,受到了大众媒介的普遍青睐,特别是在美国总统选举中,民意测验大行其道,出现了卢波、克罗斯来、盖洛普等杰出人物。盖洛普深信公众具有良知,舆论测量是探索关注国家事务之良知的有力工具。盖洛普先后成立了美国舆论测验所、英国舆论测验所,他最先在调查报告中专业性的告知读者舆论测量的设计和执行过程,引导读者了解调查结果的可信度。随着舆论测量的深入人心,舆论测量的结果影响了公共政策的制定。美国普林斯顿大学心理系教授肯特利是一位对舆论研究贡献卓著的人物。他的著作《探寻舆论》、《人类关心的型态》和《社会运动心理学》等,都是研究舆论和宣传的重要作品。

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参战国认识到心理宣传对士气方面具有重大影响,因而十分重视通过舆论测验的方法对军队问题的研究,军队中心理宣传的研究机构很庞大。这种状况是战后许多国家的高等教育机构纷纷成立舆论研究所的直接原因。战后,舆论研究的主要兴趣在于:一是延续大战期间的心理战或宣传战的研究,二是对大众传播的研究,如香农与韦弗的《传播的数学理论》、施拉姆的《大众传播的过程与效果》和《报刊的四种理论》等,三是舆论研究在商业方面的拓展,特别是在广告市场研究和公共关系方面。

19世纪60年代后,舆论的阐释、舆论测验的技术都有了很大的发展。德国的传播与舆论学者诺尔纽曼在1965年之后,陆续发表了《舆论与社会控制》、《累积、和谐和公众效果》、《沉默螺旋:舆论理论》和《沉默螺旋:我们的社会肌肤》等论著,以社会心理学的角度研析舆论的形成过程,使舆论的阐释有了很大的变化。1960年以后,美国精确新闻兴起,新闻媒介大量运用政治性的舆论测验结果进行报道。可以说,此后的舆论研究已经进入成熟,舆论研究广泛渗透到政治学、社会学、新闻学、社会心理学、管理学等领域,成为一门独立的综合性边缘科学,受到人们普遍关注。

苏联学术界从50年代末开始研究舆论问题。乌列多夫首先突破禁区,发表了《社会舆论是社会科学研究的对象》,对苏联社会中舆论的现实力量进行高度赞扬。之后,他又出版了专著《苏维埃社会的社会舆论》、《舆论形成研究》和《舆论与宣传》。另一名著名的舆论研究者是格鲁申,他的《关于世界的舆论和舆论的世界》一文,得到了高度评价。进入70年代,苏共开始重视舆论研究,主要的课题包括舆论的特点与规律、舆论的作用和意义、宣传教育、意识形态工作利用、引导社会舆论的方式方法等等。这个时期,乌列多夫和格鲁申在社会主义舆论是同质还是多元的问题上进行了激烈的论争。乌列多夫坚持一元论,认为舆论同质,不具有对抗性,强调舆论对群众的教育引导和熏陶作用;而格鲁申认为舆论具有多元性,强调舆论是广大公众决策的一种形式。

犹如百花斗艳,随着传播学家、社会学家、宣传学家、公共关系学家对舆论现象的关注,舆论研究呈现出多视角、多流派的特征,如理性主义的途径、心理学途径、社会学途径、经济决定论、因果漏斗模型论等等,为舆论研究提供了广阔的视野和丰富的理论。

第二节 中国舆论研究的现状扫描

作为世界四大文明古国之一,我国在进入文明社会时代之时,舆论体制就已经渐趋完备,有采风制度、谏诤制度、朝议制度等舆论体制;舆论形式也日渐多样,有奏疏、诗歌民谣、传语时论、露布檄文和文章辞赋等等。人们开始有意识地通过辩论、游说、上书等活动制造舆论。与此相关的,中国古代的舆论思想也源远流长,最具代表性的是民本主义的舆论观和轻言主义的舆论观。

我国的民本主义的舆论文化传统影响深远。早在西周时,著名思想家周公旦就明确提出了“敬天保民”、“以德配天”、“民之所欲,天必从之”、“当以民监”等民本主义观点,对中国的思想、文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春秋战国时代,孔子、孟子、荀子等思想家也先后提出了独到的舆论见解,精辟地揭示了舆论规律的某些基本原理,汇聚成了中国古代的以“民为邦本,本固邦宁”为核心的民本主义的舆论思想。孔子提出了“泛爱众”的思想,孟子提出了“民贵君轻”的思想,荀子提出了“载舟覆舟”的理论。这些思想主张重民爱民、以德教民,主张用“礼”来统一思想、统一舆论,主张重视和积极引导舆论。与民本主义的舆论观相对立的,是我国古代的轻言主义舆论观。如商鞅认为舆论是“愚议”,故“民不可与谋”,而韩非则干脆把舆论视为“奸术”——人臣的“行奸之术”。李斯在秦始皇统一六国的时候,提出了“禁言纲领”,给舆论加上了“惑乱黔首”、“非今谤上”的罪名。轻言主义的舆论观与民本主义的舆论观的同时存在,反映了我国古代舆论思想的丰富,但是这两种思想都只是专制统治服务的工具而已。真正影响我国漫长的封建社会的是汉武帝采用的“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舆论策略,这种舆论策略对民本主义舆论观和轻言主义舆论观加以借鉴和渗透,即在君权神授的理论中采取控制思想和有限重民的两手。春秋战国时期是我国第一个舆论活跃时期。

在漫长的封建社会中,封建统治阶级实行愚民政策,严酷的压制舆论,禁止舆论研究,实行舆论一律,但是封建统治阶级在形式上也设立了舆论制度。这些舆论制度总体上只是统治阶级内部的舆论机关,是为了维护封建统治而设立的,对广大老百姓来说,只是一个装饰品。人民一旦触犯了统治者的戒律,往往会招来杀身之祸,文字狱的盛行则是其典型的体现。这种严酷的舆论压制导致了封建社会舆论研究的薄弱,只有风谣、清议等舆论现象偶然涌现。但顾炎武还是勇敢地在《日知录》中对言论进行了精辟的论述,为沉闷的封建社会的舆论局面增添了少许亮色。直到19世纪末20世纪初,群众舆论冲破封建统治的“言禁”而兴起,舆论研究才从长期被压制的情况下解放出来,在梁启超等我国舆论研究先驱的带领下取得较快的发展。

在与封建阶级的交战中,资产阶级革命派始终把制造舆论作为革命的重要方法和手段。辛亥革命时期,舆论宣传的形式已经趋于丰富多彩。作为当时的舆论领袖,孙中山在积极进行革命运动的同时,有意识地利用报纸等大众媒介进行革命宣传。他在积极参与办报的过程中,提出了舆论的地位、作用的认识,在当时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在国民党统制时期,以蒋介石为首的国民党反动派对舆论进行了严酷的压制。他们残杀新闻记者、社会活动家,破坏民众的舆论宣传机构,实行舆论一律,所有的舆论宣传机构必须臣服于它,否则就会有灭顶之灾,在中国历史上制造了又一个“有口不能说”的黑暗时期。这样的一个时期,进行舆论研究自然是不可能的。

新中国成立以后,我国在社会主义建设的摸索过程中走了不少弯路,但在“百家争鸣,百花齐放”方针的指引下,特别是在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在以邓小平为核心的党中央的领导下,党和国家的工作重心转移到了经济建设上,我国的各项事业,包括政治、经济、文化都取得了快速的发展,舆论学研究也顺应这个开明的时代快速发展。1981年前后,刘建明、陈力丹等人的一些舆论研究论文陆续发表,标志着我国理论舆论研究的起步。我国理论舆论学研究真正进入高潮的背景,一是党的十三大提出了舆论监督的问题,这为理论舆论学的系统研究提供了一个契机,理论舆论学研究围绕舆论监督日趋活跃,掀起我国舆论学建设的一个高潮。二是社会科学研究者认识到舆论学在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中国人民大学新闻系的甘惜分教授等知名学者多次呼吁建立中国社会主义舆论学。80年代末,我国的理论舆论学研究取得了一些成果,出版了第一批学术专著,其中主要有《基础舆论学》(刘建民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8年),《声张自我的艺术——舆论社会学》(杨张乔著,中国国际广播出版社,1988年),《揭示公共关系的奥秘——舆论学》(孟小平著,中国新闻出版社,1989年),《舆论学通论》(李广智等编著,黑龙江教育出版社,1989年),《当代舆论学》(刘建明著,陕西人民教育出版社,1990年)。

根据社会实践的需要,我国的舆论测量机构也随着理论舆论学的快速发展而成立。1986年10月是令人瞩目的,中国社会调查所和中国人民大学舆论研究所相继成立。中国社会调查所是我国第一家专门从事社会调查和民意测验的公益服务型科研机构,中国人民大学舆论研究所是带有较强学术性的舆论研究机构。1987年5月,第一个全国性的民意调查研究机构——中国社会调查系统正式成立,主要侧重有关改革课题的舆论调查。之后,又成立了中国社会调查事务所和北京社会经济科学研究所社会调查中心。

随着社会主义民主制度的日益完善,社会决策也越来越需要以舆论为依据,社会舆论日益受到重视。而我国的舆论学研究还处于发展阶段,还不能适应社会日益发展的需要,要走的路还很长。我们应该学会“古为今用,洋为中用”的策略,吸取精华,剔除糟粕,创造性地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舆论学,为社会主义建设添砖加瓦。

第三节 舆论传播研究的发展趋势

一、舆论传播研究日益得到重视

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迫切需要使舆论研究具有特殊的实践意义。我们伟大的事业是创造性的,我们“摸着石头过河”,依靠的只能是舆论所表达的人民的意愿。只有把政策和策略的制定、计划和行动的决策建立在符合国情民意的基础上,才能真正保证社会主义建设的顺利进行。舆论测量和研究是保证决策正确继而保证社会安定的必要前提。社会主义建设越是深入,越需要科学的舆论研究成果来指导。

长期革命实践的锻炼,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的积累,使我国人民在政治上日益成熟,民主意识和民主能力不断提高,特别是在改革开放的形势下,大众传播媒介在知识教育和议题设置方面的作用,使得人民素质普遍提高,思想异常活跃,积极性空前高涨。同时,社会主义民主的不断加强,为舆论研究提供了可靠的政治保证。

许多边缘学科的创立,为舆论学的深入研究提供了新的视角和理论支持。政治学、政治经济学、伦理学、法学、行为科学等学科都不同程度地提供了舆论研究所需要考察的内容;管理学、决策学以及系统论、信息论、耗散结构论等新兴学科为舆论研究提供了研究方法。作为一门多学科边缘地带的新兴学科,舆论学不断地吸收有关学科的理论、观点和方法,开辟出广阔的发展道路。

调查研究是我党一贯坚持的优良传统。调查研究的实践为舆论研究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际、深入群众等原则,典型调查与分析、定性分析等方法,在现代舆论研究中发挥出了其应有的作用。特别是近几年来的大规模舆论调查的展开和舆论调查专门机构的建立,把传统的调查原则与方法同现代调查的先进方法与工具相结合,把群众性的调查研究与专业调查研究相结合,实现了由传统调研向现代调研的转变,为舆论研究形成了一些行之有效的制度,积累了一定的经验。

所有这些,都将促使舆论研究在我国的改革开发的进程中发挥出巨大的能量。二、舆论传播研究面日益扩大

舆论研究面的扩大,包括舆论研究的主体队伍的壮大、舆论研究内容的不断深入。随着社会主义政治体制改革的深化和民主进程的加快,人民群众的民主意识和参政议政的民主能力不断提高。舆论的地位和作用愈来愈突出,舆论信息已成为一种重要的资源引起全社会的广泛关注。舆论研究已由少数人的个别行为演变为多数人参与的社会活动。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时期是一个舆论真正勃兴的时期,社会舆论在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扮演着极其重要的角色,发挥着巨大的影响。作为舆论的主体,人民群众民主意识和民主能力的不断提高,他们开始关注社会舆论,由以前舆论研究的被动接受者向主动参与者转变,这不仅使人民群众能够主动地参政议政,积极地通过各种形式表达自己的愿望和要求,而且使人民群众能够自觉地把个人意志同民情民意联系在一起,根据民情民意调整自己的意向和要求。这使舆论研究达到空前的深度和广度。

其次,随着对民意测验的日益重视,舆论调查和研究机构在全社会范围内出现。在80年代初期设立的舆论调查机构多属民间性质,它们的成立和大规模舆论调研的结果,对国家方针政策的科学决策提供了一些依据,也为党和政府、社会团体建立自身的调研机构产生了促进作用。随着社会舆论的日益突出,党和政府的各级组织与部门把舆论研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社会的各个民主党派、群众团体以及基层的企事业单位也群起而效之,把舆论调研纳入到各自的领域。这些舆论调查机构,在不同范围内,从不同角度对舆论进行调查和研究,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在调研的内容上各有侧重,但在调研范围和对象上却是互相交叉和重合的。随着舆论调查的不断展开,不同层次、不同机构的舆论研究必然向互相协调、互相配合的方向发展。这种协调和配合的结果必将形成全社会范围内的舆论调查、舆论研究的主体交叉网络。舆论测量的量化数据为舆论研究奠定了科学的基础。

另外,大众传播、网络传播使得整个世界变成了“地球村”,世界各国人民“远在天边又近在眼前”,跨国传播的日益加强,信息呈现出国际化的特征,我国的舆论研究的视野必将转向全世界。在注意吸收不同性质国家的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的同时,了解和掌握世界各国民情民意的构成及其特点,将成为我国舆论研究的重要内容。他国丰富的舆论思想更有许多值得我们借鉴的地方,我们的舆论研究者正放开眼光,把他国的舆论研究精华为我所用,使之有利于我们更好地研究舆论。

舆论研究内容方面,特别是与社会实践紧密相关的一些课题,得到了研究者的高度重视。建立在广泛调查基础上的实证性研究也开始陆续出现,调查的结果为政府部门的决策提供了参考依据,也对人们的日常生活工作产生了深远的导向性作用。研究者对当前社会转型时期出现的一些“道德滑坡”、世风不正的情况进行了思考,他们首先肯定舆论应该得到尊重,“然而舆论的自发、混杂和舆论形成中可能的‘媚俗’现象,又需要理智的引导”,认为“在舆论形成中让公众多一些独立思索而少一些盲目从众,使舆论增添些理智的成分,这应[1]当是舆论导向的本来意义。”这里不但提出了应该注意舆论质量的问题,而且提出了舆论导向的问题。应该如何进行舆论导向,是当前我国舆论研究的重点问题,所有这些都反映了舆论研究的深入。研究者不断注重结合中国实际问题进行深入探讨和研究,这对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舆论学,使舆论研究在中国的改革开放中确立自己的地位是很有益处的。三、舆论传播研究科学性日益增强

现代调查技术、统计分析方法以及电脑在数据分析中广泛运用,是舆论测量成熟的标志之一。因为正确的舆论测量数据是保证舆论研究科学性的基础条件。而舆论测量涉及的范围广,对象多,要得出正确的结论必须有很多科学方法和现代工具的支持。随着研究人员对舆论测量和舆论研究的先进方法和设备的熟练掌握及运用,使得舆论研究的科学性得到了进一步的保障。舆论测量和舆论研究的深入开展,被调查对象也将逐步熟悉和掌握现代舆论测量的基本过程与研究方法,这必将提高他们的民主意识和行使民主的能力。

我国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建设,离不开科学的舆论研究。社会主义的政治文明批判地继承了人类文明发展史上的优秀成果,同时正确地反映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但是中国经历了漫长的封建专制主义的统治,人治的政治传统是根深蒂固的,舆论研究必须时刻关注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中的舆论现象,及时为党和政府提供准确、科学的研究成果,推进社会主义民主建设。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社会主义民主建设进入了一个崭新的历史时期,人民当家做主、参政议政,充分行使民主权利的途径不断拓宽,加强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的制度、政策、措施也不断地得到完善。随着纪检、监察、信访、监督、举报等制度的不断健全和落实,舆论研究制度化的进程很快进入整个社会的运行轨道,为舆论研究的科学化提供了保障。

总之,舆论研究将会日益得到重视,它的理论研究将进一步深入,许多国外的舆论学理论会被引进,并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得到改造和利用;其实践研究,特别是民意测验将进一步加强,为舆论学的研究提供科学的量化支持。舆论学将发展为社会科学中的一门重要学科,[2]将在推动我国政治民主化进程中发挥它应有的力量。[1] 陈力丹:《舆论学——舆论导向研究》,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1999年版,第9页。[2] 邵培仁主编:《20世纪新闻学与传播学:宣传学与舆论学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245~248页。

第三章 中国古代的舆论传播形态和思想

第一节 中国古代多彩的舆论形态

一、原始舆论及其特征

原始舆论是指人类最早的舆论,即人类发表意见的初级形态。主要指原始社会中的舆论传播现象。“舆谔”是原始社会人在劳动中表达某种信念的呼喊声,是体现共同意志的声音符号。恶劣的生存环境使得原始人不得不加强社会联系来进行社会性生产劳动。为了共同劳动,必须发表意见,而在语言成熟以前,原始人还不会说话。最早的原始舆论行为是以“舆”为标志的“呼叫”,“谔”是一种齐声歌唱,要求大家齐用力的意思,已经具备了简单意见的形式。“舆谔”的核心在于使人的个体能够有机地结合成意向一致的整体,使改造自然的工作顺利进行。《吕氏春秋》中的“今举大木者前呼舆谔,后亦应之”的前呼后应的描写,说明了舆谔强烈地吐露出内心对劳动的某种一致愿望和态度。

我们从原始氏族社会的民主表决制度——部落联盟议事会来说明原始舆论的特征。一是舆论主体的全民性。部落联盟议事会是由地位和权限平等的代表组成,对部落间的重大事项表达意见。会议在聚集起来的民众面前公开举行,民众可以参加讨论和发表自己的意见,表达对联盟议事会的决议赞成或反对。可见,在当时的社会里,任何人都无特权,任何事情都是由当事人的全体即氏族和部落来解决,或者由当事人自己解决。原始舆论体现的是最严格意义上的公众意见,社会公众具有“全民”含义。二是舆论的单一性。现代社会由于不同阶级和利益集团的存在,舆论有着多样性,有统治阶级的舆论,也有被统治阶级的舆论。在同一阶级内部,这一集团与那一集团也存在着舆论的差异。在原始共产主义的社会形态中,生产资料采取公有制,没有阶级存在,舆论的生成和运作不具有相互对抗的性质,因而这个阶段的舆论是单一的,代表着全体社会成员的共同意志。这种由全体氏族成员的舆论来议事和决策的制度,维系于公有制的基础。恩格斯在对人类古代社会的研究中,就原始社会舆论说道:“除了舆论以外,[1]它没有任何强制手段。”三是舆论作用的直接性。原始人生存能力低下,采集野果、外出狩猎、对付天灾、抵御野兽袭击,依靠个体是无法完成的,需要统一思想、统一行动,生存决定了舆论的直接性,这对维持社会生产和社会秩序的行为规则有着直接的作用。二、奴隶社会的舆论形态及其特征

随着人类社会等级、特权和阶级的出现,舆论就被打上了阶级的烙印。“在阶级社会中,舆论与国家相比恰恰具有相反的功能,国家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是一个阶级压迫另一个阶级的工具,而舆论则是统治者用来调和阶级矛盾的手段,是一个阶级诱导全社会成员和它一道走的精神力量。任何统治者如果要操纵庞大的社会生活,[2]把自己的意志转化为全社会的意志,都需要舆论这种武器。”正是这方面的原因,古代的统治者历来重视舆论。

我国是最早进行舆论研究的国家之一。远迄夏商周三代,下至春秋战国,属于比较原始的民主思想时期。民本主义舆论思想、轻言主义舆论思想就是在这个时期形成的。从制度上看,尧有进善之旌,舜有诽谤之木,夏周有采诗制度。周朝时的太师就是专司舆论搜集与民意调查的机构,当时设置的“行人”、“遒人”的任务是“使之四乡以采诗”。古时的行人泛指出行的人、出使的人或出征的人。行人不论外出采诗、打仗或访问邻国,必然会带回一些有关社情民意的新信息,但这同从尊重民意出发,主动征询民众对社会事务的民主政治是不能同日而语的。

在我国古代,“舆”最早是指车,“舆人”即为造车匠。《周礼·考工记》中说:“舆人为车”,就是指舆人造车的意思。到春秋末期,“舆”逐渐演化为轿,“舆人”也被赋予抬轿子的人的意思,并逐渐涵盖了车夫、差役、小官吏和随车士卒等下层的普通大众的意思。“舆者,众也”。在古代典籍中,有关舆人言论的记述很多,如《国语·楚语》中有“近臣谏,远臣谤,舆人诵,以自诰也。”的“谏”、“谤”、“诵”。“舆人之诵”中的“诵”,指的是一种公正的评说,“诵,谓箴之语也”,具有公正劝诫的意味,既不刻意恭维,也不尽说坏话。“舆人诵之”有两种:一种是歌颂赞美,称为“舆人之颂”或“舆颂”,如《国语·晋语三》中有:“惠公入,而背外内之赂,舆人诵之。”“舆人诵之”指普通百姓对某事议论不停,纷纷发表意见;另一种是谴责劝诫,称为“舆人之谤”《国语·周语上》中《邵公谏弭谤》一文的“谤”包含了批评的意思。邵公提出了要注重“舆人之诵”,要对舆论进行疏导,让人民发表意见,讨论国家政事的成败,做人民赞成的事,防止做人民憎恶的事的思想。“国人之患”、“国人之诵”、“国人之谤”等词汇所表达的是早期市民阶层的众人意见,具有强大的威力,显示了民间舆论早在奴隶社会就对权力机构产生了约束作用。

较之邵公的舆论疏导的观点,子产又进一步提出了以舆论为师的见解。据《左传·襄公三十一年》中记载,子产在郑国推行新政,常常受到人民的批评,“郑人游于乡校,以论执政。”有人提议把舆论场所乡校给毁了。子产说:“何为?夫人朝夕退而游焉,以议执政之善否。其所善者,吾则行之;其所恶者,吾则改之,是吾师也,若之何毁之?我闻忠善之损怨,不闻作威以防怨,岂不遽止?然犹防川,大决所犯,犯人必多,吾不克救也。不如小决使道,不如吾闻而药之也。”不但不加干涉,还以民众批评为药石,参考舆论意见,来修正政策。这种民主思想对先秦学术思想的繁荣,信息沟通的发展,无疑具有重要的意义。“乡校”成了言论自由的代名词。“在奴隶制社会,制造舆论从物质生产中分离出来,成为专门的精神生产,出现职业的舆论人。所谓舆论人,是指积极从事舆论活动,主动发表舆论见解的人。他们提出系统的、代表某一阶级利益的思想原则,鼓吹一套完整的舆论说教供全社会一切成员接受,完全改变了[3]原始舆论的自发性和随意性的机制。”到了春秋战国时代,我国出现了“百家争鸣,诸子策论”的舆论活动的鼎盛局面,言论自由思想和民主政治思想到达空前程度。诸子百家,流派纷呈,“皆务于治”,而又由于各家学说不一,自以为是,互相排斥,互相论辩,刺激了思想言论的进一步传播和民主思想的进一步发展。孔子虽然重视君权,却不反对群众评议无道之君,他认为:“天下有道,则庶人不议”、“一言兴邦,一言丧邦”;孟子的“举公议,辟私怨”和荀子的“君子必辩”等见解,表达了他们舆论活动方针,精辟地揭示了舆论规律的某些基本原理。孔子提出了忠臣谏君的“五义”:一是详陈事理,正言进谏,叫做橘言;二是不用饰辞,愚憨尸谏,叫做憨谏;三是降卑身份,弃官以谏,叫做降谏;四是秉着忠心,直言以谏,叫做直谏;五是借事作比,婉言避害以谏,叫做讽谏。武官在进谏不能发生作用时,还采用兵谏的办法威胁人主接受某种意见。荀子把辩说分为圣人之辩、士君子之辩、小人之辩三种,而“不先虑,不早谋,发之而当,居错无穷,是圣人之辩者也”。在荀子看来,圣人之辩是最高水平的辩说,它纯熟而精当,不经筹划谋略,就自然会判断恰当,议论合乎逻辑,而人民的舆论往往具有这些特点,人民的舆论是某种意义上荀子所说的“圣人之辩”。曾参更是明确提出了“民之所好好之,民之所恶恶之”的见解,相当于现在尊重民意的含义,是我国古代第一个主张“以民意定天下”的人。孟子也特别重视民权,他的“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的“贵民”思想,十分强调民权和舆论对于治国的重要意义,认为君王虽为民父母,但决策上须由民意舆论决定。管子作为先秦时期齐国重要的政治家,也十分重视民意,主张“虽有汤武之德,复合于‘市人之言’”。他向齐桓公建议说,黄帝有“明台之议”,尧有“衢室之议”,舜有“告善之旌”,禹有立“谏鼓”于朝,上观于贤,下听于人,观人诽而主不蔽,所以这些圣王能立于不败之地,并进一步提出了“市人之言”这一特殊的舆论概念,认为人民是“天下之目”、“天下之心”、“天下之耳”的思想,提出建立舆论监督机关——“啧室之议”的倡议。他以“毋以私好恶害公正,察民所好恶以自为戒。……此古圣帝明王所以有而勿失亡者也”警戒桓公。道家也从自身学术的角度肯定了人民的自由。老子认为:“圣人无常心,以百姓为心。”庄子提出了“丘里之言”,所谓丘里,即众人、邻里聚居之处。他用深奥的哲学思想精辟地阐述了丘里之言,他说,马之所以为马,是因为由许多个别的部分组成完整的马体;如果把马体分开来,它就不是马了。舆论是占绝大多数人民的见解、观点的汇集,不是某一个或几个人的言论,它是经过整合而形成的思想,具有整体性,故庄子的整体论思想是对舆论的一大贡献。这些思想都是民本主义舆论观的反映。

当时的诸子著述中已对舆论的特征、作用、地位和言行关系提出了十分精辟的见解,如“众口,祸福之门”、“众口铄金”、“人之所以为人者,言也。人而不能言,何以为人”、“得下之情则治,不得下之情则乱”等等。

诸子百家的代表人物都是当时著名的思想家和舆论领袖,他们在其论著中提出简短、深刻、精湛的舆论见解和对时事的看法,对那时的舆论有着较为重要的影响。战国时期还出现了从事频繁舆论活动的纵横家。他们利用主观权变和貌似正确的推理形式去论证某个欲立的观点,驳斥某个欲破的观点,常常“以是为非,以非为是”,随机应变,左右倾侧,多流于诡辩,主张进行纵横捭阖的辩论,无论所说的对象是什么,皆可持相对的情理。纵横家的辩术是主观至上的,只顾说服对方,不顾客观事实。但是,纵横家的某些辩论形式也是值得后人注意和研究的。

从以上的论述中,我们可以总结出奴隶社会舆论的特征,第一,作为舆论主体的公众,被阶级这根标尺分为不同等级的社会集团,每一集团又由一定数量的成员组成集团内部的“公众”体系。《左传·昭公七年》记载:“天有十日,人有十等,下所以事上,上所以共神也。故王臣公,公臣大夫,大夫臣士,士臣皂,皂臣舆,舆臣隶,隶臣僚,僚臣仆,仆臣台,马有圉,牛有牧,以待百事。”“公众”这一舆论要素,已由原始公有制“全民”或“全体社会成员”的含义,演变为某个政治、经济利益大致相同的集团成员了。第二,舆论这一社会巨大的精神力量,在变化中显示出不可轻估的作用。在统治阶级倒行逆施、阶级矛盾激化到不可调和之际,被统治阶级的舆情激怒起来,用革命的暴力行动把统治阶级推翻。《国语·周语上》中记载了残暴的周厉王不听邵公的劝告,严厉地迫害言论自由,结果仅三年就被人们赶往彘地的故事,显喻了不尊重舆论、弹压舆论的统治者难逃垮台的命运,生动地揭示了舆论与专制统治的关系。第三,在阶级社会里的统治阶级的思想是占统治地位的思想,但是,被统治阶级的舆论始终存在。如谣谚是最流行、影响最大的人民大众的舆论形式。谣可以歌唱,但不用乐器伴奏;谚不能歌唱,但也略有节奏韵律。二者的特点是,都为口头传播(谣加工为诗歌,进行了记录整理),语言通俗质朴,短小精练,幽默机智而形象化;就其思想内容而言,又都是面对现实、贴近生活的,直率而及时地反映民众对政治、对社会和某一新闻事件的意见,表现爱憎,褒贬人物,批评揭露时弊。春秋战国时期,像“宋筑者讴”、“郑舆人诵”,都是很典型的谣谚。谣谚或对人、或对事,臧否对象从地方官吏到王公大臣,有的流行一地,有的“遍于天下”,使得历代统治者不得不加以重视。三、封建社会的舆论形态及其特征

中国实现封建专制统治长达数千年,君主是天帝的唯一代表,所以臣民都只能是俯首帖耳听命于他的奴才。在这样的历史环境里,根本无民意可言。但是,封建统治阶级还是对舆论与民意进行了研究,作为其加强统治的工具。这一点从舆论称谓的丰富性可见一斑。比如,表示公正舆论的有“天下公心”、“天下公论”、“天下之议”、“人心公论”、“民心”、“民愿”、“民瘼”;表示褊狭消极舆论的有“造谣”、“诽仙”、“嘲仙”、“腹议”、“妄议”、“妖言”、“闲言碎语”、“飞短流长”、“流誉”、“谗言”、“流说”、“流言”、“流诉”;表示向上建言的有“谏议”、“朝议”、“封驳”、“公车上书”、“为民请命”;表示民间舆论的有“代语”、“庶人传语”、“街谈巷议”、“偶语”、“室语”等等。

秦朝开国前诞生的《吕氏春秋》,与先秦其他诸子的学术著作有明显的区别,它是当时权倾朝野的吕不韦在面临“行将一统”的形势下组织编写的,在思想理论上为未来的秦朝制定了“大圜大矩”。吕不韦提出“齐万不同”的主张,认为舆论误国。至秦始皇焚书坑儒,严禁私学,正是这种统一思想、统一舆论观念的具体实施。当然,汉以秦为鉴,比较重视民间舆情,但学术思想中民主色彩已大大消褪了。像《尧典》、《皋陶谟》中记载的原始的“天人合一”思想,由君王受命于天,天心体现为民心,君王必须尊重民意,到了汉代儒家思想一统天下的时期,已经变成了“唯天子受命于天,天下受命于天子”,一切思想要“一统乎天子”。

由于封建皇权制度正处于上升时期,一方面,统治者还不得不保留一些古已有之的民主制度;另一方面,一些富有革新精神的政治家们设法把这些制度纳入以皇权为核心的新的政治体制中,“为我所用”。像古已有之的朝议制度,即使在“天下事无大小皆决于上”的秦朝,仍然得到保留,国家大事,皇帝仍要“下其议”于群臣。

汉代的朝议、廷议制度十分健全,并且仿效夏周时代旧制实行采诗制度,“以观民风”。自汉末以来,风谣盛行。风谣是乡里、太学对朝廷所要使用的官员的品德、学业、门第的观察和品评,统治阶级对风谣相当重视,把它作为察举、征辟的依据,以致当时的经师及其门徒争相用这种形式标榜自己的德行、学业,以博取名誉。汉代的诤谏、奏疏、御前会议、经学辩论会、察举策对等制度,促使风谣这一社会舆论形式逐渐演变成了对社会上的议论时政、品评人物的清议之风。魏文帝借助清议制度制订了九品中正之法,“九品中正之利,在乎保存了清议的遗意,换言之即尊重了舆论。凡中正评得很高的人,据说都是舆论赞扬的人;凡中正评得很低的人,甚或压制不许选用的人,据说都是舆论所诋诽的人。中正的品评恰与清议或舆论相符合。”[4]清议原意为“公正的评论”,但其实是当时社会集团公开的舆论斗争,并不反映下层民众的意见。从传播学角度看,清议有以下特点:(1)汉代普遍的讲经授学的风气,造成了庞大的同一社会阶层的横向社会沟通网络,从而形成了清议的社会基础。(2)清议从察举品鉴人物发展为结党结派,互相标榜,邀求声誉,与朝廷及其权贵分庭抗礼。(3)依附于名门豪族的文人们利用谣谚的口传形式,极简要、迅速地传播社会政治舆论,出现了众多的用韵语写成的“乡里之号”、“时人之论”、“学中之语”等。“党锢之祸”后,清议的政治性内容转为对人物品德、性格、才能、容止、识度的鉴赏,政治化的公论逐渐转为玄乎其玄的清谈。这种玄侃玄议的空谈习气,推出了又一个中国历史上的舆论活跃期。据记载,当时一些士大夫纷纷参与清议或清谈活动,各地儒师名流常常近千人云集在一起,从事谈说,“高言伪仪,昼夜不息”。两晋贵族、士大夫阶层生活进一步腐化,思想意识堕落,几个人聚集在一起,手拿麈尾谈论一些神秘离奇的话题,被他们认为是最清高的事情。但是,清议和清谈在客观上鞭挞了严峻的现实生活,暴露了皇族地主集团的残酷压榨。“舆论”一词最早出现在三国时期。据《三国志·魏志》中记载的王郎劝文帝不宜轻率动兵伐吴的上疏中,“设其傲恨,殊无入志,惧彼舆论之未畅者,并怀伊邑。臣愚以为宜敕别征诸将,各明奉禁令,以慎守所部。”《梁书·武帝纪》中更加明确地使用了“舆论”一词,从而证明了舆论概念的非偶然性质,书中说:“行能臧否,或素定怀抱,或得之舆论。”到了东汉末年,“舆论”二字已被广泛运用。

隋唐是我国封建社会的鼎盛时期,封建政治制度已趋完备,言论自由已作为开明专制的有机组成部分,一方面调整了统治阶层内部的各种利益关系,另一方面有限地反映了民间舆情,缓和了社会矛盾。唐代谏官制度比较健全,除左右谏议大夫专司其职以外,还有左右史。左右史补阙拾遗,也兼司谏职,其他百官都可以进言,而宰相更可以随时入谏。政事堂制度是唐代的议政制度,是讨论朝廷军政大事的一种会议形式,由宰相定期主持召开,议决一切朝廷大事,是一种中央封闭型的舆论机关。唐代历史上出了许多名臣,“咸以切谏,引居要职”。他们在忠君报国的传统思想支配下,对有害于国家长治久安的政策,乃至皇帝的言行,置个人安危于不顾,敢于犯颜,进行批评指责,不少情况下能最终劝服开明的君王,即使不果,也往往引起舆论支持,博取士大夫十分看重的清名。这也是唐代社会政治思想、经济、文化等各方面走向昌盛的一个重要原因。与唐代的鼎盛相符的是城镇舆论崛起。人口集中、市井繁华、显贵与巨富云集的城镇成了人们发表政见、交流信息的优良场所。

宋朝加强了对舆论的监督和控制。宋朝实行高度的中央集权制度,并以臃肿的官僚机构来进行各部门之间的互相掣肘,借以达到既便于皇帝直接控制,又使臣下无法弄权的目的。宋代还多次颁布法令,对官员和民间的思想、信息交流进行严格禁止,这在中国历史上也是首次。但是,宋朝除了设立进奏官负责定期或随时向皇帝反映舆论和进言外,还建立了伏阙制度,成为人民向朝廷、皇帝告状、上书、请愿的重要舆论活动和方法。士庶之所以要伏阙,是为了争取政府的注意,争取时间。通常士庶有急事,或无所诉,才伏阙上书,朝廷对此也特别重视,处理得特别快。北宋时,时常有各地民众派代表去京师,伏阙请挽留县守等地方官吏。有的确属出于民意,有的则可能为地方官所策动。这一类的伏阙,朝廷多表欢迎,并服从民意。如属诉苦性的伏阙,就常为执政者所忌了。规模最大的一次是1126年,即靖康元年,陈东带领太学生数百人伏阙,请复用李纲,罢李邦彦,军民参与者十余万。明清以后,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高度发展,并走向腐败。明代取消了宰相制度,同时实行特务统治,一般官员噤若寒蝉,尤其在后期,宦官擅权,一些有血性的士大夫横遭镇压。

明、清两代因为私人著述愈见繁多,文字狱也最盛行。其中明洪武朝和清康熙、雍正、乾隆三朝,文字狱尤为酷烈。清代不仅处死当事人,而且株连家族亲友。明永乐年间还开了因人设禁的先例。清代文字狱已殃及新闻报道。1762年,报道雍正帝的行居轶事的何迂思、邵南山被砍了头。1903年,采集和散布有关帝俄与清政府秘密协议真相的记者也被处死。文字狱的出现,是专横暴政统治的必然结果。但是,封建统治阶级为缓和阶级矛盾,有时下诏求言,臣僚士庶都踊跃上书,对国家大事提出建议,这成为封建社会知识分子表达治国见解的主要舆论活动方式之一。同时,明清时代,我国舆论研究并没有完全停止。一些文人志士冒着生命危险,对舆论现象进行了研究。最有代表性的应该算是顾炎武《日知录》中探讨清议、流言、直言、莠言、立言等舆论现象的几篇短论。在《日知录·直言》篇中,顾炎武把“直斥其人而不讳者”谓之“直言”,即有话直说,毫不掩饰搪塞,敢于大胆陈述己见。顾炎武把小人谑浪之词或粪土之言称为莠言,认为莠言是违背客观事实,会造成恶劣影响的言论。他把“列国之风,听舆人之诵”视作中华民族的舆论传统,认为“天下风俗最坏之地清议尚存,犹足以维持一二。至于清议亡,而干戈至矣”。

在反抗封建统治阶级的斗争中,洪秀全成了近代舆论研究的第一人。他研究促使舆论形成的方法,利用基督教的教义宣传革命道理,形成革命舆论。洪秀全还利用“揭帖”,或称作“传帖”、“神拳单”,即现在所称的传单,来揭露清政府的黑暗统治和残酷压迫,表达对封建统治阶级的痛恨和宣战。这种以单页纸印刷或书写简要内容散发的宣传品,使用起来机动灵活,能够广泛、迅速地在群众中传播,造成了革命舆论的风潮,起到鼓动群众进行推翻清政府的革命活动。这种充满战斗性的揭帖,成为义和团运动中一种锐利的武器。

封建社会舆论的特征是:一是舆论制度日趋完善的同时,民众舆论被压制。封建统治阶级宣扬君权神授,实行的是愚民政策和舆论一律。在高度的封建中央集权的统治下,进行舆论压制是必然的政策。即使舆论制度的建立,也只是为封建统治服务而已,对于民众的自由言论而言,只能是一个摆设罢了。二是舆论的兴衰与社会的兴衰似乎有着说不清的联系。封建社会处于上升时期,往往政治昌明,舆论和舆论研究比较兴盛;而封建社会的没落阶段,或者说走向衰败时,舆论及其研究往往也是衰败的。这也从侧面说明了舆论在社会历史演进中的伟大作用。三是由于统治阶级以及被统治阶级内部存在着不同的利益集团和阶层,舆论趋于多样化,呈现出不可调和的对抗性。

可见,舆论这种社会现象,始终贯穿于人类历史发展进程的各个阶段,以“公众的意见”这种具体的外在形态表现着自身,并对社会政治、经济、思想和生活施加着深刻的影响,舆论的本质特征和共性,不因历史变迁而改变。

第二节 中国古代精湛的舆论思想

我国是研究舆论最早的国家之一。在我国五千年的文化积淀中,我们的先人给我们留下了极为丰富的舆论思想,这些思想包含了舆论与天意、政权。舆论与民智、自由等各个方面的问题,但在他们的论述中,也常常把舆论与民心、民情、民意的概念混同。一、舆论与天意及政权

中国早期的政治可以称为“天意政治”,因为它与宗教有密不可分的关系。与这种天意政治相联系,中国早期政治出现了“天意以民意为基础”的舆论观念。从最早的舆论思想来看,《夏书·五子之歌》有“民为邦本,本固邦宁”之句,人民是国家的根本,民心稳固了,国家就强盛了,体现了古人对争取民心的重视。

最古老的关于舆论的理论见于《尚书·皋陶谟》:“天聪明自我民聪明,天明畏自我明畏,达于上下,敬哉有土。”这一思想是中国“天人合一”政治哲学的渊源。君王受命于天,而天心是借民心来体现的,所以必须敬天爱民,尊重民意。《尚书·泰誓》还指出:“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从这句话中我们可以看出:天扬善惩恶,由我们人民的扬善惩恶的意见而决定。天意以舆论为依归,上天是非常尊重人民的意见的。这句话体现出了作为上天的代言人——天子,要治理好国家,也就必须要顺应民意了。所以,《尚书·泰誓》又强调:“民之所欲,天必从之”。由此可见,当时的统治阶级对舆论重要性的认识已非常深刻。

孟子云:“得天下有道,得其民,斯得天下矣;得其民有道,得其心,斯得民矣;得其心有道,所欲与之聚之,所恶勿施尔也。”孟子认为得天下的方法在于得到人民,得民的方法在于争取民心,而得民心的方法在于以人民的好恶为行为的标准。分析层层深入,观点深刻明确,可谓一针见血。苏秦也认为,“善为国者,顺民之意”。刘向认为,“国不务大而务得民心,得民心则民往之”,统治者最应该重视的是人民是否拥护他,而不是国家的强大;获得民意的支持,人民自然会归顺他。吕坤则主张:“朝堂之上,以养正气为先;海宇之内,以养元气为本。能使贤人君子无郁心之言,则正气培矣!能使群黎百姓无腹诽之语,则元气固矣!此万世帝王保天下之道也。”在这段论述中,吕坤指出了统治者保有江山的方法是不让人民有怨言,因为怨言是一种负面舆论,没有怨言就象征着国家政权的稳固。如果不重视民心所向,违背民意,不顾人民的怨言,倒行逆施,人民就会走上推翻政权的道路。《古今图书集成》二百五十四卷有语云:“勿谓乎天之在上,能覆于人;勿谓乎人之在下,不覆于君。政或施焉,乃拂逆于民意,民斯叛矣。”

古代的君王十分重视民心向背与政权兴亡的关系,管仲认为:“政之所兴,在顺民心;政之所废,在逆民心”,认为君王或统治者顺不顺从民意,就决定了他能否继续执政的命运;而民意可以决定统治者的安定、强盛、衰败和灭亡。人民对统治者有怨言,有负面的舆论,统治者就有灭亡的危险,所以,民意是决定国家安危的关键,故吕坤指出:“使马者知地险,操舟者观水势,取天下者察民情,此安危之机也。”管仲说:“君人者以百姓为天,百姓与之则安,辅之则强,非之则危,背之则亡。民怨其上,不遂亡者,未之有也。”

唐代陆贽也提出了尊重民意,接受批评。他主张民本主义,处处以生民为重,力求下通民情,解除民病。陆贽认为:“天所视听,皆因于人;天降灾祥,皆考其德,非于人事之外,别有天命也。”“立国之本,在乎得众,得众之要,在乎见情。……君得人之情乃固,失则危,是以古圣王者居人上也,必以其心从天下之心,而不敢以天下之人从其欲。”他进一步提出:“夫君天下者,必以天下之心为心,而不私其心,以天下之耳目为耳目,而不私其耳目,故能通天。”他甚至分析认为,一国的舆论不能发展的原因,主要在于君王身上的种种弊端。

要巩固政权,必须深得民心,统治者必须留意民怨,消除民怨,防患于未然。丘睿深刻独到地对国君察民怨、弭民怨的重要性进行了论述:蔡沈谓民心怨背岂待其彰著而后知之,当于事机未形之时而图之也。嗟乎!使世之居人上者,皆能图无形之怨,则天下岂有乱亡之祸哉?惟其不能图也,耳目蔽于左右,心志隔于上下。见者尚不能图,况不见乎?明者尚不能知,况未明乎?图之之道奈何?曰:民之所好好者亦逸乐也,吾役而劳之,民虽未怼也,吾则思曰:力穷则怼,民之情也,豫于事役将兴之初,度其缓急而张弛焉,不待其形于言也,民之所急者衣食也,吾征而取之,民虽未怨也,吾则思曰了:财穷民怨,民之心也。豫于税敛于民之始,量其有无而取舍焉,不待其徵于色也。凡有兴作,莫不皆然,则民无怨背之心,而爱戴其上如父母矣。噫,察民怨也于冥冥之中,弭民怨也于涓涓之始,古之帝王所得民心而保天下者如此。后世人君则不然,视民如暗,见犹不见,此其所以上下相戕而祸乱相仍也欤。

丘睿认为,要防止负面舆论的传播,就要把它消灭在萌芽状态,即舆论还隐藏在内心,尚未通过语言符号,或是通过表情、动作等非语言符号的进行传播“未然”状态时。

民意与政绩,即范围触及人民对政府施政满意与否的问题,也是古代统治者讨论比较多的问题。《国语·晋语三》说道:“夫人美于中,必播于外,而越于民,民实戴之,恶亦如之,故行不可不慎也。”意思是统治者在施政上有好的表现或坏的表现,都会引起人民的反应,因此不能不谨慎行事。孔子强调:“举直错诸枉,则民服,举枉错诸直,则民不服。”认为把正直的人举起来安置在枉邪的人上面,人民便悦服了;把枉邪的人举起来安置在正直的人上面,人民便不悦服了。悦服,则发出赞颂之声;不悦服,则必发出怨谤之声。《说苑·谈丛》中“问善御者莫如马,问善治者莫如民”的话,强调了人民最了解谁的政绩良好,也最会去赞颂好的执政者。《韩诗外传》卷五中也说道:“百姓皆怀安和之心,而乐戴其上,夫是之谓下治而上通,下治而上通,颂声之所以兴也。”意思也是只要政绩好,人民必会发出赞美之声。孔子说:“天下有道,则庶人不议。”足见,政治昌明,则人民不会指责政府或对施政发出不满的声音了,而“举事不当,为百姓谤”(《说苑·谈丛》)则显示出:政绩败坏,人民自然会发出怨言了。二、舆论与民智及自由

对民意与民智的问题,中国古人有两派不同的看法。《史记·淮阴侯列传》中,广武君对韩信说道:“臣闻智者千虑,必有一失;愚者千虑,必有一得。故曰:狂夫之言,圣人择焉。”言外之意就是,民意是建立在民智的基础上,统治者必须以民意来弥补他们决策中的不足。刘向在《说苑·权谋》中也指出:“圣王之举事,必先谛之于谋虑,而后考之于蓍龟。白屋之士,皆关其谋;刍荛之役,咸尽其心。故万举而无遗筹失策。”意思是说圣贤的君王在办理一件事的时候,一定先要审慎地谋划考虑,然后用蓍龟加以占卜,考察凶吉。国中贫贱的人都参加意见,连捡柴火的工役,也都竭尽全部心力,因此提出很多的计谋没有失算的。

可见,民意流露了人民的智慧,对统治者而言,参考民意有百利而无一害。《古今图书集成》二百五十三卷记载有“匹夫匹妇若无所知,然离而听之则愚,合而听之则圣”的话语,更是一语道破民意的本质。

孟子从舆论是多数人的意见的角度来论述民智可用可信。孟子曾强调多数人的意见优于少数人的意见,君王行事必须参考多数之民意,他说:“左右皆曰贤,未可也;诸大夫皆曰贤,未可也;国人皆曰贤,然后察之,见贤焉然后用之。左右皆曰不可,勿听;诸大夫皆曰不可,勿听;国人皆曰不可,然后察之,见不可焉,然后去之。左右皆曰可杀,勿听;诸大夫皆曰可杀,勿听;国人皆曰可杀,然后察之,见可杀焉,然后杀之。故曰国人杀之也。

张潮也认为舆论乃多数人的意见,它比少数富豪与贫民对官吏的意见,更为公允,他强调“官声采于舆论。豪右之口与寒乞之口,具不得其真”。

但是,古代也有人提出了与孟子、张潮相反的观点,即不取决于多数,舆论不可信。如管仲认为:夫短绠不可以汲深井,知鲜不可以与圣人言,慧士可与辨物,智士可与辨无方,圣人可与辨神明;夫圣人之所为,非众人之所及也。民知十己,则尚与之争,曰不如吾也;百己则疵其过;千己则谁而不信。是故民不可稍而掌也,可并而牧也;不可暴而杀也,可麾而致也;众不可户说也,可举而示也。

这段话的意思是:短的汲井绳,不能汲深井;知识浅薄的人,不能够和圣人谈话;聪慧的人可以同他辨别物理,明智的人可以和他辨别一切事物;圣人可以和他辨别神明,而圣人的所作所为,又不是一般老百姓所能赶上的。人民知识超过自己十倍,还同他争论,说他不如我;人民知识超过自己百倍,还批评他的过失;人民知识超过自己千倍,还说他的话不能采信。所以人民不可以随便地加以控制,可以起来牧养他;不可以残暴地去杀他,但可以指使他;老百姓不可以一个个劝说,但可以一起告示他。总之,管仲认为,人民的智慧不及政治领袖,政治领袖不可轻易采纳人民的意见。

孔子也说过“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的话,认为政府能够使人民照着政府的命令去做,却很难使他们懂得所以这样做的道理,因为有许多决策过程是老百姓难以理解的,百姓既难以理解,他们对政府所表达的意见就不一定正确了。

对民意不可信,民意不等于民智的记载还有很多。如赵武灵王认为:“夫有高世之功者,必遭遗俗之累;有独知之虑者,必被庶人之恐。”这是说凡是有超乎流俗功名的人,往往会遭受远离风俗的谴责;有独特谋略念头的人,往往会遭受到傲慢人民的埋怨。《史记·赵世家》中也记载了肥义“不谋于众”的观点,认为“夫论至德者,不和于俗;成大功者,不谋于众”。意思是凡是讲论大德的人,不会跟世俗同调;凡是成就大功的人,不会跟民众商议。这显示出:民意并不代表民智,意见的流露也有不理智的成分。所以政治领袖有时不必太在意人民的批评,只要他的决策真是利国利民,哪怕一时违反民意也心安理得。韩非更进一步批判了民意的愚昧。他说:“今不知治者,必曰:得民之心。得民之心而可以为治,则是伊尹、管仲无所用也,将听民而已矣。民智不可用,犹婴儿之心也。夫婴儿不剃首则复痛,不副痤则浸益。剔首副痤,必一人抱之,慈母治之,然犹啼呼不止,婴儿不知犯其所小苦,致其所大利也。今上急耕田垦草,以厚民产也,而以上为酷。修刑重罚,以为禁邪也,而以上为严。徵赋钱粟,以实仓库,且以救饥馑、备军旅也,而以上为贪。境内必知介而无私解,并力疾斗,所以禽虏也,而以上为暴。此四者,所以治安也,而民不知悦也。复求圣通之士者,为民智之不足师用。昔禹决江浚河,而民聚瓦石;子产开亩树桑,郑人谤訾。禹利天下,子产存郑,皆以受谤,夫民智之不足用亦明矣。故举士而贤智,为政而期适民,皆乱之端,未可与为治也。”

在韩非眼里,人民知识的不能采用,就像婴儿的心理状态一样。婴儿头发不剃掉,头疼就医不好。脓不挤破,溃烂就更厉害。给婴儿剃头和挤脓,一定要一个人紧紧抱着,由慈母动手,他还要不停地大哭大闹。因为婴儿不知道接受短暂的痛苦,可以获致长远的利益啊。韩非并举夏禹和子产的例子,说明人民的缺乏远见,民意的不足采信。这当然是站在法家的立场对民意的看法。《呻吟语·治道》中记载了吕坤对“庸人俗识”所发的一段感慨:“天下之事,要其终,而后知君子之用心;君子之建立,要其成,而后见事功之济否。可奈庸人俗识,谗夫利口,君子才一施设,辄生议论,或附会以诬其心,或造言以甚其过。是以志趣不坚,人言是恤者,辄灰心丧气,竟不卒功。识见不真,人言是听者,辄罢君子之所为,不使终事。呜呼,大可愤其心矣!古之大建立者,或利于千万世,而不利于一时;或利于千万人,而不利于一人;或利于千万事,而不利于一事。其有所费也似贫,其有所劳也似虐,其不避嫌也,易以招摘取议。及其成功,而心事如青天白日矣。奈之何铄金销骨之口,夺未竟之施,诬不白之心哉!”这段话把一些缺乏远见的议论称为民意,认为政策的推行不畅,皆因为朝野在重大政策上存有认识差距,对政府的苦心,人民缺乏理解之故。

对于舆论与多数,即取决于多数的问题,中国古人有正反两方面的看法。《鬻子·撰吏五帝三王传政乙第三篇》中记载:“民者,积愚也,虽愚,明主选吏焉,必使民兴焉。士,民兴之,明主举之;士,民若之,明上去之,故王者取吏,不忘必使民唱然而和。民者,吏之程也,察吏于民然后随。民者,自卑也,而使之取吏焉,必取所爱。故十人爱之,则十人之吏也;百人爱之,则百人之吏也;千人爱之,则千人之吏也;万人爱之,则万人之吏也。”这表示,百姓虽然知识浅薄,但是明智的君王在选拔人才的时候,必定会尊重民意。民意赞成的就任用,民意反对的就不任用,而民意支持愈多的人,担任的官职也就越高。《春秋·左传》中也有相关的记载。晋国栾武子出兵援救郑国,与楚军对峙,栾武子接受臣子建议,准备班师回国。当时军官中要作战的很多。有人对栾武子说:“圣人与众同欲,是以济事。子盍从众!子为大政,将酌于民者也。子之佐十一人,其不欲战者三人而已。欲战者可谓众矣。商书曰:‘三人占,从二人。’众故也。”栾武子回答道:“善钧从众,夫善,众之主也。三卿为主,可谓众矣。从之不亦可乎?”按照常理,执政者或政治领袖应当尊重多数人的意见才对。然而,栾武子却认为人数的多寡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意见是否正确,如果意见正确,那么少数人的意见就等于多数了。换言之,多数人的意见如果对国家有害,难道政治领袖也要盲从吗?

不管民智可信不可信、民智可用不可用,对于舆论与自由问题——涉及了人民应否有表达意见的自由的问题,古人也有独到的看法和见解。这主要表现在《国语·周语上》中的记载。周厉王禁止百姓批评朝政,邵公劝谏他说:“防民之口,甚于防川。川壅而溃,伤人必多,民亦如之。是故为川者决之使导,为民者宣之使言。……民之有口,犹土之有山川也,财用于是乎出,犹其有原隰衍沃也,衣食于是乎生;口之宣言也,善败于是乎兴。行善而备败,其所以阜财用衣食也。夫民,虑之于心而宣之于口,成而行之,胡可壅也!若壅其口,其与能几何?”这段话深刻地揭示了让民意充分表达的重要性。让人民自由表达意见,对政治确实有利,若是一味压制,反而会造成负面影响。《亢仓子·君道篇》中,王士源指出:“草郁则为腐,树郁则为蠹,人郁则为病,国郁则百慝并起,危乱不禁。所谓国郁者,主德不下宣,人欲不上达也。”“郁”就是“阻塞不通”;“人欲”就是“民意”。民意的上达管道受阻,民怨积压日久,国家就会动荡不安。因此,民意是不可让它阻塞不通的。《亢仓子·君道篇》中,吕坤也认为:“民情甚不可郁也。防以郁水,一决则漂屋推山。炮以郁火,一发则碎石破木。桀纣郁民情,而汤武通之。此存亡之大机也,有天下者之所夙夜孜孜者也。”“民情”就是“民意”,民意被压制的结果,就像堤防、大炮压制水、火一样,后果不堪设想。因此,民意是不能强加压制的。

我国古代丰富的舆论思想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舆论学提供了丰富的养料。我们应该注意在我国传统宝库中吸取舆论思想的精华,认真[5]做好“古为今用”,使它发扬光大。[1]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1卷,第192页。[2] 刘建明:《基础舆论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8年版,第66页。[3] 刘建明:《基础舆论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8年版,第66页。[4] 周谷城:《中国政治史》,中华书局1982年版,第151页。[5] 邵培仁主编:《20世纪新闻学与传播学:宣传学与舆论学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249~265页。

第四章 中国近代的舆论发展与研究

第一节 19、20世纪之交的舆论研究

一、舆论的勃兴和舆论思想的活跃1.言禁的突破和舆论的勃兴

中日甲午战争的失败及《马关条约》的签订,给中国民众注入了一针清醒剂,使人们感到了深重的内忧外患,社会舆论因此冲破了封建“言禁”的桎梏而勃兴,形成了改良的直至革命的舆论,促进了中华民族的觉醒和变革。

甲午战争期间,社会舆论对这场战争给予了自始至终的关注。战争开始,当时的报刊舆论对这次战争颇具必胜的信心,认为日本“地狭物薄,弹丸小国”。但这是盲目的乐观和过分的自信。随着战争的失利,人们面对现实进行了冷静的思考,在社会上出现了对日持久战的舆论。对于清政府派李鸿章乞和,社会舆论反应很强烈,批评当权者“不察事势,不恤人言,显违众论,而逞一己之私,贸贸然以和议进,其失国体而散人心姑且弗论,不解其以逆料倭人之就我范围不事要挟耶”,呈现出“万口交腾”、“誓不从寇”的舆论风潮。社会舆论要求抵抗侵略,反对求和,不可避免地要涉及清政府在战争中失败的问题,认为“平日之政事,一贪字坏之”。后来,台湾人民的抗日行动,得到内地舆论的广泛称赞和声援。《申报》不断发表评论反对割让台湾的斗争。每当台湾军民得胜、杀伤侵略者,舆论即欢欣鼓舞,大力宣传;对不怕流血牺牲、勇敢抗敌的英雄赞美备至。社会舆论在此时发挥了它应有的作用。《马关条约》给中国人带来极大的刺激,然而人们没有沉浸于悲切、哀叹之中,不是悲观失望,而是从刺激中去面对现实,冷静地反省,寻求挽救危机的出路。维新变法正是在这种要求变法自强的社会舆论中发展起来的。

震惊中外的“公车上书”是以康有为、梁启超为首的资产阶级维新派挺身而出的壮举。康有为组织了在京会试的举人联名上书光绪皇帝,痛陈割地弃民的国耻,提出富国之法、养民之法和教民之法三项变法建议。值得一提的是,这次上书还拟订了一项舆论制度,即建议每10万户中推举一名“议郎”,上驳诏书,下达民情,供皇帝咨询。凡内外兴革大事,皆由“议郎”开会讨论,全体议郎每年更换一次。这次上书及其所反映出来的民主思想,使资产阶级改良主义思潮传播开来,在全国民众中造成了非常广泛的影响。

维新派的办报活动,最终冲破了封建统治者的言禁。中国历代封建统治者为了维护其专制统治,一贯实行愚民政策。他们控制和垄断新闻媒介,严厉压制言论自由和出版自由。如清朝的《大清报律》规定造妖书妖言及传用惑众者皆斩,“捏造言语录报各处者,系官革职,军民杖百,流亡千里”。一些地方政府也发布过禁止“伪造谣言刊卖新闻纸”之类的命令。早在维新运动兴起之前,王韬等人就发出过要求解除言禁、允许私人办报的呼吁,清廷未予理睬。1895年康有为在“公车上书”中又提出“纵民开设报馆”的要求,也未得到皇帝的首肯。于是康有为、梁启超等人只好冒着杀头、流放、监禁的危险,挺身而出在京城禁苑办起了报纸,从而在禁区打开一个缺口。对于当时的舆论界来说,这是一个意义非凡的壮举。1896年《时务报》创刊后,各地维新派报刊如雨后春笋一般出现,在事实上冲破了封建统治者的言禁。这些维新派报刊在宣传变法维新的同时,猛烈抨击“禁著私书,禁谈国事,禁上直言,禁倡清议”和“严巷议之诛,立腹诽之律”的政策,要求给予新兴的资产阶级出版报刊和发表言论的自由权利。康有为在《上清帝第三书》和《上清帝第四书》中,提出了“设议院以通下情”、“设报达聪”的建议。康有为、梁启超以“广人才,保疆土,助变法,增学问,除舞弊,达民隐”为宗旨,创办了维新派的舆论机关和阵地——强学会及其机关报《中外纪闻》、《强学报》。通过办报办会培养的一大批舆论领袖,为维新派宣传舆论活动的全面展开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也为资产阶级进行有组织的群众性舆论活动高潮的到来奠定了基础。到了“百日维新”期间,康有为和一些维新派大臣又纷纷上书皇帝要求允许设立报馆,广开言路,终于迫使光绪皇帝颁布了准许“官绅士民”办报的诏书,允许报纸“据实昌言,不必意存忌讳”,并要求各地政府给办报以免税的奖励。这是资产阶级维新派多年来争取出版自由取得的重大胜利。

近代国人所创办的报刊,从1873年至1895年的20余年中,满打满算不过30种。可是在维新运动中,各地维新志士以极大的热情纷纷创办报刊,尤其是在“百日维新”期间光绪皇帝发布准许官民办报的诏书后,更促进了各地报刊的迅速发展。社会上组织学会,创办报刊,蔚然成风。这些报刊积极地推动了维新运动的发展,成为中国社会舆论的一支主要力量。从1896年8月《时务报》创刊到1898年9月戊戌政变发生的两年零一个月的时间内,全国各地创办的报刊达70余种,比此前20多年国人所办报刊增加了一倍多。从办报地区看,已由广州、香港、上海等沿海城市发展到汉口、重庆、成都等内地城市,甚至内地一些中小城市也办起了报刊;从报刊品种看,有综合性报刊,也有专业性报刊 ;有政治性报刊,也有游艺性报刊;有文言文报刊,也有白话报和俚语报;有以普通读者为对象的报刊,也有以青年、妇女、儿童为对象的报刊;有文字报刊,也有了画报,形成了我国近代的第一次办报高潮。

19、20世纪之交的社会变革为舆论研究提供了肥沃的土壤;先进的资产阶级知识分子在留学、流亡的过程中,学习了西方有关舆论的理论,开阔了他们的视野,并且在办报的过程中提出了自己的报刊舆论思想,这些都对后来的舆论研究产生了深远的影响。2.维新派报刊舆论思想的活跃

我国的第一代报人在办报实践过程中,从新闻舆论的角度出发,提出了报纸反映群众舆论、呼吁言论自由等观点。

王韬创办了中国新闻史上著名的《循环日报》。由于他是在香港办报,清政府鞭长莫及,这使得他能将自己充满西方色彩的言论自由思想形诸报端,从而成为中国明确具备近代报刊言论自由思想的第一人。王韬认为报纸应该对国事“辩论其是非,折衷其曲直”,使群情舆论得以见诸版面,闻于朝廷,影响政策。他指出,办报要“指陈时事,无所忌讳”,同时,“名直陈时事,举其利弊,不过欲当局者采择之而已。”故当局应当做到“言之者无罪,闻之者足以戒”,对报上言论或采纳或不予理睬,而不应该压制打击。王韬把西方近代报刊的舆论力量,看成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卿相的权势,希望中国出现“清议所至,足以维持大局。主笔之事,位至卿相”,“国家有大事,皆视其所言以为准则”的局面。为了论证言论自由的合理性,他引用了先王旧制,尧舜纳谏的传说,并加以资产阶级民主色彩浓厚的一番推论:“诚以天下之大,兆民之众,非博采舆论,何以措置咸宜”,“以盛治之朝,唯恐民之不议,未闻以议为罪也”。王韬在论述报纸的功能时,认为“民隐得以上达”是报纸十分重要的功能。“善为治者,贵在求民之隐,达民之情,民以为不便者不必行,民以为不可者不必强,察其疴痒而煦其疾痛”,而清政府之弊端在于“下情之壅于上闻”。王韬在《论各省会城宜设新报馆》一文中还特别指出:“有时彼国朝廷采取舆论,探悉群情,亦即出自日报中……此亦可以而仿效者也。”显然,王韬主张报纸反映舆论,并通过报纸反映的舆论来进行上下的沟通和国家的治理。这是一种民智可贵、民智可信的民本主义的舆论观的反映。

郑观应提出了报纸是民主政治的枢纽,认为要真正做到“民隐悉通,民情悉达”,必须在设立议会的同时广办报纸,他说“日报与议院,公议如秉炬”。“欲通之达之,则莫如广设日报矣”。民隐、民情、公议实际上都是指舆论。郑观应认为要治理好国家,统治者必须了解舆论,尊重舆论,建立与民众沟通的渠道,同时把自己的政策与民众的意见有机地结合起来,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达。郑观应还提出创办西文报刊,“遇交涉不平之事,据理与争,俾天下共评曲直”,以捍卫民族利益。这实际上也是加强国际范围内的舆论宣传,重视制造国际舆论的思想的反映。

康有为认识到办报不仅是建立政党的舆论准备,而且也是政党建立以后的宣传手段。因而,康有为把创办报刊作为强学会的四大任务之一,并且在办报的过程中,提出了我国新闻史上最早的党报思想。他要求强学会的报刊要向群众宣传强学会的宗旨,并允许进行党内讨论,“各同志条陈新会章程稿,皆发交本党机关报登录,以公同志观览辩难,亦可听同志寄文驳诘,如议院然”。康有为深刻认识到新闻宣传的重要性,因而也倍感新闻控制的必要。康有为在其提议设立官报局的具体建议中,提到了由国家逐月拨款,公费订阅,以加强宣传,统一思想,并提出要对官报进行审查,“择其精善进呈,发备圣览,其有悖谬不实,并令纠禁”,以加强管理,控制舆论。康有为在《上清帝第二书》中提出:“报馆之意,盖有四端:首列论说,指陈时事,常足以匡政府所不逮,备朝廷之采,其善一也;胪陈各省利弊,民隐得以上达,其善二也……”这些观点反映了康有为对舆论作用的认识和对舆论的重视。

谭嗣同,维新运动的著名领袖,在办报宣传激进的改革思想的同时,他认识到了群众舆论的重要性,提出报纸应为“民史”、“民口”,认为报纸要反映人民的活动和做人民的喉舌。谭嗣同主张把报纸办成记录民事、反映民意、为民呼吁的机关。他在《湘报后叙》阐述的办报思想中提出:报纸要代民立言,成为“民史”、“民口”。这种思想比康有为、梁启超、严复等人“宣德达情”、“去塞求通”的主张更为激进,已经具有了明显反封建的民主主义意识。他说:“报纸,即民史也。彼夫二十四家之撰述,宁不烂焉,极其指归,要不过一姓之谱牒焉耳。于民之生业,靡得而详也;于民之教法,靡得而纪也;于民通商惠工务材训农之章程,靡得而毕录也。而徒专笔削一己之私,滥褒诛于兴亡之后,直笔既压累而无以伸,旧闻遂放失而莫之恤,谥之曰官书,官书良可悼也。不有报纸以彰民史,其将长此汶汶暗暗以穷天,而终古为喑哑之民乎?”报纸是反映和记录“民之生业”、“民之教法”、“民通商惠工务材训农之章程”等与民众有关的活动的,它与封建王朝起居注式的、只反映“一己之私”的历史典籍是完全不同的。谭嗣同提出报纸应成为真实地反映民众生活的“民史”、“民口”的观点是具有进步意义的,因为民主政治必须建立在群众舆论之上,必须反映一般国民之公共意志。报纸是表现一般国民之公共意志,促使舆论形成的工具。这种人民的报纸,是人民的喉舌,一方面反映人民的生活,一方面指导人民如何斗争,如何取得胜利。一个报纸只有抓住了时代政治要求,反映群众斗争,指导群众斗争,推动社会进步,才会受到群众欢迎。群众舆论是新闻舆论的基础层次,媒介应该成为人民的喉舌,使社会公众对某一公共事务的分散议论达成共识,形成社会舆论,成为社会改革的动力。

从“民史”、“民口”的思想出发,谭嗣同进一步提出了自己的言论自由思想。他认为言论自由是报界切肤之问题,此问题不解决,则报纸绝无发展之机会。事实上,言论自由是舆论形成的前提条件,也是社会舆论最终形成的充分保证。谭嗣同指出:“防民之口,甚于防川,此周之所以亡也;不毁乡校,此郑之所以安也;导之使言,谁毁谁誉,此三代之所以直道而行也。吾见《湘报》之出,敢以为乡民庆曰:诸君何复忧乎?国有口矣。”他提出了“兴民权”的概念,倡导民主办报的思想。“盖方今急务在兴民权,欲兴民权在开民智。”主张新闻应该向民众开放,报纸要多给平民发言的机会,要“开风气,拓见闻”,努力实现“公权于民”。我们可以看出,谭嗣同提倡重视群众舆论,倡导“兴民权”、“开民智”,是为了使报纸更好地发挥反映舆论、引导舆论的作用。

综观我国第一代报人的舆论思想,首先是由于对现实的不满而怀有要求变革的思想,这样使得他们必须寻求一种制造变革的舆论工具,而这一舆论工具非报纸莫属。但是,当时的封建统治者进行残酷的舆论压制。这使得我国的第一代报人必须冲破言禁,倡导言论自由,言论自由思想由此发源并在以后的革命斗争中发挥了巨大作用。其次,我国的第一代报人都十分强调舆论的重要性。这与当时的统治阶级压制舆论、轻视舆论有关。为了让民众和开明的统治者认识到舆论的重要性,这个时期关于舆论对治国安邦的重要性的论述也比较突出。最后,我国第一代报人,不管是改良的或革命的,他们营造改良的或革命的舆论是通过办报来实现的,因而他们的舆论思想是立足在对新闻宣传研究的基础上,反映的主要是新闻舆论思想。二、舆论研究的集大成者——梁启超

梁启超是中国近代著名的政治活动家、思想家、宣传家和学者,也是一位伟大的爱国主义者。他创办了戊戌时期的重要刊物、维新派的舆论机关——《时务报》,宣传“复民权”、“开议院”等带有资产阶级启蒙色彩的政治观点。他把“复民权”看成是振兴图强的基础,认为只有人民才是天下的“真主”。在其30多年的舆论活动中,梁启超总结前人和自己的办报经验,汲取了西方资产阶级的新闻舆论思想,逐渐形成了其内容丰富的舆论思想,被同时代的人誉为“舆论之骄子”。1.舆论及健全舆论

梁启超在1902年写的《舆论之母与舆论之仆》是我国近代舆论研究中的第一篇专论。他在这篇专论中提出了舆论的定义:“舆论者,寻常人所及见也。”即舆论是一般平民百姓的认识,舆论的主体是寻常人,是平民大众。梁启超在《读十月三日上谕感言》中肯定了舆论是多数人自发表达的意见、态度和信念,认为:“夫舆论者何?多数人意见之公表于外者也。是故少数人所表意见,不成为舆论;虽多数人怀抱此意见而不公表之,仍不成舆论。”“夫舆论者,非能以一二人而成立者也,必赖多人;而多人又非威胁以结集者也,而各凭其良知之所信者而发表之;必多数人诚见其如此,诚欲其如是,然后舆论乃生。”梁启超强调舆论的公众性和自发性,这种舆论的观念与西方现代的舆论观已经非常接近,与现代的舆论定义基本相合。但梁启超把寻常人与他所谓的豪杰、英雄对立起来,把豪杰、英雄排除在舆论的主体之外,认为英雄豪杰的意见不能列为舆论,英雄豪杰的意见只不过是“从国民多数之意见,利用舆论以展其智力”而已。这也就落入了古代把舆论看成“舆人之论”、“舆人之诵”的窠臼之中。

梁启超生活的时代,中国面临被列强瓜分的危机,而民众或默然无视,或表一番忧虑而已,“及其求所以振而救之道,则曰天心而已,国运而已”。这种不善的舆论使梁启超极为痛心,他认为这种不善的舆论也足以亡国,“启超窃谓:吾中国之亡,不亡于贫,不亡于弱,不亡于外患,不亡于内,而实亡于此辈之议论”。这样的舆论不可贵。所以可贵的不是舆论,而是健全的舆论。在他看来,“夫健全舆论云者,多数人之意思之结合,而有统一性、连续性者也。”不是多数人的意见,不能谓舆论,非统一、连续,不足以谓健全。三者皆为健全舆论所必需。如缺后面二者,舆论也可发生,甚至能极一时之盛,但其为道不能持久,性质不能继续,转瞬而灰飞烟灭。当其盛大之时,还“往往破坏秩序、横生枝节,以贻目前或他日之忧。如是则舆论不为国家之福而反为病。”所以,要建设民主宪政,非造成健全舆论不可。

在梁启超看来,要解决如何制造健全舆论的问题,必须从报纸宣传本身着手,“夫舆论之所自出,虽不一途,而报馆则其造之之机关之最有力者也”。梁启超在他的《国风报叙例》中认为:无论何种政体都不能缺少健全的舆论;立宪政治实质上是舆论政治,“立宪时代之舆论,常立于主动之地位”。他在《舆论之母与舆论之仆》一文中探讨了舆论形成的原因,在《国风报叙例》中提出了健全舆论的“五本”之说:一是常识。“谓普通学识人人所必当知者也”,包括“自然界、社会界之重要现象,其原理、原则”,以及“本国及世界历史上重大事实,与夫目前陆续发生之大问题”。报纸工作者都应力求了解、掌握这一切,“然后持论乃有凭据”,“苟利害,校然甚明,无复辩难余地”。只有这样,才不会出现破绽,才能有健全的舆论。二是真诚。梁启超深信“至诚而不动者,未之有也;不诚未有能动者也”。然而,怎样才能称得上是真诚呢?舆论是多数人公开发表的意见,而多数人又不是凭威权利害所集结,而是凭良知、信念的自然结合。在梁启超看来,只有多数人“诚见其如是,诚欲其如是,然后舆论乃生”,所以要“以国家利害为鹄,而不是私人利害为鹄是已”,“若夫怀挟私计,而欲构煽舆论,利用之以供少数人之刍狗,则未有能久者也”。虽然对国家利害的看法不尽一致,甚至完全相反。但只要出于真诚,则其立论莫不持之有据,言之成理。三是直道。即敢言而善言。梁启超认为,报纸之使命在能为国民求多福而御其患。凡不利于国民者,务必去之而后已。但是纵观历史,凡不利于国民者,往往是社会上的有力分子。所以报纸欲尽其言,还必须具有“柔而不茹,刚亦不吐,不侮鳏寡,不畏强御之精神”。若平时虽有主张,而当一遇威术,则噤若寒蝉,这仅是腹诽而已,并不是舆论,非报纸应持之态度。四是公心。报人应出乎公心,基于公众、国家的利益来立命和袒护国民,不能挟党派私见,更不能以自己的好恶来判断是非。“若怀挟党派思想,而于党以外之言论举动,一切深文以排挤之,或自命为袒护国民,而于政府之所设施,不问是非曲直,不顾前后因果,而一惟反对之为务”,则非为沽名,即为快意,而非报纸尽责之道,不能称其舆论,并且对健全舆论之形成无丝毫益处。五是节制。即所发的议论的强烈程度要根据情况而有所节制。梁启超认为,舆论如果不加以节制,则会出现如百犬吠声、聚蚊成雷、激涌若潮的狂热态势,这是舆论的病态。因此,发表意见要导之以理,不作偏至之论,一言一举都要有所节制,要“导之以真理”,不能“拨之以感情”,更不能“通言肤浅之性,故作偏至之论”。梁启超把以上五条当成制造健全舆论不可或缺之要素,称之为舆论“五本”。梁启超认为,舆论五本是民主宪政的形成的基本条件。因为健全的舆论,不仅是公众意见的表达,更重要的是意味着公民对现实政治生活的影响。这种可笼统称之为舆论监督的东西涉及的对象包括公民、团体、社会生活,尤其是政府的政策举措。政府受公众之委托,若无监督,虽有圣智亦难免滥用其权。而在社会监督体系中,以舆论监督最为重要,能给其他如立法、司法和政党等以后援。故而,立宪政治又被称之为舆论政治。

五本说的核心是强调议论的发出者和传播者的社会责任,要求以国家利益为重,反映了传统的中国报人的思想特点。在中国的舆论研究中,梁启超第一个认识到了舆论的正负效应问题,并加以全面阐述。但是,梁启超所确立的健全舆论的五本是抽象的,带有理想色彩。首先作为舆论主体的社会公众,是具体的、历史的。在阶级社会里,他们分属不同的阶级,由于根本的立场不同,人们在对待同一政治主张、政治问题不可能有什么共同的“直道、真诚、公心”。2.舆论监督之道及其原则

梁启超所处的近代中国,列强环伺,救亡图存的斗争迫在眉睫。而国内知识分子仍沉醉于八股取士,平民百姓则不知痛痒,漠不关心。作为一个爱国主义者,梁启超一心想救亡图存,报效祖国,而又“手无斧柯,所以报答国民者惟恃三寸之舌,七寸之管”。于是他全力以赴去做思想启蒙和舆论发动工作,想通过制造舆论,使民能“广其见识,破除愚昧”,“知国何以强,何以弱”;“以何而智,以何而愚”,从而能“恍然于中国种种旧习必不可以立过”,从此能发愤图强,投身于救亡图存的舆论之中。梁启超之所以如此重视舆论活动,是因为他认识到了舆论的巨大威力。他认为,舆论是一种“无形的势力,存在于国中无数不知名之人之身中者”,是“天地间最大的势力,未有能御者也”。这种“社会制裁之力”,“能使人不敢为真小人”,“苟反抗于舆论,必不足以成事”。“凡政治必藉舆论之拥护而始能存立。”在立宪国家、地方自治机关、国会等,“凡所讨论设施,无一非舆论之返照”。对于此种伟大而无形之势力,虽时有明拒或阴挠者,但其“拒之挠之之术,惟得行之于未成为舆论之时耳。舆论一成,则虽有雷霆万钧之威,亦敛莫敢发”。同时,他又意识到,舆论既是一种建设性力量,又是一种破坏性力量。不善和不健全的舆论,如“以瞽相瞽,无补于颠仆;以狂监狂,只益其号呶;俗论妄论之误人国,中外古今,数见不鲜矣”。

梁启超把监督之道归结为三种,即“法律上之监督、宗教上之监[1]督、名誉上之监督”。其中所谓“名誉上之监督”,即舆论监督。他认为舆论监督虽不具有法律的强制力和宗教的信仰威慑力,但其监督实权“亦有不让于彼两途者”。这是因为舆论的背后是一支强大的社会力量,舆论监督可以“隐然示人:尔必当如此,尔必不可如彼。苟不尔者,则尔将不见容于社会,而于尔之乐利有所损”。既然违背了社会人心,不能见容于社会,那么政府的所言所行必遭社会反对,政府也就必因此而受损。故梁启超在报馆的天职中提出了报馆监督政府的功能和报馆在监督政府过程中应该具备的道德。

梁启超认为:“政府者,受公众之委托而办理团体之事业者也。非授以主权,则事因不可举;然权力既如此重且大,苟复无所以限制之,责虽有圣智,其不免于滥用其权。”那么,此种监督之权谁操之?“舆论操之。舆论无形,而发挥之代表之者,莫若报馆,虽谓报馆为人道之总督可也。”他认为立法、司法的监督最为有效,但若“犹虑其力之薄弱也,于是必以舆论为之后援。西人恒有言曰,言论自由、出版自由为一切自由之保障……而报馆者,即据言论、出版两自由以实行监督政府之天职者也”。梁启超认为舆论监督不是简单的批评和指责,“非谓事事而与政府为难也”,他主张的方法有两种:一是教导和扑责同时并行。报纸对政府,“当如父兄之视子弟,其不解事也,则教导之;其有过失也,则扑责之”;“教导与扑责,同时并行,而一皆以诚心出之,虽有顽童,终必有所感动,有所忌惮”。把报纸与政府的关系视为父子关系,是一种对报纸与政府关系的全新认识,在中国新闻史上,这是破天荒的第一次,是对千百年来封建政治伦常的大颠倒。二是要采取务大不务小的方针,“当纠政府之全局部,而不可挑得失于小吏于一二人;当监政府之大方针,而不必摭献替于小节一二事”。不然,则与谄媚权贵,规避取巧无异。梁启超关于在舆论监督中应当抓住大的方面、本质的方面这一见解,是很有道理的。

要做好报刊对政府的舆论监督,梁启超还探讨了报纸应该具备的道德。他认为报馆是造成舆论的机关,为了维系正确之舆论,他在《国风报叙例》中提出了报馆人员都应具备“八德”,内容为:一曰忠告。以诚恳之言谢告国民。“无论政府或国民,苟其举动有不轨于正道、不适于时势者,皆当竭吾才以规正之”。二曰向导。“向导之职,为报馆诸职之干,而举之亦最难”,忠告政府遵循民心,唤起国民欲善之心,担负先觉之责。三曰浸润。不作煽动之词,赋予国民以深造之力,而不激起横溢之势。“浸润与煽动相反对。此二者皆为鼓吹舆论最有力之具”。浸润的特点是收效慢而效力持久,影响深入。四曰强聒。报纸发表文字要匡俗于敝,虑事于未然,启发人们知是非廉耻,“是故立言之君子,不能以一言而遂足也,不能以人之不吾信而废然返也”。五曰见大。“今之政俗,其殃国病民者,比比然也”,不可能一概而论,“故君子务其大者、远者,必纲举而目始张”。要发表要言大义,做到纲举目张。六曰锲而不舍。要坚持“宗旨”,“持论”“一以贯之,彻于始终。凡所论述,百变而不离其宗”。七曰旁通。报刊所持言论应该视野开阔,具有知识性、启发性,要“集种种资料以馈之粮,使人人得所凭借以广其益而眇其思”。八曰下逮。“侈谈学理,广列异闻,自炫其博,而不顾读者之惟恐卧,此则操术最拙者也”,要把文章写得通俗易懂,使牧童传诵,灶婢能解。梁启超为报纸引导舆论所列的这八条原则,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报刊反映舆论的法则。3.舆论与豪杰

梁启超把英雄豪杰推到无比崇高的地位,“世界者何?豪杰而已矣!舍豪杰则无世界。一国虽大,其同时并生之豪杰,不过数十乃至数百人止矣,其余四万万人,皆随此数百人之风潮而转移奔走趋附者也。”“英雄者,人世间之造物主也。人世间之大事业,皆英雄心中所蕴蓄而发现者,虽谓世界之历史,即英雄之传记,殆无不可。”梁启超认为舆论是寻常人的认识,但是寻常人的素质低劣,故而“舆论之所在未必为公益之所在”。他指出:“世界贵有豪杰,贵其能见寻常人所不及见,行寻常人所不敢行也。”这样,梁启超不仅把英雄豪杰独立于舆论主体之外,且视英雄之卓见远高于人民群众的认识。豪杰总是能够洞悉一切,高于舆论,这又势必导致“豪杰与舆论常不相容”的错误结论。但梁启超又解释说事实并非如此,因为豪杰既善于作舆论之母,又善于作舆论之仆。梁启超论述道:凡欲为国民有所尽力者,苟反抗于舆论,必不足以成事。虽然舆论之所在,未必为公益之所在;舆论者寻常人所见及者也。而世界贵有豪杰,贵其能见寻常人所不及见,行寻常人所不敢行也。然则豪杰与舆论,常不相容,若是豪杰不其殆乎?然古今尔许之豪杰,能灿然留功名于历史上者踵相接,则何以故?赫胥黎尝论格蓝斯顿曰:“格公诚欧洲最大智力之人;虽然,公不过从国民多数之意见,利用舆论以展其智力而已。”约翰·摩礼(英国自由党名士,格公生平第一亲交也。)驳之曰:“不然,格公者非舆论之仆,而舆论之母也。格公常言:大政治家,不可不洞察时势之真相,唤起应时之舆论,而指导之,以实行我政策。此实格公一生立功成业之不二法门也,盖格公每欲建一策,行一事,必先造舆论。其事事假借舆论之力,固不诬也。但其所以假之舆论,即其所创造者而已。”饮冰子曰:谓格公为舆论之母也可,谓格公为舆论之仆也亦可。彼其造舆论也,非有所私利也,为国民而已。苟非以此心为鹄,则舆论必不能造成。彼母之所以能母其子者,以其有母之真爱存也。母之真爱其子也,但愿以其身为子之仆,惟其尽为仆之义务,故能享为母之权利。二者相应,不容假借;豪杰之成功,岂有侥幸耶?古来之豪杰有二种:其一以己身为牺牲,以图人民之利益者;其二以人民为刍狗,以遂一己之功名者。虽然,乙种之豪杰,非豪杰而民贼也。二十世纪以后,此种虎皮蒙马之豪杰,行将绝迹于天壤。故世界愈文明,则豪杰与舆论,愈不能相离。然则欲为豪杰者如之何?曰:其始也,当为舆论之敌;其继也,当为舆论之母;其终也,当为舆论之仆。敌舆论者,破坏时代之事业也;母舆论者,过渡时代之事业也;仆舆论者,成立时代之事业也。非大[2]勇不能为敌,非大智不能为母,非大仁不能为仆。具此三德,斯为完人。

在这段论述中,梁启超认为,在不同的情境下,豪杰与民意的关系也应有不同的转变,并将历史英雄人物与民意之间的辩证关系归纳成三条:第一,刚打天下时,要否定或质疑流行于世的舆论,如果不如此,便不能凸现自身的真知灼见。第二,打完天下,就要懂得创造舆论,以推行施政理想。第三,天下平定后,反要遵从舆论,不可独断专行。

梁启超是我国近代舆论研究的一面光辉灿烂的旗帜,他精辟地论述了领袖人物顺应社会舆论是历史的归宿。他指出,虽然豪杰与舆论常不相容,但豪杰要留功名于历史,必须顺从国民多数的意见,利用社会舆论展其智力。所以,英雄人物既要能为舆论之母,又要能为舆论之仆,这是立功成业的“不二法门”。梁启超的这些宏论科学地概括了社会意识的运动规律,反映了广大中下层群众的要求,是中国近代舆论研究的宝贵成果。梁启超的新闻舆论观及舆论监督观,尤其是健全舆论概念的提出,标志着舆论研究的进一步深入,从而使他在这方面的贡献超出了前人。但是,梁启超的舆论观是超阶级的唯心主义的意识观。在其政治活动中,他又不时地在新闻报道中使用“权术”;他要求报纸以国民公意为宗旨,在报道中党派偏见又时常居于主导地位。他还曾主张报纸在制造舆论时须出于至诚,然而在私下又打算暗为舆论之主,明为舆论之仆。这些都反映了资产阶级改良派的局限性。4.言论自由与观点公开

梁启超极力主张言论的自由争鸣。他认为,同一言论场中,意见的纷争是必然的,“国家之利有多端,而利又恒必与害相缘,姑见智见仁,权轻权重,感觉差别,异议遂生,而莫不持之有故,言之成理”。只要大家自由竞争,驳得“针锋相对,丝丝入扣,孰是孰非,自然见个分晓。”舆论在相互匡正的过程中,“真理自然日明,世运自然日进”。梁启超还运用自然界进化论的理论来探讨舆论的不一致和舆论优化,他认为公平竞争、优胜劣汰是制约一切的公理,言论争鸣也一样适用。在舆论场中各种意见的自由交锋,那些能见及事物全部和本质、接近真理的言论必能战胜粗劣虚伪的言论,并逐渐为各种人所接受,成为代表公众意志的言论。这里反映出了梁启超的舆论思想较深地受到资产阶级早期新闻自由思想的影响。早期的资产阶级新闻自由思想主要包含“观点的公开市场”和“自我修正过程”。前者是指人们可以自由自在地公开发表自己的意见,不管这些意见是对或错,均不受外来干涉和控制。后者则指正是通过意见的公开表达与交换,正确的观点会在争论中不断丰富、不断修正,并最终战胜虚伪和错误而保存下来。

梁启超认为,舆论的沉滞是因为几千年来中国君主专制制度实行愚民政策的结果。封建君主的集权专制,必抑民权,而“昔抑民权,以塞民智为第一要义”。具体手段是钳制言论,阻塞信息传递,使上下之情不能相通,言论不能自由传播,从而窒息了言论,舆论不能形成。另外,专制君主以一家之言为尊,罢黜百家,使言论单一化,失去了言论自由交锋的可能,从而限制了人们的思想自由,这也是舆论不兴不善的主要原因之一。故而,梁启超认为:“中国数千年之腐败,其祸极于今日,推其大原,皆必自奴隶性而来,不除此性,中国万不能立于世界万国之间。”正是基于这一点,他主张开民智,兴民权,坚决地反对政府对报业的垄断和对思想的控制,而主张打破报禁、解放思想。梁启超曾有著名的“权生于智”的思想。“权生于智也,有一分之智,即有一分之权;有六七分之智,即有六七分之权;有十分之智,即有十分之权……故权与智相倚者也。”所以,他提出:“言自强,于今日以开民智为第一要义。”梁启超希望能够对民众进行思想启蒙,使他们有能力参与舆论活动,担当起参与国政的重任。

梁启超在《论报馆有益于国事》一文中把报纸比作耳目喉舌,指出报纸有“去塞求通”的功能。所谓“通”,包括通上下和通中外两个方面:通上下就是“宣德达情”,使“君思得以下逮”、“民隐得以上达”;通中外就是要尽量掌握外情,做到知己知彼。他认为“中国受辱数十年”,就是因为上下不通和内外不通。怎样才能改变因塞受辱的情况呢?他说:“去塞求通,厥道非一,而报馆其导端也。……无耳目,无喉舌,是曰废疾。其有助耳目喉舌之用而起天下之废疾者,则报馆之谓也。”他认为,如果政府垄断了报纸,国民就无法了解事实真相,从而也就无法监督政府,择善而从,其自由权利事实上也就被剥夺了。至于统一思想,在梁启超看来,“倘若拿一个人的思想作金科玉律,范围一世人心,无论其人为今人,为古人,为凡人,为圣人,无论他的思想好不好,总之是将别人的创造力抹杀,将社会的进步勒令停止了”。

针对当时中国社会舆论沉闷、平民大众“智慧未开、公德缺乏”,且好静不好动,守一人之言,“思想束缚于一点,不能自开生面”的普遍现象,梁启超极力主张人们解放思想,开动脑筋,多发创造性的言论,即使有失言之处、偏激之言、极端之言也可以,有时不妨故意采用偏激之言、极端之言。梁启超认为,有失言之处也不要紧,因为“必有起而矫之者,矫之而适得其正,则道进矣”。同时,针对“举国之脑筋皆静”、群治沉滞的情况,梁启超还主张不妨偏激,以“刺激一般人之脑筋”。梁启超认为人们总是安乐于所常见,即那些陈旧、习惯了的东西,而对于罕见的新事物则持惊骇、怀疑、拒不接受的态度,只有“变其所骇者而使之习焉,然后其智力乃可以渐进。”他举例说,人们初始骇甲种思想言论,那么我就极力鼓吹比甲更激进更可骇的乙种言论,这时人们就将对甲的骇、疑心转移到乙上,而对甲种言论反倒习以为常,能够接受了。那么丙种比乙更激烈的言论出现时,人们又安于乙而骇丙。因此,梁启超是主张言论激进的。“吾所以实行者在此,则其所昌言者不可不在彼,吾昌言彼,他日国民所实行者不在彼而在此焉……而我之所期之目的则既已达矣。”另外,梁启超提出,为促进舆论进步,先进人物在制造舆论时,采用极端之言也无所谓。发表言论者“既认定一目的,则宜以极端之议论出之。虽稍偏稍激焉不为病,何也?吾偏激于此端,则同时必有人焉偏激于彼端,以矫我者。又必有人焉,执两端之中以折衷我者。互相倚,互相纠,互相折衷而真理必出焉。”

资产阶级在实践他们的新闻自由时,不断修正了他们的新闻自由口号,提出了“社会责任论”,其主要精神是强调自由伴随义务,报刊必须对社会负有责任,要为公众福利和安全服务,否则新闻媒介可能对社会产生危害。这是一种主张有限制的新闻自由,主张新闻媒介通过加强自律承担社会责任的新闻观念。梁启超在谈论言论自由时,也认为言论自由不是一项绝对的普遍的权利。他主张人们在行使这种权利时,必须承担一定的道德义务,服从该社会的法律规范,不服公律、不顾公益的自由之祸害“将烈于洪水猛兽矣”。但是,我们说,梁启超的这一观点与资产阶级的“社会责任论”有着本质的一致性,如梁启超没有明确提出政府干预报刊,而是要求报人进行自我监督,主动负起社会责任,因而梁启超又进而提出了报人对社会的义务。就报人而言,梁启超主张应对社会承担如下道德义务:首先,要达到此种境界,报刊就没有权利只发表自己想发表的东西,他们还有义务发表社会上客观存在的对社会生活有重大影响的其他观点和事件,从而帮助那些有发表意见愿望而无发表能力(经济能力和知识能力)的人实现自己的权利。反之,如果报刊面对大量没有办报能力而又有独特见解的读者,一味地片面灌输,这实际上就构成了对他们言论自由权利的侵犯。其次,报纸的言论自由权利还必须以维护社会的公共利益为前提。在梁启超看来,报刊之两大天职:一曰对于政府而为其监督[3]者,二曰对于国民而为其向导者是也。一为向导国民。所谓向导者,“鉴既往,示将来,导国民以进化之途径者也”。为此必须做到主观、客观的结合。“政府人民所演之近事,本国外国所发之现象,报之客观也;比近事,察现象,而思所以抽绎之发明之,以利国民,报之主观也。”在此基础上,报纸对于国民,还“当如孝子之事双亲,不忘几谅,委曲焉,迁就焉,而务所以喻亲于道,此孝子之事也”。这是报纸的重要天职。报纸应该拥有与政府的独立而平等的政治地位,“不宁惟是,政府受国民之委托,是国民之雇佣也,而报馆则代表国民发表公意以为公言者也。”因而政府不能对报纸发号施令,而报纸却能代表国民监督批评政府。若这种关系遭到破坏,政府将报刊视为自己的臣属,报纸必将按照政府的旨意行事,而无视国民的利益,抑压自己的良心,这又有什么自由可言?二为监督政府。梁启超主张,采取务大不务小的方针,对政府进行教导与扑责。如此,报刊才能尽国民义务于万一。所以只有具备以上两大条件,新闻自由才有实际的意义,否则只会沦为空谈。

很显然,梁启超的言论自由观来自于欧美近代历史上的启蒙哲学和自由主义报业理论,而又与之有显著的区别。梁启超不承认绝对自由、绝对权利的存在。如果有这种绝对的自由权,那必然会危害国家,流弊无穷。在他看来,自由和义务、自由与法律是须臾不可分离的,只有法律秩序内的自由,才是人类进化之至宝。更可贵的是,梁启超还探索了言论自由的物质条件和政治条件,批判了垄断信息传播及统一思想的弊端,这在中国近代新闻舆论学术史上具有开创性的价值。

第二节 辛亥革命时期的舆论研究

一、多样化的舆论宣传形式及其思想1.舆论宣传形式的多样化

辛亥革命时期,随着革命的蓬勃兴起,促使资产阶级革命派加强了对舆论的研究,特别是对舆论宣传与革命斗争之关系和作用研究。

当时,报纸、布告、通电、私人信函、外交照会等制造舆论的方式在对内对外的政策上及为建设革命政权的舆论宣传上被广泛运用。报纸是当时的重要舆论宣传阵地,成为传播武汉地区革命消息的主要媒介,影响深远。京、沪、汉等地的各大报纸发布了以军政府名义发布的革命檄文、军政府的各项命令文告、大量有关武昌起义军事进展的消息,以及各省响应武昌起义和清兵调动的消息。布告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将某种决定、某一事件用书面形式张贴出来公之于众的一种文件。通电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或个人通过电文方式将某种决定、情况、事项公开告诉群众和组织的文件。私人信函是湖北军政府领导人对时局的认识,大体代表了军政府的态度,他们与清廷官吏的私人函件也是军政府对外宣传的重要途径。照会是国家间外交往来比较常用的一种文书,用作交涉时表明立场、态度或通知事项等。发送正式照会意味着其中所叙述的问题具有重要意义,往往具有承担义务的性质。

因革命形势的需要而导致对舆论宣传手段需求的激增,是众多舆论宣传手段兴起的原因所在。可谓革命兴,则舆论手段兴,而舆论手段兴则导致了革命舆论的兴盛。而这些兴盛,也必然对舆论研究提出新的要求,以期有舆论的理论指导舆论的实践。回顾辛亥革命时期的舆论宣传,其在摧毁封建统治方面的作用和意义是巨大的。但是,有些舆论宣传,尤其是在办报过程中奉行实用主义的原则,为一时的宣传效果,不惜破坏舆论工具的信誉。这个时期,报纸舆论宣传较为普遍地出现了不择手段,哗众取宠,随意夸大或缩小事实,断章取义,甚至凭空捏造,闭门造车的现象,在推进革命运动的同时,客观上造成了舆论的混乱。但总的来说,辛亥革命时期的舆论宣传,与革命一样轰轰烈烈,点燃了在全国人民心中积郁已久的反清怒火,加速了清王朝的土崩瓦解和民主共和国的建立。2.资产阶级革命派的舆论思想

辛亥革命时期对舆论的研究,侧重报刊舆论宣传与革命斗争之关系和作用研究。资产阶级革命派的舆论宣传思想与资产阶级改良派的舆论宣传思想同出一源,认为报纸是“国之利器”,具有“监督政府,向导国民”的作用,办报“有益于国事”。但是,革命派报人更注意汲取西方舆论宣传学说中反封建的民主主义内涵,使自己创办的报纸成为猛烈宣传反清革命的舆论宣传阵地。资产阶级认为报纸应反映民意、影响舆论和指导舆论,他们所创办的报纸大多以“民”字命名,如“民报”、“国民”、“民呼”、“民吁”、“民立”、“民声”等,认为:“报馆为发表舆论之天职”。资产阶级呼吁报纸反映舆论,是为他们制造革命舆论服务的,他们明确指出:“将图国民之事业,不可不造国民之舆论”,而“革命非公开昌言不为功,将何处得有形势已成之言论机关,使吾党恣意挥发为哉!”最有力者莫如报纸。因此,资产阶级革命派把报纸视为制造革命舆论、进行政治斗争的有力武器,认为一家报馆犹如一支军队,报纸的威力胜过四千毛瑟枪。《〈国民日日报〉发刊词》中说“一纸之出,可以收全国之视听;一议之发,可以挽全国之倾势”。胡汉民在《民报之六大主义》一文中说:“革命报之工作,所以使人知革命也。”

革命派明确提出了自己的报刊舆论主张,其中比较具有代表性的是章士钊、郑贯公、章太炎等。

章士钊在《〈国民日日报〉发刊词》中认为:舆论是推动事业前进的一种原动力。这篇文章认为:“舆论者,造因之无上乘也,一切事业之母也。故将图国民之事业,不可不造国民之舆论。大凡一国家之成立,当无不有一种无名之舆论,隐据于工规师谏之巅,而政治之发见,亦间受其影响。”他又说:“若言论比此奄奄无生气,将见人心无从振发”,“不惜以身家性命与其所得发纵指示之传达机构,并为爆炸性之一击。”

郑贯公注重报纸的舆论宣传,每每论及舆论宣传都不惜夸大它的作用。他认为报纸能“启民智”,“使盲者聪而瞽者明,梦者醒而愚者智”,报纸应“主持风化,掌握褒贬”,“呼当道之魂而提起之,俾其速于改良”。他在《开智录缘起》中指出:“民贼之辈竟欲以强力压塞民口,败坏国民发言之权而夺其幸福,使自由之窒哑不能高鸣……”可见,郑贯公的“民口”,已不再是“上情下达”、“下有苦患者告之君”,而是要作为“自由发言之权”,要“高鸣”“自由之钟”。郑贯公说:“报纸能宣布公理,激励人心,何异政命告示?报纸能声罪致讨,以儆效尤,何异裁判定案?报纸能密查侦察,以显其私,何异侦探暗差?报纸能布其证据,直斥其人,何异警察巡兵?报纸能与人辩证讼冤,何异律师?报纸能笔战舌战,何异军人?”他甚至说:“不必匕首,不必流血,笔枪可矣,流墨可矣。”

章太炎在其《序〈革命军〉》中十分强调舆论宣传对于革命事业成败的作用:“凡事之败,在其有唱者而莫与为和,其攻击者且千百辈,故仇敌之空言(舆论宣传),足以堕吾事。”他认为“不震以雷霆之声,其能化者几何?异时义师再举,其必堕于众口之不俚”,强烈地反映出章太炎对当时社会环境下宣传舆论重要性的深刻认识。章太炎强调报刊的舆论鼓动、宣传教育的发挥与实际革命斗争相辅相成的作用。他指出,光靠舆论吁请,是不可能成功的。“不是平民革命,怎么辟得这些瘴气”,“今日之民智,不必恃他事以开之,而但恃革命以开之”,“公理之未明,即以革命明之。旧俗之俱在,即以革命去之”。

针对南京临时政府拟颁行《暂时报律》,章太炎提出了自己对报刊言论自由的认识。章太炎认为,报律是对民主与舆论的遏制,“案民主国本无报律,观美、法诸国,对于杂志新闻只以条件从事,无所谓报律者。亡清诸吏,自知秕政宏多,遭人指谪,汲汲施行报律,以为壅遏舆论之阶。今民国政府初成,杀人行劫诸事,皆未继续前清法令,声明有效;而独皇皇指定报律,岂欲蹈恶政府之覆辙乎?”他指责政府贸然立法,“钳制舆论”,是“自处卫巫之地,为诸公监谤”,反不及古人之明智。后来,由于政党政治的发展,出现了对言论自由的滥用,章太炎对新闻舆论工作者的道德自律也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对自己的言论自由观点进行了修正。他痛恨报界政党相仇的“媚道”、“讹言”,认为“此则乱人之害,复与帛书狐鸣无异”。他进一步提出,要“与记者约,事不可诬,论不可宕,近妇言者不可听,长乱略者不可从,毋以肤表形相而昧内情,毋以法理虚言而蔽事实,毋以众情踊动而失鉴裁”,要以事实为本,要有独立见解,方“足以匡国政而为史官取材”。二、孙中山的舆论活动和舆论思想1.孙中山的舆论活动

辛亥革命的成功无疑与革命舆论的制造密不可分。作为革命党人的领袖,孙中山的舆论活动对整个革命舆论的发动发挥了巨大作用。在与媒介的关系中,孙中山始终是处于主动地位的,自觉而又充分地利用了现代大众传播工具。

在香港求学期间,孙中山对当时香港发达的媒介进行了关注,对报刊超越时空、沟通受众的社会功能有了深刻的认识。1895年香港兴中会成立时,孙中山就明确提出“设报馆以开风气”。在策划广州起义时,他积极联系《德臣西报》、《士蔑西报》,自觉利用现代媒介制造革命舆论,进行革命舆论的宣传。而此时的康有为还呆在万木草堂聚徒讲学,用最古老的直接传播方式宣讲革新思想。广州起义失败后,孙中山流亡日本。为鼓励旅日华侨反清,他将随身带去的《扬州十日记》、《原君》和《原臣》等宣传品在日本印刷万卷广泛发送。孙中山在流亡之际,还不忘营造革命舆论,足见他对舆论动员的重视程度。孙中山伦敦蒙难以后,他有意识地利用这一事件积极扩大对革命的宣传,并写成《伦敦蒙难记》,来争取世界舆论对革命的支持。为在国际上制造反清舆论,孙中山还与他人合作写了《中国的司法改革》的论著,对清朝的司法制度的黑暗和残酷进行揭露,并论证推翻清朝统治的合理性,希望得到世界舆论的同情和支持。

在遭受维新风潮对革命的冲击后,孙中山深感不利的舆论氛围对革命的巨大危害,必须有强有力的革命舆论机关,来从事革命舆论的营造工作。于是,孙中山出资创办了《中国日报》、《民报》。孙中山说:“因思风行朝野,感格人心,莫如报纸,故欲藉此一报大声疾呼,发聋振聩……”之后,孙中山领导了对改良派的论战。他改组报馆,巩固舆论阵地,并亲自撰写文章参与论战;他印发革命书刊,并用英文著述,在国际上制造有利于革命的舆论;他进行环球旅行,频繁发表演说,使得革命舆论风潮一日千里,进步神速,而最终渐由言论达于实行。

可以说,作为资产阶级革命派的精神领袖,孙中山的舆论活动主导了革命舆论的发展,使得革命舆论深入人心。2.孙中山的舆论思想

孙中山的舆论思想十分强调“主义”的宣传。他在《中国革命史》一书中论述道:“民报成立,一方为同盟会之喉舌,以宣传主义;一方则力辟当时保皇党劝告开明专制要求立宪之谬说,使革命主义,如日中天。”孙中山又在《民报发刊词》中说:“盖革命有秘密之举动,而革命之主义,则无当秘密者。非为不当秘密而已,直当普遍之于社会,以斟灌其心理而造成舆论。”

孙中山的舆论思想受到欧洲启蒙学者和早期的社会主义者们的理性主义的影响。理性主义舆论研究重视舆论形成中精英人物和团体的影响力量,以及由于这种影响力给予舆论的理性成分,认为精英人物在造就舆论中发挥主导作用,是精英人物从舆论中发现理性(时代精神)。黑格尔说:“找出其中的真理乃是伟大人物的事。谁道出了他那个时代的意志,把它告诉他那个时代并使之实现,他就是他那个时代的伟大人物。他做的是时代的内心东西和本质,他使时代现实化。”[4]孙中山正是那个时代的伟大人物,他把精英的革命学说灌输于人心,化为常识,生成舆论。孙中山认为,报纸的天职是把精英(先知先觉)的革命之学说和理想“输灌于人心,而化为常识”,而生成舆论。继梁启超之后,孙中山也提出了“舆论之母”的概念,作为对报界社会作用的一种比喻。他认为,人群中有先觉者和后觉者,先觉者必须掖进后觉者一起前进,引导舆论正是先觉者——报刊的职责,因而报刊便起着“舆论之母”的社会作用。报刊作为舆论之母的目的是,“引舆论为一途”。《民报》曾具体论述了报纸作为“舆论之母”影响社会的过程:“若夫革命报之言论,其了解不待有专门知识之人。故其始也发表少数人之意思,而为舆论所趋附,自渐造成舆论,则凡主之之人之意,以之为代表,而横靡一世,其效力孰可比耶?”孙中山又说:“舆论为事实之母,报界诸君又为舆论之母。”他解释道:“人民重视报纸,每谓报纸经载,必有其事”,并说“夫缮群之道,与群俱进,而择别取舍,惟其最宜。此群之历史,既与彼群殊,则所以掖而进之阶级,不无后先进止之别。由之不贰,此所以为舆论之母也”。

孙中山认为:“今日举事,稍识时务者不能不以舆论为依归,若能造成多数人之舆论,不生冲突龃龉,种种问题则亦不患当事者不降心相从。”故而,他认为宣传是革命运动的三个重要组成部分。他说:“余之从事革命,建主义以为目标,定方略以为历程,集毕生之精力以赴之,百折而不挠。求天下之仁人志士,同趋于一主义之下,以同致力,于是有立党;求举国之人民,共喻此主义,以身体而力行之,于是有宣传;求此主义之实现,必先破坏而后有建设,于是有起义。”三者在理论上在展示了革命运动的内在逻辑,但在实践过程中则并立且相互支持。对舆论在革命运动中的地位做如此明确的界定,孙中山是第一人。孙中山进而充分肯定了舆论的社会作用之大。他在回顾辛亥革命的斗争历程中指出:“此次推倒满清,因赖军人之力;而人心一致,则由于各报馆鼓吹之功。各报之所以能收效果者,由于言化一致。”民国元年他又说:“此次民国成立,舆论之势力与军队之势力相辅而行,故曾不数月,遂竟全功。”“自武汉发难,不数月而共和政治出现于亚东大陆,论者推原功首,咸以为数年来言论提倡之力,固矣!”由此可见,孙中山把舆论的功能、舆论一致的重要性扩大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了。

对于言论自由,孙中山认为“言论自由,各国宪法所重,善从恶改,古人以为常师,自非专制淫威,从无过事摧抑者。”而“引舆论为一途,亦吾党进行上不能已之事。”他要求报界“今日认定宗旨,造成健全一致之言论”。这种舆论一致的过程,是将正确思想普及于人人之心中的过程。“虽有不正当之舆论淆惑是非,而报馆记者率抱定翰理,一往不渝……久而久之,人人之心均倾向于此正确之真理,虽有其他言论,亦与之同化”,达成正当舆论的统一。从这一目的出发,孙中山在《中国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中还提出了言论自由思想的阶级性问题:“凡卖国罔民以效忠于帝国主义及军阀者,无论其为团体或个人,皆不得享有此等自由及权利”,言论自由是有阶级性的。

第三节 国民党的舆论统制政策

寻求言论一律,是南京国民政府时期国民党及其政府始终如一的舆论指导精神。南京国民政府成立伊始,国民党就公开宣称“惟三民主义为救中国之唯一途径”,“凡反对三民主义者即反革命”。蒋介石把辛亥革命以来中国军阀割据、民不聊生的政治混乱状态,归因于“思想的纷杂”致使中国人无所适从,无法确定究竟哪一种体制最适合中国国情。据此,蒋介石认为“思想之统一,比什么事情都要紧”;要确定三民主义为中国唯一的思想,再不能有第二个思想,来扰乱中国。国民党不仅把三民主义作为衡量一切思想意识正确与否的标准,甚至以“违反三民主义的理论为反动与腐朽思想标准”。作为这种思想意识的具体表现,1928年10月国民政府颁布的《中华民国训政纲领》中规定,在必要时,国民党可对民众的言论、出版等自由权,“在法律范围内加以限制”。1937年,国民政府又在《民众读物改进方案》中规定,思想必须一元化,所有民众读物,“应把握三民主义为唯一出发点,不许有其他思想存在期间”。这种“思想统治”的意识,构成了南京国民政府时期舆论一律化的根本精神。此后,蒋介石公开反对民主政治和思想自由,他认为中国之所以积贫积弱,根本原因在于中国人不是没有自由,而是自由太多,“成了一片散沙”,越出了“法定的界限”。为了使民众在心理上潜意识上完全接受政治专制和思想统治,蒋介石提出了所谓的“建国方略”,强调首先是搞好“心理建设”,民众“只须遵循主义,按着方略,顺着成功的路线,穷理致知,实践力行”,“自必能达到最后的成功”。由此可见,实行思想禁锢,是国民党及其政府实行专制政治的必然要求,思想禁锢的最主要方式就是实行舆论一律的专制政策。

舆论一律的专制政策使国民党及其政府的舆论管理具有浓重的“党化”色彩,而这种“党化”舆论的管理方针使传播意识形态的舆论界蒙上了浓厚的文化专制特征。为达到控制舆论的目的,国民党出台了大量有关新闻出版的法令、法规,其基本精神是强求舆论一律,把三民主义思想和国民党的政治原则奉为舆论的圭臬,而把其他所有的政党及思想视为非法。虽然在某些特定的时期,国民党及其政府也曾表现出“舆论自由”的姿态,力求为“一党专制”涂上些许开明、民主的色彩。但是,那些短暂而有限的“舆论自由”,并不能改变南京国民政府时期国民党对于舆论管理政策的基本精神,即以宣扬三民主义、宣传国民党政纲及政治行为为宗旨,希冀将新闻舆论演变为千刊一声、万报一音的传声筒。这种表层与现实的差异,贯穿了南京国民政府统治时期的全部历史。

与“党化”舆论的管理方针对应的,必然是一套体现文化专制主义的舆论钳制方式,其根本精神就是以言治罪。对新闻出版业实行审查制度,是国民党及其政权舆论管理的重心之一。南京国民政府在其统治时期出台了大量以审查新闻舆论为目的的法令、法规,这些法令、法规将原来的注册登记制改成了干涉舆论自由的审查批准制。战争时期,国民党以防止虚假消息动摇人心,同时也防止重要政治和军事信息外泄以资敌的理由,从根本上实行言论限制。具体做法是:(1)发布《抗战期间宣传名词正误表》,规定:“边区政府”、“抗日政府”等词不许用;“两面派”、“亲日派”、“团结”、“解放”、“国共合作”、“各阶层人民”、“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等词为“谬误名词”;“革命的三民主义”、“真正的三民主义”要改为“三民主义”;“拥护革命的领袖”、“拥护抗日的领袖”必须改为“拥护领袖”;甚至“妇女解放”要改为“妇女复兴”。这个《正误表》可说是近代新闻史上的一个“创举”。(2)发布“新闻自由十三条”。其中有:不得诋毁政府及元首;不得刊载动摇民心、降低士气的消息言论;不得刊载刺激物价之消息等等。这在重庆被称作“新闻自由十三条”。当时的新闻媒介愤然指出:“在这十三条里,哪几条会看到新闻自由,每一条都是一条锁链,每一条新闻都会触犯了十三条里的任何一条。在统治新闻的历史上,这真是破天荒第一次的最严格统治。国民党各级新闻官员们,依据多如牛毛的法令进行审查,“上至言论,下至广告,无事不检,无字不查”。凡是认为对国民党“有不利影响之消息”、不符合标准的新闻、社评、书稿等,都加以删改或扣留,甚至“任意禁载而无法律根据”。(3)查禁进步报刊。这些被查禁、扣留的书刊、书籍的罪名是:“含有反动意识”、“攻击党政当局”、“挑拨阶级斗争”、“宣传共产主义”、“不妥”、“欠妥”、“鼓吹抗日”、“普罗文艺”、“左倾”、“言论反动”、“妖言惑众”、“讥评政府”等等。抗战时期,这种状况未得到丝毫改变,国民党政权各级新闻机关反而在抗战的借口之下变本加厉地摧残舆论界。1939年,全国有报刊1031家,而1940年11月在大后方获准发行的报刊只有273家,这其中绝大多数是亲国民党的报纸和消遣、娱乐性的刊物。

除了对舆论工具实施审查之外,国民党还实施了严厉的追惩制。这种既审查又追惩的双管齐下的方针,对于本就羸弱的中国舆论界来说,无疑是一把致命的枷锁,它严重摧残了新闻舆论工具,扭曲了公正的舆论导向,强化了舆论环境的“党化”色彩,造成了全国各大报纸“社论千篇一律,新闻由中央社统一发布”的局面。对重大信息资源的长期单向取舍,严重阻碍着国民党政权对于中国历史走向的有效审视。为了禁锢舆论、闭智塞聪、愚昧民众,国民党已无所不用其极。包括运用特务手段,以暴力和血腥来阻碍真理的传播,使得国统区内道路侧目,恐怖森然。

综观南京国民政府时期国民党当局对舆论统制的方针和手法,大致可以归纳出如下几个特点:首先,舆论钳制是政治专制的必然反映。国民党为了实现其“一党专制”的政治体制,就要从统治精神开始。对多样化的思想实行禁锢,使官定的言论无处不在,这种舆论的钳制正是为了实现“以三民主义统一全国的思想”的目的。其次,令出多门与管理体制混乱的状况,对于在因言治罪的舆论环境中谋求生存的舆论界来说,无异于雪上加霜。它的直接后果就是禁锢了人们的思维,形成了舆论界、文化界的极度萎缩。总之,在南京国民政府时期,国民党当局对舆论的管理是极为专制的,其指导方针就是在中国实行思想禁锢。国民党当局认为,只有确立一个主导思想,并以之引导民众的思想意识,形成习惯于专制政治的心理状态,才能确保国民党人在政治上的牢固地位。要实现这一目标,对舆论实行钳制就显得必不可少。这种钳制,一方面是清除一切“异端邪说”,另一方面是强化“党化”色彩。一旦出现想要越轨或起来反对的人时,国民党就只有消灭他们以维护自己的统治。然而,对舆论的钳制固然可以暂时起到禁锢思想的效果。一旦历史发展将真理昭示于民众面前,舆论钳制、思想禁锢的堤防都将不攻自破,“且其武力愈强,则以民意打破之愈易”,“民意既不可征服,则反于民意之行动,虽挟有金钱武力,无所施之”。由此可见,建立在其之上的国民党,倒台是历史的必然。

第四节 两个对立的舆论传播学派

在上世纪30年代,由于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传播渐成气候,无产阶级革命也随之高涨,为创立人民舆论观提供了强大的思想指导和丰富的社会舆论实践基础。我国舆论研究出现了两个对立的学派:民众革命学派和理想舆论学派。这是坚持唯物主义宇宙观和反对唯物主义宇宙观的两种对立的研究倾向。这两种舆论观对我们今天社会主义舆论学的研究提供了重要的参考。一、民众革命学派

民众革命学派持舆论来自人民的切身要求、又能维护人民的切身利益的舆论观,以张友渔、邹韬奋为代表。他们认识到民意的社会价值,提出“人民舆论”的概念,这种舆论观高度评价了人民的意志,代表人民说话。同时,民众舆论学派用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观点分析舆论产生的过程,对社会舆论的兴衰作出正确的解释。他们从研究人民反抗压迫的斗争舆论入手,揭示了舆论的性质和舆论斗争的发展趋势,主张坚持人民大众的舆论,反对反动派欺骗性的舆论,认为人民的舆论是不可抗拒的。

张友渔认为:舆论“不外是关于某一特定的事象,创造了批评或要求的新模型,而大众都称赞它,模仿它,传播它罢了”。舆论的构成,有两个不可缺少的要素,一是“须有新模型的创造”,例如“抗日”这一口号,形成了一种舆论;二是“须有大众对新模型的称赞、模仿和传播”。张友渔在《报纸与舆论之构成》一文中,阐述了马克思主义的新闻舆论观。他指出,报纸是代表舆论、指导舆论,乃至构[5]成舆论的,“舆论者,国民心理之所表著者也”。所谓代表舆论,是说和已经存在的舆论是一致的,报纸还要构成和它一致的舆论,二者之间的交互影响、交互作用,都不外乎是“要拿报纸构成舆论”。报纸无论有怎样的新奇主张,离开大众是不能成为舆论的。“大众好像是田地,报纸好像是耕农,舆论好像是耕农在田地里所种植所收获的谷物。没有田地固然没有谷物,没有耕农,谷物也不能很容易的生[6]长。”

然而报纸和大众在舆论构成上的关系,“它们是受着社会的阶级关系所制约、所规定的”,“不管是好是歹,舆论,是不能不具有阶级性的”。在阶级社会里,个人总是属于一定的阶级,个人只有依靠本阶级的整体才能有效地捍卫自己的那份利益。阶级斗争的紧迫使阶级的个人必须赞成本阶级的集体意见,使本阶级的,其中也包括个人的利益得到维护。同时,阶级斗争的重要形式表现为大规模地宣传本阶级的意见,不断揭露、批驳、抨击对立阶级的各种主张,进行舆论战。

舆论战是阶级舆论斗争的主要形式,主要通过两个阶级在政治与思想上的激烈论战表现出来。舆论双方针锋相对,口诛笔伐,调动一切宣传媒介展开激烈的辩论,是阶级斗争激化的表现。舆论战双方或通过高度组织化的党派,系统地、顽强地表达该阶级的全部意见;或单方面地表达本阶级的意见,旨在统一本阶级的意志,鼓舞本阶级的群众投入社会斗争。阶级舆论是具有阶级倾向的舆论。在资本主义社会里,社会形成两大对立阶级,因而舆论已变成两大阶级的舆论了。不同阶级的报纸,在与大众交互作用时,不能不估量大众的要求。这一点体现出大众对舆论构成的影响力。而大众是站在阶级关系之下的,具有阶级性。民众舆论学派所说的民众舆论、大众舆论主要是指在反动派压迫下的广大民众的舆论。

张友渔进一步揭示了舆论的阶级性,并指出不同阶级舆论是不可调和的,一个阶级的舆论对另一个阶级的舆论表现为镇压与反抗的关系。有钱有势的人尽管可以压迫舆论,收买舆论,乃至摧残舆论,但这些手段只是表面上的,在实际中丝毫收不到所希冀的舆论效果。民众主义的舆论学派的代表们,由于在白色恐怖的情况下从事公开的办报活动,他们还没有明确地提出无产阶级舆论的概念,他们所论述的舆论是人民大众的舆论,这种舆论是当时中国现实社会中的主要舆论。因此,他们所办的报刊公开提出的口号适合人民大众的要求,坚信中国人民大众的主张。邹韬奋曾说:“我的立场是中国大众的立场;我的主张是自信必能有益于中国大众的主张。我心目中没有任何党派,这并不是轻视任何党派,只是何党何派不是我所注意的;只须所行的政策在事实上果能不违背中国大众的需求和公意,我都拥护;否则我都反对。……我的立场,即是大众的立场。”二、理想主义学派

理想主义学派,主张消除阶级意见分歧、依据善良动机而形成舆论的研究学派,以刘国桢、亦乐为代表。他们对舆论的定义、性质、生成的原因进行了初步的探索,认为舆论不是私人问题引起的意见,[7]而是“有影响社会的事情或有关社会的利害的事情的公众意见”,“所谓公众意见是在国民中占多数的意见,并由有相当观察力的人们观察形势而概括出来”。

在他们看来,舆论不过是各团体、各阶级相互修正各自观点,从公正的立场出发所赞成的一致意见。他们反对舆论为任何政治势力服务,幻想有一种公正的社会意见支配人们的行动,并要求各种政治派别都要尊重这种公正的意见。他们一概反对舆论的党派性和团体性,把公众意见理解为无组织的国民的多数意见;认为舆论一旦被政党所操纵,就没有舆论可谈。这一学派提出,舆论是由暗示、模仿、同情构成的。由于人类心灵有互相感应的可能性,在相互交往中,每个人都有可能接受别人的暗示,模仿他人的语言动作,出现“一人倡之,他人随之”的现象。人的同情感使之能够见他人之忧而忧,观他人之乐而乐,遇事产生共同反响,这就构成了舆论。亦乐在《舆论》一文中论述了舆论形成的过程:“故善于以制造空气的新闻家,因欲企图引起大众之同情,乃从大众之利害处着手,将此等切于群众利害关系之问题,继续不断地向群众灌输,积之久,而群众发生同情,由是附[8]和其声浪兴。”这就是说,舆论是以利害为目标的同情心的再现。

他认为,舆论形成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犹如“泰山之流穿石,单级之绳断绠”,这一点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舆论形成的客观规律,但“同情心”并不是激发舆论的真正因素,在理论上他们不得不陷于唯心主义的空想。理想学派一方面抹杀舆论的阶级性和阶级舆论的存在,另一方面又强调舆论与政治的关系,但他们渴望出现“贤明的政治家”,主张由贤明的政治家主持舆论,反对人民革命的舆论。他们认为,贤明的政治家应该在舆论还没有成功的时候,竭力引导人民,使舆论偏向比较成功的一面,使“对国家人民理想的政策,也有才成功的希望”,“倘若不是这样,就有什么理想的政策,而必会因为一般人的不了解,竟使自己站在反对方面,失掉了多数的后援,因而使平庸的反对党得到胜利。”他们主张要改善当时的国家现状,防止军阀政客剥削人民,但提出的唯一解决办法是用舆论感化剥削者,这种[9]舆论救国论无疑是行不通的。[1] 1902年10月2日《新民丛报》第17号《敬告我同业诸君》,载《梁启超文选》(上),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1992年版,第165页。[2] 1902年2月8日《新民丛报》第1号《舆论之母与舆论之仆》,载《梁启超文选》(上),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1992年版,第241页。[3] 1902年10月2日《新民丛报》第17号《敬告我同业诸君》,载《梁启超文选》(上),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1992年版,第165页。[4] 〔德〕黑格尔:《法哲学原理》,范扬、张企泰译,商务印书馆1961年版,第334页。[5] 张、王忍之编:《辛亥革命前十年间时论选集》(第3卷),三联书店1977年版,第627页。[6] 张友渔:《报人生涯三十年》,重庆出版社1982年版,第130~131页。[7] 黄天鹏编:《新闻学名论集》,上海联合书店1929年版,第256页。[8] 亦乐:《舆论》,载黄天鹏编:《新闻学名论集》,上海联合书店1929年版,第254页。[9] 邵培仁主编:《20世纪新闻学与传播学:宣传学与舆论学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267~294页。

第五章 现代马克思主义舆论思想的传入和发展

第一节 马恩列的舆论思想

一、马克思、恩格斯的新闻舆论思想

客观公正地表达社会舆论,是报刊取信于民、享誉社会的基础。马克思、恩格斯指出,舆论反映了公众心理的一般状态,社会舆论是[1]“普遍的、隐蔽的和强制的力量”,它可以独立地发挥“社会舆论的法庭”的作用。马克思还指出,报刊不仅是“社会舆论的产物”,同样地,“它也制造这种社会舆论”。这种制造舆论的方式包括:把存在于某一特定环境或局部中的比较集中的而又与社会全局有密切关系的意见加以传播、扩散,以引起社会的大反响,使原先存于一隅之地的舆论扩展为天下皆知的舆论;通过议题设置,有选择、有重点地传播某些新闻,使公众形成对某个问题的关注。

马克思说,自由的出版物是人民用来观察自己的一面精神上的镜子。“它是从真正的现实中不断涌出而又以累增的精神财富汹涌澎湃地流回现实去的思想世界。”报刊自己并不是对象本身,而只是关于对象的意见。报社是社会舆论机构,是舆论的载体,所以,“使报刊变成人民的文化和精神教育的强大杠杆的,正是报刊可使物质斗争变成思想斗争,使血肉斗争变成精神斗争,使需求、欲望和经验的斗争变成理论、理性和形式的斗争”。所以,“出版自由,不同意见的自[2]由斗争就意味着允许在出版方面进行阶级斗争。”

出版自由与言论、信仰、集会、结社、罢工自由一样,属于政治自由的范畴。其实质“就是全体公民可以自由地发表一切意见”。恩格斯认为:“每个人都可以不经国家事先许可自由无阻地发表自己的意见,这也就是出版自由。”资产阶级理解的出版自由,是商品交换中的自由因素在政治上的折射;共产主义的出版自由首先要摆脱资本的束缚,使每个人的自由成为所有人自由的前提。在新闻史上,无论是资产阶级报业理论,还是马克思主义新闻学说,都是以出版自由作为出发点的。没有出版自由,便没有工人运动;争取出版自由是严肃的工人运动的出发点和成熟的标志。出版自由不仅规定了报刊从业人员的活动空间,而且还决定了报道言论的真实程度。所以每个阶级的报刊工作者,无不以争取、扩大出版自由为目标。要科学地理解出版自由问题,必须首先弄清楚自由的阶级性、相对性和目的性。自由是有阶级性的,自出版自由口号提出以来,它一直属于社会特定的阶级,不是资产阶级就是无产阶级。自由是相对的,没有绝对的不受限制的自由,只有法律规定的自由。在阶级社会里,自由本身不是目的,而是实现目的的手段,虽然各个阶级的目的并不相同。“报纸的最大好处,就是它每日都能干预运动,能够成为运动的喉舌,能够反映出当前的整个局势,能够使人民和人民的日刊发生不[3]断的、生动活泼的联系。”“干预运动”,“成为运动的喉舌”,实际上就是站在运动的前列,以正确的思想来引导运动机器参加者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因而,在办报过程中,马克思和恩格斯始终坚持报刊的无产阶级的性质,指出共产党人“没有任何同整个无产阶级的利益不同的利益。”“一方面,在各国无产者的斗争中,共产党人强调和坚持整个无产阶级的不分民族的共同利益;另一方面,在无产阶级的斗争所经历的各个发展阶段上,共产党人始终代表整个运动的利益。”“共产党人可以用一句话把自己的理论概括起来,消灭私有[4]制。”“共产党人不屑隐瞒自己的观点和意图”。马克思、恩格斯强调在办报过程中要始终坚持无产阶级的立场和意图,并且与一切违背无产阶级根本利益的言行作斗争。二、列宁的出版自由思想

列宁对资产阶级出版自由有着深刻的认识。列宁把资产阶级出版自由作为政治自由的一部分,作为现代文明的进步表现进行了肯定性评价。首先,资产阶级出版自由作为一项基本人权得以确立,使无产阶级得以利用报刊进行公开的政治斗争。同时,出版自由作为一项基本人权,不是资产阶级的专利品,而是人类社会进步的重大成果,是衡量文明开化的主要标准,是人类历史重要的里程碑。

列宁指出,“问题不在于‘出版自由’,而在于剥削者占有印刷所[5]和纸张的神圣不可侵犯的权利!!!”固然,资本主义社会取消了出版检查制度、特许制、保证金制等专制控制手段,各党派各团体均可自由地出版报纸。但是只要资本主义私有制不变,只要资产阶级在经济上的支配地位不变,只要最好的印刷所和大量的纸张被资本家霸占,只要资本还有统治报刊的权利,这种自由就是一种欺骗。“资产阶级的‘出版自由’就是富人每天发行数百万份报纸来有系统地不断[6]地欺骗、腐蚀和愚弄穷人——被剥削被压迫的人民群众。”由于贫困的无产者无法拥有资产阶级那样多的纸张和印刷所,故而无法平等地享有这一自由。也就是说,在资本主义社会,出版报纸对于资产阶级是完全自由的,而对于无产阶级则是彻底的不自由。列宁认为,资产阶级出版自由就其实质而言,实际是有钱人的自由,“就是富人有出版的自由,就是由资本家霸占一切报刊。这种霸占的结果是使包括最自由的国家在内的世界各国一切地方的报刊实际上都成了被人收买的报刊。”出版自由又转变成了收买报纸、收买作家的自由,即暗中收买、公开收买和制造有利于资产阶级舆论的自由。在列宁看来,资产阶级出版自由的欺骗性和虚伪性是显而易见的、众所周知的事实,但是资产阶级却偏要把它说成是全民的自由,似乎无产者、被压迫者、被剥削者也能与资产阶级一样不受限制地享有这一权利。

无产阶级出版自由和资产阶级出版自由在性质上是完全不同的。无产阶级出版自由则是一种真正的自由,它使报刊摆脱了资本的控制。无产阶级的出版自由也是有阶级性的,它不是超阶级的,不是所有的人都能平等地享有的。在列宁看来,无产阶级出版自由只能是大多数人(工农群众)的自由,其具体的表现,就是广大的工农群众可以免费地从苏维埃政府和党组织的各级报刊获得消息,自由地参与这些报刊的业务活动,并且能够通过这些报刊发表自己的意见,行使对于社会组织及政府的监督权。列宁强调,实现无产阶级出版自由的前提条件中,首要的是剥夺资产阶级的出版自由。因为报刊是“资产阶级最强大的武器之一”,“不能让这种武器完全留在敌人的手中”。由于“这种武器的危险性并不亚于炸弹和机枪”,因此应该果断地采取紧急措施,“以制止这种污泥浊水和肆意诽谤,防止黄色和绿色报刊任意玷污人民的初步成果”。另外,无产阶级出版自由也是一种相对的、在法律范围内的自由,而不是一种绝对的,不受任何约束的自由。绝对的自由是不存在的。苏维埃政权的建立,为出版自由的实现提供了广阔的前景,但这并不意味着出版自由在苏维埃政权下完全实现。因为苏维埃政权的初建,出版自由的实现只能是不断发展、不断完善的过程。

列宁论述了党报的党性原则。在严格意义上说,党性是指现代意义上资产阶级与无产阶级在斗争中反映出来的不同政治倾向,是指资产阶级政党与无产阶级政党的党派性。所以,列宁说:“严格的党性是高度发展的阶级斗争的随行者的结果。反过来说,为了公开地和广[7]泛地进行阶级斗争,必须发展严格的党性。”任何一个政党都会有其党性要求,使每个党员为实现党的目标而奋斗。资产阶级政党否认其党性原则,标榜“公正、客观”的面容。无产阶级政党则明确提出了自己的党性,认为“党性既是政治开展的条件,也是政治开展的标志。”“没有党性,或缺乏确定的党性或组织性,至少是表明阶级的不稳定(在坏的场合,这就是政治骗子欺骗人民,这种现象在议会制[8]国家中是人所共知的)。”无产阶级政党的先锋队性质使其能够团结自己的党员,把党的原则贯彻到工作的各个方面,把全党的思想、行动统一到党的目标上来,集合到党的旗帜下面。

列宁在《党的组织和党的出版物》中提出了:报纸是党的事业的一部分。“社会主义无产阶级应当提出党的出版物的原则,发展这个原则,并且尽可能以完备和完整的形式实践这个原则。”这一原则包括,(1)“写作事业应当成为无产阶级总的事业的一部分,成为由全体工人阶级的整个觉悟的先锋队所开动的一部巨大的社会民主主义机器的‘齿轮和螺丝钉’。写作事业应当成为社会民主党有组织的、有计划的、统一的党的一个组成部分。”(2)“报纸应当成为各个党组织的机关报。写作者一定要参加到各个党组织中去。出版社和发行所、书店和阅览室、图书馆和各种书报营业所,都应当成为党的机构,向党报告工作。”(3)党保证“每个人创造性和个人爱好的广阔天地”。“但是每个自由的团体(包括党在内),同样也有自由赶走利用党的招牌来鼓吹反党观点的人”。党假如“不清洗那些宣传反党观点的党员,它就不可避免地会瓦解,首先在思想上瓦解,然后在物质上瓦解。”(4)党的出版物“不是为饱食终日的贵妇人服务,不是为百无聊赖、胖得发愁的‘几万上等人’服务,而是为千千万万劳动人民,[9]为这些国家的精华、国家的力量、国家的未来服务。”

列宁主张全面地反映舆论,因为全面是实现新闻真实的关键,“在社会现象方面,没有比胡乱抽出一些个别事实和玩弄实例更普遍更站不住脚的方法了。罗列一般例子是毫不费劲的,但这是没有任何意义的或者完全起相反的作用,因为在具体的历史情况下,一切事情都有它个别的情况。如果从事实的全部总和,从事实的联系去掌握事实,那么,事实不仅是‘胜于雄辩的东西’,而且是证据确凿的东西。如果不是从全部总和,不是从联系中去掌握事实,而是片断的,或随便挑出来的,那么事实就只能是一种儿戏,或者甚至连儿戏都不[10]如。”列宁的“全面观点”对我们正确认识舆论是有指导意义的。如果我们缺少开阔的视野,不具有深邃的目光,没有比较,不会鉴别,既不知道事物的来龙去脉,又不理解此事物与他事物之关系,自然就谈不上准确、真实地反映舆论。

第二节 毛泽东的舆论思想

一、关于新闻舆论工作的论述

毛泽东十分重视新闻舆论工作,认为“革命文化,对于人民大众,是革命的有力武器。革命文化,在革命前,是革命的思想准备;在革[11]命中,是革命总战线中的一条必要和重要的战线。”他亲自参加新闻宣传工作,把办报作为舆论导向的主要方法。五四运动爆发以后,他主编《湘江评论》,以宣传最新思潮为主旨,“唤起民众之觉悟”。建党初期,又同李达等创办《新时代》,引导大家看清当时的混乱是“革命的生母”、“民主独立的圣药”。毛泽东把宣传工作当作“红军第一个重大工作”,倡导普遍举办《时事简报》。新中国成立后,他经常对新华社、人民日报的工作作指示,提出“把地球管起来,让全世界都能听到我们的声音”。1958年谈到省报问题,指出“一张省报,对于全省工作,全体人民,有极大的组织、鼓舞、激励、批判、推动的作用。”所有这些,充分说明毛泽东对新闻舆论引导何等重视,把它作为革命工作的有机组成部分,一生坚持不懈。为了发挥新闻舆论的宣传教育和引导作用,毛泽东一直强调报纸是一种武器,党委“应该把报纸拿在自己手里”,把新闻舆论工作当作党的工作的一部分,革命工作的一部分。

毛泽东认为,新闻引导舆论最重要、最关键的是“使之增强党性与反映群众”。增强党性与反映群众是密切相连的,是新闻舆论引导的两个方面。对于怎样增强党性,反映群众的问题,根据毛泽东的有关思想,可以概括为如下。1.坚持实事求是的基本原则

这一原则已经成为当今舆论导向的基本原则之一。毛泽东说:“‘实事’就是客观存在着的一切事物,‘是’就是客观事物的内部联系,即规律性,‘求’就是我们去研究。”他强调必须靠实事求是吃饭,要深入群众,调查研究,用活生生的事实教育、引导群众。只有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从实际出发,用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客观事物,引导群众去实现党的路线和政策,才能为进一步探求客观事物内部的规律性,挖掘出真实可靠的材料。2.认真负责地做好调查研究工作

毛泽东指出:“共产党不靠吓人吃饭,靠科学吃饭。”“在任何群众运动中,群众积极拥护的有多少,反对的有多少,处于中间状态的有多少,这些都必须有个基本的调查,基本的分析,不可无根据地、主观地决定问题。”不了解群众,没有深入群众而调查得到的大量的第一手资料和相关信息,我们的舆论导向就会无从下手。要对客观事物进行分析,防止片面性。“片面性就是思想上的绝对化,就是形而上学地看问题。”在人们的意向和需求纷繁复杂的情况下,报喜的话要听,报忧的话也要听;正面的意见要收集,反面的意见也不能忽视;多数人的需求要了解,少数人的需求也要掌握;有名的大人物的建议要记取,无名的小人物的议论也要重视,要详细占有材料,做好“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的统计工作。深入下去调查研究,既能听到群众正确的意见,用以教育引导群众,又能从群众意见中发现问题,加以引导,不做群众的尾巴,真正做到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因而毛泽东同志指出:“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确实,舆论引导是一件艰巨而又细致的工作,必须采取认真负责的态度。没有认真负责的精神,没有深入下去,只是走马观花、蜻蜓点水地了解一些表面的零散的情况,甚至为假象所迷惑,没有获得真实可靠的信息,这种形式主义的调查是没有发言权的。要保证调查的全面性、系统性和周密性,必须采取认真负责的态度。在调查过程中,既要有深入细致、扎扎实实的工作作风,又要有锲而不舍、追根究底的负责态度。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做到实事求是。3.坚持正面宣传的原则

报纸应该有方向,它既是全党和人民群众努力的方向,也是宣传舆论引导的方向。党在一定时期提出的方针政策,就是我们新闻舆论引导的方向。我们的报纸必须无条件地宣传中央的路线和政策,把大家的注意力集中起来,“善于把党的政策变为群众的行为”。在新闻舆论引导工作过程中,毛泽东强调要抓住群众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大力进行正面引导。毛泽东再三强调报纸的指导作用,指示各地应当注意收集和传播经过选择的典型经验,使群众运动按照正确的路线向前发展。正面的东西是社会主义本质的东西,所以,我们要坚持正面宣传,但也要立足社会主义建设的顺利进行,适当反映一些支流的问题和矛盾。4.注意新闻宣传的时宜性

毛泽东深谙用新闻引导舆论的技巧,十分注意宣传策略,提出了新闻宣传的时宜性。他认为,新闻要新,这应当不成问题,因为不是写历史,但是不能没有旧闻,要作具体分析。一般讲新闻要新、要快是对的,但有的事情发表太快,副作用就很大。他认为,不能没有“旧闻”,还要有“无闻”,既要“抢”新闻,更要巧妙地把握传播的时宜性,做好“压”的工作。他说,资产阶级报纸只登对他们有利的东西,不登对他们不利的东西,无产阶级和人民大众的报纸也不登对我们有毒的东西。这都是阶级利害关系,是普遍规律。毛泽东明确提出了新闻宣传中的时宜性问题,是其对舆论宣传的贡献。5.政治家办报原则

在“全党办报”、“群众办报”的基础上,毛泽东又明确提出了政治家办报的观点。他说,办好报纸的根本问题是报社人员的思想革命化问题。为此,要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刻苦改造世界观,学习社会,学习工农群众。“学习的敌人是自己的满足,要认真学习一点东西,必须从不自满开始。对自己,‘学而不厌’,对人家,‘诲人不[12]倦’,我们应该采取这种态度。”要学习邹韬奋,以“热爱人民,真诚地为人民服务,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精神来办好报纸。毛泽东的政治家办报的原则,指出了报刊工作者应是又红又专、坚持实事求是的作风、善于调查研究的无产阶级战士,从而对无产阶级新闻工作者的素质和修养,提出了明确的规范和严格的要求。二、关于舆论一律与不一律的思想

毛泽东关于社会主义出版自由的观点,体现了人民民主专政内涵中对人民的民主和对敌人的专政两方面的思想,可以用“舆论一律”和“舆论不一律”来概括。

新中国成立前夕,毛泽东提出:“在阶级消灭之前,不管通讯社或报纸的新闻都有阶级性。资产阶级所说的‘新闻自由’是骗人了,完全客观的报道是没有”,必须剥夺反动派的出版自由,包括:取消一切帝国主义在中国开办的宣传机关,接收属于国民党反动派政府及其地方系统下的各个机关、各反动派党派及反动军队的各组织所出版和发行的报纸,接收他们的通讯社和电台。这种“一律”,体现了“在人民与反革命之间的矛盾,则是人民在工人阶级和共产党领导之下对于反革命的专政。在这里,不是用民主的方法,而是用专政即独裁的方法,即只许他们规规矩矩,不许他们乱说乱动。这里不但舆论[13]一律,而且法律也一律。”

在人民内部,实行舆论不一律的方针,使人民群众充分享有出版自由权利。毛泽东指出,所谓“不一律”,就是批评的自由,发表各种不同意见的自由,宣传有神论的自由和宣传无神论(即唯物论)的自由,就是允许先进的人们和落后的人们自由利用我们的报纸、刊物、讲坛等等去竞赛,以期由先进的人们以民主和说服的方法去教育落后的人们,克服落后的思想和制度。人民内部实行舆论不一律的方针,是由社会主义制度所决定的。“在内部,压制自由,压制人民对党和政府的错误缺点的批评,压制学术界的自由讨论,是犯罪的行为。这是我们的制度。而这些,在资本主义国家,则是合法的行为。在外部,放纵反革命乱说乱动是犯罪,而专政是合法的行为。这是我们的制度。资本主义国家正相反,那里是资产阶级专政,不许革命人民乱说乱动,[14]只许规规矩矩。”

在人民中间实行的舆论不一律方针,体现为“放”的方针。所谓“放”,就是放手让大家讲意见,就是使大家敢于说话,敢于批评,敢于争论,不怕错误的议论,不怕有毒的东西,发展各种意见之间的相互争论和相互批评,即容许批评的自由,也容许批评批评者的自由;

试读结束[说明:试读内容隐藏了图片]

下载完整电子书


相关推荐

最新文章


© 2020 txtepub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