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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6-20 00: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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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陈鲁南

出版社:中华书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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织色入史笺

织色入史笺试读:

序言

“色”字,按照明末闵齐伋在《六书通》中的考证,最早的写法,如,乃是一个人驮着另一个人,仰承其脸色。

而东汉许慎在《说文解字》里也注解说:“色,颜气也。”

也就是说,“色”在中文里,最初的含义,是指人们的脸色。孔夫子讥讽喜欢做秀的人,说:“君子者乎,色庄者乎?”太史公描写秦舞阳的外强中干,说他刺嬴政时“色变振恐”;乃至杜工部盛赞公孙大娘剑舞绝技,说围观群众们“观者如山色沮丧”,用的都是“色”字的本义。

这个本义,显然是主观见之于客观的产物,是人们内在的情绪通过面部肌肉、眉眼口鼻这些物质的具体形态表现出来的结果。现在我们还常说“喜形于色”、“谈癌色变”,仍用的是脸色的意思。

当然,现在说“色”,多以“色彩”这一含义为主,似乎更强调其客观性。科学家们说,什么是色彩呢,就是物体发射或反射的光,通过视觉所产生的印象。应该有很多人,小时候都曾经拿着三棱镜,去分解阳光的色彩吧。事实上,人类眼睛的特殊构造,可以使我们看到可见光形成的所有色彩。

我们的视网膜上分布着许多圆锥细胞,对可见光内各种不同波长的光,都会有不同程度的反映,所以我们会看到一个色彩斑斓的世界。而这些圆锥细胞又含有三种不同的色素,分别对红、绿、蓝三种颜色最敏感,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人们对于红绿蓝的分辨度最高,这也是将其称为三原色的原因。

色彩视觉在灵长类动物对世界的认知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其他的动物们就没有那么幸运了。科学家们还说,大多数哺乳动物是色盲。牛、羊、马等家畜,几乎不会分辨颜色,反映到它们眼睛里的色彩,只有黑、白、灰三种颜色。狗也不能分辨颜色,它看景物就像看一张黑白照片。

我们的祖先,虽然没有掌握物理学与人体解剖学的先进知识,无法客观地分析色彩的发生机制,但却敏锐把握到了色彩可能对人产生的影响。老子说“五色令人目盲”,就是因为,他发现人类可能因贪婪和孱弱,而在这个色彩斑斓的世界里迷失。

然而世人几乎没有睿智如老子的,所以都听不进老子的话。人说到底是感性的动物,容易依赖感官,也容易沉溺于感官。江淹“见红兰之受露,望青楸之离霜”,离愁别绪更重,作了黯然销魂的千古一叹;范仲淹的“碧云天,黄叶地”,却衬出了大英雄羁旅思乡的寸寸柔肠。色彩,除了构建了美丽的自然,还帮助我们衍生出丰富的情感世界。

而且先人的审美情趣太过丰盛,不仅把山水风光联系到情绪,还又引申到男女。大约是因为面容姣好、身姿窈窕的女子,同五色缤纷的自然一样,可以给人美的感受。“色”,又多了姿色、美色这样的含义。梁惠王召孟子谈心,劈头就是一句“寡人有疾,寡人好色”,即把这风流又有些下流的含义,塞进了“色”字里。而英文里,“color”一词无论在含义上还是词源上,都没听说跟“sex”或者“love”有什么关系。这大约也算是中华文化又一体现“天人合一”的独特之处吧。

也许是过于迷恋来自身体的感官享受,梁惠王、齐宣王以及其他无数王与非王的后人们,又将“色”的性含义作了进一步发挥。比如,与性有关的念头,叫做“色心”;与性有关的要求,叫做“色欲”;至于对性有执着追求的人,就是“色狼”、“色魔”、“色鬼”。其实,狼是对配偶十分忠诚的动物,实行绝对的一夫一妻制;至于魔、鬼,更是虚无缥缈之物,白白因人的龌龊、偏狭、卑劣而担了虚名儿。

看透一切的,还是佛家。佛家说众生是由色、受、想、行、识组合而成的身心,而“色”就是指一切物质的存在。“色”又包含内色与外色。内色就是“眼、耳、鼻、舌、身”五根,是我们所依靠生活的身躯。外色就是“色、声、香、味、触”五境,是我们所感知的外界。

佛家最后凝重地说,色即是空,一切物质的存在都将幻灭,并不值得我们留恋。

佛家是出世型的宗教,要求人们摆脱一切世俗的羁绊,达至心灵的宁静与平和。其实,红尘有红尘的美好,否则,人干吗要进化出一双可以看到全部色彩的眼睛,倘若如某些生物般只能辨识两色,世界黑白分明,内心岂非更易平静?

所以,既然有了这样幸运的眼睛,不如一同踏上这条逐色之旅,去寻觅这些浅碧轻红、姹紫苍黄在我们的文明中的负担与承载。

写“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的诗人,早已不在了。但我们还可以继续享受,这可分解为七色的光明。

1.诸红缭乱

红色,大约可以算作我们这个民族最喜爱的颜色。几千年来,无论庙堂之高,抑或江湖之远,无论隆礼重典,抑或乡习民俗,无论女儿梳妆,抑或文人戏墨,都曾经,或者仍然,在广泛地运用红色。基于繁盛昌明的中华文化,古人还发明了多种语汇,来指代不同的红色,按照颜色的深浅程度分,大约有绛、赤、朱、丹、红等数种;按照制作原料的不同,又有赭、丹、茜等称呼。

据说,生活在冰天雪地里的爱斯基摩人深爱白色,用两百多种不同的名称,用来区分不同程度的白。因此,在茫茫的雪原上,他们可以迅速分辨和锁定某个位置,以寻找路径和捕获猎物;而在外乡人眼中,那里仍只是一片了无边际的白。

明眼人可以轻易看出,爱斯基摩人对白色的喜爱和命名,很大程度上出自生存的需要。而我们的先人对红色的诸多命名,却似乎多是基于审美的情趣;虽然没有几百种之多,但『可爱深红间浅红』,亦各自成趣,各有故事。了解古时的红色,须得从弄懂这些字眼入手才好。绛

古人以“绛”指代颜色最深的红色。《说文解字》里说,“绛,大赤也”,就是说它是比“赤”还要重的红色;而“赤”的浓度,已在其他诸多红色之上了。“绛”字,小篆里写作,是个形声字,以“丝”为偏旁,表示了它作为绸缎衣服等物品之染料的属性。绛是用一种叫做绛草的植物作为原料提炼出的红色。成书于秦汉年间的《尔雅》里说,绛草出产于临贺郡,可以作染料,也可以食用。临贺郡在今日的广西境内,战国时是百越部落聚居的地方。秦始皇吞并六国后,又攻百越,把这片地方也纳入了中央政权的管辖。此后,中原的汉人不断迁入,与当地的少数民族混居、贸易。想来,绛草应是当地的特产,在民族融合的过程中被推广到了中原,由于人们对红色的喜爱而广为流行。

绛这种浓重的红色在汉代用得很广泛。东汉的著名学者马融,在给弟子们授课的时候,以绛纱作帐,学生站在帐前,而帐后站一排女乐手鼓吹敲打,两边还站着美貌的侍女。马融为人风趣开朗,又不拘礼法。他首创了助教制度,让资深的学生去教刚入门的学生;又招收了一批女弟子,颇有些惊世骇俗。他故意在讲课时,以声色诱惑来锻炼学生的注意力。而后来也成为著名学者的郑玄在跟他学习时,在帐前听讲三年而目不斜视,令马融十分惊叹。

马融的弟子很多,成就突出的也不少,刘备的老师、政治家卢植就是其中之一;郑玄的影响力更大,刘备兵困徐州、危在旦夕,是靠了郑玄的一封介绍信而得到袁绍的帮助。由于这批著名的师生,造就了大批的典故和成语。比如,后人以“绛帐待坐”喻学生就学,用“绛帐授徒”、“绛纱设帐”喻老师传道授业解惑,用“绛帐”、“绛帷”指代老师教授学生的场所。马融曾任南郡太守,在今荆州一代长期讲学,后人在这里建立了“绛帐台”,以纪念先生之风。绛帐台曾毁于日寇侵华的战火,近年又得重建,再次彰显国人尊师重教的传统。

除了绛帐,两汉魏晋之时还有绛旗。三国时魏国的学者张揖作《广雅》,说“凡九旗之帛皆用绛”。“九旗”是《周礼·司常》规定的一种礼器,是代表不同等级和用途的九种旗帜。张揖说当时的九旗都染成绛色,可见这种色彩还带有一定的政治含义。红色山茶花

山茶的颜色即是绛色。白居易诗《十一月山茶》曾称赞说:“似有浓妆出绛纱,行充一道映朝霞。飘香送艳春多少,犹见真红耐久花。”

此外,汉时人们还把银河称为绛河。因为当时的天文学理论,是以北极为基准,银河在北极之南,南方属火,以红色为代表,因此借南方之色而称之。后来晋人王嘉在《拾遗记》说,南海确实有一条河叫绛河,河水全是红色,水中有很多红色的龙和鱼,而且肥美可食,说得煞有其事,却也展示了丰富的想象力。赤“赤”是比“绛”稍浅、比“朱”偏暗的红色。《易经》的“困”卦中有“困于赤绂”之语,东汉学者郑玄注解说“朱深曰赤”,间接说明了“赤”、“朱”二者的区分。王莽建立新朝后,民不聊生,以樊崇等为首的农民起义军“以朱涂眉”,作为标记;朱色纯红,但眉毛是黑的,混在一起就是赤色,也就造就了名震天下的“赤眉军”。宋玉在《登徒子好色赋》里称赞东家之子的美丽,说她“著粉则太白,施朱则太赤”,晋代学者傅玄阐为人处事的准则,提出“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这些都是读书人耳熟能详的话,却也在无意中区别着“朱”与“赤”两种颜色,——东家之子的肌肤或“近朱者”为朱色所染,但本身又有底色,相互混淆,自然是一种近似朱色但却不纯净的红。

从造字来分析,“赤”在小篆里写作,仿佛是把土放在火上烤,其实在甲骨文里的造型是,火上架的乃是个人。人被烤出来,成了一堆熟肉,自然是暗暗的红,而非纯正的红。“赤”的本意当然不是烤肉,而是火的颜色。《尚书·洪范》中说:“赤者,火色也。”《说文解字》则说:“赤,南方色也。”许慎写《说文解字》时,“五行”学说已经流行了许久,南方就代表着火,南方色也就是火色。“赤”、“南方”、“火”这些概念融为一体,所以主宰南方的神灵被称为“赤帝”,这才有了汉高祖自称“赤帝之子”而尊崇红色的典故。朱“朱”是先秦时古人认为最纯正的红色。这个字小篆里写作,是个指事字。《说文解字》说“朱”的本意指“赤心木,松柏属”,所以这字的造型就是“木”中加“一”。“木”表示这字的植物属性,“一”则是一个指示性的符号,标在“木”中,象征树心。而这树心的颜色也就被称为“朱”。也有人以“五行”理论来附会,说红色的树心象征着南方之火,“朱”字就是树里藏着南火之色,所以代表红色。其实“朱”字在甲骨文中便有了,而“五行”之说起于西周末年,差着很远呢,这种解释很有些“爸爸长得随儿子”的滑稽。

有学者考证说红色树心的松柏类树木曾广泛生长于我国华北地区,所以古人很早便认识和熟悉了朱色。在周朝,朱色还被视为正色,具有高于其他各种颜色的地位。按照周礼,在祭祀这种一等一的大事举行之时,天子、诸侯都要穿朱色的衣服,以示恭敬肃整。不过到了春秋以后,诸侯们不再守规矩,开始在服装的颜色上玩花样,于是孔夫子才生气地说“恶紫之夺朱也”。清 云龙朱砂墨

文房四宝之一的墨,最早是用漆和石粉制成,为黑色;后来人们又制作出朱红色的墨,主要用作绘画及圈点批文等。

比孔子稍晚的墨子,在其著作中还写到了一个有趣的涉及朱色的故事,说昏庸的周宣王杀了忠臣杜伯,而杜伯的鬼魂在宣王出猎时,“执朱弓,挟朱矢”,将宣王射杀。后来的学者,有人认为此处杜伯是以红色的弓箭为武器,表示复仇光明正大;也有人认为是以红心木做的弓箭为武器,但同样表示正义。无论哪一种解释,都可以看出“朱”的色彩含义和本义是被广泛认可的。

朱与赤在颜色上是有一定的差别的。前面提及,郑玄认为“朱深为赤”,即赤红深于朱红;但按照周人的织染工艺,丝帛在红色颜料中染三遍后的效果叫做“赤”,染四遍叫做“朱”,似乎赤红是浅于朱红。不过,不论其二者孰深孰浅,在地位上,“朱”是始终高于“赤”的。周朝时天子和诸侯都佩戴皮做的护膝,称为“绂”;天子的护膝乃是朱色,诸侯的则是赤色。周朝都城周围的县称为“赤县”,也表明赤是外围。

至于为何周人以“朱”的红为正色,而不器重“绛”或“赤”,学者们也有自己的解释。清代的文字学家段玉裁曾注解《说文解字》,在其中说,绛即大红,而“大红如日出之色,朱红如日中之色,日中贵于日出”,所以“朱”为正色。这解释别具一格,可作一家之言吧。丹“丹”是比较鲜亮的红色。《说文解字》说“丹”是“巴越之赤石也”,就是巴郡、南越出产的红色石头。这个字甲骨文里就有,写作,显然就是一口矿井,中间藏着石料。《史记·货殖列传》记载,巴蜀有一位名叫清的寡妇,她的祖先在今重庆涪陵地区挖掘丹矿,“擅其利数世”,也就是世代经营,成为当地有名的巨贾;秦始皇似乎十分仰慕她,专程请了她去咸阳做客,还为她修筑了一座“怀清台”。寡妇清的“丹砂”矿石,民间也称“朱砂”,可见“丹”与“朱”在红的程度上差得不太远,而且都是以原料来命名。丹砂矿石磨成的粉末,色彩红艳,可以经久不褪。早在殷商时期,人们就已发现了它们的这种特性,并把它们涂嵌在甲骨文的刻痕中,以显得醒目,后人专称之为“涂朱甲骨”。《康熙字典》解释“丹”,干脆就说其含义之一就是“以朱色涂物”。“朱丹”甚至在古文里构成了一个组合词,经常被使用。《玉台新咏·古诗为焦仲卿妻作》开篇便描述焦仲卿妻的美貌,“指如削葱根,口如含朱丹”,形容她手指纤细白嫩,嘴唇娇艳红润。汉时善写骈文的扬雄有“朱丹其毂”之语,说的是车轮涂成红色的车子,而朱轮车是当时达官贵人身份的标志,这里“朱丹”说的就是红色染料。宋朝诗人梅尧臣在《正月十五夜出回》诗中有“去年与母出,学母施朱丹”的句子,写一个小姑娘跟着母亲妆饰容貌,这里的朱丹却是指代了胭脂粉黛。

当然也有“丹朱”这个词。尧的儿子就叫丹朱,因出生时浑身红彤彤的,所以取了这个名字。丹朱聪慧异常,发明过围棋;但因为他品德不好,尧最终把帝位禅让给了舜,造就了一段佳话。不过这故事是儒家编的,不买账的人很多;台湾学者柏杨先生就考证说舜是阴谋陷害丹朱,又迫使尧下台让位。《竹书纪年》里也有“舜囚尧,复偃塞丹朱,不与父相见”的记载。当然,这次政治斗争跟颜色没什么关系,倒是后人把丹朱的名字作谜面,出了个字谜。谜底是“赫”,因丹是红色,朱也是红色,当然就是双赤了。由这谜语也可看出,这几个表示红色的词,在实际使用中没有太严格的界限,经常是可以互换的。祭祀狩猎涂朱牛骨刻辞正面(局部)

祭祀狩猎涂朱牛骨,河南省安阳市殷墟出土,长32.2厘米,宽19.8厘米,中国国家博物馆藏。我国利用朱砂做颜料已有悠久的历史,可追溯到殷商时代。我们所熟悉的甲骨文,“涂朱甲骨”指的就是把朱砂磨成红色粉末,涂嵌在甲骨文的刻痕中以示醒目。

而严格一点来讲,“丹”与“朱”肯定有区别。《礼记·玉藻》中有规定天子、诸侯、大夫、士人乃至老百姓各该穿什么样的服装的内容,说天子戴朱缨,诸侯戴丹缨,“丹”自然低“朱”一等。但儒家这些陈腐信条,能被坚持的实在不多。这两个字后来还是经常混用。比如皇帝的御笔朱批,就被称为“丹诏”。唐人韩翃有“身著紫衣趋关下,口衔丹诏出关东”之语,写的是将军奉旨出征的场面;戎昱有“身欲逃名名自随,凤衔丹诏降茅茨”之句,说自己的朋友不想当官但皇帝偏来征召。从这种使用看,丹朱并未分高下。红清 余稚《花鸟册》之桃花

桃花的红,是浅浅的、透出白色的红,也是先秦两汉之际所说的“红”,乃是“红”字的本意。“红”最早的含义,其实是我们现在所说的粉红色。“红”在小篆里写作,跟“绛”一样从“丝”旁,一看就知与衣物染料等有关。《说文解字》里说“红,帛赤白色也”,就是红白混合之色。汉末学者刘熙著《释名》,也是一本训诂学著作,其中说“红”字是“白色之似绛者”,同样是粉红色的意思。《论语》里说“红紫不以为亵服”,更是用的本义,要求人们不能用浅红或紫色的衣料做便装—— 在夫子看来,这样是有伤风化的。

清人段玉裁补充《说文解字》对“红”的释义时,加注说:“此今人所谓粉红、桃红也。”可见“红”字到了清代,含义已有很大变化。其实,中原地区人们对红色的喜爱,在汉代时已相当广泛,而民间的表述总不似学者或官员那样严谨甚至是刻板,动辄还要区分是深色的“绛”还是明亮的“丹”;从那时起,在百姓的口耳相传中,“红”已逐步泛指各种深浅不同的红色,成了总括绛、赤、朱、丹等字的字眼。而其本义,大约在汉以后,就成了文物了。茜

古人也曾用“茜”表示大红色,其意来源于茜草这种染料。茜草科植物在我国分布得非常广泛,约七十属,四百五十种。商代的妇女就已使用胭脂,而用来制造胭脂的红蓝花就是茜草的一种;《诗经》里曾用“缟衣茹藘”指代一个穿白衣佩红丝巾的女子,“茹藘”也是茜草科;还有提炼绛色的绛草,也属此类。《史记·货殖列传》中还有“若千亩卮茜⋯⋯此其人皆与千户侯等”的记载,意思是家有千亩茜草田,收入就相当于千户侯的水平,可见当时栽植茜草还利润丰厚。茜草

茜草一般开白色或黄色的小花,它们的根鲜红细长,含有丰富的“茜素”,可以提炼出红色染料。

以“茜”代红,在文学作品中常见端倪。李商隐描写一个弹筝的歌伎“茜袖捧琼姿,皎日丹霞起”,是说这红衣女子的美丽,如同阳光照耀在升腾的云霞上一样。苏轼写一群姑娘争着看热闹,“相挨踏破茜罗裙”,把红裙子都踩坏了,十分的欢乐。王实甫的《西厢记》第五本第一折,有崔莺莺思念张生的内心独白,“这些时神思不快,妆镜懒抬,腰肢瘦损,茜裙宽褪”,人饿瘦了,红裙子都显得肥大,既苦涩又甜蜜。至于贾宝玉撰《芙蓉诔》说“茜纱窗下我本无缘,黄土垄中卿何薄命”,明悼晴雯之死,暗伏黛玉之亡,确实十分的凄凉惨淡。《西厢记》插图《窥简》

明代画家陈洪绶为《西厢记》所画的插图《窥简》。彤“彤”是从“丹”转化出来的字,左边的“丹”就是丹砂,右边的“彡”表示装饰。《说文解字》说:“彤,丹饰也。”也就是说其本义是以红色作装饰。《诗经》中流传甚广的《静女》一篇,有“静女其娈,贻我彤管”的句子,就是这个美丽的女子把红色的苇管送给了心慕她的“我”。周朝的天子则喜欢把彤弓彤矢,也就是涂了朱漆的弓矢,赐给有功劳的诸侯。这种礼仪制度一直延续到春秋,而《诗经·小雅》中《彤弓》一篇,就是对此的反映。后来,“彤”逐步直接代称红色。天子仪仗中的红伞就成为“彤芝盖”。汉朝的未央宫用朱红色漆刷中庭,称为“彤庭”,后世常以之代称皇宫。杜甫曾有“彤庭所分帛,本自寒女出,鞭挞其夫家,聚敛贡城阙”的诗句,说朝廷分赐下来的丝帛,都是贫苦女子所做,而她们的丈夫,还要在皮鞭的驱赶下去修补城楼,深刻地揭示彼时劳动者所受的压迫。至于“彤云”、“彤霞”、“红彤彤”等词,至今还在使用。赭“赭”是红褐混合的颜色,并不纯正。《说文解字》里说:“赭,赤土也。”土色黄褐,其中含有铁的氧化物却发红,二者混合而呈红褐色。赭石或赭土都曾被古人作为颜料,某些地方的风俗,还喜欢把这种颜料抹在脸上。《诗经·邶风·简兮》有“赫如渥赭,公言赐爵”之语,描写一个高大魁梧的舞师,脸色黑红如同涂了赭土,因舞技出众而被国君赐了一杯酒。《新唐书·吐蕃传》则说吐蕃“以赭涂面为好”,也有这种风俗。近代学者以为,藏文历史著作中常称本民族为“红脸者”,家乡为“红脸者的地方”,也是源于赭面的习尚。但这里的人们以赭涂面,并非中原女子擦拭胭脂以悦己悦人那样浪漫,而是为了辟邪防身。后来文成公主入藏,不喜欢这种习俗,于是松赞干布下了禁令,乃移风易俗。此外,古时死刑犯所穿的囚衣也是土红色,称为“赭衣”。绯“绯”字在汉时的《说文解字》里并未出现,宋初的学者徐铉校补《说文》,增加了《新附字》一篇,收录“绯”字,并注解说“帛赤色也”。隋唐以前,诗词歌赋中几乎没有出现过“绯”字,而唐时官府文书和诗词歌赋中常有“绯”字,可见“绯”字当是隋唐年间新造的字。如《旧唐书·舆服志》记载,“唐制,文武官员,四品服深绯,五品服浅绯”,即以绯色为官服之色。唐昭宗曾经封一个耍猴的艺人为五品“供奉”,并赐绯衣,诗人罗隐讽刺说知识分子读书无用,“不如学取孙供奉,一笑君王便著绯”。唐时尊崇佛教,朝廷还经常把绯衣赐给有道高僧。《大宋僧史略》下卷就记载说,唐玄宗时,有个叫崇宪的和尚精通医术,治好了很多人,“帝悦而赐绯袍”。唐玄宗因安史之乱而逃难,唐昭宗因黄巢起义而流亡,其政治的混乱,从乱赐绯衣上就可见先兆。元 赵雍 临李公麟人马图 现存于美国弗利尔美术馆

现代人熟悉“绯”字,大约是来自于“绯闻”一词。无论名人还是凡夫,其与性有关的香艳故事总能吸引大批受众,所以绯闻向来很受欢迎。但这个词,文言文中是没有的,却与蔡元培先生有关。彼时蔡先生以兼容并包的方针主持北大,林琴南攻击他乱聘教师、不尊孔孟、不顾伦常,蔡先生发表公开信说:“教员关键是要有学问,洋的土的留辫子的甚至⋯⋯喜作绯艳诗词者,只要不搞政治和引学生堕落,教学生学问有何不好?”公开信发表后,“绯艳”一词面世,后来又发展出“绯艳的新闻”一语,再简化就成了“绯闻”了。

除了上面这些,古人还创造了一些表示红色的字,如“赪”、“纟原 ”等,但现在使用得很少,没多大价值,不值得探讨。其实,仅是“绛”、“朱”、“茜”这些,就已够凌乱了,比如有些是以原料来命名,有些又是从视觉来判定;而诸红之间,有些有区别,有些又重合。从现代命名学上来看,这些名字显然不是一个系统的;而印刷、美术等专业领域,早已用更为精确和标准的术语来指代不同程度的红色。不过,所谓万变不离其宗,十几个名字所表示的,本质上还是同一种颜色,并不影响我们对这颜色以及它所承载的故事的理解,反而,更显得流光溢彩、缤纷夺目。元 赵孟 《红衣西域僧》 现存于辽宁省博物馆

元代书画大家赵孟曾绘《红衣西域僧》一幅。画中的西域僧人高鼻深目、浓髯厚发,与中原人氏截然不同;但最引人注目的,还是那件鲜红的袈裟。为高僧“赐绯”的做法,宋元时亦有流传。

2.恶紫夺朱

从古到今,政治大约都是不怎么为人所喜爱的东西;然而在我们的文化里,人们对红色的热情,追根溯源,却是起于政治。在近代,红色的政治意味因红旗、红五星、红宝书与红色政权等具体的形象而为人们所熟知;而在古时,红色与政治的结合,与权力的共舞,却是多种多样,不一而足。周人尚赤

红色与政治的联系,可以一直追溯到上古。按照白寿彝先生主编的二十二卷《中国通史》所定,三皇五帝为远古,夏商周三代与春秋战国为上古,自秦至清则为中古。红色与政治的联姻,有文字记载的,至少可以追述到西周。这一记载,首见于《礼记》。《礼记·檀弓上》一篇里写道:“周人尚赤,大事敛用日出,戎事乘,牲用。”“大事敛”即下葬,“戎事”指战争,“牲”指祭祀,“”是赤毛白腹的马,“”是红色的马或牛。这句话首先提出论点说周朝的人尊崇红色,然后举了三个论据,即丧事下葬要选在清晨日出、红霞满天的时候,打仗要用红色的马,祭祀也要用红色的马或红色的牛。上古时,人们已有了神鬼的观念,丧葬是民间表示敬畏死者与其魂魄的重要行为;而战争与祭祀则是国家政治生活里最重要的事情;特别是祭祀,看似宗教活动,实际却是政治手腕,借敬天而进行精神统治。这三种场合都要用红色,足见周人对红色的重视。唐 韩滉 五牛图(局部)清 艾启蒙 宝吉骝图 现存于南京博物院

传说西周穆王有天马八匹,毛色各异、神骏非凡,号称“穆王八骏”,成为后世画家极为喜爱的创作题材。清代宫廷洋画家艾启蒙曾依照乾隆皇帝的八匹御马绘制了一套《八骏图》,这是其中的一匹枣红马宝吉骝。

按照《礼记》的记载,在祭祀中,除了要用红色的牛马作供品外,天子、诸侯还要穿上红色的衣服,表达对天地的恭敬和对活动的重视。这种红,还必须是朱色那种纯正的红,不可以是浅红或深红。红色在这里,就是一种秩序和纪律的表现。到了春秋之时,周天子的势力衰落,诸侯们越来越强大,于是周朝的规矩不再被重视,祭祀这种重大活动的礼仪则首当其冲。当时,由于紫色的染料很难得,有些诸侯放弃了朱衣,专门身着紫衣出席祭祀,以表现自己的富有和强大,这才有了孔夫子的“恶紫之夺朱也,恶郑声之乱雅乐也”。朱紫之乱

夫子的这句话,后世许多学者都作过注解。东汉刘熙在《释名·释采帛》中说:“紫,疵也,非正色,五色之疵瑕,以惑人者也。”三国时曹魏的何晏则解释说:“孔曰:朱,正色;紫,间色之好者。恶其邪好而夺正色。”确实,在唐代以前,紫色作为与“正色”相对的“间色”,是不被重视的,甚至被视为淫邪、魅惑之色。诸侯们不穿正色的衣服而穿间色的衣服,就表示这种颜色所代表的秩序已经被破坏了,此之谓礼崩。雅乐是当时的宫廷音乐,与法律、礼仪共同构成周朝统治的内外支柱。郑国的音乐被夫子视为靡靡之音,却为当时的世人所追捧,此之谓乐坏。礼崩乐坏,便是夫子对春秋乱世的评价。

夫子是一位极富人文情怀的先贤和伟人。他身处乱世,每日耳闻目睹诸侯间的连绵征伐、百姓们的民不聊生,心忧如焚,终生奔走四方,力图救万民于水火。夫子一直以为周朝是一个天下太平、民生安乐的时代,常说“郁郁乎文哉,吾从周”,并以恢复周礼作为拯救民众的药方;肯定朱色和雅乐,批判紫色和郑声,也就是换了个角度来阐述自己的政治主张。孔子杏坛讲学图《礼记》是战国到秦汉间儒家学者们的作品选集,其内容主要是记载和论述先秦的礼制、礼仪,记录孔子与弟子的问答,记述修身作人的准则,阐述的自然是儒家的观点。“恶紫之夺朱”出自《论语》,更是儒家的经典。显然,“周人尚赤”是儒家的共识。然而别派的学者并不买账,提出周人并不重视红色,这只是儒家的附会。这桩学术公案打了两千多年,至今还有学者参战。且不论这官司的是非与输赢,至少上古时儒家看重红色并赋予其政治意义,这一点是肯定的。赤帝之子

先秦以后,在汉朝,红色确实十分尊贵。这绝非是儒家的杜撰,而是史书多处记载的事实。而此时红色之所以尊贵,同样是出于政治的原因。

汉高祖刘邦出身较低,原本只是个乡下游手好闲的村汉,甚至还有学者说他根本就是个流氓;后来虽然借助老丈人的势力当了亭长,也只能相当于现在居委会的治安巡逻队队长,正经连个官儿也算不上。当了农民起义军的领袖后,闲汉或亭长这种出身号召力实在有限,更难以树立和巩固权威,于是刘邦杜撰了个故事,说自己是统治南方的天神赤帝的儿子,把籍贯直接抬高到了天上。《史记》和《汉书》都记载了这个故事,大概的情节是:刘邦奉命押送一批役夫去骊山,途中许多人纷纷脱逃,刘邦想即使到达骊山,役夫也都逃光了,也是无法交差,索性将他们全部释放。放走役夫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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