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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6-20 21:4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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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美〕克拉拉·班森

出版社:北京联合出版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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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行李的旅行(边浪边恋爱!内向抑郁文学女孩奇遇住垃圾箱理科教授!)

没有行李的旅行(边浪边恋爱!内向抑郁文学女孩奇遇住垃圾箱理科教授!)试读:

版权信息书名:没有行李的旅行作者:〔美〕克拉拉·班森排版:辛萌哒出版社:北京联合出版有限公司出版时间:2016-11-01ISBN:9787550285118本书由联合天际(北京)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授权北京当当科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制作与发行。— · 版权所有 侵权必究 · —To my best boy.May the wonders never cease.献给我的男孩愿奇妙旅程永无终点CHAPTER 1WEIGHTLESS行李是什么?能吃吗?“所以,你真的了解这个要跟你一起远走高飞的家伙吗?”

詹米从后视镜中看着我,眼睛藏在墨镜后面,听得出来他在逗我。要跟我远走高飞的“家伙”,就是他的大学室友杰夫,这会儿正坐在他旁边的副驾驶座上。我们三人坐在一辆沃尔沃汽车里,在休斯敦水泥迷宫似的早晨车流中穿梭,往乔治·布什洲际机场前进。我跟杰夫已经订好班机。“别闹了,詹米!”杰夫含着微笑说,像个妈妈一边斥责调皮捣蛋的孩子,一边忍住不笑。“我只是要说,”詹米仍不死心,“难得有人有‘荣幸’跟你出国旅行,也该让人家知道自己上了什么贼船。”他一手放开方向盘,用手肘轻捣杰夫,接着又回头看看后视镜里的我,等着我回答。你真的了解这个家伙吗?

我不知道怎么回答,只好四两拨千斤:“有什么我该知道的吗?”“你还有几个小时的时间?”詹米开玩笑地说,“我敢说,他一定‘忘了’提他拔掉手上的点滴、夹着尾巴逃出巴黎医院的事,那天刚好是巴士底日隔天的早上。妈呀,这家伙穿着纸睡衣跑上走廊,就是那种会露出屁股的病人服,你知道吧?连衣服都还没换下来,他就冲出医院,订了机票,立马跟法国说拜拜。”“别说了,詹米!”杰夫吼他,假装听不下去,“都二十年前的事了,当年我们的毛都还没长齐!”“是吗?”詹米耸耸肩,“只能说,接下来三个礼拜,我的念珠可有的忙了。”

我坐在后座,玩着裙摆上的花边。窗外的地平线那头,在半完成的建筑和空旷的水泥停车场后面,一排小小的飞机正要升上雾蒙蒙的日出天际。起飞的时间越来越近,再过几个小时,我的——我们的——飞机就会在跑道上滑行。这是个好问题!我真的了解这个坐在我旁边一起等待机轮从跑道上升起的男人吗?

说了解也对,说不了解也对。

我知道杰夫是理科教授,第六代得州人,一双眼睛闪着狂野的光芒。我知道我第一次看见他,心里不禁想“哈,原来是你”,简直是巧遇老友。我知道我们的关系在一巡龙舌兰之后,就变成眼花缭乱、惊险刺激的马戏团表演。我知道他喜欢在巧克力上撒海盐,还知道他结婚六年、分居两年,有个棕色眼睛亮晶晶的五岁女儿。我知道他很特立独行,就像冬天不往南飞、偏往北飞的候鸟。我知道他超爱惹是生非,但听到饶舌天王图派克(TuPac)的《亲爱的妈妈》(Dear Mama)就会掉眼泪,偶尔还会停下车,温柔地把路上的死猫移到路边。他是个内心柔软的捣蛋鬼——如果这两种特质可以同时存在的话。

但是,我真的了解他吗?很难说。你对在网络上认识没多久的人能有多了解?

也许认识的时间和场合也没那么重要。在网络上用电子邮件口无遮拦地打情骂俏几周之后(像打网球咻咻咻地一来一往),杰夫好不容易突破我这个影子写手的含蓄矜持。很难得,算他厉害。先是在线说说笑笑,一周后,我们自然而然就约了见面,感觉并不像初次会晤,反而像久别重逢。

两个天差地别的人,没想到竟然一拍即合!我人生的前十三年都在俄勒冈州波特兰这个多雨的城市度过。我们一家七口(爸妈、五个小孩——四女一男)住在提拉穆克街(此名源于西北太平洋的原住民部落)一栋维多利亚风格的百年老宅中,家里只有一间浴室。我爸妈一方面因为信仰,一方面因为教育,把我们留在家中自学(当地中学在我的想象中,是个散落着安全套和针头的邪恶巢穴)。我妈虽然是虔诚教徒,却也很注重我们的学业和社会竞争力,所以我们一点也不像传说中穿着长裙和吊带裤、不准出门约会和跳舞的基督教自学小孩。纽约双子星大楼倒塌的那年夏天,我们搬到得州的沃思堡,我就在这座牛仔城长大成人。这里的暴风雨可以把天空变成诡谲的菠菜绿,把草丛里的蛇吓得惊惶乱窜;这里的人喜欢橄榄球的程度,几乎可比对耶稣的崇敬。

而杰夫是土生土长的得州小孩。他跟三个姐妹从小在休斯敦和圣安东尼奥长大,离这里以南四小时的车程。夏天,他都到得州丘陵区(他的高祖父在那里盖了一栋小木屋)钓鱼、寻找阿帕切人留下的箭头。大学是他比较保守的年代,读的是得州农工大学,还是个嚼着烟草的共和党青年党员,疯起来可以把乡下舞池给掀了。

他的个性也很得州,热情又奔放。小时候他曾跟医生坦承,他心里最大的恐惧不是狼蛛或坏人,而是有一天会人体自燃(就像《摇滚万岁》那部片里的鼓手一样,因为豪情万丈的独奏表演,化为一阵烟雾)。杰夫是人肉导电体,每个认识他的人都会被他电到(而且他交游广阔,五湖四海皆朋友)。一拍即合、刺激冒险、轰动场面,还有闪亮的彩色图片最合他的胃口。

他的字典里没有“低调”两个字;我跟这两个字却是好朋友。我们家的人都内向到极点(包括我在内)。如果说我是敏感内向的“阴”,杰夫就是热情好动的“阳”。我的衣柜都是麻灰色或米色的毛衣,他的衣柜则挂满颜色鲜艳的卡其裤和亮晶晶的袜子。我的盆栽和朋友的比例是十比一,就算整天不说话也怡然自得。

刚开始交往的几周,我们做的性向测验证实了我的怀疑:我们的个性刚好是两个极端,杰夫是可以迷倒众生的超级行动派,而我是低调的梦想家,一口气把米切纳长达三十三小时的有声书《波兰》(Poland)听完,也不会打瞌睡。

有时候,旁人会把我的内向误以为是高傲,但杰夫不同。打从第一次约会他就表明,他对我这种安静思考的能力心存敬畏。总之,他对待我的安静内向的方式,就像对待需要仔细观察的外星生物。“我有点好奇,今天你开口说了几句话?”我们见面后一个礼拜,他问我,当时我们坐在一家昏暗的酒吧里喝啤酒。“喝这杯啤酒之前吗?呃,今天早上我跟服务生点了一杯咖啡。”我说,屈指算了算,“所以至少一句吧。”

他难以置信地摇摇头,拿出随身携带的小本子草草记下人类学的田野笔记。“那这里呢?”他敲敲我的头,露出顽皮的微笑。“多到我希望有开关可以把它切掉。”我说。确实一向如此。

我们就像太阳与月亮。然而,2013年4月5日晚上7点52分我们见面的那一刻,一切都不重要了。那刚好是日落的时刻,不过他传给我碰面时间时,我并不知道。除了时间,他还传来一组坐标(30.2747°N,97.9406°W),还有一张嵌在水泥砖里的红土星星的照片。他写道:到星星这里找我。照片中的星星很朴素,五个红土星芒包围着一个宝蓝色正方形,中间有道裂痕。不过,外表朴素当然是骗人的。我输入坐标就发现,杰夫的红土星星嵌在奥斯汀天际中最壮观的一栋建筑前——得州议会大厦。

晚上7点20分,我检查过口红,练习过但愿会迷死人的微笑,便走出我的小小套房。得州议会大厦的粉红色花岗岩圆顶通常要走上三十分钟才会到,但那天晚上我只花二十分钟就到了。我在人行道上迈着大步疾走,想甩掉紧张的感觉。之所以紧张,不是因为一般网友见面会担心的事,比如杰夫是个秃头的C++程序设计师,或是小孩一卡车的有妇之夫,还是喜欢性感皮衣女郎或收集了1993年以来每一款豆豆娃的怪咖,而是因为心里隐隐有种预感:有个超大星体正高速飞向议会大厦,即将把我从原来的轨道扫落。

我比杰夫早到星星那里,一直等到议会街的街灯亮起来,他才出现。当时,我站在巨大圆顶的正门阶梯下等他,只见一条淡黄色裤子朝着我走过来。他直接走向星星,大胆地凑上前亲我的脸颊。一切就从那里开始。一个无所不包的小世界,有淡黄色的长裤、红土星星、呈现完美弧形的圆顶,甚至伴随着四月阳光的落日余晖。

尽管从来没有正式的约定,那天晚上之后,我们就分不开了。我们双方都认为,在目前这个阶段,要定义我们之间的关系既老派也没必要,一切都走现代路线。

他在得州大学的布朗斯维尔校区教授环境科学,离南边的墨西哥边境只有五小时车程。但他正在申请奥斯汀分校的新职位,有空就会开车或搭灰狗巴士来奥斯汀。周末,我们会躺在我的床上,天马行空地乱编故事,幻想我们曾经在另一个时代或以另一个躯壳交会。或许,他曾是一只在我的腿上喵喵叫的花斑猫。或许,他在前往旗杆镇途中抢过我的马车。或许某个冷冽的夜晚,我们在大草原同一个火堆边烤火。或许,有天我们会像《拦路大盗》(Highwayman)那首老歌说的,搭乘星舰横越宇宙分水岭。

当初我们是在OkCupid交友网站认识的。站上的黑箱运算系统,似乎也对我们这辈子的“化学变化”表示支持。我们在网络个人资料的“速配指数”高达百分之九十九(虽然我知道这套运算系统有如玫瑰花瓣和天使发丝熬成的汤药)。无论如何,短短四个礼拜之后的某个早上,我们衣衫不整地坐在我住的地方,担忧地看着餐桌上的笔记本电脑屏幕时,这个速配数字多少帮我打了一针强心剂。只差一个键,我们就要订下两张飞往伊斯坦布尔的机票,还有两张从伦敦出发的回程机票。

这趟旅行是他的主意。杰夫早就计划今年的夏季旅行要从伊斯坦布尔玩到伦敦,但最近一个礼拜,他的“我要去伊斯坦布尔”渐渐变成“我们要去伊斯坦布尔”。于是我们才会坐在桌前,挑战对方敢不敢按下“购买”键。“这么做可能会大错特错。”我说。“跟在网络上刚认识的男人远走高飞?能有多糟呢?”他说,手很自然地揽住我的腰,就像多年的老习惯。

我们哈哈大笑,不管三七二十一地按下了键盘。

那个时候,并不觉得还没摸清对方底细就一起飞到世界另一边很随便。或许有点冒险,但绝不是随便。杰夫是那种说出现就出现、自然找到自己位置的人,仿佛你们之间的联结一直都在,而他只是以肉体这个具体形式加以确认罢了。所以我们可以跳过热身阶段,直接展开冒险。

不过,就算我们真的曾在18世纪的双桅纵帆船上共赴黄泉,还是有很多实际层面的东西得弄清楚。比如彼此的成长过程和人生大事,包括家庭成员、旧情人、旧伤口、改不掉的怪癖,还有他下背部的锯齿状伤痕和我歪嘴笑的由来。我们得好好恶补彼此出了娘胎之后的今生今世。

可以确定的是,这趟旅行将挖出我们身上的故事。伴随旅行而来的时区转换、异国天空、陌生语言,还有迷路也好玩的探险,自然会把人磨到只剩最原始、最狼狈(有时是茫然,有时是病了)的赤裸裸状态。假如杰夫的过去埋藏着巴黎医院大逃亡的往事(天知道还有啥),我也有一箩筐秘密等着摊在阳光下。詹米也该问问杰夫有多了解我才对。

刚开始在网络上通信时,我曾经对杰夫坦承:“我的精神状态出过小小的问题。”但只是简短带过,还刻意夹在一连串的惹火挑逗之中。他说:“好像很有趣。”但细节我不想多谈,例如大学毕业后我掉进多深的精神兔子洞,直到最近才从洞里爬出来。

订机票时,我没提到伊斯坦布尔之旅是我多年来第一次稳定到可以坐上飞机的长途飞行,也没说走出公寓套房对我是多大的突破。他不知道至今我还不敢相信自己已经痊愈的事实,甚至从不期待有这么一天,而这趟伊斯坦布尔之旅正好反映出,我对家门外的广大世界充满了永不满足的全新渴望。

只有如此饥渴的女人,才会答应杰夫从OkCupid寄来的第三封信中随口提起的夏季旅行(当时他还不知道我姓什么、是不是真的长得像照片里那个严肃的歪嘴女孩)。杰夫的旅行跟一般的夏季度假不同。没有度假行程,也没有白色沙滩上的茅草屋。他进出不同的国家,不住饭店,不订房间,从机场A到机场B也不订旅游行程。在我眼中,这种随性的旅行方式已经够刺激了,对杰夫来说,这还只是刚开始。通常,他登机时除了信用卡、iPhone充电器、护照(塞在裤子后口袋)之外,什么也不带,之后就听天由命了——这也是最刺激的地方。“不带行李环游世界”在我的OkCupid信箱里,实在是生猛的提议(跟SM性邀约和求婚有的比),但我没有立刻回绝。我把里尔克《时间之书》(Book of Hours)的一段诗当作我康复后的箴言:“任凭一切在你身上发生,美丽的丑恶的都来者不拒。”

展开不定义关系的约会的头四个礼拜,我跟杰夫看遍了美景。周末,我们会开车穿越得州山林区遍地野花铺成的地毯,或在奥斯汀的小巷里漫步一整天。所以,当杰夫在某个阳光灿烂的下午正式邀我跟他一起踏上不带行李的旅行时,“丑恶”也不在我的清单上。这项提议来得很突然。当时我们走在议会街桥上,我正在打量散落在约翰逊总统夫人湖上、有如撒在水上的糖果般的红黄小艇。他突然就说:“旅行的事我是认真的,你应该跟我一起去。”

听到这句话从他口中说出来,我屏住呼吸。杰夫从1996年就开始旅行,他的护照上有七十个国家的戳印,其中六十个都是单枪匹马闯荡。他看重这份自由,就像茶党、共和党人看重宪法保障的人民持枪权一样。不带背包和行李去旅行就已够惊人了,但他开口邀我一起去更加惊人。

他的诚恳邀约让我想起《霍乱时期的爱情》(Love in the Time of Cholera)里的一幕。当弗洛伦蒂诺·阿里萨向挚爱费尔米娜·达萨求婚时,费尔米娜举棋不定地跑去问埃斯科拉斯蒂卡阿姨,阿姨豪迈地说:“跟他说好。即使你怕得要死,即使你日后会后悔,都跟他说好。因为无论如何,如果你拒绝了他,下半辈子你一定会后悔不已。”

我有的是拒绝他的理由,比如我跟他还不熟,我的收入常在贫穷边缘游走,我还得呵护羽翼未丰的理智。可是,答案就这样从我口中蹿出,飞向温暖的水岸空气,仿佛自有一对翅膀。“好,我加入。”这个答案完全出于身体的直觉反应。一个没经过大脑、心血来潮、非常肤浅的“好”。我就要坐上那班飞机,即使之后会后悔不已。

詹米把车开进D航厦前的暂停车道时,杰夫往后靠,把手放在我的膝盖上。“准备好了吗?”他问。“现在反悔还来得及哦。”詹米插嘴。

我把手放在杰夫的手上:“詹米,现在无法回头了。”“我知道。”他打趣地说,“不过如果这家伙突然发疯,冲向巴士底监狱,你就给我打电话。”“别听他胡说。”杰夫反将他一军,“他只是想要骗到你的电话。”

我们三个人下了车。站在车子前面时,这对老朋友的差异更加明显。杰夫的旅行装扮是鲜红色卡其裤、轻薄的条纹毛衣,还有他曾祖父留下来的牛仔帽(直到最后一刻他才决定带去)。相反地,詹米一身正式打扮,合身西装搭配海军蓝领带(杰夫说他一向这么正式,高中时还会拿公文包去上学)。他认真地靠上前跟我们拥抱道别时,我可以闻到他身上的古龙水。“好吧,真的要说再见了,两位保重,三个礼拜后见。”

之后他就走了。我们穿过自动门,走进拥挤的出境航厦。早上的搭机人潮匆匆而过,都是一手拿着咖啡纸杯,一手拖着行李。我们跟他们只有一个共同点:都要前往某个地方——某个在出境屏幕上对人招手、梦幻无比的异国城市。我们走向报到柜台,一名空服员露出训练有素的笑容,招手要我们上前。她顶着无懈可击的包包头,脖子上系着整齐别致的海军蓝围巾,全身上下光鲜亮丽。“有行李要托运到伊斯坦布尔吗?”她边检查护照边问。“能免就免。”杰夫就事论事地对她说,“一件也没有。”

她愣了一下,从屏幕上抬起头:“抱歉,你是指没有行李要托运,还是完全没有行李?”“完全没有行李。”他说,靠着平滑的柜台,像要跟她透露什么劲爆的八卦似的。“我们就这样出发。”杰夫指指我。脚边没放行李箱,手上没有提包,也没有可以绑睡袋的登山背包。除了一个小皮包,什么都没有。

空服员半信半疑地扬起眉毛看我,眼神掠过那位穿鲜红色卡其裤的先生,仿佛在问:“这家伙是认真的吗?”“很不幸,他所言不假。”我说,“这就是我们二十一天的行李。”“哇!”她一脸震惊,好像我刚刚宣布周末要去学跳半裸钢管舞,“你确定吗?”

确定才怪。说到这趟旅行,我所确定的事情一只手就能数完:我确定要坐上飞机的32A座位飞往土耳其,也确定这是在自讨苦吃。

没带行李站在机场,很像梦到去参加派对,却发现自己是唯一没穿衣服的人。我觉得自己赤裸裸,没地方靠岸,失去了重力。我什么也没有。我们什么也没有。这种“一无所有”的状态让我头晕。少了行李把我往下拉住,我好像随时会往上飘,飘到D航厦的天窗上,就像《欢乐满人间》(Mary Poppins)里那个可以飘上天的仙女保姆,只是少了她手上的神奇提包。

话说回来,行李到底是什么?不过就是一样东西(一个装其他东西的东西),一个用拉链、布料、缝边加以固定的容器。只是这么简单的携带工具,可是少了它,我竟然这么局促不安,还让焦虑的阴霾乘虚而入。一股难以克制的冲动让我想要伸出手,抓些东西填满这种空虚感,任何有重量或体积的东西都可以:一个鹅毛枕,一袋红色马铃薯,一只体形庞大、毛茸茸的缅因猫。在我二十五年的生命中,从来没有这样两手空空的感觉,以前至少会有几样东西让我抱在怀中,宣告那是属于我的。空手走出这扇门对我来说,是一种全然陌生的体验。

出发前几天,我试图找出最完美的旅行装备,弥补不带行李的空虚感。好像有了完美的防臭吸汗布料、口袋超多的工作裤、Teva运动凉鞋,就能避免一连二十一天穿同样的衣服伴随而来的危险。不过,跟四个礼拜以来的所有事情一样,最后我做了完全出乎意料的选择:一件深绿色、全扣式、长度约到膝盖、裙摆还有一圈精致刺绣的棉质洋装。这件洋装色彩鲜艳、赏心悦目、剪裁合身,完全不切实际就更不用说了。但就是因为它完全不切实际,才那么吸引人。如果我准备不带行李环游世界,何不用让人跌破眼镜的优雅,让这趟旅行的荒诞里程表飙到最高?

出发前一晚,我们借住在詹米位于休斯敦郊区的家。杰夫坚持闹钟要设一个早到没天良的时间,因为他要在出发前精确记录下我们最后带的每样东西。杰夫是记录狂人,随时都在拍摄生活日常片段,连车上的无聊对话、早餐吃的英式松饼、在公园里打瞌睡都不放过。不管主题是什么,他通常看都不看一眼,就把影片存到硬盘里供起来。

他把我皮夹里的东西一丝不苟地排在詹米家厨房的木头中岛上时,太阳甚至还没升起。杰夫把中岛变成仿佛有着隐形坐标的布置场地。左半边,他的全副行囊折得整整齐齐,一样一样排好,清清楚楚摆在眼前,包括一件樱桃红卡其裤、一顶牛仔帽、一条内裤、一双袜子、一件棉质条纹衬衫、一部iPhone、一对耳塞、一个充电器、半支牙膏、半张东欧地图、他的笔记本、一支自动铅笔、两百美元现金、一张信用卡,还有他的护照。所有东西都收进他的口袋。

右半边是我的东西,同样整齐折好排成一列,包括一件绿色洋装、三条内裤(相当奢侈)、一条棉质围巾、一件黑色胸罩、一瓶薰衣草体香剂、一整支牙膏、我从十六岁就开始戴的固齿器、一个隐形眼镜盒、一副备用眼镜、两个卫生棉条、一部iPhone、一个iPad Mini、一本笔记本、一支圆珠笔、我的护照、一个小小的黑色斜背皮包、一沓用来当得州纪念品送人的牛仔磁铁,还有一条樱桃口味的护唇膏。“早安,宝贝,脱光光的时间到了。”杰夫说。“我希望这是邀我在厨房亲热的俏皮台词,但好像不是?”我说,给自己倒杯咖啡。

确实不是。杰夫告诉我,影片记录的最后步骤是在镜头面前脱光光,进行计时打包练习。“詹米要是刚好走进来呢?”我面有难色。“他还在睡呢。”杰夫安抚我,“我们动作快一点就好了。”好吧好吧,反正这整趟旅行就是一次光溜溜、不设防的练习。当清晨的阳光从水槽上方的窗户射进来时,我的浴袍轻轻落在厨房的瓷砖地板上。我在詹米的厨房里一丝不挂,光溜溜的皮肤在冷气下微微刺痛。杰夫一手按下摄像机,一手按下计时器,然后挥挥手要我开始。

我花了八分钟就为环游世界之旅穿戴完毕。我把手伸高,套上翠绿色洋装,吸入棉料的清新味道,这个味道很快就会被汗水和酒味盖过去。穿好衣服之后,我把所有东西仔细收进皮包,套上薄薄的皮革凉鞋。就这样,总共才八分钟。我一直觉得自己好像忘了什么。“不错嘛。”杰夫说,显然很赞叹。

结果,他只用了两分钟又三十一秒就整装完毕,主要是因为他穿衣服的速度就像女朋友的爸爸突然开车回家一样快。中岛清空之后,杰夫冲出厨房,从走廊跑出詹米家的前门,对着早晨大声欢呼,像天塌下来也不怕的飙车少年。他的裤子鲜艳又显眼,要是他躺在整齐的草皮上,谷歌地图的卫星应该会在墨西哥湾以北的不远处,拍到一个火红色的小V。

有一瞬间,我有点担心在伦敦希思罗机场搭机返国时,我还会不会喜欢这个穿鲜艳裤子的男人。两个人轻装简从共同经历一连串不可知的事件,听起来像禅味十足的俳句,但是适应时差、通过海关、黏糊糊的内衣等等加起来,感觉比较像残酷的快速约会。我们的速配(或不速配)指数应该很快会无所遁形。不过从某个角度来看,结局并不重要,因为我穿着一件翠绿色洋装,正要重新扑向这个世界的怀抱。

杰夫走进门,亲亲我的脸颊,嘴里冒出一丝咖啡味:“要不要叫詹米起床了?”“好。”我说,吸一口早晨的潮湿空气,“该出发了。”CHAPTER 2NOW WE WANDER流浪吧!两个人的旅行

我的方向感很差。不是因为我不够注意周遭的环境,而是比起实际的东西,我的内在指南针总是对诗意的东西更有共鸣。我知道我家附近的蜜蜂在尖尖的丝兰丛里的哪个角落筑巢,也可以在低矮的香草丛里马上找到迷迭香的踪影。然而,我说不清最近的加油站的方位,大多数时候是因为我从没认真记住东西南北。我是自然作家约翰·缪尔(John Muir)的信徒。他曾经写道:“只要一息尚存,我就要听瀑布、听鸟和风歌唱。我要翻译岩石的对话,学习洪水、雪崩和暴风雨的语言。”

有一次,我跟杰夫开上三十五号州际公路,从奥斯汀前往圣安东尼奥。我赞叹地指着远方一簇闪烁的灯光,说:“你不觉得圣安东尼奥市区晚上看起来很像银河吗?”“亲爱的,那是水泥工厂。”他笑着说,“我们现在已经在圣安东尼奥以北五十里的地方了。”

好吧,撇开我浪漫时代的方向感不谈,通常我被问到自己站在哪块大陆上时,我都能给出正确答案。可是,当我跟杰夫在阿塔图尔克国际机场的入境大厅伸展麻掉的双腿时,却懵懵然。

伊斯坦布尔是全世界唯一横跨两大洲的城市。交织着宏伟大桥和整队渡轮的博斯普鲁斯海峡,就从这座城市的心脏贯穿而过,分出了东与西、亚洲和欧洲。飞机开始降落时,我的心思一直飘走,想起描写地中海(一块宽广的湛蓝野餐垫在阳光下荡漾)和乘风破浪的灰色货运船队(犹如金属鸭群)的诗句。杰夫靠在我肩膀上嘴巴微张,完全睡死了。当机长的声音透过喇叭毕毕剥剥地响起时,他动也没动。“各位先生女士,晴空万里的下午,伊斯坦布尔今天是好天气。地面温度二十七摄氏度,东北方捎来凉爽微风。请坐好,放轻松,我们即将降落。”

机轮从机腹吱嘎放下,飞机开始降落。我已经看到棕榈树和清真寺,屋顶上的尖塔有如细针插在地上指着天空。19世纪的法国作家拉马丁(Alphonse de Lamartine)曾说:“如果你只能看这世界一眼,那一眼就该留给伊斯坦布尔。”跟拉马丁不同的是,我看到的第一眼伊斯坦布尔现代感十足:在拥挤的入境航厦里,签证上的土耳其字母像在跳舞;几扇门通往静谧的穆斯林祷告室,旅客跪下来面向东方祷告;好多屏幕显示飞往贝鲁特、迪拜和开罗的班机;排队过海关的队伍里,不时可见名牌头巾。

匆匆下飞机后,我忘了留意这座机场坐落在欧洲还是亚洲?在厕所里跟乱七八糟的头发奋战时,我才突然想到,我完全不知道自己在哪一洲(虽然比起地理上的坐标,当时我更在意镜子里那狼狈的身影)。看来,我跟杰夫不得不跳过交往初期随时要美美的阶段。我觉得自己越来越像大作家刘易斯·卡罗尔(Lewis Carroll)笔下那个脾气暴躁、阴晴不定的炸脖龙。我的发根油油黑黑,两眼无神,洋装闻起来像飞机靠垫上的脏兮兮指印,腋下渐渐沦落成细菌培养皿。哎呀呀。我抹上体香剂,把油油的头发盘起来,然后才走回入境大厅。

杰夫靠在一根圆柱上,忙着把票根塞进他那本塞满其他票根和乱七八糟生命蜉蝣的笔记本,比如名片、沙子、羽毛、牙签,甚至还有狗毛。他啪的一声合上笔记本,我打了个呵欠,问:“接下来呢?”

他的眼睛在牛仔帽底下闪着兴奋的光芒,好像趁我去厕所时偷灌了一杯浓缩咖啡。“我提议跳上一班往市区的火车,随便选一站下车。”听他的口气,好像这样理所当然。“真的假的?你不觉得我们应该先认清方向吗?”

他无所谓地耸了耸肩:“反正我们在路上就会弄清楚啦。”

Travel(旅行)这个字的起源可以追溯到travail(辛苦工作)这个字。让人想起那种害得你脚踝起水泡、小腿酸痛的辛苦旅程,也给你一百个宁可从不迈出家门的理由。实际情况是,所有美好难忘的事物通常伴随某种程度的辛苦。动人心魄的美景和超级经典自拍的背后,总是有大排长龙的队伍、在飞机上哭闹不休的婴儿、血糖超低的时刻。

我已经将近二十四小时没有进入快速眼动睡眠期。我不像杰夫,就算在德国战车乐团震耳欲聋的演唱会上也能打瞌睡。我呢,在这趟横跨大西洋的飞行过程中,多半时间都在努力把身体像折纸一样折来折去,免得影响四肢的血液循环(结果除了小寐和脖子僵硬之外,啥好处也没捞到)。我“第一眼”看到的伊斯坦布尔没有美到令人屏息,而是疲劳犯困加一圈眼屎。

说到住宿,似乎也免不了辛苦。如果我们坚持原本的实验精神(和寒酸的预算),旅馆就免谈了,青年旅社也是不得已的选择。我们计划通过沙发冲浪网(couchsurfing.com)借住当地人家里。沙发冲浪网是以当地的旅行爱好者免费接待旅客作为一种文化交流的全球性社群网站。问题是,我们虽然寄出了十几封信征求伊斯坦布尔的接待人,却连一封回函都没收到。这表示我们可能会流落伊斯坦布尔街头,沿路捡纸箱到公园打地铺。

想到要把过夜的问题交给拿不准的运气,我心里竟然有点慌。肥皂和枕头不会在随便一个火车站就突然从天而降,与其在市区随性乱晃,我们应该商量一下对策才对。我们需要一张地图,需要在网络上广发沙发客紧急询问函,需要确认我们到底站在哪一洲。

我习惯性地在脑中列出“最糟状况”。我们可能会迷路、累趴、无家可归,现在却还要随便跳上一列火车、自找死路?不会吧。或许在公园过夜也没那么可怕。看杰夫那样子,他完全不担心,靠在柱子上,慵懒地对着我笑,身后一排出租车。看来,他完全不担心晚上可能睡公园。说真的,我们在一起这几个礼拜以来,我不记得他担心过我的冰箱没有花生酱碎片冰淇淋以外的事。他很有把握用手边现有的材料变出一顿大餐,这也是我们漂洋过海来此要一起练习的事。

我叹了口气,用手背摸摸他的脸颊,一天没刮胡子,他的脸就冒出了刺刺的小胡楂儿。“好吧,牛仔,火车在哪里?”如果流浪方式失败,我就要坚持改走较传统的食宿路线,但至少今晚我愿意冒险迎向未知。

关于迷路,我略知一二。闯进疯狂混乱的精神丛林那悲惨的两年,我就受过一流的训练。杰夫一开始并不知情,但我们在议会大厦的阶梯上见面时,离我重新找到方向也才不过四个月。

至今我仍然不确定自己一开始为什么会迷路。或许只是单纯的精神失调;或许是我对人类面对的困境太过敏感;或许是残酷揭露人类贪婪后果的2008年金融风暴,对我的打击太大;或许是内心深处对固若磐石的福音派基督教童年的渴望,那时《圣经》上的一点一画,都直接从上帝口中轻声传进信徒耳中;也或许是我发现耶稣不是在天上分派神圣使命的好人,而且,在有如白驹过隙的短暂生命中创造出意义的任务,其实落在我自己的肩膀上。

也许我需要迷路,就如同森林需要大火才能重获新生。我只知道,2010年秋天,我还在为申请研究生撰写冠冕堂皇的读书计划,到了2011年黄水仙盛开时,我却蹲在马桶前,因为恐慌发作而频频干呕。

这种“迷路”症状有各种名称。爸妈说是“过渡期”。爷爷说我的中年提早来报到(什么事都比别人早!)。家庭医生说我脑内的化学物质失衡,导致严重的“精神异常”,还开了一盒银色包装的镇静剂给我。心理治疗师说我踏上了灵魂的黑暗之旅,并建议我牢牢抓紧,因为唯一的脱困方式就是走过来。而已故的法国哲学家证明我的问题是典型的存在危机。换成大白话就是:我找不到早上从床上爬起来的强烈动机。

无论给它什么名称,我都希望那种日渐占据我五脏六腑的焦虑感只是暂时的,就像杰克·丹尼威士忌造成的宿醉,只要一夜好眠和一份油滋滋的起司汉堡下肚之后,自然就会退散。我迫不及待地要回归正常生活,投入研究生课程,一圆文学梦想。我焦急地寻找熟悉的路径,就像迷路登山客四下寻找认得的河流弯道或特别突出的岩石。但“正常”消失得不见踪影,像被淹没的路径。我脑中的风景变得陌生无比。

当时我并不知道,严重焦虑的一个明显症状,就是无法忍受其他人安之若素的现实世界。我觉得自己仿佛灵魂出窍,飘到天花板上,从很远的地方看着“正常人”每天做的事。我的世界瓦解了,变成一个黑黑的小针孔。过去无害的地方突然变得可怕,包括跟室友合租的房子、开车上班的路线、墨西哥餐厅、收费停车场。焦虑是一面透镜,把我的每个生活面压缩成一连串残酷又惨烈的场景。

我唯一觉得安全的时刻是每天早上起床的前十秒。在那短短的时刻里,我暂时忘了恐惧。但当我睁开眼睛,恐惧又会扑面而来,只觉得胸口沉重,呼吸微弱,肾上腺素飙升,恶心感一次次涌上来,古怪的想法无穷无尽。到了中午,我经常累得像刚跑完十公里马拉松一般。

我拼了命阻止自己的精神被炸成碎片,但表现在外的竟然是令人纳闷的饮食失调(平常我热爱下厨,厕所也从不放体重计)。有一天下午,我突然就吃不下东西。食欲消失,唾液去放长假,食物一进喉咙就马上吐出来。医生也诊断不出个所以然。我心想,我的脑袋出了很大问题,大概要疯了。我从没想过频繁焦虑、脉搏加速的人会有消化方面的问题,也没想到伴随精神崩溃而来的饮食失调并不罕见(伍尔芙的丈夫在她精神病发期间写道:“我通常可以哄她吃点东西,但过程相当折磨人”)。

到了2011年夏天,我的胸腔轮廓渐渐浮现,很难再假装正常。我迷失了方向,想不承认也不行了。我快刀斩乱麻地辞掉了珠宝工作室的管理职务,退掉和室友合租的房子,推着行李箱躲回少女时代的房间。如果不回沃思堡郊区投靠爸妈,我只剩下住进精神病院一途。

我对我妈说:“看来,我的人生在二十三岁的青春年华就结束了。”那是个夏日清晨。夏天,我通常会因为游泳晒得很黑,现在却躺在床上,苍白又消瘦,连笑话都说不好。我妈坐在我对面的宜家黑色摇椅上。我很幸运,她除了是我妈,也是我最亲近的朋友。这个女人身材高大,情感丰富,一头橘红色短发,也曾经历几次精神风暴,人生也不都走传统路线。

高中毕业才两个月,她就跳上灰狗巴士离开旧金山,20世纪70年代后半期就这样漂泊度日。在西雅图时,她跟两名靠喝酒打牌治疗创伤后压力症候群的越南籍兽医住在一起。三人散伙之后,她搬进致力于打倒资本主义和父权社会的公社。她到派克市场演唱民谣;到爱达荷州的农场开曳引机;在佛蒙特州端盘子;搭巴士横越美国,身上只带一个行囊和一把吉他。二十二岁那年,她怀了我姐安娜,但那段感情没有维持太久,后来就跟她母亲一起搬回加州的威尼斯海滩。

她坐在摇椅上平静地看着我,“你怎么知道自己的人生会怎样?你是算命仙吗?”“不用是算命仙也知道。”我激动地回嘴,“很明显吧。我周围的人不是在念研究生,就是去大公司实习。我呢,今天的第一大目标就是从床上爬起来,然后吃掉一份花生酱三明治,不让自己把食物吐出来。听起来跟‘大好前程’差得远吧。”

她顿了一顿,斟酌过用字后才说:“我在想,如果你顺其自然,不再只想着恢复正常,不晓得会怎么样?”“什么?就看着这些事发生,什么都不管?”“你听了也许觉得惊讶。”她笑着说,“过去你熟悉的生活或许不见了,但就算迷路也不表示不能去探险。”

杰夫对着火车车窗竖起拇指:“我们试试这一站。”

我们跌跌撞撞地走上伊斯坦布尔的一条宽阔大道,路上灰尘弥漫,夹杂着出租车喇叭声、警笛声和哐啷啷的电车声合成的配乐。看起来像市中心,但究竟是不是我也不知道。车声鼎沸的多线道马路两旁,卡布奇诺色的六层公寓肩并肩一栋连着一栋。公寓窗上挂着红旗子、空调、天线和迷你遮阳篷,底下是种着棕榈树的拥挤人行道。我举手遮阳,往两边的街道看了看。“所以,我们要开始流浪了。”我说。“对,要开始流浪了。”杰夫说。“左边还是右边?”其实根本没有区别。“左边好了。”杰夫说,只见他举步走上大道,牛仔帽在一群群卷饼小贩和戴墨镜的观光客之间稳稳摆荡,好像知道自己要往哪里走似的。对他来说,摆动就是一门艺术。有次杰夫告诉我,大学时期,他爸付钱让他去休斯敦做一次彻底的职业生涯性向测验。经过几天的分析能力、手眼协调、图形辨识测验之后,结果证明他适合的不是金融顾问或创业家这类人人艳羡的职业,而是开渡船的船长。说起来其实很准。我完全可以想象他开着蒸汽船在密西西比河上航行,嘴里叼着一根湿湿的、没点燃的香烟,从容自若地驾驭变化无常的河流,就像马克·吐温笔下的恶棍。

我十分乐意让杰夫扮演导游的角色。我们在奥斯汀到处游荡时,就确立了彼此扮演的角色。我负责感受周围环境的神奇魔力,他负责带路。我是诗人,他是舵手。并不是说我完全无法带路(只要集中精神,我也勉强可以),但放下指南针让我有全然不同的发现,比如光影。在得州,地形多半宽阔又平坦,阳光直接贴在你的肩膀上,积云大朵大朵聚集在一起,在地上打下连绵好几里的影子。但在伊斯坦布尔,夏天的阳光轻飘飘的,午后时分金光闪烁,黑海、马尔马拉海和博斯普鲁斯海峡从四面八方把光线折射到空气中。

我们一个是诗人,一个是舵手,两人在城市里漫无目的地游荡,其实是在追随一种悠久的传统。像这样测量城市的脉搏并不是什么新概念。法国人称城市漫游者为flaneur。19世纪的flaneur是一个四处探索的现代漫游者,把目光所及的大道和拱廊都当作法国记者维克多·富尔内尔(Victor Fournel)所说的“体验城市的动态照片”。诗人波德莱尔也以敏锐的文采捕捉了这个过程:“对完美的flaneur、这位热情的观察者来说,在人来人往、起起伏伏、转瞬即逝、无边无际之中建立一个天地,是莫大的喜悦。虽然离开家,却又觉得处处是家;观察这世界,置身于世界的中心,同时又隐藏自身,游离于这世界。”

透过现代flaneur的眼光观察伊斯坦布尔的街道,我发现不确定自己站在哪一洲的人,不止我一个。这座七山之城一直随着王国的盛衰兴亡而改变面目。即使到现在,也仍在东与西、宗教与世俗、现代与传统并存的复杂网络中,摸索自己的定位。在人行道上,穿着荧光迷你裙、戴着银色大耳环的土耳其女人,跟一身传统穆斯林打扮的妇女擦肩而过。支持世俗派的政治海报挂在墙上,跟ezan(祷告呼召声,几乎是伊斯坦布尔唯一可以听到的阿拉伯文)相互应和。现代又时髦的小咖啡馆和精品旅馆隔壁就是古老的石墙,仿佛在这城市仍称作君士坦丁堡时,就已存在。

奥斯曼帝国的痕迹无所不在,例如划破天际的清真寺尖塔、烟雾弥漫的奥斯曼澡堂、远方一个又一个摞在一起像倒扣茶杯的圆顶。但这城市仍有一些地方让人想起伊斯坦布尔曾是拜占庭帝国的中心,东正教基督徒曾在这里对上帝之子耶稣祈祷超过一千年。当年君士坦丁大帝观赏惊险战车赛留下的竞技场跑道轮廓,还有圣索菲亚大教堂(世界上最大教堂的称号维持了近一千年)的拱形圆顶,都可以看到拜占庭帝国留下的遗迹。

在闹哄哄的街上东飘西荡时,我们都没说话,但这种沉默很自在。我们随性漫步,周围有什么吸引住目光就往哪里走。例如,头戴深色棒球帽、从直立旋转烤肉架切下一片软嫩羊肉的男人;有个女人穿着围裙,站在橱窗边照顾摆得方方正正、撒上白粉的土耳其软糖;还有满头大汗跟人讨价还价的首饰销售员。我们被一场感官的飨宴围绕,眼前模糊掠过密密麻麻的人群、街头小贩、国旗、海鸥,还有下午的祷告呼召声(这时,物品打下的影子都跟物品本身一样长)。

过了一会儿,我示意杰夫拐进一条铺石小巷,远离大街的喧嚣。周围马上安静下来,除了几个在整理鞋盒的店主,还有一名坐在角落、用看似16世纪留下来的金属榨汁机榨柳橙汁的沧桑老人。我用一里拉和蹩脚的土耳其文“谢谢”换到一小杯果汁。我们坐在一旁的阴凉阶梯上喝果汁,味道温温甜甜,上面浮着泡沫。阶梯有尿臊味,但这里凉爽又安静,宛如天堂。

我闭上眼睛,把头靠在杰夫的肩膀上。都快傍晚了,我们还没找到过夜的地方,我也还不知道自己身在哪一洲。我们的随性漫游没有让我甩掉寻找精神浮木的渴望,此刻这种漫无边际的感觉还是令人不安。不过,我心里有另一部分(放纵而好奇的那一部分)开始想,漫无目的、两手空空到处游荡,会不会有它神圣的一面。“像这样迷路也不是天天都有的经验,对吧?”我说,“你想想,每隔一阵子,电视上就会出现登山客在森林里失踪或飞机卷进暴风雪的新闻,可是大多数时候,我们都知道自己站在地球的哪个地方,也可以化成谷歌地图上一个明确的红点。这样乱走乱逛,没有GPS告诉你在岔路要右转,其实还蛮老派的,对吧?不知道自己在东南西北哪个方向,这种人大概已经绝种了。”“这就是有趣的地方。”杰夫闭着眼睛说,“迷路的时候,你不能从A点到B点,因为你根本不知道自己跟A点或B点的相对位置。没有了A点,B点也就不存在了。”杰夫开口闭口都是自己掰的格言,很难说这些格言是出自尤达大师口中的智慧金句,还是他老兄的鬼扯淡,他自己大概也傻傻分不清。“好吧,”我笑着说,“可是没有B点的感觉有点可怕。这么说吧,即使我知道自己没有致命的危险,也会觉得害怕,因为我不知道今天晚上我们要睡哪儿,或者我什么时候才能洗掉头发上的油垢。像这样到处乱晃,我只能假装不管天上掉下什么,我都应付得了。”“哦……我不也是从OkCupid云端掉下来的呀?”杰夫说,“或许你根本用不着‘应付’什么,只要跳上A火车,到餐车点杯杜松子酒,放轻松,顺其自然就好了。”

杰夫无时无刻不在挑战这个世界,要它端出一些新东西给他瞧瞧。“人生不就那样,何不找点乐子呢?”他这么说,但他的“乐子”通常包括试探行之多年的社会常规(有时甚至不止一种)的底线。这种人既迷人又让人害怕。

第一次约会,他就对我坦承,离婚后他偷偷以大学办公室为家已经八个月。当时我们坐在议会大厦对面的一家地下酒吧里,桌面上了蜡,灯光昏暗,店名叫“休息室”。与其说是一家酒吧,其实更像一个秘密基地。店里的座位不超过五桌,但后墙贴的一长排镜子反射室内空间,让整个地方看起来更大。里头乌漆麻黑,第一次走下长长的地下室楼梯时,我几乎不见五指。唯一的灯光来自角落那台闪闪发光的自动点唱机,还有吧台的一圈圣诞灯饰。整个地方散发着黑暗得州的气氛。“我会说这家酒吧里头有些见不得人的勾当。”坐下来时,杰夫对我说,“议员啦,妓女啦,台面下的交易啦。虽然烟都禁了十年,但大家在这里一样照抽不误。规则是:要抽烟可以,但警察进来检查,五千元罚款你得自个儿埋单。”

听他那样说,我几乎可以闻到雪茄烟味和一丝廉价香水味,那或许是金发酒保用来固定她那20世纪50年代蓬蓬头的发胶。“那是贝芙。”杰夫说,“她从尼克松时代就在这里了,超级情绪化,但只要给她一点点爱,再为她点首猫王的歌,她就会变成甜姐儿。”杰夫挤挤眼睛,走到吧台,“晚安,小姐,两杯龙舌兰,不掺水。”

我们互相碰杯。“所以,你是说,目前为止都没人逮到你睡在学校?”我问。“没,安全得很。我把睡袋藏在回收箱,把衣服放在体育馆的两个置物箱里,从来没人问东问西。再说,我在墙上挂了很大一幅我高祖父的画,而且是他穿着迷你蕾丝装的婴儿照,超诡异的。他后来用小刀割喉自杀,所以我跟每个人说我办公室闹鬼。”

我扬起一边的眉毛:“也就是说,你把睡袋藏在回收箱,办公室墙上还有个自杀的小孩……”

他突然一脸愧疚。“呃,通常我不会在第一次约会就说这些事,但我有过一段六年的婚姻,后来离婚了。不是出了什么问题,只是感情淡了,后来分房睡。但我不想给我女儿西贝尔留下坏印象。”

他啜了一口龙舌兰,停下来打量我听到他有女儿跟前妻的反应。“好吧。”我说,没被吓到。“离婚之后,我想振作起来。”他接着说,“你知道,典型的中年危机,就想做些疯狂的事。我办了一场车库大拍卖,把家当一件一元全部卖掉,然后搬进办公室。反正我也得为了垃圾箱计划减量。”

我把头发塞到耳后,靠在桌上问:“什么垃圾箱计划?”

他拿出笔记本,兴奋地画出一个长六英尺宽六英尺的箱子。“你会考虑跟一个住垃圾箱的男人交往吗?”

或许?他说垃圾箱计划是他最近在做的一个社会实验,想要设法说服布朗斯维尔校区的校长赞助这个好玩的教育计划。他跟一群学生、科学家和工程师组成团队,打算用一年的时间把一个三十六平方英尺的垃圾箱,改造成先进的迷你住家。改造期间,他都会住在垃圾箱里。

换成别人,我应该会很惊讶,但不知道为什么,杰夫的垃圾箱计划并没有让我觉得吃惊。他很会玩弄现实,就跟在阴暗酒吧里玩我的手指一样厉害,也跟靠上前捧着我的脸狠狠吻我的功力不相上下。那是绵长而放纵的第一次接吻,正是我决心在第一次约会尽量避免的煽情举动。我并不反对兴之所至的相遇,但是第一次跟网友约会还是谨慎为上。为了坚定我的决心,我甚至刻意不刮腿毛,更早之前在厕所的时候,我还瞪着镜中的自己说:“切勿在还没深入了解他之前,就跟他上床。”

不管有没有刮腿毛,随着分秒的流逝,我遵守戒律的概率越来越渺茫。我跟杰夫之间起了神奇的化学反应。他虽然没喷古龙水,但我喜欢他身上那种甜甜的麝香味。我想把头埋进他的脖子里吸气,但贝芙的眼里容不下这种养眼画面。我们展开第二回合的火辣热吻时,她开始发飙了。“不行!这里不玩这个!”她凶巴巴地说,并用老烟枪的沙哑嗓门把我们轰出去。“抱歉,贝芙。”杰夫说。他抓起我的手,不知悔改地对贝芙挤眼道别,拉着我从楼梯一溜烟溜走,跑得比我的决心飞得还快。“继续走吗?”杰夫问,轻轻摇醒我。土耳其流行歌曲远远飘送过来,我闻到空气中有一丝洋葱和橄榄油的味道。屋顶连成的线把太阳切成两半。我站起来,昏昏欲睡地环顾四周,铺石街道再过去有一家网吧。我问:“你想收一下信吗?”我们有智能手机,但只能用Wi-Fi上网。杰夫点点头,我们走向一家闷热的小店,里头摆了二十台计算机,只有年轻店员前面有一台风扇在转动。店员对我们指指两台相邻的计算机。我连在键盘上都迷了路,这里的键盘虽然长得像英文键盘,还是不太一样,我打出的邮件地址跳出奇怪的乱码。“咦,你找到Shift键了吗?”我问杰夫,他没回答。我转头看他,发现他盯着荧幕,咧嘴露出滑稽的笑。“你知道吗?”他说,“我刚收到朋友穆罕默德的信,就是几年前在哈萨克斯坦跟我一起当沙发客的伊朗自行车骑士。看来,他也来伊斯坦布尔几天,正好在帮某位太太看家,对方刚好也是从奥斯汀来的。他知道我们在伊斯坦布尔,想到我们或许需要地方过夜。那位太太家的客厅有个大充气床。”

我不敢相信。“就这样?我们今天晚上有床可以睡了?”“对啊。”杰夫扬扬得意地说,“只要我们搭五点的渡轮赶到亚洲区。”

亚洲区。如果我们要前往亚洲区,那就表示这四个小时,我们一直在欧洲大陆上闲晃。重新定位之后,我靠在旋转式办公椅上,不敢相信一切是那么轻易地重新归位。我不知道穆罕默德的提议是天上掉下来的好运,还是冥冥中真有一条隐形丝线能把肥皂和枕头从天上拉下来。我只知道,至少今晚我会有洗手台、一张床,还有一个跟我分享那张床的温暖身躯。

这样就够了。CHAPTER 3SUNBEAMS AND SNAPPING JAWS环游世界种下九百五十七棵树

比起欧洲区,伊斯坦布尔的亚洲区更舒服,工人阶级也更多。在卡德柯伊的渡船口,白花花的浪潮冲上古老的石头堤防,渔夫手拿钓竿躬身站成一排。淡菜小贩推着一盆盆塞了米饭的闪亮贻贝和月亮形状的柠檬片到处兜售。空气中有股咸味,太阳低挂空中。穆罕默德在渡船口下方的木栈道上等我们。我们跟着急奔回家的傍晚通勤人群从渡口斜坡挤下来时,杰夫看见了他。

穆罕默德个子矮小,肌肉结实,一头黑色鬈发,戴着运动型太阳眼镜,身穿橘色紧身自行车服,自行车靠在他身旁。“你会爱上这家伙的。”杰夫在风很大的船上就跟我说,“我们第一次见面时,他刚从伊朗骑到哈萨克斯坦——经由新加坡。”

杰夫在木栈道上就热情高喊:“哈哈,我的兄弟,邪恶轴心!”自从两年前,两人在哈萨克斯坦的阿拉木图认识之后,杰夫就很爱拿伊朗和美国之间的紧张关系说笑,而且从中得到很大乐趣。他自得其乐地称自己是“大撒旦”(伊朗领袖霍梅尼在1979年的演讲中给美国冠上的创新称号),同时深情款款地称呼穆罕默德为“邪恶轴心”(小布什在2002年的国情咨文中给穆罕默德的祖国伊朗取的封号,两边的称号都很有戏)。“兄弟,上天保佑你们的核原料还够用。”杰夫说,热情地张开双臂,抱住穆罕默德。

穆罕默德用典型的伊朗式幽默回他一记:“昨天晚上,我梦到你们美国的自由民主,结果梦里空空的,什么都没有!”

杰夫像个女学童咯咯笑,转过头替我介绍:“兄弟,我来介绍一下,这位是克拉拉,我的……呃……旅伴。”一阵尴尬、磕磕绊绊的停顿,明摆着想跳过“我们是什么关系”之类的对话。

如果我们曾经随口提到“我们的关系”,那也只是半开玩笑地指出我们不知该怎么称呼这段关系。“旅伴”听起来像维多利亚女王在下午茶时的优雅用词;“女友”则言之过早(何况还触碰到“承诺”这个大地雷);“朋友”似乎又违背了我们常常没穿衣服同床共枕的事实。我们小心翼翼对待难以捉摸的现代爱情,除非有长相厮守的迹象浮出水面,否则谁也不愿为彼此的关系命名。偶尔出现的尴尬沉默,就是我们必须为此付出的代价。

就算有几秒的尴尬,穆罕默德似乎也没发现。他热情地跟我握手,摘下太阳眼镜,露出一双看起来比实际年龄(三十好几)还老的沉静眼眸。他给人感觉是那种少有的奇人,内心真诚、毫无心机,整个人散发着平静的光芒,但不是表面的那种,而是由内而外、无法撼动的平静,宛如历经千锤百炼才能养成。“穆罕默德大概是我在现实生活中遇到过最接近圣人的人。”杰夫事先告诉过我,“他自愿骑自行车环游世界,鼓吹和平,跟学童一起种树,而且全程零计划、零募款。拜托,还有什么比这样更像圣人。”

穆罕默德伸出晒得很黑的手臂,往卡德柯伊街巷的方向一指。“我正要去咖啡馆跟朋友会合,要不要一起来?”那时我跟杰夫都累到快升天了,但还是跟他走进卡德柯伊有如蜘蛛网般纵横交织的铺石街道。商店林立的狭小巷弄通往一片片开阔的圆形广场,密密麻麻的深红色燕尾旗在空中飞扬。悬挂在阳台和窗户上的土耳其国旗(鲜红底色加白色星星和一弯新月)在我们头上飞扬。一座广场上,一群人随着波西米亚民俗乐团的牛皮鼓和华丽风笛的节奏打拍子。凯末尔(深受人民爱戴的土耳其国父)的红色海报无所不在,四处飘扬,夹杂着咚咚咚的规律鼓声,提醒着我们,这个国家不久之前才淹没在一次次反独裁的街头抗争中。

穆罕默德在一家户外小餐馆停下来时,我们仍隐约听到阵阵鼓声。餐馆外摆满传统的矮方桌和小藤椅,六名伊朗越野自行车骑士聚在一起,身上红绿两色的行头很有架势。“美国大使馆一定会不高兴。”杰夫喜滋滋地在我耳边说。在自行车车轮、安全帽、伊朗自行车服中间混乱地互相拥抱、握手问好之后,大家就在藤椅上坐下来,喝一轮土耳其红茶。茶放在郁金香形状的小玻璃杯里,搭配红色条纹图案的茶碟。

对话虽然亲切,但毕竟有限。大家最多只能用简短的英文加上肢体语言和简单笑话沟通。我从哪里来?我是得州人。对,乔治·布什跟我是邻居。对,我们都骑马去上班,除了礼拜天。因为礼拜天我们要跟耶稣祷告,看橄榄球赛,生火烤肉。

喝完第一轮茶,杰夫靠在墙上打起瞌睡。简单的句子都说光了,伊朗人开始谈起用不上手语的话题。我趁这机会靠向穆罕默德问:“杰夫跟我说过一点你的事,但我想多知道一些。骑自行车到全世界种树不是一般人会做的事。”

穆罕默德笑了笑,呷口茶,双手放腿上。“让我说给你听。”他说,“故事要从一座山说起。”

十年前,他跟着登山队到伊朗东北方一座小山的山脚下,离他的家乡马什哈德不远。这趟是远征帕米尔高原(中亚险峻山脉的所在地)的行前训练。那天对他来说仍记忆犹新,当时是斋月(九月),胡桃树才刚要转成丰润的金黄色。登山队打算在黄昏后、斋戒结束时,走月光照亮的小路上山。“一开始跟平常爬山没两样。”他说,“但走了四分之一里路之后,我突然无法动弹。”“怎么了?”我一边问,一边把象牙色方糖放进第二杯茶里搅拌。“就……全身瘫痪。”穆罕默德轻声回答,好像全身瘫痪跟肚子饿或轻微头痛是同等级的事,“我跑不了也动不了,感觉有一股庞大的力量把我的脚压在地上。教练很生气,但队伍不得不抛下我继续上山。”

穆罕默德对我形容当时的情景:他独自一人坐在寂静无声的山上,看着底下山谷的闪烁灯光,心里有种强烈的预感:黑暗中有什么巨大的改变正在发生。到了某个时刻,他打电话跟母亲说:妈妈,一切就要改变了。“你有过这种感觉吗?”穆罕默德问我,眼睛突然睁大,闪闪发光,“感觉你就要丧失原本熟悉的一切,变成一个盲人,而熟悉的事物会被什么取代,你完全看不见。”他索性挥手一扫。不见了。“我懂。”我盯着他的眼睛说,“我很熟悉那种感觉。”“我不懂。”穆罕默德说,“原本一切都很好。”

他才跟朋友在家乡开了公司,生意不错,也赚了钱。那晚之后,骑单车环游世界的童年梦想渐渐重新浮现在脑海里,却多了过去没有的迫切感。他想感受轮胎摩擦地面的感觉,想沿路种下一排树。这虽然不是什么实际的生涯规划,但经过一年的自行车训练和英文补习之后,上路的渴望逐渐超越了对安稳生活的需求。“有一天我在湖上漂浮,请求天地给我一些暗示。”穆罕默德说,“我觉得太阳和大海都在笑我,就像一个母亲在笑不敢尝试新奇事物的孩子。那个笑代表:别担心,没问题的,我就在这里,跟你在一起。所以我就去了。辞了工作,卖掉全部家当筹措旅费。”“然后呢?”

穆罕默德挑了挑眉,“惨兮兮!没人赞助,没钱,女朋友也跑了。我摔断了手,肩膀又受伤,几乎想要放弃。”“有时候,只有这样才能重新开始。”我说。“没错。”穆罕默德说,坐在凳子上往后靠,“因为跌到谷底,我才真正跨出一大步。后来我不管了,口袋空空就上路,也不知道要怎么喂饱自己,反正一切顺其自然。除了倾听,跟着直觉走,我决定什么都不做,剩下的都交给宇宙去完成。”“你会怕吗?”我问,熟悉的恐慌涌上心头。“怎么可能不怕!”他哈哈笑,“一开始我怕死了,但现在我已经上路十年,在四十个国家种了九百五十七棵树,一切都水到渠成。”穆罕默德带着微笑,仿佛参透了什么人生奥秘,“人生就在于信念。不先跨出第一步,什么也不会发生。宇宙只对愿意相信的人伸出援手。”

在早晨的微光下,我首先意识到的是晾在窗台上的一排衣服,旁边有一面土耳其的红色国旗。晒衣绳上有条纹袜、两条内裤、一件绿色洋装。我不太记得昨晚晾了衣服,但隐约记得我在浴室的洗手台前,用肥皂水刷洗洋装的腋下部位,心里想着:也没那么糟嘛。疲惫和时差把其他记忆都变得模糊不清。我不记得天色转暗时,我们搭公交车到公寓,爬上两段阶梯,瘫倒在陌生人家的落地窗客厅里一张吱嘎作响但很舒服的塑胶充气床垫上。也不记得我在哪里找到有如罗马长袍、包住我全裸身体的荧光橘床单。

听过穆罕默德的故事之后,床单围成的长袍和窗外晾的一排衣服突然变得微不足道。我跟杰夫不带行李、不做计划出国流浪才三个礼

试读结束[说明:试读内容隐藏了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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