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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6-22 03:1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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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托马斯·曼

出版社:上海译文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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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骗子克鲁尔的自白

大骗子克鲁尔的自白试读:

译者前言

《大骗子克鲁尔的自白》是德国现实主义伟大作家托马斯·曼留给后世的最后一部长篇小说,发表于逝世前一年——一九五四年。

托马斯·曼的名字,对于中国读者来说是不陌生的。他的

第一部

成名巨著《布登勃洛克一家》早在六十年代就已介绍到我国,八十年代初又有他的《中短篇小说集》译成中文出版,都受到广大读者的欢迎和好评。一

托马斯·曼一八七五年生于卢卑克市的一个经营谷物的巨商家里,一八九一年由于父亲去世,商号破产,翌年全家迁往慕尼黑。托马斯·曼在文科中学毕业后,在一家保险公司里当见习生,并开始了文学创作活动。一八九四年,他的处女作——中篇小说《堕落》发表后,深得著名作家戴默尔的赏识。一八九六年,托马斯·曼同其兄亨利希·曼一起到意大利居住,并开始写作《布登勃洛克一家》,一八九八年回国后,一边在一家讽刺杂志任编辑,一边继续写作《布登勃洛克一家》,终于在一九〇一年完成。从此,托马斯·曼一举成名,并开始了职业作家的生涯,托马斯·曼也因此书而荣获诺贝尔文学奖金。这部小说,正像其副标题《一个家庭的没落》所表明的那样,通过布登勃洛克家族的盛衰史展示德国资本主义在十九世纪三十年代至九十年代由自由竞争发展到垄断阶段的社会画面,是德国资产阶级的“一部灵魂史”。

在一九〇三年至一九一二年期间,托马斯·曼陆续创作并发表了一系列优秀中短篇小说,如《特里斯坦》、《托尼奥·克勒格尔》、《王爷殿下》、《死于威尼斯》等。

第一次世界大战的爆发,对托马斯·曼是一次极大的思想震动。他由于看不清楚这场战争的帝国主义本质,不但肯定了它,而且同自己的哥哥亨利希·曼发生了公开争论。政治上的这一失误,使得这位作家在创作上陷入了困境,连续几年,托马斯·曼几乎写不出任何一部有分量的作品来。直到战后魏玛共和国时期,他的世界观才开始有了转变,一九二四年写出了《魔山》。这是作家的第二部重要作品,通过大学生卡斯托尔普在一所疗养院里的七年经历,再现了一九〇四年至一九一四年期间德国社会的腐朽没落和形形色色的思潮。

法西斯势力的横行肆虐使这位具有进步人道主义思想的作家猛醒。他对法西斯采取了坚决否定的态度:“在那个时期已经发生了我完全不能接受的法西斯运动,一种以精神上和科学上的蒙昧主义为特征的、用民族主义来反对人道主义的、把人道看作业已堕落过时的运动。”因此,他才能在一九三〇年发表的中篇小说《马里奥和魔术师》里那样高瞻远瞩地预言:一旦人民觉悟起来,法西斯必将覆灭。

一九三三年,希特勒在德国攫取政权后,托马斯·曼被迫流亡国外,先是寄居瑞士,后于一九三八年定居美国。在流亡期间,托马斯·曼继续用他那饱蘸热情的笔参加了反法西斯斗争,完成了《约瑟和他的兄弟们》四部曲中的前三部、《绿蒂在魏玛》等。战后又完成了《浮士德博士》,它描写了帝国主义时代资产阶级艺术家的悲剧,是作者的第三部重要著作。

一九五二年,托马斯·曼由于对美国战后日益猖獗的麦卡锡主义深感不满,离开美国,重返瑞士定居。在这里,他一直生活到一九五五年与世长辞,完成了中篇小说《受骗的女人》和本书。二

托马斯·曼是德国二十世纪“最伟大的诗人”。他继承并发扬了十九世纪末德国现实主义的传统,成为德国批判现实主义最杰出的代表。从第一部中篇小说《堕落》一八九四年问世到一九五四年《大骗子克鲁尔的自白》的发表,在漫长的六十余载的写作生涯中,托马斯·曼的创作自始至终围绕着德国的社会现实。而他所经历的现实正是德国资本主义从自由竞争向帝国主义的过渡时期,是战争、乃至法西斯横行霸道的时代。他的作品无论是以现实生活还是以历史为题材的,都无情地揭露或影射了这个社会,它的种种弊病是不可救药的,这个社会已经走到了尽头,因此,托马斯·曼称自己的小说是“尽头的书”,称自己是这个“尽头的宣告者”。

在这部作品中,作者以主人公自述的形式,描述了一个青年走上犯罪和堕落道路的过程,深刻地揭示了德国和一些欧洲国家在十九世纪末进入垄断资本主义阶段以后,社会上出现的腐朽没落现象以及人与人之间的虚伪狡诈的关系,展现出一幅极为丰富多彩的、生动的社会画面。

这部作品的产生过程是漫长的,也是颇能说明一些问题的。作者早在一九〇九年就已开始了《大骗子克鲁尔的自白》的创作,经过几年的间歇于一九一二年又继续写作,但实际上只完成了主人公的童年时期就搁笔了,直到托马斯·曼的晚年(1951年)用了一年多的时间才将这部作品完成。在历时四十余年的过程中,随着作者的世界观的转变和对社会现实认识的深化,这部小说的主题思想当然也发生了根本变化。我们知道,在一九〇八至一九〇九年前后,托马斯·曼对腐朽没落的社会深感不满,渴望民主,追求人道主义,正是在这种思想支配下,他不仅为他哥哥的长篇小说《臣仆》提供了许多揭露社会不民主的素材,而且开始了本书的写作。作者本来想把主人公菲利克斯·克鲁尔写成一个充满矛盾的、尖锐对立的社会的产物与牺牲品,他本是一个无辜的青年,只是由于父亲的破产,才在这个充满激烈竞争的、尔虞我诈的社会里堕落成罪犯,但是他又不甘心忍受贫穷和卑贱的社会地位,企图通过越轨行为和刑事犯罪来改善个人的境遇。作者企图把身为罪犯的主人公处理成为既是上层社会的一个成员,又是它的辩护士。而在作者后来所完成的这部作品中,我们看到,这一思想虽然也保持下来了,然而只不过是作为一个故事情节而已,而作者通过这个情节所表达的意图则显而易见地转向了对社会的揭露和讽刺;而对主人公克鲁尔,有的评论家说,作者是怀着同情心来刻画的,读完此书,确实可以得到这样的印象。因此,可以说,骗子的“自白”中包含着对社会的无情的揭露和批判。

我们应该怎样看待克鲁尔这个人物呢?

小说的标题已明确地告诉我们:《大骗子克鲁尔的自白》,顾名思义,主人公是一个大骗子。他经过监牢的“感化”,对人生有了“新的”认识之后,开始回顾自己所走过的道路。凡是一个大的欺骗行为能够取得成功的,大多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骗子手本身具有行骗的“本领”,二是社会上存在着上当受骗的客观条件,存在着容易甚至愿意上当受骗的人。克鲁尔是具有这种本事的,用他自己的话来说,他在这方面具有天赋的才能,很多骗人的本事不学自通,他自幼就会模仿父亲的字体和各种动作,装病逃学,装腔作势,能言善辩,又长着一副讨人喜欢的英俊外貌,颇讨女人们的欢心。然而,他并不是天生就是一个坏蛋坯,而是在父亲破产自杀和家境一落千丈,经历了种种波折之后,才一步步学坏的,他自暴自弃,玩世不恭,最后陷入欺世盗名的罪恶深渊。

克鲁尔生活的时期,正值德国及其他一些欧洲国家的资本主义从自由竞争进入垄断阶段的转变时期,克鲁尔的父亲正是在这种大鱼吃小鱼的过程中被吞噬掉的,而另一部分“食人者”如威诺斯塔侯爵、女作家霍普甫勒及其百万富翁的丈夫则可以过着挥金如土、荒淫无度的生活,任意扼杀他人的意志,主宰他人的命运,因此,随着经济基础的变革,社会生活、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以及社会道德和伦理观念,都发生了极其深刻的变化。克鲁尔正是降临在这样一个“世界”上。他从一个天真无邪的孩子逐渐学坏、堕落,这固然有其主观原因,但是,更应该看到克鲁尔堕落的主要原因是社会环境造成的。往日,父亲的工厂兴旺发达时,家里几乎天天宾客盈门,高朋满座,饮酒作乐,通宵达旦,一旦家境败落,就显出“门前冷落车马稀”的凄凉景象,除了忠厚的教父和姐姐的未婚夫外,其他竟无一人参加父亲的葬礼。法兰克福这座大城市热闹非凡的夜生活,橱窗里琳琅满目的高贵商品使克鲁尔眼花缭乱,而他却饥肠辘辘,身无分文,只能“望洋兴叹”。来到巴黎,下了火车由于囊空如洗,只好提着行李步行来到饭店。这一切都使克鲁尔感慨万分,深深体会到世态炎凉,有钱有势可横行天下,而无钱无势则寸步难行。不甘心忍受贫穷的克鲁尔决心改变自己的这种境遇。他观察到,区别主人与奴仆的不是人本身的价值,而是出身与门第,人的角色是可以变换的,其唯一的条件是金钱。他利用变卖偷来的首饰的钱购置了一身华丽礼服穿在身上,出入高级饭店和剧院,同样被人尊为“贵人”、“绅士”,甚至比那些真正的大人先生更有气魄,更有风度。我们看到,克鲁尔就是在这样一个充斥着虚伪、奸诈、腐朽没落和自私的社会大染缸里一步步走上堕落、甚至犯罪的道路的。这是问题的一个方面。

另一方面,我们还看到克鲁尔除了在儿童时代到食品店偷过几次糖果外,从狭义的法制概念来看,实际上没有犯下任何“罪行”,例如在两性关系上,从十六岁时同年长于他十多岁的保姆,同一位匈牙利妓女、资本家的阔太太直到同里斯本自然博物馆馆长的夫人,无一不是在对方的主动或诱惑下发生的;又如,他偷女作家霍普甫勒的首饰,后来也是由对方作为“礼物”赠给了他;最后,冒名顶替路易·威诺斯塔去周游世界,以欺骗侯爵夫妇,更是对方主动提出的主意,并执意要他帮忙去干的。在克鲁尔看来,他们都是自愿上当受骗的。从这个角度来看,这部作品对社会的揭露是淋漓尽致的,这个社会确实是到了“尽头”,因此这部作品比起作者的任何一部著作都要尖锐和深刻得多。这充分表现了托马斯·曼这位举世闻名的大文豪在经历了漫长的一生之后所达到的思想上和艺术上的炉火纯青的高度。

在艺术手法上,这部作品也有其独到之处。作者让书中的主人公在幡然悔悟之后自述自己的往事,这样就更便于表达主人公的许多思想感情和心理活动,使得作品既铺得开,又收得拢,结构十分严谨、紧凑,人物和情节紧紧围绕着主人公这条线展开。其次在人物风情的描写上,这部作品也充分显示了作者的高度造诣,文字立意深邃,言简意赅,寥寥数笔就能使一个人物栩栩如生地跃然纸上。最后,在语言运用上,托马斯·曼素有“德语大师”之称,这部作品也充分显示了这一特点:作者下笔从容,挥毫洒脱,遣词造句非常考究;语言流畅,寓意深刻,在夹叙夹议中时而表达出深邃的哲理,时而又带有辛辣的讥讽。三

然而,令人遗憾的是,正如这部原著副标题《回忆录第一部》所表明的那样,这部作品仅仅是托马斯·曼要写的整个计划的第一部分。从作家在作品中所铺开的场面来看,作者的写作意图是相当庞大的:主人公菲利克斯·克鲁尔是在四十岁左右时开始回忆自己童年的,作者从这时写起,才刚刚追溯到二十岁左右,即写到行骗的第一站——在里斯本的活动,按计划主人公还要游历南北美洲、日本、非洲、南欧等地,直到他锒铛入狱,也就是说还要历时二十年左右的时间。作者果能如愿,那展现在我们面前的就不仅仅是十九世纪末的德国、巴黎和里斯本,而是半个世界。但是,尽管如此,这部作品无论从内容上还是从结构上来看,仍不失为一个独立的整体,读后对菲利克斯·克鲁尔这样一个高级骗子的本质和手法,可以有一个比较完整的了解。

如前所述,托马斯·曼在语言艺术方面造诣极深,文字一向严谨艰深,语句很长,寓意深刻,哲理性强,从原文读起来感到颇有韵味,然而译成中文着实不易。我们在翻译此书时参照了德·林德莱(Denver Lindley)的英译本,虽然竭尽全力,力求译文既信达,又保持原文风格,但是囿于水平,定会有理解和表达不当乃至失误之处,恳请读者和专家们不吝指正。2005年8月于北京

第一章

现在,我完全置身于幽闲隐居的环境中,尽管感到有些倦意,也可以说疲倦不堪(看来,事情只能分成许多小阶段去做,并且需要经常休息),但是我还是很健康的。当我提起笔来,打算用练就的一手华丽娟秀的字体把我的自白写到服服帖帖的纸上时,在我的脑际里闪过这样一个顾虑:以我的教养和学识是否有能力完成这样一桩精神事业。不过,我所要讲述给大家的一切,都是来自我自己最直接经历过的感受、失误和激情,也就是说我是完全把握了这些素材的,因此,上述的疑虑最多只能存在于我运用所掌握的表达能力是否能做到恰当得体上。而在这方面,我认为具有决定性意义的主要不是顺利完成的正规学业,而是天赋的才能和儿时的良好家庭教育。在这方面,我可以说是得天独厚的,因为我出生在一个虽然有点放荡不羁、却是上等[1]的市民阶层家庭里;我的姐姐奥林匹娅和我都受到过一位来自沃韦的小姐的长达数月的监护和教育。这位小姐后来由于在同我父亲的关系上,与我母亲产生了女性之间的敌对,不得不离开我家。我同教父席梅尔普雷斯特尔的关系非常亲密,他是一位备受尊敬的艺术家,故乡小城的人都称呼他为“教授先生”,尽管没有人把这个令人向往的美好头衔正式授予他。我的父亲尽管肥胖臃肿,但是却具有优雅的独特丰采,而且始终非常注重讲话方式的考究和分寸。他从自己的祖母那里接受了法国的血统,在法国度过了学习时期,自称对巴黎了如指掌。他的法语发音非常出众,常常在讲话时插进“c’est ça”、[2][3]“épatant”或“parfaitement”这样一些字眼;他还常说:“Ich [4]goutiere das. ”直到生命结束之日,他一直是女人们的宠儿。这是后话先提,这里顺便交代一句。至于说到我在掌握美的形式方面的天赋,可以说,正如我的整个的虚伪狡诈的一生所证实的那样,我是自幼就具备了这种天赋的,因此我确信在从事这项文字写作时是可以无所顾忌地仰仗于这种天赋的。另外,我已下定决心以最充分的坦诚去进行写作,既不畏惧人们指责我虚荣心盛,也不怕别人说我厚颜无耻。一些不是根据真实情况撰写出来的自白,能有什么道德价值和意义呢![5]

哺育我成长的莱茵高,是一条得天独厚的带状地段,无论是从气候条件,还是从土壤质地来看,都是温和适中的。这里,城市和村镇星罗棋布,人民安居乐业,可以说是地球上最讨人喜欢的地方之一。在这里,莱茵高的群山阻截了凛冽的寒风,中午时分,阳光和煦,洒满河谷,一些遐迩闻名的村镇繁华兴盛,如劳恩塔尔、约翰内斯贝格、吕德斯海姆等,喜欢贪杯的人听到这些名字,就会顿时心花怒放。在[6]这里,也有那座令人敬仰的小城——在德意志帝国光荣诞生后不几年,我就在这里降临于世了。它座落于莱茵河在美因茨市附近形成的膝盖形的弯曲处的西岸,以出产香槟酒闻名,还是河上川流不息奔驶的汽船的一个主要码头,有近四千居民。这就是说,这里距欢腾快活的美因茨市很近,同样,到那些高级的陶努斯温泉疗养地也不远:威斯巴登、霍姆堡、朗根施瓦勒巴赫、施朗根巴德——到这里,乘窄轨火车只需半个小时。在美好的季节里,我们的父母、姐姐奥林匹娅和我经常外出远足,有时乘船,有时乘马车或火车。我们周游四方,因为大自然和人类的智慧所创造的魅力与名胜古迹,到处都在吸引着我们。现在,我的父亲的形象还浮现在我的眼前,他穿着一套贴身的、舒适的夏装,同我们一起坐在某家饭馆的花园里——坐得离桌子稍远点儿,因为他的肚子不允许他同桌子靠得很近,心情无比舒畅地同我们一起品尝蟹肉,饮着色泽金黄的葡萄酒。我的教父席梅尔普雷斯特尔也常常同我们一起去玩,用他那敏锐的目光透过那圆形的画家眼镜观察着风土人情,把看到的大大小小的事物收集在他那艺术家的灵魂里。

我的可怜的父亲是英格尔贝尔特·克鲁尔厂的老板,该厂生产的“特级罗累莱”牌子香槟酒已不复存在了。当年,工厂的酒窖就设在山坡下靠莱茵河岸边,距码头栈桥不远。当我还是一个少年时,我没少去那些阴凉圆顶地窖里兜圈子。我沿着石砌的小路,信步漫游,浮想联翩,高大的架子间通道纵横交错,我观看着一排排半倾斜地堆放在那里的酒瓶,心里暗自寻思(当然,当时我还不能像现在这样用十分贴切的语言把自己的思想表达出来):啊,你们静悄悄地躺在这里,躺在地下朦胧的微光中,而在你们的内部,却有一种可以令人陶醉的金黄色的液汁在悄悄地净化、酿造,它将使某些人的心灵更加充满活力,使某些人的双目更加炯炯有神!你们的外表现在还是光秃秃的,不引人注目,但是有朝一日,你们会被装饰得光彩夺目,送到地上人间,在节日的筵席、婚礼和各种特殊场合上,你们的软木塞将随着瓶盖打开时的一声巨响冲上屋顶,在人们中间散播陶醉、轻松和欢乐。当时,这个男孩差不多就是这样想的;至少有一点是千真万确的,这就是英格尔贝尔特·克鲁尔工厂极为重视酒瓶的外观装璜,即最后一道加工,用行话说就是“发饰”。压入瓶口的软木塞是用银丝和金色带子缠着的,封上紫红色的漆,还有一个非常庄重的圆形特殊封印,像挂在公牛颈上和昔日的国家证书上那种公印,系在瓶口金黄色的小带子上,荡来晃去;瓶颈还用很多银光闪闪的锡箔纸包了起来;瓶肚上贴着我的教父席梅尔普雷斯特尔为工厂设计的、印着金黄色花边的标签,上面除了几个证章和星星、我父亲的签名以及烫金的商标“特级罗累莱”外,还可以看到一个只挂着项链和别针的女郎形象,双腿交叉地坐在一个悬崖的顶峰上,举起双臂梳理着她那蓬松飘浮的头发。然而,实际上酒的质地却与这种耀眼炫目的外表装璜并不完全相符。“克鲁尔,”我的教父席梅尔普雷斯特尔有一次大体上这样对我父亲说过,“我对您本人是非常敬重的,但是您的香槟酒,应该让警察来查禁掉。八天前,我上了一次当,喝了半瓶您生产的酒,到今天我的胃口还没有从这种刺激中恢复过来。您到底往酒里掺了些什么又酸又涩的东西?是煤油还是杂醇油?简直可以说是一种混合毒液。您可要当心法律无情噢!”我可怜的父亲听后感到很尴尬,因为他是个软心肠的人,经受不了严辞厉语的刺激。“您讽刺几句,这很容易,席梅尔普雷斯特尔,”他一边习惯地用手指轻轻地抚摸着肚皮,一边回答说,“可是,我只能生产廉价的酒,因为人们对本地的产品有偏见,认为本地只能生产这种酒。——简而言之,我只能提供顾客所相信的东西。除此之外,竞争也迫使我非这样干不可,亲爱的朋友,不然的话,简直就无法维持下去。”这就是父亲的回答。

在一些不十分陡峭的山坡上,座落着一幢幢雅致幽静的高级住宅,从那里可以鸟瞰莱茵河的风光,我家的别墅就是其中的一座。在向下倾斜的花园里,种植着一些矮小的树木和蘑菇,设置了各种惟妙惟肖的石雕动物;一个装置在台座上的反光的玻璃球,将这些动物的脸照得变了形,显得十分滑稽可笑;此外,还有一个风鸣琴、几个洞穴和一个喷水池,喷水器把各式各样的木柱构成的丰姿多彩的图案扬到空中,池中银光熠熠的鱼儿游来荡去。至于室内的装饰,那也是根据我父亲的爱好安排的,既舒适又美观。安置在房间凸出部舒适的座位,使人见了就想坐下,其中一个凸出部还放着一架真纺车。在橱柜里和长毛绒小桌上,陈列着无数小玩艺儿:小装饰品、贝壳、小镜子盒和嗅盐瓶;在沙发和躺椅上摆着很多鸭绒靠垫,外罩是用绸缎或手工绣花布制作的,因为父亲喜欢躺在软东西上;窗帘的支架是用长戟做的;门上悬挂着镂空的屏障,是一些用小管子和五彩缤纷的珠子穿成的线条,看上去像是一面面坚固的墙,但是人们无需动手掀起就可以穿过,屏障会发出轻轻的沙沙声或碰撞声,它们可以分开并再合拢起来。在门上的通风处安装了一个很有趣的小装置,当大门由于空气压力缓慢地返回原来位置时,它就以极其动听的声音奏出《尽情地享受生活的欢乐吧》这首歌曲的开头一段。

第二章

我就诞生在这幢房子里,那是五月的一个阴雨天,不过是个星期[7]日。从现在起,我不打算再采取倒叙的手法,而是严格地按时间顺序来叙述。如果我后来了解的情况无误,我的降生过程是非常迟缓的,是在我们当时的家庭医生梅库姆博士采取了引产措施后才生下来的,这主要是因为我——如果可以把那个早期的、陌生的生命称为“我”的话——在临盆过程中采取了极为怠惰和无动于衷的态度,对母亲的努力可以说根本没有给予协助,对来到这个我后来如此酷爱的世界,没有表现出丝毫的热情。尽管如此,我还是成了一个发育良好、体魄健壮的孩子,在一个非常得力的奶娘的襁褓里成长得非常好。不过,经过反复认真的思考,我还是不能不把自己在降生过程中所采取的这种怠惰和勉强的态度,这种显然不愿意离开黑暗的母体来到光明的世界上的情绪,同我自幼特有的不寻常的嗜睡和能睡的倾向联系起来。别人都说,我小时候是一个很安静的孩子,既不爱哭,也不给人找麻烦,总是处于一种睡眠或半睡眠状态,看护我的人都感到很轻松。后来,尽管我有同外界和人们交往的强烈愿望,变换各种名字混杂在他们中间,花费了不少力气去争取他们站到我一边,但是在夜间我还总是喜欢睡在自己家里,即使身体不感到疲倦,也很容易顺利地入睡,深深陷入忘怀一切的境界,连梦都不做,经过漫长的十小时、十二小时、甚至十四小时的酣睡,醒来之后感到比起白天取得的成就或遇到称心如意的事,睡觉更令人心旷神怡。人们或许会认为,我的这种不寻常的嗜睡同那种激励着我去热爱生活和追求爱的强烈欲望(关于这一点,以后在适当地方还会提到)是矛盾的。而我已经提到过,对此我是做了一番反复认真思考的,而且不止一次地确信,这两者是不矛盾的,而是隐蔽地相互联系和协调一致的。现在,当我刚满四十岁却已经感到年迈体衰和精疲力竭时,当我不再有同人们交往的迫切愿望,而是想彻底离群索居了此残生时,我的睡眠能力也衰退了,对睡眠也感到有些陌生了,睡的时间也变得短暂,睡得不深沉和不解乏了。相反,在此之前,当我被监禁在牢房里,睡眠的机会是很充分的,那时我比在宫殿式旅馆里柔软的床上睡得还香甜。——不过,我又犯了倒叙的老毛病。

我常常从亲人们的嘴里听说,我是一个星期日之子。尽管我在受教育的过程中没有接受任何迷信的影响,但是我还是认为这个事实,我的与此有关的名字菲利克斯(我是随我的教父席梅尔普雷斯特尔的名字这样叫的)以及我那优美的体态总有一层神秘的意义。的确,对于我的好运以及我乃天之骄子的信念一直活跃在我的内心,我可以说这一信念并非无稽之谈。倘若这成为我一生的独特之处,那么,所有降临的痛苦与磨难仿佛是如此的陌生,它们也并非天意最初所欲,我真正的、原本的使命仿佛总是发出太阳一般的光芒。——如此泛泛而谈了一番以后,我得继续在大体上来勾勒一下我青少年时代的情景了。

我是一个耽于幻想的孩子,颇有灵感并富于想象,这给家里人增添了许多乐趣。我自信也许还能回忆起来,我曾常听人说在孩提时代我就喜欢扮演皇帝,并且一连好几个小时坚持这种假设。我坐在一辆椅形小车里,我的女仆推着我在花园小径或是屋子的走廊上四处游玩,我出自某种原因将嘴巴尽量往下撇,以致上唇过分地拉长,一边缓缓地眨巴着眼睛,那双眸子不但因为脸蛋变形、而且还由于我内心波动的缘故泛红,泪水盈眶。我静穆地坐在小车里,心里为自己的年高和威望而感到激动。而我的女仆则必须向每一个所遇见的人汇报这一事实,倘若她不尊重我的古怪念头,便会深深刺伤我的心。“我在这儿伴随皇帝散步,”她一边将一只伸直的手不正规地举到太阳穴上敬礼,一边报告说,于是每个人都要向我鞠个躬。尤其是我的教父席梅尔普雷斯特尔平时总是喜欢开玩笑,每次见到我这副样子,都屈从于我,想方设法来助长我的这种自负心理。“大家看啊,白发苍苍的英雄来了!”他边说着边深深地鞠了一个不寻常的躬。尔后,他就作为平民百姓站到我的一边,嘴里高呼着万岁,把帽子、手杖,甚至眼镜都丢向空中,笑得几乎喘不过气来,而我则由于激动,眼泪沿着拉长的上唇往下流淌。

这种游戏,我一直做到后来的童年时期,也就是到了我不敢再要求成年人协助我这样来玩的时候。然而,我并不感到缺了他们就不行,相反我对自己的想象力能做到自成一体和自我满足感到十分高兴。比如,某一天早晨醒来,我就决定今天扮演一个名叫卡尔的十八岁的王子,而且让这种幻想持续一整天,甚至几天之久,因为这样的游戏有这样一个难以估量的优越性:任何时候,甚至在如此令人烦恼的上课期间,游戏都无需中断。一进入某个可亲可敬王子的角色,我便开始同一个我通过想象为自己配备的管家或副官进行激动人心而又充满乐趣的对话。任何人都无法描绘出我的这种高尚而又威严的存在的奥秘给我带来的骄傲和幸福感。想象力是一种多么美好的天赋,它能够给人提供何等的乐趣!在我看来,城里的其他那些显然不具备这种天赋的男孩是多么愚蠢和不幸!他们无法享受到这种我不费吹灰之力、不必采取任何外形动作、只需运用一下自己的简单意志力就可以得到的无限欢乐。当然,那些长着硬挺挺的头发和双手红润的普通男孩,要想扮演王子,也是非常困难的,别人也会觉得他们十分可笑。然而,我却长着一头丝绸一样松软的头发,这在男性中是非常罕见的,而且由于头发是金黄色的,加上眼睛又是灰蓝色的,所以同我的黄褐色的皮肤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人们很难确定我的外表是金黄色的还是褐色的,说我是哪一种颜色都有根据。我对自己的双手很早就开始注意了,它们不过分细长,看起来柔软舒适,从来不出汗,而是既暖融融又干燥,手指甲的形状很好看,这双手本身就非常讨人喜欢;我的嗓音在变音之前就很动听,因此,当我独自一人时,常常喜欢同我的那个无形的管家进行谈话,来欣赏自己的声音。不过,这些谈话尽管令人愉快,表情也十分丰富,但是却都是些毫无意义的喃喃自语和令人迷惑费解的暗示。个人身上的这样一些优势,在大多数情况下都是一些无法衡量的东西,只能根据其产生的效果加以断定,即使是具有出众之才的人也难以用语言描绘出来。不管怎么说,这一点是无法隐蔽的:与我的同辈人相比,我是用高级材料制成的,或者用人们通常的话来说,是用高等木料雕刻成的,而且我根本不担心人们会指责我是在自我陶醉。如果这个人或那个人说我陷入了自我陶醉,这对我说来是无所谓的,因为我总是把自己说成是大路货,那我只能是一个傻瓜或伪君子,而根据事实,我只能再重复说一遍,我是用最高级木料雕刻成的。

我由于是孤孤单单成长起来的(我的姐姐奥林匹娅比我大好几岁),所以喜欢从事一些特殊的、凭空想象出来的活动。关于这方面,我可以立刻举出两个例子。第一个例子,是我采取了一种古怪的办法,在自己身上锻炼和揣摩人的意志力——这种神奇的、常常可以引起几乎超乎寻常效果的力量。大家知道,我们人的眼睛的瞳孔所进行的放大和收缩运动是取决于所接受光线的强弱,而我却异想天开地想让这种不受控制的肌肉的无意识动作屈从于我们的意志的影响。我站到镜子前,竭力使脑子排除任何其他杂念,汇集起全部内在力量给瞳孔下达命令,让它们按照我的意志收缩或放大,而我的这些坚持不懈的训练,如我所期望的那样,确实取得了成效。开始时,尽管经过紧张的内在努力,使得我出了一身汗,脸都变了色,但是瞳孔只不过是不规则地闪动了几下;不过,后来我还是确实控制了它们,使它们可以收缩到极小点,或者放大成闪烁着黑光的大圆圈。这一成功给我带来的满足,可以说是可怖的,充满对人体奥秘的恐惧。

我当时经常动脑筋苦思冥想的另一个问题,至今对我还没有丧失其吸引力和意义,这就是:“把世界看得渺小还是伟大,怎样做才更有益处?”我这样问自己。这话的意思是:那些竭力凌驾于人们头上的大人物,如统帅、卓越的政治家、各类征服者和统治者,在我看来,必然是一些把世界看得像一个棋盘一样微不足道的人,因为,否则他们不可能如此肆无忌惮和冷酷无情地按照自己的全面计划去大胆地进行统治,而全然不顾人们的安危。另一方面,这样一种轻蔑世界的态度无疑极容易造成人们终生一事无成,因为凡是轻视甚至根本不尊重世界的人和看破红尘的人,必然会轻易地陷入无所作为和怠惰的情绪之中,从而宁肯轻蔑地采取完全无动于衷的态度,而不愿去对人们施加任何影响——除非他由于自己冷漠无情、缺乏激情与努力到处碰壁,事事和处处激怒这个充满自我意识的世界,从而截断自己通往成功之路,连一些不必强求即可取得的成就也得不到。“这就是说,”我自言自语道,“把世界和人看成是某种伟大的、美好的和重要的东西,是值得为它焕发激情和献身奋斗的,从而在这个世界上和人们中间得到一点威望和尊敬,是更有益处?”而相反的意见却在说,人们如果持这种肯定和尊重世界的态度,就会轻易地陷入低估自己和尴尬的境地,那时世界就会对你这个既谦恭又愚笨的男孩采取一笑了之的态度,而去寻找较为成熟的热爱世界的人。不过,另一方面这样一种信念和对世界的虔诚态度也能带来很大的益处,因为凡是认真对待和重视一切事物和人的人,不仅会去讨好他们并得到某些提携,而且由于他使自己的全部思想和作风充满一种严肃、热情和负责的精神,所以他必然会同时变得讨人喜欢和显赫一时,会取得最辉煌的成就和效果。——我就是这样思索着,权衡着利弊。不过,我还是不自觉地和根据我的本性始终坚信第二种可能性,把世界看成是一种伟大的、具有无限魅力的现象,它可以给人们提供最甜蜜的欢乐,使我感到为此而付出任何巨大努力和做出任何献身,都是值得和有意义的。

第三章

如果说这样一些异想天开的尝试和空想就使得我从内心感到不同于这座小城的那些同龄伙伴和同学,除此之外还有一个原因,那就是这些男孩——他们多是葡萄园主和官吏的儿子,受他们父母的警告离我远远的。我曾经尝试邀请其中的一个男孩到家里来玩,他竟用毫不隐讳的语言直截了当地对我说,他家里禁止他同我往来和到我家来玩,因为我家发生的事是不光彩的。这使我感到非常痛心,觉得更有必要争取同他们保持往来——其实,我本来对这种往来并不怎么感兴趣。不过,有一点是不可否认的,这就是城里的人对于我家的看法在某种意义上是正确的。

我在前面已经提到过那位从沃韦来的小姐的存在给我们的家庭生活所带来的干扰。我可怜的父亲确实追求过这位小姐,并且可能也达到了预期目的,从而引起了他与我母亲之间的龃龉,以致父亲决定到美因茨去几周,在那里度过一段独身的生活——他过去为了调剂一下生活也常常这样做。我母亲是一个貌不出众、缺乏精明头脑的女人,她如此苛刻地对待我可怜的父亲,是毫无道理的,因为她和我的姐姐奥林匹娅(这是一个既肥胖又十分肉感的女人,后来登上了轻歌剧的舞台,博得了众彩),对父亲在为人方面的弱点采取了毫不宽恕的态度。我的父亲虽然有一种放荡不羁的作风,但始终保持着某种优雅的风采,而这正是只知道浑浑噩噩地寻欢作乐的她们所不具备的。她们母女之间亲密无间,关系好得出奇,比如我还记得,有一次我看到母亲用一根皮尺在给女儿量大腿的粗细,这件事当时使我想了几个小时。另一次,当我对这样一些事已经模模糊糊能够理解,但还找不到恰当语言来表达时,我偷偷目睹到她们对一个来我家干活的油漆帮工——一个身穿白大褂、长着一对黑眼珠的小伙子,怎样你一言我一语地讲了些讥诮的话,最后把这个年轻人给惹烦了,发了火,嘴上还带着她们用绿油漆给他画的胡髭,就把这两个尖声嘶叫着的女人一直赶到了晒衣室。

由于我的父母相互间没有多少话,无聊至极,所以我们经常从美因茨和威斯巴登请一些客人来,这时我家就表现得非常阔绰和欢乐。来参加聚会的真是五行八作,什么人都有:几位年轻的工厂主,男女演员,一位多病的陆军少尉——他后来竟向我的姐姐求婚,一位犹太银行家及其夫人——这位夫人穿着一件四周镶嵌着煤玉的长衫,到处都显得很突出,一位新闻记者——他头上留着鬈发,身穿天鹅绒背心,每次都换一个新的女朋友带来,以及其他一些人。人们多数是在七点钟来吃晚饭,紧接着是余兴,钢琴曲、跳舞、笑声、尖叫声和喧嚣声,往往彻夜不停。尤其是在狂欢节和采葡萄季节,人们寻欢作乐的兴致就更大。这时,我的父亲总要到花园里亲手点放一些非常好看的鞭炮,他对鞭炮既懂行又会放;陶瓷小人笼罩在一种神奇的光芒中,人们戴上滑稽可笑的假面具,使得兴高采烈的气氛更加浓厚。我当时还在城里的普通高中读书,当我第二天早晨七点或七点半钟洗[8]过脸来到餐厅时,我发现人们还在我家喝着咖啡和利口酒,他们个个面色苍白,无精打采,眼睛怕见白天的光亮,我高声问过早安后,来到他们中间。

在长成半大小伙子后,我被允许像姐姐奥林匹娅一样同客人同桌就餐和参加饭后的娱乐活动。我家平时的饮食就很丰盛,父亲每顿午餐都要喝香槟酒搀苏打水。而每逢宴请,总要准备很多道菜,是由一位从威斯巴登请来的厨师长在我家的女厨子协助下竭尽全力精心制作的,在各道菜之间还加上了一些开胃的清凉饮食——冰镇过或有辣味的东西。“特级罗累莱”香槟酒,简直流成河,除此还用很多种好葡萄酒,如“本卡斯特博士”牌葡萄酒——这种酒的味道特别适合我的胃口。我在后来的生活中还熟悉了一些其他名酒,并且学会非常老练地在饭馆里叫诸如“马尔高名牌葡萄酒”,“穆东·罗特希尔德名牌葡萄酒”——这是两种非常好喝的酒。

我非常喜欢回忆起父亲当时的神态:他坐在长桌的顶端,留着一撮花白的山羊胡子,一件白绸子的背心把他的肚子围了起来。他讲话的声音很孱弱,常常腼腆地将目光垂下,不过从他那爽朗而又略红的面部表情中,可以看到他这时所感受到的快慰。他边说着“c’est [9]ça”,“épatant”和“parfaitement”,边用那手指向前弯曲着的双手做着各种干练文雅的动作:举起酒杯,用餐巾擦嘴,用餐具吃饭。我的母亲和姐姐只知道浑浑噩噩地塞饱肚皮,偶尔也用张开的扇子掩饰着脸,同邻座交谈几句。

饭后,雪茄的烟雾在煤气灯上萦绕着,人们开始跳舞和玩游戏,输者挨罚。到了深夜,我就被打发去上床睡觉,可是音乐和嘈杂声使我无法入睡,通常只好再起床,披上红毛毯,仿佛穿了衣服似的,在女人们的一片喝彩声中又来到客人们中间。冷饮、点心、果子露酒、汽水、鲱鱼色拉和葡萄果子冻等等,直到喝早餐咖啡,吃个没完。人们在尽情地、频繁地跳舞,挨罚的游戏提供了相互接吻和进行其他肉体接触的借口。穿着袒胸露背服装的女人扶着椅子靠背笑得躬下身去,使人们可以看到她们的乳房,以此来招引男人们。这一切常常是在有人恶作剧地突然把煤气灯关上时,达到了高潮,每当这时大家都乱作一团,簇拥在一起,其难堪情景,难以言状。

当我家在小城的名声不佳时,举办这样一些娱乐活动,其本意是要起一点好的作用,可是正像传到我的耳朵里的那样,人们只注意到了事情的经济方面,到处都在交头接耳地议论(而且只能说他们这样做是有道理的),说我可怜的父亲的经营情况糟到了绝望的程度,这些昂贵的鞭炮和饭菜必然会耗费掉他这个企业家最后一点积蓄。我通过自己敏锐的感觉很早就觉察到的公众的这种猜疑,如前所述,同我性格中的一些特点结合在一起,在我身上造成了一种孤独感,使我常常感到苦闷。因此,有一个经历使我感到更为欣慰,这里我能将它描述给读者,感到特别高兴。

八岁时,我随亲人一起来到邻近的、遐迩闻名的朗根施瓦勒巴赫度过几周夏日。父亲在那里洗泥浴,治疗有时折磨他的风湿病,而母亲和姐姐在散步场所由于头戴奇形怪状的帽子,引起人们的议论。我们在这里的社交活动,像在其他场所一样,确实没有多少可值得夸耀的。居住在我们周围的人一如既往,不理睬我们;那些举止文雅的外乡人自成一团,对外杜门谢客,这也是高尚文雅风度的本质所决定的;因此,我们所能接触和交往的人不可能是最上等的。尽管如此,我还是很喜欢朗根施瓦勒巴赫的,因为我自幼爱到温泉疗养地来逗留,后来也是多次将我的活动场所安排到这样一些地方。这里的宁静、无忧无虑的生活方式、在运动场上和公园里观看那些生得富贵又善于养身的人——这些都符合我内心最深处的愿望。不过,对我最有吸引力的,还是那些每天由一个训练有素的乐队为疗养地的客人演奏的音乐会。音乐使我感到陶醉,尽管我一直没有机会亲自学习演奏,但是这种神奇的艺术却在我身上找到了一个如痴如狂的爱好者。当时,我作为一个孩子简直就离不开那个美丽的亭子——穿着统一服装的乐队在一个长着一副吉卜赛人面孔的小个子男人指挥下演奏着各种杂曲和歌剧片断。在这个小巧玲珑的艺术亭的台阶上,我可以一蹲几个小时不动,身心随着动听而又有节奏起伏的乐曲而深深陶醉,同时又以一种关注的目光凝视着演奏者们运用各种乐器的动作。具体说来,是小提琴演奏使我着了迷,回到家里,即旅馆里,我找来两根木棒,一根短的和一根长一点的,尝试着一丝不差地模仿那位第一小提琴手的演奏姿势,逗得我自己和亲人们都笑起来。为奏出动听的曲调来,左手不停地颤动,轻柔地从一个握位上下滑动到另一个握位,演奏到艺术性很高的段落和乐章结尾时手指的频繁娴熟的动作,右手腕流畅而又灵活的拉琴弓的动作,脸颊紧贴在琴上,深沉而又专心致志的神情——这一切,我都模仿得惟妙惟肖,特别是引起了父亲的最热烈的掌声。父亲由于泥浴的效果良好,所以情绪很好,于是把那位留着长头发的、几乎一句话都不讲的小个子指挥叫到一旁,同他商定演出下面这场喜剧。于是,花了很少的钱买来一把小提琴,在琴弓上仔细涂上凡士林油。尽管我的外表无需多修饰,但是还是从一个市场上弄来了一套配有绶带和金纽扣的漂亮的水兵服、长丝袜和明光锃亮的漆皮鞋。在一个星期天的下午,当来疗养的人在散步时,我穿着这套如此引人注目的衣服,站在那位小个子指挥的一侧靠近音乐亭的台边,用我那把蹩脚的小提琴和涂着凡士林油的琴弓代替从前用的两根棍子,参加了一首匈牙利舞曲的演奏。我可以说,我获得了圆满成功。

观众们,不论是高雅显贵的还是一般普通的,从四面八方蜂拥而至,聚集在亭子前。人们看到了一个神童。我的专心致志的神态,苍白的脸部不断变幻的表情,一缕遮住一只眼睛的头发,童稚的双手(双臂被两只上粗下细的衣服袖子包住了)——简而言之,我的整个动人和神奇的形态扣住了在场的人的心弦。当我用满弓在所有的弦上用力地拉完最后一下时,劈劈啪啪的掌声同高高低低的喝彩声交织在一起,响彻整个疗养地。在那位小个子指挥把我的小提琴连同琴弓放到安全处后,有人把我从台上抱到平地上。赞许、恭维、亲吻一起向我涌来。一些贵族大人和夫人把我团团围住,抚摸着我的头发、面颊和双手,称我为神童和小天使。一位身穿紫罗兰色绸缎衣服、头上留着斑白大发卷的俄国侯爵夫人,把我的头抱在她那戴着戒指的双手之间,亲吻我的湿漉漉的前额。尔后,她又激动地从自己的颈上解下一[10]个里拉琴形状的、金光闪闪的钻石胸针,嘴里一边不停地讲着法语,一边把胸针别到我的胸前。这时,我的亲人也来了,父亲做了自我介绍后,请大家谅解我因年幼无知在演奏上表现出的弱点。人们把我带到点心小吃店,有三个桌子上的人都给我送来巧克力和奶油点心。至于那些出身高贵的、漂亮的和富有的孩子——泽本柯灵根伯爵的儿子,尽管我曾以恳求的目光看过他们多次,但是他们还是一直以冷漠的目光回敬我,这时他们却乖乖地请求我同他们一起玩槌球游戏。在我父母喝咖啡期间,我胸前戴着那个钻石别针,兴高采烈地接受了他们的邀请。这是我一生中度过的最美好的日子之一,也许是最美好的一天。很多人都说,应该让我再表演一次,连疗养所的经理也抱着这种意图来找过我的父亲。可是,父亲却解释说,他上次只是破例地允许我去演出,再次公开登台表演同我家的社会地位是不相称的。我们在朗根施瓦勒巴赫温泉疗养地的逗留,也渐渐接近尾声了……

第四章

现在,我要讲讲我的教父席梅尔普雷斯特尔——一个不寻常的人。从仪表来说,他是个矮胖子,头发过早花白稀疏了,发缝是在紧靠近一只耳朵边分的,可以说头发是向一边倒的。脸刮得净光,长着一个鹰钩鼻子,双唇半张半闭着,戴着一副配有圆形赛璐珞镜片的特大眼镜,此外,他的面庞还别具一格,眼睛上边光秃秃的,没长眉毛。总的说来,他的面部显示出他是一个具有敏锐和严格思维的人,比如他对自己的姓名常常赋予一种特别的、具有疑病症的解释。“大自然,”他说,“无非是腐朽与霉菌,而我的使命是做它们的牧师,所[11]以我姓席梅尔普雷斯特尔。至于我为什么叫菲利克斯,只有上帝知道。”他出生在科隆,同那里的最上层人物有过交往,并且作为狂欢节的组织者发挥过重大作用。但是,后来由于一些始终未能得到澄清的情况或事件,他不得不退出这块阵地,隐居到我们这个小城里来。来到这里后不久,在我出生前好几年,他就是我家的密友了。由于他是我家晚宴的经常的不可缺少的参加者,他还赢得了来我家的所有客人的极大尊敬。每当他像人们检验物品那样,咧着嘴透过他那猫头鹰状的眼镜,聚精会神地、然而却无动于衷地观察那些夫人时,她们总要尖叫几声,并伸出手臂来保护自己。“嘿,画家!”她们喊叫着说,“他在怎样看人!现在,他能看穿一切,一直看到人的心里。请您留情,教授,请别再这样盯着我们啦!”尽管人们对他是很敬佩的,但是他本人并不认为自己的职业有那么高尚,对艺术家的特性常常发[12]表一些极为模棱两可的见解。“菲狄亚斯,”他说,“又称费狄亚斯,曾是一位具有超出一般才能的人,他被指控犯了盗窃罪并投入雅典监狱这一事实可以证明这一点。他曾因侵吞委托给他用来雕刻雅典[13]娜像的黄金和象牙材料而犯了罪。而发现了他的才能的伯里克利却让他从监狱逃走(这位鉴赏家从而表明自己不仅理解艺术,而且更重要的是关心艺术家),菲狄亚斯,即费狄亚斯来到奥林匹亚,接受了用黄金和象牙雕刻伟大的宙斯的重托。他干了些什么?他继续偷盗。最后,他死在奥林匹亚的监狱里了。这真是一个令人惊异的混合体。可是,人就是这个样子,他们虽然喜欢天才,而天才本身就具有某种特殊之处,但是对那些与天才结合在一起的——也许是必然结合在一起的特殊性,他们并不喜欢,甚至根本不愿加以理解。”这是我的教父当年讲的话,我可以说是逐字逐句把这段话记住了,因为他用同样的语言重复讲过多次。

前面已经提到,我与教父的关系亲密无间,相互倾慕,我甚至可以说,得到了他的特别青睐。长大以后,我经常为他当绘画的模特儿。尤其使我感到高兴的是,他让我穿上他所搜集的大量各式各样的服装。他的画室是一间有大窗户的、类似于旧货贮藏室的房间,是一幢坐落在莱茵河岸边的单独的小房子上的阁楼,这幢小房子是他租的,同一位老女佣人住在这里。我就在那里“坐”(他这样说)在一条刨得很粗糙的长凳上,为他一坐就是几小时,让他在画布上画着、涂抹着和创作。我还要提到的是,我还为他做过几次裸体模特儿,画的是希腊神话中的一个场面,是为美因茨一位葡萄酒商人装饰餐厅而画的。在这方面,我得到了这位艺术家许多称赞,因为我的体形长得十分匀称,酷似神体:身材修长,外表轻柔、四肢却刚健有力,皮肤金黄,从各种角度来看均可称得上完美无疵。这样坐着当模特儿,尽管是值得特别回忆的,但是我感到更有趣的,是当他让我化装时,而且不仅在他的工作间里。常常是每当他想到我家来吃晚饭时,就事前让人送来一包东西,内有五颜六色的服装,假发和武器,以便饭后让我试穿上逗大家开心,他有时还把他最喜欢的形象画到一块厚纸板上。“他有化装的天才,”他常常这样说,指的是我穿什么都合体,化装成什么人都像、都自然。因为,我曾经装扮过:罗马的吹笛人,身穿短衫,鬈曲的头发上插着玫瑰花;英国的宫廷小侍从,身穿有花边领的短绸缎服,头戴羽翎帽;西班牙的斗牛士,身穿金光闪闪的上衣,头戴阔边毡帽;正值青春期的年轻神甫,头戴小帽,颈上系着带子,身穿小长袍,脚上穿着带子鞋;奥地利军官,身穿白军服,披挂着绶带和佩剑,或是德国山区农民,脚穿长统袜和钉子鞋,绿帽子上插着一束羚羊胡子毛。总之,每一次镜子都肯定地告诉我,仿佛我恰恰注定和生来就是要穿这套服装似的;根据大家的判断,每一次我都能够提供一个我所要代表的那一类人的最出色的典型;我的教父甚至指出,我的面部在服装和假发的修饰下不仅符合该人物的身份和所居住的地域,而且也同各个历史时期相吻合——他告诉我们说,每个时期都会给那时的人留下普遍的相貌特征。确实,如果我们这位朋友的话是可信的话,那么,我不论是装扮成中世纪末佛罗伦萨的花花公子,还是配戴着标志着下一个世纪的上层社会的豪华鬈发,都仿佛是从当时的油画中跳出来的人物。——啊,这是多么美好的时刻啊!可是,在结束了这种消遣之后,当我重新穿上平日那身素淡的服装时,有一种不可遏制的悲伤忧郁的情绪,一种不可名状的无止境的无聊感向我袭来,使我从此时起整个晚上都怀着一种凄怆的心情陷入低沉的、默默无语的悲伤之中。

关于席梅尔普雷斯特尔,就此搁笔。后来,在我坎坷生涯的末尾,这位不同凡响的人又对我的命运进行了干预,起过决定性的和拯救的作用……

第五章

如果在我的记忆里继续追溯青年时期的其他往事,那么,我还不能不提到陪同我的亲人到威斯巴登看戏的那一天。不过,还必须顺便在这里插一句,我在描述自己的青年时期时不是非常严格地按照年代次序,而是把这个时期作为一个整体,在其中保持一些自由活动余地。我在给教父席梅尔普雷斯特尔做希腊神模特儿时,是十六至十八岁,尽管在学校里学习差劲儿,但几乎已是一个大小伙子。而我第一次进剧院看戏,却是发生在更早一些时候,即十四岁时——也就是说,发生在我的身心都已达到相当成熟(尽管尚需进一步充实)时,对外界影响的接受能力已特别活跃时。确实,我在这一晚上所观察到的东西深深地铭刻在我的脑海中,给我提供了进行漫无边际的沉思冥想的材料。

开演之前,我们到一家维也纳人开的咖啡馆喝了些混合甜饮料[14][15],而父亲却用麦秆喝了一杯苦艾酒。这一切已经使我感到激动不已。而有谁能描绘出我乘出租马车来到令我好奇的目的地和步入包厢大厅时的激动心情!坐在楼上包厢前排的妇女,在胸前挥动着扇子;男人们躬身探头同她们交谈着;正厅前排的人熙熙攘攘,其中就有我们;毛发和衣服上散发出的气味,同煤气灯的烟气味混合在一起;乐队发出的各种乐器定音的声音,交织混杂;大厅天花板上和幕布上的大量绘画作品表现了众多的裸体神灵,还有用色彩柔和的透视缩短方法表现出的分层次的场景:这一切是多么有助于打开青年人的眼界,使他们做好精神准备去接受各种不寻常的感受!人们这样聚集在一个高大的、富丽堂皇的大厅里,迄今为止,我只是在教堂里见到过。的确,在我看来,在戏院这个层次结构庄严分明的地方,让专职人员穿上各式各样的服装,来到架高的、灯火辉煌的舞台上,在音乐的伴奏下按照规定完成走步、舞蹈、讲话、歌唱和动作:的确,在我看来,戏院就是一个进行消遣的教堂,是这样一个场所——在这里,渴望受到启迪的人们聚集在阴暗处面向着有光辉灿烂、尽善尽美的地方,目瞪口呆地凝视着自己心灵中的理想人物。

这次演出的是一个普通剧种剧作,即一部比较轻松的作品,也就是人们常说的轻歌剧,可惜剧名我忘记了。故事发生在巴黎(这使我可怜的父亲情绪高昂),主要是描写一个游手好闲的年轻人,一个公使馆的随员,一个颇具魅力的勾引妇女的人和好色之徒,是由该剧院的明星演员、一位名叫米勒-罗塞的著名歌唱家扮演的。我是从父亲那里知道他的名字的,父亲同他认识,他的形象将永远留在我的记忆里。可以肯定,他现在也老了,像我一样精疲力竭了。可是,他在当时是多么擅长使观众和我个人头晕目眩、兴高采烈——这是我一生中所得到的最有决定性的印象的一部分。我说:使我头晕目眩,我将在稍后一点说明这个字眼在这里都有哪些含义。首先还是让我尝试着根据犹新的记忆描绘一下米勒-罗塞在舞台上的表演。

他第一次出场穿的是黑色服装,尽管如此,他还是浑身显得神采奕奕。根据剧情,他是从一个寻欢作乐的场所出来,酒后微醉——这一点,他表演得恰如其分,既美观又文雅,令人信服。他身披一件缎面带披肩的黑外套,脚穿一双黑漆皮鞋,这同黑色大礼服裤子很相配,手戴一副白羊皮手套,头上戴着一顶大礼帽,头发梳得闪闪发光,头缝按照当时军人式样一直分到后头。他身上的这一切,可以说达到了尽善尽美的程度,是用熨斗固定下来的,是不可触动的,在实际生活中连一刻钟也是无法保持的,也可以说不是来自这个世界。尤其是那顶轻浮地歪戴到前额的大礼帽,确实是独一无二,完美无疵,一尘不染,色泽光亮,仿佛是画的——这位上层人士的面容与此非常相称,看上去宛如用最精细的蜡制做的。他面部微带粉红色,一对杏仁状的黑眼睛,一个笔挺的短鼻子,一张轮廓分明、红珊瑚色的嘴,在弓形的上唇上留着一撮精致得体、大小相宜、犹如用毛笔画上去的髭须。他迈着富有弹性的步子摇摇晃晃地走来——在实际生活中一般是看不到酒鬼这样走路的,把帽子和手杖丢给仆人,脱下带披肩的外套,显出一身大礼服,胸前露着满是绉褶的衫衣,宝石扣子光芒四射。他一边用清脆悦耳的声音讲着话,笑着,一边脱掉手套,这时人们可以看到,他的双手不仅像面粉一样洁白,而且戴着宝石戒指,手心像面容一样呈现玫瑰色。在舞台的一侧,他哼了一首歌曲的第一句——这首歌描绘的是他作为随员和好色之徒所过的放荡不羁、寻欢作乐的生活,接着舒展了双臂,手指捻得啪啪作响,跳着舞步来到舞台的另一侧,唱了那首歌的第二句,随后就退下,被观众的掌声唤回前台后在提台词孔前又唱了第三句。然后,他就轻松而又富有吸引力地进入了角色。根据剧本,他极为富有,这使他这个形象具有一种迷人的魅力。在不断展开的情节中,人们看到他多次更换服装:腰系红带子的雪白运动服,虚构的豪华的军装,有时穿着既难看又令人捧腹大笑的混合装,下身甚至配的是天蓝色绸短裤。人们看到他处于敢作敢为、精神焕发、充满险情的境遇:跪倒在一位公爵夫人的脚下;同两个贪得无厌的妓女共进晚餐,狂饮香槟酒;手中高举着手枪,准备同一个非常愚蠢的情敌进行决斗。然而,所有这些优美、紧张的动作都没有丝毫损害他那完美无瑕的外表,破坏他的服装的线条、抹杀他的神采和激怒他那温和可亲的面部表情。在音乐的伴奏下和在一定的戏剧格式范围内,他的举止动作显得既迷人又高雅,然而在一定程度上却又果敢自如、轻盈洒脱,焕发着一种不落俗套的文雅风度,他的整个身躯仿佛到最后一个小手指都充满一种魔力——看来,只能用“天才”这个含义不确定的字眼来称呼它,显然,这种魔力不仅使我们大家而且也使他感受到同样大的乐趣。看到他如何用手去握手杖的银柄,或者怎样把双手滑入裤兜里,真是一种令人陶醉的享受;他那从扶手椅子上站起和躬身的姿态、登场退场的方式,都是那样潇洒自如,令人看了感到从内心充满对生活的乐趣。确实,事实就是如此:米勒-罗塞在给人们带来生活的乐趣,——尽管这个词有时也表达充满嫉妒、向往、希望和爱情追求这样一种既有痛楚又有舒适的情感,这是由于人们每当看到美好和幸福美满的东西不免内心产生激动。

坐在正厅前排我们周围的观众有市民及其夫人、店员、服役一年的年轻军人和穿着短衫的小姑娘。剧情尽管使我感到无比兴高采烈,但是我还是很冷静,非常好奇地向四周张望一番,观察舞台上的演出对同来寻求消遣的人所产生的效果,并且根据自己的感受去理解周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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