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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6-22 06:2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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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钟新联,师应来

出版社: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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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基础知识(第4版)

统计基础知识(第4版)试读:

第4版前言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我们参考《中等职业学校会计专业教学标准(试行)》对中等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进行了修订,以满足中等职业学校财经类专业教学的新需要。《统计基础知识》系根据教育部审定通过的中等职业学校《统计基础知识教学大纲》的要求编写。从内容上看,我们紧密联系统计实践,突出重点,着重阐明统计的基本理论、基本方法、基本技能以及这些基本知识的运用。从编写顺序上看,本书首先介绍了统计的基本概念,然后以统计工作过程为轴线分别加以阐述。该书以培养学生敏锐的定量思维能力、分析能力和实际应用能力为编写原则,以简单的定量分析方法体系为基本框架,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直观明了的统计图表和最新的统计资料为实例来讲述统计的基本理论和方法,以增强该书的实用性和时效性。但考虑到目前大多数中等职业学校的实际情况,我们尽量避虚就实,摒弃了学究式的理论阐述,强调可操作性。因此,本书既便于老师组织教学,又便于学生进行自学。本书目录中用“*”号表示的内容为选学内容,各学校可根据教学工作的实际需要来灵活安排。

本次对《统计基础知识》一书进行了适度的修改和补充。在遵循教育部审定通过的《统计基础知识教学大纲》要求的基础上,参考了2014年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用书的内容,对本书部分章节的内容进行了小幅度的调整和补充,更新了相关的统计数据,增添了“第二章第四节”等内容。

本书由(咸宁职业技术学院)钟新联、(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师应来主编。参加本书编写和修改的作者有(按章节顺序):钟新联(第一章、第二章第一节、第四章第一节、第七章第一、二节)、(湖南工业大学)颜咏红(第二章第二节、第三章和第六章)、(咸宁职业技术学院)何慧玲(第二章第三节、第四章第二节、第七章第三、四节)、师应来(第四章第三、四节和第八章)、(东北财经大学)杨桦(第五章)。最后由钟新联、师应来负责全书的总纂和定稿工作。

我们希望本书的再版能得到社会各界更多的关心和支持,对书中的不足之处,衷心希望广大专家学者和学员的不吝赐教,以期本书更加完善。编者2015年2月第一章概述学习目标

通过本章的学习,要求了解统计的产生和发展,统计的含义,统计工作过程和基本研究方法,了解统计与管理;理解统计的职能;掌握统计学的研究对象及其特点,掌握统计中常用的基本概念,以对本书有个整体的认识。

本章重点:统计学的研究对象及其特点、总体与总体单位、标志与标志表现、变量与变量值、指标及其特点等。第一节统计的含义与特点一、统计的含义(一)统计的产生和发展

统计学是一门古老的科学,其历史包括两个方面:统计实践活动发展的历史和统计理论发展的历史。我国统计实践活动起源于何时,没有明确的文字记载。《周易正义》有“事大,大结其绳;事小,小结其绳;结之多少,随物众寡”之说,这可以说是我国统计的萌芽。夏禹时代,分中国为九州,人口达1355万人,土地面积为24308024顷;秦始皇统一中国后,分中国为36郡,人口达2000万之多;西汉末年,人口有5900多万。以后,唐朝有“计口授田”的统计计算;明初有“黄册”和“鱼鳞籍”的调查制度。可见,当时已有了人口、土地等方面的统计数字。在国外,公元前3050年,埃及建造金字塔,为了征集人力、物力、财力,曾进行过人口、土地、财产等方面的调查;公元前600年,古希腊开展过人口普查;公元前400年,古罗马就建立了生、死登记制度等等。过去不同时期的统治者开展各种统计活动、搜集各方面统计资料的目的,主要是为了满足奴隶主和封建王朝课税、兵役、徭役等统治的需要。由于社会、经济和文化的发展进程不一样,各国统计实践活动发展的历史存在着较大的差别。我国历代的统治者虽然很重视统计数据的搜集,但一直没有专门从事统计工作的人员,因而,统计工作一直停留在原有基础上,当然这并不是说我国一点统计思想也没有。随着统计实践活动的不断发展和统计实践经验的日益丰富,统计学便应运而生。它源于研究经济问题,至今仍然是我们研究经济问题的基本方法,但其发展曾经历了几个不同的阶段。

1.“城邦政情”至“国势学派”阶段“城邦政情”阶段始于古希腊的亚里士多德撰写的《城邦政情》,其内容包括各邦的历史、行政、人口、资源等情况的比较和分析,具有社会科学的特征,并延续了一两千年。直到17世纪,德国的海尔曼·康令(H.Corning,1606~1681年)曾以“国势学”为题,记述和比较了国家的土地、人口、财产、军事、政治、法律等方面的内容,从研究目的、研究对象和研究方法上初步形成了统计学的体系。他的继承者阿亨华尔(C.Achenwall,1719~1772年)于1749年出版了《欧洲各国国势学纲要》一书,在该书的序言中他首先使用了“统计学”一词,而且他搜集了大量的实际资料,分门别类地记述了有关国情、国力的系统知识,进一步发展了国势学的知识体系,并逐渐形成了“国势学派”。国势学派的特点是“用文字的方法来记述”和“用哲学的观点来论证”社会经济现象的特征,故又称“记述学派”。后来,继承该学派衣钵的人逐渐分化,出现了主张用文字记述的文字记述学派和主张用统计表、图形记述的图表学派。而真正以总体数量特征比较的方法来研究分析社会经济问题的却是英国人。

2.政治算术学派阶段“政治算术学派”与“国势学派”并没有明显的分界线,其代表人物是英国的威廉·配第(W.Petty,1623~1687年)。他著有《政治算术》一书,该书成为“政治算术学派”的代表名称。《政治算术》原本是为了让英国人了解国情,树立信心而撰写的。因为在当时英国、法国、荷兰等国家的争霸过程中,面对强大的法国和荷兰,英国人感到非常的悲观失望。为此,配第在他的《政治算术》中,以数字资料为基础,用计算和对比的方法,分析了英、法、荷三国的政治、经济、军事等方面的实力,得出了英国用不着害怕法国和荷兰,并可超过他们而称雄世界的乐观结论。他主张用数字、重量、尺度来表达客观事实,而且还开始利用朴素的图表形式来概括和显示数字资料。他所创造的统计方法如分组法、比较法、推算法、图表法等都成为统计学的基础知识。配第为统计学的发展做出了重要的贡献,马克思称誉他为“政治经济学之父,在某种程度上也可以说是统计学的创始人”。

政治算术学派与记述学派同时并存、相互争论了很长时间。直到19世纪中叶,统计具有数量特征的论点才被确立下来。

3.数理统计学阶段

19世纪下半叶以后,欧洲的经济得到了迅速的发展,统计学也相应地得到了迅速的发展。以比利时的数学家、统计学家阿道夫·凯特勒(A.Quetelet,1796~1874年)为代表的学者,把古典概率引入统计学研究领域,初步完成了统计学与概率论的结合,使统计方法发生了重大飞跃,研究范围大大拓宽。他认为正态分布适用于各类学科,而正态分布规律只有借助概率论才能得到确切的解释。其有关统计学的定义、统计学的理论基础、“平均人”的概念及犯罪理论等,为后人留下了宝贵的财富。

数理统计对于统计方法的研究,早期着重于现象总体特征的描述和比较,称为描述统计学;进入20世纪20年代后,统计方法又发展到以随机抽样为基础推论有关总体数量特征的方法,称为推断统计学。可见,数理统计学派对统计学的发展做出了较大的贡献,为统计学作为一门方法论科学奠定了基础。从目前统计学与其他学科的关系来看,统计受信息论、控制论和系统论的影响,使统计认识方法朝着系统描述、系统推断和系统分析的方向发展;社会经济统计学也受经济学等学科的影响,使统计描述和抽象方面不仅分门别类,而且描述和抽象的层次及数量特征更加细致、搜集的统计资料越来越完善、越来越全面;尤其是计算机技术在统计中的广泛使用和快速发展,更进一步加速了统计学发展的进程。(二)统计的含义

在我国,统计一词最初仅具有“汇总”的意思。现代的统计已远远超出其范畴,一般认为它包含统计工作、统计资料和统计学三种含义。英语统计一词Statistics源于拉丁语Status和Statista。Status译为各种现象的状态和情况;Statista译为通晓政治和熟悉国情者。以其词根Stat构成的意大利语Stato则表示国家以及有关各国的国家结构和国情知识的总称。《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简称《统计法》,下同)第二条规定:“统计的基本任务是对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统计调查、统计分析,提供统计资料和统计咨询意见,实行统计监督。”这是统计法对我国统计基本任务和统计职能的规定。二、统计的职能(一)统计的信息职能

统计的信息职能是政府统计的基本职能。政府及时提供统计信息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为社会提供公共产品的一项服务内容,也是政府引导市场主体朝向绩效和贡献的一种有效手段。伴随着信息时代的到来,各种统计数据源源不断地涌现出来,统计信息是市场信息的主体,在市场信息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其他信息也将压缩成统计信息,以简明、快捷的方式出现,以满足市场主体的需要。随着经济和科技的进一步发展以及世界经济一体化步伐的加快,市场主体将面向国内和国际市场,统计信息越来越被重视。在这种情况下,统计部门更要根据科学的统计指标体系和统计调查方法,灵敏、系统地采集、处理、传输、存贮和提供大量的以数据描述为基础的统计信息,并据以对现象未来的数量特征进行科学的预测,为统计咨询服务,为国家制定政策、计划、决策提供信息支撑。(二)统计的咨询职能

统计的咨询职能是指利用已掌握的丰富的统计信息资源,运用科学的统计分析方法和先进的技术手段,深入开展综合分析和专题研究,为管理和科学决策提供各种可供选择的咨询建议与对策方案。(三)统计的监督职能

统计的监督职能是指为了满足统计调查和统计分析的需要,及时、准确地从总体上反映经济、社会和科技的运行状态,并对其实行全面的检查、监督和预警,以促使经济、科技和社会按照客观规律的要求持续、稳定、健康、协调地发展。

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决定着统计工作的质量,也直接影响着国家政策制定和实施的效果。统计部门作为国家的重要监督部门之一,要想真正有效地发挥统计监督作用,一定要加强法制观念,维护统计资料的权威性,自觉增强统计监督意识;统计人员和各级党政干部要提高对统计监督作用的认识,本着对国家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有效地对经济和社会运行情况实施监督,自觉与多报、少报、瞒报、漏报或捏造统计数据的非法行为做斗争。三、统计的特点

统计学的研究对象是指统计研究所认识的客体,是现象总体的综合数量特征和数量关系,通过对现象数量方面的研究,来反映其发展变化的过程和规律性。明确其研究对象,对掌握其研究方向,推进统计学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统计学研究对象的特征可以概括为:数量性、总体性和具体性等。

1.数量性

数量性是统计学研究对象的基本特征。所谓数量性就是用数据表述客观事实和依据客观事实的逻辑归纳做出定量推断和分析。对不能量化的现象进行的研究不是统计研究。但统计的定量认识是建立在定性认识的基础上的,是在质与量的辩证统一中来研究现象的数量关系,这与数学研究抽象的纯数量关系是迥然不同的。

2.总体性

统计是从整体上研究现象的数量表现,把握现象的发展规律的。但总体各单位的具体表现存在着差异,而且这种差异是诸多影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如果总体各单位间不存在差异,就无须进行统计研究了;如果总体各单位之间的差异是按事先已知的条件确定了的,也就用不着研究统计方法了。正因为现象存在着差异性,且又具有不确定性,才有必要进行统计研究。因此,在进行统计研究时,如果只研究其中几个或少数,其结论必然具有偶然性或特殊性,就难以说明总体的基本特征。只有对现象足够多的单位进行综合调查与研究,才能消除个体单位的偶然因素或特殊因素的影响,寻求现象发生、发展变化的规律性,从而得出正确的认识结论。

3.具体性

统计所要研究的是现象总体具体的数量方面,而不是抽象的数量性,这是社会经济统计学与数学的一个重要的区别。数学可以撇开现象的具体内容而进行纯数字研究,统计研究则必须与现象的质紧密结合在一起,研究具体事物在一定时间、地点条件下的数量表现。统计研究需借助数学方法并遵循数学规则,这一点与纯数学研究无异。

课堂讨论:如何理解统计学的研究对象是现象的综合数量特征和数量关系?第二节统计工作过程与基本研究方法一、统计工作过程(一)统计设计

所谓统计设计,就是根据统计研究对象的性质和研究目的,对统计工作的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进行的通盘考虑和全面安排(具体内容将在第二章讲述)。(二)统计调查

统计调查又称数据采集,是指根据统计研究目的和任务,运用科学的调查方法,有计划、有组织地搜集统计资料的工作过程。该环节既是认识事物的起点,又是统计整理和统计分析的前提,其工作成果的好坏直接影响并决定着后续几个环节工作成果的好坏(具体内容将在第二章讲述)。(三)统计整理

统计整理又称数据整理,是指根据统计研究的目的,将统计调查所得到的大量的数据资料,采用科学的方法进行加工整理、综合汇总,使其条理化、系统化,从而得出能够反映现象总体特征的综合数字资料的工作过程。统计整理是认识事物由个体到总体、由感性上升到理性的过渡阶段(具体内容将在第三章讲述)。(四)统计分析

统计分析又称数据分析,是指在统计整理的基础上进行的分析研究。这一阶段是理性认识阶段,是统计工作的决定性环节。它的任务是运用一定的方法对整理过的统计资料进行计算和深入分析,从而得出反映现象本质特征的结论。值得一提的是,统计分析不再仅限于对过去的资料进行分析和评价,还应善于运用统计资料对现象的未来情况进行有效的分析和预测。这既是统计自身发展的需要,又是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对统计工作的迫切要求。(五)统计服务

统计服务主要是指统计信息的提供、管理与开发。及时提供统计信息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为社会提供公共产品的一项重要服务内容。国家统计部门在全面而系统地搜集和整理准确、及时的统计信息的基础上,通过建立国家统计自动化系统为各类用户提供信息资料,实行现代化的统计服务,是实现信息共享的具体举措。统计信息的开发,是指充分利用公共信息资源并根据需要对其进行深层次加工,达到信息资源共享和多层次利用的目的。

统计工作各环节虽然有先后之分,但彼此之间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不可分割的整体。在实践中,统计各环节的工作也常常是交叉进行的。二、统计研究的基本方法

统计学研究对象的性质和特点,决定着统计学的研究方法。在统计工作的各环节上又有着不同的工作内容和要求,这就需要运用与之相适应的各种不同的专门研究方法。现简单介绍几种基本的研究方法。(一)试验观察法

试验观察法是指通过设计统计试验的合理程序,使通过统计试验得到的数据能符合统计分析方法的要求,以便揭示事物相互之间的依存关系。统计研究所需的数量资料,有相当部分源于试验。实践中并不是所有的试验数据都符合统计分析的目的和要求。由于计划不周密、安排不科学、试验条件受到限制等因素的影响,有可能使试验数据不能真实地反映现象的总体数量特征,导致与之相联系的后续工作徒劳无益。例如,某地引进甲、乙两种水稻新品种在不同田块上进行试种,得到了乙品种的单产水平高于甲品种的数据资料,能否因此得出乙产品一定优于甲产品而应大面积推广的结论呢?不一定。因为单产水平的高低,除了受品种优劣的影响外,还受地力、施肥量、管理、天气等可控因素与不可控因素的共同影响。

为了使试验数据准确、有效,统计试验一般应遵循如下原则:

第一,重复性原则。即在相同条件下进行多次重复试验,观察并研究试验误差,计算试验数据的平均数等指标,将该平均数作为其代表性数值。

第二,随机性原则。即在试验设计中,对试验对象的分配和试验次序的安排等方面都是随机进行的。这样有利于可控因素影响作用的均匀化,突出不可控因素影响的作用。(二)大量观察法

要研究那些已经发生的、并且无法重复试验的事件,就不能采用试验的方法或推理的方法,而必须到社会中去做调查研究。大量观察法就是对现象总体的全部或足够多的个体单位进行观察、综合与研究,以消除个体单位的偶然性差异,使现象的数量表现显示出必然的状态和特征来。因为现象发展受多种复杂因素的共同影响,或这样或那样地存在着差别。在这些影响因素中,既有必然因素,又有偶然因素;既有基本因素,又有特殊因素,总体各单位受这些因素的影响而各有差异。因此,只有观察足够多的单位,并进行综合概括,消除偶然因素或特殊因素的影响,才能呈现出总体受基本因素作用而形成的本质规律来。(三)统计描述法

统计描述法是指对试验或调查得到的数据进行登记、审核、整理、归类、计算出各种反映总体数量特征的综合指标,并加以分析,从中获取有用的信息,用表格或图像等将其表现出来。它通过对分散无序的原始资料的整理归纳,运用分组法和综合指标法等得到总体的数量特征,揭示客观事物内在的数量规律性,达到认识的目的。

1.统计分组法

统计在研究现象时,由于总体各单位在同质条件下不仅存在着数量上的差别,而且还存在着属性上的差别,因此,必须根据统计研究的任务和事物的特点,并按一定标志把现象总体划分成性质不同的类型或组别。通过分组,实现“相同者合并,不同者分开”,从而可以区分现象的类型或形式,研究总体的内部结构,分析各组间的依存关系。分组法是对立统一规律的具体表现,是统计分析的基础,在统计工作中占有相当重要的地位。

2.综合指标法

统计经过调查和整理汇总后,可以计算出说明现象总体数量特征的绝对数、相对数和平均数等综合指标,运用这些综合指标对现象的数量方面进行分析和研究的方法,称为综合指标法。综合指标法又称综合分析法,它包括对比分析法、平均分析法、动态分析法、因素分析法、平衡分析法等。

3.统计模型法

统计模型法是综合指标法的扩展。它是根据一定的理论和假设条件,用数学方程来模拟客观现象相互关系的一种研究方法。利用这种方法可以对客观现象和过程中存在的数量关系进行比较完整或近似的描述,显现所研究的综合指标之间的关系,从而简化了客观存在的复杂的其他关系,以便利用模型对所关心的现象变化进行数量上的评估和预测。

此外,统计上还广泛地运用相关分析法、归纳推断法及其他现代统计分析方法。在实际工作中还应注意把多种统计方法结合起来应用。只有这样,才能使我们对现象的认识比较客观、全面和正确。

课堂讨论:掷一枚硬币,观察并记录每次的试验结果(即是“正面”朝上还是“反面”朝上)。问:随着试验次数的增加,你能得出什么规律性结论?第三节统计中常用的几个基本概念一、统计总体与总体单位

统计总体是指由客观存在的性质相同的许多个体单位构成的整体,简称总体。总体单位是指构成总体的各个基本单位,它是各项统计资料最原始的承担者,简称个体。根据不同的研究目的和要求,总体单位可以是人、物或事件等。例如全国人口普查,根据普查的要求,凡具有中国国籍且在中国国境内常住的人口都是普查的对象,这些人口所构成的整体就是统计总体, 该总体中的每个人就是总体单位。统计研究是以个体单位为基础的,总是从搜集个体单位的资料开始,然后将每个总体单位的资料进行汇总综合,以反映总体的综合数量特征。

统计总体具有三个方面的特征:(一)同质性

同质性就是要求构成总体的各个单位在某方面具有共同的性质,也就是说,总体是由具有某一共同标志表现的基本单位所组成的。同质性是构成总体的基础,是统计研究的前提。如果没有这个基础和前提,统计汇总和综合分析就没有任何意义。例如,在研究我国工业企业发展情况时,全国所有的工业企业便构成总体,该总体各单位的共性是“从事工业生产经营活动”(向社会提供工业产品或劳动服务,即经济职能是相同的)。凡从事非工业生产活动的企业(如农业企业、商业企业等)不能成为该总体的基本单位。(二)大量性

即要求构成总体的单位数必须足够多。因为统计研究的目的是揭示现象发展变化的趋势和规律,而这种趋势和规律只能在大量事物的普遍联系中表现出来,只有通过大量的偶然性才能表现出必然性来。例如,我们不能以个别人对某问题的看法作为民意调查的结论。因为每个人所处的社会环境、地位及拥有的知识、信息等是不一样的,带有一定的特殊性和偶然性。只有调查足够多的人,这种特殊性和偶然性因素的影响才趋于相互抵消,才有可能显示出必然性来。总体的大量性和个体的差异性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个体单位之间的差异性越大,构成总体的单位数就应该越多;调查研究的精确度要求越高,调查或观察的总体单位数就要求越多。(三)差异性

即在同质条件下,要求组成总体的各单位在其他方面的表现又必须不同或不完全相同。例如,在我国人口普查中,每个人除了具有“中国国籍且在中国国境内常住”的共性外,其他方面如年龄、爱好、个性、文化程度、职业等表现是不相同或不完全相同的。

总体和总体单位不是固定不变的,随着研究目的和研究任务的变化而变化。即总体和总体单位是根据研究目的来确定的,范围有大有小,总体有可能转化为总体单位,总体单体也有可能转化为总体。二、标志与指标(一)标志与标志表现

标志是反映总体单位属性或特征的名称。可见,总体单位是标志的承担者,标志是依附总体单位的。例如,对人口普查中的“某人”来说,有性别、年龄、爱好等方面的特征,这里的“性别”、“年龄”“爱好”等名称就是标志。每个总体单位有许多标志,每个标志是从某特定方面来说明总体单位的属性或特征的。

一个完整的标志应该包括标志名称和标志表现两个方面。所谓标志表现就是标志在总体单位上的具体体现。如人口普查中的个体单位“某人”的性别为男、年龄为58岁。这里“性别”、“年龄”是标志名称,“男”、“58岁”是标志表现,它分别回答某人的性别是什么、年龄是多少。任何一项统计工作都要掌握总体单位在特定的时间、地点、条件下实际发生的情况,因此标志的具体表现就是统计最关心的问题。

标志按其性质不同可分为品质标志和数量标志。品质标志表明总体单位属性方面的特征,其具体表现是品质标志表现不能用数值表示,而只能用文字陈述。如某人的性别、工种、文化程度等;设备的种类、用途、性能等。数量标志表明总体单位的数量特征,其具体表现是数量标志表现能用数值表示。如某人的年龄、工龄、工资等;设备的价值、使用年限等。

标志按其变异情况不同还可以分为不变标志和可变标志。凡是总体中各单位某种标志的具体表现都相同的,这种标志称为不变标志。凡是总体各单位某种标志的具体表现不相同或不完全相同的,这种标志称为可变标志。例如,要研究某学校教师的工资收入情况,则该学校所有教师便构成了总体,“职业”便是其不变标志,是形成总体的前提,即总体的同质性。在职业为教师的总体中,每位教师的工资收入等是不完全相同的,“工资”等便是可变标志,它因每位教师的工龄、职称及工作绩效等不同而异。但如果我们研究的不是该校教师的工资收入情况,而是该校所有员工的工资收入情况,总体就应包括教师、行政管理人员、服务人员等在内,这时“职业”这个标志在总体各单位上的表现就不尽相同了,它与工资等一样均为可变标志。(二)统计指标

统计指标是反映同类社会经济现象某种综合数量特征的范畴,它表明现象总体在具体时间、地点、条件下的综合数量表现。统计指标一般由指标名称和指标数值两个基本部分组成。指标名称反映现象所属的一定范畴,指标数值反映现象在具体环境下所达到的规模、水平及比例关系等。例如,2013年,我国国内生产值为568845亿元、年末从业人员76977万人、全年财政收入129143亿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8896元等,这些都是统计指标。其中,“国内生产总值”、“从业人员”、“财政收入”、“人均纯收入”等是指标名称,各指标名称后面相应的数值就是指标数值。这些指标数值是通过对总体各单位进行调查,然后进行综合汇总和计算而得到的。统计指标是统计工作的中心问题之一,被形象地称为“统计的语言”。

1.统计指标的特征(1)可量性。统计指标是对现象某种综合数量特征进行概括而形成的科学范畴。但不是所有作为概括现象的范畴都能形成统计指标,只有那些能用数字加以计量的范畴才有可能被称为统计指标。例如国内生产总值、从业人数、财政收入等。对于那些无法用数字加以计量的范畴,就不可能成为统计指标。例如股份制企业的组织形式、筹资方式等就不是统计指标。可量性是统计指标的基本特征,也是社会经济范畴转化为统计指标的前提条件。(2)综合性。统计指标是反映总体综合数量特征的,其数值既是同质总体各单位某一数量标志值的总计,又是各单位某一数量标志值的差异综合。通过各单位数量差异的抽象化,来体现总体的综合数量特征。凡统计指标都是综合指标,都是用来说明总体综合数量特征的。(3)具体性。统计指标是反映具体现象在具体时间、地点、条件下的具体数量特征,而不是抽象的现象、概念和数字,它包含着特定的含义、内容、计算方法和计量单位等,因此不存在脱离具体内容的统计指标。

2.指标与标志的区别与联系(1)指标与标志的区别:

①指标必须可量,而标志未必都可量。凡品质标志均不可量。

②指标是用来说明总体数量特征的;而标志是说明总体单位的属性或特征的。

③指标具有综合性,它是同质总体各单位某一数量标志值的差异综合;而标志一般不具有综合性,它是说明总体单位的属性或特征的。(2)指标与标志的联系:

①指标数值均由总体单位的数量标志值汇总或计算而来,且指标数值的大小受各单位标志值大小及其变化的影响。

②指标与数量标志之间存在一定的变换关系,随着研究目的的变化,总体与总体单位有可能发生变化,因此,指标和标志也有可能发生相应的变化。三、变异和变量(一)变异

变异就是标志在总体各单位之间具体表现的差异。正是因为总体单位之间存在着程度不同的差异,才需要通过统计研究来发现现象变化的原因、过程和规律。总体的同质性是进行统计研究的前提条件,而总体各单位之间的差异性才是统计研究的内容。

变异有属性变异和数量变异之分。品质标志在总体各单位之间的具体表现不同称为属性变异。如人有爱好不同之异;企业有组织形式不同之别。数量标志在总体各单位之间表现的差异称为数量变异。如人有年龄大小之异;企业有利润多少之别。(二)变量

变量就是指可变的数量标志或同名指标。如人的年龄大小不完全一样,因此“年龄”这一数量标志就是一个变量,又如各企业的利润不一样,则“利润”也是一个变量等等。变量的具体取值称为变量值。如人的年龄为17岁、18岁或68岁等;某地区各企业的利润分别为40万元、350万元、2亿元等。这些具体数字就是变量值。

变量按其取值是否连续,可分为连续变量和不连续变量。连续变量是指变量在其取值范围内可取任意值,且任意两个变量值之间可以有无穷多个具体值,不能一一列举。如人的身高、体重,企业的销售收入、利润等。不连续变量又称离散变量,是指变量值只能取整数的变量,相邻两个整数之间不可能有小数连接。如职工人数、设备台数、企业个数等。

课堂讨论:如何理解统计指标是统计工作的中心问题之一,被形象地称为“统计的语言”?第四节统计的组织与管理一、统计的组织《统计法》第三条规定:“国家建立集中统一的统计系统,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统计管理体制。”由此可见,我国的统计组织贯彻集中统一的原则,在全国范围内建立集中统一的统计系统,执行统一的方针政策和统计调查计划,贯彻统一的统计制度和统计标准,使用统一的统计报表和数字管理制度,以及协调统计、会计、业务核算制度、核算标准和分工等。同时,我国正在进一步强化统计工作的独立性和权威性,以增强统计的抗干扰能力。《统计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国务院设立国家统计局,依法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国的统计工作。国家统计局根据工作需要设立的派出调查机构,承担国家统计局布置的统计调查等任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设立独立的统计机构,乡、镇人民政府设置统计工作岗位,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统计人员,依法管理、开展统计工作,实施统计调查。”《统计法》第七条同时也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

根据《统计法》的上述规定可以看出,我国《统计法》规定设立的统计机构分为三种:政府综合统计机构、部门统计机构和企事业组织统计机构。政府综合统计机构和部门统计机构都属于政府统计机构,构成政府统计系统的两大支柱,是完成统计任务的主要力量。企事业统计机构是完成企事业统计任务的综合职能机构,其统计任务既包括其自身的统计任务,又包括国家、地方、部门统计任务延伸到企事业单位、需要其完成的统计任务。

政府统计机构,是指县以上各级人民政府独立设立的统计职能机构,包括国务院设立的国家统计局和县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设立的统计局等。国家统计局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国统计工作;县以上各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统计工作。

部门统计机构,是指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各部门,根据国家和部门统计任务的需要而专门设立的统计职能机构,或在有关机构中设置统计人员,并指定统计负责人。

企事业组织等根据自身统计任务的需要设立统计机构,或在有关机构中设立统计人员,并指定统计负责人。各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的统计业务在国家统计局和地方同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的指导下进行。

各级政府根据《统计法》的规定以及统计工作的需要设置乡镇统计员,建立并健全统计信息网络。乡镇统计员和乡镇统计信息网络在统计业务上受县政府统计机构的指导。乡镇以下的统计工作,由村民委员会指定专人负责,其业务接受乡镇统计员的指导。二、统计的管理

国际上有关统计的管理模式有两种:集中型和分散型。集中型的统计管理,是指国家一级的统计工作基本上集中在国家的统计机构进行,其他各主管部门一般不负责统计工作。国家统计机构对全国的统计工作实行集中的统一领导。分散型的统计管理,是指国家一级的统计工作分散在各主管部门进行,各主管部门为实施管理所需要的统计资料基本上由所属的统计机构提供。(一)我国现行的统计管理体制《统计法》第三条规定:“国家建立集中统一的统计系统,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统计管理体制。”集中统一的统计系统,是指国家各部门、各类型的统计机构在国家统计局的统一领导或协调下,共同组成的统计机构的统一体。它包括政府综合统计机构、部门统计机构和企事业组织统计机构三个部分。政府综合统计机构是国家统计和国民经济的核算中心,将一部分国家统计数据通过协调分工,可由有关部门负责调查;各部门进行业务管理所必需的专业性统计数据,由各业务主管部门组织调查,有利于发挥各部门统计工作的积极性、创造性,有利于统计事业的发展;企事业统计组织是完成国家、部门和地方统计调查任务的基层统计组织,是我国统计信息的主要源头,是整个统计系统中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二)我国统计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的主要内容

第一,国家统计局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国的统计工作。

第二,在国家统计系统中,上级统计机构对下级统计机构在业务上具有领导权。

第三,各级统计机构和组织,必须遵守统计法律、法规,按照国家统计局统一制定的统计指标体系、统计调查制度和方法进行统计调查等。(三)我国统计工作实行分级负责的主要内容

根据《统计法》第四条和其他条款的有关规定,我国统计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统计局在执行国家统计标准、贯彻全国统一的统计制度方法、完成国家统计调查任务的前提下,负责管理本辖区的统计工作,主要内容有:

第一,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统计局制订本地区的统计工作规划和地方统计调查计划及其调查方案,统一领导和协调本地区(包括中央和地方单位)的统计工作;

第二,根据本地区的实际需要,搜集、整理和提供基本统计资料,并对本地区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本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

第三,审查本地区的统计调查计划及其调查方案,管理本地区各部门制发的统计调查表;

第四,检查、审定、管理、公布、出版本地区的基本统计资料;

第五,统一管理本地区的抽样调查队伍;

第六,组织、管理本地区其他方面的统计工作。(四)我国现行统计管理体制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国现行统计管理体制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统计工作的独立性差、抗干扰能力弱,统计信息的可靠性和时效性受到威胁;统计工作的整体效益低下,全面推行抽样调查的难度较大;报表多而乱,数出多门现象严重;统计数据的公信度有待提高。三、统计的法制“依法治国”是我国治国安邦的战略决策。广泛深入地学习和宣传《统计法》,认真贯彻实施《统计法》,发挥《统计法》在统计工作中的引导、规范和保护作用,提高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是各级统计机构和统计工作者的重要任务。

我国1983年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1987年国家统计局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但其中一些规定已经难以适应现代社会和经济发展的实际需要了,于是,1996年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决定》,1999年颁发了《涉外社会调查活动管理暂行办法》,2000年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进行了修订。2005年又对《中华人民共和统计法实施细则》进行了修订,自2006年2月1日起施行。为了科学、有效地组织统计工作,保障统计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发挥统计在了解国情国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发展,2009年再次对《统计法》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统计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于2009年6月27日通过,并于同日公布,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该法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的统计活动。

这些法律法规使我国的统计工作走上了法治的轨道,对于科学有效地组织统计工作、保障统计资料的准确性、及时性,发挥统计在现代社会、经济建设中的服务和监督作用提供了法律保证。

第一,统计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了统计在现代社会经济建设中的作用、任务和职能,规范了统计活动,完善了统计法律制度,使统计工作有法可依。

第二,实行统计法治有利于保障和促进统计事业的稳定和健康发展。

第三,实行统计法治有利于保障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更好地发挥统计的信息、咨询和监督作用,为国家、地方和单位的科学决策和科学管理提供高质量的服务;实行统计法治有利于打击有关领导干部在统计数据上弄虚作假、虚报浮夸,“以权扰数”、“以数谋私”的非法行为。实行统计法治有利于保障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独立行使职权不受侵害;各级统计机构的人员、经费和物质技术条件也能依法得到保障;各级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依法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的权利也能依法得到保障,避免“官出数字,数字出官”的现象。同时,也有利于统计调查对象的私人、家庭的单项调查资料以及有关单位的商业秘密的保密,不被泄露。

第四,实行统计法治,有利于加强执法力度,完善法律责任。实行统计法治有利于针对不同的统计违法主体及违法行为的不同性质和不同情节,分别采取不同的处罚措施。对地方、部门、单位领导人在统计数据上弄虚作假的主要采取行政处分;对统计人员进行打击报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统计违法行为,除了选用对一般统计调查对象进行责令改正、通报批评外,可以并处罚款;对利用统计调查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进行欺诈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还可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强化统计法治,有利于加大对统计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有利于完善处罚机制,为统计部门加强统计执法创造更好的条件。这对推动我国统计执法工作和统计法制建设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课堂讨论:针对行政干预统计的问题,我国如何进一步加强统计法治?小结

统计学是一门古老的科学,迄今已有2300年的历史。在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中,统计学曾经历了“城邦政情”至“国势学派”阶段、政治算术学派阶段、数理统计学派发展阶段等。

在我国,“统计”一词一般解释为三种含义:统计工作(即统计实践活动)、统计资料(即统计数据或统计信息)和统计学(即统计理论)。统计的三种含义之间存在着密切的联系:统计工作与统计资料是统计活动或过程与统计成果的关系;统计学与统计工作是理论与实践的关系。统计的职能有:信息职能、咨询职能、监督职能。统计学的研究对象是客观现象的总体数量特征和数量关系。其特征可概括为:数量性、总体性、具体性等。其中,数量性是其基本职能。

统计工作的基本过程是:统计设计—统计调查—统计整理—统计分析—统计服务。

统计研究的基本方法有:试验观察法、大量观察法、统计描述法和相关分析法、归纳推断法等。

试验观察法是指通过设计统计试验的合理程序,使通过统计试验得到的数据能符合统计分析方法的要求,以便揭示事物相互之间的依存关系。大量观察法就是对现象总体的全部或足够多的个体单位进行观察、综合与研究,以消除个体单位的偶然性差异,使现象的数量表现显示出必然的状态和特征来。统计描述法是指对试验或调查而得到的数据进行登记、审核、整理、归类、计算出各种反映总体数量特征的综合指标,并加以分析,从中获取有用的信息,用表格或图像等将其表现出来。

统计的基本范畴有:

1.统计总体和总体单位

统计总体是指由客观存在的性质相同的许多个体单位构成的整体。它有同质性、大量性和差异性三个特征。总体单位是指构成总体的各个具体单位。

2.标志与标志表现

标志是指反映总体单位属性或特征的名称。它可分为数量标志和品质标志;还可分为不变标志与可变标志。标志表现是指标志在总体单位上的具体体现,它有数量标志表现和品质标志表现之分。

3.统计指标

统计指标是指反映同类社会经济现象某种综合数量特征的范畴,表明具体时间、地点和条件下的综合数量表现。统计指标一般由指标名称和指标数值两个基本部分构成。它有可量性、综合性和具体性等特点。

4.变异与变量

变异就是可变标志在总体各单位之间具体表现的差异。变异标志可以是品质标志,也可以是数量标志。变量就是变异标志,即变量泛指一切可变标志,它既包括可变的数量标志,也包括可变的品质标志。变量可分为分类变量、顺序变量和数值型变量。数值型变量按其取值是否连续又可分为连续变量和离散变量。

对这些概念必须辩证地理解,根据具体的研究任务和对象加以确定。

我国的统计组织贯彻集中统一的原则,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统计管理体制。我国的统计机构分为政府综合统计机构、部门统计机构和企事业单位统计机构。我国的统计法制建设逐渐走向完善,为统计部门加强统计执法创造了有利条件,我国的统计工作也逐渐走向法治的轨道。复习思考题

1.统计的研究对象是什么?它有何特点?

2.什么是总体和总体单位?试举例说明。

3.什么是标志?标志有哪几种?

4.什么是变异与变量?试举例说明。

5.统计的职能有哪些?

6.为什么要加强统计法治?第二章统计设计与统计调查学习目标

通过本章的学习,要求了解统计设计的概念、意义和原则,了解统计调查的意义与要求,了解统计报表制度;理解统计指标体系设计,统计调查的分类与统计调查方案的内容;掌握统计指标的设计、统计调查的方式方法。

本章重点:统计指标的设计、统计调查的分类、统计调查方案和专门调查。第一节统计设计一、统计设计的概念和意义

统计设计是指根据统计研究对象的性质和研究目的,对统计工作的各个方面和各环节的通盘考虑和全面安排。这里的各方面是指统计研究对象的各个组成部分;各环节是指统计工作实际进行时的各个阶段。无论范围的大小,统计工作都会涉及到相互联系的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统计设计是统计工作的准备阶段,尚属设计研究。一方面,要从理论上弄清统计研究对象的性质、范围及具体的统计内容;另一方面,从实践上弄清调查研究的可行性,特别是影响力大的调查活动更应如此,力求统计设计可行、适用并符合客观实际,在此基础上再写出统计设计总方案。只有制订科学、适用的统计设计,才能正确处理好需要与可能的关系,才能确保统计工作协调统一和顺利进行。二、统计设计的原则和种类(一)统计设计的原则

第一,目的明确,主次分明;

第二,设计要完善、协调,但不能阻碍再认识;

第三,防止主观片面性,兼顾全面系统性,符合客观规律性;

第四,设计要有预见性,并兼顾需要与可能,可操作性强。(二)统计设计的种类

第一,按统计设计所包含的研究对象的范围不同,可分为整体设计和专项设计。(1)整体设计。以研究对象为整体,对整个统计工作进行的全面设计。整体设计的范围可大可小,应根据研究对象的具体情况而定。(2)专项设计。对研究对象的某一部分进行的统计设计。

第二,按统计设计所包括的工作阶段不同,可分为全阶段设计和单阶段设计。(1)全阶段设计。从确定研究任务、内容、指标、指标体系到分析研究的全过程所进行的通盘考虑和全面安排。(2)单阶段设计。就统计工作过程中的某一环节进行的安排。

第三,按统计设计包括的时期不同,可分为长期设计(五年以上的统计设计)、中期设计(一般为一年以上、五年以下的统计设计)和短期设计(一年或年度内的统计设计)。三、统计设计的内容(一)统计指标的设计

1.设计统计指标的要求

统计指标是统计的语言。设计统计指标的目的是为了取得一定的数据资料,以更好地反映现象总体的数量特征。在市场经济体制逐渐完善的今天,统计工作如何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关键是看我们如何去发挥统计指标的作用,而如何去发挥统计指标的作用又取决于所设计的统计指标是否科学、合理和适用。指标应反映一定的社会经济范畴,符合现代经济理论的要求,满足客观经济规律的需要。同时应明确指标的外延,即哪些内容该计入、何时计入、如何计入等。具体来讲,设计统计指标时应符合如下要求:(1)指标反映的总体特征、概念要有科学的理论依据;(2)指标要有明确的计算口径和范围;(3)指标要有科学的计算方法;(4)指标要有确切的计量单位;(5)有利于统计资料的搜集和统计制度的贯彻执行。

2.统计指标的分类(1)指标按其反映现象的性质不同,可分为实体指标和行为指标。实体指标反映的是具有实物形态的、客观存在的总体的数量特征,如粮食产量、从业人数等;行为指标反映的是某种行为的数量特征,如工伤事故数、缺勤率、影视收视率等。(2)指标按其数据依据不同,可分为客观指标和主观指标。客观指标是指可以通过实际度量或计数来取值的、具有具体性和客观性的指标,如粮食产量、从业人数等实体指标;主观指标是指不可能或难以直接度量或计数取值而只能凭人们的主观估计、评价取值的指标,如文艺演出、部分体育比赛项目中的评委亮分、民意测验结果等。主观指标虽然不是实际度量或计数得出来的,带有模糊性,但是该结果的得出仍然有一定的标准、规则,并非完全主观臆造。这类指标仍然具有一定的客观性,表明人们对客观事物的态度和评价。(3)指标按其表现形式不同,分为总量指标、相对指标和平均指标(在第四章讲述)。(4)指标按其反映总体特征的不同,可分为数量指标和质量指标。数量指标是指反映现象总体规模大小、水平高低的指标,一般表现为统计绝对数,如人口总数、产品产量等。质量指标是反映现象总体的强度、密度、效果、工作质量等方面的指标,这类指标一般用相对数、平均数表示,如劳动生产率、资金利税率、平均工资等。(5)指标按其功能不同,分为描述指标、评价指标和预警指标。描述指标是指用于反映社会经济现实状况,反映社会生产、生活过程和结果的统计指标。描述指标包括:反映社会经济条件的指标,如自然资源拥有量指标、人口指标、劳动资源指标、科技力量指标;反映生产经营过程和结果的指标,如国民生产总值、财政收入、进出口贸易额等;反映社会物质文化生活情况的指标,如人均国民收入、居民文化程度等。评价指标是指对社会经济活动的结果进行比较、评估、考核,以检查其工作质量和经济效益的统计指标。如企业经济活动的评价指标:劳动生产率、资金利润率、产品销售率等;国民经济评价指标: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率、社会积累率等。统计评价指标通常要与计划、预测和其他定额指标相比,才能反映其优劣程度。预警指标主要用于对宏观经济运行的监测,并根据指标数值对可能出现的总量失衡、结构性矛盾、突变情况进行预报的指标。如国民生产总值和国民收入增长率、物价指数、通货膨胀率、失业率、进出口贸易与国际收支等。按功能划分的指标并非是绝对的,有的指标既可以用于描述,又可以用于评价或预警。(二)统计指标体系设计

1.统计指标体系的概念

统计指标体系是指由若干个具有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统计指标所形成的整体,用以说明现象总体各方面相互联系和相互制约的关系,其目的是全方位、多侧面地反映现象总体的数量特征。例如,要反映某地区人口变动情况及数量特征,则需要用出生人口数、死亡人口数、迁入人口数、迁出人口数等指标组成的体系来加以说明。建立一个指标体系必须符合两个方面的要求:一是指标体系中的指标之间必须存在着相互联系和相互制约的关系;二是一个指标体系必须具有一个特定方面的功能。这是构成指标体系的基本要求,缺少其中任何一点,就难以形成统计指标体系。

2.指标体系的形式

指标体系反映的是被研究现象之间的一种数量依存关系,而被研究现象之间的这种数量依存关系是多种多样的,这说明指标体系的存在形式也是多种多样的,其中比较简单的是:(1)加法模式:

指标体系数值=各个相关指标数值之和

例如:公共收入=税收收入+公共收费+公债+国有资产收益+其他收入

某产品制造成本=原材料消耗+人工费用+制造费用+其他支出(2)乘法模式:

指标体系数值=各个相关指标数值之积

例如: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相应税率

原材料消耗费用=产品产量×单位产品原材料消耗量×单位原材料价格

3.设计指标体系应遵循的原则(1)科学性原则。设计统计指标体系应符合社会经济现象本身的性质、特点和运动过程,反映客观事物内部及其彼此之间的数量依存关系和发展变化的规律。(2)目的性原则。设计统计指标体系应满足统计研究或经济管理的需要。不同的研究目的决定着不同的研究对象,不同的研究对象应该用不同的指标及指标体系来反映。同时,在指标体系的设计过程中,要注意所反映问题的角度及它们之间的协调性,使指标体系中所有的指标都围绕一个中心,从各个不同侧面来加以说明。(3)全局性原则。指标体系是一系列有相互联系的统计指标结合而成的有机整体。指标体系的整体功能应大于体系内各具体指标功能的简单总和。要实现这一点,前提条件是各指标之间相互联系、相互依存和相互补充,并协调一致。作为系统,指标体系要具有一定的结构形式,而且其结构应该有序而非杂乱无章。指标体系的有序性,体现在它的层次性上。只有保持指标体系结构层次上的明晰性,才能发挥其更大的整体功能。(4)可行性原则。设计统计指标体系,应与客观条件相适应,指标体系的具体计算方法要切合实际,符合科学原则,指标数值容易取得且符合电算化的要求,可操作性强。(5)可比性原则。设计和改进统计指标及指标体系时还要注意与国际间、地区间、部门间保持一致,同时要保持不同时期的相对稳定性。否则,不便于横向或纵向对比。可比性涉及统计指标设计内容的所有方面,但其中最主要的是指标的口径和计算方法。

4.指标体系的分类(1)按指标体系反映内容的范围不同,可分为宏观指标体系和微观指标体系。宏观指标体系是指反映全国范围社会经济现象数量特征和数量关系的指标体系,如我国国民经济核算中的某些指标体系;微观指标体系是指反映基层单位运行和经营状况的指标体系,如反映一个工业企业的产、供、销指标所构成的指标体系。(2)按指标体系内容的不同,可分为国民经济指标体系、社会指标体系和科学技术指标体系。国民经济指标体系是指反映整个社会的生产、流通、分配、消费等社会再生产过程的指标体系,如我国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的基本框架及其补充表等;社会指标体系是指以人们的物质文化生活为中心,反映社会状态的指标体系,如人口统计的指标体系、居民收入与消费的指标体系;科学技术指标体系是指反映科学技术发展水平及变化情况的指标体系,如科技活动基本情况、科研成果的数量与质量等指标体系。(3)按指标体系的作用不同,可分为基本指标体系和专题指标体系。基本指标体系是指由反映社会经济现象基本情况的主要指标构成的指标体系,如统计年鉴中综合类的指标体系;专题指标体系是指反映某个社会经济问题的指标体系,如能源、运输、教育等方面的指标体系。(三)统计调查方式方法的设计

向社会作调查,以获取准确、及时、全面的数据资料,就必须对调查的方式方法进行科学的设计。但调查的方式方法很多,无论采用哪一种方式方法都要从多方面进行考虑,使调查的效果最佳。因此对其进行设计也是非常重要的。(四)统计分类和统计分组的设计

对客观事物进行分类和分组是深入研究客观现象数量特征的重要方法,因此对分类和分组的设计也是非常重要的。(五)统计分析方法的设计

统计分析是统计工作的最重要阶段,是统计工作出成果、出结论的阶段。通过统计分析可以对客观现象总体的本质特征做出定量和定性的分析。(六)统计工作的组织与协调的设计(七)统计力量的组织和安排

课堂讨论:在开展统计工作之前,做好统计设计有何意义?第二节统计调查一、统计调查的意义和要求

统计调查又称数据采集,是指根据统计研究的目的和任务,运用科学的调查方法,有计划、有组织地搜集统计资料的工作过程。统计调查是统计实践活动的基础,是认识社会的起点。如果不做统计调查,我们的认识将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统计调查搜集的统计资料有两种:一种是直接向调查单位搜集、未经任何加工整理的统计资料,称为原始资料或第一手资料。例如,调查工业生产情况时,向每个工业企业搜集有关销售收入、产量、劳动生产率等资料。另一种是根据研究目的,搜集已经加工整理过的,能说明总体现象的资料,称为次级资料或第二手资料。例如,从统计年鉴、各种报表及报刊杂志上搜集的数据资料等。任何次级资料都是在原始资料的基础上加工整理得到的。统计调查主要是搜集原始资料。

统计调查工作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到统计整理和分析结果的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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