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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6-27 03: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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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奥)弗洛伊德

出版社:九州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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弗洛伊德8:精神分析新论

弗洛伊德8:精神分析新论试读:

《弗洛伊德文集》编委会

主  编 车文博

副 主 编 杨韶刚 高申春

编  委 (按姓氏笔画排列)

     于鉴夫 马欣川 车文博 王 丽

     王小英 王天成 王极盛 王金丽

     王剑辉 方晓义 申荷永 乐国安

     叶浩生 白学军 许 波 许 燕

     孙庆民 伍 麟 吕 俊 刘翔平

     宋广文 汪凤炎 李晓东 吴跃平

     杨丽珠 杨韶刚 张 明 张旭东

     张爱卿 邵迎生 金星明 金盛华

     庞 微 郑希付 吕明臣 郑荣双

     周晓虹 胡竹菁 赵国复 赵国祥

     姚大志 贺岭峰 贾林祥 郭永玉

     郭本禹 郭金山 钱铭怡 高申春

     高峰强 秦金亮 梁宝勇 常若松

     黄冬梅 麻彦坤 彭运石 汪新建

     葛鲁嘉 廖凤林 熊哲宏 霍涌泉

新版编译说明

一、版本出处

西格蒙德·弗洛伊德(Sigmund Freud,1856~1939)是奥地利著名的精神病学家,精神分析学派的创始人,20世纪最伟大的心理学家之一,西方现代弗洛伊德主义哲学学派的巨擘,被誉为“与牛顿、达尔文、马克思、爱因斯坦一样的世界伟人”。他身前留下丰富的精神分析著作,不断再版加印,并被译为各国文字,流传全世界。1956~1974年,英国伦敦霍格思出版社(The Hogarth Press)出版了《标准版西格蒙德·弗洛伊德心理学著作全集》(The Standard Edition of the Complete Psychological Works of Sigmund Freud),这套书由英国精神分析学家詹姆斯·斯特雷奇(James Strachey,1887~1967)和奥地利心理学家安娜·弗洛伊德(Anna Freud,1895~1982,弗洛伊德最小的女儿)共同主编,共24卷,是当今世界最权威最完整的弗洛伊德作品集,也是世界广泛流行的最佳版本。这套英文版由德国Gesammelte Werke公司出版的德文版翻译而来,但增加了关键的脚注(标准版编者在德文版的基础上所添加的内容一律用[]标识以示区分)。

本套中文版《弗洛伊德文集》即由英文版《标准版西格蒙德·弗洛伊德心理学著作全集》(以下简称“标准版”)翻译而来,是中国第一部也是唯一一部关于弗洛伊德文萃性的经典恢宏译著。我们将标准版中凡是带重点符号的弗洛伊德代表著作全部译出,还把无重点符号但与弗洛伊德精神分析学的潜意识论、性欲论、梦论三大理论支柱和七大基本理论(潜意识学说、人格结构学说、本能学说、性欲学说、释梦学说、焦虑与自我防御机制学说和社会文化学说)有关的心理玄学的论著也一并译出。

为了便于广大读者学习和研究,我们将标准版中有关弗洛伊德论著的一些编者导言、弗洛伊德生前为其著作出版所作的序言(精选部分版次)及部分注释一并译出。在翻译过程中,我们保留了标准版的[]体例,保留了英文文献中年份后的字母顺序标注,书内页码也按标准版的页码显示。我们在标准版的基础上又做了一些注释,此部分以“——中译者”为标识。中文版编者还根据内文增加了插图,来帮助读者理解弗洛伊德的著作。此外,在弗洛伊德的每部(篇)著作之前,中文版主编车文博亲自撰写了“按语”,扼要介绍该著作的要点及其在弗洛伊德理论体系中的地位。

二、编译分工《弗洛伊德文集》是我国建国以来翻译弗洛伊德的第一部经典性的世界名著,是国家教委七五重点教材规划和吉林省九五重点图书规划的项目,也是中文版主编车文博主持的心理学、哲学、精神医学界学术共同体40年来协作科学研究的成果。

参加本书译校的学者共有吉林大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京师范大学、首都师范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华南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山东师范大学、江西师范大学、曲阜师范大学、上海第二医科大学、南京政治学院上海分院等12所院校的教授、博士生导师、副教授、博士等40余人。

1.车文博,中文版主编,吉林大学哲学社会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学术界公认的弗洛伊德研究权威,我国为弗洛伊德“平反”的人。主要工作:(1)选定翻译版本。20世纪70年代选定标准版24卷为底本进行复印,并选定翻译弗洛伊德的论著。(2)组成翻译团队。聘请老一辈心理学家、精神病学家、哲学家为领衔,中青年教授、副教授、博士为主体的学术共同体。(3)提出编译原则。包括精粹性原则,代表性原则,信、达、雅原则,历史性与专题性统一原则。(4)编辑小词典。特请著名精神病学家贾谊诚教授主编《精神分析小辞典》,由车文博教授审订,以保证全书中翻译的人名、术语的统一。(5)全书终审定稿。车文博主编除亲自编制《弗洛伊德生平活动一览表》、撰著《导论》和《弗洛伊德略传》外,还对全书做了通读、审订和定稿。

2.杨韶刚,中文版副主编,本书主要译、校者,原为吉林大学社会心理学系主任,现为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教授、博士、博士生导师。翻译论著有《超越快乐原则》、《自我与本我》、《一个幻觉的未来》、《文明及其缺憾》、《摩西与一神教》、《为什么有战争?》、《抑制、症状与焦虑》(合译)、《诙谐及其与潜意识的关系》(合译)。此外,校审、修改了诸多篇章。

3.高申春,中文版副主编,吉林大学社会心理学系教授、博士、博士生导师。除翻译《释梦》(下卷)、《论梦》、《释梦》(上卷,部分)、《抑制、症状与焦虑》(合译)外,还校审并修改《论释梦的理论与实践》、《释梦》(上卷)、《超越快乐原则》、《群体心理学与自我分析》、《自我与本我》。此外,还协助主编编审了《〈标准版西格蒙德·弗洛伊德心理学著作全集〉目录》、《英汉人名对照表》、《英汉专业术语对照表》。

4.邵迎生,南京师范大学外语学院教授、博士,除翻译《图腾与禁忌》外,还参加校订《

精神分析新论

》,修订《非专业者的分析问题》、《戏剧中的变态人物》、《詹森的〈格拉迪沃〉中的幻觉与梦》、《作家与白日梦》、《达·芬奇的童年回忆》、《米开朗基罗的摩西》、《陀思妥耶夫斯基与弑父者》等。

5.宋广文,曲阜师范大学教科院教授、博士,翻译并修订《性学三论》、《儿童性理论》、《“文明的”性道德与现代神经症》、《爱情心理学》、《论自恋:导论》、《本能及其变化》、《压抑》、《力比多类型》,并校《日常生活心理病理学》、《精神分析纲要》。

6.吕俊,南京师范大学外语学院教授,除翻译大部分《释梦》(上卷)外,还参加修订《释梦》(下卷)、《论梦》、《释梦在精神分析中的运用》、《论释梦的理论与实践》。

7.郭本禹,南京师范大学心理学院教授、博士、博士生导师,翻译《精神分析新论》(合译),并修订《精神分析五讲》。

8.汪凤炎,南京师范大学心理学院教授、博士、博士生导师,翻译《精神分析新论》(合译)。

9.郑希付,华南师范大学心理学院教授、博士、博士生导师,翻译并修订《日常生活心理病理学》。

10.张爱卿,中央财经大学商学院教授、博士、博士生导师,翻译并修订《精神分析导论》。

11.葛鲁嘉,吉林大学哲学社会学院教授、博士、博士生导师,翻译并修订《精神分析纲要》。

12.彭运石,湖南师范大学教科院教授、博士、博士生导师,翻译《诙谐及其与潜意识的关系》(合译),并校审《抑制、症状与焦虑》、《一个幻觉的未来》。

13.高峰强,山东师范大学心理学院教授、博士、博士生导师,翻译并修订《精神分析中潜意识的注释》、《论潜意识》(合译)。

14.贺岭峰,南京政治学院上海分院军事心理学系主任、教授、博士、博士生导师,翻译《释梦在精神分析中的运用》、《论梦的理论与实践》。

15.熊哲宏,华东师范大学心理与认知科学学院教授、博士、博士生导师,翻译并修订《群体心理学与自我的分析》。

16.金星明,上海第二医科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翻译《癔症研究》。

17.赵国复,吉林大学出版社编审,参加修订《癔症研究》,并对《弗洛伊德文集》全卷德、英、法文译注做了译校。

三、卷次划分

早在20世纪80年代,车文博主编教育部高等学校文科教学参考书《弗洛伊德主义原著选集》(上、下卷),辽宁人民出版社于1988~1989年出版,后经长春出版社先后出版中文版《弗洛伊德文集》5卷本(1998)和8卷本(2004),台湾知书房又将此书11卷精装本出版(2000)。现在由九州出版社出版最新修订版。本版的主要特点:(1)由原8卷本改为12卷本。(2)新增《弗洛伊德自传》(1925)和《补记》(1935)两部分,以凸显弗洛伊德的伟大贡献和精神分析运动的国际化。(3)对赵国复先生译校的德、英、法等几种语言的注释,又做了审订和补漏。(4)增补了车文博教授为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09FZX004)《弗洛伊德主义新论》撰著的《导论》、《弗洛伊德略传》,作为学习和研究弗洛伊德文集的导引。

本套《弗洛伊德文集》分为12卷,各卷内容如下:

卷1《癔症研究》。此卷包括中文版主编车文博所著的《导论》和《弗洛伊德略传》,以及由弗洛伊德与约瑟夫·布洛伊尔合著的《癔症研究》三部分。《癔症研究》最初于1895年在德国出版,书中对癔症的症状、病因做了详细的分析和解说,开始提出癔症创伤理论。这是弗洛伊德精神分析形成时期的重要著作,是其精神分析的理论奠基和正式起点的标志。

卷2《日常生活心理病理学》。此卷仅收录《日常生活心理病理学》一部著作,此作于1901年被发表在杂志上,1904年出版了单行本,是弗洛伊德用动力心理学观点解释日常生活事件的一部重要著作。

卷3《释梦(上)》。此卷收录《释梦》的前五章内容。《释梦》最初于1900年在莱比锡和维也纳出版,是弗洛伊德一生中最得意和最重要的一部著作,也是弗洛伊德精神分析理论体系形成的一个主要标志。他在广泛总结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根据自己对病人的梦的临床研究和有关梦的自我分析,深入探讨了梦的实质、释梦的方法、梦的伪装、梦的材料和来源、梦的工作以及梦的过程的心理等有关的重要理论问题。

卷4《释梦(下)》。此卷收录《释梦》第六、七章内容,以及《论梦》、《释梦在精神分析中的运用》、《论释梦的理论与实践》。《论梦》是弗洛伊德于1901年应德国一位编辑之约而撰写的,它以简洁的形式概述了《释梦》一书的基本观点和内容。《释梦在精神分析中的运用》是在《释梦》出版11年后发表的,它不是探讨有关释梦的技术性问题,而是专门研究在精神分析治疗中如何运用释梦的艺术问题。《论释梦的理论与实践》发表于1923年,此文不是对《释梦》一书的修正,而是弗洛伊德对该书问世20多年来一些想法的评论。

卷5《爱情心理学》。此卷收录八篇论文。1.《性学三论》于1905年发表,内容涉及“性变态”、“幼儿性欲”及“青春期的变化”三部分。2.《儿童性理论》于1908年发表,该文对儿童期的性表现,以及与其他心理活动、神经症的关系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并揭示了一些常见的但缺乏研究的儿童期性现象。3.《“文明的”性道德与现代神经症》于1908年发表,文中论述了现代社会的性道德与文化的关系问题,强调了性的因素是现代社会文化危机、人的焦虑与神经症的主要根源,抨击了现代社会的性道德观,提出了改善文明与发展文艺的性本能升华作用说。4.《爱情心理学》共包括三篇文章:(1)《男人对象选择的一个特殊类型》(1910),主要分析了男人的性变态(或性倒错)问题;(2)《论性爱领域最普遍的衰退趋势》(1912),专门探讨了男人的“心理性阳痿”问题;(3)《处女的禁忌》(1918),从历史与文化的视角分析了女性的“贞洁”问题。5.《论自恋:导论》发表于1914年,该文对自恋的起源、本质、表现形式及其在人的发展中的作用分别做了说明。6.《本能及其变化》发表于1915年,该文从不同角度分析本能这一基本概念所涵盖的内容,使用这一概念所涉及的问题,如本能的原动力、目的、对象和来源,以及描述性本能的一般性质所采用的方法等。7.《压抑》发表于1915年,该文对压抑的本质、原因、结果及其与神经症的关系进行了深入的探讨。8.《力比多类型》发表于1931年,该文从身体特征与心理特征相结合的观点出发,以力比多为基础,将人分为性欲型、自恋型和强迫型等三种,并认为混合型远多于纯粹型。

卷6《诙谐及其与潜意识的关系》。此卷包括三篇论文。1.《诙谐及其与潜意识的关系》发表于1905年,该文分别就诙谐的技巧、目的、动机、心理起因及诙谐与梦、潜意识的关系做了深入的探讨。2.《精神分析中潜意识的注释》发表于1912年,该文简明扼要地揭示了潜意识的含义及其在精神分析中的地位和意义。3.《论潜意识》发表于1915年,是弗洛伊德关于潜意识的一篇重要论文,也是他论述心理学基本理论方面的代表性文章之一。

卷7《精神分析导论》。此卷仅收录《精神分析导论》一部著作,内容由弗洛伊德1915~1917年两个冬季在维也纳大学讲授精神分析的讲稿组成。全书包括失误动作、梦和神经症等三篇,共分28讲。该书由浅入深、循序渐进地引导听众领会精神分析的基本理论和方法。

卷8《精神分析新论》。此卷收录四部分内容。1.《精神分析新论》完成于1933年,虽然是弗洛伊德在他1932年所做的演讲基础上成书的,但却是他在《精神分析导论》发表后经过15年研究实践和反思的成果。2.《精神分析五讲》于1910年首次刊出,是由弗洛伊德1909年应邀为美国克拉克大学20周年校庆所做的五次演讲稿汇集而成,它从叙述弗洛伊德与布洛伊尔合作研究癔症开始,通过大量的临床实践和观察事例,比较系统地介绍了精神分析关于宣泄法、压抑、梦、失误、性欲和移情等重要思想和概念的形成与发展过程。3.《精神分析运动史》发表于1914年,该文是对精神分析产生、发展和分裂过程的历史总结。4.《精神分析纲要》发表于1940年,它既是向读者介绍精神分析基本原理的指南,又是弗洛伊德对自己为之奋斗一生的精神分析理论全面而精辟的总结。

卷9《自我与本我》。此卷收录四部分内容。1.《超越快乐原则》完成于1920年,弗洛伊德在这部著作中,修正了他早期的本能学说,第一次提出人存在着死的本能与生的本能,并把这两种作用相反、同时并存的力量的斗争视为整个生命运动历程的决定者。2.《群体心理学与自我的分析》完成于1921年,系统论述了关于“群体的本质就在于它自身存在的力比多联系”的理论。3.《自我与本我》1923年出版,书中谈及意识、前意识、潜意识,阐述了自我从本我、超我从自我分化的过程。4.《抑制、症状与焦虑》出版于1926年,是弗洛伊德对压抑与焦虑及心理防御机制关系理论进行修正与补充的主要论著。

卷10《达·芬奇的童年回忆》。此卷包含七部分内容。1.《戏剧中的变态人物》1942年面世,是弗洛伊德以精神分析观点对戏剧活动所作的解释。2.《詹森的〈格拉迪沃〉中的幻觉与梦》1907年出版,它紧紧围绕《格拉迪沃》一书中幻觉与梦的关系,揭示了压抑、幻觉与精神错乱的起因、梦的形成与解释、性欲生活的作用、治疗心理疾患的方法等一系列理论问题。3.《作家与白日梦》发表于1908年,弗洛伊德在对创作与白日梦的关系作出对比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一种特殊的幻想活动,其目的是在幻想中实现其未能满足的愿望。4.《达·芬奇的童年回忆》1910年面世,弗洛伊德以精神分析的观点和传记研究的方法,详尽介绍了达·芬奇童年以来的感情生活,深刻分析了他的性心理历史的发展过程,着重阐释了他的艺术与科学活动的心理起源。5.《米开朗基罗的摩西》发表于1914年,该文是弗洛伊德以精神分析的观点对米开朗基罗所创造的摩西这一艺术作品的解释。6.《陀思妥耶夫斯基与弑父者》1928年面世,该文是弗洛伊德以精神分析的观点和方法阐释俄国大作家陀思妥耶夫斯基文艺创作的一篇心理美学的论文。7.《非专业者的分析问题》发表于1926年,弗洛伊德在该文中指出,精神分析技术既不是神秘的、难以捉摸和掌握的,更不是医生的专利。

卷11《图腾与禁忌》。此卷包含两部作品。1.《图腾与禁忌》1913年出版,该书由四篇论文组成,通过蒙昧人与强迫神经症患者的比较,推断了图腾崇拜的本原意义。2.《摩西与一神教》1939年出版,是弗洛伊德生前完成的最后一部著作,它由三篇论文组成,深入浅出地剖析了一神教的本质和起源,揭示了上帝不是神,而是被后人神化了的人;它说明宗教问题并非神秘不可测,揭开宗教欺骗人的虚幻面纱,人们不难发现其真实本质。

卷12《文明及其缺憾》。此卷主要包含四部分内容。1.《一个幻觉的未来》出版于1927年,主要讲了两个问题:文明的内涵及其同本能的关系;宗教的本质、演化及其作用。2.《文明及其缺憾》出版于1930年,书中弗洛伊德从文明发展与人性的本能之间的联系和对抗这个基本观点出发,对文明社会的本质、起源、作用和弊端等问题做了集中的阐述。3.《为什么有战争?》是1932年9月弗洛伊德就战争问题答复爱因斯坦的一封信,他依据精神分析理论,认为战争是不可避免的。4.《弗洛伊德自传》1925年面世,这不是描述个人家庭、生活和工作的一般性自传,而是一部精辟地总结精神分析思想形成和发展的学术性经典,主要阐述了弗洛伊德本人在精神分析学发展过程中的作用。此卷还附录了《〈标准版西格蒙德·弗洛伊德心理学著作全集〉目录》、《弗洛伊德生平活动一览表》、《英汉人名对照表》、《英汉专业术语对照表》等。《弗洛伊德文集》编委会2014年4月1日精神分析新论(1933)汪凤炎郭本禹译邵迎生校郭本禹修订

按语

本书是《精神分析导论》的姊妹篇,也是弗洛伊德的主要代表作。它虽然是弗洛伊德在他1932年所做的演讲基础上成书的,却是他在《精神分析导论》发表后经过15年研究实践和反思的成果。其中,对梦的本质、形式的运作,人格结构中自我与本我、超我的关系,焦虑的性质与本能的种类等一系列基本理论问题均有重要的修正、补充和发展,并对宗教、教育、宇宙观等问题发表了他心理玄学的独到见解。但对马克思主义和妇女等问题的看法则有明显谬误。

英文版编者导言

我们从琼斯(E.Jones,1957,第186~187页)的叙述中得知,尽管该书扉页的标期为“1933年”,实际上它早在1932年8月就已发行——因此,我们有必要重述一下《释梦》的历史。

1932年初,维也纳精神分析出版公司陷入财政困境,于是弗洛伊德产生用一组新《精神分析导论》(德文标题是“Neue Folge”)来资助它的念头。第1讲和最后一讲都是5月底准备的,但全书完成于8月底。

这些讲演在很多方面不同于原来的《精神分析导论》,原因在于它们绝不是为讲演而作。正如弗洛伊德在他的

序言

中所指出的,它们不能自成体系,而基本上是补充性质的。然而,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它们本身在性质上的区别。一方面,尽管第1讲(论梦)几乎完全是原来的《精神分析导论》中关于梦的部分的概略。但另一方面,第3、4、5讲(论心理结构、焦虑和本能理论、女性心理学)却引进了全新的材料和理论;并且,第3、4讲还深入到对一个回避了15年的难题进行心理玄学的和理论的探讨。剩余的3讲(第2讲和最后两讲)探讨一些仅间接与精神分析有关的各式各样的问题,并且是以一种通俗的方式进行探讨的。这并不意味着它们是毫无价值的——远非如此——但是,它们要求读者用不同于它们同伴的另一种态度来阅读它们。无论读者希望了解什么——是想了解弗洛伊德关于传心术、教育、宗教和共产主义的观点;还是想了解弗洛伊德关于超我、焦虑、死的本能和幼女的前俄狄浦斯阶段的最近期的观点,在这些讲演中,他一定都能找到大量让自己感兴趣的东西。序言

我曾于1915~1916年和1916~1917年两个冬季学期在维也纳精神病诊所的讲堂讲演过《精神分析导论》,当时听众是大学教师。讲演稿的前半部分系即兴演讲,事后立即撰写成文;后半部分是在萨尔茨堡度暑假时写就的,并于冬季逐字讲述。那时我还拥有极佳的记忆力。

与以前的讲演稿不同,这些新讲演稿我从未讲述过。同时,我的年龄已使我摆脱因与大学相关戚——即使是表面上的关戚——而负有演讲的义务;而且,我曾接受的一次外科手术,也使我失去了向公众讲演的可能性。因此,在阐述下面的内容时,如果我要再次像上回那样置身于讲堂,那也仅仅是出于这样一种想法:它也许可使我在深入阐述我的主题时,不至于忘记我对读者所负的责任。

这些新讲演稿绝不是要取代早前的讲演稿。它们亦非任何意义上的独立实体,以期拥有它自己的读者圈;它们是旧讲演稿的续编和补充,依照它们与旧讲演稿的关系可以分为三类。第一类是15年前已论及的题旨,但因知识的深化、观点的更新,而不得不重新加以论述——即批判性的修订。另外两类则真正是旧讲稿的扩充,因为它们有第一次的讲演稿中没有论及或因当时所知太少而不能另列专章的材料。必须指出,如果新讲演稿中有些部分兼有这几类特点的话,那也是无可避免的,也不必遗憾。

我还将新讲稿接着旧讲稿的章节编排,从而表明它与《精神分析导论》的依存关系。譬如,此讲稿的第1讲被相应地标为第29讲。一如既往,此讲稿也极少为专职精神分析学家提供新的材料,它的对象是那些对这门新科学的发现和性质抱有好感甚或半信半疑的受过教育的人们。我的主旨仍是,不愿有所删节以求表面的简洁或完美,不掩饰问题,也不否定缺陷和疑问的存在。在其他的科学研究领域或许不需要标榜这种谦虚的意图,因为普遍认为它们是不证自明的,公众也不会对它们提出过分的要求。例如,天文学著作的读者就不会因为著作中有关宇宙知识的说明尚有含混之处而感到失望或轻视它。而心理学则不然,人类科学研究能力的匮乏将在此暴露无遗。似乎人们对心理学的要求,并不在于通过它来获得知识的进步,而是得到另一种满足。一切尚未解决的问题,一切谁都承认的疑难,都可化做反对心理学的理由。

任何热爱心理科学的人,都必须接受这些不公平的评判。弗洛伊德维也纳,1917年春

第29讲 梦的理论的修订

女士们,先生们:

相去15年多之久,我又能与你们会聚一堂,共同探讨精神分析在这15年里的新进展和新改进了。从好几个观点看,我们首先都应把注意力投向梦的理论,这是合理而适宜的,因为它在精神分析史中不但占有特殊的地位,更标志着一个转折;精神分析能从心理治疗法演化为深度心理学,这是与梦的理论分不开的。自其诞生以来,梦的理论也一直是这门年轻科学的最具特色的理论,我们的知识中没有任何别的内容可与之匹敌,它是从民俗和神话手里夺回来的新领域。它所必然提出的种种观点的奇特性,使它充当着判断标准的角色,依此辨别谁是精神分析的追随者,谁将永远不能理解精神分析。对我自己来说,在过去,每当我处于研究的困境时(即当一些精神症的不确定事实与我的缺乏经验的判断相混淆时),我发现梦的理论常是我最后的依恃。每当我开始怀疑这些摇摆不定的结论的正确性时,只要我能成功地把一个毫无意义且杂乱无序的梦转译为梦者内心的合乎逻辑且浅显易晓的心理过程时,我就会重新相信自己走的路是正确的。

所以,特以梦的理论为例,一方面探讨精神分析在这15年间的变迁;另一方面研究当代世界对精神分析的理解与评价的进展,这对我们具有特殊的趣味。但我也可以立即告诉你们,你们不久就会在这两方面大感失望。

不妨翻阅一下《国际(医学)精神分析杂志》各卷,自1913年以来,关于精神分析的权威性文章大多刊登于此。在较早期几卷中,你们将看到每卷都有一个“论梦的解析”的分标题,这之中包含着许多关于梦理论的种种观点的文章。但是,当你们越往后看,这类文章就越少,以至于最后这个分标题完全消失了。从精神分析者的行为来看,他们似乎不再对梦有所论述,似乎梦理论没有什么可以再补充的了。但是,若你问起梦的解析有多少已被外人所接受——包括许多利用我们理论的精神病学者和精神治疗学家(顺便提一下,他们对我们的好意不是很感激的)、那些惯于擅用科学中较新结论的所谓饱学之士、文人和普通大众——答案是难以令人满意的。关于梦的理论,其内容中有少数观点是大家普遍熟知的,这之中有些我们从未提出过,例如所有的梦都具有性的属性的论点;但关于梦的那些真正重要的观点,诸如梦的外显内容和梦的内隐思想的根本区别;焦虑的梦与梦的满足欲望的功能不相矛盾的认识;若非知道梦者在处理过程中的联想,就不可能解释梦;最重要的是,关于梦的本质即梦的工作过程的发现等等——正如30年前一样,这一切仍不为外人所认识。我这样说是有理由的,因为在过去的这15年里,我曾收到过数不胜数的信件。来信者呈述自己的梦以求获得解释,或者询问梦的性质。他们宣称已读过我的《释梦》,但从其字里行间可看出,他们对梦的理论缺乏了解。不过,这一切并不会阻止我们对梦再做一次详细的论述。你们会记得,上次我们关于梦的全部讲演,都是用来说明我们是如何逐步理解迄今尚未得到解释的心理现象。

随后,我们设想某人——例如一个接受精神分析的患者——给我们讲述了他的一个梦。我们将假设他正是通过这种途径同我们进行一次沟通,表明他决心开始接受一次精神分析治疗。当然,可以肯定的是,这种沟通所采取的方法是不恰当的,因为梦本身既非社会话语,也非信息传递方式。而且,我们并不知道梦者试图要对我们说什么,在这一点上,他自己也并不比我们更清楚。现在我们不得不立即做出一个决定:一方面,非精神分析的医生向我们断言,梦是做梦者睡眠不佳的征兆,它表示大脑的每一部分并非均能同样在休息,大脑的某些区域在未知的刺激影响下,力图继续工作但又仅能以一种相当不完全的方式进行。倘若如此,我们就可不必再从事这种毫无心理价值的、对夜间失调的产物的研究了,因为我们无法从研究中获得对我们有益的东西。但另一方面,很显然我们已做出了相反的决定。我们做出假定,并将它看成一种前提——必须承认,这个假定是非常独断的——那就是,即使是这种难以理解的梦也肯定是一种完全正常的、有意义和有价值的心理活动,在精神分析中,我们能够像使用别的任何信息一样使用它。只有我们的实验结果才可以证明我们有无错误。如果我们成功地把梦转化为那种有价值的话语,我们就显然有希望了解到新的东西,并获得某种沟通,而此种沟通用其他方法是不易获得的。

可是,现在摆在我们眼前的,却是此项任务的种种困难和题材上存在的种种迷惑性。我们该如何把梦转变为一种正常的沟通,如何解释在患者话语中所呈现的那种对他、对我们而言都是晦涩难懂的表现形式呢?

女士们,先生们,正如你们所知,这次我不拟解释这个问题的起源,而是采取独断的说明。第一步,我们要通过介绍两个新概念和新名词来建立对梦的问题的新态度。对于我们称作梦的东西,我们将描述为梦的内容或显梦,而对我们所寻找的,即我们所怀疑的梦的背后的意义,我们将描述为隐梦的思想。这一步完成后,我们再说说随后的两个任务:即我们必须把显梦转化为隐梦,并解释在梦者的内心里,后者是如何变为前者的。第一项是一个实践性工作,因为它需要靠对梦的解释来完成,它要求一项技术;第二项是一个理论性工作,其任务是解释假设的梦的工作,它只算做一个理论。释梦技术和梦的工作的理论都必须重新创立。

然后,我们应以上述二者中哪一个问题为起点呢?我认为应从释梦技术开始;它将把一个更为具体的形象呈现给你们,并给你们留下更生动的印象。

那好,患者给我们讲述一个梦,我们且来解释这个梦。我们静静地倾听,而无须进行思考。下一步我们做什么呢?我们决定应尽可能少地关注我们所听到的东西,即显梦。当然,这个显梦所呈现的种种特性并非完全与我们无关。它可能是有如文学作品一样,前后一致,结构流畅;也可能是差不多像谵言妄语一样杂乱无章,不可理解;也可能像迷雾一样朦胧;各种差异非常大的特性可能在同一个梦中出现,分散在梦的不同部分;最后,梦可能伴随着一种漠不关心的情调,也可能伴随着最强烈的快乐或悲痛的情感。你们不要假定我们没有思考显梦的这种无穷无尽的变化性。在后面,我们再回头研究这种变化性,那就会发现其中有很多东西是可用以释梦的。但目前且把它暂置不论,而专注于梦的解释这一主线。也就是说,我们也要求梦者从显梦的印象中摆脱出来,而把注意力从作为整体的梦转向于其内容的各个不同部分,并把他所想到的每一件与上述各部分有关的事一一告诉我们。因为如果他把注意力分别集中于梦的每一部分,则梦自身的联想就会展现在他的脑中。

这是一种奇特的技术,不是吗?这不是那种对待沟通和话语的常用方式。毫无疑问,你们会揣测在这个过程背后是否存在着明确表述的种种假设。但还是让我们接着往下讲吧。我们应该让患者采取哪种顺序阐述其梦的各部分内容呢?摆在我们面前的,可能有多种顺序。我们可以简单地采取梦的各部分在梦的阐述中显现的先后顺序。这是一种可称为最严格的经典方法。或者,我们还可以直接引导梦者寻求梦中所有的“白天的残余”;因为经验告诉我们:差不多所有的梦都残留着做梦的前一天中某些事件(或数个事件)的记忆或暗示;而且,我们若能追踪这些联系,通常就能很快地从虚无缥渺的梦境转向患者的真实生活。或者,我们还可以告诉患者从梦内容的这样一些元素开始陈述,这些元素由于特别清晰且具有感觉强度,而使患者产生较深刻的印象;因为我们知道,这些元素是特别容易引起他的联想的。我们采取哪一种方法来探讨我们正在寻求的联想,这是无关紧要的。

接下来,我们得到了这些联想。这些联想带给我们丰富多彩的内容:有对做梦的前一天或当天的记忆,有对过去事情的记忆,有反思,有争论(伴随着赞成与反对),有自白或探究。患者讲述其中一些,同时对另一些又一时想不起来。其中大多数都表明了与梦的一些元素有一种清楚的联系,这不足为奇,因为这些元素正是联想的出发点。但有时也会发生这种情况,即患者用这些话来介绍他们的联想:“这个联想好像与我做梦根本没有关系,只是因为我想到了它,才把它告诉你。”

如果一个人能聆听这些丰富的联想,他很快就会注意到,与其说它们与梦的出发点有相同之处,不如说它们更与梦的内容相同。它们出人意料地解释了梦的各不相同的部分,填补了梦的各部分之间的空隙,并使各部分之间奇怪的排列得到清晰的解释。最后我们还应弄清楚它们与梦的内容的关系。梦被看作是这些联想的简缩部分,此种选择是依据我们仍无法了解的规则进行的,而梦的元素就像是从民众选举中产生出的代表。毫无疑问,我们的技术已使我们掌握了某种为梦所替代的东西,而梦的心理学价值就在于此,但这种东西已不再是令人困惑的、古怪的和混淆的了。

然而,你们也不要有任何误会。梦的这些联想还不是隐梦的思想。后者隐藏在这些联想中(就像碱之含于母液中),但又不完全包含在其中。一方面,这些联想所提供的材料远不止于我们阐述隐梦的思想所需——即它们包含了患者在其探索梦的思想过程中,智力所必定产生的全部解说、转化和联系。另一方面,一个联想通常恰巧止步于快要触及真正的梦的思想的时候:它仅仅是接近于梦的思想,并且仅仅是通过暗示与梦的思想发生联系。在这点上,我们就要依靠自己的力量了,我们追寻暗示,得出不可否认的结论,并把患者在其联想中仅能触及的东西明确表达出来。这乍听起来,我们好像在投机取巧随心所欲地处理梦者为我们提供的材料;又好像在滥用材料,以期把梦者的话解释为他所没有表达出来的言语。用抽象的话语来说明我们这种释梦的程序的合理性并不容易。但是,假设你们能亲自做一回梦的分析,或者在我们的著作中选一个好例子来研究,你们将会对用这种程序进行释梦表示信服。

假如说在解释梦的时候,我们一般主要是依靠梦者的联想,那么在处理有关梦的内容的某些特定元素时,我们则采用一种非常独立的态度,这主要是因为我们不得不如此,因为在这种情况中,梦者通常不能对这些材料产生联想。从前我们就曾意识到,这种情形常与一些相同元素有联系;而这些相同元素通常不是很多。并且,我们的多次经验表明:这些元素应被看作或解释为某种别的事物的象征。在与梦的其他元素的对照中,我们可以将一种固定的意义赋予它们,但这种意义不必是明确的,其范围是由我们所不熟悉的特殊规则决定的。由于我们知道如何解释这些象征,故而下面这种情形很可能会发生:当我们一听完梦的内容,乃至在我们尚未试图去解释它们时,我们就已明了这个梦的意义,而对梦者本人来说,梦却仍是一个谜。但是,在我以前的讲演中,我已经详述了象征意义、关于象征的知识以及它所置于我们面前的问题,今天,我就不再赘述了。

上述所讲之内容,就是我们释梦的方法。然后我们来探讨有关问题。第一个合理的问题是:“我们能否利用这种方法来解释所有的梦?”这个问题的答案是:“不能,根本不可能。但我们已用这种方法解释了许多梦,故而我们相信这种方法的有效性和正确性。”“但为什么不能解释全部的梦?”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告诉我们某种重要的东西,这些东西马上就要把我们引导到构成梦的心理上的决定因素:“因为在进行释梦的工作时要反对一种抵抗,这种抵抗或者无足轻重,或者不能克服(至少以我们目前的方法的力量是远不可及的)。”在我们的工作过程中,是不可能忽略这种抵抗现象的。有时,患者毫不犹豫就可产生联想;并且,第一个或第二个观念就足以解释梦了;而有时,患者可能要先停顿或犹豫一下才能产生联想。如果这样,我们经常就须听取一长串观念,然后才能获得可以帮助我们了解梦的东西。我们认为,联想的链锁越长越曲折,抵抗的力量也就越强,这种看法肯定是正确的。我们发现,在梦的遗忘中这些影响仍起作用。在患者身上经常会发生这种事:即无论患者怎样竭尽全力,他仍然无法回忆起他的某一个梦。但是,一旦在一项精神分析工作过程中,我们能够去掉干扰患者与这一精神分析相关的困难时,被遗忘的梦就会突然再现。在这里我们还要提及另外两种观察。经常会发生这样的事情:一开始时梦的一部分内容被省略了,但随后又作为附录被补充进去。这种情况应被看作是一种遗忘该部分的企图。经验证明,这是最重要的特殊片断。我们猜想,在传送它的途中,它遇到的抵抗比梦的其他部分遇到的抵抗要更大些。而且,我们发现梦者为了防止其所做的梦被自己遗忘掉,常在醒后立即记录下他的梦。我们可以告诉他,这样做是无用的,因为尽管他想强制地摆脱抵抗而保有梦的原貌,但这种抵抗却会移植到梦的联想上,并且使显梦无法得到解释。从这些事实可见,假使抵抗进一步增强以至于完全压制了联想,从而使梦的解释彻底失败,我们亦无须感到吃惊。

从上述我们可推知,在释梦工作中我们所遇到的抵抗,也对梦的构成起着作用。事实上,我们可以将梦分为两类:一类是形成于轻微抵抗下的梦,一类是形成于高压抵抗下的梦。但是,这种压力也可在同一个梦里由一个部分移至另一个部分,它造成了梦的裂痕、晦涩和混乱,从而可能破坏甚至是最精巧的梦的连贯性。

可是,是什么正在形成抵抗呢?抵抗又旨在反对什么呢?嗯,对我们而言,抵抗是冲突的明确标志。梦中必然存在着一股力图表现某物的力量,同时又存在着一股企图阻碍其表达的力量。作为显梦,便是这种冲突的结果,它包括了这种冲突的所有结果,而且,这种冲突是以凝缩的形式存在于这些结果中。在某一点上,其中有一种力量可能成功地表达了它想说的东西;而在另一点上,其相反的力量或设法完全销毁其所欲表达的东西,或用某种不留痕迹的东西取代了其欲表达的东西。梦的构成的最常见且最有特色的情况是上述冲突以调和告终,致使那种要求表达的力量虽确实能言所欲言,却不是用它所想用的方式表达,而仅能用一种削弱了的、歪曲的和无法辨认的方式表达。因此,假如梦不能如实地表达出它的思想,假如需要用解释工作来填补梦与思想间的裂痕,那便是那种相反的、起约束和限制作用的力量造成的结果。而那种力量的存在,我们已从释梦时所感受到的阻力推知到了。如果把梦作为独立于类似的心理构成物的孤立现象加以研究,我们就可称这种力量为梦的稽查员。

你们很早就已意识到,这种稽查并非梦的生活所特有的机构。你们知道,两种心理作用间的矛盾支配着我们的整个精神生活(这两种作用我们可以大致地描述为“被压抑的潜意识”和“意识”);你们还知道,对释梦的抵抗(即梦的稽查标志)就是这种因压抑而引起的抵抗。通过压抑,这两种心理作用被隔离开来。你们还知道,这两种作用的冲突可能在某种特定的条件下,产生其他的心理结构,它们像梦一样也是调和的结果。我想,你们并不期望我在这里重述我在精神病理论的介绍中已讲过的内容,以论证我们对形成这种调和的关键性因素的认识。你们已知,梦是病理的产物,是包括癔症症状、强迫症和幻觉等在内的种类的第一号成员。但梦又因其短暂性和在正常生活中出现而有别于其他症状。让我们在心中牢记,正如亚里士多德所指出的,梦是我们睡眠状态过程中心理活动的一种方式。睡眠状态包括一种远离外部真实世界的状态,并且在那里我们找到了精神病发展的必要条件。对于严重的精神病的最仔细的研究,并未给我们揭示出这些病理条件的更典型的特征。然而,在精神病中,患者通过两种方式脱离现实:或由于被压抑的潜意识变得过于强烈以至于压倒了依附于现实的意识;或因为现实太令人痛苦而不堪忍受,以至于受到威胁的自我在抵抗失败后,便投入潜意识本能力量的怀抱中。无害的梦的精神病是意识造成的、仅是暂时脱离外部世界的结果。与外部世界的关系一旦恢复了,它就会消退。在睡觉的个体与外部世界相分离时,其心理能量的分配也发生了变化,通常用以抑制潜意识而消耗的压力,现在可以节省一部分下来,因为如果潜意识利用它的相对自由而积极活动,它就会发现其活动的通路已被关闭,而只有导向幻觉满足的无害的通路才是敞开的。因此,现在就可形成梦了,但梦的稽查这一事实表明,即使是在睡眠中,人们仍保留着足够的因压抑而引起的抵抗。

梦是否也有一种功能,是否负有一种有价值的任务?现在我们有了回答这些问题的方式。睡眠状态希望建立的免受刺激的休息状态受三个方面的威胁:由睡眠时外界刺激偶然引起的威胁,由尚未中断的前一天的诸种兴趣引起的威胁,以及由积极寻找发泄机会而尚未得到满足的被压抑的本能冲动不可避免地引起的威胁。由于在夜间压抑作用被削弱,就有可能出现下述情况。这就是每当来自外部或内部的刺激成功地与潜意识的本能能量发生联系时,由睡眠提供的休息就会受到干扰。做梦的过程允许这种形式的合作产物通过无害的幻觉经验得到发泄,并通过这种方式保证睡眠的继续。梦有时会使睡眠者伴随着焦虑醒来,这与梦的上述功能是不矛盾的;或者说,这可能只是稽查员认为其中情境过于危险而又自觉无力控制的信号。而更多的时候,当我们仍处于睡眠之中,我们常产生一种自我安慰的想法以免惊醒:“这毕竟不过是一个梦。”

女士们,先生们:这就是我要与你们讲的梦的解释,其任务就是引导我们由显梦去推求内隐的梦思想。就实际的精神分析而言,在这一切工作完成后,我们对于梦的兴趣就差不多结束了。我们把以梦的形式获得的信息补充到患者的其他信息中,并继续加以分析。然而,我们有兴趣对梦再详细论述一下。我们打算研究内隐的梦念转化为显梦的历程,我们称这一历程为“梦的工作”。你们会记得,我在较早期的讲演中就已非常详细地描述过,故而在此可以只做一最简单的概述。

梦的工作历程是完全新奇的,与过去所知的一切没有任何相似之处。它使我们第一次窥探到发生于潜意识系统内的历程,并可知道这些历程完全有别于我们从意识思维中所认识的历程,而且,与后者相比,它们必会显得非常荒谬。要是我们知道神经症症状的形成与把内隐的梦念转化为显梦有着相同的机制(我们尚不敢称之为“思想过程”),那么,这一发现就更加重要了。

对于接下来要讲的内容,我就不可避免地要采取一种提纲挈领的表达方式了。我们假设:在某种特殊情境中,我们观察到了我们面前所有的内隐思想,它们或多或少伴有情感色彩,当对外显内容的解释完成后,显梦就被这些思想所替代。然后,我们就可明显地看到,各种内隐的思想之间存在着一个差别,而这个差别可以给我们以帮助。几乎所有梦念都能为梦者认出或承认;他承认他在当前或别的时候一直有这种想法,或很可能有过这种想法。只有一种思想是他拒绝接受的,该思想对他来说是奇怪的,甚至可能是令人厌恶的;他可能伴随着一种强烈的情感反对它。现在就我们而言,很显然,其他思想是意识的各部分;或更确切地说,是思维的前意识系列的各部分。它们很可能也是在清醒时所思考过的,也很有可能是在前一天就已形成。然而,这种被否定的思想(确切地说是一种冲动)是夜间的产物,它属于梦者的潜意识,故而遭到梦者的否定和反对。它不得不等到夜间压抑放松时,才能获得某种表现。无论在何种情况下,这种表现都是微弱的、被扭曲的和伪装的表现,如果我们不做释梦工作,我们就无法发现它。这些潜意识的冲动幸而与其他的无可非议的梦念联系,因而能在难以觉察的伪装下,溜过稽查的屏障;另一方面,这些前意识的梦念也多亏有了这些联系,故而有能力在睡眠中也占据精神生活。这是毫无疑问的,因为潜意识的冲动是梦的真正创造者;它提供了梦的构成所需的心理能量。与其他任何本能冲动一样,它也只是追求自身的满足;释梦的经验告诉我们,做梦的全部意义就在于此。在每个梦里,本能欲望必须得到满足。心理生活入夜即脱离现实,并有可能因此退回到种种原始的结构中,这样就使梦者能在目前情况下,以一种幻觉的形式,体验到这种梦寐以求的本能的满足。由于同样的倒退作用,观念在梦中被转化为视觉影像;换句话说,也就是内隐的梦念变得生动和形象化了。

这种梦的工作使我们知道了梦的最显著、最独特的特征。关于梦的形成中的事件发展可复述如下。作为先导的是睡眠的欲望和脱离外界的意图。接下来,两个心理机能方面的结果便产生了:第一,在倒退过程中,出现了更为古老而原始的活动方式的可能性;第二,由于强加于潜意识之上的压抑而导致抵抗的削弱。由于后一个因素,便使梦的形成成为可能;并且各种突发事件、正在活动的内外刺激便利用了这个因素来制造梦。以这种方式制造的梦已是一个调和的产物。它具有双重功能:一方面,它适应自我,因为通过排除干扰睡眠的刺激,它可以满足睡眠的欲望;另一方面,它允许被压抑的本能冲动以愿望在幻觉中实现的方式在这些情境中获得满足。然而,由睡眠中的自我所允许的整个制梦过程仍然受到稽查员的控制,这种控制是由仍在起作用的压抑的残余部分所施予的。我不可能将制梦过程描述得更为简单,因为制梦过程本身亦不太简单。但现在我可以继续描述梦的工作。

让我们再次回顾内隐的梦念吧。它们最有力的元素即是被压抑的本能冲动,这种冲动是在偶发刺激出现的基础上,通过向白天的残余物转移的方式,在梦念中为自己创造的一种表现形式(尽管这种表现形式是被削弱了的、被伪装了的)。与其他种种本能冲动一样,它也强烈希望通过活动得到满足,但其活动通道被隐藏在睡眠状态下的生理调节机制所堵塞,它被迫退回到一种相反的知觉途径,即只是一种幻觉的满足。这样内隐的梦念就被转化为感觉形象和视觉情境的混合物。沿循这条道路前进着的梦,其思想对于我们来说显得那么奇特和古怪。由于无法表达它们,所有那些我们用以表达比较微妙的思想关系的语言工具——连词、介词、名词、形容词、代词的变格和动词的时态及语态的变化——就都被省略掉了。这就像原始语言一样,在原始语言中并无语法,只有粗陋的思想材料可以表达出来,而抽象的术语则转化为构成其基础的具体的术语,这导致梦的剩余部分有可能缺乏联系。而梦中用以代表特定事物或过程的象征被大量采用,则是与心理机能的原始倒退和稽查员的要求相协调的,但与意识思维却水火不容。

但是,梦念元素中还有其他变化比上述变化更为重要。凡是在某一方面具有相互联系的元素都被凝缩为新的单元。在梦念被转化为影像的过程中,毫无疑问,这种组合与凝缩是优先采取的。犹如有某种力量在起作用,它使梦的材料受到压缩和聚集。由于凝缩作用,显梦中的某一元素可能相当于内隐的梦念中的许多元素;但反过来,梦念中的某一元素也可为显梦中的许多影像所替代。

更加引人注目的是梦的另一个过程,即移置或重点的转移,这在意识思维中,我们只在错误的推理或玩笑方式中才会遇到。诚然,梦念中各不相同的观念具有各不等同的价值,它们都各伴随着不同程度的情感性,并且各自的重要性和值得关注的特性也是不同的。在梦的工作中,这些观念与依附于它们的情感相脱离了。这些情感被独立处理,它们可能移置于他物上,也可能保留于原物上,还可能发生了变化,或者根本没有在梦中出现。由于梦的影响具有感觉强度,故而这些被剥夺了情感的观念的重要性又重新在梦中得到了恢复。但我们观察到,其重点已从重要的元素转移到了一般的元素上。这样,那些在梦念中仅起微小作用的东西似乎被推向了梦的前台,从而成为重要东西;相反,梦念的本质只有在梦中那些附带的、不清晰的表达中显现。正是梦的工作的这个部分,使得做梦者认为其梦是如此古怪,以至于难以理解。在梦的歪曲中,移置是一种常被采用的主要方法,而在稽查作用的影响下,梦念必须服从于这种梦的歪曲。

当施加在梦上的这些操作完成之后,梦就差不多形成了。一个不太稳定的因素——以“润饰”(secondary revision)为我们所知——在梦已作为一种知觉客体出现于意识面前之后,便开始作用。在这一方面,我们就像一般习惯于对待知觉内容那样对待梦:我们填补裂痕,增加联系;而这样做时,我们常因犯有严重的错误而感到内疚。但这个行为可能被描述为文饰行为,而它至多不过提供了一个不能符合于梦的真实内容的、平滑的外表,故而这个行为也可能被忽视,或仅仅在一个最为恰当的程度上得到表现。在这种情况中,梦就会公开地显示其一切缝隙与裂痕。另一方面,不应忘记,梦的工作并不总是以相等的能量展开的,它通常把自己局限于梦念的某些部分进行,而其他部分则允许原封不动地出现在梦中。在这些情况中,我们可得到这样一个印象:即梦在进行着最精细、最复杂的智力活动;它从事思考、开玩笑、做出决定和解决问题的工作。然而,所有这一切都是我们正常心理活动的产物,它们可能在梦的前一天和做梦的当夜就已形成了,与梦的工作没有任何关系,也没有表现梦的特征。在这里,再一次强调梦念本身的区别,即潜意识冲动和白天的残余物的区别,这不是多余的。后者显示了精神活动的多样性;而既然前者(即潜意识冲动)是形成梦的真正动力,则它无可避免地要寻求欲望满足的出路。

15年前我可能就已告诉你们上面这些内容了,而且事实上,我也相信,在那时我的确已告诉你们了。现在我想专门讲讲这15年来关于梦的理论的变化和新发现。我曾说过,恐怕你们会发现收获极少。或许你们不明白,我为什么要你们两次听同样内容的演讲,我自己又为什么要重述。这是因为15年的光阴过去了,我希望这是与你们重新建立联系的最佳方法。而且,我讲的这些内容对理解精神分析都具有关键意义,所以再次听听,可能也是一件令人愉快的事,而15年来它们大多无所变动,可见它们具有为人了解的价值。

当然,在这一时期的有关文献中,你们可以找到大量的可证实材料和详细的论述。在此,我也只打算给你们提供一些例子。此外,我还可以顺便告诉你们一些早期已知的材料。我们所要讲的主要是梦的象征作用和梦的其他表现方式。现在请大家认真听听。仅仅在不久前,美国一所大学的医学师生就曾拒绝承认精神分析的科学地位,因为他们认为精神分析缺少实验证据。他们也许可以对天文学提出同样的反对,因为事实上,有关天体的实验是相当困难的,天文学家只能求助于观察。不过,维也纳的研究者实际上已经开始了有关梦的象征作用的实验。早在1912年施罗特(Schrötter)博士就发现,假如指示一个被深度催眠的人梦见性的材料,则这些在梦中出现的性的材料已为我们熟悉的象征物所替代。比如,让一个妇女梦见和一个女性朋友性交。在她的梦中,这个朋友是携带一个旅行包出现的,包上贴有“女性专用”的标签。贝特海姆(Betlheim)和哈特曼(Hartmann)1924年进行了一个更令人印象深刻的实验。他们对那些患有柯萨科夫(Korsakoff)紊乱性精神病(confusional psychosis)的患者进行实验,给他们讲述一些粗鲁的性行为故事,然后要求他们复述,并观察复述过程中的歪曲。结果,那些为我们所熟悉的性器官和性交的象征物再次呈现,其中还有阶梯的象征物。关于这些,正如这两位实验者的公正评论,它们从不可能通过有意识的歪曲愿望来形成。

西尔伯勒(H.Silberer,1909,1912)的一系列有趣的实验说明,在梦的工作将抽象思想转化为视觉影像时,一个人可以控制梦的工作。当他处于疲惫和昏昏欲睡的状态之中,如果勉强自己做一些理智工作,那么思想就会消失,而由一种显然是其替代物的幻象所替代。

举一个简单的例子。西尔伯勒说:“我考虑过必须对一篇论文中的一段不通顺的文字加以修改。”其幻象是:“我看见自己在刨平一块木头。”实验中常发生这种情况:幻象的内容并非是被思考的思想,而是他正努力着的主观状态——这种状态替代了思考对象。这种情况被西尔伯勒描述成一种“功能性现象”。一个例子就可以使你马上明白这种现象的含义。这位作者力图比较两个哲学家关于某个特殊问题的观点,但在他处于睡眠的情境中时,他总是忘记其中一个观点,最后产生了幻象:他正在向一个伏案的冷漠的秘书打探消息,而这个秘书开始是不理睬他,然后又厌恶地白了他一眼表示拒绝。进行实验的条件自身就可能解释了为什么实验所引起的幻象如此经常地代表一种自我观察的活动。

象征问题的讨论还没有结束。有些象征,我们相信我们已认识它们,但它们仍然困扰着我们,因为我们不能解释这种特殊的象征物怎样变成了那种具有特殊意义的东西。在这种情况下,来自于其他领域诸如语言学、民俗学、神话和宗教仪式的证实必然受到特别欢迎。外套或斗篷(德文“Mantel”)这一象征物就是其中的一个例子。我们说过,在女人的梦中,这代表一个男人。赖克(T.Reik,1920)为我们提供了如下信息,你们会对此留下深刻的印象。赖克说:“在贝陀因人(the Bedouins)的极端古老的结婚仪式中,新郎把名为‘Aba’的特殊斗篷披加到新娘身上,嘴里说下述礼节的话语:‘从此以后,除我外,不许有他人给你披戴。’”[引自艾斯勒(R.Eisler,1910)]我们也发现了几个新的象征物,至少可告诉你们其中两个。据阿伯拉罕(Abraham,1922)说,梦中的一只蜘蛛象征着一位母亲,但这是儿童的阳具欲期的母亲,是我们所害怕的母亲;故而对蜘蛛的恐惧,表明了害怕与母亲的乱伦及对女性生殖器的恐惧。或许你们知道,神话的创造物,美杜萨(Medusa)的头,能追溯到怕被阉割的同样动机。我想告诉你们的另一个象征物是桥,费伦茨(S.Ferenczi,1921,1922)曾对此做过解释。首先,它意指男性生殖器,该生殖器在性交中使父母相联结;但此后,它从第一个意义中派生出更深一层的意义。由于男性生殖器的功劳,我们才能够脱离羊水而来到这个世界上,故而桥即成为从另一个世界(未出生状态,子宫中)到这个世界(生命)的通道;而且,由于人们也把死描述为回归子宫(回归水中),所以桥也获得了某种通向死亡的意义;最后,在与其原始本意更远的意义上,桥代表在一般情况里出现的过渡或变化。所以,它与下述情况相符:如果一个女人没有克服成为男人的愿望,她就经常会梦到桥很短,以至于达不到彼岸。

在梦的外显内容中,我们经常发现令人想起童话、传说和神话中的那些熟悉题材的画面和情景。因此,对这些梦的解释,有助于理解创造这些主题的原始兴趣,尽管同时我们不应忘记,随着材料在此期间的改变,其意义理所当然也发生了变化。这样说吧,我们的解释工作就是揭示这种原始材料,它经常足以在最广泛意义上被描述为性的性质,但在后来的诸种适应当中得到非常多样化的应用。这类溯源容易引起全体非精神分析的学者对我们的愤恨,好像我们试图否定或低估后来建立于原始基础上的一切。但是,这种种发现是有意义的和有趣的。追溯雕像艺术中特殊题材的起源,情况也是如此。比如,艾斯勒(M.J.Eisler,1919)受其患者的梦的启发,就对普拉克西提(Praxiteles)创作的雕像《赫尔墨斯》中描绘的那个与小男孩戏耍的年轻人进行了精神分析性解说。最后,我要指出,我们经常用梦的解释阐明特殊神话题材的含义。例如,神话中的迷宫可被看作是肛门出生的象征:弯弯曲曲的小路是肠子,阿里阿德涅(Ariadne)线团是脐带。

随着研究的更加深入,梦的工作(即数不胜数令人眼花的材料)所采用的各种表征方法也越来越为我们所熟悉。我再给你们举一些例子。例如,梦中刺激物的重复象征着频繁性。下面是一个年轻女子的典型的梦。她梦见自己走进一个大厅,并发现厅中有个人坐在椅子上;这种情景反复出现了6次、8次或更多次,而每次这个人都是她的父亲。根据该女子提供的一些补充细节,在我们的解释中,发现这个大厅象征着母亲的子宫,那么,这个梦就易于理解了。该梦是少女们常有的幻想:认为当她的母亲在怀孕时,她们的父亲就参观了子宫,故而在她们处于胎儿期中就已遇见过她的父亲了。在梦中有些东西是颠倒的——其父的“进入”移置到她自己身上了,你们不要被这种情形所迷惑,顺便说一下,这种情形自身也具有一种特殊意义。父亲形象的反复出现仅可能表明,有关事件是反复发生的。最后,我们得承认,梦在通过反反复复表示频繁性时,其自身并无多大意义。我们只须找出后一个单词的原始意义;现在该词在我们看来意味着时间上的重复,而它却来源于空间上的堆积。的确,在一般情况下,只要有可能,梦的工作都把时间关系转变成空间关系,并这样表述它们。例如,在梦中一个人可见到这样的情景:其中两个人看起来非常小,并且离我们很远,就仿佛是把望远镜倒过来所看到的情景。在这里,空间上的微小与遥远具有同样的意义:所表示的是时间上的遥远;并且我们应该懂得,这个情景是来自遥远的过去的。

你们也许还记得,在早期的演讲中,我就已经告诉你们(并用例子阐明事实),为了我们的释梦工作,我们甚至已学会利用显梦的纯形式特性了。这就是,将它们转化为来自内隐的梦念的材料。就像你们已经知道的,凡同一夜晚所做的梦都属于同一体系。但是,对梦者而言,这些梦是连续一贯的,还是被分成几个部分及分成多少部分,这都不是无关紧要的事。这些部分的数目通常与内隐的梦念的结构形态中分离聚点的数目一致,或与梦者心理生活中的各种斗争倾向相一致,这些倾向的每一种都可在梦的某一特殊部分获得主要的、但又非唯一的表现。一个短小的序梦与一个紧接它而来的更长的主梦的关系通常是条件与结果(条件从句与结果从句)的关系,在旧的《精神分析导论》中可找到非常鲜明的例子。实际上,一个被梦者描述为“莫明其妙插进来”的梦可能相当于梦念中的一个从句。亚历山大(P.Alexander,1925)对成对梦的研究表明,若把同夜的两个梦合起来考虑,则它们是在两个阶段上实现对欲望的满足,从而分别完成梦的任务的,尽管每个梦独立时并不产生这种结果,但上述情况并不少见。例如,假设梦的欲望在其内容中对某个特定的人要做出非礼的行为,则在第一个梦中,此人将毫无伪装地出现,而对其欲采取的行为则被羞羞答答地暗示出来。在第二个梦中就完全不同了。这种行为将毫无伪装地显现,但该人或者无法辨认,或者被另外的毫不相干的人所替代。你们会承认,这种情形给人的印象确实巧妙。我们还可发现联成对梦的另一种类似关系:其一代表惩罚,另一个代表罪孽深重的对欲望的满足。这就相当于说:“如果一个人愿意为此接受惩罚,那么他就可以继续放任自己做出那种遭禁忌的行为。”

关于这些一般的发现或释梦在精神分析工作中的应用的讨论,我就到此为止吧。我相信你们急于听到,我们对梦的性质和重要性的基本观点发生了什么变化;我已经提醒过你们,正是关于这一点,我几乎没有什么可说的。在梦的整个理论中,争论最激烈的一点就是关于所有的梦都是对欲望的满足这一主张。门外汉不可避免地,而且已经提出反对:但还有这么多的焦虑梦呀。我想我可以说,关于这一点我在早期的演讲中已经彻底论述过。尽管我们把梦分为愿望的梦、焦虑的梦和惩罚的梦,但我们仍保持着理论的完整性。

惩罚的梦也是对欲望的满足,尽管它们满足的不是本能冲动的欲望,而是满足内心的批判稽查和惩罚机构的欲望。假如我们面前有一个纯粹的惩罚的梦,那么一个简单的心理推演就能将它还原为愿望的梦,因为惩罚的梦是对它的告诫性反驳,而且,由于这种指责,这一惩罚的梦被显梦所取代。女士们,先生们,正如你们所知,梦的研究首先有助于我们了解神经症,并且你们将会发现,关于神经症的知识反过来又可影响我们关于梦的观点,这是很自然的。不久你们就会知道,我们不得不假定,在我们内心存在着一种特殊的、批判的和禁止的机构,我们称之为“超我”。由于认识到梦的稽查也是这个机构的一种功能,我们还应更加认真地思考超我在梦的构成中的作用。

梦的欲望满足理论仅有两大困难。尽管已很深入探讨这两个困难,我们仍未得出完全满意的结论。

其中第一大难题表现在下列事实中:那些经历过震惊、有过严重的心理创伤(trauma)——常见于战争中,并且是创伤性癔症的基础——的人们,在梦中通常倒退到创伤性情境中。依据我们关于梦的功能的假说,这是不应该发生的。以这种方式倒退到那种极端消沉的创伤性经历可能会满足什么样的欲望冲动呢?很难推测。

在精神分析工作中,我们差不多每天都遇到第二个难题,它所含的对我们理论的反驳并不如第一个那么重要。你们知道,精神分析的一个任务,就是揭开隐藏于童年最早期的遗忘症的面纱,并获得早期幼儿性生活的种种现象的有意识记忆。儿童的这些最初性经验,是与焦虑、禁忌、失望和惩罚的痛苦印象相关联的。我们能理解它们是正被压抑的;尽管如此,我们仍不能理解,它们是如何自由地进入梦的生活的?是如何为如此之多的梦的幻想提供形式的?是如何使梦被那些来自童年景象的复制品和对它们的暗示所填满的?必须承认,这些性经验的令人不快的性质与对梦的工作中欲望的满足这一目的好像是相互排斥的。但也可能是,我们在这种场合中将这种困难人为地夸大了。毕竟,所有能消失掉却又无法满足的本能欲望,都与这些相同的幼儿经验相关,这些本能欲望终生为梦的构成提供了能量,并且我们毫不怀疑,这些欲望有可能伴随着把另外的令人痛苦的事件的材料有力地推向表面来。另一方面,这种材料的方式和形式的再现清楚地说明,梦的工作会努力通过扭曲的方式直接否认不愉快,并将失望转化为成功。

就创伤性神经症而言,情形就不同了。在这些情形中,梦通常以焦虑的产生而告终。我认为,我们不必害怕承认,在这里,梦的功能是无效的。我不想借用例外证明规律的说法:对我而言,这种说法的明智与否是值得怀疑的。但毫无疑问,这种例外没有推翻规律。如果我们为了研究而把某种特殊的心理功能(如做梦)从整体的心理机能中分离出来,那么,我们就有可能发现那些其所特有的规律;但若我们再次把它放回到整体关系中,我们就会发现,这些规律由于与其他势力相冲突而变得模糊不清或被削弱了。我们说梦是愿望的满足,但假如你们想要考虑到上述后两种相反情况,那么你们也可说梦是满足欲望的一种企图。凡是能正确理解心理动力学(dynamics of the mind)的人,都不会认为这两种说法有什么差别。在特定情形中,梦仅能获得极不完全的欲望满足,甚或完全抛弃这种意图。梦的功能的最大障碍好像是对创伤性潜意识固着。虽然睡眠者不得不做梦,但由于夜晚压抑作用的削弱,从而使创伤性固着得以进行向上冲的活动,这样梦的工作功能就失效了,而不能把关于创伤性事件的记忆痕迹转化为欲望的满足,在这些情形中,可能出现下述情况:一个人将会失眠,并会因害怕梦的功能失效而放弃睡眠。这里,创伤性神经症给我们提供了一个极端例子。但我们也得承认,儿童期的经验也具有一种创伤性,而且,如果在其他情形中,梦的机能也出现一些比较细微的干扰,我们也不必感到奇怪。

第30讲 梦与神秘主义

女士们,先生们:

今天我们将沿着一条狭窄的小路前进,但这条小路却会引导我们走向一个广阔的前景。

下面,我将讲述梦与神秘主义(occultism)的关系,对此你们不必感到惊讶。事实上,人们经常将梦看作是通向神秘世界的门户,即使在今天,仍有许多人把梦自身视为一种神秘现象,甚至连我们这些以梦为科学研究对象的人,对梦与那些模糊事物有着一缕或多缕的联系也不加质疑。玄秘论(mysticism)、神秘主义——这些字眼是什么意思呢?你们不必期望我将试图用定义来表达这些模糊的概念。我们都大致了解,这些词对我们意味着什么。它们意指某种“别的世界”,这个世界存在于科学为我们构建的受无情的法则支配的明亮世界的背后。

神秘主义断言,事实上,天地间存在的东西比我们的哲学所能想象的要多得多。所以,我们无须受制于学院哲学的狭隘成见;而应该相信:凡呈现于我们面前的东西都值得信任,我们打算像处理其他任何科学材料一样来处理这些事物:一方面,弄清是否真能证实这些事物的存在;另一方面,只有在这些事物的真实性无可置疑之后,才能设法对其加以解释。然而,无可否认,就理智的、心理的和历史的因素而言,我们甚至很难把这种决定变为实际行为。这与我们探究其他问题时是不相同的。

首先,是来自于理智的困难。且看看我对我的想法做的粗略浅显的解释吧。假定我们所讨论的是地球的内部结构。你们知道,对此我们还没有完全弄清楚。我们怀疑它是由白热化的重金属构成的。然后,我们再想象某人提出的一种论断:地球内部是由饱含碳酸——即苏打水的液体构成的。对这一论断,我们会毫不迟疑地说,这绝不可能,因为它与我们的一切预期相矛盾,而且无视那一导致我们接受金属假说的已知事实。但这种论断又不是不可想象的,如果有人能给我们提供论证苏打水假说的方法,我们会毫不反对地接受它。但是,假设现在有其他人郑重提出:地球的内核是由果酱构成的,我们的反应就会大不相同。我们将告诉自己:果酱并不是自然产物,而是人类烹制的东西,而且,果酱的存在是以果树和果实的存在为前提的,我们无法理解怎么能把植物与人类烹调术安放于地球内部。这些理智的反对结果将扭转我们的兴趣:不是立即着手研究地球内核是否真由果酱构成,而是思忖,提出这种观点的人是什么样的?或最多只问他得出此观点的由来。倒霉的果酱理论提出者将深以此为忤,责怪我们因为抱守貌似科学的成见而拒绝对其观点作客观的调查研究。但这对他无济于事。我们认为,成见未必总会受到非难;相反,由于它们使我们避免了无益的劳动,有时却是正确而有利的。实际上,成见也仅仅是从其他可靠的判断类推而获得的结论。

神秘主义者的所有主张给我们的印象,与果酱假说给我们的印象相同;因此,我们有理由不假思索地排斥它们,而不必进一步深入研究。但同样的,这种观点也并非如此简单。我所提出的这种比较,证明不了任何东西;或者说与通常的比较一样,只能证明极少的东西。这种比较是否符合事实仍是值得怀疑的;而且很明显,它的选择早已由我们傲慢的态度决定了。成见有时是有用而合理的,但有时却是错误而有害的。没有人能辨明,它何时属于前者,何时属于后者。科学史上的许多事例告诫我们:切勿过早做出定论。我们现在称为陨石的那些石头可能是从太空落到地球上的;蕴藏着贝壳残骸的岩石山脉可能曾是海洋的床底。长期以来,这些假说都被认为是没有任何意义的。顺便提一下,当我们的精神分析提出存在潜意识推论时,也出现了相差无几的情况。故而我们精神分析者在运用理智的思考驳斥新假说时,有特殊的理由采取谨慎的态度;而且必须承认,理智思考并没有使我们消除厌恶、怀疑和不确定感。

我已经说到了第二个因素是心理因素(这使我们难以接近研究课题)。我指的是人类普遍存在的轻信倾向和对奇迹现象的信仰。在很早以前,当我们还处于生命的严格法则之下时,我们就产生了一种反抗,反对思维规律的严酷性和单调性,反对实在性验证的需要。理性变成了敌人,剥夺我们享乐的种种可能。我们发现,只要我们脱离了理性束缚——哪怕只是暂时的——而非屈从于非理性的引诱,我们就会享受更多快乐。学童喜欢文字游戏,专家们在科学会议结束后拿自己的研究取乐;甚至最严肃的人也喜欢听听笑话。对“理性与科学——人类拥有的最强力量”的更深的敌意正伺机发作;它使人们宁愿舍弃“训练有素”的医生,而求助于巫医或自然疗法的治疗者;它对神秘主义的论断情有独钟,只要其所提供的事实能用以突破规律和法则;它使批判主义智昏,它歪曲人的知觉,把那些得不到证实的观点和意见强加在人的身上。假如考虑到人类的这些倾向,我们就有足够的理由对神秘主义著作中提出的信息置疑。

我把第三个因素称为历史因素。我意在指出神秘主义世界中实际上并不存在任何新的东西。那里一再出现的只不过是远古时期流传下来的并载于古书上的所有迹象、奇迹、预言及稀奇古怪的东西;长期以来,它们被认为是天马行空的想象或有意欺瞒的结果,是人类处于极端无知、科学精神尚在襁褓中的时代产物。如果我们接受神秘主义者宣称的、至今仍存在的所有事物的真实性,我们也就必须相信自古流传的那些传说的真实性。于是,我们必须考虑到,所有民族的传说与圣典都载有种种类似的神奇故事;宗教正是在这些神奇事件的基础之上,谋求着人们的崇信,并从中找到超人力量发生作用的证据。果真如此,我们就不禁要怀疑:神秘主义的兴趣事实上是一种宗教兴趣;神秘主义活动的隐秘动机之一就是,当宗教受到科学思想的先进性威胁时,给予帮助。而且,由于发现了这个动机,我们加深了对神秘主义的不信任,更不愿意着手研究这些想象的神秘现象。

然而,这种厌弃迟早是必须加以克服的。我们面临着一个实际问题:神秘主义者告诉我们的事情是真还是假?通过观察,这个问题毕竟还是可以得到明确解决的。说到底,我们还是感谢神秘主义者。现在我们还无法证实自古流传的种种奇闻轶事。不过我们认为,倘若它们不能被证实,则须承认,严格地讲它们也不能被证伪。但是对那些我们能亲历亲为的当代事件,我们应该能做出明确的判断。假如我们深信这样的奇迹不会发生在今天,我们就不必害怕它们可能发生在古代这样的相反意见;如此,其他解释也就更有道理了。这样,我们就消除了疑虑,并准备对神秘现象进行研究。

但不幸的是,我们在此又遇到了对我们这真诚的意图极为不利的情况。我们的判断所应依赖的观察是发生在令我们的感官知觉模糊、注意力迟钝的条件之下;经过遥遥无期的无望后,可供观察的现象才在黑暗或朦胧的红光中显现。据说,实际上我们的质疑——即批判——态度可能阻止了预期现象的发生。故而,这些现象发生的情境无外乎是我们进行科学探究的一般情境的滑稽模仿。这些观察的对象即所谓的“巫师”(mediums)——那些具有特殊的“敏感”能力的人,但他们的智力或性格品质不过尔尔,他们也不像古时创造奇迹的人一样,怀有伟大的见解和高尚的目标。恰恰相反,甚至那些相信他们神秘力量的人,也认为他们极不可靠;我们已揭穿他们当中大多数人是骗子;而且有理由认为,其余的也会遭受同样的下场。他们的行为给人以儿童恶作剧或魔术师变戏法的印象。在巫师的降神会上,还从未产生过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比如,向人们提供一种新能源)。实际上,尽管魔术师通过魔术从其空帽子里变出了鸽子,我们也不期望从中获取孵生鸽子的启示。我很容易理解这样的人:为了获得无偏见的评价,他便去参加神秘的降神会;但他不久就感到厌烦,并厌恶地摆脱他所期望的一切,而退回到先前所抱有的成见之中。人们可能会指责这种人的行为方式是不正确的:人们不应该预先规定其所欲研究的现象应该是什么样的,并且应该在什么情况中出现。相反,他应该百折不挠,重点放在采用最新的预防和监督措施以抵制巫师的不可靠性上。但不幸的是,这种现代的防备措施使易于接近神秘现象的观察宣告破产了。这样,神秘主义的研究成为一个专门化的艰难行当——一种无法兼顾其他兴趣的活动。在从事这些研究的人们得出结论之前,我们只能保留怀疑和我们自己的臆测。

在这些猜测中,最有希望的,毫无疑问是下述猜测,即假设神秘主义中存在着尚未为人知的事实的实在核心,而且在这个核心周围,欺骗与幻想已编织成了难以窥入的面纱。我们如何才能接近这个核心呢?从哪一方面入手才能有效研究这个问题呢?这里,我认为梦可以给我们以帮助:它暗示我们应从这种混乱中摄取心灵感应(telepathy)这个主题。

你们知道,所谓的“心灵感应”是指这种妄乱断定的事实:在某个特殊时间里发生的事件,不经过我们所熟悉的种种交流途径,而能几乎是同时地进入到远处某人的意识中。这里暗含着一个前提:该事件涉及某人,且另一个人(信息接受者)对他有着强烈的情感上的关注。例如,甲遭受意外伤害或死亡,而与甲有密切关系的乙(如甲的母亲、女儿或情人),差不多可以在同一时刻通过视觉或听觉获知此事,就像有电话通知了他,而事实又并非如此;这就是一种心理上的无线电。在你们面前,我无须坚持这种事的可能性,并有很好的理由对大多数此类报告不加考虑;但所剩极少者却不能用这种方法轻易处理。现在,为明了我所述的内容,请允许我省略前面谨慎使用的“妄乱断定”一词,姑且认为,我相信心灵感应现象的客观真实性。但你们要牢记,事实并非如此,我并不是真的这么认为。

实际上,我可以讲述的内容很少——仅有一个不起眼的事实。如果我告诉你们,梦与心灵感应几乎根本没有关系,这马上会使你们更加失望。心灵感应没有给梦的性质提出什么新的解说,梦也没有为心灵感应的真实性提供任何直接证据。而且,心灵感应现象与梦绝无密切关系;它也可能在清醒状态中发生。探讨梦与心灵感应之间关系的唯一理由是,睡眠状态好像特别适合于接受心灵感应的信息。在该状态中,人们会做所谓的心灵感应梦;在对其分析中,人们会形成一种信念:心灵感应的信息作用,与白天的其他残余部分的作用相同,并以同样方式被梦的工作所改变,从而为梦的工作目的服务。

在分析这样一个心灵感应梦时,发生了一件微不足道但我却非常感兴趣的事,我把它作为本讲的出发点。1922年,我第一次论述此事时,手头上仅有一个观察实例。尽管此后我做了许多类似的观察,但我仍愿意采用第一个实例,因为它最易描述,而且由此我们将引导你们直接接触到这件事的核心。

有一个显然很聪明的人(他自称毫不“喜欢神秘主义”)曾写信告诉我,他做了一个对他而言似乎非同寻常的梦。他首先告诉我,他远嫁的女儿预期12月中旬生第一胎。他很爱这个女儿,而且也知道,女儿非常依恋他。在11月16~17日夜间,他梦见自己的妻子生了一对双胞胎。接下来他讲了许多实际上解释不了的详细情节,在此我就略而不讲了。在梦中双胞胎的母亲是他第二个妻子,即他女儿的继母。他说,他并未指望他现在的妻子生孩子,因为她没有细心抚育孩子的能力;而且,在他做梦的时候,他已很久没有与她发生性关系了。促使他写信给我的原由,不是他对梦理论的怀疑,尽管该梦的外显内容可能有理由使他产生怀疑,即那个梦为什么违背他的愿望而让其妻子生孩子呢?而且据他所说,他也并没有任何理由担心这件违心的事会发生。促使他把梦告诉我的是下述情况:11月18日早上他收到一份电报,电报上说他女儿生了一对双胞胎。电报是前一天发出的,双胞胎诞生于11月16~17日夜间,差不多就是他梦到妻子生双胞胎的时间。梦者问我,是否认为该梦与真实事件的巧合是偶然的。他没有冒昧地把该梦称为心灵感应梦,因为梦的内容与真实事件的区别,对他而言似乎是根本的东西生孩子的人的身份。但他的解释之一说明,如果这真是一个心灵感应梦,他可能也不会对此感到诧异,因为他相信,他女儿在生孩子时一定非常想他。

女士们,先生们,我相信你们已经能解释这个梦了,并且也明白我为何要讲述它了。这个男人对他第二个妻子不满意,而宁愿她是像前妻所生的女儿那样的妇人,诚然,在他的潜意识中,这个“像……那样”是被删掉的。那天夜里,传来了他女儿生下双胞胎的心灵感应信息,而梦的工作控制了这一信息,并让潜意识欲望——由他女儿代替他的现妻的愿望——对它发生作用,从而产生令人困惑的显梦,它掩盖了欲望并扭曲了信息。我们必须承认,只有对梦进行解释,才能向我们表明:这是一个心灵感应梦;精神分析揭示了一个非此无可发现的心灵感应事件。

但你们千万不要误入歧途。尽管如此,梦的解释并未向我们显示任何表明心灵感应事件的客观真实性的东西。同样,它也可能是一个可用另外方法解释的幻觉。这个男人的内隐的梦念可能是这样进行的:“若正如我所猜测的那样,我女儿的预产期确实弄错了一个月,那么今天就应是她分娩的日期。我上次见到她时,她看上去就像会生双胞胎。我那已故的妻子特别喜欢孩子,倘若她看到双胞胎,该会多高兴啊!”(最后这个因素基于梦者的联想,我未曾提及)由此看来,梦的刺激可能是梦者本身有依有据的猜想,而非心灵感应的信息;不过结果都是一样。至此,你们能理解,就我们是否应承认心灵感应的客观真实性这一问题,即使是对该梦的解释,也没有告诉我们任何东西。该问题仅能依靠对相关所有情况所进行的全面研究才能解决。而遗憾的是,相对我们所接触的其他任何事例,对该事例进行全面研究的可能性并不会更大。即使心灵感应假说提供了最简单的解说,对我们仍无更多帮助。因为最简单的解说并非总是正确的;真理通常并不是简单的,在决定赞成这个重大假说之前,我们必须相当审慎。

现在,我们撇开梦和心灵感应这个主题,因为我没有更多的东西可以讲述。但是,请你们注意,并不是梦给予我们了解心灵感应的知识的,而是对梦的解释,即对梦的精神分析研究。因此,接下来我们可以把梦完全搁置一边,而寄希望于精神分析对其他的、被称为神秘的事件做一点解释。例如,有这样一种思维迁移现象,它非常接近于心灵感应,并且被认为就是心灵感应也不显冒昧。一个人的心理过程——观点、情感状态、意向性冲动——无须应用人们所熟悉的语言和信号等交流方式,就能够穿越无物空间迁移到另一个人那里。如果真有这样的事发生,你们知道,那将是多么非同凡响,甚至可能具有多么重大的实用价值啊!但我们偶尔注意到:非常奇怪的是,这种现象在古代奇闻轶事里却恰恰很少提及。

在对病人进行精神分析治疗时,我形成了一种想法:职业算命者的活动隐藏着一个可对思维迁移进行观察的机会,而这类观察又是极不易招致非议的。那些人是一群无足轻重乃至地位卑下的人,他们专心于这样一类活动——摆开纸牌、研究笔迹或手掌纹路,或运用占星术推算——同时,在表明他们了解问卦者的过去与现在后,进而预测其未来。尽管这些预言后来都落空了,但问卦者对此活动仍表现出极大满足和毫无怨言。我已遇到过几例,并运用精神分析研究它们。随后,我将会告诉你们其中最著名的一个例子。令人遗憾的是,我因受制于医疗职业道德,而必须对许多详细情况保持缄默,从而削弱了它们的可信度。但是,我将设法避免曲解事实。现在请听听我的一个女病人的故事,她与算命者曾有过这样一种经历。

她是一个多子女家庭中的长女,并一直强烈地依恋其父。她结婚早,并完全满意自己的婚姻。但唯有一事令她感到美中不足:她没有孩子。故而,她深爱的丈夫无法完全取代父亲在其心中的地位。当她经历多年失望之后而决定接受妇科手术时,她的丈夫却向她披露,责任在他:婚前一场疾病剥夺了他的生育能力。她深感绝望,患上了神经症,明显地陷入害怕被诱惑(对丈夫的不忠)的痛苦之中。为了使她振作起来,丈夫携她去巴黎出差。在巴黎的一天,他们坐在旅馆的大厅里时,她忽然注意到旅馆服务员中引起了一阵骚动。她询问出了什么事,有人告诉她算命先生蒙西厄·拉(Monsieur le)来了,而且正在那边一个小房间为问卦者解答疑难。她便表示想去试试。虽然丈夫反对这一想法,但趁他没留意时,她溜进了那个询问室,并见到那位算命先生。她当时27岁,但看上去显得更年轻,而且她取下了结婚戒指。算命先生蒙西厄·拉让她把手放在一个装满灰烬的碟子里,并认真地研究她的指纹。然后他向她描述横亘于她面前的各种困难,并以一个安慰性保证结束谈话:说她还会结婚,并在32岁时会有两个孩子。当给我讲述这个故事时,她已43岁,罹患重病,生育孩子毫无指望。因此,那个预言并未实现;但她谈及此事时,非但没有丝毫痛苦,反而带着明显的满足感,好像正在回忆一件令人快乐的事情。显而易见,她根本没有注意到预言中两个数字(2和32)可能意味着什么或者是否意味着什么。

或许你们会认为这是一个愚昧而费解的故事,并会问我为什么向你们讲述这个。如果——这是要点——精神分析尚不可能做到解释这个预言的地步,或预言的可信性恰恰不是来自于对这些细节的解释,我也会产生像你们一样的看法。这两个数字在我病人母亲的生活历程中可见。她母亲结婚晚——直到30岁出头——而且,她家人常说起母亲在急于补偿失去的时光上已取得了成功。她的头两个孩子(我的病人是其中年长者)是在间隔尽可能短的时间里(即同一年里)相继出生的;事实上她32岁时就已有两个孩子了。因此,算命先生蒙西厄·拉对我病人所说的含义是:“你还年轻,不必发愁。你和你母亲的命运相同,她也不得不等很长时间才有孩子,所以等你32岁时,你也会有两个孩子。”拥有母亲同样的命运、取代母亲的位置、替代母亲与父亲的关系——这是她早年最强烈的愿望,而正是由于这个愿望没有实现,她才开始患病。那个预言向她许诺,无论如何这个愿望都将实现;她怎会不对这个预言家感到亲切呢?但你们认为算命先生蒙西厄·拉有可能了解这个偶遇的顾客的家庭秘史吗?绝不可能。但他是如何获取信息,从而能够用涵括两个数字的预言表达出我的病人最强烈但又最隐秘的愿望的呢?我看只有两种可能的解释:要么我所听到的故事是假的,其实是另一副样子;要么思维迁移是真正存在的现象。毫无疑问,人们可以假设,相隔16年后,病人把上述两个数字从潜意识中引入到她的回忆中。我做此假设毫无根据,但又无法排除,而且我想,你们将倾向于相信另一种解释,而不是相信思维迁移的真实性。假如你们的确相信思维迁移的真实性,那可别忘了:正是精神分析提示了这个神秘事实——当它被曲解到难以辨认时,精神分析恢复了它的原貌。

如果每个事例的问题都和我病人的那个例子一样,人们会一笑了之。任何人都不会仅凭一种观察就想建立一个意义重大的信念。但请你们务必相信我的保证:这并非是我遇到的唯一事例。我已收集了大量此类预言,并从中获得一种印象:算命先生只能根据问卦者的询问来表达问卦者的思想,尤其是问卦者的私欲;因此,我们有理由把这些预言分析为问卦者的主观产物、幻觉或人们所提及的梦。当然,不是每个事例都有同等的说服力,也不是每个事例都有可能去排除更具理性的解释;但从总体来看,存在思维迁移的现象,是有很大可能性的。这个课题的重要性使我本应把所有的事例都告诉你们。但是,鉴于其中描述的冗长和对我职业道德的违背,我不能这样做。故而,我将尽量在良心许可的范围内向你们再多提供几例。

一天,一个高智商的年轻男子来拜访我,他是准备参加博士学位最后考试的一名学生,但他抱怨说,他已丧失了一切兴趣、集中注意的能力,甚至丧失了有条理的记忆能力;因此,他无法参加考试。这种半瘫情况的历史很快就真相大白了:他在采取一种自我抑制的行动后就病倒了。他有个妹妹。他以一种强烈但又总是压抑的专注依赖着这个妹妹,正如妹妹对他一样。“我们不能结婚是多么遗憾啊!”他们经常彼此倾诉。但有个受人尊敬的男子爱上了妹妹,而且她也回报了他的爱情。可她的父母不同意这桩婚事。在为难之际,这对年轻人转而求助于她的兄长,而他也没有拒绝提供帮助。他使他们可以互相通信,最后还以其影响力说服父母同意了他们的结合。然而在婚约期间,发生了一件意外,而且其意义不难猜到。他和未来的妹夫进行了一次没有向导的、艰难的登山运动;在登山中,他们迷路了,并陷入不能安全返回的危险中。妹妹结婚后不久,他就跌落到这种心力枯竭的境地。

精神分析的作用恢复了他的工作能力,为了参加考试,他告别了我。但在那年秋天他顺利通过考试后,又回到我这里呆了一段时间。那次,他给我讲述了前一个夏季的非凡经历。他大学所在的那个城镇里,住着一个未来预言者,她非常受人欢迎,甚至皇宫王子在做重大事务前也去请教她。她的算命方式非常简单。她除了询问来访者的出生日期之外,其他什么也不问,甚至姓名也不问。然后,她开始查阅占卜书,仔细推算,最后向问卦者说出一个预言。我的病人决定求助她的神秘技术推测其妹夫的未来。他拜访了她,并提供有关日期。她推算后预言:“所算的人今年7月或8月会死于小龙虾或牡蛎中毒。”我的病人用这句话来结束他的故事:“这确实令人不可思议!”

开始时我非常生气。听完他这句感叹之后,便忍不住问:“你看这个预言有什么神奇的?现在已是深秋了,而你妹夫并没有死,否则你早就告诉我了。因此,这个预言并没有变为事实。”“毫无疑问是这样的,”他回答道,“但令人吃惊的是,我妹夫的确酷爱吃龙虾和牡蛎,并且在前一个夏季——换句话说,在我拜访未来预言者之前——他已发生过牡蛎中毒,并差点死掉。”对此我有什么可说的?我只是感到恼怒。这个受过高等教育的人(而且做过满意的精神分析)居然不能弄懂事情的缘由。在我看来,我不相信能从占卜书中推算出小龙虾或牡蛎中毒,而更倾向于相信,我的病人仍没有消除对其情敌的憎恨,而对这种憎恨的压抑早先曾导致了他的疾患,未来预言者只不过表述了他的愿望:“千万不要放弃饮食上的这种嗜好,终有一天,他会因此而死。”我必须承认,对这一案例我想不出其他任何解释;除非我的病人是在与我开玩笑。但是,据与他前后两次的接触看,我没有理由怀疑他,且他的话似乎是严肃认真的。

下面再讲另一个事例。一个官居要职的青年与一妓女私通(liaison),这种隐私关系带有一种古怪的强迫特征。他时常被迫用嘲讽和侮辱的言语激怒她,直至令她彻底绝望。当达到这个程度后,他才感到轻松,便与她和好,送给她一件礼品。但现在他想要与她脱离关系,因为这种强迫似乎使他难以忍受。他也意识到这种私通正在损害他的声誉。他想拥有自己的妻子,建立一个家庭。但因为凭他自己的力量他无法摆脱这个妓女,所以他向精神分析者求助。在他已经开始接受精神分析期间,有一次,在辱骂妓女之后,他让她在纸上写了些东西,为的是将它拿给笔迹学家看。据笔迹学家(graphologist)的报告看,这是一个极端绝望、在以后几天极可能自杀的人的笔迹。实际上,这种情况没有发生,并且这个妓女仍然活着。但精神分析却成功地使他摆脱了束缚。他离开了这个妓女,而倾心于一个年轻的姑娘,他期望这位姑娘会成为他的好妻子。但不久,他做了一个梦,这个梦使他怀疑起这姑娘的人品。他弄到姑娘的手迹,并把它拿给同一位笔迹学专家看,专家对她笔迹的看法证实了他的怀疑。于是他放弃了娶这个姑娘为妻的想法。

为了对笔迹学家的报告——特别是第一个报告进行评论,我们必须知道我们的病人的一些隐私史。在其青年早期,他曾疯狂地爱上了一个有夫之妇(这与他的情感型性格相一致),尽管这女人仍然还年轻,但比他大得多。当她拒绝他时,他试图自杀,这个想法毫无疑问是发自他的内心。他能逃离死神已是奇迹,经过很长一段时间的护理,他才恢复过来。但是这疯狂行为给其所爱的女人留下了一个深刻印象,她开始喜爱他,于是他变成了她的情夫,从此,他与这个女人保持秘密的接触,并对她赤胆忠心。二十多年过去了,他们都老了——当然,那个女人比他更老——他感到有必要离开她,让自己获得自由,过一种自己的生活,建一栋房子并组建自己的家庭,伴随着这种厌恶感,在他心中升起了一种长期被压抑的报复他情妇的渴望。既然他曾因为她拒绝自己而想自杀,故而现在他希望获得一种由于他离开她,而使她也想自杀的满足。但他仍然深爱着她,以至于这个愿望无法进入他的意识;而且,他也不会过分伤害她而使其自杀。在这种心理支配下,他把第二个情妇作为替罪羊,以满足其复仇的渴望。他纵容自己对第二个情妇进行种种折磨,而这种种折磨本来是他想施加在第一个情妇身上、而使她痛苦不堪的。他对第一个情妇的报复暴露无遗,并不隐瞒他的背弃,而且把她引为自己新恋爱史中的密友及参谋。这个可怜的女人已从施舍爱情降至乞求爱情,她受他信任的痛苦可能远远大于第二个情妇受虐的痛苦。使他抱怨替罪羊的那个强迫感,亦即导致他接受精神分析治疗的那个强迫感,当然已从第一个情妇转向了第二个情妇。他想摆脱而又摆脱不掉的是第一个情妇。在笔迹研究方面我不是权威,对从笔迹推断性格的技术也不很重视;更不相信用这种方式有可能预知书写者的将来。然而,你们知道,不管一个人对笔迹学的价值做什么感想,这样一个事实是绝没弄错的:当笔迹学专家许诺他眼前的笔迹的书写者会于几天内自杀时,也不过再现了询问者强烈的私欲。后来第二个报告也是同类事件,但那里所涉及的并不是潜意识欲望,而是从笔迹专家口里清楚表示出来的询问者的初发怀疑与担忧。附带说一下,在精神分析治疗的帮助下,我的病人成功地走出了他曾沉溺其中的怪圈,并在此怪圈之外找到了他的恋爱对象。

女士们,先生们,现在你们听到了梦的解释和精神分析一般是如何帮助神秘主义的。我已用几个例子向你们表明,正是借助于上述两种方法,原尚不为人所知的神秘事实才被公众所理解。对于我们是否会相信这些发现的客观真实性的问题——毫无疑问,你们对此问题有很大兴趣——精神分析不能给予一个直接的答复。但是,借助精神分析所揭示出来的材料,易给人留下一个完全有利于做出肯定答复的印象。然而,你们的兴趣不会到此为止。你们想知道那些精神分析没有涉猎的更加丰富的材料证明了什么样的结论。但在这里我无法满足你们的兴趣,因为它已超出了我的研究范围。我进一步能做的唯一事情是向你们报告几种观察,这些观察至少是和精神分析关系密切,是在精神分析治疗中,甚至是在它的影响下才可能得到的。我想举一个例子——后来该例在我脑中留下了非常强烈的印象。我将详细地论述它,希望你们能留心其中许多的细节,虽然如此,可我不得不丢掉很多本可以大大增强该观察说服力的细节。在此例中,事实显而易见,而不需要借助精神分析进一步阐释。然而,在讨论它时,若没有精神分析的帮助,我们的讨论也无法进行。但我预先要告诉你们,在精神分析情境中,该例虽有非常明显的思维迁移,但并不排斥人们产生的各种怀疑,也不允许我们赋予某种资格以支持神秘现象的真实性。

那么且听听看吧:1919年秋的一天,大概在上午10点45分,我正在给一个病人看病,刚从伦敦来的弗西斯(D.Forsyth)博士递过他的名片拜访我(我确信,假如我以这种方式泄露下面这个事实:他在我的引导下,用了几个月时间研究我的精神分析技术,我的这位来自伦敦大学的令人尊敬的同事,将不会把其作为一件不慎重的事情来看待)。当时我仅有匆忙招呼他一下的时间,于是约定以后会见他。弗西斯博士引起了我特别的兴趣,因为战争缘故我与外界中断联系之后,他是来拜访我的第一位外国人,他给我带来了美好时光的希望。稍后,即11点钟,我的一位病人P先生来访。他是一个四五十岁、聪明而友善的人,他是以与女人有性交困难而开始拜访我的。他的病没有任何治愈的可能,很早以前,我就提议停止治疗,但他却希望治疗继续保持下去,这显然是因为他把对父亲的温柔的爱转移给我,并从中感到安慰。在那个时期诊金是毫不重要的:这种治疗费用很少。给他治疗的过程对我来说也是充满刺激和活力的,结果,没有考虑医疗实践的严格规则,精神分析工作往往延长到一个预定的时限。

那天,P有与女人发生性关系的意图,并又一次提到一个可爱、泼辣而身无分文的女孩,他觉得,要不是她仍是一个处女这一事实挫消了他的任何严肃企图的话,他有可能会与她性交成功的。以前他也常向我提及她,但那天他第一次告诉我,虽然她并不知道他发生性交困难的真正原因,但她经常管他叫“Herr von Vorsicht”(预知先生)。听到这个信息后,我大吃一惊,弗西斯博士的名片还在身边,于是我就将此名片拿给他看。

这些都是该例的事实。我敢说你们会认为它们是毫无价值的,但请继续听下去,后面还有更多的事实。

在他年轻时,P先生曾在英国待了几年,自那时起,他一直保留着对英国文化的不可磨灭的兴趣。他拥有一个藏书颇丰的英文藏书库,并且过去常常从那里带书给我看。因他之故,我结识了本涅特(Bennett)、高尔斯华绥(Galsworthy)之类的作家,直到那时,我才拜读了他们的著作。有一天,他借给我一本题为《有产者》的高尔斯华绥的小说。故事在一个作者取姓为“福尔赛(Forsyte)”的家庭中展开。非常明显,高尔斯华绥本人也深爱这个家庭,因为在其以后一些作品中,他不断地写到这个家庭中的成员。最后他将所有有关这个家庭的故事汇集成册,取名为《福尔赛世家》。仅仅在我提到的那件事发生前不久几天,他还给我带来这套书中新出的一册。“福尔赛”这个姓和作者力求刻画的所有典型事件在我和P先生的交谈中也起重要的作用,并且成为两个彼此了解甚深的人之间容易形成的秘语的一部分。这些小说中的姓——“福尔赛”(Forsyte)——与我的来访者的姓——“弗西斯”(Forsyth)——差别非常小;而且按照德国人的发音,二者之间的差别简直无法辨别;有一个具有意义的英文单词“foresight”(预见)的发音方式,与上面二词相同,将它译为德文就是“Voraussicht”或“Vorsicht”。所以,P先生从他私人所关心的事实中选出这个姓,结果这个姓恰恰是在同一时期我所关心的;关于这一点,他是没有意识到的。

你们将会同意,现在开始看得更清楚了。但是,我认为假如我们分析阐明了P在同一时期的另两个联想,我们就会对这个引人注目的现象有更强烈的印象,甚至能明晰其决定意义。

第一个联想:在这次见面前一个星期的一天8点钟,我没有等到P先生,便外出拜访弗洛英德(Anton von Freund)博士。当我发现P先生恰好住在同一栋楼的另一层时,我感到很吃惊。由于这件事,我后来跟P说,从某种意义上讲,我曾到他家去拜访过;但我清楚地知道,我并没有告诉他我去那个公寓拜访的人的姓。现在,即谈到“Herr yon Vorsicht”后不久,他问我,弗洛英德-奥特里格(Freud-Ottorego)——正在Volksuniversität讲授英文课程——是否可能是我的女儿。在我们的长期交往中,他第一次如同我已习惯于被工作人员、官员和排字工误称的那样,将我的姓“Freud”误为“Freund”。

第二个联想:在同一时期结束时,他告诉我一个梦,他被该梦吓醒——他说这是一个十足的“噩梦”(Alptraum)。他补充说,不久前他忘了英文中“噩梦”是怎样拼写的,当有人请他说出英文“噩梦”一词时,他竞将“噩梦”一词说成是“马厩”(a mare's nest)。当然这是很荒唐的;他继续说,“a mare's nest”意指某种不可信的谎言而“Alptraum”应译为“nightmare”(噩梦)。这个联想与先前的那个联想间唯一的相同之处好像就是同为英文。然而,我却想起一件发生在大概1个月以前的一件小事情。当一个来访者——我在伦敦的好友琼斯(F)博士——在久别之后不期而至时,P和我正坐在房间里。于是,我暗示琼斯先到隔壁房间等一下,等我与P谈完。然而,P立即就从候诊室里挂着的照片中认出了他,甚至表示希望被引见。琼斯是一本论噩梦的专著的作者,我不知道P当时是否熟悉它,他避免阅读精神分析的书籍。

现在,我想探讨通过对呈现于你们眼前的,关于P的联想的背景和动机的研究可获得什么样的分析性理解。“Forsyte”或“Forsyth”这个姓对于我和对于P有相似的意义;我把我对这个姓的熟悉完全归功于他。显著的事实是,由于新出现的一件事——伦敦医生的到来,在另一个意义上,这个姓对我而言非常重要,而仅在此后极短的时间里,他就把这个姓带进了正在进行的精神分析之中。但是,这个姓在精神分析治疗中出现的方式可能与事实本身一样,是非常有趣的。例如,他不说:“我正好想‘Forsyte’这个你在小说中熟悉的姓。”他没有意识到这个姓的来源,却能把它引入自己的经历中,从而说出它——这是一件很久以前就可能发生、但直到那时才出现的事。他当时所说的就是:“我也是一个福尔赛,那个女孩就是这样喊我的。”我们不难知道这句话所表达的,是嫉妒的需要和悲哀的自我贬低的混合物。假如我们用下述方式把这句话表达完整,我们将不会误入歧途:“你的心思如此专注于这个新来访者,这使我受到了感情伤害。再回头注意我吧,毕竟我也是一个福尔赛——虽然像那姑娘所说,事实上我仅是一个预知先生。”随即他的思路沿着“英国人”这个联想的线索,追溯到上述两个事例,这两件事能使他产生同样的嫉妒感。“几天前您曾拜访了我的公寓——但不是去看我,而是去拜访弗洛英德先生。”这一想法使他将“Freud”扭曲为“Freund”。由于作为一位英文教师,她提供了最明显的联想,故而来自课程表上的“Freud-Ottorego”必定在此出现;并且,几个星期前的另一位来访者现在也出现在回忆中,毫无疑问,他对这个来访者也是同样嫉妒的,但又感到自己不是这个来访者的对手,因为琼斯博士有能力写两本论噩梦的专著,而他自己至多只能做这样的梦。他所提及的在“a mare's nest”一语的意义上所犯的错误也与此有关,因为它只能意味着:“毕竟我不是一个真正的英国人,就像我不是一个真正的福尔赛一样。”

这里,我不能用不合适或不明智等词语来描述他的嫉妒感。他曾被告诫过,只要外国小学生和病人返回维也纳,他的精神分析治疗,还有我们的联系便可能结束,而且此后不久,事实也确实如此。然而,我们取得了一次如此成功的精神分析工作:对由他在同一时间内提出的、并为相同的动机所激励的三个联想进行了解释;这个解释与下述另一个问题没有多大关系;若没有思维迁移,这些联想是否能够形成?这个问题都出现在三个联想中,并分为三个不同的问题:P能知道弗西斯博士刚对我进行了他的第一次拜访吗?P能知道我到他的公寓去拜访的那个人的姓名吗?P知道琼斯博士已写了一本论噩梦的专著吗?或者,这仅是我对出现于他的联想中的这些事的认识?我的观察是否能得出有利于思维迁移的结论,将决定于对这些不同问题的回答。

让我们把第一个问题搁置一下,因为另外两个问题更易于解决。我去他的公寓拜访一事,初看起来具有特别的说服力。我断定,我在简略而玩笑式地提到我曾拜访他的公寓时,并没有说到我拜访的人的姓。我想,P绝不可能在公寓里打听我拜访的那个人的姓名。我更相信他完全不知道那个人的存在。但这个例子所提供的证据价值被一偶然事件完全毁了。我去公寓拜访的人不仅叫“Freund”,而且还是我们大家的真正朋友。此人就是弗洛英德博士,他的捐款使我们创建出版社变为可能。他的早逝,以及几年后我们的同事阿伯拉罕(Karl Abraham)的去世,是精神分析发展中的最大不幸。所以,我有可能曾对P先生说过:“我在你的公寓里拜访了一个朋友(friend=freund)。”由于这种可能性,他的第二联想的神秘性便烟消云散了。

同样的,第三个联想在我们心中产生的神秘性印象也相当快地消失了。假如P从未读过任何精神分析的著作,他也能知道琼斯出版过一本论噩梦的著作吗?是的,他能。他拥有来自我们出版社的许多书,而且无论如何,他都可能看到过用于做广告的、登于封皮上的新出版物的标题。这无法证明,但也不可否定。因此,沿着此途径,我们不能得出结论。令我遗憾的是,我的这个观察像许多类似的观察一样,有着相同的弱点:记录得太迟,并且讨论时,我既不能再看到P先生,也不能进一步向他提问题了。

让我们再回头来看看第一个事件,该事件自身就支持了思维迁移这一显见的事实。P能知道在他来之前,弗西斯博士曾与我会晤了一刻钟吗?他能知道弗西斯博士的存在或弗西斯博士到了维也纳吗?对这两个问题,我们不必马上做出否定回答。我认为有一种说法可对此做部分肯定的回答。毕竟,我有可能告诉过P先生,我正在期盼着一位来自英国的博士——他是我在战后的第一个和平使者——接受精神分析训练。这可能发生在1919年夏季,早在来前的几个月,弗西斯博士就与我通信预约。我甚至当时就向P提到过他的姓名,尽管这对我来说好像是不可能的事。鉴于这个姓名对于我俩还具有另一种意义,我们当时就一定对它探讨过,而且其中某些东西本应留在我的记忆之中。然而,也有可能当时探讨过,可后来我完全忘记了。因此,在对P做精神分析治疗期间,他说出的“Herr von Vorsicht”使我大吃一惊而视为奇迹。假如一个人将自己看作是一个怀疑主义者,那么偶尔也怀疑一下自己的怀疑主义是有益的。也许我也有一种对神奇事物的隐秘倾向,从而制造出神秘事实。

这样,假如结果是我们已排除了一种神秘现象存在的可能性,仍有另一种可能性在等着我们,而且常难处理。假设P先生知道有弗西斯博士这个人,也知道弗西斯博士正被期望能在秋天来到维也纳,那么,怎样解释正好在弗西斯到达的那一天,并且是弗西斯进行他的第一次拜访后不久,他便立即知道弗西斯来了呢?有人会说这是一个偶然——无须加以解释。但是,我讨论P的另两个联想,正是为了排除偶然性,为的是说明他的确对拜访我的人怀有嫉妒的心态。或者,人们不应忽略一种极端的可能性,即假设P已观察到我显得异常兴奋(可以肯定,我自己对此一无所知),并由此得出结论。还可以认为,尽管是在那个英国人离开后一刻钟到的,P在他俩都必须经过的一条小街上遇到了弗西斯,从他典型的英国人外表认出了他,并在一种永恒的嫉妒状态中想到:“哦,这就是弗西斯博士;他来了,我的精神分析治疗就要告终了。他很可能是直接从教授那里来呢!”我不能再进一步做这些理性主义的假设了。否则,我们会再次落得个“不可证实”的结局,但我必须承认,我有一种感觉:该例也是赞成思维迁移的。而且,绝不只我一个人在精神分析情形中经历过像这样的“神秘”事件。在1926年,多伊奇(Helene Deutsch)曾发表了一些类似的观察报告,并研究了它们如何受病人与精神分析者之间的移情作用的影响。

我相信,你们将很不满意我在这个问题上的态度——不完全相信但又准备相信。你们也许会对自己说:“这就是下述一种人的另一个例子:作为科学家他终身尽职尽责;但到晚年却变得低能、对宗教虔诚而且轻信。”我意识到有一些伟人一定是被包括在这类人中,但你们不应把我归于其中。至少我并没有变为宗教狂徒,我也希望自己不会轻信。如果一个人终身信服现实,避免与其产生痛苦的冲突,那么此人晚年时也应时刻准备信服新的现实。毫无疑问,你们喜欢我能保持一种温和的信念,并毫不留情地反对一切神秘事物。但我不能曲意奉迎你们,并且我要奉劝你们,对思维迁移和心灵感应的客观可能性应有一种较友善的想法。

你们不会忘记,在此我只想尽可能从精神分析的角度去处理这些问题。十多年前,当这些问题第一次进入我的视野,由于认为它威胁着我们的科学世界观,故而我也感到一种恐惧。我担心,若某些神秘现象被证明是真的,那么科学世界观必定为心灵主义或神秘论所取代。今天我的想法就相反了。在我看来,假如有人认为科学没有能力同化和重新产生在神秘主义者断言中的可能被证实为真的东西,那么就表明,我们的科学世界观不十分信任科学。特别是就思维迁移而言,实际上,它似乎是赞成科学的——或正如我们的反对者所说,机械的——思维方式扩展到难以把握的心理现象。心灵感应的过程被假定为:一个人的心理活动激起另一个人同样的心理活动的产生。联结这两个心理活动的东西很可能是一种物理过程,在心灵感应的一端、一种心理过程转化为这种物理过程;而在心灵感应的另一端,这种物理过程又还原为相同的心理过程。将这种转化看成是类似于诸如打电话中听与说的转化之类的过程,是不会错的。只要想想,假如某人能了解这种心理动作在物理上的对应,那该多好!我认为,精神分析在物理的和前面称为“精神”的事件之间插入潜意识,因而似乎为诸如心灵感应之类的转化过程的假设铺平了道路。一个人只要使自己习惯于心灵感应的观念,就可以借它来完成很多解释——事实上,就目前而言,这种想法只能存在于想象之中。众所周知,我们还不知道在一个昆虫大群体中共同意图是如何形成的,可能是通过心灵感应之类直接的心理传递形成的。由此可猜想:心灵感应是个体间的原始而古老的交流方法;而且在种系进化中,它已被借助由感觉器官收到信号进行交流的更好方式所替代。但这种更古老的方式应该仍然存在,并在特定的条件下仍能起到作用——比如在情绪激动的公众中。所有这些尽管仍不能确定,而且充满着未解之谜,但我们也没有理由要害怕它。

假如心灵感应之类事物是一个真实的过程,那么,尽管难以证明,我们仍可假设它是一种相当平常的现象。假如我们能够证明它特别存在于儿童的心理生活中,那么它就与我们的期望相吻合了。这里,我们想起儿童频频出现的对这样一种想法所表示的焦虑:即父母知道他们未表露的所有思想——这与成人对上帝无所不能的信仰正好相似,或者是后者的起源。前不久,伯林汉姆(Dorothy Burlingham)——一个值得信任的见证者——在一篇论儿童分析与母亲的论文[1932]中发表了一些观察报告,假如它们能被证实,那么就能结束对思维迁移真实性所保留的怀疑。她利用一种不再稀奇的条件,对一位母亲及其孩子同时进行精神分析,并报告了下述一些值得注意的事件。有一天,在接受精神分析中,母亲说起一枚在她童年某一时期中具有特殊作用的金币。其后不久,当她回到家里时,她的10岁左右的小儿子跑到她的房间,带给她一枚金币,并求她代为保管。她惊讶地问他从哪里弄来的金币。他说是在过生日的那天得到的;但他的生日是在几个月前过的,没有任何理由让人相信,为什么恰好在那时她的孩子记起这枚金币。母亲把这个偶然事件报告给儿子的精神分析者,要求她找到孩子这一行为的缘由。但孩子的精神分析者并没有对这件事做出说明;孩子那一天的举动与其生活没有任何关系。几个星期后,当母亲正遵循医嘱,坐在写字台前记录下这一经历时,儿子走了进来,并想要回这枚金币,因为他想在下次做精神分析时,将这枚金币拿给精神分析者看。当然,孩子的精神分析者也不能对孩子的这一行为做出解释。

而这些就促使我们又回到了精神分析中去——这是我们一开始就想讨论的。

第31讲 心理人格的剖析

女士们,先生们:

我知道,无论是与人还是与物打交道,你们都明白出发点的重要性。这一观点对精神分析也是同样适用的。精神分析是从症状出发的,而症状在所有的心理内容中,最为自我所不知,这一出发点与精神分析的发展过程或其所得到的待遇并非无关紧要的事情。症状源于被压抑的欲望,可以说它们是被压抑的欲望在自我面前的代表;但压抑是与自我完全不同的领域,是内部的异质领域——这就如现实(请原谅我用这种非同寻常的表述)是外部的异质领域那样。从这条途径可使症状通往潜意识、通往本能生活、通往性行为;由此精神分析便遇到了堂而皇之的反对:认为人不仅仅是性生物,还有比性更高尚更高级的冲动。也许还可以补充说,由于受到更高级的冲动的意识熏陶,人们常以为有权利做无聊的思考,并无视事实。

这一切你们是非常了解的。从一开始我们就说过,由于抗不住对本能生活的要求与自身对本能生活的抵抗之间的冲突,人类病倒了,我们片刻都没有忘记这种抵抗、反抗和压抑的因素,我们认为这个因素是由特殊势力——自我本能——武装起来的,并与大众心理学中的自我相一致。事实上,从科学工作进展的艰难性看,即使是精神分析,也没有能力同时研究每个领域,一时间对每个问题都发表观点。但是,当我们有可能把注意力从被压抑的内容转向压抑的力量时,最后我们还是能接近上述目的的。我们面对的自我,看上去如此不言自明,我们深信在这里将再次找到我们未能充分准备的一切。但是,要找到研究的第一入口是不容易的;这就是今天我打算告诉你们的主题。

不过,我先要让你们了解我的疑虑:我的关于自我心理学(ego-psychology)的论述和关于潜意识的讲演,将会对你们产生不同的影响。我无法肯定为什么会这样。起初我想,你们会发现我先前告诉你们的主要是奇怪而特殊的事实,而现在你们将听到的则基本上是观点,即猜测。但这种想法并不正确。在进一步思考之后,我就应强调指出,我们在自我心理学中对事实材料所做的理性研究,比起神经症心理学来,其程度并不更高。对于我所猜测的结果,我也不得不放弃别的解释:现在我相信问题在于材料自身的性质,在于我们还不习惯应付它。无论如何,假如你们在判断时远比从前更谨慎和小心,我是不会大惊小怪的。

在研究伊始我们遇到的情形,在一定程度上为我们提示了研究的方法。我们希望将自我,即我们每个人的自我作研究材料。但是,那可能吗?毕竟从本质上讲,自我是一个主体;它怎样才能变为一个客体呢?嗯,毫无疑问,它是能够变为客体的。自我可以其身为客体,一如对待其他客体那样对待自己,能够观察自己,批评自己,并且做无人知晓之事。这样,自我的这一部分是可以监督另一部分的。所以,自我可被分离;在其一些活动中,至少可暂时分离成不同的部分。随后,不同部分又可重新整合。这一看法其实并不新奇,虽然有时也还需对一种人所共知的观点做一不寻常的强调。另一方面,我们对这一观点并不陌生:病理现象可通过夸大或简化某些事情,而使我们注意到正常情形,否则我们将会忽略这些正常情形。凡在显示出裂口或缝隙的地方,在正常情况下是一个接合处。假如我们把水晶物体投掷到地板上,水晶的物体就碎了;但并不是碎成杂乱无章的碎片。它总是沿着一定的纹路裂成碎片的。这些纹路虽然是看不见的,但却已是由水晶的构造预先决定了的。心理病人(mental patients)就是这样一类的分裂体和破碎体。我们甚至无法不对他们产生某种类似过去的人对疯子所怀有的敬畏感。他们已从外部现实脱离出来,并为我们揭示许多通过其他途径我们无法知晓的事情。

我们将这些病人中的一类人描述为患有被监视的幻想。他们向我们抱怨说:甚至在他们最隐秘的活动中,也不断地受到莫名力量——可能是人——的监视和干扰,在幻觉中,他们听到这些人报告他们的监视结果:“现在他将要说这个了,现在他正穿衣服准备出门。”等等。这类监视虽然与迫害不同,但也与之相去不远,它说明人们不信任他们,并期望在他们进行违禁的活动时逮住他们,以便对他们进行惩罚。假如这些疯狂的人都是对的,假如在我们每个人的自我中都存在这样一个机构,用以实行监视,以惩罚相威胁,并且明显地从自我中分离出来,错误地移植到外部现实中,那么结果会怎样呢?

对此问题的看法,我无法知道你们是否和我相同。由于对这次临床经验具有强烈印象,从此我就形成了这样一种看法:监视机构从自我中分离,可能是自我结构的一个正常特征。这种想法从未离开过我,它促使我进一步研究分离出来的机构的特性和联系。我很快就要进行下一步研究。被监视的幻觉内容已经暗示:监视仅是一种为了评判与惩罚的准备,随即我们猜想,该机构的另一功能必定是我们称之为良心的东西。在我们身上,几乎没有任何别的东西能像我们的良心那样,如此频繁地让我们与自我分离,如此容易地与后者相对立。我倾向于做那些我认为会给我带来快乐的事情,但考虑到我的良心不允许,我放弃了。或者,我屈服于一个过于强大的谋求快乐的欲望,从而做了某种违反良心的事情,而后我的良心用令人痛苦的责备处罚我,并让我为此行为感到羞愧。我可简单地说,这个我开始从自我中分出的特殊机构便是良心(conscience)。但保持该机构的独立,并假设良心是其功能之一,而作为良心评判活动的基本准备的自我监视是另一个功能,这是一种更为审慎的做法。既然我们承认该事物是一个独立的存在,我们就赋予它自己的名字,从此以后,我将把自我中的这个机构描述为“超我”。

现在我准备着你们轻蔑地问我,我们的自我心理学是否沦落到只能在文字上或原始意义上去使用日常的抽象概念,使其由概念转变为实体——此外就一无所获?对于这一点,我的回答是:自我心理学要逃避普遍知道的东西是困难的;这与其说是关于新发现的问题,不如说是关于对事物采取新的观察方法和新的整理方法的问题。因此,你们尽可暂时保留着你们的轻蔑批评,静待我的进一步解释。病理现象和事实为我们的努力提供了基础,而在大众心理学中寻找这个基础是徒劳的。所以我将继续我的演讲。

假若我们已熟悉了超我这个概念,认识到超我具有一定的自主性,遵循自己的意图行事,并且在能量供给上独立于自我,我们马上就会注意到一种临床情境。它非常引人注目地表明了该机构所具有的严厉性、甚至是残忍性,表明了它与自我的关系的变化。我正在思考忧郁症的情境,更确切地说,是忧郁症发作的情境,即使你们不是精神病学家,你们也听过关于此症的许多事情,对该症的原因与机制我们仍知之太少,其最显著的特征是超我——你们可把它叫做“良心”——对待自我的方式。尽管在健康期间,一个忧郁症病人像其他人一样,对他本人表现出或多或少的严厉性,但在忧郁症发作时期,他的超我就变得过分严厉,责备、羞辱、虐待可怜的自我,以最可怕的惩罚威胁它,因自我在很早以前所做的轻率行为而责备自我——似乎在忧郁症两次发作的间歇期内,超我就在收集自我的罪名,然后一直等到现在力量变得强大时,才一并宣布这些罪名,并在此基础上对我做出责备性的评判。超我把最严格的道德标准施加给在其控制下的无助的自我;一般而言,超我代表着道德要求,而且我们很快认识到,我们的道德内疚感是自我与超我之间紧张状态的流露。理解道德是一种非常不平凡的经验,因为这经验被认为是上帝赋予我们的,故而深植于我们心中,作为一个阶段性现象(在这些病人中)发挥作用。数月之后,由于道德上的全部纠纷都结束了,超我的批判也沉默了,故自我重获其位置,而且再次享受人的所有权利,直至下一次忧郁症发作。在此症的某些状态中,其发作的间歇期内的确会发生某种相互矛盾的事情;自我处于一种兴奋的快乐状态,它庆祝一个胜利,似乎超我失去了所有力量或消融进自我之中;这个被解放的、疯狂的自我允许自己所有的欲望得到真正的、没有任何约束的满足。这里就产生了很多的未解之谜。

毫无疑问,当我告诉你们,我们已发现了关于超我的形成——即良心的起源——的所有情况时,你们将希望我尽可能地多做一些说明。康德在一个著名的论断中,曾将我们的良心和繁星满布的天空相提并论:一个虔诚的人可能试图将良心与繁星满布的天空看作是上帝的两大杰作。星星的确是美丽的,但就良心而言,上帝却做了一件质地不均匀的和粗心的工作,因为绝大多数人与生俱来的良心为数甚少,甚或微不足道。我们绝没有忽视良心起源于神的论断中蕴含着心理学的片断真理,但这个观点需要解释。良心虽然存在于我们心中,但它并非在人生之初就已具有的。在这点上,它与性生活正好相反,性生活实际上是产生于生命之初,而非仅为后天形成。但是,大家知道,幼童是非道德的,对其追求快乐的冲动,幼童是没有内部抑制能力的。后来由超我负担的责任,一开始是由外部力量或父母权威来执行的。父母以示爱的方法和惩罚相威胁的方式支配着儿童,其中惩罚意味着儿童失去爱,而儿童为其自身利益考虑,必然害怕这种惩罚。这种现实的焦虑是后来道德焦虑的先河。只要现在的焦虑还占统治地位,儿童就不能形成超我或良心。只是到后来,第二种情形即道德焦虑才会逐渐发展(我们常言过其实地将其看作是一种标准状态),这里外部的限制内化了,超我取代了父母这一职能,并采取一种方式——此方式与以前父母对儿童所用的方式完全相同——监视、指导和威胁自我。

结果,超我接管了父母这一职能的力量、作用和方法,但它不仅是该职能的继承人,而且是合法的继承者。它直接产生于该职能并继续发展,现在我们就来认识它的发展过程。不过,首先我们须评述二者之间的不同。超我好像已作出片面的选择,只选择了父母的严格与严厉、限制和惩罚的功能,而好像并未继承和保持父母的爱的关心。假如父母的确是用严厉来增强其权威;那么,我们也就不难理解儿童为什么会发展严厉的超我。但是,与我们预期相反,经验表明,即使父母的抚养是温和而友善的,并且尽可能避免威胁和惩罚,超我仍然会变得无情而严厉。后面,当我们处理超我形成过程中本能的转化时,我们会再来谈这个矛盾。

对于父母权威转变为超我的过程,我无法将我想说的全部告诉你们,一半是因为该过程如此复杂,以至于对它的表述不适于纳入现在这个介绍性讲演的范围中,而另一半也是因为我们自己也不肯定我们完全了解这个过程。故而,用下面的简单方式进行介绍,你们应感到满意。

该过程的基础就是我们所称的“认同”(或译自居)(identification)——即一个自我对另一个自我的同化,结果,在某些方面,第一个自我像第二个自我那样行动,摹仿后者,并在某种意义上将后者吸收到自己之中。人们不恰当地把认同比作是吞食别人的合并。这是一种依赖别人的非常重要的方式,可能是最早的方式,但认同与对象选择不是同一回事。二者的差别可用下列方式进行表达:假如一个男孩使自己认同父亲,他就想像父亲一样;假如他把父亲作为他的选择对象,他就想拥有他、占有他、在第一种情况中,他的自我是根据父亲的模型而变化的;而在第二种情况中,就没必要改变了。在很大程度上,认同和对象的选择是相互独立的;但一个人可能认同另一个人,并根据他的模型改变自己的自我,也可能把此人作为诸如性的对象。据说性的对象对自我的影响,尤其常发生在妇女身上,并成为女性气质的特征。在早期的讲演中,我已向你们论及认同与对象的选择之间最具指导性的关系。无论在儿童身上或者在成人身上,在常人身上或在病人身上,这种关系都同样地容易观察到。假如一个人失去了对象或被迫放弃对象,他常通过认同该对象和在自我中重建该对象的方式来补偿损失,因而可说对象的选择在此回复到了认同。

对认同的这些说明,我自己也感到不太满意,但是,假如你们赞同我的关于超我的构成能被描述为是对父母职能认同的成功事例的观点,那么上述说明也就足够了。明确支持该观点的事实是:这个产生于自我的更具有优势的职能与俄狄浦斯情结的命运有密切的联系,以致使超我以对儿童具有极大意义的情感依恋的继承者姿态出现。就像我们所能看见的,随着俄狄浦斯情结的消失,儿童放弃了初期对父母所形成的强烈的精神贯注;但是,作为对失去对象的补偿,儿童就会进一步加强对父母的认同,而这种认同是已被放弃的、对对象的精神贯注的沉淀物,它在儿童后期生活中如此频繁地发生;但它在自我中之所以能够获得一个特殊的位置,这完全与它在转化中的情感重要性一致。进一步的研究也向我们显示,假如对俄狄浦斯情结的克服仅是不完全的成功,那么超我的力量与成长就会受到阻碍。在发展过程中,超我也接受那些步入父母位置的人——教育者、教师、被选做偶像的人——的影响。在正常情况下,超我与父母原型渐渐相背离;换句话讲,它变得更加非人格化了。人们也不应忘记,儿童在其生活的不同阶段对父母的评估各不相同。在俄狄浦斯情结让位于超我时,在儿童心目中,父母是相当伟大的;但后来,父母就大大失去了威信,而后,认同产生于后来这些失去权威的父母,并的确常对性格的形成起重要作用;但那种情况中,它们仅仅影响自我,而不再影响超我,这个超我已被最早的父母意象所决定了。

我希望你们已经形成一个印象:超我的假设已真实地描述了一种结构关系,而不仅仅是把诸如良心之类的抽象物进行人格化。还有一个归之于超我的更重要的功能没有提到。超我也是自我理想(the ego ideal)的载体,自我依照它来估量自己,竭力模仿它,力争满足它更加完善的要求。毫无疑问,这个自我理想是早年父母意象的积淀物,是那时儿童对父母所具的完美性的钦佩表现。

我确信你们已听过大量关于自卑感乃是神经症的特征的论述。“自卑情结”(inferiority complex)尤常见所谓的纯文学作品中。使用“自卑情结”这一术语的作者认为,通过这样做,他才满足了精神分析的所有要求,并使其作品上升到较高的心理学水平。事实上,“自卑情结”是在精神分析中很少使用的一个技术术语。对我们而言,它不具有任何简单的、更不用说是基本的含义。如果像以“个体心理学家”(Individual Psychologists)著称的学派喜欢做的那样,将自卑情结还原为个体对感官缺陷的自我知觉,这似乎是一个鼠目寸光的错误。自卑感有强烈的性爱根源。假如一个儿童认为自己不被喜爱,就会产生自卑,成人也是这样。唯一被真正认为低下的肌体器官是萎缩的阴茎,即女孩的阴蒂。但自卑感的主要部分却来自于自我与超我的关系;犹如犯罪是自我与超我之间紧张状态的流露一样。概言之,自卑感与罪疚感是难以分开的。把前者当作是对道德自卑感的性爱补偿,这也许是对的。精神分析对这两个概念的界限问题注意得很少。

仅仅因为自卑情结变得如此流行,我们才敢冒昧地向你们提及一点题外话。我们这个时代有一个历史人物,尽管已退居幕后,但他仍活着。他的一条腿在他出生时就因受损而残废。一个相当有名的现代作家非常喜欢编辑名人传记,他就撰写了我正提及的这个人的生平。现在写传记,要压制剖析人物心理深度的要求,这可能是不太容易的。因此,我们的作家进行了一个大胆尝试:他把主人公性格的全部发展过程都建立在其因生理缺陷而导致的自卑感之上。这样做时,他就忽略了一个虽小却不是没有意义的事实:这就是那些不幸生下一个病弱或有其他缺陷的孩子的母亲,常常试图用超负荷的爱来弥补孩子所遭受的不公平的缺陷。但在我们面前的这个例子中,这个傲慢的母亲却行为异常:她因孩子的残缺而收回母爱。当孩子长大成为一个拥有强权的人物时,他用行动明确地表明,他从未原谅他的母亲。当你们认识到母爱对一个儿童心理生活的重要性时,毫无疑问,你们会对传记作家的自卑理论做一个心照不宣的修正。

但是,现在请你们重新回到超我上。我们已经分派给它三种功能:自我监视、良心和(保持)理想。从我们关于超我起源的讲演中,可知它是以一个重大的生物事实和一个重大的心理事实为前提的:即人类儿童对其父母的长期依靠和俄狄浦斯情结;这两个事实又是紧紧地交织在一起的。对我们而言,超我是每一个道德约束的代表,是追求完美的倡导者——简而言之,超我就是我们从心理学意义上所能把握的、被描述为人类生活更高层面的东西。由于超我本身可以追溯到父母和教育者等人的影响,故而,假如我们求助于这些起源,就可更加理解它的重要性。通常,父母和类似父母的权威者都按照他们自己的超我规范来教育儿童。无论他们的自我和超我达成什么谅解,在教育儿童时,他们都是严厉而苛刻的。他们已经忘记自己儿童时期的种种困难,而很高兴现在孩子能认同他们自己犹如认同他们的父母;在过去,他们的父母也是将这些严厉的约束施加在他们身上的。结果,儿童超我的形成实际上是以其父母的超我为模型的,而不是以其父母为模型。因此,超我的内容都是相同的,它成为传统的价值判断的载体,这些传统的价值判断以超我的方式代代相传。你们不难猜到,超我对于我们理解人类的社会行为——如过失问题——有何等重要的帮助,甚至可能对教育赋予了实际的启示。所谓的唯物史观很可能就错在低估了这个因素。他们摒弃超我这个因素,而主张人们的“意识形成”只不过是同时代经济条件的产物和上层建筑。这是事实,但它很可能并非真理的全部。人类从未完全生活于现在。种族和民族的过去即传统,是存在于超我的意识形态中的;并且,这种传统仅是慢慢地屈从于现实的影响和种种新的变化;而且它只有通过超我的活动,才能在人类生活中发挥重要的作用,而完全不依赖于经济条件[参阅第178页]。

1921年我努力利用自我和超我间的分化研究群体心理学。我获得了这样一个公式:心理群体是个体的集合,他们把同一个人引入他们的超我,并根据这个共同的成分在各人的自我中互相认同,那便成为一种心理的集体。当然,这只适用于有领袖的群体。假如我们拥有了更多的这类应用,那么超我的假设对我们而言,就失去了最后一点迷惑;而且,当我们熟悉了心理的底层领域,转而研究较高层面的心理结构时所产生的尴尬感,也就可以完全消除了。当然,我们并不认为,分离出超我就完全解决了自我心理学的问题。这只不过是第一步;但这方面的困难,却不以第一步为限。

然而,现在我们应提出,在自我的相反一端还有另一问题等着我们解决。实际上在精神分析工作中,一个很早的观察已向我们提出了这个问题。由于该问题频繁发生,故而我们花了很长时间才找到了理解其重要价值的关键所在。就像你们所知,精神分析的整个理论,实际上都是建立在对抵抗的理解之上的。当我们试图使病人的潜意识变为有意识时,病人就向我们表现出这种抵抗。该抵抗的客观标志是病人的联想失败或远离所涉及的主题。通过这一事实——当他接近该主题时,会有种种痛苦的感情——他可能主观上认识到抵抗的存在。但也可能没有这最后的标志。因此,我们对病人说,我们从他的行为中推知他处于一种抵抗状态;病人则回答道,他根本就没有意识到这点,只是觉得他的联想变得更加困难。这证明我们是对的;但在那种情境下,他的抵抗也是潜意识的,就像我们正在探讨如何提升的压抑是潜意识一样。我们很早以前就应该提出这个问题:这种潜意识的抵抗来自心理的哪一部分?精神分析的初学者将准备马上回答:当然,它是潜意识的抵抗。这是多么模棱两可而且无用的回答。假如它意味着抵抗产生于压抑,我们必定反驳:当然不是!相反,我们宁愿认为被压抑的内容具有一种强大的向上冲的驱力,具有闯入意识的冲动。反抗仅是自我的一种表现,自我最初实行压抑,并且现在又希望保持压抑。这就是我们早年一直采取的观点。现在因为我们已假定,自我中有一个特殊的职能即超我,它代表着各种约束和反对特性的要求,故而我们可说,压抑是超我的工作,或者由超我亲自实行压抑,或者由自我依其命令实行压抑,假如我们在精神分析中遇到的抵抗并未被病人意识到,这就意味着超我和自我在某些相当重要的情况中能够无意识地活动;或者——这可能更重要——自我和超我的某些部分本身就是潜意识的。在这两种情况下,我们必须考虑到这样一个令人不快的发现:一方面,自我(包括超我)不完全与意识相一致;另一方面,压抑也不完全与潜意识相一致。

女士们,先生们,谈到这里,我觉得应该歇息一下——你们也可能希望如此——在我继续讲演之前,我应该向你们道歉。我想对我在15年前发表的精神分析导论做一些补充,我这样做,好像你们和我一样,在这15年里除了从事精神分析之外,别的什么也不做。我知道,这种假设是不恰当的;但我又别无他法,只好这样做。毫无疑问,这与下述事实有关联:一般情况下,要让一个非精神分析者深刻地理解精神分析,这是非常困难的。当我告诉你们,我们并不愿意给人一种是神秘团体的成员或从事神秘科学的印象时,你们应该相信我。但我们仍然得指出并表达我们这样一种信念:若没有亲身经受精神分析而获得那种特殊经验,他(或她)就无权加入精神分析的探讨。15年前当我向你们做讲演时,我试图省略我们理论中某些思辨部分;但是我今天要对你们讲述的新发现,正是来自于这些思辨部分。

我现在回到我们的主题。面对这样的疑问:是自我和超我本身就是潜意识的,还是仅仅产生了潜意识的结果?我们有很好的理由去赞成前一种可能性。并且,这也是一个事实,即自我和超我的大部分能够保持在潜意识状态,并且通常是潜意识的。也就是说,个体对其内容一无所知,而且为了使它们变为意识必须做一定的努力。事实上,自我和意识、压抑与潜意识并非一致的。我们须将对待意识——潜意识问题的态度进行一次根本的修订。起初,由于意识已表明它自己是如此不值得信任,故而我们非常倾向于降低意识的价值。但我们这样做可能是不公正的。正如我们的生命一样,意识虽然没有很多价值,但它却是我们所拥有的全部。没有意识本质的启示,我们就会在深层心理学的黑暗中迷失方向;但我们必须努力重新找到我们的方向。

什么叫意识,这是无须讨论的,因为它的含义很明确。“潜意识”这个词的最古老而又最好的含义是描述性的,即,无论何种心理过程,我们若根据其产生的影响而不得不假定其存在,同时又无从直接觉察到,我们就把这种心理过程叫做“潜意识的”。在这种情况下,我们与它的关系,和我们与存在于他人身上的心理过程的关系一样,不同的只在于前者是我们自身实际所具有的。假如我们想要一个更正确的解释,我们可按如下陈述来修改我们的论断。这就是假如我们一定要假定一种心理过程目前正在进行着,而目前我们又完全没有意识到它,那么我们将这一心理过程叫做潜意识。这个定义使我们想到,大多数的意识过程仅仅在极短的时间内是有意识的,很快它们就变成潜在的,但能够很容易地再次变成有意识的。假如可完全肯定,即使在潜在的条件下,它们仍然是心理的东西,我们也可以说,它们已变成潜意识的了。到目前为止,我们仍未了解到任何新的东西;也没有获得将潜意识的概念介绍到心理学的权利。但我们对动作失误已能进行一些新的观察。比如,为解释口误现象,我们觉得必须假定口误者心中有说出某种特殊的话的意图。从他言谈中出现的干扰,我们可以肯定地推论出这种意图;但这个意图本身并没有流露出来,结果它只是潜意识的。假如随后我们将此意图告诉口误者,他将觉得此意图对他而言是非常熟悉的,可见,对他来讲,此意图仅暂时是潜意识的。但假如他否认此意图,认为此意图与他没有任何关系,这便说明此意图将永远地成为潜意识。从这一经验,我们获得了将前面被描述为潜意识的东西宣称为潜意识的东西的权利。鉴于这些动态关系,现在我们可以把潜意识分成两类:一类可以在频繁发生的情况下,比较容易地转变为意识的东西;另一类的转变则很困难,而只有付出相当大的努力才有希望,甚或根本就不可能。为了避免发生这类含糊性:即我们指的是前一类潜意识还是后一类潜意识?我们是在描述意义上使用该词,还是在动态意义使用该词?我们便利用了一种可允许的简单方法,我们称那类只是潜在的、因而容易变为意识的潜意识为“前意识”,而另一类仍称为潜意识。现在我们有3个术语:“意识”、“前意识”和“潜意识”,在描述心理现象时,我们可以妥善地运用这三个词。再重申一次:在纯粹的描述意义上,前意识也就是潜意识;但我们不能给它这个名词,除非在随便的交谈中,或者当我们不得不论证在心理生活中存在着一般意义上的潜意识过程的时候。

我希望你们会承认,到目前为止,我们的讨论还不太坏,并且是便于理解的。但不幸的是,精神分析工作发现自己被迫在另一种即第三种意义上使用“潜意识”这个词,并且,这的确可能引起混乱。我们形成了一种新而深刻的印象:心理生活的广泛而重要的领域通常是没有被我们认识到的,以至于这些发生在心理生活中的过程在真正的动态意义上只得被看作是潜意识。根据这种印象,我们开始理解潜意识也具有形态学的或系统学的意义;开始谈起前意识的“系统”和潜意识的“系统”,以及自我和潜意识(Ucs.)系统的冲突;并且,“潜意识”这个词越来越多地用以指心理领域,而不是心理品质。自我和超我的诸部分在动态意义上乃是潜意识的。这一发现尽管实际上使用起来不便利,但在这一点上是令人欣慰的,它有可能排除问题的复杂性。我们觉察到,我们无权将异于自我的那个心理领域称为“潜意识系统”,因为潜意识的特征并不局限于此。既然如此,我们将不再在系统学意义上运用“潜意识”这个术语。我们将赋予它至今被认为是更好的名称,这样就无人再产生歧义。我们效仿尼采的用语,采纳格罗德克(Georg Groddeck,1923)的建议,将它叫做“本我”。这个非人称代词似乎尤其适用于表达心理的这个领域的主要特征——即不同于自我的这一事实。然后,超我、自我和本我——这便是三个王国、区域、范围,我们把个体心理结构就是分为这三个部分;还将在下面探讨三个部分之间的相互关系。

不过在此,我先插一小段话。我想你们并不满意我前面的论述,因为意识特征的三种特性和心理结构的三个领域并未合成和谐的三对;故而,你们可能认为这在某种意义上使我们的发现变得模糊不清。但我并不认为我们必须为此感到遗憾;而是应该告诉自己,我们无权指望有任何这样和谐的安排。让我给你们做个比喻;当然比喻无济于事,但可使人感到更加放心。比喻是:想象一个国家拥有各种不同构造的地形——如山区、草原和连串的湖泊——还有杂居的人口:德国人、马扎尔人和斯洛伐克人,他们从事不同的活动。现可将事情划分成这样:德国人居住在山区,以养牛为业;马扎尔人居住在草原,以种植谷物和葡萄为业;斯洛伐克人居住在湖滨,以捕鱼和编席为业。假如划分能像这样整齐而明确,威尔逊(W.Wilson)必将大为高兴,地理课的教学也必将便利;但假如你周游到此,你将发现的划分是缺少顺序而混杂的。德国人、马扎尔人和斯洛伐克人到处杂居;山区也有农耕地,而牛群亦可在草原上放牧。当然也有少数事情如你所料,因为山地无法捕鱼,水中无法种植葡萄。你所携带的区域图总体上的确与事实相符,但你必须包容细节上的偏差。

关于本我,除了这个新名称外,你们不要期望我有更多的东西给你们。本我是我们人格中隐晦而不易接近的部分;我们对它知之甚少,而且所知也来自于对梦的工作的研究和神经症状形成的研究;它们大多数具有否定的性质,只能被描述为自我的对立面。我们用比喻来研究本我:我们称之为混乱,是一口充满了沸腾着的兴奋剂(excitations)的大锅。我们没想到它的底端与躯体的影响相通,在那里本我吸取各种本能的能量,以找到它们的心理表现,但我们无法说明这在什么样的底层上找到。本我充满了来自本能的能量;但它没有组织,也没有产生共同的意志;而仅有一种遵循快乐原则(pleasure principle),以使本能需要得到满足的欲望。思维的逻辑法则在本我那里是不适用的,矛盾律更是这样。相互矛盾的冲突并肩共存,并不彼此相互抵消或减弱,至多在占统治地位的经济法则的压力下,会聚在一起而做出种种妥协,以便能量的发泄。本我中没有东西能与虚无相比较;我们惊讶地觉察到,在哲学原理上空间和时间是我们心理活动的必要形式,而本我却是个例外。本我中没有东西能与时间的观念相对应,也没有时间推移的认识。而且——一件引人注意的和有待用哲学思维去思考的事情是——时间的推移并未引起其心理过程的变迁。种种从未超越本我的愿望性冲动,还有种种因压抑而陷于本我的观念,实际上都是不朽的;甚至过去几年后,它们的行动仍像是刚刚产生时的那样。它们只有经过精神分析工作而成为意识后,才可能被认出是属于过去的东西,才可能失去其重要性,才可能去掉其精神贯注的能量。精神分析的效果在很大程度上正是依赖于上述情况。

我一直有这样一个印象,我们在理论上没有充分利用这个已确信无疑的事实,即被压抑的内容不随时间而改变。这个事实好像为通向最深奥的发现提供了一个研究途径。不幸的是,在这里,我自己并未取得任何进展。

当然,本我是不知道价值判断的:它没有善恶,无所谓道德。假如你们喜欢,也可说与快乐原则紧密联系的经济的或数量的因素,支配着其所有过程。在我们的观点中,寻求发泄的本能的精神贯注就是本我中存在的一切。这些本能冲动的能量所处的状态似乎与心理其他领域的状态不同,前者更加好动,更容易发泄。否则,移置和凝缩将不会发生,而它们是本我的特征,而且完全忽视受到精神贯注的事物——在自我中,我们将它叫做观念——的特性。对于这些事情我们愿意给予更多的说明。附带提一下,你们知道,我们可以将不同于潜意识的特征归之于本我,而且你们也可认识到,在不具备那种相同的原始和非理性的特征时,自我和超我的各个部分也有成为潜意识的可能性。

通过研究自我和心理结构的最表层部分即被称为“知觉意识”(Pcpt.-Cs.)部分的关系,我们可以把自我从本我和超我中区分出来,就这点而言,我们可以更好地揭示实际自我的特征。这个系统转向外部世界,它是知觉因此产生的中介物,在它进行活动的期间,意识现象便从中产生了。它是全部心理结构的感觉器官;并且它不仅感受到来自外界的刺激,而且也感受到来自心理内部的刺激。我们几乎不必寻找这个观点的论证:自我是本我中由于接近外部世界而为其影响所改变的那个部分,它适合于接纳刺激,并作为一种防止刺激的保护物,其功用可以比作环绕于一个生命物质周围的外层。对自我而言,与外层的关系变成了决定因素;它接受了将外部世界呈现给本我的任务——这对本我来说是幸运的,因为本我盲目追求本能的满足时,常常会忽略最强大的外部力量,从而不可避免地导致自身的毁灭。在完成这个功能时,自我必须观察外部世界,把外部世界的精确图景存贮在它的知觉记忆里,并且通过实行“现实检验”(reality-testing)的功能,去掉任何附加于外界图景中的、来自内部兴奋的东西。自我在本我的命令下控制着种种联系活动的途径;但在需要与行动之间,插进了一个起到延缓作用的思维活动形式,在这期间,它利用了经验的记忆残迹。用这种方式,它废除了无限制支配本我中事件的快乐原则,而代之以现实原则(reality principle),该原则保证更强的确定性和更大的成功。

难以描述的时间的关系也通过知觉系统介绍进自我中,几乎毋庸置疑,该系统的运作模式就是提供了时间观念起源的东西。但是,自我与本我的区别特别在于,自我倾向于综合其内容,综合其心理过程,而这是本我完全缺乏的。当我们不久要开始处理心理生活的种种本能时,我希望我们能成功地发现自我的这个基本特征的根源。它独自产生高度的组织(这个组织是自我为取得最佳成果所必需的)。自我从知觉本能发展到控制本能;但自我只有通过作为本能的代表,并在一个相当大的集合体中为本能安置恰当的位置,再将它放进一个有条理的联系中,才能控制本能。用一句流行的话讲,自我代表理性和审慎,而本我代表桀骜不驯的激情。

至今为止,对自我的优点和功能,我们已有了一个印象;现在是开始思考自我另一方面的时候了。毕竟自我仅是本我的一部分,是因接近外部世界、受其危险的威胁而产生的有利于自我改变的那一部分。从动力的观点看,自我是微小的,其能量是从本我中借来的,而且我们并不是完全没有看到这些方法——可称其为诡计——它利用这些方法,从本我中攫取尽可能多的能量。例如,其中之一就是自我认同实际的或被抛弃的对象。对对象的精神贯注源自于本我的本能欲望。首先,自我必须注意到它们。但通过认同对象,自我便取代对象而使自己受到本我的欢迎,并力求使本我的力比多转向自我本身。我们已经看到[第64页]在自我的生命旅程中,自我常常从过去选中的对象的遗物中摄取大量的能量。总体看来,自我必须执行本我的意图,通过找到能使这些意图圆满实现的环境来完成它的任务。自我与本我的关系可以用骑手与马的关系来比喻。马提供运动能量,而骑手具有决定目标和引导这个强健动物的活动的特权。但在自我和本我之间,却常出现不理想的情形:骑手被迫引导马在马自己想走的路上奔驰。

本我中还有一部分,自我因压抑而产生抵抗,进而使自己从那一部分分离出来。但压抑并没有扩展到本我,于是被压抑的内容便并入到本我的其余部分。

有一句格言告诫我们,一仆不能同时侍二主。可怜的自我处境甚至更糟:它侍候三个严厉的主人,而且要尽力使三个主人的主张与要求达到彼此和谐。这些主张却总是背道而驰,且好像总是互不相容。因而自我经常不能完成任务,这也就不奇怪了。这三个暴君是:外部世界、超我和本我。当我们认识到自我在努力同时满足它们——或同时服从它们时,我们就不会对这个自我人格化并看作分离的结构而感到任何遗憾。自我觉得自己三面被困,受到三种危险的威胁。假如它难以忍受其压力,就会产生焦虑。由于自我起源于知觉系统的经验,所以它担任着表达外部世界需要的职责,但它也努力争取成为本我的一个忠实奴仆,保持与本我的良好关系,把自己作为对象推荐给本我,并把它的力比多吸引过来。在它企图调节本我和现实的过程中,它常常被迫用自己的前意识(Pcs.)的文饰作用来遮掩本我的潜意识要求,掩饰本我与现实的冲突,并且即使在本我仍固执己见而不愿屈服时,它也会用外交的巧妙手段宣称自己正在关注现实。另一方面,自我所采取的每一步,都受到要求严格的超我的监视;超我丝毫不考虑自我在本我和外部世界方面所遇的困难,为自我的行为规定了明确的准则;而且自我一旦不服从这些准则,超我就用强烈的自卑感和罪疚感来惩罚它。这样,自我被本我所驱使,受超我所限制,为现实所排斥,为完成其经济的任务而奋斗,以便使它遭受到的种种力量和影响达到和谐;我们能理解,为什么我们常会忍不住叹息:“生活不容易啊!”如果自我被迫承认自己弱小,它就会产生焦虑——有关外部世界的现实性焦虑、有关超我的道德性焦虑和有关本我中激情力量的神经性焦虑。

我想根据上面描述,以一种简单的示意图,描绘心理人格的构成关系,呈述如下:

正如你们此处所见,超我融入到本我中;作为俄狄浦斯的继承者,它的确与本我有着紧密的关系;它比自我距离知觉系统更远。只有通过自我,本我才能与外部世界进行交往——至少依此示意图看来是如此。当然,目前很难说清该图到底在多大程度上是正确的,但在某一方面它肯定是错误的,即作为潜意识的本我所占据的空间应该无可比拟地大于自我或前意识所占据的空间。我必须提醒你们在思维中对此加以改正。

在总结这些听起来肯定令人兴奋的,但可能不很明确的论述时,我在这里向你们提出另外一些告诫。在考虑到将人格分为自我、超我和本我时,你们当然不会把它想象为具有明确的分界线,就像政治地理学中那些人工绘制图一样。我们无法像在图画或原始的绘画中那样,用直线的轮廓描绘出心理的种种特征,但我们可以像现代画家那样,用各种色彩区域相融的方法来描绘。在完成分离之后,我们应该使被分离的东西再次融合。对于采用图示表达像心理过程这样易变的东西的最初尝试,你们的评判不应过于苛刻。这种分化的产生极可能因人而异;在其实际活动中,它们也可能变化和经历短暂的停滞阶段。尤其对在分化发展过程中最后的且最微妙的分化——自我与超我的分化——这类情形来说,可能更是如此。无疑,心理疾病也可能导致同样的结果。也很容易想象,某些神秘的方法可以成功地扰乱心理各个不同区域间的正常关系。例如,知觉或许能够把握本来难以接近的、在自我深层和本我中发生的事件。然而,这个方法能否引导我们达到期望中的终极真理,却大可怀疑。但是,精神分析的治疗选择了一种类似的方法,对于这一点是可以承认的;因为精神分析的治疗目的的确在于增强自我,使之更加独立于超我,拓宽它的知觉领域,扩大它的组织,以使它能够占有本我的新领域。哪里有本我,哪里就有自我,这是一种矫正性工作——就像苏伊德海的排水一样。

第32讲 焦虑与本能生活

女士们,先生们:

关于焦虑和心理生活的诸种基本本能的假设(观点),我将向你们报告许多新东西,当听到这些内容时,你们不要感到奇怪;如果你们了解到这些东西中没有一个能为这些尚未解决的问题提供最后的答案,你们也无须感到惊讶。这里我有特别的理由用“假设”一词。我们所面临的都是最难解决的问题,但其困难并不在于观察得不充分,因为伴随难题呈现我们眼前的,实际上是最普通、我们最熟悉的现象。困难也不在于这些现象所引起的种种思辨具有的晦涩性质;因为思辨性考察在该领域作用不大。真正的困难在于假设——即如何引入恰当的抽象观点,用以整理和说明观察所得到的原始材料。

在我以前的讲演集中,我曾以一讲(第25讲)专论焦虑;这里我必须简略重述那些内容。我们将焦虑描述为一种情感状态——即快乐痛苦的情感系列中的某些情感的混合。这些情感均有着与其相对应的外导神经冲动以及对于这种神经冲动的知觉。但我们也曾主张,焦虑可能是通过遗传表现的、某种特别重要事件的积淀物(precipitate)——也可比作为一次个体的习惯性癔症的发作。我们认为留下了焦虑性情感痕迹的事件即出生过程,因为在出生过程中对心脏的活动和呼吸变化所产生的具有焦虑特征的作用是有用的。因此,最初的那种焦虑一定是毒性的。随后,我们开始对现实性焦虑和神经性焦虑进行区分:前者是一种我们可以预见的对危险——即对来自外部的预料得到的伤害的反应;而后者则完全是神秘不测的,而且看上去全无意义。

在对现实性焦虑的分析中,我们将它一直还原到感觉注意和运动紧张增加的这种状态,并将其描述为“焦虑的准备”(preparedness for anxiety)。焦虑的反应正是由此产生。结果可能有两种:其一,焦虑的产生或曰早期创伤性经验的重演,只是一种信号,在这种情况下,焦虑反应的结果能调节自己以适应新的危险情境,并进而能够逃跑或抵御;其二,早期经验尽占上风,整个反应也仅止于焦虑的产生,在这种情形下,情感状态具有麻痹性,因而不利于当前的意图。

然后,我们又转向神经性焦虑,并指出我们观察到它有3种情况。首先,我们发现它是一种自由飘浮的、普遍的忧虑,它易于采取人所共知的“预期性焦虑”(expectant anxiety),使自己临时依附于任何新近出现的可能性上,例如,像发生在典型的焦虑性神经症中的情况那样。其次,我们发现在所谓的恐怖症中这种焦虑稳固地依附于某些观念,在这种恐怖症中,仍有可能辨识出它与外部危险的关系;但我们必须公正地说这种担忧被极度夸大了。最后,我们在歇斯底里或其他严重的神经症中发现了这种焦虑;在此,这种焦虑或者伴随各种症状,或者作为一次发作独自出现,或以更持久的状态独自出现,但总是没有以外部危险来作为明显的根据。于是,我们问自己两个问题:“在神经性焦虑中人们害怕什么?”“我们怎样把它与面对外部危险所感受到的现实性焦虑联系起来?”

我们的研究并非全无收获,我们得到了一些重要的结论。关于焦虑的期望,临床经验表明,它与性生活中力比多经济原则(libidinal economics)有着稳固的联系。焦虑性神经症的最普通的起因,是那种发泄不了的兴奋。力比多兴奋被激起了,但没有得到满足和利用;于是忧虑出现,替代力比多,并在被利用的过程中被消磨。我甚至认为有理由说,这种未得到满足的力比多直接变成了焦虑。这种观点在幼儿常有的某些恐惧中得到证实。这些恐惧中许多是令我们迷惑不解的,但另一些,如对独处及对陌生人的恐惧,能够予以肯定的解释。孤独以及陌生的面孔,唤起了孩子对熟悉的母亲的渴求;他不能控制这种力比多兴奋,也不能使它中止,只能将其变成焦虑。因此,这种幼儿的焦虑不应该被看作是现实性焦虑,而应被看作是神经性的焦虑。幼儿的恐惧和焦虑性神经症中对焦虑的预期,是神经性焦虑产生的一种方式的两个实例,这个方式就是力比多的直接转化。我们马上还会知道,除此之外,还有第二种产生方式,但它与第一种产生方式并没有很大差别。

我们认为,导致癔症和其他神经症中焦虑产生的因素就是压抑的过程。我们相信,如果我们把与被压抑的观念有关的一切与依附它的那部分力比多区分开来的话,那就可以对这个问题做更全面的论述。这个观念很容易受到压抑,而且可能被歪曲到不可识别的地步;但它的情感部分通常转化为焦虑——无论这种情感可能具有何种性质,不论是攻击性还是爱,情况都是这样。因此力比多部分不能物尽其用或是由于幼儿自我的软弱(如幼儿的恐惧),或是由于性生活的各种躯体过程(如焦虑性神经症),或是由于压抑(如癔症)。然而,无论何种原因都没有根本的差异。因此,引起神经性焦虑的两种机制实际上是相吻合的。

在这项研究过程中,我们注意到焦虑的产生和症状的形成之间有一种非常重要的关系——即二者相互体现和互换。例如,一个广场恐怖症(agoraphobic)病人,很可能是由于在街上突然产生焦虑而开始得病。每次当他再走到这条街上,焦虑就会重复出现。于是他就会形成广场恐怖症的症状,这个症状也可以被说成是一种抑制,即对自我的功能的限制,凭借这种抑制,他可以避免焦虑的侵袭。假如我们能够干预症状的形成(就像我们能够干预强迫症一样),我们就可以看到相反的情况。假如我们阻止一个病人进行洗礼,他就会陷入一种难以忍受的焦虑状态中。显然,他是借助于这一症状而保护自己免受焦虑之苦的。好像的确是焦虑的产生在先,症状的形成在后,仿佛症状的产生就是为免除焦虑的突然发作似的。这一观点也被下述事实所证实:儿童期的最初神经症是广场恐怖症——在该状态中,我们如此清晰地看到,最初产生的焦虑是如何被后来形成的症状所替代的。我们得到一个印象,即最好是从这些相互关系中找到理解神经性焦虑的方法。同时,在回答一个人在神经性焦虑中害怕什么的问题时,我们也取得了成功;并且,还成功地证实了神经性焦虑和现实性焦虑之间的关系。显然,他在神经性焦虑中害怕的是自己的力比多。这与现实性焦虑的区别表现为以下两种:危险是内部的,而非外部的;其危险是意识不到的。

在恐怖症(phobias)中,我们很容易观察到这种内部危险转化为外部危险的方式——这就是说,神经性焦虑是怎样转化为明显的现实性焦虑的。为了简化通常是非常复杂的事情,我们不妨假设广场恐怖症病人始终害怕的是由他在街上遇到他人时所产生的诱惑感,于是他在恐惧中产生一种移置作用;从此以后,他害怕的是外界情形。这样,他得出的结论显然是,他认为自己能够通过移置作用更好地保护自己。人们可以逃之夭夭,以摆脱外部危险,但躲避内部危险却是很难的事。

在我早期论焦虑的讲演的结论中,我自己曾表述了这样的观点:虽然我们的这些研究结果并不相互矛盾,但它们却也不怎么彼此吻合。就其作为一种情感状态而言,焦虑好像是曾带来危险性威胁的早期事件的重演;焦虑服务于自我保存的目的,并且是一种新危险的信号;它产生于力比多,而这部分力比多又因某种缘故未被利用,它还可以在压抑的过程中产生。它被症状的形成所替代,就好像在治理上受到了约束。因此,我们不免感到这里好像缺少了什么,否则这一切就可以被整合成为一个整体了。

女士们,先生们,在上次讲演中,我把心理人格(the mental personality)分为超我、自我和本我,这一划分也迫使我们在焦虑问题的研究中更新我们的支承。根据自我是焦虑的唯一支承的命题(即是说仅有自我能产生并感觉到焦虑),我们形成了一种新的、稳固的立场;从这个立场看,许多事物将都展示出一个新的侧面。在谈及“本我的焦虑”或认为超我具有产生忧虑的能力时,我们的确很难明白这些说法的含义。另一方面,我们对这一事实中与我们希望相一致的成分表示欢迎:焦虑的三种主要类型(即现实性的、神经性的和道德性的),很容易与自我的三种依赖关系(即与外部世界的、与本我的和与超我的)发生联系[第78页]。此外伴随着这个新观点,焦虑作为预告危险情况的信号的功能(这正好是一种我们不无熟悉的说法)变得尤为突出了;而构成焦虑的材料是什么的问题则使我们失去了兴趣。而且现实性焦虑与神经性焦虑的关系出人意料地变得简单明了了。还需要指出的是,与从前被认为是简单的情况相比,我们现在对产生焦虑的各种明显复杂的情况有了更好的认识。

最近,我们一直在研究某些恐怖症(我们将之划归为焦虑性癔症)中焦虑的产生方式。我们选择了一些病案,在这些病案中,我们在研究那种对从俄狄浦斯情结中产生的愿望性冲动所作的典型的压抑。本来,我们指望能发现,是男孩把母亲作为对象所给予的力比多精神贯注在压抑下转变成为焦虑,并表现为(从症状的角度而言)附着于父亲的替代物之上。我不可能向你们陈述这类研究的详细步骤;但是可以说我们的研究得出了与预料相反的惊人结论,这就够了。并非压抑产生焦虑;焦虑早就有了,产生压抑的恰恰是焦虑。但到底是哪一种焦虑呢?这只能是那种面对具有威胁的外部危险时的焦虑——即现实性焦虑。诚然,在面对力比多的要求时,男孩的确感觉到了焦虑——在这种情况下,焦虑产生于对母亲的爱;在面对某种神经症焦虑时,情况也是如此。但是,这种爱在他看来,似乎是一种内在的危险,对此他应放弃对象以回避这种爱,因为它惹来了某种外部的危险。在我们研究的所有个案中,我们都获得了相同的结果。应该承认,我们并未料到会发现,内部的本能危险会成为外部的、实在的危险状态的决定因素和准备因素。

但是,到目前为止,我们还没有提到男孩因爱恋其母而恐惧什么样的现实危险。这种危险是被阉割的惩罚,是失去其生殖器的惩罚,当然,你们将反对:毕竟那不是真实的危险。我们的男孩并不会因为在俄狄浦斯情结阶段中恋爱其母而被阉割。但该问题并不能如此简单地被取消。首先,这并不是一个关于阉割是否真的被执行的问题;具有决定性的是,危险是来自外部的恐吓,而男孩也信以为真。男孩信以为真是有理由的,因为在阳具欲阶段(the phallic phase),在他的早期手淫(masturbation)阶段,人们常常吓唬他说要割掉他的阴茎,而且,这种惩罚的暗示一定会常在他心中得到强化。我们怀疑,在人类家庭的早期,妒忌而残酷的父亲实际上常对正在成长中的儿童施行阉割。而且在原始民族的成人礼经常举行的“割礼”(circumcision),是这种阉割的清晰可辨的遗风。我们意识到,在此我们与一般人的观点大相径庭,但我们必须牢牢地坚持这个观点,即对阉割的恐惧是压抑,从而也是神经症形成的最普通、强劲的动机之一。而某些案例中,尽管确实不是阉割,而是割包皮作为对手淫的纠正和惩罚(这种现象在英美社会已不罕见),已经在男孩身上实施,因而对这些案例的分析大大增强了我们的信心。在此,尽管我有意更深人探讨“阉割情结”(castration complex),但我却须扣紧我们的主题。

当然,对阉割的害怕并不是压抑的唯一动机。女人身上也的确不存在这种害怕,因为她们虽然也有阉割情结,却不可能形成对遭阉割的恐惧。在女人性活动中,这种恐惧被失去爱的恐惧替代了。对失去爱的恐惧,显然是幼儿发现母亲不在时所产生的焦虑的后期延续。你们会认识到,被这种焦虑所指示的危险状况是多么的真实。假如母亲不在了,或撤回了对孩子的爱,孩子就不再相信其需要会得到满足,从而可能陷入种种最悲痛的紧张情绪中。不可否认,这些决定焦虑的因素,实际上可能是出生时原始焦虑状态的重现,因为出生时的状态肯定也表现为与母亲的分离。的确,假如你们遵循费伦茨所提示的思想(费伦茨,1925),你们也可能将阉割的恐惧加进这些因素里,因为男性生殖器丧失的结果,就不能在性活动中再次与母亲(或其替代者)结合为一体,附带提一下,那种频繁产生的返回母体子宫的幻想,就是与母亲发生性交往的愿望的替代物。在这一点,这里有许多颇有趣味和令人吃惊的关系可以告诉你们:但我不能超越精神分析引论的框架。因此,我仅请你们注意这个事实:在这里,心理学的研究接近生物学的种种事实。

兰克(O.Rank)对精神分析有着许多杰出的贡献,也明确强调了出生行为与母亲分离的严重性。不过,我们发现,不可能接受他从神经症理论甚至精神分析治疗这个有关因素中得出的极端推论。他已提出了其理论的核心内容——即出生时的焦虑经验是后来所有危险情境的原型。假如我们花点时间详细论述这些危险情形,我们就会说,事实上,焦虑的特殊决定因素——即危险情形——已被分派到了每个适应于它的发展阶段。心理无助的危险,适应于自我的早期不成熟阶段;丧失对象(或丧失爱)的危险,适应于儿童期最初几年的缺乏自信阶段;被阉割的危险,适应于阳具欲阶段;而最后,超我的恐惧——它立于一种特殊立场——则适应于潜伏期。既然由于自我的强大,适应于这些因素的危险情形已丧失了其重要性,故而,在发展过程中,旧的焦虑决定因素将被摒弃。但这种情形仅是不完全地发生。很多人都无法克服对丧失爱的恐惧,这在正常情况下从未消失过,因为这是社会关系所不能缺少的,其形式为道德性焦虑;仅有少数的人能向社会宣告独立。有一些旧有的危险情境,通过对焦虑的决定因素作时代的修改,在后来的生活中保存其势力。例如,阉割的危险继续存在于梅毒恐怖症的面具之下。的确,成年人都知道,阉割不再是对放纵性欲的习惯性惩罚,而另一方面,他又了解到,各种严重的疾病威胁到这类本能的自由。毫无疑问,那些被描述为神经症的人,在对待危险的态度上仍然孩子气十足,而且没有克服焦虑的早期决定因素。我们把如上这些内容看作是对神经症特征研究的一个实际贡献,但很难说清它为什么这样。

我希望你们没有丢失我讲演的主线,并记得,我们正在研究焦虑与压抑的关系。在此,我们了解到了两种新事实:第一,是焦虑产生了压抑,而不是像我们一贯认为的,是压抑造成了焦虑;第二,那可怕的本能情境最终可还原于外部的危险情境。下一个问题是:现在我们怎样描述焦虑影响下的压抑过程呢?我认为答案如下。自我注意到对乍起的本能要求的满足,可能会招致一种现在还记得的危险情境。因此,自我必须以某种方式抑制、消除和减弱这种本能的精神贯注。我们知道,假如自我强大有力,能将上述本能冲动纳入自己的组织中,自我就成功地完成了任务,但在压抑的场合中,出现的情况是,该本能冲动仍属于本我,而且自我觉得自己弱小。因此,自我通过某种本质上同于正常思维的方式帮助自己。这种思维是一种实践性的活动,它只要少量的能量就能运作,采用的方式就像一位将军在行军时调动大批军队前,先在地图上移动士兵的小模型一样。因此,自我预感到对这种可疑的本能冲动的满足,从而允许思维重演因从前所畏惧的危险情境而产生的种种痛苦情感。于是,快乐—痛苦原则的自动机制发生了作用,并对危险的本能冲动进行了压抑。“稍等片刻,”也许你们会喊道,“我们不能跟着你跑得太远了。”你们是相当正确的,在你们能接受上述观点之前,我必须作一些补充。首先,我应该承认,我已试图把这样一个实际过程转译为我们正常的思维语言,该过程既非意识过程,亦非前意识过程,它发生于某个不可想象的最底层的种种能量状态之间。但这并非你们严重抗议的要点,因为我们不可能以其他任何方式来研究这个过程。更重要的是,我们应该清楚地区分:当压抑发生时,在自我中发生了什么,在本我中发生了什么。我们刚刚说过,自我所做的是:它利用实验性的精神贯注,通过焦虑的信号启动快乐—痛苦的自动机制。然后,就可能产生各种反应或这些反应在不同比例中的结合。或者,焦虑充分地产生,并且自我彻底摒弃令人不快的兴奋;或者用一种反精神贯注取代试验性的精神贯注,以对抗这种兴奋;这种反精神贯注与被压抑的冲动能量结合,从而形成症状;或者这种反精神贯注作为反作用一旦形成,就作为对某些自我意向的加强,和作为自我的持久性改变,被吸入自我之中。焦虑的发展若越能以一种纯粹的信号为限,自我若越能利用各种防御活动,达成被压抑欲望的心理约束,那么这个过程也就越能接近于冲动的正常改造标准。尽管它无疑未达到这一目的。

附带提一下,有一点我们在此应该花时间阐述一下。毫无疑问,你们自己已假设,那个难以定义的所谓“性格”,应完全归之于自我。我们对性格的构成成分已有了一些认识。首先,它包括受早期父母影响而形成的超我,无疑,超我是性格中最重要且具有决定性的部分;其次,性格还包括后期对双亲和其他对儿童具有影响力的人物的认同,以及作为被弃对象关系[参见第64页]的积淀物所形成的种种类似的认同。另外,我们应该对性格的构成成分再补充一些内容,即还有自我起初用压抑,后来采用正常的方法处理不良冲动时所获得的反应结构;此反应结构是性格形成的补充成分。

现在我们可再回过头来探讨本我。要猜测被反对的本能冲动在压抑时期发生了什么,这是较困难的。使我们感兴趣的主要问题是,那种冲动的能量,即本能兴奋的力比多能量到底怎么样了,即它是怎样被使用的?你们还记得,对此我较早的假设是,被压抑转变为焦虑的,正是这种力比多能量。现在我们不能再这样说了。最慎重的回答应是,本我发生的情况可能并不总是一致的。可能对被压抑的冲动而言,发生在自我中的情况和发生在本我中的情况,在本质上是一致的;这一点我们应该是了解的。因为我们已认为,通过焦虑信号而在行动中建立起的快乐——痛苦原则,在压抑中起作用,故而我们应该改变我们的预测。该原则完全不受限制地控制着本我内所发生的一切情况。我们可以认为,该原则使正在谈论的本能冲动发生了相当深刻的变化。我们将会发现,压抑会产生相当不同的结果,其影响或大或小。在某些场合中,被压抑的本能冲动可能保存着力比多的精神贯注,并继续存在于未改变的本我中,尽管它常受制于来自自我的持续压力。在另一些场合中,所发生的情况好像是,这种本能冲动被完全破坏了,而它的力比多永久性地转移到了其他路径上。我曾表达过这样的观点,即正常处理俄狄浦斯情结时,情况正是如此。因此在这种适宜的场合中,俄狄浦斯情结在本我中不是被简单地压抑了,而是被毁灭了。临床经验向我们进一步表明,在许多案例中,并未出现惯常的压抑,而是发生了力比多衰退,即力比多组织倒退到一个更早期阶段。当然,这种倒退可能只发生在本我中,而且,假使这种倒退发生了,它就会受到由焦虑的信号所导致的相同冲突的影响。强迫性神经症提供了这类性质的最显著的案例,在该症中,力比多倒退与压抑是同时产生作用的。

女士们,先生们,我担心你们会发现这种解释难以把握,并猜想我并未穷尽其述。我很抱歉引起了你们的不快。但我唯一的目的就是让你们了解我们的发现所具有的性质,以及在取得这些发现过程中所遇到的困难。我们对心理过程的研究越深入,就越认识到它们的丰富性与复杂性。许多简单的公式,一开始好像是符合我们需要的,但后来都被证明是有欠缺的。我们不厌其烦地变化并改进它们。在我释梦理论的讲演中,我曾向你们介绍了这样一个领域,15年来,该领域鲜有新的发现。现在,在论及焦虑的地方,你们却看到每件事情都处于流动和变化状态之中。而且,新的发现没有得到彻底的探讨,这也可能增加了论证它们的难度。不过,要有耐心!我们将很快就结束焦虑这个主题了。我无法保证这个问题的解答会令人满意,却有希望取得一点小进展。同时,我们获得了各种新发现。例如,对焦虑的研究使人们对自我的描述增添了一个新特点。我们已说过,与本我相比,自我是软弱的,它是本我忠实的仆人,渴望执行它的命令,满足它的要求。我们没有收回这个观点的意图。但另一方面,这个自我又是本我中组织较好的部分,它面向现实。我们不要过于夸大自我与本我的区别,假如自我自身能对本我中的心理历程发生影响,我们也不必感到惊讶。我相信自我是借助焦虑的信号,通过使几乎全能的快乐—痛苦原则运作起来的方式而施加其影响的。另一方面,随后自我又马上暴露出它的缺点,因为它因压抑的行为而放弃了其组织的一部分,而且不得不允许被压抑的冲动永远脱离它的影响。

现在,关于焦虑问题只有一点还需指出,尽管在我们手中,神经性焦虑已变成了现实性焦虑,变成了对特殊的外部危险情境的恐惧。但我们不能就此裹足不前。我们还应采取下一步骤,尽管它可能是后退的一步。我们问自己,在这类危险情境中,真正危险的和恐惧的是什么?显然,不像客观性判断的那样,是对病人的伤害,因为这种伤害没有心理学上的意义,而是伤害在病人心中带来的某种东西。比如,出生是我们焦虑状态的原型,但就其本身而言,它毕竟鲜能被认为是一种伤害,尽管它可能包含有各种伤害的危险。像上述每一种危险情境一样,有关出生的基本情况是,它在心理体验中唤起了一种高度兴奋的状态,该状态令人不愉快,而且人们不能以发泄它的方式来控制它。这类状态我们称之为“创伤时刻”(traumatic moment)。在其面前快乐原则毫无作用,然后,假如我们依次沿循从神经性焦虑,到现实性焦虑,再到危险情境来看,就能获得这样一个简单命题:所恐惧的和成为焦虑对象的东西,常常是创伤时刻的呈现,不能根据快乐原则的正常法则处理它。我们马上明白,尽管我们拥有快乐原则的天赋,也不能保证我们免遭客观性伤害,而只能保证我们免受心理节制所导致的特殊伤害。从快乐原则到自我保护本能是很大的一步;这两者的意向从一开始就相当不一致。但我们也看到了其他某种东西,也许这是正在寻找的解决途径,即它是一个相对量的问题。把一种印象变为一个创伤时刻,使快乐原则的功能瘫痪并赋予危险情境以其重要性,这都仅仅是由于兴奋量的增强而已。假如情况真是那样,假如这些谜如此容易解开,那为什么类似的创伤时刻不在心理的生活中唤起而不与假定的危险情境发生关系呢?——在这些创伤时刻中,焦虑不是作为一种信号产生,而是因为某种新的理由重现。临床经验明确地表明,上述情况确属事实。只是后来的压抑才显示出我们描述过的机制,在该机制中,焦虑作为较早期的危险情境的信号而被唤起。当自我遇到某种过分强烈的力比多需要时,最初的和最原始的压抑直接来自于创伤时刻;它们重新构造它们的焦虑,尽管所依据的事实上仍是出生原型。在因性功能的躯体组织受损而产生的焦虑性神经症中,焦虑的产生过程也和上面所讲的一样。我们不再坚持认为,在这种场合中,正是力比多自身被转变为焦虑了。在这里,我认为焦虑存在着双重起源——一是创伤性因素的直接后果;一是预示创伤性因素即将重现的信号。关于这一点,是不会有反对意见的。

女士们,先生们,我确信,你们正为不要再听到关于焦虑的论述而高兴。但你们不会高兴太久,因为即将讲述的东西也不易让人感到高兴。今天我正打算带你们进入力比多理论或本能理论的领域,这些领域也同样有了一些新的发展,但我并不认为我们在这里已获得了很大进步,以致值得你们不辞辛苦地去学习它们。这种想法我是没有的。这里要讲的是这样一个领域:我们正在其中艰苦地努力寻找我们的方向和各种发现;你们将仅是我们努力的见证者。在此,我也不得不追溯一些从前我已告诉你们的事情。

本能的理论可以说是我们的神话。本能是一些神秘的东西,不确定性是很显著的。在我们的工作中,我们一刻也不能忽略它们,但我们从不敢肯定我们正在清楚地观察它们。你们知道流行的想法是怎样去处理本能的。人们假定本能就像它们当前碰巧需要的东西那样多种多样——有自我肯定(self-assertive)的本能、模仿(imitative)的本能,游戏(play)的本能、群居(gregarious)的本能和许多其他类似的本能。可以说,人们利用这些本能,让它们中的每一个完成其特殊工作,然后再抛掉它们。我们的行动一直建立在这样一种假设上:在所有这些较为特殊的本能背后,隐藏着某种重要而强大的东西,我们须予以慎重考察。我们所采取的第一步是非常审慎的。我们告诉自己,假如一开始我们就能根据两种重要的需要——饥饿与爱——分离出两种主要的本能,或对本能进行分类,我们就可能不会误入歧途了。无论我们通常怎样小心眼地保护着心理学相对于其他各种学科的独立性,这里我们却立足于不可动摇的生物学事实的支配之下。这个事实就是,有生命的个体有机物受两种意向即自我保存(self-preservation)和种族保存(preservation of species)的控制。这两种意向似乎是彼此独立的,就目前我们所知,它们没有共同的起源;并且在动物的生命中,它们的利益通常处于冲突之中。实际上,我们现在正讲的,就是生物心理学,我们正在研究生物过程的心理附属物。把“自我本能”与“性本能”的概念引入精神分析中,就表现了问题的这一方面。“自我本能”(ego instincts)包括一切有关个体的保存、肯定和延续的东西;“性本能”(sexual instincts)包括对于幼儿的性生活和变态的性生活所需的大量东西。在对神经症的研究过程中,我们已知道自我是限制和压抑的力量,而性倾向则是被压抑和被限制的力量,故而我们相信,我们不仅掌握了这两种本能之间差别的明确证据,而且掌握了这二者间冲突的明确证据。我们研究的第一个对象仅是性本能,我们将它的能量命名为“力比多”。我们只有结合这些性本能,才能澄清有关什么是本能和什么应归于本能的种种观念。这里我们就来探讨探讨力比多理论。

本能不同于刺激,即本能起源于人体内的刺激,它作为一种经常性的力量发生作用,并且主体不可能像对待外部刺激一样,通过逃避的方式来避开本能。我们能够区分本能的起源对象和目的。其起源是人体内的某种兴奋状态,其目的是去掉这些兴奋,在从起源到目的的道路上,本能对人的心理产生作用。我们把它想象为某种向特殊方向前进的能量;本能依此而获得“Treib”的名称。人们谈论“积极的”本能和“消极的”本能,但我们认为说具有主动目的和被动目的的本能将更为准确。因为要实现一个被动的目的也需要积极的活动。这种目的可以在主体自己身上得到实现;而通常产生的是外部对象,本能通过与它打交道而实现其外部目的;本能的内部目的则总是身体上发生的令人满意的变化。本能与其在躯体上的源泉间的关系是否带给了本能一种特殊性质?关于这一些,我们不太清楚。假如是这样,那是什么性质呢?精神分析经验的证据显示,以下内容是毫无疑问的事实:从一种源泉产生的本能冲动,与另一个源泉产生的本能冲动紧密相联,共同经历着变化;而且,一般而言,可以用他和本能的满足来替代某种本能的满足。但必须承认,我们对此并未能很好地了解。本能与其目的和对象的关系都很容易发生变化;虽然本能与其对象的关系更易于松散,但二者都可转化为其他关系。考虑到社会上的价值观,我们把对目标的某种修改和对象的变化称为“升华”。此外,我们还有理由识别出目标受约束的本能——这些本能冲动产生于我们熟悉的源泉,并具有明确的目的,但它们没有得到满足便被阻止了,以致产生了一个持久的对对象的精神贯注和一种永恒的(情感)倾向。例如,性爱关系就是这样,毫无疑问,它起源于性的需要,但又总是克制其满足。

你们看到,对于这些本能的特性与变化,我们仍有许多是不能理解的。这里应提到表现于性本能和自我保存本能之间的进一步区别,假如从总体上说,该区别也适用于群体,那么它将具有巨大的理论意义。性本能引起了我们的注意,因为它具有可塑性,具有改变它们自己目的的能力,具有允许一种本能满足取代另一种本能满足的可替换性,并且能够被延续。在这些方面,我们上面所举的目标被阻的本能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我们会很乐于否认这些特征是属于自我保存本能,因为自我保存本能是缺乏弹性的,对它们的满足不允许有丝毫延缓。在多种意义上,它们都是绝对必需的,并与压抑和焦虑具有非常不同的关系。但稍加考虑,我们就会知道,这种例外的观点是不适用于所有的自我本能的,而仅适用于食欲和渴欲,并且明显的是建立于这些本能源泉的特殊性质上。由此造成的混乱印象中有相当一部分是由于我们没有对有组织的自我的影响,在原本属于本我的本能冲动中所造成的那些变化,予以单独的考虑。

当我们研究本能生活适应性功能的方式时,我们发现自己找到了更坚固的基础。在此,我们得到了十分肯定的知识,你们对这些知识也已是熟悉的。但我们也认识到,作为从一开始就是指向性功能目标——两个性细胞的结合——的工具的性本能,情况就不同了。我们所考察的是大量产生于人体的各个区域和部位的组元本能,它们彼此相当独立地寻求满足,在我们可能叫作“器官快乐”(organ pleasure)的那种东西中找到满足。生殖器是这些“性感带”(erotogenic zones)中的最新玩意儿,“性快乐”这个名称完全可能适用于生殖器所产生的器官快乐。这些寻求快乐的冲动并没有完全被纳入性功能的最后组织之内。它们中的相当一部分被作为无用的东西通过压抑或其他某些方式而搁置一旁;它们中的一小部分则通过我已提过的[第97页]显著方式而离开了原有目的,并用以加强其他冲动;还有一部分以些微的作用继续存在,以利于做些前抚动作并产生事前快乐。你们已听说过,在这个漫长的发展过程中,几个预备性组织的阶段是怎样被识别出来的;也已听说,性功能发展史是如何解释性功能的各种变型和退化的。我们认为,这些“前性器欲”(pregenital)阶段的第一个口欲期(the oral phase),因为与婴儿在母亲怀中吃奶的方式一致,嘴的性感区支配着这一生命时期的那些可以叫做性活动的东西,到了第二个时期,虐待的和肛的冲动欲(sadistic and anal impulses)占据了前台,毫无疑问,这个阶段与牙齿的出现、肌肉器官的增强和对括约肌功能的控制有联系。关于这个值得注意的发展阶段,我们已了解到了许多令人感兴趣的细节,第三个阶段是阳具欲阶段(the phallic phase),在这个阶段中,两性中男性器官(和女孩身上相应于男性器官的东西)获得了不能再被忽视的重要性。我们已用性器欲阶段(the genital phase)这个名称来指定明确的性组织,该阶段建立于青春期之后,此时女性生殖器第一次得到识别,而男性生殖器在很早以前就被识别了。

到目前为止,我们所讲述的全是老生常谈。但你们不要假定,我这次未讲到的许多事情是无效的。我这样重复是必需的,目的是将它作为起点,以报告我们知识中的进展。我们能够夸口说,我们已了解到了一些新东西,特别是关于力比多的早期组织,对旧东西的意义也获得了更清晰的理解,我将至少举几个例子以资证明。阿伯拉罕在1924年就说明施虐—肛欲期可分为两个小阶段,其中早期的一个阶段受毁坏和丢失诸破坏性倾向的控制,后期的阶段则受友善地指向对象的倾向——即保持和拥有的倾向——所控制。故而,在该阶段的中期,对对象的关心作为后期对性爱的精神贯注的先驱而首次出现。若我们对第一个即口欲期阶段进行类似的再划分,也是同样可行的。在第一个小阶段中,我们所讨论的仅仅是口唇的吞食,而与对象——母亲的乳房——的关系根本不存在矛盾心理。第二个小阶段则以咬的动作的出现为特征,它可以叫作“口欲施虐”阶段,第一次表现了矛盾心理现象,该现象在其后紧接而来的“施虐—肛欲”阶段中表现更为清晰。假如我们在诸如强迫性神经症或抑郁症(melancholia)等特殊神经症的案例中,去寻找力比多发展的各种倾向点,我们就尤其能够看到这些区分的价值。在此,你们必须回想起我们对力比多固着、倾向和倒退三者间的关系的认识。

从总体上看,我们对力比多组织的发展阶段的态度有了一点变化。过去我们主要强调的是,这些阶段中的每一个都在下一阶段的到来前就消失了;现在我们的注意力则转向这样一些事实:每一个前期阶段有多少成分与后期阶段并存,而且延续到它之后,并且在力比多的经济原则和主体的性格中得到永恒的表现。更重要的是,我们的研究告诉我们,在各种病理条件下,频繁出现了向早期阶段的倒退;特定的倒退是疾病特定形式的特征。但在此我们无法深入研究这些事实,它成为专门的神经症心理学研究的一部分。

我们已经能够研究本能的诸种转化,尤其是就肛欲性欲(anal erotism)而言。肛欲的冲动产生于性感肛欲区。我们曾对将这些本能冲动多样化地使用的情况感到惊讶。某种特定性感区在其发展过程中要想摆脱被抛弃的命运,也许是较困难的。因此,让我们回想一下阿伯拉罕的观点吧,他主张,从胚胎学上讲,肛门相当于原始的嘴,这个嘴后来才移到肠子的末端。然后我们了解到,当一个人的粪便(即其排泄物)对他失去了价值之后,则产生于肛门的这种本能的兴趣就转移到那些可以作为礼物赠送的对象。事实确实如此,因为粪便曾是婴儿能够赠送的第一件礼品,是某种他可能因对照顾他的人的爱恋而出让的东西。其后,准确地对应于在言语发展中所出现的类似变化,对粪便的原有兴趣不仅转变为对黄金和钞票的高度评价,而且也影响了对婴儿和阳具的充满感情的精神贯注。在那些长期保留厕所意识的儿童当中,普遍相信婴儿像一般粪便那样从肠子里生出来。大便是出生行为的原型。但圆柱状的粪便也被看作是阳具的先驱,这种粪便塞满并刺激着肠黏膜。当一个儿童非常不情愿地认识到还有许多不拥有阳具的人时,在他看来,那个器官是作为某种与身体可相分离的东西而出现的,因而变得非常类似于粪便,后者是其身上不得不抛弃的第一件东西。结果,大部分肛欲性欲都转变成了对阳具的精神贯注。但对人体阳具的兴趣,除了肛欲性欲的根源外,还有口欲的根源;口欲的根源或许仍是更为有力的,因为吮吸终结时,阴茎也变成了母亲乳头的继承者。

假如一个人还没有意识到这些深刻的联系,就不可能在人类的种种幻想中、在人类受潜意识影响而产生的种种联想中和在人类的症状性语言中,发现一个理解这些问题的途径。在那里,粪便——金钱——礼品——婴儿——阳具,好像是意味着同一件事情,它们被同一些符号所代表。你们也不要忘记,我仅能够将很不完备的信息提供给你们。或许我可以匆匆加上一句,后来才被唤起的对阴道的兴趣基本上也是源于肛欲性欲。对此也不必奇怪,因为借助卢·阿德里安-萨洛梅(Lou Andreas-Salomé,1916)的一句适当的话说,阴道本身是从直肠“租借来”的:在那些同性恋者即性功能发展不正常者的生活中,肛门一直被用来代替阴道。我们在梦中,常常出现这种场所:它起先是一间简单的房间,而随后则被一堵墙或其他方式分成了两间。这种梦境常意味着阴道与肠的关系。也很容易理解下述情况:在女孩身上,那种期望得到阳具这一完全非女性的愿望,通常被转变成了想得到一个宝宝的愿望,然后又转化为想得到一个具有阴茎而又能给她宝宝的男人的愿望;所以,在这里我们也能够看到,一部分起源于肛欲性欲兴趣的东西,是怎样获得进入后期的性器欲组织中的许可的。

在我们研究力比多的前性器欲阶段的过程中,我们也得到了一些关于性格形成的新观点。我们注意到某种三者合一的、通常被同时发现于一人身上的性格特征:整洁、吝啬和固执;根据对具有这些特征的人的分析,我们推测这些特征起源于肛欲性欲,该性欲以不同方式被吸收和利用。因此我们提出“肛欲性格”(anal character)。在此种性格中,我们发现了上述值得注意的结合体,并在一定程度上将肛欲性格和未变化的肛欲期性欲做了比较。我们也发现在抱负(ambition)与尿道欲期性欲(urethral erotism)间也存在一种类似的、甚或更牢固的联系。对这种联系的一个显著暗示可见于下面这个传说中:相传在亚历山大大帝诞生的那一夜,一个叫赫罗斯特拉斯(Herostratus)的人仅为了出名,而放火烧毁位于以弗所的著名的阿耳忒弥斯(Artemis)神庙。古人好像已意识到这个联系。当然,你们已经知道,排尿和火及灭火有密切联系。我们自然期望也能证明:其他的性格特征也是同样起源于各种特殊的性器欲前的力比多结构,如有关的积淀物或反应结构。但目前我们还不能做到。

然而,现在我可要再注意较早的一个时期,并又一次提出本能生活的一些最普遍问题。起初,自我本能和性本能间的对立曾是力比多理论的基础。到后来,当我们开始更严密地研究自我本身并得到自恋概念时,这种区别本身就失去了基础。在稀有的场合中,一个人能够观察到,自我将自己当作对象,其所为就好像是自己爱自己。因此,术语“自恋”(narcissism)是从希腊神话中借来的。但这仅是事物正常状态的一个极度夸大。我们逐渐明白,自我总是力比多的主要储藏库,对对象力比多精神贯注源出于斯又返回于斯;而这种力比多的主要部分则在自我中被永久保存。因此,自我的力比多经常转化为对象力比多。但这种转变中,二者在本质上并无不同,并且把一种力比多能量与另一种力比多能量区分开来是毫无意义的;我们可以抛弃“力比多”这个术语,也可把它用做一般意义上的“心理能量”(psychical energy)的同义词。

这个观点我们没有坚持很久。关于两种力比多在本能生活中成为一种对比势力的看法,不久我们就找到了另一种更为精确的表达形式。但这里我不打算详述我得到这个新观点的经过;它基本上也是基于生物学的思考。我将把这种观点作为一个现成的结论告诉你们。我们假设有两类本质不同的本能:一类是在最广泛意义上所理解的性本能——假如你喜欢,也可叫做爱的本能(Eros);另一类则是攻击性本能,其目的在于破坏。当用下述方式提出这种观点时,你们几乎不会视其为新观点。这种观点看起来是一种尝试:它将爱与恨之间的日常对立作了理论上的升华,这种对立可能与物理学所假设的在无机物世界中的吸引与排斥的对立相符合。但有一件值得注意的事情,即这种假设仍被很多人认为是一种新观点,并且是一种应尽快抛弃的、人们最不希望见到的新观点。我认为有一种强烈的情感因素正在对这种否定产生作用。我们自己为什么需要花这么长时间才决定接受攻击性本能呢?为了自己的理论而利用那些显而易见并且众所周知的事实时,我们为什么会显得优柔寡断呢?如果我们试图把带有攻击性目的的本能归之于动物,或许根本就不会遇到什么反对意见了。但如果认为人类气质中包含这种本能,则显得对人类是大不敬了;这种观点也违背了许多宗教假说和社会习俗。因为从本质上讲,人类应该是天生善良的;或至少是本性善良的。即使他偶尔表现出野蛮、粗暴和残忍,这也仅仅是其情感生活转瞬即逝的失调,因为它们大部分是被煽动起来的,或者可能只是他迄今强加于身的那种不明智的社会制度的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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